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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能不反抗吗?
发牌的光头已经吓得簌簌发抖,赶紧跪了下来,一动也不敢动,不住地说:“老佛爷,我真该死,求您饶了我吧!”
太上老君也求情说:“老佛爷,算了,他也不是故意的,小孩子嘛,哪个不象谗猫似的。”
听了太上老君的话,老佛爷的脸色才有点缓和下来。
太上老君对光头说:“还不赶紧把牌拿起来!”
“是!”发牌的光头这才慌忙把牌从地上检起来。
又玩了一会,杨野感说:“老佛爷,你们玩够了没有,我可是太冷了!”
沙僧听了大吃一惊,这么直接地和老佛爷说话不是找死吗?
但老佛爷没有恼,而是看了太上老君一眼,太上老君笑着说:“好吧,不要把小杨冻了,不玩了。”
四个人站了起来,发牌的光头收起牌,再也不敢碰杨野感一下,杨野感也爬了起来,穿了衣服。
老佛爷转头一看站在人群里的马千,立即喝问沙僧:“怎么他还在?!”
沙僧嗫嚅道:“这个……”
“什么这个那个的?!我现在说的话没人听了!”老佛爷大为光火。他此刻脸色铁青,很是怕人。老佛爷发起火来向来是很厉害,杀个把人真的就象是踩死蚂蚁那样轻易。
他这一发火,马千吓得直抖索。旁边的一个光头立即拔出一把快刀,就要结果了马千。马千吓得尿就要尿了出来,腿子一软,一下子跪在地上。拔刀的光头站在马千身后,刀就要在马千的脖子上砍去。
老佛爷突然朝马千看了看,挥手示意那个光头暂时不要杀。那个光头正纳闷间,老佛爷又向马千跟前走近了几步,又仔细看了马千一眼,突然扑通一声竟跪在了马千面前!
这一跪出乎庙里所有人的意料,谁也搞不明白老佛爷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本来马千是要给拉出去宰的,哪知道现在老佛爷竟跪在他面前,这谁能想到!谁不感到惊奇!
第49章 懵懂小童做大王
马千跟随杨野感到了这样一个荒山坡的废庙中,本来还怀着一丝兴奋,可是先被沙僧打了一顿,跟着又要被杀死,眼看着别人拿刀要杀死自己,知道求饶反抗均没有用,怕虽然怕,但他也不求饶,要学一学中英雄好汉的样子,等他来杀就是,虽然心里不想死,而且也怕得要死,几乎就要尿裤子了,但还是装做一副不怕和视死如归的样子,好歹也做一回好汉。
哪知道老佛爷在下令要杀了他之后竟又阻止了别人杀他,现在更匪夷所思地跪在他面前。
马千先是惊讶,不明白老佛爷为什么这样,顶多他开恩不杀自己就是,为什么还要跪在自己面前呢?不要说马千不明白,庙里所有的人也没有一个明白。老佛爷一向高高在上,作威做福,对别人颐指气使,现在这么一个大人物竟跪在自己面前,马千一下子不但很惊讶、惶恐,更是手足无措。哪知道老佛爷下面所说的一句话更让马千摸不着头脑。
老佛爷非常抱歉地说:“我刚才真的是有眼无珠,冒犯了您老人家!我实在是有眼不识泰山,请您老人家恕罪!”说着就搀扶马千起来。马千站了起来,但是腿子还在不停地因害怕而发抖,他在老佛爷这样的强势人物面前是只有跪的份的,现在站了起来很是不适应。
老佛爷和颜悦色地说:“今天我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么幸运,竟然能遇到您老人家,真的是太好了,我的手下刚才真的是太粗鲁了,让您受惊了,您要给他们什么惩罚,不要客气,直接说出来,我决不会饶了他们,就是您老人家要罚我什么,我也不会推迟,谁叫我没有一双认识人的眼睛呢!我真的恨不得立即剜了我这双眼睛!”
