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1 部分阅读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一章 导言(一) 本书虽称不上是对19世纪晚期至今上海娼妓生活的想像性重构,却又甚于想像性重构。①说算不上想像性重构,是因为娼妓同其他所有的下层社会群体一样,并没有亲自记载自己的生活。娼妓直接言说或再现自身的事例极为罕见(当然,我也将会阐明,她们并非完全沉默无语)。事实上,只是当有人想对她们进行赞誉、谴责、统计其人数、进行监管、为她们治病、分析其病理、对世人发出警示、拯救她们、取缔娼妓业或者利用她们作为社会象征等等——只是在这种种情形下,娼妓才进入了历史记载。记录她们的生存状况的文献资料名目繁多,其中包括娱乐场所指南、奇闻轶事录、肖像画、高等妓女受赠或自己赋写的诗作、小报上专门散布名妓蜚短流长的闲话专栏、禁止街头拉客的市政法令条规、巡捕房对街头卖淫女和被控从事贩卖妇女活动者的审讯记录、见诸报端的涉及高等或下等妓女案例的庭审报道、中外改革者有关许可或取缔娼妓业之利弊的争论、中国学者评述世界娼妓业史以及分析本地娼妓业缘由的专论、医生和社会工作者就上海各类人口中性病发病率所做的调查报告、救援机构记载的绑架拐卖妇女进妓院的案例、用小说笔法记录的妓女的骗人伎俩和痛苦生活等等,不一而足;当然,资料来源还不只限于以上所述。这些资料各有各的用处,但总起来看,它们对于革命以前社会上层的动向很有认识价值,可以说明上层人士如何建构并把握被统治的“他者”的类型。简言之,这些材料告诉我们的大多是作者们的分类策略,而不是妓女本身的经历。1935年,改革家曾迭讥讽地评论说:   其实这都是作者脑子里的妓女,4作者耳朵里的妓女,你问他她们吃的究竟是什么,穿的究竟是什么,她们过这生活究竟情愿或不情愿,他就答不出来了。  曾迭喟叹道,读下流小报的花丛艳遇、青楼韵事也好,读主改革派闭门造车的作品也好,读有关在沪东洋、罗宋妓女的猥亵文字也好,总之,读者不可能找到一句直接从妓女嘴里说出来的话。②  历史记载与等级制度导言: 认识与记忆因此,有关娼妓的极其丰富的史料并不是发自妓女的声音。然而,即使我们能听到大家竭力搜寻的“妓女本人的声音”,那也不可能是未受到任何中介影响的原声。她们的日常生活,她们的挣扎,乃至她们的自我观照,在一定程度上都已经被上述其他人的声音和机构所建构起来了。于是,再刻苦再勤勉的历史学者也不可能用“取回”的方法来书写出历史,好像只要在被忽略的文献中大力发掘,便能复原出以往听不到的声音。事实上,此举之不可能性也使人们对复原模式本身产生了疑问。这种不可能性将注意力引向产生历史记载的种种方式;其实所有的历史记载都是一系列纵横交错的关系的产物,有着此时此地关怀的历史学者不得不隔着无法逾越的时间跨度,对这些关系作出模糊的理解或猜测。  然而,如果说本书的研究对历史复原方法的局限性作出了思考,如果说这样的思考使人谦卑的话,那么,它所要做的却也绝不只是无中介的、不失真的重构。娼妓业不仅是妇女在其中讨生活的、不断变迁的场所,它也是一个隐喻,是表达思想情感的媒介;城市中变动不居的上层阶级和新兴的中产阶级藉娼妓问题讨论他们面对的问题、他们的恐惧、他们应着手做的事情以及前瞻性设想。在上海,一个世纪以来,人们对娼妓业有着各种不同的理解。有的认为它提供了城市所特有的愉悦,有的说这是充满寡廉鲜耻、工于心计的贪婪之辈的行当,有的将它看成道德败坏、容易染病上身的场所,还有的认为这标志着国家的衰落。讨论中也有人认为这是妇女及其家人作出的痛苦的经济选择,因为卖淫有时成了在上海寻找就业机会的妇女所能得到的最好的或惟一能带来收益的活动。人们通过娼妓业的类别理解这个行业,但这些类别范畴并非固定不变的,要探索这些类型必须注意城市的历史,殖民和反殖民的立国行动,关注“性”、尤其是女性的“性”与初露头角的民族主义话语的交叉重叠。每一种社会阶级与社会性别的组合看待娼妓问题都有不同的参照点;由于各自处于不同的位置,娼妓问题对于不同的阶级和性别组合也呈现出不同的意义。  妓女被赋予了变动的多重性的意义,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再用超历史的方法谈问题,例如称娼妓业为“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也不能局限于一个个朝代地列数有关高等妓女的书籍和文字记载。③我们必须超越以上的做法,对性劳务进行因时因地的、历史化本地化的研究。娼妓业从来就是从事性服务、性买卖的行业,但我们可以从这样的交易中了解多得多的内容: 5例如性的意义、其他的社会关系,以及人们如何通过“性”这个媒介展开有关政治权力和文化转型、国民性和文化归依感等等问题的讨论。  中国现代有关娼妓业的争鸣在某些方面呼应了欧美的论辩。晚近的女性主义学术研究探索了娼妓业对于“一个社会的阶级和社会性别构造”的种种启示作用。娼妓业可说明  有关男女之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权力安排;通行的性意识形态;……情欲性的和生育性的女性性行为被纳入特别的体制性安排的方法;改革者和妓女之间跨阶级的联合和对抗等。④  这方面的文献著作过于复杂,无法在此概要述之,然而其中有一些反复出现的主题则对上海问题研究不无意义。首先,文献资料大体上是管理者、改革派、记者、小说家等等生产出来的,想在梳理这些资料的同时分辨出“来自妓女本人从业经历的语言”⑤是十分困难的。其次是对娼妓业之强大的象征作用的关注。阿兰·考尔班在讨论19世纪法国的情况时写道:“人们所写的、所议论的娼妓问题,实在是集体妄想的聚焦点,是各式各样焦虑的汇合处。”⑥就法国而言,焦虑包括害怕“性病、社会革命,以及任何意义上的‘道德败坏’”⑦,也包括惧怕男性统治受到威胁这样一种更笼统的意识。⑧对于20世纪早期的美国而言,焦虑的内容还包括“不加限制的移民……不可名状的城市,酒的罪恶,工人阶级城市文化的生长,而最重要的,是妇女的社会角色的变化”⑨。  这类学术意见中共同的第三个主题是不再(如许多改革者那样)将娼妓活动视为堕落或道德缺陷,而是坚持将娼妓业当成一种劳动形式,哪怕它并非总是自愿选择的工种。有些学者争议说,妓女本人将她们的活动看成是在工作。妓女的劳动以及从中获得的收益既可让她们摆脱窘困的家境,做到经济自立(19世纪的纽约就是这样的),也可帮助维持其家庭的良性经济周转(如殖民地时期的内罗毕)。  新近的学术见解中第四个主题是竭力摆脱将妓女刻画为牺牲品的做法,力求寻找从事性行业的妇女在历史上所起的能动作用,无论这种作用多么有限。这就需要关注老鸨的创业才能,而且应对妓女是“无辜的牺牲品或邪恶的伤风败俗者”这种两极化的认识展开评论。鲁思·罗森写道,尽管买卖妇女的现象在英国和美国的公众中引起了相当大的恐慌,但“从事娼妓业的绝大多数妇女并非被生拉硬拽、灌了蒙药或用棍棒打着进来,才不情愿地做起这份苦役”。相反,6正如克里斯廷·斯坦塞尔所评论的,“娼妓业是充满艰辛的、道德上难以定论的许多选择中的一种。”在某些情形中,它为妇女提供了有限的控制权。朱迪斯·沃科维茨解释道: 第一章 导言(二) 从表面上说,娼妓业似乎是男性霸权驰骋的舞台,在这个行业中女人被当作交易的商品出售。实际情形中,往往是女人把持着行业,她们通常住在一起,形成了明确的妇女小团体。妓女仍然不可能不受到男人的役使,但她们也并非只是被动承受男性虐待的受害者。她们会以个体和集体的方式进行自卫。她们讨价还价,她们既可能受到男人的凌辱,却也可能搜刮嫖客。  新近对娼妓问题的学术研究中最后一个重要主题,是国家当局与主张改革的人士之间的激烈论辩;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许多国家都发生过这样的争论。粗略说来,得到医疗部门支持的政府官员辩称卖淫是必要的罪恶,应通过妓女登记和对她们进行医疗检查加以管理、节制,而包括基督教和妇女权益活动家在内的各类改革派则反驳说,娼妓业是社会罪恶,应予以废止、革除。各种不同的管理方法塑造了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法国、英格兰、苏格兰、意大利、俄国等国的卖淫组织的形态。管理的主张输出到殖民地后,还加上了种族主义的特色;管理者对当地妓女竭尽污蔑之能事,他们设法保护殖民者(尤其是士兵)不受疾病的威胁,免受所谓不洁的有色妇女的危害。  对于妓女来说,无论管理还是取缔都不是什么好事。在管理制度下,妇女必须履行繁复的登记手续,这使她们同本来所隶属的劳工阶级群体割裂开来,也使暗娼数量增加,致使警察可以用怀疑卖淫的理由随意滋扰全体劳工阶级妇女。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些认为发放执照和体检有损妇女地位、因而反对进行管理的上层妇女改革家,对她们那些“失足姐妹们”也好不了多少。许多女性主义团体自以为是在打击对妇女的性剥削,同时也是在更广的层次上打击男权统治。然而,禁娼的法令往往使劳工阶级妇女的生活陷入更深的困境。禁娼令下,政府加大了打击卖淫的力度,许多妇女被迫地下卖淫;当她们受到警方骚扰时,就会向拉皮条人寻求保护,但这样做的代价更惨重,不但丢了收入,失去了控制权,甚至难保人身安全。  上述各主题在上海娼妓业的发展进程中也都具有重要性。但在中国,7人们就什么样的两性关系和社会性别关系有助于在半殖民地的不利环境中形成现代国家的问题,进行了热切的公开讨论,在这种场合娼妓问题也会被提出来。中国从来没有成为某一大国的完全的殖民地。相反,从19世纪中叶起,欧洲列强、美国和日本纷纷立足通商口岸,并占据了包括城乡区域在内的更大的势力范围。毛泽东发明了“半封建半殖民地”一语来形容这样一幅情景: 软弱的国家政府对农村的上层实施有限的权力,外国人则控制了现代经济部门,介入地区政治和全国政治。口岸城市中的租界是外国直接的政治统治、经济活动和思想影响最为密集的地区。  从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上海一直是条约确定的通商口岸,城市中有一部分归西方人治理。西方和日本的商人、水手、工业家和冒险家在上海安家,有的还在上海发了财。上海也是中国最大的工商城市,它吸引了全国的商贾,吸引了农村男女前来讨生活。上海还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上海包容了来自各国、各地区、各阶级的形形色色的人群;它也是庇护所,从基督教道德自新派到马克思主义革命家等,各路政治鼓动家均厕身上海。所有这些人群分别归属三个不同的市政机构(公共租界、法租界和华界)。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由缴纳地产税的外国人选出的委员会管治。洋投资者活跃在商业和轻工业界;洋教育家则控制了上海许多新的教育机构。  在动荡不定的、事实上已经殖民化了的上海,上层人士本身经历了深刻的经济政治变化,痛切地感受到中国半殖民地状况之不稳定,国家主权之脆弱。正是中国的这种不完全的殖民化状态引发了特殊的、与真正的殖民地不同的焦虑。一方面,形势随时有可能恶化(也确实经常面临恶化的境地);但从另一方面看,目标明确的果断行动有可能避免更大的政治灾难。上海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民族主义主张。大多数民族主义者以建立强盛的现代国家为目标,这个现代强国应能采纳殖民者的方法并作这样那样的变通,以此来挫败殖民扩张,防止“半殖民主义”深化,并最终击退殖民主义势力。  形形色色的改革者和革命者所要争取的现代性并没有得到清晰的界定。现代性是个闪烁不定、不断退移远去的目标。它包括经济和军事实力,但很多人感到也必须对文化习惯进行彻底的检讨修正。现代性能使半殖民状况成为一去不复返的历史;8在娼妓问题、性、婚姻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大辩论,与界定中国现代性的努力是密不可分的。然而,虽说引起这些讨论是因为上海存在着显著的外国势力,而且讨论处处受到这种存在的影响,可讨论本身却很少直接提到外国人。中国的文人作家说到洋人时,通常是为了拿欧美、日本的娼妓或婚姻状况来作比较。在上海从业的洋妓女、她们的洋嫖客、嫖华妓的洋人,以及更广义地说,对塑造上海的形态和历史起了重要作用的半殖民主义势力的活动等等——凡此种种,在大多有关娼妓问题的文献资料中只是一笔带过。这是在半殖民化的城市的缝隙之中、决意要在内部进行的一场有关现代性的对话。  一位上海妇女向男人出售性服务(对参与者和观察者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是因娼门层次的高下和时段的不同而有所变化的。这是因为上海娼妓业有多方参与其中,所有的参与者——妓女、老鸨、嫖客、妓女的相好和丈夫、娘家人、夫家人、警察、法庭、医生、市政府、传教士、社会改革者、学生和革命者等等——都在无形之中影响了对娼妓问题的认识理解,并对所形成的认识提出质疑、反复商讨和吸纳利用。于是,研究娼妓业及其变迁对理解上海社会多个阶层的思想和社会习惯具有启示作用。又因为关于娼妓问题的辩论往往在地区或全国性书刊上进行,故这一研究也能勾勒出20世纪中国社会有关社会性别与现代性的争论的概貌。  在我所研究的这一个世纪中,不断变化的妓女形象在上层人士的讨论中起了重要的意识形态表征作用。上流社会男性(间或也有上层女性)写下了大量的有关娼妓的文字,但他们所关注的问题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在上流社会的话语中,高等妓女体现了圆熟的文雅情致,成了温文尔雅的最高权威。指南书、回忆录、人称“蚊虫报”的寻访艳迹的小报等大力赞叹美貌的名妓,描写往往含有刺激性的细节,尽情渲染她们与城里阔佬权势人物之间罗曼蒂克的纠结。这类文章还往往含有警示性的语言,正告读者妓女会如何耍手腕,在顾客身上打钱财主意。文章的字里行间还有详尽的指示,说明老到的嫖客应怎样向名妓和其他的嫖客显示自己的学识和能力;于是指南书成了造就上流男性的入门读物。与赞赏文字并行的,是有关在马路上拉客的妓女的报道,主要刊登在主流日报的地方新闻版和外国报纸上。报道中的下等妓女被描述为绑架、人口买卖、挨老鸨打骂的受害者,同时她们也被说成是扰乱治安、传播性病的不安定因素。  人们或许会得出结论说,有关妓女的文章泾渭分明,9有的专写高等妓女,有的专写下等妓女。但是上海到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后,文章中有关牺牲品和危险的性茭易的调子逐渐升温,到了40年代几乎已完全淹没了愉悦的声音。在二三十年代,娼妓被广泛地表述为社会问题的化身,妓女代表受践踏、妨害治安,代表危险。改革者经常斥责娼妓业剥削妇女,是国家的耻辱,甚至就是中国国力单薄的关键问题之一: 人们论证说,如果一个制度竟允许将妇女当成下等人,那这个制度必然只能产生弱国。  这一阶段,报纸和通俗小说家开始对娼妓业中不那么享有优裕待遇、不大受到保护的部分投以更多的关注。关注对象的转移与另一种文字形式的兴起有关。当时揭露丑闻黑幕的新闻报道和小说有了较大的发展,其读者群是新兴的城市中产阶级。揭丑文字关注形形色色的社会罪恶与不幸,例如讨饭、不讲公共卫生、虐待佣人、卖淫等等,当然还不止这些。在这一阶段,将权力扩大到城市生活的新领域中去的警察和法庭,也管起了娼妓业。至少它们对涉及娼妓业边缘的现象,如将“良家妇女”卖入娼门或所谓危害公共秩序的马路拉客等,实行了监管。到了40年代,娼妓与正经人已经截然有别,尤其同正派的“小市民”泾渭分明。娼妓已被归入城市不安定因素的范畴。  我们对这一系列变化叙述得有条不紊,这似乎意味着变化的过程井然有序,可事实不然。将娼妓业描绘为欢场和危险地带的文字其实相互交错,同时存在。但是,不管怎么说,对混乱和危险的关注增强了,对之加以管理节制的管理制度搞起来了,这些都对上海娼妓的日常生活、身份归属和她们的行为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事实上,关注的眼光和管理的加强甚至影响到什么样的人可算娼妓的问题。人口流动模式的变化和经济机遇的变化都可能使娼妓的人数增加,也使人们对之更加恐慌。然而上层人士观念的变化,他们将妇女地位和国家实力的强弱联系起来的看法,却创造出一种话语,它使娼妓人数的上升获得了特定的意义。这种话语甚至就用“妓女”这一现在最为通用的词指称这类女子,而不再沿用早年的“名妓”一词。社会上层设立了新的机构,负责对妓女进行分类、改造或管理,这些工作又构成了妓女生活的具体环境。上海娼妓业是有丰富内涵的交汇点,可以从中探索有形的变化和意识形态的变化如何互相纠缠在一起,因为单有其中一方是不可能对娼妓生活产生决定作用的。   第一章 导言(三) 历史学者的知识建构  本书的核心问题是调查研究有关事物的知识是如何获得的,之后如何被记忆起来,再后来又如何得到历史学者的理解、同时经过其再创造而重新面世的。这里,书写地方史和国别史的作者必须面对现行的史学实践这个更大的问题。后结构主义引发的认识论危机看来在许多学术领域已现颓势,可就在这样的时候,它却被历史学那最老顽固的学科拾了起来。尽管赶了晚班,历史学者的痛苦却还是那么真切。他们百思不得其解: 既然不再相信有客观的、可知的、可以重新找回来的过去,那为什么还要书写历史?如果并不存在什么客观事实,那我们毕生的研究所创造的又是什么?难道历史最终说来不过是我们在现时塑造的表征之集合,而这些表征永远都会受制于我们自己时代的种种关怀之局限,受制于这关怀中的政治?  这一系列问题确实很重要。但是,尽管“过去”已经不再是坐等在那里被人发现之物,可提出上述问题的前提仍然是认定“过去”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在等着我们去触摸,使之凸现为历史,成为一系列的文本表征。然而,假如我们试图去想像产生出这些有关“过去”的书面文字印痕的环境,那么我们立即就会意识到,在我们将它们当作自己这一行的原始材料使用之前,它们早已沉积下来,进入了那个时代所进行的历史对话了。  就以本书要写的题目为例。我带着一组问题走进中国近代的性劳务史,我的问题本身渗透着各方面的影响——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后结构主义,20世纪后期革命政权的解体,以及各种各样的政治信条和知识思想体系,其中有的系统连贯,有的则缺乏完整性。对这些影响可以作如下的粗略概述: 马克思主义使我对历史上的权力运作、物质生活的中心地位、对资本主义和殖民主义的分析、下层普通人的历史以及劳工史发生兴趣。女性主义学者和活动家的著述坚持社会性别问题在一切社会的运作中占有中心地位,娼妓业是性劳动,是一个工种。此外,研究欧洲和美国的娼妓业的女性主义历史学者提出了女性的能动性、反抗行为、性以及国家等诸多议题;本书加入了仍在进行的、有关上述议题的对话。我从后结构主义批评家处学到的是关注一切范畴的不稳定性,关注语言的构造作用而不仅仅是其反映的功能。我已经对史料中无缝隙的叙述产生警惕,我本人更不会渴望创造出浑然一体、了无接缝的文章。我已经学会聆听历史记载中的静默无声,懂得了静默并不简单地等于失在。但是,我仍然很不情愿放弃编织历史叙述的任务。不错,我已不再相信将别人的故事整理出条理是可行的、合乎道义的、明智的做法,我也怀疑,历史学者除了像唱双簧般老练地代替被压迫者发声外,11究竟能否做更多的事;尽管如此,我仍然不愿意看到一个没有历史被书写出来或干脆拒斥书写历史的世界。在后社会主义阶段,在那些一边做着令历史沉默不语、对集体记忆加以重新整合的事情,一边又声称自己在为被压迫者说话的政权已成为过去之后,这种可能性尤其让人感到痛心。革命政权的消逝再一次提出了现代性对中国意味着什么的问题,本书中描写的几代改革者和革命者都在探讨、叙说这个问题。但是,革命的社会主义的终结也对生活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人提出了问题。例如,我们如何知道资本主义已处于“晚期”,而不是中年或意气风发正当年?在后社会主义阶段,对于生活在那大搞两大阵营对立的简单化年代里曾被称作“铁幕”两边的各国国民来说,什么样的公正理想,什么样的权力机制,什么样的社会性别和性的格局才能激发人们的活力?  这是一位历史学者当前的部分思虑。晚清民初时期风流倜傥的士卿写下的有关中国高等妓女的文字确实能解答我的问题。然而,假如我只是在依靠有限的当代策略提出问题,那么,这些文字所告诉我的,则大大超出了我所能问及的范围。这些文人中有许多人写的是他们最近的过去,他们怀着爱恋、辛酸、忆旧之心,回想20年前的名妓。因此我们读到的文字并非只是透明地记录了一个女人的籍贯、从业史、销魂的容貌、主要来往的名士、本人的诗艺等等“事实”,而已经是一个浸透着感怀意味的故事。名妓被带进文字记载,并能成为我当今沉思冥想的对象,只是因为一个世纪以前的男人在渴念与感伤中遥想她们所属的世界,因为他们、还有中国,已经永远地失去了这样的一个世界。  有关下等的马路拉客女的著述同样也表现出一个沉积过程。从20世纪10年代起,面对列强主宰的世界,对国家的健康和富强感到忧心忡忡的许多上层人士大声呼吁废娼。他们写出追根求源的故事以支持改革事业;他们将原先根本对立的、甚至不连贯的街头妓女形象聚合起来: 她们或者是被可恶的人贩子从家人身边拉出来、离开了自己家乡群落的、无辜被动的青春少女,或者是凶煞恶神似的泼妇,在新的危险的都市环境中散布着病菌。这时改革者就不是以怀旧的眼光回眸自己所珍爱的往昔,而是怀着骇惧心凝视着堕落的现时和危机四伏的将来。街头拉客的妓女作为国家灾难的象征进入了历史记载。  这里说的不仅是怀旧情绪的审美问题或某些改革运动的轨迹。化为叙述文字形式的印痕构成了有关高等娼妓和低等娼妓的历史记载,这其中也凝固着一整套的权力关系。男人们同高等妓女一起履行社会礼仪,12然后又用文本形式创建出高等妓院的社会礼仪;男人们可以声言自己主张改造娼妓业;总之,男人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在他们的相互关系中界定自己。他们在书写娼妓的时候,也将自己放置进种种情景之中——忆旧的情怀唤起了往昔的中国、很不如意的现在以及能想见的国家未来之种种情状——由此他们便捕捉住、甚至创造出自己同其他上层人物的联系。他们的忧患意识通过妓女的形象得到了言说,因此妓女在20世纪的城市舞台上并不处于边缘位置。相反,她们是由男人讲述的关于愉悦、危险、社会性别与国家的故事中的要件,故事里面男人和女人之间权力的转换更迭,有时被用来表示家庭与国家或国家与外部世界之间同样不稳定的权力关系。妓女以“嵌入”的方式被带进历史记载: 她们嵌入了塑造她们的故事的人的历史,嵌入了他们的权力争斗之中。  但此处说的“嵌入”并不意味着静止不动。在我们看来似乎是具体的、可检验的文本印迹,事实上成了变动的过去的构成部分,那是被写进历史的人和事件与书写历史的人之间一系列游移不定的关系;我作为历史学者加入到这层层关系中来,只可算是最近泛起的涟漪。文人学士们自然不会将其赞赏性的或劝戒性的文章看成为“历史”;他们宁愿称之为回忆录、文学、对当局的劝谏甚或是历史传奇故事。这个事实本身只会使我们警觉地认识到,各种文类之间的疆界是游移不定的,而这种不确定性对于形成如今在20世纪末被我们笼而统之地称为历史记载的那些书面文字,起了多么重要的作用。  于是,新近的、有了改进的、内省的历史学者,对于受到质疑的意义和包容多种声音的不同眼光十分敏感的历史学者,也就有了更多的忧思。她要考虑的不只是她本人及其当代的关怀如何使讲述某些故事成为可能,却同时排斥了别的故事;她还必须时刻牢记,历史记载中的所有事情本身都携带着更早时候的争论和关怀的印迹。在自我意识很强的怀旧文字或劝谏文字中,情形当然是这样的,文章的作者以特殊的、具体的方式,将一个主体写进了历史。然而,那些看上去不讲究文字功夫的历史记录也同样载有早先的印迹。例如,统计数字就可以读成某些实体对于统计对象进行计数、分类、抽税、压制、改良或用别的方式塑造之的努力,而统计对象本身又恰是因这些团体实施了统计行为才得以凸现的存在。警察对马路妓女的讯问可以读成十分公式化的交往方式(在40年代的中国,这样的问答来回重复,几乎只能将此读成公式套话)。在这种问话的场合,执法官员将妓女归纳入不同的范畴,例如按动机来区分她们;妓女则很快就明白哪一种表白自我的方式会使她们得到最宽大的处理。历史学者如将这样支离破碎的东西读作一成不变的“事实”是很危险的,这并不是因为数字必然带有欺骗性,也不是因为被拘留的街头拉客女通常总会撒谎装假,而是因为我们看到的并非简单意义上的一连串“事实”,而是它们的炮制过程;我们对“事实”及其出笼的过程这两个方面都应关注(当然,13还绝不能忘记“我们”是谁,我们背负着什么样的历史包袱,可也绝不能时时催逼读者记住这些,搞得读者不堪重负)。  在精心刻画中国近百年娼妓史的时候,我力图勾勒出地形图谱,指明事实、事实的制造者和事实的诠释者之间游移不定的关联。我始终不忘“事实”并不是被发现的,而是在人们生产意义的过程中被建构出来的。究竟是否存在意义生产过程之外的所谓语言外经验,这并不是我所关注的问题。历史学者就其定义来说只能在话语的印迹中剔抉爬梳,在广义的文本中做文章。作为历史学者,我很感激有关娼妓的写作曾如此繁荣,留下了如此丰富的书面文字记载。然而,我又必须要问,为什么记载被塑造成了现在我们看到的模样;记载的图谱中那高高低低、坑坑洼洼、曲里拐弯的地形地貌又能对我们说出什么样的、关于记载人的故事,如他们的思绪忧虑、他们对自己在世上的地位的认识等等。  这种做法同罗伯特·伯考弗所说的“种族语境”实践,即将事物植入“生动经历者的语境和用语之中”的做法,既有差距,又有超越之处。我并不期望自己能恰如其分地重建19世纪末文人学士心目中的意义范畴(更不用说妓女心目中的意义了);同时,我并不愿意、也绝无可能放弃自己要做的事情和要问的问题。但是,如果后结构主义理论使历史学者注意到自己在生产历史叙述时进行精心编织的过程,那我们也应该留意遍布在我们所阅读的一切文字材料中的、精心编织的痕迹,以及颇具匠心的呈示或遮蔽的印记。我们要做的不是寻觅“已然在那儿”的过去,而是寻找历史记载的对象、记载历史的人和我们自己这三方面互相之间游移不定的关系。  或许用一个烹饪的隐喻可以恰切地描述这样的追寻过程。我们设想书写历史的过程就是在剥洋葱。如果历史学者专心致志地一层一层剥开洋葱、去寻找想像中的本质内核的话,那么她会发现除了剥下来的一堆东西和刺痛的双眼外,什么也没有找到。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引起历史学者的兴趣的,是洋葱的形状和纹理质地,是其层层相包、层间有豁的构造方式,是其看似浑然一体、然而一剥便沿着起先看不见的裂缝纷纷散落的情形,是调查洋葱内里状况的行为切实改变整个洋葱形状的过程,是洋葱在各种情况下发出的气味,是调查行为本身对剥洋葱的人产生的影响——那么,以这种剥洋葱的方法对待历史便会产生丰富的成果。人们可以争议说洋葱是只等人去剥它的、先于话语的“已然”存在,所以这隐喻也许不是无懈可击的。但是,归根结底说来,历史学者确实是在检查某个东西。不过我们还可以说洋葱并非真的先于话语而存在;为了使剥洋葱成为一件值得做的事情,首先需要将它认作食物。  本章首先描述各类史料中关于娼妓业的“知识”是如何获得的;14接着探讨1949年后由国家支持的修史工作如何“记忆”娼妓问题;再下来是简述现行史学实践的一些关注点,例如寻找难以辨认的下属群体的声音、像愚侠堂吉诃德似的寻找能动性和反抗的表现、探索半殖民主义这个社会范畴等——正是这些关注激发了本书对历史进行重新创构。本章结束时交代以下14章所采用的叙事的策略。创构历史的活动能作如此切分,完全是(我的)意志行为和(你的)搁置怀疑使然,这一点读者应牢记在心: 其实在认知和记忆之间、在记忆和重构之间、在重构和讲故事之间,本来并不存在截然的界线。   第一章 导言(四) 认知  当时的观察者是怎样了解上海的娼妓业的?有两类资料可以帮助我们搞清这个问题。一类是游记、指南书和被称为“蚊虫报”的通俗小报,它们以报道名妓的社交活动为主,当然也并非只限于名妓。另一类是主流大报,报道各个等级的娼妓的状况,通常写娼妓如何受到社会的压迫或写她们如何危害社会秩序。  社会上层人士书写的游记和指南书中有极其丰富的上海娼妓的资料。这些书文通篇或以绝大部分篇幅来描写娼妓。游历上海的人所写的旅行散文和随笔中,诗情画意地描写了娼妓,将此作为上海不可或缺的一景。一位在沪观光的官员在1893年的回忆录中写道,黄昏时分,“粉白黛绿者,咸凭槛倚栏,招摇过客。”他又说,戏园将散场时,“青楼之姗姗来迟者”就要登场了,“犹复兰麝烟迷,绮罗云集,诚不夜之芳城,菊部之大观也。”  指南书的前身是源远流长的娼妓回忆录,不过看来其受众是当时正不断扩大的城市读者群。这类书的书名有《沪人宝鉴》、《上海六十年花界史》、《花国百美图》、《柔箱韵史》、《海上冶游备览》等等,最后一部的作者使用了笔名“半痴生”。指南书内容繁多,如记录名妓生平,载名士的冶游艳事,编制妓院名册、介绍妓院内各色人物,详释娼妓行话切口,细绘妓院组织分布,描述妓女出局或在宴席赌局应酬时顾客应遵守的规矩,交代局资、付账的程式和赏赐等事宜,开列节庆日并指出常客每季必尽的义务,也交代忌讳之事和祭祀活动的礼仪等,书中有许多故事,讲述妓女如何使用种种伎俩,掏空了客人的腰包。  指南书成了权贵士卿互见互尚学识、15风雅和智慧才情的场所。书中大量使用典籍掌故,就连称呼妓院麇集地所用的“北里”,也取自唐朝都城长安的妓院区。形容名妓的美色,用的净是花草园艺方面的词汇,浓艳之极;序言题词中,还连篇累牍地讨论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常喻名?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2 部分阅读 耍┦欠袷す斜鸬幕āW髡呙腔ハ嘧餍颍承ν贸撩杂谂厦鞑胖蔷共挥美次噬现喂ЯΓ辉诠ζH酢⑼饨皇Ю氖笨蹋械淖髡吒惺艿缴虾<伺母枭谷绱吮衅喑钊顺Χ稀M保髡呙且脖泶锪讼嗷ブ涞脑奚椭椋髯远忌褪抖苑降纳畛燎楦屑捌涠酝檎嬉馇械拿说囊懒怠! ≈改鲜榈闹鞯魇窃奚停浠蛞不崆丛痧蹦福娼肟腿吮芸嗽旱囊纾蚬嫒凹伺鲆怠<词乖谡庋奈淖种校髡呷院茏跃醯卣故境鲈ú┑闹叮唤霰硐殖鱿钢戮降牡赖虑椴儆爰兀蚕缘猛ㄏ省S幸黄疤逐蹦赶保饽肯旅孀⒚鳌胺拢ㄌ拼欤┬炀匆堤治涫舷保环钊搬蚩秃图伺奈恼滤党墒恰胺吕畎状阂寡缣以靶蛴幸薄! ∪欢熠鲜牡淖髡咴谂谥菩笆币餐缘貌潘济艚荩缪鹱罢睿乖诩嗽航智郎鼓谝驴阃嗤吩圃疲换蛴眉伺目谖歉嗪猛兜菀环夥馇槭椋簧踔粱咕牟呋缧埃旅婢褪且辉颍骸  〗骱文常晟俟な胁抛又俊@椿τ卫⒛晨驼弧M⒛驰牛鹆耆耍钕惨慕雷帧R蝗蘸斡脎旁谀炒Γ簧罕πJ椤R蛐J樵绫栈ㄏ轮牛舜瞬煌ㄒ挥铮赝妨镅郏募髁:我蚓偎嬖笆案孥旁疲骸∶廊酥猓梢匝浚皇酥梢匝模淮硕镎媸乔械薄[藕枚抛椎洌僮魉刮模蛘唬肆骄浼攵迹湎律杏兴木洹:蚊髦溱浚饰手[旁唬滤木洌堑檬锹桃爸危梢匝嶙悖还箦椋保犊梢匝崾帧:慰裥υ唬创耸槟骋嗉湎律杏辛接铮掏印[叛热晃屎斡铮梧苦樾υ唬煊窭挤抑冢梢匝幔档轿嶙郑乱蛔治丛党觯研Σ豢梢帧[盼室婕帷:卧唬羰圆轮绮虏蛔牛刮一卦⒉槭橛肴昕匆病! ∠裾庋挠吧湫曰疃奈淖衷谥改鲜橹猩跷奔ǔV改鲜椴⒉恢甭兜孛栊葱允拢墙栌玫涔省⑺赜铮刮淖职喝簧ぃ骸  ×履钏娜眨状鬃娴铡S心晨陀谑侨找谀炒适芳摇8吲舐粕杷ǎ凑叫簦夯ㄎ啤S赡承J樗睾烙谝湟贡徽创健Z抵蛟唬袢绽鬃媸サ腧弦蝗找梗皇逞袒稹G恐偎模锛岽恰O⒑螅陀嘈宋蠢唬丛炻喾谩V猎蛞呀彰鸥啻E凸钔兄魅瞬∮唬狄奄任浴F涫盗赭赵绺拔咨揭印C魅崭从鐾约染皇逞袒穑我粤艨停疵獯蟛痪础PJ槲薮室远裕斐甭妫肷吴钼醵栽唬饰锲裼醒袒鹨:献绶埂! ∽髡呙墙庑┗胺诺郊伺淖炖铮盟撬党隼矗杌娌⑿郎驼庋某∶妫窃蛴纱私岢苫锇楣叵担源鹑缌鳎钣锪椤! ≈改鲜榭梢杂胛贸姹ǚ旁谝黄鹄纯矗笳呤峭ㄋ仔”ǎǔS靡话婊蚋嗟钠谢懊恕?9世纪最后的二三十年间,上海的报纸种类激增,其中就包括了小报。最早的有李伯元的《游戏报》和吴趼人的《笑报》。两位主编均为著名的“谴责小说”作家,而“谴责小说”是20世纪初十分大众化的一个文学品种。新闻与文学互相之间充分渗透,铸就了关于名妓的文字记载。1897年至1909年,《游戏报》主办了选举上海色艺双佳妓女的活动(见第六章),17此举增加了报纸的销售量,而且创造了一种氛围,有利于其他报道娼妓界消息的小报出笼。  小报中最有名气的,大概要数《晶报》。《晶报》自1919年起,每三天出一期,持续20年以上。在内容方面,《晶报》与指南书有所雷同,但其大部分的版面都用于追踪名妓与上海头面人物的关系、妓女的怪癖、相互的争斗、生意的成功或失利、回忆过去享有盛名的名妓、登载高等妓院编目及电话号码等。大多详细的描写都是关于高等妓院的,但也有不少文章十分注意勾勒娼妓业复杂的等级制度。  指南书和小报很少提到完全卖给娼妓业的妇女,或违背个人意愿被迫订立契约的妇女。上流社会的读者对女人究竟通过何种途径、方式进入这个行当并无兴趣。妇女不仅在妓院的业务中,而且在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大事情上,都被描绘为主动的行为者,而不是受害人。例如,1919年的五四运动期间,全国各地的学生和城市居民都在进行抗议活动,反对凡尔赛谈判将德国在中国的租界让给日本,而不是归还中国。高等妓院宣布停业一天,抗议“国耻”,散发传单支持全市罢工罢市,设立茶点站慰问参加抗议活动的学生,并加入了抵制日货的行动。简而言之,妓女没有被写成牺牲品,而是以正当演员的身份加入了上海和全国的这台大戏中。阅读指南书和小报时,读者的脑海中会浮现出一幅毋庸置疑的图画,那是个女人的世界,女人在其中有很大的回旋余地,她们可以选择自己的伴侣,可以安排自己的工作环境,当然她们也明显地受到种种约束,偶尔也不免手头拮据,不过并无真正的冻馁之虞。这样的女人或许会让上海大亨的公子少爷伤心,然而却不会真正给他造成道德的、政治的或是法律上的麻烦。高等妓女很少成为怜悯的对象。  然而,上海最早的也是最受尊重的一家中文报纸《申报》却刊登了一份调查报告,唤起了全然不同的画面。不错,《申报》的确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对有修养的、自主的、在上层活动、富有浪漫色彩的名妓有过一些报道,也刊印过一些写妓女的应景诗。但是其大量的篇幅却用于报道穷苦的、受压迫剥削、还时常挨打骂受虐待的妓女。这些不是高等妓女,她们通常是“雉妓”,即在街头拉客的妓女。“雉妓”或“野鸡”的说法在上海很普通,用以指任何出行无常的人或物,如黄包车和无固定航程的轮船等。“雉妓”的名称不仅描绘出街头拉客女的俗艳打扮,也道出了她们“如野鸟般飞来飞去”的习性。18她们往往还是孩子,虽说间或也有已婚妇女。报上写到野鸡,总是强调她们的乡下出身,以及她们被诱拐后卖入娼门或被贫苦无奈的父母典押给妓院的事实。她们身上毫无文雅可言。无论是被贩卖还是典押,报道总是强调本人不愿意当妓女,在标准化的问答中,受欺压的调子一唱再唱,读者心目中关于她们被迫当妓女的看法更得到了强化。她们往往出现在下面两种场景中: 从凶恶的老鸨那里逃出来,被市政当局送往救援组织;或是在街上拼命拉客时被警察抓住,罚款5至10元,放出来,多半还是接着干那营生。对野鸡的报道不会像写名妓那样,情意绵绵,精雕细刻。典型的报道全文读下来不过如此:“常州雉妓戴阿缓,在南京路,被老闸捕房318号华捕带入捕房。存洋五元保出。”  20世纪二三十年代,这些类型的史料——指南书、蚊虫报和纪实的报纸等——继续报道娼妓业的情况,但报道本身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的声音越来越响,有的声音则听不到了。虽然名妓没有完全销声匿迹,直到40年代,她仍出现在忆旧文字和分类编目中,但已不再是Se情业的象征了。代替名妓的是携带病毒、在大街上抛头露面、妨害治安、备受迫害的“雉妓”。  五四运动期间及以后,人们日益关注性病及其对“中华民族”健康的影响,有关娼妓问题的讨论也随之成为医疗卫生方面的讨论,娼妓业的延续越来越被形容为公共卫生的问题。除了以医学眼光看待娼妓业外,当时还出现了一种法律话语,它不认为娼妓业非法,但是对之实施管理和限制,以保护“良家妇女”。从法律上讲,良家妇女指的是其家人并没有打算卖她、而本人在没有合法契约的情况下进了妓院的妇女。报上经常报道这样的案例,女人本人、其娘家或夫家的人出庭声明,她是违背意愿被卖了做妓女的。女人只有拿得出被迫卖淫的证据,才有希望得到法律的帮助而脱离妓院系统。无论什么等级的妓女都可以起诉,要求解除非法的契约或改变身份;事实上妓女也是这么做的。到20世纪20年代末的时候,无论高等还是低等的娼妓业界都成了官司不断的地方,娼妓业已不再是获得愉悦或挥霍金钱的地方,而成了争议合约义务以及合法管理的问题。  这一类报道除了表明在娼妓问题上已开始出现司法话语外,也将娼妓(无论是高等妓女还是野鸡)为一方、鸨母或人贩子为另一方的关系表述为矛盾、冲突关系,妓女几乎总是被刻画为这些关系中的受害人。19从更大的范围说来,史料记载中的妓女越来越受到各种势力的压迫,其中有老鸨、出尔反尔的嫖客、背信弃义的相好、劳务市场、重男轻女的社会,有时还有国家。  还有一类主题也日益显著。改革者和政府部门都在说有必要将性行业整个地、不分等级地管起来。民国时期的妓女问题引起了国家的强烈关注,这是因为妓女危及公众健康和社会秩序,但无疑也是因为妓女的人数越来越多,她们创造税收的能力变得越来越可观。这个时期,国家本身也变得越来越好管事、爱扮演监护人的角色。“国家”——这里指上海的几重市政府——开始对娼妓业实行管理,向业主定期收税,或者试图取缔娼妓业。早在1920年,公共租界政府迫于外国传教团体要求取缔“淫乱买卖”的压力,先是给所有的妓院发营业执照,然后逐步收回执照。这场由洋人搞起来的运动,就像对立面所预言的那样,其结果是无照经营者激增。此后经常有禁娼运动,同样不成功,一直到20世纪50年代,新的共产党政府发动广泛的运动,才取缔了娼妓业。20世纪80年代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卖淫活动卷土重来,再次引发激烈的争论,焦点在于是否应该动用以及怎样运用国家权力,来架构和调节性活动与社会秩序的关系。  蚊虫报和指南书主要描写处于娼妓业等级上层的妇女,《申报》和其他报纸则主要报道处于等级制底层的妇女。两类娼妓都出售性服务,但其相似之处也仅此而已。街头拉客女不像高等妓女,她们在恶劣肮脏的环境中工作,受到胁迫,干活拿钱,在工作中既妨害了社会秩序(这是警察管的范畴),也危及大众的身体健康(关于性病传播的报告就透露了这样的担忧)。如果我们只从字面意思看这些大相径庭的陈述,一定会质疑作为单一范畴的“妓女”是否真的具有它实际上不应有的同一性。我们会想,是否不应再用“娼妓业”来表示一个清一色的行业,而应改用像“高等妓女”和“野鸡”这样的分类范畴。  但是我最终认为应放弃调和的努力,转而关注不和谐与嘈杂之音。娼妓业是个极其灵活的能指,可以指称许多不同的对话场合中许多不同类型的中国人。这种种不同所产生的不和谐合唱,提出了“娼妓业”在那个时代究竟意味着什么的问题,也提出了嫖客和更广大的城市人口究竟关心什么、忧虑什么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以审慎的态度对待这样一个观念,即以为我们能从历史中撷取惟一的、整套的描述或说明娼妓问题的“事实”。  有关上海娼妓业的话语在不断变化更新,20这当然反映出上海娼妓行业结构方面的变化。随着乡村衰败的加剧,上海的商业和工业一前一后地发展起来,促使乡下的妇女和姑娘或自愿或被迫来到上海谋生。这些相互关联的现象导致下层娼妓业的膨胀,改变了性服务行业的结构,乃至引起改革者的恐慌。他们现在认识到娼妓对社会秩序有相当大的破坏性,对社会的、人身的健康有相当大的危害。  然而,娼妓业之表征中的变化并不只是简单明了地反映了Se情行业中的社会变化。考虑到以下种种情况——城市上层人士在自我认识、自我界定方面的变化,五四运动所产生的影响及革命运动的壮大,改革派发动的对妇女地位乃至娼妓地位的论辩,不仅是中国的激进政治中、而且还有西方传教团的资料中所使用的语言和范畴的效应等等——如考虑到这些情况,那么我们还必须注视那观看者看问题的眼光。有关娼妓问题的讨论还应同关于婚姻问题的论争对照起来看,两者是平行的,有时也相互交叉。例如,起初人们心目中的名妓不只是性伴侣,而更是社交陪伴,于是,提供包办婚姻中所没有的各类伴侣关系和选择,也就成了名妓生涯的写照。但是,五四运动引发了社会生活的激荡,有识之士开始谈论新的婚姻观;他们尽管不见得身体力行,却主张婚姻应是两个平等的人之间的同道同伴关系。如果婚姻是志同道合的,如果人们将志同道合视为婚姻的理想,那么名妓原先的作用——作为有修养、有技艺的女性,替男人解除包办婚姻的郁闷无趣,或为男性提供娱乐——就不再重要。如此,留给娼妓的便只有性了。与此同时,娼妓业也被重新定义为剥削性质的交易,其主要的关系方已不再是妓女与嫖客,而是妓女与老鸨,这种关系还具有压迫的性质。鉴于上述各种关联,我们应将娼妓业看作是集中了一系列话题的行业,讨论的焦点是何为现代的、因而也是可取的社会性别关系和性关系。   第一章 导言(五) 记忆  从事“了解”有关娼妓业“知识”的许多作者,都认为自己的作品是自觉回忆的产物,这好像在证明历史学者设定界限的做法徒劳无益。如前所述,大部分指南书都属于忆旧文字。写于20世纪20年代的指南书都说19世纪七八十年代至世纪之交为娼妓业的黄金时代。一些主要的指南书作者公开在序言题词中说,在改革运动提出废娼之际,他们在为一个行将消逝的世界作最后的、可靠的历史记录。好几位作家甚至自比著名的汉朝史家班固和司马迁。与汉朝及后来的史家相仿,21许多作者几乎逐字(不加引注地)照搬先前指南书中的材料。  指南书作者的序言不乏时代的忧思。1907年时詹垲忧心忡忡地写道:“内地民穷财匮……而沪上青楼之盛,乃倍乎从前。贵游豪客之征逐于烟花场中者……一岁所糜金钱难以数计也。”他谴责富有的国人无心肝、无爱国心,接着声明自己有心“乃就见闻所及,萃为兹编,不徒以海上群芳足供采录,亦以见中国外强中干之势”。15年后,清帝国消亡,各式白话运动兴起,无论从政治的还是文学的眼光看去,都是世道大变,但汪了翁依然表示了上述情怀。他在冗长的《上海六十年花界史》(19世纪6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的自序中哀叹道,如今有学识的学子不认真钻研学问,偏去读些通俗的刊物白白浪费时间。他接着说道,尽管如此,他认为将自己几十年间搜集的材料加以整理,出版一部名妓的史书,仍是一件值得做的事情。他以为,与其直接着手禁绝淫业,不如好好调查娼妓业变成了什么样。为此目的,他先确定哪些名妓故事合乎事实真相,严格地拣选材料,以使这部书具有定版史籍的准确性。  指南书的作者虽然也谈论国力和真实性等时代所关注的问题,但他们和中国的经典史家一样,总的说来都唱今不如昔的调子。史家通常会悲叹现在的统治者大不如先王贤明,指南书的作者也同样为高等妓女酬宾技艺的衰退而唏嘘,认为她们已失去了从前的那等风雅和文采。张春帆于1919年在报上连载回忆世纪之交名妓的文章,文中用警示的口吻说,最近妓女的美色和技艺大有被淫乱所代替的倾向,但淫乱的表象背后却掩藏着悲苦的生涯。  这类忆旧和哀叹娼妓业败落的文字出现在特定的历史时期。那时中国的城市、尤其是上海正在经历迅速的、令人不安的变化。自约瑟夫·利文森起,许多从事中国史研究的学者都注意到,对中国上层人士来说,19世纪西方入侵以来,“何谓中国的中国特性”已成为十分严重而棘手的问题。宏扬中华文化习俗成了对这问题的部分回应(此时中华文化习俗已被视为特殊的习俗,而不再具有普适性),所要宏扬的内容就包括翔实地阐述高等妓女精致高雅的社会交往习俗(所谓“西方有娼妓,我们则有名妓”)。221905年科举制度废止,此后数年是这类忆旧文学的高峰期。那个时候,不只是上层对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的认识发生了变化,就连上层阶级的成分也在变。忆旧文字中不大提到西方,但作者们嘴上不说,当他们讲述失去的世界时,心目中却仍是以西方为尺度的。  1949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搜集整理了1949年前娼妓业的故事,这里涉及记忆行为的另一类问题。中国的主导性史学(其实是1949年至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惟一的史学方法)以阐述和大力捍卫下属群体的利益为首要任务。“下属群体”(subltern)是从南亚历史学者拉纳吉·古哈的著作中借用的一个术语。古哈说这个词的内涵有“等级低下”者的意思,并界定说,这样的人“无论从阶级、种姓、年龄、社会性别、职务还是任何别的意义上说,都具有南亚社会中处于从属、下等、次要地位的一般特性”。在印度和世界各地的印度移民社群中,在历史仍由上层的正史主宰的情况下,从事下属群体研究的历史学者自觉地努力将卑贱者群体写进历史,让“人民”回到历史中去。这些南亚的学者与在中国境内写作的中国历史学者之间,他们与在北美、欧洲、日本和其他各地参与各种“人民历史”运动的人之间,有着共同的旨趣,尽管互相之间的史学实践不一定相同。我之所以用“下属群体”这个词,而不是在近期中国史学著作中更常用的“被压迫阶级”,是因为“下属群体”包含了社会性别和其他诸多因素,实际上更确切地反映了中国官方发起的修史运动所规定的目标: 历史就是要“说出”这些群体的故事。  1949年以后,一队队的历史学者跑遍了中国,坚持不懈地搜集并发表工人和农民反抗封建主义、帝国主义的口述历史。他们搞来了大批的素材——歌曲,罢工和暴动的故事,斗争中或斗争间歇中的寻常生活等等;若不是因为他们的勤勉搜集,这些东西本来根本不可能用文字的形式“讲述”出来。在中国,让下属群体开口说话的进程显然得到国家的支持。1949年后的中国,当下属群体(通常是工人和农民)开口发言时,他们所使用的是国家在革命进程中所提供的词语。用这套词汇发言并与其他类似(虽不尽相同)的声音汇合成合唱的过程,反过来也塑造了发言人,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特定国民类型。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不能将它当作不怀好意的宣传活动而不加理睬。1949年后的修史工作产生了新的情况,这里不仅是国家创造了一套语言的问题,而更是“人民”如何利用这样的语言去言说从前无法说清的“压迫”。记录片《小喜》中的农妇说她丈夫是“老封建”,她其实就是接过了国家政治话语中的词汇,用它来命名愤怒的情绪,并使之合情合理,可从前这股怒火却找不到表达的语言,23因此也不具有谴责的力量。表达愤怒的能力造就了显而易见的政治力量,人们很容易对此拍手称快。然而,官方的造反话语根本不关注官方所定的阶级结构之外的任何范畴,所以它充其量只是做了均衡、拉直、找平等等整齐划一的事情。在最坏的情况下,如“文化革命”时所修的历史中,造反的话语大大膨胀,简直将反抗之英勇夸大到滑稽可笑的地步,甚至干脆就是一派胡言。对研究中国的历史学者来说,因为有了官方留下的这笔下属群体话语的遗产,所以寻找颠覆声音的工作大大地复杂化了,这是因为我们可以称为下属群体的人在使用官方的语言说话(并已习惯用官方的语言理解自己的经验),而这套话语既确认他们所吃的苦,又赞扬他们的反抗行为,与此同时却也抹去了他们的历史中任何不符合苦难与反抗两大范畴的方面。  于是,对研究中国史的学者而言,恢复下属群体经验的努力总是跟随在极其强大的国家工程之后,此项工程已经横贯了下属群体的大部分领地,并已无可挽回地在大片领地上打下了标记(穿越领地的旅程本身也成了这项工程的标记)。这就要求我们至少应认识马克思主义的解放语言在好几代中国人身上引起的巨大反响,而同时又要求我们质疑那种语言的措辞方式和用法。上述程序再清晰不过地体现在对20世纪早期上海娼妓史的研究工作中。1949年以后收集的几乎所有陈述,都是使用阶级压迫的语言讲出来的(甚至可以说是用这套语言回忆出来的)。尽管阶级压迫的语言无处不在,历史学者却也不能因此认定下属群体对革命利益有“天然的”认同感。至少在中国,无论1949年以前还是以后,为了将下属群体的利益和革命利益等同起来,就必须在组织层面、意识形态层面、甚至是语言层面上作出巨大的努力。20世纪50年代的一位市政府高级官员谈到政府送妓女去改造的情况时,曾这样描述妓女们疯狂的、充满敌意的反应:“她们中间没有一个人认为共产党是来解救她的。”  对历史学者说来,毛泽东时代之后娼妓问题的重新抬头带来一个意想不到的好处: 20世纪90年代初,娼妓问题在中国已经被当作有历史渊源的、可以正当地开展研究的课题。我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着手研究上海民国时期的娼妓业。那时我向中国的研究机构提出要求帮助,他们很礼貌地答应了,对外国历史学者的奇怪癖好也甚为宽容,但是对娼妓业这个题目本身却很尴尬地三缄其口。到了1995年,当我完成这项研究时,我已能同许多人直接交谈,并有各种机会倾听政府的、学者的和一般百姓的谈话。这些谈话关心的主要是当代问题,但各类评论者在某种程度上也都在自觉地回溯过去,将过去当作可以提供信息、从中汲取教训和提供决策参考的宝库。但是,如果说我在为这部书做研究的多年中学到了什么的话,24那就是回溯过去实际上是个互动的过程,它恰恰是在声称要复原历史真实的时候,却做着创构性的工作。在20世纪行将结束之际,“记忆”娼妓问题的近况及历史的活动涵盖了众说纷纭、相互抵牾的主题,例如追怀理想化的50年代,当时政府和人民一条心,都主张禁娼;例如论证名妓对中国文学艺术做出了历史贡献,应予以承认;又如通俗小报在饥渴地搜寻革命前高等妓院里的劲爆故事。本书的最后一章将回到这些主题。  重构难以分辨的下属群体声音在国家的领导监督下进行的复杂的记忆活动只从一个方面说明了寻找娼妓这一下属群体的声音的活动。更广义地说来,对娼妓业的研究提出了我们怎样一边对过去进行历史的复原,而同时又在创造性地建构历史的问题。有关娼妓问题的资料是那么完全彻底地嵌入了愉悦、改革和管理的话语之中,所以不可能凭借这些资料,以任何直截了当的形式重构这些妇女的生活经验。资料中各种男人的声音——嫖客的、改革者的、律师的、医生的等等——远比妓女的声音清晰得多。男人的声音提供了一套与社会性别密切相关的、关于(男性的)愉悦和(对男人的)危险的话语。在女性改革者的文章中,一方面有女性的团结一致,另一方面则是阶级差异,两者的扭结形成了她们对娼妓问题的表述。文章唱出纯洁社会和怜悯失足姐妹的调子,这些姐妹据称受到了所有阶级的男性的极度欺压(后来这类评述得到进一步充实,但去掉了女性团结的说法,并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认可)。与此同时,女性改革家的声音也提供了一套与阶级密切相关的、关于拯救的话语(娼妓是拯救的对象,是其上层阶级的姐妹挽救了她们)。在所有这些声音中,妓女本人的声音仍始终难以辨认。妇女在各种不同的安排中出售性服务,所以即使能听到她们的声音,那也不可能是单一的声音;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她们的声音听上去一定不同于被历史隔绝的我们今天所能听到的声音。  写娼妓的原始资料产生于对娼妓问题之“大”意义的激烈的公开争鸣;如何阅读这些跨多重语域的资料,才能从中找到线索,认识娼妓实在的生活经历以及经过干预的生活经验呢?况且不论历史学者将轴线设定在哪一域,妓女都是下层、从属、相对失声的群体?文学理论家葛雅特里·斯皮瓦克有一番话既是说给下属群体研究组织听的,也针对着欧美知识界;她提出,“第一世界”的知识分子和后殖民时代的知识分子在为下属群体的经验“赋予”声音的时候,25可能无意中复制了帝国主义的权力关系。她写道,“下属群体意识”  受到上层集团精神能量之集中投射的冲击。……绝不可能充分恢复。……[下属群体意识]总是偏离其通常被广泛认可的能指,确实……就在它被揭示出来的时候就已被抹去了。……它根本无法脱离话语。  由于这种理不清的纠结,斯皮瓦克干脆认为下属群体没有任何自主独立叙述历史的可能性。她单刀直入地问:“下属群体会说话吗?”又直言不讳地答道:“下属群体不能说话。”在能否“听到”女性下属群体说话的问题上,斯皮瓦克尤其悲观:   在下属群体主体被抹去的行程记录中,性差别的痕迹更是加倍地消泯了。问题不在于女性参与了反叛,或存在着性别分工的准则,这两点都是有“证据”的。问题其实是,社会性别的意识形态建构,无论是作为殖民主义史学撰写的对象,还是作为反叛的主体,都保持了男性的主宰地位。如果说在殖民主义的语境中,下属群体没有历史,不能说话,那么女性下属群体就更是处在浓重的暗影中。   第一章 导言(六) 在斯皮瓦克看来,通过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获得她所谓的下属群体“信息复原”这件工作,既是一件好事,又是一件靠不住的事。从事复原工作的人绝不只是不失真的信息传送带,他们作出了自己的认识预设(如下属群体意识是存在的,下属群体是主体等),而这些认识的根子深深扎在当代的权力关系之中。她告诫说,在最坏的情形下,如此复原会“同帝国主义的主体建构活动一致起来”,而“下属群体女性仍会一如既往地保持沉默”。  考虑到殖民者在构造“他者”——作为知识和分类之对象的“他者”——中所起的作用,那么先前的被殖民(“第三”)世界的沉默就显得格外深沉了。斯皮瓦克声称“在下属群体是妇女的情形中,不可能收集到带有性别指向的主体之轨迹的构造成分,以确定其撒播的可能”。她的用语甚至使最积极用功的历史学者都陷入绝望。  斯皮瓦克断言,我所听到的下属群体的任何声音,部分说来是我选择在什么地方倾听的结果;我的当代的、女性主义的、“第一世界”的、嵌入自己的历史时期的特权与政治信仰的结合使我能作出这样的选择,并受命作出这样的选择。对此我不会提出异议。尽管如此,我仍要反驳她对“下属群体会说话吗?”这个问题所作出的否定回答。在一定程度上,下属群体既实实在在地开口说话(发出的声音被他人记录下来,作为文本而进入历史记载),也能表现自我(就是说,很有技巧地以特有的方式解说自己的经验和活动,为的是尽量从中获取自身的利益)。  历史学者从能找到的历史记载中看到、听到的,是各种各样的运动痕迹。在此我要提出,26我们应从最宽泛的意义上理解“言说”。例如,在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一个知识人士慷慨陈词,力主废娼,这当然是以后世的历史学者能够理解的方式在发言;我在本书中将证明,在半殖民地中国的语境中,这样的人士应被视为下属群体成员。那一位下属群体成员确实在言说。然而,当我们考虑妓女本身在生成话语印迹的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时,问题就变得复杂些了。就说一个高等妓女吧,她从不动笔写字,但是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劝戒文字告诉客人不上她当的种种方法,那么我们从中也就可以推断她的谋略和操纵手段。又如以违背个人意愿被卖到妓院为理由上法庭诉讼、要求脱离妓院的高等妓女和野鸡;或如上海报纸报道的好几百名遭拘捕并在法庭上作简短证词的马路拉客女。人们或许会以为,鉴于街头拉客的野鸡人穷又不识字,加之同一人一般最多提到一次,在这样的情形中,“带有性别指向的主体之轨迹的构造”便更难以确认。但是,诸如此类的记载不仅使我们窥见将妇女带入娼妓行业的环境条件,也使我们看到当地政府的管理制度以及妓女如何找到自己的位置以使自己能从司法制度中获得最大的好处。这些妓女虽然并没有直接言说,却仍是留下了可以辨认的痕迹。  历史记载中下属群体所占有的主体位置,并非只是作记载的上层人士指派给他们的;在一定程度上,是下属群体本身进行干预才形成了这样的位置。这里的问题并不在于下属群体的成员——也可以说是任何人——有没有始终如一的、独立自主的主体性。我们要追溯的,是一种关系,我们确实希望能从这样一种关系中看到“带有性别指向的主体之轨迹的构造”。  假如我们不用斯皮瓦克的命题——“下属群体不能说话”(我以为“下属群体不能在社会话语中表述自身”更接近斯皮瓦克的实际论点),假如我们这样说:“许多下属群体成员发出刺耳的杂声,有的把持着话筒,许多人则断断续续地说话,所说更不见得是心里话,而所有的人多少都意识到在那一历史时刻他们的表述在政治上所起的作用,”那么我们可能会更贴近历史学者面对的实际情况。此外,所谓下属群体一旦开口说话便自然失去下属群体的地位的说法也是一条死胡同;假如我们运气好,便能钻出这个“消失的下属群体”的死胡同。最后,摆在我们面前的还有一种居高临下、把持一切的话语所生成的图像,即下属群体只出现在其上层发言人为其指定的位置上;现在我们也有机会使这幅图像变得复杂起来。我们不是要用“相互竞争的话语”这样一个概念替代原先的图像(“话语竞争”有自由市场十分繁荣、最佳话语有望胜出的意味);富有成果的提法应该是承认有些话语只有在相互关系中才能看到其意义。在上海娼妓的问题上,27想调和不同的话语以产生惟一的、浑然一体的叙述不仅绝无可能,而且也是有害无益的。可能正是在不协调的嘈杂话语之间才会产生最有意思的绘图。  堂吉诃德式地寻找能动性和反抗行为  在20世纪后期北美史学界的妇女史一隅中,寻找女性的能动性和反抗行为既是出于信仰,也是一种家庭作坊式的活计;这样的寻觅渗透在本书的研究中。上海娼妓的圈子处在法律、医学、道德和政治制度的重重约束包围之中;妓女如何看待自身,她们在妓院内外应寻找什么样的关系,她们有哪些选择的可能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必然受到她们身处环境的影响。