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皱着眉头,将一小块兔子肉放入嘴中,忍受着它那古怪的味道,一边吃还一边想象着猡莎肉,将这一小块兔子肉咽了下去。
吃掉一部分之后,我已经快不行了,十来天木根所给我带来的美味,让我再一次无法适应兔子肉的疯狂,每吃一口,我就要看旁边堆放着的几个木根一眼。有好几次,我都差点将手中的兔肉扔给小白,然后扑到木根上面,将这几个木根全部干掉。
强忍着冲动,我一边吃,一边看着旁边的木根。
幻想已经不起作用了,那么长时间的幻想,我已经对猡莎肉都产生了一种排斥的感觉,只要一想到猡莎肉,我就条件反射地想到这些难以下咽的味道。现在,只有盯着木根,才能比较有效地缓解怪异味道给我带来的冲击。
突然,我发现,有一部分木根由于放得离我安防烤火架的地方太近,已经被烤熟了。
我无奈地重重叹了一口气,不该为了幻想而将木根放那么近,要知道,这些木根烤了之后,就变味了啊。
我心疼地将那一部分已经烤熟的木根切了下来,不忍心将它丢弃,只好再次皱着眉头,一边吃着兔肉,一边吃着烤熟的那部分木根。
我这,也算是荤素同食了吧。
不过,很快,我便停止了下来,将兔肉放到一边,细致地观察起这部分被我不小心烤熟的木根来。
“奇怪了……”我一边嘀咕着,一边又拿起一块,放到嘴里,细致地咀嚼起来。
一会之后,我兴奋地跳了起来。
因为我吃的这部分木根,味道竟然香甜无比,就跟我以前吃的熟木根味道一样,甚至还带有一股炭烧的香味。
跟以前烤的木根不一样,这部分木根,竟然没有辛辣味。
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我终于吃到人类平常能吃到的食物了。我自然顾不得那么多,慌忙将剩下的那些烤熟的木根吃了个干干净净。
吃完之后,我才疑惑了起来: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是因为之前的木根新鲜,根本无法烧烤?
为了证实我的想法,我又用小火球烤了一只。
结果,辛辣无比,难以下咽。
难道,是小火球的关系?
于是,我又用柴禾烤了一只。
果然,如我所想,用小火球烤的木根辛辣无比,难以入口,而用柴禾烤的木根,味道香甜可口,回味无穷。
为什么会这样呢?
想了很久,我依旧想不出答案,最后,不得不放弃思考,重新上路。
第二天,木根终于全部被我消耗完了。
我召来那只背着一大堆稻草的骷髅,让它将背上的稻草,放到地面。
没错,是稻草!
在昨天下午,我发现了一片稻田。稻田不大,但里面的稻谷长得非常健康。功劳嘛,应该归功于稻田旁边的一个小蓄水池。
在蓄水池喝了个饱之后,我便命令一众骷髅手下,收割起已经成熟的稻谷来。
不过,当时我并没有去品尝,因为我担心,这些稻谷会跟我之前碰到的那些食物一样,味道怪异难咽。
今天,趁着木根被吃完之际,我架起一个土锅,将一天来,让骷髅小弟用它那骷髅手碾开的白米,加进去一点水,在下面生火煮起饭来。
几分钟后,一股浓郁的香味从土锅里飘了出来,让我口水直流。
这种香味,让我想起了地球的白米饭。
于是,在锅前,我虔心祈祷了起来:希望这里的稻谷,跟地球的一样。
结果,却差强人意,白米饭的味道,直接把我眼泪都给呛了出来。
这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辛寒味,就像芥末一样,非常地呛鼻。别说吃了,你能吞下去就算不错了。
一怒之下,我将辛苦收割的稻草烧得一干二净。
无奈之下,我只好吃没那么呛鼻的动物肉了。
这个世界真是太可气了,能吃的东西少得可怜,饭店里供应的,不是猡莎肉制品就是木根制品,新鲜也只是换换花样而已,很少有见着几个新面孔。而能见到新面孔的地方,都是些高级酒楼,吃得起的人少之又少,想换换口味都不行。
酒水方面,也是千篇一律,全是由木根酿制的,喝起来,虽然能醉人,但喝醉睡熟之后,做梦都还是木根。
其它糕点方面,依旧是用木根粉熬制的。
我想,如果能出现一种新食品,一定能让艾泽拉斯人民疯狂吧。
只可惜,大家都心存渴望,也没少安排出冒险团甚至是佣兵团寻找,但就是没办法找到新的食品甚至是代替品。
在冒险公会,佣兵公会处,一个个大大小小,奖金不等的寻找新品种粮食的任务,多不胜数。几乎没有一个完成的,有完成的,都是那些寻找人类难以涉足,产出稀有食物的地域,找到那些产量稀少,价格非常高的食品。
饥荒其实也没少闹,虽然木根的生长周期短,而且适合很多地域,适合各种季节种植,但它也有相应的缺点,那就是虫害。
