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噩梦从沉睡者耳朵里灌进等,以作弄人为乐。戈柏林有设计天分,但也只限于以蛇,龙或是巴西利克斯(似蛇的妖怪)为蓝本溜嘴和绘画。他们能于苍蝇,胡蜂,蚊子及大黄蜂沟通,最喜欢的夏日消遣就是驱动这些昆虫攻击人类,马匹,然后在一边看好戏。他们喜欢骚扰家马或野马,看到马儿顿足,或在沙中磨蹭时,你就能确定他们身上一定有这些不速之客。
戈柏林没有固定住所,他们总是进驻岩石裂缝,树根表面,但他们定不下来,用不了多久就再度搬家。
其他邪恶的精灵都被描述为“它们是丑陋之极的坏精灵,头戴圆帽,脚穿尖鞋,而且还拖着一条毛茸茸的长尾巴,整个样子就是一个极度可怕的小恶魔。
Redcp(红帽子)
是邪恶凶残的Goblin,住在苏格兰和英格兰交界的废弃城堡或撩望塔当中,他不时变换住所,以免引起其他人注意。
矮小而结实,容貌似老人,有着长长的白须和一双恶狠狠的红眼睛,双手是锋利的鹰爪,没有手掌,头上戴着一顶红帽子,脚上穿着一双铁靴,奔跑速度很快。
来,
红帽子会猎取人类鲜血,将红帽浸入血泊中,维持其色泽的鲜艳,再强悍的人也敌不过红帽子,唯一的躲避方法就是念段圣经中的经文,这样他自己就会消失无踪。
Imp(英普,魔精)
来源于英国传说,英语里有“顽童“的意思。对于它的长相有很多种描述,而且都不相同。它们居于英格兰的沼泽地区,在陆地上她它会骑着一匹和它同等丑陋的马,四处奔跑。
一般是体型很小的魔鬼,大约只有人的1/2到1/4高,有翼,擅长偷袭,Imp口中吐出的气息会使植物枯死,动物生病。很多时候为邪恶魔物或魔法师的信差和监视器。为一般魔法阵呼叫出的小恶魔,只会初级咒文及幻术。
在《暗黑破坏神2》中有一种叫做Demomimp的怪物,个头矮小,山羊腿,尾巴短而弯曲,体毛不多,穿一件深色背心,头发为白色或浅灰色,密密地从头部两侧下垂,远看酷似木偶。
在民间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跟人不相往来,所以人们看到的都是邪恶的小精灵,但是实际上很多小精灵只是喜欢捉弄人,搞搞恶作剧罢了。
其他的恶作剧小精灵:
Hobgoblin(淘气鬼)
Hobgoblin与Goblin正好相反,它是指那些友善的小精灵,如上面介绍的Brownies和Bogles。这些小精灵大多独居,善良而友好,有时也会弄些恶作剧出来。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里描写的那个恶作剧的小精灵迫克(见Puck)就是一个典型的Hobgoblin。下面是莎士比亚笔下的小仙人与迫克的对话,大家可以从中看到淘气鬼的性格:
“小仙要是我没有把你认错,你大概便是名叫罗宾好人儿的狡狯的、淘气的精灵了。你就是惯爱吓唬乡村的女郎,在人家的牛||乳上撮去了||乳脂,使那气喘吁吁的主妇整天也搅不出奶油来;有时你暗中替人家磨谷,有时弄坏了酒使它不能发酵;夜里走路的人,你把他们引入了迷路,自己却躲在一旁窃笑;谁叫你‘大仙’或是‘好迫克’的,你就给他幸运,帮他作工:那就是你吗?