看到老佛爷这么很真诚的样子,马千只觉得自己就象是宋江在清风山遇到了锦毛虎燕顺一样。宋江在老家杀了自己的老婆阎婆惜,无处藏身,逃难在江湖上,在投奔清风寨花荣的路上,给清风山的喽罗抓住了,小喽罗用泼水浇宋江心窝,要等冷水泼散了热血,用剜心尖刀取出心肝来时,乘脆了好吃。还要用宋江的心肝造三分醒酒酸辣汤来做醒酒汤。可是山里的老大锦毛虎燕顺一听要杀的人是宋江时,乖乖,那个口气简直就象孙子一样,把宋江当作爷爷一般,也说要用尖刀剜了自己的眼睛,那是因为宋江是有名的黑社会老大,锦毛虎燕顺不但不敢杀他,还要*他来庇护自己呢,所以才对宋江万分恭敬,为适才对老大无礼而万分惶恐。
可是自己不是宋江也不是什么黑社会老大,唯一的解释就是老佛爷认错了人,马千这样想着,庙里其他的人也是这么想着。别人不了解马千,杨野感还不了解他,他马千最大的能耐就是摇摇笔杆子,写写什么狗屁文章,到了外面黑道上他还不和瞎子一样,什么人也不认识。
但是这次大家谁也没有猜对,老佛爷没有认错人。
老佛爷就是认他马千这个人才这样尊重他的。
这是为何?马千这人究竟有何特别的地方能让老佛爷如此看重?
原来老佛爷这个人黑道上悟性非常高,就是整人的手段非常高,常人不及,要不然怎么会做到“佛教”这一黑社会组织的首领?但他却非常迷信,他相信命。他的这个组织名叫“佛教”,而真正的佛教领袖是过去、现在、未来三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现在佛,即释迦牟尼尊者,也就是如来佛,他为了抬高自己,便要入会的人称自己为老佛爷,称自己最要好的兄弟为弥勒佛,地位稍次的一个兄弟称菩萨,反正是组织中职务地位均按照真正佛教中的佛的地位来安排。
佛教传说中如来佛有一个法力非常大的护法,经常在如来左右,就是盘踞在如来头顶的金翅大鹏明王。金翅大鹏明王修行多年,法力高强,翅膀一扇就是九万里。后时有伟人称“鲲鹏展翅,九万里”指的就是这位大鹏明王运起轻功扶摇而上的神采。在《西游记》中,金翅大鹏明王偷偷溜出灵山,在下方也不知害死了多少人,整个一个狮驼国的国王及文武官僚,满城大小男女也尽被他吃了干净,最后给如来收服后仍不见以拯救苍生为己任的佛祖对他有何惩罚。
所以老佛爷也觉得自己佛教中缺乏一个大鹏明王这样的护法,他早年研究过相术,常用自己的方法来寻找自己心目中的大鹏明王。可巧马千长得和勾践差不多,鸟嘴长脖颈,有点大鹏明王的模样,于是老佛爷就认定马千是他心目中的大鹏明王理想人选。
既然认为马千是自己心目中的大鹏明王不二人选,老佛爷自然对他很是客气。
老佛爷找到了大鹏明王,自然很是高兴,他大笑着说:“真的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想不到我好长时间不来中国,一来就碰上了一件大喜事!”
他跟着向全场的人喊道:“兄弟们,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老佛爷我找了多年的大鹏明王终于找到了,真的是苍天有眼,佛教昌盛。”他把一头雾水的马千推到众人面前,也不问马千同不同意,又大声说:“现在让我们用我们佛教最隆重的仪式欢迎大鹏明王加入我们组织!”
庙里所有其他的人均是一愣,马千这么一个窝囊猥琐的人居然是老佛爷找了多年的大鹏明王,他刚才还害怕的直发抖,一副狼狈的样子,却是大鹏明王,他究竟又什么样的能耐?以后这么多的人均要听他的话,这叫兄弟们如何服气?但老佛爷的话对他们来说就是圣旨,想不通的也要听,明知是错的也要听,大家于是欢呼了起来。
从老佛爷开始,弥勒佛、菩萨、沙僧还有众多的光头一起向马千鞠躬,齐声叫着:“欢迎大鹏明王!欢迎大鹏明王!”杨野感也跟在后面鞠躬也这样喊着。太上老君不是佛教中人,但也随众人一起吆喝。马千一生何尝见过这样的阵势,也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早就不知所措了,只感到头要晕了,即紧张害怕又兴奋。
众人又鞠躬喊道:“大鹏明王好!欢迎大鹏明王好!”老佛爷摆了摆手,制止了众人讲话,说:“现在请大鹏明王给兄弟们讲几句话!”
