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情》 太行情 第 1 部分阅读 作者:太行老人 第一章 薄暮时分。 红崖上面,端坐着好几个光着上身的庄稼汉子。除了一对孪生兄弟之外,其他的人正在吧咂着旱烟卷。这时,周海山慢吞吞地说:“今年这几场雨倒很及时,庄稼下种得非常顺利。” 眼下天气正在一天天变热,但是那令人窒息的暑气还没有到来。太阳落山之后,一些收了工的男人并不急于回家,也许是因为他们很乐意坐在田野的树阴下闲聊一阵儿。 然而,这几个人静静地望着绿油油的庄稼。 刚好一阵风儿掠过,天空中,几只鸟雀频频抖动着翅膀仿佛几点船帆在浪涛之间打旋儿。其实,巢里的小鸟也还在欢呼鸣叫。 “是啊!庄稼的长势也满不错。”说话的是个年过六旬的老汉。 “明堂哥,”周海山看了老汉一眼,说,“老实说,咱庄稼人种地跟赌鬼耍钱没啥两样,反正到了节令就得把种子下种在地里。”说到这里,他吸了一口烟。 “也是这么个理,不管怎么说,今年麦子的收成就叫人满意。”明堂说,“我觉得,人生在世应该好的运气大多一些吧!” “李伯伯,我倒觉得你不如说你运气比别人的都好。”孪生兄弟中的一个说道。 “金顺,你就会他娘的瞎说八道!”坐在孪生兄弟对面的男人一边卷着旱烟,一边高声说道。 那个额角处有一道疤痕的孪生子说:“海明叔,看得出,你们家一准儿碰上什么开心事了。是吧?” “关你娘的屁事!” 海明跟周海山是亲叔伯兄弟。他和王伟忠刚到这儿,身上淌着汗水,但是两人他们却忙着卷旱烟卷。象往常一样,周海明说起话来总是有些许火药味。现在,他的脸色更加阴沉可怕,也许是由于他近来的心情不太好,再加上他的脾气暴躁。瞧!他说话的时候,那两道浓眉仿佛要从他的双鬓飞出,或者说,他就是一座不肯安静的火山。 周海山却继续方才的话题,说:“咱庄稼人种地凭着一把气力,只要手脚能动,就得下地干活。” 周海山说起话来习惯顺着自己的思路说下去,所以他压根儿没有理会海明那些粗鲁的话语。 “海山哥,你的话太对了。咱庄稼人闲着不干活,一准儿生病哩!”王伟忠卷好了烟,才把周海山的旱烟包放在地上。 不错,每当王伟忠卷别人的旱烟的时候,先要附和对方几句,这样一来,他便觉得可以心安理得地拿起对方放在地上的旱烟包。如果对方卷好了烟,并随手把烟包装入衣袋里,那么,他会低声嘟哝一些谁也休想弄明白的话语,接下来,他只能厚着脸皮向对方索要那个旱烟包。在红岩村,王伟忠是个令人讨厌的家伙,枯瘦的脸上老是一种由于长期表现而凝固下来的笑容,而且村里人也知道,他是个贪爱小便宜的男人。 “李伯伯,你干起活来简直就像一头不知疲惫的老黄牛,莫非明贵婶子给你吃了什么兴奋剂?”金顺故意拖长尖厉的声音,就象生了锈铁板拉扯在路面上,缓慢而又刺耳。 金顺话音刚落,他的弟弟银顺便怪声怪气地说:“我说错了吗?你哥哥的饭量也太大了吧,简直一张嘴就能吞得下一口猪!” 这对孪生兄弟的确是从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但是,村里的人们一眼就能辨别出谁是哥哥,谁是弟弟,因为弟弟的额角有一道大伤疤。正因为如此,他们有着同样的嗜好--留着长长的头发,而且梳理得油光可鉴。 此外,村里人都知道,他们两兄弟非常害怕父亲的鞭子。没等银顺把话说完,周海明冲着两兄弟骂道:“狗娘养的王八羔子,要不要抽你们一顿鞭子!” 两兄弟互相看了看,就不再说话了。 与其说李明堂对年轻人的恶毒的话语无动于衷,倒不如说他的神经已经麻木了。于是他说: “咱庄稼人过日子,图个啥?还不是图个生活安稳。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不必饿狗一样见了能吃的东西就使劲往嘴里塞。” 李明堂今年六十五岁了,皱纹堆垒的脸上洋溢着某种恬静的气息。他腰板硬朗,干活麻利,就连那粗硬而又浓密的花白的头发,络腮胡子也还在辐射着勃勃的生命力,就象快要落山的太阳毫不保留地把能够温暖人心的光和热留给人间。要说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就是那双专注而又固执的眼睛。也可以说,这样的目光是用来盯着手头上活计,那粗大有力巨手可以把坚硬的岩石捏碎而使之变成能够生长庄稼的泥土。 他的确有着使不完的气力,正因为如此,他的饭量大得惊人。 村里的一些人老是取笑他,拿他寻开心。起初,他愤怒异常,渐渐地,他让自己习惯了,看上去象失去了听觉,成了一个聋子,他很清楚知道,他之所以这样忍气吞声地过活,是因为他不能跟那个混帐女人(他弟弟的老婆)一般见识。总之,在那些人面前,他跟一根木头桩子没啥两样。当然,村里绝大多数人特别尊重他,只因为他为了抚养幼小的弟弟结束了自己的婚姻,不仅如此,他还打消再婚的念头。 必要的时候,他会跟别人解释道:“两个娃儿待我不错啊!” “俗话说,家家有一本难念的经。”周海山看了看李明堂,叹了一口气,仿佛一下子陷入某种不快的思绪之中 正在这时,银顺的说话声打断了周海山的思绪:“海山叔,程老师来信了,是吗?” 紧接着,金顺扯开嗓门嚷道:“我早就说过,程老师是忘不了咱沟里人的!” 这对孪生兄弟喜欢刺探别人家的一些私事,而且一有机会就会卖弄一番,以此表明他们自己还是很有见识的人物。此时此刻,两兄弟的脸上显露出愚蠢的笑容。 “是啊!”周海山的脸上现出了笑容,“程皓要来咱这儿度暑假。” “维明可是个好人哪!”李明堂说。 “人家是地地道道的城里人。”周海明冷冷地说,“程皓这孩子还是讨人喜欢的。 “海山叔,要是现在程皓站在你跟前,你敢不敢认?”金顺笑嘻嘻地问道。他终于把周海山的旱烟包从地上拿起来,飞快地卷好了一根旱烟卷。 “程皓的样子一准儿变了。”银顺接过哥哥卷好的旱烟卷,说,“要是我认的话,会一下子认出他来的!”说完这句话,他才用打火机把烟点着。 “自从父子俩回城之后,维明照样惦记着我们家,这么多年来他没少给我们家寄东西。说实话,城里人过日子全是靠钱撑着的,再说,程皓正在上大学,每年也要花好多钱哪!”周海山说。 “我倒还记得程皓小时候的样子。”王伟忠吸了一口烟,说,“海山哥,我听秀英说,你家东民跟玉梅就要结婚了,是真的吗?” “是的,”周海山缓缓地说,“只是孩子们的想法……” “他们能有啥想法?”王伟忠满脸困惑地问道。 周海山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玉梅可是个人见人夸父人好姑娘啊!”李明堂说。 “海山哥,你不觉得村里人都在羡慕你哩!周海明的声音里有着恶毒的意味。 金顺笑嘻嘻地说:“玉梅模样长得漂亮,而且还有着一双捞钱的巧手。” “东民哥太有福气了!”银顺的脸上显露出愚蠢的笑容。 “什么东民哥?等他们成了亲,东民还要叫咱们哥哥哩!”金顺很得意地说道。这时候,他又卷好了一根旱烟卷。 “为什么?” “你糊涂了?玉梅可是咱们李家的姑娘。”金顺一边说,一边用打火机点燃了旱烟卷。 就这样,坐在红崖上面的人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谈论着东民的婚事。周海山却一声不吭地吸着旱烟卷。 过了一会儿,周海山开口说道:“唉!我真弄不明白,现在的年轻人到底想些什么?” “我说,年轻人的想法可多着呢。”银顺一边说,一边注视着正在缩短的旱烟卷。他思索了片刻,又接着说道,“海明叔,东辉老弟的想法,你该不会不知道吧!” “东辉老弟的眼光可高着呢,他的想法肯定会与众不同的,我说得对吗?海明叔。“ 周海明猛地从地上站起身来,指着两兄弟高声骂道:“我,我把你们这两个挨鞭子的畜生!” “海明叔,你不该把家里的大梧桐树刨掉。”金顺赶忙站了起来,对着周海明笑嘻嘻地说。 “哥,我觉得海明叔刨掉那个梧桐树是做了一件善事,左邻右舍再也听不到令人讨厌的乌鸦的叫声了。”银顺站在哥哥的身边说。 金顺叹了一口气,摇头晃脑地说道:“家里有一只呱呱叫的乌鸦总比到别人家当只凤凰来得好吧!” “有条件的话,我倒觉得做个凤凰体面得多!”说到这里,银顺转回头向周海明问道,“海明叔,我这样说你不会生气吧!” “你,你……”周海明直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别生气吗?海明叔。”银顺嬉皮笑脸地说,“东辉老弟可是咱村里最有学问的人啊!至少他明白这么个理,那就是周字不如王字好写。” “我,我把,把……你们……这,这两个狗娘养的畜生!”周海明气势汹汹地对着两兄弟吼道。 “你哥俩儿休要瞎说八道!”周海山冲着两兄弟厉声喝道。 王伟忠拉住周海明的胳膊,劝慰道:“你犯不着生两个混蛋的气。” 周海明用恶毒的眼光看着周海山,冷冷地说:“我可比不上你,海山哥。” “你这话啥意思?” “啥意思?”周海明反问道,“你不知道?” “我知道什么?”周海山满脸困惑地问道。 “这是老天爷对我的报应啊!”周海明声嘶力竭地喊道,“当年你跟那个女人结婚的话,现在,我也就没有那么多烦心事了。” “你,你咋能说这样的混帐话!”周海山顿时脸色铁青。 “我知道,我对不起你。”周海明喋喋不休地说道,“关于那件事,你也没有记恨我。我承认,我是个小人物,不能够象你那样由着孩子们的性子来。” “你到底想说什么?”周海山很严肃地问道。 周海明忿忿地说:“这可是你叫我说的,怪不得我。要不是东民,那些狐狸精能勾引我儿子吗?” “你……”周海山看着海明,半天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他叹了一口气,便低下了头,使劲吧咂手里的旱烟卷,仿佛陷入某种痛苦的追忆之中。 周海山吸完最后一口烟,把短得不能再吸的烟头扔到干涸的小河里,之后,他抬起眼光望着渐渐黑下来的天空。 很显然,一整天的繁重劳动使他们疲惫不堪了,但是他们觉得坐在这块红崖上面可以很好地放松自己,正因为如此,这些收了工的男人并不急于回到家里填饱饥饿的肚子。这时,周海山的目光正随着一只鸟雀盘旋着,之后,便落在树杈间的巢窝上面。 也或者说,这些庄稼汉子对眼前的景象乃是一种无动于衷的表现,只因为他们喜欢思考一些与自己有关系的事情。 不论什么时候,只要有海山在场,海明的脸色总是阴沉沉的,不仅如此,而且还要用充满敌意的目光窥视着对方一举一动。没错,对于周海山,海明的心里一直耿耿于怀。近些天来,他尤其不能忍受海山那种凡事坦然的神态,在他看来,这种神态加剧了他的烦心事,而使他本来舒心的日子变得糟糕极了。总而言之,他觉得有非常充分的理由憎恨这位老大哥。 其实,他压根儿不知道,他之所以这样憎恨周海山,是因为自从他做了那件对不起海山的事情之后,他的眼光就不敢面对海山了。一旦他心情愉快的时候,他觉得有一双锐利的眼光正注视着自己那颗龌龊的心,开始的时候,他希望了解海山,至少能够和睦相处,可是他的各种努力都失败了,那是因为他的心里有着太多见不得人的东西,甚至于不能够像海山那样很坦然地行走在阳光下面。不管怎么说,反正一想到,或是别人在他面前提到这位大哥,他就不舒服。每当这个时候,他都用同样的话安慰自己道:“‘老实人’的把戏,呸!” 现在,他呀心里的不快,说:“海山哥,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东民和玉梅啥时候结婚?” “我不知道。”周海山一边卷着旱烟卷,一边说。 “你不知道,怎么会呢?”周海明几乎是平心静气地说道,“前些日子,我听胜天哥说,结婚的事由你来决定!” “可是,孩子们的想法……”周海山迟疑了片刻,这样说道。 “孩子们的想法?”周海明听了这句话,便气呼呼地嚷道,“呸!别跟我说这种话。” “在我看来,婚姻大事应当由父母做主,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嘛!”王伟忠说,“再说,跟我老支书家攀亲家可是一件叫人羡慕的事情啊!” 王伟忠话音刚落,李金顺便摇头晃脑地说道:“如今的世界压根儿就是一个钱的世界,”说到这里,他伸开双臂对着空中高声叫道,“钱哪!你真是我的亲爹娘啊!” “玉良似乎不赞成妹妹的婚事。”李银顺仰着头吐完了最后一切个烟圈,说道。 “银顺,你要记住,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金顺指手划脚地说,“只因为它可以使有作为的男人变成金灿灿的王八蛋!” 周海明终于忍不住大骂起来:“放你娘的猪狗屁!” “随你骂好了,告诉你,我们这些年轻人就是喜欢钱。”银顺冲着海明哈哈大笑,“可能的话,我倒很乐意把它当作我的亲爹亲娘!” “我说,玉良确实是个大手大脚的家伙啊!”王伟忠的表情象是见到了什么令人惊喜的事情,“他的钱真有那么多吗?” “孩子们的想法,呸!”周海明挥动双拳,发泄着胸中的怒气。 周海山摇了摇头,说:“唉!我没有过问过东民的婚事。”他拿起自己的烟包,很麻利地卷好了一根旱烟卷,又接着说道,“孩子们大了,应该有他们自己的想法……” 没等周海山把话说完,海明便象激怒的狮子冲着海山吼道;“告诉你,我决不容许我的儿子有别的想法!” “海明叔,你应该等东辉老弟来到你跟前的时候再这样大喊大叫,这样一来,我保证他不能再有别的想法了。”李银顺一本正经地说道。 听了银顺这句话,大伙惊愣了一下,但却马上明白了,因为恰在这个时候从东边坡道上走过来几个人--敏彤和玉玲走在前面,相跟着的是胜坤与东辉。 因此,红崖上的人们呆愣愣地望着那几个越来越近的人。他们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谁也不想第一个开口说话,只是不停地吧咂着旱烟卷。此时此刻,周海明脸上像是凝固了一层厚厚的冰霜。 然而,正当众人不知所措的时候,他们听到了李胜坤的声音: “……上不至天,下不至地,……” 敏彤清脆的声音打断了胜坤的话语:“东辉,你真的不怕你爹么?” “我干吗要怕我爹呢?再说,我又没有做错事。”东辉理直气壮地回答道。 “你敢说你没有做错事!”敏彤笑嘻嘻地说。 东辉一副茫然的样子,看着敏彤:“我做了错事?我怎么不知道。” “东辉哥,你不是帮着敏彤姐干活了吗?”玉玲在一旁提醒着东辉。 周东辉听了这句话,竟然哈哈大笑起来:“亏你们说得出口,今个儿下午,没有你们帮忙的话,我家那块玉米地里的草肯定不会锄完的。”说到这里,他还是迟疑了一下,继续说道,“你们放心吧,我爹是不会知道的。” “这么说,你还是怕你爹喽!”敏彤揶揄地一笑。 “笑话!我才不怕他哩。”东辉大声说道,“要说我怕他,那是因为我不想他说你的坏话!” “你倒是挺会关心人的吗?东辉哥。”玉玲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胜坤终于忍不住地问道:“东辉,你真的没有看到你爹吗?” “什么?”等到东辉的眼光落到他爹那张阴沉可怕的脸上的时候,顿时呆住了。只因为他从来没有见到过父亲如此可怕的表情,于是他硬着头皮走了上前,嗫嚅地说道,“爹,我……” 周海明冲着儿子怒吼道:“你小子长出息啦!怎么不说话了?不笑了?” 敏彤则很自然地跟周海山打着招呼:“海山叔,该回家了。” 周海山从红崖上面走了下来,对着敏彤缓缓地说道:“咱们一块走吧!” 周海明似乎忘记了儿子的存在,因为他正在用最恶毒的目光注视着海山和敏彤。就在这时候,李金顺凑了过来,说道:“别怕!东辉老弟。” “男子汉大丈夫敢说敢当嘛!”说到这里,银顺竟哈哈大笑起来了。那粗野而又愚蠢的笑声使得巢里的那些探头探脑的鸟雀呀地一声飞向空中。紧接着,他又说道,“我相信,东辉老弟绝不是胆小鬼。” 李金顺转回头,故意压低了声音对着周海明嘻嘻一笑:“海明叔,不会是个不讲道理的人吧!”然后,提高了嗓门说道,“要我说啊!东辉老弟的眼光高着呢。一个男人如果正大光明地坐在别人家的上房里,那可真叫体面哪!” “两个挨鞭子的王八羔子!”周海明冲着孪生兄弟咆哮起来。 “嘻,嘻。”银顺则怪腔怪调地说,“笑话,我才不怕他哩!” “你们两个混账小子,还不住口!”胜坤对两兄弟喝叱道。 周海明恶狠狠地环视着周围的人们,然后便从红崖上面跳了下来。但见他背起放在路旁的肥筐,怒气冲冲地走了。 夜色已经笼罩了整个山野,可是这些收了工的庄稼人却各怀心事,一声不吭地向村里走去。 ★★★★★ “我答应你。”她终于打破了死寂般沉默。 “真的?”李玉良迟疑片刻,然后,他低声嘟哝道;〃但是,我,我要你说——我爱你。” “好吧!我答应你。” 那声音犹如一口浓痰重重地甩在我的脸上。李玉良这样想到。他没有看她,可是他却知道她的眼光正紧盯着他。突然,他的耳边响起妹妹声音——她这样瞧着你,你就甭想幸福! 难道她真是一个连一丝微笑也不会带的姑娘吗?他曾经无数次地向自己提出这个愚蠢的问题。 于是他说:“我知道,你是不会这么说的。”而他却暗自想到,幸好,我的眼光落到了草坪上面。 瞧!这些可怜的生命已被穿过树篱的凤刮得贴紧地面。 “是吗?”她说。 “但是,你,你终于答应嫁给我了。”他不由自主地抬起眼光。 就这样,他跟她的眼光相遇了。 不知什么缘故,一接触到那双冷艳的眼光,他就觉得自己只是一个猥琐的小人,血淋淋的,肮脏无比,身上爬满了黑压压的苍蝇。 难道她真是一个连一丝微笑也不会带的姑娘吗?他向自己问道。 事实上,自打他来到这儿(红崖附近的小树林)就不断地提醒自己--不要接触那双眼睛,不看它们,不看它们!自己的眼光最好紧盯着地上的小草。 我真的害怕它们吗?就好像老鼠永远惧怕猫的眼光。他想。 她这样瞧着你,你就甭想幸福!妹妹的声音又在他的耳边回响。此时此刻,他清楚地知道,他男子汉的自尊正如他家里的黑狗没有一点出息。 无论如何,可怕的暴风雨过后,太阳会再一次照亮色彩斑斓的希望。 这时她说:“是吗?” 那只黑狗总是啃着一块没有肉味的干骨头。我呢,却在黑夜里眼睁睁地瞧着这个连一丝微笑也不会带的姑娘。干渴的土地蒸发掉最后一滴水分。 “好,好,我答应你的条件。”李玉良紧紧握着双拳,眼光却紧盯着地上的小草。他思索了片刻,终于拿出最大的勇气看看她的眼光,不仅如此,他还大声喊道,“敏慧,你知道吗?我爱你,爱你,爱你,千万次地爱着你!假如有一秒钟不爱你,我会发疯的!你知道吗?” “是吗?”敏慧说完这句话,竟然转回身向林外的红崖走去。 她这样瞧着你,你就甭想幸福。真是这样吗?那她真的就是一个连一丝微笑也不会带的姑娘吗? 眼下刚好七月光景,太阳活像一只灵巧的山雉从这个山头跳到另一个山头。树林里绿草茵茵,闪烁着亮晶晶的银珠。田野间阡陌纵横,把绿油油的庄稼都连缀起来了。 当然,掩映在绿色丛林间的红岩村,似乎也确给人一种宁静,和谐的美感。那穿过村子的红崖河,潺潺湲湲,正在冲刷着年轻姑娘的幻梦。 这时候,李玉良也来到河边,斜倚在红崖上面,静静地注视着荡漾在河水中的倩影。过了许久,他才开口说道:“我知道,我必须答应你的条件。” ★★★★★ “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决不会跟你结婚。”周东民对着李玉梅大声嚷道。 “是吗?”玉梅很从容地说,就好像没有听到东民的喊叫声,“可是,我倒很乐意给你生个儿子!” “瞎说八道!”东民脸上的表情简直和小孩子赌气没啥两样,“告诉你,我是不会做傻事的。” “傻事?你应该说咱们订婚就是一件傻事嘛!”玉梅笑道,“你心里是不是有了亲吻我的念头了,轻轻的一个吻!” “少说废话,反正我不爱你。” “我说,东民,既然咱们订了婚,你就是吻我一下又有何妨呢。这本来就是你的权力嘛!我倒觉得男人为了女人是应该做一些傻事的,要不然,他们只能是个贪玩贪吃的毛孩子。”她一边说,一边用手玩弄着垂在身旁的细长的柳条,“那样的话,他一辈子都成不了堂堂正正的男子汉。” “反正我不爱你。”他的声音听起来象是从牙齿之间挤出来的。这时,他的眼光却注视着湍急的河水。 “这重要吗?”她说,“不过,我可以指点你一些诀窍,因为一个女人跟所爱的人相处的时候,会变得很有耐心,甚至于为了爱情她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必要的话,她可以象魔鬼一样可怕。我知道,你肯定有一些跟女人相处的经验,但你能否告诉我,跟女人接吻的感觉可好吗?” “呸!谁像你这么厚脸皮。” “哟!我差点忘了,我是经营烟酒的行家。”说到这里,她斜倚在身旁的柳树上,嘻嘻一笑,“你是不是还想说——我已经戒酒戒烟啦!” “我不要你的破烂货!”周东民在她的面前走来走去,但是铁笼里的老虎除了几声吼叫,还能有啥作为呢? “放心吧,对你的优惠开放政策我是不会改变的。是啊!在这个世界上,我们都太平凡了,你需要酒,需要烟,然而卖酒卖烟的姑娘却需要你对她说些甜言蜜语。” “我不希罕你的东西!” “难道你没有看出来?你娘喜欢我,巴不得我做她的儿媳妇!所以,我觉得我应该给她生个小孙孙。”这时,月光透过密匝匝的柳枝照在他那张变形的脸上,看上去象是由哈哈镜映出来的怪物似的。 “我,我……” “别急吗?我会给你机会的。也不知什么缘故,我这个人很喜欢牵着牛慢突突的感觉。” “你,你……” “放心吧,牛是个很听话的动物,我这样说对吗?东民哥。” “真,真,真不要脸!我很不得掐,掐死你!” “如果你想把我抱在怀里,亲吻我,那就赶快动手吧!我会给你这个机会的。告诉我,你吻过敏英姐吗?” “你,我……”周东民蹲在地上,双手抱着头,似乎很痛苦的样子。 “东民哥,你就是把我掐死了,你还是不能够和敏英结婚,只因为你是个很听母亲话的儿子。”李玉梅借着明朗的月光非常清晰地看到东民被痛苦扭曲的脸孔,“要是敏英姐愿意的话,你可以从她那儿找一找跟女人亲嘴的感觉。在我看来,女人吃点醋更有利于身心健康。”说到这里,她的眼光望着河水,用很得意的口气说道,“过不了几天,咱俩能拿到结婚证啦!”她说完这句话,又转回头看了东民一眼,突然放声大笑起来。 然后,她转回身向村里走去。 ★★★★★ 今天,妈妈死了。这句话又快板般掠过我的脑海。 在我来到这在块巨岩之前,我的心一直低唱着--乡村路带我回家……。现在,那优美的旋律却仿佛一条失去弹力的弹簧被扔到了垃圾堆里。因此,我站在这块巨大的巉岩上面,大声喊道: “乡村路带我回家。” 我试图摆出一副悠然的样子,但是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蹩脚的演员用极其可笑的严肃和极其罕见的夸张一味地在台上出丑。没错,我是个十足的失败者,既不能禁锢在完全无望的科学问题里面,又无法醉心于动人心弦的京剧艺术之中。 因为“今天,妈妈死了。”总是快板般掠过我的脑海。 她悄悄来到我身旁,散发着树林和小米饭的气息。尽管如此,我还是发出了最响亮的声音:“好了,我们能够天天在一起啦!” 两棵柳树分别生长在红崖的两侧。它们巨大的树冠,枝繁叶茂,牢牢地遮住了炎炎的烈日。那些细长细长的枝条正像少女的丁香一样的纤手,轻轻地拂去了我满脸的风尘。 “哦!凉爽多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用衣袖抹了抹额角的汗水。 “乡村路带我回家。”我继续喊道,“天天在一起!” 如今,我终于回到阔别多年的故乡。我陡然感觉到了一种力量。与其说一种力量,倒不如说一个古老的意志,在我心里涌起了阵阵冲动。我知道,这种意志存在于太行人的心中--也许是来自遥远的时代,正如《史记》里面所记载的那些事件一样。此时此刻,我不再是城里人,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山里人。 所以,我觉得自己就像喝了一杯酒,唱了一段快板似的,轻松,愉快。倒有几分悠然物外的样子了。 其实,在山里人看来,太行山就是太行山。确切地说,我一登上这块巨岩,就不再是城里人,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山里人。因为对我这个山里人来说,这里的土地有着我的根。 我的血液里流淌着它的基因啊!这时候,一副惊心动魄的景象映到了我的脑海: ——大海翻滚着雷鸣的波涛,生命却在里面静静地生存,静静地死亡;因为大海把生存和死亡融合一体。对于海上的漂木来说,春夏秋冬只是一件多余的装饰品。 直到有一天,太行山巨龙般从海底一跃而起。 狂风来了。 暴雨来了。 因为它必须接受暴风雨的洗礼…… 于是,这条干涸的河床上留下了闪亮的鹅卵石。 大约那几块恐龙化石构筑了一座庞大的侏罗纪公园。这里的一切——-红色的山岩,红崖河,还有四周围高大的杨柳,却很好地保存在我的记忆里。 这些树木比从前更加高大,更加茂盛了,但是,在我看来,它们还是老样子仿佛一个又一个熟悉而又亲切的笑容。如今,它们如此慈祥地展现在我的面前,叫我如何能够平静下来而不去敞开喉咙呼喊我所能感觉到的最美好的东西呢。我认为,它们已经敲响了我童年的梦。 于是,我走进了童年的家园--一张又一张熟悉的面孔带着慈祥、亲切的笑容出现在我的周围。仿佛歌声阵阵,乡村路带我回家…… 此时此刻,所有美好的东西在我的心里盘旋着。她悄悄来到我身旁,耳畔回荡着她那令人无法忘怀的声音: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多么美好的时光啊!有狂风,有闪电,还有坚硬的岩石。 我的心里有着太多太多的沉积物,那是因为我忘不了那个美好的形象,就像丰富的矿脉闪烁着奇光异彩。 太好啦!我终于回到了我的故乡。故乡的山,故乡的水,以及故乡的一切。我站在这块巨大的红岩之上,仿佛重新回到了我甜蜜生活过的金色果园--我童年的果园。 瞧!一阵咆哮的风打开了我铁锈般的心。尽管我无法想象那些亲切的面孔究竟改变了多少,可是,我却永远忘不了舅舅喝酒时的样子。 现在,我坐了下来,感觉到我那颗沾满尘土的心已经被请馨的风儿洗干净了。 我是否可以说,太行人天生具有一种毅力——爱山,爱日头,爱风暴。是这个样子吗? ——欢乐的时候,请你放开喉咙唱吧!唱吧!这样你就会天天幸福,太行的孩子们啊! 痛苦的时候,请你甩动臂膀干吧!干吧!这样你就会日日欢乐,太行的孩子们啊! 我凝视着。我思索着。因为我摆脱了城市的喧哗与骚动,因为田野间那些忙碌的身影化作阵阵优美动人的声音: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就像怀着一颗圣洁的心去膜拜上帝的花岗岩头脑的人那样,我的思绪正在红崖河的洪流之中沉浮。确切地说,就连我自己曾经引以自豪的鲜明的自我形象也消失了。 至少,我已经忘记了我是一个大学生。 科学家偏爱把自然界看作规律性的东西,于是,他们拿出唐吉诃德挑战大风车的开拓进取精神,去探寻大自然的奥秘,并预言它的未来。是啊!在他们看来,上帝跟我们这些没出息的人类不一样,他是不会玩投资(骰子)的。同样,生活中的人们总是根据自己已经习惯了的信念去寻找和开拓自己的生活,实际上,他们所看到,所听到,所嗅到,甚至用手所把玩到的生活,从一开始,便被笼罩了一层厚厚的神秘兮兮的色彩。总而言之,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是有一些扑朔迷离的东西,使我们的嗓子在痛苦地发痒。 或者说,有些人喜欢幻化形形色色的神仙鬼怪来充实自己的生活,而另一些人却无休止地玩弄一个又一个鹿就是马的把戏。很显然,在这个世界上有着许许多多被各种观念左右的人们,他们用充满自信的头脑去住在周围的一切。话虽如此,但是,一个人要想很好地享受生活,就必须具有各自一副脸孔。 没错,我倒是非常欣赏自己戴眼镜的感觉,只因为那种感觉使我充满自信。这也算是我因为眼睛近视而寻找的漂亮的借口吧!要我说,它不仅美化了我的五官,而且还重新塑造了我自己的形象。 正是由于这种形象使我振作起来,从痛苦的阴影之中走了出来。可是妹妹却以为我是在扮演一个惯于使漂亮女人为之倾倒的男人的角色。 我的好朋友高骞在第一个学期结束的时候对我说道——程皓,你是个假惺惺的家伙! 从一开始,我就断定他是个难以相处的家伙。我现在回忆起入学那一天他那个恶作剧使我对他没有好感。造化弄人,偏偏我和他成了同桌,但却很少说话。不知什么缘故,我觉得他有着一个非常孤独的灵魂。 有一天,我大着胆子对他说道:“你应该对同学们友好一点?” “有这个必要吗?”他说话的口气引起我强烈的反感。 我没有说话,只是用失望的眼光看着他。 但是,他看了看我,笑了:“有意思!我觉得我应该对你感兴趣。” 两年过去了,我还是认为他是个不可理喻、莫名其妙的家伙。或许我真是个假惺惺的家伙,正如唐吉诃德那样,把自己完全包装在一副滑稽可笑的盔甲里面。如果把痛苦写在我的脸上,或者眼睛周围,也许我沉重的心情在自由的空气中稍微快活一些。是啊!今天我又回到这个使我痛苦的地方——要苦痛的速速苦痛罢? 不管怎么说,红崖河啊!我必须恨你,诅咒你,就像满怀仇恨的人频频煽动着自己那颗疯狂的心。你太无情了!卷走了我母亲的生命,而使从此失去了世界上最美好的形象——要是你高兴,我的儿子,就和太行山滚在一起玩吧! 从此,黑夜就像充满无边欲望的母狼,因为它曾经使许多人在痛苦的绝望中呻吟、挣扎。 她悄悄来到我身旁。她带着我走进那个金色的果园。我又可以不停地抓着泥土,又可以在她的衣襟下,那是因为她正在为我数着天上可爱的星星。就这样,神圣的太阳终于将我照亮。 Myriverrunstothee--- 今天,妈妈死了。这句话又快板般掠过我的脑海。 “爱,直到永远!”于是,我站起身来挥动着双臂大声喊道,“恨,直到永远!” “喂!小伙子,你是那个庄上的?”突然,从我身后传来浑厚而又有点沙哑的声音。 我赶忙回转身,只见一个扛着锄头的中年人站在红崖下面,满脸困惑地看着他。 “大叔,你是红岩村的吧?”我一边打着招呼,一边从红岩上面跳了下来。 “是啊!”中年汉子不慌不忙地说,“年轻人叫我胜天大叔。” “原来是胜天大叔!”我惊喜地喊道,“我是程皓。” “程皓?”胜天大叔仔细地打量着我,说,“快过来,让我瞧瞧!长这么高了,我都不敢认啦!”说到这里,他犹豫了一下,问道,“你爹还好吧?” “好。”紧接着我又向胜天大叔问道,“我舅舅一家好吗?” “好,好得很哪!”他很高兴地说道,“就是没少念叨你啊!” “胜天大叔,我也很想你们啊!” “真的吗?那你咋不认得大叔啦!” 我低下头,许久没有说话。因为那声音又在空中回响,那美好的形象犹如一张巨网。 “小伙子,生大叔气啦!说实在的,你能回到这山沟里看看我们这些老头子,我们高兴还来不及哩!”胜天大叔笑哈哈地说,与此同时,他把肩上的锄头往地上一搁。指着我身旁的行李包问道,“你能不能告诉大叔,你给你舅舅带来了啥好东西?我知道,你们回城以后,并没有忘记你舅舅,差不多每年都要寄一些东西过来。” 是啊!这么多年父亲的确没少给舅舅家寄东西,应该说,那是征得继母同意的。 我知道,继母(我总是叫她师母)待我如亲生儿子一般,更确切地说,早在她嫁给我父亲之前,我们两家的关系就非同一般了,她的男人是个京剧演员,只因为被划成右派,倍受摧残,致使他的嗓子坏了;平反之后,成了一名中学语文教师。我们两家是邻居,相互来往密切。他只有一个女儿——李曼玲。 正因为如此,他经常给我讲一些梨园掌故,渐渐地,我竟迷上了这门艺术,至少可以使我从痛苦的阴影之中走出来,拥抱一下灿烂的阳光。就这样,硬唱京剧,也算是一种乐趣吧! 然而,在我初中三年级毕业的那一年,一种可怕的疾病夺去了他生命。后来,经学校老师的撮合,父亲便跟他的妻子结了婚。尽管她待我同亲生儿子一般,可是,在我的内心深处,却依然端端正正地悬挂着母亲的形象。 我永远忘不了那亲切无比的声音,那是因为对我来说,母亲的声音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声音: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从那以后,我觉得只有我才能听到她的声音,我的父亲却非常愉快地接受着另一个女人的声音。 不错,美好的形象犹如一张巨网,我却像网里的鱼儿。 我静了静神,回答道:“几瓶酒。我知道,你跟我舅舅很爱喝酒。” “瞧你说话的口气,倒像我和你舅舅真的是就归属似的!” “胜天大叔,你这样说可就不对了。要我说,喝酒并不是什么臭毛病,而是大叔你的福气啊 “你倒会说话,句句都说到大叔心坎上啦!在大叔看来,一个男人的福气就在于喝上两盅,抽上几口。” “说得好!只有那些傻瓜蛋才见不得烟酒味。” “你也这么说,”胜天大叔十分高兴地问,“告诉大叔,你有多大酒量?” “没多大,喝上七八两没事。” “行,行,可以跟大叔坐在一块1” “大叔,我婶子好吗?”我问。 “说实话,咱这些沟里人有啥好不好呢,只要身子骨吃得消,每天干干活,能有啥不好哩!”胜天大叔说:“听你舅舅说,你正在读大学?” “上了两年了。” “我们山里的娃娃,倒是有一把子力气跟石头块块打交道。”胜天大叔顿了顿握在手里的锄头,说。 “其实,山里的娃子考上大学也不少啊!我们班里就有几个来自边远山区的。” “话虽如此,地也得有人种啊!”胜天大叔摇了摇头,然后,他抬起头来,静静地望着被层层山峦包围着的红岩村。 这时候,有几缕炊烟袅袅升起,不一会儿,便被来自田野的风吹散了。 胜天大叔抬起眼光看了看快要晌午的太阳,说:“程皓,咱们还是边走边聊吧!”但见他把锄头扛到了肩上。 “好吧,大叔。”我重新背起了 (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2 部分阅读 “好吧,大叔。”我重新背起了行李包,与胜天大叔并肩向村里走去。 “程皓,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也叫你高兴高兴!” “是吗?”我好奇地看着胜天大叔。 胜天大叔看着我迫不及待的样子,笑了:“告诉你说,你东民哥就要跟俺梅梅结婚啦!” “真的吗?”我忍不住地问了一句。 “要不是真的,这样的话大叔能随便说吗?”胜天大叔很认真地说道。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胜天大叔。”我高兴地喊道,“要我说,人逢喜事千杯少,所以,咱们应该凑在一块好好地痛饮一番哪!” 一时间,我的心里涌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兴奋的感觉。太对了。原来我也是这块土地哺育的人。 第二章 ——喂!快递给我一支烟。 ——过去,我也经常这么说。 ——有什么好奇怪的,人家是城里人吗? ——城里人咋了,难道他们长着三头六臂,可以不吃饭,不睡觉! ——你就知道吃,就知道睡,简直是一头猪! ——人活在世上图个啥?要我说,填饱肚子才是最要紧的。 ——呸!你是不是忘记自己挨饿的样子啦! ——咱乡下人喜欢有啥说啥,这有什么不好说的呢? 今天晚上,舅舅家里热闹极了,因为所有这些七嘴八舌的声音正在院子里此起彼伏。好月光!真是月光如水。 但是,男人们使劲吧咂着烟卷,把个小小的院落弄得乌烟瘴气。此时此刻,院子里的气氛更加高涨了。 渐渐地,我也适应了这种喧嚣的场面,只因为长期以来,我的心情一直沉浸在低回婉约的旋律之中。现如今,我既然来到这些欢乐的人们中间,那么,就没有必要听凭痛苦在我的脸上划来划去。 我像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非常快乐的人。 于是,我怀着好奇而又惊喜的心情打量着周围“陌生”的人们,并努力追忆着保留在我脑海里的某些熟悉的面孔。老实说,他们的确改变了许多,但是,我觉得我依然熟悉他们的声音,好像所有这些亲切的声音从来没有离开过我。 也或者说,我陶醉在眼前的欢乐情调之中了。 突然,有人高声喊道:“程皓,你觉得山沟里好,还是城里好?” 我赶忙回答道:“山沟里好,那是因为山沟里空气好。” “是吗?”我已经知道说话的是李明堂伯伯,“那么,你就多住上一阵子!” 正在这时,李金顺站起身来,大声说道:“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要到城里逛荡逛荡!” “城里有啥好逛荡的。”他的弟弟银顺说。 我的表弟却笑嘻嘻地说:“到了城里还不把你看得眼花缭乱、晕头转向。” “我说,如果大街上没有那些搂搂抱抱,亲着嘴的少男少女,我就不会晕头转向。”金顺一本正经地说。 “真他娘的没出息!”海明舅舅冲着金顺骂道。 “不管怎么说,反正我是不到城里去。”李明堂说。 李银顺看了我一眼,转回身冲着海明舅舅嘻嘻一笑,说:“城里的那个地方可比你家的厨房干净得多!海明叔。” “什么地方?”周海明不自觉地问道。 “当然是厕所啊!”李金顺赶忙解释说。 “放你娘的猪狗屁!”海明舅舅破口大骂起来。 实际上,院子里的人们都在你一言我一语地大声嚷着,叫着。看得出,村里的人们还是喜欢我的,但是,他们谈论最多的倒是我父亲。 ——维明是个热心肠的人哪! ——我跟他经常打交道。 ——他对咱乡下人太好了,要我说,他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乡下人。 ——要不然,海燕咋会嫁给他哩! ——如果海燕活着的话,他就不会离开咱红岩村了。 ——要走,他会带上海燕的。 ——这倒是真的。 ——城里人要是像他那样,待人实在,容易相处,我倒想去城里逛逛。 就在左顾右盼的时候,海明舅舅问道:“程皓,你后娘待好吗?” 海明舅舅这样问我,一时间,我有点不知所措,因为很久以来,我总是逃避这个问题。当然,我继母待我很好。也可以说,我逃避这个问题的原因就在于继母待我太好了。 是的,一直以来,我不能正视这件事情,就是终于有一天继母会取代我心目中的母亲的形象。 对于我来说,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形象自打我生下来起就悬挂在我的心里。更确切地说,这帧画本是在母腹之中的时候由无边的母爱所精心绘制成的。我觉得我母亲还活着,仍然在我身边。她悄悄来到我身旁,用最慈爱、最温情的眼光看着我,仿佛上帝的祝福在我心中回荡。不管怎么说,我真的害怕继母取代了母亲,从此,我就像父亲那样不再思念那个为了他而献出生命的女人。 有些时候,我觉得如果她待我严厉一些,甚而至于虐待我,那么,我或许就不会回避这件事情了。 想到这里,我只好笑着说道:“她待我很好。” “你爹可真好福气,一辈子遇到两个好女人。” “要我说,你的福气也好得很哪!至少荷花婶子对你就满不错吗?”李金顺说。 李银顺却阴阳怪气地说道:“荷花婶子,要是你把那个‘王’字念成‘周’字,海明叔就不会整天一副苦瓜脸了。” “两个王八羔子,要不要老娘拧烂你们这两张臭嘴!”荷花舅妈提高嗓门嚷道。 “婶子,我只是觉得……”银顺吞吞吐吐地说。 “你到底想说什么?”荷花舅妈没好气地问道。 李银顺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压低声音说:“我们哥俩儿觉得海明叔叔太有福气了,见了小女人没说的份,却有看的份。” “关你娘的屁事!”荷花舅妈气势汹汹地骂道,“滚!滚一边去!” 说实在的,我可不知道他们的话外之音,但是,有一点我非常清楚——海明舅舅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跟荷花舅妈矮小的身体形成鲜明的对比。荷花舅妈的嗓音却高得多,亮得多,听上去恰如窗户外面的高音喇叭。 我知道,他们两个人在跟别人说话的时候,特别是与后辈们说话,更是想什么边说什么。也可以说,我觉得还是了解他们一些的,海明舅舅有点小心眼儿,为了某一件小事或是一句话,跟别人争吵不休,经常闹得面红耳赤。不仅如此,他习惯猜忌那些真诚对他的人,就好像天生不相信人似的。其实,他最不相信的还是他自己,换句话说,他的每一行动都听命于荷花舅妈。虽然荷花舅妈没有文化,一个字也不认识,但是她很有主见,从来都是说一不二,至少海明舅舅没有违背她的意愿, 在红岩村,她经常因为言语而得罪人,尽管如此,村里人还是把她看作一个非常善良的女人。 现在,我想起来了,舅舅曾经告诉我说——实际上,你海明舅舅也是一个满不错的人,只是凡事斤斤计较,患得患失,又没有主心骨。 既然我对于他们的话语摸不着头脑,那么,我也不必多加理会了,也许不久以后我会明白的。正因为如此,我保持缄默。为了缓和眼下这种不愉快的气氛,人们改变了话题。很快,这些人又重新回到了兴高采烈的情绪之中。 正当我开口说话的时候,忽听到有人在我背后说道:“程皓,咱们又见面了,我觉得咱爷俩儿谈得来!” 我马上听出谁的声音来了,没错,那是胜天大叔的声音。今天上午我们见了面,跟他说了许多话。于是,我赶忙转回身,向他打着招呼:“是吗?我见到你,也很高兴!” “真的吗?” “胜天,玉良和玉梅干吗去了?”我舅妈满脸笑容地招呼道。 “年轻人吗?总有他们自己的事情,我想,他们会来的。” “我真想马上见到他们啊!”我说。 这时,我舅舅走了过来,说:“胜天,咱们还是到那边喝上几盅,也来尝尝我外甥儿带来的酒;” “海山哥,不怕你笑话,我就是来喝酒的!” “你这就对了吗?”我舅舅高兴地说道。 胜天大叔看了我一眼,那意思分明是要我一块去。我看了看周围的年轻人,便摇了摇头。因此,我舅舅和胜天大叔一前一后穿过人群到北屋的屋檐下面去了。在那里,摆放着一个小饭桌,几个上点年纪的男人正在喝酒,或是茶叶水。他们似乎对院子里热闹的场面无动于衷。此时,他们站起身来,很热情地跟胜天大叔打着招呼,然后便坐了下来。虽然我距离他们很远,但是胜天大叔的声音还是传到我的耳朵里,他说:“海山哥,你外甥儿是个出色的小伙子,一见面我就喜欢上他了。” 我舅舅说:“是啊!我太高兴了,要是再年轻十来岁,说不定我会手舞足蹈起来哩!” 接着,坐在舅舅右侧的王伟忠一边卷着旱烟卷,一边慢吞吞地说:“我早就说过,程皓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 这些人的声音不很高,似乎并不想让院子里的人们听到他们的声音。 的确如此,今天晚上,我太兴奋了,因为我觉得我重新回到了我的童年。没错,一个人生活在关心他,疼爱他的人们当中肯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现在,我也可以说——我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乡下人。十足的乡巴佬,因为我的身上同样流淌着太行人的血液。 这时候,我抬起眼光,恰好有三个人从大门口走了进来。走在前面的是个中年妇女和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姑娘。很容易看出,她们是母女关系,因为她们长得很相像。只是年轻姑娘更漂亮也更妩媚。但是她扭扭捏捏的神态表明她并不是一个讨人喜爱的姑娘。也许她生来就不知道如何利用自己的美貌去打动小伙子们的心。年长的却是一个动作利索,毫不拖泥带水的女人,她把一个女人最动人的魅力通过嘴角的笑意完全地表现出来。她们身后紧跟着一个中等身材的中年汉子。 很快,我知道他们是谁了,于是我高兴地喊道:“宝花姨妈,你比以前更加漂亮了。” “瞧!你这张嘴还是那么会说话,叫人听了甭提多开心了!”说到这里,宝花姨妈转回头对着年轻姑娘说道,“秀荣,见了你程皓哥,咋不说话啦!” “你好!程皓哥。”姑娘用低低的声音说。 没等我说话,她们身后的中年汉子高声说道:“程皓,咋不跟我打招呼!该不是把我忘了?” “怎么会呢?伟杰姨父。” “傻丫头,快过去帮你大姨的忙。”伟杰姨父对女儿说。 伟杰姨父话音刚落,李银顺从人群之中站起身来,大声说道:“秀荣可不是傻丫头,而是俏妹子!伟杰叔。”他故意停顿了一下,接着便嬉皮笑脸地说道,“要是她嫁给了程皓老弟,肯定是个傻妹妹。对吧,宝花婶子。” “放你娘的猪狗屁!”宝花姨妈笑骂道,然后,她转回头对我说道,“如果你像你爹那样找个乡下姑娘做老婆的话,我肯定给你物色一个漂亮的姑娘。” “那姑娘该不是秀荣妹子吧!”李金顺也凑了过来。 “要是俺秀荣没有对象的话,我会设法撮合这门亲事的。” 听了宝花姨妈这句话,我的脸一下子涨红了,因为我压根儿没料到她说出那样的话来,所以赶忙低下了头。这时,李银顺问道:“宝花婶子,能不能告诉我们,秀荣妹子的对象是谁呀?” “凭你们这两个挨鞭子的畜生也想知道,滚!滚一边去!” “不会是我吧!李金顺脸上显出愚蠢的笑容。 “你们这两个狗娘养的!再他娘的瞎说八道,看我不让你们打一辈子光棍?” 这对孪生兄弟看了看宝花姨妈愠怒的脸色,便不再言语了。 这时候,我舅妈走了过来,说:“宝花,你何必理会两个臭无赖呢?” 晚饭之后,舅妈一直忙里忙外,没有片刻空闲。后来,村里的人们一个接着一个涌进了这个小院子,她就显得更加忙碌了,至少她招呼着那些跟自己关系不错的女人。现在,她把宝花姨妈带走了,伟杰姨父也穿过人群向舅舅那边走去。 我知道,舅妈和宝花姨妈是亲姐妹。而当我抬起头来的时候,她们已经进了屋,看得出,她们要商量什么事情。 是的,我的心情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这样舒畅。也许是由于父亲带着我离开红岩村,我就一直生活在可怕的阴影里。现如今,我重新回到这个小山村——我童年的家园,而且与这儿的人们一同欢乐,真是开心极了。 正当我无法驾驭自己思绪的时候,却听到我表弟的喊声:“真是太好了,你们终于来了!” “玉良,我早就说过,村里热闹的场面离开你,就没意思了。”李银顺的脸上挤出愚蠢的笑容。 “这小子总拿咱哥俩儿开涮。”李金顺说。 “这样说很好!”李玉良伸手拍了拍金顺的肩膀,之后,他转回头对我笑道,“程皓,咱们终于见面了!见到你,我觉得我应该高兴。是的,小的时候,咱们俩差不多天天打架。” 我看了看他,笑了:“挂彩的常常是我啊!” “你却从不认输,而且屡败屡战。”玉良说,“不知什么原因,我觉得你生来就是我的对手。” “我可不想成为你的对手。”我说。 “程皓,你是不是认输了?怕我哥了?还是担心自己的眼镜被打碎?”玉梅笑容满面地说,“我觉得,你们应该成为好朋友。” “在我看来,对手往往是最好的朋友。”玉良用刀子般的眼光打量了一番,这才说道。 然而,我却觉得他的眼光跟猫戏弄老鼠时眼睛所发出的光差不多,他说话的口气似乎包含着他自己的满腔敌意。尽管如此,我还是保持友好的态度跟说笑着。也或者说,我对于儿时的不愉快的事情早就不在乎了。没错,我和他应该成为好朋友。 话虽然这么说,但却还像小时候那样,我并不希望同他的眼光相遇。也许是由于这个人一张笑脸后面有着最冷酷的眼光,而且他能够让自己像狐狸一样狡猾,恶狼一样凶狠。他喜欢利用人的弱点来控制他人的意志,或许正因为如此,我们经常打架,是的,每一次,他都毫不费力地把我打败,可是不肯认输的我总要跟他决战到底。 他的确是个胜利者,但却没有一个朋友;我呢,能够与其他孩子们和睦相处。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笑了。 “你笑什么?”玉梅问。 “没什么!”我摇了摇头。 “你并没有改变多少。”玉梅笑着说,“如果硬说你跟小时候有什么不一样的话,我觉得你只是让自己戴上了一副充满学究气的眼镜。” “是吗?” “你这个人就是不诚实,脸上老带着谜一样的表情。” “实际上,我这个人还是蛮诚实的,只要你把我当作一个好人看待,就行了。”我笑着说。 “是吗?”玉梅说,“你是个非常有趣的人。” “要是你叫我一声哥哥,你就不难发现我这个人更喜欢与他人和睦相处。” “程皓,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有几个漂亮的妹妹?”玉梅笑嘻嘻地问道。 “你这话什么意思?” “跟漂亮的女人打交道,就是想方设法要她叫你一声哥哥。”玉良不怀好意地说,“作为一个才华出众的男人来说,身边相随着几个傻妹妹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玉梅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她哥哥,这才说道:“我没有别的意思,程皓,我是说,如果你叫我一声嫂子,咱们也会容易相处的。”说到这里,她的眼光落到蹲在地上一言不发的表哥身上,又继续说道,“我说,东民,你应该把咱们俩订婚的事告诉你表弟。” 表哥似乎没有听到她的话,仍然低着头抽烟。看得出,表哥对于玉良兄妹的到来并不像其他人那样充满热情,而是一副冷漠的神情,甚至也没有抬起头看两兄妹一眼。我也不知怎么回事,因为晚饭之后,表哥就一直闷闷不乐坐在这儿抽烟,很少跟别人说话,似乎有着想不完的心事。更确切地说,他对于周围的吵吵嚷嚷的人们视而不见,活像一个木头墩子被安置在这里似的。 在我看来,表哥还是喜欢我的,虽然我和他仅仅交谈了几句话,但是我并没有感觉到由于十多年没见面而使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刚来到红岩村,还不知道表哥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更不知道他想些什么。 相反,我的表弟却异常活跃,正像一只快活的小猴子,这儿呆一下,那儿呆一下,似乎有着说不完的话,而且常常令人捧腹大笑。 玉梅又接着说道:“至少也该让你的表弟知道咱们两个人的关系吧!东民。” 我看着表哥,他似乎没有听到她的话,而且也没有抬起眼光看她一眼,但见他弓着身子巴不得有个地缝钻到地里面去。于是我说: “我看,你还是叫我哥哥吧!” “那不成。” “要不然,就直呼名姓吧!” “这还差不多!”她的眼光又落到表哥的身上。 “要我说,叫嫂子好吗。”李银顺高声嚷道。 李金顺赶忙说道:“你没看到东民满脸不高兴的样子?” “他不高兴跟我有什么相干,我这么说,不就是惦着那杯子喜酒吗?”李银顺说。 “你们这两个王八羔子,要是不再老娘面前瞎说八道,喜酒保管你们喝个狗!”宝花姨妈从屋里走了出来大声说道。 舅妈则径直走了过来,说:“你们两个臭小子乖巧的话,婶子会让你们喝喜酒的。”紧接着她又对玉梅说道,“梅梅,咱们到屋里去,好好跟婶说说话。” “程皓,我跟你舅妈到屋里去了。”她犹豫了一下,之后,便很认真地对我说道,“与你说话,真是有趣!” 她们走了之后,我不得不再一次面对玉良。是的,从一开始,他的眼光就落到我的脸上,压根儿没有离开过。有着浓浓敌意的目光正如两把锋利的钢刀——一刀接着一刀解剖着我的身体,甚至于把我的心血淋林地拿出来,而且赤裸裸的在他手里把玩。很显然,他并不欢迎我的到来。 因此,我只好装作无所谓的样子静静地看着他。 我知道,他正在压抑着自己。也或者说,他还不能把郁结心里的痛苦完全发泄出来。很快,我像小时候那样习惯了他的不怀好意,甚至是恶毒的目光了。 现在,我们两个人默默地打量着对方。我仿佛看到了两个相互扭打的小孩童,在尘土飞扬的地上翻滚着。渐渐地,他握紧了双拳,正像拳击运动员那样寻找机会以便打倒自己的对手。只可惜,他的对手太冷静了,就好像风平浪静的海洋浩淼地展现在他的眼前。 他那倔强的目光越来越凶狠、冷酷了。 也许他太自信了。凭着这双犀利的目光打败了无数敌手。是的,我决不会在这样的眼光下面乞怜自己的生命。就这样,我顽强地对抗着那双无情的目光,我们似乎搏斗了许久,就好像几个世纪过去了。 最后,我胜利了,因为他的眼光移向别处,紧接着,他对着我不自然的笑了笑。 我们两个人的双手也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周围的年轻人满腹狐疑地看着我们,直到我们的双手握到了一起,而且脸上显出了笑容,他们这才松了一口气。李金顺说:“你们刚才的样子,好吓人哪!” “我希望他们成为好朋友。”表弟说。 “我早就说过,城里人是能够跟咱乡下人友好相处的。”李银顺手舞足蹈起来。 “你们说得太好了,我非常乐意给你们留下一个好印象,而且也希望在这儿度过一个快乐的暑假。” 紧接着,我又对玉良说道:“我们应该成为好朋友。” 他却笑道:“我倒希望咱们是敌手,因为你是一个刚勇的斗士。” 他的话音刚落,身旁的一个人开口说道:“你小子太骄傲了,总是狂妄的不得了。” 一个清脆的声音说道:“玉良哥就爱自以为是,反正,男子汉的魅力就是这样表现出来的吗?” “二叔,你也来了?”李玉良并没有看那个人一眼,因为他仍然看着我。 站在中年男人身旁的年轻姑娘继续用清脆的声音说道:“这样热闹的场面,我爹能不来吗?” “玲妹,我有点糊涂了。也许我真的不了解二叔。”他转回头用那种向人请教的口气,冲着那个中年男人说道:“二叔,对于一个仙形道体,安贫养性的人来说,误入繁华之地,不免有一些感慨吧!” “你小子越来越出息了,连二叔都不放在眼里了。正像你所说的——道不同,不相为谋;不过,我还是那句话——在聪明人面前,不要把自己当作拿破仑或曹操。” “诸葛亮终究没有成为神仙,也许是由于他觉得一个男人的身上应该有点铜臭味。”玉良说,“要不要我来提醒你——光灿灿的如来佛也是有狐臭的。” “是吗?”那个中年男人很有耐心地说道,“愚蠢的小丑尽管把自己打扮得光灿灿的,但却赢不得美人心。” “说得很好,二叔。”玉良说,“我是个小丑,那是因为我确信王八蛋是叫人长寿的宝贝。”说到这里,他竟哈哈大笑起来。 实际上,我早就知道这个中年男人是谁了。他名叫李胜坤,是胜天大叔的亲弟弟。我清楚地知道,在红岩村,他跟我父亲相处得罪好,而且一块在村里教书。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个和他一块来的年轻姑娘应该是他的女儿——李玉玲。我记得她比我小四岁,当年,我父亲带着我离开红岩村的时候,她还不停地哭过哩! 现在,这个姑娘正在出神地看着我,那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充满着天真和稚气。很容易看出,玉玲是个落落大方的姑娘,尽管她没有玉梅漂亮,但是,她脸上的笑靥却散发着妩媚诱人的光彩。至少使人感觉到跟她在一起肯定是相当愉快的。 她终于说道:“你笑什么?程皓哥。” “我想起了你大声泣哭的样子。”我笑嘻嘻的说。 “你……” “你这小子,每天都要俺这丫头哭上几回哩!要不是我喜欢你,我早就打你屁股了。”胜坤叔朗声说道。 “爹,你……”李玉玲红着脸嘟哝道。 “哈哈哈,程皓,”玉良说,“告诉我,是不是喜欢女人眼泪的男人才算得上出色的男子汉?” “别理他!玉良哥就爱瞎说八道。”玉玲抬起头对我说道。 “唉!只可惜不是林妹妹。”玉良看了她一眼,转回头对我说道,“程皓,你抽烟吗?” “我不抽烟。”我淡淡地回答。 李胜坤冷冷地说:“你是不是想告诉程皓,不抽烟的男人是天底下最没有出息的男人。不错,你二叔就是一个没有出息的男人。” “抽烟能增强男人的自信力!”金顺、银顺异口同声地说道。 这时候,玉良掏出了一盒香烟,随手分发给周围的人们。金顺、银顺也赶忙凑了过来,说:“玉良老弟,这样的好差事,可别忘了我们两兄弟。” “那好,你们就来过过瘾吧!”玉良抛给孪生兄弟两根香烟。 这对孪生兄弟忙不迭地把香烟接在手里,脸上顿时流露出傻呵呵的笑容。 此时,我的表弟凑在玉良的耳边,用低低的声音问道:“玉良哥,那件事怎么样了?” 玉良刚要说话,却听到我舅妈对着院子里的人们大声说道:“大家静一静,听我俺来讲几句话,今天,外甥儿来到俺家,俺一家人非常高兴。看得出,村里的人们也都喜欢俺这个外甥儿。俺知道,村里的人们一直关心着东民和玉梅的婚事,这叫俺特别高兴,那么,我就来告诉大家,忙完这几天农活,俺要他们到乡里办结婚证。当娘的最大心愿是亲眼看到儿子把媳妇娶回家,并早一点抱上小孙孙。” 舅妈话音刚落,院子里便欢声雷动,大家的情绪一下子高涨了许多。 我低下头,看了看表哥。但见他低着头,一声不吭,那样子就像在另一世界似的,因为眼下所发生的事情全与他毫不相干。莫非他对这桩婚事不满意?抑或他另有心上人。很显然,李玉梅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而且院里的人们对她也很有好感。 总之,我只能怀着疑惑的心情看着说说笑笑的人们。看来,表哥必有难言之隐。 我环视着周围黑压压的人群,因为这些人(除了表哥)仍然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之中。正在这时,王伟忠声音沙哑地说:“还好,那家人一个都没到!” 他话音未落,舅妈很不高兴的说道:“你干吗要说令人扫兴的事情?” 他们话到底什么意思?因为我刚刚来到这里,对于村里的事情一概不知。再说,我又不是一个善于打听闲事闲非的人。 也许不久以后,我就会知道一些事情的原由,甚而至于了解到表哥的苦衷。 我觉得,她悄悄来到我身旁,轻轻地问: 你在想什么?程皓。 没什么!我冲着她笑了笑。 确切的说,我和她是很好的朋友,也是我的老师,而且还是我们班的班主任。是的,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不知道她是我的好朋友高骞的姐姐。 过了一会儿,我问:你真的爱他吗? 谁?她有点惊讶地反问道。 那个掷铁饼的人。 怎么?你也这么称呼他。 高骞认为这个称呼很合乎那个人的性格。 是吗?她抬起眼光看着我。 你不应该这样看着我。此时,我的眼光又回到在操场上做这个中运动的同学身上。 别忘了,她非常平静地说道,咱们只是不谈恋爱的好朋友。 是的,我们相处得非常愉快,况且她又是一个使我从可怕的阴影之中走出来的好朋友。 玉玲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你在想什么?程皓哥。” “我,我没想什么!”我犹豫了一下,这才回答道。 没等玉玲开口说话,李玉良高声喊道:“大家听我说一句话,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 院子里的人们一下静了下来。似乎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等待着李玉良讲下去。只听她说:“我告诉你们,敏慧答应嫁给我了!” “什么?你说什么?”宝花姨妈抢先问道。 “我说,敏慧答应嫁给我了。”玉良一字一板地说道。他说完这句话,转回身,向门外走去。 院子里的人们全部惊呆了,就好像一下子陷入可怕的噩梦里。过了好一会儿,宝花姨妈那声嘶欲裂的喊叫声在空中回响:“怎么会这样呢?不可能,不可能!” 院里的人们也终于清醒过来了,他们的目光不约而同地投向胜天大叔身上。但见他像遭了雷击似的。 过了好一会,他才颤巍巍地站起身来,对着大家摆了摆手,而且分开人群向门外走去。 院子里人们目送着胜天大叔走出了海山的家门。此时此刻,他们欢乐的心情没有了,只觉得心里沉甸甸的,因为他们不知道怎样安慰胜天大叔。就这样,他们一声不吭地吧咂着旱烟卷,虽然有几个年轻人仍在交谈,但是那言不由衷、颠三倒四的话语终于使他们闭上嘴巴了。 最后,他们像是怀着满腹心事各自回家去了。 第三章 我们吃罢午饭。 “东民他爹,在程皓回城之前,咱们把孩子们的婚事办了吧!”舅妈一边说,一边洗刷饭桌上的碗快。她的动作非常麻利。 “日子还没定好呢!”舅舅说完这句话,便把卷好的纸烟含在嘴里。 “日子吗?就等你表态了。”舅妈说,“说实话,我打心眼里喜欢玉梅,巴不得早一点当她的婆婆呀!” 在我看来,舅舅,舅妈没多大变化,只是头发白了许多。对于我的到来,他们全家人非常高兴,问这问那,有着说不完的话。因此,几天过去之后,我觉得重新回到了昔日美好的时光里。也许他们认为,我并不曾长大成人,而且对我的各种抚爱也没有间断过。多么美好的感情啊! 就像漂泊多年的水手,终于回到自己温暖的家园,那熟悉的笑脸被熊熊炉火烧得透亮透亮的,而这熊熊炉火就是亲人们心中的无限的爱。 舅舅家已经搬迁到村东头了,红砖大北房,豁亮极了。院子的格局同保存在我记忆里的样子一般无二,只是院面大了许多。院子当中生长着一棵繁茂的梨树,密匝匝的叶子被徐徐而来的风吹得哗哗直响,东墙角的那棵红枣树,已是硕果累累了。此时此刻,那两棵根深叶茂的梧桐树的挡住了院子里的大部分阳光,从而一家人坐在院子里吃午饭倒也凉爽得很。 当舅妈进了屋以后,舅舅这才对我说道:“玉梅看上了你表哥,到现在,我都不相信是真的。” “为什么?” “你是不知道,咱们家的条件跟人家没法比,再说,你表哥也比玉梅大得多。”舅舅一边抽烟,一边对我解释道。 这时,舅妈端着一个小瓢从屋里出来了,但见她把瓢里的谷子洒落地上,那十几只母鸡从四面八方一齐向她围拢过来。瞧!它们吃得多来劲,其中几只边吃边喔喔叫个不停。 或许这就是古人所崇尚的那种柴扉中的情趣吧! “程皓,不是我多嘴,你看,事情都到节骨眼了,你舅舅还是一点都不着急。”舅妈的语气中充满了对舅舅的不满。 “急啥哩!咱庄稼人办喜事用不着太多名堂,差不多就行了吗?”舅舅说到这里,深深地吸了一口烟。他一向如此,从来不会因为一件烦心的事情而慌手忙脚,彻夜不宁。 “你听听,这么大的事,叫人火烧火燎的,你舅舅呢,唉!真是一头顽固的老慢牛,即便是鞭子落到了身上,也快不了半步。”舅妈的脸上显露出不耐烦的神色。 “车子到了山前,大道小路有的是,咱着急个啥!”舅舅慢吞吞地说。 “我还是那句话,玉梅能嫁到咱家,那是咱前世修来得福!”舅妈的声音似乎提高了许多。 “我想,东民跟……” “东民跟你一个样,只会死钻牛角尖,老榆木疙瘩。要是他有东亮一半的听话,也就用不着我累死累活的瞎操心啦!”舅妈把小瓢放在身旁的双轮车上,继续冲着舅舅愤愤地说,“你心里的那点花花事儿,就在你心里烂掉吧!” 然后,她转回头,对我说道:“你是不知道,他们爷俩儿都是怕钱扎着手的主,我听玉梅说,如今的世道,是要人有一张骗钱的嘴,一双捞钱的手。程皓,你说,她的话有没有道理?” 我笑着对舅妈说:“是啊!有了钱,就能过上好日子。” “庄稼人应该关心地里的收成。”舅舅说。 “今天当着程皓的面,你还不如把话挑明哩!说自己关心疯婆子地里的东西。”舅妈怒气冲冲地说。 舅妈的言语,以及脸上的表情,的确使我惊讶不已。因为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个非常温顺,善良的女人。 “东民喜欢……” “好啦!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没等舅舅把话说完,舅妈便大声嚷道,“东民喜欢敏英,对吧!告诉你,我早就看出来了。哼!你肚子里那几条蛔虫,我能不清楚?” “多好的姑娘啊!”舅舅自言自语道。 “告诉你,我不喜欢他,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儿子到别人家去当牛做马!” “当牛做马?” “我说错了吗?”舅妈说,“家里穷得叮当响,却摆着臭架子给人看!呸!没一个好东西!” 舅舅叹了一口气,说:“好端端的一个家……” “你觉得那家人可怜,是不是?”舅妈的火气又大了许多,冲着舅舅喊道。 我赶忙劝道:“舅妈,有话慢慢说,干吗生那么大的气呢?” 舅妈转回头,对我说:“程皓,你说说看,亲叔叔被侄女赶出了家门,却把一个毫不相干的人领到家里,当作贴心人,你说可笑不可笑?” 然而,舅舅看上去像是没有感觉到舅妈越来越大的火气,缓缓地说:“两个姑娘撑着一大家子真不易啊!光是地里的活就叫人忙不过来。” “人家地里的活关你爷俩儿屁事?”舅妈说,“听宝花说,胜天爷俩儿要帮她们家干活,却叫敏慧赶跑了,你倒人模人样地跟那家人一个锅里轮马勺,是啊!就差一块住啦!” 只见舅舅陡然站起身来,冲着舅妈大声吼道:“你,你……,给我住口!” 舅舅凶神恶煞一般的模样着实吓了我一大跳,因为我没有见到舅舅发过火,更不必说是如此可怕的样子了。在我心目中,他这样的人永远不会生气,发火,也或者说,他压根儿不知道生气,发火是怎么回事。 尽管如此,我仍然认为那声音,那脸色绝不是他的。只因为在我的记忆里没有舅舅恼火时候的样子。 我现在回忆这舅舅的所有保存在我脑海里的模样,更确切地说,他不仅不喜欢背地里短短长长,长长短短地议论别人,而且对人与人之间相互诽谤,诋毁,甚至于不干不净的戏虐,都深恶痛绝。正像我母亲所说的那样——他是个格守本分的男人,即使偶尔多贪几杯,也不会失态的。是的,他就经常对我说,酒喝多了,正好睡觉,醒来之后,照常下地干活。 乡下人过日子,就得天天到地里转上一转。我知道,他是个闲不住的人,一年四季,从不偷闲。我还记得他曾经对我父亲说,庄稼人闲着不干活,肯定是要生病的,或许在他们看来,下地干活乃是医治各种疾病的良药。 现在,我觉得舅妈的变化很大,因为我不能把她跟那个柔声细气的形象融为一体,这是说,我没有见到她跟舅舅拌过一回嘴。 面对如此场面,我愕然而不知所措,因此,我只好把目光移向别处。 此时此刻,干燥的风呼啸而过,就像一双巨手把整个山庄揉作一团,并使劲挤出了里面所有的水分,之后,再把它扔到烈日下暴晒。那紧贴在树上的不肯安定下来的蝉正在大口大口吐着涨满身体的暑气。 赶集的表哥、表弟还没有回来。昨天晚上,舅妈一再叮嘱表哥,到集上要帮着玉梅照看货摊。 “我知道,你老是瞧不起东亮,”舅妈的火气似乎消了许多,只见她拿着那个小瓢走进了牲口棚,过一会儿,她端出满满一瓢糠来。此时,舅舅重新坐了下来,并且把手里的烟头扔在地上,用脚踩了踩,这才喟然说道: “不是我有偏心,而是东亮太过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真叫人担心哪!” “行啦!东亮可不像你们那样没出息,一整天在人家地里转悠,却还要回来吃我做的饭。我呢,倒也不是喜欢凑热闹,对于别人颠三倒四的闲话特别在乎的女人,所以在你给人家当牛做马的时候,我就不十分在意。”舅妈滔滔不绝地把话说完,然后,她提起半桶柑水,端着那瓢糠向大门外走去, 舅舅抬起眼光,直到舅妈的背影从大门口消失,然后转回头对我说:“程皓,刚才的事你别放在心上。你听我说,前两年,敏慧她爹被石头砸死了,她娘也一下子疯了,好端端的一个家就这样垮了。唉!家里没个男人撑着,那日子可怎么过呢?虽说伟杰是敏慧的亲叔叔,但是两家人并没有来往,正因为如此,敏慧没让他上门。程皓,你还记得吗?你娘跟敏慧她娘亲如姐妹,所以,我和你表哥就帮着她家干点活。”说到这里,他点燃了卷好的旱烟卷,深深地吸了一口,这才又接着说道,“多亏了这个慧丫头,在我看来,她不一个男人都强得多!” 就在这时,表哥回来了。他把自行车在东屋的玻璃窗下面,并从车把上拿下黑色的手提包,他好像没有听到我的招呼声,而是径直向北屋走去。这个粗壮结实的农村小伙子,身材高大,黝黑的脸膛,亮闪闪的,辐射着青春的活力。那又黑又密的头发,蓬乱着,如草莽丛生,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老是带着一种跃跃欲试的挑衅,看上去像是一个人正在不断地加强自己的意志,以免被他人无条件剥夺掉生存的权利。 实际上,他从小就不乏这种顽强的意志,而且经常很认真地表现出来。 是的,太行人天生具有一种意志,激发着被血汗所淹没的希望。正因为他们必须面对一块又一块坚硬的山岩,就得像使用旧石器的古代人那样,一方面利用各种岩石锤打自己的躯体,而使它更加健壮有力,另一方面,他们在劳动过程中获得了更多的自信,于是,他们终于走向成熟。 也许可以说,有了粗糙的双手,就有了成熟,而且还会具有一种不屈的意志。 为了生存,他们可以让自己的血汗流干,但是决不会像那个刚愎自用的英雄一般,对着滔滔的江水虞兮虞兮地叹息着,直到滴完最后的鲜血。 石头就是 (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3 部分阅读 为了生存,他们可以让自己的血汗流干,但是决不会像那个刚愎自用的英雄一般,对着滔滔的江水虞兮虞兮地叹息着,直到滴完最后的鲜血。 石头就是石头,绿草就是绿草。千万不要放纵自己的思想,否则,就必须马上离开,而且走得越远越好。如果你在这里生活,那么,毫无选择,只因为父辈们给你树立了榜样,而且这种榜样使你别无选择。 还有,还有,连卷纸烟的动作都不差分毫,甚而至于乍一见面便确信你是个地地道道的庄稼汉子。 或者说你相信自己已经注定成为一个庄稼汉子并且使自己心里有着对于土地割舍不掉的情感,只因为如此,来自古老的意志塑造着你的人生,即使这种顽强的意志能够表现的非常含蓄,也会让你慢慢习惯于由饥饿的石头、泥土组成的交响。如月之恒,如日之升。 这时候,她的声音正在我的耳边回响: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然而,我的心却不停地念叨着——今天,妈妈死了。 因此,我只好用专注的眼光看着她,这是说,她把我的心灵塞得满满的。还有,还有,她的手正伴随着她优美的歌声把我送入梦乡。 我静了静神,这才发现我一直注视表哥厚厚的双唇,就好像我看到了他的声音正在滔滔不绝地从他的口里倾泻出来。但是,传到我耳朵里的却是舅舅的声音: “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我不想没事泡在集市上。”表哥一边说,一边脱下蓝色衣衫搭在横穿院子的那根铁丝上。 舅妈回来了,放下小桶、小瓢,赶紧到厨房里把饭菜端上来,问:“你见到梅梅一眼了吗?” 他低着头,啃着馒头,就好像没有听到舅妈的声音。 舅妈进一步追问道:“你没有去找梅梅,是不是?” 他却像植物人似的,继续咀嚼着馒头。 “哑巴啦!”舅妈冲着儿子喊道。 “东亮给她帮忙去了。”表哥依旧低着头,说:“我,我帮着敏慧拖回了一袋化肥。” “你这个不争气的东西!一整天给那些狐狸精混在一起,你,你是不是想把我活活的气死!”舅妈冲着儿子高声骂道:“梅梅,多好的一个姑娘啊!你这个没心肝的东西,你走!你走!找那些狐狸精去吧!我没你这个不孝顺的儿子,走!走啊!别再回来啦!” 表哥猛地站起身来大声说道:“好,好!我走,我走!”然后,他头也不回走了出去。 “舅妈,你别着急,消消气!”我赶忙站起身来,说:“还是让我劝劝表哥吧!” “去吧,去吧!”舅舅也赶忙说道。 ★★★★★ 李胜天看着家里人都坐定了,然后拿起饭桌上的筷子,并缓缓地说:“你们啥事都不跟我商量,”他迟疑了一下,又接着说,“我的话,全是耳旁风。可我还是要说。”说到这里,李胜天低下头,瞅着手里的筷子。 倘若被微风刮来的清凉的空气中没有令人讨厌的嗡嗡叫的苍蝇的骚扰,那么,午饭之后,躺在这棵苹果树下面小睡一会儿,无异是一种旷世的享受。 也许是由于夏季中午的空气里羼入了梦的气味,时不时麻痹人们的神经,仿佛低回婉约的催眠曲在人们的耳边萦回。虽然有些人愿意寻找一个十分鲜明的意象,但是无论你的意志多么顽强、多么固执,照样会被稀释在眼下这种昏昏晕晕的感觉之中,直到你的意志完全瓦解。 当然,这家人的意志还完好无损,因为他们似乎有许多话要讲。 李胜天沉吟了一会儿,说:“钱多了,人们的胆子应该越来越小。” “只有守财奴,吝啬鬼,才会胆小如鼠。”玉梅说,“因为这些人害怕被别人割掉自己的资本主义尾巴。” “据说,恐龙的尾巴可以保持身体的平衡。”玉良说。 “钱多了,连睡觉都不得安稳啦!”李胜天看了儿子一眼,说。 “金钱可以给人们提供各种各样的机会,就像王八能够让人延年益寿一样。”玉良说,“我认为有钱的人运气肯定好!” 这时候,周爱莲放下筷子,倾听丈夫和孩子们的声音。女儿的声音正在她的耳边响起:“那些傻瓜蛋不要到手里的钱,却舍不下涨破肚皮的穷志气!” “周东民并不是一个傻瓜蛋啊!”玉良说,可是他的目光仍然注视着饭桌上的菜肴。 他耸了耸肩,终于拿起了馒头。 玉梅看了看正在吃饭的父亲,这才转回头对玉良说:“哥,我听你说话的腔调要我嫁给一个傻瓜蛋你才满意哩!”她看着玉良,冷冷地说,“你干吗要说你的朋友东亮是个傻瓜蛋呢?” 确切地说,李玉梅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一双黑亮的大眼睛时不时闪烁着某种心照不宣的暗示,仿佛向与她相处的人们许诺着什么。 “我没有朋友。”玉良漫不经心地问,之后,他咬了一口馒头,一边咀嚼一边注视着妹妹的眼睛。然而她并没有答话,因此他只好继续说道,“看得出,东亮满喜欢你的。” 是的,这种心照不宣的暗示真是太诱人了。只可惜,这种眼光还会提醒你——记住,不要趁机钻她的空子,因为她的小脑袋跟她的眼睛同样精明;记住,必须记住,千万不要跟她玩什么把戏,而且现在也不要认为那个跳跃的小光圈(就在这时,玉梅的双眼之间闪烁着一个小光圈)可以搅乱她的心智。否则,你就别想对她隐瞒什么事情了。比如说,一旦站在X光下面,人们就只能赤裸裸的了。 显而易见,饭桌上面有了可口的饭菜,除非你腹内满满的。正因为这个流光飞彩的微笑太妩媚动人了。 所以,那些年轻小伙子们已经习惯了在她的货摊前面蹭来蹭去,跟她闲聊几句。这是说,他们都想和她套近乎,要么这件东西便宜了,要么那件东西太贵啦!然而,她清楚地知道,他们是不肯放过一次跟她说话的机会,她眼波流转,愉快地笑着。正因为如此,难免一些粗鲁爽直的小伙子干脆死死地盯着她,似乎是说: “别光要我的钱,你连我也一块要了吧!” “要你这个傻小子有啥用呢?”她快活地笑着。 “有啥用?我想,可以叫你给我生个儿子吗!” “我却不想生下像你这样的傻小子呀!”她依然笑着。 的确如此,在小伙子们眼里,年轻姑娘有着不可思议而又眼花缭乱的魔力,是的,她太迷人了。 “我听不惯他蜜糖般的声音。”李胜天说。 “简直跟苍蝇差不多,真是讨厌极了。”玉梅笑着说。 “而你却很乐意做人家的嫂子,难道不是吗?”玉良淡淡地说。 “是的。”玉梅瞪了哥哥一眼,而他的眼光却依然盯着桌上的菜肴,缓缓地问道:“他喜欢你吗?” “这很重要吗?” 玉良惊愣了一下,抬起眼光看着妹妹,似乎是沉思了片刻,并用低低的声音嘟哝道:“这不重要吗?” “他会爱上我的。”玉梅很自信地说,“不过,我觉得还是应该感谢你的好朋友,因为他让他的母亲更加喜欢我了!” “他不是我的朋友。”玉良不耐烦地说。 “是吗?”玉梅注视着正在夹菜的玉良,说,“这么说,他不再替你到那个饭店送信了。” 听了妹妹这句话,玉良顿时不安起来,更加不敢跟妹妹的眼光接触。 这时候,李胜天抬起头,看了看儿子,问:“你真的要和敏慧结婚?” “你说什么?良子他爹。”周爱莲就像踩到了蛇似的,颤惊惊地问道。 “我哥说,敏慧答应嫁给他了。”玉梅冲着母亲一笑。 “是的。”玉良很镇静地看着父亲。 “她什么时候答应你的?”话一出口,李胜天便觉得他向儿子问了一个很愚蠢的问题。 “我想,她不会没有条件吧!”玉梅看了父亲一眼,转回头向玉良问道。 “条件?”周爱莲看了看女儿,又看了看儿子。 “万里长征终于走完了第一步,难道不是吗?”玉梅说。 李胜天摇了摇头,冲着女儿说:“我真不知道你们搞啥名堂!” “爹,我们会幸福的,你老人家就放心吧!”玉梅又回过头冲着哥哥问道,“我的话对吗?哥。” “你说什么?”玉良随口问了一句,因为敏慧的声音再一次在他的耳边很从容地回响着—— 第一,你必须解除你妹妹和东民哥的婚约,第二,在结婚之前,一定要把你妹妹嫁出去,第三,你必须跟你父亲脱离父子关系,可能的话,他最好立时死去。告诉你,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是的,我恨你的父亲,巴不得他立时死去。看得出,你非常憎恨你父亲,难道不是吗? “我还以为你看上了秀荣,没想你,你……”周爱莲再也说部下去了。 “唉!你们啥事都不让我们知道。”李胜天说。 玉梅冲着父亲笑了笑:“现在你们不是知道了吗?” 玉良则冷冷地说:“我只会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我的话,全是耳旁风。”李胜天低声嘟哝道。 周爱莲看了看女儿,说:“东民那小子的眼光太可怕了。” “我才不怕他哩!”玉梅说,“他的拳头永远不会落到女儿身上。” “你不受气,娘就放心了。”周爱莲说。 “昨天,东民没和你照相去?”李胜天问。 “要是哥哥稍稍拿出那么一点男子汉的气概,东民就不会撇下我而独自个向雷锋叔叔学习去了。”玉梅说到这里,哈哈大笑起来,接着她又说道,“反正我也不并不急于结婚。既然敏慧答应了哥哥,那就让他们先结婚吧!” “你们啥事都不让我们知道。” 恰在这时,两兄妹的眼光正好相遇,他们彼此打量着对方,希望能够看到对方的一切,也许是由于他们有着某种心照不宣的秘密,害怕对方知道,玉梅首先问道:“哥,你能使她爱上你吗?” “会的,我会的。”这几个字从玉良的牙齿间挤了出来,他的眼光闪烁着对妹妹的憎恨。 “你们不能结婚!”周爱莲冲着儿子大声喊道。 玉梅笑着对哥哥说:“要不要我提醒你,我还是那句话,她那样瞧着你,你永远甭想幸福。” “生意场上,我可是响当当的人啊!”玉良逼视着妹妹的眼光。 “情场上的胆小鬼……” “我,我和她……”周爱莲语无伦次地嘟哝道,然后她看着女儿,说,“你说,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娘,有我哩!”玉梅说。 李胜天看了儿子一眼,然后向儿子问道:“你不怕她吗?玉良。” 玉梅听了父亲的话,再也忍不住了,竟哈哈大笑起来,问:“你真的怕她吗?哥。” “我干吗要怕她?”玉良努力摆出很镇静的样子。 “是啊!我哥怎么会怕她呢?”玉梅说,“要是我哥那样怕她的话,就不会爱她,天天都在想着她啦!再说,像我哥这样有着男子汉气概的男人,在女人面前是不会让自己变成一只老鼠的,对吧?哥。” “你们啥事都不让我们知道。”李胜天叹了一口气。 “梅梅,只要你不受气,娘就放心了。” “我倒很乐意他欺负我。”玉梅笑着对母亲说。 “你这孩子,光说傻话!”母亲责怪女儿道。 “你爱他吗?”玉良看了妹妹一眼,赶忙又把眼光移到那棵苹果树上。 “我觉得我对他很有耐心,难道这样还不够吗?哥。”玉梅似乎很认真地说道。 “实际上,东民和……”李胜天摇了摇头,他的眼光却穿过苹果树茂盛的枝叶,遥望着天空中飘动的云朵。 没等丈夫把话说完,周爱莲便插话道:“那小子有啥了不起,咱梅梅看上他,也是他家前世修来的福气。” “我真希望成为一个不开窍的老顽固。”说完这句话,李胜天低下头去,一口气吃完碗里的饭。他放下饭碗,并随手抹了抹嘴巴。 然后,他站起身来,看了看老婆、孩子们,便转回身向屋里走去。 ★★★★★ 在山坳拐弯处,两个年轻姑娘进入一条狭长,幽深的山谷。 崎岖的山路,要么裸露在山岩上面,要么隐没于杂草、灌木丛、以及树林之中。现在,这两个姑娘沿着山路一前一后朝山下走去。 脸孔白皙的姑娘首先说道:“二姐,你不觉得害怕吗?” “怕,怕什么呀?”另一个身材高挑的姑娘惊愣了一下,反问道,与此同时,她把肥筐从左肩移到右肩上。 “我一到这儿就觉得害怕!”妹妹说,“难道你没听说过——这沟里有一条碗口粗的大蟒蛇。” “骗人的鬼话!”姐姐说,那严厉的语气就想不喜欢谈论什么莫须有事情似的。 妹妹止住了脚步,转回身来,冲着姐姐大声说道:“真的有啊!慧姐。” “你相信吗?敏彤。”姐姐问。 “瞧!这个地方太肆耍皇锹穑坷吹秸饫铮朐忌植畈欢唷!泵敉蹲派ぷ雍暗溃拔也幌不洞粼诿挥醒艄獾牡胤健!?br /> 她抬起眼光,望着重重叠叠的山峦。这时候,初升的太阳刚刚把群山的山巅照亮。 阳光下,那茂密的灌木丛扎根于坚硬的岩石的裂缝之中,茁壮地生长着。大概是由于它们天生具有一种不可摧毁的力量,使它们顽强地生存着。很显然,它们有着同风暴搏斗的命运。 就连栖息在丛林里的各种昆虫、鸟雀也开始忙碌新一天的生活,因为它们正在高声鸣叫,活像一支充满激情的乐队,疯狂地演奏着欢快的乐曲。 但是,幽深的谷底笼罩着一层淡淡的雾气。大片大片的柿树林,舒展着巨大的树冠,只有那些夹杂其中的参天的杨树、榆树、椿树、槐树,挣脱了雾气的禁锢,迎接着渐渐升起的太阳。 此时此刻,那些躲在树篱后面的绿油油的庄稼,仿佛还在延长倦意绵绵的梦。 咚,咚,咚。原来是啄木鸟的声音。 随着阵阵山风,隐隐传来谷底深处的流水声,恰如古琴被轻轻抚弄。 敏彤笑嘻嘻地说:“有你在我身边,我啥都不怕!” “什么?” “是的,慧姐。”妹妹一本正经的说,“去年秋天,咱娘病了,你让我和大姐去请医生。我说,我不去。你一怒之下就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说到这里,她犹豫了片刻,又接着说,“其实,我并不是不去,只因为要经过这个恐怖的地方。不知怎么回事,和大姐一块的时候,我就胆小如鼠;而与你一起的时候,我会胆大包天。” “你恨我吗?” “恨!恨!恨!我恨死你啦!”敏彤气势汹汹地说,“真想把你的鼻子咬下来!” “就这么恨我。” “恨!恨死你啦!敏慧。”敏彤挥舞着手里的锄头大声嚷道。声音在山谷里回荡。 敏慧看着妹妹凶巴巴的样子,说:“你这样大喊大叫,难道就不怕把大蟒蛇喊叫出来吗?” “我才不怕哩!” “为什么?” “如果它出来的话,肯定会吃掉你这个欺负妹妹的姐姐,而不是被姐姐欺负的妹妹。” “你这么恨姐姐,那么,你就打姐姐几巴掌吧!不过,你千万不要咬掉姐姐的鼻子啊!” “这还差不多。”敏彤举起左手在姐姐的眼前晃了一晃,之后,她笑嘻嘻地说,“我也不希望那个英俊潇洒的维特娶一个没有鼻子的老婆啊!” “你瞎说什么呀!”敏慧瞪了妹妹一眼。 “人家不单单是个地地道道的城里人,而且还是大学生哩!这叫做天知,”她冲着姐姐笑了笑,“地知,你我都知道。” “你知道什么呀?”敏慧说,“快别瞎说八道了。”她暗自想到,我为什么忘不了那个铭刻于心的形象呢? “也许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的连一丝微笑也不会带的姑娘。“偏巧这个时候,东民哥来了。”说到这里,她故意停顿了片刻,接着说道,“二姐,我很想变成一只调皮的哈巴狗,让你抱在自己怀里。” “没出息!” “慧姐,我觉得,”敏彤说,“你应该是个男人。” 而敏慧却假装没有听到妹妹的话,从右边绕过妹妹向前走去。 “这样一来,你可以天天把我抱在怀里,保护我,疼爱我了。”敏彤一边说,一边快步跟了上来。 “瞎说八道!”敏慧喝斥道。 “慧姐,你生气了。”她又跑到姐姐前头去了,转回头冲着姐姐嘻嘻一笑。 “都长成大姑娘了,还没个正经。” “就是吗?”敏彤说,“有你在我身边,我就是恐龙!” “恐龙?”敏慧有点好奇地问。 “你还不明白,”她转回头,用调皮的腔调说,“这可是新时代的超新感觉啊!” “真是越说越不像话了。” “你才不像话哩!”敏彤针锋相对地说,“让别人胆小如鼠。” 胆小如鼠的人快乐吗?他们能够从被人保护的过程中得到自己所希望得到的东西吗?否则,女人就没有必要去求得男人的保护了。 胆小的女人,这样说合适吗? 然而,我所呼吸的空气是属于我自己。敏慧这样想到。 这时,敏彤活像一只灵巧的小羚羊,从这一块岩石上面跳到另一块山岩之上。她抬起眼光,看着闪烁在枝叶之间的太阳,于是她说: “我就喜欢见到太阳,每时每刻。”说到这里,她竟然放声高唱起来—— 太行的山路哟! 弯弯曲曲,曲曲弯弯, 走了一代,来了一代。 太行的汉子呀! 忙忙碌碌,碌碌忙忙, 顶着太阳,伴着月亮。 太行的河水哟! 潺潺缓缓,缓缓潺潺, 走了一代,来了一代。 太行的姑娘呀! 欢欢喜喜,喜喜欢欢, 顶着太阳,伴着月亮。 一片鹅羽般白云融化了,顶着太阳,伴着月亮……她唱完了。湛蓝蓝的天空,一尘不染。她唱完了……来了一代,走了一代……顶着太阳,伴着月亮……她终于唱完了。 仿佛一叶小舟正在清涛碧浪之中荡漾…… 是的,我压根儿没有想到妹妹能把这首歌唱得如此动听,因为我觉得自己整个身心被优美无比的旋律融化了,就好像我从来没有听到过什么美妙、动人的音乐似的,尽管这首歌曲曾经在我心中千万次地响起。 我忘不了,我永远忘不了,那是因为它的音符能够从我心中呼唤出一个刻骨铭心的形象。一时间,我觉得它不再是歌声了,而是从坚硬的岩石之间迸流出来的,充满生命力的泉源。它们在群山之间奔腾…… 我所呼吸的空气是属于我自己的。 此时,敏彤已经跳到了旁边的那块高大的岩石上面,于是她说:“说真的,我太讨厌这个地方了。” “这里有咱家的地。”敏慧静了静神,说。 敏彤一声不吭地从岩石上面跳了下来,而且朝山下走去。太阳越升越高,于是两姐妹行走在阳光下面。 敏慧注视着妹妹的身影,暗自想到,妹妹就是一座不断爆发的火山。她可以不停地笑,也可以不停地吵吵嚷嚷,但是我没有见到她真正哭过(除了父亲惨死的时候)。是的,我太喜欢这个妹妹了,因为在我的眼里,她犹如一株茁壮生长的小树,每天都要怀着愉快的心情去迎接灿烂的阳光。 那来自谷底深处的流水声,清脆动听,仿佛那歌声又在我心中响起。 突然,敏彤打断了姐姐的思路:“慧姐,你不该退学,该退学的斯是我,因为你的学习成绩一直比我好。” 敏慧象是不想说起那些事情,马上冲着妹妹喝道:“别说啦!都已经过去了。” “这是我的真心话,二姐,反正我今年是考不上了,这样一来,咱两姐妹一同下地劳动。” “别说没出息的话,考不上可以再考吗?只要你有信心,姐就心满意足了。” “你干吗老是凶巴巴的样子,我真的受不了,受不了啦!”敏彤转回身冲着姐姐的大声喊道。随后,她索性坐在地上放声大哭起来了。 “快起来,把眼泪擦干!不许哭!”敏慧站在妹妹面前,大声说道。 “就是不吗?”敏彤一边哭一边说。 于是,敏慧只好把妹妹拉了其拉了起来,并且替她拭去脸上的泪水,唉!说实在的,一个人如果有机会能够痛痛快快地哭一回,不也是很好吗?因为你可以把郁积新心里的所有不快全部发泄出来,就好像暴风雨能够把天空中黑漆漆的乌云一扫而光。 毁灭一切的风暴啊!你又创造了一切。至少去青翠的原野格外壮丽。 我何尝不想大哭一场呢?