迫克:“仙人,你说得正是;我就是那个快活的夜游者。我在奥布朗跟前想出种种笑话来逗他发笑,看见一头肥胖精壮的马儿,我就学着雌马的嘶声把它迷昏了头;有时我化作一颗焙熟的野苹果,躲在老太婆的酒碗里,等她举起碗想喝的时候,我就拍的弹到她嘴唇上,把一碗麦酒都倒在她那皱瘪的喉皮上;有时我化作三脚的凳子,满肚皮人情世故的婶婶刚要坐下来一本正经讲她的故事,我便从她的屁股底下滑走,把她翻了一个大元宝,一头喊‘好家伙!’一头咳呛个不住,于是周围的人大家笑得前仰后合,他们越想越好笑,鼻涕眼泪都笑了出来,发誓说从来不曾逢到过比这更有趣的事。”
Pixie(皮克希)
出现在英国西南部的萨默塞特、代翁和康沃尔等几个郡的传说中的爱恶作剧的小精灵,亦作“Pixy”。从何而来以无从考证,有人认为他们和腓尼基人一起来到英格兰,往外乔迁到东方的戴闻和山姆塞。也有人说皮克西是英格兰最早的居民,罗马统治时代,Ferie跟着来到英格兰,皮克西先是欢迎,后来担心家园不保起兵反抗,直到Ferie退出这三个郡才罢休。
这些小精灵比人的手掌大不了多少(不过可以任意改变自己的大小),人形,红发绿眼,上翘的鼻子,嘴角上总是挂着一副淘气的笑容,不分男女一律穿着紧身的绿衣。(在英格兰茂密的草原中,这身装束是最好的掩护。)红发绿眼的成熟男性通常都皮克西所变。
他们是最喜欢的恶作剧是使人迷路,不过你只要把外套反过来穿就可以躲过它们的捣乱。有时候,皮克希把人迷到无法恢复神智,在乡间晃来晃去,口中念着一些没人懂的语言,这种情况就叫“皮克希附身”。当地人为了取悦这些小精灵,通常会在晚上留一桶水在门口,给皮克希用于冲洗它们的婴儿,或者留些牛奶给小匹克希喝,或者把壁炉打扫干净,给它们一个跳舞的地方。
Puck(迫克)
类似Pixie的小精灵,身上一样是绿色紧身衣。居住在英格兰南部几个郡的乡村里,与Pixie不同的是,它们与另一群精灵小魔女(见Ferie)的关系很好,当Ferie在午夜翩翩起舞时,他们常常用柳笛在一旁伴奏。
在某些方面迫克和牧神潘很象,他们照顾的对象遍及森林原野所有的动植物,不同于潘的是,他对羊和其他家畜没有什么兴趣,他只爱森林中的松鼠,兔子,狐狸和其他的野生动物。
它们也喜欢跟人类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而对于那些背信弃义的负心汉则更是会尽情地捉弄他们,据说它们喜欢跟随风笛的节奏翩翩起舞。在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中也有一个迫克(又名好人儿罗宾),不过那个迫克实际上是个淘气鬼(见Hobgoblin)。
Gremlin(戈兰林)
熟悉各种工具和机械的淘气小精灵,与地精和Goblin是远亲。他们和地精一样,早期都是裨益人类的精灵。他们可以使工具更快速更精良,还能提升工匠的技术启迪工匠的发明。
人类若早发现戈兰林对科技发展的贡献,历史或许就会改观。可惜大部分工程师都不知道戈兰林所花费的心血,独占各种发明的功劳,连一丝丝的荣耀都不留给他们。因此戈兰林改变了对人类的观感。现在,他们不仅不帮忙,还用他们在工具和机械方面的知识来刁难人类,让人们制造各种工具和机械都难逃“戈兰林效应”的肆虐。
说到“戈兰林效应”,举例就是钉钉子时,锤子突然改变方向,向大拇指敲上一记;锯木板时,碰到棘手的硬结;粉天花板时,油漆总是沿着手臂一路下滑……。
每个家庭都有一个戈兰林,随着缝纫机之类的家庭机器搬进来,一代一代地住了来。家居生活的小差错洗澡水一会冷一会热,快上班时汽车暴胎都是他们的把戏。二战时也相传戈兰林会破坏飞机的发动机。
Leprechun(鞋精灵、矮妖)
