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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花轻舞
正文第一章
蓝星月坐在这个迷你超市的收银台前习惯性地神游物外了。“为什么取这么个烂名字,洋不洋,土不土的,还不如直接叫蓝莓,起码还能让人感觉遍口生津”。
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对自己的名字发表不满了。其实蓝星月的牢骚并不在于她的名字,而是她自己目前的生活状态。
蓝星月和她的妈妈杨华一直相依为命。自从三岁时,父母离异,她就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杨华从不向蓝星月提起她的父亲,这使她无从判断父母的离异到底谁是谁非,只是自己并没有因此而改姓杨,想来双方还不至于到了恩断义决的地步。可不管怎样,后来的十九年间,这个男人再也没有出现过,而且也没有给过她们母女一分钱,这使蓝星月非常的愤慨和恼怒,甚而有时会忍不住想找到这个人,问个清楚,为自己讨回公道。
蓝星月的母亲杨华是个真正强势的女人,从没向生活低过头。她独自一人带着蓝星月辗转过三个城市,最终在这所国内重点大学校园旁边租下一个店面,开了一个小小的超市,母女也日渐过起了稍稍安定的生活。蓝星月曾亲眼见过母亲为了生活,与人争执、吵闹,跟不同男人打情骂俏。然而这些并没有影响母亲在她心目中的形象,自小的苦难生活已磨炼出她惊人的意志和忍耐,她早已认识到生活是无情的,要想活下去,母亲只能如此,就是这么简单,简单而残酷。
蓝星月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由于多年的奔走漂泊,使她没有接受系统教育的机会,所以高考失利后,也只能选择协助母亲一起经营自家的小店。但心里的不甘呢,那不愿屈服于命运的不甘无时无刻不啃噬着自己的心,并且已经发展壮大,即将不受束缚,脱缰而出了。
正胡思乱想间,蓝星月忽然听到母亲在外面喊自己的名字“星月,出来一下!”
急急地跑到外面,看见母亲杨华正站在自家的小三轮车旁,车上码着三箱农夫山泉纯净水,着急地跟她说:“星月,赶紧把这个送到学校篮球场去,记住,是计算机系要的,找大李要钱。”
大李是计算机系的辅导员,碰到系里举行活动的时候经常从蓝星月家的“星华超市”买东西,也算是对她们家的额外照顾吧。
星月不敢怠慢,跨上三轮车直奔篮球场而去。学校有体育馆,也有露天篮球场,很多时候,体育馆会人满为患,所以露天篮球场一样地抢手。
今天正是计算机系和电子系的学生打比赛,篮球场上人声鼎沸,热闹非凡。星月赶到的时候,大李已经等不及了,嘴里直埋怨“嗨,怎么才来!”,赶紧招呼了几个学生,抢上一步卸下车上的纯净水。
星月并不急着回家,她忍不住也看起了场上的比赛。很快,在人群中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是一个高大稍瘦一些的男孩。说是男孩,其实对于一个大三的男生而言,也算是男人了吧。星月与他还算熟悉,这个名字叫做王明凯的男生正住在她家隔壁,当初刚上大学时,他的妈妈特地跑来租了房子专程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星月打从心眼里瞧不起这样的人,多大的人了,还得靠老妈照顾,丢不起人呢。只是王明凯的妈妈和王明凯本人对星月一家态度很是友善,所以星月多多少少对王明凯也亲近一些。
星月移开目光,转眼观察其他人。妈呀,好象不对。
篮球场上的形势急转直下,刚才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高风亮节已全无踪影,取而代之的竟是双方的群殴。
老天,王明凯要是受伤的话,他的妈妈会伤心而死的。如果让他妈妈知道星月在现场竟没有采取措施的话,估计会被王妈妈的唾沫星子给淹死。
来不及多想,星月急奔而上,冲到人群中一把抓住王明凯的胳膊,死命地把他往外拽。
蓝星月个子不算矮,一米六七的身高,偶尔也能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然而跟打篮球的王明凯一比,星月才算真正领教了“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两只手全部使上劲,加上身体下沉的力量,星月铆足了劲地往外死拖王明凯。
“你干什么!”一声大吼,几乎令星月失聪。我干什么,你还好意思问?星月的一腔怒火,骤然而起,愤怒地扬起头,准备跟王明凯大干一场,啊?!
瞠目结舌的蓝星月彻底呆在了当场。被她玩命地拖出来的男生竟然不是王明凯,而是身形与王明凯有八分相似的另一个人。眼前的这个男生正对自己怒目而视,大有不会善罢甘休之势。
此时篮球场上的局面早已被双方的队长和赶上前来的老师们控制住了。王明凯也已看到了蓝星月,于是他大步走了过来,“蓝星月,你在这儿干什么?”
