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改变异界 第 7 部分阅读

文 / 安萌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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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万不能让它跑了!我心里一阵焦急,慌忙安排它周围的骷髅弓箭手上前去阻截,救援军队的骨箭,也悉数朝它身上招呼过去。

    如果让它跑出去,并跟它的小弟会和的话,那我就真的死定了。

    不过,我却忘了,骷髅弓箭手的骨架,根本无法阻挡几近虚无状态的浓雾,骨箭,几乎无法给它带去伤害。因此,很快,浓雾便飘出去十几米,又绕了个圈,朝我这边冲了过来。

    我的骷髅弓箭手小弟,却被自己人的骨箭射翻了一大片。

    眼看着浓雾正朝我冲过来,我又只好再次转身朝外逃命。

    而就在我转身的那一刹那,浓雾团突然猛地停滞了一下,好像被什么冲击到一样。

    尽管我转身逃跑,但我的视线依然跟自己的骷髅小弟相连,时刻关注着战场上所发生的一切。

    在浓雾团又一阵停滞之后,我终于发现情况了。

    还是小骷髅!

    只见它对准浓雾团,握紧自己的骷髅手,然后身体一甩,虚空一拳朝浓雾团砸了过去。与此同时,那团由千年僵尸所幻化而成的浓雾,便仿佛被这拳砸中一般,猛地身形一滞,雾气也随之淡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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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第三十九章特殊技能。鸠占鹊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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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我还是赶紧安排前来支援的骷髅弓箭手,搭箭随时做好准备,以防它现行逃跑。

    我可不认为小骷髅那娇小的身形,能追得上千年僵尸。

    在砸了四五拳之后,千年僵尸终于显露出身形。刚现出身形,便马上手脚并用地朝我奔驰了过来,速度比浓雾还快上了一倍有余。

    不过,骷髅弓箭手的箭支更快,在它刚现出身形,翻爬了几步的时候,纷纷射出了蓄力已久的箭支。

    第一支箭支撞击到千年僵尸的后背之后,只在它身上停留了一小会,便掉了下来。

    紧接着,第二支,第三支,一箭接一箭,延绵不断地朝千年僵尸射去。

    尽管只是c级下阶的攻击力,对上c级上阶,只能造成一点点伤害。但是,几千的箭支,连续不断地朝它射去,恐怕任它是钢筋铁骨,也注定要被耗死。

    终于,奔爬了五六十步之后,千年僵尸变成了千年刺猬,哀嚎着趴倒在了地上,不屈服地拼命挣扎着。但箭支还是不断地朝它身上落去,仅挣扎了几下,便不在动弹了。

    “呼!”终于解决了。

    我重重地嘘出一口气,安排离它近的骷髅弓箭手冲上去查看,自己却慢腾腾地朝那边走去。

    虽然精神体不会累,但是,这样却很折磨人,让我的心神,感到一阵疲惫。不过,我还是必须过去,因为这千年僵尸说了,吸收它能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我还不想自己损失那么大,却什么也没换来。

    在骷髅弓箭手确定之后,我经过了几分钟的“漫步”,来到了千年刺猬面前。

    此时,千年僵尸的后背,包括脑壳在内,已经再也找不到一处插箭的地方了,密密麻麻地插满了箭支,显示这个颇为厉害的千年僵尸,早已死透了。

    在千年刺猬的上空,漂浮着一团小小的黑影,在竭力挣扎着那条把黑影和千年刺猬连在一起的黑带。

    灵魂能量的消散,一般需要十分钟左右。而千年僵尸的灵魂能量更强大,要消散则需要更长的时间。

    不过,我不敢怠慢,生怕这千年僵尸的灵魂能量更强壮,反而消散得更快了。

    于是,在骷髅弓箭手的保护下,我来到黑影前,用力一吸。

    黑影在竭力挣扎着,只可惜,没有实质的它,所做的都只是无用功。

    在黑影被我吸收进身体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一股暖流从我的口腔,缓缓地流到了我的额头,催动着我额头上的能量团,极速运转了起来。

    于是,我便在黑影完全被我吸收进身体之后,专心地催动着额头的灰色能量团,炼化了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那团黑影终于彻底被我炼化了。

    精神力确实如千年僵尸所说,增加了。不过,增加的却不是一部分,而是一倍多。在炼化完后,我试验了一下,之前跟僵尸们签订“灵魂契约”需要花费大约三四分钟的时间,不断地点才行。而现在,几乎一下一只,非常方便快捷,让我高兴地又跳又笑地好一会。

