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龙大军在异界 第 1 部分阅读

文 / 界外至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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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龙大军在异界》

    第一章 好多蛋蛋

    “嘿嘿,你真人比视频和照片更漂亮!”林枫和颜悦色的称赞眼前这位清纯少女,心里却在盘算晚上带她到哪家宾馆开房。

    “呵呵,你也不错啊,挺帅的!”少女客气的寒暄着,完全没有羊入虎口的觉悟。

    最近林枫在网上大肆鼓吹自贡恐龙博物馆的历史价值和文化背景,没想到还真有涉世未深的少女自投罗网,千里迢迢的从上海飞过来,参观恐龙化石。

    “先去吃午饭吧,下午我再带你去参观。”林枫装模作样的看了看手表,殷勤说道。

    “好,你是东道主,你安排。”少女矜持一笑。

    林枫热情的把少女带到巷尾一家简陋的牛肉面馆,抹去凳子上厚厚的灰尘,彬彬有礼的请少女坐下。

    “这家牛肉面馆历史悠久,享誉数百载,连中央电视台都专程来采访过。”林枫大言不惭。

    少女微微皱眉,面馆里飞扬的灰尘弄得她很不舒服。

    林枫淡然一笑,想着自己在建筑工地上搬砖挣钱也不容易,当然能省则省。

    一人吃了一碗两块五的素面,林枫便带着少女挤上35路公交车,直奔恐龙博物馆。

    博物馆附近环境优美,广植苏铁,水杉,银杏,桫椤等与恐龙同时代的古老植物,还有玉兰,棕榈,紫薇等现代植物。它们或三五成群簇拥点缀于如茵的草坪上,或整齐排列成小型的独立林区。古代与现代植物争相斗艳,为恐龙博物馆增添了几分秀美,神奇。

    少女陶醉在眼前如画的美丽景观中,又蹦又跳,像只欢快的蝴蝶。林枫心中冷笑,蹦吧,跳吧,晚上就该我爽了!

    林枫拿出抢来的学生证,十分肉疼的花了六十元钱,买了两张半价门票,和少女进入恐龙化石展区。

    人造原始森林里,耸立着一具具狰狞骨架,虽然只是化石,但远古暴虐的气息依然展露无疑。

    展翅高飞的翼龙化石,仰天嘶吼的暴龙化石,体型雄伟的雷龙化石……这些远古凶兽的遗骸,呈现出一个蔚为壮观的史前景象,使人犹如身临洪荒。

    兜兜转转,二人来到一间独立展厅。不锈钢围栏圈起的沙坑中,堆砌着许多或大或小的椭圆形化石。林枫看了看牌子——“恐龙蛋”。

    “靠,这些蛋会不会再次孵化呢?”林枫饶有兴致的走近围栏,从阶梯上居高临下的盯着沙坑里成千上万的恐龙蛋化石。

    “先生,请保持参观距离。”展厅里的工作人员干涉过分靠近恐龙蛋化石的林枫。

    林枫很是不屑的笑了笑,刚想说点什么,只觉得天摇地晃,博物馆的天花板上泥灰簌簌掉落。

    “哎哟,地震!”林枫刚反应过来,拔腿想朝外跑,不料脚下一个趔趄,身体便扑倒在罗列着恐龙蛋化石的泥坑中。

    “轰隆!”博物馆瞬间坍塌。

    …………

    林枫从昏迷中苏醒过来,睁开酸涩的眼睛,四处看了看,现周围是一望无垠的原野。嫩绿的草原中间点缀着姹紫嫣红的野花,一条清澈的小溪蜿蜒而过,映着慵懒阳光,泛点碎金。蔚蓝的天空中漂浮着几朵纤柔洁白的棉花云。

    “这,这是什么地方?”林枫傻眼了,“恐龙化石呢?飞蛾扑火的少女呢?蛋呢?呃……蛋!”

    “我靠!好多蛋蛋啊!”林枫的嘶吼声回荡在旷野之中。

    在林枫的屁股下,脚下,莹白光的蛋堆积成山。可以说,林枫现在是坐在一座巍峨的蛋山上。

    一千个?一万个?十万个?

