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巅峰:重回商界当大亨》 第1章 重生,少年吴尽欢 潮湿的腐臭气息阵阵袭来,将杰森从昏迷中唤醒。 他的眼皮微微颤动,猛然睁开,露出一双似醉非醉、似醒非醒的眼睛,眸中仿佛蒙着一层迷雾。 "我……竟然还没死?"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他清楚地记得数天前,自己接下了刺杀昊天金控大小姐的任务,却不知那竟是个圈套。不仅没能伤到目标,反而误伤了洪门老大的女友。 随后,他的信息被人泄露。洪门的人追踪而至,他一人独战洪门精锐数十人,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逃到码头。就在他登上快艇,以为终于脱险时,爆炸的火光吞噬了一切……洪门的人早已洞悉一切,在快艇上装好了炸弹。 再睁眼,已是这般光景。 他眼珠转动,打量四周。 现在,他正处在一条狭窄的胡同里,就在他的旁边,是一个堆,令人作呕的腐臭味,正是从堆里散发出来的。 他想要起身,可是刚一用力,脑后便传来钻心的剧痛感。 猛然间,他的脑袋里仿佛有一颗炸弹突然炸开了似的,一段段的画面在他脑中浮现出来,信息量之大,让他忍不住蹲下身形,双手抱住脑袋。 这些闪现出来的画面,与他完全无关,确切的说,是一个陌生少年人的短暂记忆。 少年的名字叫吴尽欢,华夏f市人,今年十八岁,就读于f市的职高。 吴尽欢的父亲吴明,是一名军人,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因公殉职了,可以说他对父亲的记忆很少,在他的记忆里,大多都是他的母亲。 虽说有一位烈士的父亲,但吴尽欢并没有继承他父亲的优点,初中的时候就开始不愿意上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逃课成了常态。 毕业后,托关系好不容易才上了一所职高,之后愈加变本加厉,常常两三天不去学校,终日和校外的小混混鬼混。 这次他之所以昏倒在小胡同里,是昨晚参与两拨小混混的斗殴,结果挨了一记闷棍,被人给直接打晕了。 可笑的是,他在小胡同里由足足昏迷了一个晚上,直至天亮,他的那些所谓的哥们、兄弟们,竟然无一人来找他,更无人把受伤的他送到医院。 结果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吴尽欢已经不再是吴尽欢,而变成了他。 "借尸还魂?现在的我,叫吴尽欢……" 杰森这一生,经历过无数次的大风大浪,也经历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事,但睁眼醒过来,发现自己突然变成另外一个人,这种稀奇事,他还真没经历过,见所为见,闻所未闻,同时也令他毛骨悚然。 他向左右看了看,眉头紧锁。 看到路边有块广告牌,他快步走了过去。 在广告牌前站定,他闭着眼睛,做了三次深呼吸,才慢慢挑起眼帘。 广告牌的玻璃面仿佛镜子一样,把他的身形映射在上面。 只看了一眼,他的眼帘立刻又垂落下来,而后他抬手用力揉了揉自己的双眼,重新再看,和刚才一样,映射在玻璃面上的模样没有丝毫的改变。 玻璃镜面中的少年,他的五官样貌,很难用言语来形容,脑袋是圆的,身子也是圆的,冷眼看上去,好像一只大球上面安装了一只小球。 由于脸上的肥肉太多,连五官都被挤得看不真切,一张又大又圆的白脸上,还长满了一颗颗红点状的粉刺。 他身上穿着运动装,很是肥大,袖口要向上拉起好多才能露出双手,至于裤腿,长得已经能拖地了。 可能自小没有父亲的关系,他的母亲对他格外宠爱,宁可一天做两份工,也要让他每天都能吃上大鱼大肉。 吴尽欢之所以会这么肥胖,与他母亲的娇惯也是有直接关系的。 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身材,嫌弃地撇了撇嘴。 这一身的肥肉,让他感觉自己好像穿了一套上百斤重的铠甲,即便是站着,都有胸闷透不过气的感觉。 这样的身体,他一天也忍受不了,必须得把这身肥肉卸掉。 他不是普通人,常年行走在生死边缘,早已让他练就了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能保持冷静的本事。 虽说借尸还魂这种事很诡异,诡异到匪夷所思,但既然真真切切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他也没有太排斥,只是搞不明白这等诡异之事怎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但无论事情发展到哪一步,都不会比死亡更差了。 作为已经死过一次的人,只要能活着,只要还能喘气,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 如果死亡的结局,是新的开始,那么自己的死亡,倒真的是赚到了。 突然之间,他有种想仰天长笑的冲动,洪门的人再怎么神通广大,再怎么手眼通天,也不可能算到,自己死后,竟然会重生在一个少年人身上。 他抬手再次摸摸后脑勺,还有些未干的血迹,若是以前,他不会在乎,但这副身体太弱了,如果不去处理,他担心自己会流血致死。 吴尽欢把身上的口袋翻了一遍,最后只找出两枚一元和一枚五角的硬币。 即便常年生活在国外,对目前华夏的情况也不是很了解,但他也不会蠢到认为这两块五毛钱够他去医院包扎伤口的。 还是先回家,自己处理一下吧。 这里距离吴尽欢的家不算近,但也不远,凭着脑中残留的记忆,步行半个钟头,他走到一片住宅区。 这片住宅区里的楼房已经有些年头了,许多楼房的墙皮都已脱落,看上去灰突突的。 地面凹凸不平,有不少的水洼,因为天气炎热,地上还有积水的关系,空气中散发着难闻的气味。 吴尽欢暗暗叹口气,早已经过惯了贵族般生活的他,现在竟然要住在这样的地方,还真有些不太适应。 他做过娃娃兵,做过佣兵,做过职业杀手,他的积蓄很多,随便取出一点,都足够他舒舒服服过完下半辈子的。 不过现在,他一分钱也拿不出来,不用去调查他也能判断得出来,他名下的那些银行账号早已被监控了,只要稍微动一动,他的仇家就能追踪而至,找上门来。 对于现在的他而言,连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想到仇家……那位洪门的谢文东老大,恐怕自己再也不会遇上了吧? 【回忆杀报道处,后续关键人物会登场,敬请期待】 第2章 洗白,重新出发 “吴尽欢!” 突如其来的一声怒吼,让正在胡思乱想的吴尽欢回神。 只见停在小区门口的一辆警车的车门打开,从里面走出来一名三十左右岁的青年警察。 这人身材高大,肩宽背厚,相貌堂堂,只不过此时他脸色阴沉得吓人。他手指着吴尽欢,正对他怒目而视。 吴尽欢下意识地抬起手,自己的口袋里。 以前,他的口袋中总会习惯性的放着一支笔。 笔,是用来写字的,但在他的手里,笔却是能置人于死地的利器。 但现在,他的口袋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这才恍然想起,这已经不是他自己的身体了。 他口袋中的手也随之又抽了出来。 青年如同见了仇人似的,大步流星地走到他近前,怒声质问道:“昨晚你去哪了?你真是越来越不像话,还学会夜不归宿了?你知不知道,喻姨找你都快找疯了……” 吴尽欢的脑中闪过一连串的记忆片段,很快,他便知道了这名青年究竟是谁。 他叫冯继中,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他的父亲冯正雄,则是市局局长。 冯正雄和吴尽欢颇有渊源,他的父亲吴明和冯正雄是战友,十多年前,在一次缉毒行动中,吴明不幸中弹牺牲,作为特战队队长的冯正雄也受了重伤。 伤愈之后,他便专业到了市公安局工作,一步步做到市局局长的位置。 对于战友的不幸牺牲,冯正雄很是自责,对于战友的遗孀,冯正雄也很是照顾,早些年,还时常带着礼物来家中做客。 不过吴尽欢的母亲喻欢,对他始终没有好脸色,认为丈夫的牺牲,就是由于冯正雄的失职造成的。 喻欢的心结,冯正雄能够理解。 渐渐的,他便很少再到吴家,改而让儿子冯继中代自己过来。 喻欢对冯继中的态度还是很不错的,并没有因为冯正雄的关系而迁怒到他身上。 对于吴家的状况,冯继中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也正因为这样,他才会对吴尽欢失望透顶,怒其不强,恨其不争,对他的态度也越加的严厉。 弄明白其中的关系之后,吴尽欢紧绷的神经松缓下来,他迎上前去,说道:“冯哥,你怎么在这?” 冯继中比他大十好几岁,但论辈分,他俩的确是平辈。 “你说我怎么在这?昨晚你到底去哪了?” “摔了一跤,在条小胡同里迷迷糊糊地睡了一宿。”吴尽欢故意抬起袖子闻了闻,五官都快扭到一起,说道:“冯哥,你闻闻,现在我身上还带着臭味呢!” 冯继中没好气地把他递过来的胳膊打到一边,见他衣领上粘有血迹,他快步走到吴尽欢的背后,看到他后脑勺的伤口,他眉头紧锁,问道:“这是摔的?” “是啊!” “从你小子嘴里听不到一句实话!”冯继中瞪了他一眼,懒得追究,甩头说道:“上车!” 吴尽欢扬了扬眉毛,说道:“冯哥,只是摔一跤而已,也不用去警察局吧。” “谁要带你去市局?去医院!你这个样子回去,你妈还指不定怎么担心呢!” 吴尽欢一笑,说道:“冯哥,先说好了,我身上可没钱。” “少废话!快上车!”冯继中不耐烦地甩头催促道。 有人肯主动花钱为他治伤,他当然乐于接受,谁会傻到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当然了,这个身体在几个小时之前还不是他的。 见他老老实实地坐进车内,没有像往常那样和自己执拗,冯继中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说道:“你今天倒是变乖了不少。” 以前,吴尽欢总是嫌他管东管西,见了他就躲,而且也很少会叫他冯哥,今天也不知道这小子吃错了什么药。 吴尽欢扭头,对他笑呵呵地说道:“现在的我,不会再像以前的‘我’那样了。” 在市局里有人,这是多好的人脉,有这层关系在,完全能在f市横着膀子晃。 可惜,这吴尽欢明明手握着一把好牌,却是以最烂的方式把牌打了出去。 还跑去当什么小混混?暴殄天物。 这种错误,他不会犯,有价值的人脉,他得牢牢把握住。 冯继中诧异地看着他,问道:“你小子不会又在外面犯了什么事吧?和上回一样……” 话没说完,他猛然顿住。 吴尽欢不解地问道:“上回?上回什么?” “算了,没事,算我没说。”冯继中显然不愿意就此事多谈。 吴尽欢耸耸肩,也未多问。不管以前发生了什么事,都与他无关,现在的他,要过自己全新的生活。 想到新的生活,他又想到了重生前的事。 英国有一家老牌的游艇制造公司濒临破产,正在对外出售,价格谈不上便宜,但也不贵,要价二百五十万英镑。 像这种老牌的又经营不善的公司,英国有很多,真正能卖出去的,屈指可数。 他对这家游艇公司倒是很感兴趣,花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去做了调查和研究。 这家公司并没有到无药可救的地步,只是发展方向错了,可以说它的实际价值被严重低估。 他原本已经计划好了,把这家游艇公司买下来,从此以后,做个正经八百的生意人。 可人算不如天算,他还没来得及付之行动,就惨死在仇家的手里。 现在,他仍对这桩生意感兴趣,毕竟在他眼中这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机会难得。 只是重生之前,二百五十万英镑对他来说,虽不算是个小数目,但也能负担得起。 而现在的他,一个口袋里只有两块五毛人民币的他,二百五十万英镑当真是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天文数字。 想到这里,他轻轻叹了口气。 世间万事,有一利就有一弊。 他从一个恶贯满盈的中间人,变成了一个平凡的学生,从不惑之年,变成十七岁的少年,何其幸运,但同样的,以前拼死拼活累积数十年的积蓄,全部荡然无存。 正琢磨着,他敏感地察觉到来自于自己身旁的注视。 他扭头一瞧,正看到冯继中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 他微微皱眉,说道:“路在前面,不在我脸上,你看我做什么,看路啊!” “我怎么突然感觉你像是变成了个小老头子。”冯继中这话并不是在开玩笑,在吴尽欢的脸上,尤其是在他的眼中,刚才有那么一瞬间,他当真看到了沧桑。 在重生之前,吴尽欢这大半辈子经历过的事太多太多,在缅甸做过娃娃军,而后到非洲继续做娃娃军,长大之后,又转做佣兵,职业杀手,再后来,他又由杀手转做了中间人,可以说他的心态,比同龄的中年人都要老成,都要沧桑。 “曾经沧海难为水吧。”说着话,他向后依靠,后脑碰到椅背上,他夸张的嘶了一声,疼得直咧嘴。 “该!”冯继中狠狠白了他一眼,收回目光。 路上,冯继中给吴家打了个电话,告诉喻欢,他已经找到吴尽欢,不用再担心。 到了医院,吴尽欢的后脑勺被缝了两针,伤口不大,但却很深,否则的话,也不会血流不止。 头上缠着一圈白纱布,吴尽欢跟着冯继中离开医院。 两人就近去了医院附近的大排档,吴尽欢细嚼慢咽地吃着油条,时不时地喝口豆浆。 看他那副斯文的样子,冯继中差点被逗乐了。 感觉一宿不见,这小子好像变得不太一样了,人还是那个人,却比以前成熟了许多,就连他那张胖得变了形的大肥脸,现在看起来都不再那么令人讨厌了。 喝了一碗豆浆,吃了两根油条,吴尽欢放下碗筷,不再多食。 冯继中好奇地问道:“饱了?” 吴尽欢的饭量他还是知道的,两根油条,一碗豆浆,那只够塞他牙缝的。 “没饱,但也不能再吃了。油炸食品,吃进肚子里,除了能增肥,再有就是能致癌。”他抽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角。 冯继中险些把自己口中的豆浆喷出去,一向贪食的吴尽欢,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自己不会是幻听了吧? 他看了吴尽欢好一会,摇摇头,嘟囔道:“我真怀疑你小子是不是中邪了。” 吴尽欢眼眸一闪,淡笑未语。 饭后,冯继中送吴尽欢回家。 车上。 吴尽欢问道:“冯哥,有没有能赚钱的工作,介绍介绍。” 冯继中瞥了他一眼,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摸进口袋里,说道:“你还未成年,现在没地方招童工,你的任务就是学习。”说这话,他把钱夹掏了出来,问道:“要多少?自己拿。” 吴尽欢看眼他的钱夹,舔了舔嘴唇,老神在在地说道:“两百五十万。” 冯继中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气道:“你小子逗我玩呢?” “英镑。”吴尽欢又补了一句。 “还英镑?如果我有两百五十万英镑,那我也不用去上班了,天天坐在家里数钱得了。” 冯继中从钱夹中抽出五张百元的钞票,塞进吴尽欢的手里,说道:“就这么多,爱要不要。” 吴尽欢知道冯继中是个面冷心热的人,对自己很照顾。 他只是一名底层警察,为人又正值,没有灰色收入,一个月也赚不了多少钱,对自己一出手就给五百块,也当真称得上是大方了。 他刚抬起手,想把钱递回去,冯继中板着脸说道:“别和我撕吧,给你你就拿着,以后,让你妈少操点心,这些年,你妈不容易。” 喻欢娘家那边有没有亲戚,吴尽欢不清楚,反正从来没见过,吴家这边的亲戚倒是不少,不过有跟没有差不多。 这些年,喻欢一直未改嫁,基本就是她一个人拉扯着孩子,又当娘又当爹,日子过得的确很辛苦。 吴尽欢没有再推辞,抬起的手也放了下去,说道:“冯哥,这钱以后我会加倍还你的。” 从小到大,真正对他好的人不多,也正因为这样,他受人恩惠,哪怕只是一丁点的恩惠,他都会铭记于心。 冯继中笑道:“你小子好好学习,以后考上大学,找份体面的工作,就算是还我钱了。” 冯正雄对冯继中说过很多次,他的命,就是用吴明的命换回来的,冯家永远都欠着吴家一份救命之恩,照顾喻欢和吴尽欢,也是冯家的责任。 吴尽欢耸耸肩,没有接话。 稳定的工作,平凡的人生,普通的生活,那从来都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是过得更好。 他就是个凡人,一个贪图享乐的凡人,想用最好的,想吃最好的,想享受最好的。前世,他也一直在为这个目标而拼命奋斗。 只不过他走的路很危险,位于悬崖边缘,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摔个粉身碎骨,那么艰难的路,他眼瞅着要走完了,尽头已近在咫尺,结果脚下一滑,还是摔了下去。 前世,他没得选择,但这一世,他有很多种选择,他不会再重复前一世的老路。 两百五十万英镑!只要能弄到两百五十万英镑,他便可以完成前世的计划,去做一个身世清白的商人。 可是,想弄到这么一大笔钱,又谈何容易? 第3章 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等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 一个人在家,五十平的小房子,不到半分钟就逛了个遍。 看罢之后,吴尽欢满脸的嫌弃。 以前的吴尽欢很懒,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他想了解他以前的生活,只能从脑海中支离破碎的记忆中搜寻。 中午吃过饭后,吴尽欢开始心绪不宁,烦躁的在房中来回踱步。 刚开始还只是心情烦乱,渐渐的,身体越来越不舒服,那种感觉,就像是有成千上万只蚂蚁钻进自己的体内,啃咬着自己的骨头。 !走来走去的吴尽欢猛然停下来,双手握成了拳头,在心里咒骂一声,是上瘾了! 吴尽欢才十八岁而已,家庭的条件又这么差,竟然还能染上瘾? 他现在真想仰天大笑三声,老天如此厚待自己,不仅给了自己重生的机会,还顺带着送给自己这么大的一份厚礼。 他走回到自己的房间,一间不到十平米的小屋子。 这时的他,鼻涕眼泪已经完全是不受控制的向外流淌,五脏六腑都在翻腾,好像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抽他的筋,碎他的骨。 他走到墙壁前,面对着墙壁,用脑袋嘭嘭的锤墙。 前世,他也有戒过瘾,那时的感觉,好像在地狱里爬了一圈。 而这一世,他想好好的活着,当然要把瘾及时戒掉。 可与前世不同的是,前世有药物辅助戒毒,而这一世,他什么都没有,只能靠自身的意志力来戒毒。 就在他不断的撞墙,以外力的痛苦来减轻体内的痛苦时,电话铃声响起。 电话足足响了二十多秒,吴尽欢才从房间里出来,走到主卧,把电话接起。 “喂?” “老肥,在家呢!” 吴尽欢怔住片刻,才弄明白,对方说的老肥是指自己。 他嗯了一声,便没了下文。 对方没有听出他声音的异样,语气中带着兴奋,说道:“老肥,快出来,星哥又来咱们活儿了!这次把货送到地方,咱俩每人能分到五支。” 正饱受折磨的吴尽欢,没心思去琢磨对方的话,他随口问道:“什么货?” “你傻了?违禁品啊!” 违禁品?原来吴尽欢的毒瘾是打这来的!他总算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还是学生的吴尽欢,竟然都深陷其中了。 唉!他暗叹口气,他想不明白吴尽欢的脑袋里都装着什么东西,怎么就偏偏干上了这一行。 “以后,这种事我不做了,也不要再打电话来找我。” “啊?老肥,你说啥?” “别再打电话找我。” “喂,老肥,你疯了吧你,不做了,那你以后怎么办?”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说完话,他已没耐心再说下去,狠狠将话筒摔在座机上。 他自己疼痛欲裂的脑袋,用脑门在桌子上狠狠撞了两下,而后快步走到厨房,提起一把菜刀回到自己的房间,他把菜刀直接砍进床头柜上,然后躺在床上。 如此一来,只要他一转头,就能看到竖立在床头柜上的那把菜刀。 要想结束痛苦,很容易,只要拿起菜刀,在脖子上一抹即可。 可话说回来,你连死都不怕了,还怕这点痛苦,这点折磨吗? 这正是吴尽欢在给他自己做心理建设和心理暗示。 吴尽欢很清楚自己的求生欲望有多强,前世他当过娃娃兵,在面田战场上,在非粥战场上,他就是靠着这股子求生欲望活下来的。 他不确定靠自己的意志力能不能战胜毒瘾,但他可以确定,自己的求生欲望一定能战胜。 躺在床上左右翻滚的吴尽欢,几次都伸出手来,去抓立在床头柜上的那把菜刀,但每次手伸到一半,便又收了回去。 还是那句话,你连死都不怕,你还怕什么,世界上,还能有什么是比死亡更可怕的? 尤其是对死过一次的他而言,每次想到死亡的那一刻,他总会激灵灵地打个冷颤,混沌的头脑立刻变得清明起来。 活着!不管经受多大的痛苦,不管面临多深的绝境,咬着牙活下去,这便是人生在世最有意义的事。 不知过了多久,吴尽欢终于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浑浑噩噩中,门锁的转动声将他惊醒过来。 他睁开眼睛,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刚被水洗过似的,衣服都已被汗水浸透,连身下的被褥也变得潮乎乎的。 他缓缓坐起,浑身上下,每一处的关节都在酸疼,每一根筋都像打了好几个结似的。 “欢欢?欢欢?”玄关传来一道亲切的声音。 吴尽欢知道,是妈妈喻欢回来了。 感觉身体舒服了一些,不像刚发作时那么难受,他明白,今天算是熬过去了。当然,这也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他从房间里走出来,倚靠着门框,歪着脑袋,默默看着正在换鞋的喻欢。 当喻欢换好鞋子,转回身一瞧,被突然站在那里的吴尽欢吓了一跳。 她故作气恼地说道:“在家怎么也不应一声?” 稍顿,她提了提手中的塑料袋,从中拿出一大块的酱猪肘子,笑道:“欢欢,快看看,妈给你买了什么,你最喜欢吃的猪肘子!” 看着酱猪肘子通红的猪皮和白花花的肥肉,吴尽欢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可能自小没有父亲的关系,他的母亲对他格外宠爱,宁可一天做两份工,也要让他每天都能吃上大鱼大肉。 吴尽欢之所以会这么肥胖,与他母亲的娇惯也是有直接关系的。 可真是亲妈啊!儿子都胖成这副奶奶样了,你还大鱼大肉的喂呢! 他摇摇头,语气坚定地说道:“我不吃这个。” 喻欢愣了一下,抬头看看他,忍不住噗嗤一声乐了出来,说道:“嘴上说不吃,快擦擦你的嘴角吧!” 吴尽欢下意识地抬手摸摸嘴角,好嘛,嘴边的口水都快流淌出来了。 此时他真有掩面泪奔的冲动,天地良心,这他完全是这副身体的自然反应,和他真的没半点关系。 晚饭,吴尽欢只吃了几块瘦肉,喝了一碗粥,便不再多吃。 喻欢把装满猪肘肉的盘子推到他面前,说道:“欢欢,再多吃点!” 怕她啰嗦,吴尽欢说道:“我想在开学之前,打算减掉五十斤的体重。” 距离欢欢开学还有一个多月,这么短的时间,怎么可能一下子减掉五十斤?喻欢还想说话,吴尽欢已然穿好鞋子,快步走出家门。 这副身子究竟有多弱,他已有过体验,能减掉多少脂肪倒在其次,关键是先把这副身子骨练得精壮起来。 这里的小区面积不小,有二十多栋楼房,按照吴尽欢的计划,自己绕着小区跑三圈就好。 等他付之行动后,别说三圈,他连一圈的一半都没跑上,就已经累得汗流浃背,汗珠子顺着下巴直往下滴淌。 他抹了两把脸上的汗珠子,感觉自己实在是跑不动了,便用走的。总之,就算用走,这三圈他也得走下来。 当他走到小区后身一条小巷子的时候,迎面过来三名年纪与他相仿的少年。 看到他,那三名少年一窝蜂的跑了过来,为首的一位,短头发,高个子,看上去很精神。 他站在吴尽欢的面前,双手口袋里,歪着脑袋,挡住他去路。 他说道:“胖子,昨晚你干啥去了?你也太不仗义了吧,要用到你的时候你又跑路了?” 第4章 我说,我没兴趣 没看到人,吴尽欢也想不起来什么,看到了人,一段段的记忆便在脑中浮现出来。 这名高个少年名叫孙凯,家里排行在二,因为性情暴躁,粘火就着,绰号二驴子。 看到孙凯,昨晚事情的原委,便在他脑袋中一一浮现出来。 在学校附近,混的比较开的是郭正义,手下有一大批年纪不大、辍学在家、游手好闲的不良少年,孙凯是其中之一,而吴尽欢也是其中的一员。 只不过吴尽欢向来胆小如鼠,每次团伙打架,他不是躲在最后面,就是找由头借机跑掉,郭正义和手底下的人,大多都不待见他。 昨晚,是郭正义一伙人和临近街区的李红星一伙人发生火拼,这次吴尽欢倒是破天荒的胆大了一回,参与到火拼当中。 结果混乱中,他糊里糊涂的挨了一闷棍,一命呜呼,再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再是他。 见吴尽欢眼帘低垂,一声不吭,这种一脚踹不出个屁来的德行,让孙凯更加恼怒。 他忿忿不平地说道:“昨晚义哥伤得很重,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呢,你去买点水果,跟我们一起去医院探望义哥。” 吴尽欢抬起头来,对上孙凯的目光,指了指自己的头,说道:“我也受伤了。” 孙凯扬起眉毛,问道:“昨晚弄的?” “对,昨晚我一直都在,脑袋被人敲了两棍,但却没人管我,我自己一个人,在胡同里昏迷了一整宿。” 孙凯斜眼打量着他,仿佛想看出他说的这些是真是假。 以前的吴尽欢,不敢与孙凯对视,只要孙凯的目光向自己扫过来,他立刻会缩脖低头。而这一次,他倒是很坦然的与孙凯对视。 瞅了他一会,孙凯耸耸肩,说道:“以前打架的时候,你跑得比谁都快,这次大家没看到你,还以为你又跑了呢!” 所以,你也别怪大家没去找你,你以前给大家的印象就是这样。 “我不会去看义哥。”吴尽欢直截了当地说道。 “你说什么?” “以后,我也不想再跟着义哥混了。” 虽说他们这伙人还算不上是黑社会,但难保以后不往那方面发展。 好不容易重活一次,好不容易有个干净的底子,他是真的不想再染黑。 “不跟义哥混了?我,当初你求我们收你的时候你忘了?” 孙凯从来都不是个好脾气的人,这次火拼打输了,他已经够窝火的了,老大又受了重伤,躺在医院里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痊愈,在这个时候,连吴尽欢这个窝囊废都要退出了,他心底里的怒火已经烧到了头顶。 他一把揪住吴尽欢的衣领子,五官扭曲地怒声说道:“,你再给我说一遍试试?” 没等吴尽欢说话,左右的那两名少年急忙走过来,拉着孙凯的胳膊说道:“二哥,行了行了,反正咱们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他愿意走就让他走呗,不过,以后他要是受人欺负了,也别想再求到咱们头上!” “就是,二哥,你不用和他这种人一般见识,不值当!” “太气人了!”孙凯两眼喷火地怒视着吴尽欢,说道:“以前义哥威风的时候,都他使劲往前凑,现在出事了,义哥住院了,都他要走,属白眼狼的啊!” 听起来,要退出的不止是自己,很多人都想要退出。 对这些事,吴尽欢不关心,也没兴趣知道太多,他拉了拉被抓得褶皱的衣襟,说道:“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胖子,我丑话告诉你,你现在想躲,没那么容易!义哥的这个仇,我们必须得给报,过几天,我还会再来找你的!”说完话,孙凯狠狠瞪了他一眼,带着两名少年走开了。 吴尽欢耸耸肩,也没太往心里去,孙凯的威胁,对于他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自己还有重要的事要做,跟一个孩子没必要较上劲。 已然走出一段距离的孙凯恍然想起什么,突然停下脚步,扭回头看着吴尽欢的背影,眉头渐渐皱起。 “二哥,怎么了?” “你们有没有觉得,胖子好像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在他印象里,吴尽欢胆子小得很,在他们面前,大多时候都不敢抬头说话,就是一只跟屁虫,而今天,他不仅敢抬头,敢正视自己的眼睛,还敢当着自己的面,说什么要退出,是谁给了他这么的大胆子? 经他这么一提醒,另外两名少年也觉察到今天的吴尽欢是有些反常,和以前唯唯诺诺的表现完全不同。 其中一名青年低声说道:“二哥,你说吴尽欢这小子会不会暗中勾结了李红星那帮人?” 另一名青年闻言,立刻大点其头,应道:“我看啊,这小子八九不离十!” 孙凯狠狠握了下拳头,咬牙切齿地说道:“如果真是这样,可他别怪我下手太狠,翻脸不认人!” 吴尽欢根本没把今晚的偶遇当回事,但他不知道,人家已经把他给惦记上了。 接下来的几日,风平浪静。 这几天,吴尽欢的生活很简单。 早上出去绕着小区跑两圈,跑不快就慢跑,慢跑也跑不动,就用走。 回来之后,和喻欢一起吃早饭。 他和喻欢的话不多,也从来没叫过她一声妈,虽说他的生理年龄很稚嫩,但心理年龄,比喻欢都要大,管一个比自己小好几岁的女人叫妈,他做不到。 好在以前的吴尽欢就属闷葫芦的,不是个话多的人,又处于叛逆的年纪,一天到晚,母子二人也将不上几句话。 现在,喻欢倒没察觉出儿子的反常,只是隐隐约约觉得儿子对自己更加疏远了,这让她很是无奈。 白天,喻欢出去工作,吴尽欢在家中看看书,或者上网查查资料。 到了下午,是吴尽欢最为难熬的时刻,他身上的瘾,会准时在这个时候发作。 每次熬过发作期,他都要昏睡好长一段时间,浑身上下,好像被雨水淋过似的。 三天过后,虽说还是会时不时的发作,但不知道是身体已经渐渐适应了,还是他的意志力变得更强了,咬咬牙,也就顺利挺了过去。 一周之后,他的毒瘾没有再发作,吴尽欢也长长松了口气,他明白,自己算是成功了。 …… 这天下午,他出去跑步锻炼。 回家的路上,吴尽欢又遇到孙凯。 孙凯和几名打扮得流里流气的小青年蹲在小区门口,时而抽口烟,时而说几句话。 当吴尽欢从他们面前大摇大摆走过去的时候,孙凯愣是没认出来他,反而是一名黄头发的小青年站起身,抬手指着走过去的吴尽欢,疑问道:“那是不是胖子?” 众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感觉有些像,但又不太像,吴尽欢没有这么瘦。不知是不是饮食变得健康的关系,连他脸上密密麻麻的粉刺也掉了很多。 孙凯不管那么多,冲着吴尽欢的背影大喊一声:“胖子!” 吴尽欢脚步未停,甚至身子连顿都没顿,继续往前走去。 孙凯又大叫一声:“吴尽欢!” 这次,吴尽欢终于停下脚步,不解地扭转回头。 “还真是你小子啊,刚才我都没认出来!”孙凯的目光落在吴尽欢脸上好一会,越看越觉得惊奇。 以前吴尽欢的那张脸,简直都没法看,而现在,虽然还是胖得发圆,但起码已有点人样了。 孙凯站起身形,摇摇晃晃地向吴尽欢走了过去。到了他近前,像是不认识了他似的,上一眼下一眼,把他打量个仔细。 看了好一会,他笑嘻嘻地说道:“我说胖子,你在哪买的减肥药,挺好用的,才几天不见,你竟然瘦了这么多!” 和重生前的吴尽欢相比,现在的吴尽欢的确瘦了好大一圈,当然,他之所以会瘦得这么快,一是坚持锻炼的关系,其次,戒毒也成为他快速瘦下来的主因。 吴尽欢看看孙凯,再看看另几名小青年,问道:“有事?” “你小子架子大了,没事我就不能来找你了?”孙凯双手口袋里,歪着脑袋,皮笑肉不笑地问道。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说完,他片刻都未迟疑,转身便走。 孙凯突然抬手,摁住他的肩膀,说道:“等等!” 吴尽欢站定,侧头看了看自己肩头的手,没有说话。 “晚上,我们去找李红星报仇,你小子也一块来吧!” “没兴趣。” “你说什么?”孙凯故意侧着脑袋,把耳朵贴近吴尽欢。 “我说,我没兴趣。”吴尽欢一字一顿地说道。 孙凯噗嗤一声笑了,毫无预兆,他的手猛然向前一挥,一巴掌直接扇向吴尽欢的脸颊。 第5章 血浓于水 孙凯以为自己这一巴掌十拿九稳,就算不把吴尽欢拍在地上,起码也得把他打个口鼻蹿血。 可没想到,吴尽欢微微向后仰身,看似随意却又恰到好处的闪过了他这一巴掌。 一巴掌抡空,孙凯不由得一怔,难以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吴尽欢,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我已经退出了,不想再和你们有什么瓜葛,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说话时,吴尽欢向孙凯点下头,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愣神的孙凯突然反应过来,他叫骂一声,登步上前,对准吴尽欢的后脑就是一拳。 吴尽欢的后脑勺如同长了眼睛似的,当拳锋马上要打中他的瞬间,他突然向左侧身。 沙!孙凯的拳头几乎是贴着吴尽欢的右侧面颊掠过。 不等他收拳,吴尽欢抬手将他的手腕扣住,胳膊肘顺势向后一拐,正撞在孙凯的肋侧,后者疼得闷哼一声,身子不由自主的向下弯曲。 吴尽欢扣住他的手腕不放,双臂向前拉,臀部向后顶。 孙凯连怎么回事都没弄明白,已被吴尽欢的一个过肩摔,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圆睁的双眼直勾勾地看着天空,眼神还完全是茫然的。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也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傻了眼。 谁都没想到,向来天不怕地不怕,有‘二驴子’之称的孙凯,只这么一瞬间便被吴尽欢这个废物打倒在地。 人们简直怀疑自己眼前所看到的这一切是不是幻觉。 不知过了多久,那名黄毛小青年反应过来,三步并成两步,跑到还在地上躺着的孙凯近前,把他扶坐起来。 “二……二哥,你……你没事吧?” 此时,孙凯仍是满脸的茫然,恐怕连他自己都没想明白,明明是他主动打吴尽欢一拳,怎么最后变成自己躺在地上。 他看眼身边的黄毛小青年,问道:“刚才,刚才发生了什么?” “是……是……”黄毛小青年支支吾吾,眼神却一个劲的飘向吴尽欢那边。 孙凯一把把他推开,从地上爬了起来,他边疼痛难忍的后脑勺,边上下打量吴尽欢。 过了好一会,他凝声说道:“行啊,真没看出来,原来你小子还藏着这本事!来来来,咱俩再打一场!” 其实,吴尽欢有手下留情,否则的话,以他的一摔之力,足够让孙凯十天半个月下不了床。 在他眼里,这些小混混就是一群小屁孩,换句话说,他根本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看着满脸不甘,又跃跃欲试的孙凯,吴尽欢笑了,点点头,说道:“也成!不过,你们也别一个一个的上了,太麻烦,还是一起上吧,省时又省力。” 孙凯和几名小青年闻言,鼻子都快气歪了。 恰在这时,居住在吴家楼下的一位邻居大妈刚好路过,看到吴尽欢被五、六名流里流气的小青年围在当中,大妈立刻大声喊道:“你们干什么?不准在这里打架!” 听闻喊声,孙凯回头狠狠瞪了大妈一眼,满脸戾气地喝道:“关你个屁事?滚!” 那位大妈倒也没客气,立刻掏出手机,准备拨打电话报警。 黄毛青年见了,连忙拉了拉孙凯的胳膊,小声说道:“二哥,还是先算了吧,不然警察来了,我们也麻烦。” 孙凯皱了皱眉头,沉吟片刻,抬手指向吴尽欢的鼻子,说道:“胖子,你给我记住了,这事不算完,你等着!” 扔下这句狠话,他向两旁的小青年一甩头,众人一溜烟的跑离了小区。 大妈也只是拿出电话吓唬吓唬他们,并没有真的报警。 她走到吴尽欢近前,问道:“欢欢,你没事吧?以后可别再和这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了。” 吴尽欢向大妈笑了笑,应了一声:“我知道。” …… 又过了几天,这日傍晚,吴尽欢正在自己房中边做俯卧撑边看书,嘴里还念念有词:“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屋外传来房门的开锁声,他知道,自己的小妈妈下班回家了。 不过紧接着外面又传来的嘭的一声闷响,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他侧着耳朵听了一会,从地上站起,随手拿着一条手巾,在脸上胡乱擦了擦,走出房间。 到了屋外一瞧,只见喻欢瘫坐在地上,手扶着墙壁,正在费力的站起。 他迟疑了片刻,还是走上前去,架住喻欢的胳膊,把她扶了起来。 “怎么了,这是?” “没……没事,就是摔了一跤。” 见喻欢走路都是一瘸一拐的,吴尽欢扶着她坐到椅子上。而后,他蹲下身形,去拉她的裤腿。 喻欢下意识地向后缩了缩腿,拦住吴尽欢,笑道:“妈没事,刚才不小心卡了一下。” “我看看。” 吴尽欢坚持,他把喻欢的裤腿慢慢提起,眉头也随之皱了起来。 在她的小腿外侧,又好长一道的血淋子,血珠都已渗出来好大一片。 这根本不可能是摔伤,显然是刮伤。 他看了一会,把喻欢的裤脚向上挽起,走回自己的房间,同时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就是不小心摔得,真没事!” 时间不长,他从房间里出来,手里拿着双氧水、云南白药和白纱布。 “没说实话。”吴尽欢在喻欢面前重新蹲下来,查看一番伤口,把双氧水的盖子拧开。 “是……” “到底怎么回事,我想听实话。”吴尽欢抬起头,双目直视喻欢。 他的确不喜欢她的软弱,但并不代表他不关心她的死活。 看着吴尽欢那对雾蒙蒙的眼睛,喻欢有片刻的愣神。 她从未发觉,在被儿子凝视的时候,自己身上会产生那么强烈的压迫感。 她清了清喉咙,小声说道:“刚才进小区的时候,被一辆电动车刮了一下。” “骑车的人呢?” “跑了。” “为什么刚才不说实话?” “妈不是怕你担心吗?妈真没事……” 她话还没说完,吴尽欢突然把双氧水倒在伤口上,顿时间,喻欢倒吸口气,五官都快揪到一起。 你不是没事吗?现在知道疼了!吴尽欢挑目白了她一眼,暗中坏心眼的腹诽。 看着双氧水流过伤口,起了一堆的白沫,他嘴角微微勾起,随口问道:“骑车的人长什么样?” 喻欢疼得龇牙咧嘴,缓了一会,才感觉伤口没那么痛了。 她摇头说道:“没看清楚正脸,不过年纪应该不大,染着黄头发,欢欢,以后看到这样的人骑车,你可要离远点。” 年纪不大,一头黄毛,骑着电动车,没撞别人,偏偏撞上了喻欢。 吴尽欢的动作僵了一下,很会又恢复正常。 胖子,你给我记住了,这事不算完,你等着! 他脑海中突然回想起几天前孙凯临走时对他说的那番话。 他眯了眯眼睛,注视着喻欢,语气不善地说道:“看到有人撞过来,你不会事先躲避着点吗?视力不好,就去配副镜子。” 说着话,他把云南白药慢慢洒在伤口上,又拿起白纱布,小心翼翼地对伤口进行包扎。 他的语气很不好,话也很难听,但可能连他自己都没发觉,他的话中隐隐透出担心。 听着儿子的训斥,喻欢却有种说不出来的窝心感。 她真的感觉到,这些天来,儿子成熟了好多。 不再任性,不再叛逆,不再动不动的就向自己发脾气,只是偶尔还有些小性子,和自己闹闹别扭。 “你在这歇着,我去做饭。” 喻欢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看到吴尽欢真向厨房走去,她急忙站起身,说道:“还是让妈来做吧……”她刚走出一步,身子便哆嗦了一下。 回头瞅她一眼,吴尽欢没好气地说道:“腿脚不方便,还逞什么能,老实坐好。” 吴尽欢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青椒和西红柿,放在水槽中清洗。 看着他娴熟的动作,喻欢的眼珠子都快飞出来了。 她从不知道,向来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欢欢,竟然还会做饭。 她禁不住问道:“欢欢,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以前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的事还多着呢!”吴尽欢头也不回地说道。 把青椒和西红柿洗干净,放到菜板上切起来。 他的切工,当真可用赏心悦目来形容,哚哚哚的切菜声,间隔一致,声音大小一致,仿佛在演奏一篇乐章。 吴尽欢从来都是个乐于享受的人,用他自己的话讲,自己对自己刻薄,那就是在侮辱生命。 他的口欲很强,而但凡口欲强的人,基本都会具备一身好厨艺,吴尽欢也不例外。 以前,他什么都不干,可以坐等着吃白食,就算喻欢的厨艺差了一些,他也能忍受。现在喻欢受了伤,他也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半个钟头后。 吴尽欢做出一盘青椒炒肉和一盘西红柿炒鸡蛋。 很简单的两道家常菜,但却格外的香气扑鼻。 把饭菜都摆好后,见喻欢一会看看桌上的饭菜,又一会看看自己,知道她有一肚子的疑问,但不给她开口询问的机会,他坐下来,以命令的口吻说道:“吃饭吧,还有,食不言、寝不语。” 喻欢看眼即熟悉又陌生的儿子,把到嘴边的问话咽了回去。 她垂下头,肩膀一颤一颤的。 吴尽欢很想装作看不见,但他又偏偏装不出来。他无奈地放下筷子,问道:“又怎么了?” 喻欢抬起头,眼圈通红,下颚还挂着泪珠,她连忙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吸了吸鼻子,说道:“没事,妈就是高兴,小欢欢,终于长大了……” 吴尽欢实在理解不了喻欢的心里在想什么,不就是一顿饭嘛,至于激动成这样吗?女人啊,真是难以理解! 他摇摇头,重新拿起筷子,加重语气,沉声说道:“吃饭。” 喻欢连连点头,还挂着泪痕的脸上满是笑容,应道:“吃饭、吃饭,欢欢多吃点。”说着话,她夹起一大块黄灿灿的鸡蛋放进吴尽欢的碗里。 吴尽欢从来都不是个容易亲近的人,若换成旁人这么做,他恐怕得连碗带饭一起扔掉,但喻欢这么做,他心里却生不出来任何的厌恶感。 他吃饭的动作只是稍微顿了顿,而后夹起那块鸡蛋,一口塞进嘴巴里。 或许,这就是血浓于水的缘故吧! “好吃!欢欢做的菜真好吃!妈还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 吴尽欢也不抬头,一个劲的扒饭,心里却在腹诽:头发长,见识短!这就叫好吃?你这辈子也是没吃过真正好吃的饭菜吧! 其实,哪怕他做出的是一堆难以下咽的饭菜,但只要是自家孩子做的,在父母的口中,那都是天下间最美味的佳肴。 何况吴尽欢的厨艺着实很厉害,以前他做杀手的时候,为了接近目标,曾在五星级的酒店里做过三个月的大厨。 后来接任完成,他要离职的时候,连酒店总公司的老总都有亲自打来电话挽留他,由此也能看得出来他厨艺之精湛。 饭后,吴尽欢向喻欢甩甩头,说道:“你回屋歇着,我来刷碗。” 他恍然又想起什么,说道:“对了,我一会出去锻炼的时候,顺便去趟同学家玩会儿,要晚点再回来。” “欢欢,记得别玩得太晚。” “嗯。” 把碗筷洗好、擦干、归位,吴尽欢哼着二人转走了出去。 “你要让我来啊,谁不愿来啊,哪个王八犊子不愿意来啊……啊……你家的墙又高,四处搭炮台啊……” 听着吴尽欢的二人转,躺在床上的喻欢额头滑下三条黑线,这死孩崽子,从哪学来的破歌? 今晚,吴尽欢没有绕着小区跑圈,而是去了十一中附近的一家烧烤店。 这家烧烤店,是郭正义开的,平日里,这便成了他和手底下那群小混混的聚点。 这次和李红星一伙人的火拼,郭正义伤得很厉害,身上挨了十多刀,大多都是集中在胳膊上,两条手筋都被砍断了。 虽说送到医院后有被接上,但以后双手再想使力气,已不太可能,即便是重点的体力活都做不了,更别说拿刀去砍人了。 可以说这次火拼过后,郭正义几乎成了半个废人。 吴尽欢来到烧烤店后,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烧烤店里的人还不少,有十多号,但来吃饭的一个都没有,全是郭正义手下的那些小混混,孙凯也在其中。 看到吴尽欢来了,孙凯骂了一声‘操’,把叼在口中的半截烟头吐掉,站起身形,说道:“你小子他不是要退出吗?现在还滚过来干什么?” 吴尽欢的目光在他身上一扫而过,环视烧烤店内的众人,问道:“黄毛在哪?” 第6章 动我的人,就是踩我的底线 绰号黄毛的小混混名叫周学庆,他和孙凯一样,初中辍学的无业游民。 “胖子,你找黄毛什么事?”坐在孙凯身边的一名青年转回头,不解地看着他。 这名青年二十出头的样子,但在这群小混混当中,已经算是年纪比较大的了。 他名叫高航,可能年龄比周围人要稍长一些的关系,与小混混们相比,他要成熟稳重许多,平时不太爱讲话,举止斯斯文文,看上去完全不像个小混混,更像是个大家闺秀,正因为这样,他也有了一个非常别致的绰号,格格。 别看高航斯文,但头脑精明,满肚子的坏水,如果说郭正义是头狼的话,那他绝对是狼身边的那头狈,平时他也没少给郭正义出谋划策。 吴尽欢看着高航,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再次问道:“黄毛在哪?” 高航扬了扬眉毛。 孙凯说吴尽欢变了,他还没往心里去,今日见到吴尽欢,倒是觉得,他确实变了很多。 整个人好像脱胎换骨了似的,以前的影子,一丝一毫也找不到了。 没等高航再说话,躺在烧烤店里端的周学庆坐了起来,打着哈欠,囫囵不清地说道:“谁在叫我?” “我。”吴尽欢接话。 周学庆扭头一瞧,见叫自己的人竟是吴尽欢,他不由得怔了一下,接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道:“原来是胖子,你他终于舍得来了……” 不等他说完,吴尽欢打断道:“是你做的吗?” 他一句话,把在场众人都说愣了。黄毛做什么了? 见周围的兄弟们纷纷向自己看过来,周学庆的表情有些尴尬,他故意装糊涂道:“什么是我做的?胖子,你说什么呢,我听不懂。” “我再问你一次,是你做的不是。”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敢做不敢当吗?”吴尽欢嘴角勾起,面露嘲笑。 若是被旁人嘲笑,周学庆或许还能忍,但被吴尽欢这个废物嘲笑,他绝对忍不了。 他腾的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身,歪着脖子,大声说道:“操!你妈就是老子骑车撞的,怎么的?你能把老子怎么的?这就是给你个教训!” 在场众人听闻这话,终于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难怪口口声声要退出的吴尽欢今天会来找他们,原来是黄毛把给撞了。 高航、孙凯等人纷纷皱了皱眉,周学庆如果直接去找吴尽欢算账,那倒也没什么,可是他骑车去撞吴尽欢的妈,这就有些过了。 啪! 高航叼起一根烟,点燃,目光落在周学庆脸上,慢条斯理地说道:“道歉。” “道歉?格格,我凭什么道歉?胖子可口口声声说他退出了,现在他就是个外人,格格,你胳膊肘可不能往外拐,里外不分啊。” 高航的眉头皱得更深,他正要说话,吴尽欢缓缓口开说道:“她的腿伤了。” 周学庆梗着脖子叫嚣道:“那又怎样?老子没撞死你妈,就算你妈运气好!” 吴尽欢眨眨眼睛,噗嗤一声笑了,说道:“动我的人,就是踩我的底线。你伤了她的腿,我要你一只手,一条腿,不过分吧?” 他的语气很平淡,平淡得好像在问今天的大白菜多少钱一斤。 事实上,踩到吴尽欢的底线,他没要对方的命,的确是已经格外开恩了,如果他不是珍稀现在干净的身份,不想再染黑,他根本不会来这里说这些废话。 不过他的格外开恩听进在场众人的耳朵里,那就成了笑话。 周学庆和孙凯笑到肚子疼,即便一向老成的高航,也边摇头边笑出声来。 他对吴尽欢说道:“胖子,这次黄毛撞伤你妈,的确是黄毛做得不对,让他给你妈道个歉,再买些水果、补品,这事就算结了,成不?” “我只要他一只手,一条腿。”吴尽欢笑吟吟地说道。 高航脸上的笑容僵住,目光深邃,眨也不眨地凝视着吴尽欢。 孙凯则是歪着脑袋,走到吴尽欢的面前,皮笑肉不笑地说道:“胖子,你他也别给脸不要脸……” 他话还没说完,吴尽欢的巴掌已然抡了过去。 太快了,也太突然了,谁都没想到,向来胆小如鼠、懦弱又猥琐的吴尽欢会突然发难。 他这一巴掌,结结实实地打在孙凯的头侧,一瞬间,孙凯就觉得自己的左耳嗡的一声,接着什么都听不见了,不等他回神,吴尽欢下面又是一脚,狠狠蹬在他的胸口上。 孙凯闷哼一声,仰面摔倒在地。 吴尽欢走上前去,一拳砸了下去,啪,拳锋正砸在孙凯的面门上,顿时间,他口鼻蹿血。 “……” 附近的一名小青年怒骂一声,直奔吴尽欢冲了过去。后者用脚尖向旁一勾,抓起一把椅子,片刻都未迟疑,直接抡了过去。 咔嚓! 椅子结结实实地砸在那名小混混的脑袋上,椅子撞了个支离破碎,小混混也应声倒地。 说时迟,那时快,吴尽欢一连打倒两人,只是瞬间的事。 在场的众人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一个个目瞪口呆地看着吴尽欢,久久反应不过来。 这还是他们认识的那个吴尽欢吗? 吴尽欢拍了拍手中的木屑,边向周文庆那边走过去,边慢悠悠地说道:“这事和你们无关。我说了,我只要他的一只手和一条腿,但谁敢拦着我,我只能让他躺下,不信的话,尽管来试试。” 说话之间,他已经从高航的身边走了过去。 高航下意识地叫道:“胖子!” 他刚要起身,吴尽欢的手轻轻按在他的肩膀上。 他语气淡漠地说道:“你在这里还算是聪明的,识点趣,坐在这里别动,论头脑,你在行,论打架,十个你捆在一起也不行。” 吴尽欢的话好像有股魔力似的,让原本准备起身拦阻他的高航,坐在椅子上愣是没敢起来。 周围的小混混们,也随着吴尽欢的走近,不由自主地连连后退。 不是他们想退,而是身体在本能的规避危险的靠近。 以前的吴尽欢,可以随便他们怎么欺负,而现在的吴尽欢,他们感觉他更像是一头猛兽,可以撕碎一切的猛兽。 随着他的靠近,人们感觉好像有一股阴风迎面刮了过来,让他们从脚底板生出一股子寒气,直冲发梢。 他们不知道,其实那不是阴风,而是杀气,是双手沾过无数鲜血之人的身上,特有的杀气。 旁人的感觉尚且如此强烈,作为吴尽欢目标的周学庆,更是首当其冲。 他呆呆地看着一步步走向自己的吴尽欢,身子不受控制地哆嗦个不停,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这么怕他。 终于,他忍受不了这种难以用语言行动的压迫感,突然尖叫一声,甩开双腿,直奔烧烤店的大门奔跑过去。 吴尽欢想都没想,随意的一腿抡出,把身旁的一张椅子踢了过去,耳轮中就听噗通一声,周文庆连人带椅子,在地上摔滚成一团,椅子都被他压碎成好几块。 他趴在地上,哼哼呀呀地站不起来。 吴尽欢耸耸肩,不紧不慢地走上前去,路过一根椅子断腿时,随手操了起来。 他到了周学庆近前,站定,见他还奋力的想从地上爬起,他语气淡漠地说道:“以后,记得学聪明点,分辨清楚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 说话之间,他把椅子腿举起,猛然向下一砸。 咔嚓! 周学庆发出啊的一声惨叫,小腿骨被硬生生的打折,连带着,吴尽欢手中的椅子腿都断成两截。 吴尽欢将手中的半截椅子腿扔掉,重新捡起一根,继续说道:“这次,我饶你一条命,如果再有下一次,”说着,他抡起椅子腿再次砸了下去。 咔嚓!又是一声脆响,周学庆的臂骨又被他硬生生的打折,不过这回他没有再发出惨叫,而是两眼向上一翻,直接晕死了过去。 吴尽欢扔掉椅子腿,看着趴在地上昏迷不醒的周学庆,一字一顿地说道:“我就要的命。” 他的话,周学庆听不见了,但在场的众人可都听得清清楚楚。 那一刻,无论是坐在椅子上的高航,还是被打得口鼻蹿血的孙凯,以及围站在四周的小混混们,都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冷颤。 他们看向吴尽欢的眼神,简直像是在看一头怪物。 第7章 做老大?我没兴趣! 吴尽欢扭头,环视在场的众人一眼,最后,他的目光落在高航身上,说道:“我妈被撞伤了。” “啊……”那么精明的高航,此时他的脑子都是麻木的,没太明白他这话的意思。 “我妈被撞伤了,这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又该怎么算?” 高航愣了愣,而后站了起来,双手裤兜里,翻了半天,掏出两把零钱。 放到桌子上时,钢镚都噼里啪啦的直响,他低声说道:“我就这么多。” 吴尽欢走上前去,低头看了看,问道:“最大面值,十块?” 高航眨眨眼睛,向四周众人挥挥手,说道:“大家都过来凑一凑。” 小混混们纷纷围拢过来,就连孙凯,也一边擦着脸上的血迹,一边走了过去。 众人把身上的口袋都翻遍了,很快,桌子上铺了一层皱皱巴巴的零散钞票。 吴尽欢的眼珠咕噜噜地乱转,目光在桌面上扫来扫去,看了几圈,他连一张百元的大钞都没看到。 他深吸口气,低声嘟囔一句:“一群穷鬼啊!” 说完,他懒得再多看一眼,转身向外走去。 “你……你不要了?”高航有些结巴地问道。 “就这么点钱,你们自己留着吧,拿去给黄毛治伤,骨头接的好,以后或许还不会留下残疾。”吴尽欢迈步向外走去。 眼瞅着他要走出店门,高航仿佛想起什么,快步追上他,一把将房门按住。 吴尽欢扭头看着他,笑问道:“格格,几个意思啊?” 近距离看着吴尽欢那对仿佛蒙上一层迷雾的眼眸,高航忍不住又打了个冷颤。 他清了清喉咙,说道:“上次火拼,义哥的两条手筋都被砍断了,现在几乎成了废人。” “又不是我砍断的,这事和我说得着吗?” “以后,义哥也不太可能出来混了。义哥不在,我们这些兄弟们可就要散了。” “关我屁事。” “胖子,我叫你一声欢哥,以后,你做我们的老大,带着我们混吧!”高航郑重其事地说道。 听闻他的话,在场的小混混们第一反应是不满,胖子有什么资格做他们的老大? 可转念一想刚才发生的事,人们心中的不满又立刻烟消云散了。 就胖子刚才的表现,简直比义哥还能打,如果以后由胖子来做老大,或许己方真能压过李红星一头。 吴尽欢则是乐了,抬起胖嘟嘟的手掌,慢慢贴在高航的脸上,他手臂猛然向外一推,高航忍不住噔噔噔的倒退出好几步。 他拉门,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同时说道:“我没兴趣。” 别说叫我声哥,就算叫我声爷,我也不干。 这辈子,他不想再染黑,对这些小混混,他躲还来不及呢,要他做他们的老大,简直是笑话。 退一步讲,就算他迫不得已,真要混黑道,也不会收这些毛头小子做手下。 他们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要想把他们培养起来,他得耗费大量的精力,耗时几年的时间才有可能做得到,远不如收服现成的高手来得省心、省力又省时。 “你要让我来啊,谁不愿意来啊,哪个王八犊子不愿意来啊……啊……” 吴尽欢唱着二人转,晃着圆滚滚的身子,悠哉的回家了。 高航还想追上去,孙凯抢先一步拉住他的胳膊。 回头看了他一眼,高航急道:“二驴子,你拉我干什么?” 孙凯脸色阴沉地说道:“格格,你什么意思啊?真要让胖子做我们的老大?” 高航正视孙凯,反问道:“你觉得他不配吗?” 当然不配!这话刚到嘴边,又被他咽回到肚子里。 以前的吴尽欢,别说不配做他们的老大,连做他们的跟班都不配。 而现在的吴尽欢,他已经看不透了。 己方明明有十多号人,刚才竟然被吴尽欢一个人给震慑住了,眼睁睁看着他打折了黄毛的一只胳膊一条腿,无一人敢上前拦阻。 当时吴尽欢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让他有种感觉,无论是谁,只要敢去拦阻他,都会被他撕个粉身碎骨。 沉默好一会,他低声嘟囔道:“自从上次火拼之后,胖子就好像换了个人似的,格格,你发没发现,胖子比以前瘦了好多。” 高航弄不明白吴尽欢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也不想弄明白,总之,现在的吴尽欢是最适合接替义哥,做他们老大的人选。 他幽幽说道:“只要他肯回来,做我们的老大,我们打败李红星,为义哥报仇,也不是没有可能。” “可是看胖子的态度你也看到了,他明显是想和我们划清界限,有多远躲多远……” 是啊,这倒是个难办的事。 “好了,先不说这些了,我们赶快送黄毛去医院。” “胖子下手也太黑了!” “说起来,这事也怪不到胖子头上,纯粹是黄毛自找的。” 出了这样的事,吴尽欢没有单独找黄毛报仇,而是找上他们所有人,当着他们的面,硬是打断了黄毛的一只胳膊一条腿,看似鲁莽又冒险的行径,实际上,却是简单粗暴,行之有效。 打这以后,他们这些人,恐怕也没有谁再敢去找胖子的麻烦了。 看来,胖子的变化,不仅仅是身手的变化,连头脑和手腕都变得高深莫测。 这次到烧烤店找黄毛,算是吴尽欢重生以来,独自走得最远的一次。 趁着这次机会,他也顺便在学校的四周逛了逛。 学校的附近,有座公园,面积不小,四周没有大型的车道,空气很好,在花园里逛了一圈,吴尽欢很满意,以后,自己不用再绕着小区跑步了,可以来这里锻炼。 他边闲逛,边回家,等到家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 平常这个时候,喻欢早已睡下。 吴尽欢进门时,也是轻手轻脚。 不过他刚把房门关上,主卧的灯就亮了,里面传来喻欢的问话声:“欢欢,你回来了?” 听喻欢还没睡,吴尽欢也不用放轻动作了,快速地换上拖鞋,问道:“怎么还没睡?” “等你回来呢。” 吴尽欢差点笑了,说道:“我要是一宿不回来,你是不是也一宿不睡啊?” 听喻欢没有接话,吴尽欢也意识到自己的话冲了点。他说道:“快睡吧,你明早不是还要上班吗?” “嗯,欢欢,你也早点睡。” 翌日早上,吴尽欢穿着运动装,去往十一中附近的那座公园。 清晨,天刚蒙蒙亮,公园里锻炼的人还不多。 他绕着公园的外围跑了一圈,头上已经见了汗,跑了两圈,人已是气喘吁吁,等跑到第三圈的时候,他就只能用走的了。 现在的体能,还远远无法达到让他满意的程度,但与刚刚重生时相比,已经好了太多太多。 公园里有许多的健身器材。 吴尽欢挨个试了试,感觉都不错。 现在他没钱去健身房,也没钱买健身器材,这里倒是为他提供了不少便利。 等到天色大亮,吴尽欢业已出了一身的透汗,他准备打道回府,正往外走时,发现路边的树林中有人在打拳。 他好奇地走了过去。 打拳的人是位六十多岁的老者,正绕着一颗粗粗的老树打桩。虽说树干上缠了好厚一层的麻绳,但老者的每一掌拍在树干上,都能发出嘭嘭的响声。 吴尽欢看不出来老者打的是什么拳,感觉上有点像太极。 驻足瞅了一会,他嗤笑出声,说了一句:“没用。” 他转身要走,打桩的老者突然停了下来,看向正要转身离开的吴尽欢,问道:“小伙子,你刚才说什么?” 吴尽欢把转到一半的身形又正了过来,扬了扬下巴,说道:“没用。” 老者打量吴尽欢一番,问道:“你说的没用是?” “你这种拳,可以用来表演,可以用来拍功夫片,充其量能强身健体,但真到了实战中,没什么大用。” 老者闻言笑了,摇头说道:“年纪轻轻就满口大话,对于你不了解的事,还是不要妄下结论的好。” 吴尽欢耸耸肩,不再与老者继续争辩,随口说道:“你慢慢练吧,以你的年岁,也很适合练这种花架子。” 说完,他又要走,老者突然开口问道:“听起来,小伙子似乎也练过功夫?” “没练过,只会些格斗术而已。” “你认为你的格斗术能胜过我的功夫?” 吴尽欢撇了撇嘴角,意思不言而喻。 “既然这样,我们来比试比试如何?” 吴尽欢咳了一声,上下瞅了瞅老者,说道:“还是算了吧,你一把年纪,我要是伤了你,可没钱给你治病。” “如果你真能伤了我,我非但不让你给我治病,我反而还给你钱。”老者笑呵呵地说道。 “逗我呢?” “真的。” “给多少?” “你要多少给多少。” 嗬!好大的口气啊!吴尽欢扬起眉毛,老神在在地说道:“两百五十万英镑。” 老者怔了一下,晃着脑袋笑道:“那我没有。” “看来,说大话可不是年轻人的专利,老先生也会说大话。” 想不到这个看起来胖乎乎的少年反应如此敏捷,心思如此刁钻,会用自己的话反过来将自己一军。 他老脸一红,正色说道:“两百五十万的英镑我是没有,但百八十万的人民币我还是有的。” 吴尽欢心思一动,百八十万的人民币,这对现在的他话而言,也不是个小数目,至少可以买个新房子,改善一下居住的条件。 “也行吧,百八十万就百八十万。” 听他的口气,好像打赢老者,也就抬抬手、踢踢腿的事。 也不知道老者是被气笑的,还是被逗笑的。他双腿分开,腰身下沉,双臂如杨柳,摆出个起手势。“年轻人,刚才我忘记说了,我练得是八卦掌。” “都一样。”吴尽欢满不在乎地回了一句。 见老者已经准备妥当,他不紧不慢地拉了拉衣袖,等他把两只衣袖都拉起来后,突然侧身横冲,直奔老者撞了过去,借助惯性,顺势一记侧踢蹬了出去。 老者以双臂硬接他的侧踢。 嘭的一声,老者倒退了一步。 他有些惊讶地看着吴尽欢,说道:“年轻人,力气不错!” “还差得远呢!”说话之间,吴尽欢已一拳直击老者的面门。 他现在身提素质,和重生之前向比,的确是还差得远呢,若是在重生之前,以他侧踢的力道,都能把人直接蹬飞出去。 第8章 暗劲 经过刚才的硬碰硬,老者已然对吴尽欢的力道有所了解,现在见他一拳直击过来,他身形向旁一侧,仿佛鬼魅一般闪到了吴尽欢的背后,同时双掌向前推出。 老者的身法极快,吴尽欢并没有看清楚他的动作,不过他毕竟久经战场,经验丰富,他想都没想,提腿向后倒勾。 吴尽欢的应对显然出乎老者的意料,他忍不住轻咦了一声,暗道一声古怪,抽身向后退去。 两人分开之后,老者疑惑地看着他,问道:“你这是什么招法?” 吴尽欢嘴角微勾,说道:“这招叫‘我死一千,你伤八百’。你能在背后一刀,我也能让你断子绝孙。” 老者被他的话气乐了,再次摆出起手势,说道:“年轻人,再来!” 两人又打了几个回合,都是一触即分,吴尽欢在试探老者,老者也同样在试探他。 经过几次的交手,吴尽欢能感觉得出来,老者的身法,或者说他的步法,十分诡异,又快又灵巧。 同样的,吴尽欢的身手也让老者大为震惊,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个看起来胖嘟嘟、其貌不扬的少年,身手竟然如此了得,如果不是他年龄小,力道还不太够,他应对起来恐怕还真挺费劲的。 难怪这小家伙的口气狂,他还确实有点狂妄的资本。 又过了几个回合,吴尽欢的体力开始渐渐跟不上了,他深吸口气,这回变成步步为营的向老者一点点靠近。 二人之间的距离已不足半米,吴尽欢突然发难,侧踢一脚。这一脚,即是实招,也是虚招,能踢中对方,便是实招,踢不中对方,他接下来还有后招。 他以为老者会像刚才一样,利用身法闪躲,可老者站起原地根本没动,等吴尽欢的脚已经踢到老者小腹近前,碰触到他的衣服时,老者猛然向后收腹。 吴尽欢这一脚还是有踢中他,不过他感觉自己不像是踢中一个人,更像是踢中一只气囊。 他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猛然间,一股强大的力道从老者的小腹处迸发出来,震得吴尽欢脚底板发麻,他单腿向后连跳了两步,最后还是控制不住身形,一坐到地上。 什么鬼? 他坐在地上没有马上起来,抬头惊讶地看着老者。 老者吁了口气,笑呵呵地看着他,问道:“怎么样?小伙子,认输了吗?” 吴尽欢盯着老者的小腹好一会,从地上慢慢站了起来,拍了拍裤子,什么话都没说完,转身就走。 “哎,你怎么走了?” “我不和你打了。” “怕了?” “哼!”吴尽欢哼笑出声。 他的招式大多都是用来杀人的,像锁喉、挖眼、撩阴等等,如果只是单纯比试的话,他连三成的实力都发挥不出来,这太不公平了,也没有再比下去的必要。 “呦,看来你小子还是不服。” “当然不服。” “那我们再比。” “不用了。”只为了比试,万一把你打死了,我还得偿命,不值当。 老者眼珠转了转,问道:“小伙子,难道你不想知道我刚才是怎么把你震倒下的?” 吴尽欢嘀咕道:“谁知道你衣服里面藏了什么鬼东西。” 老者把衣襟向上提了提,露出里面的背心,然后又把背心提了起来,露出腹肌分明的肚皮,他笑吟吟地拍了拍,说道:“什么都没有。” 吴尽欢眯缝着眼睛,瞅瞅老者,再看看他的肚皮,陷入沉思。 不知过了多久,老者突然开口说道:“暗劲。” “什么?” “功夫,讲的就是个劲,而颈分三种,明劲、暗劲和化劲。胸口碎大石,单掌劈碎砖头,那都是明劲。整劲上身,而拙力未尽,发劲时需身形配合,小伙子,你刚才用的那些招式,发的都是明劲。” 吴尽欢沉吟片刻,说道:“所以,你的意思是,暗劲要在明劲之上?” “练功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刚开始,练的都是明劲,等你练到一定境界了,接下来练的自然就是暗劲。暗劲阶段,可化尽拙力,浑身上下,皆可用劲。看似不动如山,实则劲在全身,蓄势待发,不着痕迹,此为暗劲。” 吴尽欢边听边在心里琢磨,问道:“就像你刚才那样?” “没错,刚才我用的正是暗劲。” “那么化劲呢?”吴尽欢好奇地追问道。 “不可说、不可说。”老头子连连摇头。 吴尽欢撇撇嘴,说道:“不说就算了。” 他转身又要走,老者问道:“想学吗?” “你肯教我?” 老头子下巴,故意以审视的目光重新打量吴尽欢一番,说道:“我看你资质还行,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不是他故意拿乔,想拜他为师的人海了去了,让他主动开口收徒,他还真拉不下那个脸面。 “那你先说说,究竟什么是化劲。” 老头子正色说道:“学武,从来没有捷径,从来没有速成,练到什么阶段,就学什么阶段的功夫,等你练到了,自然也就水到渠成,提前教你更高阶的武学,那是在害你,首先你理解不了,其次,容易理解错误,走上歧途,前面所学,前功尽弃。” 吴尽欢不知道他说的这些是对还是错,但老头子说这番话时,倒是很真诚。 他眼珠转了转,说道:“你教我可以,但咱们得把丑话说在前面,我可没有学费给你。” 老头子闻言,鼻子都差点气歪了,气呼呼地说道:“臭小子,你以为我是在求着你学啊?”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啊。” “臭小子,你什么意思?” “人命脆弱,这人啊,没准哪天,说没就没了。” “你咒我?”老头子瞪大眼睛。 “我可没咒你,我是说万一,万一真有那么一天,你这一身明劲、暗劲、化劲的,带进棺材里,也怪可惜的。” 老头子啐了一声,说道:“我的徒弟多了去了。” 吴尽欢问道:“练到暗劲的有几个?练到化劲的又有几个?” 老头子不言语了,瞅着吴尽欢干瞪眼。 憋了好一会,他气哼哼地说道:“明早五点,你来这里跟我练拧旋走转。” “什么转?”吴尽欢只听过二人转,没听过什么拧旋走转。 “拧、旋、走、转!”老头子一字一顿地说道。 “你不是教我练暗劲吗?” “颈,凭的就是一口气,拧旋走转即练身法,同时也练气,懂了吗?” “了解了。”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吴尽欢。” “嗯,欢欢,记得明早五点,我不喜欢人迟到。” 吴尽欢差点被唾沫呛到,暗中腹诽,你和我那个小妈妈认识吧你? “你还没说你的名字呢?” “陈家栋。”老头子从胸口的口袋中抽出一张名片,递给吴尽欢,说道:“你现在还算不上我的徒弟,也不许打着我的旗号招摇过市,否则的话,我决不轻饶。” 吴尽欢接过名片,低头看了看,名片很精致,内容很简单,只有陈家栋的名字和一串电话号码,再无其它的头衔和说明。 他随意地把名片塞进口袋里,说道:“放心吧,我这人,从没靠过谁,也从没去指望过谁,我只靠我自己。”说完话,他向老头子挥挥手,转身离去。 望着吴尽欢渐行渐远的背影,老头子悠悠一笑,小声嘀咕道:“这小子,比我还有傲骨。” 陈家栋能选中吴尽欢,当然也是有原因的。 吴尽欢只有十七岁,而他的身手,可不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所能具备的,哪怕他打娘胎里开始练功,也不可能练到这般程度,这只能说明他天资过人。 当然,陈家栋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吴尽欢的表是十七岁,而里子却是个年过四十,经历过无数次生死洗礼的佣兵、杀手。 翌日,吴尽欢起得更早,还没到四点他就洗漱完毕,出了家门。 此时天还是黑的,他来到公园,里面一个人都没有,和昨天一样,他先绕着公园跑三圈。 等到五点,他满头是汗的去找陈家栋。 看到吴尽欢,老头子下意识地望了望天,嘟囔道:“也没下雨啊!” 吴尽欢翻了翻白眼。 “你掉河里了?” “这方圆十里之内有河吗?” “那你这一身水……” “出的汗,刚刚绕着公园跑了三圈。” “才跑三圈都累成这样,你这身体素质可太差了。”老头子满脸的嫌弃。 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暗暗点头,师父教徒弟,不怕徒弟笨,不怕徒弟没天赋,就怕徒弟懒。 懒人哪怕是练一辈子武,也不可能练得出造诣。 “你绕着公园跑圈做什么?” “减肥。” 老头子乐了,拍拍吴尽欢的肩膀,说道:“有哪闲工夫,不如练拧旋走转,保你减得更快。” 所谓的拧旋走转,就是依照八卦掌的步法,绕着树桩打转。 看似简单,实则不然,需要长年的磨炼,才能在实战中应用自如。 八卦掌的步法讲究的是‘步如蹚泥,转如磨磨’,即练气,也练韧劲和身法。 吴尽欢的天赋的确很高,或者说是他的底子太好了,老头子只演练了两遍步法,他便记住了大概,能有模有样的跟着老头子练拧旋走转。 老头子也在暗暗观察吴尽欢,可越看他心里越是暗暗感叹,人比人,当真是气死人啊! 他的那些徒弟,刚练拧旋走转的时候,哪一个不是练了好些天后,还偶尔会被自己的脚绊到,摔个四仰八叉的,即便是他刚开始练的时候,也适应了好久。 而吴尽欢到好,才练了几分钟,就能跟着自己转了。 遇到这样的徒弟,即是幸事,也是不幸。 怎么说呢,就算把这样的徒弟教得再好,作为师父的,也不会有太大的成就感,好像这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理所应当的事。 后来,陈家栋也对吴尽欢讲过,学武,很大程度上靠的就是悟性的,悟性不够,哪怕后天再怎么努力,也很难取得太大的成就,但悟性高,却不肯努力,那也同样不行,若想学有所成,除了天赋,还要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才行…… 陈家栋讲了很多,最后还是吴尽欢帮他总结了一句:成功的秘诀是,百分之一的智慧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只不过成功的秘诀绝不会告诉你,这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其实都没有那百分之一的智慧来得重要。 听吴尽欢说完,陈家栋一拍大腿,笑道:“我就说你小子有天赋,总结得好,这么年轻就能有这样的觉悟,不简单啊!” 吴尽欢听得有些脸红,这可是他活了四十多年的经验啊! 第9章 变化,告别 接下来的一段时日,吴尽欢都是跟着陈家栋练武。 他二人相处的模式很简单,要么是陈家栋教他练武,要么是陪他练武,二人之间似乎有一种默契,都不问对方的私事。 因为出身的关系,吴尽欢很讨厌也很提防别人打听他的私事,以己度人,他自然而然的也就养成了从不过问别人私事的习惯。 至少陈家栋为何不问他的家庭、背景,他不知道,那也不再他关心的范围之内。 只要自己能学到有用的本事,他就心满意足了,至于其它,那都无关紧要。而且他现在的底子很干净,不怕任何人去偷偷调查。 在没有接触武学之前,吴尽欢对功夫的认知,觉得大多都是花架子,这个拳,那个掌的,只是打起来很好看,但在实战中的作用不大。 等他真正接触了武学之后才明白,自己以前的认知错的离谱。 学别的东西,要么是先苦后甜,要么是先甜后苦,只有学武,是先苦后也苦。 首先是入门难,需要付出大量的努力,一个简单的招式,得反复练上成千上万次。 等好不容易入门了,认为自己有点成就了,很快又会发现,武学博大精深,需要探索的地方太多,而在探索武学的路上,又是苦之又苦。 吴尽欢跟着陈家栋练了几天的拧旋走转,然后老头子给了他两本书,一本是八卦掌的三十六决,一本是八卦掌的四十八法,让他回家照着书自己练。 每天早上,老头子都要检查他的功课。 有练得不对,或者他不懂的地方,老头子再加以指点,只是,陈家栋能指点到吴尽欢的地方并不多,他传授吴尽欢更多的是练武的经验,以及需要注意避开的弯路。 还是那句话,对于一个一点就通、举一反三又无比勤奋的学生,做师父的很难生出什么成就感。 吴尽欢早上跟着陈家栋练武,回家后,练三十六决和四十八法,空闲的时候,看看课本,背背功课,日子过得简单,却也充实。 时光流逝,转眼间已快到开学的日子。 这个假期,一个多月的时间,吴尽欢足足瘦了四十多斤,身高长了五厘米,现在是一米七零,一百四十斤,看上去,还是个有些胖的少年,但与之前肉球成精的形象比起来,已经要好上许多。 就连被脸上肥肉挤在一起的五官,现在也渐渐展开,露出清秀之相。 尤其是他的那对桃花眼,比以前大了不少,让人看得更加真切,犹如黑曜石般的双眸,偏偏又像蒙着一层迷雾似的,朦朦胧胧,似醉非醉,任谁见了都会忍不住多看上两眼。 要说他变化最大的,还是他自身的气质。 以前的吴尽欢,总是畏畏缩缩,经常低着头,一副怕见人的样子,而现在的他,精气神十足,皮肤都泛起一层光彩,浑身上下透出一股子朝气。 开学的前一天,冯继中请喻欢和吴尽欢吃饭。 看到吴尽欢的时候,冯继中被吓了一跳,他和吴尽欢也就一个来月没见,可他现在的样子,用冯继中的话讲,都瘦脱相了,与放假之前相比,完全是两个人。 “尽欢,你现在可真是一天一个样啊!”冯继中感叹道。 “我现在长开了。”吴尽欢笑呵呵地说道。 他对减肥的效果还算满意,但对这副身体的体质,实在是郁闷透顶。 这副身子,以前亏得太厉害,就算他苦练了一个多月,体质仍是不行。 陈家栋也说过这件事,目前他的体质就是他最大的短板,要想改善,就一个字,练! 练气,只要把气练上去,体质自然而然也就改善了。 “嗯,果然是长开了。”冯继中端详着他,颇有女大十八变之感。 他转头对喻欢笑道:“喻姨,等尽欢长大了,你肯定不用担心他找不到老婆,就他这对桃花眼,太勾人。” 以前没看出来,现在倒是露出端倪了,尽欢的这对眼睛,完全继承了妈。 要说年轻的时候,喻欢当真是万里挑一的大美人,即便是现在,她也是风韵犹存,只不过保养太差,生活压力太大,让她整个人看上去很没精神,给人的直观感觉就是暗沉。 喻欢被他的话逗乐了,笑道:“欢欢才多大,找什么老婆?” 冯继中笑道:“说起来也快!以前尽欢才这么高,这一转眼,都快赶上我了。” 喻欢听得咯咯直乐,吴尽欢不耐烦地问道:“还要不要点菜了?” “饿了?行,咱们点菜!尽欢,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对了,”冯继中恍然想起什么,从一旁的纸袋里拿出一只盒子,递给吴尽欢,说道:“送你的。” 吴尽欢接过来一看,惊讶道:“手机!” 喻欢也看清楚了,是新款的苹果手机。她连忙摆手说道:“不行不行,继中,你怎么能给孩子送这么贵重的礼物呢!” 冯继中一笑,说道:“以前,尽欢不是一直嚷嚷着要手机吗,那时候我没送给他,是怕他贪玩,耽误了学习,我看现在尽欢可比以前懂事多了,也知道学习了。高中生,基本人人都有手机了,咱尽欢也不比别人差什么,拿着用,用坏了,冯哥以后再给你买。” 喻欢还是推辞,冯继中只是一个劲的笑,却坚持不肯把手机收回来。 吴尽欢拿着手机盒,倒也没有推辞,有手机,的确要方便许多。 重生之前,他几乎没体会过亲情,也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重生之后,他终于体会到了。 不要对我这么好,我怕我承担不起。 看着吴尽欢紧紧拿着手机的盒子,低垂着头,一声不吭,冯继中笑问道:“尽欢,你不是感动的要哭了吧?” 吴尽欢回神,对冯继中一笑,说道:“冯哥今天这么大方,该不会是升官发财了吧?” 冯继中眼睛一亮,干咳了两声,特意抬手弹了弹肩章。 “呦,原来两杠一了。”警督啊! 冯继中嘿嘿一笑,说道:“支队副队长。” “恭喜恭喜,我说的嘛,冯哥今天怎么这么大方,果然是升官了。”吴尽欢笑道:“升副队长,冯哥送我个手机,如果升正队长了,冯哥是不是得送我辆车了。” 冯继中仰面而笑,说道:“成!如果冯哥哪天真升到支队长了,就给你买辆车,贵的咱买不起,qq还是可以有的。” 这顿饭,宾主尽欢。饭后,喻欢还在向冯继中抱怨,不该给孩子买这么贵的手机,冯继中则是满不在乎,开车把喻欢和吴尽欢送回家。 到家之后,吴尽欢把手机给了喻欢,说道:“以后你用这个,你现在的手机给我用。” 喻欢惊讶地看着他,说道:“这是你冯哥给你买的!” “我用不上,有个旧手机就可以了。” 吴尽欢早已过了追求新潮的年龄,手机于他而言,只有两个功能,一是通信,二是武器,确切的说,凡是他身上的东西,哪怕是一张银行卡,都可以当做武器来使用。 就在他重生前,与追杀他的洪门人搏斗的一刻,他还用手机杀过一人,当时他把手机塞进对方的嘴巴里,一拳打进去,让手机卡在对方的嗓子眼,窒息而死。 听了他的话,喻欢的心里也说不出来是个什么滋味。以前,她总觉得欢欢太不懂事,太任性,太不知道体谅人,而现在,欢欢则是太懂事了,懂事得都不像是个十八岁大的孩子。 突然之间,她感觉自己好像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儿子。 “就这样吧。”吴尽欢放下手机盒,转身回去自己的房间,完全一副不容人拒绝的态度。 喻欢再次陷入沉思。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母子二人的主导地位在悄然发生改变。 欢欢和她说话时,语气中常常会不自觉地带着命令的口吻,现在好像他才是家长,而自己倒像是个孩子。 喻欢摇了摇头,总之,这个假期欢欢的变化太大,甚至让她都有些无法适从。 翌日,开学的第一天。 吴尽欢还和往常一样,四点起床,叠好被子,洗漱干净,去到公园的时候刚好四点半。 八卦掌的招式,他已经全部学会,但光把招式学会没有用,那只是有个花架子而已,想要真正的融会贯通,需要长年的反复练习。 他先自己练习半个小时的拧旋走转,等到五点,陈家栋到了,他把八卦掌的掌法从头到尾练一遍,老头子在旁看罢,觉得没什么问题,而后两人一起练推手。 练推手的时候,吴尽欢能清楚地感受到陈家栋身上的暗劲,他得咬着牙挺着,使出浑身的力气,才能勉强在原地站稳桩,不至于被老头子的暗劲弹开。 又练了半个小时的推手,老头子停下来,问道:“欢欢,今天开学了吧?” “嗯。” “既然开学了,就要以学业为主,以后不要再来找我,我也不会再来这里。” 吴尽欢有些意外地看了他一眼,倒也没多说什么,点点头,说道:“知道了。” “想正式拜我为师,你现在还不够格,至于以后有没有机会,还要看你自己的努力……” 不等老头子把话说完,吴尽欢打断道:“我没想过要拜你为师啊?八卦掌是你上杆子教我的,我可从来没求着你学。” “臭小子。”老头子老脸一红,抬腿就是一脚。 吴尽欢身形滑得入泥鳅一般,提溜一转,轻松闪过老头子的一脚。练了这么长时间的拧旋走转,他也不是白练的,身法的敏捷比以前要强过很多。 吴尽欢深吸口气,拿出手机,看看时间,说道:“老爷子,我也该走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以后有缘,我想我们还会再见。” 说完话,他把放在一旁的衣服捡起来,随意地向肩上一搭,冲着陈家栋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地走出公园。 “这个臭小子,比我还洒脱,还绝情。”望着吴尽欢渐行渐远的背影,陈家栋无奈地摇摇头。 本以为知道自己不再教他后,他会向自己哭求一阵子,结果这臭小子倒干脆,说走就走,毫不留恋。 第10章 有假包换 吴尽欢回到学校,,按照脑中残留的记忆,他轻车熟路地上到三楼,走进自己的教室。 教室里面原本嘈杂的厉害,随着他走进来,诡异地安静了下来,学生们都在大眼瞪小眼地看着他。 吴尽欢不知道自己在学校里这么受人瞩目,他笑了笑,向教室的里面走去。 一名短发的高个女生率先开口问道:“同学,你走错教室了吧?” “啊?”吴尽欢被她说愣了,他回头瞅瞅教室门,问道:“这不是四班吗?” “是四班,但你不是我们班的学生啊!” 吴尽欢走到自己的座位,老神在在地坐下来,说道:“我坐这。” 高个女生还要说话,一排有个男生转回头,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问道:“你……你是吴尽欢?” 吴尽欢含笑点点头,说道:“是我。” 随着他的应话,教室里的学生们一片哗然。 谁都没想到,只过了一个假期,自己班中的那个死胖子竟然瘦了这么多,简直像换了个人似的。 高个女生好奇地问道:“你,你真的是吴尽欢?” “有假包换。” 闻言,高个女生的脸立刻沉了下来,怒声说道:“吴尽欢,你刚才耍我玩呢?” 一个假期没见,他变了这么多,她不认识他很正常,可他还偏偏装作不认识自己样子,不是耍她玩又是什么? “你叫……刘秀娟。”仔细看着高个女生的脸,刘秀娟这个名字在他脑中一闪而过。 高个女生哼了一声,又狠狠挖了他一眼,扭过头,不再看他。 坐在后面的几个男生互相看了看,纷纷嗤笑出声,一名身材高大的男生说道:“死胖子就是死胖子,变瘦了也还是死胖子。” 听了他的话,教室里的学生哄堂大笑。 吴尽欢则是满脑子的莫名其妙,虽说他刚进教室,但也能感受得出来,同班的同学似乎没人喜欢他,反倒都很排斥他,他也不清楚吴尽欢以前做过什么令人厌恶的事。 见吴尽欢人虽变瘦了,但还和以前一样胆小懦弱,不管别人说他什么,都是闷声不吭,高大男生望了一眼前排的一名女生,晃晃悠悠地站起身形,走到吴尽欢的身旁,弯下腰身,一手摁住他的书桌,问道:“死胖子,这个假期你吃什么了,怎么瘦这么多,是不是没吃猪饲料,改了?” 教室里的学生们再次大笑。 吴尽欢也乐了,扭头看向高大男生,平心而论,这个男生不仅身材高,模样也生得阳光帅气,只是,说出的话太过恶毒。 他垂下眼帘,回想片刻,记起他的名字,孙黎明。 “同学,你叫我胖子,我没意见,但你叫我胖子的时候,能不能把前面那个‘死’字去掉啊?” 他的话,再次逗乐了全班的学生,就连坐起第一排,高大男生默默关注的那名女生,也转回头来,看向吴尽欢。 这个女生很漂亮,皮肤雪白,小脸肉嘟嘟的,稍微带点婴儿肥,一对明媚的大眼睛,睫毛很长,毛茸茸的,眨眼时,仿佛两把小扇子似的。 见她回头瞅自己,吴尽欢礼貌性地向她笑了笑。 女生脸上的笑意立刻消失,正过头去,不再看他。 唉!吴尽欢暗叹口气,看来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同学们对他的印象,都不是一般的差。 孙黎明身形一晃,用力撞了吴尽欢一下,语气不善地说道:“死胖子,看哪呢?是不是又起贼心了?我警告你,把你那点贼心思趁早收起来……” 他话没说完,一名身穿套装,三十出头的女人夹着教案走进教室。 看到孙黎明站在吴尽欢旁边,她扬头问道:“怎么回事?” “没事,老师,就是一个假期没见,和同学说说话。” “赶快回你的座位,一会上课了。”女老师走到讲台上,目光扫过吴尽欢时停住,问道:“这位同学是哪个班的?” 下面的学生们再次乐了,高个女生抢先说道:“老师,你也没认出来他啊,他是吴尽欢。” 女老师的眼睛明显睁大一下,目光在吴尽欢身上好一番打量,最后嘀咕一句:“原来减肥了,还真没认出来。” 第一节课,正是班主任的英语课。 他听得昏昏欲睡,班主任上英语课时,他是真的听不进去。 中式英语,发音怪异,怎么听怎么别扭。 他把课本打开,放在大腿上,头越来越低,时间不长,脑门已经顶在书桌上了。 他旁边的同桌,是个有些胖的女生。 女生转头看了他一眼,突然举起手来,说道:“老师,吴尽欢在睡觉。” 刚刚打瞌睡的吴尽欢一下子挺直腰板,以瞠目结舌地表情看了眼身旁的女生,见她还一脸的得意洋洋,下巴都差点掉下来,心里嘀咕:你是有病吧?我睡不睡觉,关你个屁事? 第11章 爆发 班主任的目光仿佛两把刀子似的,射在吴尽欢的脸上,沉声说道:“吴尽欢,来把课文念一遍。” 学生们纷纷嗤笑出声,吴尽欢的英语成绩,从来都徘徊在三十分左右(满分一百五),是在三十分往上,还是在三十分以下,不是取决于他的临场发挥,而是取决于他的手气。 做英语卷子,他只会做选择题,用一块橡皮做成的骰子。 见吴尽欢坐在椅子上没有动,还在目瞪口呆地看着他的同桌,班主任加大音量:“吴尽欢!” “在。” “起来读课文。读不下来,就把课文抄写五遍!” 教室里的学生们,同情他的几乎没有,皆用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他。 吴尽欢暗暗皱眉,拿起课本,流畅地朗读起来。 他一开口,连班主任都被吓了一跳,他说的不是美式英语,而是标准的伦敦腔。 其实,英语并不是他接触的第一门外语,他并没有用心去学。 他真正用心去学习的第一门外语是法语,在非洲,说法语的国家很多,不会法语,那他基本上就是个聋子、哑巴,完全融入不进去。 在他学会了法语之后才学的英语,再后来,他又学了些德语、葡萄牙语和阿拉伯语等,总之,非洲各国的官方语言,他谈不上全部精通,但简单的对话还是没问题的。 作为黄种人,想要融入到黑种人当中,他就得付出比别人多得多的努力,他只有变得比周围人更狠,更厉害,才能得到周围人的接受和尊重。 每次战斗,他都要提枪冲在最前面,每次活捉了俘虏,他都要第一个拿起,割断俘虏的喉咙。 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他做的事,看起来都是他自己的选择,而实际上,他根本没得选,为了生存。 等吴尽欢把课文读完,教室里静得鸦雀无声,人们看着他的眼神,都带着陌生和茫然。 以前,在班级里英语学得最差的吴尽欢,竟然能把英语课文读得这么熟练,这太不可思议了。 同桌的女学生突然站起来,说道:“老师,吴尽欢是瞎读的,他的很多发音我都听不懂,和老师教的发音也不一样。” “是啊,当着老师的面瞎读,太过分了……” 学生们听不太懂他的伦敦腔,但身为英语老师的班主任又哪能听不懂?她老脸一红,向吴尽欢摆摆手,说道:“坐下吧。” 吴尽欢坐下后,她又禁不住好奇地问道:“假期时,家里给你请外教了?” “网上外教,很便宜的。” “哦。”班主任了然地点点头,难怪呢,吴尽欢的英语会进步这么大,看来这个假期在家里没闲着啊。 她说道:“虽然英语有进步,但不能骄傲,继续保持。”说完,班主任没理会其他告状的学生,继续上课。 对于吴尽欢的‘发音不准’,老师连一个字都没提,反而还让他继续保持,这无疑是肯定了他的英语发音。 周围的学生们纷纷向他投去诧异的目光,尤其是坐在最后面的孙黎明,看向吴尽欢的眼神,几乎都是带着火光的。 好不容易熬完一节课,吴尽欢再忍不住,大步流星地向外走去。 他去到卫生间,好一顿洗脸,这才感觉清醒了一些。 洗过脸后,他回往教室。 门是虚掩着的,他不疑有他,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在他推开教室门的瞬间,一只黑板擦从门顶上掉落下来,不偏不倚,正砸在他的头顶。 黑板擦不沉,砸在头上也没什么,不过上面都是粉笔灰,掉在他头顶的瞬间,噗的一下,一大团的粉笔灰炸出,将他的头发瞬间染得花白,紧接着,黑板擦又掉到他的肩头,连带着,衣服也被染白好大一片。 教室里响起哄堂大笑声。 吴尽欢愣了愣,也笑了,弯腰把落地的黑板擦捡起,放到黑板下面的格子上,他又拍拍身上的衣服,不拍还好点,这一拍,白灰散出,呛得他自己都治咳嗽。 见状,教室里的笑声更大。 吴尽欢无奈地摇摇头,边把校服外套脱下来,边环视教室里的学生,说了一句:“调皮。” 闻言,很多轻笑的学生都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吴尽欢在哄笑声中,转身走出教室,到了洗手间,把校服脱下来,用水阴湿了,再把上面的粉笔灰擦掉,而后,他又冲了冲头发,感觉把头顶的粉笔灰洗得差不多了,这才作罢。 这些事,在他看来,就是小孩子的恶作剧,不伤大雅,他不生气,他怎么能和一帮孩子斤斤计较呢? 不生气,他真的一、点、也、不、生、气! 吴尽欢抬起头,看镜子里的自己脸色有些阴沉,他嘴角勾起,硬挤出一个大大的微笑,然后提着校服,回往教室。 推开虚掩的教室门,他直接走了进去。 刚走进来一步,就听嘭的一声,塑料水盆砸在他的头上,紧接着,哗的一声,小半盆的水都浇到他的身上。 吴尽欢的身子僵住,站在原地,脸上还保持着僵硬的微笑,水珠子顺着他的头发、下巴、衣角、裤腿滴滴答答的向下流淌。 教室里的哄笑声更大,坐在第一排,个子不高的那个男生边夸张地拍桌子大笑,边断断续续地说道:“吴尽欢,刚才粘了一身粉笔灰,这回好,都洗掉了……哈哈……” 吴尽欢点点头,向四周望了望,见门后有一只铁皮水桶,他走了过去,把水桶拎起,然后走到那名男生近前,问道:“陶伟,你觉得这个事儿,它好笑吗?” “好笑啊,怎么不好笑?哈哈……” “嗯。”吴尽欢舔了舔嘴唇,二话没说,猛然把手中的水桶高高举起,对准那名男生的脑袋,大半桶的水全部浇了下去。 “啊……” 男生的同桌发出一声尖叫,连连向旁闪躲,但大半边的衣服还是被波及到,淋了个透心凉。首当其冲的陶伟更惨,从头到脚,全都湿透了。 顿时间,教室里再无一点声响,静得鸦雀无声。 在场的学生们,都惊呆吓傻了,目瞪口呆地看着吴尽欢。 在他们印象里,吴尽欢从来都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每次被欺负的狠了,他偶尔会扔下狠话,说把校外的小混混找来堵他们,但每次他也没真把校外的小混混找来。 没想到这次,他竟然反击了。 吴尽欢提着空空的水桶,看着呆坐在椅子上,如同落汤鸡的陶伟,笑吟吟地问道:“这回,你还觉得这个事儿有意思吗?” 别看陶伟个子不高,但性情很酸,常常一言不合就和人打起来了,他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欺负? 他嗷的怪叫一声,腾的站起来,怒视着吴尽欢,叫道:“我妈……” 他话还没说完,吴尽欢把空水桶直接扣在他的脑袋上,紧接着,一拳抡了过去。 咚! 这一拳,结结实实地砸在水桶上,铁皮水桶顷刻之间被打凹进去好大一块。 陶伟刚刚站起来的身子也随之被打坐回椅子上。 吴尽欢一头摁住水桶,让陶伟的身子趴在书桌上,另只手抓起他的文具盒,向水桶上连砸。 从来都是老子欺负人,什么时候老子被人欺负过? 从来都是人们怕我,我什么时候怕过人? 吴尽欢面无表情,只是不断的将文具盒狠狠砸在水桶上。 嘭嘭嘭的闷响之声不绝于耳。 时间不长,水桶已被砸凹得不成形了,扣在水桶里的那颗脑袋,都不知道被砸成什么样了。 “笑啊,怎么不笑了?” 文具盒在他手里,已经由长条形砸成了u形。他把文具盒狠狠扔在地上,放开陶伟,环视教室里的学生,扬头说道:“笑,都继续笑啊!” “吴尽欢,你疯了?”坐在第二排的一个男生站起身,抬手怒指着吴尽欢,厉声叫道。 “疯你妈!”吴尽欢想都没想,抡腿就是一记侧踢。 嘭! 他的脚尖点在那名男生的胸口,男生站立不住,仰面而倒,与他的同桌一并摔到地上,把同桌的女学生重重砸在身下。 男生的痛叫声、女生的尖叫声,一并响起。 吴尽欢走了过去,随手抓起那名男生的椅子,高高举起,对准他的脑袋,狠狠砸了下去。 好在吴尽欢还没有失去理智,如果这一椅子真砸在男生的头上,估计男生的脑袋都得被砸开瓢。 啪! 椅子砸在男生脑袋旁边的地面上,瞬间破碎,飞溅的木头渣子将男生的脸颊都划开一条细小的血口子。 看也没看他一眼,吴尽欢环视教室里的学生,面无表情地问道:“是谁做的?站出来。” 静!偌大的教室,数十名学生,无一人说话。 吴尽欢猛然一脚踹出去,踢在旁边的一张桌子上,两张紧挨着的书桌并排滑了出去,撞到另一侧的书桌,发出嘭的一声闷响。 “是谁做的?站出来!” 自己的书桌被吴尽欢踢飞,坐在椅子上一男一女两名学生,身子都是僵硬的,一声都不敢吭,眼中皆蒙起一层水雾。 他们只是学生,搞个恶作剧,可以,合伙欺负个人,也可以,但在‘发了疯’的吴尽欢面前,他们当真是屁都不敢放一个。 这时候,坐在后排的孙黎明站了起来,他一手抓住身后的椅子,怒视着吴尽欢,大声说道:“是我做的,你能把我怎么的?” 吴尽欢的目光落在孙黎明身上,迈步径直地走了过去。 当他快要走到孙黎明近前时,后者猛然把椅子抡了过去。 吴尽欢提腿就是一脚。他的脚正踢在椅子上,咔嚓一声,椅子破碎开来,不等孙黎明回过神,吴尽欢一拳打中他的肚子。 就这一拳,便让孙黎明整个身子佝偻成一团,倒在地上,浑身上下直哆嗦。 吴尽欢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子,如同拽死狗似的把他拽到窗户近前,他推开窗户,手臂用力一提,孙黎明的身子已被他提上窗台,整个上半身几乎都探到窗台之外。 第12章 告别过去 孙黎明什么时候见过这个,他先是看眼身下的悬空,紧接着,双手死死抓住吴尽欢的胳膊,尖声叫道:“放开我,快放开我……” “你真要我放开?”说话时间,吴尽欢揪住他衣领的手指慢慢松开一根,接着,又松开一根。五根手指,只剩下三根还揪着他的衣服。 孙黎明见状,脸都吓白了,变了音的尖叫道:“拉我回去,快……快拉我回去……” “好玩吗?”吴尽欢好奇地问道。 “不……不好玩……” “下回还玩吗?” “不……不玩了……” “可我还没玩够呢!”吴尽欢说话时,将胳膊又往外面伸了伸,这时候,孙黎明已只剩下两条腿还搭在窗台上,连都悬空了。 他死命的抓住吴尽欢的手腕,死命的尖叫着。 这时候,坐在前排的一名女生跑到吴尽欢身旁,急声说道:“吴尽欢,你快把他拉回来!” 吴尽欢扭头看眼那名女生,正是班级里最漂亮的女学生,如果记忆没错的话,她应该叫张彤。 见吴尽欢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张彤忍不住打了个冷颤,回避他的目光,微微垂首说道:“你……你闹够了吧?快把孙黎明拉回来!” 她怕他! 吴尽欢惊奇地发现,她对他的恐惧,不是现在被他吓的,更像是长久以来,发自于内心深处的恐惧。 他也没真想把孙黎明扔出去,只是想吓唬吓唬他,让他以后少做这种无聊的事。 吴尽欢深吸口气,手臂猛然向后一缩,将悬在外面的孙黎明拉回来,然后将他从窗台上狠狠甩在地上。 孙黎明趴在地上,两腿发软,已然站不起来了。脸色煞白如纸,满头满身全是汗。 刚才,他真以为自己死定了,要大头朝下的摔下去。 当班主任急匆匆走进教室里的时候,教室内已经乱得不成样子了。 课间休息才十分钟,怎么她刚离开会儿就变成这样了? 班主任大声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没有人回话,也没有人敢多看吴尽欢一眼,更无一人敢说是吴尽欢做的。 倒是吴尽欢自己,从椅子上慢悠悠地站起,说道:“老师,刚才我们在教室里做游戏来着。” “做游戏?椅子都碎了两把?”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用了这么多年,木头都糟了,太不结实。” 老师狠狠瞪了他一眼,侧头说道:“班长,你说,究竟是怎么回事?” 班长名叫周毅,一名瘦瘦高高的男生。他先是小心翼翼地看眼吴尽欢,见他也正向自己看过来,他激灵灵打个冷颤,吞口唾沫,说道:“老师,我们……我们刚才是在做游戏。” 知道他没说实话,但班主任也不好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指认班长在说谎,她沉声说道:“你去二零九,搬两把新椅子过来。” 二零九是空教室,里面有很多闲置的桌椅。 班长应了一声,逃也一般的跑出教室。 班主任的目光又落在陶伟脸上。 现在要说最惨的,就属陶伟了,水桶已经从他头上拿掉,但却已是鼻青脸肿,而且从头到脚都是水。班主任皱着眉头问道:“陶伟,你又是怎么了?” 陶伟连看都没敢看吴尽欢,支支吾吾地说道:“我……我刚才在洗手间摔了一下……” 班主任暗暗摇头,只说了一句:“以后注意点。” 是学生们在教室里做游戏,还是在教室里打架,她一眼就能分辨得出来,但学生们都不肯说实话,她也不想立刻深究,等过后再私下里问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经过这十分钟的课间,班级里的气氛变得微妙许多。 依旧没有人和吴尽欢说话,不同的是,以前是嫌弃的,而现在则是怕的。 吴尽欢倒也乐的轻松,就算他在课堂上睡觉,他的那位同桌也不敢再向老师打小报告了。 一上午的时间,一晃而过,中午午休,吴尽欢去到学校附近的便利店,买了一袋面包和一袋鲜奶,拿回教室里吃。 校园生活,和他幻想中的不太一样,他不想把这么长的时间都耽误在这里。 简单的吃过午饭,吴尽欢在心里暗暗琢磨着。 这时,一名男生走过来,小声说道:“吴……吴尽欢,外面有人找你。” 吴尽欢抬头看了那名男生一眼,问道:“谁找我?” “我……我不认识,好像是校外来的。”说完话,男生怯生生地快步走开了,好像在躲避洪水猛兽似的。 吴尽欢笑了笑,慵懒地站起身形,向外走去。 他出了教学楼,向四周望了望,只见不远处有一名打扮得流里流气的小青年正在东张西望。 马原! 小青年的名字在吴尽欢的脑袋浮现出来。他扬头喊了一声:“小马!” 听闻他的叫声,小青年转头,歪着脑袋地看着吴尽欢,皮笑肉不笑地问道:“你谁啊?我认识你吗?小马是你叫的吗?” “是我!认不出我的人,还听不出我的声音?”吴尽欢走了过去。 小青年眨眨眼睛,目光落在吴尽欢脸上好一会,不太确定地说道:“老……老肥?” “嗯。”吴尽欢含笑点点头。 马原的眼睛瞪得更大,绕着吴尽欢走了两圈,难以置信地说道:“我说老肥,你……你这个究竟假期去哪了?怎么瘦这么多?” “去减肥了。”吴尽欢懒得多解释,随口说道。 这个马原,不是什么好货色,吴尽欢之所以会沾上违禁品,和他有直接关系。 马原是李红星的人,吴尽欢以前是怎么和马原搞到一起去的,他的记忆里已经没有这一段了。 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和马原送完货后,总能分到一两瓶的违禁品,刚开始,吴尽欢也不愿意碰,但架不住马原的劝说,什么注射之后多么舒服,多么飘飘欲仙,最后,吴尽欢在半推半就之下,也注违禁品,再之后,就欲罢不能了,毒瘾也越来越大。 “我说得嘛,你小子怎么一下子瘦这么多。”马原抬手,勾着吴尽欢的脖子,向校外扬扬头,说道:“走,去打几杆,顺便给你看看好东西。” “什么好东西?” “看了你就知道了。” 吴尽欢本来不想和他走,但两人的关系终究要做个了断,趁着这次,就彻底断干净吧。 出了学校,穿过两条街,马原带着吴尽欢走进一条小巷子里。 看左右没人,马原从怀中掏出一只文具盒。 见状,吴尽欢笑问道:“小马,你上学了?” 在他印象中,马原可是连小学都没读完就辍学了。 “上什么学?”马原白了他一眼,把文具盒打开,里面撞着的都是一支支的小透明玻璃药瓶,大概有十多支的样子。 马原得意地看了吴尽欢一眼,扬头说道:“怎么样,老肥,这些都是我这段时间攒下来的,让你跟我一起干,你跑去减得哪门子的肥啊?别说我不带你,过两天,还有一批货,咱俩只要跑跑腿,每人起码能分到……”他下面的话没有说完,伸出五根手指头,在吴尽欢面前晃了晃。 “小马!” “嗯?” “我在电话里说的是真的。” “什么真的假的?” “以后,我不想再做了。”吴尽欢缓声说道:“如果你当我是朋友,想找我聚聚,我欢迎,如果找我只为了做这个,那还是算了吧。” 马原诧异地看着他,沉默好半晌,方说道:“老肥,你傻了吧你,你减肥把脑子都减坏掉了?” “我脑子清醒得很……” “行了行了,先别说了,马上就到了。”马原带着吴尽欢走进一条小巷子里的台球厅。 这家台球厅是黑户,外面没有牌面,也没有任何标识。 里面的空间倒不小,三个厅,两大一小,两个大厅里面各摆放两张台球案子,小厅里面摆放着一张案子。 能找到这里玩球的,基本都是老顾客,或者是被老顾客带来的,以附近的学生为主。 吴尽欢以前来过这里,对这倒也谈不上陌生。 马原把吴尽欢领进一间大厅里,里面还有七八个和马原年龄相仿的小青年在玩球。 看到他二人近前,几名小青年纷纷放下球杆打招呼:“小马!” “你带来的是谁啊?” “怎么,都不认识了?”马原乐呵呵地拍拍吴尽欢,说道:“刚才我见到这小子的时候,也被下了一跳,都没敢认。他是老肥!” “老肥?,这才几天没见,咋瘦这么多?” 一干小青年微微围拢过来,上一眼下一眼,在吴尽欢身上打量个不停,好像看到多么新奇的事物似的。 吴尽欢暗叹口气,这些小青年分别叫什么名字,他已经想不起来了,但有一点他是知道的,他们都是混着李红星混的。 “小马,没什么事我先走了。” “哎,老肥,走什么嘛,既然来了,玩一会再走,下午课也别上了,有什么意思嘛!”马原拉着吴尽欢不让他走,周围的小青年也七嘴八舌地说道:“就是就是,现在才想做好学生啊,也太晚了吧。” 马原面色一正,说道:“老肥,说真的,以后你跟着我干,我保你吃香喝辣的!”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我这个人,决定下来的事,不会再改变,说不做,以后我肯定不会再做了。” “我说,你到底怎么回事,有钱你都不赚啊?”说着话,他又把怀里的那只文具盒拿出来,从里面抽出一支玻璃药瓶。 见状,在场众人乐了,纷纷凑过来,笑问道:“今天小马请客呗?” “来来来,大家一起!”马原把手里的那只药瓶递到吴尽欢面前,说道:“老肥,跟我还客气吗?拿着!” 吴尽欢面带微笑,并没有接。 这里,他不想再多待,一刻也不想再待下去。 他转身要往外走,马原不知何时站了起来,死死抓住他的后衣襟,问道:“老肥,你要去哪啊?” “回学校。” “弄完再走嘛!” 马原再次把放在台球案子上的那只小药瓶再次递到吴尽欢面前。 “我和你说过,我已经戒了。” “戒了?是你傻了还是当我傻了?你想戒就戒啊?别扯淡了,快点,我帮你弄!”说着,他动手就挽吴尽欢的袖子。 吴尽欢心烦地向外一挥手,他没觉得用多大力气,马原却噔噔噔地倒退了三步,一坐到地上。 他坐地上没有马上起来,瞪大眼睛看着吴尽欢,质问道:“老肥,你什么意思啊?到底咋的了?” 见到吴尽欢动手打了马原,在场的小青年们都不干了,有好几个人抄起台球杆,另有几人甚至从口袋里摸出弹簧刀,纷纷向吴尽欢围拢过去。 第13章 动手 “小马,我的话,不想再反复的说,懂吗?”说完,他转头看看挡住去路的那些小青年,面无惧色,直接走了过去。 恰在这时,从门外突然走进来一群青年。为首的两人,正是绰号二驴子的孙凯和绰号格格的高航。他在二人的后面,还跟着七、八号人。 “干啥呢,干啥呢都?踩到我们地头上了,过界了吧?”孙凯摇晃着脑袋,大声嚷嚷道。 看到孙凯等人来了,马原立刻从地上站起,随手拍了拍裤子,说道:“呦,是二哥啊,郭老大的伤怎么样了?听说还住院呢?还废了双只手?” “我,马原!”孙凯闻言,立刻炸了,指着马原的鼻子,作势要冲过去。 高航及时把他拉住,这里已经不是他们的地头,确切的说,以前是,但现在不是了,真打起来,他们不占便宜。 他对马原说道:“欢哥是我们的人,我们来把他带走。” “带走?,开玩笑呢!你当这里还是你们的地盘,你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既然哥几个都来了,我看你们今天也别走了,陪着你们郭老大去作伴吧!” 说着话,马原把手机掏了出来,快速按下一串电话号码。 他正要把电话打出去,手中突然一轻,手机已不翼而飞。 他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看着面前的吴尽欢,老脸阴沉,冷声问道:“老肥,你什么意思?” 吴尽欢抛了抛手机,说道:“你们要打,那是你们的事,和我无关,我只问你一句话,以后,能不能别再来找我。” “老肥,你他以为以前跟我做的是什么事?你想不干就不干了?我就算我同意,星哥也不能同意,你他越来越成猪脑子了……” 他话还没说完,吴尽欢已一手机砸在马原的脑袋上。 啪! 马原连带反应都没做出来,一头倒在台球案子上。 吴尽欢一手摁住他的脖子,另只手抡起手机,专砸马原的脑袋,的脆响声,不绝于耳,时间不长,手机在他手中已完全变了形,再看马原,满头满脸都是血,数不清被手机卡出多少条血口子了。 吴尽欢把抓在手里业已变了形的手机丢到一旁,同时放开马原的脖子。随着他松手,马原顺着台球案子,慢慢滑倒在地上,动也不动,已然晕死过去。 淡然地瞥了一眼马原,吴尽欢不满地低声嘀咕道:“好说好商量不行,非要让我动手,这不是骨头嘛!”说着话,他看向对面的那些小青年,问道:“你们也不想让我走吗?” 人们面面相觑,顿了片刻,纷纷反应过来。 一名小青年突然怒吼一声,抡起手中的台球杆,对准吴尽欢的脑袋,恶狠狠砸了过去。 吴尽欢向旁闪身,啪,台球杆砸在墙壁上,应声而断。不等对方再出第二招,他箭步上前,借着身体的冲劲,一拳正中对方的面门。 啪! 那名青年嗷的怪叫一声,口鼻窜血,连门牙都断了两颗,仰面倒在地上,双手掩面,疼得满地打滚。 见状,对面的那群小青年一拥而上。 孙凯两眼放光,侧头喝道:“兄弟们一起上,给我打!” 说话之间,他一马当先的向前冲去。不过他路过吴尽欢身边的时候,后者出手如电,揪住他的衣襟,借力使力,向后一甩,孙凯一头向后扑了出去。 在地上滚了两滚,他才停下来,他一轱辘站起身,怒视着吴尽欢,大声质问道:“胖子,你干啥?” “这是我的事,和你们没关系,都滚蛋!” 这两拨人,无论哪一拨,吴尽欢都不想再和他们产生任何瓜葛,这次的事,本就和孙凯他们无关,若是得了他们相助,欠下人情,以后想甩也甩不掉了,何况,他自己完全可以搞得定,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出手相助。 孙凯忿忿不平,冲着高航大声说道:“,好心当成驴肝肺,格格,我就说我们不该来,你把他当成兄弟,可他把咱们当成!” 高航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吴尽欢。 此时,吴尽欢已经和那群小青年打到一处。他一个人,对方有六、七号人,他赤手空拳,但对方可都拿着家伙,不是台球杆就是。 但看场面,吴尽欢非但不落下风,反而像风卷残云似的,只一走一过之前,周围的小青年们无不纷纷倒地。 他的出手,不仅快,而且精准,力道也大,击打的都是人体最薄弱的要害处,只要挨了他一下,想短时间内重新站起来,根本没有可能。 上一次,孙凯和高航等人基本是被吴尽欢身上发生的巨变给震慑住的,吃惊、茫然、不解的分成更大一些,而这一次,他们是真真正正被吴尽欢的身手可震慑住了。 和对方多人打斗,吴尽欢简直如同虎入羊群一般,双方的战力完全不在一条水平线上。 如果他们知道,吴尽欢一直都没有用尽全力,一直都在刻意的手下留情,恐怕他们的下巴都得被惊掉。 马原连同另外那几名小青年,前前后后连两分钟的时间都没到,被吴尽欢一人全部打趴在地,现场哼哼呀呀的呻吟之声不绝于耳。 吴尽欢好像没事人似的,看也没看地上的伤者一眼,直奔孙凯、高航等人而去,随着他走近,众人不约而同地倒退一步,用又惊又骇的眼神看着他。 “看够了吗?” “嗯……” “看够了那就走吧。”吴尽欢分开众人,大步流星地走了出去。 众人稍楞片刻,紧接着,跟着吴尽欢一并出了台球厅。 到了外面,高航三步并成两步,追上吴尽欢,问道:“吴……欢哥,上回跟你说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 “什么事?” “就是你带着我们大家混啊!” “混什么混,能混出钱来吗?能混得出人头地吗?”吴尽欢看看高航,再瞧瞧其它众人,问道:“你们都想像郭正义一样,最后躺在医院里,成为半个残废?” 孙凯闻言受不了了,大声说道:“义哥是我们老大,你这么说义哥……” “那你就去跟着义哥混,别跟在我后面。” “你……” 高航瞪了孙凯一眼,示意他闭嘴。他对吴尽欢道:“这次你打伤了李红星这么多人,他一定不会善罢甘休,肯定会来找你的……” “那就让他来好了。”在他们眼里,李红星或许是个了不得的大人物,但在他眼里,李红星连小鱼小虾都算不上,如果他真想变成自己的一个麻烦,他并不介意把这个麻烦亲手解决掉。 对吴尽欢,吓唬不行,软的也不行,简直就是属滚刀肉的,油盐不进,软硬不吃。高航那么精明的一个人,现在也拿吴尽欢没辙了。 吴尽欢看看手表,已经一点多,下午的第一节课是赶不上了,他改变方向,向前方路口的左手边走去。 高航再次追上他,问道:“去哪?” 吴尽欢闭了闭眼睛,不胜其烦地说道:“网吧!你们该干嘛就干嘛去,别跟在我后面行吗?” 高航还要说话,孙凯拉了拉他,说道:“格格,算了,人家都烦我们烦成这样了,还有什么好说的!”说着话,他狠狠瞪了吴尽欢一眼,拉着高航,快步走开。 见他们终于走了,吴尽欢松了口气。 他去到学校附近的一家黑网吧,里面的人不多,他选了一台靠里的电脑,打开。 网吧电脑里的内容很丰富,桌面上有好几个文件夹,有电影的,音乐的,还有游戏的。 电影的文件夹里,有很多都是电影。吴尽欢对这些没什么兴趣,他打开游戏文件夹,里面的游戏倒真不少,国内的国外的,一应俱全。 在众多游戏当中,他还找到一个熟悉的游戏,完美人生。 在前世,他唯一玩过的一款网游就是完美人生,现在再次看到这款游戏,他心里突然有种莫名的感触。 以前的账号,他不敢再用,随即重新注册了一个新账号。 进入游戏,他轻车熟路地跑出安全区,在野外,他找到了一个npc。 点在npc身上,对话框弹出。 “你好,先生,我们又见面了。” 吴尽欢十指如飞,在键盘上快速敲下一串英文:“你还记得我?” “不!我对每个来找我的人都会这么说。” 看罢,吴尽欢笑了。这个npc,可算是吴尽欢热衷这款游戏的主因。 在游戏的后台,这个npc应该是连接着人工智能软件,和玩家可以进行对话,而且同样的问题,他总是有好几个答案。 对于别的玩家来说,npc就是个完成任务的媒介,过来之后,在对话框上的任务栏里随便点点就走了,像吴尽欢这么无聊,肯和npc对话的,恐怕也没几个。 “以前,我见过你,在另一个账号上。” “唔……那个账号呢?” “我现在已经不用了。” “那真可惜。” “你会中文吗?” “真抱歉,我还没有学会。” “我无聊吗?” “或许是吧。” “以前我问过你同样的问题,你说我是个温柔的人。” “现在的你也是。” “谢谢你陪我聊天。” “我的荣幸。” “是谁制造了你?” “呃,这个问题,让我很难回答。” “转告你背后的制作团队,让他们尽快帮你学会中文。” “我会转达的。” 在和npc的聊天中,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间,已快到下午两点。 吴尽欢退出游戏,下机结账。 回到学校,刚好赶在第二节课之前。 对于他缺席了一节课,班级里的学生谁都没多说什么,或者说,经过上午的那次事,现在已没人敢对他多说什么了。 这几天,吴尽欢的日子过得很平静。 早上依旧是四点起床,到公园练功,七点回家,吃完早饭,八点到校。 吴尽欢以前在学校里过什么样的生活,他不知道,总之现在,他已经成了被全班同学孤立的那一个,确切的说,是同学们看他的眼神,都像是看个怪物。 对此,他倒没什么难过的,在他的眼中,周围的同学都是群半大孩子,和他的代沟太大,他们谈论的话题,他根本插不上嘴,不是说这个明星,就是说那个游戏,或者电影电视剧什么的,他想,他即便倾尽全力,也很难融入到他们当中。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这天放学,吴尽欢刚出校门,就见高航从街道对面快步走过来。 才消停没两天,怎么又来了! 等高航走到自己近前,吴尽欢说道:“我已经说过了,我不会再回去,更不会和你们一块混!” “欢哥,出事了!”这次,高航面色凝重,看着吴尽欢的眼神,透着焦急。 第14章 营救 “怎么了?”吴尽欢不解地问道。 “二驴子被李红星抓了。” 吴尽欢扬起眉毛,问道:“好端端的,李红星抓二驴子干什么?” 高航说道:“是因为上次的事。” 吴尽欢微微皱眉。 高航继续说道:“上次你打了李红星的人,我们也有在场,李红星认定了是我们到他的地头上找茬。这次二驴子落到他的手里,肯定好不了!”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二驴子被李红星抓了,你应该去找警察,不应该来找我,这事我管不了!”说完,他侧了侧身,绕过高航,继续往前走。 “警察根本不会管我们的!” “那是警察的问题,而不是我的问题!”吴尽欢头也不回地说道。 “你是不是真的要见死不救,你是不是要眼睁睁看着二驴子也和义哥一样,被李红星挑断手筋、脚筋,变成废人?” 吴尽欢前行的身形顿了顿,轻叹口气,回头说道:“我已经说过了,你该去找警察!” “如果警察肯管我们的事,我还来找你做什么!”高航正色说道:“这事,本就是因你而起的,你现在要撒手不管了?” 你他是赖上我了!吴尽欢懒得理他,继续往前走。 听闻后面的脚步声,他加快脚步。 他走得快,高航也跟着走得快,他走得慢,高航也跟着走得慢,就是不远不近地跟在他的身后。 吴尽欢被他磨得没办法了,终于停下脚步,转回身,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着他,问道:“高航,你到底想怎样?” “如果你不肯出手,我就跟着你去你家,问问阿姨,这事到底归不归你管!” 吴尽欢从来没见过这么赖的人,属牛皮糖的,粘身上就扣不下来了。 他沉吟片刻,摇头笑了笑,问道:“知道二驴子被李红星关在哪吗?” 高航闻言,眼睛顿是一亮,急声说道:“在星星舞厅!” 星星舞厅?这叫什么鬼名字!吴尽欢问道:“确定?” “二驴子就是去星星舞厅碰到的李红星,现在他肯定还在星星舞厅里。” “有多远?” “很近的!” “带路吧。” 高航连忙答应一声,边走边掏出手机,拨打电话。吴尽欢摁住他的手,问道:“做什么?” “打电话把兄弟们都叫过来啊!要救人,怎么的也得多找些人手过来!” 吴尽欢说道:“不用。” “啊?” “都是累赘。” 高航闻言傻眼了,呆呆地看着吴尽欢,好久回不过来神。 吴尽欢接着补充一句:“也包括你在内。” “……” 以前的吴尽欢,窝囊的令人讨厌,而现在的吴尽欢,则是嚣张的更加令人讨厌。 星星舞厅,距离十一中不算远,只隔了两条街区,属李红星的地头。 等到了星星舞厅后,吴尽欢对身旁的高航说道:“没你的事了。” “你……你不让我跟你进去?” “你能帮我做什么?”吴尽欢瞥了他一眼,而后,大步流星地走进舞厅的大门。 舞厅最高峰的时候,是在晚上,现在只是傍晚,里面的客人不多,空荡荡的,灯光也很明亮。 吴尽欢刚进来,便有两名小青年迎上前来,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吴尽欢,你他还敢来这……” 他话音未落,吴尽欢已一脚踹了过去,脚底板正蹬在对方的脸上。 那名青年身子打着横,仰面到底,发出嘭的一声闷响,当场便晕了过去。 “长着人样,却不会说人话。”吴尽欢目光一转,看向另名青年,问道:“你会说人话不?” 那名青年都傻了,看着吴尽欢,呆呆地点下头。 吴尽欢向他笑了笑,说道:“我要见星哥,是你带我走呢,还是你叫星哥出来?” 还没等青年接话,就听舞厅里端有人哈哈大笑道:“老肥,我可算把你给等来了!” “是李红星!” 高航的话音从吴尽欢的背后传来。 吴尽欢翻了翻白眼,跟我进来干什么,等会真动起手来,我还得分心照顾你。 他没有理会背后的高航,看向舞厅里端走出来的那群人。 对方大概有接近二十号人,为首的一位,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身材魁梧高大,梳着中分,模样也生得不错,起码是五官周正,相貌堂堂。 和他们一起过来的还有一位,鼻青脸肿,身上血迹斑斑,正是落到李红星手里的孙凯。 李红星走到吴尽欢的近前,站定,乐呵呵地看着他,说道:“小马说你瘦得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我还不太相信。” “现在相信了。”吴尽欢笑问道。 “嗯,事实摆在眼前,也由不得我不信了,哈哈……”说着话,李红星仰面大笑两声,紧接着,他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目光扫了一眼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青年,说道:“老肥,以前我们合作的不错啊,我觉得我待你也不薄,你哪次帮我送货我少给你了?怎么就突然不做了呢?” “不想做了。”吴尽欢耸肩。 “给我个面儿,再帮我做几次,做完这几次,以后你想去哪,我都不管了。”李红星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吴尽欢摇头,说道:“我决定了的事,就不会再改变。” 李红星看着他许久,噗嗤一声乐了,问道:“既然你不想做了,还来这里找我干什么?” 吴尽欢向被打的已快不形的孙凯努努嘴,说道:“看来,星哥没少‘照顾’二驴子,气也出得差不多了,让我带他走吧。” 李红星眨眨眼睛,哈哈大笑起来,说道:“既然你开口了,这个面儿我肯定得给,但我开口的事,这个面儿,你给不给呢?” 原本耷拉着脑袋的孙凯缓缓抬起头来,颤声说道:“胖子,不能……不能答应他们,粘上……粘上违禁品,你就完了……” 李红星瞥了孙凯一眼,冷笑出声,目光扫了扫架住孙凯的那两名青年。二人会意,把孙凯狠狠摁倒在地,对着他又是一阵拳打脚踢。 吴尽欢没有看孙凯,他微微眯缝起眼睛,与李红星对视,问道:“为什么一定是我?” 他想不明白,自己现在的身份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李红星那么多人不找,为什么非要选中自己帮他运毒。 李红星笑吟吟地说道:“老肥在市局不是有熟人吗?现在这世道,有熟人,就好办事。” 原来如此!李红星打的是这个注意。 他知道自己和冯继中以及市局长冯正雄的关系,自己帮他,真出了事,有这层关系在,无论是冯正雄还是冯继中,都会想办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李红星所受到的牵连也会降到最低。 难怪他会揪住自己不放,原来是看重了这个。 吴尽欢深吸口气,说道:“刚才二驴子的话,也正是我想说的话,违禁品,我以后不会再碰。” “什么违禁品,说得那么难听,咱们卖的就是药,治癌症的药。” 吴尽欢懒得与他废话,说道:“星哥开口的事,我不会答应,但人,我今天要带走。” 李红星与吴尽欢对视许久,笑了笑,点点头,说道:“人就在这里,你想带走,就带走吧,我还有事,你在这里慢慢玩。” 说着话,他看向四周的手下人,故意大声说道:“都是自家兄弟,好好‘招呼’着。” 说完,他又对吴尽欢别有深意的一笑,迈步向外走去。 只要他不在场,这里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与他无关,就算警察找到他的头上,也奈何不了他。 李红星是走了,但他的手下人都没走,还在对倒地不起的孙凯猛踢猛踹。 “别打了,你们快住手!”高航大急,冲着众人喊道,他作势要跑上去,不过被吴尽欢紧紧拉住胳膊。 这时候,一名光头青年从人群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一把长长的西瓜刀,他来到孙凯近前,站定,示意周围的同伴停手,并把孙凯摁住。 他拿着西瓜刀,故意绕着孙凯走了一圈,而后把刀刃在孙凯的胳膊上比量了几下,转头对吴尽欢一笑,说道:“就从这切吧!老肥,你看怎么样?” 吴尽欢没有说话,乌黑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光头青年,眼中射出的光芒好像两把刀子。 光头青年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但看看周围的同伴,己方有这么多兄弟在,还怕吴尽欢一个人不成? 他乐呵呵地说道:“老肥,你说你非要和星哥斗,你能斗得过星哥吗?连郭正义都被星哥给废了,你还能比得过郭正义?听我一句劝,以后就跟着星哥混,咱们兄弟,早晚会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吴尽欢没有说话,只是迷离的眼睛越来越清明,蒙在眼眸上的那层迷雾似乎也渐渐消失,黑眸越发的明亮。 见他还不肯服软,光头青年耸耸肩,再无二话,举起手中的西瓜刀,对准孙凯的胳膊,准备全力劈砍下去。 也就在他抡刀的瞬间,一只黑影直奔他的脑袋飞去。 啪! 光头青年被那道黑影砸得一踉跄,斜着退出好几步,他下意识地抬手捂着自己的脑袋,低头一看,落在地上的是一只又破又旧的老款手机。吴尽欢的手机。 他还没回过神来,吴尽欢已然箭步冲到他的近前,双掌向上推出。他的速度太快,快到光头青年以及周围的众人都来不及做出反应。 嘭! 他的双掌推在光头青年的下巴上,让光头青年的身子都向上弹飞起来,他人还没有落地,吴尽欢擎起的双掌又用力砸了下去。 嘭!又是一声闷响,光头青年重重地摔落在地板上,人在地上佝偻几下,紧接着,哇的一声喷出口血水。 吴尽欢提腿将他踩在脚下,环视周围的众人,一字一顿地问道:“还有谁?” 时间仿佛静止了似的,停顿了那么两三秒钟,接着,舞厅内一下子炸锅了,在场的众青年各自操起家伙,一并向吴尽欢冲了过去。 吴尽欢将踩住光头青年的脚用力向外一踢,后者的身子贴着地面,横着向前滑出,迎面冲过来的两名青年闪躲不及,被滑过来的光头青年绊了个正着。 他二人惊叫出声,由抡刀往前跑,变成举刀往前扑。吴尽欢出脚如电,连续两脚点了出去,脚尖不偏不倚,正中二人的面门。 咔、咔!鼻梁骨折断的声音清晰可闻,两名青年倒地后,扔下片刀,双手捂脸,疼得满地打滚,猩红的鲜血顺着他俩的手指缝隙汩汩流淌出来。 吴尽欢身形提溜一转,如鬼魅般闪躲开侧面砸过来的一把椅子,他随手抓起一名倒地的青年,单臂抡了出去。 第15章 嗜血的恶魔 直到现在,吴尽欢的体力都和前世相差甚远,若是打持久战,他根本坚持不住,只能凭借爆发力,以最快的速度来结束战斗。 被他抡出去的青年撞进人群里,倒下三、四名青年,吴尽欢不给他们重新爬起的机会,箭步蹿上前去,一走一过之间,操起一把实木椅子,对准一名正要爬起的青年,狠狠砸了下去。 嘭!咔嚓…… 椅子砸在青年的脑袋上,后者声都没吭一下,当场晕死过去,从他头顶流淌出来的鲜血,顷刻之间便把他的脸染得通红。 手中的椅子破碎开来,吴尽欢手持两段椅子腿,对周围攻上来的青年狠砸一通。 嘭、嘭!咔、咔! 椅子腿砸在人们身上的闷响声以及骨头折断的脆响声,不绝于耳。 趁着吴尽欢和李红星的手下打成一团的空档,高航冲到孙凯近前,把他从乱战的人群里拽了出来。 “二驴子,你怎么样?” 孙凯打小就是个野孩子,从小打到大,很少有完好无损回家的时候,称得上是皮糙肉厚。别看他现在的模样很惨,鼻青脸肿,一只眼睛都肿成一条缝,但骨头未伤,内脏也无损。 他先是在地上缓了一会,然后在高航的搀扶下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看眼正在人群中恶战的吴尽欢,他二话不说,从地上捡起一只酒瓶子就冲了上去。 进入人群里,他一酒瓶子抡出去,正砸在一名青年的头顶上。 啪! 那名青年应声倒地,他拿着半截酒瓶子,用力向旁一挥,酒瓶的碎口在另一名青年的脸上划过,那人啊的怪叫一声,满脸是血,踉跄而退。 正在打斗中的吴尽欢看眼孙凯,暗道一声不错!受了这么重的伤,没有在旁躲着藏着,还能咬着牙硬上,这种刚烈的性子他很喜欢。 他垫步上前,把从孙凯身侧偷袭过来的青年一脚蹬飞出去,到了他近前,他吁了口气,问道:“你怎么不跑啊?” “你来救我,我不能扔下你不管!”孙凯虽然疼得浑身直哆嗦,站在那里身子都直打晃,脸上更是伤得连原本的模样都认不出来了,但他的语气却很坚定。 你能自保就不错了,还来管我?真是不自量力! 吴尽欢本想挖苦他两句,但话到嘴边,怎么也说不出口。 “以后没什么事,就跟我一块锻炼吧!”说完,也不等孙凯回话,吴尽欢扑向一名迎面而来的青年,嘭的一声,二人一并摔倒在地,吴尽欢骑在他的身上,双手抓住对方的双耳,抬起,砸地,再抬起,再砸地。 嘭嘭几下过后,那名青年头下的地砖上,已经全是血。 不要和吴尽欢讲什么手下留情,既然已经动了手,就再无余地,不能把对方打倒下,那么倒下的就是他自己。 原本还有两名青年要冲向吴尽欢,但看到他把同伴的脑袋当成破布娃娃一样向地上猛撞,二人心头一寒,不约而同地倒退了两步。 感觉身下的青年已彻底失去反抗能力,吴尽欢这才从他身上慢慢站起,他转头看向旁边的两名青年,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垂着血迹斑斑的双手,迈步走了过去。 随着吴尽欢的逼近,两名青年一退再退,直至退到墙壁处,再无路可退为止。 二人对视一眼,一同咆哮出声,抡刀向吴尽欢头顶劈砍过去。吴尽欢脚下滑步,身子横移出去一米多远,当两名青年从他身侧掠过时,他一记手刀反劈回去。 这记手刀正中一名青年的后脖颈,前冲的惯性加上吴尽欢的一击之力,让那人的身形都向前飞扑出去,人在空中便已经昏死,落地时,砸在一张圆桌上,连人带桌子摔成一团。 另名青年眼瞅着同伴倒地不起,吓得再不敢恋战,扭头要跑,吴尽欢已不可思议地追到他的背后,一脚踹出,正中他的膝弯,青年单膝跪地的同时,能清楚听到骨骼的破裂声。 吴尽欢走到他的身侧,从肘臂横击过去。 青年的身子横飞出去,落地时,满脸都是血,连带着,还吐出两个后槽牙。吴尽欢走上前去,对准他的脑袋,又是一脚。青年的身子在地上滑出好远,直至撞到墙壁才停下来。 舞厅里,已无人再打斗。 剩下的几名青年,呆呆地看着吴尽欢,拿着武器的手都在哆嗦个不停。 孙凯和高航也同样目瞪口呆地看着吴尽欢,直到现在他二人才算明白,上次吴尽欢和他们动手的时候,是有多么的手下留情。 打斗当中,吴尽欢简直如同嗜血的恶魔,把对手打倒在地,不算什么,他要一直把对手打得彻底失去抵抗能力,打到晕死为止。 不知过了多久,吴尽欢终于收脚,不再向对方的头上猛提,他撩起眼帘,看向余下的几名青年时,那几人同时有种感觉,一股恶寒之气从自己的脚底板升起,蹿过全身,直冲发梢。 众人再无与吴尽欢动手的勇气,扔掉手中的武器,妈呀一声纷纷向外跑去。 见状,吴尽欢耸耸肩,他走到坐在地上的孙凯近前,问道:“怎么样?还能走吗?” 孙凯抬起头,用一只还能睁开的眼睛看着他,问道:“你刚才说的,是真的吗?” 吴尽欢怔了一下才明白他问的是什么,嘴角勾起,笑了,说道:“我说话算话。”说完,他拍下孙凯的肩膀,向外走去。 高航和孙凯不约而同地问道:“你去哪?” 吴尽欢头也不回地说道:“我不喜欢麻烦,既然麻烦来了,就得把它彻底的解决掉。” 高航和孙凯对视一眼,后者费力地站起,在高航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走出舞厅。 李红星本以为今天的事十拿九稳,就算吴尽欢不肯乖乖就范,但有自己的十多号兄弟在,他也别想走出星星舞厅。 他离开后,直接去了花季ktv。 在这里,他已经和人约好了,对方名叫叶阳,他手中的那些违禁品,正是从叶阳手里进的货。 包厢内,李红星帮叶阳倒了一杯酒,满脸堆笑地说道:“阳哥,最近出货挺快的,一周一千支,根本就不够卖的。” 叶阳白了他一眼,拿起酒杯,喝了口酒,说道:“一周一千支你还觉得不够,以后,恐怕连一千支都没有了。” 李红星一惊,连忙给叶阳满酒,小心翼翼地问道:“阳哥,怎么回事?货款我可一分也没少给啊……” “和你没关系。”叶阳身子向后依靠,幽幽说道:“两年前,省里不是调过来一位张副市长吗?最近他对药监局这一块看管得很严,以后再想弄到货,怕是没那么容易了。” 李红星皱了皱眉,说道:“阳哥以前说过,市长会罩着药监局的,有市长这尊大佛在,还用得着怕他一个副市长?” 叶阳斜眼瞅着他,哼笑出声,说道:“省里派来一个副市长,你还不明白什么意思吗?弄不好,省里都有意用张志安来取代李市长。” 李红星的眉头皱得更深,喃喃嘀咕道:“张志安来f市也有两年多了,以前他也没找麻烦啊!” “这就是他的高明之处,韬光养晦两年多,等根基稳固了,才突然发难。这个人,不简单啊!” “那……那我们怎么办啊?总不能因为张志安,我们的生意就不做了吧!我下面可是有几十口兄弟,张着嘴,等着我养呢!” 叶阳不满地啧了一声,说道:“你急什么?张志安在f市,若是睁只眼闭只眼,随波逐流,大家也都会相安无事,现在他主动找事,碰了本地派系的利益,你以为他能好的了?等着吧!等着看他是怎么死的!” “那……那咱们的生意……” “暂时先放一放,这个时候,就别给上面的人添乱了。” 李红星吧嗒吧嗒嘴,满脸的难色。 叶阳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放心吧,我们受不了张志安,上面的人,更受不了他。等过了这段时间,以后我们发大财的日子还长着呢!” 李红星乐了,拿起酒杯,说道:“兄弟都仰仗阳哥了,来,阳哥,兄弟敬你一杯!干!” “干!” 二人正喝着酒,李红星的电话响了。 他掏出手机,看眼来电,是马原打来的。 “小马,事情处理完了?老肥服软没?” “星……星哥,出……出事了……” “好好说话,慌什么。”李红星四平八稳地坐在沙发上,老神在在地说道。 “兄弟们……兄弟们都被吴尽欢那小子一个人给打趴下了,二驴子也……也被他带走了!” “什么?”听闻这话,李红星脸色顿是一变,不由自主地站了起来。 他当时可是留下将近二十号人,而吴尽欢那边,除了他之外,就只有被打得浑身是伤的孙凯和从来不会打架的高远。 吴尽欢一个人,怎么可能打得过己方二十号人?他是神仙不成? 见李红星接了电话后变色,叶阳不解地问道:“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李红星向叶阳挤出一丝难看的笑,说道:“阳哥,没什么事,我出去接个电话,一会就回来!”说完话,他快步走出包厢。 到了外面的走廊里,他凝声问道:“小马,你给我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吴……吴尽欢就好像突然变了个人似的,我们伤了十多号兄弟,其中大半的兄弟都被他打骨折了!星……星哥,我……我们还是报警吧……” “,报警?你猪脑袋啊!”还报警?跟警察怎么说?说他们逼吴尽欢帮他们运毒,吴尽欢不同意,双方动了手,吴尽欢打伤他们很多人?这不是自寻死路吗? “星哥,不……不报警那……那我们怎么办啊?现在伤了这么多兄弟,都等着去医院呢!” “那就找人送他们去医院啊!”李红星又气又恨,同时还充满疑惑。他问道:“吴尽欢到底怎么回事,他不是很胆小很没用吗?怎么突然打伤我们这么多人?” “我……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怎么了,这个假期之后,他……他就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星……星哥,说……说实话,我……我觉得这小子好像中邪了,当时你没在场,没看到他的样子,好像……好像……” 他好像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词来形容当时的吴尽欢。 邪门了!李红星在心里嘀咕了一声,现在的吴尽欢,让他也拿捏不准了,总之就是感觉这个人变得很邪门。 他沉吟片刻,深吸口气,说道:“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以后没有我的同意,也别再去找吴尽欢。” 第16章 了结 第16章了结 “是……是,星哥!”现在马原对吴尽欢是怕到了骨子里,听李红星这么说,他如释重负地连忙答应。 “行了,你安排一下,把受伤的兄弟都送医院。” “好,可……可是……” “还可是什么?” “可……可是我这没钱啊……”马原的话音越来越小。 李红星翻了翻白眼,沉声道:“我转给你。” 用手机给马原转了一笔钱过去,李红星这才重新回到包房。叶阳看了他一眼,别有深意地说道:“我不会与有麻烦的人合作,红星,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吧?” 李红星满脸堆笑,忙说道:“阳哥,就是遇到点小麻烦,现在已经解决了,以后不会再有问题,更不会影响我们的合作。” “那就好。我们合作了这么久,也算是老搭档了,别让我去另找旁人合作。” “是、是、是,阳哥尽管放心,我这个人,大聪明没有,小聪明还是有一点的,知道一切应以大局为重的道理。” 叶阳呵呵轻笑两声,拿就酒杯,向李红星晃了晃,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和叶阳喝完酒,李红星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 他的家位于市中心的一座高档小区。 今晚他的酒没少喝,连走路都是摇摇晃晃的。 乘坐电梯回到自家门前,他拿着钥匙,开了许久就没能把门锁打开。他吐出口酒气,气急败坏地举起拳头咚咚的砸门,大声嚷嚷道:“我回来了!开门!快点开门!” 这种事,以前也经常发生,他的老婆总会第一时间把房门打开,接他进屋,而今晚,却迟迟没有人给他开门。 敲了好一会,听门内一点动静都没有,李红星气恼地咒骂一声,只好再次拿起钥匙,费了好半天的劲,总算把门锁打开了。 走进屋内,他回手把房门重重关上,发出嘭的一声巨响,以此来表达他的不满。 “你人呢?听不见我在敲门吗?”屋子里面没有点灯,黑咕隆咚的,他正要抬手开灯,突然,客厅里传来男人的说话声:“你说对了,她现在的确听不见你的敲门!” 这突如其来的声音,让李红星激灵灵打个冷颤。 他连忙把电灯的开关打开,随着吸顶灯被点亮,李红星定睛一瞧,只见吴尽欢正端坐在沙发上,而在他的旁边,还躺着一人,脑袋枕在他的大腿上。 这位不是旁人,正是他的老婆,曾卓妍。 此时她双眼紧闭,枕着吴尽欢的大腿,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显然,她不是睡死过去了,而是晕死过去了。 否则的话,她绝不会在他回家的时候,还能这么安静地躺在吴尽欢的腿上。 他做梦也想不到,吴尽欢竟然会出现在自己家里。 他是怎么进来的,又是怎么把曾卓妍的,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出来。 一股浓烈的恐惧感由他内心深处生出,让他不寒而栗,后脊梁骨都嗖嗖冒凉风。 他抑制不住紧张又惊恐的心情,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把她怎么了?” 吴尽欢扬了扬眉毛,缓缓低下头,抬起手来,像一只小宠物似的轻轻曾卓妍棕色的长发,脸上带着温柔又暖暖的微笑,柔声说道:“放心,你的老婆没事,我只是让她睡得深沉一些。” 说话之间,他的另只手伸向茶几,抓起一把半尺多长的水果刀。 水果刀铮亮,在灯光的映射下,闪现出刺眼的寒光。 他把水果刀拿到曾卓妍的头上把玩。抛起,接住,再抛起,再接住。 随着他的动作,李红星的心也跟着一上一下,眼睛都瞪得如铜铃一般,生怕吴尽欢哪下没接住刀子,插在他老婆的头上。 “当然,她现在没事,不代表接下来也没事,她究竟是有事还是没事,得看星哥你啊!” 吴尽欢看都没看不断被他抛起接住的水果刀,蒙着一层雾纱的双眸,始终都是含笑地看着李红星。 “吴尽欢,你……” 吴尽欢的动作突然停止,他拿着水果刀,慢慢挑起曾卓妍的一缕长发,笑呵呵地问道:“星哥,我们之间的事,了了,以后,谁也不欠谁的,谁也别找谁的麻烦,哪怕是见了面,也装作不认识,你觉得行不?” 看着水果刀的锋芒在自己老婆的头上慢慢的来回划动,李红星的心都揪成了一团。 他紧紧握着双拳,看着吴尽欢良久,终于重重地点下头,说道:“好,我就听你的,从此以后,我们之间再无瓜葛。” 原本他就觉得吴尽欢现在变得太邪门,难以掌控,想与他做个了断,现在吴尽欢主动找上门来,他正好借坡下驴,遂了他的心愿。 “星哥是场面人,应该会说话算话的,当然,就算说话不算话,那也没什么,我总会有办法让你付出高昂的代价。” 吴尽欢放下水果刀,轻轻抬起曾卓妍的头,放到沙发上,他顺势站起身形,黝黑的眸子笑看着李红星,问道:“星哥,我帮你把嫂子抱回房里?” “不用。”李红星怒视着吴尽欢,从牙缝里挤出一句。他不知道吴尽欢在自己家里呆了多久,如果不是他的年龄太小,他恐怕真要怀疑他对自己老婆做了什么事。 听闻他的话,吴尽欢无所谓地耸耸肩,他是出于好心,人家不愿意领情,他也没办法。 他旁若无人地走到李红星面前,站定,含笑说道:“看起来,星哥似乎也不太欢迎我,那么,我就先告辞了。” “等一下。”李红星叫住他,他对上吴尽欢的眼睛,心里打了个突,下意识地垂下眼帘,脸色难看地问道:“你,你是怎么进来的?” 吴尽欢勾了勾嘴角,转头瞥了他一眼,说道:“我说,我起码有几十种进来的方法,你信吗?” 旁人这么说,李红星恐怕会忍不住仰面大笑三声,但吴尽欢这么说,他的直觉告诉他,他没有说谎,他真的能找到几十种不同的方法进到自己家里。 太可怕了!吴尽欢带给人的恐惧,是深入骨髓、烙印在心头的那一种,仿佛噩梦一般,挥之不去。 他这辈子见过很多人,和各种各样身份的人打过交道,但像吴尽欢这么可怕、带给他如此强烈不安恐惧感的人,还绝无仅有。 等吴尽欢走到玄关的时候,李红星猛然转回身,再次叫住他。 “你,真的是吴尽欢吗?”这是他最困惑的问题。 “有假包换。”吴尽欢转回头,对他露出符合他年龄的灿烂的笑容。 “你……你不打算为郭正义报仇?”这是他最担心的问题。 “郭正义的死活,又与我何干?”吴尽欢不解地看着他。 “……”李红星一时间竟然无言以对。但令他感到庆幸和长松口气的是,听吴尽欢的话,他没打算帮郭正义报仇,也没打算和自己为敌。这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吴尽欢走了,而李红星却瘫坐到了地上,直到这时他才感觉到冷,原来背后的不知在何时已然被汗水浸透了。 吴尽欢哼着二人转的小调,走出楼门,刚到外面,躲在角落里的孙凯和高航便快步跑了过来。二人异口同声道:“欢哥,刚才我看到李红星回家了。” 现在,不仅高航叫吴尽欢‘欢哥’,连孙凯也跟着这么叫了。 孙凯是个简单又直接的人,他这条命是吴尽欢救下的,他已经打定了主意,以后自己就跟着吴尽欢了,不管他愿不愿意,接不接受,总之,他就是跟定他了。 “我等的就是李红星回家,他不回来,我又和谁去谈事?”吴尽欢淡笑着说道。 “欢哥和他谈妥了?” “嗯,从今以后,再无瓜葛。” 厉害! 孙凯和高航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在心里暗赞一声。 李红星是什么样的人,他俩再清楚不够,他就是属疯狗的,无论是谁,只要被他给盯上了,想甩都甩不掉,但就是这样的李红星,把义哥都废掉的李红星,竟然被吴尽欢两三下就给解决了。 现在,连孙凯都打心眼里佩服他。 “欢哥,你以后有什么打算?”孙凯正色问道。 未等吴尽欢接话,孙凯又道:“不管欢哥以后有什么打算,我都跟定你了!” 他话音刚落,高航也跟着说道:“我也是!” 高航打架不行,但头脑可是一等一的,很有识人的眼光。在他看来,现在的吴尽欢,绝对是个能成大事的人。 看看高航,再瞧瞧孙凯,吴尽欢忍不住揉了揉额头,刚解决了李红星这个麻烦,可新的麻烦又来了,这两人显然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的赖住自己了。 “没什么打算,唯一的打算,就是赚钱。” 孙凯眼睛一亮,喜笑颜开道:“以欢哥的这身本事,想赚钱还不容易?只要欢哥带着我们打垮了李红星,以后李红星的地盘就都是我们的了,光吃保护费都能吃得饱饱的!” “我不想混黑道,不想终日过打打杀杀的日子。”前世,他已经杀过太多的人,从里到外,黑得彻底,不知被全世界多少个国家通缉,连洗白的机会都没有,这一世,他不想再重蹈覆辙。 孙凯闻言,大失所望,除了打架火拼,他这辈子也不会别的事了。 高航倒是能感觉得到吴尽欢对混黑道的排斥,他眼珠转了转,说道:“欢哥,要是想赚大钱,我倒是知道条门路。” “哦?说说看。”吴尽欢来了兴趣,看向高航。 高航说道:“去y市边境做易货生意。” “易货?” “在y市,很多人和他们私下里做易货生意。虽然是不被允许的,实际上,也没人去管。” 孙凯疑问道:“他们能买的起我们的东西?” “没钱,但他们手里有货,是我们买他们的。” “那地方穷得叮当响,他们手里有什么?” “那可多了,像木材、高丽参、水晶、玉石、玛瑙,都是很值钱的。” 孙凯抓了抓头发,嘀咕道:“和他们人做生意,我们手里也得有本钱啊!”义哥不在了,地盘也被李红星那帮人抢的差不多了,现在他们穷的兜里比脸都干净。 高航说道:“不用拿本钱。” 孙凯瞪大眼睛,惊讶道:“黑吃黑啊?” “黑你个头!”高航对吴尽欢道:“欢哥,边境那边,很多生意人都不愿意亲自和那边的人人交易,宁愿出钱找人代替他们去做交易,而且给的钱不少,出一万两万的有,出三万五万的也有。” 孙凯看眼吴尽欢,见他若有所思的没接话,他问高航道:“他们为什么不自己去做交易?” “边境那边,做易货生意的大多都是国外雇佣兵,那些雇佣兵驻扎在边境,说不上哪天就调走了,在他们调走之前,有些人便想着大捞一笔。” “!格格,你说的这个易货生意,等于是拿命去拼啊!” 高航耸耸肩,说道:“大多数的国外雇佣兵还是讲信誉的,也挺可靠,但遇到个别起了贼心的,也只能怪自己倒霉了。不然的话,你以为那些老板脑子进水了,肯出一两万、万的找人代他们去易货?” 孙凯琢磨了一会,摇头说道:“我怎么觉得和国外的雇佣兵打交道,比在道上混还危险啊?” 在道上混,最起码双方还是公平的,你拿板砖,我也拿板砖,你用片刀,我也用片刀,可雇佣兵不一样,人家手里有枪啊,真起了歹念,连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高航没有理孙凯,看向吴尽欢,问道:“欢哥,你看这事?” 一直静静聆听的吴尽欢,终于开口说道:“我看这个易货生意倒是可以去试试。” 每次交易,都能有小几万的收入,虽然算不上大钱,但比普通人的收入要高得多。 当然了,高收入伴随而来的也是高风险。听吴尽欢同意做易货生意,孙凯瞪大眼睛,问道:“欢哥打算什么时候去?” “越快越好。” 另一边的刘智敬小心翼翼地问道:“欢哥,我能不能跟你们一起去?” 吴尽欢眼中突然射出骇人的精光,一字一顿地说道:“和国外雇佣兵做生意,如同和阎王打交道,弄不好就会一命呜呼,你,真的不怕死,真的想和我们一起去吗?” 在边境做易货生意,他确实需要人手,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要的,别的都在其次,最主要得胆子够大。 刘智敬深吸口气,向吴尽欢重重地点下头,语气坚定地说道:“欢哥,我不怕,脑袋掉了,大不了就碗大个疤瘌,没什么大不了的!” “连死都不怕?” “与其浑浑噩噩、窝窝囊囊的活着,还不如拼一下!” 郭正义手下的这些小混混,要么是父母双亡的,要么是父母离异没人管没人问,早早的辍学出来混社会了,他们也都明白,如果光靠他们自己,这辈子都别想出人头地,至于跟着吴尽欢能不能出人头地,谁都不敢保证,但至少能有那么一点希望。 吴尽欢注视刘智敬许久,见他没有丝毫的胆怯和犹豫,他目光渐渐柔和下来,笑道:“好,算你一个!” 这次跟着吴尽欢一同到y市的,除了高航、孙凯、刘智敬三人外,还有五、六个小混混。 他们都抱着和刘智敬同样的想法,与其混吃等死的过完这辈子,不如跟着吴尽欢出去闯一闯。 第17章 易货 y市。 华夏与加蓝国之间的边境城市。 中间隔着一条山岚江,相距最近的地方,连五百米都不到,站在江的这一边,能清楚地看到对岸。 正因为相隔太近,两岸的对比也越发的鲜明,华夏这边,沿江都是高楼大厦,而江的对面,加蓝国则是清一色的围墙和矮小破旧的平房。 高航的表叔名叫王立民,一个三十多岁又一事无成的人,他身材不高,体型偏瘦,皮肤黝黑,其貌不扬。 在客运站见到吴尽欢、高航等人后,王立民很是热情,又是帮买矿泉水,又是帮忙拿行李。 “小哥几个都没吃饭吧,表叔请你们吃冷面。”王立民咧着嘴笑道:“可别怪表叔小气,等表叔有钱了,一定请你们到大饭店!” 吴尽欢对王立民的印象还不错,笑道:“王叔太客气了。” 王立民看得出来,自己的表侄和其他的小青年都以吴尽欢马首是瞻,显然,他是他们当中的头。 仔细打量吴尽欢,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在这群小青年中,算是年龄比较小的,身材稍微有些偏胖,模样倒生得俊秀,特别是那对水汪汪、雾蒙蒙的眼睛,十分的勾人。 “尽欢和航子认识好久了?” “嗯,是认识很久了。”吴尽欢很早就认识高航了,只不过两人没有太多的交集罢了。 “航子最近可是跟我提起你好几次呢,说你身手好,头脑也好,人又够义气!” 吴尽欢乐了,说道:“要说头脑,格格可不输我。” 他能这么快又这么顺利解决学校那边的麻烦,还是靠高航的出谋划策。 “格格?”王立民不知道高航的绰号。 孙凯笑到:“王叔还不知道吧,高航的小名叫格格。” 王立民愣了愣,哈哈大笑起来,高航打小就聪明又早熟,满肚子的心眼,和格格这个绰号实在沾不上边。 他们一行人,就近找了一家当地风味面馆,点了几碗冷面。 吃饭中,吴尽欢直截了当地说道:“王叔,我们来y市,就是为了打工赚钱的,不知什么时候能开始工作?” 王立民面色一正,拿出手机,看看时间,说道:“尽欢……我这么叫你,没关系吧?” 吴尽欢摇摇头。 王立民继续道:“这样吧,尽欢,下午,我带你们去见个老板。” 说着话,他瞅了瞅其他人,又道:“小哥几个不用都跟去,尽欢、航子跟我去就行了。”要是这么多人都跟去,起码还得多打两辆出租车,那可都是钱啊! 孙凯连忙道:“王叔,我跟你们一起去!” 见吴尽欢没有反对,高航也点了头,王立民笑道:“行,凯子也跟我们一起去!” 吃过饭后,王立民先是帮他们安排住处,一间位于破旧小区的老房子,两室一厅。 两间屋子各摆放了两张高低床,正好够吴尽欢八人住的。 环境和条件是都差了一些,但租金很便宜,每个月才三百块钱,吴尽欢等人应付起来也不至于太吃力。 安排妥当住处,王立民带着吴尽欢、高航、孙凯,打车去往城郊。 出租车抵达城郊的一家木材厂停了下来。 王立民付了车资,带着吴尽欢三人走进木材厂内。 木材厂的规模不算大,里面囤积的木材倒是不少,穿着的工人们正在忙碌的工作。 看到王立民等人来了,一名穿着衬衫、西裤、皮鞋的中年人走了过来。 “周老板!”王立民急忙迎上前去,与对方握手。 中年人说了一声老王,算是打过了招呼,而后向吴尽欢三人打量一番,问道:“老王,这就是你找的人?” 没等王立民回话,吴尽欢走上前去,笑道:“是周老板吧,我叫吴尽欢,初次见面,以后还请周老板多关照。” 看他年纪不大,场面话说得倒是不错,听得出来,在社会上的阅历不浅。 “既然你们是老王介绍来的,废话我也不多说了,今晚帮我接收一批木材,酬金五千,没问题吧?”木材厂的老板名叫周玉廷,生得相貌堂堂,红光满面,看起来就像个生意人。 才五千?周玉廷给的酬金和高航当初说的价码差得有点多。 吴尽欢淡笑未语,高航能感觉得出他的不满,向表叔看了过去。王立民干笑着说道:“周老板,五千的酬金是不是有点少啊!” 周玉廷嗤笑出声,说道:“老王,你也不是第一次接触这一行了,其中的规矩你还不懂吗?第一次合作,我肯出五千的酬金已经不少了,这还是看在你的面子上,如果这次做得不错,等下回合作,酬金我再加三成。” 王立民满脸堆笑地点点头,向吴尽欢三人使个眼色,示意他们周玉廷说得没错,第一次合作,大家不知根不知底的,酬金的确要少一些。 高航和孙凯拿不定注意,看向吴尽欢,后者沉吟片刻,说道:“行,周老板,这次就按你的规矩办,酬金五千,不过等下一次,我们的酬金可就不能这么少了,毕竟十来口人等着吃饭,五千块钱,还不够我们兄弟塞牙缝的呢!” 年纪不大,口气倒是不小!周玉廷笑问道:“小兄弟,你们有十多个人?” “是。”吴尽欢回答得干脆。 周玉廷说道:“木材生意,本小利薄,风险也不大,几千的酬金,真不算少了,想要做酬金多的,那就得做宝石生意,一次抽个几万的佣金也很平常。” 吴尽欢心中一动,问道:“周老板做宝石生意吗?” 周玉廷看着他呵呵地笑了,即没说做,也没说不做。 过了片刻,他说道:“今晚九点,我的人会在西江码头等你们,至于具体的地址,老王清楚,到时让他送你们过去就行。” 说完话,他看看手表,对王立民笑道:“呦,老王,我这还有点事,先去忙会,就不陪你们了。” 王立民点头哈腰地说道:“周老板请便,请便!” 周玉廷向王立民随意地挥挥手,又看了一眼吴尽欢,背着手,笑呵呵地走开了。 等周玉廷走远,高航来到王立民近前,说道:“表叔,怎么一次才五千,也太少了吧!” 王立民轻叹口气,说道:“是少了点,但也没办法,毕竟你们初来乍到,什么名气都没有,只能从小慢慢做起。” 在回去的路上,王立民向吴尽欢三人详细讲解一番易货的情况。 帮做易货的佣金,是和交易额直接挂钩的,一次木材生意,充其量几万、十几万的成本,能抽的佣金也就是几千,而高丽参或者宝石的生意,一次的交易额能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佣金自然也是以几万块钱打底的。 周玉廷最常做的是木材生意没错,但私底下,他也做高丽参的生意。 不过像高丽参这种贵重的易货生意,基本都被几个大团伙垄断了,帮周玉廷做高丽参易货的团伙,老大名叫金守业,加蓝国人,他手底下有一大帮兄弟,在y市颇为吃得开。 刚才吴尽欢问周玉廷有没有做宝石生意,显然是想挖金守业的墙角,周玉廷淡笑未语,是笑他不自量力,初生牛犊不怕虎。 以前和金守业对着干的人不少,但现在,那些人都不见了,而金守业还在y市活得好好的呢,从中也能看得出来,这个人的能耐非比寻常。 听完王立民的介绍,高航和孙凯面面相觑,看来在y市帮人家做易货,也不是那么容易的,y市这里早已存在固有的势力,他们再想插足进来,又谈何容易? 高航和孙凯看向吴尽欢,后者说道:“欢哥,你看?” “不要急,慢慢来,我们就先从小做起。”吴尽欢眼帘低垂,若有所思地说道。 “对、对、对!”王立民连声附和道:“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来就想赚大钱,那也不现实,你俩都听尽欢的,咱们从小做起。” 王立民也担心他们不知天高地厚,一来y市就去招惹金守业。 作为y市土生土长的本地人,王立民听说过金守业的很多事,那是个心狠手辣的主,无论是谁,只要惹上了他,都吃不了兜着走。 第18章 规矩 西江码头,位于y市的西郊,按理来说,码头都是白天热闹,晚上冷清,而这里恰恰相反,白天没什么人,等到了晚上,人头涌涌,在码头内外穿梭个不停。 周玉廷在这里安排了数十名工人,还有两艘货船和一艘小船。负责建工的是名三十出头的青年,小眼睛,单眼皮,颧骨突出,塌鼻梁,大嘴叉,身材不高,却挺敦实。 这人名叫李卫东,即做监工,同时又兼任翻译。看到王立民带人来了,他大致数了数,一共八个人。他嘴角扬了扬,说道:“来的人还不少啊!” 他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暗笑,只是做个木材易货,至于来这么多人嘛。 不等王立民和吴尽欢等人说话,他不耐烦地挥挥手,说道:“都上船吧,早点干完,早点回家。” 吴尽欢没有多说什么,率先登上小船。王立民刚要跟上来,吴尽欢向他摆摆手,说道:“王叔,你在岸上等着吧,不用跟我们去了。” 虽说木材易货很少有出事的时候,但万一出了事,多一个人也多一份麻烦。 “这……”吴尽欢他们可是第一次做易货生意,王立民担心他们会做不好。 不等他说话,李卫东已大声嚷嚷道:“别这个那个的了,磨叽什么?船就这么大,装不了那么多人。”说话之间,他已把王立民推到一旁,动作娴熟地跳上小船。 他打量两眼吴尽欢,问道:“你多大?” 吴尽欢挑起眼帘,对上李卫东审视的目光,问道:“我的年龄和我们做的事,有关系吗?” 李卫东嗤笑一声,说道:“年纪不大,说话倒挺冲!你不用和我威风,等见了加蓝雇佣兵,别被吓尿裤子就行!” 吴尽欢乐了,笑得双眼弯弯。我和加蓝国人打交道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撒尿和泥玩呢! 李卫东还要继续说话,孙凯和高航已一前一后上了船,前者走到他旁边,一抬胳膊,很自来熟的把他的肩膀搂住,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哥们,和我们老大说话客气点。” 在李卫东的眼里,吴尽欢属于其貌不扬、再平凡不过的那种人,而这个孙凯却是满身的痞气和戾气,脸上还有两处横疤,一看就不是好招惹的角色。 他本以为孙凯是他们的老大,没想到,吴尽欢才是。 他愣了愣神,对吴尽欢干笑一声,问道:“不知道小兄弟怎么称呼?” “吴尽欢。” “我叫李卫东,你叫我老李就行。”说着话,他把外衣的扣子解开,里面是个鼓鼓囊囊的腰包,他把腰包解下来,递给吴尽欢,说道:“这是八万块的货款,小兄弟点一点。” 吴尽欢接过腰包,打开拉链,里面是八打整整齐齐的百元钞票。看到这么多钱,高航、孙凯等人都有些目光发直,吴尽欢却是满脸的从容,从中随意的抽出一打,手指撵动,十张一数,很快,这打钞票便数完。他把钱放回到腰包里,向李卫东点点头,说道:“没错。” 李卫东有些好奇地看着他,问道:“就数一打,其它的不数了?” 吴尽欢笑道:“周老板的生意做得不小,还不至于占我一百、两百的小便宜吧。” 李卫东闻言,眼睛一亮,这个吴尽欢,年纪不大,心胸倒是宽广,也很明白事理。他点点头,说道:“等交易完了,我再把佣金给你。” 小船驶离码头,直奔江中心而去。 等快到江心处时,对面的江面上传来亮光,两短一长,反复三遍。李卫东拿起手电,以同样的信号回复对面。 时间不长,随着突突突的马达声,前方的夜幕中行驶出来一艘军用巡逻艇。巡逻艇上站立的,都是身穿加蓝雇佣兵装、荷枪实弹的士兵。 李卫东放下手电,不留痕迹地转头向后看了看。 见到加蓝雇佣兵的巡逻艇,无论是高航、孙凯,还是另外那几名小青年,都有些身子僵硬,表情呆滞,目光发直。 其实这也很好理解,以前他们在道上混,遇到的都是小混混小地痞,而现在,他们对上的可是神秘的加蓝雇佣兵。 而且加蓝雇佣兵在易货的时候,杀人越货的事也不是没干过。第一次和加蓝雇佣兵易货,要说心里不紧张,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让李卫东深感意外的是吴尽欢,他由始至终都是一派从容,在岸上什么样,他现在还是什么样,好像这些荷枪实弹的加蓝雇佣兵在他眼中如透明一般。 难怪他能是这些人的老大,单凭这份定力,就很不简单。 时间不长,两船并拢,紧接着,两名身穿西服的人,跳到小船上,身后还跟着雇佣兵,背着ak。 登上小船后,那名领头的西服男打量众人一圈,扬头说道:“出来个管事的!” 这时的李卫东,完全充当起翻译,把对方的话翻译成汉语。 吴尽欢走到他近前,站定,说道:“我管事。” 西服男皱皱眉头,上下打量他一番,从鼻子孔里发出哼的一声。 吴尽欢也不与他多言,把腰包拿出来,打开拉链,让他看清楚里面的钱。 看清楚他腰包里的那些钱,西服男眼眸闪了闪,向吴尽欢伸出手来。 吴尽欢从腰包里拿出一打钞票,放到他手中。 后者看了看手中的一万元,再瞧瞧吴尽欢腰包里剩下的那些钱,他挑了挑眉毛,质问道:“什么意思?不是谈好价了吗?八万元!” 李卫东先是把他的话翻译一遍,而后小声对吴尽欢说道:“你怎么只给一万,把钱都给他!” 吴尽欢不以为然地说道:“告诉他,我们有句俗话,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收到了货,我自然会把钱如数给他,如果货量不足,这货款,我自然也要扣下一部分。” 李卫东满脸的难色,低声道:“以前我们可不是这么和他们做生意的。” “以前的规矩,我不管,现在由我做,我的规矩,就是这样。”说着话,他转头看向李卫东,说道:“在这里,你是我的翻译,你只需负责翻译,其它的事,不归你管。” 言下之意,我让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无需那些废话。 吴尽欢的话仿佛有种魔力,李卫东心里明明觉得不妥,但还是按照他的意思做了。 他把吴尽欢的话一五一十的翻译给西服男。 西服男听后,眉头都快拧成了个疙瘩,他抬起手来,握住一把ak47,手指扣在扳机上。 见状,无论是李卫东,还是高航、孙凯等人,都吓了一跳。 人们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生怕他会突然开枪。 吴尽欢老神在在地说道:“老李,告诉他,别拿枪吓唬人,真动气手来,谁先倒下还不一定呢。” 李卫东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用难以置信地目光看向吴尽欢,满脸的一副‘你疯了吧’的表情。 吴尽欢催促道:“还等什么,快翻译啊!” 我真是要被你害死了!李卫东硬着头皮,把吴尽欢的话翻译过去。 西服男听后,他的表情几乎和李卫东一样,同是用难以置信地目光看着吴尽欢。 后者眯眼一笑,坦然地对上他的目光,还以很笃定的态度向他点点头,表示李卫东的翻译没错,他就是这个意思。 西服男与他对视了好一会,不知道是吴尽欢的坚持使他让了步,还是吴尽欢的从容不迫让他有所顾虑。 他把抚在上的手慢慢放了下来,伸进裤兜里,掏出一只手机,眼睛盯着吴尽欢,拨打出一串电话号码。 很快,电话接通,西服男凝视着吴尽欢,从牙缝中挤出一句:“放货,全部。”说完话,他把手机挂断。 听他说出放货二字,李卫东不由得长松口气,快速掏出手机,给货船上的工人打去电话,通知他们准备接货。 交易时,是加蓝雇佣兵的货船在上游,华夏接货的货船在下游。 雇佣兵那边把木材投到江里,木材顺着江水往下游飘,等在下游的工人看到木材飘过来,用钩子勾住,再拉到货船上。 整个过程,差不多要持续两三个小时或者更久。 等待的时候,西服男的目光还是时不时地落在吴尽欢身上,似乎他也没想明白,这个华夏人明明只是个半大孩子,怎么胆子会这么大,不怕自己的身份,不怕自己手里的枪,竟敢和自己讲条件。 小船上的气氛有些凝重,加蓝国人不说话,华夏人也不说话,大眼瞪小眼,互相干瞪眼。 吴尽欢率先打破沉默,问道:“你叫什么名字?”说完,他看向李卫东,示意他翻译。 西服男面无表情地说道:“我不方便透漏姓名。” “你是哪里人?” “和你有什么关系?” “我想,我们以后可能会经常合作,交个朋友。” “呵!”西服男笑出声来,轻蔑的笑。 “以后有机会,可以到华夏来玩。” 西服男晃了下神,若有所思地慢慢摇头,说道:“我想,我不会有那样的机会。” “世事难料,不是吗?”吴尽欢向他笑了笑。 第19章 交易 又过了一个来小时,李卫东接到工人打来的电话,称木材已全部装载上船,数量和约定的一模一样。 李卫东眼眸闪了闪,追问道:“完全一样?一根也不少?” “一根都不少!”话筒里传来工人肯定的回答。 “……”李卫东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缓声说道:“好,我知道了。”说话的同时,他还下意识地看了看吴尽欢。 要知道以前和雇佣兵做木材生意的时候,难免会被克扣一些,对此加蓝国人还总是振振有词,说他们已经如实卸货了,之所以会少,是因为华夏这边没有捞到,遗漏掉了一些。 而这次,己方能一根不少的全部收到,显然,吴尽欢将大部分货款留下来是有效果的,至少让对方不敢再随意的缺斤少两了。 厉害啊,小伙子!这时,李卫东看向吴尽欢的眼神变得都和以前不太一样了,走到他身旁,语气中不由自主地透着几分尊敬,说道:“吴兄弟,货已经收完了,数量没错,丝毫不差。” “确定?” “确定!” “好。”吴尽欢把腰包里剩下的七打钞票一并拿出来,递给西服男,含笑说道:“合作愉快。” 西服男心里有些不痛快,但也没有表现出来,接过七打钞票,仔细查点起来。 至此,这场易货生意算是完成了,两名西服男和雇佣兵快速回到巡逻船上,向吴尽欢等人挥下手,巡逻船驶回加蓝国那边,小船也调转回头,驶回y市的西江码头。 等船靠了岸,李卫东吁了口气,边把五千的佣金递给吴尽欢,边心悦诚服地挑起大拇指,赞叹道:“吴兄弟,你的胆子可够大的,敢在加蓝雇佣兵面前能这么镇定、这么从容的讲条件,我这辈子还没见过几个。” 登船的时候,李卫东根本没瞧得起吴尽欢等人,可做完生意,回到码头后,李卫东对吴尽欢的态度已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别看吴尽欢的年纪小,但做起事来却成熟老练,完全不像个半大孩子。 “回去之后,我会和周哥说一声,以后的木材生意,都交给你们来做!” 木材的易货生意,是不太赚钱,但像吴尽欢他们这样的新人,能有生意做就很不错了。 “那就多谢李先生了。” “小兄弟能记住我老李的好,以后能多关照老李,我就知足了。”李卫东也是混迹江湖多年的老狐狸,看人很准,吴尽欢虽说是初来乍到,看上去也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在y市更无根基,但他就是有种感觉,这个年轻人很不简单,弄不好以后在y市能像金守业一样大出风头,现在卖他个顺水人情,以后自己没准真能用得上他。 可他不知道,他拿吴尽欢和金守业比,实际上还是太低估吴尽欢了。 这次的木材易货,算是吴尽欢等人的开门红,五千块的佣金,也是他们到y市赚到第一笔钱,更是吴尽欢在这一世赚到的第一桶金。 旗开得胜,高航、孙凯等人固然开心又兴奋,但比他们更加开心更加兴奋的是王立民。 他在y市属无业游民,看起来好像混得很开,三教九流,谁都认识,实际上,没人真正把他放在眼里。 现在有了吴尽欢这帮人,他在y市就算有了自己的根基,别看现在他主动去找那些老板,求他们赏口饭吃,但只要闯出了明堂,以后那些老板都得上杆子来求他帮忙。 看看时间,已经晚上十二点了,笑得合不拢嘴的王立民对吴尽欢说道:“尽欢,今天时间太晚了,你们先回去休息,等明天,我们出去好好吃一顿,庆祝一下!” 孙凯等人连声应好。 吴尽欢笑了笑,随意地点下头。 只五千块钱,若真想吃顿好的,一顿饭就能吃个精光,或许还不够呢。 翌日,吴尽欢知道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了。王立东所谓的吃顿好的,实际上就是去烧烤店撸串。 他们一行九个人,就算敞开了肚皮吃,有几百块钱也挡住了。 王立东找到一家他熟悉的烧烤店,要了一个单间,等肉串和啤酒都上来后,王立东给众人各倒了一杯酒,而后他端起自己的酒杯,大声说道:“第一次做易货生意,小哥几个都没掉链子,单凭这一点,咱们也得走一个!干!” “干!” 众人相互撞了撞酒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王立东为众人重新满上一杯酒,再次端起杯子,说道:“这第二杯酒,咱们得敬尽欢,如果没有尽欢带着小哥几个,我想这次交易也未必会这么顺利。” “敬欢哥!”众人纷纷端起酒杯。 吴尽欢拿起杯子,说道:“事情顺利,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大家都有功。王叔的外联做的很好,如果没有王叔,我们也不可能这么快就生意上门。” 听闻他这话,王立东甚是受用,他虽然没直接参与这次的易货,但人家可没忘了自己的功劳。 吴尽欢继续说道:“兄弟们也都不错,看到加蓝国兵要动枪的时候,没一个惊慌失措、丢人现眼的。” 众人面面相觑,孙凯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干笑着说道:“欢哥,说实话,当时我们不是没有惊慌失措,而是都吓傻了,站在那里连动都没敢动。” 等他说完,连高航都在点头。 吴尽欢笑道:“一回生二回熟,习惯了就好。干!” “干!” 众人相互撞杯,再次一饮而尽。 连续两杯酒下肚,众人的脸色都有些发红。 王立东说道:“以后,小哥几个就安下心来,跟着尽欢在y市这儿好好干,我看咱们能成,也许有一天,咱们也能和金守业、彭征、王珣那些老大们平起平坐!” 他说的金守业、彭征、王珣都是易货圈里出了名的老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干势力,手下的小弟众多,其中以金守业的势力最大,彭征最为心狠手辣,王珣则是老谋深算、心机深沉的主,这三位,没一个是省油的灯。 孙凯连连点头,笑道:“对,以后我们就在y市闯出一片自己的天下!”说着话,他看向吴尽欢,问道:“欢哥,你说呢?” 吴尽欢没有马上说话,拿起一根羊肉串,吃了一口,笑赞道:“味道不错,大家都尝尝。” 众人正在兴头上,谁知道吴尽欢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高航眼珠转了转,问道:“欢哥不打算长做易货生意?” 吴尽欢把手中的羊肉窜放下,拿起餐巾纸,擦了擦嘴角,说道:“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易货生意,不是没有风险,现在不管,谁知道以后管不管,再者说,这次和加蓝国人的交易很顺利,谁又敢保证以后次次都这么顺利? 风险太高,而收益又太少,在他看来,这并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吴尽欢的话如同给众人浇了一盆冷水。 孙凯小心翼翼地问道:“那么,欢哥以后有什么打算?” 吴尽欢一笑,说道:“先在y市这里靠易货赚些钱,等钱攒得差不多了,就开一家公司,安安稳稳的做正当生意。” 孙凯正色说道:“欢哥,不管你以后有什么打算,我都会跟着你一起干!” 吴尽欢乐了,有些好奇地问道:“为什么非要跟着我?” 孙凯挠挠头,粗声粗气地说道:“大道理我也不会讲,反正我就是觉得,跟着欢哥干,以后能有出息。” 吴尽欢闻言,仰面而笑。高航接话道:“虽然二驴子平时说话不太着调,没几句有用的,但我觉得,他刚才的这句话说得很对。” 高航的想法和孙凯一样,金鳞岂是池中物,吴尽欢是他所见过的,最像麒麟的人,无论是郭正义还是李红星,都比不上他。 孙凯瞪了眼高航,不知道他是在夸自己,还是在损自己,他嘟嘟囔囔地说道:“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着调了?” 高航没有理他,对吴尽欢说道:“欢哥以后打算开公司,肯定需要不少的钱,眼下,我们还得靠易货来赚钱。” 他话音刚落,王立民的手机响了。他连忙把手机拿出来,低头一看,说道:“是周老板打来的!”说着话,他把电话接通。 周玉廷在电话那头说了些什么,众人听不清楚,不过看王立民乐的嘴巴裂开好大的表情,想来也不是坏事。 过了一会,王立民放下手机,对吴尽欢笑道:“尽欢,刚才周老板打来电话,夸咱们这次做得好,以后他的木材生意,都会交给我们来做。” 在场的众人听后,眼睛同是一亮。这么说来,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固定的客户了。 “另外,”王立民面露难色,欲言又止。 吴尽欢问道:“另外什么?” 王立民清了清喉咙,小心翼翼地说道:“另外,周老板还说,今晚他和加蓝国人做笔高丽参的生意,问我们敢不敢接?” 第20章 变故 以前,周玉廷的高丽参生意都是交给金守业做的,如果让给吴尽欢做,他们等于是翘了金守业的行。 金守业未必会把周玉廷这个财神爷怎么样,但绝对会和吴尽欢他们结下梁子。 高航和孙凯等人的心都不自觉地缩紧,目不转睛地看着吴尽欢,等他做出决定。 吴尽欢没有马上表态,他拿起酒杯,慢条斯理地喝了口啤酒,而后不慌不忙地问道:“佣金多少?” “老规矩,交易额的百分之十。”正常来说,佣金就是交易额的百分之十,不过金守业通常会收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之二十,交易的金额越大,他收取的佣金比例就越高,很不讲理,但他能保证交易不出意外,这一点是寻常人无法相比的。 “这次的交易额多少?” “三十万。” 三十万?这么说,己方干这一票,就能拿到三万的佣金了!众人忍不住暗暗吞口唾沫,心里又有紧张,又有期待和兴奋。 紧张吴尽欢会拒绝,错失这次赚大钱的机会,同时又紧张他会答应,让己方和金守业这位大哥级的人物闹翻,很矛盾,但这就是人性。 “既然周老板这么信任我们,肯把这么一大笔生意交给我们来做,我们似乎没有不接的道理。”吴尽欢对王立民笑道:“王叔,你给周老板回个话,就说这笔生意,我们接了。” 王立民猜到吴尽欢十有八九会接这笔生意,他忧心忡忡地说道:“我们接了这单生意,可就等于彻底得罪了金守业,弄不好,他会来找我们的麻烦。”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易货市场就这么大,现在不踩过界,以后早晚也会踩过界,既然如此,不如趁早搏一把,成了,我们在y市可以早早地闯出名号,若是不成,大不了我们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高航和孙凯等人都被他的话逗乐了,紧张的情绪松缓了不少。他们在y市本被就是初来乍到,无牵无挂,真混不下去,回f市也没什么。 王立民的眉头依然皱成个疙瘩,他咧着嘴说道:“金守业这个人可不好惹啊,发起横来,天王老子都不怕。” 吴尽欢不以为然地笑了笑,说道:“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比狠,我还从没怕过谁。” 看吴尽欢的态度坚决,王立民也不好再多说什么,拿出手机,给周玉廷打去电话,直截了当地说明,这笔生意,他们接了。 听闻他的答复,电话那头的周玉廷哈哈大笑,说道:“老王,你把电话给吴兄弟。” 王立民答应一声,捂住话筒,对吴尽欢小声说道:“尽欢,周老板和你说话。” 吴尽欢坦然地接过电话,说道:“周老板。” “吴兄弟,别周老板周老板的叫,生疏,我年纪比你大,你就叫我声周哥吧。” “行,周哥,找我什么事?” “决定接我这笔生意了?” “嗯。” “不怕吗?” “怕什么?” “加蓝国人,还有,金守业。” “大家公平竞争,没有什么怕不怕一说,至于加蓝国人,又不是吃人的野兽,有什么好怕的?” “哈哈!”周玉廷仰面大笑,稍顿片刻,他话锋一转,正色道:“吴兄弟,今晚的生意要是做成了,以后,无论是木材生意还是高丽参、宝石生意,我都交给你做,至于佣金,就按照行里的规矩,百分之十,咱们长期合作,一起发财。” “借周老板吉言,一起发财。” “好好好!今晚,我在德丰大酒店设宴,等你的好消息,不管事情成没成,吴兄弟可都要来哦。” 事情成了,这自然是一场庆功宴,事情若是砸了,丢了货款,货又没拿到,这顿饭恐怕就是催命的鸿门宴了。 吴尽欢是老江湖,自然明白周玉廷的意思。他含笑说道:“今晚,不见不散。” “爽快!吴兄弟,我就喜欢和你这样的爽快人打交道。”周玉廷说道:“今晚八点,还是西江码头,小李继续做你的翻译。货款在小李那,见面之后,他会给你的。” “好。” 和周玉廷通完电话,吴尽欢把手机递还给王立民,而后他看了看高航、孙凯等人,说道:“今晚八点,西江码头。” 见众人都坐在椅子上,一动没动,吴尽欢嘴角勾起,拿起酒杯,含笑说道:“这是好事,都哭丧着脸又是几个意思?来,这杯酒,我们预祝今晚马到成功!” 众人回过神来,孙凯腾的一下站起身,顺手拿起酒杯,看眼左右众人,大声说道:“来y市之前,我们大家伙都是怎么说的?富贵险中求,脑袋掉了,碗大个疤瘌!既然机会上门了,咱们哪能不牢牢抓住,来,把酒杯都拿起来!” 孙凯很能调动气氛,被他用话一激,众人都来了精神,纷纷端起酒杯,相互撞下杯子,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长话短说,当晚,西江码头。 吴尽欢等人再次见到李卫东。 这回离好远,李卫东就主动迎上吴尽欢等人,笑呵呵地说道:“吴兄弟,我们又见面了。” 吴尽欢没有忽视李卫东手里提着的旅行包,里面鼓鼓囊囊,分量不轻。他笑道:“李哥和周老板的关系很不错吧,看得出来,周老板对李哥可是很信任。” 做木材生意,让他保管钱,倒也没什么,毕竟货款不多,才八万块而已。可做三十万的大生意,还是让他保管钱,可见周玉廷对他的信任程度,从中也能看得出来,他二人的关系很铁。 “周哥是我的亲姐夫,如果连我都不信任,他还能信任谁啊?”昨天打过一次交到,李卫东对吴尽欢的印象极佳,对他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吴尽欢了然地点点头,难怪呢! 李卫东把手中的旅行包递给吴尽欢,笑道:“吴兄弟,这回你总该点点了吧?” 吴尽欢接过旅行包,掂了掂分量,感觉差不多,他扬头说道:“上船吧。” 李卫东摇头笑了笑,吴尽欢这个爽快劲,还真不像个少年人,更像是在江湖上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油条。 这回他们乘坐的船只比昨晚的大了不少,和昨晚一样,吴尽欢仍然把王立民留在岸上,没让他直接参与易货。 在江心附近,双方还是以手电互打信号,时间不长,两艘加蓝雇佣兵的巡逻艇靠近过来。 这次登船的加蓝雇佣兵,有七、八号人之多。 为首的是一个壮汉,胳膊上满是纹身,上了船后,向船上的众人打量一番,狐疑地问道:“老金呢?” 李卫东满脸堆笑地说道:“李先生,这次的交易,老金没接,是这位小兄弟接的。”说着话,他指了指站在一旁的吴尽欢。 “他?”李先生上下打量吴尽欢,不以为然地撇撇嘴,哼笑着说道:“周老板不会是赔钱了吧?请不起老金,就找了这么一个毛头小子?他成年了吗?” 李卫东挺惧这位“李先生”的,他满脸赔笑地连连点头,根本不敢多说什么。 李先生白了他一眼,向吴尽欢招招手,说道:“小子,你过来!” 李卫东连忙对吴尽欢说道:“李先生叫你过来呢。” 吴尽欢满脸的不耐烦,做生意就做生意,哪来的那些屁话? 他往前走了两步,站定。 纹身壮汉李先生歪着头,看着吴尽欢,皮笑肉不笑地问道:“你小子有什么资格站在这里,和我做交易?” 李卫东的还没把话翻译完,就听嘭的一声,吴尽欢已把手中的旅行包扔在地上,包口不知何时已然打来,里面全是粉红的钞票。 在场的加蓝雇佣兵,包括李先生在内,无不看得两眼放光。 吴尽欢一脚把旅行包踩住,一字一顿地说道:“就凭这个,够资格吗?” 李卫东几乎是边擦着冷汗,边把他的话翻译给李先生。 李先生乐了,死气沉沉的眼睛盯着吴尽欢。 被他盯着的感觉,真好像被一条毒蛇盯着,让人有种毛骨悚然,不寒而栗之感。 好半晌,他点点头,突然抬手打了个响指。 一名雇佣兵走上前来,把一只木匣子递给他。 高丽参交易,比木材交易简单多了,双方碰到一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再无其它的程序。 李先生把木匣的盖子打开,递到吴尽欢面前,后者刚要接,他突然把木匣子收了回去,说道:“钱。” “先验货,再交钱。”说话的同时,吴尽欢把脚下的旅行包向后一勾,旅行包贴着甲板的铁皮,滑出去好远,站于他身后的孙凯手疾眼快,先是把旅行包踩住,然后拎了起来。 李先生眯了眯眼睛,终究还是没有发作,将手中的木匣子递给吴尽欢。后者接过来,蹲下身形,将木匣子向地上一扣,里面的人参全部散落在甲板上。 这些人参,上面是黄色的,而根部都是红色的,吴尽欢知道,这在高丽参中,算是上等的红参,价格不菲。 看大小,应该都有十年左右的样子,十年根的红参,一支就能卖到四、五万元人民币,而周玉廷是以每支一万块钱的价格从加蓝国人手里收的,其中的利润之大,可见一斑。 清点下数量,确认是三十支无误,吴尽欢示意后面的孙凯过来,接过旅行包的同时,让他把散在甲板上的红参都收回到木匣子里。 吴尽欢将旅行包递给李先生,含笑说道:“合作愉快。” 李先生撇了撇嘴角,接过旅行包,仔细点了一下里面成捆的钞票。 等他点完,孙凯也把红参全部放回到木匣子里,转身刚要走开,李先生突然开口说道:“等一下。” 孙凯不解地看着他。 李先生对吴尽欢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小子,钱少了十万。” 吴尽欢扬起眉毛,反问道:“不是三十万吗?” 李先生耸耸肩,说道:“是三十万没错,所以才少了十万。” 吴尽欢说道:“周老板和我说得很清楚,三十万,买三十根红参。” 李先生走到孙凯近前,从他捧着的木匣子里抽出两支红参,还特意在吴尽欢面前晃了晃,说道:“小子,你看清楚了,周老板买的人参是十年根,而这两支人参,都是二十年根,看在周老板和我们是老交情的份上,这两支,我每支卖他六万元,所以,你的货款还少我十万。” 其实吴尽欢刚才在清点人参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这两支人参,比其它的人参要粗大好一圈,绝对不可能是十年根的,他本以为是加蓝国人疏忽了,结果人家是用这两根人参敲竹杠的。 吴尽欢又好气又好笑,无奈地敲敲额头,说道:“我手里,只有这三十万的货款,再没有多余的钱给你。既然这两支人参这么昂贵,我代周老板做主,这两支就不要了,你把货款退还回两万就行。” 第21章 强横 李先生仿佛听了多么好笑的事,眨眨眼睛,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其它的雇佣兵也都被逗乐了。 好半晌,李先生才止住笑声,说道:“已经收下的货款,就从来没有再往回退的,既然你们拿不出十万块买下这两支人参,那么,就这样吧。”说着话,他拿着这两支人参,转身要回去。 吴尽欢出手如电,一把把他的手腕扣住,目光深邃地看着李先生,微笑着说道:“李先生,周老板和你们谈好的,三十万元买三十支红参,现在我把货款给了你们,你们却只让我带二十八根人参回去,这让我如何向周老板交差?” 李先生的目光急速冰冷下来,他看看吴尽欢,再低头瞅瞅他扣住自己手腕的手,眼中凶光顿现,语气冰冷得仿佛能冻死一头大象:“放手!” 吴尽欢不为所动,与他四目相对,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 李先生脸色更加阴沉,一字一顿地说道:“我让你放手,听到没有?” 随着他的话,他后面的那些雇佣兵齐刷刷把背着的ak47端了起来,枪口一致对准吴尽欢。 可吴尽欢就仿佛没看到似的,仍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李先生,扣住他手腕的手更没有松开丝毫。 站于他二人旁边的李卫东,此时脑门上已浮现出一层汗珠子,他对吴尽欢连连使眼色,示意他赶快放手,见他依旧不为所动,他凑到吴尽欢近前,低声说道:“吴兄弟,和加蓝国人做生意,就是这样的,这种事,以前也经常发生……” 确切的说,是次次都这样,几乎成了惯例。 