爱尔兰传说中会做鞋的小精灵,他们通常穿着一身绿色的衣服,衣服外系着一条皮围裙,脚穿银色扣鞋,头戴红色帽子,尖尖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这些鞋精灵的最大特点是善于做鞋,但每次只做一只,从来不做完一双。他们同Brownie一样喜欢捉弄人类,反应很灵敏,可以很快地躲开人们的视线,如果你非常幸运能够抓到他的话,他就会把秘密财宝的藏匿处告诉你,在他们带你去挖宝的路上,你一定要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否则稍一挪开他们就会消失无踪。另一种说法是它们将金子藏在洞里,以彩虹标明藏金的地方,哪是彩虹的尽头,哪就有金子!传说中只要抓到Leprchun,使它服服帖帖就可以迫使它带你走到彩虹的尽头,找到财富。
Bodch(伯达克)
在苏格兰盖尔语里,“Bodch”的意思是“老人”,这种精灵会从烟囱钻进屋里,偷走那些毫无防备的小孩或吓唬他们,在它进屋之后小孩便开始作噩梦。据说伯达克只骚扰那些淘气的孩子,为了防止它从烟囱钻进来,可以在壁炉里撒上盐,因为伯达克讨厌从盐上走过。
另外还有两个差不多的怪物,也是源自苏格兰,一个是波吉(Bogie),这种小精灵通常躲在碗柜和衣橱里,喜欢黑暗,喜欢恶作剧,会变形,例如变成一大堆灰尘。另一个是波加特Boggrt(捣蛋鬼):
这种小精灵很象地精,常穿着一身破烂肮脏的衣服,皮肤暗黑,头发茅草般凌乱,手指头爱东摸西碰,两只脚很不灵活。
捣蛋鬼的出现迹象可以丛家里频频出现的状况,或者是天黑后不断有吵闹声察觉出。当他们出现时,会推倒牛奶瓶,扯断窗帘束带,使母鸡不会下蛋,吓坏猫儿,让狗没道理的吠叫,用力摔门,故意让水龙头流个不停,堵塞水沟,吹熄蜡烛,捏熟睡的小婴儿的鼻子,把他们弄醒(天啊!)
问题是没有人知道如何安抚他们,或者怎样把他们赶走。受到捣蛋鬼骚扰的主人除了搬家,别无他法。而且搬家也要尽快,否则捣蛋鬼知道,也会藏在家具跟着屋主一起搬到新房。
Bendith(班迪斯)
威尔士传说中的小妖精,这些长相丑陋的怪物很可能是小魔女(见Ferie)和小妖精(见Goblin)的“杂交品种”。它们喜欢将儿童劫走,换成自己的子女(Criil),被救回的孩子通常不会记得任何事情,只记得一些甜美的音乐。
Cluricins(酒窖精)
穿着白衬衫,及膝短裤,长袜,镶银扣皮鞋,系着围裙戴红帽子的酒窖精灵,就住在酒馆和住家的酒窖里。
在管理得当的酒馆和住家,酒窖精不惹麻烦,只会享用他们得到达到食物和酒。但是在管理很差的旅馆或酒馆,他会饱食存货,大量饮酒,很快就使得老板关门大吉。如果是在一个太爱饮酒的屋主家中,酒窖精就很可能会模仿屋主,喝下大量美酒,使贪杯的屋主只能看着空空的酒瓶,困惑地搔着脑袋。
酒窖精的最大问题就是变成酒鬼,这时候这个屋子就会听见打破瓶子,醉酒时的叫嚣声和歌声,以及酒窖精在地窖里跌跌撞撞的骚动声。酒窖精是没有办法控制的,唯一解决之道就是迫使屋主戒酒,断绝饮酒供应,过段时间之后,酒窖精就不得不另寻住所了。
Kobolds(寇伯,家神)
德国传说中的一种精灵。每个家庭都应该有个寇伯来帮忙,他们是最勤劳,最忠心的好帮手。这些满脸皱纹,老态龙钟的小矮人,会为提供他们庇护的家庭无悔的服务。他们擅长的或有打水,挤牛奶,劈柴,拣鸡蛋,照顾马匹,打扫院子等。寇伯以作家务为乐,而且只要稍加练习就能转到室内服务,其水准决不输给他们在花园庭院中的表现。
寇伯工作勤劳,但要求的回报并不多,餐桌上丁点的碎屑就足以让他们饱餐一顿,不过主妇们若忘记喂寇伯的话,他们可是会马上报复的。等她们打破盘子,烧到手指,绊到门槛,寇伯的奸笑声响起,他们才恍然大悟——忘记喂寇伯了。
Kobold在德国传说中的另一身份是“地精”,类似于侏儒(Gnome),居住在地下。这些地精在游戏中常以低等怪物的身份出现:邪恶粗暴,为一般游戏中常出现的低等怪物。外观与人类相似,但眼睛比人类大一些,皮肤为土色,常在暗中活动,具有夜视能力。常配有皮衣、剑、手斧、盾,单体攻击力不大,喜欢集团进攻。在cpcom公司制作的《龙与地下城》中是矮狗一样的怪物。
