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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你说话,就怀疑你是北京的。她说,我家在团结湖住。我高兴地说,那你以后可得照顾我。她说,没问题,不过我今天晚上还没吃饭,你得请我吃饭。
我拉着吴敬雅的手走在校园里,我几乎忘记了一切的忧愁,甚至决定不那么着急去北京了,留下来等她回家的时候和她一起去。我带她去了“三百”饭店,饭店的老板娘看见我,开心地吩咐服务员带我们上楼。我们在玻璃雅间里坐下,她坐在我的对面,眼睛里流露出温暖的色彩。服务员把菜单拿上来,我对她说,你随便点,喜欢吃什么就点什么。吴敬雅看着我说,我觉得你这两年变化很大嘛。我说,说说看。她说,你是不是发财啦?我说,没有。她开心地笑着说,你不像是那个生病的男孩了,那时候他连医药费都付不起。我嘿嘿笑了一下说,这两年写散文,在电台开了专栏,小赚了一笔,还有些存款。吴敬雅把菜单推给我说,还是你点吧,我请你。我说,你把我当吹牛大王了。她说,点你的吧。我当然不会忘记点烤鸭,我还点了两道名字很长,而且价格很贵的特色菜。我对吴敬雅说,我们喝白酒?她说,成,什么酒都成。我为她满上酒后问她,北京的高等学府多如牛毛,北大清华什么的,你怎么不弄一个上上,跑这古老破败的城市瞎逛荡什么?吴敬雅喝着酒说,说来话长,还是不说了。我说,那就不说了,喝酒喝酒。我过了一会儿又问她,你也不讨厌我,当初为什么不去找我,你怕我强暴你不成?吴敬雅说,什么话,不是的不是的,就是觉得你太喜欢我,不敢呐!她说完这句话开始拿眼睛瞥我,一脸坏笑。我说,那今天晚上看见我还不躲着走,还拦住我干什么?她说,冤家路窄,既然碰见了,就打一架好了。我说,怎么打?她说,你想怎么打?我嘿嘿笑着说,说出来别生气。她说,说吧。我说,床上打。吴敬雅乐坏了,她喝了口水笑着说,大色狼,我觉得那没什么劲。我说,你不会性冷淡吧?她有些不好意思,她看着我说,我命令你,马上给我闭嘴,小心我揍你。我端起酒杯说,你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北京女孩。吴敬雅说,我可是人中豪杰,你别拿我和普通北京女孩比。我说,那是那是,怎么会呢。我问她,两年来都是有什么变化?她说,分了一次轰轰烈烈的手,考了几次试,面临毕业的危险,我真不想离开校园,我害怕到社会上去。我开心地说,你现在单身呀?她看着我说,对啊,怎么着?我说,那我就有希望了。她笑着说,你能有什么希望。我说,这种希望只能到手之后才有意义。吴敬雅说,到手,意义?我对她说,从现在开始,你是我女朋友了。吴敬雅笑了起来,我们喝着酒,她渐渐有些醉意。我说,今天就喝到这里,改天接着喝,去北京我看就算了吧,我想留下来陪你。吴敬雅说,你走你的,我随后就到,北京人话多,但心眼都不错,你不要认为他们是骗子。我说,哪里话,你不就是一个出色的北京人吗?最后我们走下楼,那顿饭还是吴敬雅请的,她把钱扔进去,老板娘找回了一把零钱,她是认定要请的。
我和吴敬雅走出“三百”,一起往东慢慢走去,在一座桥上,我们站住,看着下面的河水。我和她站在一起,她几乎和我一般高,头发被风吹起。我对她说,你很漂亮。她说,我知道。我说,你就不能谦虚一下吗?她说,本来嘛。我问,你多高?她说,不穿鞋1米74。实在没什么话,我就问她,你喜欢我吗?她说,不讨厌。我说,我没想到还能再见到你,我很兴奋。她捡起一个石子儿扔下去,我没有看见任何动静,也许是马路对面的灯光照不到下面。