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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明逐鹿记》
第一章初临乱世
杨刚双手拄着一根长枪,浑浑噩噩地在山路上走着。
天空很蓝,很洁净,太阳也似乎明亮了许多,四下里绿树成荫,草木茂盛,不时有不知名的鸟儿啼叫着飞过,秋风习习,枝叶摇弋,远远望去,真是一派好景致。
长枪重重地戳在杂草丛生的地面上,两只脚机械地迈动,杨刚低着头,定定地盯着似乎永远走不完的山路,一个绝望的声音在大脑里不断地回响。
不是梦!我擦!真的不是梦!我!他!妈!的!真穿越到明末了!
没有电视,没有电话,没有汽车、没有飞机,没有高跟黑丝,更不可能有比基尼、渔网装,一遍遍检索回忆,足足用了三天时间,原本只是一个小市民,拼命在繁华喧嚣的都市中挣扎的杨刚,终于确定二十一世纪已经和自己永别了。
没跳楼、没挨刀、没被车撞、没被雷劈,我只是打了个喷嚏、眨了下眼睛,怎么就穿越了呢?怎么就成了另一个和我同名同姓的人呢?而且,我擦,居然连五官相貌都一模一样!
穿越无所不在啊………
苦笑着摇了摇头,杨刚想起自己第一次借着钢刀光可鉴人的锋刃看清楚自己尊荣时的惊诧,忍不住长长地叹了口气。
一个现代人的灵魂因为未知的原因回到古代,占据了一副魁梧了许多,相貌身高却毫无二致的身躯,而除了身体素质远远超过以前的躯壳,杨刚还接受了这具躯壳原主人留下的记忆。
一个庶出的苦鳖孩子,十五岁就离家做了丘八,打了十年的仗,好歹没有变成炮灰,却只混了区区一个什长,跟我同名同姓的这个家伙还真够背运的,唔,妈了个巴子的,这小子跟谁混不好,非要跟孙传庭混?
脸皮一抽,脑海里自然而然浮现出有关于大明兵部尚书、三边总督孙传庭的记忆。
作为一个前生时常浏览网络论坛的网虫,杨刚脑子里装着无数连七八糟的东西,而以往只能用于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神侃、灌水的东东,这时候却成了确实、有用的知识。
大明王朝的中流砥柱,忠心耿耿、睿智无双,可是那又怎么样?哼,明明知道新军战力不足,缺粮少械,还要出潼关找李自成死磕,我擦,这丫的不知道什么叫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吗!
如果有的选,如果能回到天朝时代,杨刚发誓再也不抱怨工资低、房价高、娶不起老婆,每天只能劳烦五姑娘的生活了,至于说天朝肯定会被扯了蛋,从共产主义社会掉到小康社会,就不在杨刚的考虑范围内了。
遗憾的是杨刚从来就没有过选择的权利,所以这厮只能在脑海里回忆曾经享受过的文明生活,一边砸吧着嘴,哀叹再也吃不到的地沟油炸油条。
翻阅原主人留下的更多记忆,杨刚想起了自己这副躯壳曾经经历的另一次败仗,那一次虽然同样被李闯打得大败,但逃跑的路上至少还有青柿子充饥,就算涩了点、苦了点,也比现在肚子饿得咕咕叫强啊…………
柿园之役、郏县之役,葬送了大明最后的能战之师,也葬送了大明最后希望的两场战役,杨刚所占躯壳的前主人都参与了,很不幸的是,杨刚眼睁眼闭穿越五百年后,见证了数十万大军最后崩溃的全过程,而更不幸的是,继承了一身腱子肉的杨刚还成为了成千上万残兵败将中的一员。
真是歹命啊…………
一个士兵遥遥晃晃地坐到了山道边,红色的鸳鸯战袄立刻沾上了几块泥巴,不过这个士兵丝毫不在意,暗红的血渍、乌黑的泥垢已经够多了,破破烂烂的鸳鸯战袄并不介意沾上更多的污渍。
数百来自秦地的明军残兵拉成一条长蛇,逃了三天三夜之后,逃入深山中的这一小股明军终于停下来,喘息着开始舔舐自己的伤口。
能够从千军万马追杀中逃出生天的士兵都是精壮,当然,运气也是极其重要的一个因素,不过到了这个时候,连着几天没有半点米面下肚的士兵们也快要撑不住了,这支败军眼下最需要考虑的不是继续逃跑,而是如何搞到口粮,搞到让自己活下去的充饥之物。
