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派诗人与美国女记者跨国恋:项美丽在上海》 新月派诗人与美国女记者跨国恋:项美丽在上海 第 1 部分阅读 《新月派诗人与美国女记者跨国恋:项美丽在上海》 新书披露新月派名诗人邵洵美与项美丽跨国恋情 由香港女学者王璞撰写的一部评述项美丽与邵洵美爱情传奇的《项美丽在上海》,本周将推出。其中很多首次在国内披露的史料,重现了上世纪30年代的上海文化圈。 发生在新月派著名诗人邵洵美与美国女记者项美丽之间的跨国恋情,60年前在文化圈引人注目。 项美丽是《纽约客》的专栏作家,在经过一次失败的恋爱之后,项美丽登上了去上海的轮船。在上海她遇到了邵洵美,陷入情网。她跟着邵洵美和上海滩上的文化人打成一片。两人在日军占领上海期间,一起编辑出版中英文杂志。抗战开始后,项美丽在朋友的建议下撰写《宋氏三姐妹》,为此她在香港、重庆两地奔波,和邵洵美的感情出现裂痕,最终分手。 王璞介绍,她根据项美丽的英文回忆录、小说、散文集以及中外各种相关资料,“从一些传说中的疑点起步,以一种‘八卦’的心态,加上学究式的考证,配之以通俗文学的风格,记述项美丽一生中最传奇的一段──上海岁月”。 由于项美丽绝大多数作品尚未被译成中文出版,因此,王璞在书中引述的许多材料均首次在国内披露。(李瑛) 第一章 开场白: 项美丽是谁(1) 项美丽是谁?  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这问题没几个人答得出来。可若是时光倒流七十年,在二十世纪三十至四十年代,你到上海或是重庆、甚至香港的上流社会,这个名字即使不是如雷灌耳,起码人尽皆知。  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有位英国作家哈莉叶特·塞金德要研究上海,她在她那本名叫《上海》的专著中写道:  “我接触的在上海的西方人,几乎人人都谈到艾米丽·哈恩,男人语带赞赏,女人的语气则有点尖酸刻薄。”  三十年代在上海的西方人并不少。有人作过统计,到三十年代中期为止,在上海的西方人有六万人之多,有英国人、德国人、美国人、俄国人、意大利人。这其中还不包括日本人。  1940年在香港的香港大酒店,宋氏三姐妹自1927年国共分裂后首次一道公开露面。三姐妹和她们的小弟宋子安夫妇,以及宋美龄的顾问端纳围桌聊天,乐队奏起了华尔滋舞曲,一对对男女走下舞池翩翩起舞。这时,着一身黑色中装的宋庆龄,突然指着舞池中一位白人女子道:  “那是米奇哈恩!我看那就是米奇老鼠,跟她一起的是谁?”  一点不错,这位名叫艾米丽·哈恩(Emily Hhn)、朋友昵称为米奇的美国女子,就是项美丽。宋氏三姐妹都认得她。事实上,她是其中两位──宋霭龄和宋美龄的朋友。这次酒店相遇也并非巧合,而是出自大姐宋蔼龄的安排。她事先通知项美丽会有这次历史性的三姐妹聚会,项美丽才去香港大酒店订位。  一年之后,就有一本项美丽撰写的《宋氏三姐妹》(The Soogn Sisters)在纽约出版。这也许是最早出版的宋氏三姐妹传记。 以后出版的多种中英文宋氏姐妹传记,在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文字表达方面,都未能出其右。令我十分吃惊的是,项美丽这本站在自由知识分子立场、观点可说是中间偏右的著作,早在1985年己由北京某出版社翻译出版。而且一印就印了十六万册之多。也就是说,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项美丽在中国内地已经至少有十六万读者。然而,当我向朋友提出”项美丽是谁”这一问题,他们要么一脸茫然,要么说出一些听来有点荒诞的传闻。这些传闻并非关于她的书,而是关于她与中国作家、新月派诗人邵洵美的绯闻。  我这人很”八卦”,平时就爱看八卦杂志。不过,还没有八卦到参与传播八卦消息的地步。我之所以继续关注有关项美丽的传闻,并终于决定要写这本有关她的书,主要出自于一种大约会被归类为女性主义的好奇心,我发现:虽然这些传闻众说纷纭,各有各说,但有一点口径一致,即,项美丽是中国作家邵洵美的情人,而邵的正室盛佩玉不仅不吃醋,反而从旁大力相助,甚至建议他们去办了结婚手续。  作为一个女人,而且是扮演过各种女人角色的女人,我对此说本能地起疑。我打出“项美丽”这个名字在中文互联网上搜寻,条目有九百多。一大半属词语误载,真正有关美国作家项美丽的条目不过数十条,而这数十条也多半互相重复,或互相抄录,提供最多新信息者当推董鼎山的《罗曼蒂克的项美丽》一文。不过,我感到奇怪的是,董氏精通英文,居美多年,是中美文化交流的重要传播者。他的这篇不过一千字的小文,对照我当时浏览过一遍的项美丽《我的中国》,却也至少有三处使我怀疑。  第一,他说项美丽“自幼即一心想当个开矿工程师”。  项美丽本人可没这么说过,相反,项美丽在一篇回忆文章中说,她原先是想学化学的,后来又一度想当雕塑家,只是因为要跟从来不收女生的威斯康辛大学矿冶工程系赌口气,才一时冲动之下改学了矿冶工程。  第二,他说项美丽“一到上海即决定要呆下去”。 但在《我的中国》中,项美丽写道:  这(指上海之行)完全是一次旅行,不是吗?我仍然把上海当作一个购物点,是两个目的地之间的一站。我开始的计划是度一次为期两周的长假,这是个延长的周末。然后有一天,我发现我找到了一个工作,成了上海的短期居民。当地一家英国人办的早报《字林西报》需要一个女记者,给他们写点特写、专访之类。原来的那位女记者结婚去了。我就说我愿意干。  然而,即便有了这份工作她也天天想着走人,在告别了如期回美国的姐姐海伦,回到自已在江西路的临时租房时,她心想:  “去他的中国,中国都快把我闷死了,我对中国不感兴趣。”接着她写道,“我差点就要跳上一辆黄包车去码头。”  第三,董文写邵洵美“在法租界生长”。而在宋路霞的《上海的豪门旧梦》这本书中,说到邵是在南京西路上的邵家花园洋房出生,长大的。在《我的中国》中,项美丽说她与邵洵美认识时,他的大宅位于杨树浦路。只是在八一三事变后,邵洵美才步她项美丽之后,在法租界霞飞路租了套房子。南京西路是英租界,而杨树浦路根本不是租界。  而且,这篇文章也跟其它文章一样,说邵的妻子对“丈夫的洋情妇非常纵容”,甚至还鼓励他们举行“一个奇特的结缡仪式,按旧习惯娶妾规则,赠她两个玉镯。”  真的吗?为什么?我想。  我在网上 搜索“邵洵美”这个名字,找到的条目有二千余条,大多是2002年出版的《海上才子邵洵美》的衍生文章。有的文章干脆就是把书中的文字摘抄一些放到各种刊物上发表,不过,显然发生了抄写错误。别的不说,关于她的去世年月,就有多种说法。有说1997的,有说1998的,有说2000的,不一而足。有的文章则是基于这些可疑资料的的胡评乱讲,比如有篇文章竟将项美丽列为《上海宝贝》的作者卫慧的鼻祖之一,说项是个“睡遍万水千山”的美女作家。   第一章 开场白: 项美丽是谁(2) 这类轻薄文字中,有些还出自一些邵洵美当年的朋友,章克标的文章《海上才子搞出版》一文,堪为这类文章样板。这篇文章文字之轻佻、内容之不负责任,从开篇第一句话就可见一斑:“邵洵美原名龙云。”  邵洵美原名邵云龙,就算去姓留名,也只能说他原名云龙。这类记忆错误尚可说,尤易误导读者的是以下这类文字:  女记者寻求各种刺激,鸦片烟也抽起来了,洵美是义不容辞的指导者和示范者,因此也上了瘾。  项美丽是美国某报社的特派记者,年方妙龄,身体健美,是一匹高头大马。  她们大户人家,门第高贵,男人三妻四妾是理所当然。事极平常,而且竟然是一个洋婆子肯来作丈夫的外室,也许还会感到光荣、体面、足以自豪啰。项美丽也确实派上了大用场。  信口开河、想当然和轻薄之外,更兼鄙俗和下流。  那么,《海上才子邵洵美》又是怎么介绍项美丽的呢?这里且将书中写到项美丽的那一章中,对项美丽基本情况的描述转引如下:  埃米莉·哈恩,时年(指的是1935年──作者)三十岁,长得健美漂亮,风韵雅逸。她生于1905年,出世地在美国中西部的圣路易城。她的祖父和外祖父在美国南北战争时代一个属南方一个属北方。父亲是个无神论者,她有兄弟姐妹七个……毕业于威斯康辛大学矿冶工程系,是该大学第一位获得矿冶工程学位的女毕业生。  书中提到项美丽的去世年月日:  在这众多的写文章回忆、纪念、研究邵洵美的人物当中,还有一位远在大洋彼岸的1998年2月17日才逝世的享寿九十三岁的美国老妇人。她虽非国人,却曾是邵洵美亲人,故不能不一提。她就是著名美国女作家项美丽。  以上不过百字的简介至少有两处重大错误,项美丽去世年份不是1998年,而是1997。项美丽姐妹兄弟共六人,五女一男。而且,项美丽也不是在邵洵美去世之后才写文章“纪念”“研究”他。早在1943年,她就专为邵洵美写了一本书《潘先生》,从1940年到1970年,三十年间,她至少有十本书中写到了邵洵美,其中至少有三本书以他为主角。而七十年代以后,她就没再写文章或出书写邵洵美。  那么,项美丽的祖国美国,对她的介绍是否就非常准确呢?我们且来看看项美丽1968年在纽约出版的一本书The Cooking of Chin (《中国烹调》)的“作者介绍”:  艾米丽·哈恩,圣路易斯人。是威斯康辛大学工程系第一位女毕业生。她不寻常的经历中还包括: 在非洲一个侏儒部落中住了将近一年。之后到了上海,她在那里度过了二战岁月,被日本人拘禁。她出版过多部著作,其中有:Chin to Me、《宋氏姐妹》、 niml Grdens(《动物花园》)。现居英国,与她的丈夫查尔斯·鲍克瑟教授在一起。  也有值得怀疑之处。  首先,项美丽的二战岁月并非在上海一地度过,而是在上海、重庆、香港这三个地方。其中,在香港时间最长,差不多三年。《我的中国》有三分之一的篇幅写她的上海岁月,一半篇幅写的是在香港的生活,有三十余页写到在重庆。书中有一段对话,是她1943年在香港将要作为日美交换难民返美之前,接受日本人审查时的实况,将她在中国的八年岁月交代得一清二楚: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你1936年来上海──”  “不,1935年。”  “好吧。你到上海嫁给了中国人邵先生。然后你去了香港。”  “去了重庆。”  “好吧。重庆。你1938年从重庆──”  “1939年。”  “1939年到1940年。你到了香港,然后回上海──”  “我再没回过上海。”  这就是说,如果二战从1937年日本侵华战争开始,项美丽1939年离开上海,1940年至1943年在香港,所以她大部分二战岁月是在香港而不是在上海度过的。这段话至少还有一处错误,那就是项美丽并非在上海被日本人拘禁,而是在香港。  有趣的是,即便是前面这段来自项美丽本人著作的引文,也有可疑之处。因为其背景是对付日本人的审讯。项美丽当时带着不满两岁的女儿。女儿的爸、英国军官鲍克瑟正关在日本战俘营,她既要救自己和女儿,又要救当时还没跟她结婚的情人鲍克瑟;于是她先是不想作为美国人被日本人关起来,所以灵机一动,说自己是中国人的妻子。后来又想作为美国难民被日本人遣送回国,便又强调自己的美国人身分。这样来来去去的,把日本人美国人都搞得一雾水。以至于当她们这批遗送回国的难民到了纽约,别人都下船回家了,只有她被留下来审查了大半天,差点把她当日本特务抓了起来,焦点集中在为何别的美国人都进了集中营你没进,你现在想当美国难民,又说自己是英国人未婚妻,而不是中国人老婆了。即算这是小说,故事编得也太离谱。  即是说,以上的每一种引文都有令人质疑之处,而真相迷雾重重,难以企及。面对这一现实,我不禁悲从中来。难怪陈寅恪写柳如是,写了三大本,洋洋一百余万字。仅考证柳如是与钱谦益的相遇时地,就写了几十万字。以前我总不明白,以陈寅恪这样的一代大儒,放着那么多前贤才俊不写,却为何以他后半生的主要精力,为柳如是这么一位出身微贱身世凄迷的小女子立传。现在面对有关项美丽的迷惑,我依稀有些明白了。 第一章 开场白: 项美丽是谁(3) 我当然无意与陈先生相比,更无功力写那么一本煌煌巨著。我只想从上述那些疑点起步,以一种“八卦”的心态,加上学究式的考证,配之以通俗文学的风格,记述项美丽,这个跟中国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纠葛的美国传奇女子,一生中最传奇的一段──上海岁月。  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加西亚·马尔克斯曾以新闻报道的手法写了一篇小说《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我在这里仿其意而反其道,以通俗小说手法写一部真实的传奇。其中的小说成分,大多出自传主本人、亦即项美丽之手。我只是在一些材料粘接力不够强劲之处,略事修补。作用相当于泥水匠。不是烧制砖瓦,只是把那些现成的建制材料以泥灰之类的材料粘合而己。  作了这样一些说明,我想现在我可以着手回答本章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了:  项美丽是谁?  项美丽是美国作家,原名艾米丽·哈恩,1905年1月14日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城。1997年2月17日逝于美国纽约。活了九十二岁,写作七十年,出版了五十二本书 。其中有关中国的至少有十二本。从1929年起她即成为《纽约客》(New Yorker)专栏作家,她刊于《纽约客》的第一篇文章是发表于1929年5月12日的《可爱的太太》,最后一篇文章是刊于1996年第十二期的诗作《风吹》。年期长达六十七年,我想,就担任同一杂志专栏作家的年期来说,她这一记录大概世界第一,可以入吉尼斯大全了。  英文网页“今日文学”(TODY IN LITERTURE)这样介绍她:  罗格·安吉尔(Roger ngell)说她是《纽约客》‘美丽的客人’”,传记作家肯恩·古特伯逊(Ken Cuthbertson)形容她一生性格的最大特点是总是往那些“没人说别去”的地方走,一如他那本项美丽传记的书名。  和赛珍珠一样,项美丽因她的中国书成名。在美国,她脍炙人口的书都与中国有关。《宋氏姐妺》和《我的中国》一出书即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榜。而《中国烹调》出版七年间重印了五次。  不过,项美丽从未像赛珍珠那样大红大紫,也没有一本书像赛珍珠的《战斗的天使》和《大地》,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我读过赛珍珠译成中文的全部著作,那些书都可轻而易举在香港任何图书馆找到。而项美丽那十二本有关中国的书,只有《宋氏姐妹》有中文版。其它几本,即使英文原版,都难以翻查。我在我校(香港岭南大学)图书馆只找到一本:Chin to Me;在中文大学图书馆找到两本: Steps of Sun(《太阳的阶梯》)、Cooking of Chin; 在港大图书馆找到一本:《宋氏家族》(即《宋氏姐妹》1985年北京新华出版社中译版);在香港城市大学图书馆找到两本: Hong Kong Holidy(《香港假日》)、Times nd Plces;在香港市政局公共图书馆找到三本:Chin Only Yesterdy:1850…1950(《昨日烟云:1850…1950的中国》)、Mr Pn(《潘先生》)、Ching Ki…shek(《蒋介石》)。  最富戏剧性的是《潘先生》这本书。香港一共有两本,一本在市政局,一本在理工大学。市政局那本不可外借,馆员捧着那本书页发黄的小书,让我到一间封闭的小房间坐读。可以借两天吗?不可以。可以复印吗?要经专家鉴定才可答复。而专家鉴定至少要三天。我只好请理工大学的朋友借来了他们学校那一本。这两本书的借阅纪录都是零。  我还在网上查到,早在1942年,上海一间出版社便出版过《我的中国》的节选本,83页。此书现在北京图书馆可找到。北京图书馆还可找到《宋氏姐妹》的中译节选本,1942年由上海一间出版社出版,一百多页。  我还注意到,虽然近年来研究香港和上海都市文化的专著连连出版,但好像没人引用项美丽这些著作。也许因为它们大多没被译成中文吧?以上我所借阅过的那些书中,从书后的借阅记录单上可看到,除了《中国烹调》有两次借阅纪录外,其它几本皆从来无人问津。  我把这些书浏览一遍。得出的印象是,项美丽是这样一类人物,她使我想起那位了不起的十七世纪英国女作家多萝西·奥斯本。弗吉尼亚·吴尔夫在《多萝西·奥斯本的〈书信集〉》一文中,曾经这样描述她:  她不容争辨地拥有一种天赋才能,那在书信写作中是比机智、才华以及与大人物交往都更有价值的:她能自自然然、毫不勉强地保持自己的个性,将一切生活琐事囊括在她自己的个性洋溢之中。这是一种既吸引人又有点儿令人迷惑的性格。  项美丽与多萝西一样,不管她在写作中采用了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还是意识流手法,那都是为了她叙述的需要,手到擒来,自然天成。写作在她是一种天性的流露。换句话说,她与多萝西一样,有把自己的所见所闻随时记录的爱好。据她姐姐回忆,米奇少女时代沉默寡言,只有坐在打字机前才感到轻松自在。不过,她当时在打字机上打的不是诗,也不是小说,而是信。“写作在我,是一种有如游戏的活动,不过,我从未想到我正在努力成为一个作家。” 。多年之后项美丽回忆道。所以项美丽在《纽约客》上发表的第一篇文章,也正是一封写给姐姐的家书。她在信中描绘与一位社交名媛共进午餐的情景,活灵活现。被她姐夫看到,将这封信略去称呼落款,寄给《纽约客》主编哈罗尔德·罗斯。罗斯看了大为赞赏,不仅发表了这篇文章,还约见她本人。从此开始了她与《纽约客》长达六十七年的关系。 第一章 开场白: 项美丽是谁(4) 伍尔芙说多萝西若生于十九世纪,可能不止是一位书信体作家,她会写出许多部小说。这话过了一个世纪,竟然在项美丽身上得到证实。项美丽可以说是二十世纪的多萝西,时代不同了,妇女写作己大行其市。项美丽得以打破书信体的樊篱,在多种写作体裁中大展拳脚。她的五十二部作品,包括小说、散文、传记、回忆录、纪实小说、诗歌、历史、游记、甚至烹调指导、写作指南等等各种体裁。我读着这些书,不时地为我们这些现代读者、也为她自己捏着把汗,想想看,若是没有这么个酷爱冒险猎奇的美国女子,若是这女子没失恋,失恋时她没想到去非洲,若是去了非洲她没遭到挫折回到美国,在美国她没陷入另一场热恋,于是在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和她姐姐海伦突发奇想,要去上海度假,而在上海,她没在她正好想离开时,遇见了她梦中的白马王子……而这一切的一切中,最主要的,要是她没有这种写作的爱好和天才,我们就会对那个年代的上海,少掉一块多么有趣的观察视野;而她自己的人生,也会留下多少疑点和悬念,任凭那些信口开河的研究者,凭着自己庸俗的想象任意发挥。又会有多少历史冤假错案,会发酵。衍生、流传,误导千秋万代的读者。  我想说的是,有两种作家,一种作家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纳博科夫那样的作家,他们是魔术师。世界只不过是他们耍弄魔术的舞台,而他人甚至他们自己的故事,都是那根魔术师的小棍,不必多加注意。应当细加考察的是他们玩弄小棍和其它道具的方法。一种作家是项美丽这样的作家,我把法国的萨德、英国的奥斯汀、王尔德,美国的杰克·伦敦,都归于此类。写作是他们生活的体现,所以往往比他们的作品更精彩。研究他们的作品也就是研究他们的人生;反之,研究他们的人生也就理解了他们的作品。这两个方面互相渗透,以至于混为一体。  换句话说,当我开始追寻项美丽的上海之旅时所抱的动机,与我后来所达到的目标,相距何其遥远。以至于当我读过了大量资料开始动笔时,我差不多忘记了写这本书的原始动机:是想写一部传记,还是想翻出一段爱情传奇?而且写着写着,我的步伐不断偏移,有点像醉鬼,摇摆飘忽。而笔下所流出的成品,就变成了无法定形的一种东西,介于传记、小说、纪实文学、翻译作品之间的某种怪胎。引文压倒原创,注释盖过正文,而最后,我发现我站在一面镜子面前,镜中人物,时高时矮,时胖时瘦,时近时远,时动时静,难道,这是一面哈哈镜?不,这是一个永远敢于面对自己、保持自我的真正的人。  项美丽的丈夫查尔斯在向她表白爱情时道:“米奇,你知道我最喜欢你的是什么吗?你有勇气。”  我相信查尔斯说这话时,不止想到这位弱女子在面对自然界和社会的灾难时那种一往无前的勇气,还想到她的道德勇气。她敢于向人人说是的规则说“不”,她即使置身于千万人为之癫狂迷信的潮流之中,也保持头脑的清醒,站稳自己的脚步。她不止是敢于朝“没人说别去”的路上走,就是人人都说别去,只要她认定了那是一条探求真相之路,不管那条路多么艰难,她也要去走一走。 第二章 不想回家的女孩(1) 1943年,艾米丽在香港被列入美国提交日本的难民名单,有机会被遣返回美国。当她接受日方审查时,那位日本军官横山反反复复问她同一个问题: 为何在上海嫁了个中国人,却又跑到香港跟个英国人生了个私生子?对这一问题,艾米丽百般回避,终于气急败坏,冲口而出:  “因为我是个坏女孩。”  这时:  一阵长时间沉寂后,我颓然倒在椅子上。但横山先生的一句话有如电击,让我身子一挺,重又坐直。“不,”他说,“你不是坏女孩,你是好女孩,现在你可以回家了。”  艾米丽是好女孩还是坏女孩?的确,用传统观念无法评断。肯恩的传记中说她一生行事的法则就是专往常人不去、也“没人说别去”的地方走,向传统观念挑战,对大众认同的规则说“不”。按传统观念衡量,她是坏女孩。可是,为何跟她交往过的几乎所有男人,包括被她甩掉和用掉她的情人,都跟那个日本人横山一样,认为她是个好女孩呢?  艾米丽出生在一个恪守传统道德的德国移民家庭,父母都是犹太人。父亲伊萨克·哈恩是个推销员,他长年出差在外,辛勤工作,养活妻子和六个孩子。伊萨克虽远非慈父,却是个负责的丈夫和父亲。只要他在家,便一丝不苟覆行父亲职责。据艾米丽后来回忆,父亲永远闭着眼睛躺在家中客厅的沙发上,那是家人出出进进的一道关口。他看上去好像是睡着了。  我总是希望他真的睡着了,我踮着脚,小心翼翼地从旁走过,尽量避开蓝地毯下的那块会发出吱吱声响的木板。有时我己经走过那沙发好远了,自信已到达安全区,但是:  “多莉!”我父亲叫道,睁开了眼睛。他管他所有的女儿都叫多莉。  伊萨克共有五个女儿。大女儿名叫多萝西,昵称多莉,倒数第二个女儿便是艾米丽,也就是后来的项美丽。(由于项美丽是她的中国情人邵洵美给她起的中国名字,所以,本书在她未起这个名字之前,都以她的美国名字艾米丽相称。)  在这个家庭中,父亲和母亲控制子女的所有行动,以确保他们不超越常规生活的轨道。家中甚至都不许提起“性“这个字眼。但这仍挡不住艾米丽时有惊人之举,令全家人目瞪口呆。十五岁那年,艾米丽就曾离家出走。多年之后,当她跟丈夫查尔斯·鲍克瑟谈到这次出走时,“查尔斯说,‘你身上一定有什么地方出了错,那时代通常女孩子是不会离家出走的。’  ‘正常的女孩子是不会。’我不无傲气地道。“  我们应当特别注意“傲气“这个词。的确,艾米丽一生都以她的反叛行为自傲,不管那些行为让她付出多么惨痛的代价,她提起来时脸上的表情,都可用我们今天常常用到的一个词来形容,叫作 “无悔今生”。不过,提起十五岁那年的第一次离家出走,她也承认:“我或许真的是出了毛病。”  因为根本就没有出走的直接理由。多年以后,回忆起那次出走,她只能说,也许是受到一本名叫《丛林之书》的读物影响。那本书的主人公是个流落于大自然的漂泊者。当他长大成人见到自己父母时,已为父母所遗忘。  我想我也曾是个漂游者,或我想要成为那样的人。大卫·科波菲尔离家出走了。狄更斯笔下的许多孩子都有漂泊的本能。至少我可以确定小耐丽便是这样的人。虽然她后来有点后悔跟祖父离家出走,但我能感到她身上有一种潜在的热望,对于大路的热望。当然我的出走,也不只是受到狄更斯的人物影响,我也跟着哈克贝利·芬在密西西比河下游漂流,也跟着汤姆·莎耶一道迷路,四处航行,走遍全世界,结识各种人物,好逃离沉闷的家。  一言以蔽之,出走的惟一理由是离家的愿望。家可以提供安全与稳定的感觉,但却因日日如是而沉闷无聊,而艾米丽向往的是变化,是刺激,正如二十一世纪反叛青年所标榜的: 吓死好过闷死。所以在某个星期五的早上,艾米丽离家去上学时,偷偷倒空自己的储钱罐。下午放学时,她突然对一位同学贝斯蒂说:  “你不是曾经邀我上你家住几天吗?要是你愿意,我今天就可以去。”  贝斯蒂说她很愿意,两个女孩就一块回了贝斯蒂的家。贝斯蒂的家也在同一个城市。只不过离艾米丽家有段距离。所以这次出走其实不能算是一次真正的出走。事实上,它只持续了一天,第二天早上,艾米丽的母亲打电话给贝斯蒂的母亲,确认女儿是在这儿之后,她要求女儿接听电话,于是:  我拿起电话说:“哈啰!”  母亲没浪费时间跟我说“哈啰”,她的声音平静而沉重,“好吧,”她说,“我只希望你开心,你有你的想法。可我为你担心了一整夜,都快病了。后来是道芬妮想到了贝斯蒂。”  为贝斯蒂着想,我故作轻松地说:“是吗?”  “马上回家。”母亲命令道。  我说:““好吧。”  这回我没拿贝斯蒂当挡箭牌了。我没理由不回家。母亲说的对。我这是逃家。但我有我的想法。  艾米丽的想法是什么呢?用美国诗人惠特曼《大路之歌》的开头几句大概可以概括,肯恩的传记将之作为他这本书的题词:  我轻松愉快地走上大路 第二章 不想回家的女孩(2) 我健康,我自由,整个世界展开在我面前  漫长的黄土路可引我到我想去的地方。  “艾米丽是那种真正向往自由的人,她永远要过她自己想要过的生活。”艾米丽的侄儿格里格·道逊在她去世以后这样评说。这种自由奔放的天性,在她十五岁时就以如此强烈的形式表现出来,之后一直主导着她生活的轨迹。也许我们无法判定她是好女孩还是坏女孩,但无可否认,她是个不想回家的女孩。她的生活之路,本来跟她同时代很多像她一样出身小康之家的女孩一样,是一条平滑顺畅的直线:上大学,找工作,嫁为人妇,生儿育女,然后儿孙绕膝,安度晚年。艾米丽却有着一颗哈利贝克·芬式不羁的心,每到人生的十字路口,她都会作个出人意料的大转折,从那条回家的路上逃离。而原因往往看似微不足道。  十七岁进大学时,艾米丽本来是想作个雕刻家或化学家的。一天,她偶然听了一堂课,教授名叫路易斯·卡勒伯格,是一位极受学生欢迎的人物。艾米丽很喜欢他,决定选修他的课。她去找化学系主任,但是:  可能那天早上系主任跟他老婆吵了架,或是他正在为他的银行账单烦恼,或只是因为那一刻他只想对人说不,以证明他是系主任。总之我相信他不是故意要用那种草率态度决定我一生的命运,但他的表现让我有此感觉。“不行。”系主任粗鲁地说,便转过身去背对着我。  系主任说,化学系的学生不能选修卡勒伯格的课。只有工程系的学生才可以。他也许是实话实说,但这种态度让艾米丽感到受了侮辱,于是,“五秒钟之内,我作出了决定,这个系主任在滥用职权。” 这说干就干的女孩转身就去了注册处,要求转到采矿工程系。可人家告诉她,这个系自从1904年建系以来,从未招收过女生。  “为什么?”艾米丽问。  “因为女人在采矿行业找不到工作。”  “我不介意。”  “你拿不到学位的。”采矿工程系的教授道。这一招也许能吓退别的女孩,但对艾米丽这样的女孩不仅无效,反而成了激将法。这一来,本来还想修完了想修的课程就转系的艾米丽,当下决定,不作雕刻家了,也不作化学家了,就作采矿工程师。  艾米丽也真的当上了采矿工程师,她不仅拿到了工程系学士学位,成了该校工程系第一位女学士。而且大学一毕业,马上就在家乡圣路易斯的一家矿治公司找到了工作。那是艾米丽一生中过得最有规律的一段日子,她每天在同样的时间起床,同样的时间搭公车上班,去同样的办公室,做同样的工作,每天看到的,也是同样一些人。然后在同样的时间吃晚饭,上床。看来她的一生就会要如此这般地度过,日复一日,周复一周,年复一年。流浪的哈利贝克·芬被阔寡妇收养,从此衣食无忧,可是,他仍然时不时偷望着窗外的大路,蠢蠢欲动。而变成白领的艾米丽,在她的办公桌后刚坐满一年,也沉不住气了。她那颗哈利贝克式的心,让她注意到报纸上的一则消息,那是她的人生再次发生一百八十度转弯的契机。  这一天是1927年5月20日,那一天,二十六岁的美国飞行员查尔斯·林白站在纽约长岛的罗斯福机场,他将完成一次划时代的壮举:独自驾驶一架飞机不着陆地飞越大西洋。在热切关注着他这次飞行的全球公众中,有个女孩的目光不同寻常,她在林白的成败中押下了她一生的命运。这就是二十二岁的艾米丽·哈恩。艾米丽是林白的热烈崇拜者。巧的是,林白驾着飞越大西洋的那架飞机,正是由她家乡圣路易斯城商人捐助,因而命名为“圣路易斯精神号“。谁说这名字不是对艾米丽未来命运的一种昭示呢?艾米丽对自己的那份工作己经厌烦透了,十五岁时令她离家出走的那种冲动,再度搅得她日夜难宁,她看着有关林白的那条消息,对自己说:如果林白能安全在巴黎布尔歇机场着陆,就辞职;如果林白失败,就只好认命,把这份工打下去。  五月二十二日是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一大早,艾米丽就跑到街角杂货店买报。报纸的头版头条,一行大字标题赫然入目:  “林白做到了!”  艾米丽像个孩子似地哭了起来。她当即决定辞职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这梦想到底是什么,她还不清楚。但她只清楚一点:永不再过这种朝九晚五的生活!  那以后,艾米丽把日子过得正像一场“流动的飨宴”,一如海明威那本巴黎回忆录的书名。而且,跟海明威早年的巴黎生活一样,日子虽然过得紧巴巴,有时吃了上顿没下顿。但她最不缺少什么的,就是浪漫。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男朋友也交了一个又一个。她作过导游、广告代理、教师、公关节目演员,从没打算把哪份工作当成终生职业,正如她从没打算嫁作人妇。所有这些经历,都只是那在远方向她召唤的朦胧梦想之序曲。她学会了吸烟,喝酒,跳舞,派对一个接着一个。  “我简直过得无忧无虑。” 多年以后她回忆这段日子时,这样说。尽管那是美国历史中最为惨淡的一段时光。1927年至1929年,是长达十多年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的开始期。1929年10月24日这个华尔街的“黑色星期四”,至今还令人们谈虎色变。那一天,美国股市在连泻五天之后,终于大崩盘。 新月派诗人与美国女记者跨国恋:项美丽在上海 第 2 部分阅读 。成千上万的美国人,一天之内失去了他们的终生积蓄,当午夜的钟声敲响时,已经有十一位金融家自杀身亡。但艾米丽似乎对那一切都茫然无知。,“当时没人对我说到那些情况,后来我也从未听朋友们谈起过它,我和我的朋友们仍然消遥自在地过日子。这也许是因为,股市崩盘所影响的那些人,都不属于我们这个圈子。” 艾米丽回忆道。 第二章 不想回家的女孩(3) 不过那段时间对于她个人来说,倒正是发生转机之时。1928年至1929年,她被一位名叫达菲·卢梭的作家雇用,作为他的研究助理和女友,去了两趟欧洲。她游历了巴黎、伦敦、罗马、威尼斯、里斯本。在地中海的邮轮上,她遥望非洲的青山;在布鲁塞尔,她认识了一个美国青年派屈克·布特南。此君是人类学家,正在非洲四处游荡做考察。他向艾米丽讲述了他在刚果的传奇式经历。而此时的艾米丽,即将踏上回美国的归程。她心中烦恼,因为“我越来越害怕回家”。家人和朋友越是催促她回家,她越是怕。她的确是个哈利贝克·芬而不是汤姆·莎耶。汤姆·莎耶在外面玩累了就会想念他姨妈家的干净被单:哈利贝克·芬却不,他一想到收养他那位寡妇家的四堵墙就怕。艾米丽也一样,她最怕的就是被纳入常规生活的航道随波逐流。所以派屈克的非洲这时就像迷雾中的一盏灯,尤其是他一再描述的“丛林、棕榈树、赤道阳光下静静流淌的大河”,这些事物早在六年之前就是她的梦想。那时她曾跟一个名叫多梦西的女孩,计划着去非洲中部的基布湖。结果,她们只去成了本国的西部。可现在,这位派屈克却向她发出邀请:“到刚果来看我吧!”他说。派屈克在非洲爱上了一个土著女孩,不久就要不顾家人反对,作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重返非洲,去刚果的原始丛林,跟他黑情人相会结婚。  “我一定来。”艾米丽对他、也是对自己说。  不过,这期间艾米丽生活中最重要的事件,并非非洲之行,而是1929年夏天的那个下午,她与《纽约客》主编哈罗尔德·罗斯(Hrold Ross)的会见。 第三章 《纽约客》美丽的客人(1) 艾米丽的十二本中国书中,至少有三本的版权页上注明:“本书大部分文章曾在《纽约客》发表”。而她后来在非洲、在中国的传奇经历得以实现,也都跟她《纽约客》专栏作家的身份分不开。  一九三零年在伦敦,当她为凑不起五百英镑去非洲的费用而一筹莫展时,是《纽约客》寄来了175英镑预付稿酬,才使她得以成行。  1937至三九年在上海,她之所以能够在霞飞路租下那套舒适的公寓,维持高水平的生活,相当部分的收入来自于《纽约客》给她的稿费。  1943年,当她从香港被日本占领军遣送回纽约,发现她八十岁的老母汉娜也从圣路易斯老家赶来迎候,为之出钱出力者,正是《纽约客》大股东兼主编哈罗尔德·罗斯。他不仅支付汉娜的路费、酒店费,还带着编辑来酒店看望她。他与艾米丽的这种雇主兼密友的关系,在他一九五一年去世以后,由他的三位继任一直延续下来。事实上,艾米丽与《纽约客》的关系一直延续到她去世,长达六十七年。她是《纽约客》资历最老的作者。《纽约客》为她提供的那间写作室,一直保持到她去世。