    好处还不止这些,融合了黑影带来的信息之后,我得到了两个技能。

    一个,就是幻化浓雾,跟千年僵尸在刚刚战斗时所用的技能一样,免除所有的物理攻击。

    幻化浓雾,将精神体幻化成一团可移动的雾态物质,物理攻击全免疫,无法进行攻击,持续需要消耗精神力。

    听贝琪说过,在死灵空间里,精神力就是生命,只要精神力消耗完了,你的生命便终止了。毕竟,你是利用精神体来到这个世界的。

    以我的精神力,一天大概能维持幻化浓雾总共约三十分钟左右,而用完这三十分钟之后,当天最好就别再前往死灵空间了,否则第二天绝对虚脱。所以,这个技能能不用就不用。

    另一个技能,叫“鸠占鹊巢”。原本技能是没有名字的,觉得这个名字贴切,便起了。

    顾名思义,鸠占鹊巢,其实是在亡灵虚弱的情况下,精神体强行侵入对方的身体,将对方的灵魂从身体里逼迫出来,将对方的身体彻底占有。

    在占巢的时候,可以使用大部分在人间的力量,比如魔法或斗气。不过,在占巢时,也要持续消耗精神力,无法坚持很久。而且,无法占领跟自己签订有契约的亡灵,只能占领那些比较低级,或者那些被自己折磨到精神接近崩溃的其他亡灵,存在有一定的失败率,大约跟“灵魂签订”差不多。因此在紧急的时候,无法发挥它应有的价值。

    而且,失败一次,鹊巢的鹊便会丧命,就必须重新再换一个亡灵才能继续,更是拖延了保命的时限。

    另外,经过我的试验,越低级的亡灵,附体之后所能发挥出来的力量就越小。比如僵尸,我不需要将它打残便能轻松附体。但是,所能发挥的力量,只有我在人间不到六分之一,相当于让我从B级下阶生生地降到了c级中阶还不到。

    而且,斗气和魔法,并不是使用自己在人间所储备的,而是使鹊巢里鹊的灵魂能量。因此,一只鹊灵魂能量的大小,决定了自己所能发挥出来力量和持久力的大小。

    以一只僵尸来打比方,占领了僵尸的身体之后,全力运转斗气的话,只需要一分钟,便再也没有一丝斗气给你吸取了。如果我使用魔化技能的话,最多十秒,便彻底枯竭了。力量达到了c级上阶,但持久性,却是级中阶甚至是下阶。

    所以,相比之下,还是幻化浓雾比较有利于逃跑。

    当然了,如果像千年僵尸那种情况,则是“鸠占鹊巢”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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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第四十章男人最喜欢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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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单挑,然后找一只实力比较强的亡灵,占领了之后就马上开始。如果所寻找的亡灵,能发挥出我八成能力的话,相信以我魔化之后所能发挥出来的接近B级中阶的战斗力,千年僵尸吗?来一群我都能战胜!前提是,需要找到能让我占领,又能发挥我较强战斗力的亡灵。如果没有则还是向刚刚那样,依*小骷髅。

    不过,“鸠占鹊巢”也并不是不无好处。以我占据僵尸的身体之后,所能发挥出来一分钟c级中阶左右的水平,对于更换新品种,有着不小的帮助。

    以往更换新兵种,第一个一般都是旧兵种一窝蜂上,用人海战术将其耗到筋疲力尽,损失一大群手下,才能收服一个。第二个在有第一个帮忙的情况下,难度稍微小了一些,但还是要损失不少手下。而且,更重要的是,新兵种在收服时,已经被打到极其虚弱,需要很长时间来修养才能帮忙,很浪费时间。

    虽然要换新兵种了,旧兵种损失起来不会怎么心痛。但是,在新兵种数量上来,完全代替旧兵种之前,我还是需要旧兵种用来战斗的。而且,兵种需要多样性,让我不能随便地浪费。

    因此,在下次更换新兵种的时候,就我上吧。

    另外,占巢的这段时间里,对方的攻击是无法伤害到我的。除非将我占的巢彻底撕毁,把我从里面逼出来后,才能伤害到我。如果有碰到懂得像小骷髅那样的隔空攻击的亡灵,在幻化浓雾技能无法逃走的情况下,这个技能还能用来保命。

    所以,鸠占鹊巢这个技能,至少在这两方面有用,不完全是鸡肋。

    这次的事件多亏了小骷髅的帮忙,不过,我并没有着急跑去签订它。

    并非我不想签订,什么碍于道德之类的,别人救你一命,你就要收人家做奴隶等的,我不会放在心上。我很想知道它究竟是怎么做到,竟然能将c级上阶实力的千年僵尸打得落荒而逃。

    所以,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我还是会选择签订它的。可是,有可能吗?

