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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之王》
第一章 辞离
“老高抱歉,我不能继续和你,以及兄弟姐妹们并肩作战了。”
木森将辞职书递向了对面的戴高立,此刻,他的双手有些颤抖,心里更是充满着沉重的失落,就像失去了某样极其珍贵的东西般。
是的,他的心里非常的不舍,因为在公司里大伙儿相亲相爱,非常的和谐,有着只有在家中才能体会到的感觉,很温馨。
然而虽然有着太多的不舍,但木森在不久前从协和医院走出来的时候,就已经下定了决心。
北大求学四年,毕业后工作四年,他整整在京城待了八年。八年来,他学到了非常多,得到的也不少,包括金钱方面。但是八年来,他的身体,却是垮了。
“小伙子,找个没有雾霾的地方,好好调养一段时间吧,不然你这身体,尤其是你这肺,就没救喽……”
这是会诊的医学老专家,谆谆告诫木森的话。
“木子你,你,你要走?”
戴高立看着‘辞职’这刺眼的两个字,惊讶地张大了嘴巴,神情上满是难以置信。
他在无聊的时候,曾经幻想过谁谁谁会用大黑锅芹菜炒他的鱿鱼,他想到过所有的人,但他从没有往木森的身上想去。因为他虽然是木森的老板,但同时也是木森的学长,兄长,死党……是木森在京城这边,最亲近的人!
再者,木森一肩挑了业务与策划这两个核心部门的重任,对整个公司而言,实在是太重要了,用他经常半开玩笑半认真的一句话来说:“公司少了我,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照转不误。但若是少了木子,就像车子没了发动机,死翘翘……”
这话有夸张的成份,然而木森学历能力、人格魅力兼俱,对整个公司真的非常重要。现在,木森突然辞职书一递,戴高立真心接受不了。
“木子你说,你是跟哥开玩笑的,你是在逗哥玩儿的……”
戴高立蹭地站起,扶了扶鼻梁上的镜框,一双不无猥琐的眯眯眼紧张地瞪着木森。
“老高你别激动,其实我很舍不得你,很舍不得大家,但是我没有选择。”
木森内心波涛翻滚,面色却很平静,把一个病历本放在了办公桌上。
“呃……”
戴高立一愣,随即明白了什么,一分钟后,他看完了病历本,渐渐地冷静下来,摸了摸光秃秃的地中海,无比诚挚地说道:“木子这样吧,你回去安心地休养……哪天你觉得身体调理得差不多了,你就回来。”
“老高我看还是这样吧。”木森笑了笑道。
“嗯你说。”戴高立一喜,觉得事情有了回旋的余地。
“也不用等到我身体修养得差不多了,等哪天,京城的雾霾治理好了,我就回来。”木森一本正经地说道。
“我去!”满怀期盼的戴高立闻言,鼻梁上的镜框都跳了几跳,忍不住地直爆粗口,至此,他绝望地看出来了,木森去意已决,不会再回京城来上班。
接下来的数天时间,作为公司副总的木森一直都在和老高交接工作。
整整一个星期后,所有工作才交接完毕,这天下班的时候,老高才宣布了木森辞职的事情。
顿时,全公司震惊,沸腾。
“木子,你不能走啊……”
“木哥,求求你留下来吧……”
“木总,你个没良心的,你怎么忍心丢下我们不管……”
所有同事,无一不真诚地挽留,但当他们看到木森的病历本时,所有人都不再留劝,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而生命,更是一切的根本。
当天晚上,老高在一家五星级酒店里,为木森饯行,公司所有同事都去了,而且基本上都喝醉,其中醉得最厉害的人有五个。
第一个毫无疑问是老高,木森要走,他感觉心头的肉被人狠心地剜走了,他那个痛啊!