所以,说项美丽的上海故事,不能不先谈谈《纽约客》。  《纽约客》一如它的刊名,最初的目标读者和广告商是二十六平方公里以内的曼哈顿岛白领阶层。起初不过是夫妻店,编辑只有罗斯和他太太珍妮,他俩出资两万美元,另一投资人拉欧尔·费雷茨曼(Roul Fleischmnn)出资两万五千美元。他是罗斯的扑克牌搭挡。  罗斯雄心勃勃,相信这份以都市雅文学为号召的杂志会在一大堆流行通俗杂志中脱颖而出。一九二五年二月十九日,《纽约客》出了创刊号,一印就印了一万五千册。可是六个月后的八月号,印数直线下跌到二千七百册。费雷茨曼急了,差点就要抽身走人,但罗斯坚定不移。他将读者定位扩大到全国的中产阶级,他认定这份纽约惟一的纯文学杂志能吸引全美国中产阶层读者的目光。无论如何,纽约是全美国大都市中心,它的知识阶层所思所想,所爱所好,牵扯着全国知识阶层的心。罗斯知道自己需要的是这样一种稿件,它能敏锐把握当代都市生活的脉膞,又有相当的文学性,其风格机智幽默,趣味盎然。巧的是,正当此时,与他这种构思不谋而合,一份自来稿救了《纽约客》的命。  作者是位名叫艾丽恩·麦克基的无名之辈(她即是后来的爱尔文·柏林夫人 ),她投来的文章标题是:《我们为何要去夜总会──一个白领少女的自述》,这篇文章在《纽约客》一发表,就引起了普遍注目,《纽约客》该期刊物破天荒地脱销,《纽约客》顿时成了城中话题。  就在此后不久,《纽约客》收到艾米丽的第一批投稿,它们的性质与麦克基的那篇来稿不谋而合。  艾米丽在《纽约客》发表的第一篇文章,题目是《可爱的太太》。那是她一大堆来稿中的一篇。这些稿子并非她本人投寄,而是她姐夫米歇尔·道逊代她投的。米歇尔·道逊正属于罗斯目标读者群中的人物。他身居芝加哥,属白领中产阶层,爱好文学,趣味高雅。艾米丽后来常对人说起,当她第一次从芝加哥去纽约,临上火车,米歇尔把一份《纽约客》塞给她道:“这是一份纽约出版的杂志,很有意思。”她读过了这份杂志后,甚为同意米歇尔的评价 。  我前面已经提到,艾米丽酷爱写信,而米歇尔和他太太、艾米丽的二姐罗丝便是她写信的主要对象之一。米歇尔很欣赏艾米丽的信,越读越觉得他这位小姨是个当作家的料。于是他留心寻找一份适合艾米丽写作风格的杂志,当他看到《纽约客》时,当即认定:就是它。他把艾米丽一九二七年芝加哥时期写给他们的信删去称呼和问候语,寄了几封给《纽约客》。希望它能像麦克基当年的来稿一样,引起编辑注意。  他只成功了一半。这些稿子落到小说编辑凯瑟琳·安琪尔(Kthrine ngell)手中。她被誉为《纽约客》“智力的灵魂”,美国文学不少一流名家从她手下出山,其中包括约翰·厄普代克、约翰·奥哈拉、怀特(White)……怀特后来成了她的同事和丈夫。他那简练优雅的文风引导出《纽约客》文章的主流风格,成为美国当代散文的楷模。凯瑟琳非常喜欢艾米丽的这些书信式文稿,将之交给罗斯定夺,却被罗斯否决。理由是“题材跟我们杂志不搭界。”不过,他跟凯瑟琳都同意:这位艾米丽·哈恩是个值得注意的作者。因此,1929年,当他们收到米歇尔寄来的第二批艾米丽书信时,便选出其中一封发表。  《可爱的太太》1929年五月二十五日在《纽约客》发表。这是篇写纽约生活的小文,五百五十字。内容是两位女子泡咖啡馆时的闲聊。两位女子,一位是艾米丽本人,另一位隐去了姓名,据说是列斯丽·奈斯特,就是时尚杂志《名利场》(Vnity Fir)出版人卡特·奈斯特(Conde Nst)的同性恋妻子。  “你知道,” 我突然说,“你嫁给他真是太奇怪了。”  这是《可爱的女人》开篇第一句话。事实上,这篇文章发表之前,艾米丽己经在其它杂志上发表过多篇文章,她的第一本书《诱惑与荒诞──诱惑原理与实践》(Seduction nd bsurdum:The Principle nd Prctices of Seduction)都快要出版了。她后来那种风趣优雅、轻松自然的写作风格己经基本形成。不过,能在一般杂志发发文章是一回事,在《纽约客》发表文章又是另一回事。即使是这样一篇小文。 第三章 《纽约客》美丽的客人(2) 1929年《纽约客》在美国知识界权威地位己经基本奠定。它是经济大萧条时期少数几份印数保持稳定的杂志。自从刊出麦克基来稿扭转刊物销售颓势以后,刊物销量就直线上升,到1935年,《纽约客》销量己达万份。这对于一份文学杂志来说确实不同寻常。《纽约客》的大名己经家喻户晓。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这样一份刊物上,艾米丽写作热情为之一振。她赶紧又寄了几篇写纽约公寓生活的文章过去。《纽约客》七月号和九月号连续发表了其中两篇。分别是《室友》和《陌生人》。与第一篇一样,故事都在两位女子的对话中展开。艾米丽在这些文章中显示了她三言两语勾画出人物性格的素描才能。尤其令罗斯惊叹的,是这位年青作者把握都市生活脉搏的敏锐感觉。在《陌生人》中,那位流落在五光十色的繁华都市,找不到出路、看不清前途的女孩沉思:  “你会觉得这城市也许将因人太多了而爆炸,你会觉得所有这些房子,也许要被这么多的人、还有他们的叫卖声、以及圣诞礼物什么的给胀破。”  这一类女孩,是大都市的陌生人。艾米丽用以下这个细节绝妙地勾画出了这种都市陌生人的凄凉心态。两位室友的对话被一阵电话铃声打断,其中的一位道:  “你去听呀!”她说,口气仍然平板板的,“是你的电话,永远都是你的电话。“  全文到此结束,干净利落,余音却是不绝如缕。  无怪乎罗斯发表了这篇小说之后,决定要见见它的作者。  于是,1929年夏天的某个日子,艾米丽出现在位于纽约第45街的一幢六层楼的古旧建筑里。她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色彩黯淡的写字楼,室内几乎全无装修,家具也跟这座楼房一样古旧。因为罗斯坚持所有的家具都买二手货,一来价钱便宜,二来可体现《纽约客》独特的风格。“我绝不要我们的编辑部看上去让人想起《名利场》那种杂志。”罗斯道。  艾米丽紧张得要命,一如所有去见名杂志名编辑的新进作者,她胆怯地坐在椅子边边上,跟这位自己仰慕的大编辑讨论她的作品,她“感到膝盖在发抖,其实我大不必如此的,罗斯待我相当亲切。”尤其是当他告诉她,他喜欢她的那些来稿时:  “年轻人,”罗斯说,“你有了不起的才能,你可以写得比我所知道的任何其它作家更好,除了吕蓓卡·威斯特。加油!“  艾米丽受宠若惊,脸上不禁漾开了笑容。吕蓓卡·威斯特是她最为崇拜的作家之一,她在英国作研究期间,已跟这位比自己大十三岁的英国女作家结成了好友。离开编辑部时,她兴奋至极。 不过,她还没料到,从那一天开始,《纽约客》就跟她一生的命运密切相关。1993年,八十八岁的艾米丽与撰写她自传的肯恩会面时,提起她与罗斯多年的友谊,仍然满怀深情。这友谊一直持续到一九五一年罗斯去世。她说,当她听到他去世的消息,禁不住失声痛哭。他不仅是她的编辑,还是她的导师、雇主和密友。1935年在上海,使得她决心放弃重返非洲的计划、留在中国不走的,除了那位“有着希腊式高鼻子”的中国美男子,跟《纽约客》也不无关系。 第四章 开往中国的慢船(1) “上海?你要去那儿?”理发师道,把另一个发卷在我额头上抖开。  这是艾米丽《我的中国》的开篇第一句话。对话时间是1935年3月,亦即艾米丽打算去上海作短期旅行之前的某日。那天,她去作头发,禁不住告诉理发师,我要去上海啦!!没想到这位也给好莱坞明星作头发的理发师,对她的话反应热烈,一声惊叹后,他发表评论道:  “上海是个可爱的地方,你在那里会遇到些高尚人士,跟你在咱们这里遇到的人一样,就是说,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啊,你会玩得很开心!上海是个可爱的地方。”  另外,有位朋友告诉她,他有个熟人,“在上海嫁了俄国阔佬。”这信息听上去好像很神奇。可艾米丽心想,“既然那地方能收容三万欧洲犹太难民,为何就不能造就俄国阔佬,并让他娶个美国穷女孩作太太?不是吗?上海是个创造奇迹的城市。无论如何,我在那里看到的不会是四年来我看到的同一套东西,事情必须有变化,而上海一直都在变化。” 艾米丽心想。  这时候的艾米丽,心情正处于最低潮。她年近三十,虽然己出版了四本书,成了《纽约客》的特约作家,可那些书反响都不大。而二十个月的非洲之行,实际上是一次失败的冒险,她发现派屈克与土著少女的所谓浪漫爱情,其实只是这位有虐待狂倾向的白人男子一夫多妻制实验之一例,令人恶心。所以在一次因派屈克虐妻而起的争执之后,艾米丽愤而离去。而最糟糕的是,回到纽约,她生平第一次陷入了情网。对方是个有妇之夫,名叫爱迪·迈耶尔。是位剧作家,也为好莱坞写电影剧本。他年纪虽比她大十多岁,可不乏朝气,风趣可爱。爱迪声称他的婚姻已成过去式。可是等到艾米丽跟他成了情人,他却在回洛杉矶跟妻子见了一次面之后,由一名热烈的情郎变成了一名言语充满外交词令的归家浪子,他东扯西拉地说了一大堆,结论却不过是,他现在没法决定任何事,他要求艾米丽等待。艾米丽的回答便是登上了一条去上海的轮船。旅伴是她二姐海伦。  可是,当轮船开动时,船长告诉这两姐妹,船不去上海了,而是去横滨。她俩的反应令他吃惊,这两个美丽的女孩,都只是耸了耸肩膀,表示无所谓。海伦刚跟她丈夫吵了一大架,这次出门多少有点赌气的成份;而艾米丽刚跟爱迪分手,只想走得远远的,越远越好,“管它去哪儿,只要是个爱迪·迈耶尔去不了的地方就好。”艾米丽想。她一心只想摆脱失恋的痛苦记忆。五年以后,艾米丽在她第一部长篇小说《太阳的脚步》中这样描写女主角多萝西起程赴上海之前的心情:  多萝西告诫自己,她要面对的现实是艰难的,近乎恐怖。她窥测他的脸色,揣摸着他会跟她说些什么。他离她似乎那么远,状甚尴尬。然后,在他们那套闷热的屋子里,当他们甩去身上的衣物,他递给她一封信。这是他那美丽的妻子写给他的,信上说她终于决定回到他身边……  比尔回好莱坞去“好好清理一下思绪”,等了他两星期后,多萝西知道,他己经作出了决定。当她的班机滑入洛杉矶附近的机场,比尔迎着她走过来时,她极力微笑:  “啊,别这么怕我!可怜的爱人,我会走开的,我一定会。”  可是,当比尔载她离开机场,车子在一条簇新的大街穿过时,她再次感到怒不可遏,几乎是下意识地,她说起贝蒂、他的妻子。  “别这么说我老婆,”比尔冲她道,“我和我老婆并没那种关系……”  “我老婆──我老婆──我老婆!为什么你就不能说她的名字?你不爱我。 你说过你爱我,可你不爱我,你从来都没爱过我。”  “但那次你在晚上十点拋下我,跟华伦出去了又是怎么回事?”  于是那老一套争吵又来了,他们互相抱怨,互相指责,互相挥舞着诸如此类的恶劣武器。这争吵扼杀了他们关系中的每一点快乐,每一点美丽,且周而复始,恶性循环。  “你要去哪里?”当他们经过白村的一间小店,比尔突然问。多萝西看见一条红丝绸在一幅竹林图旁边一闪而过。  “嗯……日本。不,我想看的不是日本。中国。我要去中国。”  “中国太远了,”比尔喃喃道,他看着反光镜中的前方道路,心里想的只是这条路。  “越远越好!不是吗?那我就不能回来纠缠你了,我就是要走得远远的……”  所以,当艾米丽听说船不开往上海而是开往大阪,她们必须在横滨等待几个星期才能乘另一艘船去上海时,她心里反而一松,九年以后,她在《我的中国》中这样写道:  “我根本就不在意中国,”我对自己说,“,那地方没劲。我只不过是跟海伦出来散散心,在我回非洲之前找个地方逛逛。正好,这倒是个好玩的地方──日本,我从书上对它有一知半解。这下倒可以把我从那个野蛮、喧嚣的中国城市拉开,我一点也不了解那些中国人,也不在意他们。大家都不了解中国人,提到优雅的东方,大家知道的只有日本。中国花里胡哨。中国是红色和金色的庞然大物,那里每样东西都如此,我不喜欢它。去它的吧。”  所以她们没去深究船公司为何要骗她们,“他们是想让我们不得不到日本一游呢,还是真的必须要花这么长的时间等待另一条去上海的船。” 对她们来说,两件事有何区别? 第四章 开往中国的慢船(2) 何况,这趟航程很有趣。她俩甚至跟一位旅伴交了朋友,此人是个日美混血儿,名叫伊迪陈,艾米丽在《时与地》这本书中有篇文章专门写他,篇名就叫《伊迪陈》。伊迪陈与艾米丽的友谊持续了三十多年,他成了两姐妹此趟日本之行的顾问和导游,他循循善诱,向她们介绍日本文化传统和习俗,且热情洋溢,领着她们去自己的老家──一个叫Jijim的地方一游。关于这个地方,七十年代艾米丽回日本旧地重游,特别去寻访过:  我的游伴对我的激动十分惊奇,他问道:“你以前来过日本?”  我说我来过,“很久以前,”我说,“跟几个朋友一道,他们带我去看祁愿节,他们在jijim有座可爱的房子。”  “你说什么地方?”  “jijim。”我重复。  他们显得一脸茫然。我便把我记在笔记本上的这个地名拿给他们看,“这是个渔村,你们知道吧,在妗指浇!蔽宜担按蠖嗳兆永铮游葑忧懊娴拇盎Э梢酝皇可健!薄  癹ijim?”他们互相对望着,慢吞吞地说,语气困惑。其中一位朝我转过来,道:“日本这一地带新建筑特别多,所以一些边界、村庄都消失了。不过,仍然,或许──”他转向前座,问那位司机。但司机也说不知道jijim,他们都从未听说过它。  难道那地方根本不存在?  有许多种可能。也许真的是那地方太小,消失在新时代的建筑群里,是无数为人遗忘的老地方之一;又也许,是艾米丽的日本记忆与中国记忆相比淡漠得多,因而在她心中都无意识地褪化为朦胧的远景,似有若无,衬托着那些鲜明得几乎不真实的中国记忆。  总而言之,在日本,她们停留了三星期。受到新朋友们友好的接待。要不是有个家庭朋友在上海等着她们,她们还想待更长时间。海伦买好了6月12日回纽约的船票,而艾米丽也想着早日回非洲继续寻梦。派屈克一直在给她写信,现在他请她回去,他告诉她,她在非洲领养的那个孤儿想念她,又说他自己和非洲的丛林需要她。于是1935年4月末,这两姐妹在横滨登上一艘破旧的小邮船,打算去上海见了朋友游历一番之后,就各奔前程。  小邮船名叫“浮华”号,那真的是一艘“开往中国的慢船”。二十年代,美国歌手索尼·罗林斯(Sonny Rollins)有一首爵士乐曲,名字就叫《开往中国的慢船》。他在歌里这样吟唱:  地球仪上黄色的中国,  今后我可能不会去那个地方,  那不是为我而存在的中国。  虽然如此,  我仍会坐在海边的石阶上,  等待着空白的地平线上,  可能会出现的开往中国的慢船。  七十年代,日本小说家村上春树也许是被曲调里那种凄迷浪漫的情调打动,拿它作了自己一部小说的书名。他也许不知道,早在三十多年以前,就有这么一位美国女子,真的就这样登上这么一艘开往中国的慢船。恰如他这部小说书名暗示的那样: 慢船说是去中国,可它在大海上漂呀漂,它开往哪里,对船上的乘客来说都一样,哪里都可以去,却也许哪里都去不成。  不过这艘名叫浮华的小船最后倒是真的到达了目的地。两个来星期后哈恩姐妹俩终于抵达上海。这趟航程对艾米丽来说却没多少趣味。跟从旧金山到横滨之旅不同,这艘去中国的船旅客不多,除了她们姐妹,多年以后,想得起来的只有一位中国海关官员,一位法国伯爵和他的意大利妻子,还有一位看上去像法国人的波兰人。“其它的我就不记得了,日子过得乱糟糟的。各人有各忙。每个人都有自己赶忙的理由。”艾米丽在《我的中国》中回忆道。她就用这么短短一句话带过了这次航程。以后在她的多部著作中也没怎么提起。镜头从日本一下子就切换到了中国,上海。  所以,艾米丽是在怎样一种心境中看到上海在远方的地平线上缓缓显现?她第一眼看到上海时印象如何?我们不太清楚。在她的多部描写中国的书中,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都漏掉了这一段。她给《纽约客》发去的上海专稿里,也没有有关篇章和文字。  肯恩在他的传记里,写到这个重要时刻,也只有以下短短一段:  她们的船驶进港口,插入那堆由二十多个国家的轮船和军舰组成的船阵中,下船的乘客行列绵延数里。在他们身后,地平线那端,是蓝色的太平洋。而在她们前面,是黄浦江和它岸边的大地。  黄浦江上充塞着中国帆船,它们沿外滩一直伸展过去。外滩是上海一条河滨主要商业街。在这条街上,米奇和海伦看见一长列店铺、西式公寓和商业大厦,大厦里有装了空调机的大班写字楼。哈恩姐妹上了岸,她们顿时被卷进一个声色犬马的大万花筒。  “在外滩的中午,人变成了虫蚁,”一位英国作家哈罗尔德·阿克顿曾这样写道,“每天都是这样……红绿灯下各种车辆来来往往,它们对交通警察视若罔闻。”另一位作家也有类似的描写:“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犹如一个个活动房间,相映成趣,汽车和卡车……苦力们扛着体积惊人的货包,还有二轮小货车,车前有六到八名苦力,他们身背粗麻绳,拖车前行,黄包车……自行车、马车、行人──绵延不绝。” 第四章 开往中国的慢船(3) 看来,肯恩也没从艾米丽的书上找到有关回忆,我们看到,以上所引都是别人书里的话。也许是因为,初到贵地,艾米丽以为这地方只不过是她人生的无数次派对之一场,稍纵即逝,所以没有用心观看。  而且,两姐妹都太忙了,一下船,她们就被朋友接走,当天晚上就参加了一场派对。派对主人,就是那位在上海等着接待她们的家庭朋友伯纳汀妮·卓尔特…弗雷兹。她是当时上海风头最健的大班太太。 项美丽:一生钟情 此情追忆邵洵美 项美丽一生走遍万水千山,结交过各种人物,上至国王总统,下至贩夫走卒,不过她只爱过两个男人,一个成了她厮守终生的丈夫,一个就是这个中国人邵洵美。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文坛上,邵洵美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不仅因为他是新月派诗人的一员主将,还因为他的“小孟尝”之名。经他主办的文艺杂志至少有十本,他还先后开办了两家出版社,发表出版过不知多少文学作品,帮助接济过不知多少作家文人。然而,1949年以后,他的名字却渐渐在中国文坛消失。即使是在很多被掩埋的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作家纷纷“出土”的八十年代,邵洵美也还是默默无闻。直到近几年,邵洵美这名字才渐渐被人提起。先是有几本讲老上海的书中提到邵洵美的书店和出版社,又有几本书中提到他与徐志摩、徐悲鸿、张道藩等文化名人的友情,报刊网络上还有些文章提到他的显赫家世,而其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是他与美国作家项美丽的一段情。 由于这段情牵涉到中西文化背景,牵涉到许多文坛掌故,牵涉到上海滩上两个最显赫的家族,又由于邵项二人自1939年分手之后就没了往来,自1945年之后更音讯断绝,越发显得扑朔迷离,神秘莫测。众说纷纭之中,一段佳话也可能变成一件丑闻。更何况,两位当事人都已作古。 幸好,两位当事者都是作家。项美丽还是位多产作家,她为美国最权威的文学杂志《纽约客》写作专栏67年,一生出版了52本书,其中有十本是写中国的。十本中又有四本以邵洵美为主角。于是我们看到了摆在我们面前的这本书《项美丽在上海》。 尘封的往事在这本书中复活了,仿佛电影中的画外音,年迈甚至死去的主人公,以沉郁抒情的声音,为我们解说画面———岁月毕竟有情。 那不是简单的一段情。它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上海社会、中国文坛和中国历史中许多重要人物交结缠绕,这且不去说它,因为这毕竟不是项美丽的个人传记,也不是历史,更非小说,而是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述说一个真实的故事。常言道:从一粒沙里可以看到一个世界,从一朵浪花可以观照出一个时代。至少,项美丽与邵洵美的故事让我们看到那个时代、那个世界的另一面———以前我们在别的书里看不到的一面。 项美丽一生走遍万水千山,结交过各种人物,上至国王总统,下至贩夫走卒,不过她只爱过两个男人,一个成了她厮守终生的丈夫,一个就是这个中国人邵洵美。虽然那段生活在她92岁的一生中只是短短一瞬———五年,但却惊心动魄,让她写了三十年,一辈子也忘不掉。不过,这都不是我们关心这段异国情缘的理由。让我们兴致盎然,把这本洋洋二十万字的书一口气看完的,一定还有点别的东西,是什么呢? 每个读者大概都有他自己的答案,至于我,在读完这本书之后,一直萦绕于心的是结尾的那几句话:“她敢于向人人说是的规条说‘不’,即使置身于千万人为之癫狂迷信的潮流之中,也保持头脑的清醒,站稳自己的脚步。她不只是敢于朝‘没人说别去’的路上走,就是人人都说别去,只要她认定了那是一条探求真相之路,不管那条路多么艰难,她也要去走一走。”(林放) 第五章 大班(1) 追溯“大班”(tipn)这个词的来源,还得要从上个世纪初上海的十里洋场说起。英文中原无这样一个词,正如英文中原无coolie(苦力)这个词一样。它们都是早期来上海的西方人根据中文发音创造的新词。可以说是专有名词,也可以说是术语,研究殖民文化的术语。我想如果放到今天的文化语境,大班是否会被译作”买办”或是“外资主管”,苦力会否被译作“劳工”或“搬运工”呢?似乎不管怎么译,都不如“大班”和“苦力”这样,体现出这些音译新词中透露出来的时代气息和文化背景。当外资主管被译作“大班”,我们便看到了对这种出现在二十世纪初上海新人物的两个认识角度:中国人的角度和西方人的角度。色彩是中性的。夹杂着惊异和鄙薄的陌生感;也夹杂着得意与自嘲的傲然感,前者是中国的,后者是西方的。不过,无论中国人和西方人说到”大班”这个词时各自有何言外之意,有一层意义却是共通的,那就是,大班即是身在中国的、成功的西方商人。他们包括洋行董事、高级职员、股票经纪、当然更少不了工厂老板、银行总裁等等。  哈恩姐妹的朋友弗雷兹夫人便是这样一位大班太太。这位夫人在芝加哥时是她们二姐罗丝的朋友,一位失意的离婚女子,她来上海嫁了位有钱的股票经纪切斯特·弗雷兹。公关活动能力惊人的她,不久就成了上海大班太太们的首脑人物。  “大多来此地的美国访客都手持一封给弗雷兹夫人的介绍信” ,因为她是上海外国人社交界的中心人物。在《太阳的脚步》中,她的名字化成了玛西娅。艾米丽这样描写她的出场:  玛西娅身着一套晚装,闪闪发光的裙裾拖在脏兮兮的地板上。在派对里,她的微笑随着她茶杯上的热气洋溢始终。玛西娅很得意她能聚集这么多中国名流,把他们向哈恩姐妹展示。她也为自己能与这么多本地名流自如交往而得意。“我来此地之前,”她喜滋滋地说,“没人试图与中国人社交。这些头脑简单、自鸣得意、傲慢自大的外国人想要装得好像还呆在他们英格兰或法兰西老家似的。而那些亲切可爱的中国人也照样旁若无人地过他们自己的日子,如此优雅,如此安逸……你会发现他们才是真正会生活的人。”  弗雷兹夫人有钱,也有艺术情趣,放到十八世纪的法国,她这种人物就是一位文艺沙龙女主人。而事实上,弗雷兹夫人也把上海当成了十八世纪的巴黎,把自己当作文艺沙龙女主人,她每星期天晚上都开派对、搞舞会,“那是上海惟一能将西方人和中国人融为一场的派对。”弗雷兹夫人甚至还发起搞了一个艺术组织,名叫国际艺术剧院。政府将之简称为IT。这位精力旺盛的大班太太不遗余力,吁请城中名媛贵妇赞助她的剧院。所以,当艾米丽初到上海,作客她家时,就发现:  玛西娅在家里无时无处都在打电话,我一辈子没见过那么长的电话分机拉线。她为这个俱乐部慷慨解囊,殚精竭力,所耗费的体力财力,都够组织和指挥一场小型战役了。由于俱乐部理事会大多由美国人组成,美国女人对这个俱乐部比她们的欧洲姐妹更为踊跃。不过,她也获得了许多中国时髦女子的支持,参加俱乐部的还有法国女人、荷兰女人和俄罗斯女人。IT组识音乐会、讲座和讨论会,还安排演出。她的音乐会是如此的成功,连俄国人和德国人都一起来参加。而辩论会的讲题则五花八门,无奇不有。包括像《中国的生育控制》这样的讲题(三名天主教神父担任嘉宾。效果轰动)。演出的效果也棒极了,特别是那场由全中国班演出的《太太珍泉》(ldy Precious Strem)  哈恩姐妹到达当天出席的派对,便是弗雷兹夫人著名的周末派对之一。它是中式晚餐会,大家围坐在一张大桌子旁吃中餐,当晚出席者还有“一位法国伯爵和他的意大利妻子,一位入了法国藉的波兰人,一位中国海关官员。”饭桌上,大家知道哈恩姐妹刚从美国来,便向她们打听美国的新闻,他们的另一谈资是中日纷争。  三十年年后,艾米丽这样描述这次聚餐:  我对主人的举止有点恼怒,她那样隆重其事地安排,在我看来实在小题大作得可笑,怎么!我暗自嘀咕,我们又不搞什么庆典,不就是吃一顿饭吗?女主人跟那位老板,一本正经地就菜单而作着冗长而令人不耐(对我来说)的讨论。我越来越烦,越来越饿。真不明白这些人对一顿饭怎么会有这么多话可说。好半天之后,菜单终于下达。我的恼怒又继续了好一会,第一盘菜才终于来了。是一道肉片青菜汤。我试了一口,好吃极了。我惊异地等着其他人发出赞词,但没人这么做。  也就是在这样的一次周末派对上,她们被介绍给爱里斯·维克多·沙逊爵士。此人是当时上海最有势力的大班,也是当时最富有的英国人之一。  “他是很特别的一位商人,又爽快又风趣。”半个多世纪后,艾米丽对她的传记作者肯恩这样谈到他。维克多爵士出身于巴格达的一个犹太英国人家庭。他很有女人缘。这也许是因为他极富活力,兴趣广泛。他是个游泳好手,网球和高尔夫球也打得很好,此外,他还喜欢跳舞、看戏和赌马。不过,他最大的爱好还是摄影。尤爱人像摄影。三十年代上海社交界许多最美丽的中国女人都曾充当他的模特儿,在他的影集里留下裸照。人们都说他是个”猎艳高手”。事实上,尽管他地位显赫,名声却不佳。围着他转的人尽管众多,但似乎各有所图。“有些人觊觎他的钱财,有些人倚仗他的势力,” 不利他的传闻很多,其中之一是:1931年他将他的生意从孟买转到上海,是为了逃英国政府的税。有的人憎厌他则只因他是犹太人,而且爱跟中国人交往。1937年在一封给母亲的信中,艾米丽写了这样一个细节: 第五章 大班(2) 大多年轻人都不喜欢他。当他在酒吧出现时,他们就齐声唱起这样一句小调:“回巴格达去!回巴格达去!”  维克多爵士对人们的议论满不在乎。他还是我行我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惹翻了他,他不怕让人当场下不了台,”在他举办办的一个派对上,他曾将一瓶利口酒泼到一位英国客人光鲜的衣服上。”艾米丽回忆道。他还主办一个化装舞会,客人们被要求成各种卡通动物。维克多爵士本人则化装成游乐场主人,他搞了一个盛大入场式,由他领着那班卡通动物招摇过市,好不开心。  新来乍到的哈恩姐妹没理由不喜欢这么 新月派诗人与美国女记者跨国恋:项美丽在上海 第 3 部分阅读 他搞了一个盛大入场式,由他领着那班卡通动物招摇过市,好不开心。  新来乍到的哈恩姐妹没理由不喜欢这么一位绅士,何况他们都是犹太人,何况她们又这么美丽。维克多爵士不仅邀请哈恩姐妹参观他的摄影室,还当即邀请艾米丽充当他的模特儿。而艾米丽也欣然肯首,因为:  “维克多爵士没请海伦为他作模特儿,虽然海伦一直在说“我想拍张好照片。”维克多爵士只是微笑着说:“你的真人就够美的了”。  艾米丽在海伦面前一直都有一种自卑感。因为美丽的海伦从小使艾米丽感到相形见绌。海伦身后总是跟着好些追求者。后来以《内幕》系列名闻天下的美国作家约翰·根室,就曾是海伦的追求者之一。当他得知海伦有了正式男友,才开始追求艾米丽。像根室这样追姐姐不成再追妹妹的海伦男友,在哈恩家里不乏其人。可现在,这位英俊、富有且情趣横生的男人,竟然慧眼识珠,一下子就看中了妹妹艾米丽,怎不叫她引为知己。  总而言之,无论从身世、性格、外貌上来看,艾米丽与维克多爵士都有理由相见恨晚一拍即合。他们的友谊持续到1961年维克多因心脏病去世。甚至有传言说他们是情人。此说是否成立,没有确凿的证据。艾米丽在《我的中国》中有许多篇幅谈到他,但其角色始终定位在好友与顾问之间。有趣的是,在这本书中,他与艾米丽的中国情人邵洵美在同一页同一段出场亮相:  海伦走后,我的家信内容有了突变。我不再津津乐道于在会所里的维克多爵士(维克多·沙逊爵士是本地一位百万富翁)包厢看赛马的时光,我为衣着花费了一些时间。现在我的日子似乎过得更为简朴,虽然不太现实。我参观中国的学校,出席免费讲座。我采访一些新的小工厂,撰写有关报导。我还观赏了一些俄国绘画,我认为它们大多都差劲极了。而所有这一切活动,都与我的中国朋友洵美有关。我己经在很多篇文章中写到他,描述过他的形象──洵美是写不尽的,他无所不在──这里我不打算再次描写他。我几乎每天都看到他,早也好晚也好,大多是晚上。  这里我们看到,艾美丽以多么热情的笔调让邵洵美亮相台前,而大名鼎鼎、富甲一方的维克多爵士则惨成括号里的一个注解式句子,一笔带过。事实上,在这本回忆她中国岁月、长达四百二十四页的书中 ,提到维克多的地方不过七处,倒有一百五十一页以邵洵美作主角。其后还有九处提到他,处处都不乏深情。其实维克多爵士在她一生的许多关键时刻都曾是她的重要咨询人。1941年,当艾米丽完成《宋氏姐妹》的第一章,是维克多爵士而不是邵洵美充当书稿的第一读者,艾米丽请他谈谈意见。维克多也毫不客气,直言不讳:  “它太闷了,快把我闷死了。幸而我读的时候己经上床,要是坐在椅子上读,我一定会坐着就睡着了。”  这与人们后来对《宋氏姐妹》的评价大相径庭。我读过一九八五年北京新华出版社中译本,感觉此书写宋氏三姐妹之父宋约翰奋斗史的第一章,正是全书可读性最强的章节之一。艾米丽很重视维克多爵士的意见,马上把这部分书稿推翻重来。这多少可以说明,维克多不止是跟艾米丽一起寻欢作乐的异性伙伴,也是一位年长的朋友和保护人。  有好几本书都提到,维克多爵士为艾米丽提供了一辆雪佛莱轿车。以今天社交界男女交往的游戏规则来看,这么一份贵重礼物一定代表他们之间有了情人关系。因此,这也成了人们推测他们是情人的重大证据之一。我相信此说来自于肯恩的艾米丽·哈恩传,此书这样提到这部轿车:  米奇与维克多爵士成了密友,从这一关系中他们各有所得。米奇这方面得到的是一些物质利益。其中之一是一辆闪闪发亮的蓝色雪佛莱轿车,她用它来作周未旅行。维克多爵士这位金牌王老五得到的是一位迷人的、聪明的、单身美国女子玩伴。在当时的上海,这样的女子真是凤毛鳞角。  不过,艾米丽在1937年给母亲的一封信中,这样解说维克多爵士的慷慨大方,那年,她和一位女友陪着维克多爵士及其叔叔纽基,有一次香港之游,他们住在豪华的香港大酒店,跳舞,赌马:  维克多爵士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他送我礼物总是找各种理由,以让我受之无愧,他对接受他礼物的人都这样,因为他是世界上最阔的人。  不像洛克菲勒先生,维克多先生似乎喜欢如此这般大洒金钱。我告诫自己不要养成靠他帮忙的习惯,这样比较安全。  在《我的中国》中,艾米丽也曾提到维克多先生送的那辆汽车,当时,她要开着它去见路过上海的一位日本男友:  ……我在我的车里往他的酒店打电话。 第五章 大班(3) 提到车,我刚得到一辆,我以前的是辆闪闪发亮的蓝色雪佛莱。维克多爵士把它给了我。他让我选用这类型的车。我和朋友为买一种什么类型的车争了很久,一辆小型莫里斯还是芝佛?前者贵一些,后者则较为耗油。最后我们选定了芝佛,因为它可以坐更多人。而且长途旅行时较舒服……我为这部新车骄傲,可我不会开它。维克多爵士坚持要我在买这部车之前学会开车。  这部车就是艾米丽后来用以帮了邵洵美和他的朋友们多次忙的那部车。那时日本人己占领上海,艾米丽因其美国人身份有较大的活动自由。她用那辆车帮邵洵美载人运书。由于邵的亲友众多,要办的事也五花八门,层出不穷,所以对车的最重要要求就是“可以坐更多人”,容积够大。当她买部新车时,己经从维克多的社交圈转到了邵洵美的社交圈,自然从邵洵美的角度考虑问题。  还有个细节可说明维克多与艾米丽的关系究竟如何。艾米丽在她的多本书中,从不隐讳她与邵洵美以及之前之后她和其他情人的关系。她也毫不隐讳地写到她与查尔斯末婚生女的经过,可是维克多爵士在她的书中从来都以好友和保护人的身分出现。在她那本专写她与邵之恋情的小说《太阳的脚步》中,根本没有维克多爵士的影子。女主角后来跟男主角孙云龙分手,去找了一位英国海军作男友。这位男友在现实生活中也是真有其人。在《我的中国》和《时与地》中,对他都有多处描写。所以她没有理由隐瞒维克多爵士的情人身份。在《我的中国》中,关于维克多,最接近情人身分的一处描写是,当艾米丽与洵美开始交往时,弗雷兹夫人曾提醒她道:“你跟洵美来往太密切了,连维克多爵士都有点妒嫉了。”从那个”连”字看,倒有点像是个反证。  无论如何,我们可以看到,即算维克多爵士曾经是她的情人,在她成了邵洵美的情人之后,其情人角色也让位于其它角色了。在艾米丽的生活中,维克多爵士充其量也只是一个色点,而邵洵美则是左右她生活的一个光球,不是太阳,也算一颗大星星,光彩照人,璀璨夺目,自从出现在她的星空,从未殒落。而在1935年那个多事之秋,当这位失意的三十岁美国女子眼看就要逃离上海,再奔非洲,是这颗大星星的出现,改变了她的命运。 第六章 一见钟情(1) 多萝西旁边坐着两个中国人。他们在低语、轻笑。她的目光漫不经心地停留在他们的褐色中式长袍上。  其中一人突地转过身来,动作有点神经质,他还没来得及抓住她的目光,她己及时避开。惊鸿一瞥之间,多萝西怔住了: 这张面孔是如此的俊美! 而且多么奇怪,这双眼睛似曾相识,难道她曾在哪里看到过这样一双眼睛? 惊异之中,多萝西瞠视着云龙。  “我相信大家都很高兴见到教授大驾光临──”玛西娅在讲台上大声道出开场白。玛西娅的声音打破了她的神思。多萝西于是正襟危坐,神色恍惚,试图让自己专心听讲。  云龙也把注意力集中到讲台上,眉目中泛出几丝戏谑似的笑意。有意无意地,他时不时瞟一眼旁边那个外国女孩,但她已不再偷眼看他。于是他把他那双精致的手平放到膝上,象一个乖学生,一本正经。