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人的活法(精彩选载)》 中国文人的活法(精彩选载) 第 1 部分阅读 《中国文人的活法(精彩选载)》 “牵犬东门岂可得乎?”(1) 这是秦相李斯在腰斩前,对他一起俯首就刑,一起奔赴黄泉的儿子,既是临终,也是临别的一句有名的话。死在当头,能有心思说出这番言语者,非常人也。  我总觉得古人在有些方面,要比今人强些。至少,这种赴死的慷慨,这种生死不计的从容,这种坦对死神的勇气,后来的中国人,除了那些有着坚定信仰的革命党人外,恐怕再难找到类似李斯这样死无足惧的汉子了。  至于芸芸众生,大都按蝼蚁尚且惜命的哲学,贪生畏死地苟活着,只有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在去法场的路上,对着围观的人群,无师自通地喊出一声:“过了二十年又是一条……” 但很快,这位流氓无产者的懵懂之声,也成绝响。至于嗣后的文人,也就是所谓的知识分 子,碰上这种场面,天哪!那表现实在相当泄气;可以写无数遍磕头告饶的检讨,但像秋瑾 女士那“秋风秋雨愁煞人”的绝命诗,再无人敢有勇气诌出一句半句来。  于是,李斯能在死前对儿子说出“牵犬东门岂可得乎”,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举动。  李斯相秦,厥功甚巨。应该这样看,始皇帝的千古功绩,有一半得算到李斯的头上;同样,嬴政的万世骂名,也有一半是这位相爷出的坏主意所招来的。所以,李斯这个非常之人,就有可能做出非常之事。譬如死前扯这两句闲淡,也正是他不同凡响的地方。  马上就要行刑了,刽子手已经将那把磨得雪亮的大片儿刀,擎在手中,只等监刑官一声令下,就要将他拦腰截断,一分为二。他却有功夫,有闲心,与马上也将人头落地的儿子,侃侃然谈起陈年往事:“小二子,你还记得嘛,那时候,我领着你们哥儿几个,牵着一串黄犬,出上蔡东门去猎兔的情景么?看来,这样的闲情逸致,大概是不可再得了。”  这种对于死亡的不动声色,说是视死如归,可以;说是将生死置之度外,也可以;说是大彻大悟、黑色幽默、生命最后的调侃,都未尝不可。然而,他以这种狂狷的外在方式,说出这番话语,我认为是这位走出上蔡的河南汉子,对其追逐权力的终身选择,所进行的一次彻底的全面否定。  古代知识分子,十有九,或十有九点五,对于权力场有着异常的亲和力。近代的知识分子是否也如此这般,不敢妄说,但我认识的一些作家、诗人、理论家,和什么也不是的混迹于文坛的人物,那强烈的权癖,那沉重的官瘾,也不让古人。这倒不是孔夫子“学而优则仕”的金科玉律所影响,所诱使,而是内在的,与生俱来的,从一开始读书识字,便要出人头地的基因在作祟。正是这种基因,才产生谋取权力和崇拜权力的冲动,以及随之而来的阿谀奉 承,磕头巴结,膝行匐伏,诚惶诚恐的奴才相;卑鄙无耻,不择手段,削尖脑袋,抢班夺权 的恶棍相;失去顶子,如丧考妣,致仕回家,痛苦万分的无赖相。一个文人,倘若耽迷于权 力场中,自以为得意,就少不了这三相。  李斯直到腰斩这一刻,才悟道,才明白,为时已晚。如果一直纵狗猎兔至此,在老家上蔡啃干馍,喝糊糊,听梆子腔,不至于像现在这样,眼看着法场上像砍玉米秸秆似的,倒下一排排子女亲属的尸首。  他杀了一辈子人,如今,轮到他被人杀,这滋味不好受。  司马迁在《李斯列传》的结尾处,写到了这次残酷屠杀:“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夷三族。”所谓“三族”,按《后汉书?杨终传》:“秦政酷烈,违忤天心, 一人有罪,延及三族”的李贤注释,应该是“父族,母族,妻族”。这时,李斯明白为他权力狂人的一生,要付出多少代价。至少,好几百条性命,受其株连,与其父子同时同地遭到屠灭。  这位法家(按文革时的封号),当他为秦始皇的铁杆屠夫时,在骊山脚下坑掉数百名儒生,连眼睛也不眨一下;但此刻,身边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的场面,大概唤醒了他早已泯灭的人性,这位秦国丞相,《大秦律》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也不由得为这个残酷暴虐的政府痛心疾首。就以指鹿为马的赵高对他的处置而言,人,只有一死,施以五刑(黥、劓、斩左右趾、枭首、菹其骨肉于市),已经足够死上好几次,而且最后还要剁成肉酱,又如何再来进行腰斩?可这种匪夷所思的刑罚,没准还是他任廷尉那阵,颁行天下的呢!想到这里,他也只能没屁好放。  鲁迅先生曾经在《病后杂谈》中,骇异中国古代刽子手,对于人体解剖学的精通,不知杀了多少人,才有这一份“庖丁解牛”般的娴熟手艺。李斯应该明白,正是他给了刽子手以杀人无算的机会,才使他们练出这一份又割又剐,又杀又砍,又凌迟又腰斩而并行不悖的职业本领。于是,李斯只好领教他自己厘定的酷刑,在自己培养出来的刽子手的刀下,俯首就刑。这刑罚,是一个无限延长的死亡,让你复杂地死,而不让你简单地死,让你看着自己一点一滴地死,而不让你痛痛快快地死。此时此刻的李斯,该多么怀念那一去不复返的,牵着咻咻嘶叫的猎狗,出上蔡东门,在秋日衰草丛中,追逐成群狡兔的无忧岁月啊!  后来的文人墨客,就把李斯这句死前名句,缩成“东门犬”三字,既表示恨不如初,也表示对自己追逐一生的权力基因的彻底决绝,在人鬼交替,阴阳分界的这一刻,作出来俺错了的悔愆。孔夫子曰:“朝闻道夕死可也”, 对李斯来讲,也就够了。 “牵犬东门岂可得乎?”(2) 但很多搅进权力场中的知识分子,至死也不会有这种醒悟的。哪怕进入回光返照的生命倒计时,还在意讣闻怎么写,谥法怎么订,官衔怎么挂,花篮怎么放,哀乐怎么奏,丧葬费怎么报销等等情事而不肯瞑目。余生也晚,没赶上前清或民国文人,如何安排后事,但倒多次碰上离死不远,危在旦夕,还念念不忘级别、名次、职位、头衔的当代文人,其中不少还是相识者。最后到八宝山瞻仰其遗体时,那脸容上的权力欲念,好像很难通过化妆术遮掩住。呜呼,活为权累,死还为权累,真是惨不忍睹。  于是,我越发佩服顿悟的秦相李斯,赞赏这位河南汉子临终时的自我否定。当然,还有另一位觉悟者,同样值得大书特书,那就是晋代的陆机。同时代人总把他与美男子潘岳相提并论,“潘文浅而净,陆文深而芜”(《世说新语》),估计他也是一位很帅气的青年作家。无 独有偶,他也给历史留下一个死之将至,憾悔不迭的典故,恰恰是与“东门犬”对仗工稳的 “华亭鹤”。  他在砍头前说“华亭鹤唳,岂可复闻乎”这句话时,已是距李斯死后的511年。  陆机,及其弟陆云,为吴郡人。其祖陆逊,为吴丞相,其父陆抗,为吴大司马,是江东数一数二的大贵族。华亭,地名,即今之上海郊区,百年前,上海开埠时,还不过是小小渔村,那么,公元三世纪,吴淞江口,肯定为大片滩涂,必然有许多迁徙的候鸟,在长江三角洲一带停留。陆机“身长七尺,其声如钟,少有异才,文章冠世。”(《晋书》)  这位风流才子型的、知名度又非常高的公子哥儿,我想他一定很自负,因为他具有名气、才分、金钱、权势四大绝对优势。我遍数当代作家,兼备者简直找不到,不是有才无名,就是有名无才,不是有钱有势而无才无名,就是有名有才而无钱无势,当然,勉勉强强,降低条件,也不是不能挑出几个,可不是地瓜,就是土豆,不是獐头鼠目,就是歪鼻斜眼,真有黄鼠狼下豆鼠子,一代不如一代之憾,让人扫兴得很。所以,闭目一想,海天一色,碧空万里,秋日遨游,滨海望远,我们这位才子,优哉游哉,听那声声鹤唳,该是多么潇洒,多么自在啊!  相比之下,河南人李斯,就显得寒伧和土帽了。司马迁说他,“为郡小吏”, 钱宁的小说《秦相李斯》,说他是一个仓库管理员,姑从此论,顶大也只是个科级干部而已。估计李斯先生西装是会穿的,领带未必打得好,普通话会说的,豫东口音改不了,因为经常要下乡收粮,过河淌水,说不定打赤脚,接受过多的阳光,又舍不得买护肤用品,也无法跟那个小白脸的贵公子相匹敌。所以,在风肃霜白的深秋季节,就没有陆机那分风雅了,只能在上蔡东门外的旷野里,气喘吁吁地跟着狗屁股后面,跌跌撞撞,满头热汗地逮兔子,和儿子们一同玩耍。  尽管家庭出身,文化背景,经济状况,门阀谱系,两人差异很大,但“东门犬”、“华亭鹤”带来的快乐,却是同样的。而且,相隔五百年的这两位,那融化在血液中的权力基因,到时候开始发酵,开始膨胀,开始不安分,开始不那么规矩道理起来,也是不约而同的。  有一天,据《史记》,李斯“见吏舍厕中鼠食不挈,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上蔡这巴掌大的县城,对他来讲,就是“厕”而不是“仓”了。凡知识分子,无论其出身雅贵,或来自鄙俗,总是看到自己的毛重,而不看自己的净重,总听到别人对自己的恭维,而很少能实事求是地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都自视甚高。于是,他让他的老婆烙了几张河南人称之为馍的大饼,上路了。  后来,西去秦国,他发现那里的锅盔,才是最适宜携带的干粮,这种不霉耐存的食品,是秦国军人具有持久战斗力的重要因素。由此,我估计,欣赏锅盔的李斯,必定是羊肉泡馍的热烈爱好者,否则,不会西去咸阳数十载,不回他河南老家一趟。前几年,经韩小蕙女士的鼓吹,文学界有陕军东征之说,兵马俑的后代们,很风光了一阵。因而我浮想联翩,没准羊肉泡馍比河南的烙饼,更助文思。隶属豫军的李斯,在上蔡蛰伏时,连文学青年也不是,后来,到了陕军地界,成了大作家,也就不必奇怪了。  《古文观止》里收有李斯的一篇《谏逐客书》,很棒。小时候被家长的戒方镇压着,也曾背得滚瓜烂熟过的,当时并不懂得文章的好处何在,但秦始皇从善如流,收回成命,使我对他刮目相看。暴君未必全暴,英明之主未必全部英明,这大概是我最早学到的一分为二法。李斯一开始,并未想投奔秦始皇,他虽有不当“厕”中之鼠的志向,但找一个什么样的“仓” 中吃食,起点是相当低的。所以,告别父母妻子,往东而不是往西,磨洞了好几双千层底鞋 ,朝山东苍山走去。这就是农民的李斯,那种庄稼人播种时的小心眼,小算盘,小天地,小 格局,小农经济的小家子气了。  后来,我也发现,包括农民中走出来的作家、导演、社长、总编、厂长、主任、老板、经理,都得等到小苗从泥土中冒出尖来,看到了希望,尝到了甜头,才敢放开手脚,才敢不顾一切,才敢胡作非为,才敢无法无天,一步步“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起来。   “牵犬东门岂可得乎?”(3) 那几张老婆烙的干馍,早已霉得可以做大酱了,他也舍不得扔掉,在兰陵郡的名儒荀卿学塾里,含辛茹苦,只是想混一张文凭,将来到郢都寿春,在楚国政府里,弄个处级干部当当,也就谢天谢地了。谁知新来的同学韩非,在学塾中大讲国际形势,大谈超级大国、合纵连横、战争和平之类的话题。当然也不乏黄段子,短信息,桃色新闻,小道消息,让李斯顿开茅塞,大开眼界。农民通常保守,但一旦接受了新事物,开化的速度更邪性。所以,近年来许多极新锐的作品,出自极农民的作家笔下,是可以理解的。于是,李斯觉得时机到了,对荀卿说再见了:“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  楚国这个“仓”,再大,也大不过秦国,那里才是他这样有抱负的耗子,得以施展才干的所在。权力基因驱使着他“西说秦王”,他相信,凭他三寸不烂之舌,弄个一官半职,当不难。因为自古以来的城乡差别,受教育程度,疏离于政治文化中心,缺乏社会基础和人际关系,像上蔡县出来的这位知识分子,获得权力的几率,较之城市出来的知识分子势必要低。所以,在权力场的争夺中,对于渴嗜权力而机遇不多的乡下人,往往比城市人更多冒险意识, 更多投机心理,也更多赌徒思想,不遵守游戏规则的悖背做法,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非常 行径,李斯也比他人更无顾忌一些,按劣币驱除良币的定律,他在秦国权力场的斗争中,倒 容易处于优势地位。  就在这种权力场中的不停洗牌中,李斯脱颖而出,所向披靡,攀登到权力顶峰。  他走出上蔡时,没想到会成为世界上这个顶尖强国的首相。所以,当可能的敌手韩非,出现在秦国地面上,他就以他撵兔子的那肌肉发达的腿脚,坚定地要迈过这位公子哥的障碍,并踏死他。尽管李斯承认自己,无论在学养上,在谋略上,在文章的思想深度上,在决策的运筹力度上,远不如这位同窗,但在卑鄙和无耻上,下流和捣乱上,李斯做得出的事,韩非却干不出来。这位高傲的王子,永远超凡脱俗,永远高瞻远瞩,永远扬着那思虑的头颅,注视着动乱不已的六国纷争,却从不提防脚下埋伏的地雷,和一心要算计他的、那心怀叵测的红眼耗子李斯。  他对秦始皇说:“陛下要委韩非以重任?”  “朕早说过,寡人若得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他阴险地一笑:“陛下欲并诸侯,韩国不在其中乎?”  “哪有这一说!”  他匐伏在台阶下,一把眼泪,一把鼻涕:“陛下别忘了,韩非为韩公子,是有家国之人,最终,他的心是向着他的故土,而不是陛下,这点道理,圣明的大王呀,你要作出睿断啊!”     