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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道路,到时候,我们再把C市当做前线阵营,顺道而上,一举端掉省城!”
潇潜目光灼灼的说着,这个二十多岁的少年已经开始准备像雄鹰一样,搏击长空了。
过封捏了捏拳头,兴奋地说道:“我期待着这场战斗!”
潇潜站起身道:“我也期待着!”
过封道:“老大,我们的作战计划是怎样的?”
潇潜指着地图道:“我拍李魁和张彪顺江而上,攻陷C市的迎春码头,打通我们运输兵力的主要通道,然后我派罗文宾和马飞潜入C市,切断交通运输,制造混乱,然后我准备集结八千兵马,横扫C市!”
过封有些担心道:“血月盟势力强盛,有近两万人马,我们八千兵马,况且还在他们的地盘上,能够获得胜利吗?”
潇潜道:“兵不在多,贵在精。一群精锐之兵,足以战胜十倍的乌合之众!”
过封点点头道:“老大,我怎么感觉你这作战手法好像和血月盟进攻我们的时候比较相似吧?”
潇潜微微一笑道:“不是相似,是根本一样。但是我可不会像他们的幕后指挥官张帅一样愚蠢,我要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以其人知道,还治其人之身!”
倘若一向自傲的张帅得知自己竟然被一个二十出头的毛小子这样子评论的话,一定会气得蹦起来。张帅入道之前是特种兵,他将部队里学来的作战计划,排兵布阵,用来发展自己的黑社会组织,取得了不少辉煌的战绩,所以张帅一直骄傲地认为自己是个军事人才。
潇潜入道以前只是一个平凡的大学生,对于军事,他只是略有了解,但都很浅薄,更不用说什么作战计划,排兵布阵了。不过潇潜的决策和一些计谋,确实是连那些系统学习军事知识的人也意想不到的。
过封问潇潜道:“老大,其实我发现你在作战方面其实挺有天赋的。”
潇潜呵呵一笑,从抽屉里摸出一本《孙子兵法》道:“我最近在熟读孙子兵法,力求弄懂上面所讲解的所有计谋,并且能够灵活变化和应用。”
“呵!怪不得呢!”过封接过《孙子兵法》看了看,“这上面的东西讲得太深奥了,我们这些粗人不太看得明白!”
潇潜道:“不明白也得看,你要知道《孙子兵法》被誉为‘兵学圣典’那自然有它不同寻常的地方!”
“是!老大说得是!”过封听得连连点头。
潇潜道:“过哥,你坐下,我先给你讲一个故事!”
公元前512年,吴王阖闾、伍子胥和孙武(也就是《孙子兵法》的作者),指挥吴军攻克了楚的属国,钟吾国和舒国,吴王阖闾杀得兴起,一时间头脑发热,想要长驱直入攻克楚都——郢。
孙武认为这样做不妥,便向吴王进言道:“楚军是天下的一支劲旅,非舒国和钟吾国可比。我军已连灭二国,人疲马乏,军资消耗,不如暂且收兵,蓄精养锐,再等良机。”
伍子胥也完全同意孙武的主张,并向吴王献策说:“人马疲劳,不宜远征。不过,我们也可以设法使楚人疲困。”
于是吴王听从了孙武的劝告,下令班师。而后,伍子胥说孙武共同商订了一套扰楚、疲楚的计策:他们将吴军组成三支劲旅,轮番袭扰楚国。当吴国的第一支部队袭击楚境的时候,楚国见来势不小,便全力以赴,派兵迎击。待楚军出动,吴军便往回撤。而楚军返回驻地时,吴国的第二支部队又攻入了楚境,如此轮番袭击,弄得楚国连年应付吴军,人力物力都被大量耗费,国内十分空虚,属国纷纷叛离,吴国却从轮番进攻中抢掠不少,在与楚对峙中完全占据上风。
潇潜讲完这个故事,微笑不语。
过封猛地恍然大悟道:“老大,莫非这次进攻血月盟,你便想用这个法子?”
潇潜点点头道:“古人给我们留下了那么多的实战经验,我们为什么不多学习学习呢?我们不是一般的小帮派,小打小闹一下也就算了,当我们跻身成为上万人的大帮派的时候,我们所打得每一场仗,都是大仗,都是硬仗,一个不小心,我们就很有可能会被打回原形。所以,我们不能凭借蛮力来战斗,我们要用脑子,怎样才能用最少的损失换来最大的胜利,你懂我说的意思吗?”
过封道:“老大,你这一番话,可真是让我受益匪浅,从今以后,我也得好好学习学习这《孙子兵法》,用知识武装自己!”
“呵呵!”潇潜笑着摇了摇头道:“好了,时间不早了,你今儿个没什么事吧,要不和我一块儿回小茹家里吃晚饭?”
“不了!不了!”过封摆手道。
“怎么?你有事情?”潇潜问。
过封面色微微一红,低声道:“玛莉亚让我晚上陪她去吃法国菜!”
