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1章 一半山川带雨痕。 第一章。一半山川带雨痕。 刀剑入肉的感觉尚在,叶且歌以为,自己会感觉到很疼的。可事实上,那不是痛,而是胸口的一点冰凉。 “且歌!” 身后是男子的一声轻呼,他的身后,还交叠着无数刀剑相碰的声响。 叶且歌用手中的重剑用力向刺中自己胸口的狼牙兵砸去,而后回身一个浅淡的微笑,她对身后的白发的男子柔声道:“师父,要小心呐。” 白发男子双目已渺,却出手顷刻之间革杀数人。 而他得不远处,少女手中的重剑脱力坠地,一身明黄轻甲的藏剑弟子用仅剩的轻剑支撑着自己的身体,却终于没有了呼吸。 那是大唐年间最为惨烈的一场战争,战火无情,无数藏剑弟子身陨于此。可是对于叶且歌来说,能以手中双剑守护脚下的哪怕一寸土地,以血肉之躯保佑自己心中重要的哪怕一人,就已经是足够了。 公元七百五十六年,藏剑山庄大庄主叶英,率众藏剑弟子赴睢阳,苦守数月,藏剑弟子死伤过半,大庄主亲传弟子,正阳门下叶且歌战死沙场,睢阳战歇之日,大庄主叶英亦不知所踪。 胸口的凉意仿佛还没有消散,叶且歌猛然睁开眼睛,刚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却只能发出一阵细弱的婴啼。 她愕然的想要看看到底身处何种境地,却发现自己被包裹得很紧。她竟是半点也动弹不得。别说起身,就连伸出一只手来也是费力。 叶且歌自幼蒙叶英亲自教导,虽然是女子之身,却行事端方沉稳,自有一派大家气度。如今不知身处何地,自己又变成了只能咿呀学语的婴孩,叶且歌索性停止了无用的挣扎,选择了静观其变。 婴儿的视线模糊,能看清的也不过是眼前的方寸之地。叶且歌尝试了半天,只得对这个事实表示认命。索性闭上了眼睛,叶且歌不再做徒劳的挣扎。 没有过多久,有些沉重的木门就被“咯吱”一声推开,一个身着褐色衣袍的老者走进来先推开了门,而后,一个身量未足却一身寒气的小小少年便走了进来。 “少主,这就是小姐了。” 婴儿受不得凉,所以哪怕是在终年炎热的南海,老者也拿出了十足的小心。他仔细的掩上了门,这才对那个白衣的小少年低声说道。 老者的声音很轻,小心翼翼的,仿佛是怕惊扰到了小木床上的婴孩。 被称之为“少主”的小少年不动声色的蹙了蹙眉,却还是放轻了脚步,收敛了自己一身的寒气,轻巧的走到了那个小木床的旁边。 这是他的妹妹,是他血脉相依的亲人。奇异的感觉涌上了心头,小少年走上前去,似乎想要距离叶且歌更近一些。 只是如今小少年还没有叶且歌身下的摇篮高,他抿了抿唇,似乎对眼前的境况有些不满。 老者偷偷的笑了一下,绕过木床,从床后取来了一个小凳子,不声不响的将它放在了木床的前边。 小少年身上的寒意似乎更胜了几分,强到连五感不灵的叶且歌都能感受得到。她的睫毛颤了颤,却没有睁开眼睛。 这一微小的变化并没有逃过小少年的眼睛,他垂下了眼,掩去琥珀色的眸子中一闪而过的歉疚。然后,他收敛了自身的气场,虽然有些不情愿,却还是踩上了那个老管家特地准备的矮凳。 伸出了一根手指,小少年轻轻的触上了叶且歌红皮还没有褪的小脸。 他的动作很轻,叶且歌觉得有些痒,所以就忍不住动了动头。她一身骨骼尚软,所以,她以为的转头,实际上不过是极小幅度的在小少年的手上蹭了蹭罢了。 她忽然的动作让那个小少年呼吸一窒,半晌之后,他才试探性的又动了动手指。这一次,叶且歌没有理他。 指尖是婴儿光滑细腻的肌肤,带着暖意的,鲜活无比。这一次妹妹也很乖,并没有表现出反感与不适。小少年微微勾起了嘴角,寒冰一样的琥珀色的眼眸之中,也弥生出了三分暖意。 白云城地处南海,常年炎热。可饶是这样,叶孤城却始终觉得,这里太冷了。直到他踏上既定的路,在紫禁之巅一剑绝尘,叶孤城都始终感觉,这寂寥的人生和手中的长剑一样,冰冷又不带一丝暖意。 来时不惧风雨,去时亦不畏人言。孤高剑客也好,乱臣贼子也罢,叶孤城既去,这些便留给后人笑谈即可。 然而,让叶孤城始料未及的事情是,他再睁开眼,竟然是自己七岁的光景。 童年对于他来说是一片虚无,任凭他怎么回忆自己七岁时到底是什么样子,能够想起的,除却那柄长剑,便是先祖像是诅咒一样的“复国”遗训。 可是,童年的记忆再怎样模糊,有一点叶孤城也是肯定的,那就是他不会在七岁这一年有一个同父同母的妹妹。叶家一脉,子嗣一贯稀薄。所以对于身为族长的叶孤城来说,叶家的每一个子弟都是珍贵。这也是为何前世他分明知道叶孤鸿不成器,却依旧亲自教导的原因。 若是……他真的有一个相差七岁的小妹妹,他又怎么会不管不顾的选择踏上那一条绝路,只想结束叶家人沉重的命运呢? 心中骇然又有些怪异,叶孤城站在叶且歌的小木床前,伸着手轻轻的触摸着指下的那张小肉脸。 这是一个健康的孩子,虽然父亲与人论剑战败身死,母亲受了刺激早产了半个月,最终也匆匆随着父亲去了——叶孤城的轮回而来,到底没有改变父母既定的命运,然而,他们却给他留下了一个健康又鲜活的妹妹。 心里像是被什么触动了一般,叶孤城轻轻的拍了拍皱着眉,仿佛下一刻就要哭出来的小姑娘。他的动作生涩,神情却仿佛比他第一次拿剑还要郑重几分。 “少主,小姐还没有名字。”老管家看着叶孤城的动作,微微一笑,又在一旁提醒道。 叶孤城的动作一顿,这才意识到,老管家说的没错。他们的双亲去得突然,就是这个孩子,还是白云城的神医从鬼门关里生生抢回来的,父母没来得及给她取名字,于是这件事,自然只能由他这个兄长来办。 从小襁褓之中勾出婴儿的小手,叶孤城摩挲着手中的那份柔滑软腻。叶家人的手,注定是拿剑的手,可是如今自己手中的这只小手,却让叶孤城难得的有些怀疑自己——他开始怀疑,自己真的能将这个幼小又纤细的孩子养大么? 沉思了半晌,叶孤城终于缓缓道:“出处未易料,且歌缓愁容。便叫,叶且歌吧。” 且歌缓愁容。这是叶孤城对于自己幼妹的期许,这个孩子生得太苦,一出生便失去了父母的庇佑,所以,便暂缓愁容吧。前世之事不可追,可是今生,叶孤城总是要护着她的。因为,他们是这世间彼此唯一的亲人了。 叶且歌听见那个小少年口中吐出的名字,她常常的睫毛微微一颤,终于是睁开了眼睛。 两双同样琥珀色的眼眸相互对望,却不知怎的,忽然弯出了一对相似的弧度。 叶孤城很少笑,可是,此刻,他知晓自己并不是高冷决绝的剑客。在叶且歌面前,他更乐意去当一个宽和的兄长。这个身份他前生从未接触过,不过如今看来,滋味并不坏。 叶且歌也不由自主的笑了。她被师父教导得心境澄澈,而越是心境澄澈的人,善与恶的界限也就越分明。虽然眼前这个小少年寡言到有些冷漠,可是叶且歌还是能够感觉得出来,那人对于自己,是全然的善意的。 叶且歌是足够聪慧的女子,如今,她已经大约知道了自己经历了什么。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投胎转世吧?虽然并不知道自己为何还会带着前生的记忆,可是对于叶且歌来说,藏剑山庄的一切,都是她最宝贵的。能够永远记得,真的是再好不过了。 这一天,是白云城极为寻常的一天。而对于叶且歌来说,她除却重新拥有了和前生一般的名字,还被新鲜上任的兄长大人连人带床的搬到了他的房间。 知道白云城新添了一位小姐的人不多,而叶孤城此举,更是说明了这个白云城的大小姐的身体孱弱——她本就是早产儿,如今呢又已经到了不得不让兄长日夜照顾的地步,除却孱弱,还能如何形容呢? 而之后的几年,叶且歌很少出门,一般只在叶孤城的院子里活动,从不现身人前,便更是坐实了那个传闻。 叶孤城的剑法越发精湛,重来一世,生死轮回,他又有了更多的体悟。一直到他十五岁之时,一人连败九位南海剑客,被尊为南海群剑之首——比之他的前世,要足足提前五年。他越发像是如同前世一般的一刃寒芒,却为了自己的至亲,走上了一条和前世相去甚远的道路。 在叶孤城的光芒之下,叶且歌就宛若是一个小小的影子。她安静的成长着,以真诚回报着叶孤城的偏爱,却也守着自己心中关于藏剑的种种,片刻不忘。(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2章 长河渐落晓星沉。 第二章。长河渐落晓星沉。 “时太庙为贼所焚,权移神主于大内长安殿,上皇谒庙请罪,遂幸兴庆宫。三载二月,肃宗与群臣奉上皇尊号曰太上至道圣皇帝。乾元三年七月丁未,移幸西内之甘露殿。时阉宦李辅国离间肃宗,故移居西内。高力士、陈玄礼等迁谪,上皇浸不自怿。上元二年四月甲寅,崩于神龙殿,时年七十八。【1】” 白云城是经年的静谧,尤其是在城主府。叶孤城虽然尚未及冠,但是无论是那仗剑之威,还是沉稳心性,都让人不敢轻视这个太过年轻的白云城掌舵人。 而在他的书房中,一个身量娇小的少女和他邻桌而坐,一双眸子之中仿若是凛冬的霜雪。她还梳着孩童的双髻,却规规矩矩的坐得端正。小姑娘的声音还有些脆嫩,却一字不差的将那本《唐书》上的文字读了出来。 叶孤城正在一张宣纸上写着什么,听出妹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异样,他的手不由顿住。放下手中的狼毫,叶孤城向叶且歌递去了一个眼神。 那只是轻轻的一抬眸,却少有的带上了一丝宽和与温柔。 叶且歌揉捻着书页的手停了下来。实话讲,这并不是她第一次读这本《唐书》。一睁眼便是六百年后,她怎么可能不去寻找自己生活过的那个朝代的蛛丝马迹?哪怕是史书浅浅一笔,哪怕是所有的家人亲友都已为陈迹,可是,她还是想要找到青史之上关于他们的只言片语的。 然后,她如愿以偿的找到了史书上关于那场睢阳之战的记载,可是那场折损了藏剑半数精锐的战役,最终却只说“时江湖,有豪侠出而护黎民”而已。 而六百年后,朝代已经更迭过数次,她的盛唐,终于消散在浩瀚的时光之中。 朝代的更迭不可避免,没有什么朝代能够真正的千秋万代。这个道理,叶且歌不是不懂。事实上,出身藏剑正阳门下,乃是大庄主叶英亲传弟子,叶且歌的心性远比常人要更加豁达清明。 有道是君子如风,而不强求、不执拗,方才是君子之风。 没有得到叶且歌的回应,叶孤城也并不催促。然而,他却是用那双寒星一样的眸子静静的看着叶且歌,一定要得到一个答案。 叶且歌抬起了眼眸和叶孤城对望,半晌之后,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忽然对叶孤城道:“哥哥,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 叶孤城有些诧异,恍惚却又觉得冥冥之中总会有这样一天——相处近九载,他再是了解叶且歌这个妹妹不过了。这孩子平日看起来是十足的乖巧,可是叶孤城却总觉得,她是有心事的。 叶孤城将叶且歌近乎是当做女儿一样养大,叶且歌平素的吃穿用度叶孤城尚且不假人手,习字练剑自然全由他一手承办。 叶家人世代习剑,时有天纵奇才之人出世。然而作为叶孤城的幼妹,叶且歌在剑之一途上却只是表现平平——不说惊才绝艳的叶孤城,叶且歌表现出来的习剑天赋,就连叶家旁系的叶孤鸿也不如。 且歌本是女子,叶孤城对此本不苛求。可是按照他的眼力,却总是在妹妹习剑的时候感觉出一丝异样。而今日这孩子要说的事情,叶孤城一瞬间就想到,那或许会与他感觉出的那一丝异样有关。 叶孤城轻轻的点了点头,放下了手中的笔,静静的注视着叶且歌的眼睛。 叶且歌平稳了一下自己的呼吸,才终于说道:“我出生于大唐开元二十四年,出身西湖藏剑山庄。乃正阳门下弟子,家师叶英。” 叶孤城鲜少多余表情的脸上,难得的浮现出了一丝惊诧。他微凉的手指贴上了叶且歌的额头,又伸手探了探叶且歌的脉搏。 叶且歌轻轻的按住了叶孤城的手,认真道:“至德元年,睢阳一役,藏剑精锐尽出,且歌与家师一道苦守睢阳,有人背后偷袭,一刃破我胸口,再之后,我醒来便在白云城了。” 叶孤城蓦然收回了自己搭在叶且歌手腕的上的手。他目光之中的温度一点一点的退去,周身从未在叶且歌面前展露过的剑气,蓦的就向叶且歌压来。 叶孤城的目光之中带着毫不掩藏的审视,那份冰冷让叶且歌只觉得心口一窒。半晌之后,她才听见叶孤城淡漠的声音:“你醒来的时候,是哪一天?” 在这样的情况下,叶且歌却忽然笑了。她明白自家的兄长在纠结什么——比起那些离奇的生前世,她家兄长更在乎的,是那个和他血脉相依的妹妹是否换过人。 毫不畏惧叶孤城森然的剑气,叶且歌托着腮,冲着叶孤城眨了眨眼睛,而后有些促狭道:“大约是……哥哥站着小木凳戳我脸的那一天?” 然后,叶且歌就明显的感觉周身威压一轻,叶孤城干咳了一声,重新拿起了笔,一直到写满了整张纸,叶孤城才低声对叶且歌说道:“前生之事,莫要与旁人提起。” 这一次,叶孤城尚是少年的声音里带上了一丝浅淡的担忧,更多的,却是如释重负——幸好,哪怕是还带着前生的记忆,可是他的妹妹终归还是他的妹妹。血脉至亲不可断绝,这些年来的兄妹之情,也始终是这一人。 这就……完了? 纠结了将近十年,叶且歌方才战战兢兢的对兄长坦诚,结果居然是这样?是该说兄长太过淡然,还是自己太过多虑了呢,叶且歌不由摇头失笑,转而对叶孤城说起了一件正事:“藏剑山庄以锻剑习剑闻名,且歌身为大庄主叶英弟子,苦练二十余载,对藏剑武学小有心得。叶家剑法固然精妙,只是却仿佛于且歌所学相背。” 一个人的习惯并不容易改变,更何况叶且歌出生便是藏剑弟子,藏剑的剑招早就深入她的骨髓。所以,与其说她是天赋平平,不若说,她根本就无法接受叶家的剑法。她每一次出剑,都会不由自主的被原本的习惯影响,使得剑招不够精纯,这才导致她分明由叶孤城亲自教导,却还不及叶家的旁系。 “天下武学,触类旁通,尽归其一。” 叶孤城的神态变得有些严肃,尽管重来一世,他已经决意要改变许多东西,然而不变的,却是他对剑之一道的执着追求。对于叶且歌的话,他能够理解,可是却并不赞同。所以他说出了这番话,是教导,也是劝诫。 “是且歌修为不够。”叶且歌有些惭愧的低下了头。她看了看自己的手,毫无疑问,这是一双天生为剑而生的手。因为还没有长开,所以她的十指并不如前世一般纤长。可是叶且歌已经试过,这幅身子天生神力,最是适合藏剑一脉的武学。 毕竟,那动辄六十斤的重剑,不是寻常人能够挥得动的。 叶孤城看着叶且歌有些失落的神情,只是轻轻的摸了摸她的头。 在他真正年少的时候,也曾争一时之胜,于习武之途上冒进。而那结果,无疑是惨烈的。那一次,他周身筋脉断裂,若非白云城的三位神医倾力施救,恐怕他此生都不能再拿剑。而哪怕他断裂的筋脉被侥幸接上,也让他足足躺了大半年,之后又用了很久的时间,才堪堪恢复到自己的巅峰水平。 有一些亏,吃一次就已经足够了。叶孤城并不想让自己的妹妹重蹈覆辙,所以,他拍了拍小姑娘的头,让她不要太过心急。 叶且歌明白叶孤城的意思,对于兄长的好意,她报以一笑,之后藏好了眼中的失落,继续对叶孤城说道:“既然如今且歌已经对哥哥自陈来历,那么从明天开始,且歌想要重习藏剑剑招。” 对于叶且歌的想法,叶孤城没有阻拦。他点了点头,对叶且歌道:“既然且歌已有成算,那么明天便和为兄一道去叶家的内库挑一件趁手的兵器吧,传闻藏剑弟子配双剑,一轻一重,怕是和寻常长剑有所不同。” 叶且歌有些诧异,转而却笑自己执迷不悟了——史册之上没有盛唐之时“一教两盟三魔,四家五剑六派”的传说,却不代表着江湖之中没有他们的痕迹。到底是江湖中人,那些残迹,终归还是要向江湖中寻。 “哥哥知道藏剑?”叶且歌望向叶孤城,眼眸之中分明有些期许。 叶孤城不经意一般的用左手的拇指擦过食指,低声道:“和我们祖上有些渊源。” 只是,到底是何等渊源,却是任凭叶且歌怎样追问,叶孤城都不肯再透露半分了。 叶且歌有些失落,不过还是问道:“那哥哥,如今藏剑山庄还有后人么?其他门派呢?天策,七秀,万花,五毒,唐门,纯阳,少林,明教还有……恩,苍云和长歌?” 叶孤城垂下了眼眸,揉了揉小姑娘柔软的双髻,却没有说话。他又如何告诉她,安史之乱以后,天策折戟,万花绝响,藏剑不复,纯阳雪深,七秀水止珠沉,唐门仅剩妇孺,五毒蝴蝶泉漫血,少林空留残寺向斜阳,至若其他门派,也终归没有了传人。 “明天去挑双剑吧,虽然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但是应当有且歌用着趁手的。”强自转移了话题,叶孤城叠起桌上写满了字的宣纸,牵着叶且歌的手,一道向外走去。 叶且歌的心沉了沉,却最终迈着小短腿,跟上了叶孤城的脚步——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她终归,还是要向前看的。 而那些过往,她自己记得,就已经足够。(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3章 不知窗前明镜里。 第三章。不知窗前明镜里。 第二日,叶且歌便在叶孤城的带领下来到了叶家的内库。入目,满库的神兵利器让她恍惚想起了故地光景。旋即,在兄长的示意之下,叶且歌回神,开始在库中寻两把合适她的兵器。 对于轻剑,她倒是并不担心,唯有藏剑的重剑,恐怕藏剑之后,江湖之中再也没有人使用了。 未曾想,一番找寻下来,竟真的让叶且歌发现了一柄尘封已久的重剑。那剑的剑尖圆润无锋,剑身宽大,在之上还刻着暗红色的花纹,虽然尘封日久,可是却被保养得很好,恍若时光就此尘封,六百年的光阴并未流逝。 叶且歌走到了那柄重剑跟前,果然在它的不远处找到了那把同样被妥帖保管的轻剑——重剑天祭,轻剑致情。曾经这两把在藏剑山庄作为派发给入门弟子的最寻常的武器,时隔百年,却让叶且歌有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 将天祭和致情抱在怀里,叶且歌对叶孤城道:“哥哥,我就要这两柄了。” 叶孤城点了点头,对幼妹会选择这两把先祖留下来的剑并不意外。微微颔首,叶孤城道:“既然如此,明日你便与我一道练剑吧。” 叶且歌乖巧的应下,随后,在叶孤城伸手之前,她直接将那所比自己还要高上一些的重剑系在身后,而后拿起轻剑致情,不见有丝毫吃力的走了出去。 叶孤城沉默了半晌,方才放下了伸出去想要帮叶且歌拿剑的手。 关于藏剑的怪力,他在家中的古籍之中看见是一回事,而他亲眼看见,并且那个使出这一身怪力的是他从小亲自带到大的妹妹的时候,却又是另一回事了。 然而无论怎样,叶且歌与众不同的来历,并没有让叶孤城对她的态度发生任何的转变。而除却转换了剑路,重新练习藏剑的武功之外,叶且歌的生活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藏剑虽然已经没有了后人,但是数百年前一个那样风光的门派,是不可能在江湖之中完全湮没痕迹的。叶孤城固然不怕有人以此对他白云城生出什么歪心思,却唯独担心妹妹因此被人算计。思虑之下,在幼妹没有完全成长起来之前,他有意对外封锁了叶且歌的消息。 在白云城严密的信息封锁之下,江湖之中知晓叶孤城有一亲妹的人都是少数,而那些知道的人中,也都只道白云城的大小姐先天不足,鲜少在人前露面。更有甚者,有人传闻,白云城的大小姐自会吃饭起就会吃药,全靠白云城富可敌国的财力搜罗天下珍奇药物,吊着一条性命罢了。 对于这些传闻,叶且歌和叶且歌都并没有放在心上,反而是老管家忠叔每天看着他家大小姐抡着一柄重剑砸砸砸,不由在心里暗自腹诽那些传闻他家小姐体弱的人有病——他家一剑就能抡倒四五个壮汉的大小姐体弱?那天底下就没有健康的姑娘了。一群长舌妇似的江湖人,真动起手来说不准在他家小姐手下走不过五招,居然还有脸编排他家小姐。 叶且歌并不理会旁人如何说她,对于这幅身体,她始终是满意的。前世她出生便由父亲做主,拜入大庄主叶英门下,成为正阳门下首徒,一身功夫尽是师父亲自教导,十五岁便在藏剑山庄的名剑大会上崭露头角。虽然并未夺得魁首——确切的说,在众位武林前辈面前,叶且歌就连残雪的边儿都没碰上,但是却在江湖之中一举扬名。 而如今,这幅身子无论是从相貌还是天赋之上,都和自己前世别无二致。叶且歌原本是不相信什么诸如投胎转世的无稽之谈的,可是如今却也不得不信了。 是以这一世,虽然叶且歌是从头练起,身边也并没有师父从旁教导,可是与前世相比却也可谓是进境一日千里。 在她十三岁的这一年,叶且歌已经能在叶孤城手下走过五百招而不露败像。至若五百招之后……男子和女子的体力上还是有所差别的,特别是到了叶且歌和叶孤城这个程度,他们两人交手,势必要全力以赴,不留余力。所以五百招之后,叶且歌之所以一败涂地,不是剑术不及,而是体力全然跟她的兄长无法比。 然而男女之别到底不是借口,叶且歌开始静思另一条战胜她兄长的途径。譬如,五百招之内,就先行克敌。 虽然道路很快明晰,可是叶且歌要踏出的每一步,都是充满艰难的。更何况,叶孤城也并不是一直在原地踏步,虽然俗务缠身,可是迈过生死之后,他的心境豁然,俨然已经踏上了新的阶梯。 并不知道自己距离当世剑客的两座巅峰之一只有一步之遥,从未踏出过白云城的叶且歌只觉自己功夫平平,故而每日醉心修炼,片刻不敢停歇。 这一日,在白云城主府后的竹林之中,一高一矮的两道身影相对静立。他们身着一身同样的白袍,袖口处被收束起,显出几分利落。身形矮小的少女将一头长发高高竖起,露出一段纤长白皙的脖颈。而她对面的男子反而松散了一头长发,只在额上勒了一条绣了精细云纹的抹额。 男子的神情极肃穆,此刻,他的面前的,并不仅仅是他疼宠着的妹妹,更是只得尊重的旗鼓相当的对手——这孩子的成长让他意外。最初的时候,叶孤城对叶且歌的期许也不过是她能平安长大罢了。 然而,自从五年前这孩子拿起那两柄在白云城的内库里尘封多年的轻重双剑,她一日快似一日的进步,让叶孤城都觉得心惊。 曾有人说“书到今生读已迟”,大概,有些天赋,真的就是从前世带来的罢。 只是如今的境况,的确是且歌越有自保能力,叶孤城他才越能安心。思及此,叶孤城对叶且歌轻轻颔首,两人同时按住了腰间的长剑。 云栖松,莺鸣柳,叶且歌抬手便是玉泉鱼跃的三次冲刺,而后一招平湖断月,她的剑直向叶孤城而去。她的出手极快,更带着一丝一往无前的果决,虽然不是与对方你死我活的杀招,却很是狠绝,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这是叶且歌在多次与熊掌对战之后总结出来的经验。寻常高手过招,讲究的是后发制人。然而藏剑重剑刚猛,往往都是一招重剑克敌之后,方才换上轻剑,走刚柔并济的路子。更何况,遇见叶孤城这样的高手,若是一开始就处于下风,恐怕之后再无反败为胜的机会了。因为,叶孤城根本不会给对手留下反戈一击的机会。 金黄色的剑气在叶孤城面前爆开,将他散落的长发吹起,叶孤城仰身躲过这一重击,略微后退,他长剑抬起,蓦然撞在了叶且歌的重剑之上。 天祭剑在藏剑山庄之中虽然只是寻常,但是普通长剑,是决然不敢与之交锋的。叶孤城将内力灌入手中长剑,又选择了最恰当的时机出手,在叶且歌一招将近而余力未上之时,叶孤城豁然出剑。 两剑相击,发出一声清脆的金戈之声。叶且歌暗道不妙,迅速将重剑插回剑鞘,反手换上轻剑致情。 只是叶且歌并没有出剑,反而双目微闭,将周身的剑气一点点收拢,压缩凝聚。在叶孤城有些讶然的目光之中,叶且歌凌风而立,四周的剑气凝聚成了实体。七柄璨若霜雪的长剑悬浮在叶且歌的周围,散发出泠泠寒光。 叶孤城的瞳孔一缩,低声道:“剑意化形?” 叶且歌轻轻的点了点头,她初次尝试,能够凝结出七柄已是极限,所以此刻,她并没有多言,而是操控着那七柄长剑,宛若罗网一般,直向叶孤城罩去。 虽然只有七柄长剑而已,远不及她师父叶英当日的百分之一,然而见光交错驳杂,竟将叶孤城整个人都笼罩其中。 这世间,能以长剑阻白云城主一时半刻的,又能有几人? 叶孤城在这阵炫目的剑光之中轻轻的抬头看了望了一眼,忽的,他的唇畔绽出一抹似有若无的笑意。略退两步,叶孤城足下用力,整个人若鹏鸟一般冲天而起,他手中的长剑和叶且歌幻化出的一柄长剑摩挲而过,带出一阵让人悚然的“刺啦”之声。 在空无一物的半空之中,叶孤城踏着一片方才被他的剑气削落的竹叶,轻巧转身。而后,没有丝毫蓄力的动作,他手腕微动。仅凭一剑,竟营造出了比方才叶且歌的七剑还要纷繁错落的剑势。 叶且歌终归略败一筹,她以剑气凝结出的长剑,在和叶孤城手中的长剑相击的时候,便倏忽散去,在叶且歌毫无准备的时候,便只觉喉间一点寒凉。恍惚回过神来,叶孤城的剑尖已经抵在她的咽喉。 “此招何解?”叶且歌被人用剑抵住了喉咙,却依旧沉浸在方才兄长的一剑之威之中。这也是习武之人一定要与高手对招的原因,因为每一次交手,对方都能带你领略一个新的世界。 叶孤城还剑入鞘,眸光有一瞬间的深远,良久之后,他低沉的声音响起:“此谓之,一剑飞仙。” 而叶孤城没有说的是,这是集他两世心血之大成的一招,今日且歌能迫他使出这一招,已是不易了。 叶且歌双眸更亮,转而,她便要将这些日心中的盘算对兄长和盘托出。(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4章 舍南舍北皆春水。 第四章。舍南舍北皆春水。 看见幼妹眼中满满的亮光,叶孤城抚在剑上的手微微一顿,随即对叶且歌道:“想学?” 他的神态太过轻松随意,仿若叶且歌只是一个要糖葫芦的小姑娘,而这一招让无数江湖高手折腰的天外飞仙,只是稻草墩上最漂亮的那串糖葫芦。 叶且歌本能的摇了摇头,随即,她猛地顿住自己摇头的动作,眼神精亮:“哥哥曾经说,天下武学,触类旁通。方才且歌用心剑和哥哥的天外飞仙对决,仿佛窥见一点门径。” 叶孤城摸了摸幼妹的头,将人牵着往用膳的花厅走。一边走,他一边说道:“既然如此,以后过了午时,我教你天外飞仙。” 叶且歌由着叶孤城牵着,却有些犹疑的道:“那哥哥,你估摸着,按照我的资质,多久能学会?” 叶孤城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淡淡瞥她一眼,示意叶且歌继续说下去。 叶且歌也为自己问出这样的问题而有些羞赧,她本是天赋极佳之人,然而若无平稳心性和一番勤学苦练,是撑不起正阳首徒这个身份,也有愧于师父的教导的。而今日问出这样的问题,的确是她冒失了。 微微低下头,叶且歌将自己的打算如实禀告了兄长:“前些日子我看了底下禀上来的消息,说有精铁出世,而哥哥和我,都需要换一把兵器了。” “此事你无需关心,为兄自然会派人将精铁取来。”叶孤城的脚步微微一顿,眉头也不由皱了起来。他当然知道精铁出世的消息,因为前世那一柄随了他多年的乌鞘长剑,就是这精铁所铸的。 叶且歌却是摇了摇头,难得固执的忤逆了叶孤城的意思。她咬了咬唇,却没有丝毫犹豫的对叶孤城道:“哥哥,我的剑道遇见瓶颈,正想出府游历一番,寻求突破。” 前世叶且歌是十六岁出庄,虽不是为了什么突破瓶颈,却结识了几位至交好友,剑术也大有进益。而今生叶且歌虽然只有十三岁,不过她已经能操控心剑,自觉已有了自保能力,便想要出去走走了。 毕竟,那些故人遗踪,她无法与旁人道之,却总还是想要亲自回去看看的。此生她长在南海,可是江南的西子湖畔,却是她镌刻进骨子里的情怀。江南江北,水乡大漠,川蜀南疆,叶且歌此生,终归要亲自踏遍中原的每一寸土地的。 毕竟,她不是永远要活在叶孤城羽翼之下的闺中少女,南海白云一城,固然永远是她的家,却困不住叶且歌的一生。就像是前世的藏剑山庄,在她年纪到了之后,也是要外出游历,见识世间百态一样。 叶孤城深深的望了一眼自己的妹妹。少女身量未足,眉目之间有三分他的影子,却是十足的青涩——她太年轻了,哪怕她说她前世睢阳殒身的时候,已经二十有五,可是在叶孤城心里,叶且歌却还是那个半夜被梦魇惊醒,还会哭着找哥哥的孩子。 如今江湖风波未定,朝堂也是暗潮涌动,天下之大,却始终只是一派歌舞升平的假象。在这样的情况下,叶孤城宁愿在白云城中为幼妹撑起一片净土,让她安然长大。 然而叶孤城也明白,想要成为顶尖的剑客,闷头苦练是不成的。就是他自己,在前生年少之时,还曾经隐没姓名,入巴山剑派习剑两载,参人生百味,见俗世百态,方成无上剑道的。 既然如此,他又有什么理由阻拦叶且歌? 微微抿了抿唇角,叶孤城对叶且歌说话的神情格外的郑重:“且歌,这条路,你真的要走下去么?”哪怕前路艰险,哪怕这条路的顶端,是无尽的孤寂寒冷。你,也要一直一直走下去么? 叶且歌脸上的嬉笑之色也渐渐褪去了。这一次,她不再是对兄长撒娇,想要出门玩耍的小女孩,而是一个仰望着走在自己前方之人的后来者。 叶且歌注视着叶孤城的眼眸,叶家人特色的琥珀色眼眸相互对望,一派澄澈之中只能看清自己的影子。叶且歌郑重的点了点头,道:“一入藏剑,一世藏剑。此路,且歌无悔。” 意料之中的答案,叶孤城心下一沉,却转而安定下来。他清楚这是他的妹妹的选择。如果可以,他希望自己的家人能够永远在他的羽翼之下,安然过活。可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既然且歌选择了追求剑道,选择了投身江湖,那么作为一个宽和且智慧的兄长,叶孤城也会选择在她的身后默默支持。 况且……叶孤城的眼中划过了一抹暗色,却又转瞬即逝。 算算日子,前生南王父子前来“拜会”他的时候,也就是在这两天了。按照前生的轨迹,那两人会在他的城主府勾留数月,与其提防着他们父子将主意打到且歌身上,不若趁着陆小凤还没有扬名江湖,江湖之中暂且安稳太平的时候,让且歌出门历练一番。 心里有了决断,叶孤城从腰间解下一枚洁白莹润的玉佩。那个玉佩上没有任何文字,只是被精细雕成了天边的一抹流云。玉身之上泛着肌肤一样的润泽,显然是被人常年摩挲盘养,才有了这样内敛低调的光辉。 将玉佩亲手系在叶且歌的腰间,叶孤城对她说道:“若是有事,去寻随便哪一间白云城的铺子,将这玉佩给掌柜看一眼,他就明白该怎么办了。” 叶且歌自然知道这块玉佩代表着什么——白云城主印,岂止是像是她家兄长说的,可以支使白云城在中原的店铺掌柜,实际上,只要拿着这块玉佩,便如同城主亲临,开启府库,调动私卫,都是可以的。 叶孤城将这块玉佩交给叶且歌,与将整个白云城交给叶且歌也没有什么差别了。 只有自己拥有越多自保的东西,哥哥才能越安心。明白兄长的心思,叶且歌并没有推辞。她踮起脚轻轻的抱了一下叶孤城,然后一边跑一边对他摆手道:“那哥哥,我明早儿就和咱们的商队一道出发啦。” 对于自己唯一的亲人,叶孤城一向是体贴的,只是他的体贴从来都是隐而不发,潜藏在平日的琐碎关心和长久的守护之上。所以,哪怕他最是心疼自己的小妹妹,也从未有过太过亲昵的肢体接触。 骤然被那个身量不足的小姑娘抱了个满怀,饶是淡定若叶孤城,也有片刻的怔愣。过了半晌,他才摇了摇头,往自己的书房走去。只是男子唇角勾起的细小弧度,却昭示了他很是不错的心情。 这种好心情持续到第二日的晌午,当一对状若寻常的商人叩响白云城主府的大门的时候,叶孤城身上最后的一点温度骤然收敛。 特别是恰逢这时,忠叔来向他汇报小姐已经出岛的消息。叶孤城沉默颔首,周身的寒意更甚了三分。 叶孤城的剑,是天边虚无缥缈的云。而叶孤城的人,却是涯底终年不化的雪。褪去了与幼妹相处之时的三分温柔,叶孤城整个人更是泠然。 这样的一个男子,在初见时分,就让南王父子心底生寒。不过为了他们心中的“大业”,两人还是强自镇定了下来,堆起一张笑脸,与叶孤城寒暄了起来。 叶且歌背着一轻一重两柄剑踏上白云城的商船的时候,掌舵人和水手们都是被她吓了一跳。叶孤城虽然没有对外明说叶且歌的身份,叶且歌自己也是做男儿打扮,可是一个有些单薄瘦弱的小男孩,背着一柄仿佛比他自己都要沉重的大剑,端的是怎么看怎么怪异。 