马千在糊里糊涂中也没听清楚老佛爷的讲话,杨野感立即上前拉了他一下,悄悄地说:“快,他们要你讲几句话呢!”
马千这才回过神来,但要他讲话实在是太突兀了。他平时下笔千言也不费事,就是当众讲话也不是不能,但是今晚的事情实在有点叫他莫名其妙。
他站在人群中间,看着那么多凶神一样的眼神看着自己,很是发毛,要讲话,只觉头脑中一片空白,什么也讲不出来。
太上老君看出他的窘相,他惯于做好人,他就鼓励说:“随便给兄弟们讲几句吧,不要紧的。看得出来,你是个有文化的人,不会没话讲的,不象我们这些大老粗,讲几句吧!”
听着太上老君和颜悦色地劝说,他心里有点放松,开始想怎么说。
他本来就是一个文学青年,文学功底和专业作家比,当然是没法比,但和一般人比还是很深厚的,更不用说和这些混黑社会的文盲了。
他本就不是什么大鹏明王,当他们既然这么认为,那他也只有假装了,否则自己就被他们杀死了,为了活命,一定要认为自己就是大鹏明王,而且要有模有样的。他开始想这么说:“感谢众位兄弟抬举在下,蒙老佛爷和兄弟们尊我为大鹏明王,真的是天缘凑巧,能让我和众兄弟们在今晚相遇,从今以后,我就和兄弟们患难与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佛教中人本来就是些没有文化的乌合之众,虽然平时对首领老佛爷很是尊重,但有时也会痞子脾气发作,老佛爷也不会过分责怪,因为老佛爷本来就是黑社会的老大,就深知痞子特性,对他们的痞子特性了如指掌,也适当允许他们的痞子脾气发作,否则的话他也做不好老大。
现在就有一个家伙就是菩萨对大鹏明王不满:“怎么这么慢?妈的,快点好不好?”他本来就对老佛爷搞了这么一个大鹏明王很不满,但他对老佛爷可不敢怎么,现在见马千这么狼狈的样子,更是来气,就直接说了出来。
马千一听他的话吃了一惊,准备好的讲话腹稿立即烟消云散,更是不知道讲什么好,当场愣在那里。
这下连老佛爷也有点不满意了,他脸色由热情明显开始变冷淡:“怎么连话也不会说?!”
老佛爷一发话,菩萨更是得寸进尺,眼睛里竟露出凶光:“快点!讲几句话嘛,又不是拉屎!”
马千给他们一吓,“扑通”一声竟跪了下来,头上冷汗涔涔而下,几乎要哭了出来,话是说了出来,而且声音很大,但内容却让所有的人瞠目结舌:
“求求你们,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我要……我要……撒尿!我,还要……我还要拉屎!”
第50章 坏人休闲好人忙
马千这一番话说出来众人先是大惊,继而反应不一。沙僧因为开始就打了马千,现在他做了大鹏明王,怕他会报复自己,心中对他有芥蒂,现在听到他说出这番丑话来,心中很是高兴,更希望老佛爷因此而不再认他这个什么吊大鹏明王。一般的佛教会众则是很失望,当然也有不少人偷偷发笑,菩萨是最开心的,因为他怕马千加入佛教会影响他的地位和权力,由于他在佛教中地位较高,所以他对马千的不满就直接表现在脸上,他直接骂骂咧咧地说:“什么玩意儿,太丢人了!”
太上老君因事不关己,听了马千当中说出这么丢人的话,很是觉得好笑。
只有老佛爷非常气愤也非常恼火,大鹏明王是他提出要找的,也是按照他的要求找到的,现在居然是这样的一个活宝,当众丢人显眼,也等于是扫他的面子,损害他的威望。
他铁青着脸,走到马千面前。
马千一开始因为害怕,说出了内心的真实想法,故而连那么丑的话也说了出来,听到别人的嘲笑声,一开始恨不得找个老鼠洞立即钻进去,连死的心也有了,不过在别人嘲笑之后反而平静下来,也没有开始那么害怕了,反正在山上的时候差点就被坤哥给杀死了,现在还有什么放不开的呢?