    反正林枫估计如果数的话,恐怕几天几夜都数不清这些蛋的数量。

    林枫小心翼翼的从“山顶”爬了下来。从“山脚”往上望去,蛋山颇有些直插云霄的气势。

    林枫仔细一看,觉这些蛋大小不一。小的只有鸭蛋大小,大的直径超过了一米。蛋壳外表光滑润泽,有波浪纹痕。

    “刚才不是地震了吗?按照正常程序,我现在应该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或停放在殡仪馆等待火化,怎么莫名其妙出现在这个看上去很美的草原上?还有,这些蛋是哪里来的?”林枫揪着头想了半天,依然毫无头绪,索性放弃了这些扼杀脑细胞的巨大问号,漫步到蛋山附近的小溪边。

    溪水晶莹剔透,在阳光下犹如一条玉带。有许多鱼类欢快的在溪水里穿梭嬉戏。林枫欣赏着游鱼在水中的曼妙舞姿,又回头瞟了一眼雄伟的蛋山,本来沉重的心,渐渐轻松起来。

    嘿嘿,管他娘的,反正这里有鱼有蛋有水的,至少不会饿死!

    林枫饱饮了几口甘冽的溪水,脱掉那双二十块钱的卡帕板鞋,悠闲写意的把脚丫子浸在溪水里。看着清澈的溪水逐渐浑浊,他无奈的摇了摇头,“哎,玉树临风的我,平时花在洗脚上的时间实在是有限啊!”

    突然,林枫现左边几十米远的地方,有一点亮光,好像是宝石在太阳下的反光,很璀璨。

    “珍珠?钻石?”

    林枫顾不上穿鞋,直接朝那处亮光跑了过去。

    走近一看,林枫吓了个半死。一具人类的骸骨四仰八叉的躺在草地上,惨白的骨架触目惊心。骷髅的指骨上套着一枚戒指,在阳光的照射下莹亮晃眼。

    林枫二话不说,冒着被死亡灵诅咒的风险,迅速从骷髅指骨上取下那枚戒指,套在自己右手食指上,然后跑开。

    “嘿嘿,钱财乃是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朋友你既然魂归地府,重新投胎,这枚戒指对你也没什么用了,还不如馈赠给我!”林枫一脸贼笑,用溪水洗掉戒指上沉积的灰尘污垢,然后心安理得的把玩起来。

    戒指造型古朴,材质似金似玉,上面镂刻了一些精美花纹和玄奥符号。

    “靠,这戒指虽然做工精致,看起来价值不菲,但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也没什么实际用处啊!”林枫赏玩了一会戒指,心头有些意兴阑珊。

    太阳西沉,天色渐渐晚了,林枫到小溪里抓了两条肥硕的鱼,找了几根木棍,做个简易烧烤架,然后从衣兜里掏出打火机,引燃一堆枯草,娴熟的进行起烧烤大业。

    什么?抓鱼和烧烤需要技术含量?别傻了,对于林枫这种天生天养的孤儿,野外生存可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鱼被烤得外焦里嫩,鲜美可口,林枫享受完这顿丰盛晚餐,想起兜里还有半包四块钱的红梅烟,喜滋滋的掏出来,点燃一根,吞云吐雾。

    肚子填饱了,又抽了根长寿烟,林枫一下子无聊起来。他百无聊赖的反复玩着那枚戒指,忽然突奇想。

    “呃,我本来从外地骗了一个妹妹过来,带她到博物馆看恐龙化石,然后生了地震,我被巨石砸晕过去,结果醒来现自己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恩,有可能是穿越了。”林枫理了理头绪,觉得自己很可能跟小说里的猪脚一样,赶上时髦穿越了。

    既然是穿越了,那么根据网络玄幻小说中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逻辑,一般得到戒指之类的装备,只要往上面滴上几滴热血,就有很大的机率获得奇遇。

    经过一番分析,林枫决定来个滴血认主。

    林枫狠下心咬破手指,挤了一滴新鲜出炉的血液滴在戒指上。

    一瞬间,戒指就像海绵吸水一样,榨取了林枫的血液,然后,戒指上方浮出一个莹亮的玄奥符文。

    林枫立时同戒指有了一种精神上的联系,飘渺虚无,却又真实无比。

    戒指里居然有一个广袤的空间!

    “空……空间戒指!”幸好林枫看过几本玄幻小说,基本常识还是有的。

    林枫将意识探入戒指空间,现里面除了一块玉佩,别无他物。

    妈的,这戒指的前主人真够逊的,简直就是个穷光蛋嘛!

