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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花样美男”叫做金在善,迪拜一家大医院的手外科医生,如果不算陈致远这妖孽的花,金在善确实当得起医学天才的称呼,他二十岁就拿到了哈佛医学院的医学博士,毕业后一直到二十三岁一直就职在霍华德所在的那家纽约长老会医院中,这份资历可相当吓人了。上文已经介绍过纽约长老会医院在世界医疗界的超然地位了,金在善如此年轻下就能在那里工作。可见他的能力能有多强了,这样的人确实当得起医学天才的称呼!
金在善本来在纽约长老会医院干得好好的,而且是前途无量,但当他在纽约遇到前去旅游的姬玛时,立刻被姬玛的相貌与气质所折服,一时间惊为天人,得知姬玛在迪拜后,金在善依然辞去了纽约长老会医院的工作追来了迪拜,对姬玛展开了猛烈的攻势。
可惜姬玛对金在善实在是不怎么感冒,要说金在善的工作与相貌都是万里挑一的,就算是姬玛有着西方女孩的审美观,对金在善这类型的花样美男不是太感兴趣,但面对金在善猛烈而浪漫的攻势姬玛最少也应该小小心动下,可姬玛却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
出现这样的情况自然是有原因的,说实话当姬玛刚开始面对金在善的猛烈而浪漫的攻势下,确实对他有那么一点心动,但没多久金在善在棒子国的女友就找了过来,并且当场撞见了正在约会的姬玛与金在善。
这样的情况姬玛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应付,那名女孩到也没对姬玛说什么或者做什么,只是苦苦哀求金在善能回心转意跟她在一起,可金在善却说什么也不同意,他怕姬玛心里对自己有意见,便拼命的甩着那女孩的手,嘴里跟姬玛解释说他们早已经分手了。
面对如此狗血的情况,姬玛当时大脑是一片空白她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看姬玛不说话,金在善以为她生气了,便发了狠一下把那女孩甩到地上,然后大声斥责女孩不要在纠缠她,不然就对她不客气。
女孩可能是对金在善爱得太深了,男友都这样了,她依旧抱着金在善的大腿苦苦哀求,金在善身高姬玛多想,一脚就把女孩给踢开了,那女孩看金在善一点没有回心转意的念头,情急之下竟然给姬玛跪下了,求她不要在跟金在善交往。
当时姬玛大脑一片空白,她就记得恼羞成怒的金在善一脚把女孩踹开,然后拉着自己就要走,当那女孩又追过来的时候,金在善竟然对她大打出手!
金在善的举动彻底让姬玛对他产生了反感,他怎么能打自己的前女友?打女人的事是姬玛不能忍受的,想到那名女孩可怜的样子,姬玛便派人找到了她,两个人坐在咖啡馆里聊了一个下午。
这一个下午也最终让姬玛了解了金在善的为人,金在善虽然长的好,但家里条件可并不好,他能去米国读哈佛医学院并且顺利毕业,他的天赋与努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女孩的资助,在那时候女孩家条件相当不错,有一家规模不算小的公司,所以攻金在善读书完全不是问题,那时候金在善对女孩也是相当的好,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的情景可没少发生。
但当金在善在纽约长老会工作的第三年,也就是他来迪拜工作的前夕,女孩的父亲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倒闭,得知这个消息后没多久金在善就要求跟女孩分手,并且来到了迪拜,而这个时候女孩肚子里已经有了他的孩子,不想分手的女孩便把自己怀孕的事告送了金在善,希望他能看在孩子的面上不要跟自己分手,可金在善却恶毒的说“谁知道那孩子是那个野男人的!”