老佛爷冷冷地问:“大鹏明王,你究竟是个什么意思,对我们有什么不满可以说出来,用不着这样糟蹋自己!”
马千从地上站起来,擦干眼泪,平静地说:“说实话,我是一个学生,本来就不是什么大鹏明王,你要我讲话,我本来就讲不出来,现在讲得不好,你们又来嘲笑我,我不干!”
“你不干?!”老佛爷很惊讶,“告诉你,大鹏明王是我们佛教中很高的护法,大鹏明王无人敢惹,谁要是得罪了大鹏明王,佛教中上上下下都得和他拼命。大鹏明王地位尊崇,钱多得花不完,要什么样的美女没有?不是谁能做想做就能做到的!不信你问问我手下的兄弟,他们谁不想做,可惜他们没有这个命,只有你小兄弟,才是天生的我佛教中的大鹏明王,机会到了可不要错过了!”
老佛爷的这番话很是打动了马千,马千问:“有这么多的好事?没人敢惹?”
老佛爷微微一笑,回头朝着众多的光头说;“兄弟们,谁要是惹了我们佛教的大鹏明王,你们会怎么样?”
马千刚才的样子虽然很狼狈,众人也不认这个什么大鹏明王,但老佛爷的话没有谁不敢不听,立即纷纷大声喊叫:“谁要是敢惹大鹏明王,我们叫他断胳膊断腿,断子绝孙!”“杀了他全家!”“掏出他的心肝!”
老佛爷转过头来对马千说:“怎么样?”
马千不由一阵激动,又问:“那要什么样的美女就有?”
老佛爷一笑,信誓旦旦地说:“当然!”
马千眼珠子一转,用手指了一下杨野感说:“那我要她!”
杨野感一惊,想不到马千在这个生死关头还忘不了打自己的主意,真的是令人又气又恼,但此刻我为鱼肉,人为刀殂,也不敢过分表示反对。
老佛爷听了马千的话,很是开心,说:“这个还不容易。你既是佛教中的大鹏明王,要个把女人还不是一句话。”又对着杨野感说:“小杨,你看和大鹏明王也差不多大,两个人也蛮般配的,既然大鹏明王看上了你,那老衲就做个红娘,给你们牵个线,你就做大鹏明王夫人,怎么样?”
他最后的语气似乎是在和杨野感商量,但杨野感知道,他为了找这个什么大鹏明王,可真的费了不少心血,从他对待马千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自己要是不同意,他可不会象以前那样给自己面子,何况自己和他一见面他就逼着自己脱光了衣服给他们玩,自己要是再得罪他,还有什么事情他做不出来呢?
当下杨野感也不说话,只是点了点头。但谁都知道点头就表示同意了。
马千看到自己追了半年也没有追上的杨野感点头同意了,不禁欣喜若狂,想不到做了佛教的大鹏明王这么牛逼。他在学校里是风云人物,是有名的校园诗人和作家,才华横溢,倾慕的女生着实不少,但他追杨野感追了半年,也不知道写了多少情书,写了多少诗歌,也不知道送了多少鲜花,也不知道为他流了多少泪,但杨野感均是高高在上,对他不理不睬。那时他只觉得她好高傲,好高傲,哪知道今天做了什么鸟佛教的吊大鹏明王,只一句话,杨野感就乖乖地投怀送抱,真的是美女也怕恶人哪!做好人忙了半年连女人的一根毛也没有碰到,做坏人只要一句话就能立马叫她脱裤子,立马日到她的逼!马千不禁感慨万千!
他又想起了不久前在山上给坤哥欺负的事,现在既然是佛教的大鹏明王,有黑社会撑腰,何不去扁扁坤哥?
于是他立即向老佛爷述说自己给坤哥欺负的事,由于他不清楚自己说出来他们究竟是个什么态度,所以请求的时候说的结结巴巴:
“我在附近的一个山上,有好几个人把我抓起来,饿了我好几天,还要打我。他们就在附近的山上,我想请……想请……老佛爷……还有各位兄弟帮忙,给我……给我……”
“给你报仇出气,是不是?”老佛爷替他说了出来。
马千连忙说:“是,是!”