星月看到王明凯过来后,感觉如释重负。面前这个男生让她压抑得难受,而又不知该如何是好。王明凯过来后拍了拍这个男生的后背,奇怪地问“干啥呢?”星月总算反应过来了,立即接口道“没什么,我认错人了,把他当成你了。”王明凯接着说“哈,江风,总么老有人把我们俩弄混呢?”
王明凯皮肤白皙、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再加上一笑有两个酒窝,非常讨人喜欢。而这个余怒未消的江风皮肤可不白,而且眼角眉梢总带着一股冷峻的意味,除了身材有些类似之外,星月实在看不出来他们还有哪里相象。
江风深深地看了蓝星月一眼,对王明凯说了一句“你们聊吧,我先回去了。”
晚上清点完货物、算好帐之后,蓝星月终于能够躺在自己的小床上静静地放松一下了。
今天下午的尴尬,始终令她感觉不舒服。那个江风对自己的态度简直向对待仇人,没打成架,他竟然如此得不爽。
从王明凯的口中知道,江风跟他是一个班的,计算机系的高材生,从大二时就在校外兼职,早有若干大小不等的公司相中了他,就等他毕业了。从王明凯羡慕的口吻中,星月能够听出江风是何等的炙手可热。
可那又如何,你牛就牛呗,干我屁事,拽什么拽?星月忍不住地骂了一句。平时她就不是淑女,基本是直来直去的性格,总算是天生的心地善良,所以喜欢她的人并不少。
这个江风,但愿再也看不见他了才好。
自从知道星月那天抢着去“救”自己之后,王明凯基本是天天都会来“星华超市”报到了。对这种空前的热情,星月哭笑不得,只能理解为王明凯的“俄狄普斯情结”不幸地从他老娘的身上转移到自己的身上来了。
不过好在王明凯聪明、幽默、有眼力见,虽然在自己家时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但在“星华超市”中表现得是相当良好。就连杨华都忍不住地对他刮目相看了。
闲下来的时候,王明凯会和星月天南地北地神侃一番。这小子家境好,老爸是某国企老总,老妈提前办了内退前来伺候自己,不愁吃、不愁穿,打小就游历过国内N 多地方,顺便还去过香港、澳门、新加坡等地,所以他的见闻完全可以用广博二字来形容。
星月听得很开心,不过却常常感到莫名地孤单。王明凯的生活离她太远了,远得她无从想象。她那点知识在王明凯面前不堪一提,甚至在她听不懂王明凯的话的时候,竟然不知该如何发问。王明凯并没有发现星月的不适,他依然快活地大侃特侃,生怕遗漏了某些自己的人生经历,会给星月带来遗憾。
王明凯地频繁造访,激发了星月内心深处要改变自己生活面貌的决心,不能一辈子这么过下去了,我应该为自己寻到我的人生方向。
最近超市的生意越来越好。本来靠近大学,地理位置得天独厚,生意就一直不错。也不知道是王明凯这个大帅哥的个人魅力,还是他回学校后地大力宣传,总之计算机系前来购物的学生越来越多。
杨华很开心。她一生的努力就是为了自己和星月将来过上好日子,不能在输了婚姻之后,再输了人生。作为母亲,杨华早就看出王明凯对星月的情有独钟,虽然她也喜欢王明凯,可是王明凯和星月之间的差距是不容忽视的。星月是自己的命根子,已经尝到婚姻失败带来的痛苦的她,不能无视这种差距,更不能让星月重蹈自己的覆辙。好在,星月对王明凯没有什么意思,杨华也就不打算节外生枝,维持目前的状态,对自己一家也没有什么损害。
王明凯的妈妈也看出了这种苗头,私下里也警告过王明凯,说什么“星月这丫头配不上你”之类的话,王明凯根本不理这一套,依然我行我素,王妈妈也只能由着他,她对王明凯的爱已经到了能包容王明凯的一切的地步,如果蓝星月非要嫁给王明凯,而王明凯非蓝星月不娶的话,她只有服从的份。
王明凯说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对蓝星月感觉有些不同的,也许早在星月冲上篮球场拉下江风以前,自己已经有了对蓝星月的某些特别的情感。
大学三年中,王明凯凭借自己的外形和聪颖,从上到下,博得大家地一致称赞。在这个男多女少,“僧多粥少”的工科大学里,王明凯竟然游刃有余,不仅博得多数女生的青睐,而且深得系领导地赏识,尤其不负众女所望的是,他竟然一直没有女朋友。