自己心上人说了如此不是人的话,女孩竟然对他还不死心,又追到了迪拜,只是想跟他复合,当时金在善是知道女孩怀孕的,可他却毫不顾忌女孩肚子里的孩子对她大打出手,好在没让孩子流产。
这事出过后金在善又找了女孩一次,给了她一万米元让她去把孩子做掉,完事后在给她四万米元让她回国,这样的行为简直是畜生都不如。
听女孩说完姬玛那里还会对金在善有什么好脸色,给了女孩一大笔钱让她回国后,姬玛就在也不搭理金在善,可金在善却跟狗皮膏药似的整天追着姬玛,这让姬玛感觉到更恶心。
本来想跟金在善老死不相往来的,但当父亲阿尔巴斯病后,金在善主动找上门来,说可以为姬玛介绍最好的医生,也就是纽约长老会医院的霍华德,当时姬玛已经是六神无主的状态了,听到金在善能找来那么好的医生便答应了,打那以后金在善打这看望阿尔巴斯病的借口整天往姬玛家跑,目的当然是讨好姬玛,希望能跟她在一起,说白了金在善贪图姬玛的美色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姬玛的家产,阿尔巴斯家的财产说是富可敌国也不为过,金在善自然想跟姬玛结婚后享受金钱带来的美好生活。
可惜的是姬玛依旧不怎么喜欢搭理金在善,这可让他急的不行,前阵子姬玛先是去了华夏找陈致远,随即又去了亚马逊热带雨林,金在善一直没找到机会对姬玛献殷勤,今天他来参加派对也是听说了姬玛要来的消息才来的。
按理说迪拜土豪的这种聚会跟金在善这小医生是没什么关系的,但偏偏金在善是举办派对主人的麦克斯的众多私人医生的其中一个,能成为麦克斯这种富豪的私人医生可是相当不简单的,以金在善一个手外科的医生是不大可能的,可金在善这人却很会说话、巴结人,他也是巴结好了另一个迪拜的土豪,然后被那人推荐给了麦克斯,麦克斯财大势粗,也不在乎多一个私人医生,便答应了下来,有了这层关系金在善才会出现在今天的派对上!
听到金在善的声音,姬玛显得非常不耐烦,但她还是客气道:“你好金医生!”这句话冷冰冰的不带一丝人间的烟火气,只要不是傻子都能听得出来姬玛不待见金在善,换成要点脸面的人肯定会打个哈哈就走了,可金在善却没有。
“姬玛几天没见,你比以前更漂亮了……”金在善对付女人很有一套,他知道夸女人漂亮是绝对没错的,可还不等他把话说完,旁边的陈致远就揽住姬玛的腰肢,手还在姬玛平坦的小腹上揉了一下,这才道:“是啊,我家姬玛确实很漂亮,谢谢你的夸奖金医生!”(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章唇枪舌战
陈大官人不是傻子,眼前这人妖金在善明显是对姬玛心怀不轨,正所谓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谁动我衣服,我剁谁手足,陈大官人的兄弟要动他“衣服”他都得剁人手足,更何况金在善还不是他兄弟的家伙想要动他“衣服”了,现在陈大官人没一脚踹死他已经很是仁慈了!
听到陈致远的话金在善那经过精心修饰的好看眉头皱在了一起,他这个样子要是被那些哈韩的花痴女孩看到,肯定会两眼冒着小星星,双手捂住双颊高呼“好帅啊!”
“你是?”金在善的涵养还是很不错的,这点从他看到陈致远的爪子在姬玛小腹上揉个不停没有发作的情况下就可以看出来,其实金在善也想发作,把眼前那个该死的男人一脚踩在自己的脚下,让他哭爹喊娘的跪地求饶,让姬玛看看这男人是多么的没种,可对比了双方的身体情况好,金在善只能忍了,眼前那该死的男人身高体壮,自己这柔弱的身体那里经受得了他的蹂躏?在一个自己又跟姬玛没确定关系,想要发作也师出无名啊!
“我是姬玛的男朋友!”陈大官人本想伸出手跟金在善握下手,可看他那竹棍似的爪子,生怕自己一个力度没掌握好把他爪子给捏碎了惹出什么事来,这里是迪拜可不是华夏,陈大官人可不想惹太多的麻烦。
“你是岛国人?”金在善此时恨不得把陈致远一口给吞了,又恨不得把他那张可恶的笑脸放到地上踩个一百遍啊一百遍,但为了在姬玛的面前表现出自己的涵养来。他不得不拿出彬彬有礼的样子来!
你丫才岛国人。你全家都是岛国人!陈大官人心里骂个不停。可脸上还是人畜无害的笑呵呵模样,张嘴道:“岛国人?岛国人能长我这么高吗?金医生您可真幽默!”
听到这金在善的眉头又皱了一下,然后看了看陈致远试探道:“难道你是棒子国人?”
棒子国你大爷啊,你们棒子国人看谁都是你们的人,你们怎么不说猪也是棒子国人?陈大官人心里又是一阵骂,随即笑道:“现在还不知道我是不是棒子国的人,不过等你们那些所谓的历史学家考证后,估计我身上得有棒子国人的血统。这样的现象好像出现过很多次了,例如我们国家的屈原是你们棒子国人,孔子也是你们国家的人,我想请问一下是不是岛国人也是棒子国祖先繁衍出来的品种啊?”
陈大官人这话说得不带一丝的火气,可话里话外就一个意思“棒子国人不要脸”,他们也确实不要脸,说屈原、孔子是他们国家的人这事就先不说了,最近棒子国不又闹腾着要把泡菜申请非物质化遗产吗?
