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1 部分阅读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到乡翻似烂柯人 天气十分炎热,火辣辣的太阳散发出强烈的光芒,广袤的天空上竟是一丝云彩也无,天是一种高远的蓝色,在这片蓝色下,是反射着阳光的林立的高楼。 这里是这个二线城市边郊最繁华的小县城,十几家大学的几十万的学生使得这里的经济迅速地发展了起来。此时正是下午两点多,街上的行人不多,宽阔的大马路上行驶过一辆老式的公交车。 在这种二线城市里,这种一元钱的老式公交车已经不常见了。公交车后排的一个窗户上,出现了一只白色的手臂,拉了拉破旧的窗帘,试图遮挡这灼热的阳光。 女孩伸出手挡了挡眼睛,刺眼的阳光将她纤长的睫毛镀成了一种美丽的金棕色,她蹙了蹙眉,随即叹了一口气,不再理会这看起来毫无作用的窗帘。 她的手中是一张纸条,纸条上写了一个地址,由于天气的炎热,她的手心的汗液已经将纸条浸的湿乎乎的,有些发皱,在炎热的风中颤颤地发着抖。 似是热的有些烦闷,她转过头去看窗外的景色,大学城已经消失在了眼前,取而代之的是乡村的景色,两边是一望无际的农田,六月的稻米已经成熟了,金黄|色的一片蔓延开去,在六月的热浪里像是海水一般似要翻滚起来。 渐渐地,乡村的景色消失了,出现在眼前的是一片精致的园林,一排精美的栅栏将来自各国的植物围了起来,在繁茂的景观植物中,露出了一座座尖尖屋顶的小别墅。 “小姑娘,已经到了世纪天湖了,该下车啦!”这时候,司机高声喊了一句,“从这里下车,往前走两百米,再往右走五百米就到了。” “谢谢。”女孩低着头,声音很低,近乎呢喃。 下了车之后,女孩抬起头,脸上的表情有些茫然,随即,她深吸了一口气,露出一副郑重的样子,如同上刑场的人一样,飞快的朝前走去。 一辆名车从她的身旁开了过去,她抬头看了一眼车牌,是宝马z4,她蹙了蹙眉,眼中有怯弱和自卑,明晃晃的阳光下,她就像是形单影只的人,活在自己阴郁的世界里。 一辆凯迪拉克擦着她的衣角飞快的开了过去,然后径直地撞上了一旁的水泥柱子,车身翻倒,坐在车里的穿着妖娆的女大学生和一个中年胖子没有痉挛几下,便惨死了。 “啊——!”她后知后觉地惨叫一声,闭上眼睛,吓得浑身发抖。 当她缓过神来,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只见车厢的阴影处,躲着两个魂魄,那个女大学生正对胖子怒目而视。 应该找别墅区的保安过来,她这样想着。 可是紧接着,一辆低调的黑色奥迪停在了凯迪拉克的面前,从车内下来了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年轻人,那个年轻人有一张非常清秀的脸,他手上戴着的几万美元的劳力士手表瞬间将她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年轻人走到两具尸体前,手伸到胖子的天灵盖上,手指上带着一枚古旧的玄铁戒指发出了一道暗淡到令人难以察觉的红光,然后,胖子的魂魄就被吸进了戒指里。 女孩的身体开始不可抑制地发起了抖,她转过身去,假装自己什么都没有看到,可是脸上,是惊恐到近乎扭曲的表情。 一步、两步、三步……她感到那个男人朝她走了过来,她吓得呼吸都快停止了,浑身僵直着,一动也不敢动。 一只手搭到了她的肩膀上,就在她要尖叫出来的那一刻,年轻人静静地说了一句:“小姐,你钱包掉了。” 悬在半空中的心瞬间掉了下来,她喘了口气,接过他从地上捡起来递给她的破旧的钱包,连最基本的谢谢都忘了说。年轻人回到自己的车上,发动引擎离开了这里。 女孩捏着自己的钱包,还有些心有余悸,正当她打算离开这里的时候,一道刺眼的光芒经过阳光的反射刺入她的眼中,她下意识的眯了眯眼,偏过头朝地上看去,只见地上躺着一只银色的钥匙。 是刚刚那个年轻人掉下来的吗?她捡起钥匙看了几眼,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居然鬼使神差地将钥匙放入了自己的钱包中。 走到别墅区的大门口,将这边发生的车祸报告给了保安,由于她低着头,说话的声音又小,一看到陌生人说话就结结巴巴的,搞了好半天保安也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她急了,又是一番比手画脚,保安这才明白原来出了车祸。 舒了一口气,女孩拿出纸条,紧张地语无伦次地询问保安,那栋别墅的地址,好在随之而来的另一个保安比较聪明,一下子就明白了她的意思,朝她指了指右边的一条道路。 女孩将纸条紧紧地攥在手心,脸上露出一抹怯弱和担忧,低着头拖拖拉拉地走到别墅的门前,张望了一阵,又犹豫了十多分钟,才像是做贼心虚一样,按响了栅栏外的门铃。 很快的,栅栏打开了,她紧张地走了进去,穿过一片小花园,来到大门前,一串笑语响起,门被打开,一个抱着一只活泼好动的哈士奇的小姑娘有些好奇地看着她,带着陌生的眼神。 “杨婷小姐吗?你……你好,”女孩紧张的攥着衣角,“我……我是天使之家的义工简韶华,我这次是……是来家访的。” 面前的女孩穿着一身绣着精致图案的丝绸睡衣,领口和袖口还有繁复的花边,韶华低头看着自己有些发黄的白色t—shirt和洗的发白的白色牛仔裤,自卑的低下了头,双手绞在一起。 杨婷疑惑地打量了她一样,压抑着怀抱里兴奋的哈士奇:“葛玲姐姐呢?” “她……她现在已经不做义工了……所以,以后的家访,都会、都会由我负责。”她鼓起勇气,喃喃的说完这几句话,面上已经起了一阵红潮。 别墅太华丽,她不敢看,她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她穿的太陈旧了,唯恐被杨婷当成骗子给赶出去。 杨婷虽然还有些不放心,却只是简单的笑了笑:“进来吧,外面的太阳很大,难为你大热天的跑一趟。” “谢谢。”韶华点点头,规规矩矩地走了进来,在看到两百多平米的贴着锃亮的地板砖的华丽大厅后,她有些进退两难的停了下来。 “没关系,不用换鞋,这里会有钟点工过来打扫的。”杨婷解了她的尴尬和局促,然后将哈士奇放了下来。 很二很傻的哈士奇虽然瘸了一条腿,但依旧在大厅里跑的很欢畅,围着韶华转了一圈又一圈。 “坐吧,”杨婷指了指柔软的沙发,然后走向厨房,“你要喝什么饮料?这里有果汁、绿茶、鸡尾酒……” “不不不,”韶华连忙摆手,“我不渴……真的……” 杨婷微微一笑,从厨房里拿出两个杯子,给韶华倒了一杯冰果汁:“女孩子还是喝果汁好,养颜。” 韶华拿起桌前的冰果汁,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后,就不再喝,眼睛盯着脚下的意大利纯手工地毯,不敢乱瞟。 “嗯,好了,开始家访吧。”杨婷喝了一大口果汁后,将哈士奇抱在怀里,微笑。 宠物收容所的家访也就是例行公事,韶华不敢看杨婷,结结巴巴地提着之前准备好的问题,杨婷一一作答,说的非常详细。 看来这一周,哈士奇与这个新主人相处的不错,韶华放下心来,取走了杨婷的拍摄一些哈士奇的生活照片,打算就此告辞。 就在这时,别墅的大门被打开了,一个很有磁性的男人的声音传了过来:“婷婷,爸爸喊你打个电话回家。” 像是全身的血液倒流一样,韶华浑身冰冷,她背转身,垂着头,刘海深深的遮住了她的脸庞,她努力地减少着自己的存在感。 “他不是我爸爸!”杨婷愤怒地将手中的玻璃杯砸在地上。 “怎么说话的?爸爸之前是委屈了你,可是从今往后,你就是萧家的唯一的女儿,萧家不会亏待你,爸爸一定会把以前亏待你的全部补偿给你!”他的声音带着强烈的不满。 杨婷冷哼一声,冲上二楼的一间房,直接将门重重的关上,发出砰的响声。 男人松了松领带,正打算去一旁的吧台拿一瓶酒的时候,目光与韶华不期而遇。 “你是谁?新来的钟点工?傻站着干什么?还不把地上的碎玻璃收拾了?” 如此有磁性的声音,即使是说着冰冷的话语,也如同大珠小珠落玉盘般悦耳动听。 韶华僵了一下,随即不动声色的低着头走到工具房拿扫把,把地上的碎玻璃扫干净。这个空间是密闭的,她如同置身于深海一般窒息,有些回忆仿佛已经停留在很深很深的地方了,深的如同马里亚纳海沟。 瞧着身上浆洗了几年的在地摊上买的衣服,不知道为什么,在这种时候,韶华居然还能露出一个笑容,时隔五年,大彻大悟。年少的时候,你有没有做过一个梦,梦想着自己是灰姑娘,虽然非常贫寒,总是受人欺负,但是最后却能得到王子的爱,最后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题外话------ 《画心》,这本书叫《画心》,《画心倾城》真的好难听,好难听…… 犹恐相逢是梦中 在14岁的时候,韶华做过这样的梦,可是后果太惨太惨了,直到绝望的那一天,她再次翻起格林童话看到灰姑娘的故事时,才发现,原来她一直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情节,那就是灰姑娘也是贵族女子。如果她不是贵族女子,她甚至不知道王子的选妃宴,更拿不到请柬,最后王子也不会娶她,因为他们之间,门不当户不对。 一直一直以来,都是她痴心妄想,直到梦醒,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她才向生活妥协了,甘心做一个小人物。从不相信童话的那天开始,她开始信命,一个人的境遇是上天注定好的,若是强行想改,只会撞得头破血流。 所以这些年,即使生活艰难,她依旧能平心静气。 将扫把放回工具间,正当她打算偷偷溜走时,男人慵懒的声音传了过来:“去厨房拿些冰来。” 她开始紧张起来,面对这个最熟悉的陌生人,她心里的自卑达到了一个临界点,几乎要崩溃。走到厨房拿出冰块,她将冰盆放在吧台不远处,就朝门口走去。 “站住。” 她浑身一僵,屏住呼吸,深怕他认出她来。 “放那么远干嘛?放到我面前来。”他的声音中带着微微的不满。 