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风集(卷四)(全本) 第 3 部分阅读

文 / 极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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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女孩引领劫匪走出黑夜(1)

    26岁的李蕊,出生于大连市一个教师家庭,2000年从沈阳师范大学艺术系毕业后,在大连一家艺术团当主持和独唱演员,现在是团里的“顶梁柱”。沉浸在鲜花和掌声中的她万万没想到,刚刚扬起人生美好的风帆却被一把寒光闪闪的尖刀划破。

    2003年7月18日深夜,李蕊演出结束后,卸完妆便乘公交车回家。当她走到秀月桥南侧时,突然现有个黑影跟在自己的后面。

    她意识到可能遇上坏人了,顿时紧张得浑身无力,双腿如同灌铅似的沉重。她想快跑将黑影甩掉,然而没跑几步,就被黑影追了上来。一只手臂从背后搂住了李蕊的脖子,一把寒光四射的尖刀很快抵住了她的下巴。歹徒厉声说:“不许出声!我劫财不劫色,把身上的钱给我!”歹徒把李蕊往街边的暗处拖。

    李蕊挣扎了几下,但不起任何作用,李蕊内心十分恐惧,但仍不甘心听从摆布。她马上假意服从道:“我听你的。求你先把刀拿开,我害怕。我身上只有1000多元钱。我都拿给你。”

    歹徒见李蕊要给他找钱,就把刀装进了裤兜里。一看歹徒收起了刀,李蕊猛地站起身,将手中的炒面向歹徒的脸上砸去后,拔腿就跑。

    李蕊的反抗激怒了歹徒。他很快就追上了她,恼怒地用刀连连地刺向李蕊。李蕊不顾手上的刀伤冒死与歹徒厮打起来。然而,她毕竟不是歹徒的对手,很快被他按倒在地。他骑在她的身上,用手掐住了她的脖子……

    李蕊的呼吸越来越困难。她感到死神正一步步地逼近自己。但她不甘心自己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被一双罪恶的手扼杀,可她又无力挣脱,憋得两行泪水从她的眼角涌出……

    被劫女孩带迷途劫匪回家

    就在李蕊感到绝望时,她感觉歹徒的手有些松动,手在不停地颤抖!缓了一口气的李蕊,现歹徒的年龄并不大,乍看起来还像个半大的孩子。

    歹徒惊恐不安的样子点燃了李蕊求生的希望。她用尽气力地说:“你的年纪并不大,还是个学生吧?为了一点儿钱,你弄死一个人值吗?我与你无冤无仇,你这样做,对不起我,对不起你,更对不起你父母啊!”

    李蕊的话似乎击中了歹徒内心的“要害”,他的手松开了一些。李蕊见出现了转机,猜想歹徒可能是初犯。她动地说:“如果你遇上了困难,你的父母、朋友,还有我都会帮助你。但是,你要是杀了人,那就谁也帮不上你了。你不要冲动,冷静想一想……”

    歹徒罪恶的意志,在李蕊的劝说下渐渐冰释。他慢慢地松开了手,并从李蕊的身上起来,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李蕊急忙从地上爬起来,没有马上离开。她见歹徒向她忏悔,至少说明他的良知还没有泯灭。她猜想他一定是遇到了难处,偶然作案。她心软下来,也顾不得伤口钻心的疼痛,问他:“你不像抢劫犯。你一定是遇到什么困难了,要不你年纪轻轻的怎么会干这个呢?你说说,看姐能不能帮你。”

    见李蕊态度诚恳的样子,他犹豫了一下终于吐出了一腔苦水。

    原来,他叫吴旭,辽宁省盘锦市人,1980年1月出生,2002年大学毕业后,在大连市一家大型企业集团工作,在网恋过程中,和网上骗子见面时,他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和3600元现金不翼而飞。

    夜幕降临,吴旭在大街上捡到了一把水果刀。被洗劫一空身无分文的他,饥肠辘辘,心里不是个滋味。当他漫无目的地逛到秀月桥附近时,现了独身行走的李蕊……

    吴旭含泪的诉说在李蕊的心里掀起了重重的波澜。思前想后,李蕊决定用自己的爱心去拯救这个一时迷途的“羔羊”。她说:“吴旭,别哭了。知错能改就是个好人。你今晚是不是没地方住?那就到我家住吧!”

