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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特苦着脸,看着艾力克斯,说:“那么新的计算机呢?你也不打算再搞一台出来了么?”
“哈?还搞啊?这台计算机已经足够卖很久了吧。”艾力克斯觉得巴特有点贪心了,竟然还想要更加快的计算机。
巴特点点头,说:“是可以卖很久了。可是,其他公司也都开始研制晶体管计算机了,我们不得不加紧研发速度啊。”
“所以我就把西摩?克雷找来帮忙研究啊。”
“他?那可不行吧,在这之前,他连晶体管和计算机都不是很了解。我可不敢指望他能够做出什么好东西来。”
艾力克斯只好解释说:“他是经验不足,所以我才让他先在‘初代’基础上改进一下。我想,他很快就会掌握这方面的经验和知识的。”
巴特想了想,也只能作罢了。他和艾力克斯都不知道的是,这台“初代”里面有很多东西都用到了后世才有的东西,里面的一些设计理念让西摩?克雷大开眼界。仓促之下,西摩?克雷被那些充满了奇思妙想的计算机结构给迷住了。好几个月都没能在原有的基础上弄出更好的改进型号。
不过,西摩?克雷不愧为计算机历史上的牛人,他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将艾力克斯无意中泄露出来的“初代”晶体管计算机吃透。
很快,他就提出了更为先进的设计方案,这个就是“克雷i型”计算机。这台机子,比他原本要到1969年才研制出的cdc7600还要快很多,可以运算速度达到1200万次每秒。
不经意之间,艾力克斯扇动的翅膀彻底改变了这个世界的科技发展,将这个世界的人和物都扇到了另一条轨迹上去。
第57章摇滚之父
迪尔是卡朋特经纪人公司的总经理,他现在管理着这家公司的所有事物。
当他开始接手时,这家经纪人公司只是个空壳,因为他总共只有两个签约歌手,艾力克斯和理查德。不过,当巴特买下了另一家唱片公司后,得到了这家公司的资源,并将这家公司名下的签约艺人转到了迪尔的经纪人公司下。
卡朋特兄弟的合约也转过来了,这样迪尔才算是有了一些客户,否则他会是光杆司令一个。
可是这样还是不行,迪尔必须要找到更多有才能的艺人,将他们签到自己公司才行。否则这家公司会慢慢的失去活力,最终还是会垮掉。到时候,就算是巴特不说什么,他也不会在好意思待在这里。
平心而论,迪尔的音乐演奏水平不咋样,但他的鉴赏水平还是有的。
自从他成为这家经纪人公司的总经理之后,他的主要工作就是派出星探,让他们深入各个娱乐场所,寻找有潜质的乐队或歌手,想尽办法将这些人签到公司来。
在将近一年多的时间里,迪尔确实找到了一些小乐队和歌手。
卡朋特唱片公司也给他们出了一些唱片,这些唱片不温不火,既没有赚到大钱,也没有亏本,只能说是小赚一笔。
本来说,有这样的成绩,对于迪尔这个新手经纪人而言,已经算是不错了的。可是在卡朋特兄弟那几张越来越火的唱片面前,迪尔丝毫不敢放松半点,他是以卡朋特兄弟为目标去挖掘新人的。
他这家经纪人公司已经能够不依靠卡朋特唱片公司的援助,可是想要完全独力开来,还远远不够。他必须找到如果卡朋特兄弟的歌手,这样才能够有源源不断的资金获得。
迪尔有时候也会亲自上阵,四处出动,到各个夜总会、酒馆、酒吧等地方,也签了好些人到公司,直到有一天,他在一家酒馆里,听到了一段类似卡朋特兄弟的音乐。
“这、这好像很耳熟啊!”迪尔立刻站起身来。他看到了一个身材高大的白人男子,站在舞台上。
那个男子身穿西装,梳着油光发亮的偏分头,在右边的额头上露出一丝小卷发,看起来有点像漫画里的超人,但却是体型发福之后的超人。他那张有点发胖的大脸盘,加上那怪异的小卷发,令人看了就想笑。
那个卷发西服男人站在舞台上弹奏吉他,其中有些音乐节奏很像卡朋特兄弟的,但听起来又不太像。不过,让人听了有种想从座位上跳起来手舞足蹈的感觉。最终,迪尔确定,这家伙的唱法和卡朋特兄弟有点相像。
迪尔等到这个男人唱完下台,他上前去拦住对方,说道:“嗨!我是卡朋特经纪人公司的总经理,名叫迪尔!能不能一起喝杯酒,说几句?”
