三国志X 第 4 部分阅读

文 / 烂草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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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菁小声问道:“难道就不能各安地界,相互间不要打仗么?”

    曹操笑道:“毕竟是小姑娘的想法,妇人之仁!想那春秋战国之时,国家分裂为无数小国,何曾停止过一天斗争?只有统一全国,才能永远停止内斗啊!”接着,话锋一转问道:“姑娘可是叫冯菁吧?我看你很喜欢背诵诗句,不知自己可曾动手写过?”曹操其实很喜欢才女,他与那一代才女蔡文姬便是交情深厚,二人时常一起谈文论典。

    “我……”冯菁想说自己还不行,可又不愿让人看轻了自己,这年头女子的地位太低下了。于是吟咏道:“滚滚长江东流去,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贯看秋月春风。一杯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好句!好句!”曹操赞叹道,“冯菁姑娘!老夫甚是喜欢你的才华,可以认我为义父吗?”他想到的是,如果这冯菁成了女儿,杨华自然便是女婿,再也飞不了了。

    冯菁却是坚定地答道:“承相此言差矣!我已有程大人为父,这父亲如果可以随意就换,女儿岂非如同那‘三姓家奴’一般遭人不齿?”

    “啊这……呵呵……”曹操一时没想到,脸上真有些挂不住。

    程昱在旁,心下虽然高兴,可也捏着把汗。这曹操可是喜怒无常啊!

    冯菁也急忙援缓道:“如果承相真是喜欢小女子成为亲人,我倒有一办法:不如承相便与我义父程大人结为兄弟吧!这样一来我不就可以叫您为‘伯伯’了吗?”

    “……”曹操这下可真是被将了一军,他治理部下以威严和权谋为主,不象刘备喜欢搞伪善的一套。试想如果部下一个个都变成了“兄弟”,到时候出了差错岂非罚也不是,不罚也不是?

    程昱一边急忙喝止道:“菁儿休得胡说!承相何等身份,岂能……”

    “哈哈哈哈!”曹操毕竟一代枭雄,拿得起,放得下!事情既然被人挤到了死胡同,那只好认了吧:“我说仲德兄啊,我们俩都已经老啦!想当初一起共同经历了出生入死,风风火火这些年,我一直忙于战阵撕杀,你一直忙于制定谋略,竟没有时间私下里好好谈心啊!既然今天菁儿提议,我们就结为兄弟吧!来,天地为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冯菁今日看到了曹操的另一面,随和与热情的一面,心里颇为感动,于是连声呼道:“伯父!伯父!”曹操呵呵一笑,见小侄女一直盯着自己看,忽然省悟道:“哟,你叫我伯父,我该再送你件礼物呀!说吧,想要什么?”

    冯菁低头想了想:“我要伯父写的《孟德新书》。”这孟德新书在历史上是个迷,没有留传下来,冯菁想趁机看看曹操这位杰出人物在里面到底写了些什么。

    曹操一楞道:“你也知道我在写《孟德新书》?现在还没有写完。等完成了,一定第一个拿给我们的小才女看!”

    “好,一言为定!……明天能写完吗?”

    “……”曹操苦笑道:“明天?明年能完成就算不错了!”

    “怎么会这样没效率?想写什么,不都在伯父您的心里了么?这样吧,侄女我等不及了,决定帮你一把!你来说,我来记录,岂不是很快就能完成了么?”

    曹操有心戏弄一下冯菁这个小才女,想看她手忙脚乱的样子是什么,于是说:“那好,我开始说啦!”

    “等等!总要先把纸给我拿来吧!”左右急忙递上纸张。冯菁却从怀里掏出一支铅笔,不顾百官的惊奇,说道:“伯父开始说吧!”

    曹操故意不给她书写时间,只以平常讲话速度说了一大段。估计差不多了,紧接便问:“怎么样?记得下来吗?”

    谁知曹操话音刚落,冯菁便道:“好了!”曹操奇怪,走过去一看:“你这记的什么呀?分明是鬼划符么!”

    “什么鬼划符?这是‘速记符号’!你懂不懂?”冯菁生起气来,两眉微颦,杏眼圆睁,小模样却把曹操给逗笑了:“那就请我们的小才女给解释一下吧?”