    尽管,我的精神力增长了一倍,达到了级上阶。但是,能将c级上阶实力的千年僵尸打跑的实力,至少也得有超越c级上阶的实力吧。凭我这点精神力,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收服的。

    所以,有一些事情,还是等我有那个能力的时候,再去了解吧。

    其实,我也很疑惑,凭千年僵尸那c级上阶的实力,都可以用精神沟通。而小骷髅它明显超越c级上阶的实力,为什么只会“咔咔”地磨牙呢?

    或许,小骷髅尚小,而千年僵尸名为千年,至少活了上千年了,有那么一点智慧也不足为奇。

    我的僵尸手下损失不多,大约被撕碎了一百多只,其他的都完好。骷髅弓箭手则损失比较多,大约两百多具,而且,大部分骷髅弓箭手的骨箭都已经消耗完,暂时无法进行战斗。

    至于被我忘记在一旁的骷髅战士,则有几只在被自己人——僵尸的攻击下受了点轻伤而已,其它的全部状态完好,可以继续进行收服或探查工作。

    安排它们该修养的修养,该工作的工作之后,我回到了人间界。看看时间,我也已经“睡”了差不多三个小时,再睡一会,就没饭吃了。

    吃饭是按组分配的,我和开心冒险团是一组的,吃饭时自然分配到同一组。

    增长了一倍有余的精神力,我很想测试一下,我现在究竟能召唤出多少只骷髅弓箭手,是否已经有能力帮上我的忙了。

    所以,边吃饭,我边跟开心冒险团的团长汤尼请缨着:“那么多天都是你们冒险团担任夜岗,那么,今天就辛苦一下小弟了,由我来当值吧!”

    “不行!”

    在我说完之后,竟然同时响起三个声音,而且都不是汤尼所发出来的,是另外的四人中,除了一个女团员之外的三个男团员。

    我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们,汤尼却大笑了起来。

    笑声,是我们一伙最常有的东西,让别的团队组合都非常之羡慕。不过,这次的笑声实在太奇怪了。在汤尼和他们团唯一一个女团员放声大笑时,我是一脸疑惑,而其他三个男团员,则一脸尴尬,甚至有个别腼腆的,直接就脸红如火。

    “怎么回事?”我疑惑地问道:“有什么好笑的?让我也笑笑!”

    许久,汤尼已经笑得喘不过气来,断断续续地指着其中一名男团员说道:“维克……哈哈,你……跟菲力克斯说说,啊哈哈……”

    那名叫维克的蓝发水系剑士,尴尬地看了看大家,选择了沉默。

    汤尼又笑了一会,才喘息过来:“既然他们不愿意说,那就由我这个团长代劳吧。”之后,他看看四周,确定没人关注这边之后,便一脸神秘地问我道:“你知道我们负责的那辆马车,里面是什么?”

    “什么?”我侧着头,皱起眉头想了老半天,想不出来。

    汤尼一脸就知道你会这样问的表情:“马车里是人!”

    “哦?”里面的人肯定是自闭症患者,否则怎么会一声不响地那么多天呢?我应了一声,问道:“那又怎么样?”

    汤尼无奈地摇了摇头:“我问你,男人最喜欢什么?”

    “钱,权利,力量!”这是事实,我经历了那么多遭遇,深深地为钱和权利所折服。有了钱之后,没什么东西无法买到的,有了权之后,甚至能掌控别人的生死。而力量,则是获得这些东西最直接的方式。

    “还有呢?”汤尼满脸期待。

    “嗯……”迟疑了一下,我摇了摇头。有了钱和权利之后,没什么东西得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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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回答一个书友提出的问题,书友“钢牙铁齿”提出疑问,道:“把你的书名换成第一卷的名字更合适吧。。。。。。”

    呵呵,其实,我想很多朋友应该都有这个疑问。

    为什么这《知识改变异界》,愣是不见“知识”出现,谈什么改变?

