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大航海》
帝国大航海 第一章 所罗门王的密道
一个宁静的深夜,一片宁静的海域。
海上是没有夜景的,何况是在大西洋深处,映入眼帘的只剩下单调的黑色,空旷得令人心慌。
不过,客轮上的人们是不存在这种心慌的,他们有舒适的沙发,美味的海鲜夜宵,以及美艳的电眼女郎。
圣休伦斯号,豪华游轮,五层镂空船舱,西餐厅健身房台球室应有尽有,乘客们皆是来自英国的上层人士,他们没有目的地,只想来一次悠闲的海上旅行。
“嘿,白天捕的沙丁鱼味道真是好极了!”
“纽芬兰渔场的也许更美味!”暖色调的餐厅中,他们在交谈。
外面下着小雨,甲板上只有两个人,是船长和大副,船长是中国人郑飞,大副是美国人乔纳森。
郑飞十九岁那年就去了欧洲留学,由于热爱航海的缘故,他选修了海洋知识专业,毕业后去过意大利、法国、葡萄牙,最后在英国定下工作,成为圣休伦斯号的二副,凭着汗水与努力一步步走到船长的位置,今年他三十二岁,是英国最年轻的船长。
因为常年生活在曝晒与海风中,他的皮肤已是黝黑,人们称它为小麦色,象征着健康,再加上强壮的身体和出色的统率力,船员都会亲切地叫他一声“哥伦布船长”,表示尊敬。
此时,他正扶着护栏眺望远方,虽然什么也看不见。
“我们的哥伦布船长,这一趟结束后会有两个月假期,你怎么安排?回你的家乡,美丽的中国杭州吗?”大副乔纳森笑着问,帅气的胡渣,有点好莱坞巨星的影子。
郑飞撇嘴,举起威士忌酒瓶灌了一口,咽下答道:“不,我已经没有家了。”
“为什么?”
“我的家人,半年前被钱塘江大潮卷走了。”他淡淡说,双眸中透着悲痛。
“抱歉......兄弟。”乔纳森叹气,拍了拍他的肩膀。
“没什么,都过去了!举起你的酒瓶,干杯!”
“干杯!船长,你是真正的男人。”
伴着涛声,依稀能听见船舱里的萨克斯舞曲,宛转悠扬,郑飞将酒瓶抛入茫茫大海,想去和身穿晚礼服的性感女郎跳支舞。
“砰!”像是有东西掉进了海里,微醉的他本以为是自己丢出的酒瓶,直到一阵惊呼传来,才明白出事了。
“救命!救命!”
听见求救声,他顿时清醒过来,疾速向船尾狂奔,乔纳森完全跟不上他的脚步。
“打开应急探照灯!放出救生艇!”他边跑边喊,水手们有条不紊地照做。
船尾,一个小男孩在哭,鼻涕眼泪夹杂着雨水,流进嘴里。
“出什么事了?”他摸着小男孩的脑袋说。
“爸爸帮我拿那个救生圈,不小心掉下去了,求求你救救他!”
探照灯打了过来,照射在漆黑的海面上,却不见人影,深海就算再平静,波浪也是足以把人吞没的,除非游泳技术高超,否则根本露不了头。
船员们陆续上了甲板,聚集过来,救生艇已经放了下去,潜水员正在穿潜水服,要两分钟才能下水。
“不能再等了,我去!”说着,郑飞就脱掉衣服鞋子,在船员阻拦之前,一个健步跃入黑漆漆的汪洋之中,扑通一声,浪花飞溅。
“船长!”船员惊呼。
“大家别慌。”乔纳森安抚道:“他是最优秀的潜水员,能在水下憋气四分钟,你们忘了吗?”
“可是......”
“没有可是,相信他!相信哥伦布船长!”说这话时,乔纳森担忧地深吸一口气。有过航海经历的人知道,漆黑的海水太令人恐慌,在这深不可测的大西洋腹地,谁都无法预知会发生什么。
入海,伴着耳鸣而来的还有胸腔的压迫感,郑飞屏住气息,借着探照灯的微弱光芒,艰难睁眼搜寻。
那个倒霉的男子在几十米外,四肢乱舞,空有一身肌肉却发挥不出半点作用,眼神空洞而无助。
发现目标后,郑飞调转方向,蛙泳前去,海水的阻力比淡水要大得多,足足游了近一分钟才抵达。
男子已经失去知觉,郑飞单臂环住他的腰部,全力向上游,眼看着就要浮出水面时,猝然感到右腿被什么东西一扯,把他往回拖!
章鱼!虽然觉得不太可能,但只有这一种解释了,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他拼命挣扎,发现完全挣脱不了后,他放弃了,用尽最后的力量把男子举出水面,随即在剧烈的牵引力下,飞速坠向海底。
“啪!”后背磕到礁石上,很疼,他痛苦地憋气转身,惊异地发现,这里竟然有亮光!耀眼,哦不,是璀璨,眼前的礁石群中,躺着成堆成堆的珠宝!
如果不是在水下,他一定会叫出声来,有了这一大笔财富,足以成为世界首富!
惊喜之后,他开始纳闷,附近并不见章鱼的踪影,那么把自己扯下来的是什么?
像是海底地震了般,礁石纷纷颤动起来,水母、海龟,各种鱼类乱窜,一阵轰隆隆的躁动之后,不可思议的,他听到了一个极具穿透力的空灵之嗓。
“幸运儿,欢迎来到所罗门王的密道。”
“密道?”他发现,自己竟然能呼吸能说话。
“身为一个船长,我想你肯定听说过所罗门王的宝藏吧?”
“是的,它在非洲,而这里是大西洋深处!”
“没错幸运儿,但那只是所罗门王所有宝藏中的一小部分,剩下的在这里,正如你所说,大西洋深处!”
“你的意思是,这些珠宝都归我了么?”听空灵之嗓称自己为幸运儿,郑飞满怀期待地问,渴望财富是人的本性。
然而,他却听到了一个字,不!
这时,礁石群中闪起一道刺眼强光,少顷后,一道金光闪闪的大门展露出来,金色光辉,令人神往。
“你得到的不是宝藏,而是密道,穿过这扇门,我敢保证,你会得到你想要的。”
“是吗?”郑飞将信将疑地,抬脚迈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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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二章 帆船时代
迈过这扇门的前一秒,他的脑海里浮现出无数种可能,而他最想要的,是家人。
“能把我的家人变回来吗?!”站在漫天金光之中,他祈求。
“祝你好运!”空灵之音答非所问。
除了刺眼的金光外,他什么也看不见,虽然没有参照物但能感觉到,身体在高速移动,有着十几年航行阅历的他,相信奇迹的存在。
“所罗门王的密道,莫非是在把我送向一个与世隔绝的海底宫殿?”他这么想,愈发好奇,情不自禁地把嘴角扬起一个微笑的弧度。
海底宫殿的珍宝,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仿佛就在眼前,他已经开始计划出去之后,用这笔巨款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船队,去远洋去探索,去到从未有人涉足的海岛,去过无忧无虑的航海生活。
成为一个杰出的航海家,是他永恒的梦想,从十二岁起就未曾变过。
正畅想未来时,漫天金光突然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黑暗,他左顾右盼,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后脑勺就被不明钝物猛的一击,当即昏睡过去。
睁眼。
脑仁好疼,朦朦胧胧中,他看见了一张脸,是个满脸胡渣的卷发男子,像极了在欧洲酒吧里遇到的酗酒者。
“嘿,李,醒醒!”男子担忧地摇着他的肩膀,说的是拉丁语。
由于职业的特殊性,郑飞通晓这种语言,就跟通晓英语汉语一样。
缓缓神,他完全睁开了眼,打量着这名陌生男子,问:“这里是海底宫殿吗?”
“哦天呐,你失忆了?!”
“什么意思?”他茫然。
“刚才你被货箱砸中,我......”男子话说到一半,忽然站起身,神色慌张地看向右边。
右边的空地上,走来个手持长鞭衣着华贵的男子,怒气冲冲地喝道:“起来!这里不养闲人!”
什么情况......郑飞犯起了嘀咕,忍着后脑勺的疼痛站起,抬眼扫视一圈,看清周围的场景后,惊呆!
想象中的海底宫殿,怎么变成了码头?!
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鱼腥味,无数个货箱整齐码放,更有多如蚂蚁般的劳工,正在把箱子往船上搬。
他诧异地张着嘴,浏览停靠在港口的木质船只,千万幅纵帆紧靠海岸线延伸而去。
“也许是复古风格才涂成木质颜色的。”他在心里安慰自己说。
可是!为什么都是帆船!
歇斯底里地大吼一声后,他无法继续欺骗自己了,不得不接受事实——那所谓的所罗门王的密道把老子送到了帆船时代。
虽然曾幻想过能来到这个充满探索与挑战的时代,但如今真的站在这里,却是无比的恐慌。
因为,这里没有圣休伦斯号,没有手机电脑无线网,没有他所热爱的欧冠英超德甲,甚至连每晚睡前都要喝上一杯的威士忌都没有!
此时他只想说一个词,**!
思绪正凌乱时,麻烦来了。
“你,要么接着干要么滚蛋!”华服男子甩起鞭子,作势要抽。
他明白过来,自己是个搬运工,身份卑微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底层人民。
迎着海风,他笑了,笑得苦涩。珠宝,海底宫殿,属于自己的船队,全都成为了泡影!
想起了那句信誓旦旦的话:“穿过这扇门,我敢保证,你会得到你想要的。”如果说这话的人就在眼前,郑飞一定会把他按住暴捶一顿。
啪!鞭子打到手臂上,火燎般的疼,促使他接受这个身份,慌忙加入到搬运大军之中。
远方,太阳即将落山,哦不,是落海,余晖打在搬运工们的脸庞上,映衬出他们的喜悦,结束了一天活计的他们,等会就可以买上一大卷面包和一桶牛奶回家了。
那几名锦衣华服的监工,早已骑上了毛色鲜亮的黑鬃马,沿着码头悠悠散步,手中的长鞭跟随着马蹄,扬起落下。
来到这里快两个小时了,郑飞还是有点懵,莫名其妙就跑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这种感觉大概就叫做彷徨吧。
如果单单改变了空间坐标还好说,至少有办法回去,而照现在的情形来看......
恰好扛完最后一个货箱,他抹了把汗,接过胡渣男递来的凉水,不客气地喝尽。
“李,等会去酒吧喝两杯?”胡渣男嘿嘿一笑,挤了下眼。
“有威士忌吗?”他不抱希望地问,说真的现在很想大喝一通。
“威士忌?不不不,是维茜,亚特兰大码头最棒的舞娘。”
郑飞笑笑,顺着码头望去,只见远处有个人被一大群人围着,闹闹哄哄,很受钦佩的样子,便问:“喂伙计,那人是谁?”
“克劳德,航海家克劳德,今天刚从一场远洋航行归来,据说带回了一整箱财宝。”胡渣男的眼神中,妒意满满。
航海家,最让郑飞心动的称呼。
听到这个词,他忽然转念一想,为什么非要回去?为什么不在这个有美酒有帆船还有舞娘的世界,放手一搏?干!
“伙计,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天呐,要我说多少次你才能记住,我叫皮特!”
“好的皮特,对了,以后不要叫我李,可以叫我飞。”
“飞~很酷的名字。”
在接下来与皮特半小时的交谈中,郑飞了解了许多。
首先,自己的身份是某位航海家从海外掠夺回来的劳工;其次,自己除了皮特外没其他朋友;最后,一贫如洗。
听完皮特讲述的这些,郑飞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处境——惨!
“呵,所罗门王的密道,你把老子坑惨了!”他自言自语,跟着下班的劳工们,离开码头。
码头旁有条小街,商铺不多,是专为劳工而开设的,里面有副食店酒吧小赌场,当然,特殊职业女子是必不可少的,酒吧门口就站着好几个,侧靠在墙上,裸露后背。
在皮特的带领下,郑飞钻进了昏暗的酒吧,这地方很乱,是下层人士出没的场所,鱼龙混杂。
找个角落坐下后,皮特要了两杯最便宜的烈酒,指了指坐在不远处的短发大汉说:“看,他也来了。”
“他是谁?”
“圣地亚哥,劳工们的骄傲,敢徒手与野牛搏斗的男人!”
“有点意思。”郑飞说,盯着那个叫圣地亚哥的壮汉,难以解读的一笑。
哥伦布船长,要开始招水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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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三章 水手与船
圣地亚哥不是光头,但也和光头差不多,身高一米九几的样子,壮得像头熊。他穿着灰色背心,露出两条碗口粗的胳膊,左臂上有一道极长的疤痕,眼眶深凹,面相很凶。
不断有人坐到他对面,掰手腕,往往都是不出三秒就被搞定,灰溜溜地给他买杯酒,然后离开。
“知道为什么他有钱吃牛肉吗?因为喝酒从来不花钱。”皮特咧着嘴说,看向圣地亚哥的目光中,既羡慕又佩服。
郑飞点头,站起来喝完烈酒,迈着大步走向圣地亚哥,那家伙正得意欣赏着面前的十几杯战利品。
在亚特兰大码头,没人不知道圣地亚哥这个名字,以及他的力量,前来挑战他的都是些外来者,比如路过的航海家和水手。
所以,当身穿劳工服的郑飞坐到他面前时,所有人都拧过头来看。
“那小子疯了吗?”许多人这么说。
郑飞纹丝不动地坐着,和圣地亚哥对视,肩膀被身后的皮特拍了下,听见皮特胆怯地说:“飞,咱们走......”
郑飞没理他,继续和圣地亚哥对视,那双凶悍的瞳孔,真是令人生畏。
不管挑战者多么弱小背负着多大的质疑,圣地亚哥从来都是来者不拒的,他在乎的只有酒。
“你有钱买酒吗?”他问。
“没有。”郑飞兜里一个子儿都没有。
圣地亚哥明显怒了一下,脸上的横肉颤了颤,捏着手指说:“那你坐在这里干什么,想断几根肋骨么?”
“你想发财么?”郑飞不慌不忙地说,抬抬眉毛。
“我不赌钱,滚开。”圣地亚哥猛地发力单手捏碎酒杯,盯着他。
“如果你想成为航海家克劳德那样的有钱人,就听我把话说完。”郑飞停顿一会儿,注意着对方神情的变化,给了足够的思考时间后,微笑着作势要离开。
“等等!”圣地亚哥叫道,迟疑半秒,耸耸肩接着说:“坐下来喝一杯。”
酒吧里的人们,用一种奇异的眼光打量着郑飞,很好奇他刚刚跟圣地亚哥说了什么,在亚特兰大码头混了几年的他们,从没见过圣地亚哥如此友好。
在财富和利益面前,所有冷漠都是不堪一击的。
郑飞坐下,不客气地端起酒喝了一口,笑道:“听说你能徒手搏斗野牛。”
“那是两年前的事了,”圣地亚哥喝酒,急切问道:“快说说吧,怎么才能成为克劳德那样的人?”
“来到这里之前,我也是名航海家。”
“得了吧伙计,这里的劳工都是苦命人,你恐怕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吧?”
郑飞笑笑,凑近了些低声说:“帆船靠离码头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我怎么知道!”
“选择码头的下风,帆船迎风与码头成45度角的方位减速靠近,然后用舵和帆调整帆船到顶风或飘帆时与码头接触......还要我继续说吗?”
说真的,圣地亚哥听不明白,但这一系列的专业词汇,让他瞪大了眼,惊讶道:“我的上帝,看来你没有说谎,你是怎么流落到这里的?”
“一言难尽,老兄,加入我吗?”郑飞伸出手,语气中充满对成功的渴望。
想了想,圣地亚哥一口气喝完一杯烈酒,重重握住他的手,决绝道:“干!”
夜幕降临了,那些本分的劳工们已经带着面包牛奶回家了,酒吧里只剩下想找乐子的,还有今天停靠在码头的水手。
小小的酒吧被舞曲所萦绕,气氛很暧昧,大家都知道,维茜要出来了,亚特兰大码头最棒的舞娘。
果然,在一阵欢快的节奏下,维茜迈着妖娆的步伐走出,扭动腰肢,嘴角挂着迷人的微笑,扫视着台下眼神迷离的男人们。
“嘿,宝贝们,希望你们今天带够了钱!”她竖起雪白的胳膊娇笑招手,顺带着扯下外套丢了出去。
台下,男人们几乎疯狂地叫了起来,去争抢还留有她体香的衣服,怒骂着甚至是大打出手。
郑飞和圣地亚哥皮特坐在角落,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因为她确实是个尤物,无论是脸庞还是身材,就连声音都是那么的诱人,可以说在这酒吧里没有一个男人不想征服她。
“这么多醉汉,她不怕吗?”他问,饶有兴趣地看着她的大腿,又长又白。
“她用不着害怕,没人敢碰她,哈哈,飞,是不是很想睡她?”皮特大笑着说。
“当然想,你们俩不想?”
“伙计,想想就够了,不要玩真的。”
“怎么说?”
“她的后台不一般,敢对她对手动脚的男人,下场都很惨。”
说话间,维茜开始了表演,跳的是一种很惹火的舞蹈,郑飞很熟悉这舞蹈,像极了韩舞,韩国mv里的那些。
每当她摆出一个撩人的动作,男人们的欢呼声就更盛一层,不断地掏出钞票扔向她,扔的钞票多就可以摸她的脚。
“性感,**。”圣地亚哥咽着口水说,由于脑部充血,头上的青筋暴突。
“等你有钱了,就能睡这样的女人。”郑飞扬了扬酒杯,喝了一口。
“伙计,说说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出于对美色的**,圣地亚哥添了不少动力。
“我们现在有三个人,出一次海也勉强够了,不过只能在近海航行。”郑飞停顿一会儿,接着说:“我现在需要一艘帆船。”
“什么?到哪弄船去?!”
“码头附近没有出售帆船的吗?”
圣地亚哥摇摇头,苦笑道:“听我说伙计,最便宜的帆船也要五百枚银币,是普通劳工十年的收入!而且是不吃不喝!”
“你有多少?”郑飞说,真诚的目光足以令人相信他不是骗子。
圣地亚哥没有迟疑,从怀里拿出个布袋打开,耸肩道:“我的全部财产,四十枚。”
“那你呢?”郑飞转向皮特。
皮特尴尬一笑,垂下头说:“我还欠赌坊十五枚......”
“天呐,想跟着我干最好戒掉赌钱的习惯!”郑飞斥责道,发起愁来。
他们很失望,要知道没有船的话,航海就等于天方夜谭。
忽然,皮特想起了什么,冒出来一句:“如果船很破可以吗?”
听闻,郑飞看到了一丝希望,点头说:“只要有船就可以,你能搞到?”
“我叔叔有一艘废弃的小渔船,我和他商量一下,也许四十枚银币能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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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四章 风情国度
“ok!现在太晚了,明天你去商量买船的事,至于圣地亚哥,明天和我去趟城里。”
“城里?你不是在开玩笑吧伙计?”圣地亚哥瞪着眼说。
“是的,码头附近没有小城镇吗?”
“有,亚特兰大镇,但是距离二十公里,我们得一步步从那该死的石子路上走过去再走回来。”
“怕了吗圣地亚哥,要是连这个都受不了,就别想发财。”沉声说完,郑飞将半杯酒一饮而尽。
“哈哈,我是怕你走不动要我背着!”圣地亚哥开玩笑道,撇撇嘴表示同意。
靠一条破旧的小渔船,只能进行近海航行,这样是发不了财的,除非是一种最原始的行当——渔猎。
“但愿这里的人们只吃过沙丁鱼。”郑飞自言自语,揉了揉眉心,盘算着明天去城镇里的高级餐厅,看看它们的菜单上缺少什么名贵食材。
直到现在,他都没问皮特和圣地亚哥这是哪个国家,或者这是哪个洲地理位置在哪,因为他明白问了也是白问,代沟太大,谁知道他们是怎么称呼英国法国葡萄牙的呢。
这里使用的语言是拉丁语,要知道在帆船时代,使用拉丁语的国家太多了,无从辨认。
第二天清晨。
东方的鱼肚白,开启了新的一天,郑飞惬意地躺在码头的货箱上,边欣赏日出边看着蚂蚁般的劳工们,像高中生上学似的涌来。
他伸了个懒腰,叫醒两名伙计,简单地热热身后,跳下货箱开始搬运工作。他打算下班后再去亚特兰大镇,因为码头有很多不算出色的航海家,也许能从他们口中听到有价值的信息,情报积累很重要。
没错,他们三人是在码头的货箱堆中睡的,跟那些外来的劳工们一样。
亚特兰大码头的劳工分为两种,本地和外来,本地人可以在下班后买点好吃的回家,享用妻子做的美餐,给可爱的孩子讲个故事,最后在舒适的床上坠入梦乡。
而至于外来的,处境就惨淡的多,他们下班后往往会去酒吧喝两杯,随便吃点面包,夜晚沿着海岸吹吹海风散散步,最后找几个货箱围起来就成了简易小屋,如果碰到下雨天,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他们赚来的钱,大多交给了酒吧,还有那些打扮妖娆的站街女郎。
皮特算是半个本地人,但也在码头住,因为家离得比较远,足有三十几公里。
郑飞是第一个搬货箱的,和昨天的货不同,箱子沉甸甸的,好像是某种液体,于是他推断,里面很可能是酒。
他的雇主是名年轻的航海家,穿着黑色印花劲装,帽子上插着枚白色羽毛,模样帅气,站在船边微笑着观看劳工装货。
“嘿,老板,这里面是什么?”把货箱搬进船舱后,郑飞问。
“爽口的葡萄酒!”雇主爽朗笑道。
猜对了,郑飞点点头,想要继续探听点什么。
“你这趟要去哪发财?”
“穿过爱琴海,卖给那些手拿大马士革刀的野蛮人!”
爱琴海,听到这个词,郑飞皱了下眉头,转头向茫茫大海望去,在蔚蓝的天空下,海面平静而和谐。
难道它是地中海?自己脚下的这片土地,莫非是环地中海的某个国家?
“老板,你从哪里来?”
“哈哈,不如你猜猜,在我的家乡有一幢最著名的教堂,叫做圣彼得大教堂。”
郑飞正从船上下来,听了这话一个踉跄险些摔到,稳住身体后,他笑了起来,发自内心的笑。
圣彼得大教堂!脚下的这片土地是,风情国度意大利!
他热爱意大利,热爱它的浪漫,热爱它的球队,热爱它的美食,它的一切!威尼斯的蜿蜒水巷,那不勒斯的田园风光,都是那么的迷人。
“太棒了!”他情不自禁地赞叹道,心头有着无比的满足感,爽极了。
“哈哈,你猜到了?”雇主很期待地问。
“当然,你的家乡是罗马。”
“回答正确!就凭这个,我可以给你一瓶原汁原味的红酒!”
“谢了老板,祝你航行顺利!”郑飞笑道,满怀欣喜地继续搬运工作。
知道这里是意大利后,他的感觉就像是在荒漠中发现了绿洲,有了前进的方向,就连带着咸味的海风,都是那么的怡人。
更激动人心的是,雇主刚才说这趟要穿过爱琴海,把葡萄酒卖给手拿大马士革刀的野蛮人,看似没价值的一句话,他读出了很多信息。
大马士革刀源于印度,后传至伊朗波斯等国,雇主去西亚做买卖,说明这个时代还没发现新大陆美洲,否则的话,只要是个航海家都会长途奔袭到美洲去淘一桶金!
美洲——黄金,宝石,香料,大片的未开发土地,航海家的天堂!
“无尽的宝藏,等着我。”他在心底说,动力倍增。
太阳落海了,几名衣着华贵的监工纷纷驭马离去,去的地方和郑飞想去的一样,亚特兰大镇。
下班,郑飞把雇主奖励的红酒交给皮特,叮嘱他把这瓶酒送给他叔叔,尽量压低价格,因为还要留几枚银币买其它东西。”
随后,他便和壮汉圣地亚哥踏上了前往城镇的小路,路上的行人很少,以马车居多。
“如果你不想走夜路,就跑快一点。”郑飞慢跑着说。
圣地亚哥耸耸肩,笑道:“放马过来吧伙计,我可是整个码头的马拉松冠军!”
在荒原之上,两人奔跑竞速,体力不相上下的他们,仅仅一个半小时就到了目的地,大汗淋漓。
刚刚入夜,浪漫的意大利人可不想早早回家,而是更愿意在街道上闲逛,街边的店铺门口点着暖色调的油灯,令人放松、舒服。
郑飞来到装修最考究的一家餐厅,在服务生的带领下落座,翻开菜单。
餐厅中的气氛很安逸,除了工艺精湛的水晶灯外,还有着悠扬的乐器声,在这一瞬间他甚至产生了错觉,像是坐在全世界最高档的西餐厅中点菜。
香煎沙丁鱼,干炸沙丁鱼,红烧沙丁鱼......果然,菜单上基本上全是沙丁鱼,还有龙虾海蟹之类的。
看菜单时,郑飞的双眼在放光。
“飞,怎么了?”圣地亚哥好奇道。
“伙计,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不久的将来,我们就能拥有一艘大帆船了!”郑飞激动道,紧紧捏着菜单。
服务生站在旁边,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催促道:“两位,请问你们要什么?”
“两盘香煎沙丁鱼吧。”郑飞说,放下菜单。
郑飞的厨艺很棒,足以和圣休伦斯号上最好的主厨媲美,他最拿手也最喜好的是被誉为海味之冠的鲍鱼。
而照目前的情况看来,亚特兰大镇的渔民们并没有发现这种鲜美的贝类,独家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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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五章 首航
用完餐离开餐厅,街道上的人少了许多,昏暗的灯影摇曳在墙面,随风上下跳动。
不远处有幢外观华丽的建筑,周围是花圃,种着各种各样的花草,门口有两盏很亮的油灯,吸引街道上的人们,忍不住就想进去瞧瞧。
“那是什么?”郑飞好奇道。
“有钱人出没的地方。”圣地亚哥嘿嘿一笑,似乎很垂涎的样子。
有钱人?郑飞猜测着,忽听那扇门吱呀一声敞开,从中走出两个人来,一男一女,男人满面春风意犹未尽,女人则是媚笑着倚在门框上,穿着暴露,边摆手告别边轻轻撩头发,极具韵味。
见到这一幕,郑飞会心一笑,说:“她的价码不低吧?”
“十枚银币一晚,据说,她是某个没落贵族的女儿。”圣地亚哥直勾勾地盯着她。
“呵,走吧伙计,好好睡一觉,明天辞掉码头的工作,准备出海。”
由于刚用完餐,两人没有跑着回去,沿着那条黑漆漆的小路,挪了足有三个多小时才回到码头,钻进货箱堆。
皮特还没睡着,被这么一惊动,翻起身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说:“飞,你交代我的事搞定了,明天一早带着钱去提船,三十六枚银币。”
黑暗中,郑飞点头,往地上一躺,不久后便鼾声大作,他累了,圣地亚哥也是。
清晨,在劳工们开始忙碌时,他们辞去了工作,临走前皮特还对趾高气昂的监工做了个鄙夷的手势,像是在说,老子再也不用看你的脸色了!
皮特的叔叔家在海边,建在高地上,那艘破旧的小渔船搁浅在沙滩上,用一根长长的钓绳拴住,那钓绳以前是用来钓大马林鱼的,很结实。
“幸好船底没漏。”郑飞检查时说,对这艘几米长的小渔船还算满意。
“唔,桅杆要换根新的。”皮特叔叔叼着烟斗,笑道。
“有鱼叉吗,给我两把。”
“鱼叉倒是有,只不过小伙子,用这小渔船是捉不了大家伙的,被大家伙一挣,没准它就翻了。”
“多谢忠告,不过我不捉大鱼。”
付完钱,请工匠换了根崭新的桅杆,几人合力将小船推向海里,带上一些渔猎用具和干粮,出海。
万里晴空,海面很平静,再适合渔猎不过了。
“飞,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做?”皮特环视着广阔无际的海面,嗅了嗅鼻子,茫然。
“沿着海岸,去到水流最急的地方。”
鲍鱼生活在水流湍急、海藻繁茂的岩礁地带,在沿海岛屿或海岸向外突出的岩角都是它们喜欢栖息的地方。
说真的郑飞现在很担心,因为地中海一带的鲍鱼产量极少,只能拼拼运气了。
远方的海面上有几颗小白点,那是其他渔船的白帆,那些船很大,如果有它们,郑飞甚至敢横穿大西洋,前去探索美洲新大陆。
作为穿越者,他深知自己的最大优势就在于,通晓完整版的世界地图,不像其他航海家那样漫无目的,有一搭没一搭地乱扎,成不成都看天意。
他现在唯一需要的是钱,买船的钱,倘若运气好的话,这一趟就能赚得差不多,他相信鲜美的鲍鱼一定能征服意大利人的胃口。
两个小时过去了,依然没有找到水流湍急的下潜点,他躺在船舱里,把帽子盖在脸上遮阳光,眯起眼。
圣地亚哥是最有精神的,因为有美色引诱着他,让他满脑子都想着赶快赚到钱,摔在舞娘维茜的身上。
而至于皮特,则是劳工中的老油条了,能赚钱就赚,赚不到就这么混着,反正有钱了也不知道做什么,顶多喝的酒能高档一些。
“伙计,你要鱼叉做什么?”无聊中的圣地亚哥打破沉默,摆弄着那根锈迹斑斑的鱼叉,天知道它还能不能插穿大马林鱼的肚子。
“你觉得呢?”郑飞搭了句。
“哈,防鲨鱼的?”
“不,它不是用来叉鱼的,至于用途么,等到了地方就知道了。”郑飞卖了个关子,继续休息。
隔了几秒,突然听见圣地亚哥叫道:“看,是不是那里?!”
郑飞立刻翻身而起,只见百米外有处岩礁,海水流速很快,生长着浓密的海藻。
“调整方向,用桨划过去!”
这种体力活自然是壮的人干,圣地亚哥粗壮的双臂紧握船桨飞快运作,蓝色的瞳孔中,有着无穷的激动。
抵达!
郑飞早已将钓绳捆在鱼叉上,往岩礁缝隙中猛地一扎,死死固定住,随即把钓绳另一端绑在腰间,缠了许多道。
“飞,你要做什么?”皮特纳闷道。
“我们的猎物生活在十几米的水下,我必须潜水下去。”郑飞深吸一口气,面色凝重道:“水下没准会有海蛇之类的危险生物,记住每隔两分钟就把我拽上来一次,我的命掌握在你们手里!”
“放心吧伙计!”圣地亚哥拍拍胸脯。
郑飞笑笑,坐在船边往后一仰,娴熟入海,不同的是以往有潜水服氧气罐,而现在完全要靠身体能力。
五彩斑斓的鱼群从身边经过,让他有种熟悉的亲切感,不过他可没闲功夫去欣赏这海洋世界,一个劲儿地下潜,努力睁大眼去搜寻每一条岩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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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六章 意外收获
海水很干净,可以说是纤尘不染,在水下连只小鱼苗都清晰可见。
郑飞鼓起嘴屏住呼吸,手指抠着坚硬而又湿滑的岩壁,努力睁大眼,目光顺着岩缝仔细搜寻。
很失望,海螺倒是不少,鲍鱼却是影子都不见,两分钟到了依然一无所获,被圣地亚哥扯上水面。
“怎么样?”圣地亚哥期待他的福音。
“没有。”郑飞摇摇头,擦掉身上的水,不打算再下潜了,想在地中海沿岸捕捉到鲍鱼,几率跟国足挺进世界杯差不多。
“那怎么办,就这样回去?”圣地亚哥直瞪眼,似乎是要发火,毕竟这条小船是用他全部的积蓄买来的。
“当然不,相信我,咱们不会空手而归的。”郑飞拍了拍他的肩膀,想着休息片刻继续下潜,就算是为了那四十枚银币也要尝试一下。
说完,他做了几次深呼吸,随后习惯性地往旁边一瞥,却发现皮特不见了,便问:“那家伙呢?”
“他说坐着不动闲得骨头痒,爬到岩礁上转转。”
郑飞抬眼目测一番,这是个足有百米长的大岩礁,倾斜成屋顶状,由于长期的海浪冲刷表面已是光滑无比,稍有不慎便会摔个跟头滑进海里,重点是,皮特不会游泳。
“胡闹!”他暗骂了句,攀住岩壁敏捷地翻上岩礁,只见那家伙正趴在另一侧的岸边,不知道在伸手抓什么东西。
“你在做什么?”他高声问,迈着碎步在湿滑的礁石表面行走,时不时还要承受一下扑上来的海浪。
“这里有个彩色贝壳,我想抓到它,等下次回家带给我的女儿!”皮特略带欣喜地回答,身体又向前探了探,半个身子悬空。
“这样很危险,你过来我帮你拿。”听到他是为了女儿,郑飞笑了笑——每个父亲都是伟大的,不管他是否有钱有名有地位。
“不用,我就快拿到了!”皮特紧紧贴着岩礁,努力伸长胳膊却始终差那么一点点,气恼之下豁出去了,身体往前一顶,终于如愿以偿拿到了它。
然而,就在他抓住贝壳的一瞬间,整个身体失去平衡一头扎进海里,连声呼救都没来得及发出。
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郑飞距离他有十几米,顾不得会滑倒的风险,赤脚在冰面般的岩礁上奔跑起来,鱼跃入海。
老子天生就是救人的命!他在心底自嘲,入海的一刹那突然觉得这场景似曾相识。
“如果能再遇见密道,能把我送回去就好了。”他这么想,钻入水下一把抓住呛水直吐泡泡的皮特。
比起上回救的人来,皮特要难缠得多,手舞足蹈的拼命挣扎,手里还死死抓着那枚彩色贝壳,用一种近似哀求的目光看着郑飞,生怕郑飞把他扔下。
救人本来就是个费劲的活儿再被这么折腾,如果不是在水下说不了话,郑飞一定会大骂:“安静点别他妈动了!”
好不容易浮出水面把皮特提上礁石,他已经是精疲力尽,仰面躺下用尽力气叫道:“圣地亚哥!把船划过来!”
皮特奄奄一息地瘫着,连呛几口水,艰难地挤出一句:“谢谢......”
“操,以后别给我找麻烦!给你十天时间必须学会游泳,否则别想跟我出海!”
“明白......”皮特歉疚一笑,打了个嗝。
说话间,圣地亚哥飞速将船划了过来,真是个合格的桨手。
“嘿皮特,那是什么?”他爬上岩礁,问。
“贝壳,给我女儿的。”
“不不不,我是指这个,你脚趾上的这个。”
“哦,可能是在水下沾的。”皮特伸伸腿,懒得动。
听着两人的谈话,郑飞警觉坐起看向他的脚,要知道在这神秘莫测的海洋中生活着无数危险的小动物,比如海蚂蟥。
当他看到那小玩意儿时,却怔了怔,旋即情不自禁地开怀大笑。
“鲍鱼!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他用汉语说,因为实在找不出匹配的拉丁语,还是母语博大精深。
“你在说什么?”圣地亚哥挠了挠脑袋问,觉得他叽里咕噜的像是念咒语。
“它就是我们要找的东西!”郑飞激动得掐了自己一把,失望后的希望,总是那么让人欢呼。
“那还等什么伙计,快去捉啊!”圣地亚哥顿时两眼放光,银币、舞娘、美酒,似乎都在眼前!就连皮特都振奋精神,翻身而起。
“别急它们不会跑的,让我休息休息,圣地亚哥,你最好也学学游泳,出海时万一遇上了大风暴,我可没精力一个个救。”
圣地亚哥耸耸肩,点头称是,然后和他们并肩躺在一起,吹拂着怡人的海风,翘起了二郎腿。
“说说吧伙计们,有了钱打算做什么?”郑飞打破沉默,惬意地伸了个懒腰。
“盖一所漂亮的大房子,给我女儿请最好的老师!”皮特美滋滋地说。
“顾家的好男人,虽然有点不上进......”郑飞开玩笑道,接着说:“圣地亚哥你呢?”
“上了维茜!”壮汉没有丝毫犹豫,笑着回答。
“然后呢?”
“上了城里那位贵族的小姐!”
“额......再然后?”
“之前听一位路过亚特兰大码头的航海家说,他们国家有个名叫伊丽莎白的王后......”
“停!你这家伙......”郑飞无奈地笑了笑,却又很喜欢他的坦诚性格。
“哈哈,还没说说你自己呢,有了钱想做什么?”
闻言,郑飞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站起身立在岩礁上,目视前方眺望着广阔无垠的海面,淡淡说:“买一艘大船去远洋,去探索新大陆。”
“新大陆?它在哪里?”
“在我们西方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片遍地黄金的土地,它所蕴含的财富,比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多!”
“我们怎么才能到那里?”两人异口同声地问,看得出来他们很激动。
“你们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跟着我,听从我的命令。”
“好的船长,两名船员随时听从调遣!”圣地亚哥爽朗笑道,挤了下眼。
“船长~我喜欢这个称呼。”郑飞活动活动筋骨,微笑,带着对美洲的向往,纵身一跃,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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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七章 篝火与烤肉
不可思议,在这座岩礁的另一侧,鲍鱼的分布竟会如此密集,两分钟的功夫,他便带着满满一捧收获,喜悦地钻出水面,纵情欢呼。
“八只,圣地亚哥把网兜给我,这是个大活儿!”
整整一下午的时间,郑飞都是在水上水下来回穿梭,终于在傍晚时,将这岩礁缝中的鲍鱼搜罗一空,连只幼崽都不剩。
长时间的不停歇劳作,他的肌肉已是酸痛无力,真想吃点牡蛎喝两杯威士忌,然后找张软和的大床躺上去睡到天荒地老。
“船长,现在去哪?”圣地亚哥看着足足装了小半个船舱的鲍鱼,笑着问。
“上岸找户人家休息一晚,这地方距离亚特兰大城至少四十公里,只能明天再过去。”
风势愈来愈大,收帆划船到岸边固定好,把鲜嫩的鲍鱼们装进网兜带上,三人便踏上了银白色的海滩,夕阳投来的余晖打在脸庞上,他们开始寻找落脚点。
这片海岸由于地势原因不适合建房,附近连个人影都不见,一直走了两个小时都没发现任何动物,除了偶尔盘旋在空中的不知名鸟类。
“人都死哪去了?”皮特气喘吁吁地抱怨,肩膀上扛着湿漉漉的网兜,重量接近百斤,轮流背。
“运气不好的话,今天只能在荒地里过夜了。”郑飞舔了舔微微干裂的嘴唇,喝水,眼看着天就要黑了。
“不会吧......”
“怕了?”
“我最怕蛇和蝎子......”
“弄个几个火堆就没事了。”
“可是,怎么生火?”
“附近有不少枯树枝,收集一下,至于生火么,你们应该比我清楚。”郑飞挤了下眼,心想中世纪的欧洲人大概和中国古代差不多,精通钻木取火或是击石取火。
正在这时,一声嘹亮的马吠传来,循着声音望去,只见远处有辆马车翻过小土坡,选了块平整的空地停下。
马车后面还跟着十几辆马车,是个车队。
“伙计们,今天就在这里宿营,生火吧!”领头人是个矮小精悍的男子,穿着夹克式样的衣服,鹰一般的双目,炯炯有神。
见有人来,郑飞迟疑了一会儿,笑着走过去。
“嘿头儿,你们要去哪?”他问,友好递上自己的酒壶。
“哈,没想到在这里也能碰到人。”领头人不客气地喝了一口,然后皱起眉说:“劣质酒,尝尝我的!”说着,他掏出了一个铁罐儿。
带着泡沫的液体入口,口腔顿时畅爽无比,原汁原味欧洲啤酒的味道,是郑飞夏季最爱的饮料。
“好喝!”郑飞由衷赞道,拿着那罐儿不舍得还回去。
“那就给你的朋友也尝尝,话说你们三个来这里做什么?”
“渔猎,上岸想找户人家休息,一直走到这里都没见个人影。”
“哈哈,附近都是荒地,往西走十几公里有个亚特兰大码头,那边才能见着人。”
听闻,郑飞耸耸肩,笑道:“看来今晚只能跟你们野营了,不会麻烦你们吧?”
“当然不会,我喜欢交朋友,我的伙计们也是!”
这是个跑内陆贸易的车队,马车上驮的是水晶雪利酒毛织品,准备卖到西亚或是中亚。
这群为生计而奔波的人们来自同一个乡村,几年前也是在亚特兰大码头当劳工,后来在领头人的带领下跑起了贸易,很辛苦,往往一趟就要跑几个月,所幸的是收获不少,每人能赚到上百枚银币。
可据郑飞所知,中世纪欧洲跑商大多是用牛而不是马,因为马价格偏高,驮的少还要经常喂草料换蹄铁,而这支商队为什么......当他看到架在火堆上烤的肉腿时,顿时会意,因为它是牛腿,当着牛的面去啃牛腿,貌似太没人性。
转眼间天已经完全黑了,人们围着篝火坐成一圈,火光映着他们既沧桑又欣喜的脸,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肉香,撩人肠胃。
“七分熟正好,开吃!”领头人抄起把锃亮的刮骨刀,动作娴熟地割下一大块热乎酥嫩的牛肉递给郑飞,豪爽笑道:“要是觉得味道淡,这里有盐自己添!”
“有辣椒粉吗?”向来是无辣不欢的郑飞,习惯性地问。
“什么是辣椒粉?”领头人愣神,脑子里实在是没这个词汇。
郑飞想了想,片刻后苦笑道:“是一种很好吃的调味料,以后你会见到的。”
辣椒原产于美洲热带地区,原产国墨西哥。15世纪末,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之后才把它带回到欧洲,渐渐传播到世界各地。
天呐,看来短期内是吃不到辣椒了,郑飞这么想,撇了下嘴。
牛肉很香嚼劲十足,完全不比高级餐厅的牛排差,人们边啃肉边喝啤酒,大快朵颐之余还唱起了歌,像孩子般开心。
他们兴高采烈的模样让郑飞想起了军队,也许只有共同经历过磨难的兄弟们坐在一起,才会展现出这样的情景。
“喝酒!”他叫了一声,一饮而尽。
狂欢后,在火堆的庇护下,他们坠入深眠,七零八落地躺在草地上,身体蜷缩着,只用单薄的衣物去遮蔽寒风,却没人觉得艰辛,因为所有人都喜欢这种生活与氛围。
天亮,清晨。
和郑飞等人挥手告别后,车队便又踏上了东去的旅途,走之前领头人留下一句:“如果哪天需要我们,尽管说。”
郑飞的回答是:“我在亚特兰大码头等着你们回来,带上你们去航海,去发大财!”
对于这个,领头人自然是没当真的,要知道每个航海家都是佼佼者,至少也该是个家境不错的贵族,怎么可能是渔民。所以,他只是哈哈一笑,便带领车队离去。
车队走后,郑飞和皮特带上鲍鱼往亚特兰大镇赶,圣地亚哥负责把渔船弄回码头,毕竟是价值几十枚银币,总不能扔在那儿。
这地方距离亚特兰大镇还有二十几公里,带着近百斤的鲍鱼,两人走了足足四个小时才抵达,鞋子都磨得露了脚趾头。
进城后,他们径直来到那家最高档的餐厅,正好赶上午餐时间,里面坐着许多上层社会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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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八章 议价
这群或真或假的绅士们,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手持餐用刀叉举止得体,时不时轻声交谈几句。
整个餐厅都是那么的安静,唯有一处不同,是在餐厅最显眼的地方,拥簇着好几名拿着高脚杯的男子,被围在中间的是一对情侣,郑飞都见过,女人是那天晚上的贵族小姐,男人是航海家克劳德。
人们围着克劳德,七嘴八舌地说些客套话献殷勤,世俗的脸上谄媚气息尽显。
见状,皮特带着嫉妒对郑飞说:“自从带了一整箱珠宝回来,他就成了亚特兰大镇最红的人!”
“他之前去了哪里?”
“听说是沿着海岸线走,到了一片酷热的土地。”
“非洲,黄金海岸。”郑飞自言自语,瞧着克劳德趾高气昂的模样,明白——无论在哪个年代,财富的地位都是不可撼动的。
“什么?”
“哦,没什么,我们去办正事吧!”
他们扛着网兜,趿拉着破了洞的布鞋,路过一张张餐桌,客人们纷纷掩鼻作厌恶状,因为他们身上的鱼腥味和臭汗味。
服务生实在看不下去了,夹着菜单连跑几步过来,皱眉道:“两位,请你们出去洗干净再来用餐。”言语中,带着浓浓的讽刺。
“我们不用餐,找你们老板。”郑飞放下网兜,胸膛一挺,结实的胸肌让服务生态度缓和不少。
看见这些贝类海鲜,服务生大概明白了,撇了下头说:“跟我去后厨。”
隔得远远的,后厨各种料理混杂在一起的香味儿便扑面而来,郑飞闻得出,其中有肉质酥嫩的烤鹅,每年圣诞节晚餐必不可少。
被这么一弄还真是饿了,两人不约而同地偷偷咽了口口水。
厨房很嘈杂,洗菜声切菜声爆炒声,再加上主厨几乎歇斯底里的指挥,让郑飞感觉跟进了ktv似的。
“乔治,盐递给我!是盐不是糖你这个猪脑子!”
“天呐,谁让你切开了鹅肝?!你这是毁了它!”
“汉斯你要是不想失业,就在两分钟之内把甜点弄好!”
所有声音加起来都不及主厨一个人分贝大,胖乎乎的他掐着水桶腰,气得直瞪眼,嘟囔道:“我的上帝,老板从哪找了你们这群废物!”
这动静让服务生怯诺起来,走上前赔笑道:“主厨,这两个人要找老板,估计是渔民,被我直接领到了这里。”
听见这话,胖主厨的气消了些,瞟了眼郑飞手里的网兜,拍了拍服务生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干的漂亮,你的好处少不了。”
在这家高级餐厅,主厨有权限购买食材,花费八十枚银币可以找老板要一百,只要不是太过分就行,毕竟主厨是餐厅的招牌,老板睁只眼闭只眼。
“伙计,这是哪种贝?”主厨捡起一只鲍鱼疑惑道,对这种从未见过的贝壳感到新奇。
“它叫鲍鱼,是一种很稀有的贝类,味道鲜美,大城市的富人们把它称为海味之冠,价值不菲。”
“得了吧伙计,这么丑陋的贝壳,味道又能好到哪去,我出十五银币,全买了!”主厨转了转眼珠子,凭着多年的经验,他看出这些外表不起眼的贝壳,肉质的确鲜嫩无比。
郑飞笑了,抓起一把鲍鱼说:“十五枚银币的话,只能给你这么多。”
“什么?你疯了么?!”
“呵,这样吧,我亲自下厨用它做道菜,看看外面的客人评价如何。”说着,郑飞认真地洗起了手。
主厨顿时不满了,叫道:“嘿!我才是主厨!”
“让他试试。”一个成熟的嗓音从厨房门口传来,不知什么时候老板来了,倚在门框上静静看。
“老板......”主厨还想说点什么。
“如果他能给我们做出新的菜品,为什么不接受呢?”老板微笑着说,递了包烟丝给他。
见到烟丝,主厨顿时安静下来,欣然接受——烟丝在中世纪的欧洲极其昂贵,因为欧洲生长不了烟草,都是商人们从西亚人手里高价买来的,富人们才有机会享用。
时隔多日,郑飞终于又制作起了鲍鱼,在老板的授意下,所有厨师都围过来学习。
他拿起小刀,细心地沿鲍鱼壳的边缘挖下肉去除内脏,用小牙刷将鲍鱼肉上面的黑色附着物刷干净,打上花刀。
“这样是为了蒸出来的鲍鱼肉口感鲜嫩。”他解释道。
接着,他将鲍鱼肉放入壳中后装盘,上面撒上少许姜末,在每只鲍鱼肉上淋上少许料酒,再滴上少许油,鲜豉汁,整个过程一气呵成。
做完这道工序,他转头对厨师们说:“蒸锅里的水开后,上蒸锅蒸十分钟就可以了,蒸好后撒上香葱末,如果有蒜泥更好,根据客人的口味还可以浇上些豉汁。”
“都记住了吗?”老板问。
“记住了!”厨师们齐声回答,神色却是不屑,一个渔民做出来的东西,也配让身为专业厨师的自己学习。
十分钟后。
在老板期待的目光中,服务生端着鲍鱼走到克劳德面前,声称这是餐厅的新菜,请贵客品尝。
克劳德倒是不客气,直接用勺子扒拉着鲜嫩的鲍鱼肉,塞到嘴里。
“天呐!”他惊讶地瞪着眼,赶快又吃了一口,啧啧赞叹:“它叫什么名字,我从没吃过这么棒的料理!”
“厨师称它为鲍鱼,请您为它订个价。”老板笑着走来,站到他身旁。
“哈,我愿意出到十枚银币来品尝这份美餐!”说着,克劳德对贵族小姐眨了下眼,像是在说——我很富有。
十枚!听到这个数字,皮特激动得差点蹦起来!这里一共有数百只鲍鱼,每只十枚银币加起来是......发财了!
郑飞轻松地吹了个口哨,看着老板满面春风地走回来。
老板耸耸肩,说:“你也听到了,他愿意出到十枚,但他是整个小镇最富的人,别的客人可负担不起这样的高价,所以我想了想,决定以每只五枚银币的价格出售,那么该付你多少呢?”
“每只两枚。”郑飞抬了抬眉毛。
“你疯了吗?!”皮特叫了起来,利润转眼间跌了一大半。
老板一怔,随即笑道:“谢谢你的低价,作为感谢,以后你送来的货我全收!”
“别急,我还没说完,每只两枚银币那只是食材的钱,但是学了我的手艺,你得额外给我一千银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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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九章 克里斯托弗
“多少?”老板一脸愕然。
“一千。”郑飞重复了一遍,微笑。
“你是在开玩笑吗?”
“显然不是。”
“好,那你就带上这堆丑陋的贝壳,有多远滚多远!”老板发火了,脸色涨红。
这时,半掩的厨房门被吱呀一声推开,服务生小心翼翼地把脑袋探进来,挤出一丝笑说:“五十份鲍鱼,每个客人都要。”
老板,以及所有的厨师们,都是愣了愣。
鲜美的浇汁鲍,果然能轻易征服意大利人的胃口,郑飞这么想着,心里有了底,情不自禁地笑道:“老板,既然你不收的话,我就到其它餐厅碰碰运气!”说着,他转身要走。
迟疑两秒,老板终于叫道:“等一下!”
“还有什么事吗?”郑飞转身,装作不解。
“说说吧,一共多少钱?”
“两千,一口价。”
“我的上帝,我只能出到一千五!”
“两千!”
老板想了想,作了个肉痛的表情说:“一千八,这是我的极限了。”
郑飞笑笑,吹了个口哨说:“皮特咱们走!”
“两千就两千!”老板在心底暗暗骂了句,恼恼道:“放下鲍鱼,跟我去拿钱!”
整整两千枚银币,崭新得发亮,数了足有十来分钟,最后灌进结实的布袋,用绳子紧紧扎住口。
眼睁睁看着那么一笔巨款流入别人的口袋,老板怎么都笑不出来,板着脸说:“伙计,能告诉我那些鲍鱼是在哪捉的么?”
“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么?”郑飞狡黠一笑,头也不回地出了餐厅。
“****!”老板望着他们消失在门口的背影,低声骂道。
走在街道上,郑飞被属于中世纪意大利的建筑风格所吸引。
墙壁有各种颜色的,大多是白色或棕色,从质地来看也许是大理石,几乎每幢房屋顶上都是个大圆包,有点像蒙古包,这是拜占庭式建筑的特有风格。
金发碧眼的意大利姑娘推开小窗,热情地和楼下的人们打招呼,她们的笑容很迷人,但更夺人眼球的是她们的低胸长裙,透过那层薄纱,隐隐可见雪白的沟。
郑飞和她们相视一笑,对这个没有手机电脑无线网的时代,越来越迷恋了,泡个天真而有风情的意大利姑娘,妙极了!
“嘿船长,我们现在去哪?”亚特兰大城不乏站街女郎,皮特的贼眼一直盯着她们的婀娜身姿,意图很明显。
“想玩?先洗个澡换身衣服再说!”郑飞拍了下他的后脑勺,被他缩头的样子逗得扑哧一笑,然后故作正经地清清嗓。
其实他也想玩,赚了一大笔钱当然要爽爽!只是可怜了圣地亚哥那家伙,这时候估计还在海上漂着吧。
找家旅馆冲了个舒服的热水澡,两人便去了裁缝铺,整个小镇最好的裁缝铺。
铺子里挂着各式各样的服装,以修身劲装居多,还有几件华美的碎花连衣裙,外观精致布料丝滑,让人忍不住把它和气质婉约的公主联系起来。
谁又能想得到,这些连衣裙竟是出自一个老头儿之手。
铺主是个两鬓斑白的老头儿,安静地坐在缝纫机后面,摆弄个小物件儿,眼镜片后的双目神采奕奕,富于内涵。
他老了,但还没丢掉成熟男人的魅力。
“你们好,请先挑选一下,没有满意的话,我帮你们量身定制。”看到郑飞进来,他扶了下眼睛微笑着说,嗓音很有磁性。
“好的。”郑飞一眼就相中了一件黑色修身劲装,穿上它去航海再合适不过了。
“小伙子,那件是最贵的,要五枚银币。”老头儿瞥了眼他的破旧劳工服,还有脚上趿拉着的破鞋,不太相信他能买得起。
郑飞笑笑,数出十来枚锃亮的银币,说:“给我来两件,再来两双靴子一顶帽子。”
“真是人不可貌相~”老头儿赞许道,欣然接过银币,冲铺子里面喊:“克里,给客人拿两双靴子一顶航海帽!”
听到呼唤,一个小孩从门帘后溜了出来,乖乖拿过他要的东西。
“这是我孙子。”老头介绍,不在意两人是否在听。
换上这身行头,郑飞改头换面地站在裁缝铺中,对着工艺粗劣的镜子,把航海帽转到最帅气的角度。皮特则是选了身最好的水手行头,并借了把剪子刮掉凌乱的胡须,精神多了。
“小伙子,你很帅!”老头儿对郑飞说,脸上带着笑。
“那我呢?”皮特迫不及待地想得到夸奖。
老头儿打量了一会儿,揉了揉眉心玩笑道:“嗨,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你得学会接受事实。”
“我的上帝!”皮特抱怨着,吐了吐舌头。
不经意间,那个叫克里的小家伙已经蹲到了门口,拔了棵草叼在嘴里,仰头望着蔚蓝的天空发呆。
郑飞想和小家伙说说话,因为自己小时候也是这样,经常发呆。
“嘿,你在想什么?”
“没想。”小家伙低下头,开始看街道上的行人。
“哈?真的没想什么?”郑飞的掌心出现了几颗糖,是从旅馆出来时买的。
见到最爱的糖果,小家伙撇撇嘴拿过来,说:“好吧,我在想,天的另一边是什么样子,海的另一边又是什么样子?”
“也许等你长大了可以做一名航海家,那样就能漂洋过海去看看了。”
“你去看过吗?”
“看过。”郑飞笑着回答:“海的另一边,是更广袤富饶的土地,有神秘的原始森林,有一望无际的田野,还有奇妙的冰川。”
“那你为什么不在那里住呢?”小家伙睁着两只大眼睛,好奇道。
“总有一天我会去的,很多人都会去的。”
“我也想去!”
“好啊,到时候我叫上你!”郑飞摸了摸他的脑袋,顺便理了理他那乱糟糟的头发。
小家伙做了个鬼脸,吃了颗糖果,还不忘向街对面的小伙伴摆手炫耀。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就叫克里吗?”郑飞问。
“不是,只有爷爷才叫我克里,我的名字是克里斯托弗·哥伦布!”
郑飞手指倏然一抖。
克里斯托弗......哥伦布,伟大的航海家哥伦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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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十章 谈生意
看着这张天真无邪的小脸蛋,郑飞很难把他和横渡大西洋的壮举联系到一起。
“布哥,看来你所有的名声地位财富都将被我抢走。”郑飞在心底说,摸着他的后脑勺,不禁扬起了嘴角。
作为对哥伦布的补偿,郑飞又多买了十来套水手服航海帽,准备等以后招水手时用。
接着,他掏出口袋里所有糖果送给小家伙,之后离开了裁缝铺,没有多做停留。
换上这身全新的装备,整个人的面貌都得到极大改观,人们把他当成航海家,用目光向他问好。
美丽的意大利姑娘站在楼上的窗边,双手撑着窗台冲他微笑,白皙的双臂上搭着薄纱般的丝带,令他想去了解了解肩膀之间的那个部位。
“船长,给我两枚银币吧?”皮特腆着脸笑道,自从郑飞把他从水下捞了出来,他就一直叫郑飞船长。
“去玩?”郑飞抬眼一瞥,不远处果然站着位身材高挑的金发女郎,正在往这边瞧,搔首弄姿。
他摸出四枚银币交给皮特,卖关子说:“知道为什么多给你两枚么?”
“天呐船长,你该不是想让我死在女人身上吧?”
“错!是让你挥霍炫富的!”
“哈哈,我等这一天好久了!”皮特欢喜地接过银币,装出副阔佬的姿态,走过去搂住女郎的腰肢。
“别忘了明天回旅馆集合!”郑飞叮嘱完,快走几步绕过一处转角,进了之前的那家高级餐厅。
“您好,请问要点什么?”服务生热情地小跑过来,看清是他后脸色一沉,惊诧。
他微笑着坐下,答道:“来份牛排,要六分熟。”
“......要哪种?”
“最贵的!告诉主厨,给我在牛排表面抹上一层鹅肝。”
“好的......稍等。”服务生脸色难堪,连忙奔向厨房。
虽然已经过了饭点,餐厅内还是有许多客人,他们把这里当做喝下午茶的地方,更准确的来说是下午酒,精酿葡萄酒。
克劳德也还在,他的表情很是焦急,似乎在渴望某些东西,焦灼的目光始终不离开对面的女人,那位贵族小姐。
郑飞坐的位置,恰好能看见她的样貌。
不可否认,她很美,这种美比外面那些意大利姑娘要高一个层次,多了分淑女气质,从举手投足间就能看出,她曾是个贵族,即便现在做了那种营生。
她穿着紧身长裙,胸口还分布着蕾丝花边,显得妩媚,更好的勾勒出傲人胸围,更引人注目的是她的腰肢和臀部,在郑飞看来绝对是最完美的形状,足以和世界顶级超模——维密天使媲美!
真是尤物,他想着,不由得舔了舔嘴角。
其实,餐厅里每个男人都是这么想的,如果说舞娘维茜是亚特兰大码头所有劳工的渴望,那么她就是亚特兰大城所有富人的渴望。
郑飞不明白的是,克劳德能拿十枚银币吃一份鲍鱼,为什么如此焦急却不花钱占有她呢?
克劳德在急切地说些什么,不断打着手势,而她的回答一直是——不,不,不!
是在求她办事么?郑飞挑了挑眉毛,不再注意他们了,高声催了句:“我的牛排怎么还没来?”
胖主厨亲自把牛排端来了,一起来的还有老板。
“别毒死你!”主厨重重放下餐盘,瞪了他一眼,转身要走。
“等等,这是你的小费!”郑飞丢了枚银币到他脚下。
见到散发着诱人光芒的银币,主厨习惯性地蹲下捡了起来,揣到兜里后不好意思回头,快步进了厨房。他很尴尬,因为这名阔绰的富人两个小时前还是个穷鬼!因为做不好那道鲍鱼,自己还被老板批了一顿!
“你还有事么?”见老板还不走,郑飞问。
老板之前的怒气似乎是消了,耸耸肩坐到他对面,笑着说:“我想问问,那些美味的贝壳是在哪里捉的?”
“可是我为什么要告诉你?”郑飞狡黠一笑,静静和他对视。
老板会意,摸了摸下巴,接着笑道:“说吧,你要多少钱?”
“我不要钱,我要东西。”郑飞切下块牛肉放到嘴里。
他来餐厅可不是单单为了吃饭,更不是来炫富,而是想像现在这样,和老板谈生意。
“什么东西?”老板警觉起来,怕他狮子大开口。
而郑飞最喜欢的,就是狮子大开口,有魄力才有所得!
“两百公斤面包,五十公斤牛肉干,一百公斤沙丁鱼干,二十桶葡萄酒,一百公斤面条。”他要这些,是为出海远洋而准备。
“我的上帝!你杀了我吧!”
“不好意思,我不吃人肉。”
“你!......”老板瞪大眼咽了口唾沫,心算一会儿,这些东西的总价值不低于一千银币!
“不同意的话也行,我可以和其他老板做生意。”郑飞又切了块牛肉,笑道:“我想他们会很乐意的。”
老板吁出一口气,捏了捏拳头,恨恨挤出一丝笑说:“我答应你,但你必须和我签个协议,否则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骗我!”
“好啊,签协议!”郑飞点点头,想不到这个时代的欧洲人,竟然已经有了合同理念。
接下来,他便见到了传说中的鹅毛笔,确确实实是鹅毛,鼻尖经过加工,蘸一次墨水只能写几行字,比起中华民族的毛笔差得远了。
签完协议,他在羊皮纸上写下鲍鱼的生长环境,在老板眼前扬了扬,揣到兜里,商量好两天后过来交易,然后便离开了餐厅。
克劳德也刚刚出门走在他前面,把那贵族小姐送回家后,不甘心地挥手告别,看着那扇门关上后,悻悻调头离开。
郑飞想去找她,做想做的事。
抬脚来到栅栏前,可见花圃中种着不少玫瑰,大多是嫩黄色的,娇艳欲滴,绿荫荫的草地上有条鹅卵石小径,通向主人居住的房屋。
郑飞推开栅栏,顺着那条小径,悠悠来到门前,叩门。
“谁在那?”她的声音很动听,不像想象中的那么浪荡。
他没答话,听着笃笃的脚步声,大概十来秒后,她把门打开了一条缝,小心翼翼地往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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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十一章 我渴望的是自由
“你好。”她扶着门框笑,礼貌地点了下头,因为眼前是个身穿航海服的英俊男人。
“你好,我能进去吗?”郑飞很有修养,因为从没觉得她是那种低贱的女人。
她如水般的双眸轻轻眨了下,侧身让开,待他进来后,款款走到厨房拿了瓶红酒。
在客厅中的软皮沙发上,郑飞坐下,抬眼浏览周围的壁画摆设,这些东西在几百年后,每件都能拍出上千万的天价。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接过高脚杯。
“特蕾莎,你呢?”
“飞。”在任何语言里,飞都是一个飘逸的词汇。
“哇哦,好酷!”她笑出声来,抿了口红酒。
“谢谢......对了,刚刚克劳德一直缠着你,他想做什么?”
“唔,你知道的,我是贵族的后裔。”
“然后呢?”
“他想利用我的贵族身份,去做法理宣称,做那些罪恶的勾当!”
法理宣称,听到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词,郑飞微微怔了下,回忆起当年在大学时有看过这方面的书籍。
中世纪的欧洲,许多野心膨胀的统治者航海家,热衷于殖民扩张,而殖民扩张是需要理由的,否则便会遭到人民的反抗。
法理宣称,便是宣称某块土地为己所有,借口往往有两种——第一,祖上曾是贵族,这块地在很多年以前是自己的家族财产;第二,也是永恒的好借口,以上帝之名前来宣扬教义!
所以说,法理宣称实质上就是,为掠夺创造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回忆起这些,郑飞挑了挑眉毛,注视着她绝美的眼睛,问:“你一定不会同意的是吧?”
“当然不会,我可不想跟着他们那群人漂洋过海!”说完,她扑哧一笑,放下酒杯静静和他对视,慵懒地靠在沙发上,用脚在小腿肚上摩挲,风情十足。
“你来我这里,是想做什么?”她接着问,笑起来的样子更美。
郑飞能感觉到全身在充血,尤其是头部热得发烫,猛地一口喝完红酒,扑到她身前来了个公主抱。
她惊叫了一声,局促挣开他,愠怒道:“你干什么?!”
“你......干什么?”郑飞反问,疑惑地打量着她,很诧异她的反应。
“先生,请你放尊重点,不然我会采取措施的!”
“这种事放尊重还怎么做?”
“哪种事?”
“十枚银币一晚,好多人都清楚你的价码。”
“天呐!”她愁苦地捏了捏眉心,丢掉淑女气质骂道:“真不知道是哪个小崽子传的谣言,要是被我抓住,我一定要弄死他!”
谣言?郑飞犯起了嘀咕,直勾勾地盯着她曼妙凹凸的身躯,咽了口唾沫,在这一瞬间甚至想霸王硬上弓。
“那经常有男人来你这里是怎么回事?”他又问,仍然不甘心。
“那些人是来和我聊天交朋友的,毕竟我还是个贵族。”注意到他的尴尬,她迟疑片刻,终于又露出了笑容,上前给他一个拥抱,呓语:“英俊的航海家,我相信你一定能成为克劳德那样的富人,祝你好运!”
郑飞搂住她,手掌搭在她的腰肢上,轻声说:“不,我会远远超过他!”
“哈~”
两人深情拥抱,足有半分钟才松开,她的脸颊微微泛红,分不清是羞的还是热的。
她带着郑飞来到楼上,来到卧室的窗前,这是一面看得见风景的窗,站在窗前眺望,房屋、道路、行人甚至是远处的海平面都依稀可见。
她挽着郑飞的胳膊,这个动作在中世纪的意大利并不代表暧昧,是普通的礼节。
“你知道,我有多想走出这里吗?”她缓缓叹了口气,黛眉间流露出一丝忧伤。
她的神情,让人想起了被囚禁于高塔的公主。
“那为什么不出去呢?”
“出去?离开这里走进另一幢房子?我渴望的是自由,真正的自由,你懂我的意思吗?”
郑飞怎么会不懂,之所以梦想成为一名航海家,正是因为自由!想去哪就去哪,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于是,他从背后轻轻抱住她,贴到她的耳边,笑道:“好巧,那也是我所渴望的,让我带你去寻找自由!”
“嗯......”这声嗯有两种意思,一种是表肯定,另一种则是......渐渐的,她的呼吸急促起来,转过身和他迎面相对,抚摸他结实的胸肌,情意绵绵地笑了笑,说:“在寻找自由之前,让我们先做做别的事。”
郑飞会意,即刻抱起她丢到一旁。
旁边是床。
第二天,清晨。
从昨天下午到现在,除了吃晚餐,郑飞和特蕾莎都是在床上度过的,记不起做了多少次。
他很惊讶,因为她竟是个处女,既清纯又有风情。
阳光透过窗帘打在被单上,他从睡梦中醒来,满足地伸了个懒腰,躺着缓了会儿神,翻身。
特蕾莎不在身边,早已就起床了,做那种事后男人总是比女人累得多。郑飞摸到了她的睡衣,还留着淡淡的香味。
“嘿,醒了?”不知什么时候,她出现在卧室门口,笑盈盈地看着他,双腿紧紧并在一起,做的太多有点疼。
“不,我是在梦游。”他开玩笑道,迅速穿好衣服下床,给她一个吻。
“吃早餐吧,我做了烤牛肉,让你补补身体。”
“谢谢你宝贝儿~”
经过一夜的奋战,肚子还真是饿了,郑飞狼吞虎咽地吃完烤牛肉,然后喝了杯牛奶。
“宝贝儿,几天后我就要出海了,跟我一起吧。”他认真道,拾起她嫩白的手。
“这么快......我得先回去和爸妈交代好,他们住在八十公里外的乡下,那里有我们家族目前最大的财产,帕尔斯葡萄园。”
“没事的,我等你,我现在去帮你雇辆马车。”他柔情道,吻了下她的额头,出门。
拉开门,他打了个激灵——面前站着个男人正准备敲门,是克劳德。
克劳德愣了愣,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难以置信道:“你是,昨天餐厅里那个渔夫?”
“没错,渔夫~”郑飞心头生出莫名的喜感,因为这货的航海服和自己是同一款,不知他此时心理阴影面积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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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十二章 准备工作
克劳德面容僵硬,嗤笑道:“竟然比我来得还早。”
“错,我是昨天就来的。”郑飞抬起手臂撑住门框,没有放他进来的意思。
克劳德愕然,移开视线看向屋里的特蕾莎,只见她点头称是。“操!”他嘴里蹦出这么个字,愤愤瞪了郑飞一眼。
“你可以走了么?”郑飞上前一步,挺起胸膛和他四目相对,捏捏拳,象征力量的小臂肌肉暴起,极具威慑力。
“小子,这事没完!”克劳德离开时说,脚步急促以至于衣服刮到棘条上都没察觉,拉开一道口子。
望着他小丑般的背影,再想起他在餐厅时的嚣张气焰,郑飞不禁有些飘飘然,摸了摸特蕾莎抱住自己的手。
“这人不会再来了吧?”他担忧道,不想把她单独留在这里。
“来了也没关系,放心去做事吧,几天后我们不见不散。”她倒是一点都不怕,柔弱的外表下藏着自立的性格。
这是有原因的,家族没落之后,爸妈带着几名佣人去了乡下,经营葡萄园来维持生计。渴望自由的她怎会甘愿回去种葡萄,选择独自留在这里,这样至少能和有学识的人们进行交流,了解许多不一样的思想。
此时的意大利,正被一股前所未有的狂潮所席卷,它的名字叫做——文艺复兴!
“万一他对你动手动脚......”郑飞还是不放心。
“哈,每天都有人来拜访我,其中也会有不怀好意的男人,而我见到你之前还是个处女,知道为什么吗?”
郑飞撇撇嘴,愿闻其详。
她提着裙摆,迈着贵族式的步伐,踮起脚尖走到壁橱前,不慌不忙地取出一件东西。
看到这东西后,郑飞不由得张大嘴,顿时觉得她魅力十足。
火枪,准确来说是火门枪,欧洲最早的金属管型火枪,出现于十四世纪中叶的意大利。
瞧见身穿碎花长裙的她手里拿着这么个玩意儿,郑飞赞叹道:“我的上帝,美女与暴力的完美结合。”
“我学过六年射击,所以,你可以放心离开了吧?”她眨了下眼睛,模样可爱。
“等一下,我还有个问题要问。”郑飞环住她的腰,深情注视着她,接着道:“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对我反抗,愿意把自己交给我呢?”
她又眨了下眼,想了一会儿,说:“有些事情是没有理由的,我信任你,就像人们信任上帝那样,没有理由。”
在这一刻,真的,郑飞被感动了。
他抬起手,捏了捏她的脸蛋,舒心笑道:“谢谢你。”
“好啦,快走吧!”
“嗯,我先给你雇辆马车,之后就要去准备出海物资了,五天后还在这里,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她挥手告别,依依不舍。
傍晚,旅馆。
一天下来,郑飞买了好多必备物资,毛巾脸盆餐盘之类的,每样都有二十份,毕竟这次是要远洋,需要多招些水手。
皮特回来了,耷拉着眼皮完全没有了昨天的精神,憔悴而萎靡。
“嘿,我还以为你真的死在女人身上了!”郑飞开玩笑道,忙着把物资分类装进蛇皮袋。
“唉,看来我要少喝点酒了。”皮特打了个哈欠,过来帮忙。
“怎么,感觉自己搞不动了?”
皮特摇头,又点头,然后默默取下腰间的酒壶丢掉,岔开话题道:“不知道圣地亚哥那家伙现在怎么样,我敢肯定他至少诅咒了我们一万遍!”
“唔,这样吧,等会我再去买点东西,你回趟码头去把他带来!”
出了旅馆,还没等两人分头行动,便在街角撞见了满脸不爽的圣地亚哥。说曹操曹操就到,郑飞只能这么形容。
看见穿着体面的他们,圣地亚哥先是愣了一下,接着怒声道:“喂!我以为我们三个是一起的!”
“本来就是一起的,欢迎回来,壮汉。”郑飞友好地伸出手,真诚微笑。
圣地亚哥犹豫着要不要握手,或者说握手时要不要使劲捏捏,这时皮特递过来一个布包,说:“这是你的衣服,找个没人的角落换上吧。”
“这还差不多!”他嘟囔着接过,恨不得立刻扯掉身上发臭的劳工服。
郑飞捶了下他的胸膛,笑道:“好了现在人齐了,那我们就一块儿去做最重要的事吧。”
在航海准备工作中,最重要的当然是——船。
他想买一艘像样的船,足以要禁得住大西洋的海浪,承受得了各种可能出现的危险,比如鲨鱼袭击或是触礁。
虽然他对航海知识研究得很透彻,但他明白,自己掌握的还远远不够,海洋太神秘了,没有谁能预测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所罗门王的密道就是最好的例子,一个不留神就特么穿越到这地方!
横渡大西洋,尤其是在帆船时代,没那么简单!
亚特兰大镇东侧临海,水路交通便利,这也是它能发展为城镇的原因之一。所以,在城镇东部就有一家造船厂,而且是方圆百里内最好的造船厂。
走在街道上,路过特蕾莎的房子时,圣地亚哥直勾勾地盯着那扇门。
见状,郑飞会意,搭着他的肩膀说:“伙计,把她从你的脑子里挤出去!”
“为什么?”圣地亚哥茫然,嗅了嗅鼻子。
“因为就在昨天晚上,她成为了我的女人。”郑飞说得很认真,也很霸道。
圣地亚哥惊呼一声,荡笑道:“行啊伙计,这么快就下手了,味道怎么样?”
“第一,她不是妓女,第二,不要用这种语气来讨论她,因为我刚刚说过了,她是我的女人。”郑飞止住脚步,用眼神告诉他,这不是玩笑。
“伙计......一个女人而已,何必这么认真?”
“她是个好姑娘,我上了她,就要对她负责。”郑飞顿了顿,神色缓和了些,接着道:“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圣地亚哥和皮特几乎同时问,在他们的感觉里,不会成为老婆的姑娘都是不用负责的。
“如果不负责的话,以后就没机会上了!哈哈~”
”日......“
玩笑归玩笑,接下来郑飞跟两人讲了特蕾莎的事情,在得知真实情况后,圣地亚哥耸耸肩,释然抛掉了邪念,把注意力转到裸露美腿的站街女郎身上。
聊天的间隙,造船厂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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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十三章 买船
叮叮当当的敲击声,空气中弥漫着说不出的气味,隔得远远的还能听见劳工头子的吆喝,一车车的原木被送往船厂深处,在不久后的将来它们会成为结实的船身。
穿过一扇锈迹斑斑的大铁门,他们被坐在小木屋门口晒太阳的看守拦下。
“找谁?”看守懒洋洋地问,语气还算恭敬。
“我们来买船,大型帆船。”
一听有大生意,看守立刻振奋了精神,满脸赔笑道:“请跟我来!”
在船厂中央的平地上,有一幢临时搭建的两层楼房,十几名劳工正在修缮它,它的作用类似于今天的办公室。
在看守的带领下,他们来到一扇小门前,隐隐能听见里面的交谈声。
“老板,有人要买大型帆船。”看守叩门通报。
里面应了一声,大约五秒后,一个体态臃肿的中年男子打开门,嘴角还叼着个精美的烟斗。
屋内烟雾缭绕,沙发上还坐着一名秃顶男,正在把羊皮纸揣进兜里。
见有人来,秃顶男和老板握了个手,识趣道:“那我就先走了,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老板把他送到门口,然后冲郑飞友好一笑:“年轻人,想买艘大船出海闯闯吗?”
“没错。”郑飞微笑,坐到沙发上给自己倒了杯雪利酒,看这酒的成色一瓶要十来枚银币呢,不想占便宜的男人不是好商人。
皮特和圣地亚哥很给面子,乖乖站到他身后,挺起胸膛像是两名称职的保镖。
老板比较吝啬,看到郑飞在喝自己的酒,不禁肉痛起来,想赶快谈完让他赶快走。
于是,他连忙坐下,笑道:“我们的船质量是最好的,所以价格不菲,从五百银币到三千银币,您要哪种?”
毕竟是自己的第一艘远洋帆船,郑飞当然想要三千的,无奈现在兜里只剩一千九百多,远远不够。
他垂下眉,开始思考。
这时,讨厌的门又被叩了几声,只听看守说:“老板,罗斯先生在外面,想见见您。”
闻言,老板耸耸肩对郑飞说:“不好意思,我得先去见见那家伙,他是受人尊敬的贵族,您可以在这考虑一下,我去去就来。”
“好的。”郑飞正需要时间来考虑。
老板走到门口,忽然又折回身拿起那瓶雪利酒,尴尬笑道:“嘿嘿,那家伙最喜欢雪利酒。”
看着老板出门走远,皮特哼了一声,不屑道:“奸商!”
“无奸不商么。”郑飞答道,晃荡着酒杯一饮而尽,一口都没留,惹得两名“保镖”大眼瞪小眼。
皮特开始在柜子里乱翻,若是找到值钱的小玩意儿,他就拿起来欣赏一番,趁人不注意迅速塞进袖子里。
而圣地亚哥,则是默默坐到郑飞对面,犹豫一会儿后,终于说道:“伙计,那堆贝壳你卖了多少钱?”
“两千银币。”
“两千?!”壮汉叫道,粗野的嗓音把正偷纪念章的皮特吓了一跳。
“不可思议吧?”郑飞笑了笑。
但壮汉并没有高兴的意思,反而沉下脸说:“我不明白为什么不把那些钱分掉,那样我们每人都能得到几百枚银币,足够在亚特兰大镇买一套像样的大房子了!”
哟呵,小算盘打得不错!郑飞这么想,搓搓手答道:“你的想法很棒,那么买了房子之后呢?”
壮汉一怔,想了几秒后说:“继续出海捉贝壳,就算每个月捉一次也足够挥霍,那样我们每天晚上都能参加上层人士的舞会,泡上层妞儿,那感觉别提有多爽了!”
“你想当一辈子渔民么圣地亚哥?”郑飞打断了眉飞色舞的他,停顿片刻后,下一句话让壮汉愣了好一阵子。
“安逸是成功最大的敌人,如果你陶醉于眼前的生活,那么你永远无法出人头地!”
“我......”
“我还想告诉你,鲍鱼是极其稀有的,上次能捉到那么多纯属运气好,如果你想以此为生的话,也许会一无所获。”
圣地亚哥不说话了。
他想起了几年前,来到亚特兰大码头当劳工之前,他曾是名勇猛的热.那亚军官,在军队中是出了名的杀伐果断。然而世事难料,在一次战斗中他的部队被打散,几经辗转才流落到了这里。
他在反思,几年的劳工生活,把自己当初的锐气都磨灭了么?连追求财富的勇气都没有了么?
不,圣地亚哥从不甘愿平凡!
“伙计,我跟着你干!”他决绝道,目光坚定。
郑飞知道,自己的话起了作用,笑道:“那么壮汉,现在有件重要的事交给你去做。”
“尽管吩咐!”
“在你的左后方有个橱柜,里面有两瓶红酒,你现在拿上它们离开这里,溜去外面等着!”
“......偷酒?”壮汉的表情,引用一句潮语,一脸懵逼。
“不不不,我们是拿酒,那酒一瓶的价格抵得上你两年的收入!”
拉菲,来自法兰西的拉菲古堡,虽然中世纪时的拉菲名气还不响,但那醇厚的酒香却是原汁原味的。
在所有世界名酒中,郑飞最渴望的就是拉菲,因为喝不起,一瓶要几千英镑,即便是身为圣休伦斯号船长的自己,也只能在高端酒会上才有机会尝上两口。
目送圣地亚哥安全离开后,郑飞可耻地笑了,不知道吝啬鬼老板发现后会是怎样的心情,为了避免这点,他出了屋子站到门口。
老板回来了。
“嘿我的客人,考虑的怎么样?”老板扬了扬烟斗。
“能带我去看看船吗?”郑飞一点都不紧张,即便偷了两瓶拉菲。
“当然,请跟我来!”
造船厂濒临海岸,人工修建出一条几米高的坝,船只造好后固定在坝上,被客户看上后就通过滑梯直接送下水。
此时,坝上有数十只船,大小不等,有帆船有桨船,还有几艘是帆桨两用的。
第一艘船,郑飞想要最好的配置,就算是船帆都必须要油布的。
“这艘是最便宜的,五百枚银币。”老板指着一艘漂亮的帆船说,见郑飞不搭话,转了转眼珠子改口道:“看你是新客户,可以给你点优惠,四百五十枚。”
郑飞完全没兴趣,摇摇头说:“让我看看三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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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十四章 略施小计
吝啬老板眼神中掠过一丝喜悦,以为是碰上了贵客,连忙笑呵呵地带路,径直往里走。
约摸距离有五十米时,郑飞就注意到了那艘与众不同的大船,它有四根桅杆,船身长度至少三十米,俨然是个庞然大物,制造工艺令人叹为观止,相比之下旁边那几艘两千的就像是瘦驴,根本不够看。
郑飞打量着它,注意到船舷上还留着一排孔洞,大概是炮眼,用来抵御海盗袭击的。
“镇里有卖火炮的么?”他问,想去搞几门,不然万一真遇上海盗就栽了。
“有,但很难搞,如果你有贵族朋友的话可以试试。”老板谄笑着挤了下眼,接着说道:“这艘船刚建好,有不少航海家都来看过,但他们都买不起,尊贵的客人,我想你一定掏得出三千银币吧?”
郑飞一直很喜欢帆船,家里收藏了几十个帆船船模,他真的特别想要这艘漂亮的大船,即便买不起也要参观参观。
于是,他抿了下嘴,答道:“我能先上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请便!”说完,老板换了副嘴脸冲船上喊了一声:“乔治,英国佬!今天你要是还检查不完,这个月的工资全部扣光!”
“知道了。”船上传来个不厌其烦的声音。
郑飞敏捷地爬上船,站到甲板上,看见那个叫乔治的男子蹲在主桅杆下,用手拧什么东西。
“嘿,你是谁?”他边问边走过去。
“一个倒霉的工程师!”乔治抹了把汗,头也不抬地答道,依旧是那么不耐烦。
郑飞抬抬眉毛,解下腰间的酒壶递过去,说:“伙计,来一口?”
乔治一怔,这才停下手头的活儿,抬头看了看他,勉强挤出一丝笑说:“谢谢!”
“你在做什么?”郑飞又问。
“给船只做一次全面检查,刚你也听见了,今天搞不完的话这个月毛都拿不到!让我干两个人的活儿,混蛋吝啬鬼!”
话音刚落,下面响起了吵闹声,声音愈来愈嘈杂,随即只听老板一声怒喝——“住嘴!你们几个现在就给我滚蛋!”
“出什么事了?”郑飞往下看,瞧见一堆人挤在一起,神色愤懑。
乔治倒是见惯不怪,答道:“又在找借口开人了,这样的话他就不用那些人发工资,省下很多钱去喂他的小情人。”
“那些人没想过反抗么?”
“没人敢,吝啬鬼的弟弟是官员!”
郑飞撇撇嘴,转回头瞟了眼聚精会神做检查的乔治,突然心生一计,没准可以把这大船搞到手。
“乔治,你讨厌老板么?”
“不,我不讨厌,我恨他!要不是因为没钱回国,我才不会待在这鬼地方受气!”
“唔,那你想去航海么?”
“还行,只要能赚到钱我就去......问这干什么?”
“有个好活儿你愿不愿意接,既能报复老板,又能让你换个差事。”
“是吗?请讲!”乔治来了兴趣,往前凑了凑。
郑飞扬起嘴角,耳语。
听完后,乔治狡黠一笑对他竖起大拇指,夸赞道:“果然是好活儿,我接!”
“那好,全看你的了!”郑飞做了个绅士的动作,然后便转身下了船。
吝啬鬼老板刚撵走了几名劳工,弄得大家都不愉快,寂静得没人愿意说话,全都板着脸。
见郑飞下来,老板喜滋滋地走过去,问道:“怎么样,这艘船很棒吧?”
“嗯,只是不知道有没有安全隐患。”
“放心,我们这的船质量全都是最好的!”
郑飞皱皱眉,算了下时间,岔开话题道:“有烟吗给我来一支。”
“烟?......”老板直犯嘀咕,弱弱拿下叼在嘴里的烟斗。
看着那沾满口水的烟嘴,郑飞恶心地咧了下嘴,摆摆手示意不要了。
这时,那名辛苦的看守跑了过来,气喘吁吁道:“老板,克劳德先生来了,在屋子里等您。”
一听克劳德这个名字,老板立刻重视起来,对郑飞说:“抱歉,我得去一趟,你知道的,克劳德现在是亚特兰大镇最富的人!”
屋子,那两瓶拉菲......郑飞忙阻止道:“我的时间是有限的,要么现在就谈买船的事,要么我就走!”
“别......等一会儿不行吗?”
“不行!”
“那......”老板难堪地对看守挥挥手,说:“告诉克劳德我正在看病,过半个小时才能到!”
郑飞松了口气,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拖延时间,等待时机来临。
“这船的吃水深度多少?”
“这个我不清楚,你可以问下乔治......那个,您什么时候付款提船?”
“不急,我还有些问题要问......船身的材质是什么?”
“松木,也可能是橡木,这个我也不太清楚,都是工头负责的。”
“哦,那它的耐久度怎么样,会不会被海水泡烂?”
“不会......那个,你到底买不买?”老板终于急眼了,他知道克劳德是个没耐心的人。
“咔嚓!”
从大船上传来的一声脆响打断了两人的谈话,郑飞脸上流露出难以察觉的喜色——计划成功了。
“怎么回事?”老板嘟囔着,愣愣地眨巴着眼,预感很不好。
劳工们也纷纷停下手头的活计,看热闹似的扎堆过来。
十来秒后,乔治出现在船舷边,焦急地挤紧眉头,喊道:“老板,情况不妙!”
船身裂了,裂了一条手指宽的缝,足有两米长。
人们围在船边,指着那缝儿议论,在场的除了郑飞还有好几个客户,忽然出了船身开裂这等事故,弄得老板猝不及防。
“这就是质量最好的船么?”郑飞质问道。
老板的脸本就粗糙现在更难看了,支吾着没法给出个交代,只能冲乔治吼道:“怎么回事?!”
乔治不慌不忙地扶了下眼镜,解释道:“初步鉴定是因为木材没经过加工处理,再加上这几天太阳比较毒,长时间的阳光曝晒导致木材开裂。”
“该死的木材厂!可恶的洛特梅尔,我一定要上你老婆的床!”老板咒骂道,洛特梅尔是木材厂厂长。
听了这话,一旁的劳工头子汗颜,提醒道:“老板您气糊涂了吗,洛特梅尔的老婆是你表姐......”
“管他娘的什么表姐,就算是我亲姐......呸!”
郑飞心里直发笑,缓缓情绪后,正色道:“这么多人都看见了,你的船出了这样的事,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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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十五章 第一艘远洋船
“现在就修!”豆大的汗珠从老板额头渗出,他顾不得擦拭,冲劳工们喝道:“都愣着干什么,快给我修!”
然而,没人肯动,大家看戏似的杵在一旁,有几个胆大的还躲在人群后面起哄。
他一咬牙,叫道:“修完发工资!”
还是没人动。
他的脸成了猪肝色,转了转眼珠子,对郑飞和几位客户苦笑了一下,说:“这次纯属意外,以前从来没遇到这种情况,请你们千万不要传出去,等会我请大家吃一顿......”
郑飞可没打算就这么收手,咄咄逼人道:“我们没那么好糊弄!知道船身开裂是多大的事故么?会导致沉船的!”
“那您说,需要怎么补偿?......”吝啬鬼老板就算花大价钱,也要保住造船厂的招牌。
终于问到点子上了,郑飞微翘嘴角,说:“这里共有六名客户,我们每人买一艘船,全部半价!”
“半价?!我连成本都收不回来!”
“那是你的事,如果你不同意的话,我们就去帮你好好曝光一下。”郑飞说完,几名客户也纷纷应和。
老板恨恨咬住嘴皮,心中盘算了一番。
他能成为方圆百里最大的造船厂老板,除了吝啬会敛财外,商业头脑也起了很大作用,他很清楚口碑对产业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在乎这点小钱而坏了口碑,恐怕离倒闭不远了。
在某一刻他甚至有把郑飞等人灭口的冲动,无奈本地法制很严,即便有个官员弟弟也不能太过胡作非为。
冷静思考后,他终于妥协了,咽下一口气说:“好,半价!”
郑飞一笑,和客户们庆贺击掌。
“但你们得和我签个协议,如果泄露出去的话,赔偿我全部损失!”
“行。”郑飞点头允诺,扫了眼四周又说:“以后最好对这群劳工好一点,我们不说不代表他们不说。”
被这么一点拨,老板连忙清清嗓:“今天晚上给大家发工资,双倍奖金!”
话音刚落,喝彩声阵阵,这群憨厚的劳工认为得了好处都很知足,没人想着再以此为把柄狠狠敲一竿子,因为他们身份低微,搞不好曝尸荒野都没人管。
签完协议,客户们相继付款,内心狂喜地取走了自己想要的船,老板把工程师乔治训斥了一通后,赶紧跑去见克劳德。
“他跟你说了什么?”郑飞问乔治,取出十枚银币递给他,作为犒劳。
“我被辞退了,因为我在所有人面前点明了真相,哈哈!”
“不用担心,以后你就跟着我吧,正好我的船队缺个工程师。”
“乐意效劳!”
在劳工的努力下,裂缝很快修好了,几十人合力推了足有两分钟,这个庞然大物顺着滑梯,安然下水。
站在甲板上,郑飞迫不及待地来到主桅杆下,升起洁白的船帆,微风吹来,白帆鼓起,载着他们缓缓驶离海岸。
望着岸上的人影越来越小,郑飞情不自禁地露出了微笑,这感觉跟当初圣休伦斯号启程极其相似。
终于,拥有自己的第一艘大船了!
沿着海岸线大约航行了两小时,帆船靠岸,这是他跟皮特交代好的汇合地点,买完船之后他让皮特去找圣地亚哥,顺便把旅馆里的那些日常用具带过来。
此时,那两人正站在海滩上,激动得欢呼。
“乔治抛锚让他们上来,今晚就在船上过夜,明天还要到城里办件事!”
明天是和餐厅老板的交易日子,那批远洋物资。
黑夜来临,海风吹拂,夜空中繁星点缀,他们坐在甲板上,用小炉子煮食物,是刚从海滩上捉来的小螃蟹。
圣地亚哥惦记着那两瓶拉菲,时不时的就做哀求状要开一瓶,都被郑飞毫不留情地拒绝,自己的最爱怎能分给别人喝?哼!
不过作为补偿,他大方地开了桶啤酒,在造船厂时从劳工头子手里买的。
“为了财富,干杯!”来自乔治。
“为了追求,干杯!”来自圣地亚哥。
“为了自由,干杯!”来自郑飞。
“为了,为了......为了我女儿,干杯!”来自皮特。
带着泡沫的爽口啤酒和鲜味十足的海蟹,简直就是绝配!
这一餐,是郑飞吃过最棒的晚餐。
次日,上午九点。
从睡梦中醒来,满足了伸了个懒腰,迎着太阳打了个喷嚏后,郑飞留下乔治和皮特看船,带上圣地亚哥去了城里。
之所以带上圣地亚哥,是因为壮汉比较可靠,从昨晚的聊天当中他了解到壮汉的从前,热.那亚军官,热.那亚民族的勇猛忠诚是出了名的。
交货地点约定在餐厅后门的巷子中,物资比较多需要用好几辆车运,来到巷子口,郑飞一眼便看见了满脸不爽的餐厅老板,以及四辆满载货物的平板车。
见到郑飞,老板理了理上衣领子,站直,强笑道:“你终于来了。”
郑飞没理他,径直来到货车边,在确认所有货物都是真的后,从怀里摸出了那张羊皮纸,吹了个口哨说:“归你了!”
老板急切扯过来,瞪了他一眼,渐渐的,嘴角挂上了瘆人的笑意。
随着这狞笑而来的,还有七八个夺门而出的厨师,手里拿着擀面杖,不坏好意地围住他们。
郑飞扫视一圈,恨恨道:“看这架势,是不让我把货提走了?”
“那倒不是,我们签了协议的,不给你货的话要坐牢的。”老板表情轻松地嘬了口烟,不紧不慢地吐出。
“哦?那你想干什么?”
“看不出来么,我要揍你一顿!你很会做生意,用要挟手段赚了我一大笔钱!我讨厌被人要挟!”话音刚落,老板愤愤摔下烟斗,夺过一根擀面杖歇斯底里地吼道:“老子要把你揍得爬不起来!”
面对着气势汹汹的一群人,郑飞挑了挑眉头,低声和圣地亚哥玩笑道:“伙计,你能打几个?”
圣地亚哥捏了捏肱二头肌,拧了拧脖子,不以为意道:“你见过野牛吗?”
“没见过~”
“它能撞倒十个人,我能撞倒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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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十六章 搞点冷兵器
“送你个外号,斗牛士~”
正在这时,顶在最前面的一个高高壮壮的恶厨挥起擀面杖,健步上前猛地擂向圣地亚哥的肩膀,“砰!”,圣地亚哥却岿然不动,连个痛苦的表情都懒得做出。
圣地亚哥掐住恶厨的手腕,微微一笑,用指导的口气说:“打架时尽量少打对手的肩膀,那样会激怒对手的。”
恶厨茫然,试了试要挣脱束缚,然而那五根粗指就如同铁箍,紧紧套着他的手腕,越挣越疼。
突然,圣地亚哥身体一动,还未等恶厨反应过来,一记极具摧残力的上勾拳便击中了他的下巴,整个人像是麻袋般在空中滑过一个弧度,重重跌躺在地,瞬间口鼻窜血。
所有人,目瞪口呆,包括郑飞。
郑飞参观过十几场重量级拳击比赛,如此暴力的上勾拳还真是闻所未闻,他能放言,如果圣地亚哥出生在二十世纪,大概就没拳王阿里什么事了。
中世纪的热.那亚人号称猛兽,果然不是一般的猛,当初招了圣地亚哥真是明智的选择,郑飞这么想,看着那鲜血直流的可怜家伙,拧起了眉头。
本以为会有一场酣畅淋漓的打斗,谁成想圣地亚哥一拳就将对方的士气彻底崩解,厨师们怯诺地盯着他,慢慢放下了棍子。
餐厅老板被鱼刺卡住似的脸红脖子粗,之前的霸道荡然无存,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还是恨恨咽下气,转头钻进了后厨。他知道这群厨师是什么货色,冲上去完全是当沙包的,被打残了还他妈要出医药费!
那个可怜的家伙被搀扶着送去了诊所,地上还留着一滩血迹,不远处的街角蹲着四名乞丐,受了惊吓般盯着圣地亚哥,那眼神像是在看怪物。
“伙计,你真是个勇猛的战士!”郑飞赞叹道,按了按圣地亚哥硬如石块般的肌肉。
“不,”圣地亚哥摇摇头,帅气地整了整衣襟,自恋道:“我是个勇猛的将军!”
“好的将军,在你征战沙场之前,让我们先把这堆补给带回去!”说完,郑飞对四个乞丐招招手:“嘿,过来!”
乞丐犹豫着,面面相觑,颤巍巍地站起身挪了过来。
“......有什么吩咐吗?”
“帮我拉个货,给你们每人十个铜子儿。”
四个人四辆车,正好。
圣地亚哥挑了挑眉头说:“其实我可以拉两辆的。”
“你现在的身份是我的得力助手,不能再做这些活儿了。”郑飞笑道,拿出几枚银币递给他。
“你这是做什么?”圣地亚哥喜不自禁。
“去玩玩吧斗牛士,我知道你早就垂涎这里的姑娘们了,记得天黑前要回船上去,我们还要去码头招点水手。”
“哈,明白!”壮汉爽朗一笑,吻了下银币,疾走着来到一位金发女郎面前,搂住她的腰进房,女郎扭来扭曲的臀部,看得乞丐们眼都直了。
下午,热昏昏的街道上,郑飞和乔治在寻找店铺。带着乞丐们把那批物资装进船舱后,他们俩就来到了这里,目的是买些违禁品——火炮。
郑飞不会去打劫别人的商队,但也绝不能让自己去喂海盗,中世纪的欧洲随着海上贸易的兴起,海盗行业逐渐泛滥成灾。
违禁品是不可能明目张胆出售的,所以他们转了整整两个小时,仍然是一无所获。
站在交叉路口,郑飞漫无目的地张望着,思索该怎么解决这件事。
去寻求当地政府的支持么?不,他永远也不会那么做,虽然跟政府合作会得到一大批精良的装备甚至是一支庞大的船队,但如果那样的话,航海的真正意义——自由,就会丢得一干二净,远洋所获得的财富也不再属于自己。
看来火炮是不太容易搞到了,没办法,那就只能去搞点冷兵器了!
猎具店。
这是亚特兰大镇唯一一家猎具店,店主和圣地亚哥一样曾经是个军官,不同的是他背后有靠山,退伍后便直接开了这家店,跻身富人行列。
店主叫霍布斯,是个壮实的大汉,满脸的络腮胡子,因为长期吸烟的缘故,手指上有黄褐色的烟疤。
郑飞进去时,他正惬意地躺在摇椅上,和从隔壁饰品店过来的美女**。
“你今天真美。”他注视着她的眼睛说。
“谢谢~你越来越懂女人了霍布斯~”美女风情十足了撩拨着长发,留下沁人心脾的芳香。
“今晚有空吗,去我那里喝一杯?”他一心调戏美女,没看到郑飞已经进来了。
“我丈夫今晚回来......咳,你有客人来了!”说完,美女慌忙起身小跑出去,面色绯红。
泡妞失败,快到嘴的鸭子都飞了,霍布斯很不爽,没好气地问郑飞:“需要点什么?”
“有上好的弓箭吗?”郑飞抬眼浏览店里各式各样的冷兵器。
三重匕首,类似于中国古代的三叉戟,不同的是配有弹簧,使攻击更为诡异。
折剑匕首,和它的名字一样,剑刃底端有个凹槽,要是对手的剑不小心滑进去的话,只需狠狠一拧就能将其折断。
店里所有的冷兵器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名叫灯笼盾牌的家伙,这种盾牌外形极为奇特,不仅仅可以阻挡对方攻击,盾牌上还配备有刀、长矛和锯齿,攻守兼备型,对使用者格斗技巧要求较高。
听说是来买弓箭的,霍布斯抬抬眉毛,去到仓库取出一张鹿尾弓,制作精良。
“这是我托朋友从东方带回来的,听说是游牧民族最嗜好的武器,要不要来几张?”
郑飞接过弓,试着拉了拉,弹力还不错,只是......射箭是个很需要技术的活儿,中世纪的欧洲人也许投掷标枪的功夫了得,但射箭的本事真不敢恭维。
的确,欧洲人买弓大多是用来收藏的,很少会投入使用。
“有弩吗?”郑飞问,弩机操作起来要简单的多。
“......弩?”这是个霍布斯从没听过的词汇。
看到他的表情,郑飞明白了,叹了口气。
这时,店里进来一个人,一个令霍布斯顿时谄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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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十七章 神秘商人
“嘿霍布斯,好久不见!”
“哈,老大!这些年你跑哪去了?!”
来人是个戴礼帽的中年男子,身着燕尾服风度翩翩,手里还持着把黑玉拐杖,整个形象让人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两个字——绅士。
只是,他侧脸上的那道疤,毁了这一切。
“去了东方,那地方乱极了!”男子坐上霍布斯搬过来的摇椅,舒适躺下,瞥了郑飞和乔治一眼说:“两位是航海家?”
“是的。”郑飞回答,静静注视着他,从眉宇间便能看出此人与众不同,门路很深。郑飞很乐意结交这样的朋友,利用得当的话会对自己做事提供不小的帮助。
“哦,你也是被《马可波罗行记》吸引,想去东方发一笔大财?”
郑飞耸了下肩,点头。
“希望你能早点找到通往东方的航路,”男子吁了口气,接着说:“西亚已经打成一片了,我好几次想趁着战乱混过去,去到传说中的天.朝大国,不旦没能成功还险些死在野蛮人的刀下!”
这时,霍布斯插话道:“原来您这几年都在忙这个?”
“对,险中求胜也赚了不少,听说你在这里,想带着你一起发财!”男子瞳孔焕发出光彩,扬起嘴角道:“干不干?”
“唔,需要我做什么?”霍布斯不敢草率答应,这位当年的长官突然出现,让他心里有点慌。
男子摆弄着拐杖,欲言又止,对郑飞笑道:“我们要谈些事情,能带上你的朋友去门口等等吗?”
“当然可以。”郑飞识趣地出了门,莫名的心情很愉悦,因为他有种强烈的预感,有好事要来。
男子名叫博格,早年和霍布斯共同服役于军队,退伍后做起了陆地贸易,往返于欧洲和中亚。
奥斯曼土耳其崛起后,切断了欧洲与东方(明代中国)的贸易之路,为了获取东方的香料丝绸瓷器等奢侈品,无数个像博格这样的商人尝试突破土耳其人的封锁闯过中亚抵达东方,遗憾的是从没有人成功过。
近年来,西亚中亚频繁交战秩序混乱不堪,博格通过倒卖武器狠狠发了一笔战争财,这次他是带着大生意回来的。
他想在家乡找个同道中人,帮忙销售从西亚运过来的货物——火炮,然后采购粮食药品等必需品卖过去,两头发财。
西亚人习惯马战擅用弯刀,因而从敌人手里缴获的火炮在他们看来,跟铁管子没什么两样,他们很乐意用火炮去换兵粮。
既然要找同道中人,博格很容易就想到了当年的亲信霍布斯。
“什么?!你说的是火炮?!”听完博格的讲述,霍布斯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愕然。
“嘘,小点声,不要这么慌张伙计。”
“老大,你知道在这里贩卖军火是什么罪吗?”
“所以让你偷偷卖,亚特兰大城虽然没有战争,但它有那么多航海家,他们一定需要火炮去抵御海盗。”
“可是万一被发现的话......”
“霍布斯,畏首畏尾可不是你的风格,况且你的舅舅是大官!”
“我......”
“别想了伙计,这么好的油水错过了多可惜,跟我干吧!”博克把玩着拐杖,面色凝重,倏然笑道:“西亚打得火热,没准哪天就打过来了,等我们赚够了钱就去英格兰去买下一大片土地,这样你和你的家人永远都不会受到战火的波及!”
闻言,霍布斯怔了怔,继而苦笑着说:“真是个让人无法拒绝的理由。”
“那就,干?”
“干!”
决定要干之后,他们开始讨论如何发展客户,自然而然地注意到了近在眼前的航海家郑飞。
“嘿,尊敬的客人,能进来一下吗?”霍布斯冲门外呼唤道。
郑飞正和乔治聊些帆船构造的事,听见这满含期待的叫唤,走了进去。
“谈完了吗?给我拿二十副折剑匕首,二十枚盾牌。”他说。
“不不不,是这样的先生,您买这些武器是为了抵御海盗吗?”
“嗯。”
“那么,您为什么不尝试一下,火炮呢?”霍布斯一字一句地说,语气中带着诱导的意思。
“火炮?”郑飞饶有兴趣地挑了挑眉头,问:“你这里有?”
“当然,你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博格接过话来,取出把匕首刮了刮胡渣。
“有火炮的原图吗?”
“呵,看来是行家!”博格和郑飞对视着,迟疑了一会儿,从兜里摸出一张泛黄的羊皮纸,这不是铸造图纸,而是画师描绘出的外形图。
郑飞端详着那些图案,问:“最大的这个,多少钱一门?”
“五十银币!”
“你是在开玩笑么?”
“我们军火贩子是在刀尖上做生意的,利润少谁肯干?”
郑飞不屑地笑了笑,决定用军事知识来说懵他。
“这种货色的火炮就算十枚银币我都嫌多!你是卖军火的,听说过ak-47、巴雷特m82a1、自行榴弹炮吗?”
“......你在说什么?”博格和霍布斯对视一眼,一脸懵逼。
“东方天.朝的自行榴弹炮射程和威力是你这火炮的数倍,售价才五枚银币,你竟然敢要五十枚?”郑飞一本正经地说,装出气愤的样子。
“你觉得多少合适?”博格盯着他这张东方人的脸,心里猜想没准这家伙真是从天.朝来的。
中世纪时期的天.朝在欧洲人眼中是神圣之地,不但有丝绸瓷器等宝物,科技军事也是遥遥领先的。
欧洲人对天.朝的畏惧,主要源于成吉思汗的那场霸道西征,直接打到了中欧,意大利拜占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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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十八章 博格的信任
“这种火炮你有多少门?”当看到博格眼中的敬畏时,郑飞心里有了底。
“十门,外加两千发炮弹。”
“我出两百枚银币,全要了。”
闻言,博格怔了一下,看傻子似的看着他,嗤笑道:“你是在做梦么?低于一千银币免谈!”
郑飞摸了下鼻梁,晓得这样压价确实过分,人家冒着掉脑袋的危险从西亚跑过来贩卖军火,可不是为了赚点蝇头小利,况且即便自己不买,也会有大把大把的航海家来买的,完全不缺买主。
可是,他兜里只有三百多枚银币了。
怎么才能把这批威力强大的火炮搞到手武装船队呢?要挟手段是不能再用了,惹急了博格这种狠角色,没准连门都出不了。
在商业谈判中,想达到目的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要挟,另一种则是——利益,只要给对方足够的利益,没有什么是解决不了的。
面对渴望前去东亚的博格,郑飞有个很大的优势——长着一张东亚人的脸,于是,他决定发挥自己的优势。
“你知道我这一趟出海要去哪吗?”他自信微笑,指了指东方,说:“我要去东亚的天.朝大国,如果你肯把那批火炮低价给我,我可以算你入股,回来时给你带一批香料和丝绸。”
谁成想,博格不屑道:“你们这群航海家,近百年来无数次想要开辟通往东亚的航路,有一个成功的么?”
这早在郑飞的意料之中,他回复道:“我跟他们不同!他们不知道怎么去东亚,而我就是东亚人,几年前跟着船队漂洋过海来到了这里!”
这句话让博格打了个激灵,也让其腾的从椅子上站起来,急切问道:“你真是东亚人?!”
郑飞有一百种方法证明自己是东亚人。
他不紧不慢地拿起支鹅毛笔蘸上墨水,在羊皮纸上写下一行汉字“现在的网络小说风格越来越浮躁了,清一色主角装逼配角脑残。”
额,好吧,瞎调侃卖个萌哒~o(n_n)o~~其实他写的是——“几百年以后,人们仍会牢记我的名字,郑飞。”
博格虽然不认识汉字,但他见过中国的字画,规规整整的字体很有识别度。
郑飞将羊皮纸展开在他面前,笑道:“信了么?”
“也许你真的是东亚人,但你确定自己记得回国的航路?要知道在茫茫大海上什么参照物都没有!”博格的神态极为迫切,源于对传说中天.朝大国的渴望。
“海图和航路早已被我记在了心里。”
“说出来我才肯信你!”
郑飞瞥着他,情不自禁地想笑,在心底暗暗说了句:“小样儿,说出来又怎样,好像你听得懂似的!”
他清清嗓,凭着对世界地图的牢固记忆,说道:“从热.那亚出发往西,先到巴塞罗那港,接着继续航行穿过直布罗陀海峡进入大西洋,调转方向往南抵达卡萨布兰卡,沿着海岸线一直走,先后经过努瓦克肖特罗安达,直到非洲最南端的好望角,接着往北穿过莫桑比克海峡直达阿拉伯海,往东穿过孟加拉湾、马六甲海峡,最后一路向北直达天.朝!”
说完,他深深呼出一口气,闭着眼睛,清晰的世界地图仿佛历历在目。
一连串的地理位置,听得乔治博克霍布斯一愣一愣,他们听不懂,所以他们都在想,这家伙脑子是什么做的?
“现在相信我了么?”郑飞露出胜利式的微笑。
“可是,万一你不回来了怎么办?”博格仍有顾虑。
“没错我完全不必回来,但我的大副和水手们家都在这里,我得把他们送回来!如果你相信我,损失的最多只是些火炮而已,而如果你不相信我,损失的将会是一笔无法估量的利润!”
博格揉揉眉心,坐到摇椅上点着烟斗,狠狠吸了一口,认真考虑。
两分钟后,在郑飞的期待中,他终于说道:“那批火炮不能给你。”
在这一刻,郑飞怀疑自己耳朵出了毛病,确认性地问:“你说什么?”
“别着急我的朋友,你理解错了!”博格笑着说:“我的意思是,我要给你配置最好的武器,那些火炮不是最好的。”
郑飞微微颔首,静待下文。
“我有个英格兰朋友,手里有一批全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不知道你的船能不能容下它们?”
“真巧,我的船是亚特兰大城最好的!不过我必须告诉你,我只有几百枚银币了。”
“哈~放心,我会说服他白送给你的,晚上就能提货。”
“白送?”郑飞惊讶地注视着他,真诚道:“就冲着你的信任,我都不会违反约定的!”
博格和他握了个手,同样真诚道:“我相信你伙计,希望你能早点带着丝绸香料归来!”
“归来!”郑飞点头。
他在想:也许这一趟我带不回丝绸香料,但我会带回价值数十倍数百倍甚至数万倍的美洲宝藏——成堆成堆的黄金宝石!
在他的感觉中,如果有什么事比没人相信自己更难受,那就是欺骗相信自己的人。
【正如,在球迷们的感觉中,如果有什么是比看不了nba更难受的,那就是看科比·布莱恩特退役。曾经凌晨四点的洛杉矶,曾经那个怀揣梦想的热血少年,带着无数回忆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之中。
我不是科比的球迷,但我喜欢他,谨以这段话缅怀逝去的青春,也许还会有第二个科比,但我们不会有第二个青春去追随。】
经过一下午的忙碌,十五门欧洲大炮装船完毕,所有物资都准备齐全,现在只剩下水手了。
在圣地亚哥满面春风地从妓女那里出来后,他们启程去了亚特兰大码头,那里有许许多多待业的水手。
郑飞知道,招水手千万不能什么人都要。
在圣休伦斯号当船长时曾在公海遇到海盗劫持,幸好舰队及时赶来没有人员伤亡,后来查明原因正是船上有个水手跟海盗联系,通报船队航路,险些酿成大祸。
虽然中世纪没有无线电设备,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但谁能确保那群性格粗暴的水手到了海上不会拉帮结伙?弄不好能把自己这个船长丢下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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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十九章 水手
亚特兰大码头,黄昏。
海风阵阵,带着湿润的水汽打在脸上,清爽而舒服。
和往常一样,那几名身份高贵的监工骑着骏马,悠悠哉哉地沿着海滩漫步,时不时扬起手中的长鞭,在空中划出个优美的弧度。
距离下班只有半个小时了,劳工们开始偷懒,做事磨磨蹭蹭的想着等会去酒吧喝两杯,顺便欣赏一下舞娘维茜那美艳的**。
郑飞站在甲板上远眺,船缓缓逼近码头,偌大的码头被夕阳投下的金色光辉所覆盖,密密麻麻的白帆、人、货箱,景色壮丽恢弘。
当他的船“新大陆号”靠岸时,立刻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因为它是全码头最大的船。
而当人们看清船上下来的人时,不约而同地发出一声惊呼——他们认识圣地亚哥,敢徒手与野牛搏斗的壮汉。
“......圣地亚哥!”不少人窃窃私语,惊异地打量着郑飞一行人,打量着他们干净利落的衣服,心头泛起阵阵妒意,因为他们不久前还和自己一样穿着发臭的劳工服。
圣地亚哥微笑着和大家打招呼,在郑飞的授意下从船舱搬出一箱面包分给熟人们。
之后,郑飞爬上了一处货箱堆,宣布道:“有谁愿意做我的水手?过来报名!”
码头上有许多今天刚到港的水手,趁着船队靠岸的功夫跑到酒吧喝两杯,手头阔绰的喝完酒再去找个妓女舒爽舒爽,完事后返回码头随便找个地方坐坐,等着他们的船长回来启航。
要是有其他船长肯出更多的钱,他们很乐意跳槽。
所以当郑飞喊完这句话时,瞬间跑过来数十名水手,一个个跟见了骨头的狗似的狂奔。
郑飞只需要八个,人太多的话补给不够消耗,他坐在货箱上,让水手们排好队依次过来,面试。
“你为什么要当水手?”
“混口饭吃。”
“为什么离开原来的船队跑来投靠我?”
“因为你的船大,给的钱肯定多!”
“船长在你心中是什么地位?”
“是给我们发工资的人。”
几乎每个人的答案都是这样的,这让郑飞很失望。
探索新大陆是项艰巨的人物,需要所有船员团结一致服从船长的命令,而眼前这群地痞似的水手完全没有纪律观念,到了海上不定怎么捣乱。
找一群忠诚的手下,没那么简单。
被拒绝的水手们咒骂着散去,恨恨甩了甩搭在肩膀上的湿漉汗衫,暴躁的样子让郑飞庆幸自己做的决定。
这时,人们被远处传来的哄闹声吸引,齐齐转头望去,只见一辆马车颠簸着闯进码头,车上挤着十几个难民模样的人,衣服撕扯得不成样子。
驶入码头后,那匹倒霉的马终于支撑不住轰然倒地,难民们也猝不及防地滚下车,躺在地上不愿动弹,看得出来他们很虚弱。
郑飞拧了拧眉头,对圣地亚哥示意道:“给他们拿点吃的和水!”
他这么做一来是想帮帮这群难民,二来还是有点小私心的,因为绝境逢生的人往往会对恩人心存感激,自然也就忠诚得多,或许可以为己所用。
然而当他亲自把面包递给难民时,却不由得怔了一下。
因为,全是熟人!
这些人是不久前遇到的那支车队,在深夜的荒原上,围着篝火吃烤牛腿的车队!
那名曾经目光如鹰隼般的领头人,呆滞地盯着郑飞的脸,沙哑的嗓音呢喃道:“天呐......终于回来了!”
郑飞看着奄奄一息的他们,几乎是吼道:“圣地亚哥!把牛肉干和啤酒拿来,快!”
接下来的十分钟郑飞明白了什么叫如狼似虎,这些人像是八百年没吃饭,抓着牛肉干死命往嘴里塞,就着啤酒咽都不咽就吞了下去,惹得旁边观望的劳工们连连砸吧嘴,责怪他们糟蹋好东西。
十分钟,他们干掉了整整一桶啤酒一箱牛肉干,外加十几斤面包。
郑飞搭着领头人的肩膀,关切问道:“发生了什么?”
“该死的战争!野蛮人抢走了我所有的货物和财产!”
“唉,伙计,今后有什么打算?”
领头人幽怨地叹了口气,说:“继续当劳工或者回家种田,贸易是不能再跑了,你不知道西亚现在乱成一团!”
“还记不记得我那天说过,我在亚特兰大码头等着你们回来,带上你们去航海发大财?世事难料,没想到你们会碰上这种事这么快就回来了,正好赶上了我的首航。”郑飞说着,嘴角微微翘起。
“航海?”领头人半信半疑地问,这才注意到他的航海服,黑色劲装。
郑飞转身站直,抬起手臂直指海岸,豪迈道:“看见了吗,那是我的船,新大陆号!”
他不知道,在落日投来的余晖下,自己的自信神情和姿态像极了拿破仑,站在顶峰俯瞰领土的拿破仑。
那艘最大的船很显眼,在无数只帆船中,领头人一眼就注意到了它,讶然道:“可不久前你还是个渔民......”
“但我在沦落为渔民之前是个船长,到过世界各地的船长。”
沉默了一会儿,郑飞问:“怎么样,跟我走吗?”
领头人耸耸肩,坦然笑道:“你刚刚的食物已经把我和我的伙计给收买了,即使你带着我们去打渔我们也会干的。”
说罢,他们击了个掌。
郑飞会心一笑,比起那些利益为上的水手们,这群人要好管的多,因为他们忠诚于领头人,自己只需让领头人忠诚于自己就等于掌握了所有人。
领头人叫汉斯,年轻时是家乡小镇最有名的猎手。
水手的事情搞定后,郑飞顿时觉得轻松不少,带着手下们进酒吧点了些最好的烈酒,现在他只需要喝完酒安静地睡一觉,明天去城里带上美丽的特蕾莎,就能出海去探索新大陆了!
酒吧里还是那么阴暗,鱼龙混杂,空气中充斥着酒精和烤肠的味道,还有浓浓的汗渍味。
和往常一样,男人们的目光全在维茜曼妙扭动的身躯上,一刻也舍不得离开。
注意到手下焦灼的眼神,郑飞给了他们每人一枚银币,让他们去外面找找乐子,发泄发泄积攒多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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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二十章 独特的女人
一枚银币买不来维茜,但买下酒吧门口搔首弄姿的站街女郎还是绰绰有余的,所有人接到银币都迫不及待地奔了出去,只留下郑飞和圣地亚哥。
“斗牛士,你不去玩玩?”郑飞喝了口烈酒,见他把钱揣进了口袋。
圣地亚哥撇撇嘴,答道:“玩过了城里的美女,对她们没兴趣了。”
“也是~不过到了海上可就没机会了,你也许几个月都碰不到女人。”这话出口,郑飞喝酒的动作停了一下,皱起眉头。
真的要带上特蕾莎吗?让她整天面对十几个男人的垂涎?想想就蛋疼......要不,带上两个妓女?这种行为虽然不值得提倡但符合人性,航海很无聊,茫茫汪洋最容易让人产生空虚感,妓女可以使水手们更亢奋地投入工作。
郑飞觉得,只要给足够的价钱,妓女们一定会很乐意上船的,因为她们无论在哪工作性质都是一样的。
想到这里,他晃荡着酒杯,将最后的一点烈酒仰脖灌下,对圣地亚哥说:“明天你去城里找两个妓女和我们一起出发。”
圣地亚哥愣了一下,说:“不是开玩笑吧?”
“我像是开玩笑吗?记住要找能歌善舞的,告诉她们我出双倍价钱。”
接下来是几秒的沉默。
“额,船长,”圣地亚哥顿了顿,笑道:“知道我为什么叫你船长吗?因为你是我见过最体贴下属的老板,你应该得到这个称呼。”
郑飞哈哈一笑,答道:“说真的我还是喜欢你叫我伙计,因为我把你当朋友而不是下属,明白么?”
“明白,伙计!”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圣地亚哥清楚了郑飞的信赖。
酒吧里的嘈杂声愈来愈大,维茜的火辣舞姿掀起阵阵**,半醉半醒的男人们疯狂呐喊,不停向她丢小面额钞票,顺便摸摸她光滑的脚背。
面对成片成片的仰慕者,维茜表演得忘乎所以,尽情投入地掀起裙摆,这时终于有个家伙忍不住了,猛地跳上舞台一把抱住她,在她的修长美腿上肆意揉捏。
“放开她你这个混蛋!”男人们愤怒大叫,却又幸灾乐祸不去拉开他,因为知道这家伙等会儿就惨了。
这种情况维茜经历太多了,所以她完全没有惊慌的意思,而是淡定地贴在他耳边,说:“给你三秒钟,放开我。”
“不!维茜,我明天就要结婚了!就不能来看你了!”那家伙紧紧搂着她不愿松开。
她微微一笑,笑容由满足和苦涩组成,说:“你爱她吗?”
“我......爱。”
“那就乖乖放手回去找她,对她好一点,我保证让你安全离开这个地方。”
“砰!”一声爆响。
还没等那家伙作出回应,一个酒瓶便敲在了他的后脑勺上,霎时玻璃渣四溅,鲜血顺着脸颊缓缓淌下。
动手的是个壮汉,一身剽悍的腱子肉在这酒吧里仅次于圣地亚哥,酒瓶碎裂后他还按着那家伙想狠捶几拳,被维茜连忙阻止。
“让他走!”她说。
“可是维茜小姐......”
“我说让他走!”
见她态度坚决,壮汉无奈地耸耸肩,松开了那家伙。
郑飞看见这一幕,不禁对维茜的身份产生了兴趣,问圣地亚哥:“她是谁?”
“不知道,我只知道酒吧里有十几个打手在保护她。”
“唔......伙计,我给你个机会去接近她问清楚,有兴趣吗?”郑飞说着,拿出两枚银币来。
“求之不得!你知道吗,她是我最想上的女人。”
大约在二十分钟后,维茜结束了表演,在男人们的挽留声中离开舞台,进了酒吧里面的小房间,那是专属于她的房间。
一天中最精彩的时段结束,男人们悻悻叹气陆续离开酒吧,很快的,酒吧里就只剩下寥寥几个人了。
在郑飞的示意下,圣地亚哥忐忑地来到维茜门前,敲门轻咳两声。
“告诉斯通班克斯,我今天不舒服不想去。”维茜有些憔悴地喊道。
“斯通班克斯?”
听见是个陌生声音,维茜嘟囔着打开门,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一番后笑道:“我认识你,经常和别人掰手腕比拼力量。”
“那可真是我的荣幸。”圣地亚哥略带紧张地说。
“呵~找我做什么?想泡我的话,你应该看见刚刚那家伙的下场了吧?”
“能请你喝一杯吗?”圣地亚哥笨拙地做了个绅士式的邀请动作,是跟郑飞现学的。
她扑哧一笑,答道:“你来得真巧,我正想喝两杯,不过还是我请你吧,酒吧里的酒太劣质。”说着,她从柜子里拿出一瓶上好的雪利酒娴熟打开,将那带着独特香气的液体顺着杯壁优雅倒出。
圣地亚哥接过酒杯,注意到地上有个盛满水的铜盆,好奇道:“你刚在洗东西吗?”
“嗯,洗脚,那群男人太恶心。”
“哦......对了,斯通班克斯是谁?”圣地亚哥努力寻找话题,偷偷瞥了眼她白皙的大腿。
“你没听说过他么?一个权力很大的老家伙,保护我的那些人都是他派来的,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他和你一样~”她难以解读地一笑,抿了口酒。
“和我一样?”圣地亚哥不明所以。
“没错,他和你一样,都想睡了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丝毫没有尴尬,性格如此。
倒是圣地亚哥尴尬了,脑子里一片空白想不起要说些什么。
“说说吧,来找我干嘛?”她放下酒杯说。
圣地亚哥虽然外表强势霸道,但面对自己喜欢的女人,却是真的内向,甚至可以用懦弱来形容。
“我......”他犹豫着,深呼吸,片刻之后终于鼓起勇气说:“我想娶你!”
她轻轻挑了下眉毛,平淡答道:“哦,我知道了。”
“我说我想娶你!”他放大音量重复了一遍,态度坚决得多。
“醒醒吧壮汉,你不是第一个对我说这句话的男人了。”
“可我是认真的,也许你觉得......”
“你有钱吗?”她打断道,见他拿出了两枚银币,不屑笑道:“我的男人必须是个腰缠万贯的人。”
“可我明天就出海航行了,不久后就能成为富人!”
“那就,等你真的做到了再来找我。”说完,她不再搭理他,继续洗脚。
圣地亚哥沉默了一会儿,无比认真地注视着她说:“我一定会回来的。”说罢,他果断转身出门。
“哦对了,告诉你的那位朋友,克劳德要找他麻烦。”她提醒道,也许是被他的真诚所打动。
“嗯!”他没有回头,迈着大步走向郑飞。
郑飞正在想事情,察觉到他接近,耸耸肩笑道:“情况怎么样,搞定她了么?”
“没有,她喜欢富人,我现在只想赶快出海赚一大笔钱。”圣地亚哥顿了顿,想起她的最后一句话,忧虑道:“她说克劳德要找你麻烦,为什么?”
“克劳德?”郑飞拧起了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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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二十一章 帕尔斯庄园
他回忆起那天在特蕾莎的门口,克劳德撂下一句:“小子,这事没完!”
呵,想不到那位“大名鼎鼎”的航海家、亚特兰大镇首富克劳德,竟会和自己这样的小角色动真格的,看来他不过是个靠运气暴富的家伙而已。
郑飞这么想着,微微翘起了嘴角,喝酒。
圣地亚哥见他并不以为意,纳闷道:“你竟然还笑?你是怎么惹上他那种人的?”
“因为我将要带走他想带走的女人,你继续喝,我得出去想想对策。”说完,郑飞放下酒杯,撇下圣地亚哥离开酒吧独自回到船上,胳膊撑着船舷站立在甲板上,静静眺望远方的夜空,北斗七星在闪耀。
有些时候,男人需要一个人思考,要是有支烟就更好了。
第二天,清晨。
他早早叫醒了睡梦中的水手们,让他们架起火炮时刻保持警惕,假如克劳德真的带人来,也不可能不畏惧全欧洲最好的大炮。
安排好后,他便和圣地亚哥去了城里,圣地亚哥去为船队“谋求福利”,而他径直去了特蕾莎家。
栅栏后面,缺少主人照顾的黄玫瑰蔫了不少,就连杂草都似乎没那么青葱了,他踩着碎石小道来到门前,叩门唤道:“特蕾莎?”
没人应答,十秒后他又呼唤,依然没人应答,推推门发现门是锁着的。
也许她下午才回来?他撇撇嘴,准备找个地方坐坐,去哪呢?裁缝铺,小哥伦布家的裁缝铺。
整个悠闲的下午,他教了小家伙许多航海知识,说真的心里有种自豪感,毕竟自己当了全球知名航海家的启蒙导师!嗯,这头衔不错!
傍晚,他回到了特蕾莎的门前,一直等到了夜晚,她还是没回来。
圣地亚哥已经找好了两名妓女,带着她们来这里集合,见他一脸忧虑,问道:“怎么了伙计?她人呢?”
“大概是出事了,她不会违约的。”郑飞咬了咬嘴唇,抬头看看月亮的位置,估摸着已经是深夜十点了。
“你们只见过一面,怎么那么相信她?”圣地亚哥很费解,觉得他是被那女人迷住了。
“因为她相信我,所以我相信她。”郑飞淡淡回答,然后坐上马车,它是租来准备带特蕾莎回码头的。
“伙计,你要去哪?”
“我要去找她,你先回船上去,我不在的时候船队就交给你了!”
“嘿,你不怕我把船开跑了去航海?”
“你要是有那个本事,早把船开跑了!”郑飞玩笑道,借着月亮的微弱光芒,驾驶马车奔向帕尔斯葡萄园。
圣地亚哥望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夜幕中,搂住身旁美女的腰肢,努起嘴说:“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一个女人而已。”
这个问题郑飞也在心底问过自己,他的答案是——为了一个承诺!既然答应要带她走就必须做到,一个男人如果连承诺都无法实现,得到再多又有什么用?
不管别人是什么看法,反正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嗯。
八十公里的路程直到天亮才抵达,他迎着朝阳打了个沉沉的哈欠,深呼吸,乡村的空气很清新。
这不是他第一次来到意大利的乡村,上次是到那不勒斯旅游,还在村民那品尝了最传统的披萨,说实话有点难吃。
展现在眼前的是一望无际的绿草地,涓涓溪水将它分割成一块块,上面还有着成片的小树林,朦朦胧胧可见远处此起彼伏的山脉,也许是阿尔卑斯山。
这场景,猛地一看有种绿野仙踪的即视感,再一看这哪是绿野仙踪,明明是仙境奇缘!
帕尔斯葡萄园是本地最大的庄园,所以他随便找个路人打听打听就问出了位置,来到它的大门前,下车。
看清庄园里城堡般的建筑,面积足足有数千平方米,他不禁想道,特蕾莎家没落前到底有多富?就连现在都住着这样的豪宅!
门口没人看守,他直接推门而入,四下张望想找个能问上话的人。
“嘿,是来买葡萄的吗?”城堡顶层的窗户边,露出一张俏丽的脸蛋,是属于一个金发美女的,笑容很甜。
“我来找特蕾莎!”郑飞看着她,不过十四五岁的样子,再长几年又是个祸害。
“你找特蕾莎姐姐?”她笑得更开心了,然后做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她从窗口扔下一截麻绳,动作娴熟地顺着那绳子滑了下来,安然落地后掸掉裙子上沾的土。
我的天身手了得啊,郑飞盯着她,微笑道:“你为什么要这样下来呢?”
她撇撇嘴抱怨道:“别见怪,我妈妈老是把我锁在屋里,不让我和伯克见面。”
“伯克是谁?”
“我们的邻居,农夫家的儿子。”
这大概就是中世纪欧洲的等级歧视吧,郑飞会心一笑,接着切入正题:“你能带我去见特蕾莎吗?”
“当然可以,不过我有什么好处?”她眨了眨大眼睛,满怀期待地注视着他。
“哈~我可以给你这个。”他从兜里掏出一把糖果。
悲催,总共就买了两次糖,一次给了小哥伦布一次给了这小姑娘,自己一颗都没吃上。
她不客气地接过来吃了一颗,点点头酝酿着说:“你是要追特蕾莎姐姐嘛?”
“不,已经追到手了,她没有如期回去,我是来带她走的。”
闻言,小姑娘惊讶道:“你就是那个人?”
“她跟你说过?”
“唔,我有好消息和坏消息要告诉你,你要听哪个?”
“坏消息吧。”郑飞习惯先听坏消息。
“依~你这样我的话都被堵回去了!”小姑娘一脸嫌弃。
“......那就好消息。”
“哈哈,好消息是特蕾莎姐姐很爱你,特别特别想跟你走!”
“那坏消息呢?”
“坏消息是爸爸妈妈不同意,想把她嫁给个贵族子弟,我讨厌那家伙,总是喜欢装模作样。”
听了这个,郑飞轻轻拍了下脑门,没想到电视剧里情节竟然被自己遇到了,真有意思......
既然这样,那就会会老丈人去?倒要看看这没落的贵族有多古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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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二十二章 道貌岸然的航海家
“能带我去见见你爸妈么?”他说。
小姑娘点点头,笑道:“当然可以,不过要等等,他们早上带特蕾莎姐姐去了帕尔斯城里,中午才能回来。”
“嗯,那我随便转转~”
“我陪你吧!”她欣喜地眨了下眼。
“不用了吧......”
“求求你了,我一个人实在闷的很,听特蕾莎姐姐说你很有才华,给我讲讲故事吧?”
这个要求让郑飞颇为头疼,刚想拒绝,看到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却又不忍心了,只得点点头。
可是讲什么呢?总不能讲升级打怪装逼打脸吧......他想了想,有了主意。
坐到舒适的长椅上,面对着姹紫嫣红的花圃,他凭着记忆复述起了经典影片,世纪女神奥黛丽赫本的《罗马假日》,是个少女就会喜欢它的。
讲完整个故事用了半个小时,小姑娘听完后的神情用如痴如醉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连含在嘴里的糖都忘了咀嚼。
“天呐,你应该去当个文学家!”她惊叹道,把不远处修建杂草的园丁惊得一哆嗦,险些剪到手。
文学家?没兴趣,尽管他曾熟读莎士比亚的所有作品,足以在文艺复兴时代掀起一阵文化狂潮。
“不不不,我要做个航海家。”
“航海家?”她侧了下脑袋,顿了顿说:“可是我们家族不......”
她的话被一声极为高亢的马吠打断,随即只听马蹄声阵阵,两辆华丽的马车卷起滚滚尘烟进了庄园。
“爸妈和特蕾莎姐姐回来了,看你的了!”说完,她一溜烟跑进了城堡,得赶紧钻回屋子。
郑飞站起,望着款款下车的特蕾莎,笑。
特蕾莎看到他后,惊讶了一下,笑。
“怎么了女儿?”留着短小胡子的男人问,顺着她的目光看到了郑飞,立刻走过去问候道:“客人,是来买葡萄的吗?我是帕尔斯庄园的庄主安东尼奥。”
“航海家,飞。”郑飞伸出手友好道,完全没有见老丈人该有的紧张。
听到飞这个字,安东尼奥的笑容硬生生地停滞在嘴角,转头问特蕾莎:“就是这小子么?”
特蕾莎点头,担忧地和郑飞对视一眼。
毫无征兆的,安东尼奥猛地一拳捶向郑飞,被郑飞习惯性挡下。
“你毁了我女儿的清白!”他歇斯底里地吼道,再来一拳又被挡下,手腕被紧紧抓住。
“可是我会娶她的。”郑飞说的很认真。
“你有什么资格娶她?!即便你是航海家也改变不了贫贱的出身,而她是贵族!”
说实话被这么羞辱,郑飞来了火,压下情绪尽量心平气和道:“总有一天我会成为让贵族景仰的人。”
安东尼奥怒视着他,想动手却无能为力,渐渐的火气小了点,愤愤抽回手丢下一句跟我来,便率先进了城堡。
不知是什么原因,郑飞被留下吃午餐。
欧洲特色的长条餐桌上,整齐摆着许多副银质餐具,特蕾莎的家人们坐在桌边,由于有个陌生人存在而面无表情地用餐,吃的是沙丁鱼,喝的是安东尼奥自己酿的葡萄酒。
郑飞的举止很绅士,这让安东尼奥产生了好感。
“小伙子,你为什么要带走我的女儿?”
“因为我答应了她。”
“哦,那就是说不是因为爱?”
“爱是通过时间磨练而成的,我们东方有句话叫日久生情。”日久生情四个字,郑飞用汉语说的。
全桌人都愣了一下,不约而同地放下刀叉转头看向他。
“你是东方人?”安东尼奥的眼神中有了一丝敬畏。
“嗯,我父亲是天.朝最大的丝绸商人,几年前我带领家族船队远渡重洋来做买卖,没想到船队在海上遭遇风暴失事,我这才流落到了这里。”
郑飞煞有其事地阐述道,一点都不慌,他知道适当的吹嘘能为自己增添胜算,反正眼前这群孤陋寡闻的人无从考证。
“我的上帝......”人们低声唏嘘,眼神和安东尼奥一样,多了分敬畏。
只有特蕾莎明白郑飞是在胡诌,笑着冲他挤了下眼。
缓了一会儿后,安东尼奥清嗓道:“我对你的过去不感兴趣,只关心现在的你有多少财富,说说吧。”
“我有一艘亚特兰大城最大的船。”郑飞说的很自豪。
然而老家伙并不满意,问:“还有呢?你现在能拿出多少钱?”
郑飞身上仅剩一百来枚银币,完全不够看。
见他不答话,老家伙心里有数了,嗤笑着像是自言自语道:“表弟,出来吧!”
话音刚落,楼上传来吱呀一声,几秒后,一个衣着华贵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护栏边,手持黑玉拐杖,眉眼微垂,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俯视众人。
郑飞很反感这种人,在圣休伦斯号当船长时,每逢酒会都能遇到这种装腔作调的贵族。
接下来是持续半分钟的沉默,寂静得只能听见刀叉和盘子的碰撞声。
“航海家?”中年男子终于开口说话,神态依然是那么不屑,瞥了眼郑飞的航海服。
郑飞点了下头,和他对视,看到他那满头金色卷发时,忽然产生想把它们烧掉的**,那样肯定很爽。
“航海生涯多久?”男子接着问。
“十几年了。”郑飞平淡回答,看见男子努努嘴,有些诧异的样子。
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男子下楼了,靴子踩在楼梯上发出咯噔咯噔的响声,站到了郑飞面前。
郑飞这才注意到他穿的也是航海服,只不过档次要高得多,手指上那枚祖母绿扳指足以买下一条船。
“我的名字叫西尔维斯特·安东尼奥,航海十五年。”趾高气昂的语气,还带着些讽刺的意味。
“哦,好名字~”郑飞想到了动作巨星西尔维斯特·史泰龙,不由得笑了笑。
西尔维斯特,唔,我们姑且就叫他维斯特吧,他似乎对郑飞的态度很不满,质问道:“你没听说过我?”
郑飞摇摇头,在心底暗骂一句你特么以为自己是谁啊。
“我是热.那亚第一航海家!我到过世界的最北端,斯德哥尔摩!你个乡巴佬竟然没听说过我?!”
呵呵,这是在跟老子秀地理?郑飞吹了个口哨,漫不经心地说:“给你普及一下,世界最北端的城市叫朗伊尔宾,再往北就没有城镇了,是北极熊和维京人的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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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二十三章 我说,我能做到
维斯特心里咯噔一声,北极熊和维京人的存在倒是听说过,但朗伊尔宾是什么东西?他瞅了眼郑飞,平淡的神色不像是在胡说,难道这小子真的到达过更远的地方?
当着这么多人,维斯特尴尬地清了下嗓,转移话题找台阶下。
“你想娶我的侄女特蕾莎?”短暂的缓和后,他又恢复了高高在上的态度。
“是的。”郑飞说着和特蕾莎对视一眼,只见她手托腮笑得很开心。
“那你清楚安东尼奥家族的地位么?我们家族是有着数百年历史的贵族,虽然现在因为种种原因没落,但依然有着价值数十万银币的财产!而你这穷小子却只有一艘船,想娶走我侄女简直是痴心妄想。”维斯特一字一句地说,说完后甩手掸了下衣服,言语间充满了不屑。
郑飞站了起来,挺起的胸膛让维斯特身体不由得微微后倾,以为他是要动手但他没有。
“没错我现在只有一艘船,但在五年之内我一定会成为全欧洲最富的人!”他坚毅的目光,令除了维斯特之外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
“哦~”维斯特谑笑着说:“看样子你还在做航海发财梦,既然这样的话,不妨跟我来一下。”
十五分钟后,海边。
帕尔斯庄园距离海岸仅有两公里,郑飞和安东尼奥家族乘坐马车来到这里,落脚在沙滩上。
层层叠叠的乌云遮住了太阳,阴天空气沉闷得让人感觉呼吸不适,海边的风势很大,带着潮气扑打在郑飞的脸庞上,令他有种莫名的心慌。
随后,他跟着维斯特来到了一处高地,这是百米高的海崖,站在上面能看到无边无际的海面,呈乌黑色,因为它的颜色来自于天空。
“你看到了什么?”维斯特说,嘴角得意翘起。
“不平静的海面,也许暴风雨要来了。”郑飞眉间显现出一抹担忧,对暴风雨的畏惧是船长的本能反应。
“不不不,不要眺望远处,低头看看脚下。”
郑飞低头看了一眼,顿时惊诧——贴着海崖的海面停泊着一支巨大的船队,足足有二十几条大船,其中有两条比新大陆号还要大。
甲板上坐着休息中的水手,加起来约有三四百人,他们有的在唱歌有的在打牌,还有的趴在船舷上喝酒,完全不受这鬼天气的影响。
“这......”
一低头看见数百人的船队,这种感觉可谓是震撼。
“这是我的船队,刚从英格兰回来,这趟大概能赚四千枚银币。”维斯特说,垂着眼皮用拐杖杵了几下岩石,期待郑飞的回应。
然而郑飞却没回应,短暂的惊讶后,他并不觉得场面有多震撼。为什么?因为圣休伦斯号比它们加起来都大!
维斯特不爽了,嗤笑道:“你太年轻了,你做着航海发财梦,但你不知道那有多难,我拼死拼活航海十五年才挣下这份财产,你竟然敢说自己能在五年内成为全欧洲最富的人?!”
“我跟你不一样。”郑飞淡淡说,目视前方的天空,风起云涌,太阳在天边留下了一团昏暗的绛色。
“别在我面前嚣张!”维斯特猛地攥住他的衣领吼道,恶狠狠地咬了咬牙,说:“你最好记住,我是热.那亚第一航海家!永远的第一!”
“以前你是第一,现在我来了。”郑飞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的双眸,接着说:“松开手,不然你会很难看。”
维斯特很有自知之明,他知道郑飞能打好几个他,在亲戚们面前丢脸可不是什么好事。
于是,他悻悻松开手,转过头对坐在不远处岩石上的安东尼奥喊道:“老兄,你怎么决定?”
安东尼奥耸耸肩,说:“我当然不会把女儿嫁给这个穷小子!”
“......爸爸!”一直沉默不语的特蕾莎失声道,捏着拳头道:“你就不怕我这样?”说着,她做了个自刎的手势。
“别胡来!”安东尼奥惊慌道,明白她绝对做得出来。
迟疑片刻,他转转眼珠子想了想,笑道:“那么这样,我给这小子两年时间,如果他能挣到十万枚银币,我就同意这桩婚事!”
“十万!”不止是特蕾莎,家族中所有人都惊呼一声,维斯特则是露出了满意的笑。
十万银币是什么概念?是普通搬运工两千年的工资!能组建一支百船大队!能买下五个帕尔斯庄园!
在他们看来,这比海底捞针还要难得多。
特蕾莎愕然望着安东尼奥,不知是绝望还是愤怒,嘴唇微微颤动。
“原谅我女儿,这已经是最低要求了,要知道我们家族有着数十万的财产,不久前来提亲的皮克斯家族有上百万枚银币外加一个贵族头衔,我找这小子要十万算是很宽容的了。”
说着,他转向郑飞,谑笑道:“怎么样小子,你做得到么?”他希望郑飞能知难而退,让女儿死心。
十万是多少?郑飞没什么概念,只知道很多。
但他不虚,丝毫不虚,看着安东尼奥和维斯特的嘴脸甚至想对他们说一句:“无知的可怜虫,你们知道美洲有多少金矿么?”
然而他不会说的,因为所有的金矿、香料、宝石等等等等,全部属于自己,全部!因为穷而被冷眼相待,这还是第一次。
他往前迈了一步,若无其事地答道:“我能做到。”
“你说什么?”安东尼奥愕然,万万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
怒喝!
“我说,我能做到!你最好保证两年之内不把特蕾莎嫁给别人,否则的话,我就率领舰队炸平帕尔斯庄园!”他抬手直指安东尼奥,眼中现出几条血丝,从未有过的凶悍。
安东尼奥和维斯特对视一眼,怯诺着咽了口唾沫,说:“两年,超过一天都不行。”
“两年。”郑飞重复了一遍,最后看了眼美貌与智慧并存的特蕾莎,随即撇下众人头也不回地离去,步伐坚定有力。
“......他疯了么?”望着他走远后,安东尼奥自言自语。
“疯的是你!你最好兑现承诺,两年内别把我嫁给皮尔斯去谋求地位,不然他真会炸平帕尔斯庄园的。”特蕾莎瞪着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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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二十四章 启航
离开海岸后,郑飞进了帕尔斯城,这座城镇比亚特兰大城要富裕得多,随处可见穿金戴银身姿婀娜的太太们。
他来这找一个女人,他不知道她是谁,她也许叫米兰达也许叫布兰妮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将会跟他一起出海,成为他的“女人”。
这一趟美洲之行,至少要在大西洋上漂几个月,运气不好的话甚至会漂半年,要知道几个月见不着女人对于他这样正值壮年的男人来说,简直就是灾难。
他不愿意和那群水手们共用妓女,试想一下在宁静的夜晚,水手a心满意足地提上裤子刚从妓女的船舱出来,压抑许久的他便迫不及待地闯进去把她按在身底亲吻,正亢奋时忽然摸到了她身上残留着的水手a的液体......想想就恶心!
所以,他必须找个高级妓女专门“伺候”自己。
多方打听之后,他去了一条人烟稀少的街道,空气中充斥着独特的香气,大概是香水的味道,这条街的功能相当于红灯区。
女郎们不是站在街边搔首弄姿的,而是伏在窗边,两条雪白的手臂搁在窗沿上,对路过的男人媚笑,或是轻轻舔手指。
郑飞选了一个金发妞儿,因为她长得像自己喜欢的模特,眼神勾人身材火辣,还拥有形状完美的腰窝。
她的名字叫安娜,孤儿,常年一个人生活,所以当郑飞把定金拿到她面前阐明来意后,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之后,郑飞买了匹骏马,把她抱在身前向着亚特兰大码头狂奔而去,至于停在帕尔斯庄园门口那辆租来的马车,让它见鬼去吧!
她的身体很软,紧紧贴在一起令他渐渐起了反应,所以当路过一片紫罗兰花田时,他驭马停下抱着她钻了进去,既粗暴又温柔地“吃”了她。
完事后躺在花田中休息时,他开始和她聊天,了解到她做这行刚两个月,以前和维茜一样是个舞女。
过去的二十年她一直生活在黑暗中,郑飞的出现让她见到了一丝希望——这位英俊的航海家说不定能把自己带入全新的生活,航海~听起来还不错~
“莉娜,额......安娜,时候不早了,继续上路吧!”休息好后,郑飞拍了拍她细腻的大腿。
黄昏,夕阳宛如在燃烧天边的残云,使得苍穹呈现出一片迷人的赤红之色,映在广阔无垠的大地上。
迎着这片赤红,一男一女一骏马,谈笑着来到亚特兰大码头,穿过劳工们惊奇的目光,停下在海岸边。
“嘿,船长!”圣地亚哥笑着跑过来,看清是安娜不是特蕾莎后,疑惑地撇了下嘴。
郑飞知道这家伙想问什么,抢先说道:“我的原因和你的一样。”说着,他绅士地把安娜扶下马,让她接受劳工们灼热的注目礼。
要不是新大陆号上的火炮正对着这边,这群妒意满满的劳工没准会集体扑上来暴揍郑飞和圣地亚哥一顿——他俩先后带回了三个年轻貌美的性感美女!
“她很漂亮。”圣地亚哥对郑飞说,把口水吞了下去。
郑飞笑笑,搂着安娜的腰肢往船上走,边走边问:“壮汉,克劳德来过么?”
“没有,哈哈,可能是被我们的满船火炮吓着了!”