真不知道这些棒子国人脑袋是怎么长的?难道不认识字吗?就看非物质遗产也应该明白泡菜不能算是非物质的东西吧?可脑袋进了水的棒子国人偏偏就干出了用泡菜申请世界非物质遗产的事来,这种奇葩的念头全世界也只有棒子国人想的出来,不要脸到这种程度。真可以称得上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牛逼大发了。
棒子国这几年满世界的上窜下跳。就查把人类说成是棒子国祖先的后代了,当然这个人类得加上白种人、黑种人,不然可彰显不出棒子国祖先的牛叉来!
对于棒子国这样的行为其他国家的人是相当讨厌的,现在陈致远不带一丝烟火气的表述出棒子国的不要脸来,实在很让人解气,一时间周围全是笑声,哄堂大笑的笑声。
当然这些笑声可不是善意的,里面充满了嘲讽的味道,这让金在善面子上很挂不住,扭头看向让自己遭受嘲笑的始作俑者陈致远,金在善心底的火气更大,但为了在姬玛面前表现出自己比彬彬有礼的样子来,金在善不得不在心里把这把火给压下去,心头的火气是压下去一些,可不代表金在善就打算罢休了,狠狠瞪了一眼陈致远,金在善突然道:“这位先生您只是一个普通人,估计你的血统里没有我们大棒子国人高贵血统,所以您放心,您肯定不是我们国家的人!”
金在善也不是什么善茬,一句话就把陈大官人贬低为低等民族,因为他血统里没有棒子国的高贵血统,在棒子国人看来,这样的人就是低等民族,其实金在善想把“低等民族”这四个字说出来的,但一看人高马大的陈致远,生怕他恼羞成怒让自己见识一下花儿为什么那样红,所以就没敢说!
“幸好我没有,不然我身上不就贴着‘无耻’的标签了吗?”陈大官人也不是成吃亏的人,现在是不能动手,但张嘴糟蹋一下金在善对于他来说却也不是什么难事!
陈致远虽然没明说棒子国人无耻,但他那话不就是这个意思吗?只要不是傻子都听得出来,于是乎周围的笑声更大了,当然依旧是嘲笑声,这么多人嘲笑金在善,可见这孙子在迪拜混得实在不怎么样,太没人缘了!
周围这些土豪们不待见金在善也是有原因的,这孙子太没节操了,谁有钱谁就是他祖宗,身为土豪的人周围能没有马屁虫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无耻到金在善那种地步的马屁虫还真没有,他们也受不了金在善这样的,这孙子有奶就是娘,你仍给他点钱让他骂自己祖宗十八代他都干,这样的人实在是太让人恶心了。
如此的没人缘也怪金在善自己,你说你都顶着个医学天才的光环了,而且手里的医术确实也过硬,好好在医学上发展呗,早晚有功成名就的那一天,但他偏偏就想自己上学吃了这么多年的苦,现在要好好享受一下,为了享受生活他才对迪拜的这些土豪们百般献媚,实在是人品跟脑袋都有问题!
“你?”金在善被陈大官人气得够呛,喊出那个字后就在也说不出来了,但不说点什么又感觉挺没面子,最后金在善又加了句:“没素质!”
听到这三个字,陈大官人不屑的撇了下嘴嘟囔道:“有些人啊明显是她妈生他的时候把人给仍了,把胚胎给养大了!”陈大官人这句话虽然是嘟囔着说出来的,但声音可不小,而且这句话的意思相当恶毒,直接把金在善归为非人的胚胎类低等生物的范畴里,而且是不带一个脏字,骂人到陈大官人这份上也算是牛13轰轰了。
“你说谁?”金在善涵养在好在这会也是忍不住了,先是自己看上的女人被人抢了,随即又被那人连嘲带讽,还受了很多的嘲笑声,经历了如此多的金在善心底的怒火一下把他的理智给彻底烧成了灰烬!
“谁搭茬我就说谁!”陈大官人养着脑袋用鼻孔对着比他矮很多的金在善,一副挑衅的样子,要多可恨就有多可恨!
“愚蠢无理的支那猪!”被气昏了头的金在善一下说出了一句侮辱性相当强的话语,说出后他就有点后悔,因为眼前那该死的男人实在是比他强壮的太多了,这要是把他惹急了,自己估计连一拳都挨不下来。
金在善想的很正确,陈大官人被他这句话彻底激怒了,此时别说是陈致远了,但凡是一个有血性的华夏人也受不了这句话啊,于是乎陈大官人一巴掌就扇了过去,把瘦弱得跟小鸡崽似的金在善同学打得在原地转了三个圈才一屁股摔倒地上,这还是陈大官人留手的情况下,不然金在善的小命就得交代在这。
饶是陈大官人留了手不想闹出人命来,但这一巴掌还是打掉了金在善一排的牙齿,此时他那白皙的小脸蛋成了血红色,并且肿得老高,他此时的模样就是个可怜的小“受受”!