因为我也是一个没有人生经验的女孩子啊!或者说,一个很希望得到别人关心的女孩子。于是她说: “真没羞,这么大了还哭鼻子!” “你才没羞哩!人家想哭,却不让人家哭!”敏彤终于破涕为笑。 “快走吧!” “慧姐,放心吧!我决不会在他们面前滴一滴眼泪。但却渴望扑入你的怀里,好好地哭一场。不知怎么回事,我倒觉得,你这样把我抱在怀里一边抚摸我的头发,一边唠唠叨叨地安慰我痛苦的心灵,对我来说,乃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无比,十全十美的享受了。”敏彤对着姐姐滔滔不绝地说道。 “你这死丫头,老说没出息的话!”敏慧说,“还是快走吧!” “慧姐,我真的不喜欢见不到阳光的地方。”敏彤很认真地说。 “可是,也没有人愿意站在炎炎的烈日下面暴晒。”敏慧注视着妹妹的背影。我很乐意生活在一片阳光照射不到的可爱的阴影之中。 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沟里的所有生命仿佛一下子站在金灿灿的阳光下面了。这时,敏慧抬起头看着山巅处的几朵白云,一丝风也没有。除了自己的生活,唉! 接着她又说道:“就连傻瓜蛋也知道戴上一顶草帽来遮一遮太阳。” “戴着草帽的傻瓜蛋呀!顶着太阳,伴着月亮。太行的山路哟!”敏彤转回头,对着姐姐调皮地笑了。 敏慧则狠狠地瞪了妹妹一眼,没有答话。 是啊!自打红岩村像分羊肉那样把村里的一切弄得支离破碎之后,再把子这些破破烂烂的东西分给各家各户以来,村里的生活节奏似乎加快了许多,那是因为在此之前,人们正像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老慢牛,一味浑浑噩噩的过日子。那个时候,我在学校里,而且我的心一直栖息在可爱的阴影里。 现如今,生活变了样,正如陡然加速的马达。连村里那几个懒惰而又喜欢搬弄别人家是是非非的女人也终于下地劳动了。或许我们这些太行人明白了一个早就应该明白的道理——注定要与这山、这水,以及这一草一木牢牢地捆在一起的命运。 没错,既然你不是混日子的二流子,就注定要顶着太阳,伴着月亮——干吧!干吧!干吧!因为这才是我们太行人共同的命运。套上牛轭的黄牛,在这儿爬行,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 干吧!干吧!走了一代,来了一代。干吧!干吧!这是太行人共同的命运。 也许一场风暴可以无情的卷走一年的收成,就像冲天的波涛吞没了航海人的信心百倍的希望,也或者说,那些困顿在沙漠里的商旅倒在漫长而又无望的焦渴之中,然而,太行人却是通过无休无止的搏斗创造着奇迹。 我知道,妹妹一向如此,也许是由于她喜欢把自己的全部想法都说出来,恰如坛子里的豆子倾泻而出,而且不在乎别人是否理解或是接受。反正她不会让自己心里有什么想法的。这是说,她风风火火的性格跟生活中的烦恼无缘。是的,自打那次可怕的事故之后,我觉得她一下子长大了,不再是那个蛮不讲理的毛丫头了,至少不会因为一个苹果或是一块中秋节的月饼而与小弟打架了。 在我看来,生活是一首悲怆的诗——在太行山之间从沉思、低回、叹息。 眼泪流干了。 而且我的希望正像大海里翻卷着的泡沫。 但却有另一种希望重新把我的生活照亮。今天的太阳落山了,明天的太阳会照常升起。 或许我只是一株小树,孤零零的生长在高高的山岗之上,默默的注视着西落的太阳,然而,恶梦之中醒来,却又是东方的晨曦。 不管怎么说,我必须像男人一样站在荒凉的山丘之上,创造生活的奇迹。 贫瘠的土地。 挥汗如雨的希望。 也许这挥汗如雨的希望犹如天边外即将熄灭的星光,但是我清醒的苦楚已使黑漆漆的夜不再漫长。 “慧姐,我知道一个秘密!”敏彤的声音打断了敏慧的思绪。 “秘密?”敏慧好奇地问。 “我说了,你可不要生气啊!”妹妹转回头对姐姐说。 “我干吗生气?” “慧姐,你肯定不知道,”妹妹说,“你啥时候最漂亮,也最动人?” “你这鬼丫头到底想说什么?” “告诉你,”敏彤转回头对姐姐说,“在你笑容满面的时候,真的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漂亮而又最迷人的女人,如果我是一个男人的话,肯定会为你发疯的。” “瞎说八道!” “你干吗那么凶?我可不怕你!你这个连一丝微笑也不会带的姑娘。”敏彤气呼呼地说。 “你真的不怕我?” “我干吗怕你!就算你是吃人的老虎,我呢,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狐狸。告诉你,一块自怨自叹,日夜悲号惭愧的石头可以为了那些无缘无故的眼泪而让座自己躲藏在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蓬里面。”敏彤说,“没办法,我只能大摇大摆地走在你的前头。” “你这个话匣子也该喘一口气了!” “才不呢。”敏彤又跳到一块巨岩之上,对着姐姐哈哈大笑起来。 等敏慧来到巨岩下面,敏彤便从岩石上面跳了下来,而且张开双臂把她抱住。她注视着姐姐的眼睛,笑嘻嘻地说:“二姐,我听东民哥说,再过几天,Qī。shū。ωǎng。那个大学生来咱这儿度假,到那时,你跟他总该有些悄悄话要说说吧。” “我跟他能有什么话说?”敏慧推开了妹妹。 “真的没有话说?至少你给他一个微笑吗。” “你这死丫头,就会贫嘴!”敏慧看着妹妹那张稚气未退的圆圆的脸蛋。 “他真的那么好吗?”敏彤问。 “谁?” “就是你的那个维特啊!” “再瞎说八道,小心我拧你的嘴!”敏慧板着脸说道。 “要不要把红辣椒面塞到我的嘴里,这样一来,我好向你讨饶啊!”敏彤怪声怪气地说,“饶,饶了我吧!饶了我吧!老娘,我,我认栽了!” 谁爱咋说就咋说吧,反正与我无关,因为我只是依照自己的意志行事。永远升起的太阳,有着五彩缤纷的光芒,坚硬的黝黑的岩体,经历了亿万年的风暴,还是老样子。压根儿没有什么变化。 而我却在生活的磨练中成熟了许多,至少我不再每天眠于少女的幻梦里——等候着爱,要最终把我的心交给他。 爱已被深深埋葬。他来了,我又能说些什么呢? 太行山。直到现在,我才发现我原来是个太行人,要不然,我就不会用这么坦然的心情面对太行的一切了。 要说一个人有什么值得骄傲的理由,那就是他必须坚信他有着一颗永远属于自己的心。它不是猥猥琐琐的奴隶,因为你必须让它像上帝一样伟大。是的,我有着和男人一样的权利,能够自由地呼吸属于自己的空气,享受属于自己的阳光。 太对了,我只想成为我自己,两只脚站在高高的山岩之上,而且同坚硬的岩体凝为一体。 正当敏慧胡思乱想的时候,妹妹的声音很清晰地在她的耳边响起: 因为 我们有着和太行一样坚韧的战斗臂力,不死的意志。 因为 我们的胸间流动着对太行之深沉的爱。 所以 我们能够驾驭着沉重的犁具,使每一块山岩结果。 所以 我们是太行永久的主人。 敏彤的声音依然在山谷里回响。我们是太行永久的主人。或许就是这种疯狂的意志,日夜燃烧着我的心,就像一团快乐的火焰在我心中跳跃着。没错,我喜欢这首诗的旋律,只因为它烙印在我内心深处,有好长一段时间,它化作一个小精灵,潜入我的梦里翩翩起舞。 敏慧摇了摇头,似乎是要把那些纷至沓来的念头摆脱掉,于是她说: “敏彤,我决定嫁给玉良。” “什么?你说什么?”敏彤一下子转回身来,张大眼睛看着姐姐。 “你干吗这样看着我,我这样做,你不会感到意外吧!” “你这家伙是不是疯了?”敏彤气急败坏地嚷道,“要不然,就是不可理喻!你干吗要嫁给那个混蛋?你爱他吗?真,真,真气死我了!” “我觉得我应该嫁给他。”敏慧很平静地说。 “快告诉我,这不是真的!”敏彤把锄头扔在地上,拉住姐姐的双手说道。 “我一定要嫁给他。”敏慧抬起头,望着湛蓝蓝的天空,似乎那团轻盈的白云吸引了她的目光。 “你不爱他,从来就没有爱过他,而且和我一样非常非常讨厌他!” “他很爱我啊!” “你看着我,你说得不是真心话!不,不,你决不能嫁给那个混蛋!”敏彤吸了一口气,又继续说道,“如果你一定要嫁给他的话,我,我就不认你这个姐姐啦!”此时此刻,敏彤圆圆的脸蛋涨得通红,美丽的大眼睛噙满了泪水,就像刚刚挨了重重的一记耳光。 敏慧看着妹妹,反而笑了:“敏彤,你真的生气了,你听我说……” 没等敏慧把话说完,敏彤便没好气地说:“还有什么好说的,都快把我气死了!”敏彤不由自主地握紧双拳,就好像她姐姐若是再说下去,她的拳头会毫不留情地落到姐姐的脸上。 敏慧眼睛里射出冷酷的目光,却很平静地说道:“他必须答应我三个条件。” “什么条件?该不是让他去死,或是叫他滚蛋吧!” 敏慧眼睛里闪动着一丝冷酷的目光,说:“也可以这么说吧!”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和妹妹说道:“咱们还是不要说那些叫人扫兴的事了,拿起你的锄头快走吧!” 就这样,两姐妹继续向山下走去。很快,她们来到沟底的小溪边,默默地注视着正在岩石之间湍流的溪水。最后,她们一前一后地向溪流对岸的庄稼地里走去。 第四章 一九八五年,初秋时节。 接二连三的几场大雨,使这一带山区的庄稼长势特别好,处处丰收在望的景象。 很显然,那绿油油的庄稼真叫人心花怒放,因为只有这个时节,太行山才会把自己的生命力完全展现出来。如今,不论沟谷里还是山岗上,涌向人们心头的全是生机勃勃景象。 那些想表达自己愉快心情的人们可以这样低吟道: 神女应无恙, 当惊世界殊。 假如那团团懒洋洋的白云之间真有神女的话,那么,她们肯定会留恋人世间的美景,而且沉湎于各种鸟雀和谐的歌声之中。 其实,山里人出山,同城里人上班没啥两样,也许最主要的差别倒是不像城里人那样习惯星期天使疲劳的细胞能够新陈代谢一番。特别是土地分到一家一户之后,红岩村的生活节奏加快了。人们天天出山,而且起床更早了,收工也更晚了。似乎这些勤劳的人们有忙不完的活。当然,起早贪黑对于庄稼人来说,的确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 过去,这些安分守己的庄稼汉有着说不完的话,而今他们则必须做许多活。不管怎么说,他们毕竟是太行哺育的人。 庄稼汉就是庄稼汉。或许是他们生活中最固执的观念。因此,他们满脑子都是茁壮成长的庄稼,颗粒饱满的粮食。换句话说,在这些老实巴脚,随规蹈矩,而且缺乏大世面经验的山里人看来,只要年年有余粮就心满意足了。 总而言之,无论白天的各种想法,还是夜晚疲惫的梦,都围绕自家的责任田旋转着,旋转着…… 因为这些盲目自信的山里人决不允许杂草在自己的田里滋长,蔓延。 于是,人们看着地里的庄稼,可以满有把握地说:“没错,今年肯定是好年景。” 然而,今年的好景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因为连续十几天的呼呼热风,把一向自信的庄稼人脸上的欢笑吹得无影无踪了。 田野里,庄稼活像一滩又一滩发臭的垃圾,在烈日的暴晒下,终于吐出最后一滴绿色的水分。那一棵又一棵大树,低垂着巨大的树冠,仿佛因中暑而抽搐的病人,就连活泼好动的小鸟,也由于烘烘的暑气而躲在干渴的丛林里,并时不时发出暗哑的哀鸣。正因为如此,红岩村的人们被热风,干旱打垮了。 也或者说,他们面对蔫呼呼的庄稼有点不知所措了,也许是由于这些勤劳的太行人心里的希望正随着它们倒下,而且慢慢地死去。 后来,他们终于清醒过来了。确切地说,来自孪生兄弟的戏虐语——你们应该揭开集体的大铁锅盛几碗剩菜汤喝下去。 不管怎么说,生命的长河里还是充满希望的机会多。正像看到渺茫但却是立竿见影的希望的病人又重新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不错,红岩村有一座小型扬水站,那是红岩村大集体时期兴修水利的产物。而今,被囚禁在孤零零的小屋里,小屋的门和唯一的窗户已经用红砖砌住了。自从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以来,这套设备齐全的浇地机器就派不上用场了,按照当地人的说法——上头的政策好了,老天爷也会更加眷顾老百姓的。连年来的风调雨顺而使红岩村的人们过着五谷丰登的日子。确切地说,村里的人们似乎不知道它的存在了。 他们听了两兄弟的话,马上就振奋起来了。因为这些与世隔绝的东西重新把他们带回到轰轰烈烈的岁月里——他们的确讲过许多话,但却也曾流过许多汗。不管怎么说,生命的长河里还是充满希望的机会多,正像奄奄一息的病人看到了渺茫但却是立竿见影的希望。 随后,这些骚动的人们一齐向扬水站奔去。 此时此刻,他们对着水库里清澈的水满意地笑了。 他们看上去就像重新恢复了记忆,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这座扬水站给全村的农业生产立下了汗马功劳。村里的人们也无时无刻不在感觉着它的存在,甚至于把它当做自己生活的一部分。那个时候,他们有着共同的信念——与天奋斗,其乐无穷。 现如今,他们却面对着一个难题——谁家先浇呢?而不是哪个队先浇? 过去,按照他们一贯的说法——河东队,或是河西队?他们曾经争执不休,甚至于大打出手。现在,这个谁家先浇的问题却使事情更加复杂了许多。 红岩村本是乡里最小的村庄,但却民事纠纷频繁,连乡领导也为此直皱眉头。实际上,村里的大小矛盾多来自固执的两大派势力之间的冲突。 是河东队,还是河西队?似乎成了红岩村永远面临的问题。 按理来说,诚实厚道的山里人之间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但是,有一个古老的传说,却使他们的心灵难以沟通。其实,关于古老的传说,众说纷纭,压根儿没有什么定论。因此,在他们看来,相信自己的说法没错。 话虽如此,他们也不会把这种来自古老传说的仇恨直接表现出来的,那是因为长期以来,这种仇恨已经转化成一种难以捉摸的形式盘踞在人们的心里。河东队诋毁河西队是一伙没有教养,举止粗鲁的混蛋,如果跟他们相处一块的时候,河东岸的人们的眼光里总是不时地闪动着轻蔑的光芒;河西队则嘲笑河东队是一群没有出息,见了老婆直不起腰的傻瓜,正因为如此,河西队的人们面对着河东队的轻蔑的目光,尽可能发出响亮的笑声。 要知道,红岩村的确有着自己独特的生存方式。 很快,扬水站周围的空气紧张起来了。村里的一切变得乱糟糟的,因为这些对于大世面缺乏的乡下人不知道如何对待村里的唯一的公共财产,就像刚实行生产责任制那阵子,面对着大集体的土地,他们除了吵吵嚷嚷,差不多啥活都不做,甚至于连饭都顾不得吃。然而他们现在却眼巴巴看着那座没有窗户,也没有门口的小屋。 实际上,他们共同关心的问题是一个相当严峻的问题,以至于他们不敢轻易做出决断。 也许是由于他们花费了太多的时间做自己的活。这是说,红岩村实行“单干”以后,人们再不必通过开会来统一思想了,谁愿咋干就咋干,跟别人毫不相干。即使农闲的时候,他们也完全是一副忙忙碌碌的样子。因此,这些乱糟糟的人们像是失去了思维能力似乎有许多话说,但却不能把自己的真实的想法说出来。 他们面对面打量着对方,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首先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如果说出来的?(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4 部分阅读 他们面对面打量着对方,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首先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如果说出来的话,就不如摩拳擦掌,把自己所憎恨的人狠狠地揍一顿。然而,他们却意外地发现他们所憎恨的不止一人,而是除了自己所有其他的人,因为那些人正在虎视眈眈地看着自己。 总而言之,他们的眼光咄咄逼人,似乎有一种盛气凌人的感觉。换一句话说,他们互相仇视对方,活像一头又一头眼睛充血的公牛。也或者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如果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次做法官机会的话,那么,除了自己以外,其他所有的人必须被投入监狱。 很显然,这些人不断地煽动着埋藏心底的仇恨,可是,他们并没有采取行动,只是不停地用衣袖抹着脸上的汗水。等待着,等待着。 顶着太阳。火一般的太阳把太行山烧烤得如同火焰山似的。他们站在炎炎的烈日下面,等待着,等待着。只因为他们并不是最后做出决定的人。 一切都是乱糟糟的。但是,他们却一声不吭地等待着,等待着,就像田里的庄稼正在等待着天降甘雨。他们是地里的庄稼,地里的庄稼就是他们自己,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愿望。 只要没有放弃最后的希望,就有理由生存下去。 他们很有耐心,等待着。过去,他们等到的是一场惊天动地的浩劫,在那场浩劫中,他们说出许多话,甚至于把嗓子都喊哑了。 现在,他们不再理会时间的流逝,就像城里人那样尽量把星期天过得轻松,愉快。实际上,在这种漫长而又可怕的战争中,因为他们都能够很清楚地感觉到自己正在和对手不停地扭打,既没有胜利的一方,也没有失败的一方。 炎热。 焦躁。 饥饿。 因为他们在满怀着恐惧,相互仇视的过程中,渐渐地耗尽了自己的全部精力。此时此刻,他们都希望有人能够挺身而出,帮助自己摆脱眼下这种尴尬的局面。 就在他们失去耐心的时候,村支书李胜天来了。 他们绷紧的神经一下了松弛下来了。笑容满面地看着李胜天。 当然,他们的笑是发自内心的,因为李胜天来了,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也或者说,他们一直等待的原来是李胜天。 于是,李胜天站在人群当中,非常平静地说道:“要我说的话,那就先从伟辰家的地开始吧!” ★★★ 冬天到来了。 天气时阴时清,太阳恰如一块烧乏了的煤球,早已没有热量显示四周辐射了。光秃秃的树木徒然地舒展着冷僵僵的枝条,但却有三四群四处觅食的小鸟在村子里飞来飞去,而且时不时发出凄厉的声音。 因而,整个田野显得更加寥寂,更加荒凉,更加空旷。 但是,凛冽的寒风还没有降临。 偶尔掠过一阵儿狂风,那东一团西一堆枯草,树叶仿佛一块块破烂不堪的遮羞布瑟瑟抖动。 也可以说,红岩村就是一只可怜无助的小动物,由于害怕寒冷而躲藏在树木丛林之中。 这一天,吃过早饭,王伟杰走出家门,行走在村里的小石子路面上。 “错不了,事情应该如此吗。”这是王伟杰挂在嘴边的话,因为他经常向村里人说这句话,同样,他也总是跟家里人唠叨这句话。 有必要的话,他还会进一步解释道:“没有规矩,难成方圆。” 然而,更多的时候,他喜欢用这些话安慰自己。因此,这些话从他的嘴里说出来,的确太自然不过了,跟人的呼吸差不多。 乡下人的偏见,也许来自于对某种观念盲目敬畏,盲目自信。事实,铁一般事实摆在眼前,他们可以视而不见。但是,国家方针路线,那是不能含糊的,而且也是一个必须接受的事实,在红岩村,王伟杰自以为是个赶上社会潮流的人。 “错不了,事情应该如此吗。”他千万次地安慰自己。所以,在他这样反反复复安慰自己的过程中,他竟然发现自己原来是个既诚实又善良的好人。于是,他便颇为自信地跟别人说道: “国家的法律制度,是给那些坏人制定的,要不然,天底下的好人就没法做了。” 坏人嘛!就应该绳之以法。否则,天理何在? 红岩村有三个好人,照王伟杰的说法,李胜天作为第一个好人当之无愧,因为那是村里人所公认的。第二个好人是他自己,至少他没有听到什么人(除了李胜坤)讲过他的坏话。如果一定还有第三个好人的话那就是他曾经对老婆说一句话(只因为他在海山家多贪了几杯,而害怕老婆责备所说的话)——你姐夫真是一个好人哪,要不然,我能跟他在一块喝酒吗?话虽如此,他还是觉得周海山天生好脾气,寡言少语,从来不说别人的闲是闲非,更重要的是他从来没有说过跟他相反的观点,就像是他天生的拥护者。况且,到周海山家喝上几杯酒本来就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不管怎么讲,只要他的脑海里一闪现自己是个好人的念头,就有种飘飘然的感觉伴随着他,身边要是没有人的话,他会哼几句不成调儿的流行歌曲。 可是,在村里,他既讨厌而又瞧不起的人当然是他的大哥伟辰了。他的眼里,这位大哥愚不可及,天生老枣木疙瘩,尽管如此,脸上却是一副傻呵呵的笑容。是啊!他很久以前就跟那个家庭划清界限了,也就是说,他跟这位大哥已经毫无关系了。 现在,他正迈着悠闲步子向李胜天家里走去。 大约王伟杰的确具有见风使舵的本领,能够抓住社会潮流所带来的机会,再加上他有着健全的头脑,以及破釜沉舟的勇气,从而确定了他在红岩村的地位。正因为如此,张宝花终于嫁给了他。 就这样,他有了一个温暖的家庭。这是说,他有两个孩子,女儿名叫秀荣,儿子名叫秀奇。 其实,张宝花的“革命干劲”跟他不相上下。自打宝花过门之后,她就成了他一切行动的指南针。更确切地说,有了张宝花的谋划,在红岩村的动荡变迁过程中他便总立于不败之地。 话虽如此,他到底是吃大集体这碗饭的人,因为他经常利用“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来号召全村人们,以激发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冲天干劲。然而,自从村里的土地被分到一家一户之后,大队领导班子已经名存实亡了,两个生产队(河东队,河西队)也失去了意义。连他的老婆也似乎丧失了“革命干劲”,甚至对他的工作也不再过问了。直到很久以后,他才知道,他的老婆之所以对他的工作失去了兴趣,是因为她跟村里的年轻人打的火热。干脆地说,她每天都在为年轻人牵线搭桥,让自己忙得不亦乐乎。 虽然他自以为是个赶得上社会潮流的人,但是社会的改革开放大出他的意料之外,从而使他晕头转向。就像一个人行走在狂沙飞扬的大漠之中。 最后,他还是强迫自己接受了这个眼花缭乱的事实,就像他曾经硬着头皮承认伟辰是他的大哥。 是啊!集体主义终于被社会的洪流冲垮了。可是,作为红岩村呱呱叫的人物总算还能及时保持清醒的头脑,说服了李胜天,使村里的扬水站得以完好的保存,并由他承包了扬水站附近的梨园。实际上,村里人也都知道,老支书是管理梨园的行家里手。 与其说红岩村有了太大的变化,倒不如说人们的观念改变了。物质方面,所表现的是事实,事实;精神方面,所能表现的还是事实,事实,于是,铁一般的事实盘踞在人们的心里,而所有这些事实都是跟金钱密切相关的。跟显然,这种眼花缭乱的事实改变着红岩村的一切。 生活的开端确实令人满意。自从村里实行“单干”以后,几年来,风调雨顺,年年都友好的收成。看得出,人们除了忙碌自家的活以外,不再关心别的事情了。而他却每天收工之后,总要在扬水站那儿小坐一会儿。是的,他那种神态就像凭吊什么古代英雄人物,或是瞻仰什么古代遗址似的。 他觉得,他和它是两个同病相怜的兄弟。他似乎听到来自它的声音—— “错不了,事情应该如此吗。”又似乎是自己正在安慰着自己。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坐在地头的柿子树下一边抽烟,一边注视着它。因为他家的这块责任田离扬水站很近,所以他喜欢来这儿干活,而且收工之后,可以坐在树底下面对着它,思考一些事情。 突然,几条黑影正向它靠近 “他们想干什么?”他顿时警觉起来。 尽管夜幕降临了,他还是能够分辨出那个带头的人。对,是东亮。没错。他差点喊出声来。 他很清楚地看到东亮把小屋的门撬开了,几个年轻人进了屋。 “不好!”他暗自叫道,并飞快地跑了下来。 也许屋里的人听到了声音,赶忙从里面窜了出来。而当他们看到王伟杰的时候,几个年轻人全都吓呆了。 “告诉我,你们想干什么?”王伟杰厉声喝道,“你们这些混小子是不是想进大狱了!” “我,我……”东亮低着头嗫嚅道。 “你,你什么?”王伟杰吼道,“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啦!” 就这样,他们狠狠地教训了他们一通,而且要他们好好看守着扬水站。 当天晚上,他找了李胜天商量了这件事情。最后,李胜天拿出了一个主意——要村里各家各户凑钱买砖、水泥把门和窗户全都堵死。 几天之后,这座集体主义的遗物最终与世隔绝了。 渐渐地,他也忘记了它的存在,只因为年年都是风调雨顺。 “错不了,事情应该如此吗。”他也似乎更加自信了。 然而,今年才初秋时节,持续的热风,干旱把他们打垮了。因此,他们的共同的愿望就是释放这条囚徒般铁龙,使它重见天日。 由于水库坍塌,淤泥沉积,而使水库里的水少得可怜,简直都不够一头牛喝。对于这样的事实,王伟杰没有惊讶的感觉,相反,他是村里在最趁住气的人,但是,他不能了解李胜天的那个决定。 地主、富农的帽子摘了,在李胜天的劝说下,他接受了大哥伟辰。 他接受了大哥,并不意味着两个家庭的关系有了改善,如果说有什么来往的话,那是因为他的侄女和侄子来到他家,硬是把一大把辣椒面塞到他老婆的嘴里。之后,他也曾进过那个家门,可是他大哥连一句像样的话都说不出来, 总之,他从来没有把这位大哥瞧在眼里,只不过,他必须忍受他那个侄子的行为——他笑嘻嘻地叫着叔叔,紧接着,便恶狠狠地朝地上吐一口唾沫。 虽然李胜天的决定使他感到意外,但是他比别人更容易接受这个事实。wωw奇Qìsuu書còm网 因为他能够利用挂在嘴边的话,自我安慰道:“错不了,事情应该如此吗。” 这些吃苦耐劳的山里人每天都是忙忙碌碌,起早贪黑地劳作着,可是,这一年的秋粮没有收到多少。 多么可怕的事实啊!红岩村的人们受到了强烈的震动。在那轰轰烈烈的年代里,他们凭着冲天的干劲,与天奋斗,与地奋斗,从而保证了大旱之年的好收成。现如今,他们就像激怒的狮子,晚饭之后,便来到王伟杰的家里,吵吵嚷嚷,争论着同一个话题——修水库。 怎么修呢? 经过十几天面红耳赤的争吵还是毫无结果。其中也不乏一些很有主见的人反复陈述自己的建议。 王伟杰很少说话,因为他看到了他所希望看到的场面。 他也不必有什么好的建议,只要听到人们的心声,也或者说,人们对他把该说的话统统地说出来,而且由他向老支书李胜天作个如实的反映,就行了。 “胜天哥肯定有好的建议。”王伟杰心情愉快地向李胜天家里走去。 尽管如此,他还是反来复去念叨着—— “错不了,事情应该如此吗。”而当他看到李胜天家的房子的时候,他不由自主地说道: “没有规矩,难成方圆。“ ★★★ “你这是咋了!”张秋花冲着丈夫大声喊道,“哑巴啦!” 周海山则坐在板凳上,一声不吭,使劲吧咂着旱烟卷。 东民看了看母亲,讷讷地说:“海明叔不让我们干……” “海明这样做,也太过份了!”张秋花继续喊道,“他周海明算什么东西,凭啥说那个地方是他家的!”与其说她生海明的气,倒不如说她被丈夫的神情激怒了。 “可是……”周海山终于说道。 没等海山把话说完,她的嗓门又提高了许多:“我看哪!你就是一个废物,他不让你们干,你们就不干了!” “海明叔是要我们给他留下两米宽的流水巷子。”东民慢吞吞地说。 “什么狗屁话!”张秋花火气更大了,“干脆给他留条汽车道好了!呸!他也配!” “娘,消消气,总有解决的办法吗?” “解决?解决个屁!”张秋花瞅了丈夫一眼,说,“我说,你爷俩儿真是废物!” 东民看到母亲的火气越来越大,终于吓得不敢说话了。 周海山继续抽着烟。要知道,在这种场合下,他能说些什么呢?难道他一定要把海明的话都讲出来吗? 何况,他曾经叮嘱儿子不要把那些话说出来。 一时间,他无话可说,也许是由于遥远的往事又一次涌向他的心头。 周海山的父母死得早,于是他和妹妹相依为命。那时候,海明的父亲还算照顾他们,所以,两兄妹也把叔叔婶婶当作亲爹亲娘了。虽说失去爹娘的孩子是不幸的,但是他觉得他和妹妹是非常幸运的,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关心他们,爱护他们。 当然,他们很知趣,那就是海山喜欢帮着叔叔干活,妹妹海燕则帮着婶婶洗衣服,做家务活。没多久,两兄妹便能做许多活计了。 不管怎么讲,他觉得两家人在一起生活相当愉快。 转眼十几年过去了。他已经是个身材高大,体格健壮的大小伙子了,妹妹出落成水灵灵的漂亮姑娘。虽然他的妹妹没上几天学,但是她聪明伶俐,能说会道,很讨人喜欢。是的,那一年,她二十一岁了。那漂亮的脸蛋,不但没有被太阳晒黑,反而在阳光的映照之下显得更加妩媚动人了,简直就像被太阳照亮的桃花一般。 村里的好心的大娘大婶都乐意给海山保媒,但却没有成功一个。为此,村里人一直困惑不解,因为他们并不知道海山的心事。确切地说,周海山已经有了自己的心上人,那就是他喜欢上了村里地主的养女王秋月。她的养父土改期间死了,养父的二儿子为了脱离这个地主家庭,在李胜天的建议之下,跟了他贫农的叔叔了。 那个贫农的叔叔在王伟杰和张宝花成亲不久,便由于喝酒的缘故而掉到井里淹死了。 没错,周海山很喜欢这个地主成分的姑娘。因为他清楚地知道,她深深地爱着他。虽然两个人没有在一个生产队,但是他和她却经常见面,只因为他的妹妹跟她相处得如同亲姐妹一般。在他看来,她是个温柔善良的好姑娘。同他们两兄妹一样,没有上过几天学。 也许是由于他和她有着太多同病相怜的缘故吧。他认为,他应该很好地关心这个不幸的姑娘。然而,当他告诉她,他非常喜欢她而且打算娶她为妻的时候,她竟然吓坏了。这是说,她那颗谦卑的心压根儿不敢奢望这样的幸福。 后来,在他妹妹的反复劝说之下,她答应了他。 实际上,他们两个人的爱情如同海市蜃楼一般。也或者说,这种感情简直就是抵挡太平洋的堤坝。 李胜天首先发现了这件事情,接着周海明也知道了。正因为周海明从中作梗,再加上叔叔婶婶的强烈反对,两个人终于分手了。不久,婶婶硬把她的亲侄女秋花介绍给了他。 就这样,他跟秋花结了婚。从此,他便失去这个世界上第一个了解他的人。 而另一个了解他的是妹妹——周海燕。虽说她早早离开了这个世界,但是,她使他在生活之中找到真正的爱。是的,他羡慕这个唯一的妹妹,因为她真正拥有了自己的爱情。 村里人都知道,李胜天看上了周海燕,而且有许多人也在不断地撮合此事,但是她却无动于衷,只因为她爱上了另一个男人——一个来自城里的年轻人。 也只有周海山了解妹妹,他知道,妹妹爱上那个城里人是因为那个城里人有着满肚子的学问,是的,李胜坤曾经告诉他说:“程维明能够背诵一千多首唐诗。” 正因为如此,妹妹对这个城里人崇拜到了极点。 实际上,他也喜欢跟程维明打交道。在他看来,这个年轻人有着和他相同的性格,至少像他一样,对于村里的闲是闲非充耳不闻。 几个月之后,妹妹没有跟他商量,便和秋月一起拜这个年轻人为师。就这样,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她们除了下地劳动,就跟着他读书识字。为此,村里的人们议论纷纷,连叔叔婶婶都出面干预了,但是,她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并且在叔叔婶婶的耳边念叨那些莫名其妙的诗句。 很显然,村里人的想法是一致的,在他们看来,这个城里来的人不怀好意,利用那些诗句勾引良家姑娘。 有一天,叔叔沉着脸问道:“你了解那个外乡人吗?海燕。” 妹妹的回答的确令叔叔大吃一惊,因为她说: “只要我爱他,就行了。” “这么说,你都看上他了,他可是一个来路不明的人啊!”叔叔尽量心平气和地说。 “叔叔,你干吗要说他是个来路不明的人?” “不管怎么说,他不是我们山里人。”叔叔不耐烦地说,“你知不知道,城里人是靠不住的!” “海燕,你叔叔是为你好啊!”婶婶说。 “我一定要嫁给胜天,是不是?” “胜天是咱们村数一数二的好小伙啊!”婶婶说,“我和你叔叔都满意这桩婚事!” “是啊!我们山里的姑娘就得嫁给山里的小伙子。”叔叔大声说道。 妹妹看了看叔叔,很果断地说:“可是我偏要嫁给这个来路不明的城里人!” 就这样,海燕跟叔叔婶婶闹翻了。而他们每天都要大骂海山一通。 尽管如此,周海燕还是给两位老人送了终。他们也最终原谅了她,因为他们觉得维明和海燕的日子过得还满不错。 后来,他的妹妹还是离开了他。确切地说,一九七四年秋天,一场可怕的洪水把妹妹卷走了。于是,他失去了最后一个了解他的人。 说实在的,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她们两个人之外,没有人了解他。因而,他觉得自己就是寒风里孤零零的老树。 面对着气势汹汹的妻子,他能说些什么呢?此时此刻,他的心里乱糟糟的。在红岩村,周海山并不是那种把过去的事情挂在嘴边的人。过去的事情既然都已经过去了,那么,也就没有重新提起的必要了。何况,他确信自己是相当务实的人。 然而,自从由于王伟辰惨死而使秋月发疯以后,周海山一下子改变了许多,他更加沉默寡言,而且时不时陷入往事的追忆之中。 毫无疑问,周海山拿定了主意,不去理会妻子咄咄逼人的话语。也许是由于他的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就好像院子里只有他一个人似的,张秋花便把满腔的怒火发泄到儿子身上了。说真的,她对海山不再有什么想法了,或许她嫁给这个男人就是一个错误,她不仅没有见到过他的笑脸,而且也不向她过问任何事情。 就像他天生好脾气似的,凡事听她的,他从来不跟她斗口,争吵。在他看来,庄稼人每天不闲着就行了。也或者说,庄稼人活一天,就得干一天的活。要知道,她之所以感觉到他那颗心冷冰冰的。是因为他压根儿不要求她什么,他的一切行为也仅仅是逢场作戏而已。比如说,一件衣服脏了或是破了,她得提醒他脱下来洗一洗,补一补,否则,他会一直穿下去。 要说他讨厌她,憎恨她,那么他冲着她大喊大叫,或是对她拳打脚踢一顿。她可能会感觉到男人的温情。尽管如此,她还是找到了生活的避难所,那就是她要牢牢地抓住两个儿子,毫不放松。 就拿眼下这件事来说吧,张秋花确实知道海明所玩弄的把戏。因为海明一直认为东民把他的宝贝儿子的带坏了,背着他跟那些狐狸精来往密切。所以,海明经常向他们找一些麻烦。 现在,周海明借了这个机会向海山提出两个苛刻的条件。 “我能说些什么呢?海明……”周海山一边抽烟,一边思索着。 就在这时,东民终于忍不住地说道:“海明叔还有个条件,只要答应一个就行了。” “什么条件?”张秋花注视着儿子。 “他要我,我跟敏英断绝来往。”东民低声嘟哝道。 听了东民的话,张秋花顿时心花怒放,说:“瞧瞧你们这点出息,呸!海明还算是有良心!这样的条件太合我心意了。村里人也都知道,他再管不住自己的儿子,怕是要给人家做上门的女婿!”村里的人们都知道,敏彤曾经当着海明的面对东辉说道——你如果当倒插门女婿的话,我会考虑嫁给你的。东辉。 东民看了父亲一眼,之后,他的眼光便落到那棵刚刚发芽的梨树上面。 张秋花没有理会儿子,因为她的眼光正看着一声不吭的海山,过了一会儿,这才缓缓地说:“是这样吗?海山。” “是的。”海山只好如实地回答道。 “告诉你,海山,我决不答应自己的儿子给别人家当牛做马!” “娘,我只是帮着敏英干了点活。” “快住口!你这个不争气的东西!”张秋花冲着儿子骂道。紧接着,她对海山说道:“我倒有个两全其美的想法。” “什么想法?”周海山问。 “那就是让东民和玉梅订婚。” “你说什么?”周海山愕然的问道。 “告诉你吧,胜天答应东民和玉梅的婚事啦!”张秋花满心欢喜地说。 “可是……”周海山喃喃地说。 “你们继续干你们的活,告诉海明,有什么事让他找我好了。”张秋花有板有眼地说道。 第五章 多年以后,红岩村党支部书记李胜天来到刚刚落成的砖窑面前,一下子感到自己重新回到了那个遥远的轰轰烈烈的夏天 其实,那是一个干旱无比的夏天。 因为他做了一个决定——经过大队干部反复研究、讨论,同时,又鉴于王伟辰在劳动期间表现较好,现决定暂时停止对其资本主义倾向的批判。 他的神情看上去像是正在做那次批判大会的总结发言。 当时,红岩村犹如平静的小海湾,大海的波涛还没有涌来。因此,村里百十户人家依然按照他们自己所熟悉的生活方式生活着。 村子里一直没有什么新鲜的事情。不过,值得一提的倒是王伟辰和他的“童养媳”已在前年秋天结了婚。如今,他们有了一个小女孩。不可否认,全村的人们曾经很满意地看着一朵鲜花插到了牛粪上面。村里除了几个不甘寂寞的年轻人调酸弄醋一通之外,其他人对于如此圆满的结局还是很称心如意的。 当然,村里那些精通时事的人们曾经遮掩说道: “他们结了婚,我睡觉安稳多了。” 应该说,村里的人们都知道,这个鲜花一样的姑娘是由一个奄奄一息的年轻妇人带来的。他们没有收留衣衫褴褛的母女,也许是由于他们觉得家里的粮食还不够自己的亲人温饱。后来,王顺山把母女俩领到自个家里,没过几天,年轻的母亲死了。虽说王顺山没有弄清楚母女二人是哪里人氏,但是他还是把这个来路不明的女人体体面面地埋葬了。从此,这个失去母亲的小女孩便被王顺山夫妇收养下来了。 他们叫王秋月,是因为那个不幸的女人临死之时不断念叨着秋月。 村里人很快发现,王顺山夫妇待这个可怜的小女孩视若亲生。就连善于吹毛求疵的人也不得不赞叹道: “一毛不拔的铁公鸡终于有了菩萨心肠。” “老实说,顺山待顺河也算不错了。一个人整天价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能有好日子过吗?”终于有人这样说道。 当然,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人们并不知道,自从她被母亲带到这个世界上之后,那厄运之风就开始蹂躏她单薄的身体,只是还没有阴影笼罩她天真的心灵(或许她还没有意识到)。 不久以后,她的地主成分就被确定了。 而她“童养媳”的身份也被王伟杰公布于世。 在一次批判大会上,贫农成分的王顺河指着顺山的鼻子骂道: “呸!你这条一毛不拔的老狗,把母女俩领回家压根儿就没安好心。” 台下的人们也高声喊道:“好端端的鲜花能够插到狗屎堆上吗?” 尽管如此,王秋月还是在这个必须接受的现实中长大了。大概这样一个幼小的生命天生具有忍受各种不幸的能力。 诚然,爱情对于任何人都是公平的。王秋月确实有过一段甜蜜无比的爱情,但是,这段爱情太短暂了,仿佛一道闪电,刚把生活之路照亮,转瞬间,又重新回到黑暗之中。 对她来说,短暂的爱情所带来的幸福正如夭夭桃花映红了明媚的春光。她爱他,他也深爱着她,仅此而已。 她明白,而且爱着越深越明白,他们决不会生活在一起的,否则,对他是很不公平的,因为她不能把厄运带给自己所爱的人。 真正的爱情从来就不向人们许诺什么,否则,仅仅一句“我爱你”就够了。她深深地爱着他,而他却日日夜夜折磨着她那颗相当脆弱的心。尽管如此,爱情带给她的幸福足以使她走出无边的黑夜。 反正她本来就是一个不幸的姑娘。难怪村里的人们这样说道:“海山是不会和她结婚的,不管怎么讲,她到底是个来路不明的人啊!” “别忘了,她是丑鬼的老婆!” “照你的话说,这朵漂亮的鲜花一定要插到牛屎堆上。” “要不然,你娶了她吧!现在是新社会了,父母不能包办儿女的婚事啦!” “屁话,反正我不要地主成分的儿媳妇。” “地主成分咋了,女人结了婚还不是一样生孩子!” “那你这个老光棍娶了她吧!这样一来,回到家里,就有一口热饭吃了。” “告诉你,俺可是三代老贫农!” “依我说,一毛不拔的老狗真缺德!” “她还是嫁给那个丑鬼吧!虽然我这个人讨厌背地里说别人的坏话,但是我希望看到鲜艳的牡丹花插到牛粪上面。” 年轻人还是忍不住叹息道:“可惜啊!可惜!”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然而,她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所以她只能顺从命运的安排。大概她只要想一想那个男人曾经爱过自己,就心满意足了,反正幸福与她压根儿无缘。唯一使她心灵得到安慰的是她没有失去她的好朋友,好姊妹——周海燕。 女人的宿命就在于一定要嫁给男人。因为男人毕竟是男人,如果一个女人失去了选择权利,那么,相貌丑陋的男人不失为一个好的机会。不管怎么说,人们还是能够把武大郎当作男人来看待的。虽说王伟辰的相貌奇丑无比,但却是个身材高大,体格健壮的男人。况且,王秋月清楚地知道,他是个好人,一直像亲哥哥那样照顾她。不仅如此,他还赞同她和海山相好。说真的,她从来没有意识到他相貌的丑陋,只因为两个人一块相处的时候,叫他哥哥就行了。即使伟杰把她“童养媳”身份公开了,她的心也依然很平静。 同样,他也没有选择的权利。如果他找得到一个机会,那么,他会毫不犹豫地帮助有开辟一条通往幸福的道路,因为他单纯、质朴、憨直的心永远为她祝福。 现在,红岩村面临着一场严峻的考验。对于那些革命立场无比坚定的人来说,这个漂亮的姑娘正诱惑着村里未婚的男子,要不然,周海山就不会一有时间就跟她泡在一起了,全不把叔叔婶婶的话放在心上啦!他们非常害怕她,也把她视为眼中钉,肉中刺,那是因为他们的儿子都受到了诱惑。 与其说他们害怕这个美丽善良的姑娘,倒不如说他们害怕她使自己红色的家庭沾染上黑色的污点。其实,他们也都明白,她压根儿就与那个地主家庭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然而,在他们心目之中,她毕竟是个来路不明的人啊! 如今,他们亲眼看着这朵鲜花插到了牛粪上面,于是,他们大不安的心终于能够平静下来了。连一些很有地的人都不得不感慨道: “女人最好的归宿就是找个男人生孩子啊!” 就这样,两个苦命的人真真正正地生活在一起了。谁知,就在敏英出生不久,一向健康的母亲病倒了。她躺在炕上,嘴里却时不时念叨着伟杰的名字。第二天,王伟辰找到了弟弟,要他回去探望病危的老母亲,却被弟弟拒绝了。 很多年以前,也就是他父亲临死的时候,王伟杰很清楚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他和那个家庭没有任何关系了。 他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到家里。家里已经没有多少粮食了,伟辰知道请不来弟弟,却指望弟弟借给他一点粮食,多少年来,他的母亲一直挂念着他这个弟弟。而弟弟对于母亲的病无动于衷,就好像这位母亲是陌生人的母亲。事到如今,他又能说些什么呢? 他能借给他粮食吗? 不能。 不能。 他就好像刚刚弄明白这件事情。当然,这个干活不会耍滑的庄稼汉直到死也没有弄明白,他凭着自己的勤劳而使全家人缺吃少穿。这是说,他没有像爹那样,让一家人过着不愁吃喝的日子。尽管他一直就是一个干活不要命的庄稼汉啊! 现实,这就是他必须接受的事实。没有选择,只能如此。 接受。 接受。 接受。 必须接受许许多多他无法弄明白的事实,而且除此之外,他还要忍受,忍受,忍受。没有选择,仅此而已。 他无话可说,正因为他所弄明白的唯一一件事情,那就是他不说话永远比说话好。 要知道,队里给他的工分最低,甚至于把他当作一个孕妇看待。 不容置疑,村里人也心知肚明,这个相貌丑陋、沉默寡言的男人却有着一颗朴实、善良的心。如果说他们憎恶他,讨厌他,还不如说他们的心里充满妒忌,正因为他拥有一朵不该属于他的鲜花,而使他们的心总是忿忿的,难以平静下来。因此,他便成了这些人发泄,以及嘲弄的对象。 他们满有理由而且满有权利这样做。在他们看来,一个傻呵呵的老实人就应该受到别人的愚弄。也可以说,这个除了干活,从来就没有多说过一句话的男人已经失去了男人的尊严。 尽管如此,他的确是一个非常孝顺的儿子。难怪村里上年纪的人总是喜欢向自己的孩子们唠叨着同一句话——你们的孝心有伟辰的一半,做父母的就心满意足了。 是的,他不但对母亲百依百顺,而且对于外来的妹妹也同样百依百顺,从来没有对着她们高声说过话,就好像他天生是个很善于低声下气的人似的,也许在他看来,他只能是她们的奴仆,正如一条忠诚主人的狗,来保护她们,甚至于永远为她们默默地祝福。 幸好,他天生具有做苦力的体魄,活像一头不知疲倦的公牛。 回到家里,他还是闲不住,如果没有紧要的活,他就帮着妹妹干活。正因为如此,村里的好事者就酸溜溜地嘲笑道: “伟辰,你怎么这样没出息!还没有圆房,就让自己心疼起老婆来了。” “瞧你说的什么屁话,人家现在不献献殷勤,将来戴上绿帽子就不那么威风了!” “要我说哪!还是当王八的好,好家伙爬在地上,你踩上几脚都不觉得疼哩!” “光棍难啊!光棍苦。今生注定做不成王八蛋。说真的,我多想爬在地上让你们踩上几脚哟!!这样的话,我也就不枉此生了。唉!光棍真难哪!” “哈!哈!哈!” 面对所有这些不怀好意的人,他能说些什么呢? 忍受。唯一的选择就是默默地忍受。 如今,他的眼睛还是盯着地面,就好像那个地方正在向外喷发着能够活命的粮食。他已经没有眼泪了,脸上傻呵呵的笑容,正像一张失去色彩的面具永远挂到那儿。 他的孤寂,犹如漫漫的长夜,连一丝星光也没有。 漆漆的夜,除了寒风呼啸,什么都没有了。绝对的痛苦使忘记了自己的存在,换句话说,他之所以活着,是因为他能够使她们生活下去。他似乎是没有思想的空壳,可是,他空洞洞的眼睛里只能如实地映现着老母亲无奈的悲泣,以及抽搐于妹妹眉额间无助的忧郁。 他能有什么办法呢?因为他的已经变成了无边的荒漠,干枯的生命遭受烈火的席卷。 弟弟永远走出了家门。 父亲的脸上凝固着一个巨大而又沉重的问号终于离开了这个令人翻天覆地的世界,留下了他们三个人相依为命。虽然父亲一直把秋月妹妹当作儿媳妇看待,但是,在他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妹妹能够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丈夫,热不是他这个相貌丑陋的男人。也许他真的有满肚子的话要说,但却不知如何表达。也可以说,他们三人各怀着自己的心事生活着。 只不过,他们的心牢牢地禁锢着,活像三个被囚禁在黑房子里的幽灵。 他认为,他是能够为她们下地狱的。 后来,当他听说,妹妹和海山相好了,他由衷地高兴,而且内心里不停地为他们祝福。很显然,他已经把妹妹的幸福当作自己的幸福,只要妹妹能够快快乐乐地生活,他就心满意足了。如果他还有一丁点奢望的话,那就是在以后的日子里能够祝福他们。 他爱她,像亲哥哥那样爱着她;他祝福她,像亲哥哥那样祝福她。仅此而已。 对于红岩村的人们来说,王伟辰一无是处,一个愚蠢无比的男人,压根儿就没有男子汉的气概,十足的窝囊废。可是,他却有着一个而且也是唯一的一个非常固执的信念,正像某些人那样为了显而易见的利益或是荣誉而抛弃自己的生命,他觉得他应该像父亲那样永远牢牢地盯着土地,不仅如此,而且还要做一个省吃俭用的人,像父亲那样精心算计着第三位有效数字。 在他看来,父亲就是他的榜样,因为他曾经一个钱一个钱积攒了很大的家业,而且使家里人过着不愁吃喝的日子。他的父亲做到了。因为他曾经拿出多年的全部积蓄买下了二十多亩地,然后,他带领家里人在自己的土地上挥汗如雨,起早贪黑地操劳着。应该说,在太行人单纯而又固执的思想中,庄稼人就是庄稼人,那是因为你要很好地生活下去,就必须接受这个铁一般的事实。 就是这种固执的思想铸定了太行人的生命,而且使他们能够在这块土地上生存下去。 可天晓得,这块赖以生存的土地把他打垮了。而他的二流子弟弟顺河却从此扬眉吐气,整天价在村子里大喊大叫,好像有许多话要说。是的,他不必低三下四地和他说话,至少能够站在众人面前,骂他是个毫无兄弟情分的守财奴,一毛不拔的老狗。 面对这些眼花缭乱的事实,他的精神崩溃了。特别是二儿子舍他而去,心甘情愿地跟着那个不务正业的叔叔过日子。他无法理解这个变化的世界,正因为这个世界带给他许多弄不明白的问题。因此,他觉得他不小心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 他做错了什么?他不知道而且永远也不会知道。没有人向他解释什么,但却强迫他接受许许多多可怕的事实。 事实。 事实。 事实。 所有这些接踵而来的事实,正如冲天的波涛向他迎面扑来。事实,每天都在折磨着他,压抑着他。即使他的睡梦里也有一具令人恐怖的幽灵对着他大喊大叫。 最后,周围所有的眼光他都怕得要死。 他死了。 然而,他的眼睛睁得很大,望着老婆和孩子,似乎期望他们能够回答那些叫他死不瞑目的问题。 王伟辰一动不动地站着。他无话可说,不久,母亲的眼睛也失明了。 因为她不得不接受一个不愿意接受的可怕的事实,那就是她所疼爱的二儿子永远不会回到她这个家了,是啊!她的老伴大睁着双眼也终于没有看到二儿子的身影。 也许是由于她对老伴说了太多的安慰话,现在老伴的离去,使她的生活一下子茫然了 (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5 部分阅读 也许是由于她对老伴说了太多的安慰话,现在老伴的离去,使她的生活一下子茫然了。于是,她的生活失去了目标。 老伴死了,她心里的那些话对谁说呢?她首先想到了自己最疼爱的儿子。过去,她强迫自己不去想他,那是因为她有着一个非常固执的自欺欺人的想法——等到家里有了好房子,有了吃不完的粮食,儿子就回来了。 只要想到了他,她就再也放不下他了。 她不能接受她最疼爱的儿子已经和她没有任何关系了。虽然他曾经明确地对她说过,她不是他的母亲,同她这个家庭划清了界线,而且决不会再走进她这个家门。 从那时起,她就忘不了他了。 她想着他。他曾经是她最疼爱的儿子。 等有了吃的,她要做许多好吃的给他吃。如今,那个老说她不会过日子的人死了,太好了!她没有必要再偷偷摸摸给她所最疼爱的儿子做好东西吃了。然而,更多的时间里,她的心情异常暴躁,竟抱怨伟辰是个一无是处的窝囊废。就是这个窝囊废使全家人少吃少穿,而且也做不成她所最疼爱的儿子最爱吃的东西。 也许是由于她对自己最疼爱的儿子的过渡思念,也许是由于她对自己看作窝囊废的儿子的彻底失望的缘故,就这样,几个月之后,这个心力交瘁的女人终于双目失明了。 尽管如此,对于王伟辰来说,父母是世界上最好的人,至少他们都是非常勤劳的人。 他越来越沉默寡言了。看得出,妹妹过得也并不开心。 他活像一只胆小的老鼠,眼睛永远盯在地上,靠着耳朵倾听四周的微小变化。因为他无法使她们摆脱痛苦,更不知道如何安慰她们。所以他痛恨他自己,千万次地诅咒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无用的人。他甚至觉得她们的痛苦都是他带来的。 是的,他就是该下地狱的人。 正因为如此,他生活的唯一乐趣就是干活,不知疲倦地干活。 如果说他是个头脑简单的人,那是因为他压根儿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也即是说,他的全部感情都在默默地为自己的亲人祝福。他从来没有怨恨过任何人,而他唯一痛恨的是他自己,至少他觉得他没有能力使她们生活幸福,生活快乐。当然,他也从来没有思考过事物之间的各种因果关系,反之,他也决不会像弟弟那样见风使舵,以此躲避生活的风暴。是啊!生活到底不是一帆风顺的,大海上行驶的轮船,是不会避开所有的风暴。即使生活中真有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事情,他也不会浪费一秒钟低头沉思。 这也难怪王伟杰说他是一块死不开窍的老榆木疙瘩,脸上除了傻呵呵的笑容啥都没有了。 母亲现在病倒了。他不能给母亲一点安慰,因为她总是念叨着她所最疼爱的儿子,就好像这个世界上除了那个儿子之外,什么都不存在了。而他所能做的是给母亲做一碗热乎乎的面条汤。 家里的白面是海燕给的,仅有的一升麦子则是海山送来的。 的确如此,海山兄妹帮了他们不少忙。现如今,他面对着这个贫困的家庭,他终于哭了。 他不明白,而且也自始至终没有弄明白,他这个勤劳的庄稼人每天都在拼命地干活,但是,一家人照样贫困,一无所有。连赖以生存的粮食也填不饱肚子。因此,为了一家人,更为了那个奄奄一息的母亲,他在村外的一个山坡上开垦了一小块荒地,而且把家里仅有的一升麦子播种在荒地里。 从此以后,他全部希望都凝聚在这块荒地上了。 冬天到来了。 凛冽的寒风并没有把他的希望冻死。但是,村里的人们沉默了,就连那些善于搬弄是非的人也都缄默不语了,只因为这些人的眼光一齐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 要说红岩村沉默着,那是因为红岩村正在焦急地等待着。就好像平静的大海慢慢地孕育着骇人的风暴。 他们都看到了。王伟辰紧张地忙碌着,活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疯狂地转动。 此时,可怕的厄运之风慢慢地刮了起来,正因为无声无息,所以没有人意识到它的存在。它是在王伟辰开垦荒地的时候刮起来的,更确切地说,这厄运之风是开垦荒地的想法来到王伟辰心里的时候开始刮起来的。他可以把心里话说出来,这回,他终于大着胆子说出来了。 虽然他啥话都没说,但是村里的人们已经很清楚地知道了。正是为了这个原因,明知道不是那么回事的村里人才会很有耐心地等待着。他们没有说话,保持缄默,最重要的原因是看看(也可以说,他们都想听听)这个人所做(说)的一切。 如今不是在太行山之前,而是在开垦的荒地前面,不是想追逐什么,贪求什么,而是想有几斗麦子,而且是能够多做上几碗面条汤给病倒在炕上母亲喝。这本来就是他单纯的头脑里所闪动的唯一的念头。可以的话,他的妻子,女儿能够吃到一顿饱饭。虽然这座荒凉的太行山带给人们的贫困已经令人习以为常了,但是他无法忍受她们忍饥受饿的样子。因此,他注视着荒地里的麦苗,就像一个母亲用挚爱的目光关注着出生不久的婴儿。 由于冬天的几场大雪的缘故,因而到了春天,小麦的长势很好,也或者说,小麦在他的眼睛里一天天长大,而希望也在他的心中升起。与其说他为了生存而同大自然做斗争,倒不如说他正在战胜自己,他看到了机会,抓住了机会,在贫瘠的太行山上开垦了土地,拥有了土地,反正不管怎么样播种了小麦。是的,在他流汗不止地劳动的荒地上,他仿佛看到了——全家人正过着不愁吃喝的日子。 他走出了孤寂,而且进入了荒野,就好像一个坚强无比的原始人那样,为了生存,而使这荒野在他的精神上永久地留下烙印。他的眼睛所看到的是她们的眼睛永远看不到的东西,他可以不是太阳,可以不是月亮,至少可以是一只萤火虫,能够照亮属于自己的小世界就满不错了。 夏天很快来临了。 像往常一样,他依然没有意识到厄运之风已经越刮越大了,而且所带来的灾难,对于他来说,将是致命的打击。沉默的人们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有的甚至觉得自己的心悬在空中。也许大家有一个心照不宣的念头,滚滚的雷声过去之后,必将是一场可怕的风暴。事实上,他所接受的只是自己的命运,而且也是太行人的共同的命运。不管怎么说,他到底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一个地地道道的庄稼汉,而不是像程维明那样,靠着公家饭过日子。 这倒是真的,王伟辰觉得非常幸福,因为他和他一直深爱着的女人生活在一起了,而且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 也许他已经感觉到厄运之风了。他重新回到荒野上,这个干旱无比的夏天反而加强了他的信心,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 除了抓紧时间抗旱,他顾不得别的事情了。村里人的眼睛却似乎大了许多,而且变得越来越亮了,就好像他们看到什么令人感兴趣的东西。其实,他们有许多话想说出来,可是话到了嘴边却硬生生地咽回去了。 实际上,红岩村的人还是满有同情心的,要不然,他们的心情就不会那么沉重了。有些人甚至觉得自己对他的确太过分了, 他们最终没有把要说的话说出来。 一个月之后,小麦成熟了。 而这小块麦田的收成原本就是红岩村今年小麦的全部收成。当王伟辰拿着镰刀兴冲冲地收割小麦的时候,却被当作复辟资本主义的典型人物抓起来了 从那个时候起,他天天都要作为被斗争的对象批判着,劳改着。而他没能收割回来的小麦慢慢地道了那些大会上发言人的口中。 有一次,批判大会之前,王伟杰手里拿着馒头,对李胜天说道:“我们吃掉了这条资本主义尾巴不是很好吗?” 李胜天则低着头,慢吞吞地说: “鉴于王伟辰在劳改中的表现很好,我觉得应该停止对他的批判。” ★★★★★ “我讨厌她!我恨她!”我们走出家门,一声不吭,一直来到村外,在红崖前并肩而立。他终于大声喊道,“我恨她巴不得雷电劈死她!” 偏西的太阳,往我们的脸上喷洒着暑气。汗津津的光线,伴随着知了的噪鸣,使劲煽动着他的怒火。而且他的目光更加咄咄逼人。是的,我了解这个铮铮的汉子,他痛恨自己,因为他没有表现出自己坚强的一面。 他之所以是个男子汉,是因为他非常自信,坚信自己能够捏碎坚硬无比的岩石,而使它变成生长庄稼的泥土。看得出,他有着自己的意志,这是说,他不让自己去从别人的意志。当然,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如果只是满足牵线木偶所做的那几个简单而又幼稚的动作的话,那的确太悲哀了,果真如此的话,人的灵魂必将演化成阿弥陀佛的玩具。 如果我们人类不再是得意扬扬自命为超乎偏见之上的人,有勇气保持自己的真,有勇气正视自己的丑恶,那么,我们就会成为真正有力量的人。这样一个出类拔萃的人,才是强者,才是硬汉。不错,经常照镜子的女人,至少自信自己非常美貌。 白云就像片片鱼鳞,错落有致地排列着,怕一定是由于失去了水分才显得这么皱巴巴的样子。太阳宛如刚出嫁的新娘子,躲藏在一团彩云里,久久不肯出来。田野里,玉米、谷子、棉花、大豆、花生、山药……,所有这些绿油油的农作物呈阶梯状分布着。 如果是秋雨绵绵的时节,那穿过村子的红崖河犹如频频跳动的琴键,为人们弹奏出优美的乐曲。 蝉则千转不穷,鸟则百啼不绝。 大概是这些小生命超脱了生存竞争的法网,并得以在大自然中享受永恒的欢乐。看得出,它们徜徉在柔媚的阳光里,呼吸着自由的空气。 我和表哥相处好几天了,但却无法把现在的他和过去的他合二为一,倒不是说成年的他使我产生了陌生感,而是他所表现出来的黑夜般沉默、岩浆般狂怒;冷峻的脸、扭曲的下巴,以及他全身所有绷紧的神经让我无法像从前那样,愉快地说社心里话。 于是,我努力收集那些记忆的片断,试图重新了解表哥。皱巴巴的衣服,脏兮兮的脸,还有被数不清的问号吓呆了的眼睛。我知道,无论干什么,他总是凭着满腔的热情去干,决不半途而废。就连其他小伙伴捉弄他恶作剧,也怀着执拗的热情很认真地对待,那是因为他压根儿不去理会他人的恶意。 在我看来,他就是那种努力实践自己的人。 我的父亲。虽说我找不出一丁点理由非议他,但却老以为他已经忘记了我的母亲。没错,我父亲特别喜欢他,他还是个小小孩那阵,父亲总是向我夸奖他: “你表哥的心是金子做成的!” 他没有虚伪的那一面,没有为了一个良好的形象而伪装自己,甚至于不择手段地掩饰自己的丑行。要么相信他人,要么干脆不信,不论什么事情,只要不逆悖自己的良心,就行了。而我却以为,他更相信母亲的话,也或者说,他从来没有违背过舅妈的意愿。 我没有像别人那样,捉弄过表哥,并非由于惧怕父母的责罚,而是我们两人很合得来。正因为如此,我没少提醒他,而使他摆脱了别人的恶作剧。 “程皓,我弄不明白,我娘干吗那么讨厌敏英呢?” 任何人都有非常脆弱的一面。我就见不得别人的眼泪。我还清楚地记得他经常说起的一句话。默默承受人类的悲哀,痛苦。人活着难免要犯些错误,否则,就只能是一具木乃伊。只不过,那些反思自身错误的人,的确能够使人类的道德观念大放光彩。 为了别人的幸福,而让自己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即使走进了地狱,也在所不惜。一件了不起的杰作。 在必要的时候,人们总需要喘息片刻,正如海船为了躲避风暴而进入避风港,至少他们消除,或是减轻生活之中的压力。当然,在生命的长河里,所沉积下来的并非全是幸福和欢乐,更多的倒是痛苦的沉默。然而,为了获得新生,不得不留下光溜溜的鹅卵石。 我呢,宁肯拿着沉甸甸的鹅卵石,也决不让自己走进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里无聊地数一数阿弥陀佛的念珠。我没有走出生活的阴影,但却并不想在生命的长河里丧失自我。 “我该咋办呢?”表哥很痛苦地喊道。 “她爱你吗?”我问道。我的目光盯着这个身穿红背心的小伙子。 “她温柔、善良,从来没有取笑过我。”他似乎恢复了平静,眼光依然看着绿油油的原野,“一个要多好就有多好的姑娘。” 女人怕一定是要男人觉得她既温柔又善良才下凡人间的吧。或许是真的,因为情人们总是喜欢参与没来由的勾心斗角,争风吃醋的人可以是个冒险的骑士毫不犹豫地挑战所有可能的第三者。女人的保护神。自命为体面的护花使着。 殊不知,狼是很乐意充当小山羊的保护神,倘若小麻雀不亦乐乎地为老鹰孵卵,是注定要倒霉哩! 无边的痛苦。 苦闷之果。令人不觉得苦辛的苦辛。 那些陷入情网的人们会满有理由地表明自己已经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否则,他们那有这么多烦恼呢? “她对我太好了,我们经常一块干活!”表哥说。 她羞怯,瘦削的身体几乎是可怜巴巴的样子,从来没有大声说过话。 他接着说道:“我心里却只有她一个,但却一直不敢向她表白。我,我,……笨嘴笨舌,……反正我就是喜欢帮她干活。” “她真的爱你吗?”我又一次问道。 “她给我洗衣服,给我做好吃的饭菜。”他只顾顺着自己的思路说下去,“我,就是睡梦里,也摆脱不了那双没有欢乐的眼睛。” 说到这里,他转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透过轻轻摇曳的柳枝,凝视着干涸的小河,他的脸渐渐柔和起来了。是的,表哥渐渐柔和起来了。他说: “我弄不明白,我娘干吗那么讨厌敏英呢?” 她背着满满一筐衣服,来到小河边。要知道,他的那几件被汗臭浸透了的衣服就混在其中。洗啊!洗啊!河里的水,流啊!流啊!洗衣石换了一块又一块,反正山沟里有的是石头。可是,她却只有一双被河水泡涨的手。 只可惜,这种感情太自然了,也太空泛了。然而,他的心中雕刻着一个最真实,最生动,最美好的形象,这个形象伴随着他度过一个接着一个白天,黑夜,而且还不断给与他生活的勇气和力量。 河水就是他轻快的步伐。 因为他的幸福倒影在清澈的河水里。 没有语言,只有缠绵的沉默。眼睛里却闪烁着神圣的信息——甜美芳香的歌声。也许这种朴实的感情在他们两个人的心里早已坚如磐石了。因为他们的幸福来自漫长,耐心地期待之中,就向沙漠的商旅,不得不在可怕的焦渴中寻找希望。 他们只是渴望共同下地劳动。 “除了她之外,我决不喜欢别的姑娘!”他说。 我一向以为,人活在世界上难免走一些弯路,所不同的只是一些人走得快,而另一些人走得很慢,甚至于在某个地方徘徊不前,寻寻觅觅。老实说,她就在他身旁,要看,看就是了,要爱,爱就是了。 对了,她就是他心灵的家,住在里面才是无上的幸福,但是,他让自己错过了一个又一个机会。 “表哥,你打算咋办呢?”我问道。 “我也不知道。” “舅妈真的讨厌敏英?”我继续问道。 “村里人老说那些不三不四的话。”他的眼光里流露出挑衅的光芒,看得出,他想摆脱别人的意志而成为自己。 Onmyheartstringfreedomssings Alldayeveryday。 要成为自己,即使不小心掉入污秽的臭水沟里也不必后悔。爱她,恨她,与父母无关,与他人无关。 在他看来,石头比金子的价值更大,而且意义也更深远。石头可以变成泥土,从而能够收割到一年又一年的粮食,因此,只要牢牢地抓住它,一切都会有的。没错,舅舅曾经说过——你可以抛弃一切,但必须珍惜每一寸土地。 多么纯朴、多么坦然的情感啊!这种情感不仅不需要刻意、执著的诱导或参与,而且不必用太多的语言去表白心迹, 明净的天空下面,他耕着地,她坐在树荫下看着他。他终于接过她递过来的毛巾,耳边回响着温柔的声音: “东民哥,歇一会儿吧!” 于是,他们彼此相爱,真诚地相爱,并希望对方永远幸福。同样,也希望自己获得幸福。 我注视着他,他忽而激动,忽而宁静,就像生活给与他的问号太多了。 生活的法则就是如此,既有欢乐,也有痛苦。妈妈从我的果园里消失了,然而,她的微笑却化作当空飞舞的彩练,照亮了黑色的岩石,果园和我的小屋。多么美好的时光啊!她的手正如清馨的微风,好让我躺在我的床上,甜甜地进入梦乡;她的声音仿佛溶溶的月光,好让我黑夜里醒来的时候,重新回到她的身边。 金色的果园,我童年的乐园。啊!我的小小的脸蛋如同一枚晶玉,熠熠闪亮。 “我恨她!” 仿佛另外一种声音在我的耳边回响——红崖河,跳动着柔曼的旋律。细长的柳枝时不时划开它梦的漪沦。天空中团团的白云被充满暑气的风儿拖入梦乡,那渐渐舒展开来的躯体仿佛少女似醒犹眠的哈欠。西落的阳光,分明映亮了鸟雀依依归来的迹线,而村里袅袅升起的炊烟,恰如飞天仕女的白色裙纱。偶尔几声急急的犬吠,打破了山庄的寂静。 站在这儿,的确看不到村子里的房舍,但却能够清楚地看到村口处几棵大杨树树梢的晃动。 我曾经一边听着母亲温柔的声音,一边审视着低垂的柳枝。多么优美的曲线,一片柳叶落在河里,在水面上轻轻地划动,最后,打着旋儿向东而去。 多么美好的形象,化作美妙的歌声在我的心中荡漾。 “玉梅爱你吗?”我问道。 “她爱你吗?”高骞看着我,问。 “谁?”我惊愣了一下。 “刘颖。”他的嘴角闪动着揶揄的神色。: “你瞎说什么?”我很不高兴地说,“她可是咱们的班主任。” “那又怎样!”高骞微微一笑,“别忘了,女人生来就是为了要男人爱的吗?” 我没有说活,并不是我不屑于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她悄悄来到我身旁,她的声音又在我的耳边响起。于是他又继续说道:“你总是摆出这副样子,给人某种高深莫测的感觉。我喜欢这种感觉,因为这种感觉能够激发人们的想象力。女人啊!从你现在的微笑之中,我可以看到你就是我心里最美妙的歌曲。” “反正我对她没有好感!”他大声说道。 我抬起眼光。我们互相看了看。 而他似乎要从我的眼光里找到积结在他心头的那许多问号堆积的问题的答案。 我们谁也没有说话。我呢,一时间还不知道如何劝说表哥,而他头脑里乱糟糟的,要是不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也很难理出个头绪来。 正在这时,突突一阵声响打断了我们的沉默。表哥的脸色一下了阴沉起来了。只见一手扶拖拉机打不远的转弯处而来。我转回头,看了表哥一眼。很快,手扶拖拉机到了近前,还没等车停稳,车上便跳下两个人来,于是我走上前招呼道: “东亮,你回来啦!” “程皓,你表哥有没有提到我?”那个与表弟一同下车的年轻姑娘笑着说道。 “提到你?”我假装不解地问。 “你也不用隐瞒我。”姑娘很自然地说,“他心里头那一大堆话我全知道。” “是吗?”我颇感意外。 “东民,你今天干什么去了?”姑娘向表哥问道。 “我,我,”表哥说,“你管,管得着吗?” “你不说,我也知道。”姑娘笑嘻嘻地说,“告诉你,我不会介意的,因为我还不想做一个限制男人自由的女人。” “玉梅,你同我想象的不一样!”我笑着说。 “我是不是没有你想的那么坏吧!”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这时东亮说道:“要我说,她是山里的金凤凰。” “东亮,你干吗老说不着边际的话?”开车的小伙子说道。他叫玉良,没错,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紧接着,他转回头对我说道:“程皓,我觉得你表哥的话很有道理!” “别听我哥的话,”玉梅说,“他总是设法抬高自己的形象。” ★★★★★ “我不相信你会爱上秀荣。”有一天晚上,玉梅对哥哥说道。 “笑话!笑话!简直是天大的笑话!”玉良说。 “咱娘说,宝花婶子可要把秀荣嫁给你了!”她的目光探索着玉良脸上的表情。 说实话,玉良非常讨厌妹妹这样肆无忌惮地看着他。他知道,他所做的任何事情都逃不过她那双聪明的眼睛,因此,他憎恨她。 他憎恨她,倒不是她一定要把他的什么秘密说出来,使他像可怜虫那样暴露在阳光之下,而是他无论做什么事情,总觉得有一双眼睛窥视着他的一举一动。也或者说,他的生活摆脱不了他妹妹的眼睛。 当然,他完全可以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但是,那双眼睛像是洞察到了一丝端倪,因而,他便觉得她的眼睛已经看到他心里头的所有事情。现在,李玉良努力保持镇静,努力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只不过,他尽量躲避妹妹的敏锐的眼光。 他抬起眼光,注视着在树梢上摇曳的圆月。过了一会儿,他说:“告诉你,我就是打一辈子光棍儿,也不会娶秀荣。” “你找对象也太挑剔了吧!”玉梅平心静气地说道,“所有的漂亮姑娘差不多都问遍了。” 在哥哥面前,她总是一股从容不迫的样子。她的表情使他既妒忌,又羡慕,而且也使他着实愤恨,因为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要知道,一个女孩子决不可以用这样的眼光来审视男人,否则,他们脑海里的唯一的念头——这个姑娘叫人讨厌无比。还有,她那故弄玄虚的微笑也会叫人不愉快。 玉梅继续说道:“其实,爹和娘都盼着你把秀荣娶回家,不管怎么说,秀荣是个温柔而又勤快的女孩子啊!” “他们要我娶秀荣。”玉良提高嗓门说,“笑话!笑话!” “这不是你的想法吗?”玉梅说,“村里的人都知道了。” “告诉你,我不要别人干涉我的自由。” “是吗?” “他们就喜欢瞎操心!”他的目光终于收回来了,之后,他望着月光下的红岩村。 “做父母的难道不应该关心儿子的婚事吗?” “我不要他们插手我的事情!”玉良狠狠地瞪了妹妹一眼。 “我觉得你不应该对女孩子那样无情!” “要我赞美她们,告诉你,我可不会说那些肉麻的话。“他没有看她,因为她的眼光正在探索着他脸上的表情。 “哥,你的话太刻薄了,这样一来,会伤害女孩子的心哩!”她老是说些不着边际的话,但是,那双精明的目光一直留意着他的表情的变化。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抬起头望着夜空中的月亮,“反正我对她们不感兴趣,更不会爱上她们的。” “这么说,没有一个女孩子让你动心。”她总是那么镇静,那么从容不迫。 “她们值得我爱吗?”玉良不耐烦地反问道。 “你是否自比于潘安,宋玉。”玉梅说。她的目光终于离开了玉良。 此时,玉良瞅了妹妹一眼,她显得很平静。于是他说:“我应该找一个值得我爱的姑娘。” “我觉得你把话说得更明白一些。” “什么意思?”玉良满脸困惑地看着妹妹。 “要不要我提醒你,秀荣不仅模样漂亮,而且还懂得过日子哩!”她微微一笑。 不知什么原因,玉良宁肯妹妹面若冰霜,也不希望她满脸笑容地看着他。他沉思了片刻,并缓缓地说道:“我可不希望我的女人变成一个钱匣子。” “如果把她当作你唯一的爱的话,那么,我保证,她会让别的男人瞪破眼珠子的。” “告诉你,我不会爱上她的!”他很果断地说。 “不知什么原因,我特别愿意父母为我的婚事操心。”玉梅似乎对哥哥的话题失去了兴趣。这时候,她的眼光投向不远处的小河里,河水在乱石间飞溅着碎玉般浪花。 “我决不让他们干涉我的婚事。”玉良似乎松了一口气,因为妹妹的眼光不再探索他的心思了。 “有些人偏偏是胆小鬼,但却硬撑着做什么天不怕,地不怕的英雄好汉。”玉梅说, 紧接着她又说道:“我知道,你最瞧不起胆小鬼。” “是的,我永远瞧不起胆小鬼。在我看来,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决不能是个胆小鬼!!”玉良说。 “是吗?”玉梅微微一笑,“只可惜,那些所谓的男子汉到了想媳妇儿发疯的年龄,往往是见了漂亮的女人就直不起腰,连男人汉的气概都没有了。” 玉良没有说话,也许是因为他不想跟这个令人头疼的妹妹纠缠那些不着边际的话题。 玉梅看了哥哥一眼,继续说道:“哥,我觉得你应该让家里人知道你的心思。” “你想知道什么?“玉良冷冷的问。 “我不想知道什么。”玉梅很从容地说,“只是有点担心咱们家的那个胆小鬼为了爱情而做一些傻事的。” “胆小鬼?”玉良迟疑了片刻,又接着问道,“你这话什么意思?” “哥,你不该爱上她。”玉梅说。 “你到底想说什么?”他很不耐烦地说,“我都被你弄糊涂了!” “一个不会笑的姑娘是不能带给男人幸福的。”说到这里,玉梅竟然哈哈大笑起来。 李玉良毫无根据地自认为很聪明,凭借着这种聪明不费吹灰之力地把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然而,妹妹的行为却使他狼狈不堪,也即是说,在妹妹面前,他不能保持男子汉的尊严。 在红岩村,人们有着一种共同的看法。他们普遍认为李玉良是个出手大方的人。换句话说,如果你由着他的性子行事,就不会吃亏,而且还能够给你带来很好的财运,相反,哑巴亏使你有口难言。有些时候,他可以让自己变得蛮横,自私,无礼,就像一个没有头脑,心胸狭窄的混蛋一门心思折磨那些敢于和他作对的人,使他们吃尽苦头。自从他进入社会以后,他变得更加狂妄自大,肆无忌惮,尽甘如此,他的精明使他在生意场上一帆风顺,没有人敢暗地里算计他。 凡是跟他打过交道的人都清楚地知道,这个儿童一般天真的年轻人决不是容易对付的人。至少他们曾经亲眼见到那些不知好歹的家伙栽倒他的手里,吃尽苦头,总而言之, 要按捺住自己心里的敌意,更多时候,他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保持那么好的脾气与这个妹妹相处。要知道,他和其他女孩子相处的时候,总是一味由着自己的坏性子,活脱脱一个粗野的二流子。他完全没有把那些女孩子放在眼里,如果她们厚着脸皮纠缠他,他就应该用刻薄的话语来奚落她们。 然而,在这个满脸笑容的妹妹面前,他总是一副狼狈不堪的样子,而且很难保持平静的心态。此时此刻,为了恢复平静的心态,李玉良环视着连绵起伏的山峦。白天的暑气没有了,山间徐徐而来的凉风,混同着田野间花草的气息,犹如阵阵波涛在海湾里轻轻荡漾,把勤劳的人们送入甜甜的梦乡。 过了好一会儿,他用似乎很轻松的口气反问道:“真有那样的姑娘吗?” “你不知道?” “我知道什么?”他非常好奇地说道,“你可以说出来,也好叫我大吃一惊吗?” “我说出来,会让你狼狈不堪的!” “狼狈不堪?”李玉良哈哈大笑起来,“笑话!笑话!” “我觉得还是不说的好。”玉梅微微一笑,“要不要提醒你,一个有魅力的男人往往是尊重女人的男人。” “什么意思?” “我觉得你应该学会尊重女人,特别是漂亮的女人。” “你是我的妹妹,我敢不尊重你吗?”听了妹妹这句话,李玉良便滔滔不绝地说道,“我啥事不告诉你呢,我告诉你,你可以给我一个很好的建议。” “看起来,你非常自信!” “一个男人应该自信,而我更是如此。” “我却从你自信的表情里看到你刚愎自用,目空一切的一面。”玉梅冷冷地说。 “我是那样的人吗?”玉良反问道。 “而且是个十足的胆小鬼!也许比阿Q的胆子还小呢。” “你是说,我是生活的小丑!”玉良的脸陡然阴沉起来了。 “至少阿Q有胆量摸一下小尼姑的脸蛋,然后把一个老妈子搂在自己的怀里。” “只可惜,咱村里既没有小尼姑,也没有吴妈。”玉良冲着妹妹笑了笑。 “可是,咱村却有个不会笑的漂亮姑娘。”玉梅笑嘻嘻地说。 “什么意思?” “我只是不希望自己的哥哥是个可怜兮兮的胆小鬼!” “我是胆小鬼?”李玉良显得很不高兴,紧接着他哈哈大笑起来。 “是的。” “你说,我怕谁?”他提高嗓门问道,“啊!我害怕的人,肯定是你!” “你怕我?不,不。”她开心地笑了,“你怕的是另一个漂亮的姑娘。” 他忐忑不安地看着妹妹,随口说道:“什么?一个姑娘。” “是的,你怕她,非常怕她!”玉梅很认真地解释道,“但是,你爱她,非常爱她!” “瞎说八道!”玉良大声说道。 “你爱上了敏慧,难道不是吗?”玉梅很从容地说道。 “你说什么?”玉良很勉强地说。 “她就是那个不会笑的漂亮姑娘。” “你说,我爱上了敏慧?”玉良的眼光望着渐渐沉睡的村庄,因为最后几点灯光熄灭了。 “虽然你不想让我知道你的心上人,”玉梅笑着说,“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的心上人是谁!” “你是说,你在谈恋爱?”他颇感意外地问。 “还没有。” “这话什么意思?”他更加困惑不解。 “告诉你,我已经爱上了周东民。” “东民?”玉良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至少他清楚地知道东民和敏英相爱好多年了。 “我知道,东民他娘非常讨厌敏英。”玉梅很坦然地说。 “父母是没有权利干涉儿女们的婚事的。”玉良冷冷地说。 “对于我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机会?”他觉得妹妹正在做一桩蠢事。确切地说,李玉良真的被妹妹弄糊涂了。 “我非常希望父母关心我的婚事。”这时候,玉梅凝视着皎洁的月光,慢慢地问道,“告诉我,敏慧爱你吗?” 李玉良没有说话。是的,田野里缕缕清爽的风儿,把夜空中那几团淡淡的乌云吹得无踪无影了。勤劳的太行人在和谐的静谧之中沉入甜甜的梦里。 “哥,”玉梅说,“告诉你,她那样瞧着你,你就甭想幸福!” “我也告诉你,你爱你的心上人,”李玉良终于恢复了平静,“我呢,我爱我的心上人!” ★★★★★ “你不能退学!慧姐。”妹妹歇斯底里的声音依然在她的耳边回响。 纷纷扬扬的雪下了一整天。 暮色降临的时候,雪便停止了。但是,冷彻骨髓的寒风却刮了起来。 既然这样做了,我干吗要后悔呢?实际上,我这样做的目的,只是因为不愿意看到他们假惺惺的样子,不希望他们干预我们家的事情。 是的,那些声音又如大海的波涛滚滚而来: ——你大哥死了,从今以后,你就甭想安宁了! ——别忘了,我是她们的叔叔。 ——你这个叔叔可不要住到人家的家里啊! ——告诉你,我不想他给别人家当牛做马! ——呸!休想得到我的同意。 ——假如伟辰手脚慢一点的话,老支书…… ——那后果…… ——你们说说看,伟辰的死是轻于鸿毛呢,还是重于泰山呢? ——我再说一遍,他只是一个丑鬼,而不是王八。 ——不管怎么说,秋月算是一个好女人,没有让那个丑鬼戴上绿帽子。 ——我真不明白,那个女人怎么一下子疯了呢? ——别说了,伟辰死了,伟杰就应该照顾那些孤儿寡母。 ——敏英是个男人的话…… ——敏慧是个男孩子也行啊! ——真是没想到,那个丫头会对老支书说那样的话! ——听说,敏慧学习成绩很好,而且还是班上的三好学生。 ——有什么用? ——父亲死了,还念什么书? ——一个女孩子识几个字就行了,要是攀上一门好亲事,那才叫好福气哩! ——那个窝囊废没有享过一天福。 ——一个男人活到那份儿上,…… ——他也算是男人,要是我…… ——你怎么样? ——告诉你,那些狐狸精专会勾引男人的魂。 ——他是个男子汉!总算做了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情。 ——哈哈哈哈! 而她就像一叶小舟在恶浪里苦苦挣扎,因为在她看来,所有这些声音随着金戈铁马似的暴风在她的四周围咆哮着。 不管怎么说,伟辰死了,村里的人们就得把满肚子的话全部说出来。也许他们并没有恶意,只因为那个怯弱的男人做出了舍己救人的壮举,而且还喊出了第一句,也是最后一句有着男子汉气概的话语—— “闪开!快闪开!” 就这样,他的实际行动向村里人证明了——他是个男人,是个堂堂的男子汉。 他死了。躺在厚厚的雪地里,整个大地被冻得发出金属般声音。 舍己救人。他们觉得应该站出来说几句话。几句公道话吧! 同情的话语。 同情的目光,还有同情的泪水,就像决了堤的洪水,径直向我涌来。而我恰象一只受伤的小鹿看着疯疯癫癫的母亲。 爹死了,死得那样惨。那个人活着,活得那么趾高气昂。 村里的人们早已睡下了,只有她,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睁大眼睛,倾听着饿狼般寒风在房子周围嗥叫。 她躺着。 她直僵僵地躺在黑暗里, 就好像一个人毫无知觉地站在冰天雪地里,只有那双眼睛燃烧着仇恨的火焰。 于是我恨他。 恨他。 恨他。 恨他。 …… 于是我冲着他恶狠狠地大声喊道: “呸!别指望这几个臭钱来求得心里安宁!” 第六章 “人都说,媒人这碗饭好吃,牵牵线,搭搭桥。”张宝花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说,“可天晓得有多难哪!你看,刚刚出了东家门,又急急进了西家院。要不是为了你们家玉良,爱莲嫂子,我才不会左一趟,右一趟,瞎忙乎哩!这不,我的腿都要跑断了,鞋子也不知磨破几对了!” “哟,是大妹子来啦!”周爱莲赶忙站起身来,向前招呼道,“你这样费心,叫我说什么好呢?可为了儿子的婚事,又有什么办法呢。”说到这里,她叹了一口气,说,“唉!孩子们大了,你说,能不让人着急吗?” “嫂子,你说这话可就见外啦!要知道,最值得大人操心的事,应该说是儿女们的婚事了。虽说成与不成讲究个缘分,但是媒人的嘴皮子还是少不了的。”张宝花边说边仔细打量着屋内那些精美的家具,“唉!我说啥好呢?玉良这小子叫人摸不着底。” “他啥事都不跟我们商量。”周爱莲整了整衣襟,重新坐了下来。 “胜天哥天生好脾气,不像伟杰那样动不动使性子,弄得孩子们离他远远的。”宝花一进屋,她的眼光就很难摆脱那些富丽堂皇的家具了,特别是那台21英寸的大彩电。 自从张宝花第一次见到这套非常气派的家具之后,她老是按捺不住自己的冲动——站在那个大镜子面前,好好照照自己。也或者说,她一走进胜天家的大门,这种冲动就更加难以抑制了,就好像这面镜子具有某种魔力可以映出她昔日的风采。 此时,透过玻璃窗的阳光,把屋内照得亮堂堂的。 她不会忘记,而且还会时不时地提起——胜天家豪华的摆设。她之所以把这些东西挂在自己的嘴上,是因为她的滔滔不绝的话语说出来更加理直气壮。 当然,在梦里,她也常常念叨这些东西。 提到张宝花,这一带山庄里的人们都对她怀有某种敬畏的感情。正因为如此,那是他们害怕这个女人,与其说他们害怕她,倒不如说他们担心她的漫不经心的一句话,直接影响到儿女们的婚事。?(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6 部分阅读 提到张宝花,这一带山庄里的人们都对她怀有某种敬畏的感情。正因为如此,那是他们害怕这个女人,与其说他们害怕她,倒不如说他们担心她的漫不经心的一句话,直接影响到儿女们的婚事。总而言之,村里的人们都在看着她,关注着她。而他们所听到的只有这样一句话: “只可惜,你们家没有胜天家那样的大彩电。” “他老是由着孩子们的性子。”周爱莲说。 “爱莲嫂子,说句实话吧!”宝花一副很为难的样子,说,“我可不敢给玉良保媒啦!” “为啥?” “唉!别提了,为了你们家玉良,我的脸面全丢光了!”张宝花站起身来,端起暖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要不要加点糖?”周爱莲一边说,一边从茶几下面把糖端了出来。 “不用了。”张宝花把玻璃杯往自己跟前挪了挪,说,“嫂子,告诉你吧!我现在都成了过街老鼠啦!” 周爱莲把糖放在宝花跟前,说:“看你说的!” “村里的漂亮姑娘,我挨着个给他介绍,”张宝花说,“要说,你们家这么好的条件,再加上胜天哥的人缘好,有谁家的姑娘不乐意到你们家做儿媳妇?”说到这里,她似乎故意迟疑了片刻,又接着说道,“那么多姑娘没有一个中意的。没办法,我只好介绍外村的姑娘,万没想到,你们家玉良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专挑刻薄,不三不四的话说。事后,我少不得老着脸皮饱受人家大人的一通数落。弄得我跟过街的老鼠差不多啦!” 张宝花端起水杯喝了一口水。这时候,她的目光终于从那套精美的家具移到院子里了。 院子里那棵苹果树直僵僵的,向湛蓝的天空伸展着,正如昏聩愚顿的老人努力保持自己庄重的神态。村子四周的山峰犹如大海的波涛一般,演化着红岩村的时代变迁。 或许红岩村那些新盖的红砖房,就是被风暴卷到浪尖之上的船只。 现在,李胜天牵着一头黄牛从牲口圈里走了出来,后面跟着一头满三个月的小牛犊。他抬起头对着红彤彤的太阳很满意地笑了。然后,他怀着愉快的心情注视着正在喝水的黄牛,是的,他很喜欢这样静静地看着它一口气喝完满满的一桶水。 在红岩村,他有理由认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瞧!它抬起头,伸出舌头,从容地舔抹着鼻孔周围的水柱。在他眼里,这头黄牛就是一个非常听话的孩子,也是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很显然,它喜欢看到他的身影,倾听他的声音(或者说,聆听他的教诲)。