“呵呵!”潇潜擂了过封一拳道:“那你还站在这里做什么?快去呗!”
“可是我又不太想去,她非要拉着我一块儿去……”过封扭捏着说。
潇潜道:“我可告诉你,玛莉亚还真挺不错的,据我所知,在这社团里,暗恋她的人那都是一大把一大把的,你要是不把握机会,到时候可别哭鼻子!”
“真的?”过封问。
潇潜点点头,“当然是真的!”
潇潜话音还未落下,过封的声音就已经从门外飘了进来,“老大,我先走啦!”
潇潜无奈地笑了笑,背负着双手朝门外走去。
第六卷 烽火狼烟 第三十四章 斯文败类
潇潜开车来到万家庄园,门口的小弟恭敬地鞠躬道:“老大!”
潇潜敲打着方向盘,心中涌起些许感慨,一年前到这里来的时候,自己不过是个手底下只有几百兄弟的毛头小子,而一年后的今天,自己则是万人敬仰的龙头老大,也许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了玄奇的色彩。
还记得第一次到万家来的时候,万小茹的惊艳令潇潜心肝乱跳,局促不安,而现在,万小茹则成为了自己的结发妻子,而豪华气派的万家庄园,也成为了潇潜的家,这恐怕是当初潇潜做梦也没有想到的事情。
虽然现在贵为龙头老大,但是潇潜的生活习惯却依然保持着以前的模样,不喜欢奢华,也不喜欢显摆。他的坐骑并不是什么悍马奔驰,而是一辆普通的黑色本田越野,这与他的身份有些不相符合,因为现在就连过封和冷刀都开得是奔驰越野了,过封时常嚷着要给潇潜换车,都被潇潜笑着拒绝了,“我这车挺好的!”
当然,这样一辆普通的本田越野车在D市是没有一个人敢去招惹的,因为它的车牌号是五个九,这个车牌号是王局长送的,潇潜也不好拒绝,也就挂在车上了。时间不长,只要是D市人都知道,要是遇见一辆牌照为99999的越野车,那就是黑龙社潇老大的坐骑。
潇潜刚刚把车停好,万小茹就款款走了出来,“你怎么现在才来?”
“刚和兄弟们开完会嘛!”潇潜走下车来。
今天的万小茹穿了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可爱中又带着几分性感,看上去高贵端庄。
潇潜呵呵笑道:“今天打扮的这么漂亮做什么,想勾引谁去?”
万小茹道:“你老婆一向都是这么漂亮,谁都可以勾引,就是不会勾引你!”
潇潜抓着万小茹的香肩,将她一把揽进怀里,坏坏地笑道:“可是你已经把我给勾引了!”说着,潇潜嘟囔着嘴巴朝万小茹问去。
万小茹笑着闪躲道:“讨厌啦,猪嘴巴!好了啦,那么多人都看着我们呢!”
“管他们的,先让我亲个够!”潇潜无赖地说。
“潇潜,你来啦!”万老爷子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爸!”潇潜连忙转过身去。
万小茹趁此机会从潇潜怀里挣扎出来,伸出手指掐了掐潇潜的胳膊,悄声道:“讨厌!今天晚上有你好受的!”
潇潜笑了笑,和万老爷子并肩走在一起,万小茹则挽着潇潜的臂膀走在边上。
一路上,那些小弟忙不迭地打着招呼,“老大!老爷!大小姐!”,叫得那叫一个热闹。
三人一路走进客厅,潇潜看见厨房里好几个厨师在忙碌着,不解地问万小茹道:“今天家里是不是要来客呀?”
万小茹笑了笑道:“算你聪明!今天呀,小柔要把她新交的男朋友带到家里来见老爸!”
潇潜惊讶道:“小柔谈恋爱了?”
“是呀!”万小茹笑道:“怎么?看你的样子好像很心痛呀!”
“胡说八道!我哪有什么痛心,我是在为小柔感到高兴呢!”潇潜正色说。
万小茹道:“我知道,和你开个玩笑嘛,看你严肃的小样!”
潇潜捏了捏万小茹的脸蛋道:“你这叫做哪壶不开提哪壶!”
张妈迎了上来,“老爷,小姐,姑爷,你们先坐一会儿,我给你们沏壶茶去!”
“我去厨房看看,你们先聊!”万小茹说。
潇潜和万老爷子在沙发上坐了下来,万老爷子拿出一个方形铁盒子,从里面取出一支雪茄,递给潇潜,“来一支?”
潇潜道:“爸,你这玩意儿劲太大了,我受不了,我还是抽我自己的吧!”潇潜说着,从裤兜里摸出一包天子香烟。潇潜喜欢天子香烟,并不是因为香烟的味道,而是他喜欢这个香烟的名字。天子,也就是皇帝的意思,十分具有霸气。
“哟,现在都随身携带毒品啦?”万老爷子笑道。
潇潜道:“没办法,这人也是要跟随潮流的嘛!”