    李蕊是想先让他在自己家住下,然后与他的父母联系,让他们来大连接他回家。面对吴旭的惶惑,她诚恳地劝道:“你不用害怕。我父母都是老师,和蔼可亲。我不会告诉他们实的。你就放心住下吧。”

    2。女孩引领劫匪走出黑夜(2)

    爱心引领劫匪走向新生

    李蕊坦诚的话语打消了吴旭心中的顾虑。***进屋后,李蕊让他去卫生间把留在身上的血洗干净。然后,她才将睡觉的父母叫了起来。

    当她的父母用诧异的目光打量着吴旭时,李蕊急忙介绍说,他叫吴旭,我的同事,是他送我回家的。太晚了,就让他在咱家住下吧。

    李蕊拿来红药水和创可贴,想简单处理一下伤口后,再向吴旭问他父母的联系电话。可妈妈见她双手血流不止,赶紧给李蕊的哥哥打电话,要他赶过来送妹妹去医院。

    李跃得知妹妹出事后,赶紧起床,并很快将车开了过来。李跃和父母将李蕊送到大连市友谊医院,经确诊,她左手背外侧被刀刺成5厘米大小的创口,小指屈伸功能丧失;右手掌被刀刺成3厘米大小的伤口;右腰部腋中有三处被刺成约0.3~1厘米大小的创口,全身刀伤达8处之多。

    李蕊苦心编织的谎,被她的伤戳破。在哥哥的一再追问下,李蕊不得不说出了实。她告诉哥哥,自己遭到抢劫,劫匪就是她领回家的那个小伙子。李跃和父母顿时感到震惊和不理解。

    一看哥哥剑拔弩张的样子,李蕊央求道:“他还年轻,又是初犯,我们应该给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们应该和他父母联系。挽救远比惩罚更能教育、感化一个人。”

    李跃回到家时,气愤地质问吴旭,惶恐中的吴旭变得暴躁起来。他以头撞墙,又趁李跃不备冲进厨房拿起一把勺子朝自己的头上疯狂地砸。他一边砸,一边叫喊:“我错了,我该死!你们别管我,让我去死吧!”

    吴旭的举动让李跃感到不知如何是好。正在这时,李蕊从医院打来电话。她听说家里出了事,顾不得继续做缝合手术,与医生招呼一声,便赶回了家。

    强忍住伤口疼痛的李蕊,劝导吴旭说出父母的联系方式,但吴旭执意不肯。吴旭的固执激怒了李跃。他冲到吴旭的面前,警告他:“如果你再不如实相告,我就报警!”听到要报警,吴旭对李跃说:“反正我做错了事,应该受到惩罚。你愿意报警,你就打电话。我在这儿老老实实地等着他们。”

    李蕊说:“我还是希望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万一不行,我们就劝他自。这样既可减轻对他的惩罚,也能让他记起触犯法律的教训。”

    经过李蕊一番苦心的劝说,吴旭同意报警。7月19日凌晨,吴旭被大连市中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带走。随后,因体力不支晕倒的李蕊又被家人送进了医院……

    李蕊的善良和爱心深深地打动了此案的主审法官、该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杨连环。杨副庭长赞誉李蕊说:“在生死存亡的关头,难能可贵的是你能做到临危不惧和沉着冷静,运用勇气和机智,既有效地保护了自己,又挽救了被告人,使他的犯罪行为没有继续下去,真是了不起。”

    2003年12月18日,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决吴旭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接到判决书,吴旭当庭痛哭流涕,他感激地对李蕊说:“大姐,是你把我从人生绝路上拉了回来。如果没有你,我的人生可能很快凋零。谢谢你给了我重生的机会!”