不是王明凯颇有柳下惠先生的古风,只是他实在是太忙了。自己的学业,学生会里的工作,系篮球队的活动,抽出时间还要在寝室里上网打游戏,他的生活已经排得满满当当,实在是没有更多的精力费时费力地去谈恋爱。
不过话说回来,一直没有出现令王明凯怦然心动的女生恐怕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小班里一共五个女生,扳着指头数都能数过来,算上整个大班的女生,不过一共三十二人。其中品貌俱佳的有薛芷媛、王楠楠、赵佳敏和于秀一,这几个女生的眼睛当然也是长在头顶上的,纵然王明凯出类拔萃、卓而不凡,人家未必能看得上他。
王明凯刚来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最先认识的人就是蓝星月。那天他去买脸盆,在收银台付款的时候,第一次注意到了蓝星月。蓝星月没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容,然而她坐在那里的气定神闲、淡定自如的优雅,让王明凯不禁侧目。
蓝星月的身上自有一股独特的韵味,说不清、道不明,看似闲适的她犹如一座没有喷发的火山,一旦出击,势不可挡。也许就是这种感觉,让王明凯在不知不觉之间被蓝星月深深地吸引了。
王明凯是家里的独子,生活自理能力差,虽然他对生活抱有极大的热情,可明显缺乏韧性,刚劲有余而弹性不足,一旦遇到巨大的挫折很可能一蹶不振。而蓝星月身上的特质,恰恰可以弥补王明凯的不足,在经过三年的慢慢接触之后,王明凯更加相信这一点。即使蓝星月没有这么高的学历,这么好的家境,但显然她是最适合他的。
正文第二章
王明凯回到寝室时,看到江风仍坐在电脑前忙活着,不禁哑然失笑。如果说有一种人是因为电脑而生的话,那非江风莫属了。
江风不同于王明凯及其他们所有人,王明凯是出色的话,江风就是优秀了。他的优秀在于他的睿智、博学、豁达和天生的运动能力。除了电脑以外,江风的竞技素质令人刮目相看。无论是田赛还是竞赛,江风无一不能,无一不精。最可怕的是,他还精通中国象棋和围棋,据说打小就熟读《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
王明凯轻易不会崇拜任何人,然而对江风他是真正地心服口服。能折服王明凯,自然是有原因的。原因之一是有一次王明凯将教研室里的电脑弄坏了之后,是江风救他于水火之中的,毕竟那台电脑里有许多重要文件,一旦丢失后果不堪设想。原因之二是王明凯在与江风连下了七把象棋而江风连赢七把之后,王明凯就不得不服了。
在后来系里篮球队组织训练的时候,王明凯暗中跟江风较了几次劲,结果也没有占到什么便宜,依然是棋逢对手,不相上下。之后,王明凯的论断就是有些人天生就是奇才,我王明凯今生遇到江风这样的人物,也不枉来人世走一遭了。
看着江风不知疲倦地在电脑前忙碌,王明凯有些于心不忍了。好歹兄弟了三年,总不能让这个“电脑痴情种”自己毁坏了身体。
“哎,江风,别打了,隔壁老三交代,让你去给他买卷卫生纸,他那儿脱不开身。”江风头也不抬,只当没听见。王明凯不乐意了,上前一把抢过鼠标,“嘿,你倒是听见没”。江风反手扣住王明凯的手腕,直接去抢鼠标。王明凯也来劲了,往后一跳,等着江风扑向自己。没想到的是,他的动作过大,撞倒了身后的凳子,凳子倒下后,直接砸向地上的电源插排,于是江风的电脑终于在断电的情况下,关机了。
江风气得大叫:“你个衰人,净干蠢事!”王明凯哈哈大笑,“非我之功,实乃天意也。”
江风走出校园并不是真为隔壁寝室的老三李浩源先生去买卫生纸,纯粹是为了溜达溜达,散散心。
该死的王明凯,把电脑整得意外关机,他自编的一段程序肯定会丢失一部分。也是这小子见机得快,脚底抹油了,回头再收拾他。
江风决定在校外的小饭店搞定晚饭,食堂的饭,就是十年不吃他也不会想的。
走进一家名为“馨园”的小饭店,江风点了一份土豆丝和一碗米饭。
杨华正是在这个时候走进这家饭店的。超市的生意忙,她和星月没有时间自己准备晚饭,所以随便买点,对付两口也就算了。星月偏爱吃这家的酸辣粉,杨华准备买两份带回去吃。
拎着装着酸辣粉的两个塑料袋经过江风的时候,不幸发生了。