这时,他的目光落到那个活泼可爱的小牛犊身上,不只怎么回事,只要一看到(特别是近些日子)活蹦乱跳的小牛犊,他心里就很自然地有着一种冲动(是否像它那样向空中蹦跳几下)。 总之,他很满意地笑了。 那小牛犊伸长了脖子,用鼻子在他的手上嗅来嗅去。 对于任何事物,特别是他所熟悉的事物,他有着一种很固执的观念。虽然,有些传统习俗的确荒谬无比,令人难以忍受,但是生活却因此井然有序。 在太行人看来,生活正像谷子,麦子的播种,收割那样简单。 而他作为红岩村的支书,总是给村里人提供各种说话的机会,也可以说,他不去剥夺别人说话的权利。有啥说啥!他似乎很不愿意叫人看出他有一丝独断专行的迹象。正因为如此,他们喜欢对他倾吐自己的心里话。 既要讲究原则,又要把握尺寸。何况,他喜欢看到各抒己见,乱哄哄的场面。应该发扬民主吗? 二十多年的村干部生涯,使他在红岩村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或许他就是红岩村的福音,各种矛盾的平衡点。无论谁家的大事小情,诸如父子反目,兄弟分家,婆媳争吵等之类的事情,莫不是他耐心细致的调解得以平息。更确切地说,村子里没有他解决不了的问题。为此,他也觉得很自豪。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而他却不费什么周折就可以化解彼此之间的矛盾,并使一家人和好如初。如果村里有见识的人要说什么话,那么,挂在他们嘴边的倒是这样一句话——诸葛亮七次活捉孟获,那才叫本事哩! 作为村支书,他的确做了许多有益于全村人的事情。比方说,村南的梨园就是他在那个轰轰烈烈的年代里带动全村人建成的,并在不远处挖了大坑塘(先前这里有眼水井)。正是这个扬水站,使村里的许多旱地变成水田。此外,梨园南边的柏油路要是没有的耐心细致的工作,能顺利通过红岩村吗? 不管怎么说,在红岩村,他是有功劳的人。但是,他却喜欢这样向人解释道——一碗水是很难端平的,要想平的话,把它放在桌子上不动。人们在气头上难免做些过分的事情,如果稍微冷静一点,双方先消消气,然后,各自退一步,一切不愉快事情全都没有了。 这时候,他抬起头,对着太行山,似乎看到了一种力量,一种渴望。作为地地道道的太行人理当如此,因为在太行人的眼里,太行山永远那么旷达、那么庄严、那么朴实。虽说饱经时代的沧桑,但却有着它特有的自信与骄傲。是啊!他在这块土地上愉快地生活着, 他热爱在块土地,而且也曾在时代的变迁中“横刀立马”。譬如,他们那一代人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搬走一块又一块石头,并挑来一筐又一筐泥土,然后犁开一垄又一垄农田,洒下了一粒又一粒种子。他对红岩村的每一寸土地,有着无比深厚的感情。 他对于绿色有着一种执著。特别是绿色的生命,能够使他感觉到令人振奋的力量, 或许他并不知道——绿色的生命。也只有绿色的生命才能使整个世界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然而,在儿女面前,他决不是一个严厉的父亲, 他认为,世界上再没有比见到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更加幸福的事情了。正因为乡下人习惯把自己的爱深埋心里,只要孩子们天天能够快乐地生活,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他们似乎具有一种无比顽强的力量,为自己的孩子铺平生活的道路。或许最实在的爱就是一座高大而又亮堂堂的房子,有了房子,就有了一个温暖,舒适的家。当然,他们的爱就在这样一个幸福的家里。对于他们来说,只要拥有了幸福的家庭,他们的心里就会充满爱。 近几个月来,他的心情一直不好,那是因为两件事困扰着他,摆在眼前的是儿子的婚事,确切地说,他并不想干预儿女们的婚事,倒是儿子的行为叫他无法放心。他的老伴更是放心不下,于是,在老伴的建议下,给儿子张罗对象,谁知,对象没有成功,却使他在村里陷入一种尴尬的境地。 李玉良,他的儿子,坐在他的面前,冷冷地打量着他。他只好把目光移向别处,因为他已经不知道怎样和儿子进行心灵沟通了。 更加陌生的儿子,而他作为父亲的尊严也正在一天天消失。他的爱正如一件没有光泽,皱巴巴的老古董。要知道,在尘土飞扬的日子里,明亮的玻璃窗上面就会有一层尘土,但是,这层尘土是能够擦掉的。 李胜天看着舔自己手的小牛犊,然后转回头说道:“本来,孩子们的事情我不想多加干涉,可是……” “梅梅的婚事不是成了吗?”周爱莲说。 “说实话,我也不赞成包办孩子们的婚事,”张宝花说,“只不过,孩子们的那些想法……” “孩子们应该有自己的想法。”李胜天很平静地说。 “孩子们一旦有了自己的想法,就跟父母不是一条心了。“张宝花故意停顿了片刻,而且叹了一口气,这才继续说道,“我们做父母的也甭指望听到他们的心里话!” 周爱莲说:“他们有啥话不能跟父母说?” “有时候,真想和孩子们唠唠心里话,”说到这里,张宝花提高了嗓门,“可他们偏偏啥话都不对你说!” “他们成不了家,做父母的能不操心吗?”周爱莲叹了一口气,说,“如今的孩子们就是不让大人们省心。” “现在社会的风气变了,人们的眼里除了金钱啥都没有了。伟杰说,如果由着他们性子胡来的话,这个世界就乱了。”张宝花很认真地说。 “我就怕玉良惹出乱了。如果说成一门亲事,我也就用不着整天价提心吊胆了。”周爱莲说。 李胜天看了看宝花,又看了看老伴,低声嘟哝着一句她们没有听到的话,这才牵着黄牛向大门口走去。 当然,他和儿子说话的语气,委婉、和蔼、谦卑,就好像他跟村民们交谈似的。过去,他用几枚硬币来交换儿子的笑脸,如今,儿子长大了,坐在他的面前,冷冷地打量着他。对于儿子的事情他只能不闻不问。装聋作哑。 按理来说,儿子既非好吃懒做之辈,又非招灾惹祸之徒,但是,他不能不看到——儿子那可怕的高傲,可怕的盛气凌人,特别是可怕的控制人的手段。他的父爱在儿子那咄咄逼人的目光里如同滑稽的小丑一般。他更加不了解儿子了,因为他总是与他背道而驰,他认为,村里人对他的尊重,是由于他耐心而又细致地听取他们的建议。在儿子面前,谁也休想有一句不满意的话,连他也不例外。 现如今,他只能耐心而又细致地思索儿子的话语——金钱对人们具有磁石般的吸引力,而且照亮了我们的生活之路。简直就是光灿灿的北斗星。 和儿子相比,他就像一个被金钱吓破了胆的人。 此时此刻,他把黄牛拴在院墙外的木桩上面。他站在那儿,暖融融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真是舒服极了。一丝风儿也没有,他不喜欢冬天里的风,因为它如同一把冷气森森的利剑,老是提醒他千万不要忘记那个寒冷的冬天里血肉模糊的场面。 李胜天的家在村子的最北端。东面(大门口的侧面),光秃秃的硬砂岩,片麻岩坡道。红崖河最陡处。每年洪水爆发季节,那震耳欲聋的轰鸣声搅得人们彻夜不宁。为此,家里人没少抱怨他。南面,大门口正对着宽广的砂砾路面,一百多米长,直到村北的小石桥。过了桥,便是光滑鹅卵石铺成的街面。小河两岸是柳树,其中夹杂了十几棵高大伟岸的杨树。北面,怪石嶙峋的山脊。西面则是高耸入云的峰巅,绿油油的庄稼呈阶梯状分布着。 站在院墙外的空地上可以看到红岩村的各个角落。在月光如水的夜里,他一家四口人喜欢坐在大门外的杏树下面,谈论村里的一些事情。 他看着四周荒凉的原野,河两岸光秃秃的柳树、杨树。他觉得这些树木像他一样,在暖融融的阳光下面舒展着全身的细胞。与村里的新房子相比,那些旧房子显得寒伧多了。之后,他转回头看了看黄牛,以及不安分的小牛犊,不知怎么回事,这一次他竟然没有笑出来,于是,他只好摇了摇头,并返回家里去了。而当他走到院子里的时候,耳边传来张宝花的声音: “……东民常到敏英家不假,可我还是能够做得了他的主!” “胜天就是不让我说,虽说伟辰因为救胜天而被掉下来的石头砸死了。”周爱莲说,“村里出了钱,俺们家把仅有的钱拿了出来。谁曾想到,晚饭后,敏慧竟把我们的钱甩了回来,并对着我们一家人恶狠狠地说道——呸!别指望这几个臭钱求得心里的安宁。他婶子,你说……” 李胜天没等老伴把话说完,便大声吼道:“别说了,我都说过多少回了!” “我一提这件事,他就冲着我发火!” “干吗发火?胜天哥,那家人都是没有心肝的东西!”张宝花喝了一口水,又接着说,“那个敏,敏慧,说话实在难听!” 耸动的乳房。 模糊的头颅。 狰狞的目光。 老是和他在睡梦里不期而遇,正像平静的海面上陡然掀起了可怕的风暴。 他进了屋,坐在沙发山,对着张宝花慢慢地说道:“当时死得是我就好了。” “一个响当当的村支书说这种话,叫人咋想哩!要我说,你对那一家人真的尽到心意了。只是那家人不知好歹。话说回来,发生那样的事情,能怪你吗?胜天哥,你想开些,不必拿那个黄毛丫头的话当回事!”张宝花说到这里,又喝了一口水,并继续说道:“伟辰死了,村里少了一个窝囊废吗?” “如果不是你……”李胜天自忖道。 “伟辰是个好人。”周爱莲说,“干起活来,真买力气,不知为了什么,秋月待他老是冷冰冰的。” “反正我对那家人没有好感!”张宝花说。 绷胀胀的肌肉塌软了。 凄厉的哭喊声在冰天雪地里回响着。 眼光如凛冽的寒风。于是他说:“我死了就好了。” “要是你死了,不出半年,我们家伟杰也会让村里的事情愁死!” “好了,我再不提那些事情啦!”周爱莲说。 “咱们也不想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了,你的为人,那是明摆着的,啥事都要为别人考虑,胜天哥,事情过去一年多了,你干吗老把它放在心上呢?” “近些日子,俺家玉良老是往你家跑,他婶子,是不是……”周爱莲终于改变了话题,与此同时,她站起身来,给宝花倒了一杯红糖水。 “瞧我这记性,把正经事给忘啦!”张宝花拍了拍脑门子说。 “玉良这孩子就是不做地里的活,除了大手大脚的花钱,好像手里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周爱莲说到这里,回过头,看了看丈夫,接着对宝花说道:“他婶子,你说,玉良的亲事该咋办呢?” “爱莲嫂子,这件事你们也不必着急,包在我身上好了!”张宝花胸有成竹地说。 周爱莲吞吞吐吐地说:“他婶子,要是我说错了话,你可别生气!玉良是不是对你们家秀荣……” “如果你们愿意的话,我倒很乐意让秀荣做你们的儿媳妇。”张宝花非常高兴地说道。 “真的吗?”周爱莲急切地问。 李胜天抬起头,看了宝花一眼,说:“他啥事都不跟我们商量,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是啊!万一玉良……”周爱莲十分担心地说。 “只要你们没意见就行了。”张宝花放下手里的水杯,然后,她摆出一副像是完成了什么神圣的使命的样子,很认真地说,“我会让你们满意的。” “秀荣倒是一个好姑娘!家里地里的活都能干。”周爱莲边说边看着自己的男人。 这时候,李胜天仿佛陷入了某种思绪之中。 ★★★★★ 太对了,能够习惯,就是欢乐。 一个星期过去了,我越来越习惯这种平静、朴实的乡村生活了,就像厌倦漂泊生活的水手,终于回到了阔别多年的故乡。 对我来说,她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因为她那双慈爱的目光正在注视着我,我甚至觉得重新拥有幸福了。现在,我之所以喜欢这种宁静的乡村生活(虽说表哥的婚事破坏了家庭的和谐气氛,但是,我想到,这件是肯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是因为我正如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找到了温暖。也许在那些标新立异的城里人眼里,乡下人的生活的确太平淡了。即使有些轰轰烈烈的场景,也不免缺乏浪漫的情调。何况,更多的时候,单调的生活令人发疯。 既然缺乏旋律和色彩的生活跟囚徒的生活没啥两样,那么,老实把脚的乡下人就只能无息无声,但却怀着坚强的信心年复一年地生活下去。看起来,人人都自己满足于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像那些禅坐的和尚那样,动不动就放下经卷,心怀嫉妒地横来招是搬非。 大约是乡下人没有什么云心水心罢,并不指望到来生身列仙班。正因为这些太行人有着一种坚韧不拔的意志,能够更好地生活下去。 生活,生活,我在这儿找到了生活的真实。我一向认为,太行人的血液可不是臭水沟的死水,而是一泓清澈欢快的奔流,飞溅着亮闪闪的浪花。老实说,他们的血液肯定比城里人流得更快更急切。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踏踏实实地生活,而不是凭借着空中楼阁,海市蜃楼的感觉来炫耀自己。 是的,他们生下来便扎根于大地之中,如同悬崖上的青松,迎着风雨而牢牢地盘踞在岩石上面。 大约我的确意识到了,我的血液里也有着太行因子,正因为如此,我便很快地习惯了这种简朴而又自在的乡村生活。而我所能看到的只是不大的一块田地。 仿佛我梦寐以求的生活。 我已经感觉到心中的欢乐朝着一个方向累积。也许是由于我内心的抗争正在慢慢地消除。当然,我并不希望我的心永远是各种痛苦和无可奈何的期望的避难所。 虽然我还不算一个善于游泳的人,但是我觉得自己可以攀住一块船板慢慢地爬到岸上。御风而行,倒是很惬意的。在我看来,太行的风湿自由的,它赤裸着古老的意志,我行我素。在自然界,大概只有它具有潇洒的风度,要么如一群天真无邪的顽童,蚕食朵多么美丽的彩云,要么似抱天恨地的画家,把浓浓的墨汁浇泼在白色的画布上,要么像柔情似水的少女,伸出纤纤的双手轻轻地拂弄着田野里所有的生命。 在这里,我不必乘坐公共汽车来加快生活的节奏,也不必利用“适应新环境的机器”去创造生活的色彩。只不过,我倒乐意适应这儿的环境,那是因为我觉得这里的一切比我自己更属于自己。 绿油油的庄稼终于抖落了最后一滴露珠。 老黄牛平坦的背脊上频频闪烁着落日的霞光。 晚饭后,那些光着上身的庄稼汉坐在河岸边石头上抽着可以消除疲劳的旱烟卷。 是啊!这里的一切,全都洋溢着赤裸裸的活力。 现在,我又可以挑起水桶到井边打水了。可是我清楚地意识到——我对这个圆木做成的辘轳有些陌生了。尽管如此,我依然觉得它很亲切,并深深地打动着我,也许是由于我的万端思绪纠缠在它的上面。生活本当如此,就像地球围绕太阳运转似的。要知道,乡下人的生活就是要和泥土打交道,当然,他们并不关心地球围绕太阳,还是太阳围绕地球运转。 或者说,他们喜欢认为地球应该是静止不动的。 必要的话,这些没见过大世面的乡下人宁肯相信万里长城比珠穆朗玛峰更加高耸入云。不管怎么说,他们可不习惯为了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而让自己焦头烂额。 他们可以喜欢太阳带来光明,但却不必非要看到色彩斑斓的场面。也许在他们看来,空间和时间是永恒不变的,永远表现为他们所熟悉的样子。有些时候,他们固执的观念使他们相信屋檐下的影子。应该说,他们的生活有着一个明确的目标,正像这辘轳的转动可以把井里的水打上来。 我还清楚地记得,我第一次来到井边时的感觉。当时,我真的害怕极了,双腿突突抖个不停。因为在我看来,黑洞洞的井口正如魔鬼的血盆大口,随时会把我吞噬下去。特别是我看到我的身影真的在井底抖动的时候,我简直都站立不住了。 从那时起,我总是被一个接着一个恶梦纠缠着,虽然我希望有人把我从可怕的幻觉之中解救出来,但是我不想别人说我是个胆小鬼。后来,这种恐惧感消失了。 因为我的耳边总是回响着母亲的声音: “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是什么都不怕的。” 我太高兴了,因为我最终没有落入“海底张着呵欠的大口”之中。而且我站在井台上面也不再害怕了。我甚至觉得我越来越喜欢自己的身影映到井里的感觉了。 就这样,甘甜的井水沐浴着我的心灵。 终于有一天,我能够像大人那样摇着辘轳把满满的一桶水从井里打了上来。我认为我长大了,于是,我心中充满了欢乐。不仅如此,而且我也像大人那样把嘴凑到桶边喝水,那凉丝丝的感觉,的确叫人痛快极了。 如今,我双手紧握着辘轳把儿,再一次体味着昔日美好的时光,仿佛所有那些愉快的事情都是昨天发生的。 转动,转动,真实的生活。 简直就是生命的主宰。 要是还有什么别的东西,那么我就是个假惺惺的家伙。我知道,城里人需要水的时候,只要打开水龙头,水就会自个流出来。瞧!不费吹灰之力。然而,那哗哗的声响令人讨厌极了,至少我不能保持安静的心境。 一切都是乱糟糟的,正如生活中无边烦恼纷至沓来。现如今,我注视着另一个自己,只凭眼睛,不凭理智。我心灵上的污秽渐渐退去。说真的,我非常喜欢这面镜子,因为它映照着我内心的宁静,而使我有几分飘逸的感觉。 “……此时宇宙处于轻子时代。”想到这里,我微微一笑,“我可不想先入伍底的玄想之中。”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这才说道:“程皓,我觉得你是个很奇怪的人!” “是吗?” “除了学习,难道你没有别的爱好?比如说,打打球……” 我静静地看着她,反问道:“锻炼身体,是吗?” “一个出色的年轻人应该具有强健的体魄!”她冲着我想笑了笑。 “仿佛在田野里闲步,悠然地欣赏着云影、鸟语、水色,怅惘地出神着。”我一边走一边望着校园外面的美景,我向她问道:“你真的要了解我吗?” 我慢慢地转动着它,看上去象是正在转动着我幸福的童年。 水桶碰到了水面。在我看来,水的浮力总是给人一种轻松愉快的感觉,阿基米德曾经惊喜地喊道——我找到了。接着,水桶翻倒了,并发出嘟咚咚的声音,水桶却还是悬浮在水中。 “沉甸甸”的感觉,真是微妙极了。 之后,随着辘轳的缓慢转动,满满的一桶水向上升起,就好像我的呼吸牵引着它渐渐上升,上升…… 于是,我的眼睛闭上了。 她悄悄来到我身旁。那声音正如和声中的音符。渐渐地,我的心融化在一种和谐的爱之中。只因为我的眼睛闭上了。 我终于开口说道:“我不知道,一棵柳树。” “你没有更好的理由解释吗?”高骞问。 我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反问道:“我解释什么?” “我不知道,一棵柳树。”他模仿我说话的腔调重复我刚才说过的话。 “我认为,人活在世上应该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 “屁话!你这个想爱而又不敢爱的狗杂种!”高骞冲着我大声嚷道。 事实上,即使我的眼睛紧紧闭上,我的心灵也照样可以看到那桶水正在上升,上升…… 而且,我还能够确定它的具体位置(我并不知道表示具体位置的四个数)。 不管怎么说,这个正在我手里转动的东西已经把一种活生生的因子注入到我的血液里去了,一时间,某种无法抗拒的力量引导着我的心灵在广阔的田野里飞翔。 我劳动着,一个人在园子里。 然而,太阳却用黑漆漆的火焰烧伤了我的心。 水桶终于到了井口。虽然我的眼睛没有看它,但是我的左手一下子抓住了它(现在,我的动作似乎有一点生硬),并且把它轻轻地拉倒井台上。 我把扁担放在肩上。 如今,我不习惯这个动作了,正因为我回城以后,就不再挑水了。于是,我清楚地回想起我第一次强迫自己的肩膀接受扁担的清形。是的,我曾经无数次地歪歪扭扭地适应它,有如遭到风暴袭击的帆船在波峰浪谷之间寻找自己的平衡点。后来,我习惯了,而且能够像大人们那样通过肌肉的颤动来调节扁担的平衡。 我觉得,我长大了,因为我完全是大人们的样子,挑着满满的一担水,很自信地走着。 此时此刻,那种自信似乎消失了,我的双手紧紧地抓着扁担的前端,我的双脚似乎是找不到平衡位置了,至少我觉得自己行走在一只颠簸的小船上面。尽管如此,我还是使自己适应了平淡的乡村生活,因为几天以后,我重新找到了曾经失去的平衡。换句话说,我再一次很平稳地挑着满满的一担水行走在乡村的小石子路面上。 无论我怎样坚持,舅舅还是不让我同他们一块下地劳动。他说: “城里人是经不起日头晒的!” “我是不怕晒的,舅舅。”我说。 舅舅对我笑道:“我可不愿意你变成黑不溜湫的模样。” “我喜欢黑皮肤的人,他们非常健壮。” 凭我怎么说,舅舅还是不让我下地劳动。因此,我帮着舅妈做些家务活。说实话,我笨手笨脚,经常是越帮越忙,而使舅妈不得不重新收拾一番。面对如此情形,我惭愧极了。然而,舅妈并不责备我,反而满脸笑容地安慰我。她总是一边忙着家务,一边用一种非常耐心的口气说着她的心里话—— “程皓,你还是让我忙吧!一般来说,我用不着下地,除非地里的活真的忙不过来。我一直操持着家务。乡下人的家务大,有些时候,并不比地里的农活轻闲,每天的三顿饭,喂猪喂鸡,洗洗涮涮,缝缝补补,还有给牲口添草加料。不管怎么说,这忙里忙外的家务活,我都习惯了。反正,我们乡下人只要有一口气,就得没完没了地忙这忙那!” 这一天,我又挑着水桶向村里的水井走去。等我来到那里,我看到一个年轻姑娘正在摇着辘轳打水,因此,我站在旁边等着,反正我并不着急。 是啊!我来到舅舅家一个多星期了。我已经习惯了跟村里人们打招呼。虽然还有好多人我不太熟悉,但是他们都知道我,一个来舅舅家的城里人。 就像在等待之中体味某种乐趣似的,因为我见到过那样的场面——每天晚上收工回家之后,那些干了一天活的男人们,女人们,还有大一点的孩子们,他们总是挑着水桶来这里打水。一个接着一个,说说笑笑。那些不太着急的人们则干脆坐在河边的条石上面,信口开河地说一通自己想说的话。 这些实实在在的乡下人可以为了一句话,或者一件小事而争论的面红耳赤。要知道有一些人则是刚刚从地里收工回来,并没有把手上脸上,以及全身的疲劳清洗掉,就匆匆忙忙地挑起水桶来到这儿,以便争论当天,或是已经过去很久的事情。如果他们开口的话,就会找得到争论的话题。也许这些话题对于城里人来说,不屑一答。很显然,对于所有这些争论不休的话题,他们并不需要得到正确的答案,而只是他们愿意把自己想说的话统统地说出来。 没错,乡下人争争吵吵是件很平常的事情。为了一些琐碎的小事,弄得双方面红脖子粗,甚至于见了面如仇人一般。话虽如此,他们还是差不多天天要见面的,因为他们每天都挑着水桶来这里打水,转动着辘轳,把水从井里打上来。 反正我不着急,再说,眼下这个时候,并没有什么人来挑水。 因此,我很有耐心地等待着她把水提了上来。也许是由于我第一次单独跟乡下姑娘在一起,而且我也不习惯在姑娘的背后和她打招呼。她终于抬起头来,似乎惊愣了一下,并缓缓地说道: “程皓哥,是你吗?” “是的。”我努力回想眼前这个和我差不多年龄的姑娘。 “你是不是把我忘了?”姑娘的眼光里充满了失望。 这个身材颀长的乡下姑娘,衣著朴素。一眼看去,却显得俊俏美丽。那双黑亮亮的大眼睛,宛如清澈无比的池水,闪烁着稍纵即逝的波光。更确切地说,她的眼睛太迷人了,因为它们能够给所爱的男人带来一个丰富多彩的爱情世界。 但见她伸出一只被太阳晒黑的手把额前散乱的秀发向旁边拢了拢。她静静地看着我,就好像正在观赏着名人字画似的。 不知怎么回事,我觉得我的心就像一张七弦琴似的正在被一双温柔的纤手轻轻弹拨。 “你是……”我迟疑了一下,说,“你是敏慧!” “是的。”她说,“我是敏慧。” “你真的是敏慧?!”我惊喜地喊道。 第七章 我总是说,如果硬说我是个狼一般凶狠无情的人,那么,就算是吧!我还是要说,我从来不在乎别人说些什么。世人可以痛骂曹操是个遗臭万年的奸贼,也可以盛赞他是个流芳千古的豪杰。我呢,只不过让自己稍微自私一点吗? 反正,李玉良只是依照他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着。这时候,他的母亲开口说道:“你觉得东民这个人咋样?” “你真的同意他们的婚事?”他不屑回答母亲的问题,而是向她反问道。 她把儿子的话琢磨了一会儿,说:“我不知道,只是不明白你妹妹看上东民什么了?对于你妹妹的心思,你总该知道吧!” “我知道什么?”玉良冷冷地说,“我只知道东民爱的是敏英!” “听你宝花婶子说,东民没有喜欢过敏英。”她看了儿子一眼,说。 “是么?”玉良用最恶毒的口气说,“东民是红岩村少有的好人,喜欢帮着漂亮姑娘干活!” “你这话什么意思?”她不解地问。 “我只是实话实说。”他并没有看她,就好像她这个人不存在似的。过了好一会儿,才继续说道,“无论什么事情,她都有自己的理由。” “你们啥事都不和我们商量。”她低声嘟哝道。 “或许她想把东民从敏英那里抢过来。”玉良说。 “要是那样的话,”她终于提高了嗓门,说,“就让东民见鬼去吧!” 玉良冷冷地看着母亲,说:“她能听你的话吗?” 她没有说话,只是叹了一口气。于是他说: “如此看来,你只能同意这桩亲事啦!“ “可是,你爹的意思……”她说。 没等母亲把话说完,玉良便离开了她,因为他非常讨厌听母亲罗罗索索讲一大堆关于父亲的事情。 财大气粗。 钱多了,玉良越来越喜欢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就像他妹妹执意要嫁给东民似的。是啊!我放弃了高考的机会,也可以说,我没有上大学的福分。村里人感到惋惜,在他们看来,我是考大学的料。 依照玉良的说法,那是他父亲的缘故。 走出校门的我,活像一只快活无比的小鸟,没错,他原本就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他总是说,他只是不想成为父亲那样的人,十足的胆小鬼,而且喜欢摆出一副可怜相,以便博得村里人的信任,尊重。干脆地说,他压根瞧不起自己的父亲。 长期以来,李玉良一直依照自己的个性来塑造自己,而且他总是对自己说道: “让我去接受傻瓜们的命运,呸!我就是要与他不同,决不容许他按照自己的的可怜相来塑造我!” 要说玉良是个斤斤计较,睚龇必报的人,那是因为我不断培养着自己的自尊心。就算我是个自尊心极强的傻瓜蛋吧! 在学校,同学们想方设法满足我的自尊心。他们总是说——你是我们的大哥,我们全听你的!正因为如此,他们习惯了对我毕恭毕敬,连在我背后说三道四都不敢。 反正,我自有办法惩罚那些对我贰心的家伙。 实际上,李玉良是他们心目中的曹操,抑可谓非常之人,超世之杰矣。他们已经习惯听命于他。譬如说,报复某个同学,或是戏弄另一个同学(甚至于老师),他都能操作得恰到好处,不露痕迹。 他认为,他有着非凡的才能。必要的时候,他可以使学校里的大笨蛋名列前茅。 老师夸奖坏学生,惩罚好学生。应该说是我最擅长的把戏。 当时,他还是一个满不错的初二学生。除了对判别式感兴趣之外,对溶解度的概念具有先见之明。他曾经很认真地向物理老师说道——阿基米德先生的确是个辨别假货的高手。 PH值等于7。我总是说,化学老师眼睛的PH值小于7,因为他那双酸溜溜的眼光老是在女学生的脸上流来流去。他妈的,准是个想媳妇发了疯的家伙!倘若他把那个拐腿砍掉,换上假肢,或许有位独眼的傻妞看上他哩! 他认为,同学们崇拜他,是因为他比他们更容易记住和掌握那些令人头疼的知识,如果我拿出听话学生的功夫,就会记得住许多唐诗,宋词,以及那些之乎者也的文章。 他一直不习惯在老师审视的眼光下回答各种问题,因为在他看来,那是一种相当愚蠢的行为。 呸!听话的学生。把自己弄得像罪犯似的。在我看来,老师们大都喜欢学生出丑,然后,由他们现身说法,以此点化不开窍的傻瓜蛋。无论如何,灰溜溜的感觉太叫人扫兴了。虽说我依旧是接受教育的学生,但是我瞧不起他们,就像我瞧不起他一样。 因此,在学校,我不可避免地接受着他们指指点点的命运。甚至于在如此严厉的眼光注视下,我无可奈何地背诵着—— 好雨知时节, 当春乃发生…… 就像注定的命运,我必须习惯她那冷若冰霜的脸。她从来没有笑过,自从那小子进城以后,她的心像是深埋于南极洲的冰川下面。即使烈日当头,也休想解冻。 看得出,那是一副天生不求人的脸孔。从一开始,你就得忍受她冷漠的神态,既不能面对它,又不能摆脱它,活脱脱一个紧箍咒永远勒在脑袋上。她的冷冷的眼光如同唐僧那几句神秘的咒语。不久以后,我的自尊心活像一枚鸡蛋被千钧巨岩压碎了。 看上去她像是跟什么人赌气似的,她痛下苦功,让自己的全部身心淹没于XY的关系之中, 厚厚的坚冰。她的脸带着无法摧毁的面具。那可怕的冷漠正像漫长的冬夜一般。 她看着我。 就好像我这个人不存在似的。是的,她碾碎了我男子汉的自尊心。在她的眼里,我就是一个善于低三下四的小瘪三。 从火里逃出来的人虽说满脸狼狈相,内心里却是美滋滋的。 该死!该死! 可怜的倒霉蛋。硬是离开荆州,跑到了麦城。 尽管许多年过去了,但是他照样记得,而且永远都应该记得——那是小学三年级的事情,他终于和那小子干了一架,正因为他无法忍受那小子开心的样子。 她笑了。 对着那个小子笑着,而且笑得非常开心。他却只能远远地看着他们。 他们两个人紧紧地抱在一起,在地上翻滚着。最后,他把那个讨厌的家伙压在下面。而当她试图拉开他的时候,那小子狠狠地咬了她一口。 她的手淌着血。 她没有哭,而是静静地看着他脏兮兮的脸。这件事情过去之后,她似乎跟那个小子更加亲密了。 我只能站在远处,看着他们两个人开心地笑着。 如果我是那个放下经卷的和尚,就不必让自己像观看电影镜头中欢乐场面那样。在以后的几个月里,我的整个心思老是围绕着他们,正如一条没出息的狗不停地打转。 在她面前,我男子汉的自尊心变得一钱不值。我清楚地记得——初三期中考试中,我取得了班上的第一名,她也同样没有多看我一眼,就好像我这个人不存在似的。 李玉良无法摆脱她。因为她冷冰冰的神态使他难以呼吸自由的空气。他的耳朵再也听不到老师的谆谆教诲。事实上,他的心堕落了。除了满腔愤恨之外,似乎什么都没有了。平心而论,他并没有爱上这个不知好歹的姑娘。 也或者说,他压根儿就不知道爱是怎么一回事。 我是个胆小鬼。 我不敢接触她的眼光,在我看来,她的眼光能够深入到人们的骨髓里。 她那样看着你,你如何保持男子汉的形象。 如果她真的瞧不起我,我可以离她远远的。就算她见鬼去了。如此一来,我可以自欺欺人,一厢情愿地树立很好的男子汉的形象。 既然我不甘心成为一个胆小鬼,那么,我必须寻思报复她的机会。至少她这么对我视之无物了。于是终于有一天下午,李玉良在放学的路上拦住了她,对她大声说道: “敏慧,我不许你这样对待我!” 在此之前,他和几个男同学跟在她的后面,而且像平时那样相互说笑着。她冷冷地看着他,他的眼光望着天空中朵朵白云,玉一般的白云,透亮极了。田野里一丝风都没有,偶尔掠过几只小鸟,寻找着是食物,最后,还是落在那块发黄的谷地里。或许这些可怜的东西并不希望太阳落山,而使它们尚未果腹之时,便沉入梦乡。 不管怎么说,他还是这样做了,在此之前,他也曾千万次地设想过所发生的事情,他唯独没有勇气很好地面对那张冷冰冰的脸孔。 “我对谁都是这样。”她说,就像回答了老师提出一个叫学生回答 (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7 部分阅读 “我对谁都是这样。”她说,就像回答了老师提出一个叫学生回答的问题一样。 “我觉得,你说话的时候应该有点笑容。”他没有看她,就好像她这个人不存在似的。 “我从来不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她说,“况且,我觉得这样很好。” “人应该笑口常开嘛!”他似乎不以为然地说。 “有必要吗?”她的眼光冷飕飕的,逼视着他。 “这样一来,许多同学会帮助你的!”他觉得自己非常狼狈。 “也许这样好些,至少我有更多的时间温习功课。” “你这样做,不觉得太不近人情了吗?”他终于忍不住地大声喊道。这时,那几个那男同学来到了他的身边。 “是吗?” “你真的不会笑?”他既没有看她一眼,又没有理会她的话语,而是径直地问道。 “我并没有遇到值得高兴的事情。” “你没有对我笑过一次。”他的话说得很勉强。 “我可没有无缘无故傻笑的习惯。”她看了看玉良,然后,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他要么出于一时激愤,要么觉得自己在同学们面前丢尽了脸面,因此,他冲着那个永不回头的背影大声喊道: “敏慧,我决不会放过你的!” 从此以后,他暗暗发誓,他一定要打垮她的傲气。也许是由于他满腔的愤恨,而使她的漂亮的脸蛋对他没有产生多大的影响。 天知道,我多么不能忍受她冷若冰霜的神态,她为什么不能像别的女孩子那样崇拜我呢? 我忘不了。 永远都不会忘记——她曾经和那小子开心地玩着。 在我看来,那小子带走了她的欢笑。 我好端端的一个人,竟然没让她看在眼里。正因为如此,我不得不扪心自问——我的自尊心哪里去了?没错,是她,就是她,使我成了一个胆小鬼。满脸的可怜相。 原来是个狼心之途。我心里对她充满愤恨,而且千万次地诅咒她。 无论他如何观察她,她没有任何变化,老是带着一副没有笑容的面具。 小学如此。 初中如此。 高中还是如此。那副没有什么表情的面具永远挂在她的脸上,看得出,她要一直挂下去。 黔之驴。除了几下蹦跳以外,就只有几声短促的哀鸣了。 在高中二年级的时候,他使她在英语老师面前出了丑。事情过去之后,他还是觉得英语老师太有点过分了。 该死的骚货。我甚至觉得她有勾引我的意图。说实在话,她的脸上总是假惺惺的媚笑。真倒男人的胃口。如果她带着这样的笑容去和男人接吻,那么,这个男人肯定是个阳痿患者。 也许语文老师能够消受她的笑容,那是他的佝偻使他不能看到她的多情的笑容,但却看得到她高耸的乳房。依照同学们的说法,他是个性功能不健全的男人。 无独有偶。我说,他之所以一定是个鞠躬尽瘁的人。是因为他见了女人只想拜天地。我也总是说,我非常喜欢他,至少他可以把那个阿Q讲得十分有趣。可是,有一些同学却坚持说,赵家的狗叫起来也是满有趣的。 幸福的家庭。 那是因为我亲眼见到Love和爱是一码事。他和她终于生活在一起了,真乃天造地设的一对。 叫一个姑娘瞧不起。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耻辱。如果那样的话,就让她照着我的脸上吐一口唾沫。 是的,我一向对容易到手的东西不感兴趣,正像拿着钱到商店买香烟一般。无论如何,这个世界上应该有一个竞争对手,或是生死敌手。要是你的对手是个冥顽不化的笨蛋,你就让他成为班上的第一名。反正一切都是假的,只不过,这样一来,老师会带着一种意外的神色,望着那个笨蛋的学生。 出人意外。聪明人更加相信奇迹,而愚蠢的人便以幸运者自居。守株待兔的傻瓜大都觉得生活本该如此。能够叫人感到意外,本身就是特别愉快的事情。 她从来没有对我笑过,有如我这个人不存在似的。平心而论,他是个让她们引以自豪的人。 适者生存。 无论如何,我必须适应她不带笑容的神态,否则,我将变成一头发了疯的狮子,把她撕碎,吃掉她,连一根骨头都不剩。可能的话,把她穿过的衣服也吃掉。因为在我的幻觉中,我就是一个毫无人性的畜生,一次又一次撕烂她的衣服,紧接着,便粗鲁地占有了她…… 她是我的女人。我有权利抓起她赤裸裸的身体,把她丢到臭烘烘的猪圈里。 太对了,我隐忍着自己占有她的欲念。 然而,我摆出恶狠狠的样子,抡起鞭子使劲抽打这个冷酷无情的躯体。 其实,到现在为止,他还并不是一个卑鄙无耻的人,而是期望她像别的女孩子那样崇拜他。也许是由于他坚信——一个充满自信的出色男人应该具有征服女人的魅力。 很快,高中就要毕业了。他依然没有看到她的笑容,就连任何友好的表示也没有。因此,他活像一只被痛打的落水狗,连爬到岸上的气力都没有了。 他们两个人参加了高考,但却落榜了。他为了重新塑造自己的形象,决定放弃高考,而她进入了高考补习班。 事实上,他没有爱上她,只是无法摆脱她那张冷冰冰的脸孔。不过,依照他的说法,学校的空气太沉闷了,甚至于到了令人窒息的程度。如果不离开的话,他就会发疯。虽说离开了学校,但是他对于庄稼活压根儿没有兴趣,所以,他这个在村里人眼里考大学的料,却成了游手好闲的二流子。他的母亲对于儿子的所作所为并不在意,因为她整天价忙着给儿子张罗对象。 确切地说,他对那些姑娘没有好感。他认为,她们全都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正因为她们的脸上老是带着想博得男人欢心的笑容。换句话说,她们的脸上的欢笑全是为男人画上去的。 傻哈哈的笑。 跟老处女皱巴巴的脸上所挤出的尖涩的笑没啥两样。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但是,和这么俗气的姑娘相处压根儿就是倒胃口的事情。我只好用高恶毒的话语打发她们,否则,她们便如苍蝇一般在我身边飞舞。 于是,她们便说我是个冷酷无情的人。至少有一个女人对我这样说道: “要我说,你是个狼一般无情的人。” 我真的是狼心之徒吗?要知道,我只不过对她们讲了一些粗鲁的话语,我这样做的唯一目的,是要她们能够明白,我不想在她们身上浪费感情。 是的,她从来没有对我笑过,而我的心却摆脱不了她。 我总是说,我并没有爱上她。 确切地说,他不承认自己爱上了敏慧,那是因为他有着一个非常自信的观念——要爱的话,也应该是她先爱上自己。 直到现在,她不仅没有爱上他,而且也没有对他态度友好地说过话,真的好像他这个人不存在似的。正因为如此,在她爱上他之前,李玉良决不会首先爱上她的。何况,他一致认为自己是个干大事的人,一定不能爱情的泥潭里虚掷自己的青春。 为了爱情而苦恼,是女人的事情,或是想媳妇发疯的没出息的男人的事情。 如果从敏慧眼里看到一丝友好的表示,那么,他就不是胆小鬼了。至少不必灰溜溜地做人了。 让爱情见鬼去吧! 现如今,他母亲对他讲起了妹妹的婚事,从一开始,他就耐着性子听她说下去,而当她向他唠叨父亲风光历史的时候,他终于离开了母亲,走出了家门,信步地向田野走去。 她就是喜欢唠叨那些陈谷子烂芝麻事情,我可受不了。现在,他一边走,一边呼吸自由的空气。瞬息间,所有不愉快的事情都消失的无踪无影了。 田野里刮着一阵又一阵人热风,就好像要把四面八方的太阳所辐射的全部热量都集中在一起,而把庄稼的水分全部蒸发掉。他抬起头来,看着一棵棵高大、挺拔的杨树。就在这时候,一个年轻的姑娘走了过来。 他和她面对面地站着,恰像严阵以待的仇敌一般。田野里没有一个人影,似乎老天爷有意安排的。过了好一会,他首先说道:“敏慧,我觉得咱们应该成为好朋友。” “好朋友?”她似乎没有听懂他的话。 “是的。”他的眼光终于移向那东一块西一块受旱的庄稼地,“咱们从小一起长大,一直在一个班里念书。虽然你从来没有对我笑过,或是一次友好的表示,但是我……喜欢你。没错,我曾经无数此地伤害你,倒像我是个卑鄙无耻的小人似的。不知怎么回事,我总是忘不了你,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心里只有你。我知道,你参加了高考补习班。” “命运偏偏要我恨你,更恨你的父亲!”敏慧咬牙切齿地说完在这句话。便径直地向村里走去。 而我就像一只被痛打的落水狗,爬在地上,喘息着。 ★★★★★ 很显然,在红岩村,李玉梅是个善于叫人喜欢的姑娘。自从初中毕业以后,她便像其他姑娘那样下地劳动了。她觉得自己不习惯学校的生活,整天价被关在教室里活像笼子里的小鸟一般。 因为她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有如田野里飞来飞去的小鸟,可以放开喉咙尽情地歌唱。在她看来,学校的东西毫无用处。直到现在,她所学到的知识并不能表达她欢快的心情,甚至于连她眼前的美景也不能很好地描绘。因此,她经常对父母这样说道: “笼子里小鸟的歌声不及田野里小鸟的歌声优美动听。” 既然陈景润都弄不明白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她说,那我们又何必自寻烦恼呢。确切地说,她不希望自己的小脑袋成为垃圾场,装满没有用处的东西。反正,她不喜欢任何沉甸甸的感觉。于是她说: “女人学习知识不在于明辨是非,而在于宽恕男人的过错。” 她还觉得,天生小心眼,应该说是女人非常可爱的一面。自由的小鸟可以很有耐心地啄食一粒又一粒谷子。 一束鲜花。 可以使她们无边的烦恼烟消云散。 她的确是个既漂亮又聪慧的姑娘。她清楚地知道,作为女人,除了有着一个漂亮的脸蛋以外,还要有那么一点“工于心计”的本领,也可以说,她能够非常巧妙地炫耀自己。因为所有的女人大都乐意向男人们展现自己最动人,最富有魅力的一面。有心计的女人会把男人们所讨厌的那一面小心翼翼地隐藏起来,也只有独处的时候,她们完全是另一副模样,正像顽固的守财奴喜欢独自个坐在黑暗中摩挲自己的金子。 与其说她能讨父母欢心,倒不如说父母对她的一切行为非常满意。尽管如此,她的母亲仍有些顾虑,只因为她并不是像村里其他姑娘那样整天价泡在家务活里面,而是对于集市摆摊做生意充满兴趣。后来,她说服父母做起生意来了。 老实说,她不喜欢哥哥玉良,因为在她看来,他是个自以为是的家伙,每天都要摆出不可一世的样子,以便博得周围人们的崇拜。 失败者。 可怜虫。 正因为她知道,无论他怎样努力,都不能获得那个姑娘的微笑。 那个姑娘没有一丝微笑,但是她却知道,她的心是一团燃烧的火焰,或者说,一座喷发的火山。 换上她是那个姑娘,她也不会爱上玉良的。冷冰冰的脸孔,似乎是漫长的白皑皑的冬天,冷飕飕的眼光,砭人肌骨。而他——失败者,或是可怜者,只能是一条冻僵的蛇。 也许只有玉梅清楚地知道哥哥的心思,因为她是个十分聪明的姑娘,从父亲那里遗传了洞察一切而又不动声色的本领。她敏锐的眼睛可以在双方交谈之中了解到对方心里的秘密。这是说,如果你和她在一起,你就甭指望对她隐瞒什么。 她确实看到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 正如一部情节紧张的无声电影,除了各种各样的滑稽动作。他怒气冲冲,似乎厌倦了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但却继续扮演下去。 可怜的丑角。 终于有一天,她问道:“我觉得你是一个叫人无法同情的可怜虫。” “什么?”他瞪了她一眼。 “也可以说,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蛋。”她对自己摆脱枯燥的数学,物理作用而感到非常满意。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她一边说,一边系着手里的毛衣。“我希望你明白,千万不要一味地相信自己。” “可是,我除了相信自己以外,确实不知道该相信谁!” “不相信朋友的人,是十足的傻瓜蛋!” “我没有朋友。”他点燃了一根烟卷,又接着说,“不,人活在世上,应该有一个共同的朋友,那就是钱。告诉你,钱,是名副其实的好东西。所以,我这个傻瓜蛋不但相信它,而且更加膜拜它。” “你总是喜欢大手大脚的花钱,真叫父母担心哪!” “既然钱是我们自己的,那我们为什么不痛痛快快地花掉呢。” “钱不是我们的,是父母流血流汗挣来的。” “这很重要吗?” “我不知道,只是想提醒你,既然钱不是你的,那么,你花钱的时候应当节制一点,不要把自己弄得阔少一般。“ “你想教训我?”玉良的脸色阴沉起来了。 “难道你不知道钱有多么难挣吗?” “真的难挣吗?”他放声大笑起来,“我觉得有两种人挣钱非常容易。” “哪两种人?”她问,紧接着她又笑道,“你是其中的一种吧。” “当然啦!”他很自信地回答,“应该说,对于聪明的男人,漂亮的女人来说,钱是很容易挣的。” “那么说,你就是那个聪明的男人了。” “是的,更确切地说,我现在还只是一个很会花钱的男人。” “你觉得我能挣钱吗?”玉梅问。 “你喜欢钱吗?”玉良反问道。 “我觉得我还算喜欢吧!”玉梅说:“可是,喜欢钱并不等于能够挣得到钱呀!” “除了自己,谁都不能相信。” “做一个没有朋友的傻瓜蛋,是吗?”玉梅问。 “人活在世上,可以没有朋友,但是不能没有钱。”玉良说,“相信别人是很容易上当受骗的,也许是由于这些人喜欢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空中楼阁之中,并且在这种感情的诱导下做一桩又一桩愚蠢无比的事情。” 虽然她不喜欢哥哥玉良,但是她的确欣赏他那种我行我素的性格。看得出,父亲不能把儿子塑造成他那样的人。尽管如此,她还是觉得,父子两人并不是完全不同的人,实际上,他们都是个性极强的男人,所不同的倒是两个人采用了相反的生活方式来表现自己。譬如说,父亲在坚持自己观点的时候,老是摆出喜欢别人的样子,因为他决不会让自己说出他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就好像他事先已经知道,别人会说——他的观点才是唯一正确的;然而,儿子则是咄咄逼人的态度向周围的人们表明只有他才是最后的决定者,所有执反对意见的人如果保持体面的话,就必须闭紧自己的嘴巴。 在家里,只有她才嫩化解父子之间的不愉快,而使一家人和睦相处,难怪母亲常说:“梅梅,真是多亏你了,我可不喜欢他们父子之间别别扭扭的样子。” 李玉梅总是怀着怜悯的心情爱着母亲,母亲天生好脾气。正因为她母亲不知道如何面对两个个性极强的男人,所以作为女儿一旦化解了两个男人的积怨,做母亲的就会用充满感激的目光看着女儿,似乎是说:“好女儿,叫娘说啥好哩!” 不知不觉,李玉梅离开学校已经一个多月了。这一天上午,她和玉玲各自收拾了一筐子衣服来到河边。河水清澈极了,冲刷着河床里圆滚滚的砾石。她们每次来到这儿,总是先用凉丝丝的河水洗洗脸,大概是由于这种沁人心脾的感觉可以消除暑气,从而使倦怠的大脑清醒过来。虽说这儿的水流不甚湍急,但是哗啦啦的流水声却是那么悦耳动听,就像一段又一段优美无比的流行歌曲。偶尔几片碧绿的树叶从上游漂来,不停地打着旋儿,仿佛情窦初开的少女的轻轻叹息。 此时,她抬起眼光,环视着周围的一切。这里静悄悄的,一个人影都没有。徐徐而来的风,送来了那绿油油的庄稼的所吐出来的一团又一团的暑气。但见不远处几只小鸟来到河边,伸长脖子喝着清凉的喝水。而当它们离去的时候,会发出清脆的声音。她看了看玉玲,然后,对着水里的她出神地望着,正像她每天对着镜中的她呆呆地望着一样。太对了,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男人抚摸过这张漂亮的脸蛋。 不管怎么说,李玉梅不是那种见了男人就害羞的姑娘。在某些人眼里,害羞应该使女人的一种不可缺少的美德,只不过,她觉得女人和男人享有同等的权利。譬如说,男人说过的话,女人也可以说吗?这时候,她耳边响起玉玲的声音:“玉梅姐,你发什么呆啊?” “没,没什么!” 说完这句话,她使劲搓着衣服。是的,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男人萦绕在她的心头徘徊不去。这是说,她对村里的年轻小伙子太熟悉了,而且可以说出他们的全部想法。在她眼里,这些人都是一路货色,那是因为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愿望——娶个好媳妇,甜甜美美地过日子。 他们喜欢她,讨好她,巴结她。那一双双眼睛正如嗡嗡叫的苍蝇,直往她的脸上盯。尽管如此,在他们面前,她表现得更加落落大方。当然,对付这些人的确太容易了。有些时候,和他们在一起还是相当愉快的。此时此刻,她一边搓着衣服,一边信马由缰地想着那些嘻嘻哈哈的年轻人。虽说她并没有喜欢上那个男人,但是,她非常渴望有个男人伸出双手抚摸她妩媚的脸蛋。 她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耳边传来玉玲焦急的声音:“快!快!衣服冲走了!玉梅姐。” 听了这话,玉梅惊愣了一下,扔掉手里的衣服,慌忙站起身来,沿着河道向冲走的衣服奔去。就在她将要抓住那件衣服的时候,跌了一跤,与此同时,那衣服已被卷入下面的水潭里去了。 于是,她只好呆愣愣地望着翻滚在水里的衣服。无论如何,她不敢到水里去。 恰在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玉梅,出啥事了?” 她急忙转回身,看到身旁站着一对青年男女。原来是周东民,王敏英。她迟疑了一下,才开口说道: “我在上面洗衣服,一时没留心,衣服被河水冲到水潭里了。” 周东民笑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放心吧!玉梅。”他看了看两个姑娘,又接着说,“你们离开这儿,我才好下水。” 王敏英看着东民,说:“你可要小心哪!” “是啊!”玉梅也赶忙说道。 “你们放心吧!没事。” 她们只好离开了这里。不一会,东民从水潭里把那件衣服打捞出来。她从他手里接过衣服,一时间,竟不知说什么是好。可是,当她看到敏英用手绢替东民擦脸上水珠的时候,却笑嘻嘻地说: “东民哥,你真幸福!” 东民,敏英听了这句话,有些不好意思了。他们的脸顿时涨得通红。 玉梅看着两个人发窘的样子,反而放声大笑起来: “谈恋爱嘛?有啥不好意思哩!” “我看,咱们还是走吧!”东民说。 “还没结婚,就这么听他的话,敏英姐。”玉梅冲着敏英雄嘻嘻一笑。 “快别瞎说了。”敏英说,“谁说要嫁给他!” 等他们走了以后,玉梅回到原来的地方,玉玲看了她一眼,问:“你碰到什么高兴事了?” “原来谈恋爱这么有趣!”玉梅似乎自言自语地说。 “怎么?刚离开学校,就想嫁人啦!” “也许嫁了人就没有意思了。” “告诉我,你碰到谁了?”玉玲又问道。 “你说,东民和敏英啥时候结婚,办喜事?” “我不知道。”玉玲回答道,“听敏彤说,东民的母亲压根儿不喜欢敏英。” “那有什么关系呢?只要两个人相爱就够了。” “话虽如此,可东民不想违拗母亲。” “那他就只好忍痛割爱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玉梅说,“我觉得他们的爱就好像攀登珠穆朗玛峰。” “爱情经受磨难,能够使人们从渺小走向伟大。”玉玲一边说,一边使劲搓着衣服。 “就像洗衣服一样,把脏的东西洗掉!”李玉梅很认真地说。 第八章 一个不太闷热,烦躁的晚上,我来到胜坤的家里。 他患了重感冒,已经卧床好几天了。但是他对于我前来探望感到非常高兴。看得出,他的气色好多了。 我们谈了一会话,无论如何,我不想长时间打扰病人的休息。舅舅告诉我,胜坤叔的妻子前几年去世了,留下他和女儿相依为命。总之,我对他说了许多安慰的话。 就在我起身告辞的时候,他叫住了我,并且让女儿玉玲把自己珍藏了多年的一个小本子拿了出来。于是他说: “这是你爹的东西,是他在红岩村期间写下的日记。他在你们回城之时送给我作为纪念。告诉你吧,我没有让任何人看过,包括我的闺女。可是,有些地方被我涂改过,所以还望你见谅。现在,我把他交给你。”他说,“唉!我差点忘了,日记后面缺两页,我想大概是你爹有意撕下去的吧。” 我从他手里接过那本发黄的日记,说:“胜坤叔,这是我爹留给你纪念。如今,你交怀给我,使我不知说什么才好呢?再说,我爹既然把它送给你了,那么,你即使把它扔到火里,也没有关系。反正一切都已经过去了,我们又何必留恋失去的时光呢?总而言之,我是没有权利责怪你的!只不过,我倒觉得你能够把我爹的东西完好地保存下来,表明叔叔对我爹有着很深的兄弟之情。” 玉玲把我送到大门外,临别的时候,她说: “程皓哥,见到你,我非常高兴。告诉你,这个本子是我爹唯一珍贵的东西,简直就是他的命根子。他经常把本子拿出来,而且我也曾经听到他说——我没有很好地了解他,甚至有些地方还对不起他,真是太遗憾了。不过,我对于本子的内容一无所知,爹只告诉我那是你父亲送给他的。等我长大以后,才听到更多关于你父母的事情。在我心目中,简直就是一个美丽动人的神话故事。总之,我们这些乡下姑娘非常羡慕你母亲,只因为她赢得了你父亲的爱情。我爹告诉我说,你父亲不仅博学多才,而且为人相当厚道,更加没有瞧不起乡下人的意思。说真的,我真的羡慕你有一个好父亲。另外,我还要告诉你,自从那次见面以后,爹就想把那个本子交给你,可他又担心自己曾经在里面涂改过,而产生不必要的误会。爹告诉我,他涂改的地方大都是村里人对你父亲的看法,或是他的一些人生的感慨。是啊!他的看法也夹杂其中。” “胜坤叔才是一个值得尊重的好父亲。”我笑着说。 以下是我回到舅舅家之后所看到的日记内容。而我也不能否认,胜坤叔曾经润色过一些章节,很容易看出,每一页的空白处要么寥寥几个字,要么写得满满的。 我这里只选录一些与我父亲有直接关系的片断(其中也包括胜坤叔在空白处所写的一些事情)。 7月2日晚晴 我是1962年6月1日这个地图上面找不到而且永远也不可能找得到的小村庄。 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我觉得自己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简直和一名被放逐的罪犯差不多。也许我应该痛恨自己的父亲,假如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该有多好啊!至少我不必背着沉甸甸的行李来到这个荒凉的山庄。 然而,我又不能不承认他是个非常耿直的人,同时,也是一个非常慈祥的父亲。 如今,我必须把我的幸福,还有我的思想通通地压缩在这个狭小的空间之中。 我认为,我正行走在漫长的漆漆的黑夜里。 (我没有这种感觉,正因为我自己的父母生活在一起。) 是的,我太痛苦了,太寂寞了。 (一只离开双亲的小燕子。 朋友之间的感情应该永远珍惜,只要希望永远幸福,那就不能放弃朋友之情。) 是的,我没有一个相知的朋友。(我何尝不是这样啊!只是长久以来,我没有感觉到。俗话说,知子莫如父,可是天下父母又有几个真正了解自己的儿子。)也许人一旦来到陌生的环境里,很乐意博得别人的同情,怜悯。 (我觉得我差点变成一个可怜虫。 那时,我觉得村里来了一个古怪的人,一个总让乡下人猜不透的城里人。 谁知,原来如此。) 7月5日晚阴 他名叫李胜坤,是村里的民办教师。因此,我们之间有了共同的话题。(他的某些看法使我莫名其妙。)我也是一个喜欢读《三国演义》的年轻人。 他比我小五岁,但是,他那执著的精神远远超过了我。(那个时候,《三国演义》的故事并没有吸引我,因为我只是高小毕业,必须借助字典才能读下去。) 不过,我简直不能容忍曹操的小人行径,吕伯奢稀里糊涂地死了。 后来,那个狼心之徒接二连三的失败,倒也是令人愉快的事情。 不管怎么说,一个痛苦,寂寞的人,能够得到朋友的指引,(这个指引应该加上引号,他使我改变了对曹操的不好看法。他告诉我,假如诸葛亮不那么迂腐的话,辅佐这个超世之杰很可以成就大业的。)那将是十分开心的事情。 我并不喜欢曹操。不容置疑,曹操是个很有本事的人,至少是一个人物。我觉得,他不应该唯一佩服刘备。具体什么缘故,我也弄不清楚。大约刘备的确是个假惺惺的慈善家,也许是由于刘备总是摆出一副叫人放心的模样,似乎向周围的人们许诺着什么。 (说真的,曹操的确太有点霸道了。令人胆战心惊。只不过,他那种动不动就以英雄豪杰自居的确气概,倒是难得的。 那分明就是说——如果我不是天下英雄,谁又能称得起呢?很显然,时势造就了这位英雄。说得好,休教天下人负我。) 或者说,刘备只是一个忠于传统的假货。正因为他凭借着自己的姓氏到处招摇撞骗,从而使刘皇叔名扬天下。曹操则富于顽强的创业精神,虽说有一些人专门和他捣乱——敲着鼓骂着他。 (在曹操面前,刘备只能以菜农自居。) 因为刘备必须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可怜虫,才能苟延残喘。 所谓强者,应该是意志如一的人,决不会臣服他人的脚下。(我想得不多,我觉得,人活着不愁吃不愁喝就行了,何必理会那些英雄人物呢。) 渐渐地,村里人对我有了好感。起初,他们总是在我和他们之间筑着一道又一道墙壁。(那是他是城里人的缘故,比如说,他喝水的方式就与我们乡下人不同。)因此我无法走进他们的生活,而他们也并不想走进我的生活。就这样,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他们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他们。 或许在他们眼里,我同关在铁笼子里的动物没啥两样,只能老老实实地生活在属于自己的狭小的田地里。(他说得太对了,话说回来,我们这些乡下人何尝不是生活在最早自己的小世界里。) 是的,李胜坤首先走进了我的生活。在我看来,他是个乐于助人的小伙子。(我帮助他,是因为他是个远离父母的人,在我看来,这么年轻离开父母,心里肯定充满痛苦。)他帮助我走出了痛苦的幽谷。(人活在世上应该帮助那些不幸的人。) 而我只能帮助他提高知识水平。(不错,没有他我只能是一个识不了几个字的笨蛋。) (我在他的帮助下,终于适应了这里的环境。而我在他的帮助下,也了解了一些城里人的生活方式。) 不错,适者生存嘛! (如此观念,我不甚了解,只能用那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话来阐释其中的含义。) 7月28日夜转晴 确切地说,我第一次见到她,便爱上了她。但是胜坤告诉我,他哥哥早就爱上了她,一年前,托人撮合了。 我知道了,她没有答应他,也没有拒绝他。 (那一天,我带着她来到学校。她说,她只想见识一下城里人。) 我记得胜坤说过,乡下人的婚姻——男女双方大多是先结婚,后恋爱。既要适应对方,又能宽恕对方。这样才可以组成一个牢固的家庭。在胜坤看来,她和胜天也不例外,尽管她没有答应他。 虽说她识字不多,但却是个非常聪慧的姑娘。 在我眼里,她是一个叫人一见钟情的姑娘。而现在,我努力使自己不产生非分之想。 尽管如此,我还是无法摆脱一见钟情的念头,只因为她美丽的双眸深情地注视着梦中的我。 我知道,她住在红崖河西岸——河西一队。据村里老年人说,李姓的人是最后迁移来的。但是他们的人数却超过全村人的三分之一。现如今,他们越来越多居住到西岸了。村子里王姓的人最多,而且是这里最早的居民,他们大都在小河的东岸, 比王姓稍晚迁移来的周姓的人都是河西一队的,被称作入侵者,或者说拓荒者。 后来,胜坤这样对我说道:“李姓的人是自由的。不过,他们大多给王姓的几家富户打短工。听老一辈人说,河西是一片荒坡,压根儿寸草不收。后来,周姓的人来到这个村子,他们硬是凭着顽固的头脑,盲目的自信,以及拼死拼活的干劲,终于开垦出一块又一块土地,从此他们就扎根这里了。是的,周姓的人从来没有给王姓的人打过短工,而且和王姓的人不相往来。也许是由于他们的自信心和干劲打动了几家李姓的人,就这样,他们也加入那群盲目自信的拓荒队伍之中。 然而,无情的洪水年复一年地把新开垦的土地冲垮了。尽管如此,那些周姓的人并没有垮下去,反而,更加坚强了。就这样,他们年复一年地同洪水做着一次又一次的斗争,其中也有十几个人在无休无止的混战中送了性命。 河东王姓的人却说:“这些傻瓜蛋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他们怎么可以战胜老天爷呢?” 总而言之,这些人每天都在幸灾乐祸地看着那些拓荒者。 最后,周姓的人牢牢地扎根这里了。 他还告诉我一个很有趣的故事—— 周姓的人与王姓的人结仇缘于一个古老的传说:周姓的一个小伙子看上了王姓家的一个姑娘,由于家里人强烈反对,于是,在一个秋雨之夜,两个年轻人站在红崖(据说,当时的红崖是白色的)上面,双双投河死了。 那次变故加剧了他们的仇恨。 (听爷爷说,我的祖先也参加了拓荒者的队伍,可是他在一次失败之中绝望地死去。) 从此以后,河西,河东对峙起来了。同时,他们的血液里也流淌着仇恨的因子。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把仇恨小心谨慎地隐藏在心里。如果有人向他们提问——谁是我们的敌人?他们会私下大声喊道——他们就是我们的敌人。 要不是他们都经历了一个共同的轰轰烈烈的年代,或许他们之间会老死不相往来。幸好,那些李姓的人自以为是自由的,因为他们在小河之上架起了第一座石桥。 当时,在桥上行走的人永远是李姓的人,仿佛周家的人,王家的人完全没有意识到石桥存在似的。) 7月30日夜阴 据说,许多年以后,一个周家的姑娘和一个王家的小伙子同时走上了这座小石桥。也有的说,是登上了红崖,因为他们是对难舍难离的情侣。 然而,他们还是不幸的,只因为他们也是在一个雨夜里双双投入到滔滔的河水之中。 我想,也许是由于那些痴情男女的鲜血染红了河水,因此,红岩村便有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传说。 (不错,我也曾这样想过,现如今,周姓的人和王姓的人越来越多地走上了这座石桥。) 8月7日夜下雨 这些乡下人对我还是满不错的。我经常这样想。 (村里的人们都觉得他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年轻人,)说话和气,知道尊重老人的年轻人。 红岩村并没有学校,孩子们只是每天来到河东岸那几间破旧不堪但却宽敞明亮的大屋子里上课。 当然,在红岩村,只有李姓的孩子可以和王姓的孩子,也可以和周姓的孩子自由地玩耍。也许是由于家长的压力,周姓的孩子和王姓的孩子不大在一起玩耍。 此外,村子里也有几户人家宁可自己的孩子成为睁眼瞎也不让孩子接受学校的教育。关于这件事,我和胜坤不知费了多少周折,终于说服那些顽固的庄稼汉。谁知,他们还是不放心地说道: “俺把孩子交给你们了,要是孩子在学校受到了委屈,俺可不答应!” 不错,如果拳头相见的话,河西的孩子们肯定是胜利者。 9月9日夜晴 大人们之间的仇恨没有减少多少。也或者说,在无数次轰轰烈烈的运动中,虽然没有多少血腥味,但是他们的确经历过摩拳擦掌的日子。然而,他们的孩子们却在一起玩得非常开心。 如果真的让这些孩子们有所选择的话,那么,他们要选择的永远是愉快地相处。只要远离仇恨,他们就会有许多令人开心的事情。 (那些大人们之间又有什么深仇大恨呢?是古老的往事?也许只是人们虚构出来的传说。即使确有其事,但事过境迁,他们又何必恩耿耿于怀呢? 总而言之,他们在轰轰烈烈的运动中得到了很好的表现。 正因为他们的生活里反复着同一个问题——谁是我们的敌人?) 他们也曾告诉我,他们并不知道痛恨人家什么。 这时候,周海燕和王秋月成为了好朋友,好姐妹。她们告诉我,她们应该是好朋友,好姐妹,而不是什么仇敌。至少她们相互喜欢对方。 俗话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但是,这本不是让人容易接受的事情,那是因为她们之间压根儿不存在相互仇恨的事情。 在这所小学里,我和胜坤努力使孩子们友好相处。他们之间没有任何恩怨,没有任何冲突。 不管怎么说,在学校里,这些孩子们愉快地生活着。 (村里的大人们对于我们的做法不以为然。有些人也认为我们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 试想,这些天真活泼的孩子们之间能有啥怨仇呢? (我非常佩服他,他就像一个技艺高超的魔术师,把本该属于孩子们的东西交给了孩子们。) 9月22日夜晴 我终于可以告诉自己,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但却像一个不善于游泳的人,依然在激流中拼命地挣扎。 直到现在,我无法避免痛苦的折磨。 是啊!我曾经和胜天,胜坤一起,化解了村里莫须有的怨恨。但是,我却无法消除自己心中的苦闷。 我知道,胜天看上了她,而且两家人的大人也已经默许了。所以,我爱上了一个不该爱上的姑娘。如今,胜天也是我的好朋友,好兄弟。 (周海燕的父母死了,她和哥哥跟着叔叔一家人生活。不错,她的叔叔婶婶非常赞同她和我哥的婚事。) 当我试着给她讲解唐诗,宋词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的爱通过这些优美的诗句宣泄出来。这种情感太含蓄了,也许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我经常听到他这样朗诵道—— 相见时难别亦难, 东风无力百花残。 或者 心有灵犀一点通…… 诚然,直到现在,我还是无法体味诗句里面的真义。) 我越来越害怕她那双黑亮的眼睛——清澈而深邃,那里面分明有一个巨大的问好,仿佛是说:“是真的吗?” 而她也经常在我耳边哦吟李商隐的无题诗: 春蚕到死丝方尽, 蜡炬成灰泪始干。 优美的声音仿佛风铃叮叮,萦绕在我的梦里。 就这样,我完全迷惑于那些古老的诗句之中,也许只有凭借这些诗句,我的心灵才能向她飞去。 它们传达着我不敢表达的之炽热的情感。 (起初,我哥对她的变化有点莫名其妙。至少他不能理解她为什么总是往学校里跑。于是,我告诉他,她向维明学习文化,听了我的话,他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并没有说什么。直到后来,她告诉他,她不能和她爱不起来的人结婚。我哥似乎很平静地说:“他爱你吗?” 她说:“我不知道。” “什么意思?”他一副茫然的样子。 “也许他永远都不会爱上我。” 这是说,我一直拿不准我哥是否憎恨过维明,话虽如此,我还是觉得他有些变化?(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8 部分阅读 她说:“我不知道。” “什么意思?”他一副茫然的样子。 “也许他永远都不会爱上我。” 这是说,我一直拿不准我哥是否憎恨过维明,话虽如此,我还是觉得他有些变化,那个时候,他看上去像一个无所适从的幽灵,踯躅在夜深人静的黑暗里。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维明爱上了这个乡下姑娘。在此之前,我只是觉得他们有些古怪,只因为他们反反复复地朗诵着那些古老的诗句。 是的,这个乡下姑娘对他产生了强烈的魅惑力。) 在接下去的日子里,我不停地诅咒自己是个胆小鬼。为什么我不敢向她表白——我爱你,我爱你…… (也许她还没有意识到他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她是否像我一样,只是觉得他有点古怪。) 我有一种强烈的欲望,那就是对她高声喊道——海燕,我爱你!爱你!爱你!直到永远。这种炽热的情感正像黑夜里燃烧起来的篝火一般。 但是,我不能,因此我陷入无边的痛苦之中。 有些时候,我甚至觉得我只要当着她的面把那几个字痛痛快快地喊出来,那么,我就是全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我觉得他怪里怪气的,甚至觉得他故弄玄虚。我很清楚,假若这些荒唐的诗句到了我的头脑里一准会涨破的。我哥也有同感,反正我们这些乡下人决不会依靠那些莫名其妙的诗句来生活的。) 难道我只能是一个不幸的人吗? 也许天下最幸福的人,就是能够把那几个字挂在嘴边的人。 (我和她默默地坐着,也看了对方一眼,我可没有说出那三个字。后来,我和她成了亲,我却没有对她大声表白过。最后,在她将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我才让自己喊出那三个字。) 尽管如此,我不能肯定自己到底是一个非常幸福的人,还是一个注定痛苦的人。 (我不知道,我哥的心情。因为他每天都忙忙碌碌。让自己献身于轰轰烈烈的运动之中。难道他真的没有痛恨这个城里人,)并诅咒他该死吗?是的,他万没想到这个城里人会爱上他所喜欢的姑娘。 我哥也曾经对我说过,维明是个非常厚道的城里人。 她是胜天所喜欢的姑娘,可是我爱她。至少当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便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现在,我还不能向她表白自己炽热的情感,然而,我却可以在她的面前高声朗诵那些恰恰代表我的心声的诗句: 爱你!爱你!爱你!…… (世界上真有如此炽热的情感吗?) 她能听到我的心声吗? 否则,在我的眼前,她为什么总是表现最动人的笑容呢? 10月1日夜雨 他偏要放下书本,硬是酸心醋意,大约是怀着嫉妒罢——那简直是一定的。 我渴望拆散他们的“婚姻关系”,从而把她置于自己的羽翼之下。 如今,我越来越不可救药了。 起初,胜坤总是说我——面色苍白,萎靡不振,如同大病初愈的样子。 他以为我已经病了,便张罗着请医生。不久他发现了我真正的病因,或许这本来就是显而易见的事情。 (她来到他的面前,他仿佛变成另外一个人,神采飞扬的他是我过去不曾见过的。 至少使我觉得方才病恹恹的哪个人那里去了。 等她去了之后,渐渐地,他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就好象他重新戴上了假面具。尽管如此,他的病情还是明显好多了。) 他感到震惊,恰像遭到灭顶之灾的小鹿。(的确如此。) 我还是感觉到了,我们的话少了许多,正因为我们两个人的谈话有如深夜里偶尔传来的鸟鸣。(我无话可说,只因为我们躲避着相同的话题,而且这个话题使我们失去了开口说话的勇气。在家里,父母和哥哥每天都要聊几句赞美他的话语。 难道我也赞美他而欺骗父母和哥哥吗?) 装聋作哑?! 终于有一天,他依旧问我道:“你真的喜欢海燕吗?”(这是我说的话,如果我不这样说,那么,我就没有要说的话了,因为我们已经好几天没有说话了 两个人面对面地坐着,一声不吭,真像仇人一样。因为其他的话到了嘴边,马上又咽回去了。 我实在无话可说,尽管我还有要说的话。) “是的,告诉你吧,没有她,我就活不下去了。”我终于向胜坤表明了我的心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妻子没有什么感觉,我和她的关系就像社会分工过程中互相合作的两台机器。) “那么,我哥……”(我说不出话,但是,我知道,我哥是不会这样(像他那样)爱她的,他在我面前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赞美她的话语。就好像她天生不值得男人赞美似的。) “我要你保守这个秘密。”(我也猜不透他的心思,因为我压根儿不了解女人。爹曾经说过,作为男人,千万不要相信女人的话,而且在我眼里,能生儿子的女人才是好女人。反正,她在谈论维明的时候,总是一副眉飞色舞的样子。看得出,她压抑着内心的喜悦。 她从来没有这样谈论过胜天。 她到底喜欢谁呢?对于我来说,女人的心本身就是一个难解之谜。) 他终于答应了我。看得出,他内心非常矛盾。(算得上一种又痒又痛得矛盾。隐瞒此事,无异是对于哥哥的背叛。开始的时候,我非常愿意告诉哥哥,但是,他总是兴致勃勃地谈论着村子里所发生的事情。他讲话的时候,你的心里便没有任何和他相左的事情了。因此,我只能把要说出来的话重新咽回去。就好象背负着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行,这些罪行日日夜夜地折磨着我。有什么法子呢?即使我对他说了,他也是不会相信我的。况且,我对于这样的事情,原本就没有经验。所以,我只能凭着我的心灵——保佑哥哥。 我说不出话, 但是,这种说法对不对呢?我以为是对的,因为这是事实。)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的心仿佛大海的波涛此起彼伏。 也许她并不爱我,因为她对于那些优美的诗句正如饥饿的人对于饭菜一样,压根儿感觉不到其中的味道。 对我来说,她愉快的笑容,正象达•;芬奇给后人留下的那个永恒的微笑。她用那样的表情看着我,我觉得我已经被卷入一个巨大的爱的旋涡之中了。她似乎是说: “为什么我总是这样呢?” (不管怎么说,我看不出她已经爱上了他。不错,她也曾对我笑过,或许他是一厢情愿,自作多情。 如今,我们已经无话可说了,见了面只是十分古怪地一笑,算是彼此之间打过招呼了。 正因为我说不出话,于是,我埋头于《三国演义》之中,而他则醉心于唐诗宋词里面 正象两台高速运转的机器,各干各的活。) 有时,我又觉得她明白我的心思,因为我通过那些诗词无数次地明明白白地告诉她,她也老是不断地重复道: “世间真有那样的痴情男女吗?” 眼下,我们只能进行这种永无结果的交谈。假若这种交谈能够直到永远,那么,我也会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做错了吗?我越来越不相信自己了。我承认,我从来没有这样爱过自己的妻子。也许在父亲的眼里,她算不上一个好女人。我自始至终没有这样的念头,应该说,她把这个家操持得非常好,无隙可击。 而我越来越离不开这个家了。等到她离开了我,虽然我内心非常痛苦,但是女儿能够像她一样,很好地保持着家里样子。在我看来,一切似乎都没有变化。渐渐地,我把她淡忘了,因为我在女儿身上重新看到了她的影子。反正家里一切如旧, 所不同的倒是女儿并不像她母亲那样默默地操持着家务,有如她这个人不存在似的。有些时候,女儿总是讲一些叫人难以接受的事情。) 话说回来,女大当嫁。她是一定出嫁的,即使嫁给了别人,我也会向她祝福的。(那时,我猜不透他,甚至觉得他是一个可怕的阴谋家,善于玩弄权术的里两面派。也许他本来就是一个非常虚伪的假货。是啊!城里人到底是靠不住的,至少不像山里人有啥说啥,实实在在。既然我们已经无话可说了,那么,我对他和她也就视而不见了。 他是否像曹操那样,叫人们相信他是个很会办事的人,所以才不得不这样做。) 确切地说,我的心正在跳动着对她的爱。 1963年1月10日大雪夜 现在,我们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相爱了。 (当时,我哥并不知道他所喜欢的姑娘已经爱上别人了。他和我哥算得上好朋友,好兄弟。难道这还不算是一种欺骗吗?如果他和她之间的感情存在的话,那么,他就不该生他们的气,因为她从来没有答应过我哥。也许直到现在,他并没有意识到什么,那是因为他看上去象是一个狂热分子,太热衷于村里的事情了。) 尽管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在乞求着幸福的来临。但是我还是觉得这幸福来得太突然了,从而我的脑海一片空白。 多么幸福的时刻啊!现如今,我终于拥有一个可以相爱的人了。 有一天,胜坤开口说道:“这件事对我哥打击很大。”接着他又说道,“你是对的,海燕是一个很值得男人爱的姑娘,我希望你永远不要辜负她。我会祝福你们的。” (不错,为了此事,我哥大发雷霆。他冲着我大喊大叫,责怪我事先没有告诉他。为此,我实在无话可说。因为无论我说什么,做什么解释,都不能使他满意。 他说,我是一个叛徒。犯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错误——背叛了自己的哥哥,而且和这个城里人同流合污一道欺骗自己的家人。 同样,父母为此事,对我严加斥责。于是我说不出话,只能硬着头皮,听凭一家人暴雨般的数落。 我终于原谅了他,也许是由于他们的倾心相爱感动了我。再说,我哥从来就没有这样爱过她,只是认为她应该嫁给他。 后来,我想告诉他说——如果她看不出你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她,肯定会选择我哥的。不管怎么说,我哥是村子里最出色的男人。告诉你吧!我从小就非常崇拜他,以为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男子汉。如果你不凭借那些诗句的力量,如果你不是城里人,那你肯定不是我哥的对手。话虽如此,我还是觉得你是凭着一个人的诚实赢得了她的心,最后你也赢得了红岩村人们的心。是啊!你是一个值得尊重的城里人。如果说红岩村的两派,或是三派都对你特别尊重,甚至觉得你就是我们山里人,那是因为你竭尽自己的能力帮助村里的人们,并且把自己的爱心献给了孩子们。现在,我哥虽说对你耿耿于怀,但是他告诉我说——他还是愿意结交你这个朋友。他还说,你是一个光明磊落的男人。此外,他承认,他没有真真正正地爱过海燕,只是觉得她应该嫁给他。这是说,我哥原谅了他, 虽说我不知道什么原因,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哥是个了不起的男人。作为男人,宁肯失去一个原本可以嫁给自己的男人,也不想再失去一个朋友。 不错,胜天喜欢把自己的精力耗费在村里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上面。 他从来不对别人说,你该做什么?或是他该做什么?但却能够让那些人明白——如果我做这件事情,会比其他的人做得恩更好,更出色。比如说,他就是这样控制我的,那是因为我从他不多的话语中明白了我做一个村里的小学教师,会比其他的人干得更好,更出色。 我觉得,他喜欢不动声色地控制他人,正如曹操那样,左右着别人的意志,而那些人也愿意顺从他的意志去做值得他们做的事情。 一个个被人操纵的牵线木偶。说实在的,我并不是一个毫无主见的男人。 有些时候,我觉得自己是个胆小怕事的人,在他面前,我只能是个很会听话的弟弟。 就是现在,我还是愿意听取他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 当然,维明并没有强迫她必须爱他,因为我知道,海燕可不是那种随便听命于人的姑娘,也或者说,叫人摆布的姑娘。) 这倒不是说,他是个没有感情的男人,也许是他喜欢把自己的感情涂成黑颜色,这种黑颜色不能辐射出年轻姑娘所需要的五彩缤纷的奔放的情感。也可以说,他非常爱她,只是没有时间收集她所有美丽动人的一瞬。 (他是对的,乡下人的感情可不像城里人那样,动不动挂在嘴边上。即使真有那份心思可话到嘴边,也还是难以说明白的。我哥曾经这样说——那样肉麻的话,我可说不出来,男子汉就应该说男子汉的话。说话婆婆妈妈,见了小娘们直不起腰的男人算得上男人吗? 我和玲儿她娘就是如此,就连做那件事情,她也决不问我,是否想着她,爱着她。在我看来,她的心正如一个封着口的棕色瓶子,有很长一段时间,奇…书…网我压根儿不知道那里面装着啥。也许是空瓶子一个,不过,她对我始终如一。 其实,除了海燕,村里的姑娘都喜欢他,甚至愿意嫁给他。最后,周爱莲成了我的嫂子。 不管怎么说,女人的心事,我从来就没有弄明白,有时,我总想把瓶子盖打开,看看里面到底是些什么东西,假如里面真的倒出来一杯可以痛饮的琼瑶佳酿,岂不是很好吗? 许多年以后,有一天夜里,我们正在做那件事情的时候,我问她道: “假如此时此刻我说我不爱你,你会有什么感觉呢?” “我觉得你没有说真心话!”她微微一笑。 “是吗?”我奇怪地看着她。 “放心吧!”她说,“因为每一个女人都有了解自己男人是否真心爱上她的绝招。”说到这里,她双手紧紧地搂着我,就好像害怕我会从她的身边消失似的。 “真的吗?” “千真万确。”她很自信地说。 “你真的觉得我爱你?”我问。是的,我又拿出自己追根究底的劲头来了。 “哎,爱,至少你是不会离开我的!” “告诉我,你究竟怎么知道我爱你,如今,你都把我弄糊涂了。” “可不能告诉你,”她说;“因为这是女人的秘密。” “秘密?”我茫然地看着她。 “你啊!真是个傻瓜。”她被我的样子逗乐了。“要不要我提醒你,快些干你该干的事儿吧!” “啊!原来如此。” 在我眼里,她就是贤妻良母,不知疲劳地为我操持着家里的一切。而我也越来越离不开她了。直到她去年夏天离开了我。就是现在,我依然不能摆脱我对她的思念。 或许我们两个人所表达爱的方式不大相同吧。 正因为我压根儿不了解女人的心,在我看来,简直就是不解之谜!话虽如此,我认为,我和维明所唯一相同的是我们都曾拥有一个深爱自己的女人。 确切地说,他的幸福如日中天,光芒万丈,而我的幸福却是在一个又一个黑夜里所收集的缕缕星光。兴许爱情本身就是非常奇妙的东西,永远叫人捉摸不透。 是啊!晚上,我们脱下衣服,一起躺在床上的时候,我便觉得漫长的黑夜并不害怕。这种甜蜜的沉默,恰如白天一样美好。 白天,太阳带来光明,黑夜,爱情带来了温暖。) 直到现在,我不知道我们是否还能像从前那样相处。(他是在她被洪水淹死以后才真正原谅了他。)不管怎样,在我心里,他从来就是我的好兄弟。 因为爱情毕竟是双方的事情,一厢情愿是徒劳无益的。正所谓强扭的瓜不甜。除非你是一个听从命运摆布的人。(周海山和王秋月终于听从了命运的摆布。不错,他们都深爱着对方,但命运多舛,要不是海明父子从中作梗,这两个人肯定会非常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海燕没有理会她的叔叔婶婶,坚决地选择了维明。 也可以说,王伟辰对王秋月还是蛮好的,因为王伟辰生来就是一个好人。 很显然,这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海燕和秋月确实是好姐妹,大概是由于她们的命运相同吧!村里大姑娘总是和她们保持一定的距离。不管怎么说,后来我的妻子对秋月也不错了,只是没有海燕那股子热乎劲。 说实在的,海燕非常愿意哥哥能够同秋月结婚。) 仲夏15日夜难眠 我爱她。 她爱我。 此时此刻,我们的爱情如中天的太阳。 自从我们相爱之后,我见过胜天几面,看得出,他恨我。不论对我怒目而视,还是视而不见,我都能感觉到我在他的眼里有如一个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敌人一般。在我面前,他不再谈起那两个人,就好像他们不存在似的。他的脸色很苍白,身体削瘦了许多,但却不知道如何安慰他。(事实上,他在我面前,总是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是的,我很希望和他畅谈一番。以消除他对我的怨恨。至少我要他明白,爱是没有错的。 不管怎么讲,我还是他的好哥哥(我比他大一个月),他是我好弟弟。 生活本来如此,你所选择的幸福往往是以别人的痛苦作为代价的。或者说,有些时候,把痛苦强加于人。可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终于在程皓出生不久,便亲自和他握手言和了,但是,在我看来,他并没有消除自己心里的积怨。 他干吗这么做呢?直到现在,我都不知其所以然。而我和他真正冰释前嫌了,至少每天晚上我和他们(他已在这一年秋天,同海燕结婚了)围坐在校园里的大树下愉快地闲聊着。) 终于有一天,她告诉我,她和他谈了一次。后来——也就是她生下程皓以后某一天晚上,她在我的日记本上这样写道—— 她说:胜天,我不想欺骗你。告诉你吧,我从来没有爱过你。 他说:那有什么关系? 她说:一个女人活在世界上应该为自己的幸福着想。 他说:在我看来,那是一种自私的表现。 她说:要是我嫁给你了,是不是就不自私啦! 他说:我没这么说,我只是想说,人活在世界上如果能像白求恩那样…… 她说:一个高尚的人,一个专门利人的人!是吗? 他说:你,你…… 她说:你什么?你是不是想告诉我,你能够给我带来幸福? 他说:我能‘,我会让你幸福的,我保证! 她说:那么,幸福是什么? 他说:幸福!不就是开开心心过日子吗? 她说:你觉得我和你在一起开心吗? 他说:你这话什么意思? 她说:没什么意思,只是要你明白,我从来没有爱过你,而且永远都不会爱上你的。 他说:难道你已经爱上别人呢? 她说:是的。 他说:是那个城里人吗? 她说:既然你已经知道了,那我就实话实说,他帮助我找到了自己的感情! 他说:同时也俘虏了你的心,不是吗? 她说:也可以这么说。 他说:那么说,你是非他不嫁喽! 她说:为什么不呢,特别是在我知道了我爱他,他也爱我的时候。 他说:告诉我,他是什么时候勾引你的? 她说:他从来没有勾引我。 他说:那么说,是你勾引了他? 她说:你有必要知道吗? 他说:你太无情了,我不会原谅你,决不会! 她说:随你的便!反正我和自己心爱的人生活在一起,就心满意足了。 第九章 许多天以后的一个晚上,我拿着日记本来到了胜坤叔家里。这时候,胜坤叔的病已经好了,他告诉我说,他的女儿出去串门了,只他一个人在家。 我把日记本交还给他,说: “胜坤叔,我还是把本子交还给你吧!我觉得这样很好。” “为什么?是不是我把本子弄得乌七八糟?” “我只是觉得我没有权利收回它,因为它是我父亲留给你的纪念物品。你让我可拿到了里面的内容我就万分感激了。是啊!通过这些日记我更好地了解了我的父亲。” “是吗?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 “何况,我也知道了你的一些私事。” “过去的事情毕竟过去了。”他似乎叹了一口气。 我看了看他憔悴的面容,问:“胜坤叔,为什么我父亲的日记本上没有提到我舅舅呢?” “当时,我也有点纳闷,因为我知道,你父亲和你舅舅的关系一直不错。