卡雷尔·恰佩克(捷克作家)在《邮递员的童话》中描述了,长着大胡子,带着邮递员帽子,披着邮递员斗篷的邮局迷你家仙。它们在晚上出没,整理邮局信件,贴标签,发电报……吃电报条面包屑、舔邮票。还用各式各样的信件打牌(撒谎骗人的信是最小的,表示爱情的信是王牌)。
Brbegzi(冰胡子)
传说出没于法国和瑞士境内山区中的害羞的小精灵,Gnome的一个分支,居住在山顶处自己开凿的山洞或隧道里。“Brbegzi”这个名字来源于法语的〃Brbeglcee〃,意思是〃被冻住的胡子〃:他们头发和胡须银白是因为结满的厚厚冰柱,当这些冰柱融化就只露出正常发须。
他们在温暖的月份冬眠,只在冬季下第一场大雪后才出现,因此气温在零度以上时很少看见他们,那些不小心被山居人们捕捉到的少数冰胡子通常只能活数小时。
冰胡子有双大脚,他们的大脚可以兼作雪屐和雪鞋,以超快的速度在雪地里奔跑,或是滑下几乎垂直的雪坡,还可以用作铲子来挖隧道。它们喜欢驾驭雪崩,对人类很友好,在雪崩即将发生时会发出警告,同时会帮助那些被雪崩困住的人,把他们从雪里挖出来。
冰胡子可以在几秒种内把自己藏在厚厚的雪里,不论被埋在多深的地方也可以很快爬出来。冰胡子不论男女类似现代人跳伞外套般的白毛外衣,也是这个原因在远处不容易分出雌雄。
有人说他们说话象是瑞士阿尔卑斯山土拨鼠的啸声,不过他们可以隔着很远的距离用一种很怪的鸟叫声联系,这种声音会被误认为在山壁间呼啸的风声或是阿尔卑斯号角声。
Brownie(棕精灵,棕仙)
苏格兰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淘气鬼(见Hobgoblin)的一种。“Brown”是棕色的意思,之所以被称为“Brownie”是因为这种小精灵总是穿着一身棕色的破衣服。它们的脸又小又平,鼻孔也很小,但头发却很长,喜欢独居,有时也成群出现。与其它的许多淘气鬼一样,棕精灵不大喜欢搞恶作剧,它们希望与人和谐相处,如果你对它们好的话,它们就会帮你做家务,但你不能给它们报酬,一给报酬它们就会永远消失,你只能通过其它方式回报它们,例如在它们可能经过的地方故意留一些食物(例如它们最爱喝的牛奶)。如果棕精灵受到侮辱的话(它们有时候很容易受到伤害),就会离开你并带走你的好运;如果受到的伤害很大,它们就会转变为上面所说的波加特(Boggrt),不断给你制造麻烦。
有人说,这种喜怒无常的生物之所以帮助人类,只是垂涎于人类的智慧,观察人类的行为。还有人认为他们是一种比人类更淳朴的生物,只是希望和人类和平、友爱的生活在一起,我更倾向于后一种想法。棕精灵在战场上并不是一个好战士,他们的战斗技艺与你的想象相去甚远。他们喜欢用逃避战术在战场上与敌人周旋,当敌人放弃追击时,他们就远远地用石块攻击敌人。
棕精灵的长处在于寻找丢失的物品和珍宝。非凡的速度和效率使他们能够高效率的在完成自己的使命;而且看起来,没有手指和脚趾的事实对他们没有任何不利影响。与这个极有价值的天赋相比,这种谦逊的生物根本不要任何报酬。
有人认为棕精灵实际上是新石器时代一个失踪的种族,因受到外力的侵略而被迫逃入地下,也有人认为它们是古罗马家庭守护神拉尔(Lr)的后代。
魔戒中的精灵
精灵(theElves),中土最迷人的种族,托尔金的乐趣和骄傲。他多次称他们为他最得意的创造。他花费了惊人的时间构建他们的文化,历史,甚至创造了两套完整的精灵语言:昆雅(Queny)和辛达理(Sindrin);了解这些,就不难相信他所说的话。
许多人误将托尔金笔下的精灵与英国民间传说中的小妖精混为一谈,实际上他们并不相同。尽管托尔金自己也承认,神话是他创作的基础,但他的精灵和神话中的那个种族在族性上毫无共同之处。
精灵是至上神伊路瓦塔之子(ChildrenofIluvtor)。伊路瓦塔远在日月苏醒之前的古代就创造了他们,赋予他们永生的美貌和华丽的歌喉。他们在远东的星光下醒来,四处游荡,并逐渐创造出语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梵拉(Vlr,主神)并不知道有这样一个种族,但梵拉的死敌,制造邪恶的摩尔克(Melkor)听说了他们的存在。他派出黑骑士,将许多精灵劫掠至他的堡垒残酷折磨,最终使他们变成兽人(Orcs)。