每次做高丽参的交易,对方总能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和借口,扣下那么一、两支,占些便宜,即便是金守业过来做交易,也是这样。 吴尽欢目光转动,看向李卫东,说道:“我昨天和你说过什么?” “啊?” “以前的规矩是怎样,我不管,现在既然是由我来做,那么规矩就得由我来定!” 吴尽欢和李卫东的对话,李先生听不懂,但他能听得出来,吴尽欢是不打算放自己走了。 他怒极而笑,说道:“臭小子,你是找死!”说话之间,他一边用力往回抽手,与此同时,一拳直击吴尽欢的面门。 吴尽欢脑袋略微一偏,躲避开他的拳头,同时拇指死死摁住对方的脉门。 那一瞬间,李先生就感觉自己的胳膊连同半边身子,如同过了电似的,完全使不上力气了。 这时候,一名雇佣兵箭步冲到吴尽欢近前,ak47的枪口顶到他的太阳穴上,厉声喝道:“放手!” 见状,孙凯和高航等人纷纷操起家伙,一拥而上。他们的家伙,都是些片刀、,他们刚冲到吴尽欢的近前,对面的雇佣兵也到了,可人家手里拿着的,都是ak47。 吴尽欢的脸上即没有害怕和恐惧,也没有惊慌和紧张,表情冷静,深邃的眼眸,仿佛一潭死水。 他嘴角慢慢勾起,转头看着持枪顶住他脑袋的雇佣兵,说道:“你很幸运。” 雇佣兵手下听不懂他说什么,他厉声喝道:“你立刻放手!” 说话之间,吴尽欢身形突然一晃,从雇佣兵的面前滑开,后者还没反应过来,手上突然一轻,端在手里的ak47竟然不翼而飞。 他诧异地张大嘴巴,刚要惊呼,已滑步到他身侧的吴尽欢,手抓着枪筒子,顺势横扫了出去。 当! 枪托结结实实地砸在雇佣兵的头盔上,后者连声都没吭一下,一头栽倒在地。 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在场的雇佣兵,包括那名纹身壮汉李先生在内,统统都惊得傻了眼。 “上一个拿枪指着我头的人,早不知道埋在哪里了,所以,你真幸运!”吴尽欢拎着ak47,走到倒地不起的那名雇佣兵近前,呼的一声,又一枪托砸了下去。 啪! 这一次,连那名雇佣兵的头盔都被打飞出去多远。 李先生反应过来,他怒吼一声,回手要把肋下的。他快,可吴尽欢更快,他手臂向外一挥,ak47打着旋飞了出去,不偏不倚,正砸在李先生的脑门上。 后者嗷的怪叫一声,仰面而倒,刚刚拔出的也落在地上。吴尽欢一走一过之间,将捡了起来,加蓝雇佣兵少校刚从地上坐起,的枪口已顶在他的头上。 他身子一僵,又惊又骇地看向吴尽欢,紧接着,他下意识地看向手下。 “不用瞅了,他们不敢开枪。”如果敢开枪的话,他们早就开了,何必等到现在? 其实,吴尽欢也是在赌,赌己方人多,赌雇佣兵不敢枪杀这么多人。 事实上,他赌对了,在场的加蓝雇佣兵,的确没有人敢随便开枪。 吴尽欢弯下腰身,贴近李先生,与他近距离的对视。 李先生怒视着近在咫尺地吴尽欢,咬牙切齿地说道:“有种的你就开枪打死我……” 他话还没说完,就听嘭的一声枪响,吴尽欢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刚才还强硬无比的李先生,随着这一声枪响,啊的一声仰面翻倒,双手抱着脑袋,身子佝偻成一团。 猩红的鲜血顺着他的手指缝隙,汩汩流淌出来。 吴尽欢这一枪,没有打穿他的脑袋,子弹是擦着他的头皮掠过的,将他的头顶划开一条血口子。 “你还没死呢!”吴尽欢对着倒地嗷嗷干嚎的李先生狠狠踹了一脚,紧接着,他向傻站在一旁的李卫东招招手。 李卫东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吴尽欢身旁的,目光呆滞地看着他,脸色煞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对于他而言,今晚所发生的这一切太震撼了,震撼的都不太真实,仿佛自己正在经历一场梦魇。 在易货生意中,从来都是加蓝雇佣兵欺负华夏人,什么时候华夏人敢夺枪暴打过加蓝雇佣兵,而是还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打对方的boss。 “翻译给他听,从来都是我黑吃黑别人,还从来没被别人黑吃黑过我,这次是第一次,也只能是唯一的一次,如果再有下一回,我会拿枪打穿他的脑袋。” 李卫东如实的把他的话翻译成加蓝国语。 李先生抱住脑袋的手慢慢放了下来,脸上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凶狠和强硬,有的只剩下惊慌失措以及打心眼里生出的恐惧。 “三十万的货款,买的就是三十支人参,做商人,要讲信誉,更要讲信誉。”说话之间,吴尽欢把掉在地上的两支二十年根人参捡起,直接自己的口袋里,而后他看向李先生,笑呵呵地问道:“你,有意见吗?” 听完李卫东的翻译,李先生打了个冷颤,在两名手下的搀扶下,他从地上站起,在口袋里掏出手帕,擦了擦脸上的血迹,看向吴尽欢,想说几句狠话,但话到嘴边,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在他眼中,吴尽欢简直就是个疯子,他竟然真的敢开枪,丝毫不怕闹大。对一个疯子,还有什么狠话可说? 他喘息两口粗气,说道:“这两支人参,你可以带走,但得把枪还我。” 吴尽欢根本没打算要他的破枪,信手一丢,将抛给李先生。 后者接住后,眼中闪现出精光,他死死握住枪把,食指慢慢扣在扳机上。 他抬头看向吴尽欢,吴尽欢也正在含笑看着他,与此同时,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支笔,随意在手中把玩,笑问道:“想试试吗?看看是你的枪能先打死我,还是我的笔能先插死你!” 李先生看着笑得随性,但眼神却阴冷无比的吴尽欢,再次确认,这家伙就是个彻彻底底的疯子。 他再什么话都没说,用手帕捂住头顶的伤口,转身回到自己的巡逻船上,其它的加蓝国雇佣兵们也都跟着回到巡逻船。 这场与加蓝雇佣兵的高丽参易货,可谓是一波三折,好在有惊无险,反而还占了加蓝雇佣兵的大便宜。 回到岸上,李卫东有种在鬼门关外逛了一圈又回来的感觉。他的胆子不小,否则的话,也不会干这一行,但今晚的易货,绝对是他所经历过的最惊心动魄的一场。 他从船舱里拿出三捆百元的钞票,边递给吴尽欢边由衷说道:“吴兄弟,我这辈子还真没服过谁,但打今儿开始,我服你!” 就他所知,吴尽欢只是学生,但通过今晚的事,他可以确定,吴尽欢的身份绝不简单,不可能只是个学生,至于他以前究竟是做什么的,他不得而知,他也不想去打听,给自己惹来麻烦,总之,他很清楚的明白一点,吴尽欢这个人,他不能得罪。 现在,连高航和孙凯等人看着吴尽欢的眼神都是带着陌生和敬畏。 每当他们以为自己逐渐开始了解吴尽欢的时候,他却总能带给他们意外。 当吴尽欢找黄毛报仇的时候,他们便感觉吴尽欢的身手很可怕。 吴尽欢救孙凯,和李红星的人动手时,他们觉得这时候的吴尽欢才是最可怕的。 而现在,他们突然觉得以前的吴尽欢那简直太温柔了,面对加蓝雇佣兵,面对加蓝雇佣兵枪口的吴尽欢,简直就像是一头野兽、恶魔,他身上的气场,连那么多荷枪实弹的加蓝国雇佣兵都被震慑住了。 当然,同样被震慑住的还有他们。 人们在对吴尽欢感觉陌生、敬畏的同时,心底里又隐隐生出一股兴奋,无论是高航,还是孙凯,以及其他人,不约而同地有种感觉,这样的吴尽欢,才值得自己去追随。 确切的说,是吴尽欢表现出来的超凡实力,让他们对于‘老大’这个概念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现在哪怕郭正义没有残废,又继续出来混了,想召他们回去,也没人会愿意。 很简单,跟着郭正义,以后的前途如何,一眼就能看得到,而跟着吴尽欢,未来的前途究竟有多远,完全看不到尽头。 良禽择木而栖,古代如此,现代亦然。 第22章 人情 冠丰酒店,五楼包房。 吴尽欢等人刚进来,早以在此等候多时的周老板便主动迎上前来,笑容满面地握住吴尽欢的手,笑道:“吴兄弟,我就知道你能成事,看到没,连庆功的酒宴我都提前帮你准备好了,快快快,上座、上座!” 周玉廷此时的热情劲,与昨日的高傲、冷淡形成鲜明的对比。 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这样的人,吴尽欢见得多了,自然不会被他的几句夸捧说得晕头转向,找不到北。 王立民倒是对周玉廷的热情显得格外兴奋,以前的周玉廷,那是多傲的一个人啊,没有些分量,根本入不了他的眼。 包房很大,桌子也同样很大,十多个人围坐在四周,丝毫不显得拥挤。 分宾主落座后,周玉廷笑吟吟地说道:“吴兄弟,这次你动手打伤李先生,可是太冲动了。” 虽说他没有在交易现场,但当时都发生了什么事,他知道得一清二楚。 吴尽欢淡然一笑,说道:“周老板……” 听闻周老板三个字,周玉廷故意沉下脸来,不满地啧了一声,说道:“尽欢,和我就不用这么见外了,我不和你说过了吗,以后就叫我周哥!” 吴尽欢笑了笑,继续道:“周哥,加蓝国人在交易的时候,摆明了想占便宜,这不合我的规矩,既然交易由我来做,那么,就得按照我的规矩来。” 周老板边听边点头,淡笑未语,等他继续说下去。 “另外,周哥的高丽参交易,一直以来都是由金守业来做的,这次我翘了他的行,他以后会不会找我麻烦呢?” 闻言,周玉廷眼眸一闪,乐呵呵地看着吴尽欢。 吴尽欢道:“打了李先生,也等于明确了我们的态度,我们是不要命的,以后无论是谁,想找我们的麻烦,他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敢不敢和我们这群不要命的玩命!” 此话一出,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是一愣,谁都没想到,吴尽欢的心思如此深远,他对加蓝国人的动手,竟然还有这么一层深意。 周玉廷暗道一声厉害,现在他可不敢再把吴尽欢当成半大孩子来看了。 这个年轻人,要身手有身手,要胆识有胆识,要头脑还有头脑,以后的y市,绝对能有他的一席之地。 周玉廷眨眨眼睛,哈哈大笑起来,拿起酒杯,说道:“尽欢,来,周哥敬你一杯,以后,周哥的生意就由你来照看了,规矩就按照你的来,你看,怎么样?”说着话,他又拿起一只酒杯,递到吴尽欢的面前。 与金守业相比,吴尽欢太年轻了,而且刚刚到y市,立足未稳,把易货的生意交给吴尽欢来做,当然没有交给金守业去做那么令人踏实。 但关键的一点是,金守业太黑了,佣金要抽到百分之十五到百分二十,周玉廷早就心生不满,想甩掉金守业,但又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吴尽欢的出现,帮他解决了这个难题。 吴尽欢只收百分之十的佣金,这点是合乎业内规矩的,和吴尽欢合作,至少心里会觉得舒服,会觉得自己没有受人欺负。 像周玉廷这种已经具备雄厚的根基和实力,腰缠万贯的商人来说,再没有什么是比心里舒服更重要的了。 吴尽欢当然很清楚周玉廷看重自己的是什么,别说他没有坐地起价的打算,而且现在的他也远远没有能坐地起价的本钱。 他含笑接过周玉廷递过来的酒杯,说道:“只要由我来做,百分之十的佣金,现在不会变,以后也不会变,这一点,周哥尽管放心。” 周玉廷等的就是吴尽欢这句话,他举了举酒杯,笑问道:“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吴尽欢与他撞下杯子,两人相视而笑,各自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吴尽欢与周玉廷之间的合作,就这么被敲定了下来。而后,两人显得更加放松,推杯换盏,有说有笑。 几杯酒下肚,周玉廷脸色涨红,向旁边的李卫东招招手,说道:“卫东,来,把红参拿出来,让我看看这次的货怎么样!” 李卫东应了一声,把装着高丽参的小木匣递到周玉廷面前。后者接过来,抽掉盖子,拿起一根,仔细端详了一番。 他是行家,人参的品质如何,一眼便能看得出来。 他点点头,笑道:“加蓝国人虽说爱占些便宜,但卖的货却是实打实的,说十年参,就是十年参。”说着话,他手指轻轻敲下木匣,好奇地问道:“卫东,这里面是多少根?” 李卫东下意识地看眼吴尽欢,说道:“一共是二十八根。” “哦?二十八根,少了两根嘛。”他明明知道是怎么回事,这时候却故意装起糊涂。 李卫东干笑一声,还未接话,吴尽欢从口袋里把那两支二十年根的红参掏了出来,放在自己面前的桌案上,说道:“另两支,在这里。” 周玉廷定睛一看,眼睛顿是一亮,这还真是二十年根的红参,这等年头的红参在市面上已经很少见了,拿出去卖,二、三十万都能卖得出去。 他刚要伸手去拿,吴尽欢抢先一步,用手掌把两根人参盖住,向周玉廷乐呵呵地摇摇头,紧接着,他从三万的佣金里拿出两打,放到周玉廷的面前。 “周哥要的是三十根人参,我却只带回来二十八根,少了两根,损失理应由我来陪,这是两万,周哥可以点一点。” 周玉廷听后,立刻明白吴尽欢的意思了,他根本没想把这两根人参交给他,而是想用两万块钱,把这两根人参占为己有。 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用两万块钱,换两根二十年的红参? 周玉廷刚要说话,吴尽欢向他摆摆手,说道:“周哥的话,不要说了,说出来伤感情。这两根人参,是我们兄弟从加蓝国人的手里硬抢下来的,也可以说是我们兄弟用命换来的,周哥觉得,我们能白白交出去吗?” 怔了片刻,周玉廷点点头,吴尽欢的话不是没道理,是自己太心急了,也是自己还在把他当成半大孩子来看。 他正色说道:“当时,加蓝国人说这一根人参值六万块对吧?这样吧,周哥就用每根六万块的价钱,从你手里买下这两根,怎么样?” 说着话,他又把面前的两打钞票推回到吴尽欢面前,说道:“少两根就少两根,周哥不是小气的人,不会在这点小事上和自家兄弟斤斤计较。” 这话说的那叫一个敞亮,但仔细分析的话便会发现,他是拿话把吴尽欢给堵死了,如果吴尽欢想在这两根人参上打注意,坐地起价的话,那就太小家子气了。 商人的肚子里,藏着弯弯绕绕,讲出来的话,也藏着弯弯绕绕。 吴尽欢噗嗤一声笑了,拿就杯子,说道:“周哥,我们还是喝酒吧?” “尽欢,你这是?”周玉廷不解地看着他。 吴尽欢缓缓晃了晃手中的酒杯,说道:“说来说去,周哥还是瞧不起我们兄弟。” 他这话把周玉廷都说愣了,顿了片刻,他连连摇头,说道:“尽欢,你这可误会周哥了,周哥可从没……” 他话没说完,吴尽欢打断道:“既然周哥没有瞧不起我们兄弟,那么,周哥还认为我们这些兄弟的命,就值这区区的十二万?二十年的红参,只要拿到市面上,十万二十万都会有人抢着买。” 言尽于此,他没有再继续说下去,再说下去,就真的伤感情了。 想不到,吴尽欢连高丽参的行情都懂,周玉廷转头看向李卫东,好像在问他,是不是你把行情告诉吴尽欢的。 李卫东能看懂姐夫的眼神,他满脸的无辜,天地良心,他从未向吴尽欢透露过任何行情,至于吴尽欢为何如此懂行,他真的不清楚,但对此也真的不意外。 他有种感觉,无论吴尽欢的表现多么出人意料,那都好像是顺理成章的事,在他身上,似乎没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 李卫东是什么样的人,周玉廷再了解不过,只看他的表情,便明白自己误会他了。 他眼珠转了转,乐呵呵地转过头来,对吴尽欢说道:“尽欢,周哥也不骗你,这二十年的红参,在市面上的确能卖到二、三十万,甚至更多,这两根参,周哥是真的想要,你看看你打算多少钱卖,直说吧。” 嗯,这话听起来还有点意思,至少没再把自己当成个小。 吴尽欢的手指轻轻敲打着桌案,慢悠悠地说道:“生意归生意,合作归合作,这人情,我也是得给的。二十万,两根人参,周哥都拿走吧!” 听闻这话,周玉廷二话没说,直接从怀中掏出支票本,快速地写下一串数字,签好名字,把支票撕下来,递给吴尽欢,收敛笑容,正色说道:“尽欢,多余的废话我也不多说了,你这个兄弟,我周玉廷交了,哪怕以后咱们不合作了,只要你有事求到我头上,周哥,义无反顾!” 与人交往,不是一味的让步、充大方就能赚到人情的,那只会让人家把你当成个、笨蛋、白痴,打心眼里轻视你,瞧不起你。 有时候斤斤计较,恰恰能赚到人情,让人觉得你是真心实意的在让利给我,在卖我人情,也会从内心深处领你的这份情。 吴尽欢的表现,让一旁的高航感触良多,明明是占了周玉廷的便宜,却能让周玉廷这般的感恩戴德,吴尽欢为人处世的技巧,令人佩服啊! 孙凯、王立民等人都好像做梦一般,这一个晚上,他们竟然入账了二十三万,这钱未免也太好赚了吧! 当然,对于吴尽欢来说,赚钱就是这么简单,可若换成旁人,只怕连边都摸不着。 吴尽欢的预料很对,这次他虽然翘了金守业的行,但金守业并没有派人来找他么的麻烦。 被人翘了行,金守业和手下的一干兄弟的确很气,也不是没想去找吴尽欢等人,但当他们听说在易货的时候,吴尽欢不仅和加蓝雇佣兵动了手,而且还打伤了加蓝雇佣兵的一名少校时,金守业和手下的兄弟无不倒吸口凉气。 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吴尽欢,究竟是什么人啊,胆子怎么会那么大,竟然敢和荷枪实弹的加蓝雇佣兵动手,他不怕人家开枪吗? 很显然,这帮毛头小子都是不要命的主儿,真找上他们,这帮兔崽子拼起命来,最后谁吃亏还不一定呢! 金守业混的是黑道,但同时他也是个商人,做任何事,他都得核算一下成本,为了周玉廷这么一个合作对象,值不值得他和吴尽欢这群人去拼命,事情闹大,真搞出人命了,他的损失大,还是收益大。 很显然,无论怎么想,他都是不划算的。 正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吴尽欢他们在y市什么都没有,老哥一个,光棍一条,无论做什么,都无需顾虑太多,而金守业不同,他在y市有家有室,有事业有根基,有群狼般的竞争对手,有虎视眈眈的仇家,他哪怕只走错一步,都有可能遭受致命一击,被淘汰出局。 说白了,他是自诩瓷器,而吴尽欢他们就是堆破瓦罐,瓷器去撞瓦罐,那不是自找倒霉吗? 这口气,金守业最终还是忍了,但不代表他不记恨吴尽欢这群胆敢抢他生意的毛头小子。 第23章 竞争 大成物流公司是金守业势力的大本营。 表面上是物流公司,实际上,做的都是易货的买卖,从中赚取高额的佣金。 大成物流的办公室,金守业坐在老板椅上,悠哉地喝着茶水。 办公桌的对面,坐着两名三十出头的青年。左边的青年,生得人高马大,身材魁梧,相貌凶恶,额头和眼角还各有一条横疤。 右边的青年斯文许多,西装革履,皮鞋擦得铮亮,头发一丝不苟地向后梳理,带着黑框的眼睛,看起来不像是混黑道的,更像是搞科研、做学问的。 魁梧青年粗声粗气地问道:“金哥,这次咱们被人家翘了行,这事我们可不能就这么算了!” 金守业四十左右岁的年纪,个子不高,但体重绝对不轻,脑袋圆溜溜的,身材也是圆溜溜的。宽脑门,宽下巴,小眼睛,塌塌鼻,下面还生了一张血盆大口,看样貌,他离顺眼都差了十万八千里,但就是这副尊荣的金守业,在外面的大小老婆有四、五个之多,不是他多有个人魅力,只因他很有钱,也很有势。 他端着茶杯,继续优哉游哉的喝茶,看都没看魁梧青年一眼。 斯文青年噗嗤一笑,说道:“耀哥,这事还真急不来,我们不仅得这么算了,还得帮吴尽欢他们去大力宣传。” “啊?”魁梧青年名叫赵耀,是金守业手底下的头一号干将。 斯文青年笑道:“去大力宣传吴尽欢他们的佣金有多公道,还有,连加蓝国人和他们做易货都不敢再有任何的克扣了。” 赵耀满脸的一副你疯了吧的表情。他气急败坏地怒吼道:“徐子明,你什么意思啊?”说着,他又对金守业急声说道:“金哥,你可不能听他的……” 他话没说完,金守业乐呵呵地把茶杯放下,冲着徐子明点点头,说道:“我觉得子明的话,说得很有道理啊!” “啊?”赵耀简直都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己方被吴尽欢那群毛头小子翘了行,非但不找他们算账,还要以德报怨的去帮他们宣传,眼睁睁看着他们一点点做大? “金哥,咱们……什么时候改作慈善公司了?” 闻言,金守业仰面大笑。 徐子明也乐了,说道:“俗话说得好,树大招风。y市的易货市场就这么大,吴尽欢抢到的客户越多,他的仇家也会越多。城东的彭征可没有金哥这么好的脾气,吴尽欢一旦抢到他的客户,以彭征那副火爆的脾气,他会怎么做?” “肯定是去找吴尽欢拼命啊!”赵耀脱口说道。 徐子明淡笑未语,只是冲着赵耀点了点头。 “驱虎吞狼!”金守业重新拿起茶杯,喝了口茶水,说道:“要对付吴尽欢这帮毛头小子,根本不用我们出手,自然会有人代我们出手。赢了,我们乐观其成,若是输了,也是去掉我们一个劲敌,如果能两败俱伤,那就再好不过了,到时我们出来收拾残局,名利双收。阿耀,现在你懂了吗?” 赵耀的脑子转了好几个弯,总算明白了金守业和徐子明的用意,他咧着嘴嘿嘿一笑,挠着脑袋说道:“原来金哥和子明是这个意思!” 金守业白了他一眼,意味深长地说道:“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凡事都要多动动脑子,多和子明学学。” 赵耀嘿嘿地傻笑,也没觉得难为情。徐子明向来比他聪明,这点他自己也承认。 金守业和徐子明打的如意算盘是把吴尽欢这盆祸水往彭征那边引。金守业、彭征、王珣三人,在y市的易货圈中一直都是竞争对手,只不过三方的实力都很强,谁都不愿与另外一方撕破脸。 如果吴尽欢真能和彭征斗个两败俱伤,那可是帮了金守业的大忙,趁此机会,他正好拔掉彭征这个眼中钉、肉中刺。 吴尽欢在和加蓝雇佣兵易货的时候,不仅出手伤了人,而且还抢走了加蓝雇佣兵的两根二十年的红参,消息不胫而走,人们对此无不感到大为震惊。 接下来的日子里,吴尽欢等人变得异常忙碌,主动找上门来的商人络绎不绝。 首先,吴尽欢这边的佣金比例很公道,不管易货的价值高低,只收百分之十,其次,吴尽欢的名声似乎在加蓝雇佣兵那边也传开了,和他做易货的加蓝雇佣兵,还真不敢占他的便宜,暗中克扣。 原本在y市默默无闻,只属不入流小混混的王立民,现在终于体会到了做人上人的感觉。以前那些正眼都不看他一下的商人们,现在在他面前,无不是点头哈腰,满脸的媚笑。 吴尽欢把外联的工作基本都交给王立民来处理,接哪个商人的活,不接哪个商人的活,也全由他来定。 这天晚上,吴尽欢帮人做笔木材交易。 在易货当中,木材交易是最辛苦又最不赚钱的一种,当然,风险率也是最低的。 由于现在上门的客户太多,吴尽欢分身乏术,便把木材交易这一块让孙凯去做。 他倒不是想偷清闲,主要还是因为木材交易没有危险性。 木材交易很繁琐,加蓝国人在江上游放货,华夏商人这边在江下游接货,整个过程,没有两三个钟头根本完成不了,如果货量大的话,得忙整整一个晚上。 孙凯一连十几宿都做木材交易,哪怕他是铁人也熬不住,虽然他没对吴尽欢说什么,但后者能看得出来,孙凯的身体已到极限,所以这晚吴尽欢让孙凯在住处休息,他来接手这笔木材交易。 说来也巧,做交易的加蓝国人和吴尽欢认识,正是那名第一次交易的西服男。 西服男也没想到能遇见吴尽欢,先是愣了一下,而后含笑走上前来,与吴尽欢握了握手。 吴尽欢直言不讳地问道:“那天回去之后,你的那位李先生没有责罚你吧?” 现在吴尽欢身边已经有了一位专职的翻译,名叫李明泽,二十出头的年纪,相貌清秀,为人很踏实。 听闻李明泽的翻译,西服男苦笑,说道:“虽没有责罚我,但却发了好一通的脾气,这段时间,他心情不好,估计,是咽不下这口气吧!” 说着话,他别有深意地看眼吴尽欢,似乎在提醒他,以后要多加小心。 吴尽欢耸耸肩,并未在意,以前他的仇家多了去了,十根手指头都数不过来,随便挑出一位,都是令人胆寒的大人物,与之相比,那名李先生实在微不足道。 他话锋一转,说道:“既然都是老熟人了,那么,就按照咱们的老规矩办吧!” 西服男故意叹口气,无奈说道:“看来,我今天又占不到便宜了,等于是白出苦力。” 吴尽欢仰面而笑,转头向身后的高航使个眼色,后者提着黑色的塑料袋,走到西服男近前,递给他。后者不解地接过来,打开塑料袋一瞧,咧嘴笑了,里面装的是三条香烟。 他老实不客气地将塑料袋卷了卷,向腋下一夹,摆手说道:“谢了!” “我早就说过,以后,我们也许会成为朋友。” “我叫金焕哲。” “吴尽欢。”吴尽欢含笑说道,而后两人又再次握了握手。 金焕哲拿出手机,给己方的船只打去电话,让他们卸货。 而后,他掏出香烟,顺手递给吴尽欢一根。 吴尽欢接过来,低头看了看,加蓝国牌子的香烟,叼在嘴里,但并没有点燃。 金焕哲吐出口烟雾,问道:“你收不收玉石?” 吴尽欢说道:“我可以帮你找玉石的商人问问。” 金焕哲立刻摆手,小声说道:“不能声张。”说着话,他看眼站于二人中间的翻译李明泽。吴尽欢看出他的顾虑,说道:“不用担心,这次的翻译是我的人。” 听闻这话,金焕哲暗松口气,说道:“我手里的玉石,都是我自己弄来的,若是让上级知道我偷卖私货,罪名可就大了。” 吴尽欢了解地点点头,问道:“有带来吗?让我看看。” 金焕哲向左右望了望,而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小布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块还未经打磨的玉石递给吴尽欢。 后者接过来,打开手电照了照,端详两眼,把玉石还给金焕哲,摇头说道:“这种玉不值钱,满大街都有卖的,在玉石批发市场,这类的玉都是论斤称的。” “哦。”金焕哲有些失望,但也没有太失望,他喃喃嘀咕道:“我以为华夏人都喜欢玉呢!” 吴尽欢乐了,说道:“华夏人是喜欢玉,我也很喜欢,但玉分为很多种,一只玉镯,能卖十块二十块,也能卖到几千万甚至上亿,关键是看它的种类。” 金焕哲好奇地问道:“什么样的玉最贵?” 吴尽欢想了想,说道:“老坑玻璃种、和田羊脂玉都很贵。” 金焕哲苦笑,他根本听不明白什么叫老坑玻璃种,什么叫羊脂玉,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的这块玉石,问道:“它能换箱方便面吗?” 吴尽欢没想到他会这么问,点头笑道:“换箱方便面还是没问题的。” 金焕哲把玉石都递到吴尽欢面前,说道:“就换箱方便面吧,下回交易的时候记得带给我。” 吴尽欢摇头而笑,还是把玉石接了过来,放在口袋里。这类下等的玉石根本不值钱,他就算想卖都不知道卖给谁,放在他手里一点用处都没有,好在金焕哲要的也不多,只是一箱方便面而已。 他笑言道:“华夏这边的方便面在加蓝国那边似乎挺受欢迎的?” 金焕哲咧嘴笑了,说道:“味道还不错……” 他话音未落,猛然间,就听加蓝国岸边那里传来嘭嘭嘭连续的枪声。 金焕哲脸上的笑容顿时僵硬住,吴尽欢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面露茫然之色。金焕哲急忙掏出手机,快速拨打出去一串电话号码。 时间不长,电话接通,他直截了当地问道:“怎么回事?谁在开枪?” 听了片刻,他哦了一声,挂断电话,收起手机,对吴尽欢急声说道:“我得回去了!” 第24章 逃难 “什么事?” “有人要偷渡,被巡逻的雇佣兵发现了,开的枪。” “哦。”吴尽欢没有再多问,把货款交给金焕哲。后者笑道:“你的规矩不是确认了货才付款吗?” “我总不能让你空手回去吧,而且,我相信你。” 金焕哲心头一暖,向吴尽欢点点头,又挥挥手,拿着货款,快步回到巡逻艇上。 目送着加蓝雇佣兵的巡逻艇离开,吴尽欢向船伙计扬扬头,说道:“回码头。” 吴尽欢并不关心加蓝国那边出现了多少逃难者,也不关心他们的死活,那毕竟不是该他管的事。 回到码头后,吴尽欢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留下来看着工人收货。 做生意就要讲信誉。 他对外宣传的口号是,佣金只收百分之十,但却保证货物绝不缺斤少两,只要一次没能做到,他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声望,则会成为人家的笑柄。 江上的几艘货船在忙碌的接货,在岸边,也有不少工人打捞漏网的木材,人们合力勾起木材的吆喝之声不绝于耳。 站在岸边的吴尽欢背着手,边看边缓缓的踱步。 跟在他身后的还有高航、刘智敬等几名兄弟。 见吴尽欢已在江边待了有半个多小时了,高航走上前来,说道:“欢哥,江边风大,还是早些回去吧!” “再等等。”吴尽欢说道:“等货收得差不多了我们就回。” 重生以来,他基本就在为赚钱而努力,他也在想,这样的重活一世到底值不值得。 不管他扪心自问多少遍,答案都只有一个,值得。 现实很残酷,任何的美好都是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在他连基础都没有打好的情况下,又何谈的美好生活? 他心里正琢磨着,忽听岸边的工人连声大叫道:“有人!那上面有个人!” 听闻喊声,吴尽欢等人齐刷刷地望过去。 只见数名工人站在岸边,不断指着飘在江中的一根木材,由于距离太远,江上又太黑,吴尽欢等人看不太清楚。 吴尽欢甩头说道:“走,过去看看。” 他们一行人快步来到工人近前,吴尽欢开口问道:“怎么回事?” 工人们都认识吴尽欢,知道最近在易货圈里风头最劲的就属他。虽说他年纪小,但没人敢轻视。 一名年纪不大的青年边用手电照向江面,边对他说道:“欢哥,你看,木材上好像趴着一个人。” 吴尽欢拢目看过去,果然,木材上面趴伏着一团黑影,看起来像是人,但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他沉吟片刻,说道:“先把木材勾过来,看看人是不是还活着。” “好!” 工人们答应一声,拿起长长的杆子,在杆子的尽头绑着铁钩,人们勾住木材后,齐齐用力往回拉。 时间不长,木材被钩上岸。 在场的众人一同围拢过去,将一名破衣烂衫的青年从水中拽了出来。 “有血!”架着青年的一名工人突然惊呼道。 众人定睛一瞧,只见青年的肩头有个血洞,正汩汩流淌着鲜血。 吴尽欢经验丰富,一眼便看出来,那是枪伤。 在场的工人们也不傻,刚才对岸响起连续的枪声,现在这名青年受了伤,趴在顺江漂流的木材上,人们自然而然的把两件事联系到一起。 一名上了年岁的工人惊呼道:“是枪伤!他……他是加蓝国人!是逃难者!” 众人面面相觑,又纷纷看向趴在岸边,双眼紧闭,一动不动的青年,不知该如何是好。 “要不,我们报警吧!” 青年工人小心翼翼地说道。 “流了这么多的血,如果不送到医院,恐怕调查员还没来,人就已经死了。”上了年岁的工人还算冷静,说道:“再者说,我们现在在易货,来了外人,不是自找麻烦吗?” “那……那送他去医院?” “易货是小事,被抓住只是罚点钱,帮助逃难者可是大事了,到时候想解释都解释不清楚。” “那怎么办?我们总不能把他扔在这里不管吧?”众工人七嘴八舌地纷纷说道。 “我们也做不了什么,把他扔这,如果他就这么死了,那也是他的命。”上了年岁的工人见多了这种事,无奈地说道。 “我先看看他死没死,如果还有活气,咱们就把他送到派出所门口,至于会不会获救,那就不是我们操心的了。”年轻的工人走到青年近前,慢慢蹲下来,伸手去探他的鼻息。 就在他的手指马上要碰到他的鼻尖时,那名青年原本紧闭的双眼猛然睁开,工人被吓了一跳,还没反应过来,青年出手如电,一把将他的手指头抓住,紧接着向外一掰。 工人吃痛,忍不住啊的痛叫一声,身子倾斜着向旁倒下。青年趁机从地上一跃而起,目光如电,扫视周围的众人。 他肩头的伤口还在流血,脸色煞白,但一对眼睛却亮得惊人,尤其是在夜晚,好像两盏小夜灯,给人的感觉,站在自己面前的不像个人,更像是一头狼。 “喂!我们救了你,你怎么还出手伤人呢?”一名身材魁梧的工人见同伴吃了亏,气呼呼地走到青年面前质问,与此同时,伸手去抓他的肩膀。 可惜,他只抓住一团空气,青年一个箭步便到了他近前,两人的距离之近,鼻尖和鼻尖都快碰触到一起。魁梧工人还没回过神来,青年已一拳打在他的肚子上。 周围的人能清楚听到嘭的一声闷响,再看那名魁梧工人,只挨了一拳,人已受不了了,身子佝偻成一团,缓缓瘫倒在地上。 这一下,周围的工人们都不干了,他们好心好意的把他从江里救上来,结果他非但不领情,上来就打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青年打到魁梧工人后,二话没说,转身要跑,工人们哪肯放他离开,人们把他围在当中,有两名工人还各操起一根粗粗的木棍。 “不能让他跑了,要是让这种人跑了,不知得祸害多少人呢!” “对!咱们把他抓到派出所去!” 这种偷逃到他国境内的人,小偷小摸屡见不鲜,出手伤人,甚至伤人性命的事,也不是没发生过。 众工人同仇敌忾,不断的向前逼近,青年四周的包围圈也越来越小。 高航看罢,对吴尽欢说道:“欢哥,我们也过去搭把手吧!”他也不喜欢这名青年,太不识好歹,工人们救他还救出错了? 吴尽欢缓缓摇头,面无表情地说道:“先看看。”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旁人或许没看出来什么,但吴尽欢能看出这名青年是练家子,在身受枪伤的情况下,他的身法还能这么快,出手的力道还能这么强,没有十年以上的苦练根本做不到。 可这名青年看起来也就二十左右岁,具备十年以上的功底,说明他不到十岁时便已开始接受严苛的训练,如果他真是加蓝国人的话,那他只能有一种出身,来自于加蓝雇佣兵方。 一名站于青年身后的工人率先发难,他抡起手中的木棍,对准青年的后脑勺,恶狠狠就是一棍。 可青年的背后如同长了眼睛似的,他身形向旁一侧,看似惊险却又恰到好处的躲过了他这一击。 不等工人收棍,他胳膊肘顺势向后一拐,啪,肘臂结结实实撞在工人的门面上,后者嗷的怪叫一声,丢掉木棍,双手掩面,踉跄而退。猩红的鲜血顺着他的手指缝隙流淌出来。 见状,周围的工人哪还会客气,一拥而上,只不过人们冲上来的快,退回去的也不慢,青年连续出脚,几乎每一脚都没有踢空,几名工人皆是小腹挨了一脚,连连后退,脸色一个比一个难看。 “放我走。”青年终于开口说话了,而且说的是字正腔圆的普通话。 工人们傻眼了,他们本以为他是加蓝国人,没想到竟是华夏人。 “你……你是华夏人?”一名工人气恼地问道。 “放我走。”青年看都没看他,只一字一顿地重复道。 “会说华夏话的加蓝国人也不少,咱们可别被这小子给骗了!” “对!你说你是华夏人,你把身份证拿出来让我们看看!” 青年皱了皱眉头,再次说道:“放我走!” “是假的!他根本不是华夏人!” “别跟他废话了,揍他!” 一人号召,众人响应,工人们新一轮的围攻又开始了,不过和刚才的情况一下,工人们根本到不了青年的近前,便被他踢得踉跄而退。 这次青年的出脚比刚才重了许多,有两名工人脸色难看,坐在地上,抱着肚子,已然站不起来了。 眼看着工人们要被他一个人打得全军覆没,高航再次说道:“欢哥,咱们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工人们挨打,让兄弟们上吧!” 听闻他的话,刘智敬等人无不是擦拳磨掌,跃跃欲试。 吴尽欢乐了,这个青年哪是那么简单的,如果他没有受伤的话,恐怕连他都未必能是青年的对手。 让兄弟们吃点苦头也好,省得以为自己现在腰杆硬了,可以天下无敌的横着走。 他点点头,环视众人,说道:“你们想上就上吧,但要注意分寸。”不是注意别把青年打伤,而是注意自己别受伤。 早已按捺不住的众人等的就是他这句话。吴尽欢话音刚落,众人已蜂拥而上,到了青年近前,二话不说,上来就打。 工人们光有蛮力在身,但都不会打架,与人动手时也没什么技巧可言,和工人们相比,刘智敬这些做混混出身的小青年,的确要善战得多。 知道青年凶狠,他们不与他正面交锋,专在他的背后偷袭,或在侧面巧攻。应付起来这些精于打架的小混混们,青年明显比刚才吃力一些。 随着剧烈的运动,肩头伤口的血越流越多,他的脸色也越来越惨白。心里清楚再这么继续打下去,他就算不被对方打死,也得因失血过多而死。 青年咬了咬牙关,对于四周的攻击,完全视而不见,瞅准了一人,猛然冲了过去,一头将对方撞倒在地,不等小混混从地上爬起,他随手抓起一块砖头,对准小混混的脑袋,全力砸了下去。 以他的力道,如果真被他砸中的话,小混混的头骨都得被砸碎。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青年突然感觉手腕一紧,腕子被人死死扣住。他扭头一瞧,站在自己旁边的是名十七、八岁的青年。 第25章 手术 扣住他手腕的这人,相貌清秀,五官俊朗,最为特别的还是他的那对眼睛,眼黑多,黑白少,黑白并不分明,感觉像是刚刚喝醉了酒,瞳孔放大,目光迷离,神志不清。 他本能的一甩胳膊,想把对方的手甩掉。 但令他吃惊的是,对方的手掌如同长在他的胳膊上,随着他的甩动,竟未松开丝毫。 青年心头一惊,意识到自己碰到了硬茬子。他蹲在地上的身子一跃而起,顺势提膝向上顶,以膝盖猛击对方的下巴。 关键时刻,挡下青年毒手的人正是吴尽欢。 他身形微侧,状似随意的抬起手掌,嘭的一声,青年顶向他下巴的膝盖被他用手掌挡住,紧接着,他扣住青年手腕的手全力向外一甩,喝道:“出去!” 青年倒也听话,身形离地而起,向旁飞出两米远才摔落在地。在地面上又翻滚了几下,他的身子才算停下来。青年没有再回来和吴尽欢拼命,起身后,调头就跑。 吴尽欢嘴角勾起,健步如飞地追了上去。 比耐力,他的身体不行,比爆发力,他还是很有自信的,何况青年还受了枪伤,体力已然大打折扣。 只转眼的工夫,吴尽欢已追至他的背后,猛然一脚,踢向他的膝弯。青年反应极快,身形向旁一转,躲过吴尽欢的脚尖,而后他身形横着一撞,把吴尽欢斜着撞出去好远。 他是主动撞人的,吴尽欢没怎么样,他反而疼得倒吸口凉气,肩膀的伤口好像要裂开似的,他视线模糊,身子来回摇晃。 吴尽欢没有再继续追击,目光落在青年肩头的伤口处,慢悠悠地说道:“你跑不掉,就算你跑掉了,你也活不了,失血而亡的滋味,我想你应该知道。” 他的话,让青年仿佛挨了一记闷棍,身形摇晃得更厉害,终于坚持不住,一坐到地上。 高航、刘智敬等人见状,立刻冲了过来,作势要上去围殴青年,吴尽欢抬手把众人拦住。他走到青年近前,蹲下身形,与他平视。他问道:“你是加蓝国人?” 青年的身上,带着一股子加蓝雇佣兵的狠劲。 “我什么都不会告诉你。”青年目光凌厉地怒视着吴尽欢,从牙缝中挤出一句。 吴尽欢乐了,说道:“话是这么说,但其实你已经告诉我了一切。” 如果青年真是华人的话,他大可以直接承认,这毕竟没什么好隐瞒的,可他宁死都不说,只能说明他是加蓝国人没错。 “你是加蓝国人。” 刚才吴尽欢这么说,是带着疑问,现在他这么说,是带着肯定。 青年喘着粗气,没有回答他,确切的说,他的意识已越来越模糊。 吴尽欢说道:“人的体温,是靠血液来维持,失血越多,人就会越感觉到冷,所以,人在临死之前,未必能感受到疼,但一定会感受到冷,那是一种彻骨的冰冷,如同掉进冰窟窿里,掉进冰寒地狱当中。” 他越说,青年的脸色越难看,他的脸已经不是惨白,而是泛青了。 明明已经冷到嘴唇直哆嗦,但汗珠子却着他的额头不断冒出来。 “我可以救你。”吴尽欢在他近前,轻声细语地说道。 青年看着他,艰难地吞了口唾沫,颤声道:“救……救我。”不是他骨头软,求生是人的本能。 “我虽然可以救人,但我并非慈善家,不会无缘无故的施救。我救你,需要你付出相应的代价。” “我……我没钱……给你……”青年坐在地上的身子不断地左右摇晃。 “我不要你的钱,我只要你的人。”吴尽欢笑道。 青年眯了眯眼睛,不解地看着他。 吴尽欢说道:“以后,你就留在我的身边,帮我做事吧。” 青年眼中寒芒一闪,但很快便消失不见,他有气无力地摇摇头,断断续续道:“我……我来……华夏……是为了找人……” “你似乎忘了你的身份。”吴尽欢直言不讳地提醒道:“逃难者!” 青年艰难地抬起头看着他。 “没有身份,你在华夏寸步难行,无论你想找谁,都不可能找得到。” “你……” “我能帮你解决这个问题。” “你……你肯帮我……找人?” “我说了,我不是慈善家,我可以帮你,但同样也需要你做出回报。” 青年已再坚持不住,连坐都坐不稳,直挺挺地仰面而倒,声音微弱的几乎连他自己都听不清楚,“帮我……我的命……以后……就是你的……” 吴尽欢闻言,眼睛顿是一亮。 他不管这个青年是什么身份,什么来头,在他眼中,这个青年是个难得的人才,可以被他所用,成为他一大助力的人才。 “你叫什么名字?”在青年陷入昏迷之前,他贴近他的耳边问道。 “金……金……”他的声音越来越弱,只说出个金字,后面的话,连吴尽欢都听不清了。 他点点头,说道:“好,以后,我就叫你金了。” 金,这个在以后如同吴尽欢影子一样的男人,就是在这个时候被他收入到了麾下。 没有人知道金是什么来路,也没人知道他的背景和身世,只知道有吴尽欢的地方,一定会有他。 金还没有说完名字就晕死过去,吴尽欢查看他肩头的伤口,不是贯穿伤,子弹卡在了肩胛骨上。 如果是贯穿伤,反而简单了,只需消毒、缝合、止血、包扎就好,子弹还留在身体里,需要做手术,把弹头取出来。 这是挺麻烦的一件事,以金的身份,把他送到医院抢救是不可能的事。吴尽欢沉吟片刻,对高航说道:“格格,你让兄弟去找辆车子,等会我们带他回住处。” 高航眉头紧锁,小声问道:“欢哥,我看他受的伤可不轻,不送到医院能行吗?” 吴尽欢说道:“他在华夏没有身份,送到医院,只会把麻烦引来。” 高航看了看左右,无不顾虑地说道:“欢哥,你真要收下他?我们对他可是一无所知啊!” 吴尽欢笑了笑,拍拍高航的肩膀,说道:“不用担心,我能控制得住。” 在金的身上,吴尽欢能看到一股子狠劲,他本就喜欢这样的人,而且越是有狠劲的人,做出的决定就越坚决,说出来的话也越算话。 吴尽欢从口袋里又掏出一打钞票,递给刘智敬,说道:“把钱分给那些受伤的工人。” 刘智敬没有立刻接,他不解地说道:“欢哥,工人可不归我们管,谁雇的他们就找谁去!” 吴尽欢笑了,说道:“现在是我的人打伤了他们,这事自然归我管。把钱送过去吧!还有,顺便告诉他们,我的钱也不是白拿的,都管好自己的嘴巴,今晚的事,我不想泄露出去,谁要是嘴巴不严,走漏了风声,可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这回刘智敬没有再犹豫,答应一声,接过那厚厚一打的钞票,向众工人走了过去。 吴尽欢和高航等人找了一辆私家的面包车,带着金回往住处。 到家时,孙凯还在睡觉,他是被众人进来的嘈杂声吵醒的。 他从床上坐起身,睡眼朦胧,言语不清地问道:“欢哥,今天的话挺快的……” 孙凯话没说完,已然看到被众人放到桌子上的金。 他惊讶地揉了揉眼睛,问道:“欢哥,这是怎么回事?他是谁啊?” 吴尽欢说道:“是刚收的一名兄弟。” “啊?”孙凯满脸的茫然,怎么突然收了一位兄弟?“欢哥,他……他怎么了?” “受了枪伤。” “啊?”孙凯越加的惊讶。还没来得及继续发问,高航从外面快步走进来,手里还提着一只塑料袋,里面装着药品和纱布等物。 吴尽欢没有再理孙凯,从抽屉里拿出剪刀,将金的上衣快速剪开。 随着上衣被剪掉,金肩头上触目惊心的枪伤也随之显露出来。 吴尽欢眯缝着眼睛看了片刻,转头对高航说道:“格格,把水果刀和酒精灯拿过来。” 高航看着金的伤口,忍不住吞口唾沫,忍不住问道:“欢……欢哥,你……你要给他做手术?” 吴尽欢说道:“不把子弹取出来,他恐怕挺不过今晚。” 那么冷静的高航,这时候也急出一脑门子的虚汗。他低声说道:“欢哥,要不,我们还是把他弄走吧,不然真出了人命,我们就解释不清楚了。” “值得一搏。” 哈?高航茫然地看着他。 吴尽欢向昏迷不醒地金努努嘴,说道:“这个人,值得我们放手一搏。”说着话,他转过头来,向高航点下头。 看得出来,吴尽欢已经下定了决心,高航深吸口气,不再多言,快速地取来水果刀和酒精灯,一并摆放在桌旁。 吴尽欢将酒精灯点燃,先是用火消毒,而后用纱布擦拭干净。接着,他拿出塑料袋里的一瓶酒精,拔掉盖子,看了看金肩头的伤口,连犹豫都没犹豫,直接把酒精洒了上去。 原本已经昏死过去的金,还是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即便周围的众人看了,都替他觉得肉疼。 吴尽欢给伤口消完毒后,拿起水果刀,切开伤口的皮肉。 他下刀的速度,谈不上快,但也绝对不慢,在场的众人都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似乎欢哥并不是第一次给人做手术,不是第一次帮人取子弹。 人们的感觉还真没错,前一世,吴尽欢不仅在别人的身上做过取弹头的手术,甚至在他自己身上都做过。 把金肩头的皮肉切开,更多的鲜血流淌出来,周围众人无不看得毛骨悚然,五脏六腑都在翻腾,一阵阵的反胃,而吴尽欢由始至终眉头都没皱一下,水果刀在他手中灵活地切开皮下组织、肌肉,又恰到好处的避开筋脉和血管。 很快,嵌在肩胛骨上的那颗弹头已能用肉眼看见。吴尽欢面无表情地说道:“拿镊子给我,记得用酒精消毒。” 众人愣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孙凯连忙答应一声,从抽屉里找到镊子,先是用酒精消毒,而后交给吴尽欢。后者接过来,用镊子夹住弹头,他第一次用力的时候,并未把弹头,他暗暗皱眉,再次加力,总算把弹头取出。 当啷!血迹斑斑的弹头落在桌面上,周围众人无不是目不转睛地瞅着。 吴尽欢放下镊子,拿起一根事先准备好的针,微微用力,将其掰弯,然后直接以浸泡过酒精的家用线绳为他缝合伤口。 再之后,是上药和包扎。等他全部处理完,忍不住吁了口气,好久没做过这些事了,现在做起来,略微显得生疏和吃力。 在场众人面面相觑,孙凯小心翼翼地来到吴尽欢近前,边收拾东西,边好奇地问道:“欢哥,这就算手术完了?” “嗯。”吴尽欢点点头,从塑料袋地拿出一盒抗生素,交代孙凯,让他给金服下。 孙凯忍不住好奇地问道:“欢哥,他没事了吗?” 第26章 收服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现在还不清楚,是有事还是没事,就看他能不能熬过今晚了。”说着话,他环视左右众人,扬头说道:“兄弟们忙了一晚上,也都累了,去休息吧。” “欢哥先休息。” “我得看着他。”吴尽欢向昏迷中的金努努嘴。 孙凯接话道:“欢哥,还是让我来吧,刚才我已经睡好了!” 吴尽欢笑了笑,问道:“他要是出了状况,你知道怎么解决吗?” “我……”孙凯哑口无言。 吴尽欢甩头笑道:“都去睡觉,这里交给我就好。” 众人互相看了看,最后还是各自进屋去休息了。 吴尽欢在桌旁站了一会,然后拉了把椅子坐下,随手脱掉外套,垂下眼帘,闭目养神。 这一宿,他睡的并不踏实。一是坐着睡,本就不舒服,另外金时不时发出的呻吟声也总是让他惊醒。 金几乎整整高烧了一个晚上,吴尽欢明白,这是人体遭受重创后正常的生理反应,有些人能扛得住,便活了下来,有些人扛不住,最后就再也没有醒过来。 他不知道金能不能扛得住,不过在他看来,金的意志力比常人坚强得多,他的身体素质也远非常人能比。 等到翌日破晓,天边泛起鱼肚白,吴尽欢撩起眼帘,看向仍在昏迷中的金。 现在,他的脸色比晚上好了很多。 晚上他的脸颊带着不自然的红晕,那是被高烧烧的,而现在,他的脸颊已没有红晕之色,取而代之的是如纸般的惨白。 流了那么多的血,这样的脸色才属正常。 吴尽欢向前探了探身子,用手背触碰金的脑门。 他的脑门上布满细细的汗珠,但摸起来已没有昨晚那么烫手,吴尽欢暗暗松口气,他总算是挺过来了,也不枉自己照顾他一宿。 正在他准备把手收回来的时候,原本双眼紧闭的金猛然睁开眼睛,一把将吴尽欢的手掌抓住,眼中射出的光芒,定定地落在他的脸上。 “醒了?”吴尽欢没有丝毫的慌张,好像早就知道他已经醒了似的。 “你……救了我?”隔了好一会,金沙哑的嗓子才缓缓吐出一句,不过牢牢抓住吴尽欢的手并没有松开。 “晚上的一通高烧,不会让你把昨天的事都忘了吧?”吴尽欢笑问道,紧接着,他耸耸肩,又道:“忘了也没关系,我可以提醒你,昨晚你说过,只要我救你,你的命,以后就是我的。” 金的脸上露出片刻的晃神,过了片刻,他涣散的目光越来越清明,目不转睛地看着吴尽欢,一声不吭。 他不说话,吴尽欢也不说话,两人无声无息的默默对视。 如果有第三个人在场,定会被眼前的情景吓一跳,两个大男人,却在‘含情脉脉’的对视。 不过吴尽欢和金都明白,他俩的对视,没有含情脉脉,只有刀光剑影,两人都在施放自己的气势,想要压倒对方。 最后,还是金身体不支,败下阵来。他主动垂下目光,深吸口气,而后抬头对吴尽欢正色道:“昨晚的事,我都记得,昨晚我说过的话,我也没忘。” 吴尽欢嘴角勾起,说道:“我就知道,你会是个言而有信的人。” 金没有再继续说下去的意思,他重新躺回到桌子上,慢慢闭上眼睛。 “别忘了,你的命,是我的。”吴尽欢含笑提醒道。 言下之意,在他这里,金没有任何秘密可言,也不需要有任何的秘密。 金的身子明显震颤了一下,慢慢睁开眼睛,凝视吴尽欢许久,说道:“我的父母,犯过错,我八岁时被集训,从小到大,一直都接受正统的特工训练。” 原来如此!难怪金的身手这么厉害,也难怪他的汉语说得这么地道,说白了,他就是被培养出来的间谍。 吴尽欢好奇地问道:“为什么要逃到这里来?” “你认为我是逃过来,而不是潜伏过来的?” 吴尽欢笑了,说道:“虽说是有用苦肉计做潜伏先例,但你这苦肉计未免也太逼真了,逼真到连自己的命都差点没保住。” 金也笑了,苦笑,他沉默半晌,幽幽说道:“我来这里,是为了找我的妹妹。” “哦?” “我的妹妹也逃到了这里,我必须找到她。”说到这里,金脸上的笑容更苦了。 他自小就接受封闭又严苛的特训,练出一身杀人的本事,他也想报效自己的国家,可是,妹妹现在是他唯一的亲人,他不能把妹妹扔在华夏不管,他必须得找到她。 “你能帮我找到她吗?” 吴尽欢陷入沉思。偷渡到华夏的逃难者数量都不少,有些人改名换姓,留在华夏,有些人则去了其他的国家,根本无从查询。 金恍然想起什么,将丢在一旁的破烂衣服捡起,从里面的夹层里掏出一只防水的塑料袋,打开,抽出照片,递给吴尽欢,说道:“这是我保留的唯一一张妹妹的照片。” 吴尽欢接过来,仔细看了看,眉头微皱。 这张照片是一家的合影,当时的金,看起来也就五、六岁,至于全家福中的小姑娘,也就四岁左右,只通过这么一张娃娃照,又哪里能找得到人? 见吴尽欢久久没有说话,金的神情落寞下来,说道:“很难困是吧?” 吴尽欢说道:“华夏有十四亿人,想从中找出一人,如同大海捞针。” 他的话很残忍,比较隐晦的提醒金,他的妹妹现在是不是还活在人间都两说。 金沉默了。 许久,他看向吴尽欢,目光坚定,语气更加坚定,说道:“我相信,妹妹没有死,她就在华夏,就生活在这里,我一定能找得到他。” 吴尽欢点点头,他已经把最坏的情况挑明了,很不错,金并没有放弃,他喜欢也欣赏他的这份执着。 “我会帮你。” “我……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吴尽欢。” “吴尽欢……” “你可以叫我吴先生,叫我尽欢,也可以像我的兄弟一样,叫我欢哥。” 金有些迷茫的眨眨眼睛,说道:“看起来,你似乎没有我大。” “我叫金大宇。”金突然开口说道。 “从今以后,你的名字不再叫金大宇,就叫金。” “我在华夏没有身份!” “这个,我想办法帮你解决。” 金有些吃惊地看着他,问道:“欢哥在华夏是做什么的?” “易货。” “商人?” “帮人易货。” “中间人?” “差不多,中间人算是个好听的称呼,说直白点,就是打工者,提着脑袋给人卖命的打工者。” “原来,欢哥是做这个的。” “很失望?”没等金回答,吴尽欢耸肩道:“只是暂时的权宜之计,不会永远都做这一行,以后的路,还有很长。” 说着话,他走到金的近前,直视他的眼睛,问道:“想陪着我,一同走下去吗?” 金眨眨眼睛,笑问道:“我有得选吗?” “当然没有。”说完话,吴尽欢仰面而笑。 金也笑了,吴尽欢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暂时还看不出来,不过,他倒是很喜欢他的直截了当。 他二人的笑声把屋子里正在睡觉的众人吵醒。人们纷纷从房间里走出来,看到面带笑容的吴尽欢以及满脸病态的金,众人纷纷惊呼道:“你醒了?” 这些人,金绝大多数都记得。他从桌子上下来,向众人躬身施了一礼,说道:“昨晚的事,我很抱歉。” 刘智敬自来熟的凑了过来,拍拍金的胳膊,笑道:“以后都是自家兄弟了,不用这么客气。” 谁都没有想到,昨晚已然奄奄一息,好像随时可能咽气的金,才仅仅过了一个晚上,就变得生龙活虎一般。 刘智敬的巴掌力气不小,震得金肩头的伤口阵阵灼痛,他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但还是冲着刘智敬点点头,说道:“大家以后就叫我金吧!” “金,你的华夏话怎么说得这么好?你是有华夏血统吧?” “你在加蓝国是做什么的?上学吗?” 高航、孙凯、刘智敬等人的年纪都不大,与金相仿,虽说彼此之间还有些陌生,但很快便打成一片,人们如连珠炮似的发问,对他的身世都充满了好奇。 “金的伤势还没有痊愈,你们都悠着点。”吴尽欢云淡风轻地提醒一句,而后起身去了厨房。 自从合住在一起,众人的饮食几乎都是吴尽欢在负责。 令人们深感意外的是,欢哥竟然还有一身深藏不露的高超厨艺。 吃过他做的饭菜,一般的小饭店他们都不爱进了,即便用上好的食材做的菜肴,都和吴尽欢做的家常菜没法比。 众人在客厅里聊天,吴尽欢在厨房里做饭做菜,高航过来给他打下手。 边忙活着,高航边小声说道:“欢哥,我看这个金兄弟还不错,是个挺……挺实在的人吧?” 他这话说的,似问非问。 吴尽欢笑道:“你看他实在?” “……”高航没有回答,毕竟是欢哥看中的人,他实在不好多说什么。 “特工出身,练得就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能实在才怪了。”吴尽欢白了高航一眼,知道他已看出金不简单,只是不好当着自己的面挑明。 高航惊讶道:“欢哥,你……你说他是特工?” 第27章 老奸 特工这个词,高航只在书中看过,在电视中看过,在现实里,似乎离他很遥远,没想到,竟然能碰到货真价实的。 吴尽欢笑了笑,说道:“不管他以前是做什么的,格格你只需记住,从现在开始,他是我的人,是你们的兄弟。” 高航愣了一会回过神来,向吴尽欢点点头,正色道:“欢哥,我知道了。” 吴尽欢话锋一转,问道:“家里还有枣吗?” 高航想了想,说道:“前两天来福买了些楼兰枣,现在应该还有剩,我去问他要。” 他说的来福名叫周福来,大家都习惯叫他来福。 虽说他的名字很喜庆,但他人和喜庆一点边也不沾,生得五大三粗,高人一头,乍人一背,身上的汗毛也重,冷眼看去,活像狗熊成精了似的。 要说打架斗殴,惹是生非的本事,孙凯能排第一号,而这位来福绝对排第二位。 高航从来福那里拿来半袋楼兰枣,帮着吴尽欢洗干净,做了一锅红枣粥,吴尽欢还特意在粥里加了一些枸杞子。 等饭菜都做好后,众人规规矩矩地围坐在桌旁。 闻着面前香气扑鼻的红枣粥,人们皆忍不住吞了口唾沫。 虽说肚子饿得咕咕叫,但没有一人先动筷子。 吴尽欢和他们住在一起,也很照顾他们的起居,但不代表众人不懂规矩。 等吴尽欢拿起勺子,吃了第一口之后,众人这才纷纷端起饭碗,大口吃喝起来。 金在旁有悄悄观察,刚开始他还觉得奇怪,看人们对吴尽欢的尊敬程度,显然他是这群人的老大没错,不过又哪有老大给手下人做饭的道理?难道是自己的感觉错了? 现在到吃饭的时候,他总算意识到自己的感觉没错,吴尽欢的确是他们的老大,只不过他对他们很照顾也是真的。 在加蓝国,金从没吃过红枣粥,他低头看着,迟迟没有动筷。 高航含笑解释道:“金,今天早上的粥,其实是欢哥特意给你做的,里面加了红枣和枸杞,红枣是补血的,枸杞是补气的。” 原来如此。金先是向高航感激地笑了笑,而后又郑重其事地站起身,向吴尽欢躬身施了一礼。吴尽欢含笑摆摆手,说道:“坐下吃饭,在我们这,不用这么客气。” 金坐回到椅子上,拿起碗筷,在吃第一口的时候,他的眼睛也顿是一亮,心中赞叹一声好吃。 看到金把一整碗的粥都吃个精光,高航乐呵呵地拿起他的空碗,说道:“我再给你盛一碗。” “谢谢航哥!” “你叫我格格就行,兄弟们都这么叫。” “谢谢格格。” 高航仰面而笑,拍下金的肩膀,去帮他盛粥。 孙凯说道:“欢哥,我们来y市的时间也不短了,还没出去好好逛过呢,要不今天我们出去逛逛?” 吴尽欢没多大兴趣,随口说道:“你们去玩吧,我在家里看看书。”说着话,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打钞票,分出一半,递给高航,说道:“格格,带着大家玩得开心点,记得照顾好大家。” 众人当中,格格是最老成,头脑也最机敏的,吴尽欢对他也最为放心。 ps夜总会。二楼包厢。 今天y市易货圈里的三大巨头,金守业、彭征、王珣齐聚一堂。确切的说,原本是彭征和王珣相约在这里见面,金守业是闻讯特意赶过来的。 大半年前,彭征主动找上王珣,提议两人合伙做酒店。 当时彭征拍着胸脯保证,这桩生意稳赚不赔,赚了两人平分,赔了全算他的。 彭征把话都说到这种地步了,王珣当然也相信了他。 过后王珣又通过好一番的考察,觉得彭征要承包的那家酒店生意还真不错,随即两人把事情定了下来,一同出资,承包这包这家酒店,所有的收益,两人五五分账。 做生意这件事很邪门,同样的生意,由这个人做可能财源滚滚,而换个人来做,就可能一落千丈。 很不幸,彭征和王珣就赶上了这样的邪门事。 原本生意不错的酒店,自从被他二人承包之后,一落千丈,每月的业绩成直线下滑,别说想从酒店身上赚回投资已然没有可能,每个月反而还得往里面搭进去不少钱,才能勉强维持酒店的正常运营。 一个月、两个月是这样,他二人还能受得了,可一连半年多,月月都是这样,哪怕家里有金山银山也受不了了。 最后两人只能无奈地关闭酒店,当初的投资,可谓是血本无归。 这么多的钱,说没就没了,王珣哪能干。 他找上彭征,让他把自己赔的钱都还回来。彭征差点气乐了,做生意本就是有赚有赔,这很正常,赚钱了你要分红,赔钱了你向我要成本,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王珣提醒彭征,当初他找自己的时候可说得清楚,赔钱都算他的。彭征闻言,立刻装起糊涂,一口咬定,自己当初从没说过这么不靠谱的话。 为了这件事,彭征和王珣没少发生争执。 这次他二人相约在ps夜总会,也是为了这件事。 和以前的见面一样,这次两人又发生激烈的争吵。 王珣就一个意思,要彭征赔钱,彭征也是一个意思,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有本事你就拿走。 两人在包厢里的争吵声,即便站在门外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不过他俩的身份都非比寻常,即便夜总会里看场子的人也不敢管他俩的闲事。 特意赶过来的金守业站在门外,听着里面一浪高过一浪的吵声,他嘴角勾起,露出冷笑。 他连门都没敲,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怎么了?怎么了?怎么了这是?好好的夜总会,快被你俩吵炸了,离好远都能听得见!” 他俩的那点破烂事,金守业心里明镜似的,此时他故意装糊涂,满脸的茫然,不偏不倚地说道:“行了,大家都是认识十几二十年的老熟人,有什么事不能坐下来慢慢谈的,非得吵来吵去,让人家听了面子上好看?” 金守业的到来,让彭征和王珣停止了争吵。 在道上混的,为了些钱财,挣得面红耳赤,终究不是多么光彩的事,尤其是在金守业这个老竞争对手面前。 王珣睨了金守业一眼,又狠狠瞪了眼彭征,脸色阴沉地一坐回到沙发上。 彭征不甘示弱,也同样瞪了他一眼,而后转头看向金守业,问道:“老金,我又没请你,你来这里做什么?” “巧了,今天咱们刚好碰上了。”金守业笑呵呵地说道:“俗话说得好,相请不如偶遇,这顿酒,我老金请了。” “操!”现在和彭征提什么都好,就是别提钱,钱这个字,目前在他这属于敏感字眼。彭征嗤笑出声,皮笑肉不笑地质问道:“我还用你请?我自己喝不起酒了吗?” “快了。”金守业随口接了一句。 “你说什么?”彭征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扬起眉毛,目露凶光。 金守业意味深长地说道:“咱们是粗人,咱们能干的,就是粗人能干的那些活儿,做酒店,那是斯文人干的,咱们肚子里没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和人家比不了!这人啊,就得做自己擅长的事,非要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不是自找苦吃吗?” “我说老金,你今天是特意来挖苦我的吧?”彭征本就一肚子的气,现在又听金守业讲的风凉话,肺子都快气炸了。 “征子,我可不是来挖苦你的,我是来劝你回头是岸的。”金守业说道:“咱们也是老交情了,站在一位老朋友的立场上,我不想看到你就这么完了。” “你才完了呢,老子活得好好的……” “就算现在没玩,也快完了。” “我,金守业,你到底几个意思?”彭征是火药脾气,粘火就炸,自他出道以来,什么时候被人当面指着鼻子挖苦过。 王珣在旁眯缝起眼睛,目光怪异地看着金守业,不知道这只老狐狸今天突然吃错了什么药。 平日里,金守业可是一直有意回避彭征的,尽量避免硬碰硬的与彭征对撞,今天他不仅主动凑过来了,还专往彭征的伤口上撒盐。 不过,金守业若是真和彭正闹翻了,他可是乐见其成,到时两虎相争,最后收益的只会是他。 金守业看着气炸的彭征,慢悠悠地说道:“酒店没做好,倒也不算什么,大不了损失点钱财,毕竟根基不在这里,可是征子,若是连你易货的买卖都垮了,你还能有什么指望?到时候,你可是连东山再起的机会都没有了。” “放屁!老子的生意好着呢,怎么会垮?” “就快垮了。”金守业扬起下巴,问道:“吴顺昌吴老板和你有生意往来吧,是你的老顾客吧,走了,人家现在已经把易货的生意交给别家去做了。张志路张老板,也是你的老顾客吧,人家也走了,还有……” 金守业一口气说出一连串的名字,这些人原本都是彭征的老顾客,而现在,无一例外,皆转到吴尽欢那边。 当然,彭征固然被撬走不少顾客,他金守业被撬走的顾客更多。 彭征越听脸色越难看,不等金守业把话说完,他忍不住咆哮道:“别说了!” “人家已经踩到了你的头上,你想就这么忍了?” “你说的是吴尽欢那帮外地人?” “听说,人家一来y市,就把加蓝雇佣兵给打了,你征子不会是怕了他们吧?怕了就怕了,也没什么,毕竟现在的小屁孩胆子大,下手也黑,你征子怕了他们,别人也说不出来什么……” “我去你!”彭征眼珠子都红了,指着金守业的鼻子,怒吼道:“老子会怕他一个毛头小崽子?谁敢踩在老子头上,老子弄死他!” 金守业笑了,是那种不信任嘲讽的笑,但在心里,他暗暗松口气,下意识地看眼王珣。 他的激将法,对彭征或许有效,但对王珣,这个精明到头发丝拔下一根都是空的人,不会有任何效果,他也担心王珣会从中作梗,提醒彭征。 不过很显然,他的担心是多余的,王珣已然看出了金守业的伎俩,面带了然的微笑,但嘴巴却闭得紧紧的,没有任何要插话的意思,完全是抱着看戏的姿态。 金守业见状暗暗点头,自己这趟算是来对了。因为酒店经营不善,血本无归的关系,王珣和彭征正闹得水火不容,以他二人现在的交情,王珣乐见彭征倒霉还来不及,又怎么可能会去提醒他? 酒店的事,已经让彭征很上火了,王珣的一再纠缠,更是让他一个头两个大,现在金守业又出来煽风点火,就差没直接说吴尽欢已经踩到他的头顶拉屎拉尿了,彭征肚子里的火气,几乎是一股脑的喷发出来。 他五官扭曲,面目狰狞,咬牙切齿地说道:“吴、尽、欢!我让他过不了今晚!也让你们都看看,谁才是y市的老大!” 第28章 巨猾 “哼!”王珣哼笑出声,什么话都没说,站起身形,抬步往外走去。 到了房门口,他突然停下脚步,皮笑肉不笑地说道:“y市老大?你先制住那几个从外地来的毛头小子,再说自己是老大吧,不然,简直笑死人了。” 说完,也不等彭征回话,王珣走出包厢。 金守业不失时机地说道:“行了,征子,我也先走一步。”说完,他又别有深意地向彭征笑了笑,也快步走出包厢。 “操!” 虽说关闭了房门,但金守业还是能听到里面传来的怒吼声和酒瓶摔落在地的脆响声。他悠然一笑,转身离去。 出了夜总会的大门,正看到王珣站在门口抽烟。 他眼珠转了转,主动走上前去,笑道:“老王,可是有话要对我说?” 王珣转头看看金守业,弹了弹烟灰,似笑非笑地说道:“戏台子都被你老金搭好了,我还能说什么?就坐看好戏呗!”说着,他弹飞手中的半截香烟,向路边的一辆轿车走了过去。 站于轿车旁的一名大汉立刻拉开车门,王珣猫腰坐了进去,很快,汽车启动,绝尘而去。 金守业挠了挠头发,而后扬起头来,看看夜空,喃喃说道:“这回,要变天了,这y市的格局,也是该变一变了。” 与金守业的势力相比,彭征和王珣都要稍差一些,三人之所以能形成三足鼎立之势,主要是彭征和王珣一直连在一起,而金守业的势力又没有强大到能同时打败他两人的程度。 这次,不管彭征能不能教训得了吴尽欢,总之,金守业已经探出彭征和王珣之间产生了极深的裂痕,只要他两人分裂开,无论他勾结一方干掉另外一方,还是对他二人实施各个击破,都已不再是难事。 吴尽欢只是个引子,而彭征和王珣的决裂,才是金守业真正想要的。 当晚,吴尽欢等人留下金一个人在家养伤,他们出去做易货。 吴尽欢和高航一拨,帮周老板做高丽参交易,孙凯、来福、刘智敬等人一拨,依旧是给人做木材交易。 交易中,吴尽欢这边的进展得很顺利,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完成之后,吴尽欢和高航回到码头,恰在这时,高航的手机响起。 他接起一听,眉头皱了皱,对吴尽欢说道:“欢哥,二驴子那边出事了。” “怎么了?” “说是突然来了一帮人找麻烦,还动手打伤了人。” 吴尽欢扬头说道:“走,过去看看!” 等吴尽欢和高航等人赶到孙凯那边的时候,现场已围了很多人,外面一层是工人,在工人当中站着两拨人,一拨是孙凯、来福等人,另一拨人,吴尽欢不认识,为首的一名青年二十多岁的样子,短头发,眼,身穿背心,手臂、背后都露出大片的纹身,此时他正歪着脑袋,一手插着口袋,一手指着孙凯等人的鼻子大声嚷嚷道:“你们从哪来,就滚回哪去,不然的话,老子让你们在y市一天也混不下去!” 孙凯被他的话气笑了,冷笑。他走到青年的面前,站定,看看青年,再看看他身后的那十多号人,说道:“哥几个一过来就打了我们俩兄弟,几个意思啊?” “你小子他听不懂人话吗?”青年斜眼睨着孙凯。 “你说的那也叫人话?”孙凯毫不示弱,针锋相对地说道。 “我看你是找死!”说话之间,青年猛然从后腰拔下一根钢管,抡起来,对准孙凯的脑袋,全力猛砸下去。 孙凯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恰恰相反,吴尽欢手下的这些人,他是头一号的干将。 对方的钢管挂着劲风砸来,孙凯不慌不忙,向旁侧身闪躲,放开对方的锋芒后,他猛然一拳打了出去,正中青年的胸口。 后者闷哼一声,站立不住,倒退两步,坐到地上。过了一会,他才缓过这口气,冲着背后的众人怒声吼道:“都别干看着了,给我一起上,往死里打,出了事,都算我的!” 跟随他一同过来的那些小混混们听闻这话,纷纷把手中的武器举了起来,一同向孙凯等人冲了过去。 孙凯又哪会怕这个,在f市,他自己都记不清楚他打过多少场群架了。 他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让开迎面而来的一把片刀,而后片刻都未迟疑,回手便把砖头砸了过去。 啪!这一砖头下去,对面的小混混满脸桃花开,双手掩面,嗷嗷怪叫着连连后退。 孙凯动了手,来福、刘智敬等人也都跟着冲了上去,只顷刻之间,两边的人便打成一团,展开了一场大乱斗。 先前被孙凯打倒的那名青年趁乱从地上爬起来,向周围看看,很快,他的目光便锁定在孙凯身上。 他嘴角微微勾了勾,不留痕迹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弹簧刀,他倒握着弹簧刀,由孙凯的背后慢慢摸了上来,无声无息的向他接近。 以他的身手,不可能被孙凯一下就打得倒地不起,他之所以装出站不起来的样子,等的就是这个机会,趁乱给孙凯一刀,杀鸡儆猴。 哪怕警察过来调查,现场这么混乱,最后也查不出什么,更不会查到他的头上。 青年慢慢接近孙凯,悄然无息地到了他的身后,趁着孙凯正与前面的小混混厮打,他状似随意地靠上前去,用自己的身体做遮蔽,猛然一刀向孙凯的后腰捅了过去。 也就在刀尖马上要刺到孙凯的瞬间,青年持刀的手突然一紧,手中刀再也向前刺不了丝毫。他脸色顿变,低头一瞅,原来一只手掌牢牢抓住他持刀的手腕。 “啊……”他本能的惊呼出声,扭头一转,只见自己的身边不知何时多出一人,年纪不大,十七八岁的样子,相貌俊秀,双眼朦胧,好像刚刚喝过酒似的。 “你是谁?”青年下意识地问道。 听闻背后的动静,孙凯急忙扭转回身,看看青年和他手里的,再瞧瞧吴尽欢以及他扣住对方手腕的手,孙凯什么都明白了。 他勃然大怒,爆吼一声:“我奶奶!”说话之间,他一板砖横拍过去。 青年的注意力都在吴尽欢身上,哪有注意到他横拍过来的板砖。 他没有生出任何闪避意识,耳轮中就听啪的一声,板砖结结实实拍在青年的头侧,后者两眼泛白,声都没坑一下,当场晕死过去,鲜血顺着他的脑袋汩汩流淌出来。 孙凯气极也怒极,如果没有欢哥及时出现,拦下这小子的偷袭,现在他有没有命在都两说呢!他不依不饶,拎着血迹斑斑的板砖,箭步上前,对准青年的脑袋,又要继续猛砸。 吴尽欢出手如电,把他的胳膊拉住,沉声问道:“你想把人打死吗?” 孙凯快要沸腾的脑浆迅速冷静下来,他低头怒视着被他砸晕的青年,狠狠咬了咬牙,冲着青年吐了口唾沫,忿忿不平地气骂道:“以后别让我再见到你!” 如果正面被打倒,孙凯也不至于这么气愤,他最恨别人在背后偷袭,而且还是下死手的偷袭。 吴尽欢的出现,让孙凯、来福等人士气大振,众人合力,把十几名小混混打得抱头鼠窜,没过多久,这场大乱斗就以小混混们的仓皇逃窜而告终。 孙凯这边也不是没有损失,有好几个兄弟都受了伤,其中两人还见了红,一个是头被打破,另一个是肋侧被划了一刀。 吴尽欢仔细检查一番,感觉不算严重,放下心来,让高航带着受伤的兄弟们去附近的医院处理一下。 等高航带着一干人等离开后,现在只剩下吴尽欢、孙凯、来福三人。 他打量一番孙凯和来福,见后者的脸上有点淤青,他问道:“来福,没事吧?” 来福满不在乎地摇摇头,咧嘴笑道:“欢哥,我没事。” 吴尽欢看向孙凯,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孙凯气呼呼地说道:“欢哥,这帮家伙也太欺负人了,到了这里,二话不说就动手打人,咱们的兄弟平白无故就挨了他们几嘴巴,我找他们理论,他们一开口就让我们滚出y市,欢哥你说,哪有这么欺负人的?不服就干,咱们也没怕过谁!” 初来乍到时连加蓝雇佣兵的少校都打过,现在还会怕他们几个小混混? 跟着吴尽欢的时间久了,孙凯的自信和底气也变得越来越足。 吴尽欢好奇地问道:“对方什么来头?” 孙凯茫然地摇摇头,说道:“欢哥,我也不知道……” 他话音未落,一名工人怯生生地走上前来,低声说道:“我……我知道他们是谁!” 吴尽欢看向这名工人,道:“你说。” 工人向左右看了看,凑到吴尽欢近前,说道:“他叫冯明,是彭征的人。” “彭征?”吴尽欢目光深邃,露出若有所思之色。 工人小声说道:“这次做木材交易的老板,以前是彭征的客户,现在转到你们这边了,彭征心里肯定不痛快。冯明过来找麻烦,估计也是彭征派过来的。” 说完话,工人又向四周瞅了瞅,说了一句:“以后你们可得小心着点,彭征不好惹啊!”说完话,他装成没事人似的走开了。 “原来是这样!”孙凯握紧了拳头,怒道:“客户是主动找上门来的,又不是我们硬拉过来的,彭征竞争不过我们,就使这种手段报复,算什么东西?” 吴尽欢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 他早就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y市的易货圈就这么大,他们插足进来,如果只是小打小闹,触碰不到原本固有势力的利益,倒也会相安无事。 偏偏他们的目标不是小打小闹,而是想做大做强,如此一来,与本地固有势力发生利益冲突就成必然,只是令吴尽欢意想不到的是,这个彭征这么沉不住气,这么快就主动找上门来了。 “货都收完了吗?” “已经收完了,欢哥。”孙凯拿出手机看了看,里面有工头发来的短信,从江上收集到的木材都已装载上船,和约定的数额相差不多,有偏差也是在正常的损耗范围之内。 吴尽欢点点头,说道:“收工回家。” 孙凯和来福点点头,二人跟着吴尽欢离开。 走出码头,站在路边,看到不远处有辆面包车,孙凯冲着面包车挥了挥手。 码头外的黑车有不少,平日里,吴尽欢等人也都是乘坐黑车回家的。 很快,那辆面包车开了过来,司机是位四十左右岁、身体发福的中年人,他放下车窗,对吴尽欢三人一笑,问道:“小哥几个坐车吗?” “嗯!”孙凯应了一声,拉开车门,说道:“去连江路。” 中年司机答应一声,等吴尽欢三人都坐进来后,启动汽车,驶离码头。 第29章 埋伏 面包车开出不远,快要进入滨海大道的时候,汽车减速,在路边慢慢停了下来。中年司机满脸歉意地转回头,说道:“不好意思,小哥几个,我去解下手。” 孙凯皱了皱眉,不满地说了一句:“麻烦!你快点!” “好好好!”中年司机连声答应,快速下了车,走进路边的草丛当中。 来福对吴尽欢道:“欢哥,这次彭征找我们的麻烦,非但没占到便宜,还被我们打伤了不少人,我估计彭征不会善罢甘休。” 孙凯扬起眉毛,问道:“来福,你怕了?” 来福眼睛一瞪,说道:“有欢哥在,我怕啥?我就是觉得,咱们以后真得防着点彭征这个人。” 孙凯冷笑出声,说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彭征不再来找我们的麻烦也就算了,他要是敢再来,咱们就打回去。”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吴尽欢一直沉默无声,过了一会,他看看手表,问道:“司机去多久了?” 正在说话的二人同是一怔,仔细想想,司机确实已经离开好一会了,只是解手,时间未免也太长了吧? “搞什么鬼,撒尿要撒一年吗?”孙凯不满地嘟囔一声。 吴尽欢的手指轻轻敲打膝盖,片刻,他问道:“凯子,会开车吗?” “会开。” “开车,走人,不等了。” 孙凯和来福同是一惊,司机还没回来,他们自己把车开走了,这不等于是明抢吗? “欢哥……”孙凯想要说什么,但见吴尽欢面色凝重,他心头一震,再不敢多言,从副驾驶座位挪到驾驶座位上,拧动车钥匙,启动汽车。 突突突…… 汽车的引擎响了几声,但却一直也发动不了。孙凯发出狐疑之声,嘀咕道:“奇怪,怎么点不着火了……” 他话音未落,吴尽欢已推开车门,沉声说道:“下车!” 这时候,孙凯和来福也意识到不对劲了,两人二话不说,双双从车内跳出来,站到吴尽欢的身旁。 吴尽欢眯缝起眼睛,扫视四周。 这里是属于y市没错,但却是市区扩建后囊括进来的,以前这里叫柳条村,即便是现在,放眼望去,也很荒凉破旧,哪怕大白天,路上行人都很少。 现在是深夜,路上更是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 要命的是,路边还没有路灯,目光所及之处,乌漆墨黑的一片。 “欢哥,司机……司机怎么不见了?还有,还有汽车也点不着火了,我们……我们会不会是撞……撞鬼了吧?”孙凯天不怕地不怕,唯独怕鬼怪这类的东西,他看着黑漆漆一片的四周,不断地咽口水,整个心都快提到嗓子眼。 吴尽欢朦胧的双眼渐渐变得清明,他一字一顿地说道:“凯子,你记住,这世上,什么都没有人可怕。”说着话,他向孙凯和来福甩下头,说道:“走,我们步行上滨海路。” 滨海路是进出y市的一条主要公路,进进出出的车辆很多,只要能进入滨海路,他们的处境也就安全了。 吴尽欢已经够敏锐的了,几乎是第一时间意识到事情不对,可是他们现在再想走,已然来不及了。 前方的道路突然亮起几束强光,孙凯、来福下意识地抬起手来,遮挡住眼睛,二人侧着头,尽量用眼角余光往前看。 只见前方道路上并排停着几辆汽车,汽车的周围站着的都是人。 “谁叫吴尽欢,给我站出来说话!”前方的人群里,有人高喊一声。 吴尽欢垂下眼帘,冤家找上门来了,现在是想躲也躲不过了。 他上前两步,扬首说道:“我是吴尽欢。” 对面的人群里走出一名大汉,他上下打量一番吴尽欢,冷笑出声,抬手打了个响指,几辆汽车的前照灯关闭,变成相对柔和的近光灯。 大汉说道:“原来你小子就是吴尽欢,看上去也不怎么样嘛!” 最近这段时间,y市易货圈里对吴尽欢的传言不少,其中最被人津津乐道的是他打了加蓝雇佣兵的事。 没见到吴尽欢之前,大汉还在心里嘀咕,不知道吴尽欢长了什么三头六臂,现在见到他本人,大汉有些失望。 吴尽欢看上去好像还是个学生,身材不高,也就一米七出头,体型也不粗壮,更谈不上什么虎背熊腰,就是个平平常常,随处可见的少年人。 “老子叫李炎。”大汉老气横秋地说道。 “没听说过。”吴尽欢实话实说道。 名叫李炎的大汉被气笑了。李炎可是彭征手下的头一号干将,知道彭征的人,就没有不知道李炎的,彭征的势力能做得这么大,在y市能成为数得上号的人物,李炎功不可没。 “我不管你听没听说过我的名字,总之一句话,你们走是不走?”李炎阴阳怪气地问道。 吴尽欢笑问道:“你想让我们去哪?” “从哪里来,就滚回哪里去!” “这个,我们恐怕做不到。” “嗯?” “我们来y市,就是为赚钱的,钱没赚到手之前,我们哪都不会去。” “哈哈!”李炎笑了,他先是轻笑,很快变成了仰面大笑,毫无预兆,他突然收敛笑声,斩钉截铁地说道:“把这几个小子都给我大卸八块,谁敢手下留情,可别怪我李炎翻脸不认人!” 随着他的话音,他身后的大汉们纷纷发出嗷的一声吼叫,紧接着,人们齐齐高举起片刀,向前冲去。迎面而来的敌人已经不少了,但还远远不是全部。 在吴尽欢三人的背后和左右,也冲出许多手持片刀的大汉。 这次的行动,彭征这边可是事先做好了周密的安排,就是奔着要人命来的。这也符合彭征一贯的做事风格,要么不出手,出手就是雷霆万钧之势,务必做到一击必胜。 从道路右侧冲出的大汉们最先到了吴尽欢近前,没有多余的废话,抡刀便砍。 吴尽欢向旁侧身闪躲,让过片刀的锋芒后,出手如电,一手扣住对方的衣领子,一手抓住对方的腰带,双臂顺势向外一轮。 呼的一声,那名大汉的身子打着横飞了出去,与后面冲上来的两名大汉撞到一起,三人齐齐痛叫出声,在地上翻滚成一团。 孙凯和来福也没闲着,二人于攻上来的大汉们战到一处。 与在码头找麻烦的那些地痞流氓相比,眼下的这些大汉要难对付得多,这些人都是彭征手下的精锐,个个打手出身,干别的不行,打架斗殴都是一等一的好手。 孙凯和来福对付一、两个人还行,三个、四个也能勉强应付,可对方的人越聚越多,放眼看去,他们的四周围了好大一圈,少说也得有三、四十号之众。 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吴尽欢应付起来也极为吃力。 他快速退到孙凯和来福身边,沉声说道:“跟着我,找机会走!” 孙凯和来福重重地点下头。 “吼……” 随着喊声,数名大汉持刀向他们扑来,吴尽欢蹬步迎上前去,与此同时,脱下外套,随手甩了出去。 一名冲在最前面的大汉被他的外套罩了个正着,趁此机会,吴尽欢膝击对方的小腹。 那名大汉闷哼一声,身子佝偻成一团。吴尽欢对准他的后脑,一拳打了下去。 嘭的一声,大汉栽倒在地,动也没动,当场晕死过去。吴尽欢身旁的孙凯和来福双双大吼一声,各自冲向一名大汉,与之扭打成一团。 吴尽欢箭步上前,顺势一脚侧踢出去,正与孙凯扭打的大汉闪躲不及,被他的重踢正中头侧,大汉嗷的怪叫一声,踉跄而退,孙凯趁机夺过他的片刀,回手一刀,砍在大汉的胸前。 后者惨叫着摔倒在地,猩红的鲜血顺着胸前的伤口汩汩流淌出来。 吴尽欢刚把孙凯这边的对手放倒,另一边,来福已被两名大汉压倒在地。他想都没想,直接蹿了过去,一走一过之间,揪住一名大汉的头发,爆喝出声,全力向外甩出。 那名大汉在地上摔了几滚才停下来,抱着脑袋,疼得满地打滚,再看吴尽欢的手里,抓着好大一把的断发。 他片刻也没迟疑,又是一脚,踢在另名大汉的面门上,将其踹翻在地,他将倒下的来福用力拽起,急声说道:“走!” 吴尽欢说完话,一马当先的向前冲去。 前方和他的两侧,各冲过来数名大汉,迎面的三把片刀几乎同时向他招呼过来。 他反应极快,向旁快速挥手,正抓住一名大汉持刀的手臂,然后向回一带,大汉站立不稳,踉跄到他的面前。 迎面而来的三把片刀没有砍在吴尽欢身上,都被这名大汉硬挡了下来。大汉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吴尽欢死死抓住他的衣服,不让他倒下,推着受伤的大汉全力向前冲。 前方的敌人虽多,但都心存顾虑,怕误伤到自家兄弟,不由自主地纷纷向旁退避。吴尽欢利用这名大汉,硬是冲出一条通道,回头对孙凯、来福大叫道:“快走!” 孙凯和来福哪敢怠慢,两人箭步如飞地冲出人群。 周围的大汉们纷纷怒吼一声,卯足全力追杀上来。吴尽欢断喝一声,将被他抓住的大汉抡了出去。 嘭! 大汉砸进人群里,将追杀上来的众人撞得大乱。 吴尽欢抽身刚要走,猛然间,听闻身侧恶风不善。他想都没想,本能反应的向下低身,嗡,一把狭长的倭刀在他头顶上方横扫而过。 持倭刀偷袭他的人,正是李炎。 没想到自己十拿九稳的一刀竟然被吴尽欢躲开了,李炎面露诧异之色,不过很快又恢复自然,他嘿嘿冷笑道:“小子,看不出来,身手还挺不错的嘛!” 被他耽搁的这片刻,让吴尽欢再次陷入重围,在他的四周,密密麻麻都是彭征的手下。人们有的已经挂了彩,满头满脸都是血,可越是这样,看起来也越加的狰狞。 吴尽欢看着手持倭刀,耀武扬威的李炎,他缓缓抬起手来,啪的一声,把腰带解开了。 见状,李炎哈哈大笑起来,说道:“小子,现在你他想脱裤子跪地求饶也没用了……” 他话还没说完,就觉得眼前一花,紧接着啪的一声脆响,脸颊上传来火辣辣的刺痛感。 他难以置信地看着吴尽欢手里的腰带,又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脸颊,终于反应过来,刚才是吴尽欢一皮带抽在了自己的脸上。 第30章 突围 李炎气极而笑,五官扭曲,面目狰狞,冲着吴尽欢咬牙切齿道:“吴尽欢,我,今天老子活剥你的皮!” 说话之间,他发了疯似的抡刀向吴尽欢砍去。后者的身形仿佛泥鳅一般,提溜一转,由李炎的面前闪到他的身侧,接着,一拳直击他的太阳穴。 李炎的身手也不弱,曾经习武多年,算是个练家子。 他冷哼出声,把手中刀向旁一立,以刀面硬挡吴尽欢的拳头。 啪!吴尽欢的拳头打在刀面上,让李炎身子倾斜着退出一步。 李炎怒吼一声,回手一刀,横扫吴尽欢的脖颈。后者弯下腰身,从刀锋的下面闪过,他转到李炎的背后,双手抓住他的腰身,腰眼用力向前挺,双臂全力向后扬。 这是经典的后仰式背摔的摔法。 李炎的身子在空中被抡起一百八十度,脑袋先着的地。 就这一下,他只觉得自己的脑袋嗡了一声,紧接着,眼前一片漆黑,双耳嗡嗡作响,脑袋里面如同炸开了似的。 吴尽欢抓起李炎的倭刀,一翻身,从地上站起,没等他对李炎出第二招,周围的大汉们已一拥而上。吴尽欢急急抬起手中的倭刀,就听叮叮当当一阵脆响声,至少有七、八把从不同方向砍来的片刀被倭刀架住。 哪怕他的力气再大,也不可能挡得住这么多片刀的重击。 吴尽欢身子向下一低,单膝跪到地上。还没等他把压下来的片刀弹开,人群中又刺出来两把片刀。吴尽欢没时间多想,全力向后翻滚。 沙、沙!两把片刀挑开他两肋的衣服,几乎是贴着他的皮肤掠过。 吴尽欢轱辘到对方人群里,附近的大汉们只稍楞片刻,而后齐齐举刀,一同向下劈砍。吴尽欢紧咬着牙关,将手中刀竭尽所能的向外挥出。 沙! 倭刀的锋芒在数名大汉的大腿上划开,与此同时,吴尽欢的背后也硬挨了两刀。 他身子一震,但没有片刻停顿,从地上蹿起,箭步向前冲去,借着前冲的惯性,一刀刺了出去。 嘶! 倭刀的锋芒几乎是贴着一名大汉的脖侧刺过,那名大汉的眼睛瞪得如铜铃一般,呆若木鸡,豆大的汗珠子顺着他的脸颊流淌下来。 吴尽欢凝视着对面的大汉,紧咬牙关。 不是他的进攻出现失误,一刀刺偏,而是他刻意的手下留情。前一世,他的手上粘了太多的鲜血,这么洗都洗不干净,这一世,他不想再重蹈覆辙,不想再过和上一世同样的生活。 “别、再、逼、我!”这四个字,是他从牙缝中挤出来的。 话音不大,加上现场混乱异常,根本没人能听清楚他在说什么,即便听到了,也不会往心里去。 被吴尽欢故意放了一条生路的那名大汉,还以为他是失手刺偏的,大汉哪肯错过这样的良机,他大吼一声,抡刀反劈吴尽欢的脑袋。 他出刀在前,而吴尽欢出刀在后,但后者的刀却先一步拍在大汉的脸颊上。 他用的是刀面拍,而不是用刀刃砍。 耳轮中就听啪的一声,一米八几的大汉,被他这一刀直接拍倒在地上。他挣扎着还想站起,吴尽欢走上前去,以刀把当武器,直接锤在他的脸上。 啪!又是一声脆响,那名大汉哀嚎一声,鼻梁骨塌陷,门牙都掉了两颗。吴尽欢一手揪住他的衣领子,一手不断的用刀把重击对方的脸颊,嘶吼道:“我说了,不要再逼我!” 当年,杰森发起疯的时候,别说身边的人会害怕,连杰森自己都会怕,因为他也不知道失去理智的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而现在,杰森就是吴尽欢。 他在尽量控制自己,不要失去理智,不要再背上人命官司。 那名大汉的一张脸已经被刀把砸得血肉模糊,看起来已不形了。 此情此景,让在场的大汉们无不心惊胆战,他们见过狠的,但没见过这么狠的,背上明明已经挨了两刀,血流如注,但却像完全不知疼似的。 “你们还在看什么?杀了他,快杀了他!今晚不把这小子弄死,我们都没有好果子吃!”刚才被吴尽欢摔得七荤八素的李炎,不知何时已从地上爬起,冲着周围的手下人声嘶力竭地吼叫道。 他的话起了效果,原本被吴尽欢吓住的众人纷纷回过神来,人们再次举起片刀,又对吴尽欢展开了围攻。 只不过这回他们还没有攻上来,后方突然一阵打乱。刚刚已经突围出去的孙凯和来福竟然反杀了回来。 他二人手中各拎着一把片刀,并用布条把刀把死死缠在手掌上,两人突然由大汉们的背后杀出,将对方打了个措手不及,数名大汉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背后已先挨了好几刀,人也躺在血泊当中站不起来了。 孙凯和来福硬是冲杀到吴尽欢近前,把他护住,异口同声地说道:“欢哥!” 看到他俩,吴尽欢感觉脑仁隐隐作痛,他皱着眉头问道:“你们怎么又回来了?” 孙凯咧着嘴,喘着粗气,道:“欢哥是老大,老大还没走,我们怎么能先跑?” 来福连连点头,表示孙凯说得没错。 吴尽欢最怕的就是这个,最怕背上人情债。 如果只是他一个人,是战是逃,他都比较自由,无牵无挂,可现在孙凯和来福偏偏为了他回来了,他又不能丢下两人不管,更无法指责他俩哪里做的不对。 唉! 他在心里暗叹口气,脸上的表情也很是复杂。 孙凯注意到他背后的两处刀伤,又惊又骇道:“欢哥,你受伤了?” “死不了。”吴尽欢深吸口气,目光变得越发深邃,现在他已没得选择了,只能再次杀开一条血路,不然的话,孙凯和来福一个也走不掉。 他环顾四周,虽说对方已经倒下不少人,但围在周围的敌人,起码还得有三十多号,尤其是那个李炎,此时他躲在人群里,发了疯似的大吼大叫,催促手下人围攻他们。 吴尽欢眯缝起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道:“跟紧我,如果谁掉了队,我不会再回头来救他!” “明白!”孙凯和来福异口同声道。 吴尽欢断喝一声,率先向正前方冲了过去。 他的目标,不是对方的人,而是对方停在前方路上的车子。 迎面而来的片刀被吴尽欢以快速的身法躲过,他身形去势不减,结结实实地撞在一面大汉身上,后者身子向后弹飞,与后面的人撞在一起,摔倒一片,他们正要从地上爬起,吴尽欢手起刀落,无一例外,皆是以刀背砸在他们的头上。 几名大汉抱着脑袋,疼得满地打滚。 不过就这眨眼的工夫,跟着他身后的孙凯,大腿上被人划了一刀,向前踉跄了两步,吴尽欢手疾眼快,将失去平衡的孙凯托住,而后,他拉着孙凯的胳膊,全力往前冲。 来福看到孙凯踉踉跄跄的跟着吴尽欢往前跑,而周围的敌人如狼似虎般的冲了过来,他咬了咬牙关,放弃突围,怒吼一声,回身抡刀迎向众人。 可惜,来福不是吴尽欢,他现在还没有以寡敌众的本事,才几个照面,他就被人踢翻在地,他挣扎着还想爬起,周围的大汉们哪里会给他机会,数把片刀齐举,拼了命的往来福身上劈砍。 来福用双臂护住脑袋,在地上左右打滚,向没人的地方连连轱辘。 已然带着孙凯冲出去的吴尽欢回头一瞧,眉头紧锁,他对孙凯急声说道:“你去抢车!” “欢哥……” 孙凯的话才刚出口,吴尽欢已然调头跑了回去。 叮叮当当!随着来福的翻滚,片刀不断砍在水泥路面上,火星子都溅起一团团。就在来福力气已尽,实在无力再做出翻滚的时候,斜刺里扫过来的倭刀将马上要砍到他身上的几把片刀险险架住。 吴尽欢的刀。 他使出全力,将倭刀向外扬起,沙,几把片刀齐齐被弹开,趁此机会,吴尽欢将倒地的来福揪起,急道:“快走!” 他话音未落,四周又有片刀砍过来。吴尽欢将来福向旁一扯,来福是避开了,而吴尽欢的手臂和背后又各被划开一条口子。 他紧咬着牙关,硬是一声没坑,倭刀横扫出去,沙的一下,将两名大汉胸前的衣服撕开,鲜血汩汩冒出。 那两名大汉踉跄而退,与后面正往前冲的同伴撞到一起,趁着对方骚乱的空档,吴尽欢拉住来福,说了一声:“走!” 吴尽欢和来福都有刀伤在身,相对而言,来福的伤反而比吴尽欢轻了许多。 就在他俩全力前冲,后面的十数名大汉穷追不舍之时,前方传来汽车引擎的轰鸣声,紧接着,吱嘎一声,一辆黑色的桑塔纳停在吴尽欢和来福面前。 车窗内的孙凯探出头脑,急声道:“欢哥,快上车!” 吴尽欢立刻拉开车门,扑了进去,然后他回手拉住车外的来福,几乎是把他硬扯上车的。 