郑飞拧了拧眉头,吐出一口气说:“但愿吧。”
有种人就像苍蝇,越是讨厌他越是要准时凑过来,在一帮水手的拥簇下,克劳德来了,嘴角叼着枚羽毛,是从帽子上拔下来的。
“小子,你终于回来了。”克劳德表情麻木地说,瞟了眼那排黑洞洞的炮口,略带惊讶地颔首。
“你是想打架么?”郑飞捏了捏拳头,咯吱咯吱的响声发出,接近两米高的圣地亚哥也抱着双臂上前一步,怒视着克劳德。
“哇哦~野牛一样的男人。”克劳德恨恨咬了下嘴皮,谑笑道:“不过我可没功夫和你们打架,我只是来提醒一下,海上危机四伏,不要被海盗剥得内裤都不剩!”
“你觉得会有海盗连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都不怵么?”
“哈,就怕你不敢打那些海盗。”克劳德丢下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带着水手们走远。
郑飞望着他趾高气昂的背影,回味着这句话,眼神中出现了一抹担忧,不敢打海盗?他猜不透其中的意思,总之不会有好事。
但即便知道前方有海盗拦路,出海的决心也绝不会动摇!
为了财富!为了地位!为了一切!就算会被百慕大三角吞噬,也要放手一搏!
夜晚,吹着舒爽的海风,郑飞带着船员们在码头上聚餐,一群人围着篝火烤肉喝啤酒,算是远洋前对家乡的告别仪式。
汉斯,就是那位领头人,跟圣地亚哥打了一架,说是较量更恰当些,为了争夺妓女薇薇安今天晚上的使用权。
人们都以为圣地亚哥稳赢结果却是打了个平手,汉斯的敏捷和刁钻弥补了力量差距,这让壮汉无可奈何。
于是最后他们决定,前半夜归圣地亚哥,后半夜归汉斯,弄得薇薇安苦恼地撇撇嘴但又有种奇怪的满足感。
“伙计们,举杯!”郑飞率先站起托着泡沫腾腾的酒杯,沉声发令。
“祝我们凯旋归来!”
“祝我们凯旋归来!”水手们齐声喊道,欢呼!
发自内心的欢呼声在夜幕中荡开,钻进休憩在货箱堆中劳工们的耳朵,令本就嫉妒的他们直翻白眼,咽下被浓郁肉香激起的口水。
次日,破晓。
太阳还未从地平线上升起,东方天空的淡白色,开启了新一天的黎明,这时的海面大概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候了,静谧而清澈。
几声犬吠吵醒了睡梦中的郑飞,他缓缓睁眼,睡眼惺忪地活动活动脖子,伸个懒腰排解掉倦意后,捏了下安娜弹性的小屁股,然后翻身而起。
“嘿,这么早就起床?”安娜慵懒地打了个哈欠,拉住他的手撒娇。
“趁着空气最清爽的时候出海,一天的精神都会很棒!”郑飞笑着说,麻利地穿好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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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二十五章 翱翔吧“雄鹰”
踏上甲板,怡人的晨风令人心醉,他张开双臂拥抱天空,做了几次舒畅的深呼吸,小跑到船尾收起船錨,接着来到主桅杆下抓住绳子,升帆!
巨大的油布帆徐徐扬起,在海风的吹拂下鼓起一个饱满的弧度,带动着船身缓缓移动。
做完这些事后,他擦擦额头上的汗珠,敲响驾驶室里的大铜铃高声喊道:“所有人全部起床!”
很快的,十来名水手便衣衫不整地集结在甲板上,懒懒地打哈欠等候命令,眼睛偷偷瞟着船舷,三位风姿绰约的女郎在那里看风景。
“趁着现在风势好,把所有帆都升起来全速前进!”郑飞狡黠一笑。
水手们虽然困倦,做事速度还是很麻利的,两分钟的功夫便把几张大帆全部搞到顶,拍拍手歇息片刻后跟着郑飞来到船尾。
郑飞望着海面吹了吹口哨,坏笑道:“天气不错,海面平静得很。”
“嗯......”水手们应和,面面相觑不明白他卖的什么关子。
他笑嘻嘻地解下腰间的酒壶仰脖灌了一口,咂着舌头咽下,正要再说些什么时,忽然脚底一滑踉跄着险些摔倒,身体是稳住了酒壶却脱手而出掉进海里。
“扑通!”
他连忙趴到船舷边向下看,焦急道:“那是我最心爱的酒壶!你们谁会游泳?!”
听了这话,圣地亚哥和皮特对视一眼,他们知道他自己就是个游泳健将。
立刻有几个人站了出来,动作快的已经三下五除二脱掉了外套,雄赳赳的准备在老大面前露一手。
“在海里游泳必须有超高的游泳技巧,你们能行么?”郑飞质疑道,挑了挑眉毛算是欣赏他们的勇气。
“放心吧船长,我们每次路过莱茵河时都会在里面游上几圈。”几名水手自信满满,大拇指按了下心脏,意思是请相信我。
郑飞赞赏地点点头,扫了眼剩下的人说:“你们没人会游泳了么?”
剩下的要么是旱鸭子,要么是三脚猫的功夫不敢拿到海里显摆,所以他们选择不吭声。
停顿几秒,郑飞倏然坏笑道:“好,你们剩下的所有人都去找根麻绳来,速度要快!”
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但迅速照做。
“额,船长,那酒壶再不捞就看不见了......”会游泳的水手挠挠头说,疑惑。
“不值钱的玩意儿,不用捞了。”郑飞摆摆手,笑而不语。
一分钟后,水手们抓着麻绳回来了,等候他的下一步指示。
“老兄,我有种不妙的感觉......”皮特对圣地亚哥说,咽了口唾沫。
“我也是......”圣地亚哥话还没接完,便听到郑飞下令。
“把麻绳一段缠在船舷上,另一端缠在你们的腰上,记住要缠紧!”
“......操,果然没好事!”圣地亚哥低声嘟囔着带头照做,该来的迟早会来的。
郑飞依次检查,确认所有人都缠紧绳子后,展开双臂眯眼笑道:“现在,站到船舷上去面朝大海,像我这样张开你们的手臂,闭上眼睛用心去感受海风的吹拂,幻想自己是一只雄鹰,翱翔在云海之中!”
“大声告诉我,这种感觉爽不爽?!”
“爽!”水手们的喊声有力但不走心,他们觉得船长神神叨叨的。
郑飞满意地吹了个口哨,走到圣地亚哥背后轻声道:“壮汉,你说过你是个勇士对不对?”
“嗯......”圣地亚哥的腿在微微颤抖,纯旱鸭子。
“那么你第一个。”
“我只有一个请求伙计,轻点......”
郑飞笑着嗯了一声,活动活动筋骨热热身,突然抬腿猛地正蹬圣地亚哥的屁股,一脚把这肉山般的壮汉踹了下去。
普通人入水是扑通一声,他是砰的一声,霎时掀起数米高的浪花。
闭眼做翱翔状的旱鸭子水手们听到动静,还没等低头看个究竟屁股就被狠力一踹,齐刷刷坠海。
“伙计们击个掌!”郑飞对会游泳的水手们说。
海面上,落水的男人们扑腾着呼救,连连呛水慌得不知所措,完全丢了在岸上的精悍。
“想活命,就得学会自救!不会游泳还想当水手!大风暴来了怎么办?等死么?!”
“听我命令不要害怕!憋气!伸直腿!胳膊不要乱动!海水只能淹死畏惧它的人!”
“很好,放松你们的身体,划动蹬腿!”
“船长,凡尔纳好像不行了!......”
“把他拖上来休息!眼睛放亮点,还有人不行就赶紧把他拖上来缓缓,千万别让他们死在海里!”
郑飞手撑护栏站在船舷边,望着这群笨手笨脚的水手,眼中的怜悯消失殆尽,他从没有这么严格过,在他的理解中,现在受罪是为了将来能活命!
安娜、薇薇安,还有个叫莉莉丝,她们惊诧又激动地捂住脸,娇笑着呐喊鼓励,酥酥的嗓音正如她们被海风吹起的裙摆,令男人们心神荡漾。
郑飞会心一笑,对船上的水手交代好五分钟后把所有人拖上来,之后他拍了下安娜的小屁股,钻进了驾驶室。
驾驶室里有个罗盘,帆船时代唯一的指向工具,郑飞第一次正式使用它。
根据它所指示的粗略方向,郑飞调整船尾舵,向着西南方航行,他估计按照现在的速度几天后就能到达西班牙的巴塞罗那港。
他拿出自己凭着记忆绘画的海图,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巴塞罗那港,万一没有的话就不靠岸了,穿过直布罗陀海峡直奔葡萄牙里斯本,在那里补给休养几天就横渡大西洋直奔美洲!嗯,就这么办。
摆弄着罗盘,他撇撇嘴,要是有gps就好了......
水手们上岸了,浑身是水狼狈不堪,虚弱得瘫在甲板上动都不愿动,时不时还吐出一口苦涩的海水,竟然还有个家伙吐出了一条小鱼苗。
“感觉怎么样?”郑飞从驾驶车走出微笑着说,对他们的表现还算满意。
“感觉好极了......不是说轻点踹的么?”圣地亚哥有气无力地回答,白了他一眼。
“哈~看你们的样子似乎很累,姑娘们给他们跳支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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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二十六章 海上第一天
三位美娇娘应声而动,款款来到宽敞的甲板上,迎着舒畅的海风,用桅杆当作钢管大秀舞姿,撅臀、扭腰、甩长发,再配上迷离的眼神,性感妩媚得让郑飞觉得,自己是在海上参观超模拍摄世界顶级写真大片——vs泳装广告。
她们不知不觉间已经开始融入这个团体,不再自认为是泄欲工具,而是女人,是和这群男人有着微妙关系的女人,互相不可或缺。
因为在辽阔无边的海洋上,只有他们陪伴着她们,也只有她们陪伴着他们,越是单调无聊的生活越容易让人与人之间产生感情,战友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群男人们比想象中的要可爱,远洋之旅也比想象中的要精彩,从未出过海的她们不知道,精彩的远远不止这些。
她们施展的诱惑对水手们来说就像是兴奋剂,不久前还瘫着不愿动的他们,现在全都坐起来伸长脖子直勾勾地盯着她们的曼妙身体,浑身发烫。
瞧见他们的反应,郑飞再次为自己的决策感到英明神武,咳......
几分钟后,舞娘们结束了表演,得到郑飞允许后进入驾驶室休息,顺便聊聊刚才哪个男人最激动,哪个男人将会成为自己今天晚上的客人。
水手们的体力恢复不少,相继站了起来,目光还停留在她们的红唇俏脸上,舔舌头或是咽口水。
“伙计们,恢复得怎么样?我知道强壮的男人恢复都很快!”郑飞笑着喊道。
“差不多了!”水手们亢奋答道,在美娇娘们面前必须打肿脸充胖子!
“好啊,那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给我滚回海里去!新一轮开始!这次不坚持十分钟别想上来吃饭!”
“我的上帝......”
“还磨蹭什么?!你们是老太太么?!驾驶室里姑娘们可都看着呢!”
为了赢得姑娘们的芳心,拼了!圣地亚哥带头嗷嗷叫着健步跃入大海,他热衷于做第一个。
“嘿,看那个男人!”薇薇安指着圣地亚哥说,美丽的眼神中带着欣赏,燃起了其他水手的妒意。
“伙计们,跳啊!”
在接二连三的扑通声中,郑飞微笑着回到船舱,取出一个硬纸筒两块玻璃,外加一些砂纸小刀之类的工具,坐到主桅杆下忙活起来。
“嘿船长,你在做什么?”说话的是乔治,船舶工程师。
“弄个小玩意儿,等会你就知道了。”郑飞卖关子道,想和他随便聊几句。
“乔治,你为什么从英格兰跑到了这里?”
“几年前我祖父在这里有家造船厂,让我过来帮忙,谁想到没两年他就破产了,连回国的路费都拿不出,我索性就在这里找了份差事。”乔治耸耸肩无奈地说。
“哦~那你应该很通晓机械吧?”
“那当然,不管船只出了什么毛病我都能修好,我甚至能设计图纸自己造出一条船来!”
“那倒是很棒~”说话间,郑飞的小玩意儿做好了,递给他说:“试试看?”
“唔,这个怎么用?”乔治摆弄着硬纸筒,茫然。
“喜欢那三位美女吗?”郑飞挤了下眼。
“喜欢......”
“但是你脸皮薄,不好意思和她们对视,只敢偷偷看是吧?”
“额......都怪我那该死的性格!”乔治吐了吐舌头。
“哈哈,不用抱怨,现在透过这个纸筒去看她们,告诉我能看到什么。”
乔治狐疑地把纸筒对准驾驶室,眼睛凑了上去。
“天呐!”他打了个激灵,移开纸筒不敢相信地揉了揉眼,然后又移回眼前。
“你看到了什么?”
“好神奇!隔了这么远,我竟然看到了莉莉丝胸前项链上的珍珠!就好像她就在我面前一样!这是个什么圣物?!”
“它可不是圣物,你可以叫它望远镜,用来观察远方的镜子。”郑飞得意地喝了口酒,拿起它眺望远处海面上的小渔船,清晰得能看到渔民在对着这边翻白眼,大概是嫉妒。
郑飞微微翘起了嘴角,想到自己提前一百多年搞出了望远镜,还真有点小激动呢。
水手们上岸了,这次状态好多了没有一个坐下的,都倚在护栏上休息。常人学游泳要一周,每天两小时左右,而照着郑飞这种训练方式,估计一上午就能让这群旱鸭子成功转型为海上白天鹅......用天鹅来形容感觉怪怪的,那就海上白鸭子好了。
下午两点多,一天中最热的时候,郑飞刚睡完午觉。
午餐吃的是意大利面,安娜亲自下厨做的,还有薇薇安的烤面包,莉莉丝的盐焗沙丁鱼,这三位姑娘的手艺郑飞是真的不敢恭维,面条粘在一起面包烤糊了沙丁鱼成了咸鱼干。
所以他温柔地“勒令”她们两周内必须练好厨艺,争做最美海上厨娘。
他来到甲板,站在乘风破浪前行的船头,用望远镜想从深蓝色的海面上搜寻点其它东西,哪怕是鲨鱼也好,起码晚上有鱼翅吃。
搜寻了一大圈,除了偶尔掠过镜头前的海鸥海燕,什么也看不见,哈欠~真无聊,要是有台电脑能看看巴萨对皇马或者好莱坞大片就好了。
梅西踢球是真的牛,c罗前女友被誉为内衣皇后真是性感极了,速度与激情7里面那辆红色超跑叫什么来着?......
他渐渐坠入遐想,正想到电影里的床戏时,镜头中忽然出现了几个小黑点,方位在新大陆号的右侧舷。
海盗?这是他的第一感觉。
预感不太妙,他连忙放下望远镜,眯起眼平伸手臂目测片刻,距离大约两海里。(1海里=1.852千米,为了更好的阅读体验,航行期间一律使用海里作为单位,需要大家自行换算哦~o(n_n)o~)
两海里,按现在的风速来看,最多半小时的航程。
从亚特兰大码头出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九个多小时,航行了大约四十海里,早已超出了渔民的活动范围,发求救信号不会有人能注意到。
所以说,想摆脱险境只能靠自己和那群水手,以及那十几门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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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二十七章 合法海盗
郑飞担心的是海盗是否配备了火炮,如果有的话那就麻烦了,他可没把握能用中世纪的粗劣火炮精准打击对方。
所幸的是发现得比较早,有足够的时间做准备防御,他很清楚自己领导的是毫无战斗经验的水手,必须对他们做一次彻底的战斗动员!
他咬了咬嘴皮,吼道:“所有人集合!快!”
水手们被折磨了一上午睡得正香,听到这惊雷般的吼声,不情愿地睁眼下床,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来到甲板。
“怎么了伙计?”圣地亚哥揉着惺忪的睡眼说,面容憔悴。
之后半分钟的沉寂,郑飞纹丝不动地站立着,用严峻的目光打量他们,一声不吭。
气氛肃静,就连海风都似乎变得燥热,水手们从他的脸色中看出情况不妙,纷纷振作精神挺直身体,等着他说些什么。
“你们怕死么?”郑飞面无表情地说,眼神依旧那般冷酷。
“不怕!”他们异口同声地回答,嘴角挂着自信的微笑。
“是吗?”郑飞挑了挑眉头,默默走到船舷边敲了敲架在洞口的火炮,清脆的金属声直击耳膜,他用力将炮管转了个角度,正对着甲板上的水手们。
然后,在水手们的惊愕中,他迅速填了枚炮弹并拿起火把放在引信旁,沉声问:“现在呢,怕死么?”
黑洞洞的炮口,不安跳跃着的火焰,令得水手们不由自主的身体后仰,眼神中流露出前所未有的胆怯。
“我再问一遍!你们怕不怕死?!”郑飞怒吼着点燃引信,呲啦!
他知道引信能烧五秒。
“怕!......”见他竟然玩真的,水手们连连摆手惊慌失措地喊了起来,有两个还捂着头蹿出好几米。
得到了正确的回答,郑飞立刻掐灭引信,振臂将火把抛入海里,面色凝重地教诲他们:“怕就对了,知道怕说明你们是人,活生生的人!”
他仰头深吸一口气,顿了顿接着说:“但有时候即便是害怕也要硬着头皮上,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们没有退路!”
“看见了么,那几个小黑点,那是海盗船,我们被海盗盯上了。”他指了指远方的海面。
“船长,我们调头吧!”水手们惊恐道。
“往哪调头?海盗船是清一色的急航船,速度比我们快得多!”他弯腰取了枚炮弹托在手里,平举至胸前说:“如果你们选择退缩,等待你们的将是死亡!如果你们选择放手一搏,你们的勇气将会成为最锋利的武器!胜利永远属于勇者!”
“你们不是士兵不必为了国家而战,你们为自己而战!为了财富地位,为了活着见到美好的明天而战!水手们!大声说出你们的选择!”
郑飞歇斯底里地咆哮道,怒目圆睁嗓音沙哑。
“干掉他们!”圣地亚哥铿锵回应,带动了一群人附和。
“重复一遍!”
“干掉他们!干掉他们!干掉他们!”
整齐的呐喊声,使得空中掠过的海鸥都为之惊蛰。
“好,立即开始准备!两人负责一门火炮,让海盗们见识见识新大陆号的神威!让波塞冬为你们的战斗勇气而折服!”
波塞冬,希腊神话中的海神。
话音刚落,水手们迅速散开准备,搬炮弹搬补给各就各位。
郑飞爬到高高的瞭望塔上,俯视着有条不紊的他们,会心一笑,想不到自己还有演说的才华。
“来吧,小崽子们。”他盯着海面自言自语,不知为何心底竟会涌起阵阵激动,因为这是他第一次指挥战斗,刺激!
半小时后。
海盗船在距离还有几百米的时候放慢了速度,他们在观察新大陆号上是否有武器,不敢贸然下手。
凭借肉眼隔着几百米想摸清情况是不可能的,而郑飞通过望远镜能轻而易举地看清海盗船上的每一个人。
仔细观察一番后,郑飞松了口气,这群海盗虽然人数很多大约上百名,但是装备极其简陋,只有旗舰上配备着几门火炮,其他都拿着长矛刺剑之类的冷兵器。
距离一百米,海盗开始喊话了。
“放下武器投降!”叽里咕噜的西班牙语,听起来像是念咒。
新大陆号上唯一使用过火炮的汉斯抹了把额头上的汗珠,征求道:“船长,距离很近了,可以打一炮吗?”
“等等。”郑飞还要再观察观察。
这时,透过望远镜他看到对方旗舰的船尾,缓缓升起了一面巨大的旗帜,迎风飘扬。
什么情况?他抿了下嘴,把望远镜递给汉斯说:“你到过很多地方,见过那旗帜没?”
汉斯拿起望远镜看了看,摇摇头说:“没有!”
“船长,情况怎么样了?”乔治从船舱里钻了出来,由于他没什么战斗力,郑飞让他和三个女人待在船舱里避难。
郑飞皱着眉头,正要回应时却听这家伙猝然叫道:“亨利爵士!”
“你认识?”所有人都转过头盯着乔治。
“哦不不不,我只是认得那面旗帜,是我们英格兰亨利爵士家族的!”
“为什么海盗会有亨利家族的旗帜?”
“唔,亨利家族现在就是海盗,他们声称是为了英格兰获得更多制海权而抢劫,专门在西班牙附近海域打劫过往船队,这让西班牙的海上贸易损失巨大,所以英格兰政府暗地支持他们。”
“哦~”郑飞点点头,他知道中世纪时期英国和西班牙对掐的往事,还知道在一百多年后,被誉为同时代最强海军的西班牙无敌舰队数次远征英格兰,均以失败告终,逐渐没落。
“所以说,我们的对手是有强大靠山的合法海盗喽?”他饶有兴趣地望着那几艘海盗船。
“船长,那我们还要打吗?......”
“打,当然要打!”郑飞眼中闪过一丝凶意,用汉语说道:“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汉斯早已手痒痒了,将炮口对准海盗旗舰,再次征求道:“船长,让我打一炮吧!”
“不!”郑飞摇摇手指,看着他失望的表情,笑道:“打两炮!给我干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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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二十八章 战斗!
“瞧好吧!”汉斯对着手心哈了口气搓搓手,上膛,聚精会神地瞄准海盗旗舰,固定好炮管后拿起火把。
“稍等!”郑飞示意他停一下,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根绳子,动作麻利地将望远镜紧紧绑在炮管上。
“对着这个瞄准。”
汉斯不解地歪了下脖子,然后眼睛凑了上去。
“靠!怎么这么大!”他的反应像是见了海怪,目瞪口呆。
“呵,先别管这么多,给海盗的旗舰来两炮!”
如果说汉斯之前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话,那么现在他就是撸起袖子自信满满,微调炮管对准旗舰驾驶舱,点火!
“砰!”
伴着巨响,炮弹冲出浓烟在空中划出一道黑影,尖啸着直奔目标而去,在水手们期待的目光中,扑通!打偏了,偏了两米。
冲击力极强的炮弹入海掀起巨大的浪花,将仅有几米长的急航海盗船掀得颠来颠去,海盗们顿时乱了阵脚。
“别慌!”海盗头目高举指挥刀,镇静下来恨恨咬牙发令:“火炮准备!瞄准目标后自行发射!”
新大陆号上,汉斯额头渗出了冷汗,赶忙又填了枚炮弹调整角度,正想着要将功赎罪时,只听对方砰砰砰砰连续四声爆响,四枚炮弹呼啸而来。
“趴下!”郑飞喝道,旋即卧倒护住头部,水手们惊慌失措地跟着做。
片刻后,甲板上响起了噼里啪啦的声音,却迟迟没等到炮弹击中船身的震动。
难道对方也打偏了?郑飞迅速起身拍拍汉斯的肩膀让他还击,然后转头扫了眼甲板。
甲板躺着无数颗指甲大小的黑色颗粒,船只安然无恙但看起来脏兮兮的,船帆上破了许多小洞。
对方用的火炮竟然粗劣到这种地步?郑飞很诧异。
这伙海盗使用的是散弹炮,能造成远程大范围微量伤害,虽然颗粒状的炮弹打不沉船,但打伤水手还是没问题的。
之所以使用散弹炮,除了因为舰载火炮价格昂贵外,更重要的原因是海盗想要完好的船和货物,而不是一艘沉船。
“砰!”
汉斯的第二枚炮弹正中旗舰驾驶舱,海盗头目站的地方顿时沦为一片火海,大火席卷了整个甲板。
“小崽子们,这才叫火炮!”郑飞扯起嗓子喊道,欢呼着和汉斯击了下掌,数秒前还觉得濒临死亡的水手们捏了捏脸,发现自己还活着。
短暂的惊慌后,海盗们纷纷提着水桶往旗舰上爬,想去灭火然后操控散弹炮还击。
望着上百名“消防员”,郑飞高举起手臂发令道:“所有火炮准备发射,给他们来几次火力覆盖!”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数十枚炮弹在对方海域掀起了阵阵惨嚎,几米长的小船被拦腰炸断,没来得及逃离的海盗顷刻间血肉横飞。
被这一顿暴揍,海盗死的死伤的伤,活下来的也都趴着一动不敢动,颤巍巍地摇起了白旗。
为了不浪费炮弹,郑飞示意水手们停止发炮,随后掌舵调转方向前去收拾残局。
海面上漂浮着许多被炸碎的木板,没爬上旗舰的海盗抱着木板在海里扑腾,惊恐地看着新大陆号靠近,满脸黑灰狼狈不堪。
除了旗舰外的小船全都断了或是翻了,郑飞带领水手们登上旗舰甲板,手里拿着锋利的匕首,扫视着伏在甲板上装死的海盗们说:“有活着的没?!”
没有谁敢吭声,枪打出头鸟这道理西方人也懂。
郑飞会意,咬了咬嘴皮说:“伙计们,海盗既然都死了,那就在每具尸体上补一刀!对准心脏插!”
“......别!”终于有人爬起来了,然后接二连三的,爬起来几十个人,或多或少身上都带着伤,黑糊糊的伤口渗着鲜血。
海盗们的眼神中,除了恐惧外看不到其它东西,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使他们的凶悍丧失殆尽,再也提不起反抗的勇气。
“你们是什么人?”郑飞矗立在甲板上傲视着他们,用标准的伦敦腔问。
海盗怯诺地指了指旗帜,闷声答道:“亨利爵士的手下......”
“做这行多少年了?”
“少的五年,多的十年......”
“杀过人么?”
沉默之后,海盗昧着良心回了句没有,躲闪不定的目光让郑飞看出了破绽。
当了十年海盗怎么可能没杀过人,必定是血债累累!他这么想着,愤愤捏紧匕首手柄。
这时圣地亚哥问:“船长,怎么处理这群人?”
砍了他们?不,他们的罪恶鲜血会弄脏自己的手!
海盗们看到了他眼中的怒火,慌忙说道:“求求你不要杀了我们,我们可以当你的水手为你效力!”
“对!我们还能把这些年抢来的财物都给你!”
“我们能把你引荐给亨利爵士,让他找人给你封个爵位!”
郑飞依然是那么矗立着,丝毫不为所动,因为这些条件对他一点诱惑力都没有。
效力?让一群海盗做手下无异于引狼入室。
财物?老子缺那点钱么?
爵位?不好意思,老子看不上!
他必须杀了这群海盗,就算他们手上没有血债也必须杀了他们!
“圣地亚哥,带人去船舱拿走他们的补给,然后把他们全部绑起来,敢反抗的直接捅死!”他沉声道,目光森冷。
“绑起来?我们会饿死的!”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海盗尖声调侃道,猜想郑飞是要把他们绑在船上自生自灭,那就代表自己逃过了一劫——在海上是饿不死的,随便一网子就能捞出几十斤鱼。
见郑飞不杀自己,海盗们轻松多了,有的甚至吹起了口哨,恢复了本来面目,泼皮无赖。
“把落水的海盗也捞出来绑在一起!用铁链绑别用绳子!”
海盗们嗤笑着,似乎是想说:“你以为用铁链就挣不开了么?”
将所有海盗结结实实地捆到一起后,水手们喘了几口粗气,问郑飞:“船长,就把他们扔在这里?”
郑飞望着那群无赖们,平淡地说:“拿两桶烈酒来,最劣质的那种。”
海盗们一听乐坏了,这家伙还给咱留两桶酒?哈哈,脑子有问题吧?
然而,郑飞的下一句话令他们猛地一哆嗦,陷入无尽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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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二十九章 超负荷疗法
“把酒泼到甲板上,烧船!”
所有人,不管是海盗还是水手,瞬间目瞪口呆。
自认为劫后余生的海盗们,喜色还未来得及从脸上褪去,便被彻彻底底的恐惧所取代。
而在水手们的理解中,虽然不久前用火炮杀死了不少海盗,但那属于战斗,而烧船却属于屠杀!
“我的上帝!......”
“求求你不要杀了我们!......”
海盗们的嘲讽脸秒变为哀求脸,集体下跪。
“船长......”水手们于心不忍,咽了口唾沫。
郑飞矗立着,空前的冷血,道:“我的命令不重复第二遍,要是你们还想跟着我干,立刻照做!”
无奈,水手们只得搬来两桶酒,在海盗的求饶声中洒在甲板上,然后垂着头跟郑飞回到新大陆号上。
新大陆号的船帆重新升起,在船身和海盗船脱离后,郑飞闭上眼睛将手中的火把丢了下去。
象征着死亡的一团赤色坠落,烈火霎时燃起,短短几秒内便裹挟了整条船,海盗的哀嚎声被淹没在火海之中,水手们眼神空洞地盯着那团烈火,夺人心魄的血红,与那天边的晚霞遥相呼应。
就这样,迎着昏暗的夕阳,在宁静的海平面上,新大陆号渐行渐远。
从那之后,水手们就再也没说过话,变得木讷,只有圣地亚哥偶尔会找几句话聊聊。
郑飞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甲板上放着两张椅子一张桌子,郑飞和圣地亚哥坐在那里喝酒,余晖落在他们的脸庞上,更显得饱经风霜。
薇薇安身穿碎花长裙,款款站在一旁替他们倒酒,时不时地还伏在郑飞后背帮他揉揉肩,想要博取好感取代安娜的位置。
“壮汉,你有什么想说的吗?”郑飞凝望着漫天云霞,沉声说道。
“我......没有。”
“你在为那伙海盗难过?”
“谁知道呢~”圣地亚哥耸耸肩,他确实不清楚自己现在是什么心情,虽然他曾做过军官不是第一次杀人,但心里仍有个坎儿。
郑飞喝下剩余的半杯葡萄酒,站起来看了看失落的水手们,皱起眉头缓缓吐出一口气,呼唤道:“伙计们,过来!”
水手们的反应迟钝了许多,蔫蔫地走过来。
待所有人都站到面前,郑飞咳了几声,问:“是不是觉得我很残忍?”
人们不说话,默认。
郑飞会意,接着说:“那你们听说过拿破仑大帝么?”
听到这个名字,众人茫然摇头。
郑飞抬了抬眉毛想了想,好像这个时代还没有拿破仑。
“唔,那就凯撒大帝!”
凯撒是罗马帝国的奠基者,集大权于一身实行独裁统治,在意大利的地位相当于中国的秦始皇。
“凯撒为什么能称帝?因为他够狠,敢于扫平一切障碍!”郑飞顿了顿,望着水手们依旧呆滞的目光,接着说:“那些海盗就是我们的障碍。”
“可是他们已经放弃抵抗,不会对我们构成威胁了......”终于有人回应道。
郑飞点了下头,沉吟片刻后挤出一丝微笑道:“你们有兄弟吗?亲兄弟或者胜似亲兄弟的朋友。”
他们的回答是,有。
“那你们一定懂得兄弟之间的感情,现在我想告诉你们一个故事。”郑飞转移目光凝视着夕阳,用回忆来讲述。
“几年前,那时我刚当上大副,我最好的朋友是船上的主厨,他烤的战斧牛排特别美味,全船的水手都喜欢吃,所以我们都叫他牛排先生。”
“他曾救过我的命,否则的话,恐怕我早已被丢下海喂鱼了。”
水手们被他的神情所吸引,竖起耳朵来听。
“我记得那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们在大西洋上航行,那趟是从波尔多到里约热内卢,凌晨一点时,我们遭遇了海盗,他们装备精良借着夜幕的掩盖突然袭击,很快便占领了我们的船。”
说到这里,郑飞双眸中掠过一抹悲痛,捏起了拳头。
“他们把船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和乘客集中到一起,作为人质跟政府谈判。”
“每隔十分钟他们就杀一个人,大家一个接一个的被带走,后来,终于到我了。当他们要把我拽走时,那位主厨朋友突然拦在了我面前,要求代替我,海盗同意了。”
“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有家人,而我没有。’,没错我有家人,这也是我害怕死掉的原因。”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在我面前倒下,子弹正中眉心,而他却在微笑,笑容永远定格在那一刻。”
怒火从郑飞眼中升腾而起,他愤愤咬着牙,看了眼听得入神的水手们,说:“海盗杀了我最好的朋友,我很自私让他替我去死,这让我愧疚至今。”
“知道么,海盗是没有人性的,他们是一群畜生!你不杀了他们,他们就会杀掉更多无辜的人!”说完,郑飞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愤怒,发出一声闷吼,猛地一拳捶向护栏,惊跑了落脚在上面的几只海鸥。
“船长......”水手们想安慰他,又不知从何说起。
“现在你们还同情那群海盗么?”
见水手们摇头,郑飞欣慰地做了次深呼吸,揉了揉隐隐作痛的拳头,道:“我烧死他们不仅仅是因为这些,更重要的是,他们是亨利爵士的人,是个巨大的海盗团伙,如果让他们活着回去通报,恐怕我们连直布罗陀海峡都出不了,葬身在地中海!”
此时,水手们就像是刚刚受训的新兵,听着长官的教导愣愣点头。
“都听明白了没?!”郑飞咆哮道,怒视。
“明白!”
“那就滚下海游泳去!所有人!动作要快!”
看着水手们懵懵懂懂地跑开,郑飞叹了口气,调整好心情,抱住款款走来的安娜,渐渐的,嘴角重新挂上了微笑。
用超负荷的训练来转移注意力,使得他们没有精力去难过去思考,这招是跟特种部队学的,超负荷疗法能有效缓解他们的悲伤情绪。
有时候,适当的洗脑并不是什么坏事。
在被折腾得筋疲力尽后,水手们回到船舱倒头就睡,没人还有心思去薇薇安或者莉莉丝的房间坐坐。
在海上度过的第一个夜晚,很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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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三十章 无意得来的宝物
郑飞是躺在甲板上睡的,仰望着满天繁星,吹着怡人的海风,飘荡在风平浪静的地中海。
他喜欢这种感觉,更贴切的来说是陶醉,也许只有这时才会心无杂念,真正放松下来。
星空曾是他幼时的幻想,一颗颗小亮点神秘而变幻莫测,令人忍不住想要飞上去采摘它。然而,长大后课本却告诉他,那些神秘的小亮点只不过是恒星罢了,和太阳没什么不同。
科学带动了人类进步,但却毁掉了起初的美好幻想。
海上的清晨来得早一些,没有山脉和森林的遮拦,朝阳从海平面上懒懒爬起,倾洒出阳光将海水染成了灿烂的金黄色,得意洋洋地告诉航行中的人们,它回来了。
当第一缕阳光碰到眼皮的时候,郑飞就睁眼坐了起来,伸了个懒腰赶忙走到驾驶室,根据海图、航向和风速大致确定当前的位置。
他没有心思睡觉,昨天干掉了亨利爵士的手下,以海盗的习性,如果他们发现同伴迟迟未归,恐怕会调动所有人对大范围海域进行地毯式搜索,那时候就真的要被困死在地中海了。
所以,必须全速前进以最快速度离开这里!
他让疲惫不堪的水手们多休息了半小时,然后敲响了警铃,水手们哈欠连天地披着衣服集合过来,憔悴得不行。
看他们的样子,似乎已经不太在意屠杀海盗的事了。
郑飞笑了笑,问:“累吗?”
“累!”
“哈~那就犒劳犒劳大家!安娜,你带着两位美女准备早餐,原料就用昨天夺的战利品,我记得有几箱英格兰贵族吃的鳕鱼罐头!”
“哇哦~船长英明!”水手们欢呼道,被折磨了一整天,他们第一次感受到了航海的乐趣。
“先别夸我!”郑飞坏笑道,挠挠头接着说:“想吃好东西是要多干活儿的!”
“什么活儿?”水手们心揪了起来,不会又要游泳吧?......
“今天天气有点凉,你们要是觉得冷的话就不下海了,告诉我你们冷不冷?”
“嗯!夜里裹着被子都能着凉!”皮特嗅了嗅鼻子说,装模作样地手缩进袖子里。
“其他人呢,都冷么?”
“嗯!”只有傻子才会愿意再到海里去扑腾一天。
“好啊,那咱就做点暖身子的运动!所有人回船舱拿支长桨,划船!”
所有人都懵了,笑容变成了苦恼,低声唏嘘。
“靠......”
“船长,我们的船是帆船吧?”
“帆桨两用的,为了加快航行速度,只能辛苦你们喽。”郑飞一脸坏笑,见他们还不愿挪步,揉了揉眉心叹气道:“最后两个拿到桨的两星期不许碰薇薇安和莉莉丝!”
此话一出,水手们瞬间一哄而散跑得比兔子还快,连句抱怨都没来得及留下。
他也没有闲着,来到货舱清理昨天缴获的物资,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玩意儿。
打开货舱门,点着昏暗的油灯,浓浓的原木味扑鼻而来,倒是很好闻。
看起来那伙海盗的业务水平比较差,能称得上财物的只有一小箱银币,大约两百枚。
他在一堆杂物中翻寻,翻出一柄骑士军刀,褪去精致的刀鞘,展现出散发着幽光的寒刃,手腕一甩轻松斩断铁链。
尤为吸人眼球的是,它的刀柄末端镶嵌着一颗足有鸡蛋大的蓝宝石,像放大版的波斯猫眼睛,神秘而诡异。
宝石旁刻着两个字母“a.p”,以及两个英文单词“once、future”。
冥冥之中郑飞有种感觉,这是件不可多得的宝物,他微微蹙起眉头盯着单词,自言自语道:“一次,未来,什么意思?”
无奈,虽然他的英语水平很棒,但在英国历史方面确实是个渣,可谓是一窍不通,他想了想,拿起这把刀上了甲板。
“乔治!”他大声喊道,心想没准那英国小伙儿知道呢。
乔治正在瞭望塔上用望远镜偷窥莉莉丝换衣服,被他一喊顿时惊蛰险些摔下来。
“有事吗船长?”他嘿嘿一笑。
“下来,帮我看个东西!”
乔治抱着木杆快速滑下,刚烤好松仁面包的薇薇安也来到了郑飞身旁,轻轻帮他按摩揉肩。
郑飞知道她想取代安娜成为自己的女人,她很性感,尤其是晚上换上睡衣站在甲板上吹风时,简直就是尤物。
可是,他不好这口,因为太浪,只能玩不能走心。
“乔治,你知道这把刀的来历么?”他右手拿刀,左手摸着她的白皙大腿。
乔治接过刀,目光立刻被绿宝石所吸引,惊呼道:“这枚宝石起码值一条船!”
然后,他看到了字母,看清那两个单词后,脸上的惊讶渐渐僵住。
“怎么了乔治?”
“......这刀是哪里来的?”
“昨天的战利品。”
“我的上帝,本该属于英格兰国王的宝物,竟然出现在了这里。”乔治有些失神地说,眼中出现了一丝胆怯,连忙把刀还给郑飞。
见他举动异常,郑飞张口刚想问,憋了回去把手从薇薇安大腿上拿开,说:“你先回屋,我和乔治有事要谈。”
薇薇安娇哼了一声,不情愿地迈着猫步离开,走之前还浪荡地拍了下他的屁股,欠**。
“今晚在床上等我!”郑飞调侃道,然后深吸一口气,用眼神示意乔治开始说。
“船长,您听说过亚瑟王吗?”
听到亚瑟王,郑飞挑了挑眉头,虽然不了解这个人但听说过这部电影,据说原定导演是拍变形金刚系列的迈克尔·贝,后来迈克尔嫌弃拍摄经费太少给拒了。
“嗯,你接着说。”
“他是不列颠最伟大的国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神话般的传奇,被誉为永恒之王。”乔治面色凝重,舔了舔干裂的嘴皮道:“请看这把刀的刀柄,a.p是亚瑟王名字的缩写,once和future意味着永恒,这把刀是一千多年前英格兰国王为纪念亚瑟王而铸造的神圣之刀,为历代国王所持有,三百年前失窃至今都没有下落。”
听了这么一大段,郑飞耸耸肩说:“你说的这些我都不关心,我只关心它值多少钱。”
“没人敢买它。”
“也就是说它并没有什么价值?”
“不,它的价值大小,要看它在谁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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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三十一章 大型生物来袭
“在樵夫手里它充其量只是一把锋利的砍柴刀,而如果野心家拥有了它,就等于拥有了称王称霸的圣物!亚瑟王的信徒遍布整个欧洲,就凭这把永恒之刀足以召唤一支庞大的骑士军团!”
称王称霸?很有诱惑力的样子,但郑飞却不像乔治期待中的那么欣喜,不紧不慢地把刀归鞘,淡淡说了句:“哦~”
“......船长,这意味着您能建立一个国家!”乔治不理解他的反应,情绪激动地提醒道。
“我知道。”郑飞笑了笑,指了指瞭望塔说:“你再不上去的话,莉莉丝的衣服就穿好了。”
明显是逐客令,乔治识趣地撇了下嘴,爬上瞭望塔将望远镜对着莉莉丝的房间。
郑飞独自一人站在甲板上,听着奋力划桨的水手们开始呐喊,他回到房间把刀藏到了床底,然后倒立五分钟以促进血液循环。
他不激动,一点都不激动,因为那所谓的国王头衔对他来说,还不如一张科比退役赛门票来得实在。
他不喜欢手握大权统领国家,更不喜欢整天和政客们打交道,他向往不断发现新事物的刺激旅程,而不是始终待在一个地方。
这就是他,郑飞。
他希望做到这样一个境界:到达某个地方待上一段时间后离开,十年之后再回到那里时,人们能排成队欢呼雀跃地迎接他。
不是国王,胜似国王。
至于那把刀,留着吧,说不定以后会有大用处。
“亲爱的,早餐准备好了~”安娜推门进来,看见倒立中的他,惊讶笑道:“勤快的男人,好棒的肌肉。”
郑飞落地呼出一口气,捏着酸胀的三角肌坏笑道:“你看到了我光着身子,现在我也要看你的。”
“如果我不让你看呢?”她娇哼了一声,捂住胸部做保护状。
他嘴角挂着足以令女人心神不宁的微笑,凑到她的耳边呢喃道:“不让看,那我就摸~”
说着,他的手就捏了上去,缠绵了一会儿抱起她上床。
听说早晨,是人一天中**最旺盛的时候。
舒爽之后,他叫上挥汗如雨的水手们一起过来吃饭,几位美女准备的早餐很丰盛,松仁面包奶酪鸡蛋和鳕鱼,摄入的蛋白质量足够一名健身爱好者消耗。
营养是足够了,但是味道就......英国佬的鳕鱼罐头不太新鲜,吃起来有股子怪味儿,这让喜爱美食的郑飞很不满意,产生了一个念头——捉点新鲜海味打打牙祭。
要吃就吃大餐,要捉就捉大鱼,来到海上怎能不吃鲜香美味的鱼翅火锅,中世纪的鲨鱼多得很。
“皮特,把我上次让你买的活鸡拿来。”他嚼着干巴巴的面包说。
杀鸡,放血,把几只鸡绑起来挂在护栏上抛入海中,鲨鱼闻到血腥味自然会过来的。
之后,郑飞让水手们撒下大网去捕捉鱼虾蟹之类的小东西,要是能捉到口感劲道的海蜇就更棒了,配上蒜泥豉汁,简直就是绝味。
安排完这些事,他趁着太阳还不毒,悠悠搬了张藤椅坐到甲板上,翘起二郎腿惬意躺下,指间夹着细长高脚杯,将那玫红色的液体递到嘴边,嗅着浓醇的酒香眯起眼来品尝,它是拉菲。
“砰!”
巨响,船身猛烈颤动,剩下的一口红酒溅洒在甲板上。
什么情况?他连忙起身摇响警铃,接着跑到船舷边去一探究竟。
鲨鱼这么快就来了?没这么快吧,万一要是被剑鱼撞击的话就糟了,在这茫茫大海上只有沉船淹死一种结果。
幸好,船身没破洞不是剑鱼,他如释重负地吁出一口气,还没来得及缓缓神,船身突然往左边倾倒像是受到巨浪怕打,那瓶开了口的拉菲酒瓶从桌上滚下摔得粉碎,昂贵的红色液体尽数倾洒出。
“我的酒!”他肉痛道,正暗下狠心要炸死万恶的鲨鱼时,一个巨大到令人叹为观止的鱼头浮出了水面,不是鲨鱼。
“抹香鲸......”他愕然盯着那足有两辆大卡车长的身躯,怔了片刻,高声喊道:“伙计们!拿上鱼叉和**过来,快!”
抹香鲸大概是海洋中最珍贵的物种了,它的值钱之处不在于肉和皮,而在于它的肠子,能分泌出大名鼎鼎的龙涎香,在中世纪属于奢侈品中的奢侈品。
它是潜水最深潜水时间最长的哺乳动物,很少会将身体露出海面,估计它现在很郁闷,刚想出来透个气就一头撞上了大船,头疼不说关键是船长还特么图谋不轨......
听到郑飞的号令,水手们匆匆放下手头的事情带上**鱼叉跑来,惊慌的他们以为又来海盗了。
“点燃**往海里扔,速度要快!”郑飞紧紧掐住护栏盯着那硕大的身影,生怕它会逃掉。
“啊?”水手们茫然,迟疑着,**可不便宜。
“现在没空解释,照做!”
数十包威力不凡的**在新大陆号周围掀起阵阵巨浪,抹香鲸的鱼鳍被炸伤,痛苦得拼命挣扎剧烈摆动身体,把挂在海里的几只鸡也给扯了下去。
“我的鸡......”皮特的表情和酒瓶碎裂时的郑飞一模一样。
“等到了巴萨罗那港给你补十只!伙计们别愣着了,你们热.那亚勇士不是擅长投长矛么?鱼叉就是长矛,这大家伙就是敌人,进攻!”郑飞狂热叫道,这是他第一次猎杀抹香鲸,一想到那些龙涎香卖掉后能换成吨成吨的补给甚至是一条大船,他就情不自禁的激动。
“嗖嗖嗖!”
十几支长矛夺空而出,直直插向抹香鲸巨大的身躯,但他们臂力都不够插得很浅跟挠痒痒没什么区别,反倒令这大家伙更为躁动了,不停用尾巴拍打船身,船身倾倒成三十度角,海浪已经扑上甲板随时有翻船的危险。
“圣地亚哥!拿出你全部的力量来!”
“我已经尽力了!鱼叉太钝!”
“靠!”郑飞骂了句,拧起眉头忽然想到了什么,三步并两步地向船舱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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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三十二章 命悬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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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香鲸已是狂躁无比,扭动身躯拍打得船身不停摇晃,他跌跌撞撞地挪到床边,取出永恒之刀后立刻冲向甲板。
利刃出鞘锋芒毕露,任何人都不免会被它的银色闪光所震撼,圣地亚哥注视着削铁如泥的刃口,咽了口唾沫说:“伙计,刀是好刀,可我只会投掷长矛不会玩飞刀。”
郑飞深吸一口气,眼神坚毅道:“不是给你的,快去拿两根结实点的绳子来!”
圣地亚哥迅速照做,见他把绳子在腰间缠了几圈,担忧道:“......你不会是要下海吧?”
“猜对了。”郑飞挤出一丝淡定的微笑,这时船身突然又猛地一颤,晃倒好几名水手,躲在船舱里的女人们被颠得频频尖叫。
“只是一条大鱼而已,何必这么冒险呢?”
“富贵险中求!呵,万一我挂了,记得把我拽上来留个全尸!”
玩笑般的叮嘱后,郑飞纵身一跃落在抹香鲸光滑的背上,勉强稳住身子站住脚。
它似乎是察觉到了,疯狂扭动了一下,巨大的尾部直接把他拍进海里,连喘口气的机会都没给留。
夹杂着火药味血腥味的苦涩海水窜入口腔,随之而来的还有阵阵耳鸣,脑子昏涨涨的,郑飞紧紧捏住刀,艰难地屏住呼吸单手向上划,好不容易才露出水面,谁成想那足有两张床大的尾翼又是迎面扑来,他好似李小龙脚下的沙袋,瞬间被拍飞十几米一头扎进海里。
.!后脑勺像是挨了一板砖疼得不行,迷迷糊糊间听见水手们在呼唤自己,很焦急的样子。
一群蠢蛋喊什么喊,直接把老子拽上去啊!看不懂形势么?!他暗暗抱怨着,无意中抓到了绳子,愕然发现一件不幸的事——绳子断了。
他怔了怔,浮出水面望着躁动不安的抹香鲸,隔了十几米都能感觉到它制造出的强大气浪,把附近海面搅动得如同暴风雨来临。
接近二十米长的庞然大物,人类在它面前是何等的渺小,说不怕是假的,郑飞握着刀柄,犹豫着要不要再试试。
那可是价值连城的龙涎香啊,放弃了太可惜!他鼓足一口气,决定硬着头皮干!
他咬紧牙关努力划动四肢,激流勇进,艰难地与海浪抗争,前进一米又被拍回半米,就这样划到胳膊酸胀发麻都没游到一半。
为了使自己接近大家伙时还能留有战斗力,他决定停下来歇歇,抬手接住圣地亚哥丢下来的绳子缠在腰间。
“要拉你上来吗船长?”圣地亚哥高声喊道,嗓音夹杂着惊涛声混入郑飞的耳朵。
“不用,再等等!”
等字刚出口,郑飞便感觉到后背被什么东西一顶,顿时脊背发凉,莫名的恐惧袭上心头,这感觉就像是被散弹枪枪口顶着,扳机一扣灰飞烟灭。
虽然不是枪,但也绝不是什么好玩意儿,别特么是巨蟒......
想到这里他不禁颤了颤,毛孔竖起,抬头看了眼船上愣住的水手们,从他们眼中读出了恐惧,发自内心的那种。
靠......他提心吊胆地幽幽转回头,看清不是巨蟒后深深呼出一口气,望着这玩意儿慢吞吞地从水下浮出。
先是一个漂亮的鱼鳍,形状跟船帆差不多,接着是淡白色的鱼尾。难道是老人与海里写到的大马林鱼?郑飞这么想,期待看到它长矛般的嘴部,想要瞧瞧这神奇的大型鲑鱼到底长什么样子。
他的期待,在它头部露出水面的那一刻戛然而止。
铜铃般的眼睛,巨大的嘴巴,再加上一口锋利的牙齿,种种特征都表明,它是白鲨!
这只白鲨是被抹香鲸的血腥味吸引过来的,个头不算大只有五六米长,但一口吞下圣地亚哥那样的大块头还是没问题的。
郑飞仿佛看到了死神,僵在原地直勾勾地盯着它的獠牙,忘记了逃跑,只等着被吞噬。
“把船长拉上来!快!”圣地亚哥声嘶力竭地吼道,猛地扯住绳子奋力往上拖,无奈船身摇晃得厉害站不住脚发不出力,水手们反应过来后立即搭把手,齐心协力。
有句话叫好心办坏事,本来可能还不要紧,郑飞的身体一被拖动,大白鲨便以为面前是条活鱼,迅速摆动尾鳍猛地窜出,张开血盆大口撕咬而去。
来了!郑飞惊恐地看着它的獠牙出现在自己头顶,密集如钉板一般!出于对生存的渴望,他下意识地使出全身力量抬手一刀劈了过去。
奇异的脆响,既像金属撞击又像骨器互磕,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看到了惊人的一幕——它的上颚,整排牙齿都被永恒之刀所劈断。
为什么说惊人?因为它是鲨鱼。
鲨鱼在三亿年前就存在,至今外观都没什么变化,这说明它们强大到无需改变,而它们能够称雄的原因,正是拥有无数颗锋利无比强劲有力的牙齿。
而现在,这堪称无敌的牙齿竟会被刀刃拦腰斩断!
惊讶在郑飞脸上停留了片刻,随即被果断取代,他丝毫没有迟疑地反手一刀,对准白鲨头部中线顺势下劈,随着一声歇斯底里的怒吼,坚硬的鲨头如同豆腐般,被霸气地切成两半。
它连痛苦挣扎的机会都没有,便死在了猎物的刀下,死亡的前一刻它或许在后悔不该脱离大部队单独行动。
“老子宰了你!”这时郑飞才想起来喊上一句,虽然晚了点但是喊出来舒服。
危急关头人的潜能是无穷的,永恒之刀加上一百九十千克的胸大肌爆发力,手刃大白鲨。
一百九十千克是多少?詹姆斯詹皇的极限。
永恒之刀有多锋利?超越现代所有顶级军刀,因为它身上融合了无数名铸造师的心血与汗水。
海水被大白鲨的鲜血染红,浓浓的血腥味令人作呕,遍体鳞伤的抹香鲸似乎也察觉到了,更加不安地扭动身体,迫切想要逃离这鬼地方,天知道那个手拿刀的小个子是个什么狠角色!
踩着大白鲨的尸体,郑飞站了起来,提着血淋淋的刀,目光落在几米外的抹香鲸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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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三十三章 往事
当发现凭一己之力宰了几米长的白鲨,郑飞的血液沸腾了,这种感觉只有圣地亚哥才懂,徒手战胜野牛,人类力量的巅峰。
上!郑飞反手持刀,奋力一跃毫不留情地把刀插入抹香鲸的头部,骑到它的后背上死死抓住鱼鳍,任凭它怎么疯狂扭动都甩不掉。
终于,它累了,他也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使出吃奶的劲硬生生地剖开它硕大的头,在它挣扎几秒不再动弹后,如释重负般吁出一口气。
神经放松下来,他顿时像虚脱了般,无力躺倒在光滑的鱼背上,拼尽最后的力气喊:“拉我......上去!”
支撑到被水手们拖上甲板后,他情不自禁地合上眼,不知是昏还是睡。
“天呐,他是什么怪物?”汉斯直勾勾地盯着他安详的脸,发愣。
“他不是怪物,只是激发出了潜能。”圣地亚哥默默扛起他,踩着满甲板的海水把他送回船舱。
“动起来伙计们,把海水都舀下去,收拾残局!”
经过抹香鲸的折腾,甲板上遍地狼藉,各种各样的杂物散落成片甚至还有些小鱼小虾,此时的新大陆号就像是刚从海下出来的幽灵船——飞翔的荷兰人。
水手们倒是很勤快,做事麻利,想要在船长醒来之前还给他一个崭新的新大陆号。
抹香鲸的尸体被紧紧束缚着吊在船尾,期间有不少条鲨鱼被吸引过来想要饕鬄美餐一顿,都被水手们扔下的**吓跑。
他们现在不心疼那点**钱了,自己的船长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搞这大家伙,足以证明它的价值。
郑飞醒来时是在下午,脑子昏沉的他以为睡了好几天,其实只是几个小时而已。
浑身肌肉酸痛,痛得让他连坐都坐不起来,腹部一发力就传来钻心的绞痛,手臂也抬不起来。
他现在终于能理解,巨星施瓦辛格狂练几小时健身后,为什么会在回家的路上栽进沟里昏睡两天了,有些事情也许做的时候没感觉,但之后的痛苦却让人难以承受,不仅仅是针对身体,心灵也是。
他想起有句话叫且行且珍惜,呵呵,想远了......他笑了笑,得亏脸部肌肉还能动。
这时,安娜端着餐盘进来,见他这么快就醒了,惊喜笑道:“嗨~”
“嗨~”他想转过脖子去,但脖子也动不了。
“喝点粥吧,我刚煮好的。”安娜轻柔地扶起他坐好,小心翼翼地把碗端到他面前。
当他看见碗里那黑乎乎的浓稠液体时,咽了口唾沫,不是馋的,是被吓的。
“......这是什么粥?”
“黑荞麦呀,从海盗船上弄来的,只有它能称得上谷物了。”
“额,”他摸了摸她光滑的手背,勉强笑道:“你知道荞麦在我的家乡是用来做什么的吗?”
“什么呀?”
“喂驴......”
“我的上帝,这么棒的食物竟然......”
“哈,所以呢,你现在把这碗粥端给圣地亚哥喝,然后给我拿杯牛奶,再把鲨鱼的鱼翅割下来......”说到这里郑飞停了一下,迫切问道:“那条抹香鲸呢?!”
“放心,吊在船尾呢。”
“扶我起来,我还要......去看看它。”
当安娜搀扶起他踉跄着走出船舱来到甲板上时,聊天神侃中的水手们纷纷转过头来,惊讶之后调侃似的吹口哨。
“嘿安娜美女,你怎么把船长折腾成了这样!”
“这可不能怪我,是他自己玩不够。”安娜倒是很放得开。
郑飞拍了拍她的屁股,来到船尾望着那个大家伙,渐渐的,嘴角挂上了一抹微笑。
“很自豪是么,伙计。”圣地亚哥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旁边,以英雄之间的口吻说道。
“嗯,真不敢相信,我竟然战胜了它。”
“谁说不是呢,就算是波塞冬也会为你的战斗勇气所折服,你做到了。”圣地亚哥抬了抬眉毛,接着道:“我很好奇,你以前究竟是做什么的?”
“不是和你说过了么,我是一名船长。”
“在船长之前呢?”
见壮汉是要刨根问底,郑飞沧桑一笑,说:“那我先问你一个问题,你十岁时在做什么?”
“我么,牧羊,直到十五岁才进了军队,待了十几年。”
“哦~在军队的时候你肯定比其他人更拼命训练吧?”
“当然,他们每天跑十公里的话,我就跑二十公里!他们投掷一百次长矛,我就投两百次,完成不了就不睡觉!”圣地亚哥回忆起当年的热血,眼睛在放光。
听了这话,郑飞扬起嘴角,好有情怀好耳熟,科比语录。
“那你知道我十岁时在做什么吗?”他问。
“唔,该不会是在玩女人吧哈哈!”
“去你的!我十岁时开始接触一种叫截拳道的搏击术,练到了十九岁,然后出国留学......”
“等等,截拳道是什么?出国留学又是什么?”圣地亚哥挠了挠脑袋问,满脸疑惑。
“额,没什么......哦对了,安娜为你精心准备了荞麦粥,快去喝掉它!”郑飞撇撇嘴笑道。
“真的吗?那我必须得尝尝!”
郑飞目送着他离去,叹了口气,知道有些话和这家伙说不清楚。
当年在欧洲留学了几年,之后他并没有直接去找一份工作,而是在一个人的影响了做了件连自己都想不到的事——加入外籍兵团,众所周知外籍兵团简直可以称得上是雇佣兵的摇篮,专门培养职业素养极高的特种兵。
在外籍兵团历练了几年,他退役了,但没有去当雇佣兵或是杀手,而是决定从事自己最喜欢的职业,辗转到英格兰当了圣休伦斯号的二副。
在外籍兵团的日子,他变狠变冷血变勇猛,这便是他能做出惊人之举的首要原因。
【累死宝宝了,这章码得真是匆忙,为的是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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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三十四章 巴萨罗那港
夜晚来得很快,所有人聚在甲板上,在海浪的哗哗声中,享用白天捕捞上来的美味以及口感还算不错的鱼翅,喝啤酒。
如此气氛当然少不了美女们的舞蹈,妩媚风情的她们仿佛把水手们带回到亚特兰大码头酒吧,带回到舞娘维茜面前。
于是他们欢呼着向她们抛出钱币,揩油,狂欢之后用猜拳的方式确定她们今晚的归属,得胜者喜滋滋地搂着美女离开,失败者则是伏在船舷边发呆,盯着黑漆漆的海面边醒酒边抱怨。
几天后。
经过几天的安心调养,郑飞的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除了肘关节还有些疼痛,其它部位都很正常。
大病初愈的感觉最舒服,虽然这不算病,但也就是那么个意思吧。
清晨迎着朝阳,郑飞在甲板上做热身运动,不仅身体舒爽心情也很好,因为新大陆号即将靠岸,巴塞罗那港。
港口的清晨向来是那么忙碌,熟悉的帆船,熟悉的货箱,熟悉的劳工正在把货箱往船上搬。
抛锚,靠港。
管事的是个中年男人,瞧见这么一艘大船尤其是船尾还拴着条抹香鲸,立刻屁颠屁颠地跑过来,谄笑。
“你好船长,我是这里的负责人费尔南多!”
“给我的船做一次最好的保养,再给我们安排些住处。”郑飞说着,掏出十来枚银币丢给他。
“好的,船长从哪里来?出手真阔绰~”
费尔南多谄媚的模样让郑飞很反感,他淡淡道:“不该问的别问。”
说罢,他扫视一圈看了看周围。
这是个大型贸易港口,每天来往的船有上百条,城市依着港口建立,一抬脚就能溜达到繁荣的市中心。
他和圣地亚哥一起,来到了交易所,里面挤满了许多来做生意的商人,而他是想把龙涎香卖个好价钱。
中世纪的欧洲,规模大点的港口都会有个交易所,专门用来给商人提供平台。
比如波斯商人a带来了一批夜明珠,想在这边卖个高价就在交易所挂单,有买主看中的话便进行谈判,最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谈判声弄得交易所很是嘈杂,郑飞穿过不断打手势振振有词的人群,来到柜台前。
接待员是个典型的西欧美女,窈窕身材黑褐色长卷发加上一双电眼,即便穿着不暴露也魅力无穷,当然,这位美女穿得倒是不多,顺着雪白的脖颈向下看,有条深沟。
“嗨~需要帮忙吗?”她托着腮手臂搭在柜台上,慵懒而柔情道。
“我要卖点东西。”郑飞微笑着说,注视着她撩人心弦的眼睛。
圣地亚哥则是直勾勾地盯着她的胸前,那里别着一枚精致的胸针,好多男人都以欣赏它为借口偷看她。
“唔,卖点什么好呢?”她抽开抽屉拿出记账簿,顿了顿后娇笑着问:“这位壮汉一直盯着我看,是想做点什么吗?”
“没有没有!”圣地亚哥目光躲躲闪闪,连忙揉揉眼。
“想做就做好了,我又不是什么纯情的小姑娘~”她玩笑道,咳了两声开始说正事:“请告诉我货品名、数量以及你的期望价格。”
“龙涎香。”
这三个字刚刚出口,她便愣了一下,拧了拧眉头质疑道:“你说什么?”
“龙涎香,奢侈类香料。”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要知道在这交易所里出现龙涎香的几率,跟出现你这样的黄皮肤帅哥差不多。”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轻佻暧昧。
“哈,多谢夸奖,我没有开玩笑。”郑飞正色道,看着她美丽的脸庞,被那眼神勾引得不禁想要征服她。
善于察言观色的她读出了他的**,向前凑了凑贴在他的耳边轻声说:“晚上八点,我在后面的旅馆等你。”
“价格多少?”他同样轻声地说。
“想哪里去了,我可不是妓女,只是喜欢玩而已,说不定是谁占谁的便宜呢~”她笑出声来,很动听。
郑飞不禁咋舌,早就听说狂放不羁的野性美是西班牙女郎特有的,今天一见果然与众不同,呵,偶尔换换口味倒也不错。
眼前这位美艳奔放的小姐,韵味丝毫不输克鲁兹,拉丁舞女王。
“嘿你们在说些什么?”圣地亚哥纳闷道,冲郑飞撇了下嘴以示嫉妒。
“哦~没什么,我现在就帮你挂牌。”她舔了舔嫩唇,找出写有“龙涎香”的木牌挂到了公告栏上,那是交易所里最显眼的地方。
龙涎香立刻引起了所有商人的注意。
“那上面写的真是龙涎香??”
“我看清了,是它!”
“竟然有人出售龙涎香!”
由于极难获得,龙涎香比黄金还要贵重得多,稀有无比。
议论纷纷的人们开始寻找卖主,目光停落在穿着黑色航海服的郑飞身上,又是一阵唏嘘。
“东方人~”
“几十年没见过东方人了,上一次是在西亚。”
在众人惊讶的注视下,郑飞带着圣地亚哥匆匆离开了交易所,嘴角挂着得意的微笑。
“伙计,乐什么呢?”
“不要多问,等着发财吧。”郑飞卖了个关子,挤了下眼。
“可是咱们为什么要走啊?不留在里面谈判吗?”圣地亚哥满脸疑惑。
“龙涎香这种稀罕玩意儿向来是越炒越热,看着吧,会有人抢着抬价的。”
说完,郑飞开始浏览街边的商铺,渐渐的,心中酝酿出一个计划来。
本来打算只凭一艘新大陆号横渡大西洋,现在有了龙涎香这样的宝贝,完全可以再加上两条大船,用来搭载各种必需品。
更重要的是,可以带上一整船违禁品——火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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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三十五章 后街小旅馆
火枪,中世纪时期最具威慑力的单兵武器。
到达美洲之后,想要开采金矿获取财富,与当地土著打交道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就需要谈判,而谈判最好的方式就是动用武力。
郑飞不是十足的恶人,但更不是善良的懦夫,在他眼里利益至上!正如丘吉尔所说,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这句话或许有些不中听,却很真实。
火枪在巴萨罗那港不算违禁品,好几家店都有出售。
此时的西班牙,航海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状态,大型港口就有好几个,中小型更是数不胜数,俨然是个航海帝国。
繁华的街道上,这么说吧,捡起块石头随便丢出去,有百分之五十的几率会砸中一个跟航海有关的人。
郑飞和圣地亚哥在逛街,顺便找找卖火枪的店铺,他们绕过一处转角,瞧见几个身穿航海服的家伙迎面走来,其中有一张很讨厌的面孔——克劳德,这家伙比郑飞迟一天出海,没被海盗和抹香鲸耽搁所以同天到达。
在哪都能碰到瘟神,郑飞这么想着,咬了下嘴皮。
正眉飞色舞神侃的克劳德突然看见郑飞,怔了一下,接着恨恨道:“我以为你已经死了。”
“能弄死我的人世上大概只有一个,宙斯。”
“哼,真是巧了,我的绰号是宙斯之子,看来你活不久了。”
郑飞狡黠一笑,答道:“我就是宙斯,只有我能弄死自己。”
克劳德的脸,渐渐成了猪肝色,憋了一口气说:“走着瞧吧,看谁能先把特蕾莎搞到手!”
听了这话,郑飞的眼神顿时就变了,变得充满怒意。
你可以拿老子开玩笑,但不能捎上老子的女人!
他扫了眼克劳德身边另外几名航海家,然后盯着克劳德的眼睛问:“你的水手们怎么没跟着你?跳槽了?”
“开玩笑,我的水手全是死忠!”克劳德嗤笑一声吹牛道,得意洋洋。
“哦~”郑飞搭了句,随即拍了拍圣地亚哥的肩膀,故意放大音量道:“壮汉,扁他!”
圣地亚哥早就摩拳擦掌按捺不住了,得到这声号令顿时健步上前,迅猛卡住克劳德的脖子,还没等那家伙反应过来就将其按倒在地死死压住。
克劳德拼命挣扎,费尽全力想要把他的大手掌掰开,无奈力量差距太大完全撼动不了,只得胡乱踢几下腿。
有个不知死活的航海家想救他,冲着圣地亚哥的侧脸便是一拳,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圣地亚哥抬头用一种惊异的目光打量着他,像是在佩服他的勇气,然后一把扯住他的胳臂用力一拽,撂倒在地。
郑飞情不自禁地发笑,笑得很爽,这场景如同狂扁小朋友。
“壮汉,让他见点血!”他恶道。
圣地亚哥应声一拳捶下,克劳德的鼻孔中窜出热乎乎的红色液体,被打懵了的他呆呆望着湛蓝的天空,任由鼻血缓缓流进嘴里。
周围渐渐聚满了路人,指着他们窃窃私语,郑飞不紧不慢地掏出两枚银币,丢下一句看医生去,便带着圣地亚哥扬长而去。
待他们走远,克劳德的几位航海朋友连忙扶起他,关心道:“伙计你怎么样?”
“别他妈假惺惺的!我们的合作关系到此为止!”说罢,他抹掉鼻血愤愤穿过围观人群,狼狈逃离。
搞了克劳德后,郑飞本就不错的心情更好了,吹着口哨漫步在巴萨罗那港的街道上,时不时瞅几眼身材性感的肚皮舞女郎。
搞不懂,为什么欧美女人的曲线长得那么好?再配上妩媚撩人的电眼,弄得他热燥燥的,更别提圣地亚哥了。
他期待晚上和交易所美女的见面,不知会有怎样的惊喜。
转悠了一天,他找到枪械店预定了两百支火枪十万发子弹,坐等卖出龙涎香后付款。
处理完这件事已经天黑了,到了巴萨罗那城最热闹的时候,哦不对,是对于坏男人来说最热闹的时候。
城里有十几家酒吧,每家酒吧都有许多名肚皮舞女郎,善于**的她们会像维茜那样款款走上舞台,用舞姿引诱台下疯狂的男人们。
得到郑飞的默许后,圣地亚哥乐滋滋地带上水手们去酒吧玩,郑飞则是径直来到了交易所的后街,走进了街上唯一一家旅馆。
旅馆门楣上竟然挂着大红灯笼,也许是从中国传过来的,暧昧的红色灯光告诉人们,这是家与众不同的旅馆。
郑飞走进门,只见柜台后的接待美女微笑道:“嗨~新客人,过来登个记吧!”
“登记?”他狐疑着走过去,瞥了眼写有安妮莎奥罗拉等名字的木板,问:“这种地方还要登记?”
“哈?你该不会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吧,黄皮肤帅哥。”她轻轻眨了下眼,带着点挑逗的意思。
郑飞这才注意到她的修长大腿,上面竟然裹着一层黑色网袜!这个年代怎么会有这玩意儿?
她注意到他在盯着自己最得意的部位,笑着解释道:“这是渔网改的,我觉得穿上这个比较性感。”
郑飞刚要夸她两句,便听见身后传来咯噔咯噔的下楼声,随后是个娇媚的女声:“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是交易所美女,她叫贝琪,读起来像英文bit.ch,妓女的意思。
他转过身,笑道:“有便宜占怎么可能不来。”
“哼,口气不小,上楼让我看看你的功夫~”
这是家挂着旅馆牌子的玩乐场所,类似于今天的高级会所,用来给上层人士找乐子的。
这里的女人都不是妓女,大多是些思想开放风情十足的成熟美女,整日忙碌心情压抑的她们很需要放松,和男人们一样。
通常情况下,来玩的客人得先在前台登个记,然后上楼进入大厅,所有等待配对的客人都在里面,男人品着红酒表现修养,女人搔首弄姿展现魅力,双方瞧对眼了就挽起手进入大厅里面的房间,付个房费酒水点心费就行。
此时,贝琪挽着郑飞的胳膊,推开了金黄色的大厅门。
厅里的香艳场景,立刻吸引了郑飞的视线,渐渐的,他的目光变得灼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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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三十六章 帮我个忙
沙发,深色的,足有十几张,分布在大厅的各个角落。
金发或黑发的女郎们半躺在上面,指尖夹着精致的细长杯足,把杯子倾成一个恰到好处的角度,红酒顺着红唇缓缓流入嘴里,眼神勾人。
暖色调的油灯将大厅照得明媚,让人能清清楚楚地欣赏她们的一颦一笑。
大厅正中央摆着一张台球桌,身着正装的绅士们拄着球杆站在旁边聊天打球,时不时还冲经过身边的美女挤下眼想要博取好感。
郑飞的目光从美女们身上扫过,除了躺在沙发上的还有跳恰恰的、做运动的、以及两个围着钢管跳舞的。
而最吸引他的,是一道半透明的布,像窗帘般自然垂下,在灯光的映衬下,一个魅惑高挑的身影落在上面,扭腰甩长发大秀舞姿。
看不见她的脸,这就更令人心神荡漾了,男人几乎都喜欢这种朦胧感,他们和郑飞一样盯着那里,神色中流露出一丝可望而不可即的惋惜。
郑飞被那身影撩动得性起,舔了下发干的嘴唇,听见贝琪说:“想要她么?来这里的男人没有不想的,但也只能想想而已,动不得。”
说着,贝琪环住他的脖子,柔情注视着他说:“而我就不一样了~”
他的思绪还停留在那道身影上,问:“为什么动不得?”
“哈,因为她是阿隆索的女儿,来自巴萨罗那城最富有的家族。”贝琪靠在他的耳边轻声道,用膝盖去摩擦他。
“阿隆索......”郑飞眉宇微抬,笑了笑,想起了那位两届f1世界冠军。
他转过头,目光又落在那道身影上,瞧见她做了个撩人的转圈姿势,问:“没有人敢碰她,那她为什么来这里躲在幕后跳舞呢?而且,好像还没穿衣服......”
“谁知道呢~也许她喜欢受人瞩目的感觉,所有男人都垂涎她的美貌与性感,但又得不到。”
“也许吧。”渐渐的,他被贝琪弄得起了反应,便不再去想那位可望不可即的尤物了,搂着贝琪的细腰穿过大厅进了最里面的一间卧室。
心满意足的释放后,他坐在床上享用夜宵——一杯热牛奶加上一碟新鲜的烤肉。
“黄皮肤帅哥,你的功夫很棒~”贝琪从浴室中走出来,边擦头发边说,笑容妩媚。
“你的活儿也不赖~”他坏笑着回应道,看了看前方空白的墙壁,嚼完最后一块牛肉,想,那里要是有台电视能看场球赛就好了。
说话间,她爬上床温顺地躺到他的怀里,用手指在他胸口画圈儿,娇声道:“航海家,可以带上我一起走吗?”
很少有男人会拒绝她,面对她的请求,郑飞却斩钉截铁地回答:“不可以。”
她明显愣了一下,手指也停止了划动,确认性地问:“什......么?”
他顿了顿,抱住她的肩膀,放软语气说:“我不能带上你,你是个很棒的情人,但做不了我的女人。”
“那就让我以情人的身份陪在你身边。”她很坚定,眼眶中闪出一些晶莹剔透的东西。
“在同一时刻同一地点,我只需要一个情人,而我现在有一个了,她现在可能正在船舱里帮我洗衣服。”
停顿片刻,她紧紧抱住他,脸贴着他的胸膛,深情道:“你是个不错的男人,只可惜我们见面晚了点。”
其实郑飞想回一句,就算早就见过我也不会要你的......为什么?因为被太多人用过了,比安娜还要松得多。
“你为什么想跟我走呢?”他问。
“唔,先给你讲个故事吧,我自己的故事。”苦涩一笑后,她娓娓道来。
“在很小的时候,我特别想要一件和邻居家小姑娘一样的裙子,但我的父亲告诉我,我们没有钱。”
“后来长大了,我去农场做挤奶工,有一天不小心打翻了装牛奶的桶,我被狠狠抽了两鞭子,而犯同样错误的艾丽却没受到任何责罚,大家告诉我,她是贵族的远亲。”
“再后来我来到了巴萨罗那港,这里的男人们很喜欢我的身体,我也很乐意和他们玩,但是我知道,在他们心里我跟个妓女没什么两样,他们真正渴求的是外面那个女人,阿隆索的女儿!”
说到这里,她狠狠掐了郑飞一把。
郑飞嘶了一声,怜惜般的抱紧她,说:“所以你要跟我走,是想成为富人,受到别人的尊重是么?”
“是的。”她毫不掩饰,听出他语气中的怜惜后,满怀期待道:“那么现在你肯带我走了吗?”
“不行。”
两个字,让她再次感觉到了无情。
“你的故事感动了我,我也很同情你,但我不能因为同情就让你留在我身边。”
说完,郑飞松开她,静静注视着她,沉默一会儿后微笑道:“不过我可以帮你实现愿望。”
“愿望?”她以为,他是要给自己钱。
“对,让你成为富人!”
“对不起,我从来不接受施舍。”
闻言,看着她认真的表情,郑飞哈哈一笑道:“你误会了,我也不是那种乐善好施的有钱主子,你拿我的钱是要帮我个忙的。”
“额,我能帮的了你?”
“当然,别忘了你的身份,交易所最美丽的职员。”郑飞挤了下眼,抚摸着她柔韧的秀发。
她明白了点什么,微笑道:“告诉我该怎么做。”
持续几分钟的耳语。
吩咐完毕,达成一致的他们来了个深情的拥抱,告别,然后郑飞就离开了房间,穿过香艳的大厅离开小旅馆。
走在街道上,晚风清凉而舒爽,夜幕掩盖下的巴萨罗那港,静谧而繁华。
这是座奇妙的城市,适合各种节奏——喜欢花天酒地的男人们可以钻进酒吧尽情嗨,又不会吵到悠悠散步聊天的行人,就连坐在街角咖啡店中看书的眼镜先生都不会对他们产生反感,所有人都能在这里生活得很愉悦。
郑飞买了几件小饰品,回到了停泊在港口的新大陆号上,圣地亚哥他们还没回来。
刚踏上甲板,还没把饰品交到安娜手里,便听见身后响起了闹闹哄哄的叫嚣怒骂声,转头一看,只见几十个人手持匕首棍棒怒气冲冲地涌来,目标正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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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三十七章 狠
除了克劳德还能有谁?他嘴角微翘,不慌不忙地收回连接船和地面的宽木板,双臂趴在船舷护栏上望着这群人。
克劳德跟在他们后面,伤口刚被包扎过,既恨又怕地盯着郑飞,当看到圣地亚哥和水手们并不在船上时,眼中的那抹畏惧顿时消失不见。
“你的水手们怎么没跟着你?跳槽了么?”克劳德嗤笑道,以牙还牙。
“怎么可能,我的水手都是死忠!”郑飞配合道,面对着几十号人丝毫没有惊慌的意思,挑衅似的指了指鼻子,提醒克劳德不要好了伤疤忘了疼。
克劳德咬咬嘴皮,紧紧捏住拳头说:“冲着你的狂妄,老子要卸你一条胳膊!”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狂妄吗?还有,我为什么能安然从热.那亚抵达巴萨罗那港?”
“那是你运气好没碰上海盗!伙计们,给我冲上去把这小子拖下来狂扁一顿!”
话音落下,克劳德的水手们相继涌到岸边,挽起裤脚望着几米外的新大陆号甲板,犹豫着要不要往冰凉的海水里跳。
趁着他们几秒的迟疑,郑飞手里已经多了根铁管,在他们惊诧的目光中,缓缓举至齐胸高,动作老练沉稳。
“火枪......”他们低声唏嘘道,直勾勾地盯着那幽黑的枪口,生怕会听见砰的一声,子弹落在自己身上。
“克劳德,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刚刚你说要卸我一条胳膊?”郑飞侧着头问,抬起枪口对着他,语气中带着一丝讽意。
恐惧在克劳德脸上仅仅停留了半秒,随即被不屑所取代,他答道:“没错,我要把你绑起来,用最锋利的砍刀砍下它,用它炖一锅肉羹分给街角的乞丐!然后我就回到帕尔斯庄园,把你的特蕾莎按在床上!”
此话一出,被火枪震住的水手们立刻哄笑起来。
狠意霎时从郑飞的双眸中升腾起,他露出令人发慌的笑容,冷冷道:“等会儿,你一定会后悔刚刚说的话。”
“是吗?那就看看谁能笑到最后!伙计们给我上!最先捉到他的奖赏一百枚银币!他不敢开枪,懦夫!”
“一百枚!”有了金钱诱惑,水手们的反应称得上是争先恐后,因为那是他们一年的工资。
在阵阵扑通跳水声中,猝然响起了一道爆裂声,惊蛰众人。
“砰!”
火光乍起,子弹冲出枪口笔直飞向克劳德的大腿,硬生生扯开皮肉嵌入,惹起一声撕心裂肺般的叫喊。
待众人回过神来转头,只见克劳德已经跪倒在地,捂着不断渗血的伤口,脸色惨白哆嗦着完全没了之前的得意劲。
“你......竟然敢开枪。”在他眼中,郑飞充其量只是个偶然发迹的渔夫,离开壮汉圣地亚哥的保护就什么也做不了。
见水手们不敢再往船上爬了,郑飞垂下枪口,面无表情道:“刚才我问过你,知道我为什么能从热.那亚安然抵达这里么?现在我告诉你,那是因为拦我路的海盗全部被我杀了,一百多人。”
克劳德怔了怔,忍着剧痛张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又憋了回去。
他想说:“你不知道他们是亨利爵士的人么?不怕我去向亨利爵士告密么?”
聪明的他不敢多嘴惹祸上身,这种时候威胁就等于找死。
郑飞深吸一口气缓缓吐出,接着说:“看到那条抹香鲸了吗,知道它是怎么死的么?”
“......捕鲸又不是什么难事,有几杆上好的鱼叉几名优秀的投掷手就行。”有个胆大的水手低声嘟囔道。
郑飞瞥了瞥他,扬起嘴角道:“你说的不错,但它是被我独自一人用刀砍死的。”
所有人都不信,这在郑飞的意料之中,他也懒得去辩解,放下火枪拿起一个小罐儿和一把匕首,放下宽木板走了下去。
他敢这样做,是因为看见圣地亚哥他们回来了。
站到克劳德面前,他晃了晃匕首,皮笑肉不笑道:“刚刚我说的,你信么?”
克劳德沉默,既恨又怕,大腿上传来钻心般的疼痛,他暗暗发誓总有一天要搞死郑飞。
“喂,你们是不是都觉得我在吹牛皮,觉得我没那么狠没那么有本事?”
“那可是抹香鲸......”有人说,带动了一阵应和,对他的自大表示鄙夷。
郑飞挑了挑眉头,望着克劳德茫然的脸吹了个口哨,旋即猛然抬手,毫不留情地将匕首插进克劳德的大腿,而且插的是伤口。
惨叫!什么叫痛上加痛?只有克劳德自己懂。
然而事情还没完,郑飞拔出血淋淋的匕首,将小罐里的液体尽数倾倒在他的伤口上,那是一罐高浓度的芥末油。
这次克劳德没惨叫,因为他被瞬间的剧痛激得休克了,两眼失神瘫倒在地。
所有人都愕然盯着他,目睹着这一切,从郑飞的身上读出了一个极具震撼力的字——狠。
“圣地亚哥拿桶水来!”郑飞喊道,嗓音低沉。
一桶冰凉的海水泼在克劳德的脑袋上,却没什么反应,这种情况郑飞十年前就见惯不怪了,笑道:“装死,那就再给你来一罐芥末油!”
“......别!”克劳德惊慌睁眼阻止,痛苦地连咳几声,发白的嘴唇微微颤动,虚弱无比道:“求求你放过我......”
“大点声,我听不见。”
“求求你放过我!”克劳德明白他的意思,用尽力气扯起嗓子喊道,是喊给围观的众人听的。
当活命与尊严只能二选一时,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活命。
郑飞满意地耸耸肩,转身振臂将血淋淋的匕首抛入海里,对克劳德那群垂着头不敢吭声的水手们说:“送你们的船长去看医生,晚了的话他的腿就保不住了。”
说完,他径直向新大陆号上走,即将走到甲板上时忽然想起了什么,回头注视着克劳德冷冷道:“哦对了,我遇上的那群海盗是亨利爵士的人,你应该知道吧?”
克劳德犹豫片刻,谨慎地摇摇头。
“呵,不管你知不知道我只说一句,如果你敢向亨利告密,我保证你会比我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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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三十八章 约定
这一次,再也没有谁敢说郑飞狂妄自大了。
几名水手找来木板抬起克劳德奔着城市中心而去,找医生,要知道船长死了就没人带他们发财了。
郑飞叫住那名刚刚顶撞过自己的水手,就是说捕鲸不是什么难事的那个。
当被他叫住时,那人打了个寒颤,低下头不安地搓衣角。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那人微微抬起头,觉得他似乎不那么凶,小心翼翼地答道:“马里奥。”
马里奥......听到这个熟得不能再熟的名字,郑飞摸摸额头笑了起来,这可是曾经风靡全球的单机小游戏男主,和自己同龄的人要是没听说过都不敢说自己有过童年。
“喔,马里奥~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捕鲸,后来跟老板起了点争执被开了。”
“我猜你一定是个出色的投掷手对吧?”郑飞扫了眼他壮硕的背阔肌和肱三头肌。
“当然!”马里奥畏惧的神色中有了一丝得意,感慨道:“那时我可是全船队最棒的投掷手,他们能投八十米,我能投一百米!”
“哈,我果然没看错人。”郑飞顿了顿,认真道:“要不要跟着我干?”
“你......不是捕鲸的吧?”
“没错我不捕鲸,但我需要有能力的手下。”
马里奥转了转眼珠子,腆着脸笑道:“克劳德能给我每年一百枚银币。”
“我的水手们最少一百二十枚。”
“好!”马里奥欣喜应道,却迎来了同伴的鄙夷。
“嘿马里奥,你就这么背叛船长了么?”
“罗斯,你知道克劳德是怎么对我的,我不欠他的。”
“希望你不会得到上帝的惩罚。”
“上帝与我们同在。”马里奥耸耸肩,并不在意同伴的责怪,他清楚这些人脑子里在想什么,他们绝对不是出于对克劳德的忠诚,而是对自己的嫉妒。
夜深了,海风习习,一如既往的凉爽。
新大陆号的宽大甲板上,郑飞照常带着水手们围成一圈喝酒,舞娘们迈着妖娆的猫步,为他们斟酒揉肩。
“伙计们,欢迎新朋友!”郑飞举杯道。
“谢谢!”马里奥哈哈一笑仰脖灌尽整杯啤酒,目光始终停留在舞娘们诱人的曲线上,咽口水的频率很高。
“嘿伙计,很久没碰过女人了吧?”圣地亚哥凑了过来,拍拍他的肩膀耳语道。
“嗯......”
“那我们做笔交易吧~看到那个穿红裙子的美女了吗?她叫薇薇安,今天晚上轮到我睡她。”圣地亚哥挤了下眼。
“条件是什么?”马里奥迫不及待地问,盯着薇薇安美艳的**扭来扭曲。
“把这个给我。”圣地亚哥指了指他的腰带,上面镶着一小块红宝石。
“天呐,这可是我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
“这样吧,除了今天晚上,我再让给你三次睡薇薇安的机会。”
“这腰带值十个银币......”
“五次。”
“这是女儿为我挑的礼物......”
“那就十次,再不行就算了!”
“成交!”马里奥狡黠一笑,迅速解下腰带递给他说:“归你了,不要忘了你的承诺。”
“忘不了!”圣地亚哥努起嘴,暗暗抱怨自己上当了。
他说过的话从来都不会舔回去的。
马里奥沾沾自喜,吃了块香喷喷的烤肉,看着他摩挲红宝石的专注神情,不禁好奇道:“我能问问吗伙计,你要这个是拿去卖的吗?”
“不是。”圣地亚哥拧了拧眉心。
“那你要它做什么?”
“在亚特兰大码头,我的意中人在等我,她最喜欢的就是红宝石。”圣地亚哥的神情中,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憧憬。
他说的当然是维茜,虽然他很好色喜欢玩,但真正爱过的只有那一个,那是个他得不到的女人。
不知不觉间,两桶啤酒喝的差不多了,郑飞示意大家散去,然后搂着安娜回了房间。
躺到床上,由于不久前刚在小旅馆里做过,他没什么**所以背对着安娜,而她紧紧抱住他贴着他的后背。
“嘿,今天不行。”他温柔道,捏捏她的手。
“为什么呢?身体还酸痛吗?”她嗔怪道,自从他砍杀抹香鲸劳累过度后,她就没享受过鱼水之欢,已经过去快一个礼拜了。
“嗯,等我休息好,一定好好补偿你。”说着,他用力拍了拍她细腻的大腿,清脆的啪啪声让一墙之隔的水手们想入非非。
“真希望那天快点到来。”她不情愿地松开他,透过窗子望了眼璀璨的星空,合上眼。
估计她睡着了后,郑飞动作轻轻地转过身来,借着微弱的月光打量她美丽安详的脸庞,许久,叹了口气。
该死的,本来只是把她当成发泄**的工具,可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他发现自己和她之间,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感情,以至于刚才怕她难过而掩盖了事实——不想做的原因是晚上睡了贝琪。
难道是因为她每天为自己做早餐洗衣服,像个老婆一样吗?他揉着眉心有点烦,做了几次深呼吸调整调整情绪,便不再去想这些琐事了,睡,明天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宁静的深夜,涛声拍岸,显得空旷而怡人。
隔壁船舱里的水手,躺在床上不安分地做某种手部运动,全怪那几声清脆的啪啪声,晚上吃的牛肉又白吃了......
次日清晨,在阵阵昂扬的吆喝中,郑飞醒来,洗个脸来到甲板上,按照惯例迎着朝阳伸个懒腰,神清气爽。
他爬到瞭望塔上,在这里可以俯视整个巴萨罗那港,密密麻麻的船帆和劳工,比亚特兰大码头繁华了不知多少倍。
数百条帆船上千名劳工,场面堪称壮观,他正感慨时,瞥见岸边有个人在冲自己招手,是贝琪,穿着性感的抹胸长裙。
“你怎么来了?”他有些惊讶,放低嗓音喊道,怕吵醒熟睡中的安娜。
“来提醒你不要忘了昨天的约定!”她娇笑道,妩媚至极地撩了撩头发,惹得周围的劳工纷纷侧目。
“忘不了,交易所什么时候人最多?”
“上午九点左右。”
“那你先回去,我九点再过去。”说完,他露出自信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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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三十九章 天价
“好的~”她翘了翘娇嫩的红唇,柔情美目这么一眨,笑着问:“今天晚上还去我那吗?”
“不了。”郑飞耸耸肩,表示抱歉。
“哦......那我先走了,记得九点准时过去,过时不候哦~”
“知道了~”他打了个ok的手势。
望着贝琪款款穿过劳工们焦灼的目光,消失在街角后,他贴心地回房用两团棉花堵住熟睡中安娜的耳朵,随后来到甲板上敲响了警铃,喊:“所有人起床!”
水手们已经习惯了这种醒来方式,哈欠连天地从床上坐起,缓缓神后麻利地穿好衣服,不出两分钟便全部站到了甲板上,他们知道郑飞的脾气,来迟了的话会被罚做俯卧撑,那是种从没见过的能把手臂整得极其酸痛的运动。
郑飞抬抬手示意他们认真听,道:“待会儿汉斯跟我去办点事,圣地亚哥带领大家把船开到海面上,不要太远一百多米就行,昨天搞了克劳德万一这家伙雇打手回来报仇,直接给我拿炮轰!”
吩咐完毕后,水手们散去享用早餐,圣地亚哥偷偷把郑飞拉到一旁,低声纳闷道:“伙计,为什么让汉斯跟着你而不让我去呢?”
“哈哈~”听出了醋意,郑飞拍了拍他的肩膀,注视着他的眼睛认真道:“伙计,在这个船队中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
“那为什么不让我去呢?”圣地亚哥撇撇嘴,不理解。
“因为这次的事情跟以前不一样,你长的太有特点了,无论是在亚特兰大还是在巴萨罗那,你都是全城最强壮的,人们看你一眼就能记住。这次,我需要一个精明能干又不会被认出的人。”
八点半,巴萨罗那城最繁华的地段。
金色阳光照耀在整座城市的街道上,忙碌或悠闲的人们,疾走或漫步,构成了每天早上都会在这座城市出现的画卷。
郑飞带着汉斯来到了理发店,理发师是位美丽的女郎,金发碧眼身姿窈窕,手持剪刀风情十足,否则的话汉斯也不会老老实实坐下来。
“嘿船长,放过我吧......”
“看看你这团乱糟糟的胡子,赶紧刮了显得精神!”
“可是我留了好几年了......”
“这事没商量!美女,给他剪个高贵的发型。”郑飞微笑道。
“好的~”美女抿了抿嘴唇,笑容很迷人。
换完发型,汉斯还没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样子,就被郑飞硬生生拉到了服装店,挑了一身料子上好的服饰。
“这次你可下了血本了。”出门后,汉斯摸着只有在贵族身上才能看到的衣服说。
“等会到了交易所,一切按我说的做,看你的了!”郑飞的表情不太轻松,徐徐吐出一口气。
九点,汉斯先行进了交易所,五分钟后郑飞压低航海帽,尽量避开所有人的注意力,溜进去坐到最后一排的角落。
交易所里依然是那么吵吵嚷嚷,陆续有商品被买卖双方协商交易,但他们交易完后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静静坐下等待着什么。
他们当然是在等龙涎香,这里最值钱的宝贝。
终于在大约半个小时后,美艳性感的贝琪出现在了台上,薄纱般的长裙下隐隐可见一双雪白的美腿,顿时勾起了男人们的**,使得他们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她,片刻都不愿移开。
“你们好~”动听如夜莺般的嗓音,酥得让人骨头发麻,更吸引了男人们的注意力,竖起耳朵听她说话。
“终于到了大家最期待的一刻了,经过与卖家的协商,众所周知的宝物龙涎香将以竞拍的形式易主。”
台下顿时议论纷纷。
“拍卖?”
“呵,看来是没咱们的事了。”
“看,阿隆索先生也来了!”
交易所出现龙涎香的消息在一夜之间传遍了全城,吸引来一大批有钱主子。
贝琪含笑清清嗓,示意大家安静下来,继续用她那撩人心弦的嗓音说:“起拍价是,十银币每十克!”
“十银币!”
“十千克就是一万!”
听见这个价格,郑飞微微抬起帽檐,眉头微皱,嘴角扬成一个欣赏的弧度,冲还没注意到自己的贝琪笑了笑。
天价,绝对是天价!想不到这女人如此有魄力,说好的五银币起拍足足被她翻了一倍。
然而,天价造成的震撼力还未从众人脸上褪去,一个更令人震撼的嗓音便响彻在整个交易所之中,令所有人都为之愣了愣。
“二十银币!”
喊话的是名中年男子,左手拿着镶金烟斗,右手的掌心中拄着根墨玉拐杖,目光冷静而沉稳,淡然的神态丝毫不受众人的惊讶反应所影响。
郑飞侧目,仔细打量着他。
贝琪也没想到这么快就成了,饶有兴趣地看着男子,娇笑道:“这位鹰钩鼻子先生出到了二十银币每克,真是不可思议,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富人。”
说着,她提提裙摆做了个行礼的动作,酥麻的嗓音加上妩媚的姿态,有着足以令男人们大脑充血的冲击力,即便他们平时都挺精明。
于是,又有位财大气粗的主子扯起嗓子喊道:“二十五!”
价格飙升的速度令人难以想象,短短几分钟的功夫就飙到了二十五,这让想求得宝物却又囊中羞涩的普通富人们,垂下头深深叹了口气,无奈。
“哇哦,这位先生,看起来是受人尊敬的贵族,竟然出到了二十五枚银币,还有更高的吗?”贝琪的目光落在了汉斯身上,轻轻咬了下嘴唇,性感之极。
无休止的议论声,人们都在唏嘘,却再也没有谁喊出更高的价格,这让郑飞心悬了起来,捏紧手指屏息凝神,期待能再听到些什么。
贝琪不认识汉斯,所以在两分钟后还没人加价的情况下,她准备将龙涎香敲定给汉斯了,在敲定之前她要按照原计划,复述出郑飞交代自己的事情。
她抬起脚摩挲着自己的小腿肚,这是个很撩人的动作,有着浓浓的暗示性意味。
“各位先生们,我还有个关于龙涎香的故事要告诉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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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四十章 竞拍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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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资料后,将前文龙涎香拍卖价改成了十银币每十克,尽量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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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龙涎香又被称为灰琥珀,是一种极其罕见的香料,能散发出独特而醉人的异香。”说着,贝琪做了个陶醉的表情。
“作为普通人,我们也许并不觉得它能有多大的价值,但我要告诉你们的是,贵族,尤其是王室对它无比渴求,把它誉为最珍贵的海产品,用它制作出的香水,能够更好彰显王室女性的气质。”
王室的财富永远花不完,只能用来追求更奢侈的生活。
听到这里,台下有了蚊子般的议论声,窃窃私语讨论着什么。
“还不明白吗?希望等我接下来的故事讲完后,你们还能这么淡定。”贝琪卖了个关子,嘴角微微翘起。
“巴萨罗那港交易所已经有好几年没出现过龙涎香了,最近的关于它的消息是在大港口君士坦丁堡,在那里出现了一块重达一百千克的龙涎香,百年难得一遇的至宝!一位军火巨商买下它献给了英格兰王室,后来你们猜怎么着?”
“嘿,他一定是个傻瓜!”
“我可没兴趣把那么大一笔财产献给王室!”
在座的所有商人都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在他们眼中利益是最重要的,一百千克的龙涎香,按照刚刚的拍卖价来看等同于二十五万银币!足以去法兰西盘下最大的酒庄,巨款!
只有阿隆索和他们不一样,这位年过半百的富豪皱起眉头目视前方,凝神思索,手指断断续续敲击着膝盖,指上套着一只璀璨的宝石戒指。
“老爷,您是不是想......”他身边的管家低声耳语。
“你猜得不错,奥拉,你知道我现在缺的是什么。”
所有的讨论声在贝琪敲响铜铃后戛然而止,她微微一笑,接着刚才的话茬说:“后来,他被英格兰王室封为图拉斯侯爵,从此跻身贵族行列!”
财富、名望、地位等等等等,身为巴萨罗那港首富的阿隆索全都不缺,他缺的正是一个头衔,能够使他不用再看贵族脸色的头衔!
侯爵,高等爵位,仅次于公爵。
贝琪的话令全场整整沉默了半分钟,然后陆续响起了唏嘘声。
侯爵有多大权力他们不知道,他们只知道自己见了侯爵就必须弯腰行礼,就算侯爵儿子看上了自己的女儿,也要乖乖奉上。
这个人人渴求的爵位,比巴萨罗那港第一美人——阿隆索女儿对他们的诱惑力还要大得多。
于是在贝琪问出下一句话时立刻就有了回应,急切无比!
“那么,谁有兴趣在二十五银币的基础上再加码呢?”
“二十六!”
“二十七!”
“二十八!”
......
“三十二!”
商人们即便狂热无比也只敢一点点加,他们晓得自己有几斤几两,爵位再有吸引力也不能为了它倾家荡产。
喊到三十二,众人沉默了一会儿,坐在最后的郑飞微微抬了下眉毛,扫视着神情窘迫的他们,心想大概是到极限了。
“三十三!”汉斯举起手臂高喊,得意地接受众人的注目礼,很享受这种感觉,终于能在这群平日里趾高气昂的商人们面前显摆一把了!
然而他的得意劲儿还没过去,一个沙哑的嗓音便给了他当头一棒。
“四十!”
直接飙到四十!如此魄力在整个巴萨罗那港也只有阿隆索了,众人只得幽幽叹气,既然这老家伙决定插手,就不可能有自己的份了。
他们焉了下来,脑子里的想法大概都差不多——爵位,来生再见。
向来喧闹的交易所此时如教堂般肃静,阿隆索稍稍挺直腰,准备起身接受贝琪敲定买主。
“四十一!”汉斯的再次提价让所有人为之一怔,纷纷转头看向他鹰一般的双目,从他淡然自若的神情中读出,这张陌生面孔绝对是位财力雄厚的大富豪,竟然有胆子和阿隆索争!
事实是,汉斯的淡定源于他对自己喊出的数字完全没概念,只是按照郑飞的指示提价装逼罢了。
郑飞盯着他得意的侧脸,在心里暗骂了句蠢货,随后连忙穿过人群来到他身边,作恭敬状道:“汉斯先生,东方来的巨商郑和先生到了,让我提醒一下您不要忘了约定。”
“......约定?”汉斯直犯嘀咕,茫然转头望着他。
“对,关于那批价值八十万银币的丝绸。”说完,郑飞弯腰换了副口气贴到他耳边,低声喝道:“闭嘴,再提价就没人敢要了!”
万一最后阿隆索也放弃了,那可真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丝绸,听到这个词,众人面面相觑,看向汉斯的目光中充满了敬意。
幸亏汉斯还算聪明,明白郑飞的意思后转了转眼珠子,配合道:“我知道了,让郑和先生等等我,我很快就来。”
郑飞点头,离开之前和台上的贝琪对视一眼,用眼神告诉她继续竞拍,千万不要敲定给汉斯。
看到他的示意,贝琪怔了怔后会意,清清嗓含笑道:“这位先生出到了四十一,看样子不会更高了吧,万人敬仰的阿隆索先生?”
这句话在阿隆索听来有种讽刺的意味,作为巴萨罗那港首富,就算是为了不丢脸他也必须拿下龙涎香!
“四十五!”他沉声喊道,紧紧捏住膝盖,肉痛无比。
刚走到门口的郑飞听到这个数字,释然呼出一口气,宽慰一笑。
然而短短几秒后,他的笑容被汉斯那家伙硬生生扯成了一个扭曲的形状。
“四十六!”汉斯振臂高呼,引起交易所里的轩然大波,人们从没见过有谁能在竞拍会上和阿隆索鏖战。
疯子!郑飞愤愤捶了下墙壁,在这一刻甚至产生一枪打死他的冲动,万一阿隆索真的不要了,那是多大的损失?!
阿隆索的脸色不比郑飞好看多少,牙齿咬得吱吱响,扭过头恨恨盯着汉斯,幽黑的瞳孔中像是要窜出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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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四十一章 有魄力才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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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数百平米的交易所,渐渐弥漫起了紧张气息,人们屏住呼吸不安地攥着拳头,手心不断渗出冷汗。
以前和阿隆索作对的不是没有但下场都很惨,轻则被打得遍体鳞伤,重则销声匿迹去见了上帝,不然阿隆索也没那么轻松能斩获巴萨罗那首富的头衔。
郑飞僵在门口心提到了嗓子眼,恨不得冲进去揪住汉斯的衣领,把那不识相的家伙拖出来踹到海里去!可他明白如果这么做,老谋深算的阿隆索必定会看出端倪。
退也不是进也不是,只能顺其自然。
阿隆索铁青着脸,在众人苍蝇般的议论声中,慢悠悠地取下指上那枚硕大的宝石戒指,放到嘴边吹了吹,然后戴上。
郑飞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这一连串动作,手指抠着门框,急切地想要听到结果。
时间一点点流逝,十来秒在他的感觉里跟十几分钟一样长,所有人都凝神竖起耳朵,终于!
“我出五十银币!”阿隆索淡淡喊道,恢复了镇定,扬起嘴角威胁似的看了汉斯一眼,凶狠的眼神像是要告诉他:“看谁能笑到最后!”
面对着挑衅,汉斯站了起来,面无表情地和他对视许久,倏然笑道:“恭喜你,阿隆索先生!”
说罢,他假模假式地鞠躬做了个“友好”的动作,嗤笑一声后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下阔步向门外走去,出门。
明眼人都清楚,以心机与谋略著称的阿隆索被耍了,这在巴萨罗那港绝对算是个新闻!
阿隆索顿时胸闷异常,抚着胸膛连喘几口大气才平复过来,咬牙切齿地对管家耳语:“奥拉,查清他的底细,不是大人物的话,干掉他!”
话说汉斯得意洋洋地刚出交易所,就被藏在一旁的郑飞死死扯住胳膊往巷子里拖,直到拖进了一家生意萧条的小酒馆。
“两位来点什么?”服务生小伙礼貌道。
“随便!”郑飞没好气地答道,掐着汉斯的胳膊猛地把他按到座位上,捏紧拳头。
“喔喔喔船长,听我说!”汉斯举起双手做投降状,腆着脸赔笑。
贱贱的模样让郑飞气消了些,他沉声喝道:“蠢货!你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么?!”
“结果还是好的,不是吗?”汉斯嘿嘿一笑,接过服务生递来的酒壶给他斟了一杯。
“你想过后果没?如果阿隆索放弃了,我的损失是多大?”
“有魄力才有所得,这是您教的,嘿嘿~”
郑飞瞪了他一眼,仰脖灌尽兑了水的劣质酒,注视着他的眼睛认真道:“这件事到此为止,记住一句话,以后再敢不听我的命令,我就把你丢海里去喂鲨鱼!”
汉斯吐了吐舌头,接着换了副脸色谄笑道:“船长,我帮你多赚了那么多,奖金?......”
“会有的,不止是你,每个水手都能得到一份,我可不想让你们说我是吝啬鬼老板。”郑飞露出了久违的笑,但笑意只停留了片刻,他忽然又想起了什么,紧张道:“快脱掉这身贵族皮,换上之前的衣服回到新大陆号上去,躲进船舱不要出来!”
“啊?”
“你让阿隆索白白损失了那么多钱,他一定会找你算账的!巴萨罗那是他的地盘!”
汉斯胆气很足,但还没到不怕死的地步,听完后便立刻照做换上普普通通的水手服跑往港口。
郑飞则是留在酒馆,撕下不久前刚粘上的胡子扔掉帽子,然后出去买了身新衣服换上,以全新的面貌回了交易所。
身着薄纱长裙的贝琪正站在门口,抿起红唇焦急盼望着什么,看到他后释然吁了口气,嗔怪似的白了他一眼。
“怎么到现在才来?”她抱怨道,轻轻打了他一下。
“有点事耽误了,里面怎么样?”他装作没来过。
“告诉你个好消息,龙涎香被阿隆索先生以五十银币每十克的天价拿下了!他正在里面等着和你见面商谈。”
“漂亮!”他拍了拍她的屁股,随后搂住她的腰,不慌不忙地走了进去。
交易所里的商人少了许多,龙涎香被拿下后他们就陆续离开了,空荡荡的大厅里只剩下几十个人,大多都在谈生意。
在阿隆索面前的长条桌旁,郑飞落座客气地笑了笑,说:“你好,阿隆索先生!”
阿隆索此时的心情极其压抑,虽然不是铁青但也可以说是猪肝色了,不过出于风度他还是挤出一丝笑,对郑飞点点头。
“听说您以五十银币每十克的价格拍下了我的龙涎香?”
“没错,你有多少?”
“三十千克多一点,零头就不要了,您该付我十五万银币。”
阿隆索挑了挑眉头,重达三十千克的龙涎香,绝对算是龙涎香中的精品了,即便换不来侯爵,换个伯爵还是没问题的。
于是,他吩咐管家去准备钱,而后要求郑飞带他去看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半小时后,港口。
阿隆索的到来让劳工们紧张不少,这位名头如雷贯耳的富豪是他们老板的老板,万一给他留下坏印象的话,饭碗可就没了。
由于这个原因,劳工们一改常态不再闲谈,兢兢业业地扛货箱,纳含上千人的大型港口,寂静得像圣诞节的夜晚,除了海风的呼呼声,就只有某些不知名海鸟发出的啼叫。
按照郑飞早晨的指示,圣地亚哥带领水手把新大陆号开到了距离岸边一百来米的海面,之前汉斯回来扯破嗓子喊他们也没听见,最后那个可怜的家伙是跳下水游过去的。
郑飞的嗓门比汉斯大得多,毕竟是有着惊人肺活量的最佳潜水员,当听到他的呼喊后,新大陆号徐徐驶了过来,靠岸。
岸边停着辆马车,上面放着两个大货箱,盛的是整整十五万枚银币,重量足有几千斤。
阿隆索拄着黑玉拐杖矗立在岸边,望着新大陆号愈来愈近,淡淡道:“你的船?”
“是的,现在我可以买几十艘这样的船了,谢谢您的资助。”郑飞狡黠一笑,故意气气他。
阿隆索却是眉毛都没抬一下,淡淡答道:“没什么,这只是我财产的一小部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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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四十二章 圆桌骑士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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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郑飞手指不由得动了一下,依然淡定地目视前方,但内心却是澎湃不已。
一小部分......这老家伙到底有多少钱?要是能耍点手段全部掏光的话,咳......船来了。
圣地亚哥放下宽木板,郑飞带着阿隆索和管家走上甲板,来到船舱取出了那块石头形状的龙涎香,几天前从抹香鲸的身体里取出的。
阿隆索来的目的是验货,倘若被假龙涎香糊弄了,损失的不止是十几万银币,更能毁了他的一世英名,沦为巴萨罗那的笑柄。
龙涎香只有在被点燃时才能散发出独特的香气,直接闻是闻不出来的,如果想从外形上辨识出的话,那就只能切开看了。
三十千克的重物,郑飞抱着它从船舱爬上甲板,喘了口粗气将它递给阿隆索。
阿隆索却迟迟没有伸手去接,而是悠悠点着烟斗吸了一口,眯起眼眺望远方的海面,吐出几缕缥缈如云雾般的烟圈,惬意。
这种目中无人的态度令郑飞很反感,就如同热脸贴了冷屁股,窝火!
于是他索性也不客气了,直接把龙涎香放到了甲板上,直起身子和阿隆索对峙,阿隆索抽烟,他就喝酒。
本想就这么耗着,谁成想阿隆索却蹲了下来,像是自言自语般:“这就对了。”
好奇怪的老头儿,郑飞这么想,瞧着他用放大镜仔细观察龙涎香的表面,像是给古董掌眼。
想到古董,他顿时明白刚才阿隆索为什么会有那种反应了。
在古董行有个规矩,买卖双方不能同时碰物件儿,得让卖家先把东西放下买家才能上手,否则的话,摔坏了算谁的?
作为易碎型珍宝,龙涎香的交易也有这样的规矩,为的是避免冲突。
“从表面看是真的,再让我切开看看。”说着,阿隆索抬头征询郑飞的意见,得到同意后摸摸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刚要下刀时却被管家阻止,随后管家对他耳语了一番,他把刀收了起来,狡黠笑道:“这位船长,能让你的水手把它切开么?我年龄大了手抖怕切坏。”
“当然可以,皮特去拿把刀来切开它!”
郑飞知道老家伙在想什么,万一把龙涎香切开发现是假的,交易是不可能的了,付一点点违约金倒是小事,关键是卖家一定会要求赔偿,让卖家自己去切便可以避免这个风险。
一分钟的功夫,皮特拿着刀出来了,这时郑飞正在和阿隆索闲聊,一抬眼不经意瞥见那把刀,猛地一惊想要说些什么,迟疑片刻后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英格兰传国秘宝,永恒之刀。
他眉头紧皱,猜测阿隆索不一定认得这把刀,如果自己慌忙收起它的话倒会引起怀疑,不如放轻松一点。
他深吸一口气,看着皮特利落地切开整块龙涎香,同时用眼角的余光去打量阿隆索的反应,还好并无异常。
管家蹲下捡起一小块龙涎香闻了闻,然后把整块放到天平上称了称,认真辨别后对阿隆索点点头,阿隆索嘬了口烟,挥手示意家丁把两箱银币抬上来。
“很高兴与你合作。”他对郑飞伸出手笑道,笑容里有种让人捉摸不定的意味。
郑飞和他握了个手,只见家丁们已经吃力地把银币箱推上了甲板,气喘吁吁抹掉额头上的汗珠。
“圣地亚哥,点点数量!”
箱盖打开,无数枚银光闪闪的钱币躺在其中,诱人的光芒令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就连阿隆索也不例外,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越富越爱财。
看圣地亚哥的样子貌似有点郁闷,他抱怨着坐到箱子旁,一枚一枚地数了起来。
“.!”郑飞看着他憨憨的样子不由得骂了句,骂的同时又想笑,这家伙还真一个个数?
“用点脑子壮汉!十五万枚你要数到什么时候去?”
圣地亚哥一脸懵逼,试探着问:“那......怎么数?”
郑飞被他逗得实在憋不住了,笑着对乔治招招手,道:“你去数!”
本来,阿隆索是等着看笑话的,中世纪欧洲大笔交易多数用的是票据,郑飞却一定要现金,这让阿隆索很不爽,想看看他到底怎么处理这一大堆银币,就算是分给十几个人数也要数一天。
然而,聪明的乔治让他大跌眼镜。
乔治先是数好了一百枚银币,放到天平上称好重量记录下来,然后把银币分批次倒出来称量,称完后做个除法,用了不过十分钟的功夫便得出了银币总量,比十五万少一点点,误差可以忽略。
阿隆索的眼神中闪出一丝讶色,对郑飞竖起大拇指道:“你的手下很棒。”
“你也不赖。”郑飞欣然接受了他的夸奖。
阿隆索抬了抬眉毛,拿起烟斗到嘴边顿了顿,接着说:“你的刀也很棒。”
郑飞心里咯噔一声,嘴角挂着的笑意僵住,捏了捏手指。
“我听说过一个传说,关于圆桌骑士的,你知道圆桌骑士吗?他们曾叱咤欧洲,创下了无数辉煌战绩。”
“哦?然后呢?”郑飞决定装。
“最早期的圆桌骑士服从于一个帝王,人们称他为亚瑟王,你该听说过吧?”
“好巧,我两年前在阿尔及利亚认识的朋友也叫亚瑟,你说的亚瑟王他是做什么的?”
“行了小伙子,不要再装傻了,开个价吧。”阿隆索阅人无数,很轻易看了出来。
郑飞咬了咬嘴唇,挤出一丝笑,问:“我不明白,你要什么?”
“那把刀,你早就知道它是永恒之刀了对吧?”
“呵,你想买它?”
“没错,只要我能拿得出来,随便你要什么。”阿隆索叼着烟嘴,笑里藏刀。
郑飞恨恨吸了口气,看着他趾高气昂的模样,不禁想说,我要你女儿你能给么?要是能用这把刀换来那个尤物,巴萨罗那港第一美女,倒也不是不行。
反正憋着也是憋着,要不说出来试试?万一成了呢?想起那天晚上黑幕后的诱人身姿,他不禁有些心痒。
“我要你的女儿,可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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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四十三章 令人费解的行为
【早就听说这个试水推和裸奔差不多,效果不佳,现在看来貌似真的是,没几个点击。所以呢,我这个圣休伦斯号大船长只能厚着脸恳求各位把本书分享给朋友啦,不是小白文不脑残分享了不丢人的对吧?事成后本船长下血本出一百枚银币请你们去酒吧嗨~】
阿隆索的眼皮微微跳了一下,瞳孔中出现了丝转瞬即逝的怒意,叼着烟头沉默片刻后,道:“你可真有胆量,巴萨罗那港每个男人都觊觎我的女儿,但你是第一个敢当着我面说出来的。”
布满皱纹的脸,笑得很难看。
本来就是当个玩笑说的没打算怎样,郑飞嘴角翘起,耸耸肩说:“那就没办法喽,除了你的女儿,其它的我都没兴趣。”
说罢,他握住永恒之刀,往船舱走去。
甲板上,两大箱银币被圣地亚哥带领水手们抬入仓库,郑飞藏好刀出来,看见阿隆索还没走,手里提着个布袋,里面是那一大块龙涎香。
“还有事吗阿隆索先生?我们要开船了。”他下了逐客令。
阿隆索侧侧头注视着他,下了很大决心才叹了口气,认真道:“我用巴萨罗那的马场,换那把永恒之刀。”
这话刚出口,一直安静待在旁边的管家便急了眼,劝阻道:“老爷......”
“我决定的事轮不到你插嘴奥拉!”阿隆索漠然打断他,抽了口烟接着对郑飞说:“那是巴萨罗那最大的马场,占地三十六万平方米,共有两千七百多匹马,总价值接近十万枚银币,有兴趣么?”说着,他得意似的笑了笑。
一把刀换一个马场,这是笔绝对划算的买卖,更何况郑飞并不想发挥永恒之刀的真正价值去召唤什么军团,用来交换完全是有利无弊。
然而,他说了不。
“不。”他淡淡一笑,看着阿隆索诧异不解的神情,解释道:“我是个航海家,不会停留在某个地方去经营什么马场,我喜欢不断去探索发现去到世界各地,锋利的永恒之刀至少能帮助我在丛林里披荆斩棘,而马场,呵......”
阐述完,他耸耸肩,微笑。
把财富看作一切的阿隆索当然搞不懂他的想法,他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来自完全不同的世界,追求完全不同的目标。
在郑飞的催促下,阿隆索皱起眉若有所思地下了船,步伐极为缓慢,脚刚刚踩到地面忽然又折了回来,放下手中的布袋,注视着郑飞沉声道:“我用龙涎香换你的刀。”
我用龙涎香换你的刀!管家、水手、家丁,附近所有人听到这句话后,全都愣了愣。
在交易所鏖战到最后一刻,花费那么大代价才拿下龙涎香的阿隆索,竟然要用它去换一把刀!
最震惊的是管家,他直勾勾地盯着阿隆索,不明白为什么精明了几十年的老爷今天像是变了个人,究竟是傻了还是疯了?
惊讶在郑飞脸上停留了几秒,蓦然间他意识到,永恒之刀绝对隐藏着不为常人所知的价值!绝对不能出手!
接下来,他和阿隆索对峙了半分钟之久,在这期间他思考了很多东西。
既然决定要留下永恒之刀,那就要好好想想对策了,谁能保证阿隆索不会一发狠来个强行抢夺?
整个巴萨罗那都是这家伙的地盘,留在这里随时危机重重,关键是短时间内还不能跑路,因为预定的那一大批火枪弹药还没去提货。
那么,只能用缓兵之计了。
“唔,阿隆索先生......”他迟疑着,正要说些什么时,被阿隆索说出的话一惊。
“见鬼!非要把我女儿搞到手是么?她归你了!”阿隆索愤愤吼道,狠狠掐了下肚子,吼声灌进了附近所有的耳朵。
所有人,包括岸上搬货箱的劳工以及谈笑风生的航海家,都怀疑自己耳朵出了毛病。为了一把刀搭上女儿,这让他们愤懑不已,对富豪阿隆索有了重新的认识。
贵为巴萨罗那港第一美人,丽娜·阿隆索是他们共同的梦中情人,也是他们日常交谈中出现次数最多的名字,可以这么说,如果赔上二十年寿命能和她睡一晚,没有谁会犹豫哪怕半秒。
用今天的话来说,她是全城的女神,在没有传媒没有科学只有信仰存在的年代,女神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男人们的信仰,足以令他们疯狂。
阿隆索瞪着眼捏紧拳头,一副志在必得的架势,而越是这样,郑飞的信念就越坚定了,宁愿用龙涎香和女儿来换,永恒之刀究竟有着怎样的秘密?不管怎样,绝对不能给他!
想到这里他深吸了一口气,挤出一丝笑道:“给我一天的时间考虑考虑好吗,阿隆索先生?”
“可以,别耍花招。”阿隆索意味深长地回了句,随即抬脚离去,没有多做停留。
郑飞站在风中望着他的背影,咬了咬嘴皮。
岸上的劳工和航海家们,齐刷刷地转头盯着郑飞,目光中除了妒忌外还有鲜明的仇视,如果不是新大陆号上的火炮再加上他们之前看到了郑飞折磨克劳德,没准他们会集体冲上来勒令郑飞不许碰丽娜。
郑飞的眉头再次紧紧蹙到一起,考虑如何规划这一天的时间。
几分钟后,他安排汉斯和圣地亚哥带着两万枚银币去取那两百支火枪十万颗子弹,再让皮特带着几个人去购买大批补给,自己则是穿越半个城市去了造船厂。
这家造船厂有着上百年的历史,从前还为西班牙王室订制过巨型战舰,口碑极好,造船水平堪称一流。
来这里买船,就不必担心会碰到上次那样的奸诈老板了,价格都是最公道的。
船坞中,停泊着数十艘大型帆船,洁白的大纵帆贴着海岸线延伸而去,在万里长空下构成了一道独特而靓丽的风景。
郑飞站在高处,目光在它们身上依次扫过,最后抬起头望着蔚蓝色的天空,深呼吸。
他想起了来之前圣地亚哥说的话。
“伙计,既然你现在已经赚够了十万枚银币,为什么不回去娶了特蕾莎呢?”
是啊,为什么?他也搞不懂自己在想什么,当他站到了这里,面对着价值八千甚至上万的大船,他明白了。
十万,太渺小了!不成为真正受人尊敬的杰出航海家,他没心情娶妻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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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四十四章 告别
而且,他不喜欢这种偶然发迹的感觉,仅仅是好运捉了条抹香鲸,又碰巧它肚子里有那么大一块龙涎香,一切都是运气在帮他。
他想要的,是凭着自己的汗水和努力去实现目标,去享受拼搏奋斗的过程!
现在是下午两三点,正是每天最热的时候,郑飞和造船厂老板坐在油布制成的遮阳伞下,品着高档雪利酒,吹着怡人海风,商谈生意。
“飞先生,你看中了哪条船?”老板惬意地靠在长条椅上,两指夹着宽口酒杯,晃荡着清澈的液体。
“我要两艘最大的。”郑飞望着远处那足有八十米长的大船,喝完酒又不客气地给自己倒满。
“唔,它大概是整个西班牙乃至欧洲最大的货船了,可不便宜哦,售价一万二。”
郑飞笑笑,瞥了他一眼答道:“我打听过了,一万你也卖过。”
“谁造的谣?我立刻找他算账!”老板有些局促。
“阿隆索。”
“......您是阿隆索的朋友?”
“当然,我刚跟他做了笔十五万的生意,他还要把女儿嫁给我。”郑飞目视前方一本正经地说,佩服自己现在撒谎都不脸红了,张嘴就来。
听了这话,老板立刻换了副嘴脸,赔笑道:“唔,您就是那位龙涎香的卖家吧,我听说了!”
在中世纪,人们口耳相传的能力不比报纸差,阿隆索以女换刀的消息几个小时就传遍了半个城,不过传到最后传成了——阿隆索想要郑飞当女婿。
“那么,两艘船两万给我,行么?”
“没问题,现在就给您准备合约。”
“再送几条小舢板给我!”
“唔......行!”说完,老板喜滋滋地拿合约去了,在巴萨罗那没有谁不想和阿隆索搭上关系,况且这船确实卖过一万一艘。
买完船,造船厂的工作人员负责把船开到港口去,郑飞则进了城,去处理一些事情。
已是傍晚,街道上不乏闲逛的西班牙贵族,他们身穿劲装骑着毛色鲜亮的骏马,她们坐在马车里,边掀开帘子向外看边整理长裙裙摆,不仅美貌,举止也是优雅大方。
她们看到郑飞时,总是会先惊讶几秒,然后抿嘴偷笑着议论,因为她们从没见过黄皮肤男人,何况还很帅。
郑飞却无暇多看她们,径直向小旅馆去了。
每天从傍晚开始,这家充满暧昧气息的小旅馆就开始客源不断了,结束了一天枯燥生活的男男女女,迫不及待地要来放松一下,即便不上床,坐着喝酒聊天打两局桌球也是好的。
郑飞也不是奔着上床来的,不出意外的话今夜就要离开巴萨了,很可能以后再也不会回来,走之前他要见见贝琪,把之前说好的报酬给她。
其实这趟本不必来,一走了之便是,但他是个信守承诺的男人。
迈进小旅馆的门,抬眼望去,两名短裙女郎正往楼上走,高跟鞋踩在楼梯上的声音令人心痒,扭腰摆臀风韵十足。
那名美女接待员正坐在柜台后,腿上依然套着那双网袜,手臂伏在柜台上托腮,柔媚地冲郑飞打招呼:“嗨~我记得你。”
“我也记得你。”郑飞坏笑着说,直接来到柜台后,跟她贴得很近。
十九岁时他就去了欧洲,在那里生活了十三年,早已摒弃掉了华夏人的传统观念,接受西方人的开放思想转变成了“不正经”的风流船长。
所以,对于不介意和男人玩的美女,他也是完全不客气的,更别说拘谨了。
此时,他和接待美女只隔着半米,触手可及。
美女有些惊讶于他的举动,微微向后仰了仰,娇笑道:“嘿,你这是做什么?”
“你说呢?”郑飞嘴角始终挂着坏坏的笑,让她难以抗拒。
“可是我......”女人总是要矜持一下的。
这时,郑飞摸出了几枚银币放到柜台上,接着趁势搂住她的腰,凑到她的耳边深情道:“来得匆忙没给你带礼物,拿这些钱去买件漂亮的连衣裙吧。”深情是装出来的,他很会哄女人。
面对着温柔而帅气的男人,本就心动的她自然而然地就缴了械,带他上楼开了间房。
两人在里面待了有半小时,郑飞披着外套走出来,她则是站在门边,眨了下大眼睛恋恋不舍道:“不再来一次嘛?”
伸手捋了捋她凌乱的长发,摸摸她俏丽的脸蛋,看着她嘟起的小嘴,郑飞释然笑道:“不了,我还有事。”
“以后有空的话再来找我好吗?”她期待道,像是在回味刚刚的过程。
他微笑着答应了,一转头正好看见贝琪上楼,隔着十几米,两人对视着。
“我还以为你走了。”贝琪欣喜道,语气中带着点责怪。
郑飞尴尬片刻,一把拉上门把屋里的那位关在里面,笑道:“怎么会,我和你还有个约定。”
说着,他拿出了一个布袋走过去交给她,她接过拎着,沉甸甸的。
“银币太多太沉了不好带,我给换成了金币,两百枚。”
拿到了报酬,她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兴,倒是有些失落地看着他的眼睛,问:“你要走了吗?”
“嗯,夜里就出发。”
“还会回来吗?”
“也许会,也许不会。”
“哦~”她的头轻轻点了一下,顿了顿,然后抱住他,越抱越紧,直到。
那扇房门吱呀一声敞开,接待美女风情万种地走出来,冲郑飞抛了个媚眼,迈着款款的步伐下楼回到了柜台后。
郑飞尴尬了,不知怎的感觉像是被捉奸似的......
“你刚和她在里面?”贝琪的下巴贴着他的肩膀,既恼又喜,恼的是自己看中的男人睡了别的女人,喜的是这男人有着令别的女人也无法抵挡的魅力。
“嗯,”郑飞坦然道,接着又坏笑着说:“不过只搞了一次,为了把剩下的留给你。”
简单的一句话,施展出了坏男人独有的魅力,也让她丢掉了之前因将要分别而生的悲伤,娇笑着挽住他的胳膊,进了大厅。
大厅中,最先映入郑飞眼帘的是,阿隆索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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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四十五章 丽娜·阿隆索
巨大的布帘后,她在穿衣服,油灯让她的身影完美地落在布帘上,也落在人们的眼眸里。
曼妙玲珑的曲线,轻盈优雅的动作,吸引得男人直勾勾地盯着那里,就连一些女人也纷纷侧目。
如此尤物,简直人神共爱。
郑飞搂着贝琪的腰,满脑子想的却全是这位美人,不由得咽下口水,贝琪也不怪他也不阻止他,因为她很清楚以自己的魅力站在这尤物跟前,能做衬托她的绿叶就算不错了。
丽娜·阿隆索,她的手指轻轻拨开布帘,在暖色灯光下,最先露出来的是她白皙的胳膊,然后整个人站了出来,站到了所有人的注目之中,郑飞也终于领略到了她的倾城容颜。
说点什么好呢?他杵在原地,和她对视着,不知该如何表达内心的情绪,昏暗的油灯将几缕光辉打在他的脸庞上,折射出隐藏在坚毅外表下的东西,用个不很准确的词来说,柔情。
在大多数时间他是铁血的,在少数时间他是个懂浪漫懂风情的坏男人,只有在极少极少的瞬间,他才会有那么一丝发自内心的柔情,比如那天和特蕾莎站在窗口抱住她的瞬间。
看着丽娜·阿隆索,他的手指微微颤了几下。
这张绝美的面庞像极了他的一位故人,迷人的眼神、小巧的嫩唇以及那披肩的波浪长发,都是那么的相似。
那位故人在遇难之前,是他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真正爱上的女人。
他们在巴黎的一场高端舞会上相识,那时他还没退役正在休长假,而她是船舶公司总裁的千金,典型的法兰西美女,举手投足间的魅力令人难以抗拒,只是冲他那么一笑,他便被俘获了。
相识第一天,他们跳了支舞,碰了杯酒。
第二天,看了场电影,是那年很火的西西里的美丽传说。
第三天,牵手在塞纳河畔。
第四天,逛了香榭丽舍大街。
第五天,酒店,全垒打。
第六天,飞去马尔代夫。
第七天,他接到调遣令赶回兵团。
两个月后,他执行完任务决定退役,迫不及待地联系她,这才得知不久前她乘坐的游轮遭遇暴风雨,巨浪毫不留情地将她卷入了大西洋的冰冷海水中。
他们的爱情故事很短,但在他的感觉中,却是刻骨,没有理由,只有永远的伤痛。
此时,站在巴萨罗那这家小旅馆里,他合上了双眼,在满屋子暧昧气息的萦绕中,静静平复纷乱的思绪。
都过去了,他想。
睁眼,短短的几十秒,他像是在回忆中度过了好久好久。
丽娜正在对着玻璃整理长发,可能是跳舞跳得热了,红扑扑的脸颊上有几滴汗珠,用手帕优雅拭去。
“看得过瘾么?”贝琪掐了掐郑飞的肩膀,嘟嘴道。
郑飞将目光移到不远处的吧台上,拍了拍她的屁股,笑道:“呵呵,你先进屋洗澡,我去拿点酒和点心。”
“别忘了帮我拿几块小酥饼~”她说,然后乖乖地进了房间。
看着那扇门合上后,郑飞去吧台要了两杯红酒,迈着平静的步伐来到了丽娜面前。
阿隆索家的女仆正在和丽娜说话。
“小姐,是不是该回家了?今晚伯克家族会来拜访。”
“不。”丽娜举直双臂做了做拉伸,不耐烦的样子。
郑飞听见她们的对话,抬了抬眉毛,开始施展搭讪技巧。
“哈~这位美丽的小姐似乎有点不高兴?”说着,他递过去一杯酒。
被搭讪,理应习以为常的丽娜竟然微微怔了一下,随即转过头来静静注视着他。
“黄皮肤,有意思。”她笑了笑,细长的手指长发间抚摸着,神态妩媚。
“不打算给我个面子喝一杯吗?”
“谢谢,不过我喝不惯这里的酒。”她顿了顿,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好奇地眨了下眼睛问道:“你是东方人?”
她乐意和他说话,并不是折服于他,而是因为极少有人敢跟自己搭讪,孤立太久,况且郑飞的谈吐很有涵养。
“是的,我的家乡盛产丝绸,我是一名航海家。”
“航海家,那你一定很自由。”她有些羡慕的样子,黯然神伤。
“当然,想去哪就去哪。”郑飞撇撇嘴,喝了口酒接着说:“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你觉得呢?”她又眨了下眼睛,嘴角挂着迷人的微笑。
他会意,弯腰做了个绅士风度的邀请动作,伸出手,手被握住,他笑着直起腰,却顿时打了个激灵。
.!自己的手竟然被一个络腮胡男子握着,丽娜则是站在一旁,尴尬地揉着眉心,偷笑。
他此时的感觉只能用哔了狗来形容,片刻不迟疑地抽回手,把剩余的半杯红酒倒在手上搓洗。
真恶心......他恨恨盯着男子。
“妄想碰巴萨罗那第一美人?先过我这关。”男子凶恶地捏了捏拳头,身后还站着几名保镖。
郑飞没理他,歪了下头对丽娜笑道:“你的护花使者?”
“不,我的追求者中最有毅力的一个,被拒绝十几次了吧。”丽娜调侃道,并不想给络腮男留面子。
“丽娜,我们家族刚刚拿下了一笔海上贸易的大单子,很快就能拥有上百万银币的资产了!”络腮男神色迫切道。
“你觉得我缺钱么菲尔德?”
“那你想要什么,我一定想办法弄给你!”
“我想要上帝把你带走。”她不厌其烦地说,接着和郑飞对视,幽怨的眼神像是要告诉他:“快帮我摆平这家伙。”
“丽娜......”名叫菲尔德的男子仍然不甘心,正要再说点什么时,郑飞的手重重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嘿伙计,死缠烂打可不是男人该做的。”郑飞笑着讽刺道。
菲尔德渴求的神色顿时僵住,恨恨道:“给你三秒钟,把你的脏手拿下去。”
话音刚落,那几名保镖便上前一步,虎视眈眈地盯着郑飞。
郑飞挑了挑眉头,看样子是有架要打?在外籍兵团历练过几年,摆平这些家伙倒是没问题,但自己也绝对不会好受,关键是今天夜里还要偷偷离开巴萨罗那港,在这之前一定不能出意外。
既要摆平这些人又要毫发无损,怎么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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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四十六章 赌局
这时,他的目光落在了壁炉上方,那里悬挂着一把漂亮的匕首,漆黑色的刀鞘象牙白的手柄,看起来很精致。
他笑了笑,不紧不慢地走过去把它取下来,利刃出鞘,凭着几年的军旅生涯,他一眼就看出是把好刀,不比鳄鱼军刀差。
“嘿,那是我的刀!”沙发上一个短发男子叫道,怀里搂着名红裙女郎。
“借我用一下。”郑飞的语气很平淡,但又带着莫名的震慑力,给人的感觉是,久经沙场。
那男子识趣地点点头不再作声了,继续和怀里的美女**。
见他拿了刀,菲尔德身体轻微后仰,短暂的惊慌后恢复常态,嗤笑道:“怎么,想打架么?”
几名保镖纷纷从腰间抽出武器,不过不是匕首,而是拇指粗的铁棍,摆好架势警惕地盯着郑飞。
“在这么高档的场所,当着丽娜小姐的面,我怎么会跟你这种下三滥打架呢?”郑飞不屑地摇了摇手指,注意到他脸色的变化,伸出手故作友好道:“别当真,开个玩笑而已~”
愠怒中的菲尔德哪里有心情和他握手,只不过有心上人在跟前必须表现得大度一点,于是他不情愿地伸出手,这样便中了郑飞的下怀。
郑飞想通过这个小举动,看看自己的对手到底是什么样的角色,以确定应对措施。
握手,捏紧,再捏紧。
他仔细观察菲尔德的神情,吃力、慌乱、面相扭曲、眼角附近有青筋暴起、咬着牙嘴唇留缝是在吸凉气,可以断定了,菜鸟无疑。
几秒后,他微笑着松手。
菲尔德如释重负,当着丽娜的面尽量装得淡定,挤出一丝笑道:“没想到你还是个高手,既然这样的话,就让我的手下们也见识见识吧!”
沉甸甸的铁棍在保镖们手掌中掂着,几名壮男围成了一圈,伺机而动。
郑飞左右瞥了瞥,提着匕首面无表情地盯着菲尔德的双眸,压低嗓音沉声道:“你杀过人么?”
菲尔德愣了一会儿,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郑飞抬头望了眼昏暗的天花板,眼神愈发空灵,接着说:“我杀过,用枪,用刀,用绳子,用手......”
说到这里他扑哧一笑,笑得令人心慌,道:“敢和我打个赌么?”
还没等菲尔德有机会拒绝,他又补了一句:“是真男人就痛快答应,别像个懦夫似的磨磨唧唧。”
“赌就赌!”菲尔德脑子一热答道,看了眼丽娜期待得到赞赏,丽娜厌恶地拧过头去。
“好啊,跟我来。”
淡淡丢下一句话,郑飞阔步走向台球桌,大声道:“打球的几位,能给我腾个地方么?”
“在这地方讲究先来后到。”几位绅士拄着球杆耸耸肩说,自然是不想让。
郑飞笑笑,说:“按照你们的规矩,谁赢了就能一直占用桌子是么?”
“当然,不过你没什么希望,因为这项运动完全看技术,我们的球技是巴萨罗那最棒的。”绅士们得意地吹了个口哨。
“是吗,让我试试看。”郑飞心底暗暗一笑,接过球杆,连进八球圆满获胜。
他拿球杆的总时长,不比端枪的少。
放下球杆,他对惊讶的绅士们歉疚笑道:“不好意思,桌子我要占有五分钟,各位不妨去喝两杯酒跟美女们说说话,沙发上的那几位金发美女看你们好久了~”
“你赢,你说了算。”绅士们无奈地走开,表面大度内心却在暗暗诅咒,因为郑飞的精湛球技吸引了包括丽娜在内的众多美女的目光。
在旁边站了几分钟的菲尔德沉不住气了,追问道:“你到底要赌什么?”
郑飞猛地把匕首钉到桌子上,冷冷道:“赌命。”
“赌......命?”
“没错,赌命!”说着,郑飞翻上台球桌平躺在上面,道:“如果你胆子够大,就拔起这把匕首对着我的心脏来一刀!而如果你是个草包,就带着你的手下给我滚出这里!永远都不要再纠缠丽娜!你敢赌么?”
这时,丽娜款款走来拔起匕首递到菲尔德面前,道:“我只欣赏有胆量的男人。”
菲尔德被逼到了极其窘迫的地步,进退不得,杀了郑飞?会坐牢的,况且连只鸡都没宰过的他下不去手。不杀,带着手下滚,以后还怎么在巴萨罗那混?
他咬着嘴皮,微微颤抖着捏住刀柄,咽了口唾沫,突然,他想到了什么。
一直被郑飞牵着鼻子走,其实完全不必这么被动!
他奸诈一笑,表情重归轻松,对郑飞说:“不如咱们换一下,我躺下,你来捅死我,敢么?”
这家伙,脑子倒是转得挺快,郑飞这么想,利落翻身而起,无所谓地说:“可以,但你要先签个生死状,我可不想蹲小黑屋。”
菲尔德眉毛微微挑了下,有些忐忑地说:“签吧。”
大厅里的男男女女意识到要有好戏看,不约而同地围了过来,自然而然地成为这场赌局的证人。
写完生死状,郑飞把它递给菲尔德,冷笑道:“按个手印。”
“没有印泥......”菲尔德打起了退堂鼓。
“这个简单~”说罢,郑飞眼都没眨一下就咬开了拇指,硬生生拉过他的手把血抹在他的手指上,按下。
看到这殷红的血滴,菲尔德内心的忐忑渐渐升华,目光开始躲躲闪闪,惶恐不安,他在想,眼前这个冷酷的黄皮肤家伙对自己都这么狠,更别说是对别人。
“好了菲尔德先生,躺下吧。”郑飞故意用拇指在匕首上擦拭,将闪着银光的利刃擦得血红,在昏暗的油灯下,显得触目惊心。
菲尔德的手心不断渗出冷汗,此时他就算再想装淡定,也禁不住打起了哆嗦。
“快点!”郑飞不耐烦地喝道,令他更惶恐了。
丽娜翘着美腿端坐在沙发上,饶有兴趣地看着郑飞,嘴角扬起,不知什么原因,对这个既文质彬彬又粗暴的男人,产生了些许好感。
大概是因为,这个男人是在为自己摆平麻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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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四十七章 心理较量
“不敢躺下,那就滚蛋!”郑飞最见不得这种窝囊废,没胆子又硬要逞强。
人们低声议论起来,对菲尔德指指点点,大概是在说,总算有人治治这平日里嚣张跋扈的少爷了。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灰溜溜地逃离,菲尔德不敢想那会有多丢脸,他索性一咬牙,跳上台球桌躺下。
“来!”他闭上眼喝道,脸色极其难看,额头不断渗出着冷汗,手指紧紧抠着桌边。
他不信郑飞真能下得去手,因为他从没接触过手上有血债的人。
好吧,这只是他的自我安慰。
说实话郑飞没想到他能敢躺下,赞赏一笑,道:“上衣脱掉。”
菲尔德照做,然后他看见郑飞去拿了几根麻绳,把他的手脚绑在了桌腿上,有种撕扯感。
“为什么要绑我?”菲尔德嘀咕道。
“这样好下刀,不会让你的血溅到我身上。”郑飞皮笑肉不笑道,杀意在瞳孔中转瞬即逝。
听了这话,菲尔德刚刚鼓起的勇气顿时泄了一大半,不安地嗅了嗅鼻子。
接下来,郑飞拿起他脱下的上衣,诡异一笑,盖到了他脸上,随即用两团棉花塞进他的耳朵里,并堵住他的嘴。
之所以这样做,是出于亲身经历。
在外籍兵团受训的第二年,他在一次任务中滑下山坡摔伤,很幸运的只是折了两根肋骨。
后来他被送到战地医院进行手术,需要全身麻醉,手术前他是一点都不心慌的,从枪林弹雨中闯过来的人什么没见过?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完全出乎意料。
躺在手术台上,被眩眼的白色灯光包围,医生们固定住了他的手脚,安慰他说:“不要紧张。”
“我不紧张。”他记得自己是这么回复的,当时好像还笑了笑。
而当医生们用尼龙布盖住他的头时,他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了,眼前一片漆黑,渐渐的心底升腾起一种莫名的恐慌,想动一下换个姿势,但手脚被固定住了动弹不得,整个人就如同待宰的羔羊,只等锋利的手术刀切开身体。
还好麻醉药让他失去了意识,把他从恐惧中救了出来,这段经历他至今还记忆犹新,他相信自己绝对是个勇敢的战士,连自己都害怕的,菲尔德没有理由不怕。
当一个人被同时夺去身体自由、视觉和听觉时,深藏在心底最原始的恐惧便会被唤醒,即便这个人是意志最顽强的特种兵,早已被历练成来自地狱的勇士,也不例外。
郑飞遮住菲尔德的脸后,淡定自若地把刀插回刀鞘,然后迅猛拔出,利刃出鞘的声音有着让人胆寒的力量。
寂静的大厅,只能听见菲尔德急促不安的喘息,所有人都默默屏住呼吸,等着看郑飞是否真能下得去手。
没有人出来阻止,在中世纪的欧洲,在人们的信仰中,勇士才是最值得尊敬的,至于懦夫,死不足惜。
听起来也许很残忍,但欧洲人喜欢观赏这种较量,甚至可以说是狂热爱好,不然也不会有罗马斗兽场的出现。
郑飞停顿了两分钟,为的是让菲尔德的恐慌情绪多酝酿酝酿,之后他拿掉了菲尔德耳朵里的棉花,用匕首紧贴那家伙的耳边在桌面上划,这声音很瘆人。
菲尔德开始扭动,想要挣脱束缚。
“都是死结,挣不开的。”说着,郑飞把刀放到他鼻子前,让他闻闻血腥味,随后,刀尖便指在了他的心脏前。
“上帝,宽恕我。”郑飞叹了口气喃喃道。
这时,已经濒临绝望的菲尔德再也顾不得什么脸面了,拼命挣扎扭动,被堵住的嘴发出唔唔声,想说些什么。
看见他的反应,郑飞会心一笑,对周围的看客们耸耸肩,丢掉匕首来到沙发前,坐到丽娜身边。
这场赌局的输赢已经显而易见,不管是作为屠夫还是羔羊,菲尔德都输得彻彻底底。
保镖们帮菲尔德松绑,重见光明的菲尔德接受着人们的蔑视,垂下头片刻都不停留地逃了出去,在决定认输时他已经打算好了,搬出巴萨罗那港。
短暂的小插曲后,大厅又恢复了之前的暧昧气息,男人们继续伸长脖子搜寻美女搭讪,美女们也慵懒地靠在沙发上和他们眉来眼去。
“你很勇敢。”丽娜轻声对郑飞说,眨了下眼。
“多谢夸奖~”郑飞向她凑了凑,盯着她的陌生又熟悉的绝美脸庞,不自觉地回忆起那年的舞会、那年的香榭丽舍、那年的塞纳河畔,眼眸中再次闪出了丝丝柔情。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表达出这柔情,便被丽娜掖了回去。
“我要回家了,今天家里有客人。”她含笑道,起身。
“哦~”他有些失落地应道,勉强一笑。
“明天你还来吗?”
“不了,我有许多事情要处理。”
他没有实话实说今夜就离港,毕竟她是阿隆索的女儿。
“好吧,很高兴认识你。”说完,她款款离去,连手都没让他握一下。
他盯着那迷人的背影看了好久,笑着自言自语:“独特的女人。”
有句简单粗暴但很哲理的话: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喝完一杯红酒,郑飞进了房间,贝琪正躺在床上擦她那湿漉漉的长发。
“怎么这么久?”贝琪嗔怪道。
“被一个家伙耽误了一会儿。”他撇撇嘴,打量着她诱人犯罪的的美艳**,不知为何,竟然提不起半点兴趣。
他的心思都在丽娜身上。
“嘿,想什么呢,眼神好迷离。”贝琪嘟起嘴说,主动过来给他个情意绵绵的吻。
感受着她的气息,他微微合上眼,想:这不是贝琪,这是丽娜。
抱起她,上床。
夜晚,小旅馆门口。
最后拥抱了贝琪一次,郑飞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他没爱过这个姑娘,但他会永远记住她。
巴萨罗那的夜景依然是那么和谐安详,街角遛狗的老人,提着酒瓶满街晃的酗酒者,挪个窝都嫌累的流浪汉,一个个的映入郑飞的眼帘,但没有谁能留住他匆忙的脚步。
很快的,港口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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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四十八章 游侠格兰特
和亚特兰大码头差不多,结束了一天活计的劳工们,大都沿着海滩散散步吹吹风,然后找个货箱堆过夜。
新大陆号上,水手们在等他。
“船长,按照您的指示,物资全部装船完毕。”汉斯汇报道。
下午刚买的两艘大船,一艘装的武器弹药,另一艘是各种日常用品,到了美洲可以拿去和土著做交易。
郑飞点点头,仰头看了眼夜空,通过乌云的漂浮速度大概估计出风速,下令道:“起锚升帆!”
话音刚落,只见岸上涌来了一大群人,七嘴八舌地冲郑飞挥手。
“怎么回事?”郑飞皱皱眉头,纵身一跃跳上岸,示意他们安静下来。
“船长,您需要水手吗?”他们急切道,渴望能得到这份工作。
“不需要。”郑飞回答。
船队刚添了两艘大船水手当然是缺的,但他不敢用眼前这些人,原因很简单,他不相信他们,他需要的水手身体素质不一定要多棒,但必须绝对忠诚!