    一个念头,玉佩出现在林枫手中。借着篝火一看,那玉佩呈方形,巴掌大小,雕工很一般,并无奇特之处。

    林枫滴血上瘾,趁着手指上的伤口还没干,又抹了点鲜血在玉佩上。

    “咻!”玉佩化为细碎光点,飘散在夜空中,一道银光直接射入林枫脑门。

    顿时,林枫的意识里涌入大量陌生信息。

    林枫连忙梳理这些信息,一点一滴的仔细阅读起来。

    星空下,篝火映照着林枫的脸庞,草原微风拂过,林枫的脸忽明忽暗。欣喜,好奇,痴迷,渴望,种种表情一一浮现在林枫脸上。

    过了半天,林枫终于将这些信息阅读了个大概。

    先,林枫确实是穿越了。这片草原属于一个叫神果大陆,勒沃库森的国家。这是一个魔法与剑,异族横行的世界。

    戒指的原主人,也就是那个死无葬身之地的骷髅骨架,名叫阿莫夫,是一名七级召唤师。这个世界的战斗职业和魔兽等级,都被统一的划分为十级。分别是一到七级,八级为皇级,九级圣级,十级神级。一般来说,只要人勤奋苦修,又有明师指导,把等级修炼到七级还是有可能的,但从七级到八级皇级开始,就不单单是靠勤奋了,更多的是靠领悟和机缘,以及天赋。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这个世界力量为尊,弱肉强食。所谓的法律,只是让强践踏弱更加冠冕堂皇的教条。

    也就是说,只要你足够强大,完全可以无视任何法典,只要不惹上比你更强的人,你完全可以为所欲为!烧杀抢夺,奸淫掳掠!

    同样,如果你没有实力,恩,那就等着别人来踩你吧。

    林枫眨巴着眼睛,“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我就要做强!不能被人践踏,被人蹂躏!”

    当然,林枫并不是空谈阔论。这个名叫阿莫夫的召唤师,把他毕生对召唤术的一些研究心得,以及他所修炼的功法,都记录到了玉佩上。

    召唤术,其实就是靠精神力,配合一些玄妙手诀,同魔兽签订契约。

    精神力的强弱,手诀的精妙程度,这些都是决定一个召唤师实力的因素。

    还有一种比较取巧的召唤方式,就是寻找到雌性魔兽产下的卵,直接用血契的方式将魔兽卵孵化。一个低级别的召唤师,如果他运气好,得到了一枚高级魔兽卵,就可以用血契的方式直接驯化,所需要的精神力并不会太多。通过血契驯化的魔兽,可以省略成长期,破壳之后将是巅峰实力的成年魔兽。只是魔兽卵很难得到,高级魔兽卵更是万金难求。

    林枫梳理了一下阿莫夫留下的功法,自嘲一笑。他自认并非天才,这些玄奥的功法,晦涩艰深,要是一步一步的修炼,恐怕进度会很慢很慢。

    “恩,看来血契这种召唤方式比较适合我。方便快捷,省时又省心。只不过据说魔兽卵很难得到,普通的魔兽卵就已经价格不菲了,超过六级的魔兽卵更是有钱都买不到。这个,老子初来乍到,身无分文,手无缚鸡之力,到哪去找魔兽卵!”林枫一脸苦大仇深,叹了几口气。忽然,他转过头,那座巍峨的蛋山在黑夜里闪烁着璀璨光芒。

    “呃,好像我有很多很多蛋蛋!”

    第二章 召唤迅猛龙

    林枫怀着满腔希冀和憧憬,依偎着蛋山睡了一觉。在睡梦里,他成了一个强大的,无所不能的召唤师,虎躯一震,王霸之气大放,各方美女英雄尽皆拜倒。

    清晨第一缕阳光撒向草原的时候,林枫就已经从酣睡中苏醒。多年的打工生活,使林枫养成了起早的良好习惯。

    到小溪边简单的洗漱之后,吃了点昨天剩下的烤鱼,林枫就开始了修炼大计。

    要当召唤师,当其冲是修炼精神力。阿莫夫留下的玉佩中,记录了一套简单的精神力修炼功法。

    林枫把这套功法的修炼步骤默想了一遍,确认没有问题之后,才开始修炼。

    林枫盘膝而坐,双手在胸前结了个奇异手印,然后闭眼冥想。不多时,林枫便进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心中万念俱灭,意识也逐渐进入混沌状态,就像是睡着了一样。

    等到林枫从冥想状态中苏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中天了。草草张罗了午饭,林枫来到蛋山前,意念一动,把巍峨蛋山收入空间戒指。

