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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语言问题。你们不要觉得不可思议,现在给你们激活了大脑,给了你们完整的各类外语的字典跟教材,你们随便翻一翻就能学会几门外语,但在那个时候,耶和华跟轩辕老板就是为了互相防范,不让对方获取自己的信息才分别创造了拉丁文,希伯来语,甲骨文,文言文之类的。在那个时候,想要完整的获取一套对方语言的字典是十分浩大的工程,必须通过无数间谍手段去搜集对方平民百姓日常生活中的只言片语,然后将这庞大的信息整理分析,最终才能整理出一本薄薄的册子,里面也只是一些日常用语而已。
第二个问题是外貌的问题。白种人在生理上跟黄种人有着诸多的不同,除了肤色,发色这些表面处之外,内部的生理结构也有不少不同之处,有一些根本就是耶和华故意搞出来的,一防止轩辕老板将黄种人改造之后混进他的阵营,例如眼睛的颜色问题,虽然现在靠一枚小小的隐形眼镜就能达到一定的效果,但在当时,轩辕老板一直都没有找到改变眼睛颜色的方法,让我去卧底,原因之一也是因为我有变化的异能,可以最大程度上伪装成白种人。
于是,我带着那本薄薄的外语词典就踏上了征途。那刚好是公元元年的冬天,我出发的时候,耶稣刚刚从马棚里出生三天。
根据轩辕老板这边掌握的情报,耶稣跟耶和华必定有着重大的关联,但那个时候还没有圣经,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干什么的,我到达犹太人聚居地之后,也并没有马上开展工作,因为这次卧底是个旷日持久的活,我必须先把外语和生活习惯这些细节搞好,免得到时候被人揭穿,古往今来,凡是暴露身份的卧底者,没有一个不是死的惨不堪言的,虽然活着有点无聊,但我也不想死。
在开头的三十年,我活的像个穿越众一样,那时候别说外国电影电视剧,连本描写外国什么样的书都没有,像包大人你,到了美国之后还觉得自己孤立在了一个陌生的环境,而两千年前,我刚到巴勒斯坦地区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两眼一抹黑。我出生的比较晚,不像女娲神农他们经历过补天什么的,白种人这个东西,虽然经常听老资格的神提起,但我以前从来都没见过活的。一见之下,很难相信他们也是人类,外观,语言,生活习惯,都跟我们差的太多了,而且我出来的时候,中国的经济和科技都已经发展的不错,至少有钱的老百姓已经住上了砖瓦房,穿的是绫罗绸缎,吃的是煎炒烹炸。就算是比较穷的,起码也是布衣短打,可这些白种人还处在蒙昧状态,衣食住行都还简陋到不行,无论男女,穿的都是脏兮兮的袍子,也没个款式做工之类的讲究,吃的东西除了肉就是野菜,烹调方法除了煮就是烤,调味的东西除了盐基本上就没别的,连酒都造的酸不拉几的。相比之下,我简直就是从现在的北京上海回到六十年代去上山下乡!
不过不管怎么样,这里毕竟是人间,总比冷清的天庭热闹的多,经过了十年的游历,我走遍了欧洲大陆,慢慢熟悉了罗马人,希伯来人,犹太人的生活,同时也暗暗佩服耶和华,在这么小的一块土地上,还把人类分成这么多不同品种来混合管理,不同的民族还要使用不同的语言,他不累吗?
