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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有根有据。
但是魏氓见边风依然是笑而不语,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就觉得没底,但又不得不死撑着说道:“而现在那些优势条件都没有了,你自信还能够维持那种神奇的销售业绩吗,只怕未必吧,因此我们公司觉得5万是一个很合理的价位,你不妨好好考虑一下我们的建议!”
“魏哥的口才真好,小弟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说着边风甚至拍了两下巴掌,等魏氓客气了一番之后,才笑吟吟地道:“不过魏哥也该记得,之前我曾经说过,‘童年味道’之所以闯出现在的名头,并不是因为我独具慧眼,更加不是我有什么商业才能,而是我走了运!”说到这稍微顿了顿,凝视着魏氓的眼睛满是诚恳而谦逊地道:“所以你说的那些可能性,基本上不存在,毕竟我就是再怎么走运,也不可能在短短的一个月里踩中两堆狗屎!”
说到这似乎觉察出自己的话很粗俗,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不过话又说回来,什么叫品牌,在我看来就是已经具备了一定影响力的产品名称,不管我的‘童年味道’缘合而起,至少它深入XJ市民的人心,那就不能再将辉煌继续下去!”边风喝了口可乐,整理了一下思路,道:“我相信哈根达斯最初也同样汲汲无名,说不定也是从走街串巷一毛钱一碗开始的,可是现在呢,我相信你要比我更加了解人家的实力和品牌价值。”
“也许你要说,这两者根本就没有可比性!”边风见魏氓的眼中光芒一闪,嘴角微动就料到他有话要说,边风再怎么自信也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当然不会在冷饮业的历史上跟魏氓辩论,所以抢先说出了他最有可能的论调,见魏氓再次沉默,知道他的想法被自己说中了,呵呵一笑,道:“而我想说的只是一个道理,无论什么样的品牌出现,并最终叱咤整个行业,都必然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当然了,绝对不乏巧合和运气,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当它为人们所接受时所具有的强大号召力。”
边风停了停,目不转睛地正视着魏氓,咄咄逼人又不失诚恳地道:“一句话说到底,你出的价钱太低,底到令我很不满意。加你一声魏哥就没把你当成外人,就再说句掏心窝子的话给你,假如不是我还要去上大学,没有多余心力和时间来经营这些东西,大可以自己来运作,何必为劳心费力地你们作嫁呢!”这话说得好听,实际上却搀合着莫大的水分,只是有真有假倒令魏氓不好反驳罢了。
随即边风又动情地道:“是我一手缔造了‘童年味道’,视它如孩子,倘若为它找个好的人家抚养,张大成材是我的心愿,但是要我为了蝇头小利而把它贱卖的话,我办不到!”说到这打量着魏氓,继续煽情,道:“魏哥的年纪比我大,应该已经为人父了吧?!”
魏氓点了点头,满脸骄傲和幸福地道:“我那丫头已经三岁大,淘气着呢,将来有机会你到我家做客时,一定让她多叫你几声叔叔!”
“好呀,那我可等着你的电话了!”边风随口答应着,道:“所以我相信魏哥更能够体会到我对‘童年味道’的感情吧?”绕了一个老大的圈子,边风最终把话题又转了回来,但是这个问题却让魏氓难于回答。承认,也就间接的承认了出价太低;否认呢,则说明自己不是个好父亲。
魏氓左思右想良久都无从作答,只得长出了一口气,道:“边老弟好伶俐的口齿、好严密的思路,魏哥我是甘拜下风了!”说着抱拳作了个揖,道:“如边老弟所愿,我们把收购的价钱提高一倍,十万如何?”随后又无力地道:“这已经是老总给我的极限了,你若是再多要,我们就只能放弃了!”
“呵呵!”边风摸了摸鼻翼,未置可否,看着魏氓的阴晴不定的脸猜想道:“难道这就是他们所能给出的底限吗,十万是不是太少了点?”眉头一皱,乌黑的眼珠子滴溜溜一通乱转,马上有了一个大敲竹杠的手段,道:“这样吧,价钱还是五万,但是我要‘童年味道’这个品牌收入的30%!”这回倒真是狮子大张口了。
魏氓听了这话,当时汗就下来了,如果宣传得当,销售的好,一个夏天‘童年味道’所带来的纯收入也许将不下百万,边风一口就要30%的利润,那倒不如再把价钱提高一些,彻底买断‘童年味道’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于是讷讷地道:“你这个要求未免太过分了吧!”