看来妓女利用平常的手段来改善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如安排自己当妾以换取大量的金钱财富,又如到法院告鸨母等。这些做法使所谓妓女是牺牲品或危害了社会秩序的说法捉襟见肘。  这两种对妓女的再现中,一种是透过指南书的警世眼光所看到的情形,一种是直接听到妓女对法官说的话(当然已是经过中介处理的);对于想寻觅女性能动性和反抗行为的历史学者来说,这里正可找到能动性、甚至是反抗行为的例子。一个干活后直接收取小费和礼品、而不是将酬金如数上缴妓院的高等妓女,是在质疑老鸨的权威,反抗老鸨对她的收入并在某种意义上对她身体的支配权。跟着迷人的、却囊中羞涩的年轻人离开妓院的高等妓女,或者选择英俊的戏子和车夫当伴侣而不要鸨母选定的阔商人的高等妓女,也同样在向老鸨叫板。上法庭、自述深受人贩子之苦的街头拉客妓女则是在抵制将她划入坏女人、妨害社会治安、传播疾病之列的做法。  对诸如此类的行为不应求意过深是十分重要的。不应参与莱拉·阿卜卢格霍德所说的“抵抗的浪漫传奇”。这些行为很容易被读作颠覆性举动,但也可以将它们当作是“使体制得以运转”的表现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3 部分阅读 说的“抵抗的浪漫传奇”。这些行为很容易被读作颠覆性举动,但也可以将它们当作是“使体制得以运转”的表现,那样最终还是证明了统治规范的合法性。它们不仅没有质疑、实际上反而再度肯定了将妓女约束在多重隶属关系中的总体社会安排。例如,高等妓女为了收取小费和私下里得到馈赠,就要设法让客人养成恩赐的习惯,但这样做会使她越来越离不开客人,也使她更容易受到客人的伤害。当妓女以被迫非法卖淫为由获准脱离妓院的时候,她其实也在做着使法庭的权威合法化的事情: 法庭有权决定在什么情况下妇女可以被依法安置在妓院中,或更普通的情况是,法庭有权确认妇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转移性服务。再者,为了离开妓院,许多女人言之凿凿,一口咬定希望被送回到父权家庭中去;她们心里也许根本不这么想(考虑到其家庭条件),28但表达回家的愿望表明这是让法庭看到其为受害人而非犯法者的最佳机会。当然,和“雄赳赳气昂昂”的大规模工人起义、农民造反的宏图相比较,这样的抵抗行动可能没什么了不起;但我们也必须抵挡为女性反抗行为建立“单独领域”的诱惑。重要的在于能识别妇女能动性的事例,实事求是地看待这些事例,既不夸大也不加浪漫化,也应该承认,历史记载中有太多的静默无声,有太多的无法解决的含混和暧昧,因此我们对能动性事例的阐释最终仍会受到根本的制约。  套中人下属群体: 半殖民主义问题  “下属群体”不是一个固定的单一的范畴。在半殖民地的上海,几乎每个中国人在同另一人的关系中都可成为下级、从属者。就连地方上有权有势的军阀也在地盘问题上和政治上受到后来的殖民势力的挤压打击;同完全的殖民地中相对稳定的外国势力相比,这种后到的殖民势力时不时地变得更具侵扰性和破坏性。如果不去考虑直接执掌国家政权的人,那么下属群体身份的广泛性就更清楚了。一个群体可以既享有特权又从属他人(如半殖民地上海的知识分子),他们以地位更低下的下属群体(如娼妓)为隐喻,来表达自己处于从属地位的状况。20世纪一二十年代时,知识分子著书立说,分析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如此虚弱的根源;他们往往探讨国内的文化成因,其中包括普遍的狎妓行为。二三十年代时,中国知识分子经常以替工农、妓女和其他位卑者申冤诉苦为己任(同时也为其福利和对之的管理出谋划策)。这些中国知识分子感到,在西方政府和西方知识分子面前,自己只是人下人(他们确实也被看作人下人);因此,必须牢记他们是在对这样一个世界说话,他们的文章针对着这个世界而写。对自己从属地位的体悟形成了他们利用下属群体做文章的修辞手段。他们并不承认自己享有社会权力、处于下属群体的上方并参与对它们的压迫,而是以下属群体受到的压迫作为证据,来讨伐中国的政治和文化。他们还利用妇女、尤其是妓女作为隐喻,表现自己在军阀社会中受到的压迫和中国在世界等级体系中经受的苦难。甚至就连1949年以后成为社会话语主要塑造者的中国共产党也多次处于下属群体地位: 先是作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从属单位,作为中国政体中一个小小的、濒临危亡的小团体;取得政权后,它仍然(即使现在也仍时不时地)认为自己在全球政治经济中是受到逼迫的下属群体。  如果凭着知识分子言说、写作、刊印、29传播的能力为其归类,也就是说,按照他们生成话语印痕的能力,以及他们通过代表下属群体发言从而与之拉开距离的行为来看,他们似应属于上层精英。如果将他们置入半殖民地的社会架构(这也是他们中许多人理解自己处境的方式),则其地位问题就变得复杂起来了。中国的大多数群体都可能具有多重的、某种关联意义上的从属性,牢记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对此可用“套中人”下属群体身份命名之,意思是说有些群体煞费苦心,既要替“下面的”人说话、又要表示出自己有别于“下面”,而与此同时他们也同“上面的”人搞联合并面对后者说话。当然,“套中人”的说法也有问题,它唤起的形象过于呈序列状,而特定的历史时期和场合中,从属地位的构成和消亡的方式则多有交叉、重叠和不稳定性,故“套中人”的比喻无法全部传达其中的复杂情形。但这样说至少可以不再将“下属群体”当作大一统的单一范畴。  对下属群体作如此包罗万象的定义也有其危险性。下属群体的范畴可以扩大到大而无当的地步,因而也失去效用(假如人人都是从属者,那么这个范畴还有什么用?)或失去政治意义(假如人人都是从属者,那么探讨政治问题的历史学者如何评估联合、同盟和解放行动的可能性?)。更糟糕的是,这不又像是身处宗主国著书立说的历史学者在轻巧地声明,自己同经受了帝国主义肆虐的人们休戚与共(“我们大家都是从属者”)?我承认一个概念包容太多会削弱其意义,但我仍主张使用涵盖面广的下属群体概念。  如果我们强调的是关联程度,是人们只有在同其他人(有时是好几类人)的关系中才构成下属群体身份,那会是什么情形呢?首先,跨越阶级图谱的社会性别的运作比较容易描述了。我并不是假设所有妇女不分阶级都属一个统一体。相反,我要说的是社会性别有各种不同的用法。就以娼妓来说,意识到社会性别有等级差异的上层妇女改革者可以利用娼妓问题,坚持自己对各阶级姐妹们所负有的责任;半殖民地的本土男性上层人士也可利用娼妓问题,用以表明自己在国际上恰如“他们的”女人在国内一样,都处于从属地位。其二,中国的半殖民主义的运作显化了。本土阶级结构造成的压迫并未消失,但是在殖民制度下,当地的上层本身处于俯首听命的从属位置,这一情况使得阶级压迫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对下属群体作如此宽泛的定义显然不是要说所有的压迫(或抵抗)都是同等的,或人人都是同一意义上的从属者。我希望勾画出压迫可能呈现的层压、折叠或相缠绕的状态,而不是将压迫描绘得无差异、清一色,于是压迫好像也不大沉重了。   第一章 导言(七) 讲故事  任何关于过去的书都会有一种分量和沉甸甸的质感,使之显得充实而具权威性。这样的书无论在组织结构上做了什么试验,总少不了开头和结尾。选择在哪里开始、又在哪里结束一段历史,其实仅仅是选择而已,记住这点是很有用的。作者所作的决定可能大不同于在过去的日子里那些制造了事件、观察事件或评论事件的人心目中的合理决定。  这个故事的疆界就像所有的边界一样,是人为设定的,但也并不完全是任意的。《危险的愉悦》从19世纪后期大量的殖民备忘录、上层人士的回忆录以及游记开始写起。之所以从这里开头,是因为此处的文字痕迹变得浓重起来了,有关性和社会性别同中国现代性问题之纠缠的争鸣也变得清晰可辨了,至少在我这样的现代人耳中听来如此。其实故事的起点也可以再往前推半个世纪,那时上海刚刚开埠。主要使用19世纪材料的叙述会有不同的重心。  本书的下限设在20世纪的后期,这有几方面的原因: 一来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娼妓问题再次引起论战;二来当代的议题及其历史的回声正是我所关心的问题;再者也因我不具备超人的洞察力,又非决策者,所以我在提供预见或推荐政令方面无能为力。我与少数探讨娼妓问题的中国学者不同,我不打算将娼妓业的起源定在中国历史早期,虽说我认识到久远年代的回声造就了许多中国人理解近现代娼妓问题的语境。我与现在中国的官员和社会工作者也不同,我不以20世纪50年代取缔娼妓业的运动为结束点,尽管我会讨论这次禁娼运动,那是国家对城市社会和家庭关系管起来的重要时刻。然而,我仍十分留意中国人在参与讨论和评论娼妓问题时,如何在变动的历史过程中确定自己的位置,我密切地注意他们吸取了什么教训或向别人推荐什么经验,以及这些经验教训后来怎样被一再重复或发生了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书虽有明确的开头和结尾,却也意在表明,就这个特定的题目还能锻造出别的故事来,而别的故事的可能性本身又同别的历史密不可分。  本项研究跨越(通常是严加把守的)虚构与非虚构文字的界限。文学资料是正当的丰饶的领地,可供历史在其中爬梳翻找,尤其是追溯对名妓的讨论,因为许多指南书和回忆录的作者也是报纸的编辑,他们又以高等妓院为背景创作小说,有些作品还指名道姓地描写了名花。张春帆、毕倚虹、孙玉声、周瘦鹃、包天笑等作家自由地穿行于不同的文类之间,他们的作品正可用来审视不同的体裁程31式如何使名妓与客人的故事有不同的再现,也就是说,可以审视历史记载如何被文类的规范所塑造。我的研究作了一些这方面的尝试,主要是在各种非虚构性文字体裁的领域,虚构文字方面也断断续续地用了一些,但说不上是全面的检查。我依靠的是短篇小说和黑幕小说,对主要的名妓小说只是一带而过,因为我觉得自己还没有熟练的技巧,能对这样的文学作品作有力的阐释。但是文学学者对名妓文学、对写爱情、犯罪和黑幕之类的“鸳鸯蝴蝶派”通俗故事的研究,对我很有帮助,我也从阅读这些学者的著作中获得了很大的乐趣。  我的研究只限于上海,只是在追溯20世纪30年代和90年代关于改革问题的全国性争鸣时才会提到其他地方。抬高或贬低上海的人士都喜欢唱上海特殊的调子;确实,上海并不是中国,我写的娼妓史是地方的、有限的历史。人们可以写其他地方的历史,如北京的、广州的、天津的以及许多其他城市的历史。在这项花了将近十年时间的研究完成之际,我如释重负却也不无依恋地将这些城市托付给别的研究者。  本书分为五个部分: 历史记载与等级制度、愉悦、危险、干预以及当代的对话。读者看到这里时,第一部分便已读了一半了,下面还有一章“分类与统计”,谈上海娼妓业等级制的创建,将会剖析各种类型的娼妓,并探讨对于构成这样一个等级体系并厕身其间的人来说,特别是在娼妓业变得“摩登”起来的20世纪三四十年代里,出现了什么关系到危急存亡的问题。  第二部分“愉悦”谈男人笔下讲述的高等妓女生活,写名妓的男性最在意的,是展示自己的风流文雅。下面各章分别从几个侧面讨论高等妓女、佣仆、嫖客和鸨母相互之间的关系。第三章“妓院规制”视高等妓院为复杂的社会与商业机构,在此地,男人之间的交往和相互影响受到一整套繁琐的礼仪、规矩的制约,而男人的行为是否得体合宜,要由名妓来仲裁。第四章“情感事务”讨论名妓与客人在性茭往中的交涉和感情问题,其结果往往是妓女被纳妾、离婚、回头做妓女、再次当妾。第五章“花招与伎俩”突出了在指点恰当的行止的书中所透露的劝诫意味,对不够老练不够世故的客人而言,等待他的是重重险境。第六章“职业生涯”审视作为公众人物的名妓,她们的故事在都市各阶级中流传;这一章还追溯了名妓之间的关系网络。总的说来,这部分描画的是造就社会上层愉悦感的体系,其中有许多情景是以怀旧的心境记录下来的;我试图从那样一种体系安排中考量名妓,她们既是实力派演员,也是从属他人的戏子。  第三部分“危险”转向另一类文字,其中娼妓(通常是位于高等妓女之下的娼妓)既被描绘成牺牲品,32也被说成是危险的化身。第七章“人口买卖”描述有关绑架、买卖妇女问题的文字记载;这一章要问的是,在有大量的证据说明许多娼妓同自己的娘家和夫家保持着密切关系、其实还帮助支撑了娘家和夫家的情形下,为什么在有关上海娼妓的故事中,拐卖成了最常见的主题。第八章“法律与混乱”追溯日常的管理制度(与之相对的是提倡妓女登记注册或主张废娼的短暂运动),并注意到娼妓如何利用法庭。第九章“性病”审视作者们如何越来越强调淫业、性病和中华民族的健康之间的联系。  第四部分“干预”检查20世纪的改革者和管理者如何力图将娼妓问题同国家实力的衰退联系起来,又怎样努力振兴国力。  第十章“改革者”讨论从清末到日本占领期间出现的种种改良理论,其中有些受到基督教的影响,但所有的理论都持民族主义的主张。这一章还简要地审视了改革社团的活动,它们做的事情也预示了后来国家对娼妓进行的再教育。第十一章“管理者”所描述的,是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里的各种运动,如提倡对娼妓发营业许可,主张废娼并推行检查制度。第十二章“革命者”检查20世纪50年代由国家发起的运动,它的成功致使上海公开活动的娼妓销声匿迹近30年。这三方面的努力中都能看到两种愿望之间的张力,一方面想通过教育和就业等手段提高妇女地位,从而增强国家民族的实力,另一方面则想让妇女回到(被认定具有保护作用的)一家之主身边去,从而使国家安定。  第五部分是“当代的对话”,讨论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卖淫嫖娼在中国卷土重来所引发的激烈争辩。第十三章“命名”、第十四章“解释”追溯了娼妓业新形式的激增,同时还要从两个方面考察这个时期如何形成对娼妓问题的表述: 它同解放前和毛泽东时期的历史的关系,以及同人们心目中现代化的未来的关系。最后一章“历史、记忆与怀旧”将娼妓问题的再度出现视为一个历史话题,一个关于解放前的记忆的会聚点,也是一个文学艺术再现的问题。  历史学者总是要将事情缕出条理、头绪来(这与我们那些文学近亲兴高采烈地打乱秩序的做法恰成对照),因此我在这里试图讲述一个井然有序的故事。有条理有顺序,并不等于就是讲一个直线行进的故事,如何从黑暗大踏步走向光明(甚或是倒退,再次回到社会主义革命后的黑暗)。我没有这样做,而是要鼓励读者翻越过这些资料,回头想想有什么其他可能的解释,去想像一下史料中的知识是怎样获得、怎样纳入记忆、怎样被重新创造、又怎样被讲述出来的这样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过程。我们要学会在几种不同的语域中阅读和聆听,如此或许就能开始懂得娼妓的声音和行为,当然那是在同那些更显见的、更清晰可辨的力量之关联中方可加以识别的声音和行为。我们也许能在这个过程中学到很多,33在娼妓业的外形和构造不断变化的情形下,我们能识别妓女的声音在哪里形成合唱,哪里形成对位,哪里又出现了显著的不和谐音。与此同时,我们也能追寻其他人的文字、言谈的轨迹,看他们怎样在话语层面上使用娼妓一词。在都市的上层和普通居民想了解自己的位置、想理解身为20世纪中国的城市居民意味着什么的时候,他们对文雅举止、体面正派、政府、甚至是国民性等不断变化的意义进行了论辩,其中就突出地使用了娼妓这个符号。   第二章 分类与统计(一) 上海妓女多为贫寒的做工人家和家道中落的中上等人家的妻女,虽说其境况不一定太差,可无论在当时还是从前,她们基本上总是处于阶级等级和社会性别等级的底层。①然而要论她们的从业条件、生活境遇以及个人在上海风流场中的地位和名声,其间的差异甚巨,乃至用“妓女”一言概之显得有失妥切。上海的娼门依嫖客的阶级地位、买卖双方的原籍以及妓女的品貌年龄等,分出了高下档次。旅游指南和改革者都描述了妇女从事娼妓业的一系列安排: 女人可以被卖给或抵押给开妓院的业主,可以事先讲好怎样与老鸨拆账,或者自己行业。②同“自由”经营自家身体的私娼相比,卖给妓院或典押给妓院的女人自然是不大好拒绝接客的。③高等妓女提供陪伴侑酒、歌舞表演等社交服务,虽说也有卖身之事,但并非总是以性服务直接取酬。与之形成对照的是居于行业下段的妇女,她们的主要服务内容便是经常的不讲究形式的性茭了。20世纪上半叶,行内等级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高档的长三妓院也好,街头拉客的也好,都面对着向导社、按摩院和舞厅等诸多新建场馆的竞争。要谈这一阶段的娼妓业,必须跨等级、跨时段地探究各种不同的从业环境才是。  娼门并无清晰可见、各有确定地界的等次之分。如有等级,不如说那是一系列作者共同的或交叉重叠的想像性描绘之产物,是男人(或以男人为主)的认识、回忆、分类、统计的结果。对许多作者、35尤其对书写名妓者而言,划分等级的举动本身就是一种怀旧,就是分门别类地记载他们感到业已消逝或已岌岌可危的生活方式。他们在感怀旧时、历数上层妓女生活的同时,也透出对数量激增的下层卖淫女的鄙弃或惊恐的态度。对另一些作者、尤其是书写马路拉客女的人而言,分类行动本身便成了揭露丑恶的手段,用来警醒市民,令其关注并采取行动解决社会问题。  说娼妓业的分类存在于人们共同的想像之中,并不等于否定高级妓女“真的”分出过清晰的等次。她们确有等次,而且有许多证据表明她们自己也明白这个道理,有时相互之间门户森严。当我说分类是想像性的产物时,我想指出的是,那些书写娼妓业的男子在描述业内情况的同时也就为之设定了等级。对他们来说,等级就是次第排序,这不光是给不同的类型命名的问题,而且还必须阐明高等与低等的关系。作者们正是通过建立等级范畴、确定各类别的重要程度、构筑不同等级之间的边界并以话语形式巡视把守这边界,才使不同的等级得以凸现,并使之成为上海生活的一大特色。等级的构建又是通过一些现成的叙述步骤实现的,作家之间亦步亦趋,互相印证,反复叙说,往往一字不差。有四个步骤最为重要,即划分地界、统计数字、区别类型、区分地域。然而,即使最详尽的分类也无法穷尽五花八门的上海性劳务状况。来自各种不同背景的妇女在性劳务市场进进出出,形成了非正式的临短工队伍,而新形式的Se情服务则在按摩院和舞厅等场所迅速扩展。因等级遭到破坏而产生的焦虑沮丧始终是民国晚期文字中的一个主题。等级制度虽不是稳定的范畴,但已成为人们的一套共识,并对上海妓女的生活产生了实在的社会影响;本章要探讨的就是这样的一种等级制度。  这里出现了我们能否听到下属群体说话的问题。人们其实不可能脱离开等级所划定的范畴来揭示妓女平时“真正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因为这样的条件本身几乎总是被说成为等级的注定结果。例如,虽然在有关高等妓院的描写中有时也会出现严厉的或霸道的鸨母,但“恶老鸨”在有关下等妓女的文字中出现得频繁得多。老鸨狠毒多与贪婪有关;妓女拉不到足够的生意或不肯多拉客便遭老鸨殴打摧残的事例,在回忆录、俗语切口汇编、新闻报道、旅游指南、黑幕故事等中多有描述。④下等娼妓被逼迫着时常卖淫,加上受虐待,无怪一位指南书作者想像她们是层层压在地狱中了。⑤  历史记载与等级制度分类与统计娼妓的身心健康,无疑依情形不同而有别,如老鸨狠毒还是好心,她们是否要多接客,是否生病或者怀孕等。36不过,但凡提到娼妓身心状况的,却几乎总是为了论证改革的必要,或悲叹十里洋场淫风日炽。有社会工作者报道说,一些妓女说出了抑郁的心情,感到自己低贱,心中疑惑。⑥做救援工作的在访谈报道中,亦称她们“已经失足而至麻醉……灵魂麻醉”⑦。一位指南书作者在评论下等妓女的处境时感到震惊,说“这般人工泄欲器,也已成了日常功课,已由苦而乐了”⑧。如果说,文章中描写的妓女接客愈频繁,地位便愈低下,那就意味着,在许多观察者的眼中,衡量堕落的最终标准是看女人对卖身变得麻木不仁了,还是看上去甚至当作乐事。然此种种说法所揭示的,其实是推进现代化的改革人士及怀旧文人的心声,而远非妓女的真实生活。   第二章 分类与统计(二) 划分地界:“此地风光不再”  妓女的等级部分地通过地界的区划表现出来,什么样的地段就有什么样的等级。民国期间出版的大多数欢场指南以及同时期的小报文字,都以大量篇幅关注娼妓业的空间分布。作者们开列马路街道、巷子里弄的翔实名单,指明各种等级的妓院的位置,还有的记载了一些等级的妓女从一处搬迁到另一处的情形。⑨对这些作者来说,登录场所的乐趣看来并不只在收集和重现地名,而是在诵念地名的过程中唤起那已经消逝的世界。  写于20世纪10年代和20年代的作品中,作者回忆起19世纪初叶的情形。那时黄浦江上有船舶载妓应客;妓艘游弋于停泊在港口的汽船间,舟子高声唤客,有意的商贾便请上船来。描写妓艘的文字总会提到女人之美艳,衣衫之讲究,以及江面上飘过的悠扬笙笛。到了19世纪中叶,不知何因,船妓登岸,群居于老城区的虹桥一带,所应的嫖客为广东福建的商贾。1860年间,太平军围城,许多妓女因迁出老城区,搬到了租界(公共租界始建于1845年,37法租界建于1849年)。百年间长三、幺二妓院等不停地迁徙租界,有些资料称这种现象与西洋人来后上海日胜一日的繁华有关。  在民国作家的忆旧文字中,19世纪最后的二三十年一般被标以上海名妓的“黄金时代”。1917年时有位作者写道,从前富豪们在青楼挥金如土,故市面兴旺;对比之下,他生活的时代虽说妓院和妓女的数量大增,光景却是大不如先前,按他的说法,是白银外流的缘故。往日里,男宾云集青楼,据称只为笙箫欢歌,名流聚首;性事不说没有,却非采撷之重,倘使发生,也说成是一桩柔乡韵事,而非赤裸裸的钱性茭易。19世纪后期,上海老城区内挨着北墙的里坊为妓院麇集之所。文人们笔下收进了那里的花园、围篱、竹帘掩映中的“红衫绿袖”,还有那顾盼之间的万种风情。最高档的长三妓院亦荟萃于公共租界的四马路(现福州路)和宝善街(现广东路)上的弄堂街坊,许多文章怀着深情历数了这些里弄的名字。民国时期,那一带是公共租界的商业中心,就在青楼近处,绸布庄、服装店、药房、报亭书店、戏馆、影院、酒楼和旅社鳞次栉比,沿街排开。隔了几个街区的妓院,就低了一档了,也是几经迁徙过来的: 先是从老城区搬到小东门,后来一场大火烧了许多堂子,再后来搬到公共租界,在河南路、北京路、东西棋盘街和鸡鸭弄(老北门外)等处安顿下来。1920年后,公共租界开始禁娼,妓院遂逐渐移向法租界,沿着爱多亚路(即“爱德华七世路”,现名延安东路)两侧开设起来。作者们以诱人的笔墨勾画海上风月场,只道那是僻静、雅致、隐蔽的去处,富绅巨贾会粉黛,丝竹袅袅,绕室盘桓。描写的青楼女子,无不衣着得体,颇懂自爱,全然没有暴露在人们视线下的一般娼妓行径。  自19世纪末,属于公共租界的南京路一带便聚合着拼命拉客的马路娼妓(一则文字痛斥“冶叶倡条”,称之为“鸠盘荼不足当雅人一盼”),而城外临河一带,“亦多娼家,编竹为篱,抟泥成壁,湫隘殊甚。稍自爱者每不屑处。”公共租界北面虹口区内的北四川路,则集中了广州、东洋、韩国和(十月革命后的)白俄妓院,厕足其间的还有舞厅、影院、茶室、餐馆、澡堂、美容院和按摩院,38其中自有许多打临工性质的娼妓。到了20世纪,“大世界”(1917年开张)一类的游乐场和永安公司等百货公司的屋顶花园开始有女子弹奏琵琶,演唱戏段子,而端茶送水的女招待也兼做陪伴女郎出卖色相,收取一份额外的报酬。  据说高级妓女十分注意身份,与野鸡掰扯得一清二楚,为此不惜迁徙搬家,“以示不与同流合污,以为区别”。无论长三、幺二们本人是否真的以门户决定栖息地,几代作者所作的地界区划却表明,曾是高等妓院渊薮的福州路(四马路)到了30年代已是鱼龙混杂,什么样等次的堂子都有了。甚至在书场中,倡优在台上弹奏说唱,台下就有娼妓巡游于听众间拉客。时光流逝,旧时的高级青楼区衰败下来,档次一降再降,由此指南书中便常能听到“此地风光不再”的喟叹。当作者们说起浙江路上原先是青楼胜地的迎春坊现在却为“三等野鸡的窝场”,曾经赫赫有名的虹桥也变成“担菜负薪者的征逐场所”,无不唏嘘黯然。“花底沧桑”、“陵谷变迁”之评说,确立起书写高等妓女文字的一大主题: 怀恋逝去的风光。   第二章 分类与统计(三) 统计数字  上海娼妓业于史学家之所以重要,所涉妇女的人数之众至少是部分原因。然而要说出上海卖淫女子的确切数目是不可能的。公共租界对娼妓时禁时容,而在法租界,妓院则有营业许可证。各种市政府态度不一,这意味着没有系统地收集统计资料。妓院老板哪怕只为省下贿赂官员的费用,往往也会有意隐瞒生意的性质和规模。计数一事,和分类、管理一样,并非中性的活动。在上海和在其他地方一样,创建统计资料是国家政体法度建设过程的有机部分,体现了现代性工程所具有的侵扰特征,常受到被调查人群的抵制。统计数字貌似准确,然其搜集者为各种不同的团体,之所以要搞统计的理由也时时在变,至于统计对象,更是有十足的理由不说实话。  现能找到的残缺不全的统计资料表明,社会上的卖淫队伍呈不稳定增长的态势。据公共租界一位西洋卫生检查官1871年的统计,租界内有1632名中国妓女,而法租界公董局估计在法租界内有2600名。39两处的青楼据说多为国人而非洋人所设。1908年的一部指南列了1219名妓女(其中最高档的969人,次之146人,广州妓女42人,东洋妓女62人)。低等的妓女未列入,或许因为作者是在指点冶游高档青楼的门径,而非监测公共卫生情况。到了20世纪10年代后期,公共租界当局对卖淫比较关注了,遂发现妓女人数在增长,恐慌心理和勤勉的统计互推互动,两者都在升温。上海市工部局正俗科在1915年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妓女总数已达7791人,其中差不多五分之四是马路拉客的野鸡。1920年间,租界任命的淫风调查会的一项报告中提到,仅在公共租界就有4522名中国妓女,也就是说租界中每147个中国居民中就有一个妓女。报告还指出,若大上海以150万人口计,并算上在法租界活动的妓女,则上海每300个中国居民中就有一个女人以卖身为生。这些数字还不包括报告中所说的“偷偷摸摸的”妓女。事实上另外一组差不多同时进行的统计显示,在两个租界有六万多名娼妓,其中多数是被称为“雉妓”的街头拉客女,或更低等的卖淫者。  实际上每一个观察过上海滩景象的人都会说到,没有营业许可的娼妓以及有其他职业掩护的卖淫人数大大超过了有营业执照的妓院。20世纪,舞场内计时付费的职业舞女、按摩院里的按摩女郎、歌舞杂耍场里的女招待、旅行社的向导女、卖报纸香烟和水果的小商贩、巡回为水手织补衣服的补衣女等等——或是因职业需要,或是因收入微薄需要补贴,这些女人实际上都在从事卖淫活动。虽然当时的调查统计很少将她们计入妓女队伍,但在估算提供性服务部门的规模和理解妇女的从业选择时,必须考虑这些兼职的或“有伪装”的妓女。  20世纪20和30年代发表的数字与其说是统计的结果,不如说是社会科学学者和改革家所提出的粗略见解。他们拿出来的往往是大数,约数,是有伸缩性的数字;它们引导读者,使他们去想像有越来越多的、根本无以计数的妓女活跃在上海的大街小巷。1927年的一项估算称有执照的和无执照的娼妓数字为120000人,到了1935年,估计达100000人,增加的部分主要归因于农村的自然灾害和萧条时期工厂的倒闭。1937年,在日本入侵前夕发表的一份英文报告称公共租界有25000名妇女从事卖淫活动,也就是说,租界的每14名妇女中就有一个妓女。妓女中有五分之一是“已知的职业卖淫者”,40但作者们最忧虑的是百分之八十的非正式从事卖淫活动的人,她们在百货公司的屋顶庭院,在旅馆、公园、电车、影院以及在街头拉客。战后的一项研究将专职妓女的数字定在50000人,但也指出这数字应增加一倍,以包括“行为接近娼妓”的妇女。  这些数字意味着,在中国最大的工业城市上海,在一些时段,妓女的人数超过了棉纺女工数。按照1935年公布的10万妓女的数字推算,大约每13名妇女中就有一个妓女;按照战后的数字看,则是每15至20名妇女中有一个;如果只考虑年轻的成年妇女,则比例还要提高。调查报告的作者在探讨娼妓数字上升的原因时,最经常提到的是上海人口的增加,大量流动人口(贫富都有)从其他地区进入上海,以及男女人口比例不均。1910年到1930年间,包括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在内的上海人口增长了将近两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的人口与1930年大体持平,可1945年至1947年,人口再次增长了三分之一。1910年时外来人口占总人口的82%以上,到1930年时已超过90%。流入上海的女性人口在工厂、尤其是纺织厂找到工作;有的当了佣人或奶妈,还有的进入娱乐行业,或当了娼妓。  但是流入上海的男人数目大大超过女人。30年代初,在租界以外华人管辖的城区里,男女性别比一般是135∶100,到了二战以后的三年间,这比例已下降到124∶100。而在租界,中国成年男女的人口比例更加失调,1930年公共租界的男女之比为156∶100,法租界是164∶100。民国时期的社会改革家总爱指出,城市人口中婚姻无着的男性过多造成了性茭易需求的增长。虽说可能情况属实,但是在20世纪上半叶的大多数年份里,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内的成年男女性别比却稳步趋向比较均衡。正是在这同一期间,报告出来的娼妓数目却在稳步上升。  归根到底,数字的意义不在于准确指示娼妓业的增长情况,而是引导人们看到变化着的统计方法和统计目的。要对什么进行统计,为何统计,由谁来作统计,这些在上海是经常发生变化的。社会科学的调查研究继回忆录之后成为书写娼妓业的主要文类,改革代替了原先的赞赏而成为作家的主要议题,这时调查报告也就置换了原先的登记造册而成为娼妓业统计的主要手段。看似确凿的调查数字很快就过时,41代之而起的是援用模糊的大数字的做法,所传达的意思是,卖淫已成为无法控制的、五花八门的并日益具有危险性的现象。当国家和改革者坚持实行对娼妓的监控时,统计成为大家都使用的一种手段。如此产生的统计数字与其说明对娼妓业的限制已见成效,不如看作是表现了上层人士越来越强烈的忧虑。   第二章 分类与统计(三) 区分类型  从晚清到20世纪40年代,几乎所有关于上海娼妓业的长篇描述,诸如冶游见闻、指南向导、通俗小报以及宣传改革的出版物等,无不详述娼妓门户及与此行业有关的匪夷所思的名称和名堂。嫖界也是从知书识礼的名门之后到暂靠码头的外国水手,无所不包。这些妓女的名目中许多是上海特有的。别的城市同样也有当地的各种类型,也以差不多的方式作了分组归类,列数详述。但这些叙述并不仅仅在搞妓女分类,而是作为历史讲叙出来。历史的叙述通常隐指三种主题: 一是娼妓在中国源远流长,二是娼妓史与士大夫的历史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三是当代娼妓业的发展与中国近代史平行,讲述了从文明到压迫与危险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4 部分阅读 娼妓史与士大夫的历史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三是当代娼妓业的发展与中国近代史平行,讲述了从文明到压迫与危险的一部衰落史。  20世纪初上海娼妓行当的术语渗透着早期历史的印迹以及对官场的讽喻。“倌人”是高等妓女的一种称谓,本意“为官之人”。1891年一位游览向导作者说,“倌人”出处无从查考,但认为用“倌人”称妓女或许因妓如官,均可视为“公共之物”。他还提出另一种解释,说该词出自元朝和明朝的“官妓”。另一种说书妓的常用称谓是“先生”。“先生”原是对学者、长者和受尊崇者的尊称,后来演变为说书艺人的行业俗名。英语中往往将这样的艺人译作“说唱女”或“歌姬”(singsong girl)。1935年有一部《上海俗语图说》词典,编者遍查《礼记》、《论语》等多种儒家经典、搜寻“先生”的意思之后,苦笑着说未见一例称女子为先生的。正如上海妓女自成一统,未有先例一样,“先生”这个用语也没有先例(于是亦暗示其不合常规,甚至不合法)。“倌人”和“先生”两个称谓都挪用自有脸面的男性官僚士大夫阶层,于是产生了一个绵绵不绝的话题,即20世纪士大夫和高等妓女传统的式微。  书寓:从献艺到卖身  20世纪中,几乎所有写到娼门等第的文字都会感伤地从“书寓”说起,那是妓中的最高品格,当时已淘汰无存。19世纪后半叶会弹唱、善说白的妓称书寓,专门接待当地的文人学士。通常亦称她们为“书史”(说书倌人)、“词史”(诗词倌人)和“先生”,其表演的场所为“书楼”(说书的书场),所栖息的寓所便称“书寓”(说书人的寓所)。“书寓”亦指这一等级群体。  指南书的作者将书寓妓的艺涯谱系上推了一千年。在上海,据说男说书人为吸引听众,曾起用女性来说书,到头来女人说书说红了,男人便退居后台,操弦为说唱女伴奏。19世纪六七十年代书寓风气大盛。说书的女子演出时,其红纸名牌高悬书楼外。男人付一元点唱,便算是熟客了。演出后,有些说书艺妓也在自己的寓所应酬客人。19世纪早期,每年都有一次(也有说一年两次)会唱,相当于考核,来认证书寓资格;彼时书寓妓展示各自的唱、说白和操弦之技艺,通过者方得继续谓之书寓。书寓不独花容玉质,华服美饰,其酬宾的烟枪同样出名,更因工于说唱操弦而蜚声沪上。与等级稍低的长三等不同的是,书寓并不侑酒陪席。书寓的艺名(入行时取的名)不惟赏心悦目,且均有诗画的意韵。  依照书寓销声匿迹后出现的怀旧文字看,书寓等级自视清高,以艺技而非色相谋生,所谓“卖嘴不卖身”。民国时期有文章说,书寓门第管教森严,凡有妓与心上人苟且者,一经发现,必焚其卧具,扫地出门。  另一些文章则说书寓确在住所“卖色”,只不过是陈仓暗度,公开身份仍是说唱艺人。后来,靠艺为生的妓类渐走下坡,史料暗示说,概因此类女子不愿与客有狎昵之举(“过清高拔俗”了)。及至20年代,书寓已全部融入长三等级。长三自不及书寓品格高尚,43多处文章提到长三妓女“对狎客有求必应”。“书寓”一词断断续续一直用到1948年,大多数情况下指长三妓女;长三亦接过了“先生”的尊称。  20世纪的作者叙述书寓之消逝,唱出了往昔的挽歌。从前妓与客之间以艺为纽带,并不靠性。由此,“书寓”等级也成为追本逐原的载体,用来讲述优雅文明的昔日故事。与此相对照,一位指南书作者痛斥他置身其中的30年代,说“现在人欲横流,随潮流的趋向,而娼门中人,遂亦不得不松裤子带,为其招揽生意的不二法门了”。  书寓是否限制与顾客的性关系,毕竟是无法证实的了,至于她们如何看待自己的技艺、生意与性活动的关系,则更是无从查考。史料中清晰可辨的是男性作者面对变迁的错愕和沮丧: 过去只有饱学优雅之士方可享用的无以言喻的欢乐,现在已变成粗俗的商业买卖,变成任何人只要有钱就可买到的性。文中不只哀悼独特的书寓之退隐,而且还为旧文人曾共享的男性愉悦之消逝而扼腕长叹。  长三与幺二  本书第二部将详述高等妓院的经营方式与各种关系,事实上这部分内容在传统的分类中所占的比重远大于低等妓女的营生。高等妓院既是抒发忆旧情绪的中介,也是生发出男儿气概的场所。“长三”本指牌面为两排三点的骨牌。老规矩招长三侑酒三元,夜度三元,后来虽例规早变,称呼却是沿用下来。整个民国时期,长三居于娼妓等级之最。与书寓相仿,长三亦能歌曲,只是节目花样不如书寓繁多。她们服饰豪华,擅长宴席赌局的应酬,周旋于富商达贵之间。先前出租车还不怎么流行时,长三妓出堂差搭乘马车,或坐“肩车”,即由堂子里的仆役扛在肩头上送去,也等于给妓家的生意做了活广告。民国后期,福州路会乐里的长三妓院颇有名气。阔气的可招妓陪同看戏或游玩娱乐。诸如此类的差事,妓院收费均有定规。  长三一般年纪很轻。44许多姑娘进长三妓院时还是孩子,是老鸨买来当“养女”的。过了青春期的女子,上等妓院就不肯收了。老鸨自有理由,一来人大了不好调教,二来在她身上花费不少,能干的年头却不多,不上算。  要结识长三,不靠她的一位常客介绍是很难的。长三姑娘日日接待应酬,不过一般却不能指望她与客人发生性关系,即便完全卖给老鸨的亦然。虽说要得到她的人需煞费苦心,但只要客人苦苦“追求”已久,又在妓与老鸨那里抛掷了千金,那么一亲芳泽也非不能。与书寓不同的是,长三并不避讳与狎客的性关系,民国时她们常与客人同往旅馆开房间过夜。长三妓院一直维持到40年代,为沪上生活一大特色。  再下来就是“二三”和“幺二”妓女了,两种称呼也都来自骨牌名。民国时期,二三逐渐消失,后一律统称长三了,然幺二却仍是分明的等级。民国时她们的资费说是打茶围、招待瓜子水果一元(俗称“干湿盆”),侑酒二元(故以“幺二”即“一二”谓之)。在通货变化的年代,幺二们实际的收费标准如何不清楚,不过民国年间要让妓女晚上陪伴助兴,耗费肯定大大高于“幺二”名字所示。众口一致的是幺二唱功不如长三,卖色费用也低于长三。幺二妓院规模一般较长三妓院大得多,每个妓院还下设许多小的堂子。  幺二妓院对生客熟客一视同仁,来者不拒。一则文字直露地评述道,“只要你袋里有六块大洋钱,便可教她跌倒在你铁蹄之下,元宝翻身,任你摆布。”有一部指南书写到有的女子离开长三队伍去当幺二,或是被管她的人(一般是养父或养母)逼着去当幺二,皆因幺二卖身钱来得快,不似长三堂子名堂繁多,耗时耗力,不容易来快钱。作者评道,长三姑娘去当幺二,弯子不大好转,感情上身体上对于说卖就卖难以适应。  作者们在历数上等妓女类别时,尤突出妓女因经济所迫而不得不多松裤带的时刻,以为那正说明妓业悲惨的滑坡。例如,1922年有一部花界编年史记述道,45市面上突然出现了一个“青楼救济团”,观察家想当然认为成立该组织是为给工部局施加压力,使其取消禁娼的决议(详见第十一章),可不久就发现事实不然。该组织其实掩护了一个从事秘密皮肉生意的窝点,狎客经过筛选,价格亦十分昂贵。如今生活费用上涨,只有极少数的妓女能洁身自好,不以身取钱了。报道到此,作者不禁唏嘘慨然。   第二章 分类与统计(四) 韩庄与咸肉庄  如果说在长三妓院,性茭媾只是次要的或偷偷摸摸的勾当,那么针对着阔绰商户的“韩庄”(从“台基”一词演变而来)就是专做私底下男女苟合的生意了。从书写韩庄的回忆录、新闻报道、警世檄文、历史传奇等等看来,其滋味与危险均在于打破了严谨的家庭防守线: 到了庄内,男人可以睡他人的小妾或体面人家的大小姐。这些文字意味着,只有在淫乱迷醉的大都市里,如此不轨才能自树一帜,合法生存下来。  韩庄风气从19世纪中期一直沿袭至20世纪10年代。除了官姨太和大小姐(她们中不乏来韩庄与家里反对的情人幽会者),韩庄也有一定数目的妓女,供客人包夜、包月或更长期的租用。女庄主起劲地罗致女人与狎客,庄花收了费与庄主拆账。写到“新党”男女如“新式学校”安排课程似的给自己的幽会做计划,文章作者不免露出嘲讽的意味。随着旅馆业的兴起,韩庄营生衰落下来。旅馆又提供了一处私会的场所。  20世纪,韩庄渐为更加公开的公娼堂子——“咸肉庄”——所替代。与各等级的高级妓院相仿,民国时期的咸肉庄也是公开的设施,也纳税并领取执照;但与韩庄类似,目的只在让情急的男人立即满足淫欲。客人来了只给上一杯茶,而不是头等妓院里的各色点心,也不讲究交际。1932年的一部指南书写道,咸肉庄  完全以肉欲为前提,所以最受急色儿的欢迎。因为没有妓院的虚伪周折,痛快的纳了相当的代价,46便可满足欲望。  这里的女人是“咸肉”,指南书的作者写她们的时候尽情把玩文字游戏,说什么生意清淡的小肉庄里“未尝没有火腿家乡肉在里面,既可便宜,且招待殷勤”,谈“肉味的美恶”与价格的关系,介绍“斩一刀”的花费(20世纪30年代3元,全夜5—8元)。说起令人谈虎色变的性病,一部30年代的向导书用了“咸肉臭”的字眼,另一位则提醒读者说,“食肉自以新鲜为贵,加过盐的咸肉,非但失却肉的真味,并且多少总还带些臭气,非胃口好的朋友,终有些不敢承教。”咸肉还作为一种转喻,指明了上海作为外埠人聚居地的性质:   咸肉虽不清鲜,却耐贮藏,旅客携作路菜,最为相宜,整块煮熟后带在身旁,随时可以取用,割下一块,送到嘴里就吃,便利极了。上海是活码头,出门人最多,“咸肉庄”就为便利旅客而设。  不讲社交,只管解决性欲,这是咸肉庄的共同点,但别的方面咸肉庄之间却有很大差别,高档的“贵族屠门”装饰华丽,寻常的也就是基本设备。普通肉庄的妓女接客的房间俗称“鸽子棚”,小得只够放一张床。接客时间的长短按付费多少而定,一个完事再接下一个。老鸨们被毫不留情地形容为“一种剽悍凶暴的老妪”或是“一般风骚尖刻的徐娘”,标志着这一类堂子相对属低层次,因为说到高等妓院的业主是从不用如此粗俗的字眼的。  或许因为咸肉庄是在公共租界开始禁娼的时候兴盛起来的,所以大部分都开在法租界的八仙桥附近。到20世纪30年代,指南作者开始评论说“‘咸肉’营业跟着上海旅馆事业,一同突飞猛进,近年来大有压倒长三幺二之势”。这些描述只是沧海一粟,反映了当时弥漫着的情绪,即娼门等级界限打破,原先以书寓长三幺二为中心的妓院文化败落了,直截了当地变成了拿钱换性的生意;随之大滑坡的,是原先那个有序的社会。追忆长三和蔑视“咸肉”在这类文字中总是联系在一起。  雉妓  清末和民国时期的上海,最大的妓女群体叫做“野鸡”或“雉妓”,其人数远远超过其他等级。文章写到咸肉庄,有关疾病和性的商业化的调子就已很普遍了;写到野鸡,更是有顾客遭遇人身危险的恐怖描叙。那些找马路拉客女的男人被说成“打野鸡”,可事实上在史料中看到的分明是女人在当捕手。每当夜幕降临,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的大马路两边可看到一群群的野鸡,拼命在小商人和走街穿巷的贩夫走卒中拉客。(见图1)那个时期的指南向导书反复告诫来沪旅客千万小心野鸡,她们见路人就上,所做近乎偷盗勾当。最不堪一击的是乡下人:   倘客虽乡愚而似有钱者则以钓鱼之法使其心神迷乱身不由主平日一文如命此时千金不惜。  有一作者错杂地使用了禽鸟的比方,他警告说,野鸡“好像老鹰抓小鸡”似的紧抓捕食对象不放。还有将野鸡的方法形容得如团伙打劫:   上海野鸡拉客人,都半是三个人服侍一个。……在马路上还客气些,若被它们诱进了暗弄堂,那是野鸡老鸨一窝蜂的上前,将他围困垓心,他若还要倔强,那就实行绑票手段,将他像戏台上的活擒张任似地,四脚朝天的抬进鸡窝,乡下人常常被她们摆布得唤救命。  这位作者还说,更糟糕的是野鸡还有一种方法,把客人拉到黑暗弄堂里,“实行抬乡下人的麻糕,以引起男子的性欲狂”(麻糕形似荫茎)。至于野鸡的索费,按1932年来说,所谓“一炮主义”一元,夜度则七元。  与其他的妓女类型相仿,野鸡内部也有种种区别,并非写到野鸡就只有贪婪二字。有的野鸡专门乘坐三轮车在南京路兜风拉客,有的去茶楼戏院,看到有意思的男人装出羞答答的样子。还有的名字听着就怪,叫“住家野鸡”,她们从不外出拉客。20世纪女性的装束有了很大变化,野鸡于是开始学样,脚登皮鞋,戴着金丝边眼镜,修着短发,48打扮成女学生的模样。然而抛头露面乃是野鸡的整体特征;与其他等级的专职妓女相比,野鸡主要是在马路上游荡。  从年龄看,野鸡和下等娼妓总是被程式化地描述为两极,要么十分年轻,“未成年”,要么就是年纪大了,“迟暮佳人”,“营养窳劣”。所谓“年纪大”通常是指20岁到30岁之间,这个年龄段的高等妓女不多,但野鸡的人数却很多。从支离破碎的史料中可看出,随着下等妓女队伍的扩大,妓女的平均年龄也在往上走。  虽然野鸡的活动范围是马路街道,她们却并未脱离妓院这个制度。雉妓堂子远不如长三幺二妓院那样讲究社交礼仪,不过打茶围的嫖客象征性地付点钱,也会上两盘点心(装干湿),他便可以坐着与妓女打趣说笑。但这只是小插曲,有指南书写道,“不等你坐到一刻钟,她就要求你住夜,你如不允她就要行逐客令,实在没有味道。”  所有有关娼妓的史料都将野鸡写成受老鸨虐待之典型。尽管她们荡马路,站弄堂,并不关在堂子内,而且从整体上说,年纪也长于高等妓女,但这些并没有使得她们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更多的自主权。她们站马路时,娘姨或老鸨就在一旁监视,拉到客人就领回堂子。(见图2)欧内斯特·豪泽在1940年出版的《上海: 待售之城》中回忆了战前的情形:   入夜,电影院散场出来,便可看见穿着蹩脚衣服的年轻中国姑娘同年长的阿妈手挽手的,一对对沿着南京路上闲荡。这些姑娘看上去很不开心,可想而知,若不是因为那些讨厌的阿妈,本来她们中间会有人想方设法回到乡下去的。  1923年一个外国人的改革组织做的调查报告中写得更明白:   不论天冷天热,不论下雨、霜冻还是下雪,只要一到晚上就得扎堆站着招呼男人,路人稍有反应便一拥而上,非哄着他答应了不可。拉不到客人,姑娘就要挨打了。  此类评述不限于主张改革的西洋人。一部指南书写道,迫于老鸨的压力,“在深夜三四点钟尚站在马路上的野鸡,她们不教人去‘住夜’,往往向路人哀告说: ‘对勿住帮帮倪格忙罢!’”  在改革者和社会学者的笔下,49更能说明野鸡的低下境遇的,是她们与客人性茭的频繁程度。1948年对500名各阶层妓女的调查中发现,大多数女人平均每个月性茭活动10次至30次,有的甚至说有60次。改革者的文章中还列举过更高的数字,说有的老鸨逼着雉妓一夜接客4人至20人不等。改革者还将低等妓女视为性病的主要来源,因为同其他人群相比,妓女传播性病更广泛也更迅速。  此外,和其他类型的妓女相比,雉妓至少还有一个方面遭遇更为悲惨: 她们平时不呆在妓院里,而市政法令是禁止街头拉客的,因此她们也就时常与执法的警察发生冲突摩擦。有的指南书给上海游客出主意说,摆脱纠缠不休的雉妓的惟一办法就是把她拉到大街上去,因为她怕巡捕干预,于是乎也就松了劲。到了20世纪30年代,几乎所有关于雉妓的文字(不论何种文类)一概唱起了可怜苦命的调子。一位指南作者写道,野鸡拉客若不够放肆,便要讨鸨母的打骂,“但是一放肆,巡捕的哭丧棒那是毫不留情的赏她几下。”拉来了嫖客固然躲过了毒打,但是觉也睡不成了,因为这些男人会“缠扰一夜”,直到他们的“性欲发泄到无可再发的时候”。用这样的眼光来看问题,野鸡放肆拉客的做法也就不怎么具有威胁性了,1935年一位指南作者已操起了改革者的表述: 野鸡“这副凶如虎狼的状态,实在可恨可怜,因为她们受了环境的支配,生活的逼迫”。   第二章 分类与统计(五) 花烟间和钉棚  最低等级的要数在“花烟间”和“钉棚”卖身的娼妓了。花烟间即客人边吸鸦片烟边嫖妓(“花”)的地方。与高等妓院一样,开始它们也在老城区内(小东门一带),后来迁到了租界,散落在各处。此类堂子淘汰得最迟的是打狗桥附近的三五家。1893年一部回忆录的作者将雉妓堂子和花烟间进行了比较,说前者要花三四元,破衣烂衫的还拦住,花烟间则贩夫走卒都让进,抽烟玩女人两不误,全算上也就一百钿。  指南书一般不描写高等妓院的常客,也许因为这些书好像就是直接为经常光顾那里的人而写的。50对比之下,作者们写到雉妓堂子和花烟间一类的低贱场所,便往往露出鄙夷不屑的样子,不遗余力地将自己同那里的狎客分开。书中描写的花烟间又小又脏,没什么家具,被子臭烘烘的。花烟间同周围房舍的区别在于靠在门口的一张梯子,那是它的“特别标帜”。“花儿”们在门口有坐有立,唱着“十杯酒”之类的淫调,看见有人走过,便叫住他,使个眼色,然后一拥上前,将那人像“俘虏般”擒上楼去。  到花烟间去嫖,俗称“跳老虫”;何以叫做跳老虫,解释也是形形色色。一部指南说“跳”指的是女人见有人过来便从梯子上一跳而下的习惯。另一书则定义得更加直白:   这也是一种象形名词,老虫当然是象征某种器官,此虫无长劲,一跳即完,“跳老虫”者言其特别快也。  白天的买卖俗称“关房间”,1910年以后关房间的价格是两三角,可“住夜厢”即夜度则要二元。有的资料说,1933年禁烟后,花烟间就销声匿迹了,另一些则认为花烟间的名称照常使用,皮肉生意照做,只是不再开灯点烟了。  钉棚散落在城北的闸北、虹口一带,是极其简陋的堂子,嫖客都是些“头脑简单经济力弱的劳工们”。价格也贱,一炮式的一角,夜度也就一元。这种场所的性茭易被赤裸裸地称作“打钉”,顾客全然不必如在高等妓院那样去做花头或懂得开条斧等等的规矩。  洋娼妓与“冒险家的乐园”  上海云集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妓女,她们由被改革者称为“白奴贩子”的拐卖妇女者贩运来沪。洋妓的客源主要是洋人群体和靠岸的水手,有些也做华人嫖客的生意。上海有“冒险家的乐园”之称,至少部分是受了欧洲人写的游记的影响,书中绘声绘色地描写了沪上欧美妇女的妓馆中所能享受的声色之娱及其危险性。同中国人写的指南相仿,这些据说是亲历见闻的叙述其实也是你抄我我抄你的,每说一遍都会添枝加叶。不少外国作者构造出他们想像中白种女子遭受中国男人摧残的可怕故事:   站在车杠间的黄包车夫听说要拉我们51去施高塔路时便咧开嘴笑了。那是个臭名昭著的地方,听说开着三百所妓院,每所约十至十五名女人,各国的都有……这类妓院主要是外籍妓女管理,有俄国和波兰来的犹太女人,还有许多罗马尼亚人。那是罪恶的渊薮,是中国杀人魔王、外国凶手和拉皮条人的围猎场和总部,其中大多是漏网的罪犯。数百个姑娘经他们的手转来转去,从一个妓院到了另一个妓院。妓女中有许多美国姑娘。那些家伙会讲出他们在美国的城市里如何不择手段地引姑娘们上钩,也有女人受了魔鬼操纵,自己愿来,总之将她们弄到手后转口到此挣大钱,因为有东方人情愿出高价玩弄来自遥远国度的白种女人。  有作者认为,在一个危机四伏、毫无人情关爱可言的大都市里,白种女子与东方人的接触必然以女人受伤害告终:   当然,结果就是疾病与死亡;那是无可避免的。再严谨的预防措施也无法保护妓女,使之不染疾;一旦得病,在妓院里就没用了,就必须离开,要么拖着垮掉的身子悲惨地回到远方的故乡,一辈子就这么打发了,要么就是死亡,其惨状无法记录,因为她死在这座对她的命运毫无兴趣的城市中某个阴暗肮脏的角落。  外国人对在沪欧洲妓女的描写侧重于有梅毒的非白种人对白种女人的威胁,但中文资料则比较杂,且很少有将洋妓写成受害者的。1905年的一则叙述对白人妓女毫不客气:“其人大都龋齿蓬头无异药义变相狮王一吼见者寒心。”  后来的报道好得多,或许反映出公众已对卫生和经济问题比较关注了。高等妓院中西洋妓女洁净无毒,工作环境良好,每夜收费50元也能积攒下一大笔钱,对此种种三四十年代的文字都予以肯定。  欧美妓女中人数最众、地位最低的要数俄妓。最早的一批于1904—1905年日俄战争后就来上海了,由此引发了传教士杂志《中国记事录》的愤怒之声。记录者是位洋人,他深恐大批白人妓女的到来会打乱半殖民地上海的社会秩序,还可能有辱所有白人的身份地位:   如果不采取什么行动的话,那么我们的文明的好名声,是的,连我们的家园的安全,都会受到威胁……自从日本人占了满洲南部的省份、52将这些地方的妓女统统赶出去后,中国沿海的通商口岸就充斥着这类劫掠成性的货色。  尽管“出以公心的公民”努力组织“治安维持会”来驱逐这些妇女,以使街道马路不再受到“这些轻佻女郎侮辱性举止”的骚扰,然而俄妓的人数持续增加,十月革命后更是如此。30年代一位观察者估计住在上海的俄国妓女达8000人之多,而其他国籍的白人妓女也就2000人。许多人来自北方城市哈尔滨,她们或公开在法租界和虹口区的“罗宋堂子”卖淫,或在舞厅当舞女兼卖淫赚点外快。有的俄国女人在虹口的酒吧间工作,客人买10元一瓶的酒她们就能得1元,一个外籍观察者这样描写道:   这些女人也许并非娼妓,但与之接触的男人没几个会否认她们中的多数在酒的作用下也很情愿干点卖身的副业,而饮酒是她们的正业。……与其让她们一瓶酒挣一元,毁了身体,最后变得比最低贱的畜生还低下,还不如让这些可怜的女人正经去当妓女(如果可以用这样的字眼的话),钱财上可挣足了买卖的好处。  白俄堂子为招徕顾客,雇用了华人无赖做“领港”,他们给路人赏览“西洋百美图”,并领着穿街走巷至深处的堂子。无论中外作者笔下的这些女子都可怜兮兮;与其他的西洋妓女相比,俄妓更容易成为狠心人口贩子的牺牲品,长相又差(一中文指南形容说“俄妓论姿色臃肿如蠢猪,骚臭不堪向迩”),也更容易染杨梅疮。一位作者规劝道,“不若直截痛快的实行一炮主义”,也不要同俄妓过夜,语言隔膜,终是无趣。  日妓也在虹口一带营业,尤以北四川路居多,20世纪都知道那地方叫“神秘的北四川路”,路两边全是粤妓馆、日妓馆、俄妓馆、赌场和按摩院。日妓中有艺妓,19世纪的资料中形容艺妓是“艳如桃李冷若冰霜”,其不易近身这点有时会同长三幺二比较。同一些资料还说要宿日妓相对更容易些。有些日妓兼职做侍女、茶馆招待,或开小饭馆;还有的靠走街穿巷的小贩和黄包车夫为她们拉生意,“一炮”收费几元。  对在沪日妓的描写受到中日之间政治矛盾的影响。53例如,1919年底发表的一篇写艺妓的文章中就提到,《晶报》说自“五四”以来学生一味地“调查死日货”(为了抵制日货),却忽略了活日货。北四川路说得如日本侨居地(原文只说“××侨居地”,因30年代初曾时不时地禁止在可能被解释成抨击性言论的内容中提到日本)。沪上的日本艺妓馆被说成是日本侵略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日本“有以色欲麻醉其他民族的方针”。同时,日妓又被说成“别有风味,因为日本一切倭化”,陈设简单而索酬不菲。30年代的一位作者认为嫖东洋妓院的好处是无染病之虞。未行交媾之前,嫖客必先行淋浴,由日本女佣伺应洗拭并检查有无毒疮溃烂等状。文章告诉华人狎客说,假如因就浴时赤裸裸的与侍女调笑感到不自在,反而会被人家看成“洋盘”。再者,因日俗是席地而坐,进门必须脱鞋,所以应注意不穿有洞的袜子,免得让日本女人诮笑。这些警示性的用语都带有民族主义情绪,于是日妓一方面受到嘲笑,另一方面又被视为洁净和精致的标准。  归根说来,书写娼妓业的中国作者对在华外籍娼妓很少注意,无非是说到有东洋西洋妓女存在,并将她们的状况、地位与其国籍联系起来(如卑贱的俄妓、强大的日妓之说)。令外国作者和读者神往的“冒险家的乐园”故事将上海描写成各色人群汇集的异域大都会,那里有心怀叵测的欧美人,还有不可知的他者。这样的世界对中国作者和读者没有什么意义,他们所关心的主要是详述社会类型并分出等级高下,点出社会问题,建立行为规范等。在中国人为国人所写的文字中,上海再现为巨大、复杂而危机四伏的地方——但并非不可知。在中文语境中,洋娼妓处于娼妓等级之外,不在中国人的思虑之内。   第二章 分类与统计(六) 区分地域及原籍等级  和上海其他经济部门的劳动者一样,大多数娼妓并非上海本地出身。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上海在不断扩大并吸引乡下人到来的现实: 在乡村的危机和战乱逼得农民离乡背井时,很多乡下人怀着找到工作的希望来上海闯荡。54妓女的籍贯构成也映射出沪上商界和官场的强大地方派系势力,如有广东帮、宁波帮和长江下游城市的帮派等,从这些地方来的男人似乎也偏爱来自原籍的娼妓。娼妓的籍贯还反映出这一行当中人口买卖的特殊性质: 买了女人的贩子都情愿在离她们老家很远的地方再卖,如此才可摆脱她们家人要财物回报或分得赚头的纠缠。对于妓院老板来说,买外地女人也意味着对她们更大的控制权,因为“一旦离开了老家的社群,妓女就完全只好任由管她的人去摆布了”。出于同样的理由,如当时有人所说,“给卖掉的或典押的上海女子通常也运往很远的地方。”  和上海大多数行业一样,妓女的原籍也是决定娼妓业等级的重要因素。书寓和长三妓院的妓女据说主要产自江南城镇,尤其是苏州(有名的美人乡)、无锡、南京、杭州、常州等地。长三妓院讲的是酥软的吴语,即使上海本地的土娼也会强效苏白,至少用苏州口音装点门面,冒充苏帮。  苏帮雄视业界,故在作家笔下苏州出身便自然就是天生丽质了。当年会乐里有一家规模不大却生意兴旺的妓院,据曾在附近居住的人回忆说,馆内有两名妓女,分别是苏州和山东人,“那第二位美艳无比,根本看不出是山东人。”自幺二以下便不是清一色的,有长江下游的,有扬州和苏北各地的,还有江西、湖北、天津、广东等省的。雉妓和花烟间据说都是扬州、苏北人,光顾这种堂子的嫖客也是苏北籍的劳工。苏北帮在市场上也有自己的地盘,如有的专门划船到停泊在黄浦江上的舢板边,在中国船员中搭客。娼妓中以苏北人为底层的等级与籍贯交叉的现象,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上海的职业结构。  地域的区别还在其他方面影响了上海的娼妓业。20世纪20年代军阀混战,许多有钱的广州人只好移居上海,做起大生意,如开设了先施公司和永安公司等。由此,粤妓的地位也相应提高。在沪的粤帮有自己的一套复杂用语指涉性活跃女子、童女子、宴请等,有自己的房间装潢习惯,自唱自弹的表演风格,在北四川路也有他们的地盘。  粤妓馆是上海广东帮错综复杂的商业利益的组成部分:55 妓女设宴从粤菜馆点菜,陪伴客人去的也是广东人开的饭馆和旅馆。和苏州妓院的许多女人不同的是,粤妓并没有卖给妓院老板,一般说来她们对自己的工作有自主权。整个民国期间,长三已不是那么难以接近,粤妓亦然,她们接待的圈子已扩大。20世纪之初,顾客要一名粤妓陪坐斟酒必须通过熟客介绍,可到了30年代只需在广东餐馆前的彩牌上点名,随时约她出来便是。  宁波帮也常出现在民国时期的小报和指南中。管理宁波堂子的是宁波老鸨和宁波堂差,宁波娼妓栖息并出没于五马路和大新街一带的旅馆里。尽管宁波堂子公然做生意,但并不纳捐,也不领照会,所以实际应算非法经营的私娼。同长三幺二一样,她们也在住处摆酒待客,欢迎客人去“做花头”,但若客人想同哪个女人销魂,就必须另开房间,因为她们的住处地方小,摆着厨房的家什更是拥挤,还散发着阵阵夜壶的尿臊臭以及给客人当点心用的宁波咸鱼咸螃蟹的浓烈气味。至少有一位上海作者评论说宁波堂子的饭菜闻着刺鼻,音乐听着刺耳。档次高的粤妓和宁波娼妓只认同乡,一般不与其他地方的客人打交道,起码语言不通造成了一定的障碍。据说凡是迷恋苏帮和扬帮高等妓女的人都瞧不起粤帮。指南书中提到广东宁波娼妓必着重于怪异的地域特点,她们的衣饰、饭菜、乐曲、表演都略显古怪离奇。  广东帮里还有原籍广东东部的女人。追溯起来,19世纪初期那里就已有女人来上海谋生了,在虹口一带和法租界专门做外国水手的生意。一则文字写道,在这些地区,“每到薄暮深宵,尝见白衣白冠之水兵,在该处蹀躞徘徊,意有所属。而她们亦浪声秽语,媚眼横飞,以施起勾搭手段。”每月卅号为水手领薪饷的日子,生意便格外火爆。