“今儿个你还真得尝尝我这个,这是古巴的手工雪茄,叫做什么什么罗密欧与朱丽叶!”万老爷子说。
潇潜对雪茄这些可没有什么研究,一听这牌子就乐了,“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我可真要品尝品尝了!”
潇潜接过雪茄,只见雪茄的外包装叶光滑柔软,相当有光泽,潇潜拿起雪茄闻了闻,一股浓郁的香味直冲脑门,让人感到非常舒服。
“嗯,真香!”潇潜陶醉地说。
“爸,你怎么又不教好呢?”万小茹从厨房出来,刚好看见潇潜拿着雪茄在那里一副陶醉的样子。
万老爷子呵呵笑道:“小茹呀,我发现你自从结婚以后,怎么变得越来越像你妈了,唠唠叨叨个没完!来,潇潜,别管她,点上!点上!”
“怎么样?味道不错吧?”万老爷子问潇潜。
潇潜点头道:“反正我就觉得挺香的,抽了之后感觉精神了不少!”
万老爷子道:“最近你都很少回来,和血月盟的事情解决了吗?”
潇潜道:“血月盟是我们眼下的第一大障碍,我准备除掉它!”
“哦?”万老爷子看着潇潜道:“你要知道,血月盟的势力比我们黑龙社只高不低,你有把握除掉它吗?”
潇潜笑了笑道:“有,但不是十分的把握!不过人生总是充满了未知和挑战,要是什么东西都在算计之中了,那这辈子也没啥活头了!”
万老爷子吐出一口烟雾道:“那你准备怎么做?”
潇潜微微一笑,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疲劳战术!”
“疲劳战术?!”万老爷子感到有些意外。
于是潇潜将孙武派吴军进攻楚国的疲劳战术给万老爷子讲了一遍,万老爷子听得连连点头,“嗯,不错!”
万老爷子道:“我们呀,就是没有文化,要是当年也像你一样多看看兵法啊,心理学什么的,可能我早就打到省城去啦!”
“爸,你太过奖了,我还有许多东西需要向你学习呢!”潇潜谦虚地说。
两人正说着话呢,就听万小茹走进来说道:“爸,小柔回来了!”
“哦?快青他们进来!”万老爷子说。
万小柔当先走了进来,现在的万小柔比以前成熟了许多,衣着打扮也越来越有女人味,她的脸上涂抹着淡妆,看上去已不像当初那个任性的小女孩了。
不知道为什么,潇潜却有些怀念当初那个单纯可爱的万小柔,至少当时的她是最真实的她,而现在的她,总给人一种戴着面具生活的感觉。当然,潇潜没有把这种感觉说出来,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物是人非吧。
潇潜默默地想:“时间总是不断向前转动的,而人,也是会随着时间而不断变化的。”
“爸!姐夫!”万小柔和万老爷子以及潇潜打着招呼。
“你男朋友呢?”潇潜微笑着问。
万小柔转过头去,冲门外叫道:“你还站在门口做什么呢?快进来呗!”
潇潜忽然有些好奇,他很期待的想看看万小柔的男朋友到底长什么样子。
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跟在万小柔的屁股后面走了进来,他戴着一副眼镜,微微低垂着脑袋,双手有些不自然地放在裤带边上,一副颇为害羞的样子。
潇潜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这个男人,五官倒也挺端正的,有些像韩国人。就是皮肤有些白皙,缺乏一种男人的阳刚之气,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小白脸”。
潇潜微微地皱了皱眉头,但凡血气方刚的男人都不太喜欢这种小白脸,潇潜也不例外。
“这是我爸,这是我姐夫!爸,这是雨阳!”万小柔介绍道。
雨阳冲万老爷子羞怯怯地说道:“伯父好!”,然后又对潇潜道:“姐夫好!”
“坐吧!坐吧!”万老爷子的脸上依然堆砌着笑容,丝毫看不出他对雨阳有些什么不满的地方。
雨阳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双手紧张地揉搓着,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万老爷子递给雨阳一支雪茄,雨阳连连摆手道:“不了不了,谢谢伯父,我不抽烟的!”
万小柔在旁边皱了皱眉道:“我爸给你的,不会抽也得给我接着!”
雨阳有些不太情愿地接过雪茄,潇潜有意想捉弄捉弄这个小白脸,伸手点燃了打火机,递到了雨阳面前。
雨阳看了潇潜一眼,点燃了雪茄,只抽了口就连连咳嗽,呛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嘴里还在一个劲地说:“谢谢姐夫!谢谢姐夫!”
“雨阳,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万老爷子问。
雨阳道:“我刚刚读完研究生,暂时还没有工作。”
“哦!”万老爷子点点头道:“原来是高才生呀,那你今年差不多有二十六七岁了吧?”
雨阳点点头道:“二十六!”