专心听讲。  艾米丽在她出版于1940年的这本小说中这样描写女主角与男主角在一次讲演会上的初次邂逅。时间、地点和氛围都与她跟邵洵美的初次相遇大致吻合,她甚至没给男主角虚构一个假名,云龙,正是邵洵美的原名。邵家六兄弟都是”“云”字派辈。他们依序叫云龙、云鹏、云骏、云骐、云麟、云骧。小说中邵云龙只被改了个姓:叫了宋云龙。也许是因为对邵洵美的记忆太刻骨铭心,在艾米丽所有的书中,邵洵美都以真名或几乎以真名出现。《太阳的脚步》中,他是孙云龙;;( 这个” 宋”姓的杜撰,考察起来也颇有意思,“ 宋”的英文译音Sun,翻译成中文正是”太阳”,所以书名也可译作《孙的脚步》。) 在《潘先生》和《时与地》中,他是“潘海文”──是邵在英文杂志发表文章的笔名Heven Pen的中文音译。而在《我的中国》中,他干脆以邵洵美的真名出现。  与真实稍有差异的只是个别细节,比如真实情况是,当艾米丽在弗雷兹夫人的国际艺术剧院初见邵洵美时,她的身边还坐着姐姐海伦。这类细节无关大局,即使在散文写作中也常因剪裁之类的考虑被略去。关键之处在于,艾米丽在公众场合第一次注意到邵洵美,还只是一个外国女子对一位异国美男子的自然反应,正如当时上海不少西方女子对邵洵美的感觉一样,没有特别意义。也许因此,在《我的中国》中,她不谈这次会面。但也许,这又是因为,《我的中国》出版于1944年,那时她已爱上了英国军官鲍克瑟,并跟他生了个女儿卡萝拉,正在美国苦候鲍克瑟从日本人的香港战俘营归来结婚。她得照顾到鲍克瑟的感觉。所以她不仅不提那次初遇,且将对邵的外貌描写一笔带过:“这里我不打算描述他的形象了。”并且只用略略几笔提到他的奇特之处。  可是在小说里她就可以信马由缰,无拘无束了,何况,写那部小说时,她正在与邵分手的痛楚之中煎熬。那一年,1939年 她为撰写《宋氏三姐妹》,独自在香港与重庆之间穿梭,而邵洵美却选择留在上海。五年苦恋,只成一梦,邵洵美终于在妻子与情人之中选择了前者。可怜的艾米丽,又被打回原形,回到五年前她来中国时的处境。那时她的美国情人爱迪,也是在跟她热恋一场后回到妻子的怀抱。不过,这一次她爱得更深,因此也伤得更重。好在她是个作家,自有她摆脱困境的办法。那就是把痛苦化为文字,让读者跟她分担。  我不能说艾米丽是个优秀的小说家,我觉得她的游记散文更能体现她的性格,挥洒她那独具一格的灵气。她的小说则好像是那些散文作品的延伸,但跟其它作家于自己的散文小说之关系正好相反,如果说在其它作家那里,散文是实线,小说是从那实线之后延伸出的虚线; 艾米丽的小说,却是从她那些虚线散文延伸出的实线。它们补散文之缺失,道散文之不能道;却缺乏小说最独特的美感,寓现实于虚幻之中。换句话说,她缺少的是小说家独特的才能──虚构的才能。不过,也许艾米丽根本没打算作个小说家,正如她也从未刻意当个作家。她写小说,正如她写别的文章,只是她表达自己的另一方式,比之散文便为直接直露、因而也更方便的一种方式。我不是说,她在散文中时有躲闪之处是在自我保护,事实上,与其说她要保护自己,不如说她想保护别人。所以,凡是她在散文中要为所爱者、所亲者、所友者、甚至所怨者讳之处,在小说中都随心所欲,直抒胸臆。反而更能直击事实真相。无怪乎肯恩在他的传记中,干脆就把她的小说与自传混为一谈,引为直接论证。  这样,在她的散文中看不到或看不清的东西,我们不妨到她的小说中找。许多文章和回忆都提到,艾米丽与邵洵美在国际艺术剧院失之交臂式地一见之后,令他们一见钟情的相遇,发生在一次晚宴。那是弗雷兹夫人无数次聚宴的一场。那些描述的断续点和空白之处,也许可被《太阳的脚步》如下的描写填补。那一天,焦虑烦闷的多萝西,告诉玛西娅说她只想快快离开中国,玛西娅却道: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一定要离开中国。”  “我不喜欢中国。”  “但你不能一味地这样生活下去,不能一味地旅行,旅行。”  “我知道。我就快要安定下来了。不过不是定在中国,感谢上帝!”  “……为什么你不就在这儿安定下来,找个工作嫁个人?” 第六章 一见钟情(2) 多萝西缓缓地对她的朋友露出一个恼怒的苦笑:“可你在这地方只能看到些浪荡鬼……好吧,你给我找个丈夫。三十五岁左右,不太穷,规规矩矩在会所打发他的大部分时间。最好是个英国人。”  “我们会找到这么个人的。不过你得在这里多呆会儿,给我一点时间。快来吧,到吃饭时间了。他们在等我们。”  “是英国人?”多萝西期盼地问。  “不,傻瓜,是中国人。”  多萝西吐了下舌头,嘟哝道:“浪费时间。”  “嗨,来吧,”玛西娅说,脸有点红,“你至少先看看他们,再下判断。”  “亲爱的,是他!”她们一进门,多萝西就拍了玛西娅一下。  “谁? 噢,那是云龙。之前你见过他了?”  “在讲座上。你没对我说你认识他。他长得真像一幅画似的!”  “好,来见见他。他很有魅力。”  “可我不是画家。”  玛西娅引她向那一群正在谈笑风生的眼镜党走去。多萝西看到,谭君富也在那儿。还有几张她一时说不出名字的熟面孔。在这么一群小青年中看到云龙,真出人意外! 玛西娅容光焕发地向他招呼:  “你真要不得,云龙,你就从来不会来看看我。我有好多剧院里的事情要请教你呢!”  他优雅地顿了顿,才吐出句英语,发音温和柔软:“你忙着你那会所,我怕打扰你。”他一边说着,一边从玛西娅肩上望向多萝西,那目光坦率、愉悦,似乎认出了她。他的手羞怯地动了一下,当他们开始搭话之前,多萝西甚至没法确定,这羞怯是否只是一种作态。因有玛西娅在场,他们一时说不上话。多萝西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兴奋。她终于在这黯淡的城市夜生活里发现了一点温柔,顿时,她光彩照人,目光像那些出席诗讲座的太太们一样闪闪发光。  多萝西在他那一桌找到一个空位,这又是一个意外。他是个常常出没于阔太客厅中的那类青年吗?或者是只装点沙龙、活跃酒会的柔顺小猫?也许,他是一位中国哲人,那么他在想些什么? 但也许她的推断太草率,他看上去是这样特别。她甚至不能断定,他是不是个青年? 每个人都告诉她,无法跟中国人谈话,就算你在中国住得够久、有机会跟他们个别交谈也是一样。他们说起话来都傻呼呼的,每个人看上去都一模一样……能这么看待他吗? 他就坐在她左边,等着她引出话题。  “你看上去谁也不像。”多萝西小心冀冀地开始说道,“我认出你来一点不难,那位是谭博士,那位是徐先生。”  “一点不错。”他天真地瞪大了眼睛,“不过,我分辨外国人却很难,没认识他们时,他们看上去全都一个样。”  这时一盘白切肉端到了他们面前,玛西娅招呼他,然后桌上的谈话就变成了中文,两个外国女子插不上话。多萝西百无聊赖,她慢吞吞品尝着那盘冷菜,环顾着墙上的画。那些画粗糙,笨拙,线条简单。画着些山峰和飞鸟。她觉得又沉闷又孤独。谈话怪怪的,氛围也怪怪的,食物神秘莫测,而且好像没完没了。该死的玛西娅和她的文化策划! 怎么──好呀!──谈话又转成英文了吗?  “我们正在谈书法。”云龙突然道,“我正在说,我为我的书法得意。你在学中文吗?”  “我? 天吶,没有。为什么你会这么想?”  “很多外国人都学中文。我在讲座看见你时,好像你很有兴趣的样子,所以我这么想。”  “中文不是很难吗? 让我看看你写字?可以吗?”  他笑了笑,叫一位侍应拿来了一个砚台和几支毛笔,然后拿来一小张灰白色的纸,铺开在旁边一张写字桌上,他挥毫写了几个字。那些字看上去漂亮,优雅,其它那些中国人把她当成一位鉴赏者了,于是每个人都拿起笔来,写一个字给她看。  “玛西娅,你会写吗?”多萝西问。  “我,天吶,我可不会。”  “可你在这儿住了这么久呢!”  玛西娅有点尴尬,悻悻地道:“亲爱的,你自己才应当学学这个。他们说真正的汉学家都是疯子。”  “孙先生,我的名字中文怎样翻译? 你能写给我看看吗?”  “我们得拼拼看。”云龙说。接着是一段长长的讨论,用的语言是上海话。显然,她的名字不好译。不过他们终于有了结论,云龙握住她的手,引导她端端正正写下了这三个字: 都来看(Doh…lh…see)  于是大家一齐举杯庆贺。  对于我们的故事,这也是值得举杯的一件事,因为从这里开始,一个新人诞生了:艾米丽从此变成了项美丽。正如小说中所描述的一样,是邵洵美给艾米丽起了这个巧妙的中国名。到底是中国诗人,”项美丽”比起“都来看”,无论发音还是意义都要漂亮得多。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这个名字从此伴随着邵洵美。随着他的沉浮而沉浮,随着他的传奇而传奇。  不过项美丽毕竟是艾米丽·哈恩,一位特立独行的美国女作家,她除了在玩弄中文文字方面比邵洵美稍逊风骚,其它很多方面的光芒,都令他望尘莫及。即使是陷入了情网,也还是女中豪杰。她有她的故事,她有她的传奇。在邵洵美的传奇中,她是一颗流星,在他的天空一闪而过;而在她的传奇中,邵洵美是颗明星,在她的天空中,与其它明星交相辉映,烘托出她的辉煌。 第六章 一见钟情(3) 关于项美丽1935年决定留在中国不走的原因,流传着多种说法。其中最为荒诞的一种是说她为了写一部关于宋氏三姐妹的书而来中国。这显然出自那些中国沙文主义者想当然的杜撰。事实上项美丽来中国之前,连宋氏三姐妹何许人也都搞不清楚。虽然她周游世界,行走四方,但她对中国的知识,与她那年代一般西方人也差不多。而且前面我们看到,中国给她的第一印象很差劲。即便是在《字林西报》谋到了一份工作,她也时刻都打算执起包袱走路。最重要的是,她从来不关心政治,朋友中也很少政治人物。所以她连二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这样的大事都云里雾里。  肯恩那本传记也写到项美丽决定留在中国的原因,他说其中一个原因是:  在纽约,米奇是位失业写作人,身无分文,更兼芳心破碎,前路茫茫。在上海就不同了。在这里她变成了一个人物,感觉良好。在外国人圈子里,她那自由活泼的天性不受限制。更兼有了经济收入,与中国人也友好相处。中国的这种生活方式,正是她在美国所梦想的。  她作记者和为《纽约客》写稿的收入,在美国也许只够她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在上海就不同了,这儿物价惊人地便宜,项美丽在《我的中国》里说:  在战后的年代里,要是我跟人说起上海的物价之便宜,他们准会说我胡说八道。尤其在战时那两年饥饿岁月,我常常会想起上海每月的账单,为之感慨不已。不知道为什么,当时上海的物价起跌取决于米价。1935年,上海的米价在我们西方人看来,便宜得简直好像不要钱。……便宜的米价意味着便宜的人力,而在上海这样的一个繁华都市,便宜的人力就意味着便宜的商品,诸如家具、佣工、衣料、蔬菜等等。我不再负债,相反,我在经济上应付裕如,一大堆佣工任我挑选。  因此,在上海,项美丽从一个老有柴米之忧的失业者变成了生活优裕的上流人,周旋于大班们出没的派对舞会,在虹桥的豪华会所和维克多爵士的私人游艇上度周末。在那些地方,“她和半打单身西方男子交往,他们中间包括使馆人员和律师。”其中甚至有位英国情报员。不过,我们必须注意,就是在这样一个个开心周末之后,她仍然在叹息着无聊和寂寞,海伦去了一趟北京,然后经上海回美国,那已是她们到上海两个月之后的事了。这时虽然项美丽己作了《字林西报》记者,并在江西路租了套房子,仍然想着要离开中国。前面我们己经看到,就在送走海伦回家的路上,她都差点儿跟着姐姐走人。使得她发生一百八十度转弯、 突然对这个城市由厌生爱的关键,不是物价,不是开心派对,也不是写作计划,只是爱情,是她与邵洵美的相爱。  就在他们相遇的第一次晚宴,就在邵洵美给她起了中国名字之后,她的情绪顿时高涨:  这真是太迷人了,这些中国人并非没趣,也一点都不拘谨。他们用他们的语言聊天,用他们的文字当场挥毫。时间不知不觉过去。直到玛西娅开始看表,云龙和他的朋友似乎仍然兴犹未尽。  云龙又转身对多萝西说道:“我想你会要去北京看看吧? 外国人来了总是忙不迭地去北京。北京路很远,你应当先停下来看看南京。那是我们新的首都。”  “新建的?”  “对了,它是古城,不过经过了重建。”  “可我不喜欢首都。”  “你不喜欢?”他有点惊异,“但我有一些朋友在那里,都是我的同学,都是很有趣的人。他们一定乐意见到你。如果你在南京停一天,我可以跟你一道去,我每次去南京他们都要为我搞次大聚会。我早就答应要去了。希望你作我的客人。彼得太太也会去的。我可以保证你会很开心。他们也将感到荣幸。他们都是学者和诗人。”  “但我甚至都没打算去北京。我要离开中国,去南非。”  “噢?”他眼睛里闪现一点不快,“你为什么这么快就要走?”  起先她一阵冲动,想告诉他真话,但他温柔的语气使她想要更友好一点,于是她吞下了要说的话:她要离开是因为不喜欢中国。不过现在──也许她不喜欢的只是中国的某一方面?这难道不是异乡客往往会有的感觉吗?如果她心情还是这么恶劣的话,下一个国家也许更糟。为什么不留下再看看呢?  “在我离开之前,我一定会去南京。”多萝西说,“我应当会很喜欢参加你们的派对的。”  “好呀。”他的声音暖洋洋的,她感到身体里某种东西正在疯长。她知道,有件事情要开始了。  南京之行显然是项美丽与邵洵美关系的里程碑。在她写中国的书里,几乎每本书都提到这个地方。甚至于那本有关中国烹调的书。而在《时与地》这本书中,有一篇文章篇名就叫《环游南京》。这本书是由当年项美丽发往《纽约客》的专栏文章组成。不过,《环游南京》并非写她与邵洵美的南京游,而是写1937年八一三上海抗日之役前夕,她与室友玛丽的南京历险记。体裁正如她那本书里的大部分文章,是一篇纪实小说,她无意中充当了一回战地记者,实地描写了中日淞沪之战,特别适合给那些远在大洋彼岸观战的美国知识分子读。从文章里看,好像她把去南京当成了家常便饭,周未在上海找不到地方好玩时,她就去南京。她们搭周四的早车去,预备搭周日的夜车回。可是就在那一天,战事爆发。开往上海的火车停开,两个急着赶回上海上班的外国女孩挤在难民车上度过了惊心动魄的一天。 第六章 一见钟情(4) 这篇纪实小说写得情节紧张,文字简练,信息与故事俱全,有股令人一读之下便难以释卷的力度,堪称纪实小说经典。罗斯可不是傻瓜,《纽约客》付给项美丽高额稿费,显然物有所值。这篇文章的开头第一句话,肯恩认为是项美丽一生行事的写照,所以他拿来作了他的项美丽传记的书名:没人说别去。肯恩在引言结尾时这样解释他这个书名:  艾米丽·哈恩周游世界,我行我素,因为,正如她自己说过的一句话“没人说别去”,这句话言简意赅地概括了她的一生。  这里我想提请读者注意的,是他那本书的副标题:艾米丽·哈恩的生活、爱情、和冒险。  乍一看,在《南京之行》里,生活和冒险都有了,似乎就差了爱情这一项。然而,读过《我的中国》和《太阳的阶梯》的读者,一定会在《南京之行》的字里行间感觉到爱情的蛛丝马迹。要知道,全中国没一个城市象上海那样,被周围无数美丽的大小城镇簇拥。在那里,你只要动动脚,就会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旅游重镇。八十年代中期我在上海读书,有个周末百无聊赖,突发其想要出门旅游。我和一位朋友信步走到长途汽车站,往墙上贴的票价表上扫一眼,觉得周庄这地名似曾相识,颇有诗意。且三两块钱的车费也与我们羞涩的钱包相宜。当即买票上车。没想到就真给我们撞到了一个世外桃源。  与上海外围众多的美丽城镇相比,南京算不上一个最佳景点。它离上海远了点,气候也不好,冬天严寒夏天酷热。但项美丽对它却情有独钟,是否她的邵洵美情结在起作用呢? 是因为那个城市,他们才走到了一起。它是连结他俩的话题,他们第一次把臂同游的城市,就是南京。在《我的中国》中,项美丽这样记叙他俩第一次的南京之行:  我一辞去报社的工作,就去了南京。本来我要游的是另一个城市,但洵美要我尽快去看看他国家的首都。他有点羞涩地表示了他为南京感到的骄傲。当他还是一个处于青春骚动期的、热心政治要改造世界的学生时,曾住在南京。我想,大概全中国的人都为南京自豪,只因它是首都。而且千百年来,它曾作过许多王朝的首都。  一上火车我们就碰见了乔伊·张。张是一位美国派的中国人,在哈佛受教育。他的孩子在上海的美国学校念书。他还告诉我:“我喜欢去南京,你不觉得吗?那里多么刺激,多么令人振奋。你在那地方很少看见外国人。”他马上就意识到说错了话,不好意思地笑了。但我能理解他的意思。他是为他的国家骄傲。他们的政府不用我们帮忙,自个儿就能对付得了。后来,当我看到蒋介石和他夫人那一长列英美顾问名单时,我问洵美,中国人为什么这么渴于顾问。洵美含糊其词:“也许他们只是想显得谦和有礼吧。”他说。  在南京,邵洵美的朋友特别多,朋友们领着他们到处游览,项美丽被引导着看了南京主要名胜古迹,紫金山、中山陵、大街小巷。邵洵美告诉她,一九二七年中国大革命时代,他曾在南京参与了城建工作。那是整个工程中最为残酷的一部分:拆迁。他不得不说服大街小巷的底层老百姓搬离他们的家园,以拓宽马路,兴建高楼大厦。因为国民政府在这里建都。  “那么你是个国民党员啰?”我问道,“你知道,我在了解中国政治,我还不理解中国。”  “我曾经是国民党员,当它还是一个人民的政党时,我相信它。但现在我已经不是了。我早己厌倦了政治。我是个老人了。”洵美道,他才不过三十岁,“年青时,我不知道政治是如此的肮脏。”  南京之行使项美丽看到,邵洵美并不只是一个外貌俊美的沙龙阔少,更不是个英文流利、言谈机智的洋场小开,他是位风格独特的诗人,倡导新诗,不遗余力。他还热衷于出版,不说是毁家纾文学,亦可以说是倾其财力支撑起当时文学出版的一方天地了。邵洵美当时正办着金屋出版社和金屋月刊。还是包括《论语》在内的至少六份刊物的发起人和创办人之一。 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好几个文学重镇,都与他有关。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几乎所有重要作家,都与他有过来往,他们或在他的出版社出书,或在他的杂志发文。  当然,这一切并不足以令一对男女相互愉悦,成为情侣。最令项美丽动心的还是邵洵美的性格,他热情洋溢,对世界充满好奇心。与项美丽自己的性格正是相得益彰。想想看,就在不久之前,对爱情已经绝了望的项美丽还对人开出了她觅夫的最低标准: 三十岁上下,不太穷,规矩……可现在,却有这么一个男人闯入她的世界,他三十岁,出身名门,温文尔雅,才华横溢,英俊潇洒,善解人意,更重要的是,他爱她。  于是,终于:  车窗外面,金色、蓝色、和红色的霓虹灯长长的光球闪过,他们气喘喘喘,互相抱紧了。这时云龙才想到要回答她的问题,他的声音颤抖着,却透出欢欣:“我知道这一切会要发生,我一看见你就知道了。”  还需要说什么呢?对于一个走遍世界去寻找真爱的女人,这个为她所惊艳的男人也对她一见钟情。于是外部世界在她面前全部消失,何况是那些本来就不被她放在眼里的传统游戏规则。她忘了他是中国人,忘了他是个瘾君子,忘了他家有美妻,并且已是五个孩子之父。她就此,就此深深地,深深地陷入情网了。 第七章 洵美 海文 云龙(1) 几乎所有谈论项美丽与邵洵美之恋的文字,都特别提到邵洵美俊美的外貌。似乎,在这一对异国男女的恋情中,被颠覆的不止是礼俗、世故、种族差异,还有男欢女爱的传统观念。也就是说,在他们的恋情中,爱与被爱的位置颠倒了。男人成了被观看被欣赏的对象,是被动的一方。而女人反而成了欣赏者,是主动的一方。项美丽认同这样的见解吗?  不错,在她所有写到邵洵美的文字中,也都提到了他的俊美外貌,提到当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她是怎样为那一张”近乎完美的椭圆形面孔”震撼,从来没有一位女作家这样肆无忌惮、津津乐道地描述她情人的外表,我想,哪怕是以惊世骇俗驰名于十八世纪法国文坛的乔治桑,也只会把以下这一类文字用到她的女主角身上:  他(云龙)的头发柔滑如丝,黑油油的,跟其它男人那一头硬毛刷不可同日而语。当他不笑不语时,那张象牙色的面孔是近乎完美的椭圆形。不过当你看到了那双眼睛,就会觉得那才是真的完美,顾盼之中,光彩照人。他的面孔近乎苍白,在那双飞翅似的美目下张扬。塑造云龙面孔的那位雕塑家,一定施展出了他的绝技,他从高挺的鼻梁处起刀,然后在眼窝处轻轻一扫,就出来一副古埃及雕塑似的造型。下巴却是尖削出来的,一抹古拙的颊髭比照出嘴唇的柔软和嘴角的峭厉。下巴上那一撮小胡子,则好像是对青春少俊的一个俏皮嘲讽。静止不动时,这张面孔纯真得不可思议,不过,他很少静止不动。  可要是把那几本写到邵洵美的作品都读一读,仔细读一读,就会发现,以上这类文字实在只是惊鸿一瞥式的,只因是用在男主角身上而特别引人注目。但不管他是以宋云龙,还是以潘海文,以邵洵美的名目出现,他的外貌给女主角带来的震撼不过是前奏,如果没有性格上的契合与谐振,外貌的震撼难以为继。所以那些产生误感的旁观者,看到邵洵美真人后,往往免不了失望。项美丽到香港后,曾请去上海的朋友看望邵洵美,那朋友写信给项美丽,特别提到邵洵美外貌给他的感觉,说是看不出他有什么特别的美。1946年,邵洵美去美国时,项美丽的侄儿查理斯见过他,他后来回忆道:  在纽约,洵美约我到一家中国餐馆吃饭。他是位小个子的中国人,长得还算帅气,不过我对那顿好饭的印象比对他本人的印象深得多。  他们不知道,项美丽对邵洵美的那种欣赏,是深入了骨髓的。他们没有注意,项美丽并不是在每本有关邵洵美的书里都描绘他的外表,但每本有关他的书都写到他的性格和才气。在《我的中国》、《潘先生》、《时与地》和《太阳的脚步》四本不同体裁的书中,她都写到他那孩子式的好奇心,近乎可笑的天真,不同凡响的想象力,和与人为善的温和。他永远能给项美丽带来惊奇,“我从来不知道他会说什么。”她说,他有异乎寻常的好奇心,他的心像个孩子,或是小狗,或是传统小说家,他探问所有的事,周遭发生的一切,无不成为他编故事的材料。  整部《潘先生》,都彷佛是以上这一判断的论证。我们看到,这位步入中年的中国知识分子,虽然去剑桥留过学,说一口柔和 新月派诗人与美国女记者跨国恋:项美丽在上海 第 4 部分阅读 生》,都彷佛是以上这一判断的论证。我们看到,这位步入中年的中国知识分子,虽然去剑桥留过学,说一口柔和好听的英文,却永远穿着一件中式长衫。他是六个弟妹的兄长,五个孩子的父亲,却从来不失赤子之心。无论是频频的家变,还是步步进逼的战祸,都不能消磨他对这大千世界的爱心。他是世俗的,又是超脱的,前者是对世界的琐碎之处而言,后者是对人生的的虚幻之处而言。人人都能踏到人生的实处,可是要能够领会它那一脚踏空之处的幽默,却需要爱心,还有灵气。这正是项美丽最欣赏邵洵美的地方。  于是我看到,潘海文每次出场都带着新的故事,这些故事的主角往往就是他自己,或是他至亲,他是其中的配角兼观看者。那些故事大多是悲剧,无妄之灾,祸从天降,等等,小至一个孩子得了急病,大至百万家财毁于一旦,他都能嘴角带着一抹嘲讽的微笑,对项美丽娓娓道来。  “我父亲又出了事,”他道,“他是我家乡一间银行的董事之一。那是一间很重要的银行。现在,这间银行崩溃了。你说‘破产’,不对,是崩溃,因为我父亲忘了打理它而崩溃了。当然,我得去跟债权人交涉,打发他们。我跟大多数人都达成了协议,先付给他们百分之二十的赔价金。只有一家债主不同意,他们是我亲戚,老板是我姐姐。不是亲姐姐,是表姐,因为我是过继给我伯伯的,你明白吗?”  我不明白,但我明智地点头。他满意了,就继续讲下去。  “这个债权人不满意百分之二十的赔偿,他们说他们是我们亲戚,应当得到高于百分之二十的赔偿。我只好代表我父亲去跟他们谈判,因为我父亲跑掉了。最后我同意付百分之二十五。我给他们开了一些支票,加起来是五万元,他们走了。”  这时电话响了起来,是找海文的。他讲了好半天电话,走回来又端起他的茶杯,喝了一口,接着讲下去:  “是我弟弟打来的。他也为这事烦着。事情不大妙,我们一直在谈这件事……是这样的,那些支票全部被拒付。”  停顿。  “拒付? 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没有信用,”他喜滋滋地道,“我知道它们没有信用。这就是我开支票的目的。我对我姐姐说,“这是给你的一个教训,教你不要只因是亲戚就想多要钱。你错了,因为你是我的亲人,你根本就不应当要钱。” 第七章 洵美 海文 云龙(2) “是的是的。”我说,“但你不知道吗?你会要坐牢的。”  “等等,”海文道,朝前坐了坐,“当然,我没在支票上签名。支票上没我的名字,也没我父亲的名字。你明白吗?啊,对不起,”他说,因为电话又响起来了,“我想又是我的电话。我的四弟约我在这里见面。”  这次他没打多长时间,立刻就两袖生风地回来了:“我刚才说的那些,是几年前发生的事。”他继续道,抽了一口烟,“现在结局来了,今天我才知道,我们麻烦大了。我父亲作了一件事,他忘了告诉我。他写了封信给那伙债主,说他要开支票付钱。”海文坐下来,绝望地摇头,“你看,全搞砸了,我很精明,但我父亲令我的精明毁于一旦。”  “但是──”我道。  “这下我只好去找黎塞留了 。”他继续道,“看我还能作些什么。我弟弟要到这里来找我。你不介意吧? 他是我四弟。”  老四不一会儿就到了。这是一位肥版海文。他穿了件灰长衫,戴了顶麦杆帽,道貌岸然。他朝我鞠躬。用小心翼翼的英文道:“你好。”就坐下了。他和海文劈哩哗啦地讲起中文,我只好坐到一旁读那本《罪案大全》。过了半小时,老四站起身,朝我鞠躬,说:“谢谢你,再见。”就走了。海文看上去情绪轻松了一点。  “事情还不太坏,”他说,“也许我们还有救。支票和信在一位律师手里,我认识他。也许可以想想法子。”  他走的时候开心多了,颇有点黎塞留的风采。  接下来那些天是没完没了的会谈,因我的住处离他们几兄弟的写字楼都比较近,每天下午我的客厅就坐满了这些弟弟,他们高矮胖瘦不等,彼此间说着中文,喝着茶。弟弟们有的穿褐色长衫,有的穿灰色长衫,有的穿蓝色长衫。虽说实际上只有三、四位,但川流不息。我让他们占据了客厅,自己出门逛街,或是写信,或是讲电话。然后,我发现这股弟弟浪潮在减弱,在退落,终于消失。昨天下午,我发现海文像以前一样独自在那里喝茶,旁边放着些香烟罐。他穿一件白长衫,在读劳伦斯。  “你弟弟们呢?”我问。  “我弟弟?哦,他们今天不来。你想看见他们?”  “不是太想。不知道你父亲银行的事怎样了。这件事里有一点我弄不明白: 为什么他要擅自开那些支票?”  海文的神情突然庄严起来:“当然啰,”他说,”我父亲是个最诚实的人。”  “我看出来了。”  “现在没事了。”他说,懒懒地翻过几页,“看来是万事大吉了。”  “你是怎么把它摆平的?”  他夸张地吁了口气,合上了劳伦斯。  “很侥幸,”他说,“我父亲写信时,忘了说那些支票是作什么用的。所以现在万事大吉了。”  很难相信,这里所描述的这件事就是邵家那件轰动上海的杨庆和钱庄倒闭事件。这一事件是曾经富甲一方的斜桥邵家走向全面破产的开始。可作为主要受害人,海文/洵美,表现得这样超脱乐天。这里的描写也许与传闻有些出入,细节上不无夸张之嫌,不过在项美丽眼里,细节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位当事人、受害者在这整个事件中所表现出的那种游戏人生的态度。与其它游戏人生者不同的独特之处在于,他游戏的是自己的人生,却并不拿别人的人生开玩笑。而他的天才在于,就算是在那些损害了自己的人事之中,他也往往可以找出可笑可乐之处,嘻笑怒骂,亦都不失爱心。这也正是项美丽自己的人生态度。他俩的人生正是在这一点上碰撞,重叠。这两个人,虽然生活在不同的国度,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命运使他们在茫茫的人海里相遇,目光一亮,都在对方身上发现了自己,或是自己所追求的那种人生境界。所以项美丽在描述邵洵美的性格时,贬抑之中不无欣赏,抱怨之中常含赞叹。  最能说明他们这种性格重叠的,也许是那次珠宝失窃事件。  项美丽到中国不久就雇了一位中国人陈林作厨师兼家佣。她很以陈林为傲,因为他能作一手好菜,又能干又勤劳。曾在北京英国大使馆作过厨师。他的问题是脾气太大,这使得他老是跟雇主相处不好,不得不频繁转工。到了项美丽这里,他才如鱼得水,不是他脾气有所改善,而是因为:  有时我不得不一连几个小时躲在卧室里,因为陈林正在发脾气,他在厨房里冲着他妻子大喊大叫。这种时候他那张皱纹累累的面孔就象戴了副假面具,暴怒使他判若两人。我注意到,跟别的厨师不同,他发脾气倒是跟开工不足有关,每逢我开派对,请客吃饭时,陈林就变成了一个快乐的人。他开心我也开心,所以……我家派对越来越多。  然而有一天,项美丽却不得不跟陈林正面冲突。  我开始失窃。先是不见了钱,然后是一个玉手镯。这手镯令我感到必须采取一些行动。我是个差劲的管家。所以陈林对我这么可贵,我又雇了他妻子作清扫方面的事,我并不是阔人,上海家佣的月薪最高是三十元,我付给陈林和他妻子的就是这价钱。我再没雇别的佣人,也没司机和听差,为我收拾打扫的只有陈林和他妻子。  换句话说,只有陈林和他妻子是怀疑对象,可是怎么开口跟他去谈这件事呢,这对一向与陈林平起平坐的项美丽来说,成了一大难题,正当她发愁时,海文来了。 第七章 洵美 海文 云龙(3) 我告诉他失窃的事,他也跟我对坐着发愁。  我不能指望他帮我。他自己的家也是一团糟。在他战前的家中,有十多个佣人,这些人全都跟着他逃了出来,自从他添了个孩子,佣人又相应增加。他们加入家务讨论,自说自话,他们偷东拿西,吵吵嚷嚷,永无宁日。他就在这种恐怖环境中生活。一天,我问他司机哪里去了,他淡然道:“我不知道,我己经三天没见到他了。希望他回来,因为我的车还在他手里。”  “你为什么不找个新司机呢?”我温和地问,跟中国人发急无济于事,“这人老是消失不见,是不是?我看你应当找个好一点的司机。”  “呵,不行的,”海文吃惊地道,“我怎么好跟阿魏说呢?而且我毕竟还没被绑架,我不是好好的?我不是好好的?”  他是好好的。以前他曾被绑架过。绑匪向他父亲开出了天价。据我所知,他父亲分文未付,而他也毫发无损地回了家。只是被关了相当长的时间。海文认为,现在这位阿魏,总算还是个正经人。不过我们还是回头说陈林的事吧,我对海文不无期望,因为他是个中国人,我家是按中国规矩行事。也许他能告诉我怎么办。我等着。  “我跟陈林谈谈。”他终于说。我按了铃,陈林来了。他们谈了好半天。我观察着他们的脸色,可以猜测到一些谈话线索。听来他们主要在谈战争,当话头转到海文手里,他试探着提到手镯。  陈林神情神秘,鬼鬼祟祟的,海文则一派循循善诱,陈林便庄严地表示反对,他们就这样一来一往,两个人都保持着彬彬有礼的态度。似乎还议论了我好一会。我越来越不耐烦,越来越好奇,终于,陈林鞠了个躬回厨房去了,他愁眉苦脸。  海文点了支烟,拿了本书坐下来。  “怎么样? “我热切地问,”手镯的事问到了?”  “噢,陈林说他没拿。”  “海文!”  他惊奇地看着我,一脸无辜:“我还能怎么样?”  “这正是我要问你的: 我该怎么办?我随时都可能失窃。中国人碰到这种事怎么办?”  “我们应当谈谈外国人会怎么办。”海文说。  “那好,我们不止是空谈,外国人会报警。”  “那有什么好?”海文说,“警察不也是谈话,可你的手镯仍然是找不见。况且那手镯也不是太贵重。我妻子会另外送你一个。不过我也知道,事情不能这样发展下去。不能,这事真棘手。”  “可不。”我道,“你记得吧,是你跟我说什么都不用上锁的,因为中国人最诚实可靠。”  “我这么说过吗?我真是傻。我自己家里也老是不见了东西……好了,现在我们来想想,你第一次不见了钱是什么时候?陈林提醒我,你这儿老是人来人往,他说得对。你有这么多访客。想想那天都有谁来过。”  “是的,”我道,“我己经想了好多次了。来过一个海军,但那以后我没再见过他。来了个纽约女孩索菲·金斯伯格,还有山本先生、库特·彼罗夫和弗吉尼娅·李来喝了茶。不可能是他们,甚至索菲也没可能,我虽不太了解她,但她在我第二次我失窃之前就回了美国。”  “嗯嗯嗯。”海文摸着他的胡须,沉思。  “后来我去银行取了更多的钱,为了付房租。你记得吧,那天你和你妻子,还有库特·彼罗夫在这儿,你们吃过晚饭后还在这儿坐了一整晚。我都睡着了,你记得吧?”  “这就是说,陈林和他妻子,我妻子,彼罗夫,以及我有嫌疑。但彼罗夫根本没进卧室,不可能是他。我是没拿的。我妻子去过洗手间,不过她要是拿了那钱,我会知道的。”  “别瞎扯了。”我说。  “陈林和他妻子帮你准备上学校的东西,你到了学校就发现钱不见了。”  ““啊,海文,那一定是陈林了,没有别人。”  “是的,是的,”海文像老式侦探片里的人物似地朝楼梯那边窥视,“我们再来想一遍。”  “可现在怎么办?”  “现在你把所有的东西都锁上。啊,你根本没锁?那么你只好出门时戴上所有的首饰。我再想想,我不相信是那老人干的。一定是他妻子。她年青,他呢却老了。所以她有了一个情人。”海文很是为自己的新设想兴奋,“这情人当然需要钱。你知道吧,在中国常有这种事。这件事的难处是我们不能去告诉陈林,说他妻子有个情人,他会觉得受了侮辱。”  “要是我报警呢?”我道。  “好吧,你去报吧。看警察有何见教。现在我得走了。告诉我警察是怎么说的。”  你以为这场冗长的空谈就此结束?没有的事,这两个人在人情世故上的天真和善良正是半斤对八两,项美丽硬不下心去报警,她怕真要是陈林干的怎么办,她只好静观事态发展。这样过了几天。有一天海文来访时,陈林将一张纸递给他,把他拖到厨房里去谈了好半天。谈什么呢?项美丽独自坐在厅里等待着,忐忑不安,忧心忡忡,海文终于走进来了:  “这是一张签文。”海文对我解说,”陈林为手镯的事去庙里拜过了神。他们给了他这张东西。不过,上面并没提小偷的事,尽是说战争和日本人,也没提到手镯。” 第七章 洵美 海文 云龙(4) 陈林给我们送茶时,我们偷偷看着他,他闷闷不乐,垂头丧气。  “我知道我不能去报警了。”我说,”可怜的老头,他竟去求签。”  “他还说,你客人太多了,他一直都想提醒你的。这些人有很多机会偷你的东西。不过他不想点出名字来。我觉得他很不喜欢彼罗夫,你知道,彼罗夫总是吃得很少,所以陈林──”  “吃得少不是罪过。”我打断他道,“好了,我们并没有取得一点进展,对不对?”  “你总是这么急,美国人就是这样。”  我也觉得奇怪,他这么沉着,我却怎么会为这事这么焦虑。我内心深处是脆弱犹疑的,虽然我己算是懒散的了。中国人觉得顺其自然比较好。不过我仍是没法成天背着个手袋从餐桌走到书桌,从书桌走到浴室,从浴室走去睡觉。而且我总得在屋子里放一点钱,以应不时之需。但我睡得不踏实,所以当海文半夜三更打电话来,我立刻就醒了。  “我妻子有个好主意。” 他报告道,“她说你应当去取五十元出来。你明白吗 ?”  “明白。”  “然后明目张胆把这钱放在床头柜上,然后你假装睡着。你明白吗?”  “明白。”  “但你其实没睡着。你得暗中观察。要是谁拿走了这钱,谁就是贼。这主意好吧!”  “好主意。但要是我真的睡着了呢?”  “啊,这倒也是……当然,放二十元和八十元是一回事,对不起我吵醒了你。”  “我有个好主意。海文,” 我说,“罗先生早就建议过我,他说我应当对陈林强硬一点,要吓一吓他,你同意吗?”  “是的,也许你太斯文了。”  “可我作不到。先不说我的中文很烂,而他的英文很烂。我想请你明天帮我去跟他谈谈。好不好?”  “啊!我不行的。”海文是世界上最斯文的人,不过,我终于劝动了他。  第二天下午四点钟他来了。我们呆呆地坐在厅里喝茶,陈林无精打采地在厨房做事。屋子里乌云重重。海文终于立起身,那件白长衫勇敢地一抖:“我这就去。”他说,冲进了厨房。  我畏怯地等着。在餐具碰响声中传来阵阵中文的溪流,但并没有吵骂声。我心底涌起一股怜恤之情。我想起陈林如何为我送伞; 当我累得要命地回家时,他怎样对我百般呵护; 杂货店主多收了我的钱时,他是怎样地生气,对他这样一个佣人,三十元钱真的很少,而且他还是多好的一个厨师。  海文回来了,吃着一块点心:“他说他没拿。”他报告道。  虽然这己不是新闻,我却安了心。海文咬了一口点心又道:“我很明确地提出也许是他妻子拿的,他说他不这么认为。”  “但──”  海文慢条斯理脱下外衣道:“他告诉我,他和他妻子在家里谈过了这件事,他们都认为你的客人太多。你知道,他们说得有理。他还特别提醒我,那天上午来了个给你送信的俄国女人。他说得很谨慎,他不想指控她,因为她跟他吵过架,他的意见不能作准。他说他脾气臭,他懒,但这些只是缺点。”  “但是海文──”  “他考虑了很久,觉得或许得放弃你。”  “放弃我?”  “是的。因为你有这么多奇怪的朋友,你知道,他讨厌彼罗夫。但他知道这不是他的事。”  “哈,真有他的!”  “因为他这么忠实,所以,他希望你给他另找一份工作。最好是找英国大使馆的差事。固然他曾跟那里的一位厨师吵了架。但直到他离开北京,每个人都喜欢他。你一定知道,他很喜欢你,他说你人很好,对人友善,只是太容易相信别人。后来他讲他自己的故事给我听,很有趣的故事。”  他对我复述陈林的故事,但我打断了他。我说,不管怎么说我不见了一百三十元钱和一个玉镯。我担心我会丢失更多东西,我该怎么办?  “当然,他还提了建议,”海文说,“他说你应当买一把真正的好锁。耶鲁牌的,用来锁住你的梳妆台。你给他钱他就去买。我告诉他,这不是最好的办法。我说,贼要是想偷东西,一下子就会把锁撬开的。这时陈林说了一句妙语,他真的是个不同寻常的老人,他说:‘锁并不是防贼的。贼是防不住的。小姐的朋友这么多,锁是用来防君子的。’你也许不会同意我,因为你是个外国人,我们难以认同,但我觉得这句妙言的价值抵得上两个玉镯。”  这时陈林进来了,给我们端来了一盘额外的香瓜汁,他默然地看着我俩,不无敬意。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屋里已经雨过天晴了。  “啊,让手镯见鬼去吧,”我道,“你跟他说去买把锁好吗?”  项美丽在这些描写中,处处流露出对邵洵美与佣人相处的这种软弱无能的欣赏。她这位来自于美国的犹太平民,和这位出身豪门的中国男人,都能以一片善心平等待人。所以无论到哪里,他们都得佣人的爱戴。项美丽后来在香港遭难时,对她帮助最大的就是她的中国家佣阿金。当她和查尔斯都被关在玛丽医院,阿金独自在家帮他们喂养六十天大的女儿卡罗拉,即使项美丽根本付不出工资,他也一直都跟着她,像家人一样与她同艰共苦,度过了那三年困苦的战时生涯。只因项美丽平等待他,在他刚来她家不久、妻女生病、无家可归时,项美丽收留了她们,并送她们去医院看病,为她们付医药费。 第八章 陷入毒海(1) 显然,如果用当代中国人的眼光来打量邵洵美与项美丽,他们这一类行为似乎不可思议。所以对他们的一切行为,都得以另一种尺度衡量。包括他们的相恋,他们的奇婚,也包括他们的吸毒。  似乎是,项美丽结识邵洵美的当天就一试吸鸦片的滋味。从此陷入了毒海难以自拔。当时他们还不是情人。那一天,邵洵美的几个朋友跟他们一起。她在好几本书里都写到她那天初次去邵家的情景,对照之下,我相信《时与地》中的描写最为接近真实:  宴席上,他们礼貌地说英文,但现在,当他们激烈争论时,他们却一直都在说中文。我只好站在那里等着有人想起我来,好帮我叫一辆的士。终于,海文说:  “啊,对不起,我们忘了我们的外国客人了。现在大家正打算去我家,一起去好吗?”  当然,我同意了。我对他的家庭生活很感兴趣,他刚才很少提到。于是我们动身去他家。那是一座维多利亚格调的小洋楼。比起我在美国看到的同类型房子,它的院子更大。我说它是维多利亚格调,只是就它的外观而言; 山形外墙和粗泥灰底子使得它看上去有此型建筑的风范。屋子内部就不同了。一瞥之下,只觉它空荡荡的。房间与房间之间的门都开着。没有地毯,没有墙纸,家具很少。那些椅子、沙发、桌子立在光秃秃的地板上,就好像一间没有商品的空店堂似的,缺乏人情味。而且这屋子疏于打理。房间里人很少。一个男人懒洋洋地坐在那里,像是沙发上一条多余的曲线,四、五个孩子在奔跑玩要,窃窃私语,还有个老女人,穿著一身蓝色佣人衣服,然后,是个穿一身暗淡便装的年轻女子。  海文的妻子最后出现,看来那些孩子有几个是他们的。我很尴尬,因为全家人都瞪视着我。其中一个男孩,俨如微型海文,他对其他孩子大声说了句什么。海文跟他家人简单说了句话,就叫我们跟他上楼。楼上有了点舒适气氛。房间里有了墙纸,家具也多些了,但样样地方仍然让西方人感到刺眼。我们走进一间卧室,这里并排放了两张硬硬的小平床。床头顶着墙。每张床上都有个小枕头。铺着白床单,上面摆着个盘子,盘子里有些怪怪的器皿──一盏小银灯,带着个灯罩,像是个倒置的平底酒杯。还有个小盒,以及其它一些小对象,都是我从没见过的。我坐到一张椅子上,有个男人旁若无人地进进出出。  就在这样一种奇异诡谲的氛围中,项美丽眼睁睁地看见,一件奇怪的事发生了。  海文躺到左边的小床,面对着那个盘子。他点着了那盏灯。他的一个朋友,一位名叫华清的小个子男人面对着那盘子躺到了他右边。他俩面对着面。两人的头和肩膀都靠在枕头上。海文一直在说话,同时他的两只手忙个不停,眼睛则紧盯着那两只手的动作。起先我以为他是在编织。我很惊异,中国男人怎么会干编织这种活儿,且没一个人注意到这种怪事。接着我看到,在两根细线似的针之间被摆弄的,是一小块黏呼呼的黑色东西。海文手法娴熟。他将两根针的端头互相滚动。那块像奶糖似的东西被揉弄着。它变了颜色,渐渐从黑啡色变成褐色,当它终于变成了一个硬块,海文便用一根针挑起一小块,把它放到一个圆形陶器里。那器皿形状颇似茶杯,只不过顶端部分有个盖,盖中间有个小孔。海文用针将那块东西塞入这个小孔。它从小孔落下去,落到杯底变成一种山形小块。这时海文用一根磨光的竹器挑起它。竹器上镶着雕花银边,上面有个大孔。他把小杯放在竹器的一端,将自己的嘴凑近竹器的另一端,又用一个小圆锥将竹器悬放在灯火上,深深地吸了一口。那块东西冒泡了,蒸发了,消散了。一道蓝烟从他嘴里呼出,空气中突然弥漫着一股气味,那正是我在上海街头曾闻到过的那种异味。突然之间我明白了:  “你抽鸦片!”我叫道。  人人都跳起来。他们忘了我在场。  海文说:“是的,我是在抽鸦片。以前你从没见过抽鸦片吗?”  “没有。我对这事倒有兴趣。”  “你要不要试试?”  “哦,好吧。”  没人拦着我,也没人对此表示惊奇。  项美丽就是这样抽上了鸦片。就在跟邵洵美相识的第一天。邵洵美循循善诱地告诉她:“我们叫它大烟,大的烟。”所以以上我引用的那段描写,其篇名就叫《大烟》。也就是说,项美丽几乎在深陷情网的同时,也陷入了毒网。不知她是否有意为邵洵美开脱,她在这篇文章里有长长的一段背景交待,说是早在她童年时代,她就梦想着去冒险,体验一些诸如猎狮、撞鬼之类的惊险事件,其中包括抽鸦片。她在文章开篇就有如下惊人之笔:  “虽然我一直都想染上鸦片瘾,却不能说这就是我去中国的理由。”  到了上海后她漫游在大街小巷,常常闻见一种奇异的气味,从一些屋子飘出。她说那时她己经忘了她的童年梦想,还以为这就是东方独特的味道,直到她遇见邵洵美,在他家撞见他抽鸦片。  那时抽鸦片在中国己经是非法行为,但由于很多政要名流、富豪大贾都有抽鸦片的习惯,当局只好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办法,基本上不闻不问。邵洵美出身世家,祖父邵友濂作过上海道台,那是清朝上海的最高行政官员。相当于现在的上海市长。还曾代表清政府出使海外。外祖父盛宣怀更是朝中要员,作过清邮传大臣,号称中国第一官商。他一手创办了中国电报局、铁路局和航运局。也是中国最早的两间大学──北洋大学堂和南洋公学的创办人。邵、盛两家都是上海滩数一数二的豪门显贵。邵家从邵洵美父亲邵恒这一代起,染上烟瘾者不乏其人。所以邵家人吸大烟己是公开的秘密,外不避警察,内不避孩童。在《太阳的脚步》中,一开头就是孙云龙躺在烟榻上吞云吐雾的场景。这边厢,他在吸着大烟,那边厢,年幼的儿子却在烟榻旁翻上爬下,问七问八。抽大烟在他乃寻常事耳,不过是他阔公子风流行为之一种,就跟上舞厅跳舞,到戏院看戏一样普通。项美丽描写她试抽第一袋大烟之时,惊讶地发现,这伙朋友们一边抽着鸦片,一边竟然还: 第八章 陷入毒海(2) 一直在聊着天。我们聊著书,书,还有中国政治。我对政治一无所知,但这并不妨碍我关心它。我对他们谈的每样东西都兴趣盎然,以至于大家不得不说英文。不过,当他们改说中文时,我也不在意。我已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不在意任何东西了。  ……  只是当海文问我感觉如何时,我才再次意识到我当下的处境,天吶,我在抽大烟!简直令人难以置信,特别是,我一点也没有异常之感。  “我觉得没什么。”我告诉他说,“我的意思是,我跟你们一样很享受。不过我不觉得有何异样。也许鸦片对我不起作用。”  海文微笑着抹了一下他下巴上的胡须,说:“看看你的表。”我惊叫了起来:手表指在凌晨三点钟。  “这就是了。”海文说,“你保持这种姿势都好几个小时了。你知道吗,这期间你的手和你的头一动都没动。这就是鸦片。”  我们现代读者,看到这里,谁能不为这个浪迹天涯的女子捏一把汗?她孤身一人,闯荡在异国他乡。这还不算,她还无可救药地爱上一位已婚男人,更有甚者,她还染上毒瘾。在无数好莱坞电影里,我们都曾看到,陷身情海与陷身毒海一样危险,假如两样一齐撞着,那几乎就是死路一条。结局一定惨不忍睹,项美丽就此完了吗?  她以前曾在多少次不可思议的困境中脱身,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一九三二年十一月出非洲的经历。那一次,在非洲的原始部落,她与那位天涯怪客派屈克大吵一场之后,转身就收拾行装走路。没有亲友,没有车,没有装备,甚至没有地图,还带着个她收养的非洲孤儿。眼前是长达八百英里的漫漫长途,都是荒野与森林。有的地方甚至没有路。一位部落酋长对她说:“你不可能走得出去的。”但她仍然一意孤行。她雇了位土著向导,以及十二名土著挑夫,他们全部都不懂英文,正如艾米丽之不懂土著语言。在这个奇怪的队伍簇拥下,这位年青的白人女子开始上路。一行人跋涉了十八天,才终于看到了一座白人住宅。有个白人从屋里走出来,遥望着他们,呆住了,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而项美丽则欣喜若狂,“我终于能跟人说话了。这多天我都不能跟人交谈,我几乎以为我失去了说话能力。”  多年以后,她在为《纽约客》写的一篇文章中这样形容她在那一刻的感觉。  当然,眼下,在上海,她所陷入的困境无法与她在非洲的困境相提并论。在那里,她要面对的更多是环境的困境,而在上海,除了环境困境,更多的是人的困境。当然,最难的是,她同时也陷入了情网。  那些日子里,无论是她去邵洵美家,还是邵洵美去她家,他们在一起经常做的一件事,就是吸鸦片。《太阳的脚步》中,当云龙的妻子美凤终于发现他们的恋情,怒闯多萝西家时,这一对情人正躺在床上,不过,他们不是在作爱,而是在抽鸦片:  在那种怠愉的状态中,他们大声为对方朗读着,评论着,争执着,不时地还亲吻着。书和报纸在这张卧榻上堆成了一道墙,将他们围在中间,鸦片的香气飘逸在这小世界。他们昏昏欲睡了。就在这时,门铃尖利地响起,阿波(佣人)穿过他们的房间去应门,他们迟钝地感觉到,有人在敲门。多萝西动了动身子,擦擦眼皮,她突然跳了起来。有人在暴烈地敲门!门外一片喧哗,大门被敲得震天价响。  “警察!”多萝西叫道,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鸦片。  云龙摇摇头,以一种令她惊异的平静语调道:“是美凤。”  在与邵洵美相爱的五年中,鸦片并不是项美丽惟一的麻烦。 第九章 家有娇妻(1) 前面我们己经说过,邵洵美出身世家。他是盛宣怀的外孙。他妻子盛佩玉的身世与他正是旗鼓相当。她是盛宣怀的孙女。当邵家已在邵恒的手中败落,盛家却还处在“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阶段。盛家人烟鼎盛,子辈就有八男八女。盛佩玉的父亲在盛家八兄弟中居长,所以盛佩玉的嫁妆,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成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话题,从三十年代延续至今,邵洵美因而有了“阔女婿”“请人捉刀”“捐班”之恶名。显然,那些流言就连不谙中文的项美丽亦有所闻,所以《太阳的脚步》中,当多萝西的中外朋友们劝她悬崖勒马,赶快离开宋云龙时,一个重要理由就是:云龙绝对离不开美凤,他用的都是美凤的钱:  音乐戛然而止,舞场上一片骚动,他们的派对又开始了。玛西娅犹疑了片刻,她的目光里闪动着焦虑:  “有件事我忘了告诉你,”她的声调柔和而庄重,“谭博士似乎认为,只要他不为你花钱,你就是安全的。”  她的目光直对着多萝西,似有所盼:  “他依赖他妻子生活,他用的是她的钱。”玛西娅补充道。  但事实上,邵洵美本人也很有钱,他因从小过继给无子的大伯,生父邵恒的破产还没有对他造成毁灭性的影响。他独自继承了伯父一份家产。所以当项美丽向他求证那些传闻时,他坚决否认。他说他跟盛佩玉是青梅竹马,因爱情而结合。”我有我的钱,我为什么要用她的钱。”他说。  邵洵美与盛佩玉的婚姻也是上海滩的传奇。他们一个是俊男,一个是美女,一个是才子,一个是佳人。两家祖父都曾是清室重臣。两人份属表姐弟,长在相邻的豪宅深院。而且一个名字里有“美”,一个名字里有“玉”,被誉为“美玉姻缘”。简直是《红楼梦》之贾宝玉薛宝钗“金玉姻缘”的现实翻版。比宝玉宝钗还要更胜一筹,托现代媒体的福,他们结婚时,结婚照登上了当时最摩登的媒体《上海画报》的封面,令全上海为之惊艳。要知道,那可是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哦!报刊上照片有限,狗仔队连影子都没有,要在媒体露一露脸,可不像今天这么容易。  值得注意的是,人人都认为邵洵美是美男子,在少女盛佩玉的眼里,邵洵美的相貌倒是一般,五十年后,她这样回忆:  洵美给我的印像是个聪明的人。文字好,人长得并不俊,长脸,身材矮了些。家里人说他七岁就能对出他外公盛杏荪的对子。  邵洵美却深为欣赏妻子的美丽,他因此而将名字从”云龙”改为”洵美”,他早年的许多诗,便是写给佩玉的。在跟项美丽相爱的前前后后,邵洵美从来不避谈他与盛佩玉琴瑟和谐的夫妻关系。这从项美丽的多本书中都可看出。项美丽跟她美国情人爱迪一刀两断的直接原因,是那家伙回了一趟家就口必称“我妻子”,使她情难以堪。邵洵美比起爱迪其实有过之而无不及。由于他天天都住在家里,一切活动都在盛佩玉的眼皮底下进行。免不了时时提起她,且一提起来就是”My wife”(我妻子)。项美丽倒似乎不以为忤。在她专写邵洵美的《潘先生》一书中,几乎每一章都提到盛佩玉不算,还把邵洵美这种言必称妻的习惯照记不误。在《首饰盒》 这一篇中,有如下描写:  “我妻子说她今天为自己感到骄傲。”海文强调道,“你走了之后她自己过了马路,平安到了对面,她非常自豪。”  我愕然:“自豪,自己过马路?为什么?”  “好吧,你要知道,”海文说,“她以前从未自己过马路,一辈子没这么做过,所以她自豪。”  “以前从未──”我怔住了,“不,海文,不会吧!”  这太过份了。我站在那儿,好容易才忍住没笑出眼泪。海文却又道:  “我妻子说,最好你上我们家住一阵子,当然,我们会很高兴看到你的朋友来找你或打电话来。我妻子说,你的朋友如果看到 新月派诗人与美国女记者跨国恋:项美丽在上海 第 5 部分阅读 ,最好你上我们家住一阵子,当然,我们会很高兴看到你的朋友来找你或打电话来。我妻子说,你的朋友如果看到你住在一个家庭里,有人在照顾你,会比较好。她老是担心夜里有人很晚还打电话给你,还怕有人对你作失礼的事。”  我瞪视着他:“为什么?”  他对我的惊愕似有不解:  “为什么?你知道的,” 他道,“你一个人过日子;你没结婚。我妻子为你难过。”  短短一段话里,就出现四个“我妻子”,简直是言必称妻。这种情况,看来并非项美丽的杜撰。  值得注意的是,《潘先生》这本书是由项美丽1935年至1939年给《纽约客》的专栏文章集结而成。上海懂英文的文化人常常能读到《纽约客》,因此,邵洵美和他的朋友都曾读到这些文章。肯恩的传记中说:  洵美颇为欣赏米奇在《纽约客》上发表的潘先生故事,它们也为他带来声誉。他只是有时抱怨说,她把他写得“像个木偶娃娃”。  当上海的朋友们跟项美丽谈到她的《纽约客》专栏文章,问她是否喜欢这些写作时,她的响应是:  我应用我在我的脑海里找到的每一材料:经验、印象、记忆、读到的其它作家文章──每一材料,包括我周围的人对我的影响。喜欢不喜欢对于我不是个问题。我的写作不取决于它,我的写作不能取决于我自己的喜好。事实就是那样。我只是把它们写出来而己。只要我写作,我就会如此写……那些介意人家描写他们的人,应当离作家远点。 第九章 家有娇妻(2) 《潘先生》1943年由伦敦一间出版社Robert Hle Linited出版。我看到的就是这个版本。我没将这本书与当年《纽约客》上发表的原作比较,以考证项美丽在结集成书时是否作了改动。从以上她的响应看,她似乎是不会作改动的。她写下以上那番话是在一年以后的1944年,在《我的中国》里。只不过,《我的中国》是在纽约出版。所有的图书馆都把《我的中国》归于自传类,把《潘先生》归于小说类。我却觉得,无论从其写作方式和内容来看,还是从书中人物──比如邵洵美──对之的反应来看,《潘先生》都应属纪实小说一类。与当代纪实小说相比,它们的真实性甚至更为经得起推敲。书中主要人物甚至都用了真名。而从文字的考究、结构的精致来看,它的文学性也是当代许多纪实小说望尘莫及的。项美丽当算纪实小说这种传媒新体裁的先驱。她在《纽约客》发表的大多文章,其实都可归为这一体裁。事实上,《纽约客》也把这些文章归类于纪实作品,编辑部甚至有专人负责核对文章的真实性。  我还注意到,《潘先生》中用过的一些情节,往往又被用到《太阳的脚步》中,只不过作了少许改写,例如在《潘先生》中写到:  在一个晴朗的傍晚,佩玉突然建议我,要是怀了孩子,最好穿紧身裙,那以后,我们开始讨论多妻制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她母亲最有发言权。她曾是佩玉父亲十位妻子之一。更有甚者,他最后并没死在她们任何人的怀抱里,他猝死于一名歌妓家中。  “十个妻子。”海文把佩玉的话翻译给我听,“但她们之中,没一个人是爱他的。不论他何时回家──他不常回家──她们就都赶紧回避,跑回自己的房间躲起来。”  而在《太阳的脚步》中,我们看到与之相对应、也与现实情况相似的描写:  美凤是他舅舅的女儿。她的生母是个苏州歌女,被她父亲娶回来作了他的第十个妻子。几年后,美凤的养母告诉她,这位女子跟一个男人跑了,因为她不想再作他十四个妻子中的一个,被丈夫忽略,而那男人却答应把他全部的爱都给她。于是美凤被交给她父亲另一位妻子抚养。  这段情节并非完全出自虚构,因为在《潘先生》中,有另一篇文章,篇名叫作《岳母趣事》,好像是以上情节的注释。 也能说明,《太阳的脚步》里写到的美凤,题材多少来自于真实。《岳母趣事》中,当岳母被诊断得了晚期癌症,两个男人出现在她的病房,海文对此这样解说:  “这是一个有趣的故事。”海文说,”充满了人性色彩。你管这叫人性?……是的,非常、非常确切。我要告诉你,虽然她或许不想让很多人知道这个故事。这故事有点儿羞于告人。正如你看到的,我岳母很美丽。她曾经是个苏州歌女。所有的歌女都说她们是苏州人,因为那地方出美女。不过我岳母是个真正的苏州女子。你知道,她是我岳父的第十个妻子。他非常爱她,但他也爱其它很多女人──他死在一个歌女家,而不是自己家──因此她很寂寞。她就跟施先生跑了。这你也知道。但你不知道他们俩没钱,所以后来她又跟了郭先生。郭先生一直爱着她,且又非常有钱,所以她终于跟了他。”  “这我就不能理解了。”我道,我没法把这故事跟我所认识的那个优雅的老太太联系起来。  “你不理解吗?但这其实很简单。我岳母曾是歌女,她一直接受的是歌女式的教育。这就是为何她们不能作个贤妻,却能作个良妾的原因。她们美丽、风趣、聪明。而施先生也同意让她跟郭先生走。因为施先生需要钱。郭先生为我岳母花了很多钱。不过,她后来还是回到了施先生身边,因为她爱他。”  这两种版本的描写,我想盛佩玉都没看到,因为她不懂英文。即算她曾听闻过这些文章,也是来自于她丈夫的翻译。不过,她对父母的回忆,倒与项美丽不谋而合:  父亲……年四十便去世了。他妻妾满堂。他死得很快,扁鹊也来勿及救他,他也来勿及想一下就拋弃了这个家庭,造成了些年轻的寡妇,又拋下了幼小的子女。我仅四岁,哪记得他是长得怎样的一个人!当然是个好色者,有句俗语: 妻勿如妾,妾勿如偷,偷得着勿如偷勿着。所以他要了六个太太,还老是去寻花问柳,不老而夭,是自己找的呀!  至于母亲,她是父亲在湖北作官时娶的,当他弃官回到上海,便“租了一幢两层楼房子给我们母女住,湖北奶妈带了来。这主要是另眼看待,没有叫我母亲搬进她的大宅──辛家花园。”这样直到丈夫死了,她带女儿去奔丧,“才知道有了一桌子的苦命人,明白了丈夫妻妾成群,明白了丈夫对女性的不尊重。”然后:  祖母强令四岁的我归大娘领养,使她失去了亲生的骨肉,当然痛上加痛。为了不远离我,她不肯离开上海,经友人介绍了一个在上海的福州人,他年纪较大,有两个儿子,他们同居了。  与项美丽的描写大致相同,这倒不奇怪,因为盛佩玉与项美丽之间的沟通,似乎多半要倚赖邵洵美这位好丈夫。这一看来有点滑稽的状况,似乎倒成了这三个人长期保持和平共处关系的原因之一。可以想见,这位丈夫即使愿意为妻子翻译情人的作品,在他翻译时,也一定会作聪明的取舍。 第九章 家有娇妻(3) 邵洵美对项美丽发表过的任何文章书籍都很关注。上面我曾提到他对《潘先生》系列的反应。1945年抗战胜利之后,邵洵美给项美丽写了一封信,这是他们自从1939年中断联系之后的第一次通信,信里就提到他已听闻她出版了《我的中国》。显然,即使在严酷的战争年代,即使他们己经不是情侣,之间隔着万水千山,他也一直关注着她的写作。  邵洵美也读过《太阳的脚步》。1941年8月,项美丽一位加拿大朋友詹姆士·恩迪高特从香港撤退回加拿大,绕道上海,拿着项美丽的信去找了邵洵美。他在信中向项美丽报告邵的近况道:  他的左脸稍有点浮肿,显得不对称……但我还是看得出他是俊美的。这确实是引人注目的一张面孔。我们谈起你的小说(《太阳的脚步》)他说这本书被出版商弄坏了。他认为原稿有一种哲理上的深度,但美国出版商把它搞得颇“低俗”(chep)──他用的就是这个词──使得这本小说只是讲述了一个美国女孩在东方的爱情传奇。  我想,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感觉,邵洵美有理由对这本书感到不满。这是项美丽对于她与邵洵美的恋情,惟一表现出她内心主观感受的一本书。利用小说这种体裁的特点,她在书里放下《潘先生》、《我的中国》、和《时与地》中刻意维持的矜持,随心所欲,放浪恣睢,写下了那位陷入爱情困境难以自拔的女子种种不可为外人道的内心苦楚。她的爱,她的怨,她的迷恋,她的挣扎……  书中的云龙与现实中的洵美和《潘先生》中的海文之形象,叠叠分分,离离合合,疑幻疑真,似虚还实,在作为模特儿的邵洵美看来,自然只苦笑摇头。不过以他一贯的温和,他把这不满表示得比较委婉。当然,他不会告知盛佩玉有这本书的存在,更不会把它翻译给盛佩玉听,尤其是以下这一类情节:  她(美凤)为孩子般强烈的嫉妒心所煎熬。当他(云龙)与他的小姨妈疯狂相爱时,美凤几乎死掉。那些日子他总是找到新的理由不回家,她就整夜不睡,直到他回来。她脸色苍白,焦虑不安。在期待与妒嫉之间痛苦不堪。但她从未失控。因为她确信他对她还是忠诚的。  当云龙第一次带多萝西去见美凤:  “别担心,”表弟轻松地道,“我不会主动提起这件事,她也没谈起这个话题。”  “也许她忘了。”云龙道。  “没忘。她吩咐阿淮打扫书房,收拾一切。祝你们好运!”  云龙转向多萝西,用英语道:“好了,现在我们可以走了。你害怕吗?”  “我当然害怕。我看上去如何?”  “好极了,高雅极了。我很高兴你穿了这件高领衫。它使你看上去相当严肃,一点也不像个情人。小心台阶──噢,小心!”  在盛佩玉的回忆中,也含糊谈到了他们的初次见面。她对位这位开放自由的外国女子初次印象倒是不错。  弗雷茨介绍了一位新从美国来的女作家项美丽前来看望我。她身材高高的,短黑色的头发,面孔五官都好,但不蓝眼睛。静静地不大声说话。她不胖不廋,在曲线美上差一些,就是臀部庞大。  对比盛佩玉的回忆中对当时其它著名美女,如陆小曼、王映霞等人的描写,她对项美丽的刻画算是十分难得了。一开始,她是位天真的妻子,对丈夫的情人热诚相待,她表面上看到的是:  她是位作家,和洵美谈英文翻译。如来我家吃饭,便从吃饭筷子到每个小菜都翻译了,她倒是精心地听着、学着。她和我同年的,我羡慕她能写文章独立生活,来到中国、了解中国然后回去向西方介绍中国的文化。我对她的印象很好,她也一见如故。洵美懂得的事很多,学贯中西,她找到洵美这条路是不差的。  两个女子心地都很善良,对于她们之间的关系,虽然一个心如明镜,一个懵里懵懂,却能友好相待。得到佩玉的认可,项美丽从此后得以常去邵洵美家随便走动,而邵氏夫妻也常常到她家里来作客。盛佩玉的回忆补充和证实了《潘先生》中的有关描写,她不仅常到项美丽家分享陈林的烹调手艺,还跟她一起逛街购物。她特别回忆道:  那次密姬(项美丽)要演出外国话剧,请我和洵美去看,我俩一起去兰心电影院看她演出的。她有一外国闻人捧场,满座的观众打扮得整整齐齐都穿著夜礼服。我也穿了最新的一长旗袍。密姬穿了浅灰色外国绸缎的连衣裙,裙子较长,但不是古装,灯光一照,真是十分美丽。  若是将这几段描写与《潘先生》中以下描写对照着看,似乎能看出这三个人微妙关系中的一点端倪。这关系多年来是一个谜,由于三位当事者之间巨大的性格差异和文化差异而呈现出来的种种表面事实,教人参不透。因而宁可把它当作一则佳话流传。作为当事人的项美丽,也因为种种不可为外人道的原因,也只好含糊其词:  上海大多中国家庭不再是妒情悍意的堡垒,但它们仍然保有着一些家族秘密,这些秘密差不多英国式地、以家庭为单位地,被保守着。连日来,海文都在饭店与我和我的朋友酬酢,大概引起了佩玉的好奇心,她便要海文带我去她家。我去了几次之后,就成了常客。  与小说中的美凤相比,这里的佩玉含蓄多了。项美丽对小说与散文写法之区别,把握得甚有分寸。但我们还是不难看到真实与虚构之中交叠穿插的轨迹,以及作为情人,她对那位以静制动、以守为攻的妻子的复杂感情。尤其是《潘先生》中以下这一段: 第九章 家有娇妻(4) 最大的孩子是个男孩,他是全家的骄傲。他出生以后,佩玉奋发努力,试图延续自己的成功。她又一连生了四个孩子。但不幸她们全是女孩。铁定地,坚实地,全是女孩。佩玉为此深为羞愧,她和她母亲常常怨叹命运。一个幸福的中国家庭应当不止一个男孩和继承人。应当多一个男孩以防不虞。不过,我不认为海文为此事对佩玉不满。一个男孩聊胜于无。佩玉有了很多孩子,己经避免了悲剧。可是海文的大家庭男孩匮乏,他们坚持劝他娶个小老婆,为他延续子嗣。海文则不以为然,因为他爱佩玉。  在这段文字中,我们似乎闻到一种酸溜溜的味道。不过也看出来项美丽真是个言行一致的作家。即便是对情敌也不失公正。除了写佩玉的封闭幼稚,她也写到佩玉的善良,例如那次大闸蟹事件:  这是吃大闸蟹的季节,也正好是西方吃牡蛎的季节。因此我以为我没问题。 大闸蟹很好,我吃了三个,然后就不好了。长话短说吧,我吃病了。海文夫妻认定我不能冒险走长路回家。我反对也是徒然,他们吩咐给我铺床。可是佣人们哭了起来,他们提起一个古老的传说,说是外国人吃了中国螃蟹会暴死,他们全都想在我暴死之前把我弄出门,以免老天降罪于他们。他们说,应当趁我还有体温,有呼吸,让我在黑夜中离去。海文根本不信这个,他比他的佣人们现代。他嘲笑他们无知。我被留在佩玉房间过夜。海文睡在楼下的一张床上。  我没死。早晨我醒来时,发现佩玉正在我身边害怕地看着我,忧心忡忡。她下楼去叫醒了她丈夫,请他来为我们沟通。海文听她说了一些话,然后显出得意的样子:  “我妻子几乎要说英语了,”他激动地说道,“再等会儿她也许真的要说英语,她会说几个词。她想说的是,“你饿吗?”但她怕你会回答,她不知道你回答了她该怎么办。”  大闸蟹事件以后,她们成了朋友,她们一起上街散步,购物,在饮食保健、衣着打扮方面互相取经。有一次,项美丽还和盛佩玉去拍了一张两个人的合影,并肩而坐,煞是亲热。他们有时候还三个人一起出现在公众场合,吃饭,跳舞,看戏。三人乘坐邵洵美那辆黄色蓬式车出游的场面,俨然上海城中一景。项美丽曾颇为风趣地写过一篇文章,描写她跟这一大家子人一道看戏的故事。刊登在1938年某期的《纽约客》上。那天晚上,十点半了,五个不满十岁的孩子跟这三个大人浩浩荡荡,奔走于上海最繁华的街道,他们看过了西方剧又看中国戏,享受上海的夜生活。我不知道美国那些读者看过以下这些描写作何感想:  孩子们吵吵闹闹地在我们的大腿上寻找他们的座位,他们都想找到一个最佳角度,以便看清楚台上在搞什么……接下来的情况就复杂了,因为海文发现,不仅要向我解说每一情节,还要跟他的孩子们解说。这一来他只好极力看清楚每一细节。海文是个慈爱耐心的父亲。可是,对我解说的情节,不一定也适于跟孩子们解说……终于,海文向我通报,他的孩子感到闷了,事实上我也发现,小茱迪在不耐烦地郏盼业男⊥取!扒榻谕平锰薄『N牡溃罢庵窒范院⒆硬皇屎稀N易约憾哉獬雒拦缫灿械憧床幌氯ァE逵褚簿醯盟械忝啤D闼得撇幻疲俊薄 〔还苣切┟拦琳叨灾泄八锥嗝次拗蚶肫祝吹揭陨险庋恍┟栊矗蟾乓不嵊行┑忝曰蟛唤猓骸『苣严胂螅桓鑫鞣脚佑胍桓鲋泄彝ィ芄磺酌艿秸庵殖潭取6摇〕四钦煞蛑猓胝饧移渌募彝コ稍被旧衔薹ü低āK鞘票夭露龋骸≌馄渲幸欢ɑ褂械惚鸬氖裁窗旅兀亢冒桑笱蟊税赌切┟拦琳叩母芯酰颐乔也蝗ス芩飨缘氖率凳牵谏虾5钡啬切┓缥派垆篮拖蠲览隽登榈奈鞣饺搜劾铮ā”热绺ダ鬃确蛉四侨捍蟀嗵捌湔煞蛎牵饬礁雠说那酌芄叵狄蚕缘蒙衩囟婀郑钏蔷觳恢谩H嗣且槁鄯追祝踔敛露日饫锩媸欠癜攀裁匆跄薄O蠲览鲈凇短舻慕挪健防锏娜缦旅栊矗蠢床⒎峭耆鲎孕楣梗骸  澳忝皇裁词掳桑俊甭晡麈哪抗饪焖俚匾簧粒疤凡┦课愕P乃懒恕K崭栈乖谒灯穑担灰屏退拮拥那灼菝遣徊迨终饧拢榭鼍突拱踩2还坏┧拮酉蛩胰送端撸蔷突嵊兴鳌D切┤撕苡惺屏ΑK阅阋嵝讯嗦芪餍⌒摹!甭晡麈治兆乓槐瑁窬实匕阉谧雷由锨昂笸埔谱牛澳忝皇掳桑俊薄 《嗦芪骶斓乜醋潘僖闪艘幌拢骸靶⌒模俊彼实溃拔腋迷趺葱⌒模俊薄  班蕖⌒氖澄铩1鸪运歉愠缘娜魏味鳌M砩弦悄阋桓鋈嗽诩遥妹哦急鹑タN颐环ǜ嫠吣闼腔岵捎檬裁词侄巍!彼醇硕嗦芪髂抗庵械内ㄐΓ偈狈⒆鞯溃岸嗦芪鳎颐鞘侨险娴模∧阋欢ㄒ嘈盘罚阋欢ㄒ⌒摹N乙嫠吣愕氖牵胰衔阌Φ崩肟饫铹ぉふ饩褪悄阌Φ弊龅摹D阌Φ北芸恍┦奔洌源虑槠较ⅰ!薄 ≌庑┤讼匀皇窃阼饺擞翘炝恕!〉邮虑楹罄吹姆⒄骨榭隹矗杜讼壬废盗心侵智崴哨缎车挠锏鳎膊煌耆媸怠K残矸稀杜υ伎汀飞⑽牡囊还岱绺瘢簿褪撬担骸∏崴捎哪钊ず嵘床荒芡耆砺墩嫦啵绕涫堑闭嫦嗍悄茄钠怂访岳胧薄R灾劣谛矶嗄旰螅毕蠲览龌厥淄拢不故羌舨欢希砘孤摇R惨虼耍迥甑氖惫猓谒攀甑纳闹校皇嵌潭桃欢危慈盟戳四敲炊啾臼椋戳四敲炊嗄辍2还退阈戳四敲炊啾臼椋不故敲荒芾淼们逅闹泄怠?br /> 第十章 绿银色的小屋(1) 如果说项美丽与邵洵美的恋情在上海西方人圈子里引起的是一片惊疑,相对来看,在中国人中间、在上海文化圈子里,大家反而风平浪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甚至对此多少抱着一种欣赏的态度。邵洵美众多的兄弟,以及他各界的朋友,很多都成了项美丽先后位于江西路和霞飞路寓所里的座上客。  