    冯菁这才缓过脸来:“嗯,那我告诉你吧……伯父刚才说的是:‘奇正之要:用兵须懂奇正。只知用正而不知用奇,劣将之道;只知用奇而不知用正,匪寇之道;奇正互补,王霸之道也!奇者,多为轻兵,可速而不可久;正者,多为重兵,可久而不可速。故尔,奇必以正为根,正必以奇为胜。是故,兵可分为奇正,但奇正不可久分,需常合也!正固为正,亦可反正为奇;奇固为奇,亦可反奇为正,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昔楚汉相争,高祖自领正兵拒之,以韩信偏师迂回扰之;至韩信灭赵夺齐,声势已大,终围项羽于垓下,此反奇为正也!’……伯父,我记录的对吗?”

    “正是正是!”曹操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菁儿,你可真是当世第一才女啊!……哎?你用的笔是从哪里来的?”

    “啊……这叫铅笔!”冯菁得意道,“我在义父府中,一开始只是丫环,整天做事没有时间,后来承蒙收为义女,就轻松了。闲着没事,我就叫木匠做出了笔杆,再用软铅熔成笔芯,做了好几回才成功呢!其实,笔芯如果能用石墨和白沙混合制做,字迹还能更清楚呢!”

    “哎呀呀呀!我的乖侄女,小发明家,伯父太喜欢你啦……”曹操说罢竟把冯菁轻轻抱了起来。冯菁心里一阵紧张:汉代的男女之间竟这么不讲究吗?还没等她想完,曹操的大胡子就已刷在了她的小脸蛋和小额头上。还好,曹操并没有进一步的举动,才让冯菁松了一口气。也许是由于冯菁现在吸引曹操的已经不是“貌”,而是“才”的缘故吧!

    “来人!”曹操放下冯菁,马上命令道,“从今以后,冯菁需要任何材料,和相应工匠,都必须予以配合,不得推委!”又对冯菁说道:“菁儿啊,你这么能干,我就委任你为我的私人书记官吧!就用刚才的办法,我们一起把《孟德新书》完成!”

    虽然这不过是“小秘”而已,可在古代女人哪有机会做官?冯菁高兴极了:“您可以封我为官?吔!多谢伯父!啊,多谢承相!”冯菁不管三七二十一,倒身便拜,长发飘舞,拂过曹操之面,给曹操带来了无限青春气息。曹操也感到自己仿佛年轻了二十岁,豪气顿生!

    曹操说道:“好啦,菁儿!闹也闹够了,有件事伯父要问你一下。你认识一个名叫杨华的青年人吗?”

    “杨华?他在哪儿?快告诉我!”冯菁期盼的神情溢于言表。

    曹操看在眼里,耐心地问道:“他是你的什么人啊?”

    “他是我的……哥哥。”冯菁有些发窘。

    “真是你的哥哥?怎么不同姓?听说你还在睡梦里呼唤他的名字呢!乖,说实话,不然就不告诉你他在哪儿哦!”曹操笑咪咪地问道。

    冯菁一脸害羞的样子,小声说到:“他是我名义上的……未婚夫。”

    曹操呵呵笑道:“等他来了,由我做主为你们举办婚礼吧?”

    冯菁小嘴一厥道:“哼!谁要嫁他!”

    曹操假意道:“原来你不喜欢他?那让我派兵去把他杀了!”

    “不要啊!”冯菁连忙抓住曹操的手,“快告诉我他在哪里!他在哪里?”

    “他在新野刘备的手下做军师。不过……会不会是同名同姓,另有其人?”曹操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但他生性多疑。