游历大陆的同时,我一直暗暗留心耶和华在人类中的影响,却发现情况跟轩辕老板那边一样,普通人类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耶和华这么一号人物存在,而且耶和华也没有放出手下来打理人间事务,所以当时的白种人跟非洲部落一样,盲目的崇拜着星星月亮黄鼠狼之类的自然精灵,并没有形成比较统一的宗教信仰。但是以我们这边之前掌握的情报,耶和华一直是一个很高调的家伙,很喜欢高高在上的感觉,当年初访地球的时候,就曾经要求当时的人类对他膜拜,现在自己养了这么多人,居然没有自封为神灵享受万民香火,这很不符合他的风格啊。
现大部分人类都不知道耶和华是何许人也之后,接下来的二十年,我也不敢再去随便打听,万一被耶和华的手下听到风声,知道耶和华的存在这一条就足够暴露我的真实身份了。我只好按照预定计划,生活在耶稣周围,设法接近他。
耶稣一直都很低调,除了长的异乎寻常的帅之外,从来没有显露出任何不凡之处,只是作为一个非常普通的木匠,整天在作坊里埋头干活,待人也十分谦和有礼。周围的小孩子都很喜欢他,但成年人却对他都抱持一种轻蔑的态度,因为他的母亲尚未结婚就生下了他,却死活不肯说出他父亲是什么人,结果被未婚夫退婚,又被亲生父母赶出家门,带着耶稣颠沛流离,虽然他们母子已经换过几次居处,足迹差不多也遍布了欧洲大陆,但耶稣那张俊美的一塌糊涂的脸实在是太著名,知道的人非常多,所以不管他们搬到哪里,不出小半年,周围的邻居必然都会听说关于玛利亚未婚产子的轶事,继而对他们母子投来鄙夷的目光。很难想象吧?现在中国从欧美那边学来了***和未婚同居,可是在两千年前,耶稣的老妈却因为未婚先有子遭到强烈的鄙视,抬不起头来。
从耶稣十岁开始,我就一直在他身边看着他长大,跟着他们母子不停的搬家,不停的更换身份,变换职业,如今又是二十年过去,他也三十岁了。作为β型白种人,他的寿命跟丙型人类差不多,都是百年左右,三十岁,差不多算是过了半辈子了,这三十年来,他除了干木工活,就是跟邻居们聊聊天,然后回家吃饭,睡觉。不交朋友,不找女人,生活简单而枯燥,我的监视工作也是简单而无聊。我甚至会想,如果他就这么平凡的过完一辈子也不错,我就可以在人间停留一百年,而且还算是完成了任务,多好!可是,有些事情真的是很不禁念叨,我产生这念头的第二天一早,就有人来狂砸我的店门——现在我的身份是一个小小杂货店的店主。
“犹大!快开门,快出来看啊!!”是彼得的声音,他是隔壁面包铺的学徒,跟我很谈得来,而犹大,你们都知道了,是我的化名。
“一大早的吵什么啊。”我离开温暖的被窝,很不情愿的打开了店门,迎面就是彼得那张兴奋的发红的脸。
“你快来看吧!耶稣在行神迹!”
第一百四十五章 杨戬的卧底生涯2
耶稣终于动起来了?我急忙关上店门,跟着彼得赶到了市中心的井边,就看到已经有很多人在排着队,等待耶稣的治疗。而耶稣正被很多人簇拥在中间,双手抚摸着一个盲人的双眼,他的手上散发着淡淡的光辉,几秒钟后,那个已经瞎了十几年的老人,浑浊的双眼渐渐放出了光彩。
“太不可思议了!”老瞎子激动的喊道:“我能看见了!我真的能看见了!啊!可敬的年轻人,我从来没有见过像您这样俊美的年轻人!”他看着在他面前微笑着的耶稣,忍不住双膝跪倒,膜拜了下去。
“太奇妙了!这真的是神迹啊……”
“这不是那个做木工的耶稣吗?他居然可以行神迹……”
“太阳神啊!这是神迹!真正的神迹……”
围观的众人有的窃窃私语,有的失声惊呼,都对眼前的奇迹由衷的赞叹。排队等着接受治疗的聋子,跛子,麻风病人等等仿佛也看到了康复的自己,激动的热泪盈眶。而站在人群中的我却看得出来所谓的神迹是怎么一回事。
耶稣手上发出的光根本是一种装饰效果,这种光我也发的出来,他的治疗方法却真的很高明。在中国,一个人要么被整体的激活,成为异能者,要么就是普通人类,被封印了大部分能力,对伤残疾病全无抵抗能力,而耶稣却可以通过某种解密手法,让被封印的β型白种人的部分身体机能活性化,根据基因还原伤残的肢体或器官,这其中也需要应用到一点魂能,但消耗量并不多,这一点女娲跟神农也做不到。
“赞美我主,伟大的耶和华!愿上帝保佑你们,阿门。”每治好一个人,耶稣就会这样说一句。