这些女人有个特别的称呼,叫“咸水妹”,对此有种种不同的解释,有说指专接海员,有说她们出身船家,有说是广东话中漂亮妹子的音译。中文材料里有说她们身着奇装的,有说丑陋的,有说打扮精致的,有称道美丽的,真是说什么的都有。晚清时期的一部回忆录中提到咸水妹们“赤头大脚”,与那时穿着讲究、缠足的长三相去甚远。  20世纪30年代以前,咸水妹只接水手。也许正因此,56她们一出现在上海,其传播性病的可能性就引起外国作者的注意。1871年公共租界的卫生官员爱德华·亨德森一面谴责外国水手光顾的妓院肮脏不堪,一面辱骂外籍嫖客中的非白种人。他说这种设施“黑暗、肮脏、简陋,而在一切方面最最蹩脚的恰是马来人和黑人等常去的地方”。后来一则外文材料则与此相反,说是接近(白种)洋人才使她们干净,说咸水妹“比别种娼妓讲卫生,因为广东人爱干净,也因为她们希望招徕外国人”。尽管如此,她们与外籍水手的接触以及由此引起的性病蔓延还是引起了英国海军司令的注意。1877年时他要求上海开设一家性病医院,对广东娼妓进行检查和登记。这些女人没有被吓倒,她们反进一步利用贴着自己照片的医院注册卡当招牌,给自己拉生意。检查持续至1920年,此后持照的娼妓业从公共租界淡出,尽管废娼实际有多大成效很难说。  外国作者认为,如咸水妹不通过卫生检查的话,对外国人是很危险的;话里的意思是,咸水妹正因是华人,才携带病毒。中国作者则有相反的立场,他们认为妓女得性病是因为同太多的外国烂水手睡觉。有指南书说咸水妹一夜接客竟多达二三十人。还有作者将传染一词的词义扩大,不仅用以指传染性病,还指染上了坏作风:“因终日与外国水手交接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5 部分阅读 二三十人。还有作者将传染一词的词义扩大,不仅用以指传染性病,还指染上了坏作风:“因终日与外国水手交接,因此一切都染了洋化。”他告诫问津者说,咸水妹会处处作弄不懂英文和广东话的嫖客,对睡熟的客人会乘机抄靶,偷盗其钱财;还有,她们不说怂恿、至少也坐观外国水手与华人争风打架,于是他规劝去那里玩的客人定要先问明退身之路。从指南书上可看出,咸水妹是陪衬,衬托出中国高等妓女的风雅: 她们有一套套讲究的社交花样,让客人玩得开心;这些客人不只好赌、讲究吃的排场并期待着欢合,他们也爱好戏曲,喜欢清谈说笑。接触外国人并没有提高咸水妹在娼妓等级中的地位。   第二章 分类与统计(七) 门户森严  指南作者在描述娼门等第时并不将这当作自己的创建,而认为那是娼妓本身所懂得并严格实行的一种制度。在许多以上海为背景并拥有本地读者群的娼妓小说中,57作者们所表现的妓女都清醒地认识到门第等级的存在,无不处心积虑地想维持自己的地位。一部研究娼妓小说的著作如此刻画那些虚构的名妓的“等级意识”: 长三瞧不起幺二,谓之“粗俗不堪为伍;……急吼吼,心黑,一副俗相”;幺二回敬长三,称她们“摆噱头,绷空场面,那点礼数不过是掏客人腰包的伎俩而已”。这也是野鸡瞧不起幺二的道理: 她们“一味地虚伪,骗人”。无论长三幺二还是野鸡统统看不起粤妓。  陈定山在回忆战前上海生活的书中讲了一个名叫素珍的雉妓的故事。素珍长得很美,有“野鸡大王”之称。她是“住家”野鸡,有一所独院,外出搭客时乘坐镶银嵌铜的车辆,刻意不走寻常野鸡出没的地段。《晶报》常报道素珍的行踪,给予她往往只有长三们才享有的关注。画家郑曼陀与之过从甚密,用她做模特来画日历牌上用的美人肖像,没想画卖得出奇地好,画家出了大名,公众亦很想探听画上的女子何许人也。从前郑曼陀用的模特大多为高等妓女。等小报将他与素珍的韵事公诸于世,曝露了他使用野鸡做模特的事实,不要说好人家的年轻女子,就连长三幺二也一概不肯再让他画了,他上门也不见,还不买他的日历牌。商人也不从他那里买肖像做日历牌,转而去找他的两个学生。郑曼陀受到如此打击,改画风景,收入急剧下降。按陈定山的说法,长三幺二认为自己的肖像若是与低级得多的妓女的肖像在同一出版物中面世,太有辱自己的身份。那妓女再漂亮、再有钱也不行。  就如讲述妓女生活的其他方面时一样,讲述者所关心的事与故事中人关心的事不可能分开。指南书中的高等妓女之所以有很高的地位,正因为她们懂得如何严把门户。客人是见多识广还是乡巴佬,谈话是妙语连珠、充满机锋还是戆大的闲扯,是精美地展示自己还是俗不可耐的招摇,这些在她们是泾渭分明。书中说她们与低等妓女冰炭不容,她们如此热切地作出这种区分,可能出自内心的忧虑,想保持住已在下滑的地位。但这也可能是缠结着旧时情怀的文人所用的修辞手段,借以道出他们自己的忧虑: 现在的世界上,旧有的界限在松动,再也不稳固,一切等级制度都在摇动。无论妓女是否与嫖客一起把守着娼妓等级的疆界,那等级却已经被流动的摩登的娼妓业冲得摇摇欲坠了。   第二章 分类与统计(八) 零工式卖淫与摩登卖淫  想在一种等级体系内囊括形形色色的上海娼妓业是不大可能的。许多妇女并不在妓院体制内从业。她们是性劳务市场的零散工,按需要在这里进进出出,挣些外快作为工资收入的补贴。这样做是违法的,因为她们没有得到上海市政机关发的执照。所有的观察家一致认为当局对于在妓院内外从事性服务的妇女进行注册登记方面做得很不成功。无照经营的娼妓人数等于或超过了长三幺二雉妓等等有执照的妓女。无照者有种种名称,如“私娼”、“暗娼”、“私窝点子”或“半开门”等。打零散工的妓女如其他的妓女群体一样,成分很复杂。有的差不多可以算小贩,有的是女裁缝,还有韩庄的庄花一类,衣着打扮像体面的上等人家人,在戏院里搭讪男人。此外,一般都知道通过中介人雇来的女佣同东家的关系是“日里主仆,夜里夫妻,一物两用”。  指南书谈到高等妓女时,教顾客如何言行得体,免得出洋相(见第三章和第五章)。说到野鸡和其他低等妓女,重点便挪到如何规避纠缠和预防染病。假如指南的分类中包括兼职的和临工性质的娼妓,那么主题又有所变化。作者会用这些娼妓来告诫人们说,偌大的上海环境复杂,事情往往不是表面所看到的那样。社会地位是模糊不清的,想要在社交场上行为得体,就必须具备都市中人的本事,能透过表象看清实质。指南作者就派发自己充当知情者,传授要紧的知识。  考虑到茶室女招待、舞女、按摩女、向导女、脱衣舞女等附带卖淫的职业激增,就需要对娼妓等级不断进行修订更新,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尤其必要。(见图3)女招待、舞女等收取费用,做陪伴、娱乐招待及提供性服务;从事这些新兴职业的女子穿着西式衣裙,俨然一副新式的人上人的派头,迥异于旧时的名妓做派。她们做的是“摩登”的娼妓业,强调为工商阶级的人士提供实用的高效的服务。  女茶役又叫“玻璃杯”,因所端饮料而得名;20世纪三四十年代时她们为下等游艺场的茶客提供陪伴服务。(见图4)当年福州路一家游艺59场的经营者发现雇佣女招待很能招徕顾客,于是这种特殊工种应运而生,对女性开放。互相竞争的游艺场纷纷辞退男招待,雇佣女招待。30年代时,客人要一杯茶,女茶役收取一两角的茶资,外加一角小费。指南作者说大多茶客心思都不在茶上,而女招待也被说成专长于抛媚眼,打情骂俏,“卖春”,给人捏来捏去。一位给妇女杂志撰文的作者间接地道出了这些女子与斥责其处境的改革者之间的隔膜。她说,“午夜,游艺场里的灯火熄了。……被玩弄的女子们终究去被玩弄了,在我们旁观的第三者,当然不明白被玩弄者的心绪的。”一则文字声言大多女茶役有十来个常客,30年代时每月可净收数百元,生意清淡时,还可与客人过夜挣到额外收入。还有些人则没那么高调,他们描述的女茶役不拿薪水,卖出的头六杯茶还需向账房倒贴钱,因工作性质关系,她们必须花钱买衣服和化妆品,经济上不堪重负,因此才同男人睡觉,可从他处“得到几块钱,或丝袜子高跟鞋旗袍料一类的东西的”。关于咖啡馆女招待和酒吧女的报道中也有同样的描述。  好几篇文章特别提到,女茶役不受妓院保护,而在公共场所工作,所以不得不同直接控制她们的营生的地痞或曰“老公”维持良好的关系(包括性关系)。有时女茶役的故事还讲到她们原先是工厂的女工,同日本人关系紧张以后那些雇佣她们的厂子倒了,她们被迫走入现在这个行当,天天同男人打交道,而男人对之不过是始乱终弃。此类故事将个人所受的羞辱与民族的耻辱联系起来,虽说两者究竟是怎样的联系并非总能说得很清楚。  20世纪30年代跳舞场在上海时兴起来,不少妇女也就应运当了计时舞女,其工作就是同买了门票进场的客人跳舞,还要劝客人买昂贵的香槟酒,她们从中可稍稍提点成。自有舞场以来,形形色色的女人都被吸引来做伴舞女郎,其中包括出完夜间的堂差来舞场挣外快的高等妓女,也包括下等娼妓,她们将舞场当作搭客的主要场所。  刻画舞女生活的文字中最常见的是她们的辛酸与卑微。跳舞本身在西欧并没有什么恶劣的意思,“不过一到了我们东方,就给一般Se情狂,60或图利的商人,视作一种Se情营业。”许多文章提到舞女的家庭往往在风雨飘摇的经济和战乱中备受磨难,她们只好选择此业以养活父母和兄弟姐妹。文中常会提到不时有舞客对她们动手动脚,她们只得忍气吞声;有的拼命想读点书,好离开舞厅;舞女时刻面临直接步入卖淫的危险。书中有时也写她们与其他一些出卖色相的“摩登”女郎一样,捏在老板娘或契约人手里,备受虐待,因此处境同那些有明确的妓女身份者并无二致。有的虽不直言,却用类比的方式委婉地暗示舞女的卑贱地位,如一篇文章就称:“舞女和倒粪夫,在绝不相同的上海环境中求生存,前者结束上海之夜,后者开始上海之晨。”   第二章 分类与统计(九) 一般认为,按摩女系又一类以服务业装点门面的变相娼妓。上海首批按摩院开在法租界、公共租界和北四川路,请的是法国和俄国的女郎。中国的指南作者告诉读者说,那里所谓的按摩“完全是淫技的一种。所异于操皮肉生涯的,一则以手接触,一则以?接触而已”(问号为原文所有)。按摩院讲究卫生,一尘不染,因为“西人爱洁是天性”。华客或还可盼望“有意外的艳福哩”:“若是长得俊秀翩翩,我们在想尝洋味,她们也未尝不在想尝中味。”然该指南又下结论说,若是沉湎其中,“那无异简直作西洋浪女的玩物”,受她们的欺骗、耻笑,不谙西语者还“处处居于被动地位,活受罪做傀儡”。与“冒险家的乐园”一类作品中谈论洋妓的情形相仿,人们对西方的认识和探讨是通过关注西洋性工作人员的肉体而进行的。书中写到的欧美按摩女既是清洁卫生的典范,又会导致危险和屈辱,与之接触的中国人只有放弃主动性和控制权才有可能享受愉悦。  中国按摩院仿效西式做法,按摩女多在西洋按摩院中做过助手女侍,有过训练。这些按摩院用“晶宫”、“迷宫”等名义在小报上刊登广告,按摩女也同长三们似的,取了香艳的名字。吹捧文字说“按摩女都是国产品,所以最合国人的胃口”。中国按摩院分土耳其派、俄国派、巴黎派和中国派等等不同的按摩方式,然其主业乃是性。据说按摩女为客人提供 “清”或“浊”两类按摩,“浊”也就是“开炮”或“手Yin”。61一指南书讥讽地说,“也有几家专门在按摩上用功夫……不过是少数而已。”  按摩院成了激烈的警世言论的议题。一部指南警告说,按摩院只是将客人的病痛转移到身体的另一地方去,害他得了“风流病”;另一作者指责按摩院“挂羊头卖狗肉”。雇佣欧洲人的西洋按摩院公认十分洁净,与之适成对比的是,各大报纸所报道的中国按摩院则是设施肮脏,按摩女的白色工作服已变成了“土灰色”。有一篇妇女杂志上的文章声斥“一个丑陋畸形的社会制度”,说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使按摩女郎成了“变相的娼妓”。文章解释说,在按摩院做的女子生活还不如公开的娼妓,因为她们没有正式的薪金,只靠一点小费。描写她们的文字与描写雉妓类似,说她们也受到狠心的“变相老鸨”的榨取,如果没做到生意或挣不到什么钱,“皮鞭沾水就会光顾到她们头上。”写中国按摩院的文章与描写洋按摩院的文字成为对照,将按摩女和顾客轮替写成受害者。  还有一种打擦边球的卖淫服务,提供者为女向导,她们受雇于20世纪30年代中期兴起的向导社。到了40年代,上海已有好几百家向导社。开始的时候小报的报道还着重描写其“正当”性以及男女向导的斯文体面,但是到了1937年,有的书干脆说向导对上海一无所知,根本不像广告上说的那样漂亮,简直就是变相的娼妓等等。舞厅和妓院的业主视向导女为竞争对象,他们显然向工部局施加了压力,故向导社是不准在报纸上登广告的,于是它们就将自己的名称和电话号码印在餐馆和酒吧的纸巾上。还有一种宣传自己服务范围的方法,那就是雇佣推销员到酒楼和旅馆去,发广告卡,把向导员的照相簿送到客人眼前让他们看。等向导女叫来了,“她正正经经地坐在你的对面,或是坐在你旁边,沉默似地等待着你的举动,你的企求,当然,这门玩意儿总得你自己先开口,先动手,嬉皮笑脸的搭讪上去,甚至无聊的问她几岁?生意好?侬欢喜我!等,她们才会跟着你说笑,跟着你玩……她们也不像红舞女一样的应酬功夫那么好,能够玲珑乖巧的会说会笑。”40年代一名向导女每日可能挣10元,她自己只能留下三分之一左右,其余的要分给跑堂的、推销员和向导社老板。向导女和茶役一样,挣的还不够糊口、买衣服和化妆品的,只好靠同客人睡觉赚些外快。开向导社的许多是小地痞流氓,书中说他们恶待向导女,同老鸨和堂子老板虐待下等娼妓没有什么两样。日本占领以前,62公共租界的向导社必须在工部局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20世纪30年代大量涌向游艺场、电影院和百货公司的有一种叫做“淌排”(“淌牌”)或“淌白”的女人。“上海人谓之‘淌排’,言其在路上淌来淌去,颇像浮于水面之无主木排。……略施勾引,她顺着水势便淌到你身边来了,此之谓‘捞淌排’。”她们与雉妓不同,后者在马路拉客受到市政府种种法令条规的限制,但她们却在新建的公共场所游来荡去,不受官方干涉。指南书告诫说捞淌排有危险,一定要仔细鉴别。她们看上去就像女学生,着装时髦,脚蹬高跟鞋,脸上施着脂粉唇膏。大多淌排自立门户,也有的一望便知有跟包娘姨监视着。不知情者难免搞错,“每有一般急色儿,误捞人家人,吃耳光挨毒打。”指南作者细细教会粗心人识别的招数: 如一个女子独自一人在百货公司或游艺场等公共场所走动,那她多半是单放的淌白了,“因为好好的人家人,决没有单独一人,必有亲属陪同的。”最难辨别的是“双挡”,即成对出行的女人。书中告诫男人要注意她们走路时“是否回眸斜睬”,同她们搭讪时对方有无回应。倘若女人似乎有意,她起身走时就应盯上,到百货公司楼顶花园的僻静处去谈话,将事情定妥。淌排在游艺场游荡,还有的流动卖娼妇女则蹀躞往来于旅馆的走廊,旅馆的茶房会相帮着一起物色嫖客。大旅馆中还有“流动的按摩”,一部指南说她们是“衣衫华美,皮鞋橐橐的摩登女子”,提供全身按摩,发挥手的才艺。旅馆里还可让茶房去叫算命女,来了就算命或当即做皮肉生意。二战以后,还出现了一个所谓“吉普女郎”的新卖淫群体,她们乘坐着美国士兵巡游上海的车辆,专门为盟军提供性服务。  舞场中的脱衣舞表演亦是顺带性服务的新形式。作为戏剧演出剧目的脱衣表演名义上有个故事,一般都发生在诸如向导社之类的地方。例如,有一出戏名叫《洋人查访女向导》,戏中一个讲蹩脚中文的外国人说出了他的愿望,他要检查他雇用的向导女的身体,看看她们是否受到梅毒感染。这就引出了脱衣的需要,于是脱衣舞就在聚光灯下展开。如果说外国观察家将上海写得富有异国情调,那么上海人则以域外风情作为这些表演的背景。例如,有一个故事发生在夏威夷群岛;另一个1938年上演的剧目《野人袭击美女》在中文小报上登广告,63称戏里有篝火,并有“红种印地安蛮人和裸露的女郎”。第二年上演的舞剧剧目包括《夏夜露天浴》、《我想干那事》、《沉闷的春日》、《神圣玉体》、《四马乱奔》、《贞女的酥胸》、《桃红色内裤》、《巴黎夜生活》、《她的裤带》和《让我们宽衣吧》等等。这些表演每一个都在各种中文小报上刊登了广告或有报道,这些绘声绘色的故事与报道名妓和著名影星行踪的闲话专栏齐头并肩。故事本身写得十分详尽露骨,形成了黄|色文学的别类,激怒了公共租界当局,于是当局会周期性地查封此类小报或收回其出版许可证。  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作者在详述性服务新形式时对其繁衍迅速无不感到沮丧,这些新的卖淫方式冲击、破坏了原先使性买卖井然有序的等级制度。作者们隐含的意思是,上海生活中性色之泛滥不仅模糊了娼妓与其他妇女的界线,而且威胁到男人和女人的性别属性的稳定性。在少数探讨同性恋的资料中,有人将出现同性恋的原因归结为性的泛滥:“沪市淫风炽盛,以致发生性的变态。”作者争辩说,“若在内地,终可少见。”他看到这股“淫风”随时间的推移愈演愈烈: 20年前,“那时沪上的淫风,不及现在炽盛,卖娼的花样,也不如现在的多。”然而及至30年代,不仅有了名堂繁多的女性卖娼者,而且“男风”也大盛起来。“人兔”者,系投龙阳所好的男妓,“在那游戏场、各公园里蹀躞往来,飞眼媚人”:“他们的装饰,几已完全女化,且也涂脂抹粉,骚形怪状,乍见之下,殊不易辨别雌雄。”讨论用语与主张改革者谈论妇女卖淫的语言惊人地相似,作者的结论也是,男人去做“人兔”,“原因于生活的逼迫,或其它恶劣环境所造成。”作者们越来越多地将卖淫现象,尤其是新式的迅速扩张的卖淫形式,同中国的民族不幸联系起来。   第二章 分类与统计(十) 娼妓的生活艰辛、没有保障,但对于上海的穷苦妇女来说,她们的景况恐怕不是最惨的。20世纪30年代的评论员在调查妇女就业机会的时候发现,展示色相和出卖性普遍提高了收入:   说一句老实话,中国真正的女子职业,惟有工厂女工才是用血汗换饭吃,其它的什么女店员等职业,64已有几分“活招牌”性质,妓女更是挂招牌出卖性欲的,调胡丝的女工每日工作十二小时,所得的报酬只有几毛钱,最便宜的庄上小姐,陪客一宿,也能获得袁头三五枚。两相比较,工女确比妓女苦得多!  然而,这位作者继续用典型的30年代谈论娼妓问题时的矛盾态度说,这职业却不能只凭收入多少来评价的:   物质的报酬,工女虽不及妓女,而精神的愉快,妓女却万不及工女,因为工女不必去挨胡椿的刺痛,不必去承受酒气醺天的接吻,不必装了笑脸去应酬她所不愿意见的人,不必去挨老鸨们的毒打,不必去受工部局的检验。  妓女越来越多地从事性的、而不是社交的活动,中国观察者的著述越来越显著地写到性的贬值和堕落;伴随着这样的变化,娼妓业也日益被再现为肉体和精神的苦难。  尽管如此,在困苦之中还是有很大的区别。最上层的妓女有时在相当程度上可以掌握自己的工作环境,还往往能嫁给有权势的人,从而走出妓院。自主权则谈不上,从一切方面来说,她们有权力其实只因为她们同有权有势的人相好;然而,凭着技艺和运气,她们的光景以及把握自己人生的灵活度则胜于工厂女工和多数为人妻者。处于社会底层的卖淫业并非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独立职别,而是呈现不固定的流动的形态,可以让经济上处于窘境的妇女找到临时的谋生手段。这时娼妓业往往与其他工种和婚姻形成交叉关系。从社会类别看,娼妓业的人员构成有进有出,并无恒定性。  分类与统计最没有自主权和灵活性的是身陷妓院制度的娼妓,嫖客的阶级地位高下对她们不起作用。她们的工作乃至人身都给妓院的老鸨或老板管着,在一些方面地位同奴隶差不多。但是,我们在看到她们被当作商品一样对待的同时,却也不应忽略另一方面,即她们以各种手段抗争着,对自己的娼妓生涯取得了一定的控制权。这些在以后的章节中将会详细论说。  20世纪上半叶,上海发展成为经济、政治和文化重镇,娼妓业的行市和性质也随之发生变化。从前找名妓,主要为精美奢华的享乐,65现在城里经商做工的人群激增,这些人有未婚的,也有离开了乡下的妻子进城的,于是娼妓业也适应市况,为这些人提供性服务。需求刺激供给,出现了供需两旺的局面,越来越多的逃难人、养不活女儿的乡下人,源源不断提供了人员之需。随着卖淫的“普及”,娼妓的处境便也每况愈下,越来越多的女人从事各类无执照的地下卖淫或有各种“摩登”职业为掩护的变相卖淫,地位卑贱而且没有任何保障。这种趋向同上海的洋人和华人中发展成长的各类各派改革潮流结合起来,便产生了一系列有关治理或取缔娼妓业的呼吁,然见效甚微。娼妓不论以何种面目出现,都已被公认为一种社会类型,也成为一种社会问题。但是一直到50年代初,市政府才成功地取缔了这一特殊的做妇女生意的市场。  娼妓业政治经济结构的变化也反映在话语层面的变化上,但不能将话语的变化只看作是对马路上、游乐场里下层妓女和变相妓女人数激增的现象所作的简单反应。话语的变化也必须同时看作是一张指路的交通图,它表明社会的上层自身处于变化之中,他们所关心和担忧的问题也在不断变化;正是变化的上层之变化着的思虑在许多方面造成了娼妓每日所面对的有形环境,而且也以多种方式影响了她们作出回应的诸多可能性。以下各章将更充分地探讨这些思虑。   第三章 妓院规制(一) 20世纪早年,高等妓院在上流人士的书文中所得到的关照远非其他各类淫业形式能比。史料将高等妓院置入多重语境之中: 它是维系许多商业利益的生意场,是产生城市男子气概的场所,也是妓女不断周旋于老鸨、佣仆、嫖客之间,争取自己的地位的社会空间。  高等妓院是高度公开的、有复杂的组织系统的生意场,其营生要靠多方提供货源及服务。顾客往往在有其他男士出席的公开场合召妓前来酬酢宴乐,地点可以在妓院里,也可以是妓院外的地方。依红偎翠的男人相互之间结交并加强了生意上的、政治上的联系。这类关系又使娼寮成为权贵名士展示风采学识的场所,这里所要表现的男子气概,主要是社交层面上而非性色意义上的品质。造就这副男子气是危机四伏的冒险事业,于是介绍高等妓院的书文便为新手们指点迷津,告诉他们怎样赢得其他男士的尊敬又不受妓女的奚落。指南书提供了有关妓院生意规矩的详尽知识,一个客人要显示自己很有教养、深谙此道,就必须了解这些知识。指南书还描述了同高等妓女交往中的审美情趣和常规礼节。一个男士为了在光顾欢场的其他男人以及妓院的女人面前摆出温文尔雅、知识渊博、腰缠万贯的架势,那么不论他是否想同某妓女发生肉体上的亲密关系,都必须对她及其所在妓院履行一套复杂精细的社交和出账的规矩。不仅是客人同妓女打交道,而且他同她的鸨母以及妓院上上下下的杂役佣人交往,也都被刻画为一种交易的关系,这就需要客人对妓院的内情多有了解才是。  指南书是一种手册,70对妓女和嫖客双方必须履行的礼仪作了细致的规定。①书中主要介绍铺张的、有相当规模的、十分公开化的妓院,尤着重于其组织形式方面。当时上海的妓院很可能并不像留下来的史料中所描述的那样,或许中档的、不那么正式的妓院更为普遍。高等妓院的冶游指南所开列的,是妓院应有的规矩,或者是怀旧的作者遥想往事时所回忆起来的、妓院曾经有过的规矩;这些指南极少提到在妓院交往中通常发生的变通、谋划或偏离规则等情况。其实它们所说的,只是男人们感到自己应该了解的、处于通商口岸迅速变化的特定环境中的上层社会的习俗,同时它们也透露出这些男士愿意以什么方式整理和回忆这类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世道变了,常常是变得让人扼腕叹息,而指南书的作者和读者企图做的,就是将旨在确立等级流品、确保赋予愉悦感的一整套礼仪规矩固定下来。  愉悦妓院规制指南书不但传达了作者心目中的理想世界,还因对细节问题不厌其详,而能让我们从中找到对作者不怎么关心的另一些问题的解答,例如老鸨和妓女之间怎样分配权力,又如高等妓女生涯有什么出路、受到哪些限制等等。这样读指南书经常会使我们看到令人惊诧的权力关系布局,从而挫败任何企图用线性方式描述下属群体等级系统的努力。嫖客无论从社会性别还是阶级地位来说都处于优势,但他们却时常受到妓女的捉弄、奚落。老鸨必须很有技巧地周旋于各方势力中,才能争取到大范围的经营,而且在通常情况下,她们几乎完全控制了年纪小的妓女,然而,仍然可能有个别妓女会挫败她,挣脱她的控制。妓院里的女佣仆乍一看可能是地位最低的人,但她们有时也会是妓院中有控股权益的人,那些名义上是雇佣者的人反倒要听命于她们。究竟是谁在为妓院立规矩?以上提到的安排尽管没有完全推翻我们凭常识所形成的看法,但却使问题变得复杂了。   第三章 妓院规制(二) 业主和经营者  到了民国后期,特别是1949年后,妓院老鸨已有固定的形象: 残忍,剥削成性,是性劳动领域里的资本家。然而,在历史资料中出现的老鸨却不能归结为如此单一的形象。②警察的注册簿即使存留下来,顶多只能告诉我们几个妓院老板的名字。③指南书和俗语切口词典不讲老鸨个人的故事,而喜欢列出类别,给出专门的名称和所司之职。与此适成对照的是黑幕小说和通俗小报,它们常写老鸨如何贪婪、有手段、会卖弄风情等,细节十分有趣,有时也令人厌恶。从如此混杂的材料中拼凑出连贯的“老鸨肖像”只会模糊不同类型之间的差异及各自的历史衍化过程。还有一点也很重要: 71这样的拼合也会遮掩20世纪晚期的历史学者感兴趣的问题,即文字体裁对创造“事实”的影响,用更具煽动性的话来说,就是作为文类之效应的事实。  在回忆录、指南书和报纸的报道中,指称老鸨的用语从直截了当的贬称到带嘲讽意味的尊称,什么都有。最常见的一组名称用的是一种捕猎鸟的名字“鸨”: 如“老鸨”、“鸨母”、“鸨妇”等。最近有评论者解释说,“鸨”是一种放肆的、无法无天的禽类,用这个词就是要让人看到妓院女老板的“贪婪和无情”④。但是如此刻画可能只是后来人的回溯性联想,中国的史料中并没有作如此明确的联系。还有一些经常用来指称妓院女业主的说法听上去比较客气一点。“铺房间者”作为一种类别指任何一个新立艳帜的妓女或老鸨。⑤在其他情形中指家庭或氏族成员的“本家”这个词则比较中性。⑥“主政”一词看来很像舞文弄墨的恩客给起的名字,称开妓院的为“主政”可以解释为对业主的美化,或是一种挖苦: 在与官僚机构完全无涉的领域中借用这样一个官场的称呼,既取笑了老鸨,也嘲弄了政府。⑦  管理妓院确实需要一定的行政才干和政治技巧。老鸨要挑选风水好的营业地点,租房子、家具,搞室内装修,雇用(有时也买下)妓女、娘姨和佣仆,(在实施有照经营的地方和时期)要取得执照,挂招牌,满足对生意的各种要求。⑧到了20世纪10年代末和20年代,老鸨还必须有结交权势的本事,以应付地痞流氓的敲诈勒索。《晶报》解释说,地痞流氓查到哪家妓院有赢利,便会上那里滋事。几天后,他们会派自己的人假装嫖客,来到该妓院,大把花钱,还声称喜欢上了某妓女。这时那帮滋事的流氓又打上门来,那假扮嫖客的同伙便像个英雄似的将他们赶走了,这一来老鸨对他感激不尽,说不定还委身于他。他呢,为了报答妓院在性和金钱方面所作的补偿,也就同意做妓院的长期庇护人。⑨另一种情况是老鸨找出在场面上吃得开的“白相人”或“靠山”,有了这样的关系,地痞就不敢随意来犯,即便有了麻烦,也好帮忙过难关。这种靠山俗称“娼门撑头”。不管妓院有没有撑头,老练的鸨母也必须同各方拉关系,如菜馆、她的姑娘演唱的戏院、72替她拉客源的旅社以及其他各种生意场所。开办、管理和保护妓院,尤其是生意红火的妓院,既费金钱也需要社会经验。于是,如一部指南书所说,鸨母一般都是“饱尝风尘滋味的半老徐娘”,也就是说,一般都是先前的妓女或妓院的仆佣。(现在的读者应了解所谓“半老徐娘”通常是指三十来岁的女人。)成功的鸨母是这样的生意人,其掌管的行当之经营收入“足以向官府交纳巨额花捐,付得起比其他产业更高的地租,并仍有盈余可在行内分配”。  为了让有可能成为嫖客的人通晓内情,指南书很详细地勾勒出妓院的组织形式。20世纪早年的高等妓院一般有两类,一称“大场户”,另一类称“住家”。相比之下,大场户大一些,也比较复杂,但即便如此,它们一般顶多只有四个妓女。开大场户的老鸨(有时是在妓院做女佣的几个合伙投资人,见本章稍后部分)会向男性房产主承租整座房子、房子的一厢或楼房中的一部分。如老鸨给他送去一桌四样小菜,那么租约就算敲定了。他若收下了,就不能再转租他人,否则要退还定金,如果“老鸨厉害”,还得搭上一大笔罚金。租房后,老鸨就当起了二房东,把房间出租给妓女,妓女吃饭、使唤佣人、使用房里的家具都要向老鸨交钱。电是老鸨管的,但规定妓女只能点多少灯头,有时超过规定数字,就向妓女多收费。老鸨提供家具(按一部指南书的说法,老鸨给的家具总是那么难看,所以妓女往往也自购一点家具),还雇佣一个厨子,妓院要摆花酒,饭菜都是在公用的厨房里做的。1922年时,妓女据说每个月要为这些服务交纳60到70元。在妓院摆花酒的收益有一部分交还给账房间,每隔一段时间再作为份子钱分给妓女、佣人和老鸨。  “住家”是小规模的妓院。有些是名妓独立开设的,有一班常客,都是达官富豪。名妓亲自动手,将住家妓院布置得富丽堂皇,还带来她的贴身娘姨、仆人一干人给妓院做事。还有的住家妓院由老鸨管理,老鸨将房间包租给妓女,但(在20世纪10年代末之前)除了电话以外,不提供其他服务。虽说住家妓院比大场户的组织形式简单,但据说客人还是情愿来住家妓院,那样一来不必为如此繁多的宴席或各种名堂的开销掏腰包,二来从馆子里叫来的饭菜也好吃些。  高等妓院是公开的经营机构,不必偷偷摸摸,也不是什么耻辱。每当有新的妓院开张,或有高等妓女转到别的妓家或是更换花名(见本章下面的讨论),73都会在小报上登出消息。1919年时,《晶报》连续登载高等妓女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报纸对此解释说,尽管上海的华阳德律风公司列了妓女的电话号码,但那是列在妓院名下的,为了查到某妓女在哪家妓院地址下,就必须去查很复杂又残缺不全的索引。到1929年时,已有有心人专门编了一小本妓院电话号码簿,在妓院和香烟店里出售。妓院也在报上做广告,给自己及管下的妓女起了很雅致的名字。   第三章 妓院规制(三) 高等妓女: 聘用、典押、卖绝  史料中的高等妓女不以受害者面目出现,而是十分能干的女人。老鸨要想生意做得红火,最重要的决定莫过于聘请妓女了。一个已经有了名气的妓女将她的一帮熟客带过来,搞得好,还可以稳稳地靠她招徕更多的客人。一部1939年的指南书说,“先生既为妓院里的主要人物,则其色艺,自非有相当的程度,不足以号召狎客,尤须温柔和媚,应酬周到,才能使狎客拜倒于旗袍之下。”妓院为载誉的妓女争来夺去,把她们当作“钱树子”。想将这样的红人搞来,不但财务上要安排周详,还要摆场面表示欢迎和尊重。老鸨聘用妓女的做法,同包办婚姻差不多: 她找一个中人去同妓女的中人谈条件,两边的介绍人都要付费。  按指南书的说法,妓女来到妓院时很讲究排场,妓院要举办仪式表示对她本人及其招财进宝能力的尊敬,她本人对于妓院的价值也在此时展露无遗。梳妆打扮好了的妓女在自己的私宅“端严以待”,等妓院派车来接她。到了新妓院,手执点燃的捧香下了车,迎她的是一连串的爆竹和喜庆的场面,进门时先要跨过表示兴旺发达的火把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6 部分阅读 到了新妓院,手执点燃的捧香下了车,迎她的是一连串的爆竹和喜庆的场面,进门时先要跨过表示兴旺发达的火把。不等她进屋谁也不许说话,屋里点着蜡烛,她进来后放下香把,从佣人手中接过香茗。这套礼节不得有任何差池,否则视作不吉祥,因为“接先生好比接财神”,有先生在,整个妓院就会生意兴隆。当红的妓女接着就会展示自己对于妓院的价值;她事前已同自己的常客们打好招呼,74这时便邀约他们前来设宴,对她表示祝贺。从妓院派车马去接妓女并放鞭炮迎接这点来看,妓女进妓院的规矩颇似新嫁娘进婆家;不过,接下来的事情就很不一样了,并没有婚礼上那种新娘对夫家家族表示敬意的礼仪。这里要强调的是,妓院礼待妓女,将妓女当作宝贵的资源,而不是将她作为家族的一名下属成员接纳进来。  妓女的聘期以“节”为度,一节约四个月左右,分别从阴历的三个节日算起: 五月的端午节,八月的中秋节,阴历新年的春节。这种安排使得为妓院带来很多生意的妓女能讨个更好的价钱,但也使她易遭屈辱,在生意受挫时受到伤害。19世纪后期,高等妓女会用自己的钱参与对妓院的投资,挣来的钱自己能留下将近半数,其余的则归老鸨。20世纪初,老鸨和妓女的钱财安排开始发生变化。妓女受聘拿固定的聘金(“包头钿”),一节度两三百元,一半预付,营业收入一概归老鸨所有。聘金的另一半则每隔一段时间发放一次,同时老鸨将这一节度内的膳宿费用等流水账一应记下。到节度完了时,妓女可有几类情况。做得出名的,别的妓院会派中人来说合,而妓女本人可能早就别有所适。可要是妓女还欠着老鸨的饭钱房钱,那么节度到期时她就得将房间腾出来,让给新聘的妓女,迎接新来者照例又是热闹非凡。被抛弃的妓女不偿还欠债是不准离开妓院的;在这种情形下留在妓院叫做“落账房”,那是极丢脸面的事情。跳槽到别的妓院或做了小老婆的妓女被称作“调头”,因生病或挣不到钱被老鸨赶出妓院的妓女则叫“提轿”(与“踢脚”近音)。有一则笑话嘲笑不懂事的嫖客,说他一脸天真地问妓女打算何时“上轿”,不想却等于骂了人家。  指南书和小报津津乐道于老鸨如何聘请载誉的名妓,在这两种文字体裁中较少见到有关典押或贩卖妇女、少女的隐晦安排。抵押典当是下等妓院(见第七章)里一种普通的安排,讲到上等妓女时较少提及。典押称作“包身体”或做“包账”,即将穷人家的女人包给妓院数年;75另一种情况是上等妓女的生母或养母同老鸨订立契约,基本内容是将女儿包给妓院一节度或一年。  被卖的女人称“讨人”,归老鸨或“讨主”所有。买主目的明确,就是让她当先生。不管是拐卖的、被父母卖掉的,还是自己卖自己,她都无限期地属于老鸨或讨主。讨主严密监视其一举一动,或让年纪大点的佣人监督她。指南书和切口汇编很少谈到长三妓寮中的虐待之事,不过提起买女人的讨主却会带着少有的轻蔑口气形容其如何凶狠。包身的和卖绝的妓女在节度结束时都不会转到别处,因此同“自由身”的先生相比,她们为自己争得好一点的境遇的机会也就少而又少。  高等妓院内形成的家庭关系同购买的做法密切相连,许多讨人就是老鸨从小买来养大的。妓院里的女童并不都是卖绝的,有的是妓女生的女儿,“从生下来起,妓院就是她们的家。”例如,19世纪80年代的名妓李珊珊就是上海一名妓的女儿;她的祖父是清朝的大官李鸿章,但李从未认这个孙女(见第六章)。至少被一种20世纪的资料引用过的一首诗(1876年)就表示了对这些女孩的同情:   鸨母骄人号本家,  黄金不惜买娇娃。  可怜十二三龄女,  演舞教歌到月斜。  学当娼妓的女孩中至少有一些被老鸨称作“养女”或“小本家”,有的史料说买来的女子“将鸨母当作母亲”。一位回忆录作者评论说,这些女孩最是吃苦,奔来跑去替客人上茶点烟。1939年的一部指南书解释道,老鸨收买来的女孩做养女可省下聘金,况且得到了易管教、听使唤的姑娘。当老鸨认为哪个年轻女子养大了,可以接客了,就会收一笔开苞费,也算养育女孩的费用得到了一点补偿。养女在妓院不拿工钱,就像铁匠铺子的男学徒一样;两者都在学会一门手艺,今日的训练为的是准备好来日挣钱。但是讨人和学徒不一样,她们并非只是按契约在一段时期内当学徒。她们被认作亲属,这样即便没有掩盖却也模糊了她们终身受奴役的地位。在这方面她们与“童养媳”的地位更相似:“童养媳”从小过继给未来的夫家,于是夫家现在就可以使唤她们干活,又省了将来讨成年媳妇的开销。  成年的妓女同老鸨之间也有这层家庭关系。76许多成年的妓女称呼老鸨为母亲,史料中往往并不说明老鸨究竟是其生母、养母,抑或“姆妈”只是一种习惯上的客气称呼。例如,1924年时《晶报》刊登了一则“骚姆妈”的短文,写的是上海名妓宝琳的母亲,年纪已有38岁,却仍骚劲十足,像个二十几岁的女人。骚姆妈有可能是宝琳的生母,但也很可能是个妓女,现在年纪大了,所以聘请了或许是过继了甚至是买下了宝琳,继续做她的生意。小报的闲话专栏有时会报道“姆妈”怎样对当先生的“女儿”管头管脚。一位“姆妈”对“女儿”歇了生意同另一个妓女去看戏大为不满,据说母女俩经常吵架。这到底算是妈妈在管教不听话的女儿,还是老鸨逼雇来的妓女多干活,还是两者皆有?总之,家人的称呼使亲属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变得无法区分,抑或这套用语正指明了两者的联系。  老鸨对“她的”妓女有多大的权力?情况可以说差别甚巨。虽说史料很少个别叙述老鸨的生涯,但仅从以上的片断可看出,老鸨既可急切地恳请名妓为之招徕生意,也会为营利目的而买女孩,训练并差遣使唤她们,像个苛求雇工的监工。家庭关系可能使后一层关系看上去有所缓和。如要用亲生亲养的标准看,老鸨姆妈与女儿的这种亲属关系可能是“想像出来的”,但她们毕竟共同生活,彼此有责任义务、亲情联系,也有凌辱伤害,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即使在“血亲”中也同样存在。还有一个因素也会使老鸨与妓女的关系有所改善: 老鸨买女孩是进行长期投资,如对女孩一味打骂,怎能期望日后得到丰厚回报。尽管如此,自19世纪以来呼吁妓院改革的人士往往强调儿童在老鸨控制之下的悲惨处境。对这幅图画可以有几种不同的解读。也许在高等妓院和别的妓院里,儿童都是最受虐待、最易受到伤害的群体。也许改革者发现利用儿童的境遇比较容易唤起公众的义愤,而已成年的高等妓女对生意安排有相当的控制权,所以不易用她们来组织发动公众。也许改革的故事中需要一个坏蛋,而斥责鸨母比斥责嫖客容易些,因为后者中有许多上海的上层人士。鸨母对妓女的生活显然有着重大的而且并非总是仁慈的影响。不过,将鸨母的权力绝对化,那是对妓院里的社会关系看得太简单了,它反映的是很久以前改革派的兴趣、利益所在,而不说明当今历史学者的关注。   第三章 妓院规制(四) 握权的佣仆:妓院里的做手  高等妓女和佣仆之间同老鸨和妓女之间一样,并不存在鲜明的主子和下人的关系。“从属的”妓女对老鸨也有所控制,只不过她们的权力有点被遮掩了;同样,妓院的佣仆杂役对妓女的控制也可达到惊人的程度。从顾客的角度看,妓院的仆役很像政府机关里的办事员和勤务员,尽管地位很低,却把守着通向重要资源的关卡,所以对他们也得恭恭敬敬。  有的女佣人年轻、有点姿色,其称呼五花八门,有“大姐”、“阿姐”、“跟局”、“做手”等等,她们在妓女应召出堂差的时候陪伴前往。有一部指南书解释说,“先生为花,阿姐为叶”;“阿姐”的工作是扶助先生,在先生出堂差时跟局,“以防中途发生意外”,同时也是监视先生的行动,特别是那些还是女儿身的小先生。阿姐同先生一样,也有自己的稔客,阿姐虽然地位不及先生,但据说比先生容易上手。有的自立门户的先生有贴身的阿姐,收入两人拆账。黑幕故事常会影射先生和阿姐与同一嫖客有染。雇佣阿姐并不按节度付一定数目的钱,她们的收入名堂繁多。有的看上去就是低档次的,便按月开支工钱,外加赏钱。还有的和先生一样,也要侑酒主觞、应酬场面的,那就按其办花酒的数目从妓院的盈利中拆份头。  妓院中还有一类年纪大些的女佣,叫“娘姨”。娘姨同先生和狎客没有什么亲密关系,但在妓院内部却颇有权势。本来“娘姨”指的是妓院里结过婚的佣人,不过娘姨同阿姐的区别倒不在于结没结婚,而是看其同妓院财力的关联。犹如先生常被比作官人,娘姨也被比作做官人家雇佣的扈从。1891年的一种史料讲到,专横跋扈的佣人也会叫嫖客受气,文中用讥刺的口气评论说,娘姨就像做官人家的家奴,自己花了钱来当奴才扈从,为的是压榨百姓。年纪轻、品貌好的娘姨也从嫖客那里接赏钱,有时积攒多了,也就自己当起老鸨来。她们还可以动用自己的关系,帮先生借钱,这种做法叫“掮账”。  然而,娘姨最常见的经济角色,是直接为一先生或妓院投资。78在这种称作“带挡”的安排中(“带挡”有携带和抵挡的意思),一帮人——通常是妓院的佣人——斥资数百,相帮一个先生。有时妓女本人也入股。凡投了钱的,都可从先生的酬金和赏钱中拆得份头,而先生则要遵从所有的斥资人的意思。1919年小报上有一则故事,讲有一女佣权力很大,妓院上上下下的事情都捏在她手里,夜里没有客人的时候,她睡在先生的床上,先生倒只好睡地板了。倘若带挡娘姨借了钱给老鸨,老鸨就会给她派发些轻省的管家活计,不敢有所得罪。许多住家妓院是没有老鸨的,那么有可能多数情况下都是带挡娘姨在拿主意。娘姨可能对先生十分严厉,乃至凶狠,这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投资,因为带挡交易是有风险的。先生一个节度下来所赚不多,娘姨也就得不到多少投资回报;先生要是跟嫖客跑了,那么带挡也就血本无归了。但另一方面,运气好的或投资管理有方的娘姨则可积累资金,在银行钱庄开户头,老来不愁了。有一则黑幕故事,说是有个外号叫“金牙老三”的25岁上下的娘姨,同很多有钱人都拉上了关系,专门安排摘取小先生童贞的事宜(如此可为妓院大把地赚钱,自己也大捞赏钱),还放印子钱给妓女,一年后她用挣来的钱开了个妓院,自己做起了管事。  或许因为娘姨在妓院里算是有点权势的人物,所以她们像老鸨一样,也受到了谴责和嘲讽。1917年有书形容说,娘姨  通常过了24岁,邋里邋遢,模样凶狠,极遭人嫌。若来刻意奉承,益发令人厌恶。她们来回走动,真是讨厌。一句话不对,就可将你赶出门外。最好离她们远远的。  同乖巧讨喜的阿姐相比,娘姨的名声不好听,当然有时也有人指责这两类人都出口粗鄙,甚至恶言恶语(例如骂那些惹恼了她们的男人“挨千刀的”)。娘姨尤其被描画得面目可憎,是因为评论者不能见容于其所谓泛滥的性欲,暗含的对比是名妓有节制的、通过正当渠道进行的性活动。据说娘姨同妓院的男仆私合(如是老鸨的女儿做此事,那男女相悦就被视为通奸);娘姨还同客人暗中勾搭。奇怪的是,一则19世纪的史料指责娘姨危害了社会风气,而名妓却从来没有背过这样的罪名;史料说娘姨乱轧姘头的做法流传广泛,“相习成风,几有人尽夫也之意,甚至背夫弃妻、79口角轻生等案层见叠出。”20世纪30年代的黑幕小说中,娘姨是一副贪婪相,漫天地向客人讨赏钱。如若先生抱怨说讨得太凶,客人都赶跑了,那么娘姨就威胁说要先生立即偿还带挡本钱加利息。诸如此类的故事表明,一个“佣人”在性行为和钱财方面所拥有的自主权,那种动摇了社会性别等级和阶级等级的定位,使得观察高等妓院景致的男人感到深深不安。  高等妓院也雇佣男仆,差事是吆喝通报客人到来、上茶、递毛巾、打扫、准备筵席、给客人送请帖、给先生发局票(见本章后面的讨论)、送先生出堂差等。男仆先前叫“外场”或“相帮”,是帮忙的意思,后来也得了些不大好听的称呼,如“龟瓜子”、“乌龟”、“龟奴”等。这一组名称的缘起就像以“鸨”称呼妓院的女业者一样,已无从查考了。不过,“龟”字大多数的含义都是人不爱听的,只看“乌龟”的称呼就明白了。(1919年有文章琢磨说,他们不该叫乌龟啊,妓女又不是他们的老婆和女儿。)龟奴与娘姨不同,与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妓院男老板也不一样,他们被刻画为相对无权的甚至地位卑下的人。有劝客人对龟奴客气一点的,说这样他们办差事就不会慢慢吞吞的了,不过他们看来不会像威风凛凛的娘姨那样让人气馁。指南书作者也不觉得当堂差的人有何精明之处。1935年的一部上海俗语汇编解释说,“乡下男子,跟着阿姨婶娘同到上海来吃堂子饭的为数亦颇多,他们的职务也各各不同,识字的可当账房先生,代嫖客记局账,代妓女记夜厢,聪明的能学乌师先生,有气力可拉包车,最无用的便留在客堂里做‘相帮’。”  愉悦妓院规制虽说龟奴也许被人看扁,当成粗笨愚鲁之人,但他们日日亲近唾手可得的美貌女子,还是勾起了一些会意的评说。评论主要围绕着晚清时龟奴肩背先生出堂差的习俗。本来妓女应客人之召到书场演唱是坐轿子去的,但是到了光绪(1875—1908)末年,公共租界开始对轿子纳税了。开始时还只是年纪小(分量也轻)的雏妓坐在龟奴肩上出堂差,她们的服务也只限于歌唱。龟奴在肩上铺一条白手巾,掮着雏妓走路,雏妓就抱着龟奴的头。“后来不限雏妓,连十七八岁的大姑娘,廿二三岁的成熟姑娘等,近一百斤左右的身体,也坐在龟奴肩头,宝塔似的一座。”龟奴在马路上疾步行走,坐着的要想不掉下来,就得紧紧抱着他的头,于是就有了这俏皮话:“小先生夜夜摸Gui头。”龟奴背雏妓的做法还引出了史料中很少见的公开提到80妓女行经的段子,那是1905年发表的一首七言诗:   龟背难当代用肩,  时髦出局力能掮。  虚心昨夜经期到,  点滴留心裤后前。  这四句诗有点特别,不仅没有Se情内容,还甚为罕见地提到了妓女的身体。一般诗文中摹写妓女的姿色都用比喻手法,而不会直白地写实;无论淫秽猥亵的文章还是科学说理的,总之文字资料中几乎从来不曾直接提到过妓女的身体机能。然而淫秽地影射妓院男堂差的文字一直延续到掮行已被黄包车取代的年代。1935年的一幅漫画中,妓女和阿姐坐在“龟奴”拉的黄包车上出行。画面实在是在糟蹋妓女: 黄包车的背面画着两颗颠倒的黑心,车牌号码606,而治梅毒药(洒尔佛散)的商标名正好也叫六六。说明文字先讲妓女如何不忠不义,又会对身体造成何等危险,接着对拉车的堂子龟奴品头论足,说他正色迷迷地斜睨阿姐,因为堂子里不惟阿姐,就连先生也同龟奴相好哩,此事路人皆知。有的写妓院恩客的文字材料还影射说,真正做“乌龟”的不是“Gui头”,倒是这些客人,客人来玩要付钱,堂差则不花一个子就可白相。  堂差不惟能接近先生,还把守着见先生的关卡;找先生陪伴是很花钱的,可谁又不想让先生陪着呢。所以,资料中所表露出来的对堂差的敌意或许与此有关。还有一种情况也可能造成摩擦,那就是妓院里各个层次的佣仆差役都靠赏钱过日子,嫖客每每必须上下通通打点到。客人在妓院里摆台面、同妓女过夜或是替妓女赎身讨来做小,都须付“下脚”给佣仆。有的“下脚”钱不多,几元就可;倘若客人老是到某一妓女处过夜,则价码看涨。过年过节也要给赏钱,那叫“手巾钿”(客人来设宴席或牌局时,堂差要给客人递手巾),也有叫做“吃粢饭团”的。新年里会给常客“开果盘”,客人照例也要出手大方,多多给赏的,赏钱就分发给妓院内所有的佣仆。客人若要讨妓女做小老婆,81那么房侍就会拿了银台面银四喜等各色银器来,客人要么收下(付几百元),要么谢绝(付四五十元)。客人大多无心收受,故银器多半也是房侍从银楼租借来的。1908年时,上海的高等妓院联合涨价,办酒席全都涨了一块钱,这时一家报纸评论说,逛妓寮的真正花销不在于花酒、赌局,而是各种名堂的犒赏,凡摆席、设赌、住夜、吃顿便饭、逢年过节,无不需要给赏。虽说重重犒赏有时令嫖客裹足不前,也使其为逃脱重赏而有意回避在重大节日造访妓院,但是详述妓院礼仪的手册还是奉劝客人不要太过吝啬。一位作者批评说,有的狎客对先生有求必应,慷慨赠赐,可让他掏一个子的手巾钿给“小人”都满心不情愿。作者告诫说,聪明的办法是钱要花在明处,让人人都看得见,最好显得落落大方、通晓人情世故——如此大概可让“小人”也开心了,他们可是能阻止客人去会先生的人啊。   第三章 妓院规制(五) 浓妆艳抹的尤物: 妓院里的先生  高等妓院于上海经济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与妓院直接有关的业主、经营者、妓女、仆人等庞大人群都靠妓院营生。如要说到给妓女梳妆打扮、让她们在陈设精美的场合抛头露面的一套程序,那就会牵扯到更大的供货商网络。妓女身上穿的、戴的衣物饰品是其自我的展示,指南书中对妓女装束的描写远远超过了对妓女身体的关注。对于嫖客来说,能仔细地区分这些装束服饰,对之如数家珍,就说明他有鉴赏力,有品位,是个行家里手,也等于表明了他的上等人身份。妓女要是没有首饰珠宝,房间布置得不讲究不雅致,便会失去吸引力;而不能鉴赏装饰品的顾客则是降低了自己的身份。  1929年时,一位外国的观察者写道:“在妓女的住宅周围有许多做衣裳的、做头发的、做丝绸软缎鞋子的、绣花的店铺,全仗她的光顾,生意很好。”卖珠宝的女商贩每隔一阵就登门妓院,首饰盒里装满了昂贵的玉簪、金钗、珍珠和珊瑚头饰,都做成茉莉花的形状。有位作者写道,妓女从前用鲜花打扮自己: 春天戴菊花,夏天戴香甜的桂花,秋天戴李子花,冬天戴兰花;到了19世纪末,鲜花都换成珍珠做的花了,虽说要花好几百元,但好处是形状色泽保持不变。有个迷恋妓女的外国人看着妓女们在酒宴上唱曲,他注意到“她们满身珠光宝气,82耳朵、手指、颈项、衣服上无不佩戴着各种各样的饰物: 如榛子大小的钻石,形状和大小不一的珍珠,还有说不出名堂的神奇玉石”。妓女手里拿的、用的也都是贵重的物件,如装着镜子和给客人醒酒用的肉豆蔻的银匣子,象牙扇骨、金粉画饰面的折扇等等。纤手轻摇下的折扇成为表达妓女婀娜体态的手段,更增添了她的妩媚。  这些装饰品都很值钱,妓女经常被盗贼偷抢本身就很说明其价值。20世纪一二十年代,主流大报《申报》经常报道妓女出局或甚至在妓院应酬时遭持枪抢劫的消息。有一对很有心计的强盗采取了迂回作案的方式,他们花钱同妓女过夜,然后将妓女麻醉,待其睡过去再偷盗。偷得最多的是金手镯、珍珠头饰和钻石戒指,有时也偷衣服。名妓是城市生活中的公众人物,因此出了事情不怕叫警察,而盗贼如被抓获,一般要判六个月乃至数年的监禁。  举例来说,1920年1月某日深夜,名妓珍珠花应召前往一旅馆侑酒。到了公共租界地的汉口路、西藏路转弯处,包车慢了下来,一个强盗跳上车来,抢走了她那顶镶嵌着51颗钻石、价值3080元的帽子。珍珠花立即向警局报案,公共租界巡捕房的三名华人侦探到3月底就破了案。涉案的两名强盗中有一人的母亲将抢来的帽子上一枚金蝴蝶别针出租给了不知情的妓女,后来两个妓女相遇,珍珠花认出了自己的别针,才使案情有所突破。一个强盗叫冤枉,说他买馄饨回家的路上听见有人大叫,只见一个强盗逃走了,他从地上捡起了这枚蝴蝶形别针。尽管如此,两个男人和那位母亲还是被判了刑。还有一个案子结局可没有那么好。1920年时,名妓莲英被人谋财害命,珠宝被抢,尸身丢弃上海郊外。关于这起谋杀案及其侦破审讯,报纸作了跟踪报道,有人写成了小说,甚至还编成舞台剧上演(见第六章)。  不过,别看妓女穿金戴银、满身珠宝,她们个人却不见得有多阔绰。有时这些珠宝首饰是凑起来给妓女撑门面的,为的是吸引和留住财大气粗的嫖客。妓院会派娘姨到有钱人家的小老婆和大小姐处去租借钻石戒指和珍珠头饰(妓院的娘姨到体面人家去租借之举颇有颠覆性,因为娘姨付的租金成了大户女人的独立经济来源)。83但是,如若心目中那位阔气的客人不显身,或者并不总能大手大脚地花钱,那么妓女和娘姨阿姐就倒霉了,可能连首饰的租金都付不出。还有一种情形正好相反: 客人想讨某妓女欢心的时候会送给她贵重的珠宝首饰,等关系冷却下来又会讨回首饰;此期间如妓女为了应付开支将首饰典当出去了,客人就会威胁告官或以武力相逼。1929年时,《时报》报道说名妓潘阿珍坐舢板跳黄浦江了,其实她就是遇到了这种尴尬。摇舢板的船工将她打捞上来、交给警方后,她解释说,自己为了付医药费,将一个客人的馈赠典出去了,不想他起了疑心,火冒三丈,限时限日要她还东西;现在大限已到,还不出来,便只好一死了之。(负责此案的警探将她交给同一妓院的两名妓女和两名娘姨照看。)  在上海,妓女领时髦之先,成了时尚的风向标,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其不蒙羞耻、公开参与都市生活的程度。通俗小报经常点评妓女年年更换服装颜色的习惯,例如几十年前不看好的玫瑰色和紫色,现在成了注重时髦的女子的标准色。照相集的流行也表明,到了20世纪初,西式时髦已成为一种自我展示的方式。本是舶来品的照相术已被接受,19世纪末上海名妓更是争相拍照留影。从前妓女对镜作自画像、并将画像赠予相好嫖客的传统,这时恐怕已被照相取代了。她们用自己的肖像照装点房间,或印了自己的相片送给客人。这样的照片还能直接从上海的照相馆里买到。名妓倩影流通量巨大,使高等妓女更加成为显性的存在(但不见得使她们变得更可亲近),照相术也使妓女的形象更准确更多样化。  许多高等妓女试着在不同的背景中、穿戴不同的服饰拍人像照。1917年的一部影集中(见图5—14),兰云阁身着绣花袄,头戴珠宝饰带,端坐在盆花的中央,及地的裙裾下隐隐探出一对金莲。沈宝玉照片的背景也差不多,但手执羽扇。琴寓穿的是中式的绣花丝袍,还镶着珍珠花。有几位全套戏装,摆着戏中人的架势,还有的穿着不过分讲究的中装,不过四周装点着精美的物品: 一本书,一套茶具,一把琴,一副围棋等等。秦楼、花四宝和筱青楼则是维多利亚仕女打扮,戴着饰花的草帽,穿高帮皮鞋,佩网眼花边、蝴蝶结,还有翻毛领子,这样的装束虽不普遍,却也不算罕见。影集中有好几位女子手里拿着西式装帧的书籍,还有一群坐在一辆早年型号的轿车上84(据说妓女还学会了打西式台球,虽说书中没有表现她们玩台球的照片)。许多照片中的衣着配饰可谓中西合璧: 如西式外套罩着高领旗袍;头上是英国工人经常扎眼地戴着的那种鸭舌帽,身披中式的紧身坎肩;戴发套、穿束腰坎肩和宽松长裤的女人坐在琴键前。这一年时兴的冬装是用白狐或雪貂皮滚边的绣花缎面斗篷,下一年就不兴了,代之而起的是西式外套,说是穿了这样的衣服上桌不必脱去。一些上海妓女显然也好女扮男装,虽说这一点在花影中并不突出: 她们偶尔会穿男士戏装(中式)或生活装(较多是西式);所穿一般是学生装或绅士装,这也是一种自我展示,强调了她们自己的高雅情趣。西式服装并没有取代而是增加了妓女们的选择机会,使她们能按自己认为有吸引力的样式着装;西装等于让她们有了一套新的道具,不仅可展示风雅,还可表明她们有知识,懂现代。  惟一无法跨越中西文化的女性标记就是缠足。许多照片中人是小脚女人,她们只穿中式衣服。1917年的妓女影集中有一篇小传提到,西洋风气传进来后,已不时兴缠足了,现在嫖客讲究的是妓女的腰有多细。小传中又说,尽管如此,有的妓女仍是日日缠足,有的客人要找的仍是缠足的女子。涉及娼妓的资料中不大说起裹脚的事情,这也部分地反映了资料对娼妓的肉体基本不予描述的情形。文字资料中的描写集中在服装、容貌、优雅的步态以及活泼或缄默的脾性。  高等妓女的自我展示还有一个重要方面,那就是取花名。妓女的职业生涯有许多重要关头: 初进妓院,调换地方,自己开业,或做了一段小老婆后重新回来做妓女;这时她们同上流社会的男人一样,会给自己取新的名字。例如20世纪20年代,上海妓女“小玲珑老七”搬到天津去后,改名叫“爱温”;回到上海,又选了“年年红”做名字。有的妓女在使用一个花名时红起来了,有时就会保留这个花名。世纪之交有个名妓给自己取名“林黛玉”,用的是清朝曹雪芹的小说《红楼梦》中那柔弱多病、爱使性子的女主人公的名字。1923年有一英文文章解释说,妓女取花名喜用表示细巧、85美丽或香艳之物的字眼,如胭脂、桃花、翡翠、牡丹、明月等等;文章还说,“体面人家的女子是不取这等名字的。”女人也可“选择表明何时入行的字眼,如‘十三旦’。”尽管作者断言,有审美情趣的字眼“用到风尘女子的身上便俗不可耐了”,然而许多名字听上去很像吟诗作画的文人士卿所用的字号。有的用“斋”名,有身处某地方的感觉,如“清香小舍”、“醉花居”等。自己开住家妓院的妓女甚至会学着士大夫的派头起名“吟诗小筑主人”。小报上有一条评论劝人别拿这些地名太当真: 取名“金银楼”的妓女不见得有成堆的金银,叫“花月阁”的未必如鲜花似明月。反之亦然。取名“陋室”的年轻妓女不一定相貌平常、居室简陋,其实这名字反倒衬托出她的风雅。  高等妓女的花名还往往表明她与其他妓女的亲缘关系(血亲或收养)或族谱上的关联。名妓年纪大了,会找一个或收养一个下手,她会给新来的取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个“小”字。如“李双珠”的养女就叫“小双珠老二”,“沈玉英”的新助手名“小沈玉英”。(一篇文章评论说,别看她名小,调情的本事可不小。)另一种常见的做法是,如果几个妓女在同一妓院一呆好几年,那么她们会用同一个名字,只在后面加上排行“老大”、“老二”等等,如此一直可排到“老九”。有时一所妓院的妓女用同一姓氏(如张素云、张宝宝、张老云等),或是共有一个辈分名(如张老云、张素云、张雅云等)。这时小报便以“三陈”、“二凤”(高凤、青凤)称之。一指南书抱怨道,妓女“多有同时同名者,以致寻芳访艳之流辄为之误入桃源”。共同的名字表明生意上的关联,但不一定是个人之间的紧密关系。  有关高等妓院的书文通常聚焦于一个有着繁缛社交礼仪的小世界,整个过程由色艺双全的女子引导。但是,当作者们谈到取名问题时,文章便透出了哀其不幸之意。作者们解释说,妓女起了花里胡哨的艺名,其本姓便隐去了;他们猜测说,起名背后可能是不想让人从她现在的生活追寻其身世,或者连她本人都不知道自家身世。861917年的一部指南说,  海上妓女多隐其本姓,于名则随意命之。……歌姬以千万计,而求其标用真名者,百不得一。其意得非谓身既娼矣,亦何必以本姓示人,或以本姓询诸个中人,咸若讳莫如深,不欲泄流。更有自幼为匪人远方拐骗而来,鬻入勾栏,即本人亦实不知其系出何家者。  这些阴郁的评论表明娼妓生涯或许背负耻辱、隐忍失却之苦,这在赞赏性文字中是难得听见的调子。然而,究竟谁是这场痛失本姓戏的主角?痛失姓氏有父慈女孝、悲惨地从家庭的怀抱中被夺走等弦外之音,但是,这出苦戏究竟关乎妓女、还是以诗文对其表示倾慕的人,却实在是不清楚的。同有关娼妓生活的其他许多情形一样,资料中传达出某种情感,却不说明那是谁的情感。  梳妆打扮得体、身着华服、有雅致的花名的妓女在装饰精美的妓院里亮相。大的妓院可有几层楼高,楼下有门廊和摆宴席的厅堂,楼上楼下都是一间间挂着门帘的小屋子。家家妓院都在前门上方的窗上挂一盏灯,客满了就将灯取下。19世纪的游记不光写妓院里的女人,它们几乎同等地关注妓院陈设之富丽堂皇,以及这种优裕的环境所唤起的愉悦之情。1893年时,池志澄写道,青楼  房中陈设,俨若王侯。床榻几案,非云石即楠木。罗帘纱幕以外,着衣镜、银书画灯、百灵台、玻罩花、翡翠画、珠胎钟、高脚盘、银烟筒,红灯影里,烂然闪目,大有金迷纸醉之概。  妓女的房中可能摆着一张藤睡椅(“其上任客小眠最为适意”),或是“罗汉榻”,那是专为吸食鸦片用的、双铺的精致卧榻。房间的陈设风格年年不同,就以灯具来说,“向以玻璃为贵,嗣行羊角灯,旁缀以珠,继又广行书画灯,每房四盏,以白绢上书诗词,间以着色花卉或山水。”西式图案的墙纸也甚为走俏。布置讲究的房间要摆四个果盘,每个妓女有一根金银水烟筒(后来烟筒被价格很贵的卷烟取代)。妓女房间的摆设和她身上的珠宝一样,往往是客人赐予的: 陪他过夜的人以及他过夜的房间都要可心宜人才好。客人不称心了,发怒了,87会叫妓女还回“他的”珠宝;同样,客人发脾气时会将妓院的精美摆设砸个粉碎,或者雇流氓来砸。指南书和主流报纸都提到,客人出于嫉妒或为别的不顺心,会在妓院大打出手,将招牌、家具、花瓶、镜子等统统砸个稀巴烂。老鸨也毫不含糊,一准将动手的客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高等妓女大多在公开或半公开的场合活动,如饭馆、书场、戏院和大妓院中的宴会厅等,但是还有一个重要的空间,那就是她的房间。房间不只是容纳性行为的空间,它也是亲密的社交酬酢的场所。“房间”是妓院生意中进行商谈活动的小单元,指南书中有许多同“房间”相关的切口,就说明其重要性。老练的嫖客应该懂得、并能适当地使用这些切口。住家妓院或大场户的妓女先要“包房间”(租房间),然后要“裱房间”(糊墙纸),并“铺房间”(整理、装潢)。如果妓女房里已有客人,佣人搞错了又要领客人进来,那么妓女就要高叫“领房间”(领到[别的]房间去)。