韶华垂头,端着冰盆走到他面前,正打算离开的时候,右手忽然被他紧紧地攥住,下一秒,她的下巴被人攫住,用力地抬起,她的眼里闪过一抹惊慌,在深深的刘海下,对上了他那蕴含着复杂情绪的眼神。 右手上的铃铛叮当作响,微微摇曳,年代久远的铃铛带着微微的沉闷,就像此刻他们之间的气氛。他深邃的眼里,有一团雾气弥漫,所有的心事如同暗河的水,不分昼夜阴暗流淌,而她在对岸,模糊观望,也许一下脚,便会葬身。 “是你?”他静静地看着她,凤眼微眯,如同一个国王巡视着自己的领土。 在那样的眼神下,她的心中闪过一种强烈的屈辱。 铃铛声静止,屈辱消散,她垂眸用尽全身力气支撑着她脸上平静的表情,尽管嘴唇早已颤抖:“今天只是个意外……我……我不知道你住在这里……我以后……以后不会再来了。” 他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 这一抹笑容让她的心中陡然刺痛,她试图挣开他的手:“对不起……我以后不会再来了……萧先生不必担心……” 说完这句,她一个用力撤回自己的手腕,转身朝门外走去。 不料手腕被再次扯住,他唇边似笑非笑:“我有说让你走了吗?” “萧先生……”韶华急切地挣扎了起来,眼眶红了,泪水打转,“以前是我痴心妄想……我以后……以后再也不敢了……” 他亲吻着她洁白如玉的右手,摩挲着她手腕上古旧的铃铛,声音里带着淡淡的温柔,像是随风潜入夜的春雨,丝丝扣入人心:“这个铃铛你还戴着?” “我只是……只是取不下来……”她挣扎,铃铛再次发出一串串响声,记忆带着混乱的脚步纷至沓来。 他像是确定了什么,眼中带着安心:“我原本已经打算放过你了,可是这次是你自己撞上来的,韶华,我不打算再放开你了。” 身材高大的他抱着她像是抱着一个大型洋娃娃一般,多年过去,曾经身形单薄的少年已经变成了强健如斯的男人了。过去的一切物是人非,如黄粱一梦,书生梦醒,而店家的黄粱饭还没有蒸熟。 “萧先生……你真的……真的误会了……” “嘘……别说话,”他闭上眼,在她白皙的后颈深深的嗅了一口,那独特的少女清香浸入鼻中,“在欧洲五年,每一次深夜半梦半醒之间,我总能看见你,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犹恐相逢是梦中。韶华,当年的事,你恨不恨我?” 五年前的事情,她已经忘得差不多了,偶尔想起来,也隔了厚重的大雾,恍如隔世。她诚实地摇摇头:“不恨……” 大彻大悟之后,是真的不恨,当年本就是她痴心妄想,想嫁入豪门,落得如此下场,不过是她咎由自取。至于那些深刻的爱恨,随他吧。 “可是,我却是有些恨你的呢,”他在她耳边低喃,语气却温柔地如同鹅毛拂过肌肤,“可是现在我不恨了,原本以为,只有我一个人过得不好,现在才发现,原来你也过得不好。” 他抚摸着她手上厚重的茧子,带着一股怜惜和心疼:“韶华,从前的事情都忘了吧,我们重新开始,我们好好过,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什么,我们好好过,物质还是精神,我已经不在乎了。经过这五年,我才明白,韶华,不管你带着多少附加条件,都没关系,我只要你。” 如果是五年前,自己一定会痛哭流涕,感慨上天终于听到了自己的心声,让自己丑小鸭便天鹅,然后满怀憧憬地与他甜蜜恩爱。可是现在,心境不同了。 “谢谢你,但是……但是不必了,”她抽出手,用低沉的声音冷静地陈述着事实,“以前是我不懂事。” 他的眼眸黯了黯,迅速的闪过一抹难过,随即,他又像是什么都没有听到似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戒指盒,弹开戒指盒。 落地窗的窗帘没有拉,午后炙热的阳光照射在精美的戒指上,钻石切面经过重重的折射,散发出七彩的璀璨光芒,梦幻的色彩一如灰姑娘的童话。 “你还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她疑惑地皱眉,他在她耳边温柔的解释:“今天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这枚戒指我准备了很久,本来想着,过了今日,我便把戒指扔到湖里,就当是封存了那段记忆。可是你看,就在这最后的一天,我们重逢,命运转了一个圈,时过五年,只为破镜重圆,过去的那些愚蠢的错误,不会再发生。” 璀璨的七彩光芒模糊了她的视线,仿佛回到了那个充满彩色泡泡的夏天。 透明的泡泡内流转着七彩的光芒,一个个慢悠悠地飘向了天空,在刺眼的眼光下破碎成水雾,15岁的她穿着一条绣着薰衣草的淡紫色裙子,露出一抹甜甜的笑容。风吹来,将漫天的泡泡吹向右边,她一边吹着泡泡,一边追随着泡泡离去的方向。 不知不觉中,她来到镇子里最有钱的镇长家,镇长在去年的时候,在这里盖了一栋小型别墅,别墅中带有一个小型的游泳池和一个玫瑰花园。 就在前几天,镇长一家人都搬出了小别墅,而今天,小别墅的门前停了一辆白色的流线型法拉利,法拉利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漂亮的如同堆积的白雪。 15岁的女孩子,正是看言情小说的时期,自然明白法拉利代表的价值,她很想上前摸一摸那辆法拉利。穿过半掩的栅栏,盛开的如同骄阳一般灿烂的火红玫瑰,她看到,在那不知何时蓄满水的游泳池里,一个穿着泳裤的高个子的男孩像是一条矫健的海豹一般,跃出水面,爬了上来。 男孩很高,他的瘦非常健康,八块腹肌,肌肉看起来并不像是健美先生那样的僵化,那是一种年轻的、活力的肌肉。 她站在玫瑰丛中看着他,就在男孩回过头来看着她的一瞬间,脸色突然红的堪比玫瑰,然后她捂住自己的脸,忙不择路地跑出了别墅,一路跑回了自己的家,剧烈的心跳还久久不能恢复正常。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可真傻,”他也回忆起了那阳光灿烂的一天,“那时候我不屑地在想,这种傻女孩,没有一点魅力,可是现在,我落到了你手里。原来爱一个人,无关对方的魅力,我们一直在时间的荒芜里,等待着彼此,所以,我不想一错再错了。韶华,重新开始吧。” 他温柔的低喃像是巫族的蛊惑,可是韶华只是微微晃了一下神,转过头,后退几步,与他保持到了安全的距离,低着头说道:“对……对不起,当年的事情给你带来困扰了,萧先生,我还有事,先走了。” “韶华,这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当年不是这样的,为什么你现在说话都不敢看着我的眼睛?为什么你现在说话这么胆小怯弱?”他走向前握住她削瘦的肩膀,“还有,为什么这些年,你不肯打电话给我?” 韶华不语。 “韶华?”她沉默的对峙不知为何,让他心里产生了一种严重的恐慌,“韶华?” “你不是问我恨不恨你吗?我后来……后来想了很久,”她偏了偏头,“萧先生,我不恨你,当时年纪小,不懂事,所有的伤害都被放大了,其实现在想想,很多事情……很多事情根本就是很可笑的不是吗?” 她终于抬起了头,刘海落到一边,露出了一双漆黑的大眼睛,黑色的瞳仁部分与眼白部分的分界并不明显,仿佛氤氲开一般,水汪汪的。秋水剪瞳,说的大概就是她的眼睛。 等闲变却故人心 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眼睛,干净、水润,仿佛所有的肮脏都映不进去,黑眼珠边带着的婴儿般的蓝色,犹如湖水的波纹。她笑的时候,精致的唇边露出一抹米白色的小细牙,带着可爱与甜美,像是夏日的冰淇淋。 “可笑?”他瞳孔一缩,紧盯着她的眼睛,“你竟然认为可笑?韶华,你忘了当年是谁说开始的吗?” 仿佛是遇到刺猬的乌龟,韶华又将自己缩回了壳里,她垂下头,打开他握着她双肩的手,自卑的情绪又将她全身笼罩:“当年……当年全是我痴心妄想,我现在明白了,所以……所以萧先生,你放心吧,我现在不会去奢求我得不到的东西,我以后……以后不会再缠着你了。” 他的话句句凌迟着她的心,将她的自尊血肉淋漓的剥除,眼眶有些酸涩,韶华咬咬唇:“萧先生,如果没事的话,我真的要走了。” 如果曾经的她是一朵绚烂的夏花,那么现在的她就是一枚干枯的冬果,她转身离开,佝偻着身体,漆黑的头发如同瀑布一样笼罩了她大半个瘦小的身体。 他感到一阵心疼,追上去:“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我自己能回去。” “我送你回去,”他不由分说地拉着她走向车库,用遥控器打开车库的大门,不顾她的挣扎拉着她坐上了车,“手机给我。” “我……我没有手机。”她的脸上染起一层浓浓的红晕,贫穷使她感到羞耻,而当年他的羞辱,令她自卑。 他拿出一个商务手机塞到她手中:“这是我办公用的手机,你先用着,我私人手机的号码你还记得吧?今晚回去给我打个电话。” 他的私人号码她如何不记得,还是热恋时期她给他选的,那年他换卡,让她给他选号码,而她居然在号码单里看到了15211314179,谐音为:我爱你,一生一世一起走。 “不……不用了……我不需要……”这种施舍令她越发难堪,在他身边,她如坐针毡。 “韶华,”他一手将她圈在自己与车座的中间,“把你的人生交给我,以后,你的人生都由我来安排。” “萧礼,”她垂着头,绞着自己的手指,“那些可笑的往事,都忘了吧。” “忘了?”他狂怒,举起她的右手,“你问问铃铛,铃铛忘了吗?” 铃铛叮当作响,就像当年,他们摇摆不定的爱情。韶华沉默地用左手去拔右手上的铃铛,铃铛的项圈很小,她用力地拔着,手背上箍出了一层剥离的血肉,隐隐看得见薄薄的皮肉下的白骨。 “够了!”他一手拍开了她的左手,伤心欲绝,一踩油门倒车出了车库,以最快的速度在公路上狂飙着。 他还记得,那一年,他们去泰国的寺庙见那个降头师,那个降头师说,她八字轻,容易遇到鬼,于是他为她求来了这个护身的铃铛,虽然不能彻底杜绝她遇见鬼的情况,但在关键时刻,却能保她平安。 他本以为她心中还有他,所以一去五年,都舍不得摘下这个铃铛,可她却用最决绝的方式证明着她的迫不得已。 ------题外话------ 此文,嗯,有一点点虐,保证完结。 却道故人心易变 一切是不是他在自作多情?就像最后两年吵架分手那样,他痛骂她,羞辱她,说她不知廉耻,虚荣浅薄,处心积虑的成为他的女朋友只为嫁入豪门,如脚底的泥土那般不堪! 那一年,她的眼泪纷纷而落,每一滴泪都是一滴硫磺,腐蚀着他的心,可当时的他被愤怒蒙蔽了眼睛,只想看到她狠狠痛。 去英国的那几年,很多事情他已经想明白了,当时自己那么自以为是的误解着她,不给她任何解释的机会。其实,就算他真的那么虚荣浅薄又怎么样呢?他爱她,这就够了。 她要车,他给她车,她要房,他给她房,她要钱,他给她钱……其实就是这么简单,爱一个人要接受她的一切,爱你是我一个人的事,无关你是不是热爱着我的金钱。 无头无脑地开到了市区,他才从自己的思绪中走出来,问道:“你住在哪里。” 她叹了一口气,报出自己的地址。 车子一路开到一家医院,这是属于逐鹿集团的私人医院,逐鹿财团在国内乃是首屈一指的集团,后台更是深不见底。 车子进入地下停车库,萧礼拉着她走了出来,停车库有电梯可以直达楼上,在另一侧有一个需要密码的电梯,电梯上雕刻着一朵金色的莲花。 萧礼输入密码之后,拉着她走了进去,她发现这辆电梯居然只到达这栋医院最高的一层。一直都知道萧礼是有钱的,只是不知道萧礼与着逐鹿集团又有什么关系。 她不敢胡思乱想,斥骂自己那又孳生出来的可笑念头,五年前自己得到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你与他根本就是两路人,或许他现在对你的一番甜言蜜语只是出于不甘心,毕竟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你在奢望什么? 沉默中,电梯到达了顶层,随着叮当一声响,她的思绪被拉了回来。 最顶层只有一间两百多平米的高级病房,其他的都是各种各样的研究室和医疗室,几乎是一出电梯门,医院的院长便带着一帮主任医师迎了过来,恭敬地喊了一声:“二少爷!” “她的手受伤了。”他的神色非常淡漠,带着一种上位者的沉静,享受着芸芸众生的顶礼膜拜。 院长瞧了一眼低着头的韶华,立刻吩咐主任医师将她带到了办公室,语气中不无恭敬和谄媚。 一帮人小心翼翼地给她打麻药,缝合着手上的伤口,期间,韶华皱了一次眉,给她缝伤口的医师顿时打了个寒颤,战战兢兢地。 韶华知道这一切都是偷来的,她不是光芒万丈的白天鹅,只是一只丑小鸭,萧礼给她的一切,就像是12点之前的魔法,等到12点一过,平穷、困苦会再次回到她身上。 浓浓的自卑再次将她笼罩,在这个窗明几净的宽敞办公室里,在周围的人殷勤的目光中,她觉得她是那么的格格不入,他们的世界,她是多余的。 上了药包了纱布后,主任医师给她配了药,领着她去了唯一的一间豪华病房,让她躺在床上打吊针,吊瓶中的药水,是防止伤口发炎的。 宁可信其有 1 病房里除了一间主卧室之外还有三间客房,洗手间、浴室、厨房、吧台,所有的一切采取的都是高科技智能声控装置。 萧礼推开门走了进来,见韶华垂眸依然在躲避着她,坐到床边的椅子上,拉着她没有受伤的那只手,叹了一口气:“韶华,韶华我知道当年是我对不起你,但是,一切都过去了。你说得对,有些事情是很可笑,但那些可笑的事情我不会再做。” 她的手指颤抖了一下,可是她依然没有说话,漆黑的刘海过长,遮住她美丽的眼睛,她洁白的容颜看起来如同石膏般,静默而没有生气,看不出丝毫情绪的流淌。 她不可否认她心底的颤动,但她颤动仅只一秒,她再也经不起这么伤筋动骨的爱情了。佛语有云: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林中,心不动则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如心动则人妄动,则伤其身痛其骨,于是体会到世间诸般痛苦。 他拨开她额前厚厚的刘海,露出那张因为营养不良而有些苍白削瘦的小脸,她的眼睛晶莹剔透,一如初见:“你的眼睛真美,虽然这种看起来水汪汪的眼睛,实际上是能通晓两界的阴阳眼,可依旧止不住它对我的吸引。你还记得我们第二次见面吗?” 窗户没有关,大风鼓动,窗帘飞舞了起来,一如那一年中元节,夕阳中满街飞舞的纸钱。 每一年七月十四日,是中元节,鬼门开的日子。中元节源自道教,后来佛教改为现现在俗称的鬼节。盂兰节在印度语中意指“倒悬”,“倒悬”指的的是释迦十大弟子目莲的母亲死后后受饿鬼之苦,不能吃东西。后来目莲得到释迦帮助,用百味五果供养十方神佛,并藉功德救母亲。所以现在为了祭祀孤魂都在鬼月农历7月举行普渡会。 关于鬼节的来历,还有第二种说法。 传说地藏菩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阎王爷,他的母亲去世后来到阴朝地府,被关在牢房里受到十八层地狱的种种折磨,地藏菩萨是个孝顺的儿子,看到母亲受罪心中不忍,在七月十五这天竟恂私情,让看守牢房的小鬼偷偷把牢门打开放他母亲出来,谁知这一开牢门不要紧,牢房中的小鬼们蜂拥而出跑到人间为害百姓,所以就有了“七月半,鬼乱窜”之说。那些跑回家乡的鬼纷纷向家人索要钱财以便回去用来生活和打通关节希望早日托生。 那日的天色已经有点昏暗了,整个大街上几乎没有一个行人,到处都是缭绕的烟雾,以及飘向天空的灰烬,有些还未燃烧完的纸钱,火光幽幽的,黄中带着一点青色,舔舐着纸钱上歪歪扭扭的文字,撕裂着扭曲的空气。 火烧纸钱的味道弥漫在鼻尖,带着一股压抑,天色更加的昏沉了,偶尔吹来的一阵风,都吹不散这么重的味道,只让那些灰烬与半烧的纸钱飞舞地更加猖狂而已。 道路两边,还有摆放得整整齐齐三牲、水果等祭品,正是入夜初时,街灯未亮,整个街道犹如鬼蜮一般。 宁可信其有 2 在街道的尽头,走来了一群勾肩搭背的少年,那些少年穿着那个年代流行的非主流风格的衣服以及“杀马特”风格的头发,前额厚重的刘海遮盖到了眉毛以下。 少年们嘴里骂着脏话,一手还拿着酒瓶子,摇摇摆摆地走着。为首的一个少年被搀扶着,嘴里说着胡话,在不住地傻笑。 “大哥就是不一样,勾勾手指,连我们这条街上最漂亮的女孩子都投怀送抱了!”扶着他的那个满脸痘疤的少年谄媚地说道。 “呵呵,”他笑了笑,喝了一口酒,“那种货色?我送你,你要不要?” “她不肯跟我在一起吧?” “哼,”他冷笑一声,“她就是个绿茶婊!只要有钱,不用我勾手指都能贴上来!我今天把她送给你了,明天给她点钱,今晚随你玩!” 扶着他的少年立刻眉开眼笑了起来。 “这年头啊,有钱能使鬼推磨,”他叹了口气,随即又大笑起来,“只要老子有钱,鬼都得听老子的,哈哈哈哈!” 说着,他举着酒瓶子喝了一口啤酒,一脚踹翻了旁边摆放地整整齐齐的一堆祭品。 扶着他的少年立刻紧张地拉着了他:“大哥,现在可是七月半啊,容易、容易沾上脏东西!” 他一脸的不以为意:“那种东西我从来都不相信的,怕个鬼啊!怕鬼是吧,来啊来啊,我倒要看看世界上有没有鬼,有种就冲着我来!” 说着,他摇摇晃晃地挣开少年搀着他的手,东一脚西一脚地将地上燃烧着的纸钱全部都踩熄灭了,口气非常狂妄:“要真有鬼魂,那就来缠着我啊!来啊来啊!” 一阵大风吹了过来,顿时,所有的灰烬都朝他们迎面扑来,浓郁的味道似要令人窒息,那黑色的灰烬也逼得人睁不开眼睛。夜色更深了,夜雾与烟雾弥漫在一起,由于白天下过雨,整个街道有些湿漉漉的,更显清寒。 寒意从毛孔钻入四肢百骸,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一群打架闹事无恶不作的少年们,此刻也觉得有些诡异。 众人都没有再说话,只剩下他一个人在那里骂骂咧咧。 走到巷子口的时候,分道扬镳的时刻就到了。 搀着他的少年左右看了看这犹如鬼蜮般的清冷街道,说道:“大哥,要不我先送你回去吧,这大晚上的不安全啊。” “不安全?”他嗤笑了两声,摆摆手,“有什么不安全的,我一个大老爷们的,又不是那些漂亮小妞,还能不安全?” “大哥,今天可是七月半鬼门开啊。”少年担心的说道。 “封建迷信!”他摇摇晃晃地走到巷口一家早已关门的茶馆的台阶上坐了下来,“你先走吧,我休息一会儿,自己回去!” 少年走后,他靠着背后的墙壁躺了一会儿,一阵冷风吹来,他也清醒的差不多了。抬头看了看头顶的街灯,不由得骂了一句:“靠,今晚的路灯怎么现在还没亮?” 天色已经全黑了,远近只能看到楼上的房间亮着几盏灯,在这样的日子里,家家户户都关了门。 宁可信其有 3 正打算走回家,突然想起早上出门的时候,妈妈跟他说,让他回家的时候顺便去干洗店帮他拿一下衣服,他只好无奈地从口袋里掏出两块钱,穿过这条街道,走到大马路上的公交站牌,等307路公交车。 其实干洗店离这里很近,坐个公交车也就是一站路程,而这一站路程就是307的终点站。 等了几分钟,不远处走来了一个穿着一条淡紫色裙子的女孩,女孩的裙子上绣着一些深紫色的薰衣草。薰衣草的花语是等待爱情,想到此处,他不由得笑了笑,这些脑残的小女生! 女孩手里拎着一袋桃子,在他低头的时候,本来已经走过了公交站牌,可是在他抬起头的那一瞬间,女孩无意间回眸看到他的脸,脸上突然起了一层红晕,犹如白色宣纸上盛开的绯色桃花。 她留着中分的头发,露出两只美丽的大眼睛,原本水汪汪的眼睛在看到他的一瞬间更是激动地秋波盈盈。 他当然明白她的眼神中代表着怎样的意思,这样的眼神他见得太多。他身边的女孩子,要么爱他的相貌,要么爱他的金钱,要么两者都爱,托他那个美丽的不可一世的妈妈的福,他的容颜俊美如画,不似凡人,似是谪仙。 即使是留着可笑的“杀马特”发型,依旧帅气得令所有人移不开眼睛。 那个女孩低着头走到他的身旁,小心翼翼地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他,没有提桃子的手紧张地绞着自己的衣角,大气也不敢喘。 这是他第二次见到她,想起一个半月之前,在玫瑰花园中她落荒而逃的傻样,他的嘴边噙了一抹恶作剧的笑容,打算逗逗她。 