后来,我只好这么想到,准是你父亲私下烧了。当然,提到你舅舅就必须提到王秋月,唉!那是叫人伤心的事情啊!一想到那些事情,就让人觉得沉甸甸的。”他摇了摇头。 于是,我急切地问道:“到底怎么回事,能告诉我吗?” 他沉思了半晌,这才开口说道: “既然你父亲把那些东西烧了,那我干吗再说起那些叫人不开心的事情呢?我想,你舅舅也不希望重新提到它。我看,还是不说为好。” “刚来的那几天,我并没有意识到舅舅的变化,而现在我却觉得舅舅的变化太大了。”我说。 “说得对,在红岩村,不仅他的变化大,而且另一个人的变化更大。” “能告诉我,是谁吗?”我好奇地问。 “王秋月。”他黯然地回答。 正在这时,他的女儿玉玲回来了。等她看到我的时候,惊喜地喊道:“程皓哥,告诉你,别相信我爹的话,因为他总是说一些叫人扫兴的事情!” “你这孩子,净瞎说八道!” 玉玲没有理会父亲的话语,继续对我说道:“告诉你,我到敏慧家去了。程皓哥,来红岩村好多天了,咋不到敏慧家去呢?是不是……” “你爹死了,是真的吗?”王秋月傻呆呆地望着女儿,“那个人是不是也死啦!嘻嘻嘻……” 贞洁,温柔,贤德——女人的永恒法则,家庭和睦的象征。 无法挽回的美德。自从人类进化成上帝的玩具之后,女人也就成了没有思想的芦苇,耐心地听人笑语。 当然,生活教会了她们两种情感——爱和恨。爱是爱,恨是恨,泾渭分明,但却永远在她们的内心里相互冲突着。有些时候,生活仅仅凭借一双天真的眼睛,正如一副风景画,简单,明了。 这时候,王敏慧望着窗外。黑漆漆的夜,依稀闪烁着几点寒冷的星光。她的头脑乱糟糟的,但却很耐心地听凭夜的风。 要知道,女人同精细的化学家差不多,只不过,她们并不希望发明创造。幸好,她们不知道MOBEL何许人也!否则……,切记,你们的试验用品乃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之流。手脚麻利,技法娴熟,甚至于闭上眼睛也照样纤毫不差。 也许女人只是可悲的自然产品。她喃喃自语道。 爹死了。 娘疯了。 是的,她躺在床上,睁大眼睛望着屋顶。她傻呆呆地看着我,那样子好吓人啊!如同遭了雷击一般。她躺着,一动不动。我看着她——好陌生的脸孔。她躺着,躺在黑漆漆的寒冷的夜里。 而他却静静地躺在那里,头上缠着绷带。 你的眼睛看了看父亲,又看了看母亲。是真的,爹死了,娘疯了,而她只能睁大眼睛望着他们。即使闭上眼睛,她也照样能够看到他们。 今天晚上,夜静得出奇,连夜游的恶鸟也躲得远远的。她的神经似乎麻木了,如果她的眼泪没有流干的话,那么,她就会在这漫长的黑夜里听任泪水的奔流。 可是她无话可说,有些时候,眼泪是要人看的,凭着滚滚的泪水博得他人几句同情的话语。 呸!谁希罕呢。 爹离开我们半年多了,娘却整天傻呆呆地看着我们,而且还不停地嘟哝道: “你爹死了,是真的吗?”她又像是自言自语,“那个人是不是也死啦!嘻嘻嘻……” 她躺在床上一声不吭,这漫长的黑夜正如一张由痛苦织成的巨网紧紧地缠绕着她瘦弱的身体。现在,家里人全都入睡了,而她像往常那样难以入睡。自从父亲死后,她总是很晚才能入睡,头脑乱糟糟的,正像患了失眠症的人那样,在床上翻来覆去倾听着四周的各种声音。 风似乎越刮越大了,因为房子周围的树木,被吹得劈啪直响。她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黑漆漆的,一切都回到了黑暗之中。他们把我带到了这个世界上,确切地说,这是个没有神的世界,我曾经象自由的小鸟一般,展翅飞翔,可如今,自由的翅膀折断了,跌落在太行的风暴里。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苦熬着自己的生命。 耐心地守着窗儿,一个希望破灭了,接着,另一个希望点亮了。好像太阳今日西落,明日复东升。生命的种子虽说播种在贫瘠的土地上,但却照样顽强地发芽成长。 梦难成。 独抱浓愁泪暗洒。本自怯弱,不堪风雨,偏执花锄筑香丘。 休休。 白天——迈开健壮的双腿,黑夜——闪动清澈的双眸。 这时候,夜风暴戾地吼叫着,窗玻璃剥刺刺地响。隐隐的雷声,仿佛遥远处偶尔鸣响的古钟。敏慧躺在床上,竟然觉得自己在一个鼓胀胀的大气球之中,母亲的声音已经把屋子里的空气搅得紧张兮兮了。 她闭上眼睛,像是看累了某种东西而使眼睛不得不消除一下疲劳。此时,四面八方的声音恰如绝海的惊涛,忽地飞来。何苦呢?反正你的眼睛不能够穿透这厚厚的墙壁。可是,她闭上眼睛,至少放松一下视神经。 他又回到园林里散步了,而且终于觉得那个苹果不同寻常地落到了地上。行啦!我并不想成为什么大师,闭上眼睛是为了看到第五种力。我让自己闭上眼睛,仅仅为了很好地放松自己。也可以说,使乱糟糟的心平静下来。 最难将息。 算了吧!还是索性睁开眼睛,因为我躺在黑暗里,啥都可那不见。 既然我无法摆脱万花筒般的声音,那么,我就睁大眼睛,看清楚它们吧!我可不是胆小鬼,而是悠悠苍天的耕种者啊!他们叫你红辣椒,那是因为他们怕你。 是的,我就是要他们怕我。 他是不是也死啦!母亲的声音在空气中震荡着。 可是,他并没有死,活得好好的,活得更加趾高气昂。为了保持自己形象,而不得不挤出几滴眼泪,最后,他终于掏出了那几个臭钱,以求得自己心里上永远的平衡。我不会让他如愿以偿的。 我恨他,巴不得他立时死去! 隆隆。 隆隆。 黑夜里滚动着响亮的雷声,天空中划过的一道道闪电,照亮了她那可怕的脸。 现在,她双手交叉枕在脑后,那雷声,风声,正像那千军万马的嘶叫声。她觉得自己躺在一只随波逐流的小船上,大概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了自己。也许是由于她太疲劳了,或是在风暴中搏斗了很久很久,反正她已经不再感到害怕了。 她一动不动,冷冷地注视着窗外的一切。 她一下子拦在你的面前,她看着你,你看着她。天空中,轰隆隆的雷声已经响成一片了。 眼看着大雨即将而知,但是,她和你却面对面站在红崖面前,一动不动。就好像等待着对方说话。似乎过了许久,她终于开了口,缓缓地说道:“看得出,你比我更能沉住气。” “你有什么话,就一古脑儿说出来吧!”你看着她毫不退缩的目光,说。 “我一直弄不明白,一个漂亮姑娘干吗总是这样老相的脸孔,看上去像是戴着一副皱巴巴的面具。”她还是忍不住地笑了。 “你到底有什么话?”你冷冷地问道。 她抬起头,看了看越来越黑的天。这时候,雨下起来了。她转回头,看着你,不慌不忙地说:“你是不是沉不住气了?告诉你,敏慧姐,我非常喜欢淋雨的感觉,因为这是一种使人重生的感觉。” 你看着她,尽管在这倾盆大雨之中,你觉得自己就像赤裸裸地站在她的面前似的,可是你还是耐着性子,等待着她继续说下去。 “你不应该仇视我哥,在我看来,我哥是你最好的选择!”她说,“你倒说说看,我哥那一点配不上你!”玉梅终于把自己要说的话说了出来。 她的头脑乱糟糟的,思路却很清晰。这是说,所有的念头纷至沓来。尽管如此,她咬紧牙关,不让自己发出任何声响,如果在没有人的田野,她可以放开喉咙大声喊叫,或者放声大哭一场。 但是,我不能,至少我必须把这个家撑下去。 当然,我曾经冷冷地注视着她,她坐在地上,大声哭喊道——我,我不能活啦!没法活啦!…… 她的嘴角淌着血,周围是黑压压的人群。是的,她既然叫你红辣椒,那么,就让她尝长虹辣椒的滋味。这个乱嚼舌根的臭婆娘,满脑子净是东家长西家短,要是有一天装神弄鬼的话,她就该说“米烂了”。 一个星期天的晚上,妹妹在我耳边说道: “如果大姐有个三长两短,我决饶不了他!”她接着说,“还有那个卖梅汤的恶婆娘。” “大姐怎么啦?” “告诉你,慧姐。”妹妹说,“东民和玉梅订婚了。” “是吗?” “大姐还不知道。” “他没有告诉大姐?”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睁大眼睛注视着黑暗中的一切。 “呸!这个混蛋,我真想打他几个耳光!”妹妹愤愤地说。 既然不幸降临在我的头上,我又何必让自己淹没在泪水之中,我所能做到的是必须把这个家撑下去。也许我的双手注定要像男人那样,坚强有力。要知道,恐龙化石的价值就在于它们从地球上灭绝了。 好端端的男人一下子变成秃头宝玉,实在是没有出息极了。 隆隆。 隆隆。 隆隆。 风雷搅天,好似战场上炮火轰鸣一般,轰隆隆地在夜空中炸响。当心哪!那一道道闪电随时会使天河决口。可是,我觉得眩目的闪电就像曙光那样能够照亮踽踽而行的失眠者的前进之路。 长恨长东。 鱼鳞状的孤独,寂寞,正如所有变形的脸孔接踵而至。哟!生活中的酸甜与苦辣——人生的佛珠。而人们的生活已经被时间分割成两块——一块是白天,一块是黑夜。 如果你是个不幸者,就只能使之际迷失在冷飕飕的黑夜的思考中。 现在,我看着她,只听她摇头晃脑吟哦道—— 夫爱情者,诚害人之毒物。盖傻瓜者,此蠢材之谦称。一傻诱人颦频娜娜,一傻招认楚梦悠悠。后遂两傻相挽共赴暗处求吻,且相与假酸醋文,只曰Iloveyou。 我乃月老使者,欣赠红绳,怜汝用情良苦,缱绻依依。双方父母懵懵懂懂,市井之人莫知其端。爱情有秋波泛光,未言似语,极尽咪咪;婚姻凭证书为志,方可天长呆地久痴。qǐζǔü山庄两傻独行其是,见面三不四嗯。月老使者摇头太息,只好诺诺唯唯。 我转回头,看了看东民和姐姐,便忍不住笑了起来。 霍!霍!霍! 当空狂舞的闪电把红岩村照得晶亮晶亮的。接着一声震天撼地的霹雳,大有把太行化为齑粉之势。狂风卷着黄豆般雨点使劲砸在窗玻璃上面,少顷,瀑布一般的雨水从屋檐上倾斜而下。 风声、雷声、雨声、流水声,以及房子周围树木的呻吟声,黑暗中,四面八方的声音全都扭作一团了。就这样,她睁大眼睛,凝视着更加恐怖的黑夜。 现如今,我的双手更加粗糙了。但是,一个悠悠苍天的耕种者啊!在这风雨交加的黑夜里,我的心仿佛新月似的,刚刚擦干湿漉漉的水汽。瞧!我正在拿魔鬼的声音装备自己的胆量。对我来说,大自然的声音,不论是优美的,还是恐怖的,都是神谕。在那漫长的痛苦中,你扼住了我命运的喉咙,而且成了我生活的十字架。因此,我不得不与你风雨同舟。 太行山啊!你便是由黑色岩石和白色梦魇制成的小船,随流飘荡。既没有经验丰富的船长,也没有机灵的水手。太对了,在如此漫长的黑夜里,可怕的风暴降临了,要把我打败,把我弄死。 他活着,活得趾高气昂,只为了树立自己的形象,终于洒落了几滴眼泪。可是,那眼泪就好象屠宰场中的刀子,只往我心里戳。要知道,我曾经跪在漆漆的长夜里,满脸流淌着悲伤的泪水。长恨长东。于是我冲着他恶狠狠地大声喊道: 呸!别指望这几个臭钱来求得心里安宁! 我恨他。 是因为我有理由恨他,而且诅咒他立时死去。不得好死! 人啊!怕什么呢?如果你重新看到了满天星辰,熠熠闪烁,希望就会再一次从你那绝望的生命中升起。 如果睁着眼睛,无法入睡,那么,有一个很好的感觉倒也是满不错的。然而,在漫长而又冷飕飕的黑夜里,很难看到希望。因为不论多么清晰的思路,都不能保证你所亲眼看到的世界是不是来自你荒诞的梦境。不管怎么说,我相信自己,相信自己已经看到了一个更加美好,更加辉煌的世界。 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我陡然自己生活在这个世界里,即使这样,我依然可以听到群山、山岩、树木、以及红崖河的声音: ——喂!你,你说呀!快说呀!这是你的权利,谁敢剥夺?说吧!快说吧!有啥说啥。 月光下,一张张涨得通红的脸。 干啊!小伙子们;干啊!老头子们。 干哟!姑娘们;干哟!婆娘门。 那粗糙的手,才是太行人永恒的骄傲。 阳光下,一张张淌着汗水的脸。 白天,黑夜。对于男人,对于女人。太行山会赐予同样的恩惠。 一株株玉米,一个个奇迹。 这时候,她爬在床上,双手交叉枕上,而且下巴抵着手指。窗外地狱般的声音,有嗥叫,也有哀鸣。电光,间或一闪,仿佛魔鬼的笑声。 另一方面,我能够想象得到,在风雨之中的形形色色的生命不停地搏斗着,因为这是它们注定的命运。同样,那流淌鲜血的呻吟之声也不能搏得一滴怜悯的眼泪。 大自然的法则,太阳见证了一切,就算是一个无情的黑色的复仇者吧,它屠杀了所有的恐龙,而且在遗弃的骨骼上面昭述了它的伟绩。应该说,这个黑色的复仇者,可以作为一个旁观者,不动声色地等待,既不美誉什么,也不低回什么。它很有耐心。可怕!可怕!空前绝后的灾难。 灭绝性的灾难——鲜血代替泪水,污泥般躯体横陈地上。 而今我也似乎很有耐心,但却不知道等待什么。当然,伤口处的“毒汁”早已扩散到我的心中。 苍鹰啊!在这雷电咆哮的雨夜,此时,她终于静下心这样想到,你不敢飞出温暖的窝巢,到高高的峰巅之上自由地飞翔。可爱的胆小鬼,不敢面对严酷的考验。 什么也别怕!只要死神的钟还没有敲响,即使太行的风暴那么骇人,也决不能退缩。在这个小小寰球上,你,是个悠悠苍天的耕种者啊!他打麦城里走出来,活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童,孤独无助。事实上,太行的拓荒者们,如同忙碌的田鼠,搬运着一粒又一粒粮食。 哎!一茎随风摇曳的芦苇被移植到园圃里了。 凄凄惨惨戚戚。她注视着黑夜的雷雨,就像她正在看着他。爹死了。娘疯了。不错,她恨他,巴不得他立时死去。长恨长东。黑色的风暴。 该死的臭婆娘,总是设法拆散姐姐的婚事。他偏要放下经卷,这个怕当王八的混蛋,见了白娘娘,竟色迷迷的,却还他妈的一本正经地念叨着阿弥陀佛。而且她还会说道:“爱情不可信……爱情!偷情人的事,能算爱么?” 他们总是唯唯诺诺,看上去像是蛮温柔的。只要他们能够在一起干活,就心满意足了。 渐渐地,她平静下来了。正因为她像从前那样喜欢一个人忘情地注视着星光灿烂的夜空,或是皎洁的月光。 仿佛一树梅花——一堆篝火,嫣红了飞雪皑皑的冬季;仿佛一束玫瑰——一只帆船,驶出了苦熬无涯的雨夜。 突然,妹妹在我的身后大声喊道: “真有你的,慧姐,一个人呆在屋里?” “死丫头,吓我一跳!” “千呼万唤不出来,原来是……”妹妹说,“大年初一写情书——该不是爱过头了吧!” “瞎说八道!看我不拧你的嘴。” “给,拧吧!拧吧!”妹妹很赖皮地凑了过来。 “今儿个要不是大年初一,我真的要拧啦!” “是么?”她说,“反正我已经知道了。” “你知道什么?” “瞧!这白纸黑字,写得清楚明白。”她冲着我扬了扬手里得那团纸,“告诉你,我昨天扫地时拾到的。” “只不过是张白纸吗?”我不以为然地说。 “可上面却写着Iloveyou,你的那个城里人呀!慧姐,只要你今年考上那所大学,就能够心想事成了。” 她翻了一个身,又躺在床上,但是那些颠 (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9 部分阅读 她翻了一个身,又躺在床上,但是那些颠三倒四的念头,搅得她头脑乱糟糟的。她并不想留住它们,而是作为一个旁观者,冷冷地看着它们从自己面前走过。 “树山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此时,她又听到妹妹颠三倒四的歌声。 “管他呢,既然他乐意干就干好了。”大姐说。 “你给我一个微笑就够了。”妹妹冲着大姐说。 她看了看大姐,又看了看妹妹,满脸困惑地问:“微笑?” “东民哥,歇会吧!来,擦擦汗!来啊!别累着啦!”敏珠模仿大姐的腔调说。 “不,不累,不累!”妹妹学着东民的声音说,“给俺做个媳妇就成啦!” “你,你,”大姐的脸顿时涨得通红,“死丫头,看我……”她伸出手去打敏彤。 “不要这样吗?”敏珠拉着大姐的手,继续用东民的声音说,“你不给俺做老婆,俺可咋活哩!” “你,连你……”大姐冲敏珠扬起了手。 “大姐,为啥打我吗?”敏珠满脸委屈的样子,终于搂着大姐的双腿哭了,“都,都是彤姐要我说的,她说,要是听她的话,她给我讲故事,她还说,我照她的话说,大姐的病就好了,她还说……” “她还说什么?”大姐气呼呼地推开了敏珠。 妹妹则站在我们面前哈哈大笑起来,接着她又放开喉咙唱道:“吉米,吉米,来吧!来吧!” 雨终于停了。 风也住了。已经远去的雷声正像老人的有气无力的咳,她拉着了电灯,依稀可见的雨珠打树叶上潸潸而下,恰好有几滴掉落在窗玻璃上面,很快,变成了极细极细的水线。 更著风和雨。在她看来,那湿漉漉的空气好像残留着史前的血腥味。 河水的咆哮声。 还有不约而响的蛙声,打破了红岩村的夜的寂静。正当她胡思乱想的时候,敏彤来到她的身旁,并对她说道:“慧姐,我知道你没有睡。” “这么晚了,你干吗不睡觉?” 敏彤在她的身旁躺了下来,说:“这样又吼又叫的夜晚,能睡得着吗?”她迟疑了片刻,接着说,“就算睡着了,要不做恶梦才怪呢?” “娘睡着了吗?”敏慧问。 “我和大姐一直守在娘的身边,现在刚刚入睡。” “那你也睡吧!” “我睡不着,告诉我,你在想什么,好吗?”敏彤依偎在姐姐的怀里。 “我也不知道想些什么,只是觉得心里乱糟糟的。” “慧姐,我倒有个想法?”敏彤似乎很神秘地说道。 “什么想法?”敏慧随口问道。 “我想考程皓哥上的那所大学?”敏彤抬起身子,看着姐姐。 “你说什么?” “要是考不上,我回来和你们一块下地劳动。”敏彤说。 ★★★★★ 这一天晚饭过后,李胜天一家四口人又坐在院墙外面的杏树下,这棵树不甚高大,但是茂密的树冠却像张开的巨伞遮住了夏天的暑气。 很显然,坐在下面乘凉,太惬意了。胜天这样想道。 杏树长在石堾之上,俯临着穿过村子的红崖河,眼下河里没有水。这时候,他们坐在树下那几块光溜溜的石头上,真是舒服极了。 树上的杏子青青的,还得一个多月才能成熟。 今天,他们早早地吃过晚饭,太阳并没有完全落山,那红彤彤得霞光,映照着连绵起伏的山巅。仿佛一副正在飘动的金带,真是美丽极了。或许白天的暑气都聚集在这条亮闪闪的金带之中。 “我就喜欢一家人坐在一起说说笑笑的场面。”玉梅首先开口说道。 看得出,李玉梅并不乐意把自己愉快的心情寄托在群山之间,她喜欢和家里人聊天,虽说她的心思在生意上面,但是对于这个讨人喜欢的姑娘说来,做生意毕竟不能沟通家里人的感情。 如果说她是一个十分贪钱的姑娘,那就错了。她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她喜欢让人围着自己团团转的感觉。在学校的时候,老师曾经说过,地球是围绕太阳运转的。不管怎么说,漂亮女人必有她的魅力吗? 事实上,对于年轻小伙子所说的微妙的奉承话,她已经习以为常了。也可以说,这些话使她有一种美滋滋的,飘飘欲仙的感觉。特别是那些眼光在她的漂亮的脸蛋上不停地闪烁,她的心里甭提多高兴了,简直跟吃了人参果差不多。 她认为,漂亮的女人应当看重金钱。在集市上,她非常喜欢看着那些小伙子们心甘情愿地把钱送到自己手里。另一方面,她觉得拿钱买自己喜爱的物品是一种无上的享受。就她个人而言,她并不刻意地打扮自己,因为她对于自己的美貌是非常自信的。 她从来不吝惜金钱——如果碰上喜爱的小玩意,尤其是使一个年轻姑娘平添的东西,她的心里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反正,女孩子大都是爱幕虚荣的强者。 李胜天看了女儿一眼,说:“可是,你们啥事都不同我商量。” 从一开始,李胜天就对儿女们的大手大脚很不习惯,就好像他们正在从事什么危险的行动。 不管怎样说,玉梅还是赞成哥哥的花钱方式。因为在他眼里,金钱只是作为征服女人的工具时,才具有最大的价值。至少他曾经利用这种工具征服了许多女人。 他的砖窑的确红火。后来,在妹妹的建议下,由他父亲管理着砖窑的一切,正因为他出手大方,村里人在砖窑 那种固执己见,刚愎自用的神情一样。 确切地说,他的确赚了一大笔钱。不过,要不是他父亲替他张罗着一切,也许他的金钱梦只是水中捞月一场空。 “梅梅,我越来越不理解你了。”这时,李胜天说,“看得出,你希望与众不同。” “是吗?”她摆出疑惑不解的样子问道。 “比如说,你应该穿得朴素一点。” “可是,钱是我挣得呀!”她冲着父亲笑了笑。 “是啊!钱是孩子们挣来的吗?”母亲终于拿出勇气替女儿辩解道,“再说,那些衣服不穿岂不浪费嘛!” “爹,你总是不想承认钱是一种好东西。”李玉良说话的时候尽量把嘲讽隐藏在嘴角之间,似乎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 “不过,钱多了,会叫人睡不安稳的。”李胜天。 “哥,要不是爹给你支撑着砖窑,能这样红火吗?”她说,她可不希望父子之间产生不愉快。 “太对了!”玉良说,只见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香烟递给父亲,接着自己点燃了一支烟。其实,他有时故意显露出来的自负,真叫人受不了。 “你总是把钱花在那个酒店里。”她看了他一眼,说道。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他惊愣了一下问道。 她看了父母一眼,回过头来对哥哥说道: “我只是提醒,千万不要喝醉了,因为男人喝醉了酒,难免不做出荒唐事。” “是啊!梅梅说的有理。”周爱莲说。 “放心吧!我是不会干那些荒唐事的。”李玉良喷了一口烟,冷冷地说道。 这时,夜幕降临了,村子上空淡淡的暮霭也渐渐地变成团团黑色的雾,同时也正缓慢地向四面八方扩散。那些飞倦的鸟雀终于返回了自己的巢穴。就连在街道上的行人也逐渐稀少了。不过,却有几个挑水的汉子还在街道上急急地行走着。偶尔也能够听到孩子们的喊叫声,笑声,还有哭喊声。 山野间,唯一分辩清晰的倒是一棵棵参天大树,那巨大的树冠,仿佛承受着沉甸甸的暑气。 与此同时,各家各户的电灯都亮了,这些或明或暗的灯光,就象一棵又一克亮闪闪的珍珠。然而,田野里的微风,驱散了灯光所发出的热量,同时,也要把这个小村庄摇入梦乡。 李玉良沉默了一会儿,终于开口说道:“我觉得人活在世界上千万不要放弃挣钱的机会。” “可是,咱家的日子过得很好啦!”李胜天抽了一口烟。 ““哥说的不错。” “钱确实是个好东西,因为它总是叫人信心百倍。”玉良说。 “屁话,钱能叫人信心百倍?”胜天看了儿子一眼,很生气的样子,接着他又说道,“而且越穷越光荣。” “那又怎样!” “毛主席他老人家经常教导我们:穷则思变。而小平同志则提倡:先让部分人富起来。玉良说,所以我们就得有抓钱的手吗?” “可我担心……”李胜天显得迟疑起来。 “放心吧!我只希望挣到更多的钱。” “你们啥事也不同我商量!”胜天叹了一口气,默默地吸着烟。 “爹,是不是我卖什么式样服装也要征得你的同意。”她笑嘻嘻地对父亲说道。 “梅梅,你也积蓄了不少钱吧?”胜天说。 “是啊。”她说,“我愿意把钱交给你,而你却让我把钱交给娘。” “梅梅,你的年龄也不小了,现在给你保媒的就要把咱家的门槛踏断了。” “而你总是挑三捡四的,我真不明白。”周爱莲看了看女儿说道。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胜天喷了一口烟,接着又说道,“其实,父母最关心的事情应该说是儿女的婚事啊!” “只要你们能过上好日子,当娘的就放心了。”周爱莲说。 说实在的,每个姑娘都很关心自己的婚事。她也不例外,因为她曾经把爱情染成了红色,绿色,蓝色。更确切地说,她非常乐意爱上一个活生生的男人,而这个男人一直萦绕在她的心中。就像她的影子一样尾随着她。在她的周围确实有许多漂亮的小伙子,向她献殷勤,讨好她。而她也决非冷血动物,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刚开始的时候,她觉得应该从中挑选一个中意的男人,可是,在长时期的接触中,她发现这些人没有一个叫她满意的。因为这些男人就象小绵羊似的,听凭着她的摆布。 她认为,她至少要嫁给一个有血有肉的男人,而不是一个儿童玩具。 尽管如此,她可不能拒绝这些人把钱交到她手里。同样,她和他们的友好关系也还要坚持下去。 后来,她听张宝花说:东民就像一头牛一般任由敏英驱使。或者说,他是一条没有出息的狗,追随她的左右。自从那次他帮助她打捞衣服以后,她很少见到他,就像村里没有这个人似的,偶尔在地里,路上,井边相遇,他的那副表情就相我这个人不存在似的。 他从来没有讨好过她,献她殷勤。如同他天生不会这套本领一般。因此,她觉得他那谦卑的神情太有些可笑了。再说,他的眼睛也没有直视过她的眼睛。 “我的眼睛可不是两把锋利的刀子。”她曾经这样想到。 在她看来,帮助女人做事的男人才是无上幸福的男人。幸好没有什么,他不在乎她,她也不在乎他。况且她也曾经暗自说道:他并不是一个富有魅力男子汉,他确实帮了她一点小忙,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吗?何必大惊小怪哩! “不错,我和你爹很希望你过上幸福的生活。”周爱莲又接着说道。 “幸福,说得轻巧。就觉得你们所说的幸福倒象一个慈善机构,叫人有一种被施舍的感觉。”李玉良冷冷地说道。 “你们啥事也不同我商量。”李胜天扔掉了手里的烟头,说,“我早就说过,我不想干预你们的婚事。” “可总得有个媒人说合吧!”周爱莲说。 “我可不需要这些讨厌的东西。”玉良愤愤地说。 “人家好心好意地给你介绍对象,总不能吐人家一脸唾沫吧!”周爱莲瞅了儿子一眼,说。 “娘,你还不知道吧!其实有些人真巴不得狐狸精勾引哩!”李玉梅笑嘻嘻地说。 “你这话什么意思?”周爱莲问道。 “可我还是愿意让媒人从中撮合。”玉梅说,“我可不希望人家在我背后说三道四的。” 她知道,那些说媒的人是不会说她坏话的,因为在红岩村,她是一个人见人夸的好姑娘啊! “梅梅今天上午,你宝花婶子又来了。”周爱莲看了看女儿,终于拿定主意说道。 “我不喜欢她。” “可人家从来没有说过你的坏话。” “谁知道呢?” “媒婆子说媒,还不是满嘴鬼话。”玉良说。 “以前她给你介绍的那些小伙子,全不趁你的心。”周爱莲说。 “在我看来,要梅梅嫁给东民才是天大的笑话!”李胜天说。 “她让我嫁给东民?”她惊喜的问道。因为她曾经把自己爱上东民的事情告诉了哥哥。谁知,现在竟从父亲的嘴里说出来。 “谁都知道,敏英和东民相好多年了。”周爱莲说,“咱可不让梅梅嫁给东民,反正我不喜欢他。” “偏偏妹妹上了那个傻小子。”玉良说。 “是真的吗?梅梅。”周爱莲说。 “是真的,我愿意嫁给那个傻小子。”李玉梅很认真地说道。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玉良打破了沉默,开口说道。他说话的时候感到脸上干巴巴的,很不自然。活象燃烧一堆湿树枝,冒着浓浓的烟雾。 “我不知道!”她很镇静地说道。 “什么意思?”他惊讶地看着她。清朗的月光恰好照在她的脸上。 “我只是不想回答你这个无聊的问题。” “是吗?”他冷冷地说,“我知道,他今天帮着梅慧拖了一袋化肥,而且整个上午他帮着她往地里施肥。” “那末,你高兴了?”她很从容地看着他。 “我非常讨厌她这种眼光看着我。”于是他说: “我只是说,他从来没有爱过你。”这句话一出口,他觉得自己很狼狈。 “那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我爱上他就足够了。难道不是这样吗?” 我总是趁不住气,甚至觉得有点做贼心虚的感觉。是的,我真想打她一个耳光。他稳了稳心神,这才说道:“我想,他不会和你结婚的。” “不管怎么说,我和他已经订婚了。在我看来,一个男人应该多爱上几个女人。这样以来,生活就会丰富多彩了。” “这是你的心里话?”他掏出了一支香烟。 “幸好,东民对寡妇不感兴趣,否则,我对他将不屑一顾。”她冲着哥哥笑了笑。 “你是不是暗示什么?” “是么?”她说,“我觉得你不够冷静。” “你敢说我不够冷静?” “难道不是吗?” 她说的太对了,尽管我矢口否认。我讨厌她审视我的眼光,因为我不能让她看穿我的秘密。于是他说:告诉你,婚姻方面,男人选择的机会比女人多得多。 “可是,在爱情方面,男人,女人的机会是相同的。” “为什么?” “一个男人可能通过各种不同的手段来赢得女人的心,而女人却仅凭坚忍不拔的柔情得到男人的爱,从而使他变成一头温顺的黄牛,任凭牵来牵去。” “照你这样说来,爱情岂不成了一件毫无意义的装饰品喽?” “这样说也未尝不可。”她迟疑了一下,接着说道,“她决定嫁给你了。不过,我想,你应该向她许诺些什么吧!” “其实,男人是应该向女人许诺一些事情的。他说,我认为,所有男人都喜欢这么做。” “我想,那些条件不至于让你为难吧?”她微微一笑。 “笑话!”他大声说道,“真是天大的笑话。” “我觉得你的情敌来了。” “我的情敌?”他困惑地望着妹妹。 “难道你忘了,你的心上人曾经冲着他很开心地笑着。” “是吗?他恶狠狠地说,我不会让他得逞的。” “难道你没有听说自从程浩来了以后,那个人家每天晚上都是欢声笑语,好不热闹。” 我越来越讨厌这个妹妹,她总是利用各种机会往我的伤口处洒把盐。尽管如此,我必须讨好她。他思索了片刻,只好笑着说道: “人家不仅是个城里人,而且还是一个堂堂的大学生。” “你应该告诉我,敏慧是一个遵守诺言的姑娘。” 他看了看妹妹,没有说话,似乎陷入了某种思绪之中。 这时候,玉梅又继续说道: “宝花婶子说你是个忘恩负义,不知好歹的混蛋。” “她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吧!反正我不会娶她的女儿。” “凡事要三思而后行嘛!” “要我做一个缩头缩脑的王八蛋。” “你又何必说的这么难听。你不知道,爹娘为了你的婚事整天唉声叹气。” “是不是我娶了秀荣,他们就满意了。” “告诉我,你向她许诺过什么?”她很好奇的问道。 “你真想知道?” “是的。” “可是,我不想伤害你。” “我太了解你了。何况你没有其他选择。” “我只是不想伤害你。” “简而言之,你必须拆散我和东民的婚事!”她没有看他,而是静静地注视着夜空中圆圆的月亮,“难道我说错了?” 第十章 一个清爽的星期天上午,我和胜坤叔一起来到红岩村小学。 村小学座落在红岩村的最东端,红崖河东岸上。教室是二十多间一排的破旧不堪的房屋。院子没有围墙围着,房子前面长着七八棵梧桐树,此外,还有两棵树冠很大的柿子树。 教室距离小河五六十米远,河岸边长着三棵高大挺拔的扬树,树上有几个巨大的乌鸦巢。那些不安分的乌鸦总是吱吱喳喳,令人心烦意乱。 据胜坤树说,红岩村小学有三个老师,除了胜坤树之外,还有两位年轻女教师。看得出,胜坤树不象他大哥那样喜欢表现自己。他是个朴实而又率直的人,不过,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往往是沉默寡言的人。 如果他一旦讲起《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那么,他就要变成另外一个人,如同评书表演艺术家,音调铿锵,生动感人。 这时候,我们一同坐在办公桌旁边的椅子上,他很认真地说道:“你是不是很想知道你舅舅的一些事情?” “我想知道舅舅为什么要和秋月阿姨分手?我问道。 “唉!”胜坤叔看了我一眼,叹了一口气,说道,“生活中往往出现一些无可奈何的事情,所以我们就只好顺其自然了。” “难道说发生了什么不该发生的事情吗?”我继续问道。 “可以这么说!”他犹豫了一下,说道,“在我眼里,你舅舅已经死了。” “什么?”我顿时怔住了,满腹狐疑地望着他。 “你觉得我在说疯话,是吗?”他很平静地说,“告诉我,你爹是不是不向你提起有关你舅舅的事情?”接着他问道。 “是的。”我说,“爸爸从来不提有关舅舅的事情,不过,他却要我相信舅舅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这就对了。”他哈哈大笑起来,“不错,这也许就是你爹不愿意留下有关你舅舅那些事情的日记的缘故吧!” “你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让我想想!”他说。 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他。他沉默了一会儿,终于开口说道: “好吧!” 于是他说,那是一九六三年隆冬的一天下午。天色阴沉沉的,北方的寒风暴地吼叫,这里所有的生命仿佛被冻封在一个没有知觉的世界之中。 不久,天空中开始飘起鹅毛般的雪片来了,仿佛柳絮飘坠。 象往常那样,遇到这样天气,人们很少出门。就连那些喜欢热闹的孩子们也不得/奇/不屈从父母的意愿而/书/老老实实地带在自己的家里。 那时候,我和维明是无话不谈的朋友,(我和高骞也是如此。)不过,我当时并不知道,维明和海燕已经相爱很久了,也许这就是他唯一的秘密吧!除此之外,他无话不谈。 因此,要是家里没有啥要紧的事,那末,每天放学之后,我从来不急于回家。那一天也是如此,放学之后,我便和维明坐在办公室的炉火旁闲聊着。 维明看了我一眼,笑道:“我觉得学生们进步多了。” “是么!”我说,“我只觉得他们比以前更听话了。” “我们要对他们充满信心……”没等维明把话说完,海山已经推门进来了。 屋外的寒风扑面而来。于是我们赶忙起身来,我从维明的床上拿起笤帚打扫海山身上的雪。 瞧!雪已经下大了,外面已是白茫茫的一片了。 然而,他并没有像像往常那样,搬过一把椅子在我们的身旁坐下,而是站在屋子中央,一动不动,脸色阴沉可怕。 于是我问道:“海山哥,你这是怎么啦?” 他站在那儿,如泥塑石雕一般,而他的眼光凝视着熊熊燃烧的炉火。 维明也关切地问道:“发生了什么事?海山哥。” 他一声不吭地走到火炉旁边,坐在我的椅子上面,他的眼光仍然注视着炉火。 他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说道: “原来我他娘的只是一个让人牵来牵去的木偶。”说到这里,他竟哈哈大笑起来,声音凄厉,非常吓人。 说实在的,我和海山关系一直很好,而且还很谈得来。可是,我和他却很少见面,因为他每天都要下地劳动,而我只能同村里的孩子们混在一起。不管怎么讲,一旦我们见了面,便有许多话需要痛痛快快地闲聊一通。简而言之,我是村里第一个知情人。 当然,他很乐意把自己爱上秋月的经过告诉我。我知道,他并不希望我给他出什么主意,而是想对我发泄一下自己越来越强烈的感情。 我只好再搬过一把椅子,重新坐在火炉旁边。 就这样,我们三个人围坐在为炉旁沉默了很久。最后,他慢慢地平静下来了。缓缓地说道: “告诉你们,我已经是个共产党员了!哈哈哈哈。”他的声音里充满痛苦。 “这不是很好嘛!”我说。 “好,好,真是太好了!”他大声嚷道:“我和她也就不能结婚了。” “原来如此!” 而维明坐在那里陷入沉思。过了很久,他抬起眼光看着海山说:“这样一来可就难办啦!” “为什么?”我不解地问道。 “要是海山哥没有入党的话,各方面的压力要小一点。” “他们让我入党莫非是个圈套。”海山说。 一个圈套?我疑惑地问道。 “这都怪我,怪我啊!”海山眼里喷着怒火。“我为什么要相信他们呢?” 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如此面目全非的样子。他的痛苦渐渐地压上我的心头,我的心沉甸甸的。我想说几句劝慰他的话,可是话到嘴边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这时,我们陷入可怕的沉默之中。天已经黑了,维明点亮了桌上的油灯。 屋外,狂风和猛雪就像两个因仇恨而杀得难解难分的武士一般,把天空和山岗全都搅混了。 从一开始,他们的爱情就长成了畸形。虽然长得倒也枝繁叶茂,可是土地太贫瘠了,没有多少养分,四周围全是充满敌意的眼光,在他们看来,这棵作物既不适宜这里的气候,又不适应这儿的土壤,因此,他们必须把它连根拔掉,使他在烈日的曝晒下死去。 如今,他就像野兽一般,疲于奔命,终于倒在路旁。尽管如此,他无法诉苦,更得不到同情,只得听凭着自己的心不停地淌血。 他曾经告诉我,他二叔一家人压根儿反对他和秋月来往。我知道,他可不是一个天生要屈从他人,任人摆布的人,总之,他的所作所为的确使他二叔头疼,看得出,他就像傲不训的小马驹。 后来,不知怎么回事,二叔一家人对他的态度变了,他们顺从他的意志,就像他是他们的主人,而他们只是他奴隶。但是,他们鼓励他加入共产党,而他也答应了他们。 谁知,他成了共产党员,却不能和她结婚了。 既然他入了党,那么他不仅不能退党,而且更不能被开除党籍。否则,他将是被众人唾骂的对象。 “现在秋月怎么啦!”我问道。 “我不知道。”他说,“最近几天我没有见过她,海明告诉我说——她爹病了!” “不错,他病得不轻,听说没有几个月的活头了。” “伟杰看过他吗?”维明问道。 “伟杰决不会再踏进那个家门。”海山说,“我想,他巴不得他马上死去。” “是啊!”我说,“社会对秋月太不公平了。” “除此之外,”维明似乎叹了一口气,“她又有什么选择呢?” “都怪我!我为什么要相信他们呢?”海山说。 “这不能怪你啊!也许天意如此。”我说。 “呸!屁话,什么天意!‘海山说。 “其实,你不入党,你二叔还是要采取其它的手段阻止你和秋月的婚事。”维明缓慢地说道。 “你说得太对了。”海山终于恢复了平静,“不错,他压根儿就不同意我和她的来往。” “你知道,这是谁的主意吗?”我问道。 “我想,准是海明。”海山恶狠狠地说。 “他是想不出这样的主意。”维明说。 “那么,到底是谁呢?”我赶忙问道。 维明用奇怪地眼光望了我一眼,摇了摇头说,“我也不知道。到底是谁的主意已经不重要了,我觉得,海山哥,你应该想开些,千万不要有其他的想法啊!” “是啊!”我说,“海山哥。” “事到如今,我能说什么呢?”他的眼光注视着炉火,“只要秋月能够开开心心地过日子,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放心吧!海山哥”。我说。 “胜坤,你说得太好啦!天意如此。”海山说,“她应该嫁给伟辰哥,不管怎么说,我知道,伟辰哥会真心待她的。” 这时,天已经漆黑一团了,雪已经差不多半尺厚了,可是风继续刮着,雪仍然下个不停。 而我们三个人就像与世隔绝了。 我们的眼光凝视着熊熊燃烧的炉火。谁也没有说话,如同三具没有知觉的僵尸一般。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门外传来清脆悦耳的声音,听得出,那是一个年轻姑娘的声音: “维明,我哥在吗?” 但见维明站起身来,打开房门,门外进来一个年轻的姑娘。当然,一听到那声音我就知道她是海山的妹妹海燕到了。 屋外的寒风吹了进来,给人冷飕飕的感觉。现在我们也似乎清醒多了。维明超笤帚帮着海燕打扫身上的积雪。她看了看我们,笑着说道: “怎么,你们不吃饭了?” 我环视了一下屋内的一切摆设,然后,抬起头来,看了看胜坤叔,说道: “你知道那个出主意的人吗?” 胜坤很镇静地说道,“你舅舅也许并不知道,那个人是谁?确切地说,当时,我也不知道。一直到许多年之后,我才知道是谁。” “他是谁,可以告诉我吗?” “其实,那个人不是别人,他是我大哥胜天。” “胜天叔?” “是的,除他之外,没有人可以想到此法。” “他为什么这样做?” “这我就不好说了,因为我不想妄自推断大哥的行为,也许你的某种想法和我差不多,只是不敢肯定罢了。”他说。 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胜坤叔。 “他似乎不是觉得你胜天叔……” “其实,我也不能判断胜天叔的对与错。” “为什么?”他惊怔了一下问道。 “也许那是当时人们的唯一选择吧!” “你也是这么想的。他说,只是你舅舅……” “幸好,我没有见过你所说的那个舅舅。” “其实,在其他人眼里,你舅舅并没有变化。只是觉得他比以前更会过日子了。” “可是,经过我们这些日子的相处,我觉得舅舅心里并不快活,起初,我想准是表哥的婚事,后来,我发现自己错了。有几次,我很想和他谈谈心,可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 “你舅舅并不是关心儿子的婚事,只是他不愿意让自己卷入其中,给秋月家带来新的不幸。确切地说,自从伟辰惨死之后,不到一个星期,秋月疯了。唉!真是一个不幸的家庭啊!后来,多亏敏慧这丫头。”他说,“要说你舅舅有所变化的话,那是在秋月疯了之后。看得出,他很想帮助她们,却又无能为力。” “那么说,舅舅是赞成表哥和敏英结婚的。‘ “可有什么用呢?” “只要表哥和敏英真心相爱,他们会生活在一起的。”我说,“生活中本来就没有一帆风顺的事情吗?” “是啊!”胜坤叔微微一笑,“刘备要是放过了一次逃命的机会,他早就完蛋了。” “人活在世上,千万不要放弃希望。”我说,“而且还要有耐心。” ★★★★★ 很好,机会来了。 因为他看到了她,她就在他的面前。虽然他看到的只是她的后影,但是眼前的姑娘一定是她。 准确地说,他对她的后影太熟悉了。 她是个与众不同的姑娘,同时又是一个叫他不能不爱的姑娘。 他不但爱她,而且还要争分夺秒地爱她。 可是,他的爱已经淹没在昏天黑地的诅咒之中。 说实话,他是最善于为自己创造机会的人。至少他已经创造了许多可以单独跟她在一起的机会,而且他也曾不厌其烦地向她表白自己的心迹。可是每一次都会像堂吉诃德那样,惨遭失败。 于是,他就像一头受困的公牛一般,无可奈何地咆哮一番。 “我无能,我笨蛋,连他娘的一个笑脸都得不到。”他总是不断地诅咒自己,“是的,我怕她,那是因为我不能忍受我自己从她的脸上看不到一丝笑意。” 不管怎么讲,他坚信自己是具有屡败屡战的经验。 而如今,机会又来了。他当然不能放过了。即使将面临碰一鼻子灰的命运,也在所不惜。 现在,如果说他鼓足勇气,再次向她倾诉自己的感情,倒不如说,是由于她那高傲而有冷漠的背影正在煽动着他的心头的仇恨。 他注视着她的背影,却感到自己男子汉的自尊心如同扯碎的旗帜,仍在了地上。 或许他的自尊心还不及一堆垃圾体面。 无论如何,他是不能放弃这个好机会的,可是,拿不准这个不带一丝微笑的姑娘说些什么? “那么,我该说些什么呢?”他扪心自问。他的眼睛却一直盯视着那个美丽的后影。 她穿着厚厚的棉衣,艰难地行走在被雪覆盖的狭隘崎岖的山路上。自从他看见她以后,他就不再理会漫天飞舞的大雪了。幸好,他离开镇上的时候,那个女人给了他一件雨衣。不错,昨天晚上,他和那个女人在一起,他和她一同看着天气预报;今天有暴风雪。他妈的,我从来就不让自己相信天气预报,骗人的鬼话。要是预报的天气准确无误,那末他还是说:瞎猫碰上了死耗子。算它蒙对了呗! 其实,要说他不相信天气预报,那是由于他不想出门的时候带上雨衣,或者雨伞。除非出门的时候,偏巧赶上了雨,或者下雪。 以前,他的确碰到过使他狼狈不堪的事情,他的同学们把自己的身体躲藏在各种雨具之中,而他冒着倾盆大雨,或者鹅毛大雪行走在陡峭崎岖的山路上。当然,要是他愿意的话,同学们会帮助他的,不过他却满不在乎地说道: “我可不是一个容易屈服的人,凭什么当他妈的缩头乌龟。” 他通过窗玻璃看到她走下公共汽车。那时,雪下得不太大。雪花一落到地上就融化了,因此,路面上不再扬起尘土了。空气清爽了许多。他看着她一个人从他的眼前消失了。 似乎过了很久,等他清醒过来,他马上告诉那个女人;他要回家。而那个女人也没有阻拦,只是拿出一件雨衣放在他的手里。 “下雨,或者下雪,那是老天爷自己的事情。可不是我的事情。而现在,我跟在他的后面,那才是我自己的事情。”他一边走,一边低声自语道。 总之,她对我的态度,还不及我对家里的狗友好哩!他想。 她在他面前,永远是那副样子,一丝笑意也没有。 看得出,那件雨衣披在她的身上显得过于肥大,而那烈风不时地掀开她的雨衣。直到现在,我依然拿不定主意向她打招呼。 因为他不想及早落到狼狈不堪的境地。 这时候,他又想起了那些令人不愉快的事情。 我终于对她说道:你总是冷冰冰的,为什么不对我笑一下呢? 对你笑?她似乎很意外,但却出奇的平静。 难道我们不能朋友般相处吗? 不错,在她那冰冷的目光注视下,我无法保持平静的心态,而使我把郁结在心里的感情倾斜出来。 于是,我只好靠在那块红崖上面,注视着河里淙淙的流水。 河水不缓不急,向东流去。也许只有河水才对自己的目标充满信心。 高山还是高山,流水还是流水。我总是沉不住气! 她显出了不耐烦的表情:我不习惯做那些浪费精力方面的事情。 你做过梦吗? 因为我知道,女孩子们常常谈论一些梦里的事情。也许梦里的事情更有趣。 而我只喜欢现实的东西,比如说,1+1=2。 什么意思?我问道。 因为我只关心自己的学习成绩。 你想做居里夫人式的人物,名扬世界。我用不怀好意的口气说道。 真无聊! 我本来就是一个相当无聊的男人! 没等我说话,她转回身子向村里走去。 因此,我只好注视着她的后影,一直到她从我的视线里消失。然后,我弯下身子从地上拾起几块石头向河里猛地掷去。 河水还是河水,不快不慢地向东流去。 此时此刻,整个原野变成了一个银白色的世界。太行山活象一条正在飞舞的银蛇。假若他留心观察的话,会看到山路两旁的麦田里隐隐地闪现着若有若无的绿意。 田野里的参天大树,犹如一个又一个白色的蘑菇。过去这些高大的树木曾经是各色鸟类的乐园。而今那些鸟儿早已不知去向了,只留下它们去独自承受大自然的淫威。 是啊!严寒的冬天把所有的生命冻得直僵僵的。 他注视着她的后影,显然她将要同银白色的原野融为一体了。 我的感情活象一条冻僵的蛇,被埋在厚厚地大雪之中。 虽然大雪把所有的生命掩埋了,但是太行山毕竟是太行山啊! 令我欣慰的倒是,在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不错,我们似乎走了很久很久,就像行走在无边无际的沙漠之中。她的身影变得模糊了,而路面上还是可以分辨出她的脚印。 于是,他尽量踩着她的脚印,他觉得自己有理由这样做。也许他这样做了之后,便会重新恢复自己的男子汉的尊严。 想必他的知觉又恢复了。然而,他觉得自己这种幼稚的举动相当可笑。或者说荒唐透顶。 我为什么强迫自己这样做呢?他暗自说道。 众所周知,河水总是沿着河道不停地向东流去。这时候,我走路的姿态,就像那个呆子在邯郸城里模仿着他人走路。 有时,连我也不知道到底是爱她还是恨她。但是玉梅却对我说道: 我觉得你应该使敏慧爱上你! 我干吗要这样做呢? 她总爱提出那些令人难堪的问题。 我想,你该不是对自己缺乏信心吧! 我假装不在意她那闪现在嘴角的揶揄的笑意。她有别的选择吗? 难道你没有感觉到:你在她眼里还不及一条狗呢? 我像狗一样摇尾乞怜? 不是吗? 她的笑容丰富多彩,充满对我的嘲弄。她是一个善于利用笑容打击男人自尊心的姑娘。总之,她的各种各样的问题都使我感到头痛。假如没有她的那些话语,也许直到现在我还是一个非常快活的小伙子。 因为在此之前,我觉得自己是一个了不起的人。至少我周围的人都很容易满足我的虚荣心。可事到如今,我在她眼里一钱不值。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一个熟睡的姑娘。凭你大嚷几句,她会对你莞尔一笑吗? 他寻找着她的脚印。他爱她,爱得不可救药。 虽然她冷若冰霜地看着他,但是他爱她,因为他有权利爱她,她也没有权力剥夺他爱她的权利,至少,她是一个叫男人喜爱的姑娘。 简而言之,为了她,他拒绝了一个又一个的姑娘。因为在他眼里,她们只是陈列在商店里的商品。 再说,从她们那死板板的脸上挤出来的笑容缺乏风情。 爱我吧!假如你需要一个绚丽多彩的性爱世界。 而他们只会说: 娶我吧!我可以给你生许多孩子。 他讨厌她们,在他看来,她们的爱有如一潭死水,无穷无尽的义务和责任将把自己全部精力耗尽。 现在,他在这个洁白的世界里搜寻她的足迹,简直就像猎手正在寻找猎物一般。她和他一前一后地行走在厚厚的积雪里。那漫天风雪包裹着他们。此时此刻,他真的忘记寒冷了,也许他的所有神经早已麻木了,也可以说,他的思想也被冻得直僵僵的。 不过,他的眼睛似乎替代了具有思维作用的大脑了: 她冷吗? 她在想什么呢? 是个是该死的X、Y!或者他妈的I‘msorry! 突然,田 (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10 部分阅读 不过,他的眼睛似乎替代了具有思维作用的大脑了: 她冷吗? 她在想什么呢? 是个是该死的X、Y!或者他妈的I‘msorry! 突然,田野间掀起了狂风,她模糊的背影一下子从他的眼前消失了,就连她清晰的脚印也无踪无迹了。那北方的寒风在他周围怒吼着,咆哮着…… 如今,他独自行走在冰天雪地之间,正像在没有生命的沙漠之中。 他脚下一滑,跌倒了。他爬在地上喘息着,就像猎人那样由于失去目标而显得沮丧极了。或许猎物并不重要,只是懊悔自己失去了一个机会。 是的,他已经习惯了跟在她的后面,注视着她的后影,听凭自己的感情如瀑布一般飞流而下。可是眼下这个机会就这样失去了。 大概她也跌倒了,埋在厚厚的雪里,就在自己的附近。他暗自说道。 于是他擦亮了眼睛,恰像一只富有经验的猎狗一般,仔细地搜索着。尽管如此,他还是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难道她就这样消失了吗? 他似乎恢复了知觉,不错,这儿离村子不远了。他的确走了太久了,而且他也知道,镇上离他村大约二十多里地。 确切地说,他刚才还看到她,因为他的眼光一路上一直注视着她的后影。莫非她真的被狂风卷走了?或者我的眼花了? 还有,该不是做梦吧!瞧!我一点知觉都没有。 一棵光秃秃的树,一块圆滚滚的岩体。 不对,一切都是假的,仿佛海市蜃楼。昨天晚上,我和她赤条条地躺在温暖的床上。 我闭着眼睛,任由她拖着我的手在她那柔软,细腻的肌肤上滑行。她头发的香味也更加美妙无比。一时间,我觉得我自己就是一个优秀的音乐家,灵巧的手指在琴弦或者琴键上跳动,正因为我闭上眼睛也能听到了从她身上发出的音乐。音乐中洋溢着遥远的爱。 坦率地说,我的双手非常熟悉她身体的任何部位,包括左脚心那个可爱的小痣。不错,随着我的手缓缓滑行,我浑身的血液奔腾起来。于是,我便很轻松地占有了她。 他躺在地上,狂风卷着雪花紧紧地裹住了他,他只好闭上双眼,可是,他倒觉得尖厉的风声仿佛汇成了他心里的爱恨交加的声音: 告诉你!我爱你,爱你,爱你,千万次地爱你,你知道吗? 我怕你1那是因为我不能接受你不爱我的事实!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从雪地上爬起来,继续向村里走去。 突然,他的双眼一亮,他又看到她了。但见她靠在红崖近旁的一棵柳树上。 他看着她,顿时精神倍增,于是急冲冲地向红崖走去。 第十一章 1985年,秋天的一天下午。 李玉梅赶完集,骑着自行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今天集市上的人并不太多,大概是因为连续几场大雨使农活一下子忙了许多。 看得出,赶集的人大多是一些游手好闲的人。 这些人赶集并不是为了买些什么东西,只因为每天无所事事,所以趁此机会聚在镇上几家饭店里狂饮一番。 而她很了解他们,特别是那些不甘寂寞的年轻人。只要他们赶集,肯定会来到她的货摊跟前。接着便东一句,西一句地闲聊一通。有时他们倒也说一些满有趣的事情。 其实,她对于他们所讲的内容并不感兴趣,不过,他们在说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相当有趣。 同样,她也并不指望他们从她这里买些什么,可是,我不象其他摆摊的人那样不喜欢那些不买东西的人把他们的货摊围拢住,因为她经常看到他们暴跳如雷的样子。与此相反,她喜欢摆出从容不迫的样子,就连那些吹毛求疵,却又不买东西的人她也是报以善意的微笑。 一般来说,人们总是购买自己需要和喜爱的东西。只要说话稍微和气一点,那么等到他们需要那些东西的时候,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掏出钱来。 除非,你拒绝他们把自己的钱送到你的手里。 今天集市散得早。几个临村的小伙子帮着她收起货摊,并把货物放在车上绑好,然后,他们骑上自行车驶在回家的路上。 一路上,他们又说又笑。这几个小伙子时而大吹大擂,时而唱几段流行歌曲,她的脸上洋溢着迷人的微笑。 最后,她和他们终于离红岩村四、五里的地方分手了。她虽然快到家了,但是道路却越来越难走了,所以她象往常那样下了车,推着车子缓慢地向前走着。 吃过早饭,她和同村的几个青年男女是一道结伴赶集的。可是那几个由于家里农活而提前回家了。现在,她一个人沿着曲曲折折的小路往村里走去。也许由于前几天下雨的缘故,路面上即使掠过一阵狂风也没有一点尘土扬起。 到处是一派欣欣向荣的影响。隐隐绰绰的人影在绿油油的庄稼地里晃动,原来他们正在地里锄草,或者施肥。不时地有两三群鸟雀打她身边掠过,并发出清脆悦耳的啼鸣。 湛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显得格外高远。太阳快要落山了,徐徐而来的微风,吹送着缕缕清馨,因而整个田野更加舒适宜人。 她伸出左手,拢了拢额前散乱的秀发。接着她抬起头,看着眼前漫长的坡道。当然,这条坡路她不知走了多少次了,虽然,她身后带着一大包服装,但是她很自信,就像她对自己的美貌充满自信那样,满有把握地一口气把车子推上去。事实上,可不是娇生惯养的女孩子,无论做什么,她都喜欢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要说她并不把拒绝小伙子们过分热情地帮忙,那是因为他们乃是可以反映自己美丽动人的镜子。 女人嘛!就得天天照照镜子。除非她把自己当做没人要的老处女。 李玉梅今年21岁了,从她来到世界上那一刻起,她就注定不是一只温柔的小羔羊,而是一只野猫。她可以闭上眼睛,静静地蜷缩在母亲的怀里,然而在更长的时间里她只做那些自己觉得有趣的事情,如果她真的锐利地爪子隐藏起来,那么,她就是一懒洋洋的,招人喜爱的宠物了。 正在这时,只见从前面不远处的岔口上走出一个年轻小伙子。他没有朝坡下面,只是拐弯直接向前走去。 她一下子就知道那个年轻人是谁了,于是她放开嗓门高声喊道: “东民哥,能来帮忙吗?” 小伙子听到她的声音,赶忙转回身说道: “是你啊!玉梅。” “难道你不想帮我推车?”她说。 他向玉梅走了过来,把肥筐放在地上。于是他帮我推着车子,而我背起了他的肥筐,然后肩并肩地向坡顶走去。她看了他一眼,觉得他没有说话的意思,只好打破沉默,开口说道:“这个坡也太长太陡了,每回到坡顶,都要出一身汗,累得够呛。” “是啊!”他迟疑了一下,说,“集上人多吗?” “集上没有多少人!”她说,“大多是游手好闲的人,喝得醉熏熏的,在集市上胡闹。” “是吗?”他似乎对这些事情不感兴趣。 “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赶集。” “我干吗要赶集呢?”他说,“再说,地里的活都叫人忙不过来啦!” “你是不是经常帮着敏英干活?”她笑着问道。 他的脸顿时涨得通红,嗫嚅地说: “你,你……” 她看了看他发窘的神态,笑了,“看得出,你今天好象很不开心?” “没,没……我一向如此。” “能告诉我吗?” “要我说什么?”他飞快地望了她一眼,继续推着车子向前走去。 “说说你的不开心的事吗?” “我没有不开心的事。” “真的!”她嘻嘻一笑,“听说,你和你娘吵了一架,是真的吗?”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她说,“只想把你从水火之中解救出来。” 他的脸变得阴沉沉的,看得出,他内心里正在激烈地斗争着,不过,他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推着车子向前走着。 而她没有意识到他的变化,继续说道: “你真的爱敏英吗?” “你问这干吗?”他颇有些意外地看着她。 “她也爱你吗?” 显然,他不愿意谈论这些事情,因为所有这些事情使他焦躁不安。不知怎么回事,母亲坚决反对他和敏英往来。所以,这些天来,他一直心情低落,苦恼不堪。 “我不知道。”他只好敷衍道。 他瞅了他一眼,岔了话题;“你咋不做生意呢?” 他似乎松了一口气,说:“生意场上的事情,我一窍不通。” “其实,生意场上的事情,太简单了。”她说,“只要你不怕钱扎着手就行了。” “我苯嘴苯舌,连一句漂亮话说不来,”他说,“哪是干买卖的料。” “难道打动姑娘心的话就不是漂亮话么?” “你又瞎说什么哩!”他噔了她一眼,说。 “我说错了吗?”她冲着他笑了笑。 他低着头,推着车子继续走着。“瞧,快到坡顶了。” “东民哥,”她紧紧地跟在他的身旁,说,“你跟敏英亲过嘴吗?” “你再瞎说八道,我就……” “你是不是不帮我推车啦?”她说,“我知道,你只是帮着她干活吗?” 这时,他们终于爬上了坡顶。李玉梅掏出手绢对东民说道:“还是先擦擦汗吧!” “不用了,”他把车子靠在石壁上,然后,用衣袖抹了抹脸上的汗水,“还是你先走吧!” “我真的很讨厌吗?” “不,不,不……”他赶忙说道。 “我漂亮吗?” “漂亮。” “东民哥,告诉我。”她注视着他的棱角分明的脸孔,说,“高山为什么留不住流水?” “因为它不是海洋。”他的眼光从一箭之地的红崖上面移向那高尚的疯癫。 “如果我说,我要做你的媳妇,你乐意吗?”她说。 “什么?”他简直呆了,“你疯了吗?” “我没有疯,我是认真的。” “你,你还是个毛丫头?”他简直不知说什么好了。 “我知道,你比我大四岁零三个月一十八天。” “你快,快别瞎说了。” “放心吧!高山不久就会变成海洋,你相信吗?”他冲着他开心地笑了。 接着,她骑上车子,沿着平坦的路面向村里驶去。 而周东民却呆愣愣地站在那儿,望着玉梅远去的身影。 ★★★★★ 很好,我和她已经朋友般相处了。 一开始,我到她家去乃是为了表哥的婚事。而今村里乱糟糟的。他们讨论的话题大多是关于玉良的婚事,对于玉良的婚事,他们百思不解:他会看上那个红辣椒。要说村里受到打击最大的是宝花姨妈,因为宝花姨妈最大的心愿就是极力促成秀荣和玉良的亲事。宝花姨妈病倒了,舅妈几乎每天探望一次,并好言劝慰一番。一旦回到家里,不是大骂玉良不知好歹的混蛋,就是骂敏慧是个勾引男人的狐狸精。 我也不知如何安慰舅妈,只好缄默不语。 舅舅坐在一旁,默默地抽着烟,那神态仿佛佛花岗岩雕像一般。表弟一吃完饭,就溜出家门找同伴人聊天去了。 后来,我也走出家门探望那些和父亲关系不错的人们,因为我想从他们那里了解父母的一些事情。不过,我去敏慧家里的时候,总是由表哥陪着我,对于此事,舅妈一无所知。 白天,人们大多是在地里,休息的时候,几个人坐在树阴下面而使自己困惫的身体重新恢复活力。但是他们大都不乐意耽搁农活,因而他们只是随便闲聊几句或者各自卷起旱烟卷噙在嘴里,默默地吸着。 等到体力恢复之后,他们便起身来,再一次回到烈日暴晒的地方。 也许是他们的意志强有力地把他们和这贫瘠的土地联系在一起了。 可是,吃过晚饭后,那些相好不错的人们总是聚在一起讨论村里所发生的事情,或者国家,国际大事,当然,所谓国家,国际大事大多是从电视上了解到的。 的确如此,晚上串门倒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 不管怎么讲,我终于知道了,表哥爱着敏英,敏英也爱着表哥。虽然他们并没有什么海誓山盟,但是他们的心已经容不下第三者了。 是否可以说,乡下人的爱情缺乏浪漫的情调,不过,他们喜欢把自己的情感建立在一种固执的观念上面。 记得有一次他告诉我: “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她是咋想的。” 此外,他还告诉我: “我觉得她把我当做兄长那样看待。” 不错,他们默默地相爱着,就像平静的河水,没有一丝浪花。彼此没有流露一丁点情感,否则将会破坏那种宁静和谐的幸福。 或许,他们都在自己的心里祝福着对方。 我恍惚觉得我听见了她的声音: “真没想到,你像专业琴师那样出色!” “是吗?不过你也太高估我了。”我看了她一眼,微微一笑。 “可以告诉你的京胡是跟谁学的吗?” “我从师于我的一个中学语文教师。” “语文教师?”她惊讶地问道。 “不过,我只知道他原是某个剧团的演员。”我只好进一步的解释道。 “原来如此!”她看了我,笑道,“听有人说,你是个叫人莫名其妙的家伙。” 是啊!她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她。但是,我在学校里的一举一动,她竟了如指掌,大概是因为她是我们的班主任吧。 直到现在,我还没有找到舅妈讨厌敏英的真正原因。 东亮曾经告诉我:“娘不想让别人戳脊梁骨。” 看得出,敏英是个温柔善良的姑娘,她从不凭借自己的美貌而在男人面前卖弄风情。如果可能的话,她就会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美貌关在一座黑色的屋子里。是的,她从来没有刻意地打扮过自己。 也许她喜欢东民哥是由于东民哥一直如兄长般帮助她,关心她。她的生活犹如一只小船,渴望回到风平浪静的港湾。 难道我们男人真像被束缚在碾道里的驴子吗? 我是主角吗?因为我的心灵的画布上都是同一个形象: 我无法忘记那个金色的果园,在那儿,她的眼睛就如灿烂的星光把我漫长的黑色的梦照亮。 从此,生活便像散文诗似的过去了。 既然诗一般生活过去了,那么,只好在自己的头脑中建立一个理性观念的体系,但愿它把我从痛苦的深渊之中解放出来,而使我重见光明。 我想帮助表哥,却又无从下手。的确如此,命运或者天数同因果原理不是一样的东西。 尽管如此,我必须帮助他。确切地说,我觉得帮助他就是帮助我。因为我不希望一想到“今天,妈妈死了。”我的生活便暗淡无光了。 诚然,在我和敏慧相处的过程中,我似乎又成了昔日那个愉快的童年。 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她并没有讲多少话,脸上也没有一丝笑意,只是闪动着秋水般双眸,注视着我。在如此专注的目光凝视下,我有些不知所措了。因为直到如今,还没有一个姑娘用如此火辣辣的眼光看着我。可是,我的心里却涌起了一个念头: “当然,让一个漂亮的姑娘这样看着,真是幸福极了。” 然而,并不是说,其他的姑娘没有这样看过我。有一次,高骞约我到他家吃饭(那是学校戏剧演唱会之后的一个星期天下午)。 “程皓,有人邀请咱们去吃晚饭。” “你不是开玩笑吧!” “你不相信?”他笑了。 “那是因为你总爱谈论那些子虚乌有的事情,或者给同学们建造一座海市蜃楼。” “就算我邀请你吧!” “笑话,同学们都知道你是个一毛不拔的主儿?” “我真的一毛不拔吗?” “那么,你就再上我一次当吧!”他看着我嘻嘻一笑。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和他一起离开宿舍。我的确上过他几次当,但我还是乐意把他当作好朋友看待,因为我可不想把“宁我负人,毋人负我”作为我的座右铭。于是,我跟着他来到学校的家属院。我真有点纳闷儿,因为我清楚地知道,他老家并不是本市之人,何况,他和学校里任何一位教职员工也没有一点某种密切的关系。 一路上,我们没有说话,直到我们来到一个房门前,他既没有按门铃,也没有敲门,而是推门走了进去。进屋以后,却又空无一人。不知他是怎么想的,反正我觉得自己有一种做贼的感觉。 尽管我心里忐忑不安,可是我还是坐在沙发上面。我一动不动,默默地打量着室内的一切,雅致而不豪华。而高骞却像这家的主人似的,他先给我倒了一杯水,随后又打开厨柜,拿出几个水果放在我的面前。 谁知,他这样做了之后,却没有立即坐下来,而是从这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于是我想到,他到底想干什么呀! 后来,他从最后一个房间走出来却对我说道: “那个人还没回来,我出去找找,马上回来,你先坐下来等等。放心吧!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就行了。” 说完这些话,他开门出去了。此时此刻,我如坐针毡。他到底葫芦里装着什么药,我可不得而知。 开始的时候,我真想一走了之,渐渐地,我恢复了平静。反正,我既没有偷,又没有抢,有什么可怕的呢?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门吱扭一声打开了。但见进门的是一对中年夫妇,我定睛一看,原来是校长刘鼎和他的妻子高宏。于是,我慌忙站起身来,一时间不在如何说话了。倒是他们似乎对于我的擅自闯入并没有丝毫意外,他们很亲切地说道:“你就是程皓吧!” “是的。”我发现他们并没有恶意,只好硬着头皮答道。 接着,校长的妻子说:“你先坐下吧!” “到底怎么回事。”我问道。“本来我和高骞一块来的。” “你还是坐下吧!”校长坐在沙发上说,“一会儿你就明白了。” 于是我只好惶恐不安地坐了下来,脸上淌下了汗。 正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门又被打开了。先进来的就是那个该死的高骞,后面跟着却是我们的班主任刘颖。眼前的一切,使我如堕五里雾中。 这时候,校长的妻子高宏从厨房里走出来替我解开了疑团,“你坐下吧!告诉你,刘颖和高骞是我们的一双儿女。” 妻子话音刚落,校长又补充道: “而且还是亲姐弟哩!” 我还是有些不明白地问道:“可是他们的姓氏……” 没等我把话说完,高骞便高声嚷道: “这也算是我们家的一个特色吧!爸爸。”接着,他又说,“告诉你,我爸、我妈都是京剧迷,泡调的京剧票友。” “我和你爸真的那么差吗?”校长的妻子瞪了儿子一眼。 “你总是玩弄捉弄人的把戏。”刘颖说,接着冲着我笑了笑,“程皓,你千万不要介意我弟弟的荒唐做法。” “这一次,我可没骗你上当啊!告诉我,请你吃晚饭的是我的姐姐,刘颖。” 这一天晚上,我和表哥又一起来到敏慧家里。敏慧的母亲已经睡觉了。实际上,我们今天来得有点晚。 我们几个人静静地坐在那儿,沉默了好一会儿,最后,敏彤首先打破了沉默。只听她说,“程皓哥,你是最有学问的人,告诉我们,姐和你表哥的婚事该咋办呢?” 我没想到,她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应该说,我对于这个问题已经思考了很久了,只是我并没有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而已。我知道,表哥决不会和玉梅结婚。不过,舅妈一直愿意促成表哥和玉梅的婚事。舅妈老是对我说道: “这样好的姑娘,就是打了灯笼也难以找到。” 总而言之,我已经习惯了这个家庭了。此外,还有胜坤一家,我和胜坤叔经常谈论村里的一些事情。我看了看敏彤,摇了摇头说: “眼下这个问题并不好解决,至少因为我还拿不准舅妈为何讨厌敏英。” 接着她又说道:“你干吗说这些?现在,是你表哥结婚,而不是你舅妈结婚!仅此而已。” “东亮曾经告诉我,玉梅决不和哥哥退婚。” “可是,东民和她并没有结婚啊!” 表哥看了敏英一眼,马上低下了头,他说:“要是我和玉梅退了婚,母亲决不会原谅我的,甚至回把我赶出家门。” “那不是很好吗?如此以来,你干脆住在我们家里得了。”敏珠站起身来,拍了拍胸膛说道。 “房子让别人住了,要是你娶了媳妇儿怎么办呢?”我笑道。 “程大哥,我会考上大学的,大学毕业之后,还会留在城里。于是乎!我干吗还要住在这么破旧的房子呢?”敏珠很天真的说道。 “要是你考不上大学,或者即使考上了大学,也不能流在城市里;于是乎!你还得住在这么破旧的房子里!”我打趣地说道。 “你错了,因为我要姐姐们,姐夫们一块拿钱给我建造一座宏伟壮观的大房子。”他转动着调皮可爱的眼珠说。 “小弟又再做白日梦啦!”敏彤笑嘻嘻地说。 “因为惊天动地的侠客从来没有三个姐姐啊!”他说。 “那你就听姐姐们的话,好好学习。”敏慧瞪了弟弟一眼,说,“别整天捧着金庸,梁羽生,或古龙的书做大侠英雄梦啦!” 他冲着敏慧很认真地说道: “二姐,我早就不看那些书了。可三姐老是无中生有。” 整个晚上,敏慧很少说话,仿佛陷入某种思绪之中。她望着我的眼睛,凭借灯光,我看到某种淡淡的忧郁,从她那或蹙或舒的双眉间升起。 她和我所结识的姑娘们相比,真是天差地远。因为她们习惯把自己欢笑放在皎洁的面庞上。当然,她与我记忆里的那个活泼天真的女孩子相比,也有天壤之别,虽然我们已经朋友般相处了,但是我还是无法把两个不同的形象融为一体。看的出,她是一个有着坚定信念的姑娘,感情丰富多彩。可是她那火山般情感却被囚禁在万丈冰窟之中。 他的声音又快板般掠过我的脑海: “如果我说,笑是漂亮女人的专利,你相信吗?” 此时此刻,我和高骞正漫步在非常繁华的街道上。 “我不知道。” “要是蒙娜•;丽莎的脸上没有那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就会失去金灿灿的价值,更不会让人铤而走险,窃为己有。” “也许笑可以使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吧!”我说,“在我看来,生活是一面逗人发笑的镜子。” 高骞环视着街道上的行人,然后冲着我说道:“在今天的世界里,男人离不开自信,女人离不开微笑。” “你一直是个喜剧角色,得近芳泽,于愿于足。”我可不想卷入他的思维之中。因为他喜欢在大街上谈论那些可有可无的事情。 “大海之美,美于波涛之中。”他很风度地说道,“浪花有意于重雪。” 不错,东亮曾经告诉我,她是一个冷酷的姑娘,别指望她对别人笑一下。也许在他看来,她的心是由南极洲的万年坚冰做成的。 敏彤打断了我的思绪,只听她说: “程皓哥,我二姐对你笑过吗?” 我没有说话,只是看了看敏慧。她却非常镇静,就像院子里只有她一个人似的。 “因为她是一个不带一丝微笑的姑娘。” “你错了,我觉得你二姐的笑无处不在。” “什么?”她惊讶地问道。接着她转回头冲着敏慧说道,“真的如此吗?慧姐。” “你总是说二姐不会笑。看来,你并不了解二姐。”敏珠大声嚷道,“要我说,只有程大哥才了解二姐啊!” “你干吗不说‘心有灵犀一点通’哩!”敏彤哈哈大笑起来。 “死丫头,你,你,……”敏慧的脸胀得通红,她狠狠地瞪了妹妹一眼,说道。 于是,我们的话题又转到表哥的婚事上面了。 第十二章 我说,我在梦中看到了自己的灵魂。 我的梦就是这条红崖河。 因为在那阴郁沉重的梦里我曾经看到自己赤裸裸地站在干涸的小河里。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像史前的巨蛋。 终于,我抬起头,对着明媚的阳光,快活地笑了。 仿佛我便是第一个敢于向太阳挑战的人。 ★★★ 整个世界火一般红。 这时,我站在红崖上面,面对着疯狂的波涛,就像世界已经不复存在了。 也许我就是一株孤独的小树。 雨仿佛一张巨网,于是我的生命被淹没在浩荡的洪水之中。 那如注的雨声,照亮了我一个又一个难眠的黑夜。从此,我只好张大眼睛注视着我梦里所见到的一切可怕的景象。 确切地说,虚幻的恶魔抓住了我的心。 我的梦就是这条奔腾的红崖河。 当然,我那被洪水吓怕的眼睛所见到的只是梦中的倾盆大鱼。我觉得塞比罗抓住我的灵魂,把它剥皮,撕碎。 我的恶梦正像一粒有着顽强生命力的种子刚刚喝足了红色的河水,之后,我便怀着不可消灭的痛苦回到了城里。 雨中的孩童,挺直了脊梁。可是他全身的细胞却涨满了可怕、该诅咒的雨水。 梦,一个无生命的容器,总是在我睡着了的时候把那可怖的一幕重新倾在我的眼前。 但愿得这种痛苦让位于另一种痛苦。 天空中,一团又一团乌云翻滚着,狂风扫荡着田野。好一阵喧嚣激荡!巨大的树木被掀翻在地,好一片浪籍啊!显而易见,可怕的风暴在乌云背后孕育着,刹那间,又是令人难以忍受的寂静。 幸好,我就像一只小耗子蜷缩在黑暗的角落,连我那十分孤独的灵魂,也永远遮掩着,难得闪现另一种幻象。 的确如此,周围的景象严峻,冷峭,却令人窒息。 很快,暴风雨来了,似乎整个太行山全被淹没在风雨之中,有如一条巨大的鲸鱼在波涛中翻滚。 太行人却在咆哮的洪水中不断地呐喊着。 必须抛弃经典的轨道运动。可是我却不能做出任何选择,因为我还没有从那个阴影中走出来。 有时,我真的希望自己有一个花瓶,当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吻它。但是那可怕的洪水如同层层黑色的恶浪冲刷着我的眼睛。 因为我忘不了,那次泥石流般洪水卷走了我的母亲。 是的,我无法摆脱黑色的恐怖,我的心久久谛听着洪水的怒吼声。 我不知道,除了痛苦之外,还能选择什么呢? 终于,我梦见我曾经生活的金色果园。 我来到这个金色果园里,所有的感觉都是全新的。因为里面的所有生命都向我舒展着最动人的笑容。 太行,太行,我的你的儿子, 你给了我一双有力的手。 这里是美丽的乐园,有着金色的种子。 勤劳的人们啊,生活多逍遥。 的确,在这儿,她的目光盯着你,你决不会感到孤独,寂寞;在这儿,你不必理会天空中掠过的团团乌云,因为你会觉得那黑色的云朵满载着生命的甘霖。 随风潜入夜, 润物细无声。 树林间穿梭不断的鸟鸣,显得分外悦耳动听。 当然,在所有注视我的眼光之中,唯有一双乃是世界上最温柔,最亲切的目光,它们从四面八方注视着我,倒好像我便是它们所观照的世界。 在这里,亲爱的妈妈, 请给我数一数天上的星星。 因为每一颗星星 就是一个美妙无比的梦, 最后,你的爱给我筑造了一个温馨的家。 就像一个勤劳的园丁,她正在细数着我生命的年轮。 在我看来,她的爱是美丽的花朵。正在我的心里盛开。 她是你的上帝,因为她才是世界上第一个把爱献给你的人。或者说,她的爱超越了时空,把你的生命铸成。她那甘甜的乳汁随着我贪吮而化作我生命的力量。 在她的心里,我愿意永远地天真无邪的婴儿形象: 睡吧,快闭住你两只小眼, 小-----心------肝------ 她的歌声把我轻轻地摇入梦乡。亲儿的脸,吻儿的腮。不错,在这和谐的静谧之中,我的精神正在茁壮成长,就像我的身体在阳光下面一天天长大。 我跟轻风嬉戏,我跟浮云谈笑。 于是,我喝了一口甘洌的山泉,登上了山巅, 而且站在可以听到太阳赞歌的岩体之上。 在这个小世界里,你是她的中心,她是你的中心。在这儿既有充足的食物,又有泉香而酒洌般的爱。她照亮了你的生活道路,就像阳光那样无私地普照万物。 在这个小世界里,我可以用一只眼睛注视着母亲,而另一只眼睛却偷偷地探索着这个小世界之外的世界。更确切地说,在这个小世界里我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而在这个小世界之外的世界里,我却是个很调皮的孩子。 ★★★ 我说,我的梦就是这条红崖河。 因为清澈的河水把我的金色果园灌溉。 不知什么原因,我喜欢绵绵细雨落到脸上的感觉。一滴又一滴,轻轻的,带着浓郁的清香,就像她伸出手轻柔地洗去我脸上的污泥。 不错,我经常看到我身上有着河水湍湍,鹰击长空的骄傲。 “这么巧,程皓。”她向我走了过来,同时把她那把红色的自动伞遮在我的头上。 “谢谢你,刘老师。”就这样,我和她在秋雨绵绵的街头相遇了。 “怎么,要我再说一遍吗?” “那好吧!谢谢你,颖姐。”我只好这样回答。 “谢什么!我们是好朋友吗?” “你今天真是太美了,就像你唱的《凤还巢》一样。” “而你也不错吗?” “我……我惊愣地看着她。” “一只十足的落汤鸡。”她冲着我莞尔一笑。 我和她挨得很近,就像一对情侣在大街上漫步似的。我似乎听到了她的心跳声,愉快而又婉转的西皮二六板。 我忘不了,因为她又来到了我的身旁,悄悄地,毫无声息。 那绵绵细雨,在我眼里,仿佛意味深长的爱,把我层层地包裹起来。她的眼光洒落在我的脸上,一滴又一滴,仿佛悠扬的歌声,歌声留在我心中。 我尽情地吸吮着这场甘霖,就像我是一株干渴的小草。 这时候,父亲的片断日记掠过我的脑海—— 幻象之一:一座简陋的房舍,门外站着一个女人,伸出干枯的双手,等待着下锅的米。她从上午等到中午,但是,到了晚上收工归来的男人除了带回来精疲力竭的躯体之外,什么也没有。 于是,他们相跟着走进黑漆漆的屋里。 幻象之二:那门前小溪旁有一个新媳妇儿。她正在洗衣服,而且时不时抬起眼光望着对面的公路。 她再一次失望地低下了头,然而,当她看到自己正在洗的那件衣服(恰是他迎娶她那一天他所穿的衣服)的时候,她对着河水笑了。渐渐地,河水洗亮了她妩媚的脸蛋上的晕红。 他终于回来了,虽说并没有带回来什么,但是,当她看到他满脸笑容的时候,她便赶紧回到屋里为他准备可口的饭菜。 幻象之三:干吧!小伙子们。干吧!老头子们。 干吧!姑娘们。干吧!婆娘门。 这一双双勤劳的手,就是你们永恒的自豪。 ——天天流血,日日流汗。 幻象之四:喂,哑巴啦!说呀!快说呀!这是你的权利。没有谁能够剥夺它,说呀!快说呀! 有啥说啥。 阳光下,有着一张涨得通红的脸。 幻象之五:爹,我饿!娘,我饿!快给我一点吃的吧! 孩子们的呼喊、哭泣。蹂碎了他们的心。 你这个饿死鬼,别哭啦! 这时,夫妻两人相对无言地坐在破旧的椅子上。 因为他们实在太累了。 幻象之六:田野间,一个小男孩牵着一个小山羊。而走在后面的大人说—— 别让小羊把路边的庄稼吃了。 幻象之七:娘,今天是谁的生日,咱家包饺子。 你的。 我的? 是猪肉馅的。 我要吃两大碗。 好吧!不过,我再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啥好消息? 今天,你爹还要给你买一个新书包哩。 你太好了,真是太好了!我明天就要上学啦!这时,门外传来非常熟悉的脚步声。 娘,是爹回来啦! 孩子已经入睡,歌声还在回荡。那优美的旋律仿佛红崖河里的绿波荡漾。 ★★★ 雨轻轻的,一滴接着一滴地落下来,落到一朵鲜艳的花瓣上面,接着便滑落下来。仿佛一个甜蜜无比的叹息。 当然,所有这些感觉都是全新的。 如果光都逃逸不出来,其他东西更不可能逃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空时图。大概红崖河就是我的空时图吧!现在,我们将这区域称作黑洞,黑洞根本不是真正黑的,这时候,高骞的声音又在我耳边响起—— “我喜欢黑色。” “是吗?”我瞅了他一眼。 “因为它是我们人类最好的保护色。” “是吗?” “人们喜欢在黑暗之中从事着那些伟大的事业。” “是吗?”我可不想卷入他的思维之中去。 “来吧!柔和的黑夜!来吧,可爱的黑颜色的夜,把我的罗米欧给我。”他缓缓地哦吟道。 “你真是一个叫人无法捉摸的家伙!”我说。 “Might;Ibutmoor-----Tonight -----IThee“他继续哦吟道。 WildNights-----WildNights!我在睡梦里注视着滔滔的河水,感到全身的血液奔腾不已。 就像大海掀起的波涛。或者说,红崖河就是我的母亲。 是啊!过去的已经过去了。自从母亲被河水卷走以后,我便把这条小河当作一个既无情又凶残的恶魔,那是因为我不能忍受河水所发出的声音了。而所有这些声音搅得我彻夜不宁。 哪一个又一个凶神恶煞总是无声无息地潜入我的梦里。 就像一只游弋于可怕风暴之中的海鸟一般。如今,我来到这里——我出生的地方。 多年以来,那个形象一直在我心中徘徊。因此,我决定重新回到这个小山村,这样一来,也许我便从那个阴影里走出来,不再遭受恶梦的困扰。 我觉得红岩村改变了许多,至少村子的面貌焕然一新。确切地说,原来那些破旧的房屋基本上见不到了。那一座又一座红砖房子排列在小河两岸,大玻璃窗使屋子里敞亮极了。 事实上,红岩村的人们很少谈论死去的人,也许是由于活着的人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压根儿没有时间回忆那些伤心的往事。在他们看来,人既然死去了,那么又何必整天价哭哭泣泣。而使自己不开心呢?何况,,每年要给死者烧两回纸哩! 人都是要死的,那不过是迟早的事情。 实际上,在那天站在红崖上面的时候,我似乎是注视着奔流的河水,也或者说,在我母亲被河水卷走的时候,一切就已经过去了, 逝者如斯夫。 我到母亲的坟头前,凭吊过几次。我知道,只要我永远保留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形象,不论走到哪里,即使是天涯海角,也都不会辜负母亲的爱了。 我曾经注视着湍急的河水,我的心恰如流水板——欢快、愉悦。 雨下着。 淅淅沥沥,下个不停,如同菩萨的杨柳枝上洒落的点点甘露。因为田野间,所有的生命充满着旺盛的活力。 太行山的确具有顽强的意志,它是自由的,然而,它们观照和哺育这里的生命。一个宁静和谐的乐园,这些质朴,善良的人们可以自由自在的生活。 就像一个慈祥的母亲,永远用最亲切的目光注视着自己的孩子们。 而我也是她的孩子,重新回到了她的怀抱。 ★★★ 我说,梦里的河水可以淹死人,你能相信吗?而一位诗人却说,我有比活了一千年更多的回忆。它们像一个热体一样发光,它们越小则发热发光得越厉害。 ★★★★★ “昨天晚上,你又喝得多了。”玉良一觉醒来,她便这样对他说道。 此刻,她确实在我的怀里。 而当他再一次挣开眼睛看到她的脸的时候,他不得不像往常那样自我安慰道:“我啥都没干啊!如果硬说我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那末,肯定是喝多了的缘故。那宝玉刚合上眼,便惚惚的睡去,所以说,那是梦里发生的事情。” 夏日的曙光照亮了米黄色的窗帘,乱杂杂的树影很像偏爱浓墨的画家在画布上信手涂抹了几下似的,或许这些粗硬的线条过于单调从而并没有什么意义,然而,在醒眼惺忪的人看来,倒也有一番情趣。 或者说,妙趣横生,丰富多彩好了。 这时,屋里的一切,笼罩着一层浑然天成的色调。 徐徐而来的风儿频频掀动着窗帘,偶尔卷起了窗帘的一角,一时间,那红艳艳的石榴花便如火一般涌入室内。 庭院内鸟鸣嘤嘤,真是动听极了。 大约你和她的确一起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美妙无比的夜晚。 “和你做这件事,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当你离开她的时候,她总是这样对你说道。 但是我却认为,由于多喝了几杯酒,晚上做了一个奇妙的?(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11 部分阅读 “和你做这件事,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当你离开她的时候,她总是这样对你说道。 但是我却认为,由于多喝了几杯酒,晚上做了一个奇妙的梦。 实际上,他从来没有爱过她-----这个在梦中和他做那件事的女人。不过,在他内心深处,他的确很感激这个女人,或许是因为她从来没有做过使他感到难堪的事情,或许是因为当他在梦里和她做那件事的时候,可以很自然地把她和那个永远在他心中徘徊的姑娘融为一体。 确切地说,他总是闭着眼睛或者在黑暗中做完那件事情,就好像他真的占有了那个该下地狱的姑娘。 当然,我已经习惯了把痛苦稀释在这种无边无际的慵懒的感觉之中,虽然我的头脑已经清醒了许多,但是那木呆呆的眼光却一直注视着天花板。 现在,他重新闭上眼睛,仰卧在床上,一动不动。而她的声音还在耳畔回荡。 “就是它把我送到了快乐巅峰状态。我恰如一只快活的小燕子,飞啊!飞啊!飞啊!……” 她把那东西握在手里,轻轻地摆弄着。 我没有理会她的温情,而是对自己所做过的事情有点莫名其妙。 难道这种事情真的能够解脱一切烦恼,痛苦吗? 这时,她不停在吻着你,而且把舌头深深地塞入你的口中,就像你曾经把那东西深插到她的体内。或许她通过自己的温情来唤醒这个年轻的躯体。 而我恰像一块坚硬无比的花岗岩,听凭她自己的柔情来慢慢地雕刻着。 直到现在,他并没有把当作淫荡的女人。或者说,一个专门勾引男人的骚货。因为在他看来,她并不像娼妇那样,使自己美丽的花园变成一座肮脏的交易场所。 你认为,她正在做那些使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你当真很爱她吗?”她抬起身子,问。 “你说什么?”他惊讶地睁开了眼睛。 “别瞒我了,至少我知道那个姑娘名叫敏慧。“她很认真地说。 “你是怎么知道的?”他一下子坐了起来。 “放心吧!我不会介意的,”她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脸,继续心不在焉地说,“其实,我早就知道了,只是没有告诉你罢了。” “东亮告诉你的,是不是?”(奇*书*网。整*理*提*供) “他会告诉我吗?再说,他的话我能相信吗?”她和他重新躺了下来,她说,“玉良,不管你爱不爱我,反正我全身心地爱着你。” 她重新摆弄着那东西,但是它太疲倦了。好像一个熟睡的婴孩压根儿不理会母亲的爱抚。也许她并不希望唤醒它,使它再次*。 后来,她放下了那东西。把我紧紧地搂在她的怀里。 此时此刻,他的脸完全被埋入她丰满的乳房之间。而她那充满炽爱的声音,正在他耳边回响。 “你和那东西一个德行,全不领人家的情!”她说,“反正人家第一次见到你时,便爱上你了。” 一见钟情,非也。因为那次见面太平常了。 不过,你也没有忘记当时的情景——那是三年前的一个星期天中午,你来到供销社的百货商店。很快,你就看到她了。不错,商店的售货员你全都熟悉,特别是那几个女售货员,因为你一来到这儿就同她们调笑一番。