他现在最纳闷也最担心的是,阿隆索在哪?能成为巴萨罗那首富,城府极深的阿隆索不可能会这么松懈,没准现在正在某个阴暗的角落监视着自己。
被拒绝了,前来应征水手的人群顿时躁动起来,挥动手臂大声怒骂,郑飞安抚他们,但没有效果。
他们的情绪愈发激动,尤其是当看着甲板上汉斯圣地亚哥做鬼脸后,瞬间暴怒,怒气当然是要撒到郑飞身上。
“伙计们,扁他!”最前面的光头壮汉撸起了袖子,恶狠狠地盯着郑飞。
“喂喂喂,听我说!”眼看着局势失控,郑飞后退了几步,谁知道这群莽汉一冲动会做出什么来。
不过还好水手们在船上,搞几门火炮来用炮口对着他们就足以震慑了,他这么想,心中便淡定了些。
然而,这个想法刚在脑子里待了半秒,愚蠢的水手们便手持棍棒跳了下来,想要保护他。
蠢货!他暗暗骂了句,这群人至少有上百个,真打起来的话一点胜算都没有,除非自己的水手都是圣地亚哥。
暴怒的人群慢慢逼近,捏紧拳头随时准备扑上来。
郑飞咬着嘴皮,想,这样下去看来今夜是走不了了,要不先答应收了他们?
“砰!”
一声爆响将沙滩上的海鸟惊得扑腾着翅膀四下乱飞,转头望去,只见一个头戴圆礼帽身披斗篷的男子站在高高的货箱堆上,嘴里叼着根闪着火星的烟斗,腰间别着两柄长剑,肩上扛着把火枪,刚刚那声音就是枪声。
哟呵,佐罗,这是郑飞对此人的第一感觉,这身装束真的太像了。
在人群震惊时,那人说话了。
“以多欺少,我看不惯。”伴着低沉沙哑的嗓音,他抬起头,让人们看清了他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
之前撸袖子的光头男子喝道:“救世主是么?敢不敢放下你的枪和我单独练练?!”
沉默片刻,那人没搭话,纵身跳下货箱放下枪,取出腰间的长剑递了一柄给光头,平静道:“你叫什么名字?”
“哼哼,我叫战神阿瑞斯!”光头冷笑道。
“这不是玩笑,告诉我你的名字,这是决斗最基本的礼节。”
“呵,看在上帝的面子上,我叫霍根,你呢?”
“格兰特,来自马德里。”说完,他做了个潇洒老练的提剑。
光头却愣在原地,迟迟没有什么动作。
“格兰特......”人群中响起了唏嘘声,窃窃私语,前几秒还被怒意充斥的眸子中,只剩下敬仰。
沉默了一会儿,光头垂下头双手捧着长剑恭敬奉上,道:“我认输。”
局势转变得太快,郑飞打量着那个叫格兰特的人,不禁对他的身份产生了好奇,仅凭名声就能震住对手,少见。
“他是谁?”郑飞问圣地亚哥,因为他注意到圣地亚哥的眼神中也充满了尊敬,要知道这家伙平常都是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
“我的天呐伙计,你竟然不知道?他是驰名西欧的剑客,上层社会的仇人,底层贫民的偶像,常年奔走各国之间劫富济贫,被悬赏五千枚银币呢。”
“五千......那这些人怎么不冲上去把他按倒?”
“唔,我刚说了,他是底层贫民的偶像,就像传说一般,如果有谁为了钱而打破这个传说,一定会被唾沫淹死的。”
听完解释,郑飞耸耸肩,翘起了嘴角,看来自己碰上了大人物,西欧游侠格兰特。
前不久还是怒气冲冲的人群,此时全都虔诚地盯着格兰特,他们的传说。
格兰特收剑,冲大伙儿爽朗一笑,道:“散了吧,你们这样会把巡警招来的,那样我可就麻烦了。”
“格兰特,我儿子特别喜欢你!”有人欣喜喊道。
“那替我告诉他,我也喜欢他!”
听见格兰特说的话,郑飞明白他为什么会成为传说了,矫健的身手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的亲和力,深得人心。
为格兰特的安全着想,人群恋恋不舍地散去,格兰特整理整理衣领,准备去城里找家旅馆下榻。
郑飞怎会这么就让他走,唤道:“格兰特,能过来喝一杯么?”
“我只喝啤酒。”
“哈,地中海的海水有多少,我的啤酒就有多少。”
“你真幽默。”格兰特笑笑,欣然走了过去。
“谢谢你刚才能出手相助。”郑飞真诚道。
“我只是看不惯别人以多欺少。”顿了一会儿,格兰特注意到他的航海服,问:“你是航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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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四十九章 传说的另一面
“不然呢,穿着航海服的剑客?”
“哈哈,这倒是不错的掩饰身份的途径。”格兰特爽朗一笑,道:“西班牙有上千名航海家,但黄皮肤的只有一个。”
“西欧有上千名剑客,但能成为传说的也只有一个。”
“嘿伙计,我发现不管我说什么你都能接的上!”
“那是因为我们聊得来,不是吗?”
“希望你的啤酒和你的口才一样好~”
两人笑着互相拍了拍肩膀,走上新大陆号的甲板,尽管刚买的两艘船更大,但郑飞还是决定用新大陆号做旗舰,他是个恋旧的人。
踏上甲板,郑飞站定,默默回头看了一眼,心头的焦虑感越来越强。
阿隆索,到底在干什么?
他注意到不远处的货箱堆上,黑暗中有几点火星,那是几个人在抽烟交谈,绝对不可能是劳工,因为劳工买不起烟丝。
这么晚还待在港口不离开的闲人,只有一种可能,他们是阿隆索派来监视的。
不等来阿隆索,说句实话郑飞不敢贸然出海,他打听到阿隆索家族有庞大的海上贸易船队,其中不乏大型重火力护卫舰,如果就这样借着夜幕掩盖偷偷离港的话,万一中了圈套在海上被截下,那可就叫天天不应了,喂了鲨鱼都不会有人发现。
再等等吧,他想,深深吸了口气,仰头望着漫天乌云,平复一下纷乱的思绪。
甲板上,水手们已经从船舱搬出了两桶啤酒,外加一个巨大的烤架,上面插着一只刚宰的肥羊。
至于那头抹香鲸,它的肉被割成条状腌制,肉质口感和牛肉差不多,足够水手们食用一个月。
跳动着的炉火完美激发出羊肉的香味,这香味在空气中溜着溜着,钻进了那几名“监视者”的鼻孔里。
“他们好像在烤羊肉,汉克斯。”
“阿隆索老爷不是说他们会跑么?”
“来猜个拳吧,输掉的人回去告诉老爷,就说他们在狂欢暂时跑不了。”
甲板上,炉火映在人们的脸庞上,看得出来他们心情不错,只有郑飞偶尔会皱起眉头沉思一下。
郑飞仰脖灌尽一大杯啤酒,爽口的泡沫充满口腔,顺着喉咙滑下,无比舒畅,他切了块烤肉咀嚼着,然后撇下欢笑中的水手,独自一人来到了船舷边,手撑着护栏目视前方,远眺。
“嘿,你在想什么?”格兰特端着两杯酒站到了他旁边,顺着他的目光好奇看去,却只能看见灰暗的夜空。
“每个人都会有些烦心事的。”他苦笑道,接过酒杯喝了一口。
“额,聊聊吧,当我心烦的时候我总会找个人说说话,那样就会好得多。”
“好吧格兰特,聊些什么呢?......唔,给我讲讲你的传奇经历吧。”
“好的~”格兰特很乐意分享自己的故事。
“我出生在马德里的乡村,一个贫穷的家庭,你知道的,穷人总是会被富人欺负,我父亲就是这样,整天被庄园主吆来喝去,忍气吞声只为了挣点养家糊口的小钱。”
“有一天,我父亲发了高烧很虚弱,庄园主偏要他爬到十几米高的橄榄树上去采摘果实,结果,我父亲从树上掉了下来摔断了腿,不但一个子儿都没拿到还被辞退了,躺在家里养伤。”
“后来你知道发生了什么吗?我溜进庄园主的家里,偷了他整整两百枚银币,那是我第一次偷钱,一部分给我父亲治腿一部分存了起来,剩下的被我拿去买了一麻袋面包,分给那些饿肚子的穷人。那时,我十六岁。”
郑飞撇撇嘴,笑道:“年少有为哈哈。”
“嗨!先别损我,接下来的事情更有趣。”格兰特干了杯酒,接着讲述。
“我用存下的那笔钱找到了马德里最有名的剑客,恳求他教我剑术,他勉为其难地收下了我,教了我两个月后,他说了句让我信心倍增的话:‘你是个天才!’”
“从那以后,我就像打了鸡血一般干劲十足,每天太阳刚刚升起时,我就起床练习体能和剑术,除了吃饭,基本上都是提着剑过的。那时人们都说我疯了,但是两年后我击败了我的老师,他们就再也没有勇气这么说了。”
“我出师了,我成名了,我凭着教学剑术赚了很多钱,但我总感觉心里堵着点什么很不舒服,直到我听说了英格兰贵族剑客奥斯顿的故事,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我想和他一样,游走于各国之间劫富济贫。”
“简单准备了几天,我搭上了前往英格兰的货轮,在那里我学会了使用火枪,以及用绳索攀爬城堡。”
“在一个很大的城堡里,我盗走了一个宝石王冠,本来只打算卖点小钱,后来看到通缉令才知道它价值连城,我费尽周折逃出英格兰去了安特卫普港,在那里我把王冠卖给了一位西亚商人,换了两万枚银币,想知道我怎么花掉的么?”
“分给穷人们?”郑飞搭了句,招手让皮特再拿两杯酒过来。
“不不不,我可没那么无私,我只分了他们几千枚,剩下的全部被我挥霍了,我在法兰西玩乐了整整半年,你知道吗,法兰西姑娘是那么与众不同,迷人而富有韵味,让人干了还想干。”
“再后来我就贪恋上那种生活了,辗转于各国之间盗宝贩卖,把钱分一部分给穷人,然后尽情地挥霍。就这样,我的名声渐渐积累了起来,没想到人们竟然会把我这样的人称为传说。”
“呵,毕竟你为贫民们谋求了福利。”郑飞接过皮特拿来的酒,递了杯给他,接着说:“所以你这次回到巴萨是想搞点什么呢?”
“哈哈,来拜会一下我的老‘朋友’,我和他的关系很不一般,估计他恨不得把我剥皮抽筋!”
“额,老朋友?”郑飞不解。
“没错,他在这一片的名气很大,你应该听说过。”格兰特喝了口酒,笑道:“他叫阿隆索,两年前我烧了他的仓库,还睡了他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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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五十章 不速之客
这句话郑飞听着就觉得爽!烧仓库倒没什么,但是睡阿隆索的老婆......丽娜那么漂亮,生出她的人也绝对是个尤物。
想着这些,他不禁翘起了嘴角。
瞧见他的坏笑,格兰特怔了怔,解释道:“嘿伙计,你别想歪了,我可不是那种丧天良的人,阿隆索有六个老婆我只睡了其中一个,而且是她自愿的!”
郑飞撇撇嘴,露出男人聊天时才会出现的笑,道:“你做的很对,我也看不惯阿隆索那老家伙,话说他现在该特别恨你吧?”
“可不,为了拿到我的人头,他出了五千银币的悬赏,并且雇佣成百上千的杀手追捕我,把我逼得白天从来不敢露面,像过街老鼠似的狼狈。”
“那你还敢回来?”
“呵,我不但回来了,还要再搞他一次!听说几天前他的船队刚靠港,带回了一大批英格兰布料,我要烧了它们!”
“唔,然后再睡了他的老婆?”
“不不不,我更感兴趣的是他的女儿,被誉为巴萨罗那第一美人。”
闻言,郑飞脸上残留着的笑意,顿时消散。
沉默片刻,喝了口酒,他拍了拍眉飞色舞的格兰特的肩膀,认真道:“不要打他女儿的主意。”
格兰特愣了一下,以为他在开玩笑,抱怨道:“嘿,别这样伙计,一个妓女而已。”
“她不是妓女!”郑飞喝道,怒目圆睁,猛地发力硬生生捏碎了酒杯,就像当初圣地亚哥那样。
对于他的反应,格兰特诧异不已,剩余的话堵在了嗓子眼,如鲠在喉。
做了次深呼吸,郑飞冷静下来,揉着眉心道:“抱歉,我想起了一些事情。”
他能有这样的反应并不是因为他爱上了丽娜,而是他总会不自觉地把丽娜和自己曾经的爱人联系到一起。
“没关系......你认识他的女儿?”格兰特捶了下胸口,表示自罚。
“可以这么说吧,不聊这些了,干杯!”郑飞苦笑道,懒得费口舌去解释。
“干杯!”
清脆的碰杯声,被水手们的纵情欢呼声淹没,因为三位舞娘开始表演火辣的舞蹈了,这将掀起今夜的**。
郑飞没什么心情和他们一起狂欢,脑子里想的都是阿隆索在哪,阿隆索在酝酿着什么,前方究竟有怎样的危险在等待自己,这些疑问令他焦虑不安,只能通过酒精来缓解。
“格兰特,如果你见到阿隆索,你会怎么做?”
“呵,如果他现在站在我面前,我就用这两把剑把他钉到十字架上!”格兰特吹嘘道,喝完最后一口啤酒。
郑飞笑笑,站在甲板上四下看了看,在茫茫黑暗中,隐约可见岸上亮起了几十个光点,由远及近,那是用来照明的火把,当看清来人的相貌后,他打了个激灵。
世上跑的最快的人是谁?飞人博尔特吗?不,是曹操,说曹操曹操就到。
阿隆索带着上百名精壮的家丁,来了。
“终于来了。”郑飞望着那些被火把映红的脸,自言自语道,心中不那么焦虑了。
“阿隆索......他来做什么?”隔得远远的,格兰特咬着嘴唇,下意识地后退一步。
“来找我麻烦,快把他钉到十字架上。”郑飞这时还不忘开玩笑。
“等我学会了雷电法术再说。”格兰特咽了口唾沫,阿隆索一行人距离仅有几十米了,想跑也跑不掉。
“行了伙计,快躲到我的船舱里去吧。”
“你不会笑话我?”
“当然不会,大丈夫能屈能伸。”
格兰特会心一笑,耸耸肩指了指高高的桅杆说:“我还是爬到那上面去吧,有巨大的白帆挡着他绝对发现不了,正好也让我吹吹海风醒醒酒。”
说完,他便丢下酒杯顺着桅杆迅速往上爬,敏捷得像只猴子。
“怪侠。”郑飞笑着说,然后深吸一口气整理整理衣襟,示意水手们停止狂欢,准备面见阿隆索。
半分钟后,阿隆索来到了岸边,注视着表面寂静的新大陆号,闻见弥漫在空气中的烤肉味,嗤笑道:“黄皮肤船长,出来吧!”
话音刚落,船舷边瞬间站起十几个人,是郑飞和水手们,无一例外,手中都握着一把火枪,枪口对准阿隆索。
阿隆索微微怔了怔,随即便露出了诡异的笑容,道:“看来你用那笔钱买了军火,很有见地......可是,那又能怎么样呢?”
说罢,他挥了下手,上百名家丁应声而动,纷纷取出或长或短的火枪,瞄向郑飞。
看着密集如蜂窝般的枪口,水手们的眼中有了丝惊慌,士气大幅衰退。
硬碰硬是绝对没胜算的,这点郑飞很清楚,他决定和阿隆索谈谈,看看这老家伙到底想干什么。
郑飞觉得,阿隆索还没下作到以武力来抢永恒之刀的地步,那样会使他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名声大损,况且如果要抢的话他早就动手了,不会等到现在。
于是,他欣然一笑,示意水手们放下枪,喊道:“阿隆索先生,上来喝杯酒谈谈吧!”
“我可不是傻子!先让你的手下把枪扔掉,双手举起来!”
郑飞照做,阿隆索满意地点了下头,带着管家和几名贴身家丁上船。
阿隆索不知道,船上的水手少了一名,是汉斯,白天他来的时候汉斯躲到了船舱里,而现在,汉斯藏在瞭望塔上,手里拿着把最精准的长枪始终瞄着他的头,充当狙击手的角色。
猎手出身的汉斯,枪法是整个船队最好的。
上船,阿隆索不客气地舀了杯啤酒灌下,畅爽地砸吧着嘴,道:“这么多酒就你们几个喝?喝得完么?”
“还不够我塞牙缝的。”圣地亚哥没好气地说,因为在这家伙突然到访时,他正准备抱起薇薇安进房**。
阿隆索没在意他的话,停顿了一会儿,问郑飞:“你知道我为什么来么?”
狡诈的语气,话中有话。
“为了那把刀?”郑飞淡淡道,等着他说些什么。
“不不不,说好了一天时间,我没那么急,况且你也不敢偷偷溜走,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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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五十一章 恐吓
“那你来我这做什么?总不会只是蹭杯酒吧?”
“当然不,”阿隆索狡黠一笑,兀自割了块烤羊肉塞到嘴里,道:“听说你晚上去了那家小旅馆,见了我的女儿?”
郑飞笑笑,坐下说:“她很漂亮,让我很动心。”
“所以明天你会如约把刀交给我的是么?”
“也许~”
之后是短暂的沉默,两人摇着手里的酒杯,各有所思,大概在两分钟后,阿隆索打破了沉默。
“哦对了,你刚买了两艘巴萨罗那造船厂最大的货船,是要去远洋吧?”
“否则呢?”
“呵......给你讲个故事吧。几年前我带领船队跑一趟从丹麦回国的贸易,带着半船舱的名贵狐皮,为了避开可能会出现的海盗,在穿过直布罗陀海峡之后我就下令让船队调整航向,远离海岸线行驶,后来你能猜到发生了什么?”
关我屁事......郑飞不想搭话,于是摇摇头。
阿隆索倒是不在意,嘬了口烟接着说:“半个月后船队抵达了陆地,我本来以为是阿尔及利亚的某个地方,经过一周的探索才发现,它是一个巨大的岛屿,在帕尔马港的西侧,竟然从来没有人发现过。”
郑飞眉毛微微抬了一下,帕尔马西侧,伊维萨岛,曾经在那吃过风味独特的海鲜料理。
“后来呢?”他问,对这个讨厌的人讲述的故事产生了一点点兴趣。
“那是个无人岛,所有的资源都等待开发,回到巴萨罗那后,我拿出一大半的积蓄购买各种必需品,带着数百人登岛进行建设,花了足有一年的功夫,小镇、农场、伐木场采矿场等等等等,终于全部建设齐全,那座岛俨然成了个小国度,属于我的国度。”说着,阿隆索得意地扬起了嘴角。
“和我讲这些是想炫耀些什么吗?”郑飞感觉很可笑。
“我的故事还没讲完。”阿隆索的笑容更诡异了些,看了他一眼,道:“岛上有许多硫磺硝石,所以我在那里建造了自己的军工厂,并建立了几支不小的舰队,你知道的,那群水手们都是小伙子,常年待在岛上肯定是闲不住的,所以他们经常去附近海域闲逛,心情好了扁扁海盗,心情差了就打劫一下过往商队......”
打劫?这老家伙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郑飞咬了咬嘴唇,道:“你连这个都敢告诉我,就不担心我举报么?”
“哦不,我现在担心的是万一你的船队也遇上了他们,会发生怎样不好的事情呢?”阿隆索的语气中带着浓浓的火药味,下一句话便让郑飞证实了自己的猜想。
“所以在你走之前最好先和我打个招呼,我好通知他们不要为难你,大家都是朋友~”
恐吓。
郑飞脸色很差地点点头,看着这老狐狸眼神的奸诈笑意,揍他一顿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
给了恐吓后,阿隆索悠悠起身在甲板上踱步,脸上始终有着令人厌恶的笑意,搞不懂他在卖什么关子。
郑飞懒得去搭理他,就由着他乱转,自己拿起酒杯站到船舷边,盯着灰暗的天空,思考刚刚那番话。
要想进入大西洋,就必须先抵达大西洋与地中海的“隘口”直布罗陀海峡,而要想到达直布罗陀海峡,从巴萨罗那沿着海岸线行驶的话,就难免会经过伊维萨岛附近海域,碰上阿隆索的私人舰队。
就算新大陆号上的火炮再精良,但它说到底也只是货船,战斗力自然是远远比不上战舰的,更何况对手不止是一艘战舰,而是一支甚至是几支舰队!倘若真的发生正面冲突,自己和那群忠诚的水手们绝对会葬身汪洋。
那么,如何才能化解危机?目前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乖乖把永恒之刀交给阿隆索去换丽娜,但以阿隆索阴狠的风格,拿到东西后肯定不会认账,利用各种各样的借口不交人。
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即便交了刀,阿隆索恐怕也不会让自己的船队安然进入大西洋。为什么?因为那是永恒之刀,英格兰传国秘宝!阿隆索不会留着任何可能走漏风声的人!
考虑到这个因素,就只能采取第二种方式——改航线,绕开伊维萨岛。
凭着多年积累的航海知识,郑飞记得世界地图上每一个有名有姓的地点,从巴萨罗那港往东有个科西鹰岛,到那后向南航行会抵达卡利亚里港,再往南就是北非的突尼.斯了,只需要沿着北非海岸线一路向西,不出半个月就能到直布罗陀了。
想清楚这些,他回船舱用二十分钟时间完善了一下海图,然后倒了半杯拉菲,来到甲板上细细品尝。
烦,阿隆索竟然还没走!
对于郑飞来说,船就是家,自己的家这么晚还被一个厌恶的人占着,而且这个人还在不停踱步抽烟,他心里别提有多不爽了。
于是他清清嗓,大声说道:“已经很晚了阿隆索先生,还不回家去陪你那六个美丽的老婆么?”
被下了逐客令,阿隆索不以为意地一笑,烟斗往船舷上磕了磕,道:“谁告诉你我有六个老婆的?”
“呵,整个巴萨罗那有谁不知道?”
“不不不,只有离开这里半年以上没回来的人才会说我有六个老婆,因为我的第二个老婆半年前死于疾病。”
说着,阿隆索的瞳孔中,显露出一丝令人不寒而栗的气息。
郑飞抬手遮在额头前,透过指缝偷偷瞥了眼主桅杆顶端,格兰特藏在那里,被巨大的白帆包裹着。
思索片刻,他开口想编点解释,被阿隆索抢了先。
“你是怎么接触到离开巴萨罗那半年的人的?还有,他现在在哪?”
“唔,是这样的阿隆索先生,今天下午我在街上遇到了一个刚从西亚回来的商人,是他告诉我的。”
“哦,商人~”阿隆索倏然一笑,似乎是不经意地拔出腰间的短管火枪,抬眼望了望昏暗的夜空,喃喃道:“告诉我,格兰特在哪?”
【这章写的很慢,又是看世界地图又是查资料的,从八点多一直写到了现在,剩下的时间已经来不及再写一章了,今天只能一更了ㄒo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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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五十二章 转折
【最新播报】明天就是515,周年庆,福利最多的一天。除了礼包书包,这次的『515红包狂翻』肯定要看,红包哪有不抢的道理,定好闹钟昂~
闻言,郑飞心里咯噔一声,但还是保持平静道:“格兰特?好熟悉的名字,他是谁?”
“别装糊涂了黄皮肤小子,我今晚就是奔着他来的,有人看见他上了你的船。”枪口微微翘起,指着郑飞的胸膛。
郑飞眉头微微拧了一下,看来是有小人作祟,这样便掩饰不下去了,他无奈地苦笑一声,挑衅似的道:“你这么恨他,是因为他睡了你老婆么?”
出乎意料,阿隆索并不像想象中那么暴怒,冷笑道:“我有那么多老婆被睡了一个又何妨,我恨的是他烧了我的仓库,那里面有我准备进贡给皇室的珍宝!要不是因为他,我早已得到了皇室授勋,早已不用看那些所谓贵族的脸色!”
“所以如果我不交出他,你就杀了我么?”
“你不是第一个死在我手下的人。”
望着阿隆索麻木的神情,郑飞不由得捏紧了拳头。
两人之间的距离大约有三米,这么近的距离,接受过几年地狱式训练的他可以轻易夺下阿隆索的枪。
问题是除了阿隆索之外,他的身后还有几名家丁也默默掏出了火枪,一部分对准他,一部分对准手无寸铁的水手们。
压抑的气息弥漫了整个新大陆号甲板,除了船舱里不清楚外面发生了什么的舞娘们,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忐忑等待着什么。
而郑飞,却没有哪怕一点点的慌张,这让阿隆索很诧异。
“你的胆子是铁做的么?”阿隆索恨恨道,食指压在扳机上。
郑飞欣然一笑,道:“不,我的胆子是钛合金做的,至于钛合金是什么你就不要问了,说了你也不懂。”
“......你!”
“开枪吧阿隆索先生,不过在你扣下扳机之前,最好先去买个头盔来戴上,以防你的后脑勺开花。”
这句话令阿隆索脊背发凉,下意识地摸了下头皮。
“不明白?”郑飞笑意更胜,然后吹了个口哨。
随着这声口哨,阿隆索只觉后脑勺被某种硬物猛地一击,顿时一个趔趄浑身激灵,站定后惊魂未定地转头,却什么都看不见,脑仁发痛眼前昏花。
“别找了,在上面呢。”郑飞指了指瞭望塔顶端。
顺着指引看去,阿隆索这才勉强发现隐藏在黑暗中的汉斯,以及一杆极具视觉震撼力的长枪。
“你好啊阿隆索先生!你最好站着别动,这次是弹弓,下次就是带着火光呼啸着的子弹了!”汉斯打招呼道,欢呼了一声。
阿隆索愣了足有好几秒,僵硬地抬了抬嘴角,对郑飞说:“你比我想的要厉害。”
“呵,大家都这么说。”郑飞笑道,随后指了指他手里的枪,说:“把它给我。”
阿隆索照做,交枪时戴着祖母绿扳指的手颤了颤,眼神中是浓浓的恨意。
“让你的手下也放下枪。”郑飞接着说。
阿隆索怒视着他,不情愿地抬手示意郑飞后面的几名手下丢掉火枪。
“你知道,我指的是岸上那一百多个,他们才是真正的威胁。”
混蛋!阿隆索心底暗暗骂了句,高声喊道:“卡罗尔!让所有人放下枪,立刻!”
之后,圣地亚哥带着水手们把那上百支火枪美滋滋地收了上来,全部充公!
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这批最精良的枪支落入了郑飞的口袋,阿隆索愤愤咽下一口气,想着,迟早还会抢回来的。
“升帆,启航!”郑飞挥臂下令。
“你逃不出去的,我的舰队一定会让你死在地中海。”阿隆索咬牙切齿道。
听到他的话,汉斯叫道:“嘿,你最好不要太嚣张,我只需要动下手指,你就玩完了!”
郑飞淡淡一笑,耸耸肩说:“听见了么阿隆索先生,闭上你的嘴,至于我能不能逃出去,那是我的事。”
阿隆索恨恨咽了口唾沫,沉默下来,幽深的瞳孔中充斥着一股桀骜气息,仿佛在酝酿着什么。
除了格兰特的藏身之所,新大陆号上剩余的几幅大帆徐徐升起,为黑夜增添了一抹白色,在海风的吹拂下,鼓起一个蓬勃欲张的形状。
至于刚买的两艘大船,由于港口比较拥挤容不下它们,它们被停泊在了几百米外的海面上,分别有一名水手看守。
“起锚!呼哈!”圣地亚哥带着两名健壮的水手抓住足有手臂粗的铁链,喊着口号奋力往上拽,半分钟后,汗珠顺着他们红扑扑的脸庞流入衣领,但船錨却岿然不动。
今天是怎么回事?平常不费多大力气就拽上来了......他们直犯嘀咕,大口喘息着擦掉汗珠,甩了甩酸胀的胳膊。
“慢吞吞地干什么呢?”郑飞见他们杵在原地不动,丢下阿隆索走了过去。
“锚,拉不动......”圣地亚哥难堪道,要知道他可是徒手搏斗过野牛的男人,在水手们心目中是力量的化身。
“怎么会?”郑飞皱皱眉头,亲自上手使劲扯了扯,然而船錨如同扎根在海底一般,纹丝不动。
“船长,要不我下去看看?”一名水手自告奋勇道。
“不行,没有探照灯夜晚在水下什么都看不见。”
“探照灯?”
郑飞点点头,没去给迷茫的水手们解释探照灯是什么玩意儿,咬了下嘴唇。
岸上,阿隆索的家丁们挤在岸边蠢蠢欲动,随时可能会跳进水里爬上船。
等白天再下水去看看么?绝对不行,阿隆索的家丁绝对不止这一百来个,要是再来一批带着火枪甚至是大炮,局面就控制不了了,所以必须尽快离开这鬼地方!
就在他想对策时,阿隆索哈哈大笑了起来,笑得极为猖狂。
“小子,不是说启航么?你倒是走啊!”
想了想,郑飞明白了,转过身望着他,道:“你做了手脚?”
“没错,今天下午我就让人潜入水下把那船錨死死固定住了,今夜你是走不了了,交出刀和格兰特,我可以看在你喜欢我女儿的情面上放你一马,明天你就能安然离港。”
郑飞面无表情地瞪着他,歪了下头,折身进了船舱从床底取出永恒之刀。
“嘿,外面发生了什么?”安娜半躺在床上疑惑道,她正穿着睡衣借着油灯的亮光编织衣物。
“没什么,早点休息,我要去处理些事情。”他吻了下她的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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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五十三章 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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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时,他轻轻带上了门。
甲板上,阿隆索站着,指间夹着他那精致的烟斗,吞云吐雾。
“看来你终于想通了。”阿隆索得意一笑。
“并没有。”郑飞不想搭理他,径直向船尾走去,水手们举枪威慑那群躁动不安的家丁,局面还不至于混乱。
“嘿,把我们的老爷放了!”家丁集体叫嚣道,脱掉上衣作势要跳水。
正在这时,暗夜之中,在遥远的几百米以外,闪起了数道耀眼的火光,随着这火光而来的,是连续而短促的枪声,乍一听像是放鞭炮。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郑飞拿出望远镜眺望,隐约可见黑暗中涌来不知多少匹马以及一群看不清模样的人,边驾马边不停放枪,将这本该寂静的黑夜搅动成了一锅粥,睡眼惺忪的劳工们也咒骂着从货箱堆里爬出,想瞧瞧是谁打搅了他们的美梦。
成群结队奔袭而来的枪手,让郑飞有种不祥的预感,转头盯着阿隆索,等他解释些什么。
“看我干什么,不是我的人。”阿隆索摊摊手,诡异一笑。
“如果你不想脑袋开花,就给我勒令他们停下!”郑飞不信他。
意外的是,阿隆索却是一脸无辜,道:“真不是我的人!”
“别他妈扯鬼话!不是你的人难道是暗夜骑士军团么?!我给你三秒钟!一!二!”
“听我说!”阿隆索终于有了丝恐慌,恨恨咽下唾沫道:“几天前你打伤了一个叫克劳德的人,他和巴萨罗那最大的悍匪头目有交情,你有麻烦了。”
“那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因为克劳德来找过我帮忙,被我拒绝了。”说着,阿隆索便再次露出了那种狡猾的笑。
他说的当然是谎话,事实的真相是他和悍匪合作,本来的计划是他来除掉郑飞等人,让悍匪担着屠杀的罪名,事成之后船上的十几万枚银币归悍匪,永恒之刀归他,这样既能达到目的又能不会对名声造成影响。
而现在,只能依靠那群悍匪来搞定郑飞了,他已经盘算好了,如果真的开打就趁乱跳进水里游走。
“那我还得好好感谢你。”郑飞轻哼一声,疾步来到船尾,拔刀。
锋利的刀刃暴露在月光下,熠熠生辉,仿佛散发着一股慑人的寒意。
望着郑飞展臂举刀的样子,阿隆索嘲讽道:“你是打算用这把刀去对抗上百名手持火枪的悍匪么?省省吧!锚已经被固定住你逃不掉了,趁早投降还能留个全尸!”
他略带颤抖的话,让本就惊惧的水手们,面面相觑。
郑飞不为所动,嘴角微微一翘,旋即手腕迅猛翻转,挥刀!
“啪!”
金属碰撞的脆响,在众人的惊愕目光中,足有手臂粗的铁链被硬生生斩断,跟死蛇似的扑通一声坠入水中。
收刀,昂首。
在风力的带动下,新大陆号缓缓移动起来。
瞧着那群还在百米外奔腾而来悍匪,水手们不禁欢呼着击起了掌,庆祝逃过一劫。
“船长威武!”
在成片的欢呼声中,一个沙哑的、如蚊子般的声音钻入了郑飞的耳朵。
“去死吧。”
阿隆索有两把贴身配枪,此时他拿着第二把,隔着十几米指着郑飞的后脑勺。
在郑飞转回头的那一刹那,阿隆索的手指已经将扳机扣下了半毫米。
躲?只有零点一秒的时间,郑飞不是闪电侠!
汉斯干掉他!这是郑飞最后一刻所想。
“砰!”
枪响,不是汉斯是阿隆索,郑飞绝望地闭上眼,半秒后,他发现自己没被击中。
睁眼,惊奇地张望一番,只见那枚子弹偏得很夸张,击中了几米外的葡萄酒桶。
而阿隆索,正痛苦地捂着手蹲在地上,手背不断渗出殷红的血滴,但在这乌云密布的深夜,血滴也是黑色的。
“感谢我吧朋友!”伴着嘹亮的嗓音,一个矫健的身影从桅杆顶端如飞鸟般荡下,安然落在甲板上。
格兰特松开手里的绳子,冲郑飞吹了个调侃似的口哨。
几秒前,当郑飞砍断铁链后阿隆索便举起了枪口,这一切都被高处的格兰特尽收眼底。
格兰特带着火枪,但那么短的时间根本来不及上火药,于是他果断甩出了自己最拿手的飞刀,在子弹出膛的前一瞬间,飞刀正中阿隆索的手背,使得这老家伙手剧烈一抖,子弹偏离。
“多谢。”郑飞的语气还算平淡,心跳却还处在加速中,脊背也渗出了不少冷汗。
正应了不久前他教诲水手的话——没有人不怕死。
阿隆索愤怒抬头看向袭击者,认出是格兰特后,他顾不上疼痛猛地起身拔出匕首,怒吼一声插向格兰特的脖子。
身经百战的格兰特不慌不忙地挡下,抬臂往他后脑勺用力一磕,便让这老家伙昏了过去。
这时,悍匪已经距离岸边只有几十米了,他们放慢了速度,摇着手中的长枪呐喊示威。
郑飞看见克劳德也在他们当中,坐在一辆马车上。
“船上的家伙们,投降吧哈哈!”悍匪叫嚣道,古怪地看着站在岸边赤手空拳的阿隆索家丁,不明白这么多人怎么会输。
“你们想要我船上的十几万银币,是么?”郑飞故意拖延时间。
“没错,交出那些银币我们现在就离开!保证不会伤害你们!”
“等等,我让人现在就去搬!”
水手们应声而动,不到一分钟的功夫便把东西搬来了,堆在船舷边,但这东西不是银币,而是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
黑洞洞的炮口,让悍匪面脸上残留着的笑意顿时凝结。
“相信我是你们最大的错误!”占据了主动,郑飞怒声喝道:“你们可以立刻打死我,但我敢保证这几门火炮会让你们粉身碎骨,你们全部得死!”
悍匪们不安地骑在马上,犹豫着到底要不要拼死一搏。
“你们还在想什么?!船上有十几万银币!干掉他你们全部能成为富人!”克劳德吼道,恨恨盯着郑飞。
“怎么办船长,要不要开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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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五十四章 启航
“千万别开炮”船上有人求情道,是阿隆索的家丁。
“给我个理由。”郑飞面无表情地说。
“他们不是坏人。”
“有这样的好人么?”圣地亚哥替郑飞回答,感觉很可笑。
求情者默默叹了口气,道:“他们也是被逼无奈,都是穷苦人。”
“接着说。”郑飞眉宇微抬,想听下去。
“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出生在乡村,曾经都是猎户,每天起早贪黑地钻进丛林打猎,用微薄的收获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就这样过了好多年。”
“直到有一天,巴萨罗那的丛林被费罗拉伯爵宣告所有权,这就意味着只有他的家族能在巴萨罗那打猎,其他偷猎者只要被抓到,就至少面临十年牢狱。”
“他们只会打猎,放下猎枪就等于丢了饭碗,一家人都会被饿死,于是他们走上了这条路。不过我可以保证,他们从来没有过滥杀无辜”
“好了不用说了。”郑飞打断道,看着下面这群惊慌失措的“悍匪”,渐渐的,眉间流露出一丝同情来。
他杀过很多人,但那都是该死的人,他大多数时候是铁血冷酷的,但他有个始终未变的本性,善良。
况且,双方都不讨好的厮杀,还是能避免就避免的好。
他深吸一口气,回船舱拿了一大袋银币足有五千枚,回来时顺便敲了敲瞭望塔让汉斯下来。
“伙计你这是?”圣地亚哥猜出他要做什么,不安问道。
“这些银币够他们生活一年的了。”郑飞淡淡道。
“嘿你以前可是抠得连两瓶酒都不放过的。”
“那时候我缺钱,现在我不缺。”说罢,郑飞凝望着岸边,认真道:“这五千枚银币你们拿去分了,大家都不容易,以后少打劫穷苦人。”
悍匪头目诧异地嗅了下鼻子,道:“我们劫的都是富人和贵族。”
“那就好,我把这麻袋扔水里,你们自己捞。”郑飞吃力地把上百斤的袋子举至齐胸高,抛了下去。
船距离岸边有十几米,水深也只有十几米。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悍匪们不解,在他们的印象中,就算真的存在那些所谓乐善好施者,也只是为了博取名声而已。
“因为这些钱对于我来说只能买艘大船,而对于你们来说却能买来整整一年的口粮,好了不废话了,我得启航了。”说着,郑飞调了调船尾舵。
“等等这位船长!”悍匪头目欲言又止,迟疑片刻后终于还是小心翼翼地问道:“您缺水手吗?”
不知怎的,郑飞看着他真诚的眼神,竟然愿意相信他,即便他是悍匪。
“你要来么?”郑飞饶有兴趣地问。
“不,我得统领好这帮家伙,否则他们会乱成一锅粥的我们当中有几个游泳好手,不知道您能不能收?”
“游泳好手?”郑飞狡黠一笑,道:“如果他们能追上我的船,我就收!”
闻言,怔了几秒后,十来名悍匪相继跃入水中,奋力游去,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扒下。
“谢谢你,船长!”悍匪头目下马,深深鞠躬。
“照顾好这十几个人的家庭!”郑飞叮嘱道,会心一笑。
被郑飞的举动震惊得愣了好一会儿的克劳德,直到这时才意识到郑飞要跑,焦急吼道:“不要放跑他!他船上有十几万枚银币!可以买好几座大庄园!”
回应他的,是悍匪们厌恶的目光。
郑飞挑了挑眉头,轻声道:“汉斯,把你的枪给我。”
接枪,瞄准,击发!一声尖啸,子弹夺空而出,指手画脚中的克劳德瞬间倒地,子弹击中了他的脑门,一枪毙命。
“想搞我的人,必须死。”他似乎是对自己说,放下枪仰头望了眼夜空,乌云也似乎散去了不少,一轮明晃晃的圆月悬挂着,照亮前行的路。
格兰特选择跟着船队一起走,因为如果现在上岸的话,阿隆索的家丁们绝对会活剥了他,那次烧了阿隆索的仓库导致每个家丁都被扣了半年的薪水。
那群游泳好手很快便赶了上来,在水手们的帮助下爬上甲板,露出新人初来乍到所独有的笑容,笑得很憨。
航行出几百米,新大陆号和另外两艘大船汇合,郑飞安排了一下人员归置,每艘船正好十个人,不过当然,那三名舞娘还是都留在新大陆号上的,其他船上的水手想用的话可以申请过来住上一夜。
做完这些事情,郑飞才想起阿隆索那老家伙还昏睡在船上。
“怎么处理他?杀了么?”格兰特问,手放在腰间,用指甲顶出了剑柄。
“不了。”郑飞看向阿隆索的目光是绝对厌恶的,但他还是无奈地叹了口气,仰头望着美丽的夜空,喝了口酒道:“丽娜需要一个父亲。”
他招招手,喊道:“圣地亚哥,把这老家伙丢到小舢板上放海里去!”
然后,他便喝完壶里的酒转身回了房间,安娜还在等他去临幸。
“你终于回来了~”安娜嗔怪道,环住了他的脖子。
“今天比较忙~”他只是淡淡一笑,扯掉了她的睡衣,按倒。
对于刚刚所有的危急和变故,他都只字未提,他只喜欢分享快乐,不喜欢让别人替自己担心,尤其是自己的女人。
唔,虽然她还算不上是自己的女人。
寂静的深夜,北斗七星那么闪着,怡人海风这么吹着,一支船队三艘大船,就这么漂浮在地中海上,渐行渐远。
第二天,早上九点。
郑飞破天荒地睡了个懒觉,一来是这几天实在劳累,二来是昨晚喝了不少酒。
等他醒来站到甲板上时,水手们已经用完了早餐谈笑风声,顺便偷瞄舞娘们诱人的臀部。
另外两艘大船相隔了近百米,那些水手同样是站在船舷边,伸长脖子对舞娘们进行远眺,不嫌累得慌。
“给那两艘船取个名字吧伙计们!”他接过安娜递来的早餐饼,笑道。
“凯撒大帝!”
“飞翔的西班牙人!”
“不不不,飞翔的意大利人!”
看着水手们在各有意见地争论,郑飞哈哈一笑,道:“这样吧,咱们听听女士的意见,安娜你来起个名。”
“兔子公主!”安娜眨了下眼睛,欣喜道。
“好奇怪的名字原因呢?”
“因为我喜欢兔子!”安娜微微挺了下胸,更加高耸了,胸口有个小兔子的图案,正是她昨晚编织的。
呵,这就是传说中胸前的小白兔么?郑飞邪恶地笑了笑,猝然,他的笑意硬生生地止住,取而代之的是惊慌。
兔子,兔子他迅速回房,拿出自己手绘的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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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五十五章 海上的悠闲清晨
水手们纳闷地看着他,他的神色匆忙仿佛魔怔了一般。
盯着海图研究回忆了两分钟,郑飞咬了咬嘴皮,下令道:“调整航向!沿着海岸线向南航行!”
这条航行是原定航线,后来为了避开阿隆索的舰队而临时改掉,郑飞之所以决定走原航线,是因为偶然想起了一句中国俗语——兔子不吃窝边草。
据阿隆索所说,舰队驻扎在伊维萨岛,这个不小的岛屿离西班牙本土很近,特别特别的近,近到西班牙海军来个半天急航就能抵达。
以阿隆索的城府,怎么可能会把舰队设在自家门口打劫本国船队呢?这不是找死么?要知道西班牙海军堪称全世界历史最悠久的海军之一,号称中世纪海洋霸主,并在十六世纪也就是几十年后,成立了著名的西班牙无敌舰队,海上力量极其雄厚。
阿隆索还没蠢到以卵击石的地步,而且看他痛恨贵族的样子,和王室贵族那群人关系肯定不太好,所以他绝对不可能把伊维萨岛作为大本营,郑飞这么想。
还有一个疑点,昨晚阿隆索说当初带着狐皮回国,穿过直布罗陀海峡后调整航向沿着北非海岸线航行了半个月,最后发现了伊维萨岛。现在对照手里的海图看看,这句话本来就是个大漏洞!
沿着北非海岸线能特么跑到这岛上去,扯犊子呢!最多五天的行程还跑了半个月!
想到这些,郑飞不禁苦笑了一下,自己当时也是糊涂了没去仔细推断,差点中了那老家伙的圈套。
北非海岸线,半个月,地中海东部第靳尼安海中的某个岛屿,这三者才是最合理的组合。
而第靳尼安海,正在自己调整的第二条航线上!
事实是,阿隆索的私人岛屿正是在第靳尼安海中,舰队打劫的大多是的黎波里和意大利之间的贸易船队。狡诈的他永远会留着后手,即便是在昨晚那种确信能把郑飞搞死的情况下。
将这些逻辑梳理完毕后,郑飞释然一笑,对着湛蓝的天空伸了个懒腰,自言自语:“阿隆索,要怪就怪你的对手太可怕,通晓完整版的世界地图。”
根据罗盘的指示,水手们转动船尾舵向南航行,风势很好,全速前进。
悠闲了下来,郑飞还有些不习惯,在把水手们忽悠下海继续学游泳后,他搬了把长椅到甲板正中央,惬意躺下,品着拉菲,晒着太阳。
安娜很乖巧地给他端来两盘草莓和甜樱桃,别说以前还没发现,水果蘸着红酒吃,别样的美味。
暖洋洋的阳光打在脸庞上,肩膀被安娜轻轻揉按,无比解乏,要是再有台电视能看看球赛直播,那简直就是神仙过的日子!他尝了口酒,露出舒心的微笑。
“安娜,往左一点,对就是这里,舒服和我聊聊天吧亲爱的。”
“唔,聊什么?”安娜古灵精怪地眨了下眼睛。
“随便什么都行。”
“好的让我想想你喜欢什么款式的毛衣?我可以试着帮你做。”
“现在是夏天,你是要捂死我么?”
“额,那你喜欢什么口味的披萨?”
“我不喜欢披萨”郑飞笑了笑,摸了摸她白皙的大腿。
“你这真让人头疼,那你最喜欢世界上的哪个地方?”
“这个问题倒是不错。”郑飞眉头微微挑了一下,眼神中带着向往,道:“在东方,有个地方叫**。”
**,一个遍布信仰的圣地,许多生活在都市喧嚣中的年轻人们,都想着有一天能去到那里感受熏陶,去寻找自我。
但郑飞和他们不一样,他喜欢**是因为那里生长着一种花,格桑梅朵。
格桑梅朵,也叫格桑花,象征着美好时光和幸福。
望着平静如洗的天空,他开始畅想。
春夏之交,雪域高原的雪水汇集成一道道小河流,分布在广袤的大地之上。
晴空,云朵有那么两三撇;花田,姑娘有那么三两个。
悠闲躺在小山坡上,微风拂面,嘴里叼着根叫不出名字的绿草,静静注视着花田中的美丽姑娘们,笑。
“给我来朵格桑花~”他像是对自己说,情不自禁地,微微合眼。
他怀念曾经的美好时光,也渴望得到真正的幸福,以船为家以大海为家以自由为家的他,有时需要那么一点点归属感。
谁能给我这种归属感呢?他想。
呵呵,想这些不开心的干什么!起来嗨!
他睁开眼做了十几分钟hiit(健身专有名词,高强度间歇性训练),然后做了一百个俯卧撑,肌肉充血,爽多了。
这时他站到船尾看看那群游泳的水手们,发现他们竟然在集体偷懒,由于有绳子拴在腰间,这些家伙索性懒得动了,飘在水里被船拖着走,也不知道是谁给他们拿的牛肉干,边嚼边闲聊,眉飞色舞的完全没注意到他来了。
“嘿,你们说船长现在在做什么?”圣地亚哥笑道。
“在甲板上喝酒!”皮特答道,手一捞捞出条沙丁鱼。
“我猜是和安娜美女在床上谈事情!”
“不不不,我觉得船长不是那样的人,他一定是在薇薇安的床上,别忘了薇薇安经常勾引他!”
“哈哈,有道理~”
听着他们议论自己,郑飞莫名的心生喜感,用力咳了几声,趴在护栏上笑着注视着他们。
“靠”
水手们听见这熟悉的干咳,心里咯噔一声,不约而同地转过头,尴尬谄笑。
“刚谁说我在薇薇安床上的?”郑飞问。
“我”
“你十天不许睡她!有意见么?”
“没有那莉莉丝呢?”
“看我心情~”郑飞悠哉地吹了个口哨,随即眯起眼看了看太阳,道:“谁这么机灵,想出这种偷懒的好主意?”
“这么好的主意除了我还有”汉斯本以为郑飞是要夸他,得意洋洋,当注意到郑飞面色不善时,硬生生地把嗓子眼的话憋了回去,改口道:“还有他们”
“是吗?”郑飞扫了一眼其他人。
“嗯”
“患难与共嘛,挺好!”说着,他抽出了腰间的匕首,嘴角扬起,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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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五十六章 航海日记
之后,他做了一个让所有人惊呼的举动——割绳子!
水手们的救命稻草,断了!眼看着船越来越远,水性好的赶忙使尽浑身解数追了上去,至于水性一般的则是着急忙慌地乱扑腾。
虽然他们相信郑飞,但在这茫茫无边的汪洋之中围在四周的只有冷冰冰的海水,唤起了他们对“万一”的恐惧。
万一被丢下,万一呛水溺死,万一有鲨鱼
所以出于对生存的**,他们拼命向前游!
郑飞看着他们终于紧张起来的样子,喊道:“患难与共是么?给我游半个小时!前面这几个水性好像不错都快赶上来了,但你们忍心丢下落后的伙计么?看在上帝的份上,帮帮他们。”
说罢,他毅然转身离开,留给水手们严厉而冷漠的背影,转过身的那一刻,嘴角满意扬起。
他这么做的目的是训练他们的团队意识,就像部队那样懂得团结互助。
想起我是特种兵中那句平淡却感人的话:到了战场上,不管你是军官还是列兵,只要你是我的战友,我就愿意为你挡子弹!
这群中世纪的糙汉子们虽然不可能有这种境界,但至少也要有足够的默契与信赖,能让他们肩并肩去面对神秘莫测的海洋、险象环生的新大陆原始森林,以及野蛮粗暴的土著人。
此时,另外两艘船(最后定名为北美号和南美号)上的水手们,嘻嘻哈哈地趴在船舷上,看笑话似的看着这边的同僚受罪。
“汉斯!圣地亚哥!让你们的人也这么干,包括你们自己!”郑飞吼道,磁性的嗓音在这空旷的海平面上荡开,伴着涛声海鸥声钻进了那些人的耳朵。
所谓天高皇帝远,隔着近百米,他们当然是磨磨蹭蹭地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
郑飞看在眼里,不爽但没发火,从容不迫地接着喊道:“再磨蹭,一个月不许上新大陆号!”
新大陆号上有薇薇安和莉莉丝。
“动起来伙计们,船长说到做到”圣地亚哥第一个脱掉衣服,带动了一票人,他们无法想象一个月摸不到美女会是怎样的感受。
看着水手们乖乖照做了,郑飞揉了揉干涩的眼眶,叹了口气。
无聊,没有手机电脑娱乐设施的远洋,真是枯燥。
干点什么好呢,去薇薇安房里看她跳性感舞蹈?不不不,那是晚上该做的事,不能纵欲过度,毕竟不是二十岁的小伙子了。
想了想,他回到房间坐到桌子前,取出墨水、鹅毛笔,以及一沓羊皮纸,准备写航海日记来消遣。
想不起这是从亚特兰大码头出发第几天了,就当成是第一天吧,他蘸了蘸墨水,微笑着写下:
洋洋洒洒的一篇回忆录,写出了压抑在郑飞心中所有的事情,当划上最后一个标点时,他的心里舒服多了,侧头望着窗外的湛蓝晴空,笑着流泪。
这时,笃笃的敲门声把他从回忆中拉了出来。
“我能进来吗?”安娜乖巧的声音传来。
他连忙擦掉眼角的几滴泪做了次深呼吸,道:“当然可以。”
安娜推门,笑盈盈地抱着一个木桶,里面好像是热水。
“泡个脚吧,听说很解乏。”她放下桶,环住他的脖子,吻。
“现在是上午,我刚起床”
她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道:“那你想吃什么?我去学着做,或者你想看我跳舞吗?”
她似乎努力的想要为他做些什么。
“不用了安娜,我现在什么都不需要。”他爽朗一笑,停顿片刻,耸耸肩轻声道:“放心,薇薇安永远也取代不了你,我去她的房间只是想偶尔换下口味,就像吃腻了牛肉想尝尝荞麦那样。”
“嗯?你想吃荞麦?可你上次说那是驴吃的”她疑惑眨眼的模样,简直呆萌。
“只是个比喻而已”他摸了摸她的头,接着拍了下她高翘的臀,说:“好了,我要出去解解闷了,一起来吧。”
甲板,被阳光晒得有些烫,所以泡在海里的那群水手如果不是要拼命互助着追赶大船的话,还是挺舒服的。
郑飞拿着一杆长长的火枪,站在白帆投下的阴影中,瞄着大约八十米外“北美号”的船尾,那里有只海鸥在落脚。
航行很无聊,跟在部队时的那种无聊很相似,不同的是在部队有群士兵能陪着自己训练打枪流浪丛林,苦中作乐最为乐。
既然有最好的火枪以及上万发子弹,那就用射击来消遣这枯燥的生活吧。
他静静屏住呼吸,稳稳托枪,估算好预定误差后,击发!
“咻!”
没击中,子弹在空中划出一个抛物线,完美地落入了海里。
这射程郑飞愕然,从轨迹来看它的有效射程只有不到五十米,连弓箭弩机都比不上。
用这些粗劣的火枪,怎么征服美洲成千上万的野蛮土著?
他担忧地皱起眉头,思索了一会儿,喊道:“乔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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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五十七章 激励
乔治正在房里摆弄着小玩意儿,听到这声召唤,连忙带上眼镜跑了出去,站到郑飞跟前。
“船长,我不会打枪”他小心翼翼地说,以为郑飞是要他学射击。
郑飞玩笑道:“谁让你打枪了,看你那女人一样的手好了说正事,我记得你曾经说过自己是名优秀的工程师。”
“没错,我了解各种机械。”乔治得意笑道。
“那你会改装火枪么?”
“这可是我不懂枪。”
“如果给你现成的图纸,你能照着图纸改装么?”
“我可以试试,但不敢打包票。”
“好,等我半小时。”说完,郑飞独自回了房间。
外籍兵团的士兵,军事素养相当于甚至高于特种兵,不止是要精通射击搏斗懂得运用策略,对各种枪械发展史的了解也是极为重要的。
恰好,郑飞是个枪迷,没少去研究枪支的原理和构造,拆装枪支的次数就算没有上万,也有八千了。
即便画不出现代精密枪支的构造图,但设计一支简单的线膛枪还是切实可行的。
半小时后,他准时把图纸亮在了乔治眼前。
“枪管好细”乔治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从未见过的构造。
“细枪管再加上螺纹膛线,可以有效提升精准度。”
“可是我现在搞不出这么细的铁管,更别说还要在里面刻上螺纹了。”乔治耸耸肩坦然道。
“我相信你一定可以的乔治,北美号上有熔炉和各种你所需要的材料,今天你就过去吧。”说着,郑飞狡黠一笑低声道:“明天我让薇薇安也过去。”
“咳我试试看!”
这时,吵吵嚷嚷的叫声打断了他们的交谈。
“船长!~”还在海里泡着的水手们上接不接下气地喊道。
刚刚一直专心画图的郑飞这才想起那群倒霉的家伙,大概已经泡了快一个小时了吧?
他匆忙跑到船尾低头望去,只见水手们苦怏怏地扒着船身,虚弱无比。
“不错,一个都没丢下。”郑飞故意本着脸不笑,放下舷梯。
至于另外两艘船的水手,则是早就自觉地脱离了苦海,打着赤膊躺在甲板上晒太阳,郑飞决定惩罚一下他们,所以在乔治收拾好东西后,两人一起搭乘小舢板奔向北美号。
见船长亲临,圣地亚哥和若干水手迅速爬起,忐忑地等着挨训。
“躺得舒服不?”郑飞笑里藏刀。
水手们不敢说话,齐齐坑着头。
“圣地亚哥去给我倒杯酒。”
“啤酒还是?”
“我知道你小子偷偷藏了上好的雪利酒,拿出来给我尝尝!”
圣地亚哥撇撇嘴,乖乖回船舱倒酒,那酒是用郑飞奖励给他的一百枚银币买的。
等他消失在视线中之后,郑飞扫了眼余下的水手,严肃道:“知道为什么你们的头儿能喝雪利酒,而你们只能喝啤酒么?”顿了一会儿,接着道:“因为我给了他奖金,没给你们。”
“为什么不给你们?因为你们不够格!”郑飞刻意讽刺道。
水手们听着这句话,心里很不是滋味。
“钱是凭本事挣来的,想得到奖金想发财,就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明白了么?”
“明白”这声沉闷的回答,很不情愿。
郑飞挑了挑眉头,知道他们心里不平衡,道:“一个月后,如果你们当中有人体能超过圣地亚哥,我奖励他一百银币!”
水手们眼前一亮,顿时活分起来。
“还在等什么,绕着甲板跑十圈!最先跑完的今晚可以睡莉莉丝!”
几乎是瞬间,亢奋的水手们便一哄而散,没命似的绕着甲板狂奔。
圣地亚哥出来时看到水手们这副打了鸡血的模样,将酒杯递给郑飞后狐疑道:“什么情况伙计,你会蛊惑法术么?这群家伙平时比我还懒。”
“你还好意思说,哪天要是被他们超过了,看你还怎么混。”
“哈哈,不会的~”圣地亚哥自信一笑,完全不把自己的手下放在眼里。
“好了不和你废话了,乔治最近都要待在北美号上研制新武器,你们全力配合。”
安顿好乔治后,郑飞又搭着小舢板来去了南美号,用了同样的方法激励汉斯的手下,当然,格兰特除外。
格兰特执意要留在南美号上,因为这条船上全是补给,牛肉香肠一应俱全,更何况还有整整半船舱的葡萄酒。
瞭望塔上,吹着海风,两人在聊天。
“格兰特,几天后我会在葡萄牙靠港,你要上岸吗?”郑飞喝了口酒问。
之所以要在葡萄牙靠港,不是因为需要增添点什么补给,而是因为他特别想去里斯本看看,这座欧洲大陆最西端的城市,也是中世纪时期最著名的大港口之一。
“唔,我的上帝,真是个艰难的选择。”说着,格兰特不经意地拿过郑飞的酒壶,喝了一口后还回去。
“你留着喝吧”郑飞在这方面有点洁癖。
格兰特没察觉到他在嫌弃自己,撇撇嘴接着说:“不久前我从利物浦回到巴萨罗那,本来想搞阿隆索那家伙一票,现在肯定是不行了,这么一弄我都不知道该去哪了,主要是身上的钱都挥霍的差不多了,没法泡妞哈哈。”
“那你是想一直跟着我的船队?”郑飞的眉头微微蹙了一下,这位放荡不羁的传奇游侠虽然本领过人,但不好管,说不准会捅什么篓子呢。
“唔,不欢迎吗?”
“可是你知道我要去哪么?”
“北欧?非洲?”格兰特猜测着,最后笑道:“该不会是人人都想去的东方吧?”
“都不对。”郑飞面色凝重了起来,认真道:“我要去的,是一块从没有人到达过的大陆,谁都不清楚会有怎样的危险在等待着我们,你确定要一起么?”
“游侠格兰特有害怕过吗?”格兰特淡淡一笑,灌了口酒。
“你当然不会害怕,但是,以后你必须听从我的指令,你能做到么?”
听到这里,格兰特怔了一下,沉吟片刻,道:“如果我拒绝呢?”
“那就在葡萄牙上岸,我会给你些银币,剩下的就看你自己的了,躲避仇家追杀,继续过你那提心吊胆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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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五十八章 久违的挑战
格兰特,不想过那种生活。
白天,窝在小旅馆里,怀里搂着不知叫什么名字的妓女,想出去弄点好吃的都得戴个大帽子遮脸,一有点动静就忐忑不安。
晚上,终于有机会坦然走在街道上透透气,可这萧瑟的街道上却只有自己一个人,冷风吹着,枯叶在脚下翻滚。
这种感觉叫做,孤独。
他很有钱,每次作完案都会有至少数千银币的身家,但他永远都无法参加上层社会的酒会,到不了任何会被人群注意的地方,更无法接受美丽姑娘的仰慕,只能做个贫穷的富人。
他曾无数次想带着钱逃离,可又能去哪呢?
北欧?冰天雪地的,还老被维京人侵扰。
东欧?战火正蔓延,西亚的野蛮人可不好惹。
非洲?呵不解释。
所以,他哪都去不了,他想跟着船队。
“额”他想说些什么,却不知道怎么开始。
“考虑好了?”
“我可以留在船上但不做你的水手吗?”
“不好意思格兰特,虽然你救过我,但你总不能跟着我混吃混喝一辈子吧?我不养闲人。”
“嘿,我可以帮你摆平麻烦,就像上次那样。”
“很多人都可以帮我摆平麻烦,我只需要服从我的。”
“没的商量?”
“没的商量。”郑飞的态度很坚决。
“靠”格兰特拍拍脑门,振臂将空酒壶抛入大海,道:“好吧我答应你!”
口头上答应可不行,郑飞望着他那一脸的不爽,必须要挫挫他的锐气。
“既然你同意做我的水手,就下海练游泳去,以后万一遇上海难没人有功夫救你。”
“可是我会游泳!”格兰特瞪着眼,没想到这么快就要挨整了。
“会游不代表游得好。”郑飞耸耸肩。
停顿片刻,格兰特转了转眼珠子,道:“这样,我们比一场,如果我赢了,以后我就不用游泳可以么?”
这是郑飞第二次被挑战,上次是在圣休伦斯号上当大副时,挑战者是水手长,那家伙是退役国家队队员。
他笑了笑,答道:“如果你输了,以后就要无条件服从我的命令,不许推脱。”
“没问题!”格兰特拧了拧脖子活动筋骨,迎着海风露出自信的微笑,每年夏天都要在莱茵河游几个来回的他,对自己的游泳技巧很有把握。
当然,他不了解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个怎样的角色,他也不认为自己需要去了解。
下了瞭望塔,他们脱掉上衣站到船舷边做准备活动,水手们刚好绕着甲板跑完十圈,气喘吁吁地看着他们,好奇不已。
“从这里游到那上面去,大约八十米。”郑飞抬手直指新大陆号,接着道:“谁快谁赢。”
老实说,当格兰特看到郑飞这一身“性感”的肌肉时,不免有些发虚,不过这只是短暂的,他很快便恢复了自信,因为在他长达十几年的游侠生涯中,败在手下的肌肉男不知有多少个了。
“可以。”格兰特应了句,率先站到船舷上准备跳水。
“小心点别被鲨鱼啃了腿。”郑飞哈哈一笑,站了上去等待汉斯发令。
水手们看天方夜谭似的盯着他们,一个是充满领袖魅力的船长,一个是口耳相传的传奇剑客,这场比拼到底谁会赢?他们轻声议论了起来。
汉斯举起手臂,念道:“三!二!”
还没等他喊完,格兰特突然纵身一跃入海抢跳,全力向着新大陆号游去,很多年以后人们把他的这种泳姿称为,狗刨。
郑飞讶然,随后微微一笑,跳!
“伙计们过来玩玩!我出一枚银币赌船长赢!”
“那我赌格兰特!”
“格兰特!”
“船长!”
陆续的,他们加了码,包括北美号和新大陆号的水手们,看到这一幕也赶忙下注,不放过赌钱的大好机会。
海面,迎着不小的浪头,格兰特拼尽全力划臂蹬腿,大腿被某个带刺的海洋生物扎得生疼。
“滚开你这个死家伙!”他咒骂道,稍稍转回头瞄了一眼,见郑飞被自己甩了好远不禁心花怒放,刚张嘴想笑笑谁成想呛了口海水,又苦又涩。
甲板上,压郑飞赢的水手们焦急起来,手心捏着一把汗,担忧观望,郑飞却迟迟没有赶上去的趋势。
完了,他们想,锃亮的一枚银币啊,离开了我的口袋你是否还能过得安好?
所有人都觉得大局已定,不再去关注了,所以当郑飞忽然钻到水下去时,也没人注意到。
“格兰特还有二十五米。”
“二十米。”
“话说,船长哪去了?”
快要接近尾声时他们才想起,郑飞已有好久没露头了,几乎是同时,他们紧张了起来。
“不会是”
鲨鱼,海蛇,巨型乌贼,传说中的海怪?
“船长!”他们趴在船舷边大喊,顿时慌了阵脚。
圣地亚哥最先冷静下来,指挥道:“搭上小舢板去找,快!”
他们好像在喊船长?格兰特心里嘀咕道,难道那家伙要追上来了?有海浪的阻碍,他游得很吃力,肌肉酸胀体力也快到极限了,因而没功夫分散注意力去猜测去回头观望,顶着浪一点点向前划动。
终于,只有五米了!他亢奋地猛一蹬腿,伸直手臂准备去拍新大陆号的船身。
猝然!郑飞顶着湿漉漉的头发从水下冒了出来,容光焕发地出现在他的眼前。
“嚯,好久没潜得这么爽了!”郑飞畅快地抹了把脸,手里抓着个透明的小玩意儿。
格兰特的表情只能用一个词形容,惊愕。
他呆望着郑飞,神采奕奕,自己却是筋疲力竭,何况郑飞还是潜水过来的,自己输得是那么的彻底。
他抓着舷梯默默低头叹了口气,少年时期就被冠以天才头衔的他,从没输过。
“嘿,想什么呢?”郑飞打了个响指道。
“我输了,我会履行我的承诺,服从你的命令。”格兰特撇撇嘴,愿赌服输。
“先上船。”郑飞笑道。
忙着下海去搜救的水手们完全没注意到形式逆转,匆匆忙忙地坐上小舢板,突然瞥见自己的船长出现在了新大陆号的甲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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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五十九章 水晶
船长身后,是垂头丧气的格兰特。
“把小舢板收回来吧伙计们~”说完,郑飞的笑容僵住,看见格兰特腿上有一道长长的伤疤,便问:“这是怎么回事?”
格兰特眉毛抬了抬,惭愧笑道:“我小时候很勇敢,有一天庄园主的儿子当着所有小伙伴的面嘲笑我胆子小,我为了证明自己胆子不小,就往腿上扎了一刀”
“呵,真是个勇敢的小家伙坐下歇歇吧,看你累坏了。”
郑飞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水手们闲着,命令道:“都愣着干什么?练一个小时端枪!汉斯!圣地亚哥!带着你们的人练一个小时端枪!”
“哼,可恶,下次再出事咱们一定不救他。”隔着几十米听到嘹亮的喊声,圣地亚哥对水手们努努嘴玩笑道。
“老大你刚刚押了格兰特,那一枚银币是不是该”有个水手试探道。
“想挨揍么?”圣地亚哥捏捏拳头,心底暗暗抱怨格兰特不争气,空负盛名。
把水手们支开后,郑飞坐到了长椅上,对安娜招招手,安娜迈着风韵的步伐,乖巧地站到他身后为他捏肩。
“格兰特,想吃些什么吗?”郑飞翘着二郎腿晒着太阳悠哉道。
“唔,牛肉、鸡蛋,还有”
“还有什么?”
“还有一切能吃的东西,嘿嘿。”
郑飞第一次觉得这个被人们奉为传奇的男人,傻乎乎的。
“薇薇安,拿点吃的过来!”
享用完简单却美味的午餐,格兰特惬意地伸了个懒腰,学着郑飞的样子翘起了二郎腿,也想找个美女过来捏捏肩。
正在这时,郑飞突然把一杯啤酒泼在了他大腿之间的部位,带着泡沫的液体渗进裤子,黏在那玩意儿上,刺激。
“嘿,你干什么?!”格兰特跳起来,想脱裤子又碍于有女人在跟前,窘迫不已。
“下海泡泡就没事了,吃饱喝足了该练游泳了。”郑飞坏笑道。
“我”
“你说过绝对服从的,想当着美女的面食言么?”
“真见鬼”格兰特嘟囔着,在水手们的偷笑中,扑通一声跳下海。
“哈船长,真有你的!”
“别拍马屁,老实端你的枪!”
说完,郑飞眼神中掠过一丝喜色,搓着手里的透明物体,这才发现自己一直握着它。
安娜看见这个类似于水晶的东西,欣喜道:“咦,这是什么?”
“刚才在水下不经意捞到的,你想要吗?”
“嗯!”
“那多想一会儿就不想了~”这句玩笑话出口,郑飞顿了一下,收住笑容放下水晶,独自进了船舱。
奇怪,刚才那一瞬间仿佛回到了十年前,竟然有种在撩妹的感觉。
自己的那点情感,不是早就该被岁月冲洗干净了么?
看来是太闲了他摇头苦笑,坐到桌子前,写一些东西,画一些图纸。
两天后,傍晚。
夕阳毫无遮拦地坠挂在远方的天边,赤色席卷了海洋,配上翱翔在空中的几只不知名海鸟,构成一幅绝美的风景画。
郑飞站在船头,举着望远镜眺望,想,要是有台相机能把这景色拍下来,那该多好。
按照当前的航速来看,大概已经到了伊维萨岛附近了吧,他喝了口淡水,凝望远方。
“嘿伙计,又在思考人生了么?”圣地亚哥爬上新大陆号,是奔着晚上和莉莉丝滚床单来的。
“没有!”郑飞想通过望远镜在单调的海面上搜寻点其他东西,但是一无所获。
“你绝对是个有故事的人,从你的眼神就能看出来,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吧。”圣地亚哥向来是有什么说什么,很期待。
“我讲的故事你听不懂。”
“哈,不可能!”
“那我开始讲了,你仔细听。”郑飞无奈地拧了拧眉心,接着霹雳啪啦地胡诌道:“德国队以三球的优势战胜了英格兰队,胜负既分,结局已定,历史的篇章这一段已经写完,但英德在世界杯历史上永恒的对抗将延续下去。让我们想想吧,在此时此刻,在柏林,在慕尼黑,在汉堡,在科隆大教堂,肯定有无数的德国球迷为之欢欣鼓舞。而在伦敦,在利物浦,在曼彻斯特,在泰晤士河边的小酒馆,肯定也有无数的英格兰球迷为之黯然神伤。”
这一大串的足球解说词,绝对能让圣地亚哥晕头转向,好让这家伙不再缠着自己。
“嘿我投降。”圣地亚哥举起双手,尴尬地离开去找莉莉丝了,去时碰到了给郑飞送水果的安娜。
“安娜美女你好!”圣地亚哥特别想拍拍她的屁股,没敢。
“你好~”安娜笑得很甜,吸引得圣地亚哥直勾勾地盯着她的胸部垂涎,忽然,他愣了一下。
“这是哪来的?”他指着她胸前的挂坠问。
“唔,一个挂坠而已,有问题吗?”
“哪来的?”他伸手要去摸。
“喂,干什么呢你!”郑飞发现了他的“猥琐”行为,连忙阻止道。
“我不是要摸她的胸”
“摸什么都不行!白天在海里没泡够是吧?”
“她的挂坠”圣地亚哥这个接近两米的壮汉,此时委屈无辜的表情像个被冤枉的小孩子。
“好了好了我不怪你了,莉莉丝在房间打扮,快去吧。”
“噢。”圣地亚哥懊恼地应了句,进了船舱。
安娜把玩着挂坠,它是用郑飞那块水晶制成的,她不解道:“为什么不让大块头把话说完呢?”
郑飞耸耸肩,笑道:“他可是出了名的好色。”
“可是他只是想看看我的挂坠呀。”
“给你讲个我自己的故事吧,听完你就明白了。”郑飞捏捏她柔软的胸部,搂着她站在漫天晚霞中开始讲述。
“我很清楚的记得,十三岁那年我开始有了**,对这方面很好奇。我坐在教室的第一排,前面就是讲台,我的老师是一位年轻又成熟的美女,她经常伏在讲台上批改作业。”
“有一天,好像很热,她穿着一件宽松的衬衫,额,衬衫是一种衣服,和你的睡衣差不多她用手臂撑住讲桌俯身,我便看到她的胸,雪白的,比你的还嫩。”
“然后,春心萌动的我没忍住,盯着那两团诱人的果实,伸出了贼手,后来你猜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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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六十章 换口味
“哇,你不会真的摸上去了吧?”安娜大笑,作出嫌弃状。
“怎么会,眼看着就要得逞时,她抓住了我的手抬头怒视,那一刻我像是被浇了一桶冰水,萌动的小心思瞬间平复下来,腆着脸羞愧道:老师,你的挂坠很好看”
“然后呢然后呢?”
“她是个好老师,什么都没说就放过了我,否则我肯定会闻名全校。”
“哈哈,没想到你从小就是个色狼。”
郑飞耸耸肩,揉了揉她的胸部,踩着被余晖映成金黄色的甲板,站到船头继续远眺。
这时,南美号的瞭望塔上,水手在不断摇旗,这个举动意味着他们发现了什么情况。
由于这阵子南美号的航速比较快领先了数百米,隔了这么远扯起嗓子喊也听不见,郑飞只得搭乘小舢板前去。
几分钟后,他登上了南美号甲板。
“怎么回事?”他问,接过汉斯递来的望远镜。
自从他制作出第一架望远镜后,乔治就效仿着做了十几架分发给水手们,他们经常用它来偷看新大陆号上的美女。
“船长您看那边。”汉斯抬手指着南方,神色中透着喜悦。
通过望远镜搜寻了一番,镜头前除了单调的海水外,出现了一抹翠绿色,夸张点说就像是沙漠中的绿洲,终于出现了不一样的景色。
“喏,一个小岛。”郑飞笑道,放下望远镜。
“景色好像很美。”汉斯补充道。
郑飞会意,看了眼面露期待的水手们,问道:“想上去看看?”
不约而同的,点头。
郑飞明白他们为什么想上岛,除了老待在船上无聊外,更主要的是伙食问题。
因为天气热不易储存食材,航行期间包括他自己也只能吃一些干粮,鲸肉干牛肉干面包面条之类的,有时会撒网抓些海味,吃多了实在是腻。
安排在南美号上的水手基本上都是汉斯的同乡,很多年前做着和汉斯一样的行当——猎人。
他们想上岛打些猎物,兔子羚羊之类的,运气好的话没准还能碰到野猪野牛,架起来在篝火上面一烤,足够给全船队换换口味。
但是这么一来可能会耽误航程,所以他们得征询郑飞的意见。
“可以吗船长?”汉斯带头问,心里不抱太大期望,在他的感觉中郑飞行事严谨,是不会为了吃而停止航行的。
在水手们的期待目光中,郑飞摇摇头。
水手们黯然互相拍了拍肩膀,想着晚餐大概又是面包夹牛肉干了。
“离猎物近点再放枪,别浪费我的子弹。”郑飞淡淡道,捉弄了他们一把。
“嗯?”他们茫然。
“靠岸!”
“哈!船长英明!”几秒前还垂头丧气的他们立马精神焕发,奔跑去调整航向。
欢呼雀跃的模样,像群孩子,这种发自心扉的快乐,难得。郑飞笑了笑,双手撑着船舷,凝望天边。
一小时后。
这座岛绝对比整个巴萨罗那城还大,选择合适的地点收帆抛锚后,他们踏上了这片金色沙滩,本该是银白色的,夕阳投来的光辉把它映得泛黄。
站在沙滩上,郑飞开始清点人数。
“姑娘们呢?”他问。
“忘了通知了我上船叫她们去!”
“不用了,你们先去找块平地收集点木柴,我去叫。”
上了甲板,海浪拍打在礁石上的声音钻进耳朵,很动听。隐隐约约的,在这动听的涛声中还夹杂着其它更动听的声音。
是女人的呻吟。
郑飞走了几步,发现是从莉莉丝房间出来的,这才想起圣地亚哥还在里面挥汗如雨。
他很少关注莉莉丝,因为她既不像安娜那样贴心,又没有薇薇安风骚懂得勾引。
但此时听着这断断续续的,令人骨头发酥的呻吟,他却有些心痒,身体发烫。
该死,劲头上来了还真不好压,他这么想,准备先去找安娜泻泻火。
“嘿船长,怎么就你一个人了?”身后,薇薇安妩媚笑道,刚从船舱走出的她还穿着睡裙,手指拨弄着波浪长发。
“发现个小岛,他们登岛打猎去了。”当郑飞转过头看见她时,不禁怔了怔,咽了口唾沫。
他从没见过这样的薇薇安。
薄得不能再薄的睡裙,半透明紫罗兰色,里面没穿其它东西,两颗点清晰可见,最夺人眼球的是那双修长美腿,半遮半掩,诱惑力十足。
余晖打在她的脸庞和躯体上,更彰显出她的美艳性感。
“额,安娜呢?”他不由得上前几步。
“她刚刚说有点累,回屋睡一会儿。”薇薇安继续拨弄长发,娇唇半咬,另一只手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把裙摆往下扯了扯。
见到这典型的欲拒还迎的动作,他更热了,道:“你能控制住自己的叫声吗薇薇安?”
她娇笑一声,点头。
“声音小一点。”他搂住她的腰肢,在她柔软的臀上狠狠捏了一把,随后急不可耐地把她抱进船舱丢到床上,按倒。
“我等这一天很久了。”她急促喘息道,脸色绯红。
“专心点,别说话。”已经热出汗来的他没心情玩前戏,粗暴地扯掉她的睡裙,直奔主题。
整个过程中她都乖乖听他的话,尽量压低那男人最爱的嘤嘤声,双臂搂住他的脖子,任由他在自己的身体上尽情发泄。
直到最后一刻,她终于忍不住叫出声来,极其舒爽。
“小点声”他责怪道。
“我是故意的~”她轻哼着眨了下眼睛,舔唇。
他正玩得性起,再加上喜欢和主动的女人玩,坏笑了一下索性不管那么多了,道:“趴下,翘起来。”
半小时后,从船舱出来时正好圣地亚哥也刚刚走出莉莉丝的房间,一起踏上甲板。
“伙计,你”圣地亚哥惊讶地打量着他。
“怎么了?”郑飞耸耸肩。
“你不是觉得脏吗?”
“有时候我需要换换口味,营养要搭配开来。”
这时,吱呀一声,安娜慵懒地搭着哈欠,出现在他们面前。
“嗨~”她打招呼道,笑容不是很自然。
“嗨,跟我下船,今天咱们在岛上开篝火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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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六十一章 土著?
“啊哈,最喜欢晚会了,等我换身衣服!”她激动得如同被邀请去参加舞会的姑娘。
安娜进房后,薇薇安迈着猫步来到郑飞身边,挽住他的胳臂,被甩开。
“这个拿去,几天后靠港去买些你想要的东西。”他掏出十来枚银币道,拍了拍她的屁股以示安慰。
她噘噘嘴,媚笑着接过银币。
转眼间,夜色降临了,繁星点缀在夜空这张画布上,令人神往。
一块平坦的高地是篝火晚会的地点,距离岸边大约四百米,海风这么吹着,肉香这么闻着,心旷神怡。
收获很丰盛,汉斯带领猎人们用精湛的枪法打到了二十多只野兔、一只羚羊以及一个珍稀的大家伙——欧洲野牛,要知道这家伙在一百多年后便灭绝了。
新鲜的野牛肉被割成条状摊在烤架上,不久后它将成为几十块美味的超长牛排。
当郑飞得知那些肉是野牛肉时,瞪着眼问:“你们把野牛给烤了?”
“是的,烤着容易熟~”汉斯笑哈哈道,不断撒调料。
“你们知不知道野牛多稀有?!它们很快就会灭绝的!”郑飞喝道。
“这个跟我们有什么关系?”水手们茫然,有些怯诺道。
郑飞不是圣母,永远不会去关注什么物种灭绝的大事件,他这句话的重点在于——稀有。
他摇头叹了口气,道:“这么珍贵的肉,你们怎么能全烤了呢,应该留点煮、炸、红烩”
“额,我们再去打一头!”水手们很乐意去完成船长的小小愿望。
“不用了慢点打头小点嫩点的要是看见水果的话也摘点”望着水手们撒欢跑去的背影,他嘿嘿一笑,对安娜说:“宝贝儿,给我煮一锅羚羊肉汤吧。”
“怎么不让薇薇安给你煮?”她的语气中带着些责怪。
他转头看了眼,薇薇安正坐在不远处的树根下,接受格兰特的**,言语轻佻,笑得很浪。
“唔,你都听见了?”郑飞问。
“弄出那么大动静,听不见才怪。”她嗔怪道。
“然后你生气了?”郑飞搂过她,贴着她的耳垂轻声道。
“没有~”
女人说的没有一般都是有。
他会意,沉吟了一会儿,接着道:“我之前说过去薇薇安房间只是想换换口味,不同的是以前是看她跳舞让她用嘴,这次是干了她,你知道我是个坏男人。”
“人见人爱的坏男人。”她接道,叹了口气后便去煮羊肉汤了,有些失落的样子。
郑飞没再去哄她,静静坐了一会儿喝了口酒,离开小山坡独自爬到了一处崖壁上,几十米高。
面对着宁静的夜空,想些事情,隐隐感觉特蕾莎在思念自己,要是她知道自己离开帕尔斯庄园后睡了好几个不同的女人,会是什么感觉?
其实现在想想,自己对特蕾莎之间并没有多少真挚的感情,能喜欢上她的原因一是觉得她漂亮且与众不同,二是当时还没领略到这个世界的花花草草。
尤其是见到丽娜·阿隆索后,他对特蕾莎的感觉就越来越淡了,不过即便是这样,他仍然会回去找她,为了曾经的承诺。
爱是日积月累出的,他这么想,美艳性感的女人适合玩,娶妻还是要找个知性贤惠的。
篝火晚会开始了,他和水手们围着红彤彤的篝火,嚼着牛肉喝着爽口的啤酒,听大家聊些过去的事情,热闹而温馨。
郑飞没让安娜跳舞助兴,但薇薇安和莉莉丝的舞蹈当然是少不了的,她们来到场地中央,扭腰摆臀做出那些撩人的动作,然而水手们却没有了从前的激动劲儿,因为这两个女人他们都睡过了,**不强。
郑飞察觉到他们的反应,皱皱眉,想着要不要在葡萄牙靠港后再找几个美女,额。
丛林中传来的沙沙声,被淹没在狂欢之中,没人注意到它,直到一个人钻出丛林,一脸迷茫地站到他们眼前。
狂欢戛然而止,郑飞的手停留在安娜的胸前,打量着眼前这个穿着草裙的人。
土著?这是他的第一感觉,想想又觉得不太可能,这座岛屿离西班牙不算远,不该有土著。
可是,怎么解释他的草裙以及光着的上身呢?
“呃”他想问问,又不晓得用哪种语言。
同样的,眼前这个人也是欲言又止,愣在原地发呆。
隐约听见丛林中由远及近的脚步声,郑飞和水手们对视一眼,下意识地拿起火枪,站起来把三个女人挡在身后,警惕以待。
半分钟后,一大群人陆续钻出丛林,同样是茫然的表情,不说话。
近百个人,就这么愣愣杵着,对峙。
“嘿,”郑飞打破沉默,捡起块烤牛肉丢给他们。
他们每个人,几乎是在同时咽了口唾沫。
“谢谢”最年长的人鞠躬道,把牛肉递给几个小孩子分。
听着这叽里咕噜完全不懂的语言,郑飞颇为头疼地抱怨道:“ohmygod!”
谁成想,听见这句话那人眼睛顿时一亮,激动地用英语问:“你是英格兰人?!”刚说完,他的眼神便又暗淡了下来,欧洲人哪有长这个样子的。
英语,这地方怎么会有英格兰人?
“我在英格兰生活过几年。”郑飞答道,好奇地打量着他们,接着说:“你们是什么人?”
“遭遇海难流落到这里的一个家族。”
“那你们是怎么跑到这里的?”
“半年前,我们的国家战乱频繁,为了躲避战火我只能带领家族搭船,想去其它国家定居,后来航行到这里遇上了风暴。”
郑飞挑挑眉头,想说些什么但又没说,转了转眼珠子,心底生出一项计划。
他想说的是,你们难道不知道往西不超过一百海里就是大陆吗?没说出口的原因是,他想让这群人跟着船队一起走。
到达美洲后,想殖民当然得有原住民,他可没精力去和那群野蛮土著沟通,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劳动力。
本来的打算是从欧洲带男人和女人过去,让他们在那里为自己创造财富并且繁衍生息开创美洲文明,但这很难,除了一些囚犯外,会有谁想永远离开家乡去到一片未知的土地呢?又有谁会相信郑飞不是人贩子?
而眼前这群不清楚状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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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六十二章 探险
郑飞眉宇微微抬了抬,扫视着这群逃亡者,他们正直勾勾地盯着那些香喷喷的烤肉,咽口水。
把他们带去美洲,算是拐骗么?不不不,没那么恶劣,充其量只能算是忽悠这群人本就是想找个地方定居的,去美洲和去其它地方有什么区别呢?把他们带离这座荒岛,他们应该感谢我才对。
想了这些,郑飞心里的坎儿顺了,思量片刻后笑道:“你们在这待了半年,就没有其他船队路过吗?”
“两个月前有过一支,但他们没有登陆,也没有看见我们的求救信号。”年长者咽口水道,使劲嗅着空气中的肉香。
注意到这些人的反应,郑飞道:“汉斯,把剩余的肉分给他们把你手里的烤兔放下来,吃那么多还吃!”
这些人是遭遇海难流落到岛上的,没有枪没有刀,连口像样的干粮都没有。半年来,他们每天只采摘些野果野菜,在沙滩上捉点小沙蟹,偶尔能逮到只兔子改善伙食,至于野牛等大型动物,想都不要想。
烤肉吃完,郑飞还大方地提供了面包啤酒,让他们吃了个够。
因为这个水手们满脸不爽,好好的篝火晚会就这样成了赈灾会,真不明白船长图什么。
酒足饭饱后,郑飞开始说正事了。
“我们明天就要离开这座岛了,走之前我会留点武器和食物给你们。”他喝完酒壶里的酒,平淡道。
这句话,让这群还在咀嚼中的人们,动作停滞,齐刷刷地抬起头来注视着他。
“我们”年长者几乎是嗫嚅着说,眼神可怜。
“呃,抱歉,我的船队容量有限,再说补给是要花钱的,多一大群人会多消耗很多补给。”
年长者沉默了,从前他是个乡绅富豪掌管着上百人的大家族,但遭遇海难后,他除了“土著领袖”外屁都算不上,完全没有筹码拿来和郑飞交换。
继续待在这座岛上么?简直是噩梦!他为难地咬着嘴唇,深深吸了口气。
只能用那个秘密来交换了,他想。
“这位船长,看样子您是个航海家,能告诉我您航海是为了什么吗?”
“不能。”郑飞懒得和代沟极大的人阐述自己的梦想。
“额很多人是为了财富,我想您也不例外吧?”
“让我猜一下,接下来你要说这座岛上有很多宝藏,你可以带着我去找到它们,作为条件我要带你们离开这里,对吧?”郑飞狡黠笑道。
“你怎么知道?”年长者瞪大眼,不可思议。
呵,还真蒙对了,郑飞笑而不语,停顿了一会儿后,一本正经地扯道:“因为我就是奔着它们来的,所罗门王的秘宝。”
“没有我带路,你是找不到它们的!”
“是吗?走着瞧。”
“我们住在东方五百米外的山洞里,我相信你一定会去找我们的。”年长者自信地捏了捏拳头,继而笑道:“谢谢你的烤肉!”
说罢,他毅然转身带领家族钻回丛林,离去。
听着脚步声渐行渐远,郑飞嘴角微微翘起,笑容让人难以解读,在一旁沉默许久的水手们,纷纷说出了自己的疑惑。
“船长,所罗门王的秘宝是什么?”
“您说过向西航行半天就是大陆,为什么不做件好事把他们送过去呢?”
“我们真的要去寻找宝藏吗?”
对这些问题,郑飞回了一句:“天机不可泄露。”
深夜来临,将火种全部熄灭后,他带着水手们回到船上休息,岛上可不缺毒蛇和蝎子,野营的话万一被叮上一口上哪找抗毒血清去?
船上安排了岗哨,提防那群人趁着黑夜扑过来劫船。
回到房间,他和安娜玩了一会儿,就睡了。
次日,破晓。
天才刚放亮,据说每天的这个时候人是最困的,哨兵会换岗,网吧包宿的坏孩子会趴在桌子上睡睡,就连蓄势待敌的精英狙击手都免不了会打个盹儿。
岛上的空气很清新,除了海风特有的味道,还带着些花草味儿,天然氧吧,好闻。
郑飞登上瞭望塔,看了眼东方长条状的鱼肚白,打个困倦的哈欠,然后举起望远镜观察了一番。
翠绿色树林,常绿硬叶林,典型的地中海植被,成片成片的倒也很有美感。
风景优美,山丘迭起,但没有什么高峰,也没有活火山那种潜在隐患,如果是在二十一世纪,这里也许会被誉为世外桃源,修缮成旅游胜地。
然而在现在,十五世纪中叶,能够形容它的只有原始二字。
郑飞叫醒了圣地亚哥和其他几名水手,带着火枪刀具上岛探索。
虽然天已经亮了,但穿行在茂密的丛林中,还是看不清十米外的情况,阴暗潮湿。
“伙计,这么早起来到底要去哪?”圣地亚哥连连打着哈欠抱怨道,昨晚在莉莉丝床上玩大了,现在感觉身体被掏空,眼皮不由自主地就往下耷拉。
郑飞笑笑,道:“寻宝。”
“唔,你有藏宝图?”
“没有。”
“那怎么找总不能把这座岛翻个底朝天吧?”
“装出认真寻宝的样子,就行了。”郑飞卖了个关子。
在丛林中走了约摸半小时,他们来到了一处山崖,这时太阳刚刚从地平线上爬起,为这被绿色覆盖的大地上,涂上了一抹光辉。
借着绳子,他们攀下山崖,落脚在山涧中,脚下流淌着几缕小溪,圣地亚哥尝了一口竟然是淡水。
“伙计们,打几枪!”郑飞道,率先对空放了一枪,惊飞了丛林中栖息着的候鸟,扑腾着翅膀在空中盘旋。
接二连三的枪声吵醒了远处山洞中的家族,年长者揉揉眼睛,竖起耳朵听了听,辨认出真的是枪声后,道:“阿伯顿,醒醒!五号山涧那边好像在打枪,你去摸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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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六十三章 勘测
名叫阿伯顿的短发精悍男子顿时睁开眼,用他那和汉斯相似的鹰隼般的目光一扫,迅速起身钻出山洞,敏捷得像只猴子完全没有醒来该有的困乏,也许是他本就没怎么睡着。
雾气稀薄,阿伯顿赶到山涧旁时,破了洞的草鞋已经被打湿了,他蹲下摘了片绿叶,舔掉甘甜的露珠润润口。
他小心翼翼地猫在一块巨石后,透过石头缝观望着郑飞一行人,隐隐约约的,听得见他们的交谈声。
“船长,接下来咱们去哪?”圣地亚哥拄着枪,百无聊赖地四下张望。
郑飞眯起眼抬头凝视着远方,道:“东方那个山丘,看样子大概是这座岛的最高点了,过去看看!”
说罢,他放了最后一枪,带着大伙走去。
“该死的,想找宝藏?”阿伯顿轻声自语,捏了捏拳头。
“给我几杆枪,我保证能抢下你们的船!”暗暗发完狠,他偷偷跟了过去。
当郑飞披荆斩棘穿过阴潮的丛林,干掉好几只危险动物,抵达山丘顶峰时,红彤彤的太阳已经慷慨地倾泻出光辉,天下大白。
站在这里,借助望远镜可以看清这座岛的全景。
西方是登陆点,银白色沙滩,南方是一大片原始森林,不晓得里面隐藏着怎样的危险,东方和北方则是荒秃秃的海崖,没什么新奇。
这座岛,平淡无奇。
郑飞找了个块平整的石头坐下,掏出酒壶和牛肉干,补充体力。
“船长,您真是料事如神。”水手拍马屁道。
“大家都这么说。”对于赞慕,郑飞向来是来者不拒的。
“您是怎么知道那些人一定会被枪声引来的?”
“呵,我估计他们整整一夜都没睡好,一直在担心我们的船队会离开。”
“唔”水手们搞不懂他到底在想什么,便也不问了,嚼起了牛肉干。
整整一天,他们都是在这山丘上度过的,哪都没去。
傍晚,郑飞倚在巨石上,拿起望远镜搜寻。
山脚,茂密的丛林中。
“族长,一天了,他们一直都在那喝酒闲聊,真是该死!”阿伯顿咒骂道,擦掉脸上的热汗。
年长者蹙起眉头,问道:“福克那边怎么样了?”
“没有任何进展,他们船上有十几门大炮,不等我们的人靠近就被炸飞了。”
年长者咬了咬嘴皮,从怀里摸出一根植物根茎,有指头那么长,点燃狠狠吸了一口,它浓烈的刺激味儿有点像烟草。
“族长,他们的老大好像在朝这边看,不会发现我们了吧?”
“不可能,他们在明我们在暗,隔着几百米就算他有老鹰的眼睛,也无法在丛林中找到我们!”
这位自信的族长不知道世界上有种东西,叫望远镜。
“阿伯顿,时候不早了,我要回去给大家找食物了,你继续留在这里监视他们,如果他们往水潭那边移动的话,想尽办法也要阻止他们!”
“明白!”
而此时,郑飞用望远镜看清了一切,包括年长者的嘴部动作。
英文,再熟悉不过了,从嘴部动作不难猜测出他们的对话内容。
“盯了好久,终于等到了!圣地亚哥,把羊皮纸和笔拿给我。”郑飞微笑道。
然后,他凭着一天的勘察,画地图,更准确的来说是画藏宝图,这招说好听点叫瞒天过海,难听点就是骗人而已。
海滩、海崖、森林、山丘,最后是水潭,距离约两千米处有个岛中潭。
画完图,他在上面标注了一些英文单词注释,将墨水晾干,之后揉搓羊皮纸并用脚踩了踩,尽量把它搞得有些沧桑感。
做完这一切后,他瞥了眼即将坠入大海的夕阳,悠悠道:“伙计们,收网!”
得到这声号令,早已闲出虱子来的水手们应声而动,猫腰借着石头的掩护,下山向丛林包围而去。
几分钟后,他们将拼命挣扎的阿伯顿扭送到郑飞面前。
“林子里毒蛇可不少,藏在那不怕被咬么?”郑飞静静注视着他,从他的眸子中看出了彻骨的怒意。
阿伯顿用沉默来回应他,一副打死都不开口的好汉模样。
郑飞笑笑,接着道:“我要去水潭了,你要一起么?”
水潭阿伯顿心里咯噔一声,有些发虚地抬起头,道:“去那做什么?”
“你说呢?”
“建议你们最好还是不要去,潭里生活着一条恶蛟!”
“是吗,那我更要去见识见识了!圣地亚哥,把他绑起来!”
“恶蛟会吞了你们的!放开我你这个混蛋!”阿伯顿语无伦次地吼道,连连颤抖,不是因生气而颤抖,而是因为害怕。他明白眼前这群人如果去水潭找到宝藏的话,族长口中的情报就没有利用价值了,那就意味着,整个家族都将继续待在这可恶的岛上,每天过着原始人一样的生活!
不过,郑飞特意在他脚下留了块锋利的片状石头,如果他够聪明的话,就能用脚夹起这块石头用它去割断绳子,郑飞需要他回去通报。
下山后,郑飞让圣地亚哥回去多带些人去水潭,自己则是带着剩下的人先行一步。
很快的,水潭到了。
它不大,也不小,有半个足球场大小,深度未知。
五彩斑斓的晚霞倒映在潭中,再配上周围的几颗古树,清澈的潭水,几个站在潭边手拿火枪的男人,构成了一幅美妙的画,属于探险者的画。
闻着独特的泥土香,郑飞凝视着平静的水面,思索,渐渐的眉间现出一丝担忧。
宝藏在哪?潭底么?又特么要潜水啊说实话,此刻他心头升腾起一股莫名的恐惧感,潭底说不准会生活着什么可怕的动物,蟒蛇还算轻的,要是电鳗的话,呵呵,在水下中个十万伏特直接歇菜。
犹豫片刻,他用绳子绑住一块石头扔了下去,测测深度。
绳子足有二十几米长,是用来攀岩的,整根绳子都放完了却还没到底,简直是个无底洞。
他倒吸了口凉气,眼看着就要天黑了,没有探照灯,再不下去就只能等到明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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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六十四章 设局
正在这时,一个不属于大自然的东西映入了他的眼帘。
不远处的树根旁,有一块石碑,像是国境线的界碑,方方正正的,上面刻着几行奇怪的符号,大概是哪个国家的文字。
他走过去打量着这些符号,形状和英文字母abcd很像,但字母却是胡乱组合在一起,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你们有谁认得这些字么?”他问水手们,不过没抱期望,因为自己的手下除了乔治外没几个识字的。
“不认识”
他想摸一下这块碑,想了想终究还是没敢,万一这是某位神灵守护者的墓碑,触犯了神灵可不好。
想到这里他自嘲似的笑了笑,本来自己是丝毫不迷信的,自从遭遇了所罗门王的密道,呵
两分钟后,圣地亚哥带着七八个人来了。
“伙计,你说的不错,那家伙果然回去通风报信了,正带着一大群人往这赶,一会儿就到。”圣地亚哥气喘吁吁地汇报道。
“端好枪,如果他们攻击的话,射杀!”郑飞打了个抹脖子的手势,眼神凶恶。
这座岛,这片丛林,以及这块碑,似乎把他带回了当年在外籍兵团执行任务的时候,也是在这样的丛林里交战,有一块界碑,无法逾越过去,因为这个,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杀死自己好几名战友的敌军逃走,而不能越过国境去追。
不过还好,后来那家伙还是死在了他的枪下。
他坐在地上,喝酒,听着杂乱而匆忙的脚步声逼近,翘起了嘴角。
半分钟后,年长者带着数十名男性族人钻出了丛林,他们手中拿着自制的木长矛,恶狠狠地瞪着郑飞一行人,然而即便是这样,依然掩盖不了他们的仓皇神色。
“好巧,你们也来了。”郑飞平淡道,仰脖抖着酒壶,将最后几滴酒抖进嘴里。
年长者攥着长矛,闷声道:“你是怎么知道宝藏在这里的?”
郑飞挑了挑眉头,掏出那张藏宝图摊开,笑道:“我说过了,我就是为宝藏来的。”
“你你的藏宝图是哪来的?”惊愕的语气。
“奉王室之名前来寻宝,当然是王室给的。”
这便是郑飞的计划。
他想要岛上的宝藏,也想把这群人带到美洲去,但在昨天夜晚的“赈灾会”上,他在这群人眼中看到了某些东西,除了感激外,更多的是戾气。
从样貌特征来看,这群人来自西亚,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狠劲,野蛮气息浓重,再加上他们是一个大家族,很容易会团结起来做事。
郑飞担心的是,如果让年长者带着自己找到藏宝点,挖出宝藏后作为交换把他们带离这座岛,他们极有可能会在海上联合起来搞一次动乱,趁着自己和水手们熟睡时大开杀戒,把船队和宝藏占为己有,当然,还有那三位美艳的舞娘。
这群遭遇海难一无所有的人,为了利益什么事干不出来?
所以他设了个局,为自己编了个高贵的身份——王室特遣者,这群人就算胆子再大,也不敢对王室的人动手,无论是哪个国家。
既然要装王室特遣就要有证据,藏宝图肯定是要有的,对藏宝地点完全不知情的他只能想出那么个招,吸引注意力后在山丘最高点待了整整一天,他确信这些人一定会来监视的,所以在用望远镜发现年长者和阿伯顿后,他就集中注意力将镜头片刻不离地对准他们,希望能从他们的交谈中看出什么端倪,终于在最后让他等到了,临时画出藏宝图。
“你”年长者愣了一会儿,倏然奸笑道:“别妄想了,就算你知道宝藏在这里,也得不到它!”
“这么自信,你是觉得自己的长矛能敌得过我的火枪么?!”郑飞一挥手,水手们立刻举起枪口,对准惊慌失措的他们。
“不不不,阻挡你的不是我们,而是”年长者指了指水潭,接着道:“宝藏在里面,就怕你不敢下去!”
“哦~你的手下已经提醒过我了,他说里面生活着一条恶蛟是么?”郑飞不屑地耸耸肩。
听到阿伯顿竟然编了这么个荒唐的理由,年长者的脸青一阵白一阵,道:“这里没有什么恶蛟,但有另外一种怪物,它们拥有尖利的獠牙,身披硬邦邦的盔甲,能轻易地把人拖到水下吃掉!它吃掉了我两个族人,其中一个是我的儿子!”
看着他悲痛的样子,郑飞隐隐感觉他不像是在开玩笑,迟疑片刻,问:“它长什么样子?”
“长长的嘴巴,古铜色盔甲,凶恶的眼睛,看起来像只蜥蜴。”
这些描述,让郑飞瞬间联想到了一种极其凶狠但肉质又很美味的动物——鳄鱼。
这些人,难道就没见过鳄鱼么?还身披盔甲
他摇头笑了笑,转头望着平静的潭水,真想不到里面竟然还生活着鳄鱼那种大杀器,地球上凶猛程度排名第二的动物,第一是虎鲸,据说连鲨鱼遇见它都得装死。
幸亏刚刚没贸然下水,不然现在可能早已沦为鳄鱼的美餐了。
“有怪物是吗?没事,我有的是**。”他招招手,让圣地亚哥搬了一大箱**来,准备驱赶一下鳄鱼。
年长者却是奸笑不改,道:“怪物只是第一道关!就算你炸平水潭,也发现不了宝藏,因为它根本不在里面!”
“你又知道了?”
“我的儿子在水下待了整整两分钟都没发现宝藏的影子,最后被怪物咬死!你难道没看见石碑上写的么?”
郑飞手指轻轻动了下,故作淡定道:“石碑?我以为上面写的是在开玩笑。”
“我本来也以为是在开玩笑,它竟然说潭里本来有九个月亮,当只剩下一个时,宝藏便出现了,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真没想到你也能看得懂石碑。”郑飞表面这么说,心底却在暗暗自喜,这家伙什么都说出来。
“当然,我常年在西亚和英格兰外返,对那边的文化很熟悉,辨认古英语不是难事。”
古英语,五世纪到十二世纪间使用的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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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六十五章 惊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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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这些像是胡乱组合的、既熟悉又陌生的字母,郑飞微微一笑。
真是天助我也,这位看似精明的族长,脑子完全比不上阿隆索,一股脑的全给说了出来。
但回想着族长说的话,他却无法参透其中的意思。
潭中有九个月亮,当只剩下一个时,宝藏便出现了,这话有种莫名的神秘感,把他绕得云里雾里的。
不过既然提到了月亮,那不妨等到晚上。
“圣地亚哥,生火烤肉!”他吹了个口哨道,这方风景秀丽的小水潭,让人忍不住想坐下来垂钓烧烤。
圣地亚哥带来了风干的抹香鲸肉,味道有点像腌制的腊肉,肉的块头足有一头猪那么大,需要用刀切一下。
当圣地亚哥拿出刀时郑飞才发现,这家伙竟然把永恒之刀带来了。
“不是让你别老拿它出来晃悠的么!还有,谁让你进我房间的?”郑飞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的航海日记。
圣地亚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嘿嘿,这把刀帅”
看着他傻乎乎的样子,郑飞提不起怒气了,摆摆手道:“切吧,以后别这样了,否则扣奖金。”
出鞘,寒光闪闪的刀刃在空中一扬,轻松地将肉块切成两半,看得年长者眼睛都直了。
“这是永恒之刀?”年长者喃喃道,盯着上面刻着的ap字样。
闻言,郑飞顿了顿,狡黠笑道:“没错,正是永恒之刀,我刚刚说过我是王室特遣者,它是英格兰王室给我的信物,用来表明身份,如果我出了意外没有按时回去的话,王室损失的将不仅仅是船队和宝藏,还有这把传国秘宝。”
这句话,让本来还心存邪念的年长者,没有了一点袭击的勇气,他知道永恒之刀的无上地位,传说它不是丢了么,刚被找到?
鲸肉烤熟了,郑飞和水手们围着火堆大快朵颐,而那群可怜人只能默默坐在旁边的草地上啃野果,咽口水的频率很高。
“喂,你们怎么还不走?”郑飞故意这么问。
“我想让您带我们去英格兰。”年长者哀求似的说,在得知郑飞王室特遣的身份尤其是看到货真价实的永恒之刀后,他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昨天不是说过了么,补给都是要钱的,我可不是圣母玛利亚,从来不做亏本的生意。”
“我们可以为您效力”
“我考虑考虑。”郑飞忍着笑意,把一块香喷喷的鲸肉塞进嘴里。
火光,烤肉,树林,水潭,两群不相干的人,一片宁静安然的天。
在水手们的交谈声中,夜幕悄然降临,一轮明晃晃的圆月从树林后冒出,挂在了枝头。
这时郑飞站起身来,凝视着水面。
潭中的九个月亮指的应该是倒影,一个水潭为什么会有九个倒影呢?
他静静等待着,当那轮圆月移动到水潭上方时,奇迹发生了。
不是眼花也不是幻象,眼前的水潭就如破碎的镜子般,确确实实有九个月影!
“奇妙”他自言自语,没想到这水潭竟是由九个错落的部分组成的。
可是,为什么白天那些树木的倒影不是九个呢?那是由于潮汐等自然原因,这座岛在夜晚会发生微量的地势变化,也只有在夜晚这水潭才会出现水面错落,白天则恢复原状。
郑飞锁紧眉头,想,现在有了几个月影,什么情况下会变成一个?难道是要等到黎明?
正在他绞尽脑汁思考时,脚下的土地突然毫无征兆地颤动起来,碎石滚滚落入潭中,树林中栖息着的鸟类也乍然惊起,扑腾着翅膀如蝙蝠般布满了整个夜空,不停啼叫。
地震?想到这个词,郑飞的心瞬间悬到了嗓子眼!
海洋中的地震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海啸!更何况是在小岛上,弄不好整座岛都会沉入汪洋大海!**!
不知不觉,他的脊背便被冷汗打湿。
跑到船上去,没准还有一线生机!
“跑!”他吼道,带领水手们躲避砸下来的树干,艰难地在颤动着的地面上奔跑,一步一个踉跄。
奇怪的是,另外那群人却没有惊慌的样子,对此郑飞只能认为他们是没见识过海啸。
“嘿,别跑了!跟我们来!”年长者叫道,冲他招手。
然后,郑飞看见他们钻进了数十米外的一个洞穴里,看样子很坚固。
也许那是个绝佳的避难所?至少比外面安全!他果断冲了过去,进洞。
和他想的一样,这座洞穴果然是个避难所,里面储存着各种野果和风干的鱼肉,甚至还有照明用的火把。
站在洞穴中,仍能感觉到大地在不停颤动,不断有碎石滚落。
“这里安全么?”郑飞的神经一直处在紧张状态,海啸无情的吞噬猛兽,太可怕了!
“放心,这座岛每个月都会这样。”年长者淡定自若地吃起了野果。
每个月?郑飞拧了拧眉头,海啸是不可能这么频繁的,那也就是说这只是岛屿的局部地势变动而已,而不是大规模的海洋地壳活动。
想到这里,他深深地吁了口气,脸上的恐惧渐渐缓解,感觉仿佛捡了条命。
地震只持续了大约两分钟,一切便都重归平静了,在洞穴里待了一会儿,郑飞决定出去看看。
“嘿,你去哪?”年长者问道。
“水潭边。”
“我劝你最好不要回去,每次地震后,水潭里那些身披盔甲的怪物都会爬出来趴在岸边,现在过去等于是找死!”
“那不是什么怪物,它们的名字叫鳄鱼,肉质很美味。”郑飞笑了笑,提着永恒之刀钻出洞。
“胡说,它们怎么可能是鱼!”
鳄鱼不是鱼,郑飞懒得去解释,抬眼望去。
眼前是一片破落苍夷的景象,许多颗常青树被连根拔起,碎石满地,秀丽的风景在短短几分钟内,变得荒凉无比。
远远望去,水潭边蛰伏着至少十几条鳄鱼,这群凶猛的杀手很不情愿地趴在地上,等待猎物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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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六十六章 寻宝
老实说,十几条鳄鱼,郑飞还真不敢轻易过去,这些家伙看着笨拙,突袭起来却是动作快如闪电。
况且现在是晚上,黑暗中不知隐藏着多少危险,为了保险起见,只能等到天亮再说。
郑飞也需要准备些东西去对付鳄鱼,所以他带着水手们回了船上,那群人也回去了,他们宁愿穿过黑暗阴森的丛林,也不敢留在这里和怪物们相处。
夜空,北斗七星在闪耀,离得远远的就能听见船上的水手们在狂欢。
郑飞踏过银白色的沙滩,登上甲板,只见格兰特正在得意洋洋地表演剑术,赢得水手们的喝彩以及舞娘们的仰慕。
“伙计们,船长回来了!”汉斯笑道。
“哦~”水手们象征性地搭了句,兴致不太高,注意力全在格兰特身上。
郑飞皱皱眉,被格兰特抢了风头心里有点不爽,道:“格兰特,帮我拿套新衣服来,我要换。”
“嘿,可是我还没表演完。”格兰特做了个潇洒的甩剑,依然沉浸在众人的仰慕中。
“去把我的衣服拿来。”郑飞一字一句地重复道,盯着他。
格兰特耸耸肩,心底暗暗抱怨了一句,乖乖进了船舱。
郑飞放下装备脱掉衣服,拧了拧脖子,走向安娜凑到她的耳垂边,轻声道:“跟我去洗澡。”
这句软语让旁边的薇薇安直翻白眼,满满的妒意。
暖色调的房间里,有只浴缸似的大木桶,里面盛着兑了鲜牛奶的洗澡水,尽管奢侈了些,但十分有感觉。
“巴萨罗那的牛奶真香。”闻着满屋子的奶香,郑飞说,然后看着安娜褪去长裙,脸色绯红地站在自己眼前。
“你的更香~”他搂住她的腰,在她柔软的臀上捏了几下。
躺在浴缸中,全身被舒适的热牛奶浸泡,舒爽无比,郑飞惬意地抱着安娜,双手不安分地在她的胸部揉捏,听她发出的嘤嘤声。
“你今天去哪啦?”她被弄得有些不舒服,开始找话题。
“你喜欢格兰特么?”他反问道。
“很多人都喜欢他呀,被人们所熟知的传说,哈哈,他挺帅的。”停顿了一会儿,她似乎意识到他不高兴了,转过身温顺地贴着他的胸膛,呢喃道:“不过他没有你的魅力。”
郑飞在她丝滑的身体上摩挲,道:“不管你对他是不是有好感,都不许和他玩暧昧,更不许让他碰到你的身体。”
“我可以睡别的女人,但你不能被别的男人睡,也许你会认为我很霸道,没错,我就是这么霸道,我无法容忍我的女人被别人碰,你懂么?”
此时,她就像只受了惊的小兔子,嘟起嘴委屈地看着他,乖乖点头。
他坏笑了一下,双手继续揉捏,道:“张开腿,我要进去了。”
娇滴滴的轻哼声从房间传出,传进了早就心痒的水手们的耳朵,令他们纷纷瞄向了薇薇安。
今晚,薇薇安恐怕是要累瘫在床上了。
这一夜,安娜过得很开心,身体舒爽了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郑飞亲口说了她是他的女人,而且说得那么霸道。
第二天早餐,苏醒在清脆的鸟啼声中。
迎着朝阳,郑飞在沙滩上奔跑,大口呼吸着难得的新鲜空气,这种感觉,爽!
做完一系列的有氧运动,他敲了敲薇薇安的房门,叫出快死在里面的圣地亚哥,带上十几个水手向水潭而去。
穿行在丛林中,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落在地面,形成了一个个小斑点。
在令人愉悦的鸟啼声中,踩着窸窣的落叶,他们抵达了水潭,发现那群人早就在洞穴旁等着了。
隔着几十米,依稀可以辨认出那些鳄鱼,正装模作样地潜伏在石头旁树根下,企图能逮着路过的倒霉蛋。
“怪物还没走,你们过不去的。”年长者劝阻道:“等几天吧,最多两天水潭就会恢复原状了,到时候它们就会钻回水里去。”
郑飞摇摇头,道:“怪不得你找不到宝藏。”
任何人都会有害怕的对象,无论他多么凶猛都不例外,不单单是人,动物也是,而鳄鱼最怕的是一种很抽象的东西——黄色,是真正的黄色,不是那啥,想歪了的自行面壁。
柠檬、香蕉、一件黄颜色的t恤,都能让鳄鱼避之不及。
郑飞将要使用的,是最具西班牙特色的果实,橄榄。
整整一大袋橙黄色的橄榄,被水手们一把接一把地抛向水潭边,铺了满地,不过两分钟的功夫,那群潜伏者便被吓得全部溜走,如同看见了阿喀琉斯的特洛伊战士。(典故出自希腊神话荷马史诗,希腊军队跨越爱琴海讨伐特洛伊,阿喀琉斯是希腊猛将,凶悍的战斗力令特洛伊战士闻风丧胆,所向披靡后死于太阳神阿波罗的偷袭。)
驱赶完鳄鱼,郑飞对满脸诧异的年长者笑道:“看见了没,它们并不是什么怪物。”
年长者深深吸了口气,钦佩地惊叹道:“你们刚刚扔出的是什么武器?”
“高爆手雷~”
说完,郑飞提起火枪阔步走向潭边。
由于昨天的地势变动,潭里的水已经全部流干了,剩下的是松软湿漉的河床,形状不规则。
没有水,又哪来的月影呢?郑飞皱了皱眉头,仔细打量着足有三十米深的潭底,忽然瞧见在潭底正中央还留有最后一汪水,清澈透明。
按照老办法,他将绳子缠在腰上,另一端交给圣地亚哥,脚底绑着两块宽大的木板,以防会陷入沼泽似的河床里去。
之后他滑下水潭,小心翼翼地拄着木棍行走,慢慢挪到了那汪清水旁。
探头望去,水下什么都没有,就像是一块透明的镜子。
考虑片刻,他把木棍伸了下去,往下一戳竟然戳不到底,仿佛是一口深井。
宝藏一定就在下面,他想,藏宝者竟能想到这么超乎想象的地点,真是聪明绝顶。
潜下去?不太敢,这座岛上生活着各种奇怪的生物,万一下面真有什么恐怖的玩意儿,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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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六十七章 宝藏的真面目
转了转眼珠子,他产生了一个不太光彩但符合人性的念头。
迟疑片刻,他挤出一丝笑来,转过身注视着年长者,道:“宝藏就在下面,挖出它们,我的船队就得走了!”
年长者慌了起来,不安道:“求求你带上我们好吗?我们可以做你的手下听从你的调遣!”
“可我不缺手下,而且,我有什么理由相信你们是忠心的呢?”
沉默,年长者实在不知道自己现在还有什么筹码。
见他不说话了,郑飞嘴角微微一翘,故作声势地拧了拧眉心,叹了口气很为难的样子道:“都怪我太乐于助人,这样吧,我可以给你们个机会。”
“您请说!”年长者喜出望外。
“让你的人下去探探路。”
“好的!”
第一个人下水,几十秒后潜了上来,告诉大家里面什么危险动物都没有,连续好几个人下去后都这么说,于是郑飞决定亲自下去看看。
深呼吸,入水,水清澈得像是刚从冰山流下的泉水,一点杂质都不含。
环视一圈,这像是个封闭的地下室,别说动物了,连棵水草都没有。
角落里有个宝箱,很老旧的样子,看起来被封闭了许多年。
郑飞迅速游过去,想要打开它却发现被锁上了,他试着搬起它,咬紧牙关用尽力气也撼动不了,比一头牛还要沉。
尝试了半分钟,无奈,他只得留着最后一口气浮出水面。
“怎么样船长?”水手们期待道,在岸上围成一圈盯着他。
他没回答,用干衣服擦擦湿漉的头发,道:“圣地亚哥,等会儿弄出宝藏就启航了,你就别上船了。”
“为什么啊?”圣地亚哥看他不像是开玩笑,吓得枪都掉地上了,以为他想把自己留在这该死的岛上。
“你得继续学游泳。”
“可是我已经能游得很好了”
“是吗,”郑飞狡黠一笑,道:“那你下去把宝箱搬出来。”
“我”圣地亚哥有点虚。
“别废话赶紧的,太沉了我搬不动!”
自己吹的牛跪着也要吹完,圣地亚哥为了不扇自己的脸只能硬着头皮上,猛吸一口气跳下水,大约一分钟后,吃力地用他那粗壮的双臂将宝箱举出水面。
“靠,什么东西这么沉!”将沉甸甸的宝箱推上岸后,他气喘吁吁地抱怨道。
郑飞拍了拍他的肩膀,迫不及待地砸开锁,正要打开时突然想到了什么,缩回手。
“让你的手下来开。”他对年长者说,然后和圣地亚哥走出好几米。
“阿伯顿,你去。”年长者面无表情地说。
阿伯顿不屑地吹了个口哨,鄙夷郑飞太胆小了,什么事都让别人先去做。
他不屑的笑容在打开箱子的那一刻戛然而止,不是因为看见了里面的宝物,而是喉咙被一只箭硬生生射穿,墨青色的箭头,是用毒液泡过的,在这个医疗落后的时代沾血就死,更何况是喉咙这种致命部位。
但是没人同情他,就连他的同伴也不例外,在岛上的半个月,他们见证了太多的死亡,早已麻木。
在确定没有其它危险后,郑飞慢慢走过去,帮阿伯顿合上了眼睛,道:“圣地亚哥,带领伙计们找个好地方把他埋了。”
说罢,他的目光定格在了宝箱中,瞬间,一股无法掩饰的惊喜占据了他的双眸。
“呵”他的手哆嗦着,感叹。
他不清楚这些宝物可以换多少银币,他只知道在几百年以后,它们之中任意一件都能在拍卖会上引起大鳄们的疯狂竞争。
镶嵌着无数颗宝石的奢华王冠、精雕细琢的权杖、金银珠宝更是数不胜数,光是黄橙橙的金子就至少五十千克!
最夺人眼球的是,他看到了一件熟悉的艺术品,既熟悉又陌生,因为以前看到它都是在电视或者杂志报纸上。
断臂女神维纳斯雕像,与达芬奇名作《蒙娜丽莎》齐名的卢浮宫三宝之一,制作于公元前130年,于1820年在米洛斯岛被发现。
他能确定这尊雕像绝对是本尊,这个时代还不存在什么高仿,况且它还未曾面世。
他压下激动的心情,招呼水手们轮流抬着它回到了船上,把它搁在自己的船舱里,藏好。
来到甲板上,年长者有些怯诺地杵着,生怕他不守信用。
“还站在这里做什么,还不下船去?”郑飞道,接过安娜递来的雪利酒。
听到这句话,年长者顿时慌乱起来,微微颤动道:“可是你之前说过要带我们走的,阿伯顿也因为你丢了性命”
“所以你现在赶紧回山洞去把你所有的族人带来,我们要出发了,懂?”
年长者脸上残余着的恐慌还没来得及褪去,便听见了这个如神殿福音般的消息,当即露出了笑容,如释负重道:“你吓死我了谢谢!”
“行了别谢我了,动作快点!”郑飞吞了口酒,望着年长者兴奋跑开的背影,不禁摇头笑了笑。
不得不佩服自己,只是耍个心机便占据了主动地位,拿捏自如。
半小时后,一百多号人到齐,这群饿怕了的人还不忘带上库存的野果野菜,以及那些粗制滥造的木长矛。
郑飞把他们安排在了南美号和北美号上,一来是那两条大船空间比较足,二来是他不想整天和他们相处,他需要有私立空间,不喜欢太拥挤。
起锚,升帆,在海风的吹拂下,三艘大船徐徐离岛,重新驶入海洋的怀抱。
接下来的几天过得很平淡,早上起来锻炼锻炼身体吃个早餐,然后督促水手们下海游泳,下午兴致好的话躺在甲板的椅子上,晒着太阳吃着水果品着红酒,同时让水手撒网捕些鲜美的海味,傍晚在落日的余晖下,用小炉子去煮熟它们每人分一碗,吃完后洗个澡和安娜或者薇薇安上床酣战,对了,还睡了一个西亚美女,大家都知道乌克兰美女的姿色是全球公认的。
这,就是生活。
几天后,根据推算,大约进入了葡萄牙附近海域,是时候往海岸线方向航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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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六十八章 海洋帝国
这天清晨,站在船舷边,郑飞眺望着红彤彤的朝阳,脸庞上洋溢着由衷的喜悦。
他啃了口鳕鱼饼,就着热气腾腾的海鲜汤咽下,之后搭着一艘小舢板去了北美号。
水手们刚起床,看样子是准备搞点吃的,船长一来,他们纷纷放下了手头的活计,忐忑地站在原地,怕是又要被整。
感谢上帝,船长并没有整他们,只是招呼着圣地亚哥走到僻静的船尾。
环顾四周确定没人,郑飞摸出酒壶吖了一口,掏出海图看了看。
“伙计,你今天有点怪怪的。”圣地亚哥摸不着头脑。
“是吗~”郑飞搭了句,大致确定往东北方向航行便能到达里斯本港,欧洲大陆最北端的城市。
“接下来的几天,也许会是半个月,船队就要交给你了圣地亚哥,你可不能出什么纰漏。”他接着说。
“什么?你要去哪?”
“我要让新大陆号靠港,上岸玩几天。”他笑了笑,翻转酒壶把剩下的酒全部淋在头顶,这样很舒服,前提是别流眼睛里去。
“呃,为什么不一起靠岸呢?”圣地亚哥很怀念岸上的酒吧,以及那些妖娆的美妞。
沉默几秒,郑飞指了指身后,道:“看见那群难民了吗,如果把他们带到港口去,重获新生的他们可就不听你我的话了,到时候想管都管不住。”
“唔,这倒是。”圣地亚哥想了想,接着说:“可是我没有你的本事,完全不知道该向哪边航行。”
“你不需要航行,把所有船錨放下去收起所有帆,只要不遇上大风暴不会移动多少的,就这么在海面上漂几天,直到我回来。”
听到这里,圣地亚哥没有拒绝的理由了,苦着脸作哀求状道:“为什么要我留下啊,可以让格兰特他们管理船队啊,我跟你一起上岸还能当保镖呢。”
郑飞顿了顿,转过头注视着他的眼睛,认真道:“因为在整个船队中,你是我最相信的人。”
“嘿伙计”圣地亚哥耸耸肩,表情为难,终于还是同意了,张开双臂道:“我觉得咱们应该拥抱一下。”
“滚开死基佬!”郑飞做了个鄙夷的手势,扬长而去。
“嘿!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吗?连纯洁的友情都没有了吗?”
回应他的,是郑飞抛过来的铜质酒壶,咣当一声,不偏不倚地砸在了他的脑门上。
交代完后,郑飞带着格兰特和汉斯加上另外几名水手,驾驶新大陆号远离船队,乘风破浪奔着东北方航行而去。
一天的功夫,在暮色即将降临之际,他们靠港了。
里斯本港比巴萨罗那港还要繁华,列成队的大型帆船挤满了整个港口,甲板上坐着来自欧洲各地的水手们,边啃面包边好奇地打量新来的,注意到新大陆号上竟然有十几门舰载火炮,不禁好奇它的主人是谁,要知道这可是英格兰皇家海军的配备。
胖乎乎的船坞老板,叼着根大烟斗站在岸边眯起眼,看着新大陆号慢慢靠近,嘴角挂着既像和蔼又像奸诈的笑,叫人捉摸不透。
“远方来的航海家,这艘船收费二十银币一晚。”船还没完全停靠好,老板就迫不及待地道。
收拾好需要的东西后,郑飞走下甲板来到他跟前,道:“我给你三十枚,给这艘船做一次保养,还有,别让闲人靠近它。”
“有钱什么都好说。”老板胖得能掐出一把油的脸上,显露出职业特有的谄笑。
郑飞挑了挑眉头,带着格兰特汉斯往城里去了。
里斯本港的劳工不像小港口的那么辛苦了,他们不住在码头,就算是从外地来的也是住小旅馆,因为他们的薪水很高,足有小港口的几倍。
所以离开海岸,穿行在诺大的码头中,周围除了堆成小山般的货箱外什么都没有,哦对了,还有偶尔路过举着火把的巡查员,防止有人偷东西。
鱼腥味,腌肉味,这些货箱里装的大多是食物,走着走着,郑飞忽然闻到一种熟悉的味道,他止住脚步,皱起眉头使劲嗅了嗅,辨认了出来。
这种东西对于他来说可以称得上是生活必需品,以前一天不碰都觉得难受,如同手机。
威士忌,英格兰的生命之水。
在圣休伦斯当船长时,游轮漂在海上,他每天的娱乐生活就是看看球赛,玩玩手机,泡泡妞,临睡前喝杯威士忌,早已成了习惯。
算起来,已经好多天没喝到威士忌了,想起那熟悉的口感,还真不是一般的馋。
“船长,你在干什么?”汉斯见他不走了,好奇道。
“格兰特你带刀了没?”他问道。
“带了。”
“把这货箱撬开,里面有好酒。”
“嘿,你有那么多钱再加上一整箱宝藏,想喝酒去城里买几瓶不就行了?”
“这酒不一样快撬!”
格兰特撇撇嘴,猫起腰爬上货箱,小心翼翼地撬开,动作娴熟无比,毕竟老本行。
然后,他抱出一个木桶闻了闻,道:“唔,怎么好像是英格兰的药水?”
在十五世纪,威士忌就是被英格兰人当作驱寒药水使用的,所以才有了生命之水这个名字。
郑飞笑笑,道:“抱着它,开路!”
城里的人很多,他们坐在自家的屋顶,谈笑风生地,眺望远方即将入海的落日。
里斯本有很多外乡甚至是外国人,那是为了躲避西亚与东欧那边的战火,许多人选择向西迁徙,一直往西走一直往西走,走到这里便停下了,再走就是大海了。
所以,这里生活着许多种族的人,他们摆摊售卖家乡的小吃,用微薄的收入维持生活。
当然,这里更不缺富人,葡萄牙本就是个小国,整个边境都是海岸线地理位置极佳,自然是富得流油。
在接下来的两个世纪,它强大到甚至与西班牙共同成为影响世界的最大的海洋帝国,殖民之爪伸向了全世界。
可惜的是后来它们被强势崛起的大不列颠帝国所取代,大不列颠的领土也跨越全球七大洲,一度成为了全世界最强大的国家,号称日不落帝国。
当然,这一切发生的前提都是,郑飞不在。
而当郑飞卷入了这场全球风暴中,一切就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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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六十九章 风情里斯本
行走在街道上,郑飞情不自禁地微笑了起来。
街角蹲着很多无业游民,他们是从东边迁徙过来的,除了种地外没有其它手艺,然而这里不需要他们去种地,所以,他们失业了,只能一天天的混下去。
幸好,葡萄牙王室为了彰显所谓的人道,每天都会拨出一些粮食来接济他们,每人一块面包一碗粥,稀得像水,要是有谁能从粥里扒拉出一块肉来,准能炫耀整个下午。
这群人,成了郑飞的目标,他想带着他们去美洲,让他们成为自己的矿工、农夫、士兵统称起来就是——子民!
不过当然,他不想留在一个地方去做什么皇帝啊王啊之类的,管理一个国家太麻烦,他会交给别人去管,自己则是继续冲向大海。
力,不需要他出,但是所有的财富和子民,都是他的!
好吧,扯远了,还是想想怎么计划把这群人忽悠到美洲去吧,想这些之前,先玩玩。
玩分为两种,和朋友,和女人,他选择第二种。
既然是要玩女人,他就要把汉斯和格兰特支开了,喜欢独来独往。
他身上带的银币不多,二十几枚吧,给了他俩每人十个,看着他们乐呵呵地钻进了酒吧,那里有上好的烈酒和比薇薇安更勾人的舞娘。
他不愿进酒吧和那群醉汉为伍,他想玩高贵一点的女人。
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他到旁边的小摊买了包糖果外加一只烤鸡,翻上街道旁不高的小屋顶,上面坐着个小姑娘,十岁左右的样子,胳臂垫在膝盖上,双手捧着腮,眨着那双天真的大眼睛,静静看日落。
可别想歪了,我们高尚的船长可没有恋童癖,嗯
“喂,你是谁,我要叫妈妈了!”见有人突然爬上自己家的屋顶,小姑娘很害怕。
郑飞笑笑,友善道:“给你吃。”
怎么说呢,他这个人吧,大概是由于在外籍兵团待久了,再加上遭遇过太多的磨难,即便是笑起来,面容还是那么的刚毅,一点都不和蔼。
所以小姑娘依然没有放松警惕,摆摆手盯着这个怪叔叔,摇头道:“我不能吃你的东西。”
郑飞挑了挑眉头,会意,自己先吃了一口,道:“没有毒。”
小姑娘嘟起嘴,烧鸡散发出的诱人气味,引得她咽了口口水。
“拿去吧!”
“好吧,但是你不要告诉我妈妈,她不让我吃别人的东西。”
“行,我要是说出去的话就让波塞冬来把我抓走!”
见他答应了,小姑娘终于喜滋滋地乐了起来,啃鸡腿。
他要开始说正事了。
“你知道城里漂亮的大姐姐都喜欢去哪吗?”
“嗯,如果你指的是有钱人或者贵族家小姐的话,她们喜欢去北边的一座城堡,每天晚上都在那里聚会哦对了,布兰妮也会去的。”
“布兰妮是谁?”
“我的天呐,里斯本竟然有男人不知道布兰妮?她可是个真正的大美人,多少贵族子弟都在追求她呢,听说他们还给她起了个绰号,叫小甜心。”小姑娘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
听着听着,郑飞嘴角轻轻翘起,小甜甜是吗,呃不对,小甜心。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他摸摸小姑娘的头,掏出一枚银币道:“这个给你,拿去买些好吃的好玩的,别被你妈妈发现啦!”
“嗯哪~叔叔你真是个好人!”
里斯本城北部,城堡。
天黑了,也是刚黑,正值饭点街道上的行人很少,只有些趁着晚凉散步的老头老太太。
城堡外围着一大块花圃,修剪得精致漂亮,以玫瑰花居多,这里的人们时常将红酒和玫瑰花露兑在一起喝,他们喜欢这种味道,就像有人喜欢吃可乐鸡翅那样。
花圃外有一圈栅栏,栅栏便正站着两个金发美女,指尖捏着细长的杯足,轻声谈笑。
她们穿着长裙,款式有点像东方的旗袍,旁边是开叉的一直岔到了大腿根,白皙修长的大腿裸露在外,嫩得让人不禁就想上前捏一把。
上身的白色蕾丝披肩下,除了光滑的后背外,更吸引目光的是胸前的高耸,丰满而有韵味。
郑飞不得不承认自己**特强,每当看到这种东西时,总会不由自主地发硬,脑海中浮想联翩。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坦然地把这**表达出来,总比某些伪君子好得多,况且**强也算是种天赋嘛,女人最爱,嗯
他理了理衣领,容光焕发地迈着大步走了过去,有风度地打招呼道:“嘿两位美女,怎么称呼?”
“哇哦,我们看到了谁,一位帅气的绅士。”美女嫣然一笑,用指尖捏了捏头发上扎着的网状饰品,那是贵族小姐特有的。
“绅士?”郑飞故意回头看了看,风趣道:“可我看见的是两位阿佛洛狄忒,还以为眼花了呢。”
“呵~你可真会开玩笑~”美女们对视一眼,表面淡定,心里却在偷着乐,红唇轻抿,气质婉约。
阿佛洛狄忒,宙斯之女,希腊神话中的至美女神(就当是西方嫦娥吧。)
“嘿,我们为什么不进去聊聊呢,我怕两位美女会站得腿酸。”郑飞道,抓住其中一位的手吻了一下,她的俏脸上泛起了阵阵红晕。
“唔,我们在等朋友你先进去吧,待会见~”
“好的。”郑飞打了个潇洒的手势,爽朗一笑便走向城堡。
望着他渐渐远离的背影,她们谈论。
“他挺帅的不是吗?”
“嗯,尤其是眼睛很有魅力杰西卡,你不是想要我那条宝石项链吗,给你了,作为条件今晚把他让给我。”
“不行哦,他刚刚吻的是我。”
“还有那对从英格兰带回来的耳环,也送你了。”
“好了好了,现在说这个还早了点,你难道忘了吗,来过这里的所有男人都会被布兰妮那狐狸精迷住,咱们得想办法不让他看到布兰妮。”
郑飞走到城堡的大门前,被屋檐下的守卫拦住。
“先生,您有请柬吗?”
“请柬?”
“没有请柬的话,那个”守卫努力示意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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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七十章 不怕惹麻烦
“你到底想说什么?”看他做着莫名其妙的动作,郑飞茫然道。
守卫瞪了他一眼,道:“你是新来的吧?不懂规矩!”
“规矩?”郑飞搓了下手指,会意,摸出兜里的最后几枚银币,道:“是这意思么?”
守卫立刻换了副嘴脸,谄笑道:“阔绰的老板,祝您玩得愉快。”
郑飞不屑一笑,手撒开丢掉银币,用脚踩了下,然后推开城堡大门。
第一感觉,奢华。
第二感觉,极其奢华。
大厅的天花板上,吊着一盏玲珑剔透的水晶灯,里面燃烧着的不知是蜡烛还是灯油,暖色光芒经过水晶的过滤,变为令人敞开心扉的透亮。
悠扬的音乐飘在耳畔,那是角落里古典乐队的手笔,这群艺术家们用手指或是嘴唇,演奏出婉转动人的篇章。
这里有各种各样的高贵女人,或性感或端庄,紧身长裙、落地长裙、露胸装、露背装,再加上铺了满地的红毯,恍恍惚惚还以为来到戛纳电影节现场了呢。
至于男人们,则让郑飞有种回到过去执行任务的感觉。
四十五度方向的中年秃顶男,看样子是众人的焦点,头号目标;他旁边的美女,金色波浪状长发,长得挺诱人嗯发牌的那个,动作不太自然,袖子鼓起里面要么藏着牌要么藏着枪;楼上最右边是个极佳的狙击点,最好第一时间控制。
呵呵,那段险中求胜的激情岁月,不再了!
他找了张沙发坐下,翘起二郎腿,在人群中寻找能让自己倾心的姑娘。
“先生,来支烟吗?”服务生端着盘子过来,恭敬道。
“不用,给我来杯深水炸弹。”
“深水炸弹?”
“呃,那就白兰地兑啤酒,谢谢。”
本来是威士忌兑啤酒,虽然没有威士忌,但这两种酒兑到一起,同样烈得让正常人无法接受,很伤身体,不过郑飞不是自己喝,他瞄着那个受人尊敬的中年秃顶男,正在得意洋洋地吹嘘。
“你们知道的,我在里斯本有两套大宅子,在安特卫普也有几套。”
“天呐,您是怎么赚到那么多钱的巴贡先生?”
“半个里斯本的女人穿的皮制品都是从我这买的,美丽的姑娘,我那还有件上乘的狐皮大衣,有兴趣的话今晚跟我回去看看?”
听到这里,郑飞故意大声咳了咳,捏了捏鼻子。
虽然他也喜欢泡妞,但他有个“坏”习惯,喜欢妨碍别人的泡妞计划,尤其是自己也觉得不错的妞。
这几声干咳让眉飞色舞的巴贡很不自在,悻悻喝了口酒,他的附庸者们也纷纷看向郑飞,眼神中有着愠意。
郑飞最热衷于捣乱了,站起身来拿着那杯深水炸弹走去,和巴贡对视两秒,笑道:“不知这位成功的先生酒量如何?”
“我年轻时可以在酒吧喝一整夜,你觉得呢?”说着,巴贡冲身旁的美女得意一笑。
郑飞眉宇微抬,道:“哦~这让我情不自禁地就想敬您一杯,能赏个脸吗?”
“呵,当然。”巴贡接过深水炸弹,仔细看了看,有些迟疑道:“这是什么?”
“白兰地。”郑飞笑了笑,接过服务生递来的另一杯白兰地,率先喝掉。
巴贡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将酒杯递到了嘴边,酒水进嘴的那一刻,顿时瞳孔放大,想吐出来又碍于面子,勉勉强强喝了一小口。
“巴贡先生,您只喝了一小口?”郑飞撇撇嘴。
“当然不是,刚才我突然想打个喷嚏。”巴贡深吸一口气,强忍着喝完整杯酒,脸色难看。
“好样的!”郑飞鼓掌道,心里想着,要是有伏特加的话老子非灌哭你。
他从来不担心自己会惹祸,没事惹点祸才刺激,不然多无聊。
本就小肚鸡肠的巴贡几乎是被要挟着灌了杯深水炸弹,暗暗决定要把威风找回来。
这个决定在下一秒,更为强烈了。
因为,一个貌若天仙的女子推开了门,端庄地把手放在腰间,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迈着贵族式步伐款款来到大厅中央,环视一圈,笑。
她后面还跟着几名壮汉大概是保镖,之前郑飞在门口遇到的两位姑娘也进来了,走到他身边。
“布兰妮”郑飞盯着她的脸庞,自言自语。
“不会吧,你认识她?”姑娘惊讶道。
“什么我认识她?”郑飞茫然,自己说出这个名字是因为她长得神似歌星布兰妮,天使面孔魔鬼身材,时而诱人时而甜美的嗓音,令人倾心。
“她就是布兰妮啊你刚刚不是说了嘛?”姑娘一头雾水。
郑飞恍惚了,他在洛杉矶亲眼见过布兰妮,真的太像了!不单单是外表,还有那独特的迷离眼神。这一瞬间他甚至假想,布兰妮也被所罗门王的密道送到了这里,哈。
不管怎样,既然那个世界的布兰妮是无法触及的超级明星,那么这个世界的就一定要弄到手,诱惑指数五颗星。
调整一下心情,他准备上前搭讪。
然而,巴贡拦住了他。
“这位黄皮肤先生,要不要来赌一把?”巴贡不怀好意地笑道,注意到布兰妮往这个看了,便更张扬了些。
“我从来不赌钱。”郑飞摇头道,闪身越过他奔着布兰妮走去。
还没走出几步,巴贡那尖刻的言语便硬生生止住了他的脚步。
“嘿,你不会是没钱吧?”
讥笑,巴贡的附庸者也纷纷掩嘴窃窃私语,大厅内所有上层人士的目光,无一例外全都落在了郑飞身上。
被这么多人注视着,郑飞咬了下嘴唇,转身道:“你刚说什么?”
“我说,你不会是没钱吧?”巴贡一字一句地重复道,说着接过手下递来的布袋往桌上一倒,黄橙橙的金币摊开,至少上千枚。
“天呐,不愧是巴贡先生。”
“随身带着这么多金币”
要知道金币的价值是银币的数倍,这一袋子金币足够买下一套豪宅。
郑飞兜里的几枚银币,全给了门口那该死的守卫。
奇怪的是,他却没有丝毫尴尬的意思,嘴角始终挂着坦然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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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七十一章 我没钱
巴贡不怀好意地盯着他,略带讽刺道:“这是我的钱,你的呢?”
“我没钱。”郑飞摊摊手,面对无数道鄙夷的目光,镇定自若。
璀璨的水晶灯照耀着,大厅中响起了轻微的议论声,之前对他抱有好感的两位姑娘也指指点点,摇头叹气,转而寻找其他猎物。
在这座城堡,在里斯本,只有富人和贵族才能被瞧得起。
“呵,穷小子,你是怎么混进来的?”巴贡找回了面子,得意道。
“门口的守卫是我弟弟,可以么?”
“哇哦,你弟弟是身份卑贱的守卫,你却穿着航海服,是妄想冒充航海家来勾搭上层社会的姑娘么?”
哄笑。
所有人都把郑飞当成小丑来看,而且这个小丑还脸不红心不跳。
然后,他们惊讶地看着郑飞居然坐了下来,不知羞耻,要是自己的话早就灰溜溜地滚蛋了。
“巴贡,你刚刚要跟我赌什么?”郑飞平淡道,翘起二郎腿。
“桥牌、扑克?”巴贡像是征询,却又自己摇摇头道:“不不不,我们上层社会喜欢玩点其它的,比如说赛马,不过现在告诉你这个又有什么意思呢,穷小”
他的话硬生生地噎在嗓子里,直勾勾地盯着郑飞手里的东西。
那是郑飞从随身带的布袋里取出的,一圈项链而已,不同的是这项链上镶嵌着无数颗宝石,红黄蓝紫各种颜色,在灯光的照耀下,反射出神秘莫测的光晕,令大厅内所有女人佩戴着的饰品都黯淡下来,包括众人的焦点布兰妮。
它的出现,使得大厅出现了短暂的静止,继而是断断续续的讨论,众人情绪激动地盯着它,眼神中全都透着一个词——渴望。
郑飞微笑着扫视了一圈,看了眼发愣中的人们,漫不经心地说:“我没钱,只有这个,它值多少?”
巴贡瞥了眼自己的一袋子金币,咽了口唾沫,虽然不清楚这条项链的来历,但他能看出那些宝石的成色,绝对都是上上品,只有在王室公主的饰品上才会出现。
这条项链,价值连城,而它只不过是宝藏中的一件中等品而已。
事情还没完,在众目睽睽之下,郑飞又掏出了一只翡翠手镯放在桌上,接着是扳指、吊坠、以及许多小玩意儿。
“巴贡,还赌么?”说着,他摸出腰间的火枪,耍了个枪花,笑。
这把枪,让刚产生点邪念的人们,不得不老老实实地待着,管住自己的贼手。
“哦,天呐~”美女们啧啧赞叹,不自觉地往郑飞身边笼聚而来。
仅仅不过半分钟的功夫,局势就大逆转,巴贡铁青着脸和郑飞对峙,暗暗捏紧拳头,对这些宝物垂涎不已。
巴贡身后有几个保镖也带了火枪,但他不敢冒然下令去抢,毕竟也是里斯本颇具威望的人物,这种事还干不出来。
更重要的是,他对郑飞的身份有了丝惧怕。
随手能拿出这么多件珍宝,谈吐得体神情淡定自若,再加上东方人特有的黄皮肤,让他联想到了传说中东方天朝的皇子,虽然他从没见过。
“嘿,怎么说呢。”巴贡呼出一口气,为自己打圆场道:“我不是这方面的行家,不如让约翰先生来估个价吧。”
这句话顿时得到了大多数人的应和,约翰是整个里斯本最权威的珠宝鉴定师,来自英格兰。
郑飞点头应允,也想看看自己手头的宝藏到底值多少。
巴贡派手下去请约翰,之后点起烟斗,吞云吐雾。
美女们依然被那些首饰所吸引,既想去摸摸又怕不符合自己的高贵气质,只得对郑飞抛媚眼,想让男主人主动些。
郑飞当然知道她们的意图,偷偷一笑,若无其事地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嗨,还记得我吗?”在门口遇见的美女搭着他的肩膀,坐下,凑得很近。
“阿佛洛狄忒。”郑飞笑道,不客气地把手放在她光滑的大腿上,揩油。
“看不出来,你倒是个阔绰的少爷。”她风情万种地拨了拨长发,抖出醉人的芳香。
“呵,想要那对耳环么?”
“想!”她欣喜叫道。
“哦,那多想想。”郑飞在她大腿根舒爽地捏了一把,便对她没什么兴致了,因为眼前有个尤物,布兰妮。
布兰妮身着落地长裙,脸上始终挂着礼节性的微笑,对于前来搭讪的男人们,点头问好,但不理,更不愿去接他们递来的酒杯。
“既然她不想和他们交往,又为什么要来这种地方呢?”郑飞盯着她的绝美脸庞,不禁好奇道,想,莫非和丽娜·阿隆索一样只是喜欢男人们为自己疯狂?
身旁的美女又贴近了些,娇声道:“还不是被他父亲逼的,每天也只有这时候她才能被允许出来透透气了,可怜的公爵女儿嘿,别看她了,咱们为什么不喝杯酒聊聊呢?”
郑飞不喜欢被女人缠着,即便她很性感,他笑了笑,手盖在了她高耸的胸部上,揉捏,道:“你今晚有空吗?”
“我可以陪你一整夜。”她含情脉脉地眨了下美目。
“有空就好,门口的守卫说他垂涎你好久了,每次你路过时,他都想拍拍你的小屁股,去吧,到了床上他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小****。”
“你!”
“哈,开个玩笑,等我有空了再搞你,现在我要去做其他事。”说完,郑飞端着两杯酒大步向布兰妮走去。
“果然,每个男人都会被那狐狸精迷住。”她低声念叨,嫉妒而怨恨。
布兰妮正在左顾右盼,看见郑飞端着酒过来,不耐烦地扭过头去,开始想拒绝致辞。
“这位小姐,可以告诉我洗手间在哪里吗?”郑飞绅士道。
“第十八次。”她轻声自语,这是第十八个用这理由搭讪的男人。
呵,不是一般的难接近。看着她爱答不理的样子,郑飞感觉颇为棘手。
“小姐,你平时喜欢做什么?”
不理。
“喜欢画画吗?”
不理。
“喜欢看书吗?”
不理。
“喜欢美食吗?”
“好了!”面对如此有毅力的纠缠着,布兰妮终于不耐烦道:“我只喜欢彩虹,如果你能给我彩虹,我就跟你说话。”
“哇哦,这个要求真难但是,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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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七十二章 约翰老伯
“你说什么?”她惊讶地打量着眼前这个大言不惭的疯子,但又隐隐觉得他不像是在吹嘘,因为他之前掏出了那么多珠宝,震惊全场,谁知道他会不会弄出其他让人意想不到的事。
“你不是想要彩虹吗,我可以给你,但你得给我点时间准备,明天白天肯定把它交到你手里。”
“可是我白天出不来。”
“那我去找你,你住哪?”