木根的味道,不光是人类喜欢,也是小虫子的首选。一到春季夏季,虫子疯狂,能收获上来的木根少之又少,平均下来,一般能让一般人一天吃上一顿饱饭已经不错了。
至于猡莎肉,则是在冬季非常稀缺。
猡莎兽虽然不挑食,但对于冬季的植物,却不太喜爱,一般一顿吃得个半饱就不会再吃了。吃少了,自然就不会长肉了。甚至那些长肥了的猡莎兽,还会因此瘦下来。
因此,在冬天的时候,猡莎肉的供应非常缺席。
一年之中,只有秋季的时候,凉风吹过,整个艾泽拉斯世界的人民都有一顿饱饭吃。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自然非常渴望有不怕虫害,或者冬天照样产肉的代替品,让他们其它季节也同样能吃上一顿饱饭。
不过,大家伙能吃饱已经算不错了,每个人都为了下一顿饭而拼搏着,谁还有那么多时间去寻找新的食物啊。
因此,冒险公会和佣兵公会里的那些陈年老任务,就这么一直挂在那里。一般的冒险团以及佣兵团,哪怕是新成立的,也不会去触碰这些几乎无法完成的任务。
能完成的都被别人完成了,剩下的肯定是自己无法完成的。因此,没有一个团长,愿意冒着被扣分的危险,去接下这些任务。
我皱着眉头吞咽着兔肉,心里感慨着:怪不得那些陈年老任务没人能够完成,原来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多少能吃的嘛。
不舍得地带上了几粒作为种子的,看上去比较老的稻谷,我再次踏上了北上的路途。
第八十八章负面味道的真正原因
稻米不能吃,那么,我把它当作观赏植物来观看总可以了吧。就像小白一样,稻苗跟地球的水稻非常相似,能让我在想家的时候,寄托一下我的情怀。
又走了几天,我在香帕平原已经流浪一个月了,北上的路途还不知道有多遥远,每天都是千篇一律的景色。
现在,在死灵空间里,我每天都坚持不懈地进行收服工作,收服花去最多时间的,就是黑武士了。毕竟,它们是主力兵种嘛。
而在闲暇时期,我还会让亡灵小弟“运输”一些低等的亡灵来让我签订,以确保不犯别的死灵法师所犯下的错误。
现在,我死灵空间小弟的数量,已经突破了十万。
其中,黑武士五六千只,泥藻幽灵一万多只,泥藻怪五千多只,骷髅弓箭手两万多只,骷髅战士一万多只,剩下的五万多只,全都是僵尸。
收服那么多僵尸,首先是因为僵尸领地离黑武士的领地比较近,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曾经击败过千年僵尸,所以毫无顾忌,有多少就吸收多少。不像其它亡灵那样,还担心会出现一些王者来搅局。
另外,经过一个多月的练习,我对火龙术的纯熟度有所提升,平常时候的成功率是20%,魔法反噬的成功率是30%左右,对我精神力提升的帮助非常大。
至于水系的魔法,我也一样没有荒废,一天到晚一有闲暇便修炼魔法阵,争取早一日纯熟,在关键的时候能帮上我的大忙。
今天碰到了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不是发生在死灵空间,而是在人间界。
在人间界,也不会好运到看见城市了。而是,我今天吃到了一个味道异常鲜美的动物,并且发现了艾泽拉斯大陆,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少能吃的食物。更是发现了加工怪味食物的方法。
今天,我在一颗树上,发现了一只栖息在树干上的猎鹰。
布下了幽灵大阵以及泥藻怪大阵之后,我首先对它发动了攻击,用的,并不是我最熟悉的小火球,而是小冰刃。
可无奈,这个猎鹰是风系的级魔兽,根本无畏我的小冰刃,更不怕我亡灵小弟的攻击,在被打扰之后,别说逃跑,它竟然还发疯地朝我这个首先攻击它的人冲来。
在捕猎其它动物或者低级魔兽的时候,它们看到我那么大阵势,从来都是调头就跑的,哪见到过这种还会反过来主动攻击的魔兽。
我顿时被它突如其来的反击给搞傻了,甚至,我还向前踏了几步,随时准备这它会就这么飞走,上前追赶的。
直到它飞到我跟前,并朝我放了两个风刃,割痛我的时候,我才醒过神来。
一紧张,或者在疼痛的干扰下,一个发怒,我朝它放出了一个我天天都在练习的魔法——火龙术。
放出之后,我后悔了,因为,被魔法炙烤过的肉,更难吃。
我曾经试过,因为懒得去拾柴禾,所以便小心地用火球术来将一直田鼠烤熟,结果一吃,差点没将昨天吃下去的那些给吐出来。
用魔法烤熟的田鼠,除了应有的酸涩味之外,还多了一种辛辣味道,使得这肉就跟植物一样,一口气含有四五种味道,让我如何适应得了?