“死棒子今天老子不跟你一般见识,不然我非一巴掌把你拍到墙上,扣都扣不下来!”陈大官人满身杀气的威胁话语接踵而来。
金在善刚清醒一点,打算张嘴骂点什么以此来挽回刚才丢的面子,可看到陈致远杀气腾腾的样子,到嘴边的骂人话又全咽了下去,他实在是惹不起眼前这个武力值超高的该死华夏人,不然非得跟他分出个你死我活不可!金在善确实没敢说什么,但他的眼睛却死死盯住陈致远,眼睛中恶毒的神色恨不得把陈致远千刀万剐不可。
“看什么看?在看我把你俩眼睛给扣下来!”陈大官人向来是得理不饶人的,看那死高丽棒子竟然敢瞪自己,一下就让他心头的怒火再次爆发出来,要不是估计周围的人太多,陈大官人绝对干的出来让这孙子好好长个记性的事来不可!
听到这恶狠狠的话,金在善赶紧低下头了,周围的人看到金在善被陈致远吓成这个窝囊样,立刻又发出了一阵声音更大的笑声,这笑声就如同针扎在金在善的心里一般,让他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一章驱赶
对于踩人而言,陈大官人信奉的观念就是吵不过就动拳头,拳头打不过就以势压人,这三部走今天陈大官人完成的有点不对劲,吵架明明是他站了上风,脏字不带一个的把可怜的金在善好个糟蹋,但最后竟然恶狠狠的挥舞了一下大拳头,一个巴掌大得金在善掉了好多的牙齿,陈大官人真是太欺负人了,但他如此欺负金在善也是有原因的!
谁让金在善好死不死的当着陈致远的面勾搭姬玛,好吧,金在善也没做的太过分,但他打姬玛的主意这是无需质疑的,后来这孙子嘴贱一下惹恼了陈大官人,在然后他就被陈大官人欺负了。
事情就是这个样子,不过金在善感觉很冤枉也很郁闷,他想不明白在这样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派对中怎么会有陈致远如此粗鄙的人?按理说麦克斯这样的迪拜顶级富豪开的派对请来的人就算不是富豪也应该跟自己一样是很有文化很有修养的人的才对?但这个世界上那有那么多的按理说?陈大官人出现在这里完全是个意外,但你金在善脑袋进水了去招惹他那个杀才干什么?
在陈致远的思维方式里就从来没把自己当成过上流社会的人,虽然他现在比以前成熟多了,身份、地位也比以前高得太多了,但他依旧喜欢挥舞下自己的大拳头来教训敢于向他叫板的人,这是陈大官人从小跟窦海涛、李浩宇他们厮混养成的习惯,想要改变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姬玛对坐在地上不敢吱声的金在善是相当鄙夷的,鄙夷他的懦弱、鄙夷他的为人。今天陈致远教训了他姬玛心里感觉很舒服。像金在善这样的人渣就该有人好好教训一下他!
周围的人也对金在善没什么好感。此时全当看耍猴了,陈致远是耍猴的人,地上的金在善就是那只可怜的猴子,也没人说上去把金在善给拉起来,陈大官人一个大巴掌把心里的怒火都发泄得差不多了,也懒得在搭理地上那个高丽棒子,拉着迈步就想走,但这时候此次聚会的举办者。也是这所庄园的主人麦克斯走了过来。
这边闹出了如此大的动静,但由于人太多、劲爆的音乐又开得太大,所以麦克斯并没注意到,但很快就有人向他汇报了这件事,麦克斯一听是一个他不认识的华夏人打了他的私人医生,心里还是有些不痛快的,毕竟打狗还得看主人不是,不过他很是厌烦没事就跑他这来献殷勤的金在善,感觉这人功利心太强,为了钱几乎什么事都可以干。有了这种厌烦的心态麦克斯并没有发作,只是过来想问问怎么回事。如果事情不大的话也就算了。
金在善看到麦克斯分开人群走了出来,一下就跟看到了主人的狗似的从地上跳起来,三两步跑到麦克斯跟前一把拉住他的手可怜兮兮道:“麦克斯先生您得给我做主啊,那个华夏人太无理了,竟然动手打我,这明显是不把你放在眼里!”金在善这家伙不愧于医学天才的称呼,一句话就把矛盾转移到麦克斯身上,当然他这么做就是出于私心,想让麦克斯帮他出口气,被那华夏人当着这么多富豪、美女的面欺负成这样,金在善的面子几乎就是被陈致远仍到地上,在穿上钉子鞋猛踩,用华夏的话来说就是丢人丢到姥姥家了,这要是不把这场子找回来,他金在善以后也没办法在这圈子里混了。