等他二人都上了车,孙凯拨打方向盘,调转车头,直奔滨海路而去。 李炎见状,气得哇哇怪叫,连声吼道:“追!给我追!今天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们跑了!” 一干大汉冲到己方的车辆前,纷纷坐了进去,可当他们要启动汽车的时候才猛然发现,原来挂在车内的钥匙都已不翼而飞。 李炎急的满脑门子都是汗,他举目望向前方的道路,哪里还有那辆桑塔纳的踪影? 车内。 孙凯边猛踩油门加速,边满脸忧色地看向旁边的吴尽欢。 此时,吴尽欢脸色煞白如纸,血正顺着他的后衣襟滴滴答答的向下流淌。 来福的伤势比吴尽欢轻得多,只是手臂上又几道不深的划伤。 此时,他的脸上又是汗又是泪。 在他倒下的那一刻,他以为自己这次肯定玩完了,甚至他的脑袋中都浮现出一个疑问,如果自己死了,谁会为自己伤心落泪? 可他万万没想到,欢哥竟会冒死回来救他,把他从刀口底下硬拽了出去,而欢哥自己为了他,硬挨了对方两刀。 男儿有泪不轻弹,平日里五大三粗的来福,这时候都哭成个泪人了。 孙凯透过倒车镜看眼哭得稀里哗啦的来福,气急败坏地吼道:“哭什么哭,欢哥还没死呢,他这是提前给欢哥哭丧吗?” 吴尽欢是人不是神,受了伤,他也疼,而且身上的刀伤是钻心裂肺的疼。 不过他还是被孙凯的话气笑了,听你这话的意思,我是早死晚死都得死了! 每个人对疼痛的承受能力不同,如果是以前的杰森,受了这样的伤不会这么疼,但吴尽欢的身体不行。 确切的说,杰森常在枪林弹雨中摸爬滚打,从成千上万的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受伤如家常便饭,早就练就了极强的忍耐力,可吴尽欢只是个学生,以前哪受过这样的刀伤啊,他的身体当然承受不了了。 “欢哥,你再忍忍,我们马上就到医院了!”孙凯急得满头满脸都是汗,泪珠子也在眼眶中直打转。 第31章 抢救 以前,孙凯和来福对吴尽欢是尊重更多一些,因为吴尽欢身上总会冒出许许多多令他们感到惊奇的本事,但要说对他有多深厚的感情,那倒也不至于。 而经过这一次的患难与共,是实实在在的让孙凯和来福都对吴尽欢生出了兄弟般的情感,尤其是吴尽欢宁可自己留下,也要让他二人先突围出去的情景,他俩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听孙凯的声音带着哽咽,再瞧瞧他眼中蒙着的一层水雾,吴尽欢担心不已,担心自己没被彭征的手下砍死,反而要死在孙凯制造的车祸中。 他声音虚弱地提醒道:“认真看路,认真开车,眼睛里都是水,能看得清路吗?” “欢……欢哥,我……我没哭……” “是啊,所以我才说你眼里都是水。” 孙凯老脸一红,噗嗤一声乐了出来,后面的来福也跟着笑了。 吴尽欢轻叹口气,又哭又笑,都是一群孩子。 他的眼皮越来越沉,越来越重,几乎要睁不开了,他很累,也很困,很想就这样闭上眼睛睡过去,但他心里无比的明白,只要他这时候睡过去,恐怕就再难睁开眼睛了。 想起前一世临死前的感觉,他忍不住激灵灵打个冷颤,整个人都精神了,连那对雾蒙蒙的桃花眼都变得清亮起来。 孙凯开车进入市区,直奔中心医院。 现在已是深夜,医院里却是异常的热闹,原来不久前刚有一辆客车出了车祸,现在大量受伤的乘客被送到中心医院。 吴尽欢现在已经走不了了,背后的衣服已完全被血水浸透,孙凯是横抱着他冲进医院里的,来福紧紧跟在他的身旁。 进入医院大堂,孙凯扯脖子大叫:“大夫,救命!快来人救命啊……” 对于这样的情景,今晚值夜班的护士已经司空见惯了。心里嘟囔一句:得!又来一个!护士不慌不忙地拿起电话,给值班的急救医生打去电话。 时间不长,急救医生和推着床车的护士赶到大堂里。 急救医生是个年纪不大的姑娘,看起来不像大夫,更像个学生。 见她示意自己把吴尽欢放到床车上,孙凯不确定地问道:“你是大夫?” “实习医生!” “不行!你不行!找你们医院正经的大夫过来!” 被孙凯紧紧抱着的吴尽欢翻了翻白眼,孙凯还真是个不会说话的人,你这不等于指着人家大夫的鼻子骂她不正经吗? 果然,那位实习医生一听这话,小脸立刻沉了下来,她冷冰冰地对孙凯说道:“别人我不知道,但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是很正经的实习医生!还有,我看你抱着的人已经流血过多快要休克了,这很危险,你知道吗?” 欢哥受了这么重的伤,把欢哥交给一个实习大夫医治,孙凯又怎么能放心得下? 他舔了舔发干的嘴唇,还想说什么,吴尽欢声音微弱地说道:“不要再说了,就让她给我处理伤口吧。” 他现在受的只是皮外伤,又不是什么疑难杂症,哪怕让个护士来给他做包扎都没问题,何况人家还是个‘很正经’的大夫。 吴尽欢说了话,孙凯不敢再犹豫,小心翼翼地把吴尽欢放到床车上。实习医生冷冷瞥了他一眼,对旁边的两名护士说道:“送急救室。” 可能是恨屋及乌的关系,连吴尽欢都感觉这位实习医生扫向自己的眼神也是冷冰冰的。 孙凯和来福一直跟到急救室的门口,还要往里面进,实习医生把他俩挡下来,面无表情地说道:“这里是急救室,你们进来做什么?都出去!” “你……” “要不然,你进来,我出去,你来救人?” 她一句,把孙凯堵得哑口无言。白了他一眼,实习医生一转身,走进急救室内,紧接着,咣当一声,房门被关严。 “你……你这什么态度你……” 他话音未落,有名小护士从急救室里走出来,看眼孙凯和来福,说道:“我帮你们清理下伤口吧!” “不用!”孙凯没好气地说道。 “如果伤口感染了,会很麻烦的。” 孙凯还要拒绝,来福抢先说道:“那……那就麻烦你了,护士!”说话时,他的眼珠子都快飞到小护士的脸上了。孙凯见状,这才仔细打量起小护士。 她不到二十的样子,生得小巧玲珑,白白净净,一看就是来福中意的那种小家碧玉类型。 来福的伤都在手臂上,刀口子又细又浅,消了毒、上了药,再做番简单的包扎也就没事了。 孙凯的伤在大腿上,挺麻烦的,需要脱了裤子包扎。 小护士没觉得不好意思,孙凯反而成了个大红脸,他支支吾吾地说道:“护士,你把药给我,我自己弄就好了。” “你是大夫还是上过卫校?” 孙凯咽了口唾沫,没有接话。 “那边有屏风。”小护士向旁指了指。 孙凯红着脸,跟着小护士走到屏风后,来福也跟了过去。 “欢哥的伤怎么样?有没有危险?”在小护士处理伤口的时候,孙凯忧心忡忡地问道。 “欢哥?” “就是我刚才抱进来的人!” “看起来是皮外伤,输了血,应该就没事了。” “那就好。” 小护士刚把他的伤口处理完,孙凯便迫不及待的跑到急救室门口等着,来福虽然舍不得小护士,但还是留在急救室门口没有离开。 等待的时间过得特别漫长。 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急救室的大门打开,一名护士从里面快步走出来。 孙凯和来福眼睛一亮,齐齐迎上前去,异口同声地问道:“欢哥怎么样了?” 护士愣了一下,而后急声问道:“你们谁是ab血型?病人现在急需输血!” 孙凯急道:“你们医院里不是有血库吗?” 医院里是有血库,但很不凑巧,在他们来之前,有一大批出了车祸的乘客被送过来,血库里的ab血型全部用光,到了吴尽欢这里,已无血可输,如果从其它医院紧急调血过来,恐怕吴尽欢也等不了那么久。 (ab血型的人并不是万能受血者,以前有这种说法并不科学,通常来说,ab血型的人可以接受a血型和ab血型,但最好还是接受同类的ab血型,否则会有一定的风险存在。) 不等护士回答孙凯的问题,来福猛的一撸袖子,大声说道:“我是ab血型,护士,你抽吧,要多少就抽多少!” 护士被他的话逗乐了,说道:“先验血。” 做过血检测试后,确认来福是ab血型没错,护士开始给他抽血。 第一次护士抽了六百毫升的血,这在人体能承受的范围之内。 不过护士拿着血袋进入抢救室后没多久又出来了,六百毫升的血根本不够用。 护士打算去广播,问问医院里还有没有ab血型的人。 来福二话不说,再次撸起袖子,说道:“护士,继续抽我的,我没事。” “不行,你刚才已经献了六百毫升的血!” “我说没事就没事,我身体好着呢!来吧!” 见护士还是要摇头,来福正色道:“我的命是欢哥给的,如果欢哥有个三长两短,我也活不了了,赶紧的,别耽误时间!” 护士想了一会,最终还是答应了来福,从他身上又抽了六百毫升的血。 刚才抽血的时候来福还没什么,但这次抽血,能明显看出来福的脸色越来越白,呼吸急促,手脚冰凉,汗珠子在脑门上浮现出一层。 等抽完血后,护士交代来福坐在这里休息,又给了他一袋葡萄糖水,而后拿着血袋,急匆匆地就走急救室。 这回护士没有再出来,也让孙凯长长松口气,看来福的样子,如故欢哥还缺血的话,估计他还得继续献血,不把自己的血抽干,他是不会停止的。 孙凯和来福正焦急的等待着,前者的电话响了,接起一听,是高航打来的电话,问他们怎么还没到家。 听到高航的声音,孙凯鼻子一酸,带着哽咽说道:“格格,欢哥出事了。” “怎么了?”电话里传来高航急切的问话声。 “我们遇到了埋伏,欢哥为了救我们,被人砍了好几刀,现正在医院里抢救呢!” “哪家医院,你说清楚了!” “是……是中心医院!” “在那别走,我们马上就到。” 高航等人赶过来的很快,没用上半个钟头就到了中心医院。除了高航外,其它的一干兄弟也都跟了过来,包括金在内。 在急救室外看到孙凯和来福二人,高航大步流星地走上前去,沉声质问道:“到底怎么回事?好端端的,怎么会遇到埋伏?” 孙凯和来福把事情的原委一五一十地向高航讲了一遍。 高航听后,目光幽深地陷入沉思,拳头也随之慢慢握紧。 显然,彭征这次对欢哥的伏击是早有预谋的有备而来。 彭征先派冯明这个炮灰到码头找麻烦,虽然不至于伤到吴尽欢,但却伤了己方不少的兄弟,如此一来,他们这边不得不把人力分散开,由高航带着受伤的兄弟去医院疗伤。 而吴尽欢的身边,便只剩下孙凯和来福两个人,这便给了彭征接下来出手的良机。 以李炎为首的这拨人,才是真正的杀手锏。 在y市,人们都传言最老奸巨猾的是金守业,最有勇无谋的是彭征,可实际上,如果彭征真是个有勇无谋的匹夫,他也不会坐到今天这个位置了。 彭征的出手,可谓是又快又狠,一旦动起手来,当真有雷霆万钧之势,不给对手任何的机会。 今晚被伏击的也就是吴尽欢,如果换成旁人,恐怕有十条命都保不住了。 高航没有说话,急救室外静得鸦雀无声。 金突然开口问道:“你们知道彭征住在哪里吗?” 孙凯刚要说话,高航皱着眉头问道:“金,你要做什么?” 金没有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高航。 高航的眉头皱得更深,说道:“彭征在y市可不是个小人物,手下的兄弟没有上百,也得有好几十号,你去找他,能打得过那么多人?再者说,你现在也有伤在身……” 不给金说话的机会,高航斩钉截铁地说道:“我们不要着急做决定,等欢哥出来,问问欢哥是什么意见。” 金不再多言,背靠着走廊的墙壁,面无表情地低垂着头,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又过了半个多钟头,急救室的房门打开,吴尽欢被一名护士推了出来。走在一旁的是那名实习医生,没想到出来能看到这许多人,她稍微有些错愕。 高航等人身子同时一震,纷纷围上前去,低头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吴尽欢,见他双眼紧闭,呼吸微弱,孙凯忍不住问道:“大夫,欢哥怎么样了?” “刚才是你献的血?”实习医生问道。 “是我!”来福接话道。 实习医生的目光落在来福身上,点点头,说道:“你和病人是朋友?” “是兄弟!” “嗯,你这个兄弟还不错!如果刚才输血不及时,病人是会有生命危险的,现在已经没事了。” 实习医生的话让众人无不长松口气,孙凯眼圈湿红,走上前去要握医生的手,同时激动地说道:“谢谢!谢谢你了大夫!” 医生把手向后一背,扬着下巴,态度冷淡地说道:“不用谢,救死扶伤本就是医生的天职,如果你真要感谢的话,以后别再说我不正经就好。” 第32章 方向 实习医生看眼面红耳赤的孙凯,也不等他回话,径直地走开了。 高航等人不明白孙凯和大夫之间闹过什么样的误会,纷纷不解地看向他。 推车的护士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道:“你们也别见怪,梁医生就是这样的性子,不过梁医生的医术还是很厉害的!” 护士很健谈,边推车边向高航等人讲述刚才的抢救过程。 这次,吴尽欢身上的刀口子共有四处,一处在手臂,三处在后背,总共缝了三十多针。 抢救的过程自然凶险万分,不过吴尽欢的生命力也很顽强,由始至终,都没出现过因失血过多而心脏骤停的迹象。 吴尽欢身上的伤,都是为了救孙凯和来福受的,如果他当时想自己走的话,完全能做到毫发无损。 因为麻药的关系,吴尽欢陷入沉睡。 在无尽的黑暗中,他隐约看到一条熟悉的身影。 他使出全力,快步追上了上去,终于看清楚了前方的人。 是杰森! 站在他面前的,是早已被炸得支离破碎的杰森,也就是他自己。 “你真是没用!”杰森看着他,嘴角扬起,露出嘲讽的笑,森白的牙齿格外醒目。 “……”看着面前那张无比熟悉的脸,他第一次觉得原来曾经的自己笑起来这么讨人厌。 “值得吗?” “什么?” “你可以大开杀戒全身而退,你有这个能力!可你为了救两个无关紧要的人,差点再死一次,真的值得吗?”杰森冷笑问道。 “他们是我的兄弟!” “你并不需要兄弟,在这个世界上,你不需要有任何牵挂,你一个人,就已经足够了。”杰森走到他近前,一字一顿地说道:“一直以来,你不都是这样吗?” “所以,最后我才会被人出卖,才会孤身一人死得那么惨。” 杰森变色,脸上的冷笑也僵硬住。过了许久,他说道:“你变了。变得不再像你,变得让我失望!” 吴尽欢深吸口气,说道:“是我带他们出来的,我就有责任再带他们回去!” “愚蠢,这类的蠢话,以前的你无论如何也不会说出口!” 杰森靠他更近,抬起手来,轻轻抚住他的脖子,猛然间,他的手指扣紧,一字一顿道:“这副身子,应该由我来操控,我会让他变得更加强大!” 吴尽欢毫不犹豫的拉掉他的手,说道:“杰森,如果不做出改变,你只会让我再死一次!” “废话!” “杰森!”吴尽欢闭上眼睛,过了许久,他猛的把眼帘挑起,沉声说道:“不要再来影响我!”说话之间,他全力向前击出一拳。 杰森的身影在他面前如玻璃一样破碎掉。 “你会后悔的,早晚有一天,你会为你的愚蠢付出代价!” “不会有那么一天!”吴尽欢语气坚定地说道。 当吴尽欢从睡梦醒过来时,已是第三天的中午。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如同被一辆火车碾过似的,浑身上下,每一处肌肉,每一根头骨都在疼痛。 这是前晚剧烈运动后留下的后遗症。 他睁开眼睛,向四周瞧了瞧,他还没看清楚周围的情况,耳边便传来孙凯又惊又喜的叫道:“欢哥,你醒了?” 吴尽欢重新闭上眼睛,有气无力地说道:“小点声,我能听得见。” 孙凯咕噜一声吞口唾沫。高航没好气地把他推开,凑到病床近前,同时端了一杯温水过来,说道:“欢哥,先喝点水。” 吴尽欢向高航感激地笑了笑,现在他的嗓子眼真如同着火了一般。 半杯水下肚,吴尽欢总算感觉舒服了一些。他打量四周,高航、孙凯、来福等人都在,连金也来了,站在墙角,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 他嘴角勾了勾,笑道:“大家都来了。” “欢哥,你感觉怎么样?”来福关切地问道。 看着他苍白的脸颊,吴尽欢半开玩笑地说道:“我倒是没事,不过阿福你看起来倒像是很有事的样子。” 孙凯清了清喉咙,小声说道:“欢哥,前晚医院里的血库空了,欢哥又急需要输血,是来福献了一千多毫升的血给你。” 吴尽欢惊讶地看着来福,一千多毫升的血,那已经接近人的极限了。 来福被他瞅得有些不好意思,他抓了抓头发,嘿嘿干笑道:“我的命本就是欢哥救得,只要能保欢哥平安无事,我的命再搭进去也没什么。” 他不会讲那些大道理,也不会讲冠冕堂皇的场面话,但有些时候,最朴实的话却最能打动人心。 来福长得并不和善,人高马大,脸上还带疤,但看着这张凶神恶煞般的脸,吴尽欢的笑意越来越浓,也越来越暖。 在睡梦中,杰森问他,为了救孙凯和来福,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值得吗? 他没有正面回答,只说他俩是他的兄弟,当初他把他们带出来,就有责任再把他们带回去。 如果现在杰森再问他同样的问题,他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值得! 吴尽欢向上挺了挺身,想要坐起,但刚一用力,背后好像被火烧般的灼痛。 他蹙了蹙眉。 见状,高航小心翼翼地把他扶坐起来,说道:“欢哥,小心点,你背后有好几处伤,缝了三十多针。” “小意思。”三十多针对他来说,真的不算什么。他问道:“医生还说什么了?” 高航摇摇头,说道:“大夫只说让欢哥好好静养,别的就没什么了。对了,大夫说,以后可能会留疤。” 吴尽欢乐了,随口说道:“男人身上不带几处疤,还叫男人嘛!”说着话,他目光一转,看向来福,向他招招手。 来福立刻凑上前来,说道:“欢哥!” 吴尽欢抬手揉了揉他的头发,柔声说道:“你我虽不是一奶同胞,但我的身体里,会一直流淌着你的血,以后,你就是我的兄弟,亲兄弟!” 听闻这话,来福兴奋得只剩下咧着大嘴傻笑了。 其它人在旁看得是又嫉妒,又羡慕。 吴尽欢只是看起来好相处,实际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就算他们都住在一起,天天见面,但吴尽欢还是会给他们一种遥不可及的距离感。 他现在对来福说的话,以前从未对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说过,人们甚至觉得他连看来福的眼神都和看自己不一样。 刘智敬跺了跺脚,说道:“欢哥,其实我也是ab血型,我就是来得太晚了,如果再早一点,我就给欢哥献血了!” 吴尽欢闻言,仰面而笑,说道:“从今往后,你们都是我的亲兄弟!只要有我一口饭吃,一件衣穿,就有你们大家的!” 正所谓患难见真情,在他身负重伤、昏迷不醒的时候,这些兄弟没有一人扔下他不管,去另谋高就,单凭这一点,他就觉得带着他们一起干,充满了干劲。 见吴尽欢虽然受了伤,但难得的真情流露,兴致也高,高航眼珠转了转,不失时机的提议道:“欢哥,不如我们组建社团吧!” 听闻这话,孙凯、来福等人先是一怔,接着无不连连点头,附和道:“对对对,欢哥,格格说得对,我们现在完全可以组建社团了!” 高航正色道:“只要把社团立起来,我们收人也变得名正言顺了,兄弟们会越来越多,以后谁都别想再欺负到我们的头上!” 听着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附和,吴尽欢陷入沉默。 高航向众人挥挥手,示意大家先别吵,听欢哥怎么说。 很快,病房里的吵杂声消失,众人目不转睛地看着吴尽欢。 过了许久,吴尽欢方说道:“从一开始我就说得很明白,我的志向,不是混黑道,更不会做社团,我的打算是,开一家公司。” “啊?”众人听后,面面相觑,都有些傻眼。他们又哪会经营什么公司啊? 吴尽欢说道:“这次我们做易贸生意,只是为了积累本钱。有了本钱,才能光明正大的开公司。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找相关的资料,成立服务型的公司,注册资金只需十万,成立商贸零售公司,注册资金也仅要三十万。我的打算是,就先成立一家商贸公司,我们手里的钱刚好够用。” 稍顿,他意味深长地说道:“混黑道,看似风光,实则朝不保夕,长年行走在悬崖的边缘,一不小心就会掉进万丈深渊,尸骨无存,那真的是你们想要的生活吗?” 众人都不言语了。 如果能做正经的职业赚钱,谁还愿意去提着脑袋卖命?关键是他们什么都不会,除了打架斗殴。 孙凯小声嘀咕道:“欢哥,我们都没做过公司,什么都不懂啊!” “没有谁天生下来就会做所有事,都是边做边学,慢慢历练。”吴尽欢慢条斯理地说道:“易货买卖究竟是见不得光的,我们也需要有个正规的公司做幌子,打掩护。” 高航最先点了点头,正色道:“不管是做社团还是做公司,只要欢哥肯带着我们大家伙一起干,我们都听欢哥的!” “对!只要欢哥肯带着我们,做什么都行!” 孙凯好奇地问道:“欢哥,我们要成立公司,总得有个名字吧?” 吴尽欢笑道:“这个我也没有想好,大家有什么意见,随便说说。” 在公司名字这个问题上,众人不敢随便发表意见,人们的目光齐刷刷落在高航身上。 他们这些人里,只有高航最足智多谋,鬼点子也最多。 高航沉思片刻,说道:“欢哥,就叫无尽公司吧!” “无尽?” “一是取自于欢哥的名字,其二,也是寓意着我们的公司,无穷无尽,没有止境。” 众人闻言,无不拍掌叫好。 孙凯连声说道:“无尽,这个名字好,无穷无尽,没有止境!” 吴尽欢也觉得高航的提议不错,沉吟片刻,拍板定钉道:“好!公司的名字,就叫无尽。” 无尽公司,也就是日后无尽集团的前身,不过很少有人知道,‘无尽’这个名字是在病房中被敲定下来的。 决定成立公司,众人的心气被提升了不少,对未来也都有了新的盼头。 高航话锋一转,说道:“欢哥,你觉得彭征这个人要怎么处理?” 听闻高航提到彭征,病房里的吵杂声立刻又消失了,人们屏住呼吸,齐刷刷地看向吴尽欢。 吴尽欢的手指轻轻敲打着病床。过了片刻,他说道:“在y市,彭征是只虎,而我们,只能算只羊。羊如何能胜过虎?” 他的话把众人都问住了,自古以来,只有虎吃羊,哪有羊能胜过虎的? 孙凯咬着牙,不服气地说道:“欢哥,这么说来,我们输定了?” 第33章 报复 吴尽欢一笑,说道:“虎固然厉害,但只要断其爪,拔起牙,它也就不再是虎。羊固然柔弱,但只要利其角,锐其志,也会变成小尾寒羊(斗羊的一种,凶狠好斗)。谁说羊一定胜不过虎?” 高航心头一颤,接话道:“欢哥的意思是,要对付彭征,要先断其爪牙?” 吴尽欢说道:“据我所知,彭征手下有两个干将,一个是伏击我的李炎,另一个是程光宗。” 高航心领神会地点点头,说道:“欢哥说得没错,以我们现在的实力,要直接对付彭征很难,但要对付李炎和程光宗这两个人,倒不是没有机会。” 吴尽欢看向高航,问道:“格格,你能做到吗?” 高航一怔,欢哥的意思是让自己去处理此事?高航心里没底,但吴尽欢看向他的眼神,却让他根本说不出来‘不’字。 他重重地点下头,说道:“欢哥,这件事就交给我去处理吧,我能做到。” “知道怎么去做吗?” “先调查清楚李炎和程光宗的日常起居,然后再找机会下手!” 吴尽欢点点头,说道:“去做事吧,越快越好,我想我被彭征砍进医院的事,早已经传开了,如果我们不能在短时间内做出有效的反击,我们的客户,一个都留不住,会走得一干二净。” 高航点头应道:“欢哥,我明白。”说完话,他向周围众人看了一眼,向外甩下头,又道:“欢哥,你在医院里好好休息,我们先去做事了。” “嗯。” 见吴尽欢点了头,高航没有再多做耽搁,带着众人离开医院。 高航等人走了,但金留在病房里没有动。他身形一晃,从墙角走出来,到了病床旁,看着躺在上面的吴尽欢,说道:“我没想到,你会为你的手下做到这种地步。” 吴尽欢乐道:“他们不仅是我的手下,也是我的兄弟。” 什么叫做兄弟,金没有概念,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为了完成任务,要不择手段,可以牺牲一切,包括身边的战友、亲人,乃至自己。 吴尽欢和高航、孙凯、来福等人之间的兄弟感情,让他感觉陌生,但同时又感觉很暖心。 他话锋一转,说道:“让格格他们去对付李炎和程光宗,恐怕没那么容易,弄不好还会吃亏。”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我不能一直照顾他们,一直把所有事情都处理得妥妥当当,面面俱到。他们终究需要成长,去独当一面。人要想成长,难免得受些挫折,受到的挫折越大,成长得也就越快。” 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道:“不过,挫折也可能让他们一蹶不振,甚至可能要了他们的命。” 吴尽欢抬起手来,指了指金,笑道:“所以,需要你在暗中助他们一臂之力。” 金也笑了,再什么话都没说,转身走了病房。 等金也离开后,病房里彻底安静下来,只剩下吴尽欢一个人。 他疲惫的闭上眼睛,身体还是很不舒服,但在他能忍受的范围之内。 不知过了多久,病房的房门打开,冷漠的话音传来:“谁让你坐起来的?” 吴尽欢睁开眼睛,看向来人。 进来的是位身穿白大褂的年轻姑娘,吴尽欢认识她,正是前晚抢救自己的那位实习医生。 在急救室里,他还特意叮嘱过她,他不需要全身麻醉,只局部麻醉就好。 因为长年行走在生死边缘,吴尽欢特别讨厌彻底失去神智的感觉,哪怕再疼再难以忍受,他也要保留一丝丝的神智,让自己具备抵抗外力的微弱力量。 可是这位实习医生根本没听他的,一管麻药打下去,吴尽欢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医生,前天晚上,谢谢你了。”吴尽欢倚着枕头,向实习医生咧着嘴笑。 实习医生看着他,皱了皱眉。 前晚抢救他的时候,浑身都是血,眼睛都睁不开了,她也没太看清楚他的样子。 现在倒是能看真切了,他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五官称不上有多精致,但也算俊秀,最漂亮最吸引人的要数他的那对眼睛。 因为眼黑多,眼白少,黑白并不分明的关系,让他的眼睛显得水汪汪、雾蒙蒙的,给人一种强烈的迷离感。 她下意识地问道:“你喝酒了?”说话之间,她冷着小脸走到床前,特意向四周看了看,似乎在寻找酒瓶。 吴尽欢笑道:“我是病人,病人不能喝酒,尤其是受了外伤,饮酒只会让伤势恶化。” 实习医生没有发现酒瓶,也没有在他身上闻到酒气,她的脸色缓和一些,面无表情地说道:“你知道就好。” 没有喝过酒,那就是天生的桃花眼了。实习医生忍不住多瞅了他几眼,毕竟天生桃花眼的人并不多见。 “医生,你叫什么名字?” “问我名字做什么?” “你救了我的命,我总得知道我的救命恩人叫什么吧。” 实习医生随口说道:“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上衣脱掉,趴下。” 吴尽欢很听医生的话,抬手把衣扣慢慢解开,同时说道:“医生,你不会连名字都不敢说吧?” 实习医生瞪了他一眼,帮着他把衣扣解开,又帮他将衣服脱下来。 等他在病床上趴好,她方说道:“梁彩其。” “梁医生,我多久能出院?”吴尽欢好奇地问道。 “得看你身体的恢复状况。”梁彩其的语气依旧冷淡。 “你看我现在恢复得怎么样?” “……”梁彩其被他说无语了,过了好半晌,她方问道:“你不会现在就想出院吧?” 吴尽欢扭头向她一笑,柔声问道:“可以吗?” 看着他笑得弯弯的桃花眼,即便是性子清冷的梁彩其都有片刻的晃神,不过很快她便恢复自然,对他回以微笑,露出两排洁白的贝齿,斩钉截铁地说道:“当然不可以。” “……”这回轮到吴尽欢无语了。 过了一会,他扭头问道:“伤口怎么样?” “恢复得还不错。”梁彩其随口说道。 吴尽欢笑问道:“你多大了?” 梁彩其扬起眉毛,问道:“想追我?” 吴尽欢只是觉得她年龄不大,医术倒是不错,没想到她会冒出这么一句。他眨眨眼睛,顺着她的话问道:“有机会吗?” 梁彩其耸耸肩,说道:“我对小男生没兴趣。” 吴尽欢闻言大笑。 梁彩其怪异地瞅了他一眼,又恢复清冷的样子,说道:“趴在这里不要动,等会有护士来帮你换药。”说完话,头也不回地走出病房。 这两天,高航派出人手,紧盯着李炎和程光宗的日常起居、生活规律。 李炎的生活规律很好查,早上八、九点钟出门,一整天的时间,基本都跟在彭征的左右,不到晚上十一、二点是不会回家的。 至于程光宗,则要随性许多,有时候会在彭征身边,但大多时候他会去地下赌场或者娱乐场所玩乐,每天出现在他身边的女人都不同,换女人的速度比换衣服还快。 通过这几天的观察,高航感觉程光宗这个人更像个吃喝玩乐样样精通的花花公子,实在看不出来他在彭征手下为什么那么受到重用,甚至能和李炎平起平坐。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高航决定先从李炎下手。 首先,欢哥受伤就是李炎造成的,第一个对他下手,符合己方的报复行动,其次,彭征身边的这两员干将,李炎明显要比程光宗得力,除掉了李炎,等于削掉彭征的一只左膀右臂,收益最大。 这天晚上,深夜十二点,李炎乘车,回往自家。 和他一起是名二十多岁的青年司机。 车行到他家附近的松伟巷时,车底下突然传出嘭的一声爆响。 青年司机吓了一跳,急忙把汽车停了下来。 坐在后面闭目养神的李炎缓缓睁开眼睛,问道:“怎么回事?” “炎哥,好像爆胎了,我下去看看。” “嗯。” 得到李炎的首肯后,青年司机推开车门下了车,到了外面,弯下腰身仔细查看一番,发现一只车轮胎已经憋了下去,在上面还插着一根又尖又硬的三角钉。 他费力地把三角钉拔下来,拿在手中瞧瞧,又向四周望了望,心里嘀咕:谁把这种东西扔在大街上,这不是纯心害人家的汽车爆胎嘛? 他气呼呼地把三角钉扔到一旁,走到后备箱,打开,看到里面空空如也,他才猛然想起,备用车胎前阵子已经用掉了,还没来得及买新的呢。 他回到车内,对等在里面的李炎小声说道:“炎哥,车胎爆了,车上又恰巧没有备用车胎,是不是找人过来修理一下?” 李炎不满地皱了皱眉头,看眼腕表,再向窗外瞧瞧,觉得这里距离自家也不算远了,他挥手说道:“你叫人过来修理,我就不在这等了。”说完话,他推车门走了出去。 “炎哥,我送你回去吧!” 李炎笑了,说道:“我回自己家,还能不认识路啊,你赶快打电话找人过来把车修好,明早我还要用呢!” “是!炎哥!” 李炎交代了几句,沿着小巷子走开了。 现在是十二点,小巷子里静悄悄的,别说行人,连过往的车辆都没有。 以前李炎也没少独自走夜路,但不知道为什么,今晚他心里就是有种毛毛的感觉。 不过他平日里蛮横惯了,从来都是别人怕他,他什么时候怕过旁人?虽说此时此刻心里阵阵的不舒服,但他还是继续往前走去。 走出松伟巷,有两条回家的路,一条是宽敞的大道,但到他家得绕个大圈子,另一条则是小胡同,直接穿过去就到他家了。 李炎身形一转,下意识地要走大路,可转念一想,他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真是年纪越大,胆子越小,自己究竟在怕什么?在y市,还有谁敢对他不利? 想着,他迈步向前方的小胡同走了过去。 胡同里没有路灯,不至于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但能见度也很有限。 李炎正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走着,突然,他停下了脚步,目光深邃地看着前方。 前方的胡同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但他就是能感觉到,前面有人。 “干什么的?出来!”李炎沉声说道。 静!小胡同里,死一般的安静,落针可闻。 李炎眯缝起眼睛,加大音量,再次说道:“滚出来!” 沙、沙、沙!随着脚步声,黑漆漆的胡同里隐约有两条黑影在晃动。 黑影越来越近,渐渐的,距离李炎也不足两米远。 “李炎,想不到吧,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说话的这位不是旁人,正是孙凯。 李炎看清楚孙凯模样后,身子顿是一震,二话没说,转身就往胡同外面走。 可是此时他再想走,已经走不出去了。 在他背后的小胡同里,也走出来两条人影。其中的一位他也见过,是来福。 “李炎,你还想去哪啊?既然来都来了,你也别走了。”正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来福怒视着李炎,从牙缝中挤出一句。 第34章 废掉 李炎终于意识到自己中了埋伏,人家是有备而来。 他嗤笑出声,从口袋里摸出一把折叠刀,手腕一晃,把刀锋亮出来,他冷哼道:“想找老子的麻烦,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吴尽欢现在还躺在医院里吧?你们也想像你们的老大一样?” 说心里话,李炎对吴尽欢是比较忌惮的,至于孙凯和来福等人,他根本没放在眼里。 孙凯等人没有多余的废话,纷纷从背后抽出一根钢管。 来福爆吼一声,率先发难,向李炎直冲过去,钢管挂着劲风,猛砸他的脑袋。 见来福来势汹汹,李炎也不敢大意,急忙向旁闪躲,让开钢管的锋芒,他回手一刀,直插来福的胸口。 李炎毕竟是练家子,身法快,出手也快。 来福急忙侧身躲避,不过还是稍慢了一点,胸前的衣襟被划开一条长长的口子。李炎得理不饶人,持刀上前,又是向前直刺,这回取刺来福的喉咙。 没等来福做出应对,李炎背后的孙凯冲了上来,一钢管砸在他的后背上。 李炎闷哼一声,向前踉跄两步,趁此机会,来福横抡钢管,狠狠扫了出去。李炎不退反进,硬着钢管扑了上来,在挨了一下的同时,把来福也一并撞翻在地。 他压在来福身上,持刀捅向来福的小腹。 来福闪躲不开,恰在这时,一旁的刘智敬又抡起钢管,猛砸了过来。 啪!他的钢管不偏不倚,正砸在李炎持刀的手腕上,随着一声轻响,李炎的也被打飞出去多远。 李炎怒吼一声,从来福身上爬起,顺势把来福的钢管夺了过来,向刘智敬抡了过去。 后者横起钢管招架,当啷一声脆响,小胡同里乍现出一团火星子。刘智敬被震得连连后退,感觉虎口疼得像裂开一样。 他还没站稳身形,李炎又再次扑了上来,借着前冲的惯性,钢管的一头狠狠捅在刘智敬的小腹处。 刘智敬闷哼一声,倒退两步,身子靠着墙壁,滑坐到地上。他双手捂着肚子,半晌站不起来。 与身上背着好几条人命官司的李炎相比,孙凯等人以前的那些斗殴火拼,简直就是小打小闹,即便在f市已独霸一方的李红星,和李炎相比也不在一个层级上。 连续打倒来福、刘智敬两个人,李炎脸上的鄙夷之色更浓。 他单手拿着钢管,指了指孙凯四人,笑骂道:“小兔崽子,胎毛还没退干净呢,就敢来暗算老子?我倒要看看,今天是我走不了,还是你们走不了!”说着话,他迈步向孙凯走了过去。 孙凯看着一步步走向自己的李炎,咬着牙关,握紧手中的武器,让自己不被他吓退。 在欢哥面前,李炎完全是不堪一击,本以为这个人并不难对付,可真当自己面对面和他较量的时候,便发现这个人的实力究竟有多强! 彭征手下的头一号干将,又哪是寻常的地痞流氓小混混能比的? 就在李炎快要逼近到孙凯近前的时候,原本趴在地上的来福嗷的怒吼一声,从李炎的背后扑了上来,把李炎的腰身死死搂抱住。 李炎冷笑出声,回手就是一钢管,耳轮中就听啪的一声,钢管结结实实地抽在来福的背上。 来福再次发出吼叫,凭着一股蛮劲,双臂非但没有松开,反而把李炎的腰身搂抱的更死。 一击过后,没有让来福松手,李炎也怒了,抡起钢管,连续向后抽打。嘭、嘭、嘭!钢管抽打在来福的背上,闷哼声不绝于耳。 刘智敬和另名青年眼珠子都红了,双双扑了上来,一人搂抱住李炎的一只胳膊,同时大吼道:“二哥!快!” 孙凯提着钢管冲到李炎的面前,还没等他把钢管砸下去呢,李炎已一脚先蹬在孙凯的胸口上。 嘭! 这势大力沉的一脚,把孙凯踢得倒退两步,仰面翻到,又向后翻了个跟头,身子才算停下来。 他感觉自己的胸口如同堵了一块大石头,闷得快要炸开,与此同时,一股热浪从胸腔返了上来,直冲嗓子眼。 他牙关咬的咯咯作响,硬着把这口血水吞回到肚子里。 李炎看了看抱住自己双臂的刘智敬和另外青年,深吸口气,猛然一甩左臂,抱住他左臂的那名小青年啊的怪叫一声,踉踉跄跄地退开好远。 左臂恢复自由的李炎抡起拳头,对准右手边的刘智敬,连打数拳。 这几拳是拳拳入肉,拳拳见血,只眨眼工夫,刘智敬的脸上便已血肉模糊。他贴着李炎的身子,缓缓滑坐到地上。 李炎勾了勾嘴角,晃动几下酸麻的右臂,紧接着,高举起钢管,对准刘智敬的脑袋就准备砸下去。 这时候,他的脑后突然恶风不善,他下意识地要向旁闪躲,可是他的身子已经倾斜了,却未能躲出去。 他忘了,在他身后的来福还紧紧扣住他的腰身。也就在这火石电光的瞬间,由他背后拍过来的一块板砖,狠狠砸在他的后脑上。 啪!这一砖头的力量之大,连板砖都被震成两截。 李炎闷哼一声,一头向前扑倒,他趴在地上,拱起好高,似乎想爬起来,但脑袋却像有千斤之重,紧贴着地面,抬不起丝毫。 猩红的鲜血由他的脑后流淌出来,将他的脸颊染出一条条的红线。 啪!高航把手中剩下的半截砖头丢掉,走到李炎近前,低头瞅着他,冷声说道:“李炎,你砍了欢哥四刀,今天我们断你两条胳膊两条腿,不算过分吧?” 李炎拱在地上,侧头看着站在自己旁边的高航,从牙缝中挤出一句:“我妈……” 他的骂声还没完,高航一脚踹在他的嘴上。李炎侧身翻滚,口鼻窜血。 高航冷冷瞥了他一眼,转头看向孙凯和来福等人。 孙凯揉了揉还隐隐作痛的胸口,沉声说道:“把他给我摁住!” 来福、刘智敬等人把李炎死死摁在地上,同时从他身上扯下布条,胡乱地团了团,塞进他的嘴巴里。 孙凯提着钢管走到李炎近前,对准他的胳膊,连犹豫都没犹豫,全力砸了下去。 嘭!咔! 闷响声中夹杂着骨头断裂的声音。 李炎呜呜的惨叫,但被堵住的嘴巴根本发不出来叫声。孙凯拎着钢管,先是打折了李炎的两条胳膊,紧接着,又抡起钢管,恶狠狠地砸在他的小腿上。 连续两记重击过后,李炎已发不出来任何的叫声,人已彻底晕死过去。 看着昏迷不醒地的李炎,孙凯等人无不长松口气。如果刚才不是格格及时出现,只凭他们四人,还真未必能制得住李炎。 来福边费力地疼痛的后背,边心有余悸地说道:“李炎这家伙,简直像活驴似的!” 孙凯叹了口气,说道:“现在,总算知道我们和欢哥的差距有多大了!” 在吴尽欢面前,李炎就像个孩子,而在李炎面前,他们则像个孩子,他们和吴尽欢之间的差距,都不知道差了多少个等级。 看着成功废掉李炎,但脸上又都没有笑模样的众人,高航乐了,说道:“我们要向欢哥学的东西还多着呢,来日方长,慢慢来吧!” 他们五个人边说话边走出小胡同。等他们五人离开了好一会,小胡同一侧的屋顶上有团黑影慢慢站立起来,身形一晃,矫健地跳进小胡同里。 他走到昏迷不醒的李炎近前,先用脚踢了踢他,见他一点反应都没有,接着,他蹲下身形,伸手在李炎的背后比量了两下,然后握起拳头,一拳打了下去。 咔! 脊椎骨折断的声音清晰可闻。 打断了臂骨、腿骨不算什么,送到医院接上,人还能像以前一样活蹦乱跳的,而打碎了脊椎骨,这才是要命的,哪怕送到最好的医院,接受最好的治疗,人也废了,这辈子都不可能再下得了床。 黑影一拳废掉李炎后,又向四周瞅了瞅,把高航、孙凯等人遗留下的砖头、钢管全部收拢到一起,夹在腋下,甚至连地面上残留的鞋印都谨慎的一一蹭掉,然后他才快步离开。 从小胡同里出来,黑影的面容也终于显露出来,那是一张年轻又阳刚的脸孔。 金! 彭征手下的头号打手李炎被人废了,这在y市的易货圈乃至y市的黑道可不算小事。前几天,李炎刚把吴尽欢砍进医院,现在他就被人废掉,此事是谁干的,不言而喻。 吴尽欢住院后,许多客户真有心转投到彭征那一边,但随着李炎出事,那些要转投别处的客户都不走了。 连彭征手下的头号干将都能废掉,吴尽欢这伙人又岂是没有实力的? 现在,彭征和吴尽欢这两伙人的争斗已逐渐浮出水面,刚开始吴尽欢是吃了亏,但很快他又把吃的亏找了回来,直接废掉了李炎,他们两伙势力之间的争斗最后谁输谁赢,还真不好说呢! 对于这个结果,最开心的莫过于金守业。 第35章 上门 李炎是彭征的左膀右臂之一,是为彭征冲锋陷阵的急先锋,金守业早就视李炎为眼中钉肉中刺,也早就想除掉这个人,可惜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 但现在好了,李炎被吴尽欢那帮人给废了,等于是除掉了他的一个心腹之患,金守业又哪能不开心? 与此同时,他又暗自庆幸,当初多亏自己没直接与吴尽欢发生冲突,这帮小子还真不是省油的灯,通过他们废掉李炎的手段,也可看出他们行事的毒辣。 把李炎的双臂、双腿打断了还不算完,竟然还砸碎了他的脊椎骨,这种手段,比直接杀人更加令人毛骨悚然。 除掉李炎,也仅仅是高航反击的第一步,他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彭征手下的另一个左膀右臂,程光宗。 程光宗比李炎要小好几岁,一位二十多岁的青年人。个子高,体型匀称,人也生得英俊漂亮,很得女人的喜欢。 观察程光宗平日里的所作所为,他就是个花花公子,很多人都想不明白,程光宗为什么会那么受彭征的重用。 只有老一辈的道上人才知道,当年的程光宗有多可怕。 他十来岁就出来混了,最开始只做些小偷小摸的勾当,后来和y市的一个扒窃团伙发生冲突,他只一个人,却把一个扒窃团伙给挑了。这时的程光宗就已经闯出不小的名号。 后来他到码头上混,专门收易货商人的保护费。有的商人愿意破财免灾,乖乖出钱给他,但有的商人也挺横,花钱雇了数十号打手,扬言要废掉程光宗。 可最后程光宗没有被废掉,反倒是那名放话的商人被扒光衣服,扔在一艘小渔船上,直至两天后才被捕鱼的渔民发现,至此以后,再没有哪个商人敢不给他保护费了。 程光宗在沿江一带横行霸道了好一阵子,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投靠到了彭征麾下,打这之后,程光宗的行事作风收敛了很多,打架基本找不到他,吃喝玩乐倒是样样有他。 彭征对程光宗自然也有不满,但大多时候都是睁只眼闭只眼,不太管他。 只不过还没等高航算计到程光宗的头上,程光宗倒是主动找上门来。 *** 王立民在锦山大街附近租了一家店面,作为公司的地址。后面的公司注册,也都是王立民一手操办的。公司法人这个名头,自然而然的也就落到王立民的头上。 公司的法人虽然是王立民,但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那就是吴尽欢。 王立民混的不怎么样,但好在他交友广泛,三教九流,只要能上得了台面的,基本没有他不认识的,由他去注册公司,事情办得也很顺利。 没过几天,无尽商贸零售公司正式成立。 开业的这一天,前来道贺的人不少,大多都是像周老板那样做易货生意的客户。 公司门口的花篮放了好几十个,可谓是风光又热闹。 下午时,吴尽欢也赶了过来。 经过这段时间的休养,吴尽欢身上的伤也痊愈得七七八八,只不过还没有拆线。 到了公司,在王立民、高航、孙凯等人的陪同下,他里里外外的参观一番,感觉还不错,上下两层,二楼是办公的地方,一楼是囤积货物的仓库,公司办得有模有样,没让他失望。 办公室里,吴尽欢在金的搀扶下,慢慢坐到椅子上。他环视众人,笑道:“虽说眼下公司还只是一个幌子,但表面功夫还是要做足的,多进些商品,顺带着往外卖,卖多少无所谓,赚点零花钱也好。” 王立民清了清喉咙,正色问道:“尽欢,我们该卖什么商品为好?” 见他的神情那么认真,吴尽欢摆手而笑,语气轻快地说道:“这无关紧要,随便卖什么都好,只要别让人家一眼看出来我们是空壳公司就行。” 他们正说着话,一名青年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欢……欢哥,楼下……楼下……” “楼下怎么了?”孙凯不满地问道。 “楼下有人找欢哥!” 孙凯闻言更加不满,有人找就有人找呗,用得着慌成这样吗?他问道:“谁找欢哥?” “是……是程光宗!” “谁?” 孙凯瞪大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是程光宗!” 他怎么来了?孙凯眨眨眼睛,不解地看向吴尽欢。 高航站起身形问道:“他们来了多少人?” 青年小声说道:“就……就程光宗一人!他说他想见欢哥。” 孙凯愣了愣,接着哈哈大笑起来,说道:“我们抓他还抓不到,他倒好,主动送上门来了!欢哥,我们正好把他拿下,送他去和李炎作伴!” 高航皱着眉头白了他一眼,程光宗又不是,己方和彭征现在是什么关系,他会不知道?他这次主动过来,要么是有所倚仗,要么是另有所图。 他沉吟片刻,说道:“欢哥……” 吴尽欢不以为然地笑了笑,说道:“来者是客,请他上来吧!” 高航忧心忡忡地说道:“欢哥,只怕程光宗没按好心!” 吴尽欢无所谓地耸耸肩,说道:“是不是没按好心,总要见了面之后再做判断。我们有这么多兄弟在,难道还怕他一个人不成?” 高航未再多言,向在场众人使个眼色,示意大家把家伙都准备好,随时迎战。 时间不长,从外面走进来一名青年。 青年看起来有二十五、六岁的年纪,一米八零开外,猿背蜂腰,向脸上看,浓眉大眼,鼻直口方,相貌英俊,气度不凡。 在众人打量他的同时,他也在打量众人。他的目光在众人身上一一扫过,最后落在办公桌后面的吴尽欢身上。 “你是吴尽欢?” 听闻他直呼其名,在场众人齐是一瞪眼,正要发作,吴尽欢向兄弟们挥挥手,看着青年笑问道:“你是程光宗?” 青年没有直接回答,语气轻快地说道:“你看起来还像个学生。”不像是在道上混的。 “你看起来也像个小白脸。”更不像在道上混的。 青年眨眨眼睛,不怒反笑,过了一会,他收敛笑声,走到坐在椅子上的刘智敬身旁,柔声说道:“兄弟,让个座呗。” 刘智敬闻言,眉毛都竖立起来,你当这是你家?还让自己给他让座?不等刘智敬说话,青年无奈地看向吴尽欢,摊摊手,说道:“这应该不是欢哥的待客之道吧?” 双方虽处在敌对立场,但程光宗由始至终都没表现出敌意,如果己方太怠慢他,反而显得太小气了。高航走到刘智敬近前,拍下他肩膀,示意他给程光宗让个座。 刘智敬狠狠瞪了程光宗一眼,不过还是按照高航的意思,站起身形,走到一旁。 程光宗倒是一点没客气,老神在在地坐了下来,翘起二郎腿,笑看着周围的众人,说道:“哥几个下手可够狠的啊!” 不知道他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高航故意装糊涂,问道:“程先生这话是什么意思?” “李炎这辈子算是废了。”说着话,他抬起手来,指了指高航的胸口,说道:“从这往下,都不能动了,下半辈子只能坐轮椅。” 高航眼眸闪了闪,噗嗤一声笑了,说道:“这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 他诚心装傻,程光宗也不与他多言,他看向吴尽欢,说道:“欢哥,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下一个倒霉的人,应该就是我了吧?” 吴尽欢笑呵呵地问道:“你是来报仇的,还是来自救的?” 程光宗也笑了,摇头说道:“以我和李炎的交情,还没有好到要我为他报仇的程度,至于自救嘛,呵呵,我不是李炎,也不会像李炎那么好拿捏,这一点,还希望欢哥能明白。” 他的话,不卑不亢,也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和实力。言下之意,吴尽欢他们想用对付李炎那一套来对付他,根本没用。 口气不小,不过,单凭他敢只身一人敢深入虎穴的勇气,也可看出他的确胆识过人。 吴尽欢说道:“程先生总不会是来做说客的吧?” 程光宗收敛笑容,说道:“不完全是,但也差不多。我们,有共同的敌人?” 此话一出,在场的众人同是一愣,共同的敌人?这话是什么意思。 吴尽欢也生出兴趣,问道:“程先生所说的共同的敌人,该不会是指彭征吧?” 程光宗不以为然道:“彭征还不够格,我说的人是,金守业!” 吴尽欢嘴角勾了勾,看着程光宗,淡笑未语。 程光宗说道:“欢哥知道我当年为何投靠彭征吗?” 吴尽欢摇摇头。 程光宗说道:“在y市,敢和金守业对着干的人不多,彭征便是那不多人中的一个。”稍顿,他眼帘低垂,语气幽深地说道:“当年,我最好的兄弟,就是折在金守业的手里。” 吴尽欢敲敲额头,慢悠悠地说道:“听起来,金守业似乎只是程先生的敌人,而非我的敌人。” 程光宗笑了,冷笑,说道:“欢哥以为彭征为何会突然对你下毒手?他这次完全是受了金守业的挑拨,说白了,彭征只是一把刀,而用刀的那个人则是金守业,欢哥如果只找刀的麻烦,而不找用刀的人,岂不本末倒置了?” 第36章 投奔 吴尽欢眨眨眼睛,笑道:“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不过,我又怎么知道你说的这些是真是假呢?” 程光宗随即把ps夜总会里,金守业是如何鼓动彭征的事,原原本本的向吴尽欢讲述一遍。最后,他说道:“当时在场的人不少,欢哥若去查证的话,相信也不难查出我说的这些究竟是真是假。” 吴尽欢眯缝着眼睛,陷入沉思。 彭征突然找自己的麻烦,他本就有些疑惑,现在他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当然,如果把金守业说成是幕后黑手的话,那也夸大其词了,金守业充其量就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还是那句话,y市的易货圈就这么大,新人要出头,就必然与老人发生冲突,双方的开战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欢哥是聪明人,应该明白,我不可能在这件事上说谎。” “程先生也应该是个聪明人,也应该明白,就算无人挑拨,我与彭征的关系也好不了,双方之间出现争斗也是必然。” 吴尽欢手指轻轻敲打着桌案,说道:“现在,程先生让我放弃彭征这个劲敌,而去找还没有和我撕破脸的金守业,这,恐怕不太妥吧?” “我可以帮你!” “这并足以让我同时和彭征、金守业两个人为敌。” 程光宗陷入沉默,过了许久,他抬起头来,正视吴尽欢的眼睛,问道:“欢哥,如果我转投到你这边呢?” 在场众人闻言,无不大吃一惊,难以置信地看向程光宗。 吴尽欢倒是没有太惊讶的反应,只是乐呵呵地看着程光宗,没有立刻接话。 程光宗正色道:“没有了李炎,又没有了我,彭征手下根本没有能上得了台面的人,对于欢哥而言,彭征已不足为虑,如此,欢哥亦可集中精力,只对付金守业一人!” “为什么?” “啊?” “为什么不全力辅佐你的老大彭征,而是舍近求远的来投靠我?” 这也是在场所有人的疑问。 彭征和金守业的关系并不好,两人在y市明争暗斗这么多年,早已结下解不开的梁子,留在彭征那里,不是比转投在己方这边来更容易报仇吗?除非他是别有目的,暗藏祸心。 在场众人是怎么想的,程光宗心里一清二楚。他眯缝起眼睛,说道:“心胸狭隘,无容人之量,目光短浅,难成大事。我当初以为彭征实力与金守业相差不多,投靠他,辅佐他,可以顺理成章的除掉金守业,可是这么多年过去,我早就看透了,彭征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如果不是和王珣交好,他都不知道被金守业干掉多少个来回了。现在,他和王珣又闹翻,距离垮台,也只剩下一步之遥。” 吴尽欢笑问道:“在你眼中,彭征心胸狭隘、目光短浅,那么不知道程先生又是怎么看我的呢?” 程光宗定定地看着吴尽欢,实话实说道:“看不透。” 他确实看不透吴尽欢,感觉他这个人的存在就是个矛盾。 明明年纪不大,但行事作风却完全像个老江湖、老油条,如果是个正常人,哪怕从娘胎里修炼,也不可能修炼到他这等地步。 所以,吴尽欢在他眼中就是个矛盾体,他完全看不透,也正因为他看不透,所以才觉得有希望,助他成功除掉金守业的希望。 吴尽欢慢悠悠地说道:“你是以投靠我为条件,要我帮你除掉金守业。” 程光宗不是个,恰恰相反,他很聪明,知道自己手里握着多少筹码,多少本钱。 他说道:“投靠欢哥,我没有任何条件,但该提前说明的事,我也得跟欢哥说个清楚明白,我与金守业,不共戴天,至于欢哥肯不肯帮我,那也得看我们以后相处的交情了。” 聪明!这话说得聪明!让人听着顺耳又顺心。吴尽欢说道:“因为对彭征很失望,所以,程先生在彭征的手下,便成了一个无所事事,天天只知吃喝玩乐的花花公子。” 程光宗耸耸肩,说道:“明明知道是个扶不起来的阿斗,我又为何再费心劳神的去帮他?” “哈哈!”吴尽欢仰面而笑,说道:“不过,我开的是贸易公司,而非回收公司,不是什么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程先生想投靠我,也得拿出点真本事。” 说着话,他侧头道:“金!” 随着他的话音,站在墙角处的金箭步冲了出来,到了程光宗的近前,二话不说,抡腿就是一脚。 想不到吴尽欢的人说动手就动手,而且速度这么快,出招这么凶狠。 程光宗来不及多想,从椅子上直接翻了下去。 咔嚓! 金的扫堂腿没有扫到程光宗,把他刚才坐着的椅子横扫出去多远,撞在墙上,发出嘭的一声闷响。 一脚不中,金片刻都未迟疑,顺势又是一记侧踢,直取程光宗的胸口。后者抬起双臂格挡。 嘭!沙…… 程光宗双脚贴着地面,向后倒滑出一米多远,背后顶到墙壁上才算停下来。 他都没来得及缓口气,金的第三脚又到了。是他飞纵过来的一记飞脚,取程光宗的面门。程光宗急忙侧身闪躲。 嘭!金的脚尖点在墙壁上,人在空中有个明显的滞停,他脚尖在墙壁上用力一点,身形在空中旋转一百八十度,又是一脚更扫出去。 程光宗提起双臂,使出全力,硬挡住金飞腿的同时,双手回扣,把金的脚踝抓住,卯足力气向外一抡,大喝道:“出去!” 他的爆发力也着实惊人,金的身材不矮,体重也不轻,竟被他凌空甩飞出去两三米远。就在金马上要撞到墙壁时,他腰眼用力一拧,人在空中折了个翻,变成双脚先接触墙壁。 他双脚踩在墙壁上,身形与地面几乎平行,停顿了那么一两秒钟,他双腿一登,人已飘然落地。 说时迟那时快,他二人的交手,只是火石电光的事。 看起来他二人似乎打了个半斤八两,未分上下,但要知道,金由始至终都只出脚,未出手,当然,这也和他肩头的枪伤未完全痊愈有关。 能抵挡得住金的腿法,也足以证明程光宗的身手的确不简单,至少是远在李炎之上。 金晃身还想再上前,吴尽欢向他摆摆手,笑道:“好了,金,可以了。” 听闻他的话,金前倾的身形缩了回去,再没有多看程光宗一眼,默不作声地退回到墙角。 要说吃惊,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有程光宗吃惊。 原本他只以为吴尽欢的身手厉害,即便在李炎和数十号人的围堵下都能杀出重围,没想到,在吴尽欢的手下竟然还藏着这样的高手,只出脚,就逼得自己不得不用出全力。 在来之前,他还琢磨,以自己的本事,只要投靠到吴尽欢这边,肯定会受到重用,可是现在,他心里突然没底了,吴尽欢并非无人可用,他的手底下也是卧虎藏龙,什么样的怪胎都有。 他慢慢把抬起的胳膊放下来,还毫不掩饰地揉了揉又酸又麻又痛的手臂,过了好一会,他才把投向金的目光收回来,看向吴尽欢,问道:“欢哥,这位兄弟是?” “他叫金。” “金?”这叫什么名字?以前自己从未听说过有这么一号人。以这个人的身手,要在y市闯出名堂太容易了。他不确定地问道:“这位金兄弟也是欢哥的手下?” “是我的兄弟。”吴尽欢笑道。 程光宗好半晌没接上话。现在,他不得不重新审视吴尽欢的实力了。过了许久,他深吸口气,问道:“不知欢哥对我的实力是否还满意?” 吴尽欢突然挺身站起,向前伸出手,含笑说道:“欢迎加入我们无尽公司!” 闻言,在场众人又是一惊。高航忍不住低声说道:“欢哥,事关重大,要不要再考虑考虑?” 程光宗说的话,都是他的一面之词,谁知道他是不是受彭征的指派,故意来己方这边做内应的。若是收下一个图谋不轨的人,把一个暗藏祸心的人放在身边,那太危险了。 吴尽欢的爽快,也同样出乎程光宗的预料。 见他傻看着自己没有动,吴尽欢笑问道:“程先生又不想加入了?” 程光宗身子一震,回过神来,他快步上前,握住吴尽欢的手,问道:“欢哥信任我?” “我信任我的直觉。不管你是真心实意的来投,还是虚情假意的别有用心,以后,我都会让你心悦诚服。”吴尽欢笑眯眯地说道。 “……”程光宗无语。 吴尽欢的这话太狂了,言下之意,只有他选不选择别人的份,而没有别人选不选择他的份,但就是这么狂妄的话,由他的嘴里说出来,却一点也没有违和感,那么的自然,那么的顺理成章。 吴尽欢的确很相信自己的直觉,但他更相信自己的观察。 当程光宗说到彭征心胸狭隘、目光短浅之时,那种自然流露的鄙夷之色不是靠装能装出来的,而是内心深处最直接的反应。 另外,程光宗在彭征手下这些年的不务正业,也是对他的说词最强有力的证明。他总不能提前好几年就算到彭征会有吴尽欢这个敌人,从那时起就故意装成花花公子,迷惑人心了。 第37章 求助 程光宗竟然背弃彭征,投靠了吴尽欢,这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别说其他帮派的人没有想到,就连彭征这位老大,也万万没有想到。 可以说程光宗的倒戈,无疑让吴尽欢势力如虎添翼,而让彭征势力再次遭受沉重的打击。 此事也成为吴尽欢和彭征双方的一个转折点。 在此之前,彭征属强势的一方,而从此以后,吴尽欢则成为强势的一方。 要知道程光宗这些年也不是白混的,在他手下,有一大批忠实的兄弟,这些人都跟随着程光宗一并倒戈到了吴尽欢这一边。 吴尽欢势力由原本的十来个人,一下子扩充到了三、四十号人之多,翻了好几倍,其实力是直追金守业、彭征、王珣这三位y市易货圈里的老大。 不过程光宗投靠吴尽欢不久,y市的易货圈便全面停摆。 在一起易贸交易中,双方发生冲突,有人被误杀。 这件事,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媒体争先报道,巨大的舆论压力之下,易货被叫停,什么时候能恢复谁都说不准。 用易货圈的话讲,这就属于天灾人祸,这种事,谁都不愿意让它发生,但真发生了,谁都没办法,估计没有两三个月,风声是不会过去的。 吴尽欢打算回f市一趟。 随他一同回去的有金,还有高航、孙凯、来福等人。至于程光宗,继续留在y市,和王立民一同管理公司,维持公司的正常运作。 留下程光宗,也是吴尽欢对他的考验,一是考验他的能力,二是考验他的忠诚,如果程光宗真趁着吴尽欢等人不在期间,把公司毁了,对于吴尽欢而言,用一家小公司看透一个人的人心,也是很划算的事。 回到f市的当晚,吴尽欢给冯继中打去电话,约他出来吃饭。 好几个月没见吴尽欢了,冯继中也想了解他的近况,欣然接受。 小饭店不大,收拾得很干净,里面没什么客人,只有吴尽欢一名食客,坐在空空的餐桌旁,无聊地看着电视。 电视里播的是本地新闻。 就在不久前,警方破获了一个集团,打死两名毒贩,另有三名毒贩在逃。 记者采访了当时参与行动的刑警,吴尽欢惊讶地看到,受访的刑警当中竟然还有冯继中。 当时被打死的两名毒贩,都是冯继中开枪击毙的,不过在受访的过程中,冯继中并没有贪功,把功劳让给了刑警大队乃至全市的公安。 吴尽欢越看,眉头皱得越深,暗暗摇头。 新闻还没看完,冯继中就到了。 几个月没见,吴尽欢比以前更瘦了,现在在他身上,已找不到一丝一毫肥胖的影子,看上去就是个清瘦又精神的少年。 “尽欢!”冯继中叫了他一声,走了过来。 吴尽欢收回视线,对冯继中一笑,说道:“冯哥。” “今天怎么突然想起找我吃饭了,不会又在外面惹什么事了吧?”冯继中边坐下边随口问道。 “我能惹什么事,倒是冯哥你,还挺上镜的!” “啊?” 吴尽欢回头向电视努努嘴。冯继中举目一瞧,原来是新闻的重播,里面播报的恰好是破获集团的案子。 “冯哥在电视里面挺帅的!”吴尽欢笑道。 冯继中乐了,说道:“帅什么帅,都一把年纪了。”话是这么说,不过他还是抬手摸了摸脸。 吴尽欢又笑了笑,抬手叫来服务员,一口气点了四菜一汤。 冯继中向他摆摆手,说道:“尽欢,咱们吃不了这么多,别浪费了。” “我还有个朋友,等会过来。” “什么朋友?” “来了冯哥就知道了。” 等服务员走开后,吴尽欢脸上的笑意收敛几分,拿起茶壶,先是帮冯继中倒了一杯茶,而后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端起茶杯,说道:“冯哥,我以茶代酒,祝冯哥又立大功!” 冯继中心情大好,笑道:“你小子,现在还会来这套了。”他拿起茶杯,和吴尽欢撞了下杯子,将茶水一饮而尽。 吴尽欢浅浅喝了一口,放下杯子,说道:“但做的不够明智。”更确切的说,是很蠢。 “啊?”冯继中没明白他这话的意思,问道:“什么不够明智?” “接受采访。”吴尽欢明白,冯继中接受采访,是为了加深大众对他的印象,为以后的仕途铺路。 冯正雄的岁数不小了,在他退了之后,冯继中能不能坐上高位,甚至能不能接他的班,也就看冯继中自己的表现了。 这次冯继中在缉毒行动中击毙两名毒贩,的确是大功一件,借用媒体的力量大肆宣传,是提拔他的前兆,只不过在吴尽欢看来,这是蠢得要命的行为。 冯继中看着吴尽欢,问道:“尽欢,你觉得,我太招摇了?不该接受采访?”稍顿,他点点头,说道:“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缉毒本就是刑警份内的事,真没什么好值得宣传的,不过上级领导的意思,我也不好违背……” “可以宣传,但在警界内部宣传就好,又何必非要上新闻呢?”吴尽欢说道:“新闻上也说了,毒贩并没有全部被剿灭,还有三人在逃,新闻上这么大肆报道冯哥,不等于把冯哥的信息都透漏给了毒贩?万一毒贩找冯哥报复怎么办?不过报道都已经出来了,也没什么办法了,这段时间,冯哥自己得小心一点,身边多带几个刑警兄弟。” 冯继中终于听明白了,吴尽欢不是怪自己招摇,而是怪自己不该暴露身份。 他哈哈大笑起来,拍拍吴尽欢的胳膊,说道:“尽欢真是长大了,想事情也越来越缜密,不过不用替冯哥担心,别说毒贩不敢来找冯哥,如果他们真来了,那反而好了,也省得再费尽心机的去抓捕他们。” 吴尽欢摇摇头,意味深长地说道:“能做毒贩的,都是亡命之徒,不好惹。”比如洪门! 冯继中并不担心,这时候,服务员把他们点的饭菜一一送上来。冯继中话锋一转,说道:“我听喻姨说,你这段时间都在住校,怎么样,在学校里住得还习不习惯?” “挺好的。”吴尽欢随口说道。 冯继中从口袋里掏出钱夹,数都没数,直接从里面抽出一打钞票,递给吴尽欢,说道:“以前在家,有喻姨照顾你,现在一个人在外面住,也别亏了自己,喜欢什么、想吃什么就去买,钱不够了,问冯哥要!” 看着他递过来的钞票,吴尽欢心头一暖。要说冯继中对自己是真心好,这份情,他早已铭记在心。 他把钞票推了回去,说道:“冯哥,我的钱够用了,再说学校里也什么花钱的地方,用不着。” “什么用不着,给你就拿着!”冯继中不由分说,把钱硬塞进吴尽欢的手里。 吴尽欢满脸的无奈,也不好说自己现在已经赚钱,并不需要他再给自己零花钱。思前想后,他还是把钱收了下来,说道:“冯哥,以后我会把钱还你的!” “自家人,还说什么还不还的?”冯继中不满地白了他一眼。 吴尽欢笑了笑,说道:“冯哥,有件事想请你帮个忙。” “我就知道你小子有事,说吧,什么事?” “前段时间,我去y市旅游了。” “哦。” “在y市,认识了一位朋友。” “嗯。” “他在华夏没有身份,冯哥,你能不能给他落个户口?” “哦!嗯?”正大口吃菜的冯继中听出不对劲了,瞪大眼睛,连连摆手,说道:“等等、等等,没有华夏身份,什么意思?你认识的这个人不是华夏人?y市?他……他不会是偷渡过来的吧?” 果然是做警察的,反应就是机敏。吴尽欢点点头,说道:“是。” “他人现在在哪?” “跟我回f市了。” “你叫他过来。” “干嘛?” “我带他回市局啊!”冯继中理所当然地说道,他用手指头在吴尽欢的脑门上戳了一下,气道:“你小子就不能让人省点心吗,就不能不惹事吗?我也真是服了你了,赶快的,把他叫过来!” “冯哥把他带到市局,是要枪毙他啊!” “扯淡!什么枪毙?他是偷渡的,理应遣返。” 第38章 回家 “啊?” “太缺少同情心了,明知道把他遣返回国是死路一条,怎么还能这么做呢?” “这是规定!” “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嘛!是人就应该有同情心,哪怕出于人道主义,也不能把他遣返回去啊!” 说这话时,吴尽欢是面不红、气不喘,说得那么顺口,那么理所当然,好像他真的有那么高尚似的,而实际上,他从来就没信仰过什么人道主义。 “你在学校里都学什么了?就学了这些?”冯继中挑起眉毛。 吴尽欢对他噗嗤一笑,问道:“冯哥看过红岩吧?” 冯继中白了他一眼,一副‘你说的是废话’的表情。 “冯哥有没有觉得,我这位朋友很像红岩里的小萝卜头啊?” “啊?” “小萝卜头的父母被关在监狱了,他自小在监狱里长大,而我这位朋友,父母被关,他自小要跟随父母。在红岩里,小萝卜头最后死了,但那是黑暗的旧社会,现在新华夏都成立好几十年了,如果冯哥再让这种事情发生,甚至还要去做帮凶,你不成坏人了吗?” 冯继中一口饭卡在嗓子眼,剧烈地咳嗽起来,别说脸憋得涨红,连脖子都红了。吴尽欢急忙倒了杯茶,递到冯继中手里,后者接过来,一口喝掉。 又咳了几声,他才算把卡在嗓子眼里的饭粒咳出来,他边吞着唾沫边喘息着,说道:“你这臭小子,可真是越来越会说大道理了!” “所以啊,冯哥,你不能把他遣返,把他往死路上推啊!” “……”冯继中终究不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他还是被吴尽欢说动了。沉默好一会,他说道:“尽欢,你把他叫过来,我先看看他。” “保证不把他带到市局?” “我得先看看他。” “不行,你得先保证!”有时候,吴尽欢觉得年纪小也有年纪小的好处,可以任性,有资本胡搅蛮缠。 “行行行,我向你保证行不行。” 吴尽欢笑了,转头看向饭店的门外,招了招手。很快,饭店的玻璃门打开,一名短头发的青年从外面走了进来。 冯继中回头一瞧,有些诧异,不确定地问道:“就是他?” 吴尽欢点点头,正色道:“就是他!” 冯继中仔细打量金。 看到冯继中打量自己,他先是对和善的他一笑,而后走到吴尽欢身旁,规规矩矩地坐了下来。 冯继中打量金许久,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金!金大宇。” “你会华夏话?”冯继中惊讶道。 “和别人学的。” “如果你被遣返,你会怎样?” 金摇头,喃喃说道:“不知道。像我这样的人,被送回国后,都消失了。” 他没有说回国之后会被杀,而是用了‘消失’这个词。 冯继中舔了舔发干的嘴唇,拿起茶杯,喝口茶水,问道:“你喜欢华夏吗?” “我喜欢欢哥这位朋友。在y市,是他救了我。”金正色道。 冯继中看眼吴尽欢,又问道:“留在华夏,会遵纪守法吗?” 金想都没想,回答道:“欢哥让我做的事,我一定会做,欢哥不让我做的事,我绝不会做。” 冯继中揉了揉额头,这个人,句句都离不开尽欢,简直像是赖上尽欢了。 “以后在华夏有什么打算?” “欢哥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冯继中乐了,气乐的,说道:“以后尽欢上大学,你呢?” “那我就去打工,赚钱供他上大学!”金一本正经地说道:“我的命是欢哥救的,无论为他做什么,我都心甘情愿。” 冯继中无话可说了,难怪尽欢这么帮他,如果有个人能对自己这么死心塌地,他也会全力帮他的! 他重新倒了杯茶,慢悠悠地说道:“现在要落户口,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吴尽欢笑道:“冯哥,别人办不容易,但冯哥帮忙的话,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实在不行,把金挂在我家户口本里。” 冯继中白了他一眼,说道:“你说得倒轻松,喻姨问起来,我怎么解释?”稍顿,他心烦地挥挥手,说道:“行了,这件事我来处理,明天,让他到市局找我取户口本和身份证。” 吴尽欢眼睛一亮,说道:“谢谢冯哥!” 金腾的一下子站了起来,把冯继中吓了一跳,惊讶地看着他。金向冯继中躬身深施一礼,正色道:“谢谢冯哥!” “啊,行了行了,不流行这个。”冯继中向金摆摆手,示意他坐下,说道:“我可以帮你留在华夏,也可以帮你落户口、办身份证,不过有一点你也要记住,一旦你在华夏违法乱纪,我决不会轻饶你!” 金几乎是本能反应地敬了个标准地军礼,说道:“明白!” 冯继中瞪着眼睛,看着他愣住了。吴尽欢笑呵呵地拍下金的胳膊,说道:“跟我这样就行了,跟外人这样,人家会很奇怪的!” 金反应也快,立刻转身,向吴尽欢敬礼,斩钉截铁地说道:“是!” 冯继中被逗乐了,摇摇头,心里嘀咕,都是孩子!他对吴尽欢说道:“你看好他,如果捅出娄子,你也别想躲!” “是!”吴尽欢也向冯继中敬了个军礼。 冯继中脸上的严肃消失,随手拍了吴尽欢一巴掌,扬头说道:“吃饭。” 饭后,送走冯继中,吴尽欢在自家附近找了一家小旅馆,把金安顿下来,等他回家时,已是傍晚七点多。 进入家门,他看到玄关处有两双鞋子,一双是喻欢的鞋子,另一双则是陌生的男人皮鞋。 他皱了皱眉头,还等开口说话,喻欢和一名中年男子从里屋走了出来。 看到吴尽欢,喻欢又惊又喜,问道:“欢欢,你今天这么突然回来了?” 这两个多月,喻欢和吴尽欢都是在电话里通话,有几次她去学校给吴尽欢送日常用品,都是老师接见的她,说吴尽欢正在全力突击,准备高考,学业正紧,没时间见她,送去的东西也都是由老师代收的。 吴尽欢的目光在喻欢脸上停顿片刻,两个多月没见,喻欢变得精神不少,脸色没有以前那么蜡黄,还透出几分光彩和红晕。 他目光一转,又看向站在喻欢身后的那名中年男子。 他四十多岁的年纪,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国字脸,浓眉大眼,相貌英俊,虽说上了点年纪,但更增添了几分成熟和儒雅。看穿着,价值不菲,想来他也不是寻常的普通人。 吴尽欢面无表情地问道:“他是谁?” 不等喻欢回答,中年人先开口笑道:“是欢欢吧!我叫顾明义,是小喻的老同学,这次到f市出差,恰巧和小喻遇到了。” 说话时,他还特意转头看眼喻欢,后者有些不好意思地报以微笑,对吴尽欢道:“欢欢,快叫顾叔叔。” “嗯。”吴尽欢应了一声,问道:“顾先生是要走了吗?” 老同学?眉目传情,暧昧不清,怎么看都不像只是老同学那么简单。 见到顾明义第一眼,吴尽欢就不喜欢他。 至于为什么,恐怕连吴尽欢自己都说不清楚。 也许是因为他的自私,好不容易才拥有的母爱,他不愿意任何人出现来进行瓜分。 顾明义显然是没打算走,被吴尽欢这么一说,他不知该如何是好了,支支吾吾的也不知该怎么往下接话。 吴尽欢对顾明义的排斥那么明显,喻欢又哪能看不出来,她暗叹口气,说道:“欢欢……” 她才起个话头,吴尽欢便打断道:“时间不早了,既然顾先生要走,我也就不留你了,毕竟f市的治安不算好。” 吴尽欢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顾明义的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继续留下来了。他尴尬地清清喉咙,对喻欢说道:“小喻,我先走了,改天……改天有时间我们再叙旧。” 第39章 警告 喻欢性子软,尤其是在吴尽欢面前,她就从来没硬气过。 她向顾明义点点头,说道:“老顾,真是不好意思,欢欢他……” “没事、没事,可以理解,可以理解嘛!”顾明义向喻欢善解人意地笑道。 咔! 二人还在寒暄,吴尽欢已把房门推开,边穿鞋子边说道:“顾先生,我送你。” “不用送了,欢欢……” “我送你。”吴尽欢向顾明义含笑道,他笑得温柔,语气却很强硬。 喻欢倒是希望他二人多接触,说道:“老顾,你也别推辞了,就让欢欢送送你吧!” “呃,行!”顾明义穿好鞋子,向喻欢摆摆手,然后跟着吴尽欢走了出去。 下楼的时候,吴尽欢沉默无语,等出了楼道,到了外面,他扬头向上望望。 果然,看到喻欢的小脑袋露在窗户外面,正在向下张望。他仰着头,笑了笑,口中却吐出一段冰冷彻骨的话。 “叫顾明义是吧,以后,离我妈远一点。” 顾明义惊讶地看着吴尽欢,满脸的难以置信。 一个才刚满十八岁的少年,竟然能笑呵呵地说出这么冷酷绝情的话。 “欢欢,我想你可能是误会了……” “还有,别再叫我欢欢,这个小名,不是你能叫的,明白吗?”吴尽欢向正往下张望的喻欢笑眯眯地挥挥手,而后,他转头看向顾明义,脸上笑意暖人,但眼神却冰冷的能冻死一头大象。 顾明义的出身非比寻常,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但此时,却被吴尽欢的眼神惊了一跳。 “我的话,只会对你说这一次,不会再说第二次。f市的治安不好,有些人,冒冒失失的过来,莫名其妙的就人间蒸发了。顾先生不想变成那样吧?” 吴尽欢的表情依旧是乐呵呵的,站在远处的人,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他说出的是这么恐怖的话。 过了好一会顾明义才回过神来,又惊又骇地看眼吴尽欢,再什么话都没说,快速坐进一辆黑色轿车里,急匆匆开车离去。 看着汽车渐渐消失在夜幕中的背影,吴尽欢哼笑出声,耸肩嘟囔道:“就这么点胆子,也配登堂入室?” 重新回到家中,喻欢有些不满地责备道:“欢欢,刚才你对顾叔叔太没有礼貌了!” “我不喜欢他。” “顾叔叔怎么了?” “尖嘴猴腮,獐头鼠目,看起来就不像个好人。” 喻欢被他气笑了,说道:“好人坏人又不是写在脑门上,怎么能第一次见面就看得出来?以后多接触,你就知道顾叔叔的为人了。” 再说了,年轻那会儿,顾明义在学校里可是出了名的校草,现在上了年纪,更增添几分成熟和涵养,和吴尽欢口中的尖嘴猴腮、獐头鼠目完全沾不上边嘛! “哪怕他是活菩萨,我也不喜欢他。”吴尽欢甩下一句,走进自己的房间。 临进门前,他停住,回头看着喻欢,问道:“妈!” “怎么了,欢欢?” “你是f市本地人吗?” 喻欢被他的话问愣了,不解道:“欢欢,你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吴尽欢说道:“我好想从来没见过我的姥爷和姥姥。” 喻欢的神情变得不太自然,说道:“你姥姥很久以前就过世了。” “那我姥爷呢?” “你这孩子,总问这些做什么,快回屋学习吧!”喻欢恍然想起什么,话锋一转,道:“对了,欢欢,晚上吃饭了吗?” “和冯哥一起吃过了。” “哦,去做功课吧!”说着话,喻欢回到自己房间。 吴家人对喻欢并不好,甚至可用刻薄来形容,但喻欢这边的娘家人却从来没有为她出过头。 吴尽欢以前以为喻欢可能是孤儿,根本没有娘家人,但今天见到顾明义,他不得不改变想法。 看顾明义的穿着和气质,不会是平凡人家出身,喻欢能和他成为老同学,也不可能是出自于孤儿院,那么问题来了,不是孤儿的喻欢,她的娘家人都在哪? 通过刚才喻欢的只言片语可以判断出来,她的母亲应该早已不在人世,而父亲很可能还活着,但诡异的是,在吴尽欢的记忆里,没有任何关于这个姥爷的记忆。 一个什么样的父亲能抛弃自己的女儿、外孙十多年,不闻不问?能让自己的女儿谈之色变?吴尽欢突然觉得,这个看似平凡无奇的小妈妈身上,似乎也藏着许许多多的秘密。 这些秘密,喻欢自己不愿意说,他也不愿逼问。估计,顾明义倒是很有可能都知道一些。 吴尽欢有些后悔地敲敲额头,自己不该那么轻易的放顾明义走,好在来日方长,以后要想见到这个人,应该也不难。 翌日。 金独自一人去往市局,找冯继中户口、身份证。吴尽欢则去了学校,参加其中考试。 自开学以来,没在学校待过几天的吴尽欢,今天突然出现在班级里,同学们无不大感惊奇,但和以前的情况一样,几乎无人敢主动找他说话。 当然,也有例外,孙黎明,以前和吴尽欢的关系最不好,最常欺负他的那个男生。 他晃晃悠悠地走到吴尽欢的书桌旁,说道:“喂,吴尽欢!” 吴尽欢的眼皮都没挑起一下,目光落在书本上,面无表情地问道:“想找茬?” 孙黎明笑了,苦笑,说道:“以后,咱俩和好吧!” 吴尽欢终于挑起目光,落在孙黎明的脸上。 孙黎明好奇地问道:“吴尽欢,这段时间你跑哪去了,我们都以为你退学了呢!” “出去玩一玩,逛一逛,开开眼界。” “哈?”孙黎明翻了翻白眼,笑道:“你要是不在,我还觉得挺可惜的。” “嗯?” “你不在,这‘全班第一’的宝座非我莫属,你来了,我心里也就有底了。”孙黎明笑得开心又得意。 “哦,原来你是让我帮你垫底的!”吴尽欢恍然大悟道。 “你的实力,我放心!”孙黎明拍拍吴尽欢的肩膀,哈哈大笑着回到自己的桌位。 这回怕是要让你失望了。吴尽欢眨眨眼睛,目光又落回到书本上。 一天下来,时间过得飞快。从教学楼里出来,吴尽欢接到金打来的电话。 “欢哥,冯哥把户口和身份证都帮我办好了。” “没刁难你吧?” “没有。冯哥对我挺好的,中午还请我吃顿饭呢!”听得出来,顺利拿到户口和身份证,拥有了合法身份,金是即开心又兴奋,连语气都比平时轻快许多。 吴尽欢笑道:“打车到十一中附近的郭哥烧烤店,我和格格他们在那等你。” “好的,欢哥,我马上就到。” 金赶到烧烤店的时候,吴尽欢、高航、孙凯、来福等人都在,众人边撸串边喝着啤酒。 见金到了,高航等人笑道:“金,你可算来了,就等你呢!” 孙凯问道:“听欢哥说,都办好了?” 金拍了拍口袋,笑意说道:“办好了。” “拿出来看看。” 金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叠起的塑料袋,打开,从里面掏出崭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众人好奇地接过来,打开户口本一瞧,孙凯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说道:“李向前,我的天啊,这叫什么名字!” “冯哥说了,这个名字进步。”金一本正经地说道。 第40章 焕然 吴尽欢也乐了,笑道:“是挺进步的,也很有华夏气息!” 孙凯合拢户口本,递还给金,对吴尽欢说道:“欢哥,这位冯哥对你是真不错,虽说办这事只是举手之劳,但一般关系,可不会帮这么大的忙!” 来福连连点头,说道:“想上户口,就算找到了关系,没有个一、二十万也下不来。” 吴尽欢深有感触地说道:“我欠冯哥的情太多了,也不知什么时候能还得清。” 金正色道:“欢哥,因为我的关系,让你又欠了冯哥一份大人情!” 吴尽欢笑着摆摆手,说道:“我欠冯哥的人情多着呢,你这只能算小事。”光是冯正雄和冯继中帮他摆平的事,这份人情他就很难还得清了。 他话锋一转,向高航扬扬头,说道:“格格,把东西拿出来。” 高航一笑,从桌子下面拎起一只旅行袋,嘭的一声放在桌子上。 孙凯等人不解地看着旅行袋,问道:“欢哥,这里面是什么?” “打开看看!” 来福率先拉开拉锁,向里面一瞧,眼睛都瞪圆了。其它人伸长脖子一看,也都怔住,半晌没回过神来。吴尽欢拍了拍旅行袋,说道:“二十万,每人两万,分掉吧!” “欢哥,这……这钱……” “我们在y市做了两个多月,兄弟们也不能白干。两万块钱不多,但这只是刚刚开始,以后,我们赚大钱的机会还多着呢!”说完,见众人都干瞅着,谁都没伸手,吴尽欢笑道:“都看着干什么?钱会咬你吗?拿啊!” “欢哥……这……”众人面面相觑,谁都不好意思第一个伸手拿钱。 吴尽欢摇摇头,率先从旅行袋里拿出两打钞票,直接揣进口袋里。 见状,众人都不客气了,纷纷从旅行袋里拿出两打钞票,乐得嘴巴合不拢。 来福看着手中两打粉红的钞票,嘿嘿傻笑道:“欢哥,这钱真是给我们的?” “当然。” “我……我还是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钱呢。”来福说着话,鼻子有些发酸。 吴尽欢拍下他胳膊,说道:“既然你们跟着我干,我就不会让自家的兄弟吃亏。” 最后,旅行袋里还剩下两打钞票没人拿,吴尽欢拿起,塞进金的手里。 金惊讶道:“欢哥,我也有份?” “你不是我的兄弟?” “当……当然是,可是……”可是他和高航、孙凯他们不一样,他是后加入进来的,金真没想到,连他都能分上一份。 吴尽欢说道:“既然是兄弟,当然就有你的一份。该客气的时候客气,不该客气的时候就不要瞎客气,不然,就不像是兄弟了。” 说着话,他环视众人,一字一顿地说道:“做兄弟,同甘苦,共患难,同生死,共进退。” “欢哥说得好!”孙凯拿起酒杯,说道:“做兄弟,就该同甘苦,共患难,同生死,共进退,我们大家一起敬欢哥一杯!” 他一号召,众人纷纷响应。高航等人也跟着端起酒杯,异口同声道:“欢哥,兄弟们敬你!” 吴尽欢笑道:“这杯酒,必须得喝!” “干!” “干……” 众人撞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高航放下杯子,说道:“欢哥,过几天我打算回y市。” “不在f市多住几天了?” “我在这边也没什么亲人,主要是,我不太放心公司那边,欢哥走的时候,把公司都留给程光宗打理,我……有些担心。” “这段时间我让光宗帮忙打理公司,格格不懂我的意思?” “欢哥的意思我懂,但拿公司试探程光宗,我觉得代价太大了,万一……” “万一公司毁了也没什么,我们能用两个月的时间成立一家公司,同样可以用两个月再成立一家公司。钱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人还在,无论到哪,都不缺赚钱的机会。” 吴尽欢总是能给身边人带来无穷无尽的力量,好像在他这里,天永远都塌不下来,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没什么大不了的,都可以轻松从容的去面对。 这就是自信,对自身实力的极度自信,而这种自信,又恰恰能感染到他身边的每一个人,让人们愿意死心塌地的跟着他去干,去闯荡,去拼搏。 他的人格魅力也正是来源于此。 傍晚,吴尽欢回家的时候喻欢还没回来,他特意到喻欢的房中转了一圈。 以前喻欢的化妆品屈指可数,现在款式倒是多了不少,吴尽欢仔细瞧了瞧,发现几瓶兰蔻、雅诗兰黛等国外品牌,档次可是比以前用的那些化妆品高出不少。 他走到衣柜前,打开柜门,喻欢的衣服也比以前多了好几件,尤其醒目的是,其中还有两套职业套装。在他的印象中,喻欢的工作根本用不上套装。 他敲了敲额头,随手打开电视,看今日新闻。 最近冯继中因为击毙两名毒贩的关系,可谓是大出风头,电视台连续两天对他做了专访,很显然,市和警方高层都有意把他竖立成模范,打造一个公安楷模,城市英雄。 说起来也是件好事,但吴尽欢总觉得风头出得太大,难免会惹来麻烦,正所谓枪打出头鸟嘛! 他看了会专访,拿出手机,给冯继中打去电话。 电话那头的冯继中似乎很忙,心不在焉地问道:“尽欢,找我什么事?” “冯哥,没事就不能打你电话了?” “臭小子,说什么话呢,有啥事赶快说,我现在正忙呢!” “前段时间,张副市长在五福饭店门口遇袭,这个案子有结果了吗?” “能有什么结果?现场的目击证人是不少,但看清楚杀手模样的一个都没有,还有你,和杀手面对面打起来了都没记住杀手的样子,你让我们怎么继续往下查。” “其实真想查的话也简单,张副市长死了对谁最有利,谁的嫌疑就最大!” “这叫什么话,查案又不光靠凭空想象、肆意推测,要讲证据的!”和张志安存在利益关系和冲突矛盾的,基本都是市里的大领导,冯继中只是一个刑警队队长,他又能查得了谁? “张彤转学了。” “张彤?” “就是张副市长的千金。” “啊,是她啊,嗯,这事我知道,张市长把女儿转回老家的学校了,估计,张市长在f市也待不了多久了。” “哦?” “出了这样的事,就算张市长自己想继续待在f市,省里的领导们也不放心了,调走是早晚的事,不过张市长调走后,你小子的损失就大了。” 吴尽欢乐了,笑问道:“冯哥,我能有什么损失?” “人家都走了,谁还能记住你救过市长的事?如果张市长不走,有这层关系在,等你毕业,在市里混个临时职位不成问题,过两年根基稳了,上个进修一下,回来转正,弄个一官半职,都是水到渠成的事。” 吴尽欢暗叹口气,由衷说道:“冯哥,你替我想得还真够远的!” “我不替你想谁替你想?还指望你那个大爷?不过现在说再多也没用了,张市长在f市待不长。”冯继中的语气中透出几分失望。 “行了,冯哥,我的志向本来也不在官场,你不用为我的事操心了。” “你啊,现在就给我好好学习,考上大学,以后毕业了,我先帮你弄个协警,做几年,再转成正职……”冯继中压根就没指望吴尽欢能考上警校,甚至都没指望他能考上正规大学。 不等他说完,吴尽欢打断道:“那个,冯哥,我还有事,先挂了!”说完,他赶紧把手机挂断。如果让冯继中打开话匣子,还指不定要念叨他多长时间呢。 吴尽欢看着手机,脸上不自觉地露出笑意,被人家念叨很烦,但心里却又很暖。 过了一会,房门外传来开锁声,喻欢下班回家了。 吴尽欢从房中走出来,看到喻欢的那一刻,他不由得一怔。今天喻欢没有穿她那些土得掉渣的衣服,而是一身藏蓝色的套装,里面白色的衬衫,看起来干练又精神。 “欢欢,今天回来得这么早?” “不是我回来的早,是你回来的太晚了。”吴尽欢走到玄关,帮喻欢拿了一双拖鞋,状似随意地说道:“这身衣服还挺好看的。” 闻言,喻欢难掩笑意,说道:“是吗?都这么大岁数了,还好看什么?” “最近天天都回来这么晚吗?” “对了,欢欢,妈还没跟你说呢,妈现在换了工作,在售楼处上班,工资比以前高了不少。” “是你的那个老同学给你介绍的吧?” 喻欢一愣,问道:“欢欢,你怎么知道?” “猜的。”吴尽欢若有所知地说道:“这人啊,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可得小心着点。” 喻欢被他的话逗乐了,说道:“你妈有什么,能被人家惦记?” 吴尽欢重新审视喻欢。穿着得体了,人也注重保养了,看上去比以前亮眼了好几倍。现在的喻欢,用风韵犹存来形容也绰绰有余。 喻欢的底子本来就很好,以前之所以给人灰头土脸的感觉,完全是生活所迫,现在吴尽欢不用她管,她自己又换了份高薪的工作,生活压力一下子消失,整个人都变得鲜活起来。 如果吴尽欢没有重生,还是以前的杰森,见到这样的喻欢,估计都很有可能生出去追她的念头。 第41章 事端 男人心里想的,不就是那点事嘛!这是吴尽欢的心里话,当然不好当着亲面说出口,他耸耸肩,说道:“总之,你自己多加注意一点,总是没有坏处的。” 说着话,他从口袋里掏出两打钞票,放在桌上,说道:“贴补家用。” “欢欢,你哪来的这么多钱?”喻欢惊讶地看着桌上的两万块钱。 “跟人家学炒股,稍赚了一些。”吴尽欢早就想好了措词。 “炒股?你……你还会炒股?什么时候学的?” “在学校里,光学习,那不成书呆子了嘛!”吴尽欢不以为然地耸耸肩,说道:“以后的家用都由我出,想要什么就去买什么,不用帮我省钱。” “人家给的东西,能推就推,能不要就坚决不要,我对你好,那是天经地义、母慈子孝,人家对你好,十有八九是别有用心,另有所图。” “你自己也说了,一把年纪了,别像个不经世事的小姑娘,被人家随随便便的几句花言巧语就迷得神魂颠倒,被人家送些破烂就唬得晕头转向。” “别忘了,你是有儿子的人,儿子会养你的一切。还有,尽快把这份工作辞了,离你那个老同学远一点,我重申,不喜欢他,我非常不喜欢他……” 正当吴尽欢滔滔不绝的时候,后面的话猛然顿住。 喻欢将他搂抱住,喜极而泣,带着哽咽着说道:“欢欢长大了!欢欢真的长大了!” 吴尽欢的身子僵硬了片刻,然后缓缓抬起手来,轻轻抱住喻欢的腰身,他把下巴枕在她的肩头,她身上的气味让他感觉舒服,温暖,还有温馨。 过了一会,喻欢拉着他坐下来,问道:“欢欢,这些钱真是你炒股赚来的?” 吴尽欢笑道:“不然,我哪来的这些钱?如果你不信,可以去问我们学校的老师。” 听他这么说,喻欢放下心来。她说道:“现在妈还年轻,也不能天天在家里待着,售楼处的这份工作妈做得很开心,也不累,不想辞掉。” 看吴尽欢要说话,喻欢又接道:“如果你真的那么不喜欢顾叔叔,妈以后和他少接触就是了。” 见喻欢可怜巴巴又充满期盼地看着自己,吴尽欢想强硬也强硬不起来了。他沉吟片刻,点点头,说道:“暂时先做这份工作,以后,我会帮你找到更好的工作。” 喻欢闻言,如释重负地连连点头。 翌日,吴尽欢继续参加期中考试。 第一天已经考完了四科,今天考试只有三科,物理、化学、生物,相对来说,比第一天要轻松。 下午考完生物后,学校便放假了。回家的路上,吴尽欢接到高航打来的电话,说他今晚准备回y市。 本来高航是打算在f市多待几天,不过表叔王立民的来电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几天,程光宗也不知道从哪联系到一家南方的电子公司,正和人家谈东北地区的总代理。 无尽公司有几斤几两,王立民再清楚不过,公司的账面上,只有注册时的那几十万,有什么资本去和人家谈整个东北区的总代理? 再者说,电子产品,价格都不便宜,就公司那几十万块钱,拿出来够不够人家塞牙缝的啊? 在王立民看来,程光宗就是别有用心,瞎胡乱搞,不把公司折腾黄了,他是不会安心的。 听了王立民的讲述,高航在f市也待不住了,他得赶回y市,看看公司那边究竟是什么情况。 在电话里听了高航的讲述后,吴尽欢笑了,问道:“是一家什么电子公司?” “听说主要经营的是无人机。” “不错啊,无人机的市场潜力很大,如果光宗真能谈得下来,那可不是瞎胡乱搞,而是大功一件。”吴尽欢笑言道。 “就因为潜力大,里面的弯弯绕绕才多。如果是真有实力的大公司,不可能和我们这样的小公司合作,更不可能把东北的代理权给我们,我担心,程光宗联系的这家电子公司,很可能比我们公司还皮包,就是空手套白狼的骗子。” 吴尽欢琢磨片刻,觉得高航的担忧也不是没有道理。他想了想,说道:“你带凯子和阿福一起回去,真出了什么事,他俩也能帮你打打下手。” “欢哥,你这边……” “我这边又能有什么事?现在考完试了,过几天,等成绩下来,我也回y市。” “那好,欢哥,我和老二、来福先回y市。” 考试过后,吴尽欢在f市度过了几天风平浪静的日子。 三日后,期中考试的成绩下来,让班主任和全班同学都大跌眼镜的是,吴尽欢这次的成绩非但没有在班级里垫底,反而还进了前十名。 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综合这五门的分数都不低,给他的成绩拉分较大的是语文和生物。 开学以来,几乎天天都不在学校的吴尽欢,竟然能考出这样的成绩,恐怕除了吴尽欢自己,谁都预料不到。 等班主任走后,坐在前面的陶伟嘎嘎大笑起来,挖苦道:“有些人作弊作的也太明显了,这回了吧?” 自从上次被吴尽欢教训了一顿后,陶伟一直怀恨在心,这次终于抓到报复的机会,又哪能错过? 