    1。亲情官司,只为唤醒沉睡的父亲(1)

    1982年5月,于志刚出生在四川南充市顺庆区。据母亲刘庆芳后来告诉于志刚,她和丈夫于忠义结婚近10年才有了他。所以当她刚刚现自己有了身孕时,立即赶到邮局给正在外地勘探石油的丈夫去电报,她要让丈夫在第一时间和自己共同分享这份喜悦。可电报出10多天后,她才收到了丈夫冷漠的回信。

    3个月后,于忠义回到南充,看见妻子怀孕已经很明显,他仍然没有流露出半点悦色。相反,他竟对妻子说:“去把孩子打掉吧,我不想要……”丈夫的话让刘庆芳大吃一惊:“为什么?我们都是30多岁的人了,难道还不应该要个孩子吗?”为此,夫妇俩生了自从结婚以来的第一次争吵。

    一个月后,于忠义又要返回油田,他在临走时甚至用最后通牒的方式对妻子说:“我不想要这个孩子,你一定要把他处理掉。”结婚近10年,自己终于有了身孕,她怎么能狠下心来让这个还没有出世的孩子就这样早早夭折呢?

    1982年5月,眼看孩子的临产期就快到了,刘庆芳接连给丈夫去几封电报催他回来,于忠义都置之不理。孩子出生5天后,于忠义才来到医院探望。然而,当于忠义看见襁褓中长得白白胖胖的儿子时,他的脸色十分阴沉,甚至连抱一抱儿子都不肯。于忠义的态度终于彻底激怒了刘庆芳,她大声冲着丈夫吼道:“忠义,这是你的儿子啊,你这样对他不公平!”面对愤怒的妻子,于忠义仍然一脸冷漠。

    于忠义有两个弟弟,他们的孩子都比于志刚大,于忠义对两个弟弟的孩子远远比对于志刚好得多,他每次出差回来都会给两个侄儿带回很多礼物,有玩具有零食和漂亮的衣服,却极少给于志刚带回礼物,更不要说有任何亲热的举动了。在于志刚的记忆中,他从小就感到父亲对自己很冷漠,每当看见其他孩子跟父亲在一起时都亲亲热热,甚至还会撒娇时,他就羡慕极了。

    1989年,7岁的于志刚开始上小学了。有一天放学很久,刘庆芳才看见儿子哭着回来,而且浑身是泥,脸上还有被人抓伤的痕迹。刘庆芳急忙抱住于志刚问生了什么事?于志刚哭着说,在学校里有人骂他是“野杂种”,“他们为什么骂我是野杂种,我难道不是你和爸爸的亲生儿子吗?”

    儿子的话顿时使刘庆芳百感交集,她终于有些明白了丈夫之所以会对儿子这样冷漠的原因,他是一直没有把志刚当作他的亲生儿子啊,他怀疑志刚是自己跟其他男人生下的野种……刘庆芳感到自己受到了极大侮辱,但在儿子面前,她又不能把这种愤怒表露出来。刘庆芳强作笑脸安慰儿子说:“别听那些同学瞎说,你就是爸爸妈妈的亲生儿子……你要不信,妈妈可以带你去接生你的那家医院,你的出生证明还在医院保存着呢。”刘庆芳的话最终使儿子消除了心中的疑问。

    于志刚原本是个性格开朗的孩子,可父亲的冷漠和仇视却使一天天懂事的他变得沉默寡。看着儿子的变化,刘庆芳考虑再三,决定要跟于忠义好好谈谈,他有什么理由怀疑小刚不是他的亲生骨肉?

    一个周日,趁儿子去学校补课,刘庆芳向丈夫谈及这个问题,于忠义就冲着妻子怒不可遏地吼道:“你做的事还有脸来问我,你看那小子的长相哪点像我,不是野种是什么?”丈夫的话顿时把刘庆芳气得浑身颤抖:“你无耻!”她抬手打了丈夫一个耳光。于忠义显然没有料到妻子会有这样的举动,他在呆愣了足有几分钟后突然用双手抱住头痛哭起来。刘庆芳从来没有看见有男人这样痛哭过,内心受到了极大震撼。终于,刘庆芳走到丈夫面前,用手抚摸着丈夫的头说:“我们结婚有20多年了,你对我的为人难道真不了解吗?为什么一直不肯相信小刚就是你的骨肉,你难道真认为我会做对不起你的事?”这时,于忠义止住哭声,他一把推开刘庆芳说:“你不要再在我面前演戏了,说他是我的儿子,走在大街上有谁会相信?”说完,于忠义便抛门而去。

    2。亲情官司,只为唤醒沉睡的父亲(2)