    由于蛋的数量实在太多,戒指里的空间被占去三分之二,一下子变得拥挤起来。

    下午,林枫依照阿莫夫留下的血契符文,认真的在溪边软土上刻画起来。从开始的断断续续,歪歪扭扭,到后来笔画流畅圆滑,正应了一句老话——熟能生巧。

    就这样,林枫在草原上日复一日的修炼着,枯燥,却充满希望。

    好在这片草原人迹罕至,又没有魔兽侵扰,兼且鱼水充足,倒是个修身养性,闭关修炼的绝佳场所。

    时光如白驹过隙,林枫也修炼了三个月了。在这三个月里,他除了吃喝拉撒,睡觉之外,就是修炼。单调烦躁的修炼磨平了林枫的毅力,最开始那种兴奋的心态,已经荡然无存。

    “我靠,这里没有互联网,没有岛国文艺片,没有漂亮妹妹,连个说话解闷的人都没有,我快疯掉了!”林枫摸着这几个月如同野草般疯长而出的胡须,仰天长叹。

    林枫决定检验一下这三个月苦修的成果,如果运气好,能通过血契从蛋里孵化出足够保护自己的魔兽,他就准备离开草原,到人类栖息的城镇生活。毕竟是脱兔乱马的性子,要他长时间过苦行僧那样的刻板生活,实在太难。

    林枫从空间戒指里选了一个大约半米高,直径三十厘米的蛋出来,然后集中精力,咬破右手食指,用鲜血在光滑蛋壳上书写血契符文。

    这几个月的苦练还是有成果的,虽然林枫是个学历不高的粗人,但这道符文被他反复练习之后,书写出来有模有样,一气呵成。

    “呃?居然没反应?有没有搞错!”望着毫无反应的蛋,林枫颓丧的摇着头。

    分析,这事得分析。

    按照玉佩上对于血契的描述,如果召唤师无法孵化出魔兽卵中的生物,存在三种原因。第一,召唤师在书写血契符文时出现了失误。这一点林枫可以排除,这种符文并不复杂,之前他就已经反复多次练习,千锤百炼,就连做梦都可以准确无误的书写出来;第二,蛋有问题。这个……林枫不能接受。第三,蛋里的生物过于强大,召唤师的精神力太微弱,无法得到回应。恩,应该是这个原因!

    好吧!“睿智”的林枫找到了问题的关键!

    “呃,那换一个蛋吧,反正我的蛋很多!”林枫把这个无法孵化的蛋收入空间戒指,又挑了一枚体积较小的蛋出来。

    再次从伤口中挤出珍贵的血液,书写血契符文,结果……还是失败!

    轻微的愤怒。

    再换一枚更小的蛋,依然失败!

    牙齿咬得咯咯响。

    继续换更小的蛋,还是失败!

    暴跳如雷!

    拿出所有蛋里面,体积最小,只有鸭蛋大小的一枚,结果……失败了。

    “天啊!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你要这么玩我!”林枫被折磨得够呛,头乱蓬蓬,十根指头都肿胀着,起码流了半斤血。苍白的脸,绝望的眼神,纠结的心,离崩溃只差一小步。

    “好吧,最后试一次,如果还是不行,我直接自杀算了!”林枫如同输疯了,准备最后孤注一掷,把身家性命全部压上的赌徒。

    闭上眼睛,凭感觉,随意取了一枚蛋出来。那是个大概三十厘米高,直径约十厘米的蛋,蛋壳上有云状纹路。

    忍着痛楚,狠狠咬破早已伤痕累累的左手中指,集中精神力,行云流水的在蛋壳上书写符文。

    当林枫最后一笔完成的时候,他的精神力仿佛一下子被抽空,整个人都虚脱了,像是生了场大病一样,瘫倒在地上衰弱的喘气。

    与此同时,蛋壳上的血色符文闪烁起刺眼的金光,整个蛋的表面开始出现蜘蛛网般的裂纹,好像有什么猛兽欲要挣脱蛋壳的束缚,强行破茧而出!

    一种远古凶煞气息纵横在天地间。

    林枫的眼角直抽搐,目瞪口呆的看着生眼前的一切。

    一团耀眼生辉的红色光球终于把蛋壳撑了个粉碎。光球像是吃了伟哥一样,在林枫惊骇的目光中不断膨胀扩大,当光芒黯淡下来的时候,林枫眼前突兀的出现了一只形象奇特的怪兽。

    怪兽体长约两米,浑身长满褐色羽毛,头部类似火鸡,有红色鸡冠,如同鸟喙一般的嘴中林立着森寒锐利的尖牙,尾巴长而坚挺,犹如镰刀一样的利爪闪着代表死亡的光泽。

    与此同时,林枫脑海里闪出一段信息。

    迅猛龙,敏捷的盗贼,驰龙科恐龙。动作敏捷,速度快疾。小型掠食性恐龙,喜群居。天赋技能:狂风术,增加百分之五十移动速度,持续时间一小时。

    “恐……恐龙?原来这些蛋都是恐龙蛋!天啊!劳资穿越前正好掉在恐龙蛋化石堆里,难道这些化石蛋复活了,陪着我一起穿越了?”林枫喉头干涩,一切都太离谱了,太荒谬了!但是这头迅猛龙活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而且自己同它居然有了一种血脉相连的奇异感觉。

    不可思议……但是感觉棒极了!