秦始皇一皱眉头。  李斯心里想,明年的这一天,该是他老同学的祭日了。雅贵出身的韩非,想不到李斯端给他的,不是羊肉泡馍,而是一碗鸩药。五百年后,同样也是雅贵出身的陆机,想不到拿到手里的,却是一纸军前处决的斩首令。以他家族三代领兵为将的军人风度,陆机对部下说:“成都命吾以重任,辞不获已,今日受诛,岂非命也!”慷慨从容,仍是文人意气,讨来笔墨,洋洋洒洒,给下令处死他的成都王司马颖,写了一封“词甚凄恻”的长信,然后,站直了受刑,面不改色。  毙命本非必然,纯系自己找死。他完全可以在华亭听他的鹤唳,写他的诗赋,大可不必到多事之秋的洛阳,来求什么发展,江东半壁江山,还不够阁下施展?如果说李斯以上蔡那区区小县为“厕”,还情有可原,而陆机竟把人文荟萃的江东为“厕”,那他这只耗子也太狂傲了。  他以为洛阳不知是多么丰沛的“仓”,他以为他来到这个政治文化中心,必是万人空巷,夹道欢迎的场面,只要他一张嘴,必是最理想的安排,为文臣,非卿即相,为武官,非帅即将。即使退一万步,以他的文学声望,按大司空张华的评论:“人之为文,常恨才少,而子更患其多。”按大著作孙绰的评论:“陆文如排沙简金,往往见宝。”由他来领衔文坛,铨衡 士林,雌黄人物,月旦潮流,更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  在他心目中,盛名,高位,要职,权威,几乎是不用吹灰之力,就唾手可得的。  其实,能当一个好作家者,未必当得了一个好官;同样,一个当得好官的人,也决成不了好作家。当官的,若附庸风雅,可以,若绝对风雅,则可能坏事。陆机的文章写得不错,他的那篇《文赋》,是用赋的形式,写出来的文学论文,具首创精神。他的那篇《辨亡论》,论东吴的兴衰存亡,也是相当重要的史学论著,他要一直写下去,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肯定是举足轻重,不可一世。但文章写得好,不一定就得做官,我们这位作家,有了这点本钱,便以为可以伸手要官,便坐卧不安,就令人不敢恭维了。他应该明白,写作是他的强项, 当官是他的弱项,舍其长,就其短,最后,失败,杀头,只能说是咎由自取。  陆机到得洛阳,初时,顺风顺水,但“好游权门,与贾谧亲善,以进趣获讥”,被大家看不起;后来,他反水,诛贾谧,立了功,赐爵关中侯;接着,世事难料,千不该,万不该,卷入走马灯的“八王之乱”;试想一下,今天的一个中学生,从历史课本的叙述中,都难理清这场狗咬狗的血腥内讧,谁杀了谁,谁又被谁杀了。我想,在杀得昏天黑地的当时,陆机更分不清那些姓司马的一个个王爷,谁比谁更王八蛋了。   “牵犬东门岂可得乎?”(4) 在这期间,他先为吴王司马晏的郎中令;后为赵王司马伦的相国参军;赵王篡位,他算投机成功,得以授中书郎一职;谁知很快,齐王司马   率兵将赵王干掉,这样,他被怀疑策划并参与了推翻那个白痴司马衷的阴谋活动,抓了起来,等着杀头;幸好成都王司马颖,和吴王出面保了他,减死徙边,脑袋没有丢掉。  后遇赦幸免,这就该洗手了吧,《晋书》称:“时中国多难,顾荣、戴若恩等咸劝机还吴, 机负其才望,而志匡世难,故不从。”其实,这位青年作家恋恋不舍,呆在都城,还是有所 图谋,还是贪慕官位,还是想再赌一把。权力如醇酒,不饮自醉,何况他已经饮出点味道来 呢!这也是大多数人,如蛾趋火,非要往危险的足以烧得焦煳的热焰扑去的劣根性。  这一回,他把命运系于成都王司马颖,因为授了他一个平原吏,因此,他有些犯晕,“谓颖必能康荣晋室,遂委身焉”,陆机把宝押在一个“形美而神昏,不知书”的笨蛋身上,焉有不败之理?最后,他因兵败遭谗,奸人谮害,遂被他以为的中兴之主,处死于军前。他作为一军之长,本可以将丑类整肃,不至于恶人先告状的。倘不然,交出军权,一走了之,也无不可。但知识分子的优柔寡断,当决不决,该办不办,首鼠两端,加上他文人的感情用事, 只好交出脑袋,作“华亭鹤”之叹了。  现在,回到五百年前,那个“牵犬东门”的李斯,下场之匆促,完蛋之迅速,就更是不可思议了。  重新阅读这段尽人皆知的秦亡史,我始终不能理解,为什么如此精明老道,如此能言善辩,如此才睿智捷,如此计高谋深的李斯,在秦始皇沙丘驾崩后,在赵高、胡亥策划的宫廷政变中,忽然成为一个处处挨打,事事被动,步步失着,节节败退的完全无法招架的庸人?为什么一个曾经是纵横捭阖,兼吞六国,明申韩之术,修商君之法,入秦三十年来,无不得心应手的超级政治家,怎么能事先无远见卓识,猝不及防;事中无应变能力,仓皇失措;事后无退身之计,捉襟见肘,竟被智商不高的赵高,基本白痴的胡亥,玩弄于股掌之上?  我想,也许一位伟人在谈论知识分子问题时,曾经引用过的一句成语,“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可以得到解释。  李斯在他最得意时,曾经“喟然而叹”过的,“嗟乎!吾闻之荀卿曰‘物禁大盛’,夫斯乃上蔡布衣,闾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驽下,遂擢至此。当今人臣之位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而衰,吾未知所税驾也?”  何谓“税驾”,据唐?司马贞《史记索隐》:“税驾犹解驾,言休息也。李斯言己今日富贵已极,然未知向后吉凶止泊在何处也。”这就是说,这位上蔡县走出来的知识分子,早就清楚,他曾经依附的那张皮,一旦化为乌有,他这根毛就没着没落,不知伊于胡底了。而“华 亭鹤”主角,就更为凄惨,他想依附的那张皮,根本就靠不住,那岂不是找死么?所以,当 秦始皇的尸体腐烂发臭,又将更恶臭的鲍鱼混装在车里,顶风臭三十里的时候,李斯所作的一切挣扎,都无济于事了,他只有走向刑场,这时,他悟道了,为这种飘泊不定的羽毛般的命运,值得付出一生吗?  司马迁这样写道他的结局:“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  历史是不相信眼泪的,所以,我特别膺服捷克作家伏契克《绞刑架下的报告》里,那 最后一句语重心长的话:“人们,我是爱你的,可你要警惕啊!”因此,无论什么样的诱惑 ,金色的,银色的,红色的,黄色的,粉红色的,甚至五彩缤纷美轮美奂的,我们都应该尽 量离得远些,更远些;看得淡些,更淡些;想得少些,再少些。这就是“东门犬”和“华亭 鹤”这样的典故,所寓涵的时代意义。   雪夜访戴潇洒一把(1) 《世说新语》里,有很多魏晋文人的潇洒故事,最脍炙人口的,莫过于“雪夜访戴”这段佳话。要论潇洒,能玩到如此令人叫绝的程度,从古至今,还无人与之颉颃。  如今,不是没有潇洒的文人,也不是没有文人的潇洒故事,只是称得上为文人的今人,很遗 憾,无论学养、教养、素养、修养,这四养,实事求是地讲,较之古之文人要差一点(有 的,恐怕还不止一点)。因而,即使潇洒,也难免捉襟见肘,进退失据;纵有风雅,弄不好 也会水裆尿裤,令人气短。  潇洒二字,谈何容易?也不是说潇就潇,说洒就洒的。冷眼旁观文坛半个世纪,有的,潇洒 得起来;有的,潇洒不起来;更多数人,其实是在装潇洒。装,也就是演戏了,红脸、黑脸 、白脸、三花脸,老绷着那架势,我看他们也挺累的。演好了尚好,演不好,拿不住那个劲 ,不知哪招哪式,露了马脚,不知哪腔哪调,错了板眼,一片倒彩,贻笑大方,也蛮不是味 的。所以,从古至今,作家的内涵如何,才是能不能够潇洒起来的基础。  且看四世纪的王徽之先生,是怎么“秀”的?而且从中我们又可以观察到一些什么?  “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彷徨,咏左思《招隐》诗 ,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 :‘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  这个王子猷,其父,是晋代大书法家、江州刺史、右军将军、会稽内史王羲之。其弟,是与 父同样有名气的书法家、简文帝婿、建威将军、吴兴太守王献之。其叔祖父更是个了不起的 人物,由于王导在晋室南渡后的筹谋擘划,才得以使司马睿偏安江南一隅,使晋祚又延续了 百年之久。  因此,从这样总揽过晋元帝、明帝、成帝三朝国政的宰辅家门里走出来的年轻人,今天那些 高干子弟是无法望其项背的。应该说,真正的贵族,和暴发户贵族,和装扮出来的贵族,和 尚未洗净腿上泥巴的贵族,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因此,像王徽之以古老的门阀背景,和深厚 的文化底蕴为基础的潇洒,不是随便一块什么料,就能行得出,做得到的。  而时下那些认为有钱就能够买到一切,认为有权就等于拥有了一切的新贵们,我也真佩服他 们那种以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的勇敢,觉得恶补一顿,便也八九不离十地像模像样了。 于是,活像巴尔扎克笔下那些来到巴黎的外省绅士,勋章,宝石,假发,燕尾服,长柄眼镜 ,跳小步舞的紧身裤,都一律装备齐全。可贵族岂是好当的营生嘛?一要有渊源,二要有传 统,三要有气质,四,更在于谈吐,举止,风度,仪态,所反映出来的器识,历练,修养, 人品等等文化素质。一不留神,那呆鹅般的眼神,怔在那里,那傻张着的嘴,愣在那里,那 习惯于跟在牛屁股后面的蹒跚步态,戳在那里,便把乡巴佬的本色,和盘托出了。  其实,有钱也好,有权也好,可以附庸风雅,无妨逢场作戏,但一定要善于藏拙,勿露马脚 。即使你的吹鼓手,你的啦啦队,轰然叫绝,说你酷毙了,雅透了,您也千万别当真,别以 为自己就是真雅、就是大雅而忘乎所以。记住毛泽东那首《沁园春》,也许是一贴清醒剂, 连秦皇汉武、唐宗宋祖,都认为“稍逊风骚”、“略输文采”呢,问一问自己,究竟算个老 几?  雅是一种文化、精神、学问、道德的长期积累的结果,雅是一种境界、意趣、品位、见识的 综合素质的表现,琅琊王家,到了王徽之这一代,那记载着雅传统的厚厚家谱,不知翻过去 多少页了,您哪?先生!所以,雅这个东西,表面上有,不算有,肚子里有,也不算有,只 有骨子里有,基因里有,才算真有。  大家心知肚明,如今报纸上、电视上呶呶不休的那些文人雅事,只能说是要名、要利、要权 、要色的赤裸裸自我表演,离真正的潇洒甚远。于是,谁也没有开会研究,谁也没有统一口 径,约定俗成,一言以蔽之,统称之曰“炒作”。这个新名词,颇是那些急功近利的文化人 状态的精彩表述。当然,王子猷也在表演,也有他的欲望,和想得到的东西。不过,他够水 准,不那么下三烂,不那么迫不及待。所以,装出来的贵族,不是真贵族,做出来的潇洒, 也算不得真潇洒。王子猷坐在船舱里,那一张脸上,炉火纯青得让你几乎猜不出他心底里, 究竟在想什么。  剡溪,大约是今天的嵊县。旧时读郁达夫先生文章,知道他喜欢听“的笃班”,而且还同 鲁迅先生一块去听过。“的笃班”,就是越剧的前身。从绍兴开车去这个越剧的发祥地,现 在,估计用不了一个钟头。可在古代,得在曹娥江上坐一夜船才能到达。这位王羲之先生的 五公子,腪乃桨声之中,雪花纷飞之夜,终于到了要去的这个地方。但故事 来了,走到要去 访问的隐士戴逵的家门口,正想举手叩关,忽而迟疑停住,然后转身返舟,依旧原路折回。  乘兴而去,去到了。兴尽而返,回来了。说白了,去,等于没去,说等于没去,可实际又还 是去了。这位名士要的就是这份意思,见不见到戴逵,那是无所谓的。在意的是这个过程本 身,过程既然有了,其它就不在话下了。   雪夜访戴潇洒一把(2) 于是,经南朝宋临川王刘义庆记下来,大家读到这里,无不钦服,赞不绝口。  我也曾经心仪得不行过的,而且,还读到别人的文章,把王子猷这一次“雪夜寒江舟,把盏 独酌人”的行径,足足那么誉扬了一通。但有时,细细考量过去,如果,王子猷去了剡溪, 回到山阴,不那么张扬的话,除了他自己,和几位划了一夜船,已经精疲力尽的船工,没有 人会知道这次忽发奇想的旅行。所以,我一直以小人之心忖度,王徽之也是在演潇洒,在营 造他在时人心目中的风雅形象。  好像,这位公子哥,也难逃炒作之嫌呢!  尽管如此,我还是十分膺服他的高明,高明在于他这样做了以后,不仅名噪一时,而且 成为千古风雅。更高明的是,他这样做了以后,别人再也无法重新来过。他把事情做绝了,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天地悠悠,只此一次,他独领风骚。你能不为这样顿成绝唱的“秀” 五体投地吗?  现在,即使你雇一架直升机,飞过去,又回转,别人只会视你神经有问题,而不会赞扬;知 道这典故者,顶多笑笑,说一句东施效颦,就够客气的了。而且,我也不相信今日之现用现 交的文人才子,会那么冒傻气,投资于一位马上见不到回报效益的隐士?除非那是一位刊发 文章时附月份牌“美女”照一帧的同行,才肯去切磋切磋的。这也是女作家的裙后,总尾随 一大批护花使者的原因。除此而外,就要看红包里有几张百元大钞了。  