“那我要25%,剩余的5%送给你的女儿当见面礼如何?”反正边风是漫天要价,又何必客气,即便是做人情拉拢魏氓那也是用的天冰的银子,既然自己没有什么损失,又何乐而不为呢。
“这我得跟高层商量一下!”说着魏氓擦了擦满头的大汉,从客厅里走了出去。
“阿风,你要的这么狠,会不会把他吓跑呀!”一直都坐着旁边关注俩人的谈话,却不发一言的莎拉等魏氓出去以后道出了心里的担忧。
“放心吧!”边风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道:“假如是原来,他可能会跑掉,但有了我送的5%的股份,他就得好好考虑了,幸亏是他一个人来的,要不我还得多送出5%去!”说着摸着胸口,做心疼状,逗得莎拉忍不住笑了起来。
过了良久满头大汗的魏氓才重新回到了客厅了,将手机放在茶几上,长出了一口气,道:“我请示过上司了,他们说最多给你纯利润的10%,而这已经是极限了,至于价钱嘛,还按10万算!”
“这样呀!”边风转了转眼珠子,道:“那我送给令千金的礼物可就要大大的缩水了!”
“边老弟,你就别提这礼物的事了,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公司里有规定,授受回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魏氓擦了擦额头上大汗水,道:“对这样的结果你还满意吗?”
“既然是魏哥为我争取回来的,我还能说什么呀,这合同我签了!”边风长叹了一口气道:“可惜呀!”至于他到底在可惜些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作者:文中的话只供参考,诸位看过就算了,毕竟我不是学经济的,又不懂什么高深的谈判技巧,只能信笔由缰到胡说,让大家见笑了。06。6。15
卷一 天降美女 第二十一章 危险的捷径
忙忙活活地和魏氓签了合同,又拿过了他递上来的支票,边风因为刘小美胡闹和莎拉受伤,而有些糟糕的心情也变好了很多,好言好语的送走了他的财神爷——魏氓,并半真半假地许诺有时间去看他的女儿,完后关上大门,大呼小叫地冲进客厅,对着莎拉比了一个V字型的手势,得意地道:“这下好了,十万元到手,未来几年里的学费和生活费都不用发愁了。”说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莎拉的脸上香了一口,嘿嘿笑道:“莎拉就是我的幸运女神,有了你这个女朋友,马上就吃穿不愁了,你还真是旺夫呀!”
“去,又胡说,谁说过要嫁给你的?”莎拉佯怒道。
“不嫁给我……”边风的话顿了顿,道:“那是不行的!”把合同和支票小心的收藏了起来,然后就哼着小曲开始整理屋子,捎带手的进行一次轰轰烈烈地大扫除运动。不清扫不知道,一清扫吓一跳,边风从犄角旮旯里翻出了许多失踪很久的小玩意,一股脑的都塞进莎拉的手里。等所有的房间整理完毕后,已经是傍晚时分,既然莎拉的腿脚不方便,边风也就很自然地把家务活都包揽了下来,洗菜做饭,他是行家里手,吃得莎拉是眉开眼笑。
晚饭后,收拾干净了碗筷俩人靠在一起坐在沙发里看电视节目,边风忽然道:“即便那个别偷去的魔法阵最终失效,但那贼贼心不死,一定还会再来光顾这里的。俗话说的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家里这些家具和电器我倒不在乎,丢了可以重买,但是魔法阵的秘密被人知道了可就糟糕了!”
“那你说怎么办才好呢?”莎拉挽着边风的胳膊问道。
“把它们全都毁了,一个不留,就算他再来也是白来!”边风咬着牙道:“下次就算抓不到他,我也得让他闹个灰头土脸。”说着眼中闪过一丝寒光。看得莎拉一阵心惊胆战,好心的她开始为那倒霉的贼祈祷起来。而边风则找出摆放里房间角落里的玻璃片,先用洗洁精把上面的笔迹擦出,随后又拿到屋外用锤里噼里啪啦砸了个干干净净,直到全成了碎玻璃渣子这才停手。
至于安放在冰柜里的那一块,他还真有点舍不得,拿出来,将上面的笔迹仔细擦去,直到没了一点痕迹又放回了冰柜里,不随意糟蹋东西是边风的持家之道,这么大的一方玻璃他自然得留着,未始将来没有用得着的时候。
清理完了这一切,整个公寓里唯一还有魔法阵的就是莎拉卧室的木地板上了,想要毁损的话,除了将整个房间的地板尽数拆除别无他途,对此,边风犹豫了良久最终还是决定放弃,理由之一就是反正魔法阵在地上,那贼偷不走,况且自己和莎拉练习冥想时,还用得着这魔法阵,至于解决的方法,除了让莎拉在门窗上加上结界之外,边风还将楼下的小地毯拿上来,盖在魔法阵上,虽然仍然有元素流动和汇聚,却没有那些光辉闪烁了。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边风基本上都是在围着莎拉转,把电脑从书房搬进了她的卧室,方便她上网聊天,而家务活边风更是大包大揽,被莎拉戏称为“21世纪的新模范男朋友”,而边风却很是得意的承认了。