数万袍泽血染沙场的一幕被士兵们抛到了脑后,仇恨、恐惧、茫然,种种情绪也被暂时忘记了,稍微恢复了一点精力的士兵们不想饿死在山里,而为了这个要求不算很高,但有时候却又艰难之极的目标,满身征尘的士兵们又挣扎着站了起来。
九月的伏牛山郁郁葱葱,飞禽走兽时隐时现,这对于数百名残兵败将来说是个好消息,从崇祯五年到崇祯十五年,连续十一年的大旱给所有人都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所以每一个士兵都对眼下的一切感到满意。
不用吃草根、树皮,用点心就能找到足够填饱肚子的野菜,这对曾经经历过赤地千里、易子相食惨况的三秦子弟来说,算是不错的了。
不过有些人注定无法习惯如此艰苦的生活,杨刚就是其中一个,虽然头脑里栩栩如生的记忆告诉杨刚,自己现在这副躯壳的前主人并没有少吃过苦头,习惯了后世衣食无忧的杨刚依旧无法像其他士兵一样,把带着泥土苦涩味道的野菜塞入口中。
看着数百同袍如同乞丐一样伏地丐食,随便拿手擦拭一下,就把各种不知名的东西吞下去,口腔里不停分泌唾液的杨刚饿得前心贴后心,再吞了又一口口水后,艰难地作出了决定。
人要适应环境,不是环境适应人,他奶奶的,不就是吃草么,活人还能让尿憋死!
横下心来,踌躇良久的杨刚手臂一伸,手里多了一把野草,九月的野草绿油油的,正是最茁壮的时候,细长的草叶散发着勃勃生机,根部附带的泥土也散发出幽幽的泥土芳香。
可是杨刚没有从中感悟到任何诗情画意的东东,只觉得手里的野草格外的惹眼,还没有入嘴,一股苦涩的味道似乎就已经弥漫在杨刚嘴里了。
不过求生的欲望终究战胜了本能的厌恶,回忆着老妈做的红烧肉,老爸做的酱排骨,努力把手里的野草想象成类似的东西,杨刚的手慢慢缩回,缩向嘴边,然后…………
噗!刀光一闪,一蓬鲜血飞散出来,自然而然地收刀回鞘,杨刚的脚边已经多了一样东西,一只被一刀两断的兔子。
呃,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半个时辰后,一只兔子被架上了火堆,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匆匆扒了皮的兔子渐渐变成了金黄|色,同时一股极度诱人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真是老天保佑啊!哈,虽然没有盐,不过………
笑眯眯地看着自己的战利品,想象着一口咬上去满嘴流油的滋味,杨刚的眉毛忍不住都弯了起来,而在美食到嘴之前,交了好运的小子身边多了一个人。
林宁,杨刚的拜把子兄弟,同生共死、并肩战斗了十年的袍泽,也是唯一一个和杨刚一起离家从军,还一直活着的同乡。
同袍加同乡,这样的关系自然让杨刚对这个便宜拜把子兄弟多看重几分,以至于愿意把自己的战利品和林宁共享,而在把兔子肉烤好之前,杨刚已经在分享林宁找到的野果了。
嘴里嚼着酸酸甜甜的野果,脑海里像以往一样,自动浮现出有关林宁的记忆,在这些不属于杨刚的记忆中,沉默地蹲在旁边,不时翻动柴火上兔肉的林宁和从前的杨刚是过命的交情,能够给予绝对的信任,现在则是杨刚融入这个时代的最好向导。
带着前任遗留下的对结拜兄弟的好感,杨刚笨拙地准备做穿越到这个混乱时代的第一次交流。
“烤好了,唔,我快要饿死了!”
一直沉默不语,似乎不善于言辞的林宁点了点头,把手伸向火堆,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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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冲突
“好香!”