老掌舵虽然不知道这个小公子的身份,可是看他一身雪白衣衫,光是那一身锦缎就已经价格不菲,更勿论上面精细的绣工了,再加上送他上船的人语焉不详的说这个小公子和他们城主有些亲戚,是以老掌舵便更是殷勤了几分。 叶且歌刻意做了男儿打扮,是因为她已经知晓,本朝相比盛唐,对女子的约束更加严苛。虽然江湖势力颇大,已经到了“侠以武犯禁”的地步,但是各个门派之中的女子,还是要仰仗着师父师兄的威名的。与女子尚能杀敌的大唐相比,本朝真正能在江湖之中闯荡出几分威名的女侠,简直是凤毛麟角。 叶且歌倒并非是怕有人因为自己女子的身份而将自己看轻了去,只是做男儿打扮,到底方便了一些。 此次她从南海向中原而行,第一个目的地却并非是自己魂牵梦萦的西子湖畔。叶且歌对叶孤城所说的“寻一精铁铸剑”,并非只是随口说说的借口。她是真的仔细探听了那处开采出精铁的矿藏所在,打算去那里静心挑选几块精铁,用以为自己和兄长铸剑。 她的师父是藏剑山庄大庄主叶英,叶且歌自幼长在庄主身侧,剑术一途虽只能习得庄主真传十之一二,可是那一手锻造之术,却是叶且歌最为上心,也苦练了十多年的。大庄主君子持重,对藏剑弟子要求甚高,平日鲜少开口夸奖。然而对叶且歌锻造出的兵器,他却也会点头稍作赞赏。 师父。 叶且歌望着仿若没有边际的碧蓝海面,将心中的钝痛狠狠压了下去。(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5章 暗风吹雨入寒窗。 第五章。暗风吹雨入寒窗。 中原和南海相隔数十天的路程,老掌舵给叶且歌收拾了一个单独的船舱,平素从不教手下的汉子们去打搅这位金贵的小公子。最初的几日,叶且歌心中怀揣着心事,便也没觉出什么。日子久了,她便觉得有一丝丝的无聊了。 和南海的终年炎热不同,中原之地正处腊月,如今正是飘雪的季节。越往中原而去,叶且歌便越能感觉到一丝丝的凉意,等到了临近中原的小渡口的时候,叶孤城特地为叶且歌准备的薄裘便派上了用场。 十一二岁的小公子,眉眼精致若工笔描摹,身上穿了一身雪白的狐裘,领口的毛毛衬得她的小脸更是只有巴掌大,眉目如黛,偏生唇色不点而朱,更是一身天生富贵,再加上她周遭无人跟随,便更让人疑心是哪家的小公子偷跑出来。 老掌舵年近半百,却是一个妙人。海上波涛汹涌,他却独喜欢垂下一支长长的海钓鱼竿,哪怕连日来都没有什么收获,他也每日陶然自得的在钓竿旁边守着,一坐便是整日。 叶且歌蹲在他的旁边,歪着脑袋也在盯着海上沉浮的钓竿看着。 老掌舵转身撬开了两个从白云城带出来的椰子,递给叶且歌一个,然后笑眯眯的对叶且歌问道:“我说小叶啊,你跟咱们城主是怎么个亲戚啊?是表弟么?感觉你们长得还是有些像的,都怪俊的。” 叶且歌将麦管□□椰子里,也不顾天气寒凉,直接吮吸了一大口清凉的椰汁,这才衔着麦管,眨着一双大眼睛,饶有兴趣的问道:“孙爷爷见过城主?”却是,轻巧的岔开了老掌舵的话题。 老掌舵带着些自豪的笑了起来,仿若说到了生平顶顶得意的大事一般,对叶且歌说道:“那是,你别看老孙现在老了,只能带着大家跑跑商船,以前我管理商铺的时候,可是年年都要去跟城主汇报的。” 和叶且歌相处了一些时日,老掌舵也算是和她混熟了,这会儿也不想着她是城主的亲戚了,抬手敲了敲叶且歌的脑袋,老掌柜有些严肃的教导道:“我说小叶,你这怕是第一次出咱们白云城吧?老孙跟你讲,外面可不比咱们城里,花花道道多着呢,我一看你就是没什么经验的,所以出去以后要事事小心,不要被人欺辱了去啊。” 叶且歌被人敲了脑袋也不恼,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她冲着老掌舵笑了笑,却忽然瞥见钓竿有些微的晃动,连忙对老掌舵嚷道:“孙叔,你看你看,是不是咬钩了?” 也无怪乎叶且歌会如此激动,毕竟如今起航将近十日,而老掌舵也钓了正正十日,叶且歌作为一个围观者,看着他每日一无所获,自己都是着急。 “哎呦,还真是。”老掌舵拿起钓鱼竿,手腕轻轻晃动,引得那鱼咬钩咬得更实一些。海鱼不比河鱼,它们咬钩之后挣扎的力度也要更大一些。所以老掌舵用鱼竿“溜”了那鱼好一阵,之后才猛地一甩手,将上钩的鱼拽出了海面。 那是一尾目测足有十余斤的大海鱼,闪烁着漂亮的银光,鳍上还带着隐约的一条黄纹。它骤然暴露在空气中,便猛烈的扑腾了起来,老掌舵熟练的抄起一旁的大网,将它甩入了网中,而后将渔网一收,这条十多斤的大鱼便落在了夹板上。 “小叶你可真是有口福啊,老孙可是好几年没钓上来黄钩了,咱们今晚就吃它了。”老掌舵伸手快准狠的扣住了鱼鳃,将整只鱼都提了起来。 黄钩是大安朝特有的海鱼,虽然不稀奇,但却是肥瘦有度,味道极为鲜美,而像是老掌舵今天钓上来的这一尾这么大的,也是难得了。 叶且歌今生还没有下过厨,可在她还是藏剑弟子的时候,为了能让师父多吃一些,她的厨艺技能一早就点满了,难得见过这样的好食材,叶且歌不由技痒,便对老掌舵说道:“不若这样吧孙叔,这是你钓上来的鱼,那就让我去料理吧?” 老掌舵有些狐疑的看了她一眼,转身将新钓上来的鱼护在身后,对叶且歌连连摆手:“不成不成,你小子一看就是没下过厨的,别糟蹋了老孙的好东西。” 叶且歌无力扶额,难道自己长得就那么不值得人信任么? 叹了一口气,她身形一闪,也不见她脚下如何动作,整个人便到了老掌舵的身前,不由分说的夺过了那条黄钩,十多斤的大鱼,叶且歌轻轻松松的便提在了手里,转而她用自己的空着的那只手接下了身上的薄裘扔给老掌舵,这才信誓旦旦的道:“您就等着吃就好了,要是糟蹋了东西,我跳下海捉一条赔给您!” 老掌舵被叶且歌的薄裘糊了满头,又想起这玩意价值不菲,手忙脚乱的将狐裘收好,再抬眼的时候,哪里还有叶且歌的身影?气得老掌柜跺了好几下脚,方才又坐回了自己垂钓的小凳子上去。 “掌舵,你这是干嘛呢?谁惹你了?” 变声期的少年的声音并不好听,带着一些粗嘎,不过他的语气随和亲切,倒也不那么讨厌了。 老掌舵放下了手里没拿起多久的钓竿,回身便看见一个同样身着白色锦衣,有早早的裹起了一身厚厚的皮裘的少年。他的头发用一根玉簪简单的挽起,面色如同他的衣服一样的雪白。可是这样一个面色惨败的人,唇上却依稀仿佛带上了几分血色。 他长得很好看,和叶且歌的好看相似却又不同。同样是少年人,这个人也不过是比叶且歌虚长几岁,叶且歌美的肆意又随和,眼角眉梢都是经年浸润出来的君子之风,虽然并不刻板追求礼数,却在举手投足之间就能让人感觉出她的家教优良。 而眼前这个人,他美得张扬又脆弱。十四五岁的少年,眼角飞出一段水红,有些病态,却更加惊心动魄。 老掌舵承认最近遇见的年轻人都十足的俊俏——只不过比不上他家城主。然而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他早就视皮相如无物,所以面对这个过分俊秀的年轻人,老掌舵只是扫了一眼,便像是面对自己手底下那些舵手的时候一样的抱怨道:“还不是叶家的那个臭小子,我刚才好不容易钓上来一尾大黄钩,他偏生说要去料理,我怕他白白糟蹋东西呢!” 说着,老掌舵用手比划了一下,按照他比划的架势,那何止是十斤的大鱼,简直三十斤也有了。 少年轻轻的咳嗽了一下,将身上的毛裘紧了紧。这个时候,海上涌起一阵波浪,叶家的商船也跟着颠簸了一阵,直晃得那少年脸色更苍白。 看见他眉宇间的异色,老掌舵从腰间拿出了一万清凉的丹药递给少年,有些忧心的说道:“小九啊,这都快七八天了,你这晕船的毛病还没好一些么?” 这个少年,是他们刚驶出白云城两三天,在周遭的一个小岛上遇见的。 南海群岛密布,行人往来多依靠各家商船,像是这种搭船去中原的,每年没有两百个,也得有一百八十个。叶家的规矩,对于这种行人,一向是能帮就帮的,所以在这个名叫宫九的少年说明他的来历和要去的去处,老掌舵检查好他的文书之后,便让人上船了。 只是宫九从群岛往中原而去,却出人预料的有晕船之症,这些天都在船舱里不怎么出来,直到今日被老掌柜跺脚的声音吵醒,这才裹上了狐裘,上甲板上透一口气。 摇了摇头算是回答老掌舵的问话,宫九接过老掌舵递过来的晕船药,状若胡乱的往嘴里一塞,实际上却是借着毛裘的掩映,将药扔到了袖子里。暗暗使了个千斤坠的外家功夫,宫九这才觉得自己站稳了些,只是脸上的苍白却始终没有褪去。 老掌舵知道是这个年轻人在逞强,便起身将自己的凳子让给他。一直到这阵波涛过去,宫九的脸色才好了一些。 呼吸着有些冰凉的海风,宫九拿起老掌舵的鱼竿,仿若随意的轻轻抖动着。一边望着灰色的泛着雪白泡沫的海面,宫九一边随意的道:“掌舵方才说的叶家小公子,莫不是就是住在我旁边的那位?” 老掌舵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在一旁收拾方才用过的渔网,听见宫九的问话,他“恩”了一声,而后才后知后觉的拍了拍大腿:“啊呀,你说你这一路晕船,恐怕还没有和小叶见过呢吧?那成,今晚就和老孙一道尝尝那小子的手艺吧,你们年轻人,认识一下嘛。” 宫九点了点头,随即脸上又浮现出一抹惊奇与害怕混杂的神色,他望了望四周,这才小声对老掌舵说道:“那个叶家小公子,我看他带着一柄老大的剑呢,怕是不好惹吧?” 宫九压低了声音说着,脸上俨然就是一个初出茅庐,对一切新鲜事物又好奇又敬畏的愣头青模样。 老掌舵哈哈一下,拍了拍他的肩膀,宽慰道:“你莫怕,小叶他比你还要小上几岁呢,那剑我就没见他用过,怕是拿出来吓唬人好防身的吧。”随即,老掌柜促狭的眨了眨眼睛,道:“你瞅瞅,你这不就被吓到了么?” 宫九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小声道:“那多谢掌舵为宫某引荐了。” 老掌舵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眼中闪过的一抹亮光,便被海上的动静吸引了。只见宫九手腕一抖,一条大鱼扑扑愣愣的就被甩到了甲板上,鱼身银白,鱼鳍之上一抹黄纹。 赫然是,黄钩。(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6章 酒醉时分人半醺。 第六章。酒醉时分人半醺。 老掌舵被甲板上欢腾跳跃的黄钩吓了一跳,这条少说也有十五斤,体型在黄钩里简直算是硕大了。 将那一尾鱼装进了桶里,老掌舵纳罕道:“哎,今天这运气真是邪门了,按说现在也不是吃黄钩的季节啊。”不过他转瞬便释然了,对宫九嘿嘿一笑,问道:“小九,这是你钓上来的,你说怎么吃?” 宫九有些腼腆的笑了笑,面上没有丝毫的骄矜自傲。他对老掌舵道:“方才那位叶小公子不是去料理您钓上来的那条了么,万一……咱们也好有个替补的。至若这条,你常年在海上,是吃鱼的行家,便由你说了算吧。” 老掌舵也不跟他推让,抱着鱼桶跑到船里面藏好,这才又笑呵呵的跑了回来,和宫九一道望着后厨的方向。 因为是在海上,所以哪怕是在后厨之中,也全然都是汉子。眼见叶且歌这个小公子走了进来,挥着沉重的砍刀剁鱼的伙头们不由停下了手里的活计。 “小公子是要吃鱼?”看见叶且歌手里的鱼,一个脸上横着一条疤,赤着上身,头上缠着吸汗的布条,正舞着大铲子炒菜的汉子盖上了锅盖,抹了抹手,向她快走而来。 叶且歌连连摆手,有些抱歉的众人道:“孙叔钓上来一条十多斤的大鱼,我想给他露一手,恐怕要借一口灶台了。可还有空着的灶台?” 那刀疤汉子的脸上闪过一抹惊诧,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伸手指着角落里的一个小灶台,连声对叶且歌说道:“有的有的,小公子去那吧,我让阿辉给你打下手?” 说着,他蒲扇大的手往后一拎,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就被他提溜了过来。这是刀疤的儿子,从小就在船上帮工的。 叶且歌连忙接过那还“懵懵哒”的小孩子,将人和鱼都转移到了小灶台旁边。 众人一脸诧异的看着这一幕,半晌之后,才有人讷讷笑道:“小公子还挺有力气的啊,真是看不出来。” 叶且歌的一柄重剑就足有六十斤,一个六七岁的孩子加上一条十斤的鱼,对于她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事儿。毕竟藏剑山庄无论男女老少,都是一副天生神力嘛。不过面对众人的惊叹,她只是微微笑了一下,转而对阿辉柔声道:“阿辉,你帮我烧火好么?” 长在一群男人堆里,阿辉从小听惯了的说话方式便是“吼”,哪怕是在后厨,男人们谁说话声音低一些,仿佛就底气弱了些一般。骤然听见一个这么漂亮的小哥哥对自己轻声细语,阿辉一下烧红了耳根。 一直到叶且歌白嫩的手指点在他的脑袋上,阿辉才一个激灵,细弱蚊蝇的应了一声,慌慌张张的便跑去抱柴生火。 叶且歌暗觉好笑,轻轻摇了摇头,转身去洗干净了手,挽起有些宽大的袖子,又从大厨那里借来了一把菜刀,便开始料理这条大鱼。 去鳞,挖腮,破肚。叶且歌的动作娴熟而优美,分明是有些血腥的场景,被她做来,却带着几分赏心悦目之意。 将鱼头斩下放到一旁备用,叶且歌将整条鱼去骨,沿着脊背对剖一半。一半儿先是抹上了一层细盐入味,另一半则密封好浸入冰凉的海水里,继而她转手去料理鱼头。 新钓上来的黄钩已经鲜美至极,太多的调味反而是负累。只是在锅中融了一小块猪油,叶且歌将鱼头略略煎过,然后倒入热水,投入大段的葱白和大片的姜,而后便任由它炖煮。 将火锅要用的各色菜蔬洗净摆好,又切了些海上难见的薄羊肉,最后从大厨哪里拿了一块嫩豆腐,鱼肉火锅要准备的东西便算是齐全了。 如今海上寒凉,这一锅鱼肉火锅正好能够暖暖身子。酒足饭饱,发一身热汗,再裹上厚实的棉被,这滋味儿不是人间极乐,也算是一件快意之事罢。 一直到汤被炖煮出了奶白色,叶且歌将鱼头捞出不用,只将汤盛入了另一个小锅之中,撒盐调味。而后,她教人先将这火锅端到老掌舵哪里,自己则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将方才提前入味的鱼肉片成薄片。 煮火锅的鱼片无需太薄,有一定的厚度才更有口感。叶且歌常年用剑,手上的准头极佳,哪怕是如今用着不顺手的菜刀,片出来的鱼肉却也厚度适宜。 将偏好的鱼片整齐码好,叶且歌对一旁看呆了阿辉道:“阿辉,帮哥哥给他们送去,好不好?” 阿辉用力的点一点头,小心翼翼的捧着一大盘鱼片,走出了后厨。 而这一边,叶且歌开始准备最后一道菜——鱼烩。黄钩肉质紧致,最适宜做鱼烩了。只见叶且歌手腕轻抖,一片轻薄如纸的鱼肉便被片了下来。叶且歌停下,轻轻一吹,那鱼肉竟被吹起。 看着那片被吹起的鱼片,叶且歌挑了挑眉——自己多年没做这道菜,如今看来也没有退步嘛。 将鱼肉片成如纸的薄片,用干净的布巾吸尽血水,并不多做调味。只有这样,舌尖才能体验出鱼肉鲜美弹牙的感觉,方才不负这冬日难见的鲜美。 只是,这鱼烩说来容易,实际上却最考验人的耐心和刀工,是以哪怕是叶且歌,寻常也是不轻易做的。只是今日难得有这样的闲情和难见的食材,方才做了这么一盘罢了。 亲自端了这一盘鱼烩,叶且歌走到了船舱里。 扑面便是一股热气,习武之人耳聪目明,叶且歌远远便听见了鱼汤咕噜咕噜沸腾的声音。捧着一大盘子鱼烩,叶且歌故作生气的嗔道:“好啊孙叔,我辛辛苦苦给你做饭,你居然不等我!” 老掌舵正夹了一筷子鱼肉往嘴里塞,这会儿也不顾烫,拼命咽下,他讨好的对叶且歌一笑,然后有些心虚的转移了话题:“啊呀小叶,你快来快来,我给你引见一下,这位是你隔壁房间住着的小伙子,名叫宫九,你们年轻人应该多接触接触嘛。” 趁着叶且歌望向宫九的空档儿,老掌柜又飞快的从锅里捞出来一片鱼肉,蘸了碟子里叶且歌特制的配料,只觉鲜香味美。 而感受到叶且歌的目光,宫九静静的冲着她笑了笑。只是这笑容,在火锅蒸腾起的烟雾之中,却有些不自然。 叶且歌在望向宫九的一瞬间,就微微皱起了眉头。习武之人之间或许会有一些类似本能的气场,虽然只是一眼,叶且歌却本能的觉出此人的武功并不弱。可是他却刻意的掩饰了起来,整个人也仿佛一个温和无害的书生——而这样的掩藏,本身就是不寻常。 掩盖在宽大袖袍下的手被紧紧的攥起,宫九原本就精亮的双眸闪现出几分少年人才有的澄澈。他的眼底都是叶且歌的影子,一向平稳的声音之中也有了些微的起伏。从桌边有些突兀的站起,宫九起身先是帮着叶且歌将手上的大托盘放下,而后才对她拱手道:“在下宫九,还未请教小公子姓名?” 叶且歌被这人的殷勤弄得一愣,不过到底不愿失礼,于是也对宫九略一抱拳,道:“鄙姓叶,上且下歌。” 宫九在听见她的声音的一刹那,周身的紧绷骤然的舒展开来,眼角眉梢也仿佛带上了一些欣喜,连日以来因为晕船而苍白的面色也泛出几抹红晕来。他对叶且歌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邀叶且歌一同入座。 叶且歌对宫九礼貌一笑,也坐到了座位上。 老掌舵房间里的桌子只是普通的圆桌,如今这条鱼的分量极大,叶且歌没有料理其他的小菜,就已经将桌子摆的满满登登。虽然宫九和叶且歌都是出身名门,家教极好,却也照顾着老掌舵,并没有什么“食不言”的规矩,三人各自占据圆桌的一角,一边烫着火锅,一边天南地北的闲聊着。 宫九和叶且歌初次见面,但是在老掌舵的调和之下,也很快变得熟稔起来。相比叶且歌的健谈,宫九就显得有些沉默。不过不得不承认,他每一次开口都恰到好处,既参与了话题不显冷漠,又让人极为舒服,还会顺带引着叶且歌继续说下去。 而每一次叶且歌问他什么的时候,宫九总会回答得无比真诚。就连叶且歌试探性的问他为何隐藏武功的时候,宫九也是一脸无辜的说道:“武功这种东西,不就是应该藏拙,然后关键时刻冷不等给人致命一击么?” 叶且歌忽然觉得他说的好有道理肿么破? 于是,对这个人的最后一点戒备也放了下去,到这一顿饭结束的时候,叶且歌已经开始唤宫九“阿九”,而宫九也开始叫叶且歌“阿叶”了。 冬日海上的夜晚格外的寒凉,宫九和叶且歌和老掌舵告别之后,一同穿过长长的甲板,往自己的船舱走去。 宫九看着那个比自己矮上一头的身影,似乎踌躇了一下,才小心翼翼的问道:“阿叶,你声音真好听,以后我能常找你说说话么?” 和前世一样,叶且歌的声音并不是女子的全然娇脆或者软糯,而是带着一丝君子的温文与洒脱,甚至在那个大唐盛世,还有许多姑娘扑到她怀里娇声对她说:“且歌且歌,你的声音真好听,奴家好喜欢呢~” 可是被一个男子称赞,这倒是头一遭。对此,叶且歌却也不甚在意,而对于自己朋友的请求,叶且歌当即满口应下:“当然可以,随时恭候。” 像是一个得了糖的孩子,宫九轻轻的“恩”了一声。叶且歌摇头一笑,觉得这孩子还真是容易满足啊。 而叶且歌走在前面,并没有看见,身后宫九唇边扬起的一抹笑意。他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前面的小小背影,轻轻的呼出一口气——恩,真是……好听的声音呢。(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7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 第七章。不知乘月几人归。 之后的几天,宫九果然就如同他说的一样,时常来找叶且歌聊天。叶且歌总是会去后厨炒两个小菜,和宫九便吃边聊。只可惜她如今年纪尚小不宜饮酒,所以总觉有些不够尽兴。 在和宫九的谈天的时候,宫九对她说了许多中原的趣事,也提点了叶且歌许多行走江湖的禁忌和要点。最重要的是,在琐碎的言语之中,宫九将如今江湖各方势力的分布都告诉了叶且歌。 叶且歌久居南海,对中原武林半点不了解。而如今,也不是她曾经熟悉的“一教两盟三魔,四家五剑六派”的盛唐了,宫九的这番教导,当真是她顶顶需要的。 只是当宫九说到“如今天下的商贾之中,珠光宝气阁的闫铁山和江南花家都算是个中翘楚。珠光宝气阁以煤矿起家,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夜暴富。而花家,最初的时候是贩卖盐和经营票号银铺,累世积累,如今才成为江南首富的。”的时候,叶且歌略微有些惊讶了。 银铺票号暂且不提,自古煤矿和盐的贩售不都应当是掌控在朝廷手中的么?将它们的贩售交给商贾,总是不妥的吧? 对于叶且歌的疑问,宫九轻笑出声。伸手敲了敲叶且歌的头,宫九笑道:“这种事情,怕是上头那位有心无力吧,不说别的,就以盐来说,花家垄断井盐的贩卖,而你白云城,可是掌控着全安庆的海盐呢。” 叶且歌捂着脑袋,一双凤眼却瞪得老大,显然对宫九的话相当震惊。 宫九却收回了手,转而托着下巴,难得带上几分认真的说道:“如今安庆的江湖,远比你想象的要力量巨大。谁小瞧了这江湖中的人,谁就要被这江湖水吞噬。” 他的眼眸漆黑如墨,艳红的唇弯出几分薄凉的弧度,让叶且歌蓦然就有些心惊——她只是想到了她家哥哥。侠以武犯禁,这是兄长教她写的第一个句子。而那个时候,哥哥想要告诉自己的,就是如今江湖中这样的状况么? 低头剥开一个毛豆,叶且歌掩去了自己多余的震惊。而宫九也夹了一块切好的卤牛肉放进嘴里,仿若方才什么也没发生一般的喟叹道:“在海上呆了十多天了,鱼肉什么的真是吃腻了,还是阿叶做的牛肉好吃。” “那你多吃点儿。”叶且歌将毛豆塞到自己嘴里,喝了一口热乎乎的糖水鸡蛋,转而用一个没用过的筷子又给宫九夹了几片卤牛肉放到他的碗里。 两个人边吃边聊,很快就将方才的话题岔了过去。 到了第十五日的清早,叶家的商船终于停靠在了中原和南海之间商户往来最大的一个码头边上。叶且歌收拾好了自己的行李,背上一轻一重的两柄剑,走到甲板上和老掌舵辞别。她此行最后的目的地是在大漠边陲的一个城镇,那里据说有精铁矿出世,虽然不知道是否适宜练剑,叶且歌却总要走那么一遭的。 如此一来,叶且歌势必要横穿整个中原,方才能够到达那大漠边陲。路途固然遥远,不过叶且歌也是为了要多走走看看。 当年她的师父叶英闭关数载,得悟心剑。而叶且歌知道,自己没有与师父一样的心性和心境,出世不成,所以她准备先入世体验一番,许或能够寻得突破的契机。 所以,中原之行,十分必要。 宫九要往京城而去,知晓叶且歌的打算之后,他并没有提出要和叶且歌同行。不过,他却在临别之前,和叶且歌坦白了自己太平王世子的身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对此,叶且歌表示理解。不过对于自己的小伙伴“欺骗”自己这件事,叶且歌还是决定……千万不能放过他。 所以,在他们即将分别的码头边的丛林之中,叶且歌对宫九进行了一次约战。好吧,叶且歌承认,其实自己就是想看看,和这个一开始她就直觉武功不弱的小伙伴相比,自己的武功到底到了什么程度。 宫九欣然应允——毕竟,他也想看看,这个比自己要矮上一头的小姑娘,是如何舞动那柄看起来比她都要重的大剑的。 没错,就是小姑娘。虽然叶且歌如今年岁尚小,还是一副雌雄莫辩的样子,可是她一来没有刻意伪装,二来习武之人对呼吸脚步都是敏感,所以叶且歌的这幅少年打扮,除却骗一骗船上的伙计,恐怕连老掌舵都要心生疑窦,只是并未说破罢了。 如今他们身处中原一处比较繁华的码头,纵然在丛林深处,也难免会被人瞧见。宫九和叶且歌倒不惧怕被人看清招式,只是叶且歌不愿太过滋扰百姓罢了。 知道叶且歌的心思,宫九也不再多言,直接从包袱之中取出一柄长剑。 看见宫九手中的长剑,叶且歌挑了挑眉。那是一柄锋锐无匹的长剑,剑身比叶且歌的轻剑还要窄上两指,随着宫九的手腕一抖,内劲灌满剑身,让那一柄如同软剑一般的长剑闪烁出一阵若水银倾泻一般的寒芒。 “没想到你还是用剑之人。” 叶且歌用眼神细腻的拂过宫九的剑身的每一寸,作为铸剑的好手,叶且歌需得承认,宫九手中的这一柄剑,无论是从材质还是锋芒,甚至剑身之上钢铁反复折叠锻打形成的花纹,都是那么的精致绝伦。而且,最让叶且歌意外的是,从一些细节之处就可见,宫九他这一柄剑,分明是出自一个女子之手! 对于叶且歌的感叹,宫九只是温文一笑,将手中的剑更向叶且歌凑近了几分,他的声音里带上了一些愉快,还有一些……奇异的兴奋。 将剑凑到叶且歌面前,宫九问道:“你喜欢它?” 作为习剑之人,更有爱剑如痴的兄长,叶且歌是知晓贸然碰触他人的剑是极为不礼貌,也极为危险的。所以她只是眯起眼睛,更加仔细的端详着宫九手中的剑上的每一处细节,却没有伸手。 看了半晌,叶且歌赞叹道:“剑身轻薄而韧,凉如水,熠若星,轻灵婉转若鬼斧,锋锐风流欺神工,果然是好剑。”稍微顿了顿,叶且歌轻声问道:“这铸剑之人,怕是一位心思灵透的少女才是。” 宫九眼神更亮,修长白皙的手指抚过剑身,神态之中居然是万般温柔。他轻轻的“恩”了一声,才接着说道:“阿叶说的没错,这是我娘十八岁的时候亲手所铸。” 说着,宫九还带着些少年一样的调皮般的眨了眨眼睛,笑道:“果然只有阿叶能够看得出来。” 叶且歌闻言,不由对宫九的娘心向往之,毕竟,十八岁就能在锻造一途上抵达如此境界的人,如今……又该是怎样的光景? “那伯母现在可还锻剑?我在锻造术方面也有些涉猎,改日若是登门造访,阿九可不要把我拒之门外。”难得遇见一并好剑,叶且歌的目光几乎移不开。她正满心想着与前辈请教切磋,不曾想,却听见宫九骤然低落的声音。 “娘亲她很早就过世了。这是她留给我的遗物。”宫九垂下眼眸,神色之中平添了一抹黯然,让叶且歌一瞬间就察觉出自己说错话了。 张了张嘴,叶且歌没有说出道歉的话。她也知道,这种戳中人痛处之后的道歉,最是虚伪无用。 深吸了一口气,转手抽出自己手中的剑,叶且歌后退几步,对宫九道:“时候不早了,阿九,我们快些开始吧。” 宫九也略略一笑,对叶且歌道:“好。” 说着,他身形一闪,整个人竟如同在空气之中消失了一般。那诡异的身法,竟让叶且歌一瞬间有与明教的喵哥对战的错觉。 不过很快,她就知道那仅仅是自己的错觉罢了。宫九用的并不是明教的暗尘弥散,而是一种极快的轻功。 叶且歌一生是否见过这样快的轻功?宫九他飞速的动着,雪白的衣衫在一地残雪的映衬之下,化为仓促的残影。 若非长剑迫来的一瞬,叶且歌周身本能的绷紧的肌肉,她几乎无法用肉眼捕捉到宫九的身影。而那一剑,就是在她正前刺出,却是因为使出那一剑的人的动作太快,而让人半点无法察觉他的动作。 好快的一剑! 是叶且歌近乎想起了前世,狼牙叛军洞穿自己胸口的一刀。然而她很快回过神来,腰肢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后仰,双腿顺势横踢,硬生生的将宫九迫出形来。 就在宫九的脚步被叶且歌踢来的两脚扰乱的空档,叶且歌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致情换成了天祭,用宽厚的剑身向着宫九的腰身猛然砸去。 宫九一挑眉,似乎有些不敢相信一个小姑娘会使出如此简单粗暴,又如此没有美感的一招。 他没有闪躲,因为他自信,自己能够凭着手中细细的长剑荡开这一招。然而,他到底是低估了叶且歌。也因为他的托大,让这一场本来实力相当的对决,早早便结束了。 宫九的内力灌满了细剑,反手将剑挡在自己的腰侧。可是他没有想到,自己预想之中能够轻易荡开的一剑,却没有因为他的阻挡而减缓半分攻势。 叶且歌到底心疼宫九手中的那一柄剑,在重剑一招抡出的空隙,她重新抽出腰间的轻剑,挑飞了宫九手中的细剑。而后,天祭剑宽大的剑身便“彭”的一声砸在了宫九的腰侧,将他整个人抡倒在了地上。 一直到叶且歌收了自己一轻一重的两柄剑,宫九还处在有些茫然的状态之中。 叶且歌摇头轻笑,伸手将人从雪地里提起来,随意帮他拍了拍身上的雪,笑道:“我这重剑的力道也不是一般人能挡下的,阿九你回去还是好好看看自己的腰,对了对了,涂点这个,很快就会好的。” 说着,叶且歌将一个细白的瓷瓶递给了宫九。 宫九伸手接过,眼神却还有一些怔愣。他的双唇轻动,却终于还是将一个字节咬碎在了唇齿。 叶且歌没有听到,他说的那个字是……娘。(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8章 客舍青青柳色新。 第八章。客舍青青柳色新。 见宫九还在怔愣,叶且歌伸手在他的眼前晃了晃。小姑娘精致的唇扬起一个戏谑的弧度,像是在忍着笑意一般的对宫九道:“喂喂,阿九,用不着这样吧?第一次输?” 想起自己第一次输给同门的师兄的时候,好像也是像阿九这样怔愣许久的,叶且歌眸色之中划过了一抹笑意,却体贴的没有再说话,只等着宫九自己转过弯儿来——叶且歌当然不会想到,宫九在她的身上寻找的是自己娘亲的影子,所以她只把宫九的失神当做是第一次失败之后的心绪不定。 宫九飞快的眨了一下眼睛,将自己有瞬间混乱的思绪平复。伸手接过叶且歌递过来的药膏,他佯装着龇牙咧嘴的捂住了自己的腰侧,闷声道:“阿叶好重的手。” 那副模样,正好落实了叶且歌的猜测,让叶且歌咬唇偷笑。 这一战虽然是来得莫名其妙,但是叶且歌和宫九两人都很好的满足了各自的好奇心,所以也算是尽兴。因着两人都要行路,所以只是略略话别,相逢于海上的两人便分道扬镳。临行之前,二人约好再见之时再一同喝酒。 江湖,对于叶且歌来说,就是要有很多很多的美酒,还有很多很多的朋友。这是这片纷争之地的魅力所在,也唯有言行磊落,快意洒脱,才不负藏剑的君子之风。 所以此行能够结识宫九这样的朋友,真是太好了。系好了自己身后的重剑,叶且歌看着宫九远去的背影,也转身笑着踏上自己的旅程。 带着这份欣喜愉悦的心情,叶且歌走出码头,向着附近最近的市集走去。此次路遥,她不缺钱,却免不了要准备更多的东西。 而宫九,则登上了一辆颜色低调,却掩盖不住它的华丽的马车。 一只洁白如瓷的手腕挑开了马车的车帘,里面飞快的走下了四个面容绝色,又一模一样的姑娘。寻常男子也需要使用马凳方才能够上下的马车,那四个姑娘却只是灵巧跃下,若灵猫落地,没有发出一丝多余的响声。 对宫九整齐的行了一礼,那四个姑娘之中为首的那位发出了一声浅浅的惊呼:“公子,您受伤了?” 其他几人也纷纷抬起含水的眸子,一脸关切的望向宫九。而宫九则轻轻伸出一根手指,压在第一个说话的姑娘的唇畔,简略道:“无碍。” 他如今正在变声期,对待这些并不重要的人,他总是能少说话便少说话的。而那个少女则蓦的羞红了脸,小声道:“公子,可需奴婢为您上药?” 宫九似笑非笑的看了一眼那个少女,却有些轻佻的挑起她的下巴,道:“来。” 说着,他松开了挑着少女下巴的手,径自走到了马车之中。在少女红透了一张脸爬上马车的时候,宫九已经脱了外衫,赤|裸着上身,将从叶且歌给他的白瓶中倾倒出的膏体涂抹在腰间的瘢痕上。 内力催化了药性,再加上宫九本身就是体质特殊,那样可怖的紫色淤血很快就散去,只留下了浅浅的粉红。 跟着上来的少女很有眼色的准备好了为宫九净手的热水和布巾,宫九洗干净了手上残存的药物,漫不经心的问道:“府里可好?” 听见宫九的询问,少女收敛了脸上的春色,恭声道:“回公子,假的太平王世子这几个一直卧病在床,皇帝派了两回御医,都没有发现什么端倪。郡主来找了您三次,都被奴婢们拦下了。那位……来信询问过您的近况,奴婢们不得不报。” 害怕宫九不悦,少女说完便小心翼翼的瞥了他一眼,又飞快的低下了头去。 那边宫九重新披上了厚厚的毛裘,看不出什么表情的点了点头,道:“玉屏如果一直这么听话,就让她平安长大,日后寻个好人家嫁了。” 他随意的靠在软塌上,说着决定一个人命运的话语,却带着事不关己的冷漠。那骤然冰冷的口吻让收拾东西的少女手微微一颤,然而她却低头应下,不敢多言。 宫九满意的点了点头,继续说道:“至若那人。”