“桑托斯庄园,这里每个人都知道。”
“好的。”郑飞坏笑着喝了口酒,道:“看吧美丽的小姐,你不但跟我说话了还把住址告诉我了。”
“嘿,那你是在骗我喽?”她有些恼。
“当然不是,放心,我说到做到,明天我去找你。”
“好啊我等着你的彩虹,到庄园直接找女仆就好,千万别让我父亲看见。”她欣然一笑,不知为何,很期待明天的到来,期待惊喜的出现?
这时,大门敞开,一个戴着眼镜的长胡须老者走了进来,拄着漆黑的拐杖,扫视一圈,本就紧皱的眉头更拧了些。
“先生们看是谁来了,我们的约翰老伯!”巴贡连忙起身恭敬道。
“约翰老伯好!”众人同样恭敬。
郑飞转头看去,能得到上层人士的尊敬,说明此人地位不是一般的高。
约翰除了开着一家珠宝店外,还时常帮王室贵族鉴定珠宝,可以说是王室眼中的红人。
在这个大厅中,除了桑托斯公爵的女儿布兰妮,谁都得给他约翰老伯面子。
“这么晚了,请我来做什么?我可没兴趣跟你们喝酒泡妞。”约翰面无表情道。
“老伯,有些宝物想请您估个价。”巴贡谄笑的嘴脸和之前的趾高气昂形成巨大反差。
“你的那堆破玩意儿我没兴趣看。”
“是些新东西,它们的主人是个东方人,在那边。”
顺着他的指引,约翰抬眼望去,看到了站在布兰妮身边的郑飞,黄皮肤,关键是素来冷淡的布兰妮居然和他聊得很开心。
“什么情况”约翰好奇道,走了过去。
郑飞迎上去打了个招呼,随后将珠宝一件件地摆放在桌上,做了个请的动作。
看到东西的一刹那,约翰满不在意的表情瞬间收起,取而代之的是紧张与慎重。
他连忙坐下,轻轻捻起那根镶满宝石的项链,拉直举至头顶,接着水晶灯的光芒,仔细观察。
剔透无暇的宝石,熠熠生辉,纯洁得一丁点杂质都不含,巧夺天工般的工艺,堪比葡萄牙国王的王冠。
“嘿”他赞叹着,道:“年轻人,这些东西你是哪来的?”
“我是东方人,它们都是东方皇帝赏赐给我的。”郑飞道。
“宝贝,真是宝贝。”约翰喃喃道,把项链转了个角度,突然怔了怔。
项链上刻着两个极其细小的单词,英文单词。
很快的,他装作没看见,放下项链,道:“我想买下它们,你觉得怎么样?”
郑飞挑挑眉头,正要开价时巴贡插话道:“约翰老伯,我这有上好的烟丝想尝尝吗?”
约翰最好这口,欣然点头。
“老伯,这些东西是我先看上的,能让给我吗?”
“不能。”约翰果断放下即将送到嘴边的烟斗。
“就算是送我个人情”
“我不需要你欠我人情,按规矩,谁出的价高归谁。”
巴贡转了转眼珠子,盘算几秒后道:“我出两万枚银币。”
两万,即便是在里斯本这座富裕的城市也能买下一座大庄园。
然而约翰却是连眼皮都没眨一下就接道:“我出五万。”
“哇哦”
人们纷纷感叹,只知道这位约翰老伯地位高,没想到还这么多金。
“嘿老伯,您这是何必呢,我的财力您是知道的我出十万。”巴贡微微眯了下眼,笑。
“二十万。”约翰依然是那么满不在乎,这神情就如同一个兜里有一百块钱的学生在买一根冰棍。
价格被顶到这里,巴贡就不得不慎重考虑了。
他嘬了口烟,皱紧眉头瞥着约翰,从那老练的眼神中看出了坚决。
既然约翰不惜斥巨资来买这几件首饰,就说明这些东西绝对是物有所值,精明如猴子般的老家伙是不会走眼的。
沉吟片刻,他接道:“二十五万。”
“真该死。”约翰揉着眉心抱怨道:“我不想跟你磨叽下去了,我出一百万银币!”
哗!大厅中顿时掀起了轩然大波。
“我没听错吧?”
“一百万?约翰老伯有这么多家当?”
“恐怕连巴贡先生都没有吧?”
“也许老伯是替王室买的。”
听到这个数字,郑飞站在旁边有些迷茫,只是随手从宝箱里捡出几件就能卖到一百万?好假他心头不由得有了丝莫名的焦虑感。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他收起珠宝对约翰说:“我要看到现金才能交货。”
约翰笑笑,胡子抬了抬,道:“我现在就回去取钱,等我最多一个小时,你可以先玩个妞儿。”
说罢,他快步离去。
盯着他的背影,郑飞咬了下嘴唇,一直目送着他消失在大门外。
绝对没那么简单,他想,在兵团练就出的第六感告诉他,未知的危险即将来临。
他拿好珠宝,走到旁边写了张字条署上名,奔向门口对守卫说:“你识字么?”
“嘿嘿,不识字,老板。”
“把这张字条送到胡安酒吧,交给一个叫汉斯的人,就说船长有危险,事成之后我会给你很多酬金。”
“好的老板!”
交代完这件事,郑飞注意到街道的转角处,有几个男子在抽烟交谈,是刚刚跟着约翰一起进来的那几个。
这样,他的猜想便得到证实了,自己被监视了,要有大麻烦。
杀掉那几个男子冲到港口去?傻子才会那么做,不等跑到港口葡萄牙军队就把路给堵了。
他转念一想,威望极高的约翰会调人来抢珠宝么?不太可能,除非他不要那张老脸不打算在里斯本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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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七十三章 意想不到的麻烦
不妨坐下来,等,他这么想。
来到角落里,他坐到沙发上默默喝酒,此时连和布兰妮搭讪的兴致都提不起来了,更不用说一个接一个来到身边的女郎了。
“嗨帅哥,可以陪我跳支舞吗?”
不理。
“晚上有空去喝一杯吗?”
不理。
“帮我及一下腰带好吗?”
不理。
现在的他,高冷如布兰妮。
被这些浑身散发着香水味的女人弄得实在烦了,他拿着酒杯独自爬上楼,透过窗口往外看。
城堡的窗口很小再加上建的比较高,想从这里出去是不可能的,只能看看风景。
夜幕下的里斯本,不那么宁静,却是不一般的和谐。
街道上,小贩推着小车吆喝着,叫卖某种熟食,但在这座城市有多少人能听懂他的土耳其语呢?
有只猫,动作敏捷地溜进了一户人家,里面有腌鱼的味道。
然而几秒后出现了令郑飞惊讶的一幕,那只馋猫叼着一条鱼溜了出来,乖乖地把它交到一个小男孩手里,坐下晃脑袋。
呵,好可爱的猫。
郑飞不禁露出了微笑,这是他第一次对军犬以外的动物产生喜爱。
想了想,他到楼下拿了几根烤肠两块面包,回到窗口前呼唤道:“嘿,过来。”
小男孩听见了,连忙把鱼藏到身后,一脸无辜地看着他。
“别怕,给你东西吃。”
小男孩将信将疑地,抱着猫咪怯诺地走过来,扬起红扑扑的脸蛋。
看清他的脸后,郑飞忽然感觉似曾相识,回忆了几秒,他想起来了。
亚特兰大城裁缝铺的,克里斯托弗·哥伦布。
惊讶之余,他把食物丢给小男孩,见他乐乐呵呵地接住,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孩子的记忆往往比大人更牢固,哥伦布认出了他,啃了一大口烤肠,边嚼边答:“亚特兰大城要打仗了,各处来的军队都在那边集结,爷爷买了辆马车带着我一直往西方走,就到这了。”
“你爷爷呢?”
哥伦布眼神黯淡了些,抹了把鼻涕道:“来的路上染上了疾病,前几天刚去世。”
郑飞不太会安慰人,叹了口气,道:“我记得你说过想去航海,以后就跟在我身边吧。”
“真的吗??”哥伦布又嚼了一大口烤肠,欣喜。
郑飞笑着点点头,道:“不过我现在还有点事,你先在这吃点东西等等,等我忙完了出来接你。”
话音刚落,只听隐隐约约的咯噔咯噔声从远方而来,那是马蹄声,至少数百匹。
紧接而来的,是马吠和哄吵,如同军队混战般,将本该静谧的夜晚搅动得躁动不安。
郑飞心头的不祥预感越来越强烈,灌完最后一口酒,下楼端坐在沙发上,目光尖锐地凝视着门口。
大约在两分钟后,马蹄声渐渐平息,大厅中人们的讨论声也随之停止,和郑飞一样,凝视大门。
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所以忐忑。
寂静中,听得见城堡外有几个人在交谈,随后,在人们的注视下,大门推开了。
出现在门口的是约翰,以及两名身披盔甲的军官,络腮胡子,眼神中夹带着一丝傲气。
“他在哪?”军官平视前方威严道,看到布兰妮后目光顿时柔和了下来,虽然布兰妮并不看他。
“坐在那里的黄皮肤。”约翰示意道。
军官却没直接奔郑飞去,而是谄笑着走到布兰妮身边,道:“布兰妮小姐,真没想到在这能遇见您,希望没有打扰到您的雅兴。”
“德兰克,你来这里做什么?”
“奉国王之名。”德兰克微微鞠躬,道:“替我向公爵大人问好。”
说罢,他便转过身用他那慑人的目光,和郑飞对视。
但不过两秒的功夫他便眨了下眼移开视线,因为郑飞的目光远比他更慑人。
约翰提着拐杖,悠悠坐到了郑飞对面,点着烟斗嘬了一口。
郑飞咬了下嘴皮,平淡道:“约翰老伯,你带这么多人来,不会是来跟我做交易的吧?”
“你觉得呢?”约翰冷笑道。
郑飞耸耸肩,沉默一会儿,道:“你想夺走我的珠宝,是么?”
“不,我是个受人敬仰的鉴宝师,怎么会做那种事。”约翰吸着烟,眯起本就不大的眼睛,道:“东方来的家伙,你被逮捕了。”
军官德兰克应声而动,利落抽出腰间的长剑,在空中甩了几下,直指郑飞道:“乖乖跟我走,否则我就用这把剑在你胸口划上个鲜红的十字!”
“理由呢?”郑飞丝毫不慌,生死关头经历的太多,早已成了家常便饭,见惯不怪了。
“偷盗王室宝物!”
“呵,证据呢?这里这么多上层人士都看着呢,没有证据你们敢乱抓人?”
这句话立刻引起了人们的议论。
“拿出那根项链吧黄皮肤小子,它的内侧刻着两个很小的英文单词。”约翰放下烟斗,深吸一口气道:“那是古英语,那根项链是几百年前和永恒之刀一起被盗走的英格兰王室宝藏!”
**郑飞暗暗咒骂,虽然不知道在这个时代盗窃王室宝物是什么罪名,但他知道在二十一世纪,这种行为是足够枪毙的。
挖个宝藏居然还挖出盗窃罪来了,真该死。
他挤出一丝笑,道:“这些珠宝是我在一座小岛上找到的,还有,英格兰王室的宝物和葡萄牙有什么关系?轮得着你们来抓我?”
德兰克奸笑一声,道:“国王亲自下令逮捕你,算你倒霉,国王正愁找不到理由来缓和跟英格兰的关系呢。”
话说到这里,既然国王都被搬出来了,再交涉下去也没什么用了,郑飞捏了捏眉心,突然拔枪起身,冷静地盯着对手。
只能险中求生了,还好对方用的是冷兵器,希望汉斯那群人快点赶来。
“让我走。”他歪了下头。
德兰克怔了一下,下意识地后退一步,随即哈哈大笑,喊道:“勇士们,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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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七十四章 你保不了
话音刚落,紧闭着的大门便被砰的一声撞开,在众人的惊呼下,数十名端着火枪的士兵闯了进来,枪口指着郑飞,蓄势待发。
郑飞的脸色渐渐僵住,面对着无数个黑洞洞的枪口,无数双冷峻的瞳孔,他咬了咬嘴皮。
要是有颗高爆手雷多好,他这么想,自嘲似的一笑,丢掉枪。
德兰克见状,狞笑着上前几步走到他跟前,抬起剑尖顶住他的下巴,嚣张道:“你刚刚是要杀了我么?”
“如果你没有这么多帮手,你已经死了。”
“你是在挑战我么?呵,我很欣赏你的勇气。”德兰克收回剑,冷笑道:“但是,你以为现在是勇士角斗么?”
气氛沉闷,郑飞默然注视着眼前这个嚣张的家伙,注视着他因说话而耸动的喉咙,只需一拳就能将那脆弱的喉结击碎,但后果是自己的身体会被几十颗子弹嵌入。
“我没兴趣接受你的挑战,也没功夫和你磨蹭。”德兰克道,挥挥手示意士兵们把他绑起来。
郑飞没有反抗,他在冷静思考对策。
不妨去牢房里坐坐,二十一世纪的精密监牢都有漏洞,更何况是中世纪的土牢,总能找到办法越狱逃离的。
他的双手刚被绳子缠上,便听外面响起了吵闹声,十几秒的功夫,汉斯带着几名水手气势汹汹地破门而入,手中无一例外全都握着把长枪,看清形势后,不由得愣住了。
就像是几只勇敢的小羊羔一头撞进了狼窝,有点懵圈。
郑飞清楚自己这几个伙计根本不够塞牙缝的,弄不好全给搭进去了。
他转了转眼珠子,皱起眉头思索片刻,微笑着对不知所措的汉斯示意道:“嘿,是来杀我的么?你没机会了,我被抓了。”
“啊?”汉斯愣愣地看着他。
“你也看到了,国王亲自下令抓捕我,如果你现在杀了我,你也活不了。”郑飞说得很自然,趁着人们的注意力都在汉斯他们身上,意味深长地挤了下眼。
汉斯很机灵,立刻参透了他的意思,捏起拳头愤愤咒骂着,领着水手们疾步出门。
目送这群不速之客离开,德兰克冷笑一声对郑飞说:“你的仇家?看来你没少作恶吧,国王抓你是对的。”
“别废话了,走吧。”郑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德兰克得意地扬起长剑,归鞘,招呼着士兵把他押出去。
这时出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冷若冰霜的布兰妮张开双臂,挡在了他们前面,用她那双美丽的眸子看了眼郑飞,然后和德兰克对视。
“布兰妮小姐,您这是做什么?”德兰克惊讶地挑了挑眉头。
“你不能带走他,我和他还有个约定。”
“呵,我很想给您个面子”
“小心官职不保。”布兰妮冷冷打断道。
德兰克舔了下嘴唇,道:“威胁?有点意思没错你的父亲桑托斯公爵势力很大,在里斯本称得上举足轻重但是,这次的逮捕令是国王亲自签发的,这个黄皮肤小子,你保不了。”
说罢,德兰克不屑地掸了掸肩膀,夺门而出。
布兰妮站在原地,慢慢的,眉间流露出一丝幽怨。
当郑飞被押出城堡时,汉斯和小男孩哥伦布躲在街角,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押上马车,沿着街道而去。
“他们要去哪?”汉斯问,更像是自言自语。
“里斯本唯一的监牢,那里养着几百个囚犯。”小哥伦布捏着手里的烤肠,想了想后道:“他是个好人,我们得救他。”
“废话,他是我们的船长!问题是凭这几个人怎么救?”
“跟我来。”小哥伦布往巷子里跑去。
看着这小小的背影,汉斯有点恍惚,一个小孩子而已能有什么办法?
“伙计们跟上去,试试总比不试好。”他说。
郑飞坐在马车里,透过帘子能看到伫立在街道上的人们,正在指着马车窃窃私语,既好奇又担忧。
在里斯本,很少会动用这么大阵势去抓一个人,上一个是在几十年前,抓的是西欧大盗弗兰西斯,那家伙是格兰特的偶像,性格阴狠手段毒辣,曾在偷盗时杀害图兰侯爵一家,弄得整个里斯本城一时间人心惶惶。
“能让我喝杯酒吗?”郑飞打了个哈欠,对身边用匕首顶着自己的士兵说。
“少废话!”士兵没好气地斥道。
“我已经是要被剥夺自由的人了,满足我小小的愿望,上帝会感谢你的。”
“唉。”士兵叹气道:“我帮不了你,我要是能买得起酒就不来做这苦差事了。”
“唔,你很缺钱?”
“呵呵,我猜你是刚到里斯本不久吧,在这座城市,几乎所有的钱都集中在富人手里,平民能吃饱就算不错了,所以很多人都努力赚钱攒起来想去买艘小船出海打渔,那样至少有海鲜吃不会饿肚子。”
郑飞眉宇微抬,手伸进兜里。
“别动!”士兵警惕道。
“嘘,小点声,我送个东西给你。”说着,他拿出了一枚金戒指,镶着红宝石。
在军队来之前为了保险起见,他把布袋里较小的珠宝挑了几件出来藏到贴身的地方,以防万一。
现在那布袋已经落到了德兰克手里,不久后它将会出现在葡萄牙国王的眼前。
喏,现在不就用上了么。
他笑了笑,将戒指递到士兵眼前,道:“这枚戒指至少值几百个银币,给你了。”
“额,为什么?”士兵的贪婪目光中,又有着一丝胆怯,向来安分的他从没想过自己能碰上这种大馅饼,迟迟不敢接。
“不用担心,我不要你做什么,只要回答我几个问题就好。”
“你说。”
“你们的长官要把我押去哪?”
“当然是监牢,国王可能会亲自审问你。”
“我会被关多久?”
听了这话,士兵沉吟了一会儿,摇头道:“照我的经历来看,你会被绞死。”
“在被绞死之前我还能活多久?”
“一般是一个月,你将接受牧师的祷告、神圣洗礼”
“好了不用说了。”郑飞凝重地深吸一口气,把戒指塞给他后,陷入了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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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七十五章 要塞
一个月,说短也短说长也长,具体怎么办还是要等到地方再看。
他将那口气吁出,闭目养神。
由于收了枚价值不菲的戒指,士兵便收起了匕首态度好多了,狂喜地把那戒指摸来摸去,时不时的还哈哈气。
约摸半小时的功夫,马车停了下来。
郑飞被押下车,打量着这座监牢,说是监牢,更像是要塞。
这是座方形建筑,五层楼那么高,由巨大的石块堆砌而成,看起来无比结实,在它的最顶端矗立着一排手持火把的士兵,约有二十个,如同铁人般岿然不动,庄严肃穆。
整座要塞除了大门外没有其它出口,只有些小窗户,比头还小,为的是提防越狱者。
要塞外围还有几个大型瞭望塔,塔上分别有几名火枪手投矛手,甚至在最大的塔上,竟然还有两门口径极大的火炮。
可以这么说,就算汉斯把圣地亚哥他们都找来,凭着中世纪的火枪也是无法攻克这座要塞的,要是有火炮的话倒是能拼拼,但葡萄牙军队怎会允许有人推着炮车招摇过市?
看来只能靠自己了,郑飞想,肩膀被士兵押着,送进了监牢。
在他即将进去时,一直没说话的德兰克突然叫道:“等等!”
“怎么,要放了我?”郑飞仍有心情调侃,小场面而已,连海中牢笼都待过,别说这个了。
德兰克嗤笑一声,下令道:“把他衣服扒掉搜搜,等会国王要来,别让这家伙身上藏着兵器。”
国王郑飞暗暗一笑,这说不定是个好机会,愚蠢的中世纪军官,你以为老子杀人需要用兵器么?
那几件小珠宝被他藏在了鞋子里,没被搜出。
确认他全身上下没有一件危险品后,德兰克站到他面前,冷笑道:“其实说实话,我挺同情你的,莫名其妙就成了王室的牺牲者。”
“别特么假惺惺的。”郑飞最讨厌的就是伪君子。
“呵”德兰克摸了摸后脑勺,对周围看着自己的士兵们耸耸肩,突然猝不及防地一拳击中郑飞的腹部,强大的力道让郑飞踉跄了两步,苦于被押着而还不了手。
郑飞痛苦地发出一声闷响,咬着嘴皮深吸一口气,疼痛缓和了些,抬起头来注视着德兰克,不暴怒也不阴狠,只平淡说道:“我保证你会死得很惨。”
“怎么,你要在上帝那告我的状?”德兰克不屑道:“哦不,你见不到上帝,因为你去的是地狱,见的是魔鬼,哈哈!”
郑飞没有再多说什么挑衅的言语,被士兵们押进了监牢,坐在潮湿的枯草上,目视前方。
他桀骜的眼神似乎在说,德兰克,我记住你了。
夜深了,本该是入睡的时间,但他却没听见有囚犯打呼噜,因为这个区域是**牢房,关的都是极度危险的人物。
牢房之间用粗木桩隔着,他撇过头,瞧见隔壁牢房里有个人,坐着靠在墙上思考些什么。
出于好奇,更出于无聊,他往那边挪了挪,正要开口时被那人抢了先。
“不想死的话,就别打扰我。”那人的嗓音中有股莫名的森冷,似乎骨子里就是这样。
“呵,我已经是个要死的人了,不怕早一点。”郑飞没有丝毫惧怕,因为自己曾经也是这样。
那人头微微转了下,道:“看来你也是个叛逆的小子。”
“看你的样子,可不比我大多少。”
“我四十岁了,在这里待了五年。”那人叹了口气,忽然想起了什么,道:“哦对了,我叫吉姆斯。”
“吉姆斯~我叫飞。”
“飞,你因为什么事进来的?后悔么?”
“我从不后悔而且,我没有后悔的理由,因为我什么都没做错。”
吉姆斯有了丝动容,态度不那么冷了,裹了裹破衣服,道:“你大概是被王室那群家伙给强行弄进来的吧?五年前,我也是。”
顿了顿,他接着说:“和你不同的是,我很后悔,我已经五年没看到外面的世界了,更重要的是,我还有个儿子独自生活在外面,他今年十六岁了吧。”
郑飞撇撇嘴,问:“你被判了多久?”
“呵,多久我如果告诉你我被判了三百年,你不会笑吧?”
“哈,原谅我真的笑了,只有乌龟才能活到那时候。”
“呵呵,没想到你被关到这了还能笑得出来,心态真好对了,你被判了多久?”
“一个月。”
“一个月?那怎么会把你关到这里?要知道这里都是些重犯!”吉姆斯很诧异。
“呃,他们打算一个月后把我绞死。”
短暂的沉默,吉姆斯想拍拍他的肩膀但手伸不过去,只得摇头叹气道:“多吃点好的喝点好酒。”
“多谢提醒。”郑飞笑笑,站起身来回踱步,借着从小窗户射进来的微弱月光,打量着这座简单却坚固的囚牢。
当他用手按按粗木桩时,吉姆斯奉劝道:“别想了伙计,出不去的,这该死的牢房比他妈永恒之刀还硬!”
闻言,郑飞挑了挑眉头,道:“你也听说过永恒之刀?”
“我的故乡在英国,从小就听说过关于它的故事,怎么,你也知道?”
“呵,如果我说永恒之刀在我手里,你会笑么?”
“唔,我不会笑,因为你在跟我讲天方夜谭,如果你真的有永恒之刀,就不会沦落到被绞死的地步了。”
“一把刀而已,被你说的好像国王的权杖似的。”郑飞玩笑道。
谁成想,吉姆斯竟然郑重道:“你以为不是么?在西欧有无数圆桌骑士的后裔,凭着永恒之刀的强大号召力,至少可以召唤出数千人的骑士军团!肩负使命的他们无所畏惧,那样的话即便是葡萄牙国王,绞死你之前也要仔细掂量掂量。”
听完这些,郑飞呼出一口气,皱紧眉头。
想不到在中世纪时期,信仰真的能趋势人们冲锋陷阵,有信仰是好的,但如果被信仰控制了灵魂,堪称是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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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七十六章 审讯【三更补齐啦~】
然而,信徒们的灾难对于掌权者来说,却是莫大的福音。
他揪了揪头发,现在知道这个已经没用了,总不能大喊一句我有永恒之刀!那样非但出不去,反而等于把刀拱手送给别人。
站了一会儿,他脸凑到小窗户前看了看外面巡逻的士兵。
“喂,老实睡觉!”士兵拿起剑作势要扎他的眼。
“你每个月能领到多少薪水?”
“关你什么事?!”
“我可以给你钱。”
“去死吧穷鬼!有那钱先让人把你捞出去吧!”士兵咒骂道,然后听见瞭望塔上军官的呼唤,屁颠屁颠地跑了过去。
吉姆斯叹了口气,道:“伙计别想了,他们收不了钱的,每天进出时都要被搜身,谁身上带着除了武器以外的东西,都要倒霉。”
郑飞扣扣墙壁,徘徊了一会儿,问:“这座监狱,有人越狱成功过吗?”
“有,但是他还没跑出一百米,就被一炮干中了后背,血肉横飞。”
“有就好。”郑飞释然笑道,不知不觉的还真有点困了,选了处稍微干净点的地方躺下,睡。
合上眼睛不过十来分钟,他便被士兵的怒喝吵醒了。
“起床了起床了,懒鬼!”两名士兵开门进来粗暴地扯起他,往外面拖。
被吵醒美梦的他恨不得把这群小厮狂扁一顿,无奈外面还站着许多个手拿火把的士兵,不得不屈服。
“带我去哪?”
“去见国王陛下!”
一直坐在原地没挪窝的吉姆斯也匆匆跑过来,隔着护栏对郑飞说:“伙计,祝你好运。”
士兵猛地一棍捣向他的肚子,喝道:“管好你自己吧老家伙!你还有三百年!”
话音刚落,郑飞便被捆住并且蒙上双眼,被士兵押着绕过好几个弯道,时而上楼时而下楼,最后,在一个散发着霉味的房间,停下。
士兵们按下他,动作麻利地把他绑在椅子上,扯开他的眼罩,陆续退出房间,锁上门。
他试了试,这椅子是固定在地上的。
房间中伸手不见五指什么都看不见,唯一的感觉就是那刺鼻的霉味,充斥着腐朽的气息。
倏然,两根火把燃起在他身后,也让他清楚了自己的处境。
密不透风的审讯室,墙壁像是铁制的,墙上挂着各种刑具,常人看见它们不免会心惊肉跳。
当然对于郑飞来说,这些并算不了什么。
借着火把的昏暗亮光,他这才看到阴暗的角落里站着个人,大胡子,穿着华贵的服饰手握权杖,大概就是国王了吧。
“你从哪里来?”国王坐到他面前几米处的椅子上,嗓音沉稳。
“东方。”
“东方哪里?”
“大明帝国。”
“哇哦~来自天朝的贵客,你为什么会跑到我小小的葡萄牙来?还有,你是怎么来的?”
“航海,来做生意。”郑飞指了指自己的航海服。
沉默了一会儿,国王搓搓手,道:“画出通往东方的航路,我可以放了你。”
郑飞笑了笑,道:“你当我是傻子么?”
“怎么这么说?”
“那个军官,叫什么来着,哦对了德兰克,他已经告诉我了,你是为了缓和与英格兰的关系而下令抓的我,又怎么会放了我。”
国王拧了拧眉心,苦笑道:“呵,德兰克,蠢货既然这样,那你就说说是从哪搞到那堆宝藏的吧,剩下的在哪?”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不管怎样结局都是被绞死。”
“我可以给你的家人一大笔钱。”
“不好意思,我没有家人。”
寂静。
寂静之中,除了两人急促的呼吸声外,什么都听不见。
国王站起来走到刑具跟前,随手拿了副锯齿镣铐,冷冷道:“你好像是想吃苦头。”
郑飞挑挑眉头,笑着回道:“你好像是想让我吃苦头。”
“呵,正有此意。”
“动手之前你最好想清楚,我是从东方天朝来的,并且我是那边的贵族,你就不怕我大天朝的精兵强将一路打到里斯本么?”
“就算你说的是真话,你死在这里也不会有人知道,也没有谁敢说出去。”国王皮笑肉不笑,下令道:“用刑!”
郑飞身后的两名行刑者应声而动,猛地把他按在桌子上,拿起了镣铐就要往他腿上套。
他们意外的是,郑飞一点反应都没有,别说求饶了,连个抵触的动作都没做出。
他们不知道眼前这个男人是什么角色,更不知道他曾经经历了什么。
郑飞身上共有十六处伤痕,五处是枪伤,剩下的十一处都是刑具留下的,各种惨无人道的刑具。
在这世上,没有什么能够让他妥协,因为,他什么都不在乎。
也许是发现这种刑具起不了作用,国王挥手示意停下,道:“你是个勇士,如果你不是犯人而是士兵,我一定会重用你。”
“你不配重用我。”郑飞面无表情地说。
国王冷笑,接着道:“年轻人,你一定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怕,很多人年轻时都是这么想的,包括我。”
这种装逼的口气,让郑飞心里直发笑,眼前这个道貌岸然的国王在他看来,简直是个叶良辰。
“但是,你的勇敢来源于你的无知!”国王怒吼道,从角落里扯出一根管子来,攥在手里怒视着郑飞。
“那是什么?”郑飞问。
“很遗憾地告诉你,在这里你所有的自由都被剥夺了,除了呼吸。”国王顿了顿,奸笑道:“而现在,你连呼吸的自由都没有了。”
说罢,他示意行刑者将郑飞解绑放躺在地,然后健步上前把那根管子插到郑飞嘴里。
“开阀门!”
话音刚落,郑飞只感觉到管子在颤动,半秒后,如同消防龙头般,在巨大的压力作用下液体喷薄而出灌满他整个口腔,硬生生地冲进嗓子里,在这一瞬间,好比窒息!
迷迷糊糊中,他有些庆幸地想,幸好是水不是汽油或尿。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眼神已经迷离,水流渐渐慢了下来,国王扯住他的衣领,把他拽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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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七十七章 骗局
“舒服么?”国王盯着他,嘴角翘起。
郑飞几近虚脱,吐掉嘴里的水,努力抬起沉重的眼皮,闷声道:“小伎俩。”
“硬汉,真是硬汉,如果你是忠诚于我的士兵,说不定我会给你封爵,但是现在,我只能用锋利的匕首戳进你的大腿,把你的肉一块一块地挖出来!”
说完,国王挥挥手,示意行刑者把他绑回石椅上。
“你会后悔的。”郑飞面无表情地说,也许是因为头脑昏沉,对即将发生的事情没有半点恐惧,即便国王已经尽量用沙哑的嗓音恐吓他。
“我从不后悔。”国王并不认为眼前这个垂死之人还能掀起什么风浪。
然而,在手腕即将被绑住的那一刻,郑飞的眼神骤然变了,从虚弱无力,瞬间变为冷酷坚毅。
随着眼神的变化,他的手臂肌肉猛地绷紧,迅捷转体来了个高位旋踢,正中行刑者的头部,随即一个刁狠的上勾拳将其放到在地,另外一名行刑者反应过来正要有什么动作时,便感觉腹部一阵绞痛,低头一看,自己的肚子已经被冷冰冰的匕首插入,溅出热络的血液。
整套动作,郑飞只用了不过三秒。
国王大惊失色,下意识地退后几步,道:“你的虚弱是装出来的么?”
郑飞笑笑,没说话,拔出那把血淋淋的匕首,上前轻易地擒住他,道:“带我出去。”
“你逃不掉的。”
“你在我手里,谁敢不放行?”
“相信我,你逃不掉的。”
“那是我的事,你只需要带我出去就行,否则,我就杀了你。”郑飞的语气空前森冷,说话时,他微微哆嗦了一下。
他的虚弱不是装出来的,那一瞬间的暴起是源于对生存的渴望,激发出了隐藏在身体中的潜能。
每个人都有这种潜能,在面临绝境时,它会自动打开枷锁,疯狂涌出,人们把它称之为——信念。
例如,为救儿子徒手抬起大卡车的瘦弱父亲,大地震后压在废墟下仍然活着的遇难者,等等等等。
郑飞用匕首抵住国王的心脏,另一只手勒住他的脖子,跟着他的指引在要塞中穿行,约摸在两分钟后,终于走出了要塞大门。
抬眼看了看,月光下,瞭望塔顶端有几点火星,大概是军官在抽烟。
站到了门前,郑飞迟迟没有继续前进,总感觉气氛不太正常,因为一切都太顺利了,在要塞里竟然连一个巡逻的士兵都没碰见,看守这么松懈?
他警惕地躲在国王身后,慢慢向前挪。
“喂,谁在下面!”瞭望塔上传来一个粗野的嗓音,随即,警报拉响。
郑飞早就等着这一刻了,淡定自若地站在原地,瞧着无数名长矛兵从四面八方包围而来,一名军官爬下瞭望塔,挤过人群站到他面前,高大的体态神似圣地亚哥。
“我劝你收手。”军官淡淡道,一点都不慌。
“放我走。”郑飞的语气和他一样。
“不可能,除非宙斯亲自来接你,唔,当然,阿波罗也行。”军官轻蔑地掏出火枪,指着他的脑门,勒令道:“我再说一遍,收手。”
“当你扣下扳机时,我保证,这把匕首会刺入你们国王的心脏,从此以后你和你的士兵们都将背负一个千古骂名——弑君!”
“关键是,他是国王么?”
听到这句话,郑飞怔了片刻,恨恨咬住嘴皮。
该死!
“哈哈!”
人群后传来阵阵大笑,只见士兵们纷纷让开一条路,拄着长矛垂下头做恭敬状,真正的国王在王后的搀扶下,迈着稳健的步伐,在距离郑飞五米处站定,这个距离很安全。
夜幕下,国王的嘴角挂着瘆人的笑意。
“你很有本领也很有胆色,不过,你被骗了。”
“替身,呵”郑飞苦笑。
“我没有时间浪费在你身上,告诉我,剩下的宝藏在哪?”
“没有什么剩下的,所有宝物都在那个布袋里。”
“别想瞒我,约翰告诉我那根项链和皇冠是一对,有项链不可能没有皇冠。”
沉默了一会儿,郑飞挑了挑眉头,道:“我想先问你件事。”
“说。”国王摩挲着食指上的碧玉戒指。
“你到底为什么抓我?为了宝藏还是所谓的国家利益?”
“两个,都。”
“用我怎么缓和与英格兰的关系?”
“几百年前失窃的宝藏在你手上,英格兰王室一定很乐意把你绞死,因为,他们需要给自己的子民一个交代,更重要的是”国王顿了顿,接着诡异笑道:“更重要的是,他们就能顺理成章地拿出仿制的永恒之刀了,因为那把刀是和宝藏同时失窃的。”
“有了永恒之刀,他们就能召唤亚瑟王的信徒,圆桌骑士的后裔,征服北欧!”
“那把刀在我手上。”郑飞说。
国王并不信,揉了揉眉心,打哈欠道:“我得回去休息了,给你一晚上时间考虑,如果明天你想通了,告诉看守,我会过来。交代出宝藏的下落,我可以把你厚葬在阿尔卑斯山麓,那里风景很美。”
“哦~所以说,不管怎样我都会死?”
“这是你的命运。”
郑飞点了下头,掐住假国王的脖子,道:“还记得你之前是怎么对我的吗?”
“求求你”
噗!匕首,毫不留情地刺进了他的心脏。
“我说过,你会后悔的。”郑飞喃喃道,平视前方。
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在他这里却截然相反,他的准则是,报仇不隔夜。
真国王略微愣神地注视着他,倏然笑道:“心够狠,你杀死了我的忠诚部下,但我现在不能杀你,必须等到一个月后英格兰王族过来。”
“我知道,所以我才杀了他。”郑飞捏着拳头,停顿了一会儿,道:“总有一天,我也会让你后悔的。”
“好啊,咱们拭目以待。”国王大笑着上了马车,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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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七十八章 越狱三要素
在十几名士兵的严密押送下,郑飞回到了阴暗潮湿的牢房。
“老实点,不要觉得自己很有本事,你最好清楚这里谁才是老大!”士兵举着火把,恶狠狠地瞪着他。
郑飞懒得去搭理他,抓了把枯草擦擦手上的血迹,等士兵们走后便躺到了墙角,休息。
吉姆斯被士兵的喧闹声吵醒,揉揉眼见郑飞回来了,连忙挪了过来,隔着木桩问:“你怎么样?”
“暂时还死不了。”郑飞苦笑道,感觉胃里胀胀的,是之前被灌下的水。
“我说,你真的打算等死?”
“当然不,让我安静一会儿,我要想些事情。”说着,郑飞吁出一口气,转头望了眼小窗外的月亮,闭上眼睛。
越狱三要素,了解布局,掌握规律,寻找外援。
这三项,目前一项都没占到,需要时间去慢慢摸索,一个月,足够了。
虽然惹了一身的麻烦,但他一点都不后悔在城堡里把宝藏拿出来显摆,相反,他觉得挺有趣,第一次坐牢倒是很刺激,早就想来次酣畅淋漓的大越狱了。
想着想着,被折腾一晚上的他睡着了,笑着入睡。
次日,凌晨。
只睡了几个小时,他便在士兵们的操练声中醒来,奇怪的是精力却很充沛,浑身散发着活力。
竖起耳朵听听,士兵们似乎在喊口号,大概是国王万岁之类的,这是他们每天早晨的必修课。
天亮了,他得以看清自己的身处之地,这座牢房。
枯草满地,时不时还有只小耗子溜过,潮湿的墙面上长满了霉斑,恶心的污水到处都是,环境简直比打过好几次仗的亚马逊丛林还恶劣。
他凑在窗口往外看,看到的只有一块空地以及两个瞭望塔,当然,还有塔上吹牛聊天的士兵。
窗口太小视角有限,想摸清这座要塞的布局和规律,必须得有机会出去,而且一定是要在白天出去,夜晚乌漆墨黑的什么都看不见。
为了不让自己的身体能力下降,他做了两百个俯卧撑,然后倒立,促进血液循环。
约摸过了五分钟,他听到了咯噔咯噔的脚步声,不像是士兵的,因为它不那么抖擞,慢吞吞的,听起来是个老人。
正猜想时,他看到了一个人出现在门前,当然是倒过来的,随即听到那人用苍老的嗓音说:“嘿,棒小伙,吃早餐了。”
脚落地,他得以看清那人的面容。
果然是个老人,花白的胡子,脸上有不少道皱纹,也许是见惯了监狱中的黑暗,眼神黯淡无光。
郑飞走过去,拿起分到的食物,是一块发霉的面包,以及一碗水,是盐水。
“有粥吗?”他像是开玩笑,又不像开玩笑。
老人撅撅嘴,道:“有啊,美味的龙虾海贝粥,不过你想喝的话得等等,我得先去趟皇家餐厅,从王室宴席上给你端一碗来。”
调侃,语气中带着些同情与挖苦。
“午餐吃什么?”郑飞揪掉霉斑满不在意地咬了一口,外籍兵团逼会了他如何生存,不管食物是多么难以下咽,都得吃下去,就连生的耗子肉都不例外。
“没有午餐,晚餐倒是有,和这个一样。”老人站起来,准备去下一个牢房了。
郑飞皱皱眉,道:“每天只吃面包和盐水,缺少必要的营养,犯人是怎么活下来的?”
“记住,这里不是难民营,没有谁会在乎你的死活。”老人叹了口气,大概是于心不忍,又偷偷摸出块冰糖给他,道:“每个礼拜日会加餐,有肉汤和蔬菜吃,到时候我尽量多分给你点。”
“为什么给我优待?”
“因为,我觉得你不像其他犯人那么坏,就跟你隔壁那家伙,吉姆斯一样。”
说完,老人便不再多作停留了,边走边喊:“吉姆斯,起来吃早餐了!”
郑飞嚼着面包,盯着他那不算慈祥但也绝不凶狠的侧脸,渐渐的,产生了点想法。
越狱第三要素,寻找外援。既然要寻找外援就必须有和外界联系的媒介,而这媒介必须是心中还留有一点点善良的人,那群看守士兵显然不符合,那么就只有这位送餐老人了。
必须想办法拉拢他,郑飞这么想。
老人走后,郑飞和吉姆斯凑到了一块儿,问:“伙计,他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
“唔,给整座监狱做饭的老家伙,据说在这干了三十几年了,那些军官士兵都吃他做的饭,很信任他。”吉姆斯就着盐水嚼着干巴巴的面包,接着说:“和他搞好关系,说不定他能给你带点好吃的,看,我的面包里被偷偷夹了片肉,哈哈。”
郑飞笑笑,把冰糖丢到盐水里化开。
这是蓝山咖啡,加盐加糖的,这是他给自己的心理暗示。
半小时后,发生了一件令他意想不到的事。
十几名看守提着长剑盾牌,叫嚣着沿着过道走,时不时地拍打几下门,嘴里喊着:“放风时间到!放风时间到!”
放风!听到这个词,郑飞立刻来了精神。
万万没想到这座监狱还有点人性,竟然有放风时间,这就意味着可以出去见见太阳呼吸几口新鲜空气,更重要的是,可以摸摸监狱的布局。
这样的话,事情就好办多了。
“别高兴太早了伙计。”吉姆斯注意到他的喜色,提醒道:“所谓的放风,就是让咱们出去干活当奴隶的,会把你累出一身臭汗还不让洗澡。”
“管他呢。”郑飞笑着回答。
犯人们排成一队,在看守们的押送下缓缓移动,穿过阴暗的过道,迈下破旧的楼梯,走出厚重的铁制大门。
眼前是一块空地,点缀着几个瞭望塔,以及几颗枝叶茂密的大树,投下的绿荫是用来让军官们抽烟休憩的。
走出这扇大门并不代表出了要塞,因为在这空地外还有一圈高高的围墙,围墙顶端还弄了不少钉子玻璃之类的东西,防止有人徒手攀爬。
昨晚用枪指着郑飞的军官,威风凛凛地站在人群前,道:“一组搬砖头,二组搬木材,三组敲钉子,重犯组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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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七十九章 卷发佬
郑飞犯起了嘀咕,待定?什么意思?
这不是坏事,可以这么说,他占了重犯们的光。
这座监狱有不少重犯,他们都是些极其阴狠的角色,最轻的也是杀人放火,不仅块头剽悍行事果断,胆子更是不一般的大。
军官担心的是,这群重犯中的大多数人总有一天会出去的,如果现在过分折腾他们让他们含恨在心,必定会对自己和家人不利。
所以在放风时,重犯的工作要轻松许多,其他犯人也不敢有什么意见。
犯人们散开后,郑飞坐到一块石墩上,观察周围的一草一木。
“嘿,没头没脑地张望什么呢?”吉姆斯走来,手里拿着几块大砖头。
吉姆斯是重犯中的特例,必须参加高负荷的工作,因为他有三百年,下下辈子都出不去。
郑飞耸耸肩,没说话。
“听我一句劝伙计,别想着要逃出去,那样只会让你死得更早些,好好珍惜这一个月吧,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再过一阵子你就有大鱼大肉吃了。”
“嗯。”郑飞点点头,只想把他快点打发走。
吉姆斯见他仍在张望,刚想说点什么,就听蹲在树荫下抽烟的军官怒喝道:“吉姆斯!三百年的老乌龟!快点干活!小心今晚没饭吃!”
吉姆斯识趣跑路,郑飞也得以继续观察。
这座要塞大概是欧洲中世纪牢狱的巅峰之作了,结构简单,但却毫无瑕疵。
空地大约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活动空间很大,但这恰恰是麻烦所在。
从监狱大门口到围墙,至少有一百米的距离,以郑飞的速度要跑十来秒,在这期间还要经过八个瞭望塔,几十个哨兵,以及两门巨型火炮的炮口。
在靠近围墙的地方,插着许多枚红红绿绿的小旗帜,很有可能是雷区,即便不是,那也绝不可能是什么好玩意儿,没准是陷阱或捕兽器。(最早的地雷出现于十四世纪的中国,欧洲在十五世纪的要塞防御战中开始使用。)
退一万步讲,就算安然无恙地通过了瞭望塔、哨兵、雷区的交叉火力,抵达围墙根,也完全没办法爬上去,即便他曾接受过最严格的攀爬训练。
因为那围墙足有六七米高,就算是有迈克尔·乔丹的身高和弹跳,想摸到围墙顶端也是妄想,更别提上面还有钉子和玻璃渣了。
这条路显然行不通,不过,郑飞还有其他办法。
酷爱越狱类影视作品的他可没少接受这方面的熏陶,最严密的监狱也会有个无法填补的漏洞——地下。
为了方便应急疏散,监狱地下大多是镂空的,不仅可以疏散人群还能在大暴雨来临时充当下水道。
而且,这座监狱是要塞改建的,地道可谓是错综复杂。
郑飞现在需要做的是,找到地道的入口。
作为一个初来乍到者,他对所有的情况都不了解,得找个有本事的家伙打听打听,谁是软蛋谁是强者,一看便知。
他盯上了远处蹲在木材堆旁抽烟的卷发佬,那家伙不仅不用做事,竟然还有烟抽!树荫底下的几名军官瞧见了也不说,反而冲他笑上几笑。
绝对是个有背景的家伙。
郑飞皱皱眉,拔起根绿草叼在嘴里,慢步走去。
卷发佬边抽烟边和同伴闲聊,正眉飞色舞时忽然瞟见郑飞接近,顿了顿,掐灭烟头目视前方,冷冷道:“滚开,或者被打趴在这。”
“有件事你一定会感兴趣的。”郑飞笑着回答。
卷发佬这才将尖利的目光移向他,和他对视了片刻,道:“你最好别骗我。”
“我没有那个胆子。”
“坐下吧,伙计们别围着了,干活去!”卷发佬把手下人支开,找了块平地坐下,捡起刚刚掐灭的烟头重新点着。
见周围人全部散去,郑飞坐了下来,吐掉嘴里的绿草,问:“为什么这里所有人都敬重畏惧你?”
“你是新来的?”卷发佬猛吸一口烟。
“昨天晚上刚到。”
“唔,我知道你,昨晚我在窗口看见了,那么多士兵围着你,最后你还干掉了一个人。”说着,卷发佬拍拍他的肩膀,很欣赏的样子,接着道:“人们畏惧我是因为我的从前,我是个军火商并且手下有一支数百人的武装,配备的都是最好的武器,人们赐予我一个外号,里斯本老大。”
“后来发生了些不好的事情,某个公爵趁我在外经商时抢了我的女儿,我回来后直接带人去了他的庄园,亲自干掉了他,之后被军队扭送到了这里。”
“我进来了,但我的那群忠诚党羽散落在葡萄牙的各个角落,为了抗议没事就搞个暴乱,这让国王很头疼,他只得下令让看守们对我好点,并减少我的刑期。”
说到这里,卷发佬停了一下,接着得意道:“哦对了,整座监狱只有我一个犯人每天都能吃肉,别想和我套近乎,我不会分给你的。”
郑飞撇撇嘴,笑道:“你被判了多少年?”
这个问题让卷发佬的眼神黯淡下来,只见他深深叹了口气,答道:“十年,这已经是第四年了我听说你是个死刑犯,一个月后要被绞死?”
“我可不会乖乖等死,话说,你不想早点出去么?”
“当然想,可以说我比谁都想!我曾经的妻子估计已经改嫁了,但我的孩子们还在外面,他们也许被我那群流落在各地的手下们养着,也许正**生活,但我能肯定,他们过得一定不好,吃惯了牛排海虾的他们,一定受不了荞麦面包的味道!所以,我恨不得现在就出去找到他们,重建家族给他们富裕的生活。”
说完,卷发佬愣了愣,转过头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可以带你出去。”
“别胡闹了!上次有个小子费尽心机逃出大门,我们都趴在窗户口期待他能逃出去,结果他在空地上奔跑时就被一炮击中,整个人碎成好几瓣!”
郑飞眉宇微抬,淡淡道:“只有傻子才会从地上逃跑。”
“呵,难不成你能飞?”
“我上不了天,但我入得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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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八十章 行动开始
听到这里,卷发佬猛吸一口烟,再次掐灭烟头,伸出手道:“我叫胡安。”
“我叫飞。”郑飞友好道。
之后,他们借着木材堆的掩护,商谈逃跑计划,从老油条胡安口中,郑飞得到了许多信息。
首先是每天的作息时间。
早上六点开始分发早饭,七点开始放风,能在空地上一直待到下午四点,短暂的休息后吃晚饭,之后可以有半个小时的聊天时间,日落前所有犯人都会被押送回牢。
就这么,周而复始,只有礼拜天例外,监狱允许一些信教徒集中做礼拜,并且那天的伙食是肉汤和蔬菜,有时甚至会来点甜品。
礼拜天,最佳突破日。
了解了监狱的作息时间,郑飞现在需要摸清它的构造,据胡安所说这块空地上本来有个地道入口,后来被军官下令给填了,还有几个已知入口都在士兵们的休息室里,犯人根本碰不到。
他站到木材堆顶上,在这里可以眺望整座监狱,当然,除了五层高的要塞内部,以及挡在它后面的部分。
“喂,你在做什么?”胡安爬上木材堆,手里竟然拿着个酒壶,晃了晃道:“来一口?”
“不了。”郑飞不喜欢用别人的酒壶。
“哈,可别告诉我你在看风景。”
郑飞眯起眼目测着瞭望塔与要塞之间的距离,敷衍道:“当然不是。”
“说说吧,你要怎么入地?”
“给我点时间,我得摸清这里的一切再去寻找地道入口,不然万一找到入口却被看守发现的话,肯定又会被填了。”
郑飞边说,手边比划着,嘴皮不停蠕动,像是在心算些什么。
要塞、瞭望塔、空地、站岗士兵巡逻士兵、厨房小屋
“能给我弄点蜡烛和火柴来吗,胡安。”他说。
“你是要烧了这堆木材么?好啊,我出去去趟杂货铺等会就回来。”胡安调侃道,无奈地耸耸肩。
“我不是在开玩笑,你要是想逃出去的话就必须把这些东西给弄来,我相信你一定会有办法的。”郑飞注视着他的眼睛,认真道。
沉默了一会儿,胡安吐出一口气,道:“好吧我尽量去搞,不过你得告诉我为什么要这些东西,该不会真是要放火吧?”
“不。”郑飞抬头望着最高的瞭望塔顶端,道:“因为,我的记忆力是有限的。”
下午五点,吃完一块发霉的面包,郑飞没有去和犯人们聊天打听些其它消息,那样会分散他的精力。
他回到木材堆上,躺下小憩一会儿,眺望着摇摇欲坠的夕阳,不禁在想,汉斯格兰特他们现在在做什么?
那群该死的总不会自己跑去航海发大财了吧?不过不用太担心,因为就算他们想这么做,圣地亚哥也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所有犯人全部回牢!重复一遍,所有犯人全部回牢!快!”瞭望塔顶端,威武的军官提着火枪吼道,嗓门大得惊人。
随着这声吼,数十名士兵手持盾牌甩起长鞭,像驱赶羊群回圈般,抽打那些不愿回到腐朽牢房的犯人们。
挤在人群中,郑飞左顾右盼,皱起眉焦急不安。
终于,在距离要塞门口还有几米时,胡安神色匆匆地跑过来,警惕地看了看四周,然后迅速从袖子里抽出蜡烛火柴塞给他,清清嗓装作什么都没发生。
郑飞立即收好,不禁好奇道:“你从哪搞来的?”
“有个懒鬼一直想跟我混,他和管仓库的老头儿有点交情把东**好了!”胡安低声叮嘱,接着竖起双臂准备接受门口守卫的检查。
郑飞把火柴别到裤带里,蜡烛则是掰成两半攥在手里,到了大门前,学着其他犯人的模样竖起双臂。
守卫冲他不怀好意地一笑,从头到脚搜了个遍都没找到什么,于是恶狠狠地扯住他的衣领,怒声道:“东西在哪?!”
“什么东西?”郑飞紧紧捏着拳头。
“我都看见了!刚刚胡安那家伙肯定给你东西了,我管不了他但我管得了你!”
对峙片刻,郑飞伸出左手摊开,露出半截蜡烛。
守卫本以为是匕首之类的利器,看见是蜡烛,带着疑惑质问道:“你要这玩意儿干什么?!”
郑飞知道自己必须编造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这欠揍的守卫肯定会勒令自己扒掉衣服搜身,那样的话火柴就藏不住了。
他咬了咬嘴皮,勉强挤出一丝笑来,道:“我有吃蜡的嗜好。”
“是么,那你倒是吃给我看看!”守卫嗤笑道。
毫不犹豫的,郑飞咬了口蜡烛,咀嚼后咽下,表情像是在吃美味的烤肉,丝毫不为难。
守卫诧异了两秒,终于松开了他的衣领,放行。
进了大门走上楼梯,郑飞鼓着嘴强忍吐意,脸色发紫。
靠,怪不得在博大精深的汉语中,形容某样东西难吃用的是味同嚼蜡,真特么
回到牢房,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墙角,抠舌头把那该死的东西吐出来。
吉姆斯见他这样,关切道:“伙计你怎么了?不习惯发霉面包的味道吗?”
郑飞长吁几口气,抚着胸口答道:“你吃过蜡烛么?”
“谁吃那玩意儿”
“下次有机会试试油焖蜡烛,味道好极了。”
短暂的平复后,郑飞整理整理思绪,便开始投入工作了。
他取出今天在外面带回来的东**到枯草下,一盒火柴,半截蜡烛,一根钉子。
“呃,你是要把这牢房点了自杀么?”吉姆斯直勾勾地盯着火柴,满地都是枯草,点着的话肯定会波及到自己这边。
“上帝可收不了我。”郑飞淡淡道,指了指他那边的枯草,说:“把那些草给我,留着点睡觉,其它的都给我。”
“你那边不是有吗?”
“我这边的还有其它用处。”
这时,郑飞听到巡逻看守的脚步声逼近,连忙老老实实地靠到墙上做沉思状。
看守路过他的牢房,甩起铁棍砸了几下门,恶道:“新来的老实点!”
“知道了未来的典狱长!”郑飞吹了个口哨笑道。
看守轻哼一声,继续巡逻。
目送着看守走远,郑飞翻身而起,道:“吉姆斯,快把枯草给我,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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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八十一章 黎明之前
吉姆斯虽然纳闷,但还是照做了,收集起牢房地铺着的所有枯草,一把一把地塞过去,只留了一小块给自己躺着。
拿到枯草,郑飞专心致志地编起了麻绳,这是野外生存的必修课,在没有绳索的情况下,必须学会用各种植物茎蔓编织绳子,以供攀爬使用。
大约在十分钟后,编了还不到两米长,看守的脚步声又接近了,他连忙把绳子藏进枯草堆,躺下。
看守见他这边堆满了草,吉姆斯那边则是空荡荡的,惊奇道:“新来的你倒是挺有手段,能让这老油条乖乖把软和的草垫给你。”
“当然,他怕被我揍,不是么吉姆斯?”
吉姆斯望着看守,点点头。
看守嗤笑一声,边喝酒边晃着手里的铁棍,沿着过道而去。
郑飞吁了口气,问:“这该死的每十分钟就巡逻一趟?”
“没错,不过到凌晨两点就没人巡逻了,他们不觉得会有犯人那个点还有精力捣乱。”
凌晨两点到四点是人一天中最困的时候,而也正是在这个点,月亮会移动到要塞后方,不再会有月光从小窗口投进来。
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所有人都在睡觉的时段,郑飞将要做一件事。
不知不觉间,天黑了,郑飞这边的枯草不断减少,为了填补空缺不让看守觉察出,吉姆斯又跟隔壁犯人要了些过来,然后是隔壁的隔壁。
到了夜里十点,在不断与巡逻看守捉迷藏中,郑飞的麻绳编好了,足有二十几米长,盘起来藏进草堆。
“伙计,接下来做什么?”吉姆斯抹了把鼻子,带着期待问。
即便在昨天他还在奉劝郑飞不要尝试逃走,但在今天,他不知怎么竟然对越狱有了点希望,也许是郑飞冷静思考的模样说服了他。
“等。”郑飞只回了这么个字,便合上了眼睛。
“呃,等?”
“嗯,我先睡睡,你睡之前把我叫醒。”
“我现在就要睡了”
“你想离开这座监狱么,三百年先生?”
“当然想!”
“那就忍着别睡,至少忍到凌晨十二点,我要休息两个小时不然没精力做事!”
“好吧十二点我叫你。”吉姆斯挠挠头。
本以为这辈子都出不去了,整天冷漠得寡言少语,现在有了重见天日的希望,不经意间性格开朗了很多。
十二点的钟声,划过静谧的深夜,从远方悠悠而来,是从里斯本中心的钟楼上发出的。
早已困得不行的吉姆斯叫醒郑飞,便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睡。
郑飞睡眼惺忪地伸了个懒腰,吃掉早上剩的半块面包,睁开眼睛望着屋顶,耐心等待。
巡逻看守经过了一次又一次,每次都会借着火把的亮光观察牢房中的情况,确认一切没什么异常后,打着哈欠离开。
就这样,一直到了凌晨两点。
郑飞捏捏脸驱赶掉瞌睡虫,摸索着找到火柴和蜡烛,点着平放在角落里。
黑暗中只有这里跳动着烛影,但却没有一个人发现,那些家伙大概在做梦吃螃蟹吧。
他掀开一堆枯草,露出一块两平米左右的空地,借着烛光拿起那根钉子,在地上化了个长方形,标注长度两百米。
他在画地图。
先是围墙,接着是要塞、瞭望塔、木材堆、石材堆
凭着白天的观察记忆,他按照尺寸比例有序地画出了所能见到的一切有用的物体,就连瞭望塔的高度也根据目测给标注了出来。
如此惊人的记忆力,天赋是一方面,更主要是源于他在外籍兵团时接受的训练,无意识记忆。
凌晨四点多,他终于大功告成,做了几次深呼吸,拧了拧脖子。
之后他并没有入睡,而是投入到下一步工作当中。
地下有错综复杂的地道,按照中世纪的要塞建筑模式,肯定有两个以上出口是连接外界的,这出口不会挖得太远,一般都是在外面的围墙根下。
现在问题是,要塞前面的空地上修建了七八座瞭望塔,最高的瞭望塔顶部还配有两门大口径火炮,如果在空地那边的围墙下露头,瞭望塔上的士兵立刻就会发现敲响警铃,几秒后炮弹就会连续不断地砸过来,难逃一死。
所以,只能从要塞后面逃跑,即便是最高的瞭望塔上的士兵,视线也是看不到要塞背部的,这是个极大的漏洞。
没人到过要塞后面,也没人知道后面是什么情况,也许是另一块空地?也许是一片农田?葡萄园?河流?
不管是什么,都只有这一条路可选。
郑飞必须找机会爬上屋顶去看看情况,至于怎么爬,他已经想好了。
天已经蒙蒙亮了,大概是快五点了吧,折腾了一夜的他藏好所有东西,并用枯草盖上地图,然后便在清脆的鸟啼声中,轻轻合上眼,补个短暂的觉。
六点,送饭的老头儿准时来了。
“喂,醒醒吃早饭了!”老头儿喊着,依旧拿出一块面包一碗盐水。
郑飞揉着黑眼圈,哈欠连天地走过去,道:“能给我点好吃的吗?”
老头儿白了他一眼,低声道:“面包里有片肉,牛肉。”
“谢谢。”郑飞笑了笑,忽然看见他随身带着个网兜,里面有十几个苹果,便问:“可以给我几个苹果吗?”
“想得美!这是我早上从家里过来时,路过菜市场买的最新鲜的苹果!”
“我不白要,拿东西跟你换。”郑飞狡黠一笑。
“东西?你除了这身衣裳还有其他之前的玩意儿么?”
郑飞撇撇嘴,折回身在墙角掏了掏,掏出一枚耳环,是那天晚上偷偷带进来的。
攥着耳环来到老头儿跟前,压低声音道:“金耳环,镶着宝石,可以卖到几百个银币。”
老头儿一脸惊愕,伸长脖子四下望了望,道:“你哪来的?”
“我带进来的,我是名航海家,不久前在一座岛上探索发现了一箱宝藏,王室就是为了侵占它们才把我抓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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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八十二章 我可以给你钱
“原来是这样可是,这玩意儿我带不出去,出门前是要被搜查的。”老头儿既想要又胆怯,咽了口口水。
郑飞笑笑,拿出一个苹果抠开表皮,把耳环给塞了进去,再把皮盖上,道:“守卫不会连苹果都给你扣下来吧?”
老头儿苍老的脸上掠过一丝喜色,道:“不会不会你要几个苹果?”
“五六个吧,网兜也留给我。”
老头儿欣然照做,要知道几百枚银币足够全家人花上好几年。
拿到苹果,郑飞把它们塞到了枯草下,额当然,留了一个吃。
这些苹果可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留着有大用处。
七点,放风时间。
郑飞依旧坐到了木材堆上,由于有胡安在旁边,军官们对他的偷懒行为睁只眼闭只眼。
“喂,开开荤。”胡安塞过来一个纸包,散发着肉香,里面是卤好的猪排。
“哪来的?”
“这是个秘密。”
“为什么给我?”
“放心吧没毒,我想贿赂你指着你带我出去呢,哈哈。”
郑飞笑笑,便也不推辞了,大口啃了起来,边啃边问:“胡安,今天礼拜几?”
胡安喝了口酒,答道:“礼拜六了,我们每天都在盼着礼拜天加餐,当然,除了我。”
“明天上午就会有一批信教徒去做礼拜了?”
“嗯,是的,要塞旁边就有个教堂,到时候会出动一大半兵力去押送他们。”
“也就是说,要塞里的看守会松懈很多?”
“额,别激动伙计,兵力都是从看守中抽调的,瞭望塔上面那些枪手火炮手长矛手可一个都不会少,逃不出去的。”
“只要看守少了就行。”郑飞微微一笑,不再言语了。
树荫下,威武的军官们坐在抽烟,时不时地对犯人们吼上两句。
在这块空地的任意一个地方,都无法看见要塞背后的情况,只能想办法爬上屋顶了,即便它有五层楼高。
所幸的是,郑飞的牢房恰好是在第五层。
这一天过得很平静,这一夜郑飞睡得很香。
次日,清晨。
老头儿依然在六点准时来了,一来就拿出一包烤牛肉偷偷塞给郑飞,耳语道:“那对耳环卖了六百个银币!”
郑飞挑了挑眉头,道:“所以你打算怎么感激我?”
“你要吃什么尽管跟我说,我会想办法弄来。”
“不,我什么都不要吃,今天你出去之后帮我打听一个人,他叫汉斯,是个精悍的中欧男子,找到后告诉他,你是船长的联络员。”
这是越狱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寻找外援。
“唔,然后呢?”
“然后你只需要帮我们传达信息就行,其他什么都不用做。”
“天呐,你不会是要越狱吧?”
“嘘,小点声,放心好了,我出去后可以给你一大笔钱,让你离开这座被贵族和富人控制的城市。”
“多少钱?”老头儿的眼睛在放光。
“一万枚银币。”
“一万!”
“小点声!你也知道那是多少钱,足够去英格兰或是法兰西盘下一座庄园了,不但生活富裕还可以远离战火。”
“好,我帮你!”
毫无心机的老头儿完全没有考虑过郑飞是在给他画大饼,已经开始憧憬未来的生活,不过当然,郑飞并没有在骗他。
大约在八点左右,信教徒们在看守的押送下出了要塞,要塞中顿时空荡荡的,五层加起来只剩下不到十个看守,来回巡逻。
郑飞和吉姆斯分吃完烤牛肉后,静静地坐在地上等待,他知道,关在第四层的胡安要开始行动了。
果然不到两分钟后,楼下便响起了吵嚷声,越吵越大,将整座要塞搅动得如同鸡窝一般,犯人们纷纷趴在门口拍打护栏起哄。
四层的看守气喘吁吁地跑上来,向五层的看守求援道:“卷发佬胡安和班杰明打起来了,快下去帮忙拉开,该死的!”
见看守们抱怨着跑下去,郑飞立刻起身来到门前,手里攥着那根钉子,插入锁眼。
吉姆斯惊讶地盯着他,道:“你哪来的钥匙?”
“我没有钥匙。”
“那你在干什么?”
郑飞一笑,道:“要是连中世纪的破烂锁都打不开,我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当过特种兵。”
“特种兵是什么?”
郑飞没解释,专心开锁,只用了不到半分钟就打开了,拿起用盐水浸泡过的麻绳和那袋苹果,走到了过道中。
第五层只剩下一个犯人了,住在吉姆斯的隔壁,愣愣地盯着轻松推门而出的他,念道:“我的上帝”
郑飞指着他,道:“别说出去,我可以带你一起逃。”
那人果断头点得跟倒豆子似的,满脸期待地看他要做些什么。
站在过道中,他不禁想,现在要是有两颗手雷一把m-16,直接杀出去都没问题!
在楼下愈演愈烈的吵嚷声中,他用麻绳紧紧系住装苹果的网兜。
“伙计你要做什么?”吉姆斯问。
“爬上屋顶。”
“你是在开玩笑吗,这屋顶有八米高至少!”
“但它有根横梁。”说罢,郑飞振臂一甩,苹果袋不偏不倚地跨越横梁,在重力作用下缓缓降下落地,麻绳便牢牢套住了横梁。
郑飞抓住两股麻绳,用力扯了扯,很结实。
随后,他在两人的惊诧目光中,沿着麻绳悬空攀爬,速度极快。
翻上横梁站稳后,他听见楼下的吵嚷声渐渐平息了下来,随即只听看守怒喝了几声,便彻底安静了。
坏了!他想,迟疑着要不要赶紧下去。
短短几秒后,他突然听到了一种语言,一种不该在这里出现的语言,英语。
“她是彩色的中世纪之梦;
她有个名字叫欧洲之花;
她倚靠着碧蓝恬静的地中海,却从不安静,永远奔放;
她的雪利酒是装在瓶子里的西班牙阳光;
她的tapas是小白豆与当地食材的美丽约会
”
似乎是一首赞美诗,听声音像是胡安。
“胡安老大疯了!”有人惊呼,当即又掀起了一阵哄闹。
郑飞不禁竖起了大拇指,为胡安拖延时间的机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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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八十三章 震惊
之后,他把注意力转回到工作上来。
屋顶上有几个星星点点的孔洞,透着亮光,说明它不太结实,很容易就能搞开。
他攥紧拳头猛力一拳,轻松打出一个碗口大的洞,再使劲把木板掰断,洞渐渐扩大到足够人通过。
做完这一切,他顾不上抹把汗,双手一撑便翻上屋顶,深深吸了口不带霉味的空气。
湛蓝的天空,飘着几缕白云,在这里还能看得到远处的山脉,郁郁葱葱。
为了避开瞭望塔上士兵们的视线,他匍匐着向要塞背部挪动。
屋顶有不少碎石头枯木枝,再加上湿滑的青苔,使得他的运动很艰难。
如果要塞背部是河流的话,就直接跳河逃跑!如果是土地,就只能回牢房从长计议,要知道那可是二十米高的墙面,光秃秃的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就算是猴子也爬不了。
他满怀期待地匍匐行进,在弄了满身的脏泥后终于抵达,小心翼翼地探头望去。
他从没想过,当自己真的到了这里,会是这样一副表情——因大功告成而闪出一丝喜色的脸僵住了,眼神中透露着的是,惊恐。
悬崖。
要塞背部是悬崖!足有数百米高的悬崖!整座要塞贴着悬崖而建。从这望去,可见山脉迭起,但却荒凉得连棵树都没有,头顶上盘旋着两只展翅翱翔的苍鹰,用它们犀利的目光去寻找猎物。
想从这里逃跑,难以上青天。
此刻,郑飞不可谓不震惊,愣在原地足有好几秒,绝望地平躺在屋顶上,呼出几口粗气。
还没等他多缓一会儿神,猝不及防的,要塞中的吵嚷声平息了下来,他顿时一个激灵,捡了块大石头爬向洞口,先把石头丢了下去,然后迅速钻下去抓住麻绳滑落,收好绳子闪身回牢,关门、上锁、藏东西、躺下,一气呵成。
几秒后,两名守卫咒骂着上楼,出现在了过道上。
“胡安那个疯子!要不是他有点背景,我肯定一棍子打断他的腿!”
“行了你,整天就知道叽叽歪歪的!刚才他们打成一团,也没看你过去拉一把!”
“说的好像你去了似的”
交谈声戛然而止,他们几乎同时看到了把过道砸出一个凹坑的大石头,以及屋顶上那个足有一米宽的大洞。
“什么情况”他们慌了神,迅速跑向牢房,见三名犯人都在这才吁了口气,问郑飞:“新来的,这是怎么回事?”
郑飞打了个哈欠,耷拉着眼皮道:“屋顶突然漏了,把我吓了一跳,正做梦跟布兰妮上床呢。”
看守目光转向吉姆斯,冷笑道:“是这样么?”
吉姆斯点头,尽量挤出一丝笑。
看守没看出什么端倪,抱怨道:“该死的,几个月就漏一次!快去通报长官找人来修!”
“你去!我要尿个尿!”说罢,看守无聊地扯了扯郑飞的牢门锁,这一扯,竟然扯开了。
“锁怎么坏了?”愣了片刻后,看守直勾勾地盯着郑飞,凶光毕露。
郑飞恍然大悟似的翻起身,懊恼地拍了下大腿,叹道:“上帝!早知道锁坏了我就溜了!”
“呵,你最好给我老实点!”看守邪笑着,换了把新锁锁好门,注视着他的眼睛道:“别给自己找麻烦。”
郑飞闭眼,作出副漠不关心的样子,翘起二郎腿睡觉。
两名看守在门口站了几秒,便各做各的事去了。
看守一走,吉姆斯急不可耐地凑了过来,低声喊道:“伙计,情况怎么样?要塞后面是什么?”
“是他妈的悬崖!”郑飞恨恨捶墙发泄,希望后的绝望,让素来冷静的他有些情绪失控。
“悬崖?”吉姆斯惊愕地咽了口唾沫,丢了魂儿似的一屁股坐下,念道:“出不去了。”
短暂的愤怒后,郑飞揉着眉心,努力思索其他办法。
既然是建在悬崖峭壁上,要塞背部是不可能有地道出口的了,从地下逃跑的计划完全不可行,难道说,只有上天了么?呵。
正想得头疼时,他忽然灵光一闪——暴乱!群众的力量只要能集结起来,永远是最强大的!
从白天放风时来看,这座监狱至少有五百个犯人,而所有的看守和士兵加起来也不超过一百个,整整五倍的比例,团结起来的话将是一股可怕的反抗力量。
不过当然,白天放风时是没办法搞暴乱的,瞭望塔上那两门大炮瞬间就能让一大片人粉身碎骨。
只能选择在夜间行动,想办法让犯人们在夜间能走出牢笼,趁着看守们放松警惕一举抢下他们的武器装备,在夜幕的庇护下趁乱控制瞭望塔。
五百对一百,将是一场碾压式的战争。
现在郑飞需要考虑的是,如何说服那群犯人们,又如何能让他们在夜间走出牢笼。
傍晚,夕阳西下。
犯人们挤在门边,不停敲着手里的破碗,伸长脖子望着过道尽头,期待送餐老头儿的出现。
不负众望,老头儿挑着两个巨大的木桶登上楼梯,浓郁的肉香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今天是羊肉汤,加上生菜沙拉和面条。”老头儿嘿嘿一笑,依次分发。
“喂,再给我来一碗!”
“给我来块肉!”
犯人们抓着碗直挥手,馋得不行。
郑飞安静地站在门口,直到老头儿过来。
“找到汉斯了没?”在阵阵不满的哄闹声中,他边喝汤边问。
老头儿偷偷给他加了几块肉,低声道:“还没有,多给我点时间,我已经让两个儿子都出去打听了。”
“一定要快。”
“好的对了,刚刚我看见国王来了,不会是来找你的吧?”
郑飞心里咯噔一声,急忙道:“他带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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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八十四章 突如其来
“没带什么人,只有两个皇家骑士。”
郑飞松了口气,喝了口满是膻味儿的羊肉汤,咽下。
不到十分钟,士兵们便凶巴巴地跑过来押着他出了要塞,来到了空地,国王坐在藤椅上,借着树荫边乘凉边品红酒。
看到郑飞出现,国王笑着招招手,道:“哇哦,快过来喝一杯!”
郑飞站在原地,不动。
“把他押过来!”国王立刻变了副脸色,从没有谁敢违抗自己的命令。
郑飞也没有反抗士兵的扭送,无所谓地跟着走,在距离国王几米处停下,对峙。
国王晃荡着高脚杯,抿了口醇香的陈年红酒,抬了下眼皮道:“几天过去了,想好了没?”
“没有。”郑飞面无表情道。
“看来你并没有打算交代其实你想想,把宝藏的下落告诉我对于你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为什么不做呢?”
“因为对你有好处,所以我不爽。”
听了这话,国王难堪的脸色持续了几秒,挤出一丝冷笑道:“给脸不要脸!那你就等着十天后被绞死去喂野狗吧!”
郑飞一怔,说好的一个月怎么忽然减到了十天?
“诧异吧?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你是否感到绝望?英格兰王室的人已经在路上了,你在两天内将接受神圣洗礼和牧师的祷告,然后就可以在牢房里安静等死了。”
说罢,国王上前一步,得意地盯着他的眼睛,道:“就算你不交代出宝藏的下落,我也能找到它。”
郑飞咬了咬嘴皮,默然不语。
越狱计划,必须尽快实施!
在夜幕降临之前,国王便离开了要塞,赶回去参加王室晚宴。
郑飞被送回牢房,躺在枯草堆上盯着屋顶出神,破开的大洞已经被补上了,还加固了一番。
闭上眼睛,白天见到悬崖时的震撼,加上行刑时间突然提前,把他的计划搞得一团糟,思绪紊乱,不知不觉的,便坠入了梦乡。
次日上午,放风时间。
坐在木材堆上,他有一搭没一搭地扫视着瞭望塔上的军官士兵,皱紧眉头手指不停搓动,深呼吸。
胡安提溜着酒壶爬了上来,迫不及待地凑到他身边问:“嘿,摸清情况了没?要塞背后是土地还是河流?我可以想办法找人在那里接应。”
“悬崖。”郑飞似乎是平淡道,夺过酒壶猛灌一口,他现在需要酒精的刺激。
“悬崖,多高?”胡安仍没放弃希望。
“别想了,至少三百米,要塞后墙贴着悬崖建造,谁都接应不了你,掉下去就是个粉身碎骨!”
“天呐。”胡安失神道,坐下。
“想通过地道越狱已经不可能了,只能采取一种极端方式了。”
“你说!”
“暴乱,牺牲那些与我们无关的犯人,用他们的尸体铺平我们逃离的道路。”
“好!需要我怎么配合?”
郑飞想了想,凑上前耳语。
两名军官坐在树荫下闲谈,偶然瞥见他们的小动作。
“最近新来的和胡安走的很近,不会是要搞事吧?”
“你多虑了霍尔,有我们在他们能搞出什么?别忘了咱俩的爷爷都是光辉荣耀的皇家骑士!”
“呵呵,也是。”
军官们笑了笑,就着路边摊卖的卤味,喝酒。
郑飞跟胡安交代完后,便开始在空地上来回转悠,想要搜寻看看有没有地道入口的踪迹,这是他的备用计划,planb。
万一暴乱越狱不成,逼不得已的话就只能通过地道越狱了,就算是会被火炮干死也要试试,总比等死好。
永远都留着planb,这是外籍兵团老谋深算的长官教他的。
他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实则目光敏锐地将眼前的一切都收录了下来。
木材堆石材堆、磨盘、厨房、工程师小屋、水井等等,水井?!
他眼前一亮,快步向那很有年代感的水井走去,探头向下望。
清澈的井水,倒映着天空和他的脸,他不禁理了理头发。
这口井,极有可能就是地道的入口!
还没等他多观察一会儿,便听树荫下的军官喝道:“那个新来的,你在干什么?!”
他转过身,嘿嘿笑道:“我想喝口水”
“不许喝那的水!否则的话,老子把你一脚踹下去!”
军官的暴怒态度,更让郑飞确定了自己的猜想,他识趣地离井远点,抬眼望去,只见胡安正在跟一群犯人比划着说些什么。
在这座监狱,胡安有二十几个死忠,以前是他的手下,一起被抓进来的。
郑飞需要这群人帮自己做一件事——开锁,中世纪的锁很好开,只需一根钉子简单教学就可以了。
不过当然,这所谓的简单教学也是不容易实现的,得找个机会亲自示范给他们看看,凌晨两点看守们不再巡逻时,就是最好的机会。
等这群人学会开锁后,便可以趁着礼拜天的凌晨两点,看守和瞭望塔上的士兵最放松之时,打开牢门抢下各层看守的枪支,而后迅速放出所有犯人,给懒散等待礼拜天的士兵们来一次迎头痛击!
至于成与不成,由上帝决定!
傍晚,吃完面包即将回牢的犯人们,齐刷刷地转头向同一个方向望去。
在那里,一辆马车驶入了监狱。
在军官及士兵们的注目礼中,马车停下,一个高大的男子蹬着双锃亮的靴子,头戴贵族式样的王冠,英姿勃发地跳下马车。
是那天带队抓捕郑飞的军官,德兰克子爵。
德兰克冲士兵们摆手示意,抖了抖长袍,接过下属递来的烟斗,叼在嘴里。
典狱长谄笑着凑过来,掏出火柴帮他点烟,道:“尊贵的德兰克先生,您怎么会来这里?”
“你以为我想来?我不想去和姑娘们幽会?还不是国王那老老权贵让我来的!”
“那你来这里是要做什么?”
德兰克笑而不语,拍了两下掌。
掌声落下,整齐的踢踏声响起,几秒后,一支装备精良的军队进入监狱,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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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八十五章 最疯的智者
这群士兵的到来,让郑飞不由得动了下手指,心头隐隐有些不祥的预感。
他攥着拳头,隔得远远的,直勾勾地盯着满面春风的德兰克。
德兰克对典狱长耸耸肩,解释道:“还记得几天前刚送来的黄皮肤吗,过几天英格兰王室的人就来了,他将接受神圣洗礼然后被送上绞架,为了避免这段时间出乱子,国王特命我带军队来这里驻扎,直到绞刑结束。”
典狱长转了转眼珠子,答道:“不用了吧,我的人完全可以应付,用不着劳累您。”
“以防万一而已。”德兰克笑笑,抬眼扫视了一番,从犯人们的眼神中看到了敬畏后,满意道:“典狱长,去给我的士兵准备些吃的。”
典狱长点点头,吩咐下去。
而此时,郑飞的脸色再次僵住了。
暴乱计划,完了!本来是五百对一百,现在却凭空冒出来一支上百人的训练有素的军队,还是人手一杆火枪,更可怕的是,他们还带来了八门口径极大的重炮,正在布置工事,炮口正对着要塞大门,可以说如果有犯人胆敢从那闯出来,瞬间便会灰飞烟灭。
郑飞有些失神,转头望了眼即将消失在天边的夕阳,低头,再次陷入恐慌与烦躁之中。
现在唯一的希望是,那口井。
回到牢房,他在枯草堆旁躺下,脖子被刺得有些痒,挠了挠。
不久后吉姆斯也回来了,看守一走吉姆斯就迫切凑了过来,道:“伙计怎么办,你的计划行不通了!”
郑飞皱皱眉,沉默了一会儿,说:“跟你打听个事,空地上那口井是什么来历?”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管这个还是想想怎么逃命吧!”
“我正在想,现在搞暴乱只能白白送死,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走地道了,那口井很可能跟地道有着某种联系,我得找个机会下去看看,看看地道能通向哪里。”
“嘿,别想了,那口井真的只是口井而已。”吉姆斯叹了口气,接着说:“几年前有个犯人叫哈森还是哈里森来着,想跳井逃走,结果在里面泡了两分钟被捞上来了,军官们为了惩罚他让他整天推磨盘,像头驴子似的,之后他就疯了。”
“后来呢?”郑飞失望了,随意搭了一句。
“很奇怪,他推了整整半年的磨盘,包括夜里都从来没离开过,连睡觉都倚着它,军官也从来不管他。但是谁都没想到,有一天他忽然消失了,大家都说是上帝可怜他把他收走了,我想,是这样的。”
听到这里,郑飞目光顿时一亮,追问道:“消失?”
吉姆斯有些惊讶于他的反应,点头道:“没错,消失上帝总是让人意想不到。”
郑飞相信奇迹,但从来不信奉上帝。
疯子的消失,绝非偶然,也绝非什么上帝的手笔!院子里必定有入口,而那众人眼中的疯子,其实是最聪明的人。
那么,入口在哪里呢?当然是磨盘,疯子始终守着它一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原因。
想到这里,郑飞释然呼出一口气,笑了笑,躺下望着屋顶,计划着明天放风时找机会去磨盘那研究研究。
渐渐的,夜深了,他做了会儿徒手健身,早早的便睡了,这两天用脑过度,太累。
第二天清晨,老头儿照例来发面包,不同的是,那苍老的脸上多了分让人难以察觉的喜色。
他来到郑飞跟前,还没等被问,就迫不及待地低声道:“我找到汉斯了!”
郑飞咬了口夹着牛肉的面包,嘴角翘起,道:“他现在在哪?”
“他带着几个人一直在想办法救你,但我觉得不太靠谱,因为他们竟然跟一群不过十来岁的小孩儿混在一起。”
“小孩儿?”
“嗯,最小的看样子还不到十岁。”
郑飞弄不懂原因,便也不多想了,按照自己昨晚想好的计划,道:“有笔和纸没?”
“早就给你带着呢!”老头儿偷偷摸出纸笔,塞给他。
他快速写下几行字叠好,塞回过去,有些担忧道:“你确定带得出去么?出门时被搜到就惨了。”
“哈,放心,我这次从菜市场买了西瓜,你懂的。”老头儿挤了下眼,有种童心未泯的感觉。
郑飞挑了挑眉头,折回身从草堆下把那几枚戒指耳环都给拿了出来,说:“这些都是你的了,算是定金。”
老头儿两眼放光连忙接过收好,笑嘿嘿道:“慷慨的人,愿上帝与你同在。”
这时,看守的咆哮声突然在楼道中响起,吓得老头儿慌忙起身,继续向下个牢房分发早餐。
意料之中,看守们径直奔着郑飞而来,开门架住他的胳膊,恶狠狠道:“给我老实点!”
“我一直很老实。”郑飞不明所以,猜测大概是胡安手下某个家伙走漏了风声。
看守狞笑着,假惺惺道:“我的意思是,等会儿给我老实点,去接受牧师的祷告吧,将要被绞死的可怜人!”
随后,在看守的押送下,郑飞走出要塞大门站到了空地上,转头瞧了瞧,那个磨盘就在不远处,看起来平淡无奇。
披着华贵战袍的德兰克站在他面前,手指按着剑柄,嘴角挂着不怀好意的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道:“这几天感觉怎么样?妄想泡布兰妮的家伙。”
郑飞爱答不理地抬起头,瞥着冉冉升起的朝阳,有些刺眼,打了个喷嚏。
德兰克上前攥住他的衣领,嗤笑道:“看来过得还不错,乖乖去接受牧师的祷告,晚上吃顿大餐,过几天再接受个神圣洗礼,你就得和这个世界说再见了。”
“哦~”郑飞抬了下眉毛,微笑道:“大餐是什么,有海蟹吗?”
他越淡定,德兰克就越觉得自己的威严受到了挑衅,怒瞪双眼窝火道:“别他妈装出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怕死鬼!”
听了这话,郑飞不由得挺起胸膛,傲然道:“我有个提议,我们来场勇士之间的较量,看看谁才是真正的怕死鬼,你敢接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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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八十六章 神父
德兰克怔了下,抬起自己那骄傲的胡子,不屑道:“我不仅是个军官,还是高贵的皇家骑士和贵族,你只不过是个卑贱的犯人而已,没资格挑战我。”
“你是不敢么?”郑飞咄咄逼人道。
周围的士兵这么看着,眼神中既有怯诺,又带着些对长官的质疑,又两个胆大的还轻声议论了起来。
德兰克狞笑着,示意士兵押紧他,掸了掸肩膀,猝然猛地一拳捶向他的腹部,旋即抽回手又是一拳,脸色铁青。
绞痛传来,郑飞只觉胃里翻江倒海,咳出几口酸水,攥紧拳头,闷声不语。
“你以为这是混混斗殴么?”德兰克揉着手指,轻蔑道:“疼就喊出来吧,没人会看不起你,因为你早已卑贱到了极点。”
郑飞晕乎乎地想起,这个场景似曾相识。
刚被押到监狱的那天夜晚,也是在这里,也是被这么多士兵围着,也是同样的被押着打,不同的是上次是一拳这次是两拳。
他咬着牙,强忍疼痛,笑了笑,道:“上次我说过,我保证,你会死的很惨。”
“好啊,我等着你,蝼蚁。”德兰克盯着他,嗤笑了一声,转身去到了树荫下,继续坐在藤椅上喝酒。
在二十名士兵的押送下,郑飞被蒙上眼睛带出监狱,来到了不远处的教堂。
“带他进来吧,拿掉他的眼罩。”一个苍老且慈祥的声音说。
拿掉眼罩后,郑飞并不觉得刺眼,因为自己身处的环境不比黑夜亮堂多少,阴暗,但不潮湿。
他被绑在椅子上,听着士兵们的脚步声远离,四下张望了一番,发现自己坐在一个黑暗的小屋里。
他深吸几口气,问:“这是哪?”
“哦~你的声音听起来,不像我想得那么冷血。”黑暗中,苍老的声音回答,回荡在空旷的大厅中,传达到这间小屋时显得极为空灵。
“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冷血?”
“一个要被绞死的人,难道不应该冷血么?”
“如果我说我什么都没做错,你信么?”
“我信,你说什么我都信,因为我是个神父,你没必要对我撒谎。年轻人,在你离开世间之前,忏悔吧,罪过和后悔,什么都可以说。”
“罪过~”也许是被这空灵的嗓音感染,郑飞有了丝略微的失神,黯然低下头。
“没错,在这里你要做最真实的自己,不要隐瞒,每个人生来都是个罪人,生活最本真的意义,其实是一个不断赎罪的旅程。”
郑飞舔了下干裂的嘴角,不禁笑了笑,笑得苦涩。这位不知身在何方的神父倘若放到二十一世纪,绝对是位心理学大师,就连素来冷漠的自己,在这一刻竟然都想要打开内心的隔阂,倾诉些什么。
神父见他沉默了,知道自己的话起了点作用,接着用平和的语气催促道:“说说吧,你的罪过,干干净净地去天堂,不带去任何属于世间的羁绊。”
“我杀过人。”郑飞决定开口,有些话还是说出来比较爽。
“继续。”
“十年前,我成为了一名士兵,最精锐的士兵,去到最艰苦的地点,执行最险峻的任务。”
“那次是在南美呃,南欧的一处丛林里,我所在的小队对付一伙血债累累的高手,我们把他们称为,雇佣兵。”
“唔,雇佣兵?那是什么?”牧师不禁好奇道。
“收钱替别人做事,可以理解为杀手。”郑飞揉了揉眉心,接着说:“激战时,有一个敌人逃跑了,我奉命去追,我跑得比他快,几分钟后便追上了他,一枪击穿了他的后背。”
听到这里,好奇的神父再次忍不住打断道:“击穿后背?火枪的威力这么大?”
郑飞摸摸后脑勺,莫名的喜感,道:“我那枪比较厉害。”
“哦~接着说,后来怎么样?”
“后来他整个人瘫倒在地,侧过脸,用他那乞求般的眼神看着我接近。我走到他跟前,看清他那被涂满迷彩泥浆的脸,这才发现他还不到二十岁,本应是上学的年纪。”
“他的胸口渗着鲜血,缓缓的,他的嘴唇渐渐发白,眼神中的乞求也更加强烈。”
“我看了他一会儿,问,你为什么不恨我?”
“他虚弱地回答,你不杀我,总会有人杀我的,我只是死得早一些而已,这是我欠下的债。”
“我顿了顿,问,你有什么想和我说吗?”
“他苦笑着,回答,我胸口里有两张东西,你拿出来看一下,谢谢。”
“在确认没有危险后,我从他口袋里摸出了两张东西,一张是字条,另一张是他和一个姑娘的照画像。”
“他重重咳了几声,最后冲我挤出了一丝微笑,便合上了眼睛,生命停止。”
“那张字条上写着:‘请把这张画像按着下面的地址,交给这个姑娘,她是我的未婚妻。’”
说到这里,郑飞发现自己不经意间,眼眶竟有些湿润了,碍于沟通不方便没法跟神父说出实情,其实那字条上贴着张银行卡和密码,里面是那名雇佣兵赚的所有钱,在字条背面还写着他的忏悔录,他只有十九岁。
神父沉吟片刻,道:“所以,你很后悔杀了他?”
“那不是我第一次杀人,但却是最难的一次,他清澈稚嫩的眼神,让我永生难忘。”
“那你是因为什么要被绞死的呢?也是杀人?”
“不,我什么都没做错,人们把我称为,王室牺牲品。”
“牺牲品”神父似乎很诧异。
几秒后,郑飞听见了黑暗中的脚步声,随后,前方的小门吱呀一声敞开,出现一个矮小的身影。
“你是神父?”郑飞盯着他长长的络腮胡,问。
“我是神父,你是谁?”
“我是犯人。”
“不。”神父捧着圣经翻了一页,道:“你是王室牺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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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八十七章 圣经
“你什么意思?”郑飞隐隐感到,眼前这个虔诚的神父是要救自己。
“上帝对我说,他会拯救每个不该去天堂的人。”说罢,神父往前挪了几步,低声道:“你知道我什么愿意相信你么?”
“你刚开始就说过,因为你是个神父,我没必要对你撒谎。”
“不。”神父摇了摇手指,神秘一笑,道:“因为,几年前我也是王室牺牲者,只不过我靠着自己的一点小聪明,躲掉了,并且改头换面成了名受人敬仰的神父。”
“你”
郑飞如同在黑暗中看到了光亮,下意识地就想站起来,忘了还被绑着,弄得椅子咯吱一声,惊动了外面守着的士兵。
神父匆忙咳了几声,用赞叹的语气大声道:“上帝开始创造天地的时候,地是混混沌沌的,还没有成形,黑暗笼罩着深渊,上帝的灵在水面上运行。上帝说,应该有光,他说完了,就有了光。上帝看见光是好的,就把光和暗分开了”
读的是圣经原文,听见这个,士兵们耸耸肩不再猜忌了,继续聊天。
在信教徒的理解中,冒然打断神父的祷告,大忌。
读了几大段,神父停了下来,注视着郑飞的眼睛,低声道:“我要救你,从现在开始,听我的。”
郑飞认真地点点头。
为了不让士兵怀疑,神父又读了几段圣经,之后停下接着说:“外面有二十个手持火枪的士兵,就算我帮你松绑你也是逃不掉的,想活下来只有一个办法,越狱。”
“我知道,但是昨天监狱刚调来了一支精锐军队外加八门火炮,想搞暴乱等于找死。”
“你就不能试试其它办法吗?比如说,地道。”说到这里,神父狡黠一笑,长长的胡子有些得意地翘起。
“可我不知道地道的入口在哪,我正在找。”
神父张张嘴,刚要说些什么,这时,也许是察觉到好久没动静了,外面的士兵喊道:“神父,祷告结束了没?”
“还没,快了!”
“怎么这么慢,犯人该回去了,我要进去了!”话音刚落,粗鲁的士兵推门而入。
神父后退一步,见士兵们把郑飞押起往外走,连忙道:“等一下!”
“还有什么事吗神父,长官没把酬金给你?”
“不,请你不要侮辱我的职业。”神父冷冷道,捧着圣经走上前,意味深长地对郑飞说:“这本圣经送给你,看在上帝的份上,一定要认真看看,尤其是最后一页,你会有收获的。”
郑飞立刻读出了他的意思,接过圣经鞠躬道:“多谢神父!”
“没什么,上帝与你同在。”
说完,神父目送着他被骂骂咧咧的士兵押走,眼神空灵,喃喃道:“你会变成疯子吗?也许,每个人心里都有个疯子。”
几年前从监狱凭空消失的疯子,是他。
抱着圣经回到牢房,郑飞一刻都不想等,把它翻到了最后一页。
奇怪的是并没有什么异常,写的只是经文而已,如果非要说什么不同,那就是这页比较厚。
他皱了下眉,捏了捏这页纸,好像是两张粘在一起的,他用嘴抿了抿边缘,润湿后一点一点撕开,只见里面夹着一张薄如蝉翼的宣纸,半透明,特殊材质很柔韧。
问题是,它只是一张纸,上面什么都没写,试着往上面抹点水,但也没有字显形。
想了想神父最后说的话,他决定在书里找找。
不出所料,每页都有一个注释,用的是英文,在整个葡萄牙都不见得有几个人看得懂。
郑飞把这些单词依次记录,最后连接起来就是:把这张透明的纸,带到地下去。绕着磨盘走,你会发现神奇的事情。
看来只能等明天放风了,他这么想,把圣经抱在怀里,顺着小窗口往外看了看,大概已经是中午了,空地上的犯人们正挥汗如雨地工作,搬木材搬石材搬各种东西,包括炮弹。
只有他一个人待在牢里,因为他刚接受过祷告,中午还会迎来一顿丰盛的美餐。
不过几分钟的功夫,老头儿便提着两个大篮子出现在过道里,既欣喜又担忧,来到了他门前。
“大餐。”老头儿说着,取出那些散发着诱人香气的美食。
“哇,海蟹、海虾、牛排、猪腿、烤鸡”郑飞哈哈一笑,咽了口口水,好久都没享用过好东西了。
“我要是你的话可没什么胃口,吃大餐意味着你过几天就得离开这个世界了。”
“呵,我可不会轻易死掉,东西交给汉斯了吗?”
“嗯,他让你放心,立刻着手去做。”
“那就好。”郑飞啃着香喷喷的鸡腿,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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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八十八章 烈酒(改了书名,帅了点吧?)
“哦对了,他还有张字条要交给你,上面画着些奇怪的符号。”
郑飞接过,只见那所谓的奇怪符号其实是德语,汉斯的故乡在德国。
上面赫然写着:从悬崖逃跑,接应工作正在准备中。
看到这个,他不禁抬了下眉毛,把这字条揉成一小团,吃掉。
从地道中钻出来后,不得不说,从悬崖逃跑是唯一的出路,因为葡萄牙军队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封路追捕,想溜进城里或是奔向港口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悬崖遁入山脉中,找个地方避避风头。
问题是,数百米高的悬崖,汉斯要怎么接应?直升飞机么?呵呵。
这些都是后话了,他现在需要想的是如何去发现磨盘中藏着的玄机,在想这个之前,他有件更重要的事要做——享用大餐。
久违了,鲜美的蟹肉,没想到竟然还有一瓶上好的白兰地,法兰西特供,年代久远并且带着淡淡的橡木桶味儿,显得更加醇美,要是放到二十一世纪必定被酒庄珍藏,镇庄之宝。
葡萄牙王室,倒是很慷慨。
照目前的情况看,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吃到美洲的辣椒黑胡椒,还有龙舌兰酒,他酌了半口白兰地,微笑着想。
整个下午他都是在牢房中度过的,没有被押出去放风,坐牢的真的单调乏味。
傍晚,犯人们陆续归巢,有几个路过他的牢房时,偷偷做了个ok的手势。
人一无聊就会犯困,他为了不让自己睡着,用钉子在手臂上划了道血口,来了倦意就搞几滴白兰地往上抹,疼得一激灵,顿时就清醒了。
男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这是他在少年时期就立下的人生信条。
凌晨两点,在看守们不再巡逻坠入梦乡时,他站起来,轻轻撬开了自己的牢门锁。
随后,他迈着窸窣的脚步在黑暗中穿行,不知走了多久,擦亮一根火柴,得以看清周围的境况。
“嘿,在这里。”有人低声呼唤,附近牢房里的犯人全都醒了过来,他们是胡安的忠诚党羽。
郑飞笑笑,依次耐心地给他们示范如何撬锁,每个人要示范至少五分钟,一共有二十几个人,这是个浩大的工程。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示范,所有人都表示学会了,不过当然,有人是滥竽充数,怕丢人而不敢承认。
打了个深沉的哈欠后,天已是蒙蒙亮了,他悄悄地回到牢房,躺下补个短暂的回笼觉,睡前喝掉了白天剩下的小半瓶白兰地。
放风。
晴天,故事的小黄花,从刚来那天就开着,在高墙的墙角,为这枯燥乏味的监狱点缀上了一抹,令人赏心悦目的颜色。
胡安照例蹲在木材堆旁抽烟,见郑飞过来,掏出支新的递了上去,郑飞摆摆手拒绝,他很少抽,只偶尔抽支雪茄,受不了劣质烟的味道。
胡安耸耸肩掐灭烟头,装出副漫不经心看风景的样子,低声道:“什么时候行动?”
“还有件事需要你去完成。”郑飞狡黠一笑。
“呃,又要我去搞什么东西?不会是火枪吧?”
“不,这件事对于你来说很简单。”
“好吧,那你说来听听。”
“我记得你说过,有个小子想跟你混,他能搞到仓库里的东西。”
“没错,管仓库的老头儿是他亲戚可是仓库里没什么有用的东西,只有一些日用品和食材。”胡安表示不解。
郑飞点了下头,道:“想办法弄几桶烈酒出来。”
“这个确实简单,以前就弄过,但是你这几天都有好酒喝,为什么要喝那玩意儿?”
“这是个秘密。”郑飞卖了个关子,躺下望着空中那随风飘动的白云,嘴角上扬四十五度。
上午很快就过去了,他一直闲着什么事都没做,包括德兰克在内的军官们倒也不训斥,谁会有兴趣折腾一个快要死的人呢?
德兰克站在瞭望塔上,手扶护栏,叼着他那波斯来的镶玉烟斗,低头俯瞰空地上大汗淋漓、短暂休憩的犯人们,得意地吐了口烟圈。
“德兰克先生,中午要吃些什么?”典狱长坐在他身后,百无聊赖地问,神情像是想白他一眼,因为他的趾高气昂。
“午餐随便点就好,来份鹅肝酱牛排吧,要上好的牛脊肉,牛崽子不能超过三个月大,否则肉不嫩。哦对了,再给我来碗鳕鱼汤吧,少放点盐。”德兰克头也不回地说。
典狱长盯着他的背影,做了个捶的动作,嗯了一声便吩咐下属去准备了。
忽然,大概是看到了什么,德兰克的骄傲脸色变了,观察两秒后咆哮道:“喂!你们在干什么?!”
典狱长见他突然发火,慌忙跑到护栏边看去,只见空地上有群犯人不知从哪搞来了几桶酒,打着赤膊在木材堆旁坐成一圈,开派对似的庆祝。
典狱长脸色一沉,正要去处理时,却瞧见带头的是胡安,不由得怔了怔。
德兰克转过头怒视着他,道:“这是你的地盘,赶快把那群犯人收拾好,最好别让我的人动手!”
典狱长为难地笑了笑,道:“您有所不知,他们的老大是胡安。”
“我管他妈什么狗屁胡安!”德兰克喝道,指着他的鼻子正要开骂,喉咙仿佛被堵住了,皱了下眉头,道:“从前被称为里斯本老大的那个胡安?”
“没错,正是他,他曾称霸里斯本地下组织十几年,就连桑托斯公爵都得给他点面子。”
德兰克转了下眼珠子,怒气平息了不少,坐下吖了口酒,淡淡道:“我听说国王下令让你们对他睁只眼闭只眼,既然是这样,那就算了吧。”
空地上,犯人们不断碰杯欢呼,掩护着郑飞做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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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八十九章 大快人心
灌酒,当然不是往嘴里灌,而是往水壶里。
每个犯人都是有水壶的,早晨出来放风时可以在门口灌一壶水,水壶很大,足够喝一天。
毕竟在这骄阳似火的夏季,搬一天东西还不让喝水的话,会死人的。
这些浓度极高的烈酒,是用来搞破坏的。
二十几名犯人,看似在乐呵呵地喝酒,实际上每次只抿一小口,在郑飞把所有酒壶都灌满了后,他们才敞开肚子尽情地喝,下酒菜是盐焗豌豆,从仓库顺的。
大约半个小时后,犯人们又得投身到搬运工作中了。
胡安对手下使了个眼色,随后自己走到分配任务的军官面前,笑道:“嘿长官,我手下这群家伙想跟您商量商量,能不能让他们去搬炮弹?他们看到今天刚运来了几马车炮弹。”
“那是二组的活儿,你们搬木材。”军官生硬地回答。
闻言,胡安露出诡异的笑容,凑到他耳朵边说:“我有一百种方法把消息递到外面去。”
“什么消息?”军官心里咯噔一声,不安地动了下手指。
“你的家住在弗兰西斯大道二十八号,你有两个女儿,你的妻子每天早上都会去菜市场”
“别说了!让你的手下搬炮弹去。”军官恨恨捏紧拳头,却又敢怒不敢言。
胡安得意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只要你乖乖的,我保证你的家人不会有事。”
“你最好说到做到!”
胡安点头默认,转过身喊道:“伙计们,长官让我们下午搬炮弹!”
欢呼。
之后,在郑飞的带领下,他们迅速行动起来。
军火库建在西南角,被两棵大树投下的树荫遮着,防止温度过高引发爆炸。
他们像辛劳的蚂蚁般排成长队,各自抱着一个木箱快步往军火库里走。
门口有两个站岗的哨兵,警惕地监督他们,怕他们会搞什么破坏。
经过两个小时的搬运,只剩最后一趟了,在经过哨兵身边时,郑飞忽然一个踉跄,木箱摔下,在哨兵抽出长剑叫喊前,迅捷闪身击中他们的颈后,动作纯熟无比。
哨兵被击晕倒地,由于被茂密的树叶遮着,瞭望塔上的军官士兵完全没有注意到。
随即,郑飞挥了下手,低声喝道:“快!”
犯人们应声而动,火速把军火库中所有的火药炮弹都堆到一起,取下腰间的水壶,把里面的烈酒尽数倾倒出来。
一切都做完后,郑飞下令道:“撤!”
犯人们列成队有序地回到了木材堆旁,坐下歇息。
胡安拿来了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外加几根布条,递给郑飞道:“东西来了,话说你到底要做什么?”
“炸了军火库。”郑飞面无表情地说。
军火库里只有炮弹火药和子弹,没有火枪更没有火炮,所以既然无法利用,就得把它们毁了,尽量把越狱的风险降到最低。
“炸了军”胡安不由得叫出声,连忙抿住嘴,惊愕道:“你疯了么?谁去点火肯定会和那些炮弹一起死的!”
郑飞笑了笑,道:“你以为我让你拿这些东西来是做什么的?”
说着,他把布条紧紧缠到石块上,接着四下张望一番,看到那群军官士兵只顾谈笑风生没人注意这边,迅速取下水壶将剩下的半壶酒均匀淋在石块上,浸透布条。
旋即,他沉声道:“擦火柴,点着它。”
胡安愣了愣,愕然道:“怎么点?”
“直接点!”
“可你拿在手里”
“只管点你的!”郑飞态度极其坚决,眼神中透着一股子狠劲。
迟疑片刻,胡安擦着一只火柴,哆嗦着点了上去。
石块表面腾得蹿起一股赤色火焰,变为一个火球,郑飞即刻起身,振臂将这火球奋力抛出,正中五十米外的军火库,钻进那敞开的大门。
在胡安及手下惊叹的目光中,只听嘭嘭嘭几声剧烈的爆响,半秒前还是安然无恙的军火库瞬间沦为一片火海,大地颤动,呛人的黑烟升腾而起,弥漫在空气当中。
“救火!救火!”
典狱长歇斯底里地吼道,接着,向德兰克投去怯诺的目光。
德兰克怒目圆睁,攥着拳头对准他的腮部狠狠来了一拳。
而在空地上,惊魂未定的几百名犯人却是纷纷停下了手头的活计,拍掌叫好,神采飞扬。
胡安不可思议地盯着郑飞,替手下们问道:“一团火在手里,你不觉得烫吗?”
“你他妈试试烫不烫!”郑飞不停对灼伤的手掌吹气,神情却是笑着的,接着道:“再疼也得忍着!”
胡安不禁竖起了大拇指。
军火库的赤红甚至比下了天边的晚霞,将红光映在犯人们的脸上,更显出他们内心的痛快。
这一炸,大快人心!
不过,他们并没有趁现在搞暴乱,因为瞭望塔上的几门火炮始终对着他们,只要一有什么动作,无情的炮弹就会立刻把他们扯成碎片。
救火这种事军官们不指望只晓得幸灾乐祸的犯人们了,士兵们奔跑着提起水桶从井里舀水,一桶桶地破向火海。
郑飞没闲工夫看好戏,趁着混乱来到了磨盘边,仔细观察。
想起神父的提示:绕着磨盘走,你会发现神奇的事情。
他绕着磨盘走了一圈,并没有看出什么端倪,抱着尝试的心态,推起了磨盘。
几秒后,推到某个位置,他敏锐地感到磨盘咚的一声,像是磕了一下,即刻停下,蹲在地上注视着磨盘底部,像开撬保险箱般轻微转动磨盘。
呼呼的石块摩擦声,两分钟后,磨盘底部的地面上赫然出现了一个洞,一个酒桶那么大的洞,藏得令人难以察觉。
他转头看了看周围,只见德兰克正在盯着自己慢慢走来,连忙转了下磨盘,洞口被重新堵上后,他站起身注视着德兰克。
“你在干什么?”德兰克冷冷道,脸颊上映着赤红,更凶狠了些。
郑飞耸耸肩,笑道:“我很好奇这东西是怎么工作的,为什么豆子放到里面就能被磨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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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九十章 潜入者【三更补齐】
“哦~是吗?”德兰克随意回答,猝然一笑,挥拳打来。
而他那几乎从未败过的硬邦邦的拳头,被郑飞轻松接住。
郑飞死死捏住他的手腕,皮笑肉不笑道:“这次,没人押着我。”
德兰克感到自己的手腕被一股强大的指力掐着,筋疼。
他忙抽回手,铁青着脸,动了动嘴皮,最后还是没说些什么,转身离开,站到了典狱长跟前。
“我的上百箱炮弹全毁了,你在一天之内必须全给我补齐,否则的话,别怪我不客气。”他恶狠狠道。
“请放心。”典狱长唯唯诺诺。
足足半小时,连天的大火才被扑灭。
两名哨兵被炸死,爆炸的原因无从得知,典狱长站在废墟上,隐隐问得见空气中残留的酒味儿。
“今天谁在军火库喝酒了?”他问。
“呃,中午德兰克长官的几名手下来过,带着几瓶酒和一些熟食。”有人回答。
“该死”他捏了捏手指,一丝凶光在瞳孔中转瞬即逝。
没有侦探头脑的他只能把原因归结于,在毒辣的阳光照射下,残留着的酒精被点燃了,罪魁祸首是德兰克的手下。
而现在,他还必须自掏腰包去买一批炮弹来,在交代好基本事务后,他换了身新衣裳,独自出了监狱大门。
太阳刚刚落山,漫步在里斯本的街道上,他穿过众多小吃摊儿,奔着军火黑市而去。
黑市上的炮弹价格都很高,至少是均价的两倍,蛋疼的是他不能按均价去政府手里买,因为那样的话官员们就会知道上百箱炮弹爆炸在军火库中,弄不好他得引咎辞职。
上百箱,至少得两千枚银币啊!幸亏这些年贪了不少好处。
小贩们的吆喝声没能止住他的脚步,街边穿着短裙的美艳女郎让他多看了两眼,在距离黑市不过几十米时,他被一个戴着大沿帽的男子拦下。
他露出腰间别着的火枪,道:“抢劫是么,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么?”
“典狱长。”那人邪笑道。
他怔了怔,问:“你怎么知道?”
“我还知道你是来买炮弹的,对么?”
“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手里有你想要的东西,而且便宜许多,一百箱,我只要八百枚银币。”
“带我看货。”犹豫了一会儿,他终于说。
大沿帽男子带着他七拐八拐,穿过好几条巷子,最后在一个破乱的院子里停下,吹了个口哨。
老旧的木门敞开,屋子里走出两个壮汉,各抱一个木箱。
典狱长上前打开箱子,拿起炮弹仔细验了验,外表和正品一样,没什么差别。
“你为什么不拿到黑市去卖?”他问。
“不瞒你说,我的这批炮弹是次品。”男子笑答。
“呵”他转了转眼珠子,道:“既然是次品,我只能出五百枚银币。”
“最少六百。”
“五百,否则我不要了。”他转身要走。
“行,五百,奸诈的家伙!”男子抱怨道。
付完钱,他租了几辆马车载着炮弹,径直回了监狱。
望着这支车队消失在街拐角,男子摘下兜帽,露出脸上的刀疤,长相精悍。
这时,一个风韵十足的女郎款款走来,扭腰摆臀,撩拨着长发,娇声道:“亲爱的,今晚不去我那玩玩嘛?”
“今天我有事,晚些再去。”他色眯眯地揽住她的纤细腰肢,在她紧俏的臀部舒爽地捏了一把。
她眨了下魅惑的眼睛,舔着嫩唇道:“我等你,汉斯。”
汉斯。
典狱长回到监狱,德兰克正在大发雷霆,对看守和士兵们挨个抽耳光。
“发生了什么?”典狱长纳闷道。
“我那象征皇家骑士荣誉的戒指丢了!”德兰克怒不可遏。
“会不会是被哪个贪心的犯人捡了?德兰克先生,我觉得你必须给士兵们足够的信任。”
“是在犯人回牢后丢的!”德兰克怒吼着,对面前的士兵又是一巴掌。
典狱长在一旁看着都疼,摸了摸额头道:“总会找到的,告诉你个好消息,炮弹我给你弄来了,整整一百箱。”
怒气冲冲的德兰克抬了下眉毛,顺着指引望去,愣了片刻,道:“你倒是挺有本事。”
“那当然。”典狱长嘿嘿一笑,从怀里摸出个东西,偷偷塞给他。
他瞥了眼,看清是块成色上好的翡翠后,连忙收好,之前的怒气缓解不少,笑着拍了拍典狱长的肩膀,便让士兵们散去了。
这一切,都被郑飞透过小窗看在眼里。
郑飞看着士兵们把马车上的箱子卸下往仓库里搬,不由得嘴角翘起,微笑。
吉姆斯也趴在窗口,哈哈笑道:“伙计,你今天干的太漂亮了!”
“更漂亮的还在后面。”他仿佛是对自己说。
深夜。
仓库中,响声窸窣,耗子般。
一个人,从箱子里站起来,连喘几口粗气。
“真他妈,也就我能干这种苦活儿。”他低声抱怨道。
寂静中,他点燃了一支蜡烛,照亮这座仓库,也照亮了自己的脸。
西欧游侠,格兰特。
他悄悄走出仓库,冒下腰钻进了厨房,把一瓶药水抹在食材上,然后又悄然回到仓库里,钻进箱子盖好盖。
“船长啊船长,你必须得好好谢谢我。”他嘟囔着,合眼。
第二天早晨,几乎所有军官士兵都在争抢一个地方——厕所。
格兰特的药水让他们在半小时之内腹泻不止,俗话说人有三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事情给人带来的影响,可能比断条胳膊还痛苦。
犯人们集体趴在窗口看好戏,在郑飞的叮嘱下,他们没吃那万恶的黑暗早餐。
郑飞美滋滋地喝着老头儿送来的白兰地,对老头儿说:“赶紧找借口离开监狱,行动要开始了。”
“祝你好运!”老头儿真诚道,通过这些天的接触,他确信眼前这个黄皮肤男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人。
这时,德兰克突然出现在楼道中,脸成了猪肝色,对老头儿吼道:“滚过来!”
老头儿颤了一下,怯诺地走去。
早餐是他做的。
郑飞不能允许对自己有恩的人身陷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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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九十一章 越狱者的战争
============翘首以盼分割线,为伊消得人憔悴=============
德兰克用他那粗壮的手指紧紧掐住老头儿的脖子,另一只手捂住自己的腹部,咬牙切齿道:“老东西,你在早餐里放了什么?!”
“我什么都没放!”老头儿愣愣的,确实不知道昨晚格兰特投毒的事。
“除了你没人进过厨房!说,谁指使你的?!”
“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老头儿惊恐哆嗦,咽了口唾沫。
“去死吧!”德兰克吼道,挥臂拳头一攥作势要捶。
危急关头,一声怒喝响彻在整个过道之中。
“住手!”郑飞道。
德兰克眉毛微微扬了一下,瞥着他,道:“是你?”
“是我。”
“找死!”德兰克把老头儿推搡在地,旋即娴熟拔出长剑向郑飞走去。
然而接下来出现的一幕,却硬生生止住了他的脚步,左脚在前,愣愣地杵着。
他看见,郑飞推门而出,然后几乎是在五秒内,二十几名犯人齐齐推门,站到楼道里,虎视眈眈地盯着他,虽然都是赤手空拳,但这群重犯个个都是狠角色。
“靠”他喃喃道,双眸中显露出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将他与生俱来的傲慢完全抹灭。
“打死他!”犯人们咆哮道,如同猛兽般扑了过来。
他倒是很机灵,片刻都没犹豫撒腿就跑,三步并作两步冲下楼梯。
“别追了!”郑飞拦下犯人们,下令道:“办正事要紧,按我教你们的把其他人放出来!速度要快!”
犯人们应声而动,监狱里大乱,外面也炸成了一锅粥,得到消息的精锐士兵们顾不上腹泻的痛苦,夹起腿爬上瞭望塔,操控火炮对准紧闭的要塞大门,警惕以待。
但他们警惕的眼神,却时不时被腹部传来的隐痛影响,满脸痛苦状。
而且还有几个不争气的没憋住失禁了,弄得士气大减。
德兰克提剑扶着护栏站在最高的瞭望塔上,脸色青一阵白一阵,一来是愤怒,二来当然也是痛苦,这种隐晦的事就算是上帝也难憋。
“搬炮弹,快!”他沉声发令,不过五六分钟的功夫,每门火炮旁都码上了几箱炮弹,至于游侠格兰特,则是藏到了仓库最深处。
与此同时,郑飞带着数百名犯人来到了要塞大门前,推开这扇沉重的大门便是自由,被监禁许久的犯人们,眼睛发亮蠢蠢欲动。
“伙计,怎么说?”胡安舔了下干裂的嘴唇,死死盯着大门。
在这关键时刻,郑飞闭了两秒钟的眼,蓦地睁开发狠道:“干!”
听这一声气势磅礴的号令,压抑多年的犯人们顿时嗷嗷叫,几乎是撞开了要塞大门,疯涌而出的架势仿佛饥饿的野狼群,想要撕碎整天虐待他们的军官士兵。
“开炮!”瞭望塔上,德兰克瞪大铜铃般的眼,扯起嗓子咆哮,然而这咆哮仅仅使野狼们的脚步微微停滞了一下。
砰砰砰砰!几声剧烈的闷响,随后士兵们惊慌失措地发现,炮口在冒烟,炮弹却没出膛。
哑弹,全是哑弹,没打出去不说,炮口还被堵了。
德兰克怔了怔,愤然转头瞪着典狱长。
典狱长意识到自己闯祸了,手指抖了一下,颤抖着说:“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赶紧组织士兵反击!”
说话间,已经有些犯人开始往瞭望塔上爬,士兵们纷纷拿起火枪往下打,但是打一枪后要好几秒时间上火药,根本阻止不了。
短暂的愤怒后,德兰克恢复了一个军官该有的冷静,下令道:“用刀!用刀!”
士兵们拔刀,由于腹泻带来的疼痛,嘴唇发白,手不停哆嗦。
犯人们扑上来十个,他们能砍下去八个,源源不断的,双方在瞭望塔上鏖战起来。
这场越狱在冲出大门的那一刻,便已演化成了一场战争,士兵们想要保命,犯人们想要杀了他们宣泄压抑已久的怨恨,至于逃跑什么的,早已不重要了。
就算郑飞歇斯底里地指挥他们不要莽撞,他们也完全听不进去。
除了郑飞外,只有胡安和吉姆斯是冷静的,他们想逃走不想送命。
趁着混乱,三人奔向磨盘边,顺着那酒桶大的洞依次钻入地道。
第一感觉,黑咕隆咚。
胡安点着随身带的蜡烛,照亮了这需要猫着腰才能前进的狭小地道。
郑飞掏出圣经里夹带的那张半透明纸,摊开,想起神父的提示:把这张纸带进地道。
但现在,他还是不明所以,因为这纸上仍然是一个字都看不见。
“往前走走看。”他说。
借着蜡烛的微弱光芒,三人小心翼翼地前进,怕会踩到什么机关,挪了足有两分钟,他们走到了地道的尽头,却没看见出口。
一堵石墙赫然堵在了他们面前,石墙上长满了青苔,隐隐能听见对面有水在流动。
“现在怎么办?”胡安转头看了看,看样子像是想回去。
“怎么,你想出去和那群犯人一起暴力越狱?”
“可是没路了,虽然士兵有刀,但是我们人多未必会输!”
郑飞摇摇头,沉声道:“最多再有十分钟,驻扎在附近的里斯本皇家骑士军团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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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九十二章 欢迎出狱
里斯本皇家骑士军团,守护里斯本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只有在大型动乱时才会调用,其余时间休息、训练,留着足够的精力去应付各种突发事件。
监狱数百名犯人集体越狱的消息,第一时间就传到了军团首席指挥长的耳朵里,现在那支战斗力极强的军队,正穿行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火速赶来。
被这么一提醒,胡安冷静了下来,垂下眉毛。
“不管想什么办法,十分钟内我们必须出去!”郑飞深深吸了口气,狠狠捶了下石墙。
啪!
纸贴在石墙上,黏糊糊的不知是什么液体,他皱起眉头,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把整张纸平摊开贴在上面,夺过蜡烛照亮。
字,出现了!简简单单的几个英文单词。
(墙对面是地下水,水压很高,凿出几个洞,水压会把墙自动冲开。)
这堵墙的对面渐渐会渗出地下水,有墙的存在,水被堵住陆续聚集,几年前“疯子”神父成功越狱后,积压的地下水引发了监狱里的小型水灾,王室派工程师进入地道,探明情况后又给造了面墙给堵上了。
“上面写的什么?”胡安问。
“快上去搞几把匕首锤子来!”郑飞凝重道。
胡安也没多问,和吉姆斯两人立刻跑出去,很快的,锤子和匕首拿来了。
根据力学原理,郑飞在墙上选了几个关键点,手持匕首抵住石墙,拿起铁锤狠狠敲击,其他两人很有眼色地效仿。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大约用了五分钟,结构松散了的石墙微微颤动起来。
郑飞停手,道:“你们趴在地上抓紧了,不要被冲走了。”
随即,他拿起最大的铁锤,怒吼一声捶向石墙,受到极大的冲击力,石墙终于放弃了最后的抵抗,瞬间崩解!
随着这崩解,强有力的水流扑面而来,他赶忙抓紧地道内壁凸起的部分,指尖死死抠住缝隙,渗出血滴。
一波冲刷后,水流渐渐平静了下来,地道已俨然成了一个不算深的水潭。
与此同时,他们看到了亮光,出口就在不远处的上方。
他打着手势示意正吐泡泡的两人跟上,没想到这两人并不会游泳,待在原地惶恐摇头,无奈,他只得一手一个抓住他们,蹬腿奋力向前划。
半分钟后,他们浮出了水面。
“**!”他连喘几口粗气把两人拽上岸,道:“妈的,我最讨厌不会游泳的人!”
短暂的休息几秒后,他打量了一番周围,出口果然在高墙外,距离墙面不到十米,一抬头还能看见瞭望塔上疯狂呐喊的犯人和士兵。
在这呐喊声之中,还夹带着另外一种声音——铁蹄踏地。
两百米外,皇家骑士军团,气势汹汹地来了。
郑飞沉着地拧干衣服,道:“趁着他们没看见我们,往山崖那边跑!”
这时,只听后面传来一声口哨,随即是呼唤:“嘿船长!”
转头一看,是格兰特。
“你怎么在这?”
“进监狱投毒,我是最好的人选。”
“可是,这么高的墙你是怎么翻出来的?”郑飞不禁纳闷,就算是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踩着桌子都够不到。
“我就是干这个的,英格兰的城堡我都来去自如。”格兰特得意道,随后换了副脸色,道:“好了不废话了,跟我来!”
在格兰特的带领下,他们绕过要塞跑到了悬崖边,在那里站着汉斯和水手们,以及一个十几岁的少年。
看到这少年的那一刻,吉姆斯怔住了。
“儿子”吉姆斯嗫嚅着嘴皮,有些颤抖道。
“爸爸,欢迎提前出狱。”少年上前抱住他,喜极而泣。
“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几年,我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想办法救你。”少年认真的,略显青涩的脸庞上,却有着鲜明的成熟。
吉姆斯不明所以,摸不着头脑,看向汉斯。
汉斯耸耸肩,对郑飞笑道:“来看看吧。”
悬崖边有棵被锯掉的树,树根上系着两根足有拇指粗的绳子,材质很有韧性。
这根绳子却不是沿着崖壁往下的,而是如同缆绳斜跨在空中,一直延伸到数百米外的地面。
更不可思议的是,这缆绳上吊着一个直径四五米的吊篮,足够坐二十个人。
看着眼前的一切,郑飞不禁惊叹道:“短短的几天,你们是怎么做到的?”
要知道在中世纪,根本没有缆车这个概念,更何况是在几天之内造出。
汉斯哈哈一笑,道:“这可不是我干的,而是这孩子的杰作,他用了四年时间完成了它,今天我们刚把吊篮运上山来,悬崖下面是沼泽,无法想象这孩子是费了多大功夫才搭好这条绳子的。”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有个叫哥伦布的小子听说我要救你,带着我找到了这孩子。”
说话间,骑士军团已经闯入了监狱,用他们的铁骑和火枪掀起阵阵惨嚎。
郑飞捏了捏拳头,道:“没功夫说话了,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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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九十三章 桑托斯庄园
加上两名水手,这里一共有八个人,考虑到绳子的承受极限,分两批下去。
缆绳成斜三十度角,就算四个人一起用手抓住缆绳,这么滑下去的话估计也会摔得不轻。
巧妙的是,吉姆斯的儿子竟然在这缆车上做出了一个装置,通过操控这个装置,可以有效控制下滑速度。
扪心自问,郑飞自己都未必能做的出来,这少年是天生的工程师。
坐在缆车上,眺望着脚下的荒凉大地,心情舒畅的他们觉得,这景色其实还是挺美的,至少柔和的小风,吹拂在脸颊上很舒服。
吉姆斯摸着儿子的头,道:“达,这几年你是怎么生活的?”
“做点小玩意儿拿去卖,每个月能赚到好几个银币呢。”少年笑嘻嘻地回答。
“哦~你还是那么喜欢动手做小东西,多去跟赫尔曼老师学学。”
“他已经教不了我什么了。”少年有些得意的样子,但说的很认真。
吉姆斯哈哈大笑,道:“那是,我的儿子可是与众不同的达芬奇!”
闻言,向来稳重的郑飞不由得一颤,转头盯着少年聪慧的双眸,不知不觉的,嘴角便翘起了一个微笑的弧度。
达芬奇是谁,画家?没错他是个画家,惊世之作《蒙娜丽莎》,让他闻名全球。
然而,画家只是他的职业之一。
达·芬奇,出生于1452年,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天才科学家、发明家、画家,被誉为文艺复习时期最完美的代表,没有之一。
爱因斯坦曾说过,如果达芬奇的科研成果在当时全部发表,科技水平可以提前30~50年。
达芬奇还有一个身份是军事工程师,这点对于郑飞来说,尤为重要。
而现在,少年达芬奇就站在眼前,这位用天才鬼才等所有逆天词汇都无法形容的巨匠,他收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摸了下鼻子,会心一笑。
见船长忽然神秘兮兮的笑了,汉斯摸不着头脑,道:“船长,越个狱而已没必要这么开心吧?”
“我就开心要你管!”他笑道,抬头看天,空中依然盘旋着两只雄鹰,似乎在好奇这缆车,这巨大的外形奇异的飞鸟是从哪冒出来的。
五分钟后,落地。
脚踩到地面的那一刻,所有人几乎是同时想到了一件事——还有四个人在悬崖边,怎么把这缆车弄回去?
这时,达芬奇再次刷新了他们对天才的认知。
他启动缆车里的另一个装置,使得缆车紧紧卡在绳子上,前面说了有两股绳子,地面上的固定端是一个铁环,悬崖上的人只需要先解开绑在树根上的绳子并系在一起,拉住其中一股往上扯,便能把缆车给扯回去。
大约在十来分钟后,第二拨人也安然落地,从远处监狱中传来的嘈杂声,渐渐平息。
郑飞凝视着要塞,沉默两秒,仿佛自言自语道:“他们被干掉了吗?”
“希望他们是投降了。”胡安接茬道,眼神中掠过一丝忧伤,因为那群人里有他忠诚的党羽,为了生存,他不得不抛下他们。
“好了别想了,计划下一步吧。”郑飞调整好情绪说。
从这片荒凉的山脉到港口,至少需要两个小时,这么长的时间葡萄牙军队恐怕早已封锁了大小街道,并全城搜捕郑飞。
英格兰王室要绞死的人跑了,涉及到外交,谁都背不起这个责任,没准会让本来关系就不怎样的两国,走到开战的地步。
所以如果现在进城等于找死,再化妆也没用,别说是在里斯本了就算是整个西欧,恐怕也就他一个东方人。
最好的办法是,找一个地方避避风头,这个地方必须绝对安全且不能在城里。
去哪呢?当然是,桑托斯庄园,布兰妮的家。
桑托斯庄园落座于里斯本城北侧,是公爵桑托斯家族的居住地,其中有葡萄园酒庄甚至是小河流小山包,占地面积不亚于明朝皇帝的御花园。
从这里到桑托斯庄园很近,他们步行了不过半小时,便抵达了庄园旁,被绿色植被包裹着的它,景色尤其的美。
宽敞的林荫大道,带着些中山陵的影子。
其余人先藏到了树丛里,郑飞一个人来到了大门口,隔着铁栅栏,向里面探望。
一名容颜姣好的女仆正在花圃中除草,抬头擦汗时看到了他,呼唤道:“嘿,你找谁?”
“布兰妮住这里吗?”
“哦~找我们的布兰妮小姐。”女仆笑了笑,心想大概又是找上门的追求者。
她放下手里的工具,拍了拍土,笑盈盈地走了过来,当看清他的东方人面孔时,不由得努努嘴。
“请跟我来,小姐等你好几天了!”她直接开门道,然后领着他向庄园深处走去。
剩下的人在草丛里看着,面面相觑。
“我说,汉斯,船长不会不管咱们了吧?”
“怎么会,他会回来的格兰特你发呆想什么呢?”
格兰特眨了下眼,道:“那个漂亮女仆,屁股挺翘,船长一定能玩得很爽。”
“噗”
庄园中,绿树成荫,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某种花香,很是好闻。
穿过了花圃,走过了小径,跨过了一条小河,一座城堡便矗立在了眼前。
女仆停下,对郑飞做了个嘘的手势,道:“进去后动作轻一点,不要把女主人吵醒了。”
“公爵在吗?”
“不在,听说不久前有人越狱,公爵老爷去处理了。”
“哦~那就好。”
“嗯?”
“没什么布兰妮在哪?”
“二楼右边第六个房间,是布兰妮小姐的卧室,她每天都站在窗口向外望,说是在等一个能给她彩虹的人,是你吧?”
“是我。”郑飞笑着说,轻轻地推开那扇半掩的城堡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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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九十四章 彩虹制造机
进入城堡大厅,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巨大的餐桌,上面有些水果点心之类的吃食。
他饿了,拿了块糕点便吃便上楼。
安静,除了他的脚步,诺大的城堡里几乎听不见一点声音,显得冷清。
右转,第六个房间,叩门。
“谁在那?”布兰妮动听的嗓音传来。
他憋住,不吭声。
然后,屋子里响起了窸窣的脚步声,以及她带着一点嗔怪的抱怨,开门。
她正揉着眼睛,道:“妈妈,我说了我今天不想见人。”
郑飞哈哈一笑,道:“你看我长得像女人?”
她这才睁开眼,注视着他,本是慵懒的面容顿时活泛起来,欣喜道:“你怎么来啦!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来不了呢!”
“那你还等我?”
“我哪里等你了。”她撅嘴,轻哼了一声,接着道:“我的彩虹呢?”
郑飞走了几步来到窗前,看着天空笑道:“今天天气不错。”
说着,他变戏法似的掏出了一个小玩意儿,摊在掌心里。
“依,这是什么?”她好奇的模样倒也是可爱,正如刚出道时的歌星布兰妮,清纯。
“彩虹制造器。”他狡黠笑道。
她偏偏头,一脸鄙夷,做了个鬼脸道:“你把我当十几岁的小姑娘骗呢?”
他耸耸肩,道:“手给我。”
她轻轻咬了下嘴唇,抿嘴一笑,眨了下大眼睛道:“你是在请我跳支舞嘛?”
“我想弹你一脑瓜蹦儿。”看着她娇羞的模样,他笑道:“想什么呢,我是要让你抓住彩虹。”
“切,我不信。”
他努了下嘴,便不管什么绅士风度了,拉起她的手,掌心向上。
“看好了。”他说着,便将那个小玩意儿对准太阳。
她抬头盯着那透明状的物体,好奇道:“可是我没看到彩虹啊。”
“看你自己的手。”
她低头,发现不知是什么时候,自己的掌心赫然出现了一道七色彩虹,试着抓,抓不到。
第一次离彩虹这么近,她激动地连抓了几下,欣喜道:“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刚说了,这是彩虹制造器,有光的地方它就能制造出彩虹。”他笑着摸摸她的头,她没反抗。
所谓的彩虹制造器,是三棱镜,来的路上从达·芬奇随身带的工具包里拿出块玻璃慢慢磨的。
兑现了承诺后,他不客气地倒了两杯高档红酒,递了杯给她,然后两人面对面坐下。
长窗投来的阳光打在她的脸庞上,如同化了个天然的淡妆,娇媚了些许,也美艳了些许。
她捏着杯足,摇晃着里面的液体,正愁该说些什么时,忽然皱了下眉,问:“你不是被抓走了吗?”
“是的,我也正想和你说这个事。”他喝了口酒,注视着她。
想了几秒,她惊讶地怔了一下,道:“越狱的犯人不会就是你吧?”
“我是其中一个,还有两个同伴。”他顿了顿,接着道:“如果你想告诉你的公爵父亲,我不阻拦。”
短暂的惊讶后,她苦笑道:“我干嘛要告诉他,他们抓你本来就不对,更何况,我只是他八个女儿之一,他的心思都在我那两个妹妹身上,因为她们将要和王室联姻了。”
他会意,挑了挑眉头,干杯,道:“那你愿意帮我吗?”
“当然可以,需要我做什么,把你们送出里斯本?”
“不,那样你会有危险的,只需要收留我们在这住几天,可好?”
“当然可以,楼上有很多空房间,几个月都没人进去,不过你们可得小声点,不能被别人发现了,要是我妈妈发现我带人尤其是男人进来的话,我可就保不住你们了。”
“好的,那我们的伙食问题”
“哈哈,桑托斯庄园虽然比不上王室,但只要你想吃,就没有弄不到的。”
“那先给我来两份鹅肝酱牛排,我饿惨了。”他调侃似的揉了揉肚子,接着道:“我去把外面那群伙计带进来。”
“等一下,我先带你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刮刮胡子,蓬头垢面地出去被人撞见的话,一看就知道是从监狱出来的。”
“真周到~你来和我一起洗吗?”
“滚!”她红着脸道。
贵族专用的大浴桶,热水上撒着上好的玫瑰花瓣,其实郑飞是拒绝这样洗澡的,总感觉有点娘,虽然这待遇不是一般人能享受得到的。
舒爽地泡了半个小时,这几天因越狱而生出的疲乏,缓解了许多,就连肚子上的淤青都不那么痛了,那是德兰克打的。
这个仇,他会报的。
擦干身子换上一套全新的贵族服装,戴上葡萄牙贵族特有的沿帽,他照了照镜子,不禁觉得倘若自己是个女人,一定会被自己的帅气迷倒,嗯。
想起在圣休伦斯号当船长时,他每天早上都会在舷窗边看帅哥,英俊的脸,蓬勃欲张的肌肉,目不转睛地看,直到手酸了才把镜子放下。(认为主角搞基的请举手,真污,没救了!)
推开门,布兰妮笑盈盈地看着他,眨眼道:“你很适合这身衣服。”
“其实我更适合光着身子你要看看吗?”
“行了你,一点正经都没有,快去办你的事吧,我已经吩咐主厨去做大餐了~”她撇嘴,傲娇。
但是咱们的船长就是喜欢这种傲娇,怪谁呢?
他吻了下她的手,下楼,出门。
踏着小径,他来到庄园大门口,推开那扇涂着黑漆的大铁门,跟修建花枝的女仆打了个招呼后,向伙计们的藏身之处走去。
“我的天,这是船长?”水手a不可思议地揉了揉眼睛,睁大了看。
“是他我船上这身衣服肯定也很帅。”汉斯坏笑道。
“得了吧你,就你那刀疤脸一看就是蹲小黑屋的。”格兰特从来不吝啬自己的讽刺词汇,哈哈一笑,顿了顿道:“你们猜他搞过那个翘屁股的漂亮女仆没?”
“看他容光焕发的样子,应该是搞过了吧”
郑飞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抄起一块石头砸了过去,道:“我有那么饥不择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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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九十五章 后续计划
“有!”他们的语调从来没这么整齐过,还配上整齐的点头。
“造反是吧,等会的大餐你们别吃了,胡安吉姆斯达芬奇,咱们走!”
“这不太好吧?”汉斯作委屈状,肚子也不争气地叫了起来。
“那就少说点话,这是贵族庄园,表现得绅士一点别给我丢脸,能做到么?”
“应该能吧。”
“到底能不能?!”
“能!”
“走起!”
郑飞嘴角微微翘起,训人的感觉总是说不出的爽。
城堡四楼的几个大房间,早已落尘,布兰妮让女仆们整理了出来,焕然一新。
大餐是在给郑飞准备的房间里吃的,当这群没见过世面的伙计,以及多年没碰到女人的逃犯,加上正处在青春期的少年达·芬奇,看到绝美容颜的布兰妮时,齐齐愣住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酥到了骨子里。
“各位,欢迎来桑托斯庄园作客。”她含笑道,礼貌地弯了下腰。
汉斯嘴里含着半口牛肉发呆。
吉姆斯顾不得儿子在旁边,咽口水。
少年达·芬奇脸红扑扑地,想看又不敢看,心不在焉地切着牛排,时不时瞟一下。
至于“机灵”的格兰特,则是把叉子丢掉地上去捡,趁机偷看她的脚。
伙计们的反应在郑飞的意料之中,他苦笑了一下,对布兰妮示意道:“你还是先出去吧”
她偷偷一笑,转身而出,带上门。
听着她的脚步声走远,汉斯终于激动道:“天呐船长,你连这样的尤物都泡得到?!教教我呗!”
郑飞抖擞着衣领,调侃道:“没什么可教的,主要是看脸。”
“噗!”
胡安蹙了下眉头,拿起酒杯道:“桑托斯庄园的布兰妮小姐,几年前我进监狱时她就是闻名里斯本的冰霜美人,很少和男人讲话,兄弟你是怎么勾搭到的?”
“因为我会造彩虹~”郑飞笑着取出三棱镜,示范了一次。
达·芬奇脸上的红晕还没完全褪去,看到了这个,顿时眼前一亮,道:“能把这个给我吗?”
“当然。”郑飞丢给他。
拿到三棱镜,达·芬奇饭也不顾不上吃了,叼了块面包便跑开了。
吉姆斯看在眼里,耸肩道:“别见怪伙计们,这小子就是这样,时不时的就神神叨叨的。”
郑飞挑了挑眉头,道:“每个天才都是神神叨叨的,更何况是妖孽般的天才。”
在二十、二十一世纪,达·芬奇被许多人称为妖孽型的存在,更是被部分脑洞大开的学者认为是穿越者,因为这位欧洲中世纪的巨匠,有着太多跨时代的思想和成就,无论是艺术还是科学领域,他都玩得游刃有余。
达·芬奇,将成为郑飞实现全球航海王计划的左膀右臂。
鲜美的海蟹,既脆又嫩的油炸虾仁,再配上牛排香肠烤乳猪烤鸡烤羊腿等一系列美味,让众人满足地吃了个肚皮浑圆。
用餐结束,郑飞端起酒杯,认真道:“我的伙计们,谢谢你们,为了重获自由,干杯!”
“为了重获自由!”
男人间表达豪情当然不能用温润的红酒,开了两瓶法兰西王室特供,百年珍藏白兰地,反正,喝酒不要钱。
之后,他们开始商谈后续计划。
桑托斯庄园可以说是绝对安全的,军队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逃犯会在公爵的城堡里,更想不到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布兰妮会收留他们。
在这不仅有美食吃还有美女养眼但是,总不能一直这么待下去,圣地亚哥那伙人还在海上漂着等呢。
问题是出去,怎么出?
三名逃犯的通缉令会在半天内贴遍里斯本的各个角落,全副武装的士兵会守住每个关口严密排查,就凭他们这几个人,简直是插翅难飞。
那么,不走城里走从乡间小道或是山里绕到港口去?
被捕前郑飞曾让人递给汉斯一张字条,为了预防被军队排查,几名水手已经把新大陆号开到了西南方十海里处的海面上,要是能抵达港口租上一条小船,便可逃离。
但这也是异想天开,里斯本是个海滨城市,想去港口总是要经过城里的,再说,在这个没有gps的年代,想从山里绕路基本不可能,即便他在外籍兵团每个月都会接受一次的流浪丛林任务。
想着这些,他不由得眉头紧皱,呼了口气。
焦思灼虑时,他想起了兵团长官说过的一句话:“身陷重围时,只有勇士才能获得新生!”
没错,目前也只有这一条路可选,既然躲不过,那就正面硬刚。
所幸的是葡萄牙军队没有张贴出汉斯等人的通缉令,所以他们是可以出去见人的。
现在郑飞需要他们去到港口,去找新大陆号,接着去大西洋上找以圣地亚哥为首的船队其他人。
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永恒之刀。
那天被葡萄牙国王,唔,当然是假国王,被审讯后,他更加确信了永恒之刀的宝贵价值。
欧洲大陆分布着无数圆桌骑士的后裔,拿到永恒之刀,召唤骑士军团去对抗葡萄牙军队!即便对抗不了整个葡萄牙,一路打到港口绝对没问题!
指挥一次声势浩大的突围战!
这句话在郑飞的脑海中回荡,不知不觉地,他便攥紧了拳头,平视前方,热血澎湃。
之后,他便开始交代任务。
汉斯负责开着新大陆号去找圣地亚哥,格兰特拿新大陆号上的钱去再买几艘大船,要大到足够装下骑士军团的,郑飞不忍利用完他们后把他们丢下,自己一走了之。
就像监狱里的犯人,他到现在还觉得愧疚,不过也没办法,谁让那群杀红眼的家伙听不进指挥呢。
走前,汉斯恋恋不舍的,带了两瓶白兰地,四下张望想再看看布兰妮那曼妙的身影,没能如愿。
他们走后,就剩下三名逃犯和专心于实验的达·芬奇了,城堡的慵懒下午,坐在沙发上看风景品红酒,倒是有种说不出的无聊。
于是,郑飞撇下两个无聊到打牌的家伙,下楼来到了布兰妮的房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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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九十六章 地球是圆的
“布兰妮,在吗?”
很快的,门打开了,布兰妮的脸蛋往前凑了凑,笑道:“我正在想你们什么时候吃完呢。”
“怎么,想我了?”
“别自恋了,我想的是我的白马王子。”她撅撅嘴,给他拿了个水果。
今天是晴天,但不热,开着窗,和煦的小风吹着,可口水果咬着,惬意的生活。
额当然,最重要的是还有美女看,简直赏心悦目。
除了和郑飞对视,布兰妮始终在看着窗外,不知在盼望些什么,楚楚动人的神态,像极了亚特兰大城的特蕾莎,也许,巴萨罗那城的丽娜也一样。
也许在中世纪的欧洲,许多被禁锢自由的贵族姑娘,都是这样。
“你想出去吗,布兰妮?”郑飞没想到时隔多年,自己还会有如此暖心的语气。
“想,也只能想想了。”她笑得苦涩,捏捏脸,道:“乖乖待在城堡里,然后嫁给王室子弟度过一生,这才是我的生活,或者说,宿命。”
宿命,每个人都有专属于自己的宿命,但在郑飞的思想中,宿命,永远是可以打破的。
至于那些服从于宿命的人,都是懦夫!
唔,女人不算,更何况是难得的美女。
他笑笑,道:“那你想要那种生活吗?”
“鬼才想!你不知道我要嫁的那个王子是什么样子,比我老十几岁!”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呢?”
“我喜欢”她沉吟着,撇过头看了眼他,清清嗓作出一本正经的姿态,继续用那种傲娇的口气道:“我喜欢身材好的,有魅力的,最好是东方人。”
“哦~”郑飞不自觉地对号入座了,碍于姑娘脸皮薄没点破,你懂我懂大家懂,就行了。
之后是两分钟的沉默,两人各自想着事情,各有各的烦恼也各有各的欢喜。
“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吗?”郑飞开口道。
“航海家,之前在酒会上,你有说过。”
“那你知道航海意味着什么吗?”
“名声,财富,地位。”她淡淡道,世间所有的人和事,不都为了这些么?
“不错,但你漏了最重要的一点,人们把它称之为,自由!”
自由,足以触动布兰妮心灵深处的词。
她微微动了下手指,像是自言自语般,重复道:“自由?”
郑飞点了下头,替她把长发从脸颊拨到颈后去,认真地说:“你知道向西一直走是哪里吗?”
“大海,里斯本是陆地的最西端,这是许多地理学家公认的。”
“那么,从大海再往西呢?”
她撅了下嘴,扑哧一笑,道:“想考我?我可不是花瓶,我知道在意大利在罗马在佛罗伦萨,有一种学说叫日心说,那个被称为疯子的人,叫什么来着”
“哥白尼。”
“哦对,哥白尼,他说地球是圆的,向西一直航行就能到达东方的天朝大国。”
说完,她得意似的眨了下眼,道:“怎么样,我说的对吗?”
“对~”他笑着说。
正是因为受到这个学说的影响,航海家哥伦布才会从葡萄牙启航向西航行,结果误打误撞发现了美洲新大陆,留名青史。
不过当然,照目前的情况看,哥伦布那小子是没什么希望了,伟大航海家的头衔被夺去,被安上个全球航海王的小跟班的头衔倒也不错,至少长大之后有钱花有酒喝有美女泡。
郑飞停顿了一会儿,接着道:“但是你知道吗,在到达东方之前,还会抵达另外一块土地。”
“岛屿?”
“不是岛屿,是一块比欧洲大陆还要大很多的土地!有森林,有沙漠,有山脉,有冰川,北至冰天雪地的世界最北端,南至还是冰天雪地的世界最南端,这块大陆由两个部分组成,跨越了整个世界。”
她茫然,不太懂。
郑飞明白,用那么一长串大气磅礴的词汇,确实显得很虚,于是他要举些有意思的小例子。
“那里有最漂亮的瀑布,尼亚加拉大瀑布,仿佛仙境般,美得无法形容。”
“那里还有险象环生的亚马逊原始森林,生活着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
“还有农场,一望无垠的农场,养着无数头奶牛和绵羊。”
“哦对了,还有数不清的山脉,可以坐上滑翔机,来一次刺激的空中旅行。”(醉了,这个词都屏蔽,话说有读者看到***想歪了吧?)
听到这里,布兰妮终于忍不住惊喜道:“空中旅行?滑翔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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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九十七章 城堡的第一天
“一只巨大的鹰,但不会伤害你,只会带着你翱翔。”郑飞注视着她那充满好奇与憧憬的眸子,笑。
布兰妮嘻嘻一笑,道:“我想去。”
“想做什么就做,不要委屈自己。”
“每次出门,至少会有两个保镖跟着我,说保镖是好听的,其实就是去盯着我的,我走不掉的。”
“那如果我能带你走的话,你抛得下家庭吗?”