也就是说,后来的先请到别处等候,待她有空了再来迎他。遇到这种情况,客人也可以“借房间”,即到另一妓女的房间去等她。但假如先来的和后来的客人正巧是熟人,便可以“并房间”,两人共与一位妓女说笑。如果好吃醋的客人听到又有客到,或许会叫“病房间”,也就是不到天亮不撤出的意思。精明的妓女会设法避免尴尬的局面: 她会很得体地请走第一位客人,再接待另一个,这就叫“腾房间”。如果她能自如地应付各种场面,有了一班常客,便可“调房间”,也就是到条件更好的妓院去包房间;不过妓女掉价、往下处挪也可叫“调房间”。客人不称心了,可能会来“打房间”。妓院新开张或过年的喜庆活动中会请乐师操弦佐曲,活动完毕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7 部分阅读 “调房间”。客人不称心了,可能会来“打房间”。妓院新开张或过年的喜庆活动中会请乐师操弦佐曲,活动完毕,乐师会到一个个房间去为妓女奏一曲并讨赏,这就是“扫房间”,有开门红、开年红的意思。  所有这些围绕着“房间”的活动都是社交活动,没有明显的性行为含义。只有两种切口指更为亲昵的交往,但那是在妓院以外的地方进行的。在旅馆的房间里召妓侑酒、酬唱、叉麻将叫做“开房间”。在旅馆叫堂差,坐局时间比在菜馆的堂差稍长些,88客人正可以利用机会“寻寻开心,亦可增进双方的热度,又可以窥测对方的情意”。一部指南书为客进言道,一旦开了头,没准就会结成乐缘,常常销魂哩。比“开房间”再进一步的,就是在僻静的地方租一间“小房子”,双方便可日日在此幽会。作者劝有心寻艳的客人将此小房间装点得漂亮些,但也不必太过铺陈。  对妓女和客人双方而言,“房间”都是进行社会交往和商讨的场所。妓女做得好,就会调往越来越好的妓院房间,灵活自如地疏导客流,令各方满意,有时还能自己开住家妓院。成功的客人则希望施展娴熟的房间礼仪技巧,将负誉的妓女从妓院拉出来,让她脱离身在妓院房间所必须恪守的生意上、社会交往上的职责,将她带进只有他独自可及之处。   第三章 妓院规制(六) 妓院的服务  高等妓女的日常活动中,性关系占相对次要的位置;她们的主要任务是应召出局,陪伴男人们吃喝打牌。一日从中午开始,按照同客人的亲疏程度安排会面和活动。下午她可能就呆在妓院里,抽烟、打瞌睡、缝衣、结绒线、画画、喝茶,但也可能去会一个熟客、上街购物,或在妓院外租来的房间里同他会面。傍晚时分吃中饭,化妆,准备好出堂差、赴筵席;应付完堂差起码要到半夜了,走红的妓女则应酬时间还要长。夜生活可能是同相好的客人上床,或同他坐车兜风;到了20世纪20年代及后来,妓女也可能再去舞厅。黎明时分她上床睡觉。  叫局和出局  有个西方的评论者写道,“如果我们能相信中国书中的证据的话”,  一帮官吏或文人若不召妓作陪,简直不可能在任何社交场合聚首。……歌姬在以往任何时候都不如清末民初时期——约从1870年到1926年的国民革命期间——那么享有盛誉。  “社交场合”可以是菜馆、酒肆、茶馆、戏院或是妓院。妓女出席这样的场合,提供娱乐消遣,使男人们的饮酒、看戏、牌局或谈话等活动有了令人赏心悦目的亮色。  对场面上的男人来说,必须恰如其分地扮演好自己在这种社交仪式中的角色,妓女也须酬应如流,89才会使活动又得体、又愉快。召唤妓女到妓院以外的场合曰“叫局”;叫局的办法是差遣戏院、酒肆的侍应将红色的“局票”送到妓院。娱乐消遣场所雇用了专门送局票的人,马路上送票人快步疾行、分送局票,实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上海生活中常见的场景。妓女应召前往称“出局”或“出堂差”;她可坐妓院的轿子出局,或如前所述坐在龟奴的肩上被他掮了去,再后来就改坐包车了。年幼的、质押身的或卖绝给妓院的妓女出局要有佣人跟着,年纪大一点、名气也大的妓女出局,则要好几个小大姐陪着。  有一个写妓院生活的文人趣谈集,其中一篇提出,所谓“出局”或“出堂差”原先是指宋朝的官员和清朝翰林院士出公差。文人学士将官场的用语和等级体系搬到妓女身上,表现了机智的自嘲心态。这样的例子很多。妓院也径自将这套官方用语拿过来用。20世纪初,高等妓女乘轿子出堂差时有男仆手提灯笼相随,灯上赫然写着“公务”。20世纪30年代有个作者写道,他还记得幼时看见这样的灯笼上“粘着四个红字,大书特书曰‘公务正堂’”。如此大胆擅用官方语言的做法引起了他的一番沉思:   按清代官制,起码七品知县,才可称一声正堂。典史和县丞,只称左右两堂。……而彼时之妓女,竟敢僭称正堂,不但咄咄怪事,而且胆大妄为。况出堂唱和上书场,都是淫业一类,如称淫务,还算合理。她们偏不称淫务而称“公务”,又为名实不符。岂妓女卖淫,也是一种正当的公务吗?  到30年代时,乱用官方语言引来的已不是嬉笑,而是高声的道德说教。娼妓业的意义变了,就此可见一斑(详见第三、四部)。  一位洋观察家看高等妓女,调子就多少有些轻浮:   她们游来荡去,90从一家饭店到另一家饭店,从一家旅馆到另一家旅馆,为主人的宴会增添欢乐活力,却如无线电控制的出租车一样,始终同总部保持着联系。她们的光亮的私人包车在灯红酒绿的上海市中心急驰飞奔,穿行于林立的饭馆旅社之间。车的前灯后灯照得人晃眼,垫脚板上还藏着一盏聚光灯,映照出她们迷人的小脸庞、乌黑头发上的荷花,最后还有不能小看的,就是她们身上闪烁发光的珠宝。为防止珠宝被人抢走,总有个跑腿的一路小跑跟在车后;装着充气轮胎的人力车迅疾地轻盈地移动着,跑腿的手紧紧把住车的一角。  每当客人填写一张局票的时候,就启动了一连串的小生意,牵动了一张利益网络。送局票去妓院的人要收跑腿费(1891年时是63个铜板)。开出局票的菜馆或旅馆有一本记事簿,将何日何妓出局一一入账记清,每逢月底便有菜馆的人去妓院收账,一局收70个铜板,曰“车马费”。妓院也有一本明细账,每次出局都有记录,到时候一一核对,防止菜馆将没出局的也算了进去。19世纪末的局资为3元(此为“长三”的“三”字的一种意思,长三是对高等妓女最常用的指称)。到了20世纪20年代,为了多做生意,长三出局跌到2元,继而又跌至1元,而这一块钱中,妓女“必须付给仆人10分,给为她操弦伴奏的乌师10分,给妓院5分茶水费”。(“幺二”妓女档次略低于长三妓女,出局收两元,然而她们和长三不一样,一直挺到30年代不落价,故有“滥污长三板幺二”之说。)到了30年代末,付局账已不再是当场交易,而改由妓院记账,按节度结算。  高等妓女出局时所做之事,依场合、本人走红的情况以及与叫局客人的熟悉程度而有所区别。原先所有的出局妓女都应唱一曲,并有乐师伴奏。然而,随着她们越来越远离其原初的唱优角色,而叫局的又通常是在旅馆的房间,许多妓女也就以几分钟的清谈代替了唱戏。一部指南书说妓女每晚要应付差不多30个局差,必是疲惫不堪,这或许就是她们故意不带乐师以逃避唱曲的原委。还有一种“代轿”的办法也表明妓女对自己的日程安排有某种支配权。倘有妓女不喜欢的客人叫局,可又不敢推却,便可请一姐妹代她出局,对客人只说是她病了或另有堂差。时髦妓女日程爆满,除非有心里特别喜欢的恩客,否则只呆上几分钟就走,去应付下一档差事,91哪怕客人已等了她一两个钟头也不管。晚上10点以前一般都是应菜馆酒楼的局差,10点过后才应旅馆的(也不过是清谈,只是不在公众场合,也不必那么急匆匆地赶场)。  冶游有繁缛的规矩,也是这套复杂的程式造就了上流社会男性的行为标准。指南书以大量笔墨指点嫖客如何达到上流标准。如果嫖客想点尚不相识的妓女,就有指南书指点门径,奉劝他最好由该妓的常客介绍,在局票上写明是代那位熟客叫局,如此妓女或肯来坐上片刻。作者又告诫说,若不这样做,妓女会“颇形落落”。又劝客人注意举止,不可随便。如一部指南书所说,这只是试探性的“打样局”,“犹之商店中参观货场”,但作者的口气明白无误地在说,客人和妓女一样,也处于被试探的地位。有意问津又无熟客介绍,则可在香烟店里买到列了妓女名字的小电话号码簿。  许多叙述都流露出哀伤的语调。1936年的一部指南书感叹说,市面不景气,狎妓也容易了,“妓女迁就”,客人地位低点的、出价便宜点的都肯,故亦无须再经熟客引荐。但即便召妓方便了,也不用人介绍了,客人仍不可造次。有位作者呵斥道,“如在报上见某妓的历史而叫打样堂差者,切不可举其隐秘相询,以免惹其心中不快,而冷淡你。”作者还接着告诫说,叫打样局者“不可太放浪,以免露出极相”。打样之后,嫖客便可以自己的名分召妓了。书上指点说,堂差最好“专叫一人,每日叫一次,一节亦不过百元左右”。又说,总叫“打样局”的人是无法同任何一个妓女搞好关系的;再说,每次叫不止一个的话,也要给妓女笑话,被说成“垃圾马车”,妓女自然也不肯专心应酬。  妓女应堂差,也须像客人一样,一言一行都要照例规办,不可出格。指南书详述妓女的行为规范,嫖客可以此为标准来检验妓女的举止。这些规矩增强了堂差的社会性质: 在公开的社交场合,妓女的举止应让客人在他的同伴面前显得很有“面子”。妓女到场应先招呼常客。若有特别稔知者在场,妓女就应请求“转局”,然后在熟客边上坐下唱一支曲子。92如乐师没有到场伴奏,她不唱了,须客气地向客人告罪,免得他气恼。妓女应坐在客人边上,但不要同他喝酒,以示客妓有别。如客人定要她喝,妓必对全场客人说声“对不起”。若客人划拳输了,非要妓女代喝罚酒,则她可以喝酒但不可吃菜。不愿喝酒的妓女必须委婉地推却,不过如客人醉了或非让喝不可,则只好答应,抿上一口。妓女离场时须礼貌地告辞。有的妓女叫客人扫兴,应差到来却“漠然不动”,不寒暄不唱歌,只“任娘姨大姐辈胡乱了事”,自己却如“泥塑美人”端坐一旁;这样的妓女受到讥嘲,谓“小人得志乱癫狂”。指南书中充斥着这样的细节,正是要教会嫖客如何识别自己是否得到了应有的尊重。  除了在菜馆或旅馆叫简短的常规堂差外,客人可召妓来酒馆陪同他和友人喝酒(“酒局”),陪他们去戏院看戏(“戏局”),陪他们打牌并从赢家抽头(“牌局”),有时还通宵陪着打牌或做别的事情(“天明局”)。19世纪后期还有一种很受欢迎的娱乐方式,那就是邀约妓女乘坐漂亮的马车兜风。最早时这也算叫局,但最终成了男人拥妓的展示方式,与他们相伴的是美貌的妓女,她们身着西洋装、东洋装抑或旗袍。有指南书赞叹道,路人见其沿街徜徉,装束入时,甚为悦目。有一部游记回忆马车经过的情形说:“尘埃倏起,雷霆乍惊,而红装绿鬓,已铿然一声,穿花拂柳而过。”   第三章 妓院规制(七) 打茶围  叫了打样堂差后,就要进行熟悉妓女的第二步,即去她所在的妓院喝酒、抽烟、吃点心、闲聊。这种交往的方式便是“打茶围”。一部指南书解释道:“讲到打茶围的乐趣,自较叫堂差进一步,因为叫堂差多在众目昭彰的处所,往往易受拘束,在打茶围的时候,可以稍为放浪,得以畅叙幽情,谈笑取乐。”打茶围的客人被领进妓女的房间后,门帘便放下了,电灯亮起,照得雅致的陈设分外醒目,也是示意别的客人回避。  与堂差不同的是,长三妓院的茶围是免费的,妓家自然有钱财方面的损失。93不过,不取费的意思也是明了的,即狎客打了几次茶围后,便有义务办筵席或者设赌局,为妓院带来进账。此举符合上层阶级嫖客所应具有的男子气的上流做派。他们可以花时间同妓院和某位妓女发展关系,他们应该懂得自己长远的责任,因此不必用各种收费来时时提醒他们毋忘尽责。常去打茶围却又不办酒席的客人会遭妓女的耻笑和白眼,即使办了酒席的客人,如打茶围过于勤快了,老鸨也要骂他小气的。然而,大多数指南书还是认为茶围是同妓女建立亲密关系的最佳时机,如果客人“做得有面子有手段”,那么要不了多久便是妓女追着求他们,而不是他们追逐妓女了。  嫖客与妓女之间关系的亲疏深浅,其衡量的尺度十分精细。对初次打茶围的客人的忠告是,最好邀约友人,等到深夜,妓女已应完一圈堂差回来的时分,二三人一同前往。(书上说,如果去早了,“只有娘姨招待,没甚趣味”。)可如果去得太晚了,则自己意中的那位妓女或许已在同别的客人缱绻了。初次打茶围还须注意不宜时久,不要超过10分钟。来得多些的嫖客可以试试下午来访,那时房间里十分安静,妓女也比较空闲。如果妓女在办花酒或要应召出局,那么打茶围的客人便应知趣地退出,因为说来那些活动都是有不少进账的。  茶围仪式的许多细节都有明确的目的,为的是提醒客人想着自己同妓女的关系究竟到了什么程度。指南书在描述这些礼节时着重指出了妓女和佣仆的势力,她们只须做点小小的姿势,便可抬举嫖客或羞辱嫖客。生客来到妓院,“例有相帮高叫‘客来’”;然而,“如阔客红妓,必叫明某阿姐,某老爷来或某大人、某大少爷来。”20世纪10年代,各妓院装了电铃,龟奴不再高叫客到,那种进门就将来客分类的做法无以为继;也可算是技术发明削弱了社会等级差别的一例。来了妓院里无人认得的陌生客,便只用小茶碗或旧茶碗招待喝茶;来了受宠的客人,便会另加一碗,是从妓女自己的茶具中取出的大一些的茶碗。对警察、小官吏或是先前同妓女或老鸨有过关系的新狎客,也会格外多添茶碗。妓女与客人有了肉体关系,还会拿出上好茶叶,让佣人冲开水敬客。于是,从妓女房里传出的那声“开水”的高呼,意思就是来了可心的恩客,要用自己的好茶招待的。94假若一个房间里坐了两个客人,各自同自己喜爱的妓女说笑,那么两位妓女应各自拿出茶碗招待自己的客人,不这样做就是让客人受到了羞辱。妓女若是气恼某位常客,便不肯拿出自己的茶碗敬客,这种冷落客人的做法叫“革茶碗”。运气不佳的客人要么去找别的妓女,要么就用妓院的茶碗喝茶。到了20世纪,高等妓女作为文雅情致的权威的作用减弱,而越来越成为人们公开表露的性渴望的对象,这时打茶围中那些细腻的差别自然也不复存在了。  如果说,长三妓院打茶围的规矩示意客人必须不断地争取自己的地位,那么,在档次低一些的幺二妓院,喝茶的做法就让客人随心所欲了。那里的见面称作“叫移茶”。生客初到,龟奴高叫客来,所有不在接客的妓女就都跑出来了,拥挤一堂任客人挑拣。客人如见到有对意的人,“唤来,问明她的芳名,那么这个人就算你已经选定”。接下来便是“移茶”到妓女的房间里去了。一部指南书解释道,“你就可与那所拣的人同到她房里去坐坐谈谈,喜欢胡调的就胡胡调,浪漫些亦属何妨”。“叫移茶”的价格通常是一元。同长三妓院相仿,狎客利用喝茶的机会同妓女建立持续的关系,发展下去可能就会有性茭往。等来了几回,熟悉点了,手面又大方,那么客人在妓院的地位也就上升了;妓院是个会所,可以让客人在妓女和别的嫖客面前展露自己的地位。虽然幺二妓院的这套开头的礼仪也如长三妓院一样拖拖拉拉,可是“叫移茶”毕竟只是象征,使人想到幺二妓是不如长三妓那样有选择客人的自由的。  酒席与赌博  狎客有诸多理由要在高等妓院设办酒席: 例如能在舒心宜人的环境中同男性朋友吃喝说笑;享受同漂亮的妓女说话、观看其表演的愉快;当着老鸨、妓女和其他冶游者的面,证明自己确实是个气度非凡的人;大手大脚只为博取某妓(有时也是其鸨母)的欢心。酒局和赌局是妓院收入的主要来源。正式的宴会每桌8人,做东的客人为每桌付固定的钱数,外加饭菜钱和给佣人的犒赏。在妓院办酒席就叫“摆台面”或是“摆花酒”,“花”指妓女。麻将牌称“碰和”,一圈麻将快叉完时,一个牌友要叫“碰和”。同“摇摊”和扑克牌等牌戏相比,95麻将牌带来的收入最为丰厚。都说老鸨最欢迎嗜赌豪饮的嫖客。  摆台面、吃花酒、碰和赌钱统称“做花头”。通常有两种情形: 打了几圈麻将后吃顿便饭,或者更讲究的是先上酒席再叉麻将,席上常有请来的许多客人。“花头”其实是一种记账单位,20世纪30年代时相当于12元。例如1939年时,打一圈麻将的花费是2—4个“花头”(即24—48元)。如办两桌花酒、打十圈麻将,每样单算一个“花头”,合计下来便是“一打花头”,实实足足的一束快活之花。除了这些花费外,还要给佣人和乐师发犒赏,如此算来,30年代时一夜酒局和赌局的花销可高达数百元。(那时指南书里已经高唱道德说教的调子,一位指南书作者就指出说,“在妓家吃一席酒,可救穷人半年粮。”)局资一般由主人和客人分摊,办法是让请来的客人购买相当于半个、一个或两个“花头”的票。酒水喝多了,账单数字过大了的时候,做东的也会让客人出一点。  酒席也是按一定的礼仪进行的。客人乘坐轿子到妓院,抬轿人(后来是黄包车夫,再后来是轿车司机)会拿到妓院发的铜牌子,镌刻成桃啊、花啊或是古时候青铜器的模样。这些就叫“轿饭票”,在市面上(先是在妓院内,后来是各烟纸店)可以兑换小钱。(单从全市范围都接受可当小钱使用的铜牌这一点就可看出,有多少小生意是围着妓院转的。)客人到后,侍应摆好台面,然后要高叫“筛酒!”这是叫各房妓女入席陪伴客人的意思。一位指南书作者说,大呼“筛酒”的男仆“其声洪大而悠远,初来海上之人不知原委,往往闻之吃惊不小”。他这又是在强调初来乍到的土包子对上海的感受: 这里的景象是多么的陌生而迷乱。等客人入席举杯之际,侍者又叫“起炒”,声音略逊于前面那声“筛酒”。先上小吃,继上大菜,最后是米饭或稀饭。上主菜的时候,妓女一个个地唱曲,乐师在一旁吹奏、操弦、击鼓伴奏。接着是妓女抱着琵琶自弹自唱。席间,侍者都在叫“添酒”,(指南书断言说)客人喝糊涂了,妓院就上兑了水的酒。间或也发生客人喝着酒发起脾气来、掀翻桌子的事情;但更有可能的是客人在一家的席散后立即转到另一家妓院再办酒席,96化解了小冲突,抬高了自己的名声,为的是比肩表现慷慨大方。  如同召妓和打茶围一样,摆花酒和设赌局对狎客和妓女双方都有个尽心的问题,也有面子问题。每逢节度开端、妓女转换门庭、冬至来临、妓院为生意兴隆搞祭祀活动、老鸨或妓女过生日等,妓女或她的鸨母都会请常客帮忙“做花头”。对妓女来说,在上述时节竟然没有常客出来摆台面,是很丢面子的事情;一部指南书中说,假如老鸨这时也觉得很没面子的话,就很可能会鄙视招徕不来生意的妓女。这对有心机的客人倒是个好机会,趁妓女生意清淡时凑上去会令她感激不已,日后兴许少不了眷顾呢。客人同景况好的妓女来往时,如想赢得她的恩宠,并显耀自己的财富,那就切记做花头要有求必应。假如妓女还没开口请求,自己就来做花头了,那客人就挣足了面子。要做到在妓院和妓女那里备受恩宠,其花费是逐年稳步攀升,无怪1939年时一部指南书感叹道,从前做三个四个花头的就是好客人了,现在只做三四个花头会被人当成笑柄。作者在字里行间影射做花头的危险,但终究还是忘怀地赞叹起那宴聚的快乐:   做花头,为客人冶游妓院中的一出重头戏,亦是狎客显出面子的时候。……凡狎客在妓家做花头的那天,最受妓家的奉承,一呼百应,应酬周到,犹其余事。徵花作伴,歌曲娱客,声达户外。左拥右抱,可得享尽艳福。酒后席散,得逢机会,还可挟其所好的妓女,随其月圆的好梦。所以游其地者,常忘白驹的易过,做主人的开心愉快,自可不言而知了。  即使当夜不能得到自己心爱的妓女,做了花头的从此也会被当成正式的客人,如王定九在1932年出版的《上海门径》中所说,妓院的人“十分把结”,而做了东的主人“嗣后渐渐可领略此中意想不到的情趣”。当然,同妓经常有性关系者,那做花头更是义不容辞了,对包了妓女一段时间的客人来说尤其如此。   第三章 妓院规制(八) 收账付账  规模较大的妓院因在堂差、酒席、赌局中进行了大量的交易活动,所以需要专门的账房将每笔生意逐一记下。一年中的端午节(龙船节)、中秋节和春节为收账日,聘请妓女也是在这些节气进行。节日临近时,妓院会给常客送礼,其实是提醒他们该付账了。好客人这时会派下人到妓院取账单,并以现金付讫。另一种办法是,如客人正在外叫局,也可在局票上写上“随带局账”。妓院收了账,会出具写得文绉绉的收据,并为送钱来的仆人付车马费。节度未完就提前清账是很不寻常的,甚至会被看作不吉利的事。这样做的客人通常是因为同妓女或别的客人闹翻了,提前结账就表明他同该妓院从此一刀两断。如有争吵发生,妓院可能会从中调停,但也可能将这客人当作“眼中钉”,干脆就放了他。  客人过于急切地付账表示切断发展中的生意关系,而拖欠不付的又是另一种麻烦了。节度完了时不付钱的叫“漂账”,有指南书解释说这是指水面上的东西漂移开去的情形。漂账是常见的事情,所以就有了下面的上海顺口溜:   枇杷黄  娘姨忙  小姐慌  大少藏  账漂光  遇到漂账的,妓院有几种对策。例如不再同这位客人有任何来往;一部指南书说,想阻止什么人、不让他上妓院的话,一个有效的办法是说服他,让他拖欠好几家妓院的款子,这一来哪家都对他关门了。妓女或娘姨阿姐也可以在报上登一则启事,公开出他的洋相,威胁要公布他的姓名,或是要奉送赏金给找到欠账者的人。1908年的一则启事是这样的:   朱老糊涂  去年遣阿小妹到府讨取局账,蒙朱老打俚耳光,赶出门外。年底连被褥当去开销。98目下正月十六已过,朱老尚不出面,可谓糊涂已极。特此登报找寻。尚仁里金寓告白。  有时这样的启事起了作用,如下面的一对就很说明问题:   寻 丫  有陕西某大少,前节在小姐处摆酒碰和叫局 [小姐指妓女],欠账有三百八十四元之多,连下脚亦未付,至今匿不见面。如有仁人君子将该大少寻到者,送洋十元,决不食言。阿更阿招阿巧阿金同启 [登启示的显然是妓院的女佣]。  寻人已获  前登告白,以陕西某大少积欠嫖钱下脚三百八十四元,分文未付。今该大少已自己投到,自愿限期三日缴清。是以仍为隐名,以存忠厚。逾限不缴,当再登报,勿为言之不预也。阿更阿招阿庚阿珠再启。  尽管论者申斥此类赖账者,谓其在花丛中“如书中之蟫蠹”,但是在制止拖欠赖账的事情上,妓家终究还是应付乏力。通常那逃账人的职业或住址不详,也就无从敦促他付账。妓院采用的惯例就是在节度完了时,将账本颠倒过来扔在地上,以为如此可让那些尚未清账的客人前来付讫。为减少自己的损失,妓院通常也会将客人拖欠的钱款算到妓女和房侍的头上。佣仆应得的有些名目的小账也一直扣到春节才发放,如客人不来付账,那么妓女还必须负担这几笔小账。一个妓女究竟要对妓院的债务负多大的责任,这里有好几种因素,其中最重要的是看妓女同老鸨谁镇得住谁。节度末了,佣人应得的份额中或许会被扣除了一笔;妓女应得到的节度开支费用会被克扣,账房有可能一直盯着她,直到她将债务都付清了为止。但是一个好的鸨母,或说想再挽留妓女一个节度的鸨母,也许会同意妓女少付一点,或干脆就勾销了这笔债务。客人逃账会给妓女造成深陷债务的危险,这可能就是她们审慎选择相好、又急切地向他们索要礼品的一个重要原因。一般说来,一方面要少负债,另一方面该花的还要花,要维持讲究的衣着打扮以及丰盛的宴席,99这对于妓女、老鸨和客人三方来说都既要从长计议也要靠运气。  靠妓院在节度结束时收上来的钱过日子的人有那么多。老鸨先要付清的是男仆和做清扫杂活的女仆的工钱,其余部分就按照先定下来的标准分成。房侍和带挡娘姨按事先说好的抽一至二成。再剩下的就归老鸨(如是住家妓院就归妓女)。聘请来的妓女是不提成的,因为每个节度她们都拿固定的聘金。如此收入方式,若生意兴隆,老鸨和年长的女佣最是受益,可若生意惨淡,倒霉的便也是她们了。办花酒的少了,客人漂账了,妓女当然也跟着吃亏,然其酬劳却倚靠一连串更为私人化的交易活动: 她们向喜欢的恩客讨钱财、服装、珠宝并向他们借贷;逢年过节的时候,稔客也会送些礼品、赏钱给自己相好的妓女。   第三章 妓院规制(九) 仪式的凝聚力  妓院同其他的小生意一样,为了买卖兴旺,必遵奉习俗,定期举办仪式。每个月、三大节日前夕、每逢新先生到或财神爷生日,妓院都要举行“烧路头”的活动。接财神须焚香、烧纸钱、上供品。每个妓女都要点燃一对蜡烛,对着财神像跪拜。男仆在财神“灵炉”的炭火中倒上一杯酒,若火苗高窜,则视为吉兆。日阑时分,妓女拿着自己的蜡烛,并从妓院的神龛中取一块火炭回房。月底时,妓院要烧撒了咸盐的纸锭,说是会让现钱滚滚而来(上海话“盐”和“钱”谐音)。妓女的床下面也放纸锭,说是会招来赏赐的“零钱”。除了这些求神招数外,老鸨还有更加直接具体的招财办法。她举办酒宴并设赌局,自然是客人付账。宴聚甚讲排场,乐师整宿奏乐,席上摆满美馔。同妓院的所有社交应酬一样,“烧路头”也是各自尽心的场合。客人明白,若要被人看得起,也给妓女一个面子、争得个近身的机会,此时必得来捧场。妓女也懂得,如仍想在老鸨跟前维持身价,就必须拉来有钱的客人。100因此,1891年的指南书说,“每交此等时候,官人之无多阔客者,焦虑忧愁如过大难焉。”  妓院其他的礼仪也将过节与赚钱结合起来。过三大节日时,妓女会给客人上特别的点心: 端午节上枇杷和糯米粽子,中秋节上月饼和鲜藕,至于猪爪和炸鱼,那是什么节都有的。过节时开饭,妓女要赏厨子和佣人,转过身来再问客人讨赏。节日里来吃饭,花销在20—70元;节气上办花酒的客人,要比平常多花一倍的费用。春节的头两个礼拜,妓女还给常客特别开果盘。清末时送果盘热热闹闹的,男仆头戴饰有红穗的帽子,口中念念有词,说的都是吉利话。以后此礼节销声匿迹了。客人为这果盘得结结实实付出一笔,钱就由老鸨、妓女和全体佣仆瓜分。开果盘和新年里别的犒赏如此糜费,只有最阔绰的才会这时来造访妓院,一般客人都躲得远远的。消匿了的客人被谑称为“十六大少”,因为他们要到正月十六才会在妓院露头。  有一种节气,名声很大,却只有幺二妓院才过,那就是菊花节。19世纪后期起年年秋天举行。院子中央,工人将数百盘菊花堆成菊花山,四周围着蓝色绿色彩纸叠成的假山石。还用菊花和草扎成|人形,在大门外用花搭个拱顶。菊花节一过就是两个月,节内的宴席就摆在室外菊花山脚下,而不是在幺二妓女的房内。有钱人平日里羞于逛幺二妓院,到了菊花节却争相在此摆花酒,日子早早就得定下来。这些客人又会叫长三妓过来唱曲侑酒。这时的宴席要摆五桌,周围四桌坐客人,中央一桌给菊花扎的人和动物。就这么一场酒宴下来,幺二妓院便可净入百余元。  如果说有些仪式同伺候客人、赚取丰厚回报紧密相关,那么另外一些仪式就只是妓院内部人所为,或只替自己而为。晚清时,妓院请来巡回演出的说书人,10天连环说书,给妓女讲佛教的因果报应故事。妓女生病了或是过生日,也会请僧人道士做法事,念经打醮,佛道混杂。上海有好几座庙堂,101每逢阴历初一和十五,妓女都要去进香。大年初一的下午,妓女身穿镶着金铃滚边的红袍,乘坐马车,一路前往公共租界南京路上的虹庙烧香。  有一座庙,原先是野鸡和花烟间妓女经常光顾之地,后来长三、幺二妓也常常去进香拜佛了,那就是小东门外洋行街口嵌入墙壁的“撒尿菩萨”庙。一部指南书解释说,得此不寻常的名字,概因隔壁有一冒臭气的尿坑:   一天到夜,红烛齐燃,香烟缭绕。善男信女,恭往拈香叩头,很多很多。不过邻近的小便生意太好,因之臭气和香气,氤氲夹杂,经过其地,尝闻得一种又臭又香的异味罢了。  据说妓女钟情于撒尿菩萨庙,是因当地有一则传说:   据说,这位菩萨,生前是一位嫖客,缠头一掷,万金不惜。到了后来,金尽衣敝,无颜回家,就在这里悬梁而死。死后得过他金钱的诸娼妓,追念菩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不无悲悼。共同替他在墙角落里嵌造一只壁庙,以作纪念。现在一般时髦红倌人,每逢朔望,齐来烧香。她们说烧过了香,淫业必好。更有下等娼妓,倘使一天接不到嫖客,明天就来焚香默祷。说也奇怪,祷告回去,嫖客就来上门。以故这位撒尿菩萨的香烟,迄今仍然生意兴隆,没有衰兆。  这些共同的仪式显然为的是让妓女和妓院的生意红火起来。  除了集体的礼仪活动,妓女个人在作出生意上的决定或想改善日后境遇时,也会有几种仪式化的举动。例如去占卜,上香求签,卜问自己前途如何、某客何时会来,或是问该不该转到另一所妓院去。她们小心翼翼,不碰忌讳之事。有些禁忌显然关系到生意是否红火,例如给财神爷点的蜡烛未燃尽前是不能灭烛火的,又如去进香的路上和回来的路上不能同客人说话。可是另一些忌讳究竟是为什么,就不好说了,比如到另一家妓院应局时不准在那里解手,102再憋都不行。老到的客人都懂得妓院最忌讳的事情。凡想窥探妓院账目、饭用毕将筷子架在碗上、站在门槛上、用手托下巴、赤脚走路、打碎醋坛子、给妓女送束带或镜子、同正在上香的妓女说话、嘲弄妓院的任何祭祀活动等等,都被看作是砸妓院生意的行为。  描写高等妓院情状的文字多是为了指点嫖客何为正当行为。所指点的不外将见多识广和注意细小地方作为表现出男子气概的两大特征。指南书是一种文类,不仅描述,还规定了妓院这个社会一隅中所有参与者均应遵守的仪式化的自我表现。到了20世纪,许多礼数渐渐不再奉行,却又重现在指南书中,不过此时的指南书不再指点正确行为,而只是怀念留恋曾经如此看重礼仪的世界罢了。  然而指南书中还可以看出其他种种名堂。书中表明,在不同的妓院,老鸨、佣仆、先生和正在学艺的小先生各自的地位是不同的,这些在高等妓女职业生涯的不同时段也会发生变化。老鸨可能是从前的妓女,现在年纪大了点,收了一群养女;可能是精明的生意人,将大场户的房间出租给妓女;可能是倒霉蛋,雇了个没多少生意还费钱的先生;可能苛待买来的女孩,或者是上述几种情况的排列组合。同样,妓女可能成了人家的财产,被人牢牢抓在掌心里,或者可能很有心计,会经营自己。女佣人看似地位低于妓女,却可能是妓女的大债主,对妓女和老鸨都能发威。  尽管对龟奴有不少Se情的影射,但长三妓院里的男仆做的是最没出息的活计,地位低下。相比之下,卖绝的也好,老鸨也好,带挡娘姨也好,总之妓院里所有的女人,其人生道路则是变数大得多。有手段有运气的女人可以赎身,自己开妓院,或者出资扶助崭露头角的艺人,坐吃丰厚的利息。然而想要提高地位,手中必须有钱,妓女往往通过同一个有钱又宠她的嫖客搞好关系——对老鸨或出资的娘姨来说,就是通过控制妓女同嫖客之间的这种关系——来获得必要的资源。下面两章将详细论述妓女同嫖客之间的这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8 部分阅读 来说,就是通过控制妓女同嫖客之间的这种关系——来获得必要的资源。下面两章将详细论述妓女同嫖客之间的这种关系对双方有什么潜在的好处,又有什么风险。   第四章 情感事务(一) 住在上海这个口岸城市或对上海有所研究的西方人,凡是写到高等妓女,印象至深的都是看不到他们心目中的那种性行为。1929年,在提交给芝加哥大学的硕士学位论文中,社会学学者詹姆斯·威利对西方读者解释道,中国的高等妓女是训练有素的乐师和歌剧艺人,她们“演唱古典曲目,并为此进行了长期艰苦的练习。……其技艺如此精湛,乃至在上海常得到‘先生’的称谓”①。中国男子找妓女,只为进行愉快的谈话,他们同自己闭门不出的太太是无法如此交谈的:“打打牌,用两样点心,你一句我一句地斗嘴玩,这就是晚间的娱乐。要是有什么别的报偿的话,那也是隐蔽的活动。”②威利引了一位中国男子对一美国作者说的话:  我们不要求自己的老婆同歌姬一般,歌女是专门练就了让男人开心的技艺的。我们去歌姬那里,不会蛮横地要求她们直接满足我们的身体需要,但是在东方的白人中有半数好像只有这一样兴趣。我们则要求她们为极端无聊的人生增添色彩和优美……而她们做到了。③  其他为西方读者阐述、解释妓女生活的人强调这些女艺人的矜持举止④,有人用警示的口气说,外国人有时“想当然地看待她们狐媚的笑容,以为邂逅并不会到此为止,所以一旦任何亲昵的举动遭到冷遇,往往感到十分惊讶”⑤。高等妓女在性的方面表现得妩媚、优雅、含蓄,没有一点淫荡之意,在想必是十分枯燥无味、单调郁闷的中国生活中提供了绚丽多彩的插曲,因此高等妓女成了西方人对中国的表述中反复出现的构件,这个中国是亘古不变的、异域情调的、优美雅致的,在表达性欲之精深微妙方面完全是另外一套。  愉悦情感事务中国作者也强调高等妓女不卖身,104不过这里并没有什么外国味道。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在中国的文本中,重要的不是性茭媾而是嫖客如何表现自己,如何在妓院里同各方的交往过程中界定自己的位置。但是,自我表现中有个有机的部分,要看客人对性关系的类别和怎样得手的规矩懂得多少。  高等妓院里最根本的一件事,也许就是区分“干”客、“湿”客和“恩”客了。一个“干相好”可以召妓出局,同她一起饮酒,但由于“家教”的缘故,或是虑及自己的地位,抑或是害怕染疾,总之他不同她过夜。⑥娼寮中有句行话叫“借干铺”,意思是晚上喝酒赌钱之后,客人在妓家呆了一宿,但并无性事。⑦“湿相好”指与妓女有性关系的客人(一次还是一百次是无所谓的),妓女对他亦有更多的钱财方面的要求。“恩相好”则是妓女与之发生性关系又对之动了真情的客人。⑧  “干相好”与“湿相好”的区分同妓女中的“大”、“小”区分有点相似。“小先生”是Chu女,正在学艺,或已经掌握了歌唱、谈话和席间应酬本领,却尚未开始“接客”。这种情形不会无限延续下去,一旦童贞失去,她们也就成了“大先生”了。⑨大先生也不是说想要就能到手的。肯大把花钱的嫖客,比较容易达到靠近妓女、尤其是名妓的目的。对妓女慷慨馈赠固然重要,但是能给妓家带来生意进账同样要紧。客人如经常带朋友来喝酒,如能将自己的关系户邀到妓院办酒席,爽爽气气地付饭菜、陪酒钱,那么他就可以要求同喜欢的妓女过一夜。⑩当然,客人也可能只同大先生维持“干相好”关系。  有关高等妓女与嫖客的关系的描写,常见于男性作者的笔下,这类文字的读者是嫖客、想嫖的人或是立志改革的斗士。男人写作时采用的视角不同,与妓女的性关系也因此被分为两大类,一类给妓女、客人和老鸨带来愉悦,另一类则带来危险。“干”关系被说成是相对简单的关系。“湿”关系与“干”关系适成对照,比较复杂:它使嫖客必须应付妓女讨取金钱礼物的要求,因而是危险的;对妓女而言,则是自轻自贱,不管喜欢不喜欢那个男人,都必须满足他的性需求。只有老鸨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赢家。105同“恩相好”的关系也并非必然意味着天长日久。这种关系可能会对嫖客产生纳妓女为妾的压力,造成客人与其家人和妓女三方的冲突。有一部指南书指出,即使客人感觉良好,不等于他的“心上人”也觉得幸福:妓女同某个客人保持稳定的关系会妨碍她吸引其他男性,她还可能落到借钱给他或负债的地步。对老鸨和佣仆而言,一位“恩相好”或许是好事,有可能带来丰厚的赎身钱,但也许是坏事,意味着妓女失去了赚钱的能力。  这方方面面的考虑使得妓女与客人之间的性关系不可能有任何私密性。客人在妓院得到性的快乐,这意味着他必须同老鸨、佣仆、账房还有妓女本人进行金钱交易。同叫局、打茶围、办花酒一样,与妓女发生性关系提供了一种社交场合;为了避免出洋相,获得满足,就必须恰如其分地把握分寸。从妓女这方面说,与客人发生亲密接触使她得到了讲条件的机会,通过谈判她可最终摆脱老鸨,并获得殷实的资财;但同一个客人发生关系也可能吓退了其他客人,毁了生意,让她耗尽积蓄。在有些情形中,妓女卷入了感情,其情人可能是嫖客,也可能并非嫖客。对妓女来说,维持性关系就是没完没了地讲价钱论条件和算计谋划,但也为她提供了机会,使她能够把握自己的时间、收入和感情生活,而这种机会在“良家”姐妹们的生活中是十分罕见的。在史料中,所有涉及性关系的地方都是从嫖客或改革者的角度来写的,因此,谈性事在妓女生涯中的位置需要冒一点风险,进行历史的想像。   第四章 情感事务(二) 小先生与老鸨的控制权  妓女生涯中少不了同客人的性关系,但她本人最无力控制的是其头一回。将初夜权出售给阔客是老鸨多年投资、栽培的顶点,所以她通常总是选择一个手面阔绰的人,能让她的投资得到丰厚的回报。  华语史料中较少谈及训练培养雏妓的事情,可能作者以为读者早就知道了,或者对细节不感兴趣。年幼时被老鸨买来或收养的年轻女子由雇来的老师教授棋、诗、乐等技艺。她们学习写文章、弹琵琶,并一句句地学唱传统曲目。总的说来,老鸨对这些女孩子不错,让她们吃饱穿暖,并让女佣人严格地看管她们。白日里,老鸨的“女儿”在穿着打扮上同上海狭窄弄堂里的女儿家没什么不同;106只是她们要睡到中午才起床,晚上穿着华丽,这才显出了与邻家女孩的区别。从某些方面看,她们与外界隔绝,很像那些守在深闺中、即将嫁给优裕阶层男子的年轻女子。在较高等次的妓院里,老鸨十分小心,绝不让还是Chu女的“女儿”在无人陪伴的情况下独自外出。一个在妓院区居住的住户回忆说,老鸨担心这些女孩,“就像父母担心子女一样”。妓院老板不想冒风险,让流氓地痞或什么小白脸占了便宜,丢了优厚的开苞费。妓院内部的人尊重“妓院的家法”,龟奴不准与年轻女子发生性关系,犯了规矩的视作“奸污了好人家的女子”。1922年有一部从改革的角度抨击娼妓业的妓女自述,年轻的妓女将严密的监督说成和监禁无异:  生意忙的时候,阿珠(其养母)不肯放我[上戏园子听戏]。……现在生意清淡,可以听一个爽快。但是阿珠从不肯放许我一个人行动,不要说上戏园子,就是到虹庙烧香,也要叫一个人跟着。表面上说是伺候,其实就是监督,差不多吃饭、上厕所她们都要干涉。  一到青春妙龄,女孩就当上了小先生。她同大“姐姐”一样,要出堂差,坐在龟奴的肩上去饭店、茶馆。梳着未嫁姑娘的发式,从不一人外出,这些就是她仍为雏儿的标记。20世纪20年代时,一位美国的社会学学者想像说,雏妓的经历很像在社交界初次露面的青年女子所感受到的那种眩晕:  此后四五年,她们生活在持续的亢奋之中。晚上和夜间她们忙着赶场,一处处奔波,一个个地应酬。走红的姑娘从下午晚些时候就开始奔忙,一直要到深夜,到各种娱乐场所应短短的堂差,在男人们的饭桌或椅子边上短暂地停留,说上几分钟话。  这段话尽管口气轻松,如同在描述班级的舞会皇后一般,然而应多少档堂差、见什么人等,这些社交日程的安排,小先生几乎是不能做主的。如果她对哪位客人渐渐有了好感,那么老鸨和娘姨就会死死盯着她,以防发生不经许可的性行为。为了让小先生赚到足够的钱维持自己和随侍的生活,有的妓家允许嫖客同雏妓的房侍睡觉,算是对客人付的酒席费、礼品和下脚等花销的回报。提供这种服务的女仆叫做“打底娘姨”,有写上海习俗的文章挖苦说,这些娘姨是“急色儿之需要品”。  有指南书说,客人嫖小先生的意思很微妙,但并非不可理解。一个嫖客或许有兴趣成为摘取某小先生童贞者,107不管是花钱买特权还是偷着来。或许他去妓院并不为满足肉欲,而只为消磨光阴,吸吸鸦片,闲聊取乐和赌钱。雏妓通常娇小玲珑,正适合这样的场合。不过,指南书的作者不客气地下断语说,“嫖小先生,好比养缸金鱼,只好看,不好吃。”  许多涉及小先生初次性活动的语汇和仪式很像在谈婚姻。大多中国家庭的女儿在选择配偶和结婚时机方面都没什么发言权。结婚前听娘家父母的话,结了婚,就听丈夫的,丈夫有权要求她干活、满足性欲,并替他传宗接代。同样,妓女何时开始以及向何人出售性服务,自己完全不能做主。高等妓院里的“女儿”被仔细地梳妆打扮,准备初次接客;这一晚一般安排在她14岁生日过后。对小先生的初夜有不同的叫法,如“点大蜡烛”、“梳栊”(指女人开始接客后,发式就改变了)、“开苞”(字面意思就是打开花萼),还有更形象的,叫“破瓜”。开苞和婚姻相似,事先在买者和管年轻女子的成年人(在妓家就是老鸨)之间要进行广泛的商议。有意者往往先会在妓院办几次像样的花酒或设几回赌局,等确立了自己作为好客人的地位,再开始谈开苞的事。除此以外,他还须给小先生备衣饰并“具数百金以寿其亲娘或其假母”。开苞本身也是很隆重的场合,此亦像婚礼:  开苞亦是女子一生最足纪念的一日,即为婚期是也。倡门中人,视梳栊的典礼,亦不亚于良家结婚,合卺良辰。  妓家一般都会请乐师,点香烛;龟奴穿着正式,给小先生和开苞者上宴席的菜肴,一本正经地致贺。1939年时,连同彩礼和庆典一起算上,开苞的费用估计在五百至上千元之间。  对老鸨说来,开苞买卖既能带来如此收益,让何人开苞自然得由她来定。到了20世纪30年代,指南书说到娼妓业,都唱起了改革文字中那种批评的调子,谈论开苞时总说小先生哪里中意老鸨挑选的年纪大的阔佬。一部指南书评论道,开苞是“以金钱战胜肉欲,最是不人道”。108另一部书则提到妓女最厌恶开苞的客人,但“只得吹灭灯火,咬紧牙关,闭紧眼睛,坚忍苦痛”。作者越说越多,接着评道:  初次破瓜的女子,即使两相爱好也不懂得一点情趣,这已经是味同嚼蜡了,何况在金钱压迫之下,由鸨母威逼她而来。……这真是天地间最乏味最不仁的事情;而竟有许多富而淫的“恶而蛮”,专爱在此中寻乐趣。……  这时妓女“嘴里还不得不敷衍,心里却恨不得他立刻得了夹阴伤寒,走出大门就翘辫子”。这段生动的文字还配有插画,画面上的女人穿着汗背心、衬裙、拖鞋,手捧西瓜,头别过去,一幅恶心的样子,而那个又老、又秃、又胖的男人狞笑着,正持刀破瓜。(见图15)开苞因是强迫性质,所以指南书都会告诫说,开苞又费钱财又不讨好,真是犯不着,“就性的需要上论,也实在不合算”,再说,“客人恃着金钱为蹂躏的工具”,令女子深恶痛绝,因此她们都会早早地了断关系,哪里可以做长。本来指南书是描述、指点嫖妓门径的,现在倒谴责起只讲金钱不讲感情的性关系来了。他们这样做,等于承认(哪怕只是间接地承认)妓女本人可能有性欲,但因在威逼之下去同有钱的老头交合,所以大败了胃口。  史料中并未直陈男人为何愿意破财去玩弄一个毫无经验、心存恐惧、往往充满敌意的女子。此举带来什么Se情快意,未见说明。找年纪小的性对象似乎是个因素:妓女不管多大了,总告诉客人自己年方二八;有个老鸨解释说,她们不得不如此回答,因客人都要挑十六岁的。占有被当作奇货、严加看管之对象,其快活充其量也是昙花一现,因为开苞者无权要求女人为之生育或同他天长日久。指南书中只直接说到过一种动机:在一些人、特别北方人看来,同Chu女睡觉是吉利的事情,可以消弭灾祸或带来好运。“撞了红”一语显然指Chu女膜破裂见血,说是此血可以扭转生意上的亏损,保证事业发达。老头子们更是迷信滋阴补阳一说。   第四章 情感事务(三) 大先生:门道与选择  一旦确定某妓不复为小先生或是刚开苞的,一般人也都这么看了,那么想同她有肌肤之亲就不但要看老鸨的眼色,还要赢得她本人的好感。不再是小先生的妓女在性的方面也许活跃了些,但也并非有求必应。不易近身是高等妓女自我界定的重要方面,对客人来说,这也是他们理解自己在妓院地位的关键:能够同有名气的、众人追逐的女子亲密无间的客人便自视为妓院的座上客。  欲得到长三妓女的身体受种种限制,这使她们同等级低一些的华妓以及据说十分淫荡的洋妓形成鲜明的区别。1929年《晶报》上有文形容美国娼妓“像咸肉庄和跳老虫,操肉欲淫业”(讲的像是美国的事情);说她们十分讲究卫生,身体结实健康,每天同十来个男人睡觉不成问题,“像车轮转个不停”;还说她们常在阴沪上涂抹唇膏,那里因使用过度而发黑。  20世纪中国娼妓的爱慕者恰恰是通过她们迥异于上述低俗行为这一点来对之进行勾画。孤傲,高品位,这使她们显得文明、优雅,此品行亦延及其嫖客。幺二妓很不喜欢客人在“上局、装干湿后便即住夜,谓之一局一夜厢”(“稍有身份之妓亦不肯从”)。然而,“倘一度之后此客不来,尤为所忌,所谓一去不还乡也。”在长三妓中,客人倘在时机未成熟时贸然提出夜度要求,会被当作愚鲁的乡巴佬,甚至当作脑子出了毛病。长三据称只在生意不好时才会以身易钱,做性的买卖。这样的人被说成操双份职业,正业是长三,卖艺,在场面上应酬,还有一份有点丢人,那就是“上庄零卖”。  对于一个规规矩矩地做分内应做之事的长三来说,夜厢被刻画为一个漫长的、多少有点神秘的过程之顶点:  沪上妓女之佼佼者,每不肯轻易作夜度娘。然亦有不费半丝红线成就了一宵欢爱者,其得之盖自有道……或问嫖之道安在,曰,此不能明言,慧心人自能知之。  姑且不论上文对道家之“道”和佛家之“慧心”的嘲弄,这里确实评说了长三妓女从嫖客中选择体己相好的标准。19世纪末的一部指南书提出说,110妓女选嫖客同嫖客选妓女是一样的,长相好,年纪轻,是两条主要标准。老而丑的客人被告知他们无论如何都会相形见绌。  这一主题在20世纪的文字中经久不衰。1920年编的一部清代的稗官野史说到光绪年间,有一名叫德仙的妓女被一金姓阔客相中,而德仙终日“落寞殊异”,极有可能嫌其“面麻而黑,貌实不”。本来她已答应他寄宿,然而另有客至,德仙即毁前约。金提出赠二十金,“聊助花粉费”,德仙仍是不依,只嘱他改日再来。待他再次前往,却发现她刚留客过夜,那客被形容为“美少年,翩翩浊世佳公子也”。金朝这青年只看一眼,“因悟德仙奚落之由”,遂告知德仙“今已矣,繁华梦醒矣”,除去夜度费用外,另又加付给她仆妇等的小账。德仙如数收进,又讨四元“嬲金”。金不允,德仙再次索要,金终于动怒道,“汝鸳梦同人,而蝇头逐我。”有意思的是,老鸨不得不出面“请肆筵谢过”,但是故事并未说老鸨可以迫使德仙同金过夜。  诸如此类的故事形成了一种说法:“姐儿爱俏,鸨儿爱钞。”1939年的一部指南书对此说得更明白,妓女爱的就是“小白脸”(上海俚语,指长相好的青年男子):  还有一种,是喜欢小白脸胡调的,她们出堂差看见了小白脸,两只脚便像铁铸的一般,死也不肯走,便胡调胡上了。  这里“胡调”的意思说得相当明确,就是上床了。尽管作者要说的是妓女在感情上朝三暮四、出尔反尔,这段文字却也表明妓女可以选择自己的客人,再说她们自己也有情欲,其行为有时是情欲所至。  然而指点嫖客如何赢得大先生好感的文字并非一味强调长相。金钱是很重要的因素。叫大先生的堂差比叫小先生贵一些,因为她们懂行、专注,又有许多稔客追逐她们。书上说,想对小先生动脑筋只能鬼鬼祟祟的,同大先生就不一样了,尽管可以大胆、直率地说出愿望,不过自己的分内之事也一定要做好。例如每逢初一、十五要来喝酒、做花头,111节日里要收下特别准备的菜肴并会钞,冬至付帽子钱,立夏付扇子钱,正月里付果盘钱。最好不要抠抠搜搜的:“如果有心规避,就是坍自己的台,不给她的面子,那是不可以的。”  结交妓女首先要考虑的是让她所在的妓家多进账,让她有面子;但接下来还有一件不可少的事情,即多赠财物,馈赠会落到妓女自己的腰包里而不是妓家的钱柜中。走运的妓女叫“红先生”,一般不肯留宿客人,想留下事先要满足一些条件,可能是送几只金手镯或一只钻戒,并付赌账酒账外加20至40元小账。特别阔绰的,想要的又是大红大紫的先生,竟可为共度一宵抛掷千金。  钱财却不是惟一的变数,这更让嫖客感到头痛。一部指南书叹道,“耗费万金,不能一亲芳泽的”大有人在。 1932年有一部上海的游览指南书,其中题为“嫖的门径”的部分就大谈这个问题。指南书直接为嫖客指点说:“做了花头成了熟客,再进一步当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尽了义务,享些权利,这本是事理所当然。不过这事没有定例。”接着解释道,“很有许多做了不少花头,还是不曾下水(即发生性关系),有的未做花头,已尝风味。”作者指点说,关键在于客人的功夫。他不只应手面大方,还须讲究衣着的品位;应注意邀约有资格的嫖友同伙一起前往,如此“她们怕惧三分,不敢作弄”。假如他“体贴入微,胡调的地方胡调,庄重的地方庄重”,那么“何论使标劲的红妓,也当做你胯下的俘虏”。另有一位作者发挥说,关键是两个字,“小”和“闲”。“小”说的是事无巨细,都要悉心关照,例如帮她穿上外套啦,送她上电梯啦等等(1939年出版的这部指南书揉进了外来的、向妇女献殷勤的骑士派头和外来的技术)。“闲”说的是每日务去看她,如此他的体贴和牵挂便会给妓女留下印象。指南书又奉劝说,如不这样做,那么就要靠金钱权势、而不是爱慕来得到妓女的身体了,女人不信服他,也就谈不上爱,这样的关系还是不结为上。嫖大先生和嫖小先生的道理是一样的,客人图的不只是肉体的关系,而是要“彼此恋爱”,书中描写说这种情爱的关系是“很有滋味的”。  20世纪30年代出现了图改革的娼妓生活写照,对高等妓女的再现也随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112尽管她们仍被刻画为甚具魅力的女人,有本事“劳动”客人、令其心甘情愿掏腰包,然而金钱却已不是她们惟一的驱动力了。相反,她们被说成是情感上深受摧残的物件,为了爱会孤注一掷:   第四章 情感事务(五) 优伶及其他相好  一般说来,妓女即使同客人有了十分缱绻的关系,她多少还是会在钱财上打些小算盘。对比之下,妓女所爱的人却并不见得是客人或甚至不是丈夫。当妓女为了爱情而非物质利益方面的考虑选择性伴侣时,据说她们挑的往往是戏子或是自己的马夫车夫,而不要阔绰的士卿或商贾,即使在妓院生意十分红火、客人中有许多名流的时候也如此。有个名妓艺名叫林黛玉,取的是清朝小说《红楼梦》中女主人公的名字;她将近50岁时同一个不到20岁的优伶好上了,还笑着对朋友说,“我只当是养生药罢了。”梨园伶人和妓女一样,地位低下,向来被看得“贱”。也许是同病相怜,也许是优伶名气大,也许是他们衣着入时,抽的烟喝的酒都很讲品位——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总之妓女很受吸引,乃至妓女与优伶相好已经成为指南书必然要说到的题目。一部回忆录引述了一个妓女的解释:  我等沦落风尘,阅人不为不伙,惟必气味之相投,乃堪身心之相许。无如近世一般阔客,虽或膺国家之显秩,擅富贵之双全,无如就其外而观之,终嫌有市井气,就其内而察之,终嫌有寒俭气,往往出于优伶之下。以故只可图其财帛,而不堪联以心情噫。  优伶与车夫据说心气平和,同花钱的客人相比,他们对妓女好得多。  同优伶落相好(即“姘戏子”)受到一些指南书的嘲弄,被认为是很丢脸的事。但也有一种论调说,不同戏子或车夫相好,妓女就红不起来。报纸的闲话专栏和指南书如说明什么的话,那么可以说在20世纪初期,117姘戏子是很普遍的现象。1918年北京有家报纸刊登了一份名妓的名单,其中有上海名人胡宝玉、林黛玉、陆兰芬、张书玉等(见第六章),她们都有梨园相好。另一份小报列出47桩妓女同戏子的艳情,从中看出有些妓女不止一个优伶情人。有饶舌者打趣道:“昔人有句云,天下名山僧占多,今可易其语曰海上名花优占多矣。”  妓女平时动用各种手段让常客在其身上花钱、在妓家花钱,可是同戏子或别的情人在一起,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是否情人,只要看是不是女人花钱。妓女给情人买昂贵的礼物,甚至借钱替情人还债,这就叫“养小鬼”。指南书告诫嫖客说,妓女若同戏子搅和到了一起,就不要再往那妓院丢钱了,否则或许会发现自己的慷慨馈赠全都填了他人的腰包。有个妓女据说搞得很尴尬:她将客人送她的料子转赠给情人,他做了件袍子,穿出来,给那客人看到了,客人一生气再也不理睬那家妓院了。名妓张书玉喜欢给车夫穿彩条滚边的绸子衣裳,戴上有金穗的毛料帽子,结果传出了她同车夫相好的流言。她听到传言不快,遂叫车夫穿得素些,正告他说不然巡捕会以衣着不当为由拘他入捕房的。  指南书和小报文章的作者对于妓女与戏子的往来时而不安,时而觉得有趣。一位作者从中看到妓女总算有机会可发泄对男人的愤懑:“她们平常做的是男子的玩具,受男子的玩弄,她们有了钱,就想在男子身上报仇。”这时,人们心目中妓女所拥有的社交和选择客人的权力达到了极点。在这类文字表述中,女人不仅能自主地挑选性伴侣——体面人家的妇女无权这样做——而且还利用这种关系,剥夺了选中的男子的自主权,事实上将他们变成了女性。描写“小鬼”生活的文字说他们物质生活优裕,可个人自由却大受限制:他们不能有自己的企图,每夜必须准时去会应完堂差的妓女,差不多已成了豢养他们的女人的奴隶。有一则小报故事,冷嘲热讽地描写一名叫文第老四的自家身体,说她每每抛头露面,身边必有一高大、英俊、强健的大学生。他对她言听计从,她打牌时他在一旁静候,她吸烟时他在一角静坐。她的妓女朋友都叫他“文第老四之侍从武官”,说妓院的“主政”就像中国的首脑一样,118也需要侍从武官。种种描述,重点都在“正常的”权力关系之颠倒:女人养男人,控制男人,尽管不言明却已直逼传统的性别身份安排。  妓院中通常称“怪”的,是发生在妓女之间的性关系。民国期间,西方的性学语汇渐流行起来,但此前,指称女子之间这种关系的通常用语不是“同性恋”或“同Xing爱”,而是“磨镜子”。1935年出版的一部俗语切口词典解释说,磨镜子一说来自古时候用一平滑铜镜打磨另一面铜镜的做法,两个面上均无突起。女人之间的事也称“摊粉皮”。20世纪初有关名妓生平的故事中提到一个曰“人妖”的“洪奶奶”。洪奶奶住在公共租界的恩庆里,据说她的客人很少,却挥霍无度,有的史料神秘兮兮地添说:“其供给取诸妇人,而不取诸男子者也。”更露骨一点的文字则干脆说,洪的“怪”在于“所狎之男子绝少,而妇女喜与之昵,俗所谓磨镜党者是也,洪为之魁”。该文又说,洪的相好不仅是妓女(“北里中人”),还有“巨室之妾女”,自其同洪有染,“即视男子为厌物矣”。同对待妓女的其他性关系一样,资料中很少直接谈女人之间性关系中的感情或具体行为,但有几种资料提到女人相爱有强烈的占有心,常因忌妒而争吵。一史料还提到洪奶奶为这类争执仲裁,别的女人“唯唯从命,不敢违”。另据说“洪党”中人还开始收费在各饭店请小范围观众观其演示女人的Xing爱。尽管妓女当众表演同性恋被说成是30年代旅馆业的一道风景(以塞满木耳、遇热水便涨大的假棒棒为招徕物),但妓女似乎不大可能参加夜总会的系列表演。  炮制关于妓女们在生意之外的性伙伴的故事,传播这些故事,其本身也是一种窥淫的举动。写这样的故事似乎多半是为了让读者间接地感到自己对名妓与狎客的私生活了如指掌。但也可以有别的解释:这些故事勾勒出女人能够选择伴侣的范围——身处娼妓业之外的妇女几乎是绝对不会得到这样的空间的。在评说者所关注的那些选择中,119由男性开始、并控制性茭往的“正常”男性特权大大削弱了。每次客人同妓女的交往中都含有被妓女拒绝的可能,但是妓女同优伶、车马夫、“小鬼”和其他女人的勾连所涉及的,就不仅是拒绝的问题了,而是整个地动摇了权力的性别身份。   第四章 情感事务(六) 情妇、小妾及退身计  故事中有三心二意的、自己有主意的、性意识觉醒了的妓女,懂得自己要什么样的情人并敢于去追求的妓女,但也有与之相反的、不那么厉害的妓女,那就是忠贞不贰、有情有义的妓女。重情义的娼妓也有许多变种。1920年的书中重印了一则19世纪70年代的故事,讲的是从小失去父母、被亲戚卖入青楼的林爱官。林出身好人家,故事亦用相称的字眼,谓其“风格温重,寡言语,不喜妆饰”。林看中一雍姓客人,与之私订终身,无奈雍生力量单薄,不能为她赎身。过了几年,雍有一陈姓朋友看上了林爱官,使老鸨责令其与之“通燕好”。故事说到陈与老鸨来到林的房间,林拔出刀子,跪在陈面前对他说,  妾本薄命,生死不足重轻。所以苟延有待者,以虽隶烟花,尚复贞一。君家拥花围柳,何处不逢佳丽者,何以迫吾言欢?君欲污吾身,请污吾刃。言讫,以刃置妆台。陈哑然曰,予固知尔之钟情于雍,然彼力薄不济,奈何。曰,不济则以死继之,不然,怀此刃何为者。陈乃慨然曰,尔识雍,予岂不识雍哉。于是启户遽出,乘夜挟雍至林所。出所带金条脱两枚付鸨母,谓之曰,林不尔向矣,舍女而取金,尔之见机也,如不从,曷观此刃。鸨母无奈,遂以归雍。  在另一些故事中,一个妓女忠心耿耿地照顾得了肺痨的相好,他死后她更改姓名回到青楼,不想因自己的风尘生涯玷污了他家的清白名声。另一妓女尽管不得不替巨商应酬侑酒,却坚不从其夜度要求,然私下里则与一位穷困但懂她心思的男子信誓旦旦,长相厮守。这些事例中,有美德的妓女在感情上均忠贞不贰,均明白自己(低下)的地位,并尽最大努力在这样的环境中守住贞操。  如果说妓女的行为表现出应有的妇德时,120在文字表述中她的危险性也有所下降的话,那么,当她表示愿意做上等人的妾室时,其潜在的危险就进一步得到控制了。指南书和小报中的名妓小传经常包括某妓的声明,称自己不想继续为妓,而欲寻一所爱,依附于其家庭。  男人的大老婆往往是奉父母之命讨进家来,对方必是门当户对,可以为男家增加资产、提高地位的人家。娼妓在这些方面均无能为力。小老婆则相反,她们是男人自己挑选的,后者看中的是其性感、罗曼蒂克的吸引力、对谈的能力,以及能否带来子嗣。妓女就其背景和经历看,想攀上大老婆的地位是不大可能的,但是纳妾的一套语汇实际上同婚姻的语汇并无二致,惟有常用的“从良”一词仍表明妓女并非良家出身。按某外国观察家在1871年时的记载,阔佬纳妓为妾“根本算不得丢脸”。即使有明令禁止高官与娼妓交往,他们仍纳妓为妾。(一位外国评论家试图对西方读者解释中国的这一习俗时,举出伴侣关系这一西方的婚姻观。他说做了小妾的娼妓比起深宅大院中的夫人,对外部世界懂得多一些,因此“于情于理均比大太太更接近外国人心目中的妻子”。)  由一个嫖客将妓女“包”下来的做法属于居中的安排,结果双方有可能达到更长久恒定的结合。嫖客向老鸨支付包妓女的月租,便可时常来看妓女或者干脆住在妓院里。另一种变通的办法是给女人另找房屋住下。嫖客如一时付不出妓女的赎身钱、无法当即买断妓女或尚未打算赎她或买她,就可采用包租的安排。20世纪20年代末,包妓女的月租可高达50元。有些文章暗示被有钱人包下来的妓女对这种安排比较满意,与妓女正常的日程相比,包身的妓女有了较多的闲暇(可能收入也多了些)。与纳妾相仿,包身使得男人多少能独占一个女人,也减少了因情敌或遭妓女本人的拒绝而蒙受羞辱的可能。  想讨妓女做小的人必须付一笔“身价”钱给老鸨(指典押或卖绝给妓院的妓女)或给妓女本人。卖妓女给男人做小老婆对老鸨来说是很赚钱的。尽管如此,121老鸨仍不让给妓家挣来丰厚利润的妓女离开。在妓女想走而老鸨不让的情况下,客人可能会雇用流氓绑架妓女。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妓女可以去找官府请求按原价自赎其身。有时,在采取上述孤注一掷的行动之前的一段时间里,妓女颇受老鸨的虐待。20世纪30年代的黑幕故事中有个主要人物,就是长三妓院里的恶老鸨:她漫天要价,不准妓女再接待付不起这天价的追求者,甚至关押或殴打不服从的妓女。高等妓女通常被刻画为成熟女人,对自己的职业生活有不寻常的控制权,现在这幅肖像边上出现了上述故事,它们显得很不合拍,但却始终是一股潜流。  老鸨对妓女的婚姻主要考虑金钱上的利害关系,而妓女本人为何同意做妾,背后的故事就比较复杂了。感情上受到某男子的吸引很可能是一个因素,但文字资料中很少提到这一层,往往只是一带而过地声明某妓同其客人相好,已决定结婚。为人妻为人母的角色对妓女的吸引力,可能是她们想离开妓院的另一个原因;这层意思在男性写的有关娼妓的作品中也提出过。1905年的一部集子中有一篇“劝妓从良辞”,显然是男性文人所作,风格上模仿陶渊明的“归去来辞”。陶渊明(365—427年)曾经为官,因厌恶官场腐败风气,40岁时退隐。他的原作描写去职归隐、过田园生活的惬意;“劝妓从良辞”既处处模仿其格律、用词,便隐含着妓女结婚与官吏隐居的比较。辞赋对倦怠的(但看来心中充满狐疑的)妓女赞颂居家过体面日子的美德,节录如下:  归良人兮,年纪将衰,胡不归?既自以身为有主,奚怅恨而独悲?悟老者之可托,知少年之莫追。居正室其未遂,览今?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9 部分阅读 速猓昙徒ィ还椋考茸砸陨砦兄鳎赦旰薅辣课蚶险咧赏校倌曛贰>诱移湮此欤澜袷嵌胺恰!丘蹦付黾蓿步靠椭嘁馈D斯榻趵铮樟汲健f酒突队膛蛎拧;ǚ劬团祝缭嫌檀妗P扇胱芯仆濉@志2家宰允剩稣腠橐院蜗印R凶甭ヒ孕τ铮蠊檎逑小?22棋日敲以成趣,房虽静而常安。幸良匹之得偶,时和好而盘桓。柳无人以妄问,花无客以轻攀。日悠悠兮可度,靠终身以何难。  归良人兮,请绝迹于青楼。……已乎!月貌花容有几时,曷不真心定去留?胡为茫茫任所之?草台非所愿,花轿不可期。嫁良人而有孕,将育子以悯斯。待成立以筮仕,受封诰之紫泥。庆齐眉以偕老,乐夫簪笏复奚疑。  