    其实,书名,顾名思义,就是代表一本书的名字,而不是代表某个章节,或某个分卷的名字。

    曾经,我也为取这本书的名字而烦恼过,也想过取《会武功的死灵法师》为书名。不过,死灵法师并不是主角唯一的魔法职业,而武功听着,也像是某个武林高手那样,所以不可取。当时我甚至想过取一个起点第一长书名呢,叫《会斗气和魔法的死灵法师兼剑士骑士的知识份子》呢,不过,这个名字刚从脑海升起,便被打消了。没办法,这个名字实在是太长了,让大家记忆起来不容易。

    之所以取这个书名,是因为一整本书中,展现最多最重要的内容,便是主角如何用知识去改变这个世界。

    而主角不会一定的武力,相信没有几个兄弟喜欢这样的窝囊废吧。所以,在发展势力之前,先发展个人实力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各位兄弟先别急,这本书不是仅有八九万字而已。

    最后,谢谢各位兄弟的,也谢谢钢牙铁齿兄弟提出的意见。

    好了,废话了那么多,就不打扰各位兄弟看书了。

    祝各位兄弟看书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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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第四十一章男人最喜欢美女

    早上起来一看,惊了!海东这书已经冲上第六了!

    谢谢兄弟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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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尼听后顿时双眼瞪得老大,仿佛在看外星人似的:“你……不会吧?小小年纪就已经……不行了?”

    “什么不行了?”我更疑惑了。

    汤尼一脸无奈:“我是说,你难道不喜欢美女?”

    我恍然大悟,大笑了几声道:“喜欢,怎么不喜欢了?不过,有了钱和权之后,什么样的美女不往你怀里*啊?”

    汤尼等人顿时绝倒,而后,每人都一副原来你这么想的表情看着我,汤尼失笑道:“原来……不过,有些美女,是无法用金钱和权势所能得到的。”

    “哦?”什么女人这么矜持?就算是在中国,经历过上下五千年儒家文化熏陶的华夏,也找不到几个不为钱权动心的女人啊。在这边这个混乱的世界里,我真想不到会有几个能经受得住诱惑的。就像艾丽莎这个小美女,甚至连命运都被别人掌控着。

    我小声地问汤尼道:“难道,我们护送的马车里,就有这么一个这样的美女?”

    “嗯!”汤尼等四个男人同时点头,脸上的表情在称赞我答对了。而他们团的那个女团员,早跑一边跟其他组合混饭去了。

    “我怎么不知道?”我嘀咕了一句,之后又想起什么,惊奇地望着汤尼他们四人:“难道,你们每天晚上都利用值岗,偷偷地……”我边说,边做出一脸猥琐的表情。

    “喂!这玩意可不关我的事哦,我家可是有老婆的。而且,那十几岁的小姑娘在我这把老骨头眼里,还是个小孩呢!”汤尼慌忙辩解。

    我点了点头,一副也对的表情,之后又用同样的目光看向其他三人。

    那位叫维克的蓝发剑士,慌忙摆手道:“不,不……我们不是……”

    而维克旁边一位绿发青年则对我说道:“你自己淫荡就行了,别把我们说得那么猥琐好不好?贝蒂是我心目中的女神,我是绝对不会亵渎她的。”

    “贝蒂?”我念叨了一下这个名字,又问道:“那你们抢着值班做什么?”

    “他们啊,不就是为了一睹芳容吗?”汤尼边吃着东西,边慢吞吞地说道:“我还真奇怪了,那小女孩明明蒙着脸,你们能看到什么?”

    “有一次我看到她的脸了,哇……真是完美无暇,天生丽质,白皙俏丽,清脆可口……咳咳,不对,是清丽可人啊!”维克旁边另一位红发青年满嘴食物,一副古怪模样地赞扬道。

    “我也看到了……”“我那天见到她取下了面纱……”

    维克两人也争相说道。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个世界上,女人我是见过不少,美女有,但大都跟艾丽莎或安娜差不多姿色,能达到绝美的不是没有,但也绝对不会把别人弄得那么花痴。难道,他们口中所说的贝蒂,就真有那么神奇的吸引力吗?

    “好了,我今晚睡觉就是了,你们喜欢值就慢慢值。”我一边吃着猡莎肉,一边随意说道。

    “呵呵!”三个拥有强悍力量的家伙,竟然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之后,其中一人说道:“后天她应该不会出来,把那天让给你值吧!以后每个月,前中后三个时段,都有一天时间。”其他两人附和地点了点头。

    好嘛!肉你们吃完,不仅连汤都不给喝,甚至还让我啃骨头渣……而且,说得好像施舍一样。

    不过,我也很想知道,我现在能召唤出几个小弟来。

    “没想到你们连人家的作息时间都搞得清清楚楚的,好吧,看你们那么有诚心,我就勉为其难,帮你们值几天班吧。”

    之后两天,我从他们的嘴里,对于这个贝蒂,已经大概有了个初步的了解。

    虽然还没见到她本人,但从三个色狼的话语中,我知道她是一个极品美女,究竟有多美,根据他们三人的形容,是闭月羞花,沉鱼落雁。

    贝蒂十六岁,是北方某位城主的女儿,身份娇贵。

    知道她的身份之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个女孩不为钱权所动了。她父亲是城主,那她就相当于一个公主了。一个公主,会为那么一丁点的钱或权所诱惑吗?