老实讲,从有皇帝那阵,迄至今日,写作,和写作的人,基本上都很“物质化”了,功利的 目的,压倒了其它一切。也许,在性腺、金钱、权欲的驱动下,有可能不辞劳苦,奔波于途 ,去做一件什么事,去看一位什么人,前提必须是对自己有利。但是,穷酸秀才,囊中羞涩 ,广文先生,捉襟见肘,想潇洒,爱潇洒,以潇洒自命,但要真的潇洒起来,也并非容易的 事。而且,几乎很难做到王子猷如此大牌的潇洒。银两充足者,未必具有这等雅兴,而涌上 来这份突发奇想的情致者,也不会绝对没有;可物质、精神两手均不硬,就大牌不了。所以 ,这就是“雪夜访戴”成为后代文人艳羡话题的原因。  王子猷,豪门出身,高官子弟,本人也是黄门侍郎,骑兵参军,至少也是正师级的干部,官 、钱、位,应该是说得过去的了,不是所有文人都能达到的境界。比起那些十年寒窗,熬尽 灯油,蹭蹬科场,拼命八股,不知快活多少倍?按常理而言,王子猷似乎没有什么必要去张 罗,去铺垫,去造势,去促销自己了,还有什么不够心满意足的地方呢?我也常常替这位古 人纳闷,干吗呀,子猷先生,你累心不累心啊?  正如那些报纸上天天见名字,荧屏上晚晚见形象,书店里处处见作品,网络上时时被点击的 红人,令我不解一样,怎么总是没完没了地,永无厌足地折腾呢?闹不闹?烦不烦?后来, 我明白了。这是一种“多米诺骨牌”效应,第一张牌倒下,第二张牌也就跟着倒,欲罢不能 。  因为你想罢,别人也不让你罢,靠你卖钱,靠你嘬饭的人,恐怕轻易也不会让你罢。再说, 你已经拿大顶,头朝下倒立在那里了,成了时人注目的中心,你也不能就此拉倒。至少,有 人向你讨钱的帽子里扔钢,至少,还有人为你的面不改色心不跳喝彩,因此,你自己也不 想罢。一罢,全完,不就白费劲了吗?于是,只好抱着生命不息,炒作不止的恒心,继续卵 子朝上头朝下地竖立在那里。  “雪夜访戴”的主角,虽然高明,说穿了,也是很在意这种热闹效应的,这也是所有热衷于 炒作者的共同心态。要是听不到别人嘴里念叨自己的名字,看不到别人眼里关注自己的神 色,觉不出无论走到哪里,身边总有环绕自己的一圈人,那一份寥落、寂寞、冷清、凄凄惨 惨切切,真像是有无数的蠕虫,在咬啮着自己那颗已经受不了冷落的心。  于是,不制造一些新闻,不弄出一些响动,他是受不了的。于是,又看到了这位公子哥的表 演: “王子猷尝行过吴中,见一士大夫家极有好竹,主已知子猷当往,乃洒扫施设,在听 事坐相待。王肩舆径造竹下,讽啸良久。主已失望,犹冀还当通。遂直欲出门。主人大不堪 ,便命左右闭门,不听出。王更以此赏主人,乃留坐,尽欢而去。”  如果放在今天,娱乐版肯定会有“王子猷大闹竹林”的报道。  可惜的是,在《世说新语》这部书里,还有一则情节类似的记载,未能让王徽之独美于前。 偏偏与他抢风头的,不是别人,而是他的弟弟王子敬,即王献之。 “自会稽经吴,闻顾辟 疆有名园,先不识主人,径往其家。值顾方集宾友酣燕,而王游历既毕,指麾好恶,旁若无 人。顾勃然不堪曰:‘傲主人,非礼也,以贵骄人,非道也。失此二者,不足齿之伧耳。’ 便驱其左右出门。王独坐舆上,回转顾望,左右移时不至,然后令送着门外,怡然不屑。”  同样的剧情,不同样的结局,两相比较,倒能看得出来,一收一放之间,两兄弟的实力差距 。他弟弟所以比他更有恃无恐些,更浑不在乎些,因为王献之的谱,能摆得更大些。而他, 一个骑兵参军,是无法与驸马爷相比;现在还查不出王献之逛顾辟疆花园赏竹的时候,是否 已任吴兴太守,若如此,这狂,就更没说的了。这样一比,顶多是个肩扛四个豆的王子猷, 能不黯然失色吗?   雪夜访戴潇洒一把(3) 其实,王谢子弟,谁不标榜清高,这种权位上的差别,会对王子猷产生影响而情绪低落吗? 似乎应该不,然而却不能不。中国的文人,除极个别者,在乎权位,甚于在乎金钱,为之朝 思暮想,为之夙夜匪懈,要甚于一般的追名逐利。在封建社会里,皇帝兴文字狱,不知多少 文人掉了脑袋,但无数举子,仍旧本着“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 高”地做 中国文人的活法(精彩选载) 第 2 部分阅读 做那金榜题名的梦,冀图从皇帝手里接过那件黄马褂。官之大小,权之轻重,是十分 在乎的,连死了以后的谥名,都全力以赴去争的。别看他们口口声声不为五斗米折腰,不稀 罕那蜗角虚名、蝇头微利,但在有可能得到的权位面前,没有一个人会掉头不顾而去的。  所有的演潇洒、装潇洒式的炒作,都不会离这利益的原动力太远。因之,对于敏感的王子猷 而言,虽然他和他的弟兄们都拥有与生俱来的风流,和根本推不开的富贵,但客观存在着的 高低之别,上下之分,这种心理上的隐痛,也会使王徽之活得不那么百分之百的开心。在王 羲之的几个儿子中间,王子猷,一直处于这种觉不出来的压抑气氛之中,所以,他才有“雪 夜访戴”、“竹园闹主”的表演,他不但需要人知道他的存在,更需要人为他的存在喝彩鼓 掌叫好欢呼。  然而,他总是失落,有一次,他们弟兄三人“共诣谢安”。 在王导以后,这位曾经指挥淝 水之战的谢安,便是朝野众望所归的人物了。不过,在很长时间里,他一直隐居,时人有“ 谢安不肯出,将如苍生何”的舆论,把希望寄托于他。所以,这位头上有光圈的名流的人物 品评,一句话,便举足轻重。“二兄(徽之、操之)多言俗事,献之寒温而已。既出,客问 安王氏兄弟优劣,安曰:‘小者佳。’客问其故,安曰:‘吉人之辞寡,以其少言,故知之 。’”而且,谢安对王献之“其钦爱之,请为长史,安进号卫将军,复为长史”,如此重用 ,如此信任,在一向自视甚高的王子猷心灵里,能不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吗?  他先在大司马桓温属下,任参军,后在其弟车骑将军桓冲手下,任骑兵参军,成了一个弼马 温的角色。这种与他家门光荣不相称、与他兄弟们职务不相称的安排,也不能让他心理平衡 。有一次桓冲问他:“卿署何曹?”对曰:“似是马曹。”又问:“管几马?”曰:“不知 马,何由知数!”又问:“马比死多少?”曰:“未知生,焉知死!”最后一句,是孔子答 复子路的话,他竟然拿来调侃上司,这潇洒也相当够意思的了(以上均《晋书》)。试想一 下,琅琊王家,东晋政权中的第一豪门,皇帝都不得不让出龙椅的半边请姓王的坐,现在他 却坐在冷板凳上,受命于行伍,那情绪会好起来吗?  更何况他的婚姻状态,显然属于太过平庸一类,在史书上找不见一笔记载,比之娶了金枝玉 叶的弟弟王献之,比之讨了谢家才女的哥哥王凝之,王徽之也无法神采飞扬起来。尤其他弟 弟在当驸马前,与爱妾桃叶浪漫的恋情,与前妻郝氏缱绻的挚爱,那首为心上人写的《桃叶 复桃叶》的爱情歌曲,竟流行江南一带,所有这些风雅绮丽的韵事,都与王子猷无缘,作为 一个男人来讲,岂止是感到扫兴、窝囊、别扭呢?更多的倒怕是泛上的酸不溜丢的苦恼吧?  所以,他时不时地要潇洒一番,要制造一些足够上娱乐版的头条新闻,在当时的南京城里, 他肯定是娱记紧紧追踪的明星。“王子猷出都,尚在渚下,旧闻桓子野善吹笛,而不相识。 遇桓于岸上过,王在船中,客有识之者,云是桓子野,王便令人与相闻,云:‘闻君善吹笛 ,试为我一奏。’桓时已贵显,素闻王名,即便回下车,踞胡床,为作三调。弄毕,便上车 去。客主不交一言。”(《世说新语》)  直到他弟弟垂危之际,出于手足之情,使他道出了心底的隐衷,“吾才位不如弟”,正因为 才力的不逮,权位的差别,才不得不一个劲地装潇洒,演潇洒,填补心灵中的空虚。然而, 王献之一死,他也未能活多久,至此,于是,这位公子,那可怕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才 中止进程。  明白了这一点,也就懂得当今文坛,那些热衷于炒作的作家,干嘛要死去活来地折腾了。估 计这些先生们,女士们,与王子猷一样,大概都有他(她)们见不得人的精神上的隐痛,和 不可告人的内心里的苦衷。  文人嘛,大部分具有表现欲,甚者,还具有强烈的表演欲。这两者,从本质上看,是一回事 ,只是低度酒和高度酒的区别而已。从语义上推敲,表演应该要比表现更外在,更夸张一些 。表现,主要是突出自己,让别人知道他的什么,而这个什么,基本上还是属于真我。表演 ,当然也是突出自己,但突出的什么,很有可能并非真实的自我,而是假我,或者压根儿的 非我。然而,无论他怎么兴高采烈地表现或者表演,总是会有他内心里不快乐的一面。  偶读明代唐寅的诗作,题为《梦》:“二十余年别帝乡,夜来忽梦下科场,鸡虫得失心 尤悸,笔砚飘零业已荒。自分已无三品科,若为空惹一番忙,钟声调破邯郸景,依旧残灯照 半床。”  小时候,随大人在书场听弹词《三笑》,觉得在这个世界上,谁也比不上这位风流倜傥 的吴中才子唐解元,更快活无比,更开心自在,更得心应手,更放浪不羁的了。他的潇洒, 他的炒作,他的表现,他的表演,无不臻于登峰造极的地步。然而,从这首诗,从这其实也 是他伴其一生的梦里,我们不也体会出他内心深处的阵阵隐痛,聊作佯狂的背后苦衷,和那 掩饰不住的怅惘嘛!   雪夜访戴潇洒一把(4) 所以说,潇洒难得,难得潇洒,想到这里,对于时下喧嚣的市场化炒作,对于时下文化 人的忙忙碌碌,烈烈轰轰,奇奇怪怪,热热闹闹,也仿佛多了一分理解,也就随之豁然了。 于是,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孔雀虽毒不掩文章(1) 明朝大奸臣严嵩,其实是个正经诗人。他的诗,应该说写得不错,甚至可以说写得不俗。  当个奸臣也颇不易,为臣本难,而为臣还要奸,真得有点功夫。严嵩与周作人的命运不 同,是属于因人废文的一种,谈到他的名字时,不会想到他除了奸臣的名分外,还具有诗人 的身份。  明?沈德符撰《万历野获编》载:“严分宜自为史官,即引疾归卧数年,读书赋诗,其 集名《钤山堂稿》。诗皆清利,作钱刘调,五言尤为长城,盖李长沙流亚,特古乐府不逮之 耳。”然后,他的结论是:“故风流宰相,非伏猎弄獐之比,独晚途狂谬取败耳。”从这同 时代人的评论看,严嵩的诗,说不上非同凡响,但不同于一般,是可以肯定的。对作家来讲 ,能够写出有别于他人的作品来,就很足以自豪的了。  此人活到八十多岁,与周作人差不多,是一位长寿文人。我觉得,时下某些上了年纪的 作家或诗人,终其一生,还未必能达到严嵩在《四库总目提要》被论及的水平。隔代以后, 后人们谈到他名下的《钤山堂集》时,还认为他的文学成就,“在流辈中乃独为迥出”,能 够在清朝的皇家典籍中,获得如此评价,可见其作品确实有独特不俗之处。《明史》称他: “为诗古文辞,颇著清誉。”这也是个相当褒扬的说法。  严嵩在江西老家分宜县一个叫钤山的地方,面壁十年,苦读诗书,声誉卓著以后,也就 “文而优则仕”,被召回来京城做官了。“进侍讲,署南京翰林院事,召为国子祭酒”。一 个读书人,囊萤凿壁,悬梁刺股,熬到国子监首脑这样尊崇的位置上,也就是学术界、文化 界的顶尖人物了。在封建社会里,当别的什么官,是比较容易的,只要有钱,有势,有关系 ,有门路,有裙带的援引,能巴结攀附,摇尾示好者,没有不达到愿望的。但要在翰林院混 事,肚子里只有《三字经》、《百家姓》,或英文BC之类,恐怕还是不行的。即或扛着圣 旨去了,坐在杏坛上,我想,那被众文人干着的滋味,那假充内行的心虚状态,那说不了三 句就露馅的尴尬,也会是挺受罪的。从这点看,奸臣归奸臣,坏蛋归坏蛋,严嵩在文学成就 上,是货真价实的。  要不然,“居南京五年,以贺万寿节至京师”,就不会把他留下来了。当时,“会廷议 更修《宋史》,辅臣请留嵩以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董其事”,要他领衔修史。这是个油水不 大,但享有崇高威望的荣誉差使。看来,他当时的文望与人望,比之后他两朝的周作人,任 伪华北政府教育总署一把手时要高得多多。因为无论王揖唐、殷汝耕,还是汪精卫、东条英 机,都不曾有过想请周先生去修《清史》的意思。在中国,凡被统治集团认为有资格修正史 的文人,都应属于文坛公认的泰斗之辈。例如宋代的司马光、欧阳修,元代的脱脱,当然更 不用说汉代的司马迁了。  严嵩到底有没有在嘉靖年间新设的《重修宋史》编审委员会里,担任过什么重要角色? 是不是有什么高级职称?拿不拿额外的津贴补助?配不配供他专用的小轿车?史无记载,也 就无从说起。但由此可知严嵩的文学地位,在当时,确实是众望所归。不过由于他的奸臣名 、贪官名,压倒了他的文学名,而使他这方面的“清誉”被湮没了。如今,周作人被某些先 生们不遗余力地抬得这么高,严嵩地下有知,一定会埋怨这些鼓吹者,对他的才华,也好像 应该得到一些张扬才是。  当时,嘉靖皇帝很赏识他,而且,一直恩宠不减。朱厚趈迷信道教,还自号“灵霄上清 统雷元阳妙一飞玄真君”,这种一本正经的滑稽,也只有像梁武帝出家做和尚的昏君做得出 来,可堪与之比拟。于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文武大臣及词臣入值西苑,供奉青词” ,跟着皇帝一齐向太上老君膜拜了。所谓“青词”,就是写在青藤纸上打醮祷祝的疏文。在 中国,只要是皇帝提倡的东西,不管好坏,马屁精们立刻会趋之若鹜,加油添醋,蔚为风气 的。严嵩自然不甘人后,加之他善揣摩,巧逢迎,有眼力,肯无耻,所以,出自他手的“青 词”,仙风道骨,典雅华彩,朱厚趈特别欣赏,褒誉有加。