布兰妮撅撅嘴,苦笑了一下,黯然道:“我只是他们八个女儿其中的一个,而且,是最不讨喜的一个。”
“为什么,你这么漂亮,闻名整个里斯本的大美人。”郑飞手贱想捏一下她的脸蛋,被她白了一眼躲过去了。
她沉默了一会儿,道:“那我说了,你不许告诉别人。”
郑飞点头同意。
“桑托斯,也就是我父亲,年轻时经常酗酒,有一天夜里据说是下着大雨,他喝醉了,进了女仆的房间。”
“所以,我是女仆生的。”
言语间,带着一丝幽怨。
中世纪的欧洲贵族,极其重视血统。
郑飞摊开手臂,微笑道:“难过的话,我可以抱你一下。”
“怎么,想抱我啊?”看着他一本正经调侃的样子,她破涕为笑,哦不对,本来也没有涕。
“当然想,早就想了。”他向前凑了凑,拾起她纤细的手。
轻盈的风,穿过窗口落在小屋里,落在两人的面庞上,愈渐西下的太阳,将那一抹金色光辉打在墙面上,令人觉得舒适。
沙发、水果、红酒、再加上从里斯本城中心传来的,悠悠的整点钟声,多好的情调。
只可惜,咱们的冰霜美人布兰妮小姐并没有被这情调所打动,缩回手道:“想得到我,先追我。”
他哈哈一笑,尴尬地甩了甩手,没去问怎么追,因为他深得撩妹真传,即便很久都没撩了。
这个下午,静谧而悠闲,半躺在城堡的沙发上,享用美女递来的美味,唯一的遗憾是,不能和她上床。
船长喜欢用魅力去征服女人,而不是强干。
很快的,夜幕降临,外来客们躲在房间里吃晚餐,不去打扰桑托斯家族的晚宴,不过,胡安和吉姆斯用完餐后,便躲在楼道边的柱子后,低头向下偷窥。
大厅中,那张巨大的餐桌旁,坐着十几名衣着华美的贵族,除了桑托斯公爵和他的妻子,还有八个女儿五个儿子,老家伙真能生。
公爵有点谢顶,短短的络腮胡,虽然其乐融融地享用着美味的烘焙羊肉,但还是满脸愁容。
郑飞闲着无聊,也来到了柱子后往下看,在这里可以清晰地听到这个家族的交谈声。
“越狱的犯人抓到了吗?”女主人切着羊排问。
“别提了,搜遍整个里斯本城连个鬼影儿都没发现!真不知道典狱长和德兰克是干什么吃的,所有士兵集体腹泻,******!”老桑托斯骂道。
一个年龄稍大的儿子喝了口酒,纳闷道:“可是不去城里,他们又能去哪呢?监狱后面不是悬崖吗?”
“足有几百米高的悬崖,不可能从那溜走的!”
“难道像神话故事那样,人间蒸发了么?”
男子之间的讨论声,让姑娘们纷纷撇嘴,表示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
老桑托斯摆摆手,道:“不说这个了,杰,酒庄生意打理得怎么样?”
“挺好,连法兰西那边的酒商都过来下单,看样子我们桑托斯家族的酒很快就要卖到全欧洲了,哈哈!”
老桑托斯满意地笑了笑,接着道:“乔巴,你的船厂怎么样?”
年轻气盛的乔巴没多说,直接从怀里掏出一叠羊皮纸,眉飞色舞道:“订单,今天下午我卖出了五艘最大的货船,十艘中型护航舰,都是同一个人买的。”
“同一个人?”老桑托斯皱皱眉,像是自言自语道:“整个葡萄牙,有如此财力的多少都和我有些交情,我怎么没听说有人要编制船队呢?”
买主是格兰特,几乎动用了船队所有的财产。
想了一会儿,老桑托斯便不想了,把注意力转移到布兰妮身上,笑道:“我的女儿,我跟你说的事想通了没,那位王子真的很想追求你。”
“还没。”布兰妮戳着羊排,眼皮都没抬,时不时发一下呆,牵挂着藏在楼上的几个人。
“我觉得布兰妮妹妹今天有点不一样,晚上连最喜欢的酒会都没去。”有个打扮妖娆的姐姐阴阳怪气地说,常年被妹妹抢风头,心有不甘。
“我困了,你们慢用。”布兰妮故意打了个哈欠,放下刀叉离开餐桌。
“布兰妮,明天去见见王子。”老桑托斯道。
“看心情。”布兰妮提起裙摆上楼。
之后,大家继续用餐。
“布兰妮越来越傲慢了。”
“切,不就长得漂亮点么。”
姐妹们闲言碎语道,语气间,浓浓的酸味。
楼上,吉姆斯指着餐桌,舔了舔嘴唇饶有兴趣道:“看,说话的那个,很对我胃口,光是听声音我就想骑上她,从里斯本骑到斯德哥尔摩都没问题。”
“你有那么强?”胡安鄙夷道:“我喜欢穿红裙子的那个,美艳性感。”
“哈,那个我也想骑,这里所有的姑娘我都想骑。”
郑飞拍了下他的后脑勺,道:“小声点,你儿子还在屋里呢,注意点影响。”
“没事,那小子现在除了磨玻璃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郑飞挑了挑眉头,想起达·芬奇待在房间已经一整天了,不妨去看看这个天才在做些什么。
嘱咐两人声音小点后,他抬脚,步伐轻轻地来到达·芬奇的门前,推门而入,没敲门,被楼下那一大家子人听见动静就不好了。
黑暗中,亮着一盏昏黄的油灯,借着这灯光,少年达·芬奇专心致志地盯着手里的玻璃,凝神思索,连有人进来都没察觉。
郑飞轻轻站到他身边,道:“嘿,你在做什么?”
达·芬奇一个激灵,转头笑道:“哦~是船长,我在想关于玻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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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九十八章 秋千
郑飞这才看到,桌面上摆着至少二十几个不同形状的玻璃片玻璃条,他俯下身,笑道:“玻璃?”
“没错,白天您只是把玻璃稍微磨了磨,放在阳光下就能制造出彩虹,我觉得,玻璃是个很神奇的东西。”达·芬奇说得很认真。
郑飞欣慰地点了下头,道:“你好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
达·芬奇吐了吐舌头,抓起一片玻璃,道:“它能起到放大的作用,很多钟表匠和裁缝都用它,称它为放大镜。”
接着,他又拿起了另一片玻璃,道:“而我发现,当两片重叠时,却能看到很远以外的物体,我白天用它们看到了花圃里修建花枝的女仆。”
“漂亮不?”郑飞调戏他。
少年达·芬奇的脸顿时一红,道:“还行我想说的是,可以用两片放大镜组成一个东西,去观察远处的情况。”
望远镜的出现提前了一百多年,虽然郑飞自己在之前就造出来过,但达·芬奇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便能发现这个秘密,着实令人啧啧称赞。
为了不打击这小子的积极时,郑飞故作惊讶道:“不错的想法,我正需要这种东西,做出来记得给我看看。”
“好的!”达·芬奇嘿嘿一笑,打了个帅气的手势。
“其实我觉得,前面这块镜片大一点会比较好。”郑飞拍拍他的肩膀,便离开了。
有时恰当的指点,更能激发出天才的灵感。
次日,凌晨。
由于睡得比较晚,郑飞早早就醒了,听着窗外的悦耳鸟啼,迎接第一缕阳光。
依稀能听见,楼下大厅里的桑托斯家族在用早餐,轻声交谈,那群贵族姑娘们,不停讨论关于打扮和首饰之类的话题。
老桑托斯出去得很早,被军官叫去继续参与追捕逃犯的事,要知道过几天英格兰王室的人就到了,看不见人的话,准会大发雷霆,后果不堪设想,外交无小事。
用完早餐,那群姑娘们便也三三两两地出去逛街了,有的是约些朋友一起,有的是追求者驾驶华盖马车来接,风风光光。
照例,布兰妮没走,在她的母亲回房后(额当然,不是她的生母,她的生母几年前死于疾病),她提着裙摆咯噔咯噔地来到楼上,轻扣郑飞的房门。
郑飞猜到准是她,开门后便想来个拥抱,被她推开了。
进门,她很开心的样子,道:“陪我去庄园里面转转吧,这里风景不错,我想坐一下秋千。”
“走着。”郑飞伸出胳膊,示意她挽住,她没从。
果然越完美的女人,越难搞到手。
桑托斯庄园的风景确实不错,涓涓的小河水缓缓流淌,途径了整个庄园,平日里下人们需要灌溉葡萄时,都从这河里取水。
来到河边,恰好有名下人提着两个小木桶,舀水。
看到风姿绰约的布兰妮,他立刻停下手头的事,恭敬道:“布兰妮小姐早!”
“早。”布兰妮点头微笑,对下人倒是很和蔼。
“小姐,这位先生是?”
“我的朋友,不许跟别人说。”
“放心,在这座庄园里,您对我最好。”下人憨笑道。
越过河流,来到一片绿莹莹的草地上,生长着许多不知名的浅蓝色花朵,以及两棵经历岁月的香樟树。
秋千就搭在香樟树中间,做的很精致,涂抹着白漆,童话般。
布兰妮兴高采烈地坐了上去,这是她一天中为数不多的快乐时光。
“快来推我!”她迫不及待道。
“好啊,推你。”听到这个动词,郑飞不禁想到了一件邪恶的事呸,学坏了!
来到她身后,他轻轻推了起来。
“幅度大一点,再快一点。”
“啊,慢一点我要受不了了。”
声明一点,是在推秋千,不是推妹纸,真的o(n_n)o你们这群浪荡的家伙,准是又想歪了误会了纯洁的我。
裙摆随风飘扬,布兰妮欢呼着,好像从来没有这么快乐过,清澈无邪的双眸,映着湛蓝的天空。
草地,香樟树,白色秋千,俊男美女,简单的快乐,倘若有相机记录下来的话,足以称得上是最美好的瞬间。
两人玩得正嗨,女仆领来了一个人,格兰特。
格兰特窥视着笑容灿烂的布兰妮,情不自禁的,咽了口所有男人都会咽的口水。
秋千停下,布兰妮整理好长裙站到草地上,含笑,重回淑女。
郑飞看着已是眼睛发直的格兰特,挡住他的视线道:“游侠,事情都办好了?”
格兰特忙揉了下眼,答道:“是的,需要的东西全部置办好了。”
“汉斯那边怎么样?”
“汉斯昨天已经安全出海,估计到明天晚上之前就能把其他人带回来了。”
“好,今天你去帮我做另一件重要的事。”
“啊”格兰特失望的样子,撇了下嘴垂头不说话。
“想说什么尽管说啊,我又不会打你。”郑飞笑道。
格兰特可怜兮兮地抬起头,道:“我刚忙了一天回来,能让我吃点好吃的,玩点好玩的吗?”
郑飞瞟了眼旁边的漂亮女仆,会心一笑,道:“这位姑娘,你能陪陪这位先生吗?”
“我还有花枝需要修剪”
“今天不用剪了。”布兰妮眨了下眼,接着说:“好好陪他。”
女仆也不是什么处女了,用不着装矜持,大方地挽住了格兰特的胳膊,格兰特满地地打了个响指,对郑飞说:“懂我。”
郑飞挥手,示意他赶快从眼前消失。
格兰特搂住女仆的腰肢,几乎是小跑着进了女仆小屋,重重关上门。
他早就垂涎于女仆的美貌,以及翘起的臀部了,恨不得立马抓住它揉捏一番,舒爽一番。
他们走后,郑飞对布兰妮吹了个口哨,道:“还荡秋千吗?”
“不了。”布兰妮羞涩一笑,道:“等会那小屋里不定传出多大的声音呢,我可不想听。”
“哦~为什么?”
“听了会心痒。”她倒是不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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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九十九章 准备突围
“心痒就释放出来啊。”郑飞坏笑着诱导。
她轻哼了声,嘟起嘴走开,沿着蜿蜒的碎石小径,步伐款款地去向小山丘。
山丘只有五十米高,被绿草覆盖着,零星点缀着些姹紫嫣红的花丛,没有树。
蝴蝶,大约十几只的样子,扑扇着或白或黄或蓝的翅膀,在花丛中欢快地穿行。
在山顶,他们并肩坐了下来,在这里远眺,恰好能将东方的朝阳以及它映出的云霞尽收眼底。
布兰妮很享受这种自然的气息,扬起她的那张俏脸,双眼微合,深呼吸。
郑飞侧头注视着她,笑了笑,多美的一张氧气美女写真,只可惜没有相机。
“呼!”
一声嘹亮的呐喊划破空气,传入两人的耳朵中。
“怎么回事?”郑飞望去,好像是从城堡后方传来的。
布兰妮睁眼,见惯不怪地摇摇头,道:“没事,家丁们开始操练了,咱们得回去了,等会他们会绕着庄园长跑,不能让他们看见你。”
下山。
正好格兰特也刚办完事,满面春风地搂着女仆的腰,还意犹未尽地捏她的屁股,用那玩意儿往上蹭。
美艳女仆系好领口的扣子,面色潮红,拿出手帕擦掉脸颊上的几滴汗珠,撩了撩长发娇声道:“要不要进去再来一次?”
“咳,改天吧,他们过来了。”格兰特舔了舔嘴唇,放开她。
郑飞看着刚舒爽完的两人,调侃道:“你们很有夫妻相。”
女仆白了格兰特一眼作鄙夷状,得到布兰妮默许后便去修剪花枝了,走之前还用膝盖顶了下格兰特,暧昧之极。
格兰特吹了个口哨,浪笑了一会儿,接着收收心调整好情绪,等着郑飞吩咐些什么。
郑飞招招手,示意他进屋说。
进城堡,布兰妮拿了些点心回房,他们也来到四楼,进入胡安的房间。
胡安和吉姆斯在打牌,耳朵上竟然夹着根香烟,走进一看才发现是用纸卷的,不知从哪偷的烟丝,公爵桑托斯家遍地都是好东西,连门把手都是镀金的,他们俩从五楼拆了有七八个。
至于达·芬奇,依然是把自己锁在小屋里,用他那天马行空的思维做实验。
看到郑飞进来,吉姆斯笑呵呵地递上支烟,郑飞摆摆手拒绝,道:“伤肝,要是不想得哮喘病的话,少抽点。”
吉姆斯耸肩,去搬了两把椅子,从监狱出来之后他就对郑飞特别殷勤,毕竟让他提前三百年出狱。
“都坐下吧,商量商量后面的事情。”郑飞沉吟片刻,道:“葡萄牙我们是待不下去了,我的船队大概明天晚上就能靠港,两位要跟我一起走吗?”
胡安和吉姆斯对视一眼,有些为难的样子。
其实郑飞才不在乎他们要不要走,他在乎的是天才达·芬奇,万一吉姆斯不走,达·芬奇也肯定会选择留下。
“呃”胡安嘬了口烟,眼睛里有几根血丝,低沉着嗓子道:“可是,我们去哪?”
“去全世界最好的地方,赚最多的钱,过最棒的生活。”
“你是在说东方吗?听说天朝大国富得流油,他们的国王每天能享用几百道菜。”
几乎是同时,胡安和吉姆斯眼中出现了对未来的憧憬。
郑飞笑笑,道:“比天朝更富,努力干的话只需要两年,你们就能比桑托斯公爵还有钱。”
他们俩,还有格兰特,面面相觑,满不在乎的样子表明,他们不信,甚至一时间认为郑飞费尽周折把自己救出监狱是想利用自己。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他们懂。
郑飞皱了下眉头,道:“那我只能自己走了,希望我带着满船黄金回到这里时,还能看到活着的你们。”
说罢,他起身出门。
格兰特愣了一下连忙跟上,道:“圣地亚哥他们还没回来,现在就走吗?”
“我还有些事要出去处理。”郑飞带上大沿帽,对着镜子整理衣冠,接着道:“你先去港口等我。”
格兰特懵了,难以置信地杵在原地,怀疑是自己耳朵出了毛病,因为之前不是这么交代的。
“还不快去!”郑飞低声喝道,然后转头对指尖夹烟头沉思的两人笑笑,说:“收拾东西吧两位,咱们去跟布兰妮小姐告个别。”
两人有些慌神,不约而同地问:“现在就走吗?”
“我走了布兰妮小姐难道还会留着你们?”
“可现在外面全是士兵”
“那是你们的事。”郑飞面无表情道:“我只负责把你们救出监狱,接下来靠自己。”
说完,他推门而出,格兰特迟疑了片刻,终于还是跟了上去。
出门的那一刻,他便锁紧眉头,心中默念。
一,二,三,四十六。
终于在第十六秒,身后传来仓促的脚步声,随后只听吉姆斯呼唤道:“等等!”
由于怕被女主人听见,这声呼唤来得极轻。
他翘了下嘴角,随即收住笑容,转身道:“怎么?”
吉姆斯尴尬地挠了挠后脑勺,道:“能带上我们吗?”
“你们不是不走吗?”
“我们没有其他路可选了。”吉姆斯说的倒是坦然,没去说些兄弟我相信你之类的片汤话。
沉默了一会儿,郑飞点点头,微笑道:“去厨房拿点好吃的过来,再拿两瓶好酒。”
“呃,怎么拿?”
“别装了,七八个门把手都卸了还问我怎么拿,赶紧的!”
汗颜之后,胡安嘿嘿一笑,道:“让吉姆斯去弄吧,都是他干的,我去收拾行李。”
“行李就别收拾了,不急。”郑飞笑笑,便不再说话了,进屋坐到沙发上,翘起了二郎腿。
“咱们不走了吗?”
“嗯。”郑飞憋着一肚子坏,忍着笑意,实在佩服自己越来越会玩了。
很快的,吉姆斯带着两瓶雪利酒几根大肉腿回来了,专注于实验的达·芬奇没胃口,只简单吃了点便又回去了。
吃完饭,开始分配任务,突围计划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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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章 化妆
计划最关键的一步,当然是召唤骑士军团。
圆桌骑士的后裔分布在里斯本城的各个角落,想召集起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提前做准备。
还有就是,骑士们所需要的火枪军刀战马等等,都必须备齐。
三名逃犯是出不去的,一切都只能交给格兰特去做。
而当格兰特听到所有任务都要自己去完成时,慌忙连连摆手。
“伙计们,首先声明我不是嫌累。”格兰特无奈摇头道:“不知道船长跟你们说过我的身份没有?”
郑飞挑了挑眉头,笑着介绍道:“我还真忘了说,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西欧游侠格兰特,贫民心中的传奇。”
闻言,胡安惊诧地注视着格兰特,随即苦笑道:“幸好你没搞过我的产业,不然的话,这酒瓶子两秒前就碎在你头皮上了。”
格兰特吐了下舌头,说:“我是西欧乃至中欧各国的通缉犯,跟个过街老鼠一样,白天很少敢上街,昨天出去我特意沾了胡子,穿外套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这么热的天气,今天要是还那样出去的话,一定会引起人们的怀疑。”
“如果我被军队抓住的话,说句实话,你们肯定有危险,因为我明白自己不是什么硬汉,稍微用点刑肯定什么都招了。”
听到这里,郑飞刚舒展的眉头又皱起了,这确实是个大问题。
想了想,他对格兰特说:“我现在需要你干回老本行。”
“唔,什么意思?”
“偷东西。”
“偷什么,不会是要我去偷武器吧我的上帝,军火库那里把守着上百人的军队,连只苍蝇都进不去。”
“当然不,我要你去偷个小布袋。”
小布袋,盛有珠宝的小布袋,那天郑飞被捕时,落到了军官德兰克的手里,之后如数上交给葡萄牙国王,进了王室收藏馆。
之所以要那些珠宝,是因为新大陆号上几乎所有钱都被格兰特拿去买船了,没钱置办骑士军团所需的装备,总不能召唤了人家还要人家自备武器吧?
入夜。
趁着月黑风高,格兰特带着匕首绳索等小工具,穿过冷飕飕的夜风前往收藏馆。
他前脚刚出去,郑飞便来到了布兰妮的门前,喔,不是来耍流氓的。
为了防止惊醒其他人,他没敲门,只轻声呼唤道:“睡了吗布兰妮。”
“还没。”布兰妮踮起脚尖,猫咪似的开门,俏美的脸庞上完全不含深夜该有的困倦,倒是很精神。
他闪身进来,动作轻轻地合上门,道:“这么晚还不睡。”
“我喜欢看夜空,那些星星,很神秘,也很可爱。”
姑娘的幻想,总是最美好的。
顿了顿,她接着说:“这么晚来找我,不会只是聊天吧?”
他坏笑着,道:“那你想让我对你做点什么?”
“哼,你要是敢碰我我就喊人。”她已经习惯了他的调戏,撅撅嘴,给他倒了杯红酒,细心地捏着杯足递给他。
月光,穿过帘子半掩的小窗,落在房间中,柔和。
这柔和,更加突显了她的柔美,使得她身上玫瑰花的芬芳气味,也迷人了许多。
丝绸睡裙,两根丝带懒懒地搭在肩膀上,她把齐腰的长发理了理,之后站到窗口,抬头继续看星星。
静谧中,偶尔有几声虫鸣,亦或是海浪拍岸声,空旷而又怡人。
此情此景,有杯美酒在手上,有个美人在跟前,郑飞情不自禁地就想做点什么但是,他现在没这个心思,还有正事要办。
他喝了口酒,放下高脚杯,点着了油灯,房间中顿时亮了起来。
“嘿,你做什么?”她眨了下眼,疑惑的样子。
“帮我个忙。”他说。
“真的假的,你不会真要对我做什么吧?”她下意识地捂住胸部,并用窗帘裹住自己。
看着她我见犹怜的害怕模样,他苦笑了一下,道:“放心,我只是想让你帮我化个妆。”
“什么?”她惊讶道。
“化妆。”
“哈哈,你再说一遍!”她扑哧一笑,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道:“没看出来啊,浑身都是男人味的型男居然有颗少女心,哈哈~”
“咳说正经的呢,不是开玩笑。”他认真道:“现在有件事必须得我去做,但满大街都是我的通缉令,你得把我化成另外一个人。”
她已经笑弯了腰,却听他这么讲,深呼吸缓缓情绪,抬手示意道:“请坐,我的客人。”
在梳妆台前,郑飞坐下,闭上眼,不忍直视。
半小时后,布兰妮拍了拍他的肩膀,贴在他的耳边道:“看看吧,有惊喜。”
讲真,这是他第一次化妆,此时的心情就如同看世界杯决赛,而且是前锋带球到对方门前凌空飞射的那一刻。
睁眼。
络腮胡,深凹的眼眶,金色短发,目光神采奕奕。
“哇哦,这不是贝克汉姆吗。”他自言自语,并自恋地摸了下头发。
“轻点动,它会掉的贝克汉姆是谁?”
“是一个,差不多有我这么帅的人。”
“虽然没听说过,但是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她得意地欣赏着自己的作品,嘻嘻一笑。
他检查检查确定没破绽后,道:“去给我拿件衣服来,要最华贵的。”
“好的~”
这时,外面忽然传来了一个低沉的嗓音:“布兰妮,怎么还不睡?我看你的灯还亮着!”
是老桑托斯。
“啊,我饿了起来吃点东西,等会就睡!”
“快睡吧,我已经跟王子约好了明天让你们见面!”
“嗯”答完,听到砰的一声关门,布兰妮如释重负地吁了口气,笑道:“等着,我去给你找衣服。”
几分钟后,她捧着一套崭新的衣服回来了,它是老桑托斯为大儿子特别定制的,准备在会见英格兰王室时穿的。
“记得还回来。”她叮嘱道,替郑飞披上。
郑飞撇撇嘴,道:“以前冷若冰霜的布兰妮小姐,现在对我好贴心。”
“快走吧你!”她打了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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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零一章 古董店
他做了个ok的手势,蹑手蹑脚地开门,下楼,从餐桌上拿了块看起来像芝士饼的点心,穿过月光倾洒着的大地,离开城堡。
深夜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从里斯本城中心的钟楼顶端飘出,悠扬而空灵,传彻心扉。
这个点了,人们都在睡梦中,白日里熙攘的街道此时显得有些冷清,夏风扫尘土,引起游荡在街上的醉汉们的咒骂。
郑飞站定在一处街角,一个提着劣质酒瓶子的醉汉迎面而来,眼神迷离,另一支手攥着根烤肠,嚼得不亦乐乎,看来醉得不太过。
在距离他还有三五米的地方,醉汉摇摇晃晃地站住了,耷拉着眼皮,道:“死开。”
闻着刺鼻的劣质酒味,郑飞蹙蹙眉,掏出个镀金门把手在他眼前晃晃,道:“想要吗?”
看清是什么后,醉汉的眼睛顿时直了,伸长脖子问:“给我的?”
这把手卖了够他喝两个月酒,还能还掉赌债。
“你得拿其它东西来换。”郑飞笑道。
醉汉盯着把手咽了口唾沫,为难地低头看了看,道:“我除了这身破衣服,就只有几个铜子儿了。”
见醉汉已经能思考,想必神志清醒了不少,郑飞上前一步,道:“你只需要告诉我,城里最贪的商人住在哪里。”
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许只有底层人民才知道,因为奸商在贵族和富人面前,都会表现出自己好的一面,这也是他不问布兰妮的原因。
“贪当然是克洛伊,就连指甲缝里的油水他都要抠出来,他住在城东的克洛伊古董店里。”
“沿着街道一直往前,到前面那个路口左转再一直往前就行了。”醉汉直勾勾地盯着镀金门把手说,垂涎不已。
听完,郑飞一甩手把东西丢给他,便沿着街道径直而去。
不过,他在钟楼底下停了一会儿,这是里斯本城最具标志性的建筑,足有二十来米高。
大约过了半小时,远处的街道口冒出一个人影,脚步匆匆地小跑过来,手里提个袋子,是格兰特。
凌晨一点的钟声恰好敲响,格兰特喘着粗气,奉上袋子,道:“王冠、项链,还有其他一些珠宝,不知道是不是咱们的那批,我都给弄来了。”
“干的漂亮,你现在赶紧去庄园,我回去之前千万别出来。”
之后,月光下,他们各奔东西。
克洛伊古董店,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在整个里斯本城属于中等,门口挂着面旗帜,上面画着一只雄狮的头,看得出来老板喜欢丛林之王。
郑飞重重拍了几下门,用沙哑的嗓音喊道:“有人么?!”
没人回答,他就一直拍。
足足有两分钟,老板克洛伊被弄得实在不耐烦了,骂道:“哪个不知死活的玩意儿!”
屋里的油灯亮了,郑飞凑在门缝上,看见满脸倦容的老板打着哈欠,趿拉着鞋子慢吞吞走来。
“外面是谁?”克洛伊隔着门警惕道,大半夜突然有人造访,弄不好是土匪。
“来卖你点好东西。”
“太晚了,明天吧!”克洛伊没好气道,美梦被打扰,心中不快。
“我听说你是里斯本城最聪明最会做生意的商人,送上门的生意都不做,看来人们传的都是虚名。”说罢,郑飞惋惜似的叹了口气。
“你等等!”克洛伊叫道,迟疑片刻,开门。
面对赞慕,人的警惕总会放松许多。
“让我看看东西。”克洛伊的嘴角挂上了职业性的微笑,看似随和,其实藏着一股子狡诈。
郑飞耸耸肩,道:“进去谈。”
进门,郑飞第一眼看到的不是满屋子的古董,而是香艳的一幕——妙龄女郎坐在床边套薄纱裙,裸露后背,蓬松的波浪发披散在肩部,暖色调的油灯下,显得妩媚勾人。
金屋藏娇,至少四十多岁的克洛伊,竟有个这么美艳的老婆,不过看他萎靡的样子,大概是无福消受。
不过接下来,他便推翻了自己的猜想,因为克洛伊去抽屉里拿了几个银币给女郎,拍了拍她的屁股,她便媚笑着走出门,路过郑飞身前时还停顿了半秒,轻咬娇唇以示诱惑。
女郎走后,克洛伊关上门,笑道:“客人,请坐。”
“日子过得挺滋润。”郑飞坐下,接过他递来的茶,不,是井水。
克洛伊呵呵一笑,满不在乎道:“都是男人,都懂让我看看你的东西吧客人,看样子好像不止一件?”
郑飞取出了一条宝石项链,摊在桌上。
看到那颗硕大的蓝宝石,克洛伊突然一个激灵,伸手要去抓起来看,被郑飞拦下。
“我渴了,喝不惯井水,先去给我倒杯咖啡。”郑飞狡黠笑道。
“咖啡?”克洛伊茫然,眨巴着眼,实在想不起这个词汇。
见他的奇怪反应,郑飞拧起了眉心,喔,差点忘了,咖啡最早是生长在美洲的。
“没有的话就羊奶好了,少放点糖。”
“羊奶”爱财如命的克洛伊肉痛地攥了下拳头,挤出一丝笑道:“要不给你来碗汤吧。”
羊奶,尤其是在中世纪的欧洲,很贵。
“有羊奶就谈,没有我就走。”郑飞态度强硬,面无表情地注视着他。
克洛伊转了转眼珠子,又瞥了眼宝石项链,为难地咧咧嘴,道:“好,我去弄”
转过身,他立刻换了副咒骂的嘴脸。
很快的,羊奶来了,喝起来有点淡,估计是兑水了。
郑飞只喝了一口,便放下碗开始说正事。
“这条项链,你能出多少钱?”他问。
克洛伊小心翼翼地捏着项链的两端,对着油灯仔细端详,宝石的幽蓝光芒使他确信,绝对价值不菲。
“两百银币。”他淡淡道,放下项链。
看到好东西绝不看第二眼,否则的话,卖家就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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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八零二章 寻找骑士后裔
呵,两百。
“东西给我。”郑飞冷冷道。
“嘿,我可以再加点,两百一十枚,怎么样?”克洛伊的脸上,有种特点鲜明的狡猾笑容。
“别废话,给我!”说着,郑飞捏拳,鼓囊囊的肌肉****。
克洛伊抬了下眉毛,吐出一口气,无奈道:“那你说说,你要卖多少。”
“两千。”
“你疯了么?!”
“别急着拒绝,我再给你看看其他东西。”郑飞把布袋里的宝物尽数倒在桌上。
格兰特那家伙果然顺回了不少其它东西,其中有一把外壳精巧的匕首,镶着许多颗小钻,克洛伊看到它的那一刻,脸色就变得惊惶。
“阿方索国王的佩刀”克洛伊蠕动着嘴皮,失声道,目光在匕首上停滞了两秒,愣愣转头盯着郑飞,下意识地起身退后两步,道:“你是谁?”
郑飞不知道,这把匕首是两百年前的葡萄牙国王,被称为勇者的阿方索四世所使用的,是他创建了葡萄牙海军。
“你觉得呢?”郑飞觉得没必要再装了,阿方索这个名字不是西班牙就是葡萄牙的,看来格兰特那家伙偷了人家某位国王的东西。
“这把刀从一百多年前起就被藏在王室收藏馆里,你”
“没错,是我偷出来的。”郑飞笑着点头,沙哑道:“别叫,不然的话,我弄死你。”
克洛伊惊慌地摇摇头,做了次深呼吸,惧怕道:“你的东西我不能收,你赶紧走吧,我不会去通报军队抓你的,我不想给自己惹麻烦。”
“为什么不收,你不是很想发财么?”
“我想发财,但我更想活命。”
郑飞挑了挑眉头,拔出匕首猛地插在桌面上,见他被吓得一跳,笑道:“别慌,我不会伤害你的,前提是收下我这包东西。”
“上帝你为什么非要选中我,我打拼了二十几年才有了这份小家业,实在拿不出多少钱。”
“你先冷静一下,仔细想想。”郑飞端起羊奶喝了一口,接着道:“给你五分钟时间,我相信你会想明白的。”
克洛伊脑子里现在全是恐惧,咽下唾沫,给自己倒了杯烈酒,没喝,闻味道提神。
只用了不过十秒,他便想到了什么,脸上的恐惧渐渐被凝重所取代,陷入思索之中,权衡利弊。
作为一个国际贸易大港,里斯本有着来自欧洲各地的商人,其中不乏势力强大的贵族,甚至是王子。
风流成性的他们往往会在港口停留几日,进城去交易所做笔交易,之后吃点好吃的玩几个漂亮姑娘,便踏上回程。
所以,如果把宝物卖给他们,他们很快就会离开,军队想查也查不到。
说不定,真能大赚一笔
两分钟后,克洛伊转着眼珠子,之前的惊恐全无,取而代之的是诡异的笑容,将目光投向郑飞。
“想通了?”郑飞会意,点头微笑。
“说说吧,这些东西加起来一共要多少。”
“一口价,两万。”
“天呐,那是我一大半的资产。”克洛伊诉苦道。
“别装了,你清楚这些宝物的价值,两万不算多。”
沉默片刻,克洛伊拧了拧头,道:“成交。”
为了方便携带,郑飞要求把银币换成金币,上千枚装在两个背囊里,往肩膀上这么一搭,简直比一头死猪还沉。
出门,老板迅速把门关上怕他反悔,窃喜着挨个拿起宝物欣赏,美滋滋地砸吧着嘴,即便哈欠连天,仍然激动得睡不着。
现在,大约快凌晨两点了吧,正值一天中最困倦的时候,郑飞找了家不打烊的小旅馆开间房,把背囊放在里面。
他顾不上睡觉,带了几个金币便出去了,在街道上小跑着,直到一处喧闹的地方。
这个点还喧闹着的,也只有酒馆了。
这是里斯本城最高档的酒馆,客人大多是些纨绔子弟,极少会有穷人进来,一来是兜里没钱,二来是不想和有钱人待在一起。
穷人与富人总是互相看不起,这是不变的真理。
和普通酒馆不同,这家酒馆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用来让男人们围着舞娘欢呼的,气氛很嗨,另一部分则是被隔开,让客人能安静地坐在里面喝酒想事情,类似于包间。
郑飞穿过狂热的人群,盯着台上尽情扭动身躯的迷情舞娘,吹了个口哨,径直向吧台而去。
“先生,需要点什么吗?”服务生微笑道。
“一杯雪利酒。”郑飞手指敲了下桌面回答,顿了顿接着说:“打听个事,你知道里斯本哪里有骑士吗?”
服务生熟络地倒着酒,努努嘴说:“您是从外面来的吧,里斯本最精锐的骑士驻扎在王宫城堡旁边,皇家骑士军团。”
“不,我说的不是皇家骑士,是另外一种”郑飞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所幸的是服务生脑子还算不错,猜出了他的意思,颔首道:“唔,,该不会是想说,圆桌骑士的后裔吧?”
“没错!”
“哈,他们啊,他们早已不配被称作是骑士了!”服务生讥讽道,谨慎地看了看四周,接着说:“骑士是个光荣高贵的头衔,那群所谓圆桌骑士的后裔们,现在不是木匠就是小贩,把他们祖先的那点荣耀全给丢光了!”
郑飞不禁拧起眉头,问:“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没什么战斗力了是么?”
倘若是那样,那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不不不,他们的战斗力很强而且很团结,在里斯本无论多么凶悍的匪徒都不敢惹他们,只不过国王不肯用他们,因为在他们那群人的信仰中,亚瑟王的地位远高于一切,包括上帝!国王怕自己管不了。”
好消息。
郑飞嘴角翘起,尝了口雪利酒,不好喝便放下了,道:“去哪能找到他们?”
服务生指了指被隔开的另一边,道:“他们的老大在里面,每周都会来喝闷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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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零三章 骑士军团首领
郑飞顺着指引望去,瞧见那里确实有个影子,纹丝不动,大概是在沉思。
他扣了两下吧台,对服务生说:“把你这里最好的酒给我拿一瓶。”
“唔,它的价格可不便宜。”
郑飞没作声,把一枚金币按在吧台上,问:“够了吗?”
“够了!”足足赚了一半的差价,服务生难以掩饰狂喜,去酒橱翻找一番,拿出一瓶红葡萄酒,道:“这是法兰西的特产,拉菲古堡的红酒,这酒很娇贵,喝的时候手不能接触杯壁,那样会影响口感”
“我知道怎么喝。”郑飞接过酒,阔步走开。
来到隔板后,只有一个人坐在桌前喝酒,桌上有两盘盐焗豌豆,一小碟兔肉,已经快被吃光。
昏暗的油灯下,此人靠在几近散架的椅子上,端着空酒杯,发呆,偶尔会从盘子里抓两颗豌豆,塞到嘴里继续发呆。
在他的胸前,挂着一枚看不清形状的勋章,被他擦得很亮,全身上下只有它值点钱。
长相,怎么说呢,如果不是乱蓬蓬的头发脏兮兮的衣服,好好洗个澡打扮的话,去好莱坞拍电影不成问题。
至少,那孤傲而冰冷的眼神,是谁也比不了的。
而这眼神却让郑飞觉得似曾相识,杀手、雇佣兵,等等等等。
由于此人的存在,气氛有些微妙,外面欢呼喧闹不止,里面确实冷冷清清,两人就这么对视着,谁都不说话,谁都不觉得尴尬。
这时,服务生端着个盘子来了,对郑飞笑道:“先生,您刚刚点了那款酒,这是赠品,特色烤羊肉。”
闻见羊肉的诱人香气,郑飞这才感觉到了些许饿意,道:“再给我来个西班牙火腿,两份海鲜汤。”
“好的请稍等。”服务生放下盘子,离开,再次剩下他们两人。
大概是被香喷喷的烤羊肉吸引,那人干咳了几声,用他那低沉的嗓子说:“你应该待在外面向台上的性感舞娘洒钱,等她表演结束后和她去房间玩到天亮。”
“那你为什么不去呢?”郑飞坐下说。
“呵,你是想故意羞辱我么?因为我没钱,你满意了么?”他愤愤道,手指捏得咯咯响。
火腿和海鲜汤来了,郑飞示意服务生把它们端到那桌,自己也走过去,坐到那人面前。
“你想干什么?”那人把垂涎的目光从火腿上移开,无法控制地咽了口唾沫,不解道。
“一起吃。”说着,郑飞笑了笑,随后拿起割肉刀切下几块又酥又嫩的火腿肉,放到他的盘子里。
那人本能地抗拒着,摇头道:“不,我不要。”
“为什么?”
“我不接受别人的施舍,这是骑士的尊严。”说罢,他把最后的几颗豌豆塞进嘴里咀嚼,抵挡馋意。
西班牙火腿,这道在西班牙葡萄牙几乎是家喻户晓的大餐,他每年圣诞节都会垂涎,但由于价格太昂贵,从来没享用过。
养尊处优的人永远都无法想象,美食对饥一顿饱一顿的贫民诱惑力有多大。
郑飞皱了下眉,道:“你误会了,我不是要施舍你,而是想和你交个朋友。”
“交朋友你觉得我全身上下有哪个地方是你能用得上的?看你这身衣服,比外面那群贵族子弟穿得还好,是某个王子吧?”
沉吟了一会儿,郑飞注视着他的眼睛,认真道:“圆桌骑士的后裔,应该得到每个人的尊敬。”
之后,是持续几秒的对峙与沉默。
沉默后,那人的目光终于放软了下来,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幽怨,用手抓起片火腿塞到嘴里,细细品完咽下,呼出一口气,道:“我叫阿瑞斯。”
“嚯”郑飞不禁发出一声惊叹。
阿瑞斯,战神阿瑞斯!奥林匹斯十二主神之一,宙斯之子。
虽然,那是神话故事。
“好名字。”他笑道。
“每个人都这么说但是,我只是空有一个好名字而已。”阿瑞斯笑得苦涩,边说边麻利地塞火腿喝海鲜汤,还自己动手割了起来。
郑飞当然不能由着他一个人可劲吃,自己也饿得很呐,于是,抢。
气氛渐渐融洽起来,啃着火腿吃着烤羊肉糟践着拉菲酒,让郑飞找到了当初在美洲丛林和战友们抢烤兔子吃的感觉。
酒足饭饱,阿瑞斯打了个嗝,惬意地摸了摸肚皮,道:“谢谢。”
郑飞肉痛地喝完最后一口拉菲,为什么肉痛,因为这是他的最爱,就着火腿给喝了,特么的什么味都没品出来。
“听说你每周都会来这里独自喝酒?”他问,准备切入正题了。
“嗯。”阿瑞斯点了下头,等他继续说。
“原因是什么呢?”
阿瑞斯努努嘴,仰起脖子翻转酒杯倒了倒,几滴酒顺着杯壁缓缓流进嘴里。
之后他深深叹了口气,在外面美艳的舞娘又掀起一波**后,道:“我的祖先是受人尊崇的圆桌骑士,亚瑟王最忠实的追随者,而我现在却是个卖鱼的,换作你你是什么感觉?”
“我选择去死。”唔,这只是郑飞心底的玩笑他眉宇微抬,深呼吸,道:“如果是我,我会振作起来,重建圆桌骑士的辉煌!”
“说的容易,尽管在里斯本至少有上千名圆桌骑士的后裔,但葡萄牙王室明令禁止私人武装,更何况,我们哪有钱买战马和军刀,难道要拿扁担去丢人现眼么?”
“我可以给你们提供武器装备。”郑飞平淡道,满含期待地看着他。
阿瑞斯怔了下,果断摇摇头,道:“你是个不错的家伙,让我吃到了梦寐以求的火腿,但我不会组织骑士们帮你做事的,至于火腿的钱,我会尽量还你。”
说罢,他鞠了一躬,随后挺起胸膛向外走去。
“嘿!”郑飞叫住他,快步走到他面前,问:“为什么?”
“因为,我不会用他们的生命去冒险,他们都有家庭,得好好活着。”
“那如果,我手里有永恒之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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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零四章 重回港口
阿瑞斯坚毅的眼神中,蓦然多了些不一样的东西,他诧异地动了几下手指,确认性地问:“你说什么?”
“永恒之刀。”郑飞一字一句地重复道,说话时,眼睛始终盯着他的深蓝瞳孔。
阿瑞斯合眼,昂头作虔诚状,捏着胸前的那枚勋章,喃喃道:“神圣,亚瑟。”
然后,他念了段听不懂的类似于经文的东西,睁眼。
“你真有永恒之刀?”他问。
“如假包换。”郑飞笑了笑,说:“现在可以帮我了?”
“追随亚瑟王,追随永恒之刀是每个圆桌骑士后裔的使命,必须无条件服从,有违反者,死后会成为撒旦的盘中餐。”
中世纪,信仰的强大,超乎想象。
“不过,”阿瑞斯补充道:“你得让我们先见到永恒之刀再说。”
“明天晚上,这里见。”
“不见不散,再次感谢你今天的招待,我得回家了,再见!”
说完,阿瑞斯指指心脏,转身穿过喧闹的人群,离开,这个动作意味着信赖。
在酒馆短暂地停留了一会儿,郑飞也出去了,回旅馆休息。
只休息了不过三四个小时,天亮了,六点的钟声将他从睡梦中唤醒,冉冉升起的朝阳向床单上投来一抹光辉。
拉开老旧的窗帘,只见街对面的那户人家,有个穿着碎花连衣裙的漂亮姑娘正趴在窗台看风景,双臂伏在窗台上,慵懒可爱。
姑娘看见他了,露出明媚的微笑,他也招招手回应。
街道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叫卖早点的小贩一面吆喝着,一面焦急地盼望着能有客人眷顾。
“有牛奶吗?”郑飞喊。
“没有先生,要不要试试我最拿手的胡萝卜羹?”
“行吧,再来两条烤鳕鱼。”
在某些时候,郑飞很乐意吃这些便宜的食物,吃多了西式大餐,他偶尔也去会街边撸个串。
用完早餐,对面那姑娘依然站在窗口,含情脉脉地看着他,俏脸上有着一袭红晕。
他都快忘了,自己现在的脸酷似贝克汉姆。
整理好衣冠,他带上十来个金币向着港口而去,准备去迎接圣地亚哥,迎接永恒之刀。
满街都贴着通缉令,搜捕的士兵手里掂着短棍,警惕地扫视每个路过的人,就连女人也不放过。
当郑飞看到自己的通缉令时,心头顿时冒起了一阵怒火,因为,不知是哪个该死的画师把他画得那么丑!
真是的,做事一点都不走心,好好的一个亚洲颜王被画成了红雷
撇撇嘴表示不满后,他抬脚刚要走,便被士兵叫住了。
“喂!你!转过来!”
他转身,瞧着嚣张的士兵,一共有四个。
距离五米,放倒他们至少需要十秒,街角还有不少士兵,想逃跑的话只能翻屋顶。
他计划这么干。
不过,士兵的态度却忽然恭敬了许多,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点头哈腰道:“没事了。”
一身华丽的衣裳,比通行证都好使。
“真的没事了?”他不怀好意地笑道。
“嗯”
“找辆马车把我送到港口去。”他不想走一路老被叫住盘查,烦。
士兵愣了愣,为难道:“这不太好吧?”
“你叫什么名字,谁的手下?”
“我去找马车”
士兵乖乖溜走,带着军队配备的马车回来,亲自护送他。
不远处有几个军官,正靠着墙抽烟,看到这一幕也没上来多问,贵族子弟勒令士兵做事,这在里斯本是常有的事。
港口,抵达。
劳工们刚刚开始一天的繁忙工作,动作缓慢,似乎还没从倦意中回复过来。
东方的鱼肚白已被赤红色的朝霞取代,向人们倾露出一天当中难得的壮观景色。
郑飞跳下马车,爬上一处货箱堆眺望,舒爽的海风吹拂着脸庞,有种说不出的惬意。
岸边,一张张白色船帆排列开来,沿着海岸线纵深而去,多如蚂蚁般的劳工,没精打采地来回装货卸货,想偷个懒,无奈监工的鞭子太毒。
船坞里停泊着十几艘空船,其中有十艘中型护卫舰,那些是格兰特买的船,暂时停放在这里,泊船单在郑飞怀里,只需要把那单子交给老板就能提船,万一哪个客户把单子弄丢了,只能算他倒霉,不予补偿。
是不是很黑?就是这么黑,有本事别停在这啊,因为里斯本只有这一个船坞,老板有资本设立各种霸王条款。
此时,老板翘着二郎腿坐在遮阳伞下,嘴里叼着个烟斗,指尖夹着杯好酒,满足地扫视着自己的不动产。
郑飞拿出泊船单,走去。
“老板,我来提船。”他边走边喊。
老板转头,笑了笑,这笑容在脸上仅停留了不过半秒,便被恭敬所取代,连忙放下烟斗和酒杯,站起身。
郑飞刚想对他的行为表示惊讶,便发现他并不是在看着自己,而是看着自己身后。
“杰,这个时候你不是应该待在酒庄吗?”身后传来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
郑飞回头一看,是老桑托斯。
老桑托斯看到郑飞的脸,诧异地扬了下头,唏嘘了一声。
这身衣服是他为大儿子杰特别定制的,准备在会见英格兰王室成员时穿的。
这时,胖乎乎的船坞老板跑过来,对桑托斯谄笑道:“公爵大人,您怎么有空来了。”
“国王命令我严守港口,每条船开之前都要仔细盘查,防止逃犯从海路溜走。”答完,桑托斯反应过来,皱眉道:“不该问的别问。”
接着,他对郑飞微笑道:“不知阁下是哪个国家的贵宾,到我们里斯本来做客。”
“从的黎波里来。”
“哇哦,听说那是全世界最大的港口,您是来做生意的吗?”
郑飞刚要说些什么,却被多嘴的船坞老板抢了先。
“他是来买船的公爵大人,刚刚还要提船来着,诺,船坞里停着的那十几条船都是他的。”
闻言,桑托斯的眼神变得森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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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零五章 行动开始
桑托斯顿了一小会儿,不紧不慢地掏出金丝烟斗,取烟丝点着,嘬了一口,吹眉瞪眼。
他抬起头,扫了扫船坞里泊着的十几艘船,道:“你的船是在乔巴造船厂买的吧?”
郑飞点头,不安地吸了口气,隐隐觉出不好的预感。
桑托斯嘴角翘起一个诡异的弧度,道:“乔巴是我第二个儿子,那家造船厂是我的财产,不久前我就听说有人从那买了五艘商船十艘护卫舰,幸会。”
说着,他看似友好地伸出手,面容僵硬。
郑飞和他握了个手,笑道:“幸会。”
“我想问一下,你买这么多船是想干什么?”
“当然是跑贸易,五艘商船编制成的商队不算大吧?”
“不,我指的是那批护卫舰,它们的性能不比海军装备的差。”
“哈,我来的时候被海盗抢过,差点死在海里,买下它们以防万一。”郑飞耸耸肩,平淡道。
桑托斯直勾勾地盯着他的眼睛,沉默了几秒,倏然一笑,意味深长道:“希望你说的是实话,你知道吗,在里斯本曾经有个人骗过我,然后”
“然后他死了?”
“不,他被我砍去双手双脚,养在了猪窝里。”说罢,桑托斯阴冷一笑,转身离开。
他走出几十米,郑飞瞧见守卫港口的军官凑到他身边,听他交代些什么。
船坞老板目送着桑托斯离开,脸上的谄媚气息还未褪去,对郑飞道:“您,还提船吗?”
“提,先开到岸边停着。”
傍晚。
夕阳的余晖,倾洒在本是湛蓝的海面上,将这座欧洲大陆最西端的城市包裹起来,在世间留下了一抹,动人心魄的景致。
这时,若是坐在里斯本城的钟楼顶端,可以清清楚楚地观赏到日落的全过程,毫无遮拦。
钟楼不让爬,人们就坐在自家屋顶,手里捧着个小盆,里面放着些水果点心之类的吃食,和邻居换着吃,边聊天边欣赏美景,嘴角挂着满足的笑容,这是他们一天中最悠闲的时候。
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好奇海的那边是什么,也曾有无数航海家尝试着一路向西,却始终没能到达海的尽头,无功而返。
他们觉得地中海是全世界最大的海,殊不知,眼前的大西洋拔根毛都能压死它。
就在所有人都在被落日的壮丽辉煌所吸引时,不知不觉间,两艘大船,新大陆号和北美号,靠岸了。
郑飞早已站在岸边迎接,当看到强壮魁梧的圣地亚哥时,投去久违的微笑。
圣地亚哥放下木板将甲板和陆地连接起来,看到他冲自己笑,古怪地嘟囔了句,对水手们招呼道:“下船休息休息吧伙计们,别喝酒,还有事要做。”
说罢,他上岸,扫了眼伸长脖子看落日的劳工们,想到了以前的自己。
郑飞不禁有些惊讶,这家伙翅膀长硬了么,都不知道向自己问好了?
他干咳一声,盯着圣地亚哥看。
圣地亚哥怔了怔,撸起袖子露出壮硕的肱二头肌,攥起拳头虎着脸道:“老看我干什么,想挨揍么?”
这奇怪的反应提醒了郑飞,自己现在是一张黄皮肤的欧洲脸。
他噗地笑了声,压低嗓音道:“是我,壮汉。”
圣地亚哥皱眉,将信将疑地说:“你”
“你喜欢维茜,你想赚了钱回去娶她,你在亚特兰大码头时每天都会和朋友掰手腕”郑飞笑着说。
“我的天,伙计几天不见你怎么长络腮胡了?”圣地亚哥诧异地伸手要扯两下。
“嘘,小声点,我现在是通缉犯。”
“哈,原来是假的。”圣地亚哥劲使大了给扯了下来,见他面色不善,尴尬地撇撇嘴又给贴了回去。
郑飞瞪了他一眼,确认胡子粘好后,道:“你没把岛上那群难民带来吧?”
“当然没有,你说过不能带他们上大陆的,我把他们留在了南美号上。”
郑飞点点头,目测了一下两条船上的水手人数,顿时焦虑道:“你把水手全给带来了?”
“是的。”
“没人看着那群难民?!”
“哈哈,放心他们跑不掉的,走之前我把南美号上的船帆和桨都给拆了,除非鲸鱼帮他们,想跑就只能求鲸鱼帮他们推船了~”
郑飞眼中掠过一丝讶色,不禁挑了挑眉头,道:“你开始用脑子做事了。”
“还不是你阴谋诡计教得好!”
水手们下船了,在郑飞面前列队,傻乎乎地笑。
“笑什么?”郑飞纳闷道。
“好久不见,想您了!”最擅长拍马屁的水手答道。
“得了吧你!睡腻了薇薇安,想岸上的姑娘了吧你!”有人反驳。
“噗,有些话放心里就好”
郑飞拍了两下掌,看着这群“智障”而又可爱的水手们,道:“好了说正事。”
闻言,水手们立刻停止拌嘴,围成一圈,在港口上几乎所有人都在欣赏落日时,郑飞开始分配任务。
少数几个留下看船,余下的租几辆马车回旅馆取金币,去采购骑士军团所需的战马武器以及护卫舰配备的舰载火炮。
至于圣地亚哥和汉斯,则要带着永恒之刀去酒馆点杯酒坐一晚上,直到阿瑞斯出现。
现在,郑飞需要回一趟桑托斯庄园,跟庄园里的那几位交代点事情,不能抛下他们不管,毕竟天才达·芬奇在那,布兰妮也在那。
他打算带走布兰妮,更确切地来说是抢,抢走里斯本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
嗯,听起来不错。
十分钟后,水手们按照分配到的任务去做,他叫了辆马车直奔桑托斯庄园。
出城,行进在乡间小道上,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草味儿,清新怡人。
他不由得掀开帘子,微合双眼深呼吸,享受贴近自然的感觉。
“还有多久到?”他问车夫,估计再过一会儿夜幕就降临了。
“快了。”车夫道,没转头,诡异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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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零六章 砍杀
听着车夫的古怪语气,郑飞瞬间警觉起来,回头望去。
远方,空旷的原野上,大概隔着两百米,有几辆马车保持距离跟着。
第六感告诉他,要出事。
“停车。”他冷冷道。
“嘿,别急,等会就到了。”车夫抽了马一鞭子,加快速度。
“我让你停车!”他扯住车夫的衣领。
车夫一看情况不对,突然拔出腰间的匕首刺向他,被他抓住手腕猛地一扭,匕首应声落地。
旋即,车夫吃了他一记肘击,昏睡过去。
他勒紧缰绳驭马,跳下车捡起匕首,注视着快速赶来的几辆马车,一动不动地站定。
马车在距离五十米处停下,里面钻出几个手持火枪的士兵,以及一名军官。
军官眼眶深凹,透着一股子狠劲,娴熟地拔出骑士军刀挥了几下,冷笑道:“真没想到竟然被你发现了。”
“你们是谁?”郑飞瞥了眼他手中雪亮的长刀。
“你先告诉我,你是谁?”军官提刀,蓄势待发。
郑飞张了张双臂,道:“看我这身衣服。”
军官挑了挑眉头,沉默两秒,道:“看起来是大人物,老实交代,你要去哪。”
“我去哪为什么要告诉你?”
“这条路通向的是桑托斯庄园,你想干什么?!”
说罢,他翘起刀尖指着郑飞,拧了下脖子,眼神阴冷。
郑飞咬了下嘴唇,僵持了一会儿,倏然笑道:“你是桑托斯的人?”
“算你聪明,桑托斯老爷派我来盯着你,你果然有问题!快说,你到底要干什么,你的同伙在哪?!”
“我来私会布兰妮可以么?”
听到这个回答,军官明显愣了一下,刀尖微微垂下一点。
郑飞接着道:“西班牙王子约见布兰妮小姐,你管得着么?”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是西班牙王子?”
“来,把我绑到牢里去,或者杀了我也行,但是我保证在你见到明天的太阳之前,西班牙和葡萄牙边境就会掀起一阵腥风血雨!不止是你,桑托斯那老东西也得死!”
“嘿”军官摆摆手,退后一步,挤出一丝笑道:“都是误会,眼看着天就要黑了,我亲自护送您去桑托斯庄园吧。”
军官意在监视他。
“先让你的人把枪收起来。”郑飞对那黑洞洞的枪口,心有余悸。
军官挥手,士兵们乖乖收起枪背在身后,得意地吹口哨。
拿枪指王子,这牛逼能让他们吹一年。
然而,他们的得意神色在脸上停留了还不过两秒,眼中便涌现出了彻彻底底的恐惧。
郑飞迅猛抬手,扑的一声闷响,匕首插进了军官的脖子,军官还没来得及做出个惊愕的表情,热络的鲜血溅出,见了死神。
随即,郑飞夺下他的长刀,在士兵们取枪还未来得及抬起枪口时,奋力挥臂横劈,反手斜劈,竖直下劈,一套疯狂的砍杀后,几名士兵全部倒在血泊中,他的肩膀也中了一枪,钻心的疼。
他撕开衣服露出伤口,从军官的衣服上扯了块布条,借助牙齿包扎好,只用一只手艰难地把尸体依次弄进马车,清理血迹,牵着马在荒野中走了足有两千米,把他们丢在野地里,返回。
然后,他步行去了桑托斯庄园。
抵达庄园时,明晃晃的月亮已经挂在了城堡顶端,他直接翻过栅栏,溜进城堡大门。
大厅的餐桌上,摆着一只大号的烤牛腿,看样子是正准备吃晚饭,女仆在餐厅忙活,楼上传来姑娘们叽叽喳喳的议论声,踩着咯噔咯噔的脚步走在楼道里,将要下楼。
郑飞连忙闪身出门,转了转眼珠子,不能从里面走了,只能翻窗。
问题是现在伤了肩膀,一只胳膊翻不了,想了想,他来到城堡后侧,捡起个小石子丢向四楼的窗户,那是胡安的房间。
砸中窗户,啪的一声,没反应。
他又连砸了几下,也不知过了多久,才看见窗帘动了一下,准时有人躲在后面透过缝隙看,却迟迟没人露头。
他皱了下眉,顿悟,扯掉自己的胡子和假发。
过了两秒,窗帘拉开了,胡安凑在窗前,低声叫道:“嘿,你在干什么?”
“丢根绳子下来!”他同样低声地喊道,因为身后隔着一片葡萄园的地方就是桑托斯家族军队的驻地。
胡安猜到他是要爬上来,回屋翻找了一会儿没找到什么像样的绳子,于是和吉姆斯爬上五楼把每个房间的窗帘都给扯了系在一起,丢了下去。
郑飞单手抓住并在胳膊上缠了几道,喊:“拉我上去。”
对于这个要求,吉姆斯纳闷不已,在监狱时他亲眼看见郑飞利用枯草拧成的麻绳,在悬空的情况下爬上屋顶,相比之下城堡要好爬的多。
胡安、吉姆斯再加上格兰特,三人费了不小的力气,才把郑飞拉了上来。
“我说伙计,你变弱了。”吉姆斯玩笑道。
突然,他们几乎是同时发现了郑飞的伤口,正在渗出着血滴,染红了整个肩膀。
“我的上帝,你怎么了?”
“中了一枪。”郑飞平淡道,咬牙吸了口凉气。
“必须处理一下伤口,我去找药水!”吉姆斯说。
“去找布兰妮要。”郑飞知道伤口不及时处理是什么后果,溃烂是小事,弄不好废了整条胳臂甚至危及生命。
“可是,布兰妮早上出去后就没回来”
听了这话,郑飞心里咯噔一声,道:“怎么回事?”
“听他们吃早餐时说,布兰妮被她老爹拉去见王子了,也许也许今晚就住在王子家了。”
“操!”郑飞愤愤骂道,伤口一挣,疼得他眼皮直跳。
做了几次深呼吸,他说:“让达·芬奇过来。”
他记得,达·芬奇不但是个画家科学家,还是个伟大的医生,即便现在才十几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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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零七章 手术【第一更】
隔壁,达·芬奇嘴里叼着片面包,聚精会神地摆弄刚制作好的望远镜,想要修整得更完美些。
“达,过来。”吉姆斯推门招手,轻声唤道。
达·芬奇揉揉眼,点头,收拾好东西,压灭油灯跟了过去。
当他看到郑飞受伤的胳臂时,神情顿时紧张起来,小跑几步上前,担忧的模样完全不像个十几岁的少年。
“你懂医术吗?”郑飞吸着凉气,咬牙问。
伤口的扯裂感越来越强烈,所幸的是火枪威力不大没伤及骨头。
达·芬奇端详着伤口,道:“我和老安东尼奥学过一阵子,看过他做外科手术,他是佛罗伦萨城最棒的外科医生。”
“可那时你还不到十二岁。”吉姆斯忧虑道,在儿子十二岁那年,他来里斯本做事被抓进监狱,之后儿子便来到这里,用天才的头脑耗费了四年的时间救他。
达·芬奇抬了下眉毛,道:“十二岁可以弄懂很多事情了,再说了这四年我从没把以前学的东西扔下过。”
听了这话,郑飞颇为欣慰地笑了笑,对吉姆斯说:“你生出来的儿子,你敢信?”
“老爹的智商都被这小子吸干了。”吉姆斯吐吐舌头自嘲道。
达·芬奇检查伤口,问:“这是枪伤吗?”
“嗯。”
“得把里面的子弹取出来,可是可是我没有麻醉药。”
“不用麻醉了,我能忍。”说着,郑飞把一根木棍塞进嘴里,轻松道:“放马过来。”
轻松,装出来的,当年在北非被击中,没有麻醉药硬挖子弹疼得差点休克,现在想来还是心有余悸。
迟疑了一会儿,达·芬奇点点头,夺过吉姆斯手里的酒瓶子道:“别喝了!”
吉姆斯一脸懵逼,愣愣道:“管起我来了,谁给你的胆子”
达·芬奇撇了下嘴,接着道:“这酒是用来给伤口消毒的,我还需要匕首、剪刀、纱布,还有炉子和锅,能帮我弄来吗老爹?”
“你要炉子干什么?”
“酒的度数太低不够消毒,必须蒸馏。”
“呃,蒸馏是什么?”
看着吉姆斯傻乎乎的模样,郑飞憋不住斥责道:“你就别问了赶紧去偷吧,想疼死我啊?”
吉姆斯挠挠头皮,叫上格兰特一起偷东西去了。
郑飞看着达·芬奇略带青涩的脸庞,却能清晰地感觉到他眼神中的那股成熟气息,更恰当地来讲,是魔幻,让人永远也猜不透他脑子里装了多少东西。
毫不夸张地说,达·芬奇的思维已经远远超越了成年人,根据研究显示,他的智商在两百左右。
爱因斯坦的智商为,一百六十五。
足足用了近半个小时,两名大盗才抱着一大堆东西归来。
点着炉子架起锅,达·芬奇开了几瓶酒倒进锅里加热,这个行为让其他人一脸苦相。
都特么是上好的白兰地啊,市面上一瓶要十几个银币呢,肉痛。
“你们晚上吃的贝壳呢?”达·芬奇问。
“在垃圾桶里。”
“弄出来洗干净,磨成粉。”
见几人茫然不动,他看猪队友似的白了他们一眼,解释道:“贝壳里含有生石灰,可以有效吸水,跟酒水一起加热提高酒精浓度。”
天才达·芬奇的可怕之处就是,博学,从古至今只有他一个人能把艺术、科学、天文、建筑、生理、地理等等各方面,全部做到时代的巅峰。
这让郑飞切实地感觉到,自己真是捡了个宝。
蒸馏完毕,达·芬奇取出浓度高了很多的酒水放在桌上冷却,边给剪刀匕首消毒边问:“纱布呢?”
吉姆斯和格兰特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把那所谓的纱布递了过去。
“什么味道这么香”闻见莫名的香气,达·芬奇接过纱布瞧了瞧。
质地柔滑,轻薄透气,桑托斯家族除了布兰妮外最美千金的,性感内衣。
达·芬奇愣了,不知不觉红了脸,想赶紧放下却又有点舍不得,真的好香
拿这原味内衣做纱布怪可惜的,他抬头嘿嘿一笑,道:“还有吗?”
欧洲的十六岁少年,各方面已发育成熟,所以吉姆斯只是对他做了个鄙视的手势,就又给了他一件让他收藏。
“靠”看着这父子俩,郑飞被逗得摇头苦笑,道:“赶紧手术,不然我胳膊废了!”
达·芬奇吐吐舌头,继续给刀具消毒。
消毒完毕,他端着酒精坐到郑飞跟前,盯着那仍在渗血的伤口,想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不禁打了个寒颤,道:“准备好了吗?”
“嗯。”郑飞淡然一笑,道:“紧张什么,我都不紧张。”
“我第一次”
“哈哈,你可得稳一点,别把我整条胳膊都给切了。”说罢,郑飞紧紧咬住木棍。
达·芬奇捏了捏拳头给自己打气,心一横,把酒精淋在他的伤口上。
被猛地一刺激,郑飞喉间发出一声沉闷的呻吟,瞪大双眼强行忍住,然后,渐渐放松肌肉,他清楚紧绷的话难以下刀。
达·芬奇紧抿嘴唇,下刀。
剧烈的疼痛,却让郑飞保持在极度清醒的状态,甚至连周围的声响都清晰了许多,比如墙根下的女仆在和士兵**。
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知道,这种感觉,很微妙。
达·芬奇用最快的速度取出铁珠,止血,随后迅速用史上最昂贵的纱布包扎好伤口。
做完这一切,郑飞的嘴唇已是苍白,豆大的汗珠从额头顺着脸颊滑下,后背早已湿透。
“休息两个月估计就能好得差不多了。”达·芬奇抹抹汗,笑得很惨,对每个外科医生来说,第一次做手术都是个艰难的坎儿。
郑飞吐掉木棍,连连做着深呼吸,缓了好一会儿,苦笑道:“我没空休息。”
“可是您都已经这样了,计划往后推推不行吗?”
“给我拿点好吃的补补,我今晚还得出去。”
正在这时,楼下忽然传来砰的一声,城堡大门被人踹开,随即只听一个愤怒的声音:“桑托斯,桑托斯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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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零八章 碰头【第二更】
“我的上帝,王子殿下您这是做什么,我们老爷还没回来”女主人怯诺道。
有热闹看,几人顾不上给郑飞松绑,跑出去躲在柱子后,偷偷观望。
郑飞从来不喜欢看热闹,坐着休息。
然而,当他听到王子的下一句话后,无论如何都坐不住了。
“布兰妮跑了!我要找那老家伙算账!”王子吼道。
这声吼,让他心里咯噔一声,用脚尖夹起匕首送到手里,割断绳子。
之后,他捧着受伤的胳膊走出门,向下窥探。
大厅里,除了王子和桑托斯家族成员,还有十几个端着火枪时刻保持警惕的士兵,姑娘们缩在角落里,既惧怕又倾慕地看着王子。
郑飞现在只关心布兰妮的下落,竖起耳朵听。
女主人惊呼了一声,道:“天呐,你把我们的布兰妮弄到哪里去了?”
从她慌乱的眼神中,王子能看出她确实什么都不知道,挥手示意士兵们放下枪,落座在餐桌旁。
女仆给他盛了碗汤,切了片火腿,又悄然退下。
他慢条斯理地吃着火腿,抬起眼皮道:“你们家的男人都死绝了么?怎么就剩女人在家?”
碍于绅士风度,尤其是作为王子,他即便有火也不能对女人动手,倘若这家有男人在的话,准会被揍成包子脸。
“我们老爷把他们叫去做事了,今晚都不回来。”女主人挤出一丝笑说,示意女儿们坐下陪王子用餐。
风流成性的王子很享受这种感觉,众多美娇娘围着自己,轻佻软语,跟逛窑子似的,而且是高级窑子。
“到底发生了什么,王子殿下,布兰妮惹您生气了?”身材丰腴的大女儿主动给他揉着肩膀,问。
“桑托斯今早把她带给我,让我今天晚上搞定她,谁知道晚上我刚洗完澡回到房间她就没影儿了!”未遂的王子恨恨道,摸了摸美女细腻的手,色眯眯地扫视着在座的每一位姑娘,道:“其实我觉得,你们的美貌并不比布兰妮差。”
“哈~”
姑娘们故作矜持地抿嘴偷笑,心里乐开了花,揣测他今晚会不会选择自己陪睡。
中世纪的欧洲贵族,生活糜烂,纸醉金迷,洁身自好有思想的姑娘,少之又少。
他们的谈话对于郑飞来说,无异于福音,知道布兰妮没被凌辱后,他心里顿时畅快了许多,开心地做了个鬼脸。
不管布兰妮现在在哪,他相信,她一定会来找自己的,前提是自己得离开桑托斯庄园,因为她绝对不会回这个像家的狼窝了。
现在,他得尽快去一趟酒馆。
大约在半小时后,王子用餐完毕,果然跟姑娘们预料的一样,他没有急着离开,而是手放到大女儿的腿上捏了一把,接着环住她的腰肢,抱起她进屋,泄欲。
没人阻拦,对于接受过无数男人的贵族小姐来说,这是种享受,鱼水之欢。
里斯本城中心,深夜十点的钟声敲响,桑托斯庄园安静下来,就连忙碌到最晚的漂亮女仆,也在士兵的陪同下坠入梦乡。
在笨手笨脚的胡安和吉姆斯的共同帮助下,郑飞又沾好了假发和胡子,为了防止捂住伤口,换了件宽松的衣服,带上大沿帽,在月色笼罩下步行离开庄园。
不知达·芬奇给自己伤口上敷了什么东西,清凉而舒服,只要不动胳膊挣着伤口,就觉察不出什么疼痛。
那是某种蔷薇花果实磨成的粉末,那种花叫做,罂粟。
由于身上有伤,他走了足有一个多小时才抵达酒馆门口,穿过高举酒杯冲舞娘欢呼的男人们,来到吧台冲服务生笑笑,道:“十个西班牙火腿,五十份盐焗豌豆,两桶啤酒,送到里面去。”
说着,他指了指隔间,里面有至少四十几个人,包括圣地亚哥汉斯和几名水手。
服务生惊讶地看了他一眼,由于化的妆差距太大没认出他,道:“火腿是我们这最贵的了,要五枚银币呢。”
郑飞从兜里抓出一把十来个金币摊在桌上,道:“再给我加一桶羊奶,十份烤肉。”
服务生有些愣神,直勾勾地盯着那堆金币,比他一年的收入还多。
“里面都是些不领情的下等人,您请他们吃这么好的东西”他纳闷地挠挠头皮道。
“不该问的别问,快去准备。”说罢,郑飞闪身进了隔间。
屋里的闲聊声戛然而止,昏暗的油灯光摇曳着,气氛沉闷,众人沉默了两秒,只听阿瑞斯说:“请你出去,我们在谈事情。”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两名又高又壮的大汉攥着酒瓶,把他往外赶。
他无奈地吐了口气,喊:“圣地亚哥!”
坐在阿瑞斯身旁的圣地亚哥一听,立即阻止道:“别,他就是我们要等的人!”
阿瑞斯摸了摸鼻子,道:“我昨晚刚见过他,不是这个样子。”
这群生活在社会底层的骑士后裔们下意识地警觉起来,因为这不是第一次有人想利用他们了。
“听不出我的声音吗?你昨晚吃了我的火腿喝了我的好酒。”郑飞说着,在众目睽睽之下扯掉胡子,道:“这才是我的真面目。”
看到他的脸,所有人几乎同时惊呼了一声,接着,阿瑞斯诧异地指着他,道:“你你是那个越狱的通缉犯!”
“想举报我去拿赏金吗?”郑飞耸肩道:“那就等于,出卖信仰去换钱。”
“信仰?”阿瑞斯皱了下眉,瞟见门口有个手下想偷偷往外溜,喝道:“霍恩,站住!”
那个叫霍恩的家伙不解地止住脚步,不解道:“老大,举报他有五百个银币能拿,足够买个小牧场越做越大!”
“别忘了祖先的誓言,否则,魔鬼撒旦会扯碎你的。”
“可是他根本没带永恒之刀来”
闻言,阿瑞斯点了下头,目光移到郑飞身上,说:“你的刀呢?”
郑飞招手示意,圣地亚哥拿出一根扁担踩断,是空心的,永恒之刀躺在里面,刀鞘在灯光的照耀下,散发着黑亮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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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零九章 冲出里斯本(一)【第三更】
“壮汉,拔出来。”郑飞说。
圣地亚哥这才注意到他的肩膀缠着布,隐隐约约还能看到血迹,便问:“你受伤了?”
“中了一枪,不要紧。”
圣地亚哥努努嘴,拔刀。
虽然是在夜晚,但那寒光闪闪的利刃依然是那么夺目,在它出现的一刹那,一种无以言表的神圣感便在不大的隔间中弥漫开来。
再看人们的眼神,或虔诚或崇敬,也有少数几个是质疑。
雅雀无声,与外面的喧闹欢呼,形成极为鲜明的对比。
“阿曼达,脱掉!全部脱掉!哈哈!”
激情的起哄,加上此起彼伏的流氓哨,把骑士后裔们弄得有些心痒,纷纷侧目望去,咽口水。
这时,有个人提醒阿瑞斯道:“老大,这刀会不会是假冒的?”
阿瑞斯没多说什么,借着油灯的光亮仔细检查了一番,字母和单词的位置都是对的,毫无瑕疵。
接着,他抄起一根铁棍两手互劈,铁棍应声而断,如同切菜。
他深吸一口气,把刀放在油灯的火焰上烤了几分钟,拿下来看看,丝毫不变色。
沉吟片刻,他苦笑道:“告诉你们一个坏消息伙计们,这把刀是真的。”
这句话瞬间把骑士们的注意力从外面扭动腰肢的舞娘身上拉了回来,掀起一阵轩然大波。
“完了!”
许多人这么说,双目失神。
真正的永恒之刀现世了,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捡起祖宗的老本行——征战!无论死活,不计报酬,这是他们与生俱来的使命!
而且作为圆桌骑士的后裔,他们必须服从永恒之刀主人的命令,绝对不能对主人下手,否则不但会受到其他骑士的讨伐,死后也将在地狱中接受最恐怖的刑罚,万劫不复。
所以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他们先是慌乱了一阵子,随后陷入深深的幽怨之中,神色黯然。
阿瑞斯叹气,摇头道:“骑士后裔们,振作起来,这是我们的宿命。”
“可我上个月刚当上爸爸。”
“那就把你儿子托付给别人,或者,扔了他。”阿瑞斯的瞳孔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冷血。
“我是整个家庭的顶梁柱”
“离开你他们死不了,就算死了,也是飞上天堂享乐去了。”
他们哀求着,眼眶中扑簌着星星点点的泪水,眼神中,尽是绝望。
这时,服务生推着小车送来食物,即便是香喷喷的火腿,也难以勾起他们的食欲。
他们的绝望,触动了郑飞心中极少的软弱部分,让他不得不重新考虑一下计划。
在骑士们的诉苦声中,他思考了一会儿,问阿瑞斯:“里斯本一共有多少名骑士?”
“一千零二十。”阿瑞斯贴墙站着,悲悯道。
身为骑士军团首领,他也有个家庭要养活,也有个不过三岁的儿子。
“有多少家眷?”
“两千多一点。”阿瑞斯揉了下眼睛,擦掉眼角刚渗出的泪滴。
郑飞拧紧眉心,两千多,五条大商船勉强能挤得下。
犹豫了一会儿,他说:“通知所有人,让他们的家眷在一周内陆续撤到港口去,那里有我的五艘大船,挤挤能容得下。”
“哦。”阿瑞斯搭了一句,过了好几秒突然反应过来,愕然转头道:“你说什么?”
郑飞放大音量重复了一遍。
骑士们听见了,纷纷抬起耷拉的脑袋,愣了有好一会儿,渐渐的,被绝望占据的脸上,现出一抹劫后余生般的喜色。
阿瑞斯嗅了嗅鼻子,激动之情无以言表,只问道:“交代任务吧,主人。”
“第一项任务。”郑飞竖起食指,笑道:“别叫我主人,叫我船长,听着习惯。”
“好的船长您需要我们做什么?”
宣布计划前,郑飞让汉斯在外面放哨,拉上隔间的门。
“你们知道,我是个通缉犯,现在全城都在搜捕我,我之所以进监狱,不是我干了什么坏事,而是由于葡萄牙和英格兰王室的阴谋——伪造永恒之刀召唤骑士后裔,利用你们去征战欧洲大陆。”
哗然一片。
这句话不但表明了自己是个好人,还拉起了骑士们对王室的仇恨,虽然本来也没什么好感。
“不过,他们不知道真正的永恒之刀就在我手里。”郑飞笑笑,接着说:“凭着假发假胡子,我可以平安地抵达港口但出不了港,现在每艘出港的船都要接受盘查,每个人都会被士兵从头到脚检查一遍,男人甚至要脱光了衣服。”
“所以,想逃跑就只有一个办法了。”
“杀出去!”阿瑞斯接话道。
“没错,杀出去,小伙子你很有前途。”郑飞拍了拍他的肩膀,继续说:“我现在有五百匹战马,两百支火枪,军刀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全部提供给你们使用,你们只有一项任务,那就是护送我冲出港口。”
“可是皇家骑士军团的人数是我们的好几倍”角落里有人说。
“所以我们的速度一定要快,在骑士军团赶到之前全部上船溜之大吉,看着他们在岸边叫嚣干瞪眼,是不是很爽?至于不幸牺牲的人,我会把你们的家庭安顿好,给她们丰衣足食的生活。还有问题吗?”
骑士们互相眼神交流了一番,齐齐低头道:“服从亚瑟!”
之后,昏暗的油灯下,他们不顾外界的喧闹,在里面大摆筵席。
不久前还对西班牙大火腿无动于衷的他们,此时如同野狼一般抢食,直接上手撕,用指甲抠。
两大桶啤酒几分钟的功夫就被消灭干净,要知道他们每天吃的都是最便宜的面包,喝的是加点盐的井水。
可怜的汉斯还在门外警惕留意周围的动静,时不时地盯着舞台上的美女,被她丰满的肢体引诱得浑身发烫,脸上的刀疤都涨红了些。
大快朵颐后,骑士们纷纷去通知其他同伴,并组织家眷撤离到港口。
撤离计划持续了整整一个礼拜,郑飞也养了一个礼拜的伤,肩膀能轻微活动了。
里斯本突围战,拉开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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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一十章 冲出里斯本(二)【第四更】
这天清晨,郑飞在鸟啼声中醒来,睁眼看看,朝阳正从地平线上慵懒地爬起,向大地投来第一缕光辉。
他住的地方是一家小旅馆,从这里望去,拿起望远镜的话,可以眺望到远方的海面,和港口。
他现在就是拿着望远镜,观察街道上过往的行人。
在清楚地看到街角少女的乳沟后,他放下望远镜,惆怅地吁出一口气。
今天行动就开始了,要跟这座欧洲大陆最西端的城市说再见了,没什么好留恋的,但是。
但是还没找到布兰妮。
这几天,他发动了数百名骑士全城搜捕,哦不,搜寻布兰妮,却始终没得到她的音讯。
以她的倾城美貌,无论走到哪都是极为耀眼的,而她竟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让他心里升腾起一种莫名的难过。
这时,有人从背后深情抱住他,嗓音娇嗔,轻语道:“嘿,你在看什么?”
安娜。
圣地亚哥把三名舞娘都给带回来了,不敢把她们留在南美号上,要知道那船上有上百名粗野的西亚男人,被轮流那啥的话,能不能活下来都不一定。
郑飞转过身,搂住她的腰肢,注视着她漂亮的双眸,用晨勃顶着她,道:“如果我在想另外一个女人,你会不会哭鼻子?”
“当然不会~”她笑嘻嘻道。
“嚯,这么刚?”
“只要能在你身边,我就满足了,你应该拥有更好的女人,毕竟,我只是个妓女。”说话时,她眼神中飘过了一抹转瞬即逝的忧伤。
她明白自己卑贱的身份配不上他,因而也不敢奢望。
而这,也恰恰是郑飞喜欢她的地方,乖巧贴心,能为自己着想。
所以不管怎样,他都会把她留在身边,要是布兰妮特蕾莎或者丽娜不同意的话,打一顿
说实话,他现在最牵挂的还是布兰妮,不知她现在到底在哪,是否还活着。
分神想了这些,他都忘了安慰一下安娜了,于是紧紧抱住她,笑道:“我会永远把你留在身边的,给你最好的生活。”
有了这句话,她便满足了,小猫咪似的趴在他的肩部,蹭了几下。
阳光透过帘子,落在他们身上,暖洋洋的,身体紧贴在一起的他们来了感觉,打了个起床炮。
完事后,他满足地在她臀上捏了一把,迅速穿好衣服。
这次他没粘上胡子,穿的是紧身作战服,背上一杆火枪,提着一把军刀,出了旅馆把她送上马车先行去港口,自己则是站到了街道上,站在众目睽睽之下。
这个点街上大多是小贩,赶着去市场做营生,兜里揣着块面包,疲倦地背个背囊或是推个小车,边走边打哈欠。
他们无意的目光在郑飞身上扫过,又移开,半秒后,突然扫了回来。
通缉犯!五百银币的赏金!他们激动得眼珠子都快调出来了,四下张望寻找军官和士兵。
在他们焦灼的企盼中,街道口走过几十个身穿骑士作战服的士兵,昂首挺胸气宇轩昂的模样,大概是皇家骑士军团的人。
终于,有个胆大的喊道:“长官,通缉犯!通缉犯!”
听他这么喊,郑飞嘴角挂上了奇怪的微笑。
士兵们奔来,与此同时,另一边的街道口也涌来一大批士兵,足有上百个,迅速围到郑飞身边。
见郑飞插翅难逃,举报者谄笑着对军官说:“长官,您看赏金是不是能”
军官瞪了他一眼,命令手下有条不紊地列好阵。
只要脑子正常点的就能看出,这群士兵是郑飞的人,举报者瞬间傻眼了,后退了两步,仓皇逃窜,被军官一枪击中后背,毙命。
看着他倒在血泊中,郑飞摇头叹气道:“其实用不着杀他。”
“以后我注意”军官委屈地撇撇嘴说。
枪声,令得街上的行人抱头鼠窜,只顾逃命连小车都来不及推,不出一分钟,街道上就空了,还能动的只剩,酒吧门口随风飘扬的旗帜了。
“杀人了!”他们恐惧大喊,喊叫声惊扰了百米外的正牌士兵,提起武器火速赶来。
第一波有十来个,使的是长矛,他们绕过转角,看见二十米外矗立着上百名火枪手后,慌忙刹住脚步,乱成一团。
“跑!”有人喊道,停滞了片刻,果断折身逃命。
军官抬起枪口,征询道:“杀吗?”
郑飞吹了个口哨,道:“那就杀杀呗。”
砰砰砰砰,数不清的子弹从冒着火焰的枪口喷出,把仓皇逃窜的士兵收割得一个不剩。
紧接着,只听密密麻麻的铁蹄踏地声,几十人的骑兵奔袭而来,却在百米外匆忙驭马停下。
因为,两百人的骑士军团拦在了他们面前,不,不止两百个,他们被包围了,对手一共五百个,十几倍。
“你们是谁?”骑兵长官惶恐地勒紧缰绳,盯着这群几乎是从天而降的骑士。
“圆桌骑士的后裔。”阿瑞斯平淡道,身上披着特别定做的银质铠甲,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不可能!圆桌骑士的后裔是一群小贩!”
这句话在后裔们看来,是莫大的侮辱,使得他们压抑已久的愤怒在这一刻,尽情释放!
“杀!”五百人齐声怒吼,震天动地,狼群似的扑去,将那些平日里耀武扬威的士兵们,毫不留情地斩落马下。
黑鬃战马,血色军刀,在这本该热闹的街道上,留下了一滩滩摄人心魄的鲜红血迹。
之后,在骑士军团的护送下,抵御一**士兵的袭击,终于在半小时后,距离港口只有两千米了。
两千米,不远,但却是最艰难的一段,因为发生了点变故,里斯本皇家骑士军团的一支分队正在附近练兵,大约有两百人。
得到消息后,这支分队立刻挡在了通往港口的必经之路上,列好阵擦亮军刀,冷静等待对手来临。
皇家骑士军团和那群杂兵相比,战斗力绝对不是一个曾经,之间的差别就像是新兵营和特种大队。
隔着几百米,郑飞就注意到了这支精锐军团,拿起望远镜瞧了瞧,本是面色凝重,不知看到了什么,倏然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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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一十一章 冲出里斯本(三)【五更】
终于在离开里斯本之前能完成一个心愿了——干掉德兰克!
军团的指挥官是德兰克,曾在郑飞腹部猛捶三拳,郑飞曾说过总有一天会让他死的很惨,那不是逞强,也不是玩笑。
他握紧永恒之刀,振臂一挥,高呼:“战士们,杀!”
骨子里流淌着战斗血液的骑士们发出一声杀气腾腾的怒吼,高举军刀嗷嗷叫着扑了上去。
至于火枪手,则是完全跟不上战马的步伐,被远远拉在后面。
德兰克那边的骑士也疯狂地冲了上来,从小接受勇者观念熏陶的他们,即便敌人数倍于己也无所畏惧,因为他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个执念——自己是最勇猛的战士!
血统与执念的碰撞,双方短兵相接,鏖战厮杀,个个都是杀红了眼,就算被砍掉条胳膊只要血没流干,就战斗!
也许是畏惧,连太阳都躲到了乌云后面,灰蒙蒙的天空,映衬着鲜血溅洒的大地,这场突围战已不再是突围,正如当初的越狱,早已升华为了一次复仇,饱受凌辱的圆桌骑士后裔对军队对统治者的复仇!
足足二十分钟,战斗才逐渐偃旗息鼓,无数具尸体躺倒在铁蹄之下,活着的也是伤痕累累,血水和汗水混在一起,弄不清是别人的血还是自己的。
皇家骑士军团全军覆没,只剩指挥官德兰克一人,骑士后裔也伤亡过半。
郑飞提起把火枪面无表情地走到德兰克面前,道:“好久不见。”
德兰克嗤笑一声,道:“我猜你一定会杀了我。”
“我说过,你会死得很惨。”
德兰克恨恨咬了咬嘴皮,瞥了眼他肩膀的伤口,挺起胸膛傲然道:“你受伤了,正好我的手臂刚刚也被割了一刀,敢不敢和我来场决斗?”
郑飞微笑,注视着他的眼睛,抬起枪口漠然道:“你以为这是在街头斗殴么?”
原话奉还,当初他沦为阶下囚时,德兰克正是这么跟他说的。
德兰克记性不差,想起了这个梗,也想起自己当时是怎么做的。
于是,他摇摇头,绝望地闭上眼睛,等着枪响。
然而,他却没能等到枪响,而是听到了一句话:“没错,正是斗殴。”
说着,郑飞甩手扔掉枪,接过手下递来的军刀,普通的军刀,不是永恒之刀。
德兰克睁眼,怔了怔,问:“你”
“不是要跟我决斗么,来。”郑飞右手提刀,伫立。
德兰克深吸一口气,和他对视着,问:“能告诉我你是谁吗?”
“我是,将要改变全世界的人。”郑飞平淡答道,神情并没有因此变得激动,而是冷静得可怕。
听完他的话,德兰克狞笑了一声,提刀下马和他迎面相对,道:“也许到了地狱,你会为这决定而后悔的,因为,我是里斯本最棒的骑士!”
“少说点话,怪累的。”郑飞拧了下脖子。
酝酿片刻,德兰克身子一沉,猝然举刀扑了过去,手腕一转,挥击!
噗!一声闷响。
他的刀悬在空中,手腕被郑飞牢牢抓住,心脏则是被一刀穿透,垂死挣扎了不过几秒,生命停息。
“骑士的刀法,总是那么花哨。”
郑飞喃喃自语,收刀,这才感觉到肩膀一阵剧痛,刚才下意识地就抬起左手截下攻击,忘了有伤。
“嘿”身后,阿瑞斯惊叹。
“怎么了?”郑飞挑了挑眉头。
“德兰克是整个里斯本的骑士教官,竟然被你一刀就干掉了。”
“骑士挥刀注重潇洒,而我,注重杀人。”他撇撇嘴,道:“走吧,不然皇家骑士主力赶到就麻烦了!”
抵达港口。
劳工们诧异地盯着这群浑身是血的骑士,慌乱地丢下货箱闪到一旁,愣愣地打量着他们。
“看,那个黄皮肤通缉犯!”有人喊,喊完后连忙缩头藏在人群里。
被这么一提醒,所有人都注意到了郑飞,顿时议论纷纷。
船坞老板见这架势,赶紧放下烟斗跑来,连连叫道:“你们不能这样,你们不能这样!”
“我们不能哪样?”郑飞盯着他的眼睛说,目光阴冷。
老板微微哆嗦着,哀求道:“请你们不要抢这座港口,我会赔得倾家荡产的”
郑飞咬着嘴唇,道:“有烟丝和酒么?”
“有”
“全部给我搬上船!还有,给我搬十几箱食物!”
“就就这些吗?”
“嫌少?”
“不不不,我现在就让人去搬!”
港口把守着几十名士兵,见到这一大群刚接受过鲜血洗礼的骑士,全部识趣地丢掉武器待在原地不动,眼睁睁地看着骑士们登船。
家眷占了五条大船,只剩北美号和新大陆号了,至于那十艘护卫舰,空间有限坐不了几个人。
郑飞需要再添两条船,兜里已经没钱了,怎么办呢?
抢!
他来到岸边,指着最大的两艘船,对上面那群水手喊道:“都他妈给我下来!”
船上一片哗然,之后,他们的主人露了头,是个衣冠楚楚的商人,三十岁的样子,蓄着络腮胡。
这张脸,让郑飞感觉似曾相识,但可以肯定绝对没见过。
商人望着他,不知是哪来的勇气,吼道:“知道这是谁的船么?!”
“我再说一遍,全他妈滚下来!”
话音刚落,上百名火枪手唰唰抬起枪口。
商人咽了口唾沫,示意水手们下船,站到郑飞跟前,恨恨道:“土匪,你会后悔的。”
“好巧,不久前也有个人是这么跟我说的,然后他死在了我的刀下。”
商人攥了攥拳头,指着船上的旗帜道:“认识那旗子么?”
郑飞抬眼,猜想莫非又是哪个贵族,倘若是某个国家王室的话,那玩得就有点大了。
不过,那才有意思。
他摇摇头,道:“就算是葡萄牙国王的船,我都照抢!”
商人恨恨嗤笑了一声,道:“别嘴硬了,告诉你吧,这是巴萨罗那首富阿隆索家族的船!杀了你就像碾死一只蝼蚁!”
阿隆索家族,呵呵。
郑飞盯着他嚣张气焰十足的眼睛,抬起手臂活动活动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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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一十二章 冲出里斯本(完)【六更】
商人挺直胸膛,挑衅似的轻哼一声,突然腮部挨了一记重拳,踉跄了几步倒地。
他狼狈地爬起来,愣愣地盯着郑飞,语气中夹带着畏惧道:“你你知道我是谁么?”
郑飞翘起嘴角,道:“阿隆索的儿子吧?”
商人茫然眨巴着眼,道:“你怎么知道?”
“我记得好像在差不多一个月前,你们家好像出了场乱子是么,你爸被人劫到了海上,后来怎么样,找到了没?”
“真是坏事传千里”商人嘟囔着,道:“那群该死的混蛋劫匪,弄走了我家十万枚银币!不过还算有点良心,把我父亲放在舢板上送回来了,要是让我遇见他们,我就砍了他们的腿脚丢下油锅炸!”
“你说的劫匪就是我。”郑飞淡淡一笑,颔首道:“给你个机会,砍了我。”
商人的表情,怎么说呢,像是吃了自己拉的屎。
他颤抖着嗅了嗅鼻子,挤出一丝极其难堪的笑,道:“我就是随便一说”
郑飞顿了顿,猝然甩刀抵住他的脖子,冷冷道:“那么,我砍了你。”
接下来的一幕,让人百感交集,不知是该嘲笑还是同情,亦或是憎恶。
在众目睽睽之下,之前还是不可一世的,衣冠楚楚的阿隆索儿子,跪了下来。
“求您饶我一命”
事实上,郑飞本来也没打算对这窝囊废下手,只是想吓吓他,这一吓竟然给吓跪了,真丢他老爹的脸。
“不杀你也行,帮我做件事。”他说。
“两条船您都拿去,我一点意见都没有!”
“不,我不是说这个。”他摇了摇食指,接着道:“我要你帮我,照顾好你妹妹。”
闻言,商人抬起头,满是谄媚气息的脸上多了分疑惑,道:“我有好几个妹妹,您指的是?”
“丽娜。”
“哦您认识她?”
郑飞不想和他废话,扯住他的衣领不耐烦道:“我只说一句,如果我回到巴萨罗那港发现她受了伤害,我就把你的蛋蛋切下来煮一锅汤,看着你吃下去!我说的,你记住了么?”
裆部一寒。
商人哆嗦了一下,尴尬道:“记住了,我一定保护好她!”
郑飞点了下头,松开他,招呼骑士们登船。
他还是选择待在新大陆号上,毕竟它是自己的第一艘船,有着无法诉说的情结。
趴在船舷边,看着自己庞大的船队齐齐起锚升帆,情不自禁地,便露出了满足的微笑。
出海后一定要好好洗个澡,洗掉一身的血腥味。
劳工们依然杵在原地不动,向他们投来畏惧的目光,窃窃私语。
借助望远镜,他看见在远方,庞大的里斯本皇家骑士主力正在全速赶来,只可惜等他们到了,自己的船队早已跑出了百米开外,并且船上配备的火炮也不是吃素的。
他笑了笑,转移镜头去观赏港口上的风景。
码放整齐的货箱堆,表情各异的劳工,偶尔溜过的老鼠以及追捕它的花猫,掠过天空划出一道完美弧线的海鸟
厮杀过后,又将是和谐悠哉的航海生活,可以好好歇息一阵子了。
突然间,他的笑容凝固住了。
那个刚闯入港口的,惊慌失措奔跑的,披着脏兮兮麻布外套的小乞丐,好眼熟。
如果不是那双清澈的眸子,他差点就认不出来了。
布兰妮,是布兰妮!
“靠!”他不可思议道,看见有几个士兵在追她后,连忙丢下望远镜捡起军刀,顾不上伤口被挣裂的剧痛,独自一人跳上岸。
“嘿!”圣地亚哥惊声喝道,忙指挥水手:“收帆抛锚!收帆抛锚!保护船长!”
说罢,他跃跃欲试地要往岸上跳,终究还是没敢,因为船已经开始离岸了,他没有郑飞的弹跳力。
再看远方,密密麻麻的骑士军团,铁蹄踏起滔滔不绝的烟尘,狂奔而来。
“架火炮!”圣地亚哥吼道。
士兵已经扯住了布兰妮的衣服,抓住她的头发往回拖,她挣扎着,全然没了以往的端庄模样,她不知道郑飞在这,只想逃离这座城市。
挣扎无果,她只得狠狠咬了士兵一口,士兵疼得松开手,抬脚猛地把她踹到在地,她的痛苦神色,天若有情,定会为她怜惜。
看见这一幕,郑飞的血液沸腾了。
他从没想到过,自己的咆哮声还能如此歇斯底里,像是最凶残的野兽般,高举军刀疯狂地扑了上去。
士兵看见他,认出他是通缉犯后,立刻拔刀相对。
他的眼眶中,血丝密布,嘶吼着冲入敌阵,打得他们毫无招架之力,短暂的几秒,便将他们全部砍杀,血流如注,他们的表情如出一辙,难以置信。
布兰妮伏在地上,被折磨得眼神迷离,还没发现自己已经被救,手掌撑着地面想要爬起,腿大概是扭伤了,刚站起就扑通一声倒地。
郑飞喘了几口粗气,走到她面前,心疼地注视着她脏兮兮的脸,以及被磕出血的额头,伸出手。
她先是看到了一双脚,然后是一把沾着鲜血的刀,愣了愣,迟疑了一会儿,抬头。
看到他的一瞬间,她颤着嘴唇,嗫嚅着,泪水夺眶而出。
他用自己沾血的手替她擦了擦,伸手道:“把手给我。”
她似乎是被吓傻了,愣愣的不动。
“把手给我。”他重复了一遍。
她哆嗦着抬起手,却迟迟没有抓住他的手。
他微微俯下身,注视着她的眼睛,无比认真地说:“跟我走,我保护你。”
她抹掉自己的鼻涕,终于,抓住他。
“看你脏的。”他满含怜爱地摸摸她的头。
还不等多煽情一会儿,皇家骑士军团便如同洪水般涌入港口,嗷嗷叫着覆盖而来。
他一咬牙,强忍伤口的疼痛,对她来了个公主抱,吃力地向着岸边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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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一十三章 航海神器
皇家骑士距离已经不过两百米了,黑压压的一片,但是那铁蹄齐踏的节奏,就足以让人惊心动魄。
天空愈渐灰暗,飘起了稀稀落落的毛毛雨,皇家骑士们呐喊着,高举手中的火枪对空放,意在示威。
郑飞抱着布兰妮跑到岸边,肩膀上的伤口冒着盈盈鲜血,闲杂人等站在旁边呆呆看着,始终没人挡下他或是趁机偷袭他,也许是出于害怕,但更多的是敬畏。
他气喘吁吁地登上甲板,扯起嗓子喊道:“起锚升帆!”
大纵帆徐徐扬起,在海风的鼓吹下成了月牙状,带动巨大的船身缓缓移动。
皇家骑士,距离百米,此时船只刚刚离岸。
“船长,怎么办?”阿瑞斯紧握火枪,嘴唇干裂。
“开炮。”郑飞沉声道,眼神中,决绝尽显。
“可是那样的话,我们就会跟整个葡萄牙结下大仇了”
“难道现在没结仇么?”郑飞漠然,吼道:“所有人听令,开炮!”
上百颗摧枯拉朽的炮弹,尖啸着砸向奔袭而来的皇家骑士,震耳欲聋的爆裂声令码头上的劳工们四下逃窜,钻进货箱找掩护。
一轮轰炸,皇家骑士的先头部队死伤过半,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又是一轮轰炸袭来。
有一种收割叫做,当骑兵遇上炮兵。
在密如雨点的炮弹下,皇家骑士的阵型当即崩溃,人仰马翻哀鸿遍野,即便有破出重围冲到岸边的,下马前便被更加密集的火枪弹点死。
为了避免损失更惨重,指挥官捏着手心的汗,铁青着脸下令撤退。
几分钟后,在留下了成堆的尸体后,象征着荣耀的皇家骑士军团,跑了。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葡萄牙王室会放过郑飞等人,他们会用海军找回尊严!
炮声停止,藏匿在货箱里的劳工颤颤巍巍地露头,打量着发生的这一切,洒满大地的鲜血,弥漫在空气中的硝烟味,十几艘渐行渐远的大船,从根本上刷新了他们对战争的认知。
作为欧洲大陆最西端的城市,里斯本很少会遭受战火的侵扰,不像东欧中欧,动不动就是一片混战。
船队离港后,郑飞被手下搀扶着躺到床上,医师过来给他缝合伤口。
骑士后裔的家眷当中就有好几名现成的医师,这让郑飞觉得,带上他们并不是什么累赘,可怜的是阿隆索的儿子,硬生生被抢了两条大船。
“你不该跳下去的。”医师边给伤口消毒,边皱着眉头说。
他疼得嘶了声,笑笑,道:“为什么这么说?”
“你可以指挥手下去救那个姑娘,毕竟你身上有伤。”
“有时候我考虑不了那么多,一下子就冲出去了,呵。”
医师撇撇嘴,仔细地给他清洗着伤口,笑道:“哎,我年轻时最想成为你这样的人,但我不够勇猛。”
“那你现在呢,想成为怎样的人?”
“唔,现在么,只想着能过得快乐就好,能有牡蛎吃有啤酒喝,我就很知足了,哈哈。”
“呵嘶,你笑归笑,注意点伤口哎。”
处理完伤口后,郑飞暂时只能躺着休息了,美食只能看不能吃,酒也喝不得,女人也碰不得。
湿润的海风吹着,绵绵细雨落在甲板上,外面传来人们嘈杂的闲聊声,弄得他有些心烦,正要叫人来把门关上时,圣地亚哥进来了。
“嘿伙计。”圣地亚哥左手提着瓶雪利酒,右手托着只香酥烤鸡,一脸坏笑。
“故意来急我是吧,小心我打你。”郑飞嘟囔道,吃了几颗樱桃压压馋意。
“我是来请求指示的。”圣地亚哥啃着鸡腿,故意嚼出吧唧吧唧的声音,砸吧着嘴说:“接下来我们要往哪个方向航行?”
“西方,一直往西。”
“可是听那些里斯本居民说,西方的大海是没有尽头的,之前有许多航海家跑了两个月都没发现陆地,补给都用得差不多了,水手们情绪失控造反,最后只能灰溜溜地滚回欧洲。”
两个月,听到这个夸张得离谱的数字,郑飞抬了下眉毛。
大西洋是大,但还不至于这么大,那些航海家们之所以没到达尽头只有一个可能,迷失方向。
在茫茫大海上,尤其是神秘的大西洋腹地,凭北斗七星的指引虽然能确定方向,但终究还是不精确的,不知不觉间就会偏离航向,再加上天象等原因,没准会来回转圈。
即便有指南针,但部分海域上是存在磁场干扰的,比如百慕大三角。
郑飞需要一件更靠谱的航海神器——六分仪,提前三个世纪发明六分仪,听起来很有挑战性。
不过,一时间想不起来它的工作原理,也无从查询,只能慢慢回忆。
他吐出一口气,瞪了眼圣地亚哥道:“鸡腿给我咬一口。”
“你不能吃油腻的”
“别废话赶紧给我来一口!”
这时,忽听外面有人叩门。
“进来。”郑飞猜是布兰妮或安娜,装作若无其事地躺下,吹口哨。
然而,进来的却是阿瑞斯,银质铠甲还未脱去,手持重剑,面色担忧。
“主人呃,船长,有件事必须要和您说一下,葡萄牙王室海军距离我们的位置只有不到十海里,无论我们沿着海岸线往南还是往北,都会碰上他们。”
“你来得正好,去告诉水手们调整航向,我们向西行驶!”
“西?”阿瑞斯犹豫着。
“嗯,还有,去把达·芬奇叫来。”
虽然郑飞不想承认,但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这已经称得上是天才的智商,到了达·芬奇面前只能成个渣,既然自己一时想不起六分仪的工作原理,那就对达·芬奇稍加点拨,没准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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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一十四章 消失的达芬奇
阿瑞斯耸耸肩,点了下头,把视线移到圣地亚哥手里的烧鸡上,道:“给我来一口。”
然后,圣地亚哥无耻地把烧鸡舔了整整一圈,伸出舌头奸笑道:“你还吃吗?”
“真恶心”阿瑞斯白了他一眼,出门。
“哈哈,拜拜不送!”
阿瑞斯回到甲板,让水手们调整船尾舵,随后四下寻找达·芬奇的踪影。
现在的船队已经不比以前了,十几艘船两千余人,规模庞大,想从这里面找出个相貌无奇的小子谈何容易。
他爬上瞭望塔,拿起望远镜一艘船一艘船地搜寻,苦寻无果后,高声大喊:“达·芬奇!达·芬奇!”
粗犷的嗓音在海面上荡开,还未钻进人们的耳朵,便淹没在了风声雨声嘈杂声中。
他挠挠头皮,没办法只能回到郑飞的船舱,不好意思地嘿嘿一声。
“傻笑什么呢?”郑飞刚把圣地亚哥撵出去,安静地想一会儿事情,这货就又冒了出来。
“人太多了,没找到达·芬奇”
“不急,等雨停了慢慢找。”郑飞动了下身子,接着道:“他一定上船了对吧?”
“应该上了吧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而已,您这么上心?”
“他不是普通的孩子。”郑飞咬了咬嘴唇,挥挥手示意他出去。
万一达·芬奇没上船的话,那将是一笔无法估量的损失。
不想了,现在还是好好养伤吧,他瞧着毛毛细雨飘打在窗上,合眼眯了一会儿。
两周后,晴。
伤口不深,恢复得很好,可以做些轻微的活动了。
这天清晨,郑飞起得很早,最近一直没碰女人,精力旺盛。
登上甲板,太阳正慢吞吞地从海平面上爬起,似乎有些慵懒,可能阿波罗昨晚和维纳斯私会去了。
他站到船头,轻轻活动着肩膀,迎着大海打了个深沉的哈欠。
清晨是一天中难得的悠闲时段,估计再过半个小时,那群骑士后裔的家眷们就醒来了,小孩啼哭老人咳嗽,叽叽喳喳的闲聊声无休无止,弄得整支船队如同大型菜市场。
他从怀里掏出张羊皮纸摊在甲板上,它是世界海图。
坐下,指头在嘴里抿了抿,沾点口水后竖直手臂感受海风的吹拂,有经验的人用这个方法可以大致测出风力。
按照当前的航行速度,现在大概已经进入大西洋腹地了,具体经纬度不明,得用六分仪来测量。
蛋疼的是,阿瑞斯和水手们始终没能找到达·芬奇的下落,翻遍了十几条船都不见踪影。(阿瑞斯现在成了水手长,骑士后裔们也集体改编为水手,每天都要被勒令下海游泳。)
达·芬奇的失踪让郑飞很失落,毕竟是一个划时代的科技巨匠,可惜。
吉姆斯才是最难过的,他不止一次地要求郑飞给他条小舢板让他回去找儿子,郑飞都没应允,不是心疼小舢板,是不想让他去送死。
没有了六分仪就无法确定当前位置,确定不了位置当然就无法选择登陆地点,要是不知不觉偏离航线跑加拿大北部去就搞笑了,冰天雪地的连块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他理想中的登陆点是加勒比,往北是遍地黄金的北美,往南是变幻莫测的亚马逊森林,还有大批身材火辣的桑巴女郎,虽然她们现在大多是土著,但只需稍加调教,一定会很乖,算是给远涉重洋的水手们的福利吧。
郑飞自己不好这口,他只喜欢chinese或者气质上佳的欧洲美女,比如说布兰妮。
咳,布兰妮来了。
条件艰苦,没有那些名贵的绫罗绸缎穿,布兰妮只能穿着那些家眷带来的衣服,朴素,但难以掩盖她的美。
她从船舱出来,第一眼便看到了专心完善海图的郑飞,俏脸上立刻挂上了灿烂的笑容,提起麻布裙摆悄悄走到他身后,拍了他一下。
“吓我一跳!”郑飞故作惊慌地抚了抚胸口,呼出一口气。
早就瞥见她来了,只是不想破坏属于她的小浪漫,而已。
她嘻嘻笑着,搓了搓手心,道:“起这么早?”
“嗯,不早了已经。”他拿起鹅毛笔修了修卡萨布兰卡附近的海岸线,形状漂亮了些,满意一笑。
“想吃什么早餐?”她满含期待地眨了眨大眼睛,姿态像是生日许愿。
郑飞抬头,认认真真地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好漂亮呃,他噗地笑了声,道:“怎么,你要给我做?”
“是呀~”
“别闹,你从小到大就没进过厨房吧?”
“谁说的,上次在我家还给你偷吃的来着”
“哈哈,算了吧,还是让厨娘去做吧,保险点。”
她轻哼一声,便不去争了,理了理裙子坐到他身旁,抱着膝盖,侧脸看了看海图,好奇道:“这些什么?”
“海图。”
“里斯本的海图吗?”
他笑了笑,答:“世界海图。”
“哇,全世界你都去过?”她欢快地拍拍手。
“差不多吧,japan没去过,不稀的去。”
“japan是哪里?”
“东方天朝旁的一个小国家,长得像条虫子,野心膨胀到不自量力的地步,总想吃掉比它大无数倍的天朝哦对了,它的国王叫安培什么来着,老婆还跟人家出轨了。”
“哈,这么有趣!”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布兰妮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听他讲故事,博学的男人总是很讨喜,让人觉得有阅历有故事。
郑飞舔了下嘴唇,盯着她绝美的脸庞,麻布长裙中若隐若现的长腿,不禁想要抱住她尽情亲吻,无奈伤口还没完全愈合,一激动血脉喷张又他妈给绷裂了。
只能收收心,搂着她的腰肢,她也乖乖靠在他的肩膀上,并肩坐在乘风破浪的船头,在这浪漫风情的大西洋上,看一场无与伦比的日出。
很快的,醒来的家眷们开始喋喋不休,惊扰了属于他们的宁静。
起身,郑飞来到驾驶舱敲响铜铃,招呼水手们起床。
虽然并没有什么卵事让水手们去做,但作息时间必须严格控制,无规矩不成方圆,想管好这一大群人,就必须把他们当成士兵。
“跑半个小时,然后吃早饭!”
吩咐完后,他在阿瑞斯的陪同下上了条小舢板,奔着南美号而去,准备去验收一下成果,改革火枪的成果。
之前让工程师乔治待在南美号上专心研究火枪,过去一个月了吧大概,也该出成果了。
要是能弄出有效射程达百米的枪来,征服新大陆就会方便的多。
哦,还有征服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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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一十五章 南美号的密室
阿瑞斯终于舍得刮掉他的络腮胡子了,精神抖擞,挺拔的鼻梁,深邃的瞳孔,再加上几乎达到完美的身材,乍一看有点像美国队长。
南美号上没有一个闲人,只有十几名水手,显得空荡荡的,因为这艘船充当着仓库的作用,所有的食物、酒和备用炮弹都堆放在船舱里,万一有哪个不懂事的小孩儿闯进去擦了根火柴,呵呵,集体上天。
登上甲板,水手们列队迎接,傻笑,汉斯躲在最后面提裤子。
“一个个的这么萎靡,昨晚干什么了?”郑飞训斥道。
说话间,薇薇安从船舱款款走出,风情万种地系着扣子,用她那勾人的眼神望着他。
“哦~”郑飞顿悟,看来昨晚有一波轮。
“船长您怎么突然来了”汉斯提好裤子后尴尬笑道,半分钟前他还和薇薇安在床上嗨。
“不该问的别问,长跑半个小时,跑完吃早饭!”
说罢,郑飞让阿瑞斯盯着他们,自己则径直钻进了最深处的船舱。
船舱中,黑蒙蒙的一片,只在角落里亮着一盏油灯,照亮了一张木桌。
空气中充满着酒香,有啤酒有红酒,当然少不了橡木桶装的白兰地,是从船坞老板手里坑的。
木桌前,乔治聚精会神地写着些什么,疲乏地伸了伸懒腰,打哈欠。
听到脚步声,他转过头见是郑飞后,笑道:“船长,好久不见。”
“交代你的事做得怎么样了?”郑飞走到桌前,见他在写一连串符号,也许是他所理解的公式。
“唔,有些地方还是想不通,就比如看这张图纸,按照您之前的指示,我设计出枪的膛线,可是我却发现由于膛线的存在,气密性差了很多射程便差了很多,把子弹弄得大一点堵住枪口的话,填弹时又得玩命捅进去”
郑飞挑了挑眉头,道:“你先改装出一把线膛枪来,接下来的事情慢慢解决。”
乔治撇撇嘴,点头笑了笑,便继续在纸上写些符号。
在昏暗的船舱了转了转,郑飞看见最深处还有一道门,被一个大木箱挡着,出于好奇便走了过去。
“嘿!”乔治腾地站起来,急切摇头。
“怎么,里面藏了美娇娘?”
“没有”
“那还不让我进去?”说着,郑飞搬开木箱,推门。
谁成想,里面这个狭小的空间竟比外面要亮堂得多,点着足有四五盏油灯,满地羊皮纸,狼藉一片。
定睛一看,他瞧见里面还有个人,身上裹着条床单,不停发抖。
这时乔治也跑了过来,挠了挠脸颊。
“他生病了?”郑飞担忧地蹙起眉头,南美号上还隔离着一个病人?竟然没人告诉过自己。
谁成想,乔治却连连摇头,低声耳语道:“他不是病人,您靠近点看看。”
郑飞踮起脚步将信将疑地走过去,这才发现他确实不是在发抖,而是在奋笔疾书。
图纸,线膛枪的图纸,上面被墨水胡乱画着很多道条框,桌上还有不少张废弃的羊皮纸,上面画着圆锥体,很抽象。
他完全没察觉到有人进来了,甚至没发现有人就站在他背后,埋头做自己的事。
郑飞想拍他一下,终究还是没这么干,因为这人颤抖的后背就像是个随时会暴走的疯子,他不想粘上晦气。
郑飞转过身,跟乔治对口型道:“他是谁?”
乔治招招手,示意这里说话不方便。
郑飞出去,带上门,愈发好奇道:“里面的是谁,怎么从来没人告诉过我?”
“他是个疯子。”乔治给他倒了杯爽口的啤酒,接着道:“好多天前他就来的,跟我说别告诉其他人,您知道的,我除了晚上偶尔上甲板透透气外基本都不出去,所以都快忘了这茬了。”
“他待在里面多久了?”
“想不起来,反正有好多天了,一直没出来过,里面有面包和水,他一直吃着那些玩意儿,从来没提出过要换换口味,真是个疯子。”
“你有问过他在里面做什么吗?”郑飞眼神中掠过一丝担忧,在南美号这座“军火库”里莫名其妙藏着个人,而且还是个疯子,不亚于定时炸弹。
乔治沉吟片刻,道:“他就第一天来的时候和我说了几句话,后来就再也没张过口,一直把自己隔离在里面,我进去看他画的东西,都是些看不懂的线条,跟那些疯子画家似的。”
顿了顿,他忧心忡忡地拧了拧眉头,接着说:“船长,你该不会是想把他扔出去吧?”
“不。”郑飞果断摇头,道:“这里是大西洋深处,往哪扔?扔海里喂鲨鱼去么?”
“那”
“你搬到另一个船舱去研究,我让其他人过来守着他,总有一天他会累的,到时候再找人开导他。”
“呃,船长。”乔治欲言又止。
“想说什么就说。”
“您现在变得没那么冷血了,连个疯子都不忍扔掉了,哈哈~”
听了这话,郑飞砸了下他的后脑勺,道:“我本来就这样好吧,别废话了,收拾好东西换船舱去!”
说罢,郑飞迫不及待地离开这沉闷的昏暗船舱,上了甲板。
水手们正在偷懒侃大山,手里拿着腌好的沙丁鱼,一口一口地啃。
郑飞一出来,他们顿时一个激灵,不约而同地跳了起来,怯诺着站直,还得从僵硬的脸上挤出一丝苦笑。
“不是让你跑半个小时么?”郑飞瞪着他们,注意到他们手里的沙丁鱼,倏然笑道:“好吃吗?”
“好不好吃?”他们实在是被折腾怕了,不敢轻易回答问题,不定在哪就被下个绊儿。
“我觉得挺好吃的。”郑飞狡黠一笑。
“那就好吃!”
“呵呵,喜欢吃就多吃点。”
水手们难以置信地互相对视了一眼,严厉的船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慈祥?简直等同于神殿传来的福音啊。
然而,他们的喜色还没在脸上停留半秒,就被郑飞泼了盆冰水混合物。
“沙丁鱼生吃味道最美,所有人,下海抓沙丁鱼去,每人一百条,抓到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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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一十六章 疯子的真面目
“一百条”
“偷懒的代价,只有懦夫才会偷懒,知道么?”郑飞丢下一句,便头也不回地爬下舷梯,登上小舢板扬长而去。
他没留下盯着这群水手,因为他相信他们一定会照做的,尊严的推动力永远是最强大的。
李小龙,便是由于渴望争得民族尊严,而打倒了一个又一个对手,走向武学巅峰。
回到新大陆号,厨娘已经备好了早餐,水手和家眷们排队过来取,他们吃完后郑飞才过去,吃小灶。
“今天的早餐是什么?”他问安娜,安娜现在是整个新大陆号上的“主厨”。
安娜耸耸肩,没说话就端着盘子出去了。
什么情况他犯起了嘀咕,直到布兰妮把早餐端到他面前,才明白过来是女人之间的争风吃醋。
布兰妮笑得甜美,按住盖子,眨眼道:“猜猜是什么?”
老实说郑飞并喜欢玩这个,都是小年轻玩的,不过为了不伤害布兰妮那脆弱的小心灵,他还是硬着头皮道:“油爆牡蛎。”
“嘿,哪有牡蛎用油爆的呀。”她嘟嘴道,揭盖,里面是刚炸好的虾肉卷,黄脆脆的焦皮,看着很诱人。
“尝尝?”她吐了吐舌头娇嗔道。
他抖抖衣服,转出副嘚瑟的样子,道:“那就勉强尝尝呗,去给我拿瓶白兰地来,要那个珍藏三十年的。”
“别噎死你!”她挥了挥拳头,去拿酒。
上好的白兰地,往杯中这么轻盈地一洒,一股浓醇的酒香便扑面而来,让人忍不住想要多吸两口。
他摇着酒杯,任凭那色泽诱人的液体来回晃荡,笑着说:“你知道白兰地的典故吗?”
“唔,不知道。”她托腮坐下,嘻嘻一笑,等着听他讲故事。
他挑了挑眉头,娓娓道来:“我也不知道。”
“喂!”她不禁捶了他几下,不痛不痒,纯属撒娇。
“哈哈,别急,我保证在到达陆地后,让你吃到全世界最美味的点心。”
“什么点心?”
“保密。”
巧克力,原产地墨西哥。
海上的时光,总是那么的漫长,却又飞逝,不知不觉间,又是半个月过去了,船队却没能抵达美洲。
这天,郑飞站在瞭望塔上,放下望远镜,怅然若失地吁出一口气,看着手里摆幅不定的指南针,知道自己迷失航向了。
这片海域一定有磁场干扰,船队一直是按照指南针所指的方向航行的,早已不知偏到哪里去了。
虽然晚上可以按照北斗七星的位置辨明方向,但问题是现在根本无法确定自己在大西洋的哪个位置,不知该往哪个方向航行。
航行了一个月,没准已经到加勒比附近了,没准往英格兰那边偏去了,也有可能跑到了南美洲和非洲的中间
没有六分仪,在大洋是就像是没头苍蝇。
航海这种事不但要凭阅历,运气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哥伦布也遇上磁场干扰的话,没准美洲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还没被发现呢,世界老大也将不是美利坚。
当然喽,现在哥伦布那小子正在和几个同龄小孩儿往海里扔大号的鱼骨头,比谁扔的远。
站在海风中,郑飞又拿起望远镜搜寻了一番,自嘲似的一笑,都怪自己用惯了gps定位,现在绞尽脑汁都想不起来六分仪的工作原理。
他惆怅地叹了口气,达·芬奇哟,你怎么就不见了呢。
正当他凝望着远方时,只听砰的一声枪响,惊蛰众人,随即愈来愈大的嘈杂声从身后传来,闹哄哄的不知发生了什么。
回首望去,只见十几条船上的人们都挤在船舷边看,莫非海里有什么东西?
爬下瞭望塔,他抓住个水手问:“发生了什么?”
水手茫然摇头,道:“不知道啊,我看他们过来我也就过来了。”
海面上并没有什么异样,这群咋咋呼呼的人几乎都是跟风看热闹的,事情最起初是源于南美号上一名水手开了枪。
弄明白后,郑飞片刻不待地和圣地亚哥搭乘小舢板划向南美号。
该死,看来那群鸟人是太闲了,不是偷懒就是惹麻烦!忽然想起,船舱的密室里有个疯子,不会是因为他吧?
想到这里,他让圣地亚哥加快速度划。
圣地亚哥鼓嘴回了句:“整天都拿我当催巴使。”
南美号上,几名水手站在甲板上,持枪警惕地对准舱门,看见郑飞才松了口气,如释负重道:“船长您终于来了。”
“怎么了,为什么开枪?”
“刚刚那个疯子从船舱里冲了出来,拿着破纸卷成的纸筒乱挥,癫狂无比。”
“所以,你打死了他?”
“没有,我只是开枪吓唬他一下,现在他已经被汉斯长官扭送回去了。”
“那就好~他冲出来有说些什么吗?”
“说些古怪的话,我听不懂。”
郑飞点头,示意他们放下枪,自己独自钻进了船舱。
背后,水手们不解对问圣地亚哥:“壮汉老大,船长为什么这么担心那个疯子?”
“大概是因为,疯子能想到很多常人想不到的东西。”圣地亚哥开玩笑似的随口搭了一句。
不过,这次他倒是蒙对了。
船舱里依然是那么昏暗,不同的是没那么安静了,那个疯子被锁回密室里面,不停地捶门咆哮。
乔治隔着门安抚他,但一点作用也起不了。
“让他闹,累了他就不闹了!”郑飞吼了句,然后对乔治说:“线膛枪的问题处理得怎么样了?”
乔治深吸一口气,垂眉摇头,道:“我试过好多种规格的子弹,但始终不如人意,要么太大了堵着枪管,要么太小了气密性差,最好的一次有效射程也不到五十米,跟没改进之前没多大区别。”
听到这个毫无进展的回复,再加上现在迷失了航向,郑飞揉着眉心,发愁。
里面的疯子也许是听到了郑飞这声吼,亦或许是在听他们的对话,渐渐安静下来。
见他不闹了,郑飞示意汉斯把门打开。
汉斯做了个为难的表情,道:“他比一匹野马还难训,好不容易才给拉回来的。”
“没事,有我在,打开。”郑飞很想见见这个疯子。
在门敞开的那一刻,他看见了疯子的脸,呆呆地停滞了两秒,蓦然欣喜若狂地叫道:“达·芬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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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一十七章 天才的成果
达·芬奇翘着头,愣愣地打量着这间昏暗的小屋,好一会儿后才吸了吸鼻涕,呆滞的眼神落在郑飞身上。
“是你”他哽咽道。
郑飞端过汉斯递来的油灯,抬步走到他跟前,蹲下,借着灯光仔细打量着他,脸上脏兮兮的,头发不知多久没洗一股怪味,整个人就像蹲在里斯本街角的小乞丐。
“你怎么跑这里来了?”郑飞关切道,同时心中的结也舒展开了,之前紧蹙的眉头松了许多。
达·芬奇找到了,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无可替代。
听到他问的话,达·芬奇挠了两下脸,想了一会儿,茫然努起嘴,嘿嘿笑道:“忘了”
话音刚落,他突然又想起了什么,立刻像换了个人似的振作精神,道:“您跟我来看看这个!”
说罢,他跑回桌边,指着厚厚的一大叠羊皮纸,目光中满是急迫的期待。
看着他的表情,郑飞感觉到一定是有好事,招呼着乔治一起过去。
达·芬奇是在船队离开里斯本和南美号汇合后就跑过来的,其他船上人员太多,整天吵吵闹闹的让他无法静下心来思考,要知道他还有一堆事情需要研究呢。
由于郑飞明令禁止闲杂人等登上南美号,于是,他趁着晚上水手们不注意,抱个游泳圈偷偷下海溜了过来,钻进了船舱最深处,本来想趁着夜深人静安安心心地思考,第二天天亮就回去,没想到一直待到了现在。
之所以在这待着,是因为他对乔治做的事产生了兴趣,男孩子么,天生就爱枪,更何况是能有机会造枪,不容错过。
由于不想研究做了一半就被人薅出去,他便恳求乔治不要告诉别人并钻进了密室,拿堆面包和水,一直待在里面。
乔治每年都待在这船舱里,只有夜晚才会偶尔出去溜溜透透气,不知道他的来历更不知道外面都在找他,况且平时也忙得不可开交,渐渐的也就给忘了。
在乔治的感觉中,这整天只吃面包和水,不停花些奇怪图案的小子,就是个疯子。
真正的天才,都是疯子。
他们能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上,两耳不闻窗外事,不在意自己身处的环境更不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
在他们的眼神中,只能看到专注,专注,和专注。
走进密室,四盏油灯投下的光辉,将这不大的密室映得有些刺眼,地上和桌上,错错落落的躺着无数张羊皮纸,有的画着符号,有的画着枪械。
郑飞发现,达·芬奇貌似特别热衷于画一种锥头圆柱符号,就像那个画鸡蛋的典故一样,反反复复至少画了有几百张纸。
“你想让我看什么?”郑飞饶有兴趣地问,低头看了看,依然是那个奇怪的符号。
达·芬奇,最善于创造惊喜。
达·芬奇摊开那张纸,道:“在很多天以前,他说自己在改造枪膛,子弹的问题解决不了。”他指了指乔治,接着说:“于是,我就想设计出一种与众不同的子弹,能在不影响气密性的情况下顺利地从枪口飞出去,把火药的推动力发挥到极致。”
说着,他指着另一张羊皮纸,上面画着线膛枪的结构,道:“膛线能加快子弹的飞行速度提高射程,缺点是枪管内的空间会变大,只能通过增大子弹体积来提高气密性,不过那样的话又会增加子弹重量,然后,我便尝试把子弹弄成空心的。”
达·芬奇翻箱倒柜地在满屋的羊皮纸里找了起来,焦急的模样如同士兵丢了枪,动作匆忙却又有条不紊,在翻了足有两分钟的功夫后,终于轻松地呼出一口气,把图纸拿了过来。
见他一本正经神态凝重,再加上之前说得头头是道,乔治不禁眨巴了几下眼,对郑飞低声耳语道:“船长,我怎么感觉他不像个疯子?”
“不,他就是个疯子。”郑飞微笑。
“不会吧,他能想到把子弹镂空这个创意,我可没想到。”
“正因为他是疯子才能想到。”
说话间,达·芬奇把图纸摊在桌面上,使劲抹平,想了一会儿,接着刚才的话茬道:“问题是,镂空的子弹很容易扁或是碎,穿透力会大打折扣,于是我设计出了这种结构的子弹,别看它不起眼,从弹头方向挤压,甚至是用石头砸,它都不会变形。”
讲到这里,达·芬奇得意地挤挤眼,神采飞扬。
郑飞看了眼图纸,弹头的形状是几百年后广泛使用在建筑界的支撑型结构,而且这小子不知怎么想的还在顶部弄出几圈螺纹,虽然加工难度高了点,但能有效提升子弹的飞行速度和射程。
“干的漂亮。”他不禁称赞道,不愧是划时代的科技巨匠,仅仅十几岁的思维就能想到这些。
他刚想把图纸递给汉斯去吩咐工匠批量生产,谁成想,达芬奇却一把夺回图纸,用手掌揉成一团,耸肩道:“但是,它还不完美,因为子弹的个头太大会堵住枪口,增大许多不必要的阻力。”
汉斯脸一沉,道:“靠,那你之前给我们看那么多干什么?”
“呃,只是想让你们看看我这些天的劳动成果,显得充实点,嘿嘿”达·芬奇委屈似的撇了下嘴,随后从怀里掏出一张折叠很整齐的纸,小心翼翼地展开,眼神中的得意更盛了些,吐了吐舌头,这说明他即便思想深邃,也没丢掉少年特有的纯真。
图纸上画着一个圆锥状的东西,让郑飞想起了小时候家乡渔民捉黄鳝用的篓子,可进不可出。
“缩小子弹体积,并在它尾部加上这么个装置,填单后这个装置会扩张顶住枪管的内层面,防止空气跑掉,不浪费火药的推进力,而当子弹发射时,阻力也会得到极大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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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一十八章 飞上去
这个想法非凡的设计,让郑飞在眼前一亮的同时,却又微微蹙起了眉头,他盯着那些线条,渐渐的,双眸中流露出了一丝担忧。
这种弹头的理念在历史上并不是没出现过,但要追溯到十九世纪,也就是足足四百年后,某个英格兰上尉在印度殖民时,发现当地土著使用的一种武器——吹管箭,它的箭头便是这种结构,能够有效密闭空气。
后来,一位制枪师对它进行改造,被法兰西采用,生产出一种威力巨大的子弹,称之为米尼弹。
米尼弹是子弹历史中极具革命色彩的发明,它的出现也使得远距离狙击成为可能。
可以说,如果在十五世纪就造出米尼弹的话,那将是一场可怕的狂潮,配备它的军队,毫不夸张地说,战无不胜!
但是,有个隐患。
米尼弹只是个概念问题,制造工艺简单得不能再简单,虽然各国的枪械设计师们没有达·芬奇空前绝后的思维,但他们会模仿。
战斗中使用的米尼弹万一被别国捡去发现它的奥秘后,不但意味着郑飞的征服之路将困难重重,更可怕的是,将会引发一场本该属于几百年后的战争,整个世界也将面目全非。
所以,在郑飞足够强大之前,米尼弹不能被带到欧洲去,以免被模仿。
不过,用它去打美洲土著还是完全可以的。
密室中,灯影摇曳,达·芬奇见他许久不说话,便挥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道:“您怎么了?”
他笑笑,对达·芬奇竖起大拇指,道:“这个创意太棒了,汉斯,立刻找工匠去改装子弹,先改个一百发试试。”
汉斯接过图纸,走前和达·芬奇对视了一眼,眼神中充满着对这个少年的佩服,为他堪称神奇的创意,更为他不该属于这个年龄的缜密逻辑。
之后,郑飞拍了拍乔治的肩膀,那家伙现在正怅然。
乔治一直认为自己是不可多得的工程师,没想到,自己研究一个多月都毫无进展的东西,十几岁的达·芬奇竟然完美解决了,这让他心底的那点骄傲顷刻间消失殆尽。
普通人和天才之间的差距,总是那么让人无奈,而达·芬奇,能让天才无奈。
郑飞没在充满霉味儿的船舱多作停留,带着两人上了甲板,面对着湛蓝的天空,做了几次舒畅的深呼吸。
爬上瞭望塔,他照例拿起望远镜搜寻了一番,陆地影子都不见。
达·芬奇站在他旁边,始终仰头望着天空像是在发呆,其实是在想事情,这个小家伙似乎一刻都闲不住,没事做了就开始思考。
郑飞很好奇这位智商高达两百的家伙在想什么,便搭着他的肩膀,说:“等天上下金子呢?”
达·芬奇缓过神,又愣了一会儿,摇头道:“没有啊。”顿了一会儿,他接着说:“船长,你想过要飞到天上去吗?”
其实郑飞特别想说,我飞过。
“当然想过。”
“那怎么才能飞上去呢?”达·芬奇自言自语一般,迷茫的神情,仿佛又回到了疯子状态,这个状态正是他大脑飞速运转的时候。
郑飞想点拨他,给他介绍一下飞机的飞行原理,仔细想想又觉得不可,因为这个时代别说是柴油机了,就连蒸汽机都没有,搞出个飞机架子来靠什么运作?靠上帝之手么?
忽然,他灵光一闪。
能飞的不仅仅有飞机,还有一个制作特别简单的工具——热气球。
制作得好的话,热气球甚至可以抵达数千米的高空,有了它,不但能在今后的战斗中多一个兵种,更能为探索新大陆提供很大便利。
想到这里,他嘴角微微上翘,示意达·芬奇跟自己下去,端出了一口锅,一个炉子,放在甲板上。
“汉斯,你们抓的新鲜沙丁鱼呢?给我拿点来!”
汉斯鼓着嘴,满不情愿地抱着个水桶过来,里面养着几十条鱼。
“我不是让你们每人抓一百条么,就这么点?”
“实在是难抓,滑得攥不住”
“好了,带着你的那群水手练半个小时端枪,别以为猎户出身就都是神枪手了。”
“嗷。”
汉斯走后,郑飞不紧不慢地点着炉子,取了几条沙丁鱼丢进锅里,盖上锅盖。
达·芬奇一脸不解,在他的印象中郑飞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别用有心的,绝对不会无理由地给自己炖锅鱼汤。
看着他的表情,郑飞笑而不语,直到水开。
达·芬奇伸手要揭盖子加盐,被郑飞制止。
“你不是喜欢思考吗达·芬奇,看着这口锅,能不能想到什么?”
达·芬奇揉揉被烟熏着的眼,咽了口口水,道:“我能想到鱼快熟了,我好多天都没吃过除了面包以外的东西了”
“还有呢?”
“唔”达·芬奇不懂他卖什么关子,肚子咕噜咕噜叫,直勾勾地盯着锅,使劲嗅着从里面飘出来的香气。
郑飞挑了挑眉头,微微一笑,看来这小子还没可怕到什么都能想到的程度。
他顿了顿,指着锅盖点拨道:“为什么这铁盖儿会被顶起来呢?”
“下面有东西在顶呗~”达·芬奇轻松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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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一十九章 大陆?
说着,达·芬奇托着腮傻呵呵地笑,等着喝鱼汤。
锅里传来水开的咕噜声,在水蒸气的作用下,锅盖被顶得颠来颠去。
时间仿佛停滞了两秒,达·芬奇充满馋意的眼神中,突然现出一丝惊奇,向前凑了凑。
看到这一幕,郑飞会心一笑。
他没有直接告诉达·芬奇而是稍作引导,是因为这小子现在才十几岁,思维还没到最成熟的时候需要多加历练,如果直接把原理说出来的话,搞不好会让达·芬奇的脑子越来越锈钝。
达·芬奇捏脸,睁大眼睛看着那上下起伏的锅盖,揭开它,用手掌去感受水蒸汽,渐渐的,嘴角上翘。
接着,他砸吧着嘴,用赞叹的语气道:“仅仅是一锅水,烧开之后产生的气体竟然能顶起锅盖。”
“然后呢?”
“那要是一千锅一万锅水一起烧,再让它钻进设计好的管道,产生的力量估计比多少匹马都要强大,哈哈,绝对能代替马车。”
听他眉飞色舞地说着,郑飞心底暗说了句靠。
本来是要诱导这小子往热气球那边想的,都怪自己用错了例子,竟然把蒸汽机给引出来了,要是真能在这个时代倒腾出蒸汽机
大型工业生产设备、蒸汽机车、蒸汽轮船、铁甲舰等等等等,这些都是——想得美。
蒸汽机的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全欧洲的工程师及劳动人民上百年的智慧结晶,提出这个理论简单,但是要付诸实践,绝不是件易事。
到了美洲安顿下来,没准可以试试,万一成了呢,这种事谁说得准呢,失败了也没多少损失,最多只是投入点人力财力罢了,要是成功了,蒸汽机车满地跑,铁甲舰队渡重洋!
现在,郑飞得想辙把达·芬奇的注意力从蒸汽上引回来,不然这小子准会又疯疯癫癫地钻密室里画图,一画不定画到什么时候。
他把调味料加到锅里,用勺子搅了搅,看着达·芬奇呆滞的思考中的双眸,道:“嘿,别想了,喝鱼汤。”
愣了一会儿,达·芬奇扑棱棱地摇了两下头,道:“等等再喝,我要先设计出一张图纸。”
说着,达·芬奇站起来就往船舱里跑,急不可耐。
郑飞一把抓住他按下,作出副凶凶的样子,道:“你给我坐下把鱼汤喝完,不然,我把你丢海里去!”
达·芬奇愕然,挠挠后脑勺,委屈地撇撇嘴道:“我不饿”
郑飞将视线移向不远处带头练习端枪的汉斯,喊道:“汉斯,拿只烧鸡来!”
“啊,船长,我哪有那玩意儿。”
“别装,昨天烧烤晚会我亲眼看见你揣了只进兜。”
“上帝!”汉斯抱怨了句,苦着脸回船舱把偷藏的口粮给拿了出来。
酥嫩的烧鸡在炉子上烤了会儿,散发出诱人的香气,达·芬奇使劲嗅着,连连咽口水,眼睛发直。
郑飞吹着口哨,在上面撒了点孜然后,递给他,笑道:“这个和汤都是你的,慢慢吃。”
吃了近一个月干面包的少年,此时见到美食的神态,如狼似虎直接拿手抓着啃,一边啃一边灌鱼汤,简直可怕。
见他安稳了,郑飞爬上了瞭望塔,继续握着望远镜,眼睛凑在镜头前,三百六十度搜寻,希望能发现大陆的踪迹。
这种感觉说不清,却有种莫名的心慌,在大洋之中迷失方向,不知道自己当前的位置,就如同在沙漠中兜圈子,没头苍蝇似的乱转。
必须搞出六分仪,他这么想,凝视着远方的海面,眉头微蹙,看了看手中的指南针,指针仍是在摆幅不定,看来还没走出磁场的干扰。
低头瞥着达·芬奇,那小子正啃得满嘴油,不晓得饿多长时间了,都快赶上灾民了。
还是先把事情放放吧,让这小子多休息休息,万一给弄猝死就不好了。
他微笑了一下,摸出酒壶,对着海风抿了一口。
谁成想刚消停了不过十分钟,达·芬奇就火速吃完抹抹嘴往船舱跑,模样比几个月没见女人的水手还饥渴。
靠。
郑飞抓着绳子几乎是跳着荡了下去,疾跑几步扯住他的衣领往回拖,边拖边凶道:“老实点,一周之内不许进去。”
“啊,可是我没其他事做了。”达·芬奇挣扎着。
“那就好好休息!跟我回新大陆号!”
“不要啊,那上面人多太吵。”
“别废话,赶紧回去见见你爸,他都以为你失踪了,这些天不知道偷偷躲起来哭了多少次。”
闻言,达·芬奇安定了些,吐吐舌头乖乖被他拽着走。
回到新大陆上,郑飞不去看父子俩见面的煽情场景了,独自踱步到了船尾,活动活动筋骨确认伤口愈合不会进水后,便跳下海在凉丝丝的海水里泡着,畅游。
游泳是他为数不多的嗜好之一,有瘾。
喝酒也是。
健身也是。
还有泡妞。
额,还有看欧洲杯。
好的吧,嗜好真心不少,汗颜。
在海里游着,泡着,渐渐的感觉很舒服,爬到小舢板上小憩了一会儿。
五天后。
不能相信指南针了,船队在夜晚追随着北斗七星的方向,来到了这片海域。
天气越来越热,热得有些不像话,好多男人都打起了赤膊,整天要么泡在海里要么躺在床上,不敢被火辣辣的太阳直射。
由此,郑飞判断现在的位置很可能是在赤道附近,航线不知偏了多少。
再这么瞎跑,没准能跑南极去。
六分仪,该面世了。
现在是早晨,他半躺在床上,怀里搂着睡梦中的布兰妮,手指摩挲着她柔韧的长发,看着她俏丽的脸庞,微笑。
熟睡的女孩子总是很美。
当然前提是,得长得漂亮,嗯。(此处我仿佛听到有妹纸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打了个哈欠后,他动作轻柔地把胳膊从布兰妮头底拿开,把她放在枕头上,自己则是登上甲板,伸了个惬意的懒腰。
随后,像是每天起床的必修课,他眺望起了远方,水天相接。
蔚蓝的天空,湛蓝的海水,丝丝缕缕缥缈着的白云,构成了海景三原色。
等等那一片绿色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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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二十章 遥远
绿色!
他不可思议地揉揉眼,定睛一看,真的是绿色!
片刻都没停留,他迅速跑回船舱取出望远镜,镜头对准那一抹难得的颜色。
陆地。
也可能是海岛,不管怎样,可以上岸休息休息了,好多天都没吃到新鲜水果了,人们需要水果来补充维生素,以防坏血症滋生,这是欧洲中世纪水手们惯有的病。
目测一番,这是个面积很大的海岛,说不定不是海岛而是连接陆地的半岛,到了岸上,有足够的时间可以造出六分仪确定经纬度,到时候就直奔加勒比,想来还是很怀念那里的龙舌兰酒呢,以及用它调制而成的世界著名鸡尾酒,玛格丽特。
海鸥,也许是海燕,亦或许是某种候鸟,成群结队地从头顶掠过,在空中留下无数道倩丽的身影,奔着海岛而去。
郑飞没去敲响铜铃在第一时间把这好消息告诉大家,而是提了瓶酒,拿了个高脚杯,独享清晨的恬静。
海风拂面,鸟啼声在空旷的大海上荡开,倒是很悦耳。
他倒了半杯红酒,晃均匀,喝了一口。
由于天气炎热,红酒的口感损失大半,就如同热的可乐,堪称黑暗料理。
本来是上好的红酒,现在喝到嘴里就跟醋似的,他拧着眉头放下酒杯,开始绕着甲板踱步。
发现了陆地,心情顿时畅快了许多,至少能有久违的水果吃了。
闲来无事,他抓了把工匠昨夜刚加工好的“米尼弹”,塞到乔治改装的线膛枪里,测试一下效果。
平举枪口,击发。
砰的一声,子弹尖啸着飞出,看不见落到了哪里,它的飞行速度,肉眼已无法识别,有效射程至少上百米。
再给这枪装上低倍狙击镜,啧啧。
他满意地放下枪,双手撑着船舷,静静期待海岛的来临。
这期待,整整持续了一整天,还在持续中。
到了傍晚,那片绿色越来越大,仿佛是触手可及,但是拿起望远镜来看,依然看不清它的山脉丛林,只有一抹绿。
这个岛不像岛,像大陆。
不可能是非洲,非洲没那么绿。
倘若是亚马逊丛林的话,那玩笑就大了,这么大一群人钻进亚马逊丛林,其中多数还是没有武力的女人老人和孩子,真不敢说有几个能活下来。
几百年来,无数名勇士尝试穿越亚马逊丛林,来一次酣畅淋漓的大冒险,成功的只有一个,英国籍男子斯塔福德。
他从亚马逊河源头秘鲁冰川出发,历时两年行进六千多公里,最终抵达亚马逊河的大西洋入海口,完成了这项令全世界冒险者唏嘘的挑战。
亚马逊丛林中,生活着无数致命的动植物,巨蟒、美洲虎、电鳗这些还不算什么,好防。
最可怕的是以下几种:
食人鲳,一种看似不起眼的鱼类,但它们能在短短几秒内将一头牛撕成碎片。
吸血鬼鱼,就一句话,它是吃食人鲳的,不解释。
凯门黑巨鳄,鳄鱼的一种,身体长达六米食谱中有蟒蛇。
巨獭,天生有一副可爱的外表,但千万不要被它的外表所欺骗,它是亚马逊丛林最强食肉动物之一,被誉为河狼。
还有一些个头小的,比如剧毒蝮蛇啊,手掌那么长的蚂蚁啊,大腿那么粗的蚂蟥等等等等。
看完这些,是不是起了鸡皮疙瘩?没起的话就搜两张图看看,感受视觉冲击力。
总之,亚马逊丛林进不得,即便要进去那也是以后的事,必须做好充足的防范措施。
现在,只能求上帝保佑了。
余晖落在海面上,洒下一片令人心神荡漾的金色,这美景,不可比拟,看着站在船舷边看日落的姑娘们,长裙随风飘摆,美艳动人,郑飞颔首,不禁想,要是有台相机能拍下她们那该多好。
可惜啊,当初上课没好好听,对拍摄的原理一窍不通。
不过,没准达·芬奇能搞出来呢?
趁着天色还没黑,水手们带着家眷们捞起大网,清点今天的收获。
鱼、虾、蟹,天天都是这个,再吃就要吐了。
郑飞现在只想赶紧登陆,打点野味改善改善伙食,而且看样子好像有雪山,还能刨点冰块弄个冰镇啤酒,晚上吹着凉风边烧烤边大口灌,在炎热的夏季别提有多爽了!
然而,一直到了夜晚,繁星漫天,那片绿色依然是遥遥无期,仿佛海市蜃楼,给满怀希望的人们,送来了失望。
这晚,郑飞站在船头趴在栏杆上,手里端着杯淡水,热得变味的酒实在难喝,不如喝水。
海风掠过耳畔,听起来呼呼的,浪潮拍击着船身,有些小幅度的澎湃感。
他注视着前方,黑漆漆的一片,隐隐感觉这场景有点似曾相识。
他不知道,当初就是在这里坠入所罗门王的密道的,就算他知道,他也说不准会如何抉择。
跳下去回到二十一世纪?
那里有手机电脑欧洲杯,也有几名老友,还有
唔,好像没有其他值得留恋的了,等待他的只会是忙忙碌碌的工作,闲暇时也只能喝点小酒泡泡妞。
而离开大航海时代,他失去的将会是无限的风光和自由,此时的他踌躇满志,又怎能舍得离开?
永远猜不到明天会有什么惊喜,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
正思绪纷飞时,身后传来圣地亚哥的声音。
“嘿伙计,你在看什么?”
圣地亚哥端着个杯子,里面是热得烫嘴的啤酒,苦着脸才能喝下去。
“看凌晨四点洛杉矶的夜景。”郑飞玩笑道,嘴角上翘了一下。
“洛杉矶?”
“没什么,话说你怎么舍得出来了,没有美女陪你?”
圣地亚哥挠挠头,有些憨的样子,道:“我想找点事做,最近总感觉很无聊。”
“好好享受这份无聊吧,以后有你忙的。”郑飞说着,仰脖灌完凉水,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屋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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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二十一章 登陆
进屋的时候,布兰妮刚洗完澡,身着睡衣香肩微露,细心擦拭湿漉漉的长发。
她看起来有些憔悴,已然失去了当初的容颜,大概是因为在海上吃不到新鲜蔬菜和水果,缺乏维生素所致。
见郑飞进来,她开心地扬起嘴角,冲他招招手,道:“我还以为你要在外面再待半小时。”
他耸耸肩,坏笑道:“我困了想睡觉,你要一起吗?”
她轻哼一声,白了他一眼,娇嗔道:“我能拒绝吗?”
“不能,哈哈。”说着,他深情地搂住她,紧紧抱了一会儿,怜惜道:“让你受苦了布兰妮,上岸后我立刻就让汉斯他们去摘水果。”
“好啊,我想吃樱桃。”她嘻嘻一笑,眨了下大眼睛,没有选择去抱怨些什么。
他捏了捏她的脸蛋,手掌在她的腰间摩挲,舔了下嘴唇,凑在她的耳垂边轻声道:“该睡觉了,今天我想用三号姿势。”
噗,吹灭油灯,防止水手偷看。
次日,破晓。
两人几乎是同时醒来,他们听到了不一样的鸟啼,闻到了不一样的味道,那是泥土的气息。
下床,布兰妮去准备早餐,虽然烧菜的水平不怎么样,炸个面包片煮碗虾汤还是可以的。
郑飞则是站到了甲板上,和瞭望塔上的哨兵一起,望着巨大的陆地渐渐逼近,满目欣喜。
银色沙滩,沿着蜿蜒曲折的海岸线,铺向远方,绿色植被,一草一木仿佛不染纤尘,借助望远镜的话,还能看见成片成片的花丛,看起来像是紫丁香,但又不是。
忽然间,林子里飞出一种鸟类,成群结队的,咕咕的叫声告诉人们,它们是鸽子。
这里竟然有鸽子,看外形不是美洲旅鸽,那么这片土地也就不太可能属于美洲的了。
郑飞的眉头拧成一个疑惑的形状,如此茂密的植被绝不是非洲的地貌,那么,究竟是哪里?