个中的意味一言难尽。辞赋列数妓女从良的种种好回报,如生活稳定、体面、有人体贴、经济上有保障、日子清闲、儿子、社会地位等等,但同时流露出妓女因追不到年轻人(或老鸨不允)、只能嫁给年长者而不无惆怅。文中还暗示妓女认为当正室才更遂心愿。  从小报的闲话专栏看,妓女嫁人最通常的理由是立即可得到钱财方面的好处。质押的妓女希望找个愿意替她清偿抵押款的人,卖绝的希望有人出价赔偿老鸨购买她的花费、利息及平日的开销。“自家身体”与人结交,也是希望追求者或丈夫替她们付清欠债、付给她们“身价”钱、赠予珠宝等贵重物品。大手大脚,借高利贷,物价上涨,客人漂账,凡此种种都使欠债成了高等妓院的流行病。妓院债务之重,引发了阴郁的政治比喻:一份小报形容某红妓“恰似中国,债台高筑,还没有主权和自由身”。  用结婚的办法偿付债务、开始新生的过程叫“洗澡”或“浴”。这个字眼的意思可能指洗去娼妓生涯的“风尘”。妓女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为之洗风尘呢?小报的文章说得很清楚:那人既要很有钱,又要有很多社会关系。即使生意繁忙的当红妓女也认为同这样的人来往至少眼前就可派用场。1919年9月的小报上仅一栏内就发布了好几则名妓的结婚启事:林黛玉跟了富有的矿业公司经理,123宝琴跟了一个权力足以影响年度花榜的人,金书玉的那位早已为她租了房子,花云玉的是个广东人,有能力偿清她的大量债务,冰找了个有钱的军官。像林黛玉这样的名妓故事多多,她们在漫长的娼妓生涯中不知洗了几回浴。   第四章 情感事务(七) 为难之处  尽管当妾有其吸引力,实际上确有许多妓女当了妾室,但是为妾之路实在不好走。妓女往往厌烦小妾生活的封闭和感情生活的苦涩。如果男人将新讨的小老婆安置在大老婆的屋檐下,则大老婆很可能不许男人去小老婆的房间。在这种居住安排中,男人、大老婆、小老婆之间每天起摩擦是司空见惯的,长此以往,原先再甜蜜的关系也会变得酸涩无趣。有些人发现当妾在一些方面还不如当妓女有保障,因为妾必须靠一个男人始终宠她才行。妓女过惯了热闹的社交生活,有时觉得家庭生活过于与世隔绝,遂离开新婚的丈夫去寻求不怎么受拘束的生活。例如,野性十足、外号“匪帮”的葵青云老五在结婚一个月后就离开了男人,为的是丈夫不同意她自开银行户头。(据说她跟着心爱的戏子去了杭州。)洪如玉的丈夫反对她抽烟,不愿意她夜间同别的妓女一起外出寻开心,洪便翻脸争吵。(双方讲和,条件是他答应她在家里抽烟,她答应不再同别的女人外出。)  许多妓女婚后家庭喧扰、关系破裂,可有不同的解释,如证明妓女水性杨花,或桀骜不驯,或工于心计。《晶报》详尽地跟踪报道宝琴的情况。宝琴原是常熟穷苦人家出身,被一邻居收养后,又典押到上海的一家妓院,那时她才13岁。后来她给自己赎身,事业发达,终于在年度的花界竞逐中荣膺花国副总统(见第六章)。经历一次短暂的婚姻后,宝琴又回归本业。1919年9月,宝琴决定嫁给顾二做妾以换取身价钱5000元(一说5400元)。她母亲从常熟赶来上海主理婚事。然而,甚至就在10月中行婚礼之前,宝琴据说就为做了顾的第五房太太而气恼(后来的资料说她是被债权人逼迫无奈,本心根本不愿嫁给顾某)。不到一个星期,124报纸报道说宝琴日夜哭闹喧扰,对在妻妾中排行第五大为不满,并以出走相胁。顾则冷静地回答说,自己为她付的身价实属慈善之举;用“洗澡”的方式恩顾她令他感激,不过她真要走也请自便,他不会强留。至10月24日,宝琴果然已还二千身价钱出走了。宝琴的母亲听说她不吃不喝、成天说胡话,很是着急,将她送回了常熟。《晶报》起先暗示宝琴为赖着不还身价钱而装疯,但后来的报道说她可能有更险诈的动机。报上说,有人看见她结婚前夜同老客人、政府官员汤先生在一起。次日成婚后,突然吵着要吃鸭胗肝,买了五只,坐在顾的对面吧唧吧唧大嚼起来。顾叫她别吃了,她生硬回嘴。于是他掏出2000元给她,叫她走人。她回到汤先生身边,汤以每月400元的租金包了她几个月,后娶为夫人。但宝琴的婚姻变故并未到此为止。10年后,不知疲倦的闲话专栏又报道说宝琴对汤先生又骂又打,汤已中止了他们的关系。宝琴再度混迹烟花巷,总是炫耀她的学生装和皮外套。与一些名人显要来往后,她消停了一段时间,跟了军阀白崇禧的秘书,后来此人事业受挫,她又弃他而去。一则叙述称宝琴刚入行时“天真烂漫,胸无城府”,但紧接着说,“自入北里后,耳濡目染,受姐妹行中之同化力日深,放浪形骸”,及至后来“益恣意放纵”。宝琴不但能说会道、放浪形骸,同时她也很在意自己的社会地位和钱财进账。每次结婚前,显然都权衡过婚姻能否增进自己的财富和权力,并据此作出决定,必要的时候不惜耍花招、采用极端手段,以取得预想的结果。但她是在特定的环境中这样做的:妓女们欠债容易还债难,宝琴每每须在巨大经济压力下选择自己的伴侣。  如宝琴与顾二分手一例所示,为妾者离异,其最大的财务障碍是颇具争议的身价钱归属。如果婚姻不成功,男人可能要求女人吐出身价钱,那样她以同意结婚为条件所积攒起来的财产就受到折损。有时为身价钱的事情会告上法庭。例如,1929年时,一个名叫许少谦的人告妓女惠然老九破坏他们之间的契约。许诉说1928年他曾付给惠然500元现钱、500元钱票,125惠然欠老鸨或娘姨的钱他帮忙偿还了500元。作为交换条件,惠然应摘下招牌,不再营业,迁入许为他俩的共同生活而租的房子。同居几日后,惠然回家甚晚,引起许的疑心。他发现她居然仍外出应局差。作为回应,惠然亦一纸诉状反告许。她声称许收回了馈赠她的衣裳家具,还在她的妓家欠下酒水饭菜账。她的律师辩护说用“皮肉换来的”钱应归她所有,但许的律师反驳说,没有一条法律、条例管得到姘居。法庭最终裁决惠然归还钱票和付给老鸨的钱(现金不还,因为许无法出示给钱的证据),又令许清偿所欠妓院的账。这起案例中,妓女与男人脱离关系时并未成为钱财上的显著受益人。  妓女结束一段婚姻后,通常的选择是利用新近获取的资源自己开妓院。小报热切地详述妓女“出山”,回到了应堂差、茶围、花酒的娼妓生活。并非所有的结合都短命:有些女人在生了好几个孩子后才回来做妓女;有个妓女回到原来的生活,因为她男人在婚后第七年失踪,过了几个月冒出来,欠了一屁股债。妓女并不因当过小老婆而蒙耻,她们同没有结婚时差不多。新的客人又会想收其做妾,他们不会因女人的前一次婚姻而却步。  从客人这方面说,成功地追到某个妓女既是其上等人地位的证明,也好独占自己心仪的女子。但是盘桓在纳妾故事中的警戒调子却表明,妓女经常轻而易举地摆脱了这种安排。从妓女这方面说,得到一个稳定的客人并与之进入长期的姘居或婚姻关系提供了某些条件,使她相对于老鸨和客人而言有可能获得最大的收益和控制权。客人赠送给当红妓女的礼物和小账进入了妓女的腰包,而不是妓院老板的账房。妓女嫁作妾妇时,老鸨会拿到一笔钱,但妓女本人同样拿到了一笔钱,何况她可能利用出嫁作为一步棋,既结束她与老鸨之间不愉快的关系,也积累了更多的钱财。说得更明白些,历史学者从小报报道和指南书中听到了另一种信息,尽管它不怎么符合那些作者的本意。历史学者听到,烟花世界中的女子如有了一批常客,又很有生意手腕,那么从对个人时间和收入的支配权来看,妓女生涯给予妓女的空间大于传统的体面婚姻给予妇女的空间。历史学者还听到,娼妓业中的女人对此心中有数,十分看重,并以此决定自己所采取的行动。  如果说进入婚姻有好处,126那么在某些情形中,离异同样带来利益。史料很少提到妓女在婚姻中的情感趋向,但是妓女的行为表明,情感需要和物质利益很可能是纠缠在一起的。在历史记载中无法将它们区分开来,我们也不可以认定妓女在经验中会将两件事情分开。上海娼妓的感情事务总打着一个深深的印记,那就是拼命争取财产保障和个人对财产的支配权。   第五章 花招与伎俩(一) 书写上海高等妓院的文字中有一种虽不声张、却挥之不去的警世调子。从20世纪20年代起,马路拉客的雉妓成了危险和社会堕落的醒目形象;与之相比,高等妓女从未有如此遭遇。然而指南书和小报将高等妓院刻画为一个难以捉摸的阴险场所,男人来到此地即使不败了身子,也会折损钱财或丢掉自尊。危险在于他可能会当着其他朋友的面出洋相,别人可能将他当作乡巴佬、缺心眼少知识,认为他想在上海混世界还太嫩。上海妓院乍看是供人玩乐的地方,实际上却做着严肃的事情:妓院是造就和展示都市男子气概的重要场所。指南书和小报告知读者嫖妓的种种规矩、要求,以及要注意哪里有陷阱。同妓女交往提供了机会,可证明自己是都市中人,很文雅,懂得礼节,而妓女则成了文明礼貌的仲裁者。妓女的服务和感情并不完全受客人的随意摆布。   第五章 花招与伎俩(二) 铺张的警示  最详尽的嫖妓指南细致列出快活的种类,对礼仪、规矩一一指点,然其序言必声明,罗列细节为的是教诲读者。1891年的一部指南作者论证道,一般劝人远离妓院的书籍写得实在乏味,根本读不下去,书中的规劝当然也就听不到了。现在他“闲中无事,因将其中迷人之径、惑人之具、媚人之技、人之词一一表而出之,揭而张之,不惮委曲烦琐,厘为四卷计二百条”,读了自会明白沉迷烟花会“倾财丧命”。128他要让“阅者一目了然,洞若观火,知佳境实为幻境,迷途乃属险途。既已烛照无遗,自可味同嚼蜡,其不废然而返者亦鲜矣”①。过了将近半个世纪,指南作者孙玉声着重强调的是不知就里、不熟悉妓女手腕的客人在感情上遭遇的危险:  娼门里的甜言蜜语,娇俏媚态,的确可使嫖客心荡神移。  妓女的假情假爱,似乎缱绻情深,实在令人魂消心醉。  愉悦花招与伎俩青年人走入此门,不知彀中情形,便要迷糊,受亏不少。  这部书把妓院中的一切秘密,和妓女们的迷人黑幕,完全揭示。  冶游的人看了,不会坠落到底,青年们读了,可以增进见识。②  有时书中会提到妓女的痛苦。孙玉声所著的指南书1939年出版,封面上画了两个人,一个肥胖的穿黑旗袍的中年妇女显然是个老鸨,她正朝跪着的、吓得哆嗦的青年女子挥舞手杖,后者穿着无袖长裙、高跟鞋,显然是个妓女。两人都在一扇门边,门上方可以看到一个摊开四肢、大字形躺着的女人的轮廓线。标题《妓女的生活》中的“活”字,三点水中的两点不是点,而画成了两颗心,副标题是《白相门径》。封面传达了复杂的意思,既有妓女的苦楚,也有嫖妓的愉悦(可能还有爱恋)。③(见图16)  指南作者们在适时地证明自己是值得信任的、不偏不倚的教育者之后,就可以用诗一样的语言呼唤出他们一开始所谴责的那个世界了。他们一方面竭尽铺陈之能事,一方面却唱着警世调子,这双重的寓意常使行文突然中断转折。孙玉声刚劝人小心跌进妓院的“迷茫情海”,紧跟着却转了话风:  她们妓女的生活,写意安逸惯的,吃的油,穿的绸,日中一无所事,高卧在鸽笼式的房内,养息精神,夜间在电光通明的马路中奔走,多如过江之鲫,个个粉黛胭脂,穿红着绿,袅娜卖俏,眼角传情,妖骚姣娘,多以钩引青年为能事。  读者很可能觉得书中对妓院生活的描写十分抓人,因而印象很深,对劝诫的话反倒不大在意。其实,大多数指南书作者都认定读者会一头扎进妓院而难以自拔。129刚才引的那段话下面,作者辩称“做人之道,要求见多识广,那么白相的地方,自不能不走”。又说,“嫖的学识,却不可不研究,因为它里面处世的种种大问题,都可以在堂子里找得出,什么都有,什么都全。”所以他断定有必要讲授如何正确地白相堂子,这种教育可以使人们“对于处世的一切……都能懂得”。他总结了“跑堂子”的“九个字秘诀”,让喜欢白相的人牢记于心:“‘想得穿’,‘看得破’,‘放得落’。”④   第五章 花招与伎俩(三) 阿木林和瘟生  第三章中谈到,指南书详尽地解释了召妓叫局、去妓院打茶围、办花酒、过节气等等繁复的礼节。可以认为它们为阅历不深的客人提供了礼仪大成,指点了正确的行为举止。这类劝导文字在20世纪30年代显然达到了高峰,其描绘的图画说明那时要在上海生活立足,要驶过上海这片浅滩暗礁,需要特殊的知识,无知的人会遭到羞辱。行为正确,就必须正式履行经济方面的责任,但正确的行为又不限于此,还应包括难于言表的展示自我的本领。做得成功的客人享受两样好处:一来赢得妓女芳心的机会大大增加,二来在妓院里一起观察他一举一动的妓女们不会再嘲笑他,这点同样重要。客人如花钱缩手缩脚、花钱大手大脚、穿着不得体⑤、过早地表示亲热⑥——总之,客人如说了错话,做了错事,不符合规矩要求,那么他就会受到耻笑,值得注意的是,他会被人当作乡下人。⑦  对乡下人常用的蔑称是“阿木林”,这个词有声有色地说出来,分明是将那人当成了一段愚笨不开窍的木头。⑧受人欺哄、付了不该付的钱,那受欺的叫做“瘟生”;该付钱的时候不付、从而暴露自己啥也不懂的人也叫“瘟生”⑨。据1932年的一部指南书说,嫖客白相高等妓院一年会花掉上千元,但一个瘟生轻而易举地就会翻倍丢钱。⑩要搞清楚一笔钱花出去会不会被人家当作得了瘟病,就必须有能力准确地估量自己与妓女的亲昵程度。如果同妓女已经落了相好,那么同她办花酒就没有什么大的危险;但假如这女人另有相好,那么设宴就是冒傻气了。替一个特别在意他的妓女办花酒,那么即使两人之间没有什么肉体关系,也是妥切的。对自己的财力资源不把关,任其不断流入妓女腰包,对方讨礼物有求必应,130那就是瘟生。请妓女上餐馆是聪明之举,但是带她去看戏是愚蠢的,因为到了戏院她不但会见到老相识,而且没准正好看着自己的戏子相好在台上表演,看戏的钞票倒是你掏的。  有点阅历的客人从书中得知,要准备一整套的应对办法,以免当瘟生。例如,指南书奉劝客人在外面叫局差,而不要去办昂贵的花酒;饮酒赌博都要适可而止,不要过头;跟着别的客人去妓院,人家花钱你喝酒(这样的人叫做“镶边大臣”);节气上别去妓院,去了必多花犒赏和礼品钱。真正手段高明的客人甚至可以靠白相妓院过日子。他的办法是给妓院拉来生意,帮着新来的客人联络妓女,如此他在妓院的消费就可以打折,自己的吃喝赌也靠着那些他拉来的客人,其实他等于替他们拉了皮条。有些诈骗者靠着在妓院的麻将桌上做手脚而发财。总的说来,指南作者的意思是宁可让妓女骂你“滑头”,也别叫她们笑话你是瘟生。  尽管指南书说得很明白,白相妓院不可能不花钱,但挥金如土却并不一定能使妓女垂青。在政治动荡的1919年,有个回忆嫖客生涯的作家评论说,用钱可以买个参议,但是有的倒运嫖客一辈子在妓院里丢钱,却仍是受骗挨宰,因为妓女喜欢年轻英俊的客人,讨厌又老又丑的。一些指南书除了在如何明智地花钱等问题上提出具体的忠告外,还就客人如何才能让妓女倾心于自己的办法进行讨论,例如同她说笑要生动,常问寒问暖,房里热了替她打扇子,冷了问有无不适,带她上戏院、看电影,不停地剥了高级糖果给她吃。做这些事情拢共也没多少花费,但会赢得妓女的感激和好感,效果比办十桌花酒都强。  说到阿木林和瘟生,指南书指出,对他们的嘲弄来自妓女,只有妓女才能裁决一个男子是否懂得本地的习俗规矩,是否熟练到可以接受的程度。然而,此裁决的听众则是与他同来妓院白相的其他嫖客,是与他一道饮酒、吃喝、赌博的男人。事实上,新客人想让妓女顺利地接受他,最好的办法就是伙同已经是常客的一帮朋友一起到妓院。书中指点说,这些具有影响力的朋友将他介绍给红妓,给足了面子。看中某妓,欲同她成好事的话,也可以通过朋友做中人。或许最重要的,是通过他们的榜样直接学到待人接物的分寸。131不过,熟客介绍新人进妓院也有风险,这就像做保人介绍学徒学手艺一样,学徒不守规矩,保人的名声也就毁了。  当然,在实际生活中,嫖客会报复那些让他们蒙受羞辱的女人。例如,1908年时,嫖客严某在地方小报上著文斥责妓女金含香,说她出身低贱(金在一开始时当过街头拉客的雉妓),目中无人,他在饭店叫局她竟然不至。金被激怒了,回文解释说迟到是因为局差排得太满,应不过来,还说心中有怨气应该先对她说,不该登报发泄。说她傲慢客人,她不承认,最后说,“至必欲与我们吃堂子饭人斤斤较量,窃为严大少不值也。”此时报纸的编辑也插进来,一面指责严某缺少耐心,一面又怪金含香既知有耽搁,为何不差遣婢女先来通报道歉。这里可看出嫖客有能力诋毁妓女的出身和人品,谴责她违反行为准则,迫使她采取守势。这场在报纸上公开进行的争论表明,在上海的社交界,妓女并非那么有能耐,甚至就在妓院内,她们也必须遵守规则,行为顺服。  既如此,那么,在判断城市男性品格方面,指南书竟然赋予妓女那么大的权能,倒是格外令人瞩目了。在一定意义上,妓女的定位是以自身作为载体,体现城市的文明教养和知识。男人在其他嫖客们眼里能打几分,要看他“精通、驾驭”这些知识群落的能力;掂量他的嫖客或直接在妓院中观察此人的表现,或是听妓女们对他的议论,听她们的口气是赞美钦佩呢还是讥刺嘲讽。上海社会变化迅速,在都市的等级阶梯中占个好位置,并得到妓女和嫖客双方的认可,这不仅仅是消遣娱乐的问题。   第五章 花招与伎俩(四) 性的资费  如第四章所示,同妓女发生性关系究竟何时开头、如何开头,对于嫖客来说是很费脑筋的事情。指南书告诉人们如何花钱才花得最值。书中解释说,女人一旦不再是小先生了,在第二次卖与谁人的问题上便有了一点点自主权。开苞已为老鸨带来一大笔收入,她已履行了自己的义务,紧接着她就可以安排自己中意的客人与她过夜。132价格是“点大蜡烛”的一半,但仍数倍于通常的夜度资。这第二次就叫“挨城门”。1932年的一部“妓院史话”解释道,这种说法起源于19世纪末:当时上海的新北门和小东门一到晚上9点就关城门,官吏过了钟点回来,坐着轿子到了城门边,其仆人就高叫“照会”。所谓“照会”其实是一种木牌子,分成两半,另一半在城门守兵手中,两边要对上才行。然而一旦检查了照会,开了一点城门放人,那么想进城又无照之人也会趁机涌入。还有敢干的佯装有照,等城门开了一条缝隙,便塞点钱在守卫手里,飞快进入,此时“挨城门”的也有好几个。妓院取材进城门的故事喻指开苞后的第二次,其象征意思文中也说得明明白白:这是“以妓女的生殖器为城门”。  在嫖客挨城门的问题上,作者的态度不一。客人听到劝告说,挨城门要花那么多钱在已然不是Chu女的妓女身上,不划算,“老于冶游的人,多不肯作此举。”但另一方面,客人又被告知挨城门的乐趣很可能甚于开苞:  那(开苞的)恶而蛮好像是开马路的小工,费了血汗精神,筑成一道平坦大道,却让别人到马路上去坐汽车出风头,所耗不多,而大得实惠。所以门槛精的嫖客,都不愿做蜡烛而愿挨城门。  尽管这类叙述目的不在探讨妓女的性生活在多大程度上由自己说了算,但是许多篇章都说得很清楚:挨城门的可以期盼更大的快乐,因为妓女同他有感情,是心甘情愿委身于他的。  如果喜欢小先生或肉体上受其吸引的客人“偷开苞”成功,则乐趣更强烈得多,当然危险也大得多。开苞或挨城门都是正式的礼节,但偷开苞却背着老鸨进行,事实上剥夺了她养育、训练女孩所期望得到的进账。指南书在谈偷开苞的时候,暗示客人和妓女相互之间可能有恋情:  Chu女初次遭狂浪蹂躏,没有情感,何能求得对方的慰藉乐趣呢。偷开苞者则不同,133双方情深火热,只要妓女情愿,鸨母是否应许,可以不问。  不过,指南书的主调却不是客妓的感情共鸣,而是男人的手段。书中将“偷来的”肉体关系说成宝物,容貌好的年轻人既要对妓女甜言蜜语,又要设法欺瞒老鸨,方能偷成。1939年的一位指南作者说:“近来性欲横行,淫风日炽,虽良家女子,亦易染恶习,何况倡门中人……”而小先生“早被打动春心”,往往一块手帕、两双鞋、20块钱就可说动她们自愿献身。从有手腕的客人这方面看,童贞应是从老鸨和妓女那里夺过来的宝物,代价越低廉越好,而且最好有妓女本人的热情配合。但是如果被老鸨发现了,那可能对双方都很惨。年轻的妓女“必备受摧折”,还要被迫接受一个浑然不知情的、愿出大价钱的阔客为其“梳拢”,后者哪里晓得他的宝物早让人家夺走了。“偷开苞”的客人可能要面对老鸨的索赔要求,数目可能接近“合法”开苞的资费。更糟糕的是,老奸巨猾的老鸨可能会智胜客人,偷开苞的事情进行过程中,老鸨装聋作哑,然后出面不许他离开妓院,除非付清开苞全价,或者干脆替妓女赎身。  如果按照指南书的说法,偷开苞是客人“陈仓暗度”的把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妓女的配合,那么将已经破瓜的妓女当作待开苞的卖,就是老鸨玩弄的骗局了,这也需要妓女的配合。正因雏妓的初夜收费极高,于是有心计的老鸨便常常一次次地卖她的苞。这种回收再用的雏妓就叫做“尖先生”。“尖”字的写法一看就有双重意思,“小”字在上,“大”字在下,说明此“小”先生不再是雏儿,而已然是接客的“大”先生了。早在1919年,小报就对这种弄虚作假的事情冷嘲热讽了。例如,文章发出如此疑问:  民和里的珍珠花对人说她是小先生,从来没有破过瓜。不过我记得她同姓白的优伶碰过风,怎么还说自己是小先生呢?  到了30年代,指南作者一个个都在感叹Chu女所剩无几,偷开苞风气之盛在他们看来是世风日下、妓院普遍难以维持操守的表现。在他们想像之中的过去,妓院严格遵守行规,而现在到处看到淫乱的行为。客人付开苞钱却白相了“尖先生”,狡猾的老鸨有办法让小女子“流丹盈滴”,134而那客人“却在昏昏沉沉中”,根本不知道有什么区别。面对这种新的情况,指南书奉劝冶游人须倍加小心。许多情形名义为开苞,  也不过作弄瘟生,欺骗冤大头而已。然据生理的常态,少女第一次经人道,Chu女膜破必有殷红外染,所以都以此为征。不过有很多假作。所以开苞客人工作的时候,应细检这苞,有无夹带。  识不破诡计的客人成为妓女暗地里耻笑的对象。事实上,20世纪30年代的黑幕故事中,受愚弄的嫖客已成了固定的滑稽角色。一则故事中,一“大”一“小”两姐妹劝一阔绰的大少拿出两根金条加两颗珍珠,说如此便可睡一个再开一个苞。他交出所索后,一位苏州籍朋友(两妓也是苏州人氏)告诉他,这两个女人在苏州同戏子相好,出了名的。妓女玩弄假开苞的把戏若被当场拆穿,客人动怒,可能带着一帮人来捣毁该妓院。同样,鸨母亦将白璧无瑕的雏妓当宝贵的资产,一个少女如当作Chu女卖给妓院,一旦发现有假,那鸨与客必让她吃足苦头。   第五章 花招与伎俩(五) 竞争  和任何其他生意关系一样,嫖客之间与妓女之间也有竞争关系。妓女要想方设法吸引自己所中意的客人,而客人这边,如前所说,最好的光景也要同好几个人争名妓。这两种竞争关系和妓院中的许多其他事务一样,也有一定之规,受繁琐的礼仪制约,并有一套特殊的用语。  对妓女和客人而言,这礼仪好比是一段一段的一夫一妻制婚姻。例如,客人在外叫局,在应差的时段里,哪怕只有几分钟,妓女也必须全神贯注地待客。这段时间里她可以同别的客人打招呼,但不可表现得太随便。打茶围、办花酒也一样,在活动结束前,双方都必须对对方专一不二。如果妓同客的关系已深入到落了相好,则规矩会更严。这时妓女就不应同此人的朋友熟人再生情愫,否则会遭客人辱骂,被看作是水性杨花的贱人。(那插足的男人也被朋友孤立,135无人理睬。)史料中并未明说妓女在一段时间内能否与不止一人发生肉体关系,但有一点是很清楚的,那就是妓女不可以在那位常客的圈子中,当面做任何让他下不了台的事情。  从客人这边来说,一个节度即四个月内,他在一家妓院只可同一名妓女发生肌肤之亲。在此之前,妓女之间为得到可心的恩客明争暗斗,对谁赢谁输吵架不断,给小报的闲话栏增添了无数的谈资。然而客人一旦开始同某妓过夜,双方就都有权对对方提出要求。另外一个妓女想偷走她的客人,就叫做“轧客人”。指南书叫客人警惕这种事情,因为夹在势不两立的妓女之间,“往往无以自解,惟唱西厢记一句曰,‘好教我左右做人难耳!’”书中写的换妓女的事情多半还是由客人引起。节度未完就找别的妓女叫做“跳槽”或“越界筑路”。男人“跳槽”往往因气恼他的女人接受别人献的殷勤。他甚至会让她的一个姐妹陪着大肆张罗酒席、聚会,一吐心中恶气。1919年的报纸上有消息说,一个外号“猴王”的嫖客甚至邀请当地报社的笔杆子来见证他跳槽,他说就是要让先前相好的妓女难堪。  清末时候,想跳槽的嫖客按惯例应付一笔钱给先前的妓女,以得到解脱;此后该妓与他视同陌路。这就是所谓的“过门局”。男人若买下妓女做妾,日后同她分手,又寻另一妓女,前面的妓女按道理可对他提出财产要求,还可以合法地带着一帮人来,要求同那有可能做她继任的妓女谈条件。  但是进入20世纪后,对正规礼节的详细描写就从历史记载中消失了;这时得到详细报道的是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争风吃醋的事件。大多这类叙述仍表现了指南书的主题,即对等级地位的焦虑及感叹情感易变等;故事中的男人都处于劣势,无法让妓女始终忠实于他。客人最可怕的噩梦无过于“白板对煞”,即和另一个男人争抢同一个妓女。“白板对煞”是麻将用语,一副麻将里有四个空白牌,诨号“小白脸”。(都说妓女最喜爱的俊俏青年也叫“小白脸”,该不是巧合。)对家需要四张白板中的三张才能算一副牌,假如两家各持两张白板,谁也不丢出去让对方凑数,那么就会形成僵局。136妓女越是红,就越会有两个或更多的男人同时相争。有一部指南书用推测的办法,着重点出小白脸比他们要争抢的妓女多得多的僵局,比方虽不见得可信,倒是十分形象。作者说,136张麻将牌中,有4张(或说每34张中有一张)“小白脸”,拿这个比例套中国人口,那四万万中国人中就有一千三百万小白脸,仅仅在上海,就有十万个小白脸,但他们想讨好的妓女才区区几千啊!既如此,那白板对煞必是不可避免的。文字旁边配了一幅漫画,画中一个衣饰华丽的女子站在中央,发愁地咬着手指,她的两侧坐着两个正在抽烟的小白脸,一个一脸灿烂,另一个阴云密布。  在追求者多、妓女少的情形下,手段高超的妓女能将几个客人都伺候得服服帖帖的,不让他们动气。不过更常见的是某个客人或不止一个客人妒火中烧,俗称“吃醋”。1875年《申报》曾报道一个妓女夹在两个醋意浓烈的客人当中,走投无路,只好自杀,报纸用了一句话概括情势:“男人发疯瞎喝醋,迷人妓女吞鸦片。”但是看看小报的闲话专栏,就会发现绝大多数妓女还是算盘蛮精的。有些按客人阔气的程度决定跟谁,放弃一般有钱的,找那十分阔绰的。花云玉在一个政治上十分活跃的妓女圈子里特别出名,据说她同何先生在一起是为了事业发达,同陶先生在一起是因为喜欢他的相貌。别的妓女反对她这样做,她回答说谁也无权干涉她爱的自由。高雅云跟了一个能在财力上资助她的男人,另外又养了个俊俏的情人,据说那鸦片瘾十足的养她的人和和气气地将她让给小白脸时,她十分沮丧。(后来她去汉口发展了。)  妓女往往需要努力奋斗才能成名走红,但是在谈竞争的文字中,妓女却被描写成握有大权、可以在客人中挑来拣去的人,说她们挑客人既讲相貌又讲钱财,只是在几个客人都兼有财貌的情形中才会举棋不定。妓女同客人有了肉体关系后,各自对对方都有了更多的义务,不过对于成熟的名妓而言,是否答应夜度要趁她高兴才行。指南书中说要以自己最像样的一面示人,这话多半是对嫖客而不是妓女的规劝。   第五章 花招与伎俩(六) 机关算尽的女生意人  指南书告诉客人举止打扮粗俗有危险,涉世不深像阿木林有危险,此外还罗致了许多故事,137告诫客人小心妓女掏其腰包的本事。据说妓女玩弄了各种鬼把戏,她们有时同妓院老板穿连裆裤,有时则单独行动。如妓女发现客人瞒着家里人来嫖妓,她会做出近乎敲诈勒索的事情来。作者们叫客人提高警惕,说妓女无论等级贵贱,个个都是向熟客讨要衣裳珠宝的能手。这种交易有专门名词,叫“抄小货”或是“砍斧头”,客人惧怕受骗挨宰之心跃然纸上,而妓女的伎俩也成为许多写娼妓类的劝诫文字的主题。书上说,妓女眼力好,看客人有多少财力就讨多少,犹如医生开出药力恰当的处方一样。妓女的这张处方的味道有米汤(意为说好听话)、眼泪水、醋(意为妒忌)加蜜糖。1935年的一部指南书内有一插画,画面中的女人盖着被子斜躺在床上,床边挨她坐着一个留八字须的男人。女人正在对男人扳手指头,所点到的东西一样样都画在她脑袋上方的画框内:一幢好房子,一辆汽车,一只钻石戒指。(见图17)  指南书有一个目的,就是让可能去嫖妓的人熟悉妓女的取财之道以及行内指称这些伎俩的切口,这样客人白相妓院就会感到很愉快,觉得自己对上海的习俗了如指掌。愉悦之情往往通过幽默传达出来。例如有个故事讲一上海男人到广州做生意,碰到一个啥都不懂的妓女。老鸨用行话吩咐她“今晚必须砍斧头”。这小女子只当老鸨真的要她用斧头杀人,十?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10 部分阅读 龅揭桓錾抖疾欢募伺@橡庇眯谢胺愿浪敖裢肀匦肟掣贰薄U庑∨又坏崩橡闭娴囊酶飞比耍趾ε隆K话巡说恫卦诖驳紫拢罄闯挪蛔×耍弊趴腿说拿婵奁鹄矗底约菏翟谖扌纳彼?腿舜笮Γ旄嫠呒伺翱掣贰钡囊馑迹还适碌亩琳咭踩缤桌渚常路鹱约航袒崃思伺邓约耗且恍械男谢埃睦锔械矫雷套痰摹! ≈改鲜樗担伺硕嘤姓痘瘢赡懿幌Р捎谩翱嗳饧啤保缂僮巴橡辈缓停蛉眉僬鞯弊趴腿说拿嫔厦疟普缓蟪没岢鋈每腿宋晟恚炙鲂 ?腿巳绮蛔邢覆槭邓祷暗恼婕伲闪痛鹩σ螅蔷褪怯值绷艘换匚辽?腿寺钇鹄橡焙陀惺侄蔚募伺耙埠苣烟兴恰袄习俳拧保扔吧淦淙珧隍加卸荆参┟钗┬さ厮党隽怂堑淖颂耗且话僦唤耪趴牛ㄗ急嘎浚┗虬诤米颂急溉肭帧! 】腿烁橡焙途鞯募伺×四烟拿郑嗽豪锏呐艘苍诒车乩锝腿朔殖扇诺龋鞲魅×嗣帧@纭岸垢腿恕本褪桥怂凳裁淳妥鍪裁吹目腿耍?38“瓜子客人,一咬即得;胡桃客人,用力一敲便出……肥皂客人与石子客人,必须用磋磨工夫,亦可收水到渠成之妙……最下者跳虱客人,平日常打茶围,一遇宣卷或路头大典,彼早闻风而逃;亦称苍蝇客人,言苍蝇一扑即飞去也。”指南书照例会列出这些名称,为的是告诉客人,妓女那好客、亲热的样子掩盖着算计、欺骗的本性。  评论者说,妓女虽然装得情深意切,却做不到忠实真诚,这就是其欺骗性的实质。客人大把花钱,论月包了个妓女,说是保证他可“大啖独啖”。“不过话虽如此,其实倡门中人,都是水性杨花”,完全可能为了得到外快就同别的男人过夜。“在包客方面,自命虽夸称独尝这块肥肉,不许旁人染指”,却会发现自己原来当了“冤大头”和“大洋盘”。上海有一位撰稿者在以报道名妓消息最为著名的小报上说,男人嫖妓的时间一长,必然会做“乌龟”,话里的意思是嫖客在妓院里也像在家里一样,希望女人对他专一不二。指南书的作者则论证说这样的要求不合情理,因为娼妓并非良家妇女:  凡一个好好女子,为什么要当妓女呢?不为金钱又为什么?……所以妓女的爱情跟嫖客金钱的力量而升降。她们的所谓爱情,可说是拿金钱卖来的,是暂时的不会永久的。  作者们认为妓女缺乏诚意其实是妓院这个环境造成的。妓院要妓女今天真心对这个客人,明天实意对那个客人,据说妓女因此失去了动真情的能力,只有活命本性才能让她们假装真心。至20世纪30年代末,此论已为宣传废娼的女权主义者所利用,其论调是妓女虽明白自己低贱的社会地位,心中感到巨大的痛苦,但另一方面,妓女又有非凡的操纵他人的能力:  社会对于妓女终于是鄙视着;至少,妓女给予社会的印象是“贱”!这些,妓女自身是感觉到的,只要她经历过几年风尘……她们大都从小在妓院里养成一种个性,这个性是俏、荡、爽、超。因为交际过各色各样的客人的结果,对于各种人的认识的精微与透彻并不弱于若干政客。她们全靠着应付每个客人的手腕和方术而139抓住了供给她们消费的“瘟生”。妓院,很少在实际上是亏了本的。   第五章 花招与伎俩(七) 白鸽子、仙人跳和半开门  在20世纪30年代的黑幕小说中,为谋取钱财用尽浑身解数的狡猾的妓女已成为普通常见的形象。黑幕故事往往以各方各界的女性作为代表危险的主要人物,以分门别类的短文集形式描写女性的欺诈行为,连表面看来天真无邪的女学生或修女都会让不防备的男人受骗上当。在娼妓类中,黑幕故事集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样事情。其一,高等妓女会利用看似情真意切的关系来谋取利益。一则故事讲某妓发誓做某男的偏房,从他那里讨了许多钱作还债之用,却卷包离去,逃往天津。另一则故事中的妓女同一治安官发生肉体关系,趁他睡着的时候偷了他两枚钻戒,并拒绝交还,因她料定他为了顾全名声不会将偷窃事件公之于众。还有一个故事中的妓女怀了身孕,伙同她的骗子丈夫一起讹一商人,令其确信女人肚子里是他的骨血,从此月月从此人处拿钱,一年后逃之夭夭。  黑幕故事也写低档次娼妓的行径。同写长三、幺二的故事一样,写低等娼妓的故事也形成了一个主题,那就是上海环境复杂,表面和里子大多不一,必须深入了解都市内里种种行径,方能免灾避祸。故事中许多娼妓的背后其实掩藏着一个利用女人做诱饵的骗子团伙,上海话称其为“拆白党”。有一种写得很多的骗局叫“放白鸽”,19世纪的史料和20世纪的黑幕故事中都有。“放白鸽”有好几个变种,但都讲到以虚假原由卖女人的事情。有一种写装扮成亲戚的人贩子带一年轻女子来上海,将其典押给妓院,过了几日,人贩子中有一个跑到警察局举报,说那女人是他老婆,被人非法拐走的;法律禁止购买来源不明的女子从事娼妓业,于是老鸨被警局拘留并依法惩处。这则故事中妓院成了受害方而不是施害方(这说明第七章中所讲的拐卖妇女的标准故事有不同的解释,老鸨在那些故事中通常是邪恶的化身)。另一种形式是将女人卖给人家做老婆,等买新娘的钱到手后,女人就逃回到拆白党那里。还有一种形式:妓女找到舍得花钱的合适的“瘟生”,让他们花大价钱给自己赎了身、讨去当小老婆,然后卷包逃走。指南书说到“白鸽子”的危险,文笔便流畅起来:  上海的禽鸟除了老鸨、野鸡,140还有这种白鸽子。而且所有这些都是雌鸟。鸨之凶猛、野鸡之有毒,人人都懂,惟独白鸽子的味道尝起来特别鲜美,只有等吃到肚里,毒汁放出来,才会感到五内如焚……所以说白鸽子比起老鸨野鸡危害更大……千万要当心!  这条警言还配了一幅漫画,画中男人双手举过头,一脸惊讶沮丧的表情,头顶上一个衣饰华丽的年轻女子正飞走,脚上还吊着个钱箱似的东西。  另一种相关的骗局叫“仙人跳”,其情节总是削足适履地塞进了单一的模式。一个美貌、衣着体面的女人在戏院或马路上引起男人的注意。女人告诉男人她丈夫或父亲出门了,引诱他来到陈设讲究的家中,同他上了床。两人刚刚开始动作,就有一至数人冲进房间,来者自称是女人的家里人,对着那倒霉的家伙破口大骂,拳打脚踢,说他勾引良家妇女,直到那人拿出现金或开了大数额的期票才放他走。一部指南书正告说,仙人跳作为勾引手段之所以那么危险,正因为当诱饵的女人穿着端庄,看似好人家出来的“现代女性”。阿木林虽然懂得要躲开野鸡,不然得了杨梅疮会掉鼻子的,可到头来却在根本想不到的地方上了当。这些骗局中的女人也称“半开门”,或许是因为她们的职业和社会地位并不能一目了然,又或许是她们被用来做钓饵的缘故。  骗子从事的是招摇撞骗的勾当,其假扮的角色总是漏洞百出,险些穿帮,构成黑幕故事中的许多幽默和笑料。一个常用的情节转折是在引诱戏到了紧锣密鼓处,用一“牙齿零落、头发花白、脸皱得像鸡皮”的丑女人替换那美貌的诱饵(换人往往在黑暗中进行)。另一种套式是到了关键时刻天机泄露,原来勾引者是个男的。还有颠倒骗子与上当者的套式,客人才是老到的拆白党。当那些怒气冲冲的男性“家里人”拼命打门的时候,他却平静地说,“都是一家人,为啥不碰碰头?”表明他完全清楚这些人闯进来要做什么。故事到了这里,砸门声戛然而止,客人同“半开门”得以将床上的事情做完。在最曲折的故事里,拆白党、半开门、男扮女装或女扮男装等等,一应齐全,将所有这些因素都捏在一起,便出演了张冠李戴、最终真相大白的大闹剧。例如一个半开门想勾引一个着男装、141欲勾引并欺骗女人的女骗子。半开门以为骗子是男人,骗子以为半开门是富有的体面女人。两个人上了床,半开门叫来了“亲戚”,诉说那骗子如何强迫她。但“亲戚们”朝床那边看去,只见骗子早脱了男装,变回了女人,叫半开门傻了眼。骗子泪流满面,说半开门是她的朋友,叫她来过夜的。她乱丢了几样家什就走出门去,身后那群“亲戚”目瞪口呆,没想到自己设了局反而被套。这个故事以极其夸张的方式汇总了指南书所列举的各种危险:在上海,危险有着迷人的面孔,走错一步便会蒙受羞辱,想逛妓院、白相妓女的男人必须具备机智的头脑,对娼妓业的内情须了如指掌。  从指南书到鼓动改革的文字及黑幕小说,无不耗时费力、密切关注妓女的花招伎俩,这恐怕可以理解为对大都市环境中的险情发出的警报。在城市中,有些女人并不受到正派婚姻在经济和社交方面对女人的约束。资料中所描绘的每一种伎俩,其展开都围绕着这样一个时刻:妓女从客人的掌心中溜走,并带走了他的家产。中国的文字资料并不总将忠实与婚姻或不忠与娼妓等同起来,小说和回忆录中有许多写妻子耍花招、玩把戏的,也有许多写妓女恪守节操的。但是,在20世纪初期,一个嫖客无法使妓女对他忠心耿耿,哪怕成为其恩客或将其纳为妾也不行,此情形却标志着传统的社会性别安排的瓦解及由此引起的焦虑。在指南书和回忆录中,现代妓院与作者们在感伤情怀中忆起的名妓圈子恰成对照,支配前者规制的是行业的花招诡计,而后者则是比较定型的、恪守规矩的世界,是感情尚未完全商品化的社会。   第六章 职业生涯(一) 至少从两层意思上说,上海高等妓女有自己的“职业生涯”。首先,高等妓女是场面上的人,有关其行踪的故事通过大众阅读的各类刊物书籍广为流传。有时妓女的故事用比较长的传记、事略的形式写出来,通过指南书和其他有关名妓的文集杂录一印再印。另一些故事则比较零散,稍纵即逝,如指南书中有精练的秘闻逸事录,公布谁同谁暗中相好、谁同谁争论等等事情;而实际生活中一天天发生的变化(如来了新的狎客,某妓转了妓院或去了另一城市等)则有《晶报》一类的小报在闲话栏目中予以报道。有些故事不讲单个女人,而以群论,例如20世纪的头20年中,选名妓、开“花榜”的典礼多次举行,引起广泛关注;又如有关妓女政治组织的报道,尽管只是昙花一现,它们所关心的都是国家大事。  这些故事如同所有的历史印迹,也有两种指向。一方面它们提供了妓女所经历的事情,从中可收集到记叙“生活与时代”的元素。另一方面,它们也将注意力引回到注视妓女和记录妓女生活者的眼光,此人往往是满腹经纶的男性,而这些故事让我们从局部窥视全图,看到了那个享受妓女的服务、消费妓女的形象的社群所关心和感到愉悦的事情。妓女的故事穿越文字体裁的界限,在20世纪初期的小报、指南书和小说中传播;在这个过程中,妓女的故事成了使广泛的都市读者群体得以显形的媒介。  说妓女有“职业生涯”还有一层意思。她们作为妓女的人生旅程既有重叠亦有变化:她们经历过唱曲的雏妓、走红的艺人、受人聘用、被有势力的男人或有野心的老鸨包养、当红粉知己、当小妾、离了婚而重新在社交界出头露面、143当小业主、当老鸨、成为年长老前辈、成了可怜的丑老太婆等种种阶段。并非个个妓女都经历过以上每个阶段,更况且我们所了解的妓女“生涯”的这一面不可能超出报道的通用类别。例如,人老珠黄、走下坡路、失去容颜、失去爱情、失去客人的妓女,是十分强有力的文学比喻,但它未必和妓女对自己人生历程的理解有多大关系。  愉悦职业生涯我们怀着了解从前娼妓的生活的愿望,但在所能得到的历史资料中却面对着空白,最令人烦恼的是资料中几乎缄口不提妓女的行经、避孕、怀孕、生育和育儿。因为孩子的出生成为可以说三道四的闲话,所以我们知道高等妓女是有孩子的。因为男作家断断续续地写过年纪大的妓女,其中不少依靠自己亲生或领养的子女生活,所以我们知道这类关系一直存在。但这几乎就是我们的全部知识。凡是提到避孕,也说那是压迫妓女的手段,后来的改革者和革命者也利用避孕问题说明恶老鸨的高压和控制。尽管资料中的故事有扭曲有偏颇,但是,如果认定人们现在所讲的生育权利、母子之情或女性的能动性与反抗性,也同样在20世纪初的妓女中通行,却无异于强行移植话语的暴行。(假如森林中有一棵树倒下,当时无人以日后可以使用的方式将此记录下来,那么絮絮叨叨地谈论树倒下时发出的声响之音质是不明智的。我们可能出于女权主义的义愤,对男性编撰的妇女生活记录之疏漏表示大为不满;但在发怒之前,我们应该想到,当今后有人查阅具体的历史资料时,我们本人现有的子女也许大多会体现为我们的履历表中未作解释的空当。)本章的最后一节将谈到妓女职业生涯中的生产和育儿的情况,尽管在这方面只有些许稀疏散落的印迹,探讨起来有些底气不足;相比之下,妓女的争风吃醋、风流韵事、相互的联谊抱团和组织政治团体等方面,留下来的信息则丰富得多。   第六章 职业生涯(二) 好女人、坏女人、死女人  通俗故事中写的高等妓女大体分为两大类:坏女人和好女人。熟悉“贞女还是表子”说法的读者可能会感到吃惊,为何建构女性行为的二分法竟会包含在娼妓故事之内。其实这种包容性原非只此一家,西方的故事中也常表现妓女“有一颗高贵的心”。但是,具体到妓女个人,情况千变万化,有丰富的材料可以组成许多不同的类别,因此最终说来,令人惊异的并不是故事表现了上述两个主题之中的一个,而是作者们竟然只局限在两种可能性之内。在当代读者看来,144对可供选择的类别作限定,其本身所需要的是对“事实”的强行阐释。例如,“坏女人”被表现为几乎生下来就具有淫荡的本性,哪怕其幼年生活就已充满变故,如7岁遭奸污、8岁被卖作童养媳、10岁就(在婆婆的监管下)卖性。“坏女人”虽然偶尔也有英勇之举,但她们的身上通常有讨厌的毛病,如脾气坏,花样多,贪心,水性杨花。“好女人”则相反,她们几乎总是知书识礼,有教养,矜持,文静,孝顺。妓女的传记事略并不以妍媸取人,好坏女人中各有貌美与不美者。然而美貌的“坏女人”滥用好相貌,因此反而面目可憎,令人反感;而“好女人”的平实相貌倒是反映出其朴实正派、恪守节操的内心。这些故事中极少有性格复杂矛盾的妓女,相反,女人无论经历过多少人生曲折,读上去都只是在一路展示其“坏的”或“好的”品格罢了。因此,所谓传记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生平的全面记录,而只是一连串的趣事秘闻而已,意在表现和评定妓女的品性。  资料中有一小部分故事的女主角因成为惊世罪行的受害人而著称。我用“死女人”作为此类故事的标题,多少有调侃的成分(并非所有的受害者都被害死了),然而“死女人”却以另一种方式表明高等妓女具有高度的可观瞻性,她们是都市中的演艺人,其生活甚至死亡都使公众感到兴趣。  故事的作者们在娼妓生平“事实”中读出的具体意义给我们很大的启示,它们折射出作者本人的思虑,折射出那些决定他们之所以如此理解事件的意义范畴。正因为这些阅读理解常常显得那么牵强,它们才引起我们的注意,使我们认识到一切阐释和读义都因文化而异甚至因人而异的本质。例如,故事读出了女人的放荡不羁,但当代读者却可能看到了摧残儿童、强迫性茭等等的残害形式;故事要说的是妓女如何贪财、如何会算计,但是当代读者看到的可能是其足智多谋、富有弹性甚至是反抗性。(或许我们可以说“受害与反抗”同“贞女与表子”差不多,都是具有限定作用的两分法。)关键不在于争论所有的读义都“对”,或者一切读义都经过了建构、因而都“不对”,而是要引起我们对文化之中介作用的注意,使我们看到(过去和现在)文化的中介是怎样构筑经验、形成道德评判、制约行动或准予行动的。我还希望做另一件事。下面我将自己所能得到的对娼妓生活的两种对立读义(一种是男性作者的,一种是我本人的)摆出来,并尽可能使大家看清支撑每一种阐释的表征架构,这架构本身摇摇欲坠,留着补苴罅漏的痕迹;我希望以这样的方式提出问题,探讨妓女是怎样理解自身生活中的事件的,而这是历史记载不曾直接言说的问题。   第六章 职业生涯(三) 坏女人  如前所示,“坏女人”是淫荡好色的化身,她甚至在年幼时就过早地显出浪相,直到她早该嫁作妾妇或成为鸨母的年纪还是淫乱本性毕露。最有名的“坏女人”还违背了另一条端正行为的规矩,那就是跨越了阶级界限,有时甚至是大步跨出:她们出身虽卑微可疑,后来却一跃而进入相对说来甚为尊贵的高等妓女行列。如苏媛媛系石匠之女,从小做缫丝工,外号“小菠菜”。她同工头和工厂经理都发生过关系,后来缫丝厂罢工,她就当了妓女。据说她到了40岁,每天还要同三四个男人睡觉,妓女堆里人称“老英雄”①。落蓬阿金的母亲是黄浦江上撑船的寡妇,其情夫开了个花烟间,即可以抽鸦片的下等妓院。落蓬阿金诨号“五落倒”,不论是本地船夫还是打临工的男人,只要谁给她五枚铜子(一小包花生米的价钱),她就给谁。她通过花烟间的客人在一高等妓院找了份跟局大姐的工作。据说做了大姐后,以前的下等嫖客在她眼里就像“干巴的剩饭”。在清末民初这段时间里,她先后两次做了阔客的小老婆,后来又姘上一个名优。这类故事中常讲述昙花一现式的辉煌,但是老来穷困潦倒也是常见的情形。同落蓬阿金相好的戏子常对她拳脚相加,后来干脆离开了她。她人老珠黄,只好又落架当大姐。②  清末时上海最负盛誉的名妓林黛玉的生平故事中,冒犯性的规矩、超越阶级的界限、因果报应等等,所有的“坏女人”主题一个不少,都出现了。有关林黛玉生平的基本事实很难确认。她大约1865年前后出生;③她的老家有说是云间,有说是松江,还有说是苏州和松江交界处一个叫章练塘的小镇。④据指南书中最长的一篇林黛玉传略说,其父姓陆,是个瓦工,“家计极困苦”;其母却喜好打扮,常与当地的流氓无赖厮混。黛玉生下来时取名“金宝”,父亲不认她,“谓人曰,此非我女,不知谁何之种。”传略并未提到陆发脾气是因为想要儿子,不要女儿,而是斥责林母的性乱。文中评道,“故黛玉一生秽迹,半实禀于母教。”⑤  金宝行淫秽事据说始自其幼年。⑥她小小年纪已经历了一连串不幸(3岁时从墙上跌下来,伤了臂膀,5岁时出天花差点死掉),7岁时据说就同一个年长其数倍的邻居阔少发生肉体关系。146传略评述道,“按稚女失身必致命,而黛玉则安然无恙”,只差明说此为林本性淫荡之明证了。8岁时林黛玉为一李姓皮匠家购去做童养媳。李家不在上海,“其妇夙工心计,得金宝为媳,候其满十岁后,即操密卖生涯。”但金宝“未几为土痞所涎视”,李家不得安宁,只好迁居他乡。不久李氏婆媳来到上海,妇人在一巨绅家做佣工。该主人家还有个女佣姓朱,平日做些贩卖人口的勾当。朱诱使金宝出走,并成为她的“钱树子”。朱又“为之延师习艺,翌年即挟以走津门”⑦,送她进了一家妓院,该地鸨妇名气很大。金宝在此改名小金铃,作为“初出茅庐之幼妓,本难敌声望昭著之名娼”,只好“极力应酬冶客”,传略挖苦说,她的办法“厥惟以身布施一术”⑧。她染上了梅毒,“遍身累累若杨梅”,被赶出天津的妓院,回到上海,同朱闹翻绝交。治愈后“即在海上悬榜”,自名林黛玉。林黛玉本系清朝小说《红楼梦》中那个忧郁多才的女主人公的名字,高等妓女羡之者众多。⑨不过金宝取林黛玉作为花名,有个更为直接的理由:她倾慕上海名妓胡宝玉的为人,“思追效之”,胡宝玉起初就用过林黛玉的名字。  林黛玉不久便“名振洋场”。但她能成名靠的不是艳丽,而是听从了一位狎客的劝告。此客曰,“沪上为繁华薮,浇薄地。欲动人视听,第一须以豪奢为事。”林得梅毒痊愈后,脸上留下疤痕,眉毛也脱落了,于是学会“施浓脂以掩疤,多画柳炭以蔽眉”,乃至画出的浓眉成了她的标记。传略说,此后“逐臭夫谈北里者咸曰林黛玉林黛玉”⑩。  不久林黛玉便开始了她最为著名的双重行动:一是“淴浴”(为还债而给人当妾,见第四章),二是同伶人相好。她先是做了纱商黄某的偏房,然两人缘分短暂。(这段故事的另一版本说,林黛玉谓黄乃“我之浴盆也!”)这年认识了京戏名优李春来和黑儿陈吉太,“无夕不与伶人狎戏。”她又开始结交南汇县令汪蘅舫,“与订白首”,汪将其安置在一所房屋内,又代她偿清累累债务。汪因公务在身,时常不在。他一走,林便招李春来与之同宿。李春来至少比林年长10岁,是上海赫赫有名的武生。林黛玉可能在李身上寄托了最深厚的感情,147但他也可能仅仅是林最著名的姘头。汪闻及此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到有一日汪回家,见李在卧室内。据说“汪大怒,拍案曰,‘今日不治伶人,何以为人!’”李未被吓住,亦大怒。此时林黛玉十分冷静,笑对李说,汪“挟妓酗酒”的事情传出去,仕途怕也就完了。李一听恍然大悟,反而持刀威逼汪离开,说“此系余寓,汝何人敢拍余案?”(此处以及林黛玉的各种事略、秘闻中的多处都可看到事实和想像并列的情形:叙述有事实根据的细节,加上了用想像力重构出来的对话和内心思想活动,创造出逼真的感觉。)汪被吓倒,只好离去,不再找李与林的麻烦。然而林却没有放过汪。资金消耗将尽时,她干脆直奔南汇租房子,“榜其门曰‘南汇县正堂汪公馆’”,并坐着轿子招摇过市,“舆灯亦署汪衔”。汪奈何不得,为早脱干系,只好“贿以重金”。林遂返沪,不久与李春来也断绝了关系。  19世纪的最后10年中,林黛玉有一帮常客,其中有“文人墨子,达官富商”。她以八千金身价,嫁给极其富有的邱某做妾,迁居至南浔。但在这次短暂的婚姻期间,林黛玉私下将其所有不断运至上海,准备离婚。此间林还同邱的裁缝和亲戚私通。邱诱林吸食鸦片,不料她“烟瘾虽进,淫念未杀,依然不减本相”。邱十分生气,将她关押起来,后来她买通了看守,逃回上海。所有的“首饰蓄积”早被她从邱家私运来沪,此时她便“坐享所有矣”。(讲述这段故事者对邱某的所作所为明显采取中立态度,而邱本来完全可以套上烟贩子、虐待老婆的帽子。故事中的林黛玉则显得工于心计、淫荡成性,通常难以管束。)  返回上海后,林黛玉又看上了唱旦角的伶人路三宝,搞得他神魂颠倒,“至于弃家不顾,父死不奔丧。”(“其手段可谓高妙绝伦。”)林不久便厌弃了路三宝,准备好好享用她的财富,却不料家产让贼偷了个精光,“不得已复谋神女生涯”。以后的几年中,她的相好不断,其中据说有天津的义和团首领,此人被捕后靠林的说项得以释放;有一位是天津“极有财力之官吏”,是她从义妹身边夺走的;还有武昌的一位军人。1905年,她年将四十,在满洲官员端方出国经过上海时,148差点就将他拉到自己家里来款待了,然端方“为左右所谏止”。林颇为失望,据传她说过,本来指望“诱之来,将挟之以遂余欲也”。在与男性的一连串关系中,林黛玉不是阻拦男人尽孝道,就是对朋友不忠、处心积虑、诡计多端。惟有保护义和团首领一事为传记家赞为其一生恶迹中所行惟一好事。  林黛玉的诸多脍炙人口的奇闻轶事在指南书和历史传奇中一说再说。有一类故事专讲她如何傲慢,不把客人放在眼里。与她往来的一般都是殷实的商贾,据传她认定学子亦应加入倾慕者队伍。一日设宴,备酒水肴馔招待四大名士。宴后将他们集于一室,室内摆满琴书笔墨,样样都是极品。各位尽可享用,但不得出房门;为防止他们逃遁,林已将其鞋子锁入箱内,达一月之久。其中一个趿着借来的拖鞋急急逃跑,林追上来将其拉回原处。有的书在讲这则故事后,将林的行为比作“西人好辟新殖民地之意耳”。话里的意思是林操纵他人的欲望无以复加。  第二类逸事拿她的年龄寻开心。1898年有一首诗佯称对林黛玉表敬意,以省略式暗刺其稀疏的眉毛(用了远山新月的比喻)、大脚、年龄(说应称她“嫂嫂”)以及据说有七八回的婚姻。  第三类故事围绕林黛玉同其他妓女的关系。1899年时,一著名的书场邀请林及另外四位名妓前往表演书艺。那四人都不来,不是太忙,就是雨大出不了门,或者对演出排名顺序不满,正生气。只有林黛玉一人到场,她在故事中显得比那几个开通、大方。(从语气上说,这条逸闻和几乎所有写林黛玉的文字形成鲜明对比,后者用的是冷嘲热讽甚至是谴责的口气。)然而,看上去她同其他妓女的关系并非完全没有龃龉摩擦。名妓陆兰芬年龄、技艺大体与林黛玉相当,讲述两人之间明争暗斗的长故事有好几个版本。陆与林在争抢旦角路三宝的时候成了对头,按一种说法是陆占了上风,从林身边夺走了他。另一说则将两人斗嘴的细节娓娓道来,讲她俩同桌陪酒,互相不理睬,但在同客人机智地说笑时,各自都话中带刺地甩出讥评对方的隐语。林陆不和成了上海小报的热门话题,149报章详尽记述客人如何周旋调停而终不成功。最后《游戏报》有论道:“林陆同堕风尘,以色艺事人,暮楚朝秦,不能自主。”编者说,她们本都是“红颜薄命,落花流水”,相互之间应学会达观对待才好。文字资料凡写到林陆,一般都讲权势人物如何投以青眼,此处则将林陆写得忍声吞气,倒是不多见。不过大众对林陆龃龉的关注也传达了另一个信息:名妓是聪明伶俐的公众人物,就连其瑕疵怪癖均可供大众消费。  第四类描写林黛玉一生心系轿夫与伶人。据说每次婚姻都是因为她开始同下人调情而出的问题。传说有一回林让印度巡捕拘了去,原因是他在一僻静处看见林与戏子赵某相拥在出租肩舆内。她的一个长期恩客最终放弃了娶她做小的打算,因为她不肯同各色车夫戏子断绝来往;他甚至逃回江西老家,岂料林尾随而至,追讨散伙抚恤金。还有一次,她重树艳帜新开张,设宴请客,据传从前曾同她相好的一个伶人赖着不走,就是不想让其他男人这一回占先与她夜度。  民国初期,年纪已不小的林黛玉看上了优伶龙小云并全力赞助他,供给衣食,为他请先生教中英文,还出面运动江苏督帅,为龙谋了一份闲职,但军中幕僚群起而攻之,说他原本唱戏,姐姐曾为娼妓,致使龙丢了差事。龙小云转而与别的妓女相好,竟然卖了林黛玉(传略并未说明龙对林有什么样的所有权),“此为林生平一大恨事,至今与人言及,嗟叹不已。”  与龙断绝后,林黛玉在北京生活了一段时间。在她漫长的娼妓生涯中,从一个城市迁居至另一个城市已是常事。在京期间仍得权势人物青睐。汤化龙系前清官吏,梁启超的政治同道,支持民国大总统袁世凯。有报道说汤化龙花了三千块钱欲与她交好,不想只同她握了一次手。1914年林黛玉返回沪上,因年纪大(50岁左右)、阅历丰,在妓界人称“大伯伯”。那时,小报文章也称其为“老英雄”、上海“二老”之一(另一老是她从前的相好李春来)、“五元老”之一(指她和一些年长妓女陪17岁嫖客赌博之事)。到了这时,传记的调子变了,林黛玉一生放荡、背信弃义的主题换成了人老珠黄的感叹:  甲寅冬,返沪复入群仙,究因年老色衰,不能叫座。未几复悬榜于三马路。老大年华,调脂点粉,与雏鬟稚子逐鹿情场,亦大可怜。  小报也唱这种论调,描写林黛玉如何“孤单”,忍受着“悲惨的境遇”,可一面却还在清点着清代和民国的大人物送给她的许多珠宝赠品。  尽管报道说林黛玉的光景大不如从前了,她却仍引人注目,慕者不绝。她同另一名妓在一出戏中客串时,军人阔少表现得很热情,将一摞摞钱抛向舞台。她成了一种撩逗性花边新闻传略的传主,传略题为《老螃蟹横行记》,分章节专写她的一次次婚姻和情场艳史。(记事不提名字,只称林为“老螃蟹”,与之有关的男人名字一律开天窗。)据说林对其中不实之处大为光火,她说自己的娘家是好人家,根本不像传中所记是开豆腐店的。  据1919年《晶报》报道,54岁的林黛玉已经答应以三千金身价嫁给比她年轻10岁的北京矿业公司的一名高级职员。笔名“老葫芦”的专栏作家刁钻地说,此男大概没有姐妹,把“老林”当老阿姐了。他还预料这段姻缘长不了。(事实上大概根本就没有这桩婚事,凡详细一点的林氏传略都未曾提到过。)林与暴发的富商薛某的关系维持得长一些。薛于一次大战期间投机颜料买卖发了横财,沪上人称“颜料大王”。传说薛在与林黛玉谋面之前就已经决定要娶她。他追求林可谓锲而不舍,林起初冷漠(薛年逾花甲;林认为高级职员才能提供更稳定的财源),及至薛提出馈赠三十万金供其养老,才回心转意。尽管薛富可敌国,但他家中显然有个比他更有权势的人物——他的太太。她听说薛林订亲后,就将他关在家中,林便中止了婚约。1919年的中秋节,薛露面了,整个秋冬都紧追林不放,在法租界为其租居屋,并择定1920年开春后结婚的日子。但婚后别说薛答应过的养老金根本没有兑现,几个月后连每月几百块的生活费也停止了。1921年他再次冒了出来,林斥其爽约,他重又销声匿迹。林愤怒已极,威胁要告他。薛害怕这种官司必损毁自己的声誉,求太太给他留点面子,151让他做该做的事。最后他从太太手中拿到5500元。(作者将这个场景描写得十分有趣,一五一十地编写出夫妻对话,富商恳求太太可怜可怜无辜的林黛玉。)这笔钱就充当了给林的散伙费。  林黛玉再次挂牌复出,但这时娼妓业的大环境和她本人的身体都大不如前了。1920年,工部局已开始在公共租界实施禁娼令,林只好借用尚未被禁的妓院的招牌。1921年她突然右半身偏瘫。  生病前林结交了生平最后一位男友、经商的王某。王到处为林寻医问药,勇气可嘉。这段故事自成一章,与林黛玉生平事略并置,指南书以“林黛玉病中捕鬼”为题讲述了下面这个年迈体衰和因果报应的惨痛故事。  林黛玉瘫痪了,中医西医都束手无策。最后她请了个很有名气的仙姑。那女人穿上道袍,嘴里念念有词。她说房间里有九个厉鬼,她还没遇到过这样凶恶的鬼魅,它们不只要林的性命,还要取她的命啊。林恳求大仙捕鬼,女人又开始小声念咒语。突然一道黑影开口说话了,自称是拉胡琴的二狗,曾与林相好,在林弃他而昵戏子龙小云后,他就死了。仙姑追鬼,鬼说了句两年后回来报仇就消失了,林大哭起来。翌日,林已能活动胳膊腿脚,嘴巴也不歪了。  后来林黛玉病情再次恶化,丈夫又请了个仙姑来驱邪,但她再也没有痊愈。生命将尽时,林大把大把地丢医药费和鸦片钱。她因右臂无知觉,雇了个曾在鸦片馆做侍应的为她点烟。她不时失眠,妓馆也关闭了,只好变卖珠宝首饰。谣传说她丈夫人累垮了,家资耗尽,也准备离开她。穷困潦倒、病魔缠身的林黛玉于60岁死去。  这段记事与同一作家为林黛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11 部分阅读 人累垮了,家资耗尽,也准备离开她。穷困潦倒、病魔缠身的林黛玉于60岁死去。  这段记事与同一作家为林黛玉所作的传略唱的是一个调子,都是谴责林过去背信弃义的恶迹。在记叙她晚年的这篇中,林的一生被描绘为耍阴谋诡计、机关算尽的一生,有头有脸的男人因有钱财而被她攫获,因林同下等人勾搭私通而遭遇背叛和屈辱,又在林认为他们不再有用的时候遭她抛弃。这种犯规越界的行为使她得到了应有的报应,那就是老来孤独脆弱,没有良家妇女在晚年所能得到的家人的保护和社会的尊敬。但是,所谓咎由自取的叙述中却还织缝着别的东西,152那就是对旧世界的怀恋之情——世纪之交名妓一个个去世,他们所熟悉的那个世界也随之远去了。   第六章 职业生涯(四) 好女人  林黛玉的对立面是能完美地配合男性士大夫理想的名妓。尽管现实生活中不一定如此,但至少在文字表述中,她们均知书达理,文静多思,举止谦恭。“好女人”的故事有个共同特点,就是她们并非因为出身低下或生性淫荡才当了娼妓。她们原本是体面人家人,有的还出身高贵,但时运不济,家道中落,为了葬父或葬母,或为了相帮破产的父亲养家糊口,不得已而沦落风尘。重要的不在于所说的是否真有其事,而在于传略竟如此频繁地提到这些事件,甚至用以概括妓女的人品。小报闲话专栏描写的“好女人”通常喜欢独处、念书,不情愿尽娼妓的职分,没完没了地应酬客人。例如,报上说朱小芳不爱抛头露面,宁可在家焚香、饮龙井茶、画水墨画。又如戴眼镜的醉春通几国洋文、能写会算,因遭遇厄运无奈当了妓女,但她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给家人丢了脸,心里很是难过。陈小凤是妓女所生,父亲是公务员,祖父曾任四川知府;据说她读了许多书,写得一手好文章,会几种洋文,还懂莎士比亚,维持了出身高贵的形象。(这些文章是1919年写的,那时妓女已在使用一些西式的文雅形象来展示自我。)和大多数“好女人”一样,文章中的陈小凤也很渴望从良,嫁个体面的男人。  上海比较有名的“好女人”中有个金小宝,她是所谓的“四大金刚”之一(详见本章下面的讨论)。据说她颇具文才,热心教育,工绘兰蕙,“幽秀温婉恂恂如处子”。一部传略说她出身苏州的金家画舫,但另一部传略则说她出身苏州一贫寒的体面家庭,只因时世维艰,家境困难,才做了歌姬。她曾一度白天上学,晚上表演。写她的逸闻中总穿插着她那念台词般的文绉绉的讲话,表达出她向学的心气和高尚的道德操守。据说她得知沪上士大夫在议论兴办女学的事情后,表示愿意赞助。她说:  以儿飞茵堕溷,飘泊年年,153孽海无边,侧身何所。