梵拉之一的欧罗米(Orome)一次在中土行猎,偶然听到了精灵的歌声。他急忙回去向其它神祗报告。为了精灵的安全,梵拉发动了对摩尔克的战争,多年后终于击败黑暗之君,把他囚禁起来。战后,梵拉召唤精灵前往赐福国度阿曼(mn;theBlessedRelm)居住,以便更好地保护他们;但只有少部分精灵应召前往。他们分为三大种族:梵雅,美貌精灵(Vnyr;theFirElves),首领是所有精灵种族中最尊贵的英格威(Ingwe);诺尔多,深谷精灵(Noldor;theDeepElves),首领是睿智的芬威(Finwe);最晚到达、人数最多的是特勒里,海上精灵(Teleri;theSeelves),首领是埃尔威#8226;辛格罗和欧尔威兄弟(ElweSingollo;Olwe)。这三大种族合称为光之精灵(ElvesofLight);而那些不愿跟来,或中途走失的则被称为黑暗精灵(ElvesofDrkness),因为他们在日月苏醒前再没有见过神树的光芒。
梵雅精灵最受诸神之王曼威(Mnwe)和星辰之后瓦尔达(Vrd)的喜爱,此后一直住在阿曼。诺尔多精灵是大地之王奥力(ule)的朋友,从他那里学到了许多工艺。其中费厄诺尔王子(Fenor)捕获了两颗神树的光芒,将之注入自己打造的三颗茜玛丽尔宝石(Silmrils)中。但是重获自由的摩尔克毁掉了神树,并在向北逃亡的途中偷走了宝石;菲阿诺的父亲芬威也被杀害。曼威告诫精灵不要向摩尔克开战,但以菲阿诺为首的诺尔多精灵不听劝告,决定回到中土。他们在阿曼海边为夺船与特莱瑞精灵进行战斗。
菲阿诺夺取了特莱瑞精灵的船只,带领最忠实于他的精灵渡海来到中土;但他不久便被巴尔罗格(炎魔,Blrog)杀死。此后在精灵和黑暗势力之间共爆发了五次大战。在最后一次战斗(愤怒之战,TheWrofWrth)中,梵拉率领留在阿曼的精灵回到中土,俘获黑暗之君并将其永远地投入太虚(TheVoid)。众多精灵驾船回到不死之国阿曼,余下的翻山越岭继续留下。三枚茜玛丽尔宝石历尽劫难,一枚升上天空成为金星,一枚被投入熊熊火焰,另一枚则被投入大海。这也是千百年后的三枚精灵魔戒:天空之戒(Vily;Ringofir)、火之戒(Nry;RingofFire)和水之戒(Neny;RingofWter)名称的由来。
精灵身材颀长,聪慧美丽,举止优雅,目光敏锐。他们最擅长诗歌,文学和音乐,也是中土最要命的弓箭手。只有火,利刃或极度的悲伤可以杀死精灵;当他们觉得一万个世纪太长的时候,也可以选择放弃不朽的生命,前往灵魂主宰曼多斯(Mndos)在阿曼的厅堂。
《指环王》中著名的精灵王族里,盖拉德丽尔(Gldriel)是金发的诺尔多精灵;她的女婿,利文德尔(Rivendell)的创建者埃尔隆德(Elrond)则是黑发的诺尔多精灵;她的丈夫凯利博恩(Celeborn),以及金色丛林的守护者哈尔迪尔(Hldir)都是辛达尔精灵,与特莱瑞精灵同宗,头发是银灰色。在魔戒被销毁后,几乎所有的精灵都驾船前往西方;只有埃尔伦的女儿阿尔文(rwen)和少部分黑暗精灵留了下来,成为中土人民口中流传的传说。
由于“龙与地下城”的设定的灵感几乎就是由《魔戒》带来的,因此其中的精灵也和托尔金笔下的精灵有异曲同工之妙。
常见妖精语姓名及含义
著名妖精语姓名(出于著名奇幻作品中)
艾斯特尔(男,女)Estel希望
艾斯特斯(男)Esters新希望,未来,旅行者
手~打~小~说,手~打~版~小说,文~字~版~小说,
艾尔隆德(男)Elrond德高望重者
拉克莱斯(男,女)Larcolais绿叶
阿尔温(女)Arwen启明星
迪德莉特(女)Deedlite新生的果实
碧洛迪丝(女)Vieruodis幸福和未来
伊露丽(女)Iruri过客
格拉特丽尔(女)Grateril金色森林的女王
(崔斯特的意思没查到,谁知道??)