金在善虽然半边脸颊肿得老高,嘴角上还都是血,样子相当之狼狈,但这份狼狈配上他那阴柔、美丽的脸庞,在加上他那可怜兮兮的样子,一下让金在善有了楚楚可怜的林妹妹的感觉,如果是有龙阳之好的人看到他这个样子肯定怜惜之心大起,脾气暴躁点的就得找陈致远拼命,不过可惜的是麦克斯对男人没兴趣,现在被金在善抓着自己的手,还冲自己摆出那份“小受受”的样子,一下让麦克斯浑身上下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心里一阵的恶心。
麦克斯看到周围的人向自己投来古怪的目光,心中更是恶寒,赶紧甩开金在善的手咳嗽一声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姬玛看麦克斯脸上有了怒气,也不知道是因为陈致远打了他的私人医生,还是因为金在善摆出的姿势与表情让人误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但总之麦克斯生气了,姬玛今天带陈致远来就是想让他跟麦克斯这些富豪们认识一下,增加陈致远在迪拜的人脉关系,现在麦克斯生气了,姬玛自然不能坐视不理,赶紧站出来道:“麦克斯,这事是个误会,不过你的私人医生金在善先生实在没什么素质,竟然辱骂我男朋友!”
姬玛说是误会是不想把这事闹大,后来点出金在善骂人的事也是给麦克斯一个解释,不管怎么说是陈致远在他的聚会上闹事了,这本身就对麦克斯是一种不尊敬的行为。
麦克斯听完姬玛的话后便把目光放到了她身边的陈致远身上,眼前这个东方男人到是很有阳刚之气,可比身边那金在善强太多了,心中想到这麦克斯扭头对金在善道:“是这样吗金医生?”
“麦克斯先生你别听她胡说,是那个愚蠢的华夏人先向我挑衅的,如果不是他辱骂了我的国家我的民族,我怎么可能骂他?”金在善楚楚可怜的说到这又拉住了麦克斯的手道:“凯克斯先生他打了我这明显是没把你放在眼里啊!”
陈致远看打了金在善这条狗,引出了麦克斯这主人,自己要是站在这不说话,全让姬玛帮他说,这也太不爷们了,于是陈大官人上前一步道:“麦克斯先生我感觉那些事让我们双方来说不是很合适,这里很多人都看到了刚才的事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如问问他们!”陈致远不是个怕事的人,麦克斯只是一个迪拜富豪而已,在他看来还真不算是个什么大人物,但陈致远也不是没事喜欢得罪人的人,索性就让周围的人把这件事的始末说清楚,如果麦克斯要为他的那条狗报仇自己接着就是了,能有什么大不了大,如果麦克斯是个明白事理的人,那不妨就跟他结交一翻!
麦克斯听完陈致远的话也没多说什么,只是把站在姬玛身边的凯米叫了过来,让她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之所以找凯米,到不是麦克斯跟她有什么,只是因为凯米的男友罗尔斯跟凯克斯关系相当的好,用华夏的话来说就是铁哥们,所以让凯米说他更放心。
凯米也不卖关子,一五一十的把这件事的始末说个清楚,麦克斯听完后眉头就皱了起来,他不是傻子,一下就明白了金在善打姬玛的主意让那个华夏男人不满了,然后两个人唇枪舌战一翻,最后金在善说不过那个华夏人便说了一句“愚蠢的支那猪”这种很富有侮辱性的词语。
在麦克斯看来整件事金在善跟那个华夏男人都有责任,但归根结底是金在善的责任大一些,你要不去招惹姬玛,不说那句话,那个华夏男人会打你吗?但不管怎么说金在善是他麦克斯的私人医生,算是他的人,如今自己的人被打了,他这当主子的要是什么都不说转身就走,那自己的脸面也就丢尽了,所以麦克斯必须说点什么帮自己的狗讨回点公道来!
“金以后请注意你的言辞,还有不要在去招惹姬玛小姐,她不喜欢你,如果在有下一次你就别当我的私人医生了,我不需要你这样老是惹麻烦的人,明白吗?”凯克斯先摆出冷面孔训斥了一下金在善,然后扭头对陈致远道:“这位先生金是有错误,不过你动手就不对了,大家都是老玩的,你打了人这不是扫大家的性嘛?所以还是请你离开吧!”