真奇怪,这个耶稣不声不响的顶着野种的名号活了三十年了,为什么现在才开始宣传耶和华的名字?耶和华也够怪的,他要在人间扩大自己的影响力的话,大可以像当初他刚来地球时那样,出来装神弄鬼就可以了,如果想低调的维护自己对人间的控制,也可以轩辕老板一样,扶持一个统治者。为什么要搞一个野种出来扮演江湖郎中呢?这个耶稣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被激活,只是普通的β型白种人,却可以使用魂能做一些以医术著称的神农都做不到的事情,这也非常奇怪,不过既然他开始动了,我的卧底工作也应该开始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耶稣的木匠作坊变成了慈善医院,十里八村的残疾人,重伤号什么的全都慕名而来,并且都很自觉的不带钱,耶稣也不在意,有求必应,手到病除,而且分文不取,但有些病人送来一些面饼,肥鹅之类的他也坦然受之。治疗完毕之后少不了又是替耶和华吹嘘一气,就这样,随着越来越多的病人被治好,上帝的名号也传遍了这个不大的镇子,而且通过吟游诗人和行脚商人传播向欧洲各地。
在那个通讯和交通都极度不发达的年代,只用了半个多月,在短时间内能赶到我们所住的镇子上的所有残废都变得活蹦乱跳了,耶稣也终于空闲了下来。这半个月里,我每天都抽出一点时间去观察他的动向跟治疗手法,希望能看出点什么,但他一直都是这一招局部激活,但这一招确实就非常好用,他也根本就不需要再使出别的手段。当他空闲的时候,也一反之前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的个性,变得健谈的要命。他搬到这个镇上也有两三年了,周围的邻居都跟他熟的很了,但也都被他吓了一条,从他第一次行神迹开始,简直就是张仪苏秦灵魂附体,太能说了,整天神神叨叨的给大家讲故事,说上帝有多么多么仁爱,法力多少多少高深,如何创造了人类,人类生下来就带着罪什么的,后来这些东西被彼得整理抄录,差不多就成了旧约全书。
耶稣的大名通过口耳相传,被渐渐的润色加工,历经三个多月之后,终于传到了罗马帝国,而当时罗马皇帝的第三条腿因为操劳过度,也落下了点不轻不重的残疾,抬不起头,所以陛下派了一队人马来请耶稣出诊。要知道,当时的整个欧洲虽然分成了若干族群,有的甚至一个城邦就号称是一个国家,但没人敢跟罗马帝国说半个不字。半开化的欧洲政权就像是一群懵懂无知的孩童,而罗马帝国就是唯一的成年人:或许我不是你爸爸,但是你必须得听我的!而耶稣好像也一直在等待这样一个进入欧洲权力中心的机会,听到皇帝有请,马上把行李打包,带着他的母亲准备上路。
彼得是个聪明的孩子,一眼就看出,跟着这个赤脚医生做徒弟闯荡江湖远比跟着他那个搓面团的师傅守着店铺要有前途的多,在耶稣蒙皇帝陛下召唤的当天晚上,他就去忐忑不安的去拜访了耶稣,希望能拜入他的门下,学习治病救人。其实镇上有这种想法的半大孩子不少,但耶稣一直是一个“冰山美人”,虽然对每个人都是笑脸相迎,但也毫无例外的对每个人都拒之千里,从来不会跟谁拉近关系。他都帅成这样了,引得无数大姑娘小媳妇为之心碎,却始终一点绯闻都没有传出来过,他跟人相处的态度也可见一斑了。所以,除了彼得,没有人把拜师的想法付诸行动,就连彼得也只是抱着“横竖也不会有更糟的结果”的打算,想来试试看。可没想到,耶稣居然一口就答应了他,还亲手为他施洗。第二天,消息传出来之后,所有的年轻人都在家里捶胸顿足,后悔没有去耶稣那里投上一份简历。可现在后悔也晚了,因为皇帝陛下太心急火燎了,让耶稣最晚第二天就得登程上路,所以,他们就是想拜师也没机会了。
就这样,在那个冬天的早晨,耶稣带着他妈,他唯一的一个徒弟,还有两个装着旧袍子的破包袱,在十几个罗马士兵的簇拥下,踏上了前往白种人政治中心的道路。当然,同行的还有我,我的理由是,很久以来我就想去罗马见识见识了,只是路上不太平,所以才一直没能成行。现在,借耶稣的光,有这么多罗马大兵保护着,我怎么也得去大城市开开眼啊。你要问为什么耶稣肯让我借光,我说了,耶稣对所有人都拒之千里,唯一一个例外就是我了。毕竟我差不多是跟着耶稣母子一路搬家搬过来的,而且哥们比较能混人缘,连杀人王项羽都能跟我称兄道弟,哄高兴一个耶稣当然不是什么难事,在那个年代,要论玩心眼,白种人嫩着呢!