“您好,我叫比尔·哈利,‘骑马人’(saddlemen)乐队的主唱!当然可以了,我也正好有点口渴了。”那个卷发西服的男人说道。
迪尔和比尔做到酒吧的柜台边,向酒保要了两杯啤酒。
这时,迪尔才有机会细细打量对方。以迪尔的观察来看,比尔完全不像一个歌手,因为对方长得既不英俊潇洒,又没有吸引人的气质。看起来反而像是每天上班都会遇到的上班族,身形高大臃肿,两眼细小无神。
他们一边喝酒,一边聊天谈话。在了解的过程中,迪尔得知,比尔生于密西根州,父亲是个纺织工人,会弹班卓琴,母亲是钢琴教师。比尔从小就开始学习吉他,演唱乡村歌曲。
说到比尔刚才的那种唱法,正是他在听了卡朋特兄弟的唱片后,发现卡朋特兄弟的歌有种特点。那就是有意无意的将乡村音乐风格和节奏布鲁斯结合到一起,于是他也开始这般演唱。不过,他目前还是在尝试阶段,也只是在模仿卡朋特兄弟的唱法而已。
迪尔心里开始有点把握不准,他不知道像比尔这种歌手能不能取得类似卡朋特兄弟的成功。最终,他还是决定给比尔一个机会,他将自己的名片交给了对方。
“你如果有兴趣出唱片的话,就打这个电话来找我。”迪尔对比尔说道。
比尔拿起来一看,有些不敢相信,他说:“你是说真的吗?”
迪尔点了点头,说道:“我是想给你出唱片,不过我们公司只是经纪人公司,能否出唱片还得要唱片公司来决定。至少你跟我们签约不会有什么损失,是么?”
比尔点了点头,他站起来与迪尔握了握手。两人就此道别。
迪尔看着比尔走远的背影,心里暗暗想道:“我还是找鲁迪他们来看看,说不定这家伙真的能够火呢。”
第二天,比尔带着他的乐队来到卡朋特唱片公司。在这里,他们必须要先试唱几首歌,然后迪尔才能决定是不是和他们签约。
到现场来做把关的人有鲁迪、马克以及唱片公司的市场人员,不过,当天正好有卡朋特兄弟的录音安排。艾力克斯和理查德也到了录音棚,当他们出现时,引起了“骑马人”乐队成员的注意。
比尔和他的队员们都跑过来,一个个向卡朋特兄弟要签名照。对于他们而言,这两兄弟就是榜样,就是传奇。
艾力克斯第一次看到比尔时,心里还觉得有些奇怪。因为比尔的样子就好像他小时候看过的一部搞笑漫画的角色,那个是一本日本漫画,鸟山明的作品。那个角色就是话梅超人!真的很像,不论是发现还是身材,以及脸型都像。简直是鸟山明按照比尔的样子来设计出这个角色的。
不知为何,一看到比尔,艾力克斯就想发笑。不过他没有笑,而是默不作声地给他签了名字。上面写道:“我觉得你一定能够成为非常有名的歌手!——艾力克斯·卡朋特”
比尔拿到这张和其他人不一样的签名时,心里按耐不住狂喜的情绪。他几乎就在现场又蹦又跳,快活得像匹小马驹。
是的,艾力克斯认出来了,这个比尔·哈利就是鼎鼎大名的摇滚之父!可以说,正是他将乡村音乐风格和节奏布鲁斯相结合的演唱方式,诞生了今后的摇滚乐。
不过,现在嘛,这个荣誉好像已经被卡朋特兄弟给抢了,首先用这种风格演唱的是他们,即使是不太明显,但已经属于这种风格范畴。
在艾力克斯的激励下,比尔的状态明显好过以往,他超水平的发挥出了自己的实力。
鲁迪和马克等人却面面相觑,他们也听出来了,这完全是是卡朋特兄弟的那套演唱方式,只不过是比尔的风格更加粗糙些,节奏布鲁斯的痕迹更重些。
“骑马人”一连表演了几首,都是比尔拿过去的乡村音乐翻唱的。确实有些新意,只是这时候的比尔并没有达到几年后的水平,也没有将这两种不同的音乐完全融合到一起。他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模仿卡朋特兄弟的风格,可是这样就完全失去了自己的特色。
鲁迪皱了皱眉头,对马克说:“你觉得怎么样?”
马克摇了摇头:“要是他只有这么一点水平的话,我觉得就没有必要看下亲了。模仿卡朋特兄弟的人很多,但他们没有办法模仿的是卡朋特兄弟两人的声音,唱不出那种感觉。”
鲁迪点了点头,就连艾力克斯和理查德也觉得马克说得有道理。
迪尔在旁听了心里不由得一慌,他暗暗说道:“坏了,看来这回又没有找对人。”
艾力克斯想了想说道:“马克说的意思是,学我者生,像我者死!要是他们是真正的在学我,而不是模仿我呢?”