宫九略一沉吟,道:“告诉他也无妨,你再告诉他一声,几个月之后,我要往他那里走一趟。” 少女惊诧的抬起了头,却触及到了白衣狐裘的公子淡挑长眉的表情。当即,她乖乖应下,转而轻手轻脚的出了马车,去办九公子吩咐的事情去了。 不再有旁人的马车内,宫九把玩着手中的瓷瓶,眼眸之中划过了一丝难见的欢欣与温柔。 身为太平王世子,世人都以为他出身太平王府。然而事实上,他却听娘亲讲过,他是在山明水秀的西子湖畔出生的。 如果可能,他也许会像是每一个普通的孩子一样普通的长大,这其实是他娘亲的夙愿,然而却最终成了奢望。 后来的时候,宫九听见他娘饱含歉疚的跟他讲,自己生他的时候就是难产,堪堪捡回了一条命来,却败坏了身体底子。他爹为了带着他娘寻找灵药,顾不得他。于是不得不使了些手段,将他和太平王妃那个一出生就意外夭折的孩子掉包。 至少,太平王是皇帝的心腹,太平王的后院又最是简单,比起他爹那时候那边的错综复杂,太平王府的确是要安全的多。 每当他娘说起这些事情的时候,宫九总会利用他娘的满心愧疚,钻到娘亲的怀抱里好一通撒娇。可他可没有他娘那样心思简单,他十足相信,纵然真的太平王世子没有夭折,以他爹的手段,也会让那孩子“夭折”然后给他腾地方的。 那时候宫九还小,他娘身体稍好的时候,便会半夜来太平王府看他。虽然因为中途昏迷的那三年,他娘错过了他的咿呀学语,也错过了他的蹒跚学步。可是到底母子天性,太平王妃对他再好,也抵不过他娘在他面前蹲下身,轻轻的那一句:“阿九,过来。” 在宫九的记忆里,他娘总是隔几个月才会出现,每次出现的时候也总是夜晚。为了方便他娘的“探望”,宫九固执的要求自己睡一个院子,为此,满心慈母心肠的太平王妃还伤心了很久,一直到她女儿出生以后,自己“儿子”对自己恭顺有余,亲近不足的缺憾才被稍稍弥补。 而宫九,并不是不会与人亲近,只是他所有粘人歪缠的功夫,全都留给了自己的亲娘。对于照料自己的太平王妃,他固然感激,却也没有投入太多的感情。 他娘每次出现的时候,总是会给他讲自己的曾经,讲湮灭于历史,只存一脉的师门,讲西子湖畔的明山秀水,讲海天辽阔,四季都不甚分明的家乡,讲和他爹的相遇相逢,讲……自己从不后悔拼命生下他,却遗憾不能看着他长大成人,独当一方。 在宫九开始学剑的第三年,他娘一脸欣慰的看着他挥剑斩断两人合抱的参天大树,然后,将自己十八岁那年亲手铸造的长剑“问水”交给了他。 宫九曾问他娘,问水二字何解? 他娘摸着他的头,温声告诉他,所谓问水,是她的师门的内功心法,可惜年代久远,她师门之中的心法和剑招都已经失传,唯有一手锻造兵器的手艺完整流传。只是可惜吾儿志不在此,这门手艺到了她这一代,恐怕也要烟消云散了。 那是宫九第一次听见他娘说出自己师门的名字,也是最后一次。那时宫九才知道,西湖藏剑,这个只在史书之中留下浅浅痕迹的门派,原来,真的存在过。 而他娘,再将自己亲手锻造的问水交给他之后,哪怕他爹用尽了天下所有的续命之药,却也终归没有拖过那个冬天。转过年的春日,宫九和他娘约好不再只有夜晚才能见面,也要一起放风筝的日子,他没有等来浅笑盈盈的娘亲,只等来了一个身着黑袍,怀中抱着浅金色罐子的男人。 那个男人是他爹。他安排好了一些事情,然后将宫九和那个罐子一道抱出了太平王府。之后,两个人一道去了杭州西湖。 虽然有他娘的遗愿在先,可是父子二人终归没有舍得将他娘的骨灰在西子湖畔散了。两个人选了西湖胖的一棵柳树,将他娘的骨灰深深的埋在了下面。 埋完了土,宫九仰头望向那个男人,却不期然的看清了他满脸的泪痕。只是很快,男人就恢复了如常的面色,平静的问宫九道:“你要跟我回去,还是留在太平王府?” 之前男人那里局势不稳,他娘才宁可千里奔忙,也要将宫九留在相对安全的太平王府。而那个时候,宫九吵着要回去,也不过是想和娘亲多相处些时日罢了。如今……他回去还有什么意义呢? 摇了摇头,宫九选择了继续当太平王世子——他总需要做点儿什么,才能让自己不那么伤心。 男人没有拦着他,却在那一个月里,陪他走了很多地方,像是要弥补多年错失的父子亲情,又像是只有对这个他和妻子唯一的孩子很好很好,才能减少心中对妻子的愧怍。 宫九没有探究他爹忽然转了性子的原因,却深深的记住了遇见的一个和尚说的话。 那个和尚说,人是能够转世的,生即是死,死便是生。 后来想来,那个和尚也只是想要让这对刚失去了妻子和母亲的父子释怀罢了,然而在宫九小小的心中,却记住了那一句“人有转世”的说法。 一直到很多年之后的那一天,他遇见了一个声音跟他娘别无二致,身上背着他娘描述过的百年来江湖再无人使用的重剑,甚至眼角眉梢都宛若他娘的少年伊辰的少女。那个少女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问水,也像他娘一样念叨着有一日要久居西湖。 那一刻,宫九觉得,自己真的等到了。 娘。 他轻轻的闭上眼睛。小的时候自己没有办法保护娘亲,让她被疾病夺走了生命。可是现在不同了——他不再是那个无能为力的幼童,这一次,无论如何,他也要护她一世喜乐长安。(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9章 潇湘何事等闲回。 第九章。潇湘何事等闲回。 叶且歌和宫九分开之后,最先去的就是码头边最繁华的集市。毕竟此去大漠,关山路遥,哪怕她是“身强体壮”的叽萝,叶且歌也完全没有信心用两条腿走着去。所以纵然此处没有里飞沙那样的名驹,她也还是要寻一匹差不多的好马代步的。 此地名曰“翠坪山”,乃是中原和南海之间比较繁华的一个渡口。因为往来商贾众多,所以此地的市集也格外的繁华拥挤。然而治理此地之人却颇有智慧,将靠近码头的一条长街开辟出去,专门用于各地的商人交易,亦或是贩卖自己的商品。 长街道路宽敞,足够两辆马车并肩通过。而为防堵塞交通,集市入口还有府衙的官兵把守,禁止马车马匹,行人一律步行,或者租用官府提供的两人抬的小轿子。总之,是最大限度的保证了交通的顺畅。 叶且歌与守着入口的官兵聊了几句,很快就问清了这条街中贩卖马匹的地点,含笑谢过,叶且歌背着自己身后的重剑,却脚步轻灵的走了进去。 她一边走,一边感叹这里治理得的确是好。所有的商铺都按照贩卖产品的种类一一划分,方便买主货比三家,也给卖家带来了更多的客源。 靠近入口的地方,一般是贩卖一些香料、锦帛、胭脂水粉之类的小玩意,而再往前走,便是一些珠宝商人,他们的面前摆着琳琅满目的金银珠宝,以中原精致小巧的金银首饰和南海特产的珍珠珊瑚居多,偶尔还有一些玉石翡翠,也很受往来的夫人小姐们的欢迎。 跨过了一段贩卖粮食的地段,便到了叶且歌此行的目的地。这是这条街最宽敞的地域,放眼望去便是整齐的围栏,里面马匹牛羊,各色家禽,走兽野味都是应有尽有。分明是贩卖活物的地方,但是难得的十分整齐干净,空气中也只能闻到淡淡的异味,并不像寻常的地方那样臭不可闻。 叶且歌有些意外,不过细细一想,却又觉得这是在情理之中——一个能够将这样杂乱繁华的地方料理的如此井井有条的人,定然不会漏掉这样的细节。 “也不知道这集市是什么人在管,真是个人才。”叶且歌收回了自己打量的目光,不由感叹道。她出身藏剑山庄,藏剑山庄虽然以铸剑大会闻名江湖,但是能够在西湖河畔坐拥那样大的一座山庄,手底下的生意往来是不能少了的。 而她作为大庄主的亲传弟子,虽然不可能醉心生意往来,但是行商该有的手腕和经验,叶且歌就是单靠着耳濡目染,也能够施展上五六分了。所以这个集市上的种种名堂,她还是能够看明白个大概的。 叶且歌的感慨之声不大不小,既不会显得失礼,也会被身旁的人听到。而她又是一副富家的小公子打扮,虽然只是穿着一身素白,可是那松松披在身上的薄裘就能看出价格不菲。 马肆之中的伙计常年迎来送往,自然眼力不凡。一眼就认出叶且歌身上穿着的,是雪貂皮披风,就连头上戴着的简单大气的簪子,也是难得的羊脂白玉,所以伙计连忙满脸堆着笑迎了出来。 “小公子您这就是好见识了,咱们这儿可是金九龄金大捕快亲自给规划的,若不是他跟我们这儿的知府大人交好,您今天看见的这集市,恐怕还是会乱糟糟的呢。”小伙计一边做着个“请”的手势,一边将叶且歌往自家的摊子上让。 一来是对伙计说的话有了些兴趣,二来却也是因为叶且歌举目四望,当真就是这家的马匹最为优良,所以叶且歌没有太多犹豫,跟着马肆的伙计一道走了进去。 一边听着伙计介绍那位在六扇门任职,马上就要升为总捕头的金九龄的光辉事迹,叶且歌一边细细打量着马厩里安心吃草的马儿。 很快,在那伙计说道金九龄如何机智,一人捉到了一窝劫掠往来商贾货物的山匪的时候,叶且歌已经挑好了一匹雪白的小马。 并非是她不知道以耐力的速度来说,小马驹是远远赶不上那些成年的高头大马的。可是叶且歌总是需要面对现实,即使再不愿意,她也只能承认,以自己如今的小短腿儿,想要够到那些大马的马镫,还是有些难度的。 不知是否是受到了前世的影响,叶且歌今生的身高也很是悲剧。前世她十六岁之前一直是男装打扮,格外的英姿飒爽,而十六岁之后却不得不换回女装的原因是……她实在是过于娇小了。 十六岁以前的叶且歌尚且能够扮作是未成年的小公子,甚至还结识了一群红颜知己。然而十六岁之后,她和寻常男子越拉越大的身高差距,已经不能用一句“年幼”去搪塞了。半是因为实在没有法子,半是因为一些讳莫如深的小心思,叶且歌只能忍痛冒着被自己的小红颜们江湖仇杀的风险,毅然决然的换上了女装。 而今生,分明兄长大人的甚高在男子里都是十足高挑,听老管家说,自己那未曾谋面的爹和哥哥身高相差无几,未曾谋面的娘也属于高挑纤细的女子,她自己本身也注意喝牛乳、喝骨头汤什么的,可是那身高就像是与她较劲一般,生生比同龄的小姑娘们矮上半头。 在这种情况下,让叶且歌去骑比她高上太多的成年大马,显然是不现实的。这种刚刚长成的小马驹,就成了她唯一的选择。 满意的摸了摸那匹小白马驹柔亮光滑的皮毛,叶且歌方要和伙计说自己就要这一匹了,冷不防却听见身后有一道男声传来。 “眼如悬铃、紫艳光,眼下悬蚕、悬凿成。鼻头有王、火字。口中赤。膝骨圆而张。耳相近而竖,小而厚。伏龙骨成。颈欲长。双趹大而突。蹄欲厚。腹下平,有八字。尾高而垂。这位小公子果然眼力不错,这马肆之中跑的最快的小马驹就被你相去了。” 叶且歌回身,只见自己身后不远处,站了一个身着一身绛色锦袍,手中拿着一把价格高昂的翠玉翻龙扇的青年。 感受到叶且歌注视的目光,他冲着叶且歌微微一笑,拱手道:“在下金九龄,不知小公子名姓?” 这莫不就是传说中的“说曹操曹操就到”?叶且歌挑了挑眉,对面前的男子回以一笑,却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马肆之中的伙计眼见着两人有些尴尬的沉默着,眼珠一转,连忙堆笑着走上前来,对金九龄招呼道:“金爷您怎么得空来了?可是案子办完了?” 金九龄今日在这附近办案,为此知府老爷特地在镇中最好的酒楼包下了上等的套房,供他和他六扇门的弟兄们吃喝休息,这件事情,就连这小小的马肆之中的伙计也是略有耳闻的。六扇门一向办案繁忙,如今金九龄得空在此闲逛,伙计便估摸着是他办案顺利,是以说这么一句,权当奉承。 金九龄唇边荡开一抹自得的笑意,一边看着马厩之中新到的蒙古矮马,一般随口说道:“可不是,说什么盗帅楚留香重出江湖,实际上不过是些欺世盗名之辈,借着楚大侠的名头作乱罢了。” 伙计也跟着笑道:“那是那是,金爷一出手,那些欺世盗名的玩意儿就显了原型了不是。” 金九龄徐徐展开自己的折扇,摇动了两下,却看向叶且歌道:“小公子选的那匹小马驹虽然好,但是却到底没有长成,耐力和速度上远远不足。再者说来,流云驹一向以速度见长,负重方面,或许就稍稍吃力了些。” 叶且歌顺着金九龄的目光,看向了自己身后的重剑。她不得不承认,这次的确是她思虑不周了。在她原来的世界,哪怕是藏剑的重剑再加上一个成年男子,对于里飞沙来说都不在话下。可是在安庆,这重达六十斤的重剑,的确算是惊骇了。 虐待童工……咳,童马什么的,的确是不厚道。 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叶且歌将手中伙计刚帮她上好的缰绳和马鞍又卸了下来,对伙计道:“我还需再看看,真是不好意思。” 伙计自然不敢有什么不满,金九龄也顺势向着自己方才观察了半天的马厩一指,对叶且歌道:“小公子若是想要骑着马赶路的话,不妨考虑一下这些蒙古矮马。这些马虽然不如流云驹俊逸潇洒,但是耐力却是极好的,也适合负重。” 叶且歌顺着金九龄指着的方向看去,便看见那有些偏远的马厩之中的几匹不显眼的矮马。叶且歌不算是相马的行家,不过她定睛细看,那些矮马果然如金九龄说的一般,品相不凡。 依言选了一匹枣红色的成年矮马,叶且歌递给了伙计一块金子,伙计手脚麻利的帮着她装上马鞍马蹄,不消片刻,便将收拾好的马匹交给了叶且歌。 叶且歌牵好了马匹,对方才帮忙的金九龄微微点头示意,便准备继续上路。这个时候,一直在兀自相看马匹的金九龄却忽然开口道:“叶小公子,暂且留步。” 叶且歌的双眸微闪,却是稍作停顿,这才转身。(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10章 霜日明霄水蘸空。 第十章。霜日明霄水蘸空。 对于金九龄这个人,叶且歌其实是并不信任的。她并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少女,那种前一刻还在别人嘴里传得神乎其神的人,下一刻就站在你面前这种事情,叶且歌是素来警觉的。所以,她并没有搭理金九龄的搭讪。 唯一让她还没有抡着自己的重剑就砸上去的原因,大概是这个男人的确足够圆滑,说话办事都极为有分寸,叶且歌也暂时没有感觉到他对自己有丝毫恶意。所以,她只是对此人存了三分警惕,却并没有先下手为强的意思。 可是让她不得不停下来的,却是金九龄说出的那句“叶小公子”。她此行隐秘,就连白云城中的人都知之甚少,虽然都说这位金九龄金大捕快是六扇门出身,可是任凭他手眼通天,叶且歌也自信他绝对不应知晓自己的身份。 然而,这样一个不应当知道的人,却偏生知道了,这其中的端倪叶且歌若是不弄清楚,恐怕会一直惴惴不安下去。 意料之中的见到叶且歌回身,金九龄摇着折扇微微一笑,瞥了一眼周遭渐渐聚拢过来与他打招呼的人群,金九龄对叶且歌道:“此处人多口杂,小公子不若随金某去酒楼坐坐,这里城乡虽小,迎客居的飞鸿雪泥却很是不错,乃是别的地方吃不到的。” 似乎为了印证自己所说的“人多口杂”,这一次,金九龄没有再提起叶且歌的姓氏。 叶且歌脸上的笑容不改天真,她对金九龄甜甜一笑,不似方才那般急于抽身的应道:“那就有劳金捕快带路了。” 金九龄并不欺她年幼,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方才和叶且歌一道走出这个马肆。 迎客居距离嘈杂熙攘的码头有一段距离,金九龄帮着叶且歌牵着刚买下的马匹,期间他还想要帮着叶且歌背着背后的重剑,只是被叶且歌客气的拒绝了。 金九龄不是不知晓剑客剑不离身的规矩,不过他是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一个不足五尺高的小少年会用一柄看起来比他本人都重的巨剑的,所以,叶且歌那一柄标识度极高的重剑,在金九龄看来,只是估摸着是要送去哪里的货物罢了。 而叶且歌不愿让旁人帮忙的举动,在金九龄眼中,也自动理解成了少年逞强,故而并未细究。 迎客居是此地最负盛名的酒楼,只是时方晌午,这里很是清净。 此地被六扇门的群捕包下大半,老板便乐于送这位“三百年来六扇门中最天才的捕快”和知县大人的面子,在他们住的这段时日,便让手底下的店小二清了场,不接待外客。 昨夜这些群捕们奔波了一夜,很是辛苦,这会儿大多数的人都在自己的房间休息,只有三五个捕快轮流守着大厅之中的一个用黑布罩着的笼子。 见到金九龄走进来,那几个打着瞌睡的捕快连忙推搡起了同伴,三步并作两步的走过来跟金九龄是问好,一口一个“金爷”的。这些人虽然和金九龄平级,却已经俨然将他看做领袖了。 金九龄拍了拍他们的肩膀,温声道:“弟兄们辛苦了,都去房里睡吧,这里有我看着就行了。” 那几个捕快对望了一眼,又看了看金九龄身后站着的不知谁家的小公子,知晓他们是有事要谈,于是都很有眼色的打着呵欠,往自己的房间走去了。 金九龄邀叶且歌坐下,问过她的喜恶忌口之后,便叮嘱小二上一道他们这里最拿手的飞鸿雪泥,又点了几个小菜,荤素搭配得很好,不奢靡也不寒酸。 如今虽然并不是饭点儿,但是之前和宫九一场交战,又在马肆耽搁了个把时辰,叶且歌早上草草喝的那一晚白粥早就消化殆尽,便当真是有些饿了。 菜很快就端了上来,那道受到金九龄推崇的雪泥鸿爪被摆在了正中间。天青色的碟子中碓出了一座洁白的雪山模样,金九龄卷了卷自己的袖子,将浓稠鲜美的酱汁均匀的淋在了上面。 “此地饭食比不得白云城精致,然而南海中原,终归各有特色,小公子不妨尝尝。” 似是特意的一半,金九龄又一次提起了白云城,就如同他方才提起叶且歌的姓氏一般。 只是这一次,叶且歌没有再表露出丝毫的惊讶。她拿起一旁的银勺,在靠近自己的这一边舀起了一勺沾了肉汁的“雪山”送入口中。 入口是绵密甘甜的口感,中间夹杂着丝丝缕缕的奶香,和微咸却十足鲜美的汤汁融合在一起,的确有过人之处。 “土豆?芋泥?都不太像呐。”叶且歌又淡挑了一小点儿没有沾着酱汁的雪山,细细品尝。她厨艺不差,甚至可以说是个中好手,只是这会儿却也一晌分辨不出到底何种材质。 叶且歌随口说出的“土豆”二字让金九龄的眼神微微一亮。如今的安庆,土豆只是在沿海的城市,偶然从异国商人那里才会得到的东西。而对面这人司空见惯的口吻,让金九龄对白云城不由有了新的估量——他知道白云城如今商铺满天下,却未曾想过,那里与别国的往来也远胜中原。 见到叶且歌蹙眉的表情,金九龄也不卖关子,直接为她解惑道:“是蒸熟晒干了的土豆磨成了粉,再掺些栗子粉一同搅拌调和而成的。里面还加了一些番邦的乳酪,他们番邦的乳酪很有些特色,不若安庆的牧民们制作的乳酪那样酸,反而奶香浓郁,很是香甜,空口吃也不错,用来入菜也很妙。” “原来如此。”叶且歌恍然,又夹了几口旁的菜,便撂下了筷子。 并非她食量甚小,三口两口就能吃饱,而是对面坐着一个满脸写着“我有很多秘密,你快来问我啊问我啊问我啊”的男人,实在是影响食欲。 放下筷子,叶且歌如金九龄所愿的一般向他问道:“在下从未袒露姓名,却不知金捕快如何得知在下身份?” 金九龄笑了笑,从怀中掏出一物放在桌上,反对叶且歌问道:“此物可是小公子的?” 叶且歌定睛一看,赫然便是她临出城之前,兄长给她的那块白云城主印。凝脂一样的玉佩没有丝毫变化,上面系着的红丝络却被人割断,切口整齐,显然那人手上功夫极快。 这样的信物,叶且歌当然不可能像是兄长有一般挂在腰间。她寻了一根红丝,将玉佩挂在了自己的脖颈间,又贴身搁好。这样本万无一失的地方,叶且歌绝然没有想到,她在下了船短短的一个时辰的功夫里,居然……遭贼了? “的确。”叶且歌伸手将那块玉佩拿了回来,却用一双凤眸盯着金九龄,显然是要让他说说事情原委。 金九龄等的便是这个时候,于是也没有阻拦叶且歌去拿“赃物”的手,而是指了指那边罩着黑布的笼子,对她说道:“今早我和兄弟们抓到了一个毛贼,这是从他身上搜出来的。金某虽然孤陋寡闻,可是这白云城特有的云纹还是能够认得的。叶城主剑法惊世,金某也甚是佩服。” 提及了叶孤城,金九龄见叶且歌脸上流露出几分荣与俱焉的自豪,便知道自己赌对了,于是继续说道:“金某想着物归原主,便去码头碰碰运气,正巧看见小公子衣袍上的纹饰便是云纹,于是才贸然上前结交,唐突之处,还请小公子见谅。” 叶且歌起身对金九龄拱了拱手,道:“叶某还要多谢金捕快才是,此物与我很是重要,若是有失,叶某也无颜面见兄长了。” “小公子客气,处理这等宵小,本就是吾等份内之事。”见到叶且歌站了起来,金九龄也连忙站起,两人客套一番,才重新坐下。 经此,两人仿若熟络了一些,金九龄端起一杯酒凑到唇边,冲叶且歌问道:“小公子既然唤白云城主为兄长,那莫不是便是武当高徒,叶家孤鸿?” 叶且歌挑了挑眉,一时之间竟有些不知该如何接话。金九龄提起的这个人,其实她也算是相熟,甚至在她没有手持重剑之前,叶孤鸿是很喜欢教导她练剑的。至若她开始重拾藏剑剑法之后……叶孤鸿也会为了做一个好堂哥,勇敢的面对她抡来抡去的重剑。 她的年龄和叶孤鸿相差的并没有和兄长那么大,叶孤鸿却很喜欢在叶且歌面前以兄长自居,一直到他哭唧唧的被送上武当之后,叶且歌和叶孤鸿也时常会书信往来的。 心里略微纠结了一瞬间,叶且歌就毫无心理压力的借用了一下她家堂哥的身份。至若金九龄听到她说自己是叶孤鸿之后,那略带怜悯的关爱三等残废,以及忧心武当未来的眼神,叶且歌只能在心中默默冷笑——好想给他来一招风来吴山啊,照脸打的那种。 又闲谈了几句,金九龄状似无意的对叶且歌道:“金某敬仰叶城主剑法甚久,改日若有机会拜访白云城,还望小公子为金某在城主面前美言几句,不要将金某拒之门外才好。” 叶且歌端着茶杯的手微微一顿,唇边扬起一抹“原来如此”的微笑,她搁下手中茶盏,笑道:“就凭今日金捕快为在下寻回这块玉佩,想必兄长也不会拒客才是。” 扯了这么一大通,原来这位六扇门的捕快,是想要借着自己结识自家兄长,对自家的情报网很有信心,叶且歌深知今日之事,很快就会传到白云城。至若见或不见,那全应兄长自己决定。 自觉已经没有自己什么事儿了,叶且歌与金九龄别过。临行前,她看了一眼那个被黑布罩着的笼子,却摇头笑笑,并未多言。 她此次身上带了金银珠宝银票都不少,这人却偏偏偷了一块“不起眼”的玉佩,可见多半是为了炫技和好玩儿,因此她多做计较反倒落了下乘。 罢了,来日方长。一个能从她眼皮底下偷走这样重要的玉佩的偷儿,总不会永远是籍籍无名之辈。三五年之后,看谁因“偷”之一字名扬江湖,便也知道今日行此事者是谁了。 这样想着,叶且歌跨上了那匹蒙古矮马,一路向北而去。(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11章 纵使清明无雨色。 第十一章。纵使清明无雨色。 在送走叶且歌之后,金九龄收敛了脸上的笑意。他掀开了那个蒙着笼子的黑布,冷冷的看了一会儿里面的人,转身端来一杯茶水,作势就要往里面泼去。 里面那个身材有些瘦削的男子当即提气纵身,整个人如同壁虎一样巴在了笼子顶端小小的空间之上。 这个时候,金九龄却不紧不慢的收回了要泼茶的手,哼道:“既然醒了,那是还装什么睡?” 在这个笼子这样狭小的空间之内仍旧身手敏捷的男子从上面不紧不慢的挪了下来。看了一眼对他横眉冷眼的金九龄,他索性盘膝而坐,用手支着下巴,也同样冷哼道:“那叶家人的玉佩可不是我偷的,你用我顶缸?” 金九龄抿了一口已经凉掉的茶水,弹了弹他被仔细修剪过的指甲,对笼子里的人道:“说你是因为偷了白云城的玉佩被捕,总好过直说你偷了平南王府御赐的九龙杯好吧?” 笼子里的男子身子一僵,却梗着脖子说道:“那九龙杯我不过是借出去玩玩……” “然后不慎就玩碎了。”金九龄毫不留情的打断了他的话,有些不耐的对他摆摆手道:“我帮你摆平九龙杯的事情要废多少心力,你不过是担一个偷了叶孤鸿玉佩的罪名,又不是偷了叶孤城的东西,怎么就担不起了?” 鬼才相信那是叶孤鸿,连人是男是女都看不出来,金九龄你风流公子的名声还真是徒有虚名。被关在笼子里的男子气闷半晌,决定并不多管闲事,告诉金九龄那位叶家小公子的真实性别。 一个能扛得动六十斤玄铁重剑的孩子,金九龄完全没有往“小姑娘”那方面想。再者说,此番周折,他是庄生舞剑,意在沛公,根本就没有将心思过多的放在叶且歌身上,这才看走了眼。 笼子里的男子作为一个偷儿,最不爱与这些官打交道,看出金九龄不过是拿自己做引子,那人不耐烦的挥了挥手,道:“行了,这事儿算是我司空摘星倒霉,咱们算是扯平了,日后我见着您喂,肯定绕着走!” 金九龄喝了半盏茶,平静的听着司空摘星的话,点了点头之后,竟径直往自己的屋子里走去。 司空摘星当即一急,嚷道:“喂,我说,你放我出去啊!” 作为一个偷儿,司空摘星的逃脱技术和他的妙手空空的绝迹一样纯熟,这也是为何金九龄用上了朱停制作的九转玲珑锁之后,还要让三五个捕快一齐看守他的原因。这会儿撤去了看守,司空摘星要破开九转玲珑锁,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若说有什么能让司空摘星头疼的事情,那大概就只剩下朱停的锁头机关以及陆小凤了。分明看见了钥匙在金九龄的身上,司空摘星果断放弃了费劲的破锁,想要让金九龄直接将他放出去。 听见他的嚷声,金九龄缓缓回身,冲着司空摘星似笑非笑的道:“叶孤鸿的事情你帮我担着,平南王府的事情我帮你担着,这叫扯平了。那今日我放你出去,你岂不是又欠了我一个人情?” 说着,也不待司空摘星开口拒绝或者同意,他直接施展轻功掠到司空摘星面前,轻轻松松的用钥匙替他打开了锁头。 莫名其妙的欠了不必要的人情的司空摘星有短暂的懵逼,很快,他身影一闪,连句话也没有的从迎客居的大厅消失了。 司空摘星只觉得自己最近是在走什么背运,寻常偷一个酒杯玩玩儿,没几天想要还回去的时候,那杯子居然碎了。最倒霉的是,作为一个偷儿,一个从不以真面目示人,一手易容手艺出神入化的偷儿,他居然被一群六扇门的捕快好死不死的抓了起来。 为了防止他逃跑,那些人甚至用上了细铁丝密密麻麻编制成的笼子,以及朱停制作的九转玲珑锁。 见到金九龄拿出朱停出品的锁头的时候,司空摘星就已经暗觉不妙,之后的事实证明,他的感觉应验了——对方完全是有备而来,将他利用缩骨和易容逃脱的可能性变成了几乎没有。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无奈之下,司空摘星只能答应和金九龄做这一笔交易。这种替人背锅留下的无穷后患,在之后司空摘星被叶且歌的重剑砸了多次脸之后,他才慢慢了解。 结识了金九龄之后,叶且歌之后的旅途开始变得很平静。她刻意绕开了江南,走过海边的烈风与北地的飘雪,终于在三个月之后,摸到了大漠的边缘。 此时的中原已经临近新年,空中时常会飘落大朵大朵的雪花,北风也呼啸得紧。而在这座沙漠边陲的小镇里,白天的温度依旧高得吓人,然而到了夜晚,这里便会刮起漫天的大风,寒凉又砧骨。 这不是叶且歌第一次来大漠,确切的说,这里还只是沙漠边缘的一个人口稀少的城镇。早在前世的时候,是她有一个明教的小伙伴儿在大漠之中失了音讯,叶且歌就曾经为她单枪匹马的闯进了沙漠,最终从一伙儿马贼手中救走了那只学艺不精还被人暗算了的喵萝。 只不过,那时候自己这种冒险的举动被师父发现之后,还是被罚在剑庐之中静思己过,半年不许出庄。 那个时候,叶且歌还觉得师父剥夺她半年的自由好伤心,可是如今,哪怕是被师父罚……能够再见师父一面也是好的啊。 心头忽然涌起一股难言的酸涩,叶且歌咬了咬因为高温而失去了水分的唇瓣,将脑海中浮现出的那个抱剑观花的修长身影更往心底挪了挪。 暗笑一声自己如今忒不合时宜,叶且歌将头上盖着的大围巾更往下拉了拉,翻身下了那匹跟着她横穿了大半个安庆的枣红矮马,看了看天边的日头,她决定先在这个小镇寻一个住处住下。 已经临近沙漠边陲,这里的夜晚寒凉,绝对不能赶路。再加上这个沙漠边上的镇子,本就是传说中开采出了精铁的那个矿产所在,叶且歌既然已经到了此地,便只需要先找到地方住下,等转过天来再细细打探便是。 大漠的生活条件艰苦,这个不算是小的镇子之中也只有一家客栈而已。叶且歌的运气不错,她走进客栈的时候天已经擦黑,客栈里却还有几间空着的客房。 二两银子一夜的客房,在别的地方那是绝对的黑店,可是在沙漠地带却也还算公道。叶且歌递给老板娘十两银子,先订下三天的房间,至若剩下的银子,只需劳烦老板娘为她准备些热水饭食便好。 沙漠之中水资源珍贵,不过有钱却总能使得鬼推磨的。老板娘接过叶且歌递过来的银子颠了颠,丝毫不忌惮她身后背着的重剑,顺手捏了捏叶且歌多日奔波却依旧白皙滑嫩的小脸,凑到她耳边吹了一口气,调笑道:“放心吧小弟弟,姐姐肯定帮你料~理~妥~当~” 在那个大唐,十六岁以前的叶且歌是做男儿打扮的,藏剑山庄又临近七秀坊,对于这种大姐姐,叶且歌应对的很是纯熟。是以被老板娘这般调|戏,叶且歌的脸上也是种挂着温文的笑意,没有羞涩,也并未表现出厌恶。 轻轻捏了捏老板娘的指尖,自然而然的将她的手拂开,叶且歌有礼道:“有劳姐姐。” 老板娘脸上的戏谑一顿,被叶且歌捏过的指尖不由泛起一丝热意。她有些不自然的用拇指摩挲了一下自己被叶且歌碰过的其他手指,轻轻的“恩”了一声,石榴裙的裙摆旋出好看的弧度,很快就去后厨吩咐去了。 “现在的年轻人啊,小小年纪就这样会调|戏女人啦。” 或许是年关将近的原因,平日必定爆满的客栈,如今整个大厅也只有角落里坐着的一个人。他的面前摆着一个有大又重的酒坛,他也不用碗,就那么一口接着一口的喝着。而他说着那样“倚老卖老”的话,又眯着一双醉眼望向叶且歌的时候,神情却又戏谑又放松。 这个人的衣着有些邋遢,下巴上还有没有刮干净的胡茬,只是一双眼睛又大又圆——坦坦荡荡,干干净净,这便是这个人给叶且歌的感觉。 那种干净不是涉世未深的天真,而是千帆过尽之后的看淡与从容。他应当有很多的故事,而自己,则恰好有酒。 从行李里拿出了一个小酒壶,叶且歌向着男人走去。 男人本来眯着眼睛看她,这会儿看到她走来,便顺势给叶且歌让了个座位。看清了叶且歌手里拿着的东西,他一边嘟囔着“这么点儿够谁喝的啊”,一边却又起身拿了两个小酒盅。 大漠之中的酒盅,说是小,实际上却也和小碗差不多大了。叶且歌拔开自己随身带着的酒壶的盖子,不多不少,正好倒了两碗。 踏遍整个安庆也只有水秀江南才有的怀青酒,经过了十五年的陈酿,不似寻常酒水清冽,反而带着一种融化了的琥珀一样的粘稠色泽。初时那酒香只是淡淡的,可端起酒盅稍稍晃一晃,层层叠加的酒香便猛地窜入天灵盖,直将人的酒虫都要勾出来。 酒还没有入口,便见老板娘挑开了帘子,亲自端着个托盘走了出来。叶且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唇边不由泛起一抹笑意——此夜有菜有酒,一会儿许或还会有个好故事,的确算得上是个不错的夜晚呐。(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12章 关山树色催寒近。 第十二章。关山树色催寒近。 虽然只是小小的一盅酒,但是寻遍整个大漠,也在难见这样的好酒了。那汉子久居大漠,骤然再见这样的美酒,也是不舍得囫囵下肚的。 将自己方才喝的大酒坛摆到了一旁,男人小心翼翼的捧起叶且歌给他的小酒盅,轻轻的呷了一口。 老板娘端上了一碟子酱牛肉,一锅热气腾腾的羊肉煲。大抵是叶且歌的价钱实在是给的足,也大概是被叶且歌方才的举动撩拨到了,末了,老板娘还给他们上了一盘这大漠边缘难见的蒜拍黄瓜。 “呦,老板娘今儿可是大方啊。”汉子挑了一筷子黄瓜入口,冲着老板娘笑的熟稔,又带着那么一点儿男子特有的讳莫如深。 老板娘啐了他一口,转身却又给他们添了一盏牛油灯。在昏黄的灯光之下,叶且歌细细端详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他的岁数并不年轻了,也带着江湖洗练过的痕迹。他应当是四处漂泊的浪子,带着一些没有家的人才有的颓丧放纵。 可是莫名的,叶且歌就觉得这个人很踏实。和那些真正落拓江湖的人不同,这个人的心很踏实,仿若一转身就是他心灵安放的地方。 