杨华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手指,结果冒着腾腾热气的酸辣粉和它的汤乘机挣脱牢笼,倾情而出,并肆无忌惮地落在江风的大腿上。
“哎呦!”,江风大叫,人也跳了起来,赶紧低头抖落裤子上的异物,然后尽可能地不让裤子的这一部分贴到自己的身上。
杨华也吓了一跳,“对不起,对不起,你没事吧。”江风抬头看着眼前的这位不知是阿姨还是大姐的人物,苦笑着说“没什么。”
江风坐在“星华超市”里,觉得万分别扭。杨华生拉硬拽地将他带到超市中,非要用湿布给他清理裤子,这让他无地自容。盛情难却之下,江风夺过湿布自己擦拭起来。
江风感觉到坐在收银台后的女孩一直在看着他,只是自己正处于极度困窘之中,实在没有勇气回望过去。杨华拿来饮料请江风喝,江风不好意思再推辞,索性大方地接了过来。江风对杨华说:“阿姨,真的不用客气,我没事儿。”杨华心中确实觉得愧疚,看着江风裤子上擦也擦不去的污渍,总想为他做些什么才好。
江风忽然想起为李浩源买卫生纸的事情,心想既然已经来了,不如就在这里买吧。他站起身寻着货架一排排地找过去,拿到卫生纸后放到收银台上准备交钱。
杨华过来阻止,想要将这卷卫生纸做个人情,江风这回却真的固执起来,执意不肯。“妈,让他交吧。”星月忍不住,终于开口了。
江风霎时抬头定睛地看着星月,这女孩,不就是那天的那个“母老虎”吗,怎么在这里?
星月也同样地盯着他看,两个人一时都没有任何动作,只是互相地凝视,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顿了下来。杨华觉得纳闷,紧着问了一句:“你们认识啊?”,江风回过味来,脸涨得通红,赶紧回答“在学校里见过一次。”
星月忽然扑哧一笑,就是这么一笑,江风竟然觉得心中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似乎所有的郁闷都随着这一声笑而烟消云散了。
蓝星月有着自己的打算,只是还没有跟母亲正式地沟通过,心中不免左右权衡,有着顾虑。
她的想法其实比较现实,那就是在家里现有的条件下,学一门手艺,将来既能养家糊口,同时也能兼顾自己的兴趣爱好。星月并没有想过将来把超市的生意越做越大,在她潜意识里,超市似乎是母亲的事业,而自己的未来要靠自己的双手去赢得,这样她才觉得踏实,觉得自己的一生没有荒废。
想来想去,符合自己心意的就是服装设计和制作了。小时候,星月有事没事的时候,总会为她那惟一的一个洋娃娃设计各种服装式样,用妈妈剩下的布料的边角料,拼凑而成她心中的衣服。当她将自己的作品展示给母亲看的时候,无一例外地会得到最高的赞叹,这令星月感到莫大的满足和幸福。
在她的心中,成为一名优秀的服装设计师应该是自己一生最大的愿望了。
可是怎么跟妈妈说呢?超市里就是母亲、她和负责巡视货架的曹姨,一个萝卜一个坑,少了谁都玩不转。如果自己出去学习,家里就必须再雇一个人,需要拿出雇人的费用,而她的学费恐怕也不会是一笔小数目吧。
焦虑、烦躁,继之而来的就是失眠,星月的脸色日渐苍白。
正文第三章
转眼之间,王明凯他们即将迎来大三的暑假,大家都忙碌起来,开始为自己毕业后的前途寻找各种门路和渠道。
王明凯并不着急,在现在本科生多如过江之鲫的情况下,他还有着进一步深造的打算。另外,老爸也多次问过他想没想过出国留学,老爸有一些老同学和朋友在国外,能够帮忙联系。
王明凯犹豫了。如果说,在明确知道喜欢蓝星月之前,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留洋,毕竟见过一定世面的他多少还是有些媚外的心里的。然而,今非昔比,出国意味着他将永远不可能跟星月在一起。每每想到这里,他会感到胸口的一阵胀痛,恍然间,他顿悟,这就是爱吧。
于是,王明凯决定留下,努力复习,争取考取本校的研究生。而这个决定是对是错,其实他并不清楚。
紧张的期末考试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王明凯却依然经常光顾“星华超市”。他对自己喜爱蓝星月的心意已经了然于胸,因此更加坦然地面对这一切。