    这次,她是随父前往东方探望某位叔辈的。不过,她父亲临时有及时,匆匆忙忙地先离开了。把她托付给老朋友艾克,并让其顺便把她护送回去。所以,今天便出现在这辆马车上。

    她还是一名学生,不过,对于她的职业,他们却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实力不错,小小年纪,已经达到了B级下阶水平了。

    另外,她还有两个侍女一同前来,都在马车里。想想还是真难为她们了,虽然空间足够宽敞,但是三个女孩一声不响地待在一个不大的马车厢里,那需要多强的毅力啊。

    不过,这些都还不会让我关注,我关心的是,她竟然是清水城清水学院的学生。这次回去,在探望完父亲之后,便会直接打道前往清水城。

    虽然不敢奢求她这个千金小姐带上我,不过,能帮忙认认路,也是好事,省的我到处去问。

    从昨天开始,我们一伙就进入了一个名为“香帕”的大平原。香帕平原是整个东尔曼大陆最广阔的平原,位于东大陆的中间位置,跨度极为广阔。不管是东尔曼大陆的哪个方向,都有它的一部分在内,使得香帕平原一个整体被分割成了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分别名为“东香帕平原”、“南香帕平原”、“西香帕平原”和“北香帕平原”,但其实香帕平原就是一个整体。

    我们的行程,就是进入东香帕平原,然后通过平原上的官道,行进到北香帕平原,再进入北方各大城市。这期间的平原范围,光是从东方延绵到北方,跨度将近三千公里,是整个行程最为艰苦的一段。

    以商队的前进速度估算,穿越这个平原,原本要花上将近一个月时间。但由于平原中间没有补给点,因此我们必须带上足够的食物和水。在增加了辎重情况下,前进的速度更慢了。往往一天走上十六个小时,都走不了五十公里。

    以这种速度看来,穿越这个平原,大概要花上两个多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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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第四十二章而且是极品美女

    掉到第八了,兄弟们,砸票,冲啊!差不了几票!谢谢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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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关键的是,穿越了这个平原之后,就进入北方了。而一般情况下,越接近北方,盗贼就越猖獗。平原边缘地带,是盗贼下手最理想的地带。已经行进了将近三个月,补给不及的商队和佣兵团等,一定都非常疲乏,所遭受的反抗,削弱到最低点。

    而且,一般的商队,所携带的货物,都是东方特产,能在北方卖到大价钱。所以,在接近北方地带抢劫,收获会更大。

    所有的佣兵界的人都知道,或者身有体验,香帕平原的两端,是多事之地。香帕平原不属于任何一个势力范围,因此成为了滋生盗贼的温床。

    除非特大型商队,否则一般都会被盗贼团骚扰甚至成功抢劫。

    因此,自进入这个平原之前,商队和护送团都会精心准备好,并做好最坏的打算。

    在进入这个平原之前,商队的其中一个负责人,便千叮万嘱,不论是遇到任何情况,保住马车是最关键的,哪怕是整个商队遭到洗劫,也要保护好。甚至还让狂人佣兵团安排了六名B级实力的剑士帮忙,说明他们对于这辆马车里人的看重。

    今晚,按照跟汤尼他们商量来的结果,由我值夜岗。

    现在已经入夜,悬空高挂的香帕,照耀着整个大地,让我不由地想起了地球。

    香帕是艾泽拉斯的一颗卫星,也许是比月球大,也许离这颗星球比较近,所以看上去特别大,也特别亮。脸盆大小的香帕,把整个大地,照耀得就像阴天一样亮堂。我甚至对比了一下,相比死灵空间,拥有香帕的夜晚,能见度更高。

    跟其他几个值夜岗的夜晚一样,我望着头顶散发着柔和光芒,长得很像,却比月亮要大上许多的香帕,叹息着。

    “不知道地球的朋友们,现在在干嘛呢?”我喃喃地道。

    任何异乡人,都会想家,而我,想的却是回不去的家。所以,感觉甚为强烈。

    过了好一会,我叹息着摇了摇头,看了看周围,确定没人注意之后,我念头一动,唰地一声,将近一百只骷髅弓箭手站在了不远处。

    在香帕柔和的光芒下,花花的白骨显得特别亮眼。

    “天哪!我竟然能召唤那么多……”我心里一阵兴奋,差点叫出声来。

    增加了一倍的精神力,我还以为,在召唤的数量上,也只比原来增加一倍而已,可没想到竟然增加了将近六倍的数量。

    将近一百多只拥有着六次c级下阶攻击力的级中阶骷髅弓箭手,我现在几乎拥有单挑一个级佣兵团了。假以时日,我能召唤出两百,三百只的话,狂人佣兵团都可能不是我的对手。

    看着白花花的骨头,我捏了捏我的脸蛋,兴奋地嘀咕道:“我不是在做梦吧?”