这块敲门砖,就成了他晋身之阶,一天天发达起来。  先前,“帝以奉道尝御香叶冠”,为此用沉水香木做了五顶道冠,赏赐臣僚。严嵩竟成 为获得这种殊荣的五个人之一,要比今天某些作家忽然被外国人看重而骨头顿轻,更加荣耀 ,也可见其受嘉靖赏识的程度。因为中国的士,信孔夫子,“子不语怪力乱神”,不大肯拜 神礼佛,别人虽受赏赐,有的还不愿意戴。严嵩青词写得好,溜舔尤具功夫,他在朝见皇帝 时,特地在道冠外蒙了一层薄纱,以示珍惜,“帝见,益内亲嵩”,这马屁算拍到了点子上 。从此,“醮祀青词,非嵩无当帝意者”,应该承认,早年的严嵩,确是文章高手,倘若一 个草包,腹中空空,敢坐在那里跟嘉靖谈诗论文吗!  古往今来,能够得以与帝王、领袖、最高统治者咏觞唱和的骚人墨客,肯定是文化界领 一时风流的扛鼎人物,就以曾经和毛主席对过诗的柳亚子、郭沫若两位先生的身份,便可证 实。因此,严嵩的诗作,到了清朝编《四库全书》时,任总编纂的纪昀,也不忍一笔勾销, 还引用了王世贞的一句诗,“孔雀虽有毒,不能掩文章”,表示不能因人废文,来肯定他“ 独为迥出”的文学功力。作为诗人的奸臣严嵩,当不弱于作为散文大家的汉奸周作人,这是 可以肯定的。   孔雀虽毒不掩文章(2) 我们试来读他的一首七绝:“山泉野饭聊今夕,金谷铜驼非故时。随缘自有数椽竹,题 俭真成一字师。”假如,不是标明严嵩之作,准以为是哪位尚未脱贫、甘于清苦的诗人,在 什么远离尘嚣,还具有一丝黍离之感的故国荒园,孤独行吟呢!可是,当了解这不过是那个 穷奢极欲,贪婪搜括,无恶不作,祸国殃民的大奸臣,大贪官,在那里装孙子的时候,就觉 得是莫大的讽刺,天大的笑话了。  为文和为人的抵牾,严嵩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奸臣名压倒了他的文学名 ,在《明史》中,将他和他的儿子严世蕃,都列入奸臣传了。然而,到了更后来,在人们心 目中,他的贪官名,又压倒了他的奸臣名。如果有人搞一份中国贪官排行榜,我想严氏父子 ,很可能在前几名之列。若是把宦官中的大贪污犯如刘瑾、魏忠贤,还有清代的和贾嗖患圃谀凇T谡僭钡奶拔鄯钢校厢愿缸雍苡邢M峁冢镜前袷住! ≡凇抖氖贰返母魇分校酝倨玻缂槌肌⒇摇⒖崂簟⒙以簟⒒鹿佟⒀说车龋≈泄返奶謇薏挥蟹置疟鹄嗟恼陆凇:芷婀值囊坏悖蓝烂挥凶诺奶肮倭写刮摇∧擅撇灰选J且蛭挥刑肮倌兀恳只蛴捎谔肮俨欢喽薮吮匾兀空獾比徊皇抢碛伞V小」奶拔畚幕虼常晌矫嗝嗖痪丛读鞒ぁS幸辉蛐埃稻墒保晃坏胤焦僭崩肴巍。谥捌诩渌牙ǖ那疲孔俺翟俗摺U馕还僭毖彩映こさ某刀樱叩侥┪驳哪橇境怠∩希⑾只棺乓桓鲂±贤罚阄剩闶撬啃±贤坊卮穑沂潜镜氐耐恋亍U馕还僭逼奈【龋闼担恋匾乙巡辉谀愕牡孛嫔献龉倭耍慊垢盼腋墒裁矗空馕煌恋乜嘧帕匙印∷担弦∧驯镜氐牡仄ぃ妓牙ㄗ吡耍也桓拍俊 ≌馑涫切埃从沉朔饨ㄉ缁嶂校由系较拢薰俨惶埃暮V冢惶安还俚南窒蟆。惺绷实郾救耍部赡芫褪鞘紫拔鄯浮C裱柙唬骸叭昵逯蜓┗ㄒ保褪恰≌庵窒窒蟮男凑铡R桓鱿嗟庇诘厥屑兜母刹浚谝桓鲇退淮蟮母荩茉谌曛冢淌伞∪绱舜罅康拿裰窀啵习傩栈褂谢盥仿穑空蛭拔壑伲缺冉允牵苤纾豪某伞≡郑允芳依此担遣皇ぜ牵鼓绺楸什患橇恕! ∪绻乔骞伲挥幸桓鎏肮伲鞘氛呖赡苡行巳ぷ鲎鑫恼拢幌喾矗榈靥肮伲骞俪闪讼 ∮衅分郑簿椭荒苋媚切┮怀静蝗尽⒘叫淝宸缯撸谑肥樯险家幌亓恕U绯率僭凇度」尽防锛窍露夤擞翰缓染埔槐剩醵潦保醪唤猓缓染朴惺裁聪∑妫恋剿锶ㄕ飧觥〈缶乒恚慌闼鹊锦铬溉坏某潭龋挂⑵⑵1阒赖笔焙染疲且恢窒嗟逼毡榈摹∠窒螅坏缓龋垢业种疲庵趾奔睦樱攀钩率倬醯糜懈吨钣谑返谋匾R蛑凇∈肥槔铮辛祭簟⒀舻拇隙ㄣ【≈笆兀秸保裥裘瘢辶秸墓僭保翟凇∠∩俚脑倒省6两裆形抟徊俊短拔凼贰坊颉短肮倭写烦鱿郑峙掠肜刺肮俣嗳缗C小」兀粑沂且晃患鞘氛撸惶斓酵硇床煌甑奶肮伲不岬刮缚诘摹! 〈筇肮傺厢浴⒀鲜擂郊皇保睹魇贰烦疲隼础盎平鹂扇蛴嗔剑捉鸲偻蛴嗔剑∷浔Ψ嫠庇质偻颉薄T谝槐尽短焖铰肌返氖橹校胁榛癯隼吹脑呶锵晗盖濉〉ィ渲校骸按拷鹌髅蠊踩б话侔耸寮匾煌蛞磺в嗔剑衿鞴舶税傥迨呒埂《饭捕倭咚级戌甭奚垂惨煌蛩那儆喽危缺蚱咔儆喟眩喜头帧∫说牡谡康炅焦踩偌洹!本萆虻路兑盎癖唷罚党霞沂保獗逃癜子竦奈寰汀∮屑赴俑保鹨笃逡彩鞘俑薄U馕焕涎Ь扛刑荆憾赞谋臼且患崴捎淇斓氖虑椋米乓弧】趴抛愠啻拷鸾匠隼吹钠遄樱恋榈榈模癫焕凵啡艘病! ∶鞔暮庵疲涣较嗟庇诠频?6点9克,乘以11000的话,应该是405900克,按近日黄 金市场价,每克为120元计,光这些金器就值人民币五千万。若以《明史》的三万余两计算 ,仅黄金一项,值两亿人民币,遑论其它。据《明通鉴》:“所籍嵩等家财银两,诏悉送太 仓,以一半济边饷,一半充内库取用。”这后一半,也就是进了朱厚〖FJF〗趈〖FJJ〗的腰 包。  抄家,是皇帝发财的一道,据赵翼的《二十二史札记》,王振籍没时,“金银六十余库 ,玉盘百,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余株”。“李广殁后,孝宗得其赂籍,文武大臣馈黄白米各 千百石。帝曰:‘广食几何,乃受米如许?’左右曰:‘隐语耳,黄者金,白者银也。’” 刘瑾败后,抄家得“金二十四万锭,又五万七千七百两。元宝五百万锭,银八百万,又一百 五十八万三千六百两。以上金共一千二百五十万七千八百两,银共二万五千九百五十八万三 千 六百两”。钱宁籍没时,“黄金十余万两,白金三千箱,玉带二千五百束”。另一说为“金 七十扛,共十五万五千两,银二千四百九十扛,共四百九十八万两”。江彬籍没时,“入公 帑者,黄金七十柜,柜一千五百两,银二千二百柜,柜二千两。”……看来,明代是中国历 史上的贪污大朝,当不会错。  赵翼认为,以上这些贪污犯,都比不上严嵩在任时间长,所以,他搜括得也应比他们多 。“籍没时,金银珠宝,书画器物田产,共估银二百三十五万九千二百四十七两余。又直隶 巡按御史孙丕扬所抄嵩京中家产,亦不止此数。而所估价,又不过十之一。即如裘衣,共一 万七千四十一件,仅估银六千二百五两零,帐幔被褥,二万二千四百二十七件,仅估银二千 二百四十八两零,则其他可知也。计其值,不下数十倍。”因此,严嵩的贪污记录,是可以 上吉尼斯的,“则史传所载,尚非实数”,这就是赵翼的结论。   孔雀虽毒不掩文章(3) 一般来讲,小贪如鼠,昼伏夜行,鸡鸣狗盗,提心吊胆,贪也贪不出多大油水。而大贪 如虎,无所顾忌,光天化日,明火执仗,才能贪出金山银山。“稗史所载,严世蕃与其妻窖 金于地,每百万为一窖,凡十数窖。曰:‘不可不使老人见之。’及嵩至,亦大骇,以多藏 厚亡为虑。”严氏父子之所以敢如此放开手脚的疯狂贪污,聚敛如许钱财,还不是当皇帝的 包 庇和纵容的结果!这两父子斑斑劣迹,早就民怨沸腾,“南北给事、御史交章论贪污大臣, 皆首嵩”。但是,“嵩每被论,亟归诚于帝,事辄已”。而且,“帝或以事谘嵩,所条对平 无奇,帝必故称赏,欲以讽止言者”。正因为有倚仗,严嵩才能有恃无恐,正因为他支持, 严世蕃才敢胡作非为。  赵翼说:“是可知贿随权变,权在宦官,则贿亦在宦官,权在大臣,则贿亦在大臣,此 权门贿赂之往鉴也。”从近年来所揭发、所暴露、所法办的贪污案件,主犯要犯,哪一个不 是带“长”字的手中握权之辈呢?作家手中,不过有杆笔,谁会在乎你呢?是做一个才华出 众的文人,死守清高呢?还是做权力更大的官僚,因而也能捞到更多的油水呢?严嵩自然会 选择后者了。  尤其,嘉靖十八年葬章圣太后以后,这位皇帝就不上班了,也就是不视朝了,连皇帝这 项最起码的本职工作,也不干了,这就给了严氏父子更大的贪污空间。“自二十年宫婢之变 ,即移居西苑万寿宫,不入大内,大臣希得谒见,惟嵩独承顾问,御札一日或数下,虽同列 不获闻,以故嵩得逞志。”这样,等于纵虎归山,更是不可一世,严嵩在里面将嘉靖哄得团 团转,严世蕃在外边大肆搜括,敛财聚钱。  这一对贪污父子,同声共气,合作默契。“短项肥体,眇一目”的严世蕃,比其“长身 戍削,眉目,大音声”的老子,更能作恶。由于严嵩“旦夕值西内,诸司白事,辄曰以质 东楼,东楼,世蕃别号也。朝事一委世蕃,九卿以下浃日不得见,或停至暮而遣之。士大夫 侧目屏息,不肖者奔走其门,筐箧相望于道。世蕃熟谙中外官饶瘠险易,责贿多寡,毫发不 能匿”。凡贪污,必腐败,凡大贪污,必大腐败,于是,卖官鬻爵,贪赃枉法,敲诈勒索, 横行都门。严嵩“窃政二十年,溺信恶子,流毒天下,人咸指目为奸臣”。  严嵩最初以文邀宠于上,平步青云,飞黄腾达。最后的失败,也是老暮以后,文思日退 ,诗情大减,做不出令皇帝高兴的文字来,才失去圣眷的。说实在的,一个诗人,总有江郎 才尽的一天,也许七老八十,还能写出分行的文字,但银行账目,商店流水,同样也是一行 一行,难道那能叫做诗吗?除非打算将缪斯气死。再说,在帝国宫廷最高层面上的厮杀,并 不亚于西班牙斗牛场的角力,你不将刀插在牛身上,牛就会将你顶死,因此,作为诗人的严 嵩,究竟还能有多少诗情画意,涌上心头,是大可怀疑的。更何况,他必须干净利落地排除 政敌,必须不露声色地告密陷害,必须殚精竭虑地获得好处,必须恬不知耻地曲意媚上,当 一天到晚尽琢磨这些外务的时候,他还会爆发创作的灵感吗?  结果,朱厚趈所下手诏,老迈的严嵩,竟“语多不可晓”,好像有些老诗人 看不懂年轻 诗人写的东西一样,只有一个劲地摇头。幸好,独眼龙严世蕃能“一览了然,答案无不中” 。但“严妻欧阳氏死,世蕃当护丧归”,于是,“嵩受诏多不能答,遣使持问世蕃,值其方 耽女乐,不以时答。中使相继促嵩,嵩不得已自为之,往往失言。所进青词,又多假手他人 不能工,以此积失帝欢”。这样,就走到了末路尽头。  嘉靖四十四年,严世蕃终因外投日本,内怀怨望罪被劾,“斩于市,籍其家”。但世宗 还是给严嵩留了条命,削籍为民。“又二年,嵩老病,寄食墓舍以死。”这个大奸臣,大 贪官,就这样永远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真遗憾,他没有周作人那样幸运,至今还在翻来覆去地出知堂先生的书,而同是“堂” 的《钤山堂集》几乎不为人知。早在前清编《四库全书》时,就因“迹其所为,究非他文士 有才无行可以节取者比,故吟咏虽工,仅存其目”给否定了。  以两“堂”的遭遇而言,看来,古人较呆,不灵活,认死理,还是今人聪明,脑袋瓜子 转得快。要是周作人生在明朝或清朝,会被视作贰臣的,怕就得不到今日的风光了。  从这个角度比,真有点为严嵩的诗文叫屈。   草间偷活沉吟不断(1) 每年秋后,总有一位不请自来的客人,在我家后院的角落里,茕然存活。那虽没有什么气力 ,但相当专注的啁鸣,常常坚持到真正冬天的来临。每当我在呼啸的寒风里,贴着玻璃窗, 倾听这只蛐蛐的声音时,对于生命力的不绝于缕,总使我有所触动,总使我想到明末清初诗 人吴梅村的名句:“为当年,沉吟不断,草间偷活。”  诗人的这句诗,很酸楚,很凄凉,每吟,心必为之动,尤其对有过“草间偷活”体验的我来 说,更甚。可以想知,在江左三大才子之中,吴梅村应该是活得最“苦”的一位。  我说的这个“苦”,并不是他自称的“无一刻不历艰难,无一境不尝辛苦……”的“苦”; 而是他在一种无时无刻的忏悔中,一种至死也不能自谅的忏悔中,对于灵魂那永无休止的自 审自谴的“苦”。  中国人,通常不怎么忏悔,中国文人,则尤其缺乏忏悔精神。在西方文化史上,远一点的, 有圣奥古斯丁的《忏悔录》,近一点的,有卢梭的《忏悔录》,而在数千年的中国文学历程 中,几乎找不到一本类似的著作。中国文人甚至不如中国皇帝,他们在混不下去的时候,还 不得已而为之,下罪己诏。吴梅村的恩主崇祯,就涕泗滂沱地干过这桩事。但是,有些中国 文人,错了也不认错,不但不认错,还赖账,还推诿,还狡辩,还倒打一耙。所以,吴梅村 在中国文学史上,如果不是惟一,也是极其少见的,具有忏悔意识的文人,值得我们后人尊 敬。  早先,文坛的好事之徒,不如今天这般蛆虫也似的多,少有捧臭脚的排行榜。但在士子们的 口碑上,是按钱谦益一、吴伟业二、龚鼎孳三这样的次序排列,逐渐形成公论。不过,若就 纯文学的意义而言,吴和钱,至少是不相上下的。清人赵翼在《瓯北诗话》中说:“梅村当 国亡时已退闲林下,其仕于我朝也因荐而起,既不同于降表佥名,而自恨濡忍不死,〖FJF〗?〖FJJ〗天 地之意,没身不忘,则心与足迹尚皆可谅。”要是从道德角度衡量,那么,鼎革之际的表现 ,吴胜于钱,更胜于龚,是毫无疑义的。  文学史所以将他们统而论之,因为生逢末世,命运蹭蹬,遭遇不济,坎坷半生的命运,大致 相同。但具体到每个人,状况又不尽类似。钱是一个政治化的文人,深陷政治漩涡,龚是一 个市侩气的文人,热衷投机转蓬,吴则是一个更纯粹些的文人,生性怯懦,胆小怕事,体弱 多病,努力躲开政治,可是政治偏偏不放过他。这倒也不光吴梅村个人的悲剧,而是中国文 人几乎躲不掉的共同厄运。皇帝老子要是跟你过不去的话,肯定是一竹竿打翻一船人,你在 这条船上,想不成落汤鸡也难。时代要跟你别扭的话,如托尔斯泰所言,在盐水里煮三次, 在碱水里煮三次,弄得你人不人,鬼不鬼,也不是没有可能。不过,钱谦益自寻是非,龚鼎 孳自讨没趣,吴梅村在劫难逃,明白这点差别,也就理解他这什么“草间偷活,沉吟不断” 了。  他忏悔是真诚的,但他“沉吟不断”,更多是在诉苦,诉他那个“一生遭际,万事忧危”的 苦,这里面就有很多文人的夸饰了。  