潇潜忽然感觉有些好笑,一个比自己大的男人反过来叫自己姐夫。
“你和我们家小柔是怎么认识的呢?”万老爷子问。
“在图书馆认识的!”雨阳说。
整个谈话过程进行的很艰难,几乎是万老爷子说一句,雨阳回答一句,如果万老爷子不说话,那么所有的人都沉默着。聊了老半天,也没完全弄明白雨阳这家伙的基本情况,反正只知道他是研究生毕业,和万小茹是在图书馆莫名其妙地认识的。
万老爷子本是江湖人物,喜欢的就是大气豪爽的好男儿,所以当初他才对潇潜那么欣赏。今天这个雨阳实在是让他感觉有些不舒服,整个人傻乎乎的,就像是离开了书本什么也不懂的模样。万老爷子虽然心中不悦,但是并没有表露出来。毕竟在江湖上摸爬打滚这么多年,隐藏内心的真实想法是江湖中人必修的一门功课。
晚饭吃得很沉闷,雨阳一直埋着脑袋,一句话也不说。万小柔几次想挑起气氛,但都无功而返。
“喝点酒吗?”万老爷子问雨阳。
雨阳连连摆手道:“不了,我不会喝!”
“酒也不会喝?不会喝酒的男人可不算是个真正的男人!”万老爷子这话仿佛意有所指。
雨阳的脸顿时红了,“那……那就喝一杯好了!”
万老爷子递给雨阳一杯白酒,雨阳眉头紧锁,面部表情就跟要去赶赴刑场一样,说有多痛苦就有多痛苦。半晌,他终于鼓足勇气,喝了一口,就那么小小一口,他就被呛得眼泪横流,一个劲地喊辣。
万老爷子看得微微摇头,“潇潜,来,咱们爷俩走一个!”
吃完晚饭,雨阳起身告辞,万小柔送他出门,潇潜则和万小茹沿着庄园散步。
万小茹问潇潜道:“你觉得这个雨阳怎么样?”
“不怎么样!”潇潜说。
“为什么?”万小茹问。
潇潜耸耸肩膀道:“皮肤又白又嫩,一点男人味也没有,而且眼神闪烁,这种人城府很深!”
“呵呵!”万小茹笑了起来,“还有呢?”
潇潜忽然想到了当年山寨帮大山的模样,脱口而出道:“那小白脸太过斯文,戴着副眼镜,看上去总给人不舒服的感觉,阴冷冷的,有点斯文败类的味道!”
“你这话要是被小柔听见了,看她不揍扁你!”万小茹说。
万小茹大概没有想到,在以后发生的一连串事情果真印证了潇潜今晚上所说的话,雨阳确实是一个败类,一个城府极深的败类。
第六卷 烽火狼烟 第三十五章 长途奔袭
“社团又要打仗了吧?”一番激|情之后,万小茹靠在潇潜的臂弯里轻轻地问。
“嗯!”潇潜点点头。
万小茹抚摸着潇潜的脸颊,轻声道:“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和你在一起以后,我越来越想远离这个江湖,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平凡人!”
潇潜苦笑道:“一旦踏入了江湖,这一辈子就再也无法退出了!”
“唉!”万小茹叹了口气,黯淡的灯光落在她的脸上,很美。
潇潜将万小茹搂在怀里,他想起了王小五上次收小弟时候的一句玩笑话,那句话的原话是:“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王小五把那句话改成了,“江湖多风险,入行需谨慎!”
潇潜无奈地笑了笑,默默地闭上了眼睛。也许,只有在睡梦之中,才是一个干净而纯白的世界。
第二天傍晚,天灰蒙蒙的,大朵大朵的乌云纠结着,低低地压在头上,沉闷的空气让人有种窒息的感觉。
大件码头上,由李魁和张彪带领的六百名黑龙社兄弟,整齐地排成六个方阵,静静地站在码头上。这六百兄弟全都穿着黑色劲装,右手臂膀上捆绑着一根红丝带。他们的手里,全都提着清一色的片刀,雪亮的刀锋晃得人睁不开眼睛,天地间弥漫着一片肃杀之气。
李魁和张彪站在方阵的最前面,脸上布满了杀气。
李魁的手里提着一把方形长刀,刀长一米有余,宽约一寸,刀身极厚,上面还镂刻着一只猛虎。刀背上有五个铁环,每次摇晃的时候都会撞得刀背叮当响,更增添了一股气势,李魁给自己的刀取名叫做霸王刀。
张彪的武器是一把从西藏带回来的腰刀,藏语里叫做“结刺”,只有三十公分长,刀刃十分锋利,如同一条银线,散发着冷冷寒气。刀鞘是银皮镶包,上面刻着一头威猛的狮子,狮子的眼睛是用红宝石镶嵌的,足以见得这把藏刀有多么珍贵。
潇潜背负着双手走到方阵前面,目光从兄弟们的脸上慢慢扫过,然后他朗声说道:“各位兄弟,今日黑龙社出兵远征,这是黑龙社第一次外出征伐,希望大家能为社团搏个头彩!来人,上酒!”
