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师宝典 第 126 部分阅读

文 / 品味生活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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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他的脸皮厚得相当坚挺,却也实在无法做到那些自诩风流的纨绔子弟那般,提起裤子就全然不认账。

    “如果不希望我跟晴晴她们探讨那方面的问题,明晚那场宴会就乖乖跟我一起去。”见秦歌一脸斗败公鸡之色,颓唐地坐在那里,纳兰曦俏脸掠起一抹胜利微笑,扔下一句话便迈着曼妙的轻快步子走上二楼,清脆如铃的笑声没有停过,留给秦歌一个无限美好的诱人背影。

    直到人影消失在二楼,笑声渐消,秦歌这才叹了口气,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看来那场宴会自己是无论如何也逃不脱了,但愿不要闹出什么笑话就好。

    不得不说,这几年窘困的生活,令到他锻炼出相当高强的自我开导能力,前一秒他还一脸垂头丧气。不到几分钟他又忽然恢复了劲头。

    不就是一场大型商界宴会么?自个虽然不懂商学,难道还不会吃喝,了不起一晚上就在哪里吃吃喝喝,不跟其他人说一句话,就不信这样还熬不过那几个小时。

    想通此处。很快秦歌便一扫之前的低靡,从另一边走廊尽头的杂物房取了洒水和铲草的器具,走出一号别墅,一路哼着小调到外面山坡上浇灌药圃。

    几块整齐排列在一起的药苗,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浇灌,已然长出根冠。绿叶满头。哪怕是在十来度的低温气候下,仍然无法阻碍到它们的生长势头,山坡其他地方草坪还没有从隆冬的枯黄蜕变出嫩绿新芽,唯独这片小小的药圃焕发出蓬勃生机,绿意盎然。

    没等秦歌走近,一白一黑两道影子突然从药苗之间蹿出。眨眼功夫出现在秦歌面前,一左一右地跳跃起来,稳稳落在他的之上,各自占据了一个肩膀,两双灵动的眼睛带着讨好地看着秦歌,赫然是棉花球跟疾电蝰蛇。

    再远一些那棵参天大树上,还悬挂着好些蜂巢。那便是才安家下来的枯叶蜂群。

    自从秦歌开始将从于洪军那里得来的药材种子种植在山坡上,同时也把枯叶蜂群安在附近,一方面是看护药圃,免得遭受到一些无关人士破坏,另一方面也是出于纳兰曦的安全考虑,有枯叶蜂群在等闲先天强者闯入一号别墅,也休想能讨得了好。

    一号别墅依山伴水,临近碧月湖风景区,有一些蜜蜂出没那是在正常不过,自然不会引起什么人怀疑。

    起初这里也就只有枯叶蜂。但是等秦歌琢磨出利用灵气蜂蜜浇灌药圃,有利于药物生长,开始天天把兑了水调稀后的蜂蜜水用于浇灌,并且将枯叶蜂王小玉也放出来布置在这里。

    随后原本窝在二号别墅睡懒觉兼职看家的棉花球也抛弃了温暖的小窝,把窝挪到了这里。没过多久,疾电蝰蛇也跟着钻了过去。

    疾电蝰蛇对灵气有一种狂热偏好,往药圃钻秦歌还可以理解,但棉花球这头懒散的变异黄鼠狼居然也钻进药苗,这可让秦歌担心了很久。

    黄鼠狼专门祸害庄稼,这是农村小孩子打小就听说的,虽说棉花球是变异物种,跟一般黄鼠狼有所不同,可天晓得这贪嘴的小家伙会不会祸害这片自己好不容易耕耘出来的药圃。

    一连几天,不放心的秦歌都在紧盯着棉花球,每天总要把药圃上种植的每一棵小药苗数了几遍,生怕一不留神就让它吃掉几棵。结果没想到几天观察下来,药苗一棵也没少过,棉花球挖了一个小洞,将二号别墅里的小藤篮拽到这里以后,就把窝安了下来,除了找吃的,轻易不会离开。

    在发现小家伙完全没有嘴馋药苗的倾向后,秦歌也选择了放任自流,没再去管这头小家伙。

    有了棉花球,疾电蝰蛇和枯叶蜂这三大犀利生物坐镇,这片药圃的安全性无容置疑,三两个先天强者闯进来,也休想能讨得了好,就连那些蛇虫老鼠也几乎绝迹。只是时不时在药圃之间总能看到一些野兽的骸骨和毛发。

    不用怀疑,这全是棉花球和疾电蝰蛇的杰作,两头小家伙被秦歌放出来以后,再也没有回过宝典空间,吃食也完全自己解决,不再需要秦歌准备食物。以两兽的本领,往山林一钻,那完全就是山中大王,不虞有饥饿之忧,逮着什么就吃什么,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舒坦。