    “不会,就是他!别人没有这个能力!”冯菁闹了起来。

    “那好!菁儿你能否写一封书信,请他过来,刘备那里有什么待遇,我加倍给他,还让你和他成亲,行吗?”曹操问道。

    “行!”冯菁不认为有什么不对。不就是挖墙脚、猎人头么?她见得多了。她现在昼思夜想地盼望杨华能到身边来,因为只有杨华才能和她说上心里话。

    杨华!她这时代中唯一真正的亲人啊……

    ****

    注:本章所述《孟德新书…奇正篇》系笔者根据曹操一贯行为所杜攒,如有与任何兵书雷同,纯属巧合。

    第九章 走马荐诸葛

    再说杨华,这时已经跟着刘备主力重新返回了新野,只留赵云领偏师守卫樊城。

    刘备军方目前最重要的就是把一万新兵训练成百战之师,以防备曹操再次来袭,关羽、张飞为此事而日日忙碌,杨华也从旁配合。

    这一段时期,杨华免不了时常观摩关张的武艺,他在樊城时,也曾与赵云砌搓过,久而久之,私下里对关张赵云各自的武功特点有了一些独特的认识。

    关羽“身长九尺”,其体魄配合着青龙偃月刀,力大势沉。这在马战之中占有极大的优势。因为古时马战往往形成“回合制”,两方武将策马对冲,只有在二马相交的一瞬间才可刀剑相交,这一瞬间力大势沉者显然占尽上风,此后二马冲过头去,必须勒马回转,才能再次交锋,其间有一段间歇之时,可供用力过猛的一方休息,从而不象步战那样很快脱力。这就是马战兵器发展至后世往往越来越重,宋代甚至使用大锤的道理。关羽的青龙偃月刀尽管还比不上锤,但也是极其沉重的,尤其是刀口呈现偃月状,除了可以前劈之外,特别利于侧扫和后拖,这在以回合制为主的马战当中,无形中增加了杀伤对手的时效。不少名将,便是命丧在关羽的“拖刀计”之下。因此,能在马上对抗关羽而不败之人,一定不是寻常之辈,因为对他的青龙偃月刀硬架势必吃亏,只能采用“拔”和“躲”的策略。当然最好是把关羽弄下马去。青龙偃月刀太沉,有一利必有一弊,用于步战很快就会脱力。所以,后来吴将吕蒙在麦城之战用绊马索将关羽绊下马后,关羽很快成擒。综上所述,关羽武功的特点主要是一个“力”字。

    张飞也是一员力大的猛将,但他却不是使刀而是使用“丈八蛇矛”。这是一种奇门兵刃,前端锋刃呈蛇形,一旦刺入则杀伤力极大,但也必须比枪类武器使用更大的力量才能刺入。这就形成了张飞的武功特点。由于前刺的力量必须用得很大,因此一旦被敌躲过,回收就不太灵便。虽然有此弱点,但是张飞自有他的办法,他这时往往一声大喝,声如巨雷,对方只要不是聋子(古来还不曾有聋子能做武将),就会被他吓一跳,这一愣神的功夫,张飞就能趁机把矛收回再战。与张飞对阵,如能不怕他的威吓,就有可能取胜,但杨华自忖没有把握,因为张飞不仅声如巨雷,兵刃也怪,迎面而看,其锋刃恰如一条巨蛇吐信,向自己扑来,胆小的能吓出神经病来。因此,张飞的武功特点,可以用一个“威”字来概括。以杨华看来,这种蛇矛应该更适合于步战,在马上反而不易发挥他的优势。也许正因这样,所以张飞才把它特地加长,成为“丈八蛇矛”,以补马战之不足,取其“一寸长,一寸强”之意。

    赵云则与二人明显不同。他使的是枪,“枪为百兵之王”,从古到今一直有它的市场,不象某些武器后世逐渐绝迹,可见它的构造较为合理,适用范围也广泛。不仅可用于马战,也可用于步战,操持灵便,并可耐久。这也形成了赵云的武功特点:枪法神出鬼没,而且耐力持久。这也是后来赵云在长板坡敌方的千军万马中能七进七出并全身而退的原因。这事换了关羽张飞任何一人都做不到。当时关羽固然不在,但张飞在长坂坡的表现也无非是“立于长坂桥,大喝一声,河水为之倒流”而已。杨华认为,与“以力为主”的关羽和“以威为主”的张飞相比,赵云才是真正的武者,他的武功特点当得起一个“武”字。由于杨华与赵云都喜爱使枪,而且相互之间又有“赠剑之情”,因此杨华与赵云的私交较厚。

    他也常与隐藏在暗处进行护卫的魏延连络,遥控一些重大事务,并借此交换情报。

    这一日清晨,杨华刚起身,忽然卫兵来报,有一百姓求见。由于杨华时常帮百姓排忧解难,因此百姓求见不足为怪。等见到来人之后,竟是代人送信的。

    信有两封。首先映入眼帘的竟是一封写着简体字的书信,杨华不禁心潮澎湃!他赶紧打开来一看,正是冯菁所写:“华哥:我现在孤身一人,日夜都在想你盼你,快来吧!我在许昌曹操处,他答应为我们成亲。不管你有什么要事,请见信速来,一切来后再说。你的菁妹。”杨华十分感动,想不到这朵美丽高傲的校花,才半年不见就把双方称呼都改得这么亲热了!其实自己也铭心刻骨地想她。尽管三国还有别的美女,却只有冯菁才是自己“天长地久”之良伴啊!