    为了把问题弄个水落石出,刘庆芳又找到于忠义的两个弟弟,请求他们帮自己问出于忠义的真正原因。

    没过多久的一天晚上,于忠义的大弟约刘庆芳去一家茶楼谈话。当刘庆芳赶到茶楼时,她看见于忠义和他的两个弟弟、弟媳都坐在一间包房里,人人的脸色都很凝重。刘庆芳明白,自己心中多年来的疑问终于可以在这个晚上得到答案了。这时,于忠义的大弟对哥哥说:“哥,你把你的话再对大嫂说一遍吧……这里没有外人,嫂子有什么瞒着我们的事也不妨坦白地说出来。”于忠义沉默了很久,终于说出自己不信任妻子的理由,尽管他的声音很小,可在刘庆芳听来却犹如晴天霹雳,她完全被丈夫的话惊呆了。

    原来,结婚后迟迟不见妻子有身孕,于忠义便开始暗暗着急起来,甚至怀疑妻子或自己是不是患有什么疾病。他想自己先去偷偷做个检查,如果没有问题再叫妻子去做检查。孰料,检查的结果是他的Jing液存活率很低,将来很难有孩子……于忠义又接二连三地去不同的医院做检查,可医生的诊断大同小异,于忠义最终不得不接受这种无的现实……“自从知道自己的病后,我就对生孩子不再抱有希望。所以当我知道刘庆芳有了身孕,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孩子不是我的,刘庆芳背叛了我……这么多年来,我之所以没有提出跟刘庆芳离婚,还和她一起抚养着那个孩子,是因为我感到自己也对不起她,没有对她说出自己的病。可要我对那个孩子像自己的亲生骨肉一样,我又无论如何做不到……”于忠义说不下去了,他已经泣不成声。

    2001年夏天,于志刚高中毕业,他以优异成绩考入了成都的一所重点大学。但对于忠义来讲,这似乎是件与他完全没关系的事。父亲的冷漠在于志刚意料之中,然而让于志刚感到难堪的事还是生了。

    于志刚最大的担心是父亲不会参加他的“谢师宴”,尽管母亲再三对他许诺,自己一定有办法叫丈夫出席,可于志刚心中还是忐忑不安。果然,在摆“谢师宴”的前一天,于忠义突然说要去外地出差,第二天一早就走。于志刚“扑通”一下就跪在父亲面前恳求说:“爸,我的老师和同学明天都要来,你要不去参加,同学们会嘲笑我的……即使我不是你的亲生儿子,你也不能在我最荣耀的时候用这样的方式来羞辱我啊,我毕竟是你和妈妈抚养大的。”这时,刘庆芳也在一旁劝说丈夫留下,她再次向丈夫起誓自己绝没有做过任何背叛他的事,他们之间一定是生了什么误会……看着跪在地上的儿子,听着妻子的信誓旦旦,于忠义心中突然涌起一阵苦涩,但他还是选择了在第二天离去。

    于志刚带着郁闷的心走进了大学校园。最初,于志刚以为自己上了大学后,不用再经常面对父亲的冷漠,他的心也会渐渐好起来。可后来他知道,这种想法是多么天真和幼稚,父亲的阴影始终笼罩在他心头挥之不去。特别是上大三后,于志刚有了相爱很深的女朋友,他硬着头皮带着女友回了南充。于志刚知道,母亲看见自己带着女友回家一定会很高兴,可他害怕父亲的冷漠会使女友感到伤心。果然,那个女孩只在他家里住了一个晚上就提出要走,于志刚和母亲苦苦挽留也无济于事。后来,那个女孩对于志刚说,她虽然很爱他,可她实在无法接受他父亲的那种冷漠,更不能想象今后如何与这样一位老人相处下去。

    “志刚,你是他唯一的儿子,他为什么会这样对你?”面对女友的质问,于志刚几次想把自己心中的痛苦说出来,却欲又止。终于,相爱很深的女友向他提出了分手。

    于志刚在精神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成天郁郁寡欢。后来,于志刚偶然从一本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主人公跟他的遭遇极为相似,后来通过法律不仅证明了自己跟父亲的血缘关系,也为蒙羞多年的母亲讨回了清白……于志刚的心再难平静,尽管他十分不愿也走这样一步,可他知道要想让固执的父亲承认自己是他的亲生子,除了运用法律武器外,他已经没有其他选择。于志刚于2003年10月11日回到南充,向当地法院提出起诉。