    “我说你也该减减肥了,死沉死沉的还往我肩膀上跳,他喵的,你刚刚去了哪里,脏兮兮也不先弄干净,我的衣服。”干净的白色运动装上,一行黑溜溜的小脚印是那么的显眼。

    在秦歌的哀嚎声中,知道闯了祸的棉花球在主人发火之前,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很快消失在山的另一边。

    “居然还敢逃,看我不把你的份子全部扣光。”看了看肩膀处那一摊混合着泥垢草屑,还有一些不知名污渍留下来的痕迹,秦歌气急败坏,正主却又已经跑得没影,找不着发泄对象,气得他咬牙切齿,发誓把小东西这星期,不是这个月的灵气蜂蜜份额扣光。

    枯叶蜂王小玉需要生命源能,而它所产出的高质素灵气蜂蜜却是棉花球和疾电蝰蛇的挚爱,秦歌猜想这两头小东西之所以愿意把窝挪到这里就是冲着大树上那些蜂巢去的,之后的观察发现也证实了他的这个猜想。

    因为有一次当他把前些时候收集起来的灵气蜂蜜全部在修炼上用光,打算再取一些补充的时候,惊奇地发现树上蜂巢内蕴含灵气的蜂蜜几乎没有了,而偷取这些灵气蜂蜜的小偷,正是这两头小东西。

    自那以后,他就把能够产出蕴含灵气的蜂蜜的枯叶蜂收回宝典空间,在保证日常修炼前提之下,每天分出一些给棉花球和疾电蝰蛇。此举虽然惹来两兽的不满,秦歌却完全无视了它们那幽怨目光。

    笑话!老子自己修炼还不够用呢!你们两小家伙倒好,正事没帮上多少忙,还敢偷吃,没把那一点份子也扣光,已经算他这个做主人的很仁慈了。

    扔给疾电蝰蛇一个装着灵气蜂蜜的小瓶子,把它打发走,秦歌看了看那身脏兮兮的外衣,拿起工具开始给药圃除草浇灌。

    很快一天就这么过去!

    第二天中午,刚刚用过午饭,收拾完餐盘打算去地下室继续修炼的秦歌刚站起身,纳兰曦却把他叫住。

    “还有什么事情吗?”秦歌很是无辜地转过身,看着依躺在沙发上有一波没一波地看着电视剧的纳兰曦。

    “你没有忘记待会有什么重要事情吧?”眼皮子也没有抬起,纳兰曦随意地问了一句。

    “记得。”秦歌没好气地应和,这妞实在太啰嗦了,自己不就是答应了晚上当她的男伴出席晚宴,至于一天问几十遍,生怕自己忘记似的。

    纳兰曦话锋一转:“既然你记得,为什么还不去准备?今晚的宴会可是非常隆重,凡是出席者全都是沿海地区商界有头有脸的人物,你可不要给我丢人。”

    “还有什么需要准备的?”秦歌纳闷地反问。

    “准备什么?你不会跟我说,打算晚上就穿这身衣服去吧?”从头到脚,认认真真地把秦歌打量了一翻,纳兰曦审慎地向秦歌确认了一遍,

    “是啊!”秦歌理所当然地回答,不料却迎来了纳兰曦的凤目圆瞪,俏丽美眸几欲喷火,只要秦歌敢再多说一句,她肯定会给狠狠地咬上一口。

    实在太气人了,参加那种规格的宴会,哪个男的不是西装革履,打扮得体,不是名牌货都不敢穿在身上进入会场。再看这家伙,一身耐克运动装而且是山寨的,脚下还踩着一双人字拖,要多俗气就多俗气,这身装扮在家里还没有什么,但到了那种富商云集的大场面,马上就形成了最鲜明的比对。

    要是秦歌就这样出现在宴会会场,保准成为全场笑料,他觉得没有关系不要紧,自己可丢不起这个人。

    哪怕是混杂在百千人中,也是一顶一的吸引眼球,绝对不出一秒钟就会被发现,然后成为宴会上众人嘴里的一份谈资,笑料。

    第0章532改头换面

    纳兰曦很庆幸,自己见秦歌这些天来来去去就穿那几件衣服,谨慎地问了一遍。要不然等到晚上临出发才发现这问题,到时候就来不及了。

    别的没说,趁着现在距离宴会开始还有一些时间,纳兰曦半拖半拽地把秦歌拉到车库。

    车库里停着一辆限量版的红色玛莎拉蒂,这就是纳兰曦的座驾。以前她外出总有司机随时待命,开车基本轮不到她,买了这辆玛莎拉蒂年终也开不上几回,现在紫风集团掌控权被夺走,不用再去公司,司机自然就被打发走,纳兰曦只能亲自开车,这辆豪华限量版玛莎拉蒂才有了用武之地。

    “这是要去哪?”目光无神地看着纳兰曦驾着豪车驶出别墅区,秦歌有气无力地问道。

    纳兰曦理直气壮地瞥了秦歌一眼:“给你买几套西装,再收拾一下形象,省的待会去了会场,被人把你当成小丑来笑话。”

    “嘴巴长在别人身上,我又控制不了,他们想说什么就让他们说好了。”秦歌撇撇嘴,很是不以为然,那些人不待见自己,自己还不待见他们呢!