听闻他的话,不少学生也都嗤笑出声,瞥向吴尽欢的眼神都带着轻蔑之色。 吴尽欢坐在座位上,完全视而不见,等放学的铃声响起后,他不紧不慢地站起身,迈步向外走去。 路过陶伟的座位时,后者还特意嘿嘿地怪笑两声,说道:“作弊那么明显,弄不好要被退学的哦!” 见他笑的得意忘形,吴尽欢也乐了,心平气和地问道:“你觉得,这个事,它好笑吗?” 陶伟听闻这话,脸上的笑容立刻僵住,不由自主地打个冷颤。 开学时,吴尽欢对他说过一模一样的话,之后便把水桶扣在他的脑袋上,一阵暴打,现在吴尽欢又这么说,陶伟自然而然地感觉后脊梁发凉。 还没等他做出反应,走出两步的吴尽欢猛然回身就是一脚,脚底板正蹬在他的脸上。 陶伟怪叫一声,从椅子上翻滚到地上,双手捂着脸,嚎叫个不停。 “你的那两颗门牙,我越看越讨厌,记得以后见了我,别再把门牙露出来。”吴尽欢轻描淡写地甩下一句,而后步伐悠闲地走出教室。 他从来都不是个好脾气的人,更不是个软柿子,谁若当他好,那可大错特错了。 第42章 强硬 吴尽欢回到家里,随便把这次考试的成绩单给了喻欢。 他想要继续‘住校’,就必须得让喻欢看到他成绩的进步,这次他考了全班的第八名,在他看来也算是个能交代过去的成绩。 效果比他预想中要好得多。 喻欢看到吴尽欢的成绩单后,可谓是惊喜交加,激动的半晌没说出话来。 自从上了初中,吴尽欢的成绩便一路下滑,到了高中,基本次次考试都是全班最后一名,这次突然拿到全班第八名的成绩,大大出乎喻欢的预料。 甚至喻欢都在心里暗暗琢磨,早知道住校不仅没让欢欢变坏,反而成绩还提高得这么快,自己早就该让欢欢住校了,毕竟事实已经证明,老师管教要比自己管教有效果得多。 当晚,喻欢特意做了四盘菜,庆祝吴尽欢考出个好成绩。吃饭时,喻欢还不时的提醒吴尽欢,记得吃晚饭后,给冯继中打个电话。 吴尽欢无奈地笑了笑,只是在班级里考个第八名而已,至于怎样吗? 如果他告诉喻欢,他并没有用全力,很多漏题是他故意不做的,而不是不会做,估计喻欢的下巴都会被惊掉吧。 吃完饭,吴尽欢还是给冯继中打个电话。现在被竖立成市局标杆、公安模范的冯继中,工作更忙了。 听闻吴尽欢这次的考试成绩,冯继中也十分高兴,哈哈笑道:“尽欢,等冯哥忙完这阵,请你和喻姨一块出去吃顿饭,这回咱们去大饭店!” 第43章 噩耗 吴尽欢笑问道:“冯哥,多大的饭店算大饭店?” 冯继中豪爽地说道:“全市的饭店,随便你挑,怎么样?” “行,冯哥,这回我也不客气了,肯定得让你破费一次!” “哈哈!”冯继中大笑,感叹道:“这样的破费,冯哥心里舒服!” 和冯继中通完话后,吴尽欢又给高航打去电话,询问他y市那边的情况怎么样了。 目前边境还属于戒严阶段,不过依照高航的推测,边境的紧张局势也维持不了多久,不出一个月,边境易货还会像以前一样。 至于无尽公司的情况,高航特意调查了一番程光宗找的那家科技公司。 这家公司名叫东方科技电子公司,成立还不到两年,但有自己的工厂、技术和专利,还真不是一间皮包公司。 之所以会选择和无尽公司合作,其一,它是一家新公司,在业内没什么名气,想和有渠道的大经销商合作,人家也不会理他。 其二,东方科技公司位于南方,它的主要市场也在南方,至于东北这边的市场,并不太重视,能开发固然是好,不能开发也无所谓。 程光宗代表无尽公司主动找上他们,虽说无尽公司的实力是不怎么样,但却诚意十足,经过反复的沟通和协商,东方科技的负责人也就同意了把东北地区的代理权交给无尽公司来做。 通过程光宗能以近乎于空手套白狼的方式争取到东北区代理权这一点,也可看出他独具慧眼、善于交际又手腕高明的特点。 听完高航的讲述,吴尽欢笑了,程光宗是个人才,和他第一次接触的时候,他便看出了这一点,只不过他对自己是真心还是假意,需要时间去证明。 他说道:“格格,让程光宗放手去做吧,你尽量辅佐他!” “明白,欢哥!”没去y市之前,高航本以为程光宗在瞎胡乱搞,居心叵测,到了y市,了解情况之后,他也开始佩服起程光宗的经商头脑。 现在的科技公司,遍地都是,而这么一家远在南方又名不见经传的新科技公司,程光宗竟然能注意到,而且还亲自去了一趟南方,成功拿下东北区代理权,这份眼光和魄力,都非寻常人能比。 通过高航,了解清楚y市的情况,吴尽欢放心了不少,他打算在f市多待几天,等什么时候边境易货畅通无阻了,他再回y市。 可是计划永远没有变化快,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大大拖延了他回y市的行程。 翌日,才凌晨三点多,天还黑着,随着咣当一声,吴尽欢的房门被人大力推开。 别看吴尽欢在熟睡,但他的反应速度极快,人几乎还是在睡梦中没有完全清醒过来,便直接从床上翻到了床下。顺带着,一只手还把床下的哑铃操了起来。 他睁眼一瞧,突然闯进自己房间的竟然是喻欢。他吁了口气,抓住哑铃的手慢慢松开,皱着眉头从地上慢慢爬起,看向喻欢,问道:“妈,怎么了?” “欢欢,你冯哥……冯哥家出事了!”说话时,喻欢的话音抑制不住地带着颤抖。 吴尽欢心头一震,急忙从地上站起来,问道:“出了什么事?” “现在的情况还不好说,我们先去医院吧!”喻欢有些六神无主地说道。 吴尽欢意识到这次的事一定小不了,心头生出不祥的预感。 他不再多问,快速地穿起衣服,与喻欢急匆匆地走出家门。 市第一人民医院。 喻欢和吴尽欢赶到急救室门口的时候,这里已经站满了身穿的警察。冯正雄和冯夫人坐在走廊的里端,冯夫人已然哭成了一团。 吴尽欢快步走了过去,到了冯正雄近前,关切地问道:“冯叔,冯哥怎么了?出了什么意外?” 以前那么精神健硕的冯正雄,现在看起来好像一下子苍老了十好几岁,听闻吴尽欢的问话,过了好久,他才缓缓抬起目光,落在吴尽欢的脸上好一会,哽咽着说道:“欢欢,你冯哥,没了……” 吴尽欢闻言,脑袋嗡了一声,站于他身边的喻欢再忍不住,捂着嘴,嘤嘤了哭起来。 “这怎么可能?昨晚我还和冯哥通过电话,这才几个小时,人怎么可能会没了呢?”吴尽欢难以置信地喃喃说道。 冯夫人哭得更厉害,冯正雄说不出话来,只是向吴尽欢摆了摆手,垂下头,有气无力地地抹着猩红湿润的眼睛。 冯继中手下的一名刑警走了过来,拉着吴尽欢的胳膊,向走廊外侧走了几步,低声说道:“昨晚,冯队回家后,遭遇歹徒的袭击,冯队和嫂子……已经救不过来了,现在医生正在全力抢救佳佳。” 冯佳佳是冯继中的女儿,一个只有五岁大的小姑娘。 冯继中和老婆都被杀了,连五岁的孩子都不放过,这是灭门惨案!吴尽欢直视那名刑警许久,眨眨眼睛,问道:“是什么歹徒?”什么样的歹徒能如此心狠手辣? 那名刑警吸了两口气,抹抹脸上的泪痕,说道:“通过监控,初步判断,作案的三名歹徒,正是不久前逃走的那三个毒贩。” 吴尽欢垂下眼帘,慢慢闭上眼睛。 他提醒过冯继中,毒贩都是亡命之徒,他杀了两名毒贩的同伙,逃走的毒贩想找他报仇还没有机会呢,市局对他的大肆宣传,无疑是把他的个人信息统统透漏给了对方。 现在再说这些已然没用了,吴尽欢问道:“那三个毒贩都被抓到了吗?” 刑警面色凝重地缓缓摇头,说道:“目前……还没能查到他们的行踪。” 吴尽欢握了握拳头,再没有多问,他转头向冯正雄那边看过去,喻欢正红着眼睛和冯夫人说着什么,而冯正雄呆坐在那里,就好像失去了灵魂的躯壳。 丧子之痛,白发人送黑发人,对于一个老人来说,世间最痛苦的事也莫过于此了。 吴尽欢的拳头越握越紧,指甲深深嵌入掌心的皮肉中。 他重生以来,见到的第一个认识他的人就是冯继中。 虽说两人相处的时间并不算长,但一直以来,冯继中对他当真是照顾有加,最让吴尽欢感动的是,冯继中对他的照顾是完全不求回报的,是打心眼里为他好的那种。 他曾经还想过,欠冯继中的人情,以后有机会再慢慢还他,可是现在,他永远没有还清人情的机会了。 想到这里,吴尽欢心头发酸,眼圈也有些湿红。 他不是个轻易流泪的人,但此时,却有抑制不住的冲动。 他沉默许久,幽幽说道:“能带我去见见冯哥吗?” 那名刑警点点头,嗓音沙哑地说道:“跟我来吧!” 刑警带着吴尽欢,去到医院地下二层的太平间。 太平间里阴冷彻骨,但吴尽欢的心里更冷。 在一间侧室,中间摆放着两具蒙着白色布单的尸体。 刑警走到一具尸体前,回头看眼吴尽欢,说道:“你,做好……”心理准备了吗? 他话没说完,吴尽欢已向他点了点头。 刑警吸了吸鼻子,慢慢把尸体上的布单挑起。 吴尽欢走到近前,布单下的尸体正是冯继中。 他的脸上有好几处伤口,其中最致命的一处,是眉心处的弹眼。 这个弹眼,足有半颗拳头大小,头盖骨都被炸飞掉好大一块。 旁人或许看不出来什么,但吴尽欢能看出来,这一枪是从后脑打入,在额前透出的。 吴尽欢抓住布单,继续向下掀开,尸体未穿衣服,身上的伤痕触目惊心,几乎都找不到完好的地方。 看到一半,吴尽欢便看不下去了,把布单仔仔细细的重新盖好。站于一旁的刑警早已扭过头去,不忍再看一遍,他抬手指了指另具尸体,说道:“那是嫂子的,你……” “不必了,不必再看了。”冯继中尚且被折磨得如此之惨,他老婆的情况也可想而知。吴尽欢退后两步,冲着尸体深深鞠了一躬,而后转身向外走去。 刑警跟着他一并出了太平间。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叫张友亮,在刑警队里算是新人,冯队对我一直都很照顾。” “张哥,我叫吴尽欢!” “我知道,冯队……冯队在时,经常和我们这些兄弟提起你……”话到一半,他哽咽着说不下去了。 吴尽欢紧咬着牙关,过了许久,直至和张友亮走进电梯,他方平稳住自己的呼吸,问道:“那些毒贩,就一点线索没有吗?” 刑警摇头,说道:“目前,只知道他们是gx省的人,身上带的违禁品不少,另外,他们至少有一把抢来的警用。” 第44章 无用 张友亮提供的这些信息太笼统了,几乎毫无用处。 他二人回到急救室门口的时候,刚才被急救的佳佳已然让护士推了出来。 没有大大小小的管子插在孩子身上,只有一张白色的布单蒙在上面。 看到这一幕,名叫张友亮的刑警再忍不住,依靠着墙壁,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吴尽欢直挺挺地站立许久,转过身形,步伐沉重地向医院外走去。 他不想再待下去,不想再继续待在这里,感觉自己再多待一刻,他就要疯了。 一家三口,无一幸存,这样的手段,当真是狠毒到了极点。 吴尽欢走出医院,在附近的小便利店里买了一包香烟,站在医院的大门口,他几乎是一连抽了半包烟。 不知不觉,天色已经大亮。 手机的振动,让吴尽欢回过神来。他弹飞手中的半截烟头,把手机拿了出来。 “喂?” “欢哥,是我!”电话里传来刘智敬的话音:“欢哥,今天周末,你应该不上课吧?我们在烧烤店里等你。” “我去不了了。” 刘智敬很机灵,听出吴尽欢的声音有些不对劲,他紧张地问道:“欢哥,怎么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冯哥遇害了。” “冯哥?哪个冯哥?”刘智敬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冯继中!” “冯继中?冯哥他遇害了?这……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刘智敬话音里带着惊骇和难以置信。 冯继中那是什么人啊,他可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队长,他怎么可能遇害呢? “昨天晚上。” “这……这……欢哥,你现在在哪?” “医院。” “欢哥,我们现在赶过去。” “不必来了,不方便。” “欢哥,我们去哪找你?” “知道李红星现在在哪吗?” “李红星?李红星平时都在星星舞厅的……” “我去找他。”说完话,吴尽欢把手机挂断。 他欠冯继中的人情,已经没机会还了,但冯继中一家三口被灭门的仇,他一定会帮他报。 警察指望不上,那就靠自己去解决。 吴尽欢在医院门口打了一辆车,直奔星星舞厅。 路上,他给喻欢打个电话,告诉她自己先回家了。 医院里乱哄哄的,吴尽欢一个孩子留在这里,的确有些不太方便,喻欢也无法分心照顾他,听他说回家了,她也没多说什么,只提醒他记得吃点早饭,别饿着肚子。 等吴尽欢乘车抵达星星舞厅的时候,不仅刘智敬等人在,连金都赶过来了。 看到吴尽欢,众人一同围拢过来,纷纷说道:“欢哥!” 刘智敬小心翼翼地问道:“欢哥,冯哥遇害,和李红星有关?” 吴尽欢一怔,问道:“谁说的?” “呃,如果……如果和李红星无关,欢哥现在来找他做什么?” “讨个人情。”吴尽欢随口说了一句,迈步走进舞厅内。 舞厅里黑咕隆咚的,放着劲爆的音乐,但客人却寥寥无几。毕竟大早上的,谁会没事跑到舞厅里玩? 他们刚进来,便有一名服务生迎上前来,打量他们一番,问道:“几位要包房吗?” “找人。”吴尽欢说道。 服务生一怔,问道:“你们找谁?” “李红星!” “找星哥?”服务生的脸色沉了下来,重新打量他们一番,最后目光落在吴尽欢的脸上,歪着脑袋问道:“你谁啊?找星哥什么事?” “没你的事,让开!” “哎呀,口气还不小……” 不等服务生说完话,吴尽欢伸手横着一扒拉,服务生向旁踉跄出好几步。吴尽欢突然动手,让服务生勃然大怒,暴跳如雷的叫骂道:“你……” 吴尽欢理都没理他,径直地走了过去,不过吴尽欢身后的金可没客气,侧身就是一脚,不偏不倚,正踹在服务生的嘴巴上,后者怪叫一声,仰面翻到,他手捂着嘴巴,一个字也骂不出来了,血水顺着手指的缝隙流淌出来。 见有人来找麻烦,好几个小混混从舞厅里端冲了出来,有的拎刀,有的提棍。 服务生不认识吴尽欢,这些小混混对吴尽欢再熟悉不过,当他们看清楚来人是谁后,不管是拎刀的,还是提棍的,立刻把手中的武器背到身后。 人群中的马原惊讶道:“老肥……不,欢哥,你……你怎么来了?” 李红星和他提过,他和吴尽欢的事已经了了,从此以后,再无瓜葛,还特意叮嘱他,让他以后也别再去找吴尽欢。 没想到,今天吴尽欢竟主动找上门来了。 “李红星呢?” “欢哥,你……你找星哥什么事啊?咱们之间的事,不是都解决了吗?” “李红星在哪?”吴尽欢懒得听他废话,加重语气,再次问道。 “呃,这……星哥今天没在这……”看吴尽欢的样子,脸色阴沉,杀气腾腾,估计找星哥也没什么好事。 马原话到一半,就听身后有人大声问道:“怎么回事?谁敢来砸我李红星的场子?” 听闻话音,马原下意识地看眼吴尽欢,见他也正目不转睛地凝视着自己,马原吓得一缩脖,大气都没敢喘,缓慢的一步步向旁退。 吴尽欢的目光越过马原,向小混混们的身后看去,朗声说道:“是我!” “我知道你谁啊?”李红星晃晃悠悠地从人群里走出来,一手插着兜,一手拿着牙签在剔牙,等他看到吴尽欢之后,拿着牙签的手顿时一哆嗦,差点没把牙签捅到牙床子上。 “哎呀,这不是欢哥吗?稀客稀客,快快快,里面请、里面请!”李红星做梦也没想到,前来闹事的人会是吴尽欢。他反应也快,只稍楞片刻,便满脸堆笑地连连摆手。 吴尽欢走到李红星近前,自来熟地抬起胳膊,搭住他的肩膀,说道:“星哥,咱们到吧台那边坐会儿?” “行、行、行!”上次吴尽欢神不知鬼不觉地跑进他家里,这件事给李红星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自那天之后,他连续好几个晚上都睡不好,次次被噩梦惊醒,把家里的锁头统统换了一遍还觉得不安全。 用他老婆的话讲,那段时间的李红星简直都魔怔了。好在后来听说吴尽欢带着高航、孙凯等人去了y市,李红星也终于能睡上踏实觉了。不过今天,他的‘噩梦’再次出现在他的眼前。 吴尽欢和李红星并肩走到吧台前,双双坐了下来。李红星满脸的干笑,问道:“欢哥喝点什么?” “水就好。” 李红星向吧台里的服务生扬下头,说道:“去,给欢哥倒杯柠檬水。” 等服务生把柠檬水放到吴尽欢面前后,李红星搓着手笑问道:“欢哥,这段时间,兄弟没得罪过你吧?” “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只是向你打听几个人。” “哦?”李红星诧异道:“欢哥打听的人是?” “昨天晚上,刑警队的冯队长一家三口,都被人杀了,这件事,星哥应该听说了吧?” “啊?有这事?我不知道啊!”李红星瞪大眼睛惊讶道。 刚刚拿起杯子的吴尽欢,又把杯子放了下来,目光深邃地看着李红星,似笑非笑地问道:“星哥真的不知道吗?” 说话时,他的手指轻轻划着杯壁,他的动作让李红星有种错觉,如果自己敢说个‘不’字,他会毫不犹豫的拿起杯子,砸碎自己的脑袋。 他干咳两声,吞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说道:“是……我是听说了一点,但我觉得,这个消息不可能是真的,谁的胆子那么大,连刑警队的队长都敢动?欢哥,冯队长真出事了?” “凶手是几天前,市局缉毒行动中漏网的那三个毒贩。星哥,帮我把他们三人找出来,我欠你一份人情,以后你有事要我帮忙,我责无旁贷。” 警方那边对三名毒贩的行踪毫无线索,但不代表这世上就没人知道他们的行踪了,打听在逃的亡命之徒,很多时候,地痞流氓的消息要比警方灵通得多。 听完吴尽欢的话,李红星心头一惊,忍不住倒吸口凉气。他小声问道:“欢哥找他们,是想为冯队长一家报仇?” “我和冯队的关系,星哥不是早就知道了吗?” 李红星深吸口气,正色说道:“欢哥,咱们就算不是朋友,但也不是敌人,我可得提醒你,这次的毒贩不好惹,据说他们长年活跃在中越边境,连缉毒警、边防兵、特种兵都杀过。” 吴尽欢眼眸一闪,含笑说道:“星哥对他们挺了解的。” 李红星打个冷颤,连连摇手,说道:“了解什么,我知道的这些也都是听说来的。” 稍顿,他苦笑道:“咱们这些地头蛇,未必能压得住他过江龙,但摸摸过江龙的底,还是有些办法的。” “既然星哥能摸清他们的底,也不难打听出他们的行踪。” “你……”李红星先向左右看了看,而后身形前倾,凑到吴尽欢近前,小声问道:“我没有骗你,也不是吓唬你,你想想,连冯队都被他们灭门了,这帮家伙还有什么事情是不敢做的?你去找他们,你不是去送死吗?你听我的,什么都不用做,自然会有人帮冯队报仇的!” “哦?谁会帮冯队报仇?”吴尽欢不解地问道。 “当然是姓文的!”李红星神秘兮兮地说道。 文东会? 第45章 控制 李红星说道:“这次,那几个毒贩跑到这边来做违禁品生意,等于是扰乱了这边的市场,姓文的不会放过他们。” 说完话,他还向吴尽欢重重地点下头,表示自己说得绝对没错。 吴尽欢乐了,说道:“星哥也做违禁品生意,但也没看到姓文的把你怎么样!” 李红星回手点点自己的鼻子,说道:“我做的那些还叫违禁品生意?我自己都不好意思这么说!或许在普通人看来算是违禁品生意吧,但在姓文的眼里,那连屁都不是。但这次的毒贩不一样,他们手里拿着的可是货真价实的,据说纯度百分之九十以上,而且数量还不少。,跑到东北来,简直是在太岁头上动土,不知死活。” “文东会要怎么做,会不会找上他们,要他们的命,我不管,总之,他们三个人的命,我是要定了!” 文东会和洪门是一家,就算还没有完全合并到一起,但两个帮派的老大毕竟是同一个人。 以吴尽欢和洪门的关系,他不可能对文东会存在什么好感,更不可能主动去找文东会,请文东会出手帮忙。 他拿起杯子,将里面的柠檬水一饮而尽,而后站起身形,拍下李红星的肩膀,说道:“星哥,这次的事,就拜托你了!” “唉!”李红星舔了舔嘴唇,轻叹口气,无奈地看着吴尽欢,说道:“你怎么就不听劝呢,明明可以坐享其成,却偏偏要去冒险搏命,值得吗?” 他对吴尽欢说的话不是妄加推断,他的确听到了风声,文东会已准备对那几个毒贩出手了,甚至连在h市的高层人员都到了f市,吴尽欢完全没有必要去冒这个险。 “如果你是我的兄弟,有人灭你的门,我也会拼了命的去帮你报仇。”吴尽欢的语气云淡风轻,但眼中射出的光芒却异常坚定。 李红星与他对视片刻,不再劝他,沉吟少许,他点头说道:“行,这个忙,我帮定了,三天之内,我给你消息。” 吴尽欢嘴角扬起,向李红星点点头,含笑说道:“谢了,星哥。”说完话,他转身要走。李红星叫住他,道:“欢哥!” “嗯?” “这次我帮了你,以后,我们是不是就成兄弟了?”像吴尽欢这样的人,与他做兄弟,要远远强过和他做敌人。 吴尽欢垂下眼帘,而后挑起目光,对李红星一笑,说道:“以后,我们是朋友。”说完,他不再停留,大步流星地向外走去。 虽然他未承认两人是兄弟,但他能承认两人是朋友,李红星也知足了。 看着吴尽欢带着众人离去的背影,李红星在后面大声嚷嚷道:“欢哥以后常来,只要在星星舞厅,所有消费,都我买单!” 吴尽欢头也没回地向后挥挥手,表示领情了。 事实证明,地头蛇的消息,的确要比警方灵通得多。 仅隔了两天,李红星给吴尽欢打来电话。 “星哥,可是有消息了?” 吴尽欢没有多余的废话,开门见山地问道。 李红星也不和他绕弯子,坦诚道:“我了解的情况是,今晚十二点,他们会和耶罗格人做笔交易,然后便会离开f市,回他们的老家。” 吴尽欢看眼腕表,现在是九点多。他问道:“星哥知道交易的地址吗?” “在北山,那里有座废弃的工厂。” “我知道了,星哥,这次多谢你了。” “欢哥不用跟我客气,大家都是在道上混的,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我欠你一份人情,先这样吧。” “欢哥,祝你好运。” “承你吉言!” 挂断电话后,吴尽欢看向和他同在烧烤店里的刘智敬等人,问道:“你们谁熟悉北山那边的情况?” 一位名叫杨顺兴的青年立刻起身说道:“欢哥,我熟悉北山,我家以前就住在那里。” 北山位于f市的东北方,属郊区,吴尽欢没去过北山,对北山的情况也毫不了解。 北山最著名的是有座寺庙,据说很灵验,平时去烧香拜佛的人不少,不过到了晚上,那里几乎就没什么人了。 吴尽欢看向杨顺兴,问道:“顺子,你知道北山那里有座废弃的工厂吗?” 杨顺兴想了想,心头一动,正色说道:“欢哥,我知道那里,以前村子还在的时候,村长打算建工厂,后来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建到一半又不建了,厂房也一直扔在那里没人管,好像现在还没有拆掉。” 吴尽欢点点头,说道:“今晚,毒贩会在那里做笔交易,我们得去一趟了。” 众人闻言,精神同是一振。 这些天来,他们也都没闲着,四处打听那些毒贩的消息,只不过和李红星比起来,他们获得消息的渠道太窄了,现在终于有了线索,众人的心里即紧张又兴奋。 刘智敬舔了舔嘴唇,说道:“欢哥,我们得多带些家伙吧?” 吴尽欢摇头说道:“没那个必要。” 他们的家伙带得再多,也就是些片刀、棍棒之类,和毒贩手里的没法比,正面冲突,占不到任何便宜,要想取胜,只能偷袭,带着家伙太多,反而碍手碍脚。 北山。 这里已经被划进f市,原计划是把这里建成经济开发区,不过消息传了好几年,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动静。 北山山脚下有座废弃的村子,名叫北山村,也就是杨顺兴以前所住的村子。现在村子里的地都已经被征用,划为工业用地,村民也早就迁移到了别处。 李红星所说的那座废弃工厂,就在北山村的边上,一座只建到一半便扔下不管的废厂。 深夜,废弃工厂里一点亮光都没有,寂静得可怕。 在工厂的一间厂房里,有三个名大汉蹲在墙角处。 其中一人低声说道:“老大,我们这次到东北,损失可不小,老二和老五都死了。” 另一人说道:“等我们和耶罗格人做完这笔生意,就可以出国过逍遥日子了。” “老大,我们以前和耶罗格人可没打过交道,他们不会黑吃黑吧?” 阴影中,传出低沉的冷笑声。 “黑吃黑?谁黑吃黑谁还不一定呢!” “老大,你打算?” “为了这次的交易,我们损失了两名兄弟,这笔账,我们得从耶罗格人身上讨回来。” 厂房里陷入沉默,过了一会,阴沉的声音再次传出:“老三、老四,等会,你俩都给我机灵着点,看我的眼色行事。” “放心吧,老大,你说怎么干,我和老四都听你的!” 他们正说着话,厂房外面有亮光闪烁。 见状,原本蹲在墙角里的三人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 随着一阵马达声,两辆越野车从外面行驶进来。 两辆汽车一前一后,直接开进厂房里,随着吱嘎吱嘎两声,双双停了下来。紧接着,车门齐开,从两辆车里下来六个人,其中五人都是外国人的模样,另有一人是东方面孔。 下了车后,众人扬着脖子,四处张望。 那名东方脸孔的汉子扯着脖子,大声喊道:“罗青山,我们来了,你们人呢?” “早来了,等你们都快一个小时了!” 随着话音,三名大汉不紧不慢地从墙角处的黑影中走出来。 随着他们三人的出现,几名外国人不约而同地抬手摸向后腰。 东方脸孔的汉子连连摆手,对其中一名外国人小声说道:“杰尼亚先生,他们就是和我们交易的人。” 名叫杰尼亚的耶罗格人面无表情地打量着罗青山三人。过了片刻,他问道:“我要的货呢?” 说话时,他的目光还特意扫了扫对面三人空空的双手。 罗青山正是三人中的老大。他嘴角勾了勾,向旁侧头,说道:“老三!” 后者应了一声,又瞅了杰尼亚两眼,转身回到墙角处,从墙洞里硬拽出一只帆布包,用力拖着走回到罗青山近前。 罗青山蹲下身形,把帆布包的拉链打开,向里面一瞧,都是用保鲜膜紧紧包裹住的白色方块。 杰尼亚眼睛一亮,向身旁的一名手下甩了甩头。 一名耶罗格大汉走到罗青山面前,弯下腰身,从帆布包里拿出一块,另只手从口袋里掏出弹簧刀,刺破保鲜膜,从中挑出一点白色的粉末,伸出舌头,在刀尖上舔了舔。 等了一会,他笑了笑,转回头,对杰尼亚说道:“不错,是好货。” 杰尼亚吁了口气,向那名大汉点点头。大汉弯腰便要拉帆布包的带子,罗青山抢先一脚,把帆布包死死踩住。 他冲着杰尼亚笑道:“杰尼亚先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规矩,你不会不懂吧?” 杰尼亚一笑,他向另名手下点点头。那人拉开车门,从里面提出一只黑色的手提箱。杰尼亚把手提箱接过来,啪啪两声,手提箱的盖子被打开,里面全是绿花花的美金。 看到这一箱子的美金,老三、老四的眼睛同是射出贪婪的光彩。罗青山侧身,眯缝着眼睛,看向自己的这两位兄弟。 老三、老四身子一震,急急收回目光,神情也恢复正常。 第46章 搏杀 罗青山提着帆布包,向杰尼亚走了过去,后者也拎着手提箱,迎向罗青山。 两人接触到一起后,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然后把手中的东西递向对方。 罗青山顺利接过杰尼亚递来的手提箱,但杰尼亚却未能拿走他手中的帆布包。 杰尼亚眉头一皱,看着紧紧抓着帆布包不肯撒手的罗青山,问道:“罗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 罗青山把接过来的手提箱放到脚边,另只手依旧牢牢抓住帆布包的带子,慢悠悠地说道:“杰尼亚先生,这次我们专程从南方跑到东北和你做交易,折损了两名兄弟,这个损失,杰尼亚先生是不是也该和我们算一下。” 杰尼亚先是一怔,接着仰面大笑起来。 东方脸孔的汉子走了过来,皮笑肉不笑地说道:“罗先生,当初我们可是谈好了的,五十美金一克,四十公斤的货,两百万美金,至于运货过程中的风险,是由罗先生承担的,和我们没有任何干系,现在,罗先生死了两名兄弟,来找我们算账,这,不合规矩吧?” “你的意思是,我的那两个兄弟就白死了?” “死了两个人,就等于少两个人分钱,罗先生,这对你和你的兄弟来说,难道不是件好事吗?”东方脸孔的汉子含笑说道。 杰尼亚笑了,罗青山也笑了。后者扭回头,看向老三和老四,说道:“听到没有,老三、老四,老二和老五死了,就他是活该倒霉!” 听闻他的话,杰尼亚脸色一沉,幽幽说道:“罗先生,你什么意思?” 罗青山正过头来,对上杰尼亚的目光,说道:“我的意思很简单,两百万美金,那是之前的价,现在的价,得再加上我两位兄弟的命!” 杰尼亚没有立刻接话,东方脸汉子冷冰冰地说道:“罗先生觉得,你两个兄弟的命值多少钱?” “不多,”罗青山伸出一根手指,说道:“一百万!美金!” 杰尼亚和东方脸汉子齐齐变色。后者冷笑道:“一百万美金?罗先生兄弟的命可真值钱啊!”说着话,他看眼杰尼亚,后者脸色阴沉,目现凶光。 他继续说道:“坐地涨价,这不是道上的规矩,当初说好的两百万,我们就出两百万,一分钱也不会再多给!这笔生意,罗先生能做就做,不想做,我们也不勉强,大家各走各的路。” 罗青山与杰尼亚对视许久,晃着一根手指头,说道:“我两个兄弟的命,连一百万都不值?” “罗先生,我已经把话说得很清楚了,难道你听不懂吗?”说着话,东方脸汉子伸出手来,说道:“看来罗先生是不想做这笔交易了,既然如此,那就把我们的钱还给我们吧!” 罗青山慢慢转动目光,看向东方脸汉子,半晌,他噗嗤一声乐了,点点头,说道:“成!咱们生意不成仁义在……”说着话,他弯下腰身,把脚边的手提箱捡起,递向东方脸汉子。 东方脸汉子恨得牙根都痒痒,为了这笔交易,他们也是冒着极大风险的,毕竟是在文东会的眼皮子底下做生意。 结果到头来,罗青山却坐地涨价,非要他们多出一百万美金。 东方脸汉子点点头,冷笑道:“行,我倒要看看,这批货你不卖给我们,还有谁敢要!”说着话,他伸手去接手提箱。 也就在他手指碰到手提箱的瞬间,罗青山背于身后的另只手突然伸出来,在他的掌中,握着一把黑漆漆警用的六四式。 东方脸汉子一愣,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罗青山已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 嘭、嘭! 连续两声枪响,射出膛口的两颗子弹正中东方脸汉子的前胸。后者闷哼一声,仰面摔倒,躺在地上,四肢抽搐,人当场就不行了。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在场的五名耶罗格人同是大惊失色。杰尼亚只来得及说出一声你字,下意识要拔枪的时候,罗青山枪口一转,对准杰尼亚的胸口也是一枪。 嘭! 杰尼亚踉跄着退后两步,摔倒在地,的也掉落在一旁。 另外四名耶罗格人终于反应过来,齐刷刷地掏出,对准罗青山便要开枪。 这时候,站于罗青山身后的老三和老四,前者手持两把,后者则端着一把ak,对准四名耶罗格人,展开齐射。 嘭嘭嘭…… 连续的枪声响成一串,四名耶罗格人,有三人浑身中弹,一团团的血雾从身上不时的溅,另有一名站位靠后的耶罗格人反应极快,身形向旁翻滚出去,直接轱辘到汽车的后面。 他举起,连续开火。 罗青山就地卧倒,开枪还击。 他连开四枪,弹夹中的子弹全部打光,在他换弹夹的时候,忽听后面的老四咆哮道:“老三!” 他回头一瞧,只见老三已倒在血泊当中,胸口被打出三个血窟窿。 老四眼珠子都红了,咆哮道:“我祖宗!”他端着ak,向车后的那名耶罗格人连续扣动扳机。 哒哒哒…… 急速射出的子弹把车体打的全是弹眼。躲在车后的耶罗格人根本藏不住了,汽车的车体能挡住子弹,纯属谣传,就汽车的那一层铁皮,子弹一打就穿。 耶罗格人直接趴到地上,被ak压制的头都抬不起来。 老四边往前走边持续扣动扳机。当他绕过汽车,来到车后的时候,ak弹夹里的子弹刚好被打光。他直接扔掉,从后腰抽出一把,与此同时,趴在地上的耶罗格人也抬起手来,两人几乎是同一时间开火。 耶罗格人的一枪,正中老四的喉咙,而老四的一枪,则精准地打在耶罗格人的眉心。 嘭、嘭! 随着两声枪响,厂房里彻底安静了。 趴在地上的耶罗格人脑袋沉了下去,鲜血将他头下的地面迅速染红好大一片。 老四身形摇晃着倒退两步,他手捂着脖子,看向罗青山,嘴巴一开一合,似乎想说什么,但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噗通! 他先是跪到地上,接着,一头向前扑倒,虽说他的手还死死捂住脖子,但根本没用,鲜血顺着他的手指缝隙不断流淌出来。 罗青山从地上慢慢爬起,环视四周,满地的弹壳和尸体。 他喘了口粗气,走到老四近前,蹲下身子,说道:“老四!” 老四的喉咙被打穿,人已说不出话来,但还没有断气,眼巴巴地看着罗青山,似乎希望他能救自己。 罗青山叹了口气,轻声说道:“老四,这都是命啊!”说完话,他抬起枪,对准老四的眉心,想犹豫都没犹豫,扣动扳机。 嘭! 一道血箭从老四的后脑喷射出去,老四的脑袋砸在地上,双目圆睁,鲜血顺着他的眉心,汩汩流淌出来。 “别怪大哥心狠,受了这么重的伤,你本就活不了了。”就算老三老四没有受致命伤,他也没打算让他二人活着离开这里。 东方脸汉子有句话说对了,老二和老五的死,他从伤心没难过过,反而还在心里暗自庆幸,少了两个分钱的主儿。 既然老二和老五都死了,老三和老四去下面给他们作伴,也是理所应当的嘛! 罗青山嘴角勾起,嗤笑着走到手提箱和帆布包近前,他打开手提箱,从里面拿出一打钞票,放到鼻子下面,深深嗅了一口,笑道:“香!真香啊……” 他话才说到一半,就听背后传来嘭的一声枪响,罗青山感觉好像有人在他背后狠狠砸了一锤子。他身子不受控制的向前倾倒,正压在那一箱的钞票上面。 背后传来钻心的剧痛,让他忍不住呻吟出声。 他费力地扭转回头,只见刚才中枪的杰尼亚竟然慢慢站了起来。他胸前的衣襟上有个清晰可见的枪眼,但诡异的是,并没有鲜血从衣内流淌出来。 罗青山恨不得用拳头在自己的脑袋上狠狠锤两下,自己怎么就忘了,像杰尼亚这样的黑帮头目,怎么会不穿防弹衣呢?他紧咬着牙关,抬起,向站起的杰尼亚开火射击。 杰尼亚同样向罗青山扣动扳机。 嘭、嘭、嘭…… 两人近距离对射的枪声再次响起一串。 对射的子弹在空中来回穿梭,嗖嗖声不绝于耳。 杰尼亚胸口再次中弹,他踉跄而退的时候,一颗子弹穿透他的太阳穴,这一回,直挺挺倒下去的杰尼亚再也站不起来了。 罗青山也没好多少,肋侧又中了一弹,趴在地上,只剩下喘息之力。 他几次想站起,但身体里的力气仿佛被抽空了似的,无论他怎么用力,就是站不起来。 从肋侧打入的子弹似乎伤到他的肺部,让他不停地咳嗽着,每咳一声,便有血水顺着他的嘴角流淌出来。 他喘息着回手摸向口袋,手指哆嗦着从口袋中捏出手机,他的手已经完全握不住手机了,只能把手机放到自己面前的地上,手指颤巍巍地解锁,想拨打电话。 恰在这时,有沙沙的脚步声传来。 罗青山下意识地转头看过去。只见一群人从厂房外面走进来。 刚开始,他看不太真切,随着这群人越走越近,他也终于能看清楚了。 那是一群年纪都不大的小青年,六、七个人的样子,走在最前面的,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好像还是个学生。 见来人并非警察,罗青山提到嗓子眼的心稍微落下了一些。他有气无力地说道:“帮……帮我……我……打个电话……” 第47章 报仇 罗青山以为这些小青年能帮他,可他做梦也想不到,人家是来要他命的。 在他眼中,那个学生模样的小青年正是吴尽欢。 他一边向罗青山走过去,一边向四周扫视。 刚才躲在外面,就听厂房里面热闹非凡,枪声响的如同放鞭炮一般,进来一瞧,果然不同凡响,到处都是尸体,到处都是空弹壳和,墙上、车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弹痕。 金在厂房里快速逛了一圈,同时逐一摸了摸尸体的颈动脉,确认没有活口后,他向吴尽欢微微摇下头。吴尽欢心领神会,他走到罗青山近前,站定,低头俯视着他。 与他一同进来的刘智敬、杨顺兴等人看到满地的尸体后,心中虽慌,但表面上还算是镇定。 如果放到以前,看到这样的场景,估计他们当场就得被吓的腿软了。跟着吴尽欢在y市历练了几个月,对于他们来说,都有不小的成长。 吴尽欢看着罗青山,笑了,问道:“打电话给谁啊?” “医……医生……” “医生?呵呵!阎王让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医术再高明的医生,这次怕是也救不了你的命了。” 罗青山听出不对劲了,他咳了两声,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慢慢划动,想继续拨打电话。 吴尽欢提了提裤腿,蹲了下来,在罗青山正准备按发射键的时候,他抢先一步,将手机拿了过去,看了看上面那一串的电话号码,他笑问道:“我还以为你要拨打一二零呢,原来不是。” 罗青山剧烈地咳嗽起来,从身下的手提箱里,拿处一打美金,虚弱地说道:“帮我……帮我打这个电话,叫……叫他过来,救我,这些钱,你……你的……” 吴尽欢并没有接他的钞票,只是笑问道:“听口音,你不像是本地人啊!” “我……我是南方人……” “gx省?” “你……你怎么知道?” “这就对了,我找的就是你!”吴尽欢不紧不慢地把手机放到地上,又向旁推了推。 罗青山看看吴尽欢,再瞧瞧被他推远的手机,他颤声问道:“你……你认识我?” “我不认识你,但我认识冯继中。” 听闻冯继中这三个字,罗青山脸色顿是一变,他惊骇地瞪大眼睛,结结巴巴道:“你……你……” “哦,忘了告诉你,冯继中是我哥!” 这句话,彻底粉碎了罗青山心底里的那一丝希望。他不再看吴尽欢,手脚并用,在地上奋力的爬行,一点点的向那部手机爬了过去。 吴尽欢站起身形,审视罗青山身上的两处枪伤,一处在后背,看起来没伤到要害,另一处在肋侧,以枪眼的位置判断,这一枪可能伤到他的肺部。 “很难受吧!” 他站在爬行的罗青山身边,缓慢地随着他走动。 “肺部中枪,血会不断地涌入你的肺腔,明明没有溺水,但你却会被你自己的血活活淹死。” 罗青山脸色顿变,他紧咬着牙关,嗓子眼里发出嘶吼声,爬行的速度更快了。 当他好不容易爬到手机前,伸手要抓手机的时候,吴尽欢探出脚来,在地上轻轻一踢,手机在地面又滑行出两三米远。 “明明近在咫尺,但拼尽了全力,就是拿不到,这种滋味如何?” 罗青山趴在地上,咳得更厉害了,随着他的咳嗽,血水已不仅仅是从他的口中喷出,连鼻孔里都喷出了血水,再配上他那对因充血而变得通红的双眼,整个人看上去就如同厉鬼一般。 此时的场景很诡异,一名身负重伤的汉子在地上做垂死挣扎,而一名十七八岁的半大孩子在旁谈笑风生,以玩笑的口吻说出残忍剔骨的话。 “不去拿手机呼救,会慢慢流血致死,可去拿手机,运动的越激烈,涌入肺部的血就越多,死得也会越快,真是矛盾的选择,你,究竟该怎么办呢?” 吴尽欢再次蹲了下来,看着五官扭曲的罗青山,笑眯眯地问道。 “你……你……” “不用你啊我啊的,我对你已经够仁慈了,至少我还给了你一个选择,一个快点死或者慢点死的选择。”吴尽欢用手指在罗青山的头上轻轻点了两下。 他看他的眼神,不像是在看一个人,而像是在看一只虫子。 罗青山费力地抬起头,看向吴尽欢,看着他那张年轻的脸,拳头握得咯咯作响。 他这辈子,向来都是他算计别人,还从来没有被人逼到如此狼狈的地步。 他喘息两口气,收回目光,再次看向两三米外的那部手机,求生的欲望让他又再次费力地爬了过去。 当他再次爬到手机近前的时候,走过来的吴尽欢又是一脚,将手机又再次踢远。 这回,罗青山终于绝望了,他发出近乎于鬼哭狼嚎般的凄厉叫声。 站于一旁的刘智敬等人无不听得毛骨悚然,当然,吴尽欢对罗青山的折磨,也再次刷新了吴尽欢在他们心中的形象。 别看吴尽欢平时对他们很随和,照顾有加,甚至都能天天做饭给他们吃,但那只是吴尽欢的一个面而已。当他狠毒起来的时候,简直可用灭绝人性来形容,比如现在。 剧烈的咳嗽打断罗青山的嘶吼,他翻了个身,变成仰面躺在地上,胸口剧烈的一起一伏。缓了好一会,他才把咳嗽压下去,目光一转,看向吴尽欢,裂开嘴,露出血红的牙齿。 “那个死警察……骨头真硬啊……我们三个人……打了他半个钟头……骨头都打折了……可他他硬是能一声不吭……”说着话,罗青山看着吴尽欢,嘿嘿嘿地笑了起来。 吴尽欢的目光变得幽深,下垂的双手,也慢慢握紧成拳头。 “还有……还有那个死警察的老婆……长得还挺漂亮……你知道我们是怎么弄她的吗……先割开她的喉咙……然后……再当着死警察的面……慢慢玩……哈哈……” 吴尽欢默默地听着,他握起来的拳头慢慢松开,手指仿佛抽搐似的,有一下没一下地勾动着。 “还有……还有那个小姑娘……” “你给我闭嘴!”刘智敬再也听不下去了,突然爆吼一声,弯下腰身要去捡地上的枪。 他的手指还没碰到枪呢,吴尽欢猛然转头,厉声喝道:“别动!” 刘智敬吓得一哆嗦,看着吴尽欢,动作猛然定格,过了半晌,他弯下的腰身才慢慢直了起来。 “这里的东西,都不要碰。”说完,他目光再次落在罗青山的脸上。 “怎么?想……想杀我了?来……来啊,快动手啊,你还等什么?”罗青山现在已经不奢求自己能活命了,只希望自己能快点死,不要再受这种非人的折磨。 吴尽欢下垂的双手慢慢口袋里,心平气和地柔声说道:“放心,我不会杀你,我只会站在这里,静静地看着你,慢慢的死。” “我……” “好好享受吧,这种濒临死亡前的绝望,并不是人人都有机会能得到这样的享受。” 罗青山还想再骂,但剧烈的咳嗽让他一个字也骂不出来了。 不知过了多久,对于罗青山而言,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长,他的瞳孔渐渐放大,眼中的神采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层死灰。 吴尽欢可以一枪杀了他,把他直接了断,但那在他看来,那实在太便宜他了,他就是要以最痛苦最折磨人的方式,让他慢慢死掉。 他看着罗青山的尸体,幽幽吐出一口浊气,冯哥,我欠你的情,永远也换不了你了,我只能用他的命来送你最后一程。 这时候,金走了过来,小声说道:“欢哥,他死了。” “嗯。” “这些东西怎么办?”他回头指了指地上的手提箱和帆布包。吴尽欢扭头瞅了一眼,迈步走了过去,他先是看了看手提箱里装得满满的美金,再瞅瞅帆布包里的违禁品,说道:“钱,我们带走,至于违禁品,找个地方埋了吧!” “埋了?”刘智敬和杨顺兴等人面面相觑。杨顺兴走到吴尽欢身旁,小心翼翼地说道:“欢哥,这些违禁品值这么多的美金,全埋了,是不是太可惜了?” 吴尽欢瞥了杨顺兴一眼,问道:“怎么,顺子,这东西你也敢碰?” 粘上违禁品,以后想洗都洗不干净,而且就算他们带走这些违禁品,也无法出手。 东北的违禁品市场,早已被文东会垄断了,只要他们敢拿这些违禁品往外卖,用不了多久,文东会就会找到他们的头上。 吴尽欢已经死过一次,折在洪门手里,他不想再折在洪门手里第二次。 刘智敬发热的头脑冷静下来,他对杨顺兴正色说道:“顺子,欢哥说得对,违禁品这东西,我们不能碰。”说着话,他看向吴尽欢,问道:“欢哥,我们把违禁品就扔这吧!” 吴尽欢敲了敲额头,说道:“两伙人死在这里,现场有违禁品,却没有现金,你说,警察到了之后会怎么判定?” 刘智敬还未说话,金接话道:“警察会认定,有第三方到过现场,偷偷拿走了钱。” 吴尽欢笑着点点头,说道:“现场即没有钱,也没有违禁品,没有人知道他们在这里做的是违禁品交易,只能认定两伙人在这里发生了火拼,最后同归于尽,警方也不会再继续追查下去。” 第48章 联络 刘智敬等人听后,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欢哥让他们带走违禁品,再找地方埋掉,并非多此一举,原来还有这层用意。刘智敬难为情地挠了挠头,干笑道:“欢哥,我没想到这么多,以后,我要向欢哥学的还多着呢!” 吴尽欢笑了笑,没有再多说什么。这就是他喜欢成手,不喜欢带新人的原因。 太麻烦,什么都要教,什么都得慢慢培养,不像金,即便他什么都不说,金也能领悟他的用意。 吴尽欢把手提箱里的美金大致清点了一下,估计在两百万左右。他还真没想到,这些毒贩带来的违禁品竟有这么多,交易的金额竟然这么大。 把钱和违禁品都带出厂房之后,吴尽欢和金又特意把己方残留在地上的脚印清理掉,而后方退出厂房。 到了外面,吴尽欢对刘智敬说道:“智敬,你带人找个隐蔽的地方,把违禁品处理掉。” “欢哥,让我去吧,北山这一带我最熟了。”杨顺兴自告奋勇道。 吴尽欢没有多想,随口应道:“快去快回!我们在工厂门口等你。” “是!”杨顺兴答应一声,提着一帆布包的违禁品,向工厂附近的密林深处走去。 刘智敬则紧紧抱着手提箱,站在吴尽欢的身旁,抑制不住声音的激动,问道:“欢哥,这一箱子的钱,都是美金?” “嗯。” “那……那得有多少钱啊?” “大概有两百万。” “两百万美金?那就是……一千多万的人民币啊!”刘智敬瞪大眼睛道。 吴尽欢含笑点了点头。突然间,他脑中灵光一闪,想起一件事。 重生之前,他中意一家英国的游艇公司,这家公司出价是两百五十万英镑。重生之后,两百五十万的英镑对于他来说,实在是个天文数字,渐渐的,他也就打消了收购这家公司的念头。 现在,他手里一下子有了两百万美金,虽然距离两百五十万的英镑还有些差距,但至少他已经具备了去和游艇公司洽谈的本钱。 想到这里,他目光深邃地说道:“这笔钱,我打算用来收购一家游艇公司,只是,还不知道这家公司现在有没有被卖掉。”已经过去几个月的时间了,这家濒临破产的公司还存不存在都两说呢! 刘智敬等人互相看了看,惊讶道:“欢哥打算开游艇公司?” 吴尽欢说道:“这家游艇公司在英国,一直以来,做的都是欧洲市场,只不过他们的市场越做越小,也越做越死,挂牌出售的时候,已经濒临破产了。” “那……那欢哥还要买下来?” “欧洲市场早已饱和,但亚洲市场却很大。我觉得,把它搬到华夏来,生意会很不错。” 这家英国的游艇公司并非杂牌子,而是货真价实的老牌游艇制造公司,只要把广告做好了,宣传到位,在华夏有很大的机会能起死回生。 刘智敬问道:“欢哥,这家游艇公司卖多少钱?” “两百五十万英镑。” “英镑?英镑比美金贵吧?” 吴尽欢被他的话逗乐了,点头应道:“是比美金贵。” “那……我们的钱也不够啊!” “所以才要谈嘛!人家卖两百五十万英镑,你就拿两百五十万英镑去买,那不成了吗,该砍价还得砍价嘛!”吴尽欢耸肩道。 刘智敬连连点头,说道:“欢哥,我明白了!”稍顿,他又问道:“欢哥要去英国一趟吗?” 吴尽欢摇摇头,正色道:“那倒不用,有中间人的,先联系中间人就好。” 重生前,他和中间人已经谈过很多次了,就差通过中间人,和游艇公司方面直接面谈。 只可惜他还没来得及动身,便被洪门的人截杀了。 当然,他虽然是死了,但死得也并不窝囊,以一命换一命来算的话,他已经赚回几十倍的成本了。 过了有半个多钟头,杨顺兴回来了,到了吴尽欢面前,他搓了搓手上的泥巴,说道:“欢哥,我把违禁品藏好了,神仙也找不到!” 吴尽欢一笑,甩头说道:“我们也该走了。” 这天晚上,吴尽欢等人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北山,原计划是打算在这里偷袭那三名毒贩,不过没等他们出手,毒贩便和耶罗格人发生了黑吃黑,拼个两败俱伤,可以说吴尽欢完全是捡了个现成的大便宜。 之后,吴尽欢等人带走了现金和违禁品,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回到市内。整个行动,除了他们这些人知情外,也只有李红星了解些内情了,毕竟是他把消息透暗中露给的吴尽欢。 第二天,杀害刑警队队长的三名歹徒,全部死在北山的消息便不胫而走。 警察在现场调查时,只发现了尸体和,再没有别的东西,也只能判定这是中外黑社会之间发生的一场恶性火拼事件。 三名毒贩都死了,现场还缴获大量的,警方等于破获了一桩大案,冯继中一家遇害的仇也算是报了,可谓是皆大欢喜。 下午,吴尽欢用过sn,联系到英国的中间人,麦克。 加了好友之后,吴尽欢没有多余的废话,开门见山地问道:圣庭游艇公司还在卖吗? 只隔了一会,麦克回复信息:你是? 吴尽欢回道:吴。华夏人?是的!你怎么知道圣庭游艇公司在出售?一位朋友告诉我的。吴先生的朋友是?李。 李是吴尽欢重生前用的假名。哦,原来你是李先生的朋友!李先生对圣庭游艇公司很感兴趣,几个月前,已经约好了来英国面谈的,可不知什么原因,李先生一直没有来,打他的电话也关机。他死了,什么时候的事?就在临去英国之前。这……真令人难过,我很遗憾。虽然李已经死了,但生意还可以继续做下去。是的、是的!圣庭游艇公司现在还没有卖掉,既然吴先生是李先生的朋友,想必对这家公司的情况也很了解了。嗯。价钱方面……我只能出到两百万美金。两百万美金?这和圣庭公司开出的价码差距太大了。一家亏损的公司,多经营一天,就等于多赔一天的钱。麦克,你去和圣庭方面谈一谈,如果他们能接受这个价码,我会动身去英国和他们交易。两百万美金实在是太低了,圣庭可是一家有几十年历史的老牌游艇公司。华夏有句俗话,好汉不提当年勇,现在,它只是一家濒临破产的烂公司。不过,两百万美金……还是太低了。去和圣庭谈谈吧,我最多就能出两百万美金。好吧,我可以把你的意思转达给圣庭,不过能不能谈成,我不敢保证。拜托了,麦克。哈哈,吴先生不必客气。 吴尽欢本来还像和麦克多聊一会,不过有电话打了进来。 他把来电接通,话筒里传来李红星急切的问话声:“欢哥,你现在在哪?” “星哥,出了什么事吗?”吴尽欢慢条斯理地问道。 “那三个毒贩都死在北山了。” “哦。”吴尽欢轻描淡写地应了一声。 “是……哎呀,在电话里说不清,欢哥,你在哪呢,我去找你。” “郭哥烧烤店。” “好,我马上就到。”说完话,李红星那边急急挂断电话。 隔了不到二十分钟,李红星人就到了烧烤店。 看到吴尽欢,他快步走上前去,说道:“欢哥,那三个毒贩都死在北山了。” “刚才你已经说过了。”吴尽欢乐呵呵地向他摆摆手,示意他坐,然后又向一旁的刘智敬说道:“智敬,拿两瓶啤酒过来。” 吴尽欢和李红星坐下来。后者接过啤酒,也不用杯子了,用牙齿咬掉瓶盖,咕咚咚的灌了一大口。 他喘口气,说道:“那三个毒贩去北山,是和耶罗格人做生意的,不过奇怪的是,现场没有发现违禁品和钱。”说到这里,他顿住,偷眼观瞧吴尽欢的反应。 吴尽欢没有喝酒,拿着杯子,在手中把玩。 李红星清了清喉咙,小声问道:“欢哥,是你拿走的吧?” 吴尽欢笑道:“知道还问?” “多少钱?多少违禁品?” “不多,大概两百万的美金和四十公斤的。” 李红星倒吸口凉气,半晌回不过来神。这还不多,那什么叫多啊! 吴尽欢继续道:“美金,我留下了,,我毁了。” “什么?”原本坐在椅子上的李红星腾的一下站了起来,眼睛瞪得如铜铃一般,结巴道:“都……都毁了?” 吴尽欢被他的激烈反应吓了一跳,皱了皱眉,不满地说道:“你激动什么,坐!” 李红星深吸口气,说道:“四十公斤的啊!” “而且纯度应该在百分之九十以上,不然的话,卖不了这个价。” 四十公斤纯度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参入麦芽糖、淀粉,可以勾兑出几百公斤在市面上流通的低纯度,如果用来制之类的违禁品,数量就更多了,可竟然被吴尽欢都给毁了? 第49章 意外 李红星看着吴尽欢好一会,眨了眨眼睛,终于恢复平静,说道:“欢哥,实不相瞒,现在文东会那边已经发话了,现场不翼而飞的那些钱,他们不管,但丢失的那些违禁品,他们要了,无论是被谁拿走的,只要肯交到文东会的手里,他们愿意出一千万。” “一千万?”在场的刘智敬和杨顺兴等人都被吓了一跳,文东会肯出一千万收那批违禁品,可真是大出血了。 杨顺兴难以置信地说道:“文东会有自己的进货渠道,他们要那批违禁品做什么?” 李红星白了他一眼,一副‘你是白痴啊’的表情。他说道:“四十公斤的高纯度,一旦流入到市面上,虽不至于让整个东北的违禁品市场乱套,但至少f市的违禁品市场要大乱。这不是文东会愿意看到的,他们肯出一千万买这批违禁品,说白了,就是出一千万买f市违禁品市场的风平浪静,人家买的是秩序,平稳,懂了吗?” 杨顺兴呆呆地点下头,听得似懂非懂,不过有一点他听懂了,就是文东会确实肯出一千万买那批违禁品。 他吞了口唾沫,看向吴尽欢,小声说道:“欢哥……” 吴尽欢知道他想说什么,向杨顺兴摆摆手,打断他下面的话。他说道:“星哥,别说那批违禁品已经被我毁掉,就算没被我毁掉,我也不会卖给洪门。” “为什么?那可值一千万啊!咱们得拼多少年的老命能赚到一千万啊?” 李红星急得脑袋都直晃荡,他正色说道:“欢哥,你是不是担心文东会会以大压小,说话不算数啊?这不太可能,这次文东会既然敢对外放话,就一定能说到做到……” 不等他把话说完,吴尽欢含笑打断道:“星哥,我以前和你说过什么?” “什么?” “违禁品,我以后绝不会碰。” “可……” “违禁品这种东西,只要粘上,就再也洗不干净了。” “欢哥,你只需把违禁品送到文东会手里……” “洪门出一千万,这还是送吗?”吴尽欢笑了笑,说道:“只要我这么做了,这辈子就和洪门扯不开干系了,得一辈子受制于人,我不会蠢到做这样的傻事,我的人生,只能掌握在我自己的手里。” 李红星看着吴尽欢许久,不再劝他,只是无限惋惜地说道:“一千万啊……” “你把毒贩在北山交易的消息透露给我,这事有告诉洪门吗?” 李红星怔了一下,而后下意识地站了起来,正色说道:“当然没有!欢哥,你把我李红星当什么人了,在道上混的,最重要的就是得讲义气!” 吴尽欢乐了,向他挥挥手,说道:“星哥,你急什么嘛!” 他拿起瓶酒,向李红星举了举,说道:“就凭星哥这义气二字,这瓶酒,我干了!”说着话,他举起酒瓶,一口气把整瓶的啤酒喝个精光。 李红星看罢,说了一声:“爽快!欢哥,我陪你!”说着话,他也把瓶中的啤酒喝了个一滴不剩。 稍顿,他抹了抹嘴巴,话锋一转,说道:“欢哥,听说你去y市做易货生意了?那边的情况怎么样?钱好不好赚?” 吴尽欢向自己的后背指了指,说道:“这次回来,我是背着三十多针回来的!” “三十多针?”李红星面露惊讶之色,过了片刻,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摇头晃脑地说道:“欢哥,原来你也会挨刀啊!”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人在江湖飘啊!”谁能不挨刀? 李红星原本还打算如果y市的易货生意好做的话,他也跟着吴尽欢一块过去,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他看到吴尽欢对违禁品那么排斥,突然感觉自己现在做的勾当也不是长久之计。 不过听闻吴尽欢是挨了刀才回的f市,立刻打消了心里的想法。吴尽欢的本事,他可亲身领教过,连他去了y市都被人家砍伤,自己若是去了,恐怕过不了几天就得横尸街头。 “欢哥还会再去y市吗?” “嗯。”吴尽欢点点头,说道:“我这次回来,只是休息一阵,过几天,还会再去y市。” 李红星苦笑道:“要我说,以后就别再去了,y市不是咱们的地盘,你过去人生地不熟的,谁见了都能踩两脚,留在f市不好吗?照样吃香喝辣!” 吴尽欢笑问道:“留在f市跟着星哥一起去‘买药’?” 李红星老脸一红,支支吾吾地没说出话来。 吴尽欢说道:“前阵子张副市长遇刺,估计在f市也待不了多久,只要张副市长被调走,省里的刀就会毫不客气地砍在f市头上,你的货源包括你的上线,都会吃不了兜着走,聪明的,就早点和他们断了关系,否则,他们倒霉的同时,你也得跟着受牵连。”说着,他拍了拍李红星的胳膊,含笑道:“这只是我给你的一个忠告,要不要听,还得看你自己。” 李红星先是吸了口气,欲言又止,沉默许久,他方喃喃说道:“断掉关系?谈何容易。欢哥,说实话,很多事情,都不是我能做主的,很多关系,也不是我想断就能断掉的。像你说的那样,一旦粘上了,就再也甩不掉了。” 他向刘智敬招招手,让他再拿过来两瓶啤酒,他一口气又灌了大半瓶,说道:“欢哥,如果,以后我真的……” 他话没说完,吴尽欢摆下手,说道:“别向我托付后事,你没有那么惨,我也没那么宽的肩膀去背!” 李红星闻言仰面而笑,说道:“今天的话,我就这么一说,你也这么一听,如果我真没事,”他拍着胸脯道:“有兄弟的,就有欢哥你的,以后你找我帮忙,只要是我能做到的,我绝不会摇头,但话说回来,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我哪天进去了,家里就得托付给你了,你和你嫂子还见过一面呢!”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就是这么的奇妙。 李红星和吴尽欢认识的时间不短了,但一直以来都是他利用吴尽欢帮他送货。 后来吴尽欢突然性情大变,把李红星吓个不轻,简直视吴尽欢如瘟神。 原本两人会老死不相往来,结果冯继中的遇害让两人又重新有了交集。 李红星是在道上混的,称兄道弟的哥们自然不少,可是要说谁能值得他信任,想来想去,还真找不到这么一个人,包括他手下的那些兄弟。 反而这个被他视为瘟神的吴尽欢,却能让他倍感信赖,要问他为什么,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是直觉觉得吴尽欢这个人值得深交。 听了他的话,吴尽欢差点气乐了,他和李红星的老婆那能叫一面之缘吗?人家都没看到他,就先被他给弄晕了。 吴尽欢说道:“看来我得祈祷你平安无事才行!我已经有个妈要养了,如果你再托付给我一个‘小妈’,我这辈子也不用干别的了。” 李红星哈哈大笑,拿起酒杯,说道:“来来来,咱哥俩喝酒!” 一直到傍晚,李红星才醉醺醺地离开烧烤店。 等李红星走后,刘智敬问道:“欢哥,我们什么时候去y市?” “等冯哥出殡之后。” 刘智敬应了一声,揉了揉鼻子,小声说道:“说起来,像冯哥这样的好人,怎么会落得这样的下场,真是没天理了。” 吴尽欢挺身站起,说道:“要是真有天理的话,这个世界也就太平了。如果还有谁指望好人能得好报,坏人能得恶报,那得指望到天荒地老去!” 说完话,他向众人挥挥手,说道:“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大家都回家吧。” 第二天,吴尽欢刚走出学校,手机响起,刘智敬打来的电话。 “智敬?” “欢哥,出……出事了!”刘智敬的语气带着急迫,声音微微有些颤抖。 “不要慌,有什么事,慢慢说。” “欢哥,顺子……顺子被人抓起来了!”刘智敬颤声说道。 “说清楚,怎么回事,被谁抓起来了?” “被……被文东会!” “文东会抓顺子做什么?”吴尽欢皱着眉头问道。顺子不是胆子大的人,不应该去招惹洪门啊! 刘智敬结结巴巴地说道:“是……是顺子带着……带着那批违禁品去找文东会了,结果,结果人家……人家非但没有给出一千万,还……还把他给扣下了!” 吴尽欢闻言,感觉脑仁一阵阵的疼痛。他不是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吗,那批违禁品不能送到文东会的手里,怎么就听不懂呢? 见吴尽欢许久没有说话,刘智敬生怕他会误会,急声解释道:“欢哥,顺子把违禁品交给文东会,不是他不听欢哥的话,也不是他自己贪钱,他是想帮欢哥的。欢哥要买游艇公司,可是就卡在价钱上了,顺子说,只要我们有了这一千万,就能很轻松的买下那家游艇公司了。” 第50章 俱全 吴尽欢揉了揉额头,说道:“这么说来,顺子带着违禁品去找文东会的事,你也是赞同的!” “欢哥,我……我也觉得顺子说得对,如果我们能有这一千万……” “如果连命都没了,还要这一千万有什么用?” 电话那头的刘智敬已经哽咽起来,带着哭腔问道:“欢哥,现在怎么办?文东会的人会不会把顺子……” “你不用管了,我去处理!”吴尽欢说完话,放下手机,而后忍不住长叹口气,苦笑着摇摇头。 他本不想再与洪门有任何的瓜葛,可是人算不如天算,绕了这么大一圈,结果他又不得不去和洪门打交道了。 东兴集团在f市的分公司,就是文东会在f市的分堂堂口。 当吴尽欢乘车抵达东兴集团的时候,金和刘智敬等人都聚在大楼的门口。 看到吴尽欢,众人一股脑地围拢过来,纷纷说道:“欢哥!” 吴尽欢环视众人一眼,皱眉问道:“你们怎么全来了?” “我们不能让欢哥一个人来冒险!” “没错!”刘智敬说道:“如果真动起手来,我们就和他们拼了!”说着话,他拉了拉衣襟,在腰带的外面露出一段刀把。 吴尽欢扶额,就他们这几个人,几把刀,还打算在洪门的堂口和人家动手?这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啊! 他目光一转,看向金。后者无奈地说道:“欢哥,我拦不住他们,他们非要带家伙过来。” 吴尽欢笑了,气笑的,拍拍刘智敬的肩膀,对众人说道:“如果你们带的不是刀,而是枪,又都是弹无虚发的神枪手,或许和洪门还有得一拼。” 听闻他的话,众人都傻眼了。 吴尽欢伸出手来,说道:“把家伙都拿出来。” “欢哥……” “拿出来!” 众人面面相觑,最后耷拉下脑袋,纷纷把衣服里暗藏的片刀抽出,递到吴尽欢的手里。 吴尽欢低头瞅了瞅,好家伙,带得还不少,长刀、短刀,弹簧刀、蝴蝶刀,一应俱全。 他没有多余的废话,把这些刀具统统扔进附近的桶里。 “欢哥!” “好了,现在可以进去了!” “欢哥,万一……” “没有什么万一,就我们这几个人,如果洪门真想动手杀我们,就算你们带枪带炮也没用。”吴尽欢想了想,又道:“别都进去了,金和智敬跟我进去就行,其他的兄弟在外面等着。” “欢哥,我们不怕!” “这不是怕不怕的事,我们是来接人的,不是来打架的。”吴尽欢向众人笑了笑,点下头,迈步向东兴大楼走去。 金和刘智敬紧随其后,跟着吴尽欢一并进入楼内。 东兴集团的总部在h市,f市这里只是一家分公司,但即便如此,规模仍大得吓人,一栋二十多层高的办公大楼,都是人家的。 刚进入大楼,前台的礼仪小姐笑容可掬地迎上前来,没等说话,先欠了欠身,含笑问道:“几位先生有事吗?” 吴尽欢向礼仪小姐点下头,说道:“我是来找人的。” “请问先生找的是……” “他叫杨顺兴。” “是我们公司的员工吗?在哪个部门,我可以帮你查一下。” “麻烦你给你们的经理打个电话,他应该清楚。” 礼仪小姐愣了愣,迟疑片刻,还是点头笑道:“那么先生请稍等!”说着话,她走回前台,拿起电话,拨打几个号码。 吴尽欢看看站在自己身后的刘智敬,见他脸色泛白,脑门蒙着一层虚汗,他笑问道:“怕吗?” “欢哥,我不……” “怕很正常,不怕才出鬼了。”吴尽欢含笑说道:“我也怕,但怕解决不了问题,出了事,就得拿出勇气去面对。” “欢哥,对不起,如果当时我能拦住顺子,就不会出这样的事了。” 吴尽欢拍下刘智敬的肩膀,说道:“吃一堑长一智,我不让你们去做的事,自然有我的道理。”洪门的钱,又岂是那么好拿的? 这时候,礼仪小姐放下电话,走了过来,对吴尽欢笑道:“先生,楼上请!” 礼仪小姐带着吴尽欢三人走到电梯间,进入轿厢,她按了下顶楼。 电梯内很安静,谁都没有说话,时间不到,叮的一声,电梯门打开,礼仪小姐客气地侧身向旁站了站,摆手说道:“先生,请!” 在电梯外面,有位西装革履的青年站在那里,看到吴尽欢三人,他主动迎上前来,含笑说道:“是吴先生吧,这边请!” 听青年能一口说出自己姓吴,吴尽欢心中明了,自己的底细已然被对方摸得清清楚楚。对此他也不意外,洪门有多神通广大,他再清楚不过。 他向青年点点头,在青年的指引下,他们来到走廊的最里端。映入眼帘的是两扇宽大的实木门,青年站在门前,轻轻敲了两下,而后推门,向吴尽欢摆手道:“吴先生。” 吴尽欢连迟疑都未迟疑,直接迈步走了进去。金和刘智敬紧随其后。 进入办公室,众人皆有眼前一亮之感,这座大办公室,估计得有七、八十平的样子,空间大的都显得空旷。 在里端的办公桌旁,坐着三个人,年纪都不大,两名青年坐在椅子上,一名小胖子坐在办公桌上。 他手中拿着几张扑克牌,向外一甩,说道:“三带一!” “炸弹!” “,这不扯呢吗,还有炸弹呢!” “嘿嘿,三带一。” “靠,不要。” “对五!爽哥,你再不要的话,我可没牌了!”坐在椅子上的青年冲着斜坐在办公桌上的小胖子笑呵呵地说道。 小胖子皱着眉头,不满地说道:“你继续出!我就不信你手里都是对!” “一个j。” “尖!” “二!” “!”小胖子看看自己手里的牌,再看看另两名青年手中的牌,眉头越走越深。 停顿许久,他转头,向办公室房门这边看过来,他的目光落在吴尽欢身上,上下打量两眼,向他招招手,说道:“你!过来。” 吴尽欢走了过去,在小胖子身边站定。 小胖子看起来二十多岁不到三十的样子,其貌不扬,脑袋圆,身子更圆,和没瘦下来时的吴尽欢有得一拼。 吴尽欢见过他,确切的说,是看过他的照片。 别看这个小胖子长得不怎么样,只是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一个人,但他在文东会地位可不简单,是文东会的虎堂堂主,李爽,也是洪门老大手下,最核心的骨干人物之一。 吴尽欢没想到,这次的事竟然都惊动洪门这么高的高层,让李爽都亲自到了f市。 小胖子把手中的牌向吴尽欢那边递了递,问道:“你看这牌我该怎么出?” 吴尽欢的目光落在他手中的四张牌上,大小王和一个五一个六。 他再看看另外两名青年的手牌,剩下的都不多了。他说道:“管上。” “管上?”小胖子瞪圆眼睛,说道:“剩下这俩,我还能出得去吗?”他短粗胖的手指头用力点了点那一张五和一张六。 “把俩王拆开管。” “拆开,少了一个炸弹,少翻一倍呢!”小胖子扬起眉毛,斜眼睨着吴尽欢。 “至少可以保证不输。赚的少,那也是赢,总比输了要强。” “嗯,听起来有些道理!”小胖子抽出一张小王,用力往桌上一摔,说道:“管上!” 两名青年看罢,不约而同地翻了翻白眼,接着,不满地向吴尽欢看了过去。 小胖子笑嘻嘻地问道:“要不要、要不要、都要不要?都不要吧!一个五!一个大王!再一个六,没了,哈哈,给钱、给钱!” “爽哥,你是过来发奖金的啊,还是过来剥削兄弟们的啊?不是说好了让我们多赢点的吗?” “赌场无父子,愿赌服输,快点快点,给钱给钱!” 两名青年各自从怀中掏出一张支票,放在办公桌上。小胖子拿起支票看了看,笑得只见牙,不见眼。“来、来、来!继续、继续!” “不玩了。”一名青年笑呵呵地看着吴尽欢,说道:“这河边无青草,哪来的多嘴驴啊?” 吴尽欢还没说话,小胖子脸色突的一沉,收拢扑克牌的手也顿住,眯着眼睛问道:“给脸了是吗?” 原本气氛轻松的办公室,随着小胖子的变脸,气温骤降,连空气都放佛被凝固住了似的。 坐在椅子上的那两名青年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异口同声地说道:“爽哥……” “出去。” “是!爽哥!”两名青年大气都没敢喘,双双躬身施礼,退出办公室。 小胖子从办公桌上跳下来。 吴尽欢的个子并不是特别高,现在能长到一米七四左右,但小胖子站在他面前,还是比他矮了半头多。 他重新打量吴尽欢一番,向一旁的沙发摆摆手,说道:“坐吧。” 吴尽欢到了一声谢,慢条斯理地坐了下来。小胖子转头又瞧瞧让站在办公室房门口的金和刘智敬,笑问道:“你的手下?” “我的兄弟。”吴尽欢纠正道。 “嗯,不错。”小胖子点点头,也不知道他这个不错,是赞金和刘智敬不错,还是赞吴尽欢能把手下人视为兄弟不错。小胖子问道:“你叫……” “吴尽欢。” “哦,对对对,吴尽欢。”小胖子拍拍脑袋,问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第51章 拒绝 李爽!文东会虎堂堂主,洪门老大谢文东麾下数一数二的心腹大将!吴尽欢对他的身份一清二楚,但表面上还是摇摇头,说道:“不知道。” “我叫李爽。”说话的同时,小胖子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吴尽欢。 吴尽欢脸上的表情毫无变化,只是欠了欠身,说了一声爽哥。 “你不知道我是谁?” “爽哥,我对贵会的情况并不了解。” “呵呵!”李爽笑了,耸肩说道:“你知道也好,装糊涂也罢,总之,我可以告诉你,在这里,我是可以做主的人。” “那就承蒙爽哥多多关照了。”吴尽欢说道:“我有位兄弟,被爽哥的手下抓住了,不知道爽哥能不能让下面人把我这位兄弟放了。” “吴尽欢,这个名字不错,说话的水平更不错。”李爽从口袋里掏出香烟,点燃,吸了一口,吐出口烟雾,慢悠悠地说道:“扣住杨顺兴,与其它人无关,这就是我的意思。” 所以,你也不用和我扯那些有的没的,绕着弯子说话。 吴尽欢不动声色地问道:“不知,我这位兄弟哪里得罪了爽哥?我可以代他向爽哥道歉!” “不必!我之所以扣住杨顺兴,就是像看看他身后的老大是个什么人,有没有那个勇气,敢来我们文东会的堂口救他。” “那么,我有让爽哥失望吗?” “胆子是不小,但脑子却不太灵光。” “此话怎讲?” “只你们三个人,就觉得能把人带走了?你们当自己是赵子龙啊,能七进七出,能一嗓子震断当阳桥!”李爽弹了弹烟灰,仰面而笑。 吴尽欢接话道:“一嗓子震断当阳桥的不是张飞吗?” “是吗?”李爽敲了敲脑门,干笑道:“嗯,好像是。” 吴尽欢说道:“我们不是来救人的。” 李爽扬起眉毛。 吴尽欢继续道:“我们只是来把杨顺兴带走的。” “呦!”李爽笑了,气笑的,说道:“你当我们堂口是你家呢,想把人带走就带走?” 吴尽欢说道:“文东会是大帮派,大帮派自然都是言而有信,讲道理的!一直以来,文东会都是以小博大,还从未以大欺小过……” “停、停、停!”不等吴尽欢说完话,李爽打断了他,呵呵笑道:“这顶大帽子,你敢往外送,我都不敢接过来往头上戴!” 吴尽欢暗叹口气,心中嘀咕一声难缠!这个李爽,不愧是谢文东的心腹,简直属滚刀肉的,软硬不吃,油盐不进。 他沉吟片刻,直言不讳地说道:“爽哥想怎么样,直接画个道吧!” 李爽目光深邃地看着吴尽欢,久到金不由自主地握紧拳头,刘智敬背后的都被冷汗浸透,连吴尽欢都被他瞅着有些心里发毛,李爽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说道:“我刚才已经说得很明白了,我留住杨顺兴,就是想看看你吴尽欢究竟是个什么人。” 顿了一下,他话锋一转,问道:“听说,你现在在y市做易货!” “是的。” “怎么样,生意好做吗?” “强龙尚且压不住地头蛇,何况我们只是小人物,连龙鳞都算不上。” 李爽哈哈大笑,说道:“为了救兄弟,能把自己豁出去,甘愿挨刀子,对自家兄弟,着实不错,这样的人,能成大事。” “谢谢爽哥夸奖。”吴尽欢笑了笑。 “你觉得我们文东会怎么样?” “后起之秀,前途无量。”如果再继续在违禁品这条路上走下去,前途无量也就变成前途无亮了。 “嗯,这话我爱听。”说着话,李爽抬起手来,拍了两下巴掌。 随着啪啪两声脆响,办公室的房门打开,一群黑衣大汉从外面走了进来,而杨顺兴正在其中。 被人带进办公室,杨顺兴一眼便看到了吴尽欢,他下意识地叫道:“欢哥!” 吴尽欢转头,向他瞥了一眼。 只这一眼,让杨顺兴立刻闭上嘴巴,缩着脖子,耷拉下脑袋,再一声不敢吭。 有两名大汉,各提着两只旅行包,来到李爽近前,把旅行包放在他的面前。 四个旅行包,在办公桌上一字排开,随着李爽点了头,两名大汉把四个旅行包全部打开,里面全是粉红的钞票。 李爽慢悠悠地说道:“吴兄弟,你有句话说对了,对朋友,我们文东会向来都是言而有信,说一不二的,这是一千万的现金,人和钱,你现在都可以带走了。” 吴尽欢站起身形,走到办公桌前,低头看了看桌上的钞票,对李爽含笑说道:“爽哥,我的兄弟,我会带走,至于这些钱,就不必了。” 听闻这话,别说在场的众人同是一怔,即便李爽也颇感意外。 这不是一千块,也不是一千万的支票,而是一千万的现金,面对都快堆成小山的钞票,在唾手可得的情况下,竟然能不起贪念,能拒之门外,这得是具备多强的定力和意志力? 过了片刻,李爽眼珠转了转,笑吟吟道:“吴兄弟,我想你还是没听懂我的话!我们文东会,对朋友,对自家兄弟,从来不玩虚的,说一就是一,说二就是二,说给你一千万,就绝不会少你一分!” 这么快就变成自家兄弟了!吴尽欢暗暗苦笑,李爽的招募之意,已经是显而易见,浮出水面了。 他说道:“我想,我的兄弟可能没有把话说清楚,我从来没打算把这些白粉卖给文东会,只是想送进文东会的手里,物尽其用罢了,这一千万,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收的。” 只要他收了这一千万,也就等于向文东会递交了投名状,以后他和文东会就再脱不开干系了。文东会即洪门,吴尽欢还没忘自己前世是怎么死的。 李爽眯缝起眼睛,笑问道:“吴兄弟是觉得钱少?” “不,爽哥给的价码很公道,但我刚才说的话,也不是虚的,而是真心话,这批白粉,只是我凑巧捡来的,我绝不会卖给文东会,只会送给文东会。” 吴尽欢这话说的,让在场的文东会众人无不动容,暗暗挑起大拇指,赞叹一声仗义! 不过,其它人听不出来吴尽欢的真实用意,如果连李爽也听不出来,那他这些年也算白混了。 人家不肯收自己送出的这一千万,是不想和己方粘上任何关系。为了撇清关系,连一千万都能毫不犹豫的往外推,这个吴锦欢,对己方究竟是有多排斥。 李爽确实对吴尽欢生出招募之意,不过吴尽欢的表现令他大失所望。 他脸上的笑意渐渐消失,再次叼起一根香烟,点燃,说道:“嘴上说一套,心里想的却是另一套,吴兄弟对朋友的态度,可是表里不一啊!” 嘴上说文东会是后起之秀,前途无量,实际上心里排斥得很,这样的人,对于文东会而言就是潜在的敌人。想到这里,李爽眼中寒芒一闪,杀机顿现。 不过李爽很会掩饰,眼中的杀机一闪即逝,虽然短暂,但还是被吴尽欢敏感地捕捉到了,他暗道一声糟糕,自己在对待这一千万的事情上,有些过于强硬了。 他悠然一笑,心平气和地说道:“爽哥,文东会在我心目当中是尊大佛,做的都是大事,而我和我的这些兄弟,只是个小人物。小人物若想过得好,就得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重,知道自己有多大的本事、能做多大的事。我这辈子,就是想和我这帮兄弟舒舒服服、太太平平的走自己的路。爽哥是前辈,应该能理解我们的想法吧?” 李爽坐在椅子上,没有接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吴尽欢。 许久,直至他手指间香烟的烟灰都断落了,他才淡然一笑,点了点头,说道:“我明白了,吴兄弟是有志向的人,我不强求,但有一点我也得向你说明白,文东会对外放出去的话,就绝不会再更改,否则的话,岂不被人笑掉大牙?这一千万,送出去了,就绝不会再收回来!” “爽哥……” 李爽向吴尽欢摆摆手,打断他的话,正色道:“这一千万,不是你卖给我们白粉的钱,而是你替我们打工,赚到的钱。” 吴尽欢不解地看着李爽,没明白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李爽说道:“现在,公司手里有个项目,旅游开发,地点是银滩国的卡佳岛。卡佳岛控制在佩雷斯家族手里,要想拿下卡佳岛的开发权,就得先搞定佩雷斯家族。这次,你代表公司,去趟银滩国,和佩雷斯家族做个谈判,只要你搞定了这件事,这一千万,就算是你的酬金。” 说到这里,他微微一笑,道:“放心,这件事,是你帮东兴集团做的,是为东兴集团打工,和我们文东会没有任何关系,也不用担心以后会和我们文东会说不清道不明。” 吴尽欢想了想,问道:“我可以拒绝吗?” “当然可以,不过,这一千万我们还是会送到你的手里,只是,你愿意吗?” 平白无故的拿这一千万,等于是他卖给了文东会违禁品,答应李爽的条件,这一千万便是他的合法所得。吴尽欢在心里快速做出判断,他耸耸肩,笑道:“看来,我没得选择了。” 第52章 酬金 李爽身子向后倚靠,坦诚说道:“我倒是希望你能选择白拿这一千万。” 吴尽欢没有往下接话,而是问道:“爽哥,这个项目的投资是多少?” 李爽无奈地摇摇头,或许,这就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吧!就算他再欣赏这个年轻人,但人家不愿意,他也没有办法。 他说道:“前期的投入是五个亿,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后续还会追加十五个亿,初步的预算,总投资在二十个亿左右。” 竟然是这么大的项目。吴尽欢沉吟片刻,问道:“爽哥让我这个外行人代表东兴集团去和佩雷斯家族谈判,是不是太草率了些?” 李爽笑了,说道:“能谈下来,自然最好,谈不下来,倒也没什么。现在盯着卡佳岛的,不是只我们一家,还有一家在和我们竞争,你知道是谁吗?” 吴尽欢摇摇头。 “洪天集团。”李爽说完都忍不住乐了。 东兴集团,是文东会旗下产业,洪天集团,是洪门(原南洪门)旗下产业,说起来,两家集团都是自己人,但自己人之间也是存在竞争的,而且洪天集团这个自己人还得再打上个引号。 李爽说道:“佩雷斯家族也很重视卡佳岛的开发,如果这个事真成了,他们从中能赚上一大笔钱。前阵子,佩雷斯家族派了两拨人,分别到东兴集团和洪天集团洽谈,洪天集团那边谈得怎么样,我不清楚,但来我们东兴集团洽谈的人,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三眼那老鬼一来气,就把人给做了。” 吴尽欢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你们把人家派来洽谈的人都给做了,还让我去银滩国和佩雷斯家族谈什么? 李爽知道吴尽欢心里在想什么,说道:“所以我才说,这个事,你能谈下来自然最好,谈不下来也无所谓。” 吴尽欢的手指轻轻谈得桌案,若有所思地说道:“我觉得,这已经不是谈不谈得下来的事了,而是我去了银滩国,弄不好人家会要我偿命的!” “谁敢?”李爽扬起眉毛,眉宇之间,暴戾之气顿现,他侧坐在椅子上,冷笑着说道:“你当我们在东南亚就一点势力都没有吗?我们的人,借佩雷斯家族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动一下,敢动我们的人一根汗毛,我灭他们家族三代!” 真不愧是洪门的人,听听这口气!吴尽欢提醒道:“灭了佩雷斯家族,卡佳岛只能被收为国有,开发的事,只怕也没得谈了。” 李爽身上的戾气消失,摊了摊手,感叹道:“现在已经不是靠打打杀杀就能解决一切问题的时代了,三眼那个死鬼,他自己痛快了,却给公司留下这样的麻烦事。” 说着话,他对吴尽欢笑道:“不管成败与否,该给你的佣金,我们是一分也不会少给的。” 吴尽欢说道:“有件事,我也想麻烦爽哥!” “哦?什么事?” “我手里有两百万的美金,不知爽哥能不能帮我洗干净?” 白捡了两百万美金,不是你把钱拿在手里,它就是你的了,你讲不清楚钱的来源,那么这笔钱就是黑钱,想存进银行,先不说银行给不给你,就算了,很快公安也会找上门来。 不存进银行,想把现金直接带出国,那事就更大了。 吴尽欢手里为何会有两百万美金,李爽再清楚不过。他含笑点了点吴尽欢,说道:“行,这事没问题,百分之十的佣金。” 百分之十,那就是二十万美金。吴尽欢苦笑。 “怎么?还嫌多了?咱们一码归一码,实话告诉你,洗钱正常收的佣金是百分之四十,我只收你百分之十,这都不是朋友价,而是兄弟价了!” 百分之四十?你当我是外行呢!能收到百分之四十的佣金,那不是洗钱,而是销赃! 谢文东没让你做他的财务主管真是失策,以你这种敛财的个性,估计每年都能为谢文东省下一座金山银山吧! 吴尽欢在心理暗暗吐槽。他说道:“百分之十,没问题,明天我把钱带过来。” “不用了,我让兄弟过去取。”李爽说道:“这两天你准备一下,先去b市,再由b市去卡丽拉(银滩国首都)。” “我还没有护照。” “这个不用你操心,我们会帮你办好。” 吴尽欢问道:“只我一个人去吗?” 李爽笑问道:“不敢?” 吴尽欢耸耸肩,无所谓地说道:“只是人生地不熟,会麻烦一些。” 李爽看着吴尽欢片刻,暗道一声可惜,这小子年纪不大,但胆子可不小,人又重义气,头脑机敏,心中有主见,可惜的是却不能为己方所用,浪费了。 他说道:“你可以带个人跟你同去,另外,公司这边也会出人陪同。” 吴尽欢点点头,含笑说道:“那就多谢爽哥了。如果没有别的事,我们先走了。” “留个电话。” 吴尽欢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李爽,而后,带上杨顺兴和金、刘智敬三人,走出办公室。 到了外面,杨顺兴迫不及待地想要解释:“欢哥,我……” 吴尽欢向他摆下手,示意他现在什么话都不要说。 四个人,乘坐电梯下了楼,走出东兴大厦,吴尽欢这才长长松口气。 杨顺兴眼圈一红,对吴尽欢哽咽着说道:“对不起,欢哥,都是因为我,如果不是我……” 吴尽欢对他一笑,说道:“如果不是你,我也找不上文东会,如果不能把钱洗干净,这两百万的美金在我们手里,就是一堆绿色的废纸,何况,现在我们又多了一千万!顺子,我应该感谢你才对吧?” 杨顺兴眨眨眼睛,仔细琢磨一番,觉得也是这么回事。他急忙揉了揉眼睛,嘴角向上一咧,笑问道:“欢哥,你不怪我了?” 吴尽欢脸上的笑容消失,说道:“你认为可能吗?” “啊?” “这次我能把你带出来,只是因为运气好,人家根本没想杀你,你觉得,我们的运气永远都会这么好吗,就算你有这样的勇气,我也没有这样的自信!”吴尽欢停顿了一会,说道:“你回家吧,以后不要再来找我。” 此话一出,别说杨顺兴被惊呆了,就连金和刘智敬也是满脸的错愕。愣住好一会,刘智敬回过神来,他打了个冷颤,急声说道:“欢哥,顺子他……” 吴尽欢正色道:“我不强求兄弟们个个都能听我的话,但在原则问题上,我绝不能容忍我的兄弟和我唱反调。我能救得了他这一次,不能保证次次都能救得了他,所以,就这样吧!” 说完话,吴尽欢迈步向路边走去,准备打车离开。 直至吴尽欢已经走到路边,杨顺兴还傻站在原地,刘智敬急急拉了他一把,大声问道:“顺子,你真不想和欢哥混了?” 杨顺兴总算反应过来,快步追上站在路边的吴尽欢,带着颤音说道:“欢哥,我错了,你……你就原谅我这一次吧!”等在门口的其他人不明白怎么回事,纷纷围拢过来,脸上都带着莫名。 “有些错误,可以被原谅,而有些错误,不能原谅。我已一再提醒过你们,我们什么都可以碰,但唯独不能碰违禁品,一旦碰了,以后再洗不干净,只有人家有心,随时都可以抓住我们的这根小尾巴,让我们受制于人。可你,似乎并没有把我的话放在心上。当初我说过,是我把你们带出来的,我就有责任再把你们带回去,对你的责任,我已尽到,从此以后,可恩断义绝,再无往来。” “欢哥……”杨顺兴意识到事情严重了,他在吴尽欢面前噗通一声,直接跪了下去,哭得泣不成声。 周围的众人也都听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们有心想为杨顺兴求情,但一想到欢哥的确叮嘱过他们多次,绝不能碰违禁品,人们到嘴边的话又都咽了回去,看着跪地痛哭的杨顺兴,人们心里都不是滋味。 吴尽欢没有看杨顺兴,他深吸口气,喃喃说了一句:“因天时,与之皆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说完,他向前走出两步,招了招手,一辆出租车在他面前停下,吴尽欢片刻都未迟疑,直接坐进车内。 金和刘智敬急忙跟着坐了进去。其他众人看看杨顺兴,再瞧瞧已经坐进车里的吴尽欢,最后无奈地摇摇头,各自打车,跟随吴尽欢而去。 出租车已经走出很远,刘智敬还在回头向后张望,看着杨顺兴一个人孤零零地跪在路边,他都快哭了。 他吸了吸鼻子,低声说道:“欢哥,就……就再给顺子一次机会吧!我用人头担保,这次顺子真不是为他自己,真的是为欢哥……” 不等他说完,吴尽欢向刘智敬摆摆手,打断他下面的话。他说道:“不吃一堑,又怎长一智?” 刘智敬仔细琢磨着吴尽欢的话,他眼珠转了转,紧接着又惊又喜地问道:“欢哥原谅顺子了?” 吴尽欢叹了口气,说道:“先凉他几天。告诉兄弟们,谁都不要去找他,如果这次的教训不够深刻,以后,他会害了我们所有人。” 刘智敬连连点头,应道:“明白、明白!” 第53章 巧遇 文东会的办事效率很快,当天晚上,便有人来找吴尽欢,拿走了那两百万美金,同时给了吴尽欢一张银行卡,里面有一千两百多万的人民币存款,甚至连账户名都是吴尽欢的名字。 当来人要走的时候,吴尽欢拦住对方,笑问道:“能告诉我,贵会是怎么让这笔钱合情合理到我名下的吗?” 对方是名三十多岁的汉子,他微微一笑,说道:“是吴兄弟在家里发现了一只祖传的鼻烟壶,拿到东兴拍卖行试着去拍卖,恰巧有人看中了这只鼻烟壶,出价一千四百万买了下来,其中的一百多万是拍卖行的手续费,余下的钱,就都在这里了,吴兄弟请放心,所有的手续,一应俱全,就算神仙来查,也查不出任何的毛病。” 吴尽欢点点头,暗道一声佩服,文东会这一条龙的洗钱系统,当真是做得无懈可击。那名汉子恍然想起什么,说道:“对了,明天,钟先生会和你联系。” “哪位钟先生?” “就是陪吴兄弟一道去银滩国的钟先生。钟先生的名字叫钟毅凡,很随和的一个人,不难相处。”说完话,他又向吴尽欢笑了笑,提着两百万的美金,转身离去。 翌日早上,钟毅凡果然给吴尽欢打来电话,通话中,这位很随和的钟先生没有多一句的废话,开门见山地告诉吴尽欢,立刻收拾东西,他们要乘十点的飞机去往b市。 吴尽欢问道:“我们要去几天?” “不知道。” “需要带几套衣服?” “你随便。” 吴尽欢问的基本都是废话,他们要去几天,这是由事情进展得顺不顺利决定的,至于带多少衣服,完全是看自己的心情,钟毅凡又哪能给出什么意见。他之所以问这些废话,主要想试探一下这位钟先生的性情。 一番交谈下来,吴尽欢总结出四个字,冷漠、孤傲。如果这也叫性情随和的话,那世界上恐怕也很难找出不随和的人了。 九点半,吴尽欢和金抵达机场。他二人下车后,在机场门口站了一会,只见一名西装革履的中年人快步走了过来。 “你是吴先生?” 对方开口一问,吴尽欢立刻听出来,这位正是和他通过电话的钟毅凡。他含笑伸出手来,说道:“钟先生,我是吴尽欢。” 钟毅凡根本没和他握手,甚至连看都没多看一眼,冷声说道:“在电话里,我是怎么和你说的?十点的飞机!现在几点了?” 吴尽欢满脸的无辜,他点了点腕表,说道:“钟先生打来电话的时候就已经八点多了,我们收拾行李十分钟,打车十分钟,能在九点半赶到机场已经很不容易了。” “你们还打车?”钟毅凡诧异地看着吴尽欢。 昨天他就已经听说了,这个吴尽欢很不简单,爽哥把一千万砸在他的面前,他都能视而不见。可这么一个把一千万都不放在眼里的人,竟然连私家车都没有,也太不可思议了。 “有什么问题吗?”吴尽欢不解地问道。 钟毅凡不自然地清了下喉咙,面无表情地从口袋中掏出两本护照,递给吴尽欢,说道:“别啰嗦了,我们赶快登机。”说完话,他转身急匆匆地走进机场大厅。 吴尽欢接过护照,打开看了看,一本是他的,另一本是金的。 两本护照,皆非伪造,甚至连签证都办好了,昨天才定下来的事,今天就拿到护照和签证,文东会的效率之快,门路之神通广大,令人咋舌。 闲言少叙,一路无话。 两个钟头后,吴尽欢、金、钟毅凡三人抵达b市机场。 然后他们三人马不停蹄,又转机飞往卡丽拉。 现在已接近十二月,在f市,这个时候气温已到十度以下,而在卡丽拉,气温则在三十度往上。 在他们走出机场大厅的时候,就感觉一股热浪扑面而来。金对这么炎热的天气不太适应,微微皱着眉,又扯了扯领口。 吴尽欢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等会去商场,换套衣服就好了。” 他转头看向钟毅凡,问道:“钟先生,接下来什么行程?” 钟毅凡看看表,说道:“我们先在卡丽拉住一晚,明天早上去卡佳岛。” 吴尽欢说道:“等会进了市区,我们可以到处逛逛吧。” 钟毅凡正色道:“最好不要!如果出了意外,我回去没法向李先生交代。” 吴尽欢乐了,问道:“钟先生以为在这里能出什么意外?” 钟毅凡没有接话,恰在这时,一辆黑色的轿车行驶过来,停在三人的前方,紧接着车门打开,从里面走出一名皮肤黝黑,二十出头的青年。 他对钟毅凡一笑,露出两排小白牙,问道:“是钟先生吧?” “你是米克?” “是的,于先生让我送你们去酒店。” 钟毅凡不再多问,向吴尽欢和金甩下头,率先拉开车门,坐进车内。 名叫米克的青年很是热情,帮他们把行李装进车内,而后开车驶向市区。 米克边开车边说道:“最近的事情很多,于先生不在卡丽拉,还特意叮嘱我,让我代他向钟先生道个歉,不能亲自来接。” 钟毅凡依旧是一张面无表情的死人脸,淡漠地说道:“都是为公司做事,用不着玩虚头巴脑的那一套。” 他这话是用汉语说的,夹杂着东北口音,米克有听没有懂,不好意思地干笑,用强调怪异的汉语说道:“我的华夏话说得不好,为了这个事,于先生没少骂我。” 钟毅凡扭头看向窗外,完全没有接话的意思。 见状,吴尽欢心里突然平衡了一些,看来这位钟先生不是特意针对自己,而是对谁都这个态度。 米克带他们去的是艾莎香格里拉酒店,在卡丽拉,是屈指可数的五星级豪华酒店。 等米克给他们安排好房间,钟毅凡便把他打发走了,而后他叮嘱吴尽欢,在酒店附近逛逛可以,但不能走远,交代完,他便回了自己的房间休息。 艾莎香格里拉酒店不是位于卡丽拉的市中心,又是园林式酒店,附近能看到的都是花草树木,根本没有大型商场。 吴尽欢和金也没听钟毅凡的,让酒店前台帮叫一辆出租车,而后乘车去了市中心的商业圈。 作为银滩国的首府,又是银滩国最大的港口,卡丽拉的繁华程度自然不在话下。 吴尽欢和金入乡随俗,在商场里各买了一套花衬衫、花短裤,直接穿在身上。吴尽欢感觉整个人都凉快、轻松了不少,金则有些不太适应,他这辈子都没穿过这么花哨的衣服。 见金时不时的拉拉衣襟,拽拽短裤,吴尽欢对他笑道:“别那么死板,在热带地方,穿这身正合适。” “欢哥以前来过银滩国?”金好奇地问道。 吴尽欢笑道:“世界各地,很少有我没去过的地方。” 他这是实话,不过说的是重生之前。 金听后又是羡慕又是佩服,欢哥才多大,把全世界都走遍了,而自己,从小到大,都没出过加蓝国。 离开商场,金跟着吴尽欢在街上闲逛,看什么都觉得新鲜。吴尽欢笑问道:“感觉卡丽拉怎么样?” “和加蓝国不一样,和华夏也不一样。” 吴尽欢耸耸肩,未在多言。 路上无话,两人逛了一圈回到酒店休息。 不一会儿,金敲响了房门,神色有点慌张。 “怎么了?”吴尽欢眯了眯眼睛。 “来福出了车祸。”金小声说道。 吴尽欢眼眸一闪,低头看着手机,里面有好几个未接电话,还有十多条短信信息。他大致看了一遍,脸色越发凝重起来,问道:“现在来福的伤势如何?” 金神色黯然,说道:“听说,还在急救。” 吴尽欢给高航打去电话,很快,电话接通,话筒里传来高航颤抖的话音:“欢哥,来福……来福不行了……” 听闻这话,吴尽欢的脑袋嗡了一声,下意识地抓紧手机,语气阴沉得吓人,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高航哽咽着说道:“今天,来福借了光宗的车子,打算练练手,准备去考个驾照,在开到中央路的时候,和一辆货车撞上了,来福……来福当时就不行了……” 吴尽欢感觉脑门一阵阵的发紧,太阳穴突突的直跳。