项美丽在《我的中国》一开头就以巴尔扎克式津津乐道的口气,描写了她的江西路公寓,这是她到上海后租下的第一套房子,  它位于一座中国银行建筑的底层。所以窗户一开就是熙攘喧嚣的大街,那里永远灰尘扑扑。家具有一种特别的“风味”,你必须理解,这是江西路,是上海红灯区的代称。每逢我告诉人家我住在江西路,总会引起一声怪笑,有些下流的老家伙还会压低声音道:“那些姑娘们可好?”  最大的一间房都不怎么大,但它有它的可取之处。其它公寓房子往往只是一个小黑屋,带有一张餐桌和一个暗褐色中国式小橱柜。我这个大房间的墙和天花板却漆成了绿色。三面墙上饰有金属架,状似竹林,如果从某一角度看,还银光闪闪……这些金属竹林斜着看不大好,所以那只折折床白天我用来坐,晚上用来睡,被放在一个不显眼的角落,好像隐没在美丽的竹林里。竹叶有锯齿边,前任租客为了保护他的头发和背脊,在床上堆放了很多座垫,那些座垫都饰有亮闪闪的五彩锦缎花边。  但是她的鉴赏趣味似乎没得到朋友们的认同。姐姐海伦从北京回来后,来这套房子看了一次,就不再来了,她“只是站在那里,打量着四周,说‘你是说,这房子很便宜吧?’,就再不肯来了。反映最强烈的,是她一位德国朋友安娜·冯·斯库伯特,她是一位富有的大班太太,住在虹桥路的一幢独立小洋楼。她看过这房子后,大惊失色,用一种悲天悯人的口气劝阻项美丽道:  “你怎么可以住在这样的地方?你不能住在这里。在这里你不能写作。不,你不能住这里。我真为你难过。为什么你要住这里?你又不穷。在中国要住得好不用花很多钱。为什么,为什么?我亲爱的米奇?”  可是项美丽不在乎。多年以后,她回忆起这一段日子还满怀留恋:  1935年至1936年的这段日子,我把它们过得多么充实。我的日程排得满满的。在那间丑丑的小屋里,我每天有规律地摸黑就起床,吃早餐,赶着去上班。我雇了个呆头呆脑的男孩子作佣人。他在那些绿银交映的竹林中穿来穿去。通常,我一个上午就可以作完例行工作。 那一般是约见或采访一些过气大亨(当地把成功的商界人士叫作大班,从这里起我也这样称呼他们),或是去参加一些俱乐部游泳池开幕之类的庆典。我自己也可想出些点子去采访,比如一间中国药店弄了个真正的印度支那树獭来吸引顾客,这一类的奇闻怪事。只要我的专栏不缺少材料,不让我的读者失望就行。总之,诸事顺遂,我在办公室在家里都可以写作。  午饭也多姿多彩。有时是弗雷兹邀请我上她那红黑色调的家作陪客,来客也许是到访的美国传教士,也许是她力邀得来的梅兰芳──那次演出可真是一次轰动性事件。有一天我在中国饭店跟一位女孩吃中饭,那是我第一次在那饭店饮酒。我们还曾纠集一帮男人,搞了个午间派对。有一次,只有一次,洵美来《字林西报》编辑部找我,他的苍白面孔和修长身形在那些英国记者中引起一阵骚动,连他自己都感觉到了。那以后他就只约我去外滩见面。  五花八门的人物都在项美丽这所怪里怪气的寓所出现,项美丽追求刺激和冒险的天性在这里得到了充分满足,每天都有惊奇,以至非洲的丛林都为之相形失色。在这里,哪怕是上菜市场买菜也是一场猎奇,多年之后,她在《中国烹调》里有以下这一段有趣描写:  我在上海冒险第一次购物──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请了位朋友相伴。因为她熟门熟路。她叫叶莲娜,是位白俄。一九一七年俄国革命中的难民。当她被家人带出俄国时还是个婴儿。她在中国长大。她长得很美,尖下巴,金头发,有一双稍稍斜视的眼睛和高颧骨。她跟其它白俄一样,能说一口流利的上海话。艰苦生活教会了她如何几乎不花钱地活命。我们一大早就出门,叫了辆黄包车去菜市场。  我跟着叶莲娜在人群中挤来挤去。我们在一列列由洋白菜、生猪肉、活鸭、牙粉、干鱼、葱头和稻米袋子组成的摊位中穿行,我被这一片喧嚣弄得头昏脑胀,叶莲娜却胸有成竹地径直──尽可能直地──走到一个大胖子的摊位,这人正使劲搧着扇子。她对我介绍道:“他是我的朋友。”  他们热情地互致问候,然后叶莲娜开始挑捡摆在他面前的那些蔬菜和调料。他们不动声色地谈着他的老婆和孩子,她捡出的东西在他面前堆成了一堆。终于她捡够了,两人顿时沉默下来。一阵冷场之后,”多少钱?”叶莲娜问道:“别忘了我们是朋友。”  胖子说了一个价,叶莲娜大吃一惊似地往后一倒。“你说要付多少?”胖子问。现在轮到他为叶莲娜的开价而惊倒了。他倒抽一口冷气。然后他减了几分钱。而她也说了一个数字,比她第一次的开价高出一点。这一场拉锯战持续了好一会儿,但显然是必不可免的。两人终于议定了一个折衷数字。莲娜取出钱包付款,她数出钱来,一些硬币,一些脏兮兮的纸币。我们拿起我们的菜转身离开,但叶莲娜在摊子上拿了一个萝卜,对她的朋友道:“给我这个搭头。”胖子笑着挥挥手,表示他让步了。 第十章 绿银色的小屋(2) 晚上的生活更精彩,项美丽邀请年轻的朋友们来家中作客。他们中间有律师、外交人员,常来的是六、七位单身汉。他们每逢星期一晚上有个聚会,轮流作东。大家并不外出寻欢作乐,只是静静地围坐在一起聊天。这些客人们总是在她家里呆到晚上十一点半就回家。在上海,这是罕见的风景。于是人们给他们这一伙人起了个名字,叫作”星期一晚间俱乐部”。这名字吸引了公众注意,人们大惑不解,这班人在干什么?他们为何不去看电影打发晚上的时间?但也有些人想来加入他们,甚至还有人建议他们组织一个团体。  至于邵洵美,他几乎跟项美丽一样对这个小屋情有独钟。  邵洵美与盛佩玉结婚后就搬出大家庭,在杨树浦买下一座花园洋房。这就是前面引文中被多萝西描述过的那座维多利亚风格的房子。项美丽在其它书中也多次描写过那座房子,细节大同小异。给人的总体印象是:房子外西内中,大而无当,华而不实。邵洵美告诉项美丽,他之所以要搬出高尚住宅区,住到这个位于苏州河边的郊区来,是为了避开应酬,让自己有更多时间留在家里读书写作。然而,显然事与愿违,邵洵美不得不“花更多时间和更多汽油,开着他那辆黄色蓬式车去他位于城中的出版社” ,“他在上海广结人缘,每天花大量时间在饭店见朋友,跟他们聚宴。”  现在好了,邵洵美不仅在自己家里会友,在城中饭店会友,由于项美丽这间房子正处上海市中心地带,他也把这里当成了他会友的主要据点。而且渐渐地有取代其它据点之势。  洵美喜欢我的房子。他不在意它的简陋。因为他认定了,大多数外国房子都是简陋的。或许,他甚至把我那金属竹林当作现代化的标记了,因而大为赏识。他喜欢我家的另一原因是因为它地处市中心,可以作为他的最佳休息点。他呼朋唤友,在这里高谈阔论,接打电话。他带朋友来我家,在这里他们除了吃饭,无所不为。我一直不明白为何他很少在我家吃饭。只有一次,他和他弟弟在我家吃了午餐。他的弟弟小璜在巴黎受教育,能说法语。是个美男子,他胖胖的,温文尔雅,动作不太灵活。现在他己是一名游击队头目,抗日英杰了。那时却还是个漂亮的男孩,他没工作,待人诚恳,爱笑。他坦承,中国人在我这里吃饭永远吃不饱。  “我在你这里吃饭之前,”他告诉我,”先去吉米那里吃了些东西。不然我就得在你这儿吃过了后再去新亚吃面。我们中国人不吃饭不会饱。”  常来的当然主要还是那些文化界朋友:  在洵美数以百计的朋友中,只有少数成了我的朋友,因为这些人会说英语,喜欢美国或英国。其中有全增嘏,他在伊利诺大学读过书; 温源宁,他毕业于剑桥大学,自翊比英国人更像英国人; 叶秋源,我在杭州结识他,后来他搬到上海住。还有一位杭州朋友郁达夫,他是著名的小说家,有位美丽的妻子。叶给我留下了最美好的记忆。他非常爱他的故乡杭州。那是中国最美丽的城市之一,产生过一个著名的中国诗歌流派。叶秋源沉迷于诗歌,他说他服膺的是中国古典杭州诗风。希望自己的诗因循这一风格。他在我家常摇晃着他那颗大头,踱步吟诗。他坚持自己的信念。我第一次去杭州,就跟他发生了激烈争论,令我记忆犹新。我们在所有的问题上都意见相左。在那个面对美丽西湖的房间里,我们大喊大叫,争论不休。在湖边那座山峰上,我们像美国大学生一样吵吵嚷嚷……想起来真不好意思,但这正是我喜欢的中国。  在那些热闹的日子里,我还认识了一些中英文俱佳的作家。其中包括林语堂。他是洵美的另一位朋友,那些日子正在构思着他第一本英文著作。他还编辑了一份中文幽默周刊《论语》。在中国文坛,他大名鼎鼎。远在美国的赛珍珠也与他保持联系,关心他的英文写作。  项美丽特别提到,邵洵美的朋友们当时正在一起热烈策划的一份英文杂志。在《海上才子邵洵美》中,写到项美丽去见宋霭龄时,顺带式地提到过一句:“前英文杂志《天下》的两位主编温源宁和吴德生也是常客。” 那是在1939年,这个“前”字用得有欠准确,因为根据有关资料,《天下》那时还存在,只不过因为战乱总部迁到香港,己经是一份有一定影响、颇具规模的期刊,而且是惟一一份由中国人办的英文期刊。  1935年至1936年,项美丽、邵洵美与朋友们在江西路那所绿银色小屋里筹办的杂志,应当就是这份《天下》了。项美丽在忆及她的江西路生活时,有段长长的篇幅讲到她与邵洵美及其朋友们筹办那份刊物的经过:  这些朋友们在一起热烈地讨论一个新课题:办份英文杂志,宗旨是增进东西方文学之间的相互了解。有人提议说刊物应当含有政治性,但被否决。这个议题获孙科支持,他是中华民国奠基者孙中山的儿子。目下在重庆,而据我所知,他当时是在欧洲。杂志被定为月刊,刊名叫《天下》,意思是包罗天底下每一事物。当然,如同其它中国词汇一样,它是一个引语。含有“世界”之意。编委会由我上面提到的那些人组成,再加上其它几个人。其中包括吴约翰博士(大概就是上面提到的吴德生──作者注)。他们的名字打印在报头上。编委们请洵美给他们写稿,他欣然应允。我也很喜欢为《天下》写稿。只要我愿意,我也可以写得很文学。 第十章 绿银色的小屋(3) 显然,这本杂志就是《天下》。《自由谭》只存活了六个月,《天下》则从1935年创刊,直到1941年太平洋战事爆发才停刊; 它成了身在亚洲的西方人了解中国的一个窗口。项美丽与丈夫查尔斯·鲍克瑟相识相知乃至相爱,其媒介不是别人,正是这份《天下》。查尔斯是《天下》热心的读者和作者,1938年,查尔斯正是读到项美丽在《天下》的专栏文字,才对她发生兴趣,到上海她的愚园路寓所去求见她的。  《天下》的编辑部同人都成了项美丽的朋友,这不仅因为他们都是邵洵美的朋友,“中英文俱佳”,也因为他们的自由知识分子立场。在《天下》那些朋友中,项美丽提得最多的是温源宁,因为他是《天下》的主编。还因为他英文特别好。目前在内地坊间流传的一本念人忆事文集《不算知己》,就出自这位温博士之手。温源宁是在海外生长的华侨,他在英国剑桥大学取得文学博士学位。他的英文好过中文。1933年起,他成为在海内外颇有影响的英文期刊《中国评论》(Chin Critic)的编委兼专栏作者。他这些颇为特别的身份,使得他得以周旋于各党派各阶层人士之中,在文化界、政界他似乎都是个活跃分子。解放以后因其“反动”立场和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而被各种史料忽略。直到近两年才起死回生。项美丽与他的一段交往起自于江西路,续之于她的香港岁月,当时温源宁主持的《天下》编辑部避难香港。他是宋霭龄的座上客,跟正在采访宋霭龄的项美丽又在那里不期而遇。温源宁虽是邵洵美的朋友,但在邵洵美与项美丽的恋情中偏向于项美丽。可是项美丽似乎并未因此而对温笔下留情。她不仅说他自诩“比英国人更像英国人”,(这句话后来被人多次引用,却都并未说明出处。)又说他因此而对真正的英国人心生妒意。然而她还是公平地说:  温源宁当《天下》的主编,是个理想人选。虽然他中文不流利──他是华侨,亦即海外中国人──他的理念却完全是东方的。他喜爱学习古典中文。这一爱好并不妨碍他接受爱略特(Eliot)的影响。他也很欣赏霍斯曼(Housmn)。  还有吴约翰──吴德生,他也是一位有趣的人物:  他那时正在考虑着要加入罗马天主教。约翰在哈佛研究法律,是霍尔姆斯大法官(Justice Holmes)的学生。他追随霍尔姆斯多年。目下正试图将西方的过去与中国的现在融于一体。跟洵美一样,他也非常的中国,甚至拒绝穿西装。 他家中布置完全是传统中国风格。比洵美更极端,他的英文带有浓烈中国腔,而且是宁波腔。  《天下》既是这样一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同人编辑的刊物,它就不免口无遮拦,四面树敌。抗战爆发后,温源宁有理由认为自己的名字已经上了日本人的黑名单,而《天下》亦面临被日本人捣毁的危险。再加上来自于一位名叫约翰·? 新月派诗人与美国女记者跨国恋:项美丽在上海 第 6 部分阅读 衔约旱拿忠丫狭巳毡救说暮诿ィ短煜隆芬嗝媪俦蝗毡救说坊俚奈O铡T偌由侠醋杂谝晃幻性己病ぐ⒗酱蟮挠⒐楸ㄈ嗽钡木妫涤星楸ㄏ允荆略茨退脑又居新榉沉恕L苏饣埃潞推渌嗉砍稍绷⒓创颐Φ巧弦惶跞ハ愀鄣拇忌咸油鲋谩O蠲览霾晃尴汾实匦吹秸獍嗌鹗棵堑摹笆だ筇油觥保谒谋氏拢魏问虑槎己孟癫晃抻蜗烦煞郑骸 ∥掖幽翘醮囊晃宦每湍抢锾殴钦獯翁油龅娜の拧F鹣龋切┍嗉P淖式鹄选4颐χ兴且裁环ǖ骷堑囊写婵睢4送猓且踩衔旒S谄绞档闹胁准度褐校衔踩K运锹虻氖嵌却薄H欢狭舜螅略茨拇σ豢矗⑾侄炔栈肪扯窳硬豢埃顾薹ㄈ淌堋S谑桥艿绞挛癯つ抢铮涣送返炔铡H鲐疟愣砸肚镌吹溃骸凹热凰涣耍颐俏尾桓呕唬蘼廴绾危短煜隆吠擞Φ北3忠恢隆!庇谑撬且捕蓟坏搅送返炔铡U馑坪跻馕蹲潘枪怂堑男屑!K哉霰嗉渴巧鹗颗赏返氐锹较愀鄣摹! 〕苏獍嗌鹗课幕耍蠲览稣饧渎桃鞯男∥菀捕云渌钗幕丝拧K嵌汲闪怂ɡ肝恼碌乃夭摹U馑坪跏羌痪偃弥拢骸杜υ伎汀返玫揭慌涯芸晒蟮闹泄濉D鞘焙颍泄诿拦搜劾锞透硪恍乔蛞谎2豢杉埃虼似澉攘Σ幌掠诜侵蕖T偌由先毡厩只秸睦茄趟钠穑抢锍闪耸澜缟铣分拗獾牧硪恍挛湃鹊悖弧∠蠲览龅玫礁叨罡宸眩顾靡栽诓痪弥蟠侨ケü莸某磐砦骞ぷ鳎骷嬷坝⑽慕淌由细宸咽杖耄妥阋杂Ω端谏虾5母呦焉睿弧《切┣钗幕耍苍谒饧湫∥菡业揭环嚼滞粒沟盟强梢栽谡饫镒谒纳撤⑸希茸潘暮炀疲傅阄奶常甘鄣馈O蠲览霾恢挂淮谓堑墓适滦聪吕丛凇杜υ伎汀贩⒈恚韵抡馄恼卤闶瞧渲兄唬骸 ≈泄擞腌阉埂 ∈呛N陌焉勘妊窍壬樯芨业摹N曳⑾郑苣阉嫡馐羌钊擞湓弥隆W源由勘妊窍壬槿胛业墓ぷ骱蜕睿灰惶侥且牧迳筒荒芩嫡庖煌砦壹喊踩欢裙5比唬冶匦胗γ牛蛭锌赡苁羌依锢戳朔獾绫ǎ灿锌赡苁且晃淮窗偻蛟钡男挪瞟ぉの冶匦肟挪拍芑裰鸢浮?擅看挝乙豢牛苁强醇勘妊窍壬髯潘窍詈谌砻保涣秤巧恕! ∥蚁朐谖壹夷芙哟勘妊窍壬笔切沂隆:N乃邓侵泄沉煨渲弧N也恢溃蛭叶敛涣怂氖K苍曳牍恍┢稀K晕宜淠芰私猓窃诿栊淳坪筇傻揭淮κ饕瘢谑饕兜难谟诚拢淅秩谌凇?晌姨耪庑┮胧保⒉荒芨械秸庖涣卸械氖闱橐馕丁5比唬彼恍词保彼笥汛虻缁笆保⒉徽娴慕猩勘妊恰K闹耙凳墙淌椋诳翁蒙希砸恢忠晾追绺竦挠⑽模寻吞氐木绫疽氤芍形摹?br /> 第十章 绿银色的小屋(4) 上海翻译家众多。译者往往选一些对他们个人发生影响的作品译。例如,我曾与一位孔先生有一次长长的会见,他是艾略特的信徒。他大量引用艾略特的诗。它们在他的言谈里灿若群星,恰到好处。由于他的偶像是艾略特,他的引文真的是手到擒来,也就是说,当你引用艾略特时,你引用的全是英国文学二手货。  “我告诉她她有麻烦了,而她,”有人说,孔先生会立刻接着他冲口而出:“啊,我的先知的灵魂!”我们全都开心大笑。  我还在上海碰到过一个先生,他花了一年时间翻译布什·塔金顿(Booth Trkington),他赋予塔金顿一种粗野直率的美国风格。我还遇见一位波德莱尔的译者,他是个鸦片鬼。还有位先生极熟悉亨尼根(Huneker),有位酷爱沉思默想的小个子绅士,他将侦探小说引入中国,对我最微不足道的意见,他也会深思一番。他的引入并不十分成功,他将之归咎于,中国人似乎对死尸并不感到神秘。  事实上,这类人物我认识一大帮。其中包括一位中国切斯特顿Chesteton),一位基尔伯特·席尔特斯(Gilbert Seldes他发现了米奇老鼠,写过一篇有关文章),一位诺色克利夫(Northcliffe),一位昆雷考什(Quiller·Couch),还有一位福克纳(Fulkner)。中国人与亨利·詹姆斯(Henry Jmeses)格格不入,我想詹姆斯一定有些蒙古色彩。  但我们还是回到莎士比亚先生吧。他看上去不像他的偶像。是的,我几乎可以肯定他不像。我初次见到他是在一个派对上。当时他正坐在一个角落,抱着手臂,冷眼旁观。他不喜欢人群,他告诉我说:“我们有理由跟他们格格不入。”他解释道,“他们除了生意经什么也不懂,精明的凡夫俗子,我恨他们大家,他们也讨厌我。”他用一种满意的神色道,“我很开心。”  他好作惊人之语,且有纠正我英文发音的习惯。我试着欣赏这一习惯。有一次,当我说某件事是“decisive”(决定性的),他指导我:“不对,这个字应当念作decissive。”他坚信不疑地道。  第一次他打电话约见我,是独自来的。拿着包花生。那时是夜里十一点。不幸我还没上床。于是他说他要跟我聊几小时。上海的开放自由风气使得人们可以在别人家呆到清晨四点,莎士比亚先生也想这么办。可我两点钟就送他出门。但他并不就此退却,他继续给我打电话。上个星期,他带了个人来,拿着包茶叶,说是送给我的。  “我的朋友林先生。”他介绍道。我们接着便讨论茶叶。  “他写圣经小说。我写诗,他写散文,我们可以坐下吧?”  莎士比亚先生是个矮胖子,他朋友却高而瘦。表情比他更为忧郁。我怜悯地看着他,问道:“他说英文吗?”  林先生嘲讽地一笑。  莎士比亚先生道:“我想他说英文的。你正在读什么书?”  这晚的气氛有点沉闷。我试了好几次,想要引林先生加入我们的谈话。但他只是微笑。有一刻莎士比亚先生跟他讲中文,他们一边讲一边看着我。我感到不自在。莎士比亚先生解说道:  “我的朋友说你是莎福 第二。”  我很高兴,向他鞠了一躬。  “他说你有点颓废。”莎士比亚先生继续道。我有点惊奇,但再次鞠了个躬。莎士比亚先生说要一杯“那种白酒”,他的意思是伏特加。我拿给了他。  “我朋友写了篇小说,叫莫特·奥利佛。”莎士比亚先生说,”故事来自圣经,写得非常之好。我写了首英文诗。我带来了,如果你要听的话,我可以读给你听。”  他不顾林先生不以为然的一笑,读了他的诗。我说很好。  “潘海文不这么看。”莎士比亚先生道,“我刚从他家来。我读给他听了。他说他对我的诗失望。但他喜欢林先生的小说。林先生熟读《圣经》。我还要一杯白酒。”  他俩喝了三杯酒,多多少少有点飘飘然。  “我朋友林先生说,他认为你是宜为人妻的那类女子,”莎士比亚先生又说,”你有母性。”  他俩都有点轻浮地看着我,我得开腔了:  “己经晚了,”我提示道,“我想你们该回家了。”  “我没有家。”莎士比亚先生道,“我要在街上游荡一整夜。我要看晨曦。”  “你为什么不回家,”我道,“你的家怎么了?”  “你应当说你的那些家,”他悲哀地说道,“我跟我母亲那一家子闹翻了,跟我父亲那一家子也闹翻了。现在,我想我要去杭州,我要独自住到山林里写作。”  “现在?”我的口气里有了希望。  “现在,”莎士比亚先生道,“一离开这间屋子我就去。路上我得有点东西可读。把那本杂志给我吧。”  “不行,那本杂志我还没看。”我反对道,“我今晚刚买的。”  “你可以再买一本。”他道,把杂志放到自己的衣袋里,“我现在要去杭州了。但是先给我点吃的东西,我饿了。”  无论如何,他曾带给我花生。我在冰箱里翻找,找到一包芝士,一块点心和一把折折刀。我把它们放到一个盘子上,让莎士比亚先生挑选。我不在意他拿了那包芝士和那块点心,但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也拿了那把折折刀,并把它们都塞到他的大衣口袋里。不过他们已经朝着门那边走去,我可不敢因任何理由截停他们。他们在厅中停下了。 第十章 绿银色的小屋(5) “我不在时,我的朋友林先生会打电话给你。”莎士比亚先生亲切地说,“他要跟你讨论《圣经》,这对他来说易如反掌。他精通圣经。”  “真的?”我很热情地说,“他最喜欢圣经的哪一部分?”  林先生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说了英语:  “颂歌。”林先生清晰地说。门在他们身后关上了。  我们在这里不仅看到了项美丽当年抒写纽约都市生活的那种轻松调侃的文风,也得以见识她那种一针见血地抓住人物事件要领的敏感,以及用三言两语将事物深刻的意义勾划来的才能。也可以说是一种独特的灵气,我想当年一再打动了凯瑟琳和罗斯的,就是这种灵气。《潘先生》就由这样二十八篇小故事组成,项美丽在这本书中,不仅寄托了她对邵洵美的一往情深,也刻划了一组他周围那些中国人的群像,其中包括他的家人、朋友、仆人、甚至敌人。它们不仅真实记叙了一个动荡的时代,也是文学精品。我从这些文章所得到的愉悦,不下于我读赛珍珠、伊迪丝·华顿夫人、甚至简·奥斯汀小说所感到的快乐。同样的真诚,同样的优雅,机智而不刻薄,细腻而不琐碎。最可贵的是,毫无矫揉造作之态,从中可以透见一颗悲天悯人的平常心。  这些日子是项美丽在上海生活的黄金岁月,她不仅把她的家俨然搞成一个文化沙龙,而且还不时在邵洵美的陪伴下出外旅行。苏浙一带自是他们的常游之地。他们还去游了一次黄山,同行者有十二个人,个个都是“上海重要的中文杂志编辑和记者”。大家都一身旅行打扮,就连永远着唐装的邵洵美,也“脱下他那身灰大褂,换上了一套短衫”。  这次旅行给了项美丽很多惊奇。她惊奇地发现,这班平时文质彬彬的书生,在黄山都变成了好像受过奥林匹克爬山训练的运动员。他们不知疲倦地跑遍了黄山的大小山峰,“我们整天爬山,每天都爬。追踪着数之不尽的神话传说,我们沿着那些修建于明代的石阶上上下下。”十天时间里,他们浸了温泉,拜了庙宇。走访了云雾山中的村落。周游过世界、有过非洲探险经历的项美丽,在这些不知疲倦的书生们面前也要甘拜下风。爬山需要灵巧,这位身材高大的美国女子,在这方面就敌不过短小精悍的中国人了。特别令她惊奇的是,有位六十多岁的老太太,“身材瘦小,可在那古老的石阶上,她的动作比年轻人还要灵活,我气喘嘘嘘地跟在他们后面。喘着粗气,狼狈不堪。”项美丽回忆道。上海周围都是一坦平原,从那里来到黄山的树林之间,特别让她感到新鲜兴奋。虽然  我滑倒在泥泞中,擦伤了手,扭伤了腰,但仍然乐在其中。晚上,我们吃过了一顿斋饭后,围坐在那种直背的中国椅子上,听和尚们讲鬼故事和其它朝香客的故事。一天,我们碰到了一位朋友,他姓张,以尽虎而著称。他的游法很单纯,他像一般香客那样头戴一顶大草帽,身着一身农民蓝土布衣,他比照着他手中那张地图巡游古老的山峰。那是一幅黄山实地卷轴图,画于三百年前。我从没见过一幅现代地图能画得像它一样精确,我们对张先生和他这张图推崇备至。与真实地貌相比,它只有很少的地方因风化侵蚀而改变。  著名的摄影师郎静山也在他们这个团队中,一路上他“依循他自己那一套摄影理念”,为大家拍了不少照片,然后他们去了杭州,像古代诗人一样在西湖上泛舟,吟诗作对。  这次旅行是项美丽上海岁月中历时最久、参加人数最多的一次旅行。在那前后,她还去过北京、芜湖、扬州、苏州,大都是跟邵洵美及他的朋友们一起去的。其中令她记忆最深的一次是在镇江,一场大风雨让他们一行人滞留在这里,让他们望河兴叹了三天之久。那时日本人正在向华北进军,举国上下一片抗日的怒潮。项美丽走在街上,遭到市民不友好对待,他们对着她指指点点也道:“日本人!日本人!”原来扬州人那时还从来没见过日本人,以为他们既然是外国人,就跟西方人长相一样。 第十一章 侠骨柔肠杨树浦(1) 1937年11月8日,中国军队抵挡不住日本现代化军队的猛烈攻击,弃守上海。五个星期后的十二月十三日,南京弃守,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就发生在这些日子里。就在南京陷落的前一天,十二月十二日,日本战机在长江炸沉了美国军舰佩那伊号。上海的西方人社会顿时一片恐慌。他们再也没心情坐在维克多爵士的中国酒店高楼里,喝着咖啡坐山观虎斗了。歌舞升平的好时光一去不返。维克多爵士也顾不得英国高税,他将自己的生意撤回到孟买,逃之夭夭。外国银行纷纷关门大吉,大班们也拖儿带女,登上飞机轮船,加入逃难潮。他们有的干脆就逃回老家,有的先逃到香港,且看事态如何发展。再胆大一点的,则搬到上海租界。  项美丽早在“八一三事件”时,便从江西路搬到愚园路。这里有个国际住宅区。她的心境早己不复无忧无虑。身为犹太人,她眼见成千欧洲犹太难民涌进上海逃命的惨状,难免有兔死狐悲之感。上海的同胞们越走越少,连弗雷兹夫人也逃回了美国。但是,虽然家人不断来信催她快快回家,她自己也谈起:“是到了改变一下的时候了”。可还是留了下来。她在一封信里跟海伦说:  “你问我是不是要在这里落叶生根,不,上海是不能扎根的。可我仍然爱中国。别说了,我还没有任何去其它地方的打算。”  为什么呢?  部分原因来自她专爱冒险犯难的天性。  项美丽在一封写于1937年8月24日的信里,描述了她这些日子看到的战祸惨状,她写道:  昨天晚上我跟一位中国人吃饭,他在门口碰到我,说:“真对不起,其它客人来不了了。他们都在南京路受了伤,魏亨利伤得特别重。好吧,跟我来,咱们俩去入席,总算有一位没受伤的客人。”  我从花园酒店看到,这个城市的好多地方在燃烧。那真是又美丽又恐怖。飞机到处狂轰滥炸,火上加油。街上挤满了拖儿带女的中国人,他们总是挤成一堆──你没法让他们听你的告诫── 仰望着天空。我现在在霞飞路。我们头顶上还没有飞机。这地方还依然如故,可我提心吊胆。我不会去冒险的,我会小心自己。宵禁迫使人人晚上十点以后一定得呆在家里。最奇怪的是,我一点也不害怕。狄克·史密斯说这是因为我还没看到过真正的轰炸和尸横遍野的景像。有时我也会神经兮兮的,还不算严重。不过,这些天里我非常非常非常地愤怒……谁将是这场战争的赢家,我丝毫不感兴趣。没人能赢得一场战争。  战火一天天接近上海市区,终于有一天,项美丽亲身体验了大轰炸。那天她正坐在她愚园路家中:  一架飞机飞过屋子,它飞得这样低,几乎都要碰到烟囱了。紧跟着它就在杰斯菲德公园(今静安公园)附近扔了一些炸弹。临近几座房子应声而倒。惊惶中我奔出门,我跑到离愚园路几英里远的法租界,在霞飞路上找到了一所房子。那是一所老式小平房,据房东说,它曾由一位己经逃离到香港的女人租住。房东是位行动笨拙、说话结巴的年轻人,他似乎对这房子所知不多。但他说我可以在这里爱住多久就住多久。要是我觉得房子太冷,甚至可以为我安上火炉。他帮我买来一只廉价煤炉。  于是我在横飞的炮火之中奔回愚园路,把我前任房东的书装车运走。他说别的家具可以不用管,书不能丢。于是我花了一整个下午来回奔忙,抢救这些该死的书。  这段描叙不仅从一个外国人眼中,直击了上海战事,而且还有另一作用,它证明那种“邵洵美在霞飞路为项美丽租下一座小楼作他们的香巢”之说是多么轻薄和不负责任。项美丽好像己经预知到会有这些流言蜚语,紧接以上那段描写,她便有如下一段解说:  邵家不久就又聚集一堂,他们找了个较大的地方安家。搬了三次之后,他们也在我的新居那一带找到一座同一式样的房子,于是他们搬了进去。我相信直到现在,他们还住在那里。  邵洵美才是项美丽坚守上海的主要原因。  所谓“不久”、“较大”,其比较项是“八一三事件”。说的是从“八一三事件”发生以来“不久”,项美丽早在“八一三事件”前,便“从一位朋友那儿接租了愚园路房子”,而邵洵美一家当时还“不顾我的卡珊德拉式预言 ,仍然住在杨树浦。”  他们是在“八一三事件”发生之后,才匆匆在法租界上找了间房子搬了进去。那间房子在他父亲的大宅附近,只有一间房,一家人挤住在一起。所以他们不得不再找“较大”的房子,以至搬了“三次”。  邵洵美带着他的大家庭,最后落定在霞飞路离项美丽住处只差二十四个号头的地方,看来不完全是巧合。  由于行动仓促,搬家工具又只有一辆“属于他父亲的古董福特车,油箱里只有两加仑汽油”,邵洵美除了一些细软,全部家具,大部分衣物,包括他收藏多年的数千本书籍,都没能带出。而此时,在英国政府的交涉下,日本人答应让外侨进入他们逃离出来的地区,从家里运出他们没来得及带走的财物,这些地区中也包括杨树浦。项美丽拿到了一张通行证,她自告奋勇,要帮邵洵美抢救他的财物,特别是他的德国印刷机和大量藏书。《潘先生》中有篇文章,戏剧性地记叙了这次抢救行动。整个行动几乎跟她当年出走非洲一样惊险。不同的是,那次她雇了十二个非洲土著挑夫,这次雇用的是十个俄国搬运工。因为日本人不让中国人进入这个地区。 第十一章 侠骨柔肠杨树浦(2) 海文终于找到了一所房子,可以让他们一家人住进去避难。离那儿六英里远,二十分钟的士路,便是花园桥。他们逃离出来的杨树浦老房子就在那儿。他们没时间带走满屋的东西。九月将到,他们甚至没带出寒衣。眼下,那些凶恶的日本海军陆战队士兵把守着那条街。花园桥上则有日本特警站岗。他们挥手赶开那些在附近徘徊着想要通过的外国人。这些人试图过去看一看他们的家或工厂。  那天早上,我一手拿着早报,一手拿起了电话:  “潘海文!”我冲着话筒大叫,“潘先生,你们主人海文……喂,是你吗?听听这个!”在电话里,我大声读道:  “‘根据昨天从日本领事馆得到的消息,今日及之后三日,外国人士被许可进入杨树浦地区。他们将被允许上午九至十一时、下午二至四时过桥。只可携出衣物和床上用品。其它对象概不许搬取。’如何!”  “啊,太好了!”海文的声音嘶哑。他刚结束工作,打算睡一整天。“这个……这个……他们怎么说的?我还不十分理解。”  我再读一遍。  “啊,太好了!”海文说,这次清醒了点儿。”那么我可以去拿回每一件东西了?是不是?”  “不是的。只有外国人可以进去。只可以拿回衣物和床上用品。别问我为什么?”  “只有外国人?你确定吗?”每当面对不愉快的事情时,他的反应总是很慢。我说我可以确定。但我愿意代他去。“无论如何,我想去看看那里的情况怎么样了?”我说。  海文花了大约二十分钟时间拿主意。过后,他情绪高涨起来。日本人的安排有点复杂。第一天,某部分地区的某些屋主可以通过; 第二天,另外一些地区开放给另外一些屋主,等等。那些列在名单上的地区,大多是美国人与中国人混居在一起的。我们试图在电话中确定我们进去的日子:星期六下午六点?或者星期日下午七点?  邵洵美接下来的表现近乎狂热,他又恢复他一贯的诗人作风,只要决定去作一件事,就全心投入,而且投入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我们花了大量时间讨论细节。这天海文来我家时,拿着他写的指引。字迹工工整整,还附有一张他寓所的平面图。有箱子的房间都用叉打了记号。它们的钥匙装在一个小口袋里,有二十八片之多,因为海文跟我们一样,永远不记得他要找的是哪一片。  我觉得那些指引太详尽了,比如说,第一句我就认为毫无必要:  “首先把四周围扫视一遍,看看房子是否没被烧掉,东西是否都在。”  但我不想批评他。海文对他的成果非常引以为骄傲。他脸上带着一种得意的微笑,研究着他的这张地图。  但真实情况却要复杂得多。  美国领事馆那位年轻人来上海的时间不长,对我要过桥的申请,他惶乱而激动,他同意我星期日去。  每天我们都听到抢劫的故事。有些可能出于虚构,有些却是真实的。每一晚都听到炮弹的呼啸声。海文和佩玉朝苏州河那边遥望,他们叹息着,互相安慰说那一切不是真的。  星期六晚上,一切都准备就绪,我在义务警察中找到几位朋友。还找到一辆卡车,一个司机,还有搬运工。海文给了我最后几个错乱的指示。当中国开始朝杨树浦发射燃烧弹时,我正好要出门。我们奔到窗口,我们都同意,这是战争爆发以来最漂亮的一景。  空中弹片横飞,对空炮弹连连开花。火团一个接一个在夜空飞驰,就好像一群大猫在一块深蓝天鹅绒幕布上飞奔,火光从窗户这边飞到那边,然后爆开成金光流曳的一团。一声巨响之后,火光从地平线那儿升起。飞机一次次投弹,清晰可见。它们盘旋着,当嗡嗡声变低,变得单调而拖拉,就是它们要下蛋了。  场面真是壮观。但不容置疑,遭殃的地区正是杨树浦。可怜的海文,这晚发生的一切好像是一场针对他的阴谋诡计。那儿有他的房子、他的书、他的古董桌子,现在都在这幅壮烈图画中化为灰烬了。  “要是杨树浦烧完了,他们在桥上的人应当知道。”我安慰他道,“他们会让我们掉头。我会立即打电话给你。当然,就算杨树浦烧了,也不见得你们的房子就──”  “噢,不要紧的。”海文第二十次这么说,“不要紧的,也许你都不用这么忙着去。”  第二天早上,我穿得像个灰不溜秋的幽灵,跟原始人似的试图借助色彩自我保护。辅警们在他们一个伙伴家集合吃早餐。这位屋主是个年青的富豪。我看见这群快乐的年轻人围着一张桃花心木的长桌,个个一身卡其布短打,吃着香肠,喝着麦芽酒。那天海文不是惟一需要帮助的人。在场的共有十四名辅警,他们全都佩着臂章,藉此向日本人暗示,对他们应当礼貌相待。  在乱糟糟的叫声和争论声中,我们出门上了各自的小车,朝市区出发。我的卡车等在那里。  这是一个晴朗的秋日。九点钟我们己经排在一列驶向花园桥的车阵中。沿途只见几个穿卡其装的人影,或列队跑步去执行公务,或沿电车路线在那里站岗。我们的车还好,我呆在后座,这位置有个小窗,可以观察后方。我看着黄浦江。那些轮船和帆船出奇地肃静,只有几个军人在下锚。噗通噗通的炮弹声仍然清晰可闻。听上去似乎相当扎实,方位在河对岸。我想起之前有个人告诉我,他在炮火中损失了一座价值八十万美金的仓库。 第十一章 侠骨柔肠杨树浦(3) 突然,有人猛敲车上的铁板,向我传送信息:“真对不起,”我听见那英国司机彬彬有礼的声音,“仪表指示说,油箱里没油了。”  我跑下车,飞奔向加油站。真不是时候,桥己经开放了。车队从我们身边开过,驶向日本警察阵中。我跑呀跑,当我气喘嘘嘘拎着一桶汽油跑回来时,却发现那仪表是坏的,油箱其实满满的。我们加入到车队尾部,小心翼翼地驶入那列刺刀阵中。  五个日本警察检查我的通行证,另有八个也探过头来粗声喝问:“你要去哪里?”好像他们不知道似的。又有六个家伙毫无理由地截停我们,其中三个说,要是我们打算去岬角岛的话,不能去; 然后,最坏的消息由那位守桥日军头目说出来:  “这张通行证是昨天的。”他说,眼睛里闪现一丝快意,“你应当知道,你不能今天使用它。”  我当然从未想到去看看通行证的日期。  我请来一位英国警官相助。