    林枫现迅猛龙看向自己的眼神里,充满了乖驯,忠诚,亲昵。就像是条养了多年的土狗。

    这家伙是我的宠物?

    “过来!”林枫试着命令迅猛龙。

    迅猛龙像是听得懂林枫的话,乖巧的跑到林枫跟前,献媚似的摇晃着它高跷的尾巴,还不停的磨蹭着林枫的身体。

    “我靠!别人扛着神器穿越,带着游戏技能穿越,带着中华武术穿越。劳资也不差啊,带了一堆恐龙蛋穿越!而且,这些恐龙蛋还可以孵化出劳资的宠物!哇哈哈,感谢苍天,感谢大地,感谢CCTV……”林枫一身疲倦被巨大的兴奋冲淡,他卖力高呼,声音嘶哑狂妄。

    不对,怎么还有个天赋技能狂风术,搞得跟游戏一样?

    林枫皱着眉思索了一番,随即释然。恐龙这玩意,谁也没见过真的,它们拥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神奇技能,也是有可能的。反正宠物的技能越牛逼,对自己的好处就越大。

    “对了,怎么把这家伙收起来呢?总不成整天让它跟在自己身边吧?”林枫想。

    念头刚落,迅猛龙诡异的消失了,林枫却清晰的感觉到,迅猛龙去到了一个神秘的空间,但它还和自己在精神上保持着一丝联系。

    “出来!”

    随着林枫的一声断喝,空间一阵诡异扭曲,迅猛龙又乖巧的站在林枫旁边,亲昵的磨蹭林枫。

    第三章 食人族

    血契的成功,激起了林枫对自己那堆无价宝藏,恐龙蛋的浓烈兴趣。他决定召唤一些其他品种的恐龙出来。

    很显然,他太高估自己的精神力了。休息了三天,才把耗费一空的精神力补充回来,从空间戒指里挑出各种大小不一,纹路不同的恐龙蛋进行血契召唤,流血又流汗,最后他得出一个结论,按照他目前拥有的精神力,只能召唤迅猛龙。而且每召唤成功一头,精神力就会枯竭,需要修养三天,才能恢复如初。

    “看来,以后要搜罗一些顶级的精神力修炼功法才行。阿莫夫留下这套精神力修炼功法,实在太逊!”林枫确定了目标。要召唤出更强大的恐龙,必须不断淬炼自己的精神力。

    霸王龙,剑龙,翼龙……林枫时常在睡梦里YY这些恐龙中的霸主。

    空间戒指里一共还有三十七枚迅猛龙蛋,林枫耐着性子,花费了好几个月的时间,一一孵化而出。毕竟这个世界太危险,多一分力量,就多一分活下去的可能。

    “哇哈哈,该出去了!美丽风骚的异世界,我来了!”现在林枫拥有三十八头迅猛龙,他认为自己已经拥有在这个世界活下去的资本。当然,只是活下去。要想活得更好,就必须孵化出更强大的恐龙,这不是短时间能解决的问题。所以,林枫决定先走出这片草原再说。

    根据玉佩里的信息,林枫朝草原的东边走,来到落日森林边缘。只要穿过落日森林,就可以抵达隶属勒沃库森帝国的凡尔赛城。

    阴暗潮湿的落日森林,地上铺满腐坏的落叶,踩上去软软的,就好像踩在淤泥上一般不断往下陷。那恶心的腐臭气息,更是熏得林枫连眼睛都没法张开,黑暗中时而闪过几点幽幽绿光,那是觊觎林枫鲜美肉质的各种贪食魔兽。

    环境恶劣难不倒林枫,毕竟经历过三十七度高温天气下在工地上搬砖的艰辛,吃苦耐劳已经成为林枫的高贵品质;区区魔兽,更不放在林枫眼里。前几天,一群自以为是的幽冥狼围住了林枫,想打劫林枫那身瘦肉。结果只放出两只迅猛龙,这群不知好歹的幽冥狼就被拆成了一堆堆零碎肉沫。还有一次,一头看上去很拉风的六级暗黑魔虎,被七只迅猛龙生生磨死,让林枫白白收获了一根虎鞭。

    现在最要命的问题是,林枫迷路了!玉佩里并没有穿越落日森里的地图,更何况林枫一个外来人口,不迷路才怪了!