一支五十人的斟酒队伍快步走向方阵,每个人的手里都托着一个盘子,盘子里码放着数个小酒杯和一壶上好白酒。六百兄弟,每个人领到一个盛满白酒的杯子,李魁和张彪自然也不例外。
一个小弟给潇潜送上一杯酒,潇潜端起酒杯道:“我知道,这次征伐,一定会有不少兄弟再也无法回到故土,但,这就是战争!这就是江湖!我们没有退路!我们别无选择!这杯誓师酒是我敬大家的!”潇潜说着,双手举杯,将那杯中白酒一饮而尽,然后砰地将酒杯摔碎在地上。
六百兄弟齐齐举杯,全都饮尽杯中白酒,然后同时将那酒杯摔碎在地上,砰——
如此壮观的场面让每个兄弟的内心都燃烧起来,所有人举起手中片刀,振臂高呼:“黑龙社!黑龙社!黑龙社!”
澎湃的呐喊声盖过了滔滔江水声,呐喊声直冲上天,在无垠的苍穹上萦绕不绝。
过封赞叹道:“如此声势,何愁大业不成呀?”
潇潜点点头,伸出右臂指向前方,“出发!”
六百兄弟迈着整齐的步伐,分别乘坐六艘货轮,每艘货轮上装载一百人马。
王小五走到李魁面前,拍了拍李魁的肩膀道:“你小子,终于捡到了一个这么大的任务,老大器重你,你可别让老大失望,一定把任务做得漂亮了!”
李魁舞了舞手里的霸王刀道:“请首长放心,我一定不辱众望,多杀几个鬼子!”
呜——
六艘货轮集体鸣笛,声威震天,然后缓缓驶离码头,逆江而上。
河风吹拂着潇潜的头发,潇潜背负着双手,冷冷地看着北上的船队,脸上露出满意地神色。他坚信,拥有这样强盛气势的一支队伍,一定会取得胜利的,一定!
江涛滚滚,汹涌地拍击着江岸,天空中乌云密布,如同世界末日。
一道耀眼的闪电划破云浪,劈砍在浩瀚江面上。紧接着,一记闷雷从天边滚滚而来,震得大地嗡嗡作响。
河风呼啸,波涛翻涌,豆子大的雨点哗啦啦就落了下来,天地间霎时拉上了一道雨帘。一时间水烟弥漫,天上地下一片朦胧。
“老大,回去吧!”过封说。
一个小弟快步跑上来,撑开雨伞站在潇潜旁边。潇潜转过身子,朝着身后不远处的那辆银灰色加长型林肯走去。
这辆林肯并不是潇潜的坐骑,而是社团的公车,一般是用来外出谈判或者谈生意用的。
林肯车里,坐着潇潜,过封,王小五几人,都是社团的骨灰级人物。
王小五问潇潜道:“老大,我真是佩服你,你是怎么做到每次仅用寥寥几句话,就能够点燃兄弟们内心的激|情的?”
潇潜呵呵笑了笑,“所以我才叫你们没事儿多看看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别成天就只知道吃喝嫖赌,那是最下层的黑社会,知道吗?”
王小五道:“老大,我可没有嫖,赵刚那小子才嫖的厉害呢,成天监守自盗,几个月不见,那家伙瘦了整整一圈!”
过封笑道:“小五,听你这话的口气,感觉你特羡慕赵刚似的?”
王小五连连摆手,“没!没有!绝对没有!”
潇潜道:“那要不要我给你换到赵刚的位置上去?”