“这很好办嘛!现在反正也没什么事,你带路,我们现在就走!”老佛爷很爽快。听到要打人了,那些混混们个个兴奋得要命,一个个开始摩拳擦掌,巴不得现在就到马千说的山上,好过打人的瘾。马千看到他们这样,心头窃喜。
一群光头在马千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地离开了这座破庙,他们本来开车来的,但是这里都是山路也用不着。马千已经记不清楚自己究竟在哪里碰上坤哥的,好在杨野感对这里比较熟悉,记得当时救马千的地点,在她的指引下,很快就找到了坤哥拍戏的那座山。
马千第一上这座山,心里是充满了好奇,因为他不知道坤哥把丁香带到这山上干嘛,后来就是在山上遭受屈辱和恐吓,现在重上此上,还带了一帮黑社会的人,心中的感受那真是不一样,开始是惊慌担心,现在是得意快活。
到了竹楼里,不等老佛爷下令,那些痞子就开始稀里哗啦地看见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就砸,能折断的竹子就折断,搞的竹楼就要倒塌。
里面冒出几个人,一开始还很凶地责问:“你们是什么人?敢来砸场子!这里可是坤哥的底盘!”但等老佛爷一声令下,八大金刚和沙僧等立即向狼入羊群一样把这些家伙打得落花流水,打得杀猪般嚎叫。
“什么人敢来这里放肆?”坤哥跑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把大砍刀。他神情凶悍,大声嚷嚷:“谁要是过来我叫要他的命!”
但是八大金刚可是国际上有名的匪徒,哪怕他这么样一个地地道道的“土”匪,立即就有一个金刚抽出一根钢条,上去一挥就把坤哥的大砍刀给格飞了,另有一个金刚跟着一拳就把他打倒在地。
八大金刚作为老佛爷的贴身保镖和打手,身手是非常的利索,坤哥近来养尊处优,身子早就给酒色淘空了,加上八大金刚以众敌寡,很快就摆平他。一个金刚用脚踩住了他的胸口,喝道:“你不看看人,我们佛教大鹏明王你也敢欺负,瞎了你的狗眼!”
沙僧也赶了过来,上来也要给坤哥一巴掌,正扬手之际,看清了坤哥的脸,不由大惊;“是你?!”
坤哥也惊问:“是你?!”
第51章 冲动的惩罚
为何沙僧和坤哥彼此见面要吃惊,因为二人本来就认识,而且坤哥也是佛教中人,沙僧接引入会的,不过佛教高层尚未知悉。坤哥姓唐,长的非常帅,惯会甜言蜜语哄骗女人,佛教中人皆送绰号“唐僧”。
沙僧见打的是人是他,赶紧跑到老佛爷那里,向老佛爷求情说:“老佛爷,这个得罪大鹏明王的人是我们教中兄弟‘唐僧’。”
老佛爷大怒:“既然是教中兄弟就更应该懂得规矩,大鹏明王是本教最高护法,连最高护法都得罪了,还是本教兄弟?我看他是想叛教!”
叛教是佛教教徒最重的罪行,一旦入教终身不能自行脱教,叛教更是不容许,无论叛教的教徒走到世界上哪一个角落,佛教总要想办法追查出他来,将之处以极刑。因为不这样做,那些脱教或叛教分子掌握了大量的教中秘密,一旦为警察所掌握,那么对佛教的生存是非常不利的。
所以老佛爷一说到唐僧是叛教时,沙僧就很紧张,生怕老佛爷要处罚他,连忙说:“唐僧是好多天前遇到大鹏明王的话,他根本就不认识大鹏明王,再说了当时大鹏明王还没有加入我教。”
菩萨在旁边也说:“是啊,他不知道也是情有可原的。”
老佛爷对马千说:“既然大家为他求情,而他确实不认得你,就饶了他吧,你看怎么样?”