    原本,我是准备召唤出来,知道自己的能力之后,马上就将它们送回去的。可是,经过这样一刺激,我竟然看着它们发起呆来,直到听到了一声轻微的惊呼声。

    听到身后一个女孩的轻声惊呼之后,我心想糟糕,慌忙将这些骷髅送回了死灵空间,并一边回过头来。

    “千万别被当敌人才好啊!”我心里紧张地嘀咕着。

    如果被当成敌人了,我可不认为我一个B级下阶魔剑士加上一百只级中阶弓箭手,能战胜这上千人的团队。也不认为,我逃脱之后,能走出这个香帕平原。

    转过头后,我准备道歉,可是,话才到嘴边,就被眼前的事物惊呆了。

    一个女孩,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正在睁着她那双闪亮的大眼睛看着我。

    灰黑色的头发下,高挺的瑶鼻以及白皙的俏脸,在香帕光下,朦胧地散发出迷人的光芒。粉嫩的小嘴,此时正轻微撅起,晶莹剔透。美目上,柳眉此时正委屈地皱在一起,仿佛受到什么惊吓一般,微微颤动着。

    一身制式的白色长袍下,丝毫掩盖不住她那傲人的身材。曲线窈窕动人,微微卷曲的身子,就像受伤的小鹿一样,让人有一种冲上去一抱的冲动,让人生出一种将她抱在怀里好好呵护的念头。

    高耸的胸部,让人无法理解,她竟然只有十六七岁。

    小美女艾丽莎放在她面前,恐怕连给她提鞋都不配啊。

    “仙女下凡了……”这是我见到这幅图画之后,脑子里面唯一的想法。

    “喂!”一声清脆的,犹如银铃般的声音,把我从梦幻里给揪了出来。

    抬眼一看,女孩此时正噘着小嘴,厌恶地看了我一眼,嗔道:“看什么看?不好好放岗,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看着她嗔怒的画面,我差点又痴迷地进入到梦幻里去了。

    “抱歉!”我回答了一声,转身继续放岗。

    我现在终于理解,那几个家伙为什么如此花痴了。换成是我,我也会抢着来值岗啊。

    不过,现在我可不敢再看下去了,再多望几眼的话,我可真会陷进去不可。

    陷进去的话,我的计划肯定无法实施,我的未来,肯定没能力去完成。

    熟知中国历史的我知道,华夏古代的一些帝王,为了美人,宁肯放弃江山。我也深深知道,刚刚这个美女,就属于这种级别的,而如果我陷进去的话,肯定不会比那些古代帝王好多少,甚至可能犹有过之。

    还好,只是惊鸿一撇,只要调节一下心理,慢慢地就会忘记了。

    要想拥有的话,我至少要拥有足够强的力量,足够强大的势力才行。只有到了那个时候,才能更好地保护好自己,更好地保护好自己所爱的人。

    否则,美女有时就像一罐蜂蜜,让人回味无穷。有时就像一颗炸弹,随时都会要了你的命。

    “嗯!你……刚刚有没有看到一群骷髅啊?”女孩的声音再次在我耳边响起,一反刚才,这次温柔的语调,把我的耳朵迷糊地嗡嗡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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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第四十三章原来美女容易让人犯傻

    天哪!又来了,而且还换上了这种语气,这不是在勾引我吗?你怎么还不进去休息啊?

    “刚刚那是我随手召唤出来的,我是一名死灵法师!”我头也不回地回答道,并在后面补充了一句:“天气甚凉,请贝蒂小姐回去休息吧。”

    “你怎么知道我叫贝蒂?”女孩这句话过后,又支吾着吐出一句:“我……我回不回去休息,关你什么事啊?”

    经过确定,这个女孩就叫贝蒂,而且,从她的话里得知,那三个家伙,连话都未曾跟她说过。如果让他们三个知道我今晚跟他们心中的女神聊天,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跟我单挑呢。

    沉默了一会,女孩的声音再次响起:“抱歉!刚刚对你发那么大脾气!我是不习惯别人这么盯着我看……”

    “没关系,可以理解!而且,我也做得不对!”我依旧头也不回地说道。

    你怎么还不走啊?我现在忍得好难受啊!