一个突兀的声音传来,紧接着一个瘦干瘦干的男子出现在杨刚的视线里,这男子赤手空拳,披头散发,嘴角边叼着一根草叶,腰间一个空刀鞘晃来晃去,鞘中钢刀早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一对细长的小眼死死盯着油脂四溢的烤兔子,却是杨刚的顶头上司,队官王宝。
明朝军制分为卫所兵和营兵,卫所兵都是军户出身,世代当兵,营兵则以征募为主,杨刚便是因为庶子出身,在家族里没有出头的希望,才应募当了兵。
营兵中最小的官就是什长,掌兵十员,在往上就是队长,行军作战,什长、队长就是最基层的指挥军官,相当于现代军队的班、排一级,可以说是一支军队的骨干,不过在大明朝,不管是什长还是队长,都是不入流的武官,没有人正眼相看。
当然,再小的官也是官,相比于文臣勋戚、高官显贵,普通老百姓还是会对王宝王队官表现出敬畏,至于王队官手下的丘八、大头兵,都清楚自己的顶头上司不过是因为妹妹嫁给了彭虎彭把总做小,才得了个队官的小官,根本就不是什么正经路数出身,自然就不怎么瞧得起王宝。
只是再怎么鄙夷靠裙带上位的王宝,背后唾骂王宝吸兵血直入骨髓,还是一个没有半分胆量的懦夫,丘八们也不敢当面对王宝有任何不敬。
大明军法森严,十七禁令五十四斩可不是说着玩的!
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凭着这一条,就没有一个大头兵敢对王宝违逆一分半点,不但不敢,还要时刻赔小心,讨好队官大人,好让自己的日子好过一点。
所以一路过来,大头兵们纷纷做出谦卑状,有几个还小小的拍了几句王宝的马屁,只不过王宝远远地就把目光死盯在了烤的喷香的兔子肉上,根本无心留意其他。
“好香!他奶奶的,啃了几天干粮,今天总算见了点荤腥,真真运气不错!”
嘀嘀咕咕,嘴边流下一丝垂涎,大败之后也没饿过肚子的王宝大手一伸,就向刚刚烤好的兔子抓去,至于旁边两个大头兵,队官大人自然而然地就忽视了。
要在以往,王宝如此做绝对不会有问题,不过抢一只烤兔子罢了,就算抢了手下军兵的婆娘,怕也没有哪个大头兵敢吭一声!
民心似铁,官法如炉,想要收拾一个不听招呼的丘八还不容易!
但是让队官大人吃惊的事情发生了,不,不仅仅是让王宝大吃一惊,附近的大头兵们都吃了一惊。
就在王宝的手将将要碰到油脂四溢的兔子时,另一只手抢先抓在把兔子串成一串的树枝上,几秒钟后,和队官大人一摸一样的赞美响了起来。
“好香………唔,林宁,你也吃啊,别傻愣着,冷了就不好吃了!”
双手一用力,兔子肉被撕成了两份,恋恋不舍地把其中一份递给自己的同袍兄弟,杨刚继续自己的进餐大计。
只觉得一股燥热涌上脑门,王宝的双眼瞬间变得狰狞起来,自从妹子成了把总彭虎的小妾后,几十号大头兵们就没有人敢违逆王宝,更不要说公然冒犯了。
“杨刚!你好大的胆子………来人啊,把他给我拿下!”
一声怒喝,王宝把手向腰间摸去,摸了一个空后,才想起自己的刀早丢在战场上了,还想起面前的汉子是彭虎麾下有数的悍卒,什长的职位是实打实一刀一枪拼杀出来的,真动起手来,自己实实不是对手。
所以僵了一下,王宝立刻改了主意,向周围的大头兵喝到,同时盘算着如何收拾教训眼前这个一直老实巴交的什长。
不听约束,更教难制………双拳难敌四手,先抹了这小子的官,在定他个死罪!哼,跟我抢东西,活腻歪了!
刚刚啃了一肚子野菜、野果的大头兵们犹犹豫豫围了过来,说老实话,这些大头兵也挺眼热那串烤的喷香流油的兔子肉,不过这些大头兵们可不会因为一只兔子生出坏心思,只是队官已经发了命令,大头兵们也只好按令行事。
对不住了,杨什长,谁让你得罪了王宝那厮呢,所以………
嗤笑一声,杨刚冷冷地望着自己的顶头上司,眼中没有丝毫惧意,话说穿越这种事都碰上了,发现自己中了大奖的穿越客怎么可能害怕一个明显的龙套!?