随即,他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搬来这里的一个半月,他听过不少关于她的传言,他的那些狐朋狗友们都说这个女孩是个神经病,有时候莫名其妙的对着空气说话,表情或喜或忧或怒…… 307公交车停在了他们面前,车厢里除了司机,没有一个人,这也不奇怪,毕竟这是个偏僻的小镇,到这一站车厢内还有人的情况并不多。 两个人上了车,女孩似乎非常害羞,不敢和他坐在一起,他们便一个坐在公交车的最前面,一个坐在公交车的最后面。可是即使这样,他还是能感受到她那炽热的目光,无时不刻地在盯着他。 一站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2 部分阅读 哪抗猓奘辈豢痰卦诙⒆潘?br /> 一站的路程,也就是三分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晚上外面的路灯都坏了,远远近近地漆黑一片,只有几点住户家中的灯光。 最奇怪的是,车厢内居然也没有开灯。在黑暗中不知过了多久,他忍不住了,问道:“司机,你们这公交车怎么不开灯啊?” 司机没有说话,从这个角度看去,黑乎乎的司机近乎像是一团影子。 又过了一会儿,他问道:“司机,到终点站只要三分钟,怎么现在还没到啊?” 司机仍旧沉默着。 他有些生闷气,不再说话,沉浸在自己被无视的愤怒中无法自拔。 ------题外话------ 此文慢热,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我写文都这么慢热了,虽然前面略显平淡,但是到后面情节会快的,毕竟生活不是一下子就跌宕起伏的,总得有个铺叔的过程 宁可信其有 4 车外不知何时下起了大雨,雨幕将窗玻璃模糊成一片,隔绝了外界的世界。世界犹如回到了上帝毁灭世间万物的时刻,小小的公交车在这毁天灭地的暴风雨中,像是诺亚方舟一般。 不知过了多久,滂沱的大雨终于停了,他拿出手机想看看现在几点钟了,他总觉得不对劲,他们在车上呆的时间肯定不止三分钟。 拿出手机才发现手机因为没电已经关机了,他有些失望,转过后想向坐在车子最后的女孩借手机,却发现她脸色惨白地怔愣着,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不安和疑惑将他笼罩,早前喝下的啤酒早已被肾过滤,脑海中已是一片清醒。他走到女孩身旁的位置坐下,问了一句:“喂,现在几点钟了?” 她举起右手的手腕看了一眼手表:“凌晨一点。” “你手表不会是坏了吧?”他皱了皱眉,明显不信地凑过去看了一眼,“我记得我们等公交的时候也就七点左右。” 女孩摇了摇头,美丽的眼睛里忽然浮上了一层惊恐,她的身子在细微的颤抖着,带着点点绝望。 他不明白她这是怎么了。 就在这时候,司机开口说了一句:“终点站到了,下车吧。” 女孩忽然拉住了他的衣袖,眼里满是祈求,对他轻轻地摇了摇头。 他有些不耐烦地甩开了手:“你拉着我干嘛?下车下车!” 就在他踏出车门的那一刻,女孩也跟了过来,他快步走到车站台,觉得今晚晦气极了。 最后,司机也下了车,朝车站的右边走去,很快便消失在深深的夜色里,如同魑魅魍魉一般。 307公交车静静地停靠在他们不远处,像是一只庞大的怪物一般,他抬起头,看向站台,这个站台非常奇怪,吊着两个白色的灯笼,还有一个随风飘荡的旌旗,旌旗上写着四个大字——红玉车站。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车站,他这样想着,手插到自己的裤袋里,突然摸到了一块备用电板,他顿时兴奋了起来,将电板换到手机里,手机开机后,出于无聊,他坐在站台的木头长椅上,开始玩微博。 他打算在这里熬一夜,等到天亮的时候再离开。毕竟这个地方这么偏僻荒凉,大半夜的肯定无法打出租车。七月是暑假,他的一帮朋友们都是夜猫子,这时候不是在家里上网,就是在外面喝酒泡吧。 他发了一条微博表达了他的郁闷,立刻就有人回复了他的微博,喊他拍摄一下他周围的环境。 他站的远了一些,将两个白色的灯笼和写着红玉车站的旌旗全部拍了进去。 发出图片后,他的一个小伙伴出于无聊,在百度上搜索“红玉车站”确定他现在的位置,可谁知道,小伙伴居然发现,他所在的那个城市,根本就没有“红玉车站”,而他周围的几个城市,也没有“红玉车站”。 随着他搜索的逐渐深入,事情变得越来越惊人。几年前,曾经有人去过“红玉车站”,并且发了一张照片到自己的博客,那人当时的情况与他如出一辙,也是坐一辆公交车,车子开了好几个小时停在了这个地方。 ------题外话------ 请大家都先收起来吧,等到养肥了就可以一口气看了,迷迭绝对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不可信其无 1 但是那之后,那个去过“红玉车站”的人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他被惊出了一身冷汗,以为朋友们在开他玩笑。虽然他不信这个,可是当先的环境实在是太诡异了,夜风在不住地呜咽着,如同鬼哭一般,而身边的少女,害怕地浑身发抖,仿佛下一秒就要晕厥。 他打开百度搜素“红玉车站”,这才发现那些死党们并没有在开玩笑。他的脸色开始发白,身子也一阵冰冷。 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个沙哑苍老的声音,缓慢而低沉,他一边用锣槌敲打着铜锣,一边喊道:“小心火烛,提防盗贼……” 他心中一阵惊喜,正欲上前询问,不料这时候,嘴巴被少女紧紧地捂住了。 他刚想挣脱开少女,不料看到一手拿着锣槌一手提着铜锣的老者走到微光处,不知道被什么绊了一下,整个头颅居然掉在了地上,而脖子的边缘顿时喷出了一股鲜红的血液。 那个老者不紧不慢地弯下腰捡起头颅,像是习以为常似地将头颅安放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制住了那喷薄的鲜血。 他吓得浑身僵硬,嗓子眼里的尖叫被女孩给紧紧地捂住了。 直到这时,他才发现,老者穿的居然是清朝的褂子,可见他们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朝代、同一个世界的人。 老者走远之后,女孩松了手,他抓着女孩的手问道:“这里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可能、可能是阴阳交界处。”她左右看了一下,小心翼翼地说。 “你说什么?”他顿时惊骇了起来,指甲深深的陷进了女孩的手腕,痛的她低呼了一声。 他赶紧松了手,女孩一根手指凑到他唇边,战战兢兢地说:“你小声一点,我们在这里最好不要说话,不能让他们发现我们是……是……” “你说他们?他们?什么意思?” “我教你一个简单的办法,”她犹豫了一下,凑到他耳边低声说,“你现在弯下身子,从两腿之间往后看,不管你看到了什么都不要叫喊,还有,如果他们发现了你,你必须赶紧停止这个动作,否则我也不能保证会发生什么。” 想起了平日里关于这个女孩是神经病的流言蜚语,他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弯下了腰…… 鬼! 无数的鬼! 无数朝这边走来的鬼! …… 他吓得呼吸都快停止了,忙不迭地直起了身子,攥着自己胸前的衣服,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看到了?”她怯弱地望着他。 他点了点头,在这一瞬间,他明白了在下车前,女孩那个祈求的眼神的含义——外面都是鬼,我们不能下去! 可是现在明白了又有什么用呢?千金难买早知道,万金难买后悔药! “你一直都能看到鬼?” 她点了点头。 “那之前那个司机是人还是鬼?”他想起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他是阴阳人,往来两界之间,不生不死。”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后来车子开了几个小时,我就觉得不对劲了。”她嗫嚅道。 不可信其无 2 “那你之前怎么没发现不对劲?” “我……我……”她憋红了脸,盯着他那张貌比潘安的脸,说不出话来。 这一瞬间,他什么都明白了,很不雅的发了个白眼,咬牙切齿地说道:“小姐,你知不知道花痴也会要人命的?” “对不起。”她满脸歉意地低下了头。 可实际上,即使她在一上车的时候就发现那个司机不对劲了又如何?上了冥车,除非到了阴阳交界处,否则你休想下来。 今天怎么这么晦气啊?她一脸懊丧,虽然她一直能看到鬼,也能与鬼魂交流,但是她身边,哪个鬼对她不是客客气气,无比友好,求着拜着的? 没道理会莫名其妙地上了冥车啊?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他问道。 女孩茫然地摇了摇头。 “你不是能看到鬼吗?那你连他们怎么去的人间你都不知道吗?” “知道是知道,可是,”她紧张地观望着四周,更加小声地贴在他耳边说道,“七月半鬼门开时候,他们是从鬼门关离开的,那里有驻守的小鬼,一个个核查生死簿,我们两个是……是……他们一查就知道,到时候,我们会被恶鬼给吃了的。” “那怎么办?” “或许,我们可以等那个阴阳人送我们回去。”实际上她自己也知道可能性几乎为零,阴阳人向来是将活人送到阴间,将死人送到阳间,不做往返程的生意。 “谁知道他什么时候才来,或者会不会再来?”他烦躁了起来,在原地踱步,“不行,我不想坐以待毙,我要走了!” “你要去哪里?”女孩紧张害怕了起来。 “当然是离开这里。”这个鬼地方他是一刻也不想多呆了。 “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要么你就跟上来,要么我自己一个人走!”说完这句话,他头也不回地朝前走去。 女孩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上来,在他身后亦步亦趋地走着。 