其他
艾尔威(男):Arweil南方,启明星
爱尔琳妮(女):Ailrinni红宝石
莲恩雪特(女):Leanshielt依*
埃尔刚(男):Elgon大个子
玛尔琳妮(女):Malinni犹豫的心
玫菲尔(女)Merfil爱人
地名中常见词
洛林Lorin都市,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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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年轻的魔法师
这是一个酒吧。数盏夜光石吊灯让酒吧内的亮度并不算差。肥胖的酒吧老板笑容可掬地坐在柜台后的桑多木椅上,满意地看着红火的生意。酒吧内的客人,除了过往的商旅之外,还有佣兵,吟游诗人,甚至一个偏僻的角落中,居然还坐着一个年轻的魔法师。
肥胖老板的眼力早已锻炼地无比犀利。那个年轻的魔法师,袖口上绣着一个细长的枝条,上面两片绿叶在夜光石的光芒照射下,微微放出柔和的光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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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真价实的二级魔法师!胖老板并非诧异有魔法师出现在这里,他惊讶的是,这个独身一人的魔法师如此年轻。大陆上这个年纪的二级魔法师不是没有,但是他们多半是某个大家族的子弟或是某个出名魔法师的弟子甚至是魔法工会培养出来的精英,极少会单独出来行走。
这间名为约克之森的酒吧,就开在约克城。作为黑暗森林外的最后一个补给点,约克城确实相当繁华。大批的皮货商人甚至魔法道具商人会在这里等着从黑暗森林里出来的佣兵手里收购魔兽的皮毛,骨血,晶核。
所以,约克城隶属的法儿西帝国也下了点血本经营这个城市,周围的城墙更是修建得几乎能比拟皇城。
黑暗森林在过去的无数年里,就是大陆上最出名的魔兽森林,经常会有一些佣兵结伴进入黑暗森林外围猎捕一些低级魔兽。但是最近的百年里,黑暗森林的面积竟然诡异地扩大了十倍不止,里面的各类魔兽,似乎也在这百年里变强了许多。当然,不止是黑暗森林,整个大陆的魔兽都在如此变化着。
黑暗森林的范围扩大至今,已经吞没了几个小的村庄,城镇。所以到现在,约可城已经是黑暗森林外最后一个补给点。
由于这个原因,如今魔兽的晶核,甚至毛皮骨血都比之百年前身价涨了几倍。但是魔兽身上的材料,大多是无法替代的。魔法师需要魔兽晶核,炼金术士需要魔兽的骨血和一些只在黑暗森林里才有的植物。而一些魔兽毛皮,就更是大部分贵族所需要的奢侈品。比如,风狐皮。
风狐只是一阶魔兽,体格小巧,皮毛光滑柔顺。但是一些年龄大的佣兵都知道,最近的一百年里,风狐的战斗力已经提升了数倍。不仅是风狐,几乎所有的魔兽,都出现了这种强化的现象。这不是魔兽进阶,而只是能力强化。但是这种强化的程度比之过往大陆历史上的魔兽进阶更可怕。
但是根据佣兵之国发布的消息来看,魔兽之间的阶位区分并没有改变。一到九阶的魔兽之间,强化的程度都是根据原本的阶位来提升。所以,如今的大陆上,魔兽阶位区分依旧如此。所不同的是,黑暗森林这个曾经的传奇森林,乃至整个大陆的魔兽都变强了。所以,每年都有大批的冒险者和商人涌入约克城。虽然黑暗森林越来越危险,但是与之成正比的,魔兽材料的价格也越来越贵。当然,闯入黑暗森林的冒险者中,也不乏为了锻炼自身实力而进去的。