终于写到中西混搭的这一段了,才发现自己对这一段的历史相当的不熟,不过好在题材原因,在下完全可以创造这一段历史,不过编历史这事也不太好干,编的太离谱的话就有点不真实了,希望各位读者能不吝一点时间,给小弟一点建议,你希望看到一个什么样的历史呢?
第一百四十六章 杨戬的卧底生涯3
我是神,体格好的跟一般人没法比,冷这种感觉我早已经忘记了好几百年。但我依然不喜欢在大冬天的早上赶路,尤其是看着几个罗马大兵衣甲鲜明的骑着高头大马,而我只能穿着那种四面漏风的破草鞋步行。离开巴勒斯坦地区,我们这一队人马的行进效率非常高,随行护卫的士兵根本没给耶稣沿途传教的机会,晓行夜宿饥餐渴饮,除了赶路什么都不干,看来皇帝陛下确实很急。
耶稣低调了三十年,可一旦开始显山露水,好像就很有点刹不住车的架势,这一路上没什么机会传道解惑好像把他憋的够呛,话匣子也打开了,没事就跟我和彼得闲聊,给我们讲那些神神叨叨的故事,让我不禁有点怀疑,他这三十年都不出动静,是不是就是一门心思在那里码字编瞎话,凑这套说辞呢。彼得是拜了师的,虽然急于想学会手上放光的本事,但他今年才十六岁,毕竟还是少年心性,耶稣随便找了几个理由搪塞了他一下,再云山雾罩胡扯一通上帝爱世人的理论,他也就忘了救死扶伤这回事,乐呵呵的继续听故事了。不过彼得可以被糊弄过去,我对耶稣的兴趣却越来越浓了,他越是不愿意说,我越想知道,所以其实我这人还挺适合当卧底的,做事不着急,求知欲还强,我怀疑当初轩辕老板给我神格化的时候,给了我变化的能力,是不是一早就打算好让我来干这个的。
如果说我天生就是干卧底的,那耶稣绝对天生就是搞传…销的,抓住一切忽悠下线的机会,忽悠所有可忽悠的人。就算罗马皇帝等着雄起等到眼睛都蓝了,能发展的下线他也绝不会放过。还是在冬天的早晨,抱歉我记不住那是走到什么地方了,反正还没到地中海,我们在路上遇到了塞车——就是很多人都停下来不走,把路都堵上了,原因是前面有两个年轻人在打架。彼得兴奋的努力挤到前面去看热闹,耶稣则开始打听打架的是什么人和打架的原因。
我在一边听,了解到了正在对打的两个人叫安德烈和雅各布,他们原本是同村的邻居,虽然算不上是朋友,但平常关系也还可以,在这里老拳相向的原因是两个人在争辩太阳跟月亮哪个更重要。安德烈的观点是太阳更有用,因为冬天的时候,有太阳出来就会比较暖和,而月亮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冷冷的;雅各布则认为,月亮在晚上出来,可以照亮地上的小路,让人不至于走路撞树,而太阳总是大白天出来,有点多余。双方各不相让,结果就打起来了。
现在看来,这种争论本身就很可笑,为了这种问题争到动手动脚就更加不可思议了,但是在当时的欧洲,别说科学了,连神学都没有一个完整的体系,一般大众对于天体的认识除了这个叫太阳,那个叫月亮之外基本上就一无所知了,就算在中国,以孔子那种高级知识分子,面对两小儿辩日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何况这些穿上衣服没多久的白种人?而且安德烈跟雅各布又都是那种非常认死理的莽汉,这种莽汉下手一般都没什么轻重,再加上这二位多少都有点人来疯,围观的人越多打的就越热闹,雅各布的眼睛已经被打瞎了一只,安德烈的手指也被拗断了好几根,再打下去的话,估计不死一个是没法了局的。
“以上帝的仁爱之名,可怜的迷途羔羊,不要再打了。”耶稣分开众人,来到了玩命的两个人中间,出手极快,两个半大小子还没反应过来,一人一只手腕子已经被耶稣给抓住了,这一抓,两个人跟被点了|穴一样,哪都动不了了。