    林枫已经足足在这个森林里转了一个月,这该死的森林就像是一个庞大的迷宫,不管林枫从哪里出,也不管他在森林里怎么摸索,等到他筋疲力尽想坐下来休息的时候,似乎总会现,眼前的树木竟是如此的眼熟……

    价值五十块钱的高档衬衫已经被荆棘灌木割破,成了一条一缕的乞丐装;浓密的胡子不要命的疯长;没有洗水滋润的头,头皮屑多不说,枯槁黯淡,毫无型可言。

    野人!林枫现在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野人。

    一天早上,林枫两眼呆滞的在森林里晃荡,忽然脚下一紧,一个绳套勒紧了他的脚脖子,然后“嗖”的一声,他就被凌空扯了起来,倒挂在一棵巨树的桠枝上。

    “妈的!陷阱!”林枫醒过味,刚想召唤迅猛龙打手,一阵麻痹感从脚脖子传了上来,迅速蔓延至全身。意识抛弃了他。

    等到林枫醒来的时候,现自己被绑在一根木桩上。

    这是一个原始部落。

    用泥土草叶搭建的简陋矮房,团团围住了中间一块空地。十几根木桩被固定在空地中央。

    木桩上面,绑着人。

    除了林枫,还有十几个人跟他一样,被绑在木桩上。

    每一根木桩前面,都燃烧着一堆篝火,一口大锅,架在篝火后面,热气腾腾。

    一群精赤着上身,下身用宽叶围住的黑人,虎视眈眈的盯着木桩上绑缚的猎物。

    林枫饶有兴致的打量着这群黑人。

    是的,黑人,纯种的黑人。皮肤是见不得光的漆黑,板寸头,宽额,厚唇,脸上涂满了五颜六色的条纹,狰狞恐怖。

    黑人中有男有女,还有小孩。

    男的,一律高大魁梧,肌肉滚圆壮实,脖子上挂着用颅骨串成的项链,人的颅骨。

    女的,恬不知耻的把丑陋干瘪的暴露在空气中,一走路,那玩意就来回晃荡。

    一些黑人小孩坐在矮屋门槛上,目光痴呆,一看就是低能儿。

    再看看身边那些,和自己一样,被绑缚在木桩上的可怜人。

    一共十七个人,统一的男性,都是金碧眼的老外。此刻,他们的目光中充满惊恐,嘴唇不停的抽搐着,仿佛脱水的鱼。

    林枫联想到了屠宰场那些等待屠夫杀戮的猪和羊。

    林枫并不想马上召唤出迅猛龙,他想看看这些黑人到底要干什么。当然,如果黑人稍微表露出要伤害自己的意思,那他们将会是迅猛龙最丰盛的午餐。

    一个项链上颅骨最多的黑人,气势威严的说了句什么,叽叽咕咕,反正林枫是听不懂。

    然后,他身后一名黑人就来到大锅前,用木棍使劲搅拌锅里的沸水。

    一阵清香随着黑人卖力的搅拌,飘了过来。林枫用鼻子嗅了嗅,恩,黑人熬汤的手艺还不错。

    那些金碧眼的老外一闻到这股香味,整齐划一的呕吐起来。

    “噢!该死的杂种!快放开我们!”一个型飘逸,长相俊俏的年轻人忽然声嘶力竭的狂吠起来,还死命扭动身体,想挣开捆在身上的绳索。不过他所做的,都是徒劳的。

    那个威严的黑人,眼中爆出犀利如刀的目光,他伸手指向嚎叫不停那位帅哥。

    两个矫健的黑人,立即冲了过来,他们手里执着石锤。

    “不!救命!救……”帅哥的声音嘎然而止,如同被利刃切断的布帛。

    一名黑人直接用手里的石锤狠狠砸中了帅哥的头部。鲜血狂飙。

    帅哥的头颅软垂下去。

    林枫觉得胃里阵阵翻涌。

    接下来的事情,更为恐怖。

    黑人把帅哥身上的绳索解开,将生死不明的帅哥抬了起来,送到威严黑人身边。

    威严黑人用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然后掏出一根一端削尖的木钻。

    “扑!”一声恐怖绝伦的声音,威严黑人直接将木钻钉入帅哥头颅,白色的东西从帅哥头上的破洞里冒了出来。