麦克斯各打五十大板,但总体来说还是帮着金在善的,毕竟把陈致远赶走这是很落他面子的事!
听到麦克斯的话陈致远心头的火气一下就升了起来,被人赶走是很丢面子的事,但陈致远却没发作,毕竟麦克斯也训斥了金在善,算是也给了他一个交代,想到这些陈致远一句话没说拉着姬玛就走,姬玛还想跟麦克斯解释点什么,但陈致远却没给她说话的机会,抢在她前头道:“我们走姬玛!”
金在善看陈致远被麦克斯赶走了,心里一阵得意,咧嘴一笑一下牵动了伤口疼得他五官一下就扭曲到一起,伸手捂住脸嘴里哎呦个不停,在这时候麦克斯也离开了这里继续向舞台走去,金在善感觉到脸疼的厉害,心里刚升起的得意瞬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对陈致远的怒气,他突然伸脚猛的踢向自己眼前的草皮,在这块草皮上不知道谁仍了一个易拉罐,金在善的目标就是这个易拉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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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二章一个易拉罐引发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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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致远虽然被麦克斯赶走了,但金在善感觉这样还不够,但他又不敢拿陈致远怎么样,如果在跑去挑衅的话,闹不好自己就得被打成猪头,在这种情况下金在善只能把心里的怨气发到脚下的易拉罐上,一脚提过去,易拉罐就飞了出去,并且在空中划出了一个相当漂亮的曲线,看到这条曲线金在善心中有些得意,暗呼自己怎么不去当个足球运动员,就凭这脚法成为个世界级球星也不在话下,可接下来的一幕金在善得意不起来了。
陈致远刚才所在的位置是派对的边缘,金在善追过来讨好姬玛,然后被打也是在这里,所以金在善才敢去踢易拉罐,不然要是派对现场中他可不敢,易拉罐非得砸到人不可,现在易拉罐被他提出了一条弧线好死不死的落到了不远处摆放着各种水果酒水的长桌旁,一个**着上身的彪形大汉一下就踩到了了易拉罐上,脚下一滑身子一个不稳就向长桌倒去。
有人说这不合理,一个壮汉踩到易拉罐上应该是把易拉罐给踩扁,怎么可能身子打滑摔倒,有这个想法的人实在是太瞧不起迪拜的土豪们了,迪拜土豪们喝的那种易拉罐都是专门顶置的,不光里面的酒水是世界上最好的,就是装酒水的易拉罐也比国内的坚固得多,他们对易拉罐有这种坚硬的要求其实一个是显示自己的财力,另外一个就是他们不想看到易拉罐在运输的过程中被压得变了形状。所以迪拜富豪们使用的易拉罐十分坚硬。甚至有些无聊的迪拜富豪竟然用金子来做易拉罐。
彪形大汉虽然体重不轻。但踩在这坚硬的易拉罐上还是身体打滑摔到了长桌上,长桌那受的了他这体形的大汉猛压,长桌一下就被他砸得四分五裂,上面的酒水自然是洒落一地,几颗水果更是被嫌到了空中。
在这些水果中有一个橙子,圆滚滚的黄|色橙子在空中划出一道曲线就落到了地上,然后滴溜溜向前滚了出去,一名麦克斯家的佣人看到长桌倒了想过来收拾。正往这边走,好死不死的踩到了那橙子上,他手里还端着个盘子,一踩到橙子这名侍者立刻向后摔去,他手里的盘子高高飞起,上边摆着的几个酒杯自然也飞到空中,里面的酒水是完蛋了,但酒杯开始还没事,其中一个十分不凑巧的砸到了一名美女的脑袋上。
猛然遭受到这种袭击,美女立刻发出了一声尖锐的叫声。站在他旁边的男子被吓了一条,看到美女滑落到脸上的血迹。这名男士赶紧伸手要帮美女查看伤势,他着急查看美女的伤势,可忘记了手里还拿着一根粗大的雪茄,雪茄通红的烟头一下就烫在了美女的脸上!