    再看第二封信,却是曹操所写,上而竭尽全力,申明了来与不来的各种厉害关系,言辞凿凿,反正一句话,来则皆大欢喜,不来则冯菁遭殃。

    杨华见信,却是大喜:“正愁没有一个正当理由离开刘备呢!理由竟然送上门来了!”于是他立即使用预定方式与魏延连络,让他做好周密的撤退准备。然后,他想了想,也学那刘备模样,放声大哭起来!

    刘备果然在他身边按插有秘密监视之人,不到一个时辰,刘备便来了:“哎呀,锦川贤弟!什么事如此伤心?”

    “呜呜呜呜!我的未婚妻被曹操所执,危在旦夕……呜呜呜呜!”

    “这……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唉!常言道:‘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令妻既然已被曹操那禽兽所执,多半已不完整。不如由为兄替你另娶,找那襄阳一带最好的,你看如何?”

    “呜呜呜呜!现有我妻的亲笔信在此,说她目前完好……呜呜呜呜!我这妻子天下少有,世间绝无,是我师傅的一棵独苗!师傅托付给我,我怎能违背师命?呜呜呜呜……玄德公仁义擎天,怎么却劝我弃妻另娶,做那缺德之事?呜呜呜呜……我若做那卑劣行径,师兄弟不耻于我,世人嘲笑于我,我将何以为人……呜呜呜呜!”

    “这……”刘备又劝道,“既然令妻子一时安好,军师你又智计百出,不若我们杀进许昌,打败曹贼,救出你的妻子,如何?”

    “呜呜呜呜!原先打仗,全凭方寸灵明,才可智计百出,如今妻子被执,方寸已乱,再也无法出谋划策矣……呜呜呜呜!”

    “唉!这如何是好?”刘备也没了办法。

    “呜呜呜呜!我若去见妻子,则有负于主公;若不去见,则有负于妻子和师傅,愧对世人,愧对天地!叫我怎么办啊……玄德公!叫我怎么办啊……呜呜呜呜!”

    刘备一看这阵势,杨华已是难留,于是说道:“贤弟既然如此伤心,我这方面就不必再有顾虑了……”

    杨华心道,刘备总算说了句人话,他等的就是刘备的这句话,于是倒身下拜道:“多谢主公的仁慈!我若到了曹操那里,必定终身不设一谋!”

    刘备本来还想再劝,却被杨华把话说死,只得说道:“贤弟所在之日,劳苦功高。今晚设宴给贤弟饯行,明日再走吧!”合情合理,杨华自然再无异议。

    这顿晚宴,却是杨华来到三国之后最虚伪的一次。各人口是心非,暗怀鬼胎,莫衷一是。虽是满桌山珍海味,杨华只能浅尝即止,不敢放肆。

    一整天的功夫,杨华未能接到魏延的任何回复,心下不觉渐渐起疑,等到宴会散后,杨华回到居室,却发现岗哨比平常增多,更觉奇怪。但因他知道历史上徐庶是安然离去的,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入夜,忽有卫兵来报,说是:“军师所招之妓到了。”杨华深感奇怪:“自己何曾招妓?”但今日奇事甚多,杨华也就静观待变。

    不一会,进来一位女子,身材倒还可以,但浓妆艳抹,早已掩去本来面目。一到杨华跟前,便脆声叫道:“杨大哥!我好想**你!”杨华急待推拒,却发现这声音非常熟悉:“啊?原来你是小……”话音未落,嘴唇已被小乔香舌封住,顿时魂飞天外。耳中但听小乔轻声软语说道:“杨大哥,我现在是假扮妓女,你必须马上抱我上床入帐,不可露出破绽!”杨华这时已成了机械人,闻言照作,进入床帐之中。

    小乔随即把身上衣物扔出帐外,仅留亵衣,象个妖精般地滑入杨华被窝。杨华急道:“何须如此?”小乔悄声道:“魏大哥说了,功夫必须做足,稍有不慎,便是杀身之祸。”