无奈,我只好乖乖地去拣柴禾。
“要是我的骷髅手下们知道哪些柴禾能烧该多好啊!”每一次,我都不由地为亡灵手下帮不上忙而感慨一番。
现在,我竟然在一着急下,朝猎鹰发出了个中级魔法。一个级下阶的魔兽,怎么承受得住B级下阶魔法的炙烤?
于是,猎鹰是潇洒地调头飞走,结果却变成了一个熟透的无毛鸡掉落了下来。
“可惜了!”我抱起已经被烤成金黄|色的猎鹰,看着它身上那肥嫩的鹰肉,叹惜着。
不用说,这鹰肉肯定又多了一种辛辣的味道。
不过,在饿怕了的情况下,我又怎么舍得将到嘴的鸟肉舍弃掉呢?
没办法,辛辣就辛辣吧,吃了又不会死人。
入口一片滑嫩,美味香甜!我所认为应该带有的负面味道,一星半点都没有。
于是,在香帕平原上,再次见到某人跳舞的身影以及哼着艾泽拉斯从来没出现过的音调。
我以生平最快的速度,将这只猎鹰吃进了肚子,差点把它的内脏以及魔晶都吞进肚子里去。
将那些我不能吃的内脏扔给小白之后,我收起魔晶,仔细思考着:究竟为什么,这猎鹰的味道会那么好?
猎鹰我曾经也吃过,含有一股非常苦涩的味道,就像生嚼中草药一样,同样难以下咽。可是,今天的猎鹰,竟然味道会如此鲜美。
我敢肯定,这个猎鹰是我在艾泽拉斯吃过的最好吃的肉类。
比起猡莎兽,猎鹰经常翱翔于蓝天,浑身上下的肉都非常嫩滑,不像猡莎肉,除了肥肉就是糟肉。
而且,不知道在什么缘故下,猎鹰的内部,一些肌肉纤维,仿佛被极其微小的小炸弹炸过一样,使得这些原本是糟肉的部分,也异常嫩滑爽口。而肥肉,则直接被炸烂,缠在其他肉中,使人一口下去,能吃出汁水来一般。至于原先的嫩肉部分,就更显得味美香甜了。
至于骨头,仿佛也被炸过一样,塑香爽口,就像嚼薯片一样,恨不得它身上的骨头多长出一块不可。
我敢说,如果加一些香料的话,味道绝对比在地球吃的那些美味更棒。
我曾经用火炭烧过猎鹰,但从来没有出现过如此嫩滑爽口的情况,唯一能解释的,就是魔法。
用魔法攻击后,除去了猎鹰内部的苦涩味,而且还把它身上的肉,非常细致地梳理了一番。
不过,我也曾经用魔法来炭烧过其它猎物啊,为什么没出现除去苦涩味,还将肉梳理整齐的情况?
蹲在香帕平原的某处,我竭力思考着。
一直到一个多小时后,我那两处被猎鹰风刃攻击过的伤口开始发痒,才让我想出问题的关键。
将身上的伤口用圣光术治好之后,我命令骷髅小弟,在我的食物储备中,取来了一头耷拉着脑袋的暴蛇。
这种蛇是e级魔兽,会使用最低级的火球术以及火箭术,捕捉回来之后,便让骷髅小弟领着。由于食物资源充沛,所以便一直没机会吃它。
这种蛇的味道是辛辣的,我吃过,肉入口虽然嫩滑,但却还是难以下咽。
今天,我就要用它来试验一下我理论的正确性。
将这条蛇控制住之后,我便用水系魔法,将这条蛇冰镇了一个来回,直到它咽气为止。
杀死这条蛇之后,我便架起火,用柴禾将这条蛇烤熟。
然后,就是最最关键的步骤,品食了。
撕下一小片蛇肉之后,我闭眼祈祷了好一会,才放入口中。
结果,异常甘甜,蛇肉鲜嫩出汁,让人回味无穷。因为是细火慢烤的,相比起刚刚用火龙直接烧熟的鹰肉,这蛇肉更是香美。
除了内脏和外皮部分给小白之后,我将整条蛇都吃得一干二净,连骨头都不剩一点。
吃完之后,我打着饱嗝,在周边地域找来了一种植物,这种植物仅有一种负面味道——辛辣。
我用先前冰镇的办法,将这颗植物杀死之后,取下一小块来食用。
果然,也如我所想,这植物的味道也被除去了辛辣味,取而代之的,是地球植物也有的草腥味而已。
又试了几种动植物之后,我把我的胃容量,足足扩充了一倍。
终于得出论证:这些负面味道,都是由魔法元素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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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八十九章改变异界的第一步构想