黑暗森林之所以被称为传奇森林,因为,过去的岁月里,这个森林里发生了太多的故事。比如,在百年前被包括了光明教廷在内的各大元素神教公开承认的魔兽之神基德,曾经就是黑暗森林中的一头九阶魔兽。又比如,魔兽之神基德,之所以能进阶成神,就是因为它在黑暗森林中,幸运地遇到了大陆传说中唯一的神上神,元素魔法之神兰特。
来,
元素魔法之神兰特,是整个大陆人类的骄傲。关于兰特的传说,整个大陆上流传的,太多太多了,而且大多都有史可考。这个以人类之身成神,最终凌驾于各大元素主神之上的天才,成了整个大陆永久的神话。
所以,到了现在,黑暗森林的变化,很多人猜测是魔兽之神基德所为。持着这种看法的佣兵们,通常在喝了几杯之后,就会破口骂上几句。但是,骂归骂,日子还是要过的,黑暗森林还是要进的,魔兽也还是要杀的。
年轻的魔法师似乎很享受地抿着眼前一杯青莓果酒,异常熟练地用筷子夹起一块块切割好的风狐肉送入口中。值得一提的是,风狐肉的价格,即便是离黑暗森林最近的约可城,也一直是居高不下。一般会在这里点风狐肉进餐的,都是魔法师或者一些贵族以及有些身份的佣兵和战职者。
说起筷子,所有人又会想到法神兰特。这个善于给大陆带来奇迹的存在某天降临索伦帝国时所用的餐具,早已风靡了整个大陆。加上当年的兰特,也是魔法师出身,如今很多魔法师都已经习惯使用筷子进餐。当然,曾经的大块烤肉之类,若是选择用筷子进餐,都会有侍者先分割成小块的。
年轻魔法师有着一头漂亮的黑发以及同样乌黑的眸子。胖老板越发肯定这是一个崇拜法神兰特,又有着不俗背景的年轻魔法师。因为,兰特成神之后数次降临到这个大陆时,所展现的容貌都是黑发黑瞳。这使得药剂师这一职业一度走俏起来。因为,太多的魔法师和法神兰特的崇拜者都争相购买那种黑色的染发药剂以及能改变瞳孔颜色的药剂。
正当胖老板有些无聊地猜测着这个年轻的魔法师背后会是某个大名鼎鼎的上位魔法师时,酒吧的门被再度推开了。
五个人先后走了进来,带着一股子风尘的意味。胖老板的眼光很快被吸引了过去。
那是一个小型的佣兵团。两个剑士,两个女性魔法师,还有一个魔剑士。
胖老板的嘴角很快翘了起来。魔剑士这个曾经被誉为鸡肋的职业,在兰特声名远播之后,再度被拉到了正统战职者的行列。过去,魔武双修一直被人认为是无法取得较高成就的。因为,一个人的精力总是有限,修炼武技的同时自然无法兼顾到魔法的学习。甚至,在数百年前,不少达到圣阶的强者断言,魔武双修,绝对是自毁前途的行为。但是兰特以事实推翻了这一理论。
兰特以其天纵之才,在二十岁不到,魔法和武技都同时超越了圣阶,成为大陆数千年来第一位神行者。等到他成神之后,大陆上的许多热血青年再不怀疑,魔武双修也是很有前途的。甚至还有人认为,兰特就是因为魔武双修才能最终跨出成神的那一步。
当然,在兰特成神之后,他的武技就已经被许多人忽略了。毕竟,兰特掌控一切元素魔法的能力已经足以让他应付所有的对手而不需要使用武技。
笑过之后,胖老板又很快感觉到了一丝异样。因为,那个佣兵团的五个成员,除了两个魔法师衣袍上的魔法印迹让人能看明白她们的魔法师等级之外,两外两个剑士以及那个魔剑士,都没有佩戴职业徽章,却只是随便地挂着一个佣兵的标志。
看清楚了两个魔法师的等级标志之后,胖老板也不禁微微动容。因为,那两个女性魔法师,一个是三级魔法师,而另一个的衣袖上,却赫然是一朵银色的小蔷薇花标志。
居然是四级魔法师。胖老板不得不吃惊,因为那个女魔法师看起来也不过是二十出头的年纪,居然已经取得了四级魔法师的资格。这比之先前那个年轻的二级魔法师更让他吃惊。
如今的魔法工会,在魔法师资格考核上,远比过去要来得严格。因为,大陆上的魔法师较之百年前,早已多了数倍。