显而易见,你不认得她,她准是新来的。 可是,你觉得她笨拙的样子倒有几分可爱,似乎同商店里的气氛格格不入。尤其是那双不知所措的手。简直不知该放到哪里。在你看来,她的眼睛太美了,咋一看,竟和那个该下地狱的姑娘一模一样,又大又黑又亮,所不同的倒是这个姑娘的眼睛把少女特有的魅力太出色的表现出来了。她那小巧的鼻子和丰润的双唇配合得相得益彰,恰到好处。 刹那间,你巴不得她是你的小妹妹,如此一来,你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凝视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了。 确切地说,那天你到百货商店是为了买一盒香烟。 在此之前,你没有吸过烟,就是每年大年初一给村里长辈磕头时所收集的烟卷,你也决不会抽一根的。也许是因为你觉得自己还没有到抽烟喝酒的年龄。 对我来说,她那双妩媚的眼睛太有魅力了,此时,她站在那里,一声不吭,而当你叫她给你拿一包香烟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说: “要知道,学生是不可以抽烟的。” “是么?”你说,“莫非你喜欢不抽烟的男人。” “你瞎说什么哩!”她的脸顿时涨得通红。 “告诉我,你的名字,好吗?” “你问这个干吗?”她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 “我只是想知道你的名字是否像你的眼睛那样妩媚动人!”你嘻嘻一笑,“告诉我,好吗?” “你到底买不买?”她满脸怒气地问道。说实在的,在她生气的时候,这双眼睛更像那个该下地狱的女人的眼睛。 原来,漂亮女人生气的时候,更加妩媚动人了。但你却没有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我太爱你了!”她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路。 如今,她如同一只小猫蜷缩在玉良的怀里,她问:“你在想什么?” 过了一会,玉良慢吞吞地说:“如果你当时亲口告诉我——你的名字,我会……” “你会怎样?”她抬起赤裸裸的上身,俯视着玉良,急切地问。 他没有说话,只是用手抚弄着她丰满而又结实的乳房。 “我知道,你想着她,爱着她。”她说,“不过,我不在乎!”说到这里,她把他的脸搂在她的乳房之中。 她从来没有向他说起她的婚事,他只知道她的男人在一年以前由于车祸死了,而且还知道那个男人天生残废——小儿麻痹症。 不过,在我和他再次见面的时候,她已经和那个残废男人结婚了。看得出,她并不快乐,但是我却冲着她说:“恭喜你,肖燕姐。” “你说什么?”她惊讶地望着我。 “我觉得你应该是一只快活的小燕子。” “谁告诉你的?” “我觉得你并不快乐。”我说,“你的那个男人既不抽烟,也不喝酒,是不是?” “你再瞎说八道,我可要生气啦!”她眼里滚动着泪花。 “你在想什么吗?”她掀开身上的毛巾被,坐了起来,“你不要这样好吗?我只是让你和我说说话。” “我正在想你生气时的样子。”他懒洋洋地说。 “我啥时候生过你的气?” “那个男人对你好吗?”这时候,他穿好衣服,下了床,来到窗前,并随手把窗帘拉开了。 “你还提那个死鬼干什么?”她赤裸着身体,下了床,慢腾腾地穿着衣服。 “你总算有个儿子。”他注视着窗外的一切,此时此刻,街道上的行人,以及各店铺里的人们都开始忙碌新一天的生活。她穿好了衣服,来到他的身旁。 她凝视了玉良很久,问道:“你真的介意那个孩子吗?”紧接着她又补充道,“对于我来说,那个孩子是我的生命!” 她不在乎我是不是爱她那么我有怎么介意那个孩子呢。也许在死之前他就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戴上了绿帽子可我拿不准他是什么时候知道的,也许她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男人发现她背着他自己和其他的女人偷情而她却告诉我说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情。 我敢肯定他知道和他老婆上床的就是我。她很清楚地知道她是骗不了他的也是骗不了我的但是她自己还是撒了谎。 他想到这里,心不在焉地说道:“我怎么会介意呢,他毕竟是你的儿子吗?” 第十三章 我相信,梦里的河水向东流去。 而且,我承认,我真的做了许多梦,梦里的河水向东流去。 因为我喜欢觉得梦应该是令人愉快的。 ★★★ 我说,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少女纯真的幻梦了。当然,我从来没有做过歌星之梦、作家之梦、学者之梦,因为在我看来,所有这些可望而不可及的愿望会使我的青春失去光彩。 如果红崖何真的来到我的梦里。 那么,我希望看到奔腾的河水向东流去。 我曾经做过这样的一个梦。 从此以后,我再也摆脱不了这个梦的纠缠。或者说,我希望我自己每天夜里都沉浸在这个难以纠缠的梦里。 梦是好的。 我很清楚地看到他从我的身旁走过。 就好像我是个陌生人似的,他没有转回头,看上我一眼。他轻轻地去了,只是在河滩上留下了一串光灿灿的脚印。 对我来说,那脚印就是一段优美无比的旋律。 也像一首抒情诗,对着我的心轻轻地吟诵—— 有谁嫌天上的星星太多,尽管每一颗 都在头上闪动?有谁嫌花儿太多, 即使每一颗都将凋零? 把自己倒影在清澈的河水中,的确是满不错的感觉。长期以来,我一直沿着红崖河边行走,以便使我的心伴随着河水的旋律向东流去。 于是,我的脑海里闪现着一个很古怪的念头,和水里的影像相比镜子里的——更加漂亮,更加美丽。 这种观念一旦扎根于我心里之后,我就不大喜欢对着镜子来端详自己了。瞧!细砂上面的脚步非常清晰,河水正在我身旁欢歌,正因为我被这些脚印深深地吸引住了,仿佛它们具有无穷的魔力。 就这样,一幅清晰的图案烙印在我的心里。 虽然只是一个背影,但是,我已经知道他的名字。我觉得我依稀听到了湍急的河水正在呼唤着他的名字。 确切地说,我没有爱上他,只是忘不了那个名字罢了。不仅如此,而且还喜欢别人提起他的名字。 直到现在,我仍不能断定,是由于他狠狠地咬了我一口,我便忘不了他的名字;是由于姑娘们无意间提到他的名字而使我的心律加快,并爱上了他;还是由于我曾经无数次念叨着那个名字,就很自然地爱山了他。 自从他来到我梦里以后,我更加相信,梦里的河水向东流去。也许正因为如此,我学习更加用功了,反正我决不会把自己交给那些老妖婆,听凭她们的摆布。 爱与不爱是自己的权利吗?那么,我又干吗放弃呢? 既然红崖河来到我的梦里,我干吗一定要阻止滔滔的流水呢。 啊!我似乎又回到了孩提时代,因为我和他共同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当时,我们只是不懂事的孩童,只能在父母身旁撒娇使性。 可是我们天天见面,并在一起玩耍。 河水用歌声暗暗为我引路, 梦中的鸟雀抖动五彩的羽翼。 当然,他并不像山里的孩子那样粗野。 他大我一岁,但是我却像姊姊那样,处处照顾他。他母亲也经常对他说——你应该坚强一些,否则,你就不会成为一个堂堂的男子汉。 管他坚强不坚强,反正我们相处得非常愉快。 后来,胜坤叔向我和玉玲讲述了许多他父母的事情。对我来说,这些事情简直就是美丽的神话故事,打动了我的心。我很乐意沉浸其中,因为我已经是一个爱山了她儿子的姑娘。 我知道,我手臂上的伤疤,可不是他的过错,而是那个我永远都不会喜欢上的家伙的缘故。 我恨那个家伙,在我看来,他活像一头横冲直撞的野兽,经常向别人炫耀自己的力量。 不过,我可不怕他,他也甭想打动我的心。 事情已经过去,但当时的情景历历在目,他和那个讨厌的家伙紧紧地搂在一起,在地上滚来滚去,扬着尘土。旁观的孩子们叫喊声在树林中回响。,而当我和东民赶到那里的时候,他被那个家伙压在身下。谁知,我和东民哥拉架的时候,我被他狠狠地咬了我一口。顿时,我的手臂已被血染红了。 全场的人全都张大眼睛望着我,我没有哭,只是用惊讶的目光看着他,他的嘴巴已被鲜血染红了。似乎是被眼前的情景吓傻了。突然之间,他好像想到了什么似的,赶紧从衫上撕下一块布条给我包扎伤口。说实在的,我并不在意这个伤口。我转回头,用愤怒的眼光看着那个野蛮的家伙。最后,他终于一言不发地离开了。这时候,我才对给包扎伤口的人说道:“放心吧!很快会好起来的。” 由于这个缘故,他受到父母的严厉责罚。 这件事情过去之后,他一直郁郁寡欢。确切地说,孩子们一向瞧不起咬人的男孩子。虽然我毫不介意,但是他一直内疚于心。也许他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所以他总是躲避着我。 不过,直到1969年秋天特大洪水把他母亲卷走之后,我和他这才恢复以前的友好关系。是的,我经常把他带到我的家里,当我母亲给他做些好吃的饭菜。 在我看来,照顾他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谁知,一年以后,他父亲由于落实政策而带着他回到城里。 从此,他走了,一去不复返。 就好像外星人终于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 自从我在梦中见到那串光灿灿的脚印之后,他的名字便日夜地纠缠着我。 因此,我再不能像自由的小鸟去迎接旖旎的春光,却陷入毫无来由的烦恼的思绪之中。 ★★★ 我总是说,我没有爱上他,只是忘不了他的名字罢了。 仅此而已。 仅仅如此而已。 然而,有一天,我梦见自己原来是太行山顶上得以棵小树。 *甩打着我的脸,我真的不知道如何面对自己的命运了。 正因为乌云永远笼罩着山头,山头之上咆哮着雷声,恰如来自地狱里魔鬼的怒吼声,就连那绵延起伏的太行山也像大海里冲天的浪涛。 可是,我的希望破灭了,从此不见影踪。 ★★★ 恰在这时,我的梦里出现了泥石流般的洪水向红崖河涌去。 是阿!正是它。 ——我的梦在红崖河里溅着一个又一个浪花 光灿灿的,宛如我在河滩上看到的脚印。不错,要是没有那些光闪闪的东西存在。那么,黑漆漆的长夜没有灿烂的星辰Qī。shū。ωǎng。,就只能是黑漆漆的长夜了。 从一开始,我就非常喜欢梦里那些闪亮的东西。 否则,我可以说梦不是真是的。同样,我也就不会对如此神往了。 ★★★ 他走了,而我却把自己沉湎于梦里,就像我一直把自己倒影在清澈的河水中。 幸福难道是—— 终于有一天,我哭了。我哭得好伤心好伤心。 但是,我决不让别人见到我的眼泪。即使我的家人也不例外,我哭是因为我经常想起周海燕的故事。在我看来,这个故事简直就是一个美丽的神话;是因为我渴望见到他的愿望总是一次接着一次地破灭。 正因为没有人见到过我的眼泪,难怪妹妹总是这样对我说道:“告诉你,你是一个硬心肠的姑娘。” 在许多人眼里,女人应当像林黛玉那样动不动摆出一副哭哭泣泣的样子。大概这样可以讨得男人的欢心。 我是不会哭的。 难道女人凭着几行眼泪,就能讨得男人的爱吗? 果真如此的话,那她就职能使男人股掌里玩物。 我是决不会这样做的。 在我看来,女人吗?偶尔在没有人的时候痛痛快快地哭一场,倒也是很惬意的事情。 是啊!自从程皓哥回城以后,我的生活失去了光彩,就像我的脸上失去了欢笑。 ★★★ 我说,我每天都在想接受某种幻梦的支配。 我是一个很平凡的姑娘,希望得到平凡的幸福。 这山。 这空气。 还有这红崖河的水。 我终于发现了自己的软弱,就像牛顿看到了万有引力以后,却以一种软弱的心态膜拜上帝的脚下了。 很快,我强迫自己重新振作起来,最起码的是我让我的头脑里多装一些书本里面的东西。 从此,我成了一个非常用功的学生,而且,学习之余我反复吟诵着熟悉的唐诗、宋词。 渐渐地,我喜欢上了李清照的词了,但我还是喜欢采用李白的风格构筑自己的爱情。 也许是因为我的心一直眷恋着那个遥远的地方,正像红崖河水滔滔地向东流去。 ★★★ 我说,一个女人做梦是件很平常的事清嘛! 如果她们在梦里梦见了男人,那么最好应该是自己心仪已久的男人,或者是自己感兴趣的男人。 否则,梦里的河水将不会把你卷走。 他会救你吗? 实际上,女人来到世界上就是要男人喜欢的,也可以说,女人最大的心愿就是要男人爱的。 无一例外,除非她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有如垃圾一堆。确切地说,她漂亮的脸蛋就是要男人看的哩! 女为悦己者容。 我很自信,因为女人的自信里来自对自己容貌的信心。尽管我并无把握是否真有沉鱼落雁之貌。也许是由于村里人都觉得我非常美貌,至少骂我们姐妹是勾引、迷惑男人的狐狸精。娇痴不怕人猜,和衣睡倒人怀。既然是自己心爱的男人,稍稍放纵自己一下又有何妨呢? 把自己的心扉敞开。无论如何,一个美丽的少女应该十一只可爱的小鸟,在自己的最纯真的幻梦里自由地飞翔,唱这天下最优美的歌曲。 干脆地说,一个女人在自己编织的浪漫的情调之中陶醉。 女人嫁给男人是注定的命运。但是你应该相信,他也很乐意落入你股掌之中,任由你的摆布。 ★★★ 现在,我越来越不能忍受的事情就是那个令人讨厌的家伙的纠缠。我从来没有爱过他,他也并不指望我会爱上他。他那所谓男子汉的风度在我眼里一钱不值。 不管怎么说,我爱我的男人,反正与他无关。 ★★★ 一个邪恶的男人,我说,一个坏男人。 那家伙总是趾高气昂,态度傲慢。在同学们面前总是摆出君临天下的神态。 哼哼!甭想我怕他! 因为在我眼里,他只是一个愚蠢的家伙。一个外强中干的东西。或者说,他就是一个纸老虎。 他可以炫耀自己的家庭,自己的父亲,以及他自己在学校的地位。反正我瞧不起他,因此也休想使我对他挤出一丝笑意。 总之,我决不会让自己像其他女同学那样,无端端地卖弄自己笑容。 爱乎鸣兮鸣呼阿呼, 阿乎鸣呼兮鸣呼鸣 如果硬说我爱上了什么人的话,那么自从程序皓离开红岩村以后,我就不再参加男孩子的游戏了,这是说,我对那些游戏失去兴趣了。 而我所感兴趣的事情——学习,学习,再学习。 如果我偶有失眠的话,那是因为我喜欢对着皎洁的月光,幻化这他的影子,正像人们习惯把孙悟空留在自己的记忆之中。 生活往往不尽人意,时常发生一些始料不及的事情。 也许是因为人们喜欢躲避在风平浪静的海湾里,只不过,徐徐而来的风儿,常常把他们的头发吹乱。 最后我说—— 无论如何,我要做那些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 他会爱我吗? 有一天早晨,当我从睡梦中醒来,这句话由我脱口而出。是的,他已经活生生地站在我的面前。 从此以后,我的心便不断地念叨着那个名字。长相思,摧心肝。 有好长的一段时间,我对于电视剧中男女亲热的镜头似乎有些许怪怪的感觉,脸上竟然火辣辣的烧。心跳也有点加剧了。正因为这一切原本就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除非你逃避生活。 要知道,生活并非一帆风顺。就好像海湾里的帆船进入波涛汹涌的大海, 也许是因为我梦里的诳语。 但是那个名字已经烙印在我的心里。就这样,我只好一遍接着一遍念叨着——他会爱我吗?正如时间的钟声伴随着我生命的分分秒秒。 梦为远别啼难唤。人啊!不论多么坚强、刚毅,仍不免沉沦于感情的沼泽之中。新的一天的到来,就意味着我们又有了一个实现自己的机会。大概人们知道,太阳一从东方升起,就必须完成自己的使命,把整个世界照亮。 于是我说—— 你必须是你自己,这样,世界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 ★★★ 管它叫两个世界的对话吧(一个世界是我,一个世界是他)—— 哟,你怎么了? 我迷路了…… 刚才不是还好好的吗? 是的。 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我不知道。 这儿美吗? 太美了。真是太美了!简直就是世外桃源。 是吗?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恰是一处绝好的地方。 你总是说那些漂亮的话。 难道你不愿意我实话实说? 可逆善于夸大其辞。 你不喜欢,是吗? 呸!……你是不是见了别的姑娘也是如此? 是的,不过,必须是那些漂亮的姑娘。 我知道,我只是一个乡下姑娘,又丑又蠢。 而且她最善于用七色彩羽点缀自己青春的幻梦。 你取笑人! 我说错了,是吗? 你没错,我好不害臊地承认,我爱你!爱你!是的,自从我爱上你以后,我的生命便一直塑造着一个形象——我心灵的杰作,心灵的艺术品。 但是为什么你把我带到这儿呢? 你不喜欢? 因为我已经迷路了。 只要你像我爱你那样爱着我,就行了。 真是好极了。可事情并非这样简单,因为爱情不能解决世界上的所有问题。 至少眼下你不会迷路。 真的吗? 着的,我觉得你在十字路口徘徊得太久了。 我不想欺骗你,因为我从来就没有爱过你。 你当真没有爱过我吗? 当真,我只能实话实说。 可是,我已经爱上了你,深深地爱着你!除了你之外,我决不会再爱上别的男人了。 你不应该说这样的话,…… 是因为你是城里人,还是因为你是大学生? 你瞎说什么呀! 是不是因为有几个漂亮的姑娘为了得到你而争风吃醋哩!是啊!像你这样出色的小伙子,身边跟随着几个追求者,不也是很体面的事情吗?况且,对于我这样的乡下姑娘,不知天高地厚地爱着你,原本就是一件可笑而又愚蠢的事情。 你怎么会爱山窝,我和你分别得那么久,而且又刚刚见了面。 其实,人的感情就像陈年老酒一般,年代越久远,味道越醇香无比。 你这样做,何苦呢? 我只希望自己有次可以爱你的机会,至于你选择什么样的姑娘,那是你的权利! 是的我们每个人都有选择爱的权利。 可是,我爱你,不也是我的权利吗? ★★★★★ 她一下子就病倒了躺在炕上是由于那天晚上在周海山家里李玉良向村里的人们宣布他将要娶敏慧做老婆而不是依从她的意愿和她的女儿秀荣结婚。 王伟杰坐在红崖上面,一边吸烟,一边想道。近些天来,他的心情沉重极了。过去,也就是说,在王伟辰惨死之前,收工之后,他喜欢坐在自家的那块责任田(扬水站附近)的地头的柿树下面,一边吸烟,一边注视着池塘里清澈的池水。可是,自从那次事故之后,她干完活,总是匆匆赶回家。 今天,他收工很早,太阳离山还很高,他并不急于回家,是因为他的妻子的病使他焦躁不安。这时候,他抬起眼光看了看蔚蓝色的天空,叹了一口气,然后就陷入麻木的思绪之中。 她不让我到她的身边去却张大眼睛凝视着屋顶——是檩条是椽子还是那些令人讨厌的苍蝇谁知道呢因为我只能站在里屋的门口或者窗子下面向屋里窥视恰像盗贼一般撬开了房门或是窗子却要屏着呼吸等待着屋里的动静。 而今,她躺在炕上,一动不动,正像一具僵冷的尸体。 你一下子站在他的身旁。原来你已经来到了一座阴森森的屋子里,里面弥漫着浓浓的死人的气息。看得出,他躺在炕上一动不动使劲呼吸着对于他来说越来越稀薄的空气。 太可怕了! 我怎么一下子又回到了那个恐怖的梦里。他静了静神,并且使劲吸了一口烟。不过,他依然想着那个恐怖的梦里的事情—— 那天下午我告诉他要是他的父亲晚上死去的话我也不能跟着他到他的家里去。话虽说得难听一点,但是我那么毫不客气地说那句话的时候还是尽量使语气委婉了许多。因为我与那个奄奄一息的老人早已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他的死活干吗和我相干呢? 我曾经对村里的人们说过,我是一个无神论者。 无论如何,在我看来,梦里的事情无异于牛鬼蛇神,仅是些自欺欺人的玩意儿。可是秀荣她娘却说——你不相信那是因为村里的事情占据了你的心。 很快,你发现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站在他的身旁。只听那个男人说:“伟杰,你终于回来啦!” “你这话什么意思?”你说,“瞧!这个人死了。你们干吗这样望着我?还是让他入土为安吧!” “他没有死,只想见你一面。”他脸上掠过一丝很古怪的神色,“因为你离家太久了。” “你说什么?他想见我。” “是的。”他回答得非常果断。 “那么,他是谁啊?”你惊恐地问。 “他是你爹。“这时,那个中年妇女说。 “可是,我真的不认识他啊!” “伟杰,你敢说不认识爹!”那个男人的声音一下子大了许多。 “你们是谁?我也不认识你们,你们干吗不让我走啊?” “他是你哥,我是你娘。”接着她又指着那姑娘说道,“她是你大嫂。” “是吗?”你的眼光落在那个姑娘的脸上。 村里人都知道她是一个漂亮的姑娘确切地说是一朵娇艳的牡丹花而他(就是躺在炕上的死人)却让她嫁给那个丑鬼就这样好端端的一朵牡丹花竟被他插到了牛粪上不错他还可以满有理由地说——瞧!这个丑鬼就是我的一堆粪便。 接着,中年妇人又说道:“老头子,你看,我说儿子会回来的,瞧!儿子已经回来啦!” 这时候,他们围拢着那个病人,可是那个奄奄一息的病人有如一段干枯的榆木头并不理睬他们,也许是因为他正在使劲呼吸着屋子里对于他来说越来越稀薄的空气。 过了一会,他们的眼光有落到了你的脸上。而你的目光却紧盯着那个漂亮的姑娘。 “你这是怎么啦?”你问。 “爹一直惦记着你。”那个男人说。 “惦记着我?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自从你离开了这个家,他每时每刻想着你。”中年妇人说。 “想着我?” “是的,他真的忘不了你!”那个漂亮的姑娘说。 “真是这样吗?”你拉着姑娘的手急切地问。 “他还说要留一份田产给你,免得你受苦。”姑娘说。 “什么?他,他,……他要留给我一份田产?”你惶恐地问道:“你快告诉他,我决不接受他的任何东西!” “为什么?”那个中年妇人问。 “因为他的东西都充满晦气,”你说,“要是谁不小心接受了他的东西,肯定会倒霉的。” “可这是爹的最后的心愿啊!”那个男人说。 我清楚地记得是那三声清脆的爆竹声把我从这个恶梦之中惊醒。 当然,梦中的景象一连纠缠了我好几天,多亏我翻来覆去地强调自己是一个无神论者。 我现在回想起那天中午李明堂对我说过的话。他说:“你去看看他吧!没准儿你父亲会好起来的。” “笑话!我又不是医生。”我瞪了他一眼。 “就算好不了,可有你在他身边,他才会很安心地闭上眼睛。” “明堂哥,我劝你还是好好掂掇掂掇自个吧!“ “我怎么了?”他问。 “是啊!老婆子没有生下一男半女,就跟着别人走了,真是太可惜了。” “你……”他顿时被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真是不知好歹的东西,天真幼稚的蠢货。要不是我,他的弟弟早把他赶出家门了。当时,他的弟弟明贵对我说: “我哥做得真是太过分了!” “咋了?”我好奇地问道。 “他老是讲秀芬待他不好,不是说饭太馊了,就是说饭太咸了,甚至还说秀芬常让他喝刷锅水。” “有这回事吗?”我继续问道。 “我决不相信,虽说他不安是回来吃饭,可在我们吃饭的时候,秀芬总是先给他留下一份,她真的没说过大哥的坏话。偶尔只是唠叨几句大哥的饭量太大。” “你们该不是要把明堂哥赶出家门吧?” “我真不知道该咋办?” “也许人上了年纪真有颠三倒四的毛病,不过,要不是他把地里的活全包下来,你两口子那能顺顺当当做生意呢?” “我们只是不知道该咋办?” “别不知足了,我的铁算盘老弟。” 说实在的,我可不是斤斤计较的人,否则,我就不会替他说那些好话了。在红岩村,使我最反感的人莫过于李胜坤了。李胜坤和那个城里人混在一起。而且还帮助城里人“抢走”了胜天哥心爱的姑娘。他喜欢把自己泡在那本发黄的旧书里面——要么曹操,要么诸葛亮,逢人便絮絮叨叨一番,就好像他是城里人似的。不管怎么讲,我可不买他的帐。 有一天下午,我来到学校的办公室。他却对我说: “伟杰哥,你们不应该把伟辰哥抓起来,他到底是你大哥啊!”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说。 “听说是你的主意,是不是?”他的眼光没有离开我的脸。 “谁告诉你的?” “放心吧!我哥啥都不会说的。”他说。 幸好,那个城里人没在办公室。不过,就算他在办公室他也只能像一根毫无感觉的木桩子一样,因为在他看来,红岩村的事情压根儿与他无关。 要不是看在他哥份上,我早就和胜坤反脸了,他算是什么东西,也敢在我面前指手画脚。他总是反复强调,那个丑鬼是我的大哥。 现在,他总是在梦里纠缠我,那是因为我很难摆脱他那张相当丑陋的脸。他在梦里看着我,说: “你知道吗,娘因为想你,眼睛都瞎了。” “你干吗说这样的话?”我摆脱不了他那张丑陋的脸。 “知道现在,我只能实话实说。” “我告诉过你,我没有娘了,那是因为我已经离开那个家了。” “可在娘眼里,你永远是娘的儿子,是从娘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你不来看她,莫非你也像那个猴子似的是从石头缝里迸出来的吗?”看上去他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脸更加丑陋了。 “你们干吗这么死死纠缠着我,叫我不得安宁。” “娘想儿子,也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瞧你说的,倒像是我错了,那么,就算我错了,好啦!我求你放过我吧!因为我只是想使自己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我们只想让你常回家看看。“他终于低下了头。 “你这不是赶着水鸭子上山吗?”我不耐烦地说。 “为什么?”他抬起那张丑陋的脸,问。 “我告诉过你,我和你那个家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再说,我刚组成了一个新家庭。” “爹死了,娘的眼睛瞎了,难道你的心真的是石头做的吗?”他的声音提高了许多。 “我知道,你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也是一个好人,为了别人可以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老婆让出去。”我用最恶毒的话回答他,“我看你天生一副窝囊相却冲着我吹胡子瞪眼睛!” “你这样对待父母,会遭报应的!” “告诉你,我是个无神论者,所以,我劝你千万不要说这样的话,当心叫人把你抓起来。” “凭啥抓我?” “要我说明白吗?”我不得不和他继续耗下去。 “那么,你呢?” “我吗?哈哈哈!只要你不来纠缠我就行了。” “这么说,你是不打算回去探望母亲了。” “看看她,又有啥用呢。反正她的眼睛瞎了,何况,我也不是可以给人带来光明的医生。” “你回去看看,至少可以使娘的心得到一些安慰。” “我去安慰她,那么,谁又来安慰我呢?” “你真是太不像话了。” “你摆出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叫我咋说呢?”我无法摆脱他丑陋的面孔。 “我并没有恶意,只是想让你回家看看娘,娘想你想得眼睛都瞎了。”他继续在我的面前唠叨着。 “我说,我同她没有任何关系了。” “娘,太爱你了!” “我看,有你们两口子在她身边,就足够了。” “可娘总是忘不了你。“ “你再这样说,我可要生气啦!” “娘一再叮嘱我,千万不要惹你生气。” “那么,你就别生气啦!” “可娘总是不停地念叨着你的名字。” “你可以告诉她,我已经死了。” “说你死了,这话我可说不出口。” “你真是一块榆木疙瘩!” “你忘了,我一向如此。” “你,你……真是把我气死了。”我冲着他大声喊道。 “那你就去看看他吧!” “你,你……”面对这张丑陋无比的脸孔,我发不出任何声音。 “你这是怎么了?”他终于把握从可怕的梦里唤醒。 紧接着,我仿佛听到了周围传来了七嘴八舌的声音—— 告诉你,事情可不像你说得那样的简单。 反正我们家不再啃玉米面饼子啦! 饼子有啥不好? 我们吃白面馍,那才叫社会进步哩! 不知咋搞的,过去种地流血流汗,可地里打的粮食,就是填不饱肚子! 红崖上面坐了许多人,那些人的脸都在黑暗处,我看不分明,于是我只好躲在红崖下面,听着他们更加响亮的声音—— 村里人都知道你是一个二流子。 你敢说我是二流子。 难道不是吗?你哥凭着一双铁手给自己挣下了一份家业。 那有啥用?孩子们并没有得到任何好处。 为什么? 我那个丑侄子在村里被弄得抬不起头。 话虽如此,可他到底是咱村最能吃苦耐劳的庄稼人。 那有屁用? 不错,这些声音太熟悉了。可是我并不想让他们发现我,因为月亮还没有升起。听起来,那声音仿佛是从遥远的地方被凉爽的风吹来的。 就这样,我一动不动,继续听着他们的声音: ——我大哥是一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他亏待过你吗? ——我借他一点点粮食,他总是唠唠叨叨,没完没了。真叫人受不了! ——那也是为你好啊! ——好个屁!要不是他的小气,我老婆也就不会离开我了。如今,伟杰离开他而跟了我,我也觉得满意了。说实话,我喜欢伟杰这孩子,讨厌那个丑陋的家伙,在我看来,他跟他爹是一路货色。 ——那姑娘当真要嫁给那个丑鬼吗? 刹那间,我眼前出现了另一番景象—— 太阳在升起,已经把我眼前的世界全部照亮了。到处草木葱茏,繁华似锦的景象。树林间,一条曲曲折折的小河,河里飞溅着碎玉般的浪花,林中各种鸟鸣有如一支交响乐队正在演奏着热情而又奔放的乐曲。 这是说,我完全可以由着自己调皮的性子去践踏这儿的树木花草。也或者说,我只是一个天真的破坏者——要么拔下一棵小草,要么撕碎一朵鲜花,要么折断一株小树。 经过这些“惊天动地的业绩”之后,我终于开心地笑了。同时,我也进一步想到——走出家门的孩子,才是非常快乐的孩子。 恰在这时,那个丑鬼一下子又站在你的眼前。但见他脸色苍白,只听他说: “伟杰,你替大哥照顾那个家好吗?” “你说什么?” “因为大哥就要离开这个地方了。”不知怎么搞的,他的脸上流淌的血。 “你要走,我怎么不知道?他血肉模糊的样子,太吓人了。 “他们本来让你去的。” “你这话什么意思?”你用惊恐的眼睛看着他。 “爹娘在那边置下了好大一份田产,想送给你。” #奇#“你这个丑鬼是不是疯了?”你害怕到了极点。 #书#“我没疯,我这不是好好的吗?”他说,“而且还给你订下了一门亲事。他们告诉我,那姑娘美若天仙,很会操持家务。” “告诉你,我已经成了家,而且老婆待我也很好。并给我生下了一男一女,所以你告诉他们,我不需要他们的任何东西。你还是快走吧!”我尽量语气婉转地说。 “你的脾气仍然没有多少改变。”他说,“我知道,你是不会去的,因为你一直对爹娘怀有很深的怨恨,这到底为了什么?” “我恨他们,永远恨他们!”我冲着他大声喊道。 “为什么?” “不妨告诉你,他不该把那朵牡丹花插在你这堆牛粪上面!” “原来是这么回事!”他的笑容使那张原本丑陋的脸更增添了几分诡异。 “我不想见到他们。”我说,“还是二叔说得好!他是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哟!我想起来了,爹说,二叔和他们在一起,而且他们两人相处得很好。只不过,他们非常挂念你。” “别说啦!别说啦!”我害怕极了,不得不发出很大的声音。 “为了使父母生活得开心,我决定替你 (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12 部分阅读 “别说啦!别说啦!”我害怕极了,不得不发出很大的声音。 “为了使父母生活得开心,我决定替你前去料理那块田产。” “这是真的吗?”我觉得我自己松了一口气。 “是的。”他的态度十分坚定,“再说,爹娘也需要有人照顾啊!” “你是我的亲哥哥,好哥哥!” “那么,我这就要走了。” “你当真要去吗?”我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那张丑陋无比的脸。 “当真。” “那么,你放心地走吧!”我说,“你的家就是我的家,我会照顾大嫂和孩子们的。” “你这样说,我就放心了!” 真是太可怕了,而我又不由自主心惊肉跳地回想这梦里的情景。他们总是无声无息地来到我的梦里,站在我的面前,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有些时候,我甚至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他们。 自从他死了以后,我就再也不能摆脱那些可怕的梦了。因为他总是血淋淋地站在我的面前,看上去像是让我给他包扎伤口。就这样,那句曾经安慰我的话也终于失去了作用,更准确地说,我的生活彻底改变了。 我需要宝花在我身边,把我头脑里的各种幻觉赶走。 要说我害怕孤独,寂寞了,那是因为每当我独处的时候,梦里的景象会一下子涌入我的脑海。 总而言之,他整天价都让自己忙忙碌碌,正因为他害怕那些恶魔般声音,他越来越依赖自己的老婆了,难怪李银顺逢人便说——伟杰叔的腰是被老婆压弯的。 而李金顺却很有见地地说道——宝花婶子宁肯大把大把地吃辣椒,也不让伟杰叔看着别的女人发呆。 正在这时,有人向他喊道:“伟杰,你这是怎么啦!” 听到喊声,王伟杰从可怕的幻觉中清醒过来。他静静了神,看着眼前的人们。原来是周海山、李明堂、东民和程皓。 这时候,太阳已经落山,夜幕渐渐降临了。刚才说话的是周海山,只听他继续说道:“宝花的病好了吗?有没有清医生啊!” 他不让我清医生是因为她不但告诉我和孩子们而且还告诉她的姐姐说——我没有病只是想躺在炕上好好休息几天罢了我会重新起来的用不着大惊小怪。 唉!都是玉良那小子害的呀好好儿的结结实实的身体比村里哪一个女人都不差啊正因为如此我的心情沉重极了只能眼巴巴地远远地望着炕上的病人一筹莫展。 就像拴在树桩上的黄牛似的总是在一个圈子里打转我该怎么办怎么办因为眼下我所能做的就是保持沉默——那就沉默,继续沉默吧! 我真希望她大闹一通。就像那次她一边吐着嘴里的辣椒面,一边不停地捶打他 如今,过去的一切,还有那些可怕的梦恰如放电影似的一幕接着一幕地呈现在他的眼前。说实在的,我从来就不敢或者说没有勇气正视梦中的一切。 他瞅了海山一眼,这才慢吞吞地说:“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每天都是心里乱糟糟的。” “咱庄稼人吃的是五谷杂粮,有一点小毛病也是很平常的事情吗?”李明堂说。“我觉得只要好好睡上一觉,出出汗,就啥病都没有了。” 说实在的,我对这个老棍儿,一直耿耿于怀,要说我打心眼里讨厌他,那是因为他老是对我说那些陈年往事。 那件事情之后,他对我说:“你这样做合适吗?” “我怎么了?明堂哥。” “把你大哥抓起来批斗,是不是你的主意?”他看着我,等待着我的回答。 “难道我做错了吗?”我冷冷地说。 “他是你大哥啊!” “告诉你,我只是不让红岩村走上资本主义道路。” “开垦一小块荒地,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呸!亏你说得出口!”他似乎很生气地说道。 在我眼里,他就是一个天真而又有幼稚的蠢货,正因为他爱唠叨那些陈年往事。此时,王伟杰走下了红崖,很不高兴地瞅了明堂一眼,淡淡地说: “但愿如此。” 第十四章 “仿佛听到了洞庭湖边拍岸的惊涛声和嘹亮的渔歌。”敏彤看了敏慧一眼,朗声说道,“听到了琅琊山上觥筹交错的宴乐之声和清脆悦耳的山歌。” 敏慧没有说话,他的眼光凝视着田野的景色。 这时候,两姐妹坐在地堾的柿树下面。但见田野间渐渐发黄的麦子犹如层层波浪似的不断地翻滚着。 天空中,几大团白云正在太阳周围蠕动。 敏彤看了看姐姐,继续说道:“他的眼光活像两只讨厌的苍蝇盯着学生毫不放松。” “他是谁?”敏慧问。 敏彤摇头晃脑地说:“就是那个新调来的语文老师呗!” “学生理应尊重老师,难道你不知道吗?” “可是他一走进教室,教师便如灵堂一般。” “越说越不像活了!”敏慧冷峻地说。 敏彤沉默了一会,才开口说道:“What,sYourname?” “你这样说,什么意思?”敏慧惊疑地问。 “老师说,学生该有个英文名字。” “为什么?” “以便把英语当作汉语来学!”敏彤说,“可我们毕竟是中国人吗?” “我知道,你的英语成绩一直很好啊?” “而英语老师老是把我们当作聋哑人看待。” 敏彤似乎对周围的景色并不感兴趣,于是他继续说道:“我觉得数学老师是一个很不错的老师。” “是吗?”其实,她并不相信妹妹的话。 “他长得和武大郎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倒是他的嘴太大了。所以在讲课的时候,他用高音喇叭般的声音喊着一个又一个的问题。”敏彤一边说,一边哈哈大笑起来,“因而那些爱捣乱的学生也无法扰乱课堂上的秩序。” “你笑什么?”敏慧惊讶地问。 “没什么,”敏彤强忍着笑说,“我记得东亮说过——发了情的老母猪很有可能掉到井里。” 说道这里,她再也忍不住了,又哈哈大笑起来,因为她仿佛再一次听到东亮的话—— 当他和老婆亲嘴的时候,他必须咬紧牙关,紧闭双唇,这样一来,他的老婆便如可爱无比的小猪在食槽里快活地响着鼻子,否则,发了情的老母猪很有可能掉到井里。 两姐妹沉默了片刻,敏慧问:“你到底想说什么?” “莫非你没有意识到大姐的变化?”敏彤说,“那模样就象是霜打过的茄子。” “大姐一向如此,从来不向别人吐露自己的心事。” “可咱们是她的妹妹啊!”敏彤的嗓门一下子大了许多。 对于大姐的变化,敏慧早在几天以前就觉察到了。只不过,她清楚地知道,大姐喜欢把自己的心事埋在心底,决不外露一点儿。 “兴许大姐就是那种极端内向的人吧!”敏慧暗自说道。 接着,她又想到,大姐是个性格温顺、感情专一的姑娘。她从来没有说过自己爱上了东民,但是,我知道她对他一往情深,默默地爱着他,正如我忘不了程皓。 情似游丝,人如飞絮。 在我看来,她和东民哥乃是天生的一对,因为他们的感情实在互相帮助的基础上建立的。 也许他们彼此之间没有向对方表白过自己的心事。但是,很容易看得出,大姐对东民哥所做的任何事情完全是一个妻子对自己丈夫所做的事情。也许是因为在她的内心里——他是她的男人,而她则是他的妻子。 我们有了爱情, 宛如神仙一样。 老实说,大姐可不是想入非非的姑娘,只因为她唯一的愿望就是成为东民哥的妻子,做一个非常平凡的女人。 是的,东民哥的母亲反对他们的交往,那是因为那个老巫婆总是说大街的坏话—— 那个敏英有什么好!还不是专门勾引男人的狐狸精。 长期以来,这个寡言少语、任劳任怨的姑娘,不但帮着父亲下地劳动,而且还帮助母亲做家务。或许在她看来,这些事情倒像就是她命中注定的。而我、妹妹、弟弟倒像被宠坏了的孩子,每天都要吵闹一番。 父亲每天都要出山,驼着背,就好像套着牛轭的老黄牛一般。耕耘着这里的贫瘠的土地。母亲也同样忙忙碌碌。只不过,她的脸上很少现出笑容。甚至连一句亲切的话也没有。然而父亲却说——她是你们的好母亲。只是她不喜欢把自己爱心过分地表现出来。 不管怎么讲,爹对娘太好了。从来没有和她争吵过一次。就好像自己理应如此。 又好像由于某些事情而对不起母亲。 “你果真冷面冷心,不去关心关心大姐!”敏彤气呼呼地说。 “我能说些什么呢?”敏慧问。wωw奇Qìsuu書còm网 “至少说一句关心大姐的话呗!”敏彤说,“你知道吗,大姐知道那件事情了。” “是东民哥告诉大姐的吧!”敏慧说。 “他啊!一直躲避着大姐。”敏彤说,“俗话说,纸里包不住火。” “我知道,他们一直在默默地爱着对方,但却没有向对方表白自己的心迹。” “我觉得大姐太可怜了!” 敏慧看着妹妹,那神情像是说——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我,我……”敏彤气呼呼地喊道,“我觉得这个东民太可恶了!” “大姐对东民哥一往情深,或许他压根儿不知道大街的心思。” “也许他没有爱过大姐,”敏彤说,“觉得大姐配不上他。” 敏慧没有说话,而是抬起头来,望着广阔的山野。似乎沉浸在某种思绪之中。敏彤的声音又在她的耳边响起: “这个李玉梅镇是太可恶了,整天价往东民家里跑,就好像天底下除了东民之外,再没有别的男人了。” “他们两个人并没有结婚啊!” “你这话什么意思?”敏彤不解地问道。 “东民哥说,他不喜欢玉梅。” “就算今天不喜欢,也保证不了明天不喜欢。”敏彤说,“在我看来,男人的心是经受不起漂亮女人的诱惑的。” 他站在花枝招展的少女们身旁。敏慧一边这么想着,一边说道,“他可不是那种见了女人就走不动的男人。” “凭他铁石心肠,也招架不住她媚人的笑容。” “是吗?”敏慧叹了一口气。 “你怎么啦!慧姐。”敏彤问。 “只要他们真诚相爱……”敏慧一边说,一边凝视着天空中正在慢慢消散的云朵。 “在乡下,爱情是靠不住的,因为男人只需要生孩子的女人。” 爱情真的靠不住的吗?如梦,如梦。敏慧又一下子回到某种思绪之中。记忆仍然不停地闪烁,而且永远不会消失。我的心躲藏在一个黑屋子里,正像我的躯体在漆黑的长夜里不停地翻滚着。 是的,那些闪光的记忆,他的名字。羁绊着我自由的心。 钟情怕到相思路, 盼长堤草尽红心。 于是,我的心便如一个接着一个美梦之中,筑造着海市蜃楼般爱情。 他想到这里,摇了摇头,对敏彤缓缓地说:“再过几天,该拿镰刀割麦子了。” “但是,我可不想割麦子的时候,见到他。”敏彤看了姐姐一眼,很生气地说。 后来,两姐妹的话题转移到各自的功课方面了,谈论着学习过程中所碰到的问题。直到正午时分,两姐妹才站起身来,向村里走去。 ★★★★★ 一夜之间,山药蔓上的叶子全变黑了。 最后一片树叶终于掉落地上了。 然而,小麦浅浅的绿却在寒冷的阳光里频频闪烁。 一天下午,敏慧和姐姐一起来到红崖下面的小水叹息衣服。因为这儿的河道是一米多高的石崖,所以河水从上面倾泻而下,会发出雷鸣般的声音。 岩上有许多棱角,那被棱角撞击所形成碎玉一般小花,不时地溅落在脸上,轻软又柔和,仿佛泪水潸潸而下。偶尔也有一两点水珠滴落在双唇间,当舌头轻轻地舔舐的时候,却有种甜洌的清香。 两姐妹没有说话,而且也没有打算说话的意思。 敏慧舀了半盆水,又抓了半把洗衣粉放在里面。并用手搅了搅,然后,她拿起几件浅色的衣服浸泡在脸盆的水里。 河床里的石头由于河水的冲刷作用而失去了棱角,变得圆滚滚的。那极细极细的黄沙在流水中缓缓地飘动着。 敏慧迟疑了片刻,终于打破了沉默: “大姐,你是不是忘不了东民哥。” “我不知道。”敏英抬起眼光,茫然地望着妹妹。 “你见过他吗?” 敏英摇了摇头,没有说话,而是沉浸在某种思绪之中—— 确切地说,我心里乱糟糟的,就好像一团乱麻,压根儿理不出一个头绪。他不来见我,也许是因为他和玉梅订了婚。难道说他欺骗了我?或者说,曾经向我许诺过甚么?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其实,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因为今天同昨天一模一样。如果你觉得有什么不一样的话,那是因为他从我的身旁走过而投入到另一个女人怀里。 正因为如此,我心里乱糟糟的,痛苦万状,俨然病魔困扰着我的所有神经。 现如今,就像囚犯禁锢在黑牢里。也可以说,一个生命冻僵在寒冷的冬天里。我向他许诺过甚么? 没有。 除了几个干巴巴的笑容,我又给过他什么呢?尽管你对他一腔柔情,而且内心里一直把他当作自己的男人。 但是,我毕竟还不是他的妻子。 敏慧沉思了一会,问道:“那么,你知道他爱你吗?” “我只知道我爱他!”敏英很果断地说。 “也许他压根儿不知道你深深地爱着他。”敏慧边说,边搓着衣服。 “我就是忘不了他!”敏英眼里噙着泪水,说。 是的,我忘不了你,是因为我沉湎于对你的回忆。Iloveyou,是因为你在我心中唤起了一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形象。敏慧脑海里掠过了这样一种念头。 不过,她还是对姐姐这样说道:“我见过东民哥,他非常痛苦。” “那他干吗和玉梅订婚呢?” 敏慧看了看姐姐,回答道:“那是他娘和那个老巫婆的主意。” “我知道,他娘不喜欢我,而他又不能不听他娘的话。” “说实话,东民哥也怪可怜的。” “她们老是想方设法地摆布着他的一切。” “听海山叔说,东民哥已经习惯了她们的摆布。” 敏英神色凄苦地说:“他一向如此,总是顺从他娘的意愿。只因为在她看来,这本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记得有一次我对他说,如果有一天,他和他你娘相互冲突的时候,他该怎么办?他却满有把握地告诉我说,那种事情是决不会发生的,从一开始,他娘并没有干涉我和他的来往,就好像她不知道似的。” “那表明他娘是一个很有心计的女人。”敏慧说,“而且还是个一旦拿定主意,谁也甭想改变的女人。” “我知道,她一向瞧不起我!”敏英黯然地说。 “起初,她不干涉你们往来,也许是因为她还没有找到拆散你们的办法。” “海山叔很赞同你嫁给东民。可是他看着你们的时候,脸上总是带着一副很忧郁的神色。就好像随时会发生什么事情似的。他看到我们高高兴兴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摇头叹气。而我们却不以为然。只是用末民奇妙的阳光望着他,这到现在,我才明白他的意思。不错,他知道,我已经爱上了他的儿子。东民哥却不知道我正在深深地爱着他。正像他是个植物人一样。其实,村里人都知道,我跟东民好上了。也许在他们看来我只是一个专门勾引男人的狐狸精。不管怎么讲,我不在乎那些人的风言风语。因为我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今生今世成为东民哥的妻子。给他生儿育女。何况,爹也赞成我们的往来。当真巴不得我和东民哥早日成亲。而娘的态度不大明朗,只是对我说——可怜的孩子!”说到这里,敏英眼里又淌下了泪水,“或许东民哥压根儿不知道我的心思。” “看得出,他非常爱你。”敏慧说,“只是不知道怎样表达自己的感情。他十分明确地告诉我,他决不会和玉没结婚。”如果你好奇地问我,你干吗会喜欢我呢?那么,我是不是要说,虽然我对你心仪已久,但是我是一个没有多少文化,愚昧无知的乡下姑娘。活像一只可怜的丑小鸭,整天嬉戏在臭水沟里。敏慧不由自主地想着自己的心事。 “我很想见到他!”敏英擦了擦眼里的泪花,然后她低下头继续洗着衣服。 敏慧没有说话,仍然想着自己的心事。 ——Tolovetheeyearbyyear。爱情是一首没有逻辑关系的诗。因为脉脉一瞬,就是生活的永恒。 自从你来到我的心中,我的生活便再无选择。 因为对我来说,所有其他的选择都是徒劳无益的。否则,只能是没完没了的痛苦和烦恼。征鸿过尽,万千心事难寄。 乡村的生活本来就是按照某种简单的方式进行的。 庄稼之人不得闲, 面朝黄土,背朝天, 但愿五谷收成好, 家家户户庆丰年。 不过,有些时候,生活也未免太单调了。而把生活的幸福和目的,只看作吃吃睡睡,可以不必像城里人那样,这件事需要做,那句话需要说。 铺床凉满梧桐月,月在梧桐缺处明。 自古好事多磨难。 而现在,只要我爱你就够了。因为在我看来,你就像太阳一般,闪耀着和谐的光辉,照亮了我的生活,从而使我的青*彩更加斑斓,充满浪漫的情调。 但是,更多的时候爱情很容易堕落成自欺欺人的玩意儿——男人愚弄女人的游戏。 如果爱情是水,那么,他应该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冒险家,缘溪行,忘路之远近,正因为他的船行驶在平静的水面上,虽然有一颗灿烂的星辰导航。可是一旦风暴来了,那星辰便暗淡无光了。黑色的波涛四面八方地涌向他;如果爱情是火,那么,他是一个肆无忌惮的纵火者。楚人一炬,可怜焦土。正因为他出于好奇,贪玩而燃起熊熊烈火,最后一切化为灰烬。之后,连那些灰烬也会被狂风席卷而去。 现如今,我对你的爱情正沿着固定的轨道运行,仿佛红崖河水永远向东流去。 “如果他告诉我说,他喜欢玉梅,那么,”敏英抬起眼光看了妹妹一眼,说,“我,我会为他高兴的!” “可是你忘不了他!”敏慧说。 “我只希望他幸福!” “那么,你呢?”敏慧说,“不管怎么讲,人都有使自己得到幸福的权利。” 敏英低下头,使劲搓着衣服。 可是,我的权利有是什么呢?幸福又在哪儿? 如果他得到了幸福,我自己就能得到幸福吗?他的幸福真的可以代替自己的幸福? 有一天晚上,朦胧的月光笼罩着静谧的红岩村,我把他送到大门口,这时他说:“你真好!敏英。” 他并没有从我得手里接过我给他洗得干干净净而且又折得整整齐齐的衣服。只是紧紧地握着我的手,看着我。 我慌忙抽出自己的手。并把衣服交给他,迎着他的目光说道:“东民哥,你总是帮着俺干活……” “我浑身都是劲,干点活算不了什么?”他说,“再说,我是个男人吗?” “东民哥,你真好!”我低下了头,说,“我很愿意给你洗衣服。” 只听他讷讷地说:“其实,我,我是想说……” “你想说什么吗?”我看着他。 “我,我想说……”他支支吾吾地说,“我很乐意帮着你干活。”他说完这句话,赶忙转回身,头也不回地去了。 而我却痴痴地望着他远去的身影。 确切地说,那是我第一次给他洗衣服。一个很好的机会。他帮着我干活的时候,不小心他的衣服被树枝挂破了。 这时候,敏慧把脸盆里的衣服拿了出来。在洗衣石上面搓了起来。实际上,她很了解大姐的心情。 也许是因为她在等待着大姐把要说的话说完,不错,人们说话的时候总是或多或少有所保留的。至少我是这样的,反正不想说的话还是有不说出来的好处。 紊乱的幻象,活像快活的小鸟在我的脑海里飞翔。要说我了解大姐,那是因为我和大姐有一样的心情。她爱着东民哥,我呢,我爱着程皓哥。 我曾经告诉大姐说,东民哥非常爱她,但却没有人告诉我说,程皓哥也像我爱他一样爱着我。 是的,我每天沐浴在阳光里,正像我整天沉浸在对你的思念之中。在我看来,爱情是一种至高无上的信念,幸福的人们生活在这种信念之中。如梦,如梦。难免有一些荒唐可笑的梦。但是,不论前景如何,那些幸福的人们还是非常喜欢在那些梦里去实现自己。 在我的梦里,我可以每秒钟有一百个形象来把你幻想。 那么,我的爱情就在这一百个形象中生长。 自从你走了之后,我脸上的欢笑没有了。这并不是说我的生活已经毫无乐趣,而是因为我用自己的欢笑编织着一个美丽无比的幻梦。也或者说,梦已经把我的所有欢笑都编织其中了。 不妨说,我受着美梦的驱使,度过我生活的分分秒秒。 我还没有走进社会,并不了解生活。而我喜欢按照自己的意图行事,至于别人的看法卧倒不在乎。 数学里面的xy固然叫人困惑。然而生活中的xy却令人陷入绝境,有趣的因果关系可以使困惑的人们柳暗花明又一村,恶毒的流言飞语可以使绝境的人们离开这个世界。 在我眼里,你是一块质地优良的大理石。而我可以像米开朗基罗那样,精心雕塑着自己心目之中最美好的形象。我时常对着你英俊的照片,反反复复问着同一个问题——如果你有了女朋友,那么,她漂亮吗? 是不是和我一样,只是一个很平凡的姑娘?而且也像我这样可以把自己的全部情感毫不保留地献给心爱的男人。 此时,敏英的声音打断了妹妹的思路:“我真想见到他,哪怕只是匆匆的一眼。” 两姐妹的眼光对视了片刻,敏慧这才缓缓地说:“但愿人长久,潜力共婵娟。” 接着,敏慧的目光凝视着深秋的荒野。因为在夕阳的映照下,田野显得更加荒凉,正像战争之后的废墟。 但是,那几道竹竿似的炊烟使萧条的景象,显得有几分生机。 也许世间上单靠几句劝慰的话是无法打开人们的情结的,总之,两姐妹一时间无话可说,只好默默地洗着衣服。 ★★★★★ 这时,杏树下面只有我和玉梅两个人了。 我和她谁也不想首先开口。但见皓月当空,田野的一切仿佛刚刚在牛乳中浸过一样,树篱间房舍轮廓分明,就连砖墙上的灰缝也依稀可辨。 树枝间不时地闪烁着几处人家的灯光。 此时此刻,我正在思考着表哥的婚事。 在此之前,我和东亮到过玉梅家几次,而东亮只是稍坐片刻,便和玉良借故留出门外。可是,她并不谈及表哥的事情。除非她父母随口提到了表哥的名字,她似乎才意识到自己原来忘却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可是,她却不动声色,只是在嘴角间闪动着揶揄的微笑。 因此,我只好向胜天叔询问一些村里的事情,或者顺着她的思路谈论那些她所感兴趣的话题。看得出,她倒不是那种令人乏味的姑娘。 我认为,她是个很有见实的姑娘。 不过,我真不明白她执意要嫁给东民哥。 突然,玉梅打破了沉默。说:“你很想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嫁给你表哥,是吗?” “是的。”我只好回答道。 “他讨厌我,而且永远不会爱上我,是吗?” “那么,你爱他吗?”我看了她一眼,反问道。 “敏英很爱你表哥,是不是?”她很从容地笑道。 “我不知道。”我说。而我的心里却想着表哥从梦里喊出来的声音——滚!滚!我决不会和你结婚! “难道你没有见过哪家人?” “我在打水的时候见过敏慧一次。”我说。 “她的脸上有笑容吗?”她的脸上显出很古怪的笑意。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不解地问道。 “没什么!”她说,“我只是觉得鲜花已经到了盛开的季节啦!” “我都被你弄糊涂了。”我茫然地望着她。 “过不了几天,你就会明白的。” “但愿如此。”我只好这样说道。 今天,妈妈死了。又快板般掠过我的脑海。 是的,他来到红岩村之前,曾经无数次地回忆母亲的音容笑貌,以及对他的抚爱的方式,正因为他摆脱不了对母亲的思念。也可以说,他一直生活在不断的思念之中,而且他总是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加深这种思念。甚而至于觉得要是没有这种思念,便无法生存下去。正因为如此,他经常陷入可怕的孤独之中,就好像被关在一座寒冷,潮湿的地牢里。 “你的女朋友漂亮吗?”她笑嘻嘻地问道。 “各有千秋吧!” “林妹妹好呢?”她问,“还是宝姐姐更好一点?” “我们只是一般朋友关系,仅此而已。” “是吗?”她似乎对我的解释不感兴趣,继续问道,“你们接过吻吗?” 我没有想到她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所以我没有立即回答,而是沉思了片刻,向她反问道:“难道异性朋友交往一定要接吻吗?” “倒也不必。”她说,“不过,接吻可以增进双方的友谊。” 从一个港口向另一个港口行进—— 高骞和其他同学到前面去了。于是,我和她只好并肩行走在公园的小路上。到处莺歌燕舞,更有潺潺流水。过了好一会儿,我首先打破了沉默:“颖姐,你并不爱他。” “爱情真的那么重要吗?” “不怕天规重重活拆散,我与你天上人间心一条。” “我们不提他好吗?”她很得体地说。 因此,我和她的话题转移到了戏剧流派的声腔方面。 于是,我摇了摇头,缓缓地说:“我可不想采用这样的方式来增进朋友之间的友谊。” “你试着爱过她们吗?” “我不知道。”我说,“因为我并不希望我的老师对我说——年轻人,你可以做你爱做的事,我是为了你好才这样告诫你。” 何况,我一直渴望回到阳光下面。 “你们城里人就是愿意讲一些叫人莫名其妙的话。” “你怀疑我不够坦诚?” “可以这么说吧!” “那么,你要我讲些什么呢?” “讲你知道的事情呗!”她笑了。 “那好吧!”我摆出一副很认真的样子说,“我给你讲讲宇宙的早期演化过程。” “哎哟!”她放声大笑起来,“程皓,你可真会讲笑话!” “我说错了?”我故作惊讶地问。 “你没有错,是我错了!” “为什么?” “你想,我这颗小脑袋如何装得下那么大的宇宙呢?”她说,“告诉你吧!我最见不得书本上面的东西了。” 现在,为了表哥的婚事,我必须面对这个既漂亮又狡黠的姑娘。因而我说:“人活在世上,应该为自己的幸福奋斗。”也许我压根儿帮不了表哥的忙。 “那么,你告诉我,幸福是什么呢?” “我也说不好,在我看来,那就是努力减轻自己的痛苦,而且在这个世界上很好地生活下去。” “如此说来,我非要征服你表哥,并且全心全意地嫁给他喽!”她越说越激动,简直是神采飞扬。 “那么,你真的要嫁给他吗?”我问。 “是的。”她很干脆地说。 “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我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委婉一些。 “因为他从来没有爱过我。” “你是不是由于嫉妒敏英才这样做的?” “不,不是。”她很镇静地说,“我干吗嫉妒她吗?” “从这个窗户看出去,景色多美啊!”说到这里,我一下子坐在教室的窗台上面。 不错,校园里的小花园尽收眼底。我转回头对高骞说:“但愿我不是一个最讨厌的家伙。” 教室只有我和他。他在教室里走来走去,最后,他大声喊道:“你啊!当真是个不可救药的混蛋!” “是吗?” “你真的没有爱上他?”他问。 “我可不把自己冒充为一个无限神通的人,专门摆弄那些捕风捉影的事情。” “要不要我提醒你,人来到世间,应该活在现在,而不是活在将来,更不是活在封建社会,活在奴隶社会,甚而至于回归原始社会之中。“ “可是,我劝你千万不要太信赖曹先生,在自己不开心的时候,老是用林妹妹的眼泪来麻痹自己的神经。告诉你,贾宝玉除了谈情说爱之外,一无是处,活脱脱一个白痴!” “说得好,说得好!”他说,“不过,在我眼里,你是个冥顽不化的A•;E怪物。” 我不了解玉梅,就像高骞不了解我一样。 这时我说:“我觉得你是个很有见识的姑娘,可是,你干吗去做那些徒劳无益的事情呢?” “我倒有一个可以交换的条件。”他坦然地说,“只要你答应这个条件,我就放弃和你表哥的婚事。” “条件?”我用疑惑不解的眼光看着她。 “我要你爱上敏慧。”她一板一眼地说。 我万没有想到她会说这样的话,于是我呆愣愣地望着她。她的脸上却浮现着浅浅的笑意。 ★★★★★ 几乎可以说,我终于抓住了一张张活生生的脸孔。 像往常一样,晚饭之后,村里的小伙子们陆陆续续地来到砖窑小屋前的空地上,要是天气寒冷,或者下雨的话,这些年轻人便会挤在小屋里。 是的,东亮曾经告诉我,这儿才是年轻人的世界。因为在这里年轻人可以说自己想说的话,做自己爱做的事。可是表哥却说——那地方是那些人胡闹的场所。 不久以后,我从东亮口中得知,东民哥压根儿不去玉良的砖窑干活。为此,舅妈没少数落他,而他却依旧天天忙碌地里的活。 据我所知,东民哥是一个天生不喜欢热闹人。 这天晚上,天色昏暗,月亮到乌云里去了,因此,整个田野影影绰绰的,但却有几点星光时隐时现,仿佛磕睡人的眼,闪动着微茫的光。 路边草丛里频频传来的虫鸣,却给朦胧的月夜平添了几分诗意。 当我和东亮来到这儿的时候,空地上已经坐了许多人了。当然,电线杆子上的灯光照亮了年轻人的脸。 我们和大伙儿们彼此打过招呼,就随便找了一个地方坐了下来。 此时此刻,场上的气氛非常活跃,小伙子们的喊叫声此起彼伏。突然,两个人的争吵声压住了其他人的声音,其中一个高声嚷道:“难道我说错了?” “你不相信我,我也没有办法!”另一个也提高了嗓门,“反正我没有那么多的钱。” “你老是装出一副可怜相,一味占别人的便宜。” “钱好端端地在我手里,别人休想拿去!” “我真希望钱在你的手里,”后开口的那个人压低了声音说,“不过,我劝你还是开一个花布店。” 这时候,李银顺插话道:“你小子净说叫人家不痛快的话,老婆胖了,不就是多用几匹布吗?” “哈哈哈哈!”场上的年轻人放声大笑起来。 “而你他娘的也好不了多少!“李金顺冲着后说话的人嚷道。 “我咋了?”那人不服气地问道。 “村里人都知道你小子把钱存到丈母娘的肚子里去了。”李银顺说。 “人生了病,总是要花钱的吗?” “可惜,你娘生病的时候,却让钱变成定期存折,简直是他娘的没有毛的铁公鸡!”李金顺说。 “得了,要不是玉良兄弟,咱们的日子能过得这么舒坦吗?”李银顺朗声说道。 听了银顺的话,全场的人一下子安静下来了。 这时,东亮在我的耳边说道:“大伙在等着他。” 虽然表弟没有说出他的名字,但是我知道他就是玉良。不错,在我们临出门的时候,东亮就对我说——今天晚上,玉良肯定到那儿去。“ 是的,我从他那里得知,前些日子,玉良一直住在镇上。今天下午才回到村里。恰在这时,那对孪生兄弟凑了过来。问道:“今天晚上,玉良会来吗?” “他肯定会来!因为他要我把程皓哥带到这里。” “他真是这样说的吗?”李银顺似乎有点不相信。 “要不要咱们打个赌?”东亮冲着两兄弟笑了。 李金顺有点不甘心,说,“那又怎么样,如果程皓跟着你大哥出去了,而不是来到这里,他还会来吗?” 李银顺又补充了一句:“反正你不是玉良肚子里的蛔虫。” “从镇上回来的路上,他告诉我说,他有许多话要对程皓哥说。”东亮显出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 “有什么话,难道不能在他家里说吗?”李金顺说, “你们哥俩儿是不是担心拿不到钱又要挨鞭子了!”东亮冷笑道。 于是,孪生兄弟马上成为全场人的攻击目标了。场上的气氛更加活跃,更加高涨了。年轻人的叫喊声在静谧的夜晚传得很远,很远。 田野里没有一丝儿风,白天的暑气还没有散尽,大伙儿喊着,笑着。也许他们只是想把体内的燥热从口里吐出来。看得出,他们是一群不甘寂寞的年轻人,尽管如此,他们并不想离开红岩村,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一番,借以开阔自己的视野。 也许在他们看来,电视上面的是与他们毫不相干的东西。当然,看看电视,倒可以使他们一起谈话的时候,内容更加丰富一些。不过,谁要是相信那些事情,那肯定是个傻瓜。 记得有一次胜天叔对我说:“我们这些山里人在山沟里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可是到了城里也许还不及一个傻瓜哩!” 而我却笑道:“等习惯了,就和城里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城里人那一套,乡下人能学得来吗?” “城里人喜欢把到手的钱消费掉,只要乡下人不把钱看得特别重要就行了。” “难道你们城里人不喜欢钱吗?” “其实,他们比乡下人更爱钱,”我说,“或许两者对于金钱的观念有所不同吧!” 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听到有人大声喊道:“瞧!玉良兄弟来啦!” 我和他成不了朋友,正因为他对我抱有很深的敌意,而且他在我的眼里,是一个傲慢、自负的家伙。 从一开始,我试图和他建立一种友好的朋友关系,可是,我的种种努力都是枉然。因为他那不怀好意的眼光有如两把锋利的刀子,无情地解剖着我的心。 不管怎么讲,他的举动使我觉得滑稽可笑。 实际上,他是一个占有欲极强的男人,有必要的话,他会向天下所有的人挑战。正如堂吉诃德曾经无数次地向自己心中的巨人挑战。所不同的他倒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胜利者。因为他曾经告诉我说:“一个男人活在世上,不能没有金钱,因为金钱是男人的翅膀,有了它,男人就可以遨游宇宙了。” 而且他一再告诫我,人活在世上,千万不要对不起自己;一个男人只有占有了金钱,才是最愉快的事情。 总而言之,我与这个家伙格格不入,但是,他也是一个让人值得深思的人物。说实在的,他并不是海狼,亚哈之流,使人内心惊恐。因为他愿意周围的人信赖他,并把他当作朋友看待。但是他那狂妄自大的态度却煽动着人们对于金钱的狂热。 这时候,他径直来到我面前,笑道:“欢迎你,程皓兄弟。” “谢谢你,玉良。”他虽然大我一个半月,但是我对他向来直呼其名。 “我觉得咱们应该彼此坦诚一些。” “是啊!”我说,“我可不想成为你的敌手。” “我很愿意成为你的朋友。”他说,“只可惜,命运偏偏让我成为你的敌手。” 场上的年轻人的目光注视着我们两个人,就好像我们是正在决战的对手,彼此打得难解难分。 田野里掠过一阵又一阵凉爽的风,从遥远的天边,似乎传来了隐约的雷声。 “我不会把你当作敌手。” “莫非我不配做你的竞争对手?”他冷冷地说。 “那么,我和你又能竞争什么呢?”我疑惑地看着他,“我看不出咱们之间有什么冲突的地方。” 他沉思了一会,问道:“你真的希望咱们成为好朋友吗?” “为什么不呢?”我反问道。 “只可惜,咱们是注定要较量一番的!” “为什么?”我越来越糊涂了。 “你不该再回到红岩村!”他死死地盯着我。 “我都被你弄糊涂了!” 此时,雷声越来越响了,偶尔有一两声焦雷在我们的头顶上炸响。月亮隐去了,星光不见了,只有电线杆子上的灯光照亮了这块小小的场地。 树叶,庄稼的叶子被风吹得刷刷直响。 “我希望你能够爱上敏慧。”他不怀好意地说道。 “你这话什么意思?”他得话使我颇感意外。 “那么,你能保证你不会爱上她吗?”他的脸色阴沉了许多。 “我不知道。”我回敬了他一?(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13 部分阅读 “你这话什么意思?”他得话使我颇感意外。 “那么,你能保证你不会爱上她吗?”他的脸色阴沉了许多。 “我不知道。”我回敬了他一句,“也许我会爱上她的。” “所以,”他说,“我们大有可能成为敌手。” 我瞅了他一眼,说:“我可不想成为失败者。” 而他说:“一个优秀的男人来到这个世界上,要是没有一个敌手,肯定会很寂寞的。” 他说完这句话,便把眼光转向那些年轻人,他大声地说道:“告诉你们,咱们明天发工资!” 听了玉良的话,全场的人欢声雷动。那声音已经盖住了轰响的雷声了。这些人顿时吵吵嚷嚷,简直听不明白他们正在喊些什么。 很快,豆大的雨点落了下来。因此我便随着这些年轻人回到屋里。屋里被挤得满满的。我在靠近窗口的地方坐了下了来。恰在这时,雨下大了。 哗哗的雨声越来越急,越来越响,不一会儿,山洪有如脱僵的野马沿着山涧滚滚而下。 不久,红崖河便发出雷鸣般的咆哮声。 可是,屋里的年轻人则更加活跃了。他们根本就不去理会窗外的风雨声,就像这个世界上除了他们之外,所有其他的东西全都不存在了。 渐渐地,我的眼光又转到了玉良的脸上,在我看来,他是一个难以捉摸的家伙。 第十五章 临近中午的时候,我才来到表弟那里。 这是我第一次到镇上赶集。镇子不大,大约近千户人家。当然,我来到镇上的时候,这里已是人山人海了。 因而,我重新回忆起那天上午我走下公共汽车所看到的景象——镇子里冷冷清清的,坑坑洼洼的街道高低不平,那几家正在营业的商店很少有人光顾。这是说,就连街上的行人也少的可怜。然而从那街角处的一家饭店里面却传来阵阵吵闹声,算得上是打破了小镇得沉寂。 原来,碰上赶集的时候,这个小镇还算得上繁华热闹哩! 现在,街道上的人流摩背接踵,喊叫声此起彼伏。而在我看来,要不是雨后街道泥泞,或许人们在行走的时候,就用不着前磕后碰了。尽管如此,那些相互熟悉的人见了面,还是要么彼此打一下招呼,要么凑在一起很亲热地闲聊几句,之后,他们便去忙碌自己的事情了。 年轻人三三两两穿梭于服装摊子之间,挑选着适合自己的服装。时不时有几个年轻小伙子在人群中来去匆匆,那里热闹就往那里猛冲乱撞。很显然,他们并不指望买到什么,只是为了寻找一个又一个可以宣泄的机会。 确切地说,我是在玉梅的货摊前见到表弟的。因为舅妈告诉我说:“东亮时常帮着玉梅照看货摊。” 因此,我一来到这里,就看到了他们两个人,正因为她的货摊前面集聚着许多年轻人,这些青年人滔滔不绝,大声说笑着,所以我只好站在人群外面看着他们忙碌的身影,而当我和她的眼光相遇的时候,彼此相视一笑。 他很快就把周围的闲人遣散了。于是,我来到两个人面前,跟表弟打过招呼,稍后,我转回头来,同她闲聊起来。 就在她给别人找零钱的时候,表弟对我说道:“咱们先去吃饭吧!” 就这样,我们离开了玉梅,穿过人群,向街角处的饭店走去。 这时候,越来越多的人不是涌向饭店,就是赶到街道尽头的小饭摊,吃那些既便宜又实惠的饭菜。然而,有更多的人却愿意饿着肚子回到自己家里。 我们走进了饭店,里面坐满了人,恰好临窗的桌子上吃饭的人刚刚离开,于是,我们马上走过去,面对面地坐了下来。与此同时,饭店里的服务员走了过来。而且和东亮很亲热地说笑着。 我们要了四个菜,两瓶啤酒。我们相互看了看,没有说活,不约而同地喝着啤酒。实际上,我并没有和表弟单独相处过,而且除了那几句必要的客套话,没有交流过思想。 他很少在家,甚至吃饭的时候也不常见到。是的,舅舅对他很不满意,而且父子之间也很少说话,见了面,相互冷漠的目光看上两眼,算是打过招呼了。舅妈却特别偏爱表弟,甚至还纵容他的一些不好的行为,这是说,他很会讨得舅妈的欢心,至少他可以把手里多余的钱交给舅妈。大概她也知道儿子把大部分的钱花光了,但是儿子到底挣回来了钱,而且还交给了他她。 我从表哥口里得知,为了东亮,舅舅和舅妈没少争吵。 要说表弟是个好吃懒做的人,倒也不尽然。因为我通过村里人们的只言片语了解到,他只是瞧不起地里的活,不甘心做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像舅舅和表哥那样每天忙碌在贫瘠的土地上。他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正像天空中的飞鸟快活地飞翔。在他的心目中,玉良就是他生活的北斗星。 要说他瞧不起自己的哥哥,也许是由于他愿意相信玉良曾经对他说过的话——你大哥是个不爱钱的男子汉。而他却对我说:“大哥是个不爱钱的傻瓜。”也或者说,他接受了玉良所有的处世观念, 说实在的,我并不喜欢表弟,但却愿意和他友好相处。因为他很乐意给我讲一些村子里所发生的事情。 表弟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沉思:“我知道,你并不喜欢我。” 我惊愕了一下,说:“我只是觉得你和表哥是两种性格的人。” “水火不相容。”他说。 “这样说未免有点夸大其词了吧!”我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你愿意我像他那样做一个不爱钱的傻瓜蛋。” “金钱真的那么重要吗?”我问。 他点燃了一支香烟,说:“对我来说,金钱就是好东西,因为我愿意自己的生活之路由金钱来铺就。” “人们的心一旦被金钱占有,就会迷失了本性。” “我觉得还是玉良的话说得好!” “什么话?”我好奇地问道。 “他说,金钱可以使一个男人神通广大,法力无边。” “有些时候,它还会给好端端的人们带来无边的烦恼。” “是啊!”他吸了一口烟,说:“有钱的人们总是不肯放过金钱所带来的任何好处。” “看得出,玉良对你的影响还不小哩!”我笑着说道。 “是的。”他喝了一口啤酒,说,“他并不快乐。” “为什么?” “那是因为他把魔鬼放到自己的心里。” “你很了解他吗?”我看着他,问道。 “我觉得我了解他胜过了解我自己。”他缓缓地回答道。 “其实,一个人不了解自己,往往是由于不敢正视自己的情感。” “那么,你呢?”他又要了两瓶酒,问道。 “我母亲的形象总是在我的心中徘徊。” “我过去的事情不感兴趣。” “只对金钱感兴趣?”我笑着问道。 “可以这样说吧!”他很痛快地回答。 尽管如此,他还不是一个爱钱如命的人,只因为他不肯放过任何享受生活的机会,在他看来,生活理当如此。 此时,我重新回忆起玉良对我说过的那句话——一个充满爱心的乞丐,就好像诵经敲木鱼的和尚连自己都度化不了。 是的,我觉得越来越不了解那些山里人了,要知道,离开家的娜拉一定要有一双挣钱的手,否则,自己的自由便会重新为钱所出卖。当然,大约那个不计较有无的先生的确似乎振振有辞地说道——那自然可以的,衣服本来并非我有。不过,我这回要去见楚王,不穿袍子,不行。脱了小衫,光穿一件袍子,也不行……。而现在,衣服是花钱买的。因此,这样看来,钱就是好东西。 换一句话说,孔已己如果富有的话,那么,除了每天快活地排出九文大钱,温两大碗酒,要一碟茴香豆;兴许不至于为了讲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的废话而去拿何家的四书五经了。 诚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空间(物质的,精神的)。我不了解他们,他们也不解我啊!正像我想帮助表哥,但却无法真正了解表哥。因为他喜欢把自己封闭在他那个狭小的空间里。 不管怎么说,我觉得我自己改变了许多,至少不必像过去那样毫无来由地陷入对母亲的回忆之中。 这时,我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注视着表弟。很显然,我必须重新认识他,他似乎沉思了片刻,说:“金钱使男人更加自信。” “而且让女人更加美丽。”我淡淡地说,“要知道,真正幸福的人决不是金钱的奴隶。” “你是城里人,你是大学生。”他说,“那像我们山里人要么把坚硬的岩石碾成泥土,要么一门心思挣钱。说起来,老天爷还算照顾我,没有给我——大哥那股子傻劲。” “你真的愿意这样下去?”我问。 “不,我干吗这样混下去呢?”他放下酒杯,说,“因为我要挣更多的钱。” “钱真的那么重要吗?” “至少可以使自己的生活充满阳光。” 也许人们在世界上,总是喜欢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吧!于是,我转移了话题,说:“东亮,你觉得大哥和玉梅合适吗?” “我不知道。” “为什么?” “我知道他和玉梅是不会结婚的。” “为什么?“ “应该说,你比我更清楚。”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问。 “没什么。”他说,“我只知道玉良是不会让他们结婚的。” “可以告诉我什么原因吗?” “好吧!”此时,他的眼光透过玻璃窗落在街道上的行人身上,就好像正在和那些人说话似的,“他必须答应敏慧的条件。” 我终于答应了他的条件,但是,我在那家饭店里没有见到他,却又一次见到他的姐姐——刘颖。 她很自然地来到我的面前,冲着我笑了笑,问道:“准是高骞让你来的,是吗?” “是的。”至少我脸上没有上次在这儿见到她的时候那种尴尬的神色了。 “他总是做一些颠三倒四的事情。” “是吗?”我坐在她的对面,说,“一个受弟弟摆布的姐姐,心里难免有一点想法。” “对于我这个弟弟,我可不能有什么想法。” “为什么?” “也许你比我更了解他。” “直到现在,我才完全消除对他的一些不好的看法,同时也解开了我心中一些迷雾般的疑团。” “他喜欢别人对他的不好看法,他总是说,一个坏人要是被人当作好人看待,就会有趣多了。” “我觉得我应该很好地了解他。” “可是,我觉得我应该很好地了解你。”她说。 “有这个必要吗?”我凝视着她的双眸。 “因为你演奏太好了,不仅如此,而且也更加耐人寻味。 恰在这时,我听到了表弟的声音:“表哥,你觉得玉梅怎么样?” “很好啊!”我说,“在我看来,她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姑娘。” “是吗?”他用专注的眼光看着我。 我笑了笑,放下手里的筷子,说,“不过,我觉得她故意叫人捉摸不透。” “你该不是说她不够坦率吧?”他不解地问道。 “当然不是。” “那你的意思……“他眼光里充满疑问。 “我们不应该背后议论别人。”我摇了摇头,说。 “告诉你,玉梅是个不在乎别人说三倒四的姑娘。” 我端起了杯子,静静地看着他,而他继续说道:“不管怎么说,人活着首先要为了自己。” “可世间的一切烦恼皆因自己而生。” “话虽如此,人们还是不肯放弃那些属于自己的东西。”他嘴角间闪动着一丝揶揄的微笑。 “看得出,玉良对我抱有深深的敌意。” “是的。”他说。 “他是个非常自负的家伙,而且还能像曹操那样控制别人。” “你爱她吗?”他注视着我,问。 “告诉你,我只想帮助她。”我很认真的说道。 他看了我一会,没有说话,后来,他的目光落到饭店里那几个吵闹不休的人的脸上,因为他们正借着酒劲大喊大叫,脸上的表情活像发怒的野兽狰狞可怕。 而我却注视着街上的行人,看得出,有更多的人们离开了集市。 突然,耳边传来娇脆的声音:“东亮,你们吃好了吗!” “啊!原来是燕姐。”东亮赶忙打着招呼,“我刚才还在纳闷,咋没见到你呢?” 我转过头,但见一个娇艳的女人走了过来,她约莫二十七,八岁,身穿黑色的裙服,如此以来,使她百皙的脸蛋更加光彩照人了。 不错,她浑身上下的每一个动作都洋溢着成熟女人的魅力。很容易看出,她和敏慧的眼睛非常相像,但是,敏慧的眼睛里闪烁着桀骜不训的光芒,而她的眼睛里却充满一个女人的全部温情。 要是一个陌生男人惊诧于她的美貌而细细打量她的话,那么,她的圆圆的脸蛋上确有一种若有所思的娇羞的稚气。 她冲着我抿嘴一笑,说:“你是东亮的表哥吧!” “你是怎么知道的?”我赶忙站起身来说。 “燕姐可是一个神机妙算的女诸葛亮。”东亮笑道。 “别瞎说了!我那有那样的本事。”她笑容满面的说,“告诉你们吧!是玉梅告诉我的。” “玉梅告诉你的?”东亮茫然的问道。 “而且还替你们付了钱。”她很认真的说道。 ★★★★★ 因此,由广义相对论所引起使人迷惑的问题是,我们的宇宙是闭的还是开的?有时,我努力回想着校园的生活。 正因为我一直牵挂着表哥的婚事,希望在我离开红岩村之前,表哥可以随心如愿。•; 现在,我觉得我改变了许多,也许是由于我明白了,人不应该生活在往事的追忆之中,特别是痛苦的思念里。同时,我也意识到自己的一些做法很对不起父亲。实际上,他爱她,我也爱她,只是我和他所爱的方式不同罢了。 既然我很幸运的来到这个世界上,那就必须很好的生活下去。这是说,活着的人不要被死去的人摆布,否则,徒劳的思念只能使人虚度时光,休恋逝水,振作精神。 要知道,人活着首先要对自己负责,使自己成为一个不屈不挠,斗不垮的强者。如今,我彻底自由了,行走于明媚的阳光里。 鹰击长空, 鱼翔浅底。 自由的鸟说:“呵,我爱,让我们飞到林中去吧。” 所以,气云不必进一步坍缩去得到热能,以保持它维持自己所需要的压强,这就是一个恒星。 我突然看到了她,她正在校园的林荫道上散步。 于是,我赶上了她,说道:“颖姐,你好!” “程皓,”她转回头,问道,“你的伤好了吗?” “瞧,已经好多了。”我说,“最起码走路的时候,不必一瘸一拐啦!” “你在运动场上表现得非常出色。” “谢谢你,颖姐。”我说,“还好,我总算没有让同学们失望。” “说实在的,同学都很关心你。” “颖姐,”我说,“听高骞说,那个混蛋打了你,是吗?” “你不要相信高骞的话,”她说,“他就爱瞎说八道。” “是真的吗?”我继续追问道。 “别问了,好吗?”她用恳求的目光望着我。 “而且还因为我经常向你寻事,告诉我,是真的吗?” “与你毫不相干。”说到这里,她低下了头。 “我真想狠狠地揍他一顿!”我大声喊道。“说实在的,我一见那些欺负女人的男人就来气。” “别说傻话了,程皓。”她迟疑了片刻,说,“可他到底是你们的体育老师啊!” “什么老师?”我说,“在我看来,他是一个畜生。” “放心吧!他不敢对我怎么样。”她很清楚地说,“我希望你和他和睦相处。” “不管怎么讲,我和高骞都希望你离开那个混蛋!” “你应该把精力用在学业之上。” “答应我,好吗?”我凝视着她的眼睛,问道。 “我要静下来,好好想一想。” “放心吧!颖姐。”我笑着说,“我和你只是除了恋爱而无所不谈的好朋友。” “是吗?”她冲着我笑道。 是的,我应该静下心来,好好地想一想。否则,我真的无法使表哥摆脱痛苦。在我看来,并非舅舅不关心儿子的婚事,只因为他不想舅妈把过去的事情重新搬出来。 尽管舅舅和我谈及过表哥的婚事,可是他除了摇头叹气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表示了。 同样,我也更加清楚地知道,舅妈是个立场坚定的人,一旦那定了主意,谁也甭想改变。此外,她还明确地告诉我说:“要我改变主意,除非玉梅另嫁他人。” 由此看来,要想说通舅妈真有点难。何况我没有诸葛亮的三寸不烂之舌,滔滔地雄辩。而实际上,即使我满腹经纶,也同样无济于事。确切地说,太行人就是太行人,他们坚信对孩子们的爱,有权利为孩子们铺平生活之路。不仅如此,他们习惯把自己的爱强加在孩子们身上。 就这样,他们就像背负十字架的使徒一般,艰辛地行走在父辈的阴影之中。 只要我一有时间就到胜坤叔家里串门,和他聊天。在红岩村,胜坤叔家的农活不多,不必像舅舅那样整天价忙碌地里的活计。 是的,和胜坤叔聊天的确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因为他不仅告诉我许多村里所发生的事情,而且还和我谈论一些国家大事。总而言之,胜坤叔是一个很有风趣的人。 在所有事情之中,他唯一关心的是村里的小学,因为他希望村里的孩子们能够走出红岩村接受更高等的教育。经过多次接触,交谈,我发现他一直忧虑重重,原来他的学生已经不再关心学习成绩了,却对金钱充满无限的向往。于是,他说:“金钱毒害了孩子们的心灵。” “可是,现实生活的确离不开金钱啊!”我说。 “活虽如此,孩子们整天老想着金钱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吗?”他叹了一口气。 “金钱的魔力的确太大了。”我若有所思地说。 “孩子们的前途真的叫人担心哪!” 视金钱如粪土,那是傻瓜蛋的行为。 现在,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受到金钱的诱惑了。比如说,要想在同学们面前保持潇洒的风度,就必须摆一摆阔少爷的样子。 的确如此,囊中羞涩未免叫人颜面无光了。此时,我又想起那天晚上高骞对我说过的话,他说:“对于男人来说,金钱和女人同等重要。” “你的观点,我可不敢苟同。”我说。 “我说,我不想充当屡败屡战的强者。”他说,“或者什么逆水行舟的傻瓜蛋。” “这么说,你倒喜欢随波逐流喽!” “随波逐流?你这样说真是太迂腐,缺乏远见了。” “是吗?” “在我看来,人活在世上,应该顺应社会潮流,推波助澜。” “然后,再兴风作浪,是吗?” “你啊!可真是一个可爱无比的傻瓜。” “金钱真的那么重要吗?”我问。 “至少对于那个借助宝藏复仇的善良的绅士太重要了。”他说,“在我眼里,金钱就是大海中的风暴。只有善于驾驭风浪的人,才能凭借可靠的飓风,完成人生的旅程。” 我瞅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不过,我心里还是想到,如果那个人没有找到宝藏,那么,他真的难以体体面面的报仇。 接着,他又说道:“同样,你还可以说,女人啊!为了你曙光般一笑,我必须活下去。” “应该再加上一句,要我自己珍惜自己。”我冷笑道。 总而言之,自从我来到红岩村之后,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富有人情味了。 因为我的心啊!总是乐滋滋的。 因为我们的胸间流动着对太行之深沉的爱。 倘若我爱上她,这可能吗?并不是因为我是个城里人,大学生。只是因为我没有找到爱上一个姑娘的感觉。直到现在,我才得以正视失去得母爱,至少,我知道她真的离开了我,我可以独立生活了。 即使她活着,我也必须独立生活下去。 走了一代。 来了一代。 反正父亲说过的化自有他的道理吧! 或者说,只要人活着,就决不能放弃自己的生命。因为这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权利。 有一次,胜坤叔对我说:“如今的年轻人真叫人捉摸不透。” 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恰在这时,他的女儿玉玲说:“年轻人应该有自己的想法吗?否则,年轻人呆头呆脑,这样一来,生活也未免太单调了。” “瞧你说的,”胜坤叔说,“就像生活与我们老年人没份了。” 玉玲看了我一眼,笑着对父亲说:“玉良哥说,光和热是由年轻人释放的,他们不仅照亮了世界,而且使整个世界变得更加绚烂多彩。至于老年人吗?他们得余热也许仅够暖和一下自己的身体。” “呸!”胜坤一下子火冒三丈,大声说道,“我真不知道,你大伯怎么能够容忍这个混蛋。” “大伯头脑里装满了村里的事情,那顾得上他哩!”她思索了片刻,继续说道,“况且,玉良哥除了爱说几句不中听的话外,他唯一关心的事情就是摆弄摆弄他手里的金钱。” “那小子也太狂了!全不把我们老年人放在眼里,就像我们是一群废物似的。”胜坤叔气冲冲地说,“不过,我没有想到敏慧答应嫁给他。” “听玉梅姐说,他答应了敏慧的几个条件。” “什么条件?”胜坤急切问道。 “她也不知道。” “那小子答应敏慧的条件,准是疯了!”胜坤叔大声嚷道。 “玉梅的态度如何?玲妹。”我笑着问道。 “难道你不知道?程皓哥。”她惊讶反问道。 “你们到底卖那门子关子。”胜坤叔满脸不高兴地说。 我张了张口,没有说话,因为我陡然想起玉梅的话。 “爹,还是要程皓告诉你吧!”玉玲冲着我嘻嘻一笑。 “她说,我……”我支支吾吾地说,但却没有把要说的话说出来。 “你那像城里人,说话吞吞吐吐。”胜坤叔说,“可不像你爹那样坦率!” 