    杨华拥着小乔那暖玉温香般的肢体,早已心猿意马,意识模糊。却听小乔在耳边吹气如兰地说道:“杨大哥你先忍一忍,听我说说眼下的紧急情况:魏大哥上午接到你传递的消息之后,没多久就发现你身边忽然增加了大批便衣护卫,住宅也受到严密监视,他想与你联络,已经无法办到了。而刘备今日中午到晚宴前,一直在和关羽张飞密谋,其他文臣武将一概不得参与。此外,约有五百骑兵接到命令立即睡觉,估计拂晓前要有行动。因此魏大哥直觉地感到刘备要对你不利,待要直接杀进来将你救走,又怕反而坏了大事;本想买通一个妓女进来传递消息,又怕她不可靠。恰好我要按计划转移到上庸去,绕道经过这里来打听一下杨大哥的消息,于是魏大哥就叫我假扮妓女进来了。魏大哥问你是否自己有主意,如果没有,他就要从山寨调动人马硬打了。”

    杨华听到这里,顿时欲火全消,灵智复明:怎么会有这种情况?这事难道徐庶也经历过?嗯!史料上说“徐庶走马荐诸葛”……为什么要“走马”而荐呢?头一天晚上干啥来的?哎,对了!莫非是他不荐就走不了?“玄德目送徐庶离去……徐庶忽又策马奔回。”正是!想来徐庶何等人物?定是看出前方已有要命的埋伏!为了保命,不得不返回来推荐了诸葛亮!这样一来,刘备为了顺利得到诸葛亮,也就不得不放其师兄弟徐庶一马了……千古疑案,原来如此!杨华想到这里,背上不禁出了一片冷汗!自己太过相信历史记录,竟差点儿送了小命!好你个阴险狡诈的伪君子刘备!怪不得徐庶进了曹营,母亲已死,了无牵挂,却仍旧不再返回刘备阵营!所谓“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根本就不是什么对刘备的承诺,只是徐庶看透了刘备、曹操这两大枭雄的自私本质,心灰意冷而已!一代智慧之星,就此没落。“唉!”杨华不觉长叹一声。

    小乔扭动着她那凸凹有致的身体说道:“杨哥哥,不要悲观失望!其实我好崇拜你呢。你的事迹我都听说了,你才是当今世上了不起的英雄!我相信你一定会有办法化险为夷的!”

    喔,小乔变得这么懂事了!杨华情不自禁地爱抚着小乔那柔弱滑嫩的娇躯,说道:“放心,杨大哥已经有了办法!你回去告诉魏大哥,无需劳师动众,只需如此如此……”接着,忽又想起一事,问道:“我跟刘备所说的离去理由是妻子有难,但你们竟安排我当晚就招妓,会不会让刘备起疑呀?”小乔道:“不,魏大哥说军旅之中这样才正常。”杨华又道:“你化装进来报信我很感激,可你以后怎么处理和周郎的关系呢?”小乔幽幽地说道:“杨大哥要我怎样,我就怎样。”接着,又深情地望着杨华说:“我好想再陪杨大哥一会儿,但魏大哥那里还等着我的消息……我要走了,祝杨大哥一切平安!”

    第二天,杨华要走,刘备与关羽前来送行,却不见张飞。杨华心中有数他定是去前路安排埋伏去了。杨华不动声色,边走边谈道:“我昨日过于悲伤,竟忘了一事,经过一夜,终于想起来了:玄德公可曾听说‘卧龙凤雏,两者得一,可取天下’一说吗?”

    刘备一听,急忙道:“正是!可我一直不知这卧龙凤雏是什么人?居住何处,无以查访啊!先生可有其消息吗?”

    杨华笑道:“这卧龙先生么,复姓诸葛,名亮,表字孔明,他是我的大师兄啊!当年一同修行时,他常常独自面对山涧,抱膝长吟,自比管乐,有着经天纬地之才!”

    刘备一阵惊喜,忙问:“与先生相比如何?”杨华心道,必须往好里说才行,便道:“打个比方吧:我杨华只好比是一枝烛火,而孔明则好比是一轮皓月!”

    刘备听了,两眼大放光明!杨华适时拿出一卷书信道:“这是我给孔明师兄的荐书,持此前往襄阳卧龙岗诸葛草庐前,则他必会出山,辅肋玄德公大业!只是……我这师兄架子大,需要注意礼貌!”

    “一定!一定!”刘备赶紧接过荐书,含泪说道,“哎呀先生,您可真是雪中炭,恩同再造啊!请受刘备一拜!先生高义,感同天地!”