人与人之间,真的是存在一种气场的。叶且歌走了这一路,见了形形□□的人,倒觉得唯有这人相处着最是舒服。 她也呷了一口酒,往嘴里送了一口炖的软烂的羊肉。这羊肉里用了多种香料,非但不腥膻,反而别有一番风味。叶且歌没料到在这样的地界能吃到这样的美味,不由对老板娘送出了赞叹的目光。 老板娘挑了挑眉,看起来就泼辣的女子,这会儿在灯光下倒显得娴静了不少。她低头拨弄着手底下的算珠,又毫不避讳的在叶且歌和那汉子面前点数起了面前的银子,丝毫不怕这两人见财起意。 那汉子和叶且歌碰杯,用手抹了抹嘴边的残酒,爽朗笑道:“小兄弟是江南人吧?怎么一个人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了?” 叶且歌小口的抿着自己的杯中的酒,挑眉道:“何以见得在下是江南人?” 那汉子哈哈一笑,举着手中已经喝干净的酒杯,依旧恋恋不舍的在鼻端轻嗅,得意道:“十五年零三个月的怀青酒,除了江南,你说说哪里还有?” 叶且歌也跟着笑,却举起一根手指轻轻摇了摇,道:“的确是怀青酒没错啦,不过是我在北方酒商那里抠出来的,我出黄金二十两,他才肯买呢!” 汉子倒吸了一口凉气,不过转瞬却不在意的摆摆手,嘟囔道:“没错没错,有钱难买我高兴,快活了就足够了,哪管什么值当不值当的。” 叶且歌将嘴里的酱牛肉细细嚼了,咽下肚去之后才对那汉子道:“在下南海人士,姓叶,上且下歌,还不知前辈如何称呼?” 男人眯起眼睛,重新拎起自己的大酒坛子灌了一口酒,笑道:“说什么前辈,今儿就冲着叶兄弟请我喝的这酒,若不嫌弃,便唤我胡铁花一声胡大哥吧。” 叶且歌听见这个名字,只觉隐约有些印象。只是她眨了眨眼睛,一双凤眸之中却盛满了促狭的道:“胡……大叔才对吧?” 胡铁花抬手毫不留情的拍在了叶且歌的后脑,哼道:“胡说,你胡大哥顶多就是三十零几岁!” 叶且歌不由瞪大了眼睛,那边的老板娘却毫不留情的给他拆台道:“对,也就三十零十五六岁罢了。” 被戳穿了的胡铁花也不恼,顺势点头道:“对,刚三十零十五岁!” 槽点太多忽然不知道如何吐起,叶且歌低头默默的咬了一口馒头,却到底耐不过一直强调着自己的“年轻”的男人,还是唤他一声胡大哥了。 叶且歌年纪尚小,并不适宜轰炉饮酒,所以,在喝完自己的那一小杯怀青酒之后,她就放下了酒杯,开始吃着桌上的菜,认认真真的听胡铁花讲着他自己的故事。 这是个很善谈的男子,江湖阅历也丰富,南来北往的事情说得漫不经心又信手拈来。那些惊心动魄的传奇,在他带着淡淡的怀念的语调中,成为了今夜用来佐酒的故事。到了最后,就是最爱喝胡铁花斗嘴的老板娘,也成了他的听众,停下了拨动着算盘的手指,坐在高高的柜台后面,听着这个男人的絮叨。 胡铁花说起那个在沙漠的小客栈拖住他很多年的老板娘,大抵是角色相似,惹得柜台里的老板娘狠狠瞪他一眼,还依偎进叶且歌怀里,勾着她的脖子道:“看到没,老娘喜欢的是这样细皮嫩肉的小哥儿,你再我这儿住再久,也少打老娘主意!” 胡铁花耸肩喝酒,放下酒坛之后连连摆手:“我要是娶妻早,闺女早就像你这么大了,又不是老臭虫那种色鬼,可不敢招惹你们这样的小姑娘!” 说着,他意有所指的瞥了一眼叶且歌,叶且歌便知道此人话里有话,俨然已经看出了她的女儿身份。不过胡铁花不戳穿,叶且歌也不便解释,便再斟一杯烈酒,对胡铁花举杯,以表歉意。 大漠的烧刀子名不虚传的烈,搁在前世,十坛子这样的酒叶且歌也不惧。不过如今她这幅身子年纪尚小,这一小碗下去,叶且歌的脸上便晕染出了极为好看的淡淡红晕。她的掌心微烫,轻柔有度的扶着老板娘的腰肢,将她放到自己身旁的长凳上,动作自然又守礼,虽然亲昵却不显得逾距。 胡铁花看着她的一连串动作,轻啧了一声,默默的对叶且歌竖起了大拇指。 他江湖沉浮这么久,虽然这几年热衷于在大漠里窝着,但是看人却是极准的。他自然知道这个小姑娘没有恶意,来找他喝酒也只是因为想找人说说话,听听旁人的故事——因为,那个小姑娘看着他和看着老板娘的目光,并没有什么不同,都只是遇见未知事物的新奇有趣而已。 他对叶且歌的初步印象不坏,然而对于一个身后背着一柄重剑,腰间还挂着另一柄轻剑,如此稚龄就敢独闯大漠的小姑娘,胡铁花也不可能将她看成是小镇里那些十来岁还拖着鼻涕管他要糖吃的倒霉孩子。 他的故事里剖出去那些可能在江湖上掀起风浪的情节和秘事,到了最后,反倒像是在陈述自己这些年的经历。 胡铁花有一瞬间的恍惚——他离开那个江湖太久了,沙漠边陲虽然艰苦但平静的日子,他已经快要习惯了。 他的朋友楚留香曾经对他说过,江湖十年便是一代,年轻人会成长,他们也会老去,没有人是永远的江湖传奇。 老臭虫说这话的时候,是十七岁还是十八岁?胡铁花皱皱眉,记忆有些模糊了。总之,那个时候他也很年轻,楚留香刚刚扬名江湖,依稀有了“盗帅”的名声,而他的蝴蝶穿花七十二式也刚刚战胜了些武林前辈,一时之间也是声名鹊起。 而如今再想起,胡铁花忽然笑出了声音。他总觉得老臭虫和他一样浪荡江湖,也嫌弃过他流连花丛不够稳重。却原来,在他们的时代刚刚开始的时候,这个人便已经看到了最后的结局,又早做了心理准备么? “楚留香?总觉得听过这个人的名字呢。”叶且歌撑着下巴,眸中荡漾开一抹酒醉之后泛上来的水光,眼睛眨啊眨啊,用力在回忆着什么。 胡铁花注视着少女澄澈的眼眸,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开始给她讲起自己这位朋友的事情。也对,胡铁花的故事里,又怎么可能避得开楚留香呢? 从石观音讲到神水宫,从薛衣人讲到蝙蝠公子,胡铁花喝了很多很久的酒,也说了很多很多的话。 叶且歌听着,心中却有了一些触动。她知道,胡铁花想要告诉她的是——一切都会过去。风光无两,万人敬仰也好,为人不齿,苟且偷生也罢,哪怕是成为像他们那样的传奇人物,最终也不外乎会选择两条路,在江湖的波涛汹涌之中死去,或者在一切的风浪之中抽身离开,回归平静。 这就是江湖,最是快意恩仇,也最是薄情。 而最终,所有的人都只会成为他人口中的浅淡符号,什么天下第一,什么巅峰圣手,最终都会隐去。 ——没错,声名最终都抵不过时间,只有生活才是自己的。叶且歌这样想着,却觉得一股快意涌上心胸。 叶且歌浅浅斟了一个碗底的酒,和胡铁花轻轻的碰杯,笑道:“可是现在,胡大哥你和你的朋友都很快活,这不就够了么?” 胡铁花一怔,方才追忆过去忽然涌起的惆怅却消弥了不少。他本就是豁达之人,这会儿更是不将那些难得涌起的惆怅放在心上,和叶且歌举杯对饮,他哈哈笑道:“没错,我还能喝到这样好的酒,也还有那么好的朋友,的确是快活!” 坛子中的酒很快就尽了,胡铁花嚷嚷着让老板娘再上,老板娘却板着脸道:“姬老板留给我的钱,可只够你一天两坛酒,再多就没有啦!没有啦!再说你那么大岁数的人,还当自己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呢?少喝些!” 胡铁花被她一通训,讪讪一笑。 叶且歌也跟着笑起来,她站起了身,看了看已经中天的月色,道:“今天很晚啦,我明天还要出去找铁矿,胡大哥你也早些休息。姐姐,你家的羊肉煲真好吃,明天能跟你学学怎么做么?” 小少年脸上带着一些薄红,眼睛却明亮得宛若天边的星子。老板娘也不又被感染,跟着笑了起来,道:“当然可以,你想学什么都成。” 叶且歌笑起来眉眼弯弯,却忽然回身,对向楼上客房走去的胡铁花问道:“对了胡大哥,你还没说,那个沙漠里的老板娘,最后怎样了?” 胡铁花脚步一顿,却摆了摆手,终归,没有说话。(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13章 明月不归沉碧海。 第十三章。明月不归沉碧海。 那个将自己拖住,住在大漠里的小酒馆很多年的老板娘……最后到底怎么样了呢?胡铁花望了望天边的月色,却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他们提起这个女人,总是说“她拖住了胡铁花”,可是胡铁花后来才明白,自己又何尝不是拖住了她呢?一个女人一生之中能有多少个这样的别人口中的“许多年”?回头再一想想,自己又何尝不是辜负了呢? 胡铁花没有告诉叶且歌的是,这个沙漠边陲的小酒馆,就是那个他住了很多年的小酒馆。他走了之后不久,这里就遭了一次马贼,整个酒馆里的人都没有生还的。而如今的这个,是另一个寡居的女子将之盘下来,重新又开起来的。 故事的结局偏向残忍,对于这种初出茅庐的年轻人,还是留给她一点美好的畅想才好。胡铁花摇摇晃晃的往自己的房间里走,一边走还一边絮絮叨叨的喃喃自语:“问君悔不悔,问君悔不悔?故人不相问,纵悔说与谁?” 若时光倒流,再回到他的挚友请他帮忙的那一日,胡铁花依旧会选择跟他的朋友走。所以,他不后悔,只是心中还是会有愧怍和遗憾罢了。 叶且歌的酒量还需要锻炼,和胡铁花一道喝得晕晕乎乎的,这一夜,她睡得出奇的好。临睡之前,她还在心里默默的盘算着时间,算算日子,大概,这个月她送到京城给阿九的信很快就应当到了,月初就寄出去的给哥哥的信,也该到了吧。 和宫九动辄十来页的回信相比,叶孤城每次给叶且歌的回信总是简短许多。他很少将白云城中的烦心事说给妹妹听,却会反复叮嘱她凡事小心,注意安全,有事就联系白云城的暗桩,不要强撑。 言语虽短,可是叶且歌却同样觉得很窝心。曾几何时,她年少游历江湖,往家中传语报平安的时候,师父也会写下寥寥数语,如斯叮嘱。 那道抱剑观花的修长身影入梦而来,叶且歌在客栈有些坚硬却干净的床榻上翻了个身,嘟囔了一声“师父”。少女的醉颜迷蒙,小小的身子埋进了被窝里,就连睡姿都显得幼小无辜。 而她的那句喃喃,最终被夜风吹散,成为她心底酒后才敢提起的心事。 第二天清早,叶且歌起床的时候,脸上的醉态已经完全褪去,她利落的翻身洗漱,丝毫没有受到醉宿的影响。借着铜盆中的清水,叶且歌检查了一下自己的外表,发觉只是两颊还有些没有褪去的薄红,暗觉总归不算失态。于是她提了自己的两柄剑,往楼下走去。 大厅之中依旧没有几个人,老板娘和几个伙计正在用早膳。见到叶且歌下来,老板娘非常殷勤的给她盛了一碗胡辣汤,对于宿醉之后的人来说,这一碗热气腾腾的羹汤非常酸辣开胃。 和叶且歌之前喝过的任何一种胡辣汤都不同,老板娘炖的这一碗里放了切碎的羊肚,用厚重的香料一起煨得酥烂,临出锅前才撒上胡椒粉和香醋,一口下去,能将人逼出一身的热汗,却又通体舒畅。 叶且歌低头喝汤,老板娘又递给她满满一盘蜜油果子。这是面粉和鸡蛋混合之后油炸,上桌之前淋上蜜糖的一种面点,沙漠里生活的人都将它当做是主食。因为重油重糖,吃了顶饱又易于携带保存,所以近乎是沙漠之中的必需品。 对叶且歌来说,虽然她前世生活在口味偏甜的西子湖畔,今生又成长在水果都能入菜的南海,可是这样的蜜油果子对于她,的确是太甜了。仿佛才刚度过自己生不如死的换牙期没多久,叶且歌还是很爱惜自己的一口白牙的,所以对于那一口都能甜掉牙的主食,她只是浅尝辄止。 举目四望,不见昨天的那位胡大哥的身影。叶且歌不由对老板娘问道:“姐姐,胡大哥呢?” 老板娘嚼着一块果子,颇为随意的道:“这人起得早,这会儿许或是出去练拳吧?小公子今日要去做什么?需不需要奴家陪你啊?” 叶且歌凝心细听,果然听见门外的风声之中夹杂着些微脚步声和衣袂摩擦之声,微微一笑,叶且歌道:“不敢劳烦姐姐,今日在下要去城中的铁矿转一转,一会儿还烦请姐姐给指条路才好。” 一个如此俊俏的小公子认认真真的拜托着一件小事,老板娘咯咯一笑,自然没有不答应的。当即,她饭也不吃了,丢下手中的筷子,到柜台后寻了纸笔,将去那新开采出来的铁矿的路线细细给叶且歌画了出来。 叶且歌连连道谢,结束了自己的早饭之后,便拿着这张老板娘画的地图,背着自己的两柄剑出去了。 精铁矿之所以珍贵,是因为这种铁矿之中的杂质较少,比较容易煅烧。所以每每有精铁矿出世,便会引起诸多锻造之人的关注。然而叶且歌也明白,好煅烧的铁矿并非就是能够锻造出好的兵器,具体如何,她还需要细细看过之后再说。 叶且歌此次是为了给自己和兄长铸剑,那么铁矿适合与否,便是重中之重了。作为锻造术能够得到藏剑山庄大庄主的肯定的叶且歌,她自然是明白自己此次是有空手而归的可能的。 不过,哪怕是真的全然不适合,有这一路的所见所得,也已经足够了。 本着这样良好的心态,叶且歌按着老板娘给的地图,走了大约小半个晌午,终于到了那个心开采的铁矿的入口。 走到了这座铁矿的边缘,叶且歌才恍然明白这里的铁矿没有流通出去的原因了——整个产矿区域都被人重兵把守了起来,开采出来矿石也仿佛全部要运往同一个地方。整座铁矿,俨然已经有了主人,而主人并不希望旁人过来分一杯羹。 叶且歌在铁矿的外围站了一会儿,细心的观察着那些守铁矿的私兵。他们穿着统一的酱色布衣,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赘述的地方。只是,铁矿周遭插着的大旗上,西方魔教这四个字带着毫不掩饰的张狂。 西方魔教。 叶且歌静静的注视着这四个字,忆起这是阿九给她讲过的,盘踞在大漠之中的最大势力。这个西方魔教世代蹲据沙漠,从不涉足中原。本是历史悠久的门派,历经沧桑之后也曾经暗淡,不过在这一任教主玉罗刹上位之后,西方魔教的势力迅速扩张,吞并了周遭的很多小势力,如今已经俨然是沙漠的真正霸主了。 环顾一周,叶且歌发现,这些看守的教众武功并不高,她一招风来吴山就能扫倒一大片。可是她自幼出身藏剑山庄,君子如风四个字是已经被浸润进骨髓里的,让叶且歌做那些强盗行径,巧取豪夺旁人的东西,那她真的还是做不出来。 正在犹豫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一道黑影急速的从她身边划过。那个人的轻功极为俊俏,速度也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快。 饶是以叶且歌的眼力,也没有看清来人的动作。只有他与她擦身的那一瞬间,那道黑色身影身上散发出来的浅浅的铁腥气却又明明白白的告诉叶且歌——此人是习剑之人。 而且,那时一柄杀过人的剑。即是和叶且歌熟悉的铁的腥凉相比,那剑上的血腥气已经淡到虚无。可是在叶且歌这样的锻造行家面前,哪怕是惊鸿一瞥,一柄剑的前世今生都是有迹可循的。 那道黑影的功夫很俊,速度也够快,可是那毕竟是被重兵层层把守的地方,不多时候,叶且歌便听见了里面刀刃相向的声音,而后,便是那黑衣人有些仓皇的背影。幸而,那些守矿人驱逐的意味大于追杀,在确定那黑衣人已经被赶走之后,他们便没有再继续追下去了。 仿若看了一场闹剧,叶且歌摇头轻笑,顺着地上还没有被黄沙覆盖的浅浅血迹,一路往哪黑衣人逃跑的方向而去。 血迹没有多远便断了,不过饶是这样,还是被叶且歌找到了那个躲在沙窝里喘息着的黑衣之人。 那个人没有戴面巾,只穿了一件在白天就变得很显眼的黑衣,拎着剑就闯入了西方魔教那样的大门派把守的地方,叶且歌摇了摇头,简直不知道该赞他一句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该嘲弄他太过托大,险些将自己都折进去呢? 不过都是萍水相逢,这两种对待方式或许都不甚合适。 所以,叶且歌放重了脚步,走到了那个沙窝旁。稍稍站定,叶且歌扬声道:“这位……这位壮士,需要帮忙么?” 实在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人的“壮举”,此刻叶且歌觉得,壮士二字才最为适合他。出于这种心理,叶且歌便将那个黑影称之为壮士了。 沙窝里的人听见了脚步声的时候便已经绷紧了全身的肌肉,陷入了戒备的状态。而如今叶且歌走到了他暂时休息藏身的沙窝旁边,叶且歌甚至能够听见他拔剑的时候剑身和剑柄的细碎声响。 叶且歌停下了脚步,并没有再继续向前。见那黑影半天也不回话,她想了想,便将手中的伤药扔进了洞中,而后道:“那我把药给你了,你自己看着用吧。” 而后,叶且歌转身便要走。 却不想,这个时候,一个身着黑衣的十四五岁少年,踉跄着从那个沙窝里走了出来。(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14章 惊风乱飐芙蓉水。 第十四章。惊风乱飐芙蓉水。 黑衣,长剑,面容若霜雪。 从沙窝里爬出来的少年还有一些抹不去的狼狈,只是他的眼神非常的冷静坚毅。他一步一步的走向叶且歌,对她先是抱了抱拳,说了句“多谢”,而后接过叶且歌手中药瓶,拔开盖子便洒在了自己被划出了一道长长的伤口的肩膀上。 叶且歌给他的药是白云城特产的金疮药,止血消毒都有奇效。唯一让叶且歌不喜的地方大概是,这个药上了之后……会特别的疼。 并不是吃不得苦的娇气少女,只是叶且歌不喜欢疼痛罢了。所以若非必要,她宁可好的慢一些,也不会用这瓶伤药的。 黑衣少年的伤口又深又长,这药洒下去先是剧烈的灼烧感,几乎要让他以为面前这个无事献殷勤的人是要害他。而让这个黑衣少年没有拔剑的原因是,在这阵剧烈的灼烧感褪去后,伤口处真的有一些清凉,还伴随着伤口愈合的些微痒意,的确舒适不少。 叶且歌将这个少年的表情看在了眼里,看看周遭的环境,她直接对那少年道:“还走得动么?我知道这附近有家客栈,你暂且随我去吧。”说着,她也不管这人会不会跟上来,就这样兀自向前走去。 黑衣少年沉默了半晌,对叶且歌抱拳说道:“多谢这位兄台,在下陆小凤。”而后,也跟上了叶且歌的脚步。 叶且歌闻声回望,见那少年脸上虽然没有多余的表情,但是神态已经缓和不少,眼中的戒备虽然仍在,却不似方才那样那般明显了。对他回以一笑,叶且歌道:“我是叶且歌。” 陆小凤点了点头,唤了一句“叶兄”。他的脸色称不上是好看,可是对于帮助过自己的人,他也做不到一直板着脸,于是只能勉强的笑了笑,因为这个笑容,让他因失血本就苍白,又沾满了大漠的风沙的脸变得更加苦涩了几分。 叶且歌也不再多言,迅速的将人带到了老板娘的客栈。 到了客栈的时候,叶且歌还好,跟在她身后的陆小凤却已经近乎要昏迷过去。末了,还是叶且歌仗着自己的一把好力气,连拖带拽的将人弄进了客栈。 见到这两个人,老板娘被唬了一跳,赶忙过来询问试怎么回事。叶且歌摆了摆手,从怀里又掏出一块金子,低声对老板娘道:“烦请姐姐再给这人开一间房,送些热水并一套干净的衣服过去。” 而后,她又对陆小凤说道:“陆兄自己小心些,不要让伤口沾到水,你若是收拾好了便可在房间休息,晚膳的时候我再去叫你。” 老板娘收了金子,忙道:“我让小二上去帮帮这位公子,可还要些金疮药?” 叶且歌看了一眼陆小凤,见他摇了摇头,便对老板娘道:“姐姐不用忙,他自己能应付的。”说着,叶且歌又掏出一瓶补气血的丹药递给陆小凤,叮嘱道:“吃一颗就好,补气血的,吃多了反倒是过犹不及。” 陆小凤再一次道了谢,随着店小二上了楼。 胡铁花仍旧在楼下的一角喝着酒,他静静的看着众人忙活,一直到叶且歌拗不过老板娘的热情,用她给她拧的帕子擦手擦脸的时候,胡铁花才开口道:“你还有随便捡人,助人为乐的习惯么?” 胡铁花自己本就是一个古道热肠之人,面对有困难的江湖人,无论他认识不认识,只要是自己能做的,他总是乐意于去帮助他们的。可是眼下换成了这个小姑娘,胡铁花不免就有些担心,言语里也不自觉的带出了些责备了。 ——他并不以任何恶意去揣度旁人,但是江湖人心险恶,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姑娘来说,这样疏于防范,并不是一件好事。毕竟,等她真正发现坏人是坏人的时候,一切就已经晚了。 叶且歌知道胡铁花言语中的意思,这种长辈一样的关心,让她觉得心口有些暖意。她拍了拍自己腰间的两柄剑,对胡铁花笑道:“其为人也正,则心正。心能正,则剑能刚而直也。我不认识这个人,却还是能看得出他的剑的。” 胡铁花有些头疼的喝了一口酒,指了指自己对面的座位示意叶且歌坐,这才又道:“我听老爸娘说,你今儿去镇里的精铁矿了?” 叶且歌也不遮掩,直接道:“的确,我此来大漠,便是为了见一见这儿的精铁。”稍微顿了顿,叶且歌继续说道:“若是可用,我大概会用这儿的精铁铸造几柄剑。” 胡铁花捏了捏眉心,叹了一口气道:“我知道你能知道这里有精铁矿,还不远万里而来,家境一定不俗。可是这精铁矿从一开采出来便被西方魔教把控,听你的话的意思,这次你要铸剑的用量恐怕也不小。” 叶且歌抿了抿唇,如实答道:“若是可用的话,大约要二百斤的精铁。”叶且歌说的是精铁而非铁矿,如果换算成原石的话,大约需要足足五百斤。 胡铁花倒吸了一口凉气,眉头也皱得更紧。他打量了一下叶且歌,有些不确定的问道:“你要一次打它十柄八柄的,拿出去卖?” 这自然是玩笑了,叶且歌出手阔绰又衣着不俗,一身气度更是世家方能涵养而出。只是寻常一柄剑最多七八斤重,就是算上损耗和淬炼出去的杂质,锻造一柄剑,二十斤精铁也是足够了。眼前这个小姑娘却一开口就要二百斤,实在是让人想不通她到底要做什么。 叶且歌知晓胡铁花为何如此吃惊,她也没有多言,只是将自己的重剑从腰后解下,递给了他。 胡铁花是习武之人,这些年又一直勤练不辍,所以哪怕叶且歌的这一柄重剑看着骇人,他也是单手接过,又没有用上内力。 猝不及防之下,只听一声重物落地的声响,天祭剑将胡铁花桌旁的土地砸出了一个不深不浅的坑。 胡铁花深吸了一口气,将内力贯通手臂,这才单手举起了方才那个小姑娘随手递过来的一柄重剑。 叶且歌没有笑他,只是将天祭剑接回,重新系在腰后,这才对胡铁花有些无奈的说道:“师门武学必以轻重二剑相配合方才能发挥威力,胡大哥方才看见了,单是这一柄重剑,就足有七十斤重,用料自不必细说。便是我这柄轻剑,虽号称是轻剑,却也要比寻常人用的长剑要重一些。” 胡铁花的叹气声更大了,他往二楼的方向看了一眼,问道:“那小子也是为了铁矿去的?” 想起那人不管不顾的冲入铁矿的入口,叶且歌也有些无语。她“恩”了一声,简单的将自己是如何遇见这人的情况和胡铁花叙述了一遍。 胡铁花喝了一口酒,轻“啧”了一声,却似笑似叹的说了一句“这小子功夫不行啊,要是换成我的话,肯定能抱着一大块精铁矿出来。” 叶且歌有些哭笑不得,不得不提醒道:“可是那却也是没用的,就是你能抱得动像我这柄剑这么重的原石,最后能冶炼出来的,也不过是四个拳头那么大的精铁。唔,正好够半截剑了。” 胡铁花也明白叶且歌未尽的话——纵然是他们一次得手,对于铸剑而言那也远远不够,而下一次,西方魔教的人一定会严加把守,他们再想要去抢一块出来,恐怕就不容易了。 烦躁的抓了抓头发,胡铁花长叹一声:“哎呀,要是这个时候,老臭虫在就好了,他个贼祖宗,一定有办法的。” 叶且歌摆了摆手,正色道“偷鸡摸狗终归不是正道,那样得来的铁矿,也是铸造不出好剑的。” 胡铁花被一噎,半晌之后,只能继续抓自己的头发,嘟囔道:“也不知道这西方魔教的教主是什么毛病,金矿银矿的他不理会,偏生这些年对铁矿把持得紧,半点不让旁人沾惹。” 叶且歌的眉头跳了跳,忽然对胡铁花说道:“那胡大哥,你在这里这么久了,知道在哪里能找到那位西方魔教的教主么?” 不待胡铁花开口,叶且歌又补充了一句:“其实也未必需要教主,只要能找到管铁矿的事儿的人便好。” 胡铁花撑着头思索了一阵,摇头道:“西方魔教教主名玉罗刹,此人行踪诡秘,一身功法更是邪性,据说就连西方魔教中人也很少见过他的真面目。而很不幸,这铁矿之事,貌似是此人亲自过问的,从不见有什么管事儿的。” “那我们跟着那些运送铁矿石的,应当就能直接找到玉罗刹的吧?” 正在这个时候,一道男声从楼上传来。换上了老板娘给准备的新衣,陆小凤的发尾还带着一点水气,只是换过了药又吃了补气血的药丸,这会儿他的脸色要比方才来时要好上不少。 他从楼上走了下来。那一身轻功应当是极好,所以哪怕他没有刻意,足下也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坐到了叶且歌身旁,陆小凤将自己方才的话重新说了一遍:“我们跟着那些送铁矿的,如何?” 叶且歌望了他一眼,眼光在他腰间的长剑上流连半晌,这才说道:“你的剑已经很好了,没有必要再冒这么大的风险去铸另一柄,也没有必要非得跟玉罗刹那样的人物对上。” 陆小凤的手不自觉的抚过自己的剑,眼神中却带着一种异常的坚定。他缓慢而清晰的说道:“可是,我想要一柄属于自己的剑。” 少年的声线还有些嘶哑,叶且歌注视着他的眼睛,良久之后,叶且歌点头道:“我知道了。”(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15章 潮落平未有风。 第十五章。潮落江平未有风。 胡铁花是很喜欢结交新朋友的人,陆小凤虽然绷着一张脸,可是为人却也并不矫情,叶且歌自不必细讲,若是她第一眼就看陆小凤不顺眼,那她根本就不会浪费自己的金疮药去救他。 于是,到了晚膳时分,三人已经熟络了起来。陆小凤一口一个“胡大哥”、“叶兄”的,叫的比叶且歌还顺畅。 陆小凤进来的时候虽然周身狼狈,但是这会儿拾掇干净了,还是一个很俊俏的少年郎的——不过比那小公子差了些。老板娘这样想着,脸上也开始有了笑模样,热情的招呼三人过来吃晚饭。 这一天的晚膳格外丰盛,以各色肉类为主,兼有新烤出来的馕和老板娘特制的辣酱。老板娘自己熬的辣酱有一些甜味,又辣的恰到好处,叶且歌就着它,足足吃了一整张大烤馕。实在是吃不下了,最终只能忍痛放弃自己昨天满口称赞的羊肉煲。 闲谈之中,叶且歌也算了解了陆小凤这一路而来的经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的目的都是相同的。叶且歌从南海而来,而陆小凤则从江南而至,最终相隔千里万里的两人在这茫茫大漠的边陲相遇,为的却是同一件事情。 那便是两个人都是为了剑——为了属于自己的剑,这两个人宁愿这般天南海北的奔波,历经艰险,看遍人世百态,且并不觉得辛苦。 而陆小凤甚至比叶且歌用的时间还要久一些,在此之前,他已经踏遍了中原的各处主要铁矿,也收集了不少原石,统一存放在自己在江南的朋友家,只待此番归去,寻一位铸剑名家,为自己铸造一把适合自己的长剑。 叶且歌听着他的叙述,不由有些惊叹。 这番游历下来,叶且歌也知晓了安庆尚武的民风。寻常走在街上,随处可见佩剑而行的路人。甚至是往来商贾,都会有那么一两招绝技,用以行商之路上自保。 这让原本担心自己的重剑太过醒目的叶且歌松了一口气。在满街的行人之中,虽然她的剑夸张了一些,可是众人也只是看看便罢,并不将她的这种“奇特”放在心上。 然而,在这满街的佩剑之人之中,叶且歌却能看出,真正精于此道,或者哪怕是醉心此道的人,乃是寥寥无几。而在叶且歌所行这一路上,这个陆小凤便算是她遇见的第一个爱剑之人。 陆小凤一边说着,胡铁花一边为他斟了一杯酒。原想着叶且歌是个比他小几岁的女娃都尚且不会推辞,他一个十四五岁的半大小子,理应不会拒绝。可是,让胡铁花意外的是,陆小凤看了一眼自己面前盛满了大漠烈酒的小碗,却是摇了摇头。 “喝酒会让我的手不稳。”手不稳就会拿不稳剑,而一个连剑都拿不稳的剑客,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剑客呢? 又看了一眼那边一口下了半杯烈酒的叶且歌,陆小凤不由皱眉道:“你也是剑客。”所以,理应少喝一些。 叶且歌注视着陆小凤认真的眼睛,忽然“噗”的一声笑了。脸上泛起一片醉酒之后的坨红,叶且歌单手撑着下巴,声音很轻:“我的剑,跟你的剑是不同的。” 说着,她一仰头,将碗中的残酒饮尽。而后提起自己的两柄剑,她飞身到了酒馆门前的空地上。屋里的人透过酒馆的窗户,就能那片空地上的人的一举一动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叶且歌本就生的极白,此刻是沙漠之中难得没有寒风呼啸的夜。皎洁银白的月光洒在她的脸上,衬得这人的肌肤都要半透明起来。小小的少年裹着一身宽大的白袍,却缓缓的抽出了手中的长剑。 轻剑重剑同时出鞘,剑风挑起一片黄沙。在这淡薄的沙雾之后,一刃寒芒破空而出,抖落更多尘埃,又像是要将眼前的一切都切削得半丝不剩。 黄龙吐翠,九溪弥烟,鹤归孤山……叶且歌一招一招的使出,就宛若这并非大漠,而是她魂牵梦萦的西子湖畔。 最终,重剑以开山裂石之势在空中被抡出了一道半圆,然后在众人都以为这一剑要砸在地上,扬起满天尘埃的时候,叶且歌却忽然提气跃起,整个人在空中拧腰,两条笔直的腿甩出混圆的弧度。 借着这个力道,叶且歌手中的重剑改劈成刺,深深地没入了柔软的沙地之中。 “逍遥此身君子意,一壶温酒向长空。此生若此,拿酒来!” 斜倚着入地三尺的重剑,叶且歌冲着客栈内的人遥遥伸手。她今夜的确有些醉了,醉到恍惚之中还以为自己身处数百年前的大唐。然事实是,月色依旧,世事却早已斗转星移。叶且歌醉了,并非是要借酒消愁。 可是,有些时候,人真的得靠着那些回忆,才能继续走下去。 一壶酒从窗口飞出,稳稳地落在叶且歌的手里。陆小凤已经走到了窗边,他看着窗外倚着剑的那人喝水也似的灌最烈的酒,却不得不承认,这个叶家的少年的确是好剑法。无需假以时日,就是今时今日,此时此地,他依旧没有与她一拼之力。 ——或者说,若是他们二人真的兵戎相向,他陆小凤的剑真的对上叶且歌的,两败俱伤恐怕都是对于他来说最好的结局。 不过幸好,眼前这个人救了他,还成为了他的朋友,他们永远不会有兵戎相见的那一天。 一直板着脸的黑衣少年脸上浮现出了一抹笑意,胡铁花抬起恍若有些因为醉酒而迷蒙的双眼,正好看清了陆小凤的表情。 心中一动,胡铁花灌了一口酒,忽然对陆小凤开口道:“要是有那么一天,你觉得自己拿不动手里的剑了,便到这里来找我吧。” 陆小凤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剑,又看了一眼宛若在说醉话的胡铁花,神情之中有些莫名。 胡铁花却兀自喝酒,不再看他。一直到叶且歌走回客栈里面,胡铁花才像是醉语,也像是叹息一般的说道:“真有那么一天,你来找我,我教你当个浪子。” 胡铁花的眼睛生的极大,又亮又圆,即是此刻他的眼中有着酒醉之后的红血丝,可是在他的目光之下,却仍旧让人有一种被看穿了的错觉。胡铁花的目光扫过叶且歌的剑,最终落在了陆小凤的剑上。 他望了陆小凤的剑一会儿,说了一句恍若酒后之言的话。他说,其实我觉得,当个浪子比当个绝世剑客有意思多了。 也不知道是想起了谁,胡铁花啧啧两声,拿起筷子吃了两口肉之后,又开始继续喝酒。仿若他方才的话,只是酒后的胡言乱语罢了。 陆小凤紧紧的抿起了唇,既并没有答应胡铁花,也没有断然拒绝。他望着方才叶且歌舞剑的空地,又望了望没有风的大漠之夜里,漫天宛若随时要下坠的星辰,眼眸之中有什么仿若一闪而过。 对于胡铁花的话,他其实是不认同的。至少在现在,陆小凤不觉得自己会成为一个浪子。他的目标很明确,他要名扬江湖,要成为出色的剑客。除此之外,陆小凤不觉得自己会走上什么别的道路。 然而他不是叶且歌,自幼生长在江湖之中,对于胡铁花的大名,他还是多少了解的。面对这样一位几近传奇的江湖前辈的好意,他并不会贸然拒绝。 所以陆小凤郑重的点了点头,又煞有其事的对胡铁花道了谢。 胡铁花知道他没有将自己说的话当真,可是却到底放在了心上。也算是达到自己的目的了,胡铁花不再看陆小凤,转而开始和叶且歌喝起酒来——他还是挺喜欢这两个年轻人的,所以,他总想着能帮他们一把,或者至少,尽自己所能的给这两个孩子留一条后路。 叶家的这个小丫头暂且不论,眼前这个姓陆的小子……胡铁花总有一种预感,总觉得这孩子终归有那么一日,还会回到这里的。 