漆黑的夜里,无星无月,远远地只能看到一座大山横亘在他们面前,黑魆魆的山间隧道像是怪物张开的一张大口,随时等待着猎物的进入。 冷风一阵紧似一阵,树叶发出飒飒的响声,凉意从他们的毛孔侵入四肢百骸,这个地方很静,这是唯一的声音。这样的寂静更容易侵蚀人的心理防线,使人崩溃。 他回过头来看着身后跟着的女孩,这样的时刻他很想跟她说说话,可是想到她说,在这样的地方最好不要说话,他又忍住了。 终于走到隧道内,周围的一切更是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他不禁有些心慌,抓住了身后的女孩的手,那温热的手心让他内心的恐惧稍微平息了一些。 他有些庆幸此刻她在身旁,若是今晚只有他一个人上了这辆车,恐怕他现在早已崩溃。 “你可以亮起手机。”女孩提醒道。 他这才反应过来,拿出手机打开了手电筒的功能,白色的灯光照亮了身前的一小片地方。这里是平平整整的混凝土公路,没有任何障碍物。 不可信其无 3 他们在手机的微光里前进着,周围的一切静的可怕,仿佛他们身处的是浩瀚而黑暗的宇宙,而非窄小的隧道。手表上的时间已经静止了,直到他们走出了隧道,指针才继续滴答地走动。 隧道的另一端,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小山,在夜晚微弱的光下,他们依稀看到所有的小山上都是一排排树立的墓碑。又是一阵风刮了过来,卷起了一些纸钱飘到他们脸上。 就在这时候,有一个推着自行车的人从一株大树后走了出来,嘴里哼着小曲。 两人吓了一跳,后退了一步,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那是一个中年妇女,走过来问道。 “我们、我们就回去。”女孩靠在他身边,佯作镇定地说道。 “如果你们知道怎么回去的话,就不会来到这里了吧?”中年妇女一眼就看穿了她的谎言,“别怕,我不会害你的,毕竟我也活过。” “那你能带我们出去吗?”他急忙问道。 “当然能,而且我保证你们不会被鬼差抓到,跟着我走吧,相逢即是缘,我一定会帮你们回去的。”中年妇女温和的笑了笑,看起来和善可亲。 “太好了!”他兴奋了起来。 就在这时,女孩又拉了拉他的衣袖,他回头,又看到了她祈求和否定的眼神。可是他真的是一刻也不想呆在这个鬼地方了,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稻草,顾不得病急乱投医。 见他执意如此,女孩有些无奈,但是在看那个中年妇女的眼神中,带着深深的防备。 中年妇女带着他们朝山上走去,一路走得都是狭窄弯曲的小道,弯弯绕绕地上了山,周围到处都是墓碑,隐没在杂草中,间或还能看到动物的骸骨。 半山腰是一个小木屋,中年妇女领着他们进了木屋,说道:“你们先在客厅里坐着等我,我过一会儿就带你们离开这里。” 就在这时,有两个年轻的女孩子走进了客厅,被中年妇女赶了出去,几人在门帘处嘀嘀咕咕了一阵,眼神不停地往这儿瞟,见她有些疑惑地将目光移向这边,才走开。 女孩突然觉得有些不安,就在这时候,从她提着桃子的塑料袋里,爬出了一只白色的小老鼠,小老鼠爬到她的肩上,在她耳边叽叽喳喳地不知道在说什么。 一旁的他打量了她两眼,嘴角挑起一抹讥笑:“怎么着?你还能跟动物说话呢?” “那要看对象,”女孩一脸认真地回答,而后又转向小老鼠,“你帮我们去看看,小心一点,不要被抓到。” 小老鼠点点头,从她肩膀上飞快地爬了下来,像是一道白色的闪电一样冲出了客厅,速度非常快。 大概过了十分钟,小老鼠飞快地跑了回来,又爬到她的肩膀上,用两只后脚站着,比划着两只前脚,叽叽咕咕地说得飞快。 女孩的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身子微微有些发抖,拉住他的手在他耳边低声说道:“我们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不可信其无 5 小老鼠点点头,跳到地上朝他们招了招手。 “可是……” “来不及解释了,我们边走边说!”女孩拉着他的手就跟着小老鼠往外跑。 这只小老鼠十分聪明,已经将逃跑的地点侦查得一清二楚了,带着他们飞快地从房子的后门逃了出去。 出去后,没跑几十步,就听到身后的杂草里似乎传来了什么声音,他刚想回头看,却听到女孩说:“如果你不想有心理阴影的话,最好不要回头看!我们只要一直往前跑就好了!” 大约跑了十分钟,身后的声音越来越大,像是有很多人在追赶着他们,他没忍住,回过头看了一眼,只见身后大约跟了几十个凶残的鬼,那些鬼一个个瘦骨嶙峋地,十分吓人。 而之前带他们来这里的那个中年妇女,也追了上来,他这才发现,那个中年妇女白色的寿衣下面,竟也是瘦骨伶仃,如同一根芦柴棒一般。 “趁他们还没追上来,我们赶紧跑,这里是饿鬼道。之前看到那个中年妇女的时候,我本能地就觉得此人不可信,我这辈子遇到过太多的鬼了,虽然她笑的很和蔼,可是她的眼睛在滴溜溜地乱转,我想她肯定在打什么主意,可是你不肯听我的,执意要跟着她走,我也只能跟上来。”女孩气喘吁吁地解释道。 他感到一阵后悔,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女孩拥有阴阳眼,这些年怕是早就熟知鬼的本性了,他应该听她的劝诫才对。 “后来小老鼠告诉我,她和她的两个女儿在厨房里烧热水,打算把我们煮了吃,所以我才拉着你赶紧逃。” “什么是饿鬼道?她们为什么要吃我们?” “饿鬼道的鬼全是饿死鬼,生前饿死,死后也享受不到人间烟火,只能吃生人。我们快跑吧,不能被他们追上,在所有的鬼中,遇到其他鬼我们尚能活命,可是遇到饿死鬼,我们必死无疑!” 他又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已经不止几十个鬼了,起码有几百个,朝他们奔了过来,似是要将他们包围。 两个人在重重的追赶之下东奔西跑,最后居然跑到了山顶的悬崖边上。 “怎么办?”他惊骇地看了她一眼。 “跳下去!”她毫不犹豫地说道。 “可是……” 他的“可是”还未说完,便被女孩拉着跳了下去,那些饿死鬼一愣,很快也跟着跳了下来。 他闭上了眼睛,就在他以为这次必死无疑的时候,预想中撕心裂肺的疼痛没有传来,女孩将他从地上拉了起来,继续朝前跑去。 他们身后的饿死鬼很快也追了上来。 他们已经跑了将近一个小时了,体力已经所剩无几了,脚步渐渐地慢了下来,就在一个饿死鬼锋利的指甲扯住他t—shirt后领的时候,女孩拉着他一个用力,朝前奔跑—— 两个人同时摔在了坚硬的地面上,疼的龇牙咧嘴地。 “我没死?我没死?”他愣了一秒,从地上爬起来,大呼小叫,差点流出眼泪。 女孩的掌心磨破了皮,出了血,膝盖也摔青了,看到他那副劫后余生的傻样,露出了一个笑容:“是啊,我们没死,在最后一刻,我们回来了。” 此情可待成追忆 1 “对了,我们是怎么回来的?”他觉得很神奇,还有些后怕。 女孩指了指身后透明的空气:“山崖下的那个地方,刚好是阴阳交界处,我们跑过了那个结界,就回到了阳间。还记得么?我们是在这里搭上那一辆冥车的。” 他摸了摸撕裂开的后衣领,长舒一口气:“还好还好,还好我命大!” 此时已经是早上七八点了,太阳明晃晃的,路上到处都是行人,附近的早餐店里,非常忙碌。 “我请你吃个早餐吧,”劫后余生的他,突然觉得生活是那么美好,对这个女孩之前的一切偏见,都消失不见了。 他的笑容帅气地蛊惑了她的心,她有些惊慌地垂下头,睫毛颤抖,脸颊上起了一层红晕,不住地摇着头:“不用了,我要回家了,我哥哥肯定担心了一夜。” “要不我送你回去?”他痞气地摸上了她的脸,她的肌肤白皙又细腻,如同温热的泉水,如同丝滑的巧克力,令他爱不释手,不自觉地,就多摸了两把。 “不,不用了。”她像是吓住了一般,后退了一步,脸上更是红的能滴出血来。 “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很可爱?”他上前一步,在她耳边低喃,温热的气息喷薄在她耳旁,令她浑身一颤,连脖子根都染上了绯色。 “没有。”她惊讶地瞪大了一双秋波盈盈地美眸,摇了摇头。 他逡巡着她的五官,如同国王巡视着自己的领土,然后,他的眼中露出一抹失望,她的五官中,也只有那一双眼睛和精致的樱唇算得上好看了,他失去了对她的兴趣。 “那你先回去吧,”他的语气冷淡了下来,“对了,我叫萧礼。” “我叫简韶华。” 萧礼转身,朝回家的方向走去,他一直能感受到她停留在他身上灼热的目光,可惜,她长得不够漂亮,也许过了今天,他就会将她忘得一干二净。 今日的阳光如同五年前一样灿烂,撒进窗内,室内一片明亮。 韶华的睫毛动了动,从他的话语里,仿佛也陷入了五年前的回忆中。萧礼叹了口气:“我曾听人说,真正的爱情,是建立在死亡的基础上的。如同东方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又如同西方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你看,我们也算是死里逃生了,难道还算不得真爱么?” “萧礼,你想……你想听听我心里的话吗?”韶华看着他,带着一种超脱的平静。 他突然有些惊慌,不想让她说下去,可是她却没有给他那个机会:“的确,我们曾经出生入死,但这又能……又能代表什么呢?萧礼,我读的书,很少。可是我至少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功成身退,古代那么多……那么多的谋士,将军,追随着主公打天下,功成身退、告老还乡的都活得很好,高官厚禄、封侯拜相的都下场很惨。” “我这么说……你明白吗?”她叹了一口气,越说越顺,“他们原本就是一介布衣,那就不该做别的奢想,于他们而言,那是功高震主,只有退了,皇帝才心安。于我们而言,那是我痴心妄想,利欲熏心,妄图攀高枝,麻雀变凤凰,如果我不提嫁给你,就像是一般有钱人的游戏一样,只爱不婚,甘心做你养在背后的女人,那么可能我们还好好的。” 