靠岸,抛锚收帆。
人们欢呼着迫不及待地往下跑,跟孩子们一起赤脚在沙滩上嬉戏,或是伸手去逮小沙蟹。
沙蟹们如果有表情的话,那绝对是一脸懵逼,哪来的一群大型暴力生物,刚来就让它们妻离子散。
下船的那一刻,郑飞有种率领舰队诺曼底登陆的感觉,心中畅爽,抬头挺胸屹立在沙滩上,感受海风的吹拂,空气中有着淡淡的清新气息,贴近自然的味道。
由着家眷们在海滩上玩,他则带着百来个水手拿上武器工具,分好组往陆地深处探索。
目前还不确定这是哪里,不过看样子不是亚马逊丛林,不必担心会遭遇那些可怕生物的袭击。
银色沙滩走完,来到了一大片草地上,绿莹莹的青草,有膝盖那么高,不知圣地亚哥那家伙是怎么想的,拔了根在嘴里嚼嚼,苦了下脸后还说有点甜,非让别人也尝尝。
对此,郑飞斥责了他一顿,好奇是会害死人的,万一被毒得口吐白沫,没人救得了。
接下来,他们看到了自己特喜欢的一种动物——羊。
几十头肥羊,正安静地低头吃草,吃一会儿再跑到小河边喝点水,生活比家养的还要惬意。
不过它们没想到,自己在几个小时后就会出现在烤架上。
发现猎物,汉斯迫不及待地抬起枪口瞄准,道:“船长,烤着吃?”
郑飞握着目前船队唯一一把线膛枪,笑了笑,道:“给布兰妮炖锅蔬菜羊汤。”
话音刚落,他便扣下扳机,子弹呼啸而出,击中一只后将其它羊惊得四处乱跳,但却没跑,因为它们从没遇到过人类的猎杀,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然后,为了不浪费子弹,上百头灰太狼拔出匕首,进村。
五分钟,猎杀完毕,一头都没放过,几名水手负责把它们运到沙滩上,余下的人继续往前走。
不过在走之前,他们烤了几头最肥的羊,每人分了一大块,原生态的羊肉口感酥嫩无比,再撒上孜然粉,让郑飞想起了内蒙古大草原的味道。
穿过草地,绕过一处沼泽,他们来到了山坡上,不高,十分钟的功夫就登顶了。
站在山顶,远眺。
广阔无垠的大地,在阳光的照射下,焕发着昂然向上的生命力。
这片土地,鸟语花香,远处还有座银顶雪山,可以上去采集冰块泡啤酒或果汁,炎热的夏季夜晚一大杯加冰啤酒灌下,顿时解暑,再配上香喷喷的烤羊腿,嘶~回味无穷。
在山坡脚下有个蓝绿色湖泊,如同镶嵌在碧玉翡翠中的玛瑙般,湖边生长着姹紫嫣红的花朵,沿着堤岸还有一排排的绿叶乔木,投下浓密的绿荫,砍下来可以做船身或是搭建木屋,用途广泛。
他们在山坡上停留了一会儿,喝酒聊天,之后便下山来到了湖边。
几个水性好的想去捉鱼,脱脱衣服就往湖里跳,谁成想刚跳下去突然惊叫起来,仓皇游上岸。
瞧见他们的反应,郑飞连忙警惕地端起枪瞄准湖面,停滞几秒,并没有看见鳄鱼之类的大杀器露头。
“怎么回事?”盯着狼狈的水手们,他问。
“这水好烫。”水手不是在说谎,皮肤都被烫得通红。
温泉?
这么大一片温泉,只有在火山岛上才可能出现,难道这里不是大陆?
想到这里,郑飞来到湖边试了下水温,足够泡方便面了。
他皱了下眉,沉思了不过两秒,就被水手欣喜若狂的呼叫声打断。
“伙计们,看那边!”
一名水手拿着望远镜指着前方,哈哈大笑,跟看见了仙女似的。
郑飞拿出望远镜看去,只见是一片树林,不同的是树梢上生长着果实,鲜艳的橙黄色。
是柑橘,富含维生素c,可以有效预防水手们的坏血病。
“愣着干什么,赶紧拿麻袋!”
说罢,三十四个水手欢呼着拿起麻袋绕湖跑去,忘了多长时间没吃过水果了,总之很久。
郑飞默默掏出海图,目光落在大西洋沿岸,面色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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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二十二章 岛屿风情
从北美的波士顿开始,他的手指顺着大陆海岸线一点点地向下摩挲,直到南美的里约热内卢,停下沉思。
看着自己凭印象手绘的,既熟悉又陌生的轮廓线,他开始努力回忆自己的航行生涯,回忆在大西洋中哪里有这么个风景迷人的大型岛屿。
仙境般的自然风光,倒是和新西兰有点像,只不过新西兰是在大洋洲,距离十万八千里。
不一会儿,水手们扛着鼓囊囊的麻袋回来了,口袋里还藏了不少,笑容灿烂边走边吃,连皮都懒得剥,反正是纯天然的不含农药。
那片柑橘林被洗劫一空,足足装了四十麻袋,够全船队的人吃两个礼拜了。
郑飞吃着久违的新鲜水果,好甜,柑橘的蜜汁溜进嗓子,舒服。
他一口气连吃了十几个,然后让皮特回去叫人抬麻袋,自己则是带着其他人继续前进。
没准天黑之前能抵达远方那座银顶雪山,那样的话晚上篝火晚会就能大口畅饮梦寐以求的冰镇啤酒了。
绕过温泉湖,感觉越来越热了,不断有汗珠从毛孔渗出,顺着脸颊一直滑进脖颈,和后背的汗液汇集到一起,黏住衣服。
然而,热量的来源不是太阳,而是另有其物。
火山。
附近就有活火山,火山口形状似龙嘴,吞吐着灼热的气息,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爆发,不过不用怕,这座岛占地面积极大,根基稳健,不会因为火山爆发这种事就沉入海底,可以安心在此停留,只要在岩浆喷出来时跑得远一点就行了。
这也让郑飞推倒自己之前的设想,天气渐渐变热的原因是火山,而不是因为船队在向赤道靠近。
也就是说,自己当前的位置可能还在北大西洋,这一个月来被磁场耍得一直在兜圈子。
推断归推断,具体位置还要等着达·芬奇做出六分仪再说,更何况,现在也不急着知道位置,这座岛上物产丰盈,没准还有个金矿什么的,先发一波财再说。
越过山脉,行走了约摸两个小时,一路留下着记号以便回程,他们来到了一处宽敞的山涧,郁郁葱葱,有条清澈的小溪流过,溪水是雪山冰雪融化成的,可以直接喝,富含矿物质,真正的纯天然山泉。
郑飞决定,今晚就在这里露营了,足够容下两千多人,再加上两边山崖都不高,地势适中,只需要在山涧入口摆几个火堆,就能防止猛兽接近,口渴了随时能喝到最好的泉水,简直是绝佳的居住场所。
于是,他留下一些人搭帐篷,再让几个人原路返回把沙滩上的那些家眷们都给带过来。
短暂歇息了片刻,给水壶里添满水,他便离开山涧继续向雪山行进,在炎热的夏季,口干舌燥胸腔生火,冰块的诱惑力太大了。
更何况是冰块加啤酒,加果汁,以及果味冰沙。
啧啧,小半杯白兰地,小半杯柑橘汁,两者混在一起,再丢下几块冰,喜欢的话加几滴牛奶,端着这杯“鸡尾酒”往草地上一躺,惬意地边品酒边仰望繁星密布的夜空,手里还握着根烤得酥脆的羊腿。
这生活,简直了,要是有台电视看场球赛就更完美了。
想到这里,他挑了挑眉头。
船队中有不少十几岁的少年,大多是西班牙或葡萄牙人,也有少部分来自意大利和德国。
要知道这些都是著名的足球强国,国人身体素质和思维很适合这项高强度运动,更何况他们的祖先拥有更强悍的身体,多加培养的话,没准水平不比欧洲杯差,到时候随时都能看到现场版足球赛,还是大师级的。
有点意思。
他笑了笑,决定把这项光荣的任务交给格兰特,那家伙出生在西班牙马德里,从小没少踢足球,再加上在少年时期曾接受过极为严酷的训练,当个教练足够了。
喏,第一个爱好在这个时代被找回了。
转眼间,晌午过去了,他们来到了一处林子里,阳光透过枝桠向地面投下斑驳的光影。
脚踩在落叶上,簌簌作响,他们打了几只兔子,烤着吃。
圣地亚哥去解了个手,回来的时候抓着一大串东西,丢在地上,疑惑道:“伙计,这个能吃吗?”
郑飞喝了口甘甜的山泉水,瞟了一眼,倏然惊喜地转过身,道:“你从来搞到的?”
“那边有一大片,这玩意儿长得像个怪物,我摘了一串就赶紧跑了。”
嫩黄色的果实,在中世纪的欧洲很少能看到它的踪影,它的名字叫做香蕉。
郑飞剥了一根,咬了一口,甜。
“好吃吗?”圣地亚哥忐忑地问。
塞完整根香蕉,他笑道:“你知道吗,我小时候很喜欢哭鼻子,每次我哭的时候只要有这个出现在眼前,立马破涕为笑,你说好吃不?”
话音刚落,水手们一哄而散,抢。
最强壮的圣地亚哥却没跟他们抢,而是默默回去又摘了一大串,警惕地抱在怀里自己一个人慢慢享用,边吃边惬意咂嘴。
“给我来两根~”郑飞看着他生怕别人抢食的模样,逗乐道。
圣地亚哥头摇得像拨浪鼓,道:“这么好的东西我才不给你,你看你抠得连那瓶红酒,叫拉拉什么来着?”
“拉菲~”
“对,拉菲,你连拉菲都舍不得给我喝!”
一瓶好的拉菲能买一飞机香蕉。
郑飞苦笑着撇撇嘴,摆了几下手装出不在乎的样子,停顿两秒,突然窜过去地夺了一根,得意地哼了一声,吃。
圣地亚哥眼神中掠过一丝讶色,推推身旁的水手说道:“你们发现没,船长现在越来越像个正常人了。”
齐声应和。
“难道我以前不像?”郑飞把香蕉片砸在他身上。
“吼吼~”圣地亚哥憨笑着,认真道:“你不觉得吗,以前你很少会露出快乐的笑容。”
听了这话,郑飞不由得怔了一下。
好像,是这样的。
现在的自己,的确比以前更懂得把握生活中的快乐了。
他喝了口水,在嘴里含了一会儿,挥手笑道:“伙计们,目标雪山,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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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二十三章 捕兽器
和之前在海上接近岛屿一样,这座看起来近在眼前的雪山,却是遥遥无期,走了不知多久,直到夕阳西下之时,依然没怎么拉近和它之间的距离,估计走了一半都不到。
坐在山坡上休息,郑飞擦掉额头上的汗珠,脱下湿漉漉的衣服凉快了一会儿,眺望着远方仿佛要消失在天涯海角的夕阳。
余晖落在他的脸上,也落在整片大地之上,他仰起头摇着水壶,最后几滴泉水顺着壶嘴,滴进他燥热的口腔,他润了润舌头,舔了几下干裂的嘴角。
“那该死的雪山怎么那么远,水都喝完了。”圣地亚哥抱怨道,伸出舌头喘气,神态像极了某种可爱的亲民动物。
“船长,咱们是继续走还是回去?”有水手问。
郑飞凝望着夕阳,沉思了一会儿,道:“继续走。”
他不喜欢半途而废,更不喜欢走回头路。
他喜欢一直向前,去探索发现不一样的风景。
没水了又怎样,又不是没渴过,以前没少在撒哈拉沙漠执行任务,那些所谓的理论说人三天不喝水就会死其实都是假的,在面临绝境时,人类的坚忍力超乎想象,绝不像研究显示的那么脆弱。
试过手抓单杠双脚离地,双臂伸直吊着吗?正常人一分钟都坚持不了,五分钟就是大神级,而有个摔下悬崖的人却抓住藤蔓整整吊了十几个小时直到获救,手臂早已没了知觉。
何况,顶多再有四个小时就能抵达雪山了,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口渴,而是天黑。
天一黑,前进的道路就看不清了,连猛兽逼近都无法察觉,这么大一座岛要是没有几只老虎,简直对不起满岛跑的羊羔和野猪。
在此必须得感谢我们的天才达·芬奇了。
达·芬奇利用闲暇功夫设计出了一个小工具,酒精灯,但不是一般的酒精灯。
火苗处用镂空的玻璃球包围起来,之所以镂空是便于散热,玻璃球被固定在用铁皮卷成的圆筒里,再通过铁筒内部几片镜子的作用,将酒精灯产生的光线折射向前方。
之所以用酒精而不是煤油,是因为煤油燃烧会冒黑烟,熏人。
达·芬奇给它取了个名字,手持照明筒,听着怪别扭的,被郑飞强行改成手电筒。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个装置有点大,还需改进。
不知不觉间,夕阳便已消失在了天际,夜幕悄然降临,使得这座世外桃源般的小岛,更加恬静了些。
海风,被树林过滤之后的海风,清淡怡人,吹打在脸上不能再舒服,让人不由得就想深深吸上一口。
秀美的景色再加上天然氧吧,倘若在二十一世纪,这里肯定会被开发成旅游景点。
打开“手电筒”,照亮前进的道路,功率不小,能看清十几米以外的情况。
翻过了几个山头,他们听到了狼吠,幽怨绵长,仿佛是在对着空中悬挂着的那轮明月,长嚎。
在山林里听见狼嚎向来是很让人恐惧的,水手们不约而同地止住脚步,紧紧攥着手里的武器,颤巍巍地打量四周的情况,腿不停哆嗦。
郑飞回头看了他们一眼,道:“干什么呢还不走。”
“有狼”
“狼怎么了,记住,狼最怕的就是火光。”
听了这话,水手们得到了些许慰藉,但还是没放松警惕,畏首畏尾地往前挪,脚步轻轻的,生怕踩树叶的声音把狼群招来。
还好,有惊无险,他们顺利穿越了这片山林,来到了一处草地旁,在月光的照射下,大地就像是被洒下了一片银辉,抬头望去,银灿灿的雪山就在不远的前方。
这次真的不远了,穿过这块草地就到了。
只是,这看起来安详的草地,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凶险。
蟋蟀的叫声,是夏季夜晚的特色,除了蟋蟀声外,还有呱呱的蛙叫。
蛙叫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是片湿地,甚至有可能是沼泽。
所以,必须让一个水手先在前面探路,当然,用麻绳捆住他的腰,随时做好拉回来的准备。
敢死队往往用的都是最没存在感的人,一名幸运的苦逼水手被选中,无奈地耸耸肩,上阵之前怯诺地咽了口唾沫,注视着郑飞,央求道:“拜托您照顾好我的家人。”
郑飞捶了捶他的胸脯,笑道:“想什么呢,我保证,你不会死的。”
水手挤出一丝苦笑,点了下头,随即穿上外套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钻进齐臀高的草地,一步一步挪动。
人们紧张地盯着他,在他身后十几米排成队顺着他的脚步走,就这样大约走了几百米,来到了草地的中心位置。
突然,砰的一声响,随即只听一声惨叫,那名水手扑倒在地。
众人一刻都没停顿,连忙把他拉了回来,只见他表情痛苦地指着自己的脚,颤动着嘴皮,不断吸凉气。
他的脚好像被咬了一口,渗着盈盈的血滴,郑飞把灯光打在他的脚上,仔细端详。
不是被咬的。
脚掌上,有个捕兽器,一个大型的夹子。
瞬间,郑飞一个激灵,扫视四周。
捕兽器,这座岛上有人!
土著是做不出这么精密的铁器的,绝对是某种文明的手笔,大西洋中还存在着这样一种文明?从来没听说过。
现在最要紧的是帮伤员包扎伤口止血,犹豫了一会儿,他决定再派一个人当先锋,到雪山脚下再进行包扎,当然,这次的先锋要格外注意脚下。
这块草地说不准还有怎样的危险,万万不能停留在这里,至于返回,也是不可取的,后面的山林里有野兽,闻着血腥味就过来了。
幸好,接下来没有遇到什么突发状况,他们顺利抵达了雪山脚下,选择了一块平地把伤员放躺,郑飞亲自给他包扎,这是外籍兵团士兵必备的自救技能之一。
这名伤员倒是不矫情,努力咬紧牙关忍着疼痛不喊,出色的表现让他在郑飞面前终于有了点存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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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二十四章 雪崩【迟来的三更】
“你叫什么名字?”郑飞想转移他的注意力。
他倒吸一口凉气,勉强笑道:“安德烈。”
“安德烈?这好像是一个贵族的姓。”
安德烈这个姓,本就是尊贵的意思。
“嘶~是的,不过早在我爷爷辈我们家族就没落了,最后一块土地抵给了一个王八蛋。”
说话间,郑飞包扎好了伤口,示意水手们把他抬到一块岩石旁靠着,留下几个人照顾他。
然后,他打算和圣地亚哥汉斯两人去攀登雪山探明究竟,白雪在月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完全不需要照明工具。
走之前,他对安德烈打了个手势,微笑以示欣赏。
这个叫安德烈的人,在今后的某一天,会对他的航海史诗起到巨大的帮助。
因为,他姓安德烈。
安德烈大帝的那个安德烈。
半山腰。
走在白茫茫的雪地上,就像是拂晓天刚蒙蒙亮般,借着银光,他们能看清周围的一切。
这座雪山得有上千米高,岛屿的最高峰也是岛上唯一一座雪山。
在半山腰处,他们看见了一处溶洞,隐隐约约的,看得见里面散发出轻微的七彩光芒。
海岛,雪山里的溶洞,特定的气压地质条件,没准会生成稀有的宝石,值得进去探索。
这座岛白天热得不像话,没想到到了晚上,气温骤降二十度都不止,还好郑飞不太怕冷,对着掌心哈了几口气,拍了下瑟瑟发抖的汉斯,示意他进去看看。
汉斯从地上抓了把雪塞进嘴里解渴,接着喝了一大口酒,暖暖身子后,壮起胆子钻了进去。
大约在两分钟后,只听他的呼喊传来,在溶洞回音的作用下,略显空灵。
“船长,快进来看看!”
闻言,郑飞刚刚抬脚,便感觉到脚下的地面颤动了起来。
第一反应是,雪崩,在雪山上大声呼喊很容易引发雪崩。
地动山摇,汉斯似乎也察觉到了,从溶洞里往回赶。
这个时候该做点什么,但郑飞脑子里现在是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做。
没错,他曾是个勇猛的战士,也曾是个有着丰富阅历的船长但是,他没做过探险队员,尤其是雪山探险。
此时他,惊慌而茫然。
地面颤动得越来越距离,听得见从山顶传来浩大的落雪滚动声,比海浪还要澎湃得多。
他不断在心底告诉自己,镇静,可是他镇静不下来,双腿就像焊在了地上,寒冷的气候下,额头上竟然渗出了豆大的汗珠,后背已被冷汗打湿。
跑?往哪跑?
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在自然灾难面前,人类是那么的渺小。
他的眼前,一片黑暗,即使当初在里斯本监狱里被用刑,也不像现在这么惶恐。
这种感觉他只有过一次,那是在北非战场,自己所在的小队去护送一名重要人物,遭遇了敌对武装的袭击。
对手不是穿着拖鞋大裤衩,手拿ak-47的黑人民间武装,而是训练有素的雇佣兵狙击手。
第一个队友被击中毙命后,他们迅速找障碍物隐蔽好,有个家伙的腿脚稍微慢了点,脑袋便开了花。
他还记得,当时缩在岩石后面,军士长连连喘着粗气,抱紧怀里的突击步枪,说:“对手的实力不比我们差。”
所有人都知道军士长一向是个强大而狂妄的家伙,他说出这句话的隐含意思就是,对手比我们强得多。
那是个天生的狙击手,连开了两枪都没能发现他的位置,没人露头他就不开枪,用帽子也引诱不了他,狡猾得像只老狐狸。
双方对峙,心情却是完全不同,狙击手是从容不迫的猎人,而小队中的每个人都是待宰的羊羔,稍微一动就会被射杀,他们几乎都是郑飞现在这个表情,精神高度紧张,咬牙瞪眼不知所措。
终于在整整一天一夜过后,他们坚持不住了,除了郑飞之外的所有人都疯了似的冲了出去,被对方一个接一个点射,永远沉睡在了北非的荒原上。
至于郑飞后来是怎么脱身的,应该说是得到了上帝的眷顾,下了场雷阵雨,闪电劈着了山林,那里正是狙击手的藏身之地,简直是一场闹剧。
而现在,他又遭遇了这种感觉,如果说有什么比死更可怕,那就是等死。
突然,像是魔怔了一般,他喊道:“快进溶洞!”
躲在溶洞里,没准还有一线生机。
听他这么喊,汉斯在距离洞口几米的地方止住了脚步,至于圣地亚哥,因为从来没经历过也没听说过雪崩,不知道死亡即将来临,倒是很淡定。
喊完后,出于对求生的渴望,他发狂似的往洞里冲,就在距离洞口仅有一步之遥时,一大团雪块毫无预兆地坠下,扑的一声闷响,堵住洞口。
里面的汉斯傻眼了,短暂的愣神后,绝望地大喊起来。
郑飞的情绪不比他好多少,眼睁睁地看着成片成片的雪块从山上滑落,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
脚下出现了一片阴影,上方有一大块雪砸了下来。
千钧一发之际,他只觉肩膀被猛力一推,整个人扑出去在雪地上滑了七八米,旋即只听砰的一声巨响,雪块砸落在原先站的位置,顷刻间掩埋。
随后,又有无数雪块砸在地面上,像下饺子似的,几十秒后,雪崩停止了,他活了下来,没受到任何伤害。
视觉的震撼力,让他呆呆盯着自己原先的位置,忽然想到,刚才是谁推的自己?再一看,圣地亚哥不见了。
那家伙舍身救了自己?
愣了片刻,他迅速爬起,顾不得掸掉身上的雪,冲过去徒手在雪地里扒拉,手指抠着雪块,被冻得没了丝毫知觉,甚至感觉不到指甲流血的剧痛。
离开兵团那么多年,他终于又一次觉得在自己的生命,还有个非常重要的、值得自己用心去结交的朋友。
“圣地亚哥”他几乎绝望地说道,哑了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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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二十五章 雪夜
大地不再颤动,刺骨的寒风席卷整座雪山,寂静的黑夜,除了寒风穿过山谷的哀嚎外,什么都听不见。
至少他什么都听不见。
两分钟、五分钟、十分钟过去了,他仍在不断用手指抠着雪块往下扒拉,这些雪因长期受到挤压,有不少都变成了硬邦邦的冰,想要扒开谈何容易。
寒风裹挟了他的全身,使得他止不住地打颤,嘴唇被冻得发白,脸上飘着霜花面无血色,唯有一双眼睛还存留着灼热。
他相信圣地亚哥没死,或者说,他在安慰自己,圣地亚哥还活着。
苍茫的雪地上,只有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双手不停刨雪,俨然已经忘掉了寒冷,感受不到四肢的僵硬和疼痛,仅被执念支撑着,就这么一直刨下去。
被困在溶洞里的汉斯喊哑了嗓子,咳了几声后便放弃呼救了,裹裹衣服找了个不太冷的地方坐下,通过喝酒来维持体温,保存体力等待救援。
时间流逝,半小时过去了,郑飞的指甲松动,再刨下去就要脱落了。
他终于停了下来,看着自己血淋淋的手指,发呆,神情愣了一会儿,苦笑。
这一停,全身都疼,他坐在雪地上,费了好大劲拧开酒壶盖儿,仰脖灌了一大口,连喘几口凉气,驱赶掉体内的寒气。
“好好的你来什么雪山。”
他抬头望着星空,深深地叹了口气,双目失神,像是自责又像是懊悔。
月光洒在这片银色大地上,他的背影定格在本该唯美的白雪画卷之中,沧桑而孤独。
一个令人怜惜的,男人的背影。
他重重地咳了几声,嗓子又干又疼,吃了口雪水,坐了一会儿,整理好紊乱的情绪后,他决定下山去,在这冰天雪地里吹着冷风过一夜的话,没准真能死在这。
双腿被冻得发僵,他慢慢地、艰难地站起来,把火枪当成拐杖拄在地上,一步步挪动。
******,腿不是自己的似的,抬起来那么费劲,一米足足要走四五步。
走了有两分钟吧大概,连半个船身的长度都没走出,按这种速度来算,下山至少要十个小时,在如此糟糕的身体情况下跋涉十个小时,简直是折磨,最严酷的地狱训练也远远比不上。
他捏了捏耳朵和鼻子,让它们不至于被冻得失灵,然后目视前方深吸一口气,给自己鼓足了动力,继续前进。
倏然,身后响起了雪块滑动的声音,地表也轻轻颤动了起来,虽然比不上之前那么剧烈,但
雪崩又来了?
他颤巍巍地转过头,眼眸中流露出一丝恐惧,却又带着些许解脱。
就在他坦然挺直身体,等着迎接雪崩来临时,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
不远处,一片有卡车那么大的雪块耸动着,随即只听一声沉闷的像是从地底发出的咆哮,如同有股力量在拼死抵抗。
停滞半秒,一个高大的身影突然从雪块下刨了出来,如释重负般的大口喘息,仰面倒地,砸在雪地上。
圣地亚哥。
“圣地亚哥”郑飞揉揉眼,确认不是幻觉,拄着枪杆以最快速度走去。
圣地亚哥躺在地上,接近虚脱,看到他的脸出现,嘴角挂上了傻乎乎的笑,抬起手臂想和他握个手,抬了不到一半就无力垂下。
“你还活着”郑飞的眸子里显露出前所未有的惊喜。
“昏睡了一小会儿而已,本来已经到天堂门口了,没想到块头太大挤不进去,上帝就让我回来了。”圣地亚哥不管什么时候都能笑得出来,因为他是拥有纯正血统的热那亚人,以勇猛无畏著称。
“好了别说话了,节省体力,我现在得给咱们搞点吃的,想办法在这过一夜,我可没本事把你背下山。”
圣地亚哥动了几下嘴皮,犹豫了一会儿,笑了笑,道:“下山去伙计,你留在这咱两都得死,冰天雪地的。”
“别说话,也别睡觉,想想你那美艳性感的维茜。”
说罢,郑飞站起环视了一圈,在这雪山上别说猎物了,连颗野菜都活不了。
想在寒冷中活下来,必须吃肉摄入脂肪蛋白质来补充热量。
他可不会把自己膀子给剁下来烤了,那样的话不仅疼,身体也不完美了呃。
蓦然,眼帘中出现了一个移动着的小雪球,在雪地上窜来窜去,他连忙摸出腰间的望远镜仔细观察,定睛一看,是雪兔!
跳跃着的雪兔在一块岩石旁停下,那里生长着几株草,它在啃。
郑飞迫不及待地举起枪口瞄准,双手却不由自主地哆嗦着,身体每一个关节都很僵硬。
与此同时,头痛,他晃了几下脑袋,静心定神,枪口却不停浮动,难以瞄准。
靠,那个军官叫什么来着,哦对了约翰逊,以前说过真正的高手开枪不是用眼睛,也不是用手,而是心,战士的心!
扯淡!你过来给老子用心打一枪试试!
郑飞骂了句,手指扣在扳机上,大致瞄准方向,开枪。
随缘吧,他想。
老天眷顾,竟然打中了,那只出来觅食的雪兔刚刚吃下几株味道不太好的野草,就飞向了兔子天堂,没准那里会有最美味的青草。
郑飞庆幸地松了口气,走过去捡起它,这只兔子很肥,虽然填不饱圣地亚哥那牲口肚子,让他们活下来还是足够的。
麻利地剥开兔皮,他对躺在地上的圣地亚哥说:“生吃还是烤?”
“烤吧,多搁点孜然粉”圣地亚哥调侃。
“好啊,我兜里还有白天剩的烤羊肉想吃不?”
“想!要是能有碗虾汤暖暖身子就更好了!”
“西班牙火腿蘸着黄油吃,要不要?”
“这个你也有?听说冷的时候吃黄油能御寒。”圣地亚哥惊奇地动了两下身子,等着吃。
郑飞点点头,瞪了他一眼,道:“行,你在这等一会儿,我现在开船去趟里斯本给你买,很快就回来。”
“唉”圣地亚哥失望地撇撇嘴。
“好了,生吃吧,味道不好但热量摄入高。”郑飞用匕首割着兔肉,抬头凝重地看了看前方,接着道:“吃完还得找地方休息,不能待在雪地里,冻一夜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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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二十六章 归来
生吃兔肉,味道是真的难以下咽,还好因为被冻大发了,味觉不是很灵敏,屏住呼吸闭上眼嚼嚼就给咽下去了。
吃完,两人互相搀扶着行走,漫无目的地想要找个能避风的地方。
这才想起,汉斯那家伙还被困在溶洞里。
以两人现在的体力,根本无法搞开堵住溶洞的雪块,只能让这家伙先在里面待着,等下山了再派人来救他。
挪动在冰天雪地之中,圣地亚哥哆嗦了一下,挤出一丝苦笑道:“你现在还想喝冰镇啤酒吗?”
“少说两句话。”郑飞没心情和他开玩笑,努力抬起不断耷拉的眼皮,睁大眼寻找合适的落脚点。
“你说要是有堆火烤那该多好。”圣地亚哥又笑道。
其实他不是话唠,他只是在分散自己和郑飞的注意力,不然的话,很可能精神支撑不住,眼一闭永远倒在这里。
“对,再给你烤只羊腿,堵住你的嘴。”
说话间,郑飞看见了一块大岩石。
他们在岩石后面坐下,在这里可以避开寒风,休息休息,过几个小时估计就要出太阳了,到时候再想办法下山。
“千万别睡觉。”郑飞叮嘱道,然后开始活动僵硬的四肢。
“那你陪我说说话啊。”圣地亚哥昏昏欲睡,被压在雪块下那么久,费尽千辛万苦钻出来的一瞬间,体力便已消耗殆尽。
“好,你想听什么?”
“女人的呻吟”
“去死吧你!”郑飞骂了他一句,顿了顿,噗的一笑。
因为,他也想听。
身处绝境之中,**就是支撑人活下去的动力,这方面的**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圣地亚哥吐吐舌头,道:“要不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吧,你的经历一定很丰富,哈哈。”
“丰富个屁,我就是个船长而已。”郑飞说着,拧了几下脖子。
自己的那些经历,没什么故事性,况且,不愿揭伤疤。
“呃,那我睡了”
“别,我给你讲讲别人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做,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郑飞挑了挑眉头,开始讲述。
圣地亚哥来了精神,竖起耳朵听。
风吹雪落,月光倾洒,苍茫的银白色大地上,岩石后,一个船长,一个大块头,一个讲故事,一个听故事。
就这样,他们熬过了整个雪夜,迎来了东方的曙光。
这是郑飞有生以来最惨的迎接清晨的状态了,肚子咕噜咕噜叫,身体麻木酸痛,喉咙因为吸了太长时间的寒气,疼。
圣地亚哥的状态更差,眼神飘飘忽忽的,晕得站起来直打摆,走两步就一个踉跄。
东方的地平线上,在他们企盼的目光中,赤红色的太阳终于冒了出来,向这座岛屿投来了第一缕光辉。
他们听到了鸟啼,接着,山脚下的丛林中飞出无数只不知名的鸟类,欢快地翱翔在空中。
也是醉了,有只倒霉的鸟一头撞在了山崖上,掉落在两人的面前,这让两人面面相觑。
“这是天上掉馅饼吗?”圣地亚哥憨憨地说,咽了口唾沫。
“管他馅饼还是包子,吃!吃完有力气下山!”郑飞提起匕首三下五除二地剥皮去内脏,犹豫片刻,道:“你还有酒吗?”
“还有点”圣地亚哥递过酒壶。
郑飞把酒均匀地洒在鸟肉表面,搓搓手,拿出最后一根火柴点着,淡蓝色的火苗慢慢烤出肉的香味,撩动着他们饥饿许久的肠胃。
“好香”
“伙计咱们商量一下,这个给我吃,下山后我还你十只。”圣地亚哥又咽了口口水。
“我还你一百只。”郑飞撇了下嘴,把烤得半熟的肉割成两半,大的那块给了这家伙。
“额”圣地亚哥想说些什么,但语塞。
“赶紧吃吧你,块头大消耗大。”
郑飞大口啃完味道不错的鸟肉,站起来活动活动筋骨,便准备下山了。
圣地亚哥也学着他的动作,做一些热身运动,很快的,身体机能恢复不少。
这时,太阳已经完全从地平线上爬起,气温回升了不少,暖和得让人想感动世界,舒服多了。
郑飞拍拍圣地亚哥的肩膀,下山。
路过溶洞时,他们还试着想搞开洞口堆积的雪,但发现它跟冰块一样结实,俨然成了一堵墙,不用大锤和凿子根本动不了它。
于是,他们只能暂时把汉斯丢在这里,不知道那家伙是否还活着,溶洞里的气温可能比外面还低。
两小时后,他们终于回到了山脚,出现在山脚那十几名水手的面前。
水手们在山洞里过了一夜,那个受伤的,名叫安德烈的人,刚刚躺上担架,将要趁着天亮被送往大本营。
水手们这一夜混得也很惨,食物吃得差不多了,又没水喝,眼巴巴地等天亮。
短暂的休息后,郑飞带着他们往大队人马驻扎的山涧赶,一直走到了中午,终于踏上了这片有着小溪流经的土地。
刚刚回到山涧,看见眼前这群熟悉的人、篝火、水果、烤肉,圣地亚哥便欣慰一笑,轰然倒下,他一直在用意念支撑着几乎虚脱的身体。
“快给他拿点泉水来,医生在哪?!”郑飞喊道,忘了自己的身体也好不到哪去,尤其是手指,冻得皲裂。
喊完,他便深深吁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揉着眉心,脑仁发痛。
布兰妮小心翼翼地给他端来一碗羊肉汤,舀起一勺,嘟起小嘴轻轻吹气,递到他的嘴前。
“我有这么娇贵吗?”他嘿嘿一笑,张嘴喝下。
“你还笑!”她拧紧眉头,既气恼又心疼道:“你去哪了,怎么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
“哈哈,我现在不是回来的吗,没事了~”他捏了捏她的脸蛋,捧过碗大口喝尽,微笑道:“再来一碗,还有柑橘和煎牛排,我快饿死了。”
她白了他一眼,扶起他坐在帐篷里休息,给他裹上一层被子,之后便去准备食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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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二十七章 探明究竟
几口暖胃的食物下肚,先是肠胃抽搐,继而渐渐恢复正常。
吃饱喝足,困意没征兆的就来了,眼皮控制不住地往下耷拉,他往帐篷里一趟,合眼,睡了一天一夜,十八个小时。
醒来时,已是第二天早晨。
睁开朦胧的睡眼,盯着帐篷顶看了一会儿,他翻了个身,缓缓神,打了个深沉的哈欠后,坐起。
小溪流淌,水声潺潺,伴随着山中特有的清脆鸟啼,钻进他的耳朵。
他活动活动酸痛的双臂,掀开布帘走出去,抬头深呼吸,眯起眼享受大自然的气息,并惬意地伸了个懒腰。
来到小溪边,捧起清凉甘甜的山泉水洗了把脸,这才完全驱赶掉瞌睡虫,精神焕发。
瞟了眼刚刚出现在东方的太阳,他笑了笑,准备去寻摸点吃的。
然而,这笑意在嘴角停留了不过半秒,他的脸色便沉了下来。
一觉从中午睡到早晨,也就是说在这期间,汉斯还在溶洞里待着,差点就把那家伙给忘了
想到这里,他四处找铜铃想要叫醒水手们,没找到,便对空放了一枪。
砰!
枪声在宁静的山涧中荡开,回音缕缕,惊飞了一片候鸟,它们扑腾着翅膀急忙奔向空中,另择栖息地。
停滞片刻,几百个帐篷里的人们不约而同地躁动起来,哄闹声响彻在山谷之中,短短几秒的功夫,无数名水手神色慌张地拿着武器冲出来,连裤子都没来得及提上,左顾右盼地寻找敌情,看见船长的一脸坏笑后,释然吐出一口气。
郑飞选了二十个最精悍的水手,带上足够的补给、工具和棉衣,准备向雪山进发。
没带上圣地亚哥,那家伙还在呼呼大睡不晓得什么时候能醒,从几吨重的雪块底下拱出来,之后又折腾了那么长时间,得把体力透支成什么样子?
布兰妮担心郑飞的身体还没恢复,建议他留在这里调养几天,吩咐别人去救汉斯,他拒绝了。
这一趟不仅是为了救汉斯,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就是,探明雪山的秘密。
人对未知事物总是充满着好奇,虽然俗话说好奇害死猫,但有一点不可否认,新事物都是有好奇心的人发现的。
走之前,郑飞找了下达·芬奇,在了解到那小子知道日心说后,给了一点小提示:在某一时刻通过测量太阳与地平线的夹角,就能计算出当前在地球上的位置。
不是不想提示更多,而是他只记得这个,希望天才达·芬奇能通过这个消息发掘出六分仪的奥秘吧。
说实话,希望很渺茫,因为这其中还涉及到了某些公式。
达·芬奇,看你的了。
在吩咐所有人都不要打扰达·芬奇后,郑飞带着二十名整装待发的水手,出发!
正午过后,他们快马加鞭地来到了半山腰的溶洞门口。
岛上的昼夜温差很是离谱,夜晚冻成狗,中午热成热狗。
这气温,怎么的也得有三十度,火辣辣的太阳烤着头皮,让众人汗流浃背。
怪的是,冰雪却没怎么消融,大概是因为长年累月吧。
站在洞口,水手们掏出凿子和铁锤,有人建议用**炸开,郑飞果断制止,这一炸还不得再搞场雪崩出来,同样的罪他可不愿受第二次。
在他的指挥下,水手们动作轻轻地敲击着坚硬如冰的雪墙,半小时后,打出无数个密密麻麻的小孔。
随后,他们抄起锤子从边角开始一点点砸开冰门,动作稍微大一大没准就会引发雪崩,郑飞对此心有余悸。
将一堆冰块碎渣处理干净后,郑飞率先钻进溶洞,不见汉斯的身影,继续往里走。
约摸走了十来米,彩色光芒映入眼帘,他加快脚步上前,只见在溶洞深处有个水潭,水面已结上了厚厚的一层冰,在水潭上方,密布着光怪陆离的钟乳石,呈长条状,如同冰锥般。
能够形容溶洞奇景的,只有壮观一词。
洞里的气温不像想象中那么低,反而很舒适,有点秋高气爽的感觉。
郑飞绕着水潭踱步,目光停留在冰封的潭中,从来没进过溶洞的水手们跟在他后面,惊奇地打量着七彩钟乳石,议论纷纷。
潭底有着怎样的秘密?这是郑飞现在唯一所想。
“咦,汉斯在哪里?”有水手纳闷道,刚要扯起嗓子喊一句,被郑飞抬手阻止。
“嘘,不要大声喊叫。”
说罢,郑飞离开水潭继续向溶洞深处走去,救人要紧,那家伙至少一天多没吃东西了,晚上又那么冷,只能说,希望他还活着。
光线越来越暗,他拿出了“手电筒”,照亮前进的道路。
绕过几处转角,隐隐约约看得见前方有个耀眼的白点,好像是出口。
郑飞疑惑地皱了下眉,快步走去。
出人意料,这白光不是什么出口,而是进入了一个银光闪闪的“宫殿”。
四周的石壁,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发出月光一样柔和的光芒,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哦,角落里有张沙发似的长椅,石制的,背对着他们。
看来,这座岛的确有人类涉足过,而且很可能他们现在还在岛上。
想到这一点,郑飞顿时提起警惕,考虑了一会儿,示意一名水手去石椅那看看。
水手踮起脚步,紧紧攥着手里的匕首,小心翼翼地向石椅接近。
他本以为会跟神话故事里那样,椅子上坐着个骷髅,可当他走到椅子前,却不由自主地愣住了。
“船长,是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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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二十八章 价值连城
仿佛闻到了死亡的味道,水手怯诺地咽了口唾沫,看向郑飞犹豫了好一会儿,这才颤巍巍地伸出手,在汉斯的鼻孔前探了探。
“阿嚏!”汉斯猛然惊醒,见旁边有人,诧异地跳了起来,揉揉眼扫视了一圈。
接下来,他和郑飞对视了几秒,两人不约而同地露出了微笑。
“你还活着。”
“我还活着。”
人们惊讶的发现,汉斯不但活着而且活得很好,满面红光一点都不像饿了两天的人。
“给他拿点吃的。”郑飞对水手说。
谁成想,汉斯竟然摆摆手道:“不用,我刚吃过。”
说着,他便从石椅底下掏出一个包袱抖开,里面是一大块风干的牛肉,得意笑道:“这里什么都不缺。”
紧接着,他又笑眯眯地掏出半瓶酒,盖子一拧,酒香四溢。
闻着这浓醇的酒香,郑飞的眸子里掠过一丝讶色,走过去拿起酒瓶子端详,鼻尖凑在瓶口嗅了嗅。
从没见过这么好的酒,至少是有着上百年历史的佳酿,只有极少数懂酒的人才明白,当一瓶好酒在雪山的溶洞里珍藏了上百年,会变得多么美妙,倘若放到二十一世纪,绝对能拍出全球最高价。
这么好的酒,当然是用来独吞的。
汉斯眼睁睁地看着他把半瓶酒都倒进了酒壶里,吐了吐舌头,却丝毫都不心疼,笑道:“慢点倒船长,还有两箱呢。”
郑飞的动作停滞了一下,抬眼道:“在哪?”
汉斯做了个神秘的表情,吹口哨,道:“不管接下来看到什么,都不要太激动哦。”
说罢,他按下隐藏在石椅底部的机关,就像里斯本监狱里的磨盘一样,出现了一个地洞。
郑飞挥挥手,示意水手们在上面放哨,自己随他钻了下去。
地洞中很亮堂,墙壁上的石头散发着荧光,使得这里像是一条神秘的通道,某某王的密道。
走到尽头,出现在眼前的是满地五彩斑斓的宝石,两箱酒,几条风干的牛肉,以及一个匣子。
汉斯挠挠头,道:“我想打开匣子看看有什么秘密,但是搞不开”
话说了一半,只见郑飞拔出匕首麻利地往匣子里一扎,切开。
里面是一张泛黄的羊皮纸,写着奇形怪状的符号,大概是某种字体。
郑飞不是考古学家,自然也就不知道这字的含义是什么,猜测一会儿后,小心翼翼地折好纸,揣进汉斯的怀里,因为它有霉味儿。
然后,他深吸一口气,默默蹲下来,捡起几块宝石在掌心里掂量。
虽然不是什么宝石通,但他没少和上流社会的人士接触,她们佩戴的宝石大致也就是这个成色。
关键是,这里满地都是宝石!小的如蚂蚁,大的和鹅卵石有的一拼,成千上万颗,价值连城。
这批宝石如果带到欧洲全部卖掉,毫不夸张地说,绝对能买下半个里斯本!
这也是郑飞让所有水手都留在上面的原因。
现在的船队不比以前了,纳含两千余人,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没准就会有几个见财起意的人。
这么大一笔财富,要是有人动了心思在饭菜里下点什么东西,或是趁着夜黑风高杀人劫船
这些,不得不防。
沉默了一会儿,郑飞蹙紧眉头,低声道:“汉斯,你想发财吗?”
汉斯茫然点了下头,道:“当然,出来航海不就是为了发财吗。”
“那这些宝石,你想要吗?”
汉斯眼中闪过转瞬即逝的贪婪,抿抿嘴,道:“说不想是假的,但是我知道你不会给的,只要赏我点奖金就好,两百个银币怎么样?”
郑飞摇摇头,认真注视着他,道:“不,我可以给你十分之一,卖掉后足够你享乐一辈子,不过”
“不过什么?”汉斯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的。
“不过关于这批宝石,你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懂么?”
会心一笑。
“懂,你这只狡猾的老狐狸。”
“呵呵,没办法,形式所迫,船上的人太多了,你永远无法弄清其他人在想什么。”
说罢,郑飞拍拍他的肩膀,坐下,喝了口口感醇厚的百年佳酿,瞥着旁边的风干牛肉玩笑道:“你吃的该不会就是这个吧?”
“对啊。”
郑飞一怔,想说些什么又给噎了回去,怕这家伙吐出来。
这肉搁在这至少也上百年了吧,天然冷库虽然没有细菌滋生肉没腐烂,但是要吃下去还真需要勇气。
看起来,汉斯这家伙并不知道它有上百年的历史,吃得还很香。
啧啧,竟然又啃了一口。
郑飞将注意力转回宝石上来,今天是带不走了,得另想办法找群能够信赖的同伴,偷偷把它们转移到船上藏起来。
抱上两箱酒,出洞。
水手们百无聊赖地等着,喝酒聊天,没事再嚼两颗盐焗豌豆,见他俩出来,立刻凑过来询问。
“船长,下面有什么?”
“对对对,是不是有黄金宝藏?”
“哈哈,发财了!”
对这群激动不已的水手,郑飞作出失望的模样,叹了口气道:“只有这两箱酒。”
水手们火热的心被泼了盆水,面面相觑,有不相信的想要钻进去看看,被汉斯一把拽住。
“要赶快离开,再过五分钟洞里就会产生寒气,到时候这里会变得跟冰窖一样。”
“行了,快走吧,回去给各位发奖金,每人十个银币!”郑飞催促道,率先向外走去。
发财梦破灭的水手们失落地垂下头,列成队跟了上去。
两天后的下午,山涧。
鸟语花香,姑娘们蹲在小溪的下游洗衣服,谈笑风生,笑靥如花的脸蛋让人很是心动。
至于汉子们,则是坐在两旁的树荫下翘起二郎腿,偷偷瞟着别人家的媳妇儿或女儿,指尖夹着自制的卷烟吞云吐雾,烟丝是当初从里斯本船坞老板手里坑来的,郑飞自己没兴趣,全给了水手做福利。
圣地亚哥早上刚醒,一醒吃了整整一盆牛肉面,连汤都喝得一干二净,还舔了舔。
郑飞坐在山崖上,在这里可以将整个山涧尽收眼底,看着底下各种姿态的男人女人,轻轻翘起了嘴角。
“船长,吃糖吗?”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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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二十九章 确定位置
郑飞转头一瞥,竟然是达·芬奇。
“唔,你怎么出来了?”他奇怪道,要知道这小子做研究时拖都拖不动。
“遇到了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出来透透气。”达·芬奇嚼着糖,苦恼地说。
没等郑飞问,他便诉苦道:“按照您说的,我能测量出太阳和地平线的夹角,可我仍然无法确定我们在哪,因为我不知道太阳在地球的哪个位置”
“等等!”
郑飞突然一个激灵,道:“你能测出太阳和地平线的夹角?”
“嗯,但”
“快把你的工具拿出来,每隔一分钟测量一遍!”接着,他冲山涧中喊道:“汉斯,把钟表拿上来,快!”
水手们很少见到船长这么焦急,达·芬奇立刻照做,汉斯也匆忙跑到用来当仓库的山洞里,抱出船队仅有的几个大钟表,迅速爬上山顶。
几个钟表的刻度基本准确度基本吻合,郑飞让达·芬奇每分钟做一次测量,自己则负责记下角度和对应的时刻。
角度在增加,还在增加,达·芬奇不厌其烦地做着测量,郑飞在羊皮纸上记下了无数个数据。
在一天中最热的时段,两人曝晒在阳光下,汗流浃背,却是无比专注。
下午一点,终于,角度减小了。
记下这个数据时,郑飞的手哆嗦了一下,接下来的几次测量,角度一直在减小。
他如释负重地吁出了一口气,灌了一通凉水,畅快地抚着胸膛,微笑道:“达·芬奇,不用测了。”
得到这个指示,达·芬奇直接瘫了,拿起壶凉水就往头上浇,连连喘着热乎乎的粗气。
“船长,您可折腾死我了,测了这么长时间您到底要做什么啊?”
“保密。”郑飞狡黠一笑,卖关子道。
“切~”
罪可不是白受的,通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郑飞得出了当前的经度。
钟表是里斯本的匠师制作的,当它在里斯本指针指向正午十二点时,对应的就是太阳与水平线的最大角度。
而现在,最大角度对应的是下午一点,整整晚了一个小时,可得出当前经度在里斯本西方15度。
而里斯本的经度,是西经15度,算上种种误差,当前应该在西经30度左右。
大西洋中,北半球,西经30度,火山,温泉,这些信息足够让郑飞确定这座岛屿的位置是——亚速尔群岛!
亚速尔群岛,在葡萄牙西部约为三分之一个美洲的距离,十五世纪被葡萄牙航海家发现后,成为大西洋航线的重要补给点。
这些岛屿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没有人确切地知道是谁在什么时候发现了它们。有一个浪漫的传说,一名天使从空中抛下一朵花,九片花瓣纷纷落下,变成了岛民们美丽的家园。
林木茂盛、富有异国情调的亚速尔群岛位于欧洲的最西端。(里斯本是欧洲大陆的最西端,不一样。)
郑飞曾不止一次地来过这里,当然不一定就是脚下这座岛屿。
亚速尔群岛被《国家地理旅游杂志》评选为世界最佳旅游岛屿之一,每年都会迎来无数名慕名而来的游客,来自世界各地。
身为圣休伦斯号船长,郑飞当然少不了带着客人往这跑,有的年份一年就要来好几次,大多是在英雄港靠岸。
特塞拉岛是亚速尔群岛中最热闹的一个,而繁荣的市镇——英雄港位于特塞拉岛的南岸,始建于16世纪,这座小镇有着无法言述的魅力,吸引了世界各地无数捕鲸人、小商贩、猎宝者徜徉在卵石铺就的街头巷尾。
驾艇出海的船民,也许会在悠闲的下午,坐在古老广场的咖啡馆里啜饮着浓咖啡,透过长长的玻璃橱窗,偷看街上穿着短裙的长腿美女,想象自己在捏她性感的屁股。
岸边横着几艘里斯本捕鳕船,它们会在夜晚或者清晨凉快的时候启动,出海捕鱼。
当地的家庭主妇,由于这里气候宜人,即便到了四十岁依然是风韵犹存,当丈夫出海不在家时,她们很乐意把岛上北约的拉日什航空基地的飞行员请到家里,给他们拿上一瓶红酒,亲自下厨煎两块牛排,悠然地享受着生活,至于怎么享受嘿嘿。
英雄港还保留了葡萄牙贸易货栈,两座要塞圣塞巴斯蒂安教堂和圣约翰浸礼堂,这些建筑形成了港口的主要框架,大量16世纪巴洛克建筑的教堂和修道院,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组成了市区建筑群。
涂漆的木制阳台旁,也许会有三两位美丽的姑娘,撑着她们雪白的双臂,用她们甜美的笑容去迎接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
由于亚速尔群岛多火山温泉,地热丰富,利用地热烧菜便成为一绝,把米、香肠或蔬菜拌好调料放入一个周围带孔的木制圆桶,在地表冒地热的小洞口,用蒸汽罐连续几个小时不间断地蒸煮,热腾腾香喷喷,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不少旅行者就是冲着这熔岩烧烤的名头而来,来到这里,别的可以不吃烤鸡是不能不吃的,当然还有烤乳猪烤全羊。
离开热闹的城区往更远些的地方走,最常见就是大西洋岸边的峭壁耸立,岩石嶙峋,海边空无一人,站在制高点上俯瞰,黑色的火山熔岩犬牙交错,大海变幻不定。
总而言之,亚速尔群岛,是极具开发价值的宝岛!
郑飞站直身体,拿起望远镜来眺望着远方的海岸,满意地砸了下嘴。
就冲着这份风情,也必须把这座岛变成自己的基地,更何况它有那么好的气候条件和矿产资源,留下些人来开发它,不但能创造财富,还能为船队减负。
他的开发计划,在到达美洲之前,启动了!
然而,有一点让他陷入了深思,亚速尔群岛距离葡萄牙海岸线最多十天的航程,自己的船队却漂了一个多月,看来没少兜圈子。
把这里变成殖民地的话,总觉得有点不安全,因为葡萄牙海军只需要向西航行个十天就能抵达这里,太近了。
所以,在开发之前,必须做好防御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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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三十章 热气球
既然决定要开发这座岛,就不能一直住帐篷了。
除了女人和孩子,上千名水手和家眷全部参与到了一项规模宏大的行动中——盖房子。
岛上有很多适合用作建材的树木,砍下它们去搭建小屋再合适不过了,家眷中还有做铁匠营生的,搭建起炉子采集矿石来生产盖房所需的铁钉。
在这期间,郑飞还安排阿瑞斯和几名信得过的手下,前去溶洞把宝石给偷偷运了回来,藏在新大陆号的船舱里,以后运到欧洲能换一大笔钱。
处理完这些,郑飞又闲了下来。
这天,他惬意地坐在树荫下,背靠着树干,吃着甜丝丝的柑橘,看着忙忙碌碌的人们,品着口感醇厚的百年佳酿。
悠扬的乐器演奏声萦绕在耳畔,节奏很快,那是几个年轻小伙子的手笔,为的是让人们更有干劲。
这时,圣地亚哥喜笑颜开地跑了过来,那么大块头咚咚咚地踩着地面,像一头棕熊。
“伙计,猜我捉到了什么?”
“一只蚂蚁?”
“切~我捉到了一匹烈马,像极了亚特兰大码头监工头子骑的黑鬃马!看看去?”圣地亚哥很激动,他这辈子都没骑过马。
一个多月前从里斯本突围时,骑士军团的马全部留在了岸上,只带了两匹最好的,准备到了美洲后配种。
郑飞对马没什么兴趣,又不是玛莎拉蒂。
他抬了下眼皮,伸了个懒腰,道:“我不去了,你自己玩吧。”
圣地亚哥失望地撇撇嘴,在他身边坐下,给自己倒了杯酒,说:“你不是想把整座岛都探索明白吗,马跑得可比人快多了。”
“可是它无法穿越丛林与河流,只能在平原上奔跑。”郑飞仰脖喝完杯里的酒,看着翱翔在空中的老鹰,笑道:“它又不能飞。”
飞~
对了,最近没有安排任务给达·芬奇,可以考虑让热气球面世了。
有了热气球,就能搭上它飞上几千米甚至十几千米的高空,俯瞰大地,将这座岛屿的迷人风景尽收眼底。
而且,热气球还能在今后的探索与战斗中发挥奇迹般的作用。
想完这些,他拍拍圣地亚哥的肩膀,让这家伙玩马去,自己则是穿过搬木头的人群,来到了一处僻静的角落,钻进帐篷。
达·芬奇坐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盯着面前的羊皮纸,跟往常一样,丝毫没注意到郑飞进来了。
郑飞踮起脚步凑上前,探头一看,嗬,蒸汽机的雏形,不过只画出了一个框架。
“达,最近怎么样?”
达·芬奇抖了一下,笑道:“嘿嘿,挺好的,每天都有烤肉吃,比我在里斯本时过得好多了。”
说罢,他又把注意力转回图纸上,继续思考。
郑飞挑了挑眉头,道:“先别想这个了,有件重要的事需要你去做。”
“您说,我听着呢。”
郑飞撕了片纸,捏住它悬停在油灯火苗的上方,道:“看这里。”
达·芬奇眨了下眼,转头望去,盯着纸片看了一会儿,问:“然后呢?”
“有什么变化吗?”
“唔,纸片好像变得黑了点。”
“除了黑呢?”
沉默片刻,达·芬奇挠挠头,猜测道:“它在动?”
郑飞不打算再卖关子了,直接点明道:“没错,空气加热后会变轻,便会向上飞。”
达·芬奇愣了一下,道:“好像有道理,可是为什么啊?”
“有些事是没有理由的。”
“不,我觉得每件事都是有原因的。”
“那你为什么是吉姆斯的儿子?”
“”
达·芬奇有生以来第一次辩论失败,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注意力移到纸片上,回味郑飞刚才的指点,皱起眉心想了一会儿,忽然眼前一亮,豁然开朗道:“如果把空气收集起来,再想办法加热它们,就能飞上天了!”
郑飞耸耸肩,笑道:“交给你了。”
“放心吧船长,我会好好干的,不过”达·芬奇欲言又止,难为情的样子。
“有什么要求尽管提。”
“我那个”
“你不说我就走了啊!”郑飞掀开帘子。
“别”达·芬奇挠头,酝酿好久,红着脸道:“我今年十六岁了。”
看见他奇怪的反应,郑飞已经大致猜出他想说什么了,微笑着等下文。
“船长您知道的,男人十几岁时就会开始有生理反应”
“看上哪家姑娘了,我帮你牵线。”
“没有没有,我只是想抒发一下生理反应,我觉得,那个叫薇薇安的舞娘挺性感的”
“好好做事,把热气球给搞出来后,薇薇安让你玩一个礼拜,不过你可得小心点,别被那浪货吸干了。”
“明白!”达·芬奇打了个手势,爽朗一笑。
郑飞掀门帘弯腰转出去,情不自禁地笑了笑,看来这个旷世奇才也有弱点,风流。
有弱点是件好事,便于以后控制,不然等这小子长大了翅膀硬了,搞不好就会产生什么坏心思。
古往今来,策划出疯狂举动的,都是天才。
比如,阿道夫·希特勒。
离开达·芬奇的帐篷,郑飞瞧见远处的空地上,圣地亚哥正一次次地爬上马,又一次次地被摔下来。
烈马,总是让人又爱又恨。
女人也是。
不过也不怪人家马,大块头的体重至少两百五十斤,往上一骑,场面不堪入目
在工地徘徊了一会儿后,郑飞去了工匠小屋。
工匠小屋是最先被搭建起来的,里面的工匠正在将滑膛枪加上膛线,以及改装子弹。
经过改装,有效射程至少能提升三倍,也就是一百多米。
小屋中,充满着叮叮当当的敲击声,还有油的味道。
看见郑飞进来,工匠们停下手里的活计,齐声叫道:“船长好!”
郑飞微笑示意,道:“改装多少把了?”
“二十一把。”工匠头子汇报道:“船长,我们刚在讨论,如果把火炮也加上膛线,是不是也会猛很多呢?”
“想法不错,你可以试试。”
“但是现在还有个问题,就是我们无法制造出炮管,也无法在里面刻上膛线。”
“你带人去沙滩上搞点沙子来,要那种颗粒特别细,容易粘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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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三十一章 岛上悠闲生活
工匠带回来的沙子颗粒极细,很适合做模具,郑飞花了大概两小时的功夫码出了线膛炮管的沙模,给工匠们介绍了铸造的流程,便离开了工匠小屋。
仰头,深呼吸。
天气不错,晴空万里,几朵白云这么缥缈着,为湛蓝的天空点缀上了一抹薄纱。
哇哦,圣地亚哥竟然成功骑上了烈马,他做到了。
布兰妮独自一人坐在小山坡上,留下一个曼妙的背影,吸引着男人们焦灼的目光,也吸引郑飞抬脚走去。
郑飞叼了根青草,淡淡的苦涩味儿在口腔里传递开,他悄悄来到布兰妮身后,抱住她。
她惊叫了一声,花容失色,正要挣扎忽然看见是他,吁了口气道:“吓死我了你!我还以为是哪个色胆包天的呢!”
“哈哈,谁敢?”他紧贴她的背,凑在她的耳边,呢喃道:“我刚听见你在唱歌。”
“嗯~哼一些小调而已。”她喜欢被他从背后抱着,很有安全感。
“我教你唱歌吧,怎么样?”
“好呀,不过你会唱歌?”
郑飞吐掉嘴角的青草,吹了个口哨,抱着大美人坐在舒适的草地上,眺望着山下成片成片的花海,渐渐的,歌声从喉间悠悠传出。
窗外的麻雀~
在电线杆上多嘴~
你说这一句~
很有夏天的感觉~
听到这陌生的,却充满着魅力的语言,布兰妮漂亮的眸子中,现出一抹从未有过的惊喜,温顺地趴在他的手臂上,认真听完了整首歌。
一曲落定,她不由得鼓掌,笑道:“虽然我听不懂,但是好好听!谁教你哒?”
他笑了笑,搂住她的腰肢,平视远方,起起伏伏的山脉,回忆道:“当我还在上学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这首歌,那时我的座位在窗子旁,一抬头就能瞧见枝头上的麻雀,叽叽喳喳。唱这首歌的人现在已经名满天下,过上了滋润的小日子。”
“那他叫什么名字?”
“杰。”
“咿~那你能教教我嘛?”她眨了下大眼睛,托腮道。
“当然,不过你得先学会这种语言,让我们从最基本的开始。”
说着,郑飞捡起一块石头,用汉语说道:“石头。”
“四透?”
“再来一遍,石头。”
“石头?”
“对,差不多了,再看这个,青草。”
山坡上,树荫下,他们搂在一起,欢颜笑语地学习汉语,博大精深的、全世界最美丽的语言。
在别人看来,他们是在秀恩爱。
尤其是,在垂涎于布兰妮的美貌的水手们看来。
对于水手们来说,每天眼前有这么个大美人来回晃着,实在是心急火燎,没老婆的还好,能找舞娘们去舒爽舒爽,有老婆的只能找自己的糟糠之妻泄泄火。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今天上了明天还想上,这是爱情,今天上了明天还得上,这是婚姻。
聪明的人,擅于把婚姻当作爱情,愚蠢的人,只能把爱情变成婚姻。(啧啧,搞得我好像结过婚似的)
半个月,悠闲的过去了。
早上起来晨练,吃早餐,钓钓鱼打打猎,热的时候喝个果汁游个泳,到了傍晚烤只羊腿,炖上一锅肉,冰镇啤酒敞开了喝,睡前跟布兰妮换不同姿势玩到嗨,之后搂着她入睡。
这就是郑飞每天的生活,这期间,一切都是那么的平淡,而又回味无穷。
所有小木屋都造好了,足有数百个,每个占地十几平方米的样子,错落有致地分布在平地上。
郑飞和布兰妮的木屋是最豪华的,坐落在一条小清河旁,出门就能喝到最甘甜的雪山泉水,摸到口感肥嫩的鱼虾和小蟹。
郑飞勒令所有人不许污染这条河,要是发现有人往河里尿尿,往哭里打!岛屿总共就这么大,环境被污染了之后就要换地方,换来换去最终只有一个结果,无处可去。
虽然他本人不打算在这常住,但也要为这群子民负责,或者说,让这群子民为他们自己负责。
他用了一句话:“谁敢蔑视规矩,我就让你知道裁决的含义。”
无规矩不成方圆,想管好这么大一波人,必须来点狠的。
这就是,法律的雏形。
今天,他照例早早醒来,五公里越野跑,流出满身大汗后痛快地冲了个澡,端了杯美酒坐到秋千上,接过布兰妮递来的水果派。
秋千是专为布兰妮搭的,有其她小姑娘效仿着也在家门口搭了一个。
他和布兰妮轻声聊着天,慢悠悠地帮她晃着秋千,这时,工匠头子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报喜道:“好消息船长,第一批线膛炮造出来了,等着您去试射!”
他耸耸肩,吻了布兰妮一下,道:“那就射呗,最好不要射在里面。”
布兰妮转头白了他一眼,撅起嘴道:“流氓。”
“想什么呢,我说的是山谷里面,不是你那里面。”他坏笑道,随后转身而去,留下她独自凌乱在风中。
山坡上,线膛炮被安装在脚架上,脚架紧紧固定在地面上,能有效遏制后坐力。
“哪来的脚架?”郑飞诧异道,看架子的结构都有点接近野战炮了。
“我们请乔治设计,乔治又去找了那个叫达·芬奇的,那家伙一个下午就把图纸给搞出来了。”
“哦~那就不奇怪了,开炮吧!”郑飞会心一笑,抬起望远镜准备观察。
炮手就位,填弹。
砰!
一声巨响,炮弹冲出线膛管,得到一次提速,呼啸着划破天际,奔着远方的草原而去。
在人们的欢呼声中,在空旷无边的草原上,炮弹落地,郑飞不可思议地放下望远镜,满意地点了下头。
有效射程至少一千二百米,如果有上百门线膛炮同时开炮,在武器落后的中世纪,足够把对面吊起来打。
达·芬奇真是个宝贝,要是以后能弄出蒸汽机,搞个蒸汽动力装甲车,坦克军团
想远了。
在一片欢呼声中,郑飞微微拧了下眉心,然后用望远镜观察附近的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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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三十二章 做好防御准备
这片地势比较平坦,除了几处丛林外,覆盖地表的就只剩齐膝高的草原了。
附近共有五处山包,高度在百米左右,在上面布置防御工事,能有效观瞄周边的敌情并予以打击。
为了预防可能出现的葡萄牙海军和居住在岛上的土著,郑飞立即命令水手们布置工事,并让工匠加紧线膛炮的制造。
半小时后,海崖边。
惊涛拍岸,发出独特的响声,呼呼的海风掠过耳畔,咸腻却又怡人。
郑飞坐在崖上,面对着一望无垠的大海,心中无比开阔,澎湃感十足。
嘴角不禁微微上扬,他拧开酒壶盖儿,灌了一小口,含了一会儿,咽下。
酒香醇厚,兑上杨梅汁的话,口感肯定不错。
躺下,眯眼休憩。
这时,由远及近的咚咚咚的脚步声表明,大块头圣地亚哥来了。
“伙计,吃这个吗,水手们刚刚发现的,听他们说好吃极了!”
郑飞偏偏头,瞥了瞥壮汉怀里抱着的水果,是炎热季节最具吸引力的水果——西瓜。
他眼前一亮,翻身而起,拔出匕首切成两半,对圣地亚哥扬扬头,道:“你要吃吗?”
“额”圣地亚哥挠挠脸说了句随便,心底暗想你不给我吃我就跟你没完。
郑飞嘿嘿一笑,抱起半边西瓜往回跑去,任凭大块头在身后呼喊。
他愉快地奔跑着,想把西瓜拿给布兰妮先尝尝。
只不过,对种植业一窍不通的他完全没意识到,野生西瓜的个头都是很小的,自己怀里抱着的是人工培育的。
很快回到了小屋,布兰妮和往常一样,坐在小巧玲珑的秋千上,伸直她那白皙的长腿,饶有兴趣地望着小河里游过的一条条小鱼,手里捧着个画板,画风景。
看到郑飞的身影,她露出灿烂的微笑,眨了下水灵灵的大眼睛,道:“你不是在海边吗,怎么有空来啦?”
郑飞坐到她身边,吻了下她俏丽的脸蛋,柔声道:“给你送新鲜水果吃啊。”
说着,他用匕首挑起西瓜最中心的那块,递到她嘴前。
她撅撅嘴,道:“哪有喂人家吃东西用刀的。”
“想赶快让你尝尝嘛,来~张嘴,乖~”
“这话听起来好奇怪”
“哈哈,想起了晚上在床上的画面?”
“噗”她白了他一眼,张开小嘴,嚼着甘甜的西瓜肉,汁液从嘴角溢出,嘻嘻道:“好吃~”
他挑了挑眉头,笑道:“都给你了,不要吃太多,不然会吃坏肚子的。”
“嗯~你又要去哪?”
“回海岸边,还有些事要做。”
他抚着她的长发,走之前来了个深情的拥吻。
海崖上有几十名工匠,正在搬运木头和沙包,有条不紊地搭建瞭望塔。
郑飞打算沿着海岸搭建十几个瞭望塔,方便观察海上的情况,万一葡萄牙皇家海军在这登陆,也好提前做准备。
相比海军,更需要防的是海盗,当然不是普通的海盗,普通海盗都是混海岸线的,亚速尔群岛远离欧洲大陆极少有船队通过,没有哪个海盗会出没在这里。
海盗指的是,其他的航海家。
在中世纪,有着无数富于冒险精神的航海家,展开双臂冲向大海的怀抱,目的大体只有一个——财富。
有了足够的财富,他们就有了名望、地位、女人等等等等,所需的一切都唾手可得。
所以为了这个目的,他们不惜泯灭良知,做出一些丧尽天良的举动。
比如,大名鼎鼎的环球航海家,麦哲伦。
麦哲伦死于菲律宾的部落冲突中,菲律宾人在马克斯坦北岸,为一个叫拉普拉普的勇士和麦哲伦修建了一座奇特的墓,两人共用,墓碑的顶端是拉普拉普持盾剑的铜像,在碑的正反两面镌刻着两位敌对人物的事迹。
墓碑正面刻着:一五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拉普拉普和他的战士们,在这里打退了西班牙入侵者,杀死了他们的首领——费尔南多·麦哲伦,由此,拉普拉普成为击毁欧洲人侵略的第一位菲律宾人。
墓碑的背面刻着:一五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费尔南多·麦哲伦死于此地,他是在与马克坦岛酋长拉普拉普的战士们交战中受伤死亡的,麦哲伦船队的一艘船只——维多利亚号,在埃尔卡诺的指挥下,于一五二一年五月一日升帆驶离宿务港,并于一五二二年九月六日返抵西班牙港口停泊,第一次环球航行就这样完成了。
麦哲伦的环球航行固然伟大,但他对殖民地人民的暴行也是不能容忍的,屠杀、放火、强奸,可谓是无恶不作!
在大航海时代,航海家没有几个是好鸟。
呃,郑飞除外。
为什么除外?因为他和别人不一样。
为什么和别人不一样?因为,他就是和别人不一样,他将会成为史上最受人敬重的航海王,人们亲切地称他为,船长。
总而言之,如果真的有某些怀揣野心的航海家抵达了这座岛,岛上的居民定会受到一场惨烈的洗礼,男人们倒没什么,投降沦为奴隶便是,而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则会
所以在郑飞离开这座岛之前,必须指导居民们做好防御准备工作,搭建瞭望塔是第一步,之后还有挖地道,以防对手过于强悍,硬拼不过只能躲避。
对工匠交代一些事情后,郑飞又坐到了海崖上,眺望远方的海面。
圣地亚哥一个人闷闷地啃西瓜,递了一瓣给他,然后继续啃,不说话。
郑飞接过西瓜咬了一口,瞧着他憨憨的模样,不禁笑道:“你这家伙该不会是吃醋了吧?”
“切,别开玩笑了,我可不是老娘们!”
他揉揉眉心,注视着平静的海面,抬头望了眼掠过空中的海鸥,道:“壮汉,我忘了跟你说句谢谢了,谢谢你那天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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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三十三章 闯入者
【船长回来了,兄弟们,启航!<(≧▽≦))↗[go!]】
憨憨一笑,这是圣地亚哥对他的回答。
海风,吹个不停,银白色的沙滩上,驻足着成片成片的候鸟,它们蹦跶来蹦跶去,或许是在找被浪潮冲上沙滩的小鱼小虾,亦或许只是因为好玩而已。
此起彼伏的鸟啼声伴随着涛声,像是一曲振奋人心的歌,使得忙碌的工匠们干劲十足,边干活边笑呵呵地聊天。
“伙计们,猜猜今天的晚餐是什么?”
“烤面包片,水果沙拉,一碟烤肉,再加一碗羊肉汤,简直完美!”
“啧啧,没准船长今晚同意咱们搞个篝火晚会呢,那样就有大餐吃了。”
除了工匠,还有两名不过二十岁的漂亮姑娘也坐在海崖上,一腿伸直一腿弯曲,肌肤白皙,脸颊伏在膝盖上,充满了少女气息。
同样的,她们也在交谈。
“船长为什么喜欢布兰妮呢?”
“因为漂亮呗~听说她从十六岁起,就霸占着里斯本第一美人的称号。”
“嗯~那你说船长眼里除了她还有别的女人吗?”
“当然,其实我觉得吧,船长对我就有点意思,每次看到我都会笑笑,好像挺喜欢我的......”
“切,无聊!”
“喂,你还不信是吧,要不要打个赌,明天之前我要是能让他说喜欢,你就把你最漂亮的那件裙子送给我!”
“行啊,一言为定,你要是输了就把珍珠项链给我!”
短暂的沉默后。
“哈哈,你上当了,我只说了让船长说喜欢,又没说喜欢我,你猜我等会去问船长喜不喜欢布兰妮,他会怎么回答?”
姑娘得意大笑,高耸的胸部一颤一颤,扮了个鬼脸。
猝不及防的,身后传来一道男嗓。
“还行吧~”
回头一看,只见郑飞悄悄站在她们身后,憋着坏笑。
“船长......”姑娘脸腾地红到了脖子根,低头摆弄衣角,恨不得找个地缝溜进去。
郑飞手插在兜里,看了娇羞的她们一会儿,托起她的下巴,注视着她的眼睛,道:“以后再说这些话,小心我把你抱到床上去。”
说罢,他抬脚向海滩走去。
怔了怔,等他走远之后,姑娘欣喜地摇着同伴的胳膊,小心脏扑通扑通跳,激动道:“听到他说什么了吗?他说要把我抱到床上去!”
“噗,怎么这么贱呢你......”
踏上海滩,郑飞径直向“码头”走去,这是片几十米深的水域,适合抛锚停船,并且两边都是海崖,停泊中的船受风力影响小。
在浅水区游了一会儿,他顺着舷梯爬上了新大陆号,来到这块久违的甲板上。
扶着护栏,他的目光落在郁郁葱葱的海崖上,看到了一只上蹿下跳的猴子,正在攀爬青色藤蔓,很努力地翘着尾巴伸长手,想要摘到那颗野果。
看到这贴近自然的一幕,他的嘴角不禁上扬,摸出酒壶喝了一小口,将目光移向远方,水天交接之处,海面宁静,碧空如洗。
欣赏美景,大约有两分钟吧,他颇为舒服地挑了挑眉头,向船舱走去。
踩着悠闲的脚步,他来到了船舱门口,正要推门而入,却听见里面传来窸窣的响声,好像有东西在里面乱拱。
难不成是猴子?
皱眉迟疑片刻,他悄悄拔出匕首,动作轻轻地推开门。
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屁股。
有个人钻进床底,忙手忙脚地翻东西,杂物堆了满地,甚至还有一直藏在床底的永恒之刀。
那人一边翻,一边絮絮念叨着:“该死的,到底在哪??”
郑飞反握匕首,踮起脚尖悄然来到他身后,蓦然抵住他的腰,沉脸道:“举起手,出来。”
那人动作停滞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乖乖从床底爬出来,把手举到头顶,转过头。
看到这张脸,郑飞恨恨咬了下嘴唇。
格兰特,这个以偷盗为生的家伙,到了这里还狗改不了****?
“船长......”格兰特难堪地笑了笑,酝酿一会儿,道:“匕首好尖,我本来就不是你的对手,不用拿它抵着我吧。”
郑飞嗯了一声,但没移开匕首,多年的战斗生涯教会他永远不要给敌人一丁点机会,特别是油嘴滑舌的敌人。
见他不动,格兰特咽了口唾沫,正欲开口,郑飞问话了。
“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我刚喝酒了。”
“我问的是,你来干什么?找东西么?”
“嘶,对啊,我怎么跑这来了?”格兰特愣愣地眨巴着眼,回想了一会儿,茫然道:“我只记得和他们在那喝酒,喝着喝着就断片了。”
郑飞的脸色并没有因此而缓和,反倒更严厉了些,道:“但是,你现在很清醒,一点都不像喝醉的人。”
“我是被吓得清醒了。”格兰特谄笑道:“要不我哈口气给你问问?”
话音刚落,郑飞便感觉到一股恶心的酒气扑面而来,掩鼻踹了他一脚,收起匕首,面无表情道:“出去,以后别进我的房间。”
“哈哈,怕我发现你跟安娜床战的痕迹拿去给布兰妮吗?”
“我没跟你开玩笑,去甲板上等着我。”
格兰特撇撇嘴,出门。
郑飞盯着他的背影看了几秒,警惕的边留意外面的动静,边掀开床板,里面是几麻袋的宝石。
确认所有宝石都在,他盖上床板,不禁笑着想,格兰特那家伙肯定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大一笔财富近在咫尺。
独吞它们的话,足够在英格兰法兰西意大利西班牙等任何一个国家,买下最大的庄园。
而格兰特最渴望的,就是财富。
在房间里停留了一小会儿,他上了甲板,瞧见那家伙正靠着护栏喝闷酒,眼神凝重。
“想什么呢?”他问。
格兰特回过神,挤出笑道:“我还能想什么,姑娘呗。”
“走,跟我回去,有件事要你做。”
之后,郑飞把他带到了施工现场,指着忙碌中的工匠们,对他说:“帮他们修建瞭望塔,作为你闯进我船舱的惩罚。”
“可是我......”格兰特愕然道。
【看到群里的兄弟们踊跃地要补齐盟主,真有点小感动呢,谢谢你们,也谢谢所有喜欢这本书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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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三十四章 隐患
“可是什么?”郑飞抬起眼皮,注视着延伸至远方的长条状沙滩。
格兰特动动嘴唇,犹豫了一会儿,道:“我不会做这些活计,从没接触过。”
“那就搬木材,搬沙包,不好好干活的话,今晚的篝火晚会你就别参加了。”
说罢,郑飞转身要走。
“嘿!”格兰特盯着他的背影,恨恨捏了下手指,道:“我跟那些工匠不一样,我是西欧游侠,被人们奉为传奇的人!”
短暂的沉默。
郑飞微微翘起嘴角,转头,眼神中带着些同情的意味,说道:“只有你能把贼说的这么冠冕堂皇。”
丢下这句话,他头也不回地离去,格兰特杵在原地,攥紧拳头,怒目而视,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在树林后。
越过山丘,跨过河流,郑飞回到了大本营,瞧见的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安逸和谐。
姑娘们盘起金色长发,挽起袖子,聚在河流下游洗衣服,笑逐颜开,模样可人。
男人们几乎都有事做,要么在帮匠师改铸火炮,要么就是进丛林打猎去了。
至于两鬓斑白的老人,则是依靠在树荫下,手里抓着把盐焗豌豆,边往嘴里送边笑眯眯地看着眼前嬉戏中的孩童们,大概想起了许多年前的自己,胡子笑得一颤一颤,乐在其中。
郑飞听到了一个自信满满的童音。
“总有一天,我要成为船长那样的男人!”
来自小哥伦布,稚嫩的脸蛋上,出现了不该属于这个年纪的豪情。
郑飞挑了挑眉毛,走过去摸摸他的头,笑道:“首先你得有强健的体魄,从这里跑到海崖边再跑回来,敢吗?”
哥伦布擦了下鼻梁,自信地握了下拳头,道:“敢!兄弟们,让船长看看咱们有多牛!”
话音刚落,这一大群不过十岁左右的孩子,发癫了似的向海崖冲去,嗷嗷叫。
郑飞眼中掠过一丝惊讶,随即欣慰一笑,自言自语道:“小土匪头子。”
他抬头望了眼晴空,摸出别在腰间的酒壶,品了一小口,之后敲响铜铃,把大家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后,大声喊道:“今天谁跟格兰特喝酒了?!”
寂静,唯有鸟啼声回荡在山涧之中。
郑飞期盼的目光从人们身上依次扫过,树荫下的吃豆老人,河边的美丽姑娘,手持工具的匠师......全都茫然地看着他。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有个匠师挠挠头皮,小心翼翼道:“船长,格兰特一大早就不见了,早餐都没见他吃。”
“所以没人跟他喝过酒是吗?”
“没有......他怎么了?”
“没什么。”郑飞揉着眉心,加了句:“刚才的事谁都不许跟格兰特提起,明白么?”
“嗯!”很整齐的回应。
即便人们知道格兰特西欧游侠的身份,可当这个曾经的传说真的和他们近在咫尺,他们却发现他其实就是个贼,骨子里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来到岛上的这段时间,格兰特偷过老工匠福特的玛瑙手串,调戏过无数有点姿色的姑娘,甚至还睡了几个,事后提上裤子不认人,活脱脱的流氓地痞。
这样的德性,使得没人愿意向着他,更别说和他交朋友了。
郑飞站在小屋前,吃着布兰妮端来的一盘水果沙拉,隐隐约约地感觉,心头总有些不安。
他想,格兰特一定是看见自己那天让人抬着宝石麻袋去藏到船上,怀疑里面是宝藏,才独自前去翻寻。
那样的人就如同定时炸弹,留着始终是个隐患,那么,杀了他么?
想到这里,他的目光凝重了些,吃了块柑橘。
布兰妮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轻轻揉捏着,笑着问:“好吃吗?”
“嗯,好吃。”
“嘻嘻~话说,这座岛真的特别神奇,生长着好多神奇的水果,比如说这个香蕉,以前我都要在王室筵席上才能吃到这么甜的,别的地方卖的都是野生的,很酸涩,里面还有讨厌的籽。”
听了这话,郑飞蓦然停止咀嚼,嘴里含着沙拉酱,皱起眉头。
野生香蕉,酸涩?也就是说,岛上的香蕉不是野生的?
那天在溶洞,发现两箱百年佳酿以及一张画着不明符号的羊皮纸,他想到岛上曾经被探险者涉足过,至于现在是否有人生活,不得而知。
但现在,人工培育而成的香蕉让他能够断定,在这座大型岛屿的某一个地方,必然生活着来自欧洲大陆的人类!
一定要探明究竟,排解掉所有隐患才能安心离开!
他深深吸了口气,让布兰妮挽着胳膊,漫步到山丘上,举起望远镜眺望远方,无边无际的山脉和丛林。
这座岛至少有两个巴黎那么大,即便站在山顶用数十倍的望远镜也完全看不到尽头,想要探明情况,就必须不辞劳苦地穿越无数丛林,面对所有可能发生的偷袭。
他还没蠢到拿生命去探险,都说特种兵是来自地狱的勇士,其实探险家才是。
比如贝爷,生存在全世界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通晓一切生存技能,只要还有任何能吃的东西,他就能活下来,二十四岁时,他作为最年轻的登山手登顶珠穆朗玛峰。
郑飞爱惜自己的生命,因为他有比探险更重要的事要去完成,所以,他得等达·芬奇弄出热气球了再开展探索岛屿计划。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说曹操曹操到,想达芬奇达芬奇来。
达·芬奇欣喜若狂地,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了过来,激动道:“船长,好了!飞行器做好了!”
郑飞眼前一亮,顺着他的指引看去,只见用作研究所的小木屋门口,摆着一个纸糊的圆筒,外表和大小都和孔明灯极其相似。
郑飞看了期待中的达·芬奇一眼,撇嘴道:“那就是你的飞行器?你坐上去飞一个给我看看。”
达·芬奇狡黠地挤挤眼,卖关子道:“跟我来,有惊喜哦!”
说罢,达·芬奇慢悠悠地向小木屋晃去。
郑飞的好奇心被成功地勾起了,跟了过去。
【今天还有点卡文,补了不少觉,明天起恢复两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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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三十五章 奇迹
推开那扇小门,进屋,闻见空气中弥漫着的皮制品味道,很是刺鼻,地上散落着很多边角料,绸子线头兽皮之类的。
“欢迎光临我的鞋匠铺子!”达·芬奇笑呵呵道,找出盒火柴来点着门口的“孔明灯”,徐徐升空,将姑娘美丽的视线尽数吸引,她们好奇地睁着大眼睛,指指点点讨论个不停。
“所以你的飞行器呢?”郑飞关心的是热气球。
达·芬奇吐吐舌头,从角落里抖出一张巨大的油布,弄得满屋灰尘,却还不以为意地笑道:“这种布料气密性很好,气体不会漏出来。”
“你说会有惊喜,在哪呢?”郑飞揉了揉眉心,之前一直在想搞掉格兰特的事情,有点烦,没心思说废话。
“别这么急嘛船长,飞行器是一个大型工程,在小屋里是完成不了的,我请了几位老嬷嬷帮忙,现在差不多快弄好了。”达·芬奇眨了下眼,接着道:“要去看看吗?”
“走。”郑飞撇撇头,心想这小子真是个话唠。
离开木屋,达·芬奇情绪高昂地召集了所有闲着的人,一起去参观他的伟大作品。
数百人浩浩荡荡地趟过小河,走了有两分钟,来到一处小山坡脚下,山坡上生长着郁郁葱葱的青草,作为某种淡紫色花朵的陪衬。
像所有即将展示发明的科学家一样,达·芬奇抬手示意众人停下,用力清清嗓,人模狗样地,额不对,装腔作势地整整衣领,顺手抹了把头发,想在少女们面前显得帅气些。
“女士们先生们,请在这里稍等片刻,接下来你们将会见证奇迹。”
说罢,他小跑着爬上山坡,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之中。
郑飞会心一笑,这小家伙比自己还能卖关子。
五分钟过去了。
闲着也是闲着,人们与其这么干等着,不如坐着聊聊天,他们坐到坡面上,揪屁股旁边的草,有耐不住性子的想翻过山坡去看看,被郑飞制止了,那样会破坏大家的惊喜。
时间一点点流逝,大约在十分钟后,天忽然黑了下来,貌似太阳被乌云遮住,少女说雨滴落在了她的额头上。
“船长,要下雨了,咱们还等吗?”有人问,语气中满是失望。
郑飞躺在山坡上,嘴里叼着根长长的野草,懒洋洋地眯起眼休憩,搭了句:“都回屋去吧,我再待一会儿。”
人们叹了口气,起身拍拍屁股,往回走。
然而接下来,突然间,他们几乎同时激动地叫了起来。
“天呐!”
“看那是什么!”
“它在飞!它在飞!”
看见他们的反应,郑飞立刻翻身而起,只见山坡顶端徐徐升起了一个巨大的热气球,原来是它挡住了太阳。
热气球......
准确的来说,是空艇!
它的个头比船队中最大的船还要大得多,俨然是个庞然大物,遮天蔽日,在它的最底部安装着一个吊筐,达·芬奇得意地趴在里面,微笑着挥手。
“女士们先生们,什么感觉?!”
“壮观!”
“哈哈,船长,夸夸我呗!”
郑飞笑笑,吐掉嘴里衔着的野草,沿着山坡奋力奔跑,到达坡顶后纵身一跃,伴着一声大吼,在阳光的照耀下身姿如雄鹰般矫健,双手扒上吊筐边缘,使劲一撑翻了进去。
吊筐里,牛肉水果葡萄酒应有尽有,他对下面满目期盼的人们打了个潇洒的手势,喊道:“回去吧伙计们,准备晚上的篝火晚会!”
山坡上,人们欢呼雀跃地振臂呐喊,目送着巨大的热气球渐渐远去,夕阳投来的光芒映在他们的脸庞上,使得由内而发的喜悦,更振奋了些。
这群中世纪的人们,每个人都曾无数次幻想过拥有一双翅膀,能在湛蓝的天空中自由翱翔,现在,这个本以为无法企及的梦想终于快要实现了!他们的激动,无法用语言来表述,只能纵情欢呼!
直到热气球消失在更高的山脉后面,他们才渐渐安定下来,脸上洋溢着掩不住的笑意,勾肩搭背地哼着小调回去准备篝火晚会。
此时此刻,郑飞坐在吊筐里,边嚼着牛肉干边欣赏岛屿的美景。
热气球的高度起码有几百米了,像是坐在直升机中,低头一看,连绵的山脉,穿插在山脉中的河流,茂密的绿色原野和丛林,以及远方那银光闪闪的雪山,都是那么清晰而迷人。
“小子,你准备了多久?”他笑着问达·芬奇。
“嘿嘿,好久了。”达·芬奇的喜悦还未褪去,趴在吊筐边,望着即将落山的夕阳,拧开了酒壶盖儿。
郑飞见状,一把夺过酒壶,严厉喝道:“你不能喝酒!”
“为什么啊,比我还小的都能喝。”
“酒精会影响你的思考,钝化你的脑子。”他耸耸肩,瞧见达·芬奇嘟嘴表示不满,挑了挑眉毛道:“还记得我上次答应你的吗,薇薇安让你用一个礼拜,今晚就能作数。”
一听这话,达·芬奇眼睛顿时贼亮贼亮的,心脏狂跳,道:“好!”
“所以为了在床上发挥得更好,你一滴酒都不能沾,不要让她小瞧你。”
“嗯......不喝!”
郑飞嘴角扬起,自己抿了口酒,扫视着周围的山脉丛林,呼吸空中清爽的气息,惬意地伸了个懒腰,拿起望远镜。
热气球不断上升,脚下的丛林也愈来愈小,那些足有象腿粗的大树,这时候如同火柴棒,插在山地作战沙盘上。
他把望远镜的镜头对准天边,想找到岛屿的边缘。
不知过了多久,空气越来越稀薄,终于看到了远方的海平面,在东北角。
那里是一片沙滩,很适合登陆。
他把镜头稍稍移了一点,往沙滩后方看,那是片被绿色植被覆盖着的平原,风景秀丽,比大本营这边还要好,可以开发成另一个大本营。
他微微一笑,抓起牛肉干咬了口,慢慢嚼。
正准备移开镜头观察观察其它方向,他忽然一个激灵,坐直身体。
远方,炊烟,无数缕炊烟,从植被里缓缓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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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三十六章 热气球旅行
如果只有一缕炊烟,还有可能是失火,而密密麻麻的足有数百缕,只有一种可能——有人,至少上千人!
他的脸色瞬间凝重起来,道:“达,找张纸记下我接下来说的话。”
说罢,他开始凭经验目测。
“一点钟方向,距离大约唔,四十公里,参照物是一座大山,岛上第二高峰,从大本营以最短路径过去,需要穿过十几处丛林,攀登一处悬崖,一处瀑布”
五分钟后,记录完毕。
郑飞怅然放下望远镜,拧起眉头,凝视着远方。
热气球最大的缺点就在于,动力完全是风,无法人为控制方向,用它观瞄可以,但是想准确地飞向目的地,不行。
所以探险,还需要从陆地上进行,用热气球作为辅助,先行探明前进的路线。
转眼间,半个夕阳已经消失在了地平线上,估计再有不到一个小时天就要黑了,郑飞晃着酒壶喝了一口,道:“达,咱们该回去了。”
达·芬奇的脸色似乎有点为难,挠挠头,道:“船长,我有个坏消息要告诉你”
“没有好消息吗?”
“没有”
“呵,说吧。”郑飞漫不经心地答道,接着喝酒,老实说这酒的味道不怎么样,是达·芬奇从仓库保管员那要来的,好酒都被郑飞自己藏着。
“额,我们今晚好像回不去了。”达·芬奇啃着手指头,皱眉。
“我知道,你的飞行器只能依靠风来调整航向,现在熄火落地,我们走路回去,这个大家伙就放在这过一夜吧,丢不了的。”
“那个,我觉得您还是看看脚下比较好”达·芬奇咽了口唾沫。
郑飞皱皱眉,头探到吊筐边,定睛一看,正下方的荒原上有群动物,小黑点般,正在跟随热气球奔跑,貌似很好奇这个飞在天上的东西是什么。
肉眼无法辨认出它们,他用望远镜看,看清之后,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体态雄壮,四肢矫健,金色鬃毛——狮子,丛林之王!
亚速尔群岛竟然会有狮群,这点郑飞真的没想到。
“船长你再看那边。”达·芬奇抬手直指前方。
狼群,上百头狼,趴在山坡上像是在等待月圆。
前有狼后有狮,现在下去,无异于送死。
郑飞心底暗暗说了句靠,眼看着天就快黑了,现在是进退不得,由着热气球这么飘荡在高空,等第二天天亮不知道能飘到哪个鬼地方去,没准就飘海上去了,到时候想登陆就等于天方夜谭,食物吃完就只能听天由命,没准能特么飞南极去,到了二十一世纪历史界又多了一项发现——十五世纪中叶,来自欧洲的热气球踏足南极大陆。
可是下去的话,又将面对饥肠辘辘的猎杀者,在没有武器的情况下被狮群和狼群包围,后果不堪设想。
天色愈来愈暗,达·芬奇慌了神,放下望远镜焦急道:“船长,我们到底怎么办?”
“让我想想。”郑飞镇静道,目视前方,广阔的平原,绵延的山脉,而脚下,狮群仍在跟着奔跑,累了就停下来喘喘气,接着跑,看样子是跟这大型飞行物杆上了。
渐渐的,月亮挂上枝头,夜色朦胧,再有几分钟天就完全黑了。
透过望远镜,他仔细搜寻着,紧紧捏着拳心的冷汗,额头上渗出滴滴汗珠,顺着脸颊滑下,钻进脖子里。
权衡利弊后,他的选择是落地,那样还有一线生机,而如果随着热气球飘一晚上飘到海上,就真的只能等死了。
这时,他紧张的脸色倏然缓解了些,吐出一口气。
远处不到五千米的地方有个悬崖,大约三四百米高,是一个天然的避风港,倘若能把热气球降落在那里,就能安全度过一夜了。
不过当然,不能落地,只能时而点火时而熄火,保持悬停在半空中,这样才能不被野兽接触到。
“达,保持好高度,准备在那里降落。”他说。
风力不算大,五千米的路程足足跑了近一个小时才到,低头看看月光倾洒着的大地,几十个小黑点仍然在跟着,狮群简直不折不挠。
贴着悬崖,控制好加热装置,使得浮力和摩擦阻力平衡,热气球悬停在了半空中,距离地面几十米,狮子中的战斗狮也跳不上来。
终于能安静地待一会儿了,郑飞这才释然做了几次深呼吸,把牛肉放在加热器里烤。
此时大本营那边,篝火晚会已经准备就绪,人们在火堆边翘首以盼,等着他和巨大的飞行器归来庆祝,香喷喷的烤全羊烤火腿,散发着诱人的香味,挑逗着人们的肠胃。
相比之下,两名苦逼的“试飞员”只能乖乖坐在吊筐里,吃几片没放调料的烤牛肉,不新鲜的水果,还有劣质葡萄酒。
用完晚餐,达·芬奇打了个深沉的哈欠,开始打盹。
郑飞瞥了他一眼,道:“你睡吧,我控制好加热器,保证不会让热气球飞了的。”
“哈欠~船长你不困吗?”
“我不是第一次通宵了,扛得住。”
“啧啧,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其实你可以选择让我守着的,毕竟你是老大,我得听你的。”
“你是孩子,我是成年人。”
“啊,我已经不是孩子了!”
“再说废话,你来守着!”
“额,晚安!~”
话音刚落,达·芬奇鼾声大作,装的。
郑飞不禁笑了笑,用手指蘸着几滴酒涂在眼眶上,能提神。
然后,他倚在吊筐边,随便想点事情。
就这样,漫长的黑夜,安然无恙地过去了,在度过一天中最困的时刻后,他等来了黎明的曙光。
东方,朦朦胧胧的鱼肚白,开启了新的一天。
随之而来的,还有满山谷的清脆鸟啼,各种鸟的鸟啼,婉转动听。
他揉了揉干涩的眼睛和脸,吃了几个柑橘,抬起头来打量周围的情况。
山谷里,狮群趴在地上休息,等了一整夜,把其他动物都吓得离得远远的。
他苦笑了一下,点着加热器,热气球徐徐升腾而起,他要爬到悬崖上看看当前的风向,能不能回大本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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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三十七章 你救过我(1/4)
悬崖顶,风势很大,再加上阴天,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兆。
灰蒙蒙的苍穹,漫无边际,只在那遥远的天边,有一丝亮光透过层层叠叠的乌云投向大地,仿佛一道神秘的天门,壮丽恢弘。
幸运的是,风向大致对着大本营的方向,飘回去没问题。
郑飞叫醒酣睡中的达·芬奇,达·芬奇捏着困倦的脸,打了个哈欠,看了看四周,憨笑道:“天亮了。”
“把加热器火力开到最大,咱们该回去了。”郑飞解掉捆在藤蔓上的绳子说。
达·芬奇探头瞥了眼悬崖底距离几百米的狮群,道:“船长你说要是从这扔块石头能砸死它们吗?”
“自由落体,威力不亚于炮弹。”
“什么落体?”
“呃,没什么,复仇吧,愤怒的少年。”郑飞懒得解释,其实是因为解释不明白,毕竟还要从牛顿定律开始说。
达·芬奇往手心哈了口气搓搓手,从悬崖上找了几十块巴掌大的石头,一个接一个的,嗷嗷叫着甩臂抛了下去,吼道:“去死吧小崽子们!”
“爽完了没,点火。”郑飞双臂搭在围栏边,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亢奋的他,默默喝了口酒。
这家伙,似乎很记仇。
一个喜欢记仇的旷世奇才,很容易变成一颗炸弹。
热气球徐徐浮空,在风力的带动下向大本营的方位飘去,这时下起了毛毛细雨,雨丝落在脸庞上,清凉滋润,足以解掉困乏。
速度很快,只用了不到来时一半的时间,郑飞便通过望远镜的镜头看见了木屋群,以及木屋旁人们期盼的脸,他们在欢呼。
选择大本营附近的一处平原,熄火,下落。
当吊筐触碰到地面的那一刻,几乎所有人都迅速围了过来,热情洋溢嘘寒问暖,脸上挂着激动的笑容,遗憾的是他们不是冲船长,而是冲这个新奇的大型飞行器。
郑飞爬出吊筐,接过布兰妮递来的早餐盘,看着这群中世纪的男人女人,看外星飞碟似的观察着热气球,指指点点讨论个不停。
他大口吃掉热气腾腾的牛肉饼,喝掉海鲜汤,一夜没睡却不觉得困,来到了山坡上。
他刚坐下举起望远镜眺望海崖边的瞭望塔,圣地亚哥就过来了,坐到了他身旁。
“伙计你去哪了,篝火晚会都没回来参加。”
“别说了,我差点就回不来了。”
“为什么啊?”
“当你飞到天上去了你就会知道,还是脚踏实地最安全。”
说着,他用镜头把整个海崖搜寻个遍,没看到格兰特,便问:“我不是让格兰特在那搬东西么,他人呢?”
圣地亚哥挠挠头,茫然道:“哈?你不是让他开船去海上抓鱼吗?”
听了这话,郑飞顿时一个激灵,急切道:“他什么时候走的?”
“刚走不到半小时。”
“你的黑鬃马呢?”
辽阔的平原上,黑鬃马如同离弦之箭,掠过草地趟过河流,火速狂奔。
一会儿的功夫,它的铁蹄便踏在了码头边。
所有船只都在,看来格兰特还没来得及开船。
新大陆号的白帆已经扬起,从这里看去,能看到格兰特哼哧哼哧的背影,他正在吃力地起锚。
郑飞提起火枪,食指扣在扳机上,在几十米外瞄着他,皱着眉迟疑片刻,终究还是没开枪,动作轻轻地和圣地亚哥爬上了甲板。
格兰特完全没意识到他们的到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锚给收上来,一屁股坐在甲板上连连喘着粗气,拧开水壶盖灌了一口,抹抹嘴。
短暂的歇息后,他莫名其妙地轻哼了一声,眺望远方的海平面,嘴角上扬,自言自语:“别以为只有你能航海。”
郑飞对圣地亚哥挤了下眼,压低嗓音道:“这是在说我呢。”
圣地亚哥捏捏手指,拧了拧脖子,瞪着格兰特的背影,恨不得立刻冲上去暴揍他一顿。
格兰特很兴奋,丢掉水壶往甲板上一躺,大笑道:“我的庄园,美丽的法兰西姑娘,我来了!”
他的幻想与憧憬,在下一秒硬生生被扯碎,满足的笑意残留在脸上,僵住。
他听到了自己最害怕的声音。
“航海家,你要去哪啊?”郑飞淡淡问了句。
短时间的停滞。
格兰特脑子转的极快,恐慌之后立刻调整好思绪,装作没听到他的问话,跪在甲板上面向天空展开双臂,虔诚道:“啊,上帝,请让我这次出海捕鱼能满载而归吧,给大伙带回一顿美味的海鲜大餐,那样的话船长会给我很多奖励,那样的话我就能泡法兰西的美妞了。”
砰!
郑飞对空放了一枪,大声道:“起来!”
格兰特愣了愣,保持举臂的动作慢慢转过身,注视着满脸凶相的两人,强笑道:“船长,您来了。”
郑飞挑了下眉头,道:“听说你打着我的旗号要把船开走?”
“好久都没吃到美味的沙丁鱼了,我想给大家改善下伙食,不说是您授意的话,他们不会让我开船出海的”
“理由编的不错,点个赞。”郑飞把枪口微微垂了一点,警惕地盯着他的手,道:“把你的衣服脱了。”
格兰特难堪地挠挠头,道:“我不该打着您的旗号,对不起船长请您不要罚我下水游泳,这片水域有食人鱼的。”
“脱掉衣服扔过来,我不会逼你下水的,相信我。”
格兰特撇撇嘴,默默脱掉上衣扔过去,圣地亚哥接住。
圣地亚哥抖落着他的衣服,会心一笑,低声对郑飞说:“老狐狸,怪不得你要他脱衣服,原来他衣服里有飞刀。”
郑飞笑了下,应道:“还记得在巴萨罗那港吗,他就是用飞刀打中阿隆索的手救了我的,他是个玩刀的高手。”
说罢,他把火枪放到地上,走到格兰特面前,注视着他的眼睛,道:“你救过我。”
“谢谢你还记得。”格兰特耸耸肩说。
“这几个月你跟着我的船队,干了不少龌龊事,我之所以对你一再忍让,就是因为我不断提醒自己,你救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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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三十八章 意外收获(1/4)
格兰特眉心轻轻蹙了一下,笑道:“嘿,我只是偷了点微不足道的小东西,泡了几个妞儿而已,算不上什么龌龊事吧?”
“你做了什么自己最清楚,千万不要被我抓到,否则,会死人的。”说完,郑飞吹了个口哨,注意到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拍拍他的肩膀,偏头喊道:“圣地亚哥,调二十个人过来守着码头,从现在开始没有我的命令,不许任何人上船!”
格兰特咬着牙,挤出难看的笑容,随他下船走到海崖边,扛起一截原木,恨恨咽下一口气,继续投入到搬运工作之中。
他的古怪表情,耐人寻味。
圣地亚哥安排完看护码头的人手后,牵着黑鬃马陪郑飞漫步在原野上,吹着习习的海风,不解地问道:“伙计,你明知道他要偷偷把船开走,为什么不揍他一顿?”
“揍他一顿,太轻。”郑飞平淡地说,喝了一小口红酒。
“额,不懂,你不会想杀了他吧?”
“很快你就懂了。”
空旷的原野上,慢悠悠地走着走着,郑飞翻身骑上黑鬃马,迎着朝阳,策马奔腾!
圣地亚哥一愣,边追边喊:“嘿,那是我的马!混蛋诶!就知道欺负我!”
几天后,清晨。
一场暴雨过后,空气清爽了许多,淡淡的泥土味儿混合着花香,让人有种贴近自然的愉悦感,情不自禁地就想打个喷嚏。
地上的泥水干得差不多了,是时候考虑去探索岛屿的东北角了,那里的数百缕炊烟,至今还让他困惑。
他也参与这次探险,但不做先头部队,先头部队由十个人组成。
谁都知道探险是个危险的差事,起初没人愿意去干,然而,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当郑飞说出每人一百个银币时,他们的眼都直了。
根据之前乘坐热气球的记录,天才画家达·芬奇手绘了几张地图,上面标准着丛林、山脉、河流,尺寸不算精确,但也不糙。
这几天,达·芬奇还设计制作了不少小型热气球,只能乘坐一个人,用绳子扣在木屋旁,可以上升数十米,是用来让大家体验飞天的,男女老少全都玩得不亦乐乎。
这个提前几个世纪出现的玩具,让人们的生活丰富了不知多少倍。
探索队伍一共五十人,十人开路十人殿后中间三十人过得自由自在。
走之前,郑飞吩咐几个精悍的水手,每天严密监视格兰特,以防那家伙趁着自己不在搞事情。
清晨出发,带了足够吃一个礼拜的干粮,手持用来披荆斩棘的砍刀,他们踏上了征途。
天气不错,抬眼望去,碧空如洗,看不见几朵云彩,清脆的鸟啼声萦绕在耳畔,探险队路过哪里,哪里就被惊飞一片。
鸟类的味道大多不太好,他们不稀得吃,饿了就啃面包和肉干,运气好了能打到头野猪,割成一大块一大块塞到桶里,使用亚速尔群岛的特色——地热,塞到地底下去烘焙焖熟,桶盖一开,那滋味,嘶~美得无法形容。
就这样,他们愉快地行进了一整天,在安逸的傍晚,抵达一处山坡旁,这里还有条清澈的小河,用以补充淡水。
郑飞爬到山坡顶,嘬着剩得不多的酒,凝望远方悬挂在天边的夕阳,欣赏被余晖倾洒着的大地,以及奔跑在大地上捕捉羚羊的一只猎豹,微笑。
拍下这一幕,肯定能上国家地理。
兴起,他做了做俯卧撑,之后贴着岩石倒立五分钟疏通血液,满面红光地喘了口气,转头看着山下的水手们从地底刨出木桶,期待地等着掀盖儿,吃焖肉。
他想骂一句怎么不等我,正在这时,突然听到一声惊呼。
“危险!”
水手们扯着嗓子吼叫道,惊恐万状。
郑飞面色一紧,迅速提起火枪跑下山,映入眼帘的是一大团火焰,窜得有三四米高,还在继续蔓延。
在大火旁,汉斯呆呆地杵着,叼着烟斗不停哆嗦,愣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跑开。
“怎么了?”郑飞不明所以,打量着惊愕中的水手们。
“汉斯刚才丢了一个火柴头,然后就火腾的一声就冒出来了”
“别愣着了,先灭火!”
说罢,郑飞率先提起个木桶,去河边舀水,水手们纷纷照做。
不知过了多久,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火势终于渐渐平息了下来,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灼烧气味,很刺鼻。
他们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庆贺击掌。
稍作休息后,郑飞去到先前大火燃起的地方,蹲下来仔细检查。
地表还有些灼热,烫得能烤山芋,黑乎乎的一片。
他疑惑地拧起眉头,这是片草地,生长着绿油油的青草,为什么丢个烟头就会烧着?
闻不见酒精的味道,说明不可能是酒。
那么,导致大火的唯一原因就是——石油。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激动起来,将目光移到两旁的山壁上,一点点的搜寻。
石油,黑色的黄金,高质量能源,要是今后达芬奇能弄出蒸汽机来,提炼石油做燃料的话,能大大增强运作效率。
意外收获!
“所有人注意,从现在开始不许点火,过来帮我找黑色的水。”
水手们面面相觑,异口同声道:“黑色的水?”
“对,能源之水。”郑飞笑道。
水手们开始遐想。
“哇,不会是从天池来的吧?还记得希腊讨伐特洛伊的那个神话故事吗,听说阿克硫斯从小就在池水里面泡,长大之后就成了半人半神刀枪不入,连火神都伤不了他呢!”
“对对对,我也听说过!要是真能找到天池水源,我们都能成神啦!”
这句话引起了一阵躁动,水手们着魔似的睁大眼睛,在山壁上寻找黑色液体的痕迹。
眼看着太阳就要落山了,郑飞留下他们继续寻找石油,自己则是去选择今晚的栖息地。
在一块平地上,他选择了一块足够大的地方,撒了圈驱赶蛇虫的药粉,做完后,抬头看了眼消失在山丘后的太阳,吁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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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三十九章 不一样的经历(3/4)
他偷偷打开木桶盖,焖肉的香味扑鼻而来,他选了块最好的肉,撒上些调料,就着啤酒和盐焗豌豆美美的啃。
“啊,伙计们快看,船长趁我们不在偷吃焖肉!”
近一个小时的苦寻无果后,水手们早已对什么能源之水提不起兴趣了,一想到酥嫩可口的焖肉,全都一哄而散往回跑。
郑飞连忙从桶里又抓了一大块,撤到山坡上。
迎着暖风,啃着焖肉,喝着小酒,他明白了一句话叫做——踏破铁鞋无觅处。
没错,就是踏破铁鞋无觅处。
身旁,一块巨大的岩石上有条缝,正在缓缓渗出黑色液体,他三口两口啃完肉,用指尖蘸了一下闻了闻,正是石油。
欣喜不已,他顾不上宣布这个好消息,立刻在地图上找到当前位置,标了个三角形。
山下,水手们闹哄哄地抢肉吃,吃完后自觉地跑去搭帐篷了。
就这样,黑夜降临,他们坠入梦乡。
第二天凌晨,天蒙蒙亮,与往常不同,他们不是在鸟啼声中醒来的,叫醒他们的是猛兽的咆哮。
不是狮子也不是猎豹,是一头足有两米多高的大家伙,熊。
熊平时还算温和,但是受到挑衅或遇到危险时容易暴怒,打斗起来异常凶猛。
眼前这头熊距离几十米,不停咆哮,张牙舞爪,慢悠悠地晃过来。
原来,它踩中了一个野兽夹子。
水手们从来没见过熊,挤在一起,颤巍巍地端着火枪,无奈这大家伙皮糙肉厚,中世纪的火枪阻挡不了它的脚步,反倒令它愈发狂躁。
中了几枪后,它嘶吼着挥起手掌拍打地面,把地面踩得一颤一颤。
这样的架势,让水手们更心虚了,下意识地退后一步,胆怯道:“船长,怎么办?”
郑飞搭着圣地亚哥的肩膀,道:“徒手搏斗过野牛的男人,上啊。”
圣地亚哥咽了口唾沫,尴尬一笑道:“不要吧,这家伙一巴掌能把我脑袋给拍下来话说你不是干掉过抹香鲸吗,应该你上对吧。”
郑飞仰脖喝下一口烈酒,水手们以为他是在壮胆,没想到他真的只是喝酒而已。
他还没傻到去和熊正面硬刚的地步,那不是搏斗,是玩命。
“除了汉斯,所有人慢慢撤到山上去。”他沉稳道。
汉斯急了,连连摆手道:“我昨晚差点被火烧死,怎么又要搞我。”
“因为你跑得快呗,等会听我口令打这家伙一枪,打完迅速往那边跑,不要回头。”郑飞指着山脚说。
“你是要让我把它引开吗?我不干,我不想死。”
“相信我,你不会死的,你是为数不多的几个能让我信赖的人之一,我怎会让你去送命。”郑飞认真道,捶了捶自己的胸膛。
这句真诚的话,汉斯令稍微动容了些,犹豫了一会儿,松开眉头叹了口气,道:“好吧,德意志血统的勇士从来不怕死。”
听到他的回答,郑飞放心地跑上山坡,看着熊渐渐逼近,高举火把下令道:“汉斯,开枪!”
砰!
熊的肩膀中了一枪,疼痛使得它发出一声疯狂的怒吼,锁定侵犯自己的汉斯,四脚并用奔去。
汉斯被吓得撒腿就跑,在这一刻,他破了世界纪录。
即便是这样的速度,他还是能感觉到熊在逼近,但他不敢回头去看,拼命向前奔跑,直到。
身后袭来一股热浪,随即只听一声痛苦的嘶叫,转头一看,那头熊在乍然而起的火海中挣扎,浑身的毛皮都被烧着,短短半分钟的功夫,趴倒在地,遍体皆黑。
这一切的原因是,郑飞把火把丢到了地面的一大滩石油上。
站在山顶,看着那块巨大的黑炭,圣地亚哥挠挠头皮,摇头道:“这样,是不是太残忍了。”
“嗯。”
郑飞这么回答,没有多说些什么。
人活在世上,有时候,必须残忍。
由于亲眼目睹了熊被烧死的悲壮场面,水手们都有些蔫蔫的,草草地吃完早餐后,便继续赶路了。
临近中午时,他们终于抵达了目的地,比想象中的要快。
哦不,还没抵达,因为还剩最后一道关卡,是瀑布。
站在瀑布脚下,他们洗了把脸,有热得受不了的冲了个凉水澡。
这是个有十层楼高的瀑布,很宽,两旁都是山崖,如果绕过的话,得进入一片原始森林,多花时间不说,天知道会在那里面遇到什么危险,没准就能有巨蟒。
所以,只能从这爬上去。
水流很急,岩壁湿滑根本抓不住,就算是抛出钩锁也站不住脚。
在外籍兵团的那段几年,郑飞攀过悬崖,趟过冰河,进过沙漠,就是没爬过瀑布。
讲真,他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做。
如果在二十一世纪,还能想办法断流之后攀爬,而现在,望着源源不断的瀑布,不知所措。
在热气球上用望远镜看,完全不觉得震撼,以为随便搞搞就能上去了,真的到了它脚下,才发现自己那么渺小。
他揉着眉心,思索对策。
那个叫安德烈的汉子,就是雪山脚下受伤的那个,安德烈大帝的那个安德烈,记起来了吗?
他默默吐了吐舌头,卸下硕大的背包,打开,道:“船长,这个也许能有用。”
郑飞看了一眼,问:“那是什么?”
“这是走之前达·芬奇让我带着的,他说我们一定能用得着。”
一听是达·芬奇的手笔,郑飞立即觉得很靠谱,上前一看,是个很有弹性的皮制品。
嗬,小型热气球!
他笑了笑,道:“你跟那小子什么关系?他连我都没告诉就给你了。”
安德烈耍帅似的打了个响指,得意道:“在佛罗伦萨时,我救过他一命,和他有好几年的交情呢。”
“原来是这样。”郑飞把热气球从包里扯出来,让水手给它充气。
他腾出手来看了下地图,瀑布距离目的地大约一公里,翻过瀑布后是连绵的山脉,没有其它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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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四十章 渗入(4/4)
热气球浮空,他们向瀑布后抛出一道钩锁,热气球上的人自己抓住绳子,牵引自己过去。
就这样,足足用了两个小时,所有人都翻越了瀑布,站到了山涧中,风景很美,但他们无心多看,只匆匆吃上几口干粮喝几口水,补充体力之后,继续踏上旅程。
郑飞让水手们提起警惕,时刻留意周围的动静,跟在先头部队后面,距离大约两百米,这个距离既不会暴露,又能及时支援。
上千米,他们安然无恙地走完了,来到了不算高的山顶,那些原住民完全没在栖息地外围留些哨兵,因为压根就没想过会有其他人登岛。
栖息地是一片巨大的盆地,几百个精致小木屋分布在山谷的各个角落,每个木屋前都有个小炉子,架着个铁锅,炖蔬菜肉汤。
叮嘱水手们保持安静后,郑飞借着岩石的遮掩,用望远镜观察下面的情况。
金色长卷发,高高的鼻梁,天蓝色眼睛,典型的欧洲女人,再加上她们身上穿着的,在里斯本大街小巷都能看见的麻布长裙,更让他确信了这一点。
不过,他注意到其中有个姑娘穿的是碎花长裙,贵族小姐的服饰,而且,她不用做饭,有女仆伺候。
镜头移向瞭望塔,上面有几个悠闲的士兵,边喝小酒边吹牛,眉飞色舞地时不时地就往那姑娘身上瞟瞟,垂涎了不知多久。
这群人,绝对不是土著。
警备力量,十门大炮,上百名火枪手,两百多名刀盾兵。
郑飞揉了揉眉心,线膛枪还在改造中,还没正式投入使用,水手们配备的都是射程几十米的火枪,正面冲突完全没胜算。
况且,没必要滥杀无辜,看得出来这群人生活得很欢乐。
他转了转眼珠子,想了一会儿,倏然笑道:“阿瑞斯,过来。”
阿瑞斯小跑过去,身上的盔甲晃得哐哐响,露出骑士式的微笑,听候调遣。
郑飞挑了挑眉头,道:“为什么穿着盔甲,时刻准备战斗?”
“额,没别的衣服穿了”阿瑞斯尴尬地摸了下耳朵。
“昂首挺胸,打起精神来,记住你永远都是光辉的圆桌骑士后裔!”
“哈?”阿瑞斯纳闷不已,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鼓励自己。
郑飞狡黠一笑,扫了眼同样茫然的水手们,道出自己的计划。
阳光明媚,倾洒在盆地之中,花开满地,原住民们坐在自家的木屋前喝菜汤,吃类似于面包的东西。
那位贵族小姐,她叫斯嘉丽,此时正蜷起腿靠在树荫下,慵懒地打理着自己的金色长发,风姿绰约。
这时有个年轻军官来到她身边,坐下搂过她的腰,吻了她一口。
“晚上有空吗?”
“哼,我哪天没空?”
“哈哈,那就老地方?”
“老地方!”
午餐之后,按照生物钟人们得睡个午觉,下午还有很多活要做。
他们把铁锅炉子抬进屋,倒掉垃圾,吃了点餐后水果,正要回屋躺下时,看到远处的盆地入口进来了一队人。
斯嘉丽娇笑着摆脱军官的热吻,道:“看那边,他们是谁?”
军官回头望去,看了一会儿道:“不是我的人。”
“那难道是土著?不会吧。”
“不会,领头的那个穿着铠甲呢,那种铠甲可不便宜,是里斯本皇家骑士配备的。”军官疑惑地皱了下眉,道:“别怕,我去看看,你要一起吗?”
“当然,我可是这里的老大!”斯嘉丽整理好衣裳,微笑,挽着军官的胳臂,迈着贵族式的步伐款款走去。
来人是阿瑞斯,身披银色铠甲,腰间别着骑士军刀,身后跟着二十名火枪手,挺起胸膛骄傲地穿行在人们的视线之中,气场强大。
军官看出这是个不好惹的角色,抬手示意他停下,笑着问:“你是?”
纯正的里斯本口音,阿瑞斯再熟悉不过了,严肃道:“国王派我来看看你们。”
军官和斯嘉丽对视一眼,低声道:“看,我猜得没错吧。”
斯嘉丽推开他,冲阿瑞斯笑了笑,细眉弯成可人的弧度,道:“这位尊贵的骑士,我想国王是怕我暗地里搞小动作,派你来监督的吧?”
“聪明。”阿瑞斯胡子抬了下,虽然听不懂她在说什么,顺着她的话说就是了。
斯嘉丽笑容不减,接着道:“这次怎么换人了,我记得以前都是德兰克来的,他在哪?”
“他死了,自告奋勇和一个航海家决斗来着,被人家一刀捅死。”
“哇哦,什么样的航海家,竟然能战胜德兰克。”
“他是我见过最厉害的人,没有之一。”
此时郑飞就站在阿瑞斯后面,这马屁拍得他心花怒放。
斯嘉丽微微点了下头,打量着他们这一行人,忽然想到一个疑点,道:“你们的船呢?怎么没看见你们靠岸?”
阿瑞斯惆怅地叹了口气,耸耸肩道:“别提了,来的时候遭遇风暴偏离了航线,登陆点在岛屿西南角,绕了一大圈才绕过来。”
斯嘉丽的嘴角,令人难以解读的翘起,停顿了片刻,问:“我很好奇,当你们这些高贵的骑士遇到无法匹敌的敌人时会怎么做?”
“我会带领着自己的队友,喊起‘忠诚!信仰!荣耀!勇气!’,最后,我们会用自己的生命来守卫家园,骑士们永远不会背弃自己的家园,即使代价是死亡!”阿瑞斯攥紧拳头,眼神坚毅地说,他的血液里,流淌着祖先的战魂。
斯嘉丽满意地笑了笑,殷勤道:“你们先休息一会儿,我让女仆去准备午餐,下午我亲自带你们去参观产业。”
“好的。”阿瑞斯点头,带着一行人随女仆走向厨房。
斯嘉丽望着他们的背影,忧愁地拧起眉头,对军官说:“快去安排一下。”
“他们真的是国王派来的吗,不会是想从我们这骗钱的吧?”军官摇摇头说。
“不会,他刚刚说出了皇家骑士的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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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四十一章 貌美的女主人
军官的脸色凝重起来,缓缓吐出一口气,在她翘凸的屁股上捏了一把,随即翻身上马向盆地出口奔驰而去。
女仆把客人们带到厨房的餐桌前,礼貌地微笑了一下,便拎起菜篮子出门去采集新鲜蔬菜了。
等她走后,阿瑞斯顿时如释重负地瘫坐在椅子上,连喘了几口大气,解开衣服最上面的扣子,透透气。
“有生以来第一次演戏,真他妈刺激!”说着,他仰脖灌了一气水。
郑飞拿起匕首耍了耍,随手在桌上刻了几条印字,笑道:“你刚才表现很棒,影帝。”
“差点就露馅了,看得出来,外面那个长发美女路子很深。”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是这里权力最大的。”郑飞起身站到窗口,透过它的缝隙,望着倚在树荫下休憩的斯嘉丽,俏丽的脸蛋,风韵妖娆的身材,虽然比布兰妮差了点,但也绝对是个极品了。
沉默了一会儿,他喝掉酒壶里的最后一口酒,目光定格在斯嘉丽的嫩唇上,道:“她不是说等会带咱们去参观产业么,正好看看这里藏着什么秘密。”
午餐不是很丰盛,烤羊肉烤火腿,再加上一大锅蔬菜杂烩汤,算是给客人们垫垫肚子接风洗尘了,晚上还有大餐等着他们。
斯嘉丽回屋褪下了长裙,换上一身方便活动的装备,女子骑士服,长筒马靴,配上一把黑鞘军刀,长发用丝带束起,整个人霸道了不少,但是紧身衣裤更勾勒出了她的********,曼妙无比。
这个时候的她,是士兵们最想推倒的,征服感爆棚。
她身手矫健地跨上一匹骏马,柳眉微抬,扬起雪白的手臂挥了下长鞭,含笑道:“走吧,远道而来的客人们。”
“哇哦哇哦哇哦,我喜欢这样的女人~”圣地亚哥舔着嘴角色眯眯地说,恨不得立刻扑上去吃了她。
郑飞对着他的后脑勺来了一拳,斥责道:“办正事,想什么呢!整个队伍的素质都被你拉低了,天天就知道看美女,见到个漂亮的就直勾勾盯着看!”
圣地亚哥委屈地撇撇嘴,道:“伙计你今天怎么了?”
“没怎么,以后多跟我学学,喜欢就上,不要害羞。”
“噗”
在斯嘉丽的带领下,他们骑马绕过了一座山峰,在依山傍水的山麓停下,这里是一处庄园,葡萄酒庄园。
天高云淡,踏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使劲嗅嗅鼻子,闻得见浓郁的酒香。
“好酒。”郑飞不禁道出一句。
斯嘉丽手掐在腰间,捋了捋凌乱的发丝,笑道:“那是当然,我这里生产的酒可是王室专享的,岛上有最好的雪山冰泉,能酿出最醇美的酒。”
说话间,在她的授意下,酒庄总管快步走来,怀里抱着个橡木桶,对阿瑞斯谄笑道:“这是今年酿出最好的一批酒,给您和兄弟们尝尝。”
阿瑞斯不客气地揭开盖子,舀了一勺吞下,咂了咂嘴,道:“就一桶?”
“还有还有,我现在就去拿!”总管识趣地点头哈腰道,和斯嘉丽对视一眼后,放下酒桶跑开。
斯嘉丽手指放到唇边,轻轻舔着,用撒娇般的语气,说道:“各位,要去酒庄里面看看嘛?”
阿瑞斯挑了挑眉头,对郑飞示意道:“弟弟,你觉得我们应该进去不?”
郑飞怔了怔,很快笑呵呵道:“女主人送我们这么好的酒,我们就别进去了吧。”
听了这话,斯嘉丽满意地娇笑一声,来了个风情十足的飞吻,牵着马匹带他们参观其它地方,水手们灼热的目光,被她勾引得片刻都不愿移开。
“她很有味道,你觉得呢,弟弟?”阿瑞斯对郑飞挤了下眼睛。
郑飞咳了一声,道:“小伙子,由于你的任性,半个月工资全部扣光。”
“别呀”
“哈,那就少说点话,你可以装作身体不舒服骑在马上休息,由我来和她交谈。”
“好吧,我还没出够风头呢。”阿瑞斯不情愿地说。
“哈哈,活该活该!”圣地亚哥幸灾乐祸地扮鬼脸道。
前面的斯嘉丽听见他们的哄闹声,疑惑地转回头,眨了下眼睛,撅起嘴问:“你们在说什么呢?”
“说你很性感。”郑飞注视着她美丽的眸子,认真而又不认真道,用坏坏的眼神告诉她,我对你很有兴趣。
“流氓!”她娇哼了一声,内心却是心花怒放。
不过十分钟后,他们来到了一块高地上,海风掠过耳畔,斯嘉丽索性解掉头发上的束带,金色长发随风而起,撩动着男人们的心弦。
“这样更美了。”圣地亚哥眼神发直,咽了口唾沫,喃喃道。
郑飞冲水手们笑笑,低声叮嘱:“我今晚要睡了她,回去之后不要告诉布兰妮。”
“靠,船长你好风流”
“早就跟你们说过,我这方面的**很强,不喜欢压抑。”郑飞说得很坦然。
之后,他加快脚步和斯嘉丽并肩行走,看着她轮廓极好的侧脸,还有胸,接下来是纤细的腰肢、令人想入非非的大腿从头到脚欣赏了个遍,轻佻道:“你真的很性感。”
“很多人都这么说~”她舔了下嘴唇,胸部微微上挺,更显得妩媚。
没有一点点防备,他说:“我想和你上床。”
她愣了愣,扑哧一笑,转头嗔怪地白了他一眼,道:“好直白不能委婉点嘛?”
“哈哈,从来不会绕弯子,伸出手来,我送你个礼物。”
见他说得很认真,她犹豫了一会儿,吐了吐舌头,伸手。
他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镶着蓝宝石的项链,塞到她的掌心里。
她的眸子里掠过一丝讶色,对着太阳看了看宝石的成色,不可思议道:“上上品的蓝宝石,只有少部分权势大的贵族才能接触到,你是从哪弄来的?”
“这是个秘密。”郑飞卖关子道,眨了下眼。
“这么好的项链,你应该送给自己的心上人,干嘛拿它来泡我。”她嘟嘴道。
“你就是我的心上人。”郑飞动情地说,撒谎不脸红,其实送布兰妮的项链比这个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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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四十二章 震撼
“真是个坏男人。”她抿抿唇,接着道:“那我是不是该答应,今晚让你啪啪呢?”
“那是件很愉快的事情,我爽你更爽,不是吗?”郑飞不客气地拉起了她的手,随后,抚上了她的腰肢。
她的脸颊竟然出现了一抹绯红,抬眼看看前方,转移话题道:“好啦,晚上再说,到地方了!”
说罢,她翻身上马,甩着马鞭向前奔去,被他挑弄得心跳加速。
圣地亚哥跑到郑飞身边,盯着她渐渐远离的靓丽背影,羡慕道:“我说,你怎么做到的?”
郑飞不紧不慢地拧开酒壶盖儿,仰脖倒了倒发现喝完了,无奈地从大块头酒壶里匀了点,笑道:“想泡妞,就不要装正人君子。”
“像你这么坏的男人可不多哈。”
“坏点好,没心没肺的,不会受伤。”郑飞平视前方,意味深长地说,眼神中,流露出隐隐的伤感。
很快的,他们看到斯嘉丽在高地边缘驭马停下,在海风的吹拂中,笑着等他们。
“哈利路亚!哈利路亚!”
沉闷而铿锵的口号声,从高地下方传出,响彻在空中,令人心神激荡,手上的劲都仿佛增添不少。
带着疑惑,郑飞来到高地边缘向下看去,展现在眼前的是一条宽宽的大河,十几个木屋,上百名忙碌如蚂蚁般的劳工。
劳工们齐声喊着口号,齐心协力地把满车的沙子往岸边推,由于地势原因,行进得很艰难。
“哈利路亚!哈利路亚!”这是他们发自肺腑的闷吼。
信仰,是支撑他们前进的最大动力。
他们赤着双脚,跋涉在齐膝高的泥潭中,浑身肌肉紧绷,眼角青筋毕露,眼神中透着执念,更多的是无穷无尽的渴望。
一个人这样,很有沧桑感。
上百人都是如此,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震撼!
眼前的场景,郑飞从未见过,眉心紧蹙,看了有好一会儿,问道:“他们在干什么?”
斯嘉丽重新把长发盘好束起,道:“来之前国王没跟你们说过吗?他们在淘金。”
淘金,人们打捞起河里或湖里的淤泥后,在淘盘将淤泥洗涤,以便找出淤泥里的天然金沙。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曾是众多航海家冒险者重要的致富手段,历史上曾经掀起过数次规模极大的淘金浪潮,最著名的是美国的西进运动。
在发现金矿之前,美国人几乎都是居住在东部的,因为东部的地理位置优越,方便商人们横渡大西洋去欧洲或是非洲跑贸易,经济发达。
至于西部,则是大片大片的荒原。
而当加利福尼亚发现金矿的消息被证实后,美国沸腾,世界震撼!近在咫尺的圣弗朗西斯科最先感受到淘金热的冲击,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停了业,怀揣淘金梦的海员把船只抛弃在圣弗朗西斯科湾,士兵逃离了他们的营房,仆人丢下了他们的主人,如同见了肉的饿狼般,疯狂地涌向金矿发现地。
农民们典押田宅,拓荒者放弃开垦地,工人扔下工具,公务员离开写字台,甚至连传教士也离开了他们的布道所,把所谓的上帝交给他们的任务抛到脑后,纷纷前往加利福尼亚州!
在1846年六月时,圣弗朗西斯科一半的房子已人去楼空,两家报刊因排字工人离去和订户的离散而不得不停刊,连在美国海军“安妮塔号”军舰上也仅剩下六名水兵。
这股热潮接着席卷圣弗朗西斯科北部的俄勒冈和南部的墨西哥。在俄勒冈,仅在一八四八年夏季,就有一半的成年男子,抛下即将收获的谷物南下加州,与此同时,成千上万的墨西哥人不远万里北上加州。
因为这股席卷全球的淘金热,许多年后,金矿的发现地,圣弗朗西斯科,多了一个被全世界熟知的名字——旧金山。
整个世界似乎都在放着一首歌:“哦!苏姗娜!哦!加利福尼亚!那是为我安排的地方,我到萨克拉门托去啦,脸盆儿放在膝盖上!”
淘金之歌!
在第三次工业革命以前,就发展速度和创造价值而言,没有哪个生产行当能和由淘金热带动起来的采矿业相匹敌。
而现在,在郑飞的脚下,就有一座巨大的金矿。
斯嘉丽贴到郑飞身边,挽住他的胳膊,柔声道:“平均每月黄金的产量是两百千克,加工成金币来算,每月6000枚金币。”
6000枚金币!
听到这个天文数字,水手们的眼睛瞬间就直了。
他们不知道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只知道一枚金币可以换十几枚银币,够全家人几个月的生活开支。
唏嘘声,在他们之中弥漫开来。
只有郑飞知道,每月6000金币,一年就是六万,一年的收入就能超过大型港口的首富(比如巴萨罗那的阿隆索)
至于像里斯本、安特卫普、的黎波里那样的巨大型港口,两年。
瞧见水手们贪婪的眼神,斯嘉丽笑笑,一扭一扭地走下高地,示意他们跟上。
“船长,他们淘出来金子,足够他们买下整个里斯本吧?”阿瑞斯心跳加速,情不自禁地就想占为己有。
“你说对了一半。”郑飞应了一句,打量着艰难跋涉的劳工。
“唔,半个里斯本?”
“不,不是他们而是我,这座金矿,是我的!”
想要成为航海王,就必须拥有强悍的军事力量,就必须拥有强大的财力支持,在中世纪这个动荡的时代,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
金矿有一个别名,钞票制造机。
一座金矿,比几十座甚至更多种植园还要值钱,这样一棵摇钱树,郑飞怎么会放过?
硬抢的话就成土匪了,他决定从斯嘉丽入手,这个诱人的金发美女,似乎总是想刻意隐瞒些什么。
他猜想,斯嘉丽是贵族出身,葡萄牙王室任命她管理这座岛屿,岛上开采出的矿产等资源,她并没有如数上交给王室,而是自己私吞了一部分。
既然她对王室不是绝对忠诚,那么,她一定不会介意换个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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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四十三章 牧场
斯嘉丽小心翼翼地绕着泥潭行走,生怕弄脏了自己的名贵马靴,每走几步,她就招招手示意“督查官”们快快跟上,尽快离开这群浑身散发着恶臭的劳工。,
更确切地来说,是奴隶。
郑飞的目光停留在奴隶身上,由于长年累月的曝晒劳作,他们的皮肤已是黝黑,身上有很多处裂纹,触目惊心,泥浆溅洒在他们的脸上、脖子上、后背上全身上下所有地方,只有眼睛是干净的。
他们的眼神,清澈而炯炯有神,像是从来没受到过世俗的纷扰,孩童般的。
他们活得单调,活得劳苦,却懂得苦中作乐。
比如隔一阵子就喊上两句哈利路亚,抽空开个玩笑,互相交流曾经听过的神话传说。
当郑飞一行人经过时,他们抬起头来,纳闷地盯着每个人看,直到他们走进木屋里。
斯嘉丽来到柜子前,翻找了一会儿,拿出个厚厚的本子,摇了摇,笑道:“这是账簿,记载着上个季度的产量,清点一下嘛?”
郑飞注视着她美丽的大眼睛,笑着说:“不用看了。”
她撅撅嘴,望向捂肚子装不舒服的阿瑞斯,道:“督查官,要看看嘛?”
阿瑞斯摆摆手,嘶了一声,应道:“听我弟弟的,他说不看就不看。”
“好的啵~”她冲郑飞眨了下眼,道:“那我们就走吧,我可不想和那群脏兮兮的贱民待在一起,下一站,牧场。”
离开金矿,翻过个小山坡,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场,身后的哈利路亚声愈渐稀薄,直至完全消失。
风,掠过嫩绿的草尖,吹拂着人们的心扉,让人情不自禁地就想躺下,嘴里叼棵嫩草,闲适地小憩片刻。
蔚蓝色的天空一望无垠,在遥远的地方,和牧场的边际完美地衔接起来,再配上黛绿色的山脉,瞬间入画。
远远望去,只见在牧场中央,搭着一排长长的牛棚,挤奶工提着个小桶,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有节奏地挤出新鲜的牛奶。
这群年龄不到二十岁的女工们,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来到这座岛上,满十六岁就会被送来牧场,要么挤奶要么学做奶酪黄油,总之,不能闲着。
水手们迫不及待地跑去享用鲜牛奶和黄油面包,顺便撩撩漂亮的金发姑娘,郑飞则是找地方给酒壶加满葡萄酒,然后坐到了一处生长着鹅黄色花朵的土坡上,斯嘉丽也在那。
见他来了,斯嘉丽松开拧起的眉心,笑道:“我有个问题。”
“请说。”他风度翩翩地做了个请的动作。
“那个骑士喊你弟弟,可是为什么你是黄皮肤?”
“因为我们是同父异母。”
“哦,原来是这样~我还有个问题,他是你们的长官,为什么很多事情都听你的呢?”
“哈哈,这趟回里斯本之后我就要晋升了,到时候我就成了他的上司。”
他精湛的演技,让斯嘉丽没能看出什么破绽,她耸了耸肩,便不再多问了。
他笑笑,掏出望远镜,坐在这里能清楚地看见远方山上的树,甚至是树上的猴子。
斯嘉丽歪头,打量着这个圆筒状物体,顿了一会儿,好奇道:“这个是什么呀?”
“喏,给你玩玩。”郑飞笑着递给她。
她疑惑地嘟起小嘴,接过望远镜凑在眼睛前,动了几下镜头,忽然惊叫道:“天呐!那群人好像就在眼前耶!”
“是不是很神奇?”郑飞借势搂住她的腰。
“嗯嗯嗯!”她欣喜地连连点头,用撒娇的语气道:“额,可以把它送给我嘛?”
“那你拿什么来换?”郑飞坏笑道,静静注视着她,余光瞥了眼她高耸的胸部。
她白了他一眼,千娇百媚地撩拨了几下长发,嗔怪似的轻哼了一声,道:“你想要什么?”
“你说呢?”郑飞向前凑了凑,鼻尖贴在她的长发上,闭上眼睛嗅了嗅,芬芳的香味令人着迷。
这么暧昧的动作,让她“难受”了,脸颊上泛起浅浅的红晕,晃着脑袋,既羞涩又满足道:“从没见过你这么坏的男人。”
“哈~”她的反应,让郑飞更放得开了,在她的胸部捏了一把,在她的耳边轻声说:“那我当你同意了。”
“嗯啊,别弄了呀,那边好多人呢,不要着急,晚上随你怎么干,今晚我们就在牧场住下吧。”
“好啊。”
见她的呼吸越来越急促,郑飞会心一笑,放开她,抬头眺望远方,啜饮一小口酒,渐渐的,眼神中多了一分凝重。
之所以接近斯嘉丽,不单单是因为想得到她的身体,更重要的是需要和她交流,建立起一种微妙的关系,让她成为自己人。
男女之间最容易建立关系的交流,自然是身体上的。
并肩坐在土坡上,他喝着小酒,她饶有兴致地把玩望远镜,默默期待着夜晚的来临。
转眼间,又到了傍晚。
天边的夕阳,投下的金赤色光辉,覆盖在整片大地之上,为生机勃勃的牧场,更添了分静谧的安详。
几个牧民吆喝着,挥动长鞭驱赶奶牛入棚,绵羊归圈,随后关上栅栏。
郑飞这才知道原来登岛那天宰的肥羊是从这里溜过去,繁衍生息的。
唔,柑橘也是人工种植的,当然还有香蕉,还没来得及派人去采集就被一群“土匪”给偷偷收了。
斯嘉丽把玩了好久的望远镜别在腰间,掸掉身上的碎草,含笑道:“快天黑了,我让人宰头牛,请你吃大餐。”
牛棚前的空地,架起了一口大锅,几个烤架,水手牧民和围成一圈,等着姑娘们把好吃的拿过来。
当斯嘉丽的靓丽身影出现时,顿时有无数道目光落在了她身上的每一个诱人部位,受欢迎最高的是她的纤长美腿。
圣地亚哥咽了口唾沫,叹气道:“让我睡她一晚,我愿意少活两年。”
“我出三年。”
“五年”
闲言碎语钻进斯嘉丽的耳朵,弄得她心生不快,挽住了郑飞的胳膊,娇嗔道:“我不想和他们一起吃晚餐了。”
“那就,直接办事去。”郑飞轻声说,摩挲着她的腰肢,在男人们猥琐的注目礼之下,走进小木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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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四十四章 自由的监狱【第一更】
进屋,关门,斯嘉丽立刻环住他的脖子,主动吻了他一下,娇笑道:“你急吗?”
“不太急。”
“那我先泡个牛奶浴~”
“好,我等你。”
斯嘉丽走前,在他的胸肌上捏了一把,之后便去了隔壁,那是她在牧场的专属浴室,很多个夜晚,当她褪去衣裳躺在浴桶中,掌心蘸着牛奶,摩挲自己雪白的肌肤时,都会有直流口水的男人们透过墙缝偷窥。
郑飞站在小窗前,听着隔壁的抄水声,看着外面围成一圈坐在地上的人,他们已经开始烤小牛腿了,圣地亚哥和他对视着,撇嘴做了个鄙视的表情表示嫉妒,他回了个得意的笑。
夜幕悄然降临,人们围着篝火,在等待牛腿烤熟的时候,拍手唱起了他们的歌,在一旁,膀大腰圆的鼓手奋力敲鼓伴奏,不停晃脑袋,激情正嗨。
随着鼓声起舞
把世界抛在脑后
让我们畅饮,为自己干杯
在紫罗兰月光下
她的卷发上有朵玫瑰
吸引你转身凝视
想在桥上偷偷一吻
在紫罗兰月光下
在咿呀咿呀的,如诗如梦的民谣中,姑娘们提起裙摆,手拉手跳舞转圈,红彤彤的火光映在她们的面庞上,有一分青涩,更多的是喜悦。
这是他们和她们,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
简单的生活,纯粹的场景,最能动人心扉。
郑飞就这么看着,不知不觉的,露出了陶醉的微笑。
这时,斯嘉丽身披浴袍,擦着湿漉漉的长发推开隔壁的房门,俏脸上被热水蒸出的红晕还未褪去,柔声道:“看什么呢?”
“看他们玩儿。”他淡淡说道,感觉此刻的心情无比豁达,很舒服。
斯嘉丽款款走来,伏在他的肩膀上,笑道:“他们每天都会这样,有什么好看的?”
他轻轻点了下头,顿了一会儿,将视线移到她的娇躯上,停留在她雪白高耸的胸前,那一对安静地藏在浴袍里,上面还有着几滴水珠。
无法控制的,硬了。
他拉上窗帘,粗鲁而又温柔地抱起她丢到床上,扯掉她的浴袍,压了上去。
“嗯轻一点。”她娇滴滴地央求,急促喘息,面色潮红。
外面的鼓声,成为了律动,两人有节奏地做着运动,极尽欢愉,缠绵了不知多久,直到心满意足。
抱着她又软又翘的臀部,他舒爽地呼了口气,下床去洗了洗,回来推开窗,呼吸外面的新鲜空气。
吃烤牛腿的男人和姑娘们已经散去了,只剩一轮明晃晃的月亮悬在松树的顶端,向这片静谧的牧场,投来柔和的月光。
静悄悄的深夜,微风掠过,卷起散落在地上的杂物,偶尔听得一声牛吠,点缀了生机。
斯嘉丽细心地擦干净潮水,换上紫色蕾丝边睡衣,来到他身后抱住他,贴在他的后背上,娇声道:“我睡不着。”
“我也睡不着。”他提起银质酒壶,啜饮里面的发泡葡萄酒,喔,也就是香槟酒,度数很低,不会喝醉。
“那~陪我聊聊呗?”斯嘉丽用请求的口吻说。
沉默了一会儿,在她期盼的等待中,他微微抬了下眉毛,望着月亮,道:“聊聊~出去聊,正好散散步。”
出门。
月光的笼罩下,牧场愈显恬静,踩着青葱的绿草漫步,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草味儿,远处有个人快速跑出来撒尿,又快速钻回屋去。
在一棵漂亮的维多利亚树下,他们停了下来,坐。
斯嘉丽挽住他的胳膊,毫无征兆地问:“你喜欢我吗?”
郑飞拧了下眉头,坦然道:“说真话,我只喜欢你的身体。”
她苦涩一笑,带着丝哀怨道:“还是那么直白。”
“呵”他摸摸她的头,欣然一笑,道:“不瞒你说,我睡过的女人有很多,但是喜欢上的少之又少,至于爱上的,我也弄不清楚到底有没有。”
“活该,谁让你那么风流,活到现在连个爱的人都没有。”她哈哈笑道。
“难道你有?”郑飞随口搭了句。
没想到,听了这句话,她的笑容渐渐凝固在了嘴角,垂下柳眉,默然道:“我也没有。”
她的幽怨神情,无奈,而又不甘。
郑飞最见不得姑娘伤心,刮了下她的鼻子,紧紧抱住她,轻声说道:“你放着好好的贵族小姐不当,跑到这岛上来做什么?”
“贵族小姐?”她惊讶地眨了下眼睛,道:“谁说我是贵族?”
“呃,难道不是?”
“我只是个犯人的女儿,而已。”她不带一丝感**彩地说,似乎对这个事实早已淡漠了。
几十年前,葡萄牙船队在航行时抵达亚速尔群岛,他们发现这座岛上有丰富的矿产和动物资源,便在回国后向国王反应,希望能派人开发。
谁愿意背井离乡,在海上漂个把月,去到一片未知的土地上,做艰辛的垦荒者呢?
贵族?不可能,他们早已过惯了安逸的生活。
平民?他们虽然穷,但他们眷恋自己的家乡,采取强制手段的话,很容易会引起公愤,甚至是暴乱。
想来想去,就只有一类人合适,他们失去了自由,整日待在监狱中。
得到国王的命令后,一支庞大的船队载着上千民犯人,浩浩荡荡地驶离港口,奔向亚速尔群岛。
光有男人当然是不行的,于是他们的家眷也被带来了,陪着他们一起,共同开垦这片富饶的土地。
斯嘉丽就是在岛上出生的,十八岁的时候,因为长得漂亮,深得登岛考察的王子喜爱,王子向岛上所有住民宣告,今后由她管理整座岛屿,胆敢违令者,杀!