不过眼下,有酒有菜有月光,让他们且皆欢笑,暂忘烦忧。 酒到酣处,胡铁花开始荒腔走板的唱起歌儿来,唱来唱去却还是那么一句,叶且歌喝的有些醉了,恍惚只听见有人在那边唱着:“不胜……人间……一场醉。”其声绕梁,简直提神醒脑。 骤然清醒了大半,叶且歌和根本没有喝酒的陆小凤对视了一眼,果断起身,各自回屋去了。而被扔在大厅中的胡铁花,最终被半夜被吵醒的老板娘泼了一杯冷茶,也踉踉跄跄的回屋睡了。 陆小凤和叶且歌的房间相隔不远,两人一道上楼。叶且歌忽然搭上陆小凤的肩膀,问道:“陆兄,你觉得,什么是江湖呢?” 陆小凤还能闻得到叶且歌身上的酒气,可是她的眼底清明一片,让人不觉就变得十分认真。 思索了片刻,陆小凤耸了耸肩,坦诚道:“我也还不知道。”不过他摸了摸自己光滑一片的下巴,低声道:“大概,能学到天下第一的武功,能交到你这样子的朋友,就算是很有意思的江湖了吧?” 叶且歌愣了愣,转而却也笑了起来。她用力的拍了拍陆小凤的肩膀,很随意却也很郑重的说道:“看在我们是朋友的份儿上,你回去也不用再天南地北的寻铸剑师父了,我给你铸一把剑,以酬吾友!” 陆小凤毫不犹豫的点头,丝毫不觉得眼前这个比他还要小上三两岁的少年所言有丝毫张狂夸大之意,也不怕浪费了自己这几年苦心从各地搜罗来的铁矿。毕竟,叶且歌是他的朋友,他又为何不信任自己的朋友? 看着陆小凤脸上的表情,叶且歌脑海之中有一柄剑的雏形一闪而过。她飞快的跑进房中,掏出纸笔,再抬头的时候,竟已经是晨光熹微。 朝阳初升,窗外一道身影一闪而过,饶是叶且歌,也并没有发现丝毫不妥。(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16章 天光云影共徘徊。 第十六章。天光云影共徘徊。 那一道人影的速度很快。若只是快也便罢了,毕竟这江湖之上,轻功俊俏的人并不在少数。可是在熹微的晨光之中,那道身影竟然与空气融为了一体,再也寻不见踪影了。 青天白日的骤然发生鬼神之事,若真让人瞧见了,少不得要起一身冷汗。 很快,在一座气势恢宏的宫殿之前,那个人重新显露了身形。他的双脚有规律的踩中面前的青砖,直到他走到门前的时候,那座沉重门豁然洞开。 借着清早的阳光,这才能看清,这是一个带着大兜帽,身着宽大的白袍的男人。兜帽遮住了他大半张脸,但是仅仅他露出一角的下巴,就能窥见这人该是如何英俊。 男人的脚步很轻,可是在他进入这座宫殿的那一刻,方才还在软榻上闭目养神的少年却猛地睁开了眼睛。从软塌上坐起来,少年望向了来人的方向。 “你看见娘……咳,阿叶了?”少年的声音还带着些变声期的嘶哑,一边和男人说这话,他一边顺手从一旁取过了一盏清水,慢条斯理的小口小口呷着——这般的容貌,这样的气派,不是原本应该远在盛京的太平王世子宫九,又能是谁呢? 男人摘下了兜帽,露出了一张和宫九长得极为相似的脸。大约是不喜欢这种相似,父子两人彼此对望,一齐撇了撇嘴,别过脸去。 取过了另一个茶盏,男人喝了一口,用一双一蓝一黄的鸳鸯眼瞥了一眼宫九,这才皱眉道:“她出身叶家,和阿鸢也只得两分相像,你居然说她是你娘转世,真的是魔怔了么?” 宫九缓缓抬眸,目光如炬的在玉罗刹身上细细打量。玉罗刹身为西方魔教的教主,已经许多年没有人敢如此放肆的注视他了,偏生对面的却还是他唯一的儿子,是他最心爱的女子留给他的唯一血脉,让他无可奈何。 天下能看透玉罗刹的人不多,如今也只剩下宫九一个。宫九嗤笑一声,似乎在笑玉罗刹佯装镇定。一字一句的,他对玉罗刹说道:“她是三月初三的生辰,那一天,你知道是什么日子。”那一日,正是他娘的忌日。 玉罗刹的手指微微一颤,却依旧冷笑着不说话。 宫九继续道:“娘说她是最后的藏剑,传承至她断绝。可是,你看见她的那柄重剑和轻剑了。” 玉罗刹轻哼了一声,昨夜所见的那人月下舞剑的画面在他的脑海之中挥之不去。他的阿鸢身体不好,藏剑传承至她那一代,武功心法也已经散落,她能够继承的,只有锻造之术。 然而,阿鸢的心愿,却是有朝一日能够拿起轻重双剑,重现先祖荣光。这是阿鸢的愿望,也是永远的遗憾。所以没有人知道,玉罗刹在看见那个小姑娘流畅的挥舞着手中造型奇特的双剑的时候,带给他的震颤。 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以为那是他的阿鸢——她回来了,为了完成未完的心愿。 可是玉罗刹很快清醒,的确,那个小姑娘和阿鸢的声音一样,念出来的那句“逍遥此身君子意,一壶温酒向长空”也是阿鸢总挂在嘴边的。甚至,她还完成了阿鸢一直想要做的事情,重现了已经断绝了数百年的藏剑剑招。 可是,终归是不同的。斯人已逝,音容减远。然而寒暑更迭,他的阿鸢却一直在他的心里,哪里都没有去过。 蠢儿子来信说什么找到了阿鸢的转世,玉罗刹本就是不相信的。只是心头也曾经有过妄念一闪而过,所以他还是去看了那个被他儿子一口咬定是娘亲的转世的小姑娘。 看过了之后,终归也只是失望罢了。胸口涌起一股涩意,玉罗刹对宫九摆了摆手,不想再说话。 宫九没有理会玉罗刹让他闭嘴的意思,径自说道:“而且,她还精于锻造,这一次来大漠,她就是为了寻精铁矿,为自己锻造新的武器的。” 玉罗刹猛然睁开眼睛,对于这个自己唯一的儿子,也难得的沉下了声:“我答应过你娘,凡是我势力范围之内的铁矿,都要让她先选。” 曾经玉罗刹和叶鸢有过这样的约定,这才诱哄着那个女子不远万里来到大漠,最后两人相知相恋,才有了宫九这个孩子。而如今他的妻子不在了,那些作为聘礼的铁矿,也被玉罗刹封存了起来,每年出产的原石都被收入他的内库,半点也不流通。 在玉罗刹心中,他并不在乎那些铁矿会带来多少利益。那些铁矿真正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缅怀他的妻子。所以,绝对不许旁人染指。 宫九并不畏惧玉罗刹的怒意,他的脸上浮现出一抹满足而愉悦的笑意,固执道:“没错,她就是娘啊。” 玉罗刹面色更黑,他冷哼一声,却豁然起身道:“那好,我现在就把那个叶家的小姑娘娶进来,明年就给你添个弟弟。” 听见这话,宫九本没有什么反应,却在看见玉罗刹那一夜全白的头发的时候猛地醒悟。他用力一拍桌子,吼道:“不行!” 宫九虽然长在平南王府,可是一身的功夫却是玉罗刹亲自传授的。他本身又是加之天赋异禀,盛怒之下出手,那石桌骤然碎成了一堆粉末。 玉罗刹挑了挑眉,顿住了往外走的脚步,嘴上仍不饶人的道:“怎么,怕你弟弟抢了你位置?” “谁稀罕。”宫九拍了拍手上的□□,皱眉道:“你不行,你太老了。若是有一天你不在了,娘会伤心的。” 玉罗刹:……逆子! 阿鸢,我能掐死这个小崽子么?被儿子直白的嫌弃的玉罗刹被气得眼前一阵黑,好不容易深吸了一口气,稍微平静了情绪,这才缓了过来。 唇边的笑意更冷,玉罗刹对宫九嘲讽道:“怎么,嫌我老,那是你要自己娶她?” 宫九的脸上这才闪现出几分少年人的青涩,他的表情空白了两息,转而变得通红……是被气的。 “我宫九自认不是什么好人,却也不能当那没人伦的畜生!让你儿子变成畜生,对你有什么好处?!”还在变声期的小少年一瞬间破了功,嗓音也变得格外的刺耳尖锐了起来。 少见自己儿子炸毛的时刻,玉罗刹站在一旁静静的欣赏了一会儿,脑中却在飞速的分析着如今的情形。 他知道那不是阿鸢,可是他儿子却似乎认定了这个叶家的小姑娘就是他娘的转世。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却也怨不得旁人——谁让当年他看不得儿子颓丧消沉,非得强迫那臭和尚对儿子说了什么“来生”、“转世”之类的无稽之谈呢? 了解自己儿子到底是何等固执,事已至此,玉罗刹也不想和儿子因这等小事闹掰。若是旁人与他所要这里的矿藏,那么哪怕是说动了他的儿子,玉罗刹也是会一掌把人拍飞的。可若是叶家的小姑娘…… 玉罗刹心念几转,端起已经凉了的茶呷了一口,面露几分嫌弃,却终归还是对宫九说道:“罢了,她大概要用五百斤原石,你是要直接给她也好,拿去卖白云城一个好也罢,全当做你娘宠你了。” 被他爹忽然转变的态度弄得一愣,宫九反而有且狐疑的看了玉罗刹一眼。按照他爹的说法,这些铁矿都是他娘的东西,那么交给他五百斤,也的确是他娘在宠他。可是按照这人的偏执程度,这样轻松放行本就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父子两个已经摸透了彼此的心性,平素相处又比寻常父子更多了些火药味儿——宫九埋怨玉罗刹没有照顾好他娘,让他娘早早去了。而玉罗刹虽然没有埋怨宫九的出生带给他妻子身体的虚弱,可是终归是心怀芥蒂的。 更何况这两个人本就是极为相似,无论是容貌还是心性,武功乃至手段,两个人都仿若是一个模子刻出来。而太相似的人难免会彼此厌恶,然而因为那个名唤“阿鸢”的女子,他们又是全天下最亲近的关系。 不能真的将对方置于死地,于是给彼此添堵什么的,就成了常有的事情。他爹这次这么轻易的就答应了,如何能不让宫九心生警惕。 玉罗刹瞥了宫就一眼,一下子就明白了他在想什么。冷哼一声,玉罗刹伸出手指叩了叩桌面,挑眉的表情变得有些邪气:“怎么,我没告诉你,你娘出身南海叶氏?” 叶家子嗣稀薄,玉罗刹的妻子叶鸢虽然不是嫡系一脉,但是却是那一代叶家唯一的女子,当初玉罗刹拐人到大漠,被白云城追杀了整整十年,一直到宫九出生,白云城才终于承认木已成舟,不得不撤下了追杀令。 宫九的眉心跳了跳,深觉他爹一定是故意的。 他娘尚在的时候,他们相处的时间总嫌不够,询问日常琐事,传授武学基础,还没有倒出空来与他说起自己的身世。不用说他娘的母族了,就连“西方魔教”这四个字,也还是他八岁之后,玉罗刹亲自说给他听的。 再长大一些,宫九也只当他娘的那个“叶”,是藏剑山庄庄主叶孟秋的那个“叶”,却从未往白云城的那个“叶”上联系过。 南海,白云城,白云城主叶孤城。阿叶,娘亲。 一团事情搅和在了一起,宫九深吸了一口气,只觉自己的头都要痛了。(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17章 高楼送客不能醉。 第十七章。高楼送客不能醉。 宫九得承认,自己的确是玉罗刹的儿子。所以野心这种东西,他们父子二人都不缺。到了自己十一二岁,武功小有所成的时候,宫九的目光就已经不仅仅是放在江湖的方寸之地了。 所以,白云城三个字,就像是一把大锤子,猛地敲击着宫九的脑袋,让从来从容不迫的九公子一时间都有些头痛了——他好不容易寻到自己娘亲的转世,又怎么能把她放在那样危险的境地之中? 白云城,白云城,可是那背后,那又岂止是南海的一座古城而已? 心绪连翻涌动,宫九捏了捏眉心,终归有了决断——这白云一城,他终归是要走一趟了。传闻叶孤城对自己的幼妹极好,甚至到了溺爱的程度。宫九这一次倒要看看,这“传闻”到底有几分的可信度。 玉罗刹:……都说了那不是你娘。 也知道自己轻易劝不住这个蠢儿子,正巧如今他教中还有些小虫子要清理,强留下这臭小子就难免他会给自己捣乱,玉罗刹索性不再理会宫九的动作,随他去了。 再说,自己和阿鸢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有再生一个小女儿,如今看着蠢儿子这幅“傻【划掉】儿子【划掉】哥哥”的样子什么的,还是挺有意思的。于是,玉罗刹完全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连带着五百斤的原石,将自家儿子丢去了南海。 宫九再不停歇,方才到了他爹这里不过一日,便又匆匆踏上了去往南海的旅程。临走之前,他还给叶且歌留了一张字条,告诉她可以启程回白云城,不必在此勾留了。这张字条也的确是到了叶且歌手里,却是用一种宫九完全没有想到的方式。 昨夜酣然畅饮,可是晨光熹微的时候,叶且歌还是如常起来练剑。在客栈门前的空地上,陆小凤比她早了一步,已经缓缓从腰间拔出那柄长剑。见到叶且歌也来了,陆小凤微微有些诧异,旋即便收起手中长剑,对叶且歌微微拱手,将这片地方让给了她。 叶且歌连忙推辞,陆小凤却已经二话不说的走到了客站后面的另一块空地上了。 望着少年的背影,叶且歌不由小声嘟囔了一句:“还以为你要和我切磋的。” 陆小凤握着剑的手紧了紧,脚步也稍作停顿。很快,他的唇边又扬起了一抹似有若无的笑意,转过身来,陆小凤对叶且歌道:“昨日叶兄的剑招,陆某已经见识过了,的确是自叹弗如。” 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很平静。若是真的要说清他的眼中有什么的话,那应该是一份欣喜,那种有了既定目标的全然欣喜。他定定的望着叶且歌,对她郑重道:“假以时日,陆某若是自觉可以与叶兄一战了,还望叶兄不吝赐教。” 叶且歌也被他专注的神态感染——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除了自家兄长以外的,如此对剑痴迷专注的人了。就连剑招卓绝的阿九,叶且歌也没有从他身上感受过这份热爱和赤诚。 所以,她不由的会以微笑,也对陆小凤抱拳道:“南海白云城,静候君至。” 陆小凤怔了怔,旋即有些释然。他脱口而出道:“白云城主叶孤城,是你兄长?”这话在旁人眼中或许是失礼,毕竟贸然盘问另一个人的身世,总是不够礼貌的。可是陆小凤和叶且歌是朋友,既然是朋友,就理应如此直接坦诚。 也的确没有什么不好承认,叶且歌点了点头。 陆小凤眸光微闪,旋即笑道:“叶家孤鸿,且歌是你的字?”若是怕引人注目而稍稍隐瞒身世,的确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陆小凤自幼就在江湖中长大,对这位叶家小公子的做法也表示理解。 他自顾自的帮自己找好理由,叶且歌反倒不知该如何解释了。张了张嘴,还没有说出来话,陆小凤便已经随意的点了点头,兀自练剑去了。 叶且歌无奈的笑了笑,再一次在心里默念了一句“对不起小堂哥(好像又让别人误会你的身高了qaq)”,便也不再纠结,自提了轻重双剑,练剑去了。 作为一只叽萝,叶且歌需要承认,在盛唐的时候,最让她头疼的门派就是明教了。而在数百年之后的安庆,叶且歌没想到自己还会遇见明教。 在她练剑的时候,骤然感觉到了一股窥探的视线。那视线如影随形,让叶且歌周身寒毛竖起。看了看周遭,她却没有发现丝毫可疑的人的身影。此刻客栈之中的老板娘和伙计已经开始忙碌,不欲伤及无辜,叶且歌抿了抿唇,握紧手中的双剑,脚下轻点,很快离开了客栈所在的范围。 身后没有脚步声,甚至没有人行动之中呼吸微微的错乱之声。叶且歌一点一点放弃了自己的视觉,嗅觉,以及任何感觉,而独独将全部注意力都放在自己的双耳之上。双耳补偿性的变得更加敏锐,可饶是这样,她却还是察觉不到对方的半点行踪。 冷静。冷静。冷静。 叶且歌握着双剑的手沁出一丝冷汗,就连与兄长那样的高手对战的时候,对方都不曾给过自己如此的压迫感。 忽然,一身金黄的剑气从她的周身爆出,十柄长剑悬于她的头顶,成守护之意。长剑悬而不发,叶且歌扬声道:“前辈既无恶意,何不出来一晤?” 历经数月,叶且歌的心剑比之当初于叶孤城对战之际要更加纯属一些,可饶是这样,她还是觉得心中有些不安——对方还未现身便已迫出她的心剑,又岂会是好相与之辈? “传闻数百年前,藏剑大庄主叶英以双目已渺为代价,得悟心剑。如今你这小姑娘双眸明睐,想来这心剑也领悟不到几分。不过藏剑传承凋敝……你能如此,也是不易了。” 带着几分慵懒的男声从叶且歌身后传来,在扬起的黄沙的掩映之下,一道身着宽大白袍,脸上带着面具的身影渐渐展现。时隔数百年,那身衣袍已经有了些微的变化,可是叶且歌还是一眼就从衣着上认出了对方的身份——这是一只明教。 作为富有的二小姐,曾经饲养过一只喵萝妹子的叶且歌,在见到明教的时候,几乎是下意识的就想往外掏小鱼干。不过在腰间摸了个空,叶且歌猛的就醒悟了过来。 听到对方提及自己的师父,叶且歌的神色里不由带上了一抹郑重与打量。 大约被小姑娘谨慎的神情取悦了,男子摘下兜帽,任凭一头银丝被大漠之中的风吹乱。 他今日连双刀都未带,显然并不是来找叶且歌打架的。所以,当玉罗刹一步一步向着叶且歌走过来的时候,叶且歌周身的肌肉都绷得很紧,却到底没有往后退。 倒还算有几分阿鸢的气度。很满意叶且歌的神态动作,玉罗刹伸手拍了拍叶且歌的头,像是一个温和无害的长辈一般的对叶且歌说道:“回家吧,你要的那五百斤原石,我已经差人给你送回去了。你现在启程,那些原石大约会比你快两日到白云城。” 觉得对方的话里信息量有些大,叶且歌的脸上难得的出现了几分茫然的神色,就连玉罗刹恶意的揉乱她整齐束起的高马尾,也没有多做挣扎。 玉罗刹一声轻笑,忍不住伸手戳了戳叶且歌的额头,难得好心情的对她解释道:“本尊便是西方魔教教主,怎么,原不是还叫嚷着要来寻本尊,这会儿却傻愣愣了的?” 叶且歌眉头微皱,偏头躲过玉罗刹还要戳过来的手指。好歹不愿意失礼于人,她拱手道:“还多谢教主慷慨,且歌斗胆问一句,教主可是明教后人?” 若是明教后人,那今日这人的慷慨,或许还能解释。可若是不是……未免这人会有后招,且他直接挑破自己和白云城的关系,与其给白云城留下后患,那些原石还不若不受。 玉罗刹语气中的笑意更甚,他的身影倏忽消散而后又倏忽出现,一招暗尘弥散已经说明了一切。伸出手指卷了卷叶且歌方才被他揉乱的长发,玉罗刹说道:“明教乃是我西方魔教前身。不过那五百斤原石……呐,算是姑父送予我们小且歌的见面礼吧。” 叶且歌认识的那群喵们,说话都带着一些这样甜腻亲昵的语气,所以对于这人说的“我们小且歌”,叶且歌倒是见怪不怪。可是他说的一句“姑父”,却让叶且歌有些惊奇的睁大了眼睛, “吾妻叶鸢。” 仅仅是四个字,玉罗刹说出,却带着一种别样的温柔缱绻。叶且歌心头一动,骤然想起自己入叶氏祠堂祭拜的时候,见到的那块牌位。 叶氏阿鸢,叶家人是按未嫁女的名分给她立的牌位。在安庆,未嫁女是不能出现在宗祠,而需要另葬他地的。然而这位表姑,牌位却紧挨着家主,与家主夫妇享同等的祭拜——足见叶氏一族对她的怜惜爱护,绵延生死,永不断绝。 却原来,这位表姑已经嫁人了么? 叶且歌猜测这大概是一件有些悲伤和遗憾的事情,牵动了自己心底的散乱思绪,叶且歌眨了眨眼睛,对面前的这个白发男子唤了一句“姑父”——无关所谓的见面礼,也无关那些不被人提起的旧事,只冲着时隔多年,这人言语里依旧湮灭不了的悲伤和眷恋,这一句“姑父”,他是当得起的。 玉罗刹的手微微一顿,竟是片刻的怔忪。良久,他轻轻的拍了拍叶且歌的头,低声道:“好孩子。” 玉罗刹心想,他的阿鸢,如果能听见这声“姑父”,应当也是高兴的吧。他笑了笑,却有些悲伤和寂寥。(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18章 北斗阑干南斗斜。 第十八章。北斗阑干南斗斜。 虽然明知对方不是蓄意讨好,但是玉罗刹不得不承认,他真的被这孩子的一声“姑父”取悦到了。 想了想,玉罗刹从怀中掏出一物,依稀是个玉牌模样,便要递到叶且歌的面前来。还不待叶且歌看清那是何物,玉罗刹忽然掌心一翻,又将那玉牌收入了袖中。他摆了摆手道:“算了,这玩意给你也是给你招祸,你还有个不争气的表哥,日后要是有什么难事,随便丢给他便是。” 毫不在意的拿儿子做了人情,玉罗刹在叶且歌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身影又是一闪,很快隐没了痕迹,消失在漫天的黄沙之中。 叶且歌轻啧了一声,忽然想起了前世自己那个有些不着调的爹。不过也幸好,她爹虽然有些不着调,可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能长在师父身边,却也算是……因祸得福? 想到了自家师父,叶且歌笑了笑,丝毫不觉将自己的亲爹归为“祸”的那一边有什么不妥。 和玉罗刹告别之后,叶且歌擦了擦方才自己因为剑意化形而沁出的薄汗,稍微收敛了一下心情,转身客栈走去。 客栈里,胡铁花和陆小凤已经在桌边坐好,见到叶且歌走进来,胡铁花最先嚷道:“我说小叶啊,你今天可够慢的,再磨蹭一会儿,你也不用去找什么劳什子的西方魔教教主了啊,直接过来吃晚饭就得了!” 叶且歌注意到,虽然胡铁花嘴上这样抱怨着,可是他和陆小凤的碗筷同样干净,桌上的烤包子也有些凉了,显然两人都是在等她的。不由有些歉意,叶且歌快步走到桌边坐下,一边擦手一边说道:“胡大哥说的是,今天我和陆兄也的确不必去寻西方魔教的教主了。” 陆小凤微微挑眉,有些诧异对方居然会放弃了。 还未等陆小凤说些什么,叶且歌继续道:“方才我已经和教主见过面,那铸剑的原石已经被送往白云城了。” 不顾两人惊诧的目光,叶且歌对陆小凤道:“如今天气寒凉,哪怕是白云城也不宜开炉铸剑,陆兄的剑我已有成算,来年中秋,陆兄还往白云城一晤。” 陆小凤是很体贴朋友的人,虽然他还有些讶异这西方魔教的教主为何会如此好说话,不过叶兄既然不愿意细讲,他也便不再多问。对叶且歌微微点头,陆小凤道:“那还要劳烦叶兄了。” 略作停顿,陆小凤道:“我观叶兄虽然出身南海,可是却有一丝江南口音。来年吾等白云城相会,体会海天澄澈之后,不若同游江南,定然很有趣味。” 江南啊……叶且歌有一瞬间的恍惚,却应下了陆小凤的邀约。 此事已了,叶且歌和陆小凤以及胡铁花相互告别,三人兴起而聚,离别之时却也有些惆怅。然而相伴一程之后终需各自上路。都是豁达之人,于是在离别的怅然之余,三人也徒生一抹再聚的豪情。 不得不说,玉罗刹的这份“见面礼”,的确给叶且歌省了不少事。她盘算了一下日子,眼见年关将近,然而若是快马加鞭,应当还是赶得上和兄长堂哥一起过除夕的。 叶氏子嗣凋敝,如今到了叶孤城这一代,也只得叶孤城、叶孤鸿和叶且歌三人。叶且歌出门在外,叶孤城屡次来信相催。她自己也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团聚之日,所以和来时的晃晃悠悠、东走西逛相比,叶且歌的归程明显加快了脚程。 也是她幸运,去往白云城的船只唯有叶氏的商船。而临近腊月,白云城的商船已经大多停航,叶且歌却恰巧遇见了去时搭乘的那一条。老掌舵老远就看见了码头上徘徊着的叶家小少爷,连忙招呼她上船。 来时载满了货物的船只,这会儿已经空了。船行的速度更快了几分,在腊月二十八的这天清早,叶且歌终于踏上了久别的白云城的土地。 忠叔一早就得了消息,原想着早些派人去接自家小姐,却不想城主听闻幼妹归来,竟特地提早半个时辰练剑,然后去码头亲自迎接,而孤鸿少爷也跟着去凑热闹,一同跟着自家堂哥去接小堂妹了。 于是,叶且歌一下船,看见的便是人声稀疏的码头上,站着两道修长的白影。在看见小堂哥和自家兄长差不多的身量的时候,叶且歌小小的心虚了一下,不过很快就加快了脚步,冲着那两人奔去。 叶孤城张开双臂,将许久未见的香香软软的妹妹抱了满怀。一贯冰冷若霜雪的男子,这会儿眼中也荡漾开一抹柔情。他像是抱小孩一样的抱起小小只的幼妹颠了颠,嘴角微抿,有些不满的道:“瘦了。” 叶孤鸿险些被小堂妹随手丢过来的重剑砸中了脚,手忙脚乱的扶好小堂妹的重剑,一扭头便看见在家严肃刻板,几乎成为自己童年阴影的大堂兄的那副让人牙酸的表情。 叶孤鸿:……虽然小堂妹很可爱没有错,虽然小堂妹离开家半年多很想念没有错,可是大堂兄你不要忘记你高(霸)冷(道)剑(总)客(攻)的人设啊喂,你这样真的让人感觉很惊悚啊啊啊啊啊啊啊。 大约是叶孤鸿脸上的表情太丰富多彩,不情不愿放下幼妹的叶孤城冷冷瞥他一眼,用实际行动教育了孤鸿小少年什么叫“重女轻男”。 叶且歌看着两人暗觉好笑,用小肉脸蹭了蹭兄长的胳膊,然后又跳起来勾了勾小堂兄的脖子,接过他手里的轻重二剑,三人一道往城主府走去。 一路上,叶且歌愉快的对两位哥哥说着一路见闻,兴致高昂到连叶孤鸿偶尔出言挑衅都没有引发她的一轮惨无人道的“砸砸砸”。 一年多没有被小堂妹砸砸砸了,叶孤鸿还有些不适应的望了叶且歌一眼,轻“啧”一声道:“歌儿今天这么温柔和顺,都差点让哥觉得你做了什么对不起哥的事情了呢。” 不得不承认,孤鸿小少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你真相了。 不过这种话,叶且歌是不会当着他的面说出来的。端着一副再正常不过的妥帖笑容,叶且歌轻声有礼的说道:“是堂哥多心了。” 已经见过了来访的金九龄的叶孤城默默将幼妹拽到自己身侧,对叶孤鸿道:“闲话莫叙,今日还需祭奠先祖,莫误了时辰。” 叶孤鸿从小最惧怕的便是大堂哥,他父亲去得早,是这位大堂哥真正让他体会到什么是“长兄如父”。所以叶孤城发话了,叶孤鸿也再不敢造次,乖乖的走在了叶孤城身边的另一侧,三人一道往城主府的叶氏宗祠而去。 看到宗祠里摆着的那位表姑母的牌位,叶且歌郑重的为她敬了三炷香。在跟兄长请求要在宗祠里多呆一会儿后,叶且歌细细帮着那块牌位拂去了一点微尘,低声道:“姑姑,姑父很爱您,您开心么?” 没有人回答她,叶且歌笑了笑,轻轻哼着路上学的一句小调:“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少女的声音并不娇脆甜美,反而有一种介于少年与幼童之间的模糊。可是她哼着的小调婉转动人,并不是她在路上听见的那般哀婉凄凉。 一阵微风吹过叶且歌的面颊,恍惚之中,她看见一个身着白色轻甲的女子笑着摸了摸她的头。而等她再眨眼睛之后,一切却又疏忽不见。 叶且歌笑了笑,转身走出了祠堂。 玉罗刹所言不虚,那些原石,的确比叶且歌早到几日。城主府里的老人们都有些纳罕,也不知运送这些原石的公子与自家城主说了些什么,城主居然破天荒的让一个外姓人入祠堂祭拜。更破天荒的是,那个公子大摇大摆的“参观”了自家小姐住的院子,虽然并没有进小姐的闺房,但城主大人居然没有拔剑。 唯有在城主府当了多年老管家的忠叔从那人的相貌之中窥见了一丝端倪,他长叹了一口气,出手封了那些下人的口,不让他们乱嚼舌根。 他没有见过这个公子,却不难窥见此人的来历——毕竟,多年以前,白云城下的那个长达十年之久的追杀令,上面的图像还是他忠叔亲手画的呢。如今这位公子和那人像了九成,又执意祭拜自家表姑奶奶,其身份何须多猜,自然不言而喻。 只是,宫九这次想要见见他家阿叶的打算到底落空了。除却是西方魔教教主之子,他还有另一层身份,那就是太平王世子。太平王世子一贯体弱多病,寻常皇家仪式自然无需参加。所以宫九才让那假世子代替。 太平王丧妻之后,对王妃留下的这两个孩子格外愧怍,知道儿子爱玩儿,他又时常要巡视边关,少在京城,所以对于宫九的这些“小把戏”,寻常时候太平王都是纵容的。 只是十五的元宵宫宴非同小可,那假的肯定是不成的。无奈之下,宫九只能早早启程,回京去了。 出于某种心思,叶孤城并没有告诉自家幼妹,这些原石是被宫九送来的。叶且歌也只当玉罗刹打发手下而已,并没有多问。 转眼便过了年,距离春暖花开的日子,似乎越来越近了。(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19章 正逢天下无风尘。 第十九章。正逢天下无风尘。 南海的气候十分炎热,过了年关,叶且歌伸手感受了一下屋外的温度,只觉片刻功夫便是掌心微烫。思量再三,她在清早与兄长一同习剑之后,便言说自己要开炉铸剑了。 叶孤城望了望天边灼热的日头,叮嘱了一句:“不要逞强”,而后径自带着叶且歌一路西行,至一竹叶茂密之处方才停下。 叶且歌定睛一看,这里居然已经搭好剑炉,一应器具也准备得妥当齐全。叶孤城也知铸剑是一件十分辛苦的工作,所以他还在铸剑室旁边另建了一间屋室,期间摆设与叶且歌的房间无异,随时供她休息。 无需言谢,叶且歌对兄长笑了笑,动作娴熟的点开了炉火。 叶孤城看着她忙碌了好一会儿,终于缓缓转身,去处理自己的事情去了。 如今临近三月,马上便将是幼妹生辰,叶孤城本想着等叶且歌开炉之后与幼妹一同庆生,却不曾想到,等到他再见妹妹之时,南海最熬人的盛夏已经过去,莫说叶且歌在花朝节的生日,就连这一年的中秋,她都险些错过了。 没错,那是开炉之后,叶且歌便开始闭关。 当在剑庐伺候的下人将这个消息传递给叶孤城的时候,叶孤城刚刚挫败了那群在白云城周遭窥探数月的剑客。用剑尖挑了一人的衣袖,果然见那人皮下隐约痕迹。心中有了计较,叶孤城对匆匆而来的忠叔复又问道:“且歌要闭关?” 忠叔本在冷冷的看着地上的尸首,这会儿提起自家小姐,面上便不由浮现出一抹心疼。 摸了摸自己花白的胡子,忠叔对叶孤城絮叨道:“可不是,之前靠着啃干粮喝凉水过了一月还不够,这会儿还说什么要闭关铸剑。又不是没有手艺绝佳的铸剑师父,还用小姐亲自出手么?那孩子本来身体就弱……”说至此处,忠叔的不由有些哽咽。 其实忠叔没有说完的话是,大小姐一个身娇体弱的女儿家,本就因为夫人早产而先天不足,身子羸弱,若是再这么熬下去,有了个三长两短的,日后他到了地底下,该如何和老爷夫人交代啊。 ……呵呵,管家,我们认识的好像不是同一个大小姐。 站在忠叔身后的护卫们脸皮抽了抽,纷纷低头收拾地上的尸首,不敢再偷听一句话。 叶孤城皱了皱眉,面上浮现出一抹忧思。不过最终,他并没有道剑庐去将幼妹亲自揪出来。他的妹妹,并不是养在深闺的大小姐,她是能够与自己比肩的剑客。所以,她的道,她必须自己追寻下去,而哪怕他是她的家人,也没有阻碍她的资格。 在叶孤城和忠叔的担忧之中,日子到了八月。在八月初五的这一天,白云城主府的剑庐之中忽然爆发出一阵异响,被精心搭建的静室轰然倒塌,传来一阵“霹剥”声响。 叶孤城眉心一跳,披起外袍便往竹林方向疾奔而去。挥开眼前弥漫的尘土,叶孤城皱了皱眉,寒星一样的眸子之中更添一抹冷色。 搜寻片刻,却依旧不见幼妹踪影,叶孤城瞳孔微缩,上前就要一剑掀飞已经倒塌的墙壁。 就在这个时候,他敏锐的听见了几声呛咳,手中剑招一收,叶孤城定定的注视着声音传来的那处地方。 正面坍塌的墙壁并没有躲过被一剑挑飞的命运,只是挑飞它的,是一柄通体幽蓝,造型古朴,似冷又偏暖的长剑。叶且歌以内力灌入这柄长剑,竟让那蓝光更胜,而剑柄之处的古兽也仿若要跳脱而出,撕咬这世间的万物。 叶孤城的目光从这柄剑落在了周身有些狼狈的少女身上。她比大半年前要更加清瘦了一些,眸子却依然很亮——不,那是璞玉褪去了石壳,骤然焕发出了夺目的光彩。 叶孤城的呼吸微微一顿。他知道,自己是一柄剑,却没有如此真切的感受过,他的妹妹亦然。 或许叶家人与剑本就是不解之缘,剑气凝聚成了他们的骨骼,浸润在筋骨肌肉之中,然而浅浅蛰伏,藏入心间。然后,他们需要静待,静待长剑出鞘的那一日,静待自己成为叶家的绝世神兵。 而这一刻,叶孤城感觉到——与他血脉相连的小姑娘,如今已经初露锋芒了。 “好剑。”叶孤城伸手将叶且歌从废墟之中拉了出来,抬手为她拂去发间的一点微尘,也静静的端详着这一柄毁了剑庐方才出世的长剑。 本就是好剑。叶且歌挑眉一笑,毫不客气的收下了兄长的夸奖。而后,她又像是想起来什么一样,将手中长剑递给叶孤城,而后身姿灵巧轻盈的重新跃进了那片废墟之中,掀开一地的碎石乱瓦,从里面抱出来两个匣子与一柄重剑。 那柄重剑一看便知是和那幽蓝长剑是一对,两剑周身的纹路仿佛,唯一有差别的便是重量相差甚远。叶且歌将手中的匣子重新递给叶孤城,而后将轻重双剑系于自己身侧,后退两步,叶且歌笑道:“哥哥,如何?” 半年而已,小姑娘仿佛又长大了一些,她的眉眼之中盛满了英气,带着一点洒脱。