哼!什么东西!强抢别人的东西不成,就想玩阴的吗!
厌恶地盯着王宝,发现自己不仅仅继承了原主人的记忆,还继承了原主人一身好武艺的杨刚活动了一下手脚,一只手按到了腰间的刀柄上,虽然前生的杨刚连架都没打过一次,可是已经融合了现在的身躯和记忆的杨刚,绝对不再是从前那个只能苦苦挣扎求存的都市苦鳖男了。
再有一年崇祯就要上吊,大明就要玩完,哼,既然这样,我还有什么可怕的,大不了宰了这个家伙,老子我也造反!
一幕幕激烈的战斗画面掠过脑海,其中不乏最血腥残暴的回忆,感慨着自己这副躯壳刺激的经历,杨刚露出了一个冷笑。
“等一下!大人,等………”一直呆呆发愣的林宁噌地一下站了起来,满脸惶急之色。
“等什么!等这个混账东西杀官造反吗!给我拿下!如敢反抗,格杀勿论!”理也没理想要给杨刚求情的林宁,王宝狰狞喝道。
杀官造反!?赤!裸!裸的栽赃陷害啊!为了一只兔子,这家伙就想杀我么!
闪电般转过这样的念头,杨刚突然向前冲去,白光一闪,不知饮过多少鲜血的钢刀就架到了王宝的脖子上。
目瞪口呆地盯着杨刚,脖子上传来森森寒意,先是一呆,下一刻王宝就感到了极度的恐惧,看着杨刚的双眼,看到那对漆黑如墨的眼珠里散发出的杀气,王宝意识到面前的小旗变了,以前的老实木讷消失得无影无踪,绝对不是一个任人搓圆揉扁的丘八了!
这个丘八怎么敢………我应该退远一点,退到安全的地方,这个疯子,他真的想杀我…………
“王宝,说说看,你为什么要拿我啊?嘿嘿,你是怎么看出来我要杀官造反的?”
“………误会,杨兄弟,全是误会,我只是和你戏耍戏耍,你先把刀拿开,有话好说,有话好…………”
双腿微微颤抖着,王宝突然发出一声尖叫,这声音如此尖锐,以致于一些兵士忍不住想要捂住耳朵,但更多的大头兵只是傻傻地盯着队官和什长,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误你个头啊!会你个头啊!平时骑在我们这些丘八头上也就算了,打了败仗扔下兄弟们逃跑也算了,一路上大家伙忍饥挨饿,你自己一个人吃独食也不说了,现在还想抢我的活命粮?抢不到还想谋害我?哼!”
犀利的指控让越围越多的大头兵们心生同感,纷纷点起头来,更有人悄悄对王宝吐唾沫,连续逃亡几天,受到差别待遇的兵士们心里已经积聚了太多的怨气,所以杨刚的遭遇只会得到大头兵们的同情。
不知不觉间,想要解救王宝的士兵们已经改变了立场,转而站在杨刚一边,刀枪纷纷垂下,冷漠地看着名义上的队官,大头兵们决定袖手旁观。
周围的变化立刻被杨刚注意到了,想要劫持王宝逃走的想法也随之改变。
手臂一沉,锋利的刀刃微微陷入皮肉,一道血线让王宝再次尖叫起来,可是面对杀气腾腾的杨刚,王宝一动也不敢动,唯恐就此丢了性命。
杀?还是不杀?这是个问题………不过一条狗罢了,不值得脏了我的手…………人生地不熟的,就算想要逃离这个乱世,逃到太平的地方去,也得先捱过这段时间再说!
盯着王宝,杨刚其实也没想真的下手杀人,虽说继承的记忆里有太多血腥,属于前任灵魂的记忆已经影响了杨刚,让杨刚的心态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绝不至于像前生一样见不得血,不过不到万不得已,刚刚穿越三天的杨刚还是会保有分寸。
右手持刀,左手一扬,啪啪几声,几个大嘴巴子狠狠抽在王宝脸上。
“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嘿嘿,嘿嘿!”