只是当时已惘然 “可是你以为,这样就真的没有问题了吗?”她直直的看着他,“我们之间存在的最大的问题,是门阀的问题,也是你对我的看法的问题。萧礼,这样说吧,其实我在你心中的形象从来没有变过,我就是一个花痴、爱慕虚荣、愚蠢、浅薄的女人,你说你爱我,可是你打从心底地看不起我,因为我穷!因为我没文化!你从来就没把我摆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对你来说,你只想把我当成豢养的宠物来爱。如果我跟穷人交朋友,那我就是丢你的脸,一旦我跟富人交朋友,那我就是心怀叵测,想要脚踏两只船,吃着碗里瞧着锅里不安分,我就是个贱人!” 为何眼眶这么灼热,有什么温热的液体流了出来,为什么怎么也止不住? 韶华哽咽着,直直地瞪着天花板,试图止住泪水,不想让他看到自己这么脆弱的一面,这令她感到屈辱。 “韶华,”他的手轻柔的拭去她脸上的泪水,眼底满满的都是惊慌和后悔,“韶华,我不知道当年的事情,对你的伤害这么大。对不起,韶华,我就是个混蛋!” 他抓着她没受伤的左手扇着自己的耳光,一下比一下狠。韶华急忙抽出了手,眨去泪水。喑哑地说道:“你这又是何必,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该忘得我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我今日说这番话,只是希望你能明白,我们终究是两个世界的人,没必要纠缠在一起,徒惹伤心,大家日后分别,且行且珍惜。” “不,韶华,”他盯着她,一字一句的说道,“绝不,韶华,你是我的,如今失而复得,我不会再让你离开,我知道你现在还在怪我,但是我会努力的,我会努力补偿你,我认定你了,就是一辈子!” 韶华一阵默然无语,不再说话。 吊瓶里的药水已经见底了,萧礼按铃,很快便有护士进来扯下药瓶,拔下她手上的针。 就在这时候,萧礼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他接起电话,听着电话那头的人说了几句后,简单地说:“我知道了。” 便挂了电话。 “萧先生,药水已经吊完了。”护士退到一旁恭敬地说道。 “需要住院观察吗?” “这个倒是不需要,但是需要定期来医院换药,前面的五次是每天来换一次药,之后是隔天换药。” “嗯,我知道了,”萧礼点点头,扶着病床上的韶华起身,“晚上有事吗?” 韶华犹豫了一下,其实她是没事的,只是不想跟萧礼再牵扯在一起。 “跟我去参加个拍卖会。”像是看出了她的想法,萧礼直接截住了她即将脱口未出的借口。 “不用了,我这个样子,去了也是丢你的脸。”韶华低下头,低声说道。 “我缺少一个女伴。”萧礼说完,不顾她的意愿,便拉着她离开了医院,一路开车到了郊区的一个高级会所。 那片郊区全部都是各种各样专门为有钱人打造的量身会所,能进去的人都非富即贵,虽然他们一年到头去的次数并不多,但是所参加的各个会所的会员费都要交上千万以上。 伤心桥下春波绿 萧礼带着她直接从只对老板开放的私人电梯进去,径直上了二十层,这里是一个美容会所,一些女客在包厢里进行美容,陪同前来的男客则在桌球室、棋牌室休闲场所等待。 这里的经理看到萧礼后直接迎了上来,对萧礼身边的她礼貌的微笑,然后领着她先去做sp,萧礼则在一旁的咖啡厅等待。 大约过了两个小时候,韶华走了出来,此时的她像是换了一个人,漆黑的头发高高的挽成一个优雅的发髻,透着浓浓的古典韵味,过长的刘海被夹子固定在了头发上,露出了光洁饱满的额头以及美丽动人的眼睛。 巧妙的化妆使她的鼻子显得小巧而立体,过瘦的脸颊也因化妆显得如同西方人一般轮廓分明,她的唇色很红润,只涂了透明的唇油便如同果冻一般诱人。 此刻的她穿着一身仿古的晚礼服,杏色的丝绸礼服上是手工绣的百鸟朝凤,挽起的发髻上也簪上了几枚仿古的珠花,在她回眸的那一瞬间,萧礼感觉,时间都静止了。 从未想过,顶多只算中人之姿的韶华竟然也能如此光芒四射,那一刻,萧礼居然生出了将她藏在家里,不让任何人窥视的想法。 “萧先生,这样如何?”经理笑着问道。 “室内这么冷,冻着了怎么办?还不拿件披肩过来?”望着她裸露在外的性感圆润的肩头以及那如冰雪般晶莹细腻的手臂,他的眼里闪过一丝不满。 经理赶紧吩咐人将披肩拿了过来,韶华接过披肩,有些不自然地低下了头:“这里的消费很贵吧?对不起……” “现在已经很晚了,我们吃完东西再去参加那个拍卖会。”萧礼没有理会她话语里的自卑和突如其来的退缩,翻开桌上的菜单,开始利落的点菜。 时隔五年,萧礼还记得韶华爱吃什么,她的喜好深深的刻在他的脑海中,从不需温习,如同习惯一样自然。 咖啡和晚餐很快就上来了,温馨的烛光点燃,昏黄的色调如同一个昏昏欲睡的童话一般,将两人笼罩。萧礼将切好的牛排放入韶华的盘中,微笑了起来:“你还记得我第一次带你去吃西餐吗?那时候你说,你从来没有吃过西餐,也不知道哪样东西好吃,就洋洋洒洒地把菜单上的菜全点了一遍。” 韶华沉默了下来,搅动咖啡的手一颤,勺子与上好的骨瓷杯子撞击,发出清脆的声音。 萧礼切牛排的手顿了一下,蓦然想起了她对过去那段记忆的排斥,便若无其事的笑了笑:“喝点咖啡吧,我点了蓝山咖啡。” “我现在……现在不喜欢喝蓝山咖啡了,人总是会变的。” “人之所以会变,那是因为之前看到的都是假象,”他叹了口气,摇了摇头,“韶华,我一直都没有跟你说,其实我是我父亲的私生子,当年父亲的正房还在,他不敢将我接回家,放任我和母亲流落在外,只是会定时寄钱过来。有整整五年,我都没有见过我的父亲。我父亲是个很有权势的人,但是当年只是一个穷小子,娶了正房夫人才得以青云直上,可以说,他的一切都是正房夫人给的,一直到正房夫人死之前,家中的大权在被她牢牢的掌控。中所以,当年我父亲对于他在外面养的女人们,金钱上并没有给的太多。” 犹记惊鸿照影来 1 “你不必……不必跟我说这些。” “你还记得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吗?那时候你很爱喝蓝山咖啡,但其实你不知道,蓝山咖啡产地牙买加,中国能喝到的蓝山99。9%都只是在蓝山山脉附近种植而已,只有在海拔1600米以上的那6000公顷地中出产的咖啡才可以称为蓝山。而六千公顷地的出口并不包括中国,中国那0。1%的南山咖啡都是走私过来的。” “那时候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有权有势了,我一定让你喝到真正的蓝山咖啡,”一口气说完了这些,萧礼推了推她身前的杯子,“尝一尝吧,以前的一切就像你年少时期喝的蓝山咖啡一样,都是假象,那时候的我只是年少无知。韶华,每一个人都有会做错事的时候,给他一次被原谅的机会好不好?” 好不好? 好不好? 好不好? …… 这个问题,韶华心里曾有一刻的犹豫,但是下一秒,她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说道:“萧礼,你知道吗?其实我感觉……我感觉……这杯世界上最优质的蓝山咖啡和我以前喝过的那些假冒伪劣的蓝山咖啡的口感,没有任何区别,因为……因为我根本就不懂咖啡,我也不喜欢喝咖啡。以前为了使自己显得高贵一下,显得文艺一些,我在你身边喝咖啡,但在你转身后,我会将咖啡扔进垃圾桶里。萧礼,这就是我们之间的不同,你能依据口感、味道辨别各种名贵的咖啡,你将喝咖啡当做一种休闲和享受,而我却觉得喝咖啡与喝中药无异。” 对于她的想法,萧礼感觉一阵无力。他觉得,只要能在一起,所有的一切,都不会是问题。 两人沉默着吃完了晚餐,然后开车去拍卖行,没有说过一句话。 直到拍卖行分发的宣传册到了他们手上,韶华盯着末页的一个形如凤凰的陶器看了很久,萧礼才开口说话:“喜欢这个吗?” 韶华盯着那个陶器,感到一阵似曾相识,是梦里见过么?亦或者是前世见过?一段悠远而陌生的旋律在她的脑海中响起,明明是很欢快的乐曲,为何听起来却觉得如此悲伤? 刀光剑影的片段飞快的闪过,那殷红的是谁的血?她努力的想要抓住什么,脑海中却是一片空白。 “韶华,你喜欢这个吗?”萧礼又开口问了一遍。 “哦,没什么。”她摇了摇头,合上了宣传策,依旧是一副神思不属的样子。 萧礼以为她喜欢这个陶器,暗暗地留了心。 拍卖会对于有钱人来说,只是一向额外的投资,来购买这些文物的人,或许没有人了解它们真正的艺术价值所在,对于他们来说,这些东西只是一个彰显身份以及投资公益事业的工具。 能进入这个拍卖会的,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黑道背景,他们通过投资公益事业将自己洗白,保持在公众面前的良好形象,这并不是一个普通的拍卖会,当然,这些事情萧礼不会跟韶华说。 断肠诗点点,风雨声连连 很快,拍卖会开始了,解说员卖力地讲解着大屏幕上的一个个文物,萧礼对这次的拍卖会似乎没什么兴趣,只懒洋洋地买了一套碧绿的金镶玉镯子。 那个形似凤凰的陶器是这次拍卖会的压轴,一个月前,在山西发现了一个古国的遗址,那是位于两万年前的文明古国,曾经高度发达,后来几乎是一夜之间消失不见,科学家们正在努力破译着那个古国的文字。 终于,最后一件展品登上了大屏幕,形似凤凰的陶器细致逼真,看起来栩栩如生,凤凰的眼睛有两点暗淡的红色,像是鲜血一样。 韶华的心中涌起一阵莫名酸涩,整个灵魂仿佛被慢慢的撕裂开,疼的她浑身颤抖,就连当年和萧礼分手的时候,都未曾感觉如此的痛彻心扉。看着屏幕上的陶器,她觉得,她似乎是曾经幸福的拥有过它的,它伴随了她度过了那些或繁华或荒芜的时光,伴随着她失而复得、得而复失了最美好的东西,那些东西值得她用整个生命去交换,可是后来,那些东西远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萧礼在她的身旁不停地举牌,出价到了五个亿,可是最后,那个陶器却以八个亿的压倒性价格被一个买家拍走了。 