    “别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你不怕别人笑话,我还不想让别人指指点点,说三道四的,别忘了,你是我的男伴,你被人笑话,难道我会没事吗?”纳兰曦知道秦歌就是这性子,只要跟自己无关的事就高高挂起,爱理不理,一点进取心也没有。这要是放在古时候,还能得到一个隐士的称号,但是在现代社会,这种人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混吃等死。

    出身纳兰家族这等豪门家族,这类人纳兰曦实在见得太多,她可不希望秦歌就这么过一辈子,所以才想带秦歌去见识见识大场面,让他长长见识。希望可以激起他的进取心。

    看纳兰曦态度如此坚决,秦歌知道劝她打消念头是没戏,只能听之任之,坐在副驾驶席,很是无趣地看着窗外的飞逝而过的街景。

    再有几天就是除夕旧历新年,外地人基本投入到浩浩荡荡的春运大军当中。通往城外的高速公路车多为患,拥挤不堪,反观市中心一带交通干道畅通得很,离开碧月湖别墅区没多久,玛莎拉蒂驶到南城中心地带的商业圈,来到这里人和车多多了起来。没有其他外围地区那冷清模样。

    天堂大厦,南城商业圈最大的综合性商业大厦,坐落于最繁华,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地段,这里随便一间商铺的铺租,比起对出几条街道哪里商铺的租金贵了足足好几倍。自然这里所买的商品,所提供的服务都是针对真正的有钱人。特别是七楼以上,全都是世界级名牌商品的卖场,非会员不能进入。

    对于富人而言,这里只是一个普通的购物点,在这里可以买到任何数得出名号的奢侈品。而对那些还处于小康和温饱阶层而言,这里就是犹如天堂般只可遥望的存在,因为这里随便一件商品,基本上比得过一个白领阶层一月工资,不是任何人都有这个资本在这里消费。

    毫无疑问,天堂大厦就是为了纳兰曦这类富豪而设立的。她不光是这里的会员,而且还是最高级VIP会员。把车停到地下停车场,纳兰曦带上秦歌就直奔二十楼,找来一位据说是曾经给某某好莱坞巨星服务过的形象设计师,给秦歌制定了一个全新的形象。

    看着眼前那个鼻孔穿了好些金属细环。烫了一头流浪汉般非主流发型穿得大红大紫的男性形象设计师在跟前晃荡,秦歌险些没有控制住一拳把人从二十楼打下去。

    好端端的一个大男人,打扮怪里怪气也就算了,竟然涂脂抹粉,全身喷着令人作呕的古龙水,扮得跟人妖似的。最让秦歌无法忍受的是,这个疑似人妖的形象设计师,说话居然柔里柔气,还时不时翘起兰花指,如果不是看他还留着两撇纯天然的小胡子,秦歌差点就以为这货是一个太监。

    秦歌万二分的恨不得把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家伙轰掉,但纳兰曦那如刀子般锐利的目光一直紧盯着自己身上,无奈之下秦歌只好愤然地利用夺逆阴阳针的‘六针夺舍’,暂时封闭了自己的六识感官。

    果然这样一来,世界就彻底清净了,什么声音画面感觉统统都消失掉,秦歌甚至都有点怀疑,当初创下夺逆阴阳针那位先贤,是不是因为无法忍受家无宁日,才创下前面屏蔽六识感官的‘夺舍六针’。

    如果让创造出《夺逆阴阳针》那位大人物知道居然有人学了自己的绝学,还在恶意地诽腹自己,不晓得会不会气得从地下钻出来,找这个混蛋算账。

    什么也看不见,听不见,感觉不到,这样好是好。却也实在太无趣了,就跟被关在小黑屋里没什么区别,秦歌无聊之下索性就解开其中一识感觉,然后呼呼地大睡起来。

    直到感觉好像有人在喊自己,秦歌这才从梦中悠悠转醒,睁开眼睛发现那个妖人已经从眼前消失,这才松了口气,问道:“好了没有?”

    “你是猪吗?这都能睡得着,还一睡就一个多小时,我叫了半个小时才醒来。”纳兰曦很是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平常受惯了她的白眼,秦歌对此已经有所免疫,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不经意瞥见对面那面镜子时,他忽然愣住了:“这是我吗?”