马克他们都觉得有些惊讶了,不知道艾力克斯有什么办法让“骑马人”学他,而不是模仿而已。
“请停一下!比尔,你们停一停。”艾力克斯按下按钮,对录音棚里面的人说道。
他推开了门走进去,他说道:“你们的表演方式得改一改,学我的风格是可以的,可是一味模仿就不行了。”
比尔听了眼前一亮,他赶紧问道:“那要怎么样才是学你们的风格呢?”
艾力克斯回答说:“大人和小孩子就算是表演同一首歌都会有不同的效果的,给人的感觉也不会一样。比如像你们刚才唱的这首歌,应当这样子。”
正说着,艾力克斯从比尔手里接过了吉他,他一边弹奏一边扭动身体,一双脚就好像按了电动弹簧似得,不停地在地板上一弹一跳,非常的有节奏感。
“骑马人”乐队的人开始一愣,他们听得出,这种节奏完全是脱胎自节奏布鲁斯的音乐。他们非常熟悉,于是在艾力克斯弹奏了一小段之后,他们马上就跟了上来。
艾力克斯等他们已经能够配合伴奏了之后,他开口唱道:“one,two,threeo‘clock,fouro‘clock,rockfive,six,seveno‘clock,eighto‘clock,rocknine,ten,eleveno‘clock,twelveo‘clock,rockwe‘regonnarockaroundtheclocktonight……”
是的,他唱得就是《昼夜摇滚》(rockaroundtheclock),这是比尔最有名的一首歌曲。这首歌后来被用到电影《黑板丛林》之中,很受青少年喜爱。从此,摇滚乐才真正的开始风靡全国。
第58章一起摇滚吧
在卡朋特录音棚里,鲁迪、马克和比尔等人目瞪口呆的看着艾力克斯在唱《昼夜摇滚》。
这种节奏强烈融合了乡村风格的音乐不是没有出现过,卡朋特兄弟当初录制的那几首歌曲里面,就有这种音乐节奏在内。只是那些音乐,从没有像艾力克斯现在那么令人兴奋,特别是那节奏、那动作,无不让人想要跟着一起扭动躯体。
比尔更是感受至深,他觉得艾力克斯现在演唱的这首歌,简直就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歌曲。他日思夜想,一直想找到一种办法,将乡村音乐风格和节奏布鲁斯演唱方式结合起来,没想到的是,竟然在这里找到了。
理查德也看得目不转睛,他也曾想过要往这个方向走,却没想到哥哥比他走得要远许多。
艾力克斯的歌声一下子就将他们给震住了,他们当中有人隐约的感觉到了一种新类型音乐的诞生。
等到一首歌唱完之后,大家都激动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好半响,才有人问道:“rock是什么意思?”
艾力克斯一时语塞,他知道“rock”是摇滚的意思,可是要怎么去给别人解释呢?
到是马克帮他解围了,他说:“这词是出自艾伦·弗里德口中的吧。我记得他有一次在电台中说过‘摇滚乐’什么的。”
比尔和鲁迪他们才恍然大悟,同时都记起来了,确实是有这么一回事。
艾伦·弗里德(alanfreed)是克利夫兰电台唱片节目主持人,他从一首节奏布鲁斯歌曲《我们要去摇,我们要去滚》(we‘regonnarock,we‘regonnaroll)中创造出了“摇滚乐”(rockn‘roll)这个名词。
“艾力克斯,你真是厉害啊!竟然写了这么一首好歌,为什么不早点拿出来?”鲁迪有些责怪地问道,他不能理解艾力克斯为什么将好歌藏着掖着。
“哈哈,鲁迪叔叔,你认为我和理查德适合唱这种歌曲么?”艾力克斯反问道。
鲁迪顿时无语,他差点就忘记了卡朋特兄弟的年龄,像这种歌曲,给两个小孩子去唱的话似乎有些不合适的样子。毕竟卡朋特兄弟现在的卖点就是让人发至内心的“萌”,换成这种摇滚歌曲,可能会让人难以接受。
听了这首歌之后,比尔觉得自己大受启发。他从艾力克斯拿过自己的吉他,将刚才那首歌又唱了一遍。
经过比尔演绎之后,大家觉得这首歌有了更加强烈的节奏感。比尔的肢体动作比艾力克斯更要夸张,加上他那可笑的发型,让人们发自内心的产生欢乐。
“来吧!我们一起来摇摆吧!”比尔的台风果然比艾力克斯好许多,好了不止一星半点。他很能调动在场观众的气氛,在他的带动下,大家都跟着音乐的节奏摇摆起来。
“骑马人”乐队跟比尔配合得更加天衣无缝,他们一边演奏,一边台着乐器跟着节奏摇摆。他们摇摆得如此强烈,以致整间录音棚,甚至整栋大楼都能够感觉到了震动感。
最终,他们演奏完毕之后。来到了是否签约的环节,鲁迪招呼着马克和艾力克斯等人进入了另一间房间,这是个会议室。
“你们觉得他们怎么样?”迪尔先开口说,他迫不及待地问道:“我们要不要和他们签约试试?”