吃过晚饭,王明凯再次来到“星华超市”,看到星月和曹姨正在吃着盒饭,他立刻说道“哎,吃饭呢。蓝星月,我帮你收钱吧。”星月头也没抬,“你吃完了,不去上自习吗?”王明凯得意洋洋,“小case,早就搞定了。我发扬风格,教室让给他们了。”曹姨接话说“还是你小子聪明啊,你妈没白疼你。待会儿,帮我一下忙,我得回家一趟。”王明凯心中大乐,“OK,没问题。”
曹姨走后,超市里就剩蓝星月和王明凯两个人了。王明凯一直想找个机会向星月表白一下,心想绝不能浪费了今天这个大好时机。
“蓝星月,最近超市忙不忙?”王明凯没话找话。“挺忙的。过了这一阵,等你们都放假了,就能好点了。”星月有些心不在焉。“你知道最近市博物馆展出名人字画不?我考完试带你看看去。”王明凯知'奇‘书‘网‘整。理。'提。供'道星月喜欢古典文化,有意提起这个事。星月猛地动了一下心,她有多久没出去过了,二十二岁的生命仿佛出卖给了这个超市。
可是,单独跟王明凯出去,星月有些别扭。隐隐约约,星月感觉到了王明凯对自己的与众不同,只不过自己与他的差距实在太大,所以也没多想,可要是一块出去,是不是不太好啊。星月正犹豫着呢,杨华从门外进来了。
“哎,明凯在这儿呢。”王明凯赶紧打招呼,“阿姨回来了。我刚跟蓝星月说呢,考完试后一起去参观市博,阿姨你去不?”杨华愣了一下,对上星月看着自己的目光,那一脸的憔悴,令杨华心痛不已。“你们俩儿去玩吧,好好散散心。”
王明凯所在的计算机系是这所大学里赫赫有名的大系,能被这所大学入取已属不易,能上计算机系更是难上加难。而刘新在这所大学的计算机系已经待了十五年了。
自从博士毕业留校后,他的生活一直都没有真正的平静过。首先是工作并不顺利,自己一直没有拿到大的项目和课题,因此经费有限,只能经常接一些小打小闹,难登大雅之堂的活儿。这样,他时常觉得自己在学校里抬不起头。其次,结婚一年的老婆在出国后的三个月一脚将他踢出局,另攀高枝了,这件事情可以说将刘新仅存的那点儿自信心彻底摧毁了。
刘新的心情已经不能用“郁闷”或“苦闷”这样的词汇来形容了,他就象一个困兽,经常会产生歇斯底里的念头。他不知自己什么时候会突然失控,失去最后赖以为生的尊严。
刘新上次去校外的一家小超市买烟的时候,意外地注意到一个特别的女孩。女孩的沉静如水和不卑不亢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现在这个浮华奢靡,人心不古的世界里,女孩的出现使他想起了“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句话,有一种久违的感动。
他忽然有了一种想要多了解她的欲望。
正文第四章
蓝星月今天是第三次接待这位来超市买东西的顾客了。作为超市的第二个当家人,她自然不会嫌顾客光顾地太频繁了。只是这位先生实在有些怪异,他来了三次,分别买了三样不大不小的东西,一次是烟,一次是两瓶矿泉水,这一次竟然是小孩喝的酸奶。
蓝星月直觉地反感这个人,他的沉默、他透过眼镜片投向自己的目光,总令人感觉带着一股压抑和好奇。
刘新却越发喜欢眼前这个女孩了,她不矫情、不做作,手脚麻利,回答问题简洁明快,透着一股子聪慧和冷静。这样的人,已经不多见了。
刘新一时兴起,突然说:“学校放假后,食堂也不正规了,能不能麻烦你下礼拜二晚上送一箱方便面过来。这是我的手机号,我叫刘新。”说完,趴在收银台上,用随身携带的签字笔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
蓝星月怔了一下,不过她没有理由拒绝这样一笔生意。
王明凯冲出考场,心情好得一塌糊涂。妈的,总算是完事了。王明凯忍不住地在心里叫骂着。
江风不紧不慢地走出考场,看见王明凯正站在不远处等着自己,赶紧跟了上去。“考得咋样,哥们?”王明凯笑问着。其实他根本不用问,在这所大学里,如果只有一个人能通过考试的话,那个人非江风莫属。
江风没有回答王明凯的问题,却问了一个王明凯没有想到的问题:“你那个蓝星月暑假到你家去吗?”王明凯吓了一跳,“哪跟哪呀,哥们。什么叫我的蓝星月,普通朋友了。”江风嗤之以鼻:“少装蒜了,成天往人家那儿跑,还普通朋友呢。”王明凯气得大叫“谁告诉你我成天往那儿跑的!”