第二个是赵莹,公司人事部经理,三十来岁,出了名的冰美人,她就像那寒冬的梅花般,傲然孒立,平素连老高都不怎么尿,但对木森,却是像对待邻家小弟弟一样的关怀照顾。原因很简单,木森的赤诚、热情、宽容,感化了曾经受过严重情伤的她。
第三个和第四个,分别是业务部的吴建辉,以及策划部的刘志。两人的人品很赞,都是去年大学毕业,由木森亲自把关,招入进公司的。之后,木森一直带着两人,像师父带徒弟似的。
第五个,也是醉得最没形象的一个,她是戴高立的妹妹戴莉莉,年纪比木森小一岁。
戴高立又是秃顶又是眼镜,还胡子邋遢的,猥锁大叔一个,但戴莉莉却是成色十足的美女一枚,相貌没得说,身材亦是火辣,就是女汉子了些。
戴莉莉一直都很喜欢木森,木森对性格爽朗的她,也很欣赏,但他清楚,自己内心深处所期翼的另一半,是温柔贤淑的,安份踏实的,最好是像自己一样,农村里长大的。
木森知道戴莉莉不适合自己,且他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所以他一直都和戴莉莉保持着适当的距离。
“木子,我要……做你,的女朋友,我要……嫁给你,我要……呜呜……呜呜呜……”
戴莉莉醉得一踏糊涂,酒宴散后,酒店的一间套房里,她像只受到伤害的小猫咪般,蜷缩在木森的怀里,紧紧地搂着他的脖子,哭得唏哩哗啦,梨花带雨。
“莉莉你醉了,好好睡一觉,明天起来,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木森也喝了很多的酒,远远地超过了警戒线,怀中妙人儿,让他血液沸腾,但他还保留着几丝清醒,克制住那股子冲动,费尽千辛万苦,哄着戴莉莉入睡后,他离开了酒店,回到了住处。
一夜未眠,翌日清晨,木森去了趟北大校园,和几名对他一直如关门弟子般关爱有加的教授告别。
中午的时候,他叫上了数名留在北大读研读博,或京城的要好同学,吃了个饭,算是道别吧,其中包括两名高官子弟,很低调的那一种。话说若是李某某的儿子那类人,木森也不可能与他们有交集,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
是夜,木森关了手机,独自一人坐在阳台上,怔愣地发着呆。
京城的夜很炫烂,到处霓虹闪烁,火树银花,很美丽。不过天空没有月亮,没有星辰,纵目望去,灰霾霾的一片,显得生机寡淡。
“唉,明天就要走了,收拾去吧……”
发了小半晌呆,木森幽幽一叹,开始拾掇东西。
“这是……灵泉戒?”
在收拾到一张抽屉时,木森在角落里发现了一枚古意盎然的戒指。
戒指上雕刻着一汪泉水,活灵活现的,正中间还刻着三个繁体字,正是‘灵泉戒’。
“嘿,要不是今晚收拾,都把你给忘记了。
木森拿着戒指看了会儿,顺手就戴在了右手的食指上,大小刚刚好。
这枚戒指是两年前,附庸风雅的老高硬拉着他去潘家园古玩市场瞎逛时,他在一个老头的摊子上信手买的,讨价还价,才花了两百大洋不到。
那时他就没将这戒指当回事儿,一回来,就直接给扔抽屉里了。事实上现在,木森依旧没对戒指重视起来,纯粹当作个留恋而已。
第二章 回乡
木森去火车站坐车,是戴高立驾着他的奥迪6l去的,一同送行的还有冰美人赵莹,以及吴建辉和刘志。
戴莉莉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并没有来,不过她让她哥带了一句话:“臭木头,我会去你们那穷山旮旯里,找你的!你跑不了!”话就这么简单,但却透着一股子坚毅,木森还从中似乎听出了她的某种决心,这让他头痛。
“木子,好好休养,身体好了,有空了,记得多回来看我们。”
车站站台上,戴高立手搭在木森的肩膀上,猥琐大叔他那厚厚的镜片下,有水雾升腾。
“我会的。”
木森郑重地点头。
“木子,回去后,啥都先不要急着做,先找个媳妇,生个大胖小子……咱们可说好了,我可