    3。亲情官司,只为唤醒沉睡的父亲(3)

    要证明于忠义与于志刚是不是存在亲子关系其实并不困难,法院在受理于志刚的起诉后,立即向于忠义出了应诉通知,并要求他和于志刚接受dn鉴定。10月29日,于忠义父子在法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医院做dn鉴定,结果表明于志刚是于忠义的亲生儿子,他们存在亲子血缘关系。

    当于忠义得知这一亲子鉴定的结果时,他愣住了,半晌才走到妻子和儿子面前突然跪下说:“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是我的疑心害得你们母子俩这么多年来受尽委屈。”此时,于志刚和母亲也百感交集。

    当法官询问于志刚是否愿意撤诉时,这位21岁的大学生眼含泪水连连点头说:“我愿意……把父亲推上被告席,我只想证明我是父亲的亲生儿子,也想为母亲讨个公道。如今事已经清楚,父亲也已向我和母亲表示了忏悔,作为儿子,我没有理由不原谅自己的父亲,我们毕竟是一家人,血浓于水啊!”

    1。轻率同居(1)

    33岁的男人该成个家了吧?现在的女友都等我3年了,老爸老妈也整天催着,可我就是结不了婚。小萍说了,我若敢和别的女子结婚,她就死在我的面前。小萍是我曾经同居过的前女友。

    当年同居是小萍主动的。那时她很现代:“追我的好男孩不少,喜欢你的女孩也挺多,我们先生活在一起试试,如果适合,我们再结婚,如果不适合,彼此给对方也给自己新的选择幸福的机会。”

    但同居两年后,等到我提出分手她的想法却变了,她说,为了她两年的青春时光,我必须娶她。现在,她更是说,是我把她拖到28岁这样的年龄,若不和她结婚,她没法向家人和朋友交代。

    我没想把她拖成28岁的大姑娘,5年前,我就向她提出了分手,4年前我就有了想结婚的现女友,是她不肯放过我。这几天趁我出差,她竟找人打开了我的房门,理直气壮地住进了我的房子里。她以为她是我的妻子了。

    现在的女友抱怨我脚踏两只船,我哪里想脚踏两只船?我是怕小萍自杀,毕竟相爱过,我不能做得太绝,三个人就只能耗着,或许哪天小萍耗不下去了或者爱上别人了就会放了我。

    这是剑锋的开场白——剑锋是个很斯文的青年,清秀的脸庞,戴着无框眼镜,微皱的眉头,还有不紧不慢的语调,让人印象深刻。

    认识小萍时,我26岁,正读硕士研究生,刚结束一场长达3年的恋爱。女孩是我的大学同学,很清秀很可爱的那种,她书读得非常好,轻轻松松就考上了一所更著名大学的研究生。坦白地说,和她分手是我自己不够出色,我有压力。

    小萍是我们那所大学附属医院的护士,比我小5岁,娇俏,高挑,爱笑。虽然有点贪玩,有点任性,总要人宠着哄着,但她的清纯美丽,她崇拜的目光,她对我的依恋和依赖,让我终于找到恋爱中男人的那种高大的感觉。

    开始的时候,下班后的大部分时间,她都会来我一个人的家里,帮我收拾房间,和我一起做饭。我看书,小萍就在一旁打游戏,看dvd,要不就上网,跟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古人说“红袖添香夜读书”,也不过如此罢了。

    尽管小萍很可爱,很吸引我,可我依然下不了和她结婚的决心,我想最多相处一段时间看看,彼此是否适合。老爸老妈也一再提醒我要慎重,不要选女朋友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老爸老妈指的“另一个极端”就是,小萍虽然美丽,但,到底只是个护士。

    那时我和小萍,已经做了相爱的成年男女在那样的形下,通常会做的事。

    小萍家在外地,以前住在医院的单身宿舍里。开始她还不好意思在我家里过夜,慢慢地习惯了,就把我家当成了生活基地。

    小萍一直对自己的漂亮很有信心,她知道我对结婚心理上还没有准备好,并不怪我。她说,追我的好男孩多的是,追你的女孩也不少,如果咱俩同居一阵合不来,大不了就好合好散,给对方机会,也是给自己,这让我彻底打消了同居的顾虑。

    说到这里,剑锋停下来看向我,说,当时我真的是因为爱她,才和她同居的。

    我点点头,表示理解。我问,真爱一个人,怎么会不想娶她?