    很明显镜中人的确是他,不过秦歌差点就认不出自己来,只见镜中的自己形象大变,平常随便拢在一边的头发,被精心梳剪成一个潮流的韩式花样型男发型,两道眉毛被画浓了,眉毛也精细地修剪过,从来没有划过妆的脸也被人涂了一些不知名液体涂抹在上面,有了几分古铜肤色的效果。

    本来不怎么出彩的大众脸,经过这番大修,竟然有了几分神气。若是再把那身山寨运动装换一换,倒是跟那些上流社会,酷爱运动的公子哥儿一般无二。

    第0章533晚宴上碰到熟人

    围绕着形象大变的秦歌评头论足地转了几圈,对于他这个全新的形象,纳兰曦眉目上全是笑容,显得相当满意。

    就连秦歌也不得不承认,哪个妖里妖气的家伙虽然样子很欠揍,让人看着忍不住把人从楼顶扔下去。不过吃得起形象设计师这碗饭,收费还那么贵,那家伙的确是挺有本事,就这么摆弄一下,完全就把自己变成阳刚哪方面的气质凸显无疑,如果再把身上那些伤疤露出来一些,对于那些腐女肯定很有冲击力。

    “造型是有,不过似乎还差了点东西。”仔细打量了一番,纳兰曦很满意秦歌的新造型,却总感觉差了些什么。

    “没差啊!我就觉得自己现在这样很帅,再稍微包装包装,换身运动装,蒙混个体育明星肯定没人怀疑。”秦歌很是自美地对着镜子摆了几个姿色。

    “没错,就是差了包装。”纳兰曦终于想到秦歌还差了些什么,他的身材体型各方面都十分标准,几乎无可挑剔,模样经过形象设计师一番大改动,尽管还够不上英俊潇洒这词,起码也变得耐看许多,多了几分内涵。只是他那身装扮,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那身山寨国产运动装,参加运动会,演唱会统统不成问题,若是到一些格调比较高的西餐厅,怕是还没碰到餐桌,就会被侍应拦在门口不让进。

    何况待会他们要去的是富商云集的晚宴,你不搞上一身像样的名牌,都不好意思跟其他宾客呆在一块。纳兰曦不敢想象,秦歌要是就这身装扮去了晚宴会场,会被笑成什么模样。

    刷卡付掉那笔普通白领辛苦半年多也挣不到的形象整理费后。纳兰曦拉着秦歌就往电梯里走,到名牌服装卖场扫荡衣服去了。

    “欢迎光临。”进了一家专卖男性名牌服装的专卖店,一亮vip贵宾卡,马上就有一位经理级人物亲自出面热情招待。

    指了指身后木偶般被拖进来的秦歌,纳兰曦很是大气。张嘴就让经理把适合他身材,且最贵的西服全部拿出来,逐件给秦歌试。

    “这套颜色很适合你,嗯!这套也不错,你觉得怎么样,给点意见嘛!”一套一套西服贴在秦歌身上。左看看右瞧瞧,却总认为不太满意,于是又把另一身西服移过去,周而复始地换来换去。

    “我说,你觉得这身衣服真的适合我吗?”很是无奈地看着纳兰曦拿着那一身深蓝西服在哪里不停比划,秦歌嘴角不住地抽搐:“也太老气了。我又不是七老八十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把哪个老爷爷的衣服给偷了穿在身上。”

    “好像是成熟了点,经理给我过来,拿些适合他穿的西服过来。”纳兰曦瞅了几眼,发现秦歌所言不错,立刻挥了挥手喊来经理,这方面不是她所擅长。搭配气质形象挑衣服这么专业的活,还是交给那些转业人员比较好。

    端详了秦歌片刻,经理随即喊来两位女服务员吩咐了几句,两位女服务员点了点头很快捧了几套色彩比较鲜艳,适合年轻人款式的西装上来,卖力地进行推销。这些西服都是店里最贵的,随便卖出一件她们拿到的提成赶得上几个月的奖金。

    那经理的专业眼光不是盖的,看出秦歌不是那种严谨的人,就专门给他挑了几身休闲西装给他试穿。

    等秦歌从试衣间出来,纳兰曦顿时眼前一亮。秦歌身高一米七几,不能说高个,配搭那身浅灰色休闲西服却非常得体,匀称身材看不出多少肌肉,但那每一寸肌肉所蕴含的爆发力。远非表面看上去那么普通。

    经理在一旁看了几眼,示意女服务员拿来一件黑皮大衣给秦歌套上,还对着他比划了几下,让他解下了两颗扣子,露出那两块健壮胸肌,这样看上去视觉效果更加强烈。

    最上面的两颗扣子一解开,露出两颗胸肌的同时,还把他以前跟别人打斗时留在胸膛的几道狰狞伤疤露了出来。本就气质阳刚的秦歌,在这身扮相下平日里潜藏的另一面完全展露出来,充满野性和爆发,用一个比较现代的词来形容那就是纯爷们。

    在这个宅男,腐男恒行的年代,纯爷们还是很有吸引力的,这不,不光是纳兰曦,就连旁边那两个挺靓丽的女服务员也是看得眼睛发直。不过她们还有分寸,知道能到店里光顾的跟她们这些普通打工妹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灰姑娘与王子的童话故事虽然美好,那也只是童话而已,现实当中几乎是不可能出现的。

    “就这件,我们要穿着走,其他几件也给我包起来,全要了。”纳兰曦很是阔气,价钱也懒得问,认为顺眼就买了,反正她别的没有,就只剩下钱。现在所掌握的资金,买下整座天堂大厦连九牛一毛也够不上,这几套名牌西服也就把钱放在银行的利息都足够还有找零。

    接下来,又去另外几家专卖店挑了几双鳄鱼皮鞋,直到把秦歌从头到脚也包装了一遍,纳兰曦也给自己买了一套红色礼服。看了看时间差不多了,才打消了继续逛下去的念头:“宴会快要开始了,我们要做紧点时间,快!”