是要当干妈的。”赵莹纤柔手指点了木森的额头一下,巧笑嫣然,她表面故作着轻松,心里却又酸又难受,若不是强忍着,泪水早就弄她个大花猫了。
“嗯,将来我当爹了,一定让孩子拜你当干妈。”木森答应,这事赵莹曾经多次和他说过,他知道对方是真有这份心。
“莹姐,你这样催着木哥找媳妇生孩子,小心有人知道了,跟你拼命啊。”长得肥肥胖胖的吴建辉打趣赵莹。
“是呀莹姐,戴总还在这里呢,小心他回去告密哦。”瘦得像跟竹杆般的刘志挤眉弄眼,唯恐天下不乱。
“去,莉莉那丫头,有本事她把我木森弟弟追到手啊。”赵莹撇嘴,她不看好高莉莉,觉得她不适合木森,她倒是觉得她自己挺懂挺适合木森的,但她又觉得自己是残花败柳,配不上木森。
“咳咳……”
赵莹的话让气氛一下变得有些怪异,戴高立咳嗽了几声,说道:“木子啊,到家后,多寄些土物产过来啊,大伙儿都嘴馋着呢。”
木森以前每次回家,都大包小包的东西提过来,同事们可喜欢了,吃得呼呼过瘾,尤其那些女同事,一个个吃完后,围着木森嚷嚷着还要还要,一点都不知道脸红的。
“放心吧,吃到你们牙齿疼,吃到你们不想吃。”木森笑道。
十数分钟后,木森在几人依依不舍含着泪花的目光下,登上了列车。
钢铁巨龙呼啸,往南方驶去,木森摸了把眼角,拭去那滚烫的液体,看向车窗外,今天和前两天一样,重度雾霾,整个世界仿若仙境。
躺在卧铺上,木森放纵思绪在记忆的海洋里徜徉,追逐着在公司里的点点滴滴,足足里小半晌。
收回神思后,木森摸出手机,拨通了老妈的电话。
“喂,小木啊……”
老妈林美芝慈祥的声音传来,但断断续续的,听得并不清晰。
“妈,我现在在火车上,明天早上到县里,大概上午能到家。”
木森开门见山道。
“喂,小木你说啥啊,你再说一遍,妈没听清……”
老妈大着嗓门喊着。
“我说……”
木森将话重复了一遍,但老妈还是没听清楚,这让木森苦笑,他很清楚并不是老妈的听力有问题,而是家乡太过偏僻,信号真心不好,典型的移不动,联不通,信不过。
在家里要想好好地说个电话,就必须拿着手机,喂喂喂地往山上跑,为啥?地势高,信号能好些呗。
“小木你等等,我让你爸和你说去,他腿脚比妈好使,爬得快。”
林美芝说着,将木森他爸木厚德唤了过来:“老木,儿子打电话来,快到山上接去。”
“好咧!”木厚德正在喂猪,一听召唤,麻利地手一洗,过来拿了手机,径直走出屋外,就往后山上跑。
木森在这边,都能听到他因为跑得急,粗重的喘息声。
“爸,慢点,也没啥事。”木森心里发酸,难过,家乡真的太贫困太落后了,自己这次回去,看看能做些什么,看看争取能不能改变这个面貌。
其实一直以来,木森都有这个想法,甚至他都有这么样一个计划,在京城工作十年,积攒到一定的原始资本,回家创业,带领乡亲们脱贫致富……可是身体出现状况,打乱了他这一计划。
“小木你别急啊,还是听不太清楚,爸再爬高些。”木厚德说道,又爬了几分钟,爬到经常打电话的那个位置,这才舒了口气,说道:“嗯,总算好了,听得清楚了。”
“爸是这样子的……”木森把自己辞职与回家的事情,和老爸说了,但没说身体出现状况这事儿,不想让二老担忧。
“啊,你辞职了?”木森这事很突然,木厚德吃了一惊,关切地问道:“是不是工作不开心?或者是发什么事情?”
“没有,工作四年了,从来没有好好地休息过,就想歇一歇。”木森轻描淡写地道。
“好,好好歇歇,钱是挣不完的。”木厚德人很憨厚而实诚,但不傻,他猜得到事情不会是儿子说的那么简单,但他和妻子一直对儿子有着百分之一百的信任,儿子既然做出这样的决定,一定有他的理由。
所以,他没多问,憨憨地笑道:“你明天上午到家是吧,我去湖里捞几条鱼,再看看能不能搞点野味,山里野鸡兔子虽少了,但还是搞得到的……回来咱爷俩好好喝几杯。”
“爸别搞得那么麻烦。”木森道。
“一点都不麻烦。”木厚德道:“这事你甭管,你只管回来敞开肚皮吃好喝好就行了。”
父爱,让木森的心如阳光明媚的三月,有着说不完的温暖。
接下来,他开始静静地思量着,回家后,应该做什么?来改变局面?