经过试验得知:使用相克的魔法,能去处这种负面味道。
经过试验,我知道,火系的动植物,都含有一种辛辣的味道,而水系,是辛寒,风系是苦涩,土系是酸涩。
用水系魔法去杀死火系的动植物,则会去处它们身体里面怪异的味道,火系杀死风系的动植物,风系杀死土系的动植物以及土系杀死水系的动植物,都会有相同的效果。
并且,会因为相克魔法在其身体里面起了一定的反应,使得其身体里面的肉,仿佛发生过小爆炸一般,异常嫩滑鲜美。
不过,有一些植物,因为土壤的原因,能一口气含有四种魔法元素,使得其“五味”俱全,以我现在拥有的魔法系数,根本没办法完全去除它们的杂味。
只可惜,艾泽拉斯人连相克魔法都不知道,让他们去寻找能吃的食物或是发现这一点,恐怕比登天还难。
如果不是我这个曾经生活在地球的人,知道属性相克的原理,并吃过美味的食物,还在香帕平原流浪了一个月的时间。想必,以后的艾泽拉斯人,还必须嚼木根,吃猡莎肉呢。
发现了这些之后,我不由地仰天长啸了一声:“艾泽拉斯人的食物从今天开始,要更新换代啦!”
长啸完后,我的第一个念头便是:用这个方法赚钱!
在艾泽拉斯里,想要赚一点钱,实在是不容易。在佣兵团、商队中辛苦打上一年的工,所赚的钱,也仅能供一家子吃上一年而已。第二年依旧一无所有,继续踏上打工的路途。
至于捕杀魔兽,猎取魔晶来卖,则和等级挂钩。
如果你的等级太低,获取的魔晶等级不高,或者属性不好的话,所卖的钱,也仅仅是能糊口而已,想要赚大钱,没有一定的实力是不行的。
而有了实力之后,就根本不屑于去猎取魔兽来赚钱了,自然有一些城市或者大型佣兵团花大钱来聘请。
所以,就会有一些冒险团甚至是佣兵团不惜以生命的代价,冒险去寻找并猎杀高级魔兽。
在这年头,能有赚钱的点子都被商队的天才商人想尽了,能*个人捕杀的魔兽,都被冒险者给捕杀完了,能*团队捕杀的魔兽,都被佣兵团等组织给包了。所以,在这个百亿人口的大陆里,要想赚点钱,还真是不容易。
我的实力不高,利用人海优势,捕杀一头aa级下阶实力的魔兽或许不在话下。只是,这样做有点得不偿失,捕杀一头aa级下阶实力的魔兽,必须要耗去我大半死灵空间的亡灵手下。
用这么大代价才换来一个aa级的魔晶,叫我怎么舍得?要知道,这些亡灵小弟,可都是花时间签过来的啊。消耗签这些亡灵小弟的时间,我做任务都能赚回卖魔晶的钱了。
而如果去捕杀那些B级以下魔兽的话,也赚不了多少钱。
因为灵魂契约在人间界区域限定的关系,我无法大范围地进行捕杀,只能小范围地摸索猎杀,速度非常慢。而B级以下的魔晶价格非常低,这种速度捕猎的魔晶,所花的时间也不少,还是得不偿失。
以我这种实力,最应该是上战场,在那里,能以最快的速度,赚到最多的钱。
只是,我的亡灵小弟们,不仅非常宝贝,而且我自己都不够用,哪还会卖给别人充当打手。虽然每消耗一只都会有相应的补偿,但那么一点补偿还是不配我花去的签订时间。
俗话有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进难买寸光阴。
我的时间可是非常宝贵的。
而且,在战场上充当打手,我曾经就干过,还被俘虏成奴隶了。我不想再重新返回帮别人卖命,再被捕获的话,可没那么好运再逃出来了。
要去,也要等我懂得了如何使用奴隶契约魔法,取消奴隶契约才行。
因此,知道了这个赚钱方法之后,我乐得一天没合眼,兴奋地找了无数的动植物来试验,我甚至可以预知,未来,大米将侵占市场,以更美的味道以及不怕艾泽拉斯虫害的情况下,在灾害季节取代木根。并且,各种肉类,各种青菜将上市,给艾泽拉斯人带来无上的口福。
别的不说,我至少可以肯定,我将有钱上学了!