    “大小姐,你让我快点,好歹也来搭把手替我分担一下好么?”艰难地从大袋小袋中探出头,望着前面不停在催促的纳兰曦,秦歌苦着一张脸。自己的体质过人,这点东西的重量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可拎着那么多袋子行走也不方便,如何能走快才怪。

    “东西是多了一点,那我就帮你拿一些吧!”看了看秦歌全身挂满的袋子,纳兰曦好像良心发现似的,真的过去搭了把手。

    “谢谢!”秦歌差点感激涕零,心里直叹真是好人啊!但这个念头仅仅保持了几秒钟,便彻底支离破碎。只见纳兰曦很是悲悯天人地替秦歌把挂在脖子上哪装领带的小包解下来,拿在手上,然后继续向前走去,还回过头继续催促。

    还是涕零泪落,不同于刚刚的感激。秦歌如今却是苦笑不迭。大小姐你要拿就拿个大的好么?装领带哪小包,挂在脖子上跟没拿着没啥区别。

    苦笑归苦笑,纳兰曦那身礼服下摆那么宽也实在不好拿太多东西,秦歌只能咬牙切齿地拎着大袋小袋进入电梯。下到地下停车场把东西塞进后背车厢,这才彻底解放下来。

    这回开车的人自然不会是纳兰曦,秦歌换了全新造型。应该有点绅士风度还是要有的,接过钥匙坐上驾驶席,绑好安全带,他忽然发觉连去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于是看向纳兰曦:“去哪里?”

    “绿柳庄园!”报出一个地址,纳兰曦伸了伸水蛇柳腰。“地址和路线图,导航仪上就有,你按指示去开就行了,我先睡一会,到地方了再把我喊醒。”

    说完她就闭目假寐起来,秦歌没有再多问,往导航仪输入绿柳庄园。几秒钟不到就显示出详细的路线图,接着就按照指示开车。

    绿柳庄园在南城近郊,建在一片载满柳树的浮岛上,四季如画,环境清幽宜静,是许多达官贵人休闲养生的理想场所。而在今天绿柳庄园却整座被包了下来,迎接来自沿海各地成功商人的会场。七点钟刚过,距离晚宴开场还有半个小时,宾客却已经来的七七八八,那片能容上千辆轿车的大型停车场停满了车。随便找出一辆都是过百万的豪车,在入口拉上一条横幅,就能直接搞一场名车展。

    其中不乏宾利,卡宴,劳斯莱斯等等代表身份的顶级豪车。秦歌开着玛莎拉蒂来到停车场的时候,基本上找不着空位。跟这些顶级豪车一比,这辆玛莎拉蒂尽管是限量版,却也还是拉了一大截,变得有些不起眼,秦歌找了好久才找到一个空位把车停进去。

    见到了地方,秦歌也就把坐在副驾驶席上睡得香甜的纳兰曦叫醒。可能是玛莎拉蒂的平衡性极好,一路从市中心开到近郊,近一小时的车程,纳兰曦愣是没有醒来过。

    被秦歌摇晃了几下叫醒后,纳兰曦对着倒后镜整理了一下仪容,挽着秦歌的一只手走向庄园大堂。

    或许是来到这里的富商太多,承办者方面不但雇佣了大批保全人员,还跟南城政府协商过,找来一批警察在外面会场维持秩序。当秦歌和纳兰曦走到会场正门时,便被几个黑衣保镖拦了下来:“这里是私人晚宴,两位先生女士,请出示请柬。”

    请柬在纳兰曦手里,这样的场面她经历过不知道多少吃,把请柬往前一递,马上就有一名接过,认真检查过不是伪造的,然后毕恭毕敬地两人拱手弯腰放行,纳兰曦点了点头,挽着秦歌走了进去。

    进入会场,这里开着暖气,温度适中宾客进门以后基本上都脱掉厚重的外套,穿着一身得体西装就成。而那些女宾更是把华丽的晚服从各种保暖外套中解放出来,犹如节日里的缤纷彩花活跃在会场各处。