他忍不住抬手揉了揉额头,问道:“来福现在人怎么样?” “已经……已经被送出急救室了,大夫说,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停顿许久,吴尽欢慢慢闭上眼睛,问道:“那个货车司机呢?” “跑了,现在已经找不到他人了。” 第54章 筹备 “我知道了。” “欢哥……” “我说我知道了!”吴尽欢挂断电话,在原地呆站半晌,说完,他手指在手机上划动,订最近航班的机票。 长话短说。 当吴尽欢和金抵达y市,赶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半夜凌晨。 在医院阴冷的太平间里,吴尽欢看到了来福的遗体。 在场的众人,除了高航、孙凯、程光宗等人外,来福的奶奶和妹妹也到了。 来福还不到十岁的时候,父母便双亡,他和妹妹一直都是跟着奶奶生活。 此时,看着躺在冰冷的铁板上,伤得都不形的来福,小姑娘哭得泣不成声,老太太更是哭昏过去好几次。如果不是有高航、孙凯等人搀扶,老太太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白发人送黑发人,其中的痛苦,非亲身经历的人所能体会。 吴尽欢缓缓走上前去,低头看着那张灰白的毫无生气的脸孔,再回想起他生前总是憨厚傻笑的样子,眼眶不知不觉的湿热起来。 他不会忘记当他在急救室面临无血可用的时候,是来福连续捐了两次的血,把一脚踏进鬼门关的他硬拉了回来。 他也不会忘记他曾对来福说过,我们流着相同的血,从此以后你就是我的亲兄弟。 在高航、孙凯这些人中,他对来福的感情是最深的,或许真的是流着相同的血,血浓于水的关系吧。 可他最想珍稀的人,却偏偏发生这样的意外,甚至他连见他最后一面的机会都没有。 这时候,高航走到他近前,递给他一张纸巾,小声说道:“欢哥……” 吴尽欢一怔,不明白高航为何要递给自己纸巾。见他看着自己的眼睛,他抬起手来,摸了摸脸颊,这才发现,自己的脸上竟然有湿湿的痕迹。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哭过了,原来,经历过那么多,他还是会流泪的。 他没有多说什么,默默地接过纸巾。 过了片刻,他嗓音沙哑地问道:“究竟怎么回事。” “是……是意外。” “对方司机呢?” “警方说司机跑了,现在还不清楚他人在哪。” 这真的是意外吗?如果是意外的话,司机跑什么?来福没有驾照,出了车祸,他才是理亏的一方,对方司机就算有责任,但也不会太大,对方司机的跑路,不合情理。 吴尽欢转头看向程光宗,问道:“光宗,你说呢?” 程光宗看眼吴尽欢,低垂下头,脸色变换不定,半晌,他低声说道:“欢哥,借一步说话。” 吴尽欢深深看了他一眼,而后又看向来福的尸体,忍不住抬起手来,轻轻抚了下尸体的脸庞,一定很冷吧,不过兄弟别急,我一定让欠你的人,一笔一笔的把帐还回来! 他尸体脸庞的手慢慢握紧成拳头,深吸口气,转身向外走去。 他才走出一步,突然又停下脚步,对悲痛欲绝的老太太说道:“以后,你就是我的奶奶,我会代来福照顾你,也会照顾好妹妹。”说着话,他又看眼老太太身旁的小姑娘。 她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据来福说,她才上高一。 说完话,他快步走出太平间。 程光宗紧随其后,跟了出来。到了外面的走廊里,程光宗开口说道:“欢哥,我……我觉得此事蹊跷。” “我知道,说我不知道的。”吴尽欢目光如电地凝视着他。 程光宗垂下头,小声说道:“我……我怀疑对方是冲着我来的,对方误把来福当成我了。” 吴尽欢微微眯缝起眼睛,问道:“你觉得谁要杀你!” “彭征!”程光宗抬起头来,说道:“我转投到欢哥这里,彭征就已经很不满了,这段时间,我又帮公司做了不少事,彭征早就放出话,说要给我好看,我……我没想到,他会用这种方式。” 吴尽欢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程光宗,他锐利的眼神让程光宗有种错觉,仿佛一直看进自己的内心深处。 他吞了口唾沫,坦然地对上吴尽欢的目光。不知过了多久,手机嗡嗡的振动声打破走廊压抑的沉默。 程光宗身子一震,急忙把手机掏了出来,低头一看,脸色微变,说道:“欢哥,是……是彭征打来的!” 吴尽欢直接把程光宗的手机拿了过来,看眼来电,而后,他把手机接通。 “光宗,你小子的命还真大啊,竟然找了个倒霉蛋来做你的替死鬼。”话筒里传来粗声粗气的话音。 吴尽欢看眼对面有些局促不安的程光宗,一字一顿地开口道:“我不是程光宗,我是吴尽欢。” “吴尽欢?原来是你小子!你不是回家养伤了吗,怎么,这么快伤就好了?你小子是属蟑螂的吧!” 稍顿,他又冷笑道:“吴尽欢,别说我没警告你,程光宗是老子的人,不是你想收就能收的,你要是识趣,就老老实实的把程光宗带到老子面前来,否则的话,你的那些兄弟,包括你在内,都会一个一个的给他陪葬!这次死一个,下一次,可就指不定要死几个了!” 吴尽欢面无表情地说道:“彭先生等着我。” “怎么?你现在要把程光宗带过来?” 虽然手机在吴尽欢的手里,但近在咫尺的程光宗也能听得清楚他二人的对话。 听闻彭征的话,他脸色顿变,如果吴尽欢真把他带走彭征那里,以彭征的性格和手段,自己最后会是个什么下场,他再清楚不过。 “现在不行,明晚吧,我们新账老账一起算!” “行!小子!老子明晚坐在公司里等着你,你要是不敢来,你他就是个孬种……” 不等彭征把话说完,吴尽欢已挂断电话。他把手机还给程光宗,后者紧张地问道:“欢哥,明晚……” “和你没关系,这件事情,我自己会去处理。”说完,他又补充一句:“别声张,只你知道就好。” “欢哥,你……”你不会打算一个人去解决这件事吧?他话还没问出口,吴尽欢走到他近前,拍下他的肩膀,说道:“阿福是代你死的,从现在开始,你不仅要为自己活着,也要为阿福活着!” 程光宗哽咽出声,他用手背堵住鼻子,颤声说道:“欢哥,你放心,从今往后,来福的奶奶,就是我奶奶,来福的妹妹,就是我的妹妹!来福不能尽的孝,我会帮他尽完!” “希望你能说到做到,如此,来福也能瞑目了。” “欢哥,我可以发誓……” “兄弟,我不想听你要去做什么,我只想看你正在做什么。”说完话,吴尽欢再次拍下程光宗的肩膀,走回太平间内。 当晚,吴尽欢等人在医院附近的招待所订下两个房间,安顿好来福的奶奶和妹妹,而后,商议来福的后事。 翌日,吴尽欢留下金,他一个人早早的出了门,去公园里跑步。这回吴尽欢跑步的时间比平时长了许多,断断续续的跑了一个多钟头,直至筋疲力尽,他才浑身是汗的回到住处。 洗澡、换衣后,他出了家门。 随意的找到一家小饭馆,填饱肚子后,他步行去往商场。 在商场里,他大致逛了逛,看到有阿玛尼的专门店,直接走了进去,挑中一套黑色的西装。 西装价钱不低,要几万块的人民币,吴尽欢连犹豫都未犹豫,刷卡买了下来。 买好西装之后,他又去了y市的批发市场,在这里又买了一套超大码的白色运动装和旅游鞋。 吴尽欢现在的身高接近一米七五,而他买的这套运动装,哪怕是一米九的人穿起来都绰绰有余,把运动装套在他身上,简直像穿着面口袋似的。 在批发市场里上上下下逛了一遍,吴尽欢买了不少零散的东西,等他走出批发市场时,已经是中午了。 在y市热闹的夜店区附近,他找到一家便捷酒店,开了一间房,把自己买的东西都放好,换上新西装,离开酒店,去到附近的酒吧。 以前吴尽欢穿的都是休闲装,给人的感觉年纪很小,现在换上笔挺又合身的西装,整个人都变得成熟起来。 他这样的穿着,和他本身成熟的气质也特别相符。 现在是下午,酒吧的人不多,吴尽欢随便点了杯啤酒和干果,坐在靠窗的位置,喝口酒,吃几颗干果,悠然自在。 等天色渐暗,到了傍晚的时候,酒吧的人慢慢多了起来,男男女女,灯红酒绿。 吴尽欢边吃着干果,边打量着四周的青年男女们。过了一会,他的目光落在坐于吧台前的一名年轻女郎身上。 他站起身形,不紧不慢地走了过去,在年轻女郎身边的空位坐了下来,转头笑问道:“一个人吗?” 年轻女郎很冷淡,已经冷着一张脸,拒绝走了好几个过来搭讪的人,听闻又有人搭讪,她微微皱着眉头,转过头来,刚要说话,但话到嘴边却没吐出来。 她首先看到的是一对漂亮的眼睛,眼形像花瓣,眸子又大又黑又亮,水汪汪的,其中似乎包含了数之不尽的情愫。她呆住一会,才开始看向吴尽欢整个人。 第55章 勾人 他年纪不大,充其量也就二十左右岁,五官俊秀,皮肤白净,给人的感觉很干净,但最特别的还是要属他的那对眼睛,仿佛有种勾人魂魄的魔力,就是让人禁不住想盯着他的眼睛看。 另外,他的穿着不同寻常,虽然无法一眼认出牌子,但看做工和材质,也不难猜出是价值不菲的名牌。 她已到嘴边的拒绝之词又咽了回去,对吴尽欢微微点下头,笑问道:“你也是一个人吗?” “巧了。”吴尽欢笑吟吟地向女郎近前凑了凑,又吧台内的酒保说道:“来两杯百利。” 百利是甜酒,很适合青年男女饮用。 酒保送过来两杯百利甜酒,年轻女郎拿起杯子,对吴尽欢含笑道谢,而后问道:“先生是做什么的?” 吴尽欢说道:“开家贸易公司,混口饭吃。美女,你呢?” 年轻女郎咯咯地笑了起来,说道:“你这么早就出来工作了?我还在上学。” “大学生?” “是啊!” “留个,以后有空,大家一起出去玩。” “好啊!” 吴尽欢可是情场高手,知道女人喜欢什么,也很清楚什么样的自己最招女人喜欢。 两人聊天时,吴尽欢很有风度,绝不会动手动脚的占便宜揩油,而且他懂的东西也多,上至天文,下到地理,中外文学,就没有哪方面是他不能侃的,说话时,既能引经据典,又幽默诙谐,不时把年轻女郎逗得笑个不停。 两人边聊天,边喝酒,不知不觉,已到晚上九点多钟。 年轻女郎看看腕表,对吴尽欢歉意道:“时间太晚了,我得回学校了。”说话时,她站起身形,但没有马上走。 吴尽欢哪会错过这个机会,他拉住她的手,目光深邃地说道:“今晚,就别回去了。” “那……那怎么可以呢?被学校抓住,是要挨处分的!” “如果真被抓住,真要挨处分,我帮你去打点。”说话时,吴尽欢贴近年轻女郎,在她身边低声说道,说话时,他特意在她耳旁喷了两口热气,年轻女郎的脸颊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绯红。 他将她的手握得更紧,含笑问道:“怎么样?” 年轻女郎没有开口回答,只微微地点下头。 吴尽欢拉着她的手,走出酒吧,直奔附近的便捷酒店而去。 他在这里早已定好了房间,位于三楼。 进入房间里,年轻女郎还未来得及开口说话,吴尽欢便已吻住她的唇,两人双双倒在床铺上。脱下吴尽欢身上的西装时,年轻女郎还特意看了看领口的商标。 见到阿玛尼的标牌后,她与吴尽欢拥吻的更尽兴了。 没过多久,两人身上的衣服都已经脱个精光。年轻女郎面带春潮,躺在吴尽欢的身下,呼吸急促,见他的桃花眼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她羞射地闭上眼睛。 然后,这一晚上,她的眼睛就再没有睁开过。 吴尽欢的一记手刀砍在年轻女郎的脖颈处,让她直接昏睡了过去。他从女郎身上爬起,提起被子,盖到她的身上。而后他顺了顺她凌乱的头发,低声细语道:“好好睡一觉吧。” 说完话,他从柜子里把事先放进去的那套休闲装找了出来,快速地穿在身上。 休闲装的尺码太大,把他整个人都包在其中,看上去,他似乎也胖了好大一圈。 他把自己脱下的西装归拢到一起,装进塑料袋里,而后推开窗户,向下面看了看,三楼的高度,于他而言,只是小儿科而已。 吴尽欢几乎没费什么劲,便下到酒店后身的小巷子里。辨别了一下方向,他直奔鼎泰物流公司而去。 鼎泰物流公司,正是彭征一伙人的大本营。 彭征和金守业一样,开物流公司,完全是为了给易货生意做掩护的。 鼎泰物流公司位于城西,生意还不错,库房里装满了要运送的货物。 昨天晚上,和吴尽欢通话时,后者说今晚会来找他,彭征还真没把吴尽欢的话放在心上,在他看来,就算借吴尽欢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跑到自己的地头上撒野。 今晚,他和平常一样,与几名亲信的手下人在公司里赌钱。 彭征这晚的手气不错,把几名亲信赢得脸红脖子粗的。 正当他们堵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公司的门外传来嘭嘭的敲门声。 一名小弟快步走过去,透过玻璃门,举目向外一瞧,见站在门外的是一名邋里邋遢的陌生人。 之所以邋里邋遢,是他身上的衣服太肥太大,看上去很不利整,另外,运动衫的帽子罩在他的头上,把他的大半边脸遮挡住,看不清楚他的五官样貌。 “你找谁啊?”小弟站在玻璃门内,歪着脑袋问道。 门外的陌生人没有回答,只是慢慢抬起手来,向里面的小弟比了个中指。 “!”小弟见状,立刻炸了,门外的兔崽子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吧,竟敢跑到这里来挑衅,当真是太岁头上动土。 他连想都没想,随手操起一根棍子,打开门锁,拉门,大步流星地冲了出去,叫骂道:“我,敢来这里找茬……” 他话还没说完,猛然间戛然而止,一支碳素笔由他的下颚,从他张开的嘴巴里,能清楚看到这支直上直下的猩红笔身。 他甚至都未感觉到痛,对方猛然把笔身从他的下颚抽出,顺势横着一插,碳素笔由他的左侧脖颈深深刺入进去。 小弟瞪大惊恐的双眼,两只手紧紧握着脖子,倒退两步,软绵绵的瘫倒在地。 那人走上前来,探出带着白色塑胶手套的手,揪住小弟的头发,像拖死狗似的把他拽进物流公司里。 此时此刻,物流公司里的人都傻了,包括彭征在内,人们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他不紧不慢地转回身,把物流公司的玻璃门重新关上,然后,手摸进口袋里,抽出一张白色的面具,慢慢带在脸上。 “我,你是谁?你把他怎么了?”两名年纪不大的青年回过神来,双双向他冲了过去。 他把双手伸进裤兜口袋里,从里面又抽出两支碳素笔,然后歪着头,好整以暇地看着那两名冲过来的青年。 眨眼工夫,两人到了他近前,其中一人抡起手中的棍子,对准他的头顶,恶狠狠砸了下去。 他不退反进,一把擎住对方持棍的胳膊,让对方的木棍砸不下来,紧接着,他另只手向前一探,扑的一声,手中的碳素笔精准地对方的喉咙。 力道之大,大半截的笔身都没入进去。 另名青年还没看清楚怎么回事呢,他身形一晃,又到了这名青年近前,另只碳素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青年的心口窝。 这一笔,直接洞穿他的心脏。 没有虚招,没有花架子,出手就是直取人的性命,这才是他的真正实力。 三支碳素笔,干脆利落地结果了三名青年的性命。 这一下,在场的众人,包括彭征在内,无不是又惊又骇,看着对方,看着对方带着的白色面具,浑身上下白色的运动装,人们感觉站在自己眼前的不像是一个人,而像是黑白无常中的白无常。 彭征激灵灵打个冷颤,双只眼睛爬满血丝,嗷的爆吼一声,对周围的手下叫道:“给我做了他!” 七八名青年各持片刀、钢管,一股脑地向他冲了过来。 片刀挂着劲风,直劈他的面门。 他侧身闪躲,顺势一笔向前直插过去。 噗!笔尖不偏不倚,径直地刺中青年的右眼窝。青年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但很快,他的叫声便戛然而止。 ‘白无常’接踵而至的一拳,正打在碳素笔的末端,把还有一截留在青年眼窝外的笔身,彻底打进青年的头颅里。 青年直挺挺的仰面而倒。他跨过青年的尸体,腰身下弯,躲过横扫过来的片刀,与此同时,手中又多出一支碳素笔,他握笔向下一插,笔尖刺在那名大汉的脚面上,后者闷哼一声,腰身不由自主地弯曲下去,他拔出碳素笔,又顺势向前一捅。噗!笔身没入大汉的喉咙。 不等大汉的尸体倒地,他侧身一脚踹出,把大汉的尸体踢得倒飞出去,与随后跟上来的两名大汉撞到一起。 嘭、嘭! 两个大活人和一具尸体在地上摔滚成一团,那两名大汉连重新爬起来的机会都没有,‘白无常’已如同猎豹般扑了上来,一走一过之间,两支碳素笔同时刺入两名大汉的眼窝。 力道之大,只剩下一点点的笔尾露在外面。 两名大汉躺在地上,声都没吭一下,再也未能站起。 说时迟,那时快,整个过程,只是眨眼工夫的事。 眼睁睁看到己方又有三名同伴被他干净利落的干掉,余下的几名大汉虽然还拿着武器,但却不由自主地连连后退,豆大的汗珠子顺着他们的额头流淌下来,腿肚子如同转了筋似的,不停地哆嗦着。 人们瞪大眼睛,可眼中毫无战意和斗志,只剩下惊恐、骇然和慌乱。他们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对手,这样的敌人,此时此刻,他们感觉自己面对的简直就是一台毫无情感,冷血到极点的杀人机器。 ‘白无常’不理他们的恐惧,他手上戴着的白色塑胶手套,现在已完全被染成红色,下垂的双手,血珠顺着指尖,滴滴答答的向下流淌。他一边向对方走过去,一边不慌不忙的把手口袋里,左右双手又各拿出一支碳素笔。 第56章 索命 白无常前行的速度并不快,但对面的众人就是有种错觉,好像世间没有什么能阻挡他前进步伐。 很快,他已走到众人的近前,与一名大汉都快要脸对着脸了。那名大汉承受不住这种排山倒海而来的压迫感,他发了疯似乎嚎叫一声,把手中的片刀抡起。 还没等他劈砍下来,忽觉得眼前一花,原本站于他面前的白无常竟然消失不见了。他还没反应过来,忽又听闻自己的左右两侧相继传出噗的一声闷响,他下意识地转头一瞧,站于他左右的两名同伴,同是脖颈被碳素笔刺穿,碳素笔的一头留在脖颈的这一侧,笔尖则是脖颈的另一侧探出。 他愣了片刻,急忙转身,只见那‘白无常’不知何时已站到他的背后,他保持着高举片刀的姿势,张大嘴巴,本能的发出尖叫。 但叫声才刚出口,‘白无常’已一把掐住他的喉咙,手腕猛然一震,借着寸劲,五指回扣,咔,大汉的喉头软骨被他硬生生地捏碎。 举在空中的片刀落地,大汉双手握着脖子,嘴巴大张,想要喊叫,但一个字他也喊不出来,口中吐出的全是血沫。 又是三人被击杀。 剩下的两名大汉真仿佛见了鬼似的,吓得妈呀怪叫一声,扔掉手中的武器,转身就向物流公司里面的库房奔去。 他二人快,但快不过‘白无常’,他连续两个垫步,追到一名大汉的背后,手中不知何时拿出的碳素笔借助他前冲的惯性,顺势对方脊椎骨的缝隙,直接刺断了对方的中枢神经。那名大汉颓然倒地,身子向前翻滚,把另名同伴绊得向前扑倒。 他挣扎着正要爬起,身子已然躬了起来,但一只重如千斤的脚死死踩在他的背上。 白无常将最后那名大汉踩在脚下,探出双手,扣住他的脑袋,与此同时,他抬起头来,看向仍呆坐在办公桌后的彭征,露于面具外面的眼睛闪现出骇然的精光。 在与他对视的那一刻,彭征感觉自己仿佛一下子掉进冰窟窿里,恶寒之气从脚底板直冲发梢。他坐在椅子上的身躯,已经快抖动成一团。 在y市算是响当当人物的彭征,也是一路踩着刀尖才走到今天的,从出道到现在,他还真没怕过谁,但今天他怕了,只被对方一个人,吓得手脚都不听大脑的指挥。 咔嚓! 清脆的声响终于让他从梦魇般的恐惧中回过神来。他定睛再看,被白无常踩在脚下的那名兄弟,后脑勺都贴到了后背上。那是对方拉着他的脑袋,硬生生折断了他的颈骨。 “啊!啊!” 彭征有生以来,第一次发出这么惊慌失措的尖叫声,手掌哆嗦着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把黑色的小。他刚把举起来,白无常的手臂一挥,一支碳素笔飞出,正中彭征的额头。 他的飞笔,力道还没大到能打穿人头骨的地步,但也让彭征的脑袋向后一震,额头被划开一条口子,鲜血流淌出来,他扣动扳机的一枪,也失去了瞄准方位,子弹直接打到天棚上。 没有再开第二枪的机会,白无常一个箭步蹿到他近前,随带手,还拉了一把椅子过来,与彭征面对面的坐在一处,两人的距离之近,膝盖和膝盖都碰到一起。 彭征再次发出啊的尖叫,身子后仰,举枪还要射击,白无常一笔横刺出去,正中彭征的手腕,从他两根腕骨的缝隙穿了过去。 当啷! 掉落,彭征的手掌哆嗦个不停,鲜血顺着手腕,汩汩流淌出来。 他爬满血丝的眼睛充满了惊骇之色,他颤声问道:“你……你……是谁让你来杀我的?我……我可以给你钱!我可以给你两倍、三倍……不,五倍的价钱……” 彭征把面前的这位白无常自然而然地当成了受人雇佣的杀手。 也只有职业杀手,才会这般的冷酷无情,这般的杀人如麻,十多条人命断送在他手里,他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白无常抬起手来,口袋中,随着他把手抽出,掌中又多出一支碳素笔。 彭征看罢,脸色已经不是煞白,而是蒙起一层死灰。 他急声说道:“我……我真的有钱,就……就在保险柜里,你要多……多少,我都可以给你,放了我,无论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在生死系于一线的时候,与性命相比,什么都不值钱了,包括钱在内。 白无常歪着头,晶亮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他。 “这……这是保险柜钥匙,密密密码是二七……” 白无常接过他递来的钥匙,就在彭征暗送口气,以为他会放过自己的时候,猛然间,白无常手臂向前一探,把钥匙直接塞进彭征的嘴巴里,紧接着,他站起身形,一只手死死握住彭征的嘴巴,另只手里的碳素笔连续刺入彭征的小腹。 彭征坐在椅子上的身子颤抖个不停,嘴巴张开,却完全发不出叫声,反而是塞进他嘴巴里的钥匙串滑进他的嗓子眼里。 碳素笔在他的小腹、胸口都不知道插出多少个血窟窿,最后,连笔尖都烂了。 白无常低头看着滑坐到地上,还没有咽气,正做垂死挣扎的彭征,什么话都不说,就是站在那里,默默地看着他。 身子抽搐好一会,渐渐的,地上的彭征不在动了。他不是被碳素笔刺死的,而是被堵在嗓子眼里的钥匙串窒息而死。 他扫视左右,未再看到活人,转身走出物流公司,门口的一角,放着一只小油桶,他把油桶提进来,拧掉盖子,将里面的汽油在尸体上和四周堆积的货物上洒了一遍,而后走出物流公司。 到了外面,他拿出打火机,点燃,随手向门内一扔,转身离去。 刚开始,只是物流公司内部有火光,很快,火蛇便顺着门窗窜了出来,滚滚的浓烟和红彤彤的火光,直冲云霄。 他走到附近的一只桶,从里面取出塑料袋,夹在腋下,去了附近的江边。 在江边的小树林里,他取下面具,将身上穿着的肥大衣服也一一脱掉,换上笔挺的西装,然后拿着一小瓶汽油,洒在衣服、面具运动鞋上,在江边将之化为一炬。 全部处理妥当,他原路返回,由便捷酒店的后身爬回到三楼,脱下衣服,胡乱地扔在地上,而后轻手轻脚的躺,与正熟睡中的年轻女郎相拥而眠。 翌日,天亮。 年轻女郎从睡梦中醒来,感觉脖颈一阵阵的发酸,她忍不住揉了揉脖子,刚一动,便听到身旁传来温柔的问话声:“你醒了?” 她先是一惊,转头对上吴尽欢笑眯眯的桃花眼,记起了昨晚发生的事。她玉面一红,小声说道:“我……我昨晚好像喝多了……” “是吗?昨晚你明明很热情的啊!”吴尽欢笑道。 年轻女郎玉面更红,不好意思地说道:“我都不记得了。” “我们现在可以再回忆一下。” “啊?” 年轻女郎还没反应过来,吴尽欢已经压在她的身上。 彭征死了,连同的他亲信,全军覆没,就连他开的物流公司都被烧个精光,这事可非同小可,在y市引起轩然大波。 按理说,彭征的一命呜呼,等于让金守业少了一个最大的竞争对手,他应该很开心才是,但他现在完全高兴不起来。 他唯一的感觉就是恐惧。 彭征的实力,他很清楚,他手底下的亲信,都是跟着他十多年的打手,不能说个个以一顶十,但随便挑出一个,人都难以近身。 就是这么一群人,竟然在一夜之间,被人灭个干净,金守业的心里不得不生出唇亡齿寒之感。 这次虽然死的是彭征,但对方若调转矛头,来对付自己,自己真的能抗得住吗?会不会也步上彭征的后尘? 只是想想,他都觉得不寒而栗。 在y市,与彭征存在过节的,其实就三伙人,一是金守业,二是王珣,三是吴尽欢。 金守业很清楚,这事不是他干的,至于王珣,他和彭征的仇还没深到非要置他于死地的程度,而且王珣本身也没有这么强的实力,不可能一夜间灭了彭征。 两个可能性都排除了,便只剩下最后一个可能性,吴尽欢。 最近这段时候,与彭征最水火不容的也恰恰是吴尽欢势力。 先是吴尽欢被彭征的人砍伤,而后李炎被吴尽欢的人给废了,再然后程光宗倒戈,突然转投到了吴尽欢那一边,出于报复,彭征雇人制造一起车祸,结果程光宗侥幸未死,反而是与吴尽欢亲如兄弟的周福来做了他的替死鬼。 种种迹象表明,彭征的死,肯定与吴尽欢势力有关。 但让金守业想不明白的是,吴尽欢一伙人的实力真的有这么强吗?在y市不可一世横着走的彭征,就这么被他们给灭了? 仔细想想吴尽欢等人自从到了y市后的所作所为,似乎也能看出些端倪。 他们刚到y市,在和加蓝国军交易时,便把一名加蓝国军的少校给打了,这绝非平常人能做出来的事,所以对吴尽欢这群人的行径,还真不能用常理来推断。 金守业利用彭征,想来个驱虎吞狼,坐收渔人之利,结果,吴尽欢并不是狼,而是比狼凶狠十倍、百倍的怪物、恶魔。 彭征死了,是让金守业少了一个竞争对手,但相应的,一个更强大更可怕的竞争对手出现在他的面前,吴尽欢。 现在,金守业的心情又怎么可能轻松得了? 第57章 审讯 y市出了这么大的事,死了十好几号人,警方然后也要介入调查。 在警方这里,吴尽欢也是重点的调查对象。 当天下午,吴尽欢便被两名警察带到市局问话。 审讯室里,吴尽欢一个人孤零零地坐了一个多小时,始终没有人进来询问他。 他心里清楚,这是警方和自己打心理战呢。 警方审讯犯人,常常不会立刻开审,而是故意把罪犯凉在一旁,凉的时间越长,罪犯的心里也会越发的没底,会不知不觉地露出马脚。 不过这一招对吴尽欢完全没用,在他眼中,这太小儿科了。 审问他的警察比他预想中来得要早,他本以为警方会凉他三、四个小时,不过还没到两个钟头,审讯室的房门便被打开,从外面走进来一男一女两名警察。 这两人的年纪都不大,男的有三十出头,女的二十五六岁的模样。 男警察中等身材,相貌俊朗,女警察个头稍矮,容貌端庄清秀。 进来之后,两名警察看了吴尽欢一眼,走到桌子的另一侧,双双坐了下来。 男警察把文件夹随意地向桌上一扔,似笑非笑地说道:“还挺能沉得住气的!” 吴尽欢看着男警察,淡笑未语。 男警察问道:“知道我们找你来什么事吗?” 吴尽欢摇头。 “说话!哑巴吗?”男警察没好气地训斥道。 “不知道。”吴尽欢也不生气,态度平和地回答道。 “你和彭征认识吧?”男警察沉着脸说道。 “听过这个人,但没见过。”吴尽欢回道。 “没见过?你们从来没见过面?”男警察质问道。 “如果警官不相信,可以去调查嘛,我想这件事也不难查吧!”吴尽欢语气轻快地说道。 男警察凝视他好一会,缓缓开口说道:“昨晚,他被杀了!” “是吗?”吴尽欢惊讶地眨眨眼睛,而后耸耸肩,说道:“那真是可惜。” “可惜什么?” “我还打算找他算账呢!”吴尽欢惋惜道:“我和彭征的纠葛,我想警官都已经调查得很清楚了,上次我平白无故的被彭征手下砍伤,好在及时送到医院,总算保住一条小命,在医院里,我的钱可没少花,我不该找他去要索赔吗?现在他死了,这个赔偿,我还真不知道该找谁去要了。” 男警察猛的一拍桌案,沉声道:“吴尽欢,你少在这里跟我东拉西扯的,说,昨晚的事,是不是你做的?” “我?”吴尽欢瞪大无辜的眼睛,回手指指自己的鼻子,说道:“警官先生不会认为是我杀的彭征吧?” “难道不是吗?” “除非我会分身术。” “昨晚你在哪里?” “当然是在睡觉了。” “胡说,昨晚你根本没在住处!” 吴尽欢看着男警察,笑道:“警官调查得还挺清楚的。昨晚我住在酒店里。” “为什么要住酒店?” “男人在酒店,不就是那点事吗,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说清楚,是哪家酒店?哪个房间?吴尽欢,我先警告你,你说的任何话我们都会去查证,如果让我们查出你在说谎,哼哼!”后面的话,男警察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意思已经很明显。 吴尽欢不以为然地耸耸肩,从口袋里拿出手机。他都没做下一步的动作,男警察已喝问道:“你做什么?不准打电话!” 挑起眼帘瞥了男警察一眼,吴尽欢不紧不慢地说道:“锦山街,尚嘉酒店,三一六号房。” 说着话,他把手机的通讯本打开,放到男警官面前,指了指上面的一个电话号码,说道:“昨晚,我和她一直都待在酒店里,如果警官不信,可以给她打电话去查问。对了,我们是在酒吧里认识的。” 男警察冷冷瞪了他一眼,拿起他的手机看了看,将其交给身边的女警察,冲着她点下头。女警察接过手机,快步走了出去。男警察说道:“吴尽欢,你最好给我老实点,别让我们查出你撒谎。” 吴尽欢笑了笑,问道:“如果查出我说的都没错,那么我是不是就可以走了?” “走?你以为你还能走得了吗?” “怎么?警官还想对我用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吴尽欢看着脸色阴沉的男警察,乐呵呵地说道:“f市的冯正雄冯局长和我很熟,虽说这里是y市,但你们要是把平日里用的那一套用在我身上,我也可以保证,最后吃不了兜着走的人还指不定是谁呢!” y市和f市本就相距不远,都在同一个省,公安系统里的人又哪能不知道邻市的市局长是谁? 何况f市最近还发生那么大一桩案子,在全省乃至全国都轰动了,对冯正雄这位f市市局长,男警察当然不陌生。 “你和冯局长认识?”男警察眯缝起眼睛,重新审视吴尽欢。 吴尽欢一笑,说道:“何止是认识,我的父亲和冯局长是战友,曾经还救过冯局长的命,警官,你说我和冯局长熟不熟?” 男警察还真没想到吴尽欢竟然有这样的背景,他目光深邃地盯着吴尽欢,脸色变换不定。过了半晌,他什么话都没说,站起身形,走出审讯室。 他直接去了卫生间,查看一番,确认没人后,他拿出手机,拨打电话。时间不长,电话接通,话筒里传来金守业的问话声:“傅队,事情解决了?” “老金,你对这个吴尽欢了解多少?” “这……没什么了解,怎么,出了什么事吗?” “他和f市的市局长冯正雄是熟人,这件事你可没告诉我!” 冯正雄的儿子冯继中被毒贩残忍杀害,这件事给冯正雄造成不小的打击,但同样的,也给他的仕途铺了路,让省里乃至公安部都注意到了这个在f市兢兢业业的冯正雄。 目前,高层有意把冯正雄调入省厅,只要他进了省厅,不用问,职位最起码也是副厅长。 而吴尽欢和冯正雄是熟人,那么,这个人就不是他轻易能动得了的了。 “老金,别说我不帮你,如果吴尽欢真和冯局是熟人,那你就另选高人吧,我是动不了他了。当然,如果他确实杀了人,且证据确凿,那我肯定也会公事公办。” “傅队,你别撂挑子,平时你从我这拿的好处可不少,现在我就让你帮这点小忙,你都不肯帮我?只要你能把他弄进去,哪怕三年五年都行,五十万!不行的话,八十万,这回你总该满意了吧……” 不等他把话说完,男警察打断道:“好了,该说的我都说完了,就这样吧!”说完,他都不给金守业接话的机会,直接挂断了手机。 钱,固然是好东西,但他正是穿着这身警皮才有钱可拿,如果这身警皮被扒掉了,以后他可就再也没有好处可拿了,弄不好,自己都得进去。 和金守业通完电话后,他琢磨了一会,又给f市刑警队的熟人打去电话。 “小张吗?我老傅!” “呦,傅队,今天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问你个事,小张,吴尽欢这个人你知不知道?” “知道啊!是我们冯队的弟弟!冯队活着的时候,对他可是没少照顾,帮他摆平了不少事……” 稍顿,他不解地问道:“傅队,你怎么突然提起他了?吴尽欢在y市吗?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吴尽欢还真没诈自己,看来他和冯家是真的很熟。 他哈哈一笑,说道:“没事、没事,他现在是在y市,没犯什么事儿,我和他还挺谈得来的,聊天的时候,听他提起了冯局,就给你打电话问一下,看他是不是在吹牛。” “哦,原来是这样。他还真不是吹牛,我们局长和他的关系,那还真不是一般的关系。以前我们市有位张副市长,你知道吧,就是省里派下来的那个,吴尽欢和张市长的女儿是同学,有次差点把人家给欺负了,你想想,张副市长当时得气成什么样,后来还是我们局长亲自出面,这个吴尽欢,以前总是惹是生非,太不让人省心,现在倒是好一些了。他不是在y市吗,傅队,你顺便也照看着点他,别让他捅娄子……” 小张拉开话匣子,把吴尽欢以前的这些糗事,叽里呱啦地讲了好一通。 傅队听得后怕不已,好在自己多留个心眼,没马上把刑讯逼供那一套用在吴尽欢身上,否则的话,他都没法收场了。 这个吴尽欢是个什么人啊,连这么大的事,冯正雄都出面帮他摆平了,他俩得是什么关系?简直比亲儿子还亲。 好不容易等小张说完话,傅队干笑一声,说道:“小张,多谢你告诉我这些,你放心,我肯定帮着冯局好好看管吴尽欢,绝对不会让他在我们y市出事。” “傅队,什么时候有空,来f市玩玩,兄弟们请你大撮一顿!” “好好好,一定一定!先这样,改天见了面,咱们再聊!” “好。” 挂断电话,傅队吧嗒吧嗒嘴,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本来他还打算把彭征被杀的事硬按在吴尽欢的头上,现在他倒是省事了,怎么把人家抓来的,再怎么把人家放回去吧! 而且以后他还真得多照看着点吴尽欢,如果这小子真在自己的地头上出了意外,他也不好向冯正雄交代。 冯局这哪是一个儿子啊,明明是两个儿子嘛!傅队摇摇头,从卫生间里走出来。 第58章 门路 傅队刚回到审讯室门口,正要推门往里进,刚才离开的那名女警察快步走了过来。 “傅队,刚才我打了电话,对方名叫曾彩妮,是民族学院大二的学生,昨晚,她确实和吴尽欢在酒店里住了一宿,两人也确实是在酒吧里认识的,这些事,曾彩妮都已经证实了,等会我再去趟酒店,把监控录像调出来查看一下,看看吴尽欢有没有中途离开过。” “不用那么麻烦了,这个案子,和吴尽欢无关。”别说没有证据表明吴尽欢和此案有关,就算有证据,他也会尽量让事情变得没证据。 女警察惊讶道:“傅队,你认为吴尽欢是无辜的?” “他就是个高中生,哪有那么大的能耐杀的了彭征和他那么多的手下,这不是开玩笑嘛?这个案子,我们肯定是查错了方向,得换个思路来查。”傅队长义正词严地说道。 女警察满脸疑惑地看着他,心中嘀咕,不是你信誓旦旦地说此案一定和吴尽欢有关吗?怎么现在又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突然改口了呢?女警察想不明白个中缘由,问道:“傅队,我们现在重点调查哪方面?” “呃……还是重点从彭征的仇家着手吧!与彭征有过节的人可不在少数啊!” 与彭征有过节的人是不少,但敢和他对着干的,在y市也就这么几个,吴尽欢、金守业和王珣。 吴尽欢被队长排除掉了,那么只剩下金守业和王珣了。女警察小心翼翼地问道:“傅队认为,金守业和王珣的嫌疑最大?” 傅队长面色一正,说道:“金守业不太可能,王珣倒是不好说,就重点调查王珣吧!” 女警察点头应了一声好,又问道:“那吴尽欢的同伙……” “也都放了吧,对吴尽欢这边的调查,就到此为止,案件重大,我们不能把精力浪费在不相关的人身上!” “明白了,傅队!” “去吧!” “是!傅队!”女警答应一声,转身离去。 傅队长回到审讯室,与刚才那副铁面无私的态度相比,现在的他可谓是和蔼可亲。 他对吴尽欢一笑,说道:“吴……吴先生,你的事情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了,彭征被杀一案,的确与你无关。” 吴尽欢看着他乐了,对方有没有去调查他的说词,他不太确定,但对方肯定去确认了他与冯正雄的关系,否则的话,就算他无罪,警察的态度也不会这么客气,前后的态度不会反差得这么大。 他耸耸肩,说道:“既然已经证实与我无关,那么我现在可以走了吗?” “当然可以,这样吧,我派人送你回去。”稍顿,傅队长又改口道:“算了,还是我开车送你吧!” 吴尽欢笑道:“那就麻烦傅队长了。” “吴先生不必客气。” “对了,彭征是怎么被人杀的?对方有很多人?” 傅队长苦笑,摇头说道:“对方只有一个人。” “只一个人?” “根据我们找到的录像,是这样的。” “只一个人,怎么可能杀的了彭征?” 是啊,真不知道从哪冒出这么一个人来。傅队长恍然想起什么,问道:“吴先生要不要看下当时的录像?如果吴先生能认出他是谁,可是帮了我们警方的大忙!” 就内心而言,他也不认识吴尽欢会是杀人凶手,吴尽欢毕竟只是个上高中的半大孩子,怎么可能厉害到这种地步?如果他真这么厉害的话,上次也就不会被彭征的手下差点砍死了。 “好啊,我很愿意协助警方破案。”吴尽欢笑吟吟地说道。 傅队长一笑,说道:“我叫傅尧,以后你可以叫我傅哥。” 说着话,他话锋一转,长长感叹一声,摇头说道:“继中生前,我俩的关系很好,无论是公务还是私交,都常有往来,继中遇害,我也是难过了好久,如果不是局里有案子,实在脱不开身,我真想去趟f市,亲手抓住那几个毒贩!” 吴尽欢心中冷笑,暗道一声果然去查证了。这个傅尧,还真是一副小人嘴脸。 傅尧把吴尽欢领进他的办公室,拉了一把椅子,请吴尽欢坐下,而后他在电脑中打开视频。 鼎泰公司虽然被烧毁,但公司内部的视频录像被保存了下来。通过视频,可以清楚看到凶手杀光彭征一干人等的全过程。 很恐怖,也很血腥,凶手真好像一台杀人机器似的,没有情感,没有怜悯,就是一个接着一个的把所有人统统杀光。 看完视频,傅尧久久没有说话,这段视频他已经看过好多遍,但每一次看完,他都会处于极度的震惊当中,久久回不过来神,浑身汗毛竖立,不寒而栗。 这个杀人凶手,又岂是用恐怖所能形容?简直就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魔鬼。 不知过了多久,吴尽欢的问话声让他回过神来。“凶手的穿着很怪异。” “啊?”傅尧诧异地看着他。 “凶手穿着的衣服似乎不太合身。” “哦!”傅尧吁了口气,点点头,说道:“这点我们也注意到了,不过我们想不明白,凶手为什么要穿一件不合身的衣服,他明明杀光了所有人,没有留下一个活口。”并不怕有人指认他。 吴尽欢嘴角勾起,慢悠悠地说道:“据我所知,在欧美,不仅由面部识别系统,也有体型识别系统,哪怕歹徒蒙着面,看不清楚他具体长什么样,但通过他的体型,识别系统也能确认他的身份。怎么?国内现在还没有这样的系统吗?” 傅尧听得一愣一愣的,他呆呆地摇摇头,说道:“我没听说过。”顿了一会,他惊讶道:“尽欢,你的意思是,凶手之所以穿着不合身的衣服,是为了骗过体型识别系统?” 吴尽欢点点头,说道:“这,应该是最合理的解释了,否则的话,他没有理由在做这种事的时候穿着不合体的衣服,毕竟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他的行动。” 傅尧连连点头,正色说道:“尽欢,你可是给我们提供了一条新线索。这个杀人凶手,很可能是外国人,他对外国的情况了如指掌,反侦察也做得很好,但对国内的情况则没有那么熟悉,所以才会把国外反侦察的那一套用在国内这里!” 吴尽欢含笑应了一声。他哪知道y市警方还没有体型识别系统,特意穿着这么一套肥大又束手束脚的衣服,还真是多此一举了。他笑问道:“傅哥,我能再看一遍吗?” “可以,可以,仔细看看,还能不能找到新的发现!”吴尽欢提出的新线索,让傅尧有种莫名其妙的如释重负之感。 他还真怕y市存在这么厉害又恐怖的一个杀手,如果对方是外国人,肯定是国内有人花费重金请来的职业杀手,那么他作完案后,肯定早已离开华夏,以后自己不会和这个人碰上面,不会和他面对面的交锋,实在是件幸事啊! 他可不想像冯继中那样英年早逝,他还想再多活几十年呢! 重新看一遍录像,傅尧依旧是越看越震惊,越看越惊骇,而吴尽欢则完全是抱着审视和欣赏的态度在看,看哪里做得不够好,哪里做得不到位,哪里慢了,哪里又用力过头了等等。 录像很短,前后也就几分钟的时间,播完之后,傅尧忍不住长长出了口气,隔了半晌,他清清喉咙,看向吴尽欢,问道:“尽欢,有没有新发现?” 吴尽欢正色道:“这个人,精通格斗术,而且他的格斗术,很像来自于雇佣军。” 傅尧眨眨眼睛,说道:“我国没有雇佣军。” “是啊!” “那么,他应该是来自于国外?” “如果是这样的话,傅哥可就麻烦了。” “为什么这么说?” “如果他真是来自于国外的雇佣军、杀手,傅哥现在再想抓他,恐怕已没有可能了。”吴尽欢摇头说道。 我还以为什么事呢,原来是说这个!傅尧提起的心落了下去,他盼着对方赶紧跑还来不及呢,哪还会希望对方继续留在华夏,留在y市? 心里这么想,嘴上自然不会这么说,他感叹道:“如果他真的逃出境,我们警方也没办法了,但只要他还在华夏,还在y市,我们警方势必尽最大努力,将他擒拿归案!” “傅哥还真是一位‘好警察’。”吴尽欢冲着他笑了,露出两排小白牙。 “没什么,应尽之职嘛!”说着话,他站起身形,说道:“走吧,尽欢,我送你回去!” “那就麻烦傅哥了!” 吴尽欢和傅尧刚走出市局大门,便看到高航、孙凯、程光宗、金等人或蹲或站的待在市局大门口。 见到吴尽欢出来,众人精神同是一振,齐齐围拢过去,纷纷说道:“欢哥!” 吴尽欢向众人点了下头,对身旁的傅尧笑道:“傅哥,你就不用送我了,我和我的兄弟们一道回去就行了。” 傅尧想了想,点点头,说道:“也好,路上小心一些。” “傅哥放心吧,我们先走了。” “再见。” 别过傅尧,众人步行离开市局。吴尽欢问道:“警察没难为你们吧?” 第59章 决心 高航等人摇头,说道:“刚开始态度挺凶的,非让我们指认欢哥是杀害彭征的凶手,后来来了个女警,态度不错,把我们都给放了。” 稍顿,高航好奇地问道:“刚才和欢哥一起出来的那个警察,看起来好像官不小。” “是刑警队的队长,傅尧。” “欢哥和他认识?”刚才吴尽欢和傅尧出来的时候可是有说有笑的。 “以前不认识,现在算是认识了。”吴尽欢嗤笑出声,说道:“一个两面三刀的小人。格格!” “欢哥。” “你安排两名机灵的兄弟,盯住这个刑警队的队长。” 高航不解地问道:“欢哥,我们盯着他做什么?” 吴尽欢说道:“彭征出了事,傅尧不找别人,偏偏找上了我们,我觉得,他是受人指使。” 他自信没有在案发现场留下任何的痕迹和线索,那么傅尧又为什么会把矛头指向他呢? 只有一种可能,有人想借着彭征遇害的机会,将罪名强加到他的头上,利用警方这把刀子把他除掉。 盯紧了傅尧,自然会发现在背后使坏的那个人。 程光宗接话道:“欢哥,我觉得这件事,十有八九和金守业有关。” “哦?为什么不是王珣呢?”彭征死了,y市易货圈的三大巨头剩下两个,金守业和王珣,吴尽欢若被法办,他二人都会获利。 程光宗正色道:“第一,金守业和傅尧的关系向来交好,傅尧在金守业那里都不知道拿了多少好处,金守业的势力能做得今天这么大,和傅尧对他的庇护也有直接关系。其次,王珣这个人比较阴险,换句话说,他很小心谨慎,有遇事不决的毛病,他做事,一向要反复思量,权衡清楚利弊之后才会有所行动,这次警方这么快找上欢哥,这不是王珣的风格。” 吴尽欢边听边点头,觉得程光宗的分析有道理。他幽幽说道:“不管背后指使傅尧的人是不是金守业,我需要证据,只有牢牢握住了把柄,我们才好拿捏傅尧这个人。y市的刑警队队长,对我们很重要,以后想把易货的生意做大,也需要把这个人争取到我们这边来。” 对于这一点,程光宗并无异议。 吴尽欢话锋一转,又问道:“格格,阿福的后事是怎么安排的?” 提到来福,高航心头发酸,他吸了吸鼻子,说道:“在y市这边火化,然后,奶奶和小妹带着来福的骨灰回f市安葬。” 吴尽欢深吸口气,说道:“格格,提出一百万,给奶奶和小妹。” 在账面上,他们现在的钱已经不少了,两百万的美金加上一千万的人民币,就算去掉百分之十的洗钱中介费,剩下的也有两千多万的人民币。 只不过这笔钱要用来买游艇公司,还要维持无尽公司的运营,一下子支出一百万,还是挺紧张的。 高航想了想,用力地点下头,说道:“行,欢哥,等会我就去转账。” 吴尽欢一行人回到无尽公司。 现在公司里已经囤积了不少的货品,其中大多都是无人机。 品种很多样,有单轴、双轴、四轴、六轴、八轴的。其中以八轴无人机的价格最贵,毕竟有八个螺旋桨,要装置八个小发动机,进货的成本都要好几千块。 吴尽欢把商品大致看了一遍,问道:“光宗,这些无人机都是从东方科技进的货?” 程光宗应道:“嗯,都是东方科技的。” “公司哪来的那么多钱?” 那洗白后的两百万美金和一千万人民币,都在账面上存着呢,一分钱没动。 高航乐了,解释道:“欢哥,进货没要钱。” “没要钱?东方科技是做慈善的吗?”吴尽欢笑问道。 “是老程和他们谈妥了,先拿货,卖掉再付款,卖掉多少就给多少钱,卖不掉的,再退回去。” 吴尽欢闻言,眨眨眼睛,向程光宗挑起大拇指,赞道:“光宗,看来你是天生做生意的料。” 东方科技肯和他们这样的小公司合作,已经是让利了,现在还能同意程光宗这样的要求,只能用不可思议来形容。 程光宗笑道:“东方科技就是一群年轻人的众筹创业,他们喜欢谈理想,那么我就和他们谈理想,我对他们承诺过,一年之内,我要帮他们敲开东北市场,让他们东方科技生产的无人机,能在东北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吴尽欢看了程光宗一眼,笑了,说道:“原来是给人家画了一张大饼。” 程光宗耸耸肩,说道:“几个年轻人都是搞技术的,还真不太适合做生意。好在我们也不是骗子,不然,他们可就赔惨了。” 吴尽欢手指敲了敲一列列的包装盒,随手拿起一台无人机,问道:“这种四轴承的无人机成本多少钱?” “多少钱的都有,便宜的几十块,贵点的一两百块。别看都是四轴的,型号不一样,里面用的轴承、电机都不一样。”程光宗对答如流地说道。 吴尽欢晃了晃手中的这盒无人机,问道:“这台多少钱?” “进货价一百冒头。” “好。”吴尽欢对孙凯说道:“记得下次和金焕哲做易货的时候,给他带去一台。” 孙凯不以为然地说道:“欢哥,凭什么白给他一台无人机?平时又给他送烟又给他送方便面的,我们对他已经很不错了!” 吴尽欢笑道:“我们不也拿了人家的玉石吗?” 孙凯撇着大嘴,说道:“就他给我们的那些玉,我都当破烂扔了。” 见吴尽欢皱了皱眉,他忙又补充道:“欢哥,我去玉石市场问过了,金焕哲给我们的那些玉,根本不值钱,一大块,能卖十块二十块就不错了。” 吴尽欢笑道:“大多数的玉都不值钱,但只要拿到一块值钱的,我们就发财了。” 孙凯不满地小声嘀咕道:“值钱的玉也落不到他手里。” 见吴尽欢挑起眉毛,高航不满地训斥道:“二驴子,欢哥让你做你就照做,哪来的那些废话?” 吴尽欢一笑,口袋中的手机嗡嗡响起,他边掏出手机边说道:“就算他给我们的玉一文不值,但和他搞好关系,对我们也只有益处没有坏处。” 他拿出手机,低头一看,是中间人麦克发来的信息。 自从上次联系过后,这些天来,如石沉大海,一点消息都没有,今天终于接到麦克的回复了。 吴尽欢点开信息,低头一瞧,麦克的信息很简洁,没有多余的废话,直截了当地说明,圣庭游艇公司方面,把底价由原本的两百五十万英镑压至到两百五十万美金,不能再比这个价钱更低了,如果吴尽欢非要两百万美金的话,这笔生意就只能黄了。 两百五十万美金,一千七百多万的人民币,以前这个价码,吴尽欢的确承受不起,而现在,从东兴集团哪里拿到一千万的好处费后,这个价码,已经在他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见吴尽欢看着手机,目光闪烁,众人纷纷好奇地问道:“欢哥,什么事?” “英国方面回复了,最低的价格,两百五十万美金。” 众人闻言,面面相觑,谁都没有立刻做出表态。 两百五十万美金,那可不是两百五十块钱,用这么大一笔钱去买一家已经濒临倒闭的游艇公司,而且还是远在英国的游艇公司,真的值得吗? 众人在心里扒拉着手指头算计,越算越觉得其中的风险太大。 对于游艇公司的事,程光宗听高航提起过,知道有这么回事,具体的细节他并不清楚,现在也插不上嘴。 高航清了清喉咙,小声说道:“两百五十万美金,一千七百多万的人民币,欢哥,这等于把我们所有的钱都掏光了,要不要……再考虑考虑?” 刚才被高航训斥的孙凯这回来了精神,他摇晃着大脑袋说道:“现在我们账面上的钱,都是欢哥一个人拼命赚回来的,欢哥要怎么花就怎么花,我们插什么嘴啊!不管欢哥什么决定,要怎么花这笔钱,我都支持!” 高航狠狠白了他一眼。己方账面上的这两千多万,可以说是用来打基础的,基础打好了,以后就是钱滚钱,财源广进,基础若是没打好,别说赚钱了,那等于是自己给自己挖出个无底洞,有多少就得往里面搭进去多少。 他的顾虑,又何尝不是吴尽欢的顾虑,毕竟这不是个小数目。 收购一家公司,不是光能出得起收购的钱就万事大吉了,买下该公司,等于买下该公司赊欠的全部债务,都是要还的,而且要把一间不盈利的公司变得扭亏为盈,前期也需要做大笔的投入,都需要用钱。 所以,要价一千七百多万人民币的圣庭游艇公司,实际接手过来之后,要继续往里面砸进去多少钱,现在谁都不好说,吴尽欢心里也没底。 他轻轻敲着自己的额头,思前想后,缓缓开口说道:“我的决定是,计划不变,买下来。” 他的语气柔和,但其中可没带着不确定的口吻。听他的语气,高航知道,欢哥已经做出了决定,他不再多劝,说道:“既然欢哥已经下定决心,兄弟们也没啥好说的了,就是一句话,欢哥让我们怎么做,我们就去怎么做,尽最大的努力,把它做起来!” 第60章 拜访 吴尽欢看向其他人,问道:“大家的意思呢?” “欢哥,我们都听你的!” 吴尽欢点头一笑,给麦克发去信息:好。两百五十万美金,我接受。 这回麦克的回复很快,相隔不到十秒钟,信息传来:请吴先生安排好近期到伦敦面谈的时间。 我随时有空。 那么,我们就把时间定在下周一吧,还有五天。 可以。 吴先生订好机票后,把航班信息发给我,到时我去接机。 麻烦你了。 吴先生客气。 和麦克通完话后,吴尽欢长松口气,这件他上一世就开始筹谋的计划,现在终于要尘埃落定了,即便沉稳如他,此时此刻,心里也是有些小激动的。 翌日,吴尽欢等人和来福的奶奶、妹妹去了火葬场,火化了来福的尸体。 一个一百好几十斤的彪形大汉,和他们同甘共苦的兄弟,现在只装在一个小小的木头盒子里,众人看得无不心酸,不时有人哽咽出声。 老太太更是哭得死去活来,最后站都站不稳,被高航和孙凯搀着上了车。 当天晚上,来福的奶奶和妹妹就带着骨灰盒乘车回了f市。 祖孙俩在车了坐了好久,都已经出了y市的市区,老太太的手机响起,是高航打来的电话。 他嗓音沙哑地说道:“奶奶,给小妹买的新衣服里,我放了一张银行卡,里面有一百万,密码是来福的生日。” “啊?”老太太做梦也没想到高航会偷偷塞给她们一百万的银行卡。 “航子,这……这怎么能行?你赶快拿回去!”老太太边说着话,边手忙脚乱地在包装袋中翻找。果然,在一个纸袋里她找到一张银行卡。 “奶奶,这不是我的意思,是欢哥的意思,这钱也不是我的,而是欢哥给的。” “小欢他……” “欢哥怕奶辞不要,才让我用这个办法的。”高航说道:“来福虽然走了,但奶奶的孙子还在,我们都是奶奶的孙子,以后,我们都会给奶奶养老送终!” 听闻这话,老太太已哭得泣不成声。 阿福交的是一群好朋友,不是地痞、流氓、小混混! 这天傍晚,吴尽欢正在厨房里做饭,高航和程光宗两人帮他打下手,孙凯和几名兄弟坐在客厅里打扑克。 高航的手机响起,他拿出电话接听,过了片刻,他把手机放下,对吴尽欢笑道:“欢哥,盯着傅尧那边的兄弟有发现了。” 吴尽欢切菜的动作没停,问道:“傅尧和金守业碰面了?” “那倒没有,不过兄弟们发现傅尧在香河花园包养了一个情妇,香河花园的房子也是他给情妇买的。”高航说道:“香河花园的房子可不便宜,要一万多一平呢!” 房价通常都在五千左右的y市,超过一万的房价,已经属于天价了。 吴尽欢笑了笑,问道:“兄弟们是怎么发现的?” “今天下班,傅尧就去了香河花园。盯梢的兄弟向那里的保安打听了一下,得到不少消息,傅尧隔三差五就会过来一趟和他的情妇私会。” 吴尽欢眨眨眼睛,说道:“等会吃完饭,我们过去拜访一下吧。” 淘米的程光宗好奇地问道:“欢哥要用这件事要挟傅尧?” “谈不上要挟,大家互相帮忙嘛!” 饭后,吴尽欢、金、高航、孙凯、程光宗五人去了香河花园。 香河花园位于y市的繁华地段,一座豪华的住宅区,新建好不久,内外都是崭新的。 小区外面车水马龙,小区里面倒是幽静雅致,到处都能看到精美的花园,还有游泳池。 程光宗是y市的地头蛇,看门的保安不敢阻拦,吴尽欢一行人顺利来到傅尧在香河花园的住处。 轻敲了两下房门,等了一会,房门被打开一条缝隙,站在里面的是一名年轻漂亮的女郎。 她向外面一瞧,站在房门口的是名十七八岁大的青年。女郎一怔,问道:“你找谁啊?” “我找傅队。” “你是?”女郎更加吃惊,她在这里住的时间也不短了,但还是第一次有人来这里找傅尧。 “我是傅队的朋友。”外面的青年笑容可掬地说道。 青年的模样本就秀气,再配上一对迷人的桃花眼,很容易让人生出好感,更确切的说,是很容易让女人对他生出好感。 “怎么?傅队没向嫂子提起过我吗?”青年无辜地问道。 他的这声嫂子,可谓是大大取悦了女郎。身为情妇,最大的软肋就是没有名分,傅尧的朋友肯叫她嫂子,她哪会不高兴? 从中也能看得出来,吴尽欢的确很善于捕捉人性的弱点,只要他有心,三言两语便能让人对他的好感倍增? 能找到这里的,又知道今晚傅尧会住在这的,想来肯定和傅尧的关系很铁。女郎的脸上露出笑容,忙把链锁打开,边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可能老傅以前真和我提起过你。” “嫂子,我叫吴尽欢。” 吴尽欢……听名字陌生得很,女郎也没好意思说,满脸堆笑地说道:“原来是小吴啊,快快快,进来坐。” 她边把吴尽欢一行人让进来,边回头向里面大声喊道:“老傅!老傅!” “喊什么喊,还没就开始了……”随着话音,头发湿漉漉,身上只缠着白色浴巾的傅尧从屋子里端走了出来。 当他看到站在玄关的吴尽欢等人时,眼睛猛然间瞪得好大,擦头的动作也顿时僵住,难以置信地说道:“你……你们……” 看他一副见鬼的样子,女郎意识到不对劲了,小心翼翼地说道:“老傅,他们不是你的朋友吗?” 已然走进玄关的吴尽欢笑呵呵地看眼女郎,接着目光下移,又看了看她胸前高高耸起的酥胸,心中暗笑,果然是胸大无脑之典范! 他自来熟地在玄关换鞋,同时对傅尧说道:“傅哥,这两天我把案子又仔细琢磨了一下,经过我的推断,我觉得怀疑的对象基本可以确定了。” 傅尧终于反应过来,神情慌乱,结结巴巴地问道:“啊,是……是尽欢啊,你……你们怎么找到这来了?” 吴尽欢换上女郎递来的拖鞋,含笑说道:“谢谢了,嫂子。” 见他们确实是认识,女郎放下心来,热情地招呼道:“和嫂子还客气什么,快快快,进来坐、进来坐,当成自己家一样。” 如果不是意志力惊人,吴尽欢此时都得笑出来。 他走到傅尧的近前,很自然地拍下他的胳膊,说道:“傅哥,来,咱们到沙发那边坐。” 傅尧的脑袋现在都是木然的,机械性地跟着吴尽欢,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吴尽欢正色说道:“我认为,彭征的死,最大的嫌疑人就是金守业。” “啊?” “傅哥,你想想啊,平日里谁和彭征的矛盾最深,金守业嘛,他们两人明争暗斗可不是一年两年了,都得有一二十年了,罅隙之深,可想而知。另外,能出得起钱,又有门路能请到国外佣兵、杀手的,在y市,也只有金守业了吧。”吴尽欢老神在在地坐着沙发上,敲着二郎腿,给傅尧讲事实、摆道理地做着分析。 把果盘端到茶几上的女郎闻言,连忙说道:“金守业?他可不好惹啊,老傅,你得小心一点!” 原本坐在沙发上的傅尧腾的一下站了起来,先是冲着女郎吼道:“滚!滚回你屋里去!” 自从两人认识以来,傅尧对她向来都是百依百顺,温柔体贴,还是第一次这么凶她。女郎的眼中迅速猛起一层水雾,嘤的一声,哭着跑回房中。 吴尽欢满脸的不好意思,拉了拉傅尧的胳膊,劝道:“傅哥,你对嫂子那么凶干嘛?嫂子她说得也没错,对付金守业,我们的确得小心一些才行。” “吴尽欢你……”傅尧怒视着吴尽欢,只是一瞬间,双眼便爬满了血丝。 吴尽欢无辜地看着他,不解地问道:“傅哥,我怎么了?” “你……”傅尧充血的眼睛怒视着吴尽欢许久,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仿佛泄气的皮球,身子一软,又跌坐回沙发上,呆呆地问道:“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吴尽欢耸肩一笑,看到沙发上还放着一只女性装饰的手机,他随手拿起来把玩,说道:“傅哥没听说过一句话吗,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有心,总能在墙上找到透风的地方。” 傅尧暗暗咬牙,他一字一顿地问道:“你想怎样?” “我刚才不是已经说过了吗?我是来向傅哥汇报案情的……” “我想借用我的手,帮你搞掉金守业?” 吴尽欢打了个响指,身体向后倚靠,笑吟吟地说道:“我就说嘛,傅哥是个聪明人,一点就透。” 傅尧沉默片刻,凝声说道:“彭征的案子,根本不是金守业做的!” “是不是金守业做的,还不是你傅大队长的一句话嘛,你说是就是,你说不是它就不是喽。”吴尽欢神态慵懒,乐呵呵地柔声说道。 傅尧再次陷入沉默,这回隔了许久,他缓缓开口说道:“我和这个房子的主人,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我这里过来,就是恰巧路过,上来洗个澡。” 第61章 合作 吴尽欢呵呵地笑了起来,问道:“傅哥这么说,你觉得会有人信吗?” “信也好,不信也罢,清者自清!”傅尧义正词严地说道。 吴尽欢大点其头,将手中的手机向傅尧眼前晃了晃,说道:“原来普通的朋友关系,也是可以在床上赤裸相见的。” 傅尧定睛一看,这才猛然发现,被吴尽欢拿在手里随意把玩的手机,正是他情妇的,屏幕中显示的照片,是他和情妇在床上的亲密照。 “你!”傅尧想都没想,伸手就要去抢手机,吴尽欢反应也快,手腕一晃,电话脱手而飞,站在一旁的高航接了个正着。 吴尽欢笑道:“傅哥,你说,如果我现在给纪委打电话,把纪委的人找来,傅哥会不会有麻烦啊?” 听闻这话,傅尧脸色顿变,急声说道:“尽欢,你不能……” 吴尽欢含笑摆了摆手,说道:“傅哥放心,我不会这么做的。”稍顿,他又说道:“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傅哥要养家糊口,要养大老婆、小老婆、小小老婆,需要用钱,这些我都能理解。钱嘛,向兄弟要就可以了嘛,何必再拿别人的呢!”说着话,他从口袋里抽出一张银行卡,放到茶几,推到傅尧的面前。 “尽欢,你这是?” “一百万。” “你……” 吴尽欢看向高航,后者会意,把刚才接住的手机放回到茶几上,摆在银行卡的旁边。吴尽欢的手指头在银行卡和手机上分别敲了敲,笑道:“傅哥是收下这一百万,还是让我打这个电话,傅哥你自己选吧。” 一百万,对于现在正缺钱的吴尽欢而言,并不是个小数目,但该花的钱,他绝不会手软,能否将傅尧这个刑警队队长拉拢到自己这边来,对他们以后在y市的生意也至关重要。 看着摆放在自己面前、近在咫尺的手机,傅尧下意识地要抢过来,把手机里储存的照片统统删掉。不过他转头看向吴尽欢时,只见他笑呵呵的,完全一副好整以暇的姿态,根本不怕自己抢手机,删照片。 他又看向高航,此时后者把他自己的手机掏了出来,并把手机屏幕向傅尧晃了晃,屏幕中显示的,正是他和情妇的亲密照。见状,傅尧如同泄了气的皮球,瘫软在沙发上,半晌回不过来神。 若把这些照片交到纪委那里,他这辈子就完了,可是吴尽欢让他去对付金守业,此事谈何容易,金守业又岂是那么好对付的? 先不说金守业的势力有多大,兄弟有多少,光是金守业和他之间那些见不得光的勾当,一旦金守业进去了,他也完蛋了,两人根本就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 脸色变换不定的傅尧沉默许久,方对吴尽欢颤声说道:“尽欢,我……我不是不帮你,而是,而是金守业知道我的事太多,我根本帮不了你!”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看来,傅哥是已经做出了选择,那好吧,我也不强求,格格,查一下纪委的举报电话。” “好的,欢哥。”高航答应一声,在手机上查找纪委电话。 傅尧吓了一跳,急急站了起来,向高航连连挥手,说道:“别、别……”说着话,他又对吴尽欢道:“尽欢,有什么事我们慢慢商量嘛!” 吴尽欢说道:“金守业能干掉彭征,他也随时能干掉我,事关生死的大事,傅哥却站在金守业那一边,我们还怎么商量?” 傅尧急道:“彭征的事,真不是金守业做的。” “傅哥就那么肯定吗?”吴尽欢扬起眉毛,目光如炬地看着傅尧。 “……”傅尧还真被吴尽欢笃定的语气给问愣住了。 金守业曾亲口对他说过,彭征的死,和他无关,可是真的就一点关系都没有吗?在y市,谁还有那么大的胆子又有那么大的本事,能一下子干掉彭征? 傅尧呆了片刻,又连忙说道:“金守业不能有事,他知道我的事太多了。” “那就想个办法让他永远的闭上嘴巴好了!” “啊?怎……怎么才能让他闭嘴?”傅尧呆呆地问道。 吴尽欢敲了敲额头,说道:“这个嘛,我还需要再仔细考虑考虑,现在,我只问傅哥一句话,你肯不肯站在我的这边。” 傅尧干咳一声,说道:“尽欢,你放心,我肯定是站在你这边的。”就凭你和冯正雄的关系,我也得站在你这边啊。 吴尽欢笑了,手指头在银行卡上点了点,说道:“既然如此,冯哥就把这个收下吧。”稍顿,他又意味深长地说道:“这只是一点小意思,以后金守业垮了,我想我们合作的机会还有很多。” 傅尧吞了口唾沫,看着面前的那张银行卡,舔了舔发干的嘴唇,最后还是把银行卡拿起,握在自己的掌心里,说道:“行,尽欢都这么说了,那……傅哥也就不客气了。”一百万对他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在y市易货圈里,能叫得出名号的,就金守业、彭征、王珣三个人,现在彭征死了,还剩下金守业和王珣,如果尽欢真有心独霸y市的易货圈,傅哥肯定帮你!对付王珣,倒是没什么,但金守业这个人的确很麻烦,他知道我的事也太多。”傅尧最为顾虑的还是金守业。 吴尽欢微微一笑,说道:“只要傅哥肯真心实意地帮我,金守业这个人,只是个小麻烦而已。” 他话锋一转,又道:“后天,我会去趟外地,等我回来,我们再想办法着手解决掉金守业这个麻烦。” 傅尧眼眸闪了闪,压低声音,问道:“尽欢的意思是,把金守业……”后面的话他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比了个下切的手势。 吴尽欢仰面而笑,说道:“傅哥是警察,我是合法市民,我们做事,自然都要以法律为依据嘛,逾越法律的事,我们不去做,也不能去做,傅哥说对不对?” 傅尧看着一脸无害的吴尽欢,嘿嘿地干笑起来。现在他已经无法再把吴尽欢当成个半大孩子来看了,他哪是半大孩子,简直比老油条还老油条。 他连连点头,笑道:“对对对,尽欢说得对,违法乱纪的事,我们决不能干。” 吴尽欢站起身形,傅尧下意识地也跟着站了起来,吴尽欢伸出手,傅尧呆呆地和他握了握手。吴尽欢道:“你帮我,我帮你,这就是双赢;你踩我,我踹你,那就是两败俱伤。傅哥,以后,我们大家要一起发财才是。” 傅尧意味深长地说道:“尽欢,说实话,只要你能帮我解决掉金守业这个麻烦,以后无论你遇到什么事,我都可以站在你这一边。” 吴尽欢笑了,说道:“傅哥和嫂子继续在家玩,我们就不多打扰了,告辞。”说完话,他向高航等人甩下头,抬步向外走去。 “尽欢,别着急走嘛,留下来吃顿饭。” “不了,初次登门拜访,也不好多叨扰。” 吴尽欢和傅尧寒暄了两句,带着高航等人离开。 他们走后,傅尧走回到沙发前,一坐了下去,整个人如同虚脱了似的,后脊梁凉飕飕的,背后出了一层冷汗。 他有预感,y市的易货圈要大变天,另外,凭他做刑警这么多年的直觉,彭征的死,很可能与吴尽欢有直接干系。 以前,他还真没把吴尽欢这个半大孩子放在眼里,而现在,他是真真切切地感觉到了吴尽欢的可怕,在他身上,有超出他年龄的成熟与睿智,深沉与冷静,铁腕与果决。 通过吴尽欢要自己帮他除掉金守业这一点,也可看出来,吴尽欢想要的是独占y市的易货圈,野心之大,远胜过金守业、彭征、王珣这些易货圈里的‘老江湖’。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吴尽欢真有办法帮他解决掉金守业这个麻烦,以后自己与吴尽欢长期合作,倒也是条不错的路,另外还能和眼下风头正劲的冯正雄挂上钩,自己以后的仕途也能平坦许多。 长话短说,两天后,吴尽欢动身去往英国。 y市有直通英国伯明翰的航班。 这次他是一个人走的,并没有带上金。不是认为到了英国,金帮不上他的忙,而是在y市,有更重要的事需要金去做,那就是协助高航和程光宗去与王珣谈判。 彭征的死,这件事本身就已经造成了y市易货圈的大变动,让以前三足鼎立的局面,变成了两强争霸的局势,这两强,自然是指金守业势力和王珣势力。 联合王珣,共同对付金守业,在吴尽欢看来,这属上策,当然,还有一个上上之策,那就看王珣配合不配合了。 y市这边的情况暂且不表,且说吴尽欢,坐了差不多十二个小时的飞机,终于抵达伯明翰。 到了英国,他先是联系了麦克,然后又乘坐火车,从伯明翰抵达伦敦。 出了火车站,吴尽欢见到了麦克。 麦克是位四十出头的中年人,中等身高,微微有些发福,因为秃顶的关系,没有留头发,离好远都能看到他的那颗大光头。 第62章 正题 麦克身上穿着笔挺考究的西装,下面一双皮鞋擦得铮亮。向脸上看,带着一副黑框的眼睛,留着短短的络腮胡须,整体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位成熟的成功人士。 事实上,以前的麦克的确算是一位成功人士,在大公司里做中间人,年薪数十万的英镑,后来他在公司里受到排挤,自己出来单干,收入已是大大不如以前了。 麦克显然没想到吴尽欢的年纪竟然这么小。 在西方人眼中,东方人的面相本就显小,何况吴尽欢的年龄还是真的小,两人碰面后,经过简单的寒暄后,麦克开口问的第一句话就是:“吴……吴先生,冒昧的问一句,你成年了吗?” “我十八岁了。”吴尽欢用地道的伦敦腔回答道。 “吴先生的英语说得很不错,以前是不是在伦敦住过?”麦克好奇地问道。 是住过一段不算短的时间。吴尽欢笑呵呵地说道:“我在华夏的英语老师,是个土生土长的伦敦人。” “难怪呢,吴先生会操着一口伦敦腔。”麦克笑吟吟地说道。 “我什么时候能和圣庭游艇公司的人会面?”吴尽欢切入正题。 麦克面色一正,说道:“我把时间定在明天上午十点。” 两人坐进麦克开来的汽车里。吴尽欢边系上安全带,边说道:“两百五十万美金,这个价码,其实还是有些贵了。” 对于这一点,麦克也承认。他无奈地笑了笑,说道:“圣庭方面是把价钱咬得很死,不然的话,公司也早就卖出去了。” 吴尽欢问道:“圣庭目前的债务情况怎么样?” “这个我不好说,具体还得去到圣庭公司,查看相关的文件。” “我初次到伦敦,人生地不熟,想找到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也不太容易。” “这点吴先生尽管放心,我都帮吴先生都安排好了,不过律师费用需要吴先生自付。” “没问题。”通过中间人来做交易,就是有这点好处,你想到的、没想到的方方面面,他都会帮你提前做好准备。 麦克带着吴尽欢去到艾格顿酒店,他在这里已经帮吴尽欢订好房间。 临上楼前,吴尽欢随手在大堂里拿了一份当天的报纸。 进入房间,里面是典型的欧式装饰风格,古典与现代相结合,用流行的话讲,就是高端大气上档次。 当然,酒店的费用也是不菲的,一晚两千多人民币的高消费,即便是英国当地人也大多承受不起。 在房间里参观了一圈,麦克笑问道:“吴先生对这里还满意吗?” 吴尽欢含笑点点头,说道:“很不错。” 在房间里,麦克帮吴尽欢点了一份丰盛的晚餐。 英国这里,最让吴尽欢受不了的就是当地的食物了,单调又乏味。 吴尽欢草草吃过晚饭,而后和麦克边喝咖啡边详谈明天会面的具体细节。 不知不觉,已一个多小时过去。麦克看看腕表,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他起身说道:“吴先生还得倒时差,早点休息吧。” 吴尽欢送麦克离开后,疲惫不堪地躺在床上。 连续做十多个小时的飞机,即便是以前的他都会很疲累,何况是现在的他?他在床上休息了一会,懒洋洋地拿起报纸翻看。 报纸首页,最醒目的标题便是杰弗森病危的消息。 对杰弗森这个人,吴尽欢并不陌生,确切的说,只要生活在欧洲,很少有人会没听过杰弗森这位传媒巨头的名字。 他的成功很具备传奇色彩。出身贫寒,白手起家,年轻时创建的cj传媒公司,现已成为英国传媒业的巨鳄,旗下的每日观察报更是英国最畅销的报纸之一。 没想到这位传奇人物也病危了。吴尽欢轻轻叹口气,细看报道的内容。 里面大量的篇幅都是在讲述杰弗森病危的消息传出之后,cj传媒的股票如何一落千丈,如何连续多少天大幅下跌等等。 可以说一直以来,杰弗森都是cj传媒的主心骨和掌舵人,如果杰弗森病故,对cj传媒的打击将是毁灭性的,之所以会这样,主要还是因为杰弗森后继无人,除他之外,根本无人能支撑得起这座庞大的传媒帝国。 看完报道,吴尽欢感触良多,再成功的人,终究也逃脱不过生老病死这个循环啊! 吴尽欢继续向后翻看,后面的内容,杂七杂八,吴尽欢也是看得走马观花,最后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 当他醒过来的时候,已是天色大亮。 他看了看时间,已经早上八点多了,他洗漱一番,下楼吃了早餐,又去了酒店内部的健身房,接近十点,麦克给他打来电话,称已在酒店大堂里等他了。 今天和麦克一同来的还有一位年纪与他相仿的中年人,他正是麦克请来的律师,名叫西蒙。 双方在大堂里见了面,相互寒暄一番,而后一同乘车,去往圣庭公司的总部。 圣庭公司的工厂并不在伦敦,而是在伊斯特本,留在总部这里的都是办公人员、设计师等。 所谓的总部,就是在一座办公大楼里租了不到一层的办公区。 接洽吴尽欢等人的是圣庭公司的三名股东,圣庭公司也是由他们三人的家族,当年共同出资成立的。 三位股东都已经四、五十岁了,见到吴尽欢后,多少有些意外,吴尽欢的年纪比他们预想中要小太多。 进入接待室,双方落座,三位股东坐一边,吴尽欢三人坐另一边。 双方经过简单的客套后,切入正题。吴尽欢这边,基本都是由西蒙代他说话,首先提出,要看公司的财务报表和负债情况。 对此,圣庭公司方面并不隐瞒,把今年的财务报表统统取来,交由西蒙过目。 至于负债的情况,并不严重,只有一百多万英镑的债务,还款期的时间也不短,在吴尽欢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不过圣庭的财务状况的确是不好,只有出,没有进,就拿今年来说,总共才卖出不到十艘游艇,严重的入不敷出。 好在这些情况吴尽欢早就了解了,也早就有心理准备,在西蒙的讲解下看完报表后,心中并没有太大的落差。 对公司目前的状况有了些了解后,见吴尽欢未再提出异议,麦克不失时机地拿出合同,笑道:“既然双方都有意向,也都觉得满意,我们就尽快把合同签一下吧!” 吴尽欢接过合同,不紧不慢地从口袋中拿出笔来,正要签字,对面的一位股东手指着合同,突然说道:“两百五十万美元?这不对吧,我们要的是三百万英镑。” 听闻这话,吴尽欢把手中笔放了下来,先是看眼对面的三个股东,而后转头看向麦克,询问他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咱们可是谈好了的,把价格确定在两百五十万美元,我才来伦敦的,现在怎么又突然变成三百万英镑了? 麦克也是满脸的惊讶和莫名,微微皱眉,含笑道:“布朗先生,你们开价是两百五十万英镑,是我代表吴先生,和你们经过反复的协商,最终把价格定为两百五十万美元,布朗先生不会忘了吧?” 金姆布朗是三位股东里占股最大的股东,他一人就占了百分之五十。 布朗眨眨眼睛,而后像是恍然想起了什么,对麦克歉然说道:“哦,抱歉,麦克,我忘了告诉你,昨天晚上,在帆船杯上,我们圣庭公司的设计师拿到了金奖。” 他所说的帆船杯,是每年在英国举办的游艇设计大赛。在英国乃至在欧洲,都有很大的影响力。 能在帆船杯上拿到金帆船奖,对于一名游艇设计师和设计师所在的游艇公司而言,都属莫大的殊荣。 听完布朗的话,麦克愣住,他还真不知道这件事,圣庭的设计师竟然在帆船杯上拿到了大奖。 布朗微微一笑,说道:“圣庭的设计师获得了大奖,连带着,圣庭现在也今非昔比,对圣庭感兴趣的人有很多。” 说着话,他看看身旁的另两名股东,说道:“从昨晚开始,我们三人的电话就一直响个不停,都是有意向购买圣庭的,如果不是看在麦克和我们接洽多次的情分上,即便是三百万英镑,我们还不想卖呢!” 麦克的眉头深深皱起,借着获奖的机会,坐地起价,这种做法未免也太无耻,太不讲诚信了。 他清了清喉咙,压下怒火,含笑说道:“两百五十万美金,是我们当初商议后的决定,我认为,不管期间发生什么变故,对于这个商定后的结果,都不应该再做出改变!” 布朗探着脖子问道:“麦克,我们商定之后,有签下意向合同吗?” “没有。” 布朗摊摊手,说道:“既然没有签下意向合同,没有制约,我们当然可以随时对价格做出更改。” 麦克说道:“作为一名绅士,做生意,还是要讲诚信的!” 布朗耸耸肩,说道:“与做绅士相比,我们还是觉得钱更重要一些。三百万英镑,是我们目前的底线,如果你们不接受,那我们也没办法了,不过,我还是要提醒你们,再过几天,就算你们肯出三百万英镑,恐怕都买不下圣庭了!” “你……”麦克气得脸色涨红。 第63章 谈崩 两百五十万美元,相当于一千七百多万的人民币,而三百万英镑,则接近两千七百万的人民币,中间的差价差不多有一千万人民币之巨。 生意场上,坐地涨价的事是时有发生,但一下子涨价这么多,还真就不太常见。 麦克做了几次深呼吸,尽量让自己心平气和,他柔声说道:“布朗先生,虽说贵公司的设计师获得了大奖,但这只是名誉上的荣耀,并不会转变贵公司目前严重亏损的现况,何况,为了这次的生意,吴先生从华夏千里迢迢的专程来到伦敦,诚意十足,你们总不能让吴先生白白跑这一趟吧?” 另一名面相和善的股东布鲁克缓缓开口说道:“事发突然,让吴先生白跑一趟,这的确是我们的错,吴先生这次来英国的全部费用,可皆由我们圣庭来出。” 这根本不是重点好不好?麦克还要说话,吴尽欢微笑提醒道:“我这次来英国,不是来旅游度假的,而是来做生意的。” 布朗摊手道:“吴先生提出的两百五十万美元的价码,我们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两百八十万英镑,这是我们所能做出的最大让步,如果吴先生接受的话,我想我们的合作会很愉快,如果吴先生无法接受,那么,我们的合作也就到此为止吧。”说着话,他已不想继续再谈下去,站起身形,说道:“我还有事,先失陪了。”说完,他迈步走出会客厅。 “布朗先生?布朗先生……”麦克起身还要追上去,会客室的房门已经被布朗关上了。 另两名股东布鲁克和菲尔德相视苦笑,他二人也清楚,这么做太不诚信,太不道德,但两百五十万美元和两百八十万英镑相比,差距太大,他们不得不动心。 布鲁克意味深长地说道:“麦克,现在的确有人肯出两百八十万来买圣庭,与其它人相比,我们当然更愿意和吴先生做这笔交易,但提前是,吴先生也要肯出两百八十万英镑。” 麦克扶额,现在他的心里是既有气恼,又有愧疚。 圣庭公司突然变卦,毁得不仅仅是他们自己的声誉,连带着,自己的声誉都被搭进去了。他做中间人这么久了,已经谈好的事情,还从来没有变卦的时候。 他用了极大的克制力,才没让自己当场失态。深吸口气,麦克说道:“这件事情,我还需要和吴先生商议一下。” “没问题。”布鲁克和菲尔德也双双起身,说道:“不过,希望吴先生能尽快给我们答复,我还是那句话,在同样价钱的前提下,我们更愿意把公司卖给吴先生。” 吴尽欢点点头,起身和布鲁克、菲尔德握了握手,然后与麦克、西蒙离开圣庭公司。 到了外面,麦克让西蒙先回去,只剩下他和吴尽欢两个人后,他满脸歉意地说道:“真是抱歉,吴先生,明明已经谈好的事情竟然又发生了这样的变故。” 吴尽欢心里清楚,这事还怪不到麦克的头上。他说道:“真正该道歉的人,并不是麦克你。” 麦克正色说道:“旗下的设计师获奖,的确会大大提升圣庭公司的名声,但在商场上,光有名声是不够的,更要有物美价廉的商品,而圣庭公司制造的游艇,价格太贵,受众面极窄,有实力的竞争对手又太多,就内心而言,我并不认为吴先生选择圣庭公司是个上佳的决定。” 言下之意,他是希望吴尽欢打消收购圣庭公司的想法。 见吴尽欢沉默未语,他又道:“何况获奖的设计师也未必会在圣庭这样的小公司待得长久,现在,恐怕已经有很多的猎头公司、大型企业在挖他了,一旦获奖的设计师被挖走,圣庭公司还是老样子,没有任何的变化,充其量就是赢得一个伯乐的名声而已。” 在麦克看来,设计师的获奖并不足以让圣庭公司坐地起价,现在公司里的三个股东,只不过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幸运冲昏了头脑。 “吴先生,如果你还是非常想收购圣庭公司,我的建议是,你暂时回国,由我在这边和他们继续洽谈,我相信,再过一段时间,等他们头脑冷静下来,还是会接受两百五十万美金这个价码的,至于他们说现在有人已经在找他们商谈收购,我认为,这未必是真的。” 吴尽欢听得认真,心里也在做着盘算。 两百八十万英镑,相当于两千五百万的人民币,现在的他无论如何也拿不出这么多的钱。如果圣庭公司咬住这个价码不松口,坚持到底的话,收购的事,他也只能放弃了。 他点点头,苦笑道:“看来,我这次是真的白跑一趟了。” 麦克满脸歉意,一再向吴尽欢道歉。 中午,二人在餐厅里吃的饭,由麦克请客,饭后,麦克开车把吴尽欢送回酒店。 未能把这笔生意做成,吴尽欢是觉得挺可惜,但也不至于太过失落,能成功收购圣庭,固然最好,未能收购,他再集中精力,另选别的项目好了。 回到酒店,吴尽欢又去到附近的商场逛了逛,买了些小礼物。既然人都来了,也不好空着手回国。 当天晚上,吴尽欢开始闹肚子。 前半夜,他几乎是一点觉没睡,去了十多遍厕所,到后半夜时,他人都快虚脱了,又发起高烧,时而睡一会,时而又起来上厕所,一直折腾到翌日早上,天色大亮,他才算是睡沉了。 当他醒过来的时候,人已是躺在医院的病房里,打着吊瓶。坐在病床旁的正是麦克。看到吴尽欢睁开眼,麦克立刻躬着身子,凑上前来,关切地问道:“吴先生,你感觉怎么样?有没有舒服一些?” 吴尽欢先是向四周看了一圈,然后,他的目光落在麦克的脸上,声音虚弱地问道:“我……我是怎么了?怎么会在这里?” “今天早来,我来找吴先生,可是吴先生一直没有给我开门,打吴先生的电话也不接,我意识到吴先生可能出事了,就找酒店,把吴先生的房门打开了,我们进来时,吴先生已经昏迷了,送到医院,医生说是急性肠炎。”麦克说道:“吴先生不用担心,医生说了,在医院里住两天就可以出院了。” 自己的急性肠炎,想来就是水土不服引起的吧! 吴尽欢苦笑,上一世,他颠沛流离惯了,无论去到哪里,都能很快适应,从来没有水土不服的情况发生。 可是他高估了这一世的身子骨,由于底子太虚,根本经不起折腾,这也不是靠他坚持锻炼几个月就能够快速改善的。 他对麦克笑道:“麦克,这次真是多谢你了。” “哎呀,吴先生,和我就不要客气了,如果不是我的工作没有做好,吴先生现在也不会躺在医院里。”麦克自责地说道。 要说麦克这个人,着实不错,这也是吴尽欢坚持要通过他来收购圣庭的原因所在。 他问道:“麦克,现在几点了?” 麦克看看手表,说道:“下午两点。” “你在这里陪了我一天?” “吴先生不醒过来,我哪里放心走啊!” 吴尽欢点点头,说道:“现在我感觉好多了,你去忙你的吧,不用再担心我了。” 麦克叹口气,说道:“今天我又和圣庭那边沟通了一下,他们很坚持,不肯做出让步。” 吴尽欢一笑,反过来劝慰道:“没关系,我相信,下次有机会,我们一定会合作成功的。” 麦克正色道:“吴先生,以后我会帮你留意一些有潜力的公司。” “多谢你了,麦克。” “我让护士送些吃的过来吧!” “不用了,我现在吃不下,想再睡一会。” “那……好吧,吴先生,我先走了,明天我再过来看你。” “嗯。”别过麦克,吴尽欢躺在病床上,晕晕乎乎地又睡了过去。这一觉,吴尽欢是直接睡到了第二天的凌晨。 他醒来时,天刚蒙蒙亮,拿起枕边手机一瞧,才早上四点。他从床上坐起,伸伸筋骨,感觉神清气爽,再也没有昨天昏沉沉的感觉。 病好了,肚子反而开始敲鼓了,咕噜噜地乱叫。他摸了摸里面空空的肚皮,向四周瞅了瞅,可惜连个水果都没看到。 这个麦克,送我到医院的时候不会顺带着买点吃的嘛!吴尽欢在心里不满地嘀咕一声,完全没想过当时手忙脚乱的麦克哪里还有心思去给他买吃的,买水果。 吴尽欢走到衣柜前,从里面找到自己的衣服,抽出几张英镑和一张银行卡,衣服也懒着换了,穿着病服,晃晃悠悠地走出病房。 麦克把他送到的是惠灵顿医院,是伦敦、英国乃至欧洲最大私家医院,也是最好的医院之一。 但现在才凌晨四点多,病房外面的走廊里空荡荡的,连个人影子都看不到。 吴尽欢找了一圈,倒是找到了一台自动售货机,可惜里面只有冷热饮,并没有零食之类的小吃。 他叹口气,又乘坐电梯下了楼。 第64章 刺杀 在一楼大厅的前台,他看向里面的小护士,问道:“护士小姐,请问这附近有饭店吗?” 小护士诧异地看了他一眼,说道:“有是有,但现在才凌晨四点,餐厅都没开门呢!” 有谁凌晨四点起来就要吃东西的? 吴尽欢翻了翻白眼,如果是在华夏,四点多已经有豆浆、油条、豆腐脑可以吃了。在华夏住习惯了,再到伦敦,还真的很不适应。他又问道:“医院里有食堂吗?” 护士被逗乐了,说道:“食堂现在也没有营业。” 总之一句话,现在这个时间段,就是没地方可以吃饭。 见吴尽欢满脸无奈又失望的样子,小护士笑道:“我这里有些零食,如果你不嫌弃的话,可以拿去吃。” “这怎么好意思呢?” “没关系的。”小护士很热情,带着吴尽欢去了更衣室,让他在外面等一会,时间不长,她从里面出来,同时把一盒瑞士卷递给吴尽欢。吴尽欢摸向口袋,说道:“我给你钱。” “不用了。”小护士摆摆手,说道:“我叫杰西卡。你呢?” “吴尽欢。” “你是华夏人吗?” “你怎么知道?” “现在在伦敦的东方人,属华夏人最多。” 吴尽欢仰面而笑,说道:“我是华夏人。” “今年休假的时候我还去过华夏旅游呢。” “去的哪里?” “上海。” “感觉怎么样?” “很漂亮很发达啊,建筑也都很新。” 两人很愉快地交谈起来,不知不觉,吴尽欢把一整盒的瑞士卷都吃光了。临回病房前,他还和小护士互相交换了。 吴尽欢的确是个适应能力很强的人,就算现在的身子骨不行,但就本性而言,他还是能很快地融入到一个新环境里。 一盒瑞士卷蛋糕,只够让他吃个半饱,好在肚子里有些底了,不再像刚才那么难受。 当他走到电梯间的时候,正看到一扇电梯门要关闭,他急走了两步,把关闭到只剩下一条缝的电梯门又重新摁开。 他走了进去,向站在里面的两名男子含笑点下头,按下他病房所在的第六楼。 当他转过身形,面对着电梯门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消失,眼中闪过一抹精光。 站于他身后的两人,都是穿着白衬衫,黑西裤,西装上衣随意地搭在胳膊上,手里还各拿着一捧鲜花,看起来,像是来医院里探望病人的,但吴尽欢能感觉到,他二人身上都带着一股子杀气。 另外,他们拿着的花也不对,冷眼看去,好大一捧,若细看的话,便会发现里面并没有几朵花,那么花束里面究竟藏了什么东西? 吴尽欢微微眯缝起眼睛,透过电梯钢板门的反光,不留痕迹地留意站于自己背后的那两个人。 两名外国大汉互相对视了一眼,其中一人慢慢抬起手来,向花束中慢慢摸去。 见状,吴尽欢下意识地摸向裤兜口袋,不过现在他的裤兜里没有笔,他的双指捏住了银行卡。 银行卡,在普通人手里,它就是一张卡片,但在吴尽欢的手里,银行卡也可以变成杀人的利器。 那名外国大汉已把大半的手都伸进花束当中,而吴尽欢裤兜里的手也要慢慢抽出来,恰在这时,随着叮的一声响,上升中的电梯停了下来,随着电梯门打开,从外面走进来一名推车的护士。 护士没想到才凌晨四点多,电梯里会有这么多人,稍微愣了一下,然后忍不住多看了吴尽欢三人两眼。 随着护士走进来,那名外国大汉伸进花束中的手收了回来,掌中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相应的,吴尽欢裤兜的手也抽了出来,并冲着护士呲牙一笑。 护士也礼貌性的向他点点头。 电梯门缓缓关闭,继续上升。 很快,吴尽欢所住的六楼到了,电梯门打开,他没有多做停留,信步走了出去。 等到电梯门关闭,慢悠悠往回走的吴尽欢突然停下脚步,快速地向楼梯通道冲了过去。 刚才在电梯里,他已看到了两名大汉要去的楼层,九楼。而九楼正是医院的病房楼层。 另外,通过刚才他和小护士的聊天,还知道九楼现在正住着一位身份不同寻常的病人,也就是最近被媒体疯狂报道,已然病危的克莱斯特杰弗森。 吴尽欢箭步如飞,顺着楼梯通道快速登上九楼。他先是透过门上的小窗户向外面看了看,走廊里没有人,他慢慢推开门,放缓脚步,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 当他路过电梯间的时候,扭头向里面看了一眼。那两名外国大汉已经不到轿厢里,只有那名护士躺在地上,她的太阳穴被击穿,有两颗触目惊心的血窟窿。 尸体的一只脚刚好挡住电梯门,电梯门开开合合,就是关不拢。 吴尽欢没有多做停留,径直地走过电梯。 顺着走廊走了七八米,来到分岔口,他身子依靠着墙壁,探头向分岔口那边的走廊观望一眼,正看到两名手持着的外国大汉在往一间病房走过去,而在他俩的身后,还横七竖八的躺着好几具尸体。 看尸体的穿着,清一色的黑色西装,人们死的位置、倒下的姿态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手中都没有武器。 也就是说,他们几人是在一瞬间被人家干掉的,甚至连拔出武器还击的机会都没有。 是高手! 吴尽欢在心里快速地做出判断。他眯缝起眼睛,仔细打量走廊中的一切,也就过了两三秒的时间,他深吸口气,迈步走出走廊的转角,直奔那两名外国大汉行去。 听闻背后传来脚步声,两名外国大汉前行的身子同时停住,其中一人率先回身,在他转身的同时,手中枪也随之对准身后。 看清楚来人是吴尽欢后,那名外国大汉稍怔片刻,也就在他怔住的瞬间,吴尽欢又向前蹿出了两三米。 那名外国大汉再不犹豫,对准吴尽欢,扣动扳机。在他开枪的同时,吴尽欢已走到一具尸体的近前,脚尖在尸体的身下用力一勾,尸体弹飞起来,刚好挡在他的面前。 噗! 射出膛口的子弹打在尸体身上,由尸体的前胸进,背后透去。吴尽欢感觉自己的左侧脸颊一热,紧接着,火辣辣的疼痛。 随着尸体落地,吴尽欢也顺势向旁翻滚。 啪、啪! 两声脆响,他翻滚过的地面上又多出两颗圆圆的弹洞。 恰在这时,两名杀手附近的一扇病房门被推开,从里面冲出来两名黑衣保镖。 看到走廊里同伴们的尸体,以及那两名手持的杀手,他二人立刻意识到不好,刚要从腋下掏枪,两名杀手毫不犹豫的调转枪口,噗噗两声,两名黑衣保镖皆是眉心中弹,踉跄而退,倒在病房里。 两名杀手互相对视一眼,其中一人留在走廊中,另一人快步向病房内冲了过去。 刚才翻滚开的吴尽欢从地上一跃而起,随着他跳起的瞬间,一具尸体也被他狠狠投掷了出去。 留在走廊里的那名杀手想都没想,准备飞过来的尸体噗噗噗的连开三枪。 尸体身上溅射出三团血雾,受子弹的撞击之力,飞向杀手的那具尸体在中途掉落在地。尸体是落地了,但吴尽欢业已垫步冲到杀手的近前,仿佛一阵风似的在杀手的身侧一掠而过。 杀手本能反应的转回身形,抬起,正要继续射击,可是他身体的力气仿佛被一下子抽干了似的,不由自主地向旁踉跄两步,身子依靠住走廊的墙壁,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听到嘶嘶的声响,红颜的血雾由他的颚下喷。 只见杀手的脖颈处被划开一条三寸多长的血口子,其伤口之深,把他的颈动脉完全割开,再看吴尽欢,他双手下垂,一只手的手指缝隙中,夹着一张银行卡,可是这张银行卡上,竟然连点血迹都没有。 吴尽欢没有什么独门武器,也没有什么武器是他最擅长用的,无论什么东西,哪怕在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小玩意,到了他的手里,都可能变成致命的杀人利器。 这是吴尽欢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就算他杀死一百个人,在做尸检的时候,警方也只会认定存在一百个杀人凶手,而不会认定这是同一人所为。 作为一名顶尖级的杀手,他要琢磨的事情不仅仅是如何杀死目标,更要琢磨如何保护好自己。 无论到什么时候,只有活着,只有活下去,这才是最有意义的事。 另一名冲进病房里的杀手举目一瞧,只见病房的正中央放着一张大号的病床,此时病床上正坐着一名白发苍苍的老者。 别看这名老者须发花白,满脸的皱眉,但精神却很健硕,两只眼睛非但没有寻常老人的昏花,反而铮亮铮亮的。 在老人目光灼灼的注视下,让人自然而然地感受到一股压迫感。 克莱斯特杰弗森!杀手与老者对视片刻,猛然把手中枪抬起,对准老者的脑袋,便要扣动扳机。 第65章 搭救 杀手的手指已然勾动了扳机,但与此同时,斜刺来飞来的一人把他撞了个正着。 他开的这一枪也随之打偏。耳轮中就听啪的一声,老者头部偏上的墙壁,多出一颗触目惊心的弹孔。这颗子弹,几乎是贴着老者的头皮飞过的。 被撞倒在地上杀手连忙爬起,定睛一看,撞到他身上的正是他的同伴,只不过此时他的同伴双目圆睁,喉咙处血红的一片,将胸前白色的衬衫都染成了暗红色,哪里还有半点气息。 他倒吸口凉气,下意识地抬头向病房外面看,他没有看到人,只看到横扫过去的一道黑影。他本能反应的抬起双臂,挡在自己的面前。 嘭! 吴尽欢横扫过来的一脚被杀手用手臂挡住,后者双脚贴着地面,向后倒滑出去,直至后背撞到窗台旁的墙壁才停了下来。 他紧咬着牙关,怒吼一声,抬枪便要射击。