倘会中诸钜公不以青楼贱质,见屏终身,窃愿拼挡钗环,追附骥尾。明知洪流一勺,无补涓埃,聊藉此以忏悔来生,且见苦海沉沦,非儿素志也。  还有一次,她丢失了一只耳环,一个外号寿头麻子的愚鲁狎客表示,只要她给个“说法”,他就会如数包赔她的损失;也就是说,要她陪睡觉。她冷笑着答道:  并未敢要大少尽赔。如大少愿赔,自应感激,有何说法?如欲说法,我辈交接阔大少不知几许人,一一皆须说法,我只一身,恐分不开也。  如前所说,在娼妓的生平故事中,“坏女人”往往无善终,像林黛玉那样,年老体衰,晚境凄楚。与之相反,“好女人”有可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金小宝做了一件与她的美德和学问相称的事情——赞助一位客人东渡日本留学。此人学成回国后娶金为妾。(最近有学者出示此君后来遗弃金的证据,但此事在当时任何一部传略中都未曾提及,否则便不会有大团圆的结局了。)  常被称为“诗妓”的李苹香因受过良好教育、精通文墨而成了“好女人”的典范,不过从其艳史和入行途径看,她有失端庄素雅的理想行为标准。李苹香本名黄静仪,可能生于19世纪80年代。史料中有关其籍贯的说法不一,有说嘉兴,有说松江,甚至有说她家原籍安徽的(上海的籍贯等级中,安徽位于嘉、松之下)。据说黄静仪的父亲为苏州一收税人(厘差),家学渊源。他亲自教女儿写诗作文,常对人夸奖女儿的学问,称她是家里的“不栉进士”(即“不挽发髻的进士”;“进士”为通过殿试者,那时妇女当然是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的)。14岁上,黄静仪被许配给刘家公子,但未及举行婚礼,父亲就去世了,一家人的生活重担都落到母亲肩上。潘家离黄家不远,潘家之子潘青园年纪同静仪不相上下,青梅竹马,154两小无猜。青园长得英俊,只是出身寒微;静仪私下同他已有肌肤之亲,不想嫁到刘家。她同母亲论理,据说母亲对她百依百顺,容她同潘继续来往,同时却着手安排与刘家结亲的事宜。婚礼后不足三个月,静仪就借口同母亲一起去进香,与母亲和情人潘青园逃往杭州。小两口在庙里安顿下来,黄氏则给刘公子写信,称女儿突然病殁。刘差人运回她的棺木,葬在天马山。潘与黄留在杭州,并照料母亲起居。  不幸的是,潘青园除了长得俊,似乎一无所长,根本没有养家糊口的本领。一家三人流入苏州,靠静仪在扇面上抄录诗词并在街市卖扇度日。1901年春天,他们来到上海。静仪在沪“堕入”淫业,进了幺二妓院,芳名李金莲。(一种传略说她被骗子骗到上海,只字不提她自己决定同所爱的潘逃跑一事。后来有回忆录称是潘将其鬻入勾栏。)过了几个月,有倾慕她的客人了解到她工于诗词,同情其遭遇,遂出面说合,使她转入娼妓业最高档的长三妓院,更名为李苹香。很多客人都知道她会作诗了;她与客人一同吟诗作诗,应和自如,因而声名远播。她还写得一笔好字。  李苹香有四首诗常被引用。这些诗的创作年代不详,李对诗的悟性是否受到其娼妓生涯的长足影响亦不清楚。有些传略在谈到她童年的诗才时引用了她的诗作,有的则是在交代她如何沦落风尘之后才引用。这些诗作是如何流传开来的,传略亦未有明确交代。她吟颂自己的诗了?写下来赠与客人了?指南书中刊印的是她的原作吗?抑或我们读到的只是客人凭记忆记录下来的样式?李苹香的崇拜者曾安排出版过她的一部诗集《天韵阁诗》,由文明书局刊印。  尝制选菊诗  斜斜整整叶缘枝,  一样滋培有等差。  纵带容华155终免俗,  别操鉴赏任嘲痴。  空群骏足悬高价,  绝代蛾眉压众媸。  但惜东篱风骨冷,  何人肯采未开时。  失猫诗  画长贪卧乱书对,  底事穿云去不回。  灯下渐看饥鼠出,  花阴疑逐小虫来。  深恩易背奴无行,  饱食终将不才。  恰笑主人痴太甚,  临风为汝一徘徊。  中秋诗  一年最好中秋月,  强半都从病里看。  今夜酒杯浮潋滟,  谁家人影照团圆。  近霜园果纷盈座,  斫雪溪鳞乍上竿。  寂寞闺中无伴侣,  夜阑吟啸绕花栏。  哭妹诗  芙蓉枯死菊衰零,  十一年来一梦醒。  苦向绣帏勤笔墨,  角渠医药悟参。  虚心善解双亲意,  妙手常披一卷经。  今日从头频忆惜,  凄然寒月如疏棂。  每一首诗都是不同主题的结合,既表现了赏花吟诗等精致的鉴赏力,也在感叹韶光易逝,156表达人与人关系中的失缺和思念之苦。虽说敏感的读者从诗歌的选题和程式的运用上可能会听出女人的声音,但如不考虑流传途径及特定的读者群等问题,从这些诗歌本身是看不出娼妓诗的痕迹的。它们在上海那些光顾高等妓院的冶客中流传吟颂,都市中的“才子们”争相博取李苹香的青睐。有些人甚至将李苹香比作宋朝女诗人李清照。  据说李苹香选客人趋文避俗,然而响当当的名气也会令她遭罪。她至少有一次受到牵连,陷入难堪,而此事被人揪住,反反复复地说,意思是最有教养的妓女也难免遭受屈辱。话说有个老头迷上了李苹香,但他的儿辈、甚至孙辈也同她过从甚密。一个孙子在李处走动过于勤快了,家人都看出了他的痴迷。于是李苹香被宋氏家长抑或其妻传唤至宋府,罚跪了很长时间。据说苹香异常痛苦,回说既为娼妇,只知对客来者不拒。说府上人外出冶游,怎好怪罪于她?她怎可能对个个来客都去查三代?这个故事成了个笑话,到处流传,据说对她的名誉也稍有影响。  李的情人潘青园好吃懒做,完全仰仗她的收入度日。这时他听说有客人想娶李做妾。(另一种说法是至此时潘已染上鸦片瘾。)据说潘因害怕从此失去“摇钱树”,便开始打官司(究竟告李还是其客人不详),以李的父亲或叔伯的身份,反对她的“私情”。法官最终发出指令,不准她回妓院继续为娼。她离开上海去了宁波,因诸事不顺又回到了上海,住在汕头路1号,并在那里开了一家字画店,取名“谢文漪斋”,靠卖自己的字画为生。文人学士梦月生、汪渊若、李云书、王一亭等纷纷慕名而来,买她的字画。1906年,她嫁给一个叫黄秀伯的地区观察员,此后据说住在马立师。  这些资料中没有任何责备李苹香不尽妇道、为妻不忠的意思,相反倒是其情人潘青园被描画成了没有责任感的人,没有能力养活她或是不情愿养活她。文字资料中的李苹香对母亲克尽孝道,对潘忠贞不贰,与客人谈诗论文,才华横溢。她在感情上或许并不聪明,但她不像林黛玉,绝非淫荡货色。结果她脱离了淫业,结了一门亲事,看来婚姻关系稳定。157然而就在她成婚之前,这些作者也不是按娼妓的标准看待她的。她之所以被奉为典范,完全是因为有文采的关系。她不是用性而是通过诗文与客人交往,对于一个高等妓女而言,能诗会画本身显然足以让她配得上在传略中被描写成“好女人”了。   第六章 职业生涯(五) 死女人  在人物传略或是小报的报道中,高等妓女无论好坏,从来没有被说成是上海生活的丑恶、阴暗面。高等妓女始终是显性的存在,她们鲜艳的服饰、每一步行动以及与权势人物的关系等,都是小报闲话专栏最有价值的新闻。公开议论高等妓女等于赋予她们在上海社交场的地位,或干脆已认定她们在社交界占有一席之地。即使她们遭遇不测,有关报道也很克制,甚至写得很庄重。例如,1929年4月和5月,有两名妓女先后被不知名的歹徒泼硫酸毁容,小报上报道两起事件的文章详细描写她们受到的伤害及疗伤的情况,但没有大肆渲染,耸人听闻,整个调子是客气的,对伤者也很关心。文章说这两位妓女都想不出有何仇人,但文中却丝毫没有提出为Xing爱争风吃醋而激发攻击行为的可能性。虽然评论高等妓女活动的文章有时含着傲慢的、批评的口气,虽然思嫖的男人受到规劝,说同妓女打交道的时候,要当心皮夹子里的钞票去得太快,要警惕别被人当作阿木林伤了男人的自尊等等,但是,舆论几乎从不谴责妓女的生活危及自身安全或危及公众健康和公众道德。  舆论的节制在1920年报道妓女莲英遭遇抢劫谋杀的事件时表现得尤为明显。可以将这一事件的报道同下列报道作一对比:1888年在伦敦专杀妓女并碎尸的剖膛人杰克谋杀案,20世纪80年代西雅图的格林河谋杀案,1994—1995年迈阿密谋杀案等。与上述几起事件的报道完全不同,莲英的惨死并未引起公众对娼妓地位低下、易遭袭击等问题的思考,也没有讨论妇女应回到家庭,受家庭保护和管教的必要性。相反,莲英之死被报道为对知名人物无端施暴的事件,对此她的家人、亲友、客人和市政当局反应强烈。尽管许多评论家都将谋杀与莲英的娼妓身份联系起来,但只有外国的报纸才暗示——仅仅是暗示而已——莲英的死多少是娼妓身份之过。  莲英的全名叫王莲英。父亲是杭州的旗人,在她幼年时就已过世;母亲再醮,跟了开茶馆的王长发。辛亥革命后,家里的经济状况恶化了。莲英在杭州读女校,158中途辍学。她怎样当上妓女的过程未见详细说明,但1916年时,她随同一个女人来到上海。所有的资料均称那女人是莲英之母,看来是她的生母而非鸨母。她与一个上海本地的红妓同住,此妓客人多得应不过来,乐得叫莲英帮忙。然而过了不久,莲英(据说她有点脾气)或是她母亲就同那个妓女的母亲起了矛盾,吵了几架后,莲英便搬出来,另树艳帜。她们闹翻时吵得很凶,那个妓女到处对人说,莲英哪里有本事自己开妓院。但是,根据所有的说法看来,莲英长得漂亮,唱功亦佳,她一走,另一个妓女先前的许多客人也跟着她走了。1917年冬季,莲英在名妓的竞选活动中(见本章下面的讨论)被选为花务总理;1918年秋季,她开始与另一赢得花界官名的名妓徐弟共事。  1919年,莲英给另外两个名妓帮忙,她说自己身体太弱,无法满足客人的要求,对自己的健康也很担心。《晶报》评论说弄不好她很快会有新动作了,还说她“脾气很怪”,一向是谁惹她生气马上就和谁绝交的。但是据说莲英对母亲百般耐心,谁要是对那爱管闲事的老太太态度坏一点,她就动气。她身子“弱”可能是怀孕的缘故。1919年她一度歇了生意,生了个女儿,那是她同一个姓杨的客人交往的结果。有文章说她在这个时期染上了烟瘾。孩子满月后,莲英又回来做妓女,迁至高等妓院密集的小花园。此后刚过一年,她就被杀了。事情发生在1920年6月9日,那时她才20岁。  中外报纸都详细报道了这起谋杀案,疑犯的供词和庭审记录都被汪了翁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他那部1922年出版的花界史话中。报道之详尽,一方面说明如此骇人听闻的案件实属罕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受害人的知名度。反过来说,报道行为本身也构造着谋杀,使其成了能为大众所消费的事件。  莲英谋杀的策划者名叫阎瑞生,是个失业的洋行职员,26岁,身高六尺。他同守寡的母亲住在广东路,房子是租的。邻居告诉警方他从前有老婆,但她很早就跑了。他曾在上海的震旦大学读书(《字林西报》报道说,他“确实受过高等教育,都认为他英文说得很好,法文也好”),159做过一段翻译和誊写员,但是1920年1月初失业了,经济上越来越窘迫。尽管缺钱,却照旧冶游,同城里的公子哥儿混在一起,可谓旧习不改。他有个旧日的大学同窗好友叫朱亚嘉(音),其父是上海富绅朱葆三。据说他还看上了妓女题红馆,欠了她一个节度的嫖资。五六月间,阎瑞生仍是失业,眼看要到端午节,必须付清欠账了。阎向题红馆借了一只钻戒,拿它当了600块钱去江湾赌马,又赌输了。阎拼命想找钱赎回戒指,遂于6月4日借一朋友的局票叫了莲英的堂差。他怎么选中了莲英并不清楚,但《字林西报》的报道反复说莲英总喜欢“打扮得珠光宝气的”,因此阎可能将她当成了可以抢劫的对象。她应召的时候穿着华服,戴一颗大钻戒。6月5日阎再次点莲英的堂差,她却未应。6月7日,他又借另一位朋友的局票点莲英,利用这次机会对她的钻戒估了估价,认为值2000块。6月8日他邀朱少爷等一群朋友到莲英门上打牌,希望藉此向她证明自己有能力交结阔绰的朋友。聚会散前,阎邀请莲英次日去小林黛玉那里叉麻将(小林黛玉系名妓林黛玉的养女)。接着他便精心布置了一场抢劫杀人戏。  他先向昔日同窗朱少爷借汽车,说是打算次日邀妓女外出兜风。(他后来坦白说将朱牵扯进来也是因有点宿怨的关系,早些时候有一份差事未谋成,就因朱不肯出力的缘故,所以心里想让朱也吃吃苦头。)6月9日上午,阎在药房买了用作麻醉剂的氯仿,又找了个相识吴春芳。吴30岁,时不时在茶庄做点事。阎告诉吴自己需要1000块钱作节日花销,想杀个妓女搞到这笔钱;吴只要肯帮忙,就能得到价值一千以上的东西。吴答应了,阎给他钱去买行凶所用的麻绳(《字林西报》说是一条丝带)。两人约好下午3时在某茶馆见面。  下午1点钟时,阎瑞生来到朱家借汽车,又塞钱打发了朱家的司机,接着便去接吴及其帮手、一个叫方日珊的瘾君子。阎将车开到小林黛玉寓所附近的茶馆,叫他们在这里等着,自己叫了莲英的堂差。下午4点半莲英还没有到小林黛玉处,于是阎去了莲英那里将她拖起床,又回到同谋处商量。160这时朱家的司机不知怎的冒出来了。阎告诉他吴是自己的仆人,必须跟着他,车太小,坐不下那么多人,再一次将司机打发走。他回到了小林黛玉的寓所。据《晶报》报道,他一面等莲英,一面同小林黛玉说话,问她为何不戴那颗值2000元的钻戒。报上说当时城里食品短缺,她不想太过招摇,就将钻戒收起来了。但她心里看不起阎,所以只说戒指有点松,送去修了。他问在什么店修的,她回答是老客人帮忙拿去修的,她也不知道是什么店。  傍晚6点半,莲英总算佩戴着她的招牌珠宝出现在小林黛玉的寓所,手上是一对镶钻石的镯子,两只钻戒,一枚钻石大胸针,腕上还有一块金表。阎谎称他的朋友爽约,不肯来打麻将了,建议带她坐车去乡下兜风。(津津乐道于殖民地枝枝节节的《字林西报》还添说,“据称他告诉她说,他是留过洋的,所以特别当心身体健康。”)劝来劝去,莲英答应了。(《晶报》还说小林黛玉试图将莲英拉到一边,警告她那姓阎的不是好东西,但莲英没睬她。)阎开车,莲英坐在他身边,吴春芳和方日珊坐在后排,就这样来到徐家汇的麦田里。  这时天色已暗。阎停下车,三个男人借口点车灯下得车来,打开箱盖取氯仿,然后吴用浸了氯仿的棉花团捂住莲英的嘴巴和鼻孔。莲英吓坏了,求他们三个饶命,但他们只是一个劲地朝棉花上倒氯仿。这时,有个农民路过,阎走过去说要带他乘车兜风,将他引开。吴和方抢了莲英所有的珠宝饰物(后来她父母开了一张清单,有两枚钻戒,一条珍珠项链,一只镶钻手镯,一副耳环,一个耳勺,两枚饰针,一块金表,一面金边小镜子),将她掐死,尸体丢进麦田。阎带农民兜风回来后,三人一起将莲英的尸身塞进汽车,想找个更僻静的地方弃尸。车开着他们就忙着分赃了,阎没有看路,撞到一棵树上,撞坏了挡泥板。三人搬尸体时,阎发现莲英尚有鼻息,便递给吴和方氯仿瓶子,叫他们将事情做干净利落了。他说半夜一定回来找他们俩,然后就去还车了。他将车还给司机,说修车的钱会给他的,嘱他千万别告诉朱少爷撞坏车的事,并说半夜里还要用车。161等他返回麦田,那两个同伙已无影无踪(据说那姓方的瘾君子烟瘾发作,就走了)。  这段时间里,莲英的母亲和继父听说女儿晚上跟姓阎的出去了,一直没回来,心里着急,找到了朱府。朱少爷不知情,只当莲英同阎有了私情,便叫他们放心,说她一定很快回来的。第二天他碰巧对司机提起阎一定是将莲英藏到什么地方去了。司机告诉他车撞坏的事,朱遂起了疑心。6月11日,也就是莲英被害后两天,朱与司机发现了阎,那时他正要去当铺赎回题红馆的戒指。朱停下来,问阎把莲英藏到哪里去了,阎推说什么都不知道。朱提议他们去看望那担惊受怕的莲英的双亲,这时阎惊慌失措,在路当中就跳下车来。当晚,阎找到吴,求他将莲英的尸体埋了,可吴并未照办。6月12日,阎逃离上海。  6月15日(《字林西报》说是6月17日),莲英已经腐烂的尸体和麻绳(或丝带)被发现,莲英父母认出尸体头发上的饰物是她的。莲英的继父辨认了尸体,公共租界的巡捕房悬赏捉拿阎归案。此后一段时间,租界的探员一直沉稳办案,他们找到了由杀人犯典当出去的一只镶钻石的金别针,勘察了犯罪现场,并公布了莲英家里出1000元赏金抓疑犯的消息。(据《字林西报》的报道,赏金是莲英所在的那家妓院的老板出的,500元给提供消息找到尸体者,另外500元给找到珠宝的人。)同时,公共租界当局为防止发生类似罪案,下令禁止饭馆和旅社在午夜后召“歌姬”前往。几个星期过去了,案子还是未破。7月中,阎瑞生在徐州的车站月台上等火车,准备北上,一个中国警察认出他就是通缉令上的人,逮捕了他,将他押送上海。中方报纸报道说发现他将莲英的那枚值1000元的钻戒含在嘴里。警方在他身上搜出一枚大钻戒,一条珍珠项链,一只耳环,一枚别针,这些都归还了莲英的父母。审讯时,阎供出了吴和方。吴春芳被缉拿归案,但方日珊却跑了。吴分得一枚钻戒,一只别针,至少还有另一件东西。他让方替他卖了,这些首饰物品再也没有找回来。  两个被告显然都受到两次审判。162第一次在会审公廨,由一个中方法官、一个英方陪审推事审理;第二次是在中国的军事法庭。会审公廨声称有审判权,因为虽说对莲英的尸体在华界发现这一点并无争议,但“罪行基本上发生在租界地”。整个审理过程中,法庭和四周的街道挤满了莲英的朋友和崇拜者,各家报纸都在头版报道了庭审进展。会审公廨根据阎与吴的全部供词及朱少爷和司机的证词,裁定阎吴二人犯有抢劫谋杀罪。  不知什么原因,两名已受判决的人犯又转到中国的军事法庭受审,还有一个华人的区民事法院也声称有审理权。据《字林西报》报道,吴春芳在审理中企图抵赖,为自己开脱,说杀人的事情是阎和方两人干的,他没看见更没参与。亦据该报说,阎作证说“他的主要意图是抢她的东西,根本没有打算要她的命”。同吴一样,阎也称杀人的事情是另外两人犯下的,但表示接受策划莲英之死的责任。他要求给他一部《圣经》,他料到自己会判死刑,对法庭说自己是天主教徒,请求处决时让神父在场为他做祈祷。法庭裁决两被告犯有刑法第376条所说的使用暴力抢劫并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但报纸上的故事到此为止了,犯人最终怎样未见报道。陈定山在1967年的回忆录中说,阎瑞生和同犯被押送吴淞西炮台执行枪决,“观者又倾城而出,吴淞小火车,至车顶上亦载乘客。”  报刊有关审判的报道有个突出的特点,那就是描写莲英的时候使用非常有节制的、怀着敬意的语言。《字林西报》称她为“上海名气最大的歌女之一”,“普遍认为她的美貌在上海这个圈子中仅在一人之下”,“相貌不凡,十分美丽,被视为她那一行的第一流人物”。正是这个时期,洋人社会在激烈地争论应许可还是取缔娼妓业的问题,争论的范围中应包括歌妓在内。尽管如此,报上描述莲英的职业时,一点没有道德上表示轻蔑的意思。报纸倒是指出了她的一个弱点,但并不是责备这个漂亮女人到处抛头露面,同男人发生婚外关系,而是说她“总喜欢一身珠光宝气,为得到首饰什么都肯干”。报上两次评论说这恐怕是“她死的直接原因”,但却没有趁机斥责好装饰的习惯或敲打妓女。整个报道读来好像是在讲一个163上海社会知名的美貌职业女性求饶不得、遭到了骇人听闻的杀害。相比之下,给阎瑞生的画像是“好玩弄女性,品行不端”。他在消遣娱乐方面的趣味已预示了他的不稳重和危险:“据说他常常去看电影,顶喜欢那种耸人听闻的剧情。”  整个庭审过程中,小报提到莲英家里的困难也表示了同情。据说莲英在一只箱子里放了370元现金,但丧事花了1100元,她母亲只好当了莲英剩下的首饰银器,替她还了债,买了口棺材。此外,《晶报》说她母亲还付了一个私家侦探1000元,让他去抓阎瑞生(这一说法同有关逮捕阎的其他报道相悖),还需要更多的钱去告这个侦探。莲英的老客人帮她母亲雇了个律师来打官司,此人大概因常代表妓女出庭的缘故,得了“护花律师”的别号。但这场官司却未见任何报道。  10年后,《晶报》办了个专栏,缅怀故去的莲英。报道说莲英的家人将棺材放在公所,每年付寄存费,过了多年未给她落葬。莲英的女儿好冠由莲英的父母和兄弟抚养,这时已11岁了,正在学唱戏。莲英九周年忌日时,她母亲发了个讣告,请了和尚,在莲英落葬时为她念经。费用是莲英过去的两个老客人付的,应她母亲的要求,每人给了她300元。在这次的报道中,莲英的家人和从前庭审描写中的一样,显得稳重、有爱心、有决心讨回公道、有能力也愿意照料莲英的遗骸,并且中规中矩地抚养她的遗孤。  莲英死后,这一题材进入了通俗传奇领域,广泛地为京戏、沪剧、话剧、说唱、电影、商业广告等所采用,她的事情在街头巷尾传了二十多年。陈定山说,有一出根据莲英的事编写的戏里,为逼真模仿妓院荟萃的四马路(现福州路)夜景,演员居然将真的汽车开上舞台。另一个场景中,演员在台上吃起西瓜来,这件道具在严冬季节价格十分昂贵。还有一出戏里有莲英被害后托梦给妹妹一场,饰妹妹一角的女演员“时方红极共舞台”,戏中名曲“你把那,冤枉事,对我来讲”灌了唱片后,“北里歌场无不摹仿”,演艺与人生关系何其紧密。一个扮阎瑞生的演员演得逼真动情,据说“台下观众,有识阎瑞生者皆为泣下”。有的上海人相信阎实际未被处决,说是他的朋友朱少爷给他买了个替死鬼。陈定山评述说,国家大局动荡不安,164上海人却陷在莲英的事情里头拔不出来,意思是说莲英的案子转移了人们的视线,大家不去考虑更为严肃的问题了。他还称莲英和阎瑞生为“黄|色新闻之鼻祖”,说他们开创了一种风气,使殉情谋杀之类的新闻成为大众贪婪猎取的对象,并被敷衍成台上的戏。他以有点尖酸刻薄的口气评说道,所有扮演莲英的女伶“扮相之美,皆胜莲英本人十倍”,还说莲英居然“藉死以留名,亦云幸矣”。  陈定山写莲英一案始末,已事隔四十多年。他为此类故事的演绎过程提供了很好的例证,使我们看到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故事如何积聚起越来越丰富的层次和细节,而其中大部分都是无法证实的。例如,陈定山写道,阎瑞生一开始想抢的不是莲英而是小林黛玉。小林黛玉甜言蜜语地从客人那里骗来的钻石首饰让阎瑞生垂涎三尺,而钻石是那个客人从自家兄弟开的珠宝行中顺手牵羊“借”来的,物主是他兄弟的主顾。小林黛玉拒绝了阎的邀请,不同他出去兜风,“时王莲英适出夜堂差回……珠翠满头,亦复耀眼”,阎当场决定转对莲英下手。按陈定山的版本,阎瑞生并没有想杀害莲英,但他的同谋一定要杀她。据说犯案后,阎对妻子下跪,大哭着坦白了杀人的事。莲英的厄运就这样被表述为一连串倒霉事故所酿成的结果。  高等妓女为人倾慕也好,受人责难也好,作为人们构建生死冒险经历的假想对象也好,总之,她们的故事是上海大都市生活的一道主菜。通过各类报刊和文学样式广为传播的娼妓故事使这些女人成了公众人物,有关高等妓女的消息可以用以交易,对人和事的描述可以任意添油加醋。故事的流传过程本身也在塑造着都市社会,这个社会的基础是一套共享的知识,那是娼妓故事所共有的成分。从这个意义上说,高等妓女的影响远远超出了上流社会。上层的客人花钱狎妓,为得到妓女的垂青相争角力,他们还为妓女立传。林黛玉、李苹香和王莲英这样的女子由此而成为更广大的都市读者群的偶像,人们从她们的生平中吸取了经验教训,懂得了什么是得体的女性行为,了解到都市中潜伏的危险。  但是,如果现代读者想找到下属群体的声音的话,那么大量查阅妓女生平详述是很靠不住的策略。高等妓女的故事中关于能动性、狡猾、渴望、才能、欺诈、暴力、忠诚、尽孝等等的事例应有尽有,简直可以说是个意外发现的宝库,其主题之丰富多样足以同时满足各种人之所需,研究女权主义的、研究儒学的、爱看热闹戏的,都可从中找到自己所要的东西。作为单个的故事看,它们很容易让人着迷。但是作为一种故事类别来看,它们都那么老一套,看了上文便知下文,这又使人清醒。坏女人总是孤独地死去,好女人总是嫁到了好人家,而在都市的警世通言中,死女人成了有关暴力和贪婪的转喻。这样来读妓女的故事,除了类别本身所含有的训诲之外,几乎看不出什么别的名堂。细节的堆砌使每个故事看上去都很独特,165但是细节再多,却仍未提供任何线索,让我们认识到妓女如何理解自己的生活。我们能找到关于某些名妓的最大量“事实”,但恰恰是这些名妓完完全全地消失在自己的故事的深处,真是一种讽刺。   第六章 职业生涯(六) 社会认可的仪式:花榜评选  冶游者和读者还通过另一种方式创造并认可了他们所共处的社会,那就是选拔最成功的高等妓女上“花榜”的活动。名妓竞选于19世纪60年代至1920年间不定期举行。类似的选拔在苏州地区自17世纪中叶就有了。花界的选拔也有一整套描述和评判的复杂仪式,其中一些方面常有意攀比选拔文官的科举考试制度。但是学子(男性)经十年寒窗后参加了选拔的笔试,而妓女则不同,并不是自己想参加评选就能参加的。先是妓院的常客们应邀提名,将他们爱宠的妓女开个“花名单”,受到举荐最多的妓女获得与科甲第一名同样的品级,即“状元”,然后也同科甲一样,依次颁发“榜眼”、“探花”等品级。妓女上花榜头几十名的机会大约是百分之一,这比男人的机会多多了:乡试中举而参加殿试者,能考上进士的三千人中仅一人。有几年,美貌者与技艺精良者分列“花榜”和“艺榜”,后者从科举武科品级。此外还有“叶榜”,品评优秀的阿姐大姐。  尽管评选名妓依据的是相貌和技艺,与当代选美活动的评判标准差不多,但两者至少在一个重要方面根本不同:选名花的时候,人们看到的品评对象不是女人本身,而是狎客们为她写的推荐评语。小报请诸君将推荐投送报社的公告部,报社收到一封就刊登一封。在1897年的选举中,夺魁的张四宝得了9份推荐,第二、三名各得7份。冶客利用投票保荐的机会,滔滔不绝,盛赞意中人的美德,同时也向其他文人学士展示了自己的文采。一般在开榜时会重印写得最好的评语,一连推出几十位名花,一饱读者的眼福。有些花榜列出名花的姓名、住址、籍贯、年龄后,用一首短诗描摹该花,166或评论她的衣着、人品和家世。有的将女人比作花鸟,漂亮的辞藻都用在了象征物的羽毛、色泽上,对妓女本人倒是不注意了。  另有一些来函评论选举的步骤,风趣地提出新的评选项目,对选拔标准提意见,替自己的意中人辩护,或是对评选结果表示不满。评选活动的主办报纸费心地对读者说明,他们并没有在评语上做任何手脚,对当选者的评述完全是原封不动从所征集的读者来函中抽取的。公众对高等妓女的讨论在这些推荐品评的引导下进行,而讨论又锻造了一个妙语连珠、说话机敏的群体,其中的文人个个都在炫耀自己的辞章。一部收了1917年花榜题名者小传和图片的文集在序言中如是说:  美人颜色,名士文章,为天地间之至宝。……若美人之颜色藉名士文章点缀之,则其颜色愈觉倩丽。名士文章得美人颜色煊染之,则其文章更见俊逸。  然而,高等妓女在评选仪式中却不仅仅是被动的、为文人名士辞章所渲染的对象。她们急切地想入选,因为花榜头衔会给她们个人带来荣耀威望,给妓家带来好生意;相反,如得不到提名,自己的名声就会受到损害。报上有关花榜题名者的消息或闲言碎语,通常提她们的花榜品级。题名也使妓女更值钱了,老鸨聘用她一个节度所付的聘金、男人讨她做妾时所付的身价都会上涨。徐珂在1920年出版的那部《清稗类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12 部分阅读 钱了,老鸨聘用她一个节度所付的聘金、男人讨她做妾时所付的身价都会上涨。徐珂在1920年出版的那部《清稗类钞》中谈娼妓制度时写道:妓女“一经品题,身价十倍。其不得列于榜者,辄引以为憾。然其间之黜陟,亦系乎个人之爱憎,且亦有行贿而得者”。通过选举来认可妓女成就的选择过程涉及大量的权谋,成功与否要看妓女有没有本事调动起冶游客和广大读者的关系网络。太拙劣地推销自己的妓女会受到尖刻的挖苦嘲笑。金巧林交给报社一份自我推荐,用文言文写成,一个评家在报上说,奇怪啊,目不识丁的妓女怎能写出如此有学问的文章?虽然妓女很起劲地争上花榜,不过也有人抱怨说上了榜也未必都是好事。花榜题名后,一大群人来道贺,人人都盼着得红包。1919年有个妓女放弃了头衔,就因她“妈妈”讲话难听,总抱怨开销太大吃不消。  上海最早的妓女花榜由文人作家个人出面组织,167他们同报纸、出版社关系很深,推举结果只在很小的文人圈内公布。19世纪的最后几年中,新创办的小报(“蚊虫报”)开始设花榜搞评选。李伯元的《游戏报》自1897年起,每年举行四次选举。首届选举大受关注,报纸的发行量激增,头一轮卖出5 000份,加印后又卖了3 000份,因此别的报纸效法此行亦属必然。在20世纪头10年中,举办过选名妓活动的报纸有《花天日报》、《花世界报》、《闲情报》、《娱言报》、《采风报》等。那时很多文章都哀叹说,现在学样搞花榜的要妓女交钱才让上榜,真是让花榜降格,有失体统。1909年以前,名妓选举从模仿科举制变成了虚设的空架子,1905年科举废止,花榜却还照样授予状元等等的老头衔。  世纪之交,中国发生了激烈的政治动荡,上层人士对清廷之无能、抵御外来势力入侵之不力,已越来越感失望。文人素来好以官吏比作妓女,议论花榜时亦不免透出对国家命运的担忧。1894—1895年甲午战争期间,有几个作家写道,宫廷臣子“资敌媚敌、纳款献诚”,竟仍享受高官厚禄;因喟叹道,时下连士大夫都如此失德,还怎能责怪“至卑至贱一弱女子”,说妓女不事一主呢?  1910年至1917年间娼妓界没有举行选举。这个时期清朝统治被推翻,民国政府已成立,国家陷入了军阀混战。1917年重开花榜,主办者更新了头衔,不再沿用科举时代的称谓,而给优胜的妓女封军政职务头衔,如大总统、总理、都督、法官、参政、才、艺、品、貌部总长次长、司令、特区司令、政长、督军、顾问等等。乍看这些选举似乎只是昔日辉煌的回光返照,是在新文化作家们猛烈抨击士大夫文化方方面面的时期,从遥远处传来的一声回响。然而,有些观察新式选举仪式的人却不这么想。他们认为使用政治词汇是一种曲笔,用意在于拐弯抹角地批评政府的软弱无能。1681917年,《中华新报》的评论员甚至指出,选举的组织者策划让雉妓(即“野鸡”)以“在野党”的名义参选(“在野党”和“野鸡”共用一个“野”字),恐怕是暗地里表示支持国内的非执政党派吧。评论者又挖苦说,妓女也叫大总统倒是有利于破除中国僵化的等级制度,建立更灵活的西洋式社会制度,是应该视为社会进步的。  民国时期的妓界选举论规模比帝制时代大得多。例如,1917年岁末,新世界游艺场举行公开的选举大会,参加者要购买选票,凭票选举。在1917年和1918年的选举中,有几个嫖客买下好几万张选票,只投给几个妓女,不仅公开表明他们所推的人选,也是当众炫耀自己的财富。1919年在大世界游艺场举行的选举活动为小报的闲话专栏提供了好几个星期的谈资,所授的称号有嫦娥(中国古代传说中飞奔月亮的美女)、月舞领队、月舞仙子等等。及至1920年,就连上海资格最老的报纸、老成持重的《申报》都刊登了选举广告。各种竞争性选举愈演愈烈,各种名目的头衔越来越多,对发起选举的团体来说,这种势头说明选举的潜在商业价值。这时举办选举的除游艺场和小报外,还有各家公司。例如,1920年有一种大肆宣传的选举是由企妹牛奶糖公司举办的,名曰“企妹香国选举大会”,要选出大总统、副总统和总理。(“香国”两字是必须加的,以区别于新世界游艺场办的选举,后者的名称“花国选举”已经取得版权保护。)优胜者得到一套精致的西式家具,第一名的称号“牛奶总统”(因牛奶糖的主要成分而得名)从此风行上海。企妹公司举办选举的目的是为了推销糖果。与早先的花榜不同的是,民国时期的一些花榜靠比赛选出,有几千个妓女参加,比赛唱曲和表演的功夫。  但是,在名花选举变得越来越频繁、引起越来越多的注意的时候,从租界开始响起的改革呼声却改变了这种礼仪活动的大环境。1920年,上海工部局开始以摇珠抽签方式逐年取消妓院的营业执照,花榜选举这才终止。此后若干年中,老派的文人越来越多地著文忆旧,在唤回昔日青楼光彩的同时,也展示了自己的博学多识。怀旧的一种形式是为历届花榜造谱系,将每年的赢家及其头衔一一记录在案。169在一时成为时尚的花榜年谱中,李伯元的花榜以规矩严而被列为典范,说是他选名花如科举,完全以才华取人,不像后来的花榜被贿选和商业宣传败坏了名声。(资料中只字不提科举制度后期也存在着大量的卖官鬻爵现象。)这个时期,文化人士中亮出改造娼妓业旗帜的人数在增加,这部分人不是通过鉴赏品玩妓女的仪式,而是在宣传改革娼妓制度的行动中,界定了自己的身份和立场。   第六章 职业生涯(七) 妓女之间的联系网络  娼妓生活中的许多事情进入历史记载,只是因为作家和报人感到嫖客或更广大的都市读者对这些事情产生了兴趣;娼妓之间的关系被记录下来的情形也一样。前面曾说到,妓女之间的争执与不和是小报热心追踪报道的内容,同时小报还尽责地报道妓女之间的生意合作或竞争的情形。如果一个妓女出城去进香拜佛,或生意太忙,她可能会请一个妓女来帮忙。两个妓女之间的关系或平等或有主从,这要看各自的资历和走红的程度。有时几个妓女合伙开妓院。报纸评论妓女小团体的密切关系时,会说她们“情同亲姊妹”。不过这种关系究竟多深、能维持多久等等,报道通常是不说的,至于她们抱团(或不抱团)的背后有无感情纽带,报上更少提及。  妓女之间的联系有一种比较明显的形式,就是结拜姐妹,纵然没有生意上的来往也能结拜姐妹。有一个自称“十姊妹”的小团体,互相之间的称谓学上海地痞的样,按排行称老大、老二等等。这种做法在20世纪头10年中挺普遍。十姊妹分属不同的妓院,各自结婚离婚的时间也不同,但据说互相之间很抱团,常常在一起聚会。有的资料说叫这种名称的女性团体不只一个,还说如姐妹中有人离开了娼妓行当,那么她的老三或老四的称号就会传给别人。但关于这一点同样缺乏详细的资料。  最有名的团体称呼要算妓女中的“四大金刚”了。金刚原是佛教用语,指把守天国的侍从力士。在庙堂里,这些天神或持剑,或抱琵琶,或拿雨伞,还有一个手中是一条蛇(有的说是蛤蜊)。一部专讲娼妓知识的文集开玩笑说,上海华洋杂居,如此繁华的口岸,确实需要天神守卫,170于是有的便化成肉身下凡,美艳无比,保一方风调雨顺。这哪怕只是一句玩笑话,但已将高等妓女的存在同上海的繁荣和安全联系起来。小报频频提到四大金刚,说她们每天去花园的时候受到大官的礼遇。四大金刚究竟是哪四位妓女,各种资料说法不尽统一,学者之间甚至发生争论,但最为经常提到的是张书玉、金小宝、陆兰芬及林黛玉。  “四大金刚”和“十姊妹”不同,它是报纸和指南作者创造出来的组合。几个人之间没有感情基础,没有共享的商业利益,也不像有任何相似的人品、性格,她们自己根本没有集团意识,只是互不相干的个人,被拼凑到一起。她们都是上海妓界的头面人物,这是她们之间的共同点;因此四大金刚成了她们显赫名声的简称。  在19、20世纪之交,有一些名士想为没有亲友认领的名妓造一个公墓,让她们得到像样的安息之地,也可供其生前客人、知己、恋人等前往凭吊。他们来找四大金刚,委托林黛玉代为募捐集资,用以购买墓地,并请其他三位金刚协办。四个女人共印捐建花冢册1600份,每人负责去妓院分发400册,月底收上来。林黛玉头一晚就募到300元,妓女、嫖客都有捐的。(但是另一处的报道却说总共才募到428元,并没有提林黛玉募了多少,反倒是责备她没有管好募捐活动。)四人中文化程度最高、最有文才的金小宝在龙华寺附近选了块地,谈妥了价钱,办理好所有的手续。1899年春季,四大金刚在墓地立界石,树墓碣,镌刻“群芳义冢”题词,并金小宝等所有捐款妓女姓名录。后来,义冢因管理不善竟然消失,到了1928年已无人知晓其方位。  同募捐建花冢同样有意思的,是由此而产生的文字作品。1928年的一部见闻录重印了一批信函启事,其中有代林黛玉拟的、以她的口气写的信,恳请其他三位金刚协助募捐事宜;还有代林陆金张四人拟的启事,向大众说明建冢宗旨并征集捐款。这些启事辞藻华美,文意深奥,浸透着悲凉情感。女人说自己“生入劫运”,“悲愉不能自由,疾痛谁可与语”,“曾几何时,倏已萎谢”,充满了人生苦短、生命无常的无奈。171林黛玉请求其他三人、并四人一起请求“乐善群公”怜悯“已萎名花”,行义举,共建群芳义冢。还说因“是举为维持同类起见”,故妓女认捐责无旁贷,但仍望众人解囊,她们将“分任劝捐”。至于读者究竟能从启事中看出妓女对时世的什么看法,则是历史上的无解之谜。每则启事都是“代拟”的,而拟稿者很可能是个男人。女人用高度程式化的文辞表达人生悲苦和短暂的感念,听上去极似指南、见闻录作者本人的遣词造句功夫。妓女似乎在代表自己说话、在说自己的事情,可是恰在此时,妓女本人的“声音”这个问题变得最让人难以捉摸。  这种情形在下面要说的戏文中更为明显。花冢落成,小报主编李伯元“发起征撰”传奇,纪念建冢过程中的可歌可泣事。于是有两位名士合撰《玉钩痕传奇》,共分十出,“文情悱恻,传诵一时”。传奇有些部分属于募捐建冢始末的纪实,然全戏却因引入(虚构的?)妓女陈黛玉之死而获得一种完整性,“被恶鸨凌虐致毙”的陈黛玉成为被埋葬在花冢的第一位妓女。利用陈黛玉之死来推动情节,也等于说出了妓女受害的一种方式。虽说高等妓院完全可能发生这样的“摧香”事件,但是这般凌辱在四大金刚的传略中却是一概看不到的。《玉钩痕传奇》和募捐建冢的启事一样,也只能读作由女性的声音诵读的、男性作家笔下的妓女生涯。   第六章 职业生涯(八) 妓女与国家  清末民初,革命风起云涌,其中强调女子教育为国民改造之关键,对沪上妓界影响尤深。妓女也同其他各界妇女一样,组织起来,争取受教育权。1906年前后,中国正设法回购洋人的铁路投资,一个艺名蓝桥别墅的妓女在收复权利的运动中捐款1000元,受到官方赞许,声名大噪。  1914年,有一批年长妓女(其中有林黛玉和翁梅倩)借用达尔文的语言,成立了“青楼进化团”。该组织的两名主要积极分子是张曼君和祝如椿。据说张曼君热心阅读革命报纸,是早期青楼女子爱国思想的代言人。她因做过一次演讲而出名。那时妓女中时兴穿印着国旗图案的长裤,张的讲话谴责这种时髦,指出有那么多战士和英雄都为这面国旗牺牲了性命,而现在她们却把国旗的图案穿到裤子上,172不是叫洋人看中国人的笑话吗?  祝如椿曾于1897年居花榜榜眼,因容貌娟妍著称。人到中年后,祝如椿开始相信妓女需受教育,才能救她们出“苦海”。(用“苦海”、“花残月缺之悲”等词语来描写妓女境遇的究竟是祝如椿还是指南作者并不清楚。)青楼进化团为募集办学经费搞了一场义演,事先发布消息,“假女戏园演戏一天”,上海许多最负盛誉的名妓登台献技。当夜募得一千多元,用于租校舍、聘教员,报名者五十多,其中包括“房中做手、雏妓等”,组织者本人也都入校学习,指南书宣告“魔鬼地狱一变而为弦歌礼义之邦”。妓女学生在学校懂得了提倡国货,抵制洋货。正如张曼君在一次开会演讲时所说,对青楼的前途不可能不抱无限的希望。  然而,这项事业因与娼妓的营业日程冲突,很快就难以为继。祝如椿离开上海去了天津;本来在高等妓女的职业生涯中,在不同城市间走动是很平常的事情。学生每日演出、接待至凌晨三四点钟,早上起不来,不能按时学习上午的课程。因工作所需,她们起身后要花许多时间梳妆打扮,下午晚些时候又开始招待客人了,而学校要下午4点才放学,故也成了问题。学校缺乏固定的运营基金和有效的管理,学生旷课,学校终于关门,青楼进化团无形中也解散了。  五年以后,妓女冰办起了一所学校。她的妓院有两幢楼,学校就设在其中一幢底层的厢房内,组织比青楼进化团简单些:学生每天上一小时的课,每个月交三元学费。课程由冰的哥哥讲授,他在文学方面有点功底。妓女及其子女入学上课,但四个月后学校关门,据说也是因为学生夜夜陪赌局酒局,耗时无数,荒废了学业。此后不久,冰找了个有钱的军官,准备同他结婚了。  上述组织尽管短命,却标志着妓女已开始直接参与国家大事。在民国的最初10年中,妓女参与政治活动已成为很平常的事情。1915年,国内对日本提出的“21条”要求反应强烈,一些妓女捐出了部分局差收入和胭脂钱,173共计300元,用作民族救亡基金。藏春阁给当地多家报纸写信,表明妓女同各界市民息息相关,她的命运同国家的存亡息息相关。她说自己虽生来不幸,现只是北里歌场一歌女,但“青楼女子毕竟也有家,有家的人也必须有国,因此生活的根本就是为国家服务”。她又说,从客人的谈话中了解到,有个国家想把中国变成第二个印度或是朝鲜,也就是变成殖民地。她声明说,“我虽然只是个妓女,但我也是国家的公民。”她拿出一部分积蓄捐给一爱国团体,希望对救国聊有所补。  1919年北京的“五四”大示威前夕,上海有19位妓女组织了一个宣讲团,请林黛玉做她们的“大阿哥”或“大伯伯”。(《晶报》评论说“此举让人想起义和拳运动,不寒而栗”,但并未说明为何这个组织不像一般那样得到首肯,反遭如此恶评,被比作歪门邪道的叛匪。)“五四”游行示威事件之后,5月9日为国耻日,妓院关门、停生意一天以志纪念,妓女表态只使用国货。6月上旬,妓院再次停业,妓女和全体市民一起参加罢课罢工罢市活动,直到6月中才结束。冰的门外取下彩旗,换上黑色布告牌,呼吁非暴力抵抗。有声望的妓女宣布组成青楼救国团,在上海散发了2000份传单,号召进行非暴力示威,要求释放被监禁的学生。她们还设了供应站,为罢课示威的学生送食品茶水。大多数妓女的敬告都只谈国家大事,一般都加上“我们花界,斯业虽贱,爱国则一”等开场白。但是,一个名叫全国改革联合会的组织致“花界姐妹”书,则谈到娼妓业的情况,云姐妹们没有好的生路,只好被迫卖身,成了天下可怜人,但是她们可以通过组成小组、在全市散发传单、宣传救国的方式,使国家和自己的前程得到改善。这里,国家命运同娼妓命运的改善联系在一起。  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期间,关心国家命运几乎成了妓女必须做的事,据1919年的《晶报》报道,有个名妓因为不会读书,不熟悉“爱国”、“同胞”等新名词,竟至门庭冷落。“五四”以后,冰说到做到,不再招待日本嫖客。174当她的一个常客请了日本人一起到她的妓家吃花酒时,她径自出去听戏了,仆人们只好在附近的菜馆叫了点儿饭菜。林黛玉派了个阿姐过去帮忙招待,但当地的闲话专栏报道了冰拒不接待日本人的事。将近20年后,中日战争全面爆发。有记者报道了一场妓女组织的无伴奏歌咏比赛,为救济难民共募集现金1 670元。上海社会局局长和一个重要救援组织的干事也参加了歌咏比赛。  就在以上一个个故事的累积中,不但国家大事越来越成了妓女生活中的大事,而且高等妓女在国家政治事件中的作用也在不断地被放大。指南书和报纸上,高等妓女的政治行动和花边新闻同时刊布,一边是青楼进化团、妓院参与全市罢市行动的报道,一边仍是新近谁同谁好了、流行的款式、谁生病了等等的名妓消息。名妓新闻内容和活动范围的扩大,根本没有转移“坏女人”、“好女人”在做什么这个主要聚焦点,大多数高等妓女在公众面前的展露,仍与传统的色艺范畴相关,而不是爱国主义和自我更新的行为。但不管怎么说,报道中持续出现了一种新的亚主题,它视高等妓女为受到威胁的国家中的公民,认为她们因职业低贱而处于特别危险的境地。随着报道不断将高等妓女与国家联系起来,对娼妓生涯的理解也形成了新的认识,那就是为了中国的强大和现代化,不仅一般的娼妓、而且高等妓女也应列为改革的目标。   第六章 职业生涯(九) 无言的空白:避孕、怀孕、子女、老年  本章开头已提出,高等妓女的历史记载有其十分奇特的地方:我们能从中找到不少有关她们救国行动的信息,但是若要问她们怎样避免或寻求怀孕,怎样处理自己生下的子女,要问她们活到老年,不能再靠为有钱有势的人说唱表演或当亲密陪伴来养活自己了,又怎么度日——这种种问题,从史料中倒是找不到什么信息的。  1949年革命后编撰的资料处处突出“诉苦”的话语类型,人们在“诉苦”中学会运用压迫和反抗的语式重新阐释记忆中的过去。妓院的管理体制有意被用来与革命后的国家政体作对比,从压迫和反抗的话语中,我们了解到妓院制度对妇女的生殖健康漠不关心。我们得知,在一些妓院里,女人在行经期间或甚至怀孕五六个月了,还必须继续工作,结果导致了从血崩到经常性流产等各种妇科疾病。175妓女流产后很快又被安排接客。为防止妓女怀孕,老鸨天天给她们服用明矾。另一种办法是让妓女吃活蝌蚪,说是此物“大凉”,可抵消内“热”,不致怀孕。活蝌蚪也用作堕胎药。妓女长期服用活蝌蚪,似乎导致了不孕症。  但是,上海的妓院中使用活蝌蚪避孕是否普遍,由谁来管妓女、甚至强迫妓女吞服蝌蚪,长三幺二妓院的做法与野鸡妓院、花烟间的做法是否有所不同,还有什么别的有效(或无效)的避孕方法等等——这些方面的信息在现存的资料中是很难找到的。尽管堕胎在中国的城市中似乎是很普遍的做法,但是在有关娼妓的史料中,谈到堕胎的地方甚至比谈避孕的还要少,这可能因为晚清民初的刑法将堕胎定为非法行为。同样,尽管公共卫生当局提出性病是导致妓女不孕、死胎、流产的原因(见第九章),可是有关的信息却少得可怜。1948年的一项调查就提出性病是不孕的原因。调查发现,在500个妓女样本中,怀孕率是极低的。样本中只有五分之一多一点在一流妓馆工作,500人中一半多一点都有性病,但是这项研究并没有分析高等妓女中的性病发病率。  我们对妨碍妓女怀孕的确切因素知之甚少,对妓女、老鸨、客人等如何看待这个问题,更是不得而知。现在接受采访的人士仍使用“诉苦”模式,他们所提供的说法很切合当前女性主义的类别范畴,即将怀孕看作是一种反抗的模式。上了年纪的被采访人回忆说,为了老来有保障,妓女会利用性的策略,尤其是怀孩子的能力,达到返回社会的目的。结了婚的女人在夫家用生子的办法巩固自己的地位,同样,妓女也会用怀孕的办法脱离娼妓业,怀孕能使妓女进入婚姻,或至少是当小老婆。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群接受采访的上海老居民讲起了大庆里的年轻妓女巧囡的故事。巧囡同一富家子弟有了关系,因她长得漂亮,老鸨待她不错,看管也很严,当然不情愿让阔少替她赎身。巧囡怀孕后,和情人商定不堕胎。她不肯服用每天送来的活蝌蚪,等肚子大了,客人不可能再找她了,老鸨这才答应那大少爷将她买走。从这样的事例中,我们了解到怀孕会引起妓女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双方会争论谁有权安排性服务和决定生育方面的事情。  但是,小报闲话栏中的文章却表明,怀孕和生育可能与继续做妓女完全不矛盾,176老鸨并非必然认定怀孕是灾祸,妓女也不一定拿怀孕作为退身之策。1919年有一条消息说,某妓怀孕了却不知肚里的孩子是哪个客人的。这时嫖客龚某非说孩子是他的,老鸨十分高兴,叫龚付了一笔钱,相当于补偿了妓女产假的损失。还有一条消息就事论事地说,某妓因刚生下的幼子死去,伤心过度,怕要推迟一段时间才能重新做生意。第三章已提到,儿童在妓院中并非难得一见。妓院收养了许多孩子,让她们学说唱技艺,但还有不少孩子就在妓院出生长大,这就不只是女孩,也有男孩(见图18)。19世纪80年代的名妓李珊珊本人就是妓女所生,其生父系清朝大官李鸿章之子。当李公子不再送钱给珊珊母亲时,这妓女就带着5岁的珊珊上门讨要抚养费,传说李突然病倒,次日便毙命。珊珊在母亲的妓家长大,11岁就当小先生;16岁时,其心上人因受人嫉妒被谋害,她亦随即自杀。高等妓女抚养女儿,让她们习艺,学做有教养的艺人;有的妓女还努力培养儿子上学,只是这方面的记载支离破碎,没有多大价值。  有时,不论年长的妓女和老鸨自己是否曾生育,她们都会收养女,将其养大了嫁出去,讨个好价钱。有个30岁的老鸨已嫁了两个养女,收益颇丰,足以歇了生意享清福了。还有一个乐技造诣很深的妓女嫁出四个养女,有了厚实的家底,只可惜积蓄全都点了烟了,落到那千篇一律的下场:破衣烂衫,拖着肿胀的双脚游荡在法租界的马路上,哀叹着从前的荣华富贵。  年老体衰、穷困潦倒的叫花子——最经常出现在人们的眼前、代表娼妓生涯的必然下场的,正是这种形象。但是,这样的结局在妓女的实际生活中究竟有多普遍,是不清楚的,因为大多数女人被纳妾后(如她们能当上几个月的妾的话),对她们的报道也就停止了。实际情形很可能是大多数妓女并没有在法租界的街头结束其娼妓生涯,但指南作者感兴趣的只是那些流落街头的老妓。世纪之交时的名妓翁梅倩终因鸦片瘾而落魄,三十多年后有人发现她竟在街头卖唱度日。1853年出生的胡宝玉是上海高等妓女中的头牌,她最讨客人欢心,会英文,抽银质水烟筒,好与别的妓女争斗。但是名气和漫长辉煌的从业经历都未能使她免遭晚景的凄凉,最后仍落得个穷愁潦倒、困在老城中的下场,远离公共租界的繁华地段,尽管她曾经在那里叱咤风云。  忠诚美貌的妓女常被比作宦海浮沉的官员,177同样,落魄的老妓往往成为男作家的工具,表达他们最喜欢的两个主题:一是追怀往昔,眷恋那个已被丑陋刺目的“现在”所替代的“过去”;二是叹息人生的短暂。最终说来,我们获得了关于这些女人的现有知识,并能塑造出她们的职业生涯,这多半是因为男作家树立起她们的形象,通过她们而说出了自己的幽思。   第七章 人口买卖(一) 我们已经看到,那些关于高等妓女的文字,写的尽是对往昔的追忆和怅惘,被羞辱的风险,对上层男子气概的焦灼不安,间或还会有一些对于国事的忧虑。但不管怎么说,它毕竟是一种关于男性之乐的文字——表现他们与妓女相遇、爱慕、占有以及他们对意中美人的赞赏。不过,这些也并不是上海关于娼妓业公众舆论的全部。与其相伴的还有对于妓女、嫖客以及更大范围的社区所带来的危险的讨论,这种讨论有时也与上述关于愉悦的讨论交织在一起。第三部分即考察三类这样的讨论,涉及人口买卖、法律和性病这三个话题。  在19世纪和20世纪上半叶,妇女买卖交易是上海娼门、妓女之家庭、人口贩子以及国家这几方面的一个交汇点。它不仅牵涉第二部分所谈到的那些高等妓女,而且牵涉娼妓业中那些等级低下的妇女。指南书、小报以及回忆录中很少提及贩卖人口的问题,然而在另一方面的信息来源中,例如主流大报、改革报告、黑幕小说以及赈济机构或警署的记录中,它却比比皆是。外国人和中国人都谈论这个话题,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倒是中国人的声音占上风。  有关人口买卖的故事实际上讲的都是受害故事。所有这类故事的作者都说,女人们被卖进娼门,要么是因为她们的父母穷极无奈,只好把她们卖给人贩子,要么说是在她们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拐骗所致。①无论哪种情况,堕入娼门都被编排成一种与家庭纽带的断裂,妇女是作为被分裂出去的牺牲品,被推入到上海的妓院这样一种城市社会之中。  这样的表述其实是不完全的,而且引起了误解。但它却具有极大的说服力,182它引发了许多废止娼妓业的努力,而且在当下有关性服务业何以死灰复燃(见第五部)的讨论中,它还在继续产生回响。本章在考察人口买卖现象时,不仅要看这些故事是如何描述买卖妇女这一行当的,而且还要从中辨析记录下这些现象的人又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以及1949年上海解放前那些从事性服务业的人所采用的策略。  许多资料强调,人口买卖是进入上海娼门的一个很重要的途径。本章首先将描述贩卖人口的过程,妇女和她们的家庭又如何通过法律系统来纠正不公。当家庭联系被最极端的方式——绑架——切断时,女方家庭间或也会诉诸法庭要求妓院放人。在这种情况下,娼妓业、家庭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就可以看得更清楚一些。  危险人口买卖尽管说来说去都是绑架拐卖的故事,但我们必须牢记,许多这样的买卖,其实被卖女人及其家庭都是知道并同意的。许多妓女,甚至大多数的妓女,都有非常复杂的家庭关系,她们既对家庭负有责任,又从中得到支持,而这种关系又充满了冲突。本章的第二节将对这一关系网加以审视。警方和社会工作者对妓女的访谈表明,性服务所获报酬在许多情况下实在是微乎其微,但与在上海从事其他行当挣钱的妇女一样,这些钱对于她们的家庭也是至关重要的经济来源。妓女供养她们的家庭,而当她们与老鸨发生麻烦时,她们的家庭同样也会出面相助。  倘若这些从事性服务的女人都是有一个家庭关系网的,那为什么在当时的资料中又要把她们说成是没有家庭联系的牺牲品,或把她们说成是生身父母家庭与老鸨为之对簿公堂而争夺的对象呢?本章的最后一节将就20世纪上海的妓女讲得最多的所谓与生身父母断绝关系的故事,作出几点解释。   第七章 人口买卖(二) 绑架  白蚂蚁及新闻报道  现代作家们常常警告说,被人拐卖或被骗入娼门是女人在上海动辄会遇到的一大危险。②而20世纪出现的有关娼妓业的警示性文字,也把那些看来无害的城里人都描写成心地邪恶的样子:  许多宾馆服务生,剧场的引领人,饭店的侍者,卖花女,报贩子,马夫(车把式),女佣,甚至拉黄包车的苦力,都在这交易中插了一手。而其中最为危险的,或许就是那些女理发师和卖珠宝的,因为她们很容易走家串户,很方便地施加她们的影响。③  新闻报道则更让人感到女人们在上海183一不当心就可能遇上危险。1920年11月,《申报》上就有这样一则报道,一名叫梁彩花的18岁的女佣上街买东西,遇到她东家的一个朋友梁德余。梁德余邀请她看戏,后来又拉她去了一家妓院,并同她在那里过了夜。第二天,妓院老鸨称,梁德余以100元的价码将彩花典当给妓院半年。彩花的一个亲戚得知她失踪的消息后,领警方到妓院来要人;梁德余被判入狱三年,老鸨则被收监三月。④这一类故事说明,在那样一种复杂的都市环境中,即使是熟人也可能危及一个女性的贞操,甚至还会危及她的人身自由。  妇女在当地被拐骗仅仅是这种人口买卖活动的一个方面,人口买卖从上海又延伸到内地,直达遥远的省份。人口贩卖包括买进或采取暴力形式抢人,把这些女人运送到远离家乡的地方,把她们变卖或典当给某个顾主,后者实际上获得了对她们的所有权。关于贩卖人口行当的描述至少涉及三类人: 绑架者,运输者,还有就是掮客。⑤第一类擅长诱拐那些已经来到上海的人。这些诱拐者据说大多是一些苏北来的妇女⑥,但有根有据的传闻则说干这种事的有男有女,哪儿人都有,他们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把来到城里的乡下女人骗到手。  例如,在1929年的一个法庭案例中,两个女人,一个18岁,另一个16岁,她们控告一个名叫周内琛的绍兴女人想要把她们卖到妓院去。据18岁的这个名叫王兰翠的女人说,她们来到一家职业介绍所,想找个当保姆的工作,周即以同乡的身份上前来与她们搭讪。她和她们呆了一天,晚上又请她们去看了一场电影,但是,王在法庭作证说,她后来的言行就变得可疑起来:  后被告同我等至一客栈门首。她先入内,约半小时始出,随有男子数人,向我等姊妹两人详细察看,滔滔私语,我睹此情形,决无良意,况我等与被告在各马路游玩之际,被告谓汝等欲向人家帮佣,非常劳苦,不如入妓院为娼,快乐无穷等语,我等遂弃被告,雇黄包车即往新闸路酱园弄母亲处,将情告知,后始报捕,将被告拘获云云。⑦  民国时期报刊上最多的就是貌似上等人、其实却是人贩子的一类故事。例如1929年的一则新闻报道说,一个女人到上海来想当帮工,她到一个修道院投宿,184却被僧侣们典当到了一家妓院。同年报上还有一个故事说,一家黄包车行的老板趁车夫外出拉活之际,竟两次想把他的老婆送出去作抵押。⑧虽然这两起事件均因为亲戚的救援而未得逞,但这样的故事着实渲染了上海街头的危险,尤其对于那些新近从乡下来到城里的妇女更是如此。她们从中引出的教训是,除了自家人谁也不能相信。而由此又引出更大的问题,那就是千万不能与自己所熟悉的社群断了联系,女人和她们的亲戚绝不能相信她们周围的陌生人。  继拐骗者之后,人贩子中的第二类就是运送被拐妇女的那些人。他们或把从上海拐来的女人变卖到外省去⑨,或者自己到灾区去买进一些男男女女,然后再把他们转卖到城里去当妓女、女佣或给人家收养。1940年一外国人的回忆录中对这一行当有如下的描述:  这些人被贩卖时年龄很小,非常便宜;在水灾或饥荒地区,人贩子花三五块大洋就可以买一个。要是运气好,他们一转手能把那些挑选出来的在上海再卖个千儿八百。这些孩子13岁的时候就会与某个讨妓院欢心的中国顾主过上她们的第一夜。  与这些孩童和未婚姑娘一样,已婚妇女也常常是这些拐骗者的捕获目标。被卖的妇女径直被称作“条子”,而小孩则被叫做“石头”。上海市档案馆现存的中国反拐骗救济会的档案材料中,就有从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在这两方面的记录。档案中记载的有些妇女家就在上海,因独自外出或和朋友一起外出而失踪;有的从外地来上海当佣人,结果被拐卖。档案中记录的案例都是在上海被拐骗,然后被卖到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13 部分阅读 朋友一起外出而失踪;有的从外地来上海当佣人,结果被拐卖。档案中记录的案例都是在上海被拐骗,然后被卖到奉天、天津、福州和烟台;还有一例是绍兴的一个妇女被卖到上海当妓女。其中有一封信,是一个被拐女子的父亲写给反拐骗救济会的,信中传达了这种拐骗所造成的痛苦和混乱:  窃云标,原籍上虞,在汉口生成里公济和楼上开设成衣店营业,有女|乳名五毛,书名小花,随眷在汉,现年十五岁,平日本来进出自由,略无拘束,以致去年四月四日被人诱拐,四处托人侦查登报招寻,迄无下落。前日忽得上海寄来一信,信面标明由福州赵寄,185盖有东兴轮船戳记。拆阅,竟系小女之信,略称被拐匪骗卖在福州南台地当街贵宝堂充当妓女,日日吃苦如坐牢狱,恳设法救出火坑等云。云标一见之下痛不欲生,想小女年幼无知,遭人诱拐,甚至倚门卖笑,其间苦况一想可知。但以东西遥隔,前往救援人地生疏,恐受棍徒串诈,只有恳请设法救济。  与档案馆保存的其他案例一样,此案讲述了一个家庭被陌生人强行破坏、继而又想方设法通过反拐骗总会恢复了家庭亲人间联系的故事。  在某些案例中,人贩子是一些土匪或强盗,可在许多情况下,拐卖者却往往是这家人的朋友,档案记录中还有两个案例,拐骗人是夫妻结伙。在绑票和拐卖活动中,女人往往更胜一筹,因为她们更容易接近女人和小孩,行骗更容易。20世纪30年代初的一项社会调查发现,的在押女犯——其中许多人都在50岁以上——是因绑架罪而判刑。但有两条证据说明,男人和女人一样,也从事此项活动: 人贩子通常又被称作“父兄”,这说明男性也牵涉其中;而关于此行当的描述提到,许多妓女在她们被买来后到再被卖到妓院前都被人贩子强Jian过。在有些时候,被拐女人显然是听了拐骗者的甜言蜜语而走的,只是到后来才知道她们将被变卖。在另一些情况下,这些妇女是在独自一人时被强行拉走的,如一位姓萧的已婚妇女,她就是1929年那年在苏北老家独自在河边洗衣服时被人拖走的。这两类故事都说明,对于没有陪伴的女性来说,无论她是傻乎乎的轻信者也好,还是勤勉的家庭妇女也好,这个世界都是非常危险的。  从有关人口买卖的材料看,把妇女从一地变卖到另一地的转运机制并不太清楚。有一个报告指出,为防止追查,人贩子拖着被拐来的“票”不住客店,他们和被拐来的人都藏在剃头店、糕饼店或职业介绍所里。外国人的报告断言,人贩子有严密复杂的关系网、中间接头点和藏身地,但语焉不详。许多材料都说“青帮”也参与了上海的娼妓业,帮会很可能为转运妇女提供了一个组织完备的关系网,186但这一点也未见详细的记录。经常有新闻报道说,某个妇女被多次转卖,转卖一次就换一个城市,有时她的身份还不断变化,从女佣或帮工变成妓女,从养女变成儿媳妇。这说明,人口买卖活动向来和与其相衔接或重叠的妇女劳动力市场——充当工厂工人、家庭帮工、婚配和卖淫——有着密切的关系。尽管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些情况,然而,人口买卖活动这套安排布置之隐秘不宣,则使得这些故事愈加可怖;读者所看到的是人突然就消失了,你根本没法解释,而且往往是永远也找不回来了。  