她趴在桥的栏杆上说,我看出来了,我比你大5岁,我今年25,你20,我不可能和你谈什么恋爱,我老得快,你最后也不会要我,我看算了,既然老天让我们又见面了,那就做个好朋友吧。我说,见你的第一眼,我就爱上你了。她有些烦躁,左右看看说,你别他妈那么煽情好吗?搞得我想哭。我说,那就不说了。吴敬雅跑到桥那边去了,我跟着她过去,她蹲在一间房子的门口等着什么,我问她,你干什么呢?她说,我看见一只老鼠跳进去了,等它出来我去捉。我说,你肯定没有猫有耐性。她摸出烟扔给我一根说,闲着没事,抽吧。她走到我跟前把打火机给我。我和她就蹲在那里抽烟。我问她,你和你男朋友什么时候分手的?她说,半年前。我说,他现在在哪里?她说,跑德国留学了。我问她,也是在Z大学毕业的吗?她说,是,要不是为了来找他,我到这破地方干什么。我说,半年来你寂寞吗?她说,寂寞不寂寞无所谓了,只要我愿意,有的是男孩子,可是我讨厌一切,我也不上课了,也不学习了,整天瞎混。我不想提起她的伤心事,就没有再打听她和她男朋友从前的事情。
那天晚上我把吴敬雅送到南门外的一个路口,我们互相记了手机号码。她对我说,看见这个路口了吗?拐进去,一直走,到头看见湖,右拐第一个胡同儿进去,一直走到头,看见一家院门,门是木头的,我就在那家院子里住。我笑着说,你不怕引狼入室吗?吴敬雅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哥们儿,你就别再浮想联翩了,成就做我弟弟,不成就别去找我。我说,那我不去找你了。她说,那是你的事,我只是把话说到前面。她不让我往前送了,她说,你一推门,准有一帮小狗围着你叫唤,我就在二楼中间的那间房子里住,你叫一声我的名字我就能听见,我一般不出门。我说,我知道了。吴敬雅重新把耳机塞进耳朵里,掏出CD机打开对我说,我走了,记得找我啊。我看着吴敬雅走进了胡同,很多灯照着她,也照着别的行人,她的身材好得让人看一眼就能牢记终生。她穿着肥大的裤子,趿拉着拖鞋,穿着小巧的花外套,她穿什么衣服也遮挡不住那身体的美丽线条,令人揪心的美丽。
我在想,我为什么还能碰见吴敬雅,我就要走了呀,她家还是北京的,我就要去她的家了呀,我能爱上她吗?我已经爱上她了呀,她愿意接受我吗?在她的面前我没有一点把握,她很狂妄,显得很自我,我能忍受她吗?两个性格相似的人能彼此容忍吗?我能娶她吗?我的这一辈子就和吴敬雅过了吗?我会后悔吗?她会后悔吗?这一切显得遥远吗?我为什么要想这么多无用的事情,可是我失眠了呀,我很久没有失眠过了,失眠的滋味真好,我打开录音机,在如水流淌的音乐中想她。我竟然又看见你了,吴敬雅,我竟然又看见你了。你是蝴蝶吗?是飞在春天的蝴蝶吗?你不需要在你忧愁的时候有个扮演猴子逗你开心的房小爬吗?你很勇猛,不会受到外部的侵袭吗?你不需要一个甘心为你付出一切的房小爬吗?为你去死?我不会多考虑一分钟,但我死的时候会担心你自己留在这个世界上能不能得到幸福,要是我能得到确定的回答,要是我知道你会幸福,我就去为你死好了。我可以为你死一万次,如果我有一万条命。实在无法入睡,天马上就要亮了,我爬起来写日记,把她昨天晚上说过的话全部记成文字,这有什么意义呢?我想起来她曾对我说,让我为她写歌词的事情,我没有尝试过写歌词,那就胡乱写两句吧,反正我也睡不着了。
天亮了,亮了很久也没有阳光,是阴天。我没有写出歌词。我撕了很多稿纸,我发现自己内心的歌词不能统一到纸上,我变得无比忧伤。我一直在努力,再见到吴敬雅之后我必须交给她一首歌词,不论她以后会不会把这首歌词唱出来,我一定要写。我很快就写成了一首歌词,题目叫《找太阳》。我把这首歌词抄录在下面。