闲暇时边风就盘坐在地板上,借助着魔法阵汇聚的冰系元素练习冥想,并按照莎拉传授的方法吸引着元素精灵入驻自己的身体,当然了,对于他体内早有不少冰系精灵的秘密,边风也没有隐瞒,听得莎拉啧啧称奇却又解释不通,最终只能归结为边风替自己承受了一部分反噬精灵的缘故。
经过了详细的研究和讨论之后,边风最终还是决定在志愿表上填上了J大,而第二乃至第三志愿则是菁华等名校,风林灿自然效仿,并厚颜宣称这是在行动上始终和领导保持一致,对此边风惟有嗤之以鼻,但心里却很是温暖,能够得到一生死相随的兄弟,是何其的难得和幸福呀。
唯一让边风感到极为不爽的是,风林灿三天两头就跑来蹭饭吃,不管你是横眉冷对还是恶言恶语,他都是稳如泰山、不动不摇,直气地边风三魂出壳、气魄升天却也奈何不了他,只得放弃,不过当风林灿听说边风的家里刚闹过一次贼,马上就动了心思,也不管边风是否同意,就开始在他的房前屋后布置陷阱和机关,只看得边风目瞪口呆,问他怎么懂得这些玩意,风林灿嘿嘿一笑,不无得意地道:“我看书多啊!”
万幸那贼倒也知趣,再没有登门拜访过,而莎拉的腿伤也在边风的细心照料下恢复如初,中间刘小美拎着水果牛奶等来过几次,都被边风送了闭门羹时,刘小美每每是高兴而来痛哭而去。她的父母已然习惯了俩人这样大战一三五,小超二四六的情况,所以谁也没有细问究竟。
而边风的魔法水平在莎拉的耐心教导下,突飞猛进,据莎拉评估,此时的他已经具有了相当于中级魔法师的能力,所欠缺的只是对魔法的体悟和熟练驾御力,而这都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一日,边风正盘膝打坐,导引体内的灵力绕行四周,不想原本散落在四肢百骸里的冰系精灵也象凑热闹似的,随着灵力在经脉之中运行,边风觉得有趣,干脆牵引着两股能量在体内游走,一个周天完毕,觉得身轻气爽,似乎大有进益。
睁开眼睛时,头脑里陡然间冒出了一个大胆的念头,看了看正专注于聊天的莎拉,想要咨询一下,又觉得这想法多半会被她这个正统的魔法师说成荒谬,但是就此放弃又觉得不舍,于是心一横,决定摸着石头过河,做那吃螃蟹的第一人。
担心惊动莎拉,他没有吟咏咒语,而是驱动着体内的元素精灵在掌心里聚拢,同时利用冥想之术默想冰弹,虽然没有咒语,但是仍然有大量的元素精灵离开魔法阵,争先恐后得在他掌心之中汇聚,瞬息之间边风的手中已经有了一个椰子大的冰弹,并且仍然在急剧地增大。
边风在狂喜的同时,再不敢大呼小叫,聚精会神得收敛灵力护住五脏六腑等要害部位,随后陡然间收回了体内聚拢在掌心里的元素精灵,他能够感觉得到有丝丝缕缕的寒流从他的掌心里涌入,他知道这都是被吸收进来的冰系元素精灵,这个发现倒是出乎他的意料,惊喜之余却不得不把自己的想法实施下去,深吸一口气,陡然间停止了冥想。
原本聚拢为冰弹的元素精灵们顿时大乱,轰然四散,一大部分重新投入魔法阵里,剩余的则全都撞在了边风的身体上,他能清楚的感受到数以百计的寒流从身体各个部位涌了进来,并很快的和体内已有的元素精灵(为了方便,以后元素精灵简称为元精)相汇合,尽管这种遭受元精反噬的滋味并不好受,但边风却很为寻找到一条快速增加体内元精蓄积数量的捷径而高兴。
“你没事吧!”当边风利用导引着元精在经脉里运行一周后,睁开眼睛时,满脸焦急的莎拉忙过来询问他感觉如何。
“我很好呀!”边风站起身来,做了个扩胸运动,舒展了下筋骨,高兴地道:“别担心。”
“那可是元素反噬呀,我怎能不担心!”说着说着,莎拉的眼圈一红,豆大的泪珠就掉了下来,吓得边风当即丢盔弃甲、手忙脚乱,连声安慰道:“我这不好好的吗,被元素反噬也不全是坏事呀!”说着将自己刚才的体验叙说了一遍。
“你的意思是说元素反噬的同时能够帮你提高体内元精的数量?”莎拉半信半疑地问。任哪个从正规魔法学院里出来的魔法师都会有这样的疑问,长久以来,元素反噬就是魔法师的一个噩梦,避之惟恐不急,由哪有象边风这样自找的。而元精的蓄积量也成为魔法师能力高低的标准,但是却没有谁想到过,利用反噬来增强自身的元精蓄积量,起到提高魔力的效果。
“当然了!”边风很坚定地点了点头,又补充了一句道:“不过前提是,你能够承受地住元素反噬时对身体造成的冲击,否则,那真是自取灭亡了!”此言一出,使得原本充满憧憬的莎拉顿时神色黯淡下来,毕竟魔法师身体的孱弱是举世皆知的,否则他们又何必畏惧元素反噬呀!