    威严黑人兴奋的嘶吼起来,俯下身子去吸允帅哥头上的红白流液。

    林枫开始呕吐。

    不多时,威严黑人满意的点了点头,一声呼哨,几个黑人女性雀跃的跑了过来,用棱角磨得尖锐无比的石块肢解帅哥的尸体。

    开膛破肚,取出内脏,用嫩绿叶片小心翼翼包住……

    恶魔,食人族!林枫脑子里不停冒出这样的字眼。

    林枫一刻也不想在这个地方待下去了,他要把眼前这些丑陋的东西撕碎。

    “轰!”一团火球在半空中划了一道艳丽弧线,突兀的砸在食人族架设的那口大锅里,滚烫的沸水立时掀了起来,浇在那个用木棍搅拌沸水的黑人身上,脸上。

    “嗷……”那黑人被烫得全身直冒青烟,跑了两步,就倒地痉挛而死。

    “哈哈,是艾里克森魔法师!我们得救了!”被绑在木桩上的人第一时间欢呼起来。

    而黑人们争先恐后的拿出石锤和石斧等兵器,叽叽喳喳的叫唤着,惶恐的情绪蔓延到整个部落。

    准备召唤出迅猛龙的林枫,也停止了动作,决定先隔岸观火,按兵不动。

    黑人的领,那个项链上颅骨最多,气势威严的黑人,猛的一抬手,断喝一声,试图阻止部下的慌乱。

    但四周矮屋上出现的一些弓箭手,彻底打乱了黑人领的方针。

    飞蝗一般的乱箭从四面八方射向黑人。

    黑人们抱头鼠窜,凡是中箭的,不论被射到什么部位,都是一声不吭,直接倒地。很显然,箭头上抹了见血封喉的毒药。

    如果说弓箭手是黑人的噩梦的话,那个被一群武士簇拥着进入空地的魔法师,简直就是死神。

    那名魔法师优雅的步入黑人部落的小型广场,就像是走进自家后花园散步那样轻松写意。他手里有一根华贵的法杖,每一次抬手,都会收割一条黑人的生命。

    炽热的火球横飞乱窜,烤焦了不下二十个黑人,其中包括那名黑人领,也都死在法师手里。

    “这就是魔法师?号称战斗职业中最尊贵,修炼最需要天赋的魔法师?”林枫瞪眼看着那个杀人如麻的魔法师。

    第四章 人贩子

    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刚才还神气活现的黑人,就遭受了灭族之灾。空地上横七竖八的躺满黑人的尸体,空气中氤氲着焦臭味。

    在魔法师的指挥下,房顶上的弓箭手们纷纷跃了下来,然后把矮屋的门一一踢开,进去搜刮起来。

    十几个武士过来替绑在木桩上的同伴松绑。当然,林枫也获救了。

    两个武士把林枫带到魔法师跟前。

    走近一看,那魔法师的长相也没什么可取之处,四十来岁,塌鼻子,小眼睛,只是穿着华贵些,手里的法杖看样子能值点钱。

    “你是什么种族?野蛮人吗?”魔法师掀了掀眉毛,问道。

    汗!劳资不就是半年没刮胡子没理吗,怎么被人当成野蛮人了!

    “嘿嘿,尊敬的魔法师先生,我是正宗的人类。只是在落日森林迷路之后,一直没机会打理胡须和头。”林枫老实回答。

    “恩,野蛮人的体型彪悍,你太孱弱了。”魔法师点了点头,老气横秋的说,“你很幸运。如果我们晚来一步,你将被食人族吃掉,连骨头都不会剩一点。”

    真是个自作聪明的傻逼!林枫心里唾弃着魔法师。

    “哈!那我要多谢你了,尊敬的魔法师先生!”林枫打着哈哈。

    魔法师不置可否。朝刚才获救的其中一人勾了勾手。

    那人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冲魔法师点头哈腰,比狗还殷勤卑微,只差一根尾巴。

    “怎么搞的,十七个二级剑士,差点被一群肮脏卑贱的食人族煮吃。哈里斯,你不认为这是个耻辱吗?”魔法师淡漠道。

    “是,是,尊敬的艾里克森魔法师。我们大意了,而且,而且食人族布下的陷阱太隐蔽了,还有麻痹效果,”哈里斯嗫嗫嚅嚅的解释着,“哈坎被食人族吃了,太可怕了……”