(第一段:疾病是天堂,你使我向往。如果你小巧的花衣裳,可以将我的悲伤阻挡,我就算没有翅膀没有腿也会爬到你身旁。第二段:碗中的白开水,你眼中含着糖。要是春秋冬夏没有太阳,可以将我们的生命照亮,我就算不能行走也要驮你去缓慢地飞翔。末尾:找太阳,找太阳,找太阳,找太阳。那些五彩的光芒,那些可以让你活得长久的光芒啊,你是我此生的梦想,梦想。)
我在等着吴敬雅给我打来电话,我甚至不敢轻易给她打电话,我怕她会被任何声音惊扰。三天后我去找她了,我按照她指引的路线,很快就找到了她住的那所院子,我刚一推门,一群白色的小狗就朝我大叫着扑来,但它们都没有咬我,它们的主人从客厅里出来,那是夜晚,我看不见主人的脸,是个中年男人,他问我,你找谁?我说,吴敬雅。他说,你找唱歌的那个漂亮女孩。吴敬雅打开门,站在楼上的栏杆前高兴地叫我的名字,房小爬。我就走上了铁楼梯,那铁楼梯颤巍巍的。吴敬雅把我带进她的屋子里,关上门回头问我,你怎么才来找我。我说,你希望我什么时候来找你。她说,我以为你第二天就会来,结果我等了你一天你也没来。她的屋子挺乱,床铺上堆着衣服和零碎,桌子上堆着书。她有些慌张,她说,我没来得及收拾屋子。我对她说,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客气。我就坐到书桌前看她的书,她竟然喜欢哲学,尼采,黑格尔,亚里斯多德什么的搞了一片。
我把歌词从口袋里掏出来给她,她看过后对我说,我很喜欢,写给我的吗?我说,我以后还会再写,我写得不多,所以可能写得不好。她说,我认为很好。我又看见她脚上穿的那双拖鞋,只有右边那只才有一个塑料狗的拖鞋。我问她,你左脚上穿的拖鞋也应该有一个塑料狗。她说,是的,我把它拽掉了。我问,为什么?她说,我觉得两只狗会打架的,我喜欢安静。她说,我给你唱首歌吧。我说,唱吧。她就为我唱了许多伤感的民谣。我一直看着她,我想去抱她,她唱完歌以后对我说,你不要这样看着我。我问,为什么?她说,你让我不安。我问,你喜欢我吗?她说,喜欢。我说,那为什么不让我看你?她说,你想看就看好了。我说,你怎么突然害羞起来了。她说,我没有。她再也不敢正面看我了,她去摸口琴,摸小提琴。她说,我都要老了。我大声说,你永远不老,你多漂亮啊,你是我长这么大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她笑着说,你哄十七岁小女孩呀,有那么严重吗?我说,真的。然后我们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我心中憋闷的气息开始消散,这个叫吴敬雅的北京女孩,她刚才亲口对我说,她喜欢我。我这时去抱她,去扒光她的衣服,她不会拒绝的,她在期待我。她那天晚上在胡同口说的全是废话,她也许已经忘记了。我想守着她。她一定想不到我很快就会离开她的小屋,我将回到铁牛街22号我的小屋去。我站起来,她开始紧张地用手去拿桌子上随便一本什么书,她以为我会去拉她站起来,以为我会去抱她。我觉得我可以用一生时间去爱她,叫吴敬雅的女孩,我爱你。我不会稀罕这一刻,我要掠夺她的一生。我想让她永远地属于我。我已经无比地疲惫,不想再往前走了,她就是我一生停留的地方。我停在她那里,就要掌握她,给她幸福和限制。