想来想去,都没想到什么好的妙点子,索性不再去想,闭上眼睛睡觉觉。
钢铁怪兽越过平原,穿过高山,横过钢筋水泥的丛林,近二十个小时后,终于到达了木森的目的地——湘省蓝天市白芸县。
白芸县近几年经济发展迅猛,一座又一座的高楼大厦若雨后春笋般,拨地而起,还有那一座又一座的厂房,烟尘滚滚。
木森瞅着这一切,暗自摇了摇头,随即坐上了县城开往青山镇的中巴车——那里是木森的家乡。
第三章 灵泉
青山镇,镇如其名,群山环绕,偏僻闭塞而落后。
一条柏油马路横贯镇中心,这是全镇唯一一条像点样子的街道。而全镇,除了镇政斧,没有哪怕是一栋超过八层的楼房。不过麻雀虽小,却是五脏俱全,镇上各种各样的商铺,还是应有尽有的。
木森从县里坐中巴车到镇上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九点钟了,青山镇虽穷僻落魄,人气倒也不差,只见马路上人头攒动,各种叫卖声,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
只是这些人流,要么就是镇上的商户住户,要么就是周遭的村落里趁早赶过来,以低廉的价格卖掉地里多余的菜,或捕到的野味,再顺便买些生活用品回去。
木森下车后,径直走入了一家名为‘山间野味’的饭馆。山间野味馆里吃野味的人没有,吃面吃粉的却是有几个。
事实上青山镇的野味馆有好些家,但本镇人花钱来吃野味的,真不多,那么这些野味馆的野味,基本上就是靠节假日里县城里过来的人来吃。
在平素时,它们什么生意都做,早餐,快餐,外卖,甚至夜宵。没办法,都是被逼的,不多元化经营,裤衩衩都要亏掉。
“小二,来碗牛肉面。”
木森找了个空位置坐下,笑意吟吟对着厨房里吆喝。
“好咧,马上就好。”厨房里有人清脆地应答着,似乎觉得有什么不对劲,下一秒钟,一个红光满面的脑袋探了出来,看到木森,先是一愣,随即喜形于色,三步两步地走了过来,手在搭在肩上的毛巾上搓了搓,一巴掌就拍在了木森的肩膀上:“木子你个家伙,怎么这个时候跑回来了?”
“怎么,这个时候不能回来啊。”木森笑呵呵,反过来亦是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肩头。
这家伙名叫耿新思,是他高中的同窗,两人的关系一直都铁得紧。
高中时期,耿新思的成绩虽然比全校第一的木森有差距,但也算是很好的了,但因为家里嘴巴多书包多,委实穷困,在高考前夕,做为家里长子的他当了逃兵,没和任何人打招呼,就偷偷地南下去了粤省,尚稚嫩的肩膀扛起了家里的经济大梁。
前年的时候,送完家里的最后一个书包后,他回到镇上,开了这家野味馆。
“怎么样生意?”木森问道。
“老样子,惨淡经营,收入比在粤打工,没强多少,不过胜在自由,没人来指手划脚。”耿新思摇了摇头,嘴角露出了一丝无奈的苦笑,反问道:“对了,你往几年,不都要到过年才回来的吗,这次怎么?”
“感觉外面的生活有些乏味了,回来休养一段时间。”木森笑说着,挑了挑眉,又一本正经补充道:“有钱没钱,回家种田……其实,我是回来种田的。”
“你回家种田?滚蛋吧。”耿新思见木森似乎说得认真,顿时露出了一个鄙夷的神色,说道:“你要是回家种田,就算你爸妈答应,你们村里人都不会答应……而且,镇里也不会同意,书记和镇长大人,会亲自拿个扫把,下田将你撵上田埂……你别忘记了,你可是我们那一届,全市的理科状元,我们青山镇有史以来,第一个进入清华北大的啊!你种田,简直就是暴殄天物,超级大材小用,他们能答应嘛!”