鲁迪想了想,他问马克道:“你觉得如何?”
马克点点头说:“要是他们能够有许多像艾力克斯这首歌的话,应该会火。”
艾力克斯哈哈一笑,他没想到随手拿来的这首《昼夜摇滚》被当做自己的作品了。不过他也算是山寨之王了,也不在乎这点小事,根本就没有将它放在心上。其实他更想拿出来的是“骑马舞”,想想看“骑马人”跳“骑马舞”这样有意思多了。
可是他考虑到“骑马舞”这样的歌曲隔了半个世纪,而且还是韩国人唱的,可能会太过潮了就没办法让现在的人接受。于是就拿了这首《昼夜摇滚》出来,这首歌毕竟是诞生自这个年代的,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不论马克和艾力克斯,都觉得比尔有表演的天赋,虽然形象是差了点,但值得一试。
“那好吧!我们可以先跟他们试签一下几张唱片合同,要是销售理想的话,再跟他们签长久的合同。”鲁迪听了大家的说法之后,他说道。
艾力克斯皱了皱眉头,他劝说道:“最好还是跟他们签长久的合同,至少也要签十年以上的。”
唱片公司于艺人签合同时,通常会有两种选择,一种就是签唱片合同,也就是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出几张唱片。这种合同对公司和艺人都限制不大,比较宽松,没有多少约束力。
至于另一种就是长久的合同,这是相当于艺人将自己完全卖身给唱片公司了,同样的唱片公司也要负责其艺人的发展前途。通常刚出道的艺人会签五年左右的合同,至于十年合同,那唱片公司就得花很大的代价,冒更大的风险,艺人才会签那么久。
鲁迪他们有些不解,唱片公司在没有很大的把握时,是不会跟艺人签那么久的合同的。
“艾力克斯,你很看好他们么?这支乐队在纽约任何一家夜总会都能够找得到吧,为什么那么看好他们?”鲁迪问道。
艾力克斯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是看好‘骑马人’,我是看好比尔。你们不觉得他对这种摇滚乐的理解很透彻么?仅仅是看了我一次示范,就能够青出于蓝地加入了自己的东西,更能够带动现场气氛。要知道,歌手不仅要能够出好听的唱片,还要有很好的现场表演能力。”
鲁迪他们若有所思地看着艾力克斯,就连理查德也都陷入了沉思当中。
“哥哥,你是想说,我们卡朋特兄弟在现场表演方面比不过他们吗?”理查德忽然问道。
艾力克斯点了点头,说:“是的,我们确实比不过他们。不过,也不用太过沮丧,我们毕竟年龄小,经验也少。最关键的是,没有巡回演出过,等长大以后我们搞一次全世界巡回演唱吧。”
理查德点了点头,不再纠结这个。
“如何?鲁迪叔叔,你不觉得比尔这人很有才能么?我觉得,他肯定能够大红大紫的。”艾力克斯继续劝说着鲁迪,想让他快点将比尔收下来。
鲁迪用手揉了一下脸,说道:“既然你都这样说了,我当然是对他有信心了。不过,我只跟比尔签十年的合同,至于其他人,那就由经纪人公司那边来处理吧。”
迪尔眼看着鲁迪要摘桃子,连忙阻止说:“嘿嘿!鲁迪,你可不要坏了公司规定啊。我可是卡朋特经纪人公司,你想签十年也可以,但是要先跟我谈好条件再说。”
最终,他们分别跟“骑马人”乐队的人签了不同的合同。迪尔跟比尔等人签的是经纪人合同,鲁迪签的是长久合作合同。
以后比尔他们所出的歌曲唱片的版权就归卡朋特唱片公司所有,至于版权税之类的,则有经纪人公司帮他们去谈判。比尔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写出类似《昼夜摇滚》的歌曲,有了歌曲之后,唱片公司才会帮他们出唱片。至于巡回演唱之类的安排,则有经纪人公司出面去做。
经过这件事,鲁迪知道,他对于卡朋特唱片公司的影响力在减小。有迪尔和安吉尔等人分他的权力,他干的事情少了,要担的责任也小了很多。面对这种改变,他刚开始不太适应,但渐渐的他觉得这样子也不错。工作职责分明,操心的事情也少了,公司发展也不错。