边风温柔地将她搂在怀里,道:“扛不住反噬也没有关系!我这里还有一个很好的法子,只不过进步的速度会慢上很多!”这话恰如一个火星,瞬间点燃了莎拉的希望之火,急切地问道:“什么法子?”
“就是灵子术呀!”边风很认真地道:“我发现,运用灵子术的心法导引体内的元精,可以从外界吸收元精为我所用!”说着将手掌悬在魔法阵的上空,默运心法,驱动体内元精加速运转,也许是感受到了同伴的呼唤,丝丝缕缕的冰蓝色光线将边风的手掌包围,并迅速的消失不见。
“而且学习灵子术除了能够强身健体之外,还有一个大大的好处!”边风撤回手掌,又牵引内息,将吸纳进来的元精囤积在掌心里,再次冥想冰弹,光芒闪烁的同时一枚散发着淡蓝色光辉的冰弹已然凝聚完毕,而自始至终边风连一句咒语都没有念。
“这怎么可能,你既然没有念咒语,那可是只有魔导师才有的能力呀!”莎拉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情景,大声赞叹道。
“那有什么不可以的!”边风随手将冰弹摔向墙角,轰的一声,散成漫天的冰屑,幸好楼房还算结实,否则必然得砸个大洞出来,边风也很为冰弹的威力所惊诧,吐了吐舌头,心道:“以后打死我也不在房间里释放魔法了,要不然这房子早晚得完蛋!”
边风见莎拉一脸的迷茫,解释道:“本来魔法就只是一种能量的释放形式,所谓咒语不过是为了保证施法者能够心无旁骛,至于说用咒语跟元素精灵进行沟通之类的论调,在我看来,根本就是胡说八道,虽然元素精灵本身有着自己的好恶,但是不具备独立的意识,这就象是某些动物,即便懂得协作,那也只是本能,根本不算是智慧。”边风知道莎拉学会汉语和中文后,曾经阅读过不少的哲学书,因此才给她大侃这些东西。
莎拉沉思了很久之后,很认真地道:“虽然很多地方我还想不明白,不过既然存在就一定合理,所以我决定学灵子术了。”
作者:这章又絮叨一些关于我对魔法的理解,也是为以后的故事铺路,大家如果觉得闷,至少忍耐一下了,下一章就好很多了,有个秘密要出现了。呵呵06。6。16
卷一 天降美女 第二十二章 男大十八
以后的日子莎拉几乎断绝了网络生活,专心致志地学习边风所传授的家传密术——灵子术,但收效却甚微,以至于素以天才少女自称的莎拉也总有放弃的冲动,甚至在很多年之后,当被人问起生命里最痛苦和无奈的时光时,她都习惯性地将这段经历拿过来抱怨一般。
其实这也怪不得莎拉,主要是因为灵子术既是边风的传家之宝,自然历史悠久,里面很多的内容艰深无比,虽然只是入门的心法口诀,但也涉及了大量Z国所特有的经脉和|穴位等名词,不要说莎拉的汉语原本只有半吊子的水平,虽然可以应对日常交谈和阅读文字,那也仅限于现代汉语,对古汉语绝对是一窍不通,即便是边风这个地道的Z国人,又有着相当的古文造诣,而且有着父亲生前的悉心教导,也是用了将近5年的时间才打好根基,并在16岁将其融会贯通,莎拉想要一蹴而就,简直比蹬天还难。
幸亏有边风在旁耐心指导、详细解释,再加上莎拉头脑聪慧兼且记忆力惊人,虽然进境缓慢,对自身的魔法修为却也不无提高,也算是给了莎拉些许咬牙切齿、苦苦坚持下去的动力了。
至于边风则通过反噬和灵子术的心法吸引两条途径,加快了体内元精的蓄积速度,但是本着贪多又得细嚼慢咽的原则,随着元精数量日间增加,他也总是不忘盘膝打坐、默运心法,既为了加强自身灵力,以避免两股能量失衡而无法控制的局面出现,同时呢,又希望借助着灵力的威慑力,将元精彻底的收服而为己用,并增加两者的协调性,相辅相成,便于驱谴调用,真正成为自己的一大助力。
当然了,边风也没有忘记向莎拉多多讨教各种冰系的魔法,经过潜心思考和认真实验后,去芜存精,和自身的灵子术相结合走有边风特色的魔法路线,并通过和莎拉切磋印证而互相提高。总而言之,边风运用自己的智慧和体悟,走出了一条前人所没有走过的路子,而效果也是显而易见的,以他魔法学徒的身份却已经能够熟练驾御高级的冰系魔法就可见一斑。莎拉在衷心赞叹之时,也更加坚定了学习灵子术的决心。
而刘小美的父母也终于觉察出了二女儿的异样,旁敲侧击之下,终于得知她对莎拉所作过的事,自责对女儿关心不够的同时,更携带着各种滋补品双双登门造访,向莎拉表示了自己的慰问和愧疚之意,这么一来,倒令边风感到很是不好意思。