刀锋离开皮肉,盯着王宝,慢慢念了几条军规,杨刚冷笑几声,缓缓坐了回去,兔肉温度适宜,正好下口………
第三章祸根
“祸事了!祸事了!王宝的妹子可是把总大人的宠妾,那厮最是睚眦必报,一定不会善罢甘休,这可怎么是好?哎,你也忒莽撞了………”
林宁焦虑地走来走去,满脸仓皇之色,围在四周的军士们也纷纷点头附和,在大头兵们心里,得罪上官无疑后果很严重。
军中阶级森严,官大一级压死人,区区一个什长,狠狠地打了直属上司的脸,在任何人看来都是取祸之道,尤其是其中一方不过是个毫无背景,征战十年才混了个什长的苦丘八,另一方却有一个把总做靠山。
真是可惜了,一条好汉子,王宝那厮肯定不会放过杨头儿,说不好现在已经告到把总大人跟前了…………
和杨刚相熟的大头兵们心中暗自叹息,结拜兄弟林宁更是急得团团转,可是杨刚却好像丝毫不在意自己惹得祸事,事实上这小子也却是不在意。
打了总旗的脸还能镇定自若,是因为杨刚的灵魂来自于几百年后的时空,是因为杨刚十分清楚,此时的大明王朝已经摇摇欲坠,无力回天了,这种时候别说冒犯一个靠裙带关系上位的酒囊饭袋,就算真的杀官造反,也不值当什么。
九月孙传庭兵败郏县,一路逃回陕西,十月李自成攻破潼关,孙传庭死于乱军,再然后呢?又过了几个月崇祯皇帝上吊的?唔,真悲剧,早知道要穿越,我一定要把明史背下来………
努力回忆自己脑袋里的历史知识,杨刚很遗憾地发现,自己对大明历史一点也不熟悉,只是知道一点皮毛,知道一些最重要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于是杨刚更加坚定了要做逃兵的信念。
没有度娘、没有二十四史、没有堪比哈雷彗星一样的脑细胞,就不要妄想着改变历史,上蹿下跳急着当英雄的家伙通常都会早夭,做人要谦虚,安全第一啊!
心里刚刚萌生出的一点点热血很快就凉了,作为一个后世安安分分的屁民,杨刚的胆子一向不大,我命由我不由天,这种口号听起来很美很光明,可是逆天这种高难度的活,那得要内裤外穿的超人才行。
接着给大明卖命是绝对不行滴,崇祯自己都没几天蹦跶了,这时候跳出来当忠臣义士绝对是脑残!
投靠李自成?我擦,脑子有水才那么干!那厮就是一流寇,一点政治觉悟都没有,一点都不懂和谐社会的真谛,难怪吴三桂不跟他混,一片石跟李自成死磕,没前途啊!
那么,投靠大清朝呢?辫子兵们笑到最后,一帮子爱新觉罗得了天下,祸害了中国几百年,要是我………是不是也能祸害几个大姑娘!?
一大堆后世辫子戏瞬间流淌过杨刚的心头,各色哭着喊着想要做皇后福晋的美女让杨刚的心扉忍不住动摇了一下,不过…………
呸呸呸,好好地人不当,要当一帮蛮子的奴才,整天跪着叫爷很舒服么?脑袋后头留个鼠尾辫很好看么?我又没有毛病!老子我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
很有点大国沙文主义兼种族主义风范的杨刚排除了第三条的选项,也因此陷入了迷茫,自觉没有救国救民的本事,又不愿意学后世诸多砖家叫兽拍满清鞑子的马屁,于是杨刚最后只剩下了一个选择。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这会子离康乾盛世还远着呢,就算现在是康麻子和花心皇帝乾隆的时代,汉人还不是活得像狗一样,所以,不如泛舟出海,寻找桃花源去吧…………
从舟联想到海,然后杨刚想到自己曾经玩过的一款电脑游戏——大航海时代,想起二次元世界的各色美女,再然后,一颗不甘寂寞的心又变得火热起来。
老天爷让我穿越到这个时代,我总要做点什么吧,唔,比如说,占个小岛开个后宫什么的………
小市民之所以是小市民,就在于其思想的局限性、狭隘性,面对危险、困境的第一反应,大多数人想的绝对不是迎难而上,而是观望,先给自己套上一个乌龟壳再说。
杨刚也不例外,后世扶老奶奶过马路都可能倾家荡产,又怎么可以要求一个刚刚穿越到乱世,表面平静但内心依旧迷茫的小子有太高的觉悟呢?最后做出的决定事实上正是杨刚的本色表现,不能扶危济困,拯救民族与危亡,可也不会对祖辈生活的国家落井下石,更不会昧着良心投靠异族。
下决心离开中原乱世,远避战祸,杨刚算是给自己定下了穿越后的第一个目标,有了目标,人就有了奋斗的动力,所以杨刚立刻振奋精神,开始为自己的未来制定计划,再然后,杨刚又迷茫了。
这里是伏牛山,如果我记得没错,伏牛山在河南,似乎,好像,呃,周边千里之内都没有出海口,也就是说………靠两只脚走的话,呃,我应该朝哪里走?