    纳兰曦不愧是南城商界的风云人物,才进入会场,连那件坎肩也没来得及脱下来,就有好些人男女围了上来。

    有一个理论专门针对这些宴会场合,叫做台风中心理论,台风中心通常是平静,而外围却风起云涌,好不热闹。秦歌觉得这个理论用在纳兰曦身上那是再合适不过。

    很明显她就是这场宴会的台风中心眼,人才刚到,大批商界人士就前赴后继地来到她的身边,这些人有男有女,有老友少,但无一这群人士都在借着各种话题在跟纳兰曦套着近乎。哪怕如今纳兰曦已经失去了紫风集团和其他产业,可她的能力早在这些年显露无疑,凡是知道内情的人都明白,纳兰曦失去所有产业,并不是她的能力有问题,她只是败给了家族。

    面对势力庞大,根深蒂固的纳兰家族,在场那么多宾客当中,没有谁敢妄言有信心挑战这么一个庞然大物。

    纵然失去了这些,仍然无法改变纳兰曦在南城商界的超然地位。一些大财团的掌舵人更是热切地问候着纳兰曦的近况,明里暗里地向她发出邀请。谁都明白,如果能够得到纳兰曦加盟,不啻于得到了一员猛将,谁若拥有她手上所掌握的人脉资源。足够让任何一个集团,一家企业的资产滚雪球似的翻上一番,更不要说纳兰曦本身就长得祸国殃民,没有哪个男人见了不动心。

    是以,纳兰曦一下子就成为了会场里的红人,百十个西装革履。或是成熟稳重,或是彬彬有礼的男士围绕在她的身旁,用尽一切的方法在跟她套着近乎,企图有更进一步的关系。

    眼看那么多人围着挤过来,秦歌看势头不对,果断地把放了纳兰曦飞机。独自从包围圈中心溜了出来。他对纳兰曦很有信心,这些狂蜂浪蝶对着纳兰曦这妖精,休想能讨得了什么好处,反正自己跟着她身边也帮不上忙,很可能还会被那些吃了春药似的男人记恨上,甚至群而攻之,既然还不如早早离开。来得一身轻松。

    脱离包围圈后,秦歌别的地方没去,直奔餐桌去了。在来这里之前,老早他就做好打算,这些宾客在这完全就是谈生意的,真正有心思吃东西的人绝对没有几个,那么多美食放着也是浪费,还不如让自己祭一祭五脏庙来得实际。

    招待一群大富豪人物的宴会,食物方面自然无可挑剔,数十米长的方桌上摆满了各种美食。地上走的,水里游的,天上飞的,应有尽有。磨盘大小的龙虾整只摆在哪里,一只钳子就比人的手臂还长。更被说旁边还摆着一头烤全羊,孜然的香味轻易能勾得人口水直流。

    中午的时候就被纳兰曦给拉了出来,一直忙活到刚才,一点东西也没有吃过,肚皮子早都打起鼓了。一下子看到那么多好吃的,秦歌几乎就完了其他,抄起两个最大的碟子,就让侍应把烤全羊后腿齐根给割下来,同时还操着另一个碟子继续在挑,生蚝不错,弄进去七八个,鲍鱼好像也挺大个头,别的没说的五个是必须的。

    直到把两个圆碟装得满满,再也塞不下哪怕是一颗葡萄,秦歌这才满意地在一排侍应目瞪口呆的注目礼之下,托着两大盘子美食离开,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准备用餐。

    屁股刚刚坐下来,磋了磋磨手掌秦歌正准备开动,忽然感觉旁边有一人挨着自己坐了下来,一股浓重的古龙水气味扑鼻而来,差点让他暴走:“天杀的,哪个王八蛋喷那么多古龙水,就算不用钱你也用不着喷那么多吧?味道那么重,都快能比得上杀虫剂了。更加无可饶恕的是,你这家伙喷了那么多古龙水,居然还敢坐在我旁边,被你这赛过杀虫剂的古龙水这么影响着,哪里还有食欲。”

    正当秦歌准备卷起衣袖,把旁边这个严重影响自己食欲的家伙,如垃圾一般从旁边窗户扔出去的时候。不经意地吸入了一些古龙水气味,鼻子瞅了瞅,暗道:“这种古龙水的味道虽然很呛鼻,不过话说回来,这股味道好像在什么地方闻过啊?”

    抱着怀疑的念头,秦歌往旁边一喵,顿时叫了起来:“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胡胖子,怎么你也会来这种地方?”

    碰巧的是坐在他旁边这个让自己恨不得把人丢出来的家伙,竟然就是宿舍里排行老二的胖子胡建明。

    “还不是让我家老头子死硬地拽着过来,说是要让我见识见识大场面,开阔一下眼界。还威胁着我不来,就要把我今年的零花钱减掉一半,没办法我也只能认命跟着来了。”胡建明同样是捧着一盘子大餐,看来想法应该跟秦歌一样,冲着美食的兴趣要远大于跟那些绝顶的地中海男人谈天说地:“老三,你小子啥也来了,是何少杰带你来的吗?”