这座岛,其实就是个自由的监狱,人们住在这里,却无法离开这里。
岛上生产出的一切财富,都必须如数交给葡萄牙王室,王室每个季度都会派遣船队登岛,一来是探望,二来是带走黄金、羊毛、红酒等等等等。
不甘愿受人摆布的斯嘉丽,想逃。
这几年,她一直偷偷藏了部分财富,并且秘密造船,等有一天时机成熟了就离开这个鬼地方,永远都不再回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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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四十五章 幽暗小径【第二更】
当然,这些话她是绝对不会跟郑飞提起的,只会让它们烂在肚子里,因为郑飞现在的形象,是督查官。
坐在树下,月光洒落,草丛中的蛐蛐声,使得深夜不那么寂静。
斯嘉丽脸贴在膝盖上,拨弄脚下的绿草,沉默不语。
但从她的反应中,郑飞能读出许多有价值的信息。
她说她是犯人的女儿,那么,她一定不是自愿来到这座岛上的,没准是因为她爸爸的缘故才来的,或者是出生在这里。
他知道,带上犯人远渡重洋开垦无人地,这在欧洲中世纪是常有的事,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大规模的迁徙,最典型的是澳大利亚,起初作为流放囚犯的地方,发展到二十一世纪,俨然蜕变为一个繁荣昌盛的国度。
从斯嘉丽无奈地眼神中,他看到了对自由的渴望。
他现在不打算坦白,那样很可能会让自己置身危险之中,毕竟这附近还驻扎着数百人的军队,而他的大本营还在几十公里外,暴露身份的话,万一斯嘉丽并不是像自己想的那样,麻烦就大了。
他也明白,如果自己不坦白,斯嘉丽也不可能会说出真话的。
坦白与不坦白,这是一个问题。
风越来越大,吹得有些凉,再加上长时间沉默,两人都有些困倦了,回屋睡觉,毕竟晚上酣战了那么长时间,得好好养养。
喔,睡前,斯嘉丽很贴心地给他热了碗羊奶。
第二天,清晨。
算不上是清晨,太阳已经起的老高了,牧民和挤奶工们也早已投入到工作中,恬静的牧场迎着朝阳,再次忙碌起来。
阿瑞斯和圣地亚哥带着水手们,绕着牧场跑圈儿,这是被郑飞调教出的好习惯,早上跑个几千米,精神焕发一整天。
另一方面,也便于这群糙汉子们吸引姑娘的注意力,跑得快耐力好的更容易赢得姑娘们的芳心。
他们卯足了劲头,争先恐后地互相赶超,郑飞从没见过他们这么拼。
吃了简单的早餐,一杯牛奶几片黄油面包,斯嘉丽要带他们去其它地方参观产业了,郑飞开始盘算,如何能在不暴露自己身份的情况下,让她吐露真言?
最后一项产业是,军工。
这趟郑飞只带上了圣地亚哥,留下水手们在牧场里帮忙打打下手,顺便泡妞。
骑上骏马,穿过一望无垠的草原,翻过一座坡度平缓的小山,趟过几条小溪,最后穿过一片令人赏心悦目的紫罗兰花田,他们来到了海崖上。
斯嘉丽驭马停下,海风吹起她飘逸的长发,风姿绰约,惹得圣地亚哥那货直咽口水。
站在这里,看得见银白色的沙滩,延伸至远方,浅绿色的海水冲刷在沙滩上,送来些小鱼小虾,海面和天空互相映衬,美不胜收,很有马尔代夫的感觉。
他们面前有两条路,一条是修建好的宽敞大道,另一条是树林中的小径,阴暗幽深,像是随时会有头熊扑出来。
斯嘉丽吹了会儿风,欣赏了会儿海上的美景,学着男人的模样喝了口酒,眨眼笑道:“跟我来!”
说罢,她牵着骏马向大道走去。
“走那边不可以吗?”郑飞好奇地盯着小径,隐隐觉得,有股子神秘感。
斯嘉丽摇摇头,道:“那个不是路,是被野兽踩出来的。”
“我想进去看看。”他咧嘴一笑,抬脚就要往里走。
“嘿!”情急之下,斯嘉丽慌了神,连忙劝阻道:“不要进去,会有危险的!”
他顿了顿,转头注视着她的眼睛,她避开了,似乎有些局促。
僵持片刻,他释然耸耸肩,笑道:“多谢你能关心我,我不进去了。”
听了这话,她松了口气,眉毛微微扬了一下,恢复笑容道:“跟我来吧,带你们去参观军工业,保证会让你大吃一惊。”
他点点头,待她转身后,和圣地亚哥对视一眼,压低语气认真叮嘱道:“我吸引她的注意力,你去那小径里看看。”
“哈?”圣地亚哥摸不着头脑,道:“那么大个洞,没准就是熊,我可打不过那家伙。”
“相信我,绝对不是野兽,这杆线膛枪给你,不管你在里面看见了什么,都要迅速撤出来找我,明白吗?”
“好像明白了”
“咳,你这家伙,什么时候能正经点?”
“切,是你说的不正经的男人才讨喜!”
“我我只在姑娘面前才不正经好吧,快去快去!”
这时,斯嘉丽拧着眉心,回头道:“你们干什么呢,还不跟上来。”
郑飞最后跟圣地亚哥对视一眼,随后加快脚步,道:“来了来了!”
他和斯嘉丽并肩行走,边走边聊天,这样能引开她的注意力,使得她不去留意圣地亚哥的动向。
聊什么内容最能吸引她呢?当然是讲故事,讲个姑娘们都喜欢的故事,于是他跟当初在亚特兰大城,在帕尔斯庄园那样,凭记忆复述起了经典影片,《罗马假日》。
她听得很着迷,因为女主角是安妮公主,在中世纪,哪个姑娘能没有个公主梦呢?
故事才刚刚开始了一小半,军工厂便到了,隔得远远的就能闻见浓浓的火药味儿,抬眼望去,只见许多名搬运工抱着箱子,沿着海崖边吃力地苦行,稍作歇息就会迎来监工的皮鞭。
看见这一幕,郑飞皱眉道:“他们是奴隶?”
“其实,每个人活在世上,都是奴隶。”斯嘉丽平淡地说,眸子里没有对这些人的同情,只有习以为常的冷漠。
“嗬,看不出你还是个哲学家。”郑飞玩笑道,惊讶颔首。
她撇撇嘴,对望过来的监工招手示意,喊道:“克里,过来!”
监工克里可不敢怠慢王子钦定的岛屿老大,迅速跑过来,谄笑道:“斯嘉丽小姐,您有什么吩咐?”
“让人去清理下仓库,我要带督查官去看看上个季度生产出的炮弹。”
“好的。”监工敬畏地看了郑飞一眼,跑开。
此刻,郑飞对炮弹什么的完全不感兴趣,他的心思并不在这。
约摸过了五分钟,他感兴趣的来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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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四十六章 你为什么想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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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蹄声,望去,只见圣地亚哥驾马飞奔在海崖上,俯身一手提着缰绳,一手紧握线膛枪,神色匆忙。
斯嘉丽心里咯噔一声,怔了怔,似是自言自语道:“他没跟上来吗,我都没发现”
郑飞会心一笑,轻松道:“他去解了个手,再说了,我们俩在一块儿,那个大块头就是个电灯泡。”
“哦~”她应了句,心头的疑云仍未消散。
说话间,圣地亚哥已经到了跟前,熟练地跳下马,对郑飞点了下头,然后冲斯嘉丽傻呵呵地笑笑。
没想到这一笑,竟打消了斯嘉丽心头的顾虑,在她印象中,这大块头就是个傻白甜。
监工很快清理好了仓库,前来邀请他们过去参观,所谓清理,就是把不该出现在那的东西,移走。
仓库建在海崖下方,由于地势原因,那里是个天然的避风港,海浪暴雨都侵袭不到,有海崖的遮挡,阳光也直射不到它,可以有效避免因温度过高而引发爆炸。
阴暗的仓库中,空气中带着些霉味儿,成堆成堆的炮弹码放在一起,高耸得跟小山似的,目测一番,大约有两千箱,每箱十颗,两万颗。
如此庞大的数量,郑飞不禁为之咋舌,感叹道:“斯嘉丽小姐,这批炮弹足够装备整个里斯本皇家海军了。”
斯嘉丽眸子里出现了一丝得意,笑道:“当然,这座岛是葡萄牙最大的炮弹生产基地,岛上硝石等矿产资源丰富的很。”
顿了顿,她接着道:“这是最后一处产业了,如果没问题的话,你该让人把船开到这片海岸了,货物装船,你们也好回去交差。”
“这么着急赶我走?”郑飞坏笑着说,舔了舔嘴角。
“当然不是呀,你想待多久就待多久,差不多快到午餐时间了,我去让人准备大餐和香槟酒。”
说罢,她大方地捋了下头发,出门。
圣地亚哥盯着她一扭一扭的屁股,行注目礼。
她走远后,郑飞对着圣地亚哥的后脑勺就是一巴掌,道:“别看了!”
“再让我看一会儿。”圣地亚哥咽了口唾沫,意犹未尽地盯着那道靓丽的背影。
都说人有三急,圣地亚哥则是有四急。
见他这副欲罢不能的德性,郑飞便不去强行阻止了,自顾自地打开箱子随便看看炮弹。
斯嘉丽的身影消失在视野中后,圣地亚哥怅然吐出一口气,不开心道:“伙计,我好嫉妒你昨晚睡了她。”
“让自己变成一个有魅力的人,没准她会嫁给你呢。”郑飞开玩笑说,停了停,抬起头正色道:“说正事。”
“嗯?什么事?她嫁给我的事吗?嗨,不可能的!”圣地亚哥头摇得像拨浪鼓,仍在想着斯嘉丽诱人的小屁股。
“靠,忘了我刚让你干什么去了?!”郑飞恨铁不成钢踢了他一脚。
圣地亚哥懵了,眼珠子向上翻了翻,用了好几秒才想起来,尴尬笑道:“哦!”
“哦,你再哦,我削你信不信?”
圣地亚哥挠挠头,露出他傻白甜的微笑,接着清清嗓,面色一转,凝重道:“那条小径不是什么熊出没的地方,是一条隐蔽在树林里的路,弯弯曲曲的大概有百来米长,通向一个神秘的地点,你绝对猜不到是哪里。”
“哪里?”郑飞屏住呼吸,静待下文。
随后,他听到了三个字——造船厂!
“我藏在树后面,看到了几十名劳工在造大船,并且已经造好了两艘泡在海里你说,那个美女为什么不让我们去参观她的造船厂呢?”圣地亚哥想不通。
“因为她怕我们发现。”郑飞向门外望去,斯嘉丽正款款走来,看着性感美艳的她,他不禁扬起了嘴角。
他猜到了,斯嘉丽偷偷造船,是想逃离这座岛。
这样的话,事情就好办多了。
斯嘉丽手中捧着瓶香槟,动了下娇唇,含笑道:“跟我走吧两位,主厨正在烹饪大餐,是真的主厨哦,进监狱之前,他是桑托斯庄园的专用大厨。”
闻言,郑飞挑了挑眉头,惊讶道:“桑托斯庄园?”
“嗯,你没听说过吗?就是那个里斯本第一美人,布兰妮的家。”
“哦~听说过~”郑飞和圣地亚哥对视一眼,笑而不语。
斯嘉丽耸耸肩,笑道:“走吧,尝尝他的手艺去,保准让你们大饱口福,他煎的牡蛎可是一绝哦。”
“走着!”
用餐地点设在海崖最顶端,这里有块几百平米的平地,既能吹着宜人的海风,又能欣赏开阔的海平面全景,以及偶尔掠过空中的海鸥。
再配上芳香四溢的美食,简直是一大享受。
煎牡蛎,既保留了鲜味,又多了分油煎的喷香。
牛油豉汁搭配三分熟的牛排,也许很多人觉得生了点,但在懂行的人看来,三分熟才是最美味的。
据说在欧洲,在地中海,有艘世界上最高档的游轮,船上有位享誉盛名的主厨,如果哪位吃客点了超过三分熟的牛排,他就不做,如果超过了五分熟,他就怒气冲冲地跑过去指责吃客想糟蹋他的牛肉。
这顿午餐的水准,郑飞觉得,不比在米其林餐厅吃到的差,他得带走这位主厨。
吃完最后的蔬果沙拉,他对斯嘉丽说:“可以把这位主厨送给我么?”
“不可以。”斯嘉丽果断应道,叉了块水果放到嘴边,轻哼了一声,道:“你要别的都可以,但是这个,不行。”
“唔为什么?”
“因为~”她笑嘻嘻地眨了下眼睛,道:“因为他是我爸爸!”
“嚯!”
“哈哈,就算我同意了,他也不会走的,他在这座岛上已经待了二十多年了,这里就是他的家,他生活得很快乐。”说这话时,她的眼神中,有些小幸福。
郑飞嗯了一声,啜了一小口香槟酒,看着她的眼睛,道:“那么,你为什么想离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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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四十七章 成交
她嚼动水果的嘴,硬生生地停住了,短暂的诧异后,恢复神色淡然一笑,道:“离开?离开哪里?”
“逃离这座岛,去见见外面广阔的世界。”郑飞友好地给她递上一杯香槟。
她的脸色第一次这么僵,嘴角艰难地动了下,挤出一丝笑容,道:“不,我并不想逃走,这里各种好吃好喝的都有,我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但,没有自由。”郑飞举杯和她碰了一下,接着说。
“离开这里,去到欧洲大陆,它被称为金色欧罗巴,那里有彩色的中世纪之梦,有风景迷人的阿尔卑斯山,蓝色的多瑙河缓缓穿过奥地利的首都维也纳,伸展在市区的西郊,郁郁葱葱,绿荫蔽日,漫步在维也纳街头,小憩在公园的座椅上”
“行了!”斯嘉丽喝道,抿住颤动着的嘴唇,紧紧捏着手中的酒吧,说:“不管外面有多精彩,都不关我的事!”
“是吗,那你为什么要偷偷造船?”郑飞盯着她的眼睛问。
她的眼中闪过一丝慌乱,手哆嗦了一下,惧怕地看着他:“我你”
见她被吓着的模样,郑飞坏坏地笑了笑,准备上前抱住她,她迅速起身躲开,动作熟练地拔出腰间的匕首,警惕道:“别过来!”
“嘿,小心点不要伤着自己。”他抬起双手掌心对着她,道:“我不会伤害你的,相反,我想跟你合作。”
“你觉得我会信么?督查官,昨晚我们玩得很愉快,但是你发现了我的秘密,原谅我不能让你活着。”她冷冷道,目光中充满了哀怨。
“那要是,我不是督查官呢?”郑飞脱掉上衣,露出一身结实的肌肉,还有肩膀上的伤疤,更重要的是,他的胸前空空如也。
完美的身材,让斯嘉丽稍稍动容,情不自禁地眨了下眼,很快又镇定下来,视线停留在他的胸前,道:“你没有刻印?”
在冲出里斯本战役中,郑飞发现每个皇家骑士胸前都有个相同的刻印,不知是用什么烙的,状如展翅雄鹰。
那是皇家骑士的标志,象征着无尽的光辉荣耀。
面对斯嘉丽的疑惑,郑飞耸耸肩,坦白道:“我不是什么狗屁督查官,我是一名航海家,前些日子来到这座岛屿,是在西南角登陆的。”
“该死的,那你一直在骗我喽?”她恼怒道,却又深深地吁出一口气,轻松了些。
“对,我想弄明白你们的秘密,伪装成军官是最好的选择。”郑飞嘿嘿一笑,示意她可以把匕首放下了。
“可是,那天那个穿着铠甲的,也就是你哥哥,他明明说出了皇家骑士的宣言!”
“他确实是骑士,圆桌骑士的后裔,不过他可不是我哥哥,是我的手下,哈哈!”
看着他得意的样子,斯嘉丽鼓着嘴,颇为头疼地扯了扯长发,表情像是,被自己蠢哭了。
“喂,那你到底想怎样?”她没好气地说,确定他没威胁后,收起匕首。
“我说了,我想跟你合作,你想离开,我带你走。”
“可我不需要你带,一样能走。”
“你知道往哪个方向航行吗?你知道你现在在哪里吗?”郑飞严肃地说。
他的话,让斯嘉丽怔了片刻,渐渐的眼神黯淡下来,考虑了许久,她说:“你想得到什么?”
海风吹来,撩起她的发丝,郑飞的嘴角也随之翘起,道:“我想得到这座岛。”
这个要求,令她短暂的发愣后,扑哧一笑,道:“你是在开玩笑吗?”
“你看我像是开玩笑吗?”
“你的胃口真不小,但是,那是不可能的。”她收回笑意,顿了顿,认真道:“这座岛不属于我,它属于葡萄牙王室,你想要的话,得和他们去说,凭你那几十个手下,敢和整个葡萄牙为敌么?”
郑飞挑了挑眉头,淡然自若地添满香槟酒,喝了一口,笑道:“首先呢,我的手下不止那几十个,岛屿西南角是我的大本营,那里有两千余人。”
“两千?”她惊讶道,规模如此庞大的船队,闻所未闻。
“嗯~”他上前两步,靠得近了些,替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发丝,笑道:“其次,我不需要和整个葡萄牙王室为敌,只要搞掉他们的海军就够了。”
“皇家海军,他们有上百条大帆船。”
“我有上百门重火力岸炮,射程一千多米,而你的仓库里,有两万多发炮弹。”说罢,他挤了下眼。
斯嘉丽会意,颔首道:“喔~原来在这等着我呢。”
“怎么样,入伙不?”郑飞伸出手,这次没有揽住她的腰肢。
“我还有个顾虑,也许你能打退一次皇家海军的进攻,但是还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总有一天你和我会离开这座岛的,那时候怎么办,让岛上的住民自生自灭吗?”
“我会留下一批士兵,让他们在这里生活,在这里建造家园,抵御外敌,就像你的爸爸那样,许多人都很乐意留在岛上,把这座岛当成他们的家。”
“然后,我的军工厂继续生产炮弹,提供给你的岸炮去对抗葡萄牙军队,缴获他们的武器装备,并且我们还能光明正大地生产船只,成立自己的海军,是吗?”斯嘉丽接道,晃了晃手中的酒杯。
“聪明!”郑飞和她干了一杯,接着道:“至于我们,离开,如果你想去英格兰法兰西,我就把你送过去并为了买下一处庄园,如果你想跟着船队去到世界的各个地方,那就跟着我。”
听完,她微微一笑,道:“成交!”
晴空之下,海浪拍击着礁石,无数只候鸟休憩在沙滩上,啄食小蟹。
阳光明媚,柔和的海风扑打在脸庞上,舒适宜人。
他们放下酒杯,拥抱。
不远处,圣地亚哥坐在地上啃牛排,从头到尾一直乖乖听着两人的对话,见到这一幕终于喊道:“喂,你俩注意点,这还有人呐!”
郑飞撇过头,道:“让阿瑞斯回去通知铸炮工匠,暂停生产,全部到这里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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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四十八章 敌军来临
“啧啧,幸亏不是让我回去通】”圣地亚哥幸灾乐祸道。
“再嘚瑟,你也滚回去!”
“别”他吐吐舌头,抓起最后一块果酱面包跑开,跑了几步回头吹了个口哨,起哄道:“注意点身体,要节制啊!”
喊完,在郑飞扔石头之前,麻溜地跑远。
两天后。
这是一个明媚的早晨(忽然发现,早晨是我用的最多的时段,可能是因为它象征着新生^__^
在牧场的木屋中醒来,朦朦胧胧地睁眼,打了个深沉的哈欠,郑飞翻过身,搂住熟睡中的斯嘉丽,在她的小屁股上轻轻捏了一把,便穿衣服起床了。
推开房门,展露在眼前的是忙碌的牧民,他们正在牛羊往草场赶,见他出来,咧嘴傻笑。
这两天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岛屿老大斯嘉丽小姐和这位黄皮肤男人关系不一般,每天都睡在一起,就连负责岛屿安全的军官来了,都只能干瞪眼,要知道以前都是他和斯嘉丽睡的。
水手们刚跑完五公里,流了满身大汗,气喘吁吁地洗了把脸,抓住一切机会泡妞。
他们各自选定一个挤奶的姑娘,要么帮她们干活,要么在她们旁边吹口哨调戏,更有胆子大的还装作路过偷偷拍她们的屁股。
看着眉飞色舞的他们,郑飞苦笑了一下,中世纪的男人普遍好色,因为娱乐活动实在是太匮乏了,没有足球没有电脑更没有演唱会,什么都没有。
能玩的地方,大概只剩酒馆和窑子了,能给男人提供消遣的,只有烈酒和女人。
早餐吃的是海鲜汤和炸面饼,偶尔换换口味感觉很妙。
用完餐,郑飞领着水手们做体能训练,为跟葡萄牙军队干仗做准备。
大约过了两个小时,临近晌午,阿瑞斯带着工匠们和十门岸炮过来了,郑飞让人带他们去军工厂,铸造线膛火炮。
这里在岛屿的东北角,而大本营则是在西北角,欧洲大陆的位置在岛屿的东北方,所以葡萄牙海军一定会选择在这里登陆,相比之下大本营那边就安全得多。
所以,需要着重在这里布防,试想一下,沿着海岸线,依次排布着上百个火炮碉堡,当葡萄牙舰队逼近时,百炮齐发!没配备望远镜的海军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威力巨大的线膛炮便以摧枯拉朽之势,掀翻他们的甲板,炸断他们的桅杆,铺天盖地的炮弹令他们抱头鼠窜,一举将其击溃!
呃,只是设想而已。
重点布防的另一个原因是,这里有金矿,必须保护好。
下午,最热的时段过了之后,郑飞悠闲在倚在海崖边的大树下,借着树荫的庇护,嘬几口加冰块的白兰地。
岛上的住民在这里居住了几十年,已经学会了把雪山上的冰块采集下来储存在地窖里,在炎热的季节拿出来用。
圣地亚哥坐在他旁边,喝完杯里的酒,用手指去抠里面的冰块吃,傻萌得像熊大熊二。
郑飞撇头看了他一眼,不禁笑了笑,道:“好玩吗?”
“挺好玩的。”专心致志地抠冰块。
“我是说,航海,好玩吗?”
这是个哲学般的问题。
圣地亚哥抠出冰块塞到嘴里,感受着它带来的丝丝冰凉,憨笑道:“比在码头当劳工好玩,每天有好吃的好喝的,还有很多美女看。”
“还有呢?”
“还有,唔”壮汉仰望天空四十五度,挠挠脸颊认真想了想,忽然眼睛一亮,道:“还有,每天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充满了新鲜感,很刺激。”
“对喽~”郑飞哈哈一笑,喝掉白兰地,学着他的样子抠冰块吃。
接下来是持续不过半分钟的沉默,他便又开口了。
“你说,没人告诉布兰妮我把斯嘉丽睡了吧?”
“应该没吧你怎么开始关心这个了,浪货。”
“嗬,我确实浪,但我不想让姑娘伤心,尤其是布兰妮,她对我很好。”说着,郑飞揉了揉眉心,意味深长地长呼一口气。
“唔唔,我还以为”圣地亚哥欲言又止,憨笑。
“以为什么?”
“哈,我还以为你一直提上裤子不认人的呢。”
“滚呐你,我是个纯好先生好不!”说完这句话,他嘿嘿笑了一声,笑得苦涩,垂下头沉默了一会儿,凝望着远方平静的海面,像是自言自语:“只是,我还没弄懂什么是爱。”
被爱是件幸福的事,爱,更幸福。
如果有个人能让你一心一意地爱着,那你就是全世界最幸运的人,不管ta是否也这样爱着你。
记忆,是最美好的东西。
在海崖上坐了好久,左手美酒,右手美食,再看脚下的银色沙滩,美女们在嬉戏,当挤奶女工们褪下脏兮兮的工作服,换上自己最心爱的长裙时,青春靓丽了不知多少倍,形成一道引人入胜的风景。
她们笑得很甜,因为今天是礼拜天,每个礼拜天斯嘉丽都会给劳工们放个假。
悠闲的生活,总是那么的平淡,却又舒服。
郑飞站起身来,先伸了个惬意的懒腰,然后掏出望远镜,在海面上扫了一圈。
喏,鲨鱼,可惜离得太远,不然今晚就有鱼翅吃了。
喏,白色的鸟,是海鸥吗,贴着海面飞行,飞得好缓慢。
他翘起了嘴角,悠哉地吹了个口哨。
突然!
笑容凝固,顿时一个激灵。
他连忙揉揉眼,仔细地透过镜头,观察远方那白色的鸟。
那是白帆,一张、两张、三张足有十几张白帆,那是一支庞大的船队!
“圣地亚哥!”他大声喝道。
圣地亚哥正靠在树干上打盹儿,被这乍起的喝声惊得一抖,抱怨道:“吓死我了,怎么啦?”
“快去通知所有人,有船队来了,十几艘船!”
闻言,圣地亚哥立刻翻身而起,一句话都没多问,往人多的地方跑去。
郑飞放下望远镜,转过看了眼还在搭建中的炮台,暗暗捏了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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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四十九章 抢!抢!抢!
敌人竟然来得这么快!
最多再有两个小时,那支船队就能抵达海岸,这么短的时间连炮台都来不及搭建,更何况阿瑞斯他们只带了十门岸炮,火力覆盖面微乎其微。≯网
借着望远镜观察,那支船队之中只有两艘大货船,其它都是大型护卫舰,葡萄牙皇家海军最好的护卫舰,每艘都配备了二十门舰载火炮,士兵上百。
双方的战力差距,几乎是碾压式的。
想到这些,郑飞默默将望远镜从眼前移开,面色凝重,紧紧攥着拳头,眼神中,现出前所未有的担忧。
绝对不能硬碰硬,特种兵从来不会做这种傻事。
他深吸一口气,坐下来靠在树干上,仰头望着天空中飘着的几缕白云,眉头不展,沉思。
很快的,圣地亚哥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还带来了神色仓皇的斯嘉丽。
斯嘉丽拿起望远镜观察了一番,放下,忧心忡忡道:“没错,是他们,我们怎么办?”
“以前怎么办就怎么办。”郑飞的神情比刚刚缓和了不少,眉头也已舒展开,似乎想好了对策。
“以前”斯嘉丽怔了一下,摇头道:“他们会在半天内把所有的货物装船,晚上让士兵去祸害岛上的漂亮姑娘,第二天就离开。”
“如果有重要的货物没装船,他们就不会走了吧。”他狡猾地翘起嘴角,饮了口酒。
“重要的货物?”
“比如,黄金。”
黄金,整座岛屿价值最高的产物,一个季度的产量,足够王室买进上百艘战船。
所以,如果没见到黄金,这支船队是绝对不会走的。
斯嘉丽很聪慧,想了想,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笑道:“真有你的。”
他抬了抬眉毛,注视着她水灵灵的眼睛,叮嘱道:“让姑娘们和黄金一同消失,我可不想眼睁睁地看着她们被祸害。”
“好,我去安排。”她抿抿嘴,顿了一会儿,身子微微前倾做可爱状,丢下一句:“忽然现,你是个好男人。”
“讲道理,我并不是,哈哈,快去安排吧,行动开始了。”
说罢,他拍了下手,站起身整理衣襟,遥遥相望海平面上那些个小白点,面容刚毅。
斯嘉丽嘟嘟嘴,娴熟地驭马离去,长飘飘。
照例,圣地亚哥盯着她的背影垂涎了好久,哈喇子流到了下巴根,抹了一把,回过神来对郑飞说:“你们刚商量什么呢,我怎么听不懂,黄金为什么会消失?”
“你要能听懂你就不是圣地亚哥了。”郑飞卖了个关子,笑嘻嘻地拍拍他的肩膀,沿着海崖走,通知正搭建炮台的工匠们撤退。
两小时后。
庞大的船队徐徐靠岸,还未抛锚,上千名士兵便齐齐振臂欢呼,近乎疯狂,将这宁静的海滩搅得躁动不安,惊飞成片的候鸟。
他们很激动,因为在海上漂了足有二十天,今晚终于能玩妞儿了,而且听前辈们说,是既漂亮又干净的妞儿,玩起来爽极了。
阿瑞斯带着几十个身穿军装的手下,静静站在海崖上,向他们行注目礼。
船队稳稳地停靠后,士兵们迫不及待地涌下甲板登上沙滩,顾不得去捡五颜六色的稀有贝壳,狂叫着涌上海崖,看到迎接他们的是阿瑞斯一行人后,不禁愣了愣,接着怒色上脸。
他们的老大,名叫卡恩,是里斯本皇家骑士的军官,国王最信赖的人之一,从前和德兰克是死对头,现在德兰克死了,他便成了皇家骑士唯一的战术教官,大红人。
说实话,他还很感谢捅死德兰克的那个黄皮肤逃犯呢。
士兵们愠怒不满,连连抗议抱怨,吵吵闹闹地像是掀翻了锅,情绪激昂,冲着阿瑞斯他们大呼小叫。
而当卡恩过来时,他们乖乖让出一条路,低头不语,什么话都给憋肚子里去了。
卡恩身披战袍,雄姿英地走到士兵们前面,严肃地瞪了他们一眼,抬手示意他们闭嘴列好队,别他妈丢王室的脸。
收拾完这群混账士兵后,他转过身,用他那鹰隼般的目光看向穿着银质铠甲的阿瑞斯,对峙着,沉默片刻,冷冷道:“我们美丽的岛主斯嘉丽呢?”
阿瑞斯忧愁地叹了口气,耸肩道:“抱歉,都是我的错。”
一听这话,卡恩顿时来了火,疾步上前扯住他的衣领,恶狠狠道:“你把她怎么了?!”
“对不起,我没能保护好她,她昨天被人掳走了,不知从哪冒出来一大群手持火枪的土匪,他们抢走了所有姑娘,以及”
“以及什么?”
“黄金。”
啪!
卡恩愤愤扇了他一巴掌,在他脸上留下五个通红的指印,火燎般的疼。
阿瑞斯强忍怒火,憋屈不已,心里暗暗骂了句,想:可恶的船长,老让我演戏,这次必须多给奖金!
在士兵们的惊呼声中,卡恩甩甩手,面无表情地问:“没用的东西,土匪去哪了?”
“往岛屿腹地去了,很大的一群人,顺着足迹就能找到。”
“你是负责守卫岛屿安全的吧?为什么不去找?”卡恩厉声道。
“他们有几百个火枪手,我的手下上去就是个死,我想,只能让您去解决他们。”阿瑞斯低下头,作恭敬状。
素来高傲的圆桌骑士后裔,和战神阿瑞斯同名,有生以来第一次低头。
“哼,废物!”
卡恩捏捏手指,紧握黑鞘军刀,回扫视着士兵们,正容亢色道:“小伙子们,有活干了,我们明天走不了了,今晚也没有妞儿搞了。”
说道这里他停了下来,士兵们的愤怒情绪成功的被引起,笑意在他眼中一闪而逝,他抽出军刀利刃出鞘,伸直手臂高高举起,在太阳的照耀下,咆哮道:“干掉土匪!抢回黄金!抢回女人!”
“抢!抢!抢!”
士兵们齐声怒吼,眼睛瞪得仿佛铜铃。
对于长官的话,他们想当然地抓住了重点——抢。
他们才是真正的土匪,只不过披着军装而已。
(未完待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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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五十章 归途
他们不在乎什么黄金,因为那和他们没关系,一丁点都捞不到,他们只在乎女人,想到自己的泄欲工具被土匪掳走使用,怒火瞬间燃起,热血沸腾!
在阿瑞斯的带领下,上千人浩浩荡荡地来到了牧场,踏在绿油油的草坪上,满脸惊愕地左顾右盼,映入他们眼帘的是一片狼藉。≯
牛棚塌陷,奶牛和绵羊全被土匪给牵走了,满地的脚印,在姑娘的木屋前,散落着她们被撕碎的衣服,很容易就能联想到生了什么。
卡恩恨恨扯了下头,憋着一口气,缓缓吐出,脸色铁青。
“刀盾兵留在这里收拾残局,火枪手和投矛手跟我走!”
火枪手,共有四百名。投矛手,六百名。
他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惭愧不已的阿瑞斯,道:“岛上不是有一百来个火枪手吗,在哪?我要用。”
阿瑞斯心里咯噔一声,一刹那的慌乱后,很快镇静道:“他们战死了,只剩下这么点了。”
语气悲伤。
“尸体呢?”
“被土匪带走了。”
“土匪要他们的尸体干什么?”卡恩诧异道。
“不知道,可能是要用人肉去喂狗,他们养了很多条狗。”
“操!”卡恩狠狠捶了下墙,喝道:“这是对葡萄牙的侮辱,你,带我去杀了他们!”
阿瑞斯点点头,松了口气,在前面带路。
顺着密密麻麻的脚印,他们离开牧场,穿过丛林,趟过河流,在夜幕降临之时,来到了一处山脚下。
接到卡恩的指示后,四百名火枪手原地休息,投矛手负责四处找枯枝生火,兼任哨兵。
在中世纪,火枪手是金贵的宝贝,就像是现代的飞行员。
而投矛手,由于身体健壮再加上总数太多,像是勤杂兵,负责一切苦力活。
这个深夜,阿瑞斯失眠了,倚在冰凉的岩石上,身边躺着一千多名敌人,这让他感觉极为压迫,喘息不安。
卧底这种差事,是最考验毅力的。
凌晨,大约两点左右,郑飞带着一大票姑娘回到了大本营,引起驻留水手的阵阵狼嚎。
他们以为这是福利,冲上去就抱,把姑娘们吓得花容失色,连声尖叫。
叫声和呼声混杂在一起,烦人,郑飞对空放了一枪。
砰!
乍然而起的枪声,惊蛰众人,水手们茫然停手,把姑娘抱在怀里。
终于安静了下来,郑飞吁出一口气,道:“放开她们,以后她们就是咱们的同伴了,要学会尊重。”
停顿片刻,他笑道:“喜欢的话就追,让姑娘心甘情愿地跟着你们。”
水手们想想觉得有道理,恋恋不舍地松开,傻乎乎的一笑。
热烈欢迎之后,新来的姑娘们住进专为她们腾出来的小屋,春心萌动的水手们也都纷纷回屋休息了。
接下来,便到了最让郑飞尴尬的时候了。
斯嘉丽在左,布兰妮在右,两位美女对视着,笑而不语。
郑飞挠挠头,搂过布兰妮,对斯嘉丽笑道:“这是”
“我叫布兰妮。”布兰妮抢先道,落落大方地伸出手,友好地盯着斯嘉丽。
“哇哦~”斯嘉丽眸子中掠过一丝讶色,道:“你好漂亮,就像很多人经常讨论的那个女人一样,巧的是她也叫布兰妮,被称为里斯本第一美人。”
“那就是我。”布兰妮笑着提了下裙摆,贵族式行礼。
斯嘉丽动了下眉毛,抿嘴一笑,道:“你不但漂亮还很幽默,那个布兰妮是桑托斯公爵的女儿哦,现在她应该正在桑托斯庄园的城堡里,躺在软和的天鹅绒床上吧,没准旁边还睡着某位王子。”
郑飞脸色出现了点不快,他直视着坏笑中的斯嘉丽,认真道:“她就是桑托斯公爵的女儿,公爵要把她拱手送给王子,她不肯,从王子家逃跑了,我救了她,并且把她带到了这里。”
斯嘉丽怔了一下,抿住嘴唇看着他的眼睛,带着一丝好奇的语气,道:“那你是谁?”
郑飞眉宇微抬,三言两语的道不清自己的身份,想了片刻,只说了一句:“我杀了德兰克。”
“德兰克”
这个名字,让斯嘉丽不禁感叹了一声,佩服地眨了下眼,随后看了眼笑盈盈的布兰妮,没再多说些什么,摆摆手,回屋睡觉。
她进屋后,空地上就只剩郑飞和布兰妮俩人了。
布兰妮立刻变了副脸色,在郑飞胳膊上掐了一把,撅起嘴刁蛮道:“她是谁?”
郑飞嗷了一声,笑着吐了吐舌头,捏了捏她的脸蛋儿,道:“回屋,我慢慢告诉你,你不知道这些天我有多想你的身体。”
“一回来就耍流氓。”布兰妮娇哼了一声,猫咪似的靠着他的肩膀,进屋。
躺在床上,郑飞把所有事情都跟她说了,呃,除了和斯嘉丽上床的事。
之后,他们愉快地打了个小别胜新婚炮。(沃得天,我都明了什么奇怪的名词(⊙o⊙)
次日的曙光,很快到来。
朝阳浮起在地平线,打个哈欠后,在山脉河流,在森林草原,在茫茫大海上,投下金灿灿的光辉。
鸟啼声,伴着姑娘们洗衣服的抄水声,叫醒了郑飞,醒来时布兰妮已经不在身边,估摸着是去帮他做早餐了,她最近迷上了烹饪,频频明黑暗料理,比如用虾泥做甜点、橘子炒香蕉。
郑飞将成为试毒者,这就非常的尴尬了。
勉强吃完味道怪怪的早餐,郑飞去了达·芬奇的小屋,敲敲门,没人应答,推门而入。
达芬奇耳朵里塞着棉花,坐在桌前专心致志地拿鹅毛笔画图,画墨水版的蒙娜丽莎吗?不,他在画蒸汽机。
如果说在十七世纪以前有谁能提前搞出蒸汽机的话,那就是达·芬奇,其他别无人选。
郑飞来到他身后,端详着画了一半的图纸,轻轻搭着他的肩膀,唤道:“嘿。”
达·芬奇转头一瞥,咧嘴笑笑,取出耳朵里的棉花,道:“船长回来了。”
“我现在要用热气球投入战斗,有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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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五十一章 “神灵”
半小时后,大本营旁的空地上。
三个巨大的空艇状热气球被充满气体,安静地躺在草地上,仿佛停机坪上的战机,等待飞行员前来驾驭。
点火,热气球徐徐升起,牵直绳子。
达·芬奇已经提前测试了负载力,最多能乘坐十几个成年男人。
吊筐里,除了两名“投弹手”外,全是**,三个热气球,运载了大本营仓库里的所有**。
不久之后,它们将变身为轰炸机,对敌军造成成吨的伤害。
热气球的唯一动力是风力,风向决定了它的方向,而阿瑞斯的任务就是,根据当前的风向把敌军带上道,带上一条不归路。
此时,阿瑞斯借着撒尿的功夫,藏在小树林里偷偷摸出地图和指南针,观察树枝的摇曳规律,计算该往哪边走。
外面,那群火枪手投矛手围在一起,啃着干巴巴的面包,嘟囔抱怨。
卡恩长官向树林中瞥了一眼,眉头微皱,搭着身旁士兵的肩膀说:“去看看那家伙怎么还没回来。”
话音刚落,阿瑞斯边提裤子边吹口哨,悠闲地钻出了小树林。
“喂!去了这么久,你在干什么?!”卡恩甩胳膊喝道。
“******。”阿瑞斯恨恨自语,系好裤带小跑过来,作沉思状,道:“长官,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你他妈问我?!”卡恩抓住他的衣领,凶恶地瞪着他,闷声道:“那群人的踪迹到这就消失了,要是找不到他们的话,我就用刀划开你的肚皮,扯出你的肠子喂狼!”
说罢,愤愤喘了口粗气,镇静下来,松开他,道:“你是岛上的守卫者,再怎么说也住了那么多年,对这座岛肯定很熟悉吧,说说你的想法。”
阿瑞斯在心里把他全家女性同胞问候了个遍,脸上还要装出恭敬的样子,顿了会儿,掏出之前那张地图,摊开道:“这是勘察员手绘的,依我看,那群人现在很有可能在这里。”
他指向一处平原,接着说:“这里地势平坦,有干净的河流,很适合居住停留。”
卡恩捏着地图,思索片刻,道:“前面带路!”
好在没被怀疑,阿瑞斯松了口气,笑了一笑,带路。
辽阔的平原上,只有一处上千米的高峰,站在它的顶端能看到平原的全景。
目光尖锐的驯鹰者现在就站在这里,严密监视着平原上的动向,就这样精神高度集中,不知过了多久,他瞥见左侧有小黑点在移动,迅速拿起望远镜,确认是一群人后,放飞肩膀上的鹰。
雄鹰扑腾着翅膀乘风而起,在空中盘旋了一圈后,直奔大本营而去。
当它出现在郑飞的视线中后,郑飞沉重的面色舒缓了,吁出一口气,下令道:“行动开始,他们在六号地区。”
圣地亚哥接令,高举手臂扯起他粗野的嗓子吼道:“六号地区,出发!”
炮兵、火枪手、刀兵,所有兵种应声而动,按类别列成队浩浩荡荡地向着平原进发。
刀兵跑得最快,他们是那批圆桌骑士的后裔,手中紧紧握着自己的战刀。
遥遥领先的他们不断回头,嬉皮笑脸地嘲讽娇贵的火枪手:“即使骑士没了马,依然是风一样的男子!”
“风你麻痹!”火枪手头领汉斯咒骂着,对不争气的手下咆哮道:“都给我拿出精神追上去!让那群混蛋看看什么叫比子弹还快!”
郑飞站在山坡上,观望着嗷嗷叫的士兵,露出满意的微笑,对着拴在石墩儿上的三个巨型空艇道:“气球兵,出发!”
气球兵挥刀斩断麻绳,硕大的热气球徐徐升空,在风力作用下,奔着平原飞去,速度比地上跑着的快得不知多少倍。
竞速中的士兵们抬头仰望,唏嘘不已,嫉妒道:“啧啧,人家能飞。”
“你要是不恐高,你也能飞!”
“喂,别看了伙计们!火枪手要追上来了!”
阿瑞斯带着上千名士兵踩着齐膝高的野草,行进平原上,时不时地还要留意前方是否有沼泽。
足足绕了半小时,卡恩终于憋不住火爆的脾气了,上前猛地踹了他一脚,踹得他一个踉跄。
“废物,他们在哪?!”
唰的一声,卡恩拔出雪亮的军刀,架在他脖子上。
阿瑞斯默默捏了把汗,紧抿嘴唇对峙着,用目光杀了对方无数次,冷静下来,余光瞥了瞥野草被风吹拂的方向,肯定道:“他们一定就在这里,平原这么大,咱们得慢慢找。”
卡恩动了下刀,冷笑道:“你不会是他们的同伙吧,故意拖延时间放跑他们,是么?”
“嘿!我”阿瑞斯正要反驳,被一名士兵的惊叹声打断。
“长官,看那是什么?!”
士兵激动地抬起手臂直指天空。
所有人齐齐抬头望去,只见在碧蓝的空际,在白云的映衬下,三个橄榄状的物体慢慢从远方飞来。
“那是大鸟?”卡恩喃喃道。
顿时,炸了锅,议论声无休无止地在士兵中间荡开。
“难道是守护这座岛的神灵?!”
“上帝的使者,给我们送恩泽来的!”
与众人的激动狂喜不同,阿瑞斯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气,趁着他们的注意力全部被热气球吸引,悄然离开,走出火枪的射程后,全速飞奔,能跑多远跑多远。
好在没人注意他,因为那所谓的神灵和使者距离越来越近,个头也越来越大,这让他们更加确信,那三个大橄榄绝对不是人间的东西。
“嘿,它们好像不是向我们飞来的!”有人叫道。
由于热气球无法人为掌控方向,只能借着风力沿大致方向飞行,所以无法精确地抵达这群士兵的头顶。
所以,气球兵选得都是圣地亚哥那样的大块头,臂力爆发力超强,能充当投弹手把**扔过去。
而正当他们准备这么做时,发现用不着了。
因为,他们的“信徒”太虔诚了!
士兵们见神灵的前进路线即将绕过自己,不禁慌了神,向它们跑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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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五十二章 神灵的惩戒
“神灵!”
“神灵!”
他们疯狂呐喊,挥动手臂甚至对天开枪希望神灵能注意到,卡恩没有阻止,因为他自己也在叫喊,扭曲的脸部表情比士兵们更加激动。
数百米的高空,膀大腰圆的气球兵望着地面上一大片狂奔来的小黑点,一脸懵逼。
“他们干什么呢?”气球兵抓着**筒纳闷道。
“管他呢,正好省点劲,炸!”圣地亚哥点燃**筒,率先丢了下去,气球兵纷纷效仿。
瞧见神灵慷慨地丢下“礼物”,士兵们欢呼起来,顾不上会被砸伤的危险,抢着去接。
“神灵送礼物啦!”
“会不会是金子?!”
“哈哈!”
在重力的加速下,**筒自由落体,接近地面时,速度已经达到了上百米每秒,所以接到它们的士兵瞬间被砸断了手。
其余士兵愣愣地杵着,正在庆幸遭罪的不是自己时。
砰!砰!砰!连续的爆响掀起阵阵气浪,距离近的倒霉鬼顷刻间血肉横飞。
他们,傻了。
“炸炸弹!”
卡恩最先反应过来,面对恐慌躁动的士兵,歇斯底里地吼道:“跑!”
已经晚了。
热气球上如同下饺子般,以两秒一个的速度源源不断地投下炸弹,炸弹飞行只需几秒,伴着炸裂声,乱了阵脚的士兵群中,惨嚎不断。
面对空中的敌人,他们无处可躲,激灵点的用同伴的尸体盖住自己,还有些腿脚快的四处乱窜,其他人,等死。
卡恩没躲也没逃,从小接受骑士观念熏陶的他,体内流淌着死战到底的热血。
他拔出军刀,想要和“神灵”强拼,却又无可奈何,死死攥着刀柄,咬牙切齿恨不得长出双翅膀,这是他第一次感觉到人和神之间的差距。
也许是上帝欣赏他的勇气吧,竟然没有一颗炸弹落到他的脚下,直至轰炸结束。
鲜血洒满大地,数百具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一起,不久前还平静悠闲的草原,已然变为了战场。
哦不对,这不是战斗,而是屠杀。
这场屠杀,持续了大约五分钟,但对于在死亡边缘徘徊的士兵来说,仿佛过了五年。
他们这才明白,在绝境之中,时间真的会很漫长。
他们这才相信,在极度惊吓时,真的会尿裤子。
他们这才懂得,以前所受的一切磨难,都不值一提。
不管怎样,终于,结束了。
卡恩瘫坐在地,失神望着满地的尸体,手撑着地面,沾了一手黏糊糊的血。
硝烟散尽,野风拂过,躲在同伴尸体下的士兵们,颤巍巍地露出半张脸,看见“神灵”已渐渐远去,心脏才重新活分起来,大汗淋漓地喘了几口大气,浑身湿透,上身是冷汗,下身是
“神灵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跪在地上,凝望着远去的热气球,喃喃自语。
“也许我们杀戮了太多。”
“可是我没杀过人!”一个年轻的士兵愤懑道。
“所以你活着,他们死了。”卡恩这么回答,目光冷冷地看了他一眼,道:“不过,你们所有人都****过少女,敌国沦陷区的少女,十二三岁都没放过。”
集体垂头,不语。
短暂的沉默,持续了不过两分钟,惊惶还未完全从他们的脸上褪去,便听见整齐的呐喊声。
“冲!”
转头望去,只见漫山遍野的大军蜂拥而来,数千人的大军,他们有的身披铠甲手持火枪长矛,有的只穿了件麻布衣裳,武器是扁担锄头。
这是场全民激战,不仅仅是郑飞的手下,还有岛上的住民,他们或许是矿工农夫或许是厨师工匠,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身份——葡萄牙王室的奴隶。
这些年来,他们所生产出的一切财富都必须交给王室,除了被斯嘉丽私吞的那部分。
他们的女儿,每个季度都要被登岛的士兵祸害一遍。
他们把这座岛当成家,但他们也希望可以走出家门去外面的世界看看,但这,只是痴心妄想。
此刻,他们把压抑在心中数十年的愤怒,全都泼到了这群士兵身上,野狼般瞪着一双红眼往前冲!
突如其来的敌人如神兵天降,让跪在地上的士兵们猝不及防,他们仓皇起身,四处寻找武器,拾起洒落在地的火枪,发现火药都被鲜血浸湿了。
无奈,他们只能拿起长矛,哆嗦着,聚拢到一起。
经历过一轮惨烈的轰炸后,他们的总数只剩两百多了,面对十几倍于己的对手,根本提不起战斗的勇气。
他们不是骑士,只是普通的士兵,而已。
只有卡恩,眼眸中还留存着专属于骑士的桀骜,紧握军刀,挺胸矗立。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伤,郑飞勒令士兵们拦下那群杀意尽显的居民,在一片愤怒的吼叫声中,带领数百名火枪手来到队伍的最前面,隔着近百米,和敌军遥遥相望。
卡恩甩了下军刀,抖擞地迈着大步穿过不争气的手下,无所畏惧地向着郑飞走来。
“喂,敢不敢接受我的挑战?!”他边走边喊。
郑飞笑了一下,中世纪的骑士,就这么热衷于决斗吗?
当卡恩在几米外站定后,郑飞道:“你知道有个叫德兰克的皇家骑士军官吗?”
卡恩嗤笑一声,道:“怎么,他是你的靠山?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他已经死了!”
“我杀了他。”淡淡回了一句。
卡恩顿时打了个激灵,盯着他的眼睛,然后打量着他的脸,几秒后,咽了口唾沫,道:“你你就是那个越狱的东方人!”
“我这么有名吗?”郑飞笑了笑。
“你的名气可大得很呢,王室出动了全部的皇家海军,分成南北两拨抓捕你,往北的到了北欧的斯德哥尔摩,往南的到了非洲的努瓦克肖特,都没发现你的踪迹!没想到,你竟然来了这里!”卡恩捏了捏拳头,恨恨咬牙。
“所以呢,你要杀了我么?”笑意不减。
卡恩怒瞪双眼,张嘴,话却硬生生噎在了嗓子眼。
因为,眼前这个逃犯杀了德兰克,而德兰克的实力和自己不相上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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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五十三章 只要你愿意跟着我
考虑到这个,他呼了口气,挤出一丝难看的笑容,片刻之前的怒意渐渐消散,目光躲闪不定。
求饶屈从还是荣耀战死,这是个问题。
郑飞看出了他的犹豫,转了下枪,道:“问你个问题吧,如果现在是你带人围着我,你会怎么做?”
“还用问么,我一定会杀了你。”卡恩嗤笑,这个问题的答案,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郑飞挑了挑眉头,抬起枪口,道:“所以呢,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能留着你,既然你无法抉择,那我就~”
砰!
枪响,子弹穿入卡恩的心房,挣扎片刻,死。
头儿死了,那群颤巍巍的士兵们惊恐之极,捏着长矛缩在一起,慢慢往后挪动。
郑飞深吸一口气,偏过头问身后的住民:“想杀了他们么?”
“想!”回应,无比坚决。
“火枪手,把枪给他们。”
隔着数十米,没有障碍物,两百多名缩在一起的士兵,在一轮轮的弹雨下,有拼命逃窜的,被一队炮兵暴力收割,齐刷刷的炮弹炸得地动山摇,死得更惨。
这也算是,受尽压迫的居民,亲手为女儿和妻子报了仇。
又指挥了一场屠杀。
郑飞默默地仰头望着蔚蓝的天空,总感觉带着一丝鲜红的血色,他两只手掌盖在脸上,揉了揉。
还好,这群士兵该死!
他挥了下手,坚毅道:“打扫战场,拿走他们的装备。”
火枪,四百支,长矛,六百支。
倘若没有气球兵的空袭,正面冲突的话必然会伤亡惨重。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气球兵在以后的战争中就无敌了,除了因为只能依靠风力转向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人们起初会以为飞在天上的大家伙是神灵,而当吃了一次苦头之后,所有人都会知道它们是大杀器,绝不会再愚蠢地往它们跟前凑。
清理完战场,人们带着战利品喜悦而归,完全没有屠杀后的心理阴影,因为他们杀了该杀的人。
回到大本营,郑飞洗了把脸,倒了杯上好的白兰地端着,在小木屋前站了一会儿,坐到秋千上,看着前方河里游过的小鱼。
现在才发现秋千设计得很不科学,荡得太猛的话,一不留神就给扔河里了,有几个小姑娘就是,被救上来后哭得不成样子。
想到这个他不禁笑了笑,喝了口小酒,悠闲地晃了起来,在别人看来,哎呀,咱们的船长竟然还有颗少女心。
正哼着小调儿呢,一双手轻轻搭上了他的肩膀,给他揉肩,手法很娴熟。
他心中小惊喜了一下,道:“布兰妮,这个时候你不是该在那边的小山坡上,学着我教给你的语言吗?”
语言,汉语。
扑哧一笑。
“是我。”一个略带不满的女音,不是斯嘉丽。
啦啦啦,应书评区某几位读者的反应,安娜出场了。(说实话我真差点把她给忘了(⊙o⊙)…)
听着这个熟悉的女声,郑飞顿了一下,转过头来,笑道:“安娜,好久不见。”
“只有布兰妮不在你身边的时候,我才敢接近你。”她笑得苦涩,站着,没有选择在他身旁坐下。
“为什么呢?”
不经意的,郑飞眼神中流露出了一抹怜惜,这个漂亮又懂礼数的姑娘,虽然出身低贱,但她是最先跟着自己的女人。
“哈哈,因为她不喜欢你风流。”
他的眉毛微挑了一下,笑道:“坐下吧,聊聊。”
四周的人们,惊讶地看着安娜坐到了船长身边,不可思议地互相对视一眼,啧啧了几声。
“最近过得怎么样?”他喝了口酒,平淡的语气中,带着一分温柔,一分关切。
“还好,挺自在的~”她少女似的晃着小腿,数河里有几只虾。
“喜欢在这里生活吗?”
听到这个,她没急着回答,想了一会儿,黯然一笑,道:“你不想让我跟着你了吗?”
郑飞把酒杯直接抛进了河里,短暂的沉默后,注视着她略带忧伤与不舍的眼睛。
由于害怕听到答案,她眨了下眼,躲开他的目光。
她不安地摆弄腰带上的花边,忐忑地望着小河发呆。
他深呼吸,缓缓吐出,笑了笑,手指拨了下她的头发,平和道:“只要你还想跟着我,我就一直带着你,谁反对都不好使!”
“哦”她失神回答。
两秒后。
“你说什么??”她反应过来,倏然转头诧异道,表情呆萌。
郑飞噗地一笑,果断重复道:“只要你还想跟着我,我就一直带着你!”
她愣了,随即哭了,笑着哭。
他想给她擦擦眼泪,却发现自己身上穿着脏兮兮的作战服,没一块干净的地方,只能尴尬地看着她自己拿出条手帕。
擦干泪,她还是不停地笑,从口袋里变戏法似的摸出几粒坚果,摊在他面前,道:“这个很好吃的!”
“是嘛。”他拿起两个单手捏开,取出果仁递到她唇边,轻声道:“张嘴。”
她怔了一下,张嘴吃掉,意味深长地说:“以前你让我张嘴,都是那个的”
“哪个?”他装傻。
“就是那个!”羞于启齿,面色绯红。
正在这时,只听身后传来两声干咳,转头一看,斯嘉丽不知什么时候来了。
“你们玩得挺嗨啊。”斯嘉丽咧着嘴说。
“一般般嗨。”郑飞翘起二郎腿没正经地答道,在斯嘉丽面前他不存在任何负罪感,只有在布兰妮面前才会。
“她是你的姘头?”斯嘉丽看了安娜一样,接着道:“挺有艳福啊你,身边都是漂亮姑娘。”
“哈哈,你不也是吗,姘头。”
(姘头,指非夫妻关系而发生性行为或存在暧昧关系)
斯嘉丽轻哼了一声,努努嘴,道:“说正事,格兰特跑了。”
闻言,郑飞立刻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神态,严肃道:“什么时候?”
“就在你们全部出动歼灭敌军时,他抢了一把火枪跑了,那家伙跑起来跟兔子似的,没人追的上。”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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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五十四章 战火又来
顿了顿,斯嘉丽嘟起嘴,笑道:“放心,消息放出去了。”
“好啊,看来我又要忙起来了。”郑飞活动活动胳膊。
黄昏,夕阳西下。
人们已经开始准备晚餐,由于今天打了场胜仗,他们要好好庆祝庆祝,把家里珍藏的好东西都给拿了出来。
有腌制好的鹿肉,有风干的虾仁,也有妻子做的蟹黄饼。
郑飞悠闲地坐在小山坡上,眺望远方,日薄西山,掌心抓着金色的余晖,舍不得让它离去,它却会悄悄地从指间溜走,没有谁能留得住时光。
再看山下,无数个小火堆上架起了铁锅,四周围着面带喜悦的男女老少,锅里蒸煮着牛骨汤,诱人的香味撩动着人们的肠胃,令人馋馋地盯着咕嘟咕嘟的铁锅。
看着贴近生活的画面,郑飞惬意地竖了个懒腰,仰面躺下,欣赏天边令人炫目的晚霞。
“诶,饿不饿”
布兰妮曲起双腿坐在他身旁,膝盖上放着一个厚厚的本子,她在努力地学写汉字。
“有点。”
“我这还有早上做的虾泥甜点~”
“额,我不饿”
他苦了下脸,翻起身来从背后抱住她,脸贴在她柔软淡香的长发上,手不老实地往她胸前凑,揉了两下。
“有点正形没”她嗔怪道,却又很配合地娇喘。
爽了一会儿,他吻了她一口,轻声道:“吃完晚餐后,你就带着那群姑娘们一起离开这里,去船上过一夜。”
“嗯为什么呀”她不明所以地眨眨眼。
“这是个秘密。”他笑着回答,摸摸她的脸蛋。
晚餐结束,姑娘们和老人孩子排成队撤往海滩,一部分住进船舱,一部分睡在海崖上,吹着怡人的海风,数夜空中的星星,闲聊。
而在大本营,虽然还不到九点钟,郑飞命令所有士兵,立即睡觉。
所有人都弄不懂船长想干什么,就连和他最亲近的圣地亚哥也摸不着头脑,只有他自己知道。
哦,还有斯嘉丽。
斯嘉丽是唯一一个留在大本营的女人,因为她的枪法和格斗技巧,很多男人都自愧不如。
夜晚,静悄悄,风拂过枝头弄出沙沙的响声,再配上蟋蟀断断续续的叫声,多么适合入睡。
郑飞躺在床上,看着窗外,迟迟睡不着,旁边空荡荡的,身上发烫。
他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于是,他悄悄推开门,来到了斯嘉丽的小屋。
饿了,就吃。
何况斯嘉丽也挺愿意被吃。
站在门口,正要敲门呢,斯嘉丽像是听到了脚步声,低声道:“我知道是你,进来吧。”
说着,她点亮了油灯,暖色光芒亮起在小屋之中,昏暗而柔和。
他吐了下舌头,推门进去,轻轻关好,一瞥,只见她穿着紫罗兰色的睡裙,手撑着床板半躺,弯起一条腿,长发半遮半掩地披在胸前,轻咬嘴唇媚态尽显。
“我知道你会来的~”她柔声道,用脚背摩挲自己的小腿肚。
在充满暧昧气息的小屋中,被这么勾引着,说实话,他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虽然不是第一次做她。
“为什么呢”目光停留在她又长又直的腿上,坏笑道。
“因为~”她微微向前一凑,注视着他的眼睛,笑道:“你很馋。”
“竟然敢猜透我的心思,看我怎么惩罚你。”
他走过去,一手搂住她的腰肢,一手在她的腿上滑动,翻身骑在她身上,粗暴地褪去睡裙,在她急促的喘息声中,压了上去。
凌晨三点,醒来。
这要归功于达芬奇,用沙漏原理做成了一个闹钟。
郑飞麻利地穿好衣服,看着身旁的斯嘉丽慵懒地揉着眼睛,在她的屁股上捏了一把,道:“快起床。”
“还没睡够呢~”她撒娇道,连衣服都没穿就坐到了他身上,胸前雪白的一对上下颤动,环住他的脖子深情道:“我还想再要。”
“要什么”
“你说呢”她的手放在了他那个上面,用手指拨弄。
痒,他吐出一口气,见时间还来得及,揉着她的胸,装作鄙夷道:“你是我见过最浪的女人,亏你还长得这么漂亮。”
她哼哼一笑,道:“我只是比较真实,敢说出来罢了,快来,征服我。”
舒爽之后,接近三点半了,再有半个小时天就该亮了,岛上的黎明来得总是比大陆要早,因为太阳直接从海平线升起,没有遮拦。
郑飞叫醒了熟睡中的士兵们,按之前说好的计划行事。
离开大本营,躲在丛林中,时不时就有只蚂蚁往身上爬,烦人。
圣地亚哥碾死脖子上的蚂蚁,抬头看了眼月亮,瞥着聚精会神的郑飞,纳闷道:“伙计,你想做什么”
“等。”郑飞应了句,深吸一口气,面色紧张。
“快了。”他追加了一句。
话音刚落,只听砰的一声巨响,将树林中的鸟惊得扑腾翅膀乱飞,随后只听这个声音连续不断,密密匝匝,搅得地动山摇。
士兵们惶恐地四处张望,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觉夜空中好像有东西掠过,伴随着咻的响声。
突然,大本营中闪起无数道极其刺眼的强光,爆裂声瞬间响彻在大地之上。
“炮弹”
“哪里来的炮弹”
士兵们瞬间炸了锅,乱哄哄的你一言我一语,被郑飞喝令闭嘴。
炮击持续了大约十分钟,火力覆盖了整个大本营,空气中弥漫着硝烟味,大本营已沦为一片火海。
看到如此强大的破坏力,郑飞不禁庆幸地喘了口气。
据斯嘉丽所说,每个季度来岛上的船队,除了那两艘大货船和十几艘护卫舰外,还有另外一支。
另外一支,才代表着葡萄牙海军真正的实力,配置有八十艘大型战舰,那是整个葡萄牙皇家海军的中坚力量。
奇怪的是,他们这次竟然没登岛。
那是因为,在这条航线上,每年都会涌现出大量海盗,为了把他们驱逐干净,那支舰队在航行到附近海域时,全部出动前去围剿。
回来得晚,大约在一点还有一更,早点休息各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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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好吧,我又来了(里面有惊喜)
别的先不说,鞠个躬,请大家谅解。
天气沉闷,再加上下午健身,好久没健身了,练得现在浑身酸痛,就想躺着歇歇=_=
严重卡文,上一章写了两个多小时,本来打算再写一章的,发现脑子里空空如也,自己扇嘴巴。
实在想睡了,也好调整一下作息时间,不然白天都没精神码字的,我想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为大家写出高质量的作品。
忽然发现要够500字才能发表,我的天呐,那就陪大家唠唠嗑吧。
额,连唠嗑都不知道写什么了,大脑一片空白~~~
这样吧,咱们玩个有意思的哈哈。
上架感言中说过,7月10号是本书最关键的一天,真爱粉们将同天打赏,把本书顶上11号的畅销榜!
既然是这样,11号上榜爆更肯定是有的,那咱们搞个史无前例的活动吧,也算是补偿一下大家受伤的心灵。
大家在书评区踊跃发言,留下你们的足迹,截止到7月10号晚上12点,我将会根据评论的读者个数确定爆多少章(注意是读者个数不是评论个数哦)每二十个加更一章。
评论又不要钱,而且还能增添在下写作的动力,何乐而不为呢?不要让我觉得你们是心疼我帮我省劲哈~
这是你们大家的场子,交给你们喽!截止至7月10号晚上12点,开始!
哦对了,最近天气多变,出门记得带伞。
各位,早点休息吧,晚安~o(n_n)o(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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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五十五章 突袭
当皇家海军的坚船利炮碰上只有几条小破船的海盗,那将是一场无情的碾压,只用了不过两天的功夫,他们就在茫茫大海上找到了海盗并全部歼灭。
之后,在傍晚时分,也就是郑飞坐在山坡上调戏布兰妮的那阵子,他们航行来到岛上,从留守在牧场里的刀盾兵口中得知,卡恩带着所有的火枪手投矛手,全军覆没!
刀盾兵为什么会知道这个消息呢?
因为,格兰特。
格兰特想抢得郑飞的财富与地位,由于上次偷船未遂,整天被士兵监视到哪都有人跟着,他知道自己在这里已经混不下去了。
他甚至想过趁着深夜,偷偷跑到岛上的某一个角落藏起来,动手造一艘小船逃离这座岛,那样好歹还有自由。
那天郑飞带着部队围剿卡恩后,他独自一人待在小屋里就着豌豆喝闷酒,不经意的,他听到斯嘉丽说,岛屿东北角的牧场还有数百名刀盾兵时,并且还将有强大的海军靠岸!
一瞬间,他看到了曙光,邪念产生在脑海中后,根深蒂固。
逃出去!带领敌军干掉郑飞的军队!事成之后所有的一切都拱手送给敌军,他只要一样东西新大陆号。
他深信不疑,那几麻袋宝贝肯定在船舱里!
夜幕之下,黎明将至,暗淡的天空放亮了一丝,郑飞屏住呼吸,示意所有人都不要出声,耐心等待。
在炮击结束后大约五分钟,他听到了密集的脚步声,杂乱匆忙且数量很多。
就在这时,对面的山岗上突然冒出一群人来,大约两百个,他们跑到已经被炸成废墟的大本营上,小心翼翼地张望四周。
丛林中。
“天呐”圣地亚哥额头上渗着冷汗,后怕道:“伙计,你怎么知道我们要被轰炸的?”
“我不知道,我也没想到敌人会来得这么快,只是提前做好准备而已。”郑飞呼出一口气。
按照正常的速度来算,不吃不喝不休息,格兰特带着敌军来到这里也至少要到黎明,天蒙蒙亮的时候也是人最困的时候,最佳偷袭时间,由此郑飞判断,敌人很有可能会在黎明发动偷袭,如果没有,他就带着士兵们一直藏在丛林里,直到他们出现。
其实,他是让斯嘉丽故意把消息放给格兰特,利用格兰特把这群人带了过来。
葡萄牙皇家海军主力舰队,八十艘大型战舰,战斗人员接近五千,每艘船上都配备了十几门重火力舰载火炮,拆下来加在一起的话,那就是上千门火炮!
五千士兵,上千火炮,分布在各个山坡上构筑要塞,足够控制小半个岛屿。
想硬拼,一点点胜算都没有,更何况如果就这么耗着,给敌人足够的时间,他们一定会派人去葡萄牙本土再调更多军队来,到了那时候,就只有弃岛逃跑一条路了。
而现在,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斯嘉丽静静地趴在郑飞身边,瞧着天逐渐放亮,那两百个人还在废墟上踱步,端着火枪畏首畏尾地观望。
“还不动手吗?”斯嘉丽紧紧攥着手中的匕首。
“不急,绝对不止这么点。”郑飞冷静道,动了下身子。
在他们旁边,圣地亚哥撇撇嘴,道:“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我好饿啊。”
“地上这么多蚂蚁,不要钱随便吃,高蛋白。”调侃。
话音刚落,只听一声嘹亮的口哨。
随即,脚步声再次响起,这次很整齐,如同万马奔腾。
不一会儿,源源不断地有身披铠甲的士兵从山岗后冒出来,他们有的拿着火枪,有的拿着长矛军刀,浩浩荡荡,用了好一阵子才列好队,目测一下,大约四千人。
远远望去,郑飞蹙了蹙眉头,对斯嘉丽说:“你不是说有五千吗?”
“他们得留些人看着船,那是他们的命根子。”斯嘉丽微微一笑,道:“看你的了。”
郑飞笑了笑,拍了拍圣地亚哥的肩膀,吩咐道:“带上炮兵和刀兵,绕过大本营,从两百米外开始找,找到他们的炮兵后,用刀干掉他们,速战速决,记住千万不要放枪。”
圣地亚哥转了转眼珠子,道:“然后让我们的炮兵用他们的大炮,炸死他们的人是吗?”
“难得你这么聪明,快去吧!”
废墟上,一名衣着华贵的军官面对着数千士兵,用他那凶悍的目光从他们身上掠过,最后看向了格兰特。
“你不是说,这里有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么?为什么我只看到了一堆废墟?”不屑的语气。
皇家海军主力的老大,向来是那么骄傲,更准确地来说,是狂妄自大。
火焰燃烧在倒塌的木屋上,跳动着不安分的火光,空气中的硝烟味,是每个狂战士的最爱。
至于这堆废墟下压着多少具尸体,他们完全不在乎,中世纪时期,大多数人还很蒙昧。
格兰特垂着头,内心忐忑不安,本来想着只要把郑飞搞死就行,没想到这伙人竟然调来了上千门火炮,把整个大本营都夷为平地,就连往日那些身穿长裙的可爱姑娘们,也全都没了!
说实话他现在,对眼前这名军官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恨意。
“你们太强了。”他抬起头,面无表情地说。
军官满意地扬起嘴角,对士兵们下令:“打扫战场,拿走所有有用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找到那批黄金!黄金!”
“是!”整齐的呐喊,震人心魄。
“至于你。”军官厌恶地看着格兰特,倏然拔出重剑架在他的脖子上,道:“叛徒,我最讨厌的就是叛徒。”
格兰特愣了一下,惶恐道:“我帮了你们”
“所以,你可以去死了。”军官狞笑道。
然而他的声音,淹没在从远处传来的沉闷炮声中。
“怎么回事?”他怔了怔,仰头望向那边,士兵们也是。
趁着这功夫,格兰特一把夺下他的剑闪身控制住他,恨恨道:“去死吧!”
谁成想,军官没求饶也没呼救,而是惊恐地大吼一句:“趴下!”
谢谢无名书友的万赏,瞬间给我加满96号汽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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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五十六章 结束
格兰特下意识地抬头望天,只见刚现出一缕鱼肚白的东方,多了许多密密麻麻的小黑点。
那是什么?
直到尖利的“咻”声灌入耳朵,他才明白过来。
跑!
和乱作一团的士兵们一样,为了保命的他疯了似的往林子里跑,可那没有上千也有八百的炮弹怎会给他机会,落在他的脚下,崩起的土块将其掀翻在地,恍恍惚惚,耳鸣不止。
面对铺天盖地的炮弹,士兵们惊恐万状地喊叫着,有些命好的顺利逃到林子里,被藏在里面的火枪手瞬间打成了筛子。
奔逃!
嘶喊!
绝望!
战火,将这座恬静秀美的岛屿,变成了人间炼狱,甚至就连那些郁郁葱葱的丛林,也被硝烟侵染为灰蒙蒙的一片。
更别说往日的蔚蓝天空,此时早已被漫天烟尘所遮盖。
这是战争的洗礼,需要一场暴风雨才能冲刷去它留下的阴影。
炮击持续了足有十几分钟,直到炮手打完了所有炮弹,数万颗都不止,本就成了废墟的大本营,都快被炸成盆地了。
尘埃落定,郑飞带领士兵们,悄无声息地钻出丛林,站到了废墟之上,以胜利者的姿态,蔑视脚下苟延残喘的敌人。
军官还活着,但断了一只手臂,鲜血从断出源源不断地渗出,融合着硝烟,成了红黑色。
在信念的支撑下,他拄着刀,艰难地站了起来,面色苍白,眼神中没有仇恨,也没有畏惧,什么都没有。
他的神经,早已被摧残得麻木了。
“你们是谁”他哑着嗓子问,想死得明白点。
郑飞攥着枪,漠然道:“你的敌人。”
“你们哪来的火炮?”
“是你的火炮。”
听了这个,军官愣了许久,终于苦笑了一下,颤动着苍白的嘴唇,道:“我大意了,我以为,你们只是不入流的土匪海盗而已。”
几秒的沉默后,郑飞注视着他因失血过多而飘忽不定的眼睛,道:“你看起来很痛苦,但这里没有能救你的医生,我能做的只有,让你解脱。”
“来吧。”军官的瞳孔中闪出一丝绝望后的希望。
枪响。
之后,人们在废墟中寻找活口,找到之后,伤势重的就补一枪,伤势轻的补两枪。
这群人,一个都不能留,能成为皇家海军精英的,都不是什么善茬,让他们活着就等于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没准哪天就突然爆炸。
这时,一个身影从废墟中爬起,撒腿就跑。
“别开枪!”郑飞拦下火枪手,独自追了过去。
格兰特拖着伤痕累累的躯体,没命似的在丛林中狂奔,时不时地磕碰一下,疼得嘶一声,继续狂奔。
他边逃边回头看,正窃喜没人追上来呢,一根木棍突然横在他的胸前,把他撂倒在地。
他痛苦地捂着胸膛,重重咳了几声,连连大喘,晃了晃脑袋,眼神迷离地抬头,看清眼前的人,是他做梦都想杀掉的郑飞。
停顿了一会儿,他站起来,擦掉嘴角的血迹,恨道:“我被你算计了。”
“嗯。”郑飞这么回答,目光中,有着一点点惋惜。
再怎么说,格兰特也算是个人才,至少整个欧洲都没有他进不去的地方。
“格兰特苦笑了一下,道:“我想,你是故意让那婊子放出消息给我,让我把那群人引来,一网打尽的吧?”
站在逐渐亮起来的丛林中,郑飞点点头,面色沉重,深深叹了口气,解下腰间的酒壶,递了过去。
“喝点吧,这是我最好的酒。”
格兰特倒是不客气,一把夺过猛灌了一气,满足地抹抹嘴,垂头沉默了一会儿,注视着他说:“能告诉我那些麻袋里装的是什么吗?”
“宝石,很多宝石,足够买下几十座大庄园。”
顿了顿,郑飞蹲下,看着心有不甘的他,问:“你为什么要那么做呢?”
格兰特攥紧拳头,怒视着他。
“因为我嫉妒你!所有人都听你的!所有财富都是你的!你能睡布兰妮!你能喝最好的酒!你能得到所有我想要的!”
咔嚓,格兰特撅断一根树枝,恶狠狠地盯着他的眼睛,颤动着嘴皮,道:“凭什么?!”
沉默许久,深呼吸。
微风掠过,吹起地下散落着的树叶,飘扬在空中。
郑飞将视线从他身上移开,目视前方,平淡道:“凭我曾出生入死无数次,凭我曾为了救人而身陷重围,凭我从来不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格兰特嗤笑了一声,道:“别把自己说得那么高尚,跟个慈善家似的。”
“我不是慈善家,我很自私,但我会拼尽全力保护我在乎的人,而永远都不会去刻意伤害别人。”
坚决的话语,随着风,渐渐飘远。
“你知道,我为什么让斯嘉丽把消息放给你么?”他接着说。
“因为你想利用我,只有我会背叛你,背叛所有人!”
“你说对了一半,另一半是,我是想为杀你找个借口,找个所有人都能赞同的借口。你知道我必须杀了你,但你救过我,我不能让人们觉得我恩将仇报。”
郑飞坦然道。
格兰特咬了咬牙,仰起脖子将最后一口酒灌尽,手撑在屁股后面,发狠道:“和我来场决斗吧,就像你跟德兰克那样。”
“决斗,好主意”郑飞笑着说。
正当格兰特略带得意地翘起嘴角时,他却又抬起枪口,加了一句:“但是我不答应。”
“为什么?!”格兰特愕然。
他皱起眉头,手指扣在扳机上,认真道:“德兰克是骑士,他有着专属于骑士的信仰,把荣誉看成至高无上的东西,而你,卑劣无比,你的屁股后面藏着飞刀吧?只要我稍一放松,它就会扎穿我的脖子。”
格兰特愣愣神,无可奈何地摇头苦笑,像是自嘲。
就这样,他一声不吭,闷了好久,这才默然叹了口气,闭上眼睛,音色颤抖道:“开枪吧。”
“不再见。”
尖利的枪响,惊蛰鸟群,它们盘旋在空中,飞远。
处理完格兰特,郑飞赶回大本营,指挥士兵们清理废墟。
这边被炸得不成样子,只能放弃了,正好全部搬到岛屿东北角,便于管理。
那边还有近一千个海军驻守,没了火炮的他们,构不成什么威胁,趁着夜幕掩盖来个突袭轻松就能拿下。
郑飞关心的是,那八十艘大型战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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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五十七章 长途跋涉
把它们搞到手,足以建立一支庞大的海军舰队,至少少奋斗两年。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造船是项大工程,并不是造好了就能下海投入使用的,还需要搁置在船坞,在水里泡个半年,算是磨合期。
有了这批现成的大型战舰,郑飞能横行大西洋!
在十五世纪,拥有如此强大的海上力量的,除了东方的大明帝国,也就是欧洲的几个海洋强国了。
喔,还有两块硬骨头,拜占庭帝国和阿拉伯。
盖伦船,威尼斯大帆船,拜占庭战舰,阿拉伯战舰,巨型宝船这些都是同时代帆船中的佼佼者。
叫上休息在船舱里、海崖上的平民,他们便向着岛屿东北角出发了,清晨出发,大约太阳落山前就能到。
晌午,太阳直射着头顶,炎热无比,口干舌燥的他们只能找一处有水源的地方,挤在树荫下乘凉休息。
郑飞来到山顶,靠着棵大树,边喝冰镇啤酒,边欣赏岛上的美景。
怡人的海风,掠过层层叠叠的山脉,穿行在丛林中时,带动着树叶沙沙作响,如涛声。
借着望远镜,依稀可见远方的海平面,升腾起雾蒙蒙的水汽,甚有缥缈之感。
这种生活,好悠闲。
他灌尽最后一口酒,摘了片树叶盖在眼睛上,躺下小憩。
不一会儿,树叶便被一阵风吹走,在空中摇曳着,落地。
他伸了个懒腰,睁眼,见圣地亚哥手里拿着根大肉腿,笑眯眯地啃得满嘴油,毫不顾忌。
“哪天你要是能改掉身上的这点土气,保证会有很多姑娘爱上你。”郑飞翘着二郎腿笑道,手掌枕在头底。
圣地亚哥拿袖子抹抹嘴,三下五除二地啃完肉腿,把他杯子里的冰块捞出来放嘴里化,学着他的样子翘起二郎腿,道:“我说,咱们什么时候去你说的新大陆?”
“很快,不超过一个月。”郑飞这么回答,满满的自信。
六分仪在手,天下我有!
“去那里做什么呢?”圣地亚哥天真的眼神中,有着一丝迷茫。
“矿场、种植园、酒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然后呢?要一直在那待着吗?”语气,似乎在期盼什么。
这个问题,令郑飞微微怔了一下,接着笑了笑,道:“当然不,等我们赚够了财富,就回亚特兰大城去看看!”
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
赚钱是为了什么?很多人会说,为了更好的生活。
什么样的生活才叫好?每天山珍海味,渴了有仆人递水,累了有美女捏肩,无聊的话打两杆高尔夫,坐在河边钓一整天鱼。
这样的生活,很清闲很自在,但不叫好,久而久之,也就乏味了。
好的生活,意味着能经常找到一些事,满足自己的小虚荣心,比如穿着最喜欢的衣服走在街上,成功引来无数道异性的目光。
听到他说回亚尔兰大城,圣地亚哥露出了微笑,伸出舌头开心道:“那就好!”
“哈哈,把一大袋金币摆在你的维茜面前,是不是很爽?”郑飞调侃道。
“对!我一定要把她按在床上!”说完,圣地亚哥发起了呆,开始幻想了。
吹着风,郑飞默默的揉了揉眉心。
心事。
在美洲赚够一大笔财富后,他要回亚特兰大城,回到那个秀美如阿尔卑斯山麓般的小镇,回帕尔斯庄园去,见一个叫做特蕾莎的姑娘。
为了一个承诺。
他说过要回去带她,就一定会去的,关键问题是,得好好想想怎么跟布兰妮开这口。
大约两三点吧,太阳没那么毒辣了,众人从午睡中苏醒,洗了把脸,给水壶灌满水,继续赶路。
由于路上耽搁太久,他们比原计划晚了点,到牧场附近时,已经快要天黑了。
郑飞让众人停下,自己则是爬上小山坡隐蔽好,借着夜幕降临前的最后一丝亮光,用望远镜观察牧场中的情况。
按斯嘉丽所说,这里还应该有一千名士兵,可是放眼望去,在整个牧场之上,最多有五十个人,而且大多都是牧民。
他不禁犯起了嘀咕,对山下的斯嘉丽招招手。
斯嘉丽敏捷的登山动作,让所有仰慕者都啧啧称赞,直勾勾地盯着她的屁股,咽口水。
很快的,她来到坡顶,趴在郑飞旁边,娇唇轻咬,笑嘻嘻道:“想我啦?”
“牧场上有能藏人的地方吗?”郑飞转头瞥了眼山下,布兰妮在看,于是收收心不去捏她的屁股了。
“没有,干嘛问这个?”
他吸了口气,慎重道:“这里只有几十个人,我怕是圈套。”
斯嘉丽嘟起嘴,半信半疑地把望远镜凑在眼前,观望了好一会儿,这才诧异地动了下嘴角,道:“怎么回事,人呢?”
“这也是我想问的。”
“可是,牧场周围全是草原,很远的地方才有山脉,不可能有伏兵的。”
“安全第一,我让人先侦察侦察。”
说罢,他顿了顿,对汉斯打了个手势,汉斯立刻会意,选了几十个精悍的猎手部下,猫起腰向牧场前进。
不知不觉的,太阳消失在远方的山后,赤色晚霞在天边残留不久,便消失在了黑夜中。
天黑了,看不清了,他放心大胆地把手放在斯嘉丽的后背上,细细摩挲。
“喂,你的布兰妮还在下面呢。”斯嘉丽说,白了他一眼。
郑飞坏笑起来,刚要调戏她一句,只见牧场上骤然闪起一个光点,升空。
那东西类似于烟花,用来当作信号弹使用。
“没有敌情。”郑飞皱着眉头,手在她胸上揉了揉,之后便下山带领众人进牧场。
牛棚旁,就是之前架起篝火烧烤的那地方,有一群人抱头蹲下,汉斯和猎手们手持火枪对着他们,严肃紧张的气氛,在夜幕中弥漫开来。
郑飞走过去,扫视了他们一圈,哑起嗓子问:“其他人去哪了?”
没人应答。
嘿嘿,昨夜一夜没睡,早上五点就爬起来坐车,回来给爷爷过生日,群里的兄弟们可以作证哒。
今天就一更啦,明天补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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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五十八章 让我们启航吧
见状,他翘了下嘴角,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微微颔首,从这群人的眼神中,看到了不安的悸动。
手摸向腰间,蓦然,唰的一声,豪不拖沓地抽出军刀。
“每三十秒杀一个,计时开始!”他面无表情地说,沉闷的嗓音中透着一个字狠。
这句话,顿时引起了阵阵恐慌,俘虏们无论如何都淡定不了,纷纷偏过头,用眼角的余光和同伴交流。
终于,有个胆大的挺直身子,带着一丝怒意,狞笑道:“有种就杀了我们,我敢保证,盖亚长官会把你们所有人都宰了喂狗!”
“盖亚是谁?”郑飞抬了抬眉毛,看他说得这么有底气,要不是名字后面带着长官两字,还以为是神之庇护者呢。
“哼,他已经带人精英部队去围剿你们的大本营了,土匪们,迎接末日吧!”说完,猖狂大笑。
“他死了。”郑飞平淡地回了一句,盯着锋利的刀尖,用手指弹了一下,清脆的金属声。
“别扯了!长官带了上千门火炮,只要一轮急速射,就能把你们所谓的大本营夷为平地!”
郑飞笑笑,手在眉心间捏了捏,漠然道:“好了不废话了,时间到,就从你开始吧。”
冰冷的刀刃,架在那人的脖子上,造就了他瞳孔中激增的恐惧。
“到了地狱,替我向撒旦问声好。”杀意,尽显在他的眸中。
俘虏们不约而同地垂下头,完全没打算去救他们勇敢的同伴,事不关己。
火光摇曳,映在众人的脸庞上,勾勒出一幅可悲的画卷。
然而,就在将要动手的那一刻,电光火石间,那人的“铮铮傲骨”,终于崩解了。
“等等”他咽了口唾沫,恨恨扫了眼身旁的同伴,接着道:“我说。”
郑飞满意地打了个响指,道:“这就对了,怕死不丢人,说说吧,剩下的一千多人去哪了?”
“他们接到了调遣令,回去参战了。”
“调遣令?”隐隐感觉,不好。
“是的,我们国家的商队在直布罗陀海峡被打劫了,对方是强大的西班牙舰队,那批商品是军火,国王下令一定要抢回来,连夜派了艘急航船通知我们,让我们立刻把主力舰队开到地中海,突袭巴萨罗那港。”
听到这里,郑飞心里咯噔一声,连忙问道:“那八十艘战舰回去了??”
“还有十艘,是留给我们守卫岛屿的。”
“兵力缺失大半,也没有舰载火炮,就这么光秃秃的开回去了?!”郑飞喝道,情绪从来没这么激动过。
“国王需要的只是舰队突袭,兵力火炮都可以重新配备,至于我们这群人,估计要留在岛上过一阵子了。”说完,刚刚还徘徊在死亡线的俘虏,瞧见了郑飞神色的突变,又重新扬起嘴角,不紧不慢地说:“我建议你还是赶紧带着手下开溜吧,不然被盖亚长官和精英部队找到,你们就死定了!”
郑飞没功夫搭理这家伙,他此时的表情,如同自己持有的股票一夜狂跌,他深深呼出一口气,冷静下来,对阿瑞斯说:“给这群俘虏找条小船,给他们点干粮和淡水,送到海上自生自灭。”
说罢,带人向海边走去,去找剩下的十艘战舰。
身后,传来俘虏们的互相怒骂声。
“你竟然泄露了军事机密!”
“别他妈瞎哔哔!以后别在我面前提朋友两字,恶心!”
“你们俩,有吵架的功夫好好想想怎么在海上活下来吧!”
月光倾洒在沙滩上,柔和而温润。
迎着海风,郑飞踏上了战舰的甲板。
海上强国葡萄牙最出色的战舰,果然名不虚传,长度大约六十米,四幅大纵帆,侧舷有十五个炮位,船身用硬木板铁皮铆钉加固,稍微次点的炮弹完全撼动不了它。
这不是他第一次登上战舰,以前甚至还有幸参观过航母,但是这一次,却有着别样的感觉萦绕在心头,可以称之为心潮澎湃!
因为,这是他的战舰!这是他的舰队!
十艘战舰只是个开始,以后还会有一百艘、一千艘、一万艘!
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得搞出点小名堂让世人稍微惊讶一下。
比如说,称霸美洲,踏足全球,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嗯。
爬上高高的瞭望塔,踌躇满志的他倚着栏杆,抬头仰望星空,旋开酒壶盖儿,啜饮一小口,海风夹杂着湿漉漉的水汽扑打在脸上,虽舒服,但他知道得回去了,今晚海上不平静,有浪要来。
“让我们启航吧。”
走之前,他对自己说。
回到牧场,在之前和斯嘉丽爱爱的那个小屋中,他和布兰妮相拥而眠,这让斯嘉丽感到非常的,憋屈和尴尬。
布兰妮乖乖地躺在他的怀里,熟睡的样子很可爱,嘴角轻轻翘着,始终带着微笑,几缕长发遮了她的半边脸颊,柔美了许多。
在他心中,布兰妮是最合适用公主来形容的女人,没有之一。
他看着窗外,走神回想一下曾出现在身边的女人。
特蕾莎,有思想的年轻女子,想要挣脱现实的牢笼。
丽娜阿隆索,幕后的舞娘,有着妖娆的身姿,就连说话的语气都那么性感,是无数男人想要征服的存在。
斯嘉丽,**自主,美丽的女强人,大大咧咧的不矜持。
安娜好姑娘。
好了,睡吧,他在心底默念,合眼。
时光飞逝,一个多月,平淡无奇地从指缝间溜走。
这段时间,岛上的防御工事已基本构筑好,在海崖边,修建了上百处炮台,配的都是改造好的线膛火炮,射程一千多米,就算皇家舰队主力全部归来也丝毫不怵,能远远的放他们鸽子。
万一海岸被攻破,还有几十个分布在山坡上的碉堡,以及被无知者当成神灵的大杀器热气球,数千士兵。
这样的防御,就算葡萄牙海军倾巢出动,也不见得能攻下来。
再者说,估计短期内是不会有敌人来犯了,葡萄牙西班牙两大海洋强国对掐,不定掐到什么时候去。
终于,郑飞能放心地去美洲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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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五十九章 美洲
这天上午,阳光出奇的柔和,大概炎热季节快过去了吧。
在跑完了一万米后,他来到海崖上,聆听着涛声,眺望远方波澜不惊的海平面,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该走了,像是有个声音在呼唤。
在岛上停留了两个多月了吧,说实话还真有点舍不得走呢。
不过,他不会留下来的,即便这里是物产丰盈的世外桃源,在二十一世纪每年都会有世界各地的人飞过来旅游。
但是度假区,永远都是度假区,他渴望的是充满刺激与挑战的生活。
就像速度与激情7里说的那样:布莱恩怀念的不是飙车,不是速度,而是那些擦肩而过的子弹。
刺激,令人成瘾。
不知什么时候,模样憨憨的圣地亚哥出现在他身后,手里端着两杯放冰块的果汁,笑道:“嘿,喝点吗,到了海上就没这么好的东西了。”
他笑着接过,一口气喝了半杯,道:“听你的意思,不想走?”
“当然不是,我还得跟着你赚钱呢,哈哈!”
短暂的沉默后,他说:“其实,我现在就能给你一大笔钱,足够你成为整个亚特兰大城的首富,买下亚特兰大码头,买下一处城堡庄园,娶了维茜过好日子。”
这句话,让圣地亚哥顿时眼睛发亮,不过很快又恢复常态,手里端着冰块化完的果汁,犹豫着。
郑飞侧头看了他一眼,笑了笑,把果汁喝完,面对着广阔无边的大海,掂了下杯子,畅爽地大叫一声,振臂抛出。
杯子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曲线,坠海,依稀还能听见扑通一声。
随着这声扑通,圣地亚哥得出了答案,他仰脖喝完果汁,顾不上从嘴角溢出的那几滴,学着郑飞的样子这么一抛,满意地秀出自己强大的臂力。
然后,他得胜似的捶了捶胸膛,笑得很嗨。
笑完,他转头看着郑飞,清清嗓,玩笑而又认真道:“我不回去,我要是走了,以后遇上雪崩谁来救你?谁帮你打架?”
郑飞和他坦诚的目光对视着,仿佛在回忆般,说道:“还记得当初咱们怎么认识的吗?”
“哈哈,当然,你这家伙忽悠我说能带我赚大钱,我头脑一发热就上了你的贼船,再也下不来了!”
“所以,现在你赚了大钱,为什么还是选择跟着我呢?”
圣地亚哥耸耸肩,道:“我想不出那些花里胡哨的理由,也不会说那些煽情的言语,我只说一句。”
他顿了顿,注视着郑飞,无比认真道:“除非有一天你不需要我了,否则我就一直做你的帮手,别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
“这就是,友情吗?”郑飞动容道,这个单纯的傻大个说出的简单语录,却让人感觉心里暖暖的。
“基情。”圣地亚哥吐了吐舌头,挤眉弄眼。
“不好意思我心里有人了。”
用完丰盛的午餐,郑飞便准备上路了。
愿意留下的人占了大半,最后去美洲的,大约在八百人左右,四艘商船五艘战舰,配上几个观瞄用的热气球。
起锚升帆,船身徐徐驶离海岸。
留下的人们有的在沙滩上,有的骑在海崖边的树上,静静看。
他站在船尾,看着这群可爱的,相处了两个月之久的人们,嘴角随着微风,扬起一个幸福般的弧度。
“再见,船长!”岸上陆陆续续有人招手喊道。
“你们说什么?!”他把手放在耳朵旁做聆听状。
“再见,船长!”
数千人齐声欢快大喊,如同在唱赞歌,使得沙滩上那些不明所以的候鸟,边犯嘀咕边舍弃即将到嘴的鱼虾蟹,扑腾翅膀飞向空中。
“再见!你们好好的!”
喊完,他立刻转身,钻进了船舱。
这样就不会像某些水手,因不舍得而落泪了。
躺在床上,不知过了多久,那些五味杂陈的欢送声才渐行渐远,平息在海浪之中。
他登上甲板。
热气球用绳子系在瞭望塔上,放飞到几百米的高空,有效地扩大了视野范围。
仰头望着那几个仿佛在云间的热气球,在低头看看没精打采的水手们,忽然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好玩的娱乐活动。
他招呼几名水手把热气球慢慢扯下来,拴住,再让自告奋勇的汉斯趴在吊筐里,一撤拴,热气球像是压抑许久终于脱缰的猛兽般,在汉斯高亢的惊叫声中,飞速升空,啪的一声,幸好绳子结实。
“操,会玩”
水手们直勾勾地盯着天上,搓搓手,跃跃欲试。
郑飞挑了挑眉头,嘱咐道:“玩吧,记得玩几趟就换一次绳子,那个倒霉鬼要是绳子断了飞了,我可没本事救!”
之后,他搬了把椅子坐在甲板上,惬意一躺,戴上贴了层半透明黑纸的眼镜,休息。
它能当墨镜使用,只不过丑了点,逼格低了点。
一个月,飞逝。
由于有六分仪,郑飞能准确判断当前位置,甚至知道再往西航行多少海里能抵达哪里,一个月的航行,船队来到了北美洲沿岸,再航行个几小时,就能抵达大名鼎鼎的纽约附近了。
从纽约再往西走一点,就是美国的五大湖工业区了,当然,在中世纪时期那里还是片荒地,顶多住着些土著。
在阿巴拉契亚山脉含有丰富的煤矿,阿巴拉契亚山脉是一条古老的褶皱山脉,经过长期的侵蚀,地势低缓,这里丰富的煤藏,因地表受侵蚀,有些煤层直接出露地表,开采非常便利。
而五大湖苏必利尔湖、密歇根湖、休伦湖、伊利湖和安大略湖西部蕴藏大量的铁矿,配合着煤矿,非常利于钢铁制造业的发展。
利用妥当的话,那里极有可能成为军火生产基地,再在纽约沿岸建些造船厂,创建一支庞大的海洋霸主,不是梦!
想到这些,郑飞浑身充满了干劲,做了百来个俯卧撑,然后站在船头,欣喜地看着远方的绿色大陆,渐渐逼近。
今天说好的三更,12点过后还有一更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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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六十章 梦想从这里开始【三更补齐】
大约临近傍晚,船队靠岸了。
美洲的泥土味道,似乎和别处不太一样,从未被文明社会的人类踏足过,它安静地躺在大西洋和太平洋的怀抱中,沉睡了无数个世纪,终于,迎来了将要开发出它无尽价值的贵人。
郑飞确信,这里就是纽约。
虽然没有密密麻麻的摩天大楼,没有举世闻名的帝国大厦,但他就是确信,这里是纽约。
有一种奇妙的东西,叫做感觉。
他来过纽约,不止一次,只记得第一次了,那时候刚当上大副,趁着休年假和一群老伙计漂洋过海来玩。
夜晚,纽约曼哈顿中城数千栋摩天大楼通夜而亮,展现了纽约在世界上绝对强大的经济实力,因此曼哈顿也被喻为“世界上最好的地方”。
夜幕降临时,他和老友们颠去纽约各种酒吧、休闲会所、俱乐部或是舒适的小屋中,去放松放松,喝上一杯酒精饮料,欣赏各式各样的美女从眼前而过,有色心有风度的上前搭个讪请人家喝一杯,之后去酒店爽得飞起,有色心没风度的拍下屁股揩揩油,满足一下不老实的手。
喝完小酒,从姑娘们性感的身子上下来,走出酒店,漫步在繁华的街道上,可以慢慢回味一天的经历。
这里有全方位的享受,从深夜的卡布奇诺咖啡屋、歌厅、台球室,到白天的钢琴吧、飞镖室、雪茄吧应有尽有,足以让一个空虚到极点的人,度过整个黑夜。
可以考虑去看一场爵士乐现场表演,吃一顿夜宵,或干脆跳舞到天亮。
甚至单独外出,很惬意地,在喜剧俱乐部尽情欢笑,还是在体育场内观看一场球赛。
不管想做什么,都可以一直到天亮。
五彩斑斓的灯光组成的世界,给人视觉的盛宴,是郑飞的最爱,那天夜晚他沿着林荫大道,一边体验纽约人的夜生活的丰富,一边欣赏纽约的夜景。
中央公园内有休闲区、高低起伏的绿草坪、美丽的雕塑、人工湖和通俗文化活动表演,为人们提供了一个逃脱城市生活的世外桃源。
他加入跑步、骑自行车和滑旱冰者的行列,在著名景点草莓园停留了一会儿,之后偶遇一个肤白貌美的混血美女,陪她在德拉科特剧院露天观看莎翁剧作。
那个美女,后来成了他每次去纽约都要见的朋友,床上朋友,很多人都说,她的腿能玩一年,腰能玩两年。
闭上眼睛,往事还历历在目。
美美地吸了口气,他睁开眼,瞧见已日薄西山,笑道:“安营扎寨,上岸抓点野味,好久没享用过香喷喷的烤肉了伙计们!”
眼前的纽约当然不是记忆中的那样,被绿色植被覆盖着,从林中,有几只羊探头探脑地望着看,似乎在好奇这些从没见过的生物是什么来路。
倒霉的羊,烤羊腿什么的,最令人垂涎了。
深夜,吹着海风,水手们围着篝火坐成一堆,左手端着酒杯,右手拿着叉子叉烤肉,锅里还煮着鲜美无比的螃蟹汤,丢些调味料在里面,为这粗犷的航海生活,增添了一抹难得的滋味。
喔,郑飞想起,不久后的将来,终于有辣椒和黑胡椒吃了!还有雪茄,虽然自己不抽,但可以犒劳水手们,为枯燥的航行增添不少乐趣,或者把它们批量卖给欧洲贵族,能赚一大笔钱。
雪茄、咖啡、茶叶,是中世纪时期著名的奢侈品,美洲占了两样。
“嘿伙计们,让我们敬船长一杯!”圣地亚哥率先举杯,吆喝道。
水手们欢笑着举起酒杯,今天他们刚拿到薪水,双倍奖金,不是一般的兴奋。
郑飞端着杯美酒,伫立在海风中,在哗哗的悦耳涛声中,笑道:“为了财富,干杯!”
“为了财富,干杯!”水手们放声大喊,仰脖灌尽。
第二杯。
“为了追求,干杯!”
第三杯。
“为了航海梦,干杯!”
这一切,和当初是那么的相似。
郑飞和圣地亚哥都记得,那是很久以前,他们耍诡计低价买走了第一条远洋船,哦对了,还顺便从造船厂老板那偷了两瓶拉菲。
那天夜晚坐在甲板上,海风也是这么怡人,也炖着这么一锅螃蟹汤,他们举杯,表述心迹。
那时候,船队只有四个人。
最初的经历,往往是日后最想念的回忆。
随着岁月流逝,现在的征程,终有一天也将成为扎根在脑海中的那一抹美好。
“为了航海梦,干杯!”
所有人动情大喊,喊出了男人的热血情怀,喊出了令人沸腾的力量!
喊出了,梦想!
梦想从这一刻,才正式启航!
第二天,快到中午的时候,郑飞才揉着惺忪的睡眼,打了个深沉的哈欠,下床。
由于太兴奋,昨晚喝了不少酒,往床上一躺就睡着了,布兰妮还特意换了件性感睡裙,都没派得上用场。
登上甲板,布兰妮在晾衣服,是他昨天穿的。
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换了身新衣服。
他会心一笑,踮起脚步悄悄来到她身后,一把抱住她,道:“猜我是谁?”
“猜不到!”她努嘴嗔怪道,还在为他昨晚一躺下就不省人事而生气,要知道她为了缝那件蕾丝边睡裙,整整用了两个礼拜,还特意洗了个玫瑰浴,想和他舒爽到极点。
“哦那我的衣服是谁给脱了的啊?”他坏笑道,在她揉了起来。
她的呼吸明显急促了,打了下他的手,傲娇道:“脱了又怎样,又不是没见过”
“好啊,那再让你见一次!”
说罢,一个潇洒的公主抱,回屋。
起床炮什么的,最让人心痒了。
发生的这一切,都被瞭望塔上的斯嘉丽看在眼里,她看完了两人打情骂俏的全过程,轻哼了一声,美丽的眸子里,看得到说不出的嫉妒,以及一点点渴望。
从离开岛屿之后,她就没被男人碰过,郑飞由于布兰妮的原因而不去关顾她,而她又不想和粗糙的水手玩,来了**只能一个人默默解决。
要知道发情的女人就像上等的煎牛排,柔嫩、多汁。
大约半个小时,郑飞心满意足地从房间走出,布兰妮挽着他的胳膊,满面潮红。
他敲响铜铃召集水手们,喊道:“带上家伙,开始办正事了!”
三更补齐,早点睡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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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六十一章 初入美洲
到了美洲大陆后,天气温和了许多,空气湿润,尤其的舒服。
探索队由两百人组成,带上足够的水和干粮,人手一把火枪,阔刃砍刀用来在茂密的丛林中披荆斩棘。
剩下的人则是留在岸边,找平坦的高地搭建结实点的帐篷,还有为探险队员猎杀野味。
纽约附近的丛林不比南美,在中世纪时期南美沿岸大多是原始森林,伴着危机四伏的亚马逊丛林而生,没准脚一踩踩到一条沉睡中的凯门巨鳄,那家伙血盆大口一张,吞下两个人不成问题。
而在这里,在北美,情况就好得多了,只偶尔能碰见些不知名的生物,绕过便是。
穿行在阴暗潮湿的丛林中,高大的树木枝叶茂密,阳光透过它们的缝隙,投在前进的路上,留下无数个光斑。
先锋的胳膊被荆条刮得伤痕累累,但他们早已疼得麻木了,毫不在意地挥舞着砍刀,开辟前进的道路,并在树干上刻下印记。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他们终于重见天日,来到了一处小悬崖边,映入眼帘的是,广阔无垠的平原!
使用钩锁,他们陆续滑下悬崖,短暂的休息后,向平原深处进军,在日薄西山之时,一条清澈的大河拦住了去路。
河边,生长着成排成排的针叶乔木,沿着河流延伸至看不见的远方,若是在热气球上俯瞰,将是多么壮丽的景色。
郑飞捧起河水洗了把脸,擦干,眺望远方的地平线,已消失半边的夕阳,摸出酒壶喝了一小口啤酒,微笑道:“今晚不回去了,在这里住一夜,明天把其他人叫过来,砍下这些乔木盖房子。”
“晚餐吃什么,抓鱼吃吗?”汉斯搓搓手,盯着河里肥美的鲈鱼,咽了口唾沫。
“在海上吃了一个多月鱼还没吃够?看,那有鹿!”郑飞望着河对岸,吹了个口哨。
“哇哦哇哦哇哦,兄弟们别愣着了,走起!”
晚餐,鲈鱼汤加爆炒鹿肉,吃得探险队员们恨不得把锅都给舔干净。
原因是郑飞亲自下厨,用鹿肉做了顿中餐,全世界成百上千的菜系里,中餐是最美味的,无可匹敌。
即便米其林餐厅再高大上,它也做不出鱼香肉丝和西湖醋鱼的味道。
吃完饭,他们没有围着篝火嗨,早早的便睡了,白天长途跋涉那么久,累。
躺在帐篷里,听着缓缓流淌的水声,郑飞喝了口睡前红酒,合上了眼睛。
夜幕下的北美平原,静谧而和谐,时不时的有流星掠过天际,留下一道完美的曳光。
次日,破晓。
简单地吃个面包,人们就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了,在建造木屋之前,得先搭个桥,对岸有许多动植物资源,而且昨天汉斯打猎时还在那边捡到了煤块。
郑飞没有和他们一起干活,因为懒,没别的。
他提着壶酒,一袋牛肉干,一袋盐焗豌豆,独自坐到了河边的树荫下,欣赏北美风光。
就这样,一天又一天。
在这期间,工匠们造了几十辆不算精致的马车,配上从岛屿带过来的黑鬃马,就不用整天苦哈哈地步行了。
这天,大概是到了秋季,天高气爽,蔚蓝的天空中,翱翔着几只鹰,一只热气球。
风力很郑飞坐在热气球的吊筐里,搂着布兰妮,俯视平原上以圣地亚哥为首的勘察队,他们在找矿产资源。
与此同时,造船厂也在河的宽阔流域搭了起来,这条河直通入海口,造好的船可以直接送到海边浸泡,几个月后就能投入远洋使用。
乔治是现成的船舶工程师,在他十几年的职业生涯中,几乎都在学习有关船舶的知识,在这方面,达芬奇还真不如他。
说到达芬奇,从岛上离开后,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一直在埋头钻研蒸汽机,除了偶尔进薇薇安的房间放松放松,整天都是闷在他的小破帐篷里,吃着送到嘴边的食物,一天睡个两三小时,专心致志地在纸上研究蒸汽机构造,废纸丢了满地。
蒸汽机是一种往复式动力机械,采用的是连杆复合装置,没接触过机械原理的人想要创造出它,真不是一件易事。
关于机械原理,郑飞也不懂,只能让达芬奇自己琢磨,告诉他一些基础的物理学知识如牛顿定律,让他自己研究去。
智商两百多的超级天才,思维和正常天才天差地别,只需要一点点启蒙知识,达芬奇就能扣响科技的大门。
只要给他时间,一切皆有可能。
这天下午,勘察队成功发现了煤矿,只在地表下不到两米的位置,开采起来易如反掌,矿区极大,至少能采出几万吨煤。
郑飞现在迫切需要一样东西劳动力。
船队现在满打满算不到九百人,其中不少还是女人和孩子,能够当劳动力使用的壮年男子,大约六百左右。
六百人够干什么?够凑150桌麻将。
所以,郑飞开始考虑回欧洲大陆的事情了,把那批宝石和黄金卖掉,雇佣一批劳动力过来,如果还是不够,就只能去非洲抓黑奴了。
他会做一有良知的主人,对黑奴好点,把他们当工人而不是奴隶,因为他有自己的道德底线。
来一趟美洲,他得带走些美洲大陆的特产,成舱成舱地卖给那些有钱没处花的欧洲贵族。
由于近期就得走,来不及去墨西哥等中美洲地区了,那么雪茄和龙舌兰酒之类的嗜好品就带不走了。
只有一条路可选,和当地土著以物换物。
用工具去换兽皮,一把斧头能换好几张兽皮,而兽皮这东西在贵族眼里是难得的奢侈品,每年都会有爱美的贵族姑娘,不惜重金求购狐皮,请人做成狐皮大衣,穿给心上人看。
一张上等兽皮,在欧洲能卖一百枚银币,一万张就是一百万枚,只需要几千把斧头来换!
船队有几十个铁匠,一个礼拜就能生产出来。
有了这个想法后,郑飞准备带上精兵强将,向着平原外的山脉进发。
回来晚了点,不好意思更得晚了,12点后还有一更10号之后就闲下来了,再加上冲榜,每天稳定爆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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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六十二章 土著现身
这个决定,日后让他做出了一件自己从未想过的事情,极具英雄色彩。
印第安人的英勇善战为人所称道,特别是生活在平原上以狩猎为生的印第安人,具有勇敢、不挠的好战精神。
落基山脉以东到密西西比河西岸的广大地区,居住着平原印第安人的阿帕克骑兵,他们基本上以捕猎大动物为生,比如野牛。
在这片平原上有成千上万头野牛,纵横驰骋,势不可挡,而生活在这里的印第安人就是靠骁勇战胜牛群而生存下来的。
他们用牛皮、牛筋制作衣服和鞋子,用牛粪做燃料用牛的膀胱来做水壶和饮水的器具。
为了获得足够的食物,阿帕克骑兵常年追寻野牛的行踪,伺机捕猎,面对凶猛的野牛群,他们一不小心就会遭到铁蹄的蹂躏,对此,他们只能祈祷神灵的庇护保佑。
除了勇猛外,印第安人还拥有正直、刚毅、谦和、诚信慷慨等品质,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上道德最高尚的民族,哥伦布在他的航海日记就有对印第安人高尚道德的描述。
呃,当然不是现在的哥伦布了,现在的小哥伦布,正玩命地历练自己,为了有一天能成为郑飞那样的人而奋斗。
印第安人优秀的先天条件,是促成那件事情的重要因素。
而那件事,将会掀起全世界的动荡。
一个礼拜后。
日落平原,郑飞坐在马车里,瞧着远方的山脉越来越近,晃了晃酒壶,倒出最后几滴酒在舌尖上,咂了几下。
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跟印第安人开战,以后还指着他们帮自己打猎放牧,开采矿山呢。
但是,谁能保证一切都像预想那样发展?
“圣地亚哥,害怕吗?”
“害怕什么?”平淡回答。
对于战斗,圣地亚哥无所畏惧,只要不是让他等死,他就不会有一点点怵意。
热那亚勇士,骨子里流淌着的战斗血液,决定了他是天生的、最完美的战士!
“你能徒手搏斗野牛,但是我们将要去见的人,以捕杀野牛群为生,他们很可能比你更强。”
郑飞拿起望远镜看了一看,放下,然后摩挲起了刚长出的胡渣儿。
这个动作,很有男人味,布兰妮和斯嘉丽最爱。
圣地亚哥挠挠头皮,耸肩道:“那就强呗,反正只要我活着,就不会让你死。”
“唔,你能替我挡子弹?”调侃般。
“只要我能看见就挡,反正我皮糙肉厚的子弹也不一定能穿进去!”圣地亚哥哈哈大笑道,傻乎乎地作得意状,笑了一半忽然想起了什么,纳闷道:“土著也有枪吗?”
“没有,但他们有长矛。”郑飞应了一句,回首,看看后面满载货箱的马车,以及跟在车旁的士兵们。
一共十来个货箱,箱子里装着斧头锄头等工具,是把废旧的炮管融化后铸造成的,足有两千多把。
运气好的话,能换上万张优质兽皮,转手卖到欧洲就能搞一支纳含上百艘货船的商队,带上劳动力和工具漂洋过海,开发价值无限的美洲大陆,飞速敛财之后着重搞军事,造船军工同步启动。
多年后的某一天,葡萄牙、西班牙、英格兰、阿拉伯帝国等诸多航海强国,将会看见在自己的领海上,突然出现了一支所向无敌的海军力量,用铺天盖地的炮弹向它们问好。
渐渐的,郑飞一行人来到了山脚,与此同时,在广袤的平原之上,夜幕也悄然降临,依稀可见天边的霞光,正在无声无息地褪去。
马车就停在山脚,留下几个人看守,余下的点亮手电筒达芬奇发明的那个照明筒,进山寻找印第安人的足迹。
想不通,为什么印第安人不选择在大河流域旁安营扎寨?那里有鲜虾和鲈鱼,有清澈甘甜的河水,有魅力无限的风光。
这些他们都不要,却偏偏选择了山和丛林,也许在他们的脑海里,这样比较安全。
有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不会搭建木屋,在平原上只能露天栖息,会遭到猛兽突袭不说,要是遇上下雨天就只能听天由命。
而在山中,他们能钻山洞。
走了大约有半个钟头,这片不知名的山脉已经完全被夜色笼罩,夜空中没有月亮,但点缀着漫天的繁星,它们似乎在调皮眨眼。
直到现在,郑飞都没跟布兰妮或者其她姑娘说过,那些神秘的、可爱的星星,只不过是离得很远的星球罢了,跟太阳没什么差别。
这是因为他明白,变幻莫测的星空,是每个少女的梦,在她们知道真相之前,那些闪闪发光的星星都是天使。
破坏美感这种事,他从来不愿意做。
在一处小山坡顶端,他停下了脚步,望着黑漆漆的山脉轮廓,揉揉眼,道:“生个火,休息吧。”
收集收集枯枝碎叶,火堆燃起,为这越来越冷的山中黑夜,平添了一份暖意。
“烤个面包吧船长?”有人央求道,肚子咕噜咕噜叫。
“不烤。”郑飞回绝,瞥见众人失望的样子,笑道:“要烤就烤肉,圣地亚哥把那牛腿给拿过来!”
“额,那是几天的口粮啊伙计。”
“放心,在山里饿不死。”他摆摆手说。
想起当时在外籍兵团,野外生存一个月,在山里硬是吃各种动物的生肉活了下来。
对于特种兵来说,最难的不是接受严酷的训练,而是在极度恶劣的条件下,没东西吃没水喝睡不好觉,还要接受严酷的训练。
不一会儿,牛肉的香气便弥漫开来,撩动起众人的肠胃,他们兴冲冲地握着匕首,等着船长一声令下就扑上去切一大块。
“五分熟就差不多了,别忘了撒点调料。”郑飞坐在高处的岩石上,喝着水说。
话音刚落,只听一声嘹亮的口哨在山谷中荡开,划破静谧的黑夜。
紧接着的,是叽里咕噜的呐喊声。
不知不觉,10号就要到了,它是大家都喜欢的星期日,也是决定本书命运的一天。
1号上架,但对于本书来说,10号才是真正的上架!各位怀揣航海梦的兄弟们,收拾戎装,准备启航开战!
对大家的谢意不能只停留在口头,10号之后,我会用给力的更新来答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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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六十三章 棕熊猎杀者(兄弟们,准备开战!)
寂静的黑夜,受到突如其来的哄闹声惊扰,顿时躁动不安。
呐喊声越来越清晰,隐隐约约地感觉到有人在往山上跑,探险队员们不约而同地抄起武器,猫着腰警惕观望四周。
黑暗中,有个身影冒上山坡,手里拿着桶装的东西,圣地亚哥怒喝一句不许动,谁成想,回应他的却是劈头盖脸的一桶水。
篝火,被水浇灭了,烤牛腿,糟蹋了。
盯着眼前这个不速之客,众人愣了愣,忽然齐刷刷地冲过去把他按在地上,嘴里骂道:“操!赔我们的食物!”
那人眸子里尽是茫然,拼命挣扎,大叫着某种听不明白的语言。
印第安土著。
郑飞依然坐在高处的岩石上,静静看了一会儿,往山下探头看了一眼,然后喊道:“别弄他了!”
听到喊话,愤怒的队员们在土著身上踩了几脚,接着把他拽起来押住。
与此同时,山下的呐喊声也渐渐平息,十来个土著慢吞吞地爬上山坡,手里提着长矛,做工粗劣,磨尖了石头绑在棍子上。
在他们的眼神中,看得到一样东西对未知事物的恐惧。
他们从出生就一直生活在这里,从没见过眼前这个奇特的种族,衣服竟然不是兽皮的,武器竟然闪着寒光,块头还那么大。
他们在想,这些人莫非是传说中部落之神派来的使者?
一丝敬畏,从他们的眸子里升起。
郑飞纵身跳了下来,打量着土著们,视线移向被押住的倒霉蛋,示意手下放开他,指着地上躺在泥潭里的烤牛腿,耸耸肩,用询问的目光盯着他。
倒霉蛋眨巴了几下眼,好像是明白了,指了指那团被浇灭的篝火,双手向上托,表情夸张,嘴里传出呼啦呼啦声。
他的意思是,火烧起来很恐怖的,会烧了整座山。
郑飞看不懂他想表达什么,猜测是因为他很怕火,所以在远处看到火光之后,提个桶跑过来就给浇了。
不管怎样,没有敌意就好。
刚刚想到这个,只听山下又是一阵嘈杂,短短十几秒的功夫,一个身姿矫健的土著便跳了上来,手中紧握着用来肢解野兽的骨刀,怒不可遏地大吼一声,猛地扑向郑飞。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郑飞是老大,就算是蒙昧的土著也不例外。
郑飞下意识地后退一步,正要冷静接敌,圣地亚哥健步冲来,一把抓住土著的手腕,另一只手顶住他的腹部,在所有人的惊叹中,一声歇斯底里的咆哮,如同霸王举鼎般,将那整个人高高举起,硬生生地丢出五六米远。
那人在地上滚了两圈,灵活地爬起,面色谨慎了许多,杵在原地和圣地亚哥对峙。
周围观望的土著们,不可思议地盯着圣地亚哥的粗壮胳膊看了一会儿,随后看向失败者,紧张摇头,叽里咕噜地讨论些什么。
失败者是他们的头领,乳名小野牛,少年时由于战斗起来不要命,所以族人送他一个外号疯狗。
还有人称他为吹箭杀手,或是野牛仔,在二十一岁那年,他独自干掉了一头棕熊,后来就多了个沿用至今的名字棕熊猎杀者。
印第安人的名字,总是那么奇怪。
圣地亚哥活动活动胳膊,对郑飞轻松笑道:“你不是说,敌人比我更强吗?”
“你是个死变态。”郑飞回了句,瞧着不远处弓身虎视眈眈的失败者,摸出酒壶来。
失败者啐了口唾沫,恨恨一抹嘴,从腰间抽出了一支笛子状的东西,狞笑着放到嘴边。
猝然,电光火石间,郑飞嗖的一声抛出酒壶,正中他的脑门,打得他一屁股坐倒在地。
“按住他!”郑飞喝道,怒视。
走过去,捡起散落在地的笛子,仔细看了看,果然和自己想的一样。
吹箭,印第安人惯用的中程攻击武器,箭头通常涂抹箭毒,箭毒大多用数种植物的根、芽,树皮萃炼而成的,少部分从剧毒动物身上提取,世界上最美丽的青蛙也是最致命的物种箭毒蛙,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毒液会让肌肉松弛,一旦控制呼吸的肌肉放松便会致命,别说是郑飞,就算是美洲豹,中了这玩意儿也难逃一死!
“喂。”郑飞提起吹管,指着被按在地上的失败者,目光如炬。
失败者恨恨捏紧拳头,努力挣扎了一番,发现完全动弹不了后,叹了口气,脸埋在地上作祈祷状。
他的同伴们始终没来向他伸出援手,而是呆愣似的站在旁边,甚至丢下了手里的长矛。
郑飞想问,你为什么要袭击我,无奈语言沟通是一大障碍。
棕熊猎杀者,也就是这个失败者,之所以对不速之客怀有敌意,是因为他们打了自己的手下,身为头领他必须做点什么找回尊严。
这一切,都是一场误会。
至于同伴的淡漠反应,是源于部落的规矩,绝不能在头领战斗时出手相助,否则就是在侮辱头领。
棕熊猎杀者趴在地上,每隔一段时间就尝试挣扎一番,眼神中透着一股子象征着原始的狠劲,不屈不挠。
郑飞瞥了眼观望中的土著们,招手示意圣地亚哥把干粮拿过来,分给他们吃。
面包,里面夹着肉丁。
土著们接过,纳闷地拿在手里,翻过来调过去地看,不明白这是个什么东西。
圣地亚哥抱怨了一句,示范着咬了一口。
土著们犹豫片刻,终于有个胆子大点的率先尝试。
面包入口的那一刻,他的表情立刻由紧张变为享受,还情不自禁地感叹了一声,这让其他人纷纷议论了起来,就连棕熊猎杀者都安分了不少。
10号的钟声即将敲响,各位帅气的大副准备好了木?噪起来吧!这是你们的场子!万赏加一更,盟主加十一更,打赏人数每20个加一更包括10币,以每天至少五章的速度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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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六十四章 感化【第一更】
竟然有东西可以这么好吃第一个勇于尝试的人惊讶地捏了捏面包,和同伴交流几句,随即哈哈大笑,把足有拳头大的面包一口塞进嘴里,嚼得差点没噎死。
听他这么描述,再看他饿狗似的吃相,土著们便放心了,大口吃起了香甜的、夹着肉粒的面包,止不住地发出啧啧声,竖大拇指。
不久前还狂躁不安的棕熊猎杀者,现在安静地趴在地上,侧头盯着同伴,咽了口口水,叽里咕噜地说了一番话。
同伴们正吃得心满意足,听到他的话,愣了愣,接着摇摇头,惶恐地看了眼郑飞。
难道他也要吃?郑飞这么想,笑了一笑,示意圣地亚哥给他一块。
虽然搞不清楚棕熊猎杀者为什么对自己有敌意,但看得出来,这群土著还是挺单纯可爱的,稍加驯化会是不错的劳动力,至于刚才的袭击,多半是个误会。
更何况如果杀了他,就等于和土著们结了仇,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刚到美洲就在人家的地盘上搞事情,没准哪天中了陷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送到眼前的面包,让棕熊猎杀者怔了一小会儿,随后缓缓抬起头,桀骜的眼神中,多了分疑惑。
见他迟迟不肯吃,郑飞走去接过面包,在他面前晃了晃,让手下放开他。
挣脱束缚后,他爬起身来,没再搞次突袭,也没撒腿就跑,目光停留在散发着独特香气的肉粒面包上,手指抠着嘴作思考状,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吃。
在他的印象里,这群打扮奇怪的不速之客绝对不是什么好人,否则自己的族人来灭个火,怎么就被按在地上踩?
但是,族人都说眼前这玩意儿是他们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他又咽了口口水,手指动了动,终于还是接了过去,塞到嘴里。
“嗯!”因为嘴被填满了,他只能通过鼻音来抒发感叹,美美地眯起眼,嘴巴不停嚼动,抚着胸膛给吞下去后,又对族人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堆,不过这次是笑着说的,手舞足蹈很兴奋的样子。
郑飞解下圣地亚哥的酒壶,拧开盖子递给他,他这次没有丝毫犹豫,果断接过去,端详着从未见过的怪异物体,有个孔,难道是武器?
对着壶口往里看,什么都看不清,想抬头借着星光看,结果酒壶一抬,烈酒倾出,扑棱棱地涌进他的眼睛,洒了一脸。
这种感觉,真酸爽!
“啊!”他痛苦地大叫一声,慌忙丢开酒壶,不停揉眼睛,可是越揉越疼,怒火满腔地咒骂着,敌意又回来了。
这场景,逗猴子似的。
郑飞和手下们哭笑不得,弄了壶淡水过来往他脸上一泼,稀释酒精浓度。
渐渐的,也许酒精被稀释了,也许是他疼习惯了,不再抓耳挠腮地乱跳,安分了下来,捂着一只眼站立,恨恨地盯着郑飞。
怪我喽?
郑飞咧咧嘴,捡起自己的酒壶,就是之前砸土著的那个。
拧开盖儿,示意棕熊猎杀者看着,然后仰脖灌了一口,耸耸肩。
原来是吃的?棕熊猎杀者吸了吸鼻子,杵在原地发愣。
郑飞解下阿瑞斯的酒壶,丢了过去,自己的壶不喜欢给别人用,更何况是土著。
棕熊猎杀者连忙接住,使劲晃了晃,听到里面咣当咣当的水声,琢磨片刻后,把盖子使劲往上拔,使出吃奶的劲都拔不动,鬼使神差地转了一下,咦,开了!
他用嘴裹住整个壶口,慢慢抬起壶身,喝了一口,这个行为把阿瑞斯恶心的直皱眉,低声骂了句:“操,我不要了!”
烈酒钻进口腔,让他有种前所未有的体验,有点辣,但是莫名的爽!他的眸子里现出一丝讶色,美滋滋地咂咂嘴,一口气喝完整壶酒。
让众人诧异的是,吞完整壶高浓度的雪利酒,他竟然没醉,站着不打飘,只是眼神迷离了点。
他晃着酒壶,眉飞色舞地对族人说些什么,大概是在说好喝。
之后,他看向郑飞,眼神中的敌意早已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感激,还有些许好奇。
他在想,这群奇怪的人是从哪来的?竟然会有如此美味的食物和饮料,难道是来自神灵住的地方?
想到这个,他吸了口气,敬畏地站直身体。
郑飞会心一笑,从他的反应中知道,自己的友好善举起了作用,印第安人还是很好感化的嘛。
现在,他得想办法和土著们交流,不然无法以物换物。
转了转眼珠子,他看向阿瑞斯。
阿瑞斯还在为自己的酒壶惋惜呢,要知道那酒壶是镀银的,离开里斯本之前花了五个银币买的,就这么被脏兮兮的土著给。
见船长看自己,阿瑞斯下意识地退了一步,苦着脸警惕道:“不会吧,又要拿我什么东西?我就剩这把刀值点钱了。”
郑飞噗的一笑,抬了抬眉头,道:“我绝对记得你说过,岛上的住民里有个是你朋友,以前在里斯本乡下给财主家当教师的,对吧?”
“对啊。”阿瑞斯眨巴了几下眼,接着说:“后来他睡了财主的老婆,被送进监狱流放到岛上了。”
咳咳!一声轻咳响起。
“阿瑞斯你这混蛋,是不是要把我那点丑事都给抖了!”一个既恼又笑的声音说。
“哈哈,出来吧切尼,船长在召唤你!”阿瑞斯笑道。
名叫切尼的家庭教师,从人群后站了出来,模样倒是很腼腆,披着一头长卷发,懒得剪。
郑飞打量着他,玩笑道:“看不出来,你还有睡女主人的胆子。”
“整天有个风韵十足的女人在眼前晃,时不时还能看到她半露的酥胸,控制不住。”切尼坦然耸肩道,说的同时,已经开始回忆当初的香艳场景。
“这才是真男人,这趟赚了钱回欧洲,有的是女人往你身边贴!”说罢,郑飞顿了顿,正色到:“有个差事要交给你。”
奉上第一更,感动之类的话留到今天更新完毕再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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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六十五章 貂皮【第二更】
“呐,让我猜一猜,是要我教土著说话,便于沟通对不对?”切尼嘿嘿一笑,说。
“聪明,给你一个月的时间,教会他们最基本的用语,有把握吗?”
“有奖金就有把握~”
“奖金少不了你的,不过你别像以前那样,把土著的女主人也给睡了!”郑飞调侃。
“”
不知不觉间,已是深夜了,遥远的星空被乌云遮盖,风势愈来愈大,吹拂在山谷里,弄出空灵的呼呼声。
要下雨了。
土著们开始不安分了,指着天空跟郑飞说了一堆话,然后指了指山下。
让我跟他们去山下避雨?郑飞想,迟疑片刻,点点头。
下山,土著们在前面带路,作为头领的棕熊猎杀者走在第一个,挺起胸膛昂首阔步,不知是由于种族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他的身形比较瘦弱,但比汉斯还有灵活敏捷得多。
这点从他抓住藤蔓荡来荡去就能看出,人猿泰山似的。
郑飞还没完全放松警惕,让手下们紧握阔刃砍刀,留意四周的风吹草动,防止被这群土著带沟里去。
在丛林中穿行了大约有十几分钟吧,眼前出现了一片开阔地,还有几个“房子”,被围在丛林之中。
所谓的房子,就是用藤条树枝石头兽皮等东西,弄成一个能挡风挡雨的建筑物,外形像反扣的锅盖儿。
这个部落,好小。
郑飞打量着眼前的这片空地,竟然一个土著都没有,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个部落只有十几个人,而且全是男人?
这些事情,要等切克教会土著沟通后再去弄明白。
他们将就着挤进房子里,不久后外面便响起了沙沙的雨声,屋顶是漏雨的,每当快要睡着的时候,就会有水滴溅到眉心,令人烦躁。
“真他妈受罪!”有人骂。
“叫什么叫什么,不睡滚出去!你还没遇上过雪崩呢!”圣地亚哥斥道。
自从那次从雪块底下抛出来,又在冰天雪地中度过一夜后,这段经历就成了他吹牛的本钱,这个牛逼很终身。
就这样,在无休无止的雨声和咒骂声中,天明,雨停。
当郑飞醒来时,其他人已经在空地上架起篝火烤肉了,那是土著们的猎物,本来是准备生吃的。
土著们新奇地盯着火苗,闻着浓郁的肉香,不停笑着拍手。
他们不会储存火种,也不会钻木取火,更何况刚下过雨上哪找干木头钻去,至于击石取火,只有用特定材质的火石才能做到,那种石头特别稀少,在某些大型部落中,谁找到了火石就将拥有极高的地位。
在北美大陆,至少说是在这片区域,大多数部落都是向闪电借火的,对于火,他们既欢喜又畏惧。
汉斯那家伙在向土著炫耀自己的砍刀,大概是因为身形比较接近吧,土著们对他尤为亲切。
汉斯举起刀,干净利落地劈断一截木头,然后得意一笑,指着棕熊猎杀者手里的骨刀,撇嘴摇头,意思是你的刀不行。
棕熊猎杀者的骨刀,是独自干掉棕熊后的奖品,象征着无尽的荣耀,也是整个部落最好的刀,而现在他却发现有更锋利的,自然不开心了,苦着脸。
土著们也唏嘘不已,纷纷拿起刀来欣赏,翻过来调过去,还用手指在刀刃上蹭了一下,划开血口后啊的叫一声,放嘴里舔。
棕熊猎杀者挠挠脖子,看了眼自己的骨刀,再看看阔刃砍刀,努力地对汉斯表达,他想换刀。
汉斯看明白后,果断摇头拒绝。
郑飞离得远远的看着他俩,不知怎么,觉得这场景特逗,不禁露出了微笑。
棕熊猎杀者的那把刀,材质是虎骨,做工很精致,刀柄上还包着虎皮,要是放到二十一世纪,啧啧,会令多少收藏家疯狂?!
见汉斯拒绝,棕熊猎杀者顿时不淡定了,双手捧着刀作央求着,嘴里不停念叨着什么,看起来可怜兮兮的。
汉斯双臂抱在胸前,头撇向一边,想了一会儿,指了指他身上的鹿皮衣。
他怔了怔,随即毫不犹豫地脱了下来,笑嘻嘻地奉上。
汉斯又摇头,伸出五个手指。
见状,他啊的张大嘴,摇摇头,无奈地叹了口气。
不是他不想给,而是真的给不了。
这件衣服是由北美驯鹿的皮制成的,北美驯鹿生活在加拿大地区,这片地域没有,至于他身上的这件,是在几年前部落战争失败后,逃亡到北方时猎杀到的。
忽然,他眼睛一亮,示意汉斯等等,随后迅速往屋子里跑,很快又跑了回来,手里抱着一大堆兽皮,足有十几张。
上好的兽皮,剥的很完整,其中有羊皮鹿皮牛皮,甚至有众多女性梦寐以求的狐皮和貂皮。
银狐,原产地北美和西伯利亚。
美洲貂,原产地美国北部与加拿大。
发了!汉斯眼神顿时直勾勾的,挑出五张最好的兽皮,爽快地把砍刀递了过去。
一张上好的貂皮,卖给欧洲的贵族小姐,两百枚银币她们都不嫌多,而一枚银币能买十把砍刀!
利润,两千倍!就问问还有谁?!
棕熊猎杀者兴冲冲地抱着砍刀跑开,土著们也跟着跑过去,用羡慕的眼神看着头领,和刀。
见到这一幕,郑飞走到汉斯身旁,抓起貂皮摩挲着,绝对是上上品。
“船长,咱们要发财了!”汉斯眼睛里有金光。
“怎么样,跟我出海比你干陆地贸易赚钱吧?”
“嗯!”
郑飞笑笑,呼唤大家都过来,道:“你们每个人都能拿工具去跟土著换兽皮,换的数量我亲自记录下来,到了欧洲卖掉后,给你们一成的利润。”
一成,显然调不起大家的兴致。
但是郑飞不能再加了,要知道一成已经是极高的比例了。
他抬了抬眉毛,接着道:“你们知道吗,如果换回一百张,你们就能拿到一千枚银币!”
一千枚!
听到这个数字,众人直接愣住了,张着嘴发呆,对于身为平民的他们来说,一千枚是二十年的收入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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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六十六章 草药学大师【第三更,露爪+1】
不约而同的,他们对正欣赏砍刀的土著们挥手大喊。
“嘿!嘿!”
边喊,边提起砍刀迅速奔了过去,生怕被别人抢了先。
郑飞站在原地,看着他们努力跟土著们打手势,推销自己的刀具,土著也不傻,见那么多人想卖刀,只同意出三张兽皮去换了。
日出,第一次在美洲的山脉中看日出,火红的太阳,毫不吝啬地向这片富饶的大陆,投下灿烂的光辉。
此时郑飞站在一处山坡上,眺望着脚下这片土地,延伸至遥远的天边,那一抹淡蓝和翠绿相接的地方。
左手提着酒壶,右手持着火枪,随风摆起的衣襟,恰如扬起的嘴角。
他仿佛,是在俯瞰自己的国度。
要继续进军了,他这么想,望着太阳从地平线上徐徐升起,微笑着,啜饮一口小酒。
这个部落只有十来个土著,打到的兽皮加起来还不到一百张,可赚得的财富有限。
他得去寻找更大的部落,但是,去哪找呢?
山下,喏,家庭教师切尼正在教土著们学拉丁语,他们本来是不愿意学的,但是切尼用奖励诱惑他们,只要学会十个词,就能得到一块糖。
他们这才知道,原来除了蜂蜜和鲜果,还有其他东西是甜的。
郑飞希望,这群土著能早点学会拉丁语,告诉自己去哪寻找印第安部落。
这天,山外那几车斧头也运了进来,搁置在土著的栖息地里,郑飞留下些人很土著们待在一起,自己带着其余的人继续向丛林深处进发。
美洲的树木普遍高大,并且很直,适合砍下来做建筑材料。
就这样,他们在丛林中穿梭着,趟过一条条小河,越过一个个山岗,整整一天都是在平淡辛劳的赶路中度过,直到傍晚的时候,才偶遇一头美洲狮。
美洲狮喜欢在隐蔽、安宁的环境中生活,这群远方来的奇怪客人惊扰了它,于是,它从树上跳了下来,既好奇又警惕地打量着他们。
没错,它是从树上跳下来的。
和体型硕大、笨重的非洲雄狮不同,美洲狮喜欢独居,善于攀爬和跳跃,要是某天捕捉到的猎物太多吃不完,它就把剩下的藏到树上,以后回来吃。
试想,一头行动敏捷会爬树的狮子,是不是既可爱又可怕呢?
其实,它只是名字叫“狮”而已,严格来讲,虽然它的体型和豹子差不多大,但实质上却是亚猫科的小猫。
它肯定对这个称呼感到很委屈,毕竟自己的近亲,如猎豹云豹雪豹,都是天王级的猛兽,而自己却被叫成小猫,妈了个巴子的!
咳,不管怎么说,它现在就站在郑飞等人面前,爪子刨地,随时准备扑上来,或者跑路。
汉斯默默上好火药,抬起枪口,问:“船长,开枪吗?”
郑飞摇摇头,道:“别,肉不好吃皮不值钱,杀它干什么。”
“可是不杀了他,我们就不能继续前进。”
郑飞皱了下眉头,看着眼前这只凶凶的,但又可爱的美洲猫额不对,美洲狮,心想要是有支麻醉枪就好了,活捉后关在笼子里,驯养成功的话能给大家带来不少乐趣,在这个时代,人们最缺的就是娱乐生活。
也许对他们的犹豫不决没耐心了,随行的一个的土著摸出了一根吹箭,对准美洲狮,鼓起嘴猛地一吹,库的一声,箭头扎进了它的肚皮。
这点疼痛算不了什么,它只是嘶吼了一声,拍了下爪子,然后然后温顺地伏在地上,渐渐的合上了眼睛。
麻醉药,只有这一种可能。
刚才那一击,让郑飞看到了印第安土著的价值,不仅仅是能换兽皮那么简单。
美洲的草药学,不比古代中国差,只是没发展成系统的学说弘扬光大而已。
美洲的印第安部落可谓是人才济济,很多看似蒙昧不起眼的土著,其实是草药学大师。
要想在残酷的丛林中活下来并且活得好,就必须先保护好自己。
在长期的丛林生活中,他们知道哪些药草能止血,哪些药草能麻醉,哪些药草能治疗感冒发烧,等等等等。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他们只需要那么做就行,那都是前辈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
而这个只有十几人的小部落,每个人都精通草药学,除此之外,他们还具备多种文明社会没有的技能,比如:
精准射击:狩猎生涯中,由于经常使用吹箭和长弓,练就出如同直觉般的打击精度。
潜行:为了躲避猛兽和敌对部落,利用草药的气味驱赶野兽,这点使用在文明社会,可以躲避猎犬的追踪。
暗杀:猎杀野兽,本就是一种暗杀。
毒药学:草药毒药不分家。
奔跑与攀爬:印第安土著没有敏捷身手的话,会被族人笑死的。
这一系列的技能,仿佛都在指着一个职业刺客。
刺客联盟,听起来是不是很神秘?
回到欧洲大陆后,暗杀罪恶首脑,怒抢皇家军港,暗夜突袭王室宫殿
这些,不是梦!
让几个人把昏睡的美洲狮带回土著栖息地关起来,郑飞便招呼手下继续赶路了,在太阳即将消失在天边之时,他们走出了丛林,映入眼帘的是一处山崖,以及广袤的平原。
平原上,天降余晖,金色的大地上空,是赤红的晚霞,风卷云舒壮丽恢弘,只需看一眼,就能令人心胸开阔。
郑飞两手摆出一个正方形放在眼前,嘴里咔嚓一声,意在用相机拍下来。
此时,天边的夕阳舒缓了许多,它温和地,慢悠悠地沉下地平线,恋恋不舍地跟这片大陆说一声,晚安。
这座山崖有上百米高,不能用藤蔓麻绳之类的荡下去,他们想找其它路线,找了一圈发现没有,只能从这下去。
正当郑飞发愁今晚要在悬崖上住一夜时,汉斯突然惊叫起来:“船长快看,这里有个梯子!”
感谢书友“聋卷疯”提供刺客联盟的想法,以及“猎刃骑士”提供的土著技能列表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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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六十七章 部落冲突【第四更,露爪+2】
梯子由草筋藤蔓编制而成,固定在一棵大树根部,有人的肩膀那么宽,顺着崖壁放下,看不到尽头。
郑飞看了随行土著一眼,土著摇头,表示不是自己部落的人做的。
那么,悬崖下面肯定能找到其他部落的踪迹!
“圣地亚哥,你第一个。”他冲圣地亚哥挤挤眼。
圣地亚哥撇嘴,道:“为什么啊?就知道欺负我。”
“欺负个毛,你太重了,如果这梯子连你都承受的了,我们就能放心下去了。”
“额,那要是承受不了,我摔死了怎么办?”
“那我就给你的坟前种朵花。”郑飞调侃了一句,摆摆手说正事:“放心吧,它很结实的,一次五个人都能承受。”
“你最好没骗我。”圣地亚哥耸肩,来到悬崖边抓住藤蔓,小心翼翼地脚蹬在梯子上,往下看了一眼,不禁双腿发抖道:“妈呀”
“别往下看,这么大的块头还恐高,还号称勇猛的热那亚将军呢,不怕人家笑话?”
“切我装的!”圣地亚哥轻哼了一声,实际是在给自己打气。
就这样,他紧紧抓着藤蔓,一步步艰难挪动,足有十分钟才安全着陆,冲悬崖上纵声大喊:“我到了!”
得到回应,郑飞对水手们道:“三人一组,速度要快,等会天就黑了。”
一个小时后,所有人安全着陆,此时夜幕已经完全降临,幽暗的山涧中看不清前进的方向,还好夜空中悬挂着一轮明晃晃的月亮,洒下暗淡的银色光芒。
郑飞点燃照明筒,道路顿时亮了许多。
这个装置,再次引起了随行土著的惊叹,那家伙连连拍手,诧异地对着筒口往里瞧,结果被刺得眼睛痛,边叫边揉。
郑飞笑了笑,把照明筒交给先锋,自己则是拿起了酒壶,喝了一口后,用手指蘸了几滴涂在太阳穴附近,这样能保持清醒不犯困。
作为长官,他总是要考虑各种问题,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行走在平原上,风显得有点热燥燥的,吹过众人的脸庞,带来些许干涩感。
内陆的风,果然不如岛上的舒服。
远处,树影摇曳,树梢上休憩着某种食肉鸟类,探头探脑地张望四周,想要发现偶尔蹿过地表的兔子。
两个小时后。
“咱们要走哪去啊?”终于有人忍不住抱怨道。
算算时间,现在差不多是夜里十点左右了,中世纪的人们由于没有娱乐生活睡的普遍比较早,困得直打哈欠。
郑飞呼唤先锋停下,抬头看了眼北斗七星,确定是在往西边走。
脚下的这块大平原,极有可能就是曼哈顿区,没准他现在就站在拥有“世界的十字路口”之称的时代广场上,也是全世界最繁华的行人过路处。
但现在,除了荒凉还是荒凉,如果非要说点其它的,在这荒凉之下,还掩盖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息。
“今晚就在这休息吧。”他说,望了望四周,接着道:“清理场地,野营。”
话音刚落,突然,一声高亢的叫喊,在黑暗寂寥的平原上荡开,响彻在天地之间。
“乌拉!”
由于太过安静,这声音显得尤为刺耳。
“乌拉乌拉乌拉!”
齐声的吼叫,伴随着密密匝匝的脚步声,一点点的逼近。
随行土著眼中掠过一丝不安,迅速伏在地上,耳朵贴着地表听,然后爬起来指着南方,做插心脏的动作,面色惶恐。
郑飞顿时领悟,有大型印第安部落来了!意图不明!
“火枪!”他喝道,麻利地上好火药托枪半蹲,瞄准南方静静等待。
这次的探索队,刨去留在土著栖息地的那些,只剩三十来人,所幸的是每人都配备了性能良好的线膛枪。
短短一会儿,持枪警戒的探险队员们便看到前方两百米远的土坡后冒出一群人,狂叫着向前冲刺,只不过奇怪的是,目标不是自己这边。
郑飞犯起了嘀咕,正在纳闷时,忽然瞧见上百个人从草地里腾的站了起来,距离不过百米,简直惊悚。
想到有这么一群人一直躲在草地里监视自己,所有人都感到脊背发凉。
接下来,他们看到了从未见过的场景部落冲突。
这是两个敌对的部落,攻击者是从山岗后冒出来的那群人,不管是兵力还是士气都明显占据着上风,他们挥舞着粗制滥造的长矛,呐喊冲锋。
相反,藏着草丛里的那波则选择组织撤退,留下一些精兵断后,让女人和孩子先跑。
进攻者的冲锋速度越来越快,他们狂叫着,迫不及待地要把敌人屠杀。
两百米、一百米、五十米眼看着就要短兵相接。
“砰!”
跑在最前面,也是最疯狂的那个,猝然跪倒在地,一动不动。
进攻者的脚步也因此停下,他们惊恐地看着倒地的同伴,伸出手指探探他的鼻息。
死了,怎么死的?伤口上没有箭,这是什么武器?
他们安静了下来,愣愣地望着几十米外的敌人,被疯狂占据的眸子里,多了分畏惧。
枪,是郑飞开的。
这是他来美洲开的第一枪,所以当随行土著看到枪口冒出火光,然后远在百米外的人几乎瞬间倒下时,直接呆了。
在土著的感觉中,这一定是神灵创造出的武器,就像闪电那样。
“额”圣地亚哥沉吟着,道:“伙计,为什么要插手他们的战争?”
“因为,一边是具有压倒性优势的突袭部队,另一边却大部分都是女人和孩子。”
郑飞平淡说道。
这时,在首领的号令下,被震慑住的攻击者们已经恢复了镇静,继续前进,只不过这次没有奔跑,也没有呐喊。
那么,枪声也就不会被掩盖了。
当数十支火枪同时开火时,两百多名攻击者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了过来,与此同时,几个倒霉蛋被击中倒下,或捂着胳膊或捂着大腿,痛苦大叫。
他们这才发现,不远处竟然还潜伏着更强悍的敌人,操控一直不知名的武器,能够轻易杀死自己的同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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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六十八章 海雕【第五更,盟主1/5】
和群里的小伙伴讨论李小龙的真实能力,一个没忍住,撕了近一个小时的逼。更主要的是这章查了太多资料,印第安人阿兹特克帝国白头海雕什么的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
他们惶恐了,距离百米就能把人打死打伤的武器,令他们顿时乱了阵脚。
他们的脑子里没有多少词汇,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当前的处境,比如腹背受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之类的,他们只知道,自己摊上事儿了。
跑还是干?
火枪手的又一轮攻击,替他们做了决定。
火舌喷出,撂倒几个同伴后,部落首领果断下令撤退,两百余名土著勇士仓皇逃离,再也没了来时的架势。
潜伏在黑暗中的神秘部队,那些会喷火的远距离杀器,以及不知为何就倒下的同伴,成为了他们心中永远的阴影。
乱糟糟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消失在夜幕之中,黑夜,重归平静。
郑飞一行人站到了被攻击者的面前,接受他们的拜谢。
这群被攻击者是不久前一次大规模部落战争的幸存者,只剩下百来个人,多数为妇女儿童。
他们一路逃亡,今天晚上刚到这块平原,在此休息,没想到追兵这么快就来了,印第安部落中总是存在着能力超群的异类,鼻子比狗还灵。
就在他们以为自己会死掉时,却被这群穿着奇怪、出手不凡的人救了,所以在他们的理解中,郑飞等人就是神灵派来的使者。
当然,也是他们的恩人。
印第安人,很懂得感恩。
他们伏在地上,垂头不语,这是某种礼节,看起来像是祈祷。
足有半分钟的功夫,他们才陆续起身,用崇敬的目光,打量着部落的救世主。
族长是个年过半百的花胡子老头儿,苍老的手心中,握着个牛角,那是权力的象征。
“哪哒普雷修哒荼罗撒”
他说的话,听起来像是喃喃自语。
许多部落的语言都不是通用的,所以随行土著也听不懂,茫然地看着他。
郑飞冲老头儿笑笑,摇头示意听不懂。
老头儿明白了,皱了下本就很皱的眉头,露出慈善的笑容,招呼一个小孩拿过来一个碗,里面是白色液体,某种奶,不知道是什么奶。
圣地亚哥是个吃货,使劲嗅了下鼻子,道:“不是牛奶也不是羊奶,难道是狮奶?”
“操”郑飞不禁被逗笑了,这个词在汉语中,真艺术。
“所以问题是,谁喝?”汉斯挠了挠头,退后一步。
众人纷纷发出噫的嫌弃声,很显然,没人愿意尝试。
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所以说洒家就是真正的猛士,来吧各位,陪我把我们的大航海进行到底!把我们的新类型进行到底!万劫不复!额不对百折不挠!