感觉脸上一疼,美女身子后移的同时挥动手臂一下就打在男子的手臂上,猛然遭受到袭击,男子手里的雪茄一下飞了出去,落到了不远处烤骆驼的位置。
上文提到过麦克斯弄来一个骆驼要在这里烤,要烤这么大的东西自然需要一个很大的铁架子,为了固定这大而沉重的铁架子,铁架子两端分别有两根绳索,绳索一端捆在铁架子上,另一端在固定砸进草地上的粗壮铁钉上,雪茄就落在了这铁钉的旁边,通红的烟头正好对准了绳索,一缕缕黑烟正在然然升起。
但这情景可没人注意,这边闹出了如此大的动静,大家自然把目光都放到摔倒的两人与那名流了一脸血的美女身上,就连烤骆驼的师傅也看向这边。
麦克斯看到这边出了事,眉头再次皱了起来,他感觉今天倒霉透了,这才多少时间啊就出了两件事,看来今天实在不适合搞什么派对,心里不爽归不爽,但麦克斯还是迈步往这边走来,身为主人他怎么也得关心一下客人的伤势不是。
麦克斯距离这里有一段距离,大概一百多米吧,他迈步往这边走,铁钉上的绳索也烧了起来,如果换成普通的香烟绝对没办法点燃那粗壮的绳索,但好死不死那是粗大的雪茄,这东西完全可以把粗壮的绳索点燃。
写到这里有人会说了,烤全羊的架子为什么会用绳索固定而不是用钢丝这类不容易燃烧的东西?只所以用绳索就是这东西好弄,如果用钢丝细的固定不了那沉重的铁架子,粗的吧又不好固定在草地上,绳索却很方便,再者那烤骆驼用的铁架子是专门定制的,也不需要担心绳索会被下面的炭火点燃,但谁能想到有人会把雪茄仍到绳索边上,火红的烟头还跟绳索贴上了!
麦克斯往这里走的时候,依然没人注意到绳索已经烧了起来,烤骆驼的师傅依旧傻乎乎的看着混乱的现场,可能他心里有点仇富的意思,看到那些富人出了洋相,这烤骆驼的师傅是一脸的笑容,全忘记了手头的工作。
其他的人也没往烤骆驼这里看,当麦克斯路过烤骆驼的铁架时悲剧发生了,绳索“啪”的一声断开了,铁架子随即歪了过来,骆驼的巨大重量一下让另一边固定着两根绳索的铁钉从地上飞了出来,随即巨大的铁架向麦克斯砸了过来。
一切出现的太突然了,也太快了,好在麦克斯反应比较快闪身向前边扑去,他的身体是躲过了砸来的铁架子,可他左手的小拇指却没躲过,直接被铁架子砸在草地上,正所谓十指连心,巨大的铁架子砸下来的力量不易于一把铁锤被人轮圆了胳膊砸下来的力量,在如此重击下麦克斯“嗷”的发出一声惨嚎,小指上的剧痛差点让他没晕过去,几乎是眨眼之间的时间,疼痛带来的冷汗就密布了他全身。
听到麦克斯的惨叫声,烤骆驼师傅第一个反应过来,仍下手里烧烤东西就跑了过来,其他人看到这一幕也都往这里跑,虽然烧烤骆驼的铁架又大又沉,但人多力量大,很快就把铁架给抬了起来,这时候在看麦克斯的左手小指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铁架巨大的下坠力完全把麦克斯的左手小指砸扁了,现在他那根可怜的小指头就像是被拍扁的香肠,不过香肠可不会肿胀,而麦克斯的小指则成了黑紫色,顺着皮肤的破损处鲜血泉涌一般往外流淌,这还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要属小指的指骨滑车位置,也就是小指第二环骨节处,这个位置上段的皮肤已经全被铁架子给砸开了,白色的骨茬清晰可见,凯克斯一站起来,左手的小指在这个位置一下就向下耷拉下来,如果不是下端还连着一些皮肤,这一节小指非得掉下来不可。
在场的富豪要说豪车、美女那见得太多了,可这样重、恐怖的伤势谁见过?看到麦克斯左手小指成了这个样子很多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同时感觉自己小手指也有些疼,一些胆子小的美女赶紧伸手把自己的眼睛捂住,她们感觉在看下去自己都吐了。
可怜的麦克斯被飞来横祸几乎砸断了他的一根手指,此时他不光感觉到左手小指传来钻心的疼,而且心中的怒火已经如同火山爆发一般喷射而出,此时凯克斯很想把那些固定铁架的人千刀万剐,可现在却不是时候他得保住自己的手指,他可不想左手只有四根手指,那可太难看了,想到这麦克斯怒吼道:“金在善你死了吗?还不赶紧过来给我看看!”
不远处的金在善已经傻了,他可是麦克斯被砸断小指的始作俑者,如果他不踢那该死的易拉罐那里会出这种事?但金在善可没想过要承认,派对里这么多的人可没人知道这事跟他有关!听到麦克斯的怒吼声,金在善赶紧连滚带爬的跑了过来。
此时麦克斯一张脸已经成了惨白色,这是疼的,他的呼吸很是急促,这是被气的,谁无缘无故在自己家受了这么重的伤肯定都会气得要死,如果没受这伤麦克斯已经要发作了,那些安置铁架的佣人第一个就得倒霉。
金在善给麦克斯检查了一下,然后苦着脸不说话了,更不敢抬头看麦克斯!