吴敬雅抬起头看我,用她瞬间柔软下来的眼神看我,她微笑着,不说话。我对这个女孩说,吴敬雅,我走了。她分明不相信这句话,她说,你不是刚来吗?你再坐会儿好吗?我说,我还是走吧,你早点休息,多看书。这个漂亮的女孩也懂得爱情,懂得那个两年前一个病恹恹的男孩对她的眷恋。她只好站起来准备送我,她抢在前面开门,手放在门把手上没有开门,她回头看着我说,对了,你小时候遭难的故事只给我讲完了一个,另一个你也给我讲讲吧。我说,你让我现在讲吗?她说,对,现在讲。我说,我现在不想讲,我要走了。吴敬雅干脆倚着门看着我说,你不是说你喜欢我吗?我说,是。她说,那好,我要你留下来陪我一会儿。我说,我给你时间,你好好想想,我不愿意陪你一会儿。她说,你想陪多久?我说,是一辈子。她看着我,再看着别的地方,她说,你还小,你最后不会要我的,我不想再受任何伤害。我说,好了,我真的要走了。吴敬雅打开门,我走到她的跟前,她身上那种好象牛奶的气味我再次闻到了,我有些发疯,我真的不想走,真的想立即抱着她,让她软在我的怀里。我对她说,改天见。吴敬雅想下楼送我,我说,太黑了,楼梯不好走,你回屋吧。我一步一步走下楼梯,走到院子里,那群小狗又围住了我。我抬头看吴敬雅,她还在那里看着我,屋子里的灯照着她的后背,她整个身体好象背对着晨光。她周围一片金黄。我大声说,再见。她说,给我打电话。我踢开了狗,走出了那条胡同儿,走上大街,走回铁牛街22号我的小屋子,我的大屋子。
原来我还可以这么开心,我在我的屋子里听着音乐跳舞。我不会跳舞,我胡乱扭动。我关上窗户,我打开窗户。我发现自己原来什么都可以干。我真的很开心。20年来第一次真正的开心。我边跳舞边脱衣服,我跳着人们所陶醉的“脱衣舞”,我脱得非常迅速,一会儿就脱了个精光。我晃荡着肥大的阴茎,夜色深沉,我光彩照人。我终于等到了吴敬雅,我几乎遗忘的姑娘。我担心自己熬不到天亮,她是那样的令我着迷。为什么,这个讨厌的世界。为什么,我。我关掉录音机,关掉灯,我躺倒在黑暗里,我听着寂静的声音。我能够听见寂静的声音。当我就要离开这片田野的时候,却发现我渴望的种子已经发芽,我想住下来,去浇灌那些嫩芽。我想大把地收获粮食。爱情的粮食……吴敬雅。风从窗口闯进屋子,吹动我的脸。风带来了吴敬雅想我的消息。我又失眠了。我想听到她的声音,想看到她的那张使我迷失的脸庞。我可以无限漫长地去热爱她,可以为她付出我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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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我只想感受一片空白的美好
失眠的时候,只能默默地等待天亮。我的手在黑暗里胡乱抓着,在床上我抓到了磁带,更多的磁带,我会记住那些在深夜被我触摸过的磁带,那些记录歌声的磁带。我只能孤独地躺在那里,吴敬雅也许正在熟睡,在相隔不到三条大街的另一间房子里,吴敬雅,你睡着了吗?风带来了你想我的消息,风在撒谎吗?我觉得天就快亮了,我在这张床上已经躺得太久,房东已经开始咳嗽了。天就快亮了。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我抓起来,我听见吴敬雅轻轻地对我说,小爬,我想听你讲故事。
我等在那条胡同口,东边的天已经红了一片,太阳马上就要出来了。我听见不远处的那所院子有小狗的叫声,门被吴敬雅打开,她换了旅游鞋,换了一身紧身的花衣服。我见过她的衣服,在床上扔着,没有一件是单色的,全是花的,用文字描述不清的花衣服穿在吴敬雅的身上,好看的样子用文字也同样是无法描述的。她抬起头就看见了我,她站在那里只稍微愣了一下,就微笑着朝我走去。她刚洗漱完毕,鬓角上还有水,那些头发贴在她白净的脸上。她美丽的使我一生颤抖的脸。