吴尽欢箭步上前,一手扣住他持枪的手腕,猛然向上一举。 噗、噗! 两颗射出膛口的子弹全部打到天棚上。杀手反应也快,另只手握紧成拳头,对准吴尽欢的脸颊狠狠打了过去。 吴尽欢侧头向旁避让,趁着杀手收拳的空档,出手如电,把他这只手的手腕也一并扣住。吴尽欢的双手死死扣住杀手的双手,两人的四只手都不能用,互相较力当中,也在地上不断的翻滚。 噗、噗、噗!安装了消音器的,射击声不绝于耳,飞射出去的子弹不时打在病房的墙壁上。 就力气而言,吴尽欢还真不如这名杀手,而且对方还拿着,他又不敢松开对方的手腕,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和对方较力。 渐渐的,杀手占据上风,他压在吴尽欢的身上,持枪的手运足全力,将枪口缓缓对准吴尽欢的脑袋。 吴尽欢正要放开对方的另只手,准备全力夺枪的时候,猛然间,就听嘭的一声闷响,压在吴尽欢身上的杀手身子猛然一震,猩红的鲜血顺着他的头顶缓缓流淌下来。 原来刚才坐在病床上的杰弗森不知何时已然下了地,把挂吊瓶的支架当成棍子来用,老头子这一支架,狠狠砸在杀手的头顶上。 趁着对方力气锐减的空档,被杀手压在下面的吴尽欢腰眼用力,将杀手从自己身上掀了下去,紧接着,他翻了个身,反骑在杀手身上,双手扣住杀手的脑袋,狠狠向地面撞击两下。 这两下重击,让杀手彻底丧失了意志,只见杀手两眼翻白,目光涣散,人已处于半昏迷状态。 吴尽欢从地上一跃而起,快步走到病床前,将上面的被单撕下两条,然后将杀手双手、双脚死死捆绑住。 做完这一切,吴尽欢已然累的气喘吁吁,直接坐到地上,低垂着头,汗珠子顺着他的鼻尖和下巴,滴滴答答的向下流淌。 重生以来已有几个月的时间,经过这些天的锻炼,吴尽欢的爆发力很强,但却没有长劲,说白了是过把瘾就死,持续爆发那么两三分钟,然后便只能任人宰割了。 杰弗森好奇地打量坐在地上,汗如雨下的吴尽欢,过了一会,感觉吴尽欢业已缓和了一些,他好奇地问道:“年轻人,你知道我是谁吗?” 吴尽欢缓缓抬头,看眼杰弗森,脑袋又耷拉下去,有气无力地说道:“杰弗森,克莱斯特杰弗森,cj传媒的创始人。” 你不是病危了吗?可看你现在这副生龙活虎的样子,似乎和病危也沾不上边。他在心里又暗自嘀咕了一句。 “你为什么要救我?”杰弗森愈发好奇地问道。在他眼中,吴尽欢只是一个长着东方脸孔的孩子。 “因为,cj集团旗下有每日观察报。” “哈?”老头子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的答案。你是有多喜欢每日观察报,能让你冒着生命危险来救我? 吴尽欢喘息两口气,抬起头来,对上老头子灼灼逼人的目光,一字一顿地说道:“克里斯多夫是个好人。” 听闻克里斯多夫这个名字,杰弗森脸上闪过一抹诧异。 克里斯多夫曾经是每日观察报的记者,不过那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这么多年过去,杰弗森已经很少再听人提起克里斯多夫的名字,而且以吴尽欢的年龄来说,他和克里斯多夫根本不在同一个时代,克里斯多夫过世的时候,他可能还没出生呢! 二十多年前,每日观察报曾做过一档专题报道,报道的对象就是耶嘿国的娃娃兵。当时,在每日观察报担任记者的克里斯多夫,亲自追踪报道生活在那里的娃娃兵,写下了很多事,也拍下了很多照片,引起不小的轰动。 后来,娃娃兵和当地军的一次激战当中,克里斯多夫不幸中弹身亡。为了纪念克里斯多夫,cj传媒还曾出资拍过一部有关娃娃兵的电影。 在欧美这个自诩世界文明中心的地方,有关娃娃兵的报道是不少,但真正能深入到娃娃兵当中,和娃娃兵们吃在一起,住在一起,生活在一起的记者,屈指可数,而克里斯多夫就是这屈指可数中的一个,所以他生前的报道也是最深刻、最震撼人心的。 吴尽欢肯出手救杰弗森,只因他是每日观察报的老板,是克里斯多夫的老板。 老头子脸上的诧异化成一抹伤感,他点点头,带着肯定的口吻说道:“克里斯多夫是个好人!”稍顿,他说道:“想不到,你这个年龄的年轻人,竟然还会知道克里斯多夫。” “不会忘记。”克里斯多夫报道的娃娃兵,那才是真正的娃娃兵,他也让更多的人了解到,原来世界上还存在这么一群每日与枪炮为伴的孩子们。 世界上没有谁真正能做到铁石心肠,能彻底抛弃所有的七情六欲,吴尽欢自然也不例外,他的心底里也有最柔软的一角,那就是孩子。 对于真正想救助娃娃兵、想帮助娃娃兵的克里斯多夫,他也打心眼里尊重和敬爱,所以,他能为了救克里斯多夫的老板,为了能让每日观察报继续办下去,他会拼了命的和杀手相搏。 吴尽欢的体力消耗得快,恢复得也快,坐在地上歇息一会,他手扶着墙壁站起身形,说道:“报纸上说,杰弗森先生已经病危了。” 杰弗森乐了,说道:“那都是谣传,我只是身体不适,暂时在医院里住几天而已,过几天我就出院了。” 哦?这倒是个大消息!吴尽欢眼眸闪了一下,而后别有深意地说道:“娶个年轻貌美的老婆,也未必是件好事,一大把年纪了,还是注意点身体的好。” 杰弗森与他的老婆相差了四十岁,当初他俩结婚的时候,在欧洲都引起了轰动,现在老头子已经八十多了,他的妻子才四十多岁,经常在媒体上出现,比明星还像明星。 老头子被他的话逗乐了,正要说话,这时候,就听咣当一声巨响,病房的房门被人大力撞开,从外面冲进来一群黑衣大汉,无一例外,人们手中皆拿着。 看到吴尽欢后,众黑衣人先是一愣,紧接着,齐刷刷把手中枪端起来,枪口一致指向吴尽欢。与此同时,窗外也传来急促的警笛声。 杰弗森面露不悦之色地看眼众黑衣人,沉声说道:“把枪都放下,是这个年轻人救了我!” 闻言,众黑衣人连忙把手中枪收回去,纷纷问道:“先生,你没事吧?” “等你们来救我,我早死了!”杰弗森是cj传媒帝国的创始人,也是当家人,老头子并不是个好脾气的人。 他面沉似水地向杀手的尸体努努嘴,说道:“让警察上来,把这些都处理干净。” 吴尽欢敲了敲额头,迈步向外走去。 老头子眼尖得很,问道:“年轻人,你去哪?” “当然是回我的病房了。”吴尽欢弹了弹身上的病服。 “可是你救了我!”老头子意味深长地说道。他并不相信有谁会无缘无故地帮助他,每一个帮助他的人,都是想从他的身上赚得好处。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我刚才已经说过了,我救你,不是因为你是杰弗森,只因你是每日观察报的老板。”我良心发现的次数并不多。另外,看到你安然无恙,这已经是对我最大的回报了。 杰弗森住院后的消息被封锁得很死,外界根本不清楚他的病情如何,连医院里的护士都不了解他的具体情况。 “还有,”吴尽欢冲着杰弗森一笑,说道:“我不想出名。” 杰弗森被行刺,他这个华夏人出手救了他,消息一旦传开,不用想都能猜到,第二天英国报纸的头条全都是他。 还是那句话,枪打出头鸟,敢于暗杀杰弗森的黑手,肯定不简单,如果调转枪口来对付他,那将是很麻烦的一件事。 吴尽欢最怕麻烦,他最擅长的就是保护好自己。 杰弗森早就活成了人精,一点就透,他了然于胸地点点头,问道:“年轻人,你住在哪间病房?” “六一零五。” “嗯,我知道了。”杰弗森点点头,又向堵住房门的众黑衣人挥挥手,示意他们让吴尽欢离开。 吴尽欢快速回到自己的病房,第一时间拿出手机,给麦克打去电话。过了好一会,电话接通,话筒里传来麦克囫囵不清地问话声:“喂?” “麦克,是我!” “吴先生?” “明天,我需要借用你的名字,在伦敦的股票交易中心开个户头。” “吴先生要炒股?” “嗯。” “呃,请问,吴先生打算买那支股票?” “cj传媒。” 第66章 探望 “cj传媒?”麦克睡意全无,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平日里,他多少也会买些股票,对股市的情况有所了解。目前,cj传媒的股票算是股市里最惨的一支。 随着杰弗森病危住院的消息传出,cj传媒的股票已经跌倒不能再跌的地步,谁买这支股票谁倒霉,没想到,吴尽欢竟然要自己帮他买cj传媒的股票。 他吞了口唾沫,正色说道:“吴先生,现在cj传媒的行情很不好,据传,cj传媒的创始人已经病危,如果杰弗森死了,根本没人能支撑得起cj传媒,cj传媒的市值,到现在已经缩水大半了。” 吴尽欢笑问道:“如果明天杰弗森病愈的消息传出会怎样?” “如果是这样,cj传媒的市值肯定会回升,可是,杰弗森不是已经病危了吗?很多消息都称杰弗森早已过世,只不过是cj传媒一直压着消息,没有把此事公开。” 吴尽欢笑问道:“麦克,你的这些消息都是从哪里听来的?” “报纸,新闻。” “也就是说都是cj传媒的竞争对手传出的消息,又怎么可信呢?就按照我的意思办吧,给我个账号,我先把钱转给你,然后明天一早你就去股票交易所,以你的名头开户,将所有钱都买cj传媒的股票。” “吴先生,就算同行之间会相互墨黑,但这么大的事,无风不起浪啊,而且,杰弗森也确实住院了,这一点是肯定的……” 不等麦克把话说完,吴尽欢打断道:“给我你的银行账号。” 麦克叹口气,摇头苦笑,最终还是把自己的银行账号发给了吴尽欢。 没过多久,麦克收到转账提示。 他点开手机一瞧,不由得吓了一跳,原来吴尽欢竟然给他转了两百三十万的英镑。 他呆住片刻,连忙又给吴尽欢打去电话,不确定地问道:“吴先生,刚才,你……你给我转了两百三十万英镑?” “是的,麦克。” “……”麦克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好了,这可是两百三十万啊,不是两百三十块钱,吴尽欢得有多信任他,能把这么多钱都转到他的户头上。 他吞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说道:“吴……吴先生,你……你这是……” “麦克,我信任你的为人。这件事情,就拜托你了。”吴尽欢是很欣赏麦克的人品,但他更了解麦克的底细,并不担心麦克会不认账或者卷着他的钱跑路。 “好……好的,我……我会帮吴先生办好。”此时麦克的脑子还处于极度的震惊和麻木状态,过了好一会,他问道:“吴先生,这些钱,都买cj传媒一支股票?” “是的,全部买cj传媒。”吴尽欢笑道:“如果我是你,会拿出全部的家当,跟着我一起买这支股票的。” 麦克笑了,苦笑。他不是吴尽欢,现在还很正常,并没有发疯,只有像吴尽欢这样的疯子才会拿出两百多万,去买一支濒临土崩瓦解的公司的股票。 和麦克通完电话,吴尽欢躺回到病床上,舒适地吁了口气,而后闭上眼睛,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是手机嗡嗡的振动声把他吵醒。他睁开眼睛一瞧,外面的天色早已大亮,他拿起手机,接通,嗓音沙哑地说道:“喂?” “吴……吴先生,你……你看新闻了吗?” “什么?” “警察局的局长已经证实,今早凌晨四点多,有两名杀手在医院里企图暗杀杰弗森,其中一名杀手被击毙,另名杀手被警方擒获,另外,杰弗森也公开露面了,说他身体并无大碍,再过两天就可以出院了。现在cj传媒的股票在疯涨!” 麦克像连珠炮似的,一口气把话说完。 “哦。”原本以为吴尽欢听后会惊喜万分,没想到他只是轻描淡写地哦了一声,然后便没了下文。 麦克说的这些,其实都在吴尽欢的预料之中,或者说都是顺理成章的事。 暗杀杰弗森,这可不是件小事,警方必须得出面讲话。 因为杰弗森住院的关系,cj传媒的市值已经跌倒不能再跌的地步,杰弗森能受得了,但其它的股东们肯定都受不了了,为了稳定股东的情绪,杰弗森出面澄清他的病情,也属必然。 麦克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再次提醒道:“吴先生,cj传媒的股票在大涨!” “嗯。”吴尽欢现在连眼睛都没睁开呢,只是眯缝成一条缝。他囫囵不清地问道:“我的钱,都买了cj传媒吧?” “是……是的,都买了,两百三十万!”麦克正色说道。 “你自己买了多少?”吴尽欢随口问道。 “呃,不……不到一万。” 听闻这话,吴尽欢朦朦胧胧的睡眼总算是睁开了,他说道:“我好想提醒过你,把全部的家当都压上。”你可别告诉我,你全部的家当只有不到一万英镑。 麦克苦笑,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这回真的是失算了,没想到杰弗森竟然真的没事,连警察局的局长都出面澄清,杰弗森的身体很健康。 伦敦那么多家媒体,不是预测杰弗森病危,就是揣测他早已病故,谁知道这么多家媒体,竟然没有一家的消息是真的。 他叹口气,无奈说道:“我真是后悔,没有听吴先生的话,现在交易所里,连一支cj传媒的股票都找不到了,有人抛多少,就有人收多少……这次,吴先生可是大赚了一笔啊!” 按照目前的行情推测,吴尽欢的两百三十万本金,恐怕最后会变成五百万都不止。 他吞了口唾沫,干笑着问道:“吴先生还有没有什么好介绍?这回你说买哪一支,我肯定去买那一支,全听你的!” 吴尽欢乐了,反问道:“你真当我是股神吗?我这个人,从不爱赌,只有在十足把握的情况下,才会孤注一掷。”吴尽欢不炒股,他也没掐指一算就知道哪支股票会涨哪支股票会跌的能力,这次之所以能算准cj传媒的股票大涨,完全是机缘巧合。 他难得发次善心,这次的收益可算是他善有善报的结果。 “唉,早知道这样,我就算把房子卖了,都会买cj传媒的股票!”麦克停顿了一会,好奇地问道:“吴先生,你住在惠灵顿医院,艾弗森也住在惠灵顿医院,你这次能算准艾佛森没有病危,该不会是你见到他了吧?” 聪明!吴尽欢笑了,说道:“是在医院里听到了一些内部消息。” “唉!”麦克再次叹口气,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吴尽欢不是个疯子、,他能把全部家当都赌在cj传媒上,肯定是有些把握的,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呢! 现在真是追悔莫及啊!他有些抱怨地说道:“吴先生在医院里得到内部消息,应该早点告诉我嘛!” 吴尽欢乐了,说道:“世事无绝对,杀手虽然没能伤到杰弗森,但谁知道他会不会被杀手吓得病重,毕竟一大把年纪了。买cj传媒的股票,并不是一点风险都没有,我可以提醒你去买,但不能硬逼着你去买,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凡涉及到钱财,都是非常敏感的,尤其是在欧洲。吴尽欢已经做了提醒,但麦克没听,那就没有办法了。 麦克虽说满心的失落,但也能理解吴尽欢的做法,如果他真的一再劝说自己去买cj传媒的股票,自己恐怕都怀疑他图谋不轨呢。 他问道:“吴先生还在医院吧?我现在过去看你。” “好。” 吴尽欢和麦克通完电话,又在床上懒了一会,才下床洗漱。 看看时间,现在已经是下午了,他刚想叫来护士点餐,随着房门打开,杰弗森拄着拐杖从外面走了进来,随他一同进来的还有一名金发碧眼的年轻女郎。 看到他,吴尽欢并没有太大的意外,身为传媒大亨,消息渠道自然灵通,想要查明他的身份,易如反掌。他微微一笑,说道:“杰弗森先生。” “年轻人,原来你住在这里。”杰弗森打量一圈病房。吴尽欢住的是四人间,只不过其它三个病床都是空着的,这里倒是成了他的‘单间’。 老头子看罢后,向吴尽欢介绍道:“她是我的女儿,海伦。”说着话,老头子又对年轻女郎说道:“他叫吴尽欢,今天早上,就是这个年轻人救了我。” “吴先生,你好,谢谢你救了我的父亲。”海伦落落大方的伸出手来。 吴尽欢和她握了握手,含笑道:“杰弗森小姐人如其名。” 在英语中,海伦有光彩照人的含义。 海伦被他的话逗笑了,说道:“我没有想到,救了我父亲的吴先生竟然这么年轻。” “杰弗森小姐也比我想象中要年轻漂亮得多。”看面相,她最多也就二十岁,不了解内情的人,恐怕会把她误认为是老杰弗森的孙女或重孙女呢! 显然,海伦对吴尽欢的印象不错,再次被他的话逗乐了。 吴尽欢向杰弗森摆摆手,说道:“杰弗森先生请坐。” 老头子也确实不愿站着,他拄着拐杖,在海伦的搀扶下慢慢坐下来。 “年轻人,你救了我,想要什么奖励?” 第67章 暴富 未等吴尽欢说话,老头子又补充道:“无论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答应你。” 吴尽欢坐在病床的床沿,手指在床头柜上轻轻敲了敲,说道:“我想,我已经把话说得很明白了。” 他救杰弗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早已过世的克里斯多夫。 老头子扬起眉毛,笑问道:“年轻人,你真的什么都不想要?” 吴尽欢噗嗤一声笑了,说道:“我想要的,我已经得到了。” “哦?” “今天早上,我已拜托朋友,买了cj传媒的股票。” 在旁的海伦闻言眼睛顿是一亮,忍不住多看了吴尽欢两眼。老头子则是哈哈大笑起来,说道:“你看到我没事,就笃定了cj传媒的股票一定会涨。” “是啊,能一棍子砸晕杀手的人,怎么看也不像个奄奄一息,处于病危中的人。” 老头子再次仰面而笑,赞道:“年轻人不错,既有勇气,又有智慧。”稍顿,他好奇地问道:“你买了多少cj传媒的股票?” “两百三十万。”吴尽欢含笑说道:“我全部的家当。” “哈哈!”老头子笑道:“看来,这次年轻人的家当要翻倍了。”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海伦突然插口说道:“用不上三天,吴先生买下两个圣庭公司都绰绰有余了。” 听闻这话,吴尽欢微微眯缝下眼睛,轻轻捻着手指,含笑未语。 海伦意识到什么,解释道:“很抱歉,吴先生,为了我父亲的安全,我们不得不对吴先生的身份进行一些调查。” 吴尽欢无所谓地耸耸肩,说道:“不愧是做传媒的,消息又快又准确。” “吴先生让朋友帮忙买了cj传媒的股票,我们倒是未能调查到。”海伦笑道。 吴尽欢不想听cj传媒有多神通广大,也不想听他们是怎么调查自己的。他看向杰弗森,问道:“杰弗森先生查清楚杀手是什么人了吗?” “年轻人,你想知道?” “并不想,我只想知道,我救了杰弗森先生的消息有没有泄露出去。”世间之事,往往知道的越多,死得越快,知道的越少,反而越活得长久,越轻松自在。 “聪明。”杰弗森不是个喜欢夸赞人的人,但和吴尽欢交谈这一会,他已经是第二次夸赞他了。老头子笑道:“年轻人放心吧,你救我的事,没有泄露出去一点风声。” 海伦撇了撇嘴,说道:“救人的时候,胆子那么大,现在怎么变得胆子这么小了?” 吴尽欢笑道:“海伦小姐,胆子的大小,和要不要招惹麻烦上身,是两码事。” 海伦还要说话,杰弗森站起身形,笑呵呵地说道:“等吴先生成功收购了圣庭公司,cj传媒可以免费为吴先生做宣传,我想这样的回报,吴先生应该是很乐于接受的吧。” 吴尽欢心思一动,含笑说道:“如此,就多谢杰弗森先生了。” “好了,年轻人,我老头子也该回病房休息了。” “杰弗森先生慢走。” 见老头子主动伸出手来,吴尽欢礼貌性的和他握手。 别看老头子脸上乐呵呵的,在和吴尽欢握手的时候,大拇指突然翘起,并在吴尽欢的大拇指上快速点了两下。 吴尽欢眉头顿皱,下头一瞧,老头子与他握手的手,已经变握为抓,与此同时,中指和无名指分开。 对于这个暗号,吴尽欢并不陌生,确切的说,很多人对这个暗号都不陌生,共济会。 “杰弗森先生……” “这就是杀我的人。”杰弗森冲着吴尽欢坏心眼的一笑,转身走出病房。 你越不想知道,我就越要告诉你。这应该算是老头子独有的恶作剧吧! 海伦在旁看得很清楚,无奈地摇摇头。她对吴尽欢歉然一笑,说道:“父亲在和吴先生开玩笑,吴先生不必当真。” 吴尽欢苦笑,杰弗森把杀手的出身背景告诉自己,海伦又让自己不必当真,这父女俩是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到自己这唱京剧来了。 如果真如杰弗森所说,是共济会的人要除掉他,吴尽欢也没什么好意外的。共济会主要发展的方向就三个,一是商界,二是政界,三是传媒。 杰弗森身为传媒巨头之一,若与共济会产生了矛盾,后者要除掉他也并非不能发生的事,只是用这么过激的手段来除掉他,倒是着实令人意外。 共济会最常用的暗杀手段是下毒,解释起来也方便,就一句话,吃错药了,以共济会掌握的资源和具备的实力,这个说词足以封住所有人的嘴巴。 这次自己救了杰弗森,还杀了一名杀手,等于是和共济会为敌。 杰弗森告诉自己事情,摆明了想让自己担惊受怕睡不着觉啊。 共济会,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恐怕再找不到比它更大的秘密结社组织了,就连洪门都得靠边站。 共济会光是公开的会员便有数百万之众,遍布世界各地,而且共济会的会员都不是乌合之众,而是社会各阶层的精英。共济会的宗旨向来都是,你不是通过在共济会里的磨炼而变成精英,而是,因为你是精英,所以共济会才会吸纳你。 很傲慢的宗旨,但就是有无数的社会精英对它趋之若鹜,想方设法的加入其中,并以跻身高层(光明会)为荣。 吴尽欢向海伦笑了笑,说道:“我会当令尊的话是在开玩笑。” “如果不是玩笑呢?” “我也会当它是个玩笑。” 海伦噗嗤一声乐了出来,问道:“吴先生可以给我联络方式吗?改天我请吴先生吃饭。” 吴尽欢心知肚明,海伦要自己的联络方式只是出于礼貌性质,以dj传媒的本事,连自己来伦敦做什么都查得出来,还查不到他的电话号码吗? 他想都没想,很坦然的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告诉海伦。 海伦把他的电话号码输入到手机里,并冲着吴尽欢晃了晃,笑道:“吴先生,改天见。” “再见。” 送走杰弗森和海伦,吴尽欢下意识地把房门关上,好像关闭了房门,就把所有的麻烦都拒之门外了似的。 他坐回到病床上,仰头啧了一声,此时他在自问,如果他早知道杀手是共济会的人,还会不会出手搭救杰弗森。 他没想出答案,敲门声打断了他的冥想。 他说道:“请进。” 随着房门打开,麦克从外面走了进来,“吴先生,今天你感觉身体怎么样?” “好多了,我随时都可以出院。” “还是得先问问医生的意见才行。” “我在英国没有保险,每天住院的花销都不小。” 麦克被他的话气笑了,他把携带的笔记本拿出来,问道:“吴先生,你知道你现在已经赚了多少吗?” 吴尽欢耸耸肩。 麦克打开电脑,调出股票交易系统,手指着屏幕说道:“今天,仅仅是今天,cj传媒的股票就大涨了百分之五十,你的二百三十万,现在已经是三百五十万了,我估计,明天能突破五百万,现在就算吴先生天天住总统套房都不过分了。” 吴尽欢的目光在电脑屏幕上一扫而过,他乐呵呵地看向麦克,问道:“麦克,有没有想过,以后不再做中间人了?” “啊?”吴尽欢的话太跳跃,麦克没跟上他的思路,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跟着我干。”吴尽欢笑道。 “干……干什么?” 吴尽欢说道:“我收购圣庭之后,需要有个人在伦敦这里帮我打理公司。” 麦克惊讶道:“难道吴先生不打算留在伦敦?” 吴尽欢说道:“如果我留在伦敦,圣庭还是维持现状,还是继续亏损,我买下它又有什么意义?” 是啊,麦克也没想明白,那么多有潜力的公司,吴尽欢不选,却偏偏选中了圣庭这个明明在亏损的公司。 吴尽欢说道:“圣庭的亏损,主要源于成本过高,售价降不下来,而公司牌品又没能做到与其售价持平的地步。用过圣庭游艇的人都会反应,产品的设计和质量都很好,但价格也着实太贵,换言之,就是用了买一线品牌的钱,买的却是二线品牌,心理落差很大,圣庭的客源自然也是越来越少。” 麦克边听边点头,吴尽欢说的这些,他早就知道了,圣庭走的就是一条死路,游艇界里很多历史悠久的传统公司,很多老牌子,也都是这么死的。 吴尽欢继续道:“圣庭公司的总部设在伦敦不变,圣庭公司的造船厂迁移到华夏。” “啊?” “华夏有工业,且成本低廉,但却没有品牌,而圣庭有品牌,但工业成本又太高,只有把圣庭的造船厂搬到华夏,让两者结合到一起,取长补短,才会走出一条扭亏为盈的活路。” 收购圣庭之后的发展路线,不是吴尽欢临时想好的,而是在前世时,他就已经计划好了,甚至应把造船厂开设到华夏的哪里,他都已经选妥。 也正因为在前世投入太多的精力和心力,这一世,他才会如此坚持的收购圣庭。 麦克呆呆地看着他,过了许久,他才长出口气,说道:“原来吴先生早就为圣庭设计好了一条发展路线。” 第68章 市场 “是啊,暂时放弃早已饱和的欧洲市场,先把主要的精力转移到华夏这个新兴市场,以东方市场为根基,做大做强,等攒够了实力之后,再图谋反攻欧洲市场。”吴尽欢说道。 他收购圣庭公司,说白了,就是买下一个品牌,他的目标并不在欧洲,而是在华夏。 麦克沉吟了许久,点点头,说道:“我觉得吴先生的前瞻计划很可行,华夏市场的确还是一块有待开发的大蛋糕,如果能抢先占下一席之地,未来的发展将很可观。” 吴尽欢笑问道:“怎么样,麦克,有没有兴趣跟着我一起干?” 麦克清了清喉咙,问道:“吴先生放心把公司交给我管理?” 吴尽欢直视着麦克,说道:“我相信你,我也相信自己的眼睛不会看错人。” 麦克是个有志向有抱负的人,但他更希望自己能受人尊重,这也是他离开以前公司的主要原因。 吴尽欢给予他这么大的信任,无疑是最大限度的肯定了他的品行,也等于是给予他极大的尊重,麦克心里颇受感动。 他正色说道:“吴先生如此信任我,我愿意跟着吴先生一起干!只要吴先生不弃,我便不离。” 稍顿,他又有些难为情地说道:“只是,我没在游艇公司做过,也不熟悉这一行,只怕在伦敦这边管理不好。” 吴尽欢说道:“公司的主要精力会放在华夏,至于伦敦这边,主要负责的是游艇设计,把这个做好了,也等于是把公司管理好了。” 麦克闻言,稍微松口气。 吴尽欢又道:“没有谁天生下来就事事都会做,很多事情都得靠学。华夏有句古话,决定脑袋,坐在什么样的位置,就会产生什么样的思想,我相信,以你的资质,足可以把伦敦这里的公司管理好。” 麦克琢磨一会,忍不住笑了,说道:“华夏的这句古话,听起来似乎还蛮有些道理的!” 两天后,吴尽欢和麦克再次去了圣庭公司,这一次,吴尽欢是带着两百八十万英镑去的。 dj传媒的股票,让吴尽欢大大赚了一笔,他只投入了两百三十万英镑,等到撤出时,已然变成六百万英镑。 按照麦克的意思,dj的股价还会继续往上涨,吴尽欢本还可以赚得更多,不过吴尽欢已不想再等下去。 首先,他认为dj传媒的市值已回到顶峰,就算还能继续往上涨,但涨幅也不会太大,其次,他担心夜长梦多,万一圣庭被别人捷足先登,抢先收购,那他的计划就都付之东流了。 圣庭公司的三个股东见到吴尽欢真同意用两百八十万收购公司,三人又都有些后悔了,觉得当初开价两百八十万还是有些便宜,即便开价三百万,吴尽欢还是会出钱买下的。 不过就算布朗三人的脸皮再厚,在坐地起价一次之后,也不好意思再坐地起价第二次了。 最终,双方在律师的陪同下,顺利签下收购合同,吴尽欢以两百八十万英镑的价格成功收购圣庭公司。 圣庭公司的易主,这在业内算不上什么大事,毕竟圣庭公司还算不上一流企业,只是个徒有虚名、苟延残喘的老牌公司。 但对圣庭公司的内部员工来说,无疑是变天了,原本早已熟悉的三个大老板,现在换成了一个陌生的华夏老板,接下来公司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动,谁都猜不准。 公司易主之后,无论是高层管理,还是底层的员工,无不是人心惶惶,无心工作。 只有一人是个例外,艾德蒙史密斯。 他便是今年金帆船的金奖得主,明里暗里前来挖角的公司数不胜数,就算圣庭没有易主,他都打算跳槽了,现在公司易主,更是给了他一个离开的契机和理由。 吴尽欢接手圣庭公司之后,自然要对公司原有的人事进行了解,不管是高层还是底层,只要是圣庭的员工,他都要一一面见,算是一场简单的面试,和他一起的还有麦克。 艾德蒙本以为吴尽欢会第一个见他,毕竟现在他才是圣庭公司里最值钱的那个人,圣庭公司之所能被华夏老板以两百八十万的高价收购,估计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有他在这里。 可是他失望了,吴尽欢第一个见的人是副总经理,也就是三个大股东之外的最高级主管。 副总经理是提心吊胆进的办公室,然后是汗流浃背从办公室里走出来的。 再之后,是财务经理、设计总监、营销经理等各部门的主管。他们的状况也都和那位副总差不多,从办公室里出来后,都是先擦擦额头的汗珠子。 和高层主管见完面后,吴尽欢又开始会见下层的员工,等吴尽欢把设计部的员工基本都召见完了,最后才终于轮到艾德蒙。 此时的艾德蒙已是憋了一肚子的火气,这个华夏老板肯定是故意把自己放在最后的,显然是想给自己一个下马威。 当他进来时,吴尽欢正在打电话,说的是他听不懂的汉语。 吴尽欢这个电话是打开国内的王立民,让他去把公司的性质更换一下。 注册时,因为资金有限的关系,无尽公司只是个零售性质的公司,现在已经不能满足需求,他转了一笔钱回国内,将注册资金增大到五百万人民币,变为股份有限公司。 等吴尽欢和王立民通完电话之后,抬头一瞧,只见坐在对面,脸色铁青的艾德蒙。 艾德蒙当然气得不轻,吴尽欢‘故意’最后一个见他,已经让他心里很不痛快,结果他进来之后,吴尽欢理都不理他,而是一直在打电话,完全把他凉到了一边,这让最近风头正劲的艾德蒙怎能不火大? 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吴尽欢只看他的表情就能猜得一清二楚。 仔细打量艾德蒙这个人,吴尽欢心里冒出四个字:年轻气盛。 艾德蒙岁数不大,硕士毕业也没几年,现在还不到三十岁,可谓是少年得志,风华正茂。 他微微一笑,问道:“史密斯先生觉得,我为何最后一个见你?” 艾德蒙冷笑出声,不以为然地说道:“故意给我一个下马威,以后好容易被你拿捏,你……”你也不用和我玩这一套,我辞职不做了。 他后面的话还没说完,吴尽欢打断道:“我与大家见面的标准,是以大家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排定的。” 艾德蒙闻言不由得一怔,细细回想,还真像吴尽欢说的那样,排在他前面的,都是些工作时间比他长的。 吴尽欢笑道:“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越长,说明他对公司越忠诚。” “也可能是能力越差,找不到更好的去处,只能留在圣庭罢了。”艾德蒙哼笑一声。 吴尽欢笑呵呵地点点头,说道:“史密斯先生说得也无不道理。请问,史密斯先生是不是已经有了更好的去处?” 布朗等三名股东,还可算是艾德蒙的伯乐,是挖掘并成就他的人,但吴尽欢于他而言,完全是个陌生人,对吴尽欢,他自然没有感情也毫无感激。 他直截了当地说道:“是的,的确有很多公司邀请我,而我也的确选定了一个更好的去处。” 吴尽欢从一旁的文件堆中抽出一份文件,说道:“这是你当初和公司签下的劳务合同,现在还没有期满,还差……”他低头看了看,然后补充道:“还差两年。” 艾德蒙之所以没有马上离开圣庭,主要也是卡在这份劳务合同上,如果他提前离职,要赔偿圣庭一笔不小的费用。他沉吟片刻,扬头说道:“我可以赔偿违约金……” 他话没说完,就听沙的一声,他的那份劳务合同在吴尽欢手中变成了两半。 看到吴尽欢竟然把合同撕了,别说艾德蒙傻眼了,就连一旁的麦克也被吓了一跳。 这份合同,可不是普通的几张纸啊,这都是钱啊!有这份合同在,可以把艾德蒙留下两年,退一步讲,就算他执意要走,也要赔付公司一大笔违约金,怎么能把合同给撕了呢? 吴尽欢几下把手中的合同撕成了碎片,随手扔进办公桌上的烟灰缸里,好整以暇地说道:“现在没有合同的制约,只要史密斯先生想走,随时都可以走,也不用再担心违约金的问题。” “你……” “我的公司,首先要忠诚,其次才要你的能力和才华,一个诚心要走的人,我并不想靠着这几张纸把他留下。” 就算以前默默无闻的时候,艾德蒙也没受过这样的羞辱,何况是现在?他腾的一下站了起来,抬手指向吴尽欢,咬牙说道:“你……你会后悔的,你对游艇业了解多少,你知道顾客想要什么吗?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就是个一窍不通的外行人,粗鲁无礼的野蛮人,自以为是的暴发户!” 吴尽欢始终都是乐呵呵的样子,好像艾德蒙此时说的是别人,而不是他。他反问道:“你知道顾客想要什么?” “我当然知道……” “不管顾客想要什么,目前的游艇业都该进行一场科技革命了!” “……”艾德蒙惊讶地看着吴尽欢,没明白他所说的科技革命是什么意思。 “无人机可以进行远距离的遥控,甚至是语音遥控,游艇为什么不可以?” “荒谬!” “游艇既是奢侈品,同时也是有钱人的大玩具,遥控技术,人工智能等等,这些高科技都可以加注在游艇身上。现代化的设备,就应该配备现代化的科技,这才是游艇未来的发展方向。” “……”艾德蒙喘着粗气,看着吴尽欢,但却一句反驳的话都没说。吴尽欢面带着笑意,继续慢悠悠地问道:“史密斯先生觉得未来最大的游艇市场在哪里?” 第69章 说服 “……”艾德蒙凝视着吴尽欢,一句话也没说。 “东方!更确切的说,是在华夏。圣庭为什么会走到死路,因为它不懂得变通,不懂得去开拓新兴市场,或者说,它就算想去开拓,但却没有能力去开拓。” “吴先生的意思是,你有能力开拓华夏市场?” “我是哪国人?” “……”未来的游艇会向哪个方向发展,艾德蒙说不好,但吴尽欢认为华夏市场是世界上最有潜力的市场,这一点他是百分百认同的。 因为地方保护的关系,外国的游艇公司想进入华夏,并不容易,但对于吴尽欢而言,他没有这方面的困难,因为圣庭已经被他收购,算是他旗下的一家子公司,圣庭于华夏而言,现在已连外资都算不上了。 “吴先生是打算把圣庭搬回华夏?” “不,不完全搬回华夏。”吴尽欢说道:“圣庭的设计,继续留在伦敦,我相信在伦敦,也有更多更优秀的设计人才。游艇制造,在华夏完成,华夏有足够成熟的造船技术,也有足够低廉的制造成本。” “借用圣庭这个英国老企业的牌子,再借用纯正的欧洲设计理念,配合华夏成熟的技术和低廉的制造成本,来抢占游艇市场的一席之地,吴先生好算计啊。”艾德蒙若有所思地喃喃说道。 “史密斯先生认为,又有哪个商人会做亏本的买卖,如果圣庭公司真是个无药可救的无底洞,我又买来作甚?” 艾德蒙点点头,是啊,是没有哪个商人会做亏本的买卖。他苦笑道:“可是,吴先生却撕了我的合同,难道这不算亏本吗?” 吴尽欢乐了,说道:“我刚才已经说了,我首先看重的是忠诚,一个不够忠诚的人,哪怕他再有才华,再有价值,他充其量也只是一颗定时炸弹。就拿设计部来说,如果里面的人不够忠诚,设计图稿随时可能卖给别人,甚至是公司的竞争对手,这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将是难以估量的,所以,我宁可要个忠诚的笨蛋,也不会要个才华横溢的小人。” 艾德蒙闻言,立刻接话道:“我不是小人!” “小人,往往都是被逼出来的!所以,我不会逼你做事,你想走,随时都可以走,我绝不强留,如果你想留,也简单,我这里还有一份合同。” 说着话,吴尽欢从旁边的文件堆里又抽出一份空白合同,说道:“老圣庭,已经死了,现在在你面前的是一个崭新的圣庭。”说话时,他的手指敲了敲这份空白合同。 “我相信你的才华,事实也证明了你的才华,如果你愿意留下,我自然欢迎至极,也必会以诚相待。如果你执意要走,我只能表示遗憾,因为你错过了一个大展拳脚的机会,一个天空海阔任你发挥的机会!” 先是把人贬进尘埃里,然后再把他从尘埃中提出来,高高举起,此为驭人之道。 吴尽欢重生以来,别的书没怎么看,倒是把老祖宗五千年来留下的那些精华好一通的恶补。 在他身上,既有西方人的开明,也有东方人的厚黑。 “我要留下!”原本去意已决的艾德蒙突然蹦出这么一句。 说完这话,连他自己都没被吓了一跳,明明有更好的去处,明明有比圣庭大几倍十几倍的企业抛来橄榄枝,自己为何还要留下来? 转念一想,他又释怀,以前的圣庭,只能用暮气昭昭、死气沉沉来形容,而在这位新老板身上,他则能看到一股朝气,一股蓬勃向上、奋勇向前的力量。 稍顿片刻,他抬起头来,对上吴尽欢亮晶晶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道:“老板,我要留下!” 吴尽欢笑了,笑得真诚又灿烂,麦克在旁则看得汗毛竖立。 从吴尽欢最后才把艾德蒙找来,就已经是给他挖好了陷阱,艾德蒙走进来之后,便开始越陷越深,最终也未能挣脱出来。 吴尽欢只有十八岁,可他的这份心机,又哪像是十八岁,简直都快成妖精了。 圣庭易主之后,并没有发生一朝天子一朝臣的情况,除了大老板换人外,公司由上到下,所有人员基本都没变动,人心惶惶的局势很快也稳定下来。 之所以会这样,一是吴尽欢在伦敦没有根基,他唯一能重用的只有麦克,其二,吴尽欢不是做游艇这一行的,他手底下没有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如果真罢免一批员工,他一时间也找不到合适的人来顶替。 另外,目前最炙手可热的设计师艾德蒙,非但没有离开圣庭,反而还和新老板签下了一份新的劳务合同,这件事也起到了极大稳定人心的作用。 吴尽欢接手圣庭的第三天,海伦打来电话,邀他共进晚餐。 海伦不来找他,他也想着去找海伦呢。 他给圣庭制定的目标虽说主要是发展华夏市场以及东方市场,但不代表他要放弃欧洲市场。 如果每日观察报能大肆报道此事,说圣庭被来自于华夏的‘大财阀’收购,这无疑会起到极好的曝光效果和宣传效果。 接到海伦的邀请后,吴尽欢欣然接受。 和海伦通完电话,他对麦克说道:“麦克,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去吃饭?” 吴尽欢和海伦通话的时候,麦克在旁有听到一些,只知道邀请他的是人名叫海伦,是位女士,至于是什么身份背景就一概不知了。 他笑道:“先生和女士进攻晚餐,我就不去了,做电灯泡的感觉可不太好。”稍顿,他又别有深意地笑道:“先生才来伦敦几天,就找到了心仪的小姐。” 麦克对吴尽欢的称呼是‘sir’,可以理解为先生、阁下,也可以理解为老板。 如果直接叫boss的话,显得两人的关系太疏远,如果叫他‘吴’或者‘欢’,又有些僭越了两者上下级的关系,所以麦克折中了一下,以sir相称。 吴尽欢笑问道:“你知道这个海伦是谁吗?” 麦克茫然地摇摇头。说实话,这段时间,他没见过吴尽欢和哪个女人走得过近,另外,公司里也没有叫海伦的女员工。 吴尽欢说道:“她的全名叫海伦杰弗森。” “啊?” “克莱斯特杰弗森的独生女。” “哈?”麦克惊讶地张大嘴巴。海伦杰弗森这个名字,他当然不陌生,cj传媒的太子女嘛,有几个人会不知道她的? 只是没想到,自己的这位老板竟然和海伦杰弗森有瓜葛。 “先生,你……你怎么会认识海伦的?” “在医院里认识的,谈得还算投缘。这次和她吃饭,刚好可以让她帮个忙,借用cj传媒的力量,帮公司好好打一回广告。”吴尽欢笑道。 麦克咽口唾沫,他在医院里才住了两三天,就和cj传媒的太子女认识了?两人还聊得投缘?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愣了一会,麦克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似的,说道:“既然是海伦小姐邀请先生,那我就更不能去了。” 麦克去与不去,对吴尽欢而言都无所谓,他也只是随口一问而已。 他点点头,说道:“好吧,今晚我就单独去赴约。” 麦克眨眨眼睛,小心翼翼地提醒道:“先生,cj传媒可不是我们能招惹得起的。”言下之意,吃完饭后,就别再做别的事了。 吴尽欢闻言仰面而笑,说道:“麦克,你想多了,我和海伦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 “那就好。” 当晚,吴尽欢如约赴邀。 海伦把晚餐的地址定为圣约翰餐厅,伦敦最好的餐厅之一。 英国菜并不好吃,这不是某个人的偏见,而是世界公认。 在欧洲有个笑话,就算你得罪了英国人,英国绅士也会不动声色,热情的邀请你去吃英国国菜,然后幸灾乐祸的看着你痛苦万分的表情。 土豆是英国菜系的主要食材,这很多人都知道,英国菜系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炸,什么都可以用来炸,甚至连巧克力都可以炸着吃,因为最开始接触巧克力的时候,英国人觉得炸过的巧克力比正常的巧克力要好吃,这便是英国人神奇的味觉。 在餐厅里,吴尽欢见到了先来一步的海伦。 海伦的身后,还有两名身穿黑衣的保镖。 对于西方的礼仪,吴尽欢自然很了解。 他本想和海伦握握手,以他二人的关系,用握手礼再恰当不过。 不过海伦却很热情,主动走上前来,吴尽欢刚要把手伸出去,海伦已用贴面礼来和他打招呼。 “我应该恭喜吴先生。”海伦笑盈盈地说道。 “哦?海伦小姐为何这么说?” “吴先生顺利收购了圣庭。” “是杰弗森老先生帮了我的忙。”如果没有老头子的身体健康,他也不会有这次一夜暴富的机会。 “这又何尝不是吴先生帮了自己?”海伦笑道。 吴尽欢了然一笑。两人走进餐厅,位置海伦已经订好了,在服务生的指引下,两人走到餐桌旁。 第70章 约会 餐厅里的客人不算多,两人的餐桌靠近窗边。 如果让吴尽欢选,他不会选这样的位置,因为太容易受到攻击,他也不会选最角落的位置,因为没有退路,想跑都没地方可跑。 当然,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是中间人、杀手,而是名合法的商人。 吴尽欢绅士地走到海伦身旁,帮她把椅子拉开,等她站到椅子前时,又帮她把椅子向前推了推。海伦回头向他一笑,道了一声谢。 那两名黑衣保镖则坐在相邻的餐桌旁,时不时的用警惕的目光扫视四周。 吴尽欢深识西方的用餐礼仪,而且做起来得心应手,丝毫不显得生硬、死板、刻意。 海伦见状,禁不住好奇地问道:“吴先生在欧洲生活过很久?” 吴尽欢晃了晃手中的红酒杯,笑道:“并没有,我是第一次来欧洲,也是第一次来英国。” 海伦说道:“不知道的人,肯定不会认为吴先生是从华夏来的,而会认为吴先生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人。” 吴尽欢淡笑着举了举酒杯。 海伦和他碰下杯子,两人各饮了一口红酒。 放下杯子,吴尽欢问道:“杰弗森先生的身体怎么样?” “还和以前一样,人上了年纪,总是会有些老年病。”海伦笑道:“不过医生有说过,只要父亲注意保养和休息,再活十年也没问题。” 老杰弗森能不能再活十年,那和他能不能选出合适的接班人有关。有接班人接替他的工作,老杰弗森自然可以得到充足的休息。 就感情而言,老杰弗森肯定想选海伦为接班人,倘若海伦实在不争气,老头子也只能另选旁人了。 吴尽欢一笑,说道:“我相信以cj传媒的医疗团队,足可以让杰弗森先生长命百岁。” 海伦被他的话逗笑了,拿着餐巾,粘了粘嘴角,端起酒杯,笑道:“借你吉言。” 吴尽欢拿起杯子,与海伦碰杯共饮。 “吴先生来伦敦也有好几天了,还没有好好逛过吧?” “公务繁忙,一时也抽不出来时间。” “吴先生和我的父亲很像,总是以公务繁忙来做借口,总是要把自己忙得团团转。” 吴尽欢但笑不语。他没有海伦那样的父亲,可以衣食无忧,坐享其成,他想要的,只有靠自己去拼才能拿得回来。 “周末,吴先生有时间吗?” 吴尽欢好奇地问道:“海伦小姐有事?” “我想去李谷,不知道吴先生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去玩玩。对了,吴先生会骑马吗?” 海伦说的李谷,是指李谷骑马中心,位于伦敦的东部,是英国最著名的马场之一。 “会一些。” 见海伦扬起眉毛,吴尽欢补充道:“还不错。” “那么周末我们就结伴去李谷吧。” 周末。吴尽欢想了想,含笑说道:“如果有时间的话,我会去的。” “吴先生不会为自己的骑技不佳找借口吧?”海伦俏皮地向他眨眨眼睛。 吴尽欢仰面而笑,说道:“如果周末我不去的话,会不会被女士认为我现在是在吹牛?” 海伦咯咯地笑了起来,半开玩笑地说道:“很显然,是会的。” “看来,我只能去了。” “那么我们就说好了,周末不见不散。” “好。”吴尽欢这次很爽快地答应下来。 海伦是典型的英国淑女,睿智,又懂分寸,不会因为家世出众而给人咄咄逼人之感,同时她的请求又让人很难拒绝。和海伦相处,吴尽欢没什么压力,感觉很轻松。 接下来的饭局,两人相谈甚欢。 吴尽欢对华夏的文化并不是很了解,所以一直在恶补,但对于欧洲的文化却很精通,与海伦聊起来也丝毫没有障碍和代沟。 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传承和文化底蕴,这已经融入到人们生活的点点滴滴当中。 比如在华夏,听到‘让我们荡起双桨……’这首熟悉的歌曲,自然而然地就会回想起童年,会聊起童年的往事,而有外国人在场的话,这首歌于他们而言就只是一首歌,没有那么多的回忆,所以外国人也无法融入到华夏人的氛围当中。 而在英国也一样,看到足球场,看到足球比赛,人们会自然而然地会想到父亲,会想起自己小的时候,总是骑着父亲的脖颈去球场看比赛的,跟着父亲一同欢呼或难过。 不是学会了一个国家的语言,就可以融入到这个国家当中,有很多传承和底蕴只能在土生土长的当地人身上才会体现出来,外来人则很难会融入到当地人的圈子里。 在欧洲生活了几十年的吴尽欢并没有这方面的困难,所以他才能和海伦相谈甚欢,也让海伦完全感受不到他是一个外国人。 吃饭的时候,海伦并没有把话题往工作的上面引,吴尽欢也聪明的没有提。等饭后,吴尽欢绅士的提出送海伦回家。 海伦没有反对,与吴尽欢一同走出餐厅。 到了外面,一名保镖去提车。时间不长,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行驶过来,停在路边。 吴尽欢帮海伦拉开车门,等她坐进去之后,他才坐进车内,另名保镖则坐在副驾驶座位。 汽车启动,开往肯星顿。 肯星顿是伦敦的贵族富人区,女王的白金汉宫、王子的肯星顿宫以及举世闻名的海德公园、皇家阿尔伯特音乐厅、帝国理工学院等等,都在这里,这里的一砖一瓦似乎都写着‘穷人,你别摸我’的字样。这里的富人,哪怕养的一条狗,都比穷人要金贵得多。 英国是现代民主的起源地没错,但却也等级森严,贵族与平民、富人与穷人之间的差距极大。 车上,吴尽欢说道:“以后,海伦小姐若想更换游艇的话,可以考虑圣庭游艇。” 海伦噗嗤一声乐了,问道:“吴先生这是在做广告吗?” 吴尽欢笑道:“海伦小姐也可以理解为推广。” “好的,吴先生的意见我会慎重考虑。” 海伦话锋一转,说道:“圣庭的品牌,已远远不如游艇业的那些豪门,吴先生若想把它起死回生的话,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推广品牌,重新铸造品牌。” 言下之意,只凭吴尽欢目前手头上的这点资金,恐怕还远远不够救活圣庭的。 “推广品牌,甚至是铸造品牌,投入太大,收效也太慢。” “难道吴先生还有更好起死回生的办法?” 吴尽欢把自己的计划向海伦讲了一遍,最后说道:“把设计留在伦敦,制造搬到华夏,全力开发华夏和东方市场,我认为这比砸钱在欧洲这边重新做品牌要有效果得多。” 海伦愣了一会,笑了出来,说道:“吴先生是个出色的商人,我的担心倒是多虑了。” “不过,还是有点事情需要海伦小姐帮忙。” “吴先生不必客气,有什么事尽管直言就是。” “我希望通过cj传媒,把圣庭易主的事情大肆宣传一下。” “吴先生是想通过cj传媒帮你做免费的广告?” “对于海伦小姐而言,这只是举手之劳罢了。” “但对于吴先生而言,这可是件大事,能为圣庭起到极大的宣传效果,甚至在撬开华夏市场这方面,也能获得极大的好处。” cj传媒报道华夏企业收购圣庭,也会引起华夏媒体的关注,如此一来,圣庭没花一分钱,却等于在英国和华夏同时打了广告。 吴尽欢笑道:“海伦小姐很聪明,一点就透。” 海伦笑言道:“那么吴先生想用什么来回报我呢?” 吴尽欢说道:“周末陪海伦小姐去骑马,这算不算是回报?” 海伦被逗笑了,别有深意地说道:“很多人,就算肯花重金陪我去骑马,我还不愿意呢。” “很显然,我并不在这很多人当中。” 海伦正要说话,突然之间,随着吱嘎一声,轿车先是振动一下,紧接着突然停了下来。 受惯性使然,吴尽欢和海伦的身子都不由自主地前扑。 吴尽欢反应极快,一脚蹬在前方的椅背上,卸去惯性,与此同时,他揽住海伦的腰身,把一头向前撞去的海伦硬拉了回来。 坐回到座位上的海伦,惊魂未定地抚了抚胸口。吴尽欢则不留痕迹地把手臂收了回来。 海伦转头对他感激地一笑,轻声说道:“谢谢!”而后,她看向前面的两名保镖,面露不悦之色,问道:“怎么回事?” “没事的,小姐,旁边的车子把我们的车子刮了一下,我下去看看。”副驾驶座位的保镖回头说了一句,然后推开车门,走了出去。 和劳斯莱斯并排停在路上的还有一辆路虎。两车几乎都快贴在一起,汽车的侧身皆有一条长长的划痕。 保镖下了车,路虎的车主也同样下了车,两人在车前争执起来。双方都认定是对方的突然变道刮碰到自己的车,都认为是对方有错,争执不下。 海伦叹口气,对开车的保镖说道:“好了,不要为这点小事争吵,给他些钱就是了。” 开车的保镖皱着眉头说道:“小姐,这次的错的确不在我们身上。” “可我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 “好吧,我去处理。”开车的保镖一脸无奈,推开车门,也走了出去。 海伦对吴尽欢歉然一笑,说道:“不好意思,吴先生,让你见笑了。” “没什么,只是个小意外。”说话时,吴尽欢目光如炬,一直在扫向窗外。 第71章 寻常 老杰弗森的独生女,cj传媒的第一接班人,身份非比寻常,凡是发生在她身上的意外,都有可能不是一起简单的意外,何况不久前,还刚刚发生过老杰弗森遇刺事件,吴尽欢不得不小心一点。 这里的街道还算宽敞,一边是楼房,另一边是公园的围墙,只不过夜色已深,路上的行人和车子都不多,两辆汽车会在道路中央发生擦碰,倒有些反常。 吴尽欢正琢磨着,这时候,迎面行来一辆自行车。骑车的人身穿紧身运动装,头上带着防撞头盔,防风镜挡住大半边脸。 他骑车的速度很快,风驰电掣般从劳斯莱斯的右侧行过。 正站于车头前方,正与路虎车主理论的两名保镖都没看清楚怎么回事,但车内的吴尽欢可是看得真真切切,对方在掠过劳斯莱斯的瞬间,快速把背后背着的旅行包解下,并挥手抛到车下。 意识到不好,吴尽欢想都没想,第一时间推开车门,自己在飞身扑出去的同时,连带着,紧紧抓住海伦的胳膊,把她从车内硬拉了出来。 海伦都没意识到怎么回事呢,只感觉一股强大的力道把自己带出了汽车,当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和吴尽欢在地上翻滚成了一团。 “吴先生,你……” 她正要说话,猛然间,就听身侧传来轰隆一声巨响,紧接着,一大团的火球由车底炸开,两吨多重的劳斯莱斯幻影,被弹飞起一米多高,火球由汽车的车底窜入车内,又由车内向四面八方炸开,车窗俱碎,火蛇飞溅。 那一瞬间,海伦就感觉一股滚烫的热浪由身侧席卷而来,巨大的爆炸声和震荡,让她的脑袋如同挨了一记闷锤似的,双耳只剩下嗡嗡的耳鸣,什么都听不见了。 比她有准备的吴尽欢也没好多少,同样被震得双耳吱吱鸣叫,由于他是把海伦压在身下的,汽车爆炸的残片大多都是从他身上掠过,把他的西装外套撕开十多条大大小小的口子,很多口子已有血丝渗出。 剧烈的爆炸,让劳斯莱斯旁边的路虎也未能幸免,车内车外皆起了火,站于两辆汽车前方的三人,则同是被炸飞出去多远,趴在地上,衣服破烂,还冒着腾腾的热气,动也不动,不知是死是活。 恰在这时,有两辆汽车快速行驶过来。吴尽欢从地上站起,顺势把海伦也拉了起来,问道:“你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此时海伦的目光都是涣散的,毫无焦距,似乎也没听到吴尽欢在说什么。 吴尽欢哪有时间等她恢复清醒,在她的脸颊上快速拍了两巴掌,大声说道:“醒醒!现在不是你愣神的时候!” 脸颊的疼痛,总算让海伦的目光渐渐有了焦距,她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的吴尽欢,过了片刻,一片空白的大脑似乎才恢复意识。她大声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吴尽欢差点翻起白眼,问道:“你带了多少保镖?” “你说什么?” 吴尽欢凑近她的耳边,再次问道:“你带了多少保镖?” 这回海伦总算听清楚了,说道:“两人!他们……” 吴尽欢不再多问,他拉住海伦的手腕,转身便向路边的公园跑去。 他刚跑出没两步,就听身后传来海伦的痛叫声,后者也随之坐到地上。 吴尽欢回头一瞧,只见海伦的左膝破了好大一块,血已然流出,应该是刚才翻滚时被磨破了皮,但看不出来有没有伤到骨头。 “还能不能走?”吴尽欢问话时,警惕地看着那两辆飞驰而来的汽车。 海伦坐在地上,眼中蒙起一层水雾,冲着他摇摇头,哽咽着说道:“好痛。” 唉!吴尽欢在心里叹口气。现在他真想扔下她不管,独自离开,但他又不能这么做。 只这一会的工夫,那两辆汽车已停在不远处的路中央,紧接着车门打开,从里面走出四名黑衣人,无一例外,皆是身穿黑色的西装,头戴黑色的头套,只露出两只眼睛,人们手中,拿着的是清一色安装了消音器的。 看到对方的打扮,吴尽欢更加确认,赶来的这些人不可能是cj传媒的保镖。 他二话不说,弯下腰身,把海伦拦腰抱起,甩开双腿,向不远处的公园飞奔过去。 最先下车的四名黑衣人反应也快,齐齐抬起手中枪,对准吴尽欢展开集火。 嗖嗖嗖…… 被吴尽欢抱起的海伦,能清楚听到子弹在自己周围急速掠过的破风声,还有子弹打在树干上、墙壁上啪啪的脆响声。 吴尽欢是呈s型跑的,尽量让对方抓不到自己奔跑的轨迹。 说时迟那时快,只眨眼工夫,吴尽欢已奔跑到公园的围墙近前。 吴尽欢深吸口气,断喝一声,双臂全力向外一挥,把海伦狠狠抛了出去。 海伦发出一声尖叫,身子在空中打着横,越过院墙,而后就听墙后传来咚的一下重物砸地的闷响声,海伦的尖叫也随之戛然而止。 吴尽欢来到围墙前,一跃而起,双手扒住墙沿,再一个挺身,人已干净利落地翻了过去。 落地的一瞬间,他也长吁口气,围墙的后面不是水泥地面,而是长着花草的草地。即便如此,看趴在地上直呻吟的海伦,似乎也被摔得不轻。 吴尽欢快步上前,把海伦拉起,问道:“你怎么样?” 海伦的听力已经恢复一些,她扬起惨白的小脸,看眼吴尽欢,有气无力地向他摇摇头,现在她已经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吴尽欢举目向四周望了望,见不远处有片树林,他手指着树林的方向,说道:“往那边跑!快!” “不……不行,我……我跑不动了,我的腿好疼……” “不跑就只能在这里等死,你是想死还是想活?”吴尽欢脸色阴沉地问道。 海伦闻言,咬着牙关,在吴尽欢的搀扶下,费力地从地上站起,她稳住连连打晃的身子,脑门上已疼出一层的虚汗,她握紧拳头,一瘸一拐地向不远处的树林‘跑’去。 与其说是跑,恐怕正常人走路的速度都比她快。 跑出一段距离,她回头一瞧,发现吴尽欢站在围墙底下并没有动,她急声说道:“你快跟我一起走啊!” “不管用我,你快走!”吴尽欢眉头紧锁地说道。 “要走我们就一起走……” “废话!赶快走!” 吴尽欢话音未落,海伦已看到有两颗小脑袋探出围墙。她脸色顿变,下意识地向后踉跄了几步。这时候,有两名黑衣人蹿上围墙,两人蹲在围墙上,各自端枪,对准惊呆了的海伦,便要扣动扳机。 他二人的手指还没把扳机扣下去,藏于围墙下面的吴尽欢突然跃起,人在空中,双手齐出,正抓住那两名黑衣人的脚踝。随着他跳起的身形下落,两名正要射击的黑衣人也被他硬拽了下来。 噗通、噗通! 两名黑衣人几乎同时摔在草地上。其中一人几乎片刻都未迟疑,立刻从地上坐起,可是他刚起身,吴尽欢的手指头便到了,指尖正他的右眼窝。 黑衣人嗷的怪叫一声,坐起的身形又迎面翻倒。 趁此机会,吴尽欢抓住他持枪的手,抬起来对准另名黑衣人,连续扣动两次扳机。 噗、噗!那名黑衣人胸前腾出两团血雾,仰面倒地。吴尽欢抓住对方的手不放,又硬掰着对方的手腕,调转枪口,顶住对方的下颚,毫未犹豫的扣动扳机。 噗! 子弹在黑衣人的下颚打入,在其天灵盖顶透出,一道血箭也随之喷到空中。吴尽欢踹开尸体,顺势把拿在手中,他一边向海伦那边后退,一边端枪,枪口对准围墙的顶部。 当又有一人探头张望的时候,吴尽欢也毫不犹豫的一枪打了过去。 即便在倒退的移动当中,他的枪法仍精准得吓人,射出膛口的子弹不偏不倚,正中那颗小脑袋的眉心。 对方连声都没吭一下,仰面摔到墙下。 吴尽欢退至海伦近前,没有看她,依旧保持端枪瞄准的姿态,目光依旧死死锁定对面的围墙,伸出另只手,摸索着抓住海伦的手腕,边继续后退边说道:“让你走,为什么不走?” “你……你在救我,我不能扔下你不管?” “你能帮我什么忙?” “……”海伦无言以对,她的确帮不了吴尽欢什么忙,她也知道自己留下来只是徒增他的累赘,但她就是不忍心扔下吴尽欢一个人去面对这群如狼似虎的杀手。 噗! 又是一枪射出,又有一人眉心中弹,摔下围墙。 直至吴尽欢拉着海伦退至树林,躲到一颗树木后,他方连续喘了几口粗气,无奈地看向与他紧紧贴在一起的海伦,摇头说道:“你们父女俩,到底惹上了什么仇家?” 海伦低声说道:“做媒体的,仇家一向都很多。” “杰弗森先生说是共济会,但看作风却不像。”共济会通常不会这么大张旗鼓的派人搞暗杀,除非是被逼急了。 海伦说道:“前段时间,我们无意中得到一份共济会分部的二十级以上会员的名单。” 吴尽欢从树干后探出头,边看向围墙方向,边不解地问道:“哪个分部?” 共济会的会员共分三十,一级为最低,三十为最高。 一级、二级人员,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他们在共济会里只能算学员,以上的才能算是真正的会员。二十级以上,那已经属于中高层了。 “华夏分部。”海伦看着吴尽欢,小心翼翼地说道。 第72章 名单 “……”竟然会是共济会的华夏分部成员名单。吴尽欢无语。 “在这份名单当中,也不乏在国际上出名的华夏商人,以及一些官员……”海伦继续道。 不等她说完,吴尽欢打断道:“不要再说了,我对这份名单一点兴趣都没有。” 华夏商人加入共济会,倒是可以理解,但在理论上来说,华夏官员是不可能加入共济会的。 共济会有自己的招人标准,其中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得有宗教信仰。 不管你是信仰基督、天主、伊斯兰还是佛教,最起码得信奉一种宗教,而党员是不能有宗教信仰的,都是无神论者,这不符合共济会的宗旨。 那么有加入共济会的官员,只能说明他们已经背叛了自己原有的信仰。 如果暗杀杰弗森和海伦的杀手真是冲着这份名单来的,说明这份名单中的人,至少是某些人的身份很不简单,对于共济会而言也特别重要,不想让他们的身份曝光。 吴尽欢并不想知道这些人具体是谁,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既然共济会想要回这份名单,你们还给他们就是!”说话间,吴尽欢又连开了两枪。 “可是这份名单是条大新闻!” “……”吴尽欢无言以对,过了好一会,他拉着海伦向树林深处走去,问道:“命重要还是大新闻重要?” “都重要!”海伦回答得干脆。 吴尽欢叹口气,说道:“别说一个cj传媒,就算有十个cj传媒,捆绑到一起,也斗不过人家。” “你了解共济会?”海伦诧异地看着他。 “谈不上了解,只略知皮毛。” “那么,你相信共济会的阴谋吗?” 世界上流传的共济谋有很多,比如统治世界,建立世界新秩序,消灭犹太人以外所有种族等等。吴尽欢看了她一眼,说道:“部分相信。” “你不觉得匪夷所思吗?” “你觉得如何隐藏一个阴谋是最安全的?”吴尽欢反问道。 “啊?” “就是把这个阴谋公之于众,并且竭尽所能的把它无限夸张、夸大,让它听起来匪夷所思,不可思议,让所有相信它的人都会被周围人所耻笑,只有人人都知道的阴谋,才是最安全的阴谋,华夏有句名言,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就是这个道理。”吴尽欢拉着海伦一路急行,穿过大半的树林,再往前走,便要走出公园。 海伦被动的被吴尽欢牵着走,一时间也忘记腿上的疼痛和心中的恐惧,她说道:“你的意思是,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也可以这么理解。” “这些杀手,真的都是共济会的人?只是为了拿回那份名单?” “鬼知道,但我觉得得罪共济会并不是个明智的选择,把名单还回去,才是聪明的做法。” 海伦突然停下脚步,目光怪异地看着吴尽欢,问道:“你该不会就是共济会派来的人吧?” 吴尽欢怔了怔,接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握紧海伦的手,说道:“女士,你想多了。” 海伦静心想想,也觉得自己太神经过敏。吴尽欢为了救父亲,除掉两名杀手,刚才为了救她,又杀掉好几个杀手,如果他们真的是同伙,他的出手不可能这么狠。 当快要走出树林的时候,吴尽欢拉住海伦,说道:“别出去,在这里等,给杰弗森先生打电话,让他派人来接。” 公园外面太空旷,可做伏击的地点也太多,与其冒险冲出去,不如继续留在公园的树林中隐藏的好。而且吴尽欢没有看到后面有人追杀上来。 海伦点点头,低头看了看,说道:“我的手机还在车里。” “用我的。”吴尽欢掏出自己的手机,递给海伦,然后退出弹夹,看了看里面剩余的子弹,只有两颗。他推上弹夹,眯缝着眼睛,环顾树林的四周。 海伦用吴尽欢的手机,给老杰弗森打去电话,将事情向他说明。打完电话之后,她把手机还给吴尽欢,小声说道:“我会把吴先生的意见转告给父亲的。” 吴尽欢一笑,说道:“备份一份,自己保存。” “啊?” “这份名单,既可以是催命符,也可以成为反过来要挟共济会的一颗筹码。”吴尽欢的目光在树林中扫来扫去,幽幽说道:“做媒体的,难免会得罪人,能掌握一个可以反制共济会的筹码,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向他们保证,cj传媒绝不会主动把备份的名单公开出去,但共济会若继续步步紧逼的话,这份名单会不会公开就不一定了。” 稍顿,他又笑了笑,说道:“其实,共济会最怕的是,这份名单会被华夏知晓吧。” 在华夏布局并不容易,恐怕要花费十几二十几年甚至更久的时间,一旦秘密成员被华夏知晓,共济会这些年的努力怕是都要付之东流了。 过了一会,吴尽欢仍未发现有杀手追进树林,心中稍安一些。他蹲下身形,查看海伦受伤的膝盖,抬手在伤口的附近摸了摸,问道:“疼吗?” 海伦皱着秀气的眉头,牙关紧紧咬着,只微微点下头,没有说话。 “应该没伤到骨头。”不然像她这样的千金小姐,恐怕连站都站不起来了,更别说走路了。他把自己西装内的衬衫拽出来,撕下一条,包裹住她膝盖的伤口。 “谢谢。”缓了一会,海伦才能说出话来,向吴尽欢颤声道谢。 “这段时间,海伦小姐还是尽量少出门,如果必须得出门,那就多带些保镖。选保镖,也尽量选经验丰富的,英国这里,韦恩安保公司不错,里面的成员,大多都是雇佣兵出身,经验和技能都属一流。”吴尽欢感觉自己现在就像个老妈子,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唠叨,但若不做出提醒,心里又很不舒服。 海伦双眼晶亮地看着吴尽欢,小声说道:“吴先生叫我海伦就好。” 吴尽欢抬起头来,看向海伦。此时后者也正低着头,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两人对视几秒钟,海伦先垂下眼帘,小声问道:“以后,我叫你欢吗……” 欢,这个称呼也太怪异了。吴尽欢眨眨眼睛,笑道:“杰森。” “啊?” “我的英文名叫杰森。” 在欧美,杰森是很常见的名字,并没有什么稀奇的地方。只有把杰森这个名字放在那个传奇杀手的头上,它才代表的是‘死神’。 “杰森……”海伦喃喃地念了一遍,而后话锋一转,好奇地问道:“杰森,你对英国很了解?” “是做过不少的功课。” “不过你对英国的认识,可不像只做过功课那么简单的!”海伦展现出媒体人的敏锐和刨根问底的毛病。 吴尽欢耸肩说道:“我在华夏的外教老师,是个英国人,经常会向我讲些英国这边的事情。” “原来是这样。”海伦向四周望了望,树林里黑咕隆咚的,她什么都看不清楚。海伦下意识地向吴尽欢靠了靠,压低声音问道:“杰森,你说……那些杀手走了吗?” 吴尽欢摇头,说道:“不知道。” 如果是职业杀手,在完成一击之后,不管成功于否,通常都会选择撤退,这是对自我的最佳保护,如果对方是共济会的人,他就摸不清楚对方的套路了。 “我看,好像没有人追过来……” 海伦话到一半,吴尽欢发出嘘的一声。海伦立刻收声,紧张的向周围张望,身子与吴尽欢贴得更近。 她什么都没看到,正要开口发问的时候,突然听闻有车辆的轰鸣声。 她急忙寻声望去,只见树林外的街道上正飞速行驶过来一列车队。 这列车队,起码得有十多辆汽车。其中有两辆汽车在距离吴尽欢和海伦不远处的路边停了下来,紧接着,车门打开,从车内走出来五六名黑衣人。 虽说他们和刚才的那些杀手一样,都穿着黑色西装,但却没有戴头套,手中也没有拿。 看罢,海伦精神一振,刚要迈步走出树林,吴尽欢连忙把她拉住,低声说道:“小心!” “他们是我父亲派来的!” “确定吗?” “我认识其中的一个人,他叫斯图亚特。” 见对方当中有海伦认识的人,吴尽欢不再阻止,不过他仍紧紧拉着海伦的手,另只手握着枪,背于身后,和海伦走出树林。 车旁的几名黑衣人正四处张望,突然看到公园的树林中走出两人,他们下意识地身手入怀,看清楚两人中有一人是海伦后,众人的脸上皆有如释重负的表情,伸入怀中的手也抽了出来,人们快步跑上前去,为首的汉子正是海伦认识的斯图亚特,他来到海伦近前,关切地问道:“小姐,你没事吧?”问话的同时,他目光狐疑又戒备地扫向吴尽欢。 海伦先说了一声没事,接着又道:“这位是吴先生,刚才正是吴先生救了我!” 斯图亚特上下打量吴尽欢一番,什么话都没说,摆手道:“小姐,请先上车!” 第73章 回绝 吴尽欢本想扶着海伦上车,但被斯图亚特挡了下来,后面面沉似水地说道:“小姐由我们照顾就好了,不劳吴先生费心。” 未等吴尽欢说话,海伦转头狠狠瞪了斯图亚特一眼,不满地说道:“斯图亚特,注意说话的分寸,杰森不仅是我的朋友,而且刚才他还救了我!”说完,看都没再看斯图亚特,拉着吴尽欢坐进车内。 斯图亚特回头瞥了一眼,看看已经坐进车里的吴尽欢和海伦,什么话都未再说,向周围的黑衣人挥挥手,众人纷纷上车,直奔杰弗森别墅。 这次有数量汽车的随行,路上没有再发生意外,车辆顺利抵达别墅。 肯星顿是寸土寸金的地方,但杰弗森家族在这里的别墅可不小,光是院子就差不多有半个足球场大小,地面是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 进入别墅大楼,里面的装饰也可用金碧辉煌来形容。cj传媒的财大气粗,在杰弗森的家里体现得淋漓尽致。 看到老杰弗森,海伦再忍不住,跑上前去,抱着老头子嘤嘤地哭起来。 杰弗森轻拍着海伦的后背,柔声安慰了几句,而后抬头看向站在一旁的吴尽欢,对他充满感激地笑了笑。 海伦毕竟出身显赫,情绪来得快,控制得也快。她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对杰弗森说道:“这次多亏有吴先生在,不然……”话到一半,她的眼泪又忍不住簌簌流淌下来。 这一次,海伦真的有被吓倒,也是她有生以来距离死亡最近的一次。 知道女儿被吓坏了,杰弗森又安抚她一会,让女仆送她上楼去休息,并安排私人医生为她处理伤口。 等海伦离开后,杰弗森向吴尽欢摆摆手,含笑说道:“吴先生,请坐。” 吴尽欢道了一声谢,在沙发上坐下来。 看他的衣服上有不少的口子,杰弗森问道:“吴先生的伤势如何?” 吴尽欢低头瞧瞧,满不在乎地说道:“只是小伤而已,没什么。” 杰弗森说道:“吴先生先是救了我的命,这次又救了海伦的命,我欠吴先生的可是越来越多了。” 吴尽欢淡然一笑,说道:“杰弗森先生客气了。” 杰弗森眼神一黯,幽幽说道:“我真是没有想到,他们竟然会向海伦下此毒手。” 吴尽欢沉默片刻,说道:“以后杰弗森先生对海伦小姐的保护,也应更加周全才是。” “这次的确是我疏忽了,不会再有下一次。” 吴尽欢点点头。 杰弗森又道:“我的人,已把现场处理干净了,这件事情,相信也不会牵连到吴先生身上。” “如此,就多谢杰弗森先生了。” 他二人正说着话,一名西装革履的中年人从楼上走了下来。杰弗森问道:“保罗,海伦怎么样?” “杰弗森先生放心,小姐只是皮外伤,并无大碍。” “那就好。”杰弗森长松了口气,对吴尽欢笑道:“吴先生,上楼让保罗给你处理一下伤口,保罗的外科医术,在伦敦可是首屈一指的。” 吴尽欢本想推迟,他的伤是轻是重,他自己再清楚不过,根本用不着医治,上点药就可以了。 不过在杰弗森的坚持下,吴尽欢还是跟着保罗上了楼,在一间宽敞的客房,保罗处理他身上的几处划伤。 他的伤的确不重,连缝合都不需要,消过毒,贴上几块纱布,再吃下两片抗生素也就没事了。 等保罗把他的伤口处理完,杰弗森和海伦从外面走了进来。 看到他二人,保罗欠了欠身,很自觉地收拾起药箱,走出客房。 吴尽欢从床上坐了起来,随手拿起外套,披在身上。 杰弗森说道:“今晚吴先生就住在这里吧,明天再回去。” 吴尽欢倒是也没矫情,说道:“那就叨扰了。” 杰弗森一笑,在椅子上坐了下来,说道:“吴先生对海伦说的话,刚才海伦已经都转告给我了,如果他们只对付我这个老头子,我并不怕,但现在他们把矛头指向了海伦,我,颇有些顾虑啊!” 身为一个媒体人,他是有责任将秘密公之于众的,如果把名单还给共济会,这有违一名媒体人的职业道德。 杰弗森深吸口气,说道:“我觉得吴先生的主意倒是个折中的办法,将名单还给他们,自己再保留个备份。只是,他们会相信吗?” “当然不会。” “那吴先生还建议我去这么做?” “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向他们表明一个态度,表明cj传媒没有与他们为敌,也没有打算曝光这份名单的态度。” 吴尽欢耸肩说道:“这虽然算不上是上佳之策,但也能缓解双方的关系,至少能让他们不必非与杰弗森先生拼个鱼死网破。” 杰弗森心头一动,心思转了转,沉吟片刻,笑道:“还是年轻人的头脑灵活啊!” 他的心里话并没有全说出来,吴尽欢头脑灵活到已经不符合他的年龄了,要知道,他才十八岁而已,比海伦还小一岁呢! “杰弗森先生过奖了。” 杰弗森恍然想起什么,问道:“你信仰吗?” 吴尽欢愣了一下,摇头说道:“不信。” “那你信仰什么宗教?” 吴尽欢笑了,说道:“我没有宗教信仰。” 杰弗森正色道:“你可以考虑信仰,我可以为你做洗礼。” 对不了解的人,听了杰弗森这番话没什么感觉,但了解的人都清楚,当人受洗的时候,能在旁做洗礼的,除了神职人员外,就是教父了。 杰弗森这么说,显然是想收吴尽欢做他的教子。 所谓的教父教子,和华夏的义父义子差不多,只不过是加上了一个宗教的名头。 海伦闻言一惊,自她记事以来,还从没听说过父亲要给谁做教父,在她印象中,父亲也从来没有过教子,父亲对吴尽欢的态度,可谓是开了先河。 她向吴尽欢偷偷使个眼色,示意他赶快答应一下,这样的机会太难得了。 吴尽欢自然也清楚老杰弗森的用意,能成为杰弗森的教子,这当然是一条成功的捷径,但如此一来,他也等于被纳入cj传媒的圈子里,这并不是吴尽欢想要的。 上一世,他依附过太多的人,他走的路,也都是别人给他指定好的一条路,没得选择,而这一世,他不想再依附任何人,只走自己想走的路。 他故意装糊涂,好像没听懂杰弗森的用意,含笑说道:“我对宗教没兴趣,而且,我是华夏人,我想以后我即便有信仰,那么不是佛教也会是道教,佛教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转世投胎、因果循环这些,我还是比较相信的。” 听闻吴尽欢的话,杰弗森大失所望,海伦也是用透着埋怨和不满的眼神,狠狠瞪了他一眼。 吴尽欢加装没看到,对杰弗森笑呵呵地说道:“所以,杰弗森先生的好意,我只能心领了。” 杰弗森的确有收吴尽欢为教子的心思,甚至有心重点培养他。 现在有他在,cj传媒这个庞大的商业帝国还可以屹立不倒,但他已经年过八十,早晚都会有他不在的那一天,到时候,谁又能把cj传媒支撑起来? 没有这个人! 他这次住院,导致cj传媒的市值大跌,便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所有持有cj传媒股票的股民们既不信任海伦,也不信任除了杰弗森之外的所有人。 在杰弗森看来,吴尽欢虽然年纪轻轻,但却具备超乎年龄的成熟和睿智,通过他对圣庭未来的规划,也能看出他很有经商头脑。 如果吴尽欢能为他所用,那么他也就不用再担心后继无人的问题了,可惜,吴尽欢明明懂得他的用意,却偏偏拒绝了他的好意。 杰弗森暗叹口气,颤巍巍地站起身形,说道:“我老头子年纪大了,和你们年轻人比不了,熬不了夜!” 吴尽欢跟着站起身,说道:“杰弗森先生早点休息。” 杰弗森向他点点头,又看眼海伦,拄着拐杖,一步步地走出客房。 等老头子离开,海伦不满地问道:“杰森,你知道父亲想收你为教子!” 吴尽欢坐回到床上,看着海伦淡笑未语。 “为什么不同意?你觉得cj传媒配不上你,还是觉得cj传媒会拖累你?” “都不是。”吴尽欢缓缓开口说道:“这世上凡是我想要的,我可以自己伸手去拿,并不需要别人的给予。” 稍顿,他双手摁在床上,身子向后倾斜,幽幽说道:“别人给予的,终究还是别人的,随时可以收回去,只有自己拿到的,那才是我自己的,心里踏实。” “怪胎!”海伦不满地抱怨一声,但心里却对吴尽欢又多了几分欣赏。 抓住依附别人的机会,很容易获得成功,但同样的,也很容易失去自我,出身于豪门的海伦,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了。也正因为这样,吴尽欢在她眼中才会与众不同。 在cj传媒这么巨大的诱惑之下,他竟然能毫不犹豫的拒绝,这已经不是平常人做不到的了,就连不平常的人,也很难做得到这一点。 心里琢磨着,她也不自觉地凝视着吴尽欢,似乎想把他这个人看透。 “很漂亮吧。”吴尽欢开口问道。 第74章 商机 “什么?”海伦不解地看着他。 “我的眼睛啊!”吴尽欢笑道:“很多人都说长得漂亮。” 海伦被他的话逗乐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低声嘟囔一句:“自恋。” “不然你还看这么久?” “我只是想看清楚,你心里究竟在想什么?” “看出来了吗?” “没有。” “后悔呗!”吴尽欢露出扼腕叹息的表情,摇头说道:“刚才我怎么就那么冲动,回绝了杰弗森先生的好意呢?” “你现在后悔也来得及!”海伦看出他是在开玩笑,气呼呼地接了一句。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啊。”吴尽欢仰面躺在床上。 海伦白了他一眼,目光落到他赤裸的胸膛上,玉面绯红,不自然地干咳一声,问道:“你的伤怎么样?医生说严不严重?” “两三天内,不宜沾水洗澡,记得每天换药,然后就没说别的了。” 海伦哦了一声,又看向吴尽欢的肋侧,忍不住抬手指了指,问道:“那里是怎么弄的?” 吴尽欢抬头看了看肋下,那里有一条倾斜的疤痕,这是当初李炎伏击他时留下的。他把双手枕于脑后,无所谓地说道:“和人家打架留下的。” “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海伦能看透很多人,但却看不透吴尽欢,在他身上,有超乎他年龄的学识,似乎这世上就没什么东西是他不会、不知道的。 “普通人。”吴尽欢对她一笑,说道:“挨一刀也会受伤,挨刀太多也会挂点。” 海伦好奇地问道:“你受过很多伤吗?” 吴尽欢说道:“是不少。” “还有哪里有伤,我看看!”海伦凑上前来。 吴尽欢向她摆摆手,说道:“对一个差点成为我妹妹的姑娘衣服,这总是一件难为情的事。” 海伦愣了片刻,腾的一下,从脸颊一直红到脖子根。她以气恼的表情来掩饰心中的尴尬,说道:“就算你做了父亲的教子,那也是我是姐姐,你是弟弟,我比你大一岁!” 吴尽欢乐呵呵地说道:“等过几年你就明白了,对于女人来说,千金难买小一岁。” 海伦噗嗤一声又乐了出来。 她并不是个容易相处的人,也是个没什么耐心的人,可和吴尽欢在一起,她总觉得时间过的很快。 吴尽欢打了个呵欠,拿起手机看了看,说道:“时间不早了,你也该回去休息了。” 海伦打小就接受严苛的贵族训练,自然懂得分寸和礼数。 她对吴尽欢道:“杰森,你也早点休息。晚安!”说着话,她转身向外走去。拉门,她恍然想起什么,扭回头,对吴尽欢笑道:“谢谢。” “记得帮我打广告。”吴尽欢向她挥了下手指头。 海伦笑着走出吴锦欢的房间。 房间里没有其它人,吴尽欢甩掉披在身上的外套,疲累地躺在床上,感觉身下的柔软,他舒适地叹了口气。 这次的英国之行,可谓是一波三折,令人意外的是,他竟然结交了cj传媒的大老板,更令人意外的是,他还是从共济会的枪口下救出的杰弗森。 在前世,他与共济会没什么瓜葛,确切的说,即便是前世无法无天的他,也不太愿意去招惹共济会,这一世的他,就更不愿意去招惹了。 所以他很希望杰弗森能和共济会化解矛盾,如此一来,共济会带来的麻烦也就不会波及到他的身上。 并非他胆小怕事,而是做人要有自知之明,既要清楚自己能应付什么样的敌人,更要清楚自己不能应付什么样的敌人。 就目前而言,共济会显然不在他所能应付的范围之内。 华夏,y市。 吴尽欢去英国不久,华夏边境的看管便开始放松,边境易货又可以照常进行。 上次,吴尽欢说送给金焕哲一台无人机,他自己没当回事,但收到无人机的金焕哲可惊讶不已。 对于无人机这种‘高科技产品’他不敢自己私藏,回到军营之后,便将无人机交给了上级军官。 要知道联合国对加蓝国是有禁运制裁的,如无人机之类的产品,自然也在制裁的范围之内,在华夏这边,还真没有哪个商人把无人机卖到加蓝国那边。 加蓝国军方在试过吴尽欢送来的无人机后,立刻找到金焕哲,要他通过与吴尽欢的良好关系,弄到遥控距离更远,发动机功率更大,并可安装高分辨率摄像头的无人机。 在第二次的易货交易中,金焕哲转达的加蓝国军方高层的意思,提出要购买十台性能更佳的无人机,他这边可以用人民币购买,也可以用玉石、高丽参等物做交换,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络方式。 程光宗听闻此事之后,立刻意识到商机来了。 他亲自给金焕哲打去电话,商议这次的交易。 程光宗是y市人,自小受耳濡目染的关系,他的加蓝国话说得很不错,和金焕哲交流起来也全无障碍。 在谈判中,程光宗提出,无尽公司目前最好的无人机为八轴无人机,可用手机操控,载重为四公斤,足可以装载任何高分辨率的摄像头。 空中飞行的时间可持续半个小时,最远的飞行距离可接近二十公里,当然,性能这么好的无人机,售价也不可能太便宜,要两万人民币。 另外,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无尽公司的无人机是一年保修的…… 无人机的价格让金焕哲暗暗咋舌,一台就要两万人民币,上级要他购买十台,那就是二十万。 他自己做不了这个主,要向上级汇报。这时程光宗又提出,不用人民币交易也行,可以用原石交换。 原石就是指未经过加工的天然矿石。 玉石、翡翠、玛瑙等宝石,它并不是在外的,在其外面都有一层包浆,光看外表的话,和普通石头差不多,即便用现代最先进的设备也查探不出来里面到底有没有宝石,只有把原石切开,看到内部,才能见分晓。 所谓的赌石也就是这么来的。 在加蓝国,不存在赌石,所有被采集而来的原石都由军方统一处理。切开之后,有宝石的自然是打磨出来,向外售卖,没有宝石的,直接弃掉。 但是在华夏这边不一样,光是y市,就有两座大型的赌石市场,对赌石也没有限制,赌石市场生意兴隆,一夜暴富的人有,一夜变成穷光蛋的更多。 听闻程光宗提出要己方用原石来换无人机,金焕哲颇感意外,在他印象当中,原石并不值钱,内部藏有宝石的原石,本就不多,就算里面有宝石,也可能是不值钱的,和普通石头差不多的破烂。 虽然觉得很不可思议,但金焕哲做不了主,也无法当场应允下来,仍提出要向上级汇报。程光宗没有多说别的,只是让他尽快回复。 程光宗打的算盘很好,原石在加蓝国,价值被严重低估,而原石在华夏,价值又被无限放大,这其中有很大的利润可图。 第二天,金焕哲便给了程光宗回复,表示上级接受他的提议,原因用原石来换无人机。 双方又对原石的定价做了一番商议,确切的说是讨价还价,加蓝国方面当然是想提高原石的价格,而程光宗这边则是想压低原石的价格,双方经过好一番的商讨,最终总算是敲定了能让两边都满意的价格。 当天晚上,双方在边境做了易货。 程光宗这边送出了十台八轴无人机,收到的是差不多有半个货船之多的原石。 光是一米多高的原石,就是数十颗之多,而这么大的原石,是赌石市场是可以买到上万元的。至于一米以下的小原石,数量就更多了。 交易完成之后,双方都是满载而归。 第二天天亮,程光宗和高航等人一大早便带着这些原石去了赌石市场。 赌石市场里的商家都有固定的货源,看到程光宗等人带来这么多原石,感兴趣围观的人不少,真正肯出钱收的却没有几个。 直至中午,才有一家缺货的商铺老板用五千元收了他们几十块小原石。 没过多久,商铺老板卖掉了三块。但就这三块小原石里,竟然开出了高丽玉。客人只是花几百块钱买的原石,在开出高丽玉之后,转手就卖了好几万。 那名客人又回到商铺,把剩下的几十块小原石都包了。这几十块小原石,总共开出来七八块高丽玉,品质虽有高有底,但总体来说是大赚的。 如此之高的开涨几率,这在赌石市场中还是挺罕见的。 消息传开之后,市场里的老板们几乎是争先恐后的来收程光宗他们手里的这些原石。 程光宗等人在这里呆了一上午,才只卖掉几十颗小原石,赚了五千块钱,而现在还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所有的原石便卖了个一干二净,收到的现金和转账加到一起得有五十多万元。 最令程光宗兴奋的是,他卖的这批原石里,竟然有人解出了高丽红玉。 当时便有人出价一百万收购,但开出红玉的那人自身也是开珠宝店的,并没有卖,打算带回他自己的店里,找师傅打磨成成品之后再出售,如此也赚得更多。 卖掉所有的原石,无尽公司也只赚了五十多万而已,可人家解出一块红玉,就大赚了一百万,说白了,还是无尽公司吃了亏。 连高航都看得眼红不已,早知道己方的这批原石里还藏着如此贵重的红玉,己方自己解石就好了。 但程光宗并不这么想,通过解出红玉这件事,更加证明己方的原石是高品质的,以后己方再把原石运过来贩卖,赌石市场里的这些老板们必定会竞相开出高价购买。 事实上,也的确是这样。 第75章 联盟 没过多久,程光宗和金焕哲又做了第二次易货,出售的依旧是十台八轴无人机。 不过第二天,金焕哲给程光宗打来电话,提出他想要购买性能再好一些的无人机,起码得遥控距离超过五公里,持续飞行时间超过三小时的。 如此超高性能的无人机,程光宗手里是没有的,为了这件事,他还专程去了一趟南方,再次去到东方科技公司,与其高层商议,提出订购此等性能的无人机。 当然了,他这次过来,也顺便把卖掉的那二十台无人机货款,合计近三十万元一并带给了东方科技。 听完程光宗要购买的无人机性能后,东方科技的五个股东,也就是五个老板面面相觑,股东之一的冯少庭好奇地问道:“程先生,你知不知道,你提出的这种性能的无人机,已经接近军用无人侦察机的范畴了。究竟谁要买这种性能的无人机?而且还一下子要买十台?” 程光宗一笑,说道:“小冯,你先说你们能不能做出来吧!” “做出来倒是不难,不过得需要些时间。” “时间上嘛,还是尽快一点的好,时间就是商机,商机就是金钱啊!” “究竟是谁要买?” “加蓝国人。” “加蓝国人?是加蓝国军方吗?” 程光宗没有直接回答,说道:“为了避免麻烦,在无人机的机身和内部零件上,可以把贵公司的标识统统都擦掉。没有了标识,也就没人知道这些无人机出自于哪里了。” “可这是违法的……” “这只是一些大玩具。”程光宗笑吟吟地说道:“菜刀可以杀人,能因为这个原因,就让制造菜刀的工厂停工吗?玩具,是可以用于军事什么的,但那是买玩具的人居心不良,和我们这些制造玩具、贩卖玩具的人又有什么干系?我们是商人,商人首先该考虑的是赚钱盈利。” “不过,这么做会不会有风险啊?”冯少庭面露疑虑,说话时又看了看另外四名股东。那四人也都是满脸忧心忡忡的模样。 程光宗说道:“放心吧,无人机上没有东方科技的标识,卖无人机的人也不是你们,没人会查到你们的头上。这么好的商机摆在你们面前,你们不会有钱都不赚吧?” 东方科技是刚刚成立的新公司,有技术,但却底子薄,若想在业内占有一席之地,就得不断做技术研发,生产规模扩大化,招收更多的专业人才、设计人才,林林总总的这些方面,哪个不需要用钱? 五个股东做了短暂的商议后,最终同意按照程光宗提出的规格来生产这批无人机。但造价也是很昂贵的,光成本价就是每台十万元人民币。 对于价格这方面,程光宗并没有太大的异议,只要你们能造的出来,他就能忽悠得出去。 至于加蓝国军方买了这些无人机,究竟要用来做什么,是自己用还是转手卖出去,甚至会不会卖给恐怖分子,那就不在他考虑的范围之内了。 程光宗这边用无人机换原石做得风生水起,高航那边也没闲着,他和孙凯主动找上王珣,和他商议,双方联手共同对付金守业。 对于高航的说词,王珣嗤之以鼻。 冠城洗浴中心是王珣的产业。 在洗浴中心的包房里,王珣趴在按摩床上,旁边有名年轻貌美的姑娘给他按摩。 他侧着头,斜眼打量高航和孙凯,皮笑肉不笑地问道:“你两个小崽子,是以什么身份来我这里说话?” 王珣不是聋子、瞎子,恰恰相反,他的消息很灵通。 他拿起一旁的玻璃茶杯,喝了口茶水,幽幽说道:“吴尽欢跑到英国玩去了,程光宗又去了南方,听说是搞什么无人机,现在在y市,就你俩小子当家了?” 孙凯脸色阴沉,冷冷看着满脸鄙夷之色的王珣。高航一笑,说道:“欢哥临走之前,特意交代我们,要我们和王哥联手,对付共同的敌人!” “哈哈。”王珣放下茶杯,仰面而笑,扬起眉毛问道:“你叫什么来着?” “高航。” “啊,高航!”王珣点点头,嗤笑道:“你觉得你够格来和我谈这事吗?吴尽欢是老大,年轻气盛,目中无人,他不肯来,我也就忍了,可最起码也应该由程光宗来和我谈吧,可你,还有你(他先指了指高航,又指了指孙凯),都是些什么东西,现在连阿猫阿狗也能厚颜无耻的来找我谈判了?” 孙凯下意识地握紧拳头,说道:“王哥这么说就太过分了吧……” 他话还没说完,王珣已抓起茶杯,向孙凯狠狠砸了过去。好在孙凯反应够快,下意识地低头闪躲,啪的一声,茶杯从他头上飞过,砸在他背后的墙壁上,撞了个粉碎。 “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王珣把旁边按摩的女郎推开,从按摩床上坐起,目光阴狠地看着孙凯。 孙凯哪是好脾气的人,正要发作,高航一把把他摁住,他对王珣一笑,说道:“王哥,我这位兄弟不太懂事,你也别太生气。” 稍顿,他话锋一转,说道:“欢哥不是不来,而是去英国办事了,程哥也是因为有事才去的南方,实在脱不开身……” “所以才让你这个无名小卒过来。”王珣挠了挠头,随口说道。 高航也不生气,乐呵呵地说道:“王哥,我虽然是个无名小卒,但我说的道理也是没错的。” 王珣扬起眉毛,哼笑道:“什么道理?” 高航说道:“金守业已经干掉了彭征,王哥以为,金守业接下来会干掉谁?” 王珣眼眸闪了一下,嘴角勾起,说道:“彭征的事,我问过金守业,他说并不是他做的。” “可是王哥以为,在y市,除了金守业,谁还有那么大的本事能在一夜之间干掉彭征,以及彭征的那么多手下?” 高航回手点了点自己的鼻子,笑问道:“我们吗?” 王珣嗤之以鼻。说吴尽欢他们干掉了李炎,这他信,毕竟李炎当时落了单,双拳难敌四手,但要说是吴尽欢他们干掉的彭征,王珣无论如何也不信。 几个毛头小子,又怎么可能有那么大的本事? 高航继续说道:“我们倒是也想有这样的实力,可惜,我们并没有。在y市,真正有这种实力,又和彭征结怨这么深,能下此等黑手的,也只有金守业了。王哥以为呢?” 王珣没有表态,但也没有打断高航的话,扬头道:“继续说下去!” 高航正色道:“现在金守业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就是要独霸y市的易货圈。彭征死后,谁还能和他抗衡,谁还对他的威胁最大?我们!”说话时,高航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王珣差点气乐了,刚要说话,高航忙又说道:“当然了,还有王哥你!” 眨了眨眼睛,王珣噗嗤一声乐了出来,摆手说道:“行了行了,高航,你小子也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了,直说吧,到底几个意思?” “王哥,我想说的是唇亡齿寒啊!彭征已经被金守业干掉了,如果我们也被他干掉,接下来死的,恐怕就是王哥你了,这一点,王哥不会没考虑过吧?” “所以呢?” “所以,要想不被金守业除掉,我们要想在y市继续生存下去,就必须得联手在一起。也只有这样,才具备和金守业抗衡的实力!”高航正色说道。 王珣目不转睛地看着高航,嗤嗤地笑了起来,他身子向后依靠,说道:“和我联手?就凭你们这几个毛头小子,配吗?” 高航说道:“以前我们或许不配,但是现在,我们在y市也不是一点根基都没有的。” 王珣挠了挠头,拿起个新茶杯,倒了杯茶水,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而后说道:“想和我联手,可以谈,但你不行,让吴尽欢和程光宗一起来和我谈吧。” “可是欢哥现在在英国,程哥现在也在南方。” “他俩不会永远都不回来吧?” “当然不会。” “那就等他俩回来之后再和我谈。”