她是自由的,无论见过多少沧桑,有过多少背负,她依旧是自由的。 不知怎的,叶孤城忽然萌生出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觉。眼前的小姑娘还在笑盈盈的等他的答案,于是叶孤城也微微弯起了嘴角,点头道:“甚好。这双剑可有名?” 叶且歌的手拂过了两柄新剑,眼中划过一抹怅然。只是那怅然转瞬即逝,叶且歌缓缓道:“轻剑青君,重剑碧王,乃是昔年家中长辈心爱之剑。今日勉力一试,虽无蓝焰地火神炉,却侥幸再现碧王青君的风采。” 叶孤城点了点头,了然道:“南海虽无蓝焰地火,煤炭却与中原不同。大量焚烧之下,也应能模拟出七分蓝焰了。” 叶且歌点头,转而从叶孤城手中接过一个匣子,指着另一个匣子对叶孤城道:“此次从大漠得来的铁矿,乃是寒铁,且歌自幼长在兄长身侧,铸此剑之时,亦有感于兄长那一招天外飞仙。辗转数月,锤炼千次,此剑乃成。兄长可以一试。” 叶孤城轻轻的“恩”了一声,打开了装着剑的木匣子。 入目,乌鞘的长剑正静静的躺在匣中。对于叶且歌来说,是等待着兄长初试此剑,然而对于叶孤城来说……却是故友重逢。 前世,这剑伴他十数载,最终被赠与西门吹雪。也正是这一柄剑,没入了他的心口,结束了他沉重的一生。而如今重来一世,这柄剑终于又一次到了他的手中。 叶孤城从匣中取出这柄剑。他的心绪一时纷乱,手却更加的稳。目光一寸一寸扫过这柄寒若月华的长剑,叶孤城似乎叹息一般的出声道:“此剑乃海外寒剑精英,吹毛断发,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 重来一世,换了一个铸造之人,重量长度却分毫不差。叶孤城有些叹息,却又暗道一声“理应如此。” 白衣的男子长剑出鞘,手腕抖出一朵干净利落的剑花,身形却宛若流云一般腾挪辗转。细细看来,他的招式并没有十分复杂,只是寻常的劈、挑、勾、抹、刺,然而他的动作却实在是太快,快到让人仿若只能看清他飞起的衣袍一角。 叶且歌被叶孤城的剑气冲击,几乎是瞬间被他感染,想要拔剑而出,与兄长一道试剑。 可是,全天下没有比叶且歌更懂叶孤城的人。如今拿着自己新锻造的那柄剑的男人,褪去了平日对自己的三分温柔,整个人宛若和手中的寒剑融为一体。他足下轻点,腾挪辗转,动作看似轻灵,却仿佛要破开眼前的迷蒙,脱去心中的桎梏,抚平百年的心事。 叶且歌明白,唯有此时,兄长最需要的不是谁的陪伴,而是独处。他要与自己对抗,因为那是他自己的心事,就非得他自己解决才行。 抱起了另一个剑匣,叶且歌转身,将一林的静谧留给了兄长。 她的兄长睿智而强大,冷静且自持。叶且歌相信,他一定能心结得解,一往无前。而在此之前,他们其他人,就只要站在他身后支撑着他,注视着他就好。 转日,白云城主闭关。月余而出,剑术大有进益。 叶且歌在兄长闭关的时候,便接手了白云城的诸事。曾经她总是帮着兄长打理这些,也算熟手,更何况在前世,她过了二十岁,便帮着长辈一同管理藏剑山庄,所以很多事情做起来并不费力。 只是偌大一个白云城,诸事繁杂,又临近中秋,到底有些繁忙。兄长闭关,小堂哥又是一贯不回白云城过中秋的,叶家只余叶且歌一个人,过与不过都没什么意思。 因而这一年的中秋,叶且歌过得和往日并没有什么不同。寻常兄长在的时候,虽然他们兄妹二人也只是说些闲话,可如今就连一个说闲话的人都没有,叶且歌不由便有些怅然了。 中秋这一天,她喝了些酒。迷蒙之中,故人旧事入梦而来。梦中,叶家的孩子吵吵闹闹,一口一句“大师姐”的管她要糖葫芦吃,而天泽楼前,师父一身金黄轻甲,白发若雪,双眸轻阖,抱剑静静的听着他们笑闹。 叶英很少开口,唯有叶且歌被那群熊孩子们抱着大腿爬上了肩背,踉跄着险些站不住的时候,他才会轻咳一声,让他们莫要胡闹,顺手将自己的徒儿解救出来,妥帖放在身侧。 “师父……” 浅浅的呓语被咬破于唇齿,一滴泪却倏忽砸了下来。叶且歌揉了揉酸涩的眉眼,望着千百年来唯一不变的圆月,怔愣出神。 她永远不会与人提起,今夜那句被她狠狠压下的话是——师父,且歌想你了。(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20章 春潮带雨晚来急。 第二十章。春潮带雨晚来急。 中秋节那一日,叶且歌备下了好酒,却最终没有等到陆小凤。 她承诺给陆小凤铸的那柄剑已经完成。不仅如此,这一次,叶且歌一口气铸造了四柄剑,却是为了三个截然不同的人。 第一柄,乌鞘古剑,是为至亲所铸。寒铁塑为骨骼,淬三分亲情,故有余温尚在。冷冽无双之余留三分韧性。 世人皆道,叶孤城是白云城的毕露寒芒,泠然而不可欺。然而在叶且歌心中,叶孤城却始终是宽和睿智的兄长。这一柄为白云城主所铸的剑,淬炼的,却是叶且歌前世今生对家人的牵挂与钟情。 第二柄,是一柄软剑,叶且歌为它命名为“别霜”。这是为陆小凤所铸的剑,比寻常男子佩剑要长寸许,却要窄上一寸。别霜,别眉间心上三尺寒霜。 虽然和陆小凤相识日浅,但是叶且歌感觉得到,那个少年其实并不如他脸上表现得那样冷心冷情。 ——难得的是少年心性,难得的是锦年相逢。叶且歌以至刚至热之火淬炼寒铁,铸成这柄软剑。世人多以长剑为正道,软剑难控而莫测,于是便被世人诽谤成阴邪。叶且歌所铸的别霜剑偏生自有风骨,只是多了七分风流。潜意识里,叶且歌只觉这才是适合陆小凤的剑。 而最后两柄,则是叶且歌为自己所铸造的碧王青君。碧王乃四庄主心头所爱,青君则是三庄主少年所用,后三庄主得无双剑,便将青君交给叶且歌的师父叶英。青君剑一直被叶英妥帖收藏,直至叶且歌一十有五,初出江湖的时候,师父才将此剑赠与她。 叶且歌重新铸剑之时,脑海之中一闪而过的便是自己少年时候的佩剑。于是,在没有蓝焰地火神炉的情况下,叶且歌拼着炸裂剑庐,侥幸铸成此剑。 六月铸剑,叶且歌固然辛苦,却也有所悟。正想与陆小凤再论剑道,却眼见与陆小凤约定之期已过,仍旧迟迟不见他来白云城,叶且歌不由有些担心。 思虑之下,叶且歌甚至都派出一队白云城的暗卫,准备到中原寻陆小凤。只是这队暗卫却没有走很远,便在与在白云城一海之隔的码头上找到了受伤昏迷的陆小凤。 白云城的暗卫们将他带回了白云城。叶且歌看过他的伤势,不由有些怔愣——陆小凤伤在后心,而他的伤口,分明是他随身的那柄剑才能刺出的。 一个剑客被自己的剑从背后所伤,这期间发生了什么,叶且歌不必猜测,也知道并不是什么让人愉快的事情。 陆小凤醒来的时候,看见的便是坐在桌边煮茶的叶且歌。他的伤口已经被妥善的包扎,只是还是会有一些烈火灼烧一样的疼痛——一如他初见叶且歌之时,她递给他的那一瓶药给他带来的感觉。 “叶兄啊,我忽然有些同情你了。” 伤口实在痛得厉害,陆小凤苦笑一下,重新躺倒在床上。 叶且歌正细心听着炉中水沸的声音,时机稍纵即逝。她还不想浪费难得的龙团茶,所以并没有接陆小凤的话。 在听见水泡轻微碎裂的声音之后,叶且歌动作迅速的提起了烧水的壶,在火上有微悬了一会儿,手腕轻转,将水落成一线,倾入紫砂小壶之中。 做完这一切,叶且歌方才微微侧头,对陆小凤轻轻的“嗯?”了一声。 陆小凤仰躺着,忍着伤口的疼痛,将一只胳膊枕在脑后,而后道:“你们叶家的金疮药,都这么疼么?我真可怜你啊,从小到大一定都不敢受伤。” 不敢受伤么? 叶且歌垂下眸子,将碧色的茶汤倒入杯中。作为白云城大小姐的时候,自然是练剑割破下手指,都会被忠叔一通念叨。而作为正阳首徒……每一次受伤,师父都会细心给自己上药,之后的几天,虽然没有减轻她的功课,可是却会时刻留意着她,不再让她莽撞弄伤自己。 那个时候仗着年幼,叶且歌甚至会幼稚的故意在练剑的时候受些不轻不重的小伤,然后赖在师父怀里,耍赖让他给自己上药和吹吹。 每每这时,师父总会无奈的摸摸她的脑袋,却不经意就会流露出几分让叶且歌贪恋的温柔。 一直到自己十七岁那年,在大漠受了重伤,被人抬着送回了藏剑山庄。那一次,是第一次叶且歌真的看见自家师父生气。她休养了大半年,师父便大半年没有对她说过一句话。 叶且歌这才知道事态的严重,拖着刚刚养好的身体,在剑冢跪了整整一天一夜,方才听见师父叹息一声,将她拦腰抱起。 “爱惜己身,不莽撞行事,你可知道了?” 叶且歌木着双腿,却听见了师父清冷的语调。她的脑海一片空白,一直到被师父抱回了房里,叶且歌才嗫嚅道:“徒儿知错。” 叶英拍了拍她的脑袋,语气却温柔了一些:“且歌,你若是出了事,家里的人都会担心的。”微微顿了顿,叶英叹道:“为师……也会担心的。” 从那之后,叶且歌就一直小心不让自己受伤。虽然知道此生妄念,求之不得,可是叶且歌……终归不舍得让她家师父为自己担心的。偌大一个藏剑,他要操心的事情太多了,自己又怎么能再让他困扰呢? 可惜到了最后,叶且歌终于还是在自家师父面前伤了。洞穿胸口的一刀,横断生死,再无回旋的余地——也让她,连一个对师父认错的机会都没有。 旧事翻腾,叶且歌端着茶盏的手微微一顿。指尖热茶滚烫的温度唤回了她一点神志,叶且歌低头轻抿了一口碧色的茶水,轻轻将方才因为陷入旧事而走神的失态拂开。 望着床上仰躺着的,同样在走神的陆小凤,叶且歌故作叹息道:“可惜了你受伤不宜饮茶,御用的龙团茶,就是白云城也所有不多。” 陆小凤:……qaq所以你为什么要在我受伤的时候煮这么香的茶。 抽了抽鼻子,陆小凤只觉自己唇齿干涩,哑了嗓子,陆小凤道:“若是没有酒,给我杯白水也好。” 叶且歌喝茶的手微微一顿,半年之前这人劝着她“剑客不宜饮酒”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一扫陆小凤空空如也,在不见那柄他从不离身的剑的踪影的时候,叶且歌隐约明白了个大概。 起身从另一个白瓷壶里倒出一小碗水,叶且歌走到了陆小凤的身前。 入口的水温热,一看便是有人精心准备的。陆小凤心中熨帖,将碗里的水喝了干净。 “还要?”叶且歌接回了那只碗,对陆小凤挑了挑眉。 陆小凤摇了摇头,重新躺了回去。他仰躺在床上,目光看似集中在床顶,实际上却是没有焦距。十七岁的小少年满心满眼的迷茫,不是旧日的冷淡如霜雪,却是十足的无措。 叶且歌在窗边看了陆小凤片刻,转身坐回桌边。又喝了半盏茶,感觉浓醇的香气洗润肺腑,叶且歌这才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陆小凤像是被惊醒了一样,扭头看着叶且歌,他苦笑道:“我还以为你不会问。” 叶且歌回望他,轻叹道:“我原本不想问。”用手支了下巴,叶且歌继续道:“可是你似乎很想说。” 被眼前的“小少年”清冽的目光注视着,陆小凤的眼眸闪了闪,最终将自己从别后的遭遇对叶且歌缓缓道来。 从大漠出来之后,他去见了一个朋友。那个朋友也是一个剑客,年纪比陆小凤大了十八|九岁,剑术高超,家财万贯。他很喜欢结交像陆小凤这样年轻的江湖人,也不吝啬于帮助他们。甚至,陆小凤手中的这柄剑就是他赠送的。 他们两年未见,先是畅谈了这些日子的遭遇,又比了剑。这两年,陆小凤的成长可谓是一日千里。两年前他不是那人的对手,两年后,他已经可以险胜那人半招。 那人叹了一句“后生可畏”,而后又热情的留陆小凤在他府上住些时日。陆小凤自然应下,也是在这段日子,他遇见了一个那人府上的小丫鬟。那个姑娘温柔甜美,对陆小凤恰到好处的好奇,又不动声色的倾慕。 于是,后来发生的事情很自然。陆小凤的那位“朋友”很爽快的将那个丫鬟的卖身契交给了陆小凤,又说以后要喝他们的喜酒。 一切本来很美好。美好到后来陆小凤再想起,总会怀疑若是没有那件事,如今的陆小凤,还会是陆小凤么? 变故是发生在他带着那个小丫鬟登船的清晨。没入自己后心的一剑让他猝不及防,而唯一能够接触到自己的剑的,除却那个女子,不做第二人想。 倒地之际,陆小凤看见那位“朋友”的脸。他本不必来,而他来,便是要让陆小凤死个明白。 却原来,那人之所以喜欢结交初出茅庐的江湖人,便是要暗中观察他们的潜质。一旦发现有人可能超过自己,他便会暗下毒手。索性这人天赋不低,这么多年来像是陆小凤这样倒霉的,也不过只有一两个。 一两个初出茅庐,声名未显的年轻人,在他们真正扬名天下之前被人悄悄扼杀,根本就不会有人留心。 陆小凤听完这人的话,心里凉了大片。 “相识一场,陆某就不给你添麻烦了。”说着,他咬牙跳入海里,血染红了大片海水。那人等了一会儿,看海中没有动静,方才离开。 而他离开之后,有特殊闭气方法的陆小凤便爬上了一艘商船,断续昏迷了不知多久,一直到那商船有人发现他,他才塞给了那人自己身上所有的银子,叫那伙计给他送些饭食,到距离白云城最近码头再叫他。这也是为何他会出现在那个码头的原因。 至若而后来的事情,叶且歌便都知道了。 听完了陆小凤的叙述,一时之间屋子里没有人说话,只能听见窗外海浪翻滚的声音(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21章 雨洗东坡月色清。 第二十一章。雨洗东坡月色清。 叶且歌没有说话,因为她不知道说些什么。 与陆小凤相比,她实在是太过幸运。出身藏剑,让她从小就生活优渥,并没有体会过什么民间疾苦。而整座藏剑山庄中的人,也都友善和乐。至若十五岁出庄,几经生死,却也幸运的从未见过人心险恶。 ——叶且歌的亲人,都是护她爱她之人。叶且歌的朋友,都是肝胆相照、性命相托之辈。她听说过江湖人心险恶,可是,那却也只是听说过。 叶且歌实在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去安慰被所谓朋友捅刀的陆小凤。可是她也明白,这个时候陆小凤需要的,或许并不是安慰,而是沉默。 良久之后,陆小凤用胳膊遮住了自己的双眼,低声问叶且歌:“叶兄,你说,到底什么才是江湖?江湖扬名就真的那么重要么?” 重要到可以让“朋友”与“道义”这两个词染上污秽,重要到可以去追逐名利而忘了自己的初心。想想当年信誓旦旦说要名扬江湖的自己,陆小凤忽然觉得有些可笑了。 叶且歌轻轻的抿了抿已经凉了的茶水。浅碧的茶汤带着一丝苦涩,让她的声音也有些凝重。无名指划过杯口,叶且歌垂眸,似叹似怨:“大概,人才是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吧。” 犹豫了半晌,叶且歌还是对陆小凤说道:“第一个问题,那你从今以后,还会信任朋友么?” 床上的陆小凤坐了起来,他踉跄着走到了叶且歌身前。因为他觉得,这些话,需要注视着叶且歌才能说得出来。他说:“叶兄,陆某只要有像你这样的朋友一日,便永远不会去怀疑自己的朋友。” 说着,他似乎要透过了叶且歌,看到很多很多的人。仿佛只是一瞬,却又仿佛过了很久,注视着叶且歌澄澈的眸子,陆小凤将自己生平所交细细的过了一遍,然后,他轻声说道:“只是,从此以后,有些人却再也没有资格称为我的朋友了。” 其实,问出那句话之前,叶且歌大概已经知道这个答案了。她将陆小凤扶到床上躺下,自己又弯腰从桌子后面拿出了一个剑匣。 没有打开剑匣,也没有将之递给陆小凤。叶且歌只是将这个剑匣放在自己的膝盖上,然后对陆小凤问道:“第二个问题,从此以后,你还要用剑么?” 被自己的剑刺穿后背,对于谁来说都不是很好的体验。而就在方才的那一瞬间,叶且歌从陆小凤的眸子中已经看出了一种变化。 一个人,是否真的能在一瞬间改变?至少叶且歌觉得,陆小凤是能的。他是她遇见过最豁达之人,这种豁达不是历经世事之后的看开,而就是他的性格本身。 在那么一瞬间,叶且歌没有在陆小凤的眼中看出来恨意——事实上,只要陆小凤还是一个人,他便是有理由去恨的。自己第一次结交的挚友,自己第一次心悦的女人,这两个人的联手背叛,在他最柔软的地方下刀,留给他最难堪的伤口。他是完全有理由去恨去怨的。 可是陆小凤没有。因为,他是陆小凤。 在他的眼中,叶且歌看到的是一瞬间褪去的急躁。曾经大漠之中的陆小凤,眼角眉梢都是跃跃欲试的急切,也毫不掩饰自己想要名扬江湖的野心。可是这一瞬间,他眼中对名利的追逐彻底褪去,一时之间,竟澄澈得宛若稚子。 没有着急回答叶且歌的问题,陆小凤却说起了一个看似全然无关的话题:“都说江湖人容易遗忘初心,可是叶兄,我想试一试,看看自己能不能一直初心不负,不行难与人言之事。” 何事不惧人言?茫茫江湖,就是那些德高望重的武林名宿,恐怕也不敢说自己一生没有做过一件不惧人言之事。然而此刻,陆小凤这样说着,叶且歌却忽然觉得,他是可以做到的。 目光有些惋惜的看着叶且歌手中的剑,陆小凤伸出了自己的手,对她道:“剑乃伤人之兵,从此之后,我就用我这几根手指安身自保便可。”却终归有些黯然,陆小凤低声道:“总不见得有人能夺了我的手指,再过来戳我吧?” 像是被这个说法取悦,陆小凤躺在床上,不由的笑出了声。不想却牵动了背后的伤口,让他“嘶”了一声。 问题已经有了答案,叶且歌用手拂过那个剑匣,注视着陆小凤。片刻之后,叶且歌颔首:“好。” 略微一顿,叶且歌将那剑匣打开,露出里面的软剑,对陆小凤郑重道:“此剑名曰别霜,重三斤四两,长六尺三。陆兄既然已有决断,今日叶某便将之封入剑冢。” 陆小凤愣了愣,转而又跟着笑开。他最后一次看过那柄剑,像是在和十七岁之前的自己诀别。半晌之后,他轻声说道:“有劳叶兄。” 从此之后,他将不再用剑。此剑为他而铸,也因他只能在剑冢之中蒙尘。虽然遗憾,却也算是郑重高别。 同是剑客,封剑入冢的意义,陆小凤和叶且歌都懂。这是陆小凤自己的决定,无论他做了怎样的决定,作为他的朋友,叶且歌只要支持他就好。 陆小凤的伤好了之后,他离开了白云城,转而重新回到了大漠。叶且歌知道,他是去寻胡铁花了。 有的时候叶且歌会在想,是不是在初见的时候,胡大哥就已经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所以帮着陆小凤准备了一条谈不上是退路的退路呢?然而这个问题,始终没有人能够解答。 叶且歌唯一能够期盼的事情,便是哪一日与陆小凤再见。至若那时,这个初见时候冷若霜雪的少年剑客会变成何种模样,却已经不是叶且歌能够预料的事情了。 虽然江湖朝堂一派暗潮汹涌,占尽先机的白云城主也在推波助澜,蛰伏不出的九公子依旧在暗处搅乱浑水,西方魔教的势力也还在无限扩张。男人们都在大展拳脚,蠢蠢欲动,然而对于叶且歌来说,白云城中的这两年,依旧是十足安稳的两年。 在这两年中,叶且歌每日照旧的练剑,有的时候遇见瓶颈,便会找兄长指点切磋一番。偶有所得,也会在白云城外的山洞之中闭关。那是她进几年才发现的地方,是海边难得的干燥,出洞又是海天辽阔,让人心胸豁然开朗。而叶且歌在洞中冥想静坐,听四海潮声,听阵阵鸥鸣,也会有所感悟。 在藏剑山庄,叶且歌其实算作小辈之中很能“静”的人。她自幼长在叶英身侧,她出生那一年,便也叶英出关的那一年。出关之后的叶英,洗去了一身锋芒,剑势更加圆融贯通,再添七分守护之意。 所以很多时候,叶英是沉静的。一个幼小的徒儿并没有给他的生活带来多少动静,除却叶且歌三岁以前有侍女帮忙照顾,一直到叶且歌十五岁,叶英的天泽楼里,也只有他们师徒二人久住的身影。 藏剑门人,包括老庄主都说,正阳首徒叶且歌,心性澄净执着,自幼便比寻常的孩子更能忍受宁静。 然而他们都说错了一点,叶且歌不是天生就能忍受宁静,而是在师父身边的时候,她从不觉得孤独。 除却闭关修心,堪悟剑道,叶且歌最常做的事情便是回复友人们的来信。阿九的,陆小凤的,胡大哥的。 阿九的来信是固定的一月两封,每一次都是厚厚的一沓。信的内容很杂,并没有什么固定的内容。他窗前的海棠花开了,他吃到了一家很美味的糕饼,他遇见了一个剑法不错的剑客。甚至是他习武的时候不慎折断了一根指甲,都会在信上碎碎叨叨的写给叶且歌知道。 最初的时候,两人通信还是用信鸽。可是盛京与南海毕竟路途遥远,宫九的信件又实在是太沉重,到了如今,传递两人通信的已经变成了专门训练过的鹰隼。 宫九的信,叶且歌每一次看都会想笑——分明相遇的时候,是个对谁都彬彬有礼的小少年,如今熟了才发觉,这人怎么如此会撒娇呢?自觉重来一世,心理年龄已经可以是宫九长辈的叶且歌无奈的笑了笑,却不觉被这人激发起了身上难得的母性光辉。 要知道,虽然正阳大师姐叶且歌是个红颜满江湖,一言不合就抡着重剑砸砸砸的暴力藏剑,可是却也是最受小师弟小师妹们喜爱的温柔大姐姐呐。一不留神契合了宫九的心理预期,于是这人对自家小表妹撒起娇来,就更加不遗余力了。 一直到他给叶且歌来信的鹰隼从一只变成了两只,恰巧被白云城主发现,然后不由分说的斩落了一只之后,宫九才有所收敛,控制了自己每次寄信的长短。不过……暗搓搓给这个便宜表哥找点儿麻烦什么的,宫九还是很不遗余力的。 胡大哥的来信,与其说是来信,不若说是夹在陆小凤的信件中的寥寥数笔。从白云城离开的一年中,陆小凤都窝在大漠的那家小酒馆里。胡铁花教了他很多东西,譬如喝酒,譬如他的成名绝技——蝴蝶传花七十二式。 然而胡铁花做的最多的事情,却是慢慢开解陆小凤。伤口已经存在,捂着就只会化脓。而心里有一条会化脓的伤口的人,一辈子都不会快活。胡铁花难得的遇见一个和自己眼缘的年轻人,不忍让他一辈子都从那场背叛里走出来。 像是终于找得到了自己要走的路,在陆小凤与胡铁花话别之后的短短一年,江湖之中一个使得一手漂亮的手上功夫的年轻人声名鹊起,“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和他的灵犀一指一道,名扬江湖。 名扬江湖呐。想起三年前的那个客栈里,少年清亮坚定的眼神,叶且歌翻着陆小凤最新给她来的信件,微微笑了笑。(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22章 昨夜微霜初渡河。 第二十二章。昨夜微霜初渡河。 陆小凤给叶且歌的来信,虽然没有宫九的那样夸张,可实际上也委实不短。在信里,他简略的说了说最近自己一年的经历,又重新提起了与叶且歌的江南之约。 江南啊…… 叶且歌的眉眼微微一动,心中有无数的念头翻涌而起。 今生今世,她还从未至江南,可是西子湖畔的灵山秀水早已浸入她的骨髓。如今她方才十五岁,却领略过南海的海天辽阔,体会过大漠的滚滚风沙。然而终归不能忘的,却是西湖的九溪十八涧和那里无数次梦回的景象。 近乡情更怯。许或便是这个原因,叶且歌日思夜想,却一直不敢涉足哪里。而至若更深一层的原因,便是大概叶且歌自己也明白,岁月无情,青史云烟,六百年的岁月,已经足够沧海桑田了。 纵使她故地重游,数百年的时光也终将那里她熟悉的景物尽数抹去,更勿论那些在尘埃深处埋骨的故人。 所以,她不必回去,她又何必回去? 其实以白云城的势力还有叶孤城对幼妹的宠爱,只要叶且歌想,重建藏剑山庄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叶且歌并不愿意——即使她重建了梦中才会出现的亭台楼阁,可是她该到哪里,再去寻她的姐妹叔伯。她该到哪里,再去寻心底的那个天泽楼去抚琴静坐,抑或抱剑观花的身影呢? 可是终归是不能平的心事。于是当陆小凤对叶且歌如此邀请的时候,叶且歌心中所起的第一个念头并不是断然拒绝。 师父曾教导过她,君子非无欲、非不争,乃无愧于道义、无愧于己心耳。 旧年师长的教诲犹然在耳,时至今日依旧片刻不敢忘记,叶且歌深吸了一口气,觉得自己是时候不再逃避,往那令她魂牵梦萦的江南走一遭了。 心中已经有了决断,重新翻开了陆小凤来信的第二页,叶且歌继续看了下去。 第二页信,陆小凤开始对她说自己被卷入的一个案子。那个案子发生在大通钱庄,正是朝廷与江南首富的花家一同开设的最大的一家钱庄。近几个月来,大通钱庄一直收到假银票,而因能够制造银票雕版而被怀疑的人,正是陆小凤的朋友朱停。 陆小凤因为朱停而被卷入了这个案子而不得不也掺和进来,最终顺藤摸瓜的查到了极乐楼,又查出了此案真正的祸首乃是破马刺洛马和大通钱庄的钱掌柜。 所幸因祸得福,陆小凤因此案而结交了一个难得的知己,那便是江南花家的七公子,花家七童花满楼。 陆小凤细细将这个案子写与叶且歌看,叶且歌却只想揉揉太阳穴。因为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表情——就在几天前,她方才听见了这件事情的另一个版本,而那个版本之中的苦主,并不是陆小凤说的江南花家,而是……宫九。 宫九在信中跟叶且歌抱怨说,自己名下的一处产业被一伙人平白搅黄,为的便是一件和他毫无干系的假银票案。 和宫九相识的时间也不短了,叶且歌并不愚笨,所以虽然当宫九是知心的朋友,却也不会将此人看作是小白花。她是不担心这人会吃什么亏的,如今从陆小凤那里知道完整的故事,叶且歌便更不觉得宫九无辜——若宫九真的清清白白,那假银票也不会从他的极乐楼里流通出去。 两面都是她的朋友,宫九和陆小凤这两人要是真的对上——呵呵,叶且歌抱剑静立,觉得那个时候,自己恐怕只能抱歉的站旁边围观了。 摇头轻笑,叶且歌继续往下读陆小凤的信。 大约是这位花公子的确是人品不俗,之后的满满一页纸,陆小凤都来重点叙述这位花公子是如何的妙人。若非笔墨有限,自己才力又实在不济,叶且歌毫不怀疑,陆小凤会给她画上一幅那位花公子的工笔画一同让飞鸽传过来。 信的最后,陆小凤还说,两年之前的南海中秋之约,他未能如约而至,甚为遗憾,还请叶兄今年中秋往往杭州府百花楼一聚,他必备上好酒,与叶兄不醉不归。 正在这个时候,叶且歌的房门被人推开。叶且歌对来人并不意外,毕竟这个时候,能够如此自由的出入她的房间,还不被忠叔扔出去的,除了自家两位兄长,并不做第二人想。 叶孤城进来的时候,便看见幼妹手中擎着两张纸,正在垂眸读着。他瞟了一眼,发现并不是宫九惯用的骚包洒金宣,于是便知是陆小凤的来信了。 对于陆小凤这个人,虽然前世间接的使他功败垂成,也造成了他的身死,可是叶孤城也需得承认,那是一个让人讨厌不起来的男人。所以,在发现自家幼妹和这人长期保持着“笔友”关系,而这么久了,这人也还一直以为孤鸿那小子字且歌之后,叶孤城便没有再理会这个人。 虽然陆小凤风流的名声在外,不过叶孤城借给他两个胆子,料他也不敢欺负自家妹妹的。特别是最近一年幼妹剑术突飞猛进,近乎已经可以和重来一世的他比肩之后,叶孤城从第一眼看见早产的那么小小只的妹妹开始,就一直如影随形的“我真的能把这孩子平安养大么”的自我怀疑终于减轻了少许。 看了一眼眼前十五岁的小少女,叶孤城竟诡异的产生了一种成就感——他不仅把这个孩子拉扯长大,而且还长得很好,一手剑术纵横中原也鲜有敌手,再不怕被谁欺负了去。 摸摸了叶且歌柔软的发顶,叶孤城瞥了一眼陆小凤来信的末尾,沉默了一下,叶孤城对叶且歌道:“且歌,要出去么?” 叶且歌顿了顿,用头顶轻轻蹭了蹭兄长温暖的掌心。将陆小凤的来信折好,忽然对叶孤城问起:“哥哥,你知道江南花家的七公子么?” 叶孤城揉着幼妹头顶的手微微用了一些力,继而一下子将人托起放到了书桌上,然后自己顺势坐到了叶且歌方才坐着的位置。 这是兄妹二人都习惯了的姿势,每每他们在书房有重要的事情要谈,就会选择这样的坐姿——没有办法,十五岁的少女身量依然娇小,叶孤城又是男子之中都少见的高大,只有这样,两人才能堪堪保持对视。 两双相似的眼眸之中映出彼此,叶孤城沉声道:“且歌对他有兴趣?” 感觉到兄长声音中的不对,叶且歌愣了愣,转瞬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笑出了声音。她伸手环住了兄长的脖颈,居然很是郑重的保证道:“哥哥放心,且歌还会在家里烦你很久的,不会那么急着嫁人。” 她的这番话说的又直接又干脆,没有半点女儿家的娇羞。也不怪叶且歌,毕竟她出身藏剑,总是以君子之风要求自己的,至若什么女儿矜持,她当真是半点没有。 叶孤城面上划过了一丝尴尬,心中却觉得窝心。这是他的妹妹,是他唯一的亲人了。虽然知道难免有那么一天,他会亲手将妹妹交到另一个男人手里,不过却也只是知道而已。至少现在,叶孤城还没有考虑过妹夫这件事。 等到……,左右那个时候,天下儿郎都可以任他家且歌挑选,而他亲手养大的幼妹,始终是值得最好的。 “不烦。”闷声说了这么一句,又伸手在叶且歌的后脑处揉了揉,叶孤城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将人扶正坐好,这才道:“白云城和花家有些往来,不过为兄也只见过花家二、五两位。花七之名,只略有耳闻。” 叶且歌已经能够预料大抵如此,所以也不觉失望,接着道:“那哥哥可知,这人真的目盲?” 叶孤城点头:“的确如此。” 叶且歌的手指轻颤了颤,继续问道:“那他可用剑?” 听到这儿,叶孤城倒有些诧异了,他不禁怀疑陆小凤对自家幼妹说了些什么,以至于自己妹妹居然想要去寻花七……呃,莫不是要比试一番? 虽然有些不明所以,然而叶孤城依旧如实道:“听闻是会用一些的,不过花家明面上是商贾之家,实际上却是以暗器见长,花七的一招流云飞袖,远比他的剑要出名。” “暗器啊……”叶且歌亮起的眼眸不觉暗淡了一些。 江南。目盲。性子温柔沉静,举手投足之中都是大家之风。虽然明知可能只是巧合,可是这样的相似,还是让叶且歌仅仅读了那几个陆小凤信笔写下的文字的时候,心便跳漏了一拍。 她想着自己既然都能重来一世,那为何师父不能呢?她甚至还牵强附会的奢望着——自己这些日来心绪不定,反复想起前生旧事,是不是就是故人相逢的预兆呢? 只是兄长的三言两语便打破了叶且歌的幻想。她的师父,是藏剑大庄主叶英,因为他是叶英,所以注定一世藏剑,永远不可能将手中的剑放下。 更何况,前世唐门与藏剑的恩怨虽然稍作了断,可是师父对唐门却也没有好感,哪怕重来一世,也不可能去使用暗器的。而这位花七公子以一手流云飞袖出名,便定然不可能跟她家师父有什么关联。 摇头苦笑自己贪心痴傻,叶且歌却依旧对叶孤城郑重道:“哥哥,我决定往江南一行。陆小凤与我约在中秋。” 叶孤城虽然对幼妹保护周密,却从没有禁锢她的想法。作为一个真正的剑客,闭门修心或者行万里路,都是个人选择罢了。所以,对于叶且歌的决定,他并没有反驳,而是起身出门,亲自为妹妹打点一切。 只是,即使心知幼妹的能力并不弱于自己多少,即使心知陆小凤气运好到惊人,可是叶孤城终归是不能全然放心的。 离开书房之际,叶孤城不由叮嘱道:“万事小心,不许逞强。” 叶且歌心头一暖,轻轻的“嗯”了一声。 叶孤城继续道:“定期来信,闲事……”顿了顿,叶孤城终于没将那句“闲事莫管”说出口,他轻咳一声,道:“闲事随心,有麻烦了联系暗卫。” 自家妹妹从来乖巧,出门在外也从未做过什么诸如“甩开暗卫”的胡闹行为,这倒是让叶孤城安心了一些。 叶且歌点了点头,却冲过去踮脚抱了抱忧心不减的兄长,最终两人一道并肩走了出去。 那一天,南海的落日余晖,将一高一矮的两个影子拉得很长。(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23章 岂知书剑老风尘。 第二十三章。岂知书剑老风尘。 叶且歌在临行之前,给陆小凤去了回信。告知陆小凤自己不日将至之后,叶且歌踏上了重游江南的旅途。 与上一次前去大漠相比,这一次,叶且歌的行程很顺利。江南花家和白云城早已通商,白云城的商船直接将叶且歌送到了花家的码头。 当年那一匹枣红色的蒙古矮马被叶且歌留在了中原,而如今三年已过,她似乎也长开了一些,虽然与兄长的身高差距还是那么大,不过至少不会再因为身量未足而连买一匹马都会被人调侃了。 叶且歌当年离开藏剑,初入江湖的时候是十五岁,而重来一世,她离开白云城的时候,也依旧是十五岁。唯一不同的是,当年的藏剑弟子,一身明黄色的轻甲身姿飒爽。而如今明黄成了皇室专用,叶且歌只得一身白衣,倒也显得清雅出尘。 