“真的?”王小五脸上已经笑成了一朵花。
“做梦去吧!”潇潜在他脑袋上敲了一记暴栗。
从D市的大件码头顺江而上,走到C市的迎春码头大概也就五个多小时。迎春码头是C市最大的水运码头,但比起D市的大件码头来,规模就要小那么一号。对于黑帮来说,掌握水上运输就是掌握了生命枢纽,因为他们经常会从事走私,运毒等营生,这些违反乱纪的事情在陆地上查得很严,但走水路的话,运输难度就大大减少,江河毕竟那么宽广,就算有水警出动,也很容易脱逃。正因为如此,所以各大黑帮想尽各种办法都要将势力渗透进水上运输,掌控水上运输业。而C市现在是血月盟一家独大,迎春码头自然成为了血月盟的势力范围。
在多年以前,迎春码头由四个小帮派分别掌控,四个小帮派势力相当,谁也干掉不了对方,常常为了争抢货运物资相互间大打出手,当时的迎春码头一度相当混乱。血月盟崛起之后,将这四个小帮派一举消灭,独自霸占了迎春码头,结束了迎春码头的混乱史。
黑龙社的船队离开大件码头的时候大概是下午六点钟左右,五个多小时以后,也就是夜晚十一点过,黑龙社的船队已经抵达了迎春码头。
此时暴雨依然猛烈,漆黑的江面上风大雨大,浪涛汹涌,这样的坏天气为黑龙社的船队做了最好的掩护。换做平时的话,在距离迎春码头十里之内的水域上,就有血月盟的快艇来回巡逻,一旦有情况就会立刻报告码头。但是这样的暴风雨,谁还敢出去巡逻,巡逻快艇早早就靠在了岸边,这倒是给黑龙社敞开了大门。六艘货轮长驱直入,驶抵迎春码头。
在这样的风雨夜里,码头上一片漆黑,杳无人影。只有零星的灯火还亮着,在黑夜中显得那么孤独和凄凉。
六百黑龙社兄弟手提片刀,冒着暴风雨,跋涉了这么长的路程,也来不及休息一下,就快速投入了战斗。他们就像幽灵一样,从货轮上蹿出来,向着码头各个角落飞奔而去,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杀光码头上的所有人。
码头的调度室里,四个血月盟的兄弟正围坐在一起打麻将,一个纸箱子,上面盖个门板,随便铺上一床被单,就成了麻将桌。屋子里烟雾缭绕,四人叼着香烟打得不亦乐乎,地上摆满了啤酒瓶,看样子,这几个家伙玩得还挺带劲的。
调度室的一面墙壁上是一堵屏幕墙,上面有数个小屏幕,分别连接着码头上的数个电子监控器。
正对着监视屏幕坐着的那个家伙刚要出牌,忽然不经意地抬头瞟了一眼,忽然发现屏幕上出现了数个黑影,那些黑影正在快速地移动着。那个家伙揉了揉眼睛,确信自己没有看错,他不由得脸色大变,“你们……你们……”
坐在这家伙对面的那人手上这副牌正好是清一色,就等着和牌呢,眼见对面那人半天也打不出来,心中急躁道:“打快点行不行,磨磨蹭蹭的做什么?怕点炮呀?”
旁边那人也急了,夺过这人手里的麻将扔在了桌上,那个清一色的家伙眼睛一下子就直了,立即兴高采烈地叫道:“我胡了!我胡了!给钱!给钱!”这家伙今天手气特背,输了不少钱,好不容易胡把清一色,高兴的忘乎所以。
对面那人终于蹦出一句话来,“码头上有人!”
啊?!除了那个胡清一色的家伙以外,其他两人都是一惊,他们惊诧地回过头去,顿时脸色就变了,只见数个监视屏幕上都有黑影在移动,可见码头上来了不少人。
“快!快拉警报!”其中一人总算是反应过来,朝着那监视屏幕跑了过去。
第六卷 烽火狼烟 第三十六章 雨夜屠杀
砰!一声炸响,调度室大门上的铁锁飞了起来。紧接着,又是砰地一声,一道人影踹开房门,当先冲了进来,他的身后还跟着好几个黑龙社的兄弟。
调度室那几个家伙一看当先这人,只见他黝黑瘦高,额头上有条刀疤,模样凶恶,最可怕的是他手里提着的那把方形长刀,更是威风凛凛。此人,正是黑龙社五虎上将之一,李魁。
李魁一步赶上那个想要跑去按响警报的家伙,霸王刀重重地砍在那人背上,强大的冲击力将那个家伙砍得飞了出去,撞在监控屏幕上。屏幕爆裂,飞溅起耀眼的火花,那倒霉的家伙被这火花一烧,落下地来的时候已经浑身乌黑,缕缕青烟从他身上冒起,这人已经死得透了。
李魁刚一出手就如此威猛,剩下的三个家伙顿时吓得愣住了。不等他们反应过来,李魁提刀回身向着一个手里还拿着麻将的家伙当头劈落,这家伙还处在胡了清一色的兴奋状态之中,眼见霸王刀当头儿下,那家伙猝不及防,匆忙中本能地伸手去挡这一刀。就听嚓地一声,血光飞溅,那人一声凄厉地惨嘶,半条手臂被斩得高高飞起,那人的面门上也留下一条清晰地血痕,一团血雾从那血痕里爆裂而出,那人仰天栽倒在地上。就在他栽倒的同时,那条断臂也砰地落在麻将桌上,一颗麻将咕噜咕噜地蹦弹出来——七万!