从古至今,中国文人无不喜欢夸饰,往自己脸上贴金,光荣要贴,成功要贴,到了当代,被 运动,要贴,受迫害,要贴,甚至连耻辱也要拿出来往脸上贴。吴梅村也属于卖苦一族,在 遗书里,告诉儿子,他是“天下大苦人”一个,说得可怜兮兮。他这一辈子,忧患连连,危 机重重,提心吊胆,担惊受怕,过得很不自在,也是事实,但决不是彻头彻尾的倒霉蛋。  他应该没有这么大的忘性,他刚走出他的家乡太仓,那几年间,可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明星, 为世人瞩目。他的连捷高中,他的奉旨完婚,他的翰林高就,他的讲学东宫,也使得满朝文 武惊诧,艺苑杏林艳羡。无庸讳言,吴伟业曾经很陶醉于那相当风光,相当体面 ,相当得意,相当快活的满足中的。  我始终认为,上帝虽然吝啬,但对每个人的安排,基本上(当然不是百分之百)还是要保持 账面上,借方与贷方的大体平衡。一个太快活的幸运儿,不见得永远一帆风顺;同样,一个 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家伙,未必就会被上帝抛弃。君不见福利彩票开奖,立马成为百万富 翁者,常常是北京人绝看不上的外地打工仔。所以,吴梅村虽然一生不幸,但他二十三岁起 ,开始发迹,上帝真开眼,让他着实地火了一把,比进城民工中头彩还来劲呢!  旧时中国的“士”,十年寒窗,囊萤刺股,大都怀有高第入仕,衣绯着紫,文章翘楚,领袖 群伦,连做梦也忘不了的双重心结。时至21世纪,我所熟悉的作家同行,想谋一身黄马褂, 同时又想执文坛牛耳者,也是大有人在的。可鱼和熊掌,两者兼而得之,岂是那么容易的事 吗?  在中国,考中状元,未必做得文豪,做得文豪,很难考得状元。吴敬梓,金圣叹,曹雪芹, 蒲松龄,恰恰都是科场上的名落孙山者。这其中,二律背反,势难两全,八股文做多了,性 情文字难免生涩凝滞,脑袋里装满了论、表、诏、诰、判、策之类应试制艺,诗词歌赋的绝 妙灵感,也就找不到立足生根之地。这也是今天那些削尖脑袋热衷做官的作家,再也别指望 他写出好作品的原因。以今譬古,能凭真本事,赢得科举,而且又凭真才华,成为大师者, 肯定少而又少,只有吴伟业,是这样一个佼佼者。   草间偷活沉吟不断(2) 吴伟业(1609—1671),字骏公,晚号梅村,又号鹿樵生,江苏太仓人。  他出身于书香门第,长大于儒雅环境,聪颖早慧,好学不倦,尤其拜在名师张溥门下,文章 大进,学业完善,笔墨娴熟,得心应手。所以,1631年(崇祯三年),他到南京应乡试,中 举,名列第十二。次年进京,参加会试,得第一。接着殿试,皇帝亲点,为一甲二名进士, 即“榜眼”,这一个成功过程,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叫好鼓掌都来不及,所以他老是卖苦, 是没有道理的。  接下来,授翰林院编修。随后,崇祯出面,赐假回里,洞房花烛,真是如其宗师所褒誉的, “大登科后小登科”,“天下好事皆归子”了。吴也很得意,得意难免忘形,他评价自己为 :“陆机词赋,早年独步江东,苏轼文章,一日喧传天下”,如同时下有些作家同行,将自 己列入诺贝尔文学奖种子选手一样,都有不自量之嫌。  所以,我相信而且尊重他后来的忏悔之“苦”,但不大相信甚至鄙薄他所夸饰的遭际之“苦 ”。 满清入关,改朝换代,攻城略地的屠杀,铁骑践踏的血腥,文化箝制的强暴,予取予 夺的恐惧,是每个老百姓都难逃脱的痛苦,非独吴梅村一人。他所以特别强调这一点,我认 为,在他的潜意识中,有一种努力为自己辩白的欲望,表现出来,便是喋喋不休的诉苦。  后来人常常不理解,人称吴太史的这样一位文学大师,睿智学者,聪明透顶的人,为什么不 能像顾炎武、黄宗羲那样埋名隐居,坚拒不就?为什么不能像陈子龙、夏完淳那样宁死不降 ,舍身成仁?最不济,也可以学王夫之那样,作《惜发赋》,存明代衣冠,逃到湘西大山里 潜心读书。  说说是容易的,要做到,可就相当相当的难了。  直到我当了“右派”,我才懂得,中国知识分子中间,强者太少,而弱者太多。你可以这样 高标准地要求吴梅村,但他愿意跪下来求生,而不想站着取死,那你也只好抱憾。  一位研究吴梅村的日本学者安积信,就十分为这位大师惋惜:“第梅村受知于庄烈帝,南宫 首策,莲烛赐婚,不十年累迁至宫詹学士,负海内重名久矣。当都城失守,帝殉社稷时,不 能与陈卧子、黄蕴生诸贤致命遂志,又不能与顾亭林、纪伯紫诸子自放山林之间,委蛇伏游 ,遂事二朝,则不若尚书(王阮亭)之峻整,随园之清高远矣。向使梅村能取义成仁,或隐 身岩穴间,其节概文章,皆足以为后学标准,而天下所推为一代冠冕者,亦将不在阮亭而在 梅村,岂不尤可惜哉?”(见清人方浚师所著《蕉轩随录》)  安积信先生不了解中国文人向来崇奉“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哲学,与他们日本国动不动切腹 自杀的武士道精神,是毫无共同点的。且不论切腹这举动本身的正确与否,但对死亡毫无畏 惧的坚强,与但求苟且偷生的软弱,是存在着天壤之别的。  吴梅村性格软弱,可入世之心甚重,吴梅村身体脆弱,可虚荣之念更强。但文学大师的声名 ,复社宗主的威权,领袖群伦的欲念,一代良知的众望,都是他对自己的目标期许,是舍不 得放弃的,正是这些浮华,他既不能“取义成仁”,更不能“隐身岩穴”,怎么办,只有成 为“忍死偷生廿载余”的“两截人”的一条路可走。  吴梅村的故事讲到这里,对他一生起到了重要影响的两个人,就该出场了。  一位是他的老师张溥,一位是他的亲家陈之遴,前者使他卷入了明崇祯朝的党争,后者使他 接受了清顺治朝的征召。这虽是两起相隔多年,毫不搭界的事件,但就吴梅村个人而言,四 十多岁时的仕清三年,正是他二十多岁时介入党争的必然结果。  如果说,中国的政治家,有附庸风雅的嗜好,那么,中国的风雅文人,也多具有附庸政治的 兴致。张溥为文学家,我记得旧时中学国文课本中,就选有他的《五人墓碑记》,那是一篇 相当激昂慷慨的散文。但他更愿意附庸政治,要当一个政治活动家。崇祯初年,清除阉党, 昭雪东林,言路放宽,政策松动,给了知识分子一点自由,张溥利用这个机会,成立“复社 ”, 议论朝政,针砭时弊,雌黄人物,评断是非,俨然有点反对党的味道。  一般来说,文人玩不得政治,即使像张溥这样还玩出一点气候者,最后也以栽跟头而告终, 甚至死了也没放过他。他不明白,皇帝只是在需要知识分子出声的时候,你可以出声,当他 不需要你时,你最好闭紧嘴巴,别讨没趣。历史上那些掉了脑袋的文人,很多都是在错误的 时间,错误的地点,以为皇帝多么爱他,而发出声音的结果。  张溥把复社的全部希望寄托? 中国文人的活法(精彩选载) 第 3 部分阅读 很多都是在错误的 时间,错误的地点,以为皇帝多么爱他,而发出声音的结果。  张溥把复社的全部希望寄托在这位弟子身上,而吴梅村也被老师的热忱所推动,一是年轻, 二 是忧国忧民,三是士大夫要为天下先的精神,很快进入状况,站在了朝廷中派系斗争的第一 线。说实在的,他远不是斗士,而且也做不来斗士,可是,成功太快,头脑膨胀,难免虚火 上升;众人撺掇,高帽戴上,也就冲动行事。少年气盛的他,一瞬间竟以为自己果然是斗士 了。上书陈词,面折廷争,甚至借着崇祯召对的机会,“进端本澄源之论”,将政敌狠狠告 了一状。据说,他那一番声情俱茂的廷上陈述,大有文明戏中言论小生的慷慨激昂劲头,把 小他一岁的崇祯帝,听得入神,为之动容。   草间偷活沉吟不断(3) 知识分子以求自由为己任,自由来了以后,往往得寸进尺,要求获得更大程度的自由。可皇 帝不是慈善家,这只手给你自由的时候,另外一只手也就准备着收回自由。更何况朱由检是 个三翻四覆、夕改朝更的人呢!接着,吴梅村从“复社”被猜疑,张溥被检控,黄道周被贬 谪,杨廷麟被外放……风声鹤唳,山雨欲来之势,预感到九朝门内,天子脚下,不是他呆的 地方。本不是斗士的他,干脆当逃兵,撤了。  于是,到南京鸡笼山,就国子监司业的那份闲差,虽是冷板凳,但离开了京城的险恶漩涡, 至少晚上能睡个安生觉。  他事后一首《送何省斋》五言古诗写道:“……夜半话挂冠,明日扁舟系。问余当时年, 三十甫过二。采药寻名山,筋力正强济。濯足沧浪游,白云养身世。长放万里心,拔脚风尘 际。”这似乎还有炫耀其觉悟不晚之意,其实,“拔脚”,即北京话的“撒丫子”,撇开“ 风尘”中的并肩战友,单独开溜,好像并不值得光彩的。  我一直在猜想,放他走,应该是崇祯的决策。按朱由检一向对他的器识,会将他留在京城任 用的。但在收拾了好几个“复社”同党后,居然没有对他采取措施,而且,另辟出路,使其 摆脱困境。我总感觉到,这种独独赐予他的人情味的关照,很可能是1610年出生的朱由检, 对1609年出生的吴梅村,存在着一种同龄人的惺惺相惜的情感。  类似这样的蒙受“天恩”,已经不止一次令他感恩戴德了。崇祯四年会试,所引发的科场纠 纷,是这位年轻皇帝亲自排解的。御笔在试卷批了“正大博雅,足式诡靡”八个字,认为他 的文章很“主旋律”的,这一句“天语褒扬”,定了调子,反对派再也不敢放一个屁。随后 ,又赐这个新科榜眼,“驰节还里门”,合卺完婚,那简直是倾动江南的一场婚礼。九年, 被任命为湖广乡试主考,那时他仅二十八岁,可见其受信任的程度。十年,被命为东宫讲读 ,这 是要在将来派大用场的儒学之士,才能坐上的位置。十一年,皇太子出阁,就读于文华殿, 崇祯帝临现场视学,亲自垂问《尚书》大义,讲毕,获赐“龙团月片,甘瓜脆李”。  这所有的一切恩典,是他仕清以后,椎心泣血,悔恨万分,最不能原谅自己的原因。在中国 人心目中,忘恩负义,最被人不齿,在封建社会里,帝王之恩,你也背叛,哪还有什么人味 呢?据民国蒋芷侪《都门识小录》:“昔吴梅村宫詹,尝于席上观伶人演《烂柯山》(即《 买臣休妻》),某伶于科白时,大声对梅村曰:‘姓朱的有甚亏负于你?’梅村为之面赤。 ”可见时人对他的背主仕清,是尤其憎恶的。朱由检行事峻急,纠刻猜忌,罚重恩薄,少见 情义,对他却是优渥有加,关爱备至。这一问,真是问到了这个“两截人”的心痛处。  “两截人”,当时的流行话,系指明朝的官,〖FJF〗?〖FJJ〗发蓄辫,又来为清朝的官的一班人。据清人 刘献庭《广阳杂记》:“顺治间,吴梅村被召,三吴士大夫集虎丘会饯。忽有少年投一函, 启之,得绝句云:‘千人石上坐千人,一半清朝一半明,寄语娄东吴学士,两朝天子一朝臣 。’举座为之默然。”这则轶闻,便是对“两截人”的最好注释。  “明亡后,清廷召诱天下之士,同征周廷珑、姚思孝等皆坚执不赴,又有李灏以绝食自戕相 抗,梅村一时肠软,忍志赴召。”清人入关后,武力征服的同时,也进行文化征服,在中国 历史上,所有想成大事而文化低下的异族统治者,无不笼络和倚重汉族知识分子,以巩固和 加强其政权。满清政权用征召的办法网罗文士,从多尔衮、多铎起,到福临亲政后,是一以 贯之的政策。江左三才子的钱谦益、龚鼎孳早就成了“两截人”,吴梅村焉能例外?  有人认为刘献庭所记轶闻,为杜撰之词,其实谬矣。尽管虎丘会饯时,吴梅村尚未赴召,但 他的被召,和他的必然要应召,已成定局之事。因为他既不坚示拒绝,又不尽力隐匿,而且 还作秀,做大秀,不是明摆着在等着清廷来征召吗?因此,某个人打油一首,给这位在大会 上出足风头的吴学士,开个玩笑,有什么不可能的呢?“寄语”二字,多少带有一点劝诫, 阁下,已经是一半清朝一半明了,你还执意要去做两朝天子一朝臣吗?  应该看到,第一,清廷对这样一个大文人,汉族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早晚要控制在自己手 中,不会放任不管,听其自由的。第二,那些已经为清廷效力的前朝官吏,也要拉他下水, 岂能容他成为名节孤贞之士,万世流芳?虽然,他可以找到一百个理由,为自己的变节推卸 责任,但是,迟至顺治九年、顺治十年,满清当局才将焦距对准他,我认为,很大程度是他 个人拼命造势的结果。  明亡十年,吴梅村足迹遍江南,说明也并未闲着,说明他也是生怕世人将他忘却。文人之不 甘寂寞,本是通病,过去如此,现在也还是如此。这也是越有名气的大师级的文人,所以要 在主席台前排就坐,露出那张核桃脸,笑容可掬的缘故。  当年,在崇祯朝的党争中,吴梅村虽然有点虎头蛇尾,“拔脚风尘际”,但政坛之争,说到 底,是权力之争,张溥让他上了这一课,积极的方面使他懂得了政治的险恶,消极的方面也 让这个年轻人感受到权力的诱惑。在握有权杖的盛宴上,那一杯文学的美酒,又算得了什么 ?这也是他在大清王朝鼎革之后,终于不愿老死牖下的原因。何况身边有一个密友兼亲家陈 之 遴,这样“两截人”的样板在。“怎么活不是活?”这也是所有弱者在选择下下策时,给自 己的合理解释。   草间偷活沉吟不断(4) 上次崇祯六年的虎丘大会,不到三十岁的吴梅村,是以“联捷会元、鼎甲”和“翰林院编修 ” 身份出现的,不过是风流儒雅的青年才俊,充其量是众望所归的明日之星。而这次顺治十年 的虎丘之会,他不同了,四十多岁的吴梅村,已是一位众星捧月的精神领袖,一位举足轻重 的 文坛重镇。这次“和合之局”,实际为钱谦益所发起,所策划,其目的,是为了凝聚汉族知 识分子,精诚团结,不起内讧,使异族统治者从中渔利。