马千哪有什么说话的权利,连忙说:“好吧,老佛爷说什么就是什么。”
老佛爷说:“既然明王饶了他,就不要再惩罚他了,但是给明王道歉是少不了的。”
沙僧一听立即跑过去阻止了众人的打斗,把唐僧拉到了马千面前。
此时的唐僧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威风凛凛的坤哥了,他一到马千跟前立即跪了下来,啪啪啪地扇了自己好几个耳光,口里不住地道歉:“我真是瞎了狗眼,竟然在太岁头上动土,我真的是瞎了,大鹏王,你就当我是你的孙子好了,孙子不小心把爷爷惹生气了爷爷是不会计较的,你就当我是你的孙子,你也不要和我计较吧!”
看着唐僧现在的可怜样,马千怎么也不敢把他和不久前的坤哥联系起来,看来这个什么吊大鹏明王真的是很威风,马千不禁有些飘飘然起来。他也不记恨唐僧了,就说:“好了,既然都是兄弟,那以前的事我就不计较了。”
唐僧感激得要命,口里不住地说:“谢谢大鹏王,谢谢大鹏王!”跟着又过去谢谢老佛爷菩萨等人。
老佛爷帮马千出了气,就要离开此地,唐僧恭恭敬敬地送行。
老佛爷找到了所谓的大鹏明王,心里虽是高兴,但毕竟也有失落,因为从马千的种种迹象来看,他根本就不适合在黑社会上混,好在他要的也只是一个象征,给自己找回一个面子,给佛教中增加一个象征性护法,并不要马千干什么事,所以马千没有能力也无伤大雅,只要他听话就行了。
老佛爷听说马千在南京读书,便要和马千一起到南京去。马千本以为老佛爷等人要很就要离开的,他生怕这些活闹鬼把自己掳掠到什么鬼地方去,现在要和自己去南京,虽然和他们在一起,很是不自由,但总比到他们狼窝好,想到这里又释然了。
就这样马千和他们一起又往南京出发,一路上那些小喽罗对马千很是尊敬,马千慢慢地也和他们熟悉了起来,而且有老佛爷罩着,当真是舒坦得很,再说还有美女杨野敢陪伴着他,一路上的日子过得倒也逍遥。
到了南京后,老佛爷等人为了不引起南京警方的注意,住到了离南京市中心一百多里的郊区**区。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并没有集中在一起,而是分散了开来,老佛爷、弥勒佛等佛教中的首领和太上老君住在龙扬大酒店,其他的小喽罗除了几个金刚要护卫老佛爷之外,均住在了沙僧当地的朋友家中。他们有事的时候才跑到市区来。这样不和马千天天在一起,发而成全了马千。马千和他们本就不是一路人,天天在一起甭提多别扭了。
马千想起在学校的将近四年中,学校中还有附近社会上的有几个家伙对自己很是老软,当时也没怎么多往心里去,现在有了这么一个大的帮派撑腰,那还不是有仇报仇,有气出气,根本就没有通过老佛爷,沙僧带了几个人把马千的仇人统统打了一遍。好在马千这个时候已经和林军尽弃前嫌,要不然说不定马千还要带人打林军。而林军向来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角色,到时候打起来,林军可不管你是什么老佛爷老佛婆,那样闹起来可就大了。
老佛爷在南京呆了大概有两个星期左右就走了,在南京他呆不下去,他习惯于闹事打架,但南京社会秩序相对中国其他地方来说还是很好,就凭老佛爷这几个毛人在这里也不敢翻浪。加上他对南京所谓的“考察”工作也结束了,就准备离开南京。
在他离开南京之前,他特地找了马千,要和马千长谈,关于佛教的发展大计和马千在教中的发展。好在他早就看出马千是个混社会的料子,根本对他就没有什么过高的要求,只不过要他装装门面而已,也要马千随他们南下,只要马千认可他的大鹏明王身份即可。当然对马千所说的什么佛教的发展大计,都是很虚的东西,太实在了,马千也不熟悉,老佛爷对他也不放心。这样一来正中马千的下怀,既和这一黑社会保持了一定的联系,必要时可以保护自己,甚至请他们帮自己摆平一些事,也不要替他们干一些犯法的事,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自自己到了学校后,就和大美女杨野感俨然成了一对情侣,更是令人兴奋不已。胡朔看到马千又换了女朋友,很是佩服,由衷地说:“马部长,你真的是不简单啊,你前几天失踪了好几天,学校都通知你家里了,我们也为你担心啊,哪知道你竟然去风流快活了,竟然是大美女杨野感,真的是不简单!”