    美女就像白粉,她能让你欲仙欲死,也能让你从此堕落。

    “请贝蒂小姐回去休息吧,这里风大,我还要练会功呢。”这里是我的岗位,不能随便移动,所以,只好请她离开。

    “为什么要赶我走?难道,我就那么令人讨厌吗?”贝蒂那银铃般的声音,带上了一丝怒气。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所以,只好选择了沉默。

    一会之后,贝蒂问道:“你是一名死灵法师,我是一名冥剑士,都是高高在上冥神大人的子民,理当不应该有所排斥才是。”

    对呀,她的头发是灰黑色的,刚刚没往这方面想。灰色是冥职业特有的发色啊。

    原来她是一名冥剑士,如果,能让她告诉我不死斗气的使用方法,那么我的战斗力,肯定又该上一个新台阶了。

    “……”刚想回头,又想到那摄人心神的俏丽模样,我还是忍了下来。算了,这个世界上冥职业那么多,而且还有学院,总有一天我会学会的,不急于一时。

    如果现在回头的话,别说我的战斗力能提升了,到时候不下降就已经值得庆贺了。

    “咦?看你的头发,你应该是暗职业才对啊!”贝蒂看出了点异常。

    我摸了摸头发,笑道:“不知道为何,我从生下来就携带有魔斗气,天生魔剑士,但却并不影响我修习死灵魔法。”

    “哦!还真奇怪呢!”贝蒂的声音在我后面笑了笑,顿了一会,又说道:“还好信仰无罪。虽然我信仰高高在上的冥神,但我并不会反对他人信仰别人。相信很多人都是这种想法吧。如果换作是一万年前的话,你这样拥有两种不同信仰职业的人,恐怕就要被各大教会所不耻了。”

    我听到头皮发麻。她的声音很好听,越听越喜欢,可是,正是因为如此,我才不想继续听下去。免得自己在未来的日子里,无法专心修炼。

    可是,她是怎么了,仿佛打开话匣子似的,滔滔不绝地说,丝毫没有住嘴的意思。白天在马车里,不是很安静的吗?

    由于我背对着她,所以她无法看清我现在的表情,仍旧在自顾着说:“不过,你这样拥有两种职业,而且一法一武的,还真是奇怪呢。从来没听说过出现魔武双修的人,看来你要打开艾泽拉斯新的序章,创造下新的历史了。”

    女孩边说边笑,我不敢回话。如果让她知道,我还是一名元素魔法师,不知道她怎么想。

    “嗯!希望吧!”我敷衍回答道。

    女孩听了非常开心,笑了笑又换了个话题说道:“你怕不怕那些骷髅啊?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进入死灵空间,吓得我直接就哭掉。可是,在死灵空间里又无法流泪。直到几天后,我在导师的帮助下,成功收服了第一只骷髅之后,就没那么怕了。你跟我说说,你第一次进入死灵空间,第一次收服骷髅的情景吧。”

    如果,有一个能让你的心猛烈跳动,甚至是让你心脏抽搐的美女,盛情地邀请你,你会拒绝吗?

    不会,我肯定是不会!不过,我真的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多话来说,刚开始的时候,不是对我表现得很厌恶吗?

    “我第一次进入死灵空间,是在三个月前。当时醒来,看到一只骷髅脑壳在眼前晃悠,吓得我差点直接把它敲碎……”我稍加修饰地阐述着。

    “呵呵……你真暴力!”女孩听到这里,娇笑了起来。

    我依旧背对着她,不敢回头,尴尬地摸了摸后脑勺,继续说道:“第一次签订‘灵魂契约’,也是在恍惚中,看到一颗骷髅脑壳在眼前晃悠,顺手一点就成事了。”

    “嘻嘻……怎么都是骷髅脑袋啊?”女孩好奇地问道。

    “我哪知道,我只知道,它在我面前晃悠,我一个没忍住,就点了过去。后来,我收到它的感觉,它感到很后悔,觉得自己不该在一个长得比僵尸帅那么一点点的僵尸面前晃悠。”不知道怎么地,我说着说着,竟然拿出了我在地球时的口才,侃侃而谈。

    女孩听到这里,放声笑了起来,犹如夜莺般的声音,穿入了我的耳朵:“哈哈……是啊,你比僵尸帅那么一点点。”