可这种在统治者眼皮子底下聚众集 会,应该说与体弱多病的他,那怯事畏难的习性相背的,但吴梅村挺身而出,担纲主演,勇 于任事,我觉得其中不无他个人的利益考量在内,因为,他终于等到一次向当局显示其实力 的机会,值得一试。  果然,他成为与会数千文士共推的宗主,清廷马上下征召令,克日进京。  结果,令他大失所望的是,他付出变节的代价,付出叛主背恩的代价,付出数十年声名的代 价,付出在知识分子中树立的高风亮节的代价,得到的是冷遇,是漠视,是猜疑,是不信 任,是区区不足道的一名编纂,小小学官而已。早知如此,不若不降。  可你也不想想,一位归顺得太晚的文人,还能指望坐稳江山的顺治,为你开欢迎会么?于是 ,在京三年期间,风云谲变,如鸟惊弓,大案迭兴,惟恐牵连,旧病复发,沉疴难愈,亲友 远离,处境凄凉,日子过得诚如其言,“无一刻不历艰难,无一境不尝辛苦”。他细细算了 算账,什么也没有得到的同时,他这个人,这个人的一生,这个人的未来,都成了零。这场 不是赌博的赌博,这场不是投机的投机,真是输得够惨。  文人,有什么办法?能够不存任何幻想,决绝地挺直了腰杆站立者,又能有几多?  前途维艰,后路凄凉,草间偷活,沉吟不断。从此,吴梅村一直生活在忏悔中,直到他的《 临终诗》:“忍死偷生廿载余,而今罪孽怎消除?受恩欠债应填补,总比鸿毛也不如”,还 兀自悔恨不已。一直到死神来临的那一瞬间,他对他的背叛,他的失节,也始终不肯自谅, 长叹“浮生所欠只一死”,“竟一钱不值何须说”,阖上了眼睛。  据《清史稿》:吴伟业“临殁顾言,吾一生遭际,万事忧危,死后殓以僧装,葬我邓尉灵岩 之侧,坟前立一圆石,题曰‘诗人吴梅村之墓’,勿起祠堂,勿乞铭,闻其言者皆悲之”。  忏悔,是一种崇高感情,是一个大写的人,对自己,对世界,对历史所体现出的负责感情。 今天,重新温习吴伟业这段史实,我想,还是很具有现实意义的。   “自古才子多娇纵”(1) 一  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乙巳前,汤显祖写了一组七绝,共十首,寄给他的好友,时在病中 的屠隆。明代出才子,凡才子,皆风流,屠是最典型的一位。他的风流,相当出格,非一般 文人所能企及。  屠隆(1543—1605),字纬真,一字长卿,浙江鄞县人。“生有异才”,万历五年进士,官 至礼部主事。他比汤显祖出道早,才气大,据说他“落笔数千言立就”,“诗文率不经意 ,一挥数纸。尝戏命两人对案拈二题,各赋百韵,咄嗟之间二章并就,又与人对弈,口诵诗 文,命人书之,书不逮诵也”。(《明史》)  在中国文学史上,汤显祖和屠隆是以剧作家面目出现的。  不过,到了今天,知道汤者,尚有人在,而知道屠者,相当寥寥。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文学 必须经得住长时间的考验,方称得上真正的不朽。可在万历年间,屠长卿的声名,大概要比 汤显祖响亮一些;屠长卿的戏剧,也要比汤显祖卖座一些。  因为,屠长卿不光写戏,还会演戏,家里蓄有戏班,花钱聘着名角,还时不时地粉墨登场, 客串红毡,积累了丰富的舞台经验。他写戏主张“针线连络,血脉贯通”,“不用隐僻学问 ,艰深字眼”, 甚至编过整出戏无一曲,尽用宾白演出,类似现代话剧的本子,大家一听 就懂,很受欢迎。看来,他写戏,深谙编剧门窍,懂得观众口味,几部传奇,如《昙花记》 、《修文记》、《彩毫记》,都曾“大行于世”,叫座京城,于是,“名大噪”起来。( 见《明史》)  汤的戏,着意文笔的精粹,追求完美的境界,与屠的戏,风格迥异,志趣不一。尽管是文人 戏,无论清雅或典丽,简洁或浓艳,虽曲高可并不和寡,深入浅出,雅俗咸宜,同样也具有 不错的票房价值。他的《牡丹亭》、《邯郸记》,多用唐人诗句点缀,吻合得如同自家手笔 ,很让读者和观众情为之痴,意为之移,玩味不已,吟哦再三。不仅当时,“京华满城说《 惊梦》”,数百年来,始终盛演不衰,真不知赚了世上痴男怨女的多少眼泪。  明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里说:“汤义仍《牡丹亭梦》一出,家传户诵,几令《西厢》减 价”,绝非夸张的表述;不过,在肯定他的才华同时,也指出剧作本身的微疵:“奈不谙曲 谱,用韵多任意处,乃才情自足不朽也。”这便是诗人写戏的美中不足了,恐怕也是汤对屠 这位编剧的行家里手,持礼敬态度的缘故。会演戏的写戏,和不会演戏的写戏,到底是有些 差别的。莎士比亚,就曾作过剧团的三流演员,跑过龙套,休看不起这一点,正是这种对于 舞台的实际体会,使他写的戏,总能紧紧攫住观众的心。  屠在当时能够略强于汤,就基于这种近乎科班出身的职业优势。但是,沈德符所说汤的“才 情自足不朽”,却是汤在几百年后,能够远胜于屠的魅力所在。文学这东西,一时的输赢, 定不了终身,只有经过长时间的淘汰以后,才知道其是否具有久远的生命力。短期炒火的作 家,瞬间泡沫的作品,像二踢脚,像钻天猴,刹那间的效果,很快就狗屁不是,烟消云散。 余生也晚,仅这数十年间,所谓新时期的文学,多少响屁臭屁,让我们开了眼呀?可如今, 那些狗屁制造者,仿佛都从人间蒸发,打着灯笼也找不着了。  但是,镜头返回四百年前,时值万历,屠长卿却是一位真正的热点人物。  第一,他交游广,第二,他绯闻多,第三,常有是非尾随着他的屁股。因此,他是一个在官 场,在文坛,在娱乐圈,在色情场合,不断制造头条新闻的风流才子。而最各色,最轰动的 一次大玩闹,莫过于万历三十年中秋,他一手策划的“无遮大会”了。  闹后三年,他就死了。因此,这次会,也是他人生闭幕前的最后表演。  屠隆之心血来潮,之大张旗鼓,之惊世骇俗,之滑稽突梯,确实是破天荒的。折柬邀集菊坛 名角,盛情敦请文林士子,专程相约新旧情好,软轿抬来香艳女流,相聚于乌石山邻霄台, 连开三天三夜的“无遮大会”。呵,天哪,人家都认为屠先生疯了。可堪称闹中高手的他, 有板有眼,有条不紊地将会议进行到底。这一年,他五十九岁,马上就是一甲子。中国人习 惯做 九不做十,自然是他的生日庆典了。于是,舟船车马,络绎不绝,驰者塞途,观者如堵。那 场面之大,节目之多,招待之周到,宴席之丰盛,不能不佩服屠长卿的大手笔。  “无遮会”一词,原出佛经,有自由论坛之义。但这次会,说到底,是屠先生花钱赚吆喝, 给自己找乐的超级堂会。因此,主题只有一个,看屠的戏,论屠的文,捧屠的场,喝屠的彩 。除持请柬的七十多位有头有脸的人士,其余不请自来的,慕名而来的,凑热闹赶来的,图 博一粲有所希冀迳来的,以及为表示自己存在不得不来的,无一不是大椽巨匠,名流高门, 骚人墨客,俊才雅士,加在一起,总有数百人众。中国人最懂得逢场作戏的规矩,大家一律 阿弥陀佛,口吐莲花,把屠捧得一佛出世,二佛涅,手舞足蹈,魂飞魄散 ,真所谓大开心,大畅快,大欢悦,大通泰,达到了死也无憾的境界。  政治家怕糊涂,更怕老糊涂。文学家则怕不清醒,尤其怕越老越不清醒。一些老前辈,老同 志,老作家,老朋友,忽然间闹出很不清醒的名堂,进退失据,徒劳无功,出丑丢人,洋相 十足,也是颇叫人啼笑皆非的。   “自古才子多娇纵”(2) 消息传到“鸡埘豕圈,接迹庭户,萧闲咏歌,俯仰自得”的汤显祖那儿,这位“穷老蹭蹬” 的义仍先生,也目瞪口呆,摇头不迭。尽管自惭弗如,但也不能不长叹一声,阁下,您可真 能闹啊!虽然屠、汤二位,同为进士出身,同放外省知县,同升礼部主事,同被逐出国家机 器;但无论为人,无论行事,敛约自重,清高自守的汤显祖,和恣情放纵,狂诞任性的屠长 卿相比较,同命不同途,有着很不相同的处世态度和人生哲学。  那几天里,乌石山下,邻霄台上,唱和的文人学士,相好的名媛秀妇,助兴的僧道侠隐,帮 衬的美娼俊童,如众星捧月似的围着这位大哥大,高谈阔论,吟诗作画,听曲饮酒,看戏论 文,引吭高啸,踏青放歌,骑射蹴扑,浅酌低唱,足足那么一折腾,竟成为文坛另类的一次 嘉年华盛会。弄得四邻不安,上下惊动,官府警惧,州县戒备,连远在江西临川的汤显祖, 也终于琢磨不透,他的朋友所为何来了。  但是要能钻进屠隆的内心世界,也许就不忍苛责了。  他当然不可能知道自己,再有一千天,三年以后就呜呼哀哉,但他不可能不明白,自己所患 的在明朝绝对是百分百的不治之症,正一天比一天地促使他更接近死神。因此,爱抢镜头, 爱出风头,爱搞声势,爱闹名堂的屠长卿,需要这种精神上的鸦片,给他以强刺激。一般来 说,凡热烈的掌声,捧场的词语,谄媚的笑脸,悦耳的马屁,对需要者而言,会起到伟哥或 者摇头丸的兴奋作用。  所以,他举办这次“无遮大会”,肯定是预感到苦日无多,利用自己尚有力气,犹有资本的 有限日子里,作一次告别仪式;肯定是趁活着还有口气,先给自己开追悼会,省得死后听不 到谀墓之词而遗憾的一次彩排。  这份良苦的用心,是作为纯文人的汤显祖,对于既是文人,更是文学活动家的屠长卿,不够 充分理解的地方了。汤应该明白,一个穷其一生都在不停折腾地“闹”, 一旦自己偃旗息 鼓,周围鸦雀无声,岂不比死还难过?  “戏寄十绝”的这个“戏”字,说明汤对屠的病情,没有太当回事。“秀才人情半张纸”, 很大程度上是文人酬应的雅举了。然而,屠病得实在不轻,其凶险程度是汤所料想不到的。  就在这年稍后一些日子,噩耗传来,沉疴不治的他的好友,终于在苦楚与肮脏的恶疾中死去 。  二  我将屠隆也算为非正常死亡的中国文人,因为,他是自己找死。  汤显祖的诗,题为《长卿苦情寄之疡,筋骨段坏,号痛不可忍。教令阖舍念观世音稍定,戏 寄十绝》。所谓“情寄之疡”, 即为当时“梅毒”的雅称。你把感情寄托到婊子身上,婊 子也就将梅毒螺旋体转移到你身上。这位死于性病的才子,其出格的风流水平,你说,能不 令人刮目相看吗?  古往今来,中国有无数文人,但患梅毒而身亡者,他是独一份。  在现代医学中,梅毒学名为“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系统疾病”,即“syphilis”。屠的梅 毒已经到了发作的第三期,在今天的医疗条件下,也许还有救,但在明代,只好束手无策, 由他剧烈疼痛,共剂失调,从面部器官坏死糜烂起,一直到耗尽这盏灯油为止。  风流罪之可怕,莫过于此。  据西方医学史,梅毒系哥伦布由新大陆归回后,文献才有病例记载。但也有人认为,公元15 00年以前,许多欧洲的“麻风”病例,从其接触传染,性传播,遗传,汞制剂有效的性质看 ,实际上也就是梅毒。中国人旧称这种性病为“杨梅大疮”,“杨”,恐系“洋”字的讹传 ,估计也是外来的传染病。  明代中后期,是个淫风甚炽的年代。据明谢肇膌《五杂俎》:“今之娼妓布满天下,其大都 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它穷州僻邑,在在有之,终日倚门献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 怜矣。两京教坊,官收其税,谓之脂粉钱。隶郡县者则为乐户,听使令而已。唐、宋皆以官 伎佐酒,国初犹然,至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禼里。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奸者,谓之土妓,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  只要有卖淫为生的娼妓,只要有进行性交易的行业和场合,性病传染,必定要成为社会公害 。在俄国作家库普林小说《亚玛街》中,我们看到沙俄当局对妓女和妓院,有定期的卫生检 查。虽然,很大程度上是做做样子的。但至少在18世纪以后的西方,即或是走过场,还是想 要控制性病蔓延的。但在中国,甚至到了清代,到了民国,从鸳鸯蝴蝶,狭邪淫秽的小说作 品中,看不到类似的杜绝性病传播的措施。  因此,汤显祖这首“戏寄十绝”, 从诗中略存调侃之意看,性病是当时社会的常见病。屠 隆害了梅毒,不过和伤风感冒一样,汤既未感惊讶,也不认为奇怪,是很平常,很普通的病 。估计15世纪的明代,性病的普遍发生率,是那个淫乱社会的必然现象。讵知屠长卿风流出 格,性生活过于糜烂,以致最后不治,首开中国文人性病死亡记录。  作《拍案惊奇》的凌初曾经对15、16世纪的中国人的心理状态,作过这样的表述:“近世 承平日久,民佚志淫”。其实,民风的淫佚,是在帝王、臣宰、整个国家机器中的大小官僚 带动下,再加之商人性消费的勃兴,与文人自命风流的推波助澜,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才 形成这种全民参与的世纪末淫风。   “自古才子多娇纵”(3) 要是能通过时光隧道,回到万历年间,那时的北京也好,南京也好,乃至大小城市,妓院娼 馆,充斥市廛,神女娈童,诱色卖身,媚药秘方,大行其道,淫具亵器,公开买卖。而在街 市集镇,茶楼酒肆,那些御女之道,房中之术,淫秽文字,春宫图画,更是堂而皇之地大明 大摆。因此,实际上全社会对于淫荡,已到了毫不以为羞耻的田地。  像屠隆这样的才子,引娼挟妓,眠花宿柳,平康冶游,招蜂惹蝶,弄出一身病来,是不必大 惊小怪的。