原本一直担心的学费问题,今天终于彻底解决了!
怀着兴奋的心情,我在美味佳肴的围绕下,再次踏上了北上的旅途。
一路上,我将一些风系或者火系属性的动植物全部制作成了肉条,并帖在骷髅小弟的骨架上风干,成为肉干。
当然,这些不是我吃的,我自然是吃新鲜的。
这些,都是我用来赚钱的法宝啊。制作成肉干,比起动物形态,更容易隐藏我的商业机密。一个秘密,知道的人越少,便越容易赚钱。
不过,如果别人知道,他们花钱吃的肉,曾经在死人骨头上放了老久,他们会怎么想呢?
哈,那是别人想的事情,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管他们知道了后会怎么想呢,我有钱赚就行了。或者,不让他们知道不成了,不知道的话,还会有什么想法?有想法,也是想该如何弄多一点这种味美的肉干吃而已。
又经过了十几天的奔波,我终于来到了香帕平原的边缘。
至于为什么敢确定是边缘,是因为我看见了一个小村庄。
命令小弟在离村庄一段距离的地方歇息,我独自跑进村庄,用身上仅有的一点钱,买来了一个口袋,并冲了个凉,换来了一身铠甲,才又回到我亡灵小弟的休息地。
不是我不想将肉卖掉,而是,我想卖大钱。我这几天所猎获的肉并不多,如果卖给这个并不富裕的小村庄,也赚不了多少钱。所以,我宁愿多穷几天,也不愿因小失大。
反正,我都穷惯了,还能吃到别人,甚至是富豪权贵所吃不到的美味,自然不怕多过几天没钱的日子。
用袋子将已经彻底风干的肉块全部装了起来,让好几个骷髅小弟抗起来,跟着我寻找没人的地域,一路朝城市的方向迈进。
几天后,北方濒临香帕平原的一个中等城市里,一个背抗着一个装满东西大口袋的剑士,出现在这个城市的某条大街上。
这个城市因为临近香帕平原,所以便取名为香帕城。
香帕城地跨方圆几十公里,也算得上是一个稍大的城市,城里有钱人肯定不会少。
我背着大口袋,经过几天的赶路,累了在路边歇息一两个小时,饿了就吃由我亲手烘干的肉块,一路寻找来到了这个城市中心的某处小贩摆卖处。
来这里,我并不是想摆摊售卖。因为,一方面,摆摊要交管理费,另一方面,我可不会傻到像小贩那样,在集市吆喝,那样会降低我商品的价值。
来这里,主要的原因,是寻找一个信得过,老实却不乏精明的中间人。
论到赚钱,没有一个小贩不想,论到对钱的敏感,我想,除了经过商业公会注册的商队之外,就只剩下这些摆地摊的小贩了。
一天到晚,艰辛无比,赚的那点可怜的钱,还不够交某些地下组织的保护费呢。这些,都是生活在生存边缘的人。
如果有更好的出路,谁愿意一天到晚在众目睽睽之下瞎吆喝,不仅赚不了多少钱,还要受城管队以及某些地下组织的欺凌啊?
来到集市处,吆喝声此起彼伏,每经过一个地方,我都会受到该摊位小贩的热情邀请,左一句大爷右一句官爷的,叫起来,要多甜有多甜,甚至还恨不得你是他祖宗把你给供养起来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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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九十章品牌效应的生意经
看着这些生活艰辛,却必须强颜欢笑的小贩,我不由地动了一丝恻隐之心。不过,我还是咬牙忍了下来。我现在还没有那么强大的能力去维护他们,而且,比起他们,还有生活更困苦的一群人等着我去搭救呢。
比起生存困苦,奢望自由的奴隶,谁有他们困苦?