    杨华心道,又来了!连忙扶起刘备,说道:“行了!时候不早了,我要上路了。”

    刘备忽然想起什么来了,急忙道:“务请先生暂留片刻!我三弟也要前来送行,谁知可能是军务繁忙,竟未赶到?关羽!明白了吗?快去把他叫来,莫误大事!”关羽飞驰而去。

    不一会儿,前方尘土飞扬,关羽、张飞及五百军士赶到。有军士奉上一坛酒和若干酒具。张飞道:“对不起先生,我来晚了!特备薄酒请罪,也替先生送行!”

    杨华感慨万分!从表面上看,这次送行场面是多么隆重!如果这时有史学家在旁,将之记下,一俟千百年后,“湮没了黄尘古道,远离了鼓角争呜”,还有谁会知道,这历史背后的黑幕呢?!

    杨华仰天长啸!然后,毅然端起一杯酒,对着众人说道:“常言说得好: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让我们满饮此杯,各奔前程!”说罢,一饮而尽,翻身上马,绝尘而去……

    第十章 久别重逢

    杨华快马加鞭,很快就脱离了刘备等人的视线。途中,遇到一个小树林,顺便进去探察了一下,果然有埋伏过的痕迹,不由得心中暗笑。

    再往前行,没多久便与魏延所带的十几个人汇合一处。小乔也在其中,打扮成一个眉清目秀的青衣书生。她一见到杨华,就猛扑过来说道:“杨大哥,终于又见到你啦!我就知道你有办法脱困,魏大哥他们还在那里左担心、右担心的呢!”

    杨华连忙抱拳道:“多谢二哥劳神费心!现在我没什么事了,不如我们现在就兵分两路,你们护送小乔去上庸吧!”魏延道:“这里仍是刘备地界,且送你出境再说。”

    于是众人继续前行,忽见前方一将,单枪匹马而来,竟是赵云。魏延不禁大为紧张,杨华却是泰然自若。

    赵云下马行礼道:“听说锦川贤弟辞职而去,只恐一路上会有匪寇骚扰,特来送你一程。”杨华心感赵云高义,也下马回礼道:“原先路途确有不靖,但我刚向玄德公推荐了卧龙先生。想是匪徒惧怕卧龙先生,都已逃之夭夭了!”赵云道:“军师果然好计!”二人相视一笑,心照不宣。

    杨华心中万分感慨,他解下赵云所赠佩剑说道:“此剑伴我征杀,已饱饮敌人鲜血。但此后山重水复,各为其主,只怕愧对此剑。思量再三,还是物归原主吧!”赵云大大方方接剑,说道:“此剑凡品,原本不入行家法眼。”接着,却又出乎意料地另外拿出一柄宝剑道:“这才是一柄能送得出手的好剑!这次纯属我私人赠送,贤弟你不可推辞,却之不恭哦!”

    杨华接剑抽出一看,剑身犹如一泓清水,透着寒气,剑柄上隐隐刻有“太阿”两字。“啊?……这难道就是秦始皇的那把太阿剑?如此宝物,子龙兄为何不留作己用?”

    赵云微笑道:“这是王者之剑,为将者岂敢擅用?我觉得贤弟绝非池中之物,必定不会久居曹操之下,所以送剑给你,祝你事业早成!”

    赵云果然见解深刻!杨华心中感动,试探性地问道:“待我成事之时,子龙兄可否……”赵云打断杨华的话,长叹一声说道:“人不负我,我不负人。若有负我那一刻,到时再说吧!”

    杨华道:“我身无长物,没有什么可回赠的,只好送你一个预言吧:将来子龙兄若在长坂坡大战,遇到夏侯恩,千万别放过,他身上有一柄削铁如泥的‘青虹剑’,将会被你得到。”

    赵云对杨华这种神神秘秘的东西已经有了免疫力,见怪不怪地笑道:“那就借你吉言啦!”