“愣在那干什么?你傻了吗?还不赶紧给我治疗,保住我的手指!”麦克斯嘴里喷出的吐沫星子喷了金在善一脸!
“麦,麦克斯,麦克斯先生,您,您的,您的左手,左手小指,保,保不住了!”金在善这句话说得结结巴巴的,他知道麦克斯不能允许这样的后果出现,一旦跟他说了实情,想必自己这饭碗保不住了,金在善更怕麦克斯在气头上最自己进行封杀,那他可没办法在迪拜混了!
“什么?你这混蛋,平时你不总是吹嘘自己的医术是多么多么的好,现在这点伤都治不好,真是个废物,我要你有什么用,滚,赶紧给我滚,不要让我在看到你!”麦克斯脾气更加的暴躁,如果他没受伤的话估计会暴走一顿金在善。(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三章伤势严重
麦克斯吼完就疼得哎呦一声,同时身体也开始颤抖起来,他举起右手小心翼翼的捧起左手的断肢,一碰之下又是一阵剧痛,麦克斯倒吸一口凉气后又喊道:“快去帮我请医生,我要世界上最好的医生!”他这一声喊,周围的佣人们立刻四散去找医生了!
金在善尴尬的站在那等了一会,看麦克斯脾气消退一些又走过去小心道:“麦克斯先生您这样的伤势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紧截肢,不然真感染可就麻烦了!”
“滚,你赶紧滚!”麦克斯的怒火再次被金在善的话语给勾了起来,这也难怪平时金在善没少对麦克斯吹嘘自己的医术,吹嘘自己完成了多少多少手术,挽救了多少人的手指,可今天他却对自己的伤势束手无策,还让自己截肢,这如何能让麦克斯受得了!
金在善看自己再次惹得麦克斯打发雷霆,赶紧推到一边不敢在说话了,不过他也没走,他可不想失去这份工作,他现在要做的是等其他医生的到来,当他们都说麦克斯的手指没办法保住后,他在跳出来为麦克斯治疗,在迪拜手外科这块金在善绝对称得上第一。
有钱的好处在这时候体现出来了,麦克斯喊出找医生的话没多久,一大堆医生就赶了过来,一个接一个的给麦克斯看,可得出的结果依旧是截肢,实在是麦克斯的伤势太重了,他左手的小指就剩下一点皮肤与身体相连,这还不是最严重的,最严重的是麦克斯小指的指骨被铁架子砸得粉碎。并且里面的神经、血管全部被破坏了。这样的伤势就算强行进行断指再植术。他的小指也有百分之九十的几率保不住,在严重点的话出现感染、坏死,那麻烦可就大了,所以这些医生跟金在善一个意见——进行截肢术!
听到这些医生给出的诊断,麦克斯的火气更大,他怎么也没想到好好的一个派对会让自己失去一根手指,这实在让他有点接受不了,但这时候麦克斯的火气消退一些。不跟刚才暴跳如雷似的了,他叹了一口气喊住一名医生道:“难道就没有办法保住我的手指了吗?”显然麦克斯还不想放弃,别说是他这种富豪了,就算是普通人也不想失去自己的一根手指,这是人之常情。
那名医生叹了一口气道:“麦克斯先生,您左手小指的指骨是粉碎性骨折,而且所有的神经、血管都遭受了无法挽救的损伤,这样的伤势如果强行做断指在植术的话,您的小指也不大可能保住,并且可能出现坏死、感染。这样的结果可是致命的,所以我们都不建议您冒这个风险!”
“你们把那些神经、血管帮我修复了不就得了吗?那里有那么难?”麦克斯想的很简单。在他认为只要把神经、血管都给接上手指也就保住了,但事情会有那么简单吗?
那名医生看麦克斯不想放弃,便详细跟他解释了一下!像麦克斯手指这种钝性的损伤,由于力量是直接受力于整个小指,而不是某一个位置,所以整个手指的结构遭受了毁灭性的破坏,就算从他身体里取出小的动静脉血管进行血管吻合术,但由于肌肉在这一段时间内是没有血液供应的,并且肌肉也受到了毁灭性的损伤,这样一来肌肉根本就等不到血管从新供血液就会坏死。
还有骨骼,粉碎性的骨折本来就要拿出那些破碎的骨骼碎片,因为这些碎裂的骨骼根本就没办法与其他骨骼在融合到一起了,如果不取出来就会成为异物,最终导致人体的感染或者更严重的排异反应!
为什么同一个人的骨骼碎片不能与那些没有碎裂的骨骼融合到一起那,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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