………
………
当杨刚纠结于古代糟糕的道路条件,为分不清东南西北苦恼时,离杨刚不算太远的地方,大约三四百米之外,蜿蜒山路旁的一颗大树下,王宝王队官一脸谦卑,而在这位刚刚挨了一顿臭揍的队官身前三米处,一个大汉正捧着一个皮口袋咕咕喝水。
这大汉年约四十上下,一脸络腮胡,两只眼睛鼓鼓的有如铜铃,身上一件罩袍敞开了大半,露出一丛黑黑的胸毛,看起来好像时人所画的钟馗一般。
咕咕嘟嘟又灌了几口,大汉手臂微微一抬,一个全身甲胄齐全的军士连忙接过皮口袋,另有两个军士往前一步,一个提着一套锁子甲,另一个捧着一定八瓣铁盔。
“大人,那个什长忒忒可恶,竟然敢打我,打狗还要看主人,他分明就是不给您面子,就算那小子有几分蛮力,立过一点功劳,也一定要给予严惩啊!”
眼看着两个士兵前后忙碌着给大汉披甲,王宝也忙上前两步,拿过军士手中的铁盔,然后一脸谄媚外加一脸委屈地开口说到。
“严惩?王宝,你想怎么严惩你手下那个小小的什长啊?”
罩上锁子甲,本就带着一股恶气的大汉又多了三分杀气,而当又一件大红色的棉甲战袍套上之后,这大汉看起来更是威风凛凛。
“目无军法,以下犯上,挟持上官,例例都是死罪,大人,您可要为我做主,杀一儆百才好!”
“杀一儆百?不行!”大汉看了一眼王宝,伸手取过铁盔。
“如果放在三天前,你不说我也要杀了那个什长,军中尊卑有序,不尊号令,不听约束的狂徒自然要严惩,可是………”
“王宝,不要以为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军丧败,正是人心惶惶的时候,你不能鼓舞士气,凝聚军心也就罢了,还要激起兵变吗!”
铁盔扶正,下颌处两根丝绦一系,大汉赫然便是一个威风凛凛的武官,两眼炯炯有神地盯着王宝,这员明将一个字一个字说到。
将官的声音不高,可是王宝背后却出了一身冷汗,激起兵变可是莫大的罪责,有明一朝,担上这个罪名的人没几个能保住脖子上的脑袋,而一想到不久前领教到的森森杀气,王宝更是心生惧意。
真是倒霉,原以为告到妹夫彭虎这里,就能给自己出气,让杨刚脑袋搬家,可是现在看来,唔………
报仇无望,还被警告了一番,王宝变得沮丧起来,不过彭虎突然俯身过来,在王宝耳边说了几句话后,王宝立刻又精神起来。
“想要报仇可以,想要杀了杨刚也行,但是你得有更好的理由才行,要有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
把总大人走远了,休息了一会的大头兵们也纷纷站起身,继续跑路,王宝晃悠悠地走在山道上,前后是听令于他的十几个败兵,其中就有刚刚打了王宝脸的杨刚。
哼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千万不要让我抓到你的把柄!
阴阴地盯着杨刚的后背,王宝恶狠狠地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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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被坑了
“不,我不会去赔礼道歉!是那家伙要抢我们的东西,又不是我要抢他,而且王宝还诬陷我!那个混蛋当时分明就是动了杀心!”
“不,绝不,不要再劝我了,我不会去的!”