说到这里,耿新思白了木森一眼,表明他的态度,又道:“而且,我也不会答应!绝对不答应!”
“你的意思,我种田,会引起公愤?”木森笑道,耿新思的话夸张的成份很大,却也不是无的放矢,的确他所说的那些人,都期待着他这只飞出山沟的凤凰,能飞得高,飞得远,金光灿灿,光耀门楣。
“当然,你是我们青山镇的希望所在。”耿新思郑重其事,一双圆溜溜的眼珠子瞪着木森,以审视的目光上下打量着他,似要看穿木森的心思般,他怀疑地道:“木子你不会,真的打算回家舞锄头吧?”
“没,就回家修养。”木森怕这货纠缠个没完没了,一口否认。
“这就对了嘛。”耿新思松了口气,站起身来:“还没吃早餐吧,我去给你弄碗面。”
不一会儿,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就端出来了,稍带麦色的手工面,绿油油的葱花,面汤上浮着星星点点的猪油,很香,说不出的诱人。
“不错,手艺越来越好了。”木森吃了夹面条,点头称赞,确实老同学这面条味道弄得相当的地道,若是把店开到大城市里去,生意一定爆好,但镇上别人的店里的面,亦不差,并没有什么优势可言。
“嘿嘿,那是当然,也不看看哥哥偶是谁。”耿新思给点颜色就开了染房,肥胸一挺,吹起了水。
哥俩聊着,追忆着往昔的校园时光,说着相互间的糗事,好不快哉。
木森吃完美味的面条后,坐了会儿,拒绝老同学的相送,告别了他,得赶着回家,老爸老妈肯定在家里欲眼望穿了。况且,哥俩今后大把的时间吹牛呢,不争这一朝一夕。
木森的家千亩湖村离镇中心有五六里的距离,全是小路。
小路弯弯,穿林越野,却也平坦,不过木森身体有恙,再者又背着行李,是以走得并不轻松。
好在一路上山青水秀,鸟语花香,风景优美,空气亦是清新之极,还夹着着醉人的草香木香,让他心情说不出的愉悦,神清气爽。
一半路程走下来,木森感觉累了,又有些渴了,途经一片树林的一条小溪时,他止步。
泉水叮咚,欢快流淌,奔流向下,清澈而纯净,木森蹲下身,掬了一捧水,喝下口中,一如往常的甘甜,解乏又解渴,比那什么纯净水矿泉水好喝多了。
木森喝得惬意,欲掬第二捧水喝时,他却是猛地怔住了,只见戴在手指上的那个古朴‘灵泉戒’,突然绽放出水波般的涟漪,如梦似幻,将他包裹。
木森还没来得及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便看到戒指一个变幻,一眼直径大概一米的清泉,凭空出现在他的跟前,还围绕着一小圈黑乎乎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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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父爱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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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眼泉无比真实,古井无波,很恬静,尤其是那水质,较之木森脚边流淌着的溪水,都还要清澈数分,纯净得简直就是过了份。
木森试着往泉底望了望,水里没有任何的生物,黑黝黝的,似乎深不见底。
“这是我的幻觉吧,中雾霾的毒太深了?”
木森愕然,不敢相信眼前的泉是真的,他试着伸出手,探向泉水里,清凉凉的,很舒爽,再抓了把黑土地,软软的,松松的,亦是真实存在。
“这是,真的?”
木森瞠目结舌,反复试了几次,皆真真切切,最后他用力掐了一下胳膊,痛得他直咧嘴。至此,他确定,自己跟前的这眼泉,是真真正正存在的。
“这眼泉到底哪里来的?”
木森纳闷,当留意到双手时,他发现那个‘灵泉戒’不见了。
“灵泉戒,灵泉戒,难道这眼泉,是灵泉戒所化?这眼泉,是一眼灵泉?”
木森明白了,可又有些搞不明白。
“自己获得灵泉戒,也有那么长时间了,刚买的那会儿,和这两天,自己一直都戴在手上,可为什么它一直都没有显化,直到现在才现出真形?”