马千得意洋洋地说:“这几天我也吃了不少的苦,经受了不少磨难,但是收获更大,而且收获也是多方面的。首先是认识了不少黑道上的朋友,不是我吹牛,我以后不论是在哪里,没有敢欺负我。二来呢,我的精神上的收获也不小啊,这一短经历真的是人生中的一笔财富啊,可是增添了不少的写作素材。”
要是以往马千说这样的话,胡朔很不相信,就他那熊样,还认识什么黑道上的人呢!可是现在不同了,因为马千这回真的是干了几件漂亮的事,现在不由得他不羡慕,连忙说:“那好啊,有机会介绍我认识认识?”
“那还要说!”马千自是满口答应,他也知道这话只可对胡朔说,要是对林军说,那林军才不买账呢。在胡朔这样的小混混面前撑足了面子,马千很有成就感。
于是他就开始肆无忌惮地放肆了起来,开始把自己的在外面的经历大大修改了一番,凡是不光彩的有损他形象的全部抹去,凡是可以提高他人气和增添光彩的全部放大,甚至加油添醋,无中生有,编成了一个传奇似的故事放在校园站论坛上。
他这一写不要紧,把丁香也扯了进去。本来丁香为了救他,冒着自己拍片的事有泄露的危险,曾一再叮嘱他不要说片的事,可是马千为了挣人气还是说了出来。尽管马千说是自己的前女友兼校花,南工大现在就十朵校花,他马千有福一共摘了两朵,一朵是现在的杨野感,另一朵不就是丁香吗?
这一下还得了,于是嫉妒丁香的人把这个故事传得比什么也快,整个学校乃至别的学校也知道了。丁香感到自己已经在人面前抬不起头来,觉得整天有人在自己的背后点点戳戳,甚至还有人当面说她。
她又气又愧又恨,觉得再也没有脸在这个学校和在这个世上呆下去了,心一横,去了南京长江大桥。
第52章 窗外
马千为了炫耀自己这一段时间的经历和收获,在学校论坛上大肆宣扬自己的故事,很多地方不惜夸大其辞。本来他是很感激丁香的,本来是她把自己从虎口里救了出来,自己也曾答应替她保守秘密的,所以在写到丁香的时候,并没有提到她的名字,但为了说她漂亮,说明了她是本校的校花,也说了曾经是自己过去的女朋友,他没有完全说实话,其实也是自己现在的女朋友,但这样说就有损自己的面子了,最终友们一合计,这个他的前女友又是校花,那自然是丁香了。这可是爆炸性的新闻,给好事者炒得沸沸扬扬,结果丁香无处藏身,只好欲投江自尽。
说起来这一罪魁祸首可是马千,马千发现丁香的事情在络上迅速传了开来,也很是不安,怕给丁香带来伤害,他立即上把自己帖子中关于丁香的事情删了,但这有什么用呢,为了消除影响,把自己写的帖子全部删了。但这样做的结果真的是等于掩耳盗铃,欲盖弥彰,学校论坛到处是关于丁香的帖子。他这下可急了,这样不但是自己失信了,还有忘恩负义的嫌疑,他马上找到了学校里的计算机高手成风,请他帮忙把上的有关丁香的帖子全部删了。
成风是本校计算机专业的博士,研究方向是电子对抗和电子屏障,对络安全和黑客进攻有着很深的研究。
弄清马千的来意后,他很认真地说:“这个很不好弄的。我可以在校园上屏蔽所有有关丁香的帖子,但这也是暂时的,一旦学校里发现了会立即处理的。现在的关键是其他站也有了,这个我就无能为力了。其实络只是一个工具,关键的问题还是掌握使用它的人。就是你现在全部删了上的内容,大家还是可以通过其他的方法来说这件事情的,你还是想想有什么可以善后的法子吧!”