    大家上马继续前行,杨华想起一事,又对赵云说道:“如果你在长坂坡救下一个名叫阿斗的孩子,千万不要直接送到他父亲手里。”这回赵云却感到奇怪:“哦?为什么?”“他父亲一定会这样说:”杨华学着刘备的样子,“‘你这孩子!为了你,几乎害我损失一员大将,留你何用!’接着就会‘啪!’往地下一摔……只可惜地面太硬,孩子伤到脑子,后患无穷啊!唉!你要知道,其实他父亲心里也不知道有多心痛呢!”话一说完,赵云等人被逗得哈哈大笑。

    众人边走边谈,不觉已到边界。赵云告辞返回。杨华对魏延说道:“二哥,前而已是曹操所辖地面,我离开刘备之事,他们必有准备,说不定会有人迎接,若被撞见就不方便了。你们暂且护送小乔去上庸吧!我这里有几份图纸,画的是一种爬城偷袭用的钩索,和一种改良弩,到上庸之后交给马良,请工匠立即打造一批备用。还有,这是一篇施政方略,请马良选择切实可能的部份进行试点。在我没去之前,上庸暂时还打申耽、申仪的旗号,待我从曹操那里脱身出来再行易帜。”

    魏延道:“三弟放心,我送小乔到上庸之后,立刻暗中回来配合你。”

    ……

    许都,皇宫一侧,承相府议事厅门前,曹操亲自迎接杨华。一阵寒暄之后,冯菁出列,缓缓走近杨华身边,怯怯地叫了一声:“华哥……”“菁妹!”杨华情不自禁,上前抱住冯菁。冯菁似乎身子一颤,却毫不抗拒,伏在杨华肩上,泪如雨下。“我……想你!呜呜呜呜……”

    百官看到这动人的场面,一时鸦鹊无声。杨华心中无限感慨。若不是自己将她“骗”来三国,哪有这样的机会?可如今,这朵鲜艳的校花,却是被自己真直实实地抱在怀里!幸福之余,却又感到有一丝丝对不起她。于是倍感怜惜地捧过冯菁的娇面,轻轻为她拭擦眼泪。这一动作,却逐渐引起双方激情,两对嘴唇渐渐吻在一起……

    汉代虽然随便,大庭广众之下也还没到这种程度。百官大多回过身去,曹操赶紧说道:“咳……杨贤侄不必急于一时,本承相一定为你们举办婚礼。还是暂且进屋叙话吧!”

    杨华冯菁这才惊醒,双双面红耳赤。

    一起进入大厅之后,杨华重新见礼。曹操感叹道:“杨贤侄以不到两万人马,破我十万雄兵,虽张良再世,韩信复生,亦不过如此。本承相久盼一见,今日终于得遂心愿!”曹操说完,众臣一起贺喜。

    杨华心道,看来这曹操晚年也开始爱听顺耳话了。于是说道:“不敢当,不敢当!我虽有战阵之上智计百出之能,却仍旧被承相给逼到许都来了,可见天下第一智者还是曹承相您啊!”百官又是一片附和之声。

    曹操果然放声大笑,然后,高兴地说道:“杨贤侄,我看你虽然是被我逼到这里,却是满心高兴,并无半点怨言啊!”杨华心道,这曹操观人之术果然厉害!于是答道:“的确如此。与失散的未婚妻重逢,是我杨华心中最为高兴的一件事,任何事都比不上她重要!”说罢,偷眼去看冯菁,冯菁果然深受感动,两眼脉脉含情。

    杨华这话,在这年月是不被理解的,但又有谁会说不利于曹操的话呢?于是百官全都点头,装作恍然大悟状。

    曹操自然不会鼓动杨华对自己不满,不过,生性多疑的他还是问了起来:“听说你是公开走的。刘备怎会痛快放你?”

    杨华绝不想说是因为自己推荐了诸葛亮,于是他叹口气道:“我发了誓,到曹营之后终身不设一谋,他就信了。”曹操道:“难怪!其实被逼发誓亦可不必当真……”杨华故意道:“发誓岂可儿戏?自然要算。”曹操担忧道:“那么贤侄难道真的从此不设一谋了?唉,也罢!只要人来了就好,其它慢慢再说吧……”

    “哈哈哈哈!”杨华笑道,“承相可曾留意?我只说过‘不设一谋’,至于二谋三谋之类,自然不在此例!”百官闻言,满堂大笑。

    古时候或许难得听到幽默,曹操笑得几乎岔了气,好不容易才缓过劲儿来,笑道:“好小子!怪不得人说你诡计多端,还真能钻空子!以后连我与你说话都要注意些了……”

    这时冯菁跳出来说道:“伯父你这是什么话?杨华哥哥想要为你出谋划策,你竟然还有提防之意?我要生气了!”

    曹操忙道:“哎呀对不起,我的小才女,是我失言了!别生气,让我给你们举办婚礼!这样吧,选日不如撞日,今晚就办!”