    “够了!不要为你们的无能寻找借口!哈坎?那是个比你更加愚蠢的家伙。他死了更好,银鹰佣兵团不屑养这种饭桶!”艾里克森恼怒的挥动着手里的法杖,一副要生吞哈里斯的凶样。

    呃,我敢誓,这些人不是好人。林枫心里得出结论。不过他不会轻举妄动。他并非愤世嫉俗的冲动男,他现在还需要有人把他带出这见鬼的落日森林呢。

    这时,冲进矮屋中搜刮的弓箭手们,抬着一些箱子和麻袋,满脸兴奋的出屋向艾里克森走来。

    魔兽晶核,矿石,甚至还有一些金币,银币。

    恩?怎么还有钱币?难道食人族也要使用货币?林枫有些不懂,想了一想,旋即释然。这些金币一定是从被他们吃掉的人身上搜到的。

    “呵,这是五级魔兽蛮力犀牛的魔晶,能值五百枚金币。”艾里克森随意捡起一枚魔晶,嘴角扯出一个满意的笑容。

    一枚五级魔兽的晶核就能值五百金币,那我不是了?想到自己这一个月,在落日森林迷路转悠的时候,收获的大把魔晶,林枫心里喜滋滋的。

    “嘿,艾里克森魔法师,您瞧这是什么?”一名弓箭手,兴冲冲的跑过来。他双手捧着一枚洁白的蛋。

    “天啊!魔兽卵!”一直表现得波澜不惊的艾里克森,此时不禁耸然动容,“该死的,小心别掉,要是摔坏了魔兽卵,看我不烧死你!”

    艾里克森小心翼翼的从那名献宝的弓箭手手里接过蛋,脸上笑开了花。观赏了一会,珍而重之的把蛋收进了空间戒指。

    林枫又笑了。看起来,魔兽卵比魔晶还值钱。这东西,劳资有一座山那么多。

    “好了,这次收获还算丰厚,大家这就回凡尔赛城快活吧。”艾里克森一声令下,众手下齐声高呼。

    众人收起掠夺来的财物,朝空地外走去。

    林枫眼睛一转,跟了上去。勉强朝艾里克森挤出一丝讨好的笑容,说道:“艾里克森魔法师,我在落日森林迷路好长一段时间了,嘿嘿,你看能不能顺便带我出去。”

    艾里克森一脸阴笑,道:“当然,你必须跟着我们。”

    林枫把艾里克森阴险的表情尽收眼底,心中冷笑起来,这***难道想打老子的主意?

    “嘿嘿,今天的收获真是太大了。”艾里克森意有所指的笑道。

    “那就恭喜阁下了。”林枫嘴角也泛起一抹笑容。

    不多时,林枫随着艾里克森一行人出了食人族部落,来到林中一条蜿蜒大道上。

    道路上停泊着几十辆马车。七八十个穿着铠甲的武士和弓箭手守护在马车旁。

    马车里是什么?竟然动用了这么多人手保护?林枫心中疑云丛生。

    细看这些马车,大部分造型很是怪异。窄小的车厢,只开了一个小小的窗户,巴掌那么大。

    林枫立时想起了两个字——囚车。

    接下来的事情,证明了林枫的猜测。一些武士手捧着小盘子,盘子里装着粗食和淡水。他们把盘子从那些小车厢的小窗里递了进去。

    林枫又想到了一个词——人贩子。

    “陌生人,请吧,那是为你准备的马车。太巧了,刚好还有一辆空的。就像是专程为你准备的一样!”艾里克森指着车队尾部的一辆囚车,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

    “恩?尊敬的魔法师先生,您是什么意思?”林枫冷笑道。

    “噢,我并没有别的意思。我是个贪财的人,我想要的,只不过是你手里那些奇妙的东西。恩,我认为你可能拥有一件神器。”艾里克森笑了笑,目光中充满贪婪。

    “哦?你这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林枫有些纳闷了,他一身褴褛,唯一值钱那枚空间戒指,也被他藏在贴胸口袋里,自己身上到底还有什么被这***看中呢?

    “嘿嘿,这里是落日森林。充斥着各种危险的魔兽,以及野蛮人,食人族。陌生人,我从你身上感觉不出一丝魔力和斗气波动。恩,你有一丝微弱的精神力,或许你是个召唤师。但我并不认为,一个连一 ( 恐龙大军在异界 http://www.xshubao22.com/6/6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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