之后是一阵长长的协商,期间有十四个日本人朝我们喝斥,叫我们走开。其中一个还说要逮捕我们,但最后,他的上司,就是先前扣住我们的那位,过来放了我们。我们被放行时,己经有几辆空车返回来了。因为他们发现他们的房子己被烧光。  是那位头目作了让步,他说我们可以去试试。我们可以过桥,但要是被任何海军陆战队员截停,千万不要跟他们理论,只能向后转,他一边朝我们这样咆哮着,一边用张硬纸片呯地一声敲了下挡风玻璃,往右方一指。  河湾上传来一阵猛烈的机关枪声。曾几何时,那是条繁忙的河道,可现在见不到一条船了,在那往日繁华热闹的河边市场上,也再不见那些香瓜和洋葱摊贩的踪影。  我从小窗里看到,我们的车开上了百老汇路。  街道空荡荡的,清扫净尽,不过除了商店都大门紧闭之外,乍一看,一切正常。一个年青士兵骑着辆自行车擦过我们的车边问路。他朝我们咧嘴一笑。然后转到旁边一条街上。那儿亦是寂无一人。  突然司机和我同时大叫:“啊,看!”  右边有座砖房烧得干干净净。我徒然回想它以前的模样,但它看上去是那么古怪,我迷路了。之后就越来越糟。这一带面目全非。我们看到了比断壁残垣更糟的东西,日本人洗劫了此地。  我们遇到越来越多空车朝相反的方向开。还看到几辆装着沙包和士兵的卡车,它们在搜寻伏击者。然后,就看到一条街上,沙包堆筑成街垒,只留出一条小小的信道。有个戴着头巾、肥大的“印度阿三”,吃力地推着辆独轮车走过,车上面有张沙发床,一张桌子四脚朝天地放在车后。瓦砾中毫无生命迹象,连老鼠都逃光了。  在一个加油站旁,我们停下车来,海文那条街到了。它看上去空无一人。我们屏声静气开着车在街上兜了个圈。突然,我又听到铁板被敲响,三个日本海军陆战队员站在我们的车前,他们一字儿排开,扬着手,气势凶凶。司机座那边传来压低的英语咒骂声。  他们看了我的通行证,开心地大声道:“不行!”  那个日期终于让我们败退。我们败退了,就在海文房子所在的街上。我们恳求、陪笑和哀告,都无济于事。只好在假装的恭顺中,沉重地掉过车头,加入到那悲哀的空车返回行列。  下面的部分写她一周之后,又搞到张通行证卷土重来,终于大功告成。我觉得就不如《我的中国》中的有关描写翔实。毕竟是传记的写法,线条虽然较粗,可是更为接近真实,对照之下,我们不仅可以看出这两种文体写作的区别,亦可让它们互为补充,让我们更完整地了解真相,所以我下面引用的文字便来自于1946年纽约版的《我的中国》:  洵美的印刷厂可能遭日本人没收,要是他们知道厂主是中国人,亦即日本敌人的话。所以我们签署了一份文件,说我早在一年前、或战事中买下了这工厂。这事全靠一位名叫马尔柯姆·史密斯的警察帮忙。当我一次二次地帮洵美运家产时,他还派了位警察陪我。他家的情景可真是惨不忍睹,而且还遭了抢劫。那是我第一次目睹战争的遗祸。亲眼见到那些暴行所留下的后果,真是令人触目惊心。  家庭照片、玩具、书桌抽斗等等,都被斧头砍成碎片,散落一地。所有的房间都是这么一幅景象。都是那些野蛮的日本人干的。花园桥上的日本守军检查了我的通行证,他让一个海军陆战队士兵跟着我们去,以便监视。他们不让我带中国搬运工进去。但俄国工人、白种人则可被放行。于是我雇了一辆卡车和十个俄国人作搬运工。我们整天来来回回地搬着那些家具过桥。这次行动最困难的部分就是过桥。因为那些守军往往态度恶劣,情绪失控。起先还挺顺利的。直到我们进入这次行动最重要的部分: 运出洵美那些书。这些书没放在他家,它们被寄放在附近一间仓库。还好,仓库没遭到破坏。有个中国老看守仍然守着那儿。可他不让我们进去。随我们来的英国警察干预也无济于事。他向我们要小费,我们好不容易才打通了他,搬走了我们的东西。  洵美有个相当有价值的图书馆,里面有很多明代图书。有些书还更古老。那天我担心我没法把它们运出来。我心里想,那些土包子守军,大概不会懂古书的价值吧?可是倒霉!那天把守桥头的人不是土包子。他是个读书人。一看到那些书他就喜欢,他把我们截停。说他要没收这些书,因为他不能肯定这些书里有没有共产主义文学作品。 第十一章 侠骨柔肠杨树浦(4) 我被困在桥上三个多小时,等待事情得到处理。有个戴海军上将帽的的矮胖子,形象可憎,他一个劲地推着我的手臂说:“你回去,你不能过桥!回杨树浦去。”我打电话给那位万能的马尔柯姆,他派了位警察来干预。他们商讨了一会,终于达成结论:我是位研究中国的学者,让我过桥。  这天天气寒冷,我却满头大汗。我像位英雄似地归来。洵美在家里焦急地等待,他们全都围坐在我家的火炉前等待。这时就都跑到街上来迎接我凯旋。我们举行了个小小的庆功舞会。陈林为我送上一盘他最拿手的点心,这点心平时总是供应不足。这天我把它吃了个饱。接下来的几天都过得很开心,我们晒那些书,检查书里的蛀虫──热带潮湿天气的产物。 第十二章 霞飞路1826号(1) 现在我们再回到霞飞路1826号,那座项美丽在战火中新租的小楼。她在这里从1937年12月一直住到1939年12月,直到她离开上海去香港。如今,她离邵洵美更近了,因为没过几天他也把家搬到这里,他租住的那幢小楼是1802号。  如果说项美丽这一生由无数惊奇组成,就频率来看,霞飞路这两年中,惊奇事件发生率最高。奇怪的人物,奇怪的故事,从四面八方涌来。不说是无日无之,至少也可以说是无月无之。江西路时期,她家接待的人物中,仅仅邵洵美的朋友就”数以百计”,到了霞飞路时期,就更热闹了。来访者不止是邵洵美的亲友,现在又加入了项美丽自己的大批访问者。他们来自五洲四海,其中有中国人、美国人、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印度人、澳洲人,甚至日本人,这里简直成了个国际俱乐部。  这是项美丽个人的多事之秋,也是全世界的多事之秋。1937年年底,中日虽然己经全面开战,欧洲形势却还不明朗。英、法两国政府正在使出浑身解数,要把希特勒德国这股祸水引向东欧小国。希特勒则已经摩拳擦掌,铁了心要发动一场世界大战。惊人事变一个接着一个,他先是介入西班牙内战,在格尔尼卡第一次向全世界显示狂轰滥炸的威力。接着是吞并奥地利,在幕尼黑瓜分捷克,1938年十一月发生在全德国的“水晶之夜”虐犹暴行,拉开了之后持续七年的虐犹序幕。成千上万的犹太人逃离德国。世界似乎己经被几个疯子操纵,人们一次又一次在他们的狂言妄行面前目瞪口呆。  但是,置身风暴中心反而会感到奇异的平静。项美丽后来回忆道,说起来令人难以置信,虽然住在被日本人占领的上海,她们这些西方人的日子却过得安稳而平静。法西斯日本虽与法西斯德国以及意大利结成了联盟,但还没与英、法、美撕破脸皮,还想尽力让他们在中日之战中保持中立,以便他们先把中国吃掉再说。所以,退缩到上海法租界的外国人,虽然被日本人包围在那一小块地方,行动受到限制,却得以喘定。上海的物价在那段日子里飞快上涨,但对于西方人来说,生活还是很便宜。项美丽给《纽约客》的专稿,稿酬涨到数百美元一篇。罗斯还给她的专栏起了个名字,叫作”中国通信”。  为了挖掘新素材,当然也出 新月派诗人与美国女记者跨国恋:项美丽在上海 第 7 部分阅读 稿,稿酬涨到数百美元一篇。罗斯还给她的专栏起了个名字,叫作”中国通信”。  为了挖掘新素材,当然也出于她那爱冒险的天性,满足她那永不遏止的好奇心,项美丽甚至跑去见识上海的妓院和夜总会,以实地了解考察舞女、妓女和妈妈桑的生活。  她把霞飞路寓所多余的房子租了出去以增加收入。在租客之中,有位名叫珍妮的女子。长得美艳非凡,能操多种语言。她身世错综复杂,是澳大利亚人,却与项美丽一样成了世界公民。她少女时代在日本度过,据她自己说,一位日本王子曾是她的保护人。离开王子后,她作了艺伎,然后,因为一连串的爱情事件,阴差阳错,她到了中国。为了谋生当过妓女,专门接待那些日本银行家和工业家。当她住进项美丽家时,她是一位有一半日本血统的日本记者的情妇,同时又与一位美国男人陷入热恋中。项美丽说,珍妮天生具有小说家禀赋,编故事是她的一大嗜好,所以她自述的这些奇特经历中,几分是真的,几分是假的,难以判断。但其中至少当过妓女这一点是真的,有一天她带项美丽去见识上海最著名的妓院,并带她去见了一位名叫路易丝的肥胖女人,据说,此人曾是上海滩上最成功的妈妈桑之一。她是加拿大人,曾经作过护士。她的妓院比其它地方收费贵得多,因为她的主顾大都是阔佬,是些是中国银行家,他们喜欢白种女人,也愿意出大价钱。  我开始的计划是,作为珍妮的朋友,去看看她,大家座谈几分钟,不见嫖客。可珍妮从不放过任何一个撒谎的机会。她打电话给路易斯,说要带她一个朋友去见她,她说这位朋友正遭厄运,她是个美国女孩,嫁了个中国学生,现在被丈夫拋弃了。流落上海。所以她叫我王太太。  珍妮成功地说服了项美丽,让她跟自己一道演这场戏。她最终打动项美丽的理由是:这次经历保证够刺激。她让项美丽穿上她自己的一件黑色紧身衣,戴上一顶大帽子,还给项美丽画了眼影。她们驾着项美丽的汽车前往。在离路易丝住宅有段距离的地方泊了车,然后项美丽就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空旷简朴,甚具现代风格的卧室里。  我很惊异,路易丝是个蛮有个性的女人。我不知道我原先指望看到的是何等样人物,我想大概是我在书里读到过的她那种女人吧。路斯丝是个养尊处优,喋喋不休的胖女人。她言语乏味,满口下流笑话。珍妮告诉我,路易丝惯爱传播那些不在场朋友的倒霉故事,她的言谈一点也不淑女。我们喝茶,吃巧克力蛋糕。那些蛋糕又大又油腻。路易丝自夸她的蛋糕鼎鼎有名。她和珍妮议论着她手下那些姑娘:她们现在哪里,正在干些什么,等等。那天下午没有人来。我们在五点钟之前告辞。这次会见中我印象最深的是送我们出来时,那个家仆望着我的那种评估的目光。  路易丝后来真的打电话来让项美丽去参加一次交谊酒会。酒会上,她介绍项美丽认识一名客人。此人是个美国人,与她的美国情人同名,叫爱迪。好在此爱迪不是彼爱迪,而且她也不是艾米丽·哈恩,而成了王太太。不过,这一经历还是让项美丽大大受了场惊吓。 第十二章 霞飞路1826号(2) 项美丽的“探险”活动还不止于跟妓院老板打交道,为了了解上海舞厅的夜生活,她还去当了一夜舞女。  上海夜生活最普及的部分是有伴舞女郎的舞厅。这与我们美国百老汇的舞厅有点相似。不过,其中还是有很大的区别。在上海,这种舞厅往往是大规模的,人人皆知,每个人都随时可以入场。并不是说他们个个都会叫一位舞女,但舞女确实是吸引人们前来的重要原因。中国人认为他们最好的舞女同时也是成功的歌女。她们往往被雇请在晚会上演唱,这种歌舞女郎有点像我们的音乐喜剧歌星。每个舞厅都有它的首席舞女。新手们跳一场舞只拿到一张票。但常规办法是给舞女一个账簿或票簿。同时给坐台舞女的老板礼金,以半小时计。这是平衡舞女跟她老板之间关系的好办法。中国报纸的闲话专栏作家总是密切关注这方面的动态,且每天都在自己的专栏中给予报导,比如:  “昨晚朱文清付给了老刘三百元。戈登·贝特尔小姐等了她那位大好佬一小时。”  “是谁送了香港美人新手镯?答案就在玛杰斯蒂克酒店附近。”  有的舞厅清一色是韩国舞女,有的舞厅清一色是俄罗斯舞女,也有的舞厅清一色是日本舞女。弗里斯科是个专给水手们消遣的舞厅,那里有各种国藉的白人舞女。  作为中产阶级女子,我们不能进入这种地方。我们的男人去舞厅,但我们,就只有以旅游者的身份进去参观参观,或是当酒吧都打了烊,却还想以曼妙音乐结束这一天时,才会光顾舞厅。我有个朋友贝蒂,她丈夫名叫维克多·肯恩,她身材高佻,容貌亮丽,任职于美联社。她想跟丈夫离婚,就远远地跑到中国来。我们俩决定去调查一下舞厅神秘的内幕和运作方式。现在我己想不起来那一切是如何开的头,但我记得,当我们想到这主意时,我们有几分醉意。我还可以记得起来,那件事是怎么收的场。是贝蒂的一位作保险经纪的朋友,通过他的朋友安排我们去了弗里斯科。那人在弗里斯科当管事。他答应让我们在那地方干一个晚上。  “他说一定要跟其他那些正式舞女打声招呼,”保险经纪解说道,“ 如若不然,如若你们冲撞了她们的生意,那可不得了。不过他己经跟她们说好了,他说你们只干一晚。说你们想赚点小钱去印度。我不想让她们担心。”  当我们真的开始行动时,我感觉非常的不对劲。我穿上一身晚装,贝蒂也有点不安。因为她的男朋友对这个主意大不以为然。她很在乎她这位男友,因为他比身高六十码的她,高出了一公分。贝蒂不无怨怼地告诉我说,他这人死板极了。  那管事匆匆忙忙地迎着我们,他给我们安排了地方──紧靠舞池的一张小桌。其它的女孩都分布在舞池四周。她们坐在自己的小桌旁,桌子旁的空椅子是给客人留的。她们都朝我们望过来,这使我们意识到,我们的打扮太华丽了。她们都穿著残旧的长衫,有些过长,有些过短,衣衫边缘都磨损了。臂弯处有些还开了缝。  这时是十点钟。对水手来说,时间还太早。他们喜欢散过了第一场晚戏后来。不过,他们很快就零零散散地出现了。我们的衣着可能不被同行认同,但她们倒是很快就跟那些水手搭上了。也有个水手坐到了我们桌旁。  他是个英国人,伦敦佬。他好像没什么钱。我们注意到了这点,因为他不叫饮料,也不起身跳舞。他这么做显然不对劲,是在浪费我们的时间和座位。对这一层,看来他比我们更清楚,所以当那位绕着舞池巡察的管事走过来时,他就起身走了。之后来光顾我们的英国人也都不加入派对,在被管事干涉前,他们都满足于坐在我们身边跟我们聊天。  我听说英国佬和美国佬在这类地方总是不对路,因为他们付账的方式很不一样。美国佬生龙活虎,爱干什么就干什么。穷酸乏味的英国佬却是叫瓶啤酒也要考虑再三。我和贝蒂低声议论着他们给我们的这种明显的感觉。  这时,有的女孩己经跟她们的陪客去跳舞了。那些人是每晚都到的熟客。身着体面晚装的我们,则仍然在枯坐着。只有几个不跳舞的英国佬遥遥围坐在我们旁边。  “糟糕,”贝蒂说,“简直就像我的第一次高中舞会,我成了头呆鹅,你看会不会整晚没人来找我们跳舞?”  “看着办吧!”我闷声道。但接着僵局就打破了。有个美国海军带了贝蒂去跳舞,过了会儿,我也有了个意大利水手。  我俩斯斯文文地聊着。水手表示他以前没在这里见过我,他又说天气很暖和,不过暖和的天气是季节性的。我说正是如此。他夸我舞跳得好,合他的口味。接着这场舞就跳完了。在弗里斯科,他们喜欢快舞。我的意大利佬没留下来,不过他为我叫了杯饮料,还给了我五张舞票。贝蒂的海军跟我们一起坐下了,他为我们付账。  接下来就很顺利了。我拿到了很多张舞票,贝蒂比我干得更好,要不是她的男朋友突然之间闯了来的话。这家伙直冲进舞厅,一屁股坐到了我们桌旁。海军当时正坐在这儿,一见他的脸色就赶紧溜之大吉。  “出去!”贝蒂说,“你老是坏我的事。我叫你别来的。”  “我不想听见你跟那人定下约会日期。”这愤怒的家伙道。 第十二章 霞飞路1826号(3) “你算了吧,这关你什么事。”贝蒂道。我没听见这场争吵的其余部分,因为有个人请我跳舞,令我吃惊的是,这人居然是个英国佬。他是位苏格兰工程师。跟其它人一样,他开口第一句话是:“你怎么会在这儿的?”这话我今晚己经听过了上十次。  我不想干扰我们桌旁正在进行的那场家务纷争。于是接受了我那工程师的感谢,跟他去喝一杯。他喝醉了。过了会儿,他问起我的遭遇。我就给他讲了个好听的故事。是贝蒂专为应付这种情况编的。说完了故事,苏格兰人就说他要带我离开这一切。他要帮我买张船票让我回我的美国老家。更有甚者,他还说要跟我一起回去见我的继母,当面告诉她他对她是个什么看法。然后他给了我一大堆舞票,就回家去睡觉了。  那一晚我干得好极了。要不是一个美国海军占了我的便宜,就更好。他一张票也没给就扬长而去。我本想找管事投诉,但又觉得有点滑稽。我们没把我们的票兑换成现金,而是把它们送给了那些正式舞女。贝蒂的男朋友送我们回家,一路上他闷声不响。可是半小时后,他在贝蒂家喝了杯咖啡,听我们作了事后分析,心情就放松了。我们决定,永不再踏足这种地方。  这些调访的结果,项美丽都写成文章在《纽约客》和其它美国杂志发表。她的潘先生系列和这些上海故事系列大受欢迎,《纽约时报》书评版有篇文章评论它们道:  不像其它那些坐在黄包车里到上海花园桥走了一遭,就说他们了解了中国的作家,艾米丽·哈恩从一般现象中深入辟里,她只写她亲身体验到的东西,她以一种悲天悯人的善意观察人与事,所以,她的笔端常含深情,她教给我们很多东西。  当然,写文章不是项美丽这一时期的主要活动,确切地说,这是她来到中国之后文章写得最少的日子。因为社会活动太多了,天天都忙得团团转。这一部分出自她的爱心,一部分出自她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秉性。她同情和帮助所有的弱者,不管他们的国藉、阶级、信仰,党派、性别、肤色。她既去位于虹桥的犹太难民营探访,给他们送食物、帮他们找工作,也去参加德国外交人员的音乐会,和他们交朋友。她甚至收了个日本记者作学生,教他英文。所有上门来向她求助的人,只要她觉得看上去是好人,便来者不拒。于是上门来找她帮忙的人络绎不绝。后来成为她丈夫、与她长相厮守五十二年的查尔斯·鲍克瑟,第一次摸到霞飞路1826号来拜访她,就得以见识那种门庭若市的场面。  查尔斯·鲍克瑟是名英国情报军官。他出身军人世家,受过良好教育。大家认为他是个语言奇才,精通多国语言,其中包括日语。这是他被派到香港的主要原因。查尔斯热衷历史研究,早在三十年代他在香港服役时期,就开始利用业余时间研究远东历史。他写了一些关于十八世纪荷兰和葡萄牙在远东地区商贸活动的文章,投到《天下》发表。也是因此,他注意到了常在这份杂志上写书评的项美丽。查尔斯喜欢项美丽的文章,因此向主编温源宁打听:“我喜欢这女人的才智,”他问道,“她是谁?住在哪里?”  “噢,此事说来很可悲。”温源宁道:“这女人当然很了不起,可是,事实上,她跟我的朋友邵洵美正陷入一场疯狂的恋爱。可他一点也不把她当回事。你不知道,她真的可怜。”  查尔斯说他还是想在去上海时见见我。他正要去那儿作一次短暂旅行。温源宁不想让他见我,他妒嫉查尔斯是个真正的英国人。尽管温源宁回到东方在东方人中呆了这多年,还是有这种心态。温源宁迟疑地说:“她是个可怕的美国人。”  是全增嘏给了查尔斯一张名片,告诉他到哪里找我。  那天查尔斯在下午茶时间来到我家。他把名片交给陈林。后者让他在楼下客厅等待。我正在楼上,跟洵美和珍妮在一起。  “又来了一个,”陈林把名片给我时,我说道,“是个从香港来的傻帽英国大尉。这些英国佬竟疯到去《天下》编辑部找我,让他等着。”  米尔斯先生 听见了门铃,急急跑下楼梯去看,查尔斯在客厅里,像一位好绅士那样等在那儿。  “等了好一阵,我听见有下楼的声响,”几年之后他告诉我,“我当时正在浏览你的书架,我转身伸出手来道:“啊,哈恩小姐吗?”可是赫然在前的却是一只大猴子,它头上戴着顶小红帽。显然,它不是我正等着的那一位。猴子窜到窗帘后面直瞪着我。我也很紧张。这时你下楼来了,你看上去相当的不修边幅──对不起,米奇,但你当时就是那样,你那身衣服糟透了。而且你后面跟着位金发美女,她真的是漂亮之极。她坐到角落里,我说话时她一直在打量着我,让我好紧张。”  我注意到这位大尉看上去相当拘谨,但我以为这是米尔斯先生的缘故。所以没太过在意,我们喝了杯东西。他告诉我他喜欢我的书评。这话让我高兴。他又说他也是位作者。”我写的是历史方面的书。”他解释道,“写得不好。”  过了会儿前门又来了个被介绍来的人,这是位意大利来的俄罗斯捷克混血女人。叫彼得。她对印度舞蹈很感兴趣,说她想举办个独舞会。但却找不到一支印度管乐队。我能不能帮帮她呢? 第十二章 霞飞路1826号(4) “印度警察中一定有些爱好音乐人士。”鲍克瑟大尉说,”你为什么不给警察局打个电话,请他们帮你呢?”  那位太太开心地道:“这可是个好主意!我现在就打。我可以借用一下你的电话吗?”  查尔斯吃了一惊,他是开玩笑的。没想到他的主意竟然有了成效,六个月后,上海人真的看到了这场印度独舞会。不过,查尔斯当时的表情显示,他认为这一切真的是太疯狂了。我把他介绍给洵美,之后门又开了,表示又有一位新客人驾到。查尔斯起身告辞,他认为他己经坐够了礼貌所需的时间。  真是够疯狂,即使对于一直追求刺激的项美丽来看也是如此。每天她有百分之九十的时间给了这些来访者。他们络绎不绝地上门来请求各种各样的帮助。只因她是个交游广阔的西方人,又好说话。其实这些求访者多数都不值得理睬。他们之中,有一个名叫唐·克索尔的小报广告编辑,想从项美丽这里找到点业务。一位福建来的陈先生。他拉项美丽去见他认识的那些歌女,指望她写写她们,好让她们借以成名致富。又有一个金发女护士,她认为自己只要有时间就可以把自己的经历写本书。有一些海军官兵,“他们几乎每天下午都来听收音机,跟猴子玩,喝我的白兰地。” 一位名叫波尔的年轻人,他目光悲戚,“永远没吃饱饭,永远诉说着他要自杀,因为他陷入了一位中国女孩的情网。”还有一个也叫波尔的家伙,这人的问题是他有偷窃癖。一位小烟草店老板的不幸则是:他老婆跟她的法国情人跑到天津去了,一年多还不见回家。  总之,来客“一打一打的,多得我都不记得他们的名字了。”多年以后,项美丽这样回忆。  由于时间被人大量占用,项美丽没时间写作。给《纽约客》和其它刊物的稿子一度只好停掉。战事使她代课的学校停了课,所以现在她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作私人英文教师。但由于有钱的中国人都纷纷逃离上海,她的生源亦发生问题。祸不单行,1939年初,《纽约客》编辑部还通知她,她的新书稿《太阳的脚步》多半不会受读者欢迎。他们告诉她,在这种非常年月,美国读者对一个美国女人和一个中国男人的爱情故事不感兴趣。再加上她先前出的那本写早年生活的《事件》(ffirs),评论界反应冷淡,新书实在难以看好。看来,如果她希望读者不忘记她,必须重振旗鼓。 第十三章 “你不是我的妾”(1) 不过,1937年至1939年那段日子里,项美丽的主要麻烦,还不是她的如潮怪客和经济危机,而是她与邵洵美的爱情。  人人都把项美丽与邵洵美的爱情看成一段美丽传奇。就算如此吧,这传奇也和一切传奇一样,其中无论是悲哀还是快乐,对当事人来说,都是美丽的成分少,苦涩的成分多。而就在那部分被大大夸张的美丽中,也有万千不可为外人道的悲哀处。  其实早在与邵洵美热恋初期,项美丽己经看出了她与邵洵美这场恋爱没有前途。无论如何,弗雷兹夫人当初的警告有一点没错,邵洵美永远不会离开他的妻子。这一次,项美丽算是碰上她的克星了,再怎么自由奔放,也没法像以前对待爱迪一样,说走就走。况且从骨子里看,她还是保守的德国犹太移民哈恩的女儿,不管如何地浪迹天涯,最终目的还是要找到一个永远的家,为人妻,作人母。一旦找到,她会为之赴汤蹈火,百折不回,正如后来她为查尔斯所做的,那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成为战时香港的爱情传奇,那才是真正的倾城之恋。彷佛是张爱玲笔下那种反传奇的倾城之恋的一个反证。所以就连铁石心肠的日本军人,也为之动容,放了她一条生路。  可是在1936年的上海,面对这个貌似欧化、其实地道中国、而且是旧式中国的男人,项美丽陷入爱情僵局,一筹莫展。因为这男人虽然与她谈情说爱,却摆明不会跟她长相厮守。她曾经尝试自拔。1936年春天,她曾试图爱上一位名叫杰恩的波兰外交官。“他是个英俊的大块头,也抽鸦片,好在还没成瘾。”她在给母亲的一封信中这样描述此人,并宣称打算嫁给他,或是跟他生个孩子。这一插曲随着杰恩调到北京而曲终人散。接着她又交了个英国海军军官。此人名叫罗伯特。罗伯特隶属的英国皇家海军舰队驻扎在南京。“八一三事件”爆发时项美丽和女友玛丽正好去南京,就是为了去跟罗伯特会面。她在那些日子里周未常跑南京,不过游伴不是邵洵美和他的中国朋友,而成了罗伯特和他那班英国海军朋友。他们搞舞会,开派对,但她跟罗伯特却无法像跟邵洵美那样亲密无间,虽然他们两人之中,前者是个跟她一样的西方人,后者是个东方人。项美丽却觉得,她与那位英国人反而难以沟通。她与他的格格不入,从那次辛普森夫人事件可见一斑。  美国离婚妇人辛普森夫人与英王爱德华八世的热恋是那年最为轰动的国际爱情传奇。1936年12月11日,爱德华八世宣布退位。为了爱情他竟然放弃王位。作为一个同是浪迹天涯的美国女人,项美丽为辛普森夫人感到骄傲; 但作为正统英国军人,罗伯特的感受可不一样。就在国王作出那惊世骇俗的决定前不久,有一天,在罗伯特服役的军舰上,一场派对正在高潮,项美丽突然站起来,高举酒杯道:  “先生们,让我们为──”  军官们全都跟着举起了酒杯。  “为辛普森夫人干杯!”项美丽大声道。  顿时,一阵尴尬的沉默,还是舰长比较机灵,他不动声色地拿起面前的一个盘子道:“把这盘马铃薯传下去。”  “事后罗伯特骂了我一顿:“你不能那样。”他说,他眼睛里含着泪水,“难道你不明白,要是那可怕的传闻是真的,我的整个生命就会变得没有意义。海军所效忠的一切就会烟消云散。”  他们的分手不可避免,只是项美丽没想到,曲终人散时,会有那么多的人陪着。在那般悲壮的背景之中,他们的小故事只不过是闲闲的一两笔,连补白也谈不上。项美丽和罗伯特的最后一次会面正赶上一场大事件,那就是“八一三”淞沪抗战。项美丽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好题材,那次惊险的南京之行不久就结晶成了给《纽约客》的一篇特稿──《环游南京》。可怜的罗伯特,在项美丽这篇文章里,他连名字也被化掉了。  这里要说明一下,我决定去南京是因为那里有些年轻人、有派对、有舞会。我们打电话给那里的两位年轻人,告知我们要去。我们说将乘星期四早上八点钟那班快车到。那是最后一班开南京的车了。可我们不知道,没人说别去。  。。。。。。  火车花了十小时才到南京,通常五小时就到。在到达之前,我们换了十九次车厢。在离南京城墙几里地的地方,引擎坏了。不过我们终于在午夜抵达。我那年轻人等在站台上; 玛丽的那个却不见。我那位是个英国海军。他穿一身整洁漂亮的白上衣,他等得很累了。他轻蔑地看了一眼斯威迪·派尔 ,说:“看见吧,这是南京和上海之间最后一班火车,这条线现在从苏州被切断。飞机也没有了。你们也不能走水路,因为只有镇江以下还在我们的控制中。”  玛丽总是相信人家的话和警告。我嘲笑她,我说:“他只是在试试我们,别信他的。”海军怪模怪样地看看我们,不再说什么了。我们在酒店喝了茶,吃了水果,午夜的南京,每个地方都关了门。所以我并不惊奇满城一片漆黑。当我们看到房间里的告示:“旅客注意: 随时会有空袭,务请关灯闩门。”我们还开心大笑。  我说:“天吶,那些外交官吓坏了吧?”  我们谈了会儿这趟疲劳的旅程,真是累极了。我们把斯威迪·派尔放到浴缸里让它游水。海军邀请我们明天去他的军舰午餐,然后他就走了。 第十三章 “你不是我的妾”(2) 然而到了第二天,一觉醒来,她们发现事态严重,上海爆发了大战,它与外围城市之间的水陆交通全部被切断,项美丽立即决定马上赶回上海,舞会和聚宴立刻被拋到了一边。可是一丝不苟按计划办事的罗伯特却不是这么想的,他仍然一早接她们去到他的军舰,  海军态度暧昧,行动迟缓,他打发了一个手下去为我们签明天去上海的火车票,我说:“明天早上八点钟有趟车,我们一定要设法上去。”他说: “啊不行的,宝贝,坐下午的车吧!” 我们挟持着他下了他那军舰,回到我们的酒店。在我们没拿到火车票之前,他别想作任何事。他装得好像火车正常,飞机正常,轮船也正常似的。我无法形容他那种态度。总之他拖拖拉拉的。然后我们发现,第二天根本就没车。海军开始跟一个南京人安排午餐派对的事。我惊慌失措地奔到大堂,在那里乱窜一气。  南京酒店全乱套了。柜台上找不到一个接待员。服务员团团乱转,他们避开我的目光。这时我听见有个人在说话,他说的是带德国腔的英文,那是个大胖子。他说要租一辆巴士去杭州,然后从那儿转去上海。这可是大费周折。我不想回房间看玛丽忧心忡忡,看海军闷闷不乐。接下来,在大门口,我看见一个戴帽子的年轻人,正在跟那个德国大胖子说话。我听见他说:“今晚的车。”我不认识他。 但我们都是外国人,所以我就冲过去说:  “有车吗?你知道有车吗?”  那年轻人说话也带着德国口音,他道:“今晚有趟车。我不知道是什么时间的。”  我说:“啊,太好了!他们说一辆车也没有,可我必须回上海。”  大胖子说:“今天有车?你确定?”  年轻人说:“是的。因为他们给我签了票。当然,只有三四等车厢了。”  “啊,那没问题!”我忙道。  他看了看我,补充道:“这车只到苏州。我们要在那儿转车,绕道走杭州线。还要再走五小时。”  我说:“我去拿我的票。”就往楼上奔。  海军说:“今天?别傻了!为什么是今天?”  我和玛丽没理他,我们叫来酒店服务生,告诉他火车的事,要他快去车站给我们签票。服务生说,这趟车一定是半夜开的。海军高兴了点儿,他在想他那午餐会搞得成了。  我真是搞不懂他,我暗自想,这英国人没治了,可他怎么就这么认死理呢。午餐会真的那么重要?我们乱成一团,这当儿电话来了:  “是那位太太吗?”一个德国口音在话筒里说道,“是谁要去上海?……对不起我不知道尊姓大名。但也许您乐意知道这个消息吧: 有列火车将在一小时之内开出。我就在站台上,我看见了。要是您赶快,我可以给您两个位子。不过没有二等车厢,只有三四等车厢。好吗?……好的。”  我们找不到拿了我们车票的服务生。我们没了主意。突然──此刻是六点钟──南京天色阴暗下来,暴风雨要来了。我们找到接待生,但没出租车,也没黄包车。鸟云压城,接待员发着抖道:“一定会有一场大战!”他看上去呆呆的。他那副标准接待员的面孔一脸茫然:“我的服务生都回去搬他们的家当了。”他道,“实在对不起。”  我们终于找到了黄包车。海军回了房间,我们等不得他了。我们奔上往城墙那边的一条尘埃滚滚的大街,黄包车夫在沙尘中奔跑的脚步声清晰可闻,头顶上鸟云翻滚。我一心只想着那列火车,也许我们赶得上它,也许赶得上。海军被我拋诸脑后。但突然间他出现在那里,他坐在一辆黄包车上,正襟危坐,目不斜视。我们一起直奔站台。  找不到拿了我们车票的人。我们必须再买张票。剩下的钱正好够买点吃的。接下来我们冲进了一列军队。他们正开进站台,有几百人之众。个个用条竹棍挑着背包。他们身强力壮,不过有些人行装过重,这个队列淹至我们与列车之间,那种悄无声息的静穆,令我差点失声尖叫。他们全都年轻、沉默、昂扬,秩序井然,铁板一块,把我们挡到了一边。 是那酒店服务生终于堵住了他们──我猜是靠他那身华丽的制服。海军不见了。我们跑呀跑,我们爬下月台,跑过几条轨道,跑过一堆列车,我找不到那个德国人。但我们爬上了一列一等车厢。它一定是刚刚开到的。车厢里还有一个空位。只有一个。是服务生为我们找到这位子。我们俩爬上去松了口气。接着海军也来了,他把他口袋里所有的钱都给了我们。他说,这是因为他不希望我们作如此艰苦的旅行。现在他表现得好点儿了。但还是不失英国人本色。成百难民和士兵朝我们涌来,火车停在这地方真是发疯了。每个人,每个人都看到了这是一场战争。只除了这位英国人。海军以他那阳刚的嗓门,粗声大气而四平八稳地发表他的意见。他说他刚听到消息,这列火车要到早上才开。所以我们最好下车去吃午餐。当成百人向着车门冲来,我们不得不为我们的座位而严阵以待时,真是不知如何响应他才好。海军正对着车窗站着,他抽着烟,目视自己的鼻尖。 我们就这样坐了一小时,又热又闷,因为我们的座位正好在列车的厨房旁。我们不能把斯威迪·派尔放到人群中,它就一个劲地说:“呷呷呷!”海军终于走开去,他要给我们弄点给养。 第十三章 “你不是我的妾”(3) 这时那德国人过来了。他看到我们,不由得脸一扬。有个高大的印度人跟他一起。他穿件灰法兰绒衣服,叨着个烟斗。这人长相可爱,彬材有礼,且幽默温柔。我告诉他们我和玛丽的名字。德国人自我介绍说他叫瓦里,说那印度人叫甘地。我们聊了起来,并喝了些热啤酒,到处都是啤酒瓶。  过了会儿海军回来了。他拿来个袋子,里面装着三文治、鸡蛋之类的东西, 还有一瓶柠檬汁,是从他朋友家里拿来的。海军说:“我现在要去吃午饭了。一两个小时后我再来看你。”他就这样走了。安全,清爽,冷静,讨嫌。车厢里热得流油,外面似乎凉爽一点。这使人感到仍然有个机会,只有一个机会。我们没再看见海军。因为列车很快就开动了。我们开始了上海之旅。  追溯起来,其实项美丽的每一段冒险,都与一次恋情有关,从她二十三岁那年跟个作家去欧洲开始,出走非洲,到三十岁那年来中国,每一次,都是“此情无计可消除”的结果。不甘于在“才下眉头,又上心头”的怨愤中困守愁城,作为一个自信满满的现代女子,既然面前的每一条路都”没人说别去”,她便”仰天大笑出门去”。管它三七二十一,见路就走。  在去南京之前那些天里,项美丽与邵洵美之间的关系似乎空前的冷淡。项美丽在战事爆发后甚至有好几天与他失去了联络:  洵美怎样了?战争爆发后我花了几天时间才找到他。他没有设法第一时间把他改换地址的事情告诉我,因为我们吵了一架。  看来,项美丽是憋着一股跟邵洵美吵架的怨气而去南京的。不过,如果她跑去南京时多少还对那海军抱着点好感,把他当成一个也许可以寄托终身的港湾,也在那个兵荒马乱的站台上烟消云散了。这位安全、清爽、冷静的好男人,完全符合她当年开出的择夫条件,甚至可以说是超标了。他是那样的循规蹈矩,忠实可靠。然而今非昔比,现在的她,是一个陷入一场热恋的女人,所以每个与她相遇的男人,都会有个参照系。在她描写海军那不动声色的冷静笔调中,情不自禁带了点调侃。与那个傻呼呼老是妙想天开的邵洵美/潘海文/宋云龙相比,这位正襟危坐目不斜视的绅士与她根本不是一路人。在这黑云压城城欲摧之际,她明白了自己要的是什么。“我一心只想着那列火车……海军被我拋诸脑后。”此时此刻,“仍然有个机会,只有一个机会”。  那列命定的火车很快就开动了。而这段恋情也就是这样随着南京的远去无疾而终。南京在四个月之后陷落。项美丽也从此没再去过那个城市。她还是得回上海去面对她的问题。  她的问题跟别人不一样,非关安危,也不是生存问题。因为她完全可以跟她那些美国、英国朋友们一样,在这座危城还没完全陷落之前逃之夭夭。在这种时候还留在城里的西方人,如果不是负有特别使命,就是无处可去的倒霉鬼。项美丽肯定不属于后者。