所以,我现在不能为他们所动。现在,我只能暗地里许下承诺,以后如果我有能力了,一定会让他们过上好日子的。但是,在此之前,只能辛苦他们了。要怪,就怪他们早出生了一代。
一处处经过商贩的摊售处,我一个个地打量着,寻找着幸运儿。
信得过,老实却有不乏精明的人,实在是不好找。
一般情况下,一个老实人,信得过了,却又缺少头脑,只会一个劲地瞎吆喝,根本是在*运气卖商品。
另外,精明的人呢,怎么看都不老实。卖的东西多,但大都谎话连篇,欺骗起人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甚至还有不少拍着胸脯打保证,用神明来许誓的人。
这种人,一看就知道无法信任。这个世界上有三个教会,三个神明,亡灵知道你信哪个神啊?如果你是信冥神,那光明之神来许誓,一点效果都没有,许了等于没许。
转了大半圈,我都快放弃此处,寻找下一个地域的时候,终于发现了一个好货色。
那是一处卖手工小饰品的摊地,来往他面前摊地的人,总是络绎不绝。而且,买东西的人,一般都一口气买好几件。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打着买二送一的口号。
另外,他对于每一件小饰品,其优缺点都详细地告诉客人,并让客人注意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价格方面,他又压到了最低点,利用薄利多销的方法,集小钱为大钱。
另外,他还列出了制作这些小饰品的成本,以及要交纳的管理费,表示,卖你一个饰品,没赚多少。如果卖得少了,恐怕管理费都交不少,最后还亏本经营。
最最重要的是,他做到了三天包退换,一个月保修的承诺。
在我观察的期间,他每卖出一批甚至是一个小饰品,都有他旁边的一个女孩帮忙记录下来,并让客人签上他的名字。而每一个来退换的客人,不管有没有原因,都按要求退款或换另一款饰品给他,并再次签上大名。
根据他跟客人们的介绍,如果换了三次还不满意的话,则悉数退款,不再换货。
另外,我观察到,不少冷清的摊主,都会将羡慕的目光透向这里,从小贩们敏锐的目光中可以得知,这个摊主,拉跑了他们不少客户。
而且,在我的观察下,那些冷清的摊主们,总会不时地让自己的亲信,过来他的摊位观看,以求看出一点门道,好让自己的生意好一点。
只不过,那些摊主们,注定要摇头叹息。
原因嘛,自然是他们卖不了那么便宜的价格了。
所以,在他们羡慕的目光中,加上了那么一些看戏的成分。想看看这人卖得这么便宜,究竟能坚持多久。对于薄利多销这个词,以及回头客,我想他们恐怕这辈子都无法理解的了。
在观察了一会之后,我来到该摊位前,将大口袋放到了摊位前,蹲了下去,拿起一个小饰品细心地观察了起来。
这个饰品果然如他所说,优缺点都共存,缺点不明显,但使用一段时间之后就会暴露出来。
如果是我买这个饰品,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也愿意花更多一点的钱买一个没有这方面缺点的饰品。可是,在我用了一段时间之后,竟然出现了这些缺点,就会产生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对于曾经骗了自己的人,我是绝对不愿意再一次光顾他的摊位了。
所以,这个商贩懂得抓住客人的心里,利用真诚来赚取钱财。
不过,我不敢肯定,他这个做法,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真正的真诚。所以,我还需要试探。
拿起一个小饰品,我问摊主道:“老哥,这个卖多少钱?”
摊主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壮年人,长得一副憨厚的模样,在听到我的问话之后,朝我憨实一笑,说道:“这个不值几个钱,如果小兄弟喜欢,就便宜卖给你了。这个小发簪,如果用久了,它会褪色,所以,我只在成本上,多收你一个铜币。因此,这个小发簪,我只收你8个铜币便行了。对了,小兄弟,你买这个发簪,是送给女孩子的吧。到时候,你一定要告诉她,这个发簪用的时间长了,它会褪色哦。否则,她生气了可就不好办了。呵呵!”
“哦!我怎么确定你这个发簪的成本是7个铜币呢?”我问道。
“呵呵!小兄弟你一定是外地人吧,或者,没在这个集市买过东西。但凡是在这个集市买过我东西的人,都是知道的。不信啊,你可以问问旁边的人,问问他们。”摊主说完,又朝我憨实一笑。
在他说完之后,旁边在挑选货物的客人,同时点头称是,并称赞摊主真诚待客,怂恿我在他这里买东西,并说他们不但在他这里买,如果有需要,还介绍别人来这里买。
好家伙,不仅利用真诚拉回头客,还会利用品牌效应,打响自己的名声啊。这样的人,即使不老实,我都心动了。
“呵呵,老哥你说得对,我就是一个外地人。我准备在你这里批发一批饰品回去卖,但又担心受骗。所以,老哥你可不可以将你的住址告诉我啊?”我问道。
在问出这句话后,周围的客人顿时一阵鄙夷,嘘声四起,仿佛我这样做是在亵渎摊主一般。
在嘘声过后,那些客人又不约而同地对我说道:“他就住在香帕街25号,那是他家祖上留下来的产业,你要受损的话,绝对能找着人的。而且,我相信,他会天天在这里摆摊。另外,他肯定不会欺骗你的,你就放心好了!”