郑飞虽然没说出上面那句鲁大师的名言,但把意思也表达得差不多了,所以在他的“威逼”下,最重视荣耀的阿瑞斯苦着脸,屏住呼吸,痛苦地干了那碗奶。
“真他妈难喝!不会真是狮奶吧?”他嫌弃地伸了下舌头,差点没吐出来。
“好了,回去给你补贴。”郑飞哈哈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
这碗奶不是狮奶,是虎奶,在这个部落的信仰中,虎象征着强大的力量,族长的新生儿都会喂上一口虎奶,意在希望他能茁壮成长,成为部落的英雄。
接待重要的贵客时,他们也会用虎奶。
族长似乎并不在意他的反应,依然是那么和蔼地笑着,对族人们挥了下手臂,意思是,要什么作为回报?
郑飞看着这群落魄的印第安人,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大概是逃亡太匆忙了吧。
正当他准备摇摇头时,忽然听到了吱吱嘎嘎的鸟叫声,抬眼一瞥,原来是一只鹰,这是个驯鹰的部落。
而且,不是一般的鹰,它的学名叫做,白头海雕。
也许这个名字不为人知,但郑飞却非常熟悉它,因为在美国,到处都是它的标志。
白头海雕,鹰科大型猛禽,美国国鸟。
它因为体态威武雄健,又是北美洲的特产物种,而深受美国人民的喜爱,因此在美国**之后不久后,总统和国会便通过决议立法,选定白头海雕为美国国鸟。
在二十一世纪,无论是美国的国徽,还是美**队的军服上,都描绘着一只白头海雕,它一只脚抓着橄榄枝,另一只脚抓着箭,象征着和平与强大武力。呵武力是有了,和平呢?
在一些北美洲人的文化中,白头海雕是一种神圣的鸟,它们的羽毛像金鹰一样,在美洲土著的很多宗教和习俗中扮演着极重要的角色。
白头海雕视觉的清晰度超乎寻常,良好的视觉使它们能够更容易瞧见猎物的藏身处,有些东西在人类看来不过是一团米色的皮毛,而一只白头海雕却能清清楚楚地辨出,那是五只颜色各异的松鼠。
由于这个特性,他成为了天生的猎人,再加上翼展能达到两米多,擅长飞行,这就导致了某些部落捕捉驯化它,让它帮忙打猎或者充当信使。
在通讯极其不方便的中世纪,如果有白头海雕的加入,这个时速几百公里堪比1方程式赛车的家伙,简直是如有神助!
想到这个,郑飞打算收留这群印第安人,让他们帮忙捕捉驯养白头海雕,在以后的战斗中必然有大用处。
问题是,怎么交流呢?
时候不早了,今晚在这过一夜,白天带他们回去,等切尼教土著们学会基本的拉丁语后再说!
次日清晨。
几名哨兵一夜没合眼,以防之前打跑的攻击者杀个回马枪。
印第安部落醒得很早,已经开始准备早餐了,生吃野菜和某种动物的肉。
茹毛饮血,别说郑飞了,就连圣地亚哥这样的糙汉子都忍受不了,于是他带着手下躲到一旁,偷偷吃干粮。
干粮不多了,不够分给印第安土著的。
东方的天边,有着一抹亮白色,像一条天然的丝带,静静地躺在平原上方。
不知道这崭新的一天,将会发生些什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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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致我亲爱的读者们
呐,昨晚熬得太晚,往床上一倒就睡了,早上9点多才起床,上午忙了忙别的事,现在才闲下来坐到桌前,写一篇感慨。
嗯,喝口茶,我的房间是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抬头往窗外一瞥,街道上的行人,繁忙的十字路口,上下学的高中生们,尽收眼底。
甚至还有一抹嫩绿,那是绿茵场,现在还有些人在上面奔跑踢球,不亦乐乎的样子。
哦对,昨晚还有两拨小混混在下面的街道上打架来着,嘴里不停叫嚣骂着草泥马,手里攥着酒瓶子,大半夜的搞出那么大动静,也不嫌丢人。
昨天夜里为了写完第五章,查了好多好多的资料,本来想写族长手里拿着犀牛角,一查发现美洲并没有犀牛,本来也没打算写白头海雕,想写已经灭绝的渡渡鸟来着,结果才知道渡渡鸟只生活在非洲岛国毛里求斯。
还查了美洲象、玛雅人、阿兹特克帝国、西班牙军队横扫墨西哥
就这样,渐渐的,随着时间一点点流逝,忽然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只知道,我特别渴望把这本书认真的写下去!
这是一个无与伦比的世界,从北美到中美再到南美,从美洲穿越神秘莫测的太平洋,去到文明起源的亚洲、富饶广袤的澳洲,还有象牙黄金遍地的非洲。
对未知事物的探索,千奇百变的冒险生活,恢弘磅礴的大规模战斗,印第安部落的习俗文化,都深深吸引着我,让我迫切渴望把它们描绘出来,展现给你们大家!
说实话,刚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除了爱好外,还有就是为了赚钱,后来渐渐的,变成了为了开创新类型为了梦想。
而现在,我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情怀,产生一个坚决的信念我要把这本书,写成一部包罗万象的经典!
我,已经爱上了自己创造的世界。
你们大家,有勇气和我一起走下去吗?
让我们扬帆!让我们启航!让我们征战!让我们去见证精彩,见证辉煌!
最后,谢谢各位的打赏支持,名字太多就不一一列举了,但我会一直记得你们。
昨天,你们很给力!盟主,宗师,好多好多万赏,直接把本书顶上热销新人榜第二,新作榜第六!
输给上面那些十几万、二十几万、三十几万收藏的大作,咱们不丢人,因为没受过优待的咱们,只有区区1000多收藏。
壕们,来波推荐票红包可好?收藏和推荐票增长会影响本书后续发展的,让更多的人发现本书,加入到我们的阵营中来吧!
今天仍有五更,下午开始陆续更新。
哈哈正好900多字,没满千字订阅不要钱我是不是很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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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六十九章 土著中的土著
趁着早凉,流亡的部落要继续向北方行进了。
由于北美洲北部温度较低,生活的印第安人相对较少,大多数都生活在偏南方一点,以及中美洲,比如墨西哥。
通常,生活在北部的印第安人,几乎都是最早从亚洲越过白令海峡迁徙而来,留了下来没有继续向南走,还有少部分就是像这样,在部落冲突中落败逃亡。
郑飞站在山岗上,手背在身后,感受着拂面的晨风,脚下是一块平原,广阔无垠,延伸至遥远的天边。
那是大西洋沿岸平原,呈长条状分布,几乎占据了整个美国东海岸,与佛罗里达半岛和墨西哥平原相接。
从这里出发往西,驾驶马车的话,只用不出一天的时间,就能抵达阿巴拉契亚山脉。
该山脉在东部沿海地带和美洲大陆内部广袤的低地之间形成一天然屏障,因而对大陆的殖民和开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英格兰最初的十三个殖民地就建立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的北起新罕布什尔,南至乔治亚的狭长地带。
而越过山脉,就是无限风光!
美国中央大平原,五大湖工业区,密西西比河!
石油!铁矿!煤矿!黄金!
再加上如果达·芬奇能弄出蒸汽机,就将会开启一段新的历史!
喔,确切的来说,是史诗!
印第安部落正在收拾东西,牵上他们仅有的几只家禽,是一种很有特色的动物,火鸡。
也许是连日的奔逃太过劳累,火鸡想赖在地上不走,然后就有土著小孩踢它的屁股,嘴里说着古拉古拉,扯它的脖子,很粗暴的样子。
在土著部落,越粗暴的小孩,越会被族人认为有出息。
眼看着部落就要离开,郑飞快步跑下山岗,挡在他们面前,摆手想要告诉他们,不要走。
花胡子族长手里依然捏着那枚牛角,为难地摇摇头,指了指昨晚袭击者冒出来的山岗,担忧地垂下眉毛,叹了口气。
他想说,我们必须走,否则那些人会一直追杀我们。
郑飞想了想,拔出匕首直指山岗,认真注视族长的眼睛,握起拳头放在胸口,意思是:我保护你们,相信我。
见了这个动作,族长的胡子微微翘了一下,惊喜之余又面露不解,疑惑地拧起眉心,像是在说,你为什么要帮我们?
郑飞深知,想统治印第安人,最好的方法就是——从信仰入手。
他笑了笑,竖起手臂指向天空,作拥抱状,然后指了指自己。
因为,我是神灵派来的使者。这是族长的理解,也是所有族人的理解,令他们普遍接受。
在他们的认知中,那些会喷火舌的远距离武器,绝对是来自神灵的。
短暂的沉默后,族长流下了感激的泪,俯下身,带领族人再次拜谢。
有神灵做靠山,看谁还敢欺负咱!他们想。
就这样,驯鹰部落被轻松收入囊中,郑飞准备带他们先回土著栖息地去,毕竟干粮已经不多了。
两个小时后,他们来到了悬崖下,陆续顺着藤梯向上爬。
郑飞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梯子是谁编的?
突然,只听一声嘹亮的怪吼“瓦吉!”,随后只见在几十米高的岩壁上,一个身着老虎皮的人从洞里钻了出来,手中攥着一根藤条,几乎是跳着滑降落地,身手比游侠格兰特还敏捷得多。
“库鲁多落塔!”他捶着胸膛吼叫道,暴躁无比,警惕地打量眼前这群人。
郑飞也得以看清他的相貌。
首先能肯定是人不是猿人,脏兮兮的长头发用草筋扎起,为的是方便活动,眼眶深凹颧骨凸起,弓身、膝盖微屈,还没完全改掉猿人的习惯。
这是,土著中的土著。
他的脸,他的眼神,以及他站立的姿势,让郑飞不禁感觉,他的体内蕴藏着一股强大的爆发力。
这种力量,不是圣地亚哥的巨力,也不是棕熊猎杀者的狠劲,而是一种令人莫名生畏的,来自原始的呼唤。
那么我们不妨称他为,原始人。
现在,他不停吼叫示威,还从地上捡起石块丢来,抛飞的速度堪比弹弓,径直飞向穿铠甲的阿瑞斯,竟然把阿瑞斯的银铠击出一个大凹坑。
“妈的为什么总是我?”阿瑞斯愕然看着自己心爱的铠甲,无语凝噎,这两天他是国服第一倒霉蛋,没有之一。
先是银质酒壶被棕熊猎杀者给恶心了,后来被迫吞下一碗虎奶,现在又
“不就是和战神同名吗,用得着这样吗?”他委屈道,把凹坑往外按,看能不能按回来。
说时迟那时快,队伍中有个臂力强大的投矛手土著,身体后倾,发出一声高亢的狂叫,振臂掷出飞矛,直奔原始人。
原始人岿然不动,面对能插穿身体的尖利飞矛,目光中却看不见一丝一毫的畏惧。
然而,就在飞矛距离不过半米的时候,他倏然一个灵敏的闪身,手臂一抬,将动能极大的飞矛硬生生拽住,身体一旋,怒吼着甩了回去。
目标仍是阿瑞斯。
拥有骑士血统的阿瑞斯,向来不惧怕战斗,他不慌不忙地抬起盾牌,咣的一声,接下飞矛。
用石片磨制成的,不算锋利的矛头,竟然扎进了铁质盾牌中,并且差一点点就穿透了。
强大的冲击力,使得阿瑞斯重心不稳,向后踉跄了两步。
要知道阿瑞斯是个身高足有一米九的壮汉,体重接近两百。
阿瑞斯使了好大的劲才拔出飞矛,不可思议地望向原始人,从他的眼神中看出了——不屑。
在原始人手里,就算是一块不起眼的石头都能变成致命的杀器,他身上穿的老虎皮就是用石头打来的。
印第安土著,人才济济。
再加上他攀爬跳跃的身手,正好能添上格兰特的空缺,而且是翻版的格兰特。
有的事情,只能交给盗贼去做,比如说偷国王手札之类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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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七十章 猛犸象牙【第二更】
可是,该怎么驯化眼前这一身匪气的原始人?贸然靠近的话,没准会被一拳敲碎脑壳,说实话郑飞没把握打赢他,完全没把握。
想了想,他挑了挑眉毛,对圣地亚哥笑道:“嘿,早餐时我看见你干粮袋里还有个鸡腿,吃了没?”
“没吃了!”圣地亚哥连点几下头,一副你一定要相信我啊的神情。
“别废话赶紧拿出来。”
“那是我的午饭”圣地亚哥撇着嘴,默默掏出那根已经被咬了一口的鸡腿,不情愿地送上。
郑飞接过,对原始人吹了个口哨示意,然后用纸把鸡腿包起来,贴着地面滚了过去,扔的话会被原始人以为是攻击物。
鸡腿滚落到脚下,原始人本来地往后跳了一步,警惕地瞪了郑飞一眼,恶狠狠地盯着他。
就这样,过了好一会儿,大概是闻到了鸡腿的香味儿,他迟疑片刻,蹲下捡起一根树枝,拨弄了一下鸡腿然后迅速跳开,猴子似的。
过了几秒,见没危险,他才松了口气,捡起鸡腿撕开纸,凑在鼻尖闻了闻。
好香!
他顿时张大了嘴巴,惊讶地叹了声,使劲嗅,眯起眼心满意足。
咽了口唾沫后,他终于忍耐不住,咬了一大口,咀嚼。
“哇!”
他吃到了有生以来最好吃的东西,眼眶中,竟然出现了几滴晶莹剔透的泪珠。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好吃到哭?
不管怎样,总之他已经被这根鸡腿征服了,身上那深沉的匪气顷刻间消失殆尽,蹲在地上安静地啃鸡腿,每次只啃一点点,慢慢品。
见状,郑飞和手下们不禁露出了微笑,觉得这猛兽般的原始人,貌似挺可爱的。
“谁还有鸡腿,都给他。”郑飞说。
只需要给一点点好处,就能驯化身体强悍的原始人,并能在今后扮演重关重要的角色。
啃完十几根鸡腿,原始人打了个饱嗝,找了个小水潭趴下喝口雨水,起来后,对郑飞等人傻乎乎的一笑。
随后,他忽然想起了什么,眼睛一亮,示意他们等一下,兴冲冲地攀住悬崖以极快的速度翻回洞穴。
“我猜他要送我们礼物!”圣地亚哥搓手道。
“希望是貂皮!”汉斯的眼睛比原始人还亮。
“瞧你俩没出息的样儿,黄金多好!”阿瑞斯已经不心疼自己被砸扁的铠甲了。
半分钟后,原始人抱出个白色的、弯曲的东西,足有两米长,小心翼翼地从洞口荡了下来。
“那是什么?”
众人失望了,刚燃起的激动被浇灭了。
原始人把那东西放在软和的草地上,咧嘴傻笑。
郑飞蹙了下眉心,用手捏了捏,材质很硬,捧着它仔细端详了起来。
这到底是个什么呢?无数个词汇,在他脑海里快速运转。
蓦然,他哆嗦了一下,险些摔掉,连忙捧住。
他略微失神,吸了口气,仿佛还能感觉得到,它在散发着冰冷的气息。
猛犸象的牙!
猛犸象,灭绝于公元前两千年,曾经是世界上最大的象,能适应寒冷气候,分布于欧洲亚洲和北美洲的冻原地带,在二十世纪,考古学家在阿拉斯加和西伯利亚的冻土和冰层里,发现了许多被冰冻的猛犸象尸体。
猛犸象的牙,比其他象牙大很多,质地也高了几个层次,极具收藏价值!
在古代中国,一具做工精致的象牙雕刻,足以引起达官显贵的哄抢,在中世纪的欧洲也是如此。
更何况,这是猛犸象牙!已经灭绝的古老物种!
这具象牙,毫不夸张地说,放到里斯本的交易所里,至少能拍出百万银币的天价!
而要是进贡给王室,拿个侯爵头衔绝对不成问题!
如此昂贵的原因是,在中世纪,挖掘只能靠人力,况且猛犸象的尸体分布在北方的冻土层,那里不但人烟稀少,而且土质坚硬,全世界都不见得有一具猛犸象牙!
捧着象牙,郑飞不禁感叹了一声,深呼吸。
“你从哪弄来的?”脑子一抽,他问,忘了语言不通了。
原始人茫然地挠挠脸,摇头。
这具象牙,是他在北方无意中得到的,废了好大的劲才给完好无损的扒出来,觉得很白很好看,于是把它当成宝贝走到哪都给带着。
半年前,北半球的冬季降临,由于气候太冷,他只能向南迁徙,带着象牙定居到了这里。
喔,至于他之前为什么会在北方居住,那是一段神奇的经历。
在几年前一个该死的冬天,过冬粮食都吃光了,他从树洞中出去给孩子抓鱼,结果一不小心滚下山坡,昏睡。
醒来后,他凭着感觉往回走,一直走一直走,结果来到了一处广阔无垠的冰面上。
寒风如刀子般割着脸颊,他凝视着寂静的冰面,雪花纷飞飘洒,远方是白茫茫的一片。
他隐隐感觉,好像有个声音在召唤自己,犹豫之后,他想,没准那边会有食物。
于是,他带着憧憬,向冰面深处走去。
就这样,整整走了两天两夜,他终于又见到了陆地,并且抓到一只雪兔。
那块冰面不知叫什么名字,但是它没结冰的时候,叫做白令海峡。
他,从亚洲走到了北美洲!
他,本来是俄罗斯突厥人!
战斗民族,强悍无比!
这具猛犸象牙,郑飞交给两个人抬着,万万不能磕碰。
之后,他准备指挥所有人爬上悬崖了。
毫无疑问,藤梯就是原始人编的,为的是方便在悬崖上下运动。
原始人第一个出发,他踩住藤梯,动作快得让人眼花缭乱,上百米高的悬崖,他只用了不到一分钟就爬了上去。
登顶后,他嗓音嘹亮地吼叫一声,坐在石头上等。
之所以等,之所以肯跟他们一起走,是因为他还想吃鸡腿。
数百人,两个小时才陆续登顶,短暂的休息后,向土著栖息地出发,在那里待一阵子后,他们将会被送往几十公里外的大本营,帮忙开采铁矿或者打猎。
傍晚时分,回到栖息地,隔得远远的,只见一群土著围着切尼,嘻嘻笑着,伸手要糖。(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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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七十一章 归【第三更,盟主2/11】
切尼抓了抓头发,苦了下脸,然后一颗一颗的发糖。
看到大部队归来,他嘿嘿一笑,起身迎了上去。
“嗨船长,收获如何?”
“相当大。”郑飞卸下戎装,舒服地伸了个懒腰,接着说:“你呢,教得怎么样?”
切尼回头看了眼憨笑吃糖的土著们,满意地抬了下眉毛,耸肩道:“我真的没想到,他们的学习能力会这么强,比我以前带的学生还要聪明。”
“那就好,尽快教会他们基本用语,我需要他们去做翻译,土著部落间虽然语言不通用,但相似点还是挺多的。”
“明白~”
在栖息地勉强过了一夜,众人很早便醒来,在郑飞的带领下,迎着朝阳往大本营的方向走。
很快的,走出山脉,映入眼帘的是广袤的草原,土著们仿佛重见天日般,欣喜地在草原上奔跑,追逐兔子之类的小动物。
早已习惯丛林群居的他们,已经很久都没踏上过平原了。
紧张行军几个小时后,大概在下午,他们来到了河畔,对面就是大本营,一幢幢小木屋前,升起缕缕温婉的炊烟,随风而逝。
对岸,正在烹饪肉汤的人们抬起头来,打量着这群大多为土著的队伍,瞧见有自己人在里面,不由得惊奇起来,议论纷纷。
河上的桥已经造好了,是用许多根树干并在一起,看起来像是大型木筏。
过河,郑飞问:“其他人呢?”
“在采矿。”
“布兰妮呢?”
“喏,在那个小山坡后面,船长您不在的时候,她每天都独自一人去那里。”有个姑娘眨着眼睛回答,美丽的眸子里,有着倾慕。
郑飞点点头,冲她笑了下,进屋洗个澡换上宽松的衣服,拿上一个精致的小布袋,向小山坡走去。
还没翻过山坡的时候,他就听见布兰妮在读汉语。
“当我遇见你,才发现”
听到这个,他惊讶地抬了下眉毛,她竟然学得这么快,本来只会认字的,现在都可以读句子了。
他静悄悄地爬上坡顶,见她就坐在下面不远处,身穿碎花长裙,蜷着双腿,膝盖上放着厚厚的本子,轻轻张开嘴唇,聚精会神地念。
山下,是成片成片的花田,某种淡紫色花朵,和紫罗兰很像。
他小心翼翼地踮起脚尖,来到她的背后,轻声道:“猜我是谁?”
她怔了一下,接着笑了一下,很快又敛住笑容努起嘴,道:“不知道!”
“真不知道?”
“嗯!”
“那我走了啊!”他故意踏步。
“哎!”她连忙转身,见他是在调戏自己,轻哼了一声,板着脸却又情不自禁的带着微笑,道:“怎么这么久才回来?”
“在山里遇上了很多事情。”他说,笑着扬了扬手里的布袋,接着道:“送你的礼物。”
“真哒?”她嘻嘻一笑,接过布袋,手往里面一摸,顿时惊讶道:“貂皮!”
“喜欢吗?”他抚了抚她的头,顺着长发滑下,搂住腰。
她沉吟片刻,说:“不管你送我什么,我都喜欢。”
“真虚~”他作出鄙夷的表情,吐舌头。
“喂,好不容易煽个情,干嘛呢你,都不配合一下!”
她捶了捶他的胸膛,然后,静静躺了过去。
沉默,他们享受这份难得的清净。
微风掠过,带来香喷喷的烤肉味儿,以及土著们的赞叹惊呼,他们在看厨娘烤鹿肉,并且知道了有种东西叫调味料。
当芳香的孜然粉遇上酥嫩的鹿肉,那将是一场多么完美的邂逅。
闻见这个味道,郑飞饿了,肚子咕咕叫了一声。
布兰妮扑哧一笑,拿出身旁的小水壶,道:“喝点吧。”
他拧开,喝了一口。
“花旗参!”
花旗参,原产地美国北部和加拿大南部,服用后能够静心凝神消除疲劳。
“哪里来的?”他问,欣喜不已。
“姑娘们在北边的林子里找到的,有点苦,但是喝完很舒服。”
又找到了一种奢侈品,能坑欧洲的贵族老爷不少银子。
之后,半分钟的沉默。
注视着脚下的紫色花海,郑飞笑了笑,抚着她的长发,道:“听说你每天都会一个人来这里?”
“嗯。”
“为什么呢?”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哪里认识的吗?”她浅笑道。
“在城堡,你是万众瞩目的焦点,我上去跟你搭讪来着,后来我就被人抓走了哈哈。”
“额我说错了,是第二次。”
“你的家,桑托斯庄园。”
“嗯~那你记得我最开心的时候吗?”
“当然,荡秋千的时候。”他紧紧抱着她说。
闻言,她会心一笑,一抹纯真在清澈的眸子里显出,道:“在我的秋千前,有一片紫罗兰花圃,和这里很像。”
沉吟片刻,郑飞把她抱得更紧了些,停顿了一会儿,柔声道:“你想家了吗?”
“怎么可能!”
否决的好果断,一点都不含糊。
“我只是,想念紫罗兰和城堡,想念阿尔卑斯山,想念彩色的中世纪之梦。”
语气中,淡淡的伤感。
手指滑过她的脸庞,他贴在她的耳边,呢喃道:“很快的,我就带你回去,拾回彩色的梦。”
“真的吗,那样不会耽误你的事吧?”
“不会,最多两个月就要回趟欧洲。”
说罢,他吻了她一口。
这时,印第安部落已经围着篝火,跳起了他们奇怪的舞蹈,脸上洋溢着欢乐的笑容,不停咽口水。
鲜嫩的烤鹿肉,看得他们眼都直了,尤其是原始人。
郑飞笑着,牵起布兰妮的手走下山坡,在近处观望其乐融融的他们。
所有人都没注意到,在远处的平原中,草丛后,有个土著在窥探。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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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七十二章 南海仲裁,我要去打仗了
大家知道今天的南海仲裁吗?如果在路上遇见军列军车、部队运输车、导弹车,请勿拍照或录制小视频传到网上,也许你的无意动作就泄漏了军事机密!
我要去南海打仗了,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咳,看到这个有木有虎躯一震的?我只是装个逼但是!各位千万不要拍照片传播,已经有人被抓了,现在南海的问题很敏感。
对于菲某宾的不自量力行为,我只想说,在过去的四十年里国足九战菲某宾,进45球失0球,你特么连国足都干不过哪来的勇气挑衅我大中华?!
最后,让我们为奔赴前线的战士喝彩!早日凯旋归来!
草丛后的土著,隔了大约两百米,纹丝不动地窥探着,发亮的眼眸中,充斥着刁狠。
他是斥候,也就是侦察兵。
在印第安部落中,斥候通常由身形敏捷的成年男子担任,而为了提高敏捷值,斥候只能牺牲战斗力,浑身上下只有一把匕首。
此时,他密切注意着敌方的军事部署,就连跳动着火苗的小炉子都给记了下来,摸清情况后好回去通报。
那晚在火枪的威慑下,他所在的部落仓皇逃窜,回去之后,族长大发雷霆。
他们是这一片最强大的部落,在过去的十数年间,通过无数次战斗吞并,几乎横行半个大西洋沿岸平原,所有的丛林和动植物资源全是他们的,如果发现其他部落出现在自己的地盘上,打!
部落的孩子从八岁开始,就要被灌输霸道战斗思想,这便铸成了他们的种族特色嗜战!
转眼间,夕阳消失在了地平线,夜幕降临,黑色的穹顶之下,和睦而安详。
晚餐,郑飞吃到了久违的鲈鱼,还有蔬菜汤。
土著们还在围着篝火跳舞,既欣喜又虔诚,因为火既给他们带来了好吃的食物,又让他们充满了敬畏。
天空中,悬挂着一抹明晃晃的月,不是很圆,但她洒向大地的光辉,却是纯白无暇。
布兰妮早早回屋洗澡了,她要认真仔细地用花瓣洗洗,迎接心上人归来。
郑飞提溜着酒壶,坐在不高的小山岗上,半躺,嘴里叼着根狗尾巴草,口腔中漫开淡淡的苦涩味儿,再喝口雪利酒,竟有种别样的爽感。
北美洲哪来的蒲公英?
也许本来就有,也许又是一个美妙的故事。
某个春天,风拂过,一株蒲公英随风而散,飘向晴朗的高空,它们向东、向东、再向东,始终没能落地,也许是机缘巧合,它们越过了广阔无边的太平洋,扎根在美洲大陆。
谁能保证没这个可能呢?
郑飞躺得很舒服,想想等会到房间跟布兰妮,就更是身心愉悦了,取出蒲公英,打了个哈欠,抬头望着被繁星点缀的夜空。
还没消停一会儿,圣地亚哥那大壮提个酒壶咣当咣当地走来,坐到他身旁,就着手里的酱鹅肝,自顾自地灌了一口。
鹅是从欧洲带过来的,欧洲人特别喜欢吃鹅,不过渐渐的他们就会发现,火鸡比鹅更美味。
“我说,怎么哪都有你。”郑飞双手放在头底垫着,踢了他一脚。
“不然我去哪啊?”圣地亚哥大口塞完鹅肝,用酒漱漱口,咽下,之后看着下面跳舞的土著出神。
顿了顿,他问:“伙计,你说他们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跳个舞都那么开心。”
沉吟片刻,郑飞说了句好像有点哲理的话。
“就因为什么都不想,才开心。”
“那你呢?”圣地亚哥咧嘴笑,笑得一如既往的傻憨。
郑飞的眉头微微抬了一下,视线停留在闪亮的北斗七星上,嘴角轻翘,道:“我有很多事情要想,但我依然很开心。”
“为什么啊?”
“因为,永远都不知道明天遇见什么,想去哪就去哪,踏遍全世界,为了追求而奋斗,我有什么理由不开心呢?”
这是他由内而发的感慨。
听完,圣地亚哥想了一会儿,喝口酒,问:“你说的全世界到底是谁啊?为什么要踩他?”
郑飞噗的笑出声来,正要给他解释,眼睛忽然被亮光一刺,揉了揉。
转头,并没有发现什么闪光点。
哪来的光?他不禁犯起了嘀咕,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借着月亮洒下的微弱光辉,在草原上仔细搜寻。
刚才那种感觉,像极了狙击镜的反光,但是这里怎么会出现狙击镜,难道说印第安人也研制出了望远镜么?不可能吧。
突然,那个光点又刺了下他的眼睛,这次他清楚地捕捉到,是从西南方传来的。
迅速拿起望远镜,仔细搜寻了大约半分钟,发现在一个茂密的草丛后,藏着一个不易察觉的轮廓,要不是他的影子被月光映在地面上,还真的看不见。
光点的来源,是他脖子上的挂饰。
在印第安部落,几乎每个土著都会弄条项链挂在脖子上,大多是木制和骨制,也有少量是动物的牙齿或硬皮。
而这名斥候,挂的是一块璀璨的宝石,而且表面很光滑,藏的地方也够悲催,恰好把月光反射到了郑飞的眼睛里。
发现这藏在暗处的窥探者,郑飞瞬间联想到了前两天打跑的袭击者,他警觉起来,让圣地亚哥立即去安排。
只有一个人,肯定是侦察兵,大部队还在后面。
要抓,就把他们一网打尽!
圣地亚哥走后,他又在草原上搜寻了一会儿,确认没有其他危险后,下山。
土著不傻,那些火枪足够把他们吓破胆,所以他们不会贸然行动,而会趁着敌人酣睡时发动偷袭。
这是郑飞的理解,只要不是傻子都会这么做,何况是自幼就开始猎杀动物的土著。
回到人群中,郑飞示意欢跳中的印第安人停下,招手让士兵浇灭篝火,轰他们去睡觉。
临时帐篷早已给他们搭好了,二十来个,挤挤能容得下。
被中止了狂欢,土著们情绪低落地钻进帐篷,还恋恋不舍地看了眼外面烤架上吃了一半的鹿。
郑飞和圣地亚哥意味深长地对视一眼,进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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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七十三章 雨夜奔袭【第二更】
透过半掩的小窗,月光伴着微风,悄悄钻了进来。
布兰妮刚洗好,穿着她用好大的功夫才缝好的蕾丝边睡衣,坐在床上擦干头发,两条雪白的****搭在窗边,慵懒地搭了个哈欠。
“你是在勾引我吗?”郑飞笑问。
“是的~”她答,这是她第一次坦然接受调戏,脸上泛起了圈圈红晕。
走近些,闻得见她身上的清淡香味儿,很好闻,非花香非奶香,独特而韵味无穷。
他的呼吸不由得急促起来,搂住她的腰盯着她笑,却迟迟没上手解开她的衣服。
她疑惑了,歪头道:“你怎么啦,还不快来?”
“今天不行,我有重要的事要做。”他深吸一口气,尽量平复下自己沸腾的血液。
她失望了,嘟起嘴不说话。
“乖,等我忙完回来,咱们好好玩。”说着,在她的胸前捏了一把,用被子盖住她的身体以减轻自己的痛苦,随后他来到窗前,贴着墙站立,注视着远处的草丛。
“你在看哪家的美女?”她没好气地说。
“桑托斯家的布兰妮,听说她是里斯本第一美人。”他笑着说,听见她轻哼一声后,柔声哄道:“快睡吧宝贝儿,我可能要等到凌晨,快睡吧,没准还能梦到爱丽丝公主的仙境。”
她抱着枕头,作难过状,撒娇道:“你不睡,我睡不着。”
他挑了挑眉头,看着她的眼睛,无比认真地说:“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夜里会有敌人来,明白吗?”
布兰妮从来不会耽误他做正事,听他这么说,立刻躺下钻进被窝,招手笑道:“晚安~”
“晚安~”
这一瞬间,他感觉自己找了个公主,小甜心。
“小姑娘似的,亏你还那么成熟性感。”他补了一句,冲她眨了下眼。
窗外,乌云遮住了月亮,夜空中灰蒙蒙一片,下起了小雨。
偷袭者今夜还会来吗?郑飞想。
大本营中很安静,除了某些虫鸣,就只听得见人们的鼾声,这才发现土著们竟然不打鼾,也许是长期丛林生活练就出的习惯,打鼾太响容易暴露目标招来敌人和野兽。
细雨蒙蒙,坠落在窗沿上,淅淅沥沥,溅起的水珠打湿了他的衣裳,他依然站在原地不动,静静等待着敌军来临。
忽然很庆幸自己在外籍兵团接受的魔鬼训练了,如果没被磨出坚忍的意志力,恐怕早在里斯本的监狱里就死了。
哦不,早在地中海,搏杀抹香鲸的时候就死了。
额,也许在来这个世界前跳海救人的时候就死了。
日这要死多少次?
不知过了多久,雨越来越大,由淅淅沥沥变得噼里啪啦,仿佛在敲响紧张的战鼓。
郑飞凝视着不远处的山岗,心悬了起来。
雨水,使得火枪全部成了木棍。
正在这时,他听到了脚步声,很杂乱。
来了!
瞥了眼熟睡中的布兰妮,他披上沉重的铠甲,从床底摸出永恒之刀,轻轻推开房门,伫立在雨中,任凭密集的雨点淋透全身。
土著突袭军在距离大本营几十米外停下,因为他们看到了雨中的郑飞,那是一道神灵般的黑影。
短暂的唏嘘后,他们的新任族长,一个拥有强大臂力的壮年男子,手持长矛走上前,直勾勾地盯着郑飞,目露凶光。
他深吸一口气,手臂甩到身后,蓄足了力量刚要掷出飞矛,只听砰砰的踹门声,数百名士兵从木屋中闯了出来,手中提着重剑长刀,少部分没脑子的还拿着火枪。
这架势,顿时惹起了土著们的慌乱,有几个人开始往后退。
族长瞥见,毅然怒吼着将长矛投向他们,硬生生地插进其中一人的后背,瞬间倒地。
在这个部落,逃跑者,绝不姑息!
接着,族长叽里咕噜地说了几句话,他在说:放心,他们不是神灵,不然我们早死了!狼崽子们,拿好武器,让它沾满敌人的鲜血!为了部落!
狼崽子,是部落经常用来称呼勇士的,因为狼在他们的心目中象征着勇敢与不屈,是战神的化身。
“为了部落!”土著们突突的喊。
这时,熟睡中的人们全被惊醒了,包括帐篷里的土著,他们有的趴在窗边,有的掀开帐篷的帘子,纳闷地向外张望。
看清是有敌人来犯,原始人和棕熊猎杀者立刻奔了出去,赤手空拳。
原始人跑得倒是快,而棕熊猎杀者在半途忽然停下,愣了一会儿,躲在某个战士的身后,露出半张脸,眼神中,燃烧着复仇的火焰!他紧紧捏着拳头,恶狠狠地注视着那名族长。
见人们被惊扰,郑飞喊了句:“别怕!”
只这一句,没再多说什么。
因为,必将会有一场残酷的战斗,必将会有很多人的鲜血洒在这片土地上,这该死的大雨!
要是火枪能用,准能把这群土著打得奔流逃窜!
至于火炮,由于需要穿越山地丛林无法运载,全部搁在船上了。
郑飞捏了把汗,自己这边的战斗人员总共不过两三百,而土著数量至少有五百!
文明社会的人类和土著械斗,这是件很恐怖的事情,就算是一对一也完全没胜算!
“伙计们,要难。”他咬咬牙说。
不用他说,士兵们也明白当前的处境,两倍于己的敌人,个个都比鬣狗还凶残刁狠。
当那天原始人徒手接住飞矛,并将阿瑞斯击退后,他们就对土著的战斗力产生了畏惧。
郑飞不想让自己的手下白白送死,他得趁着敌人还不敢贸然攻击,想个对策。
旁边,圣地亚哥咽了口唾沫,音色颤抖着,道:“发现斥候时,为什么不组织大家撤退?”
“往哪撤?这群人就埋伏在附近等着斥候汇报消息,我们的队伍中大多数是女人和孩子,跑得掉么?”
“操,该死的大雨,火药被雨水一碰全失效了!”
“别说话,让我想想。”
寂静。
土著们待在原地等着族长号令,族长却还在犹豫,他在等那天会喷火舌的大杀器出现。
双方就这么对峙着,五分钟后,族长耐不住性子了,高高举起手臂。
这时,人群中突然响起了一声高亢的嚎叫。(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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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七十四章 野人的战斗【第三更,盟主3/11】
这声嚎叫,似狼嚎似狮吼,仿佛从内心深处迸发出的咆哮。
不是渴望复仇的棕熊猎杀者,是原始人。
原始人不停捶着胸膛示威,面目狰狞,爆发力极强的拳头砸向胸口,带着撕裂般的震颤,看得众人心惊肉跳,而他自己却毫不在乎。
这就是可怕的,俄罗斯突厥人。
俄罗斯被全世界称为战斗民族,出了名的猛,既猛又狠又二。
有个俄罗斯小孩,三岁,大冬天的不小心掉河里全身衣服都湿透了,他爸就把他挂在家门口的树上,吹着刀子一样的寒风,直到晾干。
而战斗民族的祖先,并且是最勇猛的祖先,俄罗斯突厥人,骨子里流淌着狂战士的血液。
无论是圣地亚哥的热那亚的勇猛血统,还是阿瑞斯的骑士之魂,到了他面前,通通都是垃圾。
更何况,他曾在零下几十度的冬季,在冰面上跋涉了两天两夜,半口水都没喝,独自穿越了白令海峡。
他还用手指和石片,在北美洲的冻土层里刨出了整具猛犸象的尸体。
他用石头敲死过几十只美洲豹。
他曾独自直面狼群,成功逃生但伤痕累累。
他还被卷起大型部落冲突,身中毒箭却挺了过来。
他,一个人在北美洲存活了整整五年!
他的生存能力不亚于贝尔·格里尔斯,食物链最顶端的男人。
而他的意志力和战斗力,未知。
在众人的诧异目光中,他走到了队伍最强烈,招招手,让士兵把武器给他。
见状,郑飞拦住士兵,把永恒之刀递了上去。
他从来没见过刀,幸好没傻到用手去碰刀刃,而是从地上捡起块石头往上一敲,碎了。
“呼呼!”他撅起嘴,发出蠢蠢的笑声。
士兵们都在想:我说老兄,大敌当前你能不能严肃点?你到底要干什么?
想法刚萌生在脑子里,只见原始人又狠狠捶了下胸口,展开双臂面向黑漆漆的夜空,怪物似的咆哮一声,接着提刀直指族长。
雨点,扑打在他的脸、眉梢上,却没能使他眼睛眨一下,他似乎并不在意这场战斗,只是把它当成一场游戏,而已。
他,享受战斗的过程。
很多人有烟瘾酒瘾,他有斗瘾,来到美洲大陆之前,他每年冬天都会去找北极熊打架玩。
北极熊,白白的软软的,憨态可掬,但它是全世界最大的陆地食肉动物,体型巨大凶猛异常。
至于胜负如何他们一家人的衣服都是北极熊皮做的。
此时,他安静地提着刀,向敌人投去挑衅的目光,指了指族长,又指指自己。
敢接受我的挑战吗?他仿佛在对族长说。
族长的选择是,沉默。
他不知道永恒之刀是什么武器,但刚刚见识到它的锋利,连石头都能轻而易举地劈碎,估计自己的胳膊只要碰一下就会断。
他不傻,但是,他无法拒绝。
按部落的规矩,只有最强的人,才能拿到族长的权杖,每年的部落挑战赛中,赢到最后的人就能当族长,他自己也是这么过来的。
虽然原始人不是部落成员,但身为族长,如果连外界挑战都不敢接受的话,他会被部落贬为可耻的懦夫,被称为“孬种”。
到时候,不但族长的位置不保,他还会被驱逐出部落,永远不能回来。
在他犹豫的时间,族人们已经开始了哄闹,甚至有些胆大的还在讽刺他,让他早点滚蛋。
他捏紧拳头,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怒喝了一声,然后盯着原始人手中的刀,再看看自己的长矛。
倏然,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狡诈。
他把长矛丢到地上,又指了指永恒之刀,示意原始人把它丢掉,徒手搏斗。
族人们纷纷点头称赞,挑战赛向来崇尚公平。
没有丝毫迟疑,原始人面无表情地握住刀柄,刀头朝下,撒手。
永恒之刀在没有任何外力施加的情况下,直接嵌入了土地中,这让族长心有余悸地呼了口气,庆幸刚才没应战。
随后,原始人冲他招招手,弓身摆出猩猩般的姿势。
在土著部落,族人最喜好看族长挑战赛,在大雨中,他们激动地振臂欢呼,给自己的族长打气。
甚至他们都忘了自己是来做什么的,这场不知会不会很精彩的比赛,吸引了他们全部的注意力。
狂热的气氛,压过了滂沱的大雨,如同在庆祝一场盛事。
“带人,去把火药集中到一起弄成**包。”郑飞对圣地亚哥说,神色凝重。
他清楚原始人战斗力极强,但他不了解对方族长的实力,万一原始人落败的话,战斗依然不可避免,必须准备好b计划。
雨中,族长矗立,眼眸中有着对胜利的渴望,但又带着一丝惧怕。
怕输,怕死,怕族长头衔不保。
不过出于自幼练就出的战斗本能,他还是发出一声怒吼,逼退了刚涌上心间的那点怵意。
旋即,他动作迅速地跃上前,好不拖滞地挥出一记猛勾,硬邦邦的拳头奔着对手的脸颊而去。
原始人眼中现出一丝笑意,没有躲闪,而是正对着他的拳头,全力一击。
双拳相抗,骨裂声,伴着族长的嘶叫,在这雨夜中留下令人触目惊心的一幕。
原始人不懂什么格斗术,他趁着族长还没缓过神,抡起手臂砸向他的脖子,将其抡倒在地,狠狠踩了一脚,随即咆哮着猛地一拳干中他的头部,瞬间毙命。
族长,被秒杀了。
土著们干巴巴地睁着眼,晃了晃脑袋,认为发生的这一切都是假的。
他们的部落共有一万两千人,分布在北美大西洋沿岸平原的各个地方,而族长是部落中的最强战力,拥有最棒的身手,就这么被秒杀了?
战斗结束,原始人嘶了一声,揉了揉拳头。
他不是神,刚才和族长对捶时,自己的骨头也碎裂了,不同的是他的疼痛感比较麻木,早已习惯了。
或者说,他享受疼痛带来的快感。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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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七十五章 航海,就是这么潇洒【第四更,盟主4/11】
揉了两下,他便无所谓地甩甩手,把族长脖子上的挂饰取了下来,挂到自己的脖子上。
每战胜一个对手,他就要从对手身上取一样东西。
雨渐渐小了许多,寂静的深夜,人们注视着他,除了他自己,所有人都为他强悍的战斗力惊叹。
见证族长被秒杀的土著们,齐齐跪下了拜服。
部落,属于强者的世界!
你强,就能赢得尊敬!
你弱,就老老实实缩着!
对于他们的拜服,原始人不予理睬,他独自生活惯了,对统治别人一点点兴趣都没有。
现在能让他感兴趣的只有三样东西——鸡腿、烤肉和雪利酒。
不过,郑飞倒是很有兴趣,他不知道这是个一万两千人的大部落,但既然他们能出动五百人突袭,想必至少也有上千人吧。
矿工有了,猎手有了,成堆成堆的兽皮也有了,这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他露出了微笑,比财富更重要的,是自己和同伴们避免了一场血腥的战争,心中悬起的石头,总算释然了。
第二天,清晨。
由于昨晚遭了场大雨,起得很晚,甚至还有点小感冒。
他来到屋前的空地上,对着朝阳打了个喷嚏,然后活动活动筋骨,在草原上来个长跑。
早起的工匠们在造木屋,现在多了这些土著加入阵营,总不能让他们一直住帐篷吧?话说昨晚那些新来的土著就是在雨里过了一夜呢,撵都撵不走。
因为原始人不跟他们回去当族长的话,他们没法跟其他族人交代。
一大早,土著就派几个腿脚快的回山里了,为的是把其他族人给叫来,迁徙。
部落虽然有一万两千人,但分布地域很广,有十几个分支,他们这个分支只有一千来人而已。
对于其他分支,他们不是很熟悉,也很少交流,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聚到一起,一是族长挑战赛,二是和其他大型部落发生战争。
趁着今天风势不错,郑飞让一些人到海岸边去,把船上的火炮给卸到热气球上陆续带过来,为的是避免再次置身于昨晚那样的险境。
要不是原始人关键时刻出头,现在恐怕
说到原始人,郑飞想让切尼教他语言来着,但他很毛躁,就算有香酥的鸡腿引诱,他也坐不住。
喏,他现在正狂奔在广袤的平原上,追一只看起来很肥美的鹿。
他不喜欢思考,只喜欢好吃的好玩的。
再看看其他人在忙什么吧。
土著们要么出去捕猎,要么就是在帮忙挖煤矿,姑娘们在洗衣服,还有些正在烧饭,笑靥如花,她们俏美的脸蛋儿并没有让土著动心,审美标准不一样。
和往常一样,布兰妮去山坡上学习汉语去了,经过几个月的学习,她发现自己渐渐爱上了这种语言,迫不及待地想要多多了解它。
几个年龄较小的姑娘,成群结队地荡秋千,以前听说只有贵族小姐才能拥有这么漂亮的秋千的。
至于小哥伦布,提前十几年来到了这片新大陆,也是可怜,本来功成名就永垂青史应该是他的。
这段时间他拼命锻炼身体,甚至还跟土著学会了使用弓箭,年纪小学东西就是有灵性。
唔,还有谁来着?哦对了,还有我们的天才达·芬奇,他的第一次蒸汽机研制失败了,因为工匠们造不出他要的铁管。
他设计创造的图纸,已经超出了蒸汽机的最初模型,而是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准,当代的生产工艺无法达到要求。
所以,他把接下来的工作重心放到了铸造业上,希望能早日铸造出蒸汽机所需的配件。
一切,都发展得那么稳定,而和谐。
就这样,一个月飞快地从指间溜走,叫人想抓却抓不住。
天气转凉,姑娘们不能再穿漂亮的长裙了,换上了厚一点的衣服,以示对秋天最起码的尊重。
这些天来,仓库里已经堆了上万张优质兽皮,弄回欧洲那就是上百万枚白花花的银币,再加上之前在亚速尔群岛带来的黄金,那根宝贵的猛犸象牙,虎骨鹿茸花旗参之类的奢侈品,装满船到欧洲,预计能卖到四百万枚银币。
四百万枚银币,能让郑飞在巴萨罗那港横着走,能买下整个亚特兰大城,能底气十足地把特蕾莎带出帕尔斯庄园,能不告诉布兰妮偷偷睡了丽娜·阿隆索。
咳
成本,接近于零,一本万利。
航海,就是这么潇洒,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航海家无惧危险,义无反顾地投向大海的怀抱了。
航海,属于勇敢者!
这天上午,郑飞端着杯酒,站在附近最高的山坡顶端,向西方眺望。
拿起望远镜的话,隐隐约约能看得到,在那遥远的地方,有山脉的轮廓,阿巴拉契亚山脉,越过去之后便是中央大平原的无限风光
不仅有五大湖和密西西比河,还能一直向西走,越过著名的落基山脉,去加州淘金,躺在太平洋沿岸的沙滩上,和海豹肩并肩。
对了,那里有个港口就叫圣地亚哥(圣迭戈),它在美国和墨西哥的边境,是美国本土的极端西南角。
美墨边境的它是彩色的,北美的热情在这里显得十分迷人,光是名字念起来就有股特别的味道。(所以男二的名字还是很有艺术感的对不对?(*^__^*))
圣地亚哥老城是个充满墨西哥风情的小镇,也是绝美的度假天堂,一丝分漫,一分景物,一分韵律,在由近及远、由蓝及白的海洋衬托下,显得是那么和谐与亲切,那么的浪漫与宁静,那么的如诗如画,使得人们忘却步履匆忙,静享难得的闲适。
在那里建个造船厂,搞几艘大船出来,可以南下墨西哥和加勒比,去探探传说中的玛雅文化,去把可可、辣椒、黑胡椒等特产传播到世界各地。
或者去到美丽的夏威夷群岛,欣赏她得天独厚的美景,在夏季的夜晚,享受她的花之音、海之韵。
还可以继续往东,不出两个月的航程,就能抵达咱们的大明帝国了,看看谁是皇帝,找他要点银子好组建更强大的舰队,不给就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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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七十六章 我们要复仇【第五更,盟主5/11】
想了这些,郑飞不禁翘起了嘴角,吞完最后一口酒,带上航海帽,抬手直指遥远的天边,踌躇满志。
他的自信神态,令得河边洗衣服的姑娘们更心仪了,她们欣喜地讨论起来。
“你说,船长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嗯~是个很帅的,很有魅力的男人,让人想”
“哈哈,想和他睡一觉?”
“哪有!怎么可以只睡一觉!”
“”
“话说,船长是不是风流成性?”
“我觉得”
姑娘说到的话,被一个成熟的女声打断。
“他确实很风流,但不成性。”
斯嘉丽平淡地说,注视着远处站在坡顶的郑飞,微笑。
姑娘扑闪着大眼睛,问:“斯嘉丽姐姐,你怎么知道的?”
“呵~如果他风流成性的话,他就不会这么多天都没来找过我了。”
斯嘉丽的眸子里,有着一丝忧伤。
自从离开岛屿后,郑飞就再也没碰过她,有时候她特别嫉妒布兰妮,嫉妒她的美貌,还有气质,更重要的是她能让一个男人为了不让她伤心,而不去找别的女人。
整个大本营,闲着的大概只有棕熊猎杀者和他的同伴们了。
他们坐在自己的木屋前,用石头打磨砍刀,边磨边窃窃私语,不知在说些什么。
一个多月的学习,他们已经能用最基本的拉丁语和大家交流,比其他土著更快融入到这个团体当中。
“嘿,又到了上课时间~”
切尼捧着手写的教科书,微笑着说,长头发依然没舍得剪去,鼻梁上人模狗样装模作样的架着个平光眼镜,那样看起来有文化,所有人都知道他是教师。
棕熊猎杀者笑了笑,学着欧洲人的样子耸耸肩,示意手下们收起砍刀。
“你们干嘛要磨刀?”切尼随口问道。
“杀人。”生硬的拉丁语回答。
由于相处的多,切尼是他们最信赖的人。
“嚯,杀谁?”切尼觉得他们在开玩笑。
“他们。”棕熊猎杀者指向矿场,冷冷道。
切尼心里咯噔一声,顺着他的指引望去,看见的是一群土著人,就是在族长死后,化敌为友的那个部落。
“嘿,他们是我们的同伴。”切尼提醒道。
从棕熊猎杀者的眼神中,他看到了渴望屠杀的怒火,以前从未有过。
“他们是我的仇人。”棕熊猎杀者狠狠把砍刀插在地面,钻了个洞。
阿提卡部落,北美洲大西洋沿岸平原最大的部落,在过去的数十年间,他们凭借凶狠的作风,侵略吞并了无数个小部落,才有了今天的规模。
而棕熊猎杀者和他的同伴们,就属于某个被吞并的小部落。
那是在几年前,他的部落世代生活在沿岸平原的南部,那里气候怡人、物产丰富,除了有许多肥美的猎物,还经常能吃到被浪潮冲上沙滩的鲜虾和海蟹。
部落只有不到两百人,在哪里生活的很惬意。
然而有一天,他们的领地突然被一个强大的部落闯入,对方有精良的武器,上千名战斗人员。
他们想,闯入就闯入吧,彼此不伤害就好。
过了半个月,相安无事。
某天,棕熊猎杀者作为部落最棒的猎手,带领十几个人出去打猎,准备储存过冬的食物。
早晨,他们离开部落,傍晚,归来。
映入眼帘的,是残破的废墟,满地的尸体,女人被扒光了衣服,孩子被划开了肚子,景象凄惨至极。
他们还没来得及悲伤一会儿,便听前方传来吵闹声,随后只见那群侵略者从山岗后冒了出来。
侵略者看见他们,愣了片刻,吼叫着扑来。
面对数百名敌人,为了活下来给族人报仇,他们只能暂时压下仇恨的怒火,拼命奔逃。
很快,他们甩开了追击者,但不敢停下来休息,一直向北走,走到了加拿大境内,后来冬季来临,北方的冰天雪地太冷,他们又往回走了点,在丛林中定居。
从此以后,他们就以复仇为使命!
为了复仇,他们训练暗杀本领,他们研究毒药学,他们躲在暗地四处寻找阿提卡部落的行踪。
但是,他们始终没能找到,因为他们不知道阿提卡部落在不断扩张,已经成为了上万人的大部落。
几年过去了,就在他们快要放弃的时候,突然,见到了一张熟脸。
那个雨夜,棕熊猎杀者看清族长的脸,正是当初追击自己的人!
仇人近在眼前,但却不能冲上去干掉,他深知以自己的能力还远远不够,因为他和同伴们擅长的不是正面战斗,而是——暗杀。
之后,那个族长被实力可怕的原始人轻松干掉,失去报仇机会的他,把复仇之火迁怒于其他族人,不巧的是老大竟然把那些人收下了。(老大指郑飞)
于是,他和同伴们开始酝酿一项计划,打算在某一天的深夜,把阿提卡部落的人全部干掉,然后远走高飞!
现在,他把事情告诉了切尼,并不是因为他觉得切尼不会出卖自己,而是从未斗过心机的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种东西,叫做出卖。
教完今天的课程,切尼立刻去爬上山坡,神色仓皇。
郑飞还在眺望远方的风景,嘴角还带着笑意,见他上来,问:“怎么了家庭教师先生,那群学生捅娄子了?”
“对,而且是个大篓子。”切尼认真道。
郑飞皱了下眉,见他不像是开玩笑,示意他接着说。
两分钟,切尼把事情的原委,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
这件事,让郑飞感到很棘手。
把他们关起来吗?那样对他们不公平,毕竟是灭族的血海深仇。
由着他们去报仇吗?显然更不行。
唯一的办法就是,感化。
那种人最适合感化别人?当然是牧师,问题是船队没有牧师。
不过,有个人倒是可以试试
布兰妮,十二岁时就通读圣经,再加上美貌与智慧并存,很适合充当这个角色。
看来,布兰妮终于能摆脱花瓶的头衔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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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七十七章 有人会教你怎么做
现在,郑飞要先去和那些人谈谈。
提起高脚杯,余下的几滴红酒安静地躺在杯底,阳光使它的成色更为剔透,仰脖,缓缓流入口腔。
越过山丘,他掂着手里的望远镜,漫步到小木屋前,倚在门框上,看着刚学完拉丁语的土著们,继续磨砍刀。
他们磨得很仔细,把刀身垫在木桩上按住,另一只手攥着块形状规则但表面粗糙的石头,在刀刃上磨出嚯嚯的声音,手臂上的肌肉也跟随着动作,一张一弛。
今天晚上,趁着众人熟睡之际,他们就要用这雪亮的砍刀,劈下阿提卡部落所有人的头颅!
在那之前,他们还得想办法在饭菜里下毒,让众人昏迷不醒。
其实本来是想用毒药直接毒死对方的,无奈附近找不到毒物,只有些能麻醉人神经的花草。
正在密谋计划时,他们瞥见郑飞走了过来,立刻闭上嘴巴,专心磨刀。
郑飞蹲下,冲他们笑了笑,道:“锋利吗?”
“嗯”
“磨刀干什么?”和土著交流,尽量用最简练的词汇。
“宰棕熊。”回答更简练,来自棕熊猎杀者。
顿了顿,郑飞注视着他的眼睛,道:“在你眼中,有仇恨。”
棕熊猎杀者磨刀的手,短暂的停滞一下,又恢复正常,保持沉默。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就像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复仇。
复仇是使命,但整天被这沉重的使命压着,他感受不到丝毫的乐趣。
在郑飞的感觉里,这群二三十岁的土著,和孩子没什么两样,至少那从未受过世俗侵染的眸子,清澈透亮。
他挑了挑眉头,抓起砍刀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故作疑惑道:“为什么你们部落只有十几人,而且都是男人?”
“被灭了。”棕熊猎杀者面无表情地说,早已习惯了灭族的悲痛。
“被阿提卡部落,是吗?”
“你怎么知道?”愕然,随后瞥了眼不远处,开采煤矿的阿提卡族人。
“磨刀,是要宰了他们吧?”
纷纷的,十几个磨刀中的土著抬起头,面面相觑。
“切尼说的?”棕熊猎杀者捏着拳头,恨恨在人群中寻找切尼,出卖他的人。
郑飞耸耸肩,道:“我自己猜的,阿提卡是最强大的部落,经常吞并小部落。”
棕熊猎杀者做了次深呼吸,沉思片刻,继续用他那生硬的拉丁语说:“你猜对了,但你无法阻止我们,除非杀了我们。”
眼神中,充斥着森冷。他还没学会掩饰情绪,和撒谎。
“可是你们杀了他们,以后谁会杀了你们?”
“我们不怕死!”这声回应,坚定决绝。
“可是他们怕,他们中也有女人和孩子。”郑飞看着他,平淡而真诚地说:“也许他们也是被阿提卡吞并的小部落,是无辜的。”
棕熊猎杀者的胡子,微微动了一下,垂下头说:“那又怎样。”
他的语气,缓和了不少。
“你杀了他们,就和之前灭你族的那伙人一样了。”
半分钟的沉默。
棕熊猎杀者忧伤地数着地上的蚂蚁,抬起头望了眼蓝天,和那几多缥缈的云彩。
他叹气,道:“你说的,我都懂,可我放不下仇恨,我的兄弟们也是。”
周围的十几个土著,点头应和,眼神中却有着深深的迷茫,因为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复仇。
他们,如同徘徊在无尽的黑暗中,看不见光明的方向,自从被灭族后,就一直没发自内心的笑过。
除了,除了切尼发糖的时候。
他们想挣脱,想和其他人一样快乐,但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做。
棕熊猎杀者态度的转变,让郑飞会心一笑,道:“有人会教你怎么做。”
说罢,他吹了个口哨,布兰妮应声走出小木屋,嘴角挂着可人的笑。
这笑容,能温暖人心。
郑飞抱了她一下,替她捋顺发丝,柔声道:“交给你了。”
“放心,我很会说教的。”她眨了下眼睛。
他点点头,看着她走向土著们,拿出一张羊皮纸,上面画着些图案,是用来宣讲上帝创世的。
“上帝第一天创造了光”
对她说的话,土著们充满了兴趣,问上帝是谁。
在她动听的嗓音中,郑飞来到河边,对正督促劳工挖矿的圣地亚哥招手道:“胖子,过来!”
圣地亚哥瞪了他一眼,跑到河畔道:“说谁胖呢?我这是强壮!”
“管他胖还是壮,反正就是你,过来!”郑飞笑道,最喜欢拿他开涮了。
圣地亚哥懒得绕远去走桥,直接游了过来,脱下湿漉漉的上衣,道:“什么事?”
郑飞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看向布兰妮。
圣地亚哥看过去,惊讶地咧嘴道:“你竟然舍得让她和土著接触?不怕被”
认真道:“以后,你就负责保护好她,你懂的。”
点头后,圣地亚哥露出邪恶的微笑,道:“其实相比土著,我才更危险,哈哈!”
郑飞努努嘴正要开骂,突然惊奇地指向河面,叫道:“那是什么宝贝?!”
圣地亚哥立刻转身,寻找。
郑飞抬脚,猛地一踹。
“走你!”
扑通落水,圣地亚哥一副日了狗的表情,钻出水面指着他,啼笑皆非。
郑飞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然后笑嘻嘻地吹着口哨,回屋拿酒去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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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七十八章 回乡
一个月后。
再有不久就要入冬了,郑飞得赶在冬季来临前,带领船队回一趟欧洲。
除了因为要把货物卖掉外,还有就是因为北美气候太冷,取暖设施不完善,晚上睡觉时,冷风顺着墙面缝隙嗖嗖的灌进来,整个小木屋就像冰窖似的。
他能受罪,但不能让布兰妮受罪。
还有安娜。
至于斯嘉丽,她可是个不一般的女汉子,忍耐力不比男人差。
中午,暖融融的阳光照射在这片大地上。
郑飞刚在一场热气球旅行中归来,给酒壶加满酒,便来到了河畔。
河畔生长着几棵树,叶子已微微泛黄,清爽的秋风扑打在脸上,倒是很舒服。
布兰妮坐在树下,手里捧着手抄版的圣经,一句一句地带着土著们读。
在她面前,规规整整地坐着上百个土著,他们虔诚地望着她美丽的眸子,就仿佛是在看上帝派来的使者。
自从向棕熊猎杀者等人灌输信仰,就有越来越多的土著被吸引,在他们的理解中,神灵是真实存在的。
否则,为什么会下雨呢?为什么会打雷呢?为什么会地震呢?
只是,他们不知道怎么去定义。
而现在,上帝这个词,给了他们最好的定义。
上帝,最高神,他创造了光,创造了万物。
当一群蒙昧的人受到信仰的捆绑,那么,在他们得到心灵慰藉的同时,也失去了某些东西,比如自由。
如果郑飞以上帝的名义让他们去战斗,他们不会有丝毫犹豫。
远远望着他们,郑飞笑了笑,不去打扰布兰妮工作了,晃晃酒壶喝了一口,然后示意圣地亚哥跟过来,在小山坡顶停下脚步,面对着广袤无边的平原。
“要回去了伙计。”郑飞手背在身后,神情中充满着期待。
“是啊,要回去了。”
圣地亚哥仿佛是自言自语,情不自禁地微笑了一笑,夺过他的酒壶喝了一口。
“喂,谁让你喝我酒的?”
“咱俩谁跟谁!”圣地亚哥露出招牌式傻笑。
郑飞撇撇嘴,便继续眺望远方。
无聊的时候,他挺愿意跟圣地亚哥拌拌嘴,这个外表凶巴巴的大汉,其实内心很柔软。
在风中,站了有一小会儿,郑飞又把酒壶抢了回来,道:“回亚特兰大,你打算做什么?”
“去找维茜,我想死她曼妙的身段了!”圣地亚哥不暇思索地说,色眯眯地搓搓手,浸入幻想。
“嗯~找完之后呢?”
“上床啊!”
“我的意思是,上完之后。”
“再上一次!”圣地亚哥吐舌头道,随后咳了咳,蛮正经地说:“我想回到家乡,拿分到的钱买个庄园,让我妈妈过好日子。”
闻言,郑飞轻蹙眉头,诧异道:“你有妈妈?”
“当然,只是我从没说过而已,她在乡下的财主家当女佣,起早贪黑地赚辛苦钱替我爸还债,那个死了五年多的老赌棍。”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圣地亚哥耸耸肩,道:“我已经好多年都没回家了,以前当军官的时候,整个乡村都为我庆贺,后来打了败仗沦落到码头当劳工,没脸回去。”
“哈,现在能衣锦还乡了吧?”
“必须的!”嘿嘿一笑。
顿了一会儿,圣地亚哥抬了抬眉毛,道:“还没说你自己呢,打算做什么?不会真要去带那个叫特蕾莎的女人吧?”
“嗯。”郑飞平淡回答,眉间,显露出一抹惆怅。
男人的惆怅。
“作死啊你,特蕾莎比布兰妮可差远了!”
“我知道。”他凝视着远方,举起酒壶啜饮一口,秋风掠过耳畔,他仿佛是说给风听:“但是,我说过会去带她的。”
但愿这缕秋风,能漂洋过海,将这句话带给远在万里之外的特蕾莎。
“嘿。”圣地亚哥摊摊手,不知道该说什么,只笑了笑,对他投去赞赏的目光。
“哦对了~”郑飞忽然想起了什么,眼皮一抬,道:“我还得去趟亚特兰大城的兵器店,给我们的投资商一笔钱。”
“投资商?”
“没错,还记得我们的第一艘船,新大陆号吗,上面装了十几艘全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是一名军火商投资的。”
“喔,我记得,他叫博格是吧?”
“呀,记性挺好啊,我都忘了。”
“嘿嘿,其实我不傻。”
“嗯,我信~”
“”
两周后的早晨,霜花满地。
阳光,倾洒在这片银白色的大地上,留下一抹令人心漾的颜色。
秋高气爽,远处的山脉轮廓无比清晰,天空也仿佛纯净了许多,那宝石般的淡蓝,不掺一丝杂质。
河里的鲈鱼被人们捕捞起来,晾晒成鱼干或是做成鱼酱,储存过冬的食物。
在北美大陆居住了几十年的土著们知道,每年冬天,这块土地都会被冰雪覆盖,很难再打到猎物,除非往南走几个月到热带地区(墨西哥),或者往北走到更冷的地方,那里生活着许多皮脂厚厚的海豹,肉质很不错。
货物,开始装船了。
由于河流水位太浅等原因,抛锚停靠在海边的船无法顺着河流进入内陆,只能通过人工搬运将货物送到海边了。
郑飞站在甲板上,双手撑着护栏,微笑。
这段时间,土著和文明社会人类的相处,出奇的融洽。
主要原因是土著比较乖,好骗,爱美的姑娘们有时用个发卡就能换到一件狐皮,做成既漂亮又保暖的围脖。
大部分人都选择留下来,因为他们没有家,这里就是他们的家。
在这里,每天早上能呼吸到最新鲜的空气,在茫茫草原上策马奔腾,或是坐进吊筐随着热气球升空,欣赏美洲的绝世风光。
而回欧洲,除了泡酒馆就是泡妞,这里不缺好酒,姑娘也比那些站街女郎干净得多。
一箱箱的兽皮、西洋参、黄金、鹿茸,被人们塞进船舱,在不久后,它们将会变成白花花的银币,变成最好的舰船,变成数以万计的劳动力。
郑飞现在最缺的,正是劳动力。
有了足够的劳动力,才能去五大湖开采煤铁矿,才能去加州淘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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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七十九章 靠港【第一更】
不过很幸运,赶上了好时代。
当下,欧亚交界处连连战乱,在战火的驱赶下,大量的西亚人东欧人向西方逃难,掀起一阵迁徙狂潮。
去中欧,可以轻松雇佣到打量廉价劳动力,只要给他们一百枚银币,肯定乖乖跟着走。
因为,他们别无选择,由于太多的外来者涌入,中欧和西欧的劳工业早已饱和,本地人由于被抢了饭碗而对外来者冷眼相向,找不到事做又交不到朋友的话,全家都得饿死,所以就算是真的会被拐卖到海外,他们也必须牺牲自己来养活家庭。
在这种大形势下,这一趟如果顺利,带回上万人不成问题。
要是还不够,就只能去非洲了,和别的航海家不一样,郑飞会把黑人当作劳工而不是奴隶。
他,有做事的底线。
船队离岸,和当初离开岛屿时一样,人们站在海滩上挥手,有些在笑,有些在不舍。
笑的大多是男人,船长走了后他们就能泡妞了,以前也能泡但是成功率低,姑娘们往往会拿粗糙的他们和船长对比,一脸嫌弃。
还有就是以后没人管了,想喝多少就喝多少,想去哪玩就去哪玩,不过,他们不会做太出格的事,因为他们已经把这里当成了家园,兔子还不吃窝边草,谁会在家乡搞事情呢?
而那群土著,除了在动情挥手外,明亮的眼眸中,竟还闪着些泪花。
他们不舍得布兰妮,远离尘世侵染的他们,感情往往比文明社会的人更加细腻真挚。
至少那泪水,是真挚的。
四艘大货船,十艘护卫舰,数十张被海风吹鼓的白帆,在人们的告别声中,渐行渐远。
水手们望着陆地,直到那些小黑点消失在视野范围内,神色惆怅。
并不是岸上的人令他们牵挂,而是那些美味的鹿肉和火鸡,吃一口那酥啊,啧啧
可是漂在海上,就只能吃些虾蟹之类的海鲜了,鲜味十足,但吃多了叫人想吐。
郑飞站在甲板上,沐浴着阳光,静静眺望久违的海平面,有条鲨鱼露出了鳍,他没下令去捕,鱼翅吃多了通风。
圣地亚哥从驾驶舱偷出了他那做工很糙的墨镜,装模作样的戴上,双臂撑着栏杆,耍帅。
要衣锦还乡了,水手们都很激动,他们憧憬带着大把的银币,去迎娶自己一直心仪的姑娘,或是召集乡亲们,摆上几桌宴席,让村子里所有人都知道,哥们发了!
郑飞对圣地亚哥挥挥手,笑。
圣地亚哥露出皓白的牙齿,镜片后的眸子,显露出一分喜悦,一分感激。
要不是郑飞,他恐怕还在亚特兰大码头,白天搬货箱,晚上在酒吧做他的掰手腕扛把子吧。
那时候喝的劣质酒别提有多冲了,两个铜子儿一杯,一枚银币能买几十杯,现在喝的都是岛上出产的葡萄酒,跟葡萄牙贵族一个待遇,而且是伯爵以上的贵族哦。
水手们觉得,自己走上了人生巅峰,他们很满足,并不觉得自己还需要去努力追求什么,只要跟着船长混就有好日子滚。
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攀高峰的自信,与百折不挠的执念。
“嘿,要不咱们放飞个热气球吧,吊筐里放桶好酒,看看是哪个幸运的家伙会捡到它!”
水手们已经学会在枯燥的航海生活中寻找欢乐点了,他们从船舱抱了桶葡萄酒,放飞一个小型的热气球,燃料够烧一个礼拜,足够它飘到大陆。
热气球升空,再升空,渐渐的,消失在了视线之中。
随着它的远去,郑飞的思绪,也渐渐离开了这个世界,随它纷飞,想些以前的趣事。
四十天后。
地中海,躺在欧亚非大陆间的明珠,仿佛是一曲悠扬婉转的乐章,扣动世人的心弦。
距离亚特兰大码头,还有半海里。
天气已经非常冷了,以前还能穿着件单衣在甲板上跑步晒太阳浪,现在就只能裹着厚厚的衣裳钻进船舱,仰头望着萧瑟的天空。
不过即将靠岸了,众人还是压不住心中的喜悦,顶着寒风冲上甲板,笑盈盈地接受码头劳工的注目礼。
在亚特兰大这个小镇,能有一艘这么大的船已经了不得了,现在是十几艘!而且还有大型护卫舰!
见这么支庞大的船队驶来,码头老板立刻慌了神,正躺在椅子上吞云吐雾呢,把手里的烟斗往桌上一拍,匆匆迎了上去,站在岸边谄笑着等。
靠岸。
踏上许久不见的土地,心里很踏实,郑飞深呼吸,空气冷嗖嗖的灌进嗓子里。
老板的谄笑,职业而熟络,拱拱手道:“尊贵的航海家,从哪里来?”
“西边。”郑飞答,皱眉,闻不惯他身上的烟草味儿。
“喔~西班牙吗?”老板面色一紧,瞥了眼那十艘大型护卫舰,以及船舷上的火炮。
“差不多吧。”郑飞撇过头,瞧着水手们陆续下船,蹦上充满泥土味道的码头。
听到他的回复,老板吸了口气,忧心忡忡地转了转眼珠子,谨慎道:“您来我们亚特兰大做什么?”
“你说呢,当然是跑贸易。”郑飞不理解老板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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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八十章 衣锦还乡
“可是”
老板不安地摸了下鼻子,垂眉沉思片刻,带着一丝惶恐,问:“可是那边不是在打仗吗?听说所有军舰都被调去参战了,为什么您还有十艘,而且那么大。”
听到这个,郑飞眉心一拧。
战争,西班牙与葡萄牙的战争。
几个月前,那时候还在岛上,登岛的那支葡萄牙皇家海军被急令返回,突袭西班牙巴萨罗那港。
这么一弄,战火就彻底燃烧起来了。
两国接壤,陆地战斗肯定是无法避免的,双方军队在边境线持续鏖战,伤亡惨重。
作为中世纪的海洋强国,它们当然也要发挥海军的威力,国王下令调动几乎全部的战斗船,甚至连从海盗那缴获的攻击舰都没放过,全部投入战场。
战场在,直布罗陀海峡,偏向大西洋的那边。
直布罗陀海峡宽度仅十三千米,郑飞的船队前些日子从那通过,隐隐约约能听见远处传来轰隆轰隆的炮声,但却看不见船的踪影,心存疑惑,但没放在心上。
现在想来,原来那是两国数百条军舰在轮番炮击。
“嘿”老板迫切等着答复,眼神中充满着畏惧。
他在担心,郑飞是王室特使,被派来抢掠财物和壮丁去充军的,这在中世纪是常有的事。
“哦”郑飞拧起的眉心舒缓开,笑道:“我只是路过西班牙而已,我来自东方,看不出来吗?”
老板松了口气,但想了想,有些质疑道:“你不是说从西边来的吗?怎么又成东方了”
“地球是圆的,你难道没听说过吗?”
“额,我还以为那只是疯子在胡扯呢”老板彻底释然,笑了下,数了数岸边的船,说:“你有十四条船,每条需要四枚银币保养,收你五十好了,最近东边和西边都在打仗,价格贵了点请别见怪。”
郑飞示意手下取银币,自己则是默默穿过劳工群,站到了码头最高的货箱堆上,这里,是他航海事业的开端。
几个月前,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二天清晨,他便是这么站在货箱上,眺望天边的鱼肚白,在那鱼肚白之下,上班的劳工们像高中生上学似的涌来。
现在想想,恍如隔世,短短的几个月自己已经拥有了这样一直庞大的舰队,更别提船舱里价值连城的货物、亚速尔群岛,以及北美大陆了。
在靠港之前,他已经通告所有水手,千万不能跟别人透露关于美洲大陆的消息,否则还没等自己赚够钱,便会有成群成群的航海家疯狂奔去。
水手们也不傻,毕竟谁会愿意别人从自己饭碗里扒饭吃呢?
站在货箱上,风吹得有点冷,喝口酒暖暖身子后,他便带上一个麻袋,雇了辆马车进城。
不管是谁,去过了巴萨罗那和里斯本,都会觉得亚特兰大镇冷清。
天气太寒冷,街道上除了坐在马车里的贵族子弟,也就没什么人了,贵族们的方向无一例外,都是奔着玩女人的地方去的。
在一个街角,马车停下,风刮在脸上像刀子似的,耳朵懂得通红。
他和圣地亚哥抬着麻袋,掀开餐厅的布帘闪身钻了进去,总算暖和了点。
餐厅里客人稀少,能清晰听到后厨传来的咆哮,是主厨在训斥手下。
“滚开,你这个猪脑子!”
“我的上帝!你竟然又烤焦了我的牛排,第三次了!现在就收拾东西给我滚蛋!”
郑飞和圣地亚哥对视一眼,会心一笑。
主厨,依然这么暴躁。
没错,这就是他们当初第一次来的餐厅,是来偷看菜谱的,看了半天最后点了两条沙丁鱼,真心寒酸。
没办法,谁让咱那时候穷呢。
此时,圣地亚哥捧着菜单,装出副绅士的模样,咳了两声,说:“要份这个吧,多放点黄油。”
服务生一愣,心里直犯嘀咕,笑道:“这个是水果沙拉,没有黄油的。”
圣地亚哥不认字。
他尴尬地望了眼郑飞,咧咧嘴,对服务生凶巴巴地说:“我就是要吃黄油怎么了,不行吗?”
说罢,他从兜里摸出一把银币,啪的一声拍在桌上,扫视一圈周围,表面淡定,实际心虚极了。
餐厅里的人们被他吸引了注意力,纷纷感叹这年头有钱人真多。
服务生眼都看直了,谄笑道:“可以可以,我这就去让主厨准备!”
大概是怕圣地亚哥反悔,他连忙抓起银币跑向后厨。
几秒后,主厨歇斯底里的咆哮声再次响起。
“什么?!水果沙拉加黄油?!你出去告诉那家伙,我喔,有钱就行,我这就来做”
听着语气的突变,圣地亚哥爽爽地抚了抚胸口,冲郑飞点头,得意笑道:“装逼真爽。”
“少点炫耀,别让人觉得你是暴发户。”郑飞擦着不太干净的餐具说。
“额,难道不是吗?”
“放心里别说出来!”
话音刚落,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身影,映入了他的眼帘。
是餐厅老板,离开亚特兰大码头前,郑飞和圣地亚哥还被他带人围过,结果圣地亚哥那牲口一拳就干趴一个,吓得其他人都不敢动了。
老板似乎早已忘了他俩,隔得远远的,见他们穿的是皮衣,顿时觉得来头不一般没准是贵族,于是想都没想就过来了。
郑飞瞧见他后,对圣地亚哥吹了个口哨。
“两位贵客,对今天的菜品还满意吗?”老板有礼貌地问,只不过,不知这风度是真是假。
“我们还没吃呢。”圣地亚哥没好气地说,抬头看着他,眼神直勾勾的,吓人。
老板目光躲闪了一下,突然记了起来,仔细把两人打量一番,愣了愣,惊诧道:“你们是”
郑飞躺在椅子上等着上菜,懒得搭理他,圣地亚哥则是不放弃一切装逼的机会,又从兜里摸了几个银币出来,道:“喏,拿去花。”
衣锦还乡嘛,图的就是这点爽!
后面没更啦,各位别等了早点休息,本来想爆更的,又憔悴又卡文,只能乖乖滚去睡了。明天五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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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八十一章 重返武器铺
出于见钱眼开的习性,老板的手轻轻动了一下,但没伸出,愣愣地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惊愕的脸重新挤出一丝谄笑,尴尬道:“看来两位是赚了大钱回来的”
圣地亚哥拧了拧脖子,抬眉道:“记得以前你想打我俩?”
“老子恨不得弄死你!”老板在心底暗暗骂了句,神色难看了一下,还得装出谄媚的模样,笑道:“不敢不敢,那时候不懂事今天两位的餐,我请了!”
圣地亚哥现在的心情,爽到爆!
当初在码头当劳工,整天穿着脏兮兮臭哄哄的劳工服,礼拜天来小镇凑热闹,想进这家餐厅吃顿饭,都得受到顾客和服务生的冷眼。
想起过去的种种,他脑子一热,喊道:“今天所有人的餐,我请了!”
闻言,餐厅里衣着考究的绅士和太太们,不约而同地抬起头,用惊叹的目光打量这位陌生的富人,角落还有几个叼着烟斗的,低声议论了一会儿,端着杯酒起身走了过来,嘴角挂着礼节性的微笑,想交个朋友。
在亚特兰大镇,财富决定地位!就像当初的克劳德。
没人会在乎你的钱是怎么来的,只在乎你有多少。
正所谓穷人和富人互相看不起,圣地亚哥的思想还停留在平民阶层,再加上性格爽朗,很讨厌和这群装模作样的伪绅士交往,见那几个人过来,他怒目一瞪,捏了捏拳头。
那些人一怔,面露不快,然后悻悻坐了回去。
“干的漂亮。”郑飞轻声道了句,对他竖起大拇指。
大餐上来了,郑飞要的是鲜豉汁鲍鱼,想起来还是自己教厨师们做的呢。
唔,味道还行,没糟蹋好东西。
圣地亚哥就悲催了,为他之前的装逼付出了代价,水果沙拉里面加了半碗烤化了的浓稠黄油,那毁天灭地的味道土著都不见得能接受。
自己装的逼,跪着也要装完,圣地亚哥作痛苦状,深呼吸,一口一口吃黄油,有点糊嗓子,借着水才能咽下去。
用完餐,圣地亚哥豪气地拍下几十个银币,老板眼睛直放光,站在柜台边哈腰微笑行注目礼。
现在,所有的食客都知道亚特兰大来了个富佬,又高又壮像头熊,而且特别慷慨。
出了餐厅,圣地亚哥打了个饱嗝,额头上渗着热汗,解开了皮衣扣子,黄油的热量很高。
“现在去哪呢?”他的视线沿着大街漫无目的地扫去,在街角的乞丐身上停了一下,又移开。
他摸出两个银币,抛了过去。
乞丐正蜷在破破烂烂的被子里打盹儿,以为又是不懂事的小孩向自己丢石头,不耐烦地睁开眼,却瞧见滚动在地面上的银币,顿时**了,抬头愣愣地盯着圣地亚哥。
圣地亚哥只是冲他笑了笑,便转过头。
“谢谢上帝保佑你!”身后响起一个苍老微弱的声音,充满了感激。
郑飞看着憨笑中的圣地亚哥,惊讶道:“没看出来你还挺慈善。”
“嘿,都不容易。”圣地亚哥搓搓手,接着说:“咱们现在去哪?”
“抱着麻袋,跟我去武器铺!”
“很重的啊喂!就知道欺负我!”
武器铺在亚特兰大镇的另一侧,位置比较偏僻,靠近城郊了,不过附近生活着许多猎人,经常会到店里来逛逛,淘些好玩意儿。
走到店门前,郑飞看到了似曾相识的一幕——
这家店的老板,喔,好像叫霍布斯来着,正满面春风地躺在藤椅上,指间夹着个烟头,和一位身姿妖艳的美女,眉目传情,手放到她的大腿上摩挲。
暧昧的气息,萦绕在整个小店之中,壁炉的柔和火光,落在美女的脸庞上,更添了分妩媚。
“别这样霍布斯,被人看见了不好”
“这鬼天气,哪有人会在街上闲逛。”
话音刚落,笃笃的扣门框声传来,转头望去,只见不知什么时候门口出现了两名大汉,身着皮衣气宇不凡,不是响当当的富佬,就只能是贵族了。
美女的脸唰的一声就红了,提起她厚厚的棉布裙摆,垂头跑出去,钻进了隔壁的首饰店。
她不害羞,只是觉得丢人,毕竟半个亚特兰大的人都知道她丈夫是军官,半年才回来一次,大家都在传她跟霍布斯有一腿,虽然确实有一腿但被人撞见终究是不好的。
泡妞未遂的霍布斯,顿时满脸不爽,要不是这两位客人看起来不好惹,他早就发火了。
“要点什么?”他抬了下眼皮,把烟斗往桌上磕了磕,烟灰洒下。
郑飞脱下帽子,往前走了几步,道:“不认识我了么?”
霍布斯纳闷,心想自己什么时候交了这么牛的朋友?他抬起头,仔细打量着郑飞,足有好几秒的功夫才想起来,恍然大悟道:“哦!是你,那个航海家,你竟然回来了!我还以为你把东西卷跑了呢!”
郑飞笑了笑,欣赏着店里各式各样的精致匕首,道:“我说过我一定会回来的,诚信是做生意的根本。”
说罢,他示意圣地亚哥,把那足有橡木桶那么大的麻袋搬到桌上,摊开,里面全是白花花的银币。
霍布斯顿时一个激灵,腾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抓起一把银币,发愣。
“天呐,这至少有三千多枚吧?”
“整整四千枚。”
这些银币,是从那些大型护卫舰的船舱里搜出来的,来自被剿灭的海盗。
“这全是给我的?”霍布斯的目光,比炉火还要贪婪,他想吞了银币,炉火想吞了柴火。
郑飞挑了挑眉头,严肃道:“不,还有另外一个人呢?”
“另外?”霍布斯装起了傻,茫然摇头。
“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他是你在军队时的长官,脸上有道疤。”停顿了一小会儿,郑飞翘起嘴角,盯着他说:“那时候,你还很尊敬他。”
霍布斯低下头作沉思状,不安地转了转眼珠子,片刻后,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道:“哦~你在说博格,他不在亚特兰大,去法兰西了!”
显然,霍布斯的撒谎功底很差,郑飞轻易就看出了端倪,和圣地亚哥对视一眼。
圣地亚哥皮衣一撩,潇洒如西部牛仔,拔出别在腰间的短管火枪,直指霍布斯的头颅,凶光毕露。(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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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八十二章 流浪汉【第二更】
这个举动,不但令霍布斯惶恐地举起双手,也让郑飞诧异地瞪着他。
郑飞想说:谁让你拔枪了?
他的本意是让圣地亚哥给霍布斯点颜色看看,让他老实交代,没想到这家伙直接把枪给露出来了,要知道在亚特兰大,枪还属于违禁品。
圣地亚哥可不在意他们的反应,他威风凛凛地把枪口顶上霍布斯的脑门,喝道:“博格在哪?!”
“他真的去法兰西了做一桩葡萄酒生意,估计要到春天才能回来呢,要不你们先把银币放我这,等他回来了我再给他一半。”
霍布斯虽然恐惧,但还没到语无伦次的地步,好歹也是上过战场的老兵了。
郑飞从旁边架上取了把匕首,在手里把玩着,面无表情道:“你知道的,西班牙和葡萄牙正在打一场大战役,所以我的船队没办法进直布罗陀海峡,只能绕道比利时的安特卫普港,从那边走陆路过来。”
听到这里,霍布斯的心悬了起来。
“法兰西边境也在打仗,我的商队还被士兵给截了,要不是我手下有数百人的武装,货早就被扣了充军了。博格那么精明可能会跑去那做生意?你在撒谎!”
说罢,郑飞反手一旋,匕首迅捷抵住霍布斯的脖子,他恶狠狠地瞪着霍布斯,语气平淡却透着刀锋般的杀意:“告诉我,博格去哪了?”
霍布斯,慌了神。
他不太害怕被枪指着脑门,因为对手十有**不会开枪,感受不到威慑力。
而刀就不一样了,冷冰冰的刀刃,此时紧贴自己的动脉,只要稍微有一点点划动,鲜血便会喷涌而出。
他下意识地倒吸一口凉气,正要垂下眼皮想想对策,郑飞手一动,刀刃在他脖子上割出一道小口,血滴缓缓渗出,只需要再深一点,动脉就完了。
恐慌至极,他连忙用眼神求饶,仓皇咽了口唾沫,说道:“霍布斯在监狱里,他贩卖军火被抓了。”
“监狱在哪?”
“东城郊的山里,建议你最好还是别去”
匕首又是一动,这是郑飞在警告他闭嘴。
“圣地亚哥,把他堵上嘴绑起来,关门,在我回来之前绝对别开。”
说罢,匕首归鞘,他从麻袋里抓了把银币塞到兜里,走之前目光森冷地看了霍布斯一眼,转身出了店门。
“老实点,否则我就把你捶成肉饼。”圣地亚哥边绑边道,语气像是在跟小朋友说话,肌肉爆棚的手臂,极具震撼力。
郑飞行走在大街上,萧瑟的冷风迎面而来,让他不得不打了个寒颤。
街上人很少,大冷天的,还是躲在家里烤火炉喝热汤舒服。
他要去趟监狱,找一下博格了解情况。
当初要不是博格,他便拿不到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那样的话恐怕早就被那伙海盗给灭了。
虽然他和博格不是很熟,但看得出来那家伙不是完全的坏人,至少赚钱的初衷是为了去英格兰,让家人过上安稳的生活,单是这一点就值得赞扬。
再加上博格曾经给过他至关重要的帮助,所以,他得想办法救博格。
救一个犯人,这种做法有悖法律,但是
那又怎样呢?又不是没犯过法。
在中世纪,所谓的法律,只是建立在统治者自己的意愿上罢了,触犯它非但不会受到人民群众的谴责,可能还会被称颂。
就像格兰特那样,一个盗贼能成为大名鼎鼎的传说型游侠,不是他技术多高人品多好,而是时代造就了他。
唔,郑飞毁灭了他。
东城郊,是贫民的居住地,在这里,随处可见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以及街道旁推着小车,叫卖各种便宜吃食的小贩。
鱼骨头、虾壳、螃蟹钳子总之,都是富人吃剩下的东西,小贩的亲戚在富人家里当保姆,弄出这些东西来卖。
风,掠过本就冷清的街道,夹带着霜花,灌进流浪汉的衣领,瞬间透心凉心飞扬。
在这片,流浪汉也是分等级的,谁能打谁就是老大,能在最好的地方落脚,所谓最好,就是能遮风挡雨。
当郑飞走过并驻足停下时,被冻僵了的流浪汉,吸着快流到嘴里的鼻涕,纷纷抬起头注视着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注视着他的皮衣,以及他与众不同的肤色。
他们的眼神中,有好奇,有纳闷,更有嫉妒与仇恨。
流浪汉老大是个络腮胡子,长得很壮但不是圣地亚哥那种壮,肌肉比较松弛,肚子很大,胸下垂。
好吧,是胖!
见有富佬模样的人来,他嘶了一声,摸了把胡子,直勾勾地盯着郑飞看了一小会儿,冲身旁蜷缩在垃圾桶后的手下招招手,竖起两根手指。
手下怔了怔,傻嘿嘿地一笑,也竖起两个手指,道:“耶!”
老大懵了,踹了他一脚,骂道:“操!老子让你把烟斗给我!”
烟斗,从贵族庄园门口捡的,买不起烟丝,每当要去见重要的人时,老大就会拿上这个烟斗,逼格能提升不少。
现在,他便是拿着老旧的烟斗,顶着寒风向郑飞走去。
“嘿,是来找我的吗?”
郑飞转头一瞥,只见是个胡子拉碴的胖子,皱皱眉,道:“你是这里的老大?”
“没错。”老大很得意的样子,把烟斗夹在嘴角。
“认识监狱里的看守么?”
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因为郑飞深知,看似不起眼的流浪汉其实个个都是万事通,因为他们整天都没事做,只能在街道上游荡来游荡去,听着路人们讨论各种事情,了解许多八卦信息。
“唔,当然,我连他们家在哪都知道。”老大叼着烟斗,装模作样地嘬了口空气,接着说:“你有朋友进去了吗?”
“聪明。”
“只要有足够的钱,我就帮你。”
老大说得很坦然,看起来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做了,难怪会选择在监狱旁边安营扎寨。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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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八十三章 监狱里的可怜人
郑飞会心一笑,手伸进兜里,掏出几枚仿佛在闪光的银币,瞬间引起流浪汉们的唏嘘。
“哇”
“好多钱!”
他们极少能见到银币,用的都是铜子儿,喏,在推小车的小贩那里,一枚银币能把他整车的吃食都买下来,剩下点钱还能买两瓶酒,够大家搓一顿了。
那些吃食,虽然是剩的,但散发出的香气还是令饥肠辘辘的他们垂涎,盯了好久了,要不是怕偶尔路过的巡街警察,早冲过去抢了。
片刻之前还装得一手好淡定的老大,此时张大嘴,惊叹,贪婪地盯着郑飞手里的银币,如同看到了美女和大餐,连咽两口口水。
“跟我说说吧,看守们的软肋在哪。”
“好好好!”老大笑呵呵地点了下头。
监狱,不比里斯本的监狱,容纳量很小,只有不到一百个犯人,看守也只有八个。
不过在监狱旁边,大约五百米的地方,就有一支军队驻扎,两百多刀盾兵。
在听流浪汉老大阐述完后,郑飞便把那几枚银币给他,并让他到港口去送个信,事成之后再给五枚银币。
信的内容是,让水手们雇几十辆马车,把火枪塞进去带过来,万一文明劫狱不成功,就只能用实力威慑了。
亚特兰大全城禁枪,平民中极少有藏枪的,只有少部分贵族才能持有,哦对了,还有一支火枪队,人数不过几十。
所以说,当郑飞那上百人的火枪手站在这里,而且使的还是远超当代的线膛枪,那将是一场碾压式的战斗,只需要放个两枪,绝对没人还敢动。
监狱门口。
监狱在山里,但不像里斯本监狱那么丧心病狂地建在悬崖边上,而是选择了一处山谷。
只有一个瞭望塔,塔上只有一个拿着弓箭的看守,散漫地倚着栏杆打哈欠,抬头望着冬季里昏暗的太阳,百无聊赖,就连郑飞出现也没能引起他的紧张,因为从来没发生过劫狱这种事。
门口的看守抬手拦下郑飞,注意到那件名贵的皮衣,以及不一般的气场,连忙吐掉嘴角叼着的枯草,理正帽子,谄笑道:“您从哪里来?”
“城里,来找人。”
“是犯人吗?”短暂的迟疑后,看守继续谄笑。
“不可以吗?”郑飞深呼吸,挺起胸膛傲视着他。
“可以可以,但是最多半小时就得出来,这是上面定的规矩,我们也没办法。”
郑飞嗯了一声,抬脚往监狱里走之前,笑了笑,摸出枚银币道:“给兄弟们拿去买酒喝。”
说罢,他在一名最弱小最受欺负的看守带领下,迈过门坎,向阴暗潮湿的牢房走去。
身后,议论声。
“哗,好阔绰!”
“安东尼奥,今天轮到你买酒了!要便宜点的,剩下的全买盐焗豌豆!”
牢房。
空气中有着腐朽气味,墙面不透光,甚至连个窗户都没有,只在最顶端开了个大天窗。
“您的朋友叫什么名字?”带路的看守小心翼翼地问,生怕触怒这位出手阔绰的上层人士。
“博格。”郑飞眉头微皱,这里的气味就像垃圾场。
听到这个名字,看守怔了一下。
“唔,是那个走私军火的吗,他”停顿片刻,接着说:“他过两天就要被处死了。”
闻言,郑飞面色一紧,很快恢复正常,道:“所以我才来见他最后一面,带路吧。”
沿着潮湿的过道,他们走到了牢房最里面,那个相对来说比较干净的单间,就是博格地盘。
死刑犯的住宿和伙食条件,往往比其他犯人好得多,每天还有肉汤喝,所以犯人们经常开玩笑说,******不如去死!
这时候,博格就是倚在墙壁上,手里捧着个碗,一小口一小口地喝汤,很舍不得的样子。
“嘿博格,有人来看你了。”看守开门,等郑飞进去后,关上站在一旁。
博格眼皮都没抬一下,自顾自地喝汤,并吃面包。
他在想:老子在亚特兰大还有朋友?出鬼了!
郑飞看着黑暗中的他,如同乞丐般,小心翼翼地喝着汤,生怕溅出一滴,干枯凌乱的头发,苍老的脸,完全没有了当初的风采。
见到这一幕,心底只有一个词——可怜。
虽然和这个人并没有多少交情,但,物是人非,难免叫人伤感。
郑飞清清嗓,转头看了眼门外的看守,看守连忙笑笑等着吩咐。
他摸出个银币,道:“去买瓶酒,再来点烤牛肉,速度要快。”
“这”看守为难地咧咧嘴,怕他俩越狱。
于是,郑飞又掏出枚银币,瞧见看守的眼睛在闪光,道:“这是你的跑腿费。”
看守迅速接过,缩起脖子试探着问:“那您不会跑了吧?”
“再废话,小心我找人撤你的职!”
这声怒喝,令看守连忙识趣地跑开,买酒去了。
牢房里的犯人们纷纷起哄鼓掌,对郑飞竖大拇指,畅快大笑。
他们是耗子,看守作为猫一直欺压他们,而现在总算来了头老虎,解气!
这动静,就连博格也不得不抬起头来,打量着来人。
光线较暗,看不清长相,只能看见那件拉风的皮衣。
哪里来的贵人?他犯起了嘀咕,默默喝完最后一口肉汤,舔了舔碗边,沉默了好一会儿。
“嘿。”
他们几乎同时开口。
巧合,总是有着令人高兴的作用。
博格露出了微笑,扶着墙壁站起,看得出来他身上有不少伤,疼得直咧嘴。
“这么点疼就受不了了?”郑飞玩笑道。
“怎么会!”博格抓了下枯槁的头发,接着道:“我可是个响当当的硬汉!”
几秒的沉寂后,郑飞上前两步,低声问:“还认得我吗?”
博格揉揉眼,仔细辨认这张东方人的脸,陌生而又熟悉,一时间想不起来。
“那个航海家,那批全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
这句话,让博格瞬间一颤,发呆。
“上帝是你!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回来了!”
“为什么你们说的话都一样呢?”郑飞笑着说。
“还有谁?”博格问,渐渐的,收住了笑容,眼中闪出一丝恨意来。
“是霍布斯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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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八十四章 劫狱【第四更,盟主7/11】
“除了他还有谁。”郑飞笑答,见他的情绪忽然变得不对劲,眉心拧起。
“霍布斯为什么不愿意告诉我你在这里?”
“因为是他把我送进来的。”博格捏紧拳头,恶狠狠地说,举起手臂想捶下墙,伤口却被一挣,疼得他一哆嗦。
“你们不是朋友吗?”
“以前是,以后,千万别让我碰到他!”
不知是被气的还是怎么,博格重重咳了几声,抚着胸膛。
几个月前,就在郑飞带领船队离开亚特兰大不久,博格便和之前商量好的那样,跟霍布斯做起了军火生意。
把粮食药草等物资卖到正打仗的西亚,换成钱后带回西亚的火枪火炮,卖给怀揣冒险发财梦的意大利航海家们,去抵御海盗。
西亚剽悍的游牧民族不会使火枪,所以那些从敌人手里缴获的火枪对于他们来说,连烧火棍都不如,他们觉得自己制作出的弓箭才是这世上最厉害的武器。
一车粮食,大约值五个银币吧,能换回至少二十支火枪,或者两门火炮,利润翻了几十倍!
这是个油水不能再足的美差,第一趟贸易,他们便赚到了几千枚银币,第二趟由于战火波及范围更大,赚了上万枚!
面对丰厚的利益,霍布斯动了心思。
霍布斯想带着隔壁那位******远走高飞,但她的条件是必须能在英格兰买座大庄园,那至少要五万枚银币才能实现。
五万,就算一直做军火生意,他也得等个好几年。
但是,他没时间等!******的军官丈夫两年后就该退伍了,那可是个不好惹的角色,他必须赶在那之前筹够五万,直奔英格兰!
思来想去,他实在没有其他赚钱的办法,某天坐在店里,看着博格跟自己喜欢的女人打情骂俏,他突然心生歹念。
每趟贸易的利润,博格能拿走七成,要是能把他那七成弄过来
这个念头,一发不可收拾!在把博格走私军火的关系网都弄清楚后,他开始行动了。
那是个明媚的早晨,他匆匆乘着马车,穿过热闹的街道,跑到博格家楼底,在行人们的注视中,大喊大叫。
被吵醒的博格推开窗,不耐烦地骂了句,让他上去。
“看,那是武器铺的老板霍布斯,没想到他是博格的小弟呢。”有人这么说。
闲言碎语,更坚定了他要陷害博格的念头。
他告诉博格,在帕尔斯镇有几支商队急需装备火炮出海,时间紧急来不及去别处买,能狠狠敲上一笔。
正好博格手头也有一批火炮,再加上他向来很信赖霍布斯,穿穿衣服就准备去了。
霍布斯则是找借口说店里忙走不开,让他一个人去。
博格也没多想,去秘密仓库让手下把火炮藏进草料车,自己亲自赶车往帕尔斯镇去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在那里等着他的,竟会是荷枪实弹的军队,军队长官是霍布斯的亲戚。
他被抓了,接受审判时,他想把陷害自己的霍布斯拉下水,那样不仅能报个仇,还能减轻点刑罚,但霍布斯早已打点好了关系,证物销毁,证人给足了封口费。
于是,他只能独自一人锒铛入狱,面临死刑。
他放不下而牵挂的,不是自己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财富、地位,而是妻子和孩子,她们只能孤苦伶仃的在外面受罪。
他想逃出去,但他没那个本事。
在知识体系还不健全的中世纪,不是谁都能像郑飞那样策划一出酣畅淋漓的大越狱,即便是关系网复杂的军火贩子。
呃,达·芬奇没准行,毕竟旷世奇才。
所以他,只能每天坐在牢房里等死,肉汤是他唯一的乐趣了,味道还不错。
听他讲述完这些,郑飞救他出去的信念就更加强烈了。
恰好,跑去买酒和烤牛肉的看守回来了,冲郑飞谄媚一笑,把东西搁在门口,提醒道:“还有不到十分钟您就得出去了。”
郑飞招招手,道:“进来一起吃!”
“这不好吧?”看守很为难,和犯人共同用餐,坏了监狱的规矩,让上头知道了肯定会被撤职。
郑飞微微抬了下眉毛,笑道:“我看你这小伙子挺不错的,进来吃个饭聊聊,明天我去找镇长,让他给你安排个好差事。”
看守顿时就激动了,连忙问:“真的吗?!”
他早就想离开这鬼地方了,环境恶劣不说,整天还被老看守欺负。
“那你进来不?”
“进啊!”说罢,他立刻喜滋滋地打开牢门,提着东西跑了进来。
东西刚放下,还没来得及抬头,郑飞便对着他颈后迅猛一磕,顿时昏了过去。
见状,博格一愣,道:“你”
“你想出去吗?”郑飞边说边取下看守的刀。
“我做梦都想,可是”
“那就别磨叽,接刀!”郑飞把刀丢给他,抓了把牛肉塞到嘴里,喝口酒咽下,鼓舞道:“杀出去,你还有一线生机,留在这只有死路一条!想想你的妻子和孩子!”
令人振奋的嗓音,使得博格默默捏紧刀柄,吞下一口烈酒,眼神中果敢尽显,闷声喝道:“干!”
就连身上的伤口,仿佛都没那么痛了。
周围的犯人们,直勾勾地盯着他们,拼命拍牢门嘶吼。
“放我们出去!”
“别走,混蛋!”
“操!老子出去后一定弄死你!”
在这一片咒骂声中,他们向着牢门走去。
郑飞不得不鄙视这群犯人的情商,要是好好哀求的话,说不定自己心一软就把他们放了,但现在这副疯狗般的德性,放出来也是祸害社会。
牢房里的喧闹嘈杂,引起了正在瞭望塔上喝酒划拳的看守们,他们面面相觑,觉得情况不太对,连忙丢掉手里的盐焗豌豆,飞快跑下瞭望塔。
“一定是那个富佬!”
“发信号求援!”
荡荡的铜铃声,盖住了牢里的吼叫,借着风的推动传向远方,传到了驻扎在几百米外士兵们的耳朵里。
看守们警惕地握着刀或长矛,死死盯着牢门口,直到郑飞和博格的身影出现。(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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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八十五章 好久不见【第五更,8/11】
“来了!”
他们神经瞬间紧张了起来,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
每年,亚特兰大镇都会有一批新兵入伍、老兵退役,通过筛选,新兵会被发往不同的地方。
特别优秀的,都是被送到热那亚去,参加严酷的训练最终成为帝国的勇士。
比较优秀的,通常会被选拔到精锐部队,负责保护镇长和贵族们的安全。
一般的,就编入军队。
垫底的,送去监狱当看守。
可以说,他们每个人,都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他们的战斗力,甚至还不如街上瘦胳膊瘦腿的小混混。
郑飞站到门口,看着他们紧握长矛,狞笑了下,默默掀开皮衣拔出短管火枪,歪头道:“让开。”
“枪”看守杵在原地,盯着那黑洞洞的枪口。
砰!
郑飞对天放了一枪,怒发冲冠,歇斯底里地咆哮:“都给我滚开!”
有个胆小的,直接被吓得丢了刀,看守们连连后退几步,自行让出一条路来。
“你到底是谁?”看守们怯诺着问。
郑飞瞥了眼颤巍巍的他们,道:“劫狱者。”
“你们跑不掉的,军队最多一分钟就来了!”
时间紧急,郑飞没再和他废话,跟博格冲出监狱大门,转头一望,只见上百名刀盾兵嗷嗷叫着涌来,距离不到两百米。
“你跑得动吗?”郑飞看到博格的伤口在流血。
博格一咬牙,道:“跑不动也得跑!”
“好样的,走!”
说罢,郑飞竭力狂奔,速度能甩持刀背盾的士兵几条街。
谁成想,博格刚跑了没两步,便重重摔倒在地,发出一声沉闷的惨叫。
郑飞回头,只见他在不停发抖,腿上的伤口绽开,血流如注。
眼看着士兵越来越近,博格吼道:“跑!别管我了!”
面对数百名蜂拥而来的士兵,说实话,郑飞犹豫了。
他和博格之间,根本谈不上什么友情,他救博格,只是出于报答,还有一点点同情。
如果倒下的是圣地亚哥,他会毅然背起那家伙跑,即便那货比死猪还沉。
但现在,他犹豫了,救一个没感情的人而搭上自己,不值。
短暂的停滞后,他的选择是跑,否则的话自己一定会被乱刀砍死。
士兵们距离仅有几十米了,他最后看了眼博格,从那绝望的瞳孔中,读出了些许乞求。
“请帮我照顾好我的妻子和孩子她们住在安东尼街道16号”
这是博格最后的乞求,不管能不能实现,他都要说出来,之后才能安心去天堂,或地狱。
郑飞咬咬牙,认真点头。
他退后一步,无奈地叹了口气,在士兵们张牙舞爪的吼叫声中,转身。
然而,就在转过身的这一瞬间,他刚刚抬脚准备飞奔,脚却硬生生悬在半空,愣了片刻,露出类似圣地亚哥那样的傻笑。
“哈哈!”
阳光的照耀下,数十辆马车翻过小土坡,急驶而来,为首的是刀疤脸汉斯,后面跟着上百名火枪手。
火枪手们看见船长的身影后,发出一声整齐的呐喊!呐喊声,响彻大地!
这浩大的阵势,止住了刀盾兵们的脚步,他们在距离博格只有二十米的位置停下,惶恐不安,不少人的脚步开始往后慢慢挪,有后退的趋势。
马车停下,火枪手们端着线膛枪迅速摆好队列,枪口齐刷刷地指向手足无措的刀盾兵。
刹那间,前排的刀盾兵商量好似的举手投降,恐慌至极,甚至有些还跪下了。
军官没骂他们丢人,因为他也投了,而且比谁都先举手。
“船长,怎么说?”汉斯擦了擦鼻梁,吹口哨道。
“缴械啊,那些刀,你懂的~”郑飞挤了下眼。
一把刀,至少换三张兽皮,几百枚银币。
汉斯哈哈一笑,冲着刀盾兵们,扯起嗓子喊道:“把刀和盾放到脚下,后退五十米!”
照做。
“哎,那个军官,你那铠甲也给我脱了!”
手无寸铁的刀盾兵撤离后,他们快速把战利品搬进马车,然后沿着来时的路驾马离开,整个过程不超过两分钟。
刀盾兵望着远去的车轮,咽了口唾沫,问:“长官,他们是谁啊?”
“我他妈问谁去?!”军官怒声骂道,恨恨捏紧拳头,过了会儿,却又哀怨地叹了口气。
完了,等着被上司教训吧。
他想不通,这群火枪手到底是从哪冒出来的,整个亚特兰大镇都找不出那么多火枪!
马车里,博格把衣服撕成布条绑住伤口,止血。
路过流浪汉聚集地时,郑飞如约抛了几枚银币下去,算是酬劳。
“船长,我们现在去哪?要回船上赶紧溜吗?”汉斯边赶车边问。
“溜什么溜。”郑飞看了眼博格的伤口,接着说:“先去买点药,然后去武器铺,圣地亚哥在那。”
“可是船长,咱们可是劫狱的啊,这样不好吧?”
“亚特兰大总共就几十个火枪手,咱们有上百个,用得着怕?”
“也是话说我还带了两门炮呢,等会就架在路口,来多少轰多少!”
“干的漂亮!”郑飞欣慰笑道。
在自己信任的下属中,汉斯是最有脑子的,很多事不用自己亲自去叮嘱,他就能办得漂漂亮亮的。
圣地亚哥,最忠诚但头脑比较单纯,四肢是真的发达!
阿瑞斯,骑士的荣耀,有执着的信仰,战斗力强悍!哦还有一条演技不输影帝!
很快的,武器铺到了。
在附近居民的注目礼中,郑飞跳下马车,扣响大门。
透过门缝看见他后,圣地亚哥开门,一抬眼瞧见伙计们都来了,几乎挤满了整条街。
“伙计,发生了什么?”
“我劫狱了。”郑飞淡淡说。
“劫狱?哈哈,我信!这才是你的风格!”
郑飞笑笑,招手示意让人把博格背进来。
当被绑在武器铺最角落的霍布斯,看到他最害怕的人时,不禁瞳孔放大,要不是嘴巴被塞着,准能叫出声来。
“关门。”郑飞说。
博格被放在霍布斯面前的椅子上,伤口痛得他紧咬牙关,挺过去后,他挤出一丝狞笑,盯着霍布斯的眼睛,道:“好久不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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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八十六章 去威尼斯!
武器铺,一盏昏暗的油灯悬挂在墙壁上,灯光摇曳,打落在霍布斯被恐惧侵蚀的瞳孔中。
一扇门,隔绝了外面街道上传来的嘈杂,在这吵闹的环境中,营造出奇怪的寂静。
圣地亚哥拔出堵在霍布斯嘴里的抹布。
“你怎么出来了?”霍布斯盯着博格,气息极其不安,呼吸急促。
博格垂下眼皮,摸过桌上的烟斗,拨弄着烟灰,冷冷道:“怎么出来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怎么进去的?”
说罢,他头一抬,目光如炬,复仇的怒火瞬间绽放在眸子里,死死握住铜制的烟斗。
霍布斯下意识地身体微微后仰,脸部肌肉轻颤。
“我也没想到会有埋伏”这话说的他自己都不信。
“咱俩认识这么多年,你知道我的风格。”
博格强撑着站了起来,伤口仍在渗着血滴,他把目光移到油灯上,沉默许久,面无表情道:“你告诉我,那个和你勾结的军官是谁,我就饶你一命。”
霍布斯仿佛看到了希望,不假思索地说:“卢卡!亚特兰大的骑兵队长!”
“哦卢卡。”博格失神般盯着跳动着的火苗,点了下头。
突然,他胳臂猛地一甩,高高举起烟斗,冲着霍布斯的脑壳狠狠砸下!
第二下!第三下!
鲜血四溅,霍布斯睁大双眼,死在了黑暗中的藤椅上。
虽然郑飞已经见惯了死亡,但这一幕,着实残忍。
他拧过头不去看霍布斯的惨状,皱起眉头。
“我不杀了他,以后他一定会弄死我。”博格像是说给自己听,用布包好血淋淋的烟斗,塞到口袋里,伤口绽开的剧痛,令他疼得倒吸凉气,紧捏拳头。
“圣地亚哥,叫人把这家伙套起来,拉到野外去埋掉。”
几名水手拿着麻袋匆匆跑进来,把霍布斯裹了好几层,抬进马车驶向郊外。
处理外这一切,他们把铺子里所有冷兵器都给装了车,只留下空荡荡的货架。
站在门口,只见对面楼上的姑娘们,躲在窗帘后,睁着她们美丽的大眼睛,惶恐地望着下面这群不知从哪来的悍匪。
亚特兰大,第一次出现如此大的阵势。
正在这时,军队终于来了。
“谁在捣乱?!”
隔得远远的,就听到这么个嚣张跋扈的声音。
他就是,亚特兰大骑兵队长,卢卡。
骑兵和骑士,完全是两个概念。
骑士是荣誉的象征,是强者才能得到的头衔,而骑兵,只不过是群会骑马的普通士兵罢了。
小镇的秩序向来很稳定,所以他们根本没机会参加战斗,整天就巡逻在街道上,骂骂卖东西的小贩,顺手摸几棵菜。
就相当于,城管,中世纪的城管。
骑兵的人数大约五十,他们驾着毛色杂乱的劣等马,嚣张气焰十足地绕过街角,一路上还不停地嬉笑怒骂。
而当他们看清眼前的阵势,顿时乱成了一锅粥。
勒缰绳,驭马,发呆,一气呵成。
上百名严阵以待的火枪手,路上还架着两门大炮什么情况?难道东边的战火这么快就烧到亚特兰大了?
骑兵队长卢卡一眼就认出了博格,立刻打了个激灵,再看那两门黑洞洞的炮口,一丝恐慌在眼神中显现出,愈演愈烈。
他用余光瞥了瞥身边同样恐慌的骑兵们,转了转眼珠子,下马,摘下头盔和佩刀,放在马鞍上。
见这一连串的动作,不管是手下还是敌人,路旁的小贩还是窗帘后的姑娘,都感到很纳闷。
好好的摘头盔是什么意思?投降吗?
但接下来,卢卡做了个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举动。
他转身,迈开腿,穿行在马群中,没命似的狂奔!
见状,博格想都没想就抢下身旁水手的线膛枪,翻到马车顶,瞄准那狗东西的背影,迅速击发。
随着一声尖啸,子弹带着火花从枪口喷射出,掠过骑兵们的头顶,正中卢卡的腿。
卢卡发出的凄惨叫声,并不能让博格有丝毫动容,麻利地换好子弹,他瞄准卢卡的头,一枪毙命。
之前街道上的人们还不知道霍布斯被杀了,这一枪,让他们彻底崩溃了。
“天呐!”
他们抓着头发,哭嚎着没命似的乱窜,小贩连手推车都顾不上了,拼命奔逃。
楼上的姑娘们唰的一下拉起窗帘,手足无措地堵好门藏到床底,害怕得脸色煞白不停哆嗦。
敌人来了!魔鬼来了!
作为亚特兰大镇的守卫军,骑兵队在短暂的恐慌之后,选择了跑!
面对两门大炮和上百支火枪,他们完全提不起抵抗的勇气,他们所有人都没经历过真正的战斗,全是群新兵蛋子。
亚特兰大从没遇到过外敌入侵这种事,就连土匪都极少有,整个小镇的防御,一碰就破,就连最精锐的军队都是一打就散。
看着他们的背影,如耗子般逃窜,郑飞迟迟没下令击杀,汉斯按捺不住,转头看着他的侧脸:“船长?”
“收工,没必要杀他们。”说罢,郑飞看向浑身是伤的博格,问:“你要紧么?”
“不要紧”
“好,伙计们,去码头!”
几十辆马车浩浩荡荡地驶向码头,这时已临近黄昏,冬季天黑的比较早,灰暗的穹顶下,码头的劳工们正在搬最后一趟,顺便兴奋地聊天,因为今天发工钱,等会就能买桶牛奶回家了。
一大群人忽然涌进码头,这让他们凌乱,抱着货箱杵在风中,行注目礼。
“起锚升帆!”郑飞对留在船上的水手大喊。
亚特兰大的全部军队很快就要追来了,虽然完全不怵,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况且,何必屠杀那些没犯过大错的士兵呢。
码头老板可不敢多管闲事,安分地躲在屋子里,探头张望。
“船长,咱们去哪?”有水手问。
“威尼斯!”
今天思绪好乱,文路寸步难行的感觉,硬写下去肯定写不好,还请各位准个假,让在下调整好状态,明天继续五更。
最近看大家那么积极的评论,有很多话想说来着,明天再说
后面没有啦,早点休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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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八十七章 梦幻之都【第一更】
今天的海风异常猛烈,将数十面大纵帆吹成极端饱和的弧度,船尾舵调整,在码头劳工们呆愣愣的注视下,这支庞大的舰队缓缓驶离港口,在悄然降临的夜色之下,远去。
船舱里,借着油灯的光芒,郑飞继续完善自己手绘的世界地图。
这趟回亚特兰大,单纯的只是路过而已,顺便把当初说好的钱送给博格,没想到,竟然出了这么刺激的事。
干掉一个只会调戏人妻的黑心武器铺老板,和一个不知干做过多少坏事的骑兵队长,挺好。
他没去帕尔斯庄园找特蕾莎,因为自己手里的钱还不够十万银币,满船的货物都还没卖掉。
早在离开美洲大陆之前,他就想好了航行的目的地——威尼斯。
只有在大型贸易港口,才有能力吃下自己这批高档货。
欧洲的大型港口屈指可数,里斯本自然是去不得了,巴萨罗那前不久遭遇突袭,富人们肯定都跑光了。
北欧还有伦敦、安特卫普、阿姆斯特丹,地中海内侧有的黎波里和开罗,相对来说都太远。
权衡利弊后,最合适的就是威尼斯了。
水城威尼斯,位于意大利北部,有着亚得里亚海的女王的美誉,是中世纪时期非常重要的商业艺术重镇。
威尼斯的风情,离不开‘水’,蜿蜒的水巷,流动的清波,宛若默默含情的少女,眸子里倾露着温柔,她因水而生,因水而美,因水而兴。
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威尼斯有来自周围各国的商人,在这里交易货品,通常都是来卖掉葡萄酒,再买上威尼斯特产奶酪或艺术品,赚往返利润,利润称不上是巨额,但也非常丰厚了。
偶尔也会有北非和西亚的大富商,带去稀有的珍品,比如宝石、陶瓷、丝绸,还有象牙。
郑飞船舱的墙壁上,安置着那根猛犸象牙,巨无霸。
此时,在暖色调的油灯下,它的色泽微微泛黄,表面光滑润泽,更添了一分神秘感。
而最近,由于受到战火的侵扰,去威尼斯的大富商们就更多了,他们带着全部家产,迫不及待地想要做笔买卖,然后跑到北欧避难去。
他们不卖只买,毕竟手里的钱太多了,去北欧任何一个国家置办产业都还绰绰有余,所以他们想拿这些闲钱买点珍品,用来收藏或是跟贵族打关系。
急于买入的他们,不在乎价格。
转眼间,已是深夜。
十几艘大船沿着海岸线,飘荡在风景迷人的地中海,虽然现在什么都看不见。
不过,喏,岸边有灯塔,大约在两海里外,忽明忽暗的灯光,象征着希望,为人们的航行指引方向。
地中海的冬季,温暖湿润,再加上白天阳光充足,也就没那么冷了。
水手们在甲板上点了小炉子,炖着白天在镇子里买的牛肉,顺便烤几只鹅,闻着诱人的肉香,止不住地咽口水。
好多天,都没吃到过鱼虾以外的东西了,这顿美食对于他们来说,比镇子里那些美貌的女郎诱惑力都大。
如果这二者让他们选择的话,他们会选,先吃饭再嗯。
烤鹅快熟了,他们兴冲冲地搓手,商量该怎么分。
正在这时,郑飞跑过去,手速奇快地撕下两根鹅腿,之后迅速跑进船舱,留下他们凌乱。
“我怎么觉得,咱们仿佛受到了伤害呢?”
“”
回到船舱,郑飞把香喷喷的鹅腿凑在鼻前闻了闻,美美地深吸一口气,笑着唤道:“布兰妮?吃东西了。”
布兰妮躺在床上,蜷缩在被窝里,她感冒了,生病的模样,倒是我见犹怜。
她正睡着呢,露出一双眼睛,笑了一笑,摇头表示不想吃。
“越是生病越得吃,快起来,乖~”
这句话出口,他短暂的怔了片刻。
自己在哄姑娘?而且是这么发自内心的哄。
这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好奇妙。
布兰妮的撒娇打断了他的思绪,她连连摇着小脑袋,道:“我不吃我不吃!”
见状,他故意冷着脸,道:“不吃是吧,那我走了啊,今晚你自己睡。”
说罢,他注视着她哀求般的眼睛,往后退了两步,转身出门。
“哎我吃还不行。”她不情愿地哼了声,嘟着嘴从被窝里钻了出来,倚着枕头。
虽然生病了,但她还是想抱着他入睡,那样有安全感,至少不孤单。
郑飞回头冲她挤了下眼,扬了扬烤鹅腿道:“可香了,你先吃,我去拿点调料和肉汤。”
她抿着嘴不说话,笑嘻嘻地看着他。
“怎么,我脸上有花啊?”
“嘿,你变了。”
“哪里?”郑飞眉毛轻轻动了下。
“你以前不会照顾人的,都是我照顾你,你变得体贴了。”她吐了吐舌头,开心起来的模样,更令人心动。
“这样~”他在原地站了一小会儿,把鹅腿递给她,叮嘱道:“慢慢吃~我去拿东西。”
“好哒呐~”
她,沉浸在这小小的幸福中,如水的眼睛一眨,脉脉含情,满足。
他回了个微笑,走出船舱重新踏上甲板,仰头望着星空,眼神中,显露出一抹惆怅之色。
嘿,郑飞,你真的变了。
他在心底这么说。
这变化,让他感到有点不适应,但又很充实。
至少,他望着那夜空中最亮的星,笑了。
甲板上的水手们,边唱着他们自己修改的民谣,边土著似的抢烤鹅,其乐融融。
次日,清晨。
冬季的清晨,其实已经是七八点了,天才刚刚亮,朦朦胧胧的,看不见太阳。
水手们早都起床了,天色还黑漆漆的时候就绕着甲板长跑,这是他们养成的好习惯。
跑出一身汗,喝点暖洋洋的肉汤,别提多美了。
就这样,在愈来愈亮的穹顶之下,他们和梦幻般的威尼斯,遥遥相望。
他们之中有些是意大利人,但都没来过威尼斯,只听说过它的美名。
因为,那是富人出没的地方,穷人过去了,会遭受讥讽与屈辱。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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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八十八章 威尼斯的劳工和老板【第二更】
威尼斯,即将靠岸。
码头,其实称不上是码头,威尼斯各处都是码头,只不过海边的比较大而已。
劳工们刚刚来上班,他们三五成群地坐在货箱上,对着手掌哈气,趁着老板还没来,分吃烤芋头。
冬季的货船比较少,而且大多是运食物的,天气冷食物不容易坏。所以对于劳工们来说,薪水就低了不止一半。
吃着芋头,喝着最便宜的烈酒,他们在进行冬季的每日抱怨。
“以前还能礼拜天还能买桶牛奶给孩子喝,现在连面包都快买不起了!”
“我说伙计们,这些货箱里可有不少吃的呢,要不”
他们干咳了几声,四下张望,摸鼻子,寻摸合适的契机撬箱子。
“嘿,看那边是什么!”
一声突如其来的惊叫,把正准备撬箱子的鹰钩鼻劳工吓了一跳,铁棒铛的一声掉在地上,引来了周围所有劳工的侧目,他们都懂,多多少少都干过。
鹰钩鼻丢了脸,怒目瞪着叫喊的人,却在他眼中看到了惊奇,纳闷不已,于是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原来是在白茫茫的海面上,驶来一支庞大的船队。
“大船!有活干了!”
欢呼声,升腾在整个码头之上。
来威尼斯做生意的,大多是跑地中海内部贸易的,船队使用的都是那些快捷方便的小货船,配上几艘小型护卫舰,不求航行距离有多远,只求速度要快。
跑远洋贸易的大船,在这里实属罕见,而且这样的大船运的货物通常都很值钱,给搬运工的赏钱也高得多。
劳工们连芋头都顾不上吃了,纷纷跳下货箱挤到岸边,激动无比地看着大船越来越近。
码头老板姗姗来迟,从华盖马车中掀帘子出来,一眼便瞥见了海面上的船队,那些鼓胀胀的巨型纵帆,昭示了它们的吨位。
老板的眼中掠过一丝喜色,哈哈一笑,把烟斗在车上磕了两下,填烟丝点着叼在嘴里,整理好衣帽准备迎接大客户。
就这样,在人们的注目礼下,船队停靠在岸边,抛锚收帆,放下连接陆地的木板,水手们排着队有序地走下去。
码头老板机灵得不行,看到郑飞身上的名贵皮衣后,立刻吐掉烟圈,眯起眼问:“贵客从哪里来?看你的肤色应该是东方吧,听说那边正在打仗呢。”
郑飞笑笑不回答,从水手手里拿过一个沉甸甸的袋子,里面是百来枚银币。
“多出来的帮我雇几辆马车,我要去交易所。”
“请问您的货物是什么呢?”老板试探道,嘴角挂着职业性的谄笑。
“有什么区别吗?”
“如果是食物纺织品那样的便宜货,停靠的价格偏低,而如果是狐皮美酒之类的名贵物品,我就要承担风险了,得雇人来专门保护,停靠的价格自然也就高一点。”
说完,老板顿了一会儿,嘬了口烟,道:“看您的船队规模这么庞大,肯定不会是便宜货吧?”
威尼斯商人,以精明著称。
郑飞不由得笑了下,又拿了一小袋银币给他,叮嘱道:“我的货要是丢了,你知道后果吧?”
“当然,有钱又慷慨的客人。”老板哈腰道。
郑飞点头,拿上更大的一袋银币,来到等待已久的劳工们面前,在手里掂了掂,道:“把我的货搬下来码好,每人六枚银币的小费。”
话音刚落,劳工们齐刷刷地哇了一声。
六枚银币,是他们一个月的工资,这就意味着整个冬天的面包都有了!
看着他们感激的面孔,郑飞露出了微笑。
他不是什么慈善家,这么做也不是因为有钱,而是阔绰。
区区几百枚银币而已,拿去花!
咳,说正经的,他想帮帮这些穷苦人,帮他们度过这个冬天。
留下几个水手监督搬运,其他人便都去城里找地方消遣去了,货还没卖出去,他们没分到很多钱,只能找个酒馆喝酒吃东西闲聊,顺便欣赏风情十足的威尼斯街景,和来自各国的富商。
当然,还有身披绒毛大衣的女郎,她们的美,充满了东西方结合的韵味。
身负重伤的博格,被郑飞叫人送去了城里的医馆,处理他已经恶化的伤口,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博格并不是一个只会吃干饭的累赘,他常年往返于东欧和西亚之间,拥有复杂的关系网,单是这层关系,就能对郑飞提供极大的帮助。
郑飞则是在几名伙计的陪同下,乘上马车去寻找威尼斯的交易所。
一共带了四个人,圣地亚哥、汉斯、阿瑞斯,还有皮特。
皮特是郑飞最初的伙伴,是他来到这个世界最先认识的人。
他的第一艘小船,就是从皮特的叔叔手里买来的,开着它赚到了第一桶金。
他还救过皮特,那家伙为了取一只漂亮的贝壳给女儿,失足从礁石上滑了下去。
后来买到了新大陆号,那晚他们和两个最初的伙伴还坐在甲板上喝啤酒、吃螃蟹来着,到现在还记得吹着海风豪迈叫出的航海宣言。
郑飞说,为了自由。
圣地亚哥说,为了追求。
乔治说,为了财富。
皮特想了好久才说,为了他女儿
再后来,随着船队规模的扩大,没有特别才能的皮特就渐渐消隐在了人群中,变成了一名普普通通的水手,融入了大伙儿。
要不是这趟回欧洲,他想回来看看女儿,恐怕还一直那么隐着呢。
说实话,同为从亚特兰大码头出发的,最初的伙伴,他也想跟圣地亚哥和汉斯那样,帮着船长做各种事情,得到赏识并分得更多的钱。
但是,他明白自己有几斤几两,既不像圣地亚哥那么能打,又没汉斯的枪法与谋略,只能做一名普通而忠实的水手,闷的时候喝两口酒,听到有人暗地说船长坏话了,上去给他一巴掌,即便通常都打不过
他以为自己就只能这么混着了,但是他忘了一件事——上帝永远都不会亏待一个忠诚的人。
他隐藏的天赋,谁都没有察觉,包括他自己。(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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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八十九八章 交易所门口的风波【第三更,盟主9/11】
只属于他的才能,即将开启。
几辆马车,行进在威尼斯的蜿蜒水巷中,中世纪的威尼斯,是那么的迷人。
数不清的小桥,架在有些许雾霭的河面上,描绘着威尼斯的独特画卷。
桥上的人,有居住在威尼斯本地的小贩,吆喝着叫卖糖果之类的小点心,别看他的手推车不上档次,生意可好得很,那群贵族太太和小姐,很少能接触到这种民间的点心。
还有从外地来的杂耍艺人,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博众人一乐,挣点辛苦钱。
不过,最显眼的自然还是漂亮姑娘了,她们穿着棉布或其它材质的长裙,容貌称不上布兰妮那样的绝美,但也足以令马车里的男人们,直勾勾地盯着看。
比如圣地亚哥现在就是,眼都不带眨的,口水快流到下巴了才想起来抹一下。
“喂,有点出息行不。”郑飞瞪着他说。
“今天真来对地方了,好多美女啊!”圣地亚哥张着嘴,掀开帘子兴奋地盯着旁边那辆敞篷马车,那个美艳少妇高耸的****,随着马车的颠簸,一起一伏。
少妇在整理妆容,注意到他灼热的目光后,白了他一眼,用围巾盖在胸前,隔断那令他想入非非的无限风光。
圣地亚哥:“”
看到这一幕,郑飞莫名想笑,圣地亚哥委屈地苦着脸,淡淡的忧伤。
“叫你看!”很少嘲讽人的郑飞忍不住调侃。
圣地亚哥不开心地闷了一会儿,突然又眼前一亮,叫道:“哎,那边也有美女!”
见圣地亚哥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寻花世界中,郑飞便拧了拧眉心,不说什么了,透过马车的小窗口,欣赏威尼斯的美景。
即使是在冬季,威尼斯也依然那么的如诗如梦。
地中海气候,冬季比较温柔,再加上河里始终有许许多多的小船,所以是不结冰的。
这些船,有的是运送货物的,有的则是富人租下来游玩观光的。
威尼斯的富人和贵族不喜欢买船,因为船的数量太多了,买了不但无法彰显身份,反而与那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渔民小贩为伍了。
此时,估摸着已经快到上午十点了,太阳也终于舍得冒出头,懒懒地投下暖融融的阳光,照在这座被水环绕的城市。
马车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沿着河畔的街道行进,不知过了多久,它停下了。
车夫勒紧缰绳,回头笑道:“先生,您得换船了。”
郑飞向前望去,只见对岸有座高大的建筑,上面挂着一个牌子“交易所”,门口挤着许多带礼帽的商人,手里或拄着拐杖,或提着布袋,不停和同伴交谈,紧张地等着交易所开门。
每天上午十点整,交易所准时开门,晚上八点关闭。
看了一路美女的圣地亚哥,终于把心收了回来,原因是最后一位美女款款走进了首饰店,没得看了。
交易所是商人出没的地方,附近基本都是旅馆和高档酒吧之类的,给商人提供便利的设施,很少会有姑娘出没。
听车夫要撵自己下车,圣地亚哥歪着头,不解道:“那边不是有桥吗,过去不行?”
车夫摇摇头,耸肩无奈道:“那座桥不让走,你没看见那有几个士兵守着?”
“好好的桥为什么不让走?”
“嘿,看见河边摆渡的老头儿没?他是镇长的叔叔,懂了吗?”
“世风日下啊!”圣地亚哥嘴里冒出这么一句,头脑简单的大汉忽然开始感叹人生,让人觉得挺可爱。
每天早上,镇长都会派士兵守住交易所附近的桥,不让任何人通过,那么商人们想抵达交易所,就只能乘坐他叔叔家的船,收费不低,但商人们有的是钱,不在乎这么点。
下车,几人来到河畔,摆渡的老头儿正在享用烤鹅,见有客人来也不殷勤,抬了下眼皮道:“要过去?”
有个镇长侄子,他不需要满脸赔笑,再说了,想去交易所只有这一条路。
“嗯。”
“每人五个银币,给钱立马走。”老头儿说着,咬了口香酥的烤鹅腿,美美地砸吧嘴。
“这么贵?”圣地亚哥叫了起来,虽然他现在也不缺钱,但多年养成的节俭本性还在。
“爱坐不坐!”老头儿没好气地说,过了一会儿又补了一句:“穷鬼还想去交易所!”
面对侮辱,圣地亚哥瞬间来火了,不过他没无耻到打老头子的地步,只是狠狠瞪了一眼,然后摸摸口袋,空的。
在他愣神的功夫,老头儿放下烤鹅腿,不屑道:“我说你是穷鬼吧,喏,跟你的有钱朋友借啊!”
身后有镇长撑腰,老头儿在威尼斯向来是这么嚣张,不过他只是看着老而已,其实也才五十岁,泡的妞太多把自己身体给搞坏了。
郑飞拍拍圣地亚哥的肩膀让他消消火,自己则是摸出了几十个银币,然而,还没等他递给圣地亚哥,那家伙突然做了个令所有人诧异的举动。
身高近两米,体重两百多斤的大汉,招呼都没打,纵身一跃扑通一声跳进了河里,冬季冰冷刺骨的河水!
受到惊扰,无论是交易所门前口若悬河的商人,还是匆忙经过的路人,全都停住嘴或脚步,齐齐地将视线移向跳水的大块头。
“天呐,他疯了吗”好多人这么说。
就这样,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圣地亚哥游到了对面,吃力地爬上岸,咬着嘴皮强忍着让自己不发抖,看向那个呆若木鸡的老头儿。
这是圣地亚哥第一次冬泳,也是老头儿第一次被人打脸,以前不管他多嚣张,客人最后都会乖乖把银币给他,央求他摆渡。
这时,商人们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来,叫好。
“厉害!”
“终于有人教训教训那个老家伙了!”
“王八蛋!”
老头儿抓了下头发,颜面尽失,很显然,这些年他引起了全镇商人的公愤,有多少人恨不得揍他一顿。
郑飞叫了他一声,道:“二十枚银币,把我们送过去。”
“滚!老子就算凿了船也不送你们!”正在气头上的老头儿吼道。
闻言,郑飞看了阿瑞斯一眼,挑了挑眉头。
阿瑞斯会意,上前扯住老头儿毫不费力地丢到一旁,抢船。
老头儿一屁股坐地,愣愣道:“我是镇长的叔叔!”
“哦。”郑飞跳上船,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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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九十章 象牙雕刻【第四更,盟1主10/11】
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抢了自己的船,划走,老头儿好几秒才反应过来,扯起嗓子吼道:“我是镇长的叔叔!你们这群混蛋!”
没人睬他,回应他的,只有众人的讥笑与起哄。
守在桥边的士兵见这边出事了,犹豫着要不要过来。
“长官,我们去吗?”
“别多管闲事,来威尼斯交易所的商人个个都不是好惹的角色。”
“可是镇长说”
“镇长只是让我们守住桥,又没让保护那老家伙,管他呢!”
军官看向老头儿的眼神中,充满了获胜似的快感,平常没少受这老头儿的气,那几个抢船的人,干的漂亮!
众人的掌声与欢呼就像是助推剂,很快就把小船推到了河对面,几人跳上岸,不止是浑身湿透的圣地亚哥,所有人都在用赞许的眼神迎接他们。
郑飞看着圣地亚哥那湿漉漉的头发,笑道:“喂,不怕冷吗?”
圣地亚哥满不在乎的一笑,道:“比埋在雪底下暖和点。”
他们的笑容,只有好兄弟之间才会存在。
“冷就哆嗦吧,别忍着了!”
“我不,我就忍!”
说话间,有位衣着考究的绅士走了过来,他左手端着颗小巧精致的镀金烟斗,右手则是持着根拐杖,墨黑色的,黑得发亮。
下巴,有那么一点点络腮胡子,半黑半白,估摸着已经快六十岁了吧。
“几位,从哪里来啊?”他笑问,苍老的声音中,却有着一种莫名的劲头。
“为什么每个人都要问我一遍呢。”郑飞玩笑道:“我从大海来!”
“喔,原来是航海家,我代表威尼斯商会,欢迎你们的到来!”说罢,老绅士微微收腹以示鞠躬,随后瞥了眼河对面,略带担忧道:“那老家伙的侄子是镇长,你们刚才那样,会捅娄子的。”
他们几人,不约而同地微笑了起来。
捅娄子这种事,他们称不上热衷,但绝对不在乎,毕竟捅的也不少了,大越狱、里斯本强行突围、抢占葡萄牙岛屿、歼灭葡萄牙海军精锐这一系列的娄子,在普通人看来不知该死多少回了。
似乎走到哪都要犯点事,没办法,就这暴脾气。
这时,悠远绵长的钟声,响彻在蜿蜒的威尼斯水巷中。
“咚~咚~”
十点整,交易所开门。
那扇仿佛尘封已久的,神秘的大门,在商人们的注视下,缓缓敞开。
然后,专门负责交易所安全的士兵们站在两旁,指挥他们排队进去。
作为威尼斯最繁忙也是含金量最高的地方,交易所的安保至关重要,负责这里的军队,战斗力比镇长的警卫还强。
几乎每个士兵,都配备一把长刀,一支短管火枪,以及一枚轻便而坚硬的盾牌。
落座。
“先生们,请安静!”
一个成熟的男嗓,使得各位紧张交谈的商人,识趣地闭上嘴。
他是交易所的幕后老板,名叫马尔克,具体身份未曾透露过,人们只知道在威尼斯,镇长都得乖乖听他的话。
直到交易所鸦雀无声,马尔克才继续讲话。
他满意地笑了笑,站在台上面向众人,道:“今天天气不错,让人心情也舒畅得很,诸位觉得呢?”
层起彼伏的附和声。
“嗯!”
“马尔克先生真睿智!”
角落里,汉斯连连摇头,嘟囔了一句:“这马屁拍的,一点水平都没有。”
“切,那你拍一个。”圣地亚哥喜欢和他拌嘴,鄙夷地竖起中指。
汉斯转了转眼珠子,看向郑飞,盯了好一会儿,直到盯得郑飞心里起毛,忽然赞叹道:“啊!我的老船长,你就是那天上的太阳,你就是那奥林匹斯山顶的烽火,给我带来光明和温暖!我”
“滚!”郑飞抬手砸了他的后脑勺,啪叽一声脆响。
不少商人听到动静,回头来看,看到是他们几个,笑着摇摇头。
台上,马尔克抬抬手,示意人们安静下来,接着说道:“大家也都知道了,今天我们将要拍卖一件极其名贵的商品,它是托马斯老先生的珍藏,象牙雕刻!”
托马斯,就是刚刚在门口和郑飞说话的那位老绅士,他不是威尼斯人,但在威尼斯有处房产,供他来做生意时落脚。
在马尔克宣读完后,他站起来对大家鞠躬示意,嘴角始终挂着友好的微笑,这笑容和普通的商人有着质的差别,看起来绝不敷衍。
商人们纷纷激动地鼓掌,虽然他们中许多人都买不起那东西,但他们也要拼命造势渲染气氛,好让买得起的人出高价。
这种做法对他们没好处,但对更富的人有坏处,这就足够了。
“下面,就让我们请出这件价值连城的宝物!”在一片哄闹声中,马尔克笑着喊。
他巴不得商人们把气氛搅起来,宝物拍出的价格越高,他就能拿到越多的分成。
象牙雕刻,提起了郑飞的注意力,他想看看在这个地方,象牙能卖到多少钱。
很快的,一名美丽的姑娘捧着木盒款款而出,小心翼翼地放在展示台上,打开盖儿。
泛黄的月白色,显得古老而厚重,岁月的积淀,使得它更加珍贵,价格飙升。
姑娘的手指在象牙雕刻的表面轻轻一滑动,露出甜美的笑容,柔声道:“这尊雕刻,据说是在三十年前,托马斯先生的一位贵族朋友送他的,很多人看到它会觉得很熟悉,因为它雕刻的是东方人使用的笔筒,它是从东方的天朝大国流传来的”
姑娘说个不停,但大家好像都吃她这套,因为她的美貌容颜,以及令人发酥的嗓音。
汉斯不耐烦地拖着腮,抱怨道:“废话真多,直接开始拍卖不久行了。”
郑飞眉宇微抬,解释道:“介绍背景,以便于抬价,这家交易所很专业,你说对吧圣地亚哥?”
他晓得问了也白问。
“嗯,确实挺漂亮的!”圣地亚哥一如既往地盯着美女看,看她娇嫩的红唇,上下跳动,撩人心弦。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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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大航海 第一百九十一章, 交易所的乱【第五更,盟主11/11】
也不知过了多久,这位漂亮姑娘终于巴拉巴拉地说完了,用她美丽的大眼睛扫视一圈,含笑道:“竞拍开始,起拍价,十万枚银币!”
这个价码,立刻引起了交易所里的轩然大波。
“十万?!”
“只是起拍价就这么高”
这群或真或假的绅士们,有的取下了大礼帽,有的默默捏紧手中的拐杖,死盯着展示台上那光泽温润的象牙雕刻,摇头叹息。
叹气和咋呼的人,都是没钱的主儿,真正的大富商都是安之若素,静静等着抬价。
足足闹腾了两分钟,交易所才重新安静下来,望着台下的人,姑娘嘟起小嘴,作出失望的样子道:“没有哪位有魄力的先生抬价嘛?”
言外之意,你们好怂。
不知是等待已久还是想得到美人儿的芳心,终于有个铿锵的嗓音响起。
“我出十一万银币!”年纪不过三十的男子,高举手臂大喊,喊完后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四周,神色得意。
威尼斯本地的商人知道,这是张陌生的脸孔,一定是初来乍到的浑小子,不知天高地厚。
男子的得意在脸上停留了不过两秒,便有人加码了。
“十二万银币!”
紧接着。
“二十万!”
之后,交易所大厅出现了短暂的寂静,而后迅速沸腾。
从十二万直接飙到二十万,此等魄力,令台上的美丽姑娘,不禁翘起了她那娇艳的嘴角,渐渐的,上扬为倾慕的弧度。
喊话的是威尼斯名头很响的财主,在乡下拥有好几处城堡庄园,共有八个老婆,个个都是令人心仪的美艳少妇,当她们结伴乘坐小船穿行在交错汇通的小河中,指着岸上的风景欢笑出声,路旁的男人都会纷纷转头去偷看,不管妻子在不在身边。
二十万,虽然还没达到托马斯老绅士的心理价位,但也可以收了,这个价格正好能还上儿子欠的赌债。
想到儿子,他便窝火地攥了下拳头,要不是因为那个混账玩意儿,自己怎么舍得卖掉好友赠送的象牙雕刻!
他垂头叹息,摩挲着精致的小烟斗,正要嘬上一口,倏然听见一个声音:“我出二十五万!”
循着声音望去,是之前那个年轻男子,神情依然是那么得意,在众人看来,纯属年轻气盛狂妄自大。
二十五万,再往上抬就不是小数目了,财主皱皱眉,抬眼望着那尊象牙雕刻,仔细斟酌到底要不要。
过了好久,他都没能抬价,于是交易所美女笑盈盈地来到台中央,娇声宣布:“那么,这件珍宝就”
“三十万!”
财主几近于吼的叫喊,再次掀起了交易所里的**。
“嚯!”
“厉害,厉害!”
“我们的图伦老爷,果然是不一般,让那外来的小子看看咱们威尼斯人的实力!”
除了这些惊叹的、浮夸的商人,还有少数的几位稳稳当当地躺在椅子上,丝毫不为所动。
那几位才是真正的大佬,带着全部家产从东欧或西亚来,他们迟迟不肯抬价,不是嫌贵,而是没兴趣,这种象牙雕刻他们不是第一次见了,在东方的天朝大国几乎每个达官显贵家里都有,并不算多稀有。
角落里,汉斯实在是忍不了众人的疯狂表示,低声道:“我真想一枪崩了他们!”
“你一枪能崩几个?”圣地亚哥继续给他下绊儿。
“我一个个崩!”
郑飞不去理睬他们的吵闹,摸着下巴,目光在交易所里每个人身上掠过。
那个身穿羊毛大衣的,坐在那里一直不说话,自顾自地玩掌心里的玛瑙球,多半是个大富豪。
最东边站着的那个,眼神中透着一股子狠劲,手总是不自觉地放在腰间,极有可能是个保镖,腰间别着短管火枪。
渐渐的,也许是觉得自己一直秀惊讶太无趣,商人们终于平息了下来。
之前叫了二十万的那个年轻人,铁青着脸,在交易所重归安静后,忽然露出了无所谓的笑容,冲台上的美女吹了个口哨,平淡说道:“我加码,五十万枚银币。”
美女眨了下眼,把额头前的长发拨到耳后,似乎是在质疑他的实力,确认性地问:“您说多少?”
“五十万!”
高亢的嗓音,钻进所有人的耳朵,年轻人得意之色不减,还翘起了二郎腿,完全不像是能拿出五十万枚银币的人。
甚至可以说,他连个商人都不像,倒像是千金一掷为红颜的王公子弟。
“您是说五十万吗?”美女轻咬娇唇,面露疑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其他人也是如此。
“没错。”
说罢,年轻人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四下扫了一圈,重复道:“我出五十万银币,买这尊象牙雕刻!”
果断决绝的语气,令得交易所出现短暂的沉寂,而后,瞬间炸锅。
商人们的质疑声议论声,不可思议的喊叫声,仿佛要把屋顶给掀了。
“这家伙什么来路?!”
“看他那吊儿郎当的样儿!一万银币都拿不出来吧?!”
作为象牙雕刻的卖主,托马斯老绅士险些幸福得晕过去,被人扶着后,躺在座椅上,脸上有着无法控制的笑意,连一直握着的墨黑拐杖都撒手丢了,激动得不停发抖。
五十万银币,也许在威尼斯这样的大港口算不了什么,但是放到某些小镇,足以成为首屈一指的人物,而托马斯最近正想找个小镇去养老。
听到这个价格,最兴奋的除了托马斯,就数郑飞了。
台上的那尊象牙雕刻,和自己手里的那根猛犸象牙,简直就是苹果和西瓜的差别。
这都能卖到五十万,猛犸象牙卖两百万都算少的!
他笑着,不经意的一瞥,笑容却突然凝固。
最东面的那个人,趁着这乱哄哄的劲儿,悄然离开座位爬上了第二层,避开众人的注意,摸出火枪努力地想要瞄准那个年轻人。
距离太远,郑飞无法阻止。
“砰!”
不是枪响,而是大门被人踹开了,几十名背着火枪的士兵冲了进来站好队,随后,一个人的出现立刻引起了商人们的敬畏。
好困哈,但是我做到了,嘿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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