卡朋特唱片公司成立一年多了,当初鲁迪不愿意卡朋特家继续注资进来,但他毕竟是小股东,就算是挡也挡不了。现在唱片公司稳定之后,安吉尔对鲁迪透露了注资想法,鲁迪想了想,还是答应了。
于是,卡朋特家在唱片公司的股份上升到了97%,鲁迪只占了3%。不过,卡朋特家马上将20%的分红拿出来,当做干股分给公司的老员工。鲁迪一人就占了10%,加上他本身的3%就有了13%的分红。他的年底分红可以说是不降反增,这算是巴特他们对鲁迪的补偿吧。
比尔·哈利果然不愧是有着“摇滚之父”称号的人,他很快就拿出了十多首摇滚乐歌曲。每首歌曲都非常棒,以致马克等人不知要如何选择。最终,他们打算将这些歌曲都做成专辑歌曲。这是一套6张唱片的专辑,名字就叫做《昼夜摇滚》。
艾力克斯明确地说了,这首歌是写给比尔的,卡朋特兄弟不适合这种歌曲。比尔很喜欢这首歌,每次创作歌曲时,他都会先听一遍,仔细揣摩其中的摇滚乐精髓。
这张专辑一上市,就在青少年中引起了轰动。专辑中的很多歌曲都在周榜上停留过,这首专辑的同名歌曲《昼夜摇滚》更是在周榜上连续8周获得榜首的排名。这是卡朋特兄弟都没能做到的事情,竟然被他做到了。
比尔的“骑马人”乐队和卡朋特兄弟不一样,他们全身心的投入到了摇滚事业当中,四处巡回表演,每到一处就会将人们的固有音乐观点刷新。面对如此摇滚的音乐,就连部分家长也会听得如此如醉。
当这首歌被拿去作为电影主题曲之后,比尔的人气更是上升到了一个很恐怖的程度。青少年们对比尔·哈利极为崇拜,尊称他为“摇滚之父”!在艾力克斯这只小蝴蝶的影响下,摇滚时代提前了几年的时间正式开始了。
第59章寻找猫王
卡朋特唱片公司成立之后,起初是依靠艾力克斯和理查德两人。等到比尔等人的加入,卡朋特兄弟的唱片收入再不是公司的主要部分。
不过,卡朋特兄弟依旧在最初的一年里,出了总共10张唱片。这些唱片的歌曲基本上都是艾力克斯写的歌曲,都是适合儿童唱的歌。
卡朋特兄弟的唱片头几张卖得不错,后面的那些唱片销量就慢慢的降了下来,也许是人们对于这种歌曲风格已经没有了新鲜感。更重要的是,现在冒出很多乐队在模仿卡朋特兄弟的演唱风格,刚开始这些人还没能取得成功,时间一久冒出的乐队里面也有特别出色的。
艾力克斯暂时还不想改变卡朋特兄弟的风格,所以他山寨的歌曲基本上都是迪克兰那几个天才童星的歌曲。在演唱风格上一直没有什么变化,加上他们又没有进行巡回演唱,所以影响力也就没有其他歌星那么大。
直到比尔加入不久,理查德忽然对艾力克斯说:“我也写了一些歌曲,你看看怎么样。”
艾力克斯早就知道理查德会写个歌曲,而且还写的不错。只是,他山寨的歌曲毕竟都是质量上乘的歌曲。相对于理查德写的歌曲来说,马克他们当然是要用艾力克斯的,而不会选择理查德的。
这次完全不同了,理查德写的歌曲非常棒。艾力克斯不得不承认,弟弟写的歌曲更加适合他们,也更加适合这个时代。马克等人一听之下,赞不绝口,他们将理查德的歌曲也排到了录制表当中。
艾力克斯对于弟弟理查德大抢风头,并不是很在意。他趁机偷懒耍赖,要求休息一段时间再说,至于歌曲创作的工作就被交给理查德去干了。
他之所以要休息,是有原因的。
他想要去孟菲斯一趟,自从找到了比尔·哈利之后,他记起来了另一个未来的摇滚巨星,就是鼎鼎大名的“摇滚之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也就是被华人称为猫王的家伙。
其实,埃尔维斯的这个“猫王”外号是港人先喊出来的。
可能是因为狂热的美国南方歌迷为他取的昵称叫做山野猫(thehillbillycat)。另外,他在美国摇滚乐界的地位很高,被统称为国王(theking)。于是香港媒体在翻译的时候,就将这两个称呼结合到一起,统称为“猫王”!