李魁接连劈翻两人之后,剩下的两人这才反应过来。一人抄起屁股下面的板凳就想砸向李魁。李魁像一颗炮弹一样撞了上去,刀锋砍进了那人的小腹,一直将那人抵在墙壁上。然后李魁紧握刀把,使劲一划拉,一蓬鲜血和着零碎儿喷射出来,飞溅的满墙都是。那人口吐血沫靠墙滑到,小腹上横着一条触目惊心地豁口,肠子突突地往外流。
剩下的一人吓得呆住了,连滚带爬地想要跑出门去,结果却脚下一绊,摔倒在地上。李魁冷笑两声,慢慢走过去,举起了霸王刀,向着这厮狠狠地砍了下来。
那家伙看着落下的雪亮刀锋,吓得小便外泄,双手抓起旁边打翻的桌子板,想要挡住这一刀。
只听嘣咯一声,木屑四溅,霸王刀带着刚猛的劲道劈砍下来,劈碎了木板之后,深深地砍进了那厮的面门。
李魁拔出霸王刀,看着屋子里满地的鲜血,心中甚是得意,嘿嘿笑道:“这么久没动刀子了,一动气刀子来真是浑身带劲。”
李魁提着霸王刀走出调度室,对门口的几个兄弟说道:“留下两个在这里观察情况,剩下的人跟我来!”
就在李魁大展神威的时候,张彪带着一队人马,闯进了一间工人宿舍。那是一间足有好几百平米的低矮房,里面有几十上百个床位,一般都是码头工人在这里面住,当然也有不少血月盟的人马住在里面。
工人宿舍的大门是一道铁门,上面挂着链条锁。张彪提着藏刀当先走过去,手起刀落,将那链条锁劈成两截,然后推开大门杀气腾腾地走了进去。
那些码头工人们劳累了一天,早就睡了,宿舍里黑漆漆的一片,睡在外面的人有好几个都被撞开铁门的声音给吵醒了。
黑暗中,有人在问:“发生什么事了?”
话音未落,宿舍顶上挂着的电灯泡忽然全部亮了起来,宿舍里顿时明晃晃的一片,许多人都被灯光给晃醒了,怨声四起:
“这谁呀?做什么呢?”
“他妈的,搞什么名堂呀?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张彪提着藏刀站在门口,冷冷地扫了一眼宿舍,嘴巴里蹦出一个字:“杀!”
三四十名黑龙社的兄弟提着片刀从张彪身后鱼贯而入,就像两股洪流,一下子冲进了宿舍。
那些还处在朦胧状态的血月盟人马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的反应,就淹没在了一片刀光剑影当中。一时间,工人宿舍里面血雨纷飞,惨叫连连。
这是一场纯粹的屠杀,绝对纯粹的屠杀!
一个血月盟的小弟刚从被窝里探出头来,就被一道雪亮刀光砍掉了脑袋。还有两人起身想要逃跑,被黑龙社的兄弟跟上去,几刀砍翻在地上。一名工人举起枕头想要抵挡,被片刀连人带枕头砍成了两半,里面的棉絮四散飞舞。
喊杀声惊醒了宿舍里的所有人,反应过来的人马纷纷从床垫下面摸出家伙,和黑龙社的兄弟战成了一团。不过这些人马都是乌合之众,再加上丝毫没有战斗的准备,所以他们的抵也显得极其微弱。还不到半柱香的时间,宿舍的地板上就横七竖八地躺着不少尸体,床铺的被单上全身血渍,浓烈地血腥味充斥着整间宿舍。
张彪目光一凛,挟带着藏刀快速冲上,手臂一扬,两名血月盟的成员惨叫着左右飞了出去,两人的脖子上都留下一道清晰地血痕。
“喝!”张彪厉喝一声,蹂身上前,藏刀猛地捅进了一人小腹,透背而出。张彪一手抓住那人的头发,一手不停地抽送刀子,推着那人大概走了五六米,却捅了那人二十多刀,满地都是血水,那人的小腹都被捅成了马蜂窝,七窍里都流出血来。
张彪抽出藏刀,那人软绵绵地就倒了下去。
旁边几个家伙看见张彪如此剽悍,吓得转身就跑。张彪冷哼一声,身影一闪,伸足在床沿上使力一点,整个人凌空跃起,从一人头顶上跃了过去,与此同时,张彪凌空回身就是一刀,一缕鲜血飞溅而起,那人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张彪稳稳地落在地上,整套动作一气呵成,不愧位列黑龙社的四大护法之一。
屠杀仍在继续,宿舍里面床铺挨着床铺,全都住满了人,总计大概有一百多人。平日里一般都没有这么多的,有不少在码头上值夜班,但是今天下暴雨,所以不少人都回到了宿舍避雨,顺便还可以睡上一觉,没想到却遭受到了如此惨烈地袭击。
当然,血月盟里还有英勇的人,一个浑身是血的家伙艰难地从地上爬过去,拉响了墙角的警铃。一时间,宿舍里铃声大作,叮叮当当响个不停,铃声穿过雨幕,传遍整个迎春码头。有不少熟睡的人被这铃声惊醒,纷纷抄起家伙冲了出来,正好遇上黑龙社偷袭的人马,双方乒乒乓乓战到了一块,这也使得黑龙社的偷袭行动受到了一定的阻碍。
一名黑龙社兄弟冲过去,将那个英勇的家伙背上噗嗤补了一刀,那家伙才终于趴在地上不能动弹了,在他身后留下了一道爬过的血痕。
呀!一个小头目趁乱朝着张彪冲了过来,手里举着一把螺丝刀,想给张彪来个突然袭击。
“老大,小心!”旁边的兄弟提醒道。
张彪但觉身后劲风声响,猛地侧开身子,那把螺丝刀贴着他的脸颊划了过去,那小头目心中暗叫了一声可惜。
张彪心头火起,右肘抵着小头目的胸口,左手一把扣住了他的手腕,然后左右手上下猛地一错,就听嘣咯声响,小头目闷哼一声,右手软绵绵地垂了下来,他的右手被张彪给生生折断了。
张彪顺手夺过那把螺丝刀,反手插进了小头目的胸口,然后转身拍出一掌将他打得飞起老高,砰地摔落在一张床铺上,将那床铺都压垮了。
小头目捂着胸口,嘴巴一张,鲜血狂吐,登时毙命。
张彪擦了擦藏刀上面的血渍,然后收起藏刀,赤手空拳地朝着敌人冲去。
砰!砰!