这就难怪英国情报部门对她的行止大惑不解,有段时间还把她当作重点监视对象,列为项目,材料厚厚的一大本。也难怪宋庆龄一直都信不过她,一口咬定“这个女人是特务”。因此在项美丽撰写《宋氏三姐妹》时,她一直不肯合作。还警告她的秘书小心,别跟她来往。  还是温源宁说对了一半:她陷入了与邵洵美的热恋无法自拔。不过,邵洵美并不是完全不把她当回事。1937年三四月间,热恋中的邵洵美曾提出与盛佩玉离婚跟项美丽结婚。至少他私下里曾跟项美丽如此表示。 但是项美丽感到这不是个能使她安心的解决办法。  首先,卲洵美还是爱盛佩玉的;在这种情况下把他从盛佩玉身边拉开,对项美丽来说没任何意义。其次,他有那么一个大家庭,六个孩子和一大群亲朋戚友都把他当作主心骨。要是他俩远走高飞,他逃不开责任; 而她,也逃不开良心的谴责; 因为这个大家庭的成员,包括孩子们在内,都是项美丽的朋友。他们两人肯定为了摆脱这一困境一直都苦恼不堪,反复商讨。在《太阳的脚步》中,当多萝西抱怨她只不过是云龙的妾时,这位总是妙想天开的诗人突发奇想,提出了一项解决办法。  “我是我自己父亲的儿子,也是我伯父的儿子。”云龙说,“你记得吧,我告诉过你的,我伯父没儿子,我父亲就把我给他作了儿子。我们中国人常常这么做。哦,这在一家人看来这没什么不同。但现在你看,我便合法地变成了两个人。所以我也可以合法地拥有两位妻子。只有两个。因为现在多妻是不合法的。但你是另外一个我的另外一个妻子,所以没人会因此向我问罪。你看呢?”  “不行。”多萝西说。  “好了,别担心,我说的是真话,你不是我的妾。”  云龙的这种怪论,看上去似乎令人啼笑皆非。不过,如果我们把它看作小说情节而半信半疑的话,下面这段引自《我的中国》的回忆,却是与之遥相呼应。说明它并非完全虚构。那场谈话发生的时间是“八一三事件”之后,也就是项? 新月派诗人与美国女记者跨国恋:项美丽在上海 第 8 部分阅读 泄返幕匾洌词怯胫O嗪粲ΑK得魉⒎峭耆楣埂D浅√富胺⑸氖奔涫恰鞍艘蝗录敝螅簿褪窍蠲览鑫垆狼涝顺瞿切┎莆锖筒厥椋⑼庾魉羌溆∷⒊У墓颐е髑昂蟮娜兆永铩S幸惶欤翘傅矫锥瓜壬蠲览霾晃薨г沟厮担辛苏庵缓镒樱院笏筒换峒拍恕!  啊一嵋谡饫铩⒃谡饧浒怖治牙锢先ィ⑴郑搅诵瞧谔煜挛纾偷热舜虻缁袄础!?br /> 第十三章 “你不是我的妾”(4) “啊,别傻了,”洵美道,“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你是我家的一份子。你永远不会孤寂一人。我告诉你我们可以怎么作。你一定要跟我结婚,然后就会万事大吉。”  “跟你结婚?”  在这两年多中洵美老是突发奇想。我己经见怪不怪。但这时我还是被他搞胡涂了,“你现在怎么能结婚?” 我问道,“ 你不是己经结婚了吗?佩玉不会同意的。”  “不,她同意。这事我们己经谈过了。不,我不是说笑话,我们是很认真的。这件事关系着印制厂。你己经对人说这间工厂是你的。但也许日本人不会相信我们个说法。所以,是佩玉出了这个主意。因为有一天晚上你说过你永远不会结婚。当然,如果你以后要结婚,那又当别论。根据外国法律,我跟佩玉也不算结过了婚。像我们那种旧式家庭的结婚方式常常都很草率。现在,假如你愿意说你是我的妻子,我们可以去办一份文件。这么一来,你为我们所作的这一切、你对我们的保护,就更加合情合理了。另一方面,你也可以有个家。当然,你现在己经拥有我们大家了,但这一来在朋友们眼里这件事就更加真实,也更加堂而皇之。 你说是不是?你还可以合法地在我们的孩子中随便挑个你喜欢的,作你的孩子(除了我儿子,因为我只有一个儿子)。我们把她送给你。我建议你挑小宝。不过你还是自己挑吧。其它孩子也都是你和佩玉两个人的。他们不是己经都叫你“外国妈妈”了吗?还有,你过世后可以埋在我们家在余姚的祖坟。你老了可以到我们家跟我们一起住。其实我一直就这样邀请你,只是你不肯。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洵美的主意如此之多,如此之奇特,所以一开始我不把他这个主意当回事。不过后来我不觉得它太奇特了。总而言之,我去他的律师办公室签了一份文件,宣布”根据中国法律”,我是他妻子。佩玉送了我一对玉镯,这也是中国的一种习俗。这件事半带玩笑性质。我们谁也没拿它当真。要是日本人管我们要证据,我们就把那份文件拿给他们看,以证明印制厂是我的。有好几年我都忘了这回事。不过洵美有一点是作对了,那就是余姚祖坟之说,它真的让我安心了点儿。这个理由很荒诞,但我真的不再为我的老年担心了。  他们甚至还去了一趟余姚,以确认那块祖坟的存在。那时项美丽当然没想到,余姚祖坟的细节,并非此事最精彩的一部分。在这变化莫测的人世,邵洵美的突发奇想,有一天还真的成了项美丽救命稻草。不过当时他们确实没人把这事当回事,那份文件不久就不知去向。直到──直到1941年,珍珠港事件爆发,项美丽在日本人占领的香港,眼看就要作为敌侨跟她的情人查尔斯一起被关进集中营。他是她新生婴儿的爸,身负重伤,死生一线。要是三个人同陷敌营,查尔斯和婴儿甚至她自己,都可能无法活着走出去。走投无路之时,项美丽灵机一动,又想起了那份文件。  “你能不能想出个说法,让你不完全是美国人。”索菲 道,“我的意思是,跟德国之类的国家有点关系,他们会接受这一类说法的。我认识几个美国人,他们就……”  “我没有德国关系,索菲,你怎么会想到这个?”  “不,我的意思只是……有没有诸如此类的某种事情?”  一个念头突如其来地在我心头闪起:“我曾经有个中国丈夫……”  索菲顾不得表示惊异,她一把拉住我的手,带着我冲下楼去 我们冲进前花园的一个绿色小院,在那里找到一个小个子医务官,他是个日本人,正站在那儿跟一个穿便衣的人谈话。  索菲跟这穿便衣的人短短说了几句,这人几天前曾帮她办过通行证。她对他说她的朋友嫁给了一个中国人,不过之前她没意识到这一事实可以帮她离开集中营。又说她朋友有个朋友住在医院。在这样一个非常时期,她没法把他运到城里去。没通行证人家不让她过。如果能给她一张进城的通行证,那些士兵就不会留难她。她可以去外交事务处让他们处理她的问题。  那小个子官员颇感兴趣地看着我:“中国丈夫,嗯哼?”  我低下眼皮说:“是的。”  他打量着我,他的目光温和了。想是高兴看到一个美国女孩嫁给一个东方人。这使他对我们俩更加友好。  “坐吧。”他说,自己扑通一下坐到了草地上。  “有几个孩子?”这医官问。  我迟疑了片刻,这可真是没法向人解释,于是我道:“一个。”  “是吗。”他对我笑了笑,拿出了一张卡片,在上面写了些什么,盖了个印。把它交给我。这样,我可以有两天自由时间,去跟外交事务处交涉。我和索菲跑回医院,我踉踉跄跄地跑着,我的头脑在旋转。我感到惶惑,透不过气来。我一头撞到阿金的身上。  “我拿到一个外出机会了。我应该这么做吗?”我问道,我想请教任何人,向任何人拿主意。  “你当然应该。”阿金热切地说,“要是它能帮你,为什么不?好运气。希望我也能这么做。”  我跑回查尔斯身边,把卡片交给他。我读不懂它,他能读懂。  查尔斯倒到了枕头上,他看着我,一直看着我。 第十三章 “你不是我的妾”(5) “天吶,”他终于说,“你认为你能利用这理由出去?”  “如果能成功,”我道,“这将是洵美为我做过的最好一件事。”  一阵长长的静寂。查尔斯脸上有种奇怪的表情。我几乎要说他是怕了我,或者也许,他是开始害怕所有的女人。  “你应该留在这里,和你自己的同胞在一起。”他终于说。  “英国人不是我的同胞。我觉得和中国人一起呆在家里更好。”我说,“我会没事的。当然,我是为你作出了这个决定。”  查尔斯用他那只没受伤的手抹了一下额头,嘴角闪现一丝疑惑的神气。  “哦好吧,”他说,“好了,米奇,随你去。”接着,他再次重重地说道:“天吶。”  日本人真的让项美丽利用这个借口出去了。因为他们认为中国已经被他们征服,相对于正跟他们打得不可开交的美国,中国差不多要算是盟国了。谁说诗人的想象荒诞无稽?不过,就算是想象力惊人的邵洵美当初也没料到,他这一突发奇想竟会有此歪打正着之功。项美丽因为他一招,竟然得以以中国人妻子的身份呆在集中营外,每日为查尔斯和他那些同伴张罗吃的,然后送去集中营,让他们渡过了最艰难的日子,终于在1945年活着回家。不过,那是另一本书的故事了。 第十四章 房客们(1) 项美丽回忆起她当年在香港时而要证明自己是中国人、时而要证明自己是美国人的事,十分坦然。因为她无党无派,无宗无教。她这样做并没有损害任何国家和集团利益,也无损于他人。是她作人的行为准则。她是个犹太人,可是她并不信奉犹太教。她是个美国人,但她有着德国人血统,而她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一个是中国人,一个是英国人; 她是个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可是无论在富豪显贵还是在挑夫走卒之中,她都有好朋友,她跟所有的人平起平坐; 她是个白人,可是跟黑人、中国人、马来人都相处得亲密无间,在非洲刚果,她救活并收养了个土著孤儿,若不是走得仓促,还差点把他带回了美国。在战时香港,中国人阿金感于她对他妻女生病时慷慨相助,不要佣金地帮着她共渡时艰; 她是个女人,但当人们说她的所作所为堪称女权主义先锋,她断然否认道:“我希望女权主义分子大吉利是,但我从来不是女权主义分子。”  一句话,她反对将自己与任何导致人类对立的派别体系牵扯到一起,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她为人处事不会遵守任何有偏激倾向的既定游戏规则,哪怕它们被当政者或强权组识规定为道德标准。她特立独行,我行我素,坚持的惟一道德准则是,每个人都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只要不损害他人的幸福。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她永远站在弱者一方,从不拒绝向弱者伸出援助之手。  我注意到中国有关她的文章里,曾提到她在中国抗战年代困居上海,和邵洵美办抗日刊物、甚至帮助译介毛泽东的《论持久战》,并冒着生命危险将之广为散发的事,但没人提到过她也跟德国人、意大利人、和日本人来往,其中有人还成了她的朋友,她甚至救了一个日本记者朋友的命。可是,坦白地说,就是在看到这个故事时,我决定了要写她。  我跟松本新北的友谊完全是另一回事。它起于一个戏剧性的事件。有一天,我在洵美家,有几位我不太认识的年青记者正在那里开会。我和洵美一向支持上海中国人的地下抗日活动。他们时常搞暗杀,但其中很少人志愿去过更危险的军旅生活。我们听说了无数上海外围游击队活动的故事。夜里,中国人往往以小股形式出没,盘查过路人。要是那人能证明自己忠于中国就让他走,若他是个汉奸就杀了他。  “这不太好。”我说,”他们只是些被战争利用的小人物。”  “是的。”洵美说,“我也不赞成这些失控的行为。”  那一晚我们听到那些记者的谈话。他们喝了些黄酒之后决定“惩处”奸人松本。我在那里一直听完他们制定了一个相当疯狂的计划,然后才回家,我给松本新北打电话。  “你还住在江湾一带吗?”我问他。  “是的。不过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多美的办公室。”  “是这样的,我不该这么做,但我不赞成暗杀……也许并没什么事,不过我要是你,就不会天黑以后独自回家。”  “我明白了。”新北说,”不过我想那是自然会发生的事。尽管我住在中国十二年了,尽管我不是他们的敌人。谢谢你,米奇。”  是的,虽然现在我开始痛恨日本人,但我一向坚决反对基于种族因素的复仇行为。我继续与松本交往。在上海被围攻的日子里,我和他有过多次谈话。我常反对他的意见,甚至就在那晚之前还是这样。 当南京的新闻传到上海,我实在不愿跟他争论。这不是因为我忘了松本是个日本人,要跟他小心周旋。我倒宁肯他是个日本人,在我对所有的日本人关上大门之前,他是我要了解他们所思所想的最后机会。我不喜欢绝交,我仍然希望能找到摆脱这场漫长战争的途径。可在南京陷落之后的那天晚上,我绝了望。那晚,我想松本也许是城中惟一一个不会对我说谎的日本人了。  我问他:“那都是真的吗?新闻报道里那些军人们的所作所为都是真的吗?”  松本慢慢地点点头:“都是真的。”他说。  “但是为什么?你的国家怎么会那么干?我认识的那些日本人不会像那样吧?你的国家是怎么了,新北?”  “他们是军人。”松本说,”你不知道他们想些什么。你不认识那些可怜的农民,多年军旅生活使他们兽性大发。他们被许可那么干。比这更坏,他们被鼓励那么干。这是他们攻下了一个城市的奖赏。每当攻下一城,军官让他们放假三天,为所欲为。他们一向都是这么干的……只因南京是这么重要的一个城市,这一次的事才传到了你们美国人耳中。其实这种事一直都在发生。”  松本在他的房间里来回踱着步。他很激动:“这是全世界的羞耻。”他说,“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当我年青时,为了避免服兵役,我让自己生病。让自己长期处于饥饿状态,这样就可以病得服不了役。我成功了。他们让我进了第七纵队。但现在反战主义者没了退路。我不能单枪匹马跟一个国家对抗。南京是个既成事实,它是我们在此地、在中国的劫数。至少好几年里会是这样了。我们将会强大,中国和其它国家将恨我们。但我们将强大。这是确定无疑的。”  “而你为此自豪。”我尖刻地说,“你自豪,我看得出来。”  “有可能。”松本说,“我是人。” 第十四章 房客们(2) 看到这里,我觉得在我心里从小被培植的某种信念在动摇。在这恐怖主义分子甚嚣尘上,搅得国无宁日、全球无宁日的时代,在先进科技将地理距离缩小到天涯咫尺的今天,人与人之间却被更多的界限分隔成咫尺天涯,势成水火。突然之间,我得自己理解了很多事,比如那部多年来我一直不甚理解的电影《广岛之恋》。人们总是谈论那部电影独树一帜的现代主义形式,其实,那部电影真正独树一帜之处,是它的题旨。“你的名字叫广岛”,在这辗转反复的喃喃低语里,有着难以言说的痛心疾首,和关于全人类的忧患意识。一种叫作广岛的幽灵在全世界游荡,它使得爱情成为噩梦,仇杀成为日常生活。  我用解读《广岛之恋》的目光,一再地解读项美丽的生活、写作、爱情、和冒险。  我看到,1937年至1939年,在上海霞飞路1826号,中国抗日游击队员与日本前反战分子交臂而过; 德国官员与犹太难民共处一室; 英国情报人员与印度小偷共饮一壸水,国民党间谍与共产党地下工作者同跟米尔斯先生套近乎。这座房子几乎成了一座国际公寓。众声喧哗之中,项美丽在这里一边跟邵洵美吞云吐雾,一边编杂志,写文章,这些杂志就是前面提到的《自由谭》、《自由评论》; 这些文章就是分别于1943年和1970年结集成书、在英国和美国出版的《潘先生》和《时与地》。  由于这座小楼房间颇多,而项美丽正有经济危机,所以她作了包租婆,先后将多余的房子租给好几位女子。那位跟她一起去南京的美国人玛丽是一个,那位跟她同见查尔斯、使她相形见绌的澳大利亚…日本混血美女珍妮是一个,还有一个是中国记者杨刚,她是一位中共地下党员。不少有关邵洵美的文章里说,毛泽东的《论持久战》就是她译的。我相信《时与地》一书中那篇《为了全人类》中,那位女主角就是她。虽然名字也许是化名:  在我上海寓所来来去去的的所有租客中,我最喜欢珠小姐。她是一位共产党人,是中国爱国分子。这两种人一个样,都很严肃。我必须承认,杨珠是非常的严肃。但她仍然很可爱。从她的眼镜后透射出一股真诚的幽默感,她会出其不意地突然爆出一阵大笑。世界上好像没什么事能让她动摇。  这样一种描写,似乎跟五十年代电影和小说所塑造的经典女共产党员的形象不谋而合。我想起了谢芳饰演的林道静,王晓棠饰演的金环银环姐妹。我想这位杨珠其人的家属看到这段描写一定很高兴,赶紧要追看下去。如果她在历次运动中遭受什么诬陷,被打成叛徒特务等等,由这位洋当事人写出的文字,应当成为要求平反的最佳证据吧,甚至可以在追悼会上诵读。我虽跟她八竿子打不着,看到这里也精神为之一振。我猜以下这段文字的作者,看到上面那一段文字一定也很兴奋:  1938年5月,毛泽东发表了《论持久战》一文,继而党组织决定将《论持久战》翻译成英文传播到国外去,并把翻译任务交给中共地下党员杨刚。杨刚时年仅20多岁,公开身份是《大公报》驻美记者。杨刚和项美丽是好朋友,项美丽让刚在自己里从事《论持久战》的翻译工作。当时,毛泽东还特地为英译本《论持久战》写了一篇序言,序言是用毛笔写在毛边纸公文笺上的,也由杨刚一起译就。接着,杨刚和中共地下党组织将这部译稿的秘密排印任务郑重托付给了邵洵美。邵洵美勇敢地接受了这项危险的任务。  邵洵美虽然办有时代印刷厂,但它不印外文书,于是他不得不将译稿秘密托印于另一家印制厂。这部译稿从送稿、往返传递校样到出书,都是邵洵美在秘密联系好指定上海时代图书公司总稽核王永禄去办的。这部最早的《论持久战》英译本历时两个月才印出,共印了500册。这500册书藏在项美丽的自备骄车里,由王永禄押送,邵洵美亲自驾车,运到项美丽家里秘藏起来。然后,通过三条渠道发行: 大部分由杨刚提走发送出去,一部分由项美丽托一个名叫华尔夫的不足20岁的德国驻上海领事馆见习领事发行出去; 尚余一小部分则由邵洵美、王永禄冒险”暗销”出去。那几天,邵洵美驾着项美丽的车,在西区洋人住宅区转悠,等到周围无人时,就迅速停车,王永禄马上拿起几本《论持久战》,从车内跳出,奔到洋人住宅前,往每只信箱里塞进一本后,立即返身上车飞驰而去。两人用了几个清晨和深夜,一共发行出去了四五十本书。  邵洵美要是九泉有知,看到此文,应该雀跃的吧。因为文中的他,俨然一副抗日爱国人士的光辉形象。  可是有一天,她让我大吃了一惊,她坦承她有个丈夫,还有个孩子。杨在我这儿住了六个月,向来不提她有家,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才让她向我道出以上两条信息。  我从没想到她有夫有子,她把大量时间花在那些神秘的爱国聚会上。来找她的都是些学生模样的人物,他们总是带着各种箱包。聚会都在她房间里进行。她的房间清教徒式的简陋。就连床褥也是一张可卷起来的中国粗毛毡,铺在一个弹簧垫子上。  那天,来找她的没有共产党学生,只有裴先生。裴先生从来不携箱包,所以我觉得他似乎没有肩负某种政治使命。我一直都猜想他或许是杨的男朋友。尽管她总是严肃地称他为裴先生。他走了之后,杨到我房里来照镜子。这举动有点怪,因为之前她从未对自己的外貌表现过丝毫兴趣。她把头发扎到脑后,像只鸽子尾巴。 第十四章 房客们(3) “杨,为什么今天你把头梳得这么漂亮。”  “是呀,”她承认,拍了一下那小小的发髻,”我也不知道我为何浪费了一早上时间弄它。其实我有三篇文章要赶在下星期交出来。”  她坐到床上,脱下脚上的拖鞋,坐上了床:“裴刚刚向我求婚。”她不动声色地道,“你刚才没听到我们在争吵吗?”  “没听到。”我说,”我什么也没听到。你们为什么争吵?我想你是喜欢他的吧。”  她的目光在眼镜下面闪动了一下:“我是喜欢裴。但是他要我嫁给他呀!我觉得他这么做是冒犯了我。”她停了一下,看着我的脸,想知道我是否理解她的话。“婚姻,”她补充道,“对一个女人是种贬抑,我很惊奇,裴应当明白这个道理的,我没想到他竟然有这种动物本能。”  我不同意她,我说, 裴是位漂亮、健康的年轻人,他现在和今后都有权有此本能。我说:“无论如何,我相信他不是有意冒犯你。”  “他知道我的感觉。”杨说,僵住了。我们沉默了片刻。  “你有所不知,”她更温和地解释道,“他却是知道的,我结过婚。我想我没对你提到过这件事吧?”  “什么?”  “是的,这事发生在大学时代,离现在很长日子了。我嫁的那人非常自我,我们在一起是个错误。”杨看了看表,以确定她有没有时间把这故事继续说下去。“我应当更有理智些。但那时我们都认为,在旧的资本主义制度下,年轻人应当关注大局,个人的爱情是小事。所以,要尽量节省时间,减少烦恼。这一来,当那人对我要求多多时,我听从了他。不过,他并没有跟从我的信仰。他在一家洋行找到了工作。他全身心投入这份工作,你可以相信我,他从不关心国家大事,也不想为全人类作点什么。他真是非常的令我没法忍受。”  杨沉吟了片刻。  “这一点也还是可以原谅的。我那么做是为了脱身去做我的事。我也根本没打算嫁给他。但那件事造成了非常错误的后果,使我落入一种必须有所发展的状态。一言以蔽之,”杨小姐道,“我们有了孩子。”  “啊!”我道,“这孩子现在哪里?”  “在北京。”杨小姐轻描淡写地说道,“她跟我姐姐们在一起。她们没有工作。……那以后,我答应我们应当结婚,这是照中国的习俗办事。我们同居了。我的事让我学校里那些修女们大为震惊,对于她们来说,我的生活方式太离谱了。就算我结了婚,她们也还是不满意。修女们也是令人难以忍受的。当然,那是另一种受不了。”  她躺到了床上,将手垫在脖子下,眼睛沉思地盯着天花板:“总之,麻烦从此也就开始了。我们老是吵架。样样事情我跟他的观点都不一样。他不理解我的工作,认为我应当留在家里带孩子。唉,我讨厌带孩子,虽说生了孩子之后,我还是爱她的。但我不是良母型的女人──他跟我的姐姐们倒是挺合得来。”  项美丽这篇文章通篇讲述这位杨珠的爱情生活。杨珠因为她的丈夫不能“多想想全人类的命运,少想想他自己”而跟他分手,也因为自己要为全人类的事业奋斗而放弃爱情、放弃家庭,放弃做母亲的责任。将这一以冷静幽默的笔调勾划出来的人性化形象,与我在流行传记中看到的那个单层次的女共产党员形象相比,使我感慨多端。  杨刚在新闻界和文学界是以刚烈如火著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后,她曾任周恩来办公室主任秘书, 一九五七年十月,她神秘地在《人民日报》副总编任上自杀身亡。杨刚若还健在,看到项美丽此文,不知作何感想。是否也会像史沬特莱看到项美丽在《我的中国》 对她的描写一样,勃然大怒,翻脸不认她与项美丽多年交情,破口大骂呢?  其实在项美丽那本书中,史沬特莱的形象,比我们通常在一般宣传式文章中看到的那个”国际共产主义战士”史沫特莱更真实,更可爱。尽管“她看上去像是个饱经苍桑的人,脸上线条生硬,衣着不条边幅”,却有一副热心肠。当她得知正在跟项美丽热恋的查尔斯跑到新加坡去看前妻时,便直截了当地对项美丽说:“别放他走!”当她看到项美丽刚生了孩子还四处奔忙时,她便  以她那独特的大大咧咧的同情方式对孩子表示关心,她简单扼要地劝我道:“你不如把孩子抱在手里,去对他们说: 你们通通见鬼去吧!”  “可我不能那么做,安妮丝,我不能那样对他们说,他们人都非常好。”我道。安妮丝不解地瞪着我。世界对她来说是条巨龙,一条她得永远与之缠斗的龙。轻装走世界的人在她的概念里不存在。她也不为他们操心。现在她看到,我终于有所争斗,她便有了用武之地。  安妮丝永远带来紧张空气。就算是风平浪静、平安无事的日子,她一走进门,你也会感到一股挟雷带电、雨雪飘飞之势。一天,我正平静地坐在书桌旁,我敢保证那是太平洋岸边一个和熙的春日傍晚,门呯地一下爆开,安妮丝冲进来了。她从肩上抖落雪花,我几乎能听到门外的马蹄声,闻到马鞍上的汗水味,寒气萧杀激战犹酣……“我给你带来了一只鸡。”安妮丝咆哮道。  在这里,项美丽犯了每个自信的作家都会犯的错误,她以为人人都能欣赏她那善意而锋芒毕露的幽默感。 第十四章 房客们(4) 以此类推,我不由得会想到,是否杨刚生前也看到了项美丽写她的那篇文字呢?所以,她的自传也好,别人给她写的传记、回忆录也好,都从未提到过项美丽,甚至也不提她曾租住过项美丽寓所。不过,也许又是项美丽的复杂背景使得她对那段经历讳莫如深。她可不像邵洵美那么天真,身为老共产党员的她,对于项美丽这样的人物会引起的麻烦心知肚明,所以宁可不提她翻译过《论持久战》的”光辉事迹”。萧乾那篇被人广为引用的《杨刚与包贵思》写了杨刚与另一位美国人、她在燕京大学的老师包贵思的友谊。说包贵思在她惟一一部长篇小说中,以杨刚作为女主角的原型。萧乾的文章还引了小说中的一段。从那引文看,杨刚与包贵思的友谊与冲突,与史沬特莱与项美丽的友谊冲突极为相似,两者都是挟风带电、自以为负有解放全人类使命的左翼分子。包贵思写那位加入了共产党的中国女学生:  我倾听她对我们时代种种罪愆的愤怒谴责,我无可反驳。我留意到那些不公正的事使她和她的同志们变得冷酷无情。我感到她这个充活力的人总是处于紧张状态中。她没有一点悠闲心情,永远也达不到恬静的境地。  当这女学生要去干革命了,把自己的孩子留给外国老师照顾时,她竟然直截了当,以一种公事公办的口吻,问老师要开出什么条件。老师非常吃惊,她说她照顾孩子完全是出于爱心,不附带任何条件,可她这位高足并不领情,她冷冷地道:  “可是孩子的前途要掌握在我手里。”  简笑了,她说,“在这一点上,咱们的见解又不一致了。孩子的前途既不掌握在我手里,也不掌握在你手里。你认为未来是在你的掌握之中,我却知道我自己什么都不能掌握。亲爱的,我也不认为你能掌握。”  这一女斗士式的形象,与项美丽笔下史沫特莱的的形象何其相似。不过,在项美丽的笔下,杨刚倒是有人情味得多,可爱得多。耐人寻味的是,萧乾当时就住在离霞飞路不远的南昌路,在回忆录中他说,他几乎天天都与也住在霞飞路的巴金见面,自然也会见到住在同一条路上的老同学杨刚。可是他对项美丽一字不提。四十年后,当有人向盛佩玉咨询这件事时,她的回答是肯定的,她不仅证实了邵洵美在《自由潭》上发表过杨刚译《论持久战》,出了单行本、并跟项美丽、王永禄等人一起夜里开了汽车把书丢在外滩外国人的信箱里之说,她还为自己在《我与邵洵美》一文中不提此事解释道:  而在1982年第4 期的《收获》杂志上萧乾写的《杨刚文集》编后记,长长的一篇文章根本没提到项美丽,更没提到邵洵美。再说如果这是一个贡献的话,应该受到表扬,可也没有。解放初洵美即将自己有的藏书给了夏衍同志。洵美告诉我,他对夏衍说:“这是帮朋友做的事,不能算自己的贡献。”再说1958年洵美受审查,他进去四十天我就给夏衍去了一封信,当时夏衍己是文化部长,可洵美还是被关了三年,出来时瘦得路也勿会走,进去前的房子被没收,出来后也没有解决。有这种种情况,我再写出版外文版《论持久战》又有何用?  这两个女人不约而同,都不从政治利害的角度看这种事。在项美丽,这只不过是她无数件正义行为的一件,不值一提; 在盛佩玉,哪怕要靠这件事去救命,也先以普通人的道德标准权衡: 人家不记你的好,不领你的情,还不如给自己多保留点自尊。  杨刚本人1943年至一九四八年到美国读书期间,也写了一本书,《美国札记》,与项美丽那本《我的中国》不但同期,且属同一性质,都是回忆录和异国见闻录。1943年圣诞前夕,项美丽从香港被日本人遣送回国,曾是轰动一时的新闻人物。《芝加哥太阳报》还把她抱着女儿卡罗拉的照片登在头版。说当时身在美国身为记者的杨刚不曾风闻,似乎令人难以置信。但这两位老朋友在美国的轨迹从未交叉,难道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不过,杨刚在她的作品中从未提到过项美丽,还不特别奇怪。因为项的背景实在太复杂。身为老共产党员、经历过多次党内斗争的她,不得不提高警愓。想想看,无党无派的邵洵美,只因给项美丽写了一封未被送出国门的信,就坐了八年牢。奇怪的倒是,项美丽在《我的中国》里用了很多篇幅写她的房客玛丽和珍妮,却只字不提杨刚,更未提到过杨刚翻译《论持久战》的事。  若说她顾忌到查尔斯还在日本人的集中营,为他的生命考虑,她不得不隐去有关抗日的情节,似不太可信。因为她在这本书里多次提到邵洵美和他朋友们的抗日活动,她不讳言”我们这些有中国情意结的上海居民……仍然与游击队有很多接触。”也不讳言邵洵美那位成为抗日游击队头目的弟弟璜,把她家当成游击队的一个情报站:  他(邵洵美)自己的家不能用(来作情报站),因为他是中国人,外国人比较中性。但也要冒很大的危险。他们在我二楼的后房建立了一个无线电发报站,那里离马路和警察较远。他们在里面发报。尽管我从未走过去看看他们到底在作些什么,但我知道他们可以与重庆直接联系。不过,不能说这就意味着他们隶属于政府。在美国我们一说起中国游击队,就以为他们只有一支队伍。我们错了。他们有很多游击队,很多领导者,分属很多派系。他们只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都说其它派系的游击队只不过是匪帮。璜的那个游击队跟另一个游击队也发生了激争。那一队否认璜这一队在上海外围作战的权利。这种狭隘的争执引起了诸多麻烦,所以洵美遵循他战前那套处世哲学,他试图让璜这一队人摆脱肮脏的政治,虽然他自己也未能逃过那一旷日持久的游戏。它一直都存在。所以他对我后楼的发报站持观望态度。 第十四章 房客们(5) 负责情报站工作的是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他们都穿蓝色工农装,这使得他们在霞飞路这种住宅区显得相当惹眼。因此他们很少出门。除了在屋里过夜之外,连吃都是由小饭馆送面条来解决。怪的是我对他们的工作一无所知。我曾希望得到保证,说他们是与重庆政府联系的。但我没这么做,我相信洵美的政治主张。无论如何,我认为他是个有头脑的人。  不过这事的确麻烦。发报会有一些噪音。有时引起人家注意。一天下午,马尔科姆。史密斯,就是我那位警察朋友,不期而至,他到我楼下喝杯东西。突然,他疑惑地朝周围扫了一眼,耸了耸鼻子:“你开了收音机吗?”他问道,“我有种奇怪的感觉,有人在用短波发报或干着这一类的事情。那声音又来了!你听见了吗?”  是的,我听见了,声音太清晰了:卡卡卡克,卡克,卡克卡克卡克,卡卡卡卡卡克……我把收音机又开又关地折腾了一通,便尽快跑上楼去叫停他们。  “这些无线电的事奇怪得很。”我回到楼下时,马尔科姆继续道,“日本佬肯定说我们在外侨住宅区窝藏了发报机。你知道,也包括法租界。对此我毫不怀疑。但我们怎能抓得住他们呢?日本佬试图用什么三角测量法找出发报机。但用这法子找不到发报机的准确位置。他们最好能确定是在哪个区。当然,上海的一个区动辄几千人,你不能光为了调查就抓这么多中国人吧,我想日本佬自有他们的办法,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怀疑每个人。让广田他们自个儿忙去吧。”  这件事使得楼上的房客大为紧张,他们很快就撤走了。接着来的房客就是珍妮,从时间上推算,杨刚大概在珍妮之后搬来。与那个发报站相比,杨刚的危险性当然小得多; 而与珍妮相比,杨刚的故事还不够传奇。也许这就是她被项美丽略过的原因。总而言之,那些日子故事太多,甚至发报站的事都只算小菜一碟,项美丽最大的麻烦,应当说来自于她与邵洵美合办的那份刊物──《自由谭》/ Cndid Comment(《自由评论》)。 第十五章 双胞胎(1) 我注意到,在那本邵洵美惟一的传记《海上才子邵洵美》中,以及有关邵洵美和项美丽的一些有关文章中,都曾提到他们一起办刊物的事,但提得最多的是一份名为《自由谭》的刊物。也曾提到一份中英文双语杂志,不过,给人的印象有时是,此份杂志只是停留在构思中,并未出版。如在董鼎山的《罗曼蒂克的项美丽》中提到:  “有一时他(邵洵美)曾与项美丽尝试出中英文刊物。他带了项美丽去体验上海生活。”  提了一句就没有下文。  而在赵武平的《邵洵美的美丽错误》中,这份刊物是份己经出版的中英文双语杂志:  其好友张若谷……谈到邵洵美时特别指出 “战事几使他成为一个无产者,他曾与项美丽女士合办中文及英文本《自由谭》月刊,? 新月派诗人与美国女记者跨国恋:项美丽在上海 第 9 部分阅读 …谈到邵洵美时特别指出 “战事几使他成为一个无产者,他曾与项美丽女士合办中文及英文本《自由谭》月刊,大部分的著述都是邵自己写的。  如此看来,这份刊物就是《自由谭》?可是另外一篇文章,却对《自由谭》有如下的介绍:  抗战期间,项美丽与邵洵美合办过“抗日杂志”,其中即有本文的主题──《自由谭》(1938年9月创刊)。刊名的颜体书法是邵洵美手迹。以项美丽的名义向当局登记出版,比较方便(项美丽兼编辑及发行人)。《自由谭》的图片非常丰富,版式编排手法娴熟,一望而知出自行家里手(邵洵美过去办的刊物绝对一流)。大量的漫画是该刊一大亮点,开本大,漫画亦尺幅宽广,甚至占据一页,如张东平的《为什么不把财产捐给国家》,叶浅予的《换我们的新装》,都是一个整版。  从文中看不出来此《自由谭》是否就是以上那份中英文双语杂志。而且得出与前两文所述不同的印象:一,它是一份“抗日杂志”; 二,它并非文学杂志。  不管怎么样,确定不疑的事实是,邵洵美热衷于办杂志,搞出版,他开过不止一间出版社,此起彼伏地办过差不多上十份杂志。 所办杂志种类不止涉及文学,还有美术、漫画、小品、评论、杂文等等门类。但他一直都有个心愿(至少他让项美丽这样感觉),就是办一份中英文双语杂志。这个愿望因项美丽的存在而成为现实。  在他们相恋的日子里,这份杂志一直都是一个炽热的话题,给他们的恋情火上添油。而当这份恋情终于因一纸婚书有了着落点,杂志也就到了瓜熟蒂落的时候,它不仅新鲜生猛,有声有色,还是个双胞胎。  洵美和我马上开始热情洋溢地各自为我们那份刊物策划奔忙。我的那份英文名字叫Cndid Comment。它的中国同胞兄弟的名字,意思与之相同,只不过是它英文名字的直译,叫《自由谭》。起初我打算中文版的内容也如同它的名字,与英文版一式一样。这主意因种种原因不得不放弃。中文版印制费比英文版便宜得多。因为它的胶卷较便宜,也因为,在一个极小的空间就可以检数千字。用不同的纸张就需用不同的图片。这一来,同样的图片,甚至封面,也会有不同的效果。所以我们没法向福克斯这种杂志看齐,虽然我们一度傻到有此企图。最后我们达成共识,我的杂志和洵美的杂志有相同主旨,大部分文章也相同。但在形式上,在图片上,和所有其它工艺上,我们都可自作主张。我收到并采用的任一英文文章,只要洵美喜欢,他就可把它译成中文采用。