她没有说话,看着我,她一直微笑。我拉起她的手就走,我可以随便带她去任何一个地方,我必须得认识到,她就是我的了。她爱上并且疼上了我。她的小手握在我的手里,温暖而湿润的小手。我因此明白了生命和爱情的幸福含义。她没有问我远吗?没有问我在哪里住。她可以跟着我一直走,顺着这条街的路,走出城市,走出荒凉的原野,走到天上去。她靠紧了我,她的手贴在我的腿上,我干脆抽掉手,搂住她柔软的腰。我第一次搂住她的腰。你抬头看见的,是你从来没有见过的,你的生命每分每秒都在快速地经历第一次,你不可以不珍惜,不可以轻易忘记。
卖早餐的饭店已经开始营业,吃客越来越多,我们从旁边走过,谁也没有提出要吃点什么,我们都不饿,我们要拐进铁牛街的街口,走到22号院子二楼那唯一的一间房子里去。那间可以把录音机的音量开到最大也没有人敲门阻止的房子。树叶子眨巴一下眼睛就会长大一些,春天过不完,它们就会长到最大,如同一个孩子长到最高,开始局部的发育和衰老,开始经历夏天和秋天,无法抗拒,你们都要走进大雪飞舞,无人闲逛的冬天。我开门的时候,吴敬雅站在我的身后。我知道她就在我的身后站着,她不发出声音,所以静静的。
就在铅经常坐的位置上,吴敬雅坐了下来。我坐在桌子前的椅子上看着她。她对我说,我一夜没睡。她的声音低得正好可以听见。我没有问为什么,我知道。她说,你真干净,你的书呢。我说,书在床底下的箱子里,本来就要走了。她说,我在学校里见过你无数次,你都没有看见我。她说,如果说你很少在学校里走动的话,那么你每一次在学校里走动,我都在看着你。我听见窗外那棵树上的鸟在不要命地叫着,好象一个城市里所有的鸟都聚集在了那棵树上。那棵不大但枝繁叶茂的树,藏着这个城市所有的鸟,为我和吴敬雅的爱情而叫。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我是突然决定拦住你的,我害怕有一天再也见不到你。沉默,我们对视着。她说,我渴望永久。我说,我把我小时候第二次遭难的故事给你讲完。她把手放在身体两边,按住床铺笑着说,好。
那年我读小学三年级,第一次上作文课。我的语文老师叫邵国伦,他特别狠,打学生像个土匪。他让不听话的男学生走上他站着的讲台,那次是两个,两个男学生的个子和他差不多,一边一个,他站中间伸出自己的左右手提他们的耳朵,把那两个男学生提得都支起了脚跟,他也因此支起了脚跟。我和我的同桌愉快地笑起来,听着其他的同学也在愉快地笑。接着邵老师就把他们轰出教室,开始为我们上作文课。邵老师严肃地环视着我们说,都是谁在笑?
一个班36个学生都安静了下来,认真地看着邵老师端正而冰冷的脸。邵老师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第一节作文课的题目:《我崇拜……》。邵老师回过头来,把手放在讲台中间的桌子上说,省略号的后面自己随便填写,写谁都行,但只能写一个人,要写出你为什么崇拜他们,好了,字数在三百字到五百字之间,下课之前交作业。我的第一篇作文题目叫《我崇拜屠夫》。大多同学的作文题目:《我崇拜爷爷》、《我崇拜奶奶》、《我崇拜爸爸》、《我崇拜妈妈》。还有一部分学生拍马屁干脆把题目写成《我崇拜邵老师》。
我的那篇作文里写到一个屠夫,他很瘦,就住在我们家的前头,他把一头又肥又大的猪一脚踹倒,用绳子绑住猪的蹄子,一刀下去就解决了猪的性命。他还把猪血免费送给穷人们,买肉的话他还会打折。我在作文里感叹着说,我太崇拜他了,他一个瘦弱的屠夫,杀过无数头肥硕的猪,他举刀的样子是那么潇洒和熟练,他杀猪的姿势太牛逼了,他还为我上过杀猪课,这是在书本上学不到的。他希望我长大以后也像他一样,当个屠夫,专门杀猪。我作文的结尾写的大概是我很崇拜他,并且学习了他的英勇,但我不想当一个屠夫,我要用他杀猪的英勇为国家干点大事情,天天杀猪想想都没意思。我把这篇作文交了上去,有一个破烂同学知道我写一个屠夫后笑得前仰后合,他对我说,你就等着邵老师提你耳朵吧,你写屠夫!