木森琢磨着,脚畔溪水欢唱,使他顿悟。
“看来只有这纯净的山泉,才能激活灵泉戒,自来水瓶装水什么的,无用。”
搞懂了这些问题,木森的注意力重新回到跟前的灵泉上。
“这灵泉,不会一直就这么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吧?这多碍眼啊,能不能对它收放自如呢?”
木森如此思忖,意念刚动,这泉竟一下就消失了,眼前空空荡荡的。
“难道,真的能够随心所欲,收放自如……灵泉,出现。”
木森愣了愣,用意念传达出这样的信息,哗的一下,这泉还真又显现在了他的眼前。
又尝试了几次,灵泉都会根据他的意愿,出现或消失。
“哈哈,这样就方便了。”
木森大喜。
“灵泉戒,灵泉灵泉,这泉的泉水,应该有着不同寻常的功效吧……先喝喝看味道如何。”
木森恰依旧口渴中,便从泉中掬起一把水,汲了口,顿时他的眼睛一亮:“我去,比这溪水还甘甜,还要好喝得多……”
更让木森感到惊喜的是,这灵泉水不但极好喝,而且几捧水喝下去后,他感觉浑身的毛孔都张开了,舒泰无比,尤其是在京城饱受迫害的肺部,感觉最是明显。
还有,水下腹后,周身一路来的疲劳一扫而空,精神抖擞得就像公鸡中的战斗机,一身都充满了力气。
“灵泉灵泉,实至名归啊!不但好喝,竟然还有这灵药般的功效。”
木森喜极,知道自己撞了大运,捡到大宝了。
“嘿嘿,不知把鱼放进泉水里,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呢?还有泉边的这圈黑土地,可以种些植物看看。嗯,回到家后,弄几株蔬菜或水果进去……不过,还是先养鱼看看吧。”
木森意欲试试看这灵泉到底还有哪些灵性,打定主意,便脱下鞋子,开始在小溪中捉起鱼来。
他捉鱼的技术曾经其实还是不错的,不过在黑龙江遍布的京城待了八年,这门功夫算是荒废了。加之,溪中鱼不多,所以赶鸭子似的捉了小半天,木森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捉到一尾两指来宽的小鲫鱼。
“搞定,一条足够了。”
效率是贼低,不过木森很满足,随手将小鲫鱼直接扔进了灵泉里。
“哗啦……”
“哗啦啦……”
小鲫鱼一进入泉中,就跟突然打了鸡血似地,明显地变得亢奋,时而一个猛子扎进水底,时而又倏地窜出水面,跃得老高,弄得水花飞溅,在阳光照耀下,璀璨若颗颗珍珠般,炫丽而夺目。
“看来这小家伙,很喜欢这灵泉……只是不知,它在这灵泉里,生长的速度会怎么样,还有肉质,会不会如这灵泉水般,很甘甜,很美味?”
木森笑眯眯地看着在灵泉里玩得不亦乐乎的小鲫鱼,充满了期待。
正幻想着,前面传来了匆忙的脚步声。
“哎呀,只顾着捉鱼,都忘记要回家了……而且,让村民们看到自己在这溪里捉鱼,还不被笑死啊。”
木森醒悟过来,想起了正事,汗一个,赶忙穿鞋子。
才一穿上,前面人影闪现,木森一看,顿时一怔,竟是老爸木厚德,行色匆匆的。
“爸,你怎么来了?”木森忙道:“不是说好了,不来接的吗?”