我站起身,对摊主说道:“我想出重金将你这个摊位买下来,因为我看你这里的风水不错,客人还蛮多的。”
那摊主先是一脸震惊,而后对我说道:“小兄弟,你想买我这个摊位,我自然不会拒绝。反正对于我来说,在哪里摆摊都没关系。但是,实话告诉你,我并不是*风水赚钱的,而是*少赚多卖,*真诚让回头客来赢取更多客源的。如果小兄弟买去了,生意不好的话,肯定是生意的问题。”
天哪,连生意经都告诉别人了?老实,实在是老实,但却非常不精明。
“你怎么连做生意的方法都告诉别人了?难道,你不怕我盗取你的方法,拉跑你的客人吗?”我问道。
“嘿嘿……不瞒你说,其实,我早将这个方法告诉别人了,只是,别人不愿意按照我说的模式去做而已。否则,我赚的,肯定不止这点小钱。”他回答道。
“嗯?此话怎讲?”我好奇地问道。
“你想,这个集市虽然大,但一个城市里,并不止这么一个集市。在整个艾泽拉斯世界,集市的数量就更惊人了。如果,我们这个集市的人,都卖得很便宜的话,就能将在别的集市购物的人给吸引过来。甚至,能打响一个名号,让这个城市,甚至是整个世界的人都知道,这个集市是用真诚卖钱的,而且卖得很便宜,使得有人会慕名前来买东西。在这样一个良性循环下,买东西的人越多,我们就卖得越便宜,卖得越便宜,服务态度越好了,就会拥有更多的客人。你想,每天多上十倍的客人,我岂不是赚得更多?所以,我并不担心他们抢走我的客源,只要我赚得更多就可以了。呵呵!”摊主说完,又朝我憨实一笑。
听完他的话后,我呆了一小会。
在回过神来后,我不由地从心底感叹:高,实在是高!
利用品牌效应来赚取钱财,利用更多的人来赚取更多的钱。
这种做法,类似于我们地球某些大城市的,小吃一条街或者服装一条街,谁都知道,到那个地方,能吃到各种小吃,所以,不必去别的地方,到小吃一条街就行了,吃完这个,还可以转身换个口味。谁都知道,到那个地方,能买到各种款式的衣服,所以,不必周折,这里不满意,转个身,你就能买到你想要的衣服了。
这个世界的集市那么多,在一个城市里,谁都不固定到哪个集市买东西,甚至很多不会到集市买商贩的,而愿意去花更多的钱,跟商店买贵点的,就是担心受骗。如果,这个集市能打响名号,将自己卖得真诚以及便宜告知这个城市的人,我想,客源肯定会增加至少一倍。
但现在,光*他一家,是无法将名号打响的。所以,他才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
这样有商业头脑的人,不为我所用,实在是太可惜了。
听完他一番话后,我恨不得马上跟他共谋。
既然可以信得过,又老实又精明,那么他就是我捞取第一桶金的不二人选了。
第九十一章香美肉
“老哥,打扰一下了!”我将他拉到一旁,悄声说道:“我现在有一笔大买卖,不知道老哥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做?”
摊主听后马上警惕地看着我,脸上的笑容消失无踪,问道:“什么大买卖?我可不干那些非法的勾当!”
一个城市有一个城市的法律,就像一个小国家一样,违法之后,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的。
“嗨!老哥你说哪里去了?俗话说,财不外露,我这不是担心自己一个人无法打开市场,所以便寻找一个信得过的精明人来帮忙嘛。”我回答道。
“我暂时不能答应你,至少你得告诉我,你要干什么才行。”摊主一脸正色说道。
知道他老实,知道他精明,所以,我也不用再试探了,直接问道:“老哥,说实话,你想不想赚更多的钱?”