中午放学后,我和熊工兵走在一起,那时候他已经是五年级了,他对作文挺敏感,当他听了我的作文题目和作文内容后就对我说,老师不会提你耳朵的,只会表扬你,这是篇优秀的作文。那时候是夏天,热得难受,熊工兵说,去东坑洗澡吧。我说,我不会水。熊工兵说,没事,淹死了我把你捞上来。我对他说,你说话一定要算数呀。他说,算数。于是我就和熊工兵一起去东坑洗澡了。
那个坑是一个有钱的村民办窑厂烧砖的时候,挖土挖出来的,有很多窑厂工人在那里不分昼夜地挖土,所以坑就大了,更大了,有水了,到了夏天,可以跳进去洗澡了。我和熊工兵走到那里的时候,看见村子里大多数伙伴都在那里洗澡,会水的就在水深的地方游泳,不会水的只能在边上水浅的地方瞎扑腾。我和熊工兵跳下水,他对我说,我保护你,咱们玩在水中“追鸭子”的游戏好吗?“追鸭子”这个游戏是这样的,鸭子只能有一个,其他人在水里面追你,谁追上你谁就顶替你的身份当鸭子,也就是说鸭子是主角,大家都想当,所以就拼命追你,你为了想多当一会儿被人关注的鸭子就拼命跑,但只能在水里跑,不能跑到岸上去。我很幸运,第一个鸭子选中了我,这是因为熊工兵的威风,他本来想选自己呢,但他在我面前不好意思,他对周围的伙伴说,第一个鸭子就让房小爬当吧。大家都同意了,我开心地在水中跑,水阻挡着我,使我跑不动,水浅的地方人太多,我就往水深的地方跑,觉得后边全是人头,喊着叫着追我这个鸭子。我第一次掉进水深区喝了三口水,被熊工兵拉上来了。他对我说,这可是泉水,凉甜解渴,好喝吧。我说,好喝。我就继续当鸭子被人追,我再次掉进去的时候熊工兵游过去拉我,但我的腿好象被旋涡拽住了,他拉不动,眼看他也被我拉到下面去了,他就张嘴啃我的手,我一疼就松开了,我喝的水越来越多,眼前发黄,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正头朝下趴在一个男人的身上,许多人用破鞋疯狂地打我,我的背起火了一样疼痛,我觉得委屈,想哭,但没有哭出来,嗓子眼里好象有一口水憋在那里。有一个人大声地说,抬回家吧,都硬了。我听见他说这句话后吓得“哇”地一声哭了起来,随着一口水就喷了出去。许多人高兴地喊着说,他活了,房小爬活了!那个男人把我放下来,我跑着去找自己的裤衩,我的双手捂着下面,我已经是个三年级的学生了,我也知道害羞了。许多人都大笑了起来,我的母亲笑得最难看,她不但笑着还哭着,可以想象一下那种又哭又笑的表情该有多么难看。我害怕她揍我,她是反对我下坑洗澡的,我的裤衩就在她手中拿着,她对我说,这次不打你,来,穿上。我穿上裤衩,看见我的小哥哥蹲在一边哭得眼睛都红了,他的表情和母亲的表情一样难看,也是又哭又笑。就这样,我捡了一条命回来,我再也不敢下水洗澡了。我被人们长久地议论着,都说我命大。熊工兵他们不叫我鸭子了,叫我“旱鸭子”,就是不敢下水的鸭子。
我发烧了,好几天没有去上课,吃药打针什么的,天天像穿衣服一样必须。我的那篇作文轰动了全校500个小学生,邵老师向各个班级推荐,并且选代表大声朗读。从那以后,我的每篇作文都受到了热情的关注,都会拿到讲台上被邵老师发表。听说后来有一个班也出了“我崇拜……”这个作文题目让学生们写,一个班几乎有一半学生用了我的那篇作文题目《我崇拜屠夫》,把他们的老师搞得很没面子。邵老师更加扬眉吐气了。好了,故事讲完了。
吴敬雅眨巴了两下眼睛,她有些不满意地说,你这个故事没有上一个故事讲得详细。我没有说话。她说,不行,你得再补充一下,你还没说是谁把你救上去的呢。我说,是一个本村的到处找儿子的我们家的仇人。她问,他为什么要救你?我说,他以为落水的是他儿子,当他把我救上去一看不是他儿子而是我的时候,他真想把我重新扔下去,但我小哥哥已经赶过来抱起了我。她又问,你后来真的没有再下水吗?我说,三年后我再也忍不住了,就跳了下去,我像一只真正的鸭子那样游到了对岸,再从对岸游了回来,我一下子就会游泳了,后来成了能手。吴敬雅想了一下笑着说,你当时还害怕被淹吗?我说,我不想讲了。她问,为什么?我说,我只想看着你。吴敬雅的脸居然有些红,她说,你喜欢看就看好了。