我在后面看的清清楚楚,耶稣这一抓并不快,但是非常准,当时两个人出拳的方位和速度都已经可以确定了,只要在半路上预定的点拦截就可以。说起来简单,但是能看到最佳的那个点却并不容易,如果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的话,至少要有高速的计算能力。耶稣十岁以后我是看着他长大的——当然,他十岁的时候我的外表是八岁,我跟他一起长起来的,这也是我能跟他混熟的原因之一——我从来就没见过他跟人动手,也没见他自己练过什么,他的身体素质也很一般,就算他的智力很高,能够算出阻截二人拳头的最佳点,但是以他的力气也没可能抓住这两个人的手腕之后就让他们停止斗殴。我看的很仔细,这两个年轻人并不是打累了在找台阶下,而是被抓住手腕之后真的动不了了。当然,很久以后,我终于明白了其中的奥妙:跟耶稣给人治伤的原理一样,实际上每个β型的白种人在被创造的时候,身上都留有一个后门程序,当耶稣与其肢体接触的时候,就可以利用一种密码程序获得对这具**的绝对控制,包括使细胞活性化,根据基因重塑损坏的肌体组织,也可以暂时屏蔽脊髓,让身体安全无法动弹。这是根据电子机械方面的思路构建的设计,所以轩辕老板就不会这一手,只能通过经络|穴位,给人体留下对外拓展的接口,以及通过死亡之吻对人体进行销毁。但是α型的白种人就没有这种功能,所以就算是耶稣,要对付莉莉丝也只能采用正面作战,没有别的办法。
“你们都拥有一颗对真理执着追求的心,”耶稣开始忽悠了:“和宇宙万物相比,人类是多么的渺小,跟真理的海洋相比,我们的生命是多么短暂。但短暂的生命并不能成为我们不去追寻真理的借口,反而应该让我们更加爱惜自己的身体,珍惜我们的生命。”说着,他的双手泛起了淡淡的金色光辉,从这两个鼻青脸肿的青年头顶轻轻的抚摸着,嘴里还颇有周杰伦风格的吟唱着一些谁都听不懂的曲调。金色的光芒好像流水一样沿着他们的脑袋流遍了全身,随着耶稣嘴里不知所云的哼唱,安德烈的断指,雅各布的眼睛,还有他们身上那些青一块紫一块的瘀伤,都奇迹般的迅速痊愈了。
“神迹啊!这是神迹!”
“耶稣!他是耶稣!我听说过他!他长的这么英俊,我们早该猜到是他……”
围观的人群简直就像是职业的群众演员,一看到耶稣这几下把戏,马上开始扮景仰状,粉丝状。几个罗马大兵非常破坏气氛的挤了进来,客气的提醒耶稣该上路了,毕竟皇帝大人还在六点半的状态,急需治疗。耶稣也从善如流,跟周围的父老礼貌的打了招呼之后,一边高呼上帝的名号,一边骑到某个乡民友情赠送的骡子上,就要继续西行。
“耶稣先生!”伤愈之后的安德烈几步抢上来,抱住耶稣的大腿噗通一下跪了下来:“我们早就听说过您的神迹,听闻过上帝的大名,您是如此的伟大,我笨拙的言辞实在是不足以表达的我感情,我只希望能够拜入您的门下,永远侍奉在您左右,聆听您的教诲,追寻世间的真理!”说实在的,在那个言辞匮乏的年代,他能说出这么多已经算是伶牙俐齿了。
“还有我!”雅各布比安德烈晚了一拍反应过来,但他也不甘落后,跑过来拉住了耶稣的另一条腿,也跪了下来。不过这小子是真的不善言辞,除了这三个字之外再就想不出要说什么了,只是抱起耶稣的脚,狂吻着他的脚趾。
“年轻人,”耶稣和蔼的微笑着,对他们两个伸出了手,说道:“我很高兴,你们都有对真理的渴望之心,但是,你们要明白,将上帝的福音传播到四海是一项艰苦卓绝的事业,我们会遇到很多困难,甚至遇到很多危险,前方的路虽然充满荣耀,但也遍布荆棘,你们真的愿意放弃现在安逸的生活,跟我一起去传播主的福音吗?”