然而,得了性病,多少有点中奖的荣耀感,实在是匪夷所思。在今天说来,某位 作家从三陪小姐那里染上淋病白浊,顶多从电线杆子上贴的小广告,找江湖郎中私下治闻, 绝不愿意大事张扬。无论如何,这是不大名誉的事情。可在明朝,却视作风流,不但不感到 难为情,不觉得是件多么难以启口的话题,还要堂而皇之写进诗文里的。  汤显祖,这位与莎士比亚同年死去的剧作家,就认为这是风流,不是丑恶。  风气,这东西,一旦形成,便会左右社会,左右人的意识,作家也不能例外。我记不得是公 安三袁中的哪一位了,竟认为妓女能给予离乡背井者灵肉满足,实在有其存在的必要, 并为之论证,振振有词,颇理直气壮的。这也就是一代人说一代的话,一代作家写一代的作 品。现在回过头去看我们亲历过来的上个世纪,二十年代的尝试,三十年代的拓展,四十年 代的跌宕,五十年代的惶恐,六十年代的矫情,七十年代的伪善,从作家的话语中,大致可 以揣摸出那个时代的大致脉搏和基本面貌。  所以,明季中后期,文人的不护细行,令人不敢恭维。戏曲家何元朗,能够当场脱下妓女王 赛玉的绣花鞋,作饮酒的杯托,传行席间,先嗅脚味,后品酒香,划拳行令,这种变态的恋 物癖,近乎下作。大文人王世贞还作长诗,以记其盛。视淫乱为风流,视荒唐为正经,视无 耻为潇洒,视低级趣味为高尚行动,便是那个时代的风采了。  所以,万历十二年(1584)甲申十一、二月间,汤显祖的长诗,《怀戴四明先生并问屠长卿 》,径直写到他朋友的私生活,坦白道出他的男女性伴侣,全无顾忌:赤水之珠屠长卿,风波宕跌还乡里。岂有妖姬解写姿?岂有狡童解咏诗?机边折齿宁妨秽 ,画里挑心是绝痴。古来才子多娇纵,直取歌篇足弹诵。对屠这种与同性、与异性的淫荡苟且,虽说不上是赞美褒扬,但没有任何责让和不以为然的 口吻,恐怕是时代风气使之然耳。  次年,乙酉三月,在《送臧晋叔谪归湖上,时唐仁卿以谈道贬,同日出关,并寄屠长卿江外 》一诗中,汤显祖更写道:君门如水亦如市,直为风烟能满纸。长卿曾误宋东邻,晋叔讵怜周小史。自古飞簪说俊游 ,一官难道减风流。深灯夜雨宜残局,浅草春风恣蹴球。这首诗,干脆美化起这两位因龙阳断袖之癖而丢官的才子了。臧晋叔,戏曲家,他编纂的《 元曲选》,至今仍是研究元人杂剧的典籍。据徐朔方先生《汤显祖全集》笺注:“臧懋循字 晋叔,长兴人,官南京国子监博士。每出必以棋局,蹴系于车后,又与所欢小史衣红衣, 并马出凤台门,中白简罢官。”这个“小史”,就是他的性“同志”。  而“长卿曾误宋东邻”,则是屠隆大出其名的一桩风流官司。这位才子在礼部任主事时,因 与西宁侯宋世恩,大概都属性“同志”,气味相投,情好甚昵,共嬲俊童,形影不离。同时 ,屠隆又与宋的姬妾有染,放肆不检,秽闻狼藉,闹得满城风雨,遂遭弹劾,以淫纵罪, 削籍。这是去年之事,今年,臧晋叔又因情色被贬,谪归故里。于是,汤显祖在送行的诗中 ,旧事重提,一并谈起。从“一官难道减风流”诗句看,汤对这两位朋友的丑闻,绝对看作 是一种高尚的风流,认为,即使丢官,也要风流,那是值得肯定的。  所以,屠隆死前,汤显祖写去慰问诗十首,诗题里提到了他患了“情寄之疡”,没有任何隐 讳和回避。在那个对淫乱不以为耻的年代里,丑恶与美好,整个都颠倒了,即使道出其所患 之梅毒,也不存有中伤朋友的意思。那时的一个才子,得了杨梅大疮,烂了鼻子,对他的人 格品德,不但无碍无损,相反,还被视作体面的、光彩的风流韵事,当作美谈呢!  在这种世纪末的极端颓废风气下,这世界还有救吗?《明史》称:“明之亡,实亡之于万历 ”,看来,这还真是说准了。  至此,我不禁想到《金瓶梅》,这部应该是嘉靖年间出现、万历年间盛行的小说,也是这种 风气所及的产品,充分表现出那个时代的淫乱特色。那位隐姓埋名的文学大师,到底也弄不 清楚是谁,至少有四十多种推断的兰陵笑笑生,在作品中大描大写三十六处,小描小写三十 六处,一笔带过三十三处。我猜想,这位大师那亢奋的,冲动的,流着哈拉子的,某些部位大量充血的状态,是相当 “后明朝化”的。同样,他一点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也不觉得有什么诲淫的罪愆感,津津乐 道,其味无穷的精神层面,也绝对是“后明朝化”的。没有后明朝,没有《金瓶梅》;没有 《金瓶梅》,也没有嗣后不绝如缕的淫秽作品。兰陵笑笑生自有他狂热写性的可指责处,但 那个时代的风气,那个时代的 错乱和颠倒的思潮,也不能辞其咎的。   “自古才子多娇纵”(4) 《金瓶梅》至少有其不朽价值,正如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所说:“然《金瓶梅》作者 能文,故虽间杂猥词,而其它佳处自在。至于末流,则着意所写,专在性交,又越常情,如 有狂疾。”因此,这股以《金瓶梅》为滥觞的,直至明末清初,应运而生的文学浊流,与明 代末季充斥着社会各个角落的淫风分不开的。  什么时代产生什么文学,这是一点也不错的。  现在,除中国文学史家、中国戏曲史家外,绝大多数读者,已经不大关注明代那位剧作家屠 隆了。他是谁?他写过些什么?他的传奇戏剧有些什么影响和价值?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了 。但他是一个死于梅毒的中国文人,以及他与那个时代的炽烈淫风,与随之催生的文学浊流 ,这种互依共存的关系,倒是值得后人玩味的。  作家,作品,时代,风气,说到底,其实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  因此,君不见近十数年来的裤裆文学,甚嚣尘上的现状,难道不值得对这种文学现象,去思 考一些什么吗?   街上流行人来疯(1) 一  颠倒,是常会发生的事情,不足为奇。  昨天的真理,今天的谬误,往日的毒草,如今的香花,这种经过一段时间沉淀以后,所 作出的重新判断,我们称之为还历史本来的面目。  但这也不容易,事后说起来总是轻巧的,可过程本身,却决不轻松。有时候,明明白白 知道那是错的,可由于这样和那样的原因,你得认为那是“对”的,这当然很糟糕,但我们 大家差不多都领教过。当其时也,也许你的良知,使你不甘随大流说违心的话,做违心的事 ,但你决不会,也不敢逆错误潮流而动,铮铮而言,掷地有声,说那是鹿,而不是马。拍案 而起的勇敢者不是没有,但为数一定很少。于是,沉默的大多数惟有等待一途,人们会抱着 这样一个信念,哪怕要等好多好多年,哪怕已经盖棺论定,板上钉钉,总会有这么一天,该 颠倒的,终究要颠倒过来的。  这大概就是人类的长处了,也是与动物的区别所在。否则,人类失去了这份自我完善的 能力,这世界也许早就沉沦,也无进化可言了。  但也不是所有的颠倒,都应该颠倒过来,那些不该颠倒的颠倒,譬如,就人而言,人鬼 颠倒,人妖颠倒,就事而言,是非颠倒,黑白颠倒,如果也颠倒过来的话,就要弄得老百姓 莫知所从了。近年来,鲁迅先生忽然被狗血喷头,周作人忽然被香火供奉,就是文坛上的一 份最大的颠倒。最初,实行者还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迩来,则明火执仗,为周作人鸣 冤叫屈,至于粪土鲁迅,则成一股甚嚣尘上的风气。  任何一个具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对周氏兄弟,一个大大缩水,一文不名,一个金身重 塑,供奉庙堂的现象,都会感到匪夷所思的。一个贬值掉价,一个行情飙升,斗士被辱骂, 汉奸 最光荣,这世界究竟怎么啦?也真是令人嗟叹世情之诡薄,人心之险恶。对于最起码的公正 或公道的认知,度量衡竟能失准到这样差劲的程度,也不知道这个社会吃错了什么药?  最近,我读了一篇《且看骂鲁迅的狂人》的文章,给我一点启发。此文刊于1999年 1月29日的《羊城晚报》的《书趣》版,作者署名为闵良臣。他在文章中这样写道:“1 998年11月20日南京某报登出头条新闻,其中就有几位所谓‘天才’的狂人,对鲁迅 口出狂言,大放厥词。这个说:‘鲁迅是块老石头……他的反动性也不证自明。对于今天的 写作而言鲁迅也确无教育意义。’那个说:‘我们根本不看老一辈的作品,他们到我们这里 已经死亡。’”  在这篇文章里,作者用郁达夫《怀鲁迅》的一句话,来回敬那些发表高见的勇士,实在 是意味深长的:“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 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  如果将郁达夫的这番话,反其意而用之,那就是:一个出汉奸,出许多汉奸的民族,说 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大约是不会错的。而出了汉奸,还要加以“拥护、爱戴、 崇仰的国家”(假如是这样的话),以此类推,说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也不算为过 。  闵先生的文章中还写道:“有人说:‘鲁迅小说绝对比不上郁达夫,他的杂文谁都可以 写……’更有人说:‘鲁迅在文学上的成就与他的地位不相称。他的大多数作品一般作家都 能达到。以鲁迅来衡量文学,标准太低,影响了中国文学的发展。在我们这个圈子里,鲁迅 早已是个过去的话题。’”  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十年“文革”期间,郭沫若先生一时兴起,写的一部享“誉”华夏、 风行神州的《李白与杜甫》了。当时,他之所以要把诗仙与诗圣拉到一块来比,不遗余力地 推崇李白,百般誉扬,想尽办法地埋汰杜甫,奚落备至,说白了,那是专为一位特定读者而 写,具有强烈的政治目的。但如今把郁达夫的小说评为A+,而将鲁迅的小说评为B-的勇 士,该不至于抱有郭老的宏图大志,有投桃报李之盼吧?  所以,我想,这样的比法,恐怕更接近于上海弄堂里的顽童,并排站着,比赛谁尿得更高更 远的游戏心理作怪,和小孩子人来疯的表演欲吧?那么,这些“骂鲁迅的狂人”,愤世嫉俗 的同时,某种程度上还保存一份童真未泯的率直和可爱呢!  把郁达夫和鲁迅拉在一起比小说的长短,就如同要将福克纳和普鲁斯特,定出上下,把茨威 格和川端康成,分出高低一样,是徒劳无功的事。大师与大师之间,是没有可比度的,因为 每一位大师,都是历史上的惟一,也就是黑格尔说的“这一个”。如果硬是要比,那就是明 初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里所说的:“庸人孺子,见画必看,妄加雌黄品藻,本不识物, 乱订真伪,令人气短”了。  我的写作间,约三个平方大小,很奢侈地拥有一扇朝西的窗子,可以感受下午三四点 钟的阳光,这对我垂暮的年龄来说,倒也十分吻合。窗对面为另栋楼高耸的山墙,? 中国文人的活法(精彩选载) 第 4 部分阅读 的窗子,可以感受下午三四点 钟的阳光,这对我垂暮的年龄来说,倒也十分吻合。窗对面为另栋楼高耸的山墙,其间为一 不通行的夹道,每当学校放学以后,就会有一些小朋友,来这里玩耍。玩累了就坐下来叽叽 喳喳,时常听他们夸耀自己的家长,“我妈是处长!”“我爸是局长!”“我哥是团长!” “我姐是空中小姐!”到底谁高谁低,小孩子们经常争得不可开交。偶尔,我也推开窗,参 加他们的讨论。说实在的,局长和处长,或许能比,而解放军的一位团级干部,与一位飞洛 杉矶的空姐,我也说不上来谁大谁小。   街上流行人来疯(2) 想起窗外孩子气的争论,倒也觉得“骂鲁迅的狂人”,顶多是意气用事罢了。年轻人的 叛逆行为,或许应该加以理解;而那些变着法儿想为汉奸正名者,才真正令人齿冷。在光天 化日之下,作不该颠倒的颠倒,恕我说句不敬的话,就怕有为鬼作伥之嫌了。  但愿,也是属于一种人来疯的表演行为。  二  人来疯,是病,又不是病,你说它是病,就是病,你说它不是病,也就不是病,因为人 来疯死不了人。但人来疯现在愈来愈成人化,一些老爷儿们,老娘儿们,还是有头有脸的, 也人来疯。而且有瘾。  其实,那是儿童成长期间才有的心理失控现象。  一位医生朋友对我讲,人来疯,属于医学上定名为“儿童多动综合症(MBD)”的一 种症状。多动症,通常发生在三岁到六七岁的儿童身上,主要表现为病儿活动过多,不能 休止,甚至不择时间、场合,跳蹦闹乱,总处于躁动不宁、心神激奋的状态之中。100% 的病儿,注意力很难集中15分钟以上,情绪起伏不定,行为鲜能自律。因此,所作所为, 事前既不加思考,更不顾后果,具有很大的冲动性。由于不能自控,加之精神亢奋,所以, 在群体中往往不能依秩序活动。  “需要治疗吗?”我请教医生。  “如果仅仅是人来疯的话,倒也用不着,长大以后,不药而愈,这种现象就自行消失了 。”  我们称之为人来疯的孩子,就是当家里来了客人以后,环境有所改变时,所表现出来的 那种情不自禁的,超过一般活泼、活跃程度,近乎张狂的兴奋状态。譬如,跑来作个鬼脸啊 ,在门外发出怪声啊,乱跳乱蹦故意撞倒什么啊,跟头把式做出各式可笑动作啊,这种神经 质的表演,其实,目的只有一个,是要引起来客对他的注意,使屋子里的人意识到他的存在 。  