艾力克斯上辈子不是搞音乐的,但他也听过“猫王”之名,对于埃尔维斯的现状也有所了解。这个时期的埃尔维斯不是学生就是个卡车司机,直到1953年的一次偶然机会,才会被太阳(sun)唱片公司给挖掘出来。
他打算先下手为强,明知道有那么牛逼哄哄的人,还故意放跑,那不是自找不爽么。有了比尔和埃尔维斯,他就算是什么都不干,也能够每天躺在床上数钱玩了。
正所谓,挣钱的最高境界是让别人帮你打工挣钱。
自己累死累活的干嘛,不就是为了赚钱享受么。艾力克斯现在已经脱离了贫苦阶段,现在有了卡朋特唱片公司作为后盾,他完全可以不用自己辛苦唱歌了,有时间还是四处挖人才是正事。
至于应付父母的理由,他想到了一个,那就是为了写出更好的歌曲,所以想去孟菲斯去逛逛。现在的孟菲斯可是一个音乐之城,许多乐队和歌手都是在这里走出来的。这里也有很多黑人歌手以及唱片公司,只不过是现在还不太出名。
巴特和安吉尔本来是不答应的,他们认为艾力克斯虽然聪明,但年龄还小,不可以离开父母随意出去旅游。他们没想到的是,艾力克斯对此早有准备,他拉上了迪尔一起。
艾力克斯对迪尔说道:“你只是在纽约这种地方寻找歌手是不行的,必须去其他地方,比如说田纳西州的孟菲斯,我听说那个地方有很多优秀的歌手。”
迪尔有些疑惑地看着艾力克斯,他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哈哈!我怎么不知道啊。我的歌迷那么多,也有很多歌手听了我的歌之后,给我写信。”艾力克斯马上想到了一个说法,将迪尔糊弄过去。
当迪尔看到巴特和安吉尔向他求证时,他才知道自己被艾力克斯给坑了。不过,他还是没有直接拆穿艾力克斯的计划,他老老实实地说,他是想去孟菲斯挖掘新人。半点不提艾力克斯的事情,以及艾力克斯和他说的话。
有了迪尔在身边一起,卡朋特夫妇总算放下心来,他们答应了艾力克斯的请求。
孟菲斯是美国田纳西州的城市。它在美国南部文化的发展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被誉为摇滚的发源地。它和纳什维尔一样,也是个音乐之乡。很多日后非常著名的音乐家都在孟菲斯以及密西西比河周围长大,其中就有猫王埃尔维斯、杰瑞·李·刘路易斯、b。b。king、约翰尼·卡什、罗伯特·约翰逊等等。
其中b。b。king早就在前几年就被子弹录音公司(bulletrecording)和rmp挖掘出来,并且录制了不少的流行歌曲。卡朋特唱片公司也曾经找过他,只是人家没理会罢了。毕竟出名和不出名的歌手是不太一样的,等人家出了名再去,人家可不鸟你了。
这些事情艾力克斯原本也不知道的,是迪尔在去孟菲斯的路上跟他说的。
“最关键的是,我们是白人唱片公司,而他属于黑人。”迪尔如此解释道,他认为对方不愿意加入到卡朋特唱片公司,是因为肤色问题。
艾力克斯摇了摇头,他还是不太习惯这个时代看待种族时的观点。他接受的教育里面,并没有这些东西,他认为,人生而平等,无关种族和肤色。不过,他不会否认这种问题的存在。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小理查德才不愿意到他们公司来。小理查德有更好的地方去,那个地方对于他而言,更舒适、更熟悉、更安全。
他们终于到了孟菲斯,迪尔让出租车一直开到孟菲斯市中心,在这座城市的心脏地带,他们发现自己身处一片繁华和激|情四射的景象中。
每一辆经过身边的汽车都是崭新发亮,街道的两边林立着各种商店,路上走着的男人西装革履,女人则穿着时髦的衣服,戴着漂亮的帽子。
“哇哦!这个城市真他妈的有活力!”迪尔朝街上的美女吹口哨。
他们让司机开到附近有名的蓝调酒吧,据说这里被人们称为孟菲斯的“音乐”中心。酒吧白天不营业,但是门前的人行街道已经聚集着一些渴望成功的黑人歌手,在不停坦洲和演唱。
艾力克斯和迪尔两人路过这些人时,都会停住脚步,站在旁边听上一会。
跟他们一样的人有很多,通常每个弹得好的人身边都会吸引着一大批人,团团围住歌手。听众里面,有白人也有黑人,只有在音乐光环下,种族隔离已然消失,不再因为肤色问题而让他们分开。
迪尔专心地倾听着,艾力克斯却东张西望,试图在人群里面找到记忆中的“猫王”!只可惜他没有找到,这些人里面没一个人符合埃尔维斯的形象特征。
夜幕降临了,迪尔带着艾力克斯走进了一家酒吧。在这里,激励的音乐充斥着酒吧的每个角落,酒吧里面烟雾缭绕,他们就像行走在云雾之中。
面对这种情景,艾力克斯非常不爽,他讨厌吸烟,更加讨厌吸二手烟,不过他没有表露出来。
酒吧里的人,有的独自举杯饮酒,有的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把酒言欢。