那时候太阳的光芒倾泻进了铁牛街22号的小屋子里,吴敬雅不再东张西望,她开始认真地和我对视。我会记住那无比美妙的时刻。我站起来,伸开胳膊对她说,来。她也站起来,坏笑着说,你来。我一步就跳到了她的身边,在没有抱住她之前,我的嘴唇就覆盖了她的嘴唇,她一把搂紧我,接应着我,我的嘴唇移开,落在她的脖子里,听她张着嘴呻吟,轻轻地叫。我抬起头看着她说,我爱你。她的嘴角蠕动着,半天才说,多久?我说,一辈子。她再次投进了我的怀抱,我们兴奋地吻了一阵子后,我停下来问她,你呢?她说,什么啊。我说,你爱我吗?她说,爱。我说,你完整地说一遍。她如梦如幻地看着我说,我爱你。我说,多久?她说,生生世世。
(待续)
第十九章:我只想感受一片空白的美好
失眠的时候,只能默默地等待天亮。我的手在黑暗里胡乱抓着,在床上我抓到了磁带,更多的磁带,我会记住那些在深夜被我触摸过的磁带,那些记录歌声的磁带。我只能孤独地躺在那里,吴敬雅也许正在熟睡,在相隔不到三条大街的另一间房子里,吴敬雅,你睡着了吗?风带来了你想我的消息,风在撒谎吗?我觉得天就快亮了,我在这张床上已经躺得太久,房东已经开始咳嗽了。天就快亮了。就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我抓起来,我听见吴敬雅轻轻地对我说,小爬,我想听你讲故事。
我等在那条胡同口,东边的天已经红了一片,太阳马上就要出来了。我听见不远处的那所院子有小狗的叫声,门被吴敬雅打开,她换了旅游鞋,换了一身紧身的花衣服。我见过她的衣服,在床上扔着,没有一件是单色的,全是花的,用文字描述不清的花衣服穿在吴敬雅的身上,好看的样子用文字也同样是无法描述的。她抬起头就看见了我,她站在那里只稍微愣了一下,就微笑着朝我走去。她刚洗漱完毕,鬓角上还有水,那些头发贴在她白净的脸上。她美丽的使我一生颤抖的脸。
她没有说话,看着我,她一直微笑。我拉起她的手就走,我可以随便带她去任何一个地方,我必须得认识到,她就是我的了。她爱上并且疼上了我。她的小手握在我的手里,温暖而湿润的小手。我因此明白了生命和爱情的幸福含义。她没有问我远吗?没有问我在哪里住。她可以跟着我一直走,顺着这条街的路,走出城市,走出荒凉的原野,走到天上去。她靠紧了我,她的手贴在我的腿上,我干脆抽掉手,搂住她柔软的腰。我第一次搂住她的腰。你抬头看见的,是你从来没有见过的,你的生命每分每秒都在快速地经历第一次,你不可以不珍惜,不可以轻易忘记。
卖早餐的饭店已经开始营业,吃客越来越多,我们从旁边走过,谁也没有提出要吃点什么,我们都不饿,我们要拐进铁牛街的街口,走到22号院子二楼那唯一的一间房子里去。那间可以把录音机的音量开到最大也没有人敲门阻止的房子。树叶子眨巴一下眼睛就会长大一些,春天过不完,它们就会长到最大,如同一个孩子长到最高,开始局部的发育和衰老,开始经历夏天和秋天,无法抗拒,你们都要走进大雪飞舞,无人闲逛的冬天。我开门的时候,吴敬雅站在我的身后。我知道她就在我的身后站着,她不发出声音,所以静静的。
就在铅经常坐的位置上,吴敬雅坐了下来。我坐在桌子前的椅子上看着她。她对我说,我一夜没睡。她的声音低得正好可以听见。我没有问为什么,我知道。她说,你真干净,你的书呢。我说,书在床底下的箱子里,本来就要走了。她说,我在学校里见过你无数次,你都没有看见我。她说,如果说你很少在学校里走动的话,那么你每一次在学校里走动,我都在看着你。我听见窗外那棵树上的鸟在不要命地叫着,好象一个城市里所有的鸟都聚集在了那棵树上。那棵不大但枝繁叶茂的树,藏着这个城市所有的鸟,为我和吴敬雅的爱情而叫。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我是突然决定拦住你的,我害怕有一天再也见不到你。沉默,我们对视着。她说,我渴望永久。我说,我把我小时候第二次遭难的故事给你讲完。她把手放在身体两边,按住床铺笑着说,好。
那年我读小学三年级,第一次上作文课。我的语文老师叫邵国伦,他特别狠,打学生像个土匪。他让不听话的男学生走上他站着的讲台,那次是两个,两个男学生的个子和他差不多,一边一个,他站中间伸出自己的左右手提他们的耳朵,把那两个男学生提得都支起了脚跟,他也因此支起了脚跟。我和我的同桌愉快地笑起来,听着其他的同学也在愉快地笑。接着邵老师就把他们轰出教室,开始为我们上作文课。邵老师严肃地环视着我们说,都是谁在笑?