    杨华闻言,急忙拜倒:“谢承相!”曹操呵呵笑道:“冯菁已是我的侄女,杨华,你说该叫我什么啊?”“啊,伯父!多谢伯父!”“呵呵呵呵!”

    盛大婚礼。场面之隆重,花样之繁多,是杨华从来没有听到看到过的。杨华感到来三国一趟真是不虚此行!曹操主婚,程昱作为老泰山,受了小夫妻一拜。就近的一些文武官员都来参加了婚宴。文有贾羽、杨琳、曹丕、曹值、荀或、荀攸、王朗、孔融;武有许褚、徐晃、曹仁、曹洪、夏侯敦、夏侯渊、李典、乐进,大家纷纷敬酒,杨华也喝了七八分醉,赶紧装作不省人事,被人架入洞房……

    洞房之中,冯菁穿着喜服,披着红盖头,象个乖乖女一般,静静地坐在床边。杨华醉眼朦胧,见了就猛扑上去,不料却扑了个空。原来冯菁灵巧地躲藏开了:“喂!你不可以不守规矩!要先揭开我的红盖头!”杨华一怔:“哦!好吧!”杨华拿起一枝银叉,慢慢挑起冯菁的红盖头,这道工序果然有它的独特作用,当一张青春无瑕的美丽容颜静静地展现在眼前的时候,杨华简直看呆了!这也难怪,杨华从来在这么近的距离端详过冯菁。

    正在此时,冯菁忽地嫣然一笑:“华哥!跟你商量个事儿好吗?”“啊,好啊,什么事都行!”杨华这时只能机械地点头。

    “你既然同意,那我就说啦!”冯菁狡猾眨眨眼,继续说道,“你看,我虽然很想**你,可我们还没正式谈过恋爱呢!如果就这样**给你,我心有不甘啊!能不能给我点时间,你慢慢哄我,让我有个心理准备啊?”

    杨华一听,酒劲倒是有点儿醒过来了,这不是煮熟的鸭子想飞么?那怎么成:“不行!”

    冯菁一计不成,又生一计道:“华哥!人们都说你智计百出,是天下少有的才子,小妹我好想领教一下,今天是我们俩结婚的大喜日子,我们不妨就效仿一下那‘苏小妹三难新郎’,互相之间搞三场舌战,你看如何?”这一下杨华倒是来了兴趣:“好啊!曹操说你是小才女,我也正想趁机领教呢!”冯菁满心欢喜道:“那么小妹我如果输了,就任君采摘;华哥如果输了,就乖乖听话,给小妹一个缓冲时间,好吗?”杨华心道,我在三国已经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哪会战不过你这小丫头?于是就说:“一言为定!”

    “那就请看‘苏小妹一难新郎’……不,是冯小妹一难新郎!”

    冯菁缓缓站起身来,忽对杨华笑道:“华哥,想不到这古代的亵衣穿在身上,反而更能衬托体形呢!想看吗?”她表演了一个美妙的团圈舞姿,身上所披的红纱婚礼服渐渐飘落,展现出裹着粉色兜肚的袅娜腰肢……

    杨华看得眼睛都直了……正在这时,冯菁却以黄莺出谷般的悦耳声调,问了杨华两个问题。杨华魂不守舍,只觉声音好听,却根本没听明白冯菁说的是什么。

    冯菁停止舞蹈,正色道:“华哥快答!”“啊……答什么?”杨华这才回过神来。冯菁笑道:“你输了!”杨华猛然省悟道:“你诱惑我,这是耍赖!”冯菁道:“假如你是某公司老板,在这种情况下和人签了合约,白纸黑字,也能说人家耍赖吗?告诉你吧,这是舌战的一大绝招:‘挑逗’!”

    杨华哑口无言,冯菁安慰道:“还有两次机会,华哥好好把握哦!”杨华心道,刚才粗心大意,着了你的道,这次绝对不会了!

    只听冯菁脆声说道:“冯小妹二难新郎开始!请华哥说个理由,为什么小妹要任君采摘?”杨华心道,这还不简单?为防“言多必失”,于是极其简练地答道:“因为你是我妻子。”

    冯菁故作惊讶道:“什么?我是你‘弃子’?哎呀呀呀!这人竟然这么不讲道德,抛妻弃子!你对我没有 ( 三国志X http://www.xshubao22.com/6/6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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