人贩子中的第三类通常是居住上海本地的妇女,她们是掮客,人称“白蚂蚁”或“世脚子”。有一份材料说,“白蚂蚁”一词说的是那些女的人贩子,她们被看成是危害社会的瘟疫,但不知此说是否广为接受。1920年的一本嫖妓指南上列举了上海最著名的一些白蚂蚁的绰号,如从南京来的麻皮阿××和×婶儿。白蚂蚁或许本人就是从事绑票活动的,但她们又与从事长途贩运的人贩子、与上海的包括妓院老板在内的各类雇主,都有关系。白蚂蚁物色了一个对象后,就把她带到一个妓院,谈好价后就把这女人留在那里一两夜。然后,白蚂蚁和老鸨签一份契约,掮客可从中得到百分之二十的佣金,即所谓的“黄头钱”。白蚂蚁在娼妓业的各个层面上都非常活跃,把女人卖到高等妓院,“野鸡”堂子或花烟间。20世纪30年代娼妓业“现代化”,与按摩院、歌舞厅、向导社以及酒吧等新的设施结合在一起,人贩子于是就又通过这些新的机构来搞人口买卖。  新闻报道以及上海指南一类说的都是这个意思: 人口拐卖活动无论在城里还是在乡下都非常普遍,女人一旦落入这些人的魔爪,那么她全家就都完了,这个话题又翻来覆去地被编成各种各样的故事,讲给普通老百姓听。例如有一本集子叫《上海黑幕一千种》,其中一部分为“女拐子黑幕”。书中描述的拐子有当地的,也有长途拐卖的,都是一帮相互勾结、极有耐心又极其残忍的人。有一个人,装着为他“儿子”找媳妇(“儿子”本人是个无辜青年,的确是想找对象),为的是拐骗一个有头有脸人家的女儿。还有一个女人,她是替拐人帮干事的,她嫁给一个老鳏夫,为的是把他女儿拐卖到北京的妓院去。书中最令人吃惊的一个故事,说的是无锡郊区的一个年轻小媳妇,她在河边洗衣服时遇上了一个拐子(无论在虚构的故事还是在真实的传说中,这样的情节都非常常见),187拐子劝她到上海去找工作。她离家出走后,两个孩子都生病而死,她的丈夫到上海去找她。一天,他住进一家客店,客店里许多人合住一间房,他听见另一张床上一对男女在说悄悄话,那女的听上去像他的妻子。他便轻声喊自己的名字,于是他听见妻子暗自啜泣的声音。第二天早上,他付不起房钱,他妻子便上前说他是她的丈夫。可店主把她打了一顿,说“汝系我出钱买来者。谁是汝夫”。这种故事被翻来覆去,男拐子,女拐子,他们的受害者等等,说得人人皆知,这充分说明人们对处处充满危险的都市感到多么的可怕。   第七章 人口买卖(三) 寻求矫正良策  1949年以前,警方与法院也定期对娼妓业实行管制,至少在涉及到“将良家女子卖入花街柳巷”或“沿街拉客”一类有伤风化的问题时,那还是要管一管的(见第八章和第十一章)。民国时期,娼妓业原则上不算非法,但人口买卖是非法的。1923年民国颁布的临时刑法第288条规定,对“以赢利为目的怂恿良家女子与任何出资者发生非法性关系”者的处罚,要比对“在上述违法行为中抽取佣金者”的处罚更严厉。1935年的刑法删去了对“良家”的特指,但明确将“使尚未年满二十足岁的男女从其家庭或监护人处”离走者定为犯罪,而如果没有事者本人的同意,或“将事者带走为达到赢利目的、或教唆其从事淫乱猥亵之行为”,那么,所施加的惩罚将更加严厉。对那些“接纳、藏匿这种人或让这些人获得藏身处者”的惩罚则略轻,对从事这些活动但未得逞者,也必须加以惩罚。这两部刑法都把拐骗行为定为犯罪,因为它为达到赢利、性活动或性买卖的目的而造成事者从其家庭或受监护处的离走。此外,魏斐德曾提到,公安局于1928年11月颁布的地方条例,“规定对绑架拐骗者判处死刑,将掩护其从事此项活动的财产没收;对参与与拐骗者谈判却隐瞒不报的受害者家属,则也要判刑入狱”,但这一规定实施到什么程度并不清楚。  警方负责实施禁止人口买卖的活动,并把查实的案子转呈法院受理,但据国外观察家看,188反绑票拐卖法规的落实充其量是时好时坏,很不平衡。这一向被视为中国执法效率低下的一个证据。1925年,一位外国评论家在评述上海的法制面貌时曾批评了他所谓的立法与执法之间的虚伪鸿沟:  尽管……中华民国庄严宣告了关系其民众人身自由的基本法及相应的刑法条例,对违法行为施行非常严厉的惩罚,然而以赢利为目的的买卖儿童和妇女的活动却仍然是个司空见惯的现象。中国社会对这种行为通常表现出极大的宽容,相对来说,这方面的司法判决就比较少。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上海存在着三个不同的市政府,各个政府对拐卖活动都有自己的处置原则,这反而大大影响了反拐卖措施的落实。在该市的中方控制区,1928年,警署在“奸拐”类中记录在案的有223个案例,涉及482名嫌犯——占全部案例或案犯的百分之十弱。公安局和民政局于1928年共同发布规定,要求警方帮助被拐妇女儿童与家人团聚,若找不到他们的亲属,就把他们转交给慈善组织。规定还要求公布被收容的受害人的照片和相貌描述,并要求慈善组织只有在前来认领受害人的“亲属”能够提供担保者、能够准确地说出受害人的相貌、行为和口音特征时才能将受害人交给他们。从1912年至1934年,公共租界会审公廨上被控犯拐骗罪的中国人,每年都象征性地达到几十,有时甚至达到一百人。然而与公共租界的总人口和估计的妓女总数相比,这个数字又简直不足挂齿。不过它与中国的整体状况是一致的,从1932年1月到1933年6月,所有的人口贩卖案件加在一起也就是566件,涉嫌犯罪者共935人。由于疏于管束,上海警方往往在逮捕沿街拉客的妇女后(沿街拉客为当地法令所禁止),才发现她们是被非法贩卖到花街柳巷的。尽管警方打击不力,但贩卖人口原则上说还是要受到相当严厉的惩罚的。从1916年至1925年中国报刊上收集到的45名犯贩卖人口罪的犯人,他们的服刑期最短的为一个月,最长为九年;几乎半数被判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拐卖妇女的报道大多聚焦于一些戏剧性的时刻: 受害者本人挣扎叫苦,引起了注意,导致拐卖者落网。例如有这样一个案子,一名叫龚芳子的18岁丹阳女子于1920年4月被拐,189他们试图把她卖到法租界一家野鸡妓院,但未能成功。她一路放声大哭引起了一名中国警员的注意,他把三人都拘押起来。两个人贩子分别被判入狱一年和两年,龚则被送回丹阳,因她家乡的行政官来信说,她的父母太穷,无法来上海将她领回。另一姓萧女子,她在河边被拐一事前面说过,一夜她在上海的街上拉客,竟遇见了当初拐卖她的人贩子,她上前将他拽住并高声喊叫,警探听见后将那人抓获。这些故事,除了本身的戏剧性有趣可读以外,都强调这些女子如何设法脱身,这样就更强化了女人上当受骗这一大的故事格局。  另一种常见的关于干预和营救的故事,大多牵涉到被拐骗者的亲戚。他们听说了亲人的悲惨处境后,要么寻求警方的干预,要么自己想办法。女人失踪了,后来发现她们和很像是人贩子的人在一起,或发现在上海的妓院里,于是母亲、婶子、姨妈、大娘、大叔、兄弟姐妹、父亲、丈夫一起哄到警署,为她们喊冤叫屈。有时是受害者的亲属抓获了人贩子,并将他们扭送当局,而被拐妇女县里的一些起劲的官员还会亲赴上海。警方在得知有拐骗案发生并被告知受害者的下落后,通常都会派警探将涉嫌拐卖人口者和老鸨送交法庭。新闻报道将这些情况都写成戏剧性的发现和家庭团聚。1880年有一个案例,一个男人去参加一个晚宴,宴席上有妓女招待,他发现其中之一竟是几年前被绑票的他的一个侄女。1936年《申报》的一篇报道说,杭州的王素贞被两个邻居骗到上海,卖进了窑子。她的母亲派亲眷去找她。王的一个男亲戚在妓院门口的街上碰巧撞上了她,他在妓院里过了一夜,以让人相信他是一个正经的客人。第二天,他填了一张单,要她外出应酬。老鸨以为他是王的访客便同意放行。这样,王得以逃脱,两个拐卖她的邻居也被抓了起来。  1929年的一则故事,讲了一个家庭的德行如何战胜陌生人的背叛的案例。受害人是句容县一个女子,她8岁时被许配给人家,16岁时父母双亡,便被送到亲戚家,亲戚觊觎她继承得到的一份田地。因为亲戚待她不好,她便轻信了一个男人的甜言蜜语,那男人在上海的一家浴池当修脚工。17岁那年,她跟那男人到了无锡,他们同居半年后,他开价300元把她卖给了一家无照妓院。无锡禁娼后,老鸨又开价600元把她转卖到上海一家妓院。这时候,她童年的未婚夫也来到上海找她,他在日本人开的一家公司工作。四年后的一天,有朋友邀请他到那家妓院聚宴,他在那里发现了他的未婚妻,于是买下了她(老鸨要一千元,后他们同意以八百成交),并同她结了婚。报纸赞扬他援救妻子道德高尚。作为一种报道犯罪和人情的文体,这一类故事大多强调的是家庭在寻找沦入困境成员时所表现出的勇敢的一面。  当妓女被带上法庭,或被警方质问为何当街拉客或无照行业时,她们最常用的开脱自己的一个说法,就是她们不得已才当了妓女。例如,1929年,中国便衣警察在一次风化整肃行动中抓住一名叫谈玉喜的18岁妓女。法庭要罚她的款,她便说自己是两个月前从四川被拐卖来的,被卖给了一家野鸡堂子。人贩子当然已逃之夭夭,妓院的主人则因买下了这良家女子并逼良为娼而被起诉。妓院的主人辩解说谈是自愿签约,答应收入对半分成,但他仍旧被收监候审。报上还有一些报道,那些女人都声称自己是被拐卖、被迫当妓女的,这样她们逃离老鸨也就有了正当的理由。间或也有报道说某女人指控某男人拐骗,乃因为与之有嫌隙,于是就以此法让他吃官司。在所有这些案例中,女人所断言的实不得已才堕入娼门,尽管可能是真的,但也可能是一种策略,以便使当局将注意力转移到别人身上。  一帮善骗者就这样非常巧妙地运用了惩治拐卖人口的法律。她们说自己是绑票受害者,并控告妓院的老鸨,要她们还钱。有一个女人采用的就是这样的骗术,她先让某个亲戚把她卖给一个白蚂蚁,当她被典押到一家妓院后,她的丈夫就去报警,说刚打听到他被拐卖妻子的下落,那女人也印证他的这番陈述。妓院老鸨往往因私下买入这样的女子或身份不明者从事淫业而被拘押六个月。这样,她既要丢掉新购得的妓女,还要赔上她买人所付的钱款。这就是通常所谓的“放白鸽”这一骗术的变种——鸽子有自己回家的习性。在这种情况下,对拐卖人口的控告便成了敲诈勒索的武器。猫捉老鼠这种通常的规律来了一个大翻个儿,191这更让人觉得上海是个深不可测的邪恶之窝,这里什么人都有,不受任何伦理道德的约束。   第七章 人口买卖(四) 家庭、性劳动者以及国家  拐骗成为人口贩卖的一种形式,它使女人和她家庭之间的联系发生戏剧性的断裂。但有时候,法庭对拐卖案却不予受理,因为所谓的受害者承认她实际上是为给家里抵债而自愿当的妓女。与绑票一样,人口买卖从整体上说,比粗看之下那些有关改革措施的文章和报刊上的那些报道都要复杂得多。例如,拐卖仅仅是人口买卖活动的一种;而大多数的情况都是女人自己的家里提出要求、并将她变卖或典当的。再者,拐卖还涉及割断家庭网络的问题。然而警方和社会福利部门的材料都表明,女人往往正是为了维持家庭生活并与家人保持联系,才当了妓女,无论家人知道还是不知道她们所做的事。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20年代,尽管新闻报道中对某一个案的细节披露很少,但仍足以看出那些失踪女人的家里往往知道她们的行踪。女人被卖到妓院,不仅通过匿名的人贩子中介,而且也往往是直接由她们的亲人或家里其他近交经手: 父亲、母亲、继父、养母、养父、母亲的相好、姨婶、叔伯、未来的婆婆、婆婆、丈夫(女人是其大老婆或小老婆)、妯娌、相好、朋友以及老乡熟人等。其中有些买卖还属于背信弃义的那种: 如一个做丈夫的把已婚相好的女儿接来家,她却被他自己的老婆打发出去当了妓女,而老婆本人就是花烟间妓女;一女人被她的妯娌从乡下骗了出来,然后被卖进了妓院;或者是什么老乡之类,说是给女人在上海找工作,然而却把她们卖了。还有些贩卖人口行为结果是搬起石头反砸了自己的脚: 如一女人控告其昔日相好卖了她的女儿,可那人却说是她本人最初同意卖女儿的,她现在是有了新的相好就改变了主意。有关父母卖女的报道通常都说是因为家里太穷,或最近丧父或丧母,而不是说上当受骗或家庭关系恶劣。再有就是女人为了逃脱不幸的婚姻或继母的虐待而落入人贩子手中。  引起警方或法院注意的案例中,有相当一部分反映了被卖妇女的娘家和婆家之间有深刻的矛盾冲突: 如一男子控诉其岳母把他的妻子(她的亲身女儿)卖进了妓院;192一父亲向警方控诉,说他嫁出的女儿被她婆婆卖进了花烟间;一做哥哥的到警署来领回被丈夫卖到花烟间的妹妹。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父母或兄弟来援救被丈夫或婆家人卖出或典当的女性。有时,法庭会对这种情况判以离婚;但它们有时则会把女人交还给她的丈夫;而更经常的是把她们交给希望之门这样的慈善机构(见第十章),让她在那里待到能找到一个合适的配偶为止。  涉案的诸方越难调解,各方争议越复杂,法庭就越有可能将被卖女子送进慈善机构。有一个案子,一女人将其嫁出的女儿卖了,她女儿的丈夫聚集了一帮人将她抢了回来。结果母亲和丈夫均被判刑一个月,他朋友则被拘押两周,而被卖的女子则被送到一家慈善机构去找一个合适的配偶。在另一个案例中,一已婚女子自称被她的嫂子拐卖。她丈夫的兄弟前来要她回家,说她丈夫在乡下患了脚病不便行走,然而妓院的老鸨则说,是这个女人的父亲将她典当。尽管该女人说愿意回乡,回到她患脚病的丈夫处,法租界的法官却仍判她进了希望之门,直至后来她的案子被转到她的老家阜宁县。法院似乎更愿意让这些女人重新返回她们的家庭关系网,或让她们重新成家,由社会福利组织来安排她们的婚姻。可尽管有家庭优先的考虑,法官们却并不首先把这些女人送回她们的娘家,这一点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司法考量,报刊的报道中也不得其详。那些上前来要回“他们的”的女人的“家庭成员”,其身份是否真的如他们本人所说,法官可能没有多大把握,尤其是在涉案女人过去曾有被变卖经历的情形中。  这种情况告诉我们,在所谓的“家庭”名目之下,其实存在着各种经济的安排和情感归属的层次,它不是一套标准的、理想的关系,也不是一个矛盾冲突统统消失了的区域。许多妇女进妓院是由她们自己的家里决定的,有时她们本人也参与了这样的决定。国联关于妇女儿童被拐卖情况的调查委员会在1932年的报告中也承认,大多数妓女“最初都是被那些对她们能行使家长或准家长权力的人送入这一行当的”。  街头妓女有时声称,她们是为养家糊口、万不得已才选择了卖淫行当。193例如1947年2月27日那天,上海警方逮捕了一个老鸨和三个妓女,并以违反警方颁发的营业执照规定对她们课以罚款。这四人的招供尽管被纳入了警方审讯的框架,但它仍是一份由娼妓业女子直接说出她们自己声音的少有的典型。她们的陈述表明,娼妓业与妇女能够从事的其他形式的城市行业之间是互相渗透的,而娼妓业女子与其家人之间的联系也是一直维持的。那老鸨是一个住在上海的绍兴人,与丈夫一起开了一爿专卖洋货的小商店。当通货膨胀、银根紧缩影响他们的生意时,她就转开一爿小妓院,赢利与三个妓女平分。她的三个“姑娘”分别叫唐小龙、张秀英和陈阿宝。  那三个女人都声称是因为经济极度困难、为养活家小才从事娼妓业的。唐小龙,32岁,籍贯苏州,她对警方说:“民因母新亡,父已年老,负债极多,为境遇所迫,于本年二月间来申,自投上述地址沈孙氏家为娼……俟债还清后,再拟改业,或充佣,或返乡。以上所供是实。”唐显然没有丈夫,而她的同伴,来自扬州的25岁的张秀英,则发觉婚姻并不能提供经济上的保证:“民乡有老母、一子,丈夫从军四年,到今未归,一家生计困苦无法谋生,於在今年一月十四日离乡抵沪,找旧日同伴张月华(女),托她设法代民介绍职业,一时未获正当职位,该友得本人的同意,介绍到该妓院为娼度生。接客所得之钱同院主对拆。膳宿由妓院主供给。并非受人之骗而逼于为娼,实为家寒之驱使为娼。以上所供是实。恳请当局谅鉴是幸。”  26岁的陈阿宝与上两人不同,她在上海曾从事过其他职业。“民前为……奶妈,二月后因丈夫在乡里病重就回乡。在去年年底丈夫去世。家有年老的父,还有幼小的子女各一。在乡为生活逼迫,民就在最近来申,有到富顺里7号内借房间,同老板娘做拆账为妓女生活。以上所供是实。”据以上三女所供,上海警察局行政处第一课正俗股长得出结论说:“……私娼从业原因,全为生活所迫。确无拐卖或被迫等情事。”  这些故事说明,194许多妇女并非因为遇到了人贩子才进入了娼妓行当,更不要说被那么多资料所强调的绑架犯了。有些女人比典型传说中绑架受害者的年纪大些;她们对娘家婆家都要尽孝,往往一家老小就指着她们去抚养。从事性劳动有时是妓女本人的决定,这里不仅有个人的、更有家庭的经济需要,她们的收入也往往用于支撑家庭。被捕后,她们本来可以辩诉自己被拐卖,从而争取宽大处理,但她们却将自己置于另一种受尊重的关系之中——正是为了尽孝道,她们才一时从事了低贱的行当。她们是在被捕的特定情况下作出的陈述,这就提醒我们不可把这些陈述简单地读成没有任何问题的“事实”。然而她们的陈述,确实又使女人被暴力绑架、被强迫从事性服务这样的问题变得复杂了。她们以某种特别的方式来形成自己的陈述,这说明她们并非不懂表述的技巧,她们知道如何在实际情况中立即运用这种技巧,首要的一点就是不要让官方一上来就把她们描述为受害者或捣乱分子。她们实际上是参与了对自己的表征(即便那种场合并不是她们自己的选择),并在这一过程中,至少也留下了下属群体发声的某种痕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对妓女进行的两次调查,也证实了上述经济需要兼家庭责任之说。1948年调查了500名持照妓女,发现她们中只有4%的人是被拐卖或诱骗而从事娼妓业的。其余的人中声称为贫困所逼者占60%,突然失业或破产者占18%,迫于家庭压力者占5%,喜欢这份工作的占13%。调查者称,“她们在这样一种环境下长大,她们喜欢这样一种生活。”上海市政府于1951年妓院关闭后对501名妓女所进行的调查显示,43%的人从事淫业是因为父母或丈夫去世、失业或半失业。另有27%的人是因为家里呆不下去或因为离婚,具体细节不详。只有11%的人是被父母或丈夫卖掉或典当出去,而只有9%的人是被拐卖的。  家庭和社会关系不仅影响她们作出从事娼妓业的决定,而且影响到她们从何处进入这行。女人们到上海寻找工作,通常都是依赖来自老家的亲戚朋友给充当介绍人或担保人。妓女也不例外。20世纪40年代警方审讯妓女记录中就有通过姐妹或其他女亲戚到妓院找工作的案例,而采访材料也表明,同村的妇女往往相互介绍到上海的同一家妓院。看来,195一旦有人沦为妓女,这样的关系网就会一直运作下去,甚而还形成一个建立在亲戚和老乡关系基础之上的社会背景。  女人们是哪里找到工作就到哪里干,而性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并不一定使之成为最不想干的工作。1941年一则关于下等妓女的新闻报道说,一名妓女一夜接客达25次,然而尽管如此,大多数的妓女对自己的境遇却并不反感,因为妓院中的生活毕竟比在乡下要轻松。一位在1949年以前采访过妓女的社会工作者说,“其他的工作都比较累。而这个工作收入多,而且吃得好,所以她就做了。”研究者发现,20世纪40年代末的物价飞涨和战乱造成了老百姓流离失所,许多妇女从乡村跑到上海恰恰是因为她们羡慕妓女的生活:“从事淫业,日子过得风光舒适,对邻近乡村中窘迫度日的劳动妇女着实很有吸引力。”尽管研究者注意到性服务行业实际上是有诱惑力的,但妓女上了法庭或到了警察局却绝不会这样供认,庭审场合本身排除了这样的可能。  与所谓性服务可耻而非具有吸引力的说法相一致的是,妓女们往往不把她们的工作性质告诉给她们所供养的家里人。从乡下来的妓女告诉她们的乡里乡亲自己在做佣人,由于她们回家探亲时衣着光鲜、出手阔绰,村里人还觉得当佣人真的有钱可赚。邵美亭是一个来自宁波乡下的未婚女子,1947年,她在上海德龙烟厂找了一份临时的工作,可是当工厂停业的时候,她告诉警方说,“我因德龙烟厂关闭后生活无法维持,只得沦落为私娼。本想做数月后返乡去。我父母并不知我做此事情。”尽管邵也相信当妓女是一件有失身份的事情,但她还是拒绝了警方将她送到某慈善机构的建议:“我不能去,因家中父母年迈,妹妹尚幼,家中无人照顾。”家在上海的妓女往往也有同样的倾向,一是对她们的职业保密,不让家人知道,二是愿意干下去。陈英于1948年因无照卖淫被捕,她对警方说,她必须抚养她的老母、兄嫂和外甥。“我母亲不知道,因为我是白天做生意,晚上回去住,母亲以为我在外做工。”陈说她不愿找其他的活计,“因为别的工作不够维持家庭生活,每每想到母亲年老,日夜啼哭,心里不忍。”许多妇女因失去了工作、找不到别的工作而当了妓女,或是认为当妓女就是196能得到的最理想的工作;这些人对维系家庭关系仍是至关重要的。  即便是那些被卖到妓院或被典当而从事淫业的妇女,交易本身并不一定就意味着断了家庭关系,尽管19世纪末时卖人契约的语言写得明明白白——该女子一旦卖出,应断绝与家庭的一切联系:  买卖一旦成交,她将被带走,她的名字也将更换,她长大成|人后将服从买主的意志,做他要她做的一切事,无论那是体面的还是不体面的。倘若违迕,必严加处置。在对她本人的全部利害作以上的托付后,她将永远断绝与其家庭的一切关系,并永不翻悔。若遇死亡事故,双方都将认为是天意,绝无任何抱怨。  不过,许多买卖交易并不像这一合同那么正式,做到一笔成交,它们造成的矛盾冲突在法律系统中亦时有所见。例如在1920年,一名叫徐定义的女子在会审公廨状告其妹夫将她妹妹卖入娼门,造成她娘家与婆家两家对簿公堂。徐募集资财为其妹赎身,她妹妹则要求并被获准离婚。(会审公廨随即宣布该案审结,将那男人释放。)该女人不愿被卖这一点显然是该案审理时的关键,她得到了娘家一方的支持。但其他庭审案例则不宜视作女子挣脱由其家庭招致的契约责任,而应看作是其家庭重申对于该女子的控制权。在1929年的一个案例中,一男人听中介人说他的妻子找到了一份当佣人的工作。约半年后,由于阴历新年将至,他就去找她回家料理家务。中介人则说她已经将他妻子卖了,给了他200块钱,要他再娶一个,他于是告到了法院。甚而还有这样的情况: 是丈夫自愿将妻子卖掉,却仍然还要分享她们的收入;在一个案例中,一姓齐的男人,在1931年那年把他妻子卖了,得了240元。五年后,他妻子获得了自由,但她仍然干妓女这一行。1936年,齐在街上看见了她,竟向她勒索1000元。她拿不出钱来,他便伙同一些人把她关进一家旅馆里,直到警方发现将他们逮捕。   第七章 人口买卖(五) 被典押的妓女与持续的家庭关系  与卖妻卖女不同,家里把女人典押出去从事娼妓业,就好像是把女人的身体当作一种经济资源去开发,197不是将它放弃。(作出这一决定有什么内在的机制,女人在其中参与到什么程度,通常的材料中都语焉不详。)在20世纪30年代,典押的做法至少是实行的,尤其在低等娼妓业中最为普遍,而有些材料说一半或一半多一点的妓女属于这一类情况。此类交易就像是典当衣服或家里其他值钱之物一样,在城里的穷人当中,这样的交易也很普遍。爱德华·亨德森这位公共租界的公共卫生署官员在1871年对典押交易作了最翔实的描述。他解释说,被典当的女子的父母或主人会以她一半的身价将她抵押给一家妓院。譬如说,她的身价是200元,他们就能借到100元。然后,他们将她每月所挣的钱(比方说,她每月能挣20元)与妓院院主对分(拿到10元),并用所得份额的一部分来还4%的抵押贷款利息(4元)。老鸨提供食宿;父母或主人则有权得到她获取的任何礼品。这样的安排对照料一个贫穷家庭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能给他们提供一大笔钱,接着还有虽不算多却相对稳定的进账,而且还省去他们一个人的饭钱。亨德森补充说,把女人抵押出去的人家(在他所提到的那个案例中,是女人的丈夫)很可能继而把她又卖给妓院,以获得更大一笔钱。  到了20世纪,典押过程更加化简;女人可作为借贷的担保物。借贷期间,她没有任何自由,对她的收入也没有控制权,她的收入由妓院的老鸨掌握。这种作为抵押品的妓女称作“包账”,以同那种从老鸨处得一个短期借贷的妓女(“带挡”)相区别,后者是以她所挣得的钱抵债。典押期限通常为二到三年,虽然有一法庭审讯的报道曾提到过一个八年期的典押案例。典押的钱数则从1920年时的40元一节度(约四个月)到1929年时的400元管好几年。1937—1938年的一项调查发现,被典当的妓女比被卖掉的妓女价钱要高,这或许是因为妓院主无须对她负有没完没了的责任;他或她只要对她最能赚钱的三四年加以控制,而后即可将她打发。妓院老鸨如果想连本带利赚得更多一些,她或许会愿意一上来就多付一些。另一方面,典押女儿的人家往往也想多抵押一点,因而也会使劲抬价;而出卖女儿的人家往往都是到了万不得已的绝望境地,已经无法讨价还价。  到了20世纪30年代,随着要求变革的呼声的高涨(参见第十和第十一章),甚至连指南手册上也开始用谴责性的语言来概括那些对妓院生活的细致描写,198尤其是在涉及被拐卖和典押的妓女问题时。在对卖淫业日益否定的大气候下,被典当的妓女也被看成是与被拐卖的一样的受害者。新闻报道总是说起妇女被其父母、兄长或丈夫典押到妓院,她们设法逃脱,后又被法院遣送到希望之门,使她们不再受她们家庭的控制。有时候,从事典押交易的家人也会被判刑入狱。  但是,被典押而从事性服务的妇女在许多重要方面仍与那些被变卖的姐妹们不同。由于这种交易本身还保留了与家人的接触,这些被典当的妇女仍可以在典当期满后回到她们的父母或丈夫身边(尽管有指南书的作者忧虑地指出,到这种时候她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已经染上了性病,“她这一生也就完结了”)。有的父母了解到他们的女儿处境恶劣,也有让她们解除合同的。例如,1917年,有一个15岁的姑娘,她的父母把她典押到一家高等妓院中学唱功和表演技艺(显然是当雏妓);他们后来控告一老鸨,因为她让一嫖客使这个女孩破了身。这一类诉讼并不局限于高层妓女。1920年有这样一个案例,一16岁女子被她母亲典押到一家野鸡妓院,说好是只从事招待客人事宜,而老鸨则试图逼迫她与客人发生性关系,于是母亲想把她要回。(她因典当女儿而被判罚款50元,老鸨则因逼迫该女做妓女也被罚款50元。)但有报道说,这种因女儿失身而大怒的做法其实也可能是为得到经济上的好处。在1924年的一份小报报道中,一穷极潦倒的男子与他的情人将他们的女儿典当给一老鸨,得款500元。契约上写明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14 部分阅读 T?924年的一份小报报道中,一穷极潦倒的男子与他的情人将他们的女儿典当给一老鸨,得款500元。契约上写明,女孩到可以开苞年龄时,所获钱款将与其父母对分。该女失身后,老鸨却没有分钱,于是父母将女儿领回,让训练该女的老鸨在经济上大受损失。(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一次不是女孩的父母,反倒是老鸨跑到上海当地的协会里求助;结果是该女的父母将典押得款还给了老鸨。)  到了20世纪30年代时,家人讨回被典押女儿的故事成为妇女杂志上最常见的话题。有一篇报道讲到一个母亲不顾老鸨及其男帮手的威逼毒打,终于在法庭上讨回公道,由她为老鸨当佣人,让她的女儿到妓院外去打工,而不再当妓女。这个故事被当作母爱的典范,当作是对让这种合同得到延续的一种控诉,与那些有关拐卖的故事一样,它推崇的是家庭亲情最终战胜了那些欺诈盘剥的外来者。  对被典当的妓女而言,199她们知道自己是为父母或家人而当了妓女,是为了还债或为了付父母的丧葬费,因而她们把自己当妓女看成是尽一份孝心。有间接的证据说明,这些女人也参与了将自己典押出去的决定。例如1929年的一诉讼案中,一男子将其妻典押进他所工作的服装店旁的一家妓院,该男子的父亲告他卖妻,但他妻子和老鸨都出庭作证说她只是被典当而非被卖。那女人并无利用这一机会从老鸨处脱身的意思。而由于她丈夫的确就在隔壁干活,因而她也不能算是与家庭断了联系。  妓女仍与家庭保持联系,这种情况不仅是低等妓女的一个特点——该层次中许多人是结了婚的,或要担负抚养其娘家人的责任;而且,在20世纪的前二十多年出版的关于高等妓女的详细报道中,这种情况也有所提及。正如我们在第六章中所看到的,一些高等妓女事略中一个常见的主题,就是讲上等人家出身的女子如何因家道中落而沦落风尘,并将自己所受到的良好家教和待人接物的本领带到了妓馆中。落泊的高等妓女这一主题,对于日益消亡并对往昔充满怀念的士大夫阶层,对于日益增长且对上述士大夫阶层怀有这样那样好奇的大众读者,无疑都具有极大的吸引力。然而,经常提到的有关这些女人的家庭背景,(在某些情况下)仍不断出现在她们生活中的父母,以及有些父母省吃俭用、带着做高等妓女的女儿回乡嫁给体面人家的决心等等,所有这些都表明,高等妓女与身处下层的那些随时卖身的妓女一样,并不因为她们从事了娼妓业就“与家庭断绝了关系”。   第七章 人口买卖(六) 政治秩序的社会性别化  新闻报道、妓女改造文字、警署档案以及福利组织文件中关于上海妓女的故事,往往都说她们与家庭(娘家或婆家)断绝了关系,说妓女及其家庭都想方设法要救她们出火坑,并设法重新建立联系。但妓女们实际上则是处在各种各样的家庭关系之中,甚至一些极普通的家庭,也常常会把她们的女儿或妻子送进妓院,但同时又并不放弃对她们本人及她们的收入所拥有的权利。一些受骗者被拐卖的故事应该说只是多种情况中的一种,但它们被凸显出来、甚至被说成是最主要的情况,这就需要作一点解释。  需要说明的第一点或许是关于对妓女劳动的控制问题。家庭和妓院业主都通过控制妓女的劳动,200包括她们的性服务,而坐收物质上的好处。当妓女的家里人想重新要回这些女人的时候,拐卖的指控就会变得异常突出,因为承认是他们自己卖掉了妻女会对他们大为不利。相反,按照民国的法律,妇女如果坚持说自己是被卖进娼门的良家女子,她则有权获得法律的保护而脱离妓院。如若离开妓院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一种物质或精神状况的改善,那么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她就一定会把自己描述成一个受害者,这样才能与家人团聚。因此,尽管有相当多的证据表明,拐卖在人口买卖案件中仅仅是少数,大多数涉及妇女买卖和典当的案件都是事者家庭所同意的,然而,被拐骗和变卖仍是妓女们在为争取自由而提起法律诉讼时的一个常见的故事。  20世纪40年代警方收到的公民投诉信件中,关于人口贩卖或绑票事件的指控非常突出。这些信件都特别提到居民区中存在着一种无照经营的妓院,1946年一案例中曾有这样一段评说:“……共有妓女十余人,该妓女均是从乡下骗来,有许多不愿做妓女拉客,均遭妓院主毒辣殴打,是日夜间听见啼哭之声。”有时,控告信指控某罪犯是绑票者:“其股中最可恶者名杨二,曾派伊胞妹至乡下,拐骗年少女孩三口至上海迫令卖淫。若不顺从即遭毒打。”战后,市政府曾致力于扫除无照卖淫,因而警方照章对这些投诉进行调查,但他们从来不对贩卖人口的指控予以关注。其实,真正令妓院附近住户恼怒的并不是买卖人口问题,而是妓院中的喧闹声和引起的街头争吵,而警方所关注的也多是无照卖淫,而不是人口买卖。只由于人口买卖属于非法,因而任何人若想给邻近的一家妓院定罪,即可指控人口贩卖,而这就造成了一个印象,好像人口贩卖在上海娼妓业中是如何如何的普遍。  造成对人口贩卖问题加以强调、而对其他因素则比较忽视的,当然还不仅仅是法律体系方面的原因。改造妓女的话语也特别涉及到人口贩卖问题。例如在20世纪20年代时,在公共租界区就娼妓业是加强管制(实行有照营业)还是径直取缔的问题曾发生争论。主张管制者认为娼妓业是一种“社会罪恶”,但它的出现又不可避免。他们或以人性使然或以中国的经济状况恶劣来支撑他们的论点,认为老百姓为了糊口而不得不把女儿送出去干活或把她们卖掉。传教士们的观点则相反,他们竭力主张取缔,其理由则是基于自我的自主选择。201他们争辩说,没有一个基督徒能够允许违背妇女的意愿将她们贩卖,无论这种贩卖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后者的论点多少是基于妇女沦为妓女都是被迫的假设,对此传教士们振振有辞。一位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人氏以“Honor”(名誉)为笔名在上海一家报纸上撰文论及长江流域的妇女贩卖问题,“这条河流为中国那些拉皮条的提供了一种便利,他们可以一船一船地把妇女运送进张着饥饿大口的沿河各个口岸。”在各个口岸,被拐骗来的女子在秘密拍卖点上被卖出。Honor认为,“各口岸妓院中的大多数妓女都属这类被绑架来的女子”,她们当妓女并不是因为自己选择或经济上的原因,而都是被迫的。一旦当了妓女,她们就无法回家了,“她现在已成了发泄兽欲的工具,成了可怕的灾病之源——这时谁还会再要她”,而只有在这时,经济方面的需要才成为问题。Honor接着又断言,当妓女并不是女人出于“秉性的选择”,而是因为男人创造了对这些女人的需要:  说这些女人中的大多数都已经铁石心肠,说怜悯她们根本没用,说她们即使能离开这样的生活,她们也不肯离开,那显然是无稽之谈。但一旦在里面待惯了,她们又毫无疑问不再会离开。那张将她们裹挟于其中的经济大网,更不用说她们后天所习得的心态和变态的心理,就好像是钢筋铁链似的。但是,她们并不是自觉自愿地这么做的。(黑体部分表示的强调是原文所有的。)  其他取缔派的代表也支持这一观点,宣称:  妓女在这问题上出于自己选择的可能不足百分之一: 这并非是什么过于轻信的爱情——如常常看到的导致外国姑娘失足的那样,也不是什么两性相悦,使得她们多少能够忍受那样的境况。那完全是一种最低等的肮脏交易,最终导致绑架,父母卖女,丈夫卖妻,以及野蛮的威逼,而且往往还伴随着毒打和饿饭。  就这样,选择和它的反面——绑架成了关于对娼妓业实行监管以及它与公德、私德的关系的争论中一个重要的话题。于是在这一讨论中,在一些极端环境下被迫进入娼妓业的妓女就成了所有从事性服务行当妓女的代表,其目的是为了一举取缔整个卖淫业。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争论中,以及在伴随着20世纪50年代的取缔妓院运动的大讨论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话语形象,所有这些,我们在第四部还要讨论。  民国时期援救和改造妓女的许多工作中必须做的,是把女人送回娘家或婆家,或者是帮她们找一个合适的对象,建立起自己的家庭。中国反拐骗救济会(前面讨论过该组织的工作)、202“希望之门”(第十章将详细讨论)以及其他一些福利机构,它们都下了很大的力气,为从良妓女和被拐卖的受害者寻找合适的配偶。承认这些妓女既与家庭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又受雇从事性服务,便会破坏原先判别所谓秩序与混乱的一项主要指标。该指标本来在政治和社会各个层面得到一致公认,不仅传教士、民族主义的现代化论者接受,而且通俗故事的作者也信奉;后者不断地把上海描写成一个危险之地,天真未凿的乡下妇女在这里接触到了中国那张既有吸引力、又十分危险的现代面孔。(这些故事中的许多危险源也是女性,这说明让女人离家的危险具有两面性: 她们既是猎物,又可能成为捕食其他动物的猛禽。)与娘家失去联系的受害者于是就成了关于中国妓女的最普遍的故事,成为表达20世纪中国的危机这个大叙述中的一部分,其具体的表述形式则各有不同——或者是关于改革的辩论,或者是国家关于法律、财政、公共卫生体系的条规,或者是通俗小说等等。从事性工作的人作为从家庭中裂变出去的受害者这个形象告诉了我们许多,使我们懂得了民国时期表达政治危机的语言: 一种含有极其丰富的“女人处于危境”的象征的语言。   第八章 法律与混乱(一) 在20世纪初的上海,妇女被人贩子绑架并卖入娼门的故事真是多不胜数。妇女和儿童从家中被拐走,在人肉市场上受到非人的虐待,这一印象成为社会混乱的突出表征,它大大削弱了中国在国内外批评家心目中的国家形象。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他们在讨论中总是把妇女放在一个受害者的地位,尽管有大量证据说明,实际的情况要远为复杂。  在法律话语中,也存在着类似简单化的情况。妓女被送上法庭或被带到警署后,她们有时被描述为被老鸨强迫从事性服务或被虐待的受害者;可是在另一些时候,在涉及违反街头拉客的条规或以色相为诱饵从事欺骗或抢劫的记录中,她们又被描述为危险的作案者。在面向大众的有关娼妓业的报道中,更是充满了这种两极化的描述。尽管这样的描述比那些关于拐卖受害者的故事层次丰富一些,但仍不足以显示出妓女与司法、管理体制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  妓女也为她们的财产及劳动回报之事来到法庭,并对提出争议的一方提出反诉和指责。她们的表现往往既不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受害者,也不是受到指责的破坏风化者,而就是受到冤屈的平民,出庭来争取各自的目标。老鸨也一样。若无照经营,她们即被指控为扰乱社会秩序。若被指控毒打或威逼妓女,她们就被划入黑幕小说和改造派文字中常见的那种恶老鸨的定型。然而她们与法庭或警署打交道的实际情况,却并不能简单地纳入这些类别。即使老鸨的行为超越法律所允许的规定而受到法庭责罚,204法庭往往还是承认并强化了她对“她的”妓女的劳动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这一章将考察民国时期有关上海娼妓业的一套法律话语的成型过程,这套话语是由上海各市政当局有所重叠的警务章程和司法条规磨合而成的。我们将在第十一章里集中讨论对娼妓业的全面整肃,而在这一章里,则主要考察管理制度的日常运行,追溯法律如何力图控制住娼妓业,以及妓女和老鸨们作为诉讼当事人和被告当庭对立的状况。这一章要检讨受害人和施害人这一双重形象(而后者既包括老鸨也包括妓女),但同时还要将注意力引向妓女的能力,看她们在日常活动中如何做到既运用这些话语表述,又超越了这些话语表述的限制。   第八章 法律与混乱(二) 条规构架之刑法  清朝的刑法尽管对产生卖淫现象的种种条件加以禁止,但对娼妓业本身却无明令禁止。官员及其子嗣若经常出入妓院,则要受到责罚。刑法还试图将体面人家与妓女、艺人、歌伶等(在清朝初期均为下九流)分开,不允许后者购买、收养或迎娶体面人家子女,禁止文武官员娶妓女为妻妾。清朝与民国的刑法均视拉皮条和拐卖人口为非法①,正如前一章中所说,上海的许多人口贩卖案都以民国刑法为准进行审判。但民国时期的法律也未明令禁娼(及禁嫖)。②  虽说在曝露恶行的警世性文学中,妓女和老鸨总是与许多诈骗抢劫活动联系在一起,然而妓女老鸨们真的犯了事的却也很少蹲大狱。1932年对上海三个监狱(公共租界的海宁路监狱、法租界中薛华立路监狱和中方管辖区的江苏2号监狱)的调查发现共有359名女犯。其中没有一个是妓女;有两名是老鸨,但分别是因绑票和危害家庭罪服刑。调查报告的作者说,在上海,有许多妓院经营者犯罪、被捕,但有钱有势的老鸨会以贿赂或其他方式将事情摆平,很少有真的坐牢的。女犯中有34名因性犯罪而服刑: 通奸(奸非),色诱(和诱),侵犯性引诱(略诱;这似乎是女对女的罪行,205一女性受骗被囚禁并可能被逼为娼),危害婚姻,有伤风化,以及逃跑(从哪里或从谁那里逃跑未具体说明)。尽管报告认定妓院和烟馆毒化空气,毒害当地居民,造成犯罪率的上升,但这种联系却没有进一步作具体的陈述,也没有调查数据的旁证。③   第八章 法律与混乱(三) 条规构架之发照和抽税  在上海历届政府管辖下,娼妓业一向是按照地方政府而不是按照国家一级的规定注册发照并征税。④直到20世纪20年代,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官方对待娼妓业仍持颁照经营和征税的态度,而不是禁止取缔。在1877年,公共租界和法租界政府都同意对妓女颁发执照,对妓院和妓女进行登记,对向外国人提供服务的妓院实行每周体检制。虽然这一点主要是为控制性病的蔓延,其实也有一部分是为保护妓女的需要: 如果妓女认为受到妓院主的不公对待,会审公廨有权关闭妓院。⑤  1898年,公共租界的妓院又被一道注册登记法管了起来,这条法令详尽之至,无所不包,简直可以和后来军阀时期企图对一切活动的东西都征税的做法媲美:  若事先未得到工部局颁发的执照——对于外国人来说,执照还必须得到相关国家领事的确认——任何人都不得在规定范围内开设街市、市场、中国俱乐部、住宿店、乐厅、剧场、马戏场、电影摄影棚、吃食店,或其他消遣休闲场所、旅馆、小酒店、台球或保龄球房或舞厅、妓院、当铺、中国货币交易所或现钞零售店、中国金银首饰店、牛奶房、洗衣房、面包房、屠宰铺、车马出租所、公共停车场、牛马猪羊牲畜棚;也不得出售或经营店铺、摊位或场所,用以买卖衣物、红酒、烈性酒、啤酒及其他含酒精饮料,或买卖任何有害的药品、毒药、专利药和成药、新鲜肉、家禽、野味、鱼类、水果、冰淇淋、蔬菜及其他食品、烟草、彩票或其他中奖机会,或沿街叫卖物品;不得为公用或私用保留、不得行驶、不得供出租用任何汽艇、舢板、渡船或其他船只、马、矮种马、骡子或驴、任何汽车、机器脚踏车或其他机动车辆,或马车、板车、手推车、黄包车、轿子、两轮手推车或其他车辆,或驾驶任何电车、汽车、马拉车;或拉任何黄包车,不得蓄养或拥有任何的狗。⑥  违反此法规的则要罚款100元,如继续违反则每日追加25元。⑦很明显,上海工部局不得不有选择地实行这一法规,206因此实际上一直到1920年,妓院也没有实行登记,虽说“对某些当地妓女(为外国人提供服务的)实行登记和体检制度一直持续到1920年”⑧。  1920年以后,卖淫在公共租界成为非法,但由工部局和江苏省双重抽税的高级妓院则全然是例外。不过尽管如此,各色各样的妓女仍比比皆是。20年代初,当上海工部局正逐步把公共租界中各种妓女和妓院的执照全部收回的时候,有报道说卖淫女不仅公然违反禁止拉客的规定,而且都干起了无照经营。⑨警方于是定期对无照经营的野鸡妓院进行凌晨突击搜查,把老鸨和妓女统统抓捕。无照妓女被认定为违法乱纪者,无论她们上街与否。而与此同时,持照的高等妓馆的数目则不断上升;工部局1936年颁发的妓院执照共697份,而1940年则上升到1325份。每一妓院每季度需交税48元,工部局1939年的纯收入为68865元,而1940年为77092元。该项收入成为仅次于饭店和餐馆的第二大税收款项。  相对而言,在法租界,持照娼妓业于20世纪20年代到30年代期间一直是合法的。妓女也都要求进行体检。1928年,法租界的机构组织统计表将歌妓馆和妓院都划归为“C类: 为大众开设的场馆”,而不是类,即“不适宜、不利健康或危险的场馆”,也未划归B类,所谓“有时可能成为不适宜、不健康的场馆”。如需申请C类执照,申请者必须说明场所所在位置、从业细节、人员构成、防火措施、卫生措施、场所建筑物平面图,并取得法国总领事和公董局的批准。至少到20世纪30年代中期为止,申请开业的妓院业主(大多为中国人和女性)一般都是得到批准的。妓院如果没有这样的执照,则时不时会受到查抄并责令关门。在上述两个租界中,则由巡捕房和会审公廨来查处这类违反执照规定的事情。法庭处理的有关执照案例中的大部分都是涉及中国妓院和妓女的。  在日本占领时期,上海伪政府仍继续为娼妓业颁发执照。1938年,政府修订了关于向舞厅和职业舞女发放执照的规定,尽管按规定是明文禁止“不当活动”的。1942年11月,据报道市政府对娼妓业解禁,警方收集到的统计数据表明,5253名妇女得到书寓说书人、导游、妓女和按摩师执照。战后国民党政府也对妓院和妓女207发放执照和征税(见第十一章)。在1949年以前的上海,这种采用记录在案的办法来控制娼妓业并以这些记录作为征税的根据的做法,大大遮盖了废娼的冲动。   第八章 法律与混乱(四) 条规构架之警方的规定  对娼妓业的日常监管一般是警方的任务: 由公共租界、法租界的上海巡捕房以及在中方控制区的公安局负责。公共租界警方1926年颁布的规定第23条为:“如有妓女敢在路上拉客取厌行人,一经查出,即由巡捕拘送公廨照例罚办。”法租界条例中与此对应的也是第23条,该条规定,妓女不得结伙调笑,不得表示出轻佻淫荡的姿态。凡以过分暴露的穿着引诱路人者将被吊销执照。这些规定都化入具体的案例,1864年至1927年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的会审公廨在办案和审判时均参照执行。  在上海的中方控制区内,涉及妓女的好几项行为都为全国性警察条规所禁止。这些条规均由公安局而不是由法院来执行。违反警方管理条例的惩罚规定至少是从1915年起开始实行,条规于1928年修订并公布。第43条规定,妓女“秘密地”(无照)拉客、出于不道德的目的怂恿或为妓女提供场所进行卖淫者,将被处以15日以下拘役或课以15元以下的罚款。第45条补充说,“在马路上或在公共场所语言淫秽、行为猥亵者”(以及裸身行走、赌博或“穿着奇装异服、有伤风化者”),将被处以5日拘役或课以5元罚款。拘役地点为公安局的禁闭室;罚款必须在判决后5日内交纳。判决通常是在犯罪后一天之内完全由公安局作出。公安局还颁布了关于旅店管理的规定,包括禁止妓女去陪酒或住宿,也不准客人在客房里招待妓女。随着娼妓业发展出新的形式,市政当局也相应制定了新的规定。例如,在1936年,社会事务局颁布了一项查禁向导社、舞伴协会以及其他“变相组织”的规定,如有违反则由公安局惩处。  公安局在多大程度上实行了这些法规208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事情。一方面,上海的警力不足;公安局在20世纪30年代初雇佣了约4000名警察,而北京的面积为上海的三分之一,人口相当,但警察人数却大约是上海的一倍。再者,如果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即上海市公安局这一时期的大部分警察都来自河北、河南和山东等北方省份,他们说的方言与他们所巡视地区人们的方言有很大的不同,事情恐怕就更加复杂了。在南京政权十年中,警察的频频调防和大规模的腐败已成定式。所有这些因素都意味着,妓女街头拉客这样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很可能根本无人过问。而另一方面,在30年代,上海市政府一直感到税收严重不足,每一个局都必须通过某种额外的税收来支付自己的行政开支。公安局于是就靠违法罚款,这对他们执行条例的积极性起了一点刺激作用。   第八章 法律与混乱(五) 条规构架之拉客与不满之声  尽管有许多违反警方法规的事很可能没有得到处理或追究,但街头妓女却仍然被视为违反了禁止拉客的规定而每天都要受到稽查。被指控街头拉客的妓女有野鸡、花烟间妓女、广州人和俄国人。妓女往往被罚款一至十元后释放,广州人因对外国人拉客,罚款数稍高。偶尔会有妓女在保释期逃跑,不到法庭露面;她们若付不出罚款就被拘禁一周,这样的事情相对更少见。老鸨与妓院的男店主由于允许妓女拉客或为他们做这样的事情也被罚款,通常是罚款20元或服役几周,尤其是累犯。  即使把警察都调动起来去抓捕街头的妓女,事情也不那么容易。野鸡一见巡逻的过来就会躲到暗处,令法租界的警务处长十分沮丧,1917年时,他曾亲自上街去抓了十多个妓女。1930年,在公共租界禁娼十年之后,中国纳税人协会仍向上海工部局抱怨说街头拉客现象随处可见。工部局对此无可奈何,答称警方对这一问题是知晓的,“对于拉客行为,对于将公共设施作为交际场所的现象,是一直采取打击行动的,而所有起诉案例只要有足够证据,均得到处理。”  随着世界经济萧条的影响在上海的扩大,209许多人都报道了无照妓女街头拉客增加这一现象。20世纪30年代初期,公共租界和法租界曾组织过几次打击街头拉客卖淫的行动,接到特殊任务后,巡逻队和便衣侦探横扫野鸡出没的地区,并用一辆黑色警车把妓女一个一个地押解到各捕房,以示警告。可是,据一本指南书称,特别巡逻队一放松,妓女就又露头,不过这一次,她们会聚集到离大街稍远一点的茶馆或比较偏僻一点的地方。1941年,一份新闻报道称,尽管在公共租界每个月要抓捕500名妓女,但她们中的大多数仍逍遥法外:  成千之巡警,不能从街上肃清她们,有时巡捕光临到娼妓之街时,则此街上即无女子。彼等俱已逃至另一街上,或躲在低暗处暂避,直至巡警离去此街,始见彼等重行出来。  二战结束,上海成立了由国民党控制的市政府,市长办公室和警方又发动禁止街头拉客的行动。警方一次次的内部通报表明,警察署长并不能说服其属下各派出所和巡逻队的头头去镇压街头拉客者。这些部属因镇压不力而挨骂后就呈递上他们抓捕的拉客妓女的名单。这些名单上尽是重犯者,这表明她们一获释放,就又返回街头。直到1948年,警方的记录表明他们还在主要大街和百货公司楼顶花园抓捕妓女,而警署长官也一再要求巡警们认真对待此事。  根据报告中所列举违法活动发生地点的不同,这些妓女被划入各不同类别,或被列入未加区别的统计数字,或被当作不服从当局的犯事者,或被当作值得同情的社会不公、法律不公现象的受害者。即便是最充分的新闻报道,所提供的信息也微乎其微: 妓女的姓名(我们从中可得知其中许多人是结了婚的),籍贯,妓院地址,被发现“强行拉客”时的街名,抓捕她的警探的警徽号,以及被罚款数。有些写野鸡为拉客相互争斗、贿赂警察而遭到拒绝的故事,也有细节的渲染。  除了在那些干巴巴的关于抓捕罚款的新闻报道或在警方内部备忘录那种官样文章中提及以外,拉客野鸡还是一些回忆录作者和世风改造的倡导者的话题。这些作者能把大体相同的情节编成大相径庭的叙述。E·W·彼得斯是1929年至1935年期间在公共租界服役的一名警察,210他回忆了当时每晚在大街小巷都要上演的那种猫捉老鼠(更确切说是猎人打野鸡)的游戏:  由几名中国警察和一些当班的外国人组成的便衣特别行动队,每天晚上都受命对这些妓女和她们的阿妈进行围捕,他们乘坐一辆警车,从晚上9点到凌晨2点,随时都会出发。  中国的便衣警察等野鸡上前来拉他们,然后就把她们及其娘姨一并抓获,一车车拉到捕房,将这里挤得满满的。有的人喊冤叫屈,有的则大骂警察,或开他们的玩笑,装出对他们很亲昵的样子。在捕房呆了一夜,到第二天上午10点时,她们被带上法庭,排成12人一行的队伍,每人罚款10元(妓女和随从一样)后遣散。有时,一上午要审数百人,然后,“这欢闹的人群便回家再为当天晚上梳妆打扮起来。”  彼得斯笔下的野鸡孟浪无礼,压也压不住,极其善于卖弄风骚,动辄要捉弄抓她们的警察,并重返她们的老地方。小报记者在描写这些女人时则不那么花花哨哨,他们注意到,这个罚款的旋转门系统使警察和妓女都能从妓女每夜的收入中获得各自的好处。倡导社会改革的作家则利用这些拉客故事来谴责他们所看到的警方和法庭规定中的种种不公现象。1922年《星期》杂志刊登的一则故事道出了妓女小说的一些典型特征: 年轻、无经验的野鸡,为了不让凶暴的主人发火,在寒夜的大街上追寻客人。一个好心的巡逻人把她抓住,他认为送她到监牢中也比在大街上受冻要好。这个年轻女人这一夜忽而想到死,忽而又想起她的初恋,那是一个店铺的学徒,他除了给了她应付的买性钱以外,还多给了她几个子儿。第二天,她同那些因醉酒滋事或偷盗而被捕的一道被送上法庭。她暗自思忖,我究竟犯了什么法?如若两人发生肉体交易,何以卖肉的一方成了罪犯,而花钱买肉的一方却无事呢?法官们就座,一名中国人,一名西方人,以便让读者了解此案是由会审公廨受理。野鸡从未见过官。她决意在轮到她讲话时将事情的原委和盘托出。可真轮到她陈述时,她只觉得面红耳赤,说不出话来。中国法官问她为何当街拉客,可未等她回答,她已被罚款10元。从法庭出来,她见到她的妓院老板(男)正递给警察一卷钞票(究竟是罚款还是贿赂,不得而知),警察仿佛像交还一只211“逃亡的狗”一样,将她交还给老板。那天晚上,她又到街上去拉客了。  这种虚构式的处理创造出妓女的一种声音,但它是以改革者极其洪亮的声音说出来的。这些故事除了隐含有对当局与妓院老板之间合谋的谴责之外,还有两种主题是过去的其他文字中所没有的: 浪漫爱情和性别平等。野鸡被写成是年轻纯洁的,“情爱之花意识之苗正在发荣滋长的时候”,但却被打入了“脂粉地狱”之中。对她来说,浪漫的爱情只有在白日梦中才能找到,她在她的小鸽子笼里等待着。对她向往而不得的感情世界的这样一瞥,有助于加深读者对她的命运所产生的一种悲剧感,这种悲剧感是因为她得不到爱,而不是因为她被拐卖或经济上的窘迫所致。第二个主题,即女人因从事男人同样参与其中的经济交易而受到不公正的处罚,它预示了20世纪末出现在许多国家的妓女要求非罪化的声音。然而即使承认卖淫使妇女低贱(见第十章),中国改革者的著述(无论虚构的还是非虚构的)却不大可能对非罪化抱支持的态度——他们的作品确实丝毫也没有这种支持的意思——但他们的确看到,在男人不受惩罚的淫欲面前,女人是受害者。  如前所述,20世纪40年代末国民党政府对娼妓业的加强管制,是其为重新控制上海所作的一项努力。在这一过程中,警察局长宣铁吾收到许多市民抱怨法规失效的来信。与警方备忘录和社会改革作家的文字一样,这些信件也起到了一种有意识表述的作用,将妓女和嫖客都视为造成社会混乱的一个缘由。一位署名为“云南南路一市民”的写信人写道:  迳启者: 窃谓抗战胜利以还,本市对于市政设施力求整饬不遗余力。更能改良风化,严禁娼妓,成绩斐然,口碑载道,殊堪钦佩。然亦有藐视法纪、故违禁令者。缘民住居云南南路,开张营业历有年。所因该地段较为幽僻,目击每晚私娼林立,沿途拉客。附近各小旅馆暂作幽会之所。狎客大半下流,毫无知识。辄以一言不合,勃溪时生,甚至聚众打架,屡有所闻。民日间工作,精神委顿。欲于此际安睡竟不可得。附近邻居同受影响。啧有烦言。长此以往,非特有违钧局禁令,212抑且恐有宵小乘机滋扰。爰特据情具报,务希鉴察,迅予饬员查究。藉以嘉惠人群,为民造福。不胜感德之至。  警局便衣侦探就街头非法拉客现象所呈递的内部报告也反映出这样的无奈。一名侦探在列数了发现妓女的主要街道名称后说,“自西藏路至云南路(大世界对面)妓女比肩林立,且有‘马王’兜揽行人。该处虽有岗警视若无睹。”报告作出结论说:  查上述各娼妓活动地点绝少巡逻警士,致使该辈妓女搔首弄姿,强拉行人,毫无忌惮,殊碍市容观瞻,且背善良风俗。拟交各该管分局切实取缔。  妓女与嫖客、警方的双向接触,其本身可有多种阐释的可能。作者们利用妓女把上海描写成一个无法治理的城市,妓女以及别的方方面面均处于失控状况(彼得斯和国民党警方侦探的经验即如此)。他们利用她们来对年轻女子被盗的青春、被毁的纯真表示哀叹,如果在一个稍稍善良温柔一点的世界里,她们的贞操原本是能够得到保护的(《星期》杂志上的故事)。他们利用她们来激励警方改善风化,在毁坏性的外国占领后重建自己的国家(写信抱怨的居民)。然而,尽管妓女在这些文字中被赋予了某种“声音”,可她们说的却是被这些作者们的意图所塑造出来的话,受到大的讨论语境的生硬限制,而娼妓问题正被纳入这一大语境。  在极少数情况下,妓女们自己的言说也会被直接记录下来,例如中提到的警方讯问笔录。以为我们有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得到一种真正属于妓女自己的、没有被加工过的“声音”,这种想法是很诱人的。然而,当妓女因拉客而被拘押的时候,她们立即发现自己落入了一种特殊的权力关系,她们必须对它作出某种反应。她们对官方讯问的回答于是带上了一种公式化的特点,而其中对某些字眼的重复则尤其值得重视。1935年的一份小报关于无照妓女的报道称,“每一个被抓进去的妓女都要回答她为什么要当妓女,而每一个妓女的回答都是生活所迫。”而12年后,正如前章所述,女人们依然用这同样的语言来描述她们的动机。213这里可能同时存在着好几个因素。女人们或许觉得这是在描述她们自己的情况,于是就把经济必需论的话拿过来用(经济必需是改革与社会科学话语的产物,对此妓女中的大多数至多只有间接的了解),因为这种语言似乎表达了她们的境况。她们或许在有意识地用这样一套策略,她们觉得这样可以早点结束讯问,可以得到某种例行公事的宽大,让她们罚个款就完事走人——事实上是进入了妓女与警方打交道的熟悉套路。也可能是因为警方的速记员对这种拉客罚款老一套早就烦透了,他们径自填上“生活所迫”,就免除了对她们逐一进行过细鉴别的必要,而那些个别的故事?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15 部分阅读 罾弦惶自缇头惩噶耍蔷蹲蕴钌稀吧钏取保兔獬硕运侵鹨唤泄讣鸬谋匾切└霰鸬墓适露杂诰酱娴档哪康拿挥腥魏斡么ΑN蘼凼悄闹智榭鲈斐闪苏庑├芳锹迹伺粼诩锹贾械摹白约旱纳簟敝皇且簧撩频墓具妫闼邓钦嬲蛭惺艿搅松畹募枘眩故且恢直硐肿晕业慕苹苛蚴蔷侥持植荒头车谋硎荆涫刀嘉匏健5词辜由狭思伺约旱纳簦饫嗬凸适轮猩铣”硌莸娜宋锶灾挥辛街郑骸∈芎θ撕褪┖θ恕?nbsp  第八章 法律与混乱(六) 条规构架之孩童必须远离妓院  公共租界当局限制卖淫活动影响的一项措施是让妓院远离孩童,让孩童远离妓院。禁止在学校附近开设妓院,以免纯真的孩子受到腐蚀。另一方面,在外国租界和中国城区中,又规定16岁以下的孩子不准在妓院留宿。但许多高等妓女都是在年龄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学艺——往往以养女的身份,还有许多人年纪轻轻则已被典当或变卖当了妓女,在这种情况下,违反年龄规定的事当然就屡屡发生。民国初期,会审公廨每年要审理十几起指控父母让不足16岁孩子到妓院去的案例,这些孩子通常被送进去当雏妓或使唤丫头。这种情况往往是因姑娘的某个亲戚或某个匿名者向警方密报才得以审理。法庭要么判决将女孩送还其亲人收养,要么则把她送交给希望之门。老鸨和男的妓院业主一般会被罚款10至15元,有时则会被判监禁几个星期至几个月不等。  然而,要想真正切断妓院与上海青少年千丝万缕的社会联系则并不那么简单。老鸨、姑娘的亲属或姑娘本人经常会来申诉自己可以谅宥的特殊情况。214一名老鸨向法庭解释说,她妓院中的一群姑娘是在进行音乐培训,她因此而被判无罪,法官只要求她以后别让她们呆在那里就算了。另一个老鸨(在她的律师的帮助下)也成功地论证了她收养的那个女孩已经年满16岁,所以已不在规定限制的范围之内。(在此类诉讼中,聘请律师的老鸨一般比不聘律师的境况要好。)有些女孩是母亲陪着去妓院的,她们有熟人在那里干活。在许多情况下,女孩来妓院看望或与之同住的原来就是她们最亲的亲人: 其中有些是妓院仆佣的女儿;还有些是老鸨的女儿。