而成年人的人来疯现象,则是社会公共关系日趋表面化、竞争化、商品化的结果,尤其 对一些表现欲强的人士,即或上了年纪,七老八十,到了人多的场合,有时,也很人来疯的 ,捏捏小姑娘的脸蛋啦,说些语惊四座的疯话啦,在饭桌上点着牌子要酒啦,告别时死死扳 住小姐的手不放啦……也是很想引起在场人士对他注意的。  这也是古已有之的。最近,读《且介亭杂文》(对不起,恐怕要让先进们讪笑了,还在 看这些“早已是个过去的话题”的鲁迅作品),其中有一篇记他买了一部禁书《小学大全》 的文章,讲了一个清代人来疯的故事,挺有意思。  故事的主人公叫尹嘉铨,是位道学先生,讲《朱子集注》,极负盛名,官做得也不小, 大理寺卿,相当于最高法院,或司法部的长官,熬到这个位置上,也就可以了。人就是这样 :没有钱的时候,物质欲望特别强烈;有了钱以后,权力欲望就会上升;而在官瘾、钱瘾都 满足以后,求名的欲望就会浓厚得可怕。  没名者求名若渴,有名者求名更热,名小者求得大名,名大者与人比名,名不怕多,就 怕不名,名上加名,最好是举世闻名。按说,一个人当上了皇帝,譬如杨广,应该是得到了 名欲的最大满足吧?不,他对大臣杨素说,我的骈体文,四六句,也是满朝第一,当仁不让 的。由此看来,名是一个无底洞,永远也填不满的。  小孩子人来疯,希望大人注意他,恐怕是初级阶段的求名。所以,成年人的人来疯,或 颠三倒四,装疯卖傻;或出出洋相,唱唱反调;或怪叫两声,仰天大吼;或故作谬论,语出 惊人;都是为了求名,自己炒作自己,而企图引起别人的注意。这是一点也不必大惊小怪的 ,至少在文坛,大家早就司空见惯的了。  尹嘉铨已经离休回到老家河北博野,作一名体面的乡绅了。论理,享他老太爷的清福吧 !不,他不大甘于寂寞,因为“名”这个东西,如同海洛因,染上了就没救,一生一世也摆 脱不了,乃至死了以后,墓志铭怎么写,都是要斟酌再三的。 所以,尹老先生想出来向乾 隆为他父亲请谥,就是名欲才弄得不安分起来的。时下,我们看到,作品是放在头条,还是 放在二条,是得正式奖,还是提名奖;评级为一级二级,还是一级半,或二点五级;在悼词 里,是“坚强的”,还是“坚定的”,是“久经考验的”,还是“忠诚的”;一个个都会寸 土必争、寸步不让地讨价还价,争得面红耳赤的。看来,这是“名”之酷爱者的古今同好了 。  鲁迅先生写道:“乾隆四十六年,他已经致仕回家了,但真所谓‘及其老也,戒之在得 ’罢,虽然欲得的乃是‘名’,也还是一样的招了祸。”  “戒之在得”,说来容易,做到却难。近年来,文坛上有那么几个人,说写得不那么太 坏,可以,但绝说不上写得很好。能力有大小,才华有高低,这本也无碍,谁也没规定凡写 ,必传世,必不朽,方算。但这些人常常“功夫在诗外”,非要在书斋外面奔走竞逐,非要 跑到脚后跟不落地,谋一个什么头衔。好像有了这顶桂冠,立刻那作品像镀了层金似的,就 能洛阳纸贵了。其实,作家水准如何,学养怎样,能吃几碗干饭,是个什么量级,一天看不 清楚,两天弄不明白,天长日久,总也八九不离十地了解。   街上流行人来疯(3) 即使封为作家之王,作家之帝,又如何,能改变他们原来说不定是草包的实质嘛?墙上 芦苇,山间竹笋,毛泽东早就嘲笑过的,但笑者自笑,捞者照捞,他们偏要顶这尊桂冠,赢 这份虚名。有时也不禁替他们设想,深夜扪心,会不生出“所为何来”的感叹吗?但这等人 ,永远感觉良好,或者永远感觉麻木,用热水烫烫那肿胀的脚后跟,第二天继续追名逐利, 绝不嫌累的。  由此也可资证尹嘉铨为名所诱,为名所驱,竟敢做出令乾隆爷都大为光火的事,也就不 奇怪了。  公元1781年4月,乾隆西巡五台山回跸保定,在籍休致的这位前大理寺卿,按捺不 住他的人来疯了。当然,这样的接驾盛典,他这个侍候过乾隆的大臣,怎么能缺席呢?他像 热锅上的蚂蚁,向北眺望,会不会从大路上飞来一匹快马,奉圣旨,传召老臣尹嘉铨入觐。 他后来才明白,保定府、直隶省的现任官员,才不愿意他老人家出现,而分去一份圣眷皇恩 呢。这也是所有冀图固宠的臣下,希望皇帝的眼睛只看到他一个人的自私心理。这位道学先 生,站在路口,左望不来,右望不到,真是心急如焚啊!  人来疯,是一种容易成瘾的病。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作家也上了报纸的娱乐新闻版,在 报屁股上,男女文人与歌星、影星挤在一起,频频出镜,常常亮相,成为大众传媒的主角, 就是因为瘾在驱动着。有的作家,天下何人不识君,已经相当知名了,还嫌不足,还要与党 羽们,三日一新闻,五日一消息地炒作。因为,人来疯成瘾之后,最怕偃旗息鼓,最怕鸦雀 无声。如果说,作家怕传媒冷淡,那么乾隆爷到了离博野几十公里的保定,竟不召见尹嘉铨 ,他为之痛苦欲绝,再正常不过了。  博野在蠡县、安国之间,离保定府,要是开桑塔纳,也就几十分钟的路程,照老先生退 下来的三品官,享受二品的离休待遇,肯定地方政府会给这位京官,配官轿或马车的。要不 ,他自己去一趟,尽一分老臣护驾之心,人家不会用乱棍将他打将出来;要不,他就现实主 义,死心塌地在家待着,只当没有发生这回事,也就人来疯不了。四月份,雨前毛尖也该上 市了,泡杯新茶,与夫人、小妾调调情,也是怪不错的养生之道。  可他做不到,瘾烧得他坐立不安。  那就去罢,步行到保定,朝发也就夕至了呀!但道学先生,自然难免知识分子那种又自 尊,又自卑,既想吃,又怕烫,进一步,退两步,前怕狼,后怕虎的两面性。去罢,怕人家 把他这过气的官僚,不放在眼里,主席台,上不去,贵宾席,没位置,只能跪得远远的,用 望远镜才能看到圣上;不去罢,这就意味着他真成了在野之人,林下之民,拉架的黄瓜,基 本上的无名之辈了,这绝对是他受不了的。  名,是原动力,人来疯,是外在形态。  名,不得,人来疯,不成,尹嘉铨那把老骨头,一夜在炕上折饼。  医生说,多动症者具有很大的冲动性,通常事前不加思考,至于后果根本想也不想的。  尹嘉铨终于灵机一动,想出了为他老爹尹会一添光加彩的主意,一是请谥,二是从祀, 皇上恩准下来,孝子当上了,风头也出尽了。想到这里,他高兴得直搓手。天色露曙,让下 人 赶紧为大少爷备马,火速前去保定府,向乾隆皇帝呈上这份两全其美的奏折。谁知好梦破灭 ,招致杀身之祸,押赴刑场,也就是如今的宣外菜市口,才后悔这一回的人来疯,玩得太过 分了。  成年人的人来疯,就不能像小孩子那样没头脑了,得看场合,看地点,看对象。有一次 文学聚会,一位前辈对一位穿着无袖衫的女作家,作出关切的样子:“这屋里空调开得太大 ,你不会感到凉吗?”一面伸出老手,抚摸那只半老徐娘的丰腴臂膀,一面做出很心疼的样 子:“哦,都冻得冰凉冰凉的了!”这显然不够庄重的举止,也只有他倚老卖老的人来疯做 得出。不过,要是这一只胳臂,长在乾隆皇帝的哪位宠妃或者公主身上,这位前辈若也是1 6世纪的一位文人,敢这样放肆么?借给他老人家胆子,也不会冒失行事的。  “天子呼来不上船”,是李白的人来疯;“吹绉一池春水,干卿底事”,是冯延巳的人 来疯。这两位敢于跟皇帝逗逗闷子,都是有先决条件的,是吃准了皇帝在那一刻心情不坏, 胃口很好,血压正常,精神不错。问题在于尹嘉铨退居乡闾,已是闲云野鹤,肯定信息闭塞 ,孤陋寡闻。他不可能安装一个锅,接受卫星电视,了解北京紫禁城的政治动向。而学问太 大太多的人,也有其弊病,就是容易囿于己见,自成一尊,视他说为异端,拒绝接受外界新 鲜事物,陷入自我封闭的心狱之中,这就会非常的自以为是了。  所以,他不知道——即使知道,也不会当回事——乾隆在第五次南巡前,已经处理了已故江 苏东台举人徐述夔的诗狱,这是一件很大的案子,涉及了许多人,还有很重要的高层人士。 他在北京还有公馆,能看到邸报,也会有人通风报信,但他忙于讨小老婆,竟疏忽了。  凡文字狱,都是先有小人举报,然后才有皇帝震怒,下令严办,然后才有杀一儆百,人 头落地,这次也不例外。在徐述夔的《一柱楼诗》集中,发现了“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 ”、“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的犯禁诗句,以其影射讥刺,于是,将徐述夔及 其 子述祖,从棺材里拖出来戮尸,将其孙食田论斩砍头;失察的江苏布政使陶易,列名校对之 徐首发等俱押往斩监候,用现代的话说,也就是死缓罪吧?   街上流行人来疯(4) 最关键的一笔,也是尹嘉铨无论如何不能掉以轻心的,是对礼部尚书、江南大才子沈德 潜的处理。算起来,这位已故的尚书,是声望不让其父尹会一的朝廷同僚。尹会一是道学家 ,沈德潜是诗人兼诗评家,所以,尹会一在金銮殿,跪得离乾隆很远,沈德潜则不同,文而 优则士,是乾隆十分赏识,亲自擢拔的首席御用文人,经常蒙召到内廷与很爱写诗的皇帝, 谈论诸如唐诗宋词、李白杜甫之类话题,很神气一时的。  此公生前曾为这部诗集的作者写了篇传记,估计,也是情不可却,请名人作序作传,也 是一种风气;估计,沈大学士,倚老卖老,人来疯一回,纵使我过格一点,官家又能奈我何 ?但什么“明朝”,“大明天子”,“壶(胡)儿”,都是触动异族主子痛处的敏感话题, 乾隆可就不念旧交了。勃然大怒,下令将御赐碑推倒,磨毁碑文,并将他的牌位撤出乡贤祠 ,死了也不能拉倒,一定要将他搞臭。尹嘉铨如果不是名欲缠心,人来疯瘾发,应该从三年 前发生的这次文字狱吸取教训。乾隆对于这些高级知识分子,以为自己是李白,是冯延巳, 经常性的人来疯,妄自尊大,不安分,是相当反感的。要是再弄一帮学子,簇拥着自己,俨 然一代文宗,以名儒自居,就更不可恕了。  鲁迅分析道:“清朝虽然尊崇朱子,但止于‘尊崇’,却不许‘学样’,因为一学样, 就要讲学,于是而有学说,于是而有门徒,于是而有门户,于是而有门户之争,这就足以为 ‘太平盛世’之累。”要是尹老夫子明白这一点,就在家老实呆着,不该派儿子到保定去给 自己找不太平。没办法,人来疯拱得他无法安生,于是,眼看着儿子快马加鞭去保定,自己 在家里坐等佳音。他不会不知道上一朝宋濂的教训,这第一步棋,就走了臭招。他要亲自去 叩求,也许下场不致这样惨。  宋濂,曾是朱元璋很倚重的文学顾问,但年事已高,难免应对上有些差池,于是,恩宠 日衰。他试着提出要求,能否回家养老,以为朱皇帝会挽留他,谁知大笔一批,就同意了, 甚至连返聘或任个什么协会的闲职,也不安排。宋濂很失落,于是在离开朝廷的那天,当着 众大臣,在金銮殿上耍人来疯,说他实在好想念好想念陛下的,能不能准许他每年上朝叩见 龙颜一次,朱元璋笑着也就答应了,这自然也是好风光的事情。  第一年,他去拜谒了,第二年,他又去拜谒了,第三年,他发现去了这两年,明白朱元 璋不会再有什么恩典给他,便撒了个谎,说有足疾,不便于行,把儿子派去代他拜谒。他哪 知朱元璋是中国所有皇帝中,不是最小人,也是相当小人的一个,立刻打发手下的特务去暗 访,回来向他报告,说宋老夫子不但健步如飞,连跳迪斯科都不成问题。于是,一纸命令, 将宋濂发配,后来,死在充军途中。伴君如伴虎,跟皇帝办事,是要格外小心谨慎。尹嘉铨 不但不以史为鉴,而且根本不当回事,好像乾隆是他老同学,到了保定,打发儿子去看看一 样。大概,从古至今,凡儒必腐,学问大了,人情世故就差,加之文化人一得意,就膨胀, 给梯子,就上脸,尹嘉铨把自己看成香饽饽,以为皇上多么买他的账呢。  乾隆看到他儿子替他送上来的奏本,为父请谥,当即恼了。这时肯定有潜台词的:“你 是什么东西,竟不自己来,派你儿子来,如此将朕都不放在眼里,简直混账之极!”遂提起 朱笔,批上:“与谥乃国家定典,岂可妄求?此奏本当交部治罪,念汝为父私情,姑免之。 若再不安分家居,汝罪不可逭矣!”话说到这样严厉,要是平头百姓,吓也吓死了。但儿童 多动症(MBD)的症状之一,患者常常是不依秩序行事的,接着又送上一本,请求皇上恩 准他父亲从祀文庙。鲁迅说:“这一回可真出了大岔子。”乾隆火冒三丈:“竟大肆狂吠, 不可恕矣!”  在封建社会里,九五之尊说不可恕,他的脑袋还保得住么?  大学士三宝奉命主审这件案子。此人手法,与几百年后的红卫兵批斗走资派采取的策略 ,大致相同。先从生活问题、男女关系入手,弄一串破鞋挂在脖子上,逼他自己骂自己大破 鞋、西门庆、同性恋、鸡奸犯。所谓批倒批臭,只要在臭字上大做文章,将其批臭之后,不 倒也歪了。  三宝对这位道学先生最具杀伤力的攻击手段,就是纠劾他强娶烈女为妾的道德败坏一事 。跪在堂下的尹嘉铨,一边掌自己的嘴,一边说自己寡廉鲜耻,欺世盗名,假道学,伪君子 。三堂审讯以后,定为“相应请旨将尹嘉铨照大逆律凌迟处死”。何谓“凌迟”?就是行刑 的刽子手,要对人犯一刀一刀剐三千次后令其死绝,那可是中国最残忍的刑法。  从康、雍、乾三朝,满族统治者,迭兴文字大狱,血也流得够多的了,杀鸡给猴子看, 阻吓作用也已起到了,除个别文人如尹嘉铨者,大多数也都把尾巴夹得很紧。乾隆便不让他 受凌迟之罪,改为绞立决,恩准他一次痛快地死亡。他就为他的这次人来疯,付出了沉重的 代价。  写到这里,真为今天的人来疯们庆幸。要是早托生几个世纪,在有皇帝的日子里,怕就 得不到这份快活和自在了。  所以,也就难怪,街上流行人来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