迪尔拉住艾力克斯来到酒柜面前,给自己要了一杯威士忌,然后给艾力克斯要了一杯啤酒。在这里没有不含酒精的饮料,他只得喝啤酒解渴。
慢慢喝着杯子里面的啤酒,艾力克斯开始觉得自己这种亲自来找人的举动有些鲁莽。在孟菲斯那么多酒吧里面,想要找到一个17岁的卡车司机,那还真是像大海捞针般困难。
“早知道就让私家侦探来干这活了,真没劲!”艾力克斯低声地对自己说道。
迪尔完全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到舞台上,他没有听到艾力克斯在说什么。他在心里慢慢的思考着,想象着,看看这些人当中有没有未来的歌星在里面。
第一天,他们两个毫无所获地回到了旅馆,躺在床上休息时,迪尔还在回忆酒吧里面听到的歌。艾力克斯早已入睡,他被酒吧这种嘈杂的环境给折磨了一整天,恨不得早点回来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迪尔还没醒来,艾力克斯就已经清醒。他看了看躺在另外张床上的迪尔,轻脚轻手地爬了起来。
艾力克斯想了想,他穿好衣服,洗刷完毕。蹑手蹑脚地走出了房间,来到旅馆的下面,找了个地方吃早餐。等他吃完早餐之后,心里已经有了详细的计划。
他先是在旅馆附近找了个电话亭,拨了其中一个号码,用“模拟记忆”能力装成巴特的声音说道:“你好,接线员。请帮我转接杰夫侦探所。”
“好的,请稍等!”电话筒对面的接线员说道,那是个女接线员。
不一会,电话筒的对面有了响应,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这里是杰夫侦探所,我是杰夫。请问您是?”
艾力克斯继续用能力模拟着老爸的声音说:“我是巴特·卡朋特,你应该还记得我吧。上次我曾经让你帮我寻找过一个人,你还记得么?”
杰夫马上回忆起巴特雇他寻找小理查德的事情来,他连忙说道:“哦哦,是的,我记起来了。”
当时是艾力克斯请求巴特出面找的私家侦探,要不是小理查德曾经救过他一次的话,巴特才会不管这种事情呢。现在要巴特出面找埃尔维斯的话,艾力克斯可没想到有什么理由。他只好动用自己的能力,让“巴特”出面了,至于善后的事情,艾力克斯已经想好办法能够让巴特毫不知情。
通过电话,艾力克斯将自己知道的资料都告诉了杰夫。
“你什么时候就要?”
“越快越好!”
“那收费很贵哦,起码得100美元。如果难查的话,还得加价。”
“没有问题,不过,你半个小时之内查不到的话,就算了。”
“好的,你就在电话旁等着,我半个小时之后就给你打过来。”
杰夫将电话挂上,想了想,他打给了纽约警察局的一个警长,让他帮忙找到埃尔维斯。这个警长是他的老朋友,平时有事时,他也会找这个朋友帮忙。杰夫的警长朋友马上给孟菲斯的警察局打了通电话,很快就查到了17岁司机埃尔维斯,并将埃尔维斯的住址告诉了他。
半个小时不到,杰夫马上打电话给守候在电话旁的艾力克斯,将查到的信息告诉了他。
“那么,杰夫先生,你将这次委托的账单寄到孟菲斯的‘明日旅馆’来吧。我暂时还不会离开这里。”艾力克斯告诉杰夫旅馆的地址,让他把账单寄过来,这点钱他还是能够支付得起的。
不料,杰夫并没有答应,他说:“巴特先生,我们的账单要到月底才能寄出去,恐怕到时候您应该不在孟菲斯了吧。”
艾力克斯面对突发情况,心生一计,说道:“那好吧,你月底的时候寄到卡朋特唱片公司,收信人就写我儿子艾力克斯吧,我会让他带过来给我签字的。你也知道,我最近在忙着研发工作,很少离开过实验室。”
杰夫听了之后,觉得没什么问题,于是他答应了。
有了埃尔维斯的住址之后,艾力克斯决定拉上迪尔一起去。他自己去的话,恐怕别人会不相信,把他当成骗子那就惨了。
第60章歌迷猫王
“猫王”埃尔维斯的家就在孟菲斯市的商业区附近,这是一片住宅区,开发商们将一整栋楼的房子分割成一个个狭小的单元住宅。比政府配给的福利房还要小很多,空间拥挤不堪,只是胜在离城市更近些。
“我真不知道,你是在哪里找到这家伙的。”迪尔在路上向艾力克斯抱怨说道,在他的印象里面,根本就没有听说过埃尔维斯·普雷斯利这个名字。
艾力克斯只能含糊其辞地说:“我是听别人介绍的,也许你那个时候正在喝酒,没有注意吧。”
等到迪尔和艾力克斯敲开埃尔维斯家门时,他们见到了埃尔维斯的母亲格拉迪丝,然后才知道埃尔维斯现在正在上学中。
“你们找他有什么事情么?”格拉迪丝看着面前这两个人,心生疑惑地说。
她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一个大人带着一个孩子来找自己的儿子,难道这个孩子在学校里面被埃尔维斯打了,所以家长找上门了?