法庭审理这些案子时,判决也不统一。有时是要求女孩脱离其母亲的监护,有时则要求母亲将妓院关闭,还有的时候,法庭干脆把女孩交还,仍由她母亲养育。  在一些法庭判决将女孩送交希望之门的案例中,女孩的家人会前来要求得到监护权。有这样两个不同的案例,在一个案例中,女孩的家人说他们的女儿只是去走访她们当妓女的婶子;而另一案例是一名14岁的女孩被发现卖身,但她母亲和她本人则都要求母女团聚。法庭拒绝了他们的请求,显然是因为觉得这些当父母的完全没有负起监护的责任。可是在另一案例中,法庭却又让两位母亲把她们的女儿带回家去,因为她们聘请了律师为她们辩护,并保证女孩再也不到妓院去。有时,警方在要求孩子断绝与家庭/妓院联系时表现得非常坚决,根本不管当事各方的愿望和想法。例如,1917年时,警方发现一糊灯笼工匠的女儿被送进一家妓院去学唱戏。她显然不愿获得救援,她被发送到希望之门后就逃跑了,警方逮捕了她的母亲,要她交出女儿。在这些案例中,法庭显然成了家庭与国家就哪里是孩子合适的处所而展开一场拔河的场所。  规定不准小孩进妓院,目的就是要让一个界定清晰的童年与卖身买性这件事完全隔绝。在法规制定者的眼中,任何违规越界的行为不仅伴随对孩子的摧残(殴打或强迫卖身),而且它本身就是一种摧残。然而,这些案例中的种种细节表明,女孩子确实出现在妓院里——并不一定正在做满足邪恶嫖客的性需要的那些事情,但她们或许正在那里学习表演的技巧,她们在走访她们的亲戚,或就住在那个她们所认识的惟一的家中。而老鸨们进了法庭,根本不是一副做了错事服服帖帖的样子并很好说话地放弃了对这些孩子的控制,而是要起劲地辩解,认为孩子们在那里出现是完全正当的。   第八章 法律与混乱(七) 作为原告的老鸨  只要所从事的生意不违反某些规定,经营一爿妓院是不算非法的。当老鸨也一样,而且这些女人在对付妓女和嫖客时,还会理直气壮地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老鸨会上法庭控告妓女欠了她们的房钱、膳食费,或借债不还。  妓院是公认的做生意场所,因此,警方有责任像对待其他生意场所一样维持这里的秩序。当有流氓闯入,要抢劫妓女房中喝酒赌博的客人或偷窃妓女的珠宝首饰时,公共租界的巡捕会逮捕这些流氓。当客人发火将妓院某男佣的头打开,租界的警探会把肇事者带上法庭,课以罚款。老鸨们——即使是下等花烟间的老鸨——并不在行为举止上表现得好像犯了什么过错或要偷偷摸摸似的: 客人如滋事喧闹,不满意而摔盆打碗,她们就会告官报警。  如客人企图拐走“她们的”妓女,或帮助她们逃跑,那老鸨们更会毫不犹豫地诉诸法律或报警。1880年,一老鸨就将一客人告上租界法庭,因为她怀疑他帮助她的一个妓女逃离妓院。该客人予以否认,但法官并没有因此而认为老鸨的指控不合法,反而还要妓院老鸨继续提供证据。当武汉、南京等城市里有妓女与她们的客人一起逃到上海时,她们的老鸨当即会尾随而来,并以拐卖罪向上海的警方报告。有的老鸨在被指控犯拐卖人口罪时甚至还诉诸法律寻求保护。1936年,法租界有这样一个案例,一老鸨向警方投诉,称几名男子说她的一名妓女是他们被拐卖的亲戚,要她赔付300元作为当初被拐卖的补偿。警方尽责地将几个男子逮捕。这些故事对我们第七章中讨论的某些人口拐卖案提出了疑问,它们很可能就是一些精心编制出的骗局。另一方面,新闻报道表明,妓女被拐卖进妓院,但同时也会被拐卖出妓院,而在后者情况下,法租界法庭则往往要把拐骗者拘押,后者有时是来妓院的嫖客,法庭还努力设法找到失踪的妓女,把她们归还给“她们的”老鸨。新闻报道虽没有说明法庭和警方在这种场合是否是在保护老鸨的合同权益或妓女本人的人身安全,但有一点很清楚,216即当局觉得要求维护治安和娼妓业的秩序并没有什么不妥。  老鸨们不害怕诉诸法律和执法者,但她们也并不完全依赖他们。1920年,一名姓戴的老鸨为了要找到一名从她的野鸡妓院中外逃的妓女,动用了她的亲戚将逃跑妓女的兄弟关起来严刑拷打,他们怀疑是他将她藏匿。1936年,一老鸨雇用两个强人开车在各条街上巡查,寻找两名逃跑的野鸡,结果他们发现她俩在一家商店购物,于是把她们强行塞进车内。正如第三章中所指出的,老鸨们(个别妓女也一样)经常与所谓的妓院保护势力——流氓或有势力的大佬——联手。在野鸡妓院里,这又被称为“戤牌头”(撑一个假的旗号)。据说有了这样有势力的“牌头”,就能让警察对“他的”野鸡窝睁一眼闭一眼,妓女上街拉客也不至于被抓被罚。  到了20世纪20年代中期,有报道暗示一些妓院主和妓女加入了“青帮”,并效忠大佬们以获得支持。老鸨还和某些私家侦探建立联系,他们在保护妓院利益方面会做得相当辣手。1929年有一个案例,法租界一家咸肉庄一名17岁的妓女与一客人私奔。老鸨认定她被一名叫陈阿炎的篾匠带走,于是带了两个侦探去抓他,他们把他关在清江旅馆严刑逼供,要他交出她的地址。为尽早获释,陈佯称把那女人带到了浦东,可是当侦探带他到南码头准备渡江时,他跳河自杀了。结果,两名私家侦探被抓了起来。老鸨使用的另一种保护性策略是对前来妓院的警察或小官员给予特殊的关照,给他们额外的茶点和性服务。民国时期的上海,黑帮与警方相互勾结,它们之间的联系由于共同的帮派、利益和经济收入而愈加牢固。成功的老鸨都跻身于这样一张关系网中。  被指控的老鸨  对妓院经营者的民事起诉与刑事诉讼相比更是家常便饭。一位从20世纪10年代到20年代一直观察会审公廨庭审的外国记者这样写道:“无数所谓的中国‘歌女’和妓女为获得自由而诉诸法律、控告她们的主人和老鸨,这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但是,当妓女或她们的客人递上控告老鸨的诉状时,问题不在于老鸨217对她的妓女是否拥有所有权这一点是被认定的,而是在多大程度上拥有这种所有权。  诉讼中很重要的一项涉及到妓女要同老鸨终止关系,这往往是(但并不都是)因为妓女要从良结婚引起的。19世纪末时,妓女如想离开那坚持不让的老鸨,则可以告官求准,只要她偿还了老鸨当初买她或赎她的那笔出资即可。老鸨有权获得这笔钱财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如果老鸨被发现有违反法规之事,那就给了妓女一个获得自由的机会。例如1917年有这样一个案例,妓女王月英与其客人吴锦堂结为相好,从此不愿与他人同床。她的老鸨逼她就范,这就违反了不得强行逼迫卖淫的规定,王自己进了希望之门,老鸨被罚款30元。1921年,就在公共租界发起要妓院领取营业执照的运动后不久,有一个老鸨不让一警察为一花烟间妓女赎身,将她转到另一家没有执照的妓院干活,等于将她藏了起来。那妓女不干,她于是就以这家妓院没有执照为由,自己去了希望之门。(该案例中的警察出资赎人显然是件很普通的事,所以没有引起什么评论。)  高等级的妓女如需终止与老鸨的归属或典当关系,往往会聘请律师来增强自己的谈判地位。她们还会利用现有法规所规定的不许从事这样那样的卖淫来胁迫老鸨放她们走人。记者兼小说家的包天笑曾描写了一位名叫朱榜生的“护花律师”,此人在20世纪初异常活跃。一名15岁的高级妓女找他帮忙,因为她的老鸨逼她与她不喜欢的客人发生性关系。朱对她盘问后发现他的一个姓郑的老朋友曾对她表示过好感。于是朱说服郑在他诉讼期间替这个女人付她的生活费。朱把这个女人转移到一家旅店,嘱咐她离开妓院时千万别带贵重的衣物和首饰,以免被人指控说她偷盗。老鸨发现姑娘不见后,却不敢报警,因为她怕给妓院带来麻烦。不久,朱捎信给她说姑娘已控告她虐待她,逼迫她。他邀请老鸨前来谈判,说她犯了两大罪过: 一是将良家女子卖入娼门,二是让一名幼女出卖童贞。他威胁说警方会干预,她会坐牢;她说她为抚养这个女孩已经花了一大笔钱,她还指望着她以后能给她挣回她的“棺材钱”。最后,朱让姓郑的追求者付给老鸨400元,218赎回了那姑娘的自由。朱的名气因此而大增,许多想离开妓院的高等妓女都来找他帮忙。  1929年小报上报道的三个案例也表明高等妓女打官司的类似模式。在第一个案例中,一高级妓女先被典押给一个老鸨,后老鸨将她买下,并偷偷地把她的童贞卖给了一名嫖客,这使她大为恼火。因此当嫖客把她带到一家旅馆并要她留宿时,她拒绝了他的要求,并请来了一名律师。老鸨眼看要失去对该妓女的控制,便从妓女的抽屉中偷了700块钱。此时,律师在报上登出一份公开声明,宣布该妓女与老鸨一刀两断,因为老鸨为了赚钱而诱使她与另一方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看来,律师提出指控使老鸨受罚,目的是要她不再向妓女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第二个案例也涉及一名被典押妓女的开苞权。一老鸨说服一雏妓与一嫖客上床,答应给她多少多少首饰和现金。然而老鸨瞒着该妓女向嫖客要了相当大一笔钱,她自己占有了绝大部分,妓女欠债时,就连她要付给裁缝的车衣钱也不肯给她。妓女一怒之下逃出妓院,请了一个名律师为她打官司讨回自由。这律师名气极大,引得数家大报都报道了他应聘一事。该诉讼也是控告老鸨逼迫妓女违背自己意志接受嫖客的开苞,如果老鸨不放该妓女,他们就要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与此同时,他们又表示愿意与老鸨谈判私了。该妓女还非常新潮,她宣布一旦得到自由就将到一所女子学校去念书。  在第三个案例中,一名受雇于老鸨、生意非常红火的高级妓女,聘用一名律师告她的养母,要求脱离滥用权力的养母,因为正是后者同老鸨谈聘用条件的。妓女答应给她养母一笔钱作为补偿,这钱是一个喜欢她的客人给的。结果,律师达成以下的调解: 她母亲同意以后不再干涉她的日常生活,但在她从良结婚时,必须告诉她并给她足够的钱,以保证她安度晚年。她母亲同意了这些条件。但是,那妓女却没有立即结婚,她母亲显然是等不及了,竟跑到那妓女家中偷了她的首饰。在这一案例中,法庭的判决并没有指控母亲违法,而是承认她因为养育了那个妓女而有权在那妓女从良结婚的时候获得经济补偿。  在这些案例中,219所有的争讼并不是因为老鸨雇佣妓女为嫖客提供性服务,而是老鸨究竟在什么时候才能要求妓女提供性服务,以及从中能得到多少好处。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所起的作用与在其他涉及合同的谈判中没什么两样,聘请他们的妓女在法律面前并不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抬不起头来,相反,她们运用法律来提高自己的地位。当律师们指控老鸨违背了某某法规,他们并非认为当老鸨完全违法,而是要迫使她们或引诱她们作出某种让步。总之,妓女和老鸨的行为举止都好像这法律就该听任她们去用,而不是限制她们的行动的。  聘请律师控告老鸨违法并不限于妓女所为。在1929年被广为报道的一案中,事主赵秀英出身破落官宦家庭,其母为贫困所迫,将她典入绍兴的一家高级妓院。根据该新闻报道,她后来又被土匪绑架,再一次被典卖到了上海的一家野鸡妓院中。赵不仅屡遭毒打,而且在典押期满后仍被她的老鸨非法扣留,又签了一个“卖身契”,使她永远归老鸨所有。(故事暗示尽管赵出身书香门第,但她本人却因为不识字而受骗。)她与一个相好的客人逃跑,但一直怕老鸨用那个合法的合同来找她,于是就请了一个律师,状告老鸨无照经营妓院,买卖人口,逼迫良家女子为娼——而所有这些都是违反刑法的。据新闻报道,该老鸨亦聘请一律师,对簿公堂,但最终结果如何,报道未再提及。  妓院的嫖客对老鸨拥有妓女的权利也是认可的。但当某个嫖客想买某个妓女做妻妾而老鸨不允时,那就要对簿公堂了,而这样的冲突在各个等级的妓女中都会发生。例如,在1875年,一个卖劈柴的小贩花了50元定金从一个老鸨那里买下一个妓女,这女人是他在一家花烟间遇到的。按法庭证词记录说,那老鸨拿了钱却不让他与那妓女立刻结婚。法官听了他的申诉后,让一个警察去告诉那老鸨,她要么让他们立刻成婚,要么退钱,否则就得吃官司。(那男人的要求不作数,因为老鸨和那妓女都说劈柴小贩从来没给她们任何钱。)在这个案例中,法官的警告强调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如果老鸨是拿了钱,那么她必须让那个女人走——但如果她没有接受那笔钱,220那她就对妓女继续拥有控制权。其他的一些庭审案例包括有的老鸨想从妓女身上多要一点“卖身钱”,而客人则想尽量少付;或有的客人想把某妓女买走,而老鸨则非要那妓女保证,决不另立门户、与她竞争。会审公廨当即同意开庭审理这些案例;其作用显然只是从量上对老鸨的要求加以限制,但并不对她们的合法性提出挑战。  妓女只要能证明自己是被迫进入娼门的,即能得到法律的援手而逃出娼妓圈。民国时期的许多庭审案例都是围绕着这样的争论,一般都是由妓女或她的亲戚提出,说她并不是自愿投身妓院,或他们并不是自愿将她卖到那里的。而老鸨们则一般都对上述说法提出反驳,说这些女人都是当作寄养女卖给她们,或典当给她们当妓女的。因为典当和买卖是契约交易,所以老鸨们往往都能在法庭上拿出签字画押过的契约,证明那原本是各方都同意的安排。以不规矩手段获得妓女的妓院主也会干一些炮制假合同或在事后骗那些女人签字的勾当,但妓女们往往也会说这些契约合同都是被胁迫而签的。  受罚的恶老鸨  从20世纪10年代起,恶老鸨在描写妓院的多种文类中变成了一种固定形象。(参见图19)其识别特征就是虐待她的妓女: 她们被锁在房内,如不能令客人尽兴、不愿伺候客人、因病不能与客人发生性关系或被怀疑偷了鸨母的东西时,会挨打甚至要遭毒打。如第二章所述,动辄受到这样虐待的是那些被典押或变卖给了鸨母的妓女。有时候,毒打是鸨母授意,动手的则是妓院的男主人或仆役。相关的新闻报道多涉及一些低等的妓院,如雉鸡堂子或花烟间。它们引起公共租界当局的关注,一般是因为警方发现了这类事情,或被虐待的妓女自己逃进了希望之门。在公共租界,过分的虐待会被课以罚款或被判监禁,法庭或许还会终止典押合同。被毒打妓女往往被送到希望之门或其他的福利组织。  在一些更加恐怖的黑幕小说中,鸨母虐待妓女的事情被绘声绘色地描写成拷打上刑,以逼迫那些桀骜不驯的妓女就范。1937年有一则很惨的故事,说的是一个约十七八岁名叫阿金的女人,她被一个男人骗了,221以100元的价钱卖给了一个叫阿母的老鸨。阿母让三个男人给阿金开苞,他们用一根铁钻挑进她的屁股,用绳子捆住她的双脚,把她吊在房梁上,下面点上香熏她,直到她同意与客人发生性关系为止。如果这天晚上她招不到生意,阿母就会让她赤身裸体站在庭院的雪地上(深夜吊打的场面都会说到雪,而上海是很少下雪的,但这是这类叙述的一个典型特征)。在无情的鸨母阿母的虐待下,阿金越来越瘦,人也变得不好看了,赚的钱也越来越少,她因此而愈加受到虐待。这些故事公开的目的是要揭露卖淫业的“真面目”,但它往往堆砌了许多性施虐的细节,近乎一种Se情书刊的写法。  恶老鸨还出现在另一类故事中: 妓女逃出妓院,来到大街上或是找客人寻求庇护,最后引起警方关注。报上曾讲述了一个艺名叫红云的17岁姑娘的故事。1928年,她母亲以400元的价格把她典当到法租界的一家咸肉庄里,但这家妓院的老板嫌她太瘦弱,就把她又典当到另一家妓院。报道说,红云的新鸨母残忍得出奇。红云被逼迫上街拉客直至凌晨4点,如找不到生意,就罚她跪在碎瓦片上,不准睡觉,头上还要顶上一碗水,如果水洒了,就要挨皮鞭抽打。红云实在忍受不了,一天清晨,她逃出妓院,跳上一辆停在弄堂口的黄包车。慌忙之中,她连自己要上哪里也说不清楚,只一个劲地跟车夫挥手比划着往前跑。跑了九个小时,穿过上海好多个街区,车夫最后不耐烦了,问她到底要到哪里去。她不好说自己没钱付他,便离车走进路边的一间房子,求人家收留。可人家哪里肯收,她只好回头求车夫娶她为妻。车夫大喜,对她说自己年纪过大(他36岁),但家里还有三个兄弟,都未成家。他把她带回位于中方管辖的闸北区家中。可一回到家,三兄弟就为究竟由谁来娶她争吵起来。吵闹声让好事的邻居听到,他们怀疑这女人是被绑架的,于是一群人进来讹诈这几兄弟。最后,警方来调查,把红云和三兄弟都带到了公安局。报道未提及此案的控方是鸨母还是三兄弟,而红云的命运也始终是个谜。但在与此类似的故事中,妓女的苦难都被归咎于一个恶老鸨的虐待,而不是娼妓业本身所具有的危险和耻辱。   第八章 法律与混乱(八) 妓女的是与非  易受伤害的妓女  妓女所受苦难其实并不能全部归咎于恶老鸨的折磨;有些是因为极度扭曲的爱情导致了自杀,偶尔还引发凶杀。1918年,一名妓女自杀,原因是有客人偷了她的衣物,可她的情人却反而责备她。另有一妓女因情人无力将她赎出而两人一起吞食吗啡鸦片殉情自杀。但这样的自杀究竟能否反映妓女自己的意愿却不清楚: 至少有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个警察被指控谋杀一花烟间的妓女,因为她不想跟他而跟了另一个警察,而他则声称他俩是约好了双双自杀的,只是他没能死成。  这一类故事都把妓女描写成非常纯情、动辄为爱情而不顾一切的尤物。然而,这些故事同时又加深了这样一种理念,即妓院之所以是个危险的地方,正因为那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没有受到正常的社会约束。  受指控的妓女  正如第五章中所述,高等妓院有时也被描写成危险的所在,男人在这里弄得不好就要受到那些目空一切的女人的羞辱,被小骗子和那些靠骗取信任而骗取财物的家伙耍弄。对于高等妓院中的危险的温和批评,到了写低等卖淫业的文字中被大大地放大了,据说这里的妓女被绝望所驱使,在算计她们的客人时无所不用其极。1929年,一名叫小玲珑的20岁的上海妓女,逃到了该市的南火车站,在她准备搭车去杭州时被警察擒获。报道说她小时候在杭州被绑架,后被卖到了一家雉鸡堂子里。她逃跑过一次,但被抓了回来。成年后,她在上海干上了妓女营生。一个客人看上了她,他每月付给妓院50元,要把她包下来,并把她弄到野鸡妓院外的一间房子里。他不知道小玲珑是铁了心要回杭州。在后来一个来月的时间内,她“骗”他(报道如是说)给她买了许多的衣物,而她把这些东西一卷,跑到了火车站。她的计划之所以没有成功,是因为她路上撞上了一个流氓,他想讹诈她,而他们的争吵引起了警察的注意。从表面上看,这故事讲的是妓女偷客人的东西(或许还违背了与妓院签订的契约),然而故事中丰富的细节描述却足以让读者可以有另外一种理解: 即这个女人是为了返回老家,223为了摆脱被绑架、被人控制的妓女地位,才落到偷窃和逃跑的地步。  妓院往往还被描写成这样一种地方: 男人们来到这里,他们原先所受到的尊重和亲人熟人的保护,一时间都不存在了,他们个人就很容易遭遇到危险。报上常看到这样的报道,某男人与一名野鸡或其他什么低等妓女在旅店里过夜,早晨起来,他发现自己的钱财和衣物统统不见了。另一常见的话题是客人死在妓女的床上,其家属伤心欲绝。1916年即有这样一个案例,事主为黄又鹏,他与妓女陈连宝过夜,突然(报道如是说)发出一声呻吟。陈大惊,连忙用黄包车把他送到红十字医院,但黄的情况已非常危急,医院又将他送回妓院,结果他死在那里。尸检称他是吞鸦片自杀,但他的小舅子觉得有诈,说黄的皮夹中少了100元。1929年另有一案,也是说事主在嫖宿危险妓女时自杀,但故事稍有不同。一名叫王阿三的侍者用包月方式“租”了一名叫老三的妓女,两人情投意合,准备结婚,但王的经济非常拮据。他父亲不许他结婚,因为他没有工作,老三又是一个妓女,而且鸦片还抽得很凶。王请舅舅帮忙,但他舅舅一口回绝。老三这时还一个劲地催他结婚。走投无路之下,王偷偷吞了毒药,于凌晨4点来到老三的妓院。老三晌午醒来发现他睡在身边,脸色苍白,不停地呻吟。她赶忙喊鸨母,鸨母叫来警察,用车把王送到仁济医院,可是想尽办法也无济于事。王的父亲要求不要尸体解剖,警长同意了。老三来到遗体前,被死者的亲属团团围住,他们对她说,“阿三为你而死,你应披麻带孝。”她起初不允,后受到那些亲属的斥责终于同意。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亲属在阿三生前并不同意他们之间的关系,而在他死后,他们的关系却得到了承认。但这故事的真正含义却是要说明,像他们那样的一种关系对那些脱离大家庭的男人来说实在太危险。  被谴责的法庭  改革作家除事无巨细地刻画妓女所遭受的种种苦难外,还对法律体制不能妥善保护妓女的状况给予强烈的谴责。在这类叙述中,妓女被描写成了最纯粹的受害者。1938年,上海的一篇妇女杂志文章中,记者记录了一名叫马瑞珍的妓女的“自述”。故事完全按照改革派的写作惯例,224一开始的题目就叫作“跳出火坑以后”,给人以妓院是一个地狱的印象。而整个故事的要点,就是各种合法的和非法的强制手段如何交织在一起,把妓女们控制在鸨母的手中,特别是对那些被典当进来、合同还没有到期的妓女。按马瑞珍自己的说法,她是在20世纪30年代末在妓女改造组织中待过一小段时间的妓女。她母亲上诉法庭,法庭下令将她从改造学校释放。她们离开法院时,母亲告诉她,老鸨曾威胁她,如果不立即把她女儿弄出来,就要她的命。她们走在大街上时,发现老鸨带了几个男的随从正等着要把她弄回妓院。老鸨还要她立刻交出她在收容期间因未能接客而欠下的份子钱,否则就要揍她。老鸨威胁说,如不马上交出,就要把她交给“老板”处置,马说,此人是“妓院中的最高执刑官”,他说不定会把她杀了,或把她卖到其他城市。此时,老鸨的几个随从出来打圆场。他们要马和她母亲给老鸨下跪,求她让马继续在妓院干下去,挣钱抵债。这样,在妓院随从的监视下,马又到马路上去拉客了。  据马自述,她一连两天都故意找不到客人。老鸨断了她的饭,并威胁说如果她午夜前再找不到生意,就要叫人把她吊起来鞭笞。马于是逃到当地的派出所,一名好心的警官对她实行了保护性监管,并下令去捉拿那老鸨。可是,当地的巡逻警和侦探都同老鸨有串联,因为他们都定期从妓女上缴的份子钱中分到自己的好处(巡逻每人每天有两毛钱的“站街捐”,派出所的侦探每个星期有六块钱的“和气捐”)。24小时后,审问马的警官把她释放,可她一出门就又被老鸨的一个手下人抓了回去,而此刻,老鸨早已派人把她母亲也抓来了。母女二人于是一并遭到痛打。直到此时,一个路人才帮助马拖着老鸨和她的手下到了警察局。此案被移送法庭,可是法官认为马和她母亲按照合同是应该为老鸨干活的;他裁定马母给妓院当女佣,而马则被允许到外面去当帮工,挣钱还债。这样,她就可以不当妓女了。只有等她们还清了欠债,马和母亲才能回她们的老家。按照这篇革新派文章的指控,是国家政权的干预使得妓院中的一套奴役体制合法化、永久化,将这套体制压在妓女及其家人头上,使得她们无法逃脱。   第八章 法律与混乱(九) 日常管理  在整个民国时代,妓女与老鸨的争端一般都是以法庭诉讼、新闻报道以及革新派的文字形式公诸世,它们都把妓女描写成受害者。而街头拉客妓女的活动与上海当局逐步采取的管理措施之间的冲突,又形成了另一条文字通道,一条把妓女描写成产生危险和混乱的文字通道——尽管妓女们的活动是老鸨们强迫的。然而,有关老鸨和妓女日常生活的报道所占的篇幅,则比上述两者中的任何一项,甚至比两项相加的总和还要大。民国法律和社会通行准则都不对老鸨和妓女加以非难,即使她们的某些行为受到指责或被认为有罪,也不把她们择出视为另类。妓女的身影出现在争取自由的戏剧性诉讼中,出现在要求改革的呼声中,出现在整肃城市秩序的运动中,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老鸨和妓女们其实仍同其他城市居民一样过着她们自己的日子。妓院与其他公用事业的用户一样,也会因为拨弄电表偷电而被抓住。因客人在房间里抽烟或因烧纸钱讨好财神乞求生意兴隆,结果酿成火灾,则她们也会被罚款。妓女和妓院女佣也经常到捕房报案,说她们的首饰和衣物被人偷了。妓女也有因殴打女佣、借女佣的钱不还或因没有给自己的宠物狗买执照等而被指控的。与上海棚户区的其他居民一样,碰上锅炉爆炸、房屋倒塌一类的灾祸,她们的名字也会上受灾者的名单;她们的亲属也会加入到诉讼中,参与决定这些死亡事故的责任问题。当她们积攒了一定的私房钱自己却死了,她们仍会出现在亲属们为分她们的财产而打官司的庭审报道中。总之,妓女们并不总是被描写成有罪的,也不总是被描写成需要救援的对象。所谓受害人形象的妓女及其反面——危险的妓女,是一种非常强大、然而说到底却又非常贫乏无力的文字表述形式。法律话语和改革派话语就在力求管理她们和援救她们的时候,构造出了这样两种形象。但实际情况是,妓女总是越出某一种或多种试图再现她的话语或话语群。   第九章 性病(一) 在指南书和警方记录文字中,妓女被斥责为法律和秩序的颠覆力量,她们从男人的腰包里掏钱,并让他们显示城市大男人能耐的种种努力告吹。而在有关性传播疾病(花柳病,性病)①的讨论中,她们甚至变得更加邪恶。性病是在19世纪和20世纪中国许多相互交叉的讨论中的一个话题。欧美国家在上海等城市中的代表机构,都设法使他们的国民避免在“肮脏的”中国人口环境中受到卫生方面的威胁。教会医院中的西方医生和中国医生也一道致力于确立西医的权威和体制,并对中国的传统医学竭尽打压之能事,使之不得抬头。指南书上就有这样的告诫,要人们在危险的城市活动和交往中注意防范,不要得病。中国形形色色的革新派作家——基督教的、民族主义的、女权主义的——都把花柳病视为对于中华“民族”和对妇女的一种威胁。在所有这些讨论中,妓女被描述为引发这种疾病的最致命的渠道。但是,这一渠道所指的方向却因讨论的不同而不同,正如花柳病作为一种征兆,它所反映出的更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不断变化的。   第九章 性病(二) 殖民权威和体检问题  早在19世纪70年代,在上海的一些外国人文书中就已经有对于性病的警告,到了20世纪20年代,西方信息资源中这样的警告已很常见,它是殖民主义总体关怀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即对于被管辖地区和民众所谓的“文化卫生状况”的关注。爱德华·亨德森是1870年至1898年期间派驻上海的医务卫生官员和警医②,他承认,性病或许并不始于中国妓女,而是与上海这样一个“繁忙的商埠”的地位有关。花柳病往往来自日本,而一旦登陆上海,227它就会侵入外籍人口,“这些人大部分是没有结婚的年轻人,他们很容易被传染上这样的恶疾”。但是,即使说妓女不是这些传染病的根源,那么,在亨德森看来,她们却是主要的传播途径。③  危险性病与其他外国人一样,亨德森把性服务的买卖也划入了会对外国殖民者产生威胁的本地污垢疾病类,它是政府有责任予以荡涤的一股浊水:“对于妓女的监管问题……需要分管旅居上海外国人的利益和健康的官员们认真地加以考虑。”他反复提到本地的妓女中卫生条件的匮乏;他的评语与外国人对中国和中国人的描述是一致的——肮脏,疾病缠身,对于欧洲人来说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在他看来,由于中国人的医药知识十分低下,因此这个问题还会恶化:  麇集于租界的当地女人,她们是外国人的主要危险,她们几乎完全在中医郎中的照管之下,而中医对于传染病的认识是非常模糊的,他们对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根本就不能让人相信。  而且,他继续说道,极少数的中国妓女倒是懂得要到外国医生那里求诊,但即使是这些人,她们“一般都不按时就诊,还没等到疾病痊愈,她们往往就不再继续就诊了”。总之,中医和中国人的个人卫生习惯都缺乏科学性、精确性,缺乏一个现代国家和国民所应有的决断。  亨德森关于脏的说法不仅限于中国人,而且延及其他的有色人种;他谴责上海那些“主要由马来人、黑人等等光顾的妓院”,认为它们在“所有各个方面都是最糟糕的”。亨德森在一定程度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16 部分阅读 海那些“主要由马来人、黑人等等光顾的妓院”,认为它们在“所有各个方面都是最糟糕的”。亨德森在一定程度上是受了1866年英国传染病法的启发,因此他提议妓女应该定期体检,并颁发健康证书。④但是,试图说服妓女自愿去做体检的努力却失败了,因为整个计划缺少资助,而妓女们也反对这样做。⑤  1877年,一所性病医院(具备了对性病进行检查和治疗条件的医院)开业,对为外国水手服务的广州妓女(“咸水妹”)进行体检和颁发健康证明。⑥(亨德森建议,他的体检计划仅限于为外国人服务的62家妓院中的223名妓女,因为他觉得,要把另外1385名接中国客人的在册妓女也包括进来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做不明智”。)有效的体检需要一套复杂的程序,妓女需要在上海工部局登记注册,要发给她们带有自己照片的名卡,还要每个星期去体检,228并由医生在她们的名卡上盖章认可。妓女需要自己付名卡和照片的工本费。染病妓女的名卡要注销,直至她们被医治痊愈才许重新工作。治疗是自愿的,但如果妓女不报到,警方则要上门与其所在的妓院联系。如果妓女拒绝治疗,会审公廨将关闭该妓院。外国妓女可以豁免,因为她们被认为在询医问诊方面比较自觉,因此比她们的中国姐妹们要干净一些。⑦  妓女们一开始不太愿意体检,但后来她们反而把注册登记卡当作招揽生意的招牌去获得商业上的好处,这就略微越出了这样一种新的注册控制办法的本意。⑧亨德森于1886年称性病医院是个失败,因为医院根本不能满足日益增多的本地妓女的需要,他建议要么扩大改进,要么干脆关门大吉。1900年,医院果然关门,体检转到一所新的性病医院,但体检的内容大减。⑨尽管医院运作的费用一部分是由从妓院老板们那里征收的捐税和罚款支付,但这笔钱仅占医院开销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余部分在1920年就让工部局开销了近5000两银子。对一部分妓女的注册和体检一直延续到20年代,而有关体检能否帮助消灭性病的争论也一直在继续。  但这并不是殖民当局对花柳病关注的结束。1921年,设在伦敦的国家消除性病委员会东方总部向上海工部局提交了一份报告,促请工部局提供“对性病进行免费诊断和治疗的设施”。主要出于实用的目的,所建议的一些设施都是特别针对中国病人的:  考虑到外国人与中国人的联系日益密切,如果能保证外国人和水手中感染花柳病的人数持续下降,那么对中国人中感染者的治疗则也可以尽量地扩大。  报告还提倡进一步加强对全民的教育,包括在公共场所张贴告示,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放映《被毁的货品》、《路的尽头》以及《生的能力》等电影,还要在外国人中散发《如何战胜花柳病》一类的小册子。水手被认为是高危人群,他们应得到免费的治疗,应教他们在上岸期间如何健康地生活。委员会说,要警告他们“城里花柳病的感染率很高,229即使有执照的妓女也丝毫不能保证他们就能完全免于感染上性病”。最后,该报告建议,应完全废止娼妓业的存在。  此时的工部局正为颁发执照和禁娼运动的难以推行而一筹莫展,因此它对上述有关公共卫生方面的诸项建议,也只能就涉及外国人的部分作出回应。它回复说无法对每一个人都实施免费治疗,只能指派一名在性病领域有资历的医生作为卫生局长的助手,并开办了一个为已经感染性病的外国水手和穷外国人服务的免费诊所。至少是到1940年为止,工部局在总医院里一直设立了一个性病诊室,为外国水手和穷俄国人免费治疗,以使欧洲人避免在中国妓女那里受到传染。而这些措施均不涉及被中国嫖客包下的中国妓女。   第九章 性病(三) 医学权威和专业性问题  对于在中国城市的传教团医院中工作的少量外国医生和在外国培训过的中国医生来说,花柳病是涉及公共卫生的一个主要问题。在这些医生中,许多人都在《中华医学杂志》上发表关于他们的工作的文章,该杂志的读者有医学方面的传教士、在华其他西方人以及在西方国家中资助这些医院的教会的成员。在通常情况下,该刊物每年都要刊登好几篇关于性病的文章,但在20世纪20年代和1929至1930年期间,由于禁娼运动的呼声较高而给了这个话题以较多的关注。尽管许多作者都是传教士,但作为专业医生,他们的主要兴趣并不在于谴责造成性病流行的社会道德环境。相反,他们所关注的是梅毒病例的数量(淋病较少)和描述治疗的进步。  晚清和民国时期在上海医院中进行的研究表明,入院病人中梅毒患者的比例较低,但在做梅毒血清检查的人中比例却较高。据《中华医学杂志》的材料,C·亨利厄特估计中国城市居民中的10%至15%患有梅毒,淋病患者的比例更高,但具体的百分比不清楚。(1935年,一医生说,淋病患者一般都不太当回事,往往不去医院,尤其在当时还没有特效药的情况下。女性病人往往还意识不到自己得病。)亨利厄特的结论与战后的估计是吻合的,后者估计上海梅毒患者占人口的比例为10%到15%,患淋病人口比例为50%。这就意味着,约50万的上海居民患有梅毒,另有200万患有其他种类的花柳病。  有些行业的感染率还要高。2301927年在苏州、北京和上海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军队和警察中的性病感染率超过了35%,商人的感染率为,而一般人中感染率为。军人和商人中性病感染率高,据说与他们直接同妓女接触有关。在女性病人中,这些研究报告中涉及的大多为已婚妇女,她们都是被丈夫传染,而她们的丈夫则是从妓女那里传染上的。  妓女据说是所有人中感染率最高的人群,她们在传染链上起着最为邪恶的作用。1920年,王吉民在《中华医学杂志》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国社会的罪恶》的文章。他在文章中指出,“所有的医生都知道,这一类(花柳病)病人人数多得惊人,而且还在迅速增长。”他以一种医学杂志中罕见的道德化语言补充道,“家长和监护人不仅不知道他们的女儿和监护区域正被道德风化方面的危险所包围,而且往往还不以为然地为这种危险开脱。”妓女不仅被认为发病率很高,而且她们的性病据说还比其他人群都更加顽固。有一份材料说,对52名患有淋病的妇女进行某种特别的治疗,只有两人无效,而其中一人是妓女。实际上,到1941年为止,《申报》上曾有一系列的文章提到,按当地专家的说法,上海至少有一半人口患有性病;其中的90%最初都是由妓女传染的;而90%的中国下等妓女和80%的外国妓女都患有性病。新形式的变相卖淫方式据说也不安全: 向导社中80%的向导据说都染了病,而按摩小姐不仅有病,她们穿的衣服也很脏。只有在极少数的高等妓院里,那里的中外妓女据说是采用了某些“现代卫生措施”,或一旦染病就停止接客。(该文的作者或许是想起了上海某英文报纸上发表的一系列文章,因而对高等妓院中外国妓女的清洁程度显得很乐观:“她们的卫生知识非常充分,因此传染给客人的可能性很小。”)医生们写道,大多数的妓女,无论她们的地位高低,在她们开始卖淫的一两年内都将会染上性病。低等妓女据说是最危险的,因为她们的性伙伴更多,分布也广,而她们和她们的嫖客都缺乏抵御性病的知识和经济能力。  关于治疗,西方医生也往往会提到古老的中医治疗方法。有的还强调中西医互补——例如,231关于汞的使用。但是,大多数文章都贬斥这种土办法,并把它视为异域的无稽之谈:  治疗梅毒溃疡贴上一块碾碎了的蝎子制成的膏药,或者用一些蛇蜕,和上一种黏土。癞蛤蟆干剁碎了,浸泡在开水里熬成蛤蟆汤,据说对溃疡和久治不愈的疮口也十分有效。梅毒造成的新生儿眼疾则用有毒性的膏药糊上,本来是单一的虹膜炎,由于误诊和忽视,结果造成了多例全眼炎症和完全失明。扎针是一种更为常见的治疗角膜炎的办法(“让光进来”),并用于各种各样眼的炎症。……江湖郎中经常与妓院配合,向妓女建议她的淋病包能治好。除了用这种办法或用膏药来“吸干分泌物”以外,淋病一般都不被重视,认为患淋病是不可避免的,过一段时间自己就会好。  《中华医学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也讨论西医的治疗办法。民国时期,西医对于梅毒的标准治疗方案是注射洒尔佛散(人们一般都只知道它的商标名六六),其中的有效成分为砷。另一种做法是汞的肌肉注射。后来,新洒尔佛散(九一四)取代了老的制剂,成为治疗的首选药,但六六和九一四都非常昂贵,因而仍然普遍用汞。这种治疗的过程很长,病人也非常痛苦。甚至到二战以后,用青霉素和磺胺类药物已能迅速有效地治愈梅毒了,但由于它们价格昂贵,大多数中国人还是用不起这些药品;上海市政府在其20世纪40年代末的禁娼运动中当然也不能用它们来为妓女治病。西医对于淋病的治疗方法较多一些: 把脱脂奶煮了以后作臀部注射来治淋病造成的眼疾,或每天一次用红汞水或吖啶黄素搽洗荫道和子宫颈,搽上一个月。这些在现代人看来,其奇特程度比起蝎子膏药和癞蛤蟆汤来,恐也相差无几。  关于花柳病的“传统的”和西医的疗法,都是通过主流媒体上的广告传播给读者大众的。有时候,某种疗法还被涂上一点西方现代色彩,如下面这一则20世纪初的广告即是这样:  新到外洋保险小衣  此真花柳中保身要物。妓家每多湿毒,兼之常服泻药,染之受累非浅,悔之莫及。此衣系外洋机器制造,用之胜常,一切秽毒之气不能渗入,价亦颇廉,每副售洋一元五角,远处信力自给。贵客欲办,至英大马路新衙门西转弯北逢吉里一衙第三石库门内,至晚不售。   第九章 性病(四) 黄克武在他1988年的一项研究中发现,从1912年到1926年,医药广告占了《申报》全部广告篇幅的三分之一以上。而有关西医医院和诊所以及传统中医医院的广告中,花柳病被置于非常显著的位置。兜售具体药物的广告也很常见。黄指出,由于性病是一大禁忌,日常谈话中多不涉及,因此自行通过商业途径购药,通过邮政渠道隐名投递者非常普遍。正如医学杂志上的文章一样,许多广告也都提到这些疾病是因宿娼嫖妓而染。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广告往往用一种哀戚的口吻写成,某人初来上海,因一时失控,去了一趟妓院,回到家中发现自己已经染病。在1931年的一本导游册子上,印有要你当心卖野药的江湖郎中、切莫上当的警告,在这样的大标题之下,它又生怕你不糊涂地补充说,不仅嫖妓会染病,睡陌生人的床,坐在不熟悉人的板凳上,使用公共的毛巾洗浴用具,剃头后不用药水肥皂洗头,把衣服送到洗衣店去洗,与染病者合用一个马桶或合居一室等,都会感染上花柳病。这些警告使得城市的读者大众对性病愈发增加了一种恐惧心理。  这些告示和秘药在新医学兴起之后受到激烈的抨击。正如弗兰克·狄科特所指出的:  医界人士以公共健康和国力之卫士的姿态,大声疾呼个人自律和以提供医学咨询的方式加大国家干预的力度。性既是医学领域,又是一个文化领域,具有现代意识的精英应驾御引导之,以期在民国初期实现一种全面的社会提升和专业化。  然而在20年代的上海,医生与国家权威之间,并不是一种简单联手的关系。医生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忌讳政府的干预。1920年,公共租界的行政当局实行颁发执照,后又禁娼,结果铩羽而归,上海医学学会于是提出应把性病主要当作一个公共卫生问题,而不要当作一个道德问题来处理。学会成员虽然并不主张对卖淫业采取颁发执照的办法,但他们却也没有走到要求警方实施禁娼的地步。他们主张的,是在公共卫生署之下设立一个性病科来对诊所实行监管,训练一些女性监管人员,并向从事预防和救援工作的单位提供帮助。这样安排就能够“使正规警察从他们所不愿意做的维持风化的工作中脱身出来,而他们所处的这个非常世界化的都市环境对这些道德理想根本就没有多少同情和好感”。  最重要的是,上海医学学会的医生们233一心要在性病控制问题上确定医学的权威。这不仅意味着要对那些“药师”、“江湖郎中”的秘药偏方实行取缔,而且政府官员也应该停止干预:“在疾病防治问题上应该由医学专业人士而不是行政管理人士来负责。”总之,医生们提出,现在是把公共健康问题与道德问题分开的时候了,应该把疾病重新界定为最好由他们这些专业人士来处理的问题。  但是,医生中的这种专业性的共识,却因外国医生与中国医生之间微妙的紧张关系而出现了裂痕。这种紧张关系从双方对中国性病史的隐秘的意见分歧上表现出来。粗略地说,外国医生认为中国应对其性病的流行负责,而中国医生则指责是由于外国人的进入而造成的。例如,1918年《中华医学杂志》上的一篇社评就推断说,中国古代即存在梅毒,因为娼妓现象那时候就有——总之,花柳病是中国人自己不检点这一本土缺陷的产物(即便西方人在这方面有同样的不检点)。另一些外国作者则联系到他们自己的时代,说“相当多的人……结婚以后仍光顾妓院”,这本身就很能说明当下的“道德状况”。北京一名叫弗朗西丝·希思的医生于1925年对于淫业在中国家庭习俗中的重要作用作了较为详尽的评述。她写道,“对性欲的赞颂,淫业的合法化,纳妾以及使唤奴婢奴仆等,所有这些都是祖先崇拜的符合逻辑的最终产物,尽管这里面还有愚昧和贫穷的原因。”按她的说法,由于普遍要求生儿子以传宗接代,这就造成了早婚习俗,造成了对于性的极大关注,于是男人们发现一个女性性伙伴不够。男人经常去找妓女,造成了性病的流行,而这反过来又影响到家庭的繁衍,因为淋病而导致不孕,而梅毒则造成“习惯性流产,或先天性梅毒感染的后代”。希思说,在几年没有男孩出生的情况下,丈夫就会纳妾,这样反复地循环下去。卖淫,性病,妇女的低贱化,以及性泛滥等加在一起,这对于那些被围困在海外的欧美人来说,就构成了一道异域风味的毒餐。  相比之下,中国医生在《中华医学杂志》上讨论性病史,则体现了不同议项的混合。一方面,他们很想展示,中国的传统医学中早就包含着有关这些疾病的知识。一位作者称,他在公元前2736年据说是黄帝时期的一份材料中,发现了有关淋病的记载,而黄帝是神话传说中中华民族的最初始祖。中国作者自豪地指出,早在7世纪时的医学文献中就有关于下疳的描述。234而另一方面,还是这些作者,他们又断言梅毒是从外国传入的,是葡萄牙人于16世纪初从印度带到广州的。(故而“广州疮”就是中文医学文献中有关梅毒一类疾病的许多称呼中的一个。)他们反对外国学者所谓中国古代就存在梅毒的说法。弗兰克·狄科特注意到,“关于梅毒的照片也进一步加深了关于外国人性活动的定见”,而且,他补充说,“作者们通常都不忘提及外国水手经常出入的港口是传染病蔓延最厉害的地方。”这样一套程式化的认识,便造成在描写像上海这样外国人数量相当多的城市时,往往把它描写成传染病的温床或社会充满了腐败等等。王吉民详细描写了上海龟鸨妓女到处泛滥、性病蔓延流行的状况,他后又补充说,“这样的描写只适用于城市,尤其是通商口岸。在乡下,道德状况要好一些。不道德的女人在那里往往不被人容忍,一旦发现立即就会解决。”中国医生利用关于梅毒的讨论来证明是外国人造成了现代中国的窘境。   第九章 性病(五) 在20世纪20年代的一个比较短的时期内,《中华医学杂志》曾强调过卖淫与性病的关系,强调过医学传教士不能仅仅局限于医疗事务的特殊责任:  作为一个基督教的传教士,他是无法真诚地赞同那些似乎在准许或宽恕社会罪恶的种种行为的,诸如由市政或警署给妓院发放执照,这样做实际上是在牺牲公共利益,男人们因此就可以纵欲,可以逃避实际的惩罚。……而他的使命是同时治疗身体和心灵的疾病。  但是到了20世纪20年代中期,传教士医生开始把他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疾病预防、公共卫生教育和疾病的治疗上。1927年,满洲里传染病防治所的一位德高望重的医生伍连德在一篇文章中写道:  我希望劝说中国的医务界加入到这场反对愚昧的运动中来,不仅要在家里,在大专院校和医院里大张旗鼓地提倡节欲,而且要开展行之有效的疾病预防工作。  1937年,北平协和医学院的切斯特·弗雷泽(Chester Frzier)得出结论说,预防和教育都已失败;梅毒的控制只能通过治疗。此时关于治疗的文章,即使提到卖淫是一种传染源,仍具有一种将妓女非罪化的效应,因为它们同时把嫖妓者也看成是需要医疗关注的对象。   第九章 性病(六) 指南书及性病对于个人的威胁  指南书除了详细描述高级妓院的种种乐趣之外,也多少谈到了一些经常嫖妓的危险,其中最致命的就是花柳病问题。但通常这种关于性病的警告带有等级的意思。高级妓院是很少提及性病问题的,而专门介绍高等妓院的指南书有时甚至根本不提。间或提及,也往往夹杂在“礼仪与怀旧”这些本书第二部所探讨的名妓文字的共同主题中。例如,1891年的一份材料中描写了所谓的“趁热被头”,即嫖客为不让家人发现,一清早来到一家妓院,钻进一刚离去嫖客的热被窝。他不遵守复杂的求欢行为准则和性约束,这就有传染性病的危险。同一材料还追怀某种想像的过去,谈到那些高级妓女既是枕边良伴,又个个精通音律。作者感慨道,这样的女人今日已极其罕见,而现在的摩登女郎,云雨交欢之时便是毒疾上身之刻。在这里,性病成为得不偿失的一大特征。  到了20世纪30年代,指南书上也称,即使是嫖高级妓女,性病也难以幸免。对于性病的一些警告,往往搀杂在讲述乡巴佬到上海后在街头遇险的警世故事中。例如,在第三章中提到当时的一部指南书中有一幅漫画,上面画了一个妓女和阿姐坐在一辆黄包车里,由一个妓院的龟奴拉着。车背上倒挂着的两颗心是黑色的,而不像那些清纯良家女子那样是白色的。车牌照号码是606,一看就知道指的是洒尔佛散。旁边的文字警告说:“瘟生阿木林”傻乎乎地把心献给一个漂亮的妓女,却没有注意到她的黑心和病体:“结果这班妓女未免做了六〇六的介绍所,瘟生阿木林一定要打上几针六〇六。”同样地,在一些黑幕小说中,被妓女传染上性病的倒霉蛋也往往是那些外地人,他被哪个妓女迷上,把他的钱财和身体都挥霍一空,直到他母亲来到上海把他领回家,最后死于花柳病。在1939年的一本指南书中,高级妓院被说成是肉体、经济和社会危险的集中地,一个“或害及身体,或虚损金钱,或妨及名誉”的地方。此时,在经过了二十来年公开的医学讨论之后,警告变得直言不讳:“堂子为梅毒的发源地,传染地,236倘与她肉体接触而被传染,不独一身受其害,还要转辗传染与妻子。”该指南书以一种很少见的恐怖口吻描写道,“妓女的身体是粉面骷髅,有危险,有毒害的。”然而,即使这样,作者却很快就转而描述无性病的场合,妓女和狎客双双坠入爱河,希望发生肉体的关系,以“达到性欲的满足”。这番话抵消了刚才说的与妓女发生性关系的危险。无爱之性,而不是性本身,才被描写成花柳病的传染根源。  指南书在写到等第稍低的幺二妓女时,对于传染病的警告便明显变得绘声绘色起来:“她的肉身,今天被张去要,明日为李去玩,天天如是,夜夜不空,不免有毒。”1939年的一作者写道,“如果要嫖,再是长三靠得住些。”这些关于性病的警告显然都与妓女的等级有密切的关系,但它们也可以被解读为对狎客的指点,即上等的男人只应该光顾上等的妓院;它们并不是一般的关于光顾妓院有何危险或罪愆的报应之类的议论。  高等妓女以下的等级中的妓女都被描写成具有双重身份: 既是受害者,同时又是施害人。那些被典当或变卖的妓女,由于受控于老鸨,通常都被说成是被迫不断地发生性关系,直至染病,甚至在染病后还得这样。由于无钱医治,她们本人也就成了“传染的工具”。这种受害者的声音在《申报》这样的报纸上一天天得到放大。染病的妓女往往都被写成是被拐卖的,都是被迫与嫖客发生性关系,这样才得了杨梅疮;她们都受到鸨母的虐待,甚至拷打(虽然也有个鸨母将她手下生病的妓女送到医院),于是她逃跑或被亲属援救,最后被送到了希望之门——在这样的救赎故事中,性病成了低等妓女受到的一切肉体的和社会的折磨中一个可触及的标识。  虽然这些女人是受害者,但对于那些莽撞地追求她们的男人来说,她们仍然是一种危险,这一特点并不因此而有丝毫的改变。作者们警告说,低级妓院中由于性病泛滥而被人称作“水果行”,因为在这里很容易得到“草莓”(梅毒病)。初到上海的人都被告知,他们如去逛野鸡妓院,他们的鼻子就会烂掉,浑身都会腐烂。许多指南书不是叫人们完全不去狎妓,而是教读者如何去发现和避免危险。如读者执意要去逛低等窑子,那么指南书会告诉他一系列的预防措施: 例如登门找某个妓女时,捏一捏她的手,小心地检查一下,看它是否红肿发炎;上床后,先要检查她的肘关节,看有没有微核,237如果有,那就要“悬崖勒马”。1932年出的一部指南书中有这样一段极其露骨的描述:“在两军接触前线紧张的时候,可试按对手方的肚间和下部。倘在下手时彼呼痛,定必有毒。也应立刻倒戈,勿顾惜军饷尚向前进攻。”这本书还说,选择妓女时,不要选“身倭颈短”的,因为这种现象表明她是“早堕风尘,以致发育未全,久经战阵,难免蕴毒”。作者称,“身体修长而苗条的最为相宜。”选好身段苗条的妓女后,嫖客应去摸她的手心热不热,看她的眼睛红不红,口嗅臭不臭,腋下是否有小核。该段文字以一种非同寻常的露骨笔调说,“再察……(原文省略)有否红肿。若战区糜烂,便须停止进攻。”除这些详尽的检查要领外,读者还被告知什么样的医生是江湖郎中,不能去找。指南书建议,要在下雨天去找那些街头妓,因为她生意清淡;并应“在战后饮多量的白开水”。书中还特别提醒读者要小心那些正在服药的妓女,她们把病传染给客人,而自己却治好了。  对“花烟间”(鸦片妓馆)妓女的描写中有关于性病的最绘声绘色的描写。这种地方买性便宜,因而染病就难以避免。据一份措辞比较温和的警告说,“大概费洋七角就可巴黎至伦敦,实行水上交通,不过碰着暗礁立即要开天窗 [指杨梅疮生到了脸上],终身受其损害了。”在这里“中状元”不是指高级妓女“及第”上了花榜,而是指长上了杨梅疮。染病妓女的痛苦有非常详细的描述:  十日后,下身开始溃烂。再过数日,皮肉剥落。这时,她才被允许休息,但她愈加痛苦……她得用浓盐水去洗她的溃烂处。在她还没有痊愈时,她就又被逼着去接客了。于是,她又将皮开肉绽,然后她再休息。如此反复七八次,直至无肉可烂为止。她一天被迫接客十至百次之多。然后她就再也没有任何的感觉了。  嫖客当然也不能逃脱相同的命运;读者们被告知,街上那些“瞎眼缺鼻折足烂腿的乞丐,238都是从前花烟间里的床上客”,他们是在那里染上花柳病的。  有关外国妓女及那些为外国人服务的妓女的警告,其语言多有按国力排列的味道。欧洲和美国女人一般被划为比较卫生的一类,相对来说染病的较少;但白俄是个例外,她们在上海的地位要低得多,被说成“臃肿如蠢猪,骚臭不堪响迩,消毒的设备也不若西洋妓的考究”。相比之下,日本日益增长的国力既为人羡,又遭人恨,据说在上海就有不染病的日本妓女。而且有一本指南书上说,在日本妓院中,嫖客必须先洗浴,并接受妓女的检查,以确保无病。如果通不过这一粗略的检查,即使付再多的钱,妓女也拒绝为他们服务。这种妓女与狎客之间关系的颠倒,反映了日中两国之间关系的颠倒,这一颠倒令许多知识分子深感痛心。至于广州“咸水妹”,亨德森和其他人都认为她们是对白人的一种威胁。中文中的警告主要集中在她们的性病都来自外国人这一点上。因为她们每天要同好多外国人上床,中国人如果找上她们,“染起外国杨梅疮来,那也不是玩的”。  指南书上说,正是因为这些妓女接外国人,所以对她们实行了详细的检查。但有病者吊销执照的手续“并不普遍”,因而意欲光顾妓院的中国客人都被告知在同妓女行事之前应看一眼她的体检证明。某些外国人(水手)被认定是传染源,而另一些人(政府当局)则因保护其公民而受到赞扬。这后一特点导致了某些指南书的作者也要求中国当局采取措施保护国民,对中国人光顾的妓女实行体检。其言下之意是,一个强大的国家的妓女应该是干净的,她的人民应该是健康的。  那些附带从事卖淫活动的行当在上海的娱乐界一露头,也立刻被这些指南书列入了受到谴责的危险名单。一位指南书的作者写道,“性行业”的方方面面,包括妓女、按摩女、Se情表演、黄|色画片,以及向导女等,都虎视眈眈地盯上了  生机勃勃或意志薄弱的年轻人。你一旦落入他们的魔爪,你的整个道德就会分崩离析。幸运的话也会染上梅毒,乃至成为残废,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那些)被她们迷上的,要么整个地中毒,要么变成瘸子,然后死掉。  而另一本指南书则调皮地补充说,客人上按摩房,239肌肉的酸痛是解了,但不当心却染上了一身“风流病”。  指南书通常都把这些病说成是由于个人性格弱点而造成的不幸。如果一个男人能远离妓女,或只结交高等妓女而不发生性的关系,那么他的健康就能毫发无损。倘若他不能约束自己,那就会被疾病感染腐蚀。在这里,妓女是一个渠道,但她们传染疾病是通过个人道德防卫体系上的缺陷,而不是民族的弱点或公共卫生政策弱点这样一些口子。许多指南书都含蓄地指出,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有这样的缺陷,而是在狎妓过程中逐步滋长的。妓女不仅仅是道德颓败的场所,而且是其根源,性病是其不可避免的外在的标识。   第九章 性病(七) 改革家及性病对民族的威胁  到了20世纪20年代,性病问题成为中国关于娼妓业文字的最主要话题。正如第十章和第十一章所要指出的,20世纪的多次管制和改造娼妓业的运动都直接与对性病的恐惧有关。弗兰克·狄科特在讨论民国时期关于性病的文字时指出,中国的知识分子在谈及性病时,都是用讨论军事冲突的语言来表达他们的一种对于“民族”和国家的双重关怀。他写道,“在讨论疾病的医学文字中,充满了诸如‘进攻’、‘对有机体的入侵’,以及‘身体抵抗力’这样的军事术语。”  ……通俗作家们详细地描画了性病对于个人、家庭以及“民族”造成的种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后果。……关于社会腐败堕落的文字再现,与在一个民族主义高涨的时代里正在崛起的所谓“民族”的思想同步增长。……关于梅毒的文化表述,表达了中国受到了外来资本主义和致命病毒这双重势力的入侵。帝国主义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而病菌“侵犯”了它的尿道。  性病与中国的复兴联系在一起,而这一切采用的又是一套社会达尔文主义的话语。在这里,妓女虽然是受害者,但她成了中国国防的缺口。通过与妓女的接触,男人们把性病带回家,传染给他们的妻子、孩子,使“国家健康受损,进而危及民族”。到20世纪30年代,妇女杂志上的文章劝其读者在结婚前不要忘了向配偶索要无感染的体检证明,以保证日后孩子的健康。1936年,林崇武这样写道:  且娼妓之害,匪特为播病之场,240其于民族之强弱,关系尤重。盖民族之强,赖乎优秀份子之多。据遗传定义,莠不能为苗。  在适者生存的竞争中,卖淫和性病抵消了成功机会,它们成了中国在更强大、更健康的国家面前沦为被奴役的地位的标志。  改革者们相信性病是对中华民族的威胁,妓女是这一外国威胁的温床和传染源,这使得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提出了禁娼的要求。他们经常提倡教育和治疗,视其为重要的健康措施,而对用发放执照和推行体检的办法来控制性病则表示深深的怀疑。对妓女实行体检被说成是保护公众健康、免受得病妓女传染的一项措施,但这么做却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效果,因而改革者们更为实用的一个论点就是断然否定医检的作用。1933年,一妇女杂志上有一篇文章把医检说成是保护上等人的措施。该文作者说,梅毒是由妓女和嫖客两方面传染的,而体检只查妓女。一名持照妓女如染病则被禁止从业,但她还要吃饭,还要生活,她会跑到一个不要执照的地区,在那里,她会把她的病传染给黄包车夫、当兵的、工人及其他付不起进有照妓院的下层阶级的人。1941年,一篇关于娼妓业的报道也抨击这种体检所造成的虚假安全感。作者说,法租界当局给患病妓女打上几针,而这根本不足以治好她们。若想痊愈就必须歇业数周或数月,而这是老鸨们不允许的。该作者补充说,即便法租界当局愿意或能够承担起这一笔治疗开支,性病仍然会通过公共租界无照的、非法的妓女继续传入。最后,公共卫生问题的复杂性还有一个表现,即越来越多持有执照、被认定为“干净的”妓女,对吗啡一类的毒品日益上瘾。当毒瘾使她们无法再为老鸨们赚钱时,老鸨就把她们一脚踢开,或把她们卖到下等妓院,而到了那里就根本没有执照或体检一说了。该作者还说,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老鸨把她们送回乡下,她们在那里结婚,于是把疾病传染给她们的孩子。1936年的一篇抨击持照卖淫的文章说: 这“正适合圣经上所说‘你的罪恶将要传到你三代四代的子孙’的意义”。该作者最后说道,关于性病的这种虚假的安全感,241将增加性的买卖,并会“增加男子的性的浮薄”,这显然不是一种理想的社会习惯。  在民国时期,妓女是有关性病的讨论中一个反复涉及的话题。对于殖民医政当局来说,她们是愚昧无知又充满危险的感染渠道,威胁到白人的健康。对于外国医生和受过外国训练的医生来说,她们构成了一个极其复杂的公共卫生难题,尽管难医治,但是,训练有素的医生采用科学的办法或许就能将它制服。对于指南书和小报的作者来说,妓女是带来形形色色危险和愉悦之场所,既要小心应付,又可适当享受,只要有节制、有知识、明智地行动即可。而对于改革者,她们也是一条通道,但这一次,是从侵略性的外部世界直接通向中国这个集合体的体内,甚至通向中国政体里的一条通道。  对于所有这些参与言说者来说,妓女的性活动之所以重要,乃因为它是一种传递媒介。但妓女是女人这个事实却没有引发妇女在中国社会中处于从属地位这样一个更为一般的问题。妓女就是妓女;她们传染疾病。妻子就是妻子,她们因为狎游妓院的丈夫而容易受到感染。这两类女人感染同一种疾病,所受的痛苦也相似,人们或许因此会猜测两者在社会或情感方面有什么共性,然而所有这些,却都淹没在“危险? 危险的愉悦(20世纪上海的娼妓问题与现代性) 第 17 部分阅读 艿耐纯嘁蚕嗨疲嗣腔蛐硪虼嘶岵虏饬秸咴谏缁峄蚯楦蟹矫嬗惺裁垂残裕欢姓庑炊佳兔辉凇拔O盏呐擞肓技沂芎φ摺闭庋恢侄粤⒌牧椒址ㄖ小?墒窃诠赜诟母锏钠渌富爸星榭鋈床皇钦庋模谄渌『舷侣蘖懈九艿难蛊仁保粢侍饣岜惶岢隼刺致邸! ≡谟泄芈粢托圆〉拿恳恢侄曰爸校蓟岢鱿忠桓鍪芎φ叩囊舴歉鲅埔簟<伺蛐硎且桓霾蛔栽傅摹⒈磺科鹊奈O赵矗窃趺此狄彩俏O盏摹U缥颐窃谥薪吹降模烤雇ü枣郊艘导忧抗苤萍煅椋故峭耆〉蓿拍茏罾硐氲乜刂普庵治O眨馐且桓鲆鸺ち艺鄣奈侍狻C窆本肿钪找参薹ㄍ瓿烧饬较钊挝裰械娜魏我幌睿馐且幌盗辛钊耸僦械囊幌睿贾滦矶嘀泄母母锛也辉僦С帜歉稣ǎС至肆硪桓龅1K蹈艹晒Φ乇U厦褡搴凸医】档恼ā?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