“愿意,我们愿意!”两个人不迭的保证着,紧紧握住耶稣的双手,好像生怕眼前这个大活人突然消失一样。
“愿主赐福给你们。我现在要去罗马,觐见皇帝陛下,然后,就要踏遍大陆,将福音传播四方,如果你们愿意跟我一起走上这条光荣与危险并存之路,那么就跟我一起走吧。”耶稣带着悲天悯人的表情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
“我发誓!不管前路有多少危险,我,安德烈,必追随吾师到天涯海角,探寻世间真理,将上帝的荣耀播撒四方!”安德烈也学着耶稣的样子画了一个十字,郑重其事的宣誓。
“我,雅各布,跟安德烈一样!”雅各布的反应还是慢半拍,也在胸前画了十字。
于是,耶稣又多了两个徒弟,一行人继续踏上了前往罗马的“危险旅程”。其实,我估计耶稣会说前路布满危险和荆棘云云应该纯粹是出于装逼需要,让自己显得高深莫测一点,不过他肯定没想到,他老人家金口玉牙,这一条居然被他不幸言中,他还真遇到了点刺激的不得了的事情,还一不小心死了一回。当然,这些事情都是我搞出来的。
第一百四十七章 杨戬的卧底生涯4
到达了风光旖旎的地中海之后,我终于告别了徒步旅行的日子,因为这里有一艘漂亮的三桅帆船在等待着我们。
大冬天的乘船,好处是比较风平浪静,而且西北风管够喝,坏处是船上的生活比较无聊。水手船工都很忙,虽然他们也都听说过耶稣的大名,而且是经过夸大的版本,所以对这个传说中的男科圣手充满好奇和景仰,但却没多少机会可以聆听他的吹嘘,但彼得和安德烈三人却获得了充分的时间,而耶稣也抓紧这个机会对这三个人进行洗脑,向他们灌输上帝是唯一真神的理念,力图在到达罗马之前,让这三个年轻人成为他最忠实爪牙,具体操作方式,你们去听几堂传销课就知道了,路数上都差不多,就是让他们通过不停的发展下线,下下线,来提高自己的地位。传销的话,一般是什么红宝石、蓝宝石、钻石级别的经理,收益就是不断增加位数的薪资。基督传销的级别是什么大天使,权天使,智天使,座天使什么的,而收益则是其他传销集团都无法承诺的,就是永恒的生命跟天堂的居住证。像前些年所有刚刚接触传销的年轻人一样,彼得他们也认为自己找到了值得自己奋斗终生的事业,胸中充满了狂热而澎湃的**,恨不能赶快到达罗马城,立刻开始发展下线。
这天夜里,船行到希腊附近,大概在后来的爱琴海附近吧,耶稣带着徒弟们在船舱里给不当值的水手开传销课,我一个人在甲板上吹风,琢磨着到了罗马之后要怎么HPPY。毕竟这是西方当时最牛逼的城市了,虽然我不相信它能比得上长安洛阳这些大都市,但是关于罗马的种种繁华传闻也早就灌了我一耳朵了,什么艺术啊,什么文化啊,这些我都不感兴趣,老子在汉朝见得多了,我只对传闻中的角斗和洗浴中心什么的有点小向往。
我在这胡思乱想,忽然听到一阵若有若无的歌声渺渺的传来,曲折婉转的歌声忽隐忽现,柔若无骨,十分动听。
“哪里来的歌声啊?”我问旁边正在刷洗甲板的水手。
“哦,那个啊。”水手的脸上露出一丝玩味的笑容:“那是巴多罗买在招揽生意,年轻人,看你的样子,你是光顾不起的,也就跟我们一样,听一听她的歌声吧,这比去花冤枉钱好多了。”
“招揽生意?**吗?很贵吗?”听了我的疑问,所有的水手都哈哈大笑起来。
“可爱的孩子,巴多罗买不是**,她是个贱货而已!”一个年老的水手豪迈的笑着,说道:“她是个贱货,不折不扣的贱货!就是这样!”他说完,大家笑的更大声了,有的还一边笑一边跺着脚,好像听到了什么非常有趣的事情一样。