对中文稿件也同样处理。这协议对我为较有利。因为我可以提供的稿件有限。远东地区的资深英美作者能有几人?可我却能通过洵美得到大量中文稿件。中国作者的稿件源源不断。不过,我也并不是那么如鱼得水,因为我要被洵美的时间和好恶所限。我被他所制约。我只能看到他肯费心译给我的稿子。不过,这就已经够好了。  有时得我们自己赶写些短稿。我们需要插图时,就找洵美那些画家朋友。我发现每个受过教育的中国人都是个好画家。这是他们书法艺术的结果。我们西方人没有发展我们书法。中国孩子在书法上都受过专门训练。所以他们并不只是些画匠。在洵美的工厂,他们常常在人来人往中当场挥毫,只需一张桌子而已。在我们的画家群中,包括鼎鼎大名的张氏兄弟。  如此这般,这个双胞胎终于呱呱落地,时间是1938年9月。巧的是,离项美丽与邵洵美签署那纸婚书正好差不多十个月。现在,项美丽不仅成了邵洵美印刷厂的主人,她还是他们杂志的老板和主编之一。由于她是他的妻子,这一切都变得合理合法。  双胞胎期刊《自由评论》和《自由谭》出版后很成功。特别是在中国读者中反响较大。据项美丽说,这是因为,第一,《自由谭》卖得比较便宜; 第二,邵洵美在《自由谭》发表的言论比项美丽在《自由评论》发表的言论激烈。所谓激烈,对于不问政治的邵洵美而言,当然是指抗日言论。其实项美丽的《自由评论》也发表了不少抗日文章,其中大概就包括杨刚翻译的《论持久战》。在被日本人包围的上海,出现了这么一份时有激烈抗日言论的刊物,当然会引起日本人的注意。项美丽是刊物的注册人,于是他们找上她的门来:  肯──我不知道这是否就是他的名字──说他是一家报纸的代理人。他带了另一位日本人来约我吃饭。那人看上去木讷可厌,肯管他叫”上校”。我们三个人吃饭的地方是国都饭店(metropole)。这是上海最好的饭店。他们问我是不是《自由评论》的老板,我自豪地说是的。 第十五章 双胞胎(2) “这是一份好刊物。”肯说,“好刊物。不过你们的广告太少了。”  “是的,不幸,确是如此。”  “有人告诉我们,”肯说,“晚报的人帮你们摆脱财政困境。现在每个办报的人都想方设法拿外国的钱。你看看那位叫拉达尔。高尔特的编辑,靠他自己的薪水他怎么买得起那部新车?不能的。”  “拉达尔有其它收入,你知道,他在家里为其它报纸写稿。”  肯耸了耸肩膀,上校哼了一声:“我不是说他不老实。”他迟疑地道,“咱们还是说你的杂志──你想拿到日本广告吗?”  我说这事我还没想过。肯说:“我想我可以为你拉到很多广告,每个月的进项──让我算算看──大约五百美金。你看这主意怎样?”  “够大方。”我说。  “我想为我们的中国部队订些你的杂志。”肯说,”它在中国的刊物中是一份非常好的刊物。我有点好奇的是,有时候,你是否真的知道你刊登了些什么文章吗?你看不懂中文,是不是?”  “是的,我看不太懀А!薄  罢饩投粤耍忝堑奈恼掠惺焙蚝芾骱Α阋欢ㄓ懈龊帽嗉撬俊薄  拔也恢馈!蔽宜怠!  澳悴恢溃俊薄 ∥乙∫⊥罚骸拔乙桓霰嗉裁挥小N恼露际羌睦吹模俏野彀旃依镎美戳烁鲋泄耍揖颓胨粮姨R撬迪不叮蔷涂梢运嫡馐且桓鲋泄说呐卸狭耍易鹬厮呐卸希桶涯瞧恼屡沤ァ!薄 ∥倚趴诳拥厮档馈2还矣欣碛烧饷醋觥@砺凵衔也荒馨盐颐窃又镜氖赂嫠呷毡救恕S绕涫窃谒俏Юё∥颐恰⑽薄0瞪闭诹餍校嘎冻雒掷椿嵊新榉场! ∫强媳晃业幕卮鸺づ膊⒚槐硐殖隼础K窃不摹K担骸  澳敲茨阋欢ū坏弊魈煺娴墓ぞ弑焕昧恕D阆匀幻环⑾郑忝怯行┪恼率欠慈盏摹I踔量梢运邓枪亩┝ΑN蚁衷谙嘈拍阏娴牟恢馈I闲#馀⑹侨毡菊嬲呐笥选!彼运歉瞿沮耐樗怠!八恢滥切└遄印K颐怯型哪勘旰屠硐氅ぉそ⒁桓鲎杂裳侵蕖D敲矗餍〗悖颐强梢栽逝担颐腔岚锬忝窃黾臃⑿泻凸愀妗U饩投ㄏ吕戳恕V灰忝悄芨谋淠忝堑姆秸耄匀毡靖佑押茅ぉぁ薄  暗矣欣碛刹荒敲醇峋龅馗忝怯押茫蔽矣梦易畛俣鄣目谄溃拔揖醯媚忝侨毡救硕晕颐峭夤瞬挥押谩!薄 】暇娴氐溃骸笆裁矗课裁茨慊嵴庋芯酰俊薄  翱舷壬毡救瞬皇钦娴囊阉械耐夤烁铣鲅侵薨桑俊薄 ∥吮硎舅斓妹换翱伤担俅蔚纱笱劬Τ蛏闲!V沼诩烦隽艘痪浠埃骸  澳闾剿凳裁戳寺穑可闲#俊薄 ∩闲1硎舅搅恕K橇┮坏乐V仄涫碌厮捣遥何掖砹耍磺卸即砹恕N宜堤剿钦獍闼滴彝蚍指咝恕N颐歉饕艘环萜脊勺魈鹌贰N以倜豢醇匣蛏闲!! ≌饧麓笤挤⑸?938年末到1939年初,因为《自由谭》办了六期就办不下去。它终于在日本人的干预下,于1939年3月夭折。它的同胞兄弟《自由评论》当然也未能幸免。 第十六章 宋氏三姐妹(1) 1939年9月,随着德军攻占波兰,英法向德国宣战,欧战终于爆发。围困中的上海法租界日子越来越不好过。危险日日逼近。美元英镑的汇率持续下跌。蜗居在这里的西方侨民,人人都在计划着逃路。被邵洵美一纸婚书稳住了的项美丽,却似乎一门心思等着老死上海,把邵家余姚祖坟当作归宿了。她远在美国的家人却不知道这一层,他们看到报上不断告急的世界大战消息,频频来信,催她快快逃出中国这个是非之地,回到安全的美国来。母亲汉娜甚至打算来中国接她。然而太平洋上战云密布,交通极为险恶,汉娜到了日本就没法继续向前,只好打道回府。  另一方面,项美丽也不是没作离开中国的打算,1938年初,她曾向家人表示想回家看看,并给姐姐海伦写信,请她帮邵洵美在哈佛找份工作。两人似乎打算一起远走高飞。但得到的答复却令他们失望。那时美国的失业率仍然很高。经济萧条的阴影徘徊不去。海伦说她无法在哈佛为邵洵美找到职位。这使得项美丽只好放弃了回美国的念头,努力就地寻求摆脱爱情困境和经济危机之道。  就在这时,1938年春天,哈恩姐妹的前追求者约翰·根室(John Gunther)给项美丽来了一封信,说他将和他的妻子来中国。这封信对项美丽的一生发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十年未见,现在的根室已令人刮目相看,他成了世界级的名作家。由于他在1938年出版的《欧洲内幕》一书中预言了希特勒和墨索里尼将是欧洲和世界的灾星,而这预言竟不幸而言中,根室一时间声名鹄起。他在欧美国家的知名度,竟与总统罗斯福、以及越洋英雄林白不相上下。于是他得以辞掉记者工作,成了全职作家。他的下一本书是《亚洲内幕》。他打算在这本书中揭示日本军国主义对亚洲的威胁,探讨如何结束中日之间正在进行的这场战争。他到中国来就是为这本书搜集资料。上海是其中的一站。他说他想见一见项美丽。  他们见面了。根室惊异地看到,十年前那个生气勃勃、美丽动人的艾米丽不见了,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个骨瘦如柴、面有菜色的憔悴女子。他当然不知道这是项美丽沉迷鸦片的结果,但却能感觉到,她的日子过得不怎么样。肯定是遇到麻烦了。根室便向她建议: 何不像他这样做个全职作家呢?  项美丽多少有点丧气地告诉他,不行,她的条件还不够,而且她最近的一本书《事件》(ffir)搞砸了。不过她可不是那种爱诉苦的人,她立刻就打起精神告诉他,眼下她正在写一本小说,内容是关于一个美国女人和一个中国绅士之间的爱情故事,事情顺手得“就跟一块好牛排”似的。  但根室却跟她的出版代理人一样,一点也不看好这本书。他说现在写这种书不是时候,没有人会关心一个美国女孩和一个中国男人的爱情故事,“何不写一写宋家三姐妹呢?”他建议道。  根室分析道,眼下正在进行的这场中日战争让美国非常不安,日本人扩张势力的威胁日益明显。所以关于中国的书在美国是受欢迎的,不过,其卖点不是男女情爱,而是中国的政治人物。对美国读者来说,宋氏姐妹这本书会非常及时。  项美丽说她对这个建议很感兴趣。不过据她所知,己经有很多知名记者作过这个尝试了。他们全都无功而还。虽说这三姐妹都在美国受教育,英文说得棒极了,但她们根本不跟传媒沾边,尤其不跟已婚男人沾边。项美丽虽然拥有未婚女子这个优势,但是  我对宋家姐妹所知甚少,尽管我己经来中国这么长日子了。我只远远地见过一次蒋夫人。我出席过孔家在他们上海家中举办的一次招待会,是弗雷兹夫人带我去的。我跟孔先生和孔夫人握了手。然后就到外面草地上喝了杯茶。那天我甚至都不知道孔先生何许人也。她们三人中我对孙夫人还算知道一点,那位奇妙的安妮丝·史沬特莱曾把我介绍给她,他们说她做过孙夫人的秘书。  但是根室坚持他的意见。他是个说干就干的人。他不仅自己去见了蒋介石及其夫人,并将会见记发表在当年4月6日的《纽约时报》上。他一回国就向纽约的出版商们宣称,他的朋友、目前人在上海的作家艾米丽·哈恩打算写一本宋氏姐妹内幕。纽约那些关注亚洲的出版商们,几乎人人都打过宋美龄的主意,但都没成功。因为这位传奇女子老是推说,等她有时间了,她会自己来写自己。现在,由这位以内幕系列名震遐尔的大作家,推荐这位小有名气的美国女作家来写这本书,怎不让他们动心。于是,1938年的某个秋日,项美丽惊奇地收到了一封美国来信,那是一封道勃雷迪与多拉出版公司的邀稿信,信中还附有一张出版合约及一张五百美元的预付稿酬支票。此外,英国的麦克米伦出版社也来信表示,他们愿付最高稿酬请她写这本书,并将奉上预付款。  这一下,项美丽好像被逼上梁山、只好背水一战了。不过,最后令她下定决心的,还是卲洵美的极力怂恿和支持。  当项美丽跟邵洵美商量,要不要接下这份合约,接下之后该怎么行动时,邵洵美道:  这真是个好主意。你一定要写这本书,它会让你成名。我们大家从此以后都会生活得幸福快乐。这些日子你实在是太懒了。  他又出主意道,根据中国习俗,一家人老大说了算,宋霭龄是那一家人的大姐,所以: 第十六章 宋氏三姐妹(2) “别把重心放在宋美龄身上,宋霭龄才是你的主要目标。”  “霭龄?”  “孔夫人。”他解释道,“我知道很多有关她的事。有很多人可以找。我姨妈就是她的老朋友。她们从小就很熟,后来也一直都保持来往。我要去请教她该怎么作才好。”  邵洵美指的是他的五姨妈盛关颐。位于上海霞飞路1273号(今淮海中路1517号,日本领事馆所在地)的盛家大宅与位于同一条街上的宋公馆应当算是隔邻了。所以两家的子弟时有来往。在宋霭龄的青年时代,盛家是上海滩豪门巨富,而宋家还处于草创阶段。宋霭龄留美归来,一时没找到合适工作,曾到盛家作了盛五小姐的英文家庭教师。两人从此一直保持友好关系。两家人也一直互有往来。盛家老七盛苹臣就是因为她姐姐的关系,成了孔府的一名谋臣,后来捡到苏浙皖统税局长这样的美差。  主意多行动少的邵洵美,这次一反常态,说干就干,他立刻就去见他的五姨妈。姨妈没在家,不过当他了解到姨妈的去向后,就更有把握了,因为姨妈正是去了香港孔府。”我们得等。”邵洵美说。  这是在中国,所以我耐心地等。姨妈一回家,洵美就带我去见她。我们谈了很久。她是一位美丽的太太,笑容可掬。”我的可爱的姨妈”洵美这样给我引见道。姨妈不能确定孔夫人是否喜欢这样一本书。但她说,总得试试看。我花了些时间向周围的朋友咨询,又从洵美的熟人处拿到些背景材料。我还给那三姐妹各写了一封信。  我分别给她们写不同的信。我想从来没人这么做过。她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房子和自己的社交圈。每人的社交圈都可能有与其它两位不同之处。我的信也因之而各各不同。我没收到孙夫人的回信。蒋夫人过了一段时间才从重庆回信。她说虽然她喜欢我这封信的意向,但她真的太忙,无暇顾及那类事情。只有孔夫人被我给她信中的一个理由打动: 我说我要写一本忠于事实的书。孔夫人回信建议我去香港见她。  “好吧,有何不可?”我轻描淡写地道,“我好多年没去过香港了,我们俩就去那地方走走。”  “这事有点难。”洵美道,“你性子急,但这事需要耐心。”  “我性子急?”我大表惊异,“你为什么这么说?我比我认识的任何人都有耐心。我的耐力空前的深厚,我耐心得都不敢回美国了,因为我没法保有每一个人,所以我动作迟缓。”  洵美笑而不答。  “要是有船我们下星期就去。”我趁势道,“你等等,让我找找看……”  “为何不明天就去呢?我们还来得及关门大吉。”  “噢不,我可以找人帮忙管事的。”我说着就打了两个电话,洵美只好尴尬地笑。  他们在两个星期后真的成行。一起去香港见宋霭龄。那是1939年6月的事。那是一次漫长而艰难的旅行。因为是在战时,海上交通完全没有规律,只能有什么船就上什么船。他们上的是一条小船。途中停停走走,停靠的那些小码头都闻所末闻。船长对大家说这是为了躲避战火。中国游击队经常在那一带海上出没,他们常与日本人发生枪战。而日本人的飞机也时不时在头顶上呼啸而过,搞不好还扔下几颗炸弹。不过,对于天生向往冒险生活的项美丽来说,这些都不算什么,甚至还是一次值得回忆的经历。身为专栏作家的她,把这次经历的片段也写成了一篇文章,名叫《南方之旅》,记叙一艘小渔船怎样遭遇日本飞机的扫射,船主一家四口,包括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和一个婴儿,只好弃船爬到她们的轮船上,这才死里逃生。  再说,这是她和邵洵美两年来第一次一同出游。自从初恋的日子里他们同游南京以后,他们就很少离开上海,除了1936年的黄山之游,大概就要算那次去浙江看祖坟了。项美丽享受这次旅行,但邵洵美似乎心事重重。不能分享她的快乐。他也许是为留在家里的那一大家子人担心,也许又是为未来的行程忧虑,不管怎样,至少项美丽感觉到了他的烦躁不安:  他抱怨这趟航程一点也不舒服,他一直都闷闷不乐。直到他想起了他祖父当年出使俄国,也在这条航道上走过,才开心了点儿:  “他还留下了一本日记,” 洵美说,“回去后我拿给你看。啊,真奇妙!他把每件事都记下来,让他印象特别深刻的,是那些俄国人在餐桌上不断地换餐具。他写道:“他们每次都拿来不同的新盘子,造成一阵骚动,可送来的食物则总是不够。”  到了香港,虽然天气大好,阳光灿烂,有很多朋友接待,却无助于提高邵洵美的情绪。《天下》编辑部的那班朋友自是频频来访,邵洵美还有很多老同学都避难在香港,天天都有宴请,他们喝早茶,吃海鲜,到浅水湾开派对……这里的日子跟上海那种愁云惨雾的沦陷区气氛相比简直天上地下,大家都劝邵洵美把家搬到香港来。但他还是一反常态,紧锁愁眉,闷闷不乐。有一天,当项美丽单独接受一群英国朋友的邀请之后,他终于发作了:  “这班英国佬真把我惹火了!”他愤怒地道,“看看这个莫里斯,他竟然请你一个人星期天跟他去郊区散步。”  “但──你不肯散步,你总是说你腿不好,不肯散步。” 第十六章 宋氏三姐妹(3) “我不是要去散步,我只是要他想到邀请我。要是他带个朋友来上海,我会光请他而不请他的朋友吗?”  他似乎有他的道理,可是项美丽觉得他是在自寻烦恼,无事生非。因为她不像邵洵美要为一大家人操心,她单身一人,早己习惯了四海为家,何况香港跟上海一样,也有很多西方人。只是香港跟上海不同,在这里西方人和中国人各成一个世界,基本上互不来往。就算是高层人士,也各自有各自的会所和游乐场,项美丽的英国朋友告诉她,在香港要交中国朋友很难,“这里没人认识中国人,” 这位很想交中国朋友的英国人道,“所以我想去上海。”  终于有位英国人来邀请邵洵美和项美丽两人一道赴宴了,此人就是查尔斯·鲍克瑟。原来查尔斯那次从上海一回来就找了个英国女孩结了婚。现在,一听说项美丽和邵洵美来到,他在香港最好的一间中国餐馆设席两桌,由他两夫妻作东,请了《天下》的温源宁、全增嘏那班中国编辑,又请了他自己的英国同事。这下子中英人士济济一堂,查尔斯还学中国人到每一桌劝酒,邵洵美开心地对项美丽道:  “你看,这才是真正的绅士,他们说他的书写得好极了。”  要是他知道,当项美丽向查尔斯祝贺新婚时,查尔斯说了什么,也许他就不会这么高兴了。查尔斯醉态毕露地对项美丽道出他婚后生活的失意,他说:“一个人单身住在香港,结婚这种事总会发生的。你知道,我在这里呆了四年,要么变成个绝望的醉鬼,要么结婚。现在我两件事都占全了。”  要是邵洵美能够预见,正是这位真正的绅士,一年之后与项美丽成了情人,他简直会要火气冲天,就像那次在上海陪项美丽赴日本人宴席似地,当场拂袖而去了。  查尔斯的酒宴没能改善邵洵美的心情。一直到他们回上海,邵洵美始终怏怏不乐。这是他俩最不开心的一次旅行,在这日夜相伴的两个月中,两人都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了他们之间那道无法弥合的裂痕,不,不能说裂痕,因为它从一开始就一直在那里,那是一种观念上、性格上的分岐。现在,就连项美丽也开心不起来了,她第一次用旁观者的眼光来看邵洵美:  载我们回家的那条船名叫玛尔查洛夫,在船上,洵美化名徐先生。他穿了一身西装。这是我们相识以来我第一次看见他穿西装。他看上去糟透了。以前我从没注意到他的腿那么短。他剃光了胡须的下巴跟那身粗花呢上衣不相衬。他的墨镜也太黑。他很快就发现了上十个老朋友,他和他们整天都呆在甲板上,全都戴着墨镜,一直都在谈着要是这条船遭到攻击,他们如何智取日本人。  不过,从《宋氏三姐妹》的写作计划来看,这次香港之行倒应当算十分成功。宋霭龄不久就接见了他们。对于项美丽来说,这次会见非常重要,从此以后她的事业便发生了转折,这转折导致了她个人命运最大的一次变动,她与宋家两姐妹──宋霭龄、宋美龄──的友好关系一直持续到她们去世。而她也因此永远离开上海,在重庆和香港度过了她一生最为艰难也最富戏剧性的三年。在《我的中国》中,项美丽详细描写了这次会见的前后:  洵美走进我房间来找我时,是下午三点差一刻。他看见我坐在床上,全身发抖,牙齿打战。  “怎么回事?”我对他说,“以前我从没这样过。再下去我就要哭了。”  “但宋霭龄并没这么可怕,我一直都跟你这么说。我姨妈也会在那里的,她回到香港了。你怕什么?”  “我怕的不完全是她。”我没再多说,拿起我的手袋就跟洵美走了。现在我知道我怕的是什么了。我意识到,这次会面标志着某一重要事件的开始。我应当停止玩乐,开始工作了。我的其它作品,我的写作和教书工作以及其它每件事,都只是为此作准备。这才是我第一份要全力投入的工作。至此,我才走进了中国,走进了战争,走进了真正的生活,这感觉足以让任何人畏慑。  孔夫人的家宅建在海边峭岩上,带阳台和网球场。我们的出租车在公路上直往前开,然后开下大路,从前门开进院子。一名家僮在那儿向我们微笑行礼,两名护卫打开院子里的车库门。看上去好像他们正等着我们似的。他们全都长得牛高马大。  一间有法式窗户的长条形房间通向一条游廊,我一眼就看见洵美的姨妈坐在那里,一副宾至如归的神情。这房子不似我想象中那么富丽堂皇(据我所知中国阔佬的房子总是富丽堂皇的),它甚至都不算很大。家具都罩着印花棉布,很好看。一切简单整齐,不过,整个内部装修是最现代的维多利亚风格。我安心了点儿。这时阿丽丝周走进来。她说孔夫人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这使我又开始紧张。终于,楼梯上响起脚步声,我跳了起来。  她没有我印象中那么高。这也许是因为几年前在上海的那个招待会上,弗雷兹夫人老是提请我注意她高雅的动作。也许又是我看走了眼。现在看上去她优雅娇小,真可以这么说。她比我矮,手脚都非常纤小。皮肤光滑,长着一双亲切的黑眼睛,一头黑发挽成一个高高的髻(因为她不喜欢个子太小),她身材不错。我们这些外国人在中国住得再久,也常常对中国夫人们感到迷惑,就只因为她们是中国人。我们会告诉自己这很荒诞,但我们仍然会为她们那中国式的浪漫风采神迷目眩。或许她们那一笑一盼之中含义微妙,她们就是在大笑时也庄重而矜持。孔夫人伸手给我,她微笑着,我立刻被她迷住了。 第十六章 宋氏三姐妹(4) 她手持一把小羽毛扇。我们谈话时,她一直轻摇着扇子。我记得在电扇的微风中羽毛的轻扬,我记得那个重要的下午很多细节。我们并没一直谈那本书的事,关于它,我们谈得适可而止。她告诉我她到现在才答应见我,不是因为她不喜欢传媒,而是因为根室。根室是我朋友,他让孔夫人如此生气,我很遗憾。她说根室在《亚洲内幕》中写到她的事都是错的。他从没见过她,又如何能知道她的言行举止。在那本书中他把她写成一个邪恶诡谲的理财高手,走起路来象头母老虎,在家中房间里横冲直闯。孔夫人说起这些时,声音抖颤着。她说她妹妹蒋夫人比她更生气。而我,艾米丽·哈恩的信,使她感觉我想写出真正的宋氏姐妹。真正的,她重复道,你是这么说的吧?  我说是的。我答应要小心核对事实。我试着向她解解新闻工作者的要义。他们应当迂回曲折地从多种渠道获取信息。”约翰写的那些,”我说,“是他在上海和香港见到的那些人讲给他听的。他以为他看到了真相,我想,他不懂中国,不够谨慎,所以您才看到了刚才提到的那些歪曲。”  “但他怎能这样道听途说呢?还写了这么多,还把它印出来。这是不对的。这是可恶的。我妹妹很生气,我们想,我一直不肯见人是否错了。我一直过着隐居生活,不喜欢人多的场合。这不,我受到惩罚了。我知道我有很多敌人,啊是的,哈恩小姐,我应当跟他们交锋,不该一味逃避。可我一直都害怕报纸和他们那套玩意。我的朋友──”她把一只手搭到邵家姨妈的手臂上,“她说你是一个善良的女子,非常诚实。我知道你在战争中帮了邵先生很多忙。他们一家人很感谢你。要是我能相信你的判断力……我知道我可以信任你的感觉……”  “夫人,我们这就可以开始准备。”我说。孔夫人告诉我,我这么快作出这样的反应,让她安了心。  “我不会伤害您的。让我们开始工作吧,我会把开头部分给您看,当然我不能按宋家姐妹的意思写作……”  “我们当然不会……”  “但我答应一点: 要是我写完了之后,你们不能接受这本书,我不会出版它。这您满意吗?”  这次会谈十分成功。她们双方都对对方留下良好印象。过了两天,宋霭龄就要秘书来通知项美丽,她同意合作。她说到做到,不仅自己跟项美丽合作,还说服她的妹妹们帮助她。二妹宋庆龄一直没有正面响应,项美丽只在宋霭龄的安排下,跟她在公众场合见过几次。但小妹宋美龄却对她大姐的安排言听计从。她不久就派人跟项美丽联络,让她绕道香港飞去重庆,在那里参加她的各种活动。  项美丽毫不犹豫地接受宋美龄的安排。她坐船到了香港,在一间小酒店等了几天,就收到一封神秘的信,说是王太太去重庆的机票准备好了。  这是项美丽第二次化名为王太太了。她在夜里戴上一副黑面纱去领取那张乘客姓名标为王太太的机票。没人来向她解释为何要搞得这么神神秘秘,项美丽自己的解释是:“这是中国高层一向的行事作风。我现在正在写宋家三姐妹的故事,自然就要依他们的安排行动了啰。”  那时重庆正日夜遭受着日本人狂轰滥炸。香港往重庆的飞机只能在午夜十二时至凌晨两点之间起飞,就是这样也经常出事。有一次飞机不得不降落在珠江上,全部乘客都在日本人的机枪扫射下丧生,只有驾驶员泅水逃生。宋霭龄安排她的一名侍卫护送艾米丽上机。她对项美丽那一大堆行李很不以为然,她认为项美丽此行不过是去见一见宋美龄。来去不过一星期时间而已。但项美丽可不是这么想的,她凭多年采访写作经验知道,此事没这么简单。由于每人只许带一件行李,她不得不把所有的衣服都穿在身上。羊毛衣上面套上了三件大衣,脚上还蹬着一双羊皮靴,“我看上去像只企鹅,走起路来也跟企鹅似的蹒蹒跚跚。”她这样回忆道。  项美丽的估计没错,此去重庆她一住就住了三个多月。在宋美龄的外籍顾问端纳 的安排下,项美丽一到重庆就见到了宋美龄,她这样描写她对宋美龄的第一印象:  我与蒋夫人的第一次会见比我上次在沙逊路看见她轻松得多。有些中国人告诉我,我会发现第一夫人没她大姐那么多的“人情味”。他们说我会因此而忐忑不安。他们的“人情味”何所指呢?也许意味着一切,也许什么都不意味。有时它指的是公众人物也不是无懈可击,我这并不是对孔夫人和蒋夫人飞短流长。我认为它指的是一种“温情”。的确,美龄的心比较冷。我估摸她或许想要坚冷如钢,不过是以一种较为大气和礼貌的方式表现出来。她认为公众人物就应当摒弃一切个人情感和情爱,象英格兰人一样严肃冷峻。也因此,第一次见面后,我认为她对她大姐的爱,比她表现出来的要多。  部分原因也由于端纳的训练,在他的调教下,蒋夫人在媒体和公众面前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姿势,都经过了计划与斟酌。  不过她们两人谈得倒是颇为融洽,开场的话题自然是宋霭龄,宋美龄跟她大姐一样对根室书中有关宋霭龄的描写非常生气。她又对目前外界有关孔祥熙夫妇的流言蜚语评论道:“这是对我丈夫的间接攻击。”  艾米丽趁势坦率地提问: 第十六章 宋氏三姐妹(5) 蒋夫人知道她在中国老一代政治势力中是个不受欢迎的人物吗?  我很惊讶,我的问题竟然立刻得到了明确回答。蒋夫人说,是的。她说自她结婚以后,就一直在与反对她的旧中国政治势力作沉重而不可避免的较量。  关于蒋夫人和她身边的人,己经有不下二十种描写,我不想理会它们。我对她的印象大都写在我的书里了。蒋夫人说她也曾经写作。她很快就让我感到很轻松。当她丈夫不期而然走进来时,我们己经谈得像老朋友。他不知道她有客人,因此没有先通告一声,就穿着双拖鞋走了进来。我跳起身。就算他穿着双拖鞋,那种将军的威仪也还是使我震慑。每次他一出现,我发现我都会站起来。他妻子为我们作了介绍,他朝我躬了躬身子,就走回后房。  “好好,”当蒋夫人急急地用中文向他解说时,他说,“好好好。”他又鞠了一次躬,就回房关上了门。他刚才说的那种”好好好”,是一种礼仪言辞,其意义随你怎么解释都行。蒋夫人微笑着道:“他没戴他的假牙。你坐呀,哈恩小姐。”  宋美龄在重庆是个大忙人,每天活动都得满满的。而这些活动又往往被空袭打乱。但她还是不时抽出时间与项美丽见面,并安排项美丽参加有她出席的各种活动。包括一所她赞助的女子学校和战时孤儿院。宋美龄的态度十分合作,“你很喜欢我姐姐吧?”她对项美丽道,她说她希望她这本书能够消解有关宋霭龄的那些恶意流言,因此宋美龄热心地“提供我所需要的一切资料。”并保证不会以自己的意见干扰这部书的写作。她只要求项美丽出版之前将手稿给她们过目,以便核对事实。  “当然。”我热情地道,“只是我不希望你给我任何意见,哪怕你与我的观点有冲突之处。”  “我也是这样想的。”美龄道,“你书稿中的不符事实之处,我和我姐姐会指出来的。可我们不会提出任何意见。这是写作此类书的惟一可行方式。要不然它就变成哈里办公室 的宣传品了。”  那年圣诞节,项美丽就在重庆度过。重庆虽只是个战时陪都,但它象真正的都城一样,集中了各国使节和传媒。西方许多组织都派了专员长驻这里。延安政府也在这里设有办事处。到处都是讲英语的人,项美丽不仅遇见了许多上海时期的老朋友,还结识了不少新朋友。其中左右派人物都有。就是在这里她再次遇见史沬特莱。后来成为国际传媒巨人的美国《时代》周刊记者泰德·怀特( Teddy White) 也成了她的密友。这两位都是左派人士。在哈佛读? 新月派诗人与美国女记者跨国恋:项美丽在上海 第 10 部分阅读 媒巨人的美国《时代》周刊记者泰德·怀特( Teddy White) 也成了她的密友。这两位都是左派人士。在哈佛读书时修读过中文的泰德也曾像斯诺一样深入中国西北地区,回到重庆后还写了一本书记叙他的见闻。这本书从未出版,泰德解释道:“我自己读过手稿之后,感到除了少部分之外全都应该删去,因为它们不真实。我对自己说,这种书不值得出版。”泰德因之将这本书稿付之一炬。项美丽正是因此深深尊敬他。  这也正是项美丽自己对待她正在写这本书的态度。所以虽然重庆的生活艰苦之至,且时时都有生命之虞。为了取得第一手材料,她仍然在那里一待就是三个月。她不得不天天抱着打字机钻防空洞,只能利用空袭的间隙在油灯下写作。其间不止一次差点被炸死。有一天她从防空洞回家,发现整座大楼己成一片废墟,她的所有行装都化为灰烬,己完成的一包书稿也不见了,过了好些天才奇迹般地寻回。又有一次她在采访途中被空袭困在嘉陵江上,在炮弹的呼啸声中,跟着一群中国难民奔往轮渡逃命。幸而跑在她旁边的中国难民扶了她两把,才让她逃出生天。  三个月后,她为了采访宋氏三姐妹在香港的会合而回到香港,本来打算在此写完全书,又因三姐妹联袂去重庆的活动而追踪她们再次回到重庆。这次一待就是六个月。直到完成全书。在宋家三姐妹相聚重庆的一个月中,她参加了她们在重庆的所有活动。由于宋庆龄住在宋霭龄家里,她也得以近距离了解宋庆龄。虽然这位“国母”对她印象不佳,还警告身边人别与她来往,但这并没妨碍项美丽公正地写到她。  这是我开始写这本书后第一次与她、这位神话般的宋家第二个女儿接触,以了解她的活动。重庆的年轻人和左派分子欢欣鼓舞,迎接她的到来。她被他们当作圣母与女王的结合体。她性格羞涩且谨慎,极力逃避他们的注目,只与少数忠实的老朋友会面。可在她那些仰慕者、以及政治色彩暧昧的人眼里,这却意味着她住在那所屋子里失去了自由。  这些人捕风捉影,说这位红色女王不幸地成了她那狡计多端的姐姐和资产阶级银行家姐夫的囚徒。可是据我所知,孙夫人完全自由,她想看什么人就看什么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在那段时间里,她与她的家人,包括蒋夫人,保持了良好的关系。对于这位也是第一夫人的妹妹,她并不想与之敌对,也不想把她看成竞争对手。  项美丽经常到访宋美龄的家。当宋美龄与蒋介石在重庆北岸的居所被炸,搬到南岸的山中别墅时,她也跟着搬到了南岸。  蒋夫人的住所离我有段长路。我要坐滑竿穿过几道山才能到那里。我偶尔会去造访。她住在山上密林间的一座小屋里。从天上看不到那房子。这一点是最重要的。在那个炎热的夏天,我与夫人在那小屋里度过了一些美好时光。 第十六章 宋氏三姐妹(6) 项美丽以抒情的笔调回忆那些乘坐滑竿翻山越岭去见宋美龄的日子。她描写一路上的风光,密林中的盘山小路,山谷中的草地,描写她如何享受轰炸间隙短暂的和平与静谧。当轿夫们在旅途中停下来休息时,她甚至有心情在树荫下读“我从蒋夫人那里借来的《牛津短诗集》”。然后,顺着一道长长的石阶,来到宋美龄的山居小屋。“我都忘了我来过多少次了。夫人有时会抱怨在这个安全的山谷里,她都与世隔绝了。在这里,她只能通过电话与外界联系。她试着用将古诗译成英文的的方法来解闷。”  在这样一种情境中,她们俩人的距离渐渐缩短。项美丽觉得宋美龄身上那种矜持的冷漠感在消褪,她写道:  像所有宋家姐妹的屋子,起居室的家居很舒适,它们消除了我对中式高背椅的恐惧。在那间温馨的小卧室里,宋美龄请我尝她作的新品种柑橘酱。在重庆时,她喜欢自制柑橘酱。这里能搞到各种奇异的水果,其中有一种薄皮葡萄,我这辈子没见到过。  哪怕是在这种避难的日子里,在那夏日梦幻似的幽静中,夫人也改不了她紧张工作的习惯。她身体不大好。饱受偏头痛之苦。自从1937年她与端纳在沪宁公路上遭车祸以后,她就一直被这种头痛病折磨。香港有位按摩师为她治疗过,但效果不显著。除此之外,她还有荨麻疹。  项美丽在非洲也得过荨麻疹,所以她与宋美龄正所谓是同病相怜,她们在这方面也找到共同语言。宋美龄渐渐打消对项美丽的采访和写作的戒心。她不再把项美丽只当作一位采访者,她像手艺人对待同行似的,也跟这位作家交流写作和读书心得。  我不会在我的书里写到那些,但我觉得,在那些下午,她也跟我一样很开心。那是些放松的时光,无忧无虑。我们只谈伦理和文学,不谈政治。我们信口开河,象两个天真睦睦的小女生。那真是好!  她们的友谊一直保持到宋美龄晚年隐居美国。所以在宋美龄晚年,人们又跟她谈起写作传记的事,她想到的第一人选就是项美丽。不过那本书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没写成。  当然,在三姐妹中,项美丽最爱的一位还是一直都热心关照她的大姐宋霭龄。她不仅爱她,而且也跟她的妹妹们一样,对她的意见言听计从。第二次去重庆,本来她只打算停留一个月,就跟宋霭龄和宋庆龄一道回香港,在香港完成她的书,就因为临行时宋霭龄的一句话,让她不顾严酷的环境留了下来:  “我改变了主意,我觉得你最好留在这里。”孔夫人道,“在这里没有香港那么多会让你分心的事,你会写得更快。我妹妹蒋夫人答应,她会更加支持你的写作。现在她比较有时间。就留在这里写完你的书吧!祝你成功,然后开始新生活。”  “你真是对我太好了。”我衷心地说。  “我很抱歉,”她说,“我又干涉你了。但我相信这样做对你最好。”  “也对我的新生活最好。”我说,“别担心,我会开始我的新生活的。”  “但愿如此。”孔夫人说,口气有点犹豫。  此时此刻,宋霭龄难道预料到了项美丽这样的女子不会安于循规蹈矩的日常生活?甚至,她都预料到了一年之后项美丽与查尔斯之间那场倾城之恋吗?那一次,由于项美丽在查尔斯还没离婚的情况下公然怀上了他的孩子,比她的上海之恋更为惊世骇俗。但当项美丽的一些朋友都因为这场爱情与她绝交时,宋霭龄仍然站在她这一边。  项美丽后来深情地回忆当她陪着宋霭龄在香港海边游车河,她告诉宋霭龄她与查尔斯的情事时,宋霭龄的反应:  她的反应是典型的。她沉默了片刻。当时我正紧握住她的手。我真怕她会给我一巴掌。但她只是直视着司机的后脑勺。突然,她吃吃一笑,象个小女孩似的吃吃地一笑:  “我妹妹又要骂我了。”她说。  然后她开始责备我,温和地,以一个基督徒和正统妻子的立场责骂我。她告诉我,当人们说我不是个好女孩时,她总是为我辨护。接着她陷入深深的沉思。我打断她的沉思道:  “我想我们最好还是别再来往吧,你不觉得做我的朋友会让你尴尬吗?”  不,她说她不这么认为。她才不管那些。她开始给我一些医学上的建议:我应当大量喝一种特别的茶,我必须试着信教,她说,没有上帝的帮助生不出孩子的。 还有,查尔斯的妻子有可能同意离婚吗?我们一路上就讨论着这些伤脑筋的问题,直到回家。我真的不知道,她要是勃然大怒,或是根本就不能接受这一事实,我该怎么办。 但当然,她永远是慈爱的。从那以后她时不时地送来一封鼓励的信,或是送来一些滋补身体的食物。  无论如何,《宋氏姐妹》1941年在美国如期出版。这是第一本有关宋氏姐妹的书,当即成为畅销书,1970年再版。根室的预测成了事实。邵洵美的预测也成了事实,这本书令项美丽一举成名,也让她从此可以靠写作为生。出版过六本书、并在《纽约客》上写专栏达十年之久的项美丽,至此,才令美国读者对她刮目相看。  不过,她与邵洵美的爱情,却因这本书走到了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