不管他和刘小美之间的关系如何紧张和恶劣,但平心而论,刘氏夫妇从小对他就关爱有加,使他这个父母双亡的可怜人享受到了亲情的温暖,而他也不是无情之人,虽然天性飞扬跳脱、放浪不羁,但是对刘小美的父母却是相当敬重,今见人家专程来赔礼道歉,不要说莎拉的腿伤早已经痊愈,就算是对刘小美尚存的一点怨怼也顿时消散于无形。
随行而来的刘小美也郑重向莎拉道了歉,并很快就和她聊到了一起,对此边风的心中虽颇有微词,但看在她父母的面子上也没多说什么,送走了刘氏夫妇后,懒得和刘小美相对,躲进书房里练习描画魔法阵去了。
要说这魔法阵本来莎拉是不想教他的,倒也不是她藏私,而是认为边风虽具备了高级魔法师的能力,但相应的知识还太过浅薄,不适宜尝试这些艰深的内容罢了。毕竟魔法阵并不同于简单的魔法,只要掌握了口诀就能够释放,即便是最简单的魔法阵也都是魔法师们智慧的结晶,需要涉及的魔法知识不但深奥而且驳杂,特别是启动阵法之时,更是考验魔法师的能力,稍有不甚,精密的魔法阵被毁损倒还是小事,施法者遭受元素的反噬却往往是致命的。
因此即便是魔法盛行的拉美尔王国对魔法阵的学习和使用持谨慎态度,更有明令禁止高级魔法师以下的法师私下学习和施放,否则重惩不怠,至于莎拉则是因为家学渊源,而且有个贵为魔导师级的老师,兼且天性聪颖,对魔法有着得天独厚的领悟,这才破例掌握了大量的魔法阵,但真正敢于使用的也不过是一些基础的罢了。
比如边风此时正在研究的就是最简单的一种,上面的符号简洁明了,但是排列顺序和位置无一不要求精确无误,以至于边风的手都快要画断了,仍然没有一个符合莎拉的要求。但是他不甘心就此放弃,固然是天性执拗、从不轻易认输,更因为他认识到,若要在各种元素稀薄的地球上释放魔法,学会描画聚拢元素的魔法阵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而他更加看重的是魔法阵的实用价值,别的不说,随便画上一个就能当空调来用,何乐而不为呢。
因此他画的魔法阵虽屡屡被莎拉评为残次品,却毫不气馁,坚持不懈,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他的潜心思考,面前这个简单的魔法阵不但日趋精致和准确,而且连他描画的速度也迅捷了许多,从最初的半小时减少为一刻钟,最后到现在的三五分钟。看着或笔直或浑圆的线条,边风知道自己距离成功是越来越近了。
边风画的不亦乐乎,竟连刘小美离开也没理会,而莎拉看到他的成绩也暗自点头,在心里赞叹他才是货真价实的魔法天才,又指正了他该注意的一些细节后,就回返卧室去修炼灵子术了。
时光如流水,就在俩人埋头苦修的时间里悄然滑过,在莎拉的谆谆教诲下,恶补了大量的魔法知识的边风,无论是对魔法的控制,还是在魔法阵的描画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至于莎拉对灵子术的领悟也增强了不少。正在俩人踌躇满意时,长久没有上门滋扰蹭饭的风林灿再度出现,而此次却不是空手而来,不但带来了一捆远近驰名的哈尔滨啤酒,更拎着一个巨大的生日蛋糕。
“今儿这是怎么了,是啤酒大降价呀,还是蛋糕店吐血大甩卖,要不你怎么舍得买这些东西来孝敬哥哥我呀?!”边风上下打量着风林灿,煞有介事地拷问原由:“你这绝对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眼子,说吧,有什么企图,从事招来吧!”其实风林灿倒也不是吝啬之人,俩人出去吃喝多半都是他掏腰包,但是奇怪的是他来边风这时却每每空手而来,饱腹而归,边风虽不介意却总爱以此为由,对他大惩威风,要不又怎么会有现在这套说辞。
“老大,你可别冤枉我,否则小心天降暴雪,赤旱三年!”风林灿装出一副可怜相来,引得莎拉忍俊不禁,偏偏风林灿仍是一本正经地道:“我这可是专程给莎拉妹妹过生日来的,当然了,还有老大您的!”此言一出,边风先是一愣,马上就想起当日给莎拉办理身份证件时,图方便顺手就和自己的写成了一样,而风林灿连莎拉的三围都问过了,又怎么会放过生辰年月呢,这不,消失了一段时日后,又巴巴地跑来招摇撞骗来了。