江风突地停了一下,的确是没人告诉他王明凯的行踪,可自己是怎么知道的,难道一直以来都在不经意间留心着吗?江风慌乱地摇了摇头,他一向只做自己有把握的事情,对这样奇怪的事情他不能理解,也不想深究。最好,就此打住吧。
王明凯不依不饶,非要问个明白。江风赶紧岔开话题:“南郊开发区那家公司找我开发个软件,要不要一起做?”王明凯一下子来了兴致,“什么软件?”“不太难,数据库方面的。咱俩一起弄,完事后,公司能分点钱给我。”王明凯对钱没有太大的兴趣,江风对此也不感冒。江风家就住在本市,父母是另一所高校的教授,高知家庭,经济状况也不错。吸引江风和王明凯的只是社会实践经验,他们需要累积自己的编程经验,丰富自己的阅历,为将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王明凯答应跟江风一起做。说实在的,能有江风在旁边,王明凯心里有底。况且,这回可以名正言顺地不回老家了,只消将老妈打发回家就万事大吉了。
王明凯兴冲冲地来到“星华超市”,一进门就说:“蓝星月,准备好没,出发了。”
头天晚上跟王明凯定好时间后,星月一早就收拾妥当等着他了。还好,这个平素稀里马哈的王明凯还算守时,准点进来了。
王明凯和蓝星月站在马路边上为了怎么去市博物馆展开了争论。
按王明凯的意思,打一辆出租车,二十分钟就到,多方便呀。可星月不同意,她坚持坐公交车,虽然中途要换一次车,可是比打车便宜多了。王明凯不再坚持,事实上,他也不敢坚持。能争取到与星月一起出来的机会,他已经在心里偷乐了不下八十次了,怎么敢轻易造次。
初夏的上午,气温已经渐渐升高。站在公交车站,王明凯偷偷打量星月。虽然他已经熟悉了星月的一举一动,可是两个人如此近距离地独处,毕竟还是第一次。星月的脸色有些苍白,那是常年不见阳光的表现。大大的眼睛,微翘的鼻子,长长的睫毛,王明凯第一次突然意识到星月是如此的漂亮。
星月心里还是感觉不太自然。王明凯站在自己身边,她甚至能感觉到王明凯的体温。自己的额头刚好与王明凯的肩膀持平,这种高度给她一种压迫感。王明凯举止文雅,全然没有了往日的大大咧咧,他只是随意地站在那里,竟然吸引了过往行人的无数目光。
站在王明凯身边,星月并没有自卑的感觉。撇开她和王明凯两岁的年龄差距,在星月的眼中,王明凯也只是一个还没长大的男孩而已。那个江风就不一样,江风留给自己的印象完全不同于王明凯。江风好象是一棵大树,“背靠大树好乘凉”,星月忍不住想到。天,蓝星月猛地回过神来,为什么突然想到江风了呢?
市博物馆里人山人海。王明凯和蓝星月苦苦地随着人流移动着。
王明凯心里乐开了花。由于过分拥挤,蓝星月基本是贴到了他的身上。他也刚好顺势搂住了星月的腰。刚开始时,他感觉到星月的紧张,全身僵直,后来慢慢放松了。
蓝星月其实是想推开王明凯的“帮助”的,只是实在是太挤了,若不是王明凯的护佑,有几次她就跌倒了。早知如此,我就不来了。星月恨恨地想。难道说中国人民素质大大提高,能够欣赏名人字画展的老百姓也日渐增多了?
这次的名人字画展确实是水平很高,蓝星月的注意力很快就被完全吸引了过去。一幅幅水墨山水,韵味独特、意境悠远。一篇篇行文流水,天马行空、跃然纸上。王明凯虽不是古典文化爱好者,但也不禁被这种高超的艺术表现所深深折服。
“王明凯,你喜欢谁的字迹呢?”星月悠悠地问道。王明凯愣了一下,马上在脑海中搜寻自己知道的书法家的名字,还好,终于被他找到了一个。“王羲之吧,”王明凯答道“我们老王家尽出名人和能人啊。”星月笑了起来,王明凯就有这么一种本事,跟他相处永远是快乐的。
蓝星月突然觉得有很多话想说。也许是此时此景,也许是川流不息的人群,伫足在这开敞的大厅里时,星月的情绪莫名地高涨。
“王明凯,我很苦恼。”星月仰起头直视着王明凯的眼睛。王明凯顿时吃了一惊,他一直隐隐感觉到星月并不快乐,可没有准备星月会在这个时候向自己倾诉。不过,这是好事啊。
王明凯同样注视着星月的眼睛,“苦恼什么?”