摊主点点头,回答道:“那是当然,我妹妹还在上学,我家里又有一个六十有几的母亲,我现在赚的钱,只够供他们生活以及只够缴纳我妹妹的学费而已,再没有闲钱多了。而且,我妹妹她,明年就要上中级学院了,学费又更昂贵了。我只有这么一个妹妹,我希望她能得到更好的教育。可是,我真担心……”他说着,不时地望向摊位上帮他忙的十一二岁的小女孩,眼中流露出无尽的慈悲之情。
果然是长兄为父啊,在异界,也是一样的。
“可是,你这么精明,你的理论那么正确,又为什么赚不到更多的钱呢?”我问道。
摊主叹了口气,说道:“其实,万事不能全*精明才行的。另一方面,要有机遇。如果没有机遇,再厉害的商人也没办法。另外,我现在不能离开这里,我不能去冒险,万一一个不小心,亏了,那我就害了我妹妹和我母亲了。”
的确,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脚踏实地稳步向前也说得没错。
“老哥,现在机会来了,你愿不愿意把握住?”我小声地问道。
“你还是找别人吧,我是一个老实人,担心会坏了你的大事啊!”摊主说道。
“老哥,我都说我不是干非法买卖咯,你就是不信。如果我要做非法买卖的话,又何必来找一个愿意自爆生意经的人呢?”我说道。
“那你这是……”摊主满脸疑惑。
“老哥,财不外露,这里不方便,不知道……”我小声的问道。
其实啊,我现在的模样,还真像是干走私的人,说话不敢大声,还时刻警惕着防止周围有人偷听。
摊主看了看周围的天色,朝我点了点头,道:“今天也快收市了,我也卖得差不多了。如果小兄弟赏脸,到我家去喝口茶吧。”
我微笑着点了点头,退到一旁,等待他们将摊位收拾完毕。
之后,便随着他们走到了他们家。
一路上,我得知,摊主名叫哈维尔,是香帕城的长住民,在香帕城的香帕街拥有一处房产,那是祖上遗留下来的基业,一般情况下不会打它的念头。
不过,我听他说,如果他无力供他妹妹上学的话,会考虑将房子卖掉,他和母亲搬到城外村子里去,让妹妹读下去。
他们家是由青石构建而成,是整个城市最普遍的建筑,房子不大,但却显得清雅朴素。
在艾泽拉斯世界,可没有水泥石灰瓷砖之类的建筑产品,一般情况下,只有有钱人,或者权贵,才会将建筑的外貌修饰一番,用的,是极为昂贵的魔晶粉。魔晶呈现出各种不同的颜色,并且在碾磨之后,和水会有一定的粘力。刷在墙壁上,经过风干或太阳晒干后,就不怕雨水洗刷,经久不褪色了。
一般的住户,都直接显示出青石的机构,青石与青石的联合处,是由一种特殊的魔兽粘液粘合到一起的,所以看上去,也不会太难看。
进到他家之后,他妹妹帮我搬来的凳子,并倒来茶水,显得非常乖巧懂事。
我赞扬地摸了摸她的头,向哈维尔表示道:“你妹妹很乖!”
听到我的话后,哈维尔让其妹妹先进入内房,才问道:“小兄弟!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我点了点头,我衣服的口袋里,拿出一片肉干,递过去给他。
这片肉干是我亲手晾晒的,并不是由骷髅小弟晾晒的。既然是自己人,就不能吃“不干净”的东西,那些肉干,还是留给那些有钱的权势吃吧。
哈维尔接过肉干,皱了皱眉头,问道:“小兄弟,你这是……”
“这个,叫香美肉,你可以煮熟尝一下。”我说道。
“香美肉?没听说过!好吃吗?”哈维尔问道。
我又掏出几片肉干,放到他手里,说道:“叫你妹妹去弄吧,等下我们一起吃,按照莎罗肉一样制作就行了。至于想要知道好不好吃,等下你试过不就知道了。”
哈维尔呵呵一笑,接过肉干,招呼来他妹妹,叮嘱了几句,才又转过头来对我说:“小兄弟,你说的大生意,不会就是这些所谓的香美肉吧?”
我点了点头。
他疑惑地说道:“哦?难道你这些肉干,不是猡莎肉?”
我再次点了点头。
他再次疑惑道:“那,难道你的这些肉干,比猡莎肉还好吃?”
我微微一笑,示意他等待。
经过了十几分钟的等待,他妹妹终于手捧一个碟子,从厨房走了出来。
我转过头看了他妹妹一眼,笑了笑,问道:“老哥,你是不是很久没给肉你妹妹吃了?”
哈维尔一皱眉头,忙说:“虽然我赚得不多,但猡莎肉并不贵,我还是买得起的。我们一家人,天天都有肉吃啊。”
我笑了笑,甩了一下头,示意他看看他妹妹。
此时,他妹妹两眼直盯着端在手里的那碟肉,不住地吞咽着口水。
“小妹,你刚刚在集市不是吃过饭了吗?怎么?又饿了吗?”也许是妹妹在外人面前露出了丑态,所以他的话语中,略微呆上了一点责备之意。
他妹妹听后,满脸委屈地低下头。
我调侃道:“等下如果知道自己错了,老哥你可要道歉才是啊!”
哈维尔皱了皱眉头,示意不明白我在说什么。而我,则示意他品尝一下已经放在我们俩面前的那碟肉。
他笑了笑,拿起妹妹递过来的叉子,跟在我后面,插起一块肉,放在鼻子前闻了闻。
在我将肉吃进嘴的时候,他突然说道:“好香啊!”
接着,又闻了好一会,他才将肉块不舍地挪移开自己的鼻子,送进了他的嘴巴。
接下来的一幕,正如我想象的一样,哈维尔在吃着肉块的时候,先是一边咀嚼,一边讲眼睛瞪得老大,之后,又一脸惬意地闭上双眼,细细地品味起口中的肉来。再吃完口中的那块肉后,又咂巴了好几下嘴,舔了好几次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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