我等了半天,才从这些水手你一言我一语的凌乱叙述中搞清楚状况。原来,巴多罗买是希腊的一家豪门世族,在唱歌的这一位就是本代家主的独生女儿,天生美貌无双,有着金色的头发,牛奶一样的皮肤,非常傲人的身材,更可贵的,是她有一副美妙无比的歌喉。当然,后来她出了大名可不是因为这些。
这位大小姐从小就对自己的美貌和歌声十分自负,而且从十二岁以后就非常注重这两方面的保养。而且可以说她具有相当划时代的开创性:她发明了最早的面膜和喉糖。
在她十四岁以前,保养的方式虽然有点烧钱,但还算比较正常,面膜主要是用细亚麻布裁剪成类似现代面膜的样子,里面吸入牛奶、羊奶等材料制成,每天早晚各贴一次,而喉糖就是蜂蜜跟薄荷的合成品。可十四岁之后,就好像随着她身体的发育一样,她对于保养的狂热程度也开始飞快的升级,导致她成了百里知名的人物。
因为不知道她是听信了哪里的偏方还是处于她自己的发明,她坚信从人体中派出的一些体液里包含了生命的精华,当然,屎尿屁那些东西就算了,真正的精华应该是少量的,珍贵的,例如唾液、血液、还有男人能让女人受孕的那中每次只有几滴的体液。所以,十四岁之后,她每天晚上都会让若干男**隶进入她的房间,用舌头舔遍她的全身,最后还要让他们挤出那些珍贵的体液,涂在她的脸上,灌进她的喉咙。另外,她还会动用家族的财力,去购买那些贫苦人家无力抚养的幼童,将他们杀死,剥下他们的皮来敷在身上,认为这样可以保持自己的皮肤永远像那些幼童一样细嫩。另外,她还会定期饮用婴儿的鲜血,因为她认为婴儿的血液中含有最纯净的生命能量。
现在,这位嗜血的女孩已经长到了十六岁,不再满足于那些下贱的奴隶的侍奉,在每个夜晚都会在前面的小岛上放歌。因为这里是地中海上来往船只最多的航道,她希望每天晚上都能选到几位最强壮的小伙子成为她的入幕之宾,用他们的“生命精华”来滋润自己娇嫩的肌肤。
“可怜的孩子,愿主宽恕她的罪过。”不知道什么时候,耶稣也来到了甲板上,刚才水手们对巴多罗买小姐的议论他全听到了。“船长先生,我们能不能过去看看呢?这位巴多罗买小姐正在歧途上越走越远,奉上帝之名,我们应该去拯救她。”
船长对于这件事倒是不反对,让我惊讶的是连随同的那几个罗马士兵也欣然赞同,看来这个女人的魅力相当大,为了去看她一眼,这些士兵连六点半的皇帝陛下都可以忘到脑后。
帆船转向,朝着歌声飘来的方向驶去,十几分钟之后,一座灯火辉煌的小岛便出现在了海平面上,小岛不大,只有一个港口,现在已经停泊了四五艘大小船只,还有不少船只还在使向那里,有一艘三桅的大帆船还边开边沉了下去,周围的船只虽然放出了小艇帮忙打捞落水者,但是也爆发出了一阵一阵的哄笑声,我们这条船上的水手看到有人沉船也是哈哈大笑,全部都在幸灾乐祸。
“这是来看巴多罗买的娱乐表演之一,”身边的船长为我们解释道:“这个小岛周围暗礁密布,如果不小心的话,很容易触礁沉船,几乎每个月都有过路的货船因为迷恋巴多罗买的歌声而触礁,在这片海域打捞货物已经成了一个收入不错的职业了,当然,风险也不小,因为这里的海底有不少暗流和漩涡。”
“愿主赐福给这些可怜的人。”安德烈是个好学生,听了船长的话马上念叨了一句。
“还有娱乐表演之二吗?”我对歌声的兴趣不大,虽然巴多罗买的歌声真的很美,而且好像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如果很入神的去听的话,会让人忘记身边的环境,忘记自己是谁,忘记所有,只想这么一直听下去。不过,我还是对其他娱乐比较感兴趣,毕竟我下山就是冲着娱乐来的。