一个班36个学生都安静了下来,认真地看着邵老师端正而冰冷的脸。邵老师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第一节作文课的题目:《我崇拜……》。邵老师回过头来,把手放在讲台中间的桌子上说,省略号的后面自己随便填写,写谁都行,但只能写一个人,要写出你为什么崇拜他们,好了,字数在三百字到五百字之间,下课之前交作业。我的第一篇作文题目叫《我崇拜屠夫》。大多同学的作文题目:《我崇拜爷爷》、《我崇拜奶奶》、《我崇拜爸爸》、《我崇拜妈妈》。还有一部分学生拍马屁干脆把题目写成《我崇拜邵老师》。
我的那篇作文里写到一个屠夫,他很瘦,就住在我们家的前头,他把一头又肥又大的猪一脚踹倒,用绳子绑住猪的蹄子,一刀下去就解决了猪的性命。他还把猪血免费送给穷人们,买肉的话他还会打折。我在作文里感叹着说,我太崇拜他了,他一个瘦弱的屠夫,杀过无数头肥硕的猪,他举刀的样子是那么潇洒和熟练,他杀猪的姿势太牛逼了,他还为我上过杀猪课,这是在书本上学不到的。他希望我长大以后也像他一样,当个屠夫,专门杀猪。我作文的结尾写的大概是我很崇拜他,并且学习了他的英勇,但我不想当一个屠夫,我要用他杀猪的英勇为国家干点大事情,天天杀猪想想都没意思。我把这篇作文交了上去,有一个破烂同学知道我写一个屠夫后笑得前仰后合,他对我说,你就等着邵老师提你耳朵吧,你写屠夫!
中午放学后,我和熊工兵走在一起,那时候他已经是五年级了,他对作文挺敏感,当他听了我的作文题目和作文内容后就对我说,老师不会提你耳朵的,只会表扬你,这是篇优秀的作文。那时候是夏天,热得难受,熊工兵说,去东坑洗澡吧。我说,我不会水。熊工兵说,没事,淹死了我把你捞上来。我对他说,你说话一定要算数呀。他说,算数。于是我就和熊工兵一起去东坑洗澡了。
那个坑是一个有钱的村民办窑厂烧砖的时候,挖土挖出来的,有很多窑厂工人在那里不分昼夜地挖土,所以坑就大了,更大了,有水了,到了夏天,可以跳进去洗澡了。我和熊工兵走到那里的时候,看见村子里大多数伙伴都在那里洗澡,会水的就在水深的地方游泳,不会水的只能在边上水浅的地方瞎扑腾。我和熊工兵跳下水,他对我说,我保护你,咱们玩在水中“追鸭子”的游戏好吗?“追鸭子”这个游戏是这样的,鸭子只能有一个,其他人在水里面追你,谁追上你谁就顶替你的身份当鸭子,也就是说鸭子是主角,大家都想当,所以就拼命追你,你为了想多当一会儿被人关注的鸭子就拼命跑,但只能在水里跑,不能跑到岸上去。我很幸运,第一个鸭子选中了我,这是因为熊工兵的威风,他本来想选自己呢,但他在我面前不好意思,他对周围的伙伴说,第一个鸭子就让房小爬当吧。大家都同意了,我开心地在水中跑,水阻挡着我,使我跑不动,水浅的地方人太多,我就往水深的地方跑,觉得后边全是人头,喊着叫着追我这个鸭子。我第一次掉进水深区喝了三口水,被熊工兵拉上来了。他对我说,这可是泉水,凉甜解渴,好喝吧。我说,好喝。我就继续当鸭子被人追,我再次掉进去的时候熊工兵游过去拉我,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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