“靠,合辙我还是一附带的呀!”边风不满的狠拍了风林灿的肩膀两巴掌,冷冷地道:“小子,我记住你了!”大夏天里本来就穿得薄,而他的手脚又重,拍的劈啪乱响,疼得风林灿险些连眼泪都流出来,边左躲右闪着逃命,边大表决心道:“老大呀,苍天作证,我可没这心思,在我的心中您永远都是神一样的存在,当然是要摆在第一位了!此情此心,可昭日月!”还别说,倒还象那么回事。
可是边风才不会轻易被他给糊弄过去,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道:“哦,既然我是第一位的,那莎拉就是捎带着的了!”随后还摆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来,道:“原来如此!”又幸灾乐祸地道:“这回你可算是彻底的伤透了莎拉脆弱的心灵了!”说完也不管一脸苦相的风林灿,径直走进厨房准备午饭去了,莎拉当然紧随其后。
只留下风林灿一人站在客厅了,悲呼:“我招谁惹谁了我,天呀,你惩罚我吧。”
闹归闹,但边风从内心里还是很感激风林灿的,并深为有这样的死党而高兴和自豪,因此,抖擞精神,准备好好的亮亮手艺,和风林灿喝个不醉不休。而就在他第二个菜刚刚下锅时,大门响了起来。
“风林,去开门!”边风隔着墙吩咐道。风林灿姓风,但边风总是习惯叫他风林,十多年来从未改过口,风林灿虽然不很愿意,却也没有办法纠正这个既成的事实,只得听之任之。
“老大,是邮递公司的,送过来一邮包,需要你亲自签收才可以,你还是出来吧,我可没办法代劳!”过不多久风林灿的声音就从屋外传来。“邮包,是谁寄过来的呢,难道是J大的通知书?”边风满脑袋问号地将锅铲递给莎拉,擦了擦油手从屋子里出来,当然了,也没有忘记拿身份证。
“你好,我是边风。”边风将身份证递给邮递员后询问道:“请问是什么样的邮包呀?”
“是寄放在邮局里的!”邮递员看了看边风,又低头对照了一下身份证上的照片,将一张单子递过来,将该签名的地方指给他,解释道:“这是我们邮局的一项业务,只要客户交纳一定金额的费用,我们就负责保管寄存的物品,最在指定的时间放到收件人手中!”说着细心的确定了边风的签名无误后,将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递给了边风。
“指定的时间是什么意思?”边风接过包裹,仍是满脸的疑惑。
“今天是你的十八岁生日吧!”邮递员笑了笑,见边风点了点头,又道:“存放这包裹的客户嘱托我们,在你十八岁的生日时把它交到你的手中,现在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有什么疑问你看看包裹也许就明白了!”说完告辞离去。
作者:包裹到底是什么东西呢,嘿嘿,反正不是恐怖组织放的炸弹,这点大家请放心,至于是什么就要等下一章揭晓了。大家多给推荐和收藏吧,谢谢06。6。16
卷一 天降美女 第二十三章 神秘的包裹
'手 机 电 子 书 : w w w 。 5 1 7 z 。 c o m'
“老大,看看包裹里面装的什么呀,神神秘秘的,说不定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呢!”邮递员刚走,风林灿就一迭声地催促边风打开包裹。
“切,是恐怖组织送来的炸弹或者致命的细菌也说不定!”边风乜斜了热情地有点过度的风林灿,不动声色地道出了另外的两种可能性,以打消他这种讨人厌的积极性。
“既然是这样的话,我看现在还是别拆了,回头你自己慢慢研究吧!”被边风的一吓,风林灿马上改变了主意,“厚颜无耻”地道:“我还想留着自己有用的身躯去周游世界,泡尽天下的美女呢,至不济也得帮我最英明神武的老大收尸兼安排后事吧!”风林灿看出自己追求莎拉无望,现在也不掩饰自己的真性情了,但这话却招来莎拉的一通白眼和边风的一顿老拳。
三人正闹的不可开交时,大门再次被推开,刘小美笑吟吟的探进头来,道:“好热闹呀,风林火山,好久不见,听说你高考的成绩很是优秀,佩服佩服!”所谓风林火山指的正是风林灿,这也算是刘小美对他另类的呢称吧,不过风林灿似乎很是喜欢被人这么叫,呵呵一笑道:“原来是咱们XJ中学赫赫有名的校花——刘小美同学呀,据说你考的也不赖呀,X中的状元,XJ高中界的榜眼,我不只是佩服还有点嫉妒的呢!”