看着马千失望地走开,成风摇了摇头说:“真的是异想天开,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而且成风最近也忙得很,也没有功夫管马千的事。成风为一个社区论坛做了一个新型的软件,那是一个电影论坛。那里有9万注册用户,同兴趣爱好者发帖、灌水,不亦乐乎。他想:如果有一种软件,能在一个社区论坛的服务器上装一个,光一个用户就带来9万人,100个是900万,1000个就将近1亿,这样完全是几何级的发展模式。他想把这个软件做成用户习惯,有同比更强的功能,能够迅速为上用户所接受。现在大体上已经已经做好了,还有一些细节问题,还有要防止漏洞,现在正在上测试。如果投入运营的话,自己可就是大发了。现在这项工作正进行得很顺利,他很是开心,很是欣慰,但他却一件很烦心的事情挂在心头,让自己苦恼不已。
因为自己悄悄地喜欢了导师的女儿蓝小哲。
自从他第一眼看见蓝小哲,他就知道自己喜欢上了她。
蓝小哲是一个很优秀的女孩,成风现在成了她父亲的门下弟子,和她最近*得这么近,没有理由不喜欢她,喜欢蓝小哲的人很多,不止他成风一个,很多人也没有理由不喜欢她。
蓝小哲出身高知家庭,现在工学院就读材料成型专业硕士。她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五官匀称,样子有点象歌星孙悦,但比孙悦漂亮多了,而且她那种大家闺秀的高雅气质,那份知性女性的涵养,是其他美女所没有的。更重要的是她是那种传统的淑女,不象有的美女那样风流开放,老是暴出什么诽闻,这不她都已经上了研究生了,还没有男朋友呢!
这么优秀的女孩成风没有理由不喜欢,但这种喜欢是酸酸的,也是苦涩的。当然爱上一个人首先的感觉是甜蜜,但甜蜜过后呢?那就看你有没有实力了,有没有机会,也要看有没有缘分了。
世界上大多数的人都一定是这样的一个结果,在这个世界上陪伴你终生到老的伴侣一定不会是你心目中的理想人选,绝不会是你最心爱的人,绝不会是你最心仪的人,那个你真心喜欢的人注定了是别人的。
成风喜欢蓝小哲好长时间了,从他进这个学校开始就喜欢了,因为蓝小哲是校花,谁不认识,是公认的南工大的六朵银花之首。他只是在成为了博士后才和她走了这么近,以前都没有机会在一起过。也只有在和她这么近的时候,他才会那么心动。
他和师兄弟们一起去导师家中的时有时就会遇到她,她会为他们端茶、削苹果。她削苹果的姿势是那样的好看,是那样的轻盈,当他接受她递过来的削的平整的苹果时,碰到她那纤细的手指,他的心跳就会加快。同样看到她那轻盈流动的眼神他也一样的心乱,也许她对所有人的眼神也是一样的,但成风会猜想,也许她看自己时会多了一份温柔,但他会很快暗笑着否定自己可笑自做多情的想法。很明显,她不会太多的注意他的,他想,在她的心目中,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书呆子,她和自己的师兄弟们说话说得很多,很熟悉,自己和她只不过是生活中简单的寒暄而已。
是啊,谁叫自己除了在电脑上的长处外什么也没有了呢!
成风出生在湖南一个很穷的山村,来到江苏上大学,对他这样的贫困的家庭几乎可以说是倾家荡产,砸锅卖铁了。家里穷得连学费也交不起,从他进学校起他就为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四处奔波,幸好在计算机上的特长倒是帮了他的大忙,平时给一些公司编编一些软件倒也能对付过去,但实在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和别的男同学一样泡马子,一样花天酒地,风花雪月。所以至今也没有尝到了爱情是什么滋味,但德国大诗人歌德有一句脍炙人口非常流行的一句诗:哪个少年不钟情?哪个少女不怀春?古代一老僧有打油诗也写道:“春叫猫儿猫叫春,听他越叫越精神。老僧也有猫儿意,不敢人前叫一声。”成风也钟情,也有猫儿意,也时刻想品尝爱情的甘露,但爱你的人你不喜欢,你爱的人虽在身边,近在眼前,远又在天涯。
就象现在的蓝小哲一样,虽然自己每每有机会和她相遇,但这又有什么用?还不是空寄相思,暗自神伤。蓝小哲那么美丽、那么优秀,而自己相貌平庸,性格内向、木讷,是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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