    听她笑得那么开心,我心里竟然无比舒畅。因此,更是发挥我的专长,组织着词汇,让她更开心:“我收服的那些僵尸,都比较抗拒我的命令。就是因为,我长得比他们帅。在收服第一只的时候,那僵尸竟然临死反扑,后来才知道,它是想把我的脸划花。”

    边说,我还边召唤出一只僵尸站在远处。说完了之后,我指着右边,对僵尸道:“往那边走。”心里却下命令,让它在原地打转。

    女孩的笑声更盛了,弄得我都跟着笑了起来。

    这一刻,我心里竟然希望时间永远地停留在此刻,或者她不会那么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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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第四十四章心跳的感觉

    当我知道我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我知道,我已经陷入泥潭了。可是,我心里竟然没有一丝懊恼,反而觉得很开心。

    唉!人都是这样,矛盾过后,对于自己无意的选择,总会有所偏袒。

    在僵尸搞怪的表演下,女孩笑了很久,声音很甜美。

    如果不是我值岗的地点离营地比较远,这点声音无法传过去的话,女孩的笑声肯定会招来不少蜂蝶,前来觅食花粉。

    于是,这个夜晚,就这么在女孩的笑声中度过了。

    经过黎明前的黑暗,天色渐亮,女孩在我的另一个笑话之后问道:“非常感谢你!给我带来快乐。我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请问,你以后还会来值岗吗?”

    听到她的问话之后,我的笑容凝固了。

    经过一晚的交流,我知道,我已经深深地陷进去了。不过,还没到达无法自拔的地步。对于她的问话,我很清楚,她是想以后还能听到我给她带来的笑话。

    我很想告诉她,我以后天天都值岗。可是,我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去解决呢。死灵空间需要我的打理,我的斗气也需要我来修炼,我的魔法也需要我去提升,我没时间啊。而且,我真的担心自己从此就陷进去,无法自拔了。荒废了武修,这可不是我想要的结果啊。

    我还有更高的目标,还有远大的理想,不能为了儿女情节,而断送了自己的前程啊。而且,我现在根本不配她,也无法给她带来安全和温暖,更不知道她心里的去想。为了一个渺茫的希望,而把自己的未来赌上,这不是我的作风。

    由于我依旧背对着她,看不到我的表情,等了一会之后,她又重复问了一句。

    在她第二次问话之后,我回答道:“我以后不会来值岗了。”

    “这……”语气中,能明显地听出,女孩不开心了。

    我心里很不舒服,不过,我必须镇定,不能反悔自己的决定。

    心里拼命地找着一大堆理由说服着自己:“这个世界很混乱,我根本连自保都难,更别说去保护这么一个惹人注目的美丽女孩了。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我还有我的理想……”

    许久,女孩的声音才从后面响起:“我知道了!很抱歉!打扰你这么久。其实,我只是闷得太久了,很想出来透透气而已。我很感谢你这么礼貌对我,也很感谢你给我带来欢笑!”

    “嗯……不,不用客气!”我尴尬地笑了笑,却只能编织出这么一句话来。

    “你是第一个不会用那种眼神边打量我边跟我说话的人,正因为如此,所以我愿意跟你聊天。只不过,是我自以为是了。我以为,我跟你说话,你应该会觉得荣幸才是。对不起!开始的时候对你那么不礼貌!”女孩的声音稍稍地颤抖着,听得出来,她很激动。

    “我……”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背对着她,其实正是因为她太美了,而不是没有非分之想。

    “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你去北方什么城市吗?你能跟我做朋友吗?”女孩说出了我最害怕听到的话。

    她太美了,让我无从拒绝,脑子不经思考,便如实地回答了出来。

    “你也是去清水城啊?我见过我父亲之后,也是去那里啊!”女孩顿时高兴了起来,笑着说道:“你能不能陪我一起去啊?”

    我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

    见我不回答,女孩突然嘣出一句:“到时候可得跟我讲故事哦,好了,我去休息了,拜拜!”

    “喂!”听到她离去的脚步声,以及她最后说出来的话之后,我再也忍不住,回头叫了她一声,准备拒绝她。

    可是,声音卡到一半,就无法再说出口了。

    看着她那玲珑的身段,我再次呆了。有点不敢相信,这个美丽的女孩,竟然约我,还是不容拒绝的那种。难道,我的好运来了?

    不对,应该说是衰运继续。毕竟,红颜祸水嘛。

    刚醒了点神,女孩竟然回过头来,对我抚媚一笑,那浅浅的酒窝,把她的俏脸映衬得更加美丽,再次把我给冲击? ( 知识改变异界 http://www.xshubao22.com/6/6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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