接着,他转回头冲着女儿问道:“还是你告诉爹吧!” “爹,你真的想知道?” “是的,我倒想见识见识你们年轻人的把戏!” “好吧!我告诉你,”她瞅了我一眼,说,“她说,要是程皓哥全身心地爱上了敏慧,那么,她就成全敏英和东民哥的婚事。” 胜坤叔呆愣愣地望着女儿,半晌没有说出话来。 突然,他哈哈大笑起来,很高兴地说道:“万没想到,玉梅这丫头会来这么一手。不过,她向来不做赔本的买卖啊!”说到这里,他沉思了片刻,缓缓地说,“她葫芦里到底卖什么药哩?” “其实,她葫芦里啥药都没有。”玉玲说。 “你这话什么意思?”胜坤叔不解地问道。 “因为她告诉我说,她愿意拿自己的命运睹一把。”玉玲说,“而且她还说,一个女人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把自己命运交给父母,并由他们带到赌场去下赌注。” “那么,你呢?”胜坤叔笑着对女儿说。 玉玲一下子涨红了脸,但是她很快恢复了平静,之后,她看了我一眼,说:“而我愿意把自己的命运交给爹。” 听了这句话,胜坤叔又哈哈大笑起来。 而等他笑过之后,却对我说:“程皓,我觉得你应该爱上敏慧。” 这天清晨,我和表哥肩并肩向地里走去。太阳刚刚升起,凉爽的风沁人心脾。早起的鸟雀在田野里飞来飞去,唧唧啾啾,叫个不停。就好像它们很懂得珍惜时间,而快活地享受新一天的大好时光。 如今,我和表哥无话不谈,他非常信任我,我也一直关心着他的婚事。也许在他看来,只有我才能减轻他的痛苦,总之,我们相处得非常愉快。 一路上,表哥紧锁眉头,似乎心里头装满了不愉快的事情。于是,我闪电般回忆着曾经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因为长期以来,我已经习惯了不去主动打断别人的思路,或是话题。其实,我对表哥的心事一清二楚。虽然他每天都和敏英见面,但是萦绕两个人心头的阴影一直没有驱散。所以,两个人在一起并没有开心多少。 或许等待和希望才是两个人的唯一出路。 行路难。 行路难,人生多歧路。 实际上,即使是意志坚强的人,也免不了做出一些荒唐的选择。正在这时,我听到了表哥的声音:“你说,你能爱上她吗?” 我惊讶地望着表哥,真没想到,表哥竟然问了我这样一句话。一时间我不知道如何回答。确切的说,对于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千万次了,但却我不能够给任何人一个明确的答案。 所以,直到我恢复了平静,才说道:“我不知道。” “你这话什么意思?”他看着我。 “我是说,我还没有找到爱的感觉。”我说。 “你是城里人,是大学生,而她只是一个乡下姑娘。”他大声说道《“所以她配不上你,是不是?” 我越来越摸不着头脑了,他说这些话到底什么意思?于是,我说:“我是说……” “我可不想听那些无情无义的话!”我似乎越说越激动,“不管怎么讲,你应该爱上她,爱上她!” 尽管我不明白表哥的真实意图,但是我还是心平气和地问道:“你是不是听到了什么?” “我才不听他们的屁话!” “那你的意思是……” “叫玉良那个混蛋见鬼去吧!” “为什么?” “因为她从来没有爱上他,他爱上她是想报复她。” “既然她没有爱上他,那她为什么要嫁给他呢?”我装作不解地问道。 “她是因为我和敏英才答应嫁给那个混蛋哩!” “那你为什么把我和她拉扯到一块啦!” “好吧!我告诉你,”他说,“因为她深深地爱着你。” ★★★★★ “不关我的事!”于是,我大声喊道,“是他,是他,要我那么干的。” 如今,你终于摆脱了那个相貌丑陋的男人,从此,不再有鲜花被插到牛粪之上那门子事儿啦!你睁开了眼睛,见到一个花衫姑娘坐在你身旁。她说,她名叫敏英。而且还对我说了好多好听的话。有时,当你醒来的时候,却是一个黄衫姑娘坐在你身旁。她不告诉我她的名字叫什么,而她说话的声音,却好听极了,宛如林中小鸟唱歌一般。 我希望那个小男孩来到我身旁,可是他却躲得远远的,无影无踪。 这时候,她帮这我穿好衣服,梳了梳头,洗了洗脸。然后,他让我坐在那个老地方——房子遮檐下面。 我终于看到那个白衫姑娘,原来她躲在那间冒着烟的屋子里不肯走出来。 我当然知道,这个姑娘太凶了。 我真的好怕她啊!特别是她那双眼睛。 就这样,她坐在那里,一动不动。而眼光却望着从屋子里冒出来的烟。我可不想见到她。 “你怎么这么笨呢?连火都生不着。”她说,“还弄了一屋子烟。” “我没有生过火嘛!”他说。 “那么你发过火吗?”她笑嘻嘻的问。 “发倒是发过火。”他说,“但我对你决不发火!” “该不是骗人的话吧!她说。 “你要我发誓?“ “呸!”她抿嘴一笑,“我觉得发誓的人并不城实!” “你要怎样?” “我要你给我背诵一首唐诗。”她说,“海山哥。” 那个小男孩高声喊道:“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你从来没有到过他的坟头上,那是因为你曾经很清楚地告诉他说——不关我的事,是他,是他,要我那么干的! 那个姑娘太凶了。她高声喊道: “我恨他,他别指望用几个臭钱来求得心里安宁!” 她这是咋了,干吗发那么大的火。要知道,一个女孩子动不动发火总是不好的。 正在这时,那个小男孩从大门外跑了进来。接着,他大声喊道:“大姐,我的衣服又被树枝挂破啦!” 花衫姑娘从屋子里走出来,说:“脱下来,我给你缝缝。” “真没想到,你的手那么巧!”他说,“缝得那么好。” “还是赶快穿上吧!海山哥。”我说,“别着了凉。” “可我觉得天热的要命,要是有一个蒲扇就行了。” “为什么?” “有你在我身边吗?”他冲着我笑了笑。 “你总是没个正经!动不动就瞎胡扯。”我说,“算啦!我不和你说了,还是赶快穿好衣服吧!” “要不要告诉你一个秘密?”他一边穿着衣服,一边说道。 “什么秘密?”我不由自主地问道。 “告诉你吧!没有老婆的男人是没法子过好日子的!” “那么,你就赶快讨个老婆吧!” “你只要答应了我,我不就成了有老婆的男人了吗?” “好吧!我答应你。”有一天晚上,夜空里星光灿烂,我来到那间亮着灯的屋子跟前,只听里面传出来周海燕的声音。 “是真的吗?”程维明说。 “我对你撒过谎吗?” “我太幸福了,太幸福了!”程维明满心欢喜地喊道。 “那么,你告诉我,幸福是什么呢?”我瞅了周海燕一眼,问。 “我也说不好,不过,”周海燕说,“在我看来,所谓幸福就是能够和心爱的生活在一起。” 你站在院子里,这时,东屋里面传出敏彤的声音: “大姐,你心爱的男人是他吗?” “你瞎说什么?”敏英说。 “是他,是他,肯定是他!”敏彤的声音似乎大了许多。 “你再瞎说八道,我可要拧你的嘴啦!” “要是东民哥的话,巴不得你拧哩!我这样说对不?”那声音宛如林中小鸟唱歌一般,好听极了。 “看得出,敏英喜欢上东民了。”伟辰说,太对了,每天下午收工回来,他总是坐在门前得石头台阶上面,抽着用写满字迹的纸卷好的旱烟卷。 “是吗?”她说。 “说实在的,我喜欢东民这孩子,要是你没啥意见,我同意他们交往。”他抽了一口烟说。 “你愿意敏英嫁给他?”她看了他一眼,问。 突然,白衫姑娘一下子站在院子里,她冲着那个小男孩大声喊道:“你是不是没有听你三姐的话,又瞎胡闹了!” 看得出,他很怕这个白衫姑娘,于是,他赶紧躲在花衫姑娘的身后,探着头说道。 “都怪彤姐,她叫我从地堾上跳下来。” “敏慧,你就不要责怪小弟了。”花衫姑娘说。 原来那个凶巴巴的姑娘名叫敏慧,她老是那么凶,吓得我心惊肉跳,心神不安。这时,她又说道:“好吧!下午你留在家里做作业。” “你三姐呢?”花衫姑娘说,“瞧,天就要下雨啦。” 那天晚上,她对他说:“你出去吗?大哥,瞧,天就要下雨啦!” “爹老是念叨他的名字,”他说,“我想请他回来看看爹。” 她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注视着他远去的身影。院子里的那三个人终于不说话了。突然,一团黄色的影子宛如一阵旋风似的从大门外一下子站在院子的中间。 “慧姐,饭好了吗?” “就知道吃!”白衫姑娘说,“简直是一头猪。”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她冲着那三个人嘻嘻一笑,“你们干吗这样看着我?” “你总是欺负小弟!”花衫姑娘说。 “那么,你们想知道原因吗?她的声音总是那么悦耳动听。 “算了吧!你还是洗洗手,洗洗脸,吃饭吧!”那个凶巴巴的姑娘说。 等她们在饭桌上面摆好饭菜之后,我被黄衫姑娘带到饭桌前,在她们之间坐了下来。我低下头,吃起饭来了。 可是,他们的声音很清晰地在我耳边响起。 只听那个小男孩说道:“二姐,彤姐要程皓哥今天晚上到咱们家吃饺子。” “你们见到了程皓?”花衫姑娘问。 “他和东民哥在一起。”小男孩说,“你放心吧,东民哥也要来哩!” “还是快吃你的饭吧!”花衫姑娘瞪了小男孩一眼。 “你别生气,大姐。”小男孩说,“彤姐告诉程皓哥说,二姐包的饺子最好吃啦!” “海燕,你包的饺子真是太好吃了!”程维明说。 “是吗?”周海燕微微一笑。 “谢谢你,海燕,”维明说,“我不知道饺子是怎么包成的。” “你们城里人就爱唠叨一大堆好听的废话。”她说,“听胜坤说,你不是吃疙瘩饭,就是吃小米饭。” “除了这两样饭,我不会做别的。” “那么,你答应我一个条件,好吗?”她嫣然一笑。 “如果不是做猪,做狗,我什么条件都答应你!” “你教我读书识字,我帮你烧火做饭。”周海燕很认真地说。 “我希望那个小男孩坐在我身旁,就像现在这样,可他总是躲得远远的,无影无踪。 吃过了饭,她又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此时此刻,天色更加阴暗了,花衫姑娘说得太对了,天真的要下雨了。 瞧,所有的人都泥泞的院子里忙碌着。只有他躺在那儿,一动不动,看不到他的脸孔。 他死了,死了。红红的,那样子真是太可怕了。 天空中,雪花飞舞,可一到地上就融化了。乱哄哄的,黑压压的人群从院子里来到屋里,接着,又从屋里来到院子里。他们就像一群驼背的人,看上去他们就像正在低着头寻找地上的什么宝贝。 他真的没有权利说话了。同样,她也没有权利说话了。 可是,他却告诉我说,你有权利决定那件事情。于是我说,不关我的事,是他,是他要我那么干的! 而且他还说,只要你那么做了,他就会平安无事。谁知,他却死了,他死了。红红的。 鹅毛雪片纷扬不息,人们的头上,眉毛,还有鼻子尖上已经沾满了雪花。 最后,他们把那块红色的东西抬走了。 这时候,那个小男孩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那声音怪怪的,叽哩咕噜一大堆。那可不是唐诗,因为你曾经听到那个城里人念道: 身无彩凤双飞翼,春蚕到死丝方尽。 心有灵犀一点通,蜡烛成灰泪始干。 那个黄衫姑娘又跑到外面去了,另外两个姑娘躲在冒烟的屋子里不出来。 不久,从那个屋子里传出来剁剁的声音。 因此,她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眼光却停留在那个大门口。 不错,那个凶巴巴的姑娘决不让你出门。除非地里的活忙了,她便把你带到地里,让你坐在树荫之下,一动不动。 于是,我和她一起来到树荫之下,抹了抹脸上的汗水,她大声说道:“你倒是说话啊!” “我说什么?”我说。 “说你嫁给我哥!”她说。 “那是不可能的。” “难道你真的要嫁给那个丑鬼吗?”她问。 “别说了,我心里乱糟糟的。” “秋月姐,我们活着首先应该属于我们自己。” “好吧!我决定嫁给你。”她说。 “你说什么?秋月。”他说。 “我说,我要嫁给你。” “大哥不让你这么做。”他说,“我知道,你心里只有海山……” “别说了,大哥。”她说,“我决定了。” 突然,黄衫姑娘旋风一般来到院子中间,随后,两个年轻小伙子从大门口走了进来。只听黄衫姑娘大声喊道:“慧姐,你看谁来了?” “白衫姑娘从冒着烟的屋子里走了出来,向那个陌生人说道:”见到你,我真高兴。“ “谢谢你,敏慧。”他说。原来白衫姑娘名叫敏慧。 “你们城里人说话老是那么一大堆客套话,多烦人啊!”敏慧说。 “他是一个城里人。”有一天,周海燕这样对我说道。 “是真的吗?咱村来了一个城里人。”我说。 “是的。”海燕说,“这个城里人怪怪的,每天晚上都要在河边溜达,倒像寻找什么宝贝似的。” “你和他说过话吗?”我问。 “没有。”她说,“他好像满腹心事,却又好象没有。这个城里人真的叫人捉摸不透。” 花衫姑娘也走出来了,而那个陌生人对她说:“你好,敏英姐。” 我怎么忘了,她曾经告诉我说,她名叫敏英。敏英说得太对了。雨真的就要下起来啦! 巨大得雨点噼里啪啦落在地上,地上飞扬着尘土。 于是,他们赶紧躲到屋里去了。而我却坐在那里,一动不动。那些雨点并没有溅落到我得身上。 “真可惜,一朵牡丹花竟被插到了牛粪上面。” “你是不是也想娶她做老婆?” “我可不想在村里抬不起头来。” 她和他结婚了。她认命了,一个不幸女人的命运。而她唯一的感觉只是她的肉体,因为她的心有如一名死囚犯终于在黑牢里死去。 那么,她只能把自己的肉体交给他。 赤裸裸地交给他。他从来没有强迫过她。她只是觉得她必须履行妻子的义务。兴许一个女人活在世上就是为了自己的男人。 多年以后,当她和伟辰圆房的?(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14 部分阅读 多年以后,当她和伟辰圆房的时候,很自然地想到养父母的对话,正因为那声音很清晰地传到她的耳边。她说: “你干吗把她们带回来?” “你说什么?”他反问道。 “咱们给她们一些吃的东西,然后把他们打发走算了。” “你懂个屁!” “那个女人快要死了,要是死在咱们家里……” “你,真他妈的猪脑袋,头发长,见识短。” “那你的意思……” “等那女孩子长大以后,要是嫁给伟辰做老婆,这样一来,咱们不就省一大笔彩礼钱了吗?再说,她来到咱家,也会帮着咱们干活哩!” “你啊!真是一只没有毛的铁公鸡。” 没有任何选择,于是,她只能摆好姿势接纳了他。她紧闭双眼,活像一具死尸在洪水之中翻滚。 雨水不断地落下,她终于听到雨水敲打屋顶的声音了。雨水开始从屋檐之上倾泻下来。这时候,院子里到处是流水了。 当然,除了望着下雨,什么都别想干。 但是,那些黑压压的人群正在忙碌着,他们从院子里来到屋子里,紧接着又从屋子里来到院子里。鞋子上,衣服上沾满了污泥。 那几个放声大哭的孩子,正如雪人一般;围着那个红红的东西转来转去。最后,那个红红的东西被一伙人抬走了。 如果她有罪,那么她就是罪人了。 但是,我已经告诉他了,不关我的事,是他,是他要我那么干的。 恰在这时,那个凶巴巴姑娘的声音从屋里传出来:“你到过你母亲的坟头吗?” 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来到那个被洪水卷走的人的坟头那里,那是由于我许多话要对她讲出来。是的,我曾经抱着她的那个小男孩对她说:“瞧,你的儿子太讨人喜欢了!” “是吗?”而她抱着我的小女孩对我说,“可是,我觉得这个小女孩长大以后,准是一个漂亮姑娘。” “她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 “事情都已经过去了,难道不是吗?”她安慰我说。 一时间,我没有说话,那是因为她使我成为罪人。过了好一会,我问了一句:“你真的喜欢她吗?” “我太喜欢了。”她说,“你乐意她做我的儿媳妇吗?” “是的。”那个城里人说,“我去过几次。” “你从来没有忘记她,是不是?” “我觉得她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她在我的心里,我一直忘不了她。” “我也一样。” “为什么?” “因为你母亲嫁给了一个她所深爱的男人,而且还是一个城里人。”那个宛如林中小鸟唱歌的姑娘说。是的那姑娘的声音真是动听极了。 “你不该答应那个混蛋,敏慧。”另一个男人的声音说。 “为什么?”敏慧问。 “你爱玉良吗?”城里人反问道。 “爱情真的那么重要吗?” “至少在你的眼里,他是一个能够叫你倾心的人。”那个城里人又问道,“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嫁给他吗?” “因为他是一个坏蛋。”敏慧说。 “其实,她是为了我才这样做的。”花衫姑娘说,她的声音总是叫人听不清楚。 “难道你没有心爱的人?”城里人问。 “那些年轻人全都是胆小鬼,”另一个男人说,“她怎么会爱上他们呢?” “那么说,你并没有所爱的人。”城里人说。 “程皓哥,你说错了。”黄衫姑娘说,“告诉你,慧姐一直爱着一个年轻,潇洒的男士。”她的声音特别好听。 “你瞎说什么呀!”敏慧说。 “他是谁?”另一个男人说,“告诉我,是那个村的?” “他姓氏名谁,只有慧姐一个人知道。”黄衫姑娘说,“至于说这白马王子那里人士,我不妨告诉你们,他就在慧姐的心里。” “废话!废话!全是废话!”那个男人放开粗嗓门嚷道。 突然,他把你紧紧地抱在怀里,疯狂地亲吻着你。你使劲地推开了他。在此之前,他在你的耳边唠叨了一大堆废话。 不过,只有一句话,在我的心头萦绕。 因为他对我说:“只要你那么做了,他就平安无事啦!” 只听那个黄衫姑娘说:“程皓哥,你有意中人吗?” 这时候,隆隆的雷声响彻了整个天空,雨水不断地落下。这雨水不会下一辈子吧!那个小男孩那里去了? 我希望那个小男孩来到我身旁,而他却躲得远远的,无影无踪。 幸好,我又听到他的声音了: “姐,你们还是快包饺子吧!” 饺子饺子饺子饺子饺子。恰从我的心头升起。 就好像隆隆的雷声响彻了整个天空。 第十六章 “玉梅,你干吗这样看着我?”玉良问。 “没什么?”玉梅答道,“只是觉得你今天晚上应该喝点酒。” “是吗?”玉良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此时,李胜天看了儿子一眼,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说:“咱们家好久没有吃饺子啦!” 玉梅笑着向父亲问道:“爹,今天晚上的饺子好吃吗?” 李胜天看了看女儿,说:“就是有点淡。” “那么,你就多喝点酒吧!爹。”玉梅装作很生气的样子。 “你这丫头,是不是让爹喝醉了酒,就不用吃饺子了。”李胜天说。 “应该如此吗?”玉梅嘻嘻一笑。 “呸!”李胜天也笑道,“告诉你吧!爹喝酒就是为了多吃饺子,而不是看着饺子喝酒啊!” 玉良也为自己倒了一杯酒,他喝了一口酒,说:“玉梅,我弄不明白,你为啥在吃烦的时候,总要来一段开场白?” “但是我觉得这段开场白非常重要!” “为什么?”他没有看妹妹,而是低着头吃饺子。 玉梅抬起眼光瞅了哥哥一眼,说:“因为开场白恰恰是一出好戏的前奏。” 玉良显得十分尴尬,定了定神,这才说道:“你是说,我们一家人正在演戏!” “难道不是吗?”玉梅很坦然地反问道。 是的,我越来越讨厌她了。玉良没有说话,而是这样想道,因为她总是很从容地刺探着别人得隐私。实际上,她并不像其他女孩子那样厚着脸皮追问着男人们不乐意启齿的事情。而只是叫你回答几个表面看来无关紧要的问题。与其说她希望听到你的回答,倒不如说她原来只是为了注视一下你由于这几个问题而引起的表情的瞬息之变。 总而言之,我越来越不敢面对她了。 并非我有什么做贼心虚的事情。只是因为我不想自己“赤裸裸”地站在她的面前。如果我开口的话,她会帮助我的,只不过,我必须顺从她的意志,正像一只哈叭狗向漂亮的女主人献媚。如此一来,我男子汉的尊严何在呢? 呸!呸!休想! 换一句话说,我可不想她知道我更多的事情。 “良子,你怎么啦!是不是饺子不好吃?”周爱莲端着锅来到屋里,并把锅放在地上,然后,她一边说,一边在玉良和玉梅中间坐了下来。 玉良很不高兴地瞪了母亲一眼,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吃着饺子。 “爹,你觉得程皓咋样?”玉梅冲着父亲问道。 “你说呢?”李胜天反问道。 “你先说吗?爹。” “好,好,我先说。”李胜天说,“程皓这小子不错,告诉你,我很喜欢他。”说到这里,他犹豫了一下,问道,“那么,你呢?” “我么,我也很喜欢他,”她冲着父亲嘻嘻一笑,“不过,看得出,哥并不喜欢他,是吗?哥。”她的目光又落到玉良的脸上。 “是的。”玉良说,接着他又自嘲地补充了一句,“我干吗要喜欢呢?” “梅梅,你该不会看上了那个城里人吧!”周爱莲开口说道,“再说,那些城里人都是靠不住的。” “娘,瞧你说的,我怎么会看上程皓呢?”玉梅说,“因为我心里只有东民哥。” “这我就放心啦!”周爱莲说。 一时间,全家人无话可说,默默地各自碗里的饺子。玉良喝了一大口酒,此时此刻,他心里乱糟糟的,但是他努力使自己保持镇静。 的确如此,酒一落肚,他又恢复原来的样子。 君临天下,男子汉的风度。 我是男子汉,必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尽管如此,而当我面对父母的时候,那些观念如同电影镜头闪电般掠过我的脑海。 起初,我只是摆出父亲的样子,抽抽烟,喝喝酒,因为我已经长大了,而且可以像他那样把握自己的命运了。 后来,也许是由于那年的除夕之夜,父亲用一种古怪的眼光打量了好半天,最后,他终于说道:“玉良,你也来一杯吧!” 还没等我说话,母亲却说道:“什么话?孩子还小哩!” 刹那间,我完全明白了,因为我已经清楚地意识到我对母亲的憎恨比对父亲憎恨要早得多。深得多。 显而易见,她并不希望我长大,那是因为她要把我搂抱在她得怀里,啃着她那干瘪的乳房。 幸好,我稍一懂事,就不让她把我的脸挤在她的乳谷之间。 也许他不知道,我讨厌在那种眼光下面抽烟喝酒,就像我不能忍受在她的目光之中啃着她那胀鼓鼓的乳房。不错,我依稀记得,我曾经无数次地故意弄痛她,而使她用另一种眼光看着我。 直到我很懂事的时候,这才对自己说道:“我只是不想自己再做那个吃奶的孩子了。” 反正,自从我不再是吃奶的孩子以后,我真的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至少我不再让她把我搂在怀里,使她用那种勾当来安慰我了。 无论如何,我还没有意识到他的眼光的压力。虽然可以说,那双眼光从来没有强迫我做过什么,或者不做什么。原来我全身的神经完全麻木在他的眼光里。我甚至觉得这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情。 更确切地说,我已经习惯他那双眼睛了。 我一下子明白了,原来我一直是他所操纵的牵线木偶,从此,我心里升起了反抗意识,同时,我暗自发誓——决不继续充当什么听命于人的傀儡角色了。 我不会再做那些傻事了。 天真的傻事,而且我还暗自说道:“我应该按照自己的方式抽烟喝酒。” 是的,我拒绝了那杯酒,但也并不是听了母亲的话。从此以后,我发现了越来越多的生活乐趣。 瞧!他满有理由地告诉我说:“钱多了,未必是好事。” 而我说:“钱是好东西,因为它可以使一个男人的世界金壁辉煌,多彩多姿。” 鬼推磨,磨推鬼。在我看来,那是一回事。 我事男子汉吗。至少我可以决定自己应该做什么。而不是在他那双眼光之下做这做那。 不错,我永远忘不了自己第一次抽烟喝酒的情形,恰好被母亲看到了,于是她说:“你别喝了,再喝就醉了!” 看得出,她努力保持镇静,接着又说道:“要是再喝的话,我就告诉你爹!” “你告诉他,是吗?” “你怎么可以这样呢?良子。”她似乎被我的表情吓怕了,“你还小,你可不能这样啊!” “我现在不是很好吗?”说到这里,我又点燃了一支烟,而她的脸色更加苍白了。 于是,我只好安慰她说:“这有什么关系呢?我觉得男人来到世上,首先要做的事就是学会抽烟喝酒。” “你还小嘛!”她说。 “我长大了,长大了,已经是个堂堂的男子汉了。”我理直气壮地说。 总之,就是这样一些观念鼓舞着我向他们挑战,同时,还使向周围的人挑战。 我使胜利者,胜利者。因为此时此刻我一边用这样的眼光打量着父母,一边津津有味吃着饺子。 于良脸上的飘忽不定的变化并没有逃过玉梅的眼光。正因为玉梅对他太了解了。要不是使他保持一些男子汉的形象,她早就叫他狼狈不堪了。 她瞅了玉良一眼,说:“哥,你决定放弃敏慧了吧!” “这话从何说起。”玉良很吃惊地说。 “很好,很好。”玉梅说,“酸葡萄么?最好不要吃。否则,好端端的胃一下子变成醋坛子,岂不可惜!” “难道你没有听说,酸葡萄可以酿成葡萄美酒吗?” “只可惜,咱们红岩村酿酒高手啊!” 没等玉良开口说话,周爱莲插话道:“什么酒不酒的,你们两兄妹吃饭的时候,总爱讲那些不着边的话。”接着,她瞪了女儿一眼,说,“不管怎么讲,你可不能沾酒的边,那东西有啥好!喝多了净叫人说胡话。” “酒喝多了,正好睡个安稳觉,而且还会叫人做一个黄粱美梦。”玉梅冲着哥哥笑了笑,“是这样吗?哥。” 她使我难堪,如同一只可怜巴巴的落水狗。玉良假装没有听到妹妹的话,他没有看她。她的眼光却落在我的脸上,就像一只令人讨厌的苍蝇。是的,她的神态非常从容,要不是我极力压制着自己的怒气,我肯定慧毫不犹豫地打她两个耳光。 因此,我的眼光只好停留再饺子上面。 这时,我又重新回忆起昨天晚上的情景—— “干吗要我再说一遍,那么,我就再说一遍。”她躺在我的身边,说:“我就是喜欢抽烟喝酒的男人吗?” “为什么?燕姐。”我问。 “让那些不会抽烟喝酒的男人见鬼去吧!” “我觉得你越来越柔情似水了。” “是么?”她抬起赤裸裸的上身,俯向我说,“因为有个好朋友正在帮助我呀!” “该不是帮助你离开我吧!” “你是不是想离开我啦?”她问。 我没有说话,只是信手摆弄着她丰满的乳房。 不错,我已经习惯了她的温情,因为一个孤独的男人非常需要女人的柔情,正像痛苦的男人喜欢把自己弄得醉醺醺的。 女人是男人的驿站,仅如此而已。看得出,她对于我爱不爱她毫不在乎。尽管有些时候,她也要我说几句爱她的话。 至于她爱我,那是她自己的事,要是说得客气一点的话,那些求神拜佛的人并没有指望神佛开口讲话。 不过,我认为喝多酒的时候,脾气格外得好,至少我就是这样的人,因为我会把她当作那个冷面冷心的人并向她倾诉我的衷情。 相反,如果一个男人不能完全拥有所爱女人的全部柔情,那么,他所树立的男子汉的形象就会变得一钱不值。 玉梅的声音打断了玉良的思路:“哥,要不要我提醒你,你做了一件蠢事!” “是吗?”玉良不自然地笑了笑。 “你不应该让他做第三者。”玉梅说。 “他是谁?谁是第三者?”玉良似乎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 “我觉得他可能就是一个酿造葡萄美酒的高手!”玉梅说,“况且,我还希望他能够爱上她。” “他真的能够爱上她吗?”玉良问。 “因为他要我和东民解除婚约。” 周爱莲吃了一惊,问:“你说什么?” “没什么?”玉梅说,“我只想使吃饭的时候,气氛活跃一些吗?” 李胜天看了看儿子,又看了看女儿,终于缓缓地说:“有人说,吃饺子的时候,可不能没有蒜,看起来,倒还是满有几分道理的。’ “为什么?”玉梅问。 李胜天笑了笑,说:“瞧,我已经吃完了一碗饺子啦!” “要我说,吃饺子的时候,千万不能少了醋。”周爱莲说。 玉梅冲着母亲笑道:“还是娘说得好。” “村里人都知道你好吃醋。”玉良看了妹妹一眼说,但是,话一出口他马上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于是,他赶忙低下了头,继续吃着饺子。 “是的,因为醋可以消除嘴里油腻腻得感觉。”玉梅说,“而到了肚子里就没有没有那种令人酸溜溜的感觉了。我这样说,对吗?哥。” 玉良抬起头来,冷冷地望着妹妹,但是玉梅对次毫不在乎,继续说道:“哥,要你说,程皓会爱上她吗?” “我不知道。”玉良耸了耸肩,说。 “哥,我觉得你不了解女人,”她笑着对玉良说,“一个男人活在世上千万不要太自私,一味向善良的女人索取,索取多了就会变成一种沉重的负担,” “你这话什么意思?”玉良问。 “没什么意思?”玉梅说,“我只是提醒你,善良的秦香莲把那个负心的男人送上了断头台。” “你是不是又要暗示什么?”玉良问。 “其实,你心里比我更清楚,更明白。” “我明白什么?你总是故弄玄虚,摆弄一些莫须有的事情。” “是吗?”玉梅很平静地说,“我只是觉得你生活得越来越茫然了,已经找不到人生得路标了。” “你是不是很了解我,”玉良振振有词地说,“记住,千万要记住!一个女人千万不要利用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去推测别人,尤其是那些个性很强的男人。” “那么说,你就是那种很有个性的男人喽!”玉梅笑了,“不过,我倒差点忘了告诉你,我是肖燕的好朋友。” 李胜天默默地喝着酒。看得出,他已经习惯了这种场面。也许是由于他对于儿子失去了耐心。 自从伟辰死了之后,表面看来,他还是老样子,没有多少变化,而实际上,他脸上的笑容日益减少了,就连昔日滔滔的话语也似乎成了自言自语了,看上去像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这时候,他放下手里的酒杯,看了看儿子,又看了看女儿,说道:“不管怎么讲,我觉得你们兄妹两人应该和睦相处。” “爹,你说得太对啦!”玉梅说。 “现在,你们都长大了,应该有自己的想法。”李胜天说,“而我们压根儿不想干预你们的事情,不过,我们的唯一的心愿就是希望你们幸福。” 玉良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这才向妹妹问道:“她和你说过什么?” “她只是说了一些有趣的事情。”玉梅冲着哥哥嘻嘻一笑,“因为我们在一起相处得非常开心。” “是吗?”玉良冷冷得目光看着妹妹。 “哥,你该不是喝多了吧!”玉梅说。说到这里,他转回头冲着父亲一笑,“哟!咱们光顾着说话,差点错过新闻联播啦!” 于是,玉梅打开了电视。 ★★★★★ 这天中午,敏慧一家人围坐在院里的苹果树下的饭桌周围吃饭。 太阳如同熊熊烈火燃烧着田野里的一切。树上的鸟儿只在树枝间跳来跳去,却不敢回到夏日的阳光里面,正像笼中之鸟失去了自由。 尽管如此,在茂密的树荫下面吃午饭倒也有几分凉爽。 王秋月抬起木呆呆的眼光望着自己的孩子们,是的,吃饭的时候,你总是坐在这个位置,此时此刻,那个小男孩坐在你的左侧,那个有如小鸟唱歌般的姑娘在你的右侧,而我呢? 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吃得下她们盛到我的碗里的所有东西。 T:慧姐,你还是告诉程皓哥吧! H:你想要说什么? T: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现在,他既然来到了红岩村,那就证明你们两人很有缘分,总而言之,我觉得你必须让他好好地了解了解你。 H:少要胡说八道! T:你干吗这么凶呢?慧姐,既然你没有爱上程皓哥,那么,你又何必对着人家展颜而笑呢? Y:一个人到了应该笑的时候,总是要笑一下吗?这又什么大惊小怪的,再说,你不是也冲着他笑过吗? T:可惜我的笑容太平凡了,那像二姐那样嫣然一笑百媚生,否则,我也会爱上程皓哥,而且还要争分夺秒地爱上他。 Z:要是你爱上了程皓哥,东辉可怎么办呢?彤姐。 T:告诉你吧,小子,我和东辉只是闹着玩的,因为我对他没有感觉。而我和他在一起,是为了气一气那个爱嚼舌根的老头子。 Y:不过,你想过没有,要是东辉爱上你可咋办呢? T:那关我什么事?况且,我很清楚地告诉他,我决不会爱上他的。 Y:为什么? T:因为我心目中的男人应该像金字塔一样雄伟高大,像金字塔一样不可思议。 Z:彤姐,你是不是在说梦话? H:我说,咱们还是快点吃饭吧! T:饭是一定要吃的,否则,就可能失去光彩照人的魅力了! Z:彤姐一到吃饭的时候就会絮絮叨叨,叫人吃不下饭。 T:你这小子,胆敢说姐的坏话! 王秋月停止了吃饭,呆顿顿的看着他们。到底怎么回事,这四个人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总是吵吵嚷嚷。 白色 花色。 黄色。 正在我的周围飞舞转来转去。亮光在他们的脸上在他们的身上也在他们的碗里荧荧闪烁不定明明暗暗暗暗明明经久不息他们吵吵嚷嚷嚷嚷吵吵。 不不不不我可不能进入这声音的漩涡之中。 转来转去亮光亮光荧荧闪烁不定他们在我周围转来转去转来转去。 我可不能这样转来转去进入这声音的漩涡之中。 他怎么了那伙人在他的周围吵吵嚷嚷消失在人群之中这时候那个小男孩拉了我一下胳膊是啊是啊我终于看到他了。 原来那个小男孩一直在我的身旁。 就这样我吃我吃我吃我吃吃得下他们盛到我碗里得所有得东西。 Y:地里得活也差不多忙完了,从今以后,你就帮助小弟温习功课吧!敏彤。 T:原来大街是要我们给东民哥提供一个说甜言蜜语得机会,是不是因为东民哥沉默太久了。沉默呵,沉默呵!已到了在沉默中爆发得时候了。 H:少和大姐耍贫嘴! T:读书呀,读书呀,不错,我们是应该读书的,但一面也要大姐和二姐不至于痛哭流涕,这才能够安心读书哩! H:你这丫头,老是没个正经! T:哎,只可惜小弟弟正在华山派和逍遥派之间彷徨、呐喊哩! H:你这话什么意思? Z:二姐,你可不能相信彤姐的话。 H:为什么? Z:因为彤姐善于无中生有,搬弄是非。 H: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 Z:我,我…… T:要不要我替你说呀?小弟弟。 H:少插醉,让他说! 王秋月一边吃着馒头,一边呆瞪瞪地看着他们。一个姑娘家干吗这样凶呢?她的脸冷冰冰的,凶巴巴的,老是没有笑容。我呀,怕她怕她怕她不想看到她。 她的脸上老是没有笑容。幸好,那个小男孩就在我的身旁。亮光亮光闪烁闪烁在他们的脸上荧荧闪烁不定吵吵嚷嚷嚷嚷吵吵转来转去转来转去。 Z:放暑假的时候,我向同学们借……借了几本武侠小说。 H:是吗? Z:我错了,二姐,不过,彤姐已经看完了。 T:是这样吗?敏彤。 T:是的,可在我看来,一个人每天总是傻呆呆地看着x,y,肯定会发疯的,就像自由的鸟儿决不可以不唱林野之歌。 H:你现在不该说这样的话? T:我干吗不能这样说?在你上学的时候,可以放纵自己天天想着他,夜夜爱着他。而我们这些小人物却不能在闲暇的时间里闯荡一番江湖。 Y:你二姐也是为你好吗? T:可是她也不能老把自己的心事深深地埋在自己的心里,永远不见天日啊! Y:放心吧!你二姐会把自己的事情处理好的。 王秋月终于吃完了手里的馒头。于是,我的目光移向那个小男孩,小男孩看了看我,紧接着,他又把半块馒头塞到了我的手里。 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 可他们吵吵嚷嚷闪烁闪烁转来转去叫人心神不宁倒像我真的做了什么错事。实际上,我已经很清楚地告诉过他不关我的事是他是他要我那么干的。 他们总是这样看着我莫非我真的做了什么错事。 现在,她一边吃着馒头,一边似乎是苦苦思索却依然没有想到什么。 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 原来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做过什么呀有时候我瞧得见黑压压得人群围着一个驼背得人大喊大叫吵吵嚷嚷转来转去我吃我吃吃得下他们塞到我手里的所有东西。 我无法看清楚那个人的脸不是他不愿意抬起头来而是他们吵吵嚷嚷在他周围转来转去如今她爱上了他是由于他是一个城里人他们生活的非常幸福是由于他给她背诵了一首又一首唐诗他没有给我念过一首唐诗而我感到幸福是由于他很清楚地告诉了我什么是爱爱是什么他把我紧紧地搂在他的怀里使我觉得我正在度过一个美好的时光。 亮光闪烁荧荧闪烁不定。 他们干吗老是提到东民程皓莫不是他们也在那嘈杂的声音之中可是我只看到白色花色黄色除此之外我并没有看到他们他们就在院子里转来转去他们是些什么人呢老是转来转去他们吵吵嚷嚷干吗不让我知道哩还好那个小男孩就在我身旁。 我可不希望那个小男孩离开我我看着他才能吃得下饭他们吵吵嚷嚷没有吃饭。 他们准是吃过了要不他们干么在雪地里转来转去。 太对了他们准是偷偷吃过了他们吃把桌子上面得饺子吃完了我不认识他们他们却在我的周围大喊大叫倒真像我做了什么坏事他们干吗这样这样看着我我吃我吃我吃吃得下他们盛到我碗里的所有东西。 饺子饺子饺子。 他们肯定偷偷地把饺子吃完了否则他们干吗这样看着我干吗大喊大叫而不吃饭呢? 倒像我真的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幸好那个小男孩在我的身旁。 T:大姐,你愿意我二姐嫁给那个混蛋。 H:少说废话! T:你干吗像凶神恶煞一样把我们当做仇敌看待。 H:现在,你需要帮助敏珠温习功课。 T:而你却必须要人关心,要人帮助,何况,程皓哥已经答应帮助你了。 H:是吗? Z:我相信程皓哥是不会骗人的。 T:难道你不想希望程皓哥爱上你? H:难道你不知道,如今时代变了,人们的观念也改变了,爱情只是生活之中徒有其表的东西。 T:那么说,你对他的爱情是假的喽! H:我爱他!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是如此,而且决不会再爱上别的男人。 T:既然如此,那么至少让他知道你爱他,分分秒秒地爱着他。 H:那又怎样,反正我不能嫁给他。 Y:为什么? H:我不想他因为我而耽误他的美好的前程。 T:难道你不相信爱情可以创造奇迹吗? H:我不知道。 T:在我看来,你对于自己的爱情缺乏信心。 H:一个女人可以对自己的美貌缺乏自信,但却对爱情充满信心,因为爱情是她的生活支柱。 T:过去,我对东民哥抱有很深的成见,可自从程皓哥来到咱村之后,我才对东民哥消除了不好的看法,不管怎么说,我坚信,程皓哥会有办法促成东民哥和大姐的婚事。 王秋月抬起眼光,木呆呆地望着他们。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吃得下他们盛到我碗里得所有东西。 她们很清楚地告诉我说娘你已经吃饱了。 原来我已经吃饱了我却没有看到饺子她们准是躲到那间冒烟得屋子里偷偷地吃完了。 那个小男孩又到那里去了无影无踪。 难道你不知道你不在我身旁他还会来纠缠我的亮光亮光在他的脸上转来转去转来转去反正我很清楚地告诉他说不关我的事是他 是他要我那么干的 不要纠缠我 不要纠缠我 我没错 我没错 他们干吗吵吵嚷嚷嚷嚷吵吵 他们干吗这样看着我倒像我真的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我吃 他们说 娘你吃饱了我却没有见倒饺子 Y:但愿如此。 第十七章 清晨。 我和舅舅坐在院子里一边抽烟,一边闲聊着,表哥蹲在西屋门口收拾农具。舅妈则一个人在厨房里忙活着全家人的早饭。 不错,在我看来,太行山的早晨真是太惬意了。 也许是因为温润的芬芳正在晴空中微微荡漾。 也许是因为一声或两声鸟鸣驱散了燥热的倦意。 也许是因为初生的太阳宛若海的女儿刚刚从一个高高的浪峰上面露出自己鲜艳的脸蛋,并且快活地笑了。 当然,舅妈总是第一个起床,要知道,她一起来就喂猪、喂鸡、煮饭以及其他的一些琐碎的家务事。表哥出山之前,先要挑几担水,唯独表弟则最后一个起床,却又第一个吃早饭,早饭过后,便匆匆走出家门,忙碌自个的事情去了。 实际上,全家人很少在一起吃早饭。 不久,表弟出现了。 他来到院子里,洗了洗手,洗了洗脸,然后,他坐在饭桌旁边,与此同时,舅妈盛好饭菜摆放在饭桌上面。 接着,舅妈对我说道:“程皓,吃饭啦!” 于是,我招呼舅舅和表哥一起来到饭桌前坐了下来。我知道,吃饭的时候,表哥总是一声不吭,就好像别人不存在似的。如果舅舅不在场,东亮就一定会天南海北地胡扯一通。 这时候,我觉得舅舅若有所思,似乎想说什么,但是一碰到舅妈的眼光就马上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因此,饭桌上,舅舅也很少说话。 舅妈首先打破了沉默,向我问道:“宝花说,敏慧已经爱上你了,是吗?程皓。” “是的。”我只好如实回答。 “她亲口说的?” “不是,她从来没有说过。” “你是怎么知道的?” “玉良告诉我的。” “你相信那小子的话吗?” “我不知道,”我说,“不过,我觉得我应该相信他的话。” “你这话什么意思?”舅妈困惑的眼光看着我,“你是不是喜欢上了敏慧?” “我只是觉得我应该帮助她,舅妈。” 表哥看了我一眼,说:“她说,她是决不会嫁给程皓的。” “为什么?”舅妈看着儿子,不解地问道。 “我不知道,”表哥说,“我只知道她说她不能嫁给程皓。” “那么说,她当真要嫁给玉良。” “玉良说,敏慧是他命中注定的老婆!”东亮抬起眼光,冲着母亲笑道,“因为在他看来,敏慧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给他做老婆。” “呸!那小子也太自以为是,太不知天高地厚了。”舅妈大声说道,“在我看来,要是他们真的结婚的话,那小子肯定会倒霉的。我真弄不明白,胜天和爱莲怎么可以容忍儿子如此荒唐的事情!” 舅舅停止了吃饭,看了舅妈一眼,摇了摇头,慢吞吞地说:“如今这些年轻人真叫人捉摸不透,他们从来不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东亮不以为然地说道:“在玉良眼里,你们这一代人只是一堆布满尘土的老古董,已经完全失去了现实意义。” “他算是什么东西,胆敢骂我们是一钱不值得老古董!”舅妈顿时火冒三丈。 “他还说,老年人应当给年轻人提供更多的自由,而且老年人所能享受到的自由也只是回忆一两件有趣的事情来安度晚年。”东亮说。 “别说啦!别说啦!”舅妈气冲冲地说,“要是你学会了玉良那些混话,我可不答应!” “娘,你干吗发那么大的火。”东亮冲着母亲嘻嘻一笑。 “舅妈,先消消气。”我赶忙劝慰道。 舅妈冲着东亮大声说道:“从今以后,不要在我面前说那些混帐的话,不管怎么讲,我可不让你们像玉良那样全不把父母放在眼里。” 可是,我们年轻人在父母面前到底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呢? 我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说, 一任母亲的爱在内心引导着我。 做子女总得小心些,因为父母的爱正如古代帝王的仪仗,有着绝对的权力和威严。有些时候,我觉得自己恰如笼中只能太息曰——可怜的我啊呵!我不会唱林野之歌。 或许因为放我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生活,他们的爱就不再羁绊我们,这样一来,他们的爱就变成一堆无用的垃圾。 实际上,幸福的度日,快活的做人,原本就是我们的权利吗?即使我们放弃了这个权利,我们至少也有做一小会儿梦的权利吧! “记住,光靠梦也成!”于是高骞说道。 “可惜,我并不想把自己变成佛罗伊德的门徒,”我说。 “告诉你,”他说,“我并不喜欢佛罗伊德。” “为什么?”我惊讶帝问道,紧接着,我又补充了一句,“你不是很喜欢拜读他的著作吗?诸如《梦的解析》,《精神分析学引论》。” “我觉得他和他的著作同样糟糕透顶!” “莫非你看不懂他的著作?” “也许是吧!”他不以为然地说,“不过,在我看来,梦到底是什么东西并不重要,只要我们坚信,梦可以使人产生奇迹就够了。因为他把美好的人生弄得像梦一样一团糟。” “寻好梦,梦难成。有谁知我此时情。” “你这个EA信徒,却原来是个多愁善感的家伙。” “我是说,人活着应该有一本难念的经。” “而且还要像耶稣那样背着一个沉重的十字架走进天堂,是吗?” “倘若生活摇一个人如此,那么,除此之外,别无选择。难道不是吗?” “你说,既然我们光溜溜地来到这个世界上,那么,我们又何必非要背负着沉重的包袱上路呢?” “也许这些包袱可以使我们走向成熟。” “是吗?”高骞冷冷地说,“同时,还会使我们的生活失去光彩,至少生活中的欢笑少了许多。” “只要不是不毛之地,我们就一定有收获。”我笑着说,“不管怎么说,锲而不舍的奋斗才是快乐人生的至关重要的法宝。” “在同学们眼里,你是一匹布里丹的驴子,”他说,“从今而后,我却必须对你当刮目相看。” “那么,从今以后,我也要对你当刮目相看喽!” “那倒不必,”他笑着说,“我觉得咱们应当有更多的了解,至少能够彼此之间坦诚相处。” “我不够坦诚,是吗?” “至少现在不是,”他笑了,“可以说出她的名字吗?” “你说什么?”我问。 “我觉得也许只有我才能帮助你,程皓。” “你这活什么意思?” “因为我发现你爱上了一个不该爱上的女人。”他似乎满有把握地说,“楚天云雨却相知,又入阳台梦。” 突然,东亮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娘,我那敢不把你放在眼里呢?你叫我往东,我就不敢往西走,同样,你叫我往西,那么,我马上前往西天去取真经。” “少贫嘴!”舅妈终于恢复了平静,“你只要听话,娘就心满意足了。” “宝花姨的病好啦!是吗?”东亮问。 “是的。”舅妈说,“不过,你宝花姨向我抱怨你不去看她。” “好,好,我一会儿就去看她。”东亮很爽快的说。 “程皓,你也应该去看看她,她经常对我提到你。”舅妈说。 “我昨天看过她,她的气色好了许多。”我说。 “还不是玉良害的!”舅妈叹了一口气,接着说,“她指望女儿嫁给玉良,可他偏偏喜欢敏慧。但愿那小子不怕辣!” “玉良吃辣椒的水平差不多赶上四川人啦!”东亮说。 “他就是一口气把全世界上的辣椒全吃光了,她也决不会嫁给他的。”表哥看了东亮一眼,说。 “那个狐狸精有啥了不起,好像别人欠她的钱似的,说真的,我倒希望她嫁给那个混蛋,也好让那个混蛋的头脑清醒清醒。”舅妈说。 “恐怕宝花的想法和你的不一样吧!”舅舅终于开了口。 “是啊!”舅妈说,“她总是希望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一个很有钱的男人。话说回来,我倒希望你的想法和我一样。” “而她自己却心甘情愿地嫁给一个穷光蛋。”舅舅说。 “时代变了,人们的观念也应该变了,”东亮说,“也许是因为直到现在,人们才充分认识到金钱是世界上唯一而又最好的东西,所以我们应该说,韩信捞钱,多多益善。” “别忘了,财多招灾。”舅舅一字一板地说。 “是吗?”东亮瞅了父亲一眼,说,“我倒巴不得成为大地主,大资本家哩!” “少要瞎说八道!”舅妈瞪了东亮一眼。 “娘,宝花姨该不是希望程皓哥爱上敏慧吧?”东亮冲着母亲嘻嘻一笑。 “要是我有女儿的话,我决不让她嫁给那个混蛋的!” “如此一来,秀荣就可以嫁给玉良啦!” “那个混蛋有什么好!”舅妈忿忿地说。 “钱多的人,谁不眼红!”东亮说,“除了敏慧,玉良谁都看不上眼!” “在乡下,最重要的是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舅妈说。 “如今,年轻人的想法太多了,而且也不让我们知道。”舅舅若有所思地说道。 “对于孩子们的想法我不感兴趣,”舅妈看着舅舅说,“而我倒对你的想法很感兴趣,尽管你不让我知道。” “你这话什么意思?”舅舅问。 “你不觉得你自己的想法就很多吗?” 舅舅的目光移向大门外,全家人陷入沉默之中。 而我也只好像他们那样默默地吃着饭。 是的,她爱我,至少她对着我开心地笑着。现在,他们都希望我爱上她。然而我觉得自己只是由他们摆弄的棋子,也许在他们看来,我根本就不可能像父亲 (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15 部分阅读 而我也只好像他们那样默默地吃着饭。 是的,她爱我,至少她对着我开心地笑着。现在,他们都希望我爱上她。然而我觉得自己只是由他们摆弄的棋子,也许在他们看来,我根本就不可能像父亲那样娶一个乡下姑娘做妻子,至少他们坚信,敏慧决不可能离开红岩村。 他们以为,一个乡下姑娘到了繁华的都市是无法生活的。因为她和他们一样都是离开土地不能生活的人。而且他们曾经告诉我说,女人来到世上就是为了给男人做老婆的,并且给男人生儿育女。现在我必须抛开这种感觉和念头,至少我来到红岩村不是为了寻找什么梦中情人。如果任其自然,原子都有跃迁到最低量子态的趋势,此后就再无变化。此时此刻,我彷佛又听到她的声音了。于是,我觉得自己重新静默地坐在她的身旁。她转回头,冲着我说道: “你和高骞是好朋友吗?你们似乎无话不谈。” “他对你提到我?”我问。 “是的。”她说,“他说,你有一颗于连的心,有一个浮士德的头脑。而且他还说,你对漂亮姑娘特别菩萨心肠,经常洒些甘露下来,去滋润她们的心灵。” “那么,你的看法呢?”我问。 “我觉得你应该从五里雾中走出来,让人看到你的庐山真面目。” “你该不是说我是一个阴险狡诈的人吧?” “莫非你觉得自己是那样的人吗?”她笑着说。 “无论如何,男人在女人面前是不可以自毁形象的,”我也笑道,“何况,我现在坐在年轻漂亮的老师身旁哩!” “离开课堂,你应该叫我颖姐。” “真的吗?” “真的。”她落落大方地说,“我觉得咱们应该成为好朋友。” “你说,咱们可以成为好朋友?” “确切地说,我们只是除了恋爱可以无话不谈的朋友。” “难道你害怕我对你特别菩萨心肠而让你浮想联翩,夜不能寐吗?” “你真有这样的好心肠吗?” 我想到这里,对着舅妈笑道:“我觉得,无论如何,人与人之间应当多一些理解,实际上,在理解别人的同时,还能够加深对自己的了解,因为只有这样,人们才能够和睦相处,才能够快快乐乐地生活。” “告诉你吧,程皓。”舅妈说,“我真的不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就因为你舅舅啥事都不和我说,而使我觉得自己是在和一个死人过日子。” “你也知道,舅舅是个不喜欢搬弄是非的人。”我说。 “老实说,我对别人家的事情没有兴趣。”舅妈说,“我只想知道他心里想些什么?” “你要说什么呀!”舅舅放下手里的筷子,缓慢地说,“我又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 “你什么也没做过,那你干吗把自己弄成做贼的样子呢?” “你不该胡思乱想。” “你把我不知道的事情告诉我,我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舅舅没有说话,只是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舅妈。 “实际上,你那些事情,我全知道,我真想你亲口告诉我,”说到这里,舅妈叹了一口气,又接着说,“可惜,我等了许多年,你还是只字不提。” 舅舅还是没有说话,他的眼光移到我的脸上,紧接着又落到舅妈的脸上,这才说道:“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你干吗要我提那些旧事呢?” “难道你不想自己的儿子过上幸福的生活?” “你这话什么意思?” 舅妈脸上堆满了笑容,说:“我只想孩子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告诉你,东民和玉梅结婚是不会得到幸福的。”舅舅摇了摇头说。 舅妈瞪了舅舅一眼,说:“你终于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这时候,表哥大声说道:“我决不会和玉梅结婚。” “哥,你应该听娘的话!”东亮放下手里的筷子,站起身来,说,“我说,我要到镇上去啦!” “还是我说吧,”我笑到,“舅妈已经改变主意,答应了东民哥和敏英的婚事。” 听了我这句话,父子三人睁大眼睛呆愣愣地看着舅妈。 ★★★★★ 这些天来,我很少外出串门。 因为舅妈终于答应表哥和敏英的婚事。 因为我正在翻来覆去研究着父亲的那些诗稿。 是的,通过那本日记(我看完之后,还给了胜坤叔,不过,我却抄录了一些诗句),我不仅重新看到了母亲(至少她不再是一个缥缈的形象,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且也使我重新认识了父亲。 “这就是生活。”你说,“敢于在自己的废墟上重新筑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因为生命的长河仍然不舍昼夜地向前奔流。” 原来我并不了解父亲。 那是因为自我父亲决定开始新的生活以来,我和父亲已经不再有话可谈了。 那是因为自我母亲被洪水卷走之后,我一直生活在可怕的阴影里,不再理会父亲的爱了。 而现在,我重新认识了父亲。 “我彷佛听到了他强有力的声音,”于是你说,“因为我真的看到了他一个人站在高高的峰顶之上。更确切地说,他的诗句打动了我,至少使我觉得他在我心目之中的形象更加高大了。” 我一遍又一遍吟咏着那些诗句,有如我父亲铿锵之声正在我的耳边回响—— 生活幸福吗?勤劳、善良的人们, 兄弟姐妹,我正在默默地耕耘,从阳春到寒冬。 告诉你们!告诉你们!我把自己的种子洒播在岩石之中, 兄弟姐妹,因为我要扎根于太行山上。 太行山上回响着我火一般豪情的声音, 兄弟姐妹,此时此刻,我的心正跳动着太行的风雷。 当然,我哦吟这些诗句,并非期望回到过去,回到我甜蜜生活过的金色果园——我的童年的果园;而是为了要在自己的心中给父亲塑造一帧完美的形象。 于是,你大声念道: 现今属于太行的岩体,属于泥土, 而且永远属于正在茁壮成长的树木,属于嘹亮的歌声。 现今属于痛苦和幸福的红崖河, 而且永远属于滔滔的洪水和一块美丽的鹅卵石。 现今属于勤劳的汗水,属于永恒的希望, 而且永远属于亮丽的爱的脚印。 总而言之,我觉得自己应当属于小小的红岩村, 而且永远属于永恒的太行。 太好了,太好了!因为我已经重新回到灿烂的阳光之下,可以尽情地高唱着太阳赞歌。 悠悠的太行耕种者呵!也许只有勤劳才是他们永恒的勋章,因为有位哲人曾经说道: 你在生活中决不准偷懒, 你的生活是繁重的劳动。 不错,在我看来,虽然这些诗句并不能帮助我了解乡下人的生活,但是,它却是我父亲一个美好季节,仅此而已。 仅仅如此而已。 美好的季节。金色的果园。 走了一代。 来了一代。太行人就是太行人。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虽然流水般岁月洗白了他们的须发,压弯了他们的脊柱,但是他们却在这块热土上播下了具有顽强生命力的种子。 生根。 发芽。 开花。 结果。 就这样,那些年轻人开始耕耘,也许在他们看来,太行的荒芜,就是他们他们心灵的荒芜。实际上,就连那些刚会笑的婴儿也已经从他们父母的基因之中选择了永恒的耕耘。 一双粗糙的双手,就是一种成熟。 一抹憨直的微笑,就是一个希望。 正因为他们的生活便是劳动,或者说,从一降生,他们就听到了岩石,群山,树木,以及红崖河的声音,而且在他们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他们和太行休戚相关,融为一体了。因此,只要死神的脸上还没有露出笑容,即使太行的风暴多么骇人,也不能使他们的希望破灭,就好像他们的眼睛永远张着,贪婪地注视着这块土地。 尽管如此,他们的希望仍不免被干燥的热风扫荡精光了。 然而,他们没有叹息,没有眼泪,因为他们可以咬紧牙关等待,而且在漫长黑夜般等待过程中他们挥动着自己粗糙的双手,呼喊着新的希望。 也许可以说,他们脸上道道深陷的皱纹就是他们的希望的象征。 因为 我们有着和太行一样坚韧的战斗臂力,不死的意志。 因为 我们的胸间流动着对太行之深深的爱。 大约这里的确没有都市的喧嚣,没有都市人的节奏,同样在这里也无法找到陶翁淡泊人生的真谛;因为这些乡下人简直就像一群疯狂的淘金者正在忙碌着自己的生活。 如今,我对他们的生活既熟悉而又陌生。 由于各种原因,我自始至终不能真真正正地了解他们,他们总是跟我保持着一定距离,也许在他们看来,我是一个城里人,一个大学生,而不再像我的父亲那样能够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知识青年。何况,我只是来乡下度假的,并非到这里体验生活,或者干脆地说,我来到红岩村只为了探望舅舅一家。 更确切地说,我来到红岩村度假只是为了驱散长期以来因思念母亲而郁结在我心里的阴影。 虽说我并不十分了解他们,他们和我却相处得非常愉快。是的,他们经常来到舅舅家里找我聊天,而且也邀请我到他们家里去做客。 从之,我觉得和他们在一起生活非常愉快。 眼下,单调而又紧张的农活总算忙完了。村里的欢声笑语渐渐的多了起来,特别是那些关心国家大事的人们,时常三三两两争吵着国家大事,至少他们谁也不肯错过可以高谈阔论,qǐζǔü夸夸其谈的机会。 你现在重新回想起高骞说过那些话—— 人生如意须尽欢,莫使眼睛长对月。 春光短,春光短,劝君莫负好春光。 享受生活,享受生活。因为人活在世上理所当然地要快快乐乐,无忧无虑地生活。既然我们选择了生活,那么我们干吗非要把自己弄得像罪犯似的,带着沉重枷锁,去完成人生得使命。 年轻人吗?应该懂得享受生活。高骞说。 在乡下,年轻小伙子享受着自由的生活,与其说他们喜欢追求自由的生活,倒不如说他们不愿意呆在家里和自己的父母索然无味地相处。而那些姑娘们则不然,因为她们的一举一动完全被笼罩于父母的眼光之下,尽管如此,她们还可以找得到一个又一个的机会,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做些儿针线活,聊些儿心里话。 无论如何,村里的年轻人都喜欢在成家之前最大限度地放纵自己,以便享受一个美好的季节。也许是由于他们都有一颗纯真无邪的心,而这颗心也从来没有深思过什么道德,责任和义务等各种人生的重大问题。 我越来越喜欢那些善良而又朴实的乡下人了。他们质朴,率直,而且用天真幼稚的好奇的眼光去正视电视剧里面的各种搂抱,接吻,以及男欢女爱的场面。看得出,他们正在愉快地接受这种“送来”的东西,这种“送来”的东西不仅可以满足年轻人的好奇心,虚荣心,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默默地体味一种“偷尝人生禁果”的欢愉。 诚然,年轻人就是年轻人,他们应该属于自己的生活,至少他们不愿意过早地固定在老一辈的生活模式之中。 此外,某种强有力的欲望左右着他们,控制着他们。 也许可以说,这种欲望来自金钱的魔力。 他们正在拼命地使自己富有,而成为一个真正有钱的人。但是他们倒不想成为葛朗台那样的守财奴,也许正因为如此,他们更加热衷于表现自己,炫耀自己,对他们来说,谁有了钱,谁就是他想要得到东西的主人。 与此相反,老一辈人则希望孩子们像他们一样老实本分,规规矩矩地做人,并且跟他们一模一样,事与愿违,年轻人的所作所为常常让他们瞠目结舌,最后,他们只好用杞人忧天的眼光观照着那些肆意妄为的年轻人。 太行的河水呵! 潺潺缓缓,缓缓潺潺, 走了一代,来了一代。 河水流呵!流呵!不舍昼夜地流呵! 流过了你一个接着一个幻梦,最后流入你的心里。于是你说。 这天傍晚时分,像往常一样,那几个人又来到舅舅家里。于是我赶紧从屋里走了出来,和他们热情地打过招呼,然后,你便坐在一旁,静静地听着他们谈话。 因为近些天来,农活不是太忙了,再加上令人焦躁的暑气使人们无法安然入睡,所以,一到晚上,人们三三五五地凑在一起,闲聊着村里所发生的各种琐事。 看得出。今天晚上。那几个人似乎有许多话要说。 不管怎么讲,你会觉得听一听这些土生土长的乡下人讲一讲属于他们自己的事情的确非常有趣,因为所有那些事情对你来说,既熟悉又十分陌生。这时候,你的舅舅说: “明堂哥,如今地里没啥活了,我看,你也该喘一口气了吧!” 李明堂使劲吧咂了几口旱烟卷,这才慢慢地说道:“你也知道,咱庄稼人那能闲的住!虽说咱过上了不愁吃不愁穿的好日子,可我觉得,咱庄稼人活一天就得干一天的活。” “说的对,明堂哥。”舅舅说。 “海山,”明堂叹了一口气,说,“咱庄稼人可不像城里人那样靠工资过日子,哎,咱是看着老天爷的脸色过日子的。要不然,咱又何必眼巴巴盼望着老天爷下雨哩!” 没等舅舅说话,海明舅舅插话道:“明堂哥,你说,咱们辛辛苦苦干了大半辈子到底图个啥?” “图个啥?”明堂颇有些意外地说,“呃!瞧你说的,你想,咱们操劳了大半辈子还不是为了让孩子们过上比咱们更好的日子吗?” “话虽如此,”海明舅舅说,“可他们压根儿不领咱的情,全不把咱放在眼里。” 此时,坐在舅舅身旁的王伟忠说道:“孩子们一天天长大,乍一看,是一件好事,可是叫大人们操心的事却一下子多了起来。” 乍一见面,我暗自说道,王伟忠很想舅舅那样是一个寡言少语的男人。后来我了解到,他只有在抽烟的时候,才很少说话,或是一声不吭。而一旦抽不到别人的烟,便会喋喋不休地说一些令人莫名其妙的话,而且我还了解到王伟忠很喜欢坐在舅舅、明堂伯的身旁,原来在红岩村,只有他们两人不在意王伟忠的行为(他总是千方百计地抽别人的烟)。 舅舅抽了一口烟,说:“实际上,孩子们的想法不一定全是错误的,有些时候,他们的想法还是满有到底的。” 看得出,海明舅舅对舅舅的话语颇为不满。因此,他冷冷地说道:“你还不如说你的儿子是咱村最有见识的年轻人。” “你这是什么意思?”舅舅问。 “没什么?”海明舅舅说,“我只是不能忍受孩子们的想法。” “说实在的,”王伟忠说,“如今的年轻人真叫人放心不下。” “为什么?”我问道。 “虽说我们山里人不像你们城里人那样,”王伟忠使劲吧咂了几口烟,这才继续说道,“一门心思望子成龙,可我也觉得孩子们读书识字还是很重要的,说实在的,我不希望他们像我一样斗大的字不识一升。天知道,他们却满脑子净想着钱。” 你看,还是为了钱。我说,钱是要紧的,人生在世应该富有,要不然,万不可做将来的梦。 梦天 天河夜转漂回星 星体所需要的中心压强 强拖出校之后了。 他们满脑子净想着钱是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了钱是好东西我们城里人离不开钱至少因为我们每天吃的小米面粉完全是用钱来购买的因此饭需钱买对于我们城里人来说毫不陌生 敏慧曾经告诉我说——如果说我满脑子净想着钱,你相信吗?于是你说: 也许他们只是为了减轻家庭负担。 “呸!要是他们真的这么想的话,那用得着我整天为他们操心吗?”王伟忠叹了一口气,说,“他们一心想把父母挣来得血汗钱花根精光。” “瞧你说的,”海明舅舅瞅了伟忠一眼,说,“难道你想把钱带到棺材里去?” “要是我那小子像东辉那样有出息的话,就用不着为他操心了。”王伟忠笑着说。 与此同时,舅妈从屋里走了出来,满脸堆笑地和他们打着招呼,紧接着她说道:“从今以后,孩子们的事情,我们再也不操心啦!” “海山说,你答应了东民和敏英的婚事,是么?”李明堂冲着她说道。 舅妈看了看胜天,迟疑了一会儿,说:“是啊!要不然,孩子会恨我一辈子的。” 一时间,院子里的人们陷入了沉寂,也许是因为谁也不想第一个开口说话,此时此刻,月亮隐入一片乌云里去了,屋檐下的电灯彷佛中了暑似的,有气无力地飘忽着淡淡的光线。 因而我说,一个人只能按照自己的方式去恋爱,否则,爱情不会赐福于他。爱情原本就是人生一大快事,正因为每个人期望着幸福,那就注定要献身于爱情。 如果说我已经爱上了她,像父亲那样爱上一个乡下姑娘,那是因为她使我拥有了一个少女最纯真的欢笑。 如生日礼物。 如暗香凝雪。 如京胡演奏的流水。 也许她只是为了生命,为了天性。 可是,我干吗渴望见到她的笑容呢? 也许她压根儿不会说——我爱你,我的心中只有你。只因为她把自己的爱全部融化到对我的欢笑之中。 假如我爱上了她那么我又可以向谁去诉说——是的,我爱她,没有她,我就活不下去了。 是东民哥是东亮还是玉良 不管怎么讲我的心正跳动着对她的爱 此时此刻,一个幻象从我的心里升起,她悄悄来到我身旁,我问道:“你真的很爱我吗?” “是的。”她说,“那么,你会爱上我吗?” “我不知道。” “为什么?” “因为我非常担心你见不到我的时光。” “为什么?” “当我再一次回到故乡的时候。却已是‘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的光景了。” “呸!你就爱瞎说八道。” “据说相思病有助于减肥,从而使貌美如仙的少女更加窈窕动人了。” “你也太狠心,太无情无义了吧!” “这也是奴命薄该遭祸殃,大不该下凡来错嫁了无情郎!” 胜天大叔终于打破了沉默,说:“嫂子,要不是听到你的话,前几天梅梅对我说的那些话,我说什么也不会相信的,哎!如今的年轻人真叫大人没法操心啊!不管怎么讲,我很赞成东民和敏英的婚事。” “那么说,你同意玉梅和东民退婚。”舅妈说。 “是啊!”胜天大叔说,“不瞒你说,我一向很少过问孩子们的事情。” “胜天,我可不像你们两口子那样天生好脾气。”说到这里,她叹了一口气,又接着说道,“说实在的,我非常喜欢你家梅梅,真巴不得她做我的儿媳妇。” 胜天大叔说:“孩子们的事情还是由着他们吧!” 海明舅舅没好气说:“反正我决不会由着东辉的性子去胡闹。” “我觉得父母尊重孩子们的想法还是很有必要的,至少可以改善两代人之间的关系。”胜天大叔说。 “你说得真是太好了,太好了!”海明舅舅猛抽了几口烟,说,“假如你的儿子诶人家当了倒插门女婿,我想,你不会再说这样的话了。” “海明,你错了。”胜天大叔摇了摇头,说,“要是我儿子拿定主意非要诶人家当倒插门女婿,我想,我是毫无办法的。你也知道,我儿子弄得那个砖窑要不是由我硬承着,我看,早就一团糟啦!还好,我的身子骨还算硬朗,尽管如此,我觉得孩子们的事情还是由着他们吧!再说,我们又不能跟他们一生一世。” “说得好,说得好!”伟杰姨父大声说道,“我经常用这样的话安慰宝花。” “俺家东民天生犟脾气,死榆木疙瘩。”舅妈说,“要是他像东亮一样乖巧听话,那用得这我操心哩!现在,他愿意跟着那个姑娘吃苦受罪,就由他好了!” “你可是一个说一不二的人呵!”海明舅舅说。 “告诉你吧,为了使我改变主意,”舅妈说,“程皓没少做我的工作,后来,他竟然使玉梅改变了主意,接着他们两个人一同做我的工作,就这样,我只好改变主意了。” 她笑了。 她冲着我笑了。我说。 对了她冲着我笑那是因为她已经知道我爱上了敏慧像我父亲那样爱上了一个乡下姑娘。 我坐在杏树下面尽量不让如水的月光洒在我的脸上而她则干脆端坐在月光下面不停地笑着笑着微风轻轻拂弄着她的长发树上的知了却因她的笑声而停止了鼓噪。 红崖河细细的流水彷佛若有若无的琴声偶尔可闻 如此良久她才说——好吧我答应你我和你表哥退婚 你终于癌变主意了 那是因为你爱上了敏慧 你说我爱上了敏慧 难道我说错了 你梅说错我的确爱上了她可是我看不出这跟你改变主意有什么关系 因为我不想玉良和敏慧结婚 为什么 至少他们在一起生活决不会幸福而且我不想他们两个人因为结婚而走向毁灭之路 你干吗阻止他们结婚呢 第一个原因是因为我不想我父亲失去儿子 那么第二个原因呢 虽然她把我父亲当作仇敌看待但是我对她有一种感觉那是因为我觉得我和她之间有着某种联系 玉梅 程皓你别打断我我觉得她对我们家有着一种根深蒂固的仇恨开始的时候我只是认为玉良不断地纠缠她而使她产生某种反感她父亲的惨死使她心里的仇恨全部爆发出来了她圆睁着双眼看着我的父亲我的父亲就像一个吓破了胆的将军从此便一蹶不振了而我也好像一下子明白了原来她对我们家的仇恨的确叫人害怕倒像她来到这个世界上只是为了完成唯一的使命那就是让我们全家人通通地死掉 我倒是问过她几次可她啥都不说 而我要你爱上她原本就是希望用你的爱情化解她心中的仇恨 难道你哥做不到吗我知道他从来没有停止过对她的爱 在你来到红岩村之前我觉得玉良的爱一定能够打动她的心况且玉良又是一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在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此外我和你表哥订婚也只是为了使她接受玉良 直到那次事故之后你发现自己错了是吗 是的 那么你怎么知道她一定会爱上我呢 因为她经常到你母亲的坟前呆一会儿 你从来没有爱过我表哥是吗 如果我告诉你我曾经爱过你表哥那么你相信吗 总而言之她答应你共同做舅妈的工作至少使她消除对敏英的偏见。 最后,经过你们反复劝说舅妈终于答应你表哥和敏英的婚事 此时此刻,院子里的气氛比方才更加活跃了。 至少他们的脸上出现了笑容。 而你却静静地坐在一旁,津津有味地听着他们的谈话。 第十八章 “你要我恭喜你,还是祝福你?”他终于打破了死寂般沉默。 “你说这话什么意思?”我盯视着他,问。 “难道你不知道。”他不怀好意地笑了,“好吧!告诉你,我觉得你正像你父亲那样给我们红岩村的人们讲述又一个美丽动人的神话。” 我和他爬到岸上,面对面地站着。中午的阳光很快就把我们身上的水珠蒸发掉了。 我们俩并没有穿衣服,而是裸着全身,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 从一开始,他就对我抱有敌意。如今,这种敌意已经达到了顶点。不错,他是一个非常孤独,傲慢的家伙,至少他已经把这种孤独和傲慢当作了一种美德。如果说他有什么信念德话,那么,他会毫不犹豫地把适者生存,生存斗争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 因为活着的狼,永远比死了的狮子更强大,所以,无论山里人,还是城里人,并不重要。重要的倒是那一个生命更顽强,更持久。对于他来说,人生在世上对于财富享有同等的权利,但是,只有卓越的人才能使财富像中午的阳光照亮世界。 嗟呼!大丈夫当如此也! 彼可取而代也! 人活着理所当然地享有属于自己的权利,否则,生存将是一句彻头彻尾的空话。 总之,他的爱,他的恨,他的嫉妒,使他的一切行动都充斥着强烈的火药味。 他继续说道:“多么浪漫而富有情调的暑假呵!一个天才的喜剧演员,正在全心全意地帮助一个乡下姑娘投入到自己的怀抱里,是吗?” “我觉得咱们应该成为好朋友。”我说。 “朋友?”他用很古怪的眼光打量着我,说,“你在嘲笑我,挖苦我,是不是?好,很好,好得很吗?因为这是你的权利。” “我干吗嘲笑你,挖苦你呢?”我说,“我想咱们应该好好谈谈,以便消除不必要得误会。” “你说咱们之间有误会?” “是的,至少我有这样得感觉。” “是吗?”他冷冷地说,“你很乐意给我讲一通大道理,是不是?哟!我差点忘了,你是一个城里人,一个大学生,而我呢?只是一个可怜得乡巴佬,正迫切需要你的高论来开化哩!” 就这样,我们俩了裸着全身,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 看来,我没有办法化解他对我的敌意,有如仲夏的阳光不能够消融南极洲的冰层。 也许他满有理由把我打翻在地,并使我头破血流,但是,他没有那么做,只是握紧双拳,如同一触即发的驽箭。 当然,他的嘴角却抽搐着含讥带潮的神情。 此时此刻,握似乎明白了他的意图,真可谓用心良苦。是的,两个青年男子像这样裸着全身,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他们虽说没有刀剑,但是他们的内心正发生着惊心动魄,而又无异于血雨腥风的殊死决斗。 确切地说,握和他曾经“决斗”过,那时,我们两个人的身躯,紧紧地扭在一起,旁观的孩子们的叫喊声在树林中回响,最后,我竟然抓住了敏慧的胳膊狠狠地咬了一口,就这样,我的嘴上沾满了鲜血。 我和他动也不动地站着,盯视着对方,那敏锐的目光就是各自持有的无坚不摧的刀剑。 看来,他对自己所采用的决斗方式非常满意,因为他对自己的躯体很自信,甚至那些百般挑剔的艺术家碰巧看到这样完美的肉体,也会不免啧啧称羡。在我的眼里,他的躯体,简直就像伟大的艺术大师从质地绝好的大理石上面雕刻出来的完美的艺术品。他全身的肌肉强健而又柔软,换言之,它是我所见过的一个最结实,最轻灵,最健美的躯体了,相较之下,我的躯体则相形见绌多了,倒像真的缺乏勃勃的阳刚之气。 尽管如此,我并没有退却,因为我的骨骼,血液里也同样流淌着太行的因子。 不久,他冷漠的眼睛便如间歇泉一般,时不时地闪动着急躁,绝望的微光。然而,这种急躁,绝望似乎更有耐心,正如一只瘦弱的母狼在寒风刺骨雪地里长途跋涉,不到最后时刻,决不会让自己倒下。 就这样,我和他僵持着,在广漠的旷野之上。 中午的太阳好像被什么东西固定住了,一动不动,因而炽热的空气有如特高温的岩浆正在田野之间翻滚着。 瞧!就连地上的小草也恰像热锅里的蚂蚁在努力挣扎着自己的生命。 而我和他的头发乱蓬蓬的,如野草。要是满身污垢,浑身杂草的话,肯定和两个野人相差无几。 这时候,他说:“其实,利用诺贝尔奖金取建造一座大桥,倒是满有诗意的!” “你说这话什么意思?”我盯视着他,问。 “没什么?”他说,“只可惜世上的喜鹊已经生生世世地承揽了牛郎织女的相会工程,否则……” “是吗?”我笑着说,“如此说来,我应该好好感谢感谢你喽!” “感谢倒谈不上,”他似乎很从容地说,“我觉得你对于金钱缺乏认识,就像你表哥一样。” “金钱真的很重要吗?”我问。 “我觉得你应该看过大仲马先生的《基督山伯爵》。”他说,“就是金钱使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具有了上帝的力量,是的,对于一个复仇的男人来说,金钱比女人更重要,因为金钱才是他复仇的神兵利器。” “既然我们人类有了智慧,能够分别善与恶。”我说,“那么,我看咱们还是穿上衣服吧!何况,像这样,赤条条地站在烈日下面暴晒的确令人受不了啊!” 我说完这句话,便弯下身子,拿起地上的衣服,飞快地穿在身上。而他则注视着我的每一个动作,直到我穿好衣服,然后,他一边穿着衣服,一边说道:“应该说,是女人教会了我们分别善与恶,教会我们享受金钱的全部乐趣;而且,她们还让我们这些男人为了她们去进行各种各样的荒唐决斗。否则,咱们就不会让自己赤裸裸地对峙在炎炎的烈日下面了。” ★★★★★ 吃过晚饭,我一个人沿着红崖河向村外走去。恰在这时,高骞的话一下子涌入我的脑海—— 他说,一个人在谈恋爱的时候,他总是免不了让自己充当一些不光彩的角色,而成功者倒也不妨被称作敢于创造奇迹的天才喜剧表演艺术家。 他说,一个人长得漂亮是环境造成的,会谈情说爱才是天生的本领。 而且他还说,程皓,你是一个不动声色,却很会操纵少女之心的家伙。 就这样,我一面沉思着高骞的话,一面向前走着。 四面八方涌来了阵阵蛙声,要不然,整个山野倒真是静悄悄的。 月色朦胧。 可是,在我眼里,群山,村庄,树木,庄稼,以及路旁突起的怪石等等,全都被光和影交织成一段缠绵无比的四平调——海岛冰轮初转腾,见玉兔,玉兔又早东升…… 其实,就连那星星点点的灯光也点缀了小村庄的隐约的轮廓。习习的风儿时不时送来一两阵狗的狂吠。 最后,我只好对自己这样说道:“他把我看作不动声色,却很会操纵少女之心的家伙,那是因为她们都想进一步了解我。而今,李玉良把我当作不动声色的第三者,那是由于我一再告诉他说,我只想帮助敏慧。” 此时此刻,他很好奇地打量者我,嘴角处却抽搐着恶毒的讥讽—— 你敢说只是为了帮助她 要不要我再说一遍 你做得很好吗你帮助她不跟我见面 我帮助她那是因为我觉得我应该帮助她而至于她见不见你并不关我得事况且人活着理所当然地要做那些自己感觉不错的事情吗 好很好你的话真是说得好极了其实你应该直截了当地告诉她说来吧来吧漂亮的姑娘呵快让我亲你一下吧否则我会受不了因为我爱上了你如此以来她会感觉不错的 你干吗这样看着我 因为你是一个天才的第三者 但愿如此 那么说你终于可以承认自己是个第三者喽不管怎么说坠入情网之中的男人单凭念几句阿弥陀佛是无济于事的他用很古怪的眼光看着我 这样看来做一个体面的第三者倒也并非坏事啊说到这里我只好利用高骞的话来回敬他告诉你吧一个真真正正的第三者如阳光雨露能够普照和滋润万物如第三世界国家不但大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而且还可以开拓辉煌的未来如外星人的出现标志着一个新的世界的诞生 你的讲演真是太精彩了瞧见了吗我都快被你的话感动了因为我们完全有理由大声疾呼第三者万岁万万岁 你想要我说些什么呢 你不要这么说吗千万不要这么说因为嘴巴是属于自己的东西而且它还是这个世界上最自由的东西至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吗所以你有你的自语而我呢我也有我的自由换句话说我无权干涉你的自由相反有人干涉我的自由的话我是决不允许的何况我那样做的话我也就失去自由了当然一个成熟的男人说什么话吻那个姑娘可以完全凭借自己所特有的自由的感觉吗 如果我告诉你我已经爱上了那么她你相信吗 危乎高哉看来我错了他注视着绵延起伏的太行山很冷静地说因为我老是让自己误解雷锋叔叔那种助人为乐的精神 是吗 该死真该死啊看来我当真误会我啦或许我应该反来复去地提醒我自己你是城里人你是大学生而决不像我这样只是一个鼠目寸光的傻瓜蛋我知道你仅仅到过人家家里两三趟吗况且助人为乐原本就是我们人类的一种高尚的品质吗而我硬是把你当作第三者不管怎么讲就算我狗眼看人低好啦 现在,我继续向前走去,同时我也反反复复地思索着我和他之间相当不愉快的对话。此时,我拐了一个弯儿,村子里的灯光全然不见了,不是吗?就连狗的短促的狂吠也听不到了。 我抬起头来,看了看躲在树后的月亮。但是那闪烁不定的光线恰似少女的双眸里流动着缕缕秋波。于是我很潇洒地摘下眼镜,并且用衣袖擦了擦,紧接着我重新戴好。 至少我不得不考虑一下自己的处境。 否则,我的生活将缺少点什么! ——是苹果树。 ——是歌唱。 ——是黄金。 这时候,他很高兴地打量了一会,开口说道—— 程皓见到了你真是太高兴了 我也非常高兴 是吗 因为我觉得咱们应该成为好朋友 难道不是吗 哈哈哈哈对不起我说错了 你没错程皓他摆出一副自以为是的样子说道是我错了 你错了 是的因为我终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对手 你是说你要把我当作对手看待 你说得很好吗否则生活失去它丰富多彩的样子了 的确如此就好像漆漆的长夜应该有月光有星光有灯光而且还要有情人的眼光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的心上人拥入到自己的梦里 他哈哈大笑起来了瞧你说得有多好啊真没想到你是一个很有特色的家伙我这样说你不会介意吧 不不我是不会介意的应该说我感到非常高兴 是吗如此说来咱们倒是棋逢对手了 我可不想成为你的对手 喔喔你该不是瞧不起我吧他嘴角间抽搐着恶意的微笑我不配做你的对手是不是 瞧你说的我都被你弄糊涂了因为我觉得你我之间压根儿不存在敌我矛盾 敌我矛盾他用怪怪的眼光审视了很久然后才说道程皓你看我是个专门给自己树敌的人吗 看得出村里的人们大都喜欢你至少他们总是告诉我说你是整个乡镇里最有钱的人 告诉我你喜欢钱吗 我不知道 为什么 因为直到现在金钱还没有成为我生活中的决定因素 他仰天大笑起来了我忘了原来你是城里人你是大学生完全可以不在乎金钱的存在也不必伸长鼻子去搜索铜的臭味是的多乎哉反正在我的眼里金钱是男人的翅膀有了它就可以遨游宇宙了 金钱当真很重要吗 对我来说金钱是好东西至少我这个地地道道的乡巴佬可以不必像你那样为了崇高的理想奋斗终生再说我满身铜臭味臭味熏天从而大有可能遭成环境污染总而言之洁身自好对于像我这么个胸无点墨胸无大志的人来说倒是无从谈起的幸亏如此我就只好把占有金钱占有女人当作我的奋斗目标瞧我有多俗气啊难道不是吗可是我觉得咱们两个人很有缘分所以我应该对坦诚一些吗告诉你自打我离开了学校之后我就千方百计地叮嘱自己人活在世界上千万不要对不起自己 你快乐吗 实话实说我并不快乐 为什么我觉得你应该快乐 你嘲笑我 不敢我那敢嘲笑你呢因为你告诉我说你很有钱完全凭借着金钱的翅膀自由自在的飞翔啊 如果你愿意嘲笑我就尽量嘲笑我好了相反要是你不小心让自己淌下几滴同情的眼泪就很有可能会把我淹死的告诉我你见过她吗 谁 敏慧 你问这个干吗好吧我只是在打水的时候见过她一次并匆匆地说了几句话便各自回家了后来确切地说直到现在我还没有见过她 我想作为青梅竹马的朋友乍一见面脸上至少也必须平添几分欢笑吧 你说这话什么意思 她的笑容很迷人吧 不过我觉得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是的,他的确是个难以对付的家伙,因为在我看来,他把自己弄得像一名复仇的囚犯,脸上冷凝着恶毒的笑,或者像一个老狐狸般的赌徒正满怀信心地等待着猎物的出现。 过去,为了她,我和他紧紧地扭在一起,在地上滚来滚去;而现在,我重新回到了红岩村,却因为她,他把我当作情敌。 既然我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那么,我干脆把自己武装起来,暂且充当一些不太光彩的角色吧! 多么尴尬的处境啊!我一边走,一边沉思着。 也许只有翻来覆去地思索我和他之间那些不太愉快的话,才能对他有一点了解吧!不管怎么说,我和他之间的对话还是很有趣的至少我能够耐着性子来对付他。 这时,他冷冷地凝视着我,就像我是他的仇敌一般,过了很久,他才说道—— 看起来我并不了解你 那么说在此 (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16 部分阅读 这时,他冷冷地凝视着我,就像我是他的仇敌一般,过了很久,他才说道—— 看起来我并不了解你 那么说在此之前你是很了解喽 我是说我不该低估你 低估我 是的因为我压根儿没有想到你是个可以不动声色却能够创造奇迹的家伙 我创造了奇迹可是奇迹在哪儿呢 莫非你还不知道他用不信任的眼光打量着我玉梅已经改变了主意要和东民退婚 真的吗 昨天晚上她亲口告诉我的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真没想到她这么快就改变了主意昨天我在高家镇见到了她她的态度还挺坚决哩 可是她还是答应了你 是的不过我记得我和她一块回到村里并在临分手的时候她却对我说再过两天她才能把她自己所决定下来的事情告诉我而至于她到底要告诉我什么事情我却一无所知 你当真不知道她已经改变了主意 当真但我听她说你从来就不赞成她和东民的婚事 她还对你说过什么 除此之外她并没有对我说起过你的任何事情 是吗看起来我必须对你刮目相看喽 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说什么直到如今我还能对你说什么呢因为我除了全心全意地恭喜你之外我看我已经没有别的好说了 你恭喜我 是的 那么你干吗要恭喜我 要不要我说得更明白一些好吧我说因为你的确干了一件非常了不起得事情 你该不是讲笑活吧 你看我是那种喜欢讲笑话得人吗 不管怎么讲我都被你弄糊涂了 你要是真的糊涂那就好了不过我觉得你所玩弄得郑板桥先生的那套把戏却不甚高明实在愧为一个很有学问的大学生 你能把话说明白一点吗 难道你不觉得把那些心之肚明的事情明明白白地说出来是一件顶没意思的事情吗 我倒觉得人应该坦率一点 好吧我告诉你玉梅这么快地改变了主意多半属于你的功劳 可是我只对他说过人活着应该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 就这样她放弃了一个很有可能的幸福而逝你找到了你自己的幸福 你说我找到了自己幸福 难道我说错了该不是玉梅那个条件让你难堪吧 我并没有答应她什么条件啊 但是你却以实际行动这么快地答应了她的条件告诉我事到如今你敢说你没有爱上敏慧 事到如今,我无话可说。因为我已经爱上了她,她真的是个值得我爱一生一世的姑娘。可是,我是来这里度假的并通过度假得以摆脱心中得阴影;何况我还必须上两年大学,而这两年大学之后又将会有什么变化呢?我却一无所知。 尽管如此,我还是爱上了她,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好像是她把我从那个阴影里领出来,从而使我快活地生活在阳光下面。 就这样,我重新抬起头,对着明媚的阳光,开心地笑了。 仿佛我便是第一个敢于向太阳挑战的人。 虽然整个世界火一般红,但是我却不能理直气壮地向她承诺什么。 一丝微笑。 一个温柔的声音。 所有这一切的一切又能表示什么呢? 无论如何,我因为我自己还不能理直气壮地向她承诺什么,所以我就不能理直气壮地自以为她已经爱上了我。很显然,我并不是什么情场老手,而是一个徘徊门外的胆怯者。 之所以我不敢向她表达我心中的爱,是因为再过几天我就要离开红岩村,而重新投入紧张的学习之中了。或许我以后就没有时间再来了。再说,我也不希望被我叩开心扉的姑娘因为我的一句没有实际意义的誓言而日益憔悴下去。 因此,自打表哥的事情解决以后,我就不再陪表哥到她们家去了。我觉得应该利用最后几天的时光好好地享受一下乡村的宁静。 诚然,我来到红岩村,虽说没有碰上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情,但是,我觉得自己一下子成熟了许多,特别是我对父亲有了更加理智的理解。此外,我在这里还找回了许多失去的东西,同时,我也体会到另一番人生的乐趣。