正文第五章
王明凯将星月拉到大厅角落里的休息长椅上坐了下来。他想让星月平复一下情绪,也想让自己平复一下情绪。
刚才星月一股脑地将她的不快、抱负、茫然和无助说给自己听,王明凯需要一些时间来理清自己的思路。借着买饮料的时机,王明凯重新思考了一遍星月的种种烦闷。他从来没有想过在星月的心中还有自己的梦想,这是一个不甘于平庸的女孩,王明凯确信自己更爱她了。
回到星月身边,王明凯决定说出自己的心里话。“星月,让我称呼你星月好吗?”蓝星月点了点头,有些摸不着头脑。她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呢。向王明凯的一番倾诉,使星月感觉稍稍舒服了一些,那些沉重的念头已经压得她快要崩溃了。
“星月,谢谢你告诉我你的苦闷。我觉得在这个时候说这句话不是个好时机,但我想说这句话已经很久了,今天必须说出来。”王明凯咽下一口唾沫,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语调,他已经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在发抖了。“星月,我喜欢你,非常喜欢,做我的女朋友吧。”
蓝星月彻底地呆住了。她没想到自己一时的“一吐为快”会换来王明凯这句没头没脑的话。“王明凯,你发什么疯,我自己疯就行了,不用你陪着发疯。”星月有些急眼了。王明凯依然很平静,没有往日的嬉笑怒骂,“星月,我会陪着你实现自己的梦想。你不用现在答应我,你可以好好考虑一下。但我是真心的。”
蓝星月不记得是怎么跟王明凯一起回的家了,一路上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似乎一直走在云端,对周边的一切浑然不觉。
蓝星月不是对王明凯的突然示爱没有一丝准备,近半年来王明凯泛滥的热情她很清楚,只是本能地不愿意多想而已。然而当这一刻终于来到时,她还是觉得吃不消,现在将不得不面对这个巨大的难题了。
王明凯是个什么样的人,蓝星月心里还是有数的。如果说蓝星月此刻也在这所大学念书,有一个不是很好但至少还算完整的家的时候,也许接受王明凯就顺理成章了。然而,现实不是这样。她和王明凯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她蓝星月什么都不是,凭什么和这样的王明凯交往。
男人的热情能持续多久,蓝星月并不清楚。多年来生活的经历告诉她,差距会逐步消耗王明凯的热情直到最后,而她也许会一辈子活在王明凯的阴影里完全迷失了自我。
不行!蓝星月警告自己。我不能等到最后被别人抛弃,我要自己的生活,我要活出我自己的天地。绝对不能接受王明凯。
蓝星月回到家时,杨华还在等着她。“星月,玩得好不?”杨华关切地询问。“嗯。”蓝星月没有心情多说话,现在她只想躺在自己的床上好好想想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第二天早上超市开门之前,杨华特意跟星月多说了几句。“星月,昨天怎么回事?王明凯说什么了?”杨华敏锐地觉得事出有因,而且因就在王明凯身上。“妈,我想去学服装设计,行不行?”星月没有回答母亲的话,她迫切地说出自己的心事。
“干什么,王明凯提出来的?”杨华奇怪。“不是,跟他没关系,是我自己的想法。妈,我知道自己不懂事,家里刚好一点,人手也不够。可是,妈,我二十二了,虚岁二十三了,我真的想学一门自己喜欢的手艺,妈,我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星月将心事全部倾泄而出。
杨华没有说话。星月的心事她能体会,作为母亲,这辈子她已经对不起星月了,可是自己有能力供星月读书吗?她们的日子刚刚走上正规,超市需要资金进行日常的周转,这两年余下的钱,她一分也不敢动,保不齐日后生个病,再有什么意料之外需要用钱的地方。况且她和星月没有固定的房子,想在这个城市买一处住房,高昂的房价让她望而却步。手头上的两、三万块钱是救急的啊。
杨华陷入深深的矛盾之中。即使女儿学了服装设计和裁剪,未必就能比现在开超市强,可是女儿的心愿呢?她这辈子至亲至爱的星月,已经吃了比别的孩子多得多的苦,就是这么一个并不过分的小小要求,自己也要拒绝吗?