碧王青君出炉之时粹入蓝焰,是以无需内力灌注,便会散发出幽幽蓝光。到底忒过引人注目了一些,在白云城之中尚且无妨,如今出门在外,叶且歌只得造了两柄纯银剑鞘,将两剑的光芒拢入剑鞘之中。 那两柄剑鞘材质说不上名贵,只是上面錾刻的图纹十足精致,乍看平平无奇,细细看来却是朵朵梅花错落——一如师父额上的那朵。 当时做完这两支剑鞘,叶且歌也是怔愣片刻,可是转瞬又有了明悟。那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念念不忘,而终年不忘的心事,是没有办法完全隐藏的。在不经意间,那心事便会变成你指缝之间泄露的细节。 叶且歌很难明白自己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制造这样的两支剑鞘,也很难明白自己为何回去为了从友人碎语之中拼凑的一人身上的零丁相似而远赴江南。然而等她后知后觉的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能够闻到满城的桂花香气。 人间苏杭,历经两世生死,叶且歌终于又踏上这片土地。 在花家的码头走出的一身白衣的少年公子,虽然背着两柄造型怪异的长剑,一看便是江湖人,可是却也很难不引人瞩目。更何况,如今那个小公子眉眼精致,眼角眉梢是温山软水的清愁,让人想要不由自主的靠近,抚平他的些微愁绪。 前世叶且歌便是凭着这幅好容貌、好气度,俘获了一干的红颜知己。而今生她的相貌未曾有许多改变,如今虽然有些青涩稚嫩,却更添一抹洒脱风度。 这样的一个小公子,从杭州最热闹的码头缓步而出,又怎么能不引起周遭人的注意呢?纵然安庆的民风并不开放,可是还是会有许多少女,悄悄挑起了自家马车与软轿上的遮帘,悄悄往叶且歌这里看。 这样的目光,叶且歌是习惯了的。出于近乎本能的礼貌,她浅浅的对周遭这些打量着她人会以微笑,而后寻了一家客栈。一来,她这一路舟车劳顿,虽然老友之间无需讲究那么多,可是叶且歌总要梳洗一番,不愿失礼与人前。二来却是,叶且歌也实在不知如今该去何处了——她与陆小凤的那位友人,花家七公子并不熟悉,贸然前去叨扰难免失礼。 而如今白云城的暗卫们已经提早告知她,陆小凤又沾染上了不大不小的麻烦,正在被人追的四处逃窜,就算叶且歌启用白云城的势力去找他,那也需要三日之后方才能有结果。 今日是八月十二,叶且歌知陆小凤并非失约之人,索性便不费那功夫,在此地静待中秋之约便可。 叶且歌本是随意寻一家客栈,进了房间之后便叫了热水饭食。在看见送来的澡豆上被人特地印出的“九”字的时候,叶且歌只能说着世间之事实在是太过凑巧了——不然,怎么她随便找的一家客栈,就是阿九的产业呢。 本就在出发之前与宫九的通信之中说过自己要来中原,所以对于这样的巧合,叶且歌也不甚在意。不过,在掌柜亲自端上几碟南海风味的菜肴和西湖的特色的美食时候,叶且歌还是惊了一下。 她不禁开始怀疑,阿九是不是把她的喜好公之于众了。不然怎么这个掌柜端上来的东西,全都是她曾经和宫九提起过的“心头所好”呢? 有一个太过贴心的小伙伴儿,有的时候真的是会让人受宠若惊的。默默的扶了一下额,叶且歌忍住叫来掌柜细问问的冲动,开始默默用饭。 这边叶且歌正在静待着八月之约的到来,另一边,一个一身白衣纤尘不染,唯有额角的梅花印迹成为他周身唯一的颜色的男子,也同样静静的坐着。他的长发本应该是如墨一般的黑,可如今却是入霜雪一般的白。白发没有让他显得苍老颓唐,反而让他如同九天之上的谪仙人一般。 此时尚且晨光熹微,屋中便难免有些昏暗了。寻常人家,若非陷在黑甜的梦乡之中,便会点起一盏油灯,在清冷的秋日清晨,寻求一点光亮和温暖。 然而在这座小楼之中,却并没有点灯。不仅如此,相对而坐的两个男子也仿佛连要点灯的意思都没有。 因为没有必要。 若是细细端详便不难发现,长发雪白的男子从未睁开过双眼,而他对面坐着的白衣公子,虽然笑容温暖,眼中却并没有常人应该有的灵动。仿佛是他的眼前有一层薄纱,让人忍不住想要替他拂开,可是却始终无能为力。 对于这样的两个人来说,点灯或者不点灯,又有什么意义呢? 如今时辰尚早,这两位白衣男子脸上却并没有丝毫倦容。花满楼泡了一壶清茶,抬手为叶英斟上一杯,温声道:“叶兄从漠北至江南,一路辛苦,何不多休息一阵?” 花满楼能够感受得到,这人身边的露气很重,显然已经在这里坐了许久了。 “多谢。”叶英接过茶杯,修长的手指划过光滑的杯口,若有所思的说:“今日是八月十三了。” 花满楼知他心中所想,便道:“叶兄不必挂怀,陆小凤不日将至,那位与陆小凤相约的叶小公子,也定然不会失约。” 在花满楼提起那句“叶小公子”的时候,叶英端着茶杯的手微微颤了颤,不过那只是很细微的抖动,就连杯中的茶水都没有晃荡些许。 叶英放下了手中的茶杯,对花满楼道:“连日多为叨扰花公子,叶某还未道谢。” 花满楼道:“花某与叶兄一见如故,又何来叨扰之说?” 其实以花满楼的年纪,至多算是叶英的子侄一辈。如今叶英与他平辈论交,却也不觉突兀尴尬。一是因为这两人实在是脾气秉性相投,颇有些一见如故就之感。二却是因为,如今以容貌来看,叶英至多是二十出头的青年,和昔年藏剑山庄年过半百的成熟稳重的大庄主、睢阳一役之中杀伐果断的主帅相比,都有些差距。 当年在大唐,虽然叶英并不见丝毫老态,可是岁月并不会不留痕迹。和周遭郁郁葱葱成长起来的年轻人相比,他的成熟早已淬入眼角眉梢、举手投足之中。 然而短暂昏迷在大漠,被玉罗刹恰好捡到,最终在西方魔教的总坛清醒了的叶英,却是一副青年模样。若非那一头白发尚在,便会让人不禁怀疑,是否是岁月流淌过的所有痕迹都被尽数收回。 玉罗刹并不是同情心泛滥之人,寻常人莫说是倒在他西方魔教总坛的门口,就是倒在他的房门口,他也只会嫌弃那人挡路,并不会施以援手。 而真正让玉罗刹停住脚步,细细打量那昏迷之人的,是妻子曾经心心念念,制造出来却没有上身过的明黄轻甲。那身轻甲被叶鸢妥帖收藏,时常拿出来端详,却因为不愿给叶家惹麻烦而一次都没有穿过。 而眼前这个倒地的男子,虽然身上的轻甲和自己妻子的那件有些微的不同,可是明黄色的轻甲,轻重双剑,这难道还不够说明此人的身份么? 心中微动,玉罗刹将人带入了西方魔教总坛。 而这人醒后说的话,便更让玉罗刹有些震惊了——他说,他是叶英。 如果尚在大唐,叶英这个名字的确就已经足够,这个名字一出,又何必再添其余赘述? 而如今是安庆,这个名字……和藏剑渊源颇深的玉罗刹心中蓦然浮现出一种猜测,于是求证道:“藏剑山庄大庄主叶英?心剑叶英?” 叶英没有否认,却觉有些异样,于是问道:“阁下可是明教弟子?此处是何处?” 西方魔教的前身便是明教,只是年岁久远,明教之名湮灭,再无人提起。此人一语道破,更加笃定了玉罗刹的猜测。 嘴角蓦然勾起一抹兴味的弧度,玉罗刹没有丝毫隐瞒的将自己明教教主的身份和此地乃是大漠的事实告诉了叶英。而后,他看着叶英微皱的眉头,“好心”的提醒叶英,如今乃是安庆,距离他的大唐,已经过去了六百年的光阴。 可是叶英,到底是叶英。 骤然知道自己所处六百年后的时空,他怔愣片刻,便想要一本《唐书》——前代史书都是后代所撰,如今国号更迭,大唐定然已没。可是在他失踪之后的事情,他必须要知道。 玉罗刹倒是没想到这人如此平静的就接受了自己固守的山河早已沦陷了的事实,心里蓦然就萌生出一股想要看此人变脸的恶意,于是状若漫不经心的说道:“叶庄主来得不巧啊,不然还能见见仅剩的两个藏剑弟子。可惜我家阿鸢去得早,如今的藏剑……只,剩,一,人。” 闻言,叶英翻书的手蓦然顿住了。(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23章 岂知书剑老风尘。 第二十三章。岂知书剑老风尘。 叶且歌在临行之前,给陆小凤去了回信。告知陆小凤自己不日将至之后,叶且歌踏上了重游江南的旅途。 与上一次前去大漠相比,这一次,叶且歌的行程很顺利。江南花家和白云城早已通商,白云城的商船直接将叶且歌送到了花家的码头。 当年那一匹枣红色的蒙古矮马被叶且歌留在了中原,而如今三年已过,她似乎也长开了一些,虽然与兄长的身高差距还是那么大,不过至少不会再因为身量未足而连买一匹马都会被人调侃了。 叶且歌当年离开藏剑,初入江湖的时候是十五岁,而重来一世,她离开白云城的时候,也依旧是十五岁。唯一不同的是,当年的藏剑弟子,一身明黄色的轻甲身姿飒爽。而如今明黄成了皇室专用,叶且歌只得一身白衣,倒也显得清雅出尘。 碧王青君出炉之时粹入蓝焰,是以无需内力灌注,便会散发出幽幽蓝光。到底忒过引人注目了一些,在白云城之中尚且无妨,如今出门在外,叶且歌只得造了两柄纯银剑鞘,将两剑的光芒拢入剑鞘之中。 那两柄剑鞘材质说不上名贵,只是上面錾刻的图纹十足精致,乍看平平无奇,细细看来却是朵朵梅花错落——一如师父额上的那朵。 当时做完这两支剑鞘,叶且歌也是怔愣片刻,可是转瞬又有了明悟。那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念念不忘,而终年不忘的心事,是没有办法完全隐藏的。在不经意间,那心事便会变成你指缝之间泄露的细节。 叶且歌很难明白自己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制造这样的两支剑鞘,也很难明白自己为何回去为了从友人碎语之中拼凑的一人身上的零丁相似而远赴江南。然而等她后知后觉的回过神来的时候,自己已经能够闻到满城的桂花香气。 人间苏杭,历经两世生死,叶且歌终于又踏上这片土地。 在花家的码头走出的一身白衣的少年公子,虽然背着两柄造型怪异的长剑,一看便是江湖人,可是却也很难不引人瞩目。更何况,如今那个小公子眉眼精致,眼角眉梢是温山软水的清愁,让人想要不由自主的靠近,抚平他的些微愁绪。 前世叶且歌便是凭着这幅好容貌、好气度,俘获了一干的红颜知己。而今生她的相貌未曾有许多改变,如今虽然有些青涩稚嫩,却更添一抹洒脱风度。 这样的一个小公子,从杭州最热闹的码头缓步而出,又怎么能不引起周遭人的注意呢?纵然安庆的民风并不开放,可是还是会有许多少女,悄悄挑起了自家马车与软轿上的遮帘,悄悄往叶且歌这里看。 这样的目光,叶且歌是习惯了的。出于近乎本能的礼貌,她浅浅的对周遭这些打量着她人会以微笑,而后寻了一家客栈。一来,她这一路舟车劳顿,虽然老友之间无需讲究那么多,可是叶且歌总要梳洗一番,不愿失礼与人前。二来却是,叶且歌也实在不知如今该去何处了——她与陆小凤的那位友人,花家七公子并不熟悉,贸然前去叨扰难免失礼。 而如今白云城的暗卫们已经提早告知她,陆小凤又沾染上了不大不小的麻烦,正在被人追的四处逃窜,就算叶且歌启用白云城的势力去找他,那也需要三日之后方才能有结果。 今日是八月十二,叶且歌知陆小凤并非失约之人,索性便不费那功夫,在此地静待中秋之约便可。 叶且歌本是随意寻一家客栈,进了房间之后便叫了热水饭食。在看见送来的澡豆上被人特地印出的“九”字的时候,叶且歌只能说着世间之事实在是太过凑巧了——不然,怎么她随便找的一家客栈,就是阿九的产业呢。 本就在出发之前与宫九的通信之中说过自己要来中原,所以对于这样的巧合,叶且歌也不甚在意。不过,在掌柜亲自端上几碟南海风味的菜肴和西湖的特色的美食时候,叶且歌还是惊了一下。 她不禁开始怀疑,阿九是不是把她的喜好公之于众了。不然怎么这个掌柜端上来的东西,全都是她曾经和宫九提起过的“心头所好”呢? 有一个太过贴心的小伙伴儿,有的时候真的是会让人受宠若惊的。默默的扶了一下额,叶且歌忍住叫来掌柜细问问的冲动,开始默默用饭。 这边叶且歌正在静待着八月之约的到来,另一边,一个一身白衣纤尘不染,唯有额角的梅花印迹成为他周身唯一的颜色的男子,也同样静静的坐着。他的长发本应该是如墨一般的黑,可如今却是入霜雪一般的白。白发没有让他显得苍老颓唐,反而让他如同九天之上的谪仙人一般。 此时尚且晨光熹微,屋中便难免有些昏暗了。寻常人家,若非陷在黑甜的梦乡之中,便会点起一盏油灯,在清冷的秋日清晨,寻求一点光亮和温暖。 然而在这座小楼之中,却并没有点灯。不仅如此,相对而坐的两个男子也仿佛连要点灯的意思都没有。 因为没有必要。 若是细细端详便不难发现,长发雪白的男子从未睁开过双眼,而他对面坐着的白衣公子,虽然笑容温暖,眼中却并没有常人应该有的灵动。仿佛是他的眼前有一层薄纱,让人忍不住想要替他拂开,可是却始终无能为力。 对于这样的两个人来说,点灯或者不点灯,又有什么意义呢? 如今时辰尚早,这两位白衣男子脸上却并没有丝毫倦容。花满楼泡了一壶清茶,抬手为叶英斟上一杯,温声道:“叶兄从漠北至江南,一路辛苦,何不多休息一阵?” 花满楼能够感受得到,这人身边的露气很重,显然已经在这里坐了许久了。 “多谢。”叶英接过茶杯,修长的手指划过光滑的杯口,若有所思的说:“今日是八月十三了。” 花满楼知他心中所想,便道:“叶兄不必挂怀,陆小凤不日将至,那位与陆小凤相约的叶小公子,也定然不会失约。” 在花满楼提起那句“叶小公子”的时候,叶英端着茶杯的手微微颤了颤,不过那只是很细微的抖动,就连杯中的茶水都没有晃荡些许。 叶英放下了手中的茶杯,对花满楼道:“连日多为叨扰花公子,叶某还未道谢。” 花满楼道:“花某与叶兄一见如故,又何来叨扰之说?” 其实以花满楼的年纪,至多算是叶英的子侄一辈。如今叶英与他平辈论交,却也不觉突兀尴尬。一是因为这两人实在是脾气秉性相投,颇有些一见如故就之感。二却是因为,如今以容貌来看,叶英至多是二十出头的青年,和昔年藏剑山庄年过半百的成熟稳重的大庄主、睢阳一役之中杀伐果断的主帅相比,都有些差距。 当年在大唐,虽然叶英并不见丝毫老态,可是岁月并不会不留痕迹。和周遭郁郁葱葱成长起来的年轻人相比,他的成熟早已淬入眼角眉梢、举手投足之中。 然而短暂昏迷在大漠,被玉罗刹恰好捡到,最终在西方魔教的总坛清醒了的叶英,却是一副青年模样。若非那一头白发尚在,便会让人不禁怀疑,是否是岁月流淌过的所有痕迹都被尽数收回。 玉罗刹并不是同情心泛滥之人,寻常人莫说是倒在他西方魔教总坛的门口,就是倒在他的房门口,他也只会嫌弃那人挡路,并不会施以援手。 而真正让玉罗刹停住脚步,细细打量那昏迷之人的,是妻子曾经心心念念,制造出来却没有上身过的明黄轻甲。那身轻甲被叶鸢妥帖收藏,时常拿出来端详,却因为不愿给叶家惹麻烦而一次都没有穿过。 而眼前这个倒地的男子,虽然身上的轻甲和自己妻子的那件有些微的不同,可是明黄色的轻甲,轻重双剑,这难道还不够说明此人的身份么? 心中微动,玉罗刹将人带入了西方魔教总坛。 而这人醒后说的话,便更让玉罗刹有些震惊了——他说,他是叶英。 如果尚在大唐,叶英这个名字的确就已经足够,这个名字一出,又何必再添其余赘述? 而如今是安庆,这个名字……和藏剑渊源颇深的玉罗刹心中蓦然浮现出一种猜测,于是求证道:“藏剑山庄大庄主叶英?心剑叶英?” 叶英没有否认,却觉有些异样,于是问道:“阁下可是明教弟子?此处是何处?” 西方魔教的前身便是明教,只是年岁久远,明教之名湮灭,再无人提起。此人一语道破,更加笃定了玉罗刹的猜测。 嘴角蓦然勾起一抹兴味的弧度,玉罗刹没有丝毫隐瞒的将自己明教教主的身份和此地乃是大漠的事实告诉了叶英。而后,他看着叶英微皱的眉头,“好心”的提醒叶英,如今乃是安庆,距离他的大唐,已经过去了六百年的光阴。 可是叶英,到底是叶英。 骤然知道自己所处六百年后的时空,他怔愣片刻,便想要一本《唐书》——前代史书都是后代所撰,如今国号更迭,大唐定然已没。可是在他失踪之后的事情,他必须要知道。 玉罗刹倒是没想到这人如此平静的就接受了自己固守的山河早已沦陷了的事实,心里蓦然就萌生出一股想要看此人变脸的恶意,于是状若漫不经心的说道:“叶庄主来得不巧啊,不然还能见见仅剩的两个藏剑弟子。可惜我家阿鸢去得早,如今的藏剑……只,剩,一,人。” 闻言,叶英翻书的手蓦然顿住了。(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24章 把君诗卷灯前读。 第二十四章。把君诗卷灯前读。 那不仅是宫九还没有出生的时候,而且叶鸢也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面对玉罗刹这个“朋友”,她曾经无比心向往之的提起过自家大庄主。 小姑娘的声音并不娇脆,却温润如水,不疾不徐的讲着,轻易便能让人沉醉。 她说啊,我们家大庄主,最是渊渟岳峙,君子如风。我们家大庄主,抱剑观花数载,守一方山水平安。阿玉你说,书上写最后大庄主不知所踪,他是不是踏碎虚空而去了呢? 那个时候还是宫玉的玉罗刹听着,心里却徒然冒出一股酸意——什么“我们家”的啊,阿鸢在世上唯一能用这个词修饰的,不应当只有“我的阿玉”么? 而如今心潮已平,当初年少时候的酸涩心事也已成怀念,玉罗刹骤然见到妻子口中心心念念的大庄主,却依旧如当年一样喜欢吃醋,偏生不愿让这位大庄主好过。 于是,那年当年叶孤城小心翼翼不忍告诉叶且歌的话,玉罗刹便非常轻松且刻意的对叶英说出了。 “安史之一战过后天策折戟,万花绝响,藏剑不复,纯阳雪深,七秀水止珠沉,唐门仅剩妇孺,五毒蝴蝶泉漫血,少林空留残寺向斜阳【1】。”满意的看着叶英微变得面色,玉罗刹继续道:“其余几个门派也湮没了痕迹,除却变作西方魔教的明教,便也就只有丐帮还在苟延残喘了。” 摸了一下自己一头银白的长发,玉罗刹撑着下巴,对叶英恍若叹息一般的道:“不过想也知道,就是那些门派传承仍在,却也不是叶庄主熟识的那些了。” 叶英本就有些苍白的唇被他抿出几分血色,修长的手指一寸一寸的拂过手中的那册《唐书》,细细的摸着上面的文字,不远落下一字一句。许久之后,他才恍若呢喃一般道:“藏剑不复……藏剑不复……” 原来,他也不是能够一直淡定如斯的。玉罗刹满意的笑了笑,这才觉得心里翻涌而起的醋意平息了一些。 虽然没有看见让他的阿鸢心向往之的大庄主失魂落魄的样子,玉罗刹尚觉有些遗憾。不过过犹不及,这种国破家亡,物是人非,利剑在手却无法力挽狂澜的痛楚,偏生要如同钝刀子割肉,方才绝妙。 为自己倒了一杯葡萄美酒,他一边低啜着,一边继续补刀:“藏剑山庄在前朝覆灭的时候就被毁了。如今的西湖,我记得是花家的地界?” 叶英放下了手中的书卷,白皙的手指搭在自己腰间的轻重双剑上,入手的一点冰凉让叶英动摇的心境渐渐平复了下来。 虽然明知对方告诉他这些,并不全然是好意,但是良好的教养还是让叶英起身,对玉罗刹微微拱手,低声道:“此番多谢阁下相助,只是敢问阁下,如今那最后一名藏剑弟子,身在何处?” 玉罗刹未料到叶英居然如此迅速的平复了心境。挑了挑眉,玉罗刹对叶英道:“那小弟子如今未到及笄之年,大庄主也不必如此急着见她。倒是我家阿鸢……阿鸢是你正阳一脉,今日若能见到你,想来她也是高兴的吧。” 说着,也没有等叶英作何表示,玉罗刹起身往外走去。他实在是霸道惯了的人,也吃准了“藏剑弟子”这四个字在这位大庄主心中的分量。 叶英心中叹了一口气,也起身跟上——从方才这人的言语之中,他已经知道了那名唤叶鸢的藏剑弟子的结局,无论她曾有怎样的经历,过得幸与不幸,作为想要守护藏剑之中每一个弟子的大庄主,叶英知道,自己来晚了一步。 终归要去看看的,哪怕时隔多年,哪怕那藏剑弟子已经黄土白骨。 玉罗刹带叶英去的,是叶鸢的衣冠冢。蹲下细细抹净那石碑上的一点儿几乎不可见的微尘,玉罗刹掌风一扫,便将冢前已经干枯的桂花碾作粉末,而后他又在冢前摆上一枝新鲜的桂花。 此地并不适宜桂花生长,可是无论什么季节,叶鸢的衣冠冢前的桂花总是不会断的。玉罗刹的夫人偏爱桂花清甜的香气,于是玉罗刹便会为她寻来——将她喜欢的东西都捧到她面前,无论是家国天下,还是一餐一饭。有的时候,一个男子对女子的好,也不外乎就是这样了罢。 那清浅的桂花香气,叶英自然已经闻到了。情之一字啊……忽然想起自己那段讳莫如深的心事,叶英心中微微一动,面上却未曾显露分毫。将脑海中浮现的人挥散,而后,他在叶鸢的衣冠冢前站定。 满意的看见叶英在距离他家阿鸢五步之处停住,玉罗刹蹲下身去,蹭到了那石碑旁坐下。他伸手揽着一方小小的石碑,动作温柔的却仿佛是在揽着自己的妻子。 “阿鸢,你不是曾经遗憾不能见大庄主一面么?现在大庄主来了,你开心么?” “咱们家的那臭小子最近又给叶孤城找麻烦了,不过阿鸢你放心,他如果敢对叶家不利,我会亲自去收拾他的。” “阿鸢,我今天收拾那些杂碎的时候,指甲都被他们撅断了一根呢,很疼的阿鸢。你要是在就好了,你在他们都不敢欺负你的阿玉的。” “阿鸢,阿鸢,阿鸢……” 玉罗刹的声音越来越低,低到最后,就只剩下了喃喃碎语。虽然叶英无意窥探夫妇之私,无奈他双目已渺,耳力便更胜几分。 叶英站在叶鸢的衣冠冢前,听着玉罗刹几近狂乱的呓语。一直到玉罗刹平静了下来,叶英才俯下身去,从一旁的花篮中捻出一支开得旺盛的桂花,俯身放在了叶鸢的墓前。 玉罗刹握了握拳,却最终没有一掌将那一支“别的男人送的花”挥开。 他闭上了眼睛,掩去了眸底的痛苦。等到玉罗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又是那个让人生畏的西方魔教掌门。 在叶鸢“身边”坐定,玉罗刹缓缓道:“我知大庄主想问什么。” 叶英:“愿闻其详。” 玉罗刹挥了挥手,自嘲道:“我又不是那种没有本事的男人,若是妻子真为人所害,大庄主今日提为阿鸢报仇,也太过晚了一些。” 这一番话,玉罗刹说得甚至有几分狂傲。可是,叶英却明白他所言非虚。他能够感觉得到,此人武功许或并不及自己,却也绝非好相与之辈。于是叶英轻轻颔首,等待玉罗刹继续说下去。 玉罗刹道:“阿鸢是天生的三阴逆脉。” 看见叶英微变的变色,玉罗刹苦笑道:“没错,就是藏剑山庄六小姐……大庄主的幺妹所患的三阴逆脉。” 叶英看不见玉罗刹的表情,却听得出他声音里掩盖不住的痛苦:“我强留她至三十岁,却终于还是留不住了。” 并不习惯于将自己的脆弱展现在人前,玉罗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很快转移了话题:“阿鸢和我有一个儿子,并非藏剑门下,不过日后,宫某会让他来拜见大庄主的。他到底也流着叶家的一半血。” 叶英点了点头。两人之间一晌无话。 忽的,平生从不求人的玉罗刹,这一次,竟然对叶英一揖到底。 叶英上前来扶,玉罗刹却后退一步,对他道:“在下听闻大庄主曾为那位六小姐铸长生剑,今日便有一不情之请。敢问大庄主可否……” “可以。”叶英叹了一口气,打断了玉罗刹的话。他也看出这个男子的窘迫,他应当从未求过人,甚至从未对旁人低过头。而在藏剑山庄的时候,不是没有人为了求藏剑铸造的武器而长跪不起,可是这西方魔教的教主,终归与那些初出茅庐的小子是不同的。 也算难得。 叶英为那个和自家小妹一样三阴逆脉的弟子痛心,也感慨于眼前这人的痴情。这人分明时刻流露出孤狼守着领地一样的神态,却还是带着他来到了自己妻子的衣冠冢前,又特地提起三阴逆脉,所为何事,当真不是很难猜。 千叶长生剑,无论这是叶鸢的遗愿,还是玉罗刹为了弥补自己的遗憾的所求,叶英承他一个人情,又对藏剑弟子满心回护,所以便没有拒绝。 因为叶鸢是锻造大师的缘故,玉罗刹这里的原料和器具全都不缺。叶英在剑庐之中忙碌了整整两月,千叶长生双剑乃成。 玉罗刹将千叶长生剑送入了叶鸢的衣冠冢之中的时候,叶英没有跟着。这里是西方魔教的禁地,所以也没有人看到,他们英明神武的教主已经通红了的眼眶。 叶英猜想的不错,这柄千叶长生剑,是横亘在玉罗刹心中长久的心事。他的阿鸢自幼就不能习武,所以对武功其实是很向往的。听着一代一代流传下来的关于藏剑的故事的时候,叶鸢就特别盼望着自己也能有那么一柄剑,日后可以和六小姐一样闯荡江湖。 可惜一直到她和宫玉成亲,再到宫玉变成了玉罗刹,他们却也始终都没有找到那柄千叶长生剑的下落。 一直到叶英出现,玉罗刹这件心事才终于有了解决的可能——一直找不到的话,何妨让这位再重铸一柄? 做完这一切,玉罗刹迅速的收拾好自己的情绪,走到了叶英的院子中。 他先是谢过了叶英,道了一声“多谢大庄主。”在对方只是浅笑喝茶的时候,玉罗刹继续道:“关于大庄主一直关心的另一名藏剑弟子的下落。如今我底下的人已经回禀过了,小且歌正从白云城出来,要往江南而去。” “且歌?”叶英一贯平稳的语调骤然带上了一些急促,他不确信的又一次出声:“阁下说的是,叶且歌?” 叶英一时提高的语调让玉罗刹有些疑惑,不过也未放在心上,“恩”了一声之后,难得好心的为叶英解释了一下:“那是南海白云城的叶家的女孩儿,算是阿鸢的侄女。上且下歌,的确是叶且歌。” 虽然玉罗刹并没有要闲聊的意思,不是却还是被叶英问出了许多关于叶且歌的事情。到了第二日,叶英直接辞别了玉罗刹,径自往江南而去。 ——无论是否是巧合,叶英知道,自己终归还是要去见她一面的。 抱着的那个身体渐渐冰凉的感觉似乎还在,叶英难以理清自己如今心里是什么滋味。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想见到那个孩子,非常想。(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25章 花外子规燕市月。 第二十四章。花外子规燕市月。 知道叶英要走,玉罗刹并没有留。只是到底是妻子的师门尊长,叶英临行之前,玉罗刹给他准备了足够的银票和银两。 叶英目下无尘,心外无物,此刻却也不由有些赫然了——若非玉罗刹提醒,恐怕他当真忘了银两这件事情。 藏剑弟子从不缺钱,叶英也从未为这等庶务烦心过。不过眼下世殊时异,他已来此地,便不得不考虑着重建藏剑山庄的一干事宜了。这银两之事,也必须要费心一二。 若是那孩子真的是且歌……那么这重建藏剑,定然也是她心中所想。如今他已至此世,这重建藏剑的重任,便不应再压在那孩子身上。 想到这里,叶英抬手捏了捏自己的额角,轻声叹息。 且歌出生的那一年,正逢他出关。那孩子的父亲性子跳脱,刚一见面便将这小小的一团塞到他怀里,而后生怕他不答应似的,急急忙忙的对众人宣布:“看看看看,我闺女就是正阳一脉首徒了啊,以后正阳一脉再进人,都得过来拜见大师姐!” 虽然是亲生父亲,可是却抱得小且歌并不舒服,一直到被塞进叶英怀里之前,小且歌都在极轻极小声的抽噎着。而到了叶英怀里,或许是感觉到了安心,小小的婴儿不但不哭了,反而没有一会儿就攥着他的头发睡着了。 一直到且歌为他挡了一刀身死,叶英才恍然惊觉——这孩子平素看着性子随了她的父亲,最是洒脱不羁,可事实上,她最像的,还是将她养大的自己。 叶英的性子,风雅有之,温润有之,淡然有之。他受得起任何美好词汇的堆砌,然而归根结底,却可以用两个字道尽。那两个字,便是“承担”。 而叶且歌,分明是那么年轻的小姑娘,却是在什么时候起,就懂得默默承担了呢?因为是正阳首徒,所以便担起了教导师弟师妹的责任,便比谁都好强,一言一行从不愿堕了师父名声。因为是他唯一的亲传弟子,所以竟下意识的将他叶英的安危摆在自己的生死之前。 “师父,要小心些啊。” 前世那孩子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犹然在耳,叶英掩盖在长袍之下的手蓦然紧了紧。心中似有千头万绪,可是他的面上却一派平静。毕竟,此去江南,他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叶英和花满楼的相识既是偶然,也是必然。 玉罗刹的情报网渗透的面积很广,他告诉叶英,此年中秋,小且歌将与友人于江南花家七子花满楼的小楼一聚。 因为叶且歌这一路都是走海路,叶英不好在中途与她会和,便索性直接抵达江南,于叶且歌的目的地静候她的到来。 叶家是书香门第,以叶英的性子,他与花满楼莫说并不相识,纵然是故友,贸然登门,叶英也是会先上拜帖的。 可是世间之事便总是如此因缘巧合,那日叶英刚抵杭州,便擒住一个小贼,倒是由此和花满楼相识。 双目已渺,叶英的五感远胜常人。在熙熙攘攘的街头,他却还是敏锐的捕捉到了一丝利器划过丝络的声音。听着那人正向自己这边奔来,叶英微皱眉头,在那人与他擦身之际,轻呵一声:“站住。” 藏剑大庄主的武学修为已入臻境,看似寻常的两个字,却让运转着轻功奔逃的某个小贼瞬间就岔了真气。在江湖上已有“偷王之王”之名的司空摘星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看着年岁不大的青年,竟有着这样恐怖的实力。 筋脉里是针扎一样的疼,司空摘星强忍着,还欲逃跑,然而下一刻,他却被一柄长剑横在了脖颈。那人的剑甚至没有出鞘,可是脖颈处传来的丝丝凉意还是让司空摘星浑身一僵,再不敢造次——他有一种类似小动物一样的本能。本能的就感觉得出来,虽然眼前这个人看似温和无害,可实际上,他绝对能用剑鞘就把自己抽成狗qaq。 所以,司空摘星果断的放弃了挣扎,大声对缓缓往这边走的花满楼连声嚷道:“花满楼我真的是跟你闹着玩儿呢,扇坠什么的上次我不也给你还回去了嘛,这次这个我也是借去玩几天,你快跟这位大侠说清楚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拖出一连串可疑的颤音,司空摘星……果断认怂。 花满楼大约已经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摸了摸自己又被割断的扇坠络子,花满楼脸上的笑意淡了些许——扇坠倒是并不可惜,可是这络子,却是他娘亲手编的。 不过他虽然双目失明,可是对人身上的气息却很敏锐。隔着这么远,他也能感觉到,那位用剑抵着司空摘星的侠士周身的气势虽然周正平和,可是他的剑上似有若无的血腥却挥之不去。 花满楼瞬间就明白,这个人杀过人,而且并不在少数。 司空摘星的玩笑虽然过分,可是到底是自己的朋友,花满楼总不能看着他殒身。无奈笑了笑,花满楼上前将事情原委细细说与叶英,言说此人和自己相识,只是朋友之间的一个奇异的小玩笑。 叶英虽并不认同行鸡鸣狗盗之事,最终却以“玩笑”二字便揭过去。不过既然苦主都不追究,那么他也不好越俎代庖。抬起了自己压住司空摘星肩膀的轻剑,一眨眼的功夫,司空摘星便不见了踪影,飞也似的逃命去了。 花满楼是君子,自然对叶英行礼道谢。而叶英同样恪守君子之风,并不愿携恩求报。他本欲就此别过,却在听见花满楼的名字的时候停了下来。 今日之事本是机缘巧合,却也省下了叶英不少功夫,于是,与花满楼说清了自己来此的目的,叶英便顺理成章的在花满楼的小楼之中住了下来。 十五之约日近,叶英反倒难以入眠。 当初在藏剑山庄的时候,他日夜参悟心剑,本就已经习惯了睡得很少。到了后来安禄山、史思明作乱,藏剑投入了战场,叶英作为大庄主,为了战局殚精竭虑,便睡得更少了一些。 那时候且歌虽然没有劝他多睡,却去寻万花弟子要了安神的方子,试了很久才将汤药改良成药膳——在战事最吃紧的时候,叶且歌也从未疏忽过叶英的饮食起居。 而如今万事皆休,故人却在心头盘桓不去,叶英长夜不睡,却是因为……他只要一闭眼,就能想起那孩子的身体在他怀里见见冷掉的感觉。 花满楼是一个体贴的人。这位公子说叶氏且歌是他的弟子,而陆小凤却说,他的朋友名叶孤鸿,字且歌。叶孤鸿之名虽然在江湖之中并不如雷贯耳,可是与木道人交好的花满楼却也知道,叶孤鸿乃是武当高徒。 