一方面,舅舅一家人待我很好,使我深深体验着家庭的温暖,另一方面,村里人们的热情好客使我感到他们朴实、平凡的生活洋溢着一种和谐的爱。 想到这里,我耸了耸肩,继续向前走去。 此时,我又想起了表哥,是的,我非常喜欢和表哥在一起,因为他朴实的性格透出了一种执拗劲,好像带着一点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自信。 应该说,他是一个安于现状的庄稼汉,执着于自己实实在在的生活。没错,我又想起几天以前,我和表哥说过的话—— “表哥,你是不是有话要说?” “要不是你……” “其实,你错了。” “不是你,还能是谁?”他茫然地看着我。 “我觉得你应该感谢玉梅,要不是她,甭想舅妈改变主意。” “那么说,是她主动退婚的。”表哥似乎并不相信我的话。 “是的,我觉得你应该消除对她的误会。” “要是她不来纠缠我,我对她就没有什么误会了!” 很显然,表哥决不会再去找玉梅了。也许这就是乡下人消除误会的一种方法吧! 时间,时间。也许只有时间才是解决各种问题的钥匙。 表哥的话很有些道理,只要她不再“纠缠”表哥,不再和表哥结婚,就会很自然地恢复以前那种“友好”关系。也许在乡下,青年男女不宜自由交往。正因为某些传统观念使他们不可以像城里人那样通过自由地交往而顺理成章地建立各种友好关系。 在乡下,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特别是男女之间)是受到某种限制的,与其说这种限制的存在给他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或烦恼,倒不如说就是这些限制每时每刻塑造着乡下人的生活。 无论城里人,还是乡下人,他们都有生存的权利,不仅如此,他们还有着自己生存的空间,而且在这个空间里却有着一个只属于他们自个的笑空间。换言之,你必须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很好地包装自己(必要的话,他还会躲在里面,赤裸裸地暴露自己,审视自己,剖析自己),以便使自己能够进一步地适应现实的世界。 现如今,我只能把自己的爱封闭于这个小空间里,就好像质子和中子被禁锢在原子核里面。也许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友好,更自信地面对所有山庄的人们。 就这样,我一边沉思着这些事情,一边继续向前走去。 我不知不觉地来到了红崖下面,我迟愣了一下,还是爬了上去。 于是,我站在红崖上面,静静地望着无边的原野,起伏的山峦。虽则红崖下面水潭里的蛙声不断,但是,我的心还是慢慢地受用到了大自然的无边静韵。 我坐了下来,也许是由于红崖两旁的大树枝叶繁茂,而使白天的烈日不能朗照,这儿便成了一个很好的避暑的场所。 白天,收工的人们要是路过这儿,大都乐意坐了下来——要么信口开河地闲聊一阵儿,要么痛痛快快地过一把烟瘾、然而,一到晚上,大概是由于这里离村子很远,因而,晚饭之后,人们就不到这儿来了。 现在,我坐在平坦的石头上,动也不动,就好像我见到了另一个我自己似的。那另一个世界的我,特爱独处,喜欢一个人在不太明朗的月光下面,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自以为是个自由人了。 因此,我并没有被水里蛙鸣,还有树上的蝉声,吵得焦躁不安,而实际上,对我来说,这蛙鸣,这蝉声,这流水声,恰如一支训练有素的年轻乐队,正在演奏着热情、奔放的乐曲。 确切地说,所有这些声音乃是大自然最和谐的旋律了,然而,我的心却在另一种旋律中徘徊——空对着月儿圆清光一片,好叫人闲愁万种离恨千端…… 吾与日月参光,寄蜉蝣于天地。 然而,这两者全与我毫不相干。也许因为两种境界相差甚远吧,这是说,我存在,我正在生活,而且将生活下去。 仅此而已。对我来说,这就够了。 她悄悄地来到我身旁。或者说,红崖河就是我的母亲。 在这里,亲爱的妈妈, 请给我数一数天上的星星。 她把我轻轻地摇入梦乡。而我的梦就是这条红崖河,也许我曾经在梦里看到自己赤裸裸地站在小河里。 我端坐在这里,就像我坐在她的身旁陪伴着她。她正在为我数着天上可爱的星星。 Myriverrunstothee—— “悲剧,多么伟大的悲剧呵!”高骞站在讲台上面,正如一个做弥撒的神父神情庄重地说道,“我是你父亲的灵魂,哈姆莱特,记着我。莎老夫子故意把一件伟大的事业交给一个有着美丽、纯洁、高贵而道德高尚的却又不能胜任的傻瓜去担负。啊!呸!忍着吧,忍着吧!就这样,他的心除了总是触景生情,总是回忆过去,却只会‘再会!再会!记着我。’啦!同样也因为人有悲欢离合,所以曹先生便把从山脚下捡来的那块棱角分明的石头很随意地抛入水中,而待它确已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之后,污泥没有了,棱角也没有了。于是乎,它便让自己缩到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蓬里面去了。” 我想你,我的思念围绕着你,你那像火焰般深情的眼睛正在看着我—— myriverrunstothee—— 突然,一个低低的声音从我的身后很清晰地传进我的耳朵里来:“皓哥,……” “是你!”我大吃一惊,我赶紧站起身来,转回身,睁大眼睛望着眼前的姑娘。一时间,我真不知道我该说些什么,只是用笨拙的语气讷讷地说,“你,你怎么也到这里来了。” 很显然,她在我身后已经站了很久了。这时候,她用坚定的目光凝视着无边的山野。 如果你对眼前这个姑娘缺乏了解的话,那么,你的眼光马上会被她那寒冰似的眼神镇住,并退缩回去。可是当你拼出最后的努力迎着她的目光大胆地望进去的话,那么,你将会发现其中的另一番景象—— 爱我吧!我给你一切, 唯一的爱人啊,我何曾忘了爱你? 是的,那是一个丰富多彩的爱情世界。我的心,每一次我放大胆子迎视她的目光的时候,我的心就像一把七弦琴,正在被一双温柔的纤手轻轻弹拨。 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忙垂下眼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而且用低低的声音问道:“皓哥,你啥时候离开红岩村?” “就这几天吧!”我说,“再过一个星期,学校就要开学了。” “你打算悄悄离开红岩村,是吗?” “我,我……”在她的眼光逼视下,我竟有点不知所措了。 “我知道,一个出色的男人应当去开拓辉煌的事业。”说到这里,她犹豫了片刻,继续说道,“是啊!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的确没有什么留恋的。” 我没有说话,就像我并没有听到她说些什么,而我的眼光却极不自然低躲避着她。最后,我只好把自己的目光移到挂在树梢之间的月亮上面。 紧接着,她又说道:“皓哥,我知道,我不该到这里来,可是……” “不,不,”我有点词不达意,说,“我,我是说,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我一直跟在你的后面,就这样,我也来到这里。” “敏慧,”我一下子抓住她的双手,注视着那张年轻而又美丽的脸庞,老半天没有说出一句话来。 “皓哥,如果你想说什么,就说吧!”她说,“而我只不过是一个又丑又蠢的乡下姑娘罢了。” 我尽量使自己平静下来,过了一会,才缓缓低问道:“敏慧,你真的爱我吗?” “是的。” “为什么?”我继续追问道。 她迎着我的眼光,很果断地回答道:“我爱你,你是我唯一心爱的男人,因为对我来说,爱情只有一次,那就是用我的整个生命爱你!” 可是,没等她的话音落下,我就一下子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因为,此时此刻,我奔流的血液正咆哮着一个响亮的声音—— 我爱你,敏慧,我爱你!爱你!直到永远! Myriverrunstothee—— 第十九章 “我还当你不来了!”她说。 我走了过来,很随便的坐在杏树下面的石头上,冲着她笑道:“你该不是认为我是个言而吾信的人吧!” “你是那样的人吗?”她的嘴角闪动着狡黠的笑意。 于是,我便哈哈大笑起来:“你呵!还真是个蛮有趣的姑娘。” “真的吗?”她似乎很好奇地问了一句。 “我只是实话实说呗!” “程皓,”这时候,她才很认真地问道,“你愿意帮助我吗?” “帮助你?”我疑惑不解地反问道。 “看得出,你是个很乐意帮漂亮姑娘忙的小伙子。” “是吗?” “我说错了吗?”她莞尔一笑,“至少你帮过敏慧的忙。” “可是,我并没有帮她啥忙呵!” “我觉得你不够坦诚,”她说,“该不是你们城里人都像你这样口是心非,表里不一吧!” “我倒觉得你这张嘴太厉害了。”我说。 “是吗?”她快活地说,“那是你做贼心虚。” 今天下午,我到她家里去,是由于她摇告诉我一些前些阵子我渴望弄明白的事情,不过仅凭这一点,倒也不能断言说,我就是一个专门刺探别人隐私的人,自从我来到红岩村以后,我就一直关心表哥的婚事,不错,我希望表哥生活美满幸福。而由于舅妈作主,他和玉梅稀里糊涂,莫名其妙地订了婚,从此以后,也就是说,在他和她退婚之前,他对待他如同仇敌一般,这倒也不是说,她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姑娘,那是由于他的介入而使他不得不同自己所喜欢的姑娘分手,是的,一个男人和自己唯一心爱的女人分手原本就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多情自古伤别离。 错!错!错! 难!难!难! 而现在,她那定了主意,要把那些事情讲出来啦!于是我问:“玉梅,你不是想告诉我一些事情吗?” “是么,”她那长长的睫毛似乎向上跳动了一下,嫣然一笑,“哟!瞧我这记性,差一点就把正经事忘了。” “既然你不想说……” @奇@“不过,我觉得你还是应该知道,因为有些事情是与敏慧有关的。” @书@“是吗?”我不以为然地说。 “看得出来,你似乎对这些事情没啥兴趣。” “也许是吧!”我慢吞吞地说,“不过,我觉得我应该对你所说得随便什么事情都感兴趣!除非是你不让我知道。” “看来,我对你所说的任何事情都应该感兴趣,”我说,“尤其是那些捕风捉影的事情。” “她就像一只可怜的蝴蝶,被一个淘气的小学生抓在手里,挣扎着,拍打着彩虹般的翅膀。”高骞沿着自己的思路竟自说了下去。 “我觉得你很有诗人的气质,能够跟轻风嘻戏,能够跟浮云谈笑。” “真的吗?”他饶有兴趣地问。 “因为你太喜欢去摆弄那些子虚乌有的事情了。” “好,说得好!”他笑了,“我只是不想让自己真正成为一匹十足得归纳法的驴子啊!” “而我则很希望自己成为一只快活的林中之鸟。” “可惜,你却让自己成了一个大名鼎鼎的傻瓜蛋了。”他滔滔不绝地说,“一个人耐着性子硬嚼苦闷之果的涩味,譬如说,那个有着美丽,纯洁,高贵而道德高尚的却又没有坚强的意志使自己成为英雄的他就是一直在他父亲的灵魂里徘徊却不肯让自己走出来。走了,走了,不再胡闹了,完了事了!他说罢,便嘻天哈地,大有疯傻之状,遂从此出门走了。瞧,他走了是走了,出了家门去了,还好,他让自己走到了那一领大红猩猩毡的大斗蓬里面,而不是像杨家庄的杨大,学名叫必恭的汉子,因借不到一条裤子而不能在大街上行走。总之,一个人要想走出家门,至少一条裤子万不可缺少的,否则,赤条条的,街上怎么走,我呢,作为你的好朋友,还是要提醒你——千万不要动不动就触景生情,动不动就回忆过去。实际上,你所需要的只是一个女人的爱,而不是什么林中小鸟的翅膀。” 于是我说:“罗地的征服者到头来还是让自己栽了一个大跟头,难道不是吗?” “我可不在乎你随便讲些什么,反正我是心甘情愿地在花枝招展的少女中间充当一个憔悴的流浪汉。到处流浪!到处流浪!命运唤我奔向佳人,奔向佳人。” 这时候,李玉梅说:“那倒不必,只要你对敏慧的事情感兴趣就够了。” “是吗?” “应该如此吗?”她嘻嘻一笑,“一个男人对自己心爱的女人的事情感兴趣,原本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吗?除非你不爱她,或者不在乎她!” “那该不是一些莫须有的事情吧!” “干吗不是呢?”她说。 我沉思了片刻,然后开口说道:“玉梅,我觉得你更像一个城里人。” “哎哟!”她听了我的话竟哈哈大笑起来,“你呵!可真会说笑话!” “我说的可是真话,相信我,玉梅。”我很认真地说。 “瞧你说的,像我这样土生土长,又丑又蠢的乡下姑娘一旦到了城里那还不像街上的癞皮狗似的只会捡你们城里人扔到垃圾桶里的烂骨头吃哩!”她笑吟吟地说,“要不就学者你们城里人的样子拼命地打扮自己,怪里怪气的。哎!天晓得会成为啥样子,只恐怕连自己也不认得自己啦!” “我觉得你到了城里只会变得更加漂亮,更加光彩照人。” “程皓,告诉我,你经常对敏慧说这样的话,是不是?” “如果我说没有,你能相信吗?” “那倒也是,”她说,“不过,我觉得你这张嘴很会讨好女孩子。要是你再这样滔滔不绝地说下去的话,没准我也会发疯地爱上你的,不过,话说回来,我并不想成为红辣椒的情敌,所以,我认为你还是把那些讨好女人的话留给敏慧吧!无论如何,作为女人天生有权利去享受男人们的甜言蜜语,尤其是自己心爱的人的甜言蜜语。” “看得出,有许多小伙子想对你甜言蜜语。” 李玉梅听了我这句话,脸上的笑容倏地消失了,彷佛陷入某种思绪之中。 我颇有些意外,于是,我只好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表达自己的歉意:“我错了,我真不该说那样的话。” 很快,她又恢复了原来的神态,她说:“你没错,只是你的话使我不得不想起你的表哥东民。” 我看着她,没有说话。 她继续说道:“他是个用情专一的人,说实在的他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仅说些恶毒的话,就好像我天生是那种该下地狱的女人。” 我依旧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这个叫人捉摸不透的姑娘。不知什么缘故,她那富有光泽的脸上泛起了浅浅的红晕,从而使她显露出几分少女所特有的撩拨人心的娇羞和柔情。但这神情却只是瞬息间的事,她重新恢复了自然,并缓缓地说:“其实,我也知道,只有在男人真心实意爱着女人的时候,女人才是幸福的。” 紧接着,她笑嘻嘻地问:“程皓,你喜欢唐诗吗?” “喜欢。”我随口答道。 “这就好了!”李玉梅显出很惊喜的样子,说,“怪不得我哥常说,你们这些喜欢唐诗的城里人才是地地道道的大慈善家。” “你这话什么意思?” “他告诉我说,奉献爱心乃是大慈善家的拿手好戏。” 我没有说话,好像正在反复思索这句话什么意思似的。 只听她继续说道:“我觉得他只是出于嫉妒才说出这样的话,”她说,“是啊!男人向漂亮女人奉献爱心原本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哥,你知道我干吗要背诵那么多唐诗吗?”我师母的女儿冲着我问道。 “我怎么会知道呢?除非我做了你肚子里的蛔虫。“我笑道。 “我呢?倒很乐意你成为我肚子里的蛔虫。” “不,不,我可不想在你那些弯弯曲曲,曲曲折折的女孩子心事之中苦度美好的时光,”接着,我笑着问道,“你愿意让我知道吗?” “你是我哥,我咋会不让你知道呢?”她嫣然一笑,“告诉你吧!因为我只是希望我的爱不被遗忘在一个角落里。” 恰在这时,李玉梅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路。她说:“要是城里人个个都像你藏头露尾,那么,我宁肯老死山庄,也决不和他们打交道。” 我看了她一眼,问:“你到底想说什么?” “程皓,你还记得肖燕这个人吗?”李玉梅似乎没有理会我的话。 “是不是由你替我们付钱的那家饭店的女老板,人称燕姐的那位?”我反问道。 “是的。” 在我看来,李玉梅不是那种令人乏味的姑娘,但是,她喜欢信口开河地讲一些互不相干,叫人模不着头脑的事情。或许我在学习过程中,以及同学们交往过程中习惯了发散思维,这是说,我时不时在课堂上开小差。 她悄悄来到我身旁。 而且我走进了童年的家园。 因此,我觉得我没有必要打断他的思路,再说,自打舅妈答应表哥和敏英的婚事以后,村里的其他事情全都无关紧要了。 李玉梅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说:“你对我要说的事情不甚感兴趣!” “没有,至少我答应了帮助你。” “你答应了帮助我,可不能反悔哟!”她说,“那么,我就开始网下说啦!” 于是她说, 我说,程皓,在我认识肖燕以前,我倒是希望有那么一天,玉良和敏慧能够成就美满姻缘,因为在我看来,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说实在的,在我们这一带山区里决找不出第二个像玉良这样超凡出众的年轻小伙子。 从一开始,玉良就在个方面表现的非常出色。 譬如说,在学校,他是老师们的骄傲,在家里,他是父亲的好儿子。 如果硬说他是一个完美无缺的人,未免有点言过其实,正因为他身上存在某些显而易见的缺点,那就是他太骄傲了,太自负了,而且太争强好胜了,也许正因为这些缺点,不仅仅使他出人头地,同样,他的虚荣心也一天天膨胀起来。是的,他曾经这样说道: “作为一个堂堂的男子汉,要是没有了虚荣心,还能有大丈夫的气概吗?” 安分守己。 循规蹈矩。 应该说,是我们山里人做人的原则。因为我们山里人已经习惯按照老规矩过日子了。是啊!这种生活既单调又苦闷,对于山里人来说,山里人的生活就是山里人的生活正如石头就是石头,绿草就是绿草。 这样一来,他对于我们山里人的生活方式似乎不太满意了,烟卷了。虽说他并没有具体而又切实的行动,也可以说,表现出某种异常的行为,但是他心里的想法却十分明确了,因为他说: “一个男人活在世界上,可供选择的生活之路只有两条——要么使自己像羔羊一样生活,要么让自己像狼一样生活。很显然,狼是自由的,但却是孤独的。” 尽管如此,他依然一如既往地生活着,恰像平静的湖水还没有被风儿掀起波涛。确切地说,这是他对敏慧有所感觉之前的生活。 不久以后,他发现了她,真有点像哥伦布发现了那块大陆一样。与其说是他发现了她,不如说是由于我曾经对他说(我觉得你应该让敏慧爱上你)过这句话的缘故。就这样,他第一次真正看到那双既美丽,却又寒冰似的眼睛。 除此之外,他还发现她的脸上原本没有一丝微笑。也许是由于她的脸上一直笼罩着厚厚的一层冰霜,正像一副假面具戴在上面。她,一个如此漂亮的姑娘,却从未有过一丝微笑,就好像欢笑跟她无缘似的。难怪她的妹妹称她是一个连一丝微笑也不带的姑娘。 我也曾这样对玉良说:“可是,咱村却有一个不会笑的姑娘。” 是的 在我看来她的声音就像高骞那样非常丰富多彩地表现在双唇间我看到了她没有说话因而我的耳边却回响着高骞的声音 在我眼里你更像一条落水狗 你在侮辱我还是在夸赞我我冷冷地对他说道 非也非也我只是觉得你有点辛苦 是吗但是我很希望你应该把要说的话全都说出来 他审视了片刻然后缓缓地说只因为我还没有弄明白一个很善于摆弄那些活猫和死猫游戏的AE信徒却终于让自己沦落为一条毫没出息的落水狗了不错爱情是伟大的于是乎便在婴宁们的歌洋笑海里面从流飘荡任意东西 驾着爱情的独木舟行驶在歌洋笑海之中的确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吗 “在红岩村,她的确是一个叫人害怕的姑娘!”李玉梅继续说道。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有一天下午,宝花在敏慧家的地里掰了二十多个玉米棒。第二天,村里好事的人告诉了伟辰,而实际上,他们也都知道,伟辰压根儿就不敢找宝花论理。即使宝花不是伟辰弟弟的老婆,即使宝花是一个胆小怕事的女人,伟辰也照样不敢上门问罪。 因此,我认为那些人把这件事情告诉伟辰,原本就是借此机会拿这个村里唯一的老实人寻寻开心,逗逗乐子罢了。 总而言之,伟辰知道与否,都只能是哑巴吃黄连的份儿。 后来,这件事情传到敏慧的耳朵里。因而,有一天上午,她趁着父母下地干活的时候,便带着妹妹和弟弟来到宝花家里,让她把偷回家的棒子交出来。 也许因为这件事已经过去好几天了,那些棒子早已被全家人吃了,压根儿拿不出来啦!而在我看来,他们全家人就是没有吃那些棒子,她也决不会交出来的。何况,他们并没有当场抓住她,她能承认那件不光彩的行为吗?如果伟辰当场抓住她的话,她就会毫不客气地骂他一个狗血喷头。 是啊!在红岩村,伟辰家的庄稼总是被别人偷。 因此,没等敏慧把话说完,宝花便双眼喷火,破口大骂起来了。 当时,院子里围拢着好些看热闹的人,其中有几个好心肠的人走向前一个劲地劝说姐弟三人,劝说他们离开这儿。谁知这姐弟三人充耳不闻,就好像木雕泥塑一般,一动不动,隐忍着宝花雷鸣般的骂声 渐渐地,敏慧失去了耐性,但见她凑在敏彤的耳边嘀咕了几句,随后,敏彤分开人群去了。那些看热闹的人也不知姐弟三人到底要干什么,只因为他们对于宝花的骂声没有任何反应,就好像他们三人来这里是为了挨骂似的。就在那些人困惑的时候,敏彤来到了姐姐的身旁,她的手里多了一包鼓囊囊的东西,但见她把那东西塞到敏珠手里。紧接着,两姐妹一下子来到宝花的身旁,说时迟,那时快,她们一下子便把宝花锨翻在地。 直到现在,那些人才知道那包东西竟是辣椒面。 全场的人都惊呆了,因为他们惊恐的眼光看着敏珠把大把的辣椒面硬塞到宝花的嘴里。 从此以后,敏慧便成了令人害怕的姑娘。而她们家的庄稼再也没有人敢偷了 村里好事的人则干脆把敏慧叫做红辣椒。倒也有一些喜欢说笑的人不断向宝花重复道——宝花婶子,红辣椒的滋味,不错吧! 也许因为这件事吧,从那以后,玉良便爱上了她,确切地说,他爱她已经达到不可救药的地步了。 他变了。 他选择了狼的生活方式,在他看来,狼的意志更稳定,更持久,而且在捕获猎物的时候,目标专一。 因此,在我看来,爱情非但不是什么完美无缺的东西,而且还会把优秀的男人变成可怕的魔鬼。 尽管他争分夺秒地爱着她,但是她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甚而至于连一丝善意的微笑也没有。他可以等待,正如皑皑白雪覆盖了的原野之上,一只又冷又饿的狼正在等待着猎物的出现。 李玉梅这样说着的时候,并没有看我一眼,就好像我这个人不存在似的,因为她的眼睛一直注视着缓缓西下的太阳,那神态恰像正在与西边的云彩作别。 我和高骞那次谈话的情景闪电般掠过我的脑海—— 因为他的神态也好像在和西边的云彩作别。 我看了他一眼说道,而我倒觉得你才是十足的布里丹的驴子 为什么?他似乎沉思了片刻,这才转回头问。 因为你终不能决定是喜欢哭呢?还是喜欢笑?不过,话又说回来,作为一个自以为风流倜傥的男子汉能够很幸运地在哭与笑之间,疲于奔命,倒也其乐无穷,不是吗?唉!单只听听这声叹息就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呀! 程皓,你该不是嫉妒我吧! 确切地说,我心里确有那么一点酸味。只可惜,我这个愚顽的脑袋压根儿掌握不了“芝麻开门”的诀窍,所以,在众多美女面前,也只能是饱一饱眼福罢了。我说。说实话,我还真有点羡慕你,你已经拥有两位俏佳人的心了,一个是回眸一哭百媚生,满园桃花无颜色,一个是笑噱一声犹未了,落花满地鸟惊飞。 “而我却对他说道,她这样瞧着你,你就别想幸福。”李玉梅终于又开口说道。 不错,就在那个时候,我和东民订了婚。 告诉你吧,程皓,我这样做的理由很简单,一方面,我似乎确想帮玉良的忙,另一方面,也想瞧瞧我的美貌和金钱是否可以打动像你表哥那样的男人。 也许是由于村里的人们时常夸赞我的美貌和金钱,要是我说得更加坦率一点的话,那就是我对自己美貌过于自信了,所以我更又理由相信,命运就在我的心中。譬如说,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注视着高骞问道。 但他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反问道,告诉我,程皓,你干吗要使自己成为一个很会梦呓的怪物呢? 我只是做了我所想做的事情。 但我却发现你正在要你所想要的东西。 什么东西? 原来你一直强迫自己成为一个能够逃避自己命运的小丑。 是么? 正因为如此,你非但出色地逃避了自己,而且还逃避了她。所以我觉得应该给你提个醒,那就是人的命运只能在人的心中,也或者说,你的命运在你的心中,正像我的命运就在我的心中。说到这里,他摆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说,唉!不知什么缘故,我倒很想成为天堂里的小老鼠。 我有钱。 我可以由着自己的性子打扮自己,并追逐一些时髦的玩意儿。纵情于不太会令人十分讨厌的男人的美誉之中。 说实话,在经过和你表哥那几次短暂而又有趣的接触之后,我大体上了解了你表哥的为人,同时,我也觉得自己的行为荒唐可笑。无论如何,你表哥决不会爱上我的,相反,他越来越恨我,而且疯狂地诅咒我,甚至巴不得我立时死去。 我又一次听到了表哥的声音, 我讨厌她!恨她! 我恨她! 我巴不得雷电劈死她! 说实话,我从心里敬重你的表哥。既然我无法使你的表哥爱上我,那么,我只好借此机会帮帮玉良,实话实说,在我内心深处,我对玉良越来越反感了,也许是由于他自以为是地认为他有能力去征服漂亮的姑娘,从而不把父母放在眼里。 从此以后,我作为一个旁观者站在你表哥和敏英之间,耐着性子等待着,等待着敏慧向玉良妥协。 不瞒你说,我希望借助敏慧的力量改变玉良的一切。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结识了肖燕母子俩,是的,她经常带着儿子光顾我的货摊。从一开始,我对她就有好感,尤其是那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就这样,我和她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好姐妹。 由于她的建议,我还学过几个月的服装裁剪哩! 很自然地,我对她谈起了有关玉良的事情。 我知道,他认识玉良,可是我给她谈起玉良的时候,她却一副蓦然的样子,就好像她不认识他似的。 起初,我并没有意识到什么。渐渐地,我发现了一点端倪,原来她的内心里很希望了解更多有关玉良的事情。正因为如此,我通过多方面的观察和了解,我总算知道了一个大概。 终于有一天下午,我开口说道:“燕姐,我发现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她似乎警觉起来了。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我故意停顿了片刻,说,“那就是你正在深深地爱着我哥。” 她一下子垂下了头,许久没有说话,但我却继续追问道:“告诉我,是不是?” 她猛然抬起头来,迎视着我的目光,很果断地回答道:“是的,我爱玉良。” “玉良爱你吗?”我又问道。 “我不知道。”她迟疑了片刻,然后又很坦然地说道,“应该说,他从来没有爱过我。” “那么,你后悔爱上他吗?”我进一步问道。 “不,不,我决不会后悔的,直到永远。”她毫不犹豫地回答,“至少他让我有了做女人的感觉!” 而我继续问道:“如此说来,你对眼前的生活还挺满意的,是吗?” “我并没有想得那么多,但是,我却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她似乎很平静地回答。 我问:“难道他不介意你的孩子吗?” 她看了我一眼,回答说:“玉良曾经对我说过他不介意我的孩子。” 这时候,我把眼光移向窗外,因为街面上有两三个酒鬼正在大声喧嚷,过了良久,我有继续问道:“那么说,你相信玉良的话?” “我不知道。”她仍然看着我,“可是,我生命的全部已经完完全全维系到这个孩子身上了。” “这个孩子真的那么重要吗?”我用审视的眼光看着她。 “是的。”她斩钉截铁地回答。 “为什么?”我很好奇问。 她摇了摇头,没有说话。而我却再一次地问道:“莫非你不信任我?”紧接着,我又好言劝慰道,“放心吧!燕姐,咱们是好朋友,好姐妹。何况,我也非常喜欢这个孩子。” 此时,她的目光中似乎闪动着一种乞求的神色,过了好一会,她才开口说道:“玉梅,答应我,替我保守这个秘密,好吗?千万不要让你哥知道。” “什么秘密?”我说,“好吧,我答应你。” “他,他原本就是你哥的儿子。”她终于下定决心地说。 自从我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我觉得我应该帮助肖燕,使她和玉良结为夫妻。 也或者说,我要让他们父子俩生活在一起。 当时,玉良已经离开学校一年多了,但是,他在这一年里奇迹般成为这一带山区里最有钱的人了。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燕姐得无私帮助,再说,为了他,我爹一直支撑村里得砖窑。 随着滚滚而来的金钱,他的欲望也日复一日地膨胀起来了。在他的眼里,金钱如同乐队指挥手里的指挥棒,有着神奇的魔力,可以赋予男人无穷的魅力。他的确是生意场上的高手,不过,他却自始至终没有赢得敏慧的心,更确切地说,他就连她的一丝微笑也休想得到。 他的生命是年轻的,充满活力,可是他的心却饱经风霜,有如一条饿的精瘦的狼正在南极洲的冰天雪地之间寻找自己生命;又像弥留之际的老人艰难地呼吸着人世间的温暖。 看起来,他很有耐心,可是他的耐心却令人感到害怕。 我却认为,他的耐心简直就像一只蜗牛正在光滑无比的井壁上徒劳地向上爬行。 老实说,自从我拿定主意决定帮助肖燕以后,我就不赞成玉良对敏慧苦苦地纠缠了,要知道,玉良是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就这样,我和你表哥那桩荒唐的婚事就成了能够阻止玉良和敏慧成就夫妻的法宝。 因为敏慧决不会对姐姐的事情置之不理的。 而我作为一个旁观者站在你表哥和敏英之间耐着性子等待着,等待着敏慧考上大学,离开红岩村。 谁也没有想到,这是说,1985年冬天。 村里发动劳力修建坍塌的水库,有一天下午,工地上发生了可怕的事故,敏慧她爹为了救我爹而被掉下来的石头砸死了。 常言道,福不双至,祸不单行,也由于那次可怕的事故疯了。 不管怎么说,村里人凑了1000元作为安葬费,我父亲也把家里的500元钱(他没有拿玉良的钱)拿了出来。 出人意外的是敏慧竟然把我爹拿出来的钱退了回来,并且冲着我爹恶狠狠地说道:“呸!别指望这几个臭钱,来求得心里安宁!” 就这样,她把钱丢给了我爹,转回身去了。看得出,她对我爹充满仇恨,那种仇恨就好像深入骨髓似的。 我爹则木僵僵地站在院子中间,但见钱从爹的手里撒落在地上。是的,我爹得样子太可怕了,恰像遭了雷击似的。 千真万确,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可怕,如此冷酷的目光,一座冲天的火山瞬息间化成万丈冰柱。 事后不久,敏慧便退了学,回到了红岩村。 而在几个月之后的某一天上 (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17 部分阅读 事后不久,敏慧便退了学,回到了红岩村。 而在几个月之后的某一天上午,我对着父亲说道:“爹,要是你把敏慧当作自己的女儿,这样一来,你救不再害怕了。” 没等我的话说完,爹的脸色陡然变了。简直和那一幕一模一样。过了好一会,爹才恢复了平静。 幸好,他没有对我发火,但我却坚定了信心,一定要阻止玉良和敏慧结为夫妻。至少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我们这个家被敏慧给毁掉。 我觉得父亲变得怪怪的,而尤其当他知道玉良和敏慧结婚之后,他更是坐卧不安,看得出,他心里有什么难言之隐。李玉梅说到这里,静静看着我。 我思索了片刻,问:“难道这就是你执意要我爱上敏慧的原因吗?” “是的。”她说,“至少我知道她是爱你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觉得你应该让敏慧告诉你。” 我微微一笑:“既然她从来没有爱过你哥,那么,我觉得你实在没有那么做的必要。可是你竟那样做了,却让我们这几个人充当你手里的棋子。” “是么?”她说,“我只是觉得充满仇恨的人大都乐意做一些叫人瞠目结舌的事情。”说到这里,她有意停顿了片刻,然后又接着说道,“而实际上,漂亮的姑娘永远自以为具有某种微妙挑战意味的诱惑力。程皓,我的话在理吗?” 我思索了一会,说:“如今,你的目的终于达到了,而我还能帮你做些什么呢?” 她则很认真地回答道:“我希望你帮助我收集一些有关我爹和那家人的事情,因为自从那次事故之后,我就觉得我爹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总是心事重重的,就好像大难降临似的。我的心里也有着一种很古怪的想法,那就是我爹和那家人之间存在着某种不同寻常的关系。” ★★★★★ “他们总是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王伟杰简直就要让自己喊了出来。 如今,他越来越不堪忍受孤独了。 可是孤独就像流行性感冒似的纠缠着他,操纵着他,左右着他,从而使他陷入可怕的失眠症般的苦恼之中。 也或者说,他是一个快要被孤独击垮的人。是的,他害怕独自一人呆着,尤其是独自一个人面对黑漆漆的长夜。现在,他醒了。这是说,他刚刚从可怕的梦里醒来。如果他不是躺在黑夜里的话,那他脸上所抽搐的变态的恐惧就显而易见了。 对他来说,一觉醒来,差不多总是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 当然,他完全可以强迫自己硬是闭上眼睛,塞住耳朵,只不过,那也照样无济于事,因为他已经醒过来了,而且毫无睡意了。 这时候,他的精神分外活跃。很快,他的耳朵接受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各种声音—— 妻子的酣眠声。 苍蝇的嗡嗡声。 树叶的窸窣声。 远远的雷声。此外,咚咚!咚咚!他似乎又让自己听到了那可怕的敲门声。 不仅如此,连他的眼睛也似乎具有了某种特殊的透视功能,那是因为他即使闭上眼睛也还是能够看到黑暗中的一切。至少屋子里的一切,正在一件接着一件地表现出来。 瞧!她出现在他的眼前,清晰极了。 他看着她,她躺在他的身边,一动也不动。 是的,他觉得他自己非常孤独,因为他让自己觉得黑夜已把他同有生命的世界隔离开了。瞧!四周围静悄悄的,无声无息,似乎世界上所有的生命全都终止了。就这样,无边的寂寞笼罩着他的心,沉重如铅。 偏偏这个时候,咚咚!咚咚!那可怕的敲门声又响了。 虽说他也像她那样躺在炕上,闭紧眼睛,一动不动,去呼吸那属于自己的空气,但却有太多的死人气息已经严重污染了他所能呼吸到的空气而使他窒息。正像那纷至沓来的恶梦把他原来很幸福的生活彻底搅乱了。 此时此刻,他躺在炕上不得不倾听那来自黑暗里的各种声响。他觉得敲门声似乎比其他的声音更加清晰传进他的耳朵里来。咚咚!咚咚!紧接着,他们幽灵般的身影一下子扑入他的眼帘。 “他们总是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他简直就让自己喊了出来。 父亲。母亲。还有大哥。很显然,他们是随着敲门声进来的。 他惊恐地看着他们。我一听到敲门声就会看到他们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这一念头正如死神的双手使劲勒住他的脖子。就这样,他惊恐地看着他们,他们正在用亮得令人胆战心惊的眼睛看着他,他不停地抖瑟着,抖瑟着,最后,他终于忍不住大声说道:“告诉我,你们是咋进来的,我家的门从来都是插得好好的。” 他们异口同声地回答说:“我们一直都在你的身旁,只是你闭着眼睛不愿意留意罢了。” “那,那你们究竟想干什么?”他战战兢兢地说。 “放心吧!我们没有恶意,只想天天见到你。” “你们干吗这样看着我?我可不怕你们!”他的声音已经高得不能再高了,就好像只有这样才能把心里得所有恐惧全部喊出来。 他是大哥,也就是那个丑鬼,说:“爹和娘一直惦记着你。” “是啊!伟杰。”他的父母说,“我们知道你很忙,忙着村里的事情。” “既然你们知道我很忙,那么,你们干吗这样纠缠着我,叫我不得安宁?你们听到了吗?你们不要再这样敲门啦!咚咚!咚咚!响个不停,叫人连一个囫囵觉都不能睡。”他冷冷地说,“你们还是快走吧!我很累,我要睡觉啦!你们听到了吗?走吧,走吧,你们还是快走吧!” “孩子,你病了吗?”他的母亲说,“要不你咋说这样的话哩!” “我没病,我不想见到你们,你们听到了吗?我很累,我只想睡觉。”他忿忿地说。 他的大哥却非常固执地说:“爹和娘一直惦记着你,他们只想和你在一起生活,天天能够见到你。” “全家人在一起和和睦睦地过日子,该有多好啊!”他的父亲说。 “我不认识你们,你们干吗这么纠缠不清呢?走吧,走吧,你们快走吧!” “我们只想和你在一起生活天天能够见到你!”他们异口同声地说。 “我说过了,我很累,我只想睡觉!你们听到了没有?” “孩子,睡吧!娘就在你身边,看着你,别害怕!”他的母亲说。 “好啦!你们还是快走吧!”他冲着他们大声嚷道,“你们这样看着我,我咋睡得着觉呢?” “我们看着你,你睡吧!睡吧!瞧,我们一直在你的身边,别害怕!”他的母亲说。 “走吧!走吧!你们还是快走吧!”他声嘶欲裂地喊道,“你们听到了吗?” 走吧。 走吧。 我不认识你们,你们快走,快走啊! 就这样,他们的声音在屋子里回响着,回响着。 橐橐。 橐橐。 就这样,他们的声音渐渐远去了,而他却独自一人躺在炕上,一动不动。这时,他重新睁开眼睛,屋子里却依然漆黑一团。 隆隆。 隆隆。 就这样,远远的雷声越来越近了,听起来似乎在房顶之上。此时,他感到非常孤独,就像他的灵魂已经沉入深渊,正在那里遭受诸般苦处。说实在的,他很害怕半夜里醒来,可是他又做不到半夜里不醒来。不管怎么讲,他必须独自一人去面对无边的黑暗,即使他千方百计地闭紧双眼,也照样能够很清晰地看到他自己正在一步又一步地滑向恐怖的深渊。 真是太可怕了!这恐怖里的孤独,就连一个说说话的人都没有。 他又听到了,又看到了;而实际上,他啥也没听到,啥也没看到。因为他总是让自己翻来覆去地念叨着同一句话—— 她已经抛弃了我,让我一个人在黑夜里苦熬。 现在,她重新出现在他的眼前。 他看着她,她依然躺在他的身边,一动也不动。难道她病了吗? 要不然,好端端的一个人干吗这样躺在炕上,一动不动。 她肯定没有听到那可怕的敲门声。 否则…… 到底识雷声,还是敲门声? 是的,我很想吸一支烟,可我答应过她决不在炕上吸烟,男人吗?就应该言而有信,否则,倒霉的就只能是自己。 难道不是吗?我只能站在里屋的门口旁边或是躲在窗台下面向里面窥视恰像盗贼一般撬开了房门或窗子却要屏住呼吸窥探屋内的动静。 应该说,直到事情多少有了一点眉目之后,她才让他明白,若说她耐着性子躺在炕上,并摆出一副病恹恹的神态,看着屋顶上的檩条,椽子,还有令人讨厌的苍蝇,那是因为她还没有找到一个既中她的心意又配得上她女儿得年轻小伙子。不错,在此之前,他看着她,只能远远地看着她,但却不可以走近她,简直就像她从来没有需要过他似的。 至少,他已经知道了,她正在忙碌女儿得婚事,因为她千方百计地要把女儿嫁给东辉。 该死的,又是敲门声。 不,不,是雷声,雷声! 因为这时候,屋外已经下起雨来了。频频的电光照亮了屋里的一切。 他看着她,她躺在他的身边,一动也不动。 就好像他眼前的这个世界全与她毫不相干。 而他也像她那样躺在炕上,闭紧眼睛,一动也不动。但他却觉得自己正在呼吸着浓重的死人气息。于是,他骇然了,不得不重新睁开眼睛。 他惊恐地看着他,他躺在哪儿,一动也不动,可是那样子可怕极了。 因为他死了,死了。 地上的雪已经被鲜血染红了。 可是,那个女人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张大狂乱的眼睛,似一口要把他吃掉。原来她已经疯了。 他不得不闭上眼睛,而当他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又一次看到了他,就好像趁他闭上眼睛的时候,他悄悄来到他的面前,以便他一睁开眼睛就能够看到他,他一声不吭,只是笨拙地给自己包扎那颗破碎的头颅。 他惊恐地看着他,他很想说话,大声喊叫几句,但却发不出任何声音,至少他从四面八方的声音之中分辨不出他自己的声音;因此,无论他是醒着,还是睡着了,都已无法使自己看不到那副可怖的脸孔。这是说,他已经使觉得那副可怖的脸孔有如烧得通红的烙铁恶狠狠地烙印在他的心上。 于是,他和他纠缠在一起,同呼吸,共命运,简直就是他摆脱不了的影子。也或者说,那个丑鬼就是他的影子,是他,在与他同吃,同睡,同干活。所不同的倒是他永远睁着惊恐的眼睛看着他,他则张大黑洞般的眼睛望着无边的原野。更多的时候,他吸着一根又一根烟卷,而他却只能笨拙地给自己包扎那惨不忍睹的脸孔。 咚咚! 咚咚! 妈的,敲门声又响起来了。 橐橐。 橐橐。 妈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 与其说这些声音传进了他的耳朵里,倒不如说这原本就是源自于他恶梦里的声音。直到现在,他已经无法让自己的耳朵不去接受这些令人胆战心惊的声音了,因为他不是从这可怖的声音之中醒来,就是在这恐怖的声音之中睡去。 总而言之,这些声音可以让他的精神奋扬,却又使他疲惫不堪;因为他能够从这些声音之中看到他们,好像他们一直在他的身旁似的。 “他们总是活生生地站在我的面前。”如果他不是在恶梦之中窒息的话,那么,他一醒来,就会很自然地大声喊出来。 不,不,那不是敲门声。决不是!他差点就让自己大声喊出来,而且也没有什么脚步声。不,不,决不是! 雷声。 雨声。 流水声。 此时此刻,隆隆的雷声,哗哗的雨声,滔滔的流水声。等等。这黑夜里的所有的声音正在从四面八方向他涌来,不仅如此,就连利剑般的闪电也向他霍霍地劈来。因此,他只好张大恐怖的眼睛注视着黑暗中的一切。 现在,他已经无法使自己安然入睡,因为乱糟糟的声音在他的脑海里哄响起来了。首先是他自己的声—— 错不了,事情本来就是如此嘛! 紧接着,便是乱哄哄的七嘴八舌的声音: ——他,他那么做合适吗? ——你应该那样做,因为你是他的亲兄弟,再说,现在也并不需要划清界线啦! ——呸!他没安啥好心! ——而我倒觉得你长的是一颗小人之心。 ——告诉你,我可不像你那样,总把自己变成一条疯狗,对着老百姓手里的钱叫个不停。 ——呸!他哪有这样的好心肠,在我眼里,他就是一个不孝之子。 ——那你还不如说他就是一块爬满苍蝇的臭肉。 ——我觉得你不该骂顺山哥是什么一毛不拔的铁公鸡,瞧你现在这种德行,简直就是一毛不拔德老狗。该花的钱干吗不花呢? ——做狗嘛!也是一条咬穷人的狗! ——呸!你觉得有了钱就能过好日子啦! ——涎皮厚脸的癞皮狗倒真巴不得好心肠的人们吐几口唾沫哩! ——他们是亲兄弟,他不帮忙谁帮忙? ——你说,你真的帮忙吗? ——别忘了,他亲生父母死的时候,他就躲的远远的。 ——换上你,你咋办? ——我,我,反正我不是他吗? ——呸!净他妈的说废话!我劝你们还是让自己落实一点实际行动吧! ——说实在的,伟辰可是咱村大大的好人哪! ——要是我儿子有他一半孝心,我就知足了。(奇*书*网。整*理*提*供) ——我觉得伟辰伯这样的大好人当真是中国稀少,外国难找。你说,我的话对吗?伟杰叔。 ——我都说过多少遍了,你就是不听,当着宝花婶子的面,千万不要向伟杰叔提任何问题。 ——我只是觉得伟杰叔有点变了。 ——莫非伟杰叔不怕你啦!宝花婶子。 ——瞧你说的,哥,我说伟杰叔有点改变并不是这个意思,而是伟辰伯这样的大好人去了,那么,从今以后,伟杰叔不必每天担心自己的立场不坚定,划不清界限了。 ——你们这两个兔崽子,净他妈的满嘴喷粪! ——你们看哪!她是不是疯了,疯了! 他们总是这样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此时此刻,王伟杰觉得自己快要精神崩溃了。 她就躺在我的身边,一动也不动。 难道她没有听到这雷声。 这雨声。 这流水声。 还有那可怕的敲门声,咚咚咚咚!真的又响起来了。要不然,他们那幽灵般的身影又出现在我的面前。 瞧!他们的身影正伴随着他所能听得到的乱哄哄的声音不停地狂舞着旋转着。 旋转。 旋转。 甚至于我闭紧眼睛,塞住耳朵,也还是能够看到他们的身影,听到他们的声音;他们一直都在我的身旁。 瞧!他们的身影正伴随着四面八方的声音,不停地狂舞着旋转着。 旋转。 旋转。我惊恐地看着他们,他们正在疯狂地追逐着我。 我却独自一人投身于 黑漆漆的长夜 乱糟糟的声音于是我说—— 好吧我说程皓看来也许只有你能够理解我了告诉你吧我觉得自己太孤独太寂寞了说实在的我总想找一个人说说话有些事情憋在心里真是难受极了何况我心里的确藏不住啥事情你知道吗过去村里的事情太多了简直赶上电视新闻了那些事情叫人忙得团团转而今村里得事情少得可怜除了整天忙碌着地里的活几乎没啥事可做我说程皓自从我第一次梦见大哥以后他总是来到我的梦里反复叮嘱我要我照顾他那个家说实话即使他不说那样的话我也已经下定决心去照顾他那个家可是那一家人并不领我的情唉我能有什么办法呢谁曾想这件事情过去之后我那固执的大哥偏偏选中了我差不多每天晚上都来纠缠我是的他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要么数落我一通要么包扎他那颗破碎的头颅就这样他把我弄得疲惫不堪彻夜难眠尽管如此我还是毫不在乎因为我自始至终坚信自己是一个真真正正的无神论者梦里的事情只能是莫须有的事情我能相信吗然而几天以后我的父母也来到我的梦里从此以后我几乎每天晚上梦见他们他们总是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而我就像一个失眠症患者难以入睡了我无法干好各种事情了但却总能看到他们就像他们真的在我的身边似的渐渐地我失去了耐性不得己我为他们烧了许多纸我无法使他们离开我我却觉得自己正一步步走向自己的童年那个时候我总是对她说娘我饿我饿了她则偷偷地把黄橙橙的东西塞到我的手里并让我躲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弓者身子咀嚼着手里的东西不过有些时候她还会弄一个白雪雪的东西让我吃我总是饿 我饿 我饿 我总是觉得饿饿的时候我总是来到她的身边 她总是把好吃的东西塞到我的手里并且用慈爱的眼光看着我 我却独自一人走出了家门 离开了她 也离开了他们 因为我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共产党员如果我这样对程皓说了他能理解我吗 这时,雷声,雨声,流水声,已经响成一片了。不过,传进他的耳朵里来的还有咚咚咚咚的敲门声。所有这些声音有如滚滚而来的惊涛巨浪正在从四面八方向他涌来。 漆漆的黑夜。 隆隆的声音。 他又一次看到了他们,因为他们正活生生地站在他的面前,正在用亮得令人胆战心惊的眼睛看着他。他忍不住冲着漆漆的黑夜大声吼道:“你们干吗不说出来呢?好吧!我说,我就是一个不孝顺的儿子!” 恰在这时,一道闪电—— 透过玻璃窗,照得他那因恐惧而抽搐变态的脸孔更加煞白。 紧接着,他的声音似乎盖过了那屋外响亮的雷声,而在他熟睡的妻子的耳边咆哮着—— 瞧!他们总是活生生地站在我的面前。 第二十章 此时此刻,她赤裸裸地站在灯光下面。 那黑亮亮的头发瀑布般流泻而下,披散在她的肩上。 今天晚上,我格外清醒,至少我滴酒未沾。 她背对着我,可是她那浑圆的臀部正频频煽诱着我的心,我却一动不动地端坐在沙发上。 这时候,雨 嘈嘈切切地落在房顶上面 电光 透过玻璃窗,窗帘而把她洁白而又光滑的裸体映得更白更亮 接着是一个响亮的雷声。 长期以来,他就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是被卷入无那的梦里,梦里的一切纠缠着他,好像是一头栽入了滔滔的洪水之中。 在梦里—— 你把他安顿在你的床上,紧接着,你便把他的衣服一件件地剥掉,然后,你要么依偎在他的怀里,要么把他的脸硬挤入你的丰满的乳峰之间。 接下去,我只好做你也很乐意做的那件事。 大约我的确习惯占有她的全部温情。换言之,牵线木偶不得不顺从人的摆布。 在此之前 你喜欢黑暗,特别是稍有几分醉意的黑暗 因为只有在黑暗之中你才可以既从容不迫而又细致入微地用手用嘴用鼻子去轰轰烈烈地感觉这具白嫩柔滑鲜美的肉体而不必让自己色迷迷地看着它 否则,完完全全是副色狼的模样。 因为只有在稍有几分醉意的黑暗之中你才可以很自然地把她和那个冷酷无情的姑娘融为一体。如此一来你的爱才不至于苦熬漫漫的长夜况且随着那些快乐的动作你还可以颠三倒四地嘟哝几句唐诗 紫风放娇衔楚佩, 赤鳞狂舞拨湘弦。 珍馐美味之中肯定少不得适量的盐分。 正因为我已经习惯了,所以当我进行那些快乐动作的时候,老有几句唐诗萦绕于我的脑海之中,从而,我只好翻来覆去地念叨这几句或许并没有什么现实意义的诗句。 仿佛湍急的溪流正在空谷深处回响。 如果你愿意的话,那你完全可以把上千上万首唐诗硬塞入你的头脑之中。这是说,为了她,你可以把自己的头脑当做储藏唐诗的仓库。此外,再堆放一大堆宋词元曲也是无关紧要的。 当我这样想的时候,我点燃了一支香烟,就好像从我的嘴里所喷出的浓浓烟雾真的可以平息我心中所涌出的阵阵冲动。 是的,她背对着你。 你的眼光却像没出息的狗那样在她的身上嗅来嗅去,因为她的目光正凝视着红崖河水。直到许久,她才漠然地说道: “你到底想说什么?那你就痛痛快快地说出来吧!” “你的那些条件,……” “你做到了什么?” “还没有,但是我会让你满意的!” “不必了,告诉你,我已经改变主意了,” “这话什么意思?” “没啥意思,只因为我觉得你应该成为一个孝顺的好儿子。” “你一直爱着那个会念几句唐诗的城里人,是吗?” “要是我说,是的,你相信吗?” “他爱上了你,是不是?” “这重要吗?” “我觉得一个女人应该嫁给爱她的男人。” “那么说,我只能嫁给你了,是吗?”她转回头来,冷冷地看着我。 我不愿意用我为了挣钱所采取的非常的手段去得到她。 不错,她转回身来,那长长的秀发遮住了她的脸,她的眼光,她的微笑,还有她那坚挺的乳房。 但我却低着头,隐忍着不去看那个诱惑男人的地方。 她看着你。 你的眼光却紧盯着地上厚厚的白雪,她终于打破了死寂般沉默: “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我只想帮助你,你不必退学吗?我有钱,我可以帮助你。” “是吗?” “我知道,我父亲……” “少在我面前提那个该下地狱的家伙!告诉你,我恨他!恨他!恨他!恨他!” “原来你如此恨他。” “是的,我巴不得他立时死去!” “我觉得你应该给他一个补偿的机会。” “是吗?”她用最冷酷的眼光盯视着我,“他是不是很需要解脱,很需要心理上的平衡,以便重新恢复他那副伪善的脸孔。 金钱的游戏使我成了一个不可救药的魔鬼,甚至一些把我看做自私自利的家伙。 这时,她慢慢地走了过来,把我嘴上的香烟拿开,并随手扔在烟灰缸里面,然后,她轻轻地搂住了我,并把我的脸塞到她高耸的双乳之间。就这样,我又回到了梦里,就好像一团白雾包裹着我,我的双手开始在她的脊背上一点一点地向下滑行,正像初学滑雪的孩童小心翼翼,慢慢腾腾老担心摔交似的。 他说,那是发生在梦里的事情。 他完全清醒了,但却离天亮尚早,屋子里一团漆黑,因此,他无法分辨出挨着墙壁陈设着的家具,不过,凭借着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倒是可以非常准确地判断它们的确切位置,甚至于电视机的开关也毫不例外。当然,他对于这些无生命的东西压根儿不感兴趣。 换句话说,让他思维活跃的倒是睡在他身边的女人,因为她的手依然握着他的那个东西,就好像她不能离开它似的。 女人呵! 她们总是满怀信心地把抓到手里的东西据为己有虽则男人的那个东西是上帝厚赐于女人们得以享用的最美好无比的礼物但如果她们整天价把它紧紧地抓在手里似乎确凿不是什么体面光彩的事情反之要是男人们失去了那个东西有如宫中的太监一般虽然那些娘儿们可以由着性子和他玩得开心玩得愉快但是尽兴之余却也免不了缺少几分情趣接下来便只能是苦熬无奈的长夜。 而就在我的梦凝固成形的时候,她猛地挣脱了我的双手,走进了浴室,紧接着,她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现在,我孤单单地坐在沙发上,又燃起了一根香烟。我站起身来,来到窗前,拉开窗帘,打开窗子。刹那间,风声,语声,雷声,便一齐涌入屋内。 我注视着茫茫的雨夜,雨夜却是美丽的。 至少那个城里人和她再不能到红崖上面去对着皎好的明月,共话缠绵的时光了。 月亮代表我的心。呸!呸!!呸!!! 我却像复仇的幽灵一般怀着满腔怒火在远远的地方注视着他们。 是的,她笑了,笑得开心极了。 我听到了听到了那笑声传到我得耳朵里来了。 但是,我无法看到。她的笑容。 就好像眼前这比铁还坚固的黑暗使我啥都看不到。 劈开劈开劈开 哦那多么灿烂的多么眩目的光明呀 风你咆哮吧咆哮吧尽力地咆哮吧 雷你那轰隆隆的是你车轮子滚动的声音 啊电你这宇宙中最犀利的剑呀你 劈吧! 劈吧! 劈吧! 我站在窗口处,动也不动,听凭着《雷电颂》的许多诗句在我的心头炸响。那如箭的急雨飞蛾投火般落到了我的脸上,手臂上和我的身上。 我动也不动,眉头也不皱一皱。除非胆小鬼,丈夫岂能畏雷乎! 我总是说,女人是男人的驿站。仅如此而已。 然而玉梅的话就好像通红的烙铁烧焦了你的心,因为她的话老是在你的耳边回响——她那样瞧着你你永远别想幸福。 又活像那个愚氓的和尚老是嘟哝着该死的咒语叫人不得安宁。呸!她还不是把自己得婚事弄得一团糟。 她总是很好奇地看着我,我的眼光却像吓破了胆的老鼠缩回窝里瑟瑟发抖 那是因为你忘不了她 那是因为你爱她 爱她爱她爱她争分夺秒地爱着她 可是你的眼光不是紧盯着地上的小草就是漫天的白雪 你永远别想幸福 你必须征服她 你必须占有她。但却不能用赚钱的手段去占有她。 可是,他那根深蒂固的仇恨有如龙卷风所掀起冲天浪涛,又像这瓢泼大雨把自己的爱情淋得如同落汤鸡一般无二。 有一天,我和她在红崖下面相遇了。我说: “我真的很想你爱上我。” “是吗?” “是的,我爱你!爱你!爱你!分分秒秒地爱着你!” “但是,我告诉你,你要记住,牢牢地记住,永远不要忘记!我不但不会爱上你决不会,永远也不会!而且越来越憎恨你,就像我憎恨你该死得父亲一样!” 不错,她憎恨你,憎恨你的父亲,要不然,她干吗提出那样的条件。 你却没白天没黑夜地爱着她 显而易见无休无止的爱正在你的心里沉积着 沉积着。 厚厚的 沉甸甸的 正如一个弃妇那样,抚摸着越来越大的肚子,去苦熬漆漆的黑夜。 天涯倦客 无处说相思相思最无那 对于我来说,爱情是一只落汤鸡,是一条永远爬不到岸上的落水狗,所以我总是沉沦于梦里。 在梦里——是仙是幻是温柔 要不然你又干吗极尽其能野花盈手弄花香满身 或许我应该烂醉于花丛之中。折花枝。 如梦 如雾 是仙是幻是温柔 独自个思量莫负好青春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梦难知问甚时说与问花花不语 依依愁悴 此时此刻,我彷佛看到了,因为我们四个人正站在他的花圃中间。 胜坤:我知道你小子对一直不怀好意。 玉梅:二叔,(她的脸上现出古怪的笑意)我哥说,他要在自己的心里重新塑造一下你老人家的形象。 胜坤:(不以为然地看着我)是吗? 玉良:是的。(我停顿了一下,刹那间却又摆出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只不过,我拿不准一个浪漫主义者向现实主义者完成过渡的过程中,是否发生过什么可怕的残酷的斗争。 胜坤:你小子说话的时候,老是刺巴巴的,让人听了很是不舒服,我觉得你有必要让自己学一学怎么样尊重别人。 玉玲:玉良哥一向如此,特别是碰上什么开心事儿的时候。 玉良:二叔,我哪敢不尊重你呢?我只是有点奇怪,好像是有一点让自己想通了。 胜坤:你小子有啥话,就照直说吧!(他似乎打量了好半天)我可见不得你的弯弯道! 玉梅:二叔,你不觉得他正在对你的话感兴趣吗? 胜坤:呸!我可不希望我的花沾到他的铜臭味。 玉良:看起来,你老人家真的很了解我,只不过,我夜并不指望我的铜臭变成人间第一香。 玉玲:玉梅姐,你喜欢牡丹还是玫瑰? 玉梅:我觉得我应该喜欢梅花(她冲着我笑了笑),你说呢?哥。 胜坤:只可惜,我的花圃里没有梅花。 玉玲:爹,我觉得你应该采纳敏慧姐的建议,弄上几枝梅花, 玉梅:敏慧也喜欢梅花,是不是?玲妹。 玉良:(不由自主地)何方可化身千亿,一树梅前一放翁。 玉玲:如此看来,你也想让自己喜欢梅花了,是吗?玉良哥。 玉梅:咱哥只是很愿意让自己知道(她一下子压低了声音,并凑在玉玲的耳边)那个姑娘干吗只让自己喜欢梅花呢? 玉玲:是吗?玉良哥。 胜坤:你们正在唧咕什么哩! 玉玲;爹,我们并没有说什么呀!(停顿了片刻)我只是想不起昨天下午,敏慧姐对你说过的那句话。 胜坤:她对我说过好多话哩! 玉玲:有关梅花的那句话。 胜坤:瞧你这记性,啥都记不住。还是我来说吧!她对我说,她喜欢梅花是因为毛主席的那两句诗——梅花欢喜漫天雪,冻死苍蝇未足奇。 玉梅:一个银白色的世界里,没有了苍蝇的嗡嗡叫,到处是红装素裹,分外妖娆的景象。(说到这里,她的脸上显出了几分遗憾的神色)很遗憾,我走不到那个世界里。话说回来,我喜欢梅花却是因为毛主席他老人家的另外两句话——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胜坤:梅梅,我觉得你们家里应该栽上几棵石榴树。 玉梅:为什么? 胜坤:因为五月的石榴花可以使你哥心明眼亮啊!因为只有这样他才不会继续做那些傻事。 玉良:二叔,你老人家的眼光似乎比以前明亮,而且高远多了。是因为你家里那棵火齐满枝的石榴花,还是因为那散发铜臭味的经济效益呢? 胜坤:你小子想惹我生气,是不是? 玉良:我,我哪敢惹你老人家生气哩!再说,凭我这几句话,又怎能惹读过三国的人生气呢?瞧!就连卧龙先生那样的高人也坦坦然然地下了山,所以,对于像二叔这样的人来说,在小河沟里打捞几条小鱼也是应该的吗?是啊!你是我的长辈,你的话总是很有道理的,几乎赶上至理名言了,总而言之,我应该特别尊重你。 胜坤:呸!我怎么觉得你小子一下子长出息啦!话说得越来越刻薄了。 玉良:是吗?(我故意叹了一口气)唉!我这个人是一个不可救药的现实主义者,也可以说,是一个趾高气昂的市侩主义者。正因为我来想着钱,所以,我就让自己变成一个很有捉老鼠的猫了,说实在的,我并不指望自己成为什么了不起的人物,给别人树立什么光辉的形象。我是猫,一只很会捉老鼠的猫。仅此而已!如果说我稍有几分浪漫主义情调的话,那是因为我生活在一个花非花,钱非钱,人非人的世界里。 玉梅:人变成猫,或是变成苍蝇,当然就不再是人了。只可惜,猫比苍蝇强不了多少,是因为它也耐不住千里冰封的冬天。 玉玲:要是那个非人的人设法让自己变成企鹅,或北极熊,那么,它不就可以耐住寒冷了吗? 玉梅:哥,你觉得他能让自己变成企鹅,或是北极熊吗? 实际上,我正在等待者,而且还是很有耐心地等待者。 因为我很清楚地知道,世间的女人压根儿不能摆脱嫁给男人的命运。那是注定的命运。除非她出嫁之前死去或是遁入空门不过即使她真的让自己成为超凡脱俗一尘不染的尼姑也照样免不了阿Q之流对伊动手动脚甚而至于扭住伊的面颊再用力一拧于是乎他指头上那一点滑腻的东西倒很有可能缔结一对神仙眷属虽然我不能使她爱上我但是我可以使那些接近她的男人滚得远远的 确切地说我是让自己躺在另一个女人的温情之中等待着奇迹的出现 是的我必须平息心头里燃烧着的火焰 就好像遭遇了风暴的船只终于躲避在幽静的港湾里残喘着自己的漂泊的命运 她可以不爱我可以向我提出任何条件如今玉梅和东民解除了婚约 可是她却和那个城里人相爱了 她笑了 她对着那个城里人笑了 对我来说我不能不爱她她是我的无论如何只有我才有权利使她成为一个真正的女人换言之她就是我我就是她她命中注定是我的女人 她深深地爱着我 她明明知道我不爱她她却让我占有她让我随心所欲地占有她而且她也知道她自己只是我所爱的那个姑娘的替代品我就这样占有了她 现如今她偏偏爱上了那个瘦小可怜的城里人城里人来了她让自己笑了是啊他可以像他爹那样千方百计地利用唐诗来取悦乡下女人 奉献爱心 他们满有理由把自己标榜成为大慈善家 在我看来他们只是专门向乡下女人奉献爱心的大慈善家 是的我无法阻止那个城里人所进行的爱的奉献因此我一想到他们在一起搂搂抱抱卿卿我我我就气得发疯也可以说我比以往更忘不了她 但我恨她我恨她 唯一使我耐得住性子得倒是他并不能占有她他毕竟是一个接受正规教育得学生吗 只要我有耐心我就有机会有机会使她成为我得女人她注定是我的女人谁也不能抢走她 瞧他的假期即将结束了总而言之你的机会并不曾失去 你可以等待 不错你曾经在拼命挣钱的时候等待 终于有一天,她退了学,回到了村里。 现如今,你可以躺在另一个女人的温情之中等待那个城里人滚蛋。 呸!让那个城里人见鬼去吧! 是的,我的心就像饿得精瘦的荒原狼踽踽独行于千里冰封的冬季。 突然,一团红影打我的眼前掠过,窗子关上了,窗帘拉住了。刹那间,风声,语声,雷声,全被关在了窗外。 于是,我重新看到了她,她穿着一件火炭红的睡衣站在我的面前。 她那充满柔情的眼光看着我,过了一会,她问:“你正想着那个姑娘,是不是?” “也许是吧!”我说。 “看来,你应该喝上几杯酒。”她很温柔地笑了,“瞧你这个样子,活脱脱一只落汤鸡吗?” “是吗?”我说,“可是你知道我今天晚上为什么不喝酒吗?” 她没有答话,只是用温柔的眼睛看着我。 我说:“我觉得我应该好好地面对你,接受你!” “是吗?”她惊喜地扑入我的怀里,过了许久,问道,“酒因为这个缘故,你亲手把我身上的衣服一件件地剥下来?” “是的。” “可是,你总想着她!” “燕姐,我不该向你唠叨那个该下地狱的名字!” “你知道,大姐是不会在乎这些的。”她挣脱了我的怀抱,说,“只要你需要大姐的时候,能够在大姐的身边,大姐就心满意足了。” 我默默地看着她,然后猛地把她那散发阵阵暗香的躯体紧紧地抱在怀里。 就这样,我和她沉默了许久,她才从我的怀里挣脱出来,说:“不知为什么,我倒很乐意听你给我唠叨那些颠三倒四的诗句。” “我说过许多蠢话,是不是?” “也许是吧!” “什么意思?” “没什么,无论如何,当男人和女人相处的时候,男人总要说一些蠢话,否则,男人就不会自信,就不会成熟。”她很认真地说,“不过,你不论说什么,我都喜欢。” “你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好女人。” “是吗?”她笑嘻嘻地说,“还是让我把你身上的湿衣服脱下来吧!” 于是,我就像一个木偶似的任由她很细心地摆布。在我看来,女人是男人的驿站,仅此而已。 这时候,我那个东西直挺挺的,凶巴巴的,活像屋外那个正在发怒的雷公一般。 屋外,大雨滂沱。 嘈嘈切切。猛烈地敲打着屋顶,拍打着窗玻璃。 她似乎对外面的一切声响充耳不闻,因为她的手正在调皮地逗弄着我那涨得通红的东西。片刻之后,她笑着说: “瞧!你的样子有多可恶!” 而当她站起身来的时候,那件红色的睡衣已经滑落地上了。 第二十一章 太对了,这就是我对他的爱。 这些天来,我一回到那被他搂抱的感觉之中就很清楚地看到我全身的血液正滔滔地向他涌去。 确切地说,我终于可以笑了。 诚然,我和他每天晚上都会来到红崖,相拥着坐在平坦的岩石上面,对着如水般月光共度着缠绵的时光。 除非是赶上昨天茫茫的雨夜。 他爱我,是的,他真的爱上我了。 他的形象恰如欢快无比的乐章在我的心里荡漾。这是说,我幸福极了。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怀着这种幸福的心情向红崖走去。这时,昨天晚上的情景有如电视连续剧那样在我眼前徐徐地展现出来—— 敏珠首先开口说道:“程皓哥,从今往后,你可要处处当心哪!” 他看了看敏珠,笑着问道:“你要我当心什么呢?” “当心敏彤。”敏珠很认真地?(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18 部分阅读 敏珠首先开口说道:“程皓哥,从今往后,你可要处处当心哪!” 他看了看敏珠,笑着问道:“你要我当心什么呢?” “当心敏彤。”敏珠很认真地回答。 “为什么?” “她那双眼睛贼溜溜的,叫人讨厌死了。而且那面全是毒,所以我才要你当心哩!”敏珠一本正经地解释道。 没等他开口说话,敏彤嘻嘻一笑,说:“程皓哥,我觉得你应该让自己拼着命地相信我小弟弟的话。” 于是,我很好奇地问道:“为什么?” “因为我这个小弟弟老是讲一大堆压根儿没有一个人愿意相信的废话,来让他自己完完全全地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他的话才是真实可信的。” 我在旁边静静地坐着,眼光却注视着门外浩浩荡荡的大雨。 突然,敏珠高声嚷道:“程皓哥,请相信我的话。” “好吧!我相信你。”他似乎沉思了片刻,接着说,“要是你把话说得再明白一些,否则……” “我是说,你和她在一所大学里肯定不会有好日子过的。” 我问:“为什么?” “我的小弟啊!瞧你的话有多可怕!倒像程皓哥真是一个一毛不拔的小气鬼。不过,偶尔被程皓哥请去吃一顿饭,我想我肯定是不可能拒绝的。“ “是啊!我这个妹妹向来是快人快语。”我插话道,“因为她在跟别人相处的时候,很喜欢迫不及待地向他们展示自己所仅有的美德——天生好吃手。” “二姐,你的话也太刻毒了吧!”敏彤摆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说,“你要是关心程皓哥,那你就明目张胆,胆色包天地关心吗?何必非要我和牛相提并论呢?” 敏珠嘻嘻一笑,说:“我觉得二姐是关心你!” “怎么?”敏彤说,“原来你也知道二姐关心我?” “我咋会不知道呢?”敏珠很得意地说,“我觉得二姐是在好心提醒你千万不要贪吃,一见到好吃的东西就迫不及待地往嘴里硬塞,待到大学毕业之后,虽说人已经长得非常丰满了,但却嫁不出去啦!” 敏珠话音未落,我们便忍不住大笑起来。其中敏彤的笑声更响更亮,简直赶得上屋外隆隆的雷鸣声了。 大姐边笑边说:“好,说得好!敏珠。” 东民也随声附和道:“说得好!敏珠。” “东民哥,我终于发现了一个秘密,你知道吗?”敏彤凑近东民得耳边,问。 “什么秘密?”东民问。 “东民哥,我觉得你正在发扬一种至高无上的美德。” “什么美德?” “告诉你吧,不过,”说到这里,她转回头瞅了大姐一眼,然后,便一本正经地解释道,“你可千万不要让大姐知道。我觉得你真是太伟大了,因为伟大的你正在献身于怕老婆的艺术事业。” 而当大姐伸手打她的时候,她早已跳到一旁了。只听大姐气乎乎地说:“你这死丫头,老是瞎说八道!当心长胖了,没人要。” “放心吧!我的好大姐,”敏彤笑嘻嘻说,“告诉你,我吃不到上千顿的山珍海味是决不会长胖的。话说回来,我可不想让自己像那个人那样整天价茶不思饭不想笑容也不挂上一个,只知道日日夜夜夜夜日日地设法使自己减肥,而在她把自己弄得恰像一根打枣杆子一般的时候,她的那个白马王子出现了,可她却让自己羞羞答答答答羞羞地不敢向前相爱。” 我和他彼此相视而笑,却没有说话。这时候,敏珠说:“不管怎么讲,白吃人家的东西总是不好的。” “呸!”敏彤说,“你彤姐有那么俗气吗?” 敏珠说:“可你的眼光贼溜溜的,老是千方百计地盯着别人的钱袋。” “是么,”敏彤嘻嘻一笑,“你是不是有意提醒我,你又有了私房钱了?” “没,没有,我那几块钱早被你那双贼溜溜的眼光给榨光了!”敏珠说,“我只是想叫程皓哥知道你是个啥样子的人。” “放心吧!”敏彤说,“我是决不会白吃程皓哥一顿饭的。” “我不相信。” “你不相信?” “是的。” “那好吧,”敏彤说,“我来告诉你,要是有那么一天当我把咱姐的随便什么东西交给他,也或者说,他让我把他绞尽脑汁挤出来的那些酸不溜丢的东西交给咱姐的时候,那么,你想想看,他能好意思让我做一个不收业务费的红娘吗?” “人家干吗让你传送那些信件呢?” “如果她们不让我做这个费劲不讨好的信使,那么,我就请程皓哥吃饭,我想他不会不给我这个面子的,”敏彤转回头,看了他一眼,笑着说,“请你吃饭,你不会不给面子吧!程皓哥。” “我干吗不给你面子?”他微微一笑,反问道。 “你千万不要相信她的话,程皓哥。”敏珠似乎很着急地说。 “为什么?” “反正我不相信她,”敏珠说,“因为我知道她从来就是决不会让自己吃半分钱的亏的。” “瞧你说的,我的永远不能长大而成为男子汉的小弟弟,”敏彤说,“不过,我还是让自己觉得你这句话很有道理,至少我压根儿不会吃亏那怕半分钱的亏。” “我说对了吧!”敏珠很有兴致地说,“无论如何,你都不会请程皓哥吃饭的。” “你却说错了,”敏彤说,“无论如何,我是一定要下定决心排除万难请程皓哥吃饭的,可是你想过没有,我的永远不能长大而成为男子汉的小弟弟,我现在所花的钱全都是咱二姐的钱,所以,我请程皓哥吃饭无异于咱二姐请他吃饭,如此一来,程皓哥怎好意思叫咱二姐破费哩!” “如此说来,敏彤算是吃定我了。”他哈哈大笑起来,“虽说令人垂涎的珍馐佳肴少得可怜,但本人免费供应得发猪菜却大大的有。” 他的话音刚落,我们便全都大笑起来,其中敏珠抢先喊道:“说得好,好极了!” 敏彤却摆出若无其事,满不在乎的样子,问:“程皓哥,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啥问题?”我问。 “你可不可以告诉我,我慧姐的笑容好看吗?” 我却似乎没有听到她的声音只因为我的眼光业已淹没在黑漆漆的暴风雨之中。 现在,我正在如水的月光里行走。 尽管如此,我还是非常清楚地看到了我和妹妹迎着清晨的阳光向地里走去。她说:“慧姐,我想好了,我一定要实现你那个梦寐以求的愿望。” “我能有什么愿望?要说有的话,就是希望娘早日恢复健康,你今年能够考上大学。” “除此之外,你就没有别的未了的心愿?” “或许还没有想到吧!” “你干吗老是这样,明明不开心,却偏偏硬充着已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敏彤,你到底想说什么?” “慧姐,我知道,你一直很想考上那所大学,难道不是这样吗?” “那又怎样,反正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告诉你,慧姐,我要考上那所大学,使你的夙愿得偿,是的,我觉得自己很有信心。” “你到底要干什么呀?”我紧盯着她问道。 “我啥也没干呵!”她嬉皮笑脸的说,“或许我想见识见识那位老兄吧!如今他成了什么样子啦!竟让我得傻姐对她念念不忘。” 我没有答理她,只是加快脚步向前走去。 过了好一会,敏彤又向我问道:“慧姐,你回答我一个问题,好吗?” “你又想说什么啦!”我不耐烦地说。 “要是有一天,那位城里老兄来到咱村,告诉我,你会对他笑吗?” 村庄,山峦,树木,丛林,庄稼,还有路旁突起的岩石,所有这山野里的一切全都交织成由光和影所构成的和谐的韵律。 是的。 我爱他。他是我今生今世唯一的爱,爱之光沐浴着我的心灵。 很久以来,这种日益增长的爱就好像钟表一样细数着我生命的年轮,我不得不倾听它的嘀哒声。这是说,我的心注定要奔向他,正如红崖河总是来到我的梦里,而且我非常清晰地看到奔腾的河水向东流去。 河水用歌声暗暗为我引路, 梦中的鸟雀抖动五彩的羽翼。 是的,自从我爱上了你之后,我的神圣使命便是去塑造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形象。 我心灵的杰作。 我心灵的艺术品。 因为爱之歌日日夜夜地在我的心里荡漾。 事到如今,我不得不承认爱以它的神奇的力量,点化了我的生活,使我成为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 现在,我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因为他已经爱上了我。 这时候,我又看到自己正躺在床上,真的无法入睡。漆漆的黑暗紧紧地包围着我。我倒觉得自己恰像迷失在浓浓的烟雾之中,就在我眼睁睁地对着黑暗的时候,敏彤的声音陡然在我的耳边响起: “慧姐,你干吗不让他知道呢?” “你说什么呀!” “你干脆告诉他,你爱他!爱他!爱他!” “呸!你都说了些啥话?姐的事不用你管,快睡吧!“ “难道你不爱他,他一旦回到城里,你就没有机会向他表白了。很显然,眼下可是一个很好的机会。爱情有如美酒一般,贮藏愈久愈醇香无比,但是,赶上了好机会,就应该毫不犹豫地奉献出来,相反,永远沉埋于酒窖之中,不见天日的话,却也不能认为便是好东西。俗话说,人生苦短,我们干吗为了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而去折磨自己呢?” 我没有理会她的话,只是眼巴巴地凝视黑暗。是的,我已经习惯黑暗了,就好像这便是独处的妙处。反正,我自会受用这无边的黑暗。因为黑暗淹没了我丰富多彩的意识。 “慧姐,你这样做开心吗?”她说,“我觉得一个人在走路的时候,应该把各种各样的包袱扔掉,就像人原本那样,赤条条地来,光溜溜地去。对我来说,爱情只是女人的一种信仰,所以我们就不应该把它当作是女人的枷锁,或是十字架之类的东西。果真如此的话,爱情就只能是叫女人倒霉的东西,更是每一个女人应该诅咒的东西。” 我沉思了很久,才开口说道:“无论如何,他决不会想到我正在深深地爱着他,他这是来咱村度假的吗?” “你是不是想说他是城里人,是大学生,你压根儿配不上他?况且,短短的假期已经又一多半流水般静静地流去了。” “所以,那剩下来的时间也就应该静静地流去。” “你不该这样。” “为什么?” “这样的生活太可怕了,没有阳光,连一丝月光也看不到。瞧,你把自己享受生活的权利都放弃了。” 我没有说话,依然眼巴巴地凝视着黑暗。 “要是他爱上了你,你还会保持缄默了吗?” “他决不会爱上我的。” “我倒觉得你不应该如此自信。” “为什么?” “难道你丝毫没有意识到在你和他相处的日子里,你曾经竭尽全力向他暗示着某些微妙的东西吗?慧姐,既然你不愿意他爱上你,你就不该那么做。或者说,玩火自焚,遭殃的只能是自己。” “你说,我究竟做过什么?”我努力回忆着自己所做过的各种事情,片刻之后,我重新开口说道,“我啥都没有做过呀!” “你真的啥都没做过?” “真的。” “也许你还没有发现,现在的你和过去的你,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 “别说啦!我都被弄糊涂了,我就是我,我就是你二姐,难道这有什么不同吗?” “你是我二姐,千真万确,可是……” “别说啦!咱们还是睡觉吧!” “慧姐,你变了,你真的变了。” “是么,该不是变丑了吧!” “我觉得你只有在笑的时候,才最为好看。”她搂着我,凑在我的耳边说,“要不然,你干吗老对着他笑呢?” 她在丛中笑。 她之所以笑了,是因为她醒来了,对着白日的晨曦。 是吗?我真的对他笑了。 也或者说,那是他的声音叩开了我封闭已久的心灵之门。 多么快乐,多么幸福。 现如今,我和他天天见面。他的声音包围着我,我沐浴在他的眼光里。当然,在他看着我的时候,我的脸上总是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也或者说,我干吗硬是死板着脸孔对着他,正因为我爱他,所以我不能让自己的脸孔变成那令人思过的冰冷的墙壁。 直说了吧,命运之神厚赐了我一块纯白色的大理石,虽说我不是雕塑家,但自从这丰富多彩的欢笑回到我的脸上,回到我的心里,回到我的生活之中以后,我就觉得我自己便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满怀信心,用我全部的爱去雕塑那块质地精美的大理石,不但使他成为天底下最最美好的形象,而且还要使他成为我心中的永恒。 爱赋予了雕像生命,我的心不停地念叨着。 恰在这时,他来到了我的身旁,我对着他笑了,而他用双手捧着我的脸,很深情地吻了我一下。 之后,我和他相挽着向红崖走去。 ★★★★★ 我父亲的来信 程皓: (我又一次打开了父亲的来信)现在,我写信给你,(与其说我正在阅读着父亲的来信倒不如说我正在追忆着一些往事也或者说我正在反省着因为此时此刻我心里乱糟糟的)也许是因为写信更为方便一些吧!不管怎么说,我想借此机会把深藏于心里的一些想法说出来。唉!如果我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我倒是可以向自己的儿子认错的。 诚然,(这时候我闭着眼睛默念着下面的句子)我们父子之间没有争吵过,就连一次高声谈话的场面都没有。自打我们回城以后,我觉得我们似乎被卷入一种很可怕的游戏之中了。 游戏每天都在心照不宣地进行着。 实际上,我这个人生性懒于写信,譬如说,自从你进入大学之后,虽然我心里有千言万语,可每当我拿起笔写信给你的时候,总是茫然的理不出一个头绪,不得已只好很面前地敷衍几句相当乏味的东西寄给你,(我则在信中堆积一大堆抽象的科学术语以此了事因为我总认为我真正的生活在梦里在梦里我才能看到那条欢歌的红崖河)倒像我是一个枯燥无比的父亲。 (她悄悄来到我身旁带着我进入那金色的果园这时候她的声音很温柔在我的耳边响起——我爱你因为我是你的儿子可是我能够为你做些什么呢 记住,我的心肝!瞧,我正在为你数着天上可爱的星辰。 孩子已经入睡 她的歌声却还在孩子的耳边回荡) 亲爱的孩子,(我重新睁开眼睛看着信。)我多么希望你快快活活地生活下去啊!我爱你,但我却不能把这种感情很好地表达出来。 无论如何,爱是神圣的,崇高的,而且有着某种神奇的力量。(不知怎么回事我能够感觉到她的爱仿佛红崖河的歌声回响在我的心里)也许正因为如此,人们才会不顾一切地去让自己真真正正地拥有它。 而且我也知道,自从你父亲被洪水卷走以后,你一直生活得很不开心。(是啊!失去母爱的孩子,就好像没有了人生的信仰,没有光明,没有温暖,只有黑漆漆的长夜。如果说我接受了这个可怕的事实,那是因为我无法摆脱黑色的恶梦,在梦里我的心久久谛听着红崖河水的怒吼声,仿佛我的生命被淹没在浩浩荡荡的风雨之中。也或者说,就连我全身的细胞也都涨溢着可怕的,该诅咒的红崖河水的咆哮声。)你忘不了你的母亲,而我呢?我又如何忘得了她呢?况且,她是为了救我而被洪水卷走的。 是的,她走了,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我们活着。 我们活着,不仅如此,而且还回到了城里。 可是,我觉得我的心却依然留在红岩村,正沿着红崖河踽踽独行,只因为我压根儿忘不了她。(他那日记的片断闪电般映入我的脑海。)告诉你,我的孩子,我从来救没有忘记过你的母亲。(若说我忘不了她那是因为她曾经把我搂在怀里念叨着一首又一首唐诗,若说我忘不了她,那是因为她的爱化作红崖河的歌声潜入了我的梦里。 我甚至觉得我的灵魂仿佛红崖河里的树叶或是花瓣在清澈的水里打旋儿。 救这样,我的灵魂在清澈的河水之中得到了洗礼,得到了净化。)就好像你师母那样自始至终没有忘记你的老师。 (此时此刻,妹妹的声音飞快地掠过我的脑海——哥,我理解你,你让你的母亲永远活在你的心里,就好像我让我父亲永远活在我的心里一样, 应该说,唉!我不得不承认,在我仔细看了父亲那本日记之前,我从来就没有很好地理解父亲。 依照我的看法,我们人类的感情原本就是深埋于心里的可不像百货商店里面的商品那样总要被琳琅满目地陈列起来,甚而至于被金钱的魔力呼来喝去;除非遭受了意外的变故,或是不得已的苦衷。 很显然,生活又不总是一帆风顺的,往往会遭受一些不尽人意的事情;因而,当人们迫切需要或是依赖某种情感的时候,结果会意外地发现人类的感情只不过是几滴假惺惺的眼泪而已,或是几口恶狠狠的唾沫罢了。) 我承认,我是一个不称职的父亲。这是说,我让自己忽略了一些必不可少的父爱和责任,就好像我的存在除了时不时地摆一摆父亲的尊严,啥都没有了。我固然不是一个严厉的父亲(压根儿并不晓得“恩威、名分、天经地义”之类能够之于父亲什么现实意义),但是,父亲(有着绝对的权力和威严)这个词经过我颠三倒四的摆弄,简直就像絮絮饶舌的寡妇,或者廉价商品似的。 难道不是吗?至少我觉得我们之间疏隔了。 或许是由于我并没有把你带到明媚的阳光里。 (阳光在头上,我却不抬起头,就好像我只能永远沉思回忆的黑色。兴许我们父子之间还真的隔着几重铁壁哩!) 我们活着。活着的人其实别无选择,只能让自己快快活活地生活在明媚的阳光里。(我记得高骞曾经对我说——快活的男人应该让自己嬉戏于少女们的欢声笑语之中。 除此之外,他还振振有词地继续说道,瞧!咱们的曹院士为了让贾宝玉快|奇|活起来而刻意安排了|书|形形色色的妙龄女郎来与他共话缠绵的时光。 我却冷笑道,可惜咱们的园史先生迂腐之极,偏要凭借自己那点盲目的罗曼蒂克傻瓜的才气去冲散人家好端端的一段姻眷。结果呢?不仅自己被一把辛酸的泪水所淹没,而且还把后来的人留在红偻的梦里。 是的,他总是这样对我说,真正富有魅力的男人应该是赏花吟月的行家里手。 后来,我只好回敬他,何不化得身千亿,花前月下一高翁。)话虽如此,可是活着的人总是采用各种各样的方式以逃避现实的生活,通常的情况下,思念亲人(特别是死去的人)的确不失一种理直气壮的方式,既切实可行,又行之有效。难道不是这样吗?人间从到海,天上莫为河;而我呢,你是知道的,(我又能说些什么呢?我又能说些什么呢,我看了她一眼,说道,不过,你让我想起了他的一句话。 她的一句话?她诧异地看着我。 他扬言说,我这种人只能和老处女谈情说爱。 他这么说你,你是不是很生气啊? 我生气?我干吗生他的气,他总是巴不得别人暴跳如雷。 他就是这么个人,你越不生气,反而他气得要命。甚而至于用更加刻薄的话挖苦你。 看起来,你比我更了解他。 是吗? 说实在的,他的那些刻薄的话真叫人受不了!正因为我不在乎他说些什么,所以他便说我是一个只会摆弄死猫的傻瓜。 什么?他把你看作摆弄死猫的傻瓜。 是的,他总是把别人当作傻瓜看待,我说,昨天,他和我谈起他的姐姐,他这样对我说——程皓,告诉你,我有一个傻姐姐,如果你让她傻呵呵地爱上你,那你就必须让自己左手一束梅花,右手一条皮鞭;梅花可以打动她那颗傻呼呼的心,皮鞭呢?却能够使她让你达到光辉的顶点。) 是的,(我不得不发出声音念道)我多么希望回到从前,回到红岩村。也就是说,回到你母亲在世的时候,因为那个时候,我们父子之间多么融洽啊!而现在,我只能保持缄默。 唉!多么令人窒息的沉默啊!有如千钧巨岩压在了我的身上。有些时候,我很想开口对你说些什么?但却唯恐伤害了你。 诚然,你不提起你的母亲,因此,我也就不再提起她,特别是你母亲忌日的那一天,我们两个人更是寡言少语,不过,为了保持与平常日子没啥两样,我们却心照不宣地表现出一副忙忙碌碌的样子,正如我们两个人在紧张而又忘我地工作着。也许她这个人压根儿没有存在过,难道不是这样吗?我每天都能够看到你勤奋地学习,而且学习成绩十分突出,如此一来,我还有啥话可说呢?(是的自打我们回城以后,我就不再向他提到我的母亲了,就好像我一下子忘记了她这么人似的,或是与我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我们彼此躲避着对方的眼光,若说我们之间相安无事,那是因为他投身于教师的工作之中,我呢,每天埋头于学习。) 就这样,我们两个人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地生活着。可是随着日子的一天天过去,我却越来越珍惜这种寂寞了,简直就像人们珍惜生命一般,因为在我看来,我们之间寡言少语,固然不再交流什么情感,但是,我觉得这种寂寞却仿佛一段优美和谐的旋律维系着我的心。 兴许她还活着,只是让自己换了一种存在方式,而且在我们父子之间,否则,我们之间那有这么一种心照不宣的沉默呵! (没错,沉默属于我和他。确切地说,这种感觉是在爷爷去世之后才开始产生的,爷爷是我们回城一年后的一天晚上因心脏病去世的。 是的,她还活着,因为我觉得我能够听到她的声音。 她悄悄来到我身旁,就好像红崖河的歌声在我的梦里回荡。 多么美好的形象呵!有狂风,有闪电,还有坚硬无比的岩石,所有这些,到处回荡着她那无法忘怀的声音—— 欢乐的时候,请甩动臂膀干吧!干吧!这样你就会日日欢乐,太行的孩子们啊! 虽说我们不再提到她,但是我更加清楚地知道,我心里有她,他心里也有她,她就在我们中间爱着我们。) 叫我说些什么呢?