三级之下的魔法师,都属于低级魔法师。而三级要突破四级,就是一个分水岭。许多天份一般的魔法师,穷其一生都只能困死在三级上,再无法寸进。而一旦突破了这个关口,修炼到五级,甚至六级也只是时间问题。
魔法工会在魔法师等级的区分上,这百年来,也经历了重大改革。不算魔法学徒,三级以下就是低级魔法师。四级到六级,就是中级魔法师。而七级开始的高阶魔法师,就开始被细密地区分开来。七级便是高级魔法师,八级大魔法师,九级魔导师。至于再往上,就是圣阶的大魔导师。
两个女魔法师都相当漂亮,特别是那个四级魔法师,一头紫色的长发配上蓝色的眼眸以及雪白的肌肤,更是吸引了酒吧里几乎所有雄性动物的眼光。
当然,不少粗豪的佣兵在肆意打量这两个女魔法师之时就被这个五人佣兵团中的两个剑士以眼神警告,只能悻悻地低下了头。毕竟,一个五人的小佣兵团,能够拥有两个魔法师,其中一人还是四级魔法师,这已经说明这个佣兵团不好惹。
五个人很快走向了*近那个年轻魔法师的一个桌子。因为,那里相对来说还算僻静,也或许那两个女魔法师看到同样年轻的魔法师就产生了一丝归属感。
“尊贵的客人,请问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侍者堆起职业性的笑容说道,比之往日更恭敬谦卑了许多。因为,在这个地方工作的侍者,早已把眼光锻炼地无比毒辣。虽然这个小佣兵团挂的佣兵标志很容易看出是个刚刚成立的E级佣兵团,但是侍者还是毫不怀疑地把他们定位成大主顾。对侍者而言,他们的大主顾就是舍得打赏的客人。
果然,侍者的眼光很快得到了证明。
“两份柳汁烤风狐腿,再来三份多伦兽背脊烤肉。不要酒,来五份绿沁果汁。”魔剑士很习惯地开口,一边摸出一枚银币丢入侍者手中,“速度快一点!”
从头到尾,两个剑士和两个女魔法师都没有开口,一切都是这个看起来刚刚步入中年的魔剑士在操办。甚至,两个剑士对于那个魔剑士自发地帮他们要了果汁都没有表现出任何意义。很显然,他们这个组合已经习惯这种分配。
侍者带着笑容点头离开。一枚银币的打赏,足够让他兴奋几天。
侍者离开之后,这个五人的小组合就非常安静地坐着。不过几人不时蹙起的眉头让他们看起来忧心忡忡。
另一桌上,年轻的魔法师依旧慢斯条理地享用着自己的食物,似乎丝毫没有因为邻桌坐了个四级魔法师而显得拘束。
魔剑士暗中打量了这个年轻的魔法师几眼之后,也安静地坐着,毫不理会周围那些佣兵们看向两个女魔法师的眼神。一行人中,也就是他的年纪最大。另外四人,都是二十多岁的年纪。
不过,在侍者端来他们要的东西之后,这个佣兵团的人就再也不能安静地坐着了。因为,看到侍者端着的五杯绿沁果汁后,一群喝得有些迷糊的佣兵中很快有人发出了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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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冲突
“还有男人不喝酒的,哈哈”一个大嗓门的佣兵借着酒意大声说道。当然,他的目光只是放在自己手里的酒杯上。
“兄弟,你不知道西海岸有种软脚虾么?一泡了酒就硬不起来的那种,哈哈”坐在大嗓门对面的,一个三十左右的佣兵更大声地说道。
他们一群人占据了三个桌子,总共有十几个人,全都隶属于一个C级佣兵团。两个佣兵这么一说之后,其余的那十多人也都跟着笑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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