眼前这位公子无论从年纪还是招式,都不像与武当又什么联系,可是既然他言之灼灼,笃定与陆小凤相约之人便是他要等之人,这其中哪怕有什么误会,花满楼也不会去挑破,徒增尴尬。 更何况,他的百花楼从不会拒绝任何人,贩夫走卒尚且如此,更勿论像是叶兄这般好气度、好风范之人了。 叶英君子如风,花满楼温润如玉,两人颇投脾性,在百花楼中下棋品茶,弹琴论道,倒也不觉无聊——不过,当两人从偶然才来的花家下人口中,得知对方亦是目盲的消息的时候,无论是叶英还是花满楼,都不免有短暂的错愕便是了。 叶且歌在宫九名下的客栈休整了一天,到了八月十三这一日,她一早便提着自己的双剑出门,打算在杭州城里转一转了。虽然杭州已非她的杭州,可是在细碎的角落里,叶且歌依旧能够寻到几分自己熟悉的痕迹。 一身利落白衣的少年伸出修长白皙的手指,轻轻的拂过古树上依稀错落的疤痕,点过西湖平静的秋水,也在残破的古迹上缓缓流连。 可是最终,她还是转身回了杭州城中。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感受着和六百年前别无二致的热闹喧嚣,叶且歌有点儿想哭,却终归还是笑了。 家国天下。在这千年如初的西子湖畔,她的家已经没有了。那么,若是能够看道这里的百姓活得幸福安康,那便也能稍有些安慰了吧? 白衣的小公子的唇畔擒着一抹笑,让她正对着的那个卖甜糕的姑娘悄悄红了脸。 叶且歌摸出了几个铜板,刚想要去买一块甜糕,却听见了一阵急促而杂乱的脚步声。除此之外,更有东西被扬起,冲着叶且歌所在的地方落了下来。 叶且歌本能的想躲,抬眸却看到了对面卖甜糕的小姑娘。心知自己若是躲开了,后面这个姑娘定然会被砸到,叶且歌挺直了脊背,微微动作,将对面的少女罩入自己怀中。 所幸,那砸过来的只是一个冬瓜。虽然那冬瓜个头不小,可是因为是被人随意扬起的,故而力道寻常,叶且歌只是仓促运起三成内力便将之力道化开,砸在脊背之上,也未觉很疼。 “公子!你还好吧?”卖甜糕的小姑娘苍白了脸色,也不顾什么女儿家的娇羞了,上前就要帮叶且歌揉按被砸到的地方。 叶且歌轻轻握住她的手,柔声安慰道:“不妨事的。” 被这位小公子唇角的笑容晃了一下,那姑娘苍白的面色迅速变得绯红。被叶且歌握住的手腕烫得仿佛要烧起来,她一下子低下头去,半晌才嗫嚅出一句:“多谢公子相救。” 看着对面的姑娘红起来的脸,叶且歌这才想起自己是男装扮相,摇头失笑,她松开了握着人家手腕的手。 没有办法,她总是忘了自己身着男装。在白云城的时候,为了习武方便,叶且歌的衣服一贯是柔软利索的,再加上她身量未足,便怎么都有几分雌雄莫辨的味道。而如今她出海,更是为了行事方便,央着忠叔按照哥哥衣服的款式给她也制了几件,头发束起之后,便是活脱脱的富家小公子了。 “姑娘可受了惊吓?”退后几步,叶且歌温声问道。 那姑娘摇了摇头,却仿若心有余悸的说道:“这些江湖人最胡来了,每次闹事砸了我们的东西不说,前儿我邻居家的哥哥,就是被他们的刀剑误伤致死的。若非这次我弟弟病了……我娘肯定是不许我出来卖这些甜糕的!” 说道伤心处,女子已经红了眼眶。 叶且歌回望了一眼满是狼藉的街道,眉头深深的皱了起来。(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26章 东来车马北来尘。 第二十六章。东来车马北来尘。 “姑娘,这城中之地,难道还有此等武林中人胡来么?”将一脸慌急的少女扶好,叶且歌温声对她问道。 卖甜糕的少女脸上带出三分无奈,苦涩的点了点头,多拿给了叶且歌一个甜糕,她涩着声音说道:“常有的事,毁些东西还算好的。我们一不留神,就连命也没了。” 叶且歌的眉头皱得更紧,望着身后一片狼藉的摊位,叶且歌不由道:“这青天白日的,纵然武林寻衅、江湖报仇,难道官府就坐视不理了么?” “官府?”少女面上有些疑惑,怔愣了好一会儿才摆摆手道:“这种事情,官府是不理的。再说,那些捕快都是街坊邻居之中选□□的,也打不过这些江湖人啊。”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最后受苦受难的,还是百姓罢了。” 在叶且歌和那个少女说话的空档,冷不丁却听见后面传来一道男声。叶且歌回身,便见一蓝衣文士。他看起来很是年轻,至多二十出头的样子。和寻常的武林人不同,他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书生。 然而叶且歌却能够看得出来,他下盘沉稳,内息绵长,显然是习武之人,且不算末流之辈。 眼前的青年眼角眉梢都是锋锐,像是一柄迫不及待要斩断世间不平事的利刃。叶且歌对他点头致意,却没有搭话,而是转身取出身上所有的散碎银两,逐一给街边遭受无妄之灾的小商贩们塞了过去。 那青年对她的做法有些诧异,只是都是萍水相逢,叶且歌没有必要与他解释自己为何如此,他也没有必要相询。 在叶且歌散尽了自己手上的银两之后,便对那个蓝衣书生微微点头,两人就此别过。 如今夕阳已颓,叶英和花满楼正对坐在百花楼窗边的木桌旁。他们面前是品香的一干器具,而花满楼正拿出一块沉水香,慢条斯理的将之切削成碎屑。 忽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惊扰了着一室的沉静。以叶英的耳力,自然能听出这人使用了轻功,而且并不是很熟练——或者说,她刻意的使用不熟练。 其实这只是很微小的差别,可是叶英身为藏剑大庄主,每日监督门下弟子习武,哪怕是他们气息最微小的变化也逃不过他的耳朵。和那些惨遭叶英“虐待”,而不得不想方设法隐藏气息的藏剑弟子相比,正在来此处的这人,伪装得未免有些拙劣了。 花满楼也有所觉,早在此人推门而入之前,便放下了手中的香锉。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急匆匆的奔上了楼,她的呼吸很急促,神情也很慌急。只是,在看见屋内景象的一瞬间,她的呼吸还是有了一瞬间的错乱——她得到的情报里,陆小凤的朋友花满楼,是一个双目已盲的青年,若再有赘述,也不过“温润如玉”四字便可一言蔽之。 可是如今她面前的这两个人,乍一看便有相似——同样的谦谦君子,同样的世家贵气。而他们一人双目无神,一人又双目紧闭,根本就无从辨认。更何况叶英的双剑被他搁在手旁,他和花满楼对坐,从位置上也不好分辨那搁在一旁的双剑到底是谁的。 因为花满楼和叶英气度上的这些相似,倒是很容易让人在乍见之下,短暂的忽略了叶英那一头分明很是显眼的银发。 所以,上官飞燕一时之间有些发懵,她并不是真正天真无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眼下却也不知该如何应对。 幸而后面的“追兵”很快便至,男子粗嘎张狂的声音撞碎了一室的清净,也掩去了上官飞燕方才的尴尬。 叶且歌很快料理好了街上的后续事宜。她不是乐善好施之人,只是觉得百姓无辜罢了。更何况她并不缺钱,可是那些她不曾放在眼里的银子,却很可能让一个百姓之家免于困饿。若能如此,便也足够了。 做完了这些,叶且歌从眼睛到脸颊都是通红的小姑娘手里挑了两块甜糕,轻咬一口,这才问道:“方才我看被追之人像是进了那间小楼,那里可是客栈酒肆?” 小姑娘方才被叶且歌护住,又被她塞了银子,已然很是不好意思。手忙脚乱的给她又包了两块其他口味的甜糕,小姑娘正忙着,听见叶且歌的问话,抬眸一瞧却又忽然顿住,惊呼道:“哎呀不好了,那人上了花公子的住处了,花公子眼睛不好,可别被欺负了去!” 叶且歌很快就反应过来了那个“花公子”是何人,将小小的一块糕飞快的塞进嘴里,她拍了拍小姑娘的手,温声道:“莫要担心。” 说着,叶且歌便提起手中轻重双剑,足下轻轻一点,往不远处的小楼纵去。 叶且歌没有走楼梯,却也小心的避开了窗边摆放着的花草。她从窗口跃进花满楼的小楼的时候,那位花刀太岁崔一洞正在大放厥词。下一刻,他便提刀向着自己这里砍来。 叶且歌知道,自己应该出手。她的脑海中甚至已经反应出自己该如何隔开这一刀,又该如何将这人扔出去。可是,她动不了,也不想动。 在看见那个始终端坐的桌前的男子已经褫夺了她全部的目光。从他雪白的发和额角潋滟的花,从他轻搭在桌边的指尖到他放在桌边的轻重双剑,叶且歌死死的盯着坐着的男子,连眼睛都不敢眨。 ——为了花家公子身上的那千万分之一的相似,叶且歌可以从南海远赴中原。可是当日夜思念的师父真正坐在她面前的时候,叶且歌的第一反应却是怀疑这件事的真假。 她甚至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因为她实在是怕了。叶且歌怕自己眨眼之后,面前的人便会化作幻影,再也消失不见。 在与师父相关的事情上,叶且歌始终觉得,自己的全部幸运,已经在她出生那一年,她父亲硬将她塞给师父的那刻便用尽了。所以之后的半生惴惴,求而不得,都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就是叶且歌自己都不相信,时隔一世,自己还能有缘再见故人。 然后,就在她一直呆愣在原地的时候,叶且歌便被骤然拥入了一个泛着冷香,却异常温暖踏实的怀抱。 与其说叶英是在“拥抱”叶且歌,不若说他只是将人裹在自己的怀抱之中,以这种万无一失的绝对安全的姿态,将人往后拽了数步。 还不待叶且歌反应过来,花满楼已经挡在那两人身前。他的手指修长,此刻指间却夹着一刃泠泠寒光。那位花刀太岁的刀已经被花满楼夹在指间,白衣的公子状似随意的动作,那一脸凶相的汉子却是拼尽全力也没有办法抽出他的武器。 花满楼的脸上已经没有了笑容。若是这刀冲着他,他尚且还能够原谅。可是这一刀,却分明向着他的朋友的方向,更有可能波及到一个无关的人。每一个生命对于花满楼来说都是可贵的,所以这个崔一洞的动作,已经让他有些许的怒意了。 到底是世家公子,周身气场远非江湖草莽可以比拟。此刻花满楼的脸上没有了笑容,倒让崔一洞周身一僵,最终索性扔了自己的刀,飞奔下楼。 叶英拥着叶且歌的手还没有松开。他一身白袍广袖,宽大的袖口垂下,将怀中的人遮得密不透风,也显得在他怀里只露出一个脑袋的人格外的娇小。这两个人之间似乎散开了一种奇异的气场,让周遭的人半点也插入不得。 上官飞燕不甘心自己的计划被这横□□来的人破坏,却也没有足够好的法子能将众人的注意力转移到自己身上。 忽然目光瞥见了花满楼夹着大刀的手指,她计上心来,开口赞叹道:“没想到你这样的厉害。” 一个年华正好的少女,满心满眼的倾慕。纵然她的五官并不绝色,可是却因为年少和清纯而更添一种诱惑。 比起容貌,上官飞燕特地雕琢了自己的声音。她的声音轻轻软软,却带着一点江湖儿女的洒脱——毫无疑问,这是特地为花满楼打造的。 一个人改变了自己的声音,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掩饰气息的变化的。叶英此刻纵然除却怀中之人无暇他顾,却也微微蹙眉。 花满楼状若无意的轻轻动了动脚步,一股极为微小纤细的气流拂过叶英的手指,止住了他之后的动作——他虽然没有如叶英一般的阅历,可是却也并不愚笨。甚至,因为目盲的缘故,花满楼总是能够注意到许多常人都会忽略的细节。 知道他另有打算,叶英会意,不再多言。 怀里的人这时像是呓语一样的唤了一声“师父”,却拖出了一段隐约的哭腔。叶英抬手抚上叶且歌的脸,仔仔细细的确定有没有湿痕。 复又留意了一番花满楼那边的情况,叶英轻叹一声,索性将怀里依旧无措的孩子拥紧。他的掌心内力一吸,方才被放在地上的轻重双剑便腾空而起,落入他的手中。 一手拿着自己的双剑,一手揽着死死攥着他衣襟的小姑娘,叶英对花满楼点了点头,没有丝毫多言的便从楼上一跃而下。 ——这是一场他早有准备,却又偏偏仍是猝不及防的相逢。在寂寂无眠的夜,叶英设想过无数次和自己的小徒弟相见的场景,却始终没有想到,方才初见,竟又见她涉险。 刀剑无眼,这是睢阳一役留给叶英最深切的而感受。 他亲手教养的徒弟,十五岁便闯荡江湖,除却深入大漠腹地的时候重伤而回,近乎九死一生之外,之后整个盛唐各个门派的年轻一辈,便没有几人是她的对手。 她很强,强到后来的日子里,让叶英忍不住扪心自问,是不是就是这孩子表现得太强大了,所以他就疏忽了对她的保护,忘记她不过是一个小小少女了呢? 今日相逢,那个从他的小徒弟背后出刀的男人,其实武功实在不济。可是叶英不会忘了,前生且歌倒在他面前的时候,伤她的,也不过是狼牙军中最寻常的小卒罢了。 前世今生的场景蓦然重合,叶英几乎是下意识的就将叶且歌揽入怀中,将她护了严实。并且,一直到寻到一处清静之地,师徒二人能够安静叙话,叶英的手都未曾松开。(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27章 一肩担尽千古愁。 第二十七章。一肩担尽千古愁。 在藏剑山庄特色的轻重双剑面前,叶且歌的那点零星体重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了。所以纵然承担着四柄剑的重量,叶英依旧面不改色的带着怀里的人往城郊而去。 杭州城内熙熙攘攘,暮色黯淡下来的城郊却没有什么人。在城郊的一处微显破败的长亭将自家小徒弟放下,叶英双目紧闭,但从面上看不出丝毫的情绪波动。 可是骤然离开温暖的怀抱的叶且歌却呜咽一声,像是被抛弃了的小动物一样,双手还死死的抓住叶英的衣襟。她很少有这样的时刻——虽然作为师父,叶英一路看顾她长大,可是叶且歌却很少对叶英撒娇。 年幼的时候,叶且歌是怕打搅了师父修炼,怕他将自己逐出师门。而年岁渐长,师徒情谊渐笃,却是叶且歌不敢了——她知道只要不是圣人,哪怕是少林的那群大师与纯阳清修的道长们,也都还是会贪心的。更勿论自己凡心驳杂,六根不净,此生注定悟不了道、成不了佛,只能当一个彻头彻尾的俗人。 所以,叶且歌更不敢对师父撒娇了。她怕啊,怕只是稍稍放纵就弥生出更多的贪婪,更怕在人前流露出哪怕一丝的端倪。 按说他们的大唐民风开放,莫说是师徒,便是同性相恋者也不再少数。可是偏偏叶且歌却不敢越雷池一步。 她不怕污名满身,不怕千夫所指,不怕灼灼人言。可是她怕啊,怕藏剑之名因她受损,怕师父因为她的妄念而被人诟病,更怕师父为她动摇心境,不再是那个永远淡然自若,抱剑观花的藏剑大庄主。 因为,叶且歌始终不能忘记,她和师父之间除却师徒名分,更还有着斩不断的血缘——是她枉顾人|伦,是她心怀痴念,所以她纵然不怕满身污秽,却不敢污了师父的霜雪之名。 叶且歌的父亲,是藏剑老庄主叶梦秋之五子叶凡,娘亲则是唐家堡小姐唐小婉。叶且歌除却是正阳首徒,更是藏剑山庄货真价实的二小姐。 她爹娘惹下的祸事本让她的祖父叶孟秋对她也颇为不喜,故而对于叶且歌这个出生在叶凡和唐小婉私奔之路上的孩子,叶孟秋一直没有为她正名。 然而或许是自幼养在大庄主身边的缘故,叶且歌不但剑术上天赋极佳,为人又十分刻苦,锻造之术上也颇有造诣,为人处世自有风骨,全然不似她爹娘一般。叶孟秋冷眼瞧了她三五年,最终还是认下了这个孙女。 彼时,叶凡和唐小婉已经再有一子,叶孟秋便做主将叶且歌记入自己大儿子叶英名下,虽有些“聊有胜无”之意,也终归能让自己大儿子膝下不至空虚——叶孟秋有五个儿子,他不缺儿子传宗接代。而自己的长子修的是无上心剑,一个儿媳和长子那需要庇佑藏剑山庄的剑道比起来,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 于是,一直到八岁叶孟秋为她上了族谱,叶且歌的这个“正阳首徒”的身份才算是真的坐稳了。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八个字重重向叶且歌压下来,迫得她将自己此生唯一的心动狠狠压入心底,一直到睢阳一战她身死,也未敢再流露半分端倪。 徒弟比前世又更娇小了一些。 叶英温暖的手掌抚在叶且歌的头顶,估量着小徒弟的高度。怀里的小姑娘分明做男装扮相,却哭得一塌糊涂。叶英无奈,只能将人提起,自己广袖一拂,拂去长亭中栏杆之上的灰尘,他坐了上去,然后将人抱坐在自己腿上。 叶英并不是很习惯和人这样亲昵的接触,哪怕是前世,他和自己唯一带在身边的弟子也不曾亲近如斯。可是如今他没有办法,这孩子在哭,像是个害怕被抛弃的小动物一样的攥着他的衣襟在哭。 罢了。怀里这么小的一只至多豆蔻,无论她前生如何,今生终归还是个孩子呢。前世他没有妥帖将人养大,今生……便纵着她一些罢。 拿出一方绣帕,叶英准确的帮怀里的小徒弟擦干净了一张泪痕驳杂的脸。他帮着叶且歌一点一点的顺气,语气里依旧是为人师长的威严,却不觉带上了三分温柔:“好了好了,莫哭了。不像样子。” 一直到方才的狼狈都被叶英打点妥当,叶且歌才如梦初醒。她周身一僵,呆愣愣的看着自己如今的境况——她被师父抱在怀里,手里还紧紧的攥着师父的衣襟,而且已然将师父的衣襟揉皱了。 几乎是一下子就蹦了起来,叶且歌“噗通”一声便跪在叶英面前,羞惭道:“弟子无状,请师父……” “责罚”二字还没有出口,叶英架着她的胳膊,直接将人举了起来。他虽然是江南人士,却生得极为高大,只是双臂平平举起,便让叶且歌的双脚离了地。 叶且歌也不挣扎,愣愣的看着自家师父的动作。 叶英将人往上托了托,轻轻皱起了眉:“轻了。” 一直到叶英轻轻将人放在地上,叶且歌才反应了过来师父在说什么,连忙解释道:“师父上次抱我应该是我二十有五的时候,我现在才十五……” 这一次,叶且歌的话依旧没有说完便戛然而止。自觉失言,她慌忙低下头去,嘴角抿起,不敢再多言。 叶英君子端方,纵然是亲传弟子,也是自家侄女,却到底男女有别。故而除却叶且歌三岁以前被叶英抱过几次,之后叶且歌年岁渐长,叶英便从未对她有过任何太过亲昵的举动。而叶且歌有记忆的唯一一次感受过这人的怀抱,便是……在睢阳她身死那日。 再不敢看师父的脸色,叶且歌心虚的别过脸,强自转移话题道:“师父是如何来的?如今可有落脚之处?师父是像我一样重新投胎转世么?安庆和大唐还是有些不同,师父还习惯么?” 一连串的问出了许多问题,叶且歌始终都是垂着眸子,不敢去看叶英的表情。 事实上,叶英也没有什么表情。他的唇角和叶且歌抿出相同的弧度,紧闭的双眸也没有泄露出主人情绪的丝毫端倪。他静静的听着自家徒弟连珠炮也似的话语,却没有要回答的意思。 “睢阳一役,叶氏且歌身陨,正阳一脉至此断绝。” 叶英平静的说了这样一句,用仿佛在说“那朵花落了”一样的语气。 在一旁絮絮念的叶且歌却像是被谁一下子掐住了脖子,一直到指甲刺破了掌心,带来些许的疼痛,她才猛的摇头,涩声说道:“不可能的,还有师弟师妹们。” 叶英缓缓的点了点头,依旧平静道:“你随我习剑十七载,二十岁才算真正出师,此后正阳才有新的入室弟子。战前,你只来得及教他们问水诀。” 一群连重剑都没来及学会怎样拿的弟子,又怎么能称之为“藏剑”弟子呢?前世叶且歌作为正阳大师姐,一手教导了门下的一干师弟师妹。而师父只是从旁指点一二,对她很是信任。 一直到战火蔓延到藏剑山庄,叶英带着一群藏剑弟子从戎出征,保卫家国,那些刚学完问水诀的小弟子们便被留在了藏剑山庄。 重来一世,藏剑其余几脉都能在百年以前的历史之中寻见痕迹,唯有正阳一脉不知所踪。叶且歌只以为,正阳一脉虽然少了她这个大师姐,却到底有很多根骨不错的弟子,总不至于无法传承。 可是如今,当她从师父口中得知“正阳早已断绝”的时候,叶且歌简直比当初知晓藏剑山庄覆灭还要心下骇然。 听见叶且歌小小的抽气声,叶英继续说道:“送你……入土为安的那一日,为师心有所感,竟不觉踏碎虚空。醒来之时,便成了如今这般。至若其他正阳弟子,为师失踪,他们便应是重新拜入其他几位庄主门下。” 入土为安。叶英说出这四个字,舌尖似乎有千斤重的东西碾过,一直到他的弟子活生生的站在他的面前,叶英依旧有些难平心绪。可是他不愿在叶且歌面前失态,便绷紧了脸,不想泄露出自己的半分情绪。 师徒二人一晌无言,许久之后,是叶且歌小声问道:“师父如今,可有打算?” 从前她不急于重建藏剑山庄,一来是因为已无故人,故地凭吊也只能聊以自|慰,二来却是,叶且歌自己也知道自己的深浅,固然如今她武功不弱,可是想要撑起偌大的一座山庄,还是有些勉强。 若是背靠白云城也并非不可,可是在叶且歌心中,唯有藏剑山庄是不容一点杂质掺杂的地方。若是使之沦为白云城之依附,那么纵然他日黄泉相逢,叶且歌也是会愧对藏剑亲友的。 可是如今不同了,她的师父已来此地。叶英和藏剑注定是一个不能分割的整体,那些叶且歌觉得可以容后再做的事情,如今却已经需要提上日程。 叶英拍了拍叶且歌的头,并没有再对她有诸多责怪。毕竟前生事了,至若今生,哪怕这孩子依旧不知轻重,他也终归能护得住她的。 听到叶且歌问他今后成算,叶英便知她说的是重建藏剑山庄一事。略作沉吟,叶英道:“如今且歌若是无事,不妨随为师同去花七公子的百花楼。今日你也见了,他恐怕有些麻烦。” 自家师父一向不理江湖俗事,这次却主动提起了那位花家七公子的事情,让叶且歌不由有些好奇。 叶英感受到叶且歌的目光,往外走的脚步稍顿,旋即对她解释道:“为师与花七公子平辈论交,颇有一见如故之意。既是友,如今他有麻烦,为师不好袖手旁观。”稍微顿了顿,叶英继续坦然道:“更何况他出身江南花家,想必且歌也有所耳闻,如今西子湖畔的地,全部属于花家。” 其余的话已不必叶英细讲,叶且歌也明白了大概。只是她没有想到,自家师父居然……咳,有如此成算。 大抵也知道叶且歌心中所想,叶英牵过她的手将人往外带,而后轻声道:“为师不喜庄中庶务,却也并非不通庶务。”言下之意便是,那些人情练达什么的,他还是懂一些的。 叶且歌被师父扣住了手腕,本是命门所在之地,却因为那人是师父,所以她连半点挣扎的念头都没有。被叶英牵着往外走,叶且歌望着前面那人比自己高大许多的身影,忽然,变轻轻笑了起来。 师父。 其余事再也无心去想,叶且歌努力的感受着师父与自己肌肤相贴之处传来的温度,一遍又一遍的确定着这一切的真实。然后,她的笑就再也止不住。(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第28章 耿耿星河欲曙天。 第二十八章。耿耿星河欲曙天。 一个白衣广袖的青年,牵着一个同样白衣的小公子,两个人身后背着两柄形状上虽有些差别,但是明显能看出来都是一轻一重的两柄剑。 这样的两个人,单单是其中的任何一位都已经足够引人注目,偏生两人相携而行,一人眉目清雅,一人面容精致,生生就吸引了整条街的目光。 在郊外耽搁了些许时间,叶英和叶且歌抵达花满楼的百花楼的时候,天已经擦黑。然而那条街上还没有走的小贩们还是认出了这是下午那位慷慨相助的小公子,于是纷纷对叶且歌很是热情的招呼。 还有一个性子直爽的大娘直接塞给叶且歌一串水灵灵紫澄澄的葡萄,对她极为热情爽朗的笑道:“哎呀小公子,这是咱家新下来的葡萄,从方才被那几个江湖人撞翻的筐里好不容易挑出来的完好的呢,就是大娘的一点心意,带回去和你家大哥一道尝尝吧。” 叶且歌捧着大娘的葡萄,竟是有些困惑的眨了眨眼睛。回身四望,也只能看见自家师父的身影,对于大娘那句“你家大哥”,她还很是莫名。 一直到稀里糊涂的走到百花楼的门口,叶且歌方才一拍脑袋反应过来。偷偷的看了一眼师父,见他面上并无异色,叶且歌方才松了一口气。 叶英怎么会注意不到她的小动作。也知道自己如今容貌上看完全是个青年,无奈的摇了摇头,叶英缓缓开口道:“旁事暂且不论,那位夫人缘何要赠你此物?” 他素来了解自己徒弟的性子,知道她纵然是女子,行事也颇有君子之风,所以对于这种赠与,无论叶且歌是接受还是拒绝,叶英都明白,那肯定是有她自己的道理的。 所以,叶英从旁围观,并未出言。 今日和师父重逢,叶且歌有几分心绪难定,反应也总是慢了半拍。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脸,让自己恢复镇定,叶且歌一边和师父一道往楼上走,一边将白日发生的事情细细说与叶英听了。 不觉已经到了二楼,叶且歌便看见了那位白衣公子,还有他身旁坐着的十七八岁的少女。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鸢尾香气,这种香叶且歌并不陌生——中原并无出产鸢尾的地方,如今中原流通的所有鸢尾花,都产自白云城。 虽然对香料并不上心,可是叶且歌也知道,因着物以稀为贵,鸢尾花制成的香料,在中原是便宜不了的。可是眼前这个女子周身很是朴素,只是寻常的棉布衣裳,做普通江湖女子打扮。 一个用得起如此昂贵香料的女子,却穿着朴素至此,本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叶且歌跃入窗户的时候,小心的避开了窗边的花草,这个举动本就让花满楼对她十分有好感。再加上陆小凤平日对他说了这位叶家小公子的无数优点,她又似乎与自己新交的朋友关系匪浅,是以花满楼也对叶且歌起了几分结交之意。 ——至若那奇奇怪怪的武当高徒的身份,这是他朋友的私事,若是对方不讲,他也不应探究。 微微含笑,花满楼起身道:“叶兄。叶小公子。” 叶且歌面对旁人的时候,并不若面对自己师父之时那样局促青涩。她的脸上已经带上了从容大方的微笑,也对花满楼拱了拱手,叶且歌道:“这位想必便是花七公子,陆小凤如今嘴上越发没有边际,十句话里有九句都是虚假夸张。不过他说花公子君子如玉,倒是一句大实话了。” 花满楼和陆小凤虽然是挚友,不过别人这样无伤大雅的贬损陆小凤的时候,花满楼也还是会毫无兄弟情谊的跟着笑的。 很是认同叶且歌的话,花满楼做了一个“请”的手势邀叶英和叶且歌坐下,这才轻笑道:“花某原以为陆小凤只是哄骗女子,如今看来,他竟是连小公子也不放过。” 叶且歌低头喝茶,闻言稍微顿了顿,却没有说话。因为叶且歌知道,花满楼口中的陆小凤,并不是她最初认识的那个陆小凤了。 她至今还记得自己初见陆小凤的时候,他是何等模样。也见识过他被人陷害跳海,九死一生捡回一条命。甚至,她亲眼见证了陆小凤从一个剑客到浪子的变化,作为友人,叶且歌也会无声支持陆小凤走自己选择的路。 可是……依旧是会有遗憾的。在白云城,白云城的大夫治好了陆小凤身体上的伤。在大漠,胡大哥治好了陆小凤心里的伤口。可是伤口好了之后,疤痕却还是会一直存在的,再也不会完好如初了。 或许这就是江湖,叶且歌除却叹息,竟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一旁的上官飞燕的目光扫过新进来的叶英和叶且歌,张了张嘴,还是没敢和叶英搭话。和一直沉默的叶英相比,这位和花满楼寒暄调侃的小公子明显要好接近多了。 于是上官飞燕挪了挪椅子,更往叶且歌身旁凑了凑。见叶且歌没有躲开,她软声道:“你是姓叶么?你叫什么啊?我是上官飞燕,江南的上官飞燕。” 上官飞燕的口气很是熟稔轻松,却也并不十分失礼。毕竟看起来,叶且歌比她要小上几岁,再加上江湖儿女不拘小节,这样的相询在江湖之中很是平常稀松。 因为她随意撞翻百姓摊位的事情,叶且歌对上官飞燕没有什么好感,可是到底不愿待人刻薄,面对上官飞燕的询问,叶且歌回以一个客气的微笑,有礼道:“鄙姓叶,上且下歌。” 叶且歌的礼貌客气,让上官飞燕将她当做了一个腼腆内向的年轻人。于是,她更靠近了叶且歌几分,用说耳语的姿势,却不大不小、刚好能让在座的每一位都听见的声音对叶且歌问道:“那位大侠是你哥哥么?还是师兄?我看你们的剑还挺像的。” 叶且歌方要开口,叶英却放下了手中的茶盏,不紧不慢的拉着叶且歌起身,而后对花满楼道:“花兄这里今日有客,我和且歌暂且不打搅花兄了。” 说着,叶英便对叶且歌微微点头,叶且歌与花满楼话别,师徒二人一道往门外走去。花满楼起身相送,三人却并未多言,只是简单别过。 花满楼转身上楼的时候,便听见上官飞燕有些委屈的嘟嘴道:“他们都不是很喜欢我啊,都不和我说话的。” 花满楼温和宽容的笑了笑,却也没有说话。 在花满楼看不见的地方,上官飞燕的眸色阴沉了一下,可是很快,她又仿若忘记了这事儿一般,叽叽喳喳的开始和花满楼聊别的事情了。 走在去自己住的客栈的路上,叶且歌的脸上才露出了一点担忧的神色,她转身回望了一下花满楼的小楼的方向,口中吐出一句“她江南话说得不地道”,用的,正是正宗的吴侬软语。 叶英“恩”了一声,道:“她破绽太多,这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 全然不知自己已经露了底,上官飞燕开始很是煽情的跟花满楼讲述那个动人曲折的故事。而那个故事,便是与大金鹏王朝的宝藏有关。 花满楼听着,心中有了一抹了然,脸上却挂着恰到好处的怜悯。最是温和的人,却最容易让人忽略他情绪的变化,也便愈发在他脸上看不出任何端倪。 花满楼并不有意欺人,可是对方既然已经找到了他,他便也总要知道这人到底是何种目的。 大约是花满楼脸上的怜悯给了上官飞燕鼓励,她哽咽一声,完美的演绎了一个故作坚强的少女。 “你会帮我么?花公子。”上官飞燕期期艾艾的看着花满楼,即使明知他看不见,却也将戏做了全套。 花满楼含笑,轻声道:“天下之事,唯有正义,自有公道。” 字字句句,花满楼说的是拥护正义,上官飞燕却自然而然的理解成了他会帮她——毕竟,她是特地为花满楼打造的女人,在此之前的六个月,他们仔仔细细的研究过这人的喜好,认认真真的拿捏过和花满楼相处的时候的每一个动作神态,甚至特地训练过声音。目的,便是要让他对她动心。 他们这样用心,花满楼纵然是圣人,也还是会为他们创造出来的“上官飞燕”心动的。关于这一点,上官飞燕和她身后的人从来都没有怀疑过。 想起方才那两人虽然只是惊鸿一瞥,却俊俏如斯的轻功,上官飞燕心念一动,不由计上心来。她凑近花满楼,“大着胆子”一般的拉住了他的衣袖,恳求道:“花公子,你和你的朋友那么厉害,你们能不能……”狠狠的咬了咬下唇,上官飞燕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的继续说下去:“你们能不能帮帮我们?” 花满楼并没有马上回话,上官飞燕一下子松开了抓着花满楼衣袖的手,故作镇定的道:“我知道我这个要求很厚颜无耻,我们也素昧平生,花公子已经帮了我很多了……” “上官姑娘不必挂怀。”花满楼为她斟了一杯水,声音一如既往的和风细雨:“花某自然愿与姑娘一道走一趟,不过叶兄和小叶公子……” “那太谢谢花公子,也谢谢那两位叶公子了。” 还不待花满楼说完,上官飞燕就很是“激动“”而恰好的打断了花满楼继续要往下说的话。若非她时机卡得如此准,花满楼几乎要相信这就是一个因为看见希望而欢呼的寻常少女了。 花满楼想起方才下楼相送之时,那位小叶公子兴致勃勃的对他说的那句“我们明早再来”,花满楼无奈的摇了摇头——叶兄分明已经发现这人不对劲,而叶小公子却明显对此兴致高昂。在那位上官姑娘分明有意拖这两人入局的情况下,纵然他花满楼想要阻挡一二,恐怕也是做不到的吧? 自从有了一个总是喜欢招惹麻烦的朋友陆小凤,这一次又结交了一个不惧任何麻烦的叶兄,以及因为年少而对很多东西都好奇的叶小公子,花满楼很不“公子”的捏了捏自己的眉心。他怎么总觉得,自己以后的日子,会过得相当精彩了呢? 果然,而这种预感,在第二日清早,花满楼认清自己的小楼前停着一辆马车,还并肩站着两个身带轻重双剑的人时候,彻底的应验了。( 君子藏锋[综武侠+剑三] http://www.suya.cc/11/11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