“大哥,你也别去,大丈夫生于世上,当顶天立地,怎么可以向小人屈膝,我们兄弟俩可不是懦夫!”
拽着想要独自去找王宝赔礼求情的林宁,杨刚觉得很无奈,拥有来自后世的灵魂,读过众多诸如人生而平等,以直报怨,何以报直一类的名言警句,杨刚说什么也不肯向一个靠裙带关系上位的胆小鬼、懦夫低头。
只是林宁却固执地要去找王宝,说什么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
被林宁搞得无语的杨刚一拍脑门,心说我都已经得罪王宝了,再去赔罪有用么?
就不明白了,我这结拜大哥明明杀过不少人啊,连鞑子都砍过两个,怎么在王宝这事上就这么蔫呢?
走了一天的山路,杨刚把现在自己所处的情况已经搞得七七八八了。
逃入伏牛山的明军不过**百人,俱是兵部尚书兼总督数省军务的督师孙传庭从陕西招募的官兵,郏县之役大败之后,这股明军慌不择路,一路逃入深山,侥幸逃脱了闯军的追杀,而现在这支不过**百人,却有一个守备,三个把总,十几个哨官、队官的明军最要紧的是逃回陕西。
明朝末期,除去孙承宗的关宁铁骑,卢象升的天雄军,大明王朝能打的军队就属孙传庭招募统帅的秦军,而现在秦军大败而归,丧师数万,就算**百明军逃回陕西,进了潼关,也不可能再抵挡李自成的兵锋了。
虽然不知道详细的历史进程,可杨刚还是知道几个大的历史事件的,比如潼关被闯军攻破,孙传庭战死,没几个月后崇祯就上吊自杀,大明宣告完蛋,总而言之一句话,一心想要逃回陕西的这**百明军绝对没有前途可言!
哼,就算回到陕西,也不过是自投罗网,要不是我现在摸不清方向,搞不清地理,早就撒丫子扯呼了,还在大山里瞎转悠什么啊!
感慨着命运多蹇,杨刚渐渐不耐烦起来,觉得结拜大哥林宁实在有够固执、迂腐,这时候的许多大明子民已经彻底丧失了信心,就算这支小小的明军,内部也潜藏着无数暗流,除了挣扎求生,所有人都在寻找出路,可是杨刚却还在为得罪了一个队官纠缠不清。
可是在这件事情上杨刚又不能指责林宁什么,毕竟,在前任主人留下的记忆里,林宁是能够为杨刚挡刀的铁杆兄弟,此刻要做的事也全然是为杨刚打算。
或许由他去算了?等碰了壁回来我再好好安慰安慰他,把我的计划告诉林宁!?
杨刚皱着眉头想着,手指微微一松,挣脱了的林宁立刻匆匆离去。
王宝那种人我见得多了,上辈子当个小小业务员时,这种贪婪无度又睚眦必报的小人到处都是,恨不能从蚊子腿上刮出油来,可要是被触犯到一点点利益,都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杨刚自认见识过太多口蜜腹剑的阴险小人,上辈子遇到这种只能占便宜不能吃亏,却又偏生把握着关键位置、重要权利的货色,杨刚只能捏鼻子认倒霉,可是在崇祯十六年的深秋,十分清楚历史走向的杨刚不想再向前生那样委曲求全了,在杨刚看来,乱世中谁拳头大谁就是道理。
默默前行,为了能够在乱世中活下去,杨刚还要做很多很多,首先要做的就是熟悉身边的人,掌握这个时代的一切资讯。
一个什长带十个兵,不过杨刚很快就发现,连自己在内也不过四个丘八,缺编的六个并不是在刚刚经历的败仗里死于非命,也不是逃之夭夭,做了逃兵,而是杨刚杨什长手下只有三个兵!
我擦!论坛里胡侃的时候就知道明末军队吃空饷吃的厉害,可是这也太离谱了吧?我是什长,林宁和一个叫张路的军士是伍长,三个小官总共只有——一个兵!?