    持有一张请柬,可以带一名同伴进来,胡建明是被他老子带进来的。在这里见到秦歌觉得非常意外,仔细想了想秦歌所认识的人里头,似乎就只有何少杰最有可能把他给带进来。至于说秦歌是接受邀请的,打死胡建明也不相信,毕竟能得到主办方邀请的,要么是有名的杰出企业家,要么是上了年纪有一定地位的富商,无论前者,还是后者,秦歌明显都不符合条件。

    “当然不是。”秦歌摇了摇头,有时候他真的搞不懂,为什么胡建明这厮就喜欢喷古龙水在身上,难道他就不知道十次偷窥女生里头,有八次被当场逮到,就是因为他身上喷的古龙水味道太重了,才被发现的。

    既然是胡胖子这货自己就不能把人扔出去,只能用针法封掉自己的嗅觉,这才隔绝了那股令人窒息的古龙水气味侵袭,安心享用这段丰盛的大餐。

    第0章534过分热情的何少杰

    秦歌跟胡建明霸占着一整张餐桌恶形恶相地两手轮用消灭着面前那满碟子美食,举止动作不算太粗鲁,在这种高级场所却是显得格格不入,冷不防一道声音传来:“我还道谁在喊我,原来是你们!”

    真是白天不要说人,晚上不要说鬼,刚刚他们两个还说起何少杰,那头一身纯手工黑色西装的何少杰从人群中走出,身后还跟着何玲这个穿得花花绿绿的拖油瓶。

    “何少爷!这么巧!”秦歌还在闷头继续消灭桌上的晚餐,倒是胡建明快速放下手上的刀叉,从旁边扯出一张餐巾把油腻腻的肥唇抹干净,站起身向何家兄妹打起招呼。

    微微地点了点头,本来何少杰还想跟抱着礼貌的态度跟胡建明握个手,但还没走近就闻到那股呛鼻异常的古龙水气味,眉头不禁皱起,下意识地和胡建明拉开了一点距离。毕竟,不是谁都像秦歌这么变态可以随意封闭六识感官,不受胡建明身上那股浓得可以充当生化武器的古龙水气味影响。

    “胖子,我说你一个大男人喷古龙水也就算了,为什么不选好的,偏偏挑这种味道呛得可以活活熏死人的古龙水,也不知道是什么无良商家出产的。你家里就算再穷,也不不至于连买一瓶好点古龙水的钱也没有吧?”何少杰还说要注意礼仪不能直说,他旁边跟着的何玲可没有那么多需要注意,白嫩小手捂着琼鼻不满地进行控诉。

    “嘿嘿!小妹妹,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小心翼翼地左右瞄了几眼。确认自家老子不在附近。胡建明这才小声地说道:“没错!这种古龙水的确是我在路边摊。挑最便宜买的,为的就是让那些狂蜂浪蝶主动避开,不要在我身边纠缠不休,胖爷我实在是受不了那种无知少女的纠缠。”

    什么叫无耻之尤,某胖子活灵活现地做着人版,听到他的吹嘘,正在啃着一条海参的秦歌险些被噎住。拿起手边一杯水猛灌进嘴才避免被噎死的下场。

    再看看一脸臭美的胡建明,他嘴角无意识地狠狠抽搐了几下。别人不清楚这家伙为什么会喷古龙水,跟他臭味相投的杨展鹏岂会不知道,有一次自己就听肥羊提起过胡胖子喷古龙水的原因。

    胡胖子喷古龙水,并不是真的为了摆脱什么无知少女,即便他不喷古龙水也不会有无知少女会纠缠他。之所以喷古龙水,真正的原因跟肥羊总是故意惹小混混抢劫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为了从他们老子哪里敲到更多的零花钱。

    好歹胡胖子他老子在南城也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亲儿子喷着廉价古龙水招摇过市,他自个脸上也无关,那些朋友见了指不定还会怀疑他的生意是不是出了问题。所以每回胡胖子喷着这种恶劣的古龙水在老子面前晃悠。准能取得丰厚的零花钱,这次喷着古龙水来出席这场宴会。纯粹也是为了报复他老子这个月准备砍掉自己未来一个月一半零花钱,而做出的抵抗行动。

    秦歌满肚子诽腹没说出来,何玲却替他代劳了:“吹牛去吧!就你这样要身材没身材,要模样没模样,脑满肠肥的货,任何女性都知道退避三舍,哪有什么无知少女会纠缠你,除非就是那些出来卖的。”

    现在的小女生果真是彪悍得让人咂舌,小丫头尽管还是在读高中,那张嘴骂起人来火力却是异常强劲,几句话就把胡胖子说得无法反驳。

    不是他不想反驳,论骂脏话的能耐,他胡胖子可以连续骂上一小时还不带重复,区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太妹,还不是他胖爷的一合之敌。关键小丫头是何家的人,这才是胡胖子顾忌的原因。