艾力克斯这才知道自己弄错了,很明显,时间不对。他并没有某些穿越众那么强悍,脑子里面没有百度,记忆库记住的资料也有些含糊。他还以为埃尔维斯已经毕业出来工作了呢。
迪尔将自己的名片掏出来,递过去,说道:“我是卡朋特经纪人公司,这位是艾力克斯·卡朋特,想必你应该听说过。”
格拉迪丝迷惑地摇了摇头,她明确地说道:“我没听说过什么经纪人公司,你们找我儿子想做什么?”
“是这样的,我听说你儿子埃尔维斯唱歌唱得不错,我是想过来看看能不能跟他签约。”迪尔露出职业笑容,极力向格拉迪丝解释道。
格拉迪丝将手抓紧房门,想要关上:“你们离开吧,我儿子还没毕业,他不会跟你们去签约什么的。”
正当她已经将门关上一半时,门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谁啊,签什么约?”
里面走出一个男人,看样子他原本应该是个身材魁梧的汉子,却不知为何一脸的苍白,走起来的时候有些背曲腰弯的样子。当他从格拉迪丝口中了解到迪尔的身份时,立刻变得精神焕发。
“来来来!请进请进!”男人的腰更弯了,他将迪尔和艾力克斯两人邀请到房间里面来。
艾力克斯左右一看,发现这个房间极其小,就两房一厅的样子,估计埃尔维斯单独一间,父母共用一间。这在美国来说,已经算是很小的房子了。很多美国人都是住在带庭院的大房子里面,没想到埃尔维斯一家却住在这种地方。
“请喝水!请喝水!”男子连忙拿出两个杯子,给他们倒了白开水。
迪尔拿过杯子又放下,他问:“请问你是?”
“哦,我是埃尔维斯的父亲,我叫弗农。”男子回答道。
艾力克斯也没有喝水,他忍不住问道:“埃尔维斯什么时候放学?”
格拉迪丝有些不情愿地说道:“他通常十二点的时候就会回家吃饭,现在都11点多了,你们很快就能够见到他了。”
弗农不理会这个问题,他追着迪尔问:“当歌手很多钱吧。每个月能有50美元么?”
迪尔笑道:“那得看你儿子唱歌厉不厉害了。如果他唱歌唱得好的话,那收入肯定比50美元要高很多。甚至有可能上千美元呢。”
弗农和格拉迪丝听到迪尔这般说,都惊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上千美元一个月,我的天哪,那得花多久才能花完啊。”
迪尔被弗农缠着,不停地解释歌手是怎么赚钱的,唱片是怎么录制的,版权税是怎么分成的。正当他不耐烦,打算告辞时,埃尔维斯回来了。
此时的埃尔维斯应该是十六七岁的样子,他长得白白净净,一双蓝蓝的大眼睛,留着一头长发。他看到迪尔和艾力克斯时,有些愕然,以为家里来了亲戚朋友。
弗农连忙将儿子拉到一旁去,将迪尔的来意一一说明。
“儿子,你要发达了。他们是星探,特地来找你去唱歌的。”弗农兴奋地说着。
格拉迪丝却有些疑虑,她担心地说道:“埃尔维斯,你别听你父亲胡说八道。我看他们这两个人奇奇怪怪的,指不定会有什么没有告诉我们。”
弗农听了很不高兴,他斥骂道:“胡说八道,你才胡说八道。我看他们就是唱片公司派来找我们儿子的,谁会带着一个孩子过来骗人?你没听他说么,那个孩子叫做卡什么朋的,是个有名气的歌星。”
埃尔维斯一听父亲如此说,他连忙问道:“是不是叫做卡朋特兄弟?”
弗农想了半天,说道:“好像是的,反正肯定是歌星就不错了。我好像听过他唱的歌,就是你经常用收音机听的那些歌。他的声音很独特,我肯定没有认错人的。”
“哎呀!”埃尔维斯立刻惊得原地跳起来,他马上跑到艾力克斯身前,仔细打量,果然没错,就是他心目中想的那个人。
“你,你就是艾力克斯·卡朋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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