“在家里左等右等,没看到你回来,爸就来了,你妈也催我。”看到儿子,木厚德喜出望外,露出了他那招牌式的憨笑,很温和。
“我这么大个人,你们还怕走丢了不成。”木森笑道。
“这个当然不怕。”木厚德挠了挠头,伸手去拿木森的行李:“来,东西给爸。”
“没事,我拿得动,小意思。”木森不给。
木厚德不跟他废话,直接不由分说,一把抢过,往肩上一扛,大步走在前,边走边笑道:“昨天运气不错,在湖里网到一条两斤多的火头,还搞到条四斤多的青鱼……另外,下套套了只肥兔子……待会回去,喝个痛快。”
“爸辛苦你了。”木森有些过意不去。
“辛苦什么……再说了,爸妈为了你,做什么都是值得的,再苦再累又怎么样。”木厚德不以为意地摇了摇头,憨厚地笑。
木森没有再说话,静静地跟在老爸的身后,感受着这如山般厚重的父爱,默默地看着他的背影。
木森清晰地记得,儿时老爸的背影笔挺,阔壮而有力,给他一种强烈的安全感。然而现在,消瘦多了,也变佝偻了……而且,他的两侧鬓角,有了浓重的斑白痕迹……
“自己长大了,老爸老了……”
木森鼻子泛酸,几步追上老爸,一把抓住他肩上的行李,坚定地道:“爸,我来。”
木厚德愣了几秒钟,怔怔地看着儿子,这一刻,他似乎读懂了许多,终于放手,露出了宽慰的笑容:“好,你来。”
第五章 千亩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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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绵的青山,成片的水田,绿油油的菜地,一眼又一眼的池塘,玉带般飘荡的河流,宽阔平坦的原野,鸡鸭牛羊犬等等,这些南方乡村该有的元素,千亩湖村应有尽有。
不过村庄最大的亮点,在位于村西的那个湖泊——千亩湖,而村庄的名字由来,正是源于此湖。
千亩湖的面积不只一千亩,村里有老人说它有两三千亩,也有人说它有四五千亩,具体多大,没有准确的数据,因为从来没有谁去测量过。
反正,呈椭圆形的千亩湖很大,有种海洋般一眼望不到边的感觉,风平浪静时,静悄悄的它就像一块镶嵌在地面上的大镜子,倒映着蓝天白云,显得很是美丽而壮观,让人迷醉。
“哎,木子回来了。”
木森和老爸走进村子里,村民们看到他,就像看到自家娃回来了似的,都很欢喜,纷纷露出微笑,主动和他打招呼。
木厚德和林美芝是两个很实在的人,这么多年来在村子里他们一直待人真诚,木森考上北大后,亦没有发生半点的改变,故而人缘极佳。
而木森的品德与真诚,更是无可挑剔,在村里他的口碑比他父母还要好几分,深受村民们的喜爱。
“嗯,七婶,八叔,九爷爷,我回来了。”木森笑呵呵地回复着每一个遇见的村民,不时停下来,和那些年长的村民聊个几句,说说家长里短。
这些个过程,木厚德就站在儿子的身边,脸上挂着他招牌式的憨笑,当然还有那掩饰不住的骄傲与自豪。
这样耽误了不少的时间,到家里时,已经快十二点钟了。
木森家是一幢老屋子,土砖黑瓦,木柱木梁,岁月久远。
木父木母是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又供出了木森这个大学生,而且木森的妹妹木妮现在还在读高中,他们是没剩下什么积蓄的。
但是木森不差钱,虽然只工作了四年,但因为有能力有学历,肯努力付出,他的存款,好几十万呢。
几十万在京城只够买个wc,甚至有些离谱的地方,只够买个wc的角落,但在乡村里,还是可以盖一幢挺不错的房子的。
木家四口人其实一直都有盖房的这个想法,但村里公路不通,各种建筑材料要运进来,相当的困难,所以,建新房的计划一直搁浅中。
事实上,偌大一个千亩湖村,清一色的土胚房,没有哪怕是一幢红砖房,小洋楼就更别提了,根本就没影的事儿。
说起来,千亩湖村还是有几个土豪的,这几人都是包工头,这几年国内房地产市场一片火爆,他们跟着发了财。不过这几个包工头,都不再住在村里,要么就在市里县里买了房,要么就在镇上买了地建了楼。
在两年前,林美芝也提议,到县里买套房,一家干脆住县里去算了,千亩湖这旮旯里,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淳朴的木厚德沉默,活泼的木妮支持,但木森反对,他不是一个忘本的人,千亩湖是生他养他的地方,他的根永远都在这里,终生都不离不弃。
他不会逃离,他会想方设法,去改变!