边风等人所生活的XJ市的教育质量远近闻名,不但是因为名师云集,学生普遍素质优秀,导致升学率常年居于周围各县市之首,更因为它拥有着为数不多的省级重点高中之一——XJ中学,特别是高等教育没有普及化的从前,能够进入XJ中学,就意味着已经拿到了高校的录取通知书,足见其实力之强,刘小美能在这种竞争激烈的环境里脱颖而出,也怪不得风林灿会有此一叹。
“谁让你当初死气白赖的非要去一中,否则我这X中第一名的虚名多半就是你的!”刘小美虽然言辞谦虚,但神色里却流露着得意和傲气。令风林灿很是不爽,以他中考的成绩想要就读于XJ中学,确实轻而易举,但比他更加优异的边风却选择了一中,作为边风的唯一死党,他自然义无返顾的紧随其后。后来他也试探着问过边风这么做的原因,得到的回答却是:“有个很令人讨厌的女人在X中,看的闹心,所以才躲了过来,眼不见为净!”
作为多年的朋友,风林灿自然知道边风说的女人是谁,只是没想到老大对刘小美的印象糟糕到了如此的地步,随着他也开始逐渐疏远刘小美,以至于出现现在这种虽然言辞无忌,但态度却颇为冷漠的情景。风林灿打了哈哈,道:“你这话说得不对,第一永远是第一,在哪个学校都一样!”瞥了瞥边风道:“比如我老大,随随便便就考了个双料状元,没法比那就是没法比,不服气都不行呀!”这话听起来是在自怜自叹,其实倒有一多半在刺激刘小美。
只听得刘小美俊秀的脸上是青一阵红一阵的,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来,末了才看着边风道:“我记得今天是莎拉姐姐的生日,我爸妈准备了丰盛的午饭,想请她过去庆祝一下,你俩要不要一起来呀!”面对邀请,莎拉没有说话,风林灿也没有说话,而是齐唰唰的把目光投向了边风。那意思很明显,一切维边风马首是瞻。
“看着我干吗?”边风笑了笑,道:“既然刘伯伯和伯母盛情邀请,咱们不去那岂不是太不给二老面子了吗?”说着把包裹放到屋里,熄了气灶,将炒好的菜肴放进冰箱里,拉着莎拉的小手慢悠悠地向刘家走去。
这顿饭生日宴会倒也吃的宾主尽兴,在大人面前边风也收起了性子,破天荒的没有跟刘小美斗嘴,而有了上次的教训后,刘小美也收敛了许多,虽然依然没有给边风什么好脸色,但依然送了他个生日礼物,看来她也知道今儿过生日的不只是莎拉一个,刘小美送了什么他也并不在意,随手放在一边,却是对莎拉拿到的礼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那是一条相当精致的发环,做工细腻而且镶嵌了许多水钻,在阳光下迸射出七彩的光辉,想来价钱必定不菲。
莎拉很有礼貌的谢过刘小美,风林灿也凑热闹似的从口袋里摸出了自己的礼物,包装的相当精美,拆开来赫然是一条珍珠项链,在莎拉的要求下边风帮她戴了起来,洁白的珍珠越发衬托出莎拉的白皙的皮肤和高雅的气质,看的风林灿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就在此时,边风的口袋里忽然响起急促的嘀嘀声,隐约着也听到有惨叫声从自家方向传来。风林灿和边风互视一眼,目光里闪过冷酷而得意,异口同声道:“活该!”不约而同的站起身来就往外走,临出门时边风还不忘回头道:“对不起刘伯伯,我得先走一下,家里有贼造访,我得去招呼一下!”留下面面相觑的刘小美一家人向莎拉细问原由。
“靠,让这孙子给跑了!”当边风和风林灿跑回家时,发现院里布置的机关被破坏了不少,一个巨大的捕兽夹子的利齿上还残留着新鲜的血液和皮肉,很是让人触目惊心,一条血迹向越过墙头向远处延伸而去。“追不追?”风林灿看着小偷遁去的方向向边风讨要主意。
边风第一时间去屋里查看刚刚收到的神秘包裹,发现没有丢失,也就放下心来,摇了摇头道:“只不过是个小偷而已,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何必赶尽杀绝呢,这次来他吃了个大大的苦头必定会收敛很多,小偷虽然卑劣,毕竟也是妈生爹养的,出来混日子谁也不容易,我看,就这么算了吧!”说着收拾了一下院落,将屋门锁好,道:“再说了,咱们这饭才刚吃了一半,为一小偷坏了兴致,忒不值得,是吧?”