星月看见母亲半天没有说话,内心一下子懊丧起来,马上说:“妈,你别想了,都八点了,快开门吧。”杨华默默站起身来,打开超市的大门。
正文第六章
蓝星月按照刘新提供的地址,驮着一箱方便面来到这片教职工家属区。学校为青年教师提供了这处简陋的栖身之所,四十多平米的房间着实是众多刚进入这所大学工作的教师们觊觎的目标。
刘新早在两年前就打算在市里比较好的地段买一处三室两厅的公寓了,结果后来事态发展超出了他的想像,老婆地离去彻底打消了他买房的念头,所以至今仍滞留在此。
刘新今天的心情可以说是恶劣到极点了。离婚一年多的老婆竟然又给他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他已经生了一个男宝宝,并祝刘新早日找到自己的幸福。
妈的,这是彻彻底底地挑衅!刘新咒骂着。这不要脸的女人,怎么还好意思给我打电话!女人,都他妈的不是东西!
敲门声恰在此时响了起来。刘新不耐烦地叫了一声:“谁呀?”“星华超市的,给您送方便面来了。”蓝星月在门外高声回答。
刘新拖着拖拉板为蓝星月打开了房门。星月抱着方便面的箱子站在门口,房间内节能灯的灯光照在她的脸上,映衬出一种青春的光辉。刘新往旁边让了一下,对星月说“你给我放在桌上吧,我给你拿钱。”
蓝星月抱着箱子走进屋里,刘新随手关上了房门。
刘新拿出钱回身递给蓝星月的瞬间,一时眩目,眼前站着的蓝星月竟然如此酷似他的前妻,他曾经最爱的女人——曾可云。一样的眉眼,一样的神情,一如当时最初的相见。刹那的光景,刘新怔在当地,恍惚的似乎回到了过去。
蓝星月奇怪地看着刘新近乎痴呆的表情,不知自己哪里不对,产生了这么巨大的喜剧效果,让刘新这么如痴如醉。然而,没有等她反应过来,刘新竟然猛地冲过来抱住了她。
刘新泪流满面,喃喃自语,抱着蓝星月的身体微微颤抖,“可云,可云……”,随即,他找到了蓝星月的嘴,毫不迟疑地吻了上去。
蓝星月完全吓傻了。二十二年的人生经历,她的生命中没有男人,就连抛弃妻女的生父也早随着时光地流逝,消失地无影无踪。然而,在这个时刻,女人的本能还是使星月迅速做出了正确的反应。
蓝星月使出吃奶的力量往后推刘新,同时别开自己的头,不让刘新亲到自己。她大叫“你干什么?放开我!”星月的反抗没有使刘新清醒过来,反而使他更野蛮地想要控制住星月。他扳过星月的脸,使劲将星月推倒在地上,压了下去。
有那么一刻,蓝星月觉得自己就要昏过去了。她的胸口堵得厉害,狂乱、愤怒、恐惧和悲哀让她想放声狂叫,甚至想呕吐。“不行!”,她胡乱拍打着刘新,头脑一片混乱,刘新的脸已经贴到她的脸上了。
星月慌不择路似地一口咬到了刘新的鼻子,巨大的疼痛使刘新彻底清醒了,“啊”的一声,刘新往后坐到了地上,不敢相信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趁着刘新发呆的瞬间,蓝星月一跃而起,夺路而逃。
当天晚上,杨华和蓝星月小屋里的灯光一直亮到了后半夜。
杨华在第一时间就知道了星月的遭遇,怒火中烧的她操起刀就要去跟刘新拼命,结果被星月死命抱住,硬给拖了回来。
蓝星月表现出来的冷静让杨华吃惊不已,她想不明白自己这个看似柔弱的小丫头哪来的果敢和勇气,甚至在母亲面前也没有流下一滴泪。“不行,星月,不能便宜了那个人面兽心的畜生!”杨华声嘶力竭地喊。
“妈,他没把我怎么样,你想弄得大家都知道啊。我怎么办?”星月哑着嗓子说。“难道就这么放过他?”杨华实在咽不下这口气。“要不,告诉王明凯?”蓝星月吓了一跳,没想到母亲已经气得完全乱了方寸。先不说她蓝星月跟王明凯到底是什么关系,就算是王明凯是她的老公又能如何?学生打老师吗?要是刘新死不认账,根本不承认呢?或者更无耻一些,刘新倒打一耙,非说是她蓝星月勾引高校教师,又能怎样。说到底,吃亏的总是她。女人啊,女人。
“妈,我,我想先出去住一段时间。”想来想去,蓝星月觉得唯一的出路只能是暂时先避开为好了。
杨华没说话,现在她终于能够稍稍平静一些,重新审视这个问题了。多年的摸爬滚打,塑造了她果断、雷厉风行的作风。要不是今天的事情发生在她的心肝星月身上,她不会这么有失水准。
然而出去到哪儿住呢?她们没有亲戚,甚至连朋友也只是生意层面上的来往,根本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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