“哎呀,小木回来了……”
父子俩一进门,林美芝听到动静,赶忙从灶房里走出来,手里还拿着锅铲,看到木森,顿时开心得眼睛都眯成月牙儿了。
只是随即她脸一沉,狠狠地瞪住了木厚德:“木厚德你个天杀的,你怎么能让儿子拿行李,那么重的东西,累坏了他咋办?你负得起这个责任吗?”
林美芝一直都很疼儿子,甚至可以说是溺爱,家里的活计,是决不让他沾手的。都说慈母多败儿,亏得木森从小懂事,争气,没有由老妈的心头肉,变成心头刺,没辜负她的爱。
“这个……”
林美芝比较彪悍,木厚德向来都有些怕她,面对训斥,挠着头直憨笑。
“妈,你冤枉爸了,是我自己抢着要拿的。况且,这是我的行李,本就应该我来拿嘛。”木森为老爸喊屈,遂又苦笑道:“还有,我早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小木……”
“你不是小木?你的意思,你是老木了……那你爸,岂不是成了老老木了?”老妈撇嘴,给他个白眼:“不管你多大,在妈的心里,你永远都是小木……都是需要呵护的小树苗。”
“好吧。”老妈口才无敌,木森败下阵来,不过心里是暖烘烘的。
“好了,洗个手去,马上开饭。”老妈露出胜利的笑容,挥了挥锅铲,转身进了厨房。
老爸都不用吩咐的,自觉地跟在后面,老老实实地去端菜。
午饭非常的丰盛,萝卜炖青鱼,蒜蒸火头,红烧野兔肉,还宰了只大肥公鸡,用补药煮的,贼营养。
另外,还有个西红柿炒蛋,一个油爆辣椒。
六个菜,每一个老妈都花费了十二分的心思在做,况且她的厨艺向来都不错,所以个个菜都是色香味俱全,吃得木森呼哧呼哧,满嘴是油。
“来小木,多吃点,看你都瘦成什么样子了……”
老妈爱怜地又一次将一条大肥鸡腿夹到木森碗里,眨着眼,看着儿子,脸上流露出几丝八卦,问道:“你打算在家里休养多久,接下来还有什么安排?”
木森一瞅她这眼神,就知她什么心思,立即感到有些头痛,说道:“我在家里休养的时间多长,取决于休养得舒不舒心。至于安排嘛,嘿嘿,天机不可泄露。”
“去,还跟老娘卖关子。”老妈拿筷子要敲他,表达着不满,她凑近了些,再问:“怎么样,在那边找对象了没有?”
“妈你儿子这么优秀,你还担心他找不到对象?”木森反问。
“妈当然不担心。”老妈嘿笑:“老娘只是想抱大胖孙子了,再说了,你也不小了,你爸在你这个年纪,你都可以打酱油了。”
“我也想抱。”一直都没吭声的木厚德,突然开口附合,憨憨地笑着。
“咳咳……”木森正在喝酒,闻言差点没被呛到,找对象结婚这事儿,他一直未曾放在心上,但现在,似乎该好好考虑考虑了。
第六章 捉螃蟹
菜的味道真心不错,但老妈子也真够没完没了的,所以这顿午饭,木森是嘴上享受着,耳朵受罪着,痛苦并快乐着。
“妈我出去转转。”
吃饱后,他第一时间逃离了餐桌,来到了附近一块自家的菜地。
木森绕着菜地转悠了一圈,选中了一株半大的西红柿,还有一株刚开花的黄瓜藤。而后,用锄头将它们挖出,再栽进了灵泉畔的那一小圈黑土地里。
土地的面积着实有限,先就种这么两株了。
“哗啦。”
一声水响,那尾鲫鱼浮上水面,吧嗒着嘴,吐着泡泡,鼓着圆眼珠好奇地看着木森。
木森打量着这鲫鱼,发现它竟然长壮了一小圈,尤其是它浑身的鱼鳞,比捉进来时光泽鲜亮多了,充满着活力。
“我去,这灵泉的功效,也太明显了吧,才多长时间啊,鲫鱼居然就有了这么大的变化,不愧是灵泉啊……嗯,看看这西红柿和黄瓜,会怎么样。”
木森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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