“当然有,可敬的年轻人,上了岸你就会看到了,有兴趣的话,你还可以参加。”船长冲着我眨了眨眼,说道:“不过你要有耐心,刚才我说了,这一带暗礁很多,所以我们要慢慢的进港。”
“你说的娱乐是什么呢?怎样参加?”彼得很沉不住气,等不到上岸才揭晓结果,迫不及待的问道。
“巴多罗买小姐每天晚上最多会带五个男人进入她的房间,最少也会带一个。被选中的男人除了可以一夜**之外,还会根据让她满意的程度,获得十枚到一百枚金币的赏金!想进去的人,就要讨取她的欢心,而巴多罗买小姐喜欢强壮的男人,所以每次都会有很多热血的年轻人为了她而大打出手,而且有不少年轻人都是慕名而来的世家子弟,看这些上等人混战可比在角斗场里看奴隶厮杀有趣多了!”一个水手咧着缺了一颗门牙的大嘴笑着说道。
在那个没有电视没有报刊杂志的年代,观看角斗就相当于现在看大片了,而且那些血肉横飞的场面比现在任何电影特效都要真实。角斗精不精彩就靠血腥的程度来衡量,打的越惨,观众就越兴奋。可对于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水手,甚至那些陪同耶稣的士兵来说,他们只能成为角斗场上的选手,却没有机会成为看台上的看客,他们的生命就是用来给那些上等人服务的。现在,有这样的一个机会可以看到上等人为了一个他们眼中的贱女人而大打出手,即使这种打斗不会出人命,甚至都不会有多少流血,却也足以让他们兴奋了,因为,这是上等人在做角斗士,而他们可以成为看客。难怪连那些士兵都愿意耽误一点时间,带着耶稣来到这个小岛。
船终于入港,耶稣的三个徒弟都很兴奋,毕竟他们的年纪都不大,跟那个巴多罗买接近,都想快点看看这个美人到底长什么样,安德烈跟雅各布甚至还摩拳擦掌,大有一试身手的意思。至于这个美人的嗜血和对保养的恶趣味,他们倒是不太在乎,毕竟这个时候白人开化还不久,吃人的都有,做点人皮面膜对于他们来说也不是很难接受的事情。不过耶稣应该是想到了别的东西,一直都是一副悲天悯人的表情,其实他的想法一点都不难猜,这样具有吸引力、煽动力的美女,如果不拉进来搞传销,那不是太浪费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 杨戬的卧底生涯5
这个岛实在是很小,基本上是由岩石构成的,连杂草都没有几根,或许说它是一块很大的礁石也不为过。从港口有一条石头垒成的阶梯直通小岛的最高处,而这条阶梯也不过五十多米而已。沿着石阶拾级而上,很快就达到了巴多罗买家的别墅。
这是一栋三层的小楼,用白色的大理石建造而成,典型的地中海风格建筑。在小楼前面,有一个十分宽阔的广场,用青石板铺成,广场中间竖立着一个巨大的方形铁笼子,有两个篮球场那么大,两层楼高,而且笼子朝里的一面遍布着尖刺。在笼子上面,一个身披白色细亚麻袍子的金发美女正在高声放歌,笼子的四个角上,四个一丝不挂的年轻侍女正随着曼妙的歌声扭动身躯翩翩起舞。而在笼子的周围,已经围拢了很多人,有穿着华贵的世家子弟,也有衣衫褴褛的奴隶,还有脸上写满风霜的水手,所有人都在凝神屏气,如痴如醉的聆听着笼子上的美女那充满魔性的歌声。
其实,巴多罗买的歌并没有歌词,严格的来说,连曲调都不太完整,几乎只是一些呻吟,极像男女欢好时那种若有若无的吟哦,但这种曲折婉约的声音确实很有魅力。现在离的近了,我已经发现了其中的奥妙,大概是这位巴多罗买小姐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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