    他微微涨红了脸,想了一下:当时就是不甘心吧,不甘心就此娶一个比前女友学历差得太远的女孩。

    我们同居后,开始过得很好。两家的父母不久也都知道了这事,虽然他们都不赞成婚前同居,但因为这种现象如今挺普遍,见我们两个又是认真的,也就只当我们是在进行婚前操练。

    但同居时间久了,我慢慢现小萍是不适合我的。

    我是在职研究生,收入不算低,但自从和小萍共同生活,我的经济开始月月出现赤字。她自己收入不高,却好玩,好打扮,花钱没有节制。我俩生活费用几乎全由我独自支付,她还时常撒娇让我给她买这买那,这是和前女友相处时不曾经历过的事。

    如果我将来真的和小萍结婚,一家的经济负担就会都压在我一个人的肩上。为了以后能生活得更好一些,我想报考博士研究生,这需要时间准备。但小萍下了班就无事可干,嫌上网看盘太闷,总缠着我陪她外出去玩,我不陪她,她就生气,弄得我连书也看不进去。

    2。轻率同居(2)

    我常劝小萍趁年轻,好好充电,多为将来做打算。但我花钱给她报的培训班,她根本不愿上。她说她一看书本就头疼,然后就找我撒娇,抹眼泪,说我嫌弃她了。虽然最后我照旧得把她哄高兴了,但心里实在觉得无趣。我想,我可不希望我的孩子将来有这样的母亲!

    这还没结婚呢,日子就过得让人觉得说不出的累。很烦闷。

    小萍还是那么美丽,只是我有点熟视无睹了,我们之间总好像缺了点什么。后来我想明白了,就是缺少那种相爱相助、并肩承担生活的合力,缺少那种可以就一个问题交锋的愉快。我更为欣赏的,还是像前女友那种生活上要求很简单、充满智慧、又自立向上的女孩。

    我开始渴望未来生活里能有新转机,我决定和小萍分手。那时我们刚同居一年。

    我开始疏远小萍,经常以加班为由在办公室里,也很少和她亲热。小萍意识到了,就和我吵,还哭。我多次用语试探她,可她太坚决了,她心里除了同我结婚没有第二种想法。小萍把我们的同居关系,完全当成了婚姻的序幕。

    她不再是从前那个洒脱的女孩子,她的想法变了。

    我好相劝,希望她能遵守当初的承诺,答应分手,从我的家里搬走。可她每次哭得很伤心,说我太绝。她说,家里和同事都知道我们生活在一起,你现在变卦了,让我怎么去面对别人的眼光?看她哭得那么伤心,我心就又软了。

    就这样在争吵中又拖了一年。因为我的想逃,小萍开始变得多疑和激烈。凡是找我的电话,只要是女的,她一律没有好声气。我上网查找资料,她就死盯在面前,唯恐我网恋。我的手机她也每晚要查看一遍。这都越让我反感,加剧了我同她分手的决心。同居生活,对我已没有幸福可。

    小萍的父母多次催我们把婚结了,我都找借口推托,小萍对我更不满了。为了彻底了断关系,我决定到外地的一所大学读博士学位。

    我以为可以解脱了,但怎么也没想到,小萍竟然在我走后不久,也脱产自费来到我所在的大学进修。在新的环境里,她仍然以我的准妻子自居。我自己有一间不大的公寓住房,我不愿再和她同居。但她不管那一套,照样理直气壮地来和我住在一起。

    冷战了两年。拿到博士学位后,关于我的去向问题,我们生了激烈的争吵,她逼我回到她工作的地方,说如果我不回去,她就回去辞职,总之,我们必须生活在一起。如果我执意要离开她,她就死在我面前。

    我讨厌她威胁我,以为她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她真的当我的面,拿出小刀割破了自己的手腕。我慌忙把她送到了医院。