    混在南城的人都知道,得罪黑道或是白道,也千万不能得罪何家。即便得罪其中一方,顶多就是被一方追杀,得罪了何家,黑白两道都会动员起来,哪怕躲到地下水沟里头也休想逃脱。在此之前,已经有无数事例证明了这一点。

    “玲玲!你是女孩子,这些话是你该说的吗?”没等何玲乘胜追击,旁边的何少杰脸上有就些挂不住,不禁斥责了她一句。

    见大哥生气了,何玲没敢再继续胡闹下去,乖乖地缩到何少杰身后,做起乖乖淑女,只是趁着大哥没注意的时候,还是冲着胡建明扮了个鬼脸。

    看也没再看何玲一眼,重新捉起刀叉,胡胖子仿佛要化悲愤为食欲,又像是把面前那块龙虾刺身当成了何玲进行报复,一叉子直捅下去,差点没把碟子捅破。

    拉开秦歌另一边的椅子,何少杰很是自来熟地坐了下来,半开着玩笑地道:“秦兄弟,听说你前几个月出国了?不会是去参加国外的方程式锦标赛吧?”

    “你消息还挺灵通的,连我这种小人物出国也知道。”喉咙一阵阵蠕动,吞咽下嘴里的食物,秦歌瞥看了眼旁边一脸热情的何少杰,直觉告诉自己,何少杰过来这边并非是真的什么碰巧,而是他故意走过来搭讪的。

    “老弟你太谦虚了,曲蟠山一战,谁不知道你是沿海三省第一车手,像钱小帅他们那些飙车爱好者暗地里都称呼你为车神了。”

    越是听他这么说,秦歌就越是觉得奇怪,照理说何少杰的身份地位如此之高,几乎不啻于那些根苗正红的管二代,无端端的为什么会怎么恭维自己呢?这实在是太不合常理了,难不成他发现了自己特勤的身份?

    寒暄了好一阵子,桌上几个碟里的食物快要见底,何少杰终于进入主题:“老弟啊!前几天你是不是和爆裂帮的人闹了矛盾,还动过手了,可有此事。”

    “你怎么知道?”秦歌更奇了,这事情自己没放在心上,不是何少杰提起都快忘掉了。

    “实不相瞒,爆裂帮的张一宝前些时候就投到我的这边,爆裂帮的人也算是我的手下。平时我也没怎么管理,没想到他们居然会向你下手,真是抱歉。”何少杰面露愧色充满歉意地说道,也不知出自真心,还是在演戏,反正姿态方面他是摆足了。

    “原来如此!你也不需要太在意,那点事我还没有放在心上。”仿佛恍然大悟地说了一声,秦歌眼中疑虑消了一半,却还是有着一半疑虑,如果只是为了一个爆裂帮,恐怕还不足矣让何少杰这么一位天之骄子如此放低身段,放低姿态在自己面前赔礼道歉。

    “哪个。”迟疑了一下,何少杰脸色阴晴不定,观察了秦歌片刻,还是继续说道:“自从那天之后,爆裂帮那些跟你动过手的小混混,他们身体很多都出了问题,不知道老弟是否知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行了,感情是因为这事,秦歌总算明白何少杰为什么见面以后会变得那么古怪,原来是害怕了。秦歌敢肯定,爆裂帮那几十号曾经被他动过手脚的小混混的情况,绝对不是何少杰一句出了问题那么简单。

    动手的人是他,没有人比秦歌跟清楚爆裂帮那些混混出现的情况,当初自己抱着尝试的想法,利用真气化芒成针,隔空给那些小混混施了夺逆阴阳针。中了他的夺逆阴阳针,那些小混混不光会暂时失去活动能力,就连身体一些机能也会出问题,比如失聪,失明,失声,失嗅等等。

    失去嗅觉和触觉,还不会有多大影响,时候去听觉和说话能力就比较严重,最严重还是没了视觉,那就跟变成瞎子一样,想要正常地生活多成问题。想必何少杰是见过那些小混混的悲惨下场,担心自己什么时候会给他来上一下,惴惴不安才会如此拘谨。

    “放心吧!我只是对他们小惩大诫一番,十天之后就会没事。”并非是为了打消何少杰的恐惧才怎么说,实际上秦歌还真没有下死守,那些中了夺逆阴阳针的混混只是暂时失去某一方面机能,十天左右就会恢复。

    得到秦歌承诺,何少杰绷紧的精神这才稍稍回缓过来,爆裂帮那几十个混混有什么下场,自己并不关心。但是他很是害怕,万一哪天得罪了秦歌,对方像对付那些小混混那样给自己来上一下,像他们那样变成,变成聋子,哑巴,瞎子。。。。无论变成哪一种都是他所绝对无法接受的。

    不过还好,现在看来秦歌虽然有这种奇特能力,却没有铁着心肠把人往死里整 ( 宗师宝典 http://www.xshubao22.com/7/7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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