两个血月盟的小弟被张彪撞得飞了出去,跌落在地上。一人被撞断了肋骨,一人踉跄着爬了起来,眼见张彪空着双手,没有武器,那人的胆子也大了起来。大叫一声,提着榔头冲了上来。
张彪不使用藏刀是因为他觉得对付这些虾兵蟹将,根本用不着使用藏刀,那简直是降低了藏刀的档次。有句古语不是说得好吗?杀鸡焉用牛刀!
面对这个愚蠢的家伙,张彪轻松地闪身绕到他的身后,力透掌背,在他背心上猛地一拍。那人背脊登时碎裂,发出一连窜嘣咯声响,口喷鲜血扑倒在地上。
张彪走过去,用脚尖挑起那榔头,顺势抄在手里,张彪自语道:“用这个就够了!”
砰!砰!
张彪迎面一榔头将一个工人的面门打得凹陷下去,然后回手又是一榔头,将另一人打得脑浆迸裂。
张彪的凶狠令血月盟剩下的二三十号人马几乎放弃了抵抗,死亡的恐惧紧紧地缠绕着她们,他们根本就没有力气再举起手里的武器。
嚓!嚓!嚓!嚓!
数道刀光飞快闪烁,黑龙社的兄弟们在进行最后的围剿。那二三十人马早已心惊胆寒,就像是一群待宰的鸡,一个接一个地倒了下去,原本灰色的墙壁现在已经被鲜血给浸染红了。
嚓!
最后一道刀光飞射而起,一个工人双手死死箍着脖子贴着墙壁倒了下去。
整个屠杀过程,黑龙社无一人身亡,只有十多个轻伤,几个重伤。训练有素的黑龙社兄弟们在进行最后的补刀子。
杀人要杀得彻底!这话是潇潜说得。
张彪冷冷地扫了一眼血腥的战场,冷酷地丢掉手里的榔头,拍了拍手道:“我们去别的地方!”
第六卷 烽火狼烟 第三十七章 霸王力斩
血月盟里面拥有最高地位的是血月六煞,都是老大级别的人物,身手自然不用多说。六煞下面有十二金刀手,武功俱是上乘之辈,地位在血月盟中相对来说也比较高。
通常情况下,六煞不会轻易出动,一般都是下面的十二金刀手来管理帮派,处理帮派中的一些小事务。十二金刀手没有排名,十二个人的地位相同,诸如迎春码头,平时都是由十二刀手之一的,一个名叫杨海冰的来负责管理码头。
杨海冰现年二十八岁,年幼时曾在少林寺呆过,还俗之后无所事事,仗着从少林寺学来的一身武艺,成天游手好闲,打架斗殴,发展成为了当地的一个流氓霸子。后来血月盟的势力日益庞大,杨海冰这厮也是极其狡猾,知道凭借自己的势力很难与血月盟抗衡,所以他干脆带领手下兄弟投靠血月盟。凭借一身出众的武艺,杨海冰屡立战功,被提拔为十二金刀手之一,并被盟主张帅委以重任,负责管理迎春码头的事务。
杨海冰晚上喝了点酒,搂着一个前几天刚把到手的一个小妹妹,早早地就钻进了被窝。黑龙社发动袭击的时候,杨海冰正在那个小妹妹的身上窜上窜下,呼呼地喘着粗气。那小妹妹实在太风骚了,双手抓扯着床单,声嘶力竭地浪叫着。杨海冰咬紧牙关,猛烈抽送,弄得木床吱呀作响。
隐隐有打斗声从外面传来,杨海冰正在兴头上,也懒得起身理会,他心想最多就是码头上的工人们吵闹起来了,明天起来问问什么事儿就行了。阵阵酥麻地快感包裹着杨海冰,他双手紧握着那对柔软坚挺的胸脯,哪里舍得放弃这种感觉。
突然间,外面警铃大作,杨海冰这才意识到不太对劲,正准备从那小妹妹的身上下来,出去看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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