    面对这样一个决绝的女孩子,我只好又回到了原来的大学。

    读书成了我拖延结婚的最好借口。为了不和她结婚,不久我又成了博士后。

    她那时已经25岁,我也30岁了,两个人都被这段感折腾得身心疲惫。我说服她彼此分开一段时间冷静想想,她虽然哭得很伤心,但还是答应了。我们隔一段时间还会见面,约会的地点,我都选在公共场所。有时我也打电话问候她,有点像朋友那种。看得出她很幽怨,但也还平和,她说她爱我的心不会改变,她会等我。

    后来,我就遇到了缨子。一位女博士。比我小两岁。

    剑锋说着,从包里取出手机,打开,让我看彩屏上一个女孩的照片,说,这就是缨子。

    很美的一个女孩子,长得有点像电视剧《黑洞》里的陶红。听我这么评价,他不禁笑了,他说,我的老爸老妈和我的哥们也都这么说。

    见到缨子我才明白,我骨子里还是喜欢能和我比翼齐飞的知识女性。我不是太强、太能干的男人,我不能独自撑起一个家的担子,我需要妻子和我一起支撑。

    缨子既有前女友的聪慧和才识,又比前女友漂亮温婉;她的外在美一点也不亚于小萍,但又比小萍有内涵。我们很自然地相爱了,她正是我想娶的女孩。

    为了彻底与小萍了断,我在很短时间里,换了手机号码、换了家庭电话,她了无数封e…mil我也不回……我希望我们能彻底忘掉彼此,我也真心希望她以后能有好的生活,能遇到一个适合她的男人给她幸福。

    3。轻率同居(3)

    一天晚上,小萍将我堵在了家里,她看到了正在厨房做饭的缨子。***我说,小萍,我们之间已经结束了,我现在已有女朋友了。她气疯了,她说我始乱终弃,我们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你现在喜新厌旧,既然你不娶我,当初为什么又和我同居?她对缨子说,你们想在一起,除非我死了!

    她说,这么多年,我心里只有你,心里都是和你一起共同生活的经历,你让我怎么再去接受另一个男人?好的男人知道我曾和你同居过,怎么能不介意?我本来能有幸福的婚姻,是你毁了我,你必须对我负责!

    从此小萍频频来到我的家里,她就像一个现丈夫有了外遇的妻子,让我和缨子苦不堪。

    很快那年春节就到了,为了对缨子表明娶她的诚意,我陪缨子去看我的父母。老爸老妈对缨子非常满意。

    大年三十晚上,一家人正高高兴兴地吃饭,小萍的电话突然来了,用的是那个家里的电话。她态度还好,只说我不随她回去看父母,她没有颜面一个人回去过年,就找人打开了我的房门,在我们的家里等我回去。我只好胡乱安慰了她几句,其实我觉得挺对不起她的。

    第二天一早,小萍又打来电话,正巧是缨子接的。小萍一听缨子的声音就气疯了,她整整骂了我一个多小时。

    是我辜负她的。我任由她泄,任由她骂得我狗血喷头。她说,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了,你从来都不肯让我回去见你的父母,现在你却陪她去了,看来你是铁下心要娶她了。既然你这么狠心,就等着回来给我送葬吧。我只给你三天考虑时间!

    怕小萍会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我让缨子陪我父母多呆几天,当天晚上就赶了回来。

    家里一片狼藉,窗户玻璃碎了,寒风呼呼地吹进来。能摔碎的都摔碎了,我衣柜里的衣服被剪成了碎片。小萍整个人憔悴得脱了形,歇斯底里了。

    三年过去了,她仍不肯放手

    我不敢再激怒小萍。与缨子的恋爱,就像外遇,得时刻防备小萍的难。时间长了,缨子也开始怀疑我是不是在玩三角恋爱。例如,缨子有时打电话到家里找我,很可能会是小萍接的,她一般会说我正在洗澡,或正在睡觉,并警告缨子不要介入别人的家庭。

    缨子以为我还和小萍有**关系,以为是我让她进门的,其实不是。周围人都知道我和小萍是“一家子”,她说忘记带钥匙,找来锁匠开门,不但无人阻拦,还会有人热心帮忙。我总不能对别人去澄清吧?