王珣抬手指了指高航,说道:“你小子口才还不错,说得我倒是有些动心了,只是,你的分量不够重,也没资格和我谈联手,如果不是我给吴尽欢和程光宗面子,你小子现在也不会站在这里和我说话了,这你懂吗?” “王哥……” “回去吧!”王珣不耐烦地挥挥手,说道:“一句话,要谈双方的联手,我只和吴尽欢和程光宗谈!至于其它人,不必再来找我!” “如果这段时间,金守业他……” 不等高航说完话,王珣站起身形,冷笑道:“你当我王珣是什么人,和彭征一样吗?无论是谁,想杀我,都没那么容易!”说话之间,他拍了两下巴掌。 高航还想再说话,包房的房门突然打开,从外面走进来七八名彪形大汉。这些人,都是上身赤膊,露出大片的文身和黝黑的皮肤,下面穿着黑色的长裤,手中虽然没拿武器,但一个个凶神恶煞的模样就够渗人的。 王珣转个身,趴回到按摩床上,老神在在地说道:“送客!” 第76章 后招 有名彪形大汉走到高航和孙凯近前,摆手说道:“两位,请吧,别让珣哥再说第二遍了!” 高航和孙凯对视一眼,然后向闭着眼睛,享受女郎按摩的王珣点下头,转身走出包房。 等他二人离开,王珣换换睁开眼睛,哼笑出声。 吴尽欢这次派人主动找上他,只能说明吴尽欢现在比他更急。 能不急吗?如果吴尽欢不急不怕的话,他又何必跑到英国去避难? 王珣并不知道吴尽欢去英国的真实目的,只以为他是见彭征被杀,担心自己会成为下一个被攻击目标,所以才特意躲到英国去的。王珣心知肚明,彭征遇害之后,自己与吴尽欢联手是最好的选择。 但他又觉得和吴尽欢的联手其实是自己吃了亏,毕竟他在y市的势力大,且早已根深蒂固,吴尽欢他们只是后起之秀,和自己的势力没法比,与其说联手,不如说是吴尽欢依附到自己这边。 可他又凭什么白白给吴尽欢做靠山,趁着这次他主动提出联手的契机,王珣也打算狠狠敲笔竹杠,在吴尽欢身上多捞些好处,比如眼下程光宗做得风生水起的用无人机换原石,他便想从中分勺羹。 这些事,他不会和高航谈,高航也做不了主,他必须得和吴尽欢本人谈。 这是王珣心里的真实想法。 高航和孙凯离开洗浴中心后,后者冷着脸说道:“格格,看起来,王珣根本没打算和我们联手!” 如果王珣真一点联手的意思都没有,别说和他俩谈话了,恐怕连面都不会见,直接就让人把他俩打发走了。高航说道:“王珣想联手,不过,他也想从我们身上赚到一些好处。” “什么好处?”孙凯问道。 高航反问道:“我们现在做什么最赚钱?” 孙凯眼珠转了转,问道:“王珣也想学我们,用无人机去换原石?” 帮人家做易货,只能赚到百分之十的佣金,多者两三万,少则两三千,而做一次无人机换原石,己方一下子就赚到几十万。 高航看着孙凯含笑点点头。 “,王珣还要不要点脸了?看到我们赚了钱,他也想跟着干!” “好在欢哥离开之前给我们留了两套计划,a计划不行,那么我们就用b计划!” 孙凯并不知道吴尽欢的计划是什么,他好奇地问道:“b计划是?” “鹬蚌相争。”高航一字一顿地说道。 王珣在y市,除了做易货外,暗中还有做地下赌场的生意。 只不过他的地下赌场很隐蔽,能来这里赌博的也都是些熟客。 由于王珣从来不在赌场中露面,即便是熟客,都不清楚这间赌场是王珣开的。 旁人不清楚这家地下赌场和王珣的关系,但程光宗可是了如指掌。 以前王珣和彭征的关系很好,两人可谓是知根知底,无话不谈。 彭征的秘密,王珣都知道,王珣的秘密,彭征也都知道,当初作为彭征左膀右臂的程光宗,自然也清楚王珣的这家地下赌场。 赌场位于y市的北区,一家不起眼的游戏厅。 游戏厅分为上下两层,摆放了数十台的游戏机。通过二楼一扇很隐蔽的侧门,可以进入到一座长条形的大厅,这里有数十张各种各样的赌台,每天前来赌博的人都不在少数。 王珣在警方内部也不是没有人的,一旦警方来扫赌,他总能第一时间听到风声,赌场里的人会立刻转移到外面的游戏室里,赌场内的赌台也会全部撤掉,等警察赶到时,只能看到一大群人在热火朝天的打街机,至于赌博的人,一个都抓不到。 这天晚上,游戏厅和往常一样,在外面玩游戏机的寥寥无几,但在内室赌博的人,却有近百号人之多。 游戏厅外面的街道,路灯下,站着两名青年,正边抽着烟,边滑手机,时不时地交谈几句。 “操,彭征死了,新闻上一点报道都没有!” “消息肯定被封锁了,出了这么大的事,一下子死了十几个人,不把消息封锁住,的面子还要不要了?” 说话的青年突然感觉身旁有人影晃动,他扭头一瞧,还没看清楚怎么回事呢,就感觉自己的脑袋好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 咚!青年的脑袋受推力,正撞在旁边的路灯柱子上,发出一声闷响。这名青年,声都没吭一下,双眼翻白,当场晕死过去。 另名青年吓了一跳,扭头一瞧,只见十数名黑衣人不知何时已来到自己的近前。他们都穿着黑衣黑裤,手中或是提着片刀,或是拎着钢管。 青年反应也快,意识到不好,转身就要跑。他的腿才刚刚提起,还未迈出去,一名黑衣人箭步蹿到他近前,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同时用加蓝国语骂道:“你他还想往哪跑?” 噔噔噔的连退了三大步,青年一坐到地上,双手抱着肚子,脸色煞白,脑门上冒出一层汗珠子。 不给他起身的机会,黑衣人跟上前来,一钢管砸在青年的头上,将其直接打晕在地。 这两名青年,都是赌场放在外面的眼线。有两名黑衣人把他俩拖进路边的小胡同里。其余的黑衣人,直奔游戏厅而去。 进入游戏厅内,众人举目一瞧,游戏厅里空空荡荡,只有几个年纪不大的少年在全神贯注的打街机。 “都别玩了!”为首的黑衣人边用钢管敲着小腿,边大声喊喝道。 几名正玩街机的少年纷纷寻声看去,见到门口那边站着十多名蒙面的黑衣人,人们不约而同地瞪大眼睛,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我让你们都别玩了,他都没听到吗?”这回,黑衣人用的是语调生硬的汉语。说话的同时,他抡起钢管,向旁一挥,啪的一声,他旁边的街机屏幕应声而碎。 哗。 这一下,游戏厅里的人都反应过来,几名少年人吓得脸色大变,哪里还敢多做停留,抱着脑袋向外跑去。 游戏厅的里端,走出数名穿着白衬衫、黑西裤的青年,看打扮,好像都是游戏厅里的服务员。 这些青年的手里也都拿着家伙,其中一人抬起手中的棍子,指向众黑衣人,凝声说道:“兄弟,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敢跑到这里来撒野,吃饭的家伙不想要了?” “!”为首的黑衣人操着半生不熟的汉语,怒骂一声,箭步上前,一脚踹了出去。 对面的青年反应也快,急忙向后闪躲。他是把黑衣人的脚让开了,但却未能避开黑衣人砸来的钢管。 嘭! 这一钢管,正中青年的头顶。青年仿佛被瞬间定格了似的,身子僵站在原地,猩红的鲜血顺着他的头顶迅速流淌下来。停顿了那么几秒钟,青年的身子直挺挺地向后倒去。 “!”众青年见状,一拥而上。几乎在同一时间,众黑衣人也迎了上来。双方一黑一白,混战到了一起。 叮叮当当! 双方的打斗,让游戏厅里的街机都跟着倒了霉,屏幕的破碎之声不绝于耳。 游戏厅里的服务员,都是王珣麾下的打手,个顶个的精壮。可前来砸场子的黑衣人,却要更胜一筹,尤其是为首的那个黑衣人,操着一口加蓝国话,冲进人群当中,如入无人之境般,手中的钢管挥舞开来,周围的青年不时被他打翻在地。 “哥,楼上还有人!” “打!今天这里的人,谁他都别想跑!”放倒一楼的几名青年,众黑衣人又开始向楼上冲。 在楼梯通道里,刚好有一大群的白衣青年正手持武器,从二楼着急忙慌的赶下来,双方于狭窄的楼梯甬道当中碰了个正着。 两边没有多一句的废话,碰面便打到了一起。 狭路相逢勇者胜! 黑衣人当中,一名大汉从人群里挤出来,手中还提着一把木头椅子,他高举着椅子,咆哮着向楼上冲去。 哚哚哚!由上而下砍来的片刀不时劈在椅子上,黑衣大汉推着椅子,硬是把楼上的十多人冲撞得连连后退。 见状,为首的黑衣人纵身跃起,脚尖点下扶梯,越过黑衣大汉,直接跳进对方的人群里,连带着,砸到数人,双方翻滚成了一团。 几名大汉从楼上轱辘下来,都来不及从地上爬起,周围的黑衣人已然围拢上来,片刀、钢管齐齐砸落,几名大汉的白衬衫,只眨眼工夫就变成了红衬衫。 趁着对方被为首的黑衣人冲撞大乱的机会,那名黑衣大汉仍掉手中的椅子,探手抓住一名大汉,直接把他抡了起来,顺着楼梯甬道扔到楼下。 这两名黑衣人,一个身法灵活,招式凌厉,另一个身强体壮,浑身蛮力,简直就是开路的急先锋。 光是他俩,便把从二楼下来的白衣人打倒过半,余下的人也被迫退回到二楼。 白衣人一退,黑衣人立刻冲了上来,双方又于二楼展开面对面的混战。 这一回,白衣人连点还手之力都没有,便纷纷被打得倒地不起,许多人都是满头满脸全是血,抱着脑袋,倒在地上直呻吟。 有一名黑衣人向四周望了望,轻车熟路地冲向隐蔽的侧门,手指着房门,回头叫道:“哥,赌场在这!” 第77章 洗劫 为首的黑衣人哼笑出声,箭步走了过去,到了房门近前,提腿就是一脚。 咚! 这一记重踢,让房门两侧的墙壁都为之一震,不过那扇房门却未被踢开。 表面上看,这扇门似乎并不起眼,实际上,却是实木打造,结实异常。为首的黑衣人连踹了三脚,都未能把房门踹破。 他冷笑出声,侧头喝道:“给我倒汽油!” 有名黑衣人提着两大桶的汽油走过来,拧开盖子,作势要向门上倒,那名魁梧的黑衣大汉把他拦住,嘿嘿笑道:“让我来!” 他先是倒退几步,蓄足了力气,断喝一声,全力向房门冲撞过去。 咣当! 他的身体本就魁梧强壮,卯足力气的冲撞,真仿佛狂奔中的犀牛。 只这一下子撞击,实木门便硬生生的被撞开,连锁门的门锁都被他撞弯了。为首的黑衣人在旁看得都直咋舌,二驴子这外号也真不是白叫的,真和活驴一般。 随着众黑衣人破门而入,里面传出一片惊呼和尖叫声。近百名之多的赌客,有的吓得连连后退,有的直接钻进赌台底下。 “无关的人,马上给我滚蛋!” “和王珣无关的人,都赶紧滚!”另一名黑衣人用汉语说道。 听闻这话,赌场里的人一窝蜂似的向外跑去。 一名身穿西装的汉子,手拿着一把蝴蝶刀,从赌客当中缓缓走出来。 这人身材不高,体型也偏瘦,其貌不扬,皮肤黝黑。他的脸上没有丝毫的惊慌之色,反而还带着似有似无的冷笑。 “兄弟,听起来,你们是冲着珣哥来的!”说话之间,精瘦汉子甩动手中的蝴蝶刀,蝴蝶刀在他手中翻转如飞,真好像化成了一只蝴蝶似的。 “我们就是冲着王珣来的!”为首的黑衣人用生硬的汉语说道。 “听起来是鲜族的兄弟!” “怎样?” “混哪条道上的?我不记得我们有得罪过鲜族的朋友!” “嘿嘿!”为首的黑衣人乐了,露在黑色面巾外面的眼睛越发晶亮,一字一顿地说道:“彭征那个死鬼已经先走一步了,王珣和彭征那么好,也理应陪他去作伴才对!” 听闻这话,精瘦汉子脸色顿是一变,他眯缝起眼睛,凝视着黑衣人,问道:“彭征的事,是你们做的?” “我们没有那么大的本事,但送王珣去陪彭征作伴,还是绰绰有余!” “哥,和他们啰嗦什么?”魁梧黑衣人大喝一声,直接向那名精瘦汉子冲了过去。 “找死!”精瘦汉子冷哼一声,手中刀快如闪电般向前刺去。 魁梧黑衣人身法灵活,向旁闪身,让过的锋芒,挥手就是一拳,打向对方的脸颊。 精瘦汉子向后仰身,顺势一脚踢出,正中魁梧黑衣人的肚子。只不过他的脚还没有收回来,魁梧黑衣人抢先揪住他的裤腿,向回用力一拽,喝道:“躺下!” 他倒也听话,身子翻滚倒地,不过手中刀却顺势刺向黑衣人的脚踝。 魁梧黑衣人急忙向后一跃,险险让过他这一刀。还未等他继续上前,为首的黑衣人把他拉住,说道:“兄弟,看我的!” 他低头看了看手中的钢管,挥手扔掉,从后腰拔出一把,径直地向精瘦汉子走了过去。 双方是对,短兵对短兵,谁都不占谁的便宜。 精瘦汉子断喝一声,疾步上前,一刀刺向黑衣人胸膛,后者把向外一挥,就听叮的一声,迎面刺过来的蝴蝶刀被弹开。 用短兵器去格挡短兵器,这需要极佳的眼里和极为准确的判断力,绝非普通人能做到的。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精瘦汉子立刻意识到自己遇到了硬茬子。 他咬了咬牙关,又是一刀,抹向黑衣人的脖颈。后者向下低身,让过他这一刀,紧接着,一个箭步向前蹿去,一把将对方的腰身搂抱住。 精瘦汉子大吃一惊,下意识地抬起,要刺向黑衣人的后背,这时,后者腰眼发劲,双臂用力,一记背摔,把精瘦汉子在空中抡了个一百八十度,狠狠摔在地上。 只这一下,精瘦汉子的后脑便破了,鲜血汩汩流淌出来。 他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手持蝴蝶刀,踉踉跄跄的继续向黑衣人冲去。后者身形一晃,从精瘦汉子的身侧掠过,顺势一刀,划过他的肋侧,把他的左肋划开一条四寸多长的口子。 都不等精瘦汉子转回身反击,黑衣人侧踢的一脚,又正中他的后腰。精瘦汉子闷哼一声,身子向前飞扑,撞在一张赌台上,把这张赌台都撞翻在地。 精瘦汉子趴起地上,蝴蝶刀被摔飞出去多远,他费力地抬起头,看向黑衣人,颤巍巍地问道:“你……你们究竟能是谁?” “是你祖宗!”魁梧黑衣人拖着一把椅子,走上前来,一椅子抡了下去,正砸在精瘦汉子的头顶上。 咔嚓! 椅子破碎,精瘦汉子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为首的黑衣人看了看,收起,向左右说道:“能拿走的全部拿走,不能拿走的,烧!” 他一声令下,黑衣人齐动,把散落在地上、赌台上的钞票抓起,快速的往口袋里塞。 有黑衣人闯进赌场的办公室里,在办公桌的抽屉当中,发现数十打之多的钞票,另外,办公室的墙壁上还安装了保险柜。 旁人或许打不开上了锁的保险柜,但对于为首的黑衣人来说,却不是什么的事。 他先是从精瘦汉子身上搜到钥匙,然后耳朵贴在保险柜上,慢慢拧动密码锁。听了大概有十多分钟的时间,然后快速转动密码锁,随着咔的一声轻响,保险柜的柜门应声而开。 身为特工,破解密码锁算是基本技能之一。 打开保险柜,再看里面,全是一打打的钞票,罗得如同小山一般。在场的黑衣人无不看得目瞪口呆,魁梧黑衣人喃喃说道:“操!这得是多少钱啊?开赌场,钱也太好赚了吧?” 为首的黑衣人甩下头,说道:“统统带走,我们没多少时间了!” 有几名黑衣人把外衣脱了下来,铺在地上,然后将保险柜里的钞票快速放在衣服上,装满后打包。 他们足足用了四件衣服,才把所有的钞票包起。临走之前,众黑衣人把带来的汽油从赌场里浇到赌场外,从二楼浇到一楼,然后一把火将汽油点燃。 当王珣听闻消息,第一时间赶过来的时候,游戏厅的外面已经停了好几辆的救火车,大批的消防官兵正在全力的灭火,可即便在高压水枪之下,仍能看到火蛇不断地从游戏厅的门窗内蹿出来。 此情此景,让王珣的眼珠子都红了,他手里的现金,基本都存放在地下赌场里的,通常是在攒够一定金额之后,再拿出来一起洗白,存放在银行中。 可现在赌场着了火,他存放的赌场里的现金恐怕连毛都剩不下来了。 王珣不管不顾,作势便要往游戏厅里冲,周围的小弟们连忙把他拦住,急声说道:“珣哥,现在已经进不去了!”“珣哥,冷静点!”“珣哥……” “是谁干的?”王珣瞪着猩红的眼睛,五官扭曲,表情狰狞,环视周围众人。 就算他平日里的为人再怎么冷静,现在也冷静不下来了,那可是好几百万啊,不是个小数目,这笔钱要是没了,等于是切他的肉,吸他的血,不给他活路了。 有名鼻青脸肿的白衣青年颤巍巍地走到他面前,结结巴巴地说道:“珣……珣哥,我们……我们也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他们都蒙着脸,还有,他们……他们都说的是加蓝国话。” 说的是加蓝国话!王珣的眼睛猛然瞪圆。 “珣哥,他们……他们来得太突然了,人又多,兄弟们实在是……实在是挡不住啊,另外,另外鹏哥还在里面,我们……没来得及把鹏哥救出来……” 他说的鹏哥,名叫王鹏,是王珣的亲弟弟。这么重要的赌场,王珣也只有把它交给自己的亲弟弟管理他才放心。 哎呀!王珣闻言后,脑袋嗡了一声,口中的嘶吼都不像是人类发出的。 “珣哥……珣哥……” 白衣青年还要说话,王珣已一巴掌抡在他的脸上。那名白衣青年直接被他打趴到地上,口鼻窜血。不远处有消防官兵看到这边的情况,抬手指着王珣等人,问道:“你们是干什么的?” 王珣还想对倒地不起的白衣青年踢踹,左右的小弟急忙把他拉住。 恰在这时,王珣的手机响起,他咬着牙关,把手机掏出,看到来电后,他手指回缩,手机的机身被他握得咯咯作响。 他吸了吸鼻子,把电话接通。 话筒里传来金守业的问话声:“老王,听说你的赌场被人给砸了?看来吴尽欢那群小子现在已经把枪口对准你了,你可得小心点,千万别步了彭征的后尘……” 金守业接下来在电话里吧啦吧啦说了些什么,王珣根本没听到,他眼睛瞪得,眼角都快滴出血来。 第78章 丑闻 吴尽欢不在y市,而是去了伦敦,程光宗不在y市,而是去了南方,吴尽欢势力,现在留在y市的就高航那几个矛头小子,今晚的这个事,又怎么可能会是他们做的? 另外,还有最关键的一点,偷袭的人说的是加蓝国话。吴尽欢手下的那几个小子,都不是鲜族人,也都不会说加蓝国话,而手底下鲜族人最多的,就是他金守业啊! 自己这边刚出事,金守业就打来电话了,什么意思?是来嘲讽自己的吗? 王珣拿着手机的手都在哆嗦着,天灵盖都快被气炸了。 金守业还在电话那头嘚啵嘚的说着没完,王珣猛然咆哮道:“我祖宗的金守业,今晚这事,咱俩没完!”说完话,手机落地,啪的一声,四分五裂。 电话那头的金守业愣住了,他拿着手机,目瞪口呆地怔住好一会,方说道:“老王,你不会认为今晚这事是我做的吧?喂?喂喂?老王?”他拿下手机一瞧,电话已经挂断了。 金守业能这么快听闻消息,也是在情理之中,y市就这么大,哪里起了火,这个群、那个圈的,马上就传开了,金守业的手下那么多,消息渠道又那么广,他怎么可能会不第一时间得到消息。 他给王珣打来这个电话,倒也的确没按好心。此事究竟是谁做的,他并不知道,不过他却想把这盆祸水往吴尽欢身上泼。 如果王珣能和吴尽欢斗起来,那对他而言可太有利了。 不过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的这个‘慰问’电话在王珣那边,则自动变成了赤裸裸的嘲讽和炫耀。 英国,伦敦。 周末,吴尽欢和海伦还是相约去了马场。 不知是不是吴尽欢的意见起了作用,这几天风平浪静,杰弗森和海伦都没有再遭受到任何的袭击。 今天海伦特意穿着赛马服,上身是灰色的紧身衣,下面是白色的马裤,脚下穿着黑色的长筒马靴,整个人显得精神又干练。 吴尽欢的穿着比海伦随意一些,里面是t恤,外面是马甲,下面黑色的长裤,脚下军靴。 海伦的身高比吴尽欢略矮一些,两人走在一起,男的洒脱俊秀,女的貌美如花,倒是很能吸引人的目光。 “这几天你在忙什么?”海伦和吴尽欢并肩而行,边往马场里走边问道。 “公司的事情很多,另外,你们的报道我看了。”吴尽欢笑道,“写得不错,就是有点夸张了,无尽公司的资产可远远没有过亿。” 在cj传媒的报道中,把无尽公司夸成是华夏的大型商贸公司,光是流动资金就过亿元。 “不是你说要把无尽公司写得有实力一些吗?” 关键是夸大的有些过头了,吴尽欢看完报道后都觉得老脸发烧,不好意思。 “公司的销量有没有提高?” “游艇没卖出去,倒是银行的人来催债了。” 海伦闻言,先是愣了一下,接着笑了出来,说道:“看来,银行是担心你这位华夏老板会带着圣庭跑回华夏。” 吴尽欢耸耸肩,说道:“好在圣庭的债务不多,只有一百多万,我很爽快的把贷款全部还清了。” 海伦点点头,吴尽欢继续道:“我又向银行做了保证,圣庭公司绝不会搬离伦敦,然后我以圣庭公司做抵押,向银行又贷款了两百万。” 她眨眨眼睛,紧接着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笑得腰都弯了下去,喘息着说道:“杰森,你还真是不吃亏,你还给银行一百万,然后又贷了两百万。” 吴尽欢无奈地说道:“圣庭的总部是要留在英国,在船厂却要般到华夏,买地要花钱,建厂要花钱,购进设备、招收技师、工人等等,这些都要花钱。” 海伦问道:“现在你觉得手里的钱够用了吗?” 吴尽欢点点头,说道:“已经超过预期了。”稍顿,他笑问道:“如果不够用的话,你肯借给我吗?” “当然可以,你救过我,也救过我父亲。”海伦正色道。 吴尽欢含笑看着海伦,过了片刻,他说道:“你已经帮了我很大的忙了。” 和他的估计一样,cj传媒的报道,的确引起了国内媒体的关注,有好几家媒体都报道了这件事,无尽公司在国内不至于名声大噪,但起码能被人看到了,不再是默默无闻。 两人说着话,走进马圈中。 这座马圈的a号到d号都被杰弗森家族买下了,里面养了四匹马,三大一小。海伦为吴尽欢一一介绍。 四匹马,两匹是纯种马,两匹是阿拉伯马。 纯种马是阿拉伯后代,但论爆发力和速度的话,纯种马更强,不过论潜力和耐力,阿拉伯马要更胜一筹。 海伦正为吴尽欢做着介绍,马圈的外面走进来一群人,有男有女,年纪都不大,和吴尽欢、海伦相仿,看穿着打扮可以判断出来,都是富家子弟。 这群青年男女看到海伦,颇感意外,其中一名身材高大、黑色卷发的青年快步走上前来,又惊又喜地说道:“海伦,原来今天你也来马场玩了。” 海伦对他的态度冷冷淡淡,隐隐还透出一股厌恶,她面无表情地说道:“今天我是和朋友一起过来的。” 说着话,她自然而然地挽住吴尽欢的胳膊,说道:“他叫杰森。”而后又向吴尽欢含笑介绍道:“安德烈劳瑞。” 吴尽欢不太清楚海伦和安德烈之间是什么关系,不过在安德烈面前,海伦故意和自己表现得很亲近,想来他二人的关系也是不同寻常。 他并没有揭穿海伦的故意亲热,对安德烈一笑,伸出手来,说道:“劳瑞先生,你好。” 安德烈上下打量吴尽欢两眼,嘴角稍微撇了撇,根本没有和他握手的意思,他看向海伦,问道:“海伦,他是谁?” “你的耳朵出问题了吗?我已经告诉你了,他是我的朋友?” “只是朋友?” 海伦先是看眼吴尽欢,见他向自己微笑,她底气稍微足了一些,扬起头,对安德烈道:“如果你非要刨根问底的话,我也可以承认,他是我新交的男朋友。” 她这句话,让安德烈的脸彻底黑了,站于后面的那群男女也都是面露惊讶之色。 海伦和安德烈算是青梅竹马,打小就认识,两人在一起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但后来发生的丑闻让海伦对安德烈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男朋友?他看起来还没有成年!”安德烈面沉似水,扫了吴尽欢一眼,眼中流露出浓烈的鄙夷之色。 东方人在西方人眼中本就显小,而且吴尽欢的年纪确实不大,在安德烈看来,他和未成年的半大孩子没什么区别。 “我爱和谁交朋友就和谁交朋友,这是我的自由,还有,杰森已经成年了!”说着话,海伦挽着吴尽欢的胳膊,说道:“杰森,你挑一匹马,我们出去玩。这里的气味太难闻了!” 看着海伦小鸟依人般的贴着吴尽欢,安德烈的眼睛都快喷出火来。 背后那道火辣辣的目光,吴尽欢想忽视也难。他暗叹口气,随手点了一匹纯种马,说道:“就它吧!” 海伦看着吴尽欢指向的纯种马,小声说道:“它叫亚瑟,性子很烈的。” “没关系,我能应付得来。”吴尽欢同样小声回道。 两人小声交谈,你浓我浓的样子,让安德烈险些当场发疯。他握着拳头,问道:“海伦,你是在故意报复我吗?” 海伦嗤之以鼻,说道:“你把你自己看的太重要了。” “那件事不是我的错!” “我知道不是你的错!”海伦转回头,直视安德烈,一字一顿地说道:“看到你,还有你们劳瑞家族的任何一个人,我都觉得恶心。”说完,她不再理会安德烈,牵着一匹阿拉伯马,和吴尽欢一同走出马圈。 直至走出好远,吴尽欢仍能感受到有两股熊熊燃烧的目光刺在自己的后背上。他轻咳了一声,问道:“劳瑞!劳瑞精工?” 劳瑞精工是英国乃至国际上知名的大品牌,以制造手表和眼镜闻名于世。 海伦点点头,有些难为情地说道:“杰森,刚才……真是不好意思……” 吴尽欢一笑,拍拍她肩膀,说道:“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相互帮忙,理所应当,你也不用过意不去。” 说到这里,他顿住,淡笑未语。海伦好奇地问道:“你想说什么?” “门当户对,郎才女貌。”劳瑞精工的名头并不在cj传媒之下,当然了,两家处于不同的领域,并不好说哪个更强,哪个影响力更大。 海伦深吸口气,说道:“我和他是不可能的!” “他做过对不起你的事?”在吴尽欢看来,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沉默许久,海伦幽幽说道:“我的母亲,和他的父亲,有染。” 吴尽欢眼中闪过一抹诧异之色。他原本以为是安德烈的,才让海伦如此厌恶他,想不到,问题竟是出在两家的长辈身上。 cj传媒的女主人和劳瑞精工的男主人有染,这可真是一件大丑闻,也难怪海伦会对安德烈乃至整个劳瑞家族如此排斥。 本来吴尽欢还有些奇怪,他住在杰弗森家里的时候,并未看到海伦的母亲,原来是出了这样的丑闻,想来,老杰弗森早已和海伦的母亲秘密离婚了。 第79章 比赛 “很丢人是吧?”海伦低垂着头,说道:“我也为自己有这样的母亲而不耻。” 吴尽欢看着神情黯然的海伦,想宽慰她几句,但又不知从何说起。 老杰弗森的年纪太大,而海伦的母亲又太年轻,他二人的结合,刚开始或许还没问题,但时间一长,海伦的母亲和守活寡没什么区别。 让一个八十开外、行将就木的老头子去满足一个四十出头,正值虎狼之年的妇人,也不太现实。就算海伦的母亲不和劳瑞,也会和旁人的。 “杰森?” “嗯?” “你会看不起我吗?”英国的贵族圈子,太注重名声了,出了这样的事,海伦在人前都抬不起头来,这也是她性情孤僻,没什么朋友的一个主因。 吴尽欢抬手搭住她的肩膀,说道:“这件事,既不是安德烈的错,更不是你的错,你没必要自责或难堪。” “你不懂的,有污点的家族,会永远被排除在贵族的圈子之外。” 吴尽欢乐了,说道:“现在的英国贵族,也只剩下名了,融不融入到那个圈子里,并不太重要。” “你是这么认为的?”海伦喃喃说道:“这些年来,父亲一直都很努力……” “杰弗森先生之所以努力想挤进贵族圈子里,其实只是为了获得一种肯定,不过我觉得以cj传媒的实力而言,已经不再需要任何人的肯定了,数十年来它的屹立不倒,就已经是一种了不起的成就!” 他的话,让海伦倍感暖心,看着吴尽欢的目光也越发的光彩明亮。 正如吴尽欢自己所说,他的眼睛的确很漂亮,由于眼黑大的关系,他的瞳孔不像是只有一处亮点,更像有好几处亮点,看上去水汪汪的,好像蒙上一层水膜。 见海伦呆呆地看着自己的眼睛愣了神,吴尽欢想逗逗她,故意向她贴近过去。 随着他越靠越近,海伦的脸颊也越来越红,最后,她微微扬着头,缓缓闭上了眼睛。见状,吴尽欢反而有些不知所措了,觉得自己这个玩笑开得有些过头。 恰在这时,后面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海伦回过神来,立刻睁开眼睛,转头一瞧,只见安德烈骑着一匹棕色的高头大马,正风驰电掣般向他二人这边奔驰过来。 “这个安德烈,真是个讨人厌的家伙!”海伦气恼地说道。 吴尽欢倒是觉得安德烈来得正及时,不然刚才他还真不知该如何收场。 他看向快马加鞭奔来的安德烈,乐呵呵地说道:“如果他是个娇惯的公子哥,过来之后会毫不犹豫的抽我一鞭子,如果他是位绅士,过来后会提出与我赛马对决,当然,赌注十有八九就是你。” 海伦闻言,惊讶地看着他。 只一会工夫,安德烈已策马飞驰到他二人近前。他勒住缰绳,停下马儿,安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吴尽欢,脸色阴沉地快滴出水来,沉声说道:“上马,我要和你比赛!” 老天,你是巫师吗?海伦差点把心里话说出来。她扭头看着吴尽欢,嘴角不自觉地勾了勾。吴尽欢则是对她心照不宣的一笑,一副一切尽在掌握的模样。 看到他俩又在眉目传情,安德烈怒火中烧,他凌空甩下马鞭,质问道:“你敢不敢和我比?” 海伦收起笑意,不满地说道:“你不要这么幼稚好不好?” 安德烈没有理她,目光仍死死盯着吴尽欢,说道:“如果你能赢过我,我对海伦不再纠缠,如果你输了,从此以后你就离她远远的!” 海伦气恼道:“安德烈,你太过分了!” 吴尽欢向海伦一笑,示意她不必动怒,他对上安德烈咄咄逼人的目光,态度平和地问道:“怎么个比法?” 安德烈眼睛一亮,冷笑道:“以此为,绕场一圈,谁最先跑回来就算赢!” 吴尽欢点点头,刚要说话,海伦急忙拉住他,低声说道:“不要和他比!他幼稚,你也陪他一起幼稚吗?” 其实海伦真正想说的是,吴尽欢根本赢不了安德烈。 倒不是安德烈的骑术有多好,即便好,海伦也不会承认的。 主要是吴尽欢以前从来没接触过亚瑟,而亚瑟又是性子极烈的纯种马,第一次和它接触就是骑它和安德烈比赛,恐怕连一成赢的机会都没有。 吴尽欢倒是满不在乎,含笑说道:“只是玩玩而已,不必当真。”说话之间,他一手抓紧缰绳,一手抓住马鞍子,纵身上马。 在他坐到马鞍子上的瞬间,亚瑟咴咴的嘶吼一声,两只前蹄高高提起,整个马身都快要直立在地上。 吴尽欢的双腿死死夹住马腹,一手死死抓着缰绳不放,另只手则紧紧揪住亚瑟的鬃毛。 他整个人仿佛狗皮膏药似的,贴在马背上,并没有被亚瑟扬下去。 亚瑟毕竟是受训的马,而非野马,扬了两次蹄之后,未能把吴尽欢摔下去,也就停了下来。 不过通过它的蹄子不断刨地,鼻孔里又不时打着响嘀,可以看得出来,它现在非常的烦躁。 海伦见状,眉头紧锁,心中的忧虑更多了几分。 安德烈冷笑出声,傲然说道:“我可以允许你再去换匹马。” 吴尽欢低头看看胯下的亚瑟,对安德烈摆手说道:“不必,我就用这匹马。” 这是你自己诚心找死啊!安德烈狠狠瞪着吴尽欢,冷哼出声,说道:“出了意外,你可别怪我!” 人马没有磨合过,在急速奔跑当中很容易发生意外,弄不好骑人都会被马儿甩下去,挫断脖子。 以前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摔死的往往也都是那些自诩骑术高明的人。 海伦忧心忡忡地看着坐在马上的吴尽欢,说道:“杰森……” 吴尽欢摆摆手,打断她的话,他轻抚着亚瑟的鬃毛,说道:“是匹好马!如果跑不赢,那只能说明是我的骑术不佳,和亚瑟无关。” 海伦还想劝阻吴尽欢,但安德烈已不给她开口的机会了,他扬起下巴,傲慢地睨着他,问道:“准备好了吗?” 吴尽欢气定神闲地说道:“随时可以开始!” 他话音刚落,安德烈便大喝一声:“开始!”说话的同时,他抖动缰绳,双脚用力一磕马镫子,他胯下的那匹纯种马仿佛离弦之箭般冲了出去。 “安德烈,你耍赖!”海伦气恼地大叫一声。 吴尽欢对自己的骑术很有信心,正如他自己所说,他的骑术确实很不错。 看着一骑绝尘冲出去的安德烈,他舔了舔嘴唇,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 他喜欢比赛,喜欢竞争,也许,他的骨子里就是喜欢刺激的,不然的话,又会有谁敢堂而皇之的坐在警察局里,旁人无人地欣赏着自己的杀人录像? 他深吸口气,双脚用力磕碰马镫子,亚瑟随之跑了出去,只不过与安德烈的坐骑相比,亚瑟的速度不像在奔跑,更像在散步。 和安德烈一起的那些青年男女此时也都出了马圈,瞧见遥遥领先的安德烈,在看看落在后面如同蜗牛一般的吴尽欢,人们毫不客气地哄堂大笑起来。 吴尽欢弯下腰身,贴近亚瑟的耳边,说道:“如果你再这么怠工的话,我可不客气了。” 亚瑟依旧如故,以原本的速度向前慢跑。 吴尽欢无奈地摇摇头,挥起马鞭,在马臀上狠狠抽了一鞭。 啪!随着一声脆响,亚瑟咴咴嘶鸣,两只前蹄再次高高提起,这回它连跑都不跑了,留在原地打转。 “哈哈……”安德烈的小伙伴们见状,笑声更大。海伦则是气得扶额,她就知道会是这样。亚瑟是一匹烈马,越跟它来硬的,它性子越执拗。 吴尽欢叹了口气,干脆把手中的马鞭扔掉,随手从胸口的口袋中抽出一支笔来,对着亚瑟的后,一笔插了下去。 他并没有用太大的力气,不过笔尖锋利,还是刺穿了马臀的皮肉。 这一下亚瑟可受不了了,咆哮一声,甩开四蹄,向前飞奔。 此情此景,让大笑中的众人无不收起笑声,骇然地睁大眼睛。 吴尽欢用的是什么办法让亚瑟跑起来的,他们都没太看清楚,但有一点他们看清了,亚瑟现在是受惊了。 这无疑是极其危险的行为,再怎么通灵性的马匹,它也是畜生,在受惊的情况下,完全是不管不顾的,吴尽欢简直在拿他自己的命开玩笑。 狂奔中的亚瑟,真仿佛一道黑色的闪电,吴尽欢在马背上根本坐不住,他的身子几乎是趴在马身上的,双手环住亚瑟的脖颈,耳边传来的全是呜呜的风声。 以为胜券在握的安德烈继续往前跑着,此时他已经绕着马场跑了大半圈,眼看着终点就在前方,他还特意冲着海伦那边挥了挥胳膊。 只不过已然惊呆了的海伦完全没看他,她的目光都集中在吴尽欢和亚瑟的身上。 安德烈目光一转,看到自己的同伴们正向自己的后方指指点点。 他下意识地扭回头一瞧,原本被他甩开有几十米的吴尽欢,竟然不可思议地追了上来,亚瑟简直像发了疯似的,嗷嗷的往前跑,这样的亚瑟,他以前还从来没见过。 只稍楞那么一会的工夫,吴尽欢和他之间的距离已拉近到不足十米远。 安德烈回过神来,挥舞马鞭,连续抽打马臀。他的胯下马已经跑到极限,可是和受了惊的亚瑟相比,速度仍慢上一大截。 眼瞅着双方的剧烈越来越近,五米、三米、两米……就在两匹马要擦肩而过的时候,安德烈想都没想,挥手就是一马鞭,向趴伏在马背上的吴尽欢狠狠抽了过去。 第80章 黑手 啪! 这一鞭子结结实实地抽打在吴尽欢的背上,即便他里面穿着t恤,外面还穿着马甲,这一鞭仍让他疼出一身的冷汗。 安德烈正要收回鞭子,吴尽欢出手如电,一把抓住了鞭梢,借着马儿前冲的惯性,用力向回一拽。 顿时间,安德烈在马上坐立不足,惊叫一声,身子倾斜着摔下马背。 嘭! 随着重物砸地的闷响声,安德烈在地上足足翻滚出七八米远才算停了下来。 他仰面躺在地上,眼睛瞪得好大,但目光完全是涣散的,大脑一片空白。见状,不远处观战的青年男女们纷纷飞奔过来,同时惊呼道:“安德烈,你怎么样?安德烈?” 海伦没管安德烈的死活,她的注意力都在吴尽欢身上,眼瞅着他已快冲到自己的近前,可亚瑟却丝毫没有要减速的意思,海伦意识到事情严重了。 如果放任亚瑟这么跑下去,吴尽欢的体力早晚会有耗尽的时候,在这么快马速的情况下,一旦摔落,后果不堪设想。 她来不及细想,本能反应的冲到赛道的中央,张开双臂,以自己的身体硬挡迎面而来的亚瑟。 在她看来,亚瑟是认识她的,不会硬往她的身上撞。可是她高估了亚瑟的灵性,受惊中的亚瑟完全是不管不顾,哪怕前面是一堵墙壁,它也能以最快的速度撞过去。 趴在马背上的吴尽欢看得真切,声嘶力竭地大叫道:“让开……” 马速太快,他只喊出两个字,亚瑟便已冲到海伦的近前,一头撞了过去。 这么快的速度,一旦被撞到,无异于被一辆飞驰中的汽车碾压过去。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赛道旁突然蹿出一道人影,在亚瑟马上要撞中海伦的瞬间,把她推了出去。 嗖! 亚瑟几乎是在他二人之间的缝隙中穿插过去,那一瞬间,二人都清楚感受到一股强风从自己的身侧刮过。 海伦被横推出两米多远,才摔滚在地。她挣扎着从地上坐起,抬头一瞧,刚才推开她的是一名陌生的东方青年。 他看起来三十左右岁的年纪,身材高大,相貌英俊,脸上留着短短的络腮胡茬,更显出一股男性的阳刚和魅力。 这名东方青年走到海伦近前,面带微笑地伸出手来。海伦呆呆地握住他的手,后者稍微用力,把她从地上拉了起来。他问道:“有没有受伤?” 海伦总算从惊魂未定中回过神来,她连忙甩开青年的手,喘了两口粗气,平复下情绪,心有余悸地说道:“刚才谢谢你了!”说着话,她又扭头向吴尽欢望过去。 只这一会的工夫,吴尽欢已连人带奔出百八十米开外。 “年纪轻轻,就寻短见,总归不是一件妥当的事。”东方青年脸上带着淡淡地笑意,说道。 海伦正色道:“我没有要寻短见!” 东方青年耸耸肩,说道:“可你刚才的做法,和寻短见没什么区别。”稍顿,他又道:“如果你们真撞上,两人一马,恐怕一个都活不成。” 听闻他的话,海伦脸色惨白,仔细想想,他说的并非没有道理,自己刚才的做法实在太冲动了,可是当时她根本没时间思考这些,完全是下意识的举动。 “你,很喜欢他?” 海伦怔了一下,苍白的脸色浮起两抹红晕,她清了清喉咙,急声问道:“先生,你能不能让亚瑟……让那匹马停下来?” 东方青年乐了,说道:“海伦小姐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他能让马受惊,也自然能让马停下来。” “你……你知道我的名字?” “cj传媒的千金,整座伦敦城,又有几人是不知道海伦小姐的?”东方青年向她含笑眨了眨眼睛。 海伦是做传媒的,用阅人无数来形容也毫不为过,可即便如此,她也不得不承认,眼前的这个陌生的东方青年,是她所见过的人里,最有魅力中的一个。 他的笑容,粗犷又温暖,让人感到安心,他的身上仿佛有一团火,能感染到身边的每一个人。 虽然对他的身份很好奇,但海伦没有多问,确切的说,是没心思多问,她的目光又投向远处的吴尽欢。 此时的吴尽欢,一手搂着亚瑟的脖子,一手在他的脖颈侧反复摸扶,同时他的口中也发出轻轻微微的哨音。他并不懂马语,但他知道这样的哨音可以安抚马儿的情绪。 亚瑟在马场内跑了大半圈之后,速度渐渐缓慢下来,当吴尽欢骑着亚瑟,再次回到海伦这里的时候,它已经乖顺得如同一只绵羊一般。 海伦急步跑上前去,关切地问道:“杰森,你怎么样?亚瑟有没有伤到你?” “亚瑟没有伤到我,是我伤到了亚瑟。”吴尽欢的话是对海伦说的,但他的目光却是落在那名东方青年的身上,眼眸中的气雾加深了几分,目光变得深邃。 这个东方男子,他认识,是那个曾经在谢文东的手里一败涂地,最后不得不远逃到墨西哥的青帮老大,韩非。 想不到,韩非竟然跑到了伦敦。 心中的念头很多,但表面上并没有流露出来,他的目光也只是在东方青年身上一扫而过。 他飘身下马,上下看了看海伦,见她身上无伤,他才放下心来,对东方青年含笑说道:“刚才,真是多谢这位先生了。” “韩非!”东方青年走到吴尽欢面前,主动伸出手来,同时也直言不讳地报出自己的名字。 果然是他!在前世,吴尽欢没见过韩非本人,但见过他的照片。作为一名国际中间人,他当然要了解每一个国家的黑帮势力,曾经的青帮,也是他重点的调查对象。 “吴尽欢!”吴尽欢含笑和韩非握了握手。 两人手掌接触的瞬间,韩非不由得暗暗皱眉。 吴尽欢的掌心很柔软,没有一点茧子,这不是干粗活的手,更不会是长年练枪的手,更像是一只学生的手,可是他的枪法却精湛得吓人,没有十年以上的苦练,根本不可能做到。 在吴尽欢的身上,似乎充满了有违常理的矛盾,对他越是调查,便让人对他的疑惑越深。 “吴先生认识我?”韩非话锋一转,突然用字正腔圆的汉语说道,与此同时,他目光如炬,眨也不眨地盯着吴尽欢的脸庞,他表情任何细微的变化,任何丝毫的波动,都瞒不过他的眼睛。 不过他失望了,吴尽欢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甚至连他脸上的绒毛都没有波动一下,水汪汪,雾气蒙蒙的双眼,更像是在他眼睛前挡上一层帘帐,让人看不穿,摸不清,更无法通过他的眼睛窥视到他的内心。 吴尽欢说道:“韩先生,我们以前认识吗?听起来,吴先生也是个地道的华夏人,也许,我们在华夏真的有见过面吧?” “在谢文东那里,我可是榜上有名的人,”只不过是在黑名单上罢了。“身为谢先生的兄弟,你会不认识我吗?” 吴尽欢眨眨眼睛,噗嗤一声笑了,说道:“我想韩先生误会了,我和谢先生连见都没见过,谈不上认识,更谈不上是兄弟。” “哦?这倒奇怪了,据我所知,文东会在银滩国卡佳岛的项目,就是由你出面谈下来的。” “既然韩先生知道这件事,那么想必韩先生对事情的来龙去脉也都调查清楚了,不再需要我多做解释,我是以打工的方式帮东兴集团谈下的开发项目,事后,东兴集团也给了我一千万的酬金。”稍顿,吴尽欢好奇地问道:“我只是个无名小卒,韩先生却对我调查得这么清楚,似乎不太合常理。” “我的好几个兄弟都是折在你的手里,我能对你不调查清楚吗?”韩非笑吟吟地说出令人毛骨悚然的话。 那些杀手,竟都是韩非的人,是青帮的人! 吴尽欢眯了眯眼睛。难怪韩非在战败之后,能轻而易举地躲避开谢文东的追杀,还顺风顺水地跑到了墨西哥,在墨西哥做得风生水起,独霸一方,原来他是和共济会勾搭到了一起,更确切的说,他应该是被共济会给收纳了吧。 韩非乐呵呵地看着吴尽欢,问道:“吴先生在想什么?” 他说话的方式很直接,也正是这种直接,会带给人极强的压迫感,若是心中有鬼,又心理素质较差,在他面前根本说不上几句话就得露出马脚。 “我在想,韩先生竟然是共济会的人。” 韩非愣了愣,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幽幽说道:“没有谁是谁的人,只有相互利用,各取所需罢了。”他要靠着他们翻身,也只有他们,才能帮助他打败谢文东,夺回他失去的一切。 吴尽欢能理解韩非的心情和做法,他的内心感想是,与虎谋皮。 当然了,韩非与共济会究竟是什么关系,是加入了,还是互相勾结,那都与他无关,他也不想多管闲事。他问道:“韩先生这次是专程来找我的吧?” “嗯,不错,很会猜。” “韩先生想为你的兄弟报仇?” “呵呵,这回猜错了。”韩非慢悠悠地说道:“是杰弗森救了你,也救了他自己。”稍顿,他又道:“不过,我白白折损了几个兄弟,我总得看看他们究竟是折在什么人的手里。” 第81章 周旋 “让韩先生失望了吧?” “谈不上失望,你比我强。” “哦?” “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没有你这么好的身手,没有你这么精湛的枪法,也没有你这么大的胆子,所以,你比我强。”韩非恍然想起来,问道:“你的英文名字叫杰森?” “是的。”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欧洲有个很传奇的人物,他的名字也叫杰森。对了,听说他曾经还是世界上最优秀的杀手之一,你,认识他吗?” 韩非问的随意,脸上的笑容也很柔和。 吴尽欢摇头说道:“韩先生说笑了,在欧洲,叫杰森的得有成千上万人,我怎么可能会全都认识呢?” 他说得理所当然,但只有他自己清楚,此时此刻,他背后的衣服都快湿透了。 自他重生以来,还是第一次有人把他和前世的他联系到一起,甚至怀疑他俩是同一个人。虽然韩非的问话很隐晦,但他就是能感觉得出来,韩非在怀疑自己就是那个杰森。 韩非与他对视了许久,仰面而笑,说道:“你不认识他,也很正常,毕竟你俩根本不是同一个时代的人。” “韩先生说的那个杰森,很厉害吗?” “再厉害也没用了,因为他已经死了。” “啊?” “他惹上了谢先生,以谢先生的为人,又怎么可能会给他活路?”韩非确实对吴尽欢的身份起了疑心,但他的理智告诉他,这是不可能的事。 那个杰森,已经四十多岁了,而眼前这个杰森,只有十八岁,那个杰森,早已尸沉大海,而这个杰森,可是活生生站在自己面前的。 如果说他俩是父子,那反而更容易让人相信,但这也是不可能的,吴尽欢的身份并不难查,在华夏是有根有底的,他的父亲是名军人,早就因公殉职,至于他的母亲,倒是有些蹊跷,完全差不出身份、家世和背景。 “韩先生在想什么?”吴尽欢以刚才韩非用的口吻,反问回去。 韩非笑了,说道:“我突然想起我的一位‘老朋友’。”说话时,他的脸上带着笑,眼中却闪现出冰人的寒芒。 他与谢文东的仇,无论如何也解不开了,若想化解,只有一个办法,两人活一个,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别无他法。 吴尽欢看到他眼中闪现出来的仇恨寒芒,心中反而长长松口气,他明白,那不是冲着自己来的,韩非已不再怀疑自己就是那个杰森,这一关算是过去了。 他语气轻快地说道:“怀念不如相见。” 最好你俩再接着斗下去。 “哈哈!”韩非仰面而笑,说道:“我的这位‘老朋友’,并不会愿意见到我。” 说到这里,他突然抬起胳膊,很自来熟地搭在吴尽欢的肩膀上,以近乎无赖地口吻道:“你折了我好几个兄弟,这个损失,你得补偿给我!” 了解韩非的人都知道,他对谁越无赖,那就说明他对谁越欣赏,越喜欢。当他一本正经和你说话的时候,那只能表明,他心里正琢磨着怎么把刀子你的心脏。 吴尽欢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很不自然,他从来不喜欢与陌生人过度亲近。 他干咳了一声,说道:“韩先生说吧,打算让我赔偿多少?不过,也别太狮子大张口,我和cj传媒没啥关系,cj传媒是财大气粗,而我只能算是沧海一粟。” “哈哈!”韩非再次被逗乐了,说道:“兄弟,谈钱不外道了吗?我现在缺的不是钱,缺的是人,既然你把我的人给折了,那么你就把自己赔给我算了。” 吴尽欢差点翻起白眼,心中嘀咕,不管怎么说,你也是青帮老大,还能再不要脸点吗?“什么共济会,什么杀手、黑帮的,都别来找我,我只想安安稳稳,顺顺当当的做生意。” “啧!”韩非啧了一声,说道:“没志向!生意做得再好再大,也只是表,对于暗而言,你仍只是刀俎之下的鱼肉。跟着我,我能让你看到更真实更广阔的世界!” 吴尽欢摇头,拒绝得毫不拖泥带水,直截了当道:“没兴趣。”跟着你,去跟谢文东对着干,或者哪一天和共济会撕破脸,这好像没一条是活路。 韩非听出吴尽欢态度的坚决,暗道一声可惜,可惜这样的人才不能为自己所用。 这时候,安德烈一瘸一拐地走过来,在他周围,还跟着那群青年男女。他们来势汹汹,显然是过来找吴尽欢算账的。 海伦迎上前去,沉声说道:“安德烈,你已经输了。” “是他耍赖!” 海伦闻言,气得都说不出话来。主动打人的摔下马了,反而还怪人家耍赖,真是岂有此理?她瞪着安德烈,说道:“安德烈,我真是瞧不起你!” 安德烈也知道自己理亏,但这口气他就是咽不下去。他挥手说道:“我不和你说!”而后,抬手怒指着吴尽欢,说道:“小子,别躲在女人后面,让个女人给你出头!你说吧,今天你把我打下事怎么解决?” 未等吴尽欢开口说话,韩非笑了笑,用英语说道:“怎么解决?简单啊,就这么算了吧!” “这事与你无关,这里也没你说话的地方,滚开!”安德烈恶狠狠地瞥了韩非一眼。 “哦?”韩非扬了扬眉毛,噗嗤一声笑了。 他从口袋中掏出烟盒,抽出一根香烟,叼起,点燃。 随着他吐出一口烟雾,马场一侧的林子里走出十多名身穿黑衣的彪形大汉。这些人来到韩非的近前,毕恭毕敬地躬身施礼,齐声说道“先生!” 韩非弹了弹烟灰,只是嗯了一声,他乐呵呵地看向安德烈,问道:“我说,这个事就这么算了,行吗?” 在他说话的同时,十数名黑衣人齐刷刷地把衣襟撩起,在他们的腰间,皆别着,黑漆漆的枪把露在裤腰外。 安德烈等人的气势瞬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是富家子弟,平日里仗势欺人惯了,但欺负个普通人还可以,而眼前的这些人,显然都不普通,个个带枪,尤其是为首的那名东方青年,虽然脸上是乐呵呵的,但就是给人一股强大的压迫感。 看了看众黑衣人,再瞧瞧韩非,安德烈吞了口唾沫,对吴尽欢说道:“今天算你走运!”说着话,他向周围的同伴甩下头,咬牙说道:“我们走!” “等一等!” 安德烈心头一颤,吴尽欢和这个东方青年究竟是什么关系,他不清楚,如果两人关系亲近的话,今天的事还真不好收场了。 就在他心里七上八下的时候,韩非慢悠悠地开口道:“回家之后,告诉你的父亲,我叫韩非,让他记住,今日,他欠了我一个人情。” 欠了一个人情?安德烈完全没听懂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韩非含笑说道:“如实转告你的父亲,我想,劳瑞先生会听明白的。” 安德烈狐疑不解地看着韩非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只轻轻点下头,带着一甘同伴快步离开。 目送着他们走远,韩非又用汉语说道:“吴兄弟不会怪我强出头吧?” 看上去他是帮着吴尽欢出头,把安德烈一行人吓跑了,而实际上,他是帮安德烈出了头,送劳瑞家族一个人情。 表面上,安德烈身边有好一大群人,人多势众,而吴尽欢只一个人,势单力孤,安德烈那边强,吴尽欢这边弱。 但真实的情况并不是这样。 安德烈他们只是一群富家的公子哥、千金小姐,吴尽欢可是一个人能杀死他手下好几个精锐,双方的实力相差悬殊,真起了冲突,吃亏的绝对是安德烈。 吴尽欢看着韩非,笑了,说道:“韩先生帮我解决了麻烦,我又怎么会不知好歹,怪起韩先生呢?” 韩非眨眨眼睛,抬手指了指吴尽欢,说道:“狡猾。深藏不露。不过,我喜欢,哈哈!” 吴尽欢耸耸肩,问道:“面也见了,头也出了,韩先生还有事吗?” 韩非摇摇头,刚要说话,恍然想起了什么,说道:“回国之后,多和谢先生接触,拉上谢先生这座大靠山,以后你的路,会好走好多,保准让你平步青云。” 说我狡猾,你这不是更狡猾吗?吴尽欢在心理暗暗摇头,换成旁人,或许真就上了韩非的当。 听起来,他像是在给你一个忠实的建议,实际上却暗藏杀心。吴尽欢心知肚明,韩非向自己说出这样的话,他已经对自己起了提防和杀意。 他正色说道:“谢谢韩先生的意见,我对谢先生没什么兴趣,更不会成为他的部下,我还是那句话,只想安安稳稳,顺顺当当做我自己的生意。” 以韩非和谢文东的关系,他能真心实意地为谢文东推荐人才才怪呢。 他的这番话,其实是在做试探,试探吴尽欢会不会被谢文东所用,试探他以后会不会成为自己的劲敌。 如果像吴尽欢这样的人真有投靠谢文东的心思,那他就得先把他扼杀在摇篮里。 韩非笑盈盈地说道:“自己做生意,多难啊,投靠谢先生倒不失为一条捷径。” “我只是小人物,我的目标也很小,大人物的事,我做不来。” 第82章 开战 “唉,人各有志吧!”韩非无奈地摇摇头,接着他又爽朗的一笑,抬手拍拍吴尽欢的肩膀,说道:“以后,若有机会到墨西哥,可以来找我,我一定尽地主之谊。” 说着话,他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吴尽欢。 吴尽欢接过名片,歉意地说道:“不好意思,韩先生,我现在没有名片给你,要不,我们加个微信吧?” 韩非愣了愣,哈哈大笑起来,说道:“好,就加个微信。” “如果韩先生缺游艇的话,可以考虑圣庭,我一定以最公道的价格卖给韩先生!” “嗯,像生意人说的话!”韩非笑道:“我还真缺游艇,过几天,我派人去圣庭公司,和你们洽谈。” 吴尽欢闻言,立刻握住韩非的手,说道:“如此,就多谢韩大哥了!” 这个小家伙,刚才还一口一个韩先生,一听有生意可做,立刻改口叫韩大哥。 韩非哭笑不得,但却挺喜欢吴尽欢这种狡诈中又透着点小真诚的处世风格。 他接受的事,会表现得很明显,他不接受的事,也会表现得很直接,不会虚情假意的虚与委蛇,令人生厌。 “行了,就凭你这声韩大哥,你圣庭的游艇,我最少也会定下两艘!” “如果韩大哥以后有需要兄弟帮忙的地方,尽管知会。”当然了,知不知会那是你的事,至于帮与不帮,那就是我的事了。 吴尽欢又道:“刚才,也要多谢韩大哥的出手相救。” 刚才若不是韩非把海伦推开,后果当真是不堪设想。 韩非豪放地摆摆手,示意只是小事一桩。他看眼站于一旁的海伦,暗暗点头,显然她不会中文,他二人的交谈她一句话也听不懂,但却能安安静静的站在一旁充当花瓶,毫无娇小姐的脾气和不满。 他对吴尽欢说道:“海伦小姐着实不错,兄弟也可以认真考虑一下。” 稍顿,他又意味深长地说道:“一个女人,如果能为了男人连命都豁得出去,太难得了,这样的女人,也许一生只能碰到一个,错过了,恐怕就再也找不到了。” 他的这番话,吴尽欢有认真听进心里。他下意识地看眼一旁的海伦,见她也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眼神中即有关切,又有些担心。吴尽欢明白,她是在担心韩非这些人。 他幽幽说道:“韩大哥认为我和她配吗?”说话时,他垂下眼帘,看了看自己的手。这双手,早就染过太多人的血,冤魂的血色已经渗透进他的灵魂中,他还能配的上谁? 吴尽欢也喜欢美好的人和事物,但仅限于欣赏,不愿去亵渎。“她是cj传媒的千金。” 韩非目光怪异地看眼吴尽欢,说道:“兄弟,你在自卑什么?” 吴尽欢身子一震,他在自卑吗?他从来没觉得自己有自卑过! 韩非用力地拍下他的胳膊,说道:“别说她只是cj传媒的千金,就算她是英国王室贵族,我们华夏人也配得起她!”说着话,他悠然一笑,向吴尽欢挥挥手,说道:“走了!” 吴尽欢陷入沉思,直至韩非已走出好远,吴尽欢才回过神来,冲着韩非的背影大声说道:“韩大哥?” 韩非停下脚步,转回头看向他。 “谢谢!”吴尽欢由衷说道。 韩非没有说话,只是向吴尽欢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在阳光的映射下,他的笑容看起来是那么的灿烂,光彩夺目,就连吴尽欢内心深处最阴暗的角落,似乎都有被点亮。 这,就是青帮老大。 跌倒一次,他会爬起,跌倒两次、三次,他依旧会顽强的爬起,每当他一败涂地,一无所有的时候,身边又总会很快的凝聚起一大群的兄弟,心甘情愿的去为他出生入死。 在韩非身上,淋漓尽致地体现出作为一个男人所应具备的那股顶天立地、百折不挠的精神。 韩非带着他的人走了,海伦来到吴尽欢的身旁,小心翼翼地问道:“杰森,你……认识他?” 吴尽欢对海伦一笑,点头说道:“以前不认识,现在认识了。” “刚才你们在聊什么聊了这么久?”海伦好奇地问道。 “聊聊游艇的事,他决定过两天来圣庭,订购两艘。” 海伦先是一愣,接着差点笑出来,摇头说道:“杰森,你还真是个合格的生意人。”顿了顿,她又忧心忡忡地说道:“刚才你都看到了吧,他们身上都带着枪呢,我看这些人很不简单,你和他们还是少接触的好。” 吴尽欢点点头,说道:“别为我担心,我有分寸,还有,以后也不许再为了我去冒险做那样的蠢事。” 海伦玉面一红,垂下头,小声说道:“我只是担心你……” 看着她垂首如同做错事的小姑娘,吴尽欢很想抬起她的下巴,吻在她的唇上,但他终究没有这么做,或许,正如韩非所说,他的内心深处的确是带着自卑的。 事隔两天,韩非还真派人去了圣庭公司,订下四艘游艇,每艘的价格都是三十万英镑左右。这是吴尽欢接手圣庭之后做的第一笔生意,用通俗点的话讲,是韩非帮他开了张。 伦敦这边的事宜,吴尽欢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了,接下来,他便准备动身回国。 按照他的计划,还可以在伦敦多留几天,不过国内来的电话,让吴尽欢不得不改变计划,立刻起程。 电话是高航打来的,通知吴尽欢,王珣绑架了金守业的家人,两人之间的争斗已经全面爆发,y市的局势,瞬息万变。 王珣的地下赌场遇袭,地下金库被洗劫一空,地下赌场被烧个精光,连他的亲弟弟都被烧死在火海当中,这次的损失,对王珣而言是致命的。 由于吴尽欢和程光宗都不在y市的关系,王珣根本没往吴尽欢势力那边想,他认准了此事就是金守业所为,在他的心里,也狠毒了金守业。 正因为这样,王珣才不惜铤而走险,绑架金守业的家人,逼他把抢走的钱统统交还回来。 这次金守业可是冤枉得很,他什么都没做,却平白无故地蒙受不白之冤。 他有给王珣打去电话,向他解释,此事并非他所为。但王珣根本不听他说话,他对金守业就一句话,还钱。 只有金守业肯还钱,他俩才有着谈,如果金守业不肯还钱,那什么话都不用说了,就等着给他的家人收尸吧! 这次王珣也是狮子大开口,一张嘴就要两千万,而且没有商量的余地。 金守业当然不会乖乖交出两千万。 首先他并不认为王珣会把自己的家人怎么样,一直以来,王珣都是个谨小慎微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会给他自己留下退路。 其次,如果他真乖乖的把两千万给了王珣,那他以后在y市也没法混了,如此一个颜面扫地的老大,谁还愿意跟着他? 出于长久以来对王珣的轻视,以及颜面和自尊心的作祟,金守业并非在王珣规定的三天之内交出两千万。 等三天之后,金守业的大成物流收到一个包裹,打开箱子,向里面一看,是一层层的塑料袋包裹的东西。 等把塑料袋一一划开之后,人们再看,无不大惊失色,原来塑料袋里包裹的竟是一颗人头,金守业夫人的人头。 金守业是在外面养了小老婆,小小老婆以及n多的情人,但一直以来他都没和他的正牌夫人离婚,从中也能看得出来,夫妻俩还是有很深厚的感情。 此时看到夫人的断头,金守业急火攻心,大叫一声,人当时便晕了过去。 周围的小弟们急忙把他扶住,放到沙发上,又是喂水,又是摁人中,好一阵的忙活,金守业终于苏醒过来。 他从沙发上起来,抱着老婆的断头,跪地大哭。 这还不算完,当天下午,大成物流的商用电子邮件又收到一个视频,金守业女儿的视频。视频中,金守业的女儿赤身的躺在床上,在她身上,压着一个男人,画面露骨。 等完事之后,男人起身,走到摄像头前,对着镜头嘿嘿冷笑两声,说道:“金守业,你女儿的味道还不错,如果不想她也像那个死女人一样,被切下脑袋,就把两千万交到我手里!” 先是老婆被杀,接着又是女儿被羞辱,金守业看完视频,险些又晕死过去。 两千万的现金,即便对金守业而言也不是那么好凑的,何况老婆已经死在王珣的手里,儿子女儿在他手里也落不得好,此时此刻的金守业,已然彻底豁了出去,就是要与王珣拼命。 他召集全部的手下,全城搜捕王珣。王珣那边也不甘示弱,同样集结手下,两伙势力,在y市展开了针尖对麦芒的碰撞。 高航给吴尽欢打来电话的时候,金守业势力和王珣势力已然全面开战,就实力而言,金守业势力的确要高出一大截,在正面抗衡的几次大战中,王珣势力都没有占到任何便宜,手下人被打得抱头鼠窜。 但王珣的势力在y市也是根深蒂固的,他诚心躲起来,金守业一时半刻还真找不到他。 很快,王珣改变战术,放弃了与金守业正面对抗,他的手下兄弟在y市如老鼠一般,不知道会从什么地方突然钻出来,在金守业势力的薄弱之处给予重击。 第83章 联手 挑拨金守业和王珣之间的全面争斗,这正是吴尽欢临去伦敦之前留下的b计划。 现在来看,他的计划可谓是大获成功,金守业和王珣之间的仇恨,已到了不可化解,只能用不共戴天来形容。 就是在这种紧张的局势之下,吴尽欢从伦敦赶回到y市。 他回到y市的第一件事,就是让高航联系王珣,约王珣见面。 吴尽欢提出见面的要求,王珣很快应允下来。 他一个人抗衡金守业,实在太吃力,现在急需帮手。而在y市,能帮着他一同对付金守业的,也只有吴尽欢了。 当然,吴尽欢究竟能给他起到多大的帮助,他还不清楚,只不过多个人手总是好的。 王珣派人到了无尽公司,接吴尽欢去见他。 和吴尽欢一起去的,还有金、高航、孙凯三人。 他们先是去了一家歌舞厅,从前门进,由后门出,在后门的小巷子里,早已停着一辆车在等着他们。 坐上这辆车,在市区里又绕了好几圈,确认没有被跟踪,汽车这才驶向目的地,y市北面的一座住宅区里。 这片住宅区看着不太起眼,而且也有些年头了,王珣在这里却有一栋房子。 正所谓狡兔三窟,混黑的,只要有能力,谁又会没几个隐蔽的藏身之处?房子位于三楼,一梯三户,正中间的一户是王珣的住所,左右的两户,则是他亲信的手下在住。 外面看很普通的房子,走进其中才会发现,原来是楼中楼的设计,分上下三层,也堪称是豪宅了。 “哎呀,吴兄弟,请进,快请进,屋里坐、屋里坐!” 吴尽欢刚走进来,就听里屋内有人热情地招呼道。 他抬头一瞧,迎面走过来一名中年人,个头不高,稍微有些发福,国字脸,小眼睛,眼珠子转动之间,不时闪现出贼光,一看就是精于算计的人。 怕吴尽欢不认识王珣,闹出误会,跟进来的高航连忙介绍道:“欢哥,这位便是王珣王哥!” “原来是王哥,久违了!”吴尽欢脱下鞋子,换上拖鞋,与走上前来的王珣握了握手。 屋子里面,可不止王珣一个人,内内外外,起码得有十多名彪形大汉,衣服内都是鼓鼓囊囊的,显然,身上都暗藏着家伙。 对此吴尽欢并不担心,王珣手下人暗藏的家伙也不可能是用来对付他的。 两人在玄关寒暄了几句,然后走进大厅,在宽敞的真皮沙发上坐了下来。 吴尽欢说道:“在y市,王哥的大名可是如雷贯耳,可惜一直无缘相见啊!” 王珣仰面而笑,说道:“吴兄弟,你这话可太夸我了,你看看我现在,简直像老鼠一样,有家不能回,只能躲在这么个角落里。” 见他切入正题,吴尽欢也就不再绕弯子了,他面色一正,说道:“我觉得,王哥这次做得有些过了,正所谓是祸不及家人嘛!” 王珣在一怒之下,绑架了金守业的家人,甚至还把金守业的老婆给斩首了,这的确是出乎吴尽欢的预料,他没想到一向老谋深算的王珣能把事情做得这么绝。 “过分?”王珣笑了,笑得阴冷狠毒,他幽幽说道:“我说兄弟啊,我这么做,是由谁引起的?是他金守业啊!如果他金守业还给我活路,我能这么做吗?但他不给我活路啊,你让我怎么办?” 吴尽欢敲了敲额头,说道:“事情究竟是不是金守业做的,现在还不好说,毕竟没有证据……” 他话没说完,王珣便打断道:“还要什么证据?不是金守业,还能有谁?在y市,还有谁能查出我的赌场,还有谁能砸了我的场子?金守业先是除掉了彭征,然后便是你我,他想要的,是独占易货市场。兄弟,我实话告诉你,前面倒霉的是彭征,现在倒霉的是我,之后倒霉的,恐怕就是兄弟你了,到了现在,你还看不明白,还为他金守业说话?” 吴尽欢沉声道:“我当然不会为金守业说话,王哥以为我为何要去英国?” 王珣脸上的表情缓和了一些,向旁边的一名手下招招手,面露不悦之色地说道:“没看到有客人来了吗?去沏茶!” 那名小弟答应一声,快步去了厨房。 王珣对吴尽欢说道:“兄弟,这次你我合作,干掉金守业,以后的y市易货圈,你一半,我一半,咱俩共享。” “人的野心,总是容易膨胀,一块大蛋糕,总想着一个人独占,可是谁又能有那么大的胃口?我觉得,两个人分享易货市场,才是最理想的!” 吴尽欢的眼睛一亮,含笑说道:“王哥不嫌弃我这个新人,愿意与我合作,我自然求之不得!” 王珣闻言大喜,他轻轻拍了拍吴尽欢的胳膊,说道:“有兄弟这句话,我就放心多了,只要兄弟你肯站在我这一边,以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兄弟你的好。” 吴尽欢说道:“什么好不好的,我帮王哥,又何尝不是在帮我自己,以后你帮我,我帮你,大家互相帮忙,没什么困难是解决不了的。” “兄弟这话我爱听,互相帮忙,一起发财嘛,哈哈!” 时间不长,小弟把茶水端送上来。吴尽欢和王珣边喝茶边聊天,这时候,从楼上走下来一名青年,年纪不大,二十出头,相貌和王珣有几分相似。 看到和王珣谈笑风生的吴尽欢,青年先是怔了一下,而后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问道:“爸,这小子谁啊?” 王珣暗暗皱眉,不满地向青年瞪了一眼,沉声说道:“这里没你的事,回楼上去!” “爸,我在这里待得太没意思了,想出去逛逛。” “逛什么逛,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出去逛?你长了几个脑袋?滚回你房间里去……”这个青年正是王珣的独生子,名叫王垚,估计是五行缺土,王珣才给他起了个垚字。 吴尽欢清了下喉咙,对王珣和颜悦色地说道:“年轻人都好动,在家里待不住,也是人之常情,王哥有话好好跟孩子说嘛!” 他这话说得没错,只是这话由他的口中讲出来,就是给人怪怪的感觉。论年纪的话,王垚比吴尽欢还要年长两岁呢! “你谁啊?我家的事,还要你个外人瞎几把插嘴?”王珣笑面虎的特点,是一点也被继承在王垚身上,也可能是黑二代出身的关系,王垚年纪不太大,但却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哪怕是见了天王老子都恨不得上去踹两脚。 王珣气得牙根疼,他腾的一下站起身形,手指着楼梯,厉声喝道:“立刻给我滚回楼上去!” 王垚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他爸。见老爸真发火了,他屁都没敢再多放一个,立刻转身上了楼。 瞪着儿子回到楼上,王珣的脸色才恢复正常,对吴尽欢赔笑道:“兄弟,实在抱歉,我这个儿子打小就被我娇惯坏了,刚才有得罪之处,我代他向你道歉!” 以前的王珣,无论如何也不会对个后生晚辈这么低声下气,但今时不同往日,为了对抗金守业,他必须得拉拢吴尽欢。 吴尽欢满脸的不在乎,反过来还安慰王珣,说道:“年轻人都叛逆,越是打骂越没效果,不如像做朋友一样,心平气和的沟通。” “哈哈!吴兄弟说得有道理啊!” 吴尽欢喝了口茶水,问道:“对了,王哥,金守业的家人现在被关在什么地方?” “一个绝对安全的隐蔽之处。”王珣眼珠转了转,嘿嘿笑道:“兄弟,如果你对金守业的姑娘有兴趣,我可以带你去玩玩。,小长得还挺标致,我都有点舍不得杀她了!” 吴尽欢摆了摆手手,说道:“我对金家的女人没兴趣,我只想知道,金守业的儿女是不是还活着。” 王珣冷哼一声,说道:“再过两天,如果金守业还是不肯交钱,活人也会变死人了!” 吴尽欢笑问道:“如果金守业肯交钱,王哥会放人吗?” 王珣看着吴尽欢,呵呵地乐了,反问道:“兄弟,你说斩草不除根,能行吗?” 吴尽欢点点头,不再多问,站起身形,说道:“王哥,时间不早,我也该回了,以后有需要我出手的地方,尽管给我打电话!” “好,兄弟,我这里地方小,也不好留你,等这次的事情了了,我一定招待兄弟,痛痛快快的玩个几天几夜!” 吴尽欢笑了笑,又和王珣握下手,带着金、高航、孙凯三人离开。 等他们走后,一名三十出头的汉子走了过来,小声问道:“珣哥,你说刚才吴尽欢突然问起金守业的儿女,究竟是什么意思?他不会是站在金守业那一边,想帮金守业救人吧?” 王珣眼眸闪了闪,紧接着,他淡然一笑,说道:“如果吴尽欢真想帮金守业救人的话,就该对关押的地方刨根问底了,可他并没有多问,何况,吴尽欢也不是个,他若是帮着金守业除掉我们,他自己能落得好吗?” 第84章 祸水 “那他……” “估计是在做试探。” “试探什么?” “试探我们和金守业继续斗下去的决心有多大,如果他选择站在我们这边,而我们收了金守业的钱就不和金守业斗了,那不等于是把他给卖了吗?” “原来是这样!这个吴尽欢还挺狡猾的!” 王珣乐了,说道:“年纪轻轻,就能在y市闯出明堂,连程光宗都投靠他了,又岂能是泛泛之辈!” “珣哥以后也得小心防着点他才是!” “先除掉金守业这个死敌,接下来嘛,嘿嘿……”王珣笑而未语。吴尽欢在他眼中,只是个炮灰的角色。金守业完蛋了,下一个就是吴尽欢! 乘车回到无尽公司,吴尽欢、金、高航、孙凯、程光宗几人凑在办公室里。 程光宗先问道:“欢哥,和王珣谈的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孙凯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说道:“现在是王珣需要我们,他当然希望和我们联手了!” 程光宗摇头,说道:“欢哥,王珣这个人狡猾多端,阴险又毒辣,并不可信。” 孙凯说道:“但也总比金守业强一些吧?我们总不能站在金守业的那一边!” 程光宗接道:“坐山观虎斗,我觉得是最好的选择。” 吴尽欢沉吟片刻,说道:“坐山观虎斗的结果,很可能是谁都除不掉,我们要陪着金守业和王珣一直耗下去。” 马上要建厂了,吴尽欢已没有那么大的精力再分散到y市这边,y市这里的情况必须得尽快搞定,也只有这样,他才能没有后顾之忧,而且还拥有一个稳定的财源。 高航眼珠转了转,说道:“欢哥和文东会的关系不是很好吗?要不,我们找文东会帮忙?像金守业、王珣这样的势力,在文东会那里和只蚂蚁没什么区别,一根手指就能摁死。” 吴尽欢斩钉截铁地说道:“不能找文东会帮忙,我们自己的事,就由我们自己来搞定,格格,你以为文东会是什么人,欠了他们的人情,你以为以后不用还了吗?” 孙凯挠了挠头,问道:“欢哥,你说咋办?” 吴尽欢沉吟片刻,说道:“放出风声,就说,我们已经和王珣联手。” 听闻这话,孙凯顿时皱起眉头,嘀咕道:“欢哥,这么做不等于是把祸水往我们自己身上引吗?” 现在金守业只集中精力,专心对付王珣,如果传扬己方和王珣联盟,想必金守业很快就会把矛头指向己方。 吴尽欢一笑,看向程光宗,说道:“光宗,明天你带几架无人机,去王珣的住处,和他谈谈,他对无人机的生意很感兴趣。” 孙凯立刻不干了,急声说道:“不是吧,欢哥,现在可是王珣求着我们,不是我们去求他,我们还要把无人机的生意分他一份?” 高航和程光宗没有马上说话,两人低头沉思,琢磨片刻,他俩都乐了,程光宗点头应道:“好,欢哥,明天我多带几台无人机过去,保准让王珣满意。” 闻言,吴尽欢也就明白他领悟了自己的用意。他正色说道:“小心一点。” “欢哥放心!” 孙凯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感觉欢哥和老程现在怎么都变得这么软弱,己方和王珣联盟,理应是王珣给己方好处,怎么变成己方给王珣好处了?这也太没道理了吧? 他看向高航,向他甩甩头,言下之意,格格,你也不去劝劝欢哥? 高航乐了,说道:“老二,你就不用多操心了,我们是生意人,生意人又岂能做亏本的买卖?” 孙凯满脸的莫名,依旧没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 翌日,程光宗和孙凯二人乘车,去往王珣的住处。 他们车里的无人机还真没少装,个个型号,大大小小,足有十多台。 路上,孙凯忿忿不平地说道:“明明是王珣求着我们,我们还要给他送好处,真是岂有此理。” 程光宗也不多言,专心致志地开车。 孙凯嘟囔一会,见程光宗也不接话,觉得无趣,也就不再说了,身子向后依靠,无聊地望着窗外。 过了片刻,他皱了皱眉,后倚的身形坐直,扭回头向后观望,同时拉了拉程光宗的衣服,说道:“老程,不对劲啊,后面有辆灰色的大众车,好像已经跟了我们好久了。” 一直沉默未语的程光宗,目视前方,缓缓开口说道:“已经跟了我们五条街了!” 孙凯心头一惊,下意识地问道:“是什么人跟踪我们?” “除了金守业,还能是谁的人?” “金守业?金守业的人为什么跟踪我们?” “昨天晚上,我们和王珣联手的消息已经传扬开了,如果你是金守业,你会不派人盯紧我们的一举一动吗?” “那……那我们赶快回去吧!” “回?回哪?” “当然回公司了!” “回公司做什么?”程光宗不解地看眼孙凯。 孙凯觉得自己都快糊涂了,被程光宗气糊涂的。他说道:“现在金守业的人在跟踪我们,我们再去王珣那里,不等于把他的藏身之地暴露了吗?” 程光宗乐了,反问道:“这样不好吗?” “啊?” “王珣胆小,诚心躲起来,金守业根本掌握不到他的行踪,双方的争斗,也都是些小打小闹,只有让金守业知道王珣具体在哪,双方的争斗才会变成拼死一战。欢哥已经收购圣庭,马上要在国内建厂,没时间再陪金守业和王珣耗下去,所以,我们必须得让他们的生死对决提前。” 听闻这话,孙凯愣住,过了好一会,他喃喃说道:“欢哥放出我们和王珣联手的消息,又让老程你今天带着无人机去找王珣,都是故意安排的。” “放出联手的消息,是为了吸引金守业的注意力,带着无人机,去和王珣谈生意,是为了把金守业的眼线引到王珣的新家。”程光宗乐呵呵地问道:“现在,欢哥的算计你都懂了吧?” “原来是这样。”孙凯琢磨片刻,惊讶道:“老程,昨晚你和格格就明白欢哥的算计了?” 程光宗耸耸肩,说道:“也不难推断。” “唉。”孙凯有气无力地叹口气,说道:“和你们在一起,我怎么感觉自己特别笨呢?” “笨与不笨倒是没什么关系,关键是,欢哥对你最好。” “啊?对我最好?” “是啊,你看你这么笨欢哥都能把你留在身边,不是对你最好又对谁最好?”程光宗羡慕嫉妒恨地说道。 “操!”孙凯没好气地在程光宗的大腿上踹了一脚。 “哎,别闹,我开车呐!”程光宗啧了一声,又嘿嘿地笑了起来。 孙凯气呼呼地说道:“当初欢哥肯接纳你,你自己就偷着乐去吧!” “这倒是!”对此程光宗没有任何的异议,和吴尽欢共事越久,他就越对自己当初的决定感到庆幸。离开彭征,转投吴尽欢,可算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选择了。 长话短说,一路顺利,两人顺利抵达王珣在北区的秘密住处。 两人各提着好几盒的无人机,在孙凯的指引下,轻车熟路地上了楼。 王珣的手下认识孙凯,也认识程光宗,知道他俩都是吴尽欢的兄弟,没有多做盘查,直接放了行。 听说程光宗和孙凯来访,还带着十多台的无人机,王珣立刻便明白了他二人的来意。 他乐得嘴巴合不拢,大笑着从楼上走下来,分别和程光宗、孙凯握了握手,说道:“两位兄弟能来,就是给足了我王珣面子,还带什么礼物嘛?” 程光宗笑吟吟地说道:“王哥别客气,这也是欢哥的意思。这几台无人机,都只是样品,欢哥让我俩过来,主要是为了给王哥讲讲其中的门道,以后做起来也好得心应手。” 王珣脸上的笑意更浓,嘴上却有些抱怨地说道:“哎呀,我这个兄弟啊,就是太客气了,我也没说要和他一起做无人机的生意,而且我也不懂这一行,现在非拉着我一起干,这不是让我给他拖后腿嘛!这事弄的,不行不行,我做不了!” 装你蛋!程光宗和孙凯同时在心里嘀咕了一句。王珣的眼睛都快冒出金光了,还说没兴趣? 程光宗笑道:“王哥,这可是欢哥的意思,如果王哥不同意,我和老二也没法回去向欢哥交差啊,王哥这不是让我兄弟俩难做吗?” “这……这……你看看,这事闹的,行吧,咱们去书房谈。”王珣边说话边摇头,勉为其难地向书房走了过去,程光宗和孙凯对视一眼,两人暗暗摇头,跟着王珣去了书房。 大成物流公司。 一名小弟慌慌张张地跑进金守业的办公室,急声说道:“业哥,找到了,我们终于找到了!” 此时金守业正坐在办公桌后,手拄着脑袋,闭目养神,小弟突然闯进来,他让眉头皱了皱,眼睛也没睁,沉声问道:“找到什么了?” “业哥,我们找到王珣的藏身之处了!” 听闻这话,金守业条件反射般地睁开眼睛,与此同时,两道精光从他眼中射出,他凝视着报信的小弟,问道:“怎么发现的?” 第85章 决战 小弟说道:“王珣不是和吴尽欢联手了吗?按照业哥的交代,我们的兄弟从昨晚开始,就一直蹲守在无尽公司附近,紧盯无尽公司的一举一动。今天中午,程光宗和孙凯带着好多的无人机,突然离开了无尽公司,盯梢的兄弟意识到有情况,就偷偷跟踪他二人,结果,程光宗和孙凯是去找王珣了,原来王珣一直躲藏在北区,就在彭征的地盘里!” 金守业腾的一下站了起来,双手摁着桌案,问道:“消息准确?” “肯定错不了!兄弟们还特意去查了一下,在小区里,还真查出王珣的好几套房产!其中有三套房产是上下层,全被王珣买下了,据说还改装成了楼中楼!” “!这只该死的老鼠,我终于把你揪出来了!”金守业眼中凶光大盛,咬牙切齿地说道。稍顿,他问道:“王珣的家人是不是也跟他住在一起?” “这个……兄弟们倒是暂时没发现,不过王珣若住在这里,他的家人也肯定不会离他太远!” 金守业点了点头,以王珣谨小慎微的个性,肯定会把他的家人放在他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他嘴角勾起,狞笑着说道:“通知兄弟们,今天晚上,我要切手割下王珣的脑袋!” 王珣以为,程光宗和孙凯的到来,是给他带来了无限的商机和好处,可实际上,两人是把死神引到了他这里,死亡之镰已经悬在他的脖颈上了。 当晚,深夜,金守业派出大批的人手,去到王珣的地盘,扫荡王珣的场子,而金守业自己则集结了手下所有最精锐的兄弟,合计三、四十号人之多,乘坐十辆汽车,悄悄去往北区。 金守业也不白给,用的是声东击西的战术,就是为了杀王珣一个措手不及。 凌晨两点多钟,正在睡梦中的王珣突然被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他咒骂了一声,从床上爬起,把房门打开。 站在门外的是他的一名亲信,此人脸色难看,额头冒出汗珠子,压低声音,说道:“珣哥,不好了,金守业的人突然闯进小区里,正奔我们这边来呢!” 王珣闻言,身子一震,脱口问道:“金守业是怎么发现这里的?” “珣哥,我……我也不知道?” “他们来了多少人?” “现在还不清楚,听报信的兄弟说,有十辆左右的汽车!” “!”王珣怒骂一声,急道:“让兄弟们都抄家伙,准备迎战!” 屋里,王珣的夫人抬起头来,问道:“老公,怎么了?” “没你的事,你继续睡吧,我出去一趟!”王珣快步走出卧室,回手把房门关严。 等王珣穿好衣服,下到一楼客厅的时候,金守业的人业已冲进楼内,与王珣的手下人在楼道里展开了火拼。 两边的人,几乎都是杀红了眼。 金守业给手下人下了死命令,无论如何也要冲上去,王珣的手下也明白,一旦让对方冲上来,老大好不了,他们这些小弟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好不了。 双方皆无退路,又是两伙势力中最精锐的人员,拼杀起来,当真可用昏天暗地来形容。 楼道内的电灯早已被打碎,双方手持着钢刀,死命的向前挥砍,黑漆漆地楼道里,刀光都闪成了一片,不时有血水从人群里迸。 在双方交战的中心,很多人都被砍出十几道或是几十道的刀口子,衣服碎成了破布条,满头满身全是血,但即便这样,他们仍坚持着向对方轮着片刀。 这场争斗,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场你死一千,我亡八百的交战。两边交战的人员,一个接着一个的倒下去,趴在楼梯通道里,就算没被砍死,也被同伴或敌人活活踩死了。 金守业毕竟是有备而来,而且他手下的精锐,也的确比王珣的亲信单战,虽说王珣的亲信们是由上往下打,占有地利的优势,但双方交战的中心,整体是往上移动的。 双方于楼梯通道里厮杀了二十多分钟,连金守业都亲自参战了,王珣的亲信们逐渐抵挡不住,成群成片的向后退。 趁此机会,金守业带着手下人,一鼓作气地杀了上去,攻进王珣的住处。 两边的人员于房子里,又展开了你死我活的大混战。 十多分钟后,双边的人都已到了强弩之末的程度。 此时,王珣手下,还能战斗的亲信,连十人都不到了。 金守业那边也没好多少,同样是不到十人,个个都是满身的伤,浑身的血,血水顺着他们的钢刀、袖口、裤腿滴滴答答地向下流淌,也分不清是他们自己的血还是别人的血溅在他们身上的。 王珣被两名亲信保护着,站于沙发后,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凝声说道:“金、守、业!” 金守业的额头被划开一条口子,鲜血流淌出来,染红了半张脸,让他看起来越发的狰狞。他怒视着王珣,一字一顿地说道:“王珣,今天有我没你,有你没我!” “我宗族!给我做了他!大卸八块!” 在王珣声嘶力竭的嘶吼下,他的亲信齐齐向前攻去。与此同时,金守业也带着手下兄弟迎了上来。 经过短暂的休息,双方又再次恶战到了一起。 别看金守业已上了年纪,身材也发了福,但真打起来,两三名大汉都倒不了他的近前。 金守业挥刀,放到最后一名敌人后,再看自己的周围,还能站立的兄弟只剩下两人,其余的兄弟,皆倒在血泊里,不知是死是活。 他提着刀,一步步向沙发那边走过去,咬牙说道:“王珣,老子和你何怨何愁,让你杀我的老婆,奸我的女儿?” 王珣环视四周,屋子里面站立的众人,已无一名他的手下。 他不怕反笑,说道:“同样的话,我还想问问你呢,金守业,你抢我的钱,烧我的赌场,杀我的兄弟,我与你又何怨何愁?” “我已经对你说过无数次了,那不是我做的!” “不是你,还会有谁?金守业,你别告诉我,连彭征的事都不是你做的!” “不是我……” “那又会是谁?” “是吴尽欢!” “直到现在,你他还把这些事往吴尽欢头上推!他,一个,他能干出这些事吗?你当我王珣是白痴吗?” 说话的同时,王珣猛然从后腰抽出一把,枪口对准了向他走过来的金守业,狠声说道:“金守业,现在你只剩下两名手下了,看看是你们的刀快,还是老子的枪快!” 金守业脸色一变,前行的步伐也立刻顿住。 彭征和王珣的手里都有枪,但金守业的手里还真就没枪,主要是他和傅尧的关系好。 傅尧曾对他说过,金守业在y市杀人放火,他都能帮他搞得定,只要他不用枪。 一旦用了枪,那就是大案,弄不好省厅都会派专员下来调查,到那时,局面就不是他区区一个市刑警队队长能控制得了的了。 金守业听取了傅尧的意见,而且他在y市,也真用不着动枪动炮的,有了事,他手下兄弟足可以搞定。 看到王珣用枪把金守业逼住了,后者的两名手下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向王珣扑了过去。 只是他二人扑上来的快,王珣的枪更快。 嘭、嘭! 随着两声闷响,扑向王珣的两名大汉双双应声倒地,其中一人是头部中弹,当场毙命,另一人是胸膛中弹,人趴在的地上,蠕动、抽搐。 “,不知死活,看清楚了,老子手里拿的是枪,这他是枪!”王珣扫视倒地的二人,骂了一句,而后,他抬起手中枪,枪口对准金守业,狠声说道:“金守业,你的兄弟都死光了,你也陪他们一起去吧……” 他话音未落,就听楼梯那边传来话音:“王珣,如果你不想你的老婆、孩子都没命的话,就乖乖把枪扔过来!” 听闻话音,王珣脸色顿变,扭头一瞧,只见一名大汉揪着他老婆和儿子的头发,将他二人从楼上硬拽了下来。 “啊!”王珣忍不住惊叫出声。对方是什么时候跑到楼上的,又是怎么把自己老婆、儿子抓住的,他竟然毫无察觉。 那人躲在他老婆和儿子的背后,阴冷冷地说道:“不用再猜了,王珣,我是从外面爬窗户进来的!” 说话的这名大汉,正是金守业的左膀右臂,宋任曦。在金守业的兄弟当中,也属这个宋任曦的身手最厉害。 王珣自然认识宋任曦,他怒吼道:“宋任曦,你放开他们!” “让我放开他俩也可以,你先把枪扔掉!” “你……” 王珣的骂声才刚出口,宋任曦突然松开王珣儿子的头发,回手抽出,对准王珣儿子的后腰,一刀捅了过去。 噗嗤! 王珣的儿子惨叫一声,从楼梯的台阶上翻滚下去,躺在地上,出气多,入气少,眼瞅着要不行了。王珣看得真切,尖叫一声,作势用冲过去,宋任曦用顶住王珣老婆的脖颈,说道:“别动!除非你想眼睁睁看着你的老婆被割喉!” 第86章 坐享 “宋任曦,老子宗族!”眼看着儿子躺在地上,身下的血越来越多,瞳孔也越来越涣散,王珣咆哮一声,完全失去了理智,对准宋任曦连开两枪。 这两枪,没打在宋任曦身上,全打在他自己的老婆身上。 可王珣如同疯了似的,不断地扣动扳机。随着王珣老婆中弹倒地,躲在她后面的宋任曦也立刻暴露出来,意识到不好,他转身要跑,王珣接下来的数枪,全部打在他的后辈上。 宋任曦和王珣的老婆几乎是一同从楼梯上翻滚下来的,王珣此时像疯了似的,他箭步冲上前去,对准倒地的宋任曦,一口气把弹夹里的全部子弹都打在他的身上,直至弹夹打光,王珣的手指还在机械般的扣动扳机,发出咔咔的空响声。 金守业哪会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趁着王珣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宋任曦的身上,他悄然无声地摸到王珣的背后,对准他的后脊梁,一刀狠狠刺了过去。 噗! 这势大力沉的一刀,贯穿了王珣的身体,刀尖由他的后背入,在他的胸前探了出来。 王珣的身子猛然一僵,缓缓扭转回头,他五官扭曲,两眼瞪得滚圆,看着站于他背后,与他近在咫尺的金守业,他嘴唇蠕动,说道:“金、守、业……” “王珣,你有今日,是你自找的!”说话之间,他猛然把钢刀拔出,紧接着又是一刀,再次王珣的身体里。 王珣再也站立不住,一头向前扑倒,噗通一声,身体重重砸在地板上。王珣狠毒了金守业,金守业又何尝不是狠毒了他? 这两刀,每一刀都是致命的,可金守业不依不饶,拔出钢刀,骑在王珣的身上,双手握紧刀把,不断地向下插着。 噗、噗、噗…… 刀锋入肉的声响不绝于耳。 直至门口那边传来脚步声,金守业才从疯狂中惊醒过来,他扭头一瞧,只见屋外走进来一人,进来后还回手把房门关上了。 他定睛一看,放下心来,原来从外面走进来的这人,正是傅尧。 “傅队,原来是你啊,吓了我一跳!”金守业松了口气,从王珣血肉模糊的尸体上慢慢站起,一边甩着钢刀上的血水,一边问道:“你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傅尧扫视满地尸体的房间,幽幽说道:“这次你和王珣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报警中心的电话都快被打爆了,我这个刑警队的队长,能不过来看看吗?” 金守业心头一惊,下意识地问道:“来了多少警察?” “放心,现在只有我一个提前赶了过来,不过其它的警察,十分钟之内就会赶到这里。”傅尧深吸口气,说道。 呼!金守业长松口气,他吞了口唾沫,说道:“今晚的事,只怕你也护不住我了,我得尽快离开y市才行。” 说话时,他走到王珣的老婆近前,用脚踢了踢,见她还能蠕动,他抡起手中的钢刀,对准王珣老婆的脖颈,全力劈砍下去。 噗! 这一刀下去,几乎砍断了王珣老婆的大半脖颈,只剩下一点皮肉相连。 “傅队,我走之后,你务必要帮我找到我的儿子和女儿,王珣已经死了,只要擒住他的手下,应该也不难拷问出来。” 说话之间,他又走到王珣儿子近前,探了探他的鼻息,见还有点活气,他又是一刀,这次刀锋刺穿了王珣儿子的后心,彻底结果了他的性命。 “等这阵风过去,我还会再回来的,到时,y市还是你我的天下!”金守业站起身形,转扭回身,乐呵呵地看向傅尧,不过很快,他的笑容便僵硬住,只见傅尧不知何时已把拔了出来,黑洞洞的枪口,正直直对准他。 “傅队,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傅尧目光深邃地看着金守业,幽幽说道:“我说老金,这次你搞出这么大的事,弄出几十条人命,你觉得你还能跑得了吗?你一旦被抓,我怎么办?你知道我的事可太多了。” “傅尧,你什么意思啊?这些年,老子可待你不薄?”看出傅尧对自己起了杀心,金守业厉声喝道。 “没错,你是待我不薄,可你从我这里得到的好处还少吗?老金,你也别怪我心狠手辣,不讲这些年的情谊,以后逢年过节,我肯定多烧点纸钱给你!” “我!”金守业双目通红,怒骂一声,持刀向傅尧冲了过去。 傅尧连犹豫都没犹豫,连续扣动扳机。 嘭、嘭、嘭! 他连开三枪,第一枪打中金守业的肩膀,第二枪贯穿他的胸膛,第三枪则直接打中他的眉心。 向前冲刺的金守业应声倒地,他的双手还在地上不断地划动,似乎想爬起来,但不管他的四肢怎么用力,就是抬不起那颗已被子弹打穿的脑袋。 傅尧舔了舔发干的嘴唇,走到金守业近前,用脚踹了踹他,见他已死透了,他又去查看别的尸体。发现还有活气的,他那出手绢,抱住一把钢刀的刀把,将其结果,确认屋子里再无活人,他走到金守业身旁,用手绢包住他手中的钢刀,在自己身上比量了几下,先是在自己的腿上划一刀,又在自己的肋下连划两刀。 对自己下手,他自然有分寸,不过这三刀下来,他仍疼出满脑门子的冷汗。 他将钢刀塞回到金守业的手里,然后手扶着墙壁,一瘸一拐地向外走去。 下到一楼,他从楼门洞里走出,恰在这时,一辆汽车行驶过来,在他面前停下,紧接着,车窗落下,里面露出吴尽欢的笑脸。他上下打量傅尧一番,问道:“解决了?” 傅尧已疼得有气无力,向吴尽欢虚弱地点点头,一坐在楼门动前的台阶上,喘息着说道:“金守业杀了王珣,我击毙了金守业!” “恭喜你,这次,傅哥可是立下了大功,单枪匹马,破获了y市有史以来最大的两个黑帮,市公安局副局长的位置,非傅哥莫属了。” 傅尧眼眸一闪,看向坐于车内的吴尽欢。吴尽欢向他笑了笑,车窗慢慢提起,而后汽车启动,从他面前行驶了过去。 吴尽欢的车子刚离开不久,就听急促的警笛声传来,时间不长,一行大大小小数十辆之多的警车飞速行驶过来。 “傅队,你怎么在这?” “傅队,你受伤了?” 警车纷纷停在楼前,众多的警察从警车里冲出来,看到坐于楼门洞前,浑身上下血迹斑斑的傅尧,人们一股脑地围拢过来,又是关切的询问又是呼叫救护车。 吴尽欢要垄断y市的易货市场,那么金守业和王珣这两个人,他是一个都不会放过的。 当然,要除掉这两个人,也无需他亲自动手,金守业和王珣会自己把自己推上一条作死的路,而傅尧为了自保,也会从中助他一臂之力。 可以说吴尽欢拿下y市的易货市场太容易了,他自己没动一刀一枪,完全是坐收渔人之利。 在外人看来,吴尽欢只是太幸运了,他的势力在y市绝对不是最强的,但最终却能独占y市的易货市场,只因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恰巧砸在他的头上。 只有了解内情的人才知道,金守业和王珣的自相残杀,最终的双双毙命,完全是吴尽欢一手策划出来的。 这种事,也是他前世身为中间人经常做的勾当。 做为一名中间人,可不是光接接‘客户单子’那么简单的事。具体该如何布局,又该如何行动,全靠中间人的谋划,至于中间人下面的杀手,他们只负责按照中间人的策划去执行。 做局、布局;谋算、策划;摘除自己,确保自己的绝对安全,可以说这些都是吴尽欢的强项,他做起来也是轻车熟路,得心应手。 翌日,住在医院里的傅尧总算送走了前来探望的领导和同事。 按照他的说法,他是接到线人的线报,知道金守业和王珣两伙黑势力要展开一场火拼,事出紧急,他等不到支援的到来,只能单独行动,捉拿行凶罪犯。 在抓捕行动中,他遭受到金守业的疯狂攻击,在与金守业的殊死搏斗当中,他为了自保,迫不得已,只能开枪将已经杀红眼失去理智的金守业当场击毙。 现场的情况,以及他身上的刀伤,也都验证了他的说法。 前来探望的他的领导,不仅有市局长、副局长,连市委书记和市长都来了,对于他的英勇表现,领导们也无不是大加赞赏。 正如吴尽欢所说,这次傅尧可是立下了大功,独自一人,奋不顾身深入虎穴,惩治凶神恶煞、如狼似虎的黑帮势力,堪称警界中的典范。 另外,y市的市领导也有自己的考量,f市能竖立警界典范,为何y市不可以? 以前y市警界中没有这样的人,但现在有了,单凭傅尧这次的英勇表现,比已经牺牲了的冯继中要强过好几倍呢! 中午,吃过午饭,傅尧正美滋滋地躺在病床上休息,敲着敲门声,房门打开,吴尽欢从外面乐呵呵地走了进来。 傅尧先是一愣,急忙要下床,吴尽欢快步上前,把傅尧按住,说道:“傅哥现在可是有伤在身,得好好在床上休养才是!” “尽欢,你……你怎么来了?”现在的傅尧,谁都不怕,就怕吴尽欢。旁人不了解内情,他又哪能不了解?吴尽欢在他眼里,不像是个人,更像是个修炼千年的妖精。 就是这么一个毫不起眼,才刚满十八岁的年轻人,竟然兵不血刃地除掉y市两个黑帮老大,瓦解了两个最大的黑帮势力,这份心机和算计,令人毛骨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