特别是我独自个重新回到明媚的阳光里以后,这是说,可怕的游戏结束了。(就这样,那神秘的旋律消失了,因为他终于能够和我的师母也就是曼玲的母亲结婚了。她硬是让他耐心地等了三年,这是说,他和她是在我老师去世三年之后,才真真正正地生活在一起。是的,我当时并没有表示什么,也许我的脸上只是流露出些许不太自然的笑容吧。尽管如此,在我内心深处倒是很希望他能够幸福地生活。 曼玲也是这么想的,因为她内心里一直都在希望母亲能够幸福地生活下去。 现如今,寂寞只属于我一个人了。因为他的生活被明媚的阳光重新照亮,就好像他原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无论如何,我却忘不了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形象——要是你高兴,我的儿子,就和太行滚在一起玩吧!是啊!我是她的儿子,而且她也使我成为太行的儿子。其实,就连她那亲切无比的声音(她念着一首接着一首优美无比的唐诗)也伴随着红崖河水在我的耳边回响。 我第一次感到了真正的孤独,同时,我也感觉到自己就像一只小船正在黑色的浪涛里航行。而今,我再也不能自欺欺人了,她离开我们已经整整十年了。大约那个局外人的我的确应该在这个自欺欺人的我的耳边每天念叨“今天,妈妈死了。”这么一句话了。 游戏终于结束了,他开始了新的生活。既然如此,他就应该理所当然地把她从自己的心里驱赶出去,至少他得使他的心装得下另外一个女人。 此时此刻,我又响起了高骞的一句话——富有魅力的男人原本就应该把自己的甜言蜜语看作观音菩萨手里的玉净瓶,并时不时地让杨柳枝上洒下几滴甘露以滋润漂亮女人的心;但若有必要的话,那便把那纯情的心盛装在瓶里。) 现如今你已经长大成人了,而作为一个不称职父亲的我又能够要求你什么呢?不过,我只想你知道,我这个父亲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开开心心的生活。 也许你认为,我又一次结了婚,而且生活得非常幸福。其实,我生活得并不幸福,因为我的儿子和我无话可说,也或者说,他压根儿不需要我的帮助。唉!我觉得我活在世上,除了对自己的儿子机械地履行父亲的简单的义务之外,已经毫无意义了。 如果可能的话,我倒是希望能够像筑路工人那样给自己的儿子铺筑一条平坦的金光大道。说真的,自从回城之后,我就不断尝试改变我们父子之间这种不正常的关系,但是我都失败了。随着你一天天地长大,我却觉得自己的生活更加空虚了,因为我这个父亲只是没有价值的空壳。果真如传统观念那样只是一丝不苟地摆一摆那有着绝对权力和威严的样子,倒也不至于为了父亲这个角色而苦恼了。 亲爱的孩子呵!我有许许多多的话相对你说,你知道吗?(我何尝不是这样啊!)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扪心自问,父亲和儿子之间真的不能相互沟通吗?果真如此的话,那么,知子莫如父压根儿就是每个做父亲自我安慰的谎话了。人生在世,的确可以面临一次又一次的选择。是啊!每个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就像你那样不再朗读唐诗却让自己埋头于数理化之中,我呢?别无选择,为了父亲这个有着传统意义的角色,不得不竭尽全力以便营造一个尽可能暖融融的家庭。 告诉你吧!亲爱的孩子,我只是一个很平凡的人,一个很渺小的人,也可以说,我压根儿就是一个庸庸碌碌的人。不论我怎样压抑、克制自己,我还是无法摆脱世俗的烦恼和痛苦。你是知道的,自从你母亲被洪水卷走以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都在红崖河岸边徘徊,怅望着红崖河水。 实际上,我也不再读那些唐诗了。正因为那些唐诗会发出她那动人的声音。还好,回到城里,我担任了数学课,话虽如此,现实的生活使我不得不理智一点,因为我这个父亲必须去操劳许多琐碎的家务。换句话说,这些家务常常弄得我疲惫不堪,焦头烂额。后来,多亏了你的师母,否则,我们的生活将是一团糟。 为了了解你,我曾经做出过无数次努力,特别是河你师母结婚之后,我失败了。因为我越来越不了解你了,唯一使我欣慰的倒是你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若说我没有很好地理解父亲,那是因为我固执拿着黑色的母爱去苛求父亲。换言之,既然她能够很好地而且永远地活在我的心中,那么,她也就理所当然地很好地而且永远地活在他的心里。 他结婚了。那就意味着——他必须把她从他自己的心里驱赶出去。是的,他的心里曾经满满地装着我的母亲,如今,他河师母结婚了,那么,他的心就需要满满地装着我的师母,否则,我师母是不会和他结婚的。 反正在我看来,他心里的红崖河已经干涸了。何况,他是个城里人吗? 是吾剑之所从坠。瞧!我已经把那美好的形象雕刻在我的心里了,而且使我的心永远在红崖河里沉浮。) 我失败了,但是我不放弃努力,因为我坚信自己会很好地了解儿子的,而且在一起开开心心过日子。 总而言之,你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你师母要我代她向你问好! 程皓,你代我向你舅舅全家问好!向全村的人们问好!祝你假日愉快。 爱你的父亲 程维明 此外,我还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你妹妹也考上你所在的大学了,而且和你的专业一样,本来你到了学校再给你写信,要你好好照顾你妹妹,可是你妹妹执意要我马上写信给你,就这样,我连夜写了这封信。(刹那间,我又一次回到了那天晚上,也就是我进入大学之前的最后一个晚上,我和她在一起时的情景—— 怎么?你说你恋爱了!要知道,中学生谈情说爱是会影响学习的。 不会的,哥,你就放心吧!况且,我只是把谈情说爱当作一种业余爱好罢了。 什么?你都把谈情说爱当作业余爱好啦! 是啊!我也没有办法吗? 告诉我,你是怎么爱上他的? 好吧!我告诉你,确切地说,有一天晚上,当我浮想联翩,夜不能寐的时候,那柔情脉脉的我对辗转反侧的我说,玲玲,你应该千方百计地爱上他,他是你今生今世唯一的爱,就这样,我便毫不犹豫地爱上了他。 那么,他爱你吗? 这重要吗? 难道这不重要吗? 哥,要是那个人真的不爱我,或者爱上了别的女人,那么,你说我该咋办呢? 不至于如此吧!不过,万一真的如此不幸的话,那你就该苦海回身,早悟兰因,从而学业有成啊! 亏你的金石良言,竟让觉得你的话很有启发性,于是乎,我不得不寻味一通啊!不过,话又说回来,你千万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我妈。 如果你没有什么吾人信服的充足的理由,那么,我倒觉得应该让师母知道。 我妈要是知道了,准会巴不得我立时嫁给那个人哩!这样一来,我的大学梦就泡汤了。 真的这样吗?果真如此的话,我倒很想见识见识这位翩翩美少年。告诉我,我认识他吗? 认识,我觉得你太认识他了,哥,也许你比我更加了解他,只可惜,我现在还不能说出他的名字。 为什么? 因为我要考上他所考上的那所大学,而且是和他同样的专业,等到了那个时候,我会让咱爸首先告诉你的。) ★★★★★ 眼光如凛冽的寒风。木僵僵的他仿佛被冰封于漫天的风雪之中。确实,他老了,正因为如此,他才没有更多、更多的苛求。而他唯一能够做到的却是漫长的无可奈何的等待。毫无疑问,等待对于一个老年人来说,的确是一件可怕而又残酷的事情。 然而,对他来说,等待恰恰表明他是一个很有头脑的人。等待是他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并且经过他多年来不断进行社会实践的法宝之一。一个男人要是能够让自己趁得住气,也或者说,耐得住性子,压根儿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此时此刻,他躺在黑暗里,眼光却注视着当天下午的阳光。 (他手里拿着那页日记,抬起眼光看着我,接着看完了日记,然后又再看着我。是的,我记得日记(更确切地说,它是同父亲写给我的那封信一块寄来的两页日记中的一页,另外一页我仍然保留着)的内容—— 我和海燕吃罢晚饭,像往常一样一块来到红崖之上,坐在那儿,共享着幸福的时光。 今天晚上,月色明净而皎洁,月光在水上嬉戏。 就在这时候,王秋月来到我们身旁。但见她一副病恹恹的样子,眼神里流露出更多的不安。海燕吃了一惊,忙问道:“秋月姐,你这是怎么啦?” “我,我怀孕了。”王秋月迟疑了一会,终于说道。 “这不是好事吗?你瞧我怀孕已经好几个月了。“海燕满脸笑容地抚摸着已经隆起的腹部,说。 “不是他的。“ “你说什么?” “这孩子不是伟辰哥的。” “什么?”海燕追问道,“是谁的?” “是,是胜天的。” “是他欺负了你,对吧!”海燕怒冲冲地说。 “我,我是心甘情愿的。” “这,这怎么可能呢?”海燕大声喊道,“准是他欺负了你,我决饶不了他!” “你是为了伟辰哥才这样做的,是也不是?”我终于插话道。 “他答应我,不再批斗伟辰哥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海燕问。 “我不知道。” 我再一次插话道:“我觉得你先不要告诉伟辰哥,不过,在我看来,即使你告诉了伟辰哥,他也不会责怪你的。” 就这样,那页日记的内容打我的脑海里一闪而过。过了一会,他问道:“真的吗?程皓。”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之后,我便离开了他。而他独自一人伫立在砖窑小屋门前的那块空地上,夕阳照亮了他惨白的脸孔。) 没错,她是我的女儿,我的女儿!他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在黑漆漆的屋子里发疯似的喊道。 紧接着,他哈哈大笑起来。我等到了,我终于等到了,等到了这么一天。哈哈哈哈!可是笑过之后,他却又忍不住地哭了起来。瞧见了吗?我似乎等了这么多年,连我的心都等碎了。如果儿子执意要和敏慧结婚,我满有理由阻止了,必要的话,我可以告诉他,她是你的亲妹妹,你们俩不能结婚。 近些天来,我总是独自一人睡在砖窑的小屋里,很快,他便习惯了这儿的沉寂,这儿的黑暗,这儿的孤独;至少他还觉得他自己是一个耐得住性子的人。 呸!从现在起,你必须呆在这儿,呆在这座黑漆漆的屋子里吧!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很清楚地面对你的一切罪过,奇…书…网而且你也才能耐得住性子等待你所理应当遭受到的任何报应。 报应!真的是报应吗?他的儿子要跟敏慧(他的女儿)结婚。他的头脑乱糟糟的,所以他才不得已发疯似的大声喊道。 屋子里黑漆漆的,但却看到一双狰狞的目光。 他赶忙闭上眼睛。与此同时,那姑娘(更确切地说他的女儿)的声音已在他的耳边震耳欲聋般响起——呸!别指望这几个臭钱来求得心里安宁! 于是,他继续大声喊道,是的,她对你充满仇恨!由于你她来到了这个世界上,由于你她失去了父亲,由于你她的母亲疯了,由于你她的命运彻底改变了! 你的错你的错你的错你的错都是你的错啊! 这时候,他的眼睛直勾勾地对着黑暗。突然之间,他像是发见了什么? 一团白光。 光影里闪出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片刻之后,他听到了他的声音,你没错,记住,你是我的儿子。 原来他就是我的父亲。他终于恢复了平静,而且对自己说,是的,我从他那里学到了许多本领,甚至于他那叫人羡慕的百发百中的枪法。也可以说,他是这一带山区最有名的猎手,因而,死在他枪口下的狼、狐狸,野兔就不计其数了。 他继续对自己说,此外,虽说他不识得字,但他却偏偏有一部《三国演义》。据他说,那是他用一只狼换来的。他总是这样对我说道,《三国演义》差不多收藏了人类的全部智慧。对于他来说,他只是把这部充满智慧的书好好珍藏起来就足够了。话虽如此,书里的故事他却了然于胸。我呢?也像他那样没有读过《三国演义》,可是我从他那里听到了更多三国故事。譬如说,刘备耐得住性子在后园浇菜而最终等了一个机会逃出了曹操的手掌心。诸葛亮白天里睡大觉却让自己等来了桃园的结义兄弟。要说三国人物当数司马懿了那是因为他最能趁得住气默不作声地等死了曹操就连诸葛亮也被他等死了。 正当他试着对父亲说话的时候,他的父亲却消失了。 紧接着,他的儿子出现在光影里。 (他用诧异的眼光看着我,似乎等待着我开口说话,过了好一会,我才说道:“诸葛亮只是一个可怜的小丑,因为他把自己后半生的智慧白白地耗费在一个傻瓜身上了。” “你说什么?”他好像没有听到我的话,继续重复着刚才的问话。 我抬起眼光,看着中午的夏日,然后缓缓地说道:“我是说,傻瓜的命运可不是人力所能改变的,不过,世界上总有一些好事的人好像很能趁得住气,以便让他们更好地同傻瓜们打成一片。实话实说,我觉得我喜欢曹操更多一点,因为他从来没有为了一个傻瓜而改变自己的命运。” 此时,妹妹用好奇的眼光看着我,并且笑嘻嘻地说:“哥,我倒觉得你应该学会尊重别人,特别是自己的父亲。” 他看了她一眼,这才对我说道:“你尊重别人,别人也尊重你。” “玉梅,”我说,“我真弄不明白,你干吗老喜欢误解别人的意思呢?不过,也怪不得你,因为傻瓜的话题原本就是一个相当广泛的话题吗?” “是么,”他说,“如此看来,我确实应该赞同你的观点,聪明?(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19 部分阅读 “是么,”他说,“如此看来,我确实应该赞同你的观点,聪明人吗?特别是像你这样风华正茂的聪明人,就应该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而不是动不动站在河边上眼巴巴地对着滔滔的河水傻呵呵地唠叨着——逝者如斯夫!” 我看着她,说:“我觉得我越来越怕你了。” “怕我?”她笑了,“不过,我倒觉得我应该怕你,哥。” 我第一次发见我原来一直讨厌她这种注视我的眼光,尽管如此,我还是笑呵呵地说:“那你怕我什么呢?” “我怕你的心一旦失去了自由就会永远呆在一间破小屋里,又湿,又阴,满是臭虫,睡下去就咬得真可以;唉,唉……秽气冲着鼻子,四面又没有一个窗……”她很从容地说。 我避开了她的眼光,并冷冷地说:“你是否觉得我应该寻找一个傻瓜帮我打开一个窗洞来,以便使我的生活充满阳光。” 他看着她,并且缓缓地说:“你爷爷在世的时候常对我说,聪明人当中有一个傻瓜的话总是很有趣的。” “真的吗?爹。”她顿时眉开眼笑,说:“可是,我觉得咱们两个人跟我哥在一起的时候才是最有趣的!”随后,她压低声音对我说,“你有这样的感觉吗?哥。”)于是他说,傻瓜。 傻瓜!那么到底谁是傻瓜呢? 是我?还是他?他又是谁呢? 其实,在他看来,傻瓜的命运实非人为所能改变。如果说他改变了王伟杰的命运,那是因为王伟杰并不是一个傻瓜。就这样,王伟杰的命运彻底改变了,而且离开了自己的父母。而我呢,似乎成了他的救命恩人,也许是由于他心存感激之情吧!不管怎么说,为了村里的事情他着实帮了我不少忙。至少他清楚地知道,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 而实际上,人生在世,应该无私地帮助别人,反过来,每一个人也需要别人无私地帮助自己,因而,无论是谁,当他帮助别人的时候,千万不要让自己摆出一副救世主的样子。是的,自从他当了村支书的以后,他确实做过许多叫全村人满意的事情,也可以说,他不停地向红岩村无私地奉献着自己。 可是,他还是做错了…… 这时,他从黑漆漆的屋子里逃了出来。因为在他看来,屋子里的他似乎比往常更加空虚,更加寂寞,更加孤独了。所以他觉得他现在呆在屋子里简直就像人死了,而被盯在棺材里面。 于是,他奔到小屋前的空地中间,恰好站在那团白光之中,并且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定了定神,而且四下里看了看,但却啥都没有看到,紧接着,我又倾耳听了听,可是什么也没有听到,因此,他很自然地又能够像往常那样绝对准确无误地分辨着砖场里的一切。之后,他的脑海里还会勾划出红岩村里的一切,一切…… 应该说,他比村里其他的人更了解红岩村,了解这一带山区,了解太行。 当然,村里所发生的事情,无论大事小情,没有他不知道的,关于红岩村那个古老的传说(河东,河西人们之间某种根深蒂固的仇恨就源于这个传说),他所知道的也比别人的说法更有说服力。 于是他对程皓说,红岩村的传说就是关于红崖的说法。 (没错,他就是这样告诉我的(早在回城之前,我就从比我知道更清楚的父亲那里听来了只言片语,但我却知道,我父亲是从比他知道得更清楚的胜坤叔那里听来的,而实际上,胜坤叔也像他的哥哥一样是从比他们知道得更清楚的他们的父亲那里听来的),话虽如此,我却喜欢按照自己的方式重叙一番—— 当时,红岩村是个二十几户人家的小村庄,一座座石屋都盖在河岸上。河岸上的人们本来相安无事地生活着,直到有一天,两岸(河东河西)的人们却因为那座巨岩(也就是红崖)而反目成仇了。 相传,红崖本是白色的,而且高出地面十余丈。从一开始,村里的人们就把它当作风水石来看待了,话虽如此,两岸的人们却过着两种不同的生活。更确切地说,河东风调雨顺,所以河东岸的人们一直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河西十年九旱,所以河西岸的人们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 然而,许多年之后的某一天(恰好是八月十五),河西李姓家里却相当铺张地操办了一场空前绝后的婚事。实际上,让河东人感到意外的倒不是由所有河西人都参加的热闹的婚礼场面,而是婚礼所举行的场所,因为婚礼并没有按照传统的形式在家里举行,而是一对新人站在那座白色的巨岩之上拜过了天地,不仅如此,那对新人竟然在高高的岩顶上面度过了他们的新婚之夜。 就在当天夜里,河东岸的人们做了一个相同的梦,梦中的白胡子老汉说道:“我是河神,从现在起,可要当心哪!洪水将给你们带来灾难。”他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唉!世界已经红了。”接下来,一连几天,河东岸的人们总是梦见这个白胡子老汉,并且重复着同样的话。 像往年一样,持续了几个月干旱以后,天终于下起雨来了。 雨像是很有耐心似的,连续下了三个月零八天。在这期间里,村里的人们整天价提心吊胆却又无奈何地望着雷电交加的天空,特别是河东岸的人们更加惶恐不安,恰像遭受了惊吓的小鹿,连晚上都不得安宁。 也许是由于雨下得时间太长了,从而使他们自以为非常坚固得房子承受不住了。使他们那充满恐惧的心也将要崩溃了。因此,他们都盼望着雨过天晴,有如无法在黑夜里安眠的人正切盼着天亮。 雨住了。 天晴了。 正当人们满脸笑容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了两个铁的事实,白色的巨岩变成红色的巨岩(不仅如此,巨岩如塌陷的房屋仅高出地面三四尺了),河道也由巨岩东侧改向西侧了。 从那以后,河西人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至少他们不再是贫困潦倒的生活了,河东呢?如果他们不付出艰辛的劳动就不能再保持丰衣足食的日子了,因为洪水确实无情,总是带给他们意想不到的灾难。 后来,河东人还是知道怎么回事了。原来,河西人请来了一个风水先生,换句话说,那场婚事就是在风水先生的安排下举行的。从此以后,红岩村就不得安宁了,两岸的人们不断地寻仇结怨,甚至于酿成了几场命案哩!) 他想,爹告诉你这些话并不是要你相信这个古老的传说,也或者说,为了激发你自以为存在于内心深处的淡淡的仇怨。那么,积郁于人们心里的仇怨到底是什么呢? 此时此刻,他看到越来越多的人们聚集在那团白光里,他们的声音在空中不停地回荡: (——呸!你他妈的算是什么东西! ——我看哪!还是算了吧!就你这熊样儿!也配和他争高低? ——他妈的,你又不是三头六臂! ——和我斗,你也配!我劝你还是先掂一掂自己的分量吧! ——你弓着身子,倒像真的见不得人似的,该不是你老婆把锅盖放倒了你的背上吧! ——瞧你这前怕狼后怕虎的样子,叫我说啊!你还是钻到你老婆的裤档里躲着吧! ——你说得对,我见不得人,哪像你,凭着漂亮的脸蛋去勾男人的魂儿,不过,我觉得你你应该趁着月圆之夜赤裸裸地仰在红崖上面等待你的情哥哥来得好呢? ——我能怕你,笑话! ——你的地冲了,关我什么事!不过,像你这样没白天没黑夜地钻在你老婆的裤档里,说不得哪一天,连你也要冲走哩! ——亏你还是个大老爷们儿。整天价戴着那顶绿油油的帽子在村里穷晃悠。 ——你想爬着走,等下辈子吧! ——你听我说,一个男人可以天不怕地不怕,就是不能不怕老婆。除非他干挺着,打一辈子光棍儿。) 是的,他愿意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而实际上,他已经习惯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声音。就好像歌唱艺术家习惯了人们的掌声。 红岩村本来就是民事纠纷频繁的村庄,村里人们总是为了鸡毛蒜皮的琐事而争吵不休,甚至于大打出手。然而,作为村支书的他却喜欢处于乱糟糟的寻仇结怨的声浪中心,很有耐心地平息人们心里的无端端的矛盾。正因为如此,村里的人们信任他,尊重他。 总而言之,他在村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最广泛地听取他人的意见,这是他多年来一直坚持的原则。他认为,作为一个村干部就得能够趁得住气,也或者说,耐得住性子,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因此,他总是被眷入各种矛盾之中,也可以说,被卷入乱糟糟的声音之中。就像一个人被陷入浪涛的漩涡里。 现如今,他站在那团白光里,倾耳听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声音,而所有这些乱糟糟的声音有如海水里的漩涡正围绕着飞速旋转。 旋转。 旋转。 与其说他在声音的漩涡里,倒不如说他让自己陷入黑暗的漩涡中。他挣扎着,希望从沉甸甸的黑暗里挣脱出来。 虽然他的脑袋乱糟糟的,但是他却无法摆脱这些来自黑暗里的声音,就好像他不能让自己从那团亮光之中走出来。于是,他便对着黑暗发疯似的喊着,叫着,嚷着…… 也许是由于他心里充满恐惧,所以他不断地呼喊着那些熟悉的声音。他叫着儿子的名字。 可是,儿子却站在亮光里冲着他大声喊道—— (你老了,你也该享享清福了!如今的世界属于我们年轻一代。换句话说,在一个充满诱惑的世界里就得有一个善于开窍的头脑。 告诉你,我要和敏慧结婚! 紧接着,女儿也出现了,因为她的声音已经很清晰地传进他的耳朵里来—— 你知道吗?爹,在今天的世界里,一个人最理想,最完美的生存方式就是向社会充分展现自己的独特魅力。) 我的女儿。她是—— 我的女儿。 我的女儿!你们不能结婚啊! 现在,他在黑暗中反来复去地高声喊道。但是,亮光里,他看到了一双狰狞的目光。他赶忙闭上眼睛。可是,她的声音正在他的耳边雷鸣般地回响—— 呸!别指望这几个臭钱来求得心里安宁! 等到他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站在那团白光之中振振有辞地说道—— 经过大队干部反复研究,讨论,同时又鉴于王伟辰在劳改时表现较好,现决定暂时停止对其资本主义倾向的批判。 但是,他并没有在黑暗之中看到黑压压的人群,他的心不觉跳了一跳,赶忙从里面跳了出来,重新躲在黑暗里,然而他的眼睛却直勾勾地注视着那团白光,但见一个女人满身雪花地向他走了过来。瞧,她的眼光太亮了,亮得叫人害怕,能够让人从头冷到脚。 冷飕飕的,因为那眼光如凛冽的寒风…… 第二十二章 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她。她呢?已经被那团白光罩住了。尽管他躲在黑暗里,一动不动,可是,他觉得他的眼光如凛冽的寒风逼近他。 如果说他忘不了她的眼光,那是因为她的眼光表明她已经疯了。 如果说他忘不了她的眼光,那是因为她曾经是村里最美丽的牡丹花,但却被插到了一堆牛粪上。 如果说他忘不了她的眼光,那是因为她一度赤条条地躺在他的眼前。 如果说他忘不了她的眼光,那是因为她生下了他的女儿。总而言之,只要一想到她的眼光,他就从头直冷到脚跟,而且还会用充满悔恨的眼光注视着那个遥远的轰轰烈烈的夏天。 (“我这样做了,我就是破鞋,伟辰哥呢?肯定就成了王八。”在他到来之前,我反来复去地说,“不,不,我不能做对不起伟辰哥的事情,可是我一个妇道人家除了做这桩不要脸的事儿之外,还能做些什么呢?”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可是我却让自己躲在黑暗里。瞧,四下里静悄悄的,连一点声音都没有;要不然,随便什么轻微的声音都会使我胆战心惊的。天很然,但却没有一丝风儿,否则的话,那沙拉拉的脚步声肯定会使我惊恐万状的。 对着如水的月光,我那麻木已久的心慢慢地复苏了。 此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海山哥的形象,刹那间,他又一次在我的心里复苏了。是的,我喜欢坐在明净而又皎洁的月光里,等待着海山哥的到来,那黑暗里的任何声音都不会使我害怕,相反,我的心情更加愉快,更加幸福。因为在我看来,所有传进我的耳朵里来的声音都能够在我的心里汇成一支又一支优美无比的歌,简直就像是程维明对着我和海燕朗诵着一首又一首唐诗。 很显然,我是在让自己度过一个美好而幸福的时光。 话虽如此,我还是愿意时不时让自己的心回到黑暗里的声响中去,细细的分辨着他那沙沙的脚步声,吁吁的喘息声。更确切地说,我时时刻刻都在爱着他,要不然,我决不会在漫长的等待之中,独自个对着圆圆的月亮,并让我的心不停地重复着同一个声音: 举头望明月, 低头想情郎。 正当我的心在过去那美好而幸福的时光里迷失的时候,他一下子站在了月光之中。我用一种惊惧的眼光望着他,然而当他一步步向我逼近的时候,我的心却一点点麻木了。) 耸动的乳房。 他让他的双手久久地感觉着她那小巧而又丰满的乳房,久好像他生命长河中的一切快乐全都凝固在他双手的颤动中。 最后,他从她的身上爬了起来,并且赤裸裸地站在月光里,他于是让自己对着黑暗里的他说道,我占有了你,你应该感到高兴才是。瞧!你这么一朵漂亮的牡丹花竟被插在一堆牛粪上,难道你不觉得可惜吗? 在此之前,他想,我很乐意坚持那些满不错的原则。无关紧要的事情决不搁在自己的心里,可是,自从这件事情之后,我却发现我已经把她那耸动的乳房搁在了我的心里,至少我一想到它们就很清楚地看到那个令人销魂的时刻。正因为如此,使我觉得在和妻子恩爱的时候,简直就像咀嚼着一枚苦果。从一开始,我就对女人缺乏了解,正像我爹所以为的那样,一个有头脑的男人决不可把娘们儿的花当真,要不然,她会把你弄得像过街的老鼠一样。 应该说,他对女人的观念大多来自父亲的训谕,不过,他也清楚地知道,他父亲对女人的观念也主要得自三国故事。以及一些道听途说得经验。 女人使靠不住的,父亲的话又一次在他的耳边响起,一个有男子汉气魄的男人是不理会女人的甜言蜜语的,要不然,肯定会倒大霉的。男人吗?要么自由自在地生活,要么像关公那样做一个忠信之人,而一旦钻到了娘们儿的裤裆里,整天价婆婆妈妈,满嘴娘娘腔儿,就太没有出息了。董卓因为放不下女人而丢了性命,让妲己迷惑的男人最终点了一把火烧死了自己。特别是被西施欺骗的傻瓜更是下场悲惨,遭受了五马分尸的命运。总而言之,要成为堂堂的男子汉就得拿得起放得下。 拿得起,放得下。哈哈!哈哈!现在,他又回到那团白光之中,而且让自己拉开喉咙对着黑暗直叫,如果他拿得起放得下,那么在他临终之前,要我把娘叫回来,守在他得身边,而且还对她说——你就放心吧!我会和你葬在一起的。 是的,自从他懂事以后,他就和父亲生活在一起,而且弟弟和母亲生活在一起,住在外婆家里,照顾着外婆。虽说如此,他和父亲所穿的衣服,所盖的被褥还是由母亲亲自缝洗,并由弟弟穿梭于两个家庭之间。 他让胜坤带走了我们的兔肉,他对自己说,此外,他也还带走了他那部他从来没有看过的《三国演义》 不管怎么说,我和弟弟还是把父母葬在一起了。这样一来,生前孤单的他到了另一个世界也就不再孤单了。他心下这样想到。 恰在这时,胜坤跳在他的眼前,他不得不后退了几步。 (他迟疑了片刻,这才开口说道:“我觉得你也帮我劝劝良子。” “哥,你这是怎么啦!”我奇怪地问道。 “我知道,你对我有些看法,怪我不肯原谅程维明,正因为这件事情,咱们两兄弟疏远了许多,说实在的,自从海燕被洪水眷走以后,我也为维明难过了好几天,现如今,他的儿子来了,我就觉得我非常喜欢这个小伙子,而且还把他请到家里吃饭。” “天晓得你摆得是不是鸿门宴?” 他看了我一眼,神色黯然地说:“唉!咱们如今都一大把年纪了,也可以说,快要入土的人了。咱们干吗还记挂过去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呢?我知道,我做过许多过火的事情,可是那个年代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我递给他一根烟卷,问道:“好吧!你要我做些什么呢?” 月光透过树枝,照在他的脸上,看上去,他的脸似乎苍老了许多,岁月也的确不饶人呵!人老了,还能有啥事放不下呢?这时,只听他说道:“我,我只是觉得玉良和敏慧在一起不合适……” “你说得对,我也觉得他们不合适。”我说,“可是我们又能有什么法子呢?玉良决不会听我们的话的。说实在的,在他看来,我们的话就跟放屁差不多。” “你可以做做敏慧的工作,让她放弃和玉良结婚的念头。” “你是不是对敏慧有什么想法?觉得她的成份……” “不,不,如今的时代已经不再讲什么成分了。我只是觉得她对我……” “她爹的死对她打击太大了。话说回来,她还是一个满讲道理的孩子。时间久了,她也许就不再怨恨你了。” “我老了,我何尝不想消除别人对我的怨恨。而且让自己有一个幸福的晚年。”他摇了摇头说。 “说实话,大哥,像玉良这小子可不是你我能劝得了的呀!” 他低下了头,缓缓地说:“是啊!我也这么想,他的事情从来不让我知道。”这时,他重新抬起眼光看着我,说,“我觉得你还是做一做敏慧的工作,我知道,她并不喜欢玉良。” “可是她也未必听我的话,让我想想看,”我站起身来,在院子里来回走了几趟,说,“也许程皓能够做敏慧的工作。” “我担心……” “放心吧!大哥,要我说哪,年轻人的事情还是由着他们自个解决吧!”我笑着说。 今天晚上,我觉得非常高兴,因为通过这次谈话,我和他之间多年以来的积怨终于彻底消除了。) 若说我瞧不起他,那是因为他总是在不需要眼泪的时候,淌几滴眼泪。 若说我心里对他有什么怨恨,那是因为他时常站在城里人的立场上对我指手画脚。反正,一切都已经过去了,而我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于是他重新回到黑暗里,可是他的眼光却依然直勾勾地注视着那团白光。 一个血肉模糊的头颅赫然出现在那团白光之中,紧接着,他又让自己听到那个丑鬼唧唧啾啾的叫声。 (你们谁能告诉我,咱庄稼人干来干去为什么连自己的肚子都填不饱。 你们告诉我,我到犯了什么错误啦! 我说的是实话,我种麦子只为了给俺娘做一碗面条汤。 俺真的没有那么想呀! 伟杰,俺求你啦!就让俺给咱娘做一碗面条汤吧! 我说错了?可我说得全是大实话,你们想想看,咱庄稼人辛苦了一年又一年,却为啥连自己的肚子都填不饱呢? 伟杰,你就可怜可怜咱娘吧,要不然,我跟你跪下了。) 此时此刻,他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似的,让自己不断地念叨着伟杰,随着他高一声低一声地反复念叨,伟杰的声音也在他的耳边响起。 连日来,我老是睡不好觉,我一合上眼就看到了他们。他们死了,却又活生生地站在我的面前,不瞒你说,我的胆子越来越小了,就连风吹树叶动的声音我都害怕听到啊!特别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更是惊恐不安,因为我觉得我听到了咚咚的敲门声。说实话,这个世界上本来没有鬼,但我却在睡梦中看到他们,他们老是纠缠着我,因此,我觉得要是在这样下去,我会发疯的…… 伟杰感到害怕,那是因为他看到了他们。他们已经死了,但却活生生地站在他的面前。我呢?我究竟害怕什么?难道我也像他那样能够看得到死去的人,而且还和他们纠缠不清。 不,不,我啥都没有看到,除了那团白光,白光是月亮照在地上形成的。其实,就算有别的什么的话,我也不怕,因为它在明处,我在暗处,何况,我身边还有那么一大堆砖头块哩! “我老了,我还怕什么呢?”他故意提高嗓门对自己说。 他这么说的时候,已经让自己重新回到了那团白光之中。尽管如此,他仍然不放心,正因为黑暗里寂静得可怕,甚而至于连他先前自以为听到的各种声音都听不到了。 也许他们都躲起来了,他想,就在黑暗里,但却注视着我,我的一举一动他们是决不肯放过的,因此,我必须小心谨慎。 “我猜得肯定没错,”他说,“是的,我非常熟悉他们所玩弄得把戏。明处的人首先要趁住气,也或者说,耐得住性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万无一失,稳操胜券。” 如今,他在明处,而他们在暗处。所以,他不得不小心而又仔细地搜寻着,那团白光恰像手电光似的为他照亮了眼前的一切。不多一会,他似乎把砖场的角角落落全都搜寻遍了,但却一无所获。他不仅没有看到他所希望看到的那些人,而且也没有倾耳听到他所希望听到的任何声音。 就这样,他只好回到原来的地方。那团白光也重新罩住了他。直到现在,他才让自己松了一口气,而且还把自己疲劳的双眼闭上了。然而就在他让自己充分享受逸静的妙处的时候,他的耳边却回响着他儿子的声音。他赶忙睁开双眼,但见他的儿子已经坐在他的对面。 (他躲开了我的眼光,那样子活像是正在数着梨树上的果子,我点燃了一根烟卷,这才开口说道:“有啥话,你就说吧!” 他终于开口说道:“我觉得父子之间不应该像陌生人相处。” “你想了解我,是吗?” “是啊!”他叹了一口气,说,“我越来越不了解你了。” “其实,你不是不了解我,而是害怕了解我。”我吸了一口烟,之后,便抬起眼光看着中午的太阳。 “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把吸到嘴里的烟一圈又一圈地吐了出来,说:“你是否对我很失望,因为你在我的身上再也找不到你自己的影子了。” “人活在世上,有些原则还是要讲的,只有这样,才不会偏离正道。” “规规矩矩地做人,对吧!”我看着他,说,“在我看来,人生在世,首先要千方百计地对得起自己,至少营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现在,我们家里的生活已经满不错了。倒也算得上小康水平啦!” “满不错的乡村生活啊!看起来,我也应该知足了,”说到这里,我放声大笑起来。笑过之后,我继续说道,“只不过,要是我已经知足了,那我就得做一个游手好闲的二流子。” 他诧异地看着我,说:“我觉得咱只要把砖窑办得红红火火就行了。这不,一年下来,少说也有五,六千元的收入啊!” 我假装没有听到他的话,插开了他的话题,说:“拿三国来说吧!曹操是个很有头脑的人,但由于缺乏敏锐,远见的眼光致使他的后人最终遭了殃。诸葛亮确有头脑,确有眼光,六次出兵祁山,正因为他的思想过于守旧,所以他到死的时候,也没有看到天下统一的局面。唯独司马懿,虽然他让自己像哈巴狗一样依附着曹操,但是他很有耐心,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坚信整个天下非他司马家所有。” “你干吗说这些话呢?”他疑惑不解地问。 “从一开始,你就错了,”我说,“这是说,你从来就没有了解过我,因为你自始至终都在我的身上寻找你自己的影子。我承认,我是你的儿子,理所当然地像你。也或者说,跟你一模一样,这样一来,你就可以了解我了,因为你只要了解了你就行了。知子莫如父。哈哈!哈哈!这种传统的观念误导了你,因而你没有想到我也是一个很有头脑,很有眼光,更有开放思想的男子汉。我们这一代人比你们那一代人更有活力。单就钱的观念来说,你们那代人已经远远落后时代了。你们那一代人固然也曾有青年的时代,但是,从那时起,确切地说,从童年时代起,你们就已经背上了非常沉重的生活负担,因而,在你们的心目中就只相信流血流汗挣来的钱才是真的,并且通过省吃俭用积攒来的每一分钱,临末了,还会像守财奴那样牢牢地守着它。我们这一代人呢,不放就说我吧!现在,我应该把话说得更明白一些,”说实在的,没有玉梅在我身边,我的话总是流水般说下去,至少我不必担心那双不怀好意的眼光刺探我的心,于是我非常从容地说,“在钱的方面,我向来只相信自己的看法,很显然,当前的社会形势向我们提供了一个能够挣到钱,也可以说,捞钱的好机会,那么,我们干吗让自己傻呵呵地看着别人利用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发疯似的捞钱呢?虽然我们是山里人,可是我们为什么不能让自己像城里人那样生活呢?无论如何,我都会千方百计地把属于我自己的那一份儿弄到手,要不然,我就会觉得很对不起自己。没错,钱是好东西,它不仅仅给人们提供了一个非常舒适的生活环境,并让人们很好地生存下去,而且还能够把人们的丰富多彩的爱心变成一系列富丽堂皇的慈善事业。”我看着他若有所思却又茫然无措的神态,继续说道,“千金散尽还复来。有了钱,就应该很好地消费,千万不要像守财奴那样死守着,更确切地说,既然我们能够顺顺当当地把钱挣到手,也或者说,赚到手,那么,我们干吗不把一些钱流水般消费掉呢?这是说,钱从流通中来,还窑往流通中去。说实话,流动的钱才最有魔力。如果我说的不错的话,那么,在今天的世界里,只有两种东西最值得男人发狂,也就是说,一个男人来到世上既要为金钱发狂,也要为女人发狂。” “你真的要和她结婚吗?”他似乎对这个问题想了很久,直到现在才正式提了出来。 “是的。”他瞅着手里的烟头,片刻之后,便把它善意地丢到地上。 “听梅梅说,她从来没有爱过你,而且决不会爱上你。”他躲开了我的眼光,那样了活像正在数着梨树上的梨子。过了一会,他接着说,“我总觉得你和她不合适!” “你是不是觉得她能够污染咱们家里三代老贫农的血液?” “我,我只是觉得你和一个不爱你的姑娘结婚不大合适!”他赶忙解释说。 “爱情真的那么重要吗?它是白色的,还是红色的。”我说话的口气就像要和他谈论这个话题似的,“结婚之前,你可以把她当作一瓶醇香无比的美酒,一旦结了婚,即使是一拼凉水也没有关系,果真如此的话,我为了挽回一点男人的面子,可以不断扯谎道,咱这不是渴了吗?反正不论什么东西一旦到了肚子里就都一样了。”) 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正当他开口跟儿子说话的时候,他的儿子却一下子消失了。“我又能说些什么呢?”他对自己说。 我可以满有理由地告诉儿子,她是我的女儿,你的亲妹妹。 他不知道,而且永远也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白的,黑的,还是红的。如果爱情确有色彩的话,他宁肯相信爱情是红的。因为他属于那个火红的年代。现如今,他老了,应该把所有的事情放下了,以便安详地度过自己的晚年。 然而,他确让自己放不下的事情太多了。 他很孤独,自打那次事故之后,他就有了这样的感觉,而且日复一日地啮噬着他的快乐的时光。最后他觉得他得心就像黑暗里的幽灵似的,若有欢愉的话,那也只能是在这样一团白光里独自徘徊。是啊!如果一个人没有了快乐,那他的生活也就毫无意义了。简直同死去的人没啥两样。可是,他确让自己感到放不下的事情太多了。 “是的,我不了解自己的儿子。”他站在那团白光里大声喊,“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干了些什么呢?我是谁?一个傻瓜,还是卑鄙的小人?其实,我连自己都没有弄清楚,要不然,我就不会铸成大错,去等着老天爷的报应!” 他继续对着无边的黑暗喊道:“我,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没错,我可以告诉我的儿子说,你知道吗?她是我的女儿,你的亲妹妹!你不能和她结婚!” 我的女儿,我的女儿!难道他真的要把过去那桩不光彩的事情告诉自己的儿子,告诉自己的嫁人吗?他站在那团白光里,对着无边的黑暗大声喊道。如果不说出事情的真相,他能说服那个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儿子吗?就像那一年说服村里人一样。 报应! 报应! 报应! 除此之外,他又能说些什么呢?难道我能够理直气壮地向全村的人们大声说——告诉你们,她是我的女儿。 不,他不能说。如果他那样说了,那么,他大半辈子在红岩村所树立的形象化为乌有,他也将是被人唾弃的对象,可是她是他的女儿。自从他怀疑她是他的女儿之后,更确切地说,那是她瞪着狰狞的目光,并恶狠狠地对他说——呸!别指望这几个臭钱来求得心里安宁!紧接着,便把那些钱摔到他的手里以后,没错,是梅梅提醒了我。很久以前的那件不光彩的事情重新回到他的脑海里。 我真的做过那样的事吗?一连几天,他都是这样扪心自问,但却没有什么结果。 他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如果真的做错了,那也只是那个时代所赋予他的使命。之所以他不敢面对那双恶狠狠的眼光,是因为自从伟辰死了以后,他的心里产生了对不起伟辰的念头。 如果不是他的儿子执意要和敏慧结婚,也许他心里的所有不愉快过几个月会烟消云散的。对他来说,过去的毕竟已经过去了。现在,他的儿子却使他必须正视那件不光彩的事情,要是他真的能够确定她不是自己的女儿,他完全可以不去理会儿子的行为。 她有可能是他的女儿。他没有很好的理由来阻止儿子和敏慧结婚,他更不能把那件不光彩的事情抖搂出来。正因为如此,他觉得生活在无边的烦恼之中,也或者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是的,当我得知儿子对她苦苦纠缠的时候,我便觉得我的报应真的来了。因为我不能阻止他,我的话,对他来说,全是耳旁风。为了不让家里人看到他的不正常的行为,他搬到了砖窑的小屋里。以免他从自己的梦里喊出自己所不希望喊出的事情。 既然他没有理由说服自己的儿子不要纠缠敏慧,那么,他只好等待,让自己耐着性子等待,但是他却不知道他所等待着是什么。是啊!那个女人疯了,这是说,她已经不能回答他所提出的问题。来求证她到底是不是他的女儿。 无论如何,他都不想把那件不光彩的事情抖搂出来。因此,他不得不默默地喝这他自己所酿造的苦酒。 她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女儿,他一遍又一遍问着自己。更多的时候,他对着自己不满意地大声喊道:“我为什么不是一个严厉的父亲呢?” “他是个好人,而我却是一个卑鄙无耻的人。”他站在白光里大声喊道,“报应,报应啊!” 他走了,我却活了下来,活到了无边的黑暗之中。 这时候,那团白光离开了他,他的眼光却直勾勾地看着它。 是啊!我的生活不再欢乐了,然而,他可以理直气壮地对着那团白光大声说道——她是我的女儿,我的女儿!你知道吗?不仅如此,他也可以对那个把他的话当作耳旁风的儿子大声说道——你们不可以结婚,因为你们是亲兄妹。 突然,她的声音重新在他的耳边响起—— 不关我的事,是他,是他要我那么干的! 刹那间,那团白光把他孤单的身影完全笼罩住了。 于是,木僵僵的他仿佛被冰封于漫天的风雪之中,因为他的眼光正对着黑暗之中一双可怕的眼光…… ★★★★★ 很显然,树上的那几只乌鸦对于树下的人们的吵闹声早已习以为常了,因而,树底下不论发生什么事情,它们都能够镇静而又从容地应付。也或者说,它们原本跟树底下所发生的事情毫不相干,所以,它们压根儿不必圆鼓着眼睛去关注随时而来任何意外。总而言之,它们只要保持一副从容不迫的样子,那它们原本安逸的生活救不会被打破。 此时此刻,为了避开中午的炎炎烈日,这几只乌鸦不得不隐身于浓浓的阴影之中。一般来说,乌鸦是最不肯安静下来的,但与那些正在树底下吵吵嚷嚷的人们相较之下,它们的确安静许多。瞧!它们正在频频抖动着翅膀,伸长着脖子,转动着脑袋,睒着眼睛,间或发出二三声啼鸣,似乎是什么特别的声音引起了它们的注意。是的,树下乱糟糟的声音的确混杂着两种很特殊的声音,这声音(对于它们来说,真是太熟悉了,就是这样的声音使它们差点成了惊弓之鸟)正不断地传进它们的耳朵里来。 听!那两种有着惶恐感觉的声音又在一起纠缠不清了。 其中的一个声音:“要我说,还是山沟里好!连程皓也是这么说的。” “那你来告诉我,咱山沟里好什么呢?另一个声音紧接着又传进了它们的耳朵里来。” “咱山沟里空气好,实在新鲜。拿咱山里人来说吧,那一个不是心地善良,为人实在的主儿。” “哥,快别说啦!什么心地善良,为人实在,亏你说得出口,难道只有这样才算得上山里人吗?果真如此的话,那叫傻,傻上加傻,傻之又傻,傻得不可救药啦!” “照你这么说来,咱山里人救只有当傻瓜得份儿喽!” “倒也未必,你想想看,咱山里人为什么不能像城里人那样生活呢?瞧瞧人家玉良,哪个派呵!哪才是咱山里人真真正正的生活哩!” “话虽如此,咱山里人总得有个山里人的样子吧!” “你倒说说看,咱山里人该是什么样子?满脸傻里傻气,满嘴饭菜,满手泥巴!要不然,挎着一篮子鸡蛋到集市上丢人显眼,或为了一只小猪崽的价钱而与长舌妇斤斤计较。呸!真他妈的没出息!” “可咱毕竟是山里人啊!” “山里人怎么啦!可我偏要说城里好!哥,你说说看,那搂着老婆睡觉的男人为什么偏偏想着另一个女人?” 恰在这时,周海明便不耐烦地冲着银顺高声骂道:“死不开窍的王八羔子,你干吗不去问问你娘,没准你娘会让你知道,她在搂着你爹睡觉的时候,那心里头所想的那个男人是谁?” 那坐在红崖上面正在吵吵嚷嚷的人们因周海明的响亮的声音而一下子静了下来,可是周海明话音刚落,这些鸦雀无声的人们却轰然大笑起来了。此刻,就连树上的乌鸦也由于众人的笑声而哑哑的叫了起来。 银顺则满脸愚蠢的笑容凑了过来对周海明说道:“海明叔,如今东辉老弟考上了大学,本来吗?是一件好事情,可是不知什么缘故,我却很为你担心哪!” “呸!”周海明脸色阴沉,瞪了银顺一眼,说,“你担什么心?” “是啊!”金顺也是满脸愚蠢的笑容凑了过来,说,“像海明叔这样有福气的人,还能有啥好担心的吗?瞧!儿子考上了大学,毕业之后,留在城里,到了那个时候,说不定咱海明叔也是一个堂堂正正的城里人呢?” “好!说得好!”周围的几个年轻人齐声叫道,“还是金顺说得在理!” “正因为如此,我才担心哩!”银顺一本正经地说。 周海明怒气冲冲地问:“你担心我做不了城里人,是不是?” “不是你做不了,而是你做不来。” “啥意思?你小子有屁就快点放吧!”周海明脸色更加阴沉,很不耐烦地说。 “别急吗?慢慢来,千万不要着急,海明叔。”银顺一个字一个字地慢慢地吐了出来。听上去,那声音真像铁板被拖拉在凹凸不平的路面之上,叫人好不耐烦,“照我看来,对于 (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20 部分阅读 诎纪共黄降穆访嬷希腥撕貌荒头常罢瘴铱蠢矗杂谙窈C魇逭庋懈F娜死此担龈龀抢锶寺穑康挂膊皇悄咽拢恍氪咏褚院螅秩哪臧投咕托辛恕!?br /> 周海明不解地问:“我种那东西干什么?” “当然是当饭吃啊!” “放你娘的猪狗屁!”周海明冲着银顺高声骂道。 “海明叔,你先别发火,听我说吗?”银顺说到这里,便向红崖下面干涸的河里吐了一口痰,然后,又接着说,“那城里可比不得咱这小山沟里的空气好,实在新鲜,而且还可以随地吐痰,随时大小便;所以我奉劝你应该好好地利用这不多的三四年的时光多吃一些巴豆,也好把肚子里的所有脏东西全都吐出来,泻出来,如此一来,才不至于一到城里就忍不住地满嘴喷粪了。” “你,你……”周海明好像是被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四周的人们注视着周海明铁青的脸孔,便只好强忍着笑,最终也没让自己笑出来。 而李金顺则显出一副很会关心人的样子,压低了声音对海明劝慰道:“海明叔,你干吗这么憋着?这样的话,好端端的人会憋出病来的!” “你,你他妈的说得好!好!说得好!”周海明双眼喷着怒火,“要是我手里有鞭子的话,那我就狠狠地抽你,你们这两个王八羔子!”之后,他竟然哈哈大笑起来。 周海明的笑声把在场的人吓住了,于是,所有人的眼光全都呆愣愣地望着周海明。 可是,突然之间,年轻的人们还是终于冲破了可怕的沉默而迸发出最响亮的笑声。瞧!树上的乌鸦也因为人们的笑声而哑哑的飞去了。 正当人们纵声大笑的时候,周海山却一声不吭,使劲吧咂着旱烟卷,就好像他压根儿没有听到人们的响亮的笑声,这时候,他转回头看了看明堂,又看了看胜坤,换句话说,他们两个人也像他一样没有理会众人的笑声。于是他说: “照这样的势头,今年的年景肯定错不了。” “是啊!”胜坤说,“咱庄稼人就怕过荒年,拼着命地忙活一年,到头来还是连个紧巴巴的日子都没得过。” 李明堂把口中的烟吐出来,问:“胜坤,不是我说你,你压根儿不该让闺女考上大学。如今人老了,唉!总得有个人在身边啊!” “明堂哥,”胜坤笑着说,“我同意你的话,说实话,我就这么个女儿,真的不愿意她离开我,可是小鸟一天天长大,等到羽毛丰满,翅膀硬的时候,是应该飞去的,女儿嘛!总是要嫁出去的。” 李明堂一边吧咂着旱烟卷,一边对着胜坤慢吞吞地说:“我觉得你应该把闺女留在家里,而不是嫁出去,有机会的话,满可以招个上门女婿吗?” “就是吗?”周海山说,“照我看来,招个上门女婿也肯定是满不错的小伙子啊!” “如今,女儿考上了大学,我感到非常高兴,”胜坤说,“因为我没有忘记维明对我说过的那句话——父母之爱绝不应该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铁屋子,应该是阳光,是雨露。照我的话来说,那就是笼子里的鸟远不及自由自在的鸟快活。咱们老了,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这两块老骨头而去断送儿女们的幸福。” “人老了,孤零零地过日子……”李明堂的话刚说到这里,就被王伟杰的声音打断了,只听王伟杰说: “就你这德行,到了城里,也只能是一条狗。” 银顺看了看伟杰,笑嘻嘻地说:“伟杰叔,你的话算是说到侄儿的心坎上了,告诉你吧,我倒巴不得变成一条狗,狗嘛!那可是城里太太、小姐们的宠物啊!天天都会被她们紧紧地抱在怀里亲热一番哩!幸运的狗啊!你的命咋这么好呢?” 王伟忠点燃了那支刚从周海山哪儿卷好的旱烟卷,便走过来对银顺打趣道:“你小子该不是想媳妇儿想疯了吧!唉!真不知道你爹是咋整的,一个好端端的家,金顺,银顺,就是媳妇儿不顺。” 金顺把眷好的旱烟卷递到弟弟手里,这才开口说道:“咱庄稼汉字抽抽烟,喝喝酒,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可是那些没有出息的男人偏偏要娶不让男人抽烟喝酒的女人做老婆。” 银顺看了看手里的旱烟卷,接着转回头瞅了伟忠一眼,然后便歪声歪气地说道:“唉!真不知人家是咋搞的,硬是撑起个好端端的家做了个光溜溜的丈夫,说实在的,要做这么好的光溜溜的男人,确实不那么容易,只因为每天晚上睡觉之前,先要挤出半袋子牙膏,刷一刷那满嘴的黄板牙。” 这时,李金顺拿腔作调地说:“人家还不是为你好?俗话说,吸烟有害人的健康。要是你不戒掉的话,我就不许你碰我,我可不想再闻那股子烟味啦!” 银顺则嬉皮笑脸地说:“我的好宝贝,亲宝贝,你为了我好,我咋会不知道呢?我发誓,我保证把烟戒掉。再说,你要我每天晚上睡觉之前刷刷牙,我不是都做到了吗?要是你真的闻不惯那股子烟味,那么,在咱们亲热的时候,我可以戴上一个口罩吗?” 没等银顺把话说完,王伟忠便高声骂道: “你,你们这两个挨鞭子的王八羔子!” 李金顺继续拿腔作调地说:“你要戴上口罩亲我,这可是你说的,那好吧!今天晚上,你就先来试试吧!” 听了孪生兄弟这一番话,在场的年轻人沸沸扬扬地叫嚷起来。也或者说,面对大家七嘴八舌的诘问,王伟忠无法招架,只好缄默不语,并使劲吧砸着旱烟卷。 就在人们说说笑笑,吵吵嚷嚷的时候,周海明却像陷入了某种无奈何的烦恼,他的眼光有如孤独无助的孩子正在山野间漫无目的的游荡。突然,远处现出几个黑点,黑点越来越大了,后来,他终于看清楚了,原来那几个黑点就是不久前打这两棵大树上飞去的那几只乌鸦。 瞧!它们都回来了,而且哑哑的叫个不停。 不知什么缘故,他的眼光相随着它们在空中盘旋,直到它们重新隐身于浓浓的阴影之中。此时,他只好收回目光,凝视着将要烫着手的烟头,片刻之后,才把它恶狠狠地扔到干涸的红崖河里。 与其说周海明正在生孪生兄弟的气,倒不如说他独自个困扰在乱七八糟的梦里。 梦里的事情,他原本是不相信的,因为在他看来,只有那些愚蠢的娘儿们才会一味相信梦里的事情。 可是现在,更确切地说,自打他儿子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之后,他总是没完没了地做那些叫人害怕的梦。 梦困扰着他,他竭尽全力依然无法摆脱那些叫人害怕的梦。 此时此刻,周海明已经进入了一个梦里——他和儿子正在自个家的责任田里挥汗如雨地干活。他转回头,当他的眼光看到儿子已经能够像他一样光着膀子顶着烈日而不知疲倦地干活的时候,他满意地笑了。就这样,他们干啊!干啊!可是西斜的太阳却一动不动,就像是永远停留在那个位置上了。 时间停止了。但他儿子的声音却从他的身后他的耳朵里来,爹我饿了,咱们回家吧! 他这才直起身子,抬起眼光看了看一动不动的太阳。日头那么高,咱们能回家么?再说,就算回到了家,你娘也还没做饭哩!要是你真饿的话,那我就给你烧个麻雀吃吧!麻雀肉蛮好吃的。 于是,他的儿子拣来了一大堆柴禾,他呢,终于抓住了一个小麻雀。而当他要给儿子看得时候,却被小麻雀咬住了手。情急之下,他拿起锄头,对准麻雀的脖子直砍下去,尽管如此,那麻雀的嘴依然咬着他的手,毫不放松,那麻雀的头也还由一条细细的血线连着。 儿子看着他,他砍了多次,最终也没能把那缕血线砍断,因此,麻雀的嘴依然咬着他的手,毫不放松,甚至于他的手渗出了血痕。这时,他想对儿子有点笑容,却没有笑出来,便只好讪讪地笑道,你等会儿,我先弄些泥巴把它裹住,这样才能烧好。 儿子的眼光凝视着麻雀,爹,我要撒尿。 你撒尿,那你就尿吧!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撒完了尿,你就在这儿等着我,我去去就来。 我要到那边撒尿,那边撒尿别人看不到。儿子的眼光依旧凝视着那只小麻雀。 那好吧! 儿子去了,他却飞也似的来到水塘边,他先把那只依然被麻雀的嘴咬着的手浸入凝固不动的水里,直到那麻雀的头从他的手上滑落下来,这才把手从水里拿出来。那缕血线也终于断了,慢慢地,被麻雀的头拖入水的深处。然后,他一边和着泥巴,一边用泥巴层层包裹着那个没有脑袋的小麻雀,直到这圆滚滚的东西有足球一般大小。 包裹好那个没有脑袋的小麻雀,他就抱着它急匆匆地返了回来。他四下里看了看,但却没有看到他的儿子,不过,他并不在意,也许是因为他指望儿子回来之前,能够把那没有脑袋的小麻雀烧熟。于是,他便把这个足球大小的东西放在柴禾之上,紧接着他点燃了柴禾。 好大的一场火啊!足可以把一百多头牛烧成灰烬。 然而,他的目光正全神贯注地凝视着那个圆滚滚的东西。 虽然大火已经熄灭了,可是那浓浓的烟却还像大雾一样包围着他。这时候,这个足球一般大小的东西已经变得黑不溜湫,有如岩石一般坚硬,因此,他只好挥动着锄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是把那个没有脑袋的小麻雀干硬的泥巴里弄了出来。 嘿!香喷喷的。 肯定蛮好吃的。 可是他的儿子仍然没有回来。瞧!连个踪影也看不到。 该不是迷失了道路,他独自个思量着。一想到这些他就耐不住性子了,他抬起头想看一看日头到底还有多高,但他却啥也没看到,他的心不觉跳了一跳。因为他并没晓得天已经漆黑一片了。 他又一次抬起头看了看天,心下却自忖道,儿子准是先回了家,看来,他真的饿了。而当他这样想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也已有了几分饿意,更确切地说,他真巴不得吃掉这个刚刚烧熟的没有脑袋的小麻雀。 正像往常一样,他回了家走进屋里,屋里亮着灯,但却空无一人,那饭桌上也仅摆放着他一个人的饭菜。他们一准又到海山家串门去了。自打那小子来了以后,他们差不多每天晚上都到那儿去。他这样想的时候,便坐了下来,并且风卷残云地吃着饭菜,但他心下却又嘟哝道,城里人就是城里人,山里人就是山里人,山里人跟城里人混在一起有什么好? 他吃罢饭,也像往常那样,熄了灯,走出了家门,径直向海山家走去。 可是,他没走多远,却看到街口处已经聚集了一大群人,那些人吵吵嚷嚷,好不热闹。因此,他紧走了几步,而且混入人群之中,但那些人没有理会他的到来,就好像没有看到他似的,依旧吵闹不休。 就这样,那嘈杂的声音乱纷纷地传进了他的耳朵里来: ——孩子们的事还是由着他们吧! ——一个是山里人,一个是城里人,我觉得他们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的。 ——咱山里人有钱的话,过的日子不比城里人差多少。 ——像你这么个一毛不拔的老狗,有了钱,也只能是塞到你丈母娘的肚脐眼里。 ——呸!我说错了吗? ——我常说,人生在世就得有个能够挣钱的脑袋,有一双会花钱的手,千金散尽还复来。 ——如今,你有了钱,为什么不像城里人那样,买一束鲜花送给你那个傻妹妹呢?果真如此的话,她肯定不会再生你的气! ——别听他的,这小子满嘴喷粪,瞎说八道!要是你好好求求我的话,那么,我倒是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如此一来,既省了你的钱,又能讨得你傻妹妹得欢心。 ——真的吗? ——你要是大着胆子到你爹开垦的荒地里去薅几棵荞麦花送给你的傻妹妹,傻妹妹一见到了花就会对着你汪汪一叫百媚生。 ——真他妈的,越老越不正经!隔着门缝偷看儿子搂着媳妇儿亲嘴。 ——呸!瞧你这没出息的样子! ——老兄,我看你还是把那个破鞋穿起来吧! ——凭你这德行,也配作城里人,撒泡尿,好好照照自己吧! ——实话实说,女人是靠不住的,说不定啥时候叫你戴上一顶绿油油的大帽子。 ——像你老兄这股子模范劲儿,就算当上了王八也会长寿的。 ——你说,你干吗这样做呢? ——他妈的,你会遭报应的!你知道吗? ——他是我的儿子,他必须听我的话。 ——屁话! ——你做过的缺德事还少吗? ——要是她真的去了城里,和儿子生活在一起,那你可咋办哩? ——他么?也还不是屁颠颠地相跟着到城里享福去。 ——呸! ——呸!! ——呸!!! 此时此刻,所有眼光正像一把把刀子,刺得他不断后退。他猛转身,却有个样子不甚分明的姑娘露着白森森的牙齿冲着他冷笑道, 你敢说我不要脸,狐狸精!那么,我来告诉你,你要记住,记住!我就是要和你的儿子结婚!让他心甘情愿地嫁到我家去。 他的嘴张了又张,却说不得话。他想逃走,地上什么东西又拌住了他的脚,他吃了一惊,惊出了一身冷汗。 于是,他的眼光惊恐地落到了地上,地上正坐着一个满脸鲜血的男人,这个男人一边孤独无助地包扎着破碎的头颅,一边喃喃自语道, 唉!人或迟或早,总有那么一天,必须到他该到的地方去。 他又吃了一惊,正当他不知所措的时候,却有一阵尖厉的声音传进他的耳朵里来。 好香!你手里拿着啥好吃的东西呀!叫我吃了吧。 他慌忙抬起头,但见眼前一个疯女人,完全一副要向他手里那个烧熟的没有脑袋的小麻雀扑上去的样子。他赶忙向后跳开了几步,这才转回身,向村外跑去。 活像受惊的烈马,在黑色的旷野里一路狂奔。尽管如此,那刀子般眼光,特别是疯女人的声音如同他的影子相随着他,只因为他更害怕那个疯女人随时抢夺他手里的小麻雀。 香喷喷的。 蛮好吃的。 只不过那个疯女人太可怕了——脸色煞白,嘴巴张得很大,双手沾满了鲜血。 他跑呵!跑。 此时此刻,他并没有想到儿子,也没有想到老婆。只知道一路狂奔。跑呵!跑。 也许是由于他一门子心思要摆脱那个作势抢夺他手里的香喷喷的蛮好吃的小麻雀。而实际上,他早已惊恐万状了。甚而至于连树木、丛林、岩石等等这田野里的一切也全都像凶神恶煞一般涌入他的心头。 他的嘴张了又张,就是说不得话。 说不得一句话。尽管如此,他的手依然紧握着那个没有脑袋的小麻雀,毫不放松。 他跑呵!跑。 可是等到他彻底摆脱了那刀子般眼光,以及疯女人的声音的以后,却意外地发现自己已来到了一个陌生的都市。 他只觉得他自己一下子被卷入亿万个影象之中,以及嘈嘈切切的声响里面。 高耸入云的楼群。 繁星似的灯光。 树木、花草,以及浩浩荡荡的汽车流。 此外,还有说说笑笑的人群。 总之,都市里的一切包围了他,簇拥着他。就这样,他从一个街道进入了另一个街道。换句话说,他正睁大眼睛从熙熙攘攘的人流之中仔细分辨着他儿子的脸孔。不错,他仿佛听到了他老婆的声音,果真有那么一天的话,我就跟儿子住在城里,你呢,好好的在这穷山沟里散发你的余热吧! 她母子之间说说笑笑,似乎有许多话要说,他心下自忖道。而我和儿子却无话可说。 现在,他继续寻找他的儿子,因为他只知道他的儿子已经考上了大学,并且来到了这座对于他来说,永远陌生的城市。就这样,他从一个街道走到了另一个街道,那迷宫似的街道正在他的脚下向前伸展着,永无尽头。 他走呵!走。 从一个街道走到了另一个街道。 实际上,他已经被这个万花筒般的世界弄得眼花缭乱,简直来不及表示惊讶。他不敢停下来,让自己喘息一会。只知道走呵!走。 虽说他的眼光依然很固执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仔细分辨着他儿子的脸孔,但是他的心里却升起了无边的恐惧。大概市他发见他自己正被加速地漩涡似的都市生活的深处。 或许炎热。 或许饥饿。 或许疲劳。 他终于让自己踅进了一家饭店,那里面也同样是人山人海,叫人透不过气来。他的眼光很自然落到了餐桌之上,那鸡,那鱼,竟如牛一般大。 围坐的人们快活地吃啊!吃啊!吃啊! 他却张大着空洞洞的眼睛看着面前开怀畅饮的人们,恰在这是,一个声音很清晰地传进了他的耳朵里来。 出去!出去!瞧!你把苍蝇带进来了! 他的心不觉跳了跳,赶紧转回身,但见一个妖里妖气的女人叼着一支烟卷恰好站在他的面前,她的声音再一次传进了他的耳朵里来。 握紧你的手,乡巴佬,别叫那只苍蝇从你的手里飞出来。 他很出意外,不由得一错愕。他定了定神,这才张开那只握有香喷喷得蛮好吃的小麻雀的手,手心里却仅剩下一摊子污渍渍的苍蝇模样的东西了。尽管如此,那股子香喷喷的气味却依然钻入了他的鼻孔。 他的嘴张了又张。 还是说不得一句话。正当他手足无措的时候,那妖里妖气的女人的硕大无比而又坚挺丰满的乳房正以排山倒海之势向他扑面而来,Qī。shū。ωǎng。与此同时,她的声音又一次传进他的耳朵里来。 你到底要干什么? 他唬得向后跳开了几步,而且让自己终于喊出了一句话: 他妈的,快憋死我啦!我,我要撒尿。 “你这是怎么啦!海明。”王伟杰使劲推了周海明一下,说,“我觉得你像是变了一个人?” 这时候,树上那几只乌鸦的哑哑的叫声,很大程度上冲淡了树下沉闷的气氛,周海明苦笑道: “不知怎么搞的,我总是做恶梦。” “你相信梦里的事情吗?王伟杰问道。 “我本来不相信,可是梦里的事情就跟真的一样啊!” “海明,”胜坤说,“儿子考上了大学,该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啊!好端端的,自寻烦恼。势必会纠缠在乱七八糟的恶梦里。” “我可不像你,整天价乐哈哈的,倒像自己真的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周海明的语气里透出一丝挖苦的意味。 李胜坤很坦然地笑乐笑,之后,他转回头对着海山说道:“海山哥,你打算什么时候给孩子们操办婚事?” “还是到了年跟前再操办吧!”周海山一边吧咂着旱烟卷,一边慢吞吞地说,“那时候,学校放了假,程皓也会赶来的。” “是么,”李胜坤说,“说真的,我打心眼里喜欢程皓。” 王伟忠凑了过来,很利索地从海山的烟包里倒出了一撮旱烟,边卷边说:“海山哥,你说,程皓真的能够和敏慧结婚?” 李明堂说:“照我看来,维明肯定赞成这桩婚事。” “我这个人很注重实事求是,”王伟杰冷笑道:“那么,你来告诉我,对于程皓的话,你能相信多少?” 就这样,树下的人们围绕着程和敏慧的事情争论不休。渐渐地,树上的那几只乌鸦安静下来了,也许是由于它敏们所能分辨出来的两种声音又一次传进了它们的耳朵里来。 “哥,你说说看,咱山里人到了城里该怎么生活呢?” “咱山里人除了一把子气力还能又啥出息!” “我倒觉得咱山里人应该到城里去开放开放自己,见一见世面,有机会的话,就学一些城里人的花里胡梢的玩意儿。” “呸!就你这死榆木脑袋也想着到城里开放开放!要是你有了东辉那样的头脑还不直飞到美国去了吗?”王伟忠插话道。 “美国可是一个好去处。说不定那一天东辉老弟到那边留学哩!果真如此的话,肯定会自由上一个金发女郎。赶到了那个时候,恐怕连咱红岩村也能够散发出一股子异国香味。” “到那时,蓝眼睛的姑娘,卷红毛的小子。哈哈哈!” 周海明顿时脸色铁青,嘴唇哆嗦道:“你,你们……” “你好,Morning!”李银顺满脸愚蠢的笑容,并且怪声怪气地说,“狗得不爷爷,goodnight!亲爱的father,狗的毛宁,狗得不奶奶。伯伯,爷爷,奶奶,Bye-Bye!” “伯伯,爷爷奶奶,Bye-Bye!”李金顺也用孪生弟弟得腔调重复道。 “你,你好……我……”周海明最终让自己哭喊道,“他,他们走了,我可咋办呢?” 第二十三章 有什么话,你就快说吧!”李玉良终于不耐烦地说。 李玉梅略显出惊异的神色,但却很从容地说:“哥,我总觉得一个出色的男人应该让自己趁得出住气,也可以说,耐得住性子,因为越是出色的男人越需要花费时间去塑造自己更加引人注目的形象。” “这话什么意思?” “没啥意思?”李玉梅笑了笑,说,“我觉得你应该重新塑造自己的形象,至少具有一种孺子牛的美德。” 她到底想干什么?她这样肆无忌惮地审视着我,就好像我是个十恶不赦的罪犯似的。也或者说,她总喜欢用这种眼光窥视着我的内心世界。李玉良这样想到,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必须不断地武装自己,至少要保持一种若无其事的样子。 实话实说,我讨厌她的眼光,我讨厌她不怀好意的笑容。于是他说:“我宁肯做落水狗,也决不做能够耐得住性子,而且有着无上美德的孺子牛。” “哥,你放弃了属于自己的权利,这可不符合你做人的原则,是啊!如果一个人能够很轻易地放弃自己的权利,那就等于说,这个人活在世上毫无价值。”李玉梅笑吟吟地说。 “告诉你,我从来就没有放弃过任何属于我自己的权利!”李玉良很果断地说。 “是么?”李玉梅说,“你不应该这么自信,因为我老觉得一个盲目自信的人,免不了做一些傻事。” “你认为我做了一些傻事?” “我不知道。”李玉梅说,“但是做了父亲的人就很难说了。或许他并不知道他自己有了那么一点权利,所以,他才做那些傻事。” “做了父亲的人?”李玉良的心不觉跳了一跳,问,“你能够把话说得更明白一点吗?” 李玉梅看着哥哥故作镇静的样子,笑了:“你不觉得燕姐的儿子应该有一个父亲吗?” “你到底想说什么?”李玉良一下子警觉起来,不耐烦地问道。 “我只是觉得你应该做燕姐儿子的父亲。”李玉梅说。 “你到底听到了什么?” “告诉你,我啥都没有听到,”李玉梅说,“不过,我只知道你就是那个孩子的真正的父亲。” “你,你说什么?”李玉良顿时茫然了,“这,这怎么可能呢?” “千真万确。”玉梅说,“要是不相信的话,你和那个孩子可以做亲子鉴定。” “这,这怎么可能呢?”李玉良似乎想到了什么,说。 “哥,你真的放弃这个做父亲的权利吗?”李玉梅问。 “我,我……” “你不打算和燕姐结婚,是不是?”李玉梅继续问道。 “我从来没有爱过她,怎么能和她结婚呢?”李玉良忿忿地说。 “是吗?”李玉梅冷笑道,“我知道,你爱她,你忘不了她,可是她呢?却在如此月圆之夜,正与那个城里人对着如水的月光共享着缠绵的时光。” “告诉你吧!”李玉良大声说道,“我的确忘不了她,但是我恨她,你听见了吗?” “我知道,你会干傻事的,只可惜你没有这个机会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 “若说你怕她,那是因为你不能接受她鄙夷你的眼光,你很希望在她的心目之中树立一个好的形象,而如今,你彻底失败了,所以,你就不怀好意,伺机报复她,是不是?” “是又怎样?”李玉良冷冷地说。 “如果我说,我要和敏慧离开红岩村,到城里去,你能相信吗?” “什么?你和敏慧?”李玉良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这,这怎么可能呢?” “我还会说服燕姐,要她一块去,因为我不想放弃自己做姑姑的权利。” “这,这怎么可能呢?”李玉良似乎不相信妹妹的话,问,“她真的答应你了吗?” “会的。”李玉梅很从容地说,“因为我和她体内流淌着同一个人的血液。” “这话什么意思?” “那么,我就来直截了当地告诉你吧!她是你的亲妹妹,我的亲姐姐。更确切地说,她是咱爹的亲生女儿。这一回,你明白了吗?”李玉梅很认真地说。 ★★★★★ 在寂静的月光的庇佑之下,他和她相互依偎着,正像一只张开帆的船在幸福的海洋里航行。 今天晚上,他和她还没有开口说一句话。 也许他们担心话一出口会伤害到对方,也许他们以前说的话太多了,而现在只想着要静一静,也许他们压根儿就不想说什么话,仅仅是感觉到对方的心跳声。总而言之,话语对于他们来说,已是一堆垃圾般的东西。 爱情是什么?这个世界上生活的人们总是很固执地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寻找让自己满意的答案。这样一来,原本挺简单的问题,到头来,也只能不解之迷般盘踞在他们的心里。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似乎确也是一种满不错的感觉嘛! 令人欣悦的感觉。 是幻觉吗? ——要不然,就算是海市蜃楼的错觉吧!但却凭借着这样的错觉可以使自己所爱的人时时刻刻地生活在自己的心里。原来,事情竟这么简单,那是因为你让自己发现了你很乐意把他(她)留在你的心里,而且希望他(她)作为一个永久的主人在那儿愉快地生活。 就这样,我搂抱着她,而我的眼光却依旧注视着那正在树梢之间摇曳着的月光。 仅仅是感觉了。 确切的说,那是一个男人搂抱着心爱女人的感觉。在这种感觉的漩涡之中,你唯一能够让自己感觉到的是你全身血液的奔流全都为了她,正如海洋深处的波涛因为飓风而被掀起。 现如今,你已经让自己走进了一个收获的季节。 是一束玫瑰花。 是一个光辉的笑容。 还是一支“布谷鸟的歌曲” 应该说,每一个坠入情网的男人都希望他的四周响彻最美妙的歌声,而且还会使自己整个心灵融化在那里面。实际上,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爱,才能给你们带来永恒的快乐。现在,我把她搂拥在自己的怀里。简直就像是在幸福的天堂里。 我是幸运的,因为我没有像那哭丧脸的骑士那样,硬是哭哭泣泣,思念远方的情人。如果我说得肉麻一点的话,那就是你就是我的天堂,天堂就在我的双眼中呀! 现如今,你从昔日的时光里走了出来,并在阳光下行走。终于,我抬起头,对着明媚的阳光,快活地笑了。 仿佛我便是第一个敢于向太阳挑战的人。 现如今,你吻了她。尝过了一个女人的亲吻,便会使你成为幸福无比的人了。此时,我的耳边又响起高骞的声音——一个男人应该凭借着女人的亲吻来不断地肯定自己,否则,人生就是一个形态繁多的痛苦;要是我有一张大嘴和一副热情的山羊面孔,那么,我会让自己整天价对着漂亮姑娘顺凤而呼——我爱你,因为在我看来,作为一个男人就得如此而已而已。更进一步地说,我们这些世俗而又平凡的男人大都喜欢让自己陶醉在女人的纠缠之中,不管怎么说,我觉得你这台不适应环境的机器也应该受到一位女士柔情的精心养护。 这个善于捕风捉影的家伙,跟学校里的女同学相处得十分融洽。也许真的就像他所说的那样,能够让自己沐浴在女人的微笑之中,而我呢?总是让自己去重现昔日的时光,那是因为在这似水的年华里时不时地回响着如泣如诉,不绝如缕的旋律。 她悄悄来到我身旁。她带着走进那个金色的果园里,她把我搂在怀里,为我数着天上可爱的星星,或者,为我吟诵一首又一首优美的唐诗。换句话说,她的声音每天都要从我的心头升起,就好像每天升起的太阳,神圣的太阳把我照亮。 MyRiverrunstothee—— 现如今,她悄悄来到我身旁,而被我搂拥在自己的怀里,我却让自己默默地注视着那正在树梢之间摇曳着的月光。 我能够向她承诺什么呢?或者我让自己对着变化无常的月亮起誓? 其实,所有这些虚假的东西从来就不及叭儿狗的汪汪的叫声。是的,我爱她,但我却更想帮助她。 帮助我所爱的人,不仅仅可以充实我的生活,而且可以让我体验到做男人的自豪。 我帮助她,首先是消除心里的怨恨,正如她曾经帮助我从昔日的时光里走了出来。 既然我们人类共同拥有这个小小寰球,那么,就不应该让我们自己生活在无休无止的仇怨之中。因为人与人应当和谐地相处,否则,那些遭受仇怨困扰的人们就只能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爱拯救了我们人类,并给了我们人类一个和谐的家园。因为我们人类也只有在不断的爱的奉献之中才能得到充实,并成为一个不平凡的人。 我爱故我在。 他坚信,她一定能够从可怕的怨恨之中走出来,因为在他看来,她是一个很坚强的姑娘。是啊!自从她被卷入那种无休无止的怨恨之后,她生活得很不开心,如同一根绷紧的弦,不得不靠着压抑自己来支撑那个坍塌的家。 若说她是一个连一丝微笑也不带的姑娘,那是因为她把爱从自己的心里硬生生地抹去了。就这样,她让自己生活在一种责任和义务之中,最后,她竟然把这种责任和义务当作能够弥补人生的空虚和浅薄的充填剂了。就如同执行任务的快艇不论黑色的波涛怎样翻滚,它都不会退缩,因为它怀着深深的宁静的意志向那个固定好的目标驶去。 此时,她依偎在程皓的怀里,一方面,她怀着不可动摇的自得和怡悦去感觉她心上人的心跳声,另一方面,她正由着万种柔情的心态营造着一个开遍异蕊奇花的世界。 今晚的月光只照耀着我们两个人。这句很奇怪的话闪电般掠过她的脑海。 现如今,我终于可以笑了。 正因为如此,生活也对着我笑了。我觉得非常幸福,笑原本就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生活的权利呵! 我笑。是因为我不能不笑呵!这是说,爱情已在我的心里塑造了一个天底下最最美好的形象。女人的心啊!正像观音菩萨手里的玉净瓶,只不过,那里面仅仅容得下那个有着美好形象的你。是的,自从我把你留在我的心里之后,我就用爱的甘露滋润着你,让优美的歌声照亮了你,你让我懂得了爱,爱使我凭借着海市蜃楼般的幻觉永远紧挨着你——我唯一的心爱的人。 现如今,我终于可以笑了。 我的心不必再躲藏在黑屋子里——让我的躯体在漆黑的长夜里不停地翻滚。 正因为你的声音很清晰地回到我的梦里,梦里的河水向东流去。 长期以来,她认为,她生活在黑暗之中。而且雨也在她心里下个不停,到处是狼藉的景象。因此,风声,雷声,雨声,流水声,还有树木的断裂声等等,所有这些来自黑暗里的声音似乎汇成了她生活的主旋律了。换句话说,黑暗的孤独无休无止地折磨着她疲惫不堪的神经。就好像她躺在了冰冷的墓里。 如果说我喜欢让自己躺在黑夜里,那是因为只有在黑暗里我才能够按照自己的方式在自己的脸上刻画出自己的痛苦和寂寞。无人过问,也无人流泪哀悼。正像孤独的夜鸟在漫长的黑暗里哀鸣啼叫。 命运。 或许这就是注定的命运,更确切地说,她让自己看到他们两个人正行走在两条不同的道路之上,就好像两条毫不相干的小河正各自奔流着,因为她的眼光仅仅停留在他是个城里人,是个大学生,有着一个辉煌的未来,而她只是一个可怜巴巴的乡下姑娘。 如今,他很清楚地告诉她,他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太行人。 难道不是吗?他回来了,而且还把我搂抱在他的怀里。 现如今,我终于可以笑了。 我的爱情复活了,生命贴恋着生命,可是爱情却像一只小船摇摆于白色、黑色的波涛之间。是的,在现实生活中,爱情正如两面神所摆弄的恶作剧里的小道具。用冷漠的眼光盯视着痴男怨女们在痛苦的大海里,落水狗般地尝试一次又一次徒劳的挣扎,正因为它总是很世故地运用无事生非的手段来点化他们,视他们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人生原本如此,即使最不幸的人,也应该有阳光灿烂的时刻。 尽管她能够生活在阳光里,但是,命运之神却强迫她——痛苦必须忍受,责任也要完成。正如她的生命是由痛苦和责任两种东西铸成的,为了那个快要坍塌的家,她不得不硬撑着。不仅如此,而且还要像一个男人那样生活着。 正因为如此,她的爱情如同一个疲惫不堪的过客终于因干渴而跌倒在荒漠上了。 没有水分。 没有生命。 却只有一阵又一阵干燥无比的热风。 有些时候,人的生命是非常脆弱的,正像一片可怜的、厌倦的藤叶,悠悠地往下飘,往下飘。但是爱却有着神奇的力量,能够塑造更加顽强的生命。实际上,爱,以不同的方式存在于人们的心里,也许正因为如此,世界上才会有着丰富多彩的笑脸。 对于我来说,爱情相当简单,仅仅爱你就足够了。也或者说,把我最迷人的笑脸送给你就知足了。除了我之外,或许你另有别的女人,但是我并不想为了占有你的爱而让自己轮回于女人之间所进行的无聊的争风吃醋的游戏之中。 我爱你,不但表明了你那栩栩如生的形象永远存在于我的心里,尤其表明了我让自己感觉倒了我此时此刻正沐浴在你爱的光芒之中。这是说,我正在你作为一个城里人,一个大学生,有着辉煌未来的男人的爱河里享受着幸福的时光。 你知道吗?我正怀着幸福的心情倾听着你那强有力的心跳声。瞧!我终于可以对你笑了。我爱你,你也爱上我,我紧挨着你,而使我感觉到我们两个人的心共同守望着同一个世界。既然我对着生活笑了,那么我就决不会再把我的笑脸关在守财奴的保险箱里面 她从来没有跟他主动谈及学校里的事情,如果他真像演说家那样把大学里的事情滔滔不绝地讲出来,也许她会觉得自己正依偎在一个陌生男人的怀抱里。 实际上,他们两个人都改变了许多,而且各自也意识到这一点。正因为如此,他们重逢之后,就很自然地用全新的眼光交流着他们的情感,可眼下她和他却很乐意流连昔日共同度过美好的时光。 这时候,敏慧从程皓的怀抱里挣脱出来,并且用关切的眼光看着程皓那张被月光照亮了的脸孔,问道:“皓哥,你的心事,可以说出来吗?” “我的心事?”程皓沉思片刻,笑着对敏慧说,“没错,我是有心事,只因为我无法肯定你所爱的那个人是现在的我,还是过去的我。” “好,我告诉你,皓哥,”敏慧很认真地说,“我爱的是现在的你,而不是过去的你。” “这么说,要是我不回红岩村的话,你就不会爱上我啦!” “我一直都在爱着你,”敏慧很果断地说,“只不过,过去的爱与现在的爱完全不同,过去的爱使我忘不了你,就像你在我手臂上留下的那道伤疤。”她低垂着头,继续说道,“它使我老想着你。” 程皓低着头,不由自主地用右手轻轻抚摸着他留在敏慧左臂上的疤痕。 敏慧则抬起头,默默地注视着清朗的月光,似乎过了好一会,她才开口说道:“现在的爱却让我有一个心愿。” “什么心愿?” “我想给你生个儿子。让他更像现在的你。”此时此刻,他们两个人的目光完全融合在一起了。过了很久,他首先移开了自己的目光,并缓缓地说,“我觉得你应该知道,可是……” “其实,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敏慧站起身来,很镇静地说,“你是不是想告诉我,我的亲生父亲是李胜天。”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大约在你们回城之后的三四个月吧,我偶然从父母的谈话中听来的。”说到这里,敏慧犹豫了片刻,又 (精彩小说推荐: ) 太行情 第 21 部分阅读 “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大约在你们回城之后的三四个月吧,我偶然从父母的谈话中听来的。”说到这里,敏慧犹豫了片刻,又接着说道,“此外,我还知道,我娘和你娘给咱们俩订了娃娃亲。” “过去的都让它过去吧!听我的话,你消除对胜天叔的怨恨,好吗?”程皓握着敏慧的双手,说。 敏慧似乎没有听到程皓那些诚恳的话语,默默地注视着银白色的山野,可是就在程皓终于忍不住刚想说些什么的时候,敏慧扭回头,看着程皓回答道: “我答应你,不过,你先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程皓满腹狐疑地看着敏慧。 “皓哥,你给我朗诵一首李商隐的无题诗,好吗?”敏慧对着程皓嫣然一笑。 完 后记 这部小说的原名——《高山流水》,但由于我在网上发表的时候,别人的书已用了此名,因此,我只好更名《太行情》了。 这也算是我这本书的宿命吧!孔子曾经说,“名不正则言不顺”,本是应该极注意的。而现在,既然“名不正”了,就不能不表明我其实只是一个不会“立言”的人;否则,这样一本小书何以使我虚掷了十几年的光阴呢? 话又说回来,如此宿命的书,对于我来说,倒也并非完全坏事,也许因为这部拖拖拉拉的小说离开我最初的构思很远了,简直可以说,已经风牛马不相及了,至少看不到曾经有过的那点过分的浪漫气息了。 现在,我不得不承认,我原来的各种设想都是错误的,因为我的男女主人公连从不入三教九流的小说家所谓“闲话休题言归正传”这样一句套话也不敢拿来借用一下,而且迟迟不肯从自己的世界里走出来,所以,随着写作的深入,原本带有的那点“很浪漫的气息”完全消失了。刚一开始,我觉得自己应该是个还算有一点才能的人,至少可以理直气壮地做个引导者——指引他们——使他们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见到的偶人,以及玩具之类的东西。可是,我错了,因为我再也不能走进他们的生活了,并对他们的所作所为指手划脚,甚至于发号施令了。不仅如此,我还发见自己原来缺乏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 至此,我感觉到写文章乃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于是,我打算放弃自己的写作计划,并把写出来的东西付之一炬。 然而,书中的人物不肯离开我,一直困扰着我的生活,活像一个幽灵,紧跟在我的后面。就这样,我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写下去。 如果小说是“一面沿路照过去的镜子”,或是“我不在其中说话的世界”的话,那么,我就不会因那一点浪漫气息而耗费自己苍白的心智了。正因为我无法聆听到书中人物的心声,而且我自己那点微末的观念也不能影响他们的生活,再加上他们心里原本有着根深蒂固的观念,至少他们不肯把自己心中的一些真实想法主动说出来——特别是那些家丑不可外扬的事情。因此,我的写作进度非常缓慢,这也足见我应该是一个“言不顺”的人。 实际上,在小说最初构思的时候,本来让一位很有能力的乡党委书记,带领村里人走向致富之路,并且很自然地走进乡下人的生活,但由于他缺乏福尔摩斯那样观察和分析能力,因而,经过反复权衡之后,我只好放弃了。不管怎么说,我还是觉得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了这部相当蹩脚的作品。 对于读者来说,这可能是一部最无聊透顶,甚至是倒胃口的小说吧!但是,在这里,我还是要谢谢那些曾经阅读过此书的读者,并希望你们闲暇之余把自己最真实的想法(建议)发表出来。 2009年4月14日 (精彩小说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