“你说了算!”风林灿耸了耸肩,一副我无所谓的模样,笑骂道:“算这贼运气好,否则……”后面的话他没说,但眼睛里浓重的杀气就很能说明一切。
俩人又重返刘家,将饭吃完,便告辞回家。
“老大,你也不看看刘小美送你的是什么呀?”风林灿一头载倒了边风家的沙发上,又对边风得到的生日礼物产生了极大的好奇。
“你要是喜欢的话,自己打开看不就知道了!”边风满不在乎的把礼品包扔给了风林灿,倒了一杯凉白开喝。却被莎拉拽到一边,小声地道:“这样做只怕不好吧?那毕竟是刘妹妹的一番心意呀!”
边风又倒了一杯子水递给她,呵呵一笑,道:“那也未必!”话音未落就听见风林灿啊的一声惨叫,随即就开始大骂刘小美。边风和莎拉拧过头去一看,才发现风林灿的手里捏的礼物,竟然是那种一拉开盖子就有小丑或者蛇等东西跳出来吓人的盒子,莎拉看着惊魂未定风林灿那副气急败坏的模样,扑哧一声笑了起来,而边风则撇了撇嘴,道:“早知道她就没安好心!”
等风林灿怒气消了,边风以午休之名将他送出了家门。接着把那个神秘的包裹拿到了书房里,小心翼翼地拆开了外面的包装,看到里面是个邮局专用的纸盒子,再打开这层从里面拿出了一相当精致而小巧的木盒子出来,且不说上面雕琢的花纹如何精美,单单只是边边角角连一丝缝隙都没有,就足见这盒子做工之巧妙,“难怪古人会买椟还珠!”边风暗想。
翻看了半天,边风把注意力都放在了盒子正面的钥匙孔上,心道:“没有钥匙,除非用锤子将木盒子砸碎,否则我一辈子都别想看到里面的东西,只是可惜了这么好的木盒,看这花纹和做工,多半也有些年头了吧,拿到古董市场上去怎么也能卖出了好价钱来吧,再说了,盒子都这么好,里面的东西一定差不了,要是也砸坏了,想吃后悔药我都没地方买去。”想到这,他彻底打消了硬来的念头。
捧着盒子看了又看,忽然想:“既然这盒子年代久远,那上面的锁子八成也很先进不了多少,出去随便找一锁匠说不定就能弄开!”刚要出门,又暗道:“不好不好,钱财不可露眼,假设这里面真象风林灿说的,有个什么稀世珍宝,谁见了不眼红,刚赶了一贼走,回头再把一强盗招家里来,我还活不活了!?”
于是边风又一屁股坐到了书桌前,正琢磨着是不是拿根铁丝尝试着开锁时,猛然间想起小时候在爸妈的房间里见过一枚样式古老的钥匙,狂喜之时又倍感疑惑,暗道:“难不成这盒子是我爸妈专门留给我的!”三步并做两步跑到父母的房间里,找出那枚铜钥匙,捅进了木盒的钥匙孔里,微一旋转,卡的一声细响,木盒的盖子竟然自动弹了起来,边风定睛一看,里面躺着一个信封和另外一柄精巧的钥匙。
他拿起信封,看见上面写着“字予吾儿边风”六字,却没有落款,但从字体看来却是老爸写的没错。虽然很早以前就接受了父母已不在人世的现实,但是骤然间看到父亲留下的书信,边风仍不免有些激动,整个身体都不由自主的颤抖了起来。
边风深吸了一口气,宁定了心神,抽出信笺,见上面写道:“阿风,当你收到这封信时,爸爸妈妈也许都已经不在你的身边了,不知道这些年你一个人过的是否如意,想来很是艰难坎坷吧,但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历练,我相信你现在一定将自己磨练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我当然已经是了,也不看看我是谁的儿子!”边风自豪而又悲伤的喃喃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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