傻傻地望着自己手下唯一一个大头兵,杨刚不知道说什么是好,良久之后只能长叹一声,庆幸自己还有一个兵。
不错了,至少还有一个兵,至少还有三个手下,至少连我在内的四个人都不是善茬,都算是百战精锐,缺编才一半多一点,不多,真不多………
杨刚聊以**的想着,想的倒也不差,在杨刚的记忆里,彭虎彭把总手下总共也不过二百五十来个大头兵,打了一场大败仗,亡命般逃了三天三夜,彭虎更是只剩下了区区四、五十个手下,其中一半还是彭百户的家丁!
大明朝从弘治皇帝开始,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内地、边镇的将官们私养家丁,家丁先是成了将官们的亲兵,再然后成了所统军队的精锐主力,事实上成了将官们的私军,而大明朝掏银子养出来的兵不听朝廷的调遣,只认事实上成了各地草头王的武将家主!
不过杨刚现在可没闲心管大头兵们听谁的话跟谁走,一手握着一根长枪,一手按在刀柄上,背后还背了一张弓,突然惊觉自己和自己手下三个丘八属于姥姥不疼舅舅不爱那号人后,杨刚无比深刻的意识到,以后的路只能靠自己了。
让手下严重缺编的什长稍微感到满意的是,虽然自己只有三个兵,但是却都是百战余生的精锐老兵,都见过血,经历过大阵仗,都和杨刚有着患难与共的交情。
如果把我的计划告诉林宁、张路、卢大富,他们应该会跟我一起走吧!?
和自己的同袍战友走在一起,杨刚觉得很有把握,前途无亮,自己给兄弟们指出希望,指出方向,利人利己,没有理由不成啊!
到了晚上,就把计划告诉他们,嘿嘿,然后我们一起胜利大逃亡………
杨刚觉得有了三个土生土长的同伴就能顺利逃离战火不断的大明,所以心情变得很好,只可惜这个好心情没能持续太久,当林宁回来,并带回了一道军令,杨刚的脸色立刻变得阴沉起来。
“王宝让我们几个做斥候?让我们断后预警?我擦,斥候个屁啊!断个娘希匹的后啊!这荒山野岭的,鬼影子都没有一个,那混账王八蛋往前跑,却让我们往回走,提防狗屁的追兵?他脑子有毛病啊!”
丝毫不顾及周围投来的惊讶目光,杨刚忍不住大骂起来,眼见着天就要黑了,走了一天的山路,肚子里却没见多少食,在来回折腾,是谁也受不了。
尤其是看到其他士兵已经停下来休息,纷纷开始寻找野菜野果当晚饭,而将官们所在的地方升起一道炊烟时,杨刚就更是愤愤不平了。
肚子里没有吃食,火气自然就大,可是杨刚最终还是忍着怒火,掉头向来路走去,原因无他,几个虎视眈眈的军士由不得杨刚抗命。
那些,都是彭虎的家丁亲信!
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山路上,背后一串炊烟越来越远,杨刚的脸色很是难看,他忽然发现,就算来到了秩序崩溃、无法无天的明末,自己依旧不能放纵心情,依旧要看别人的脸色。
如果我不肯走,那些军士一定会………哼,一定是王宝那厮捣的鬼,那厮不想让我好过,想找我的碴!
拳头握得紧紧的,肚子则饿得咕咕直叫,跟在杨刚身后的三人也腹中大唱空城计,可是没有一个人口出怨言,埋怨杨刚拖累自己。
并肩浴血,生死相托,同袍同泽之间不必多说什么,自然而然就有着最可信赖的情谊,突然停下脚,回头看看沉默不语,但却一步不落的三个丘八,杨刚心里的怒火不知不觉就小了许多,而穿越后一直笼罩在杨刚心头的彷徨也悄悄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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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追兵
山里黑得早,日头一落山,四下便漆黑一片,古代人营养不良,饭食里少有荤腥,军队士兵多有夜盲症,不过杨刚一行四人到都没有这种缺陷,历经战火而不死的老兵总有办法给自己找到吃食。
相比于到了夜晚就只能闷头睡觉的同袍,回返了二十里地的杨刚四人一个个清醒得很,而这四个丘八睁大双眼,在夜色下蹑手蹑脚,四处乱转,则是为了填饱自己的肚子。
有经验的猎人都知道,大山的夜里并不会寂寞,许多飞禽走兽会趁着夜幕离开巢|穴,而在白天则往往什么都看不到。
杨刚、林宁、张路、卢大富此时就是四个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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