    缨子已经31岁了,很想结婚。这三年拖得她很累,也受够了小萍的羞辱。我知道,她心里在怪我做事优柔寡断。她最近问我,如果小萍10年不放手,我是不是10年都不敢和她结婚。我也不知该怎么安抚她才好。

    小萍已经28岁了,作为一个女孩,可选择的婚姻对象会越来越少。但她好像下定决心要跟我耗到底,她说她在等缨子撑不住了自动退出。

    我和缨子的结婚变得遥遥无期。眼看着三个人的年龄越拖越大,面对这同居的苦果,我真不知将来如何了结?我真后悔自己当初的草率,使自己陷入了同居泥潭,耽误了自己,也伤了两个爱我的女孩。

    1。全祼写真(1)

    “脱”不是为名为利:全祼写真,你接受吗?

    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女性心目中,“脱”已不是为名为利,而是为了“趁青春留倩影”

    曾经大热的生活写真逐渐被冷落,出位的全裸写真却渐渐成为广州、上海等大城市年轻女性的新时尚。拍全裸写真的女孩子,大都有着较高的素质和良好的修养,以公司文员、设计人员等白领为主,也有部分教师、研究生、大学生和模特以及机关干部。这些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大多未婚或刚结婚,自称拍照的目的是为了留下最美好的青春作纪念。

    到底女孩子是在什么心理因素下决定拍摄全裸写真?且看以下两位女性现身说法。

    我是上个世纪最后一天到影楼拍全裸写真的,那一天我这一生也不能忘记,到现在还是记忆犹新。我觉得用这个方法去纪念在上个世纪的最后一天特别有意义。岁月流逝,人会老去,我只是希望把属于青春最美丽的东西永远留下。当时家人和男朋友都强烈反对,但我还是下定决心,死不悔改。当我脱下衣服的一瞬间,我甚至感觉自己是超凡脱俗的。一年多过去了,我从不后悔当初的选择。

    joey(21岁,大专学生):“挑战自我的方式”大三了,在即将要步入社会之际,我选择拍了一辑全裸写真。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想在展现最原始的美丽之余也挑战自己。当我将自己完全暴露于摄影师面前的时候,我非常紧张,面颊烫,呼吸急促,身体僵硬,差一点就要放弃,幸好当时有女助手在场帮助我摆pose。后来我终于慢慢放松,拍摄过程也顺利完成。这真是一次奇特的经验,它令我更勇于面对自己。市民说法各异

    老实说,如果给我再年轻一次,我一定会选择拍一辑全裸写真。失去的永远是最宝贵的,人要老过才知道青春真是一纵即逝。现在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我常常觉得很落寞,虽然别人都客气地说我保养得好,但失去的是永远追不回来,如果我有一辑年轻时的**写真,就可以安慰自己:“我亦曾经拥有青春!”

    可能是因为日本明星都拍**写真吧,**写真给我的感觉就是一种成名和赚钱的途径,我一点也不觉得是一种艺术。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拍**写真,普通的写真也绝对可以展现美态,我已经拍过两辑了,感觉很好,很健康,和我的气质很配合。趁青春留倩影,没有必要用这么出位的方法。

    阿诗(22岁,大学生):如果我拥有一副魔鬼身材,我也会选择去拍一辑**写真。男人经常说,女人最美丽的时候便是**的时候,其实全都是骗人的,大多数女人还是穿衣服的时候比较漂亮。别人有条件去拍我不会有什么评价,毕竟是别人的事,但我会羡慕她有一副见得人的身体。我是一定不会选择拍的了,先天条件不允许嘛。

    现在什么事都有,日日新鲜。拍**写真已经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前一阵子不是有一个画家当众用**模特作画吗?别人怎么选择是别人的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我不会赞成女朋友拍**写真,传统观念还是存在的,我不会允许有别的男人看我女朋友的身体。

    陈先生(50岁,管理人员):作为一个父亲,我绝对不赞成拍**写真这种所谓的时尚!开放也应该有个限度,要不电影也不用分三级制了,因为这个社会始终有一套道德标准。对着不认识的男摄影师脱个赤条条成何体统!作为女孩子始终应该有一份矜持。

    我认为不应对**写真干涉过多。年轻人拍摄自己的人体艺术照,说明人们更关? ( 晚风集(卷四)(全本) http://www.xshubao22.com/8/8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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