当落下最后一锤的那一刻,韶华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掉了下来,心里排山倒海的悲伤令她几乎要哭的昏厥过去,她惊慌于这种陌生的情绪,它们来的那么突然,却又那么凶猛,她捂着脸,泪水从指缝一滴滴掉在大理石地板砖上,在水晶吊灯的照射下,璀璨的如同一颗颗钻石。 安徒生童话里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被驱逐出王国的公主,在一个穷困的地方以牧鹅为生,她每次哭泣的时候,眼泪都会凝结成为钻石。后来有一个王子来到这个地方,他发现了她泪水的秘密,设计让她重回王国,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萧礼将她抱在怀中,一脸心疼和惊慌地安慰她,在拍卖会结束之后,拥着她走到那个买家面前,诚恳地说道:“奚先生,很抱歉打扰你,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奚先生可否将那件陶器转卖给我?” “哦?”那个买家看着他,脸上的神情淡淡地,眼神却深不可测,“萧先生,我记得你现在只掌握了你父亲在港澳台的所有赌场以及整个东南亚时尚圈的产业吧,这五个亿已经是你的全部资产,另外三个亿你要从哪里凑?” 萧礼暗暗心惊,脸上却面不改色地说道:“这个不劳奚先生操心了,总之我一定会凑齐八个亿送到奚先生手中。” “钱,我不缺,”他的目光在韶华的脸上淡淡的扫过,嘴角露出淡淡的讥讽,“博美人一笑并没有错,毕竟我也有年轻的时候,但你如今的做法似乎有些太过了,相信令尊不会乐意看到你这么做。” 萧礼的额头上滴下来一滴冷汗,面前的人背景太深,向来神秘,几乎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恭敬地称呼他为奚先生。中国现在最大的黑帮无非就是洪帮和青帮,从清朝延续到现在,历史悠久。 似是故人来 而这个奚先生的背景就更为神秘,没有人知道他的家族到底有多少年的历史,连洪帮和青帮这样跺跺脚整个东南亚都要摇三摇的大帮派头目,在见到他的时候,都是恭恭敬敬的。 传说从明代或?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3 部分阅读 似是故人来 而这个奚先生的背景就更为神秘,没有人知道他的家族到底有多少年的历史,连洪帮和青帮这样跺跺脚整个东南亚都要摇三摇的大帮派头目,在见到他的时候,都是恭恭敬敬的。 传说从明代或者更早开始,每一个朝代的更替,背后都有着整个家族的影子,甚至有人说,半个中国都是他们家族的,这种话可不可信不知道,但至少说明一点,面前的人背景深到难以想象,不是他能招惹的。 “既然不是钱的问题,那么请奚先生开条件,只要是我萧礼能做到的,我一定完成。”萧礼低下头来。 奚先生看着他,转了转拇指上的一枚扳指,垂眸,漫不经心:“你没什么能帮我做的。不过……” 他抬头看着韶华:“你为什么想要?” 他的眼神直直的撞进韶华的眼里,那是多么深沉又锐利的一双眸子,如同苍鹰一般,直指人心。那股伤心难过又铺天盖地地涌了过来,明明与他素不相识,却又觉得他们认识了很久,比一辈子还要久。 “凤翔四海兮,辗转为求凰,梧桐葳蕤兮,醴泉满金觞,”韶华惊惶、无措,泪水涟涟,说着些自己也从未听过的话,“何当剪烛兮,共倚旧西窗,靡音霏霏兮,一曲诉衷肠……” “你到底是谁?”他震惊地看着她,双手握着她的肩,睚眦欲裂。 “你既然说生生世世,我便等你生生世世,只是奚原,你别让我等太久了,我一个人,好冷,好累,也许等得太久了,我会走的,你知道,我这个人从小最怕寂寞,小时候要沧水哥哥陪,长大了要你陪,如果你让我一个人,我要怎么办?我要怎么办?”她泪眼朦胧,艰难地伸出手抚摸上他英俊的容颜,“奚原,如果有来生,你一定要来找我,我们不要再彼此猜忌,彼此折磨了,好累……真的好累……” “韶光!韶光!你是韶光!你到底是不是韶光?”他发狂的摇晃着她的身子,目光流连在她的脸上一寸寸的逡巡着,如痴如狂。 “奚先生!”萧礼慌了,将韶华从他的手里夺了回来,按在自己的怀里,“奚先生请自重。” 他像是反应过来了,后退一步,鹰一般地眼神直直的盯着她,嘴里喃喃自语:“不!你不是韶光,你不是她!你不是她!” “奚原——!”她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呼喊,挣扎着要逃离萧礼的怀抱。 “凤凰埙送给你了,我不管你是谁,我以后不想再看到你,你也别想着在我身上使什么心计,那后果不是你能承受的起的。”他冷漠地说完这句话,转身决绝的离去。 “奚原——!”她用尽浑身力气哭喊,“不要走——!不要丢下我!我没有!我没有——!你相信我!我没有!奚原……奚原……奚原……” 她哭的浑身颤抖,只觉得世界一片天昏地暗,为什么会这么伤心难过?她不知道,她真的不知道,她只知道,这一刻她仿佛失去了整个世界。 此生不换 前方的男人脚步一颤,那背影似乎也有些动容,但下一秒,便僵硬的如同雕塑,冰冷而坚硬。 韶华直接哭的昏厥了过去,萧礼打横将她抱了起来,盯着她的目光非常复杂。 叹了口气,把她抱到车上,他开车朝自己临时住的酒店驶去。在半路上,韶华醒了过来,一副痴呆的样子,目光无神。 “你跟奚先生是什么关系?”沉默了良久后,萧礼终于受不了这阵压抑,问了出来。 恍恍惚惚的韶华隔了好几秒才下意识地回答道:“没有关系。” “没有关系?没有关系你能哭的撕心裂肺、跟他哭诉衷肠?没有关系他能神色大变、反应失常?”萧礼冷笑一声,一拳砸在方向盘上,一个急刹车将车子停在了路边,“没有关系他能随随便便地把价值八亿的凤凰埙送给你?简韶华,好本事啊!真是看不出来啊!” 韶华顿时脸色惨白,愤怒、自卑、难过和屈辱齐齐涌上心头,她浑身颤抖,强忍着眼泪一言不发地伸手拉开车门就要走下去。 “你给我说清楚!”他一把拉住她的手将她扯回了副驾驶座,一手撑在椅背上,形成一个小包围圈将她圈在其中,“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什么关系?发展到哪一步了?” “他对你做到哪一步了?”他抚摸着她的手,然后是她的唇,她的胸,最后探向她的下身,一边说道,“这里?这里?这里?还是这里?” “萧礼!”她叫喊一声,“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就像是一个疯子!一个疯子!我跟他发展到哪一步了跟你有什么关系?你离开五年了难道我就不可以攀高枝?我简韶华是什么人?爱慕虚荣,愚蠢浅薄,是个人,只要付出足够的价钱我就能把身体给他你信不信?你现在来质问我,你有资格吗?当年你把我踩到尘埃里,我这种没了有钱男人依靠就不能活的贱女人难道还不可以去找别的男人么?” “你知道么?就凭着这双眼睛,我勾引过多少男人?你不知道,你永远也猜不到!” “啪——”一个响亮的耳光甩在她脸上。 “你打我?”韶华的眼泪滚落了下来,“你打我?萧礼,这就是你对我的信任吗?这就是你对我的真心吗?原来萧礼,不管过去多少年,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从来都没有变过,既然这样,你还来找我干什么?你给我滚!你给我滚!你给我滚!我这辈子再也不要见到你了,你给我滚!” 韶华用尽浑身力气掰开他的手,跌跌撞撞地跑下车,朝马路对面走去,一边跑一边抹泪。 “嘀——!”刺耳的喇叭声在耳旁响起,同样刺眼的还有那白色的车灯! 就在千钧一发的那一刻,一股巨大的力气拉扯着她逃过一劫。 萧礼将她紧紧地抱在怀里,愧疚地一遍遍道歉:“对不起,韶华,对不起,我混蛋,我该死,我不该再误会你!求求你别再说话气我了,我当时只是一时冲动,我看到你那么伤心地对着奚先生哭喊,我受不了,我心里疼,我真的受不了!韶华,别再折磨我了,好不好?别再折磨我了,我们就这样在一起,好好过。” 物是人非事事休 “你知道当车子撞过来的那一刻我在想什么吗?我觉得我整个世界都崩溃了,韶华,我不能失去你,真的。” “你放开我!”韶华挣扎着,“你放开我!” “不放!说不放就不放,这一辈子都不放!”他更紧地箍住了她,“韶华,只要你能跟我在一起,我什么都不在乎了,你的过去,你经历的感情,我都可以不在乎。韶华,明天是属于我们的,只属于我们的,谁都抢不走。” 韶华在他的怀里渐渐地制住了挣扎,泣不成声。 “脸上还痛不痛?”他怜惜地捧起她的脸,轻轻地吻去她脸上的泪痕,当看到那浮肿的五指印时,他心底的愧疚更甚,“走,我们现在去医院。” “不用了,”韶华摇摇头,“我想回家了。” “韶华,你是不是还没有原谅我?”他伸手狠狠地扇自己的耳光,“我混蛋!我该死!” “别!”韶华抓住他的手,低下头说道,“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我累了。” “可是……” “我想一个人静一静。”说完这句话,她便离开了他的怀抱。 萧礼追了上去,脱下自己的西装外套盖在她单薄的肩头,然后牵着她的手朝车子走去。 半个小时后,他将她送到了她租住的那栋筒子楼前,筒子楼十分老旧,看起来像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建筑,破烂、肮脏,楼旁堆积着的垃圾散发着一阵恶臭的味道。 筒子楼里家家户户的灯光都十分微弱,灯泡似乎只有五瓦,窗户是破烂的,窗帘油腻腻地发黑,大半夜的还有人凑在一起打牌,嘴里吼出粗俗的字句,楼道里有很多人排着长队在打热水,身上穿着廉价的衣服,脚下屐着破旧的拖鞋。 “你就住这里?”萧礼皱眉。 “嗯。”韶华低头,一阵窘迫。 “我明天陪你去中介看房。” “嗯?”韶华惊讶地抬头。 “傻丫头,”他摸摸她的头发,“这些年让你受委屈了,可是现在我回来了,你以后的人生由我接管,这句话并不只是说说而已,你明白吗?” 韶华低头,沉默地拉开了车门走了出去。 “韶华!” 她脚步一顿,却没有回头。 “韶华,我对你是真心的!”大声喊完这句后,萧礼温柔的说道,“晚安。” 韶华快步走回了楼道,已经有很多人朝这边看了过来。她没有理会那各色的目光,爬上八楼,从自己的隔间里拿了一个桶,去每个楼层仅有的一个公共厕所接了一同冰冷的水,然后在一个空的厕所隔间里飞快的清洗了身体,洗去疲惫的同时,也让自己的大脑清醒了许多。 拎着水桶回到房间,她拉开灯泡,昏黄的灯光将这一小片区域笼罩。这一个单独的30平米房间里,还用纸板隔出了四个房间,每个人的房间面积连八平方米都不到,只能摆下一只单人床和一个小椅子。 韶华没有朋友,因此她的房间没有椅子,只有一个大大的画架。 夜来幽梦忽还乡 房间虽然小,但是很整洁,一张窄小的床,床头是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床尾是叠得整整齐齐的一堆衣服,一年四季,所有的衣服加起来,也不过二十件。画架底下摆的整整齐齐的是一叠画纸,一排画笔,几盒颜料,一把美工刀和一盒刀片。画架旁边是一个水桶,水桶上盖着一个脸盆,水桶旁是一个开水壶。 夏天的夜晚十分闷热,好在韶华的房间在最里面,有窗户,夜晚吹来一丝丝若有如无的凉风,让她勉强能入睡,倒是省下了买电风扇的钱。 一只白色的小老鼠窜了出来,亲昵地爬到了她的肩头,蹭了蹭她的脸。 “这些年,也只有你还陪着我了。”韶华怅惘地叹了口气。 “吱吱。”老鼠叫了一声,询问她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觉得有点累,你吃过东西没有?”韶华拿起桌上一块钱一个的面包掰了半个递给它。 小老鼠举着爪子很快便吃完了面包,从她身上爬了下去。 韶华拉了绳子,灯光熄灭。 那晚,她累极了,身体的疲惫已让她睁不开眼睛,心灵的疲惫更是让她脑中思绪纷乱,几乎是一闭上眼睛,便陷入了黑沉的梦乡。 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池上碧苔三四点,叶底黄鹂一两声,日常飞絮轻。五月的阳光懒洋洋地洒下来,笼罩着这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的金陵。 此时正是卯时,街道上已是十分热闹,叫卖声不绝于耳,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有人在早餐摊子上饮早茶、吃各色早膳,有人在街头卖力的卖艺,有人在吆喝着自家的手工艺品,有富家公子三五成群的横行霸道、玩鸟斗狗…… 在一个绸缎铺子的拐角处,一个瘦瘦小小看不出年纪的小乞丐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痞气地站了起来,他的脸上脏兮兮的,头发混着泥土,由于汗湿,都凝结成了块状。 另外几个比他更加瘦小的乞丐跑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个破了个大缺口的瓷碗,脏兮兮的瓷碗几乎看不出本来的颜色。几枚铜板叮叮当当地撞击着瓷碗,在半空中划过漂亮的弧度,被清晨的阳光一照,被太多人摩挲过的光滑的铜板反射出一道绚丽的亮光。 “老大,我们今天运气好,一大早的就讨到了十几枚铜板!”几个乞丐狗腿地将碗里的铜板全部递到了他的面前。 谁知他却大度地摆摆手:“你们自己拿去买包子吃吧,我要走了!” “可是老大,”一个乞丐拉住他的袖子,“青楼的姑娘,咱们可玩不起,除非你是达官显贵,否则甭想把人家姑娘赎出来。” 他一口唾沫吐在他脚前的地上,冷哼道:“就你那点出息!” 几个小乞丐顿时一脸讪讪的。 他也不理他们,越过绸缎铺子,再拐过这条繁华的早市,映入眼帘的是另一番景象。 青砖砌成的高楼如同竹笋一般拔地而起,门口的一人合抱的大柱子上漆着朱红的油漆,每一户楼前的牌匾皆是朱红色的底,以金色的油漆铁画银钩地写着几个大字。 总角之宴,言笑晏晏 清晨的风中,楼前的鲜红的绸带肆意地飞扬着,带着一股若有若无的脂粉味儿,溶在薄薄的雾气里。昨夜的繁华散尽,带着微微的清寒朝他袭来,与之而来的,还有如大雪般纷飞的柳絮,落在他纠结的头发上,如同深秋枯草上的寒霜。 一路走到这条大街中间位置最大的楼前,他抬头看着牌匾上的百花楼三个字,虽然他并不认识,但是这几个字在这几日已经深深地映入了他的脑海了。 他拔腿走向百花楼的后面,绕到一个狗洞前,伸进脑袋左右看了一下,见这大清早的,青楼并没有人朝这里走来,才放心的钻了进去。 这里是一蓬蓬人高的杂草,穿过层层的杂草后,映入眼帘是一排排颜色鲜艳的衣服,耳边传来了规律的捣衣声,还有皂荚那清香的味道。 他的脸上露出一抹笑容,猫手猫脚地走了过去。 温暖的阳光下,是一个蹲在地上费力地捣衣的小女孩的背影,她吃力地捣着衣,双肩抖动,头发扎成两个羊角,随着她的动作一晃一晃地。 他的脸上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跳过去捂住她的眼睛,在她耳边说道:“猜猜我是谁?” “奚原!”她笃定地喊出这个答案,拨开他的手,从怀里拿出两个包子,“今天怎么来的这么早?” “你不开心吗?”奚原坐在她对面的地上。 “开心。”小女孩将一个包子塞到他手中,脸上露出甜甜的笑容,虽是穿着一身粗布麻衣,可是那张精致的小脸粉雕玉琢,像是观音座下的童子,说不出的漂亮可爱,叫奚原怎么也看不厌。 他突然有些脸红的低下头去。 “我告诉你哦,今天王师傅给我的两个包子里啊,有一个是肉包子!”她一脸神秘和兴奋地对他说道,“喏,就是你手里的这个!王师傅说,等我十年后,十五岁的时候,我就可以接客了,那时候我肯定是最红的姑娘,所以他现在要好好照顾我,等我以后红了,也好照应他几分。奚原哥哥,什么是接客呀?那什么又是最红的姑娘?往脸上搽很多鲜红的胭脂么?” 奚原的脸色立刻就变了:“他这么说?” “对啊,他说我以后接客了,每天都会吃到很多很多好吃的!我好想现在就接客啊,这样就再也不用吃难吃的包子了,你也可以吃到很多好吃的东西了。”她兀自幻想着,脸上的笑容甜美的像是三月杜鹃。 奚原的脸色更加阴沉,恨恨地说道:“他们敢!他们要是敢让你接客,我就杀了他们!” 小女孩立刻紧张了起来,握着他的手说道:“奚原哥哥你别生气了,你要是生气,我就不接客,不当最红的姑娘,在这里,只有你能跟我说上几句话了,要是你也不理我,我……” 说着,她的眼中就闪出一串晶莹的泪花,顺着眼眶掉落下来,眼睛红的像是兔子一样,止不住的委屈。 “韶光……”奚原急了,用脏兮兮的小手小心翼翼地去擦拭她脸上的泪水,暗恼自己,“你别哭,我不是在怪你,别哭啊……” 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那你会不会不理我?”她可怜兮兮地看着他。 “不会,不会,我永远都不会不理你!”他举起三根手指发誓,“我奚原在此发誓,我会一辈子对韶光不离不弃,如违此誓,天打雷劈……” 韶光赶紧上前捂住他的嘴:“不许胡说八道,我相信你就是了。赶紧吃包子吧,你肯定饿了。” 见韶光破涕为笑,奚原才放下心来:“这个肉包子,你吃吧,我吃素的就可以了。” “不要,我父皇说了,男子汉大丈夫,要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才能威震四方,成就一番霸业!” “你父皇?”奚原皱眉。 “对啊,我父皇,”说到此处,她不由得有些黯然,“都不知道我父皇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我,我都在这里呆了一个月了,这里的人好凶。让我每天洗三个大盆子的衣服,洗不完不准吃饭,洗不干净不准吃饭。他们说每天会给我四个铜板的工钱,可是我根本就没有看到铜板,只看到两个包子!他们居然跟我说,这两个包子就是四个铜板!我每天喝稀粥好难受啊,那稀粥都可以给我当铜镜了,他们将生的白菜叶子放到盐水里一浸,说那就是我们的拌菜了。我以前总喜欢对那些奴才大呼小叫的,现在自己也当了奴才,才明白,奴才真的好可怜啊。” 韶光越想越委屈,嘴巴翘得都能挂一个油壶了。 奚原听她说这话,明显不信,还用一种同情的眼光看着她。果然,人无完人,韶光长得漂亮,所以脑子就不好使,是个傻妞。 可是谁叫自己喜欢她呢?就算她是个傻妞,他也喜欢呆在她身边。 “快吃吧,再不吃肉包子都要冷了。我为了不让包子冷,一早上的都将包子放在怀里捂着,要是这时候冷了,那就太不值了。”她笑眯眯地看着他。 “还是你吃吧,你好久没吃肉了。”他明显看到,她对肉包子咽了一口口水。 “那……那……”韶光犹豫了一下后,说道,“那我们一人吃一口吧!我父皇说,他当年之所以能打下这江山,就是因为他在军中与众将士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所以威望甚高,将士们都肯为他卖命!父皇说,做人不能太自私,要懂得有福同享,这天下才能大同,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她就着奚原的手,咬了一口肉包子,然后笑眯眯地看着他。不知为何,这一刻,奚原的心跳有些加快,他咬了一口肉包子后,像是偷了东西一样,脸色通红,连看都不敢看韶光。 与韶光一人一口的吃着肉包子和素包子,在韶光吃素包子的最后一口时,奚原突然鬼使神差的抬起头在她唇边吻了一下。 她的唇柔软得不可思议,像是毛茸茸的鹅毛一般,又像是温凉的泉水一般,令他目眩神迷,那淡淡的野菜的清香萦绕,刹那间阳光大盛。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郎骑竹马来 “你为什么亲我?”韶光瞪大了眼睛。 “韶光,我……我……”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奚原这一刻紧张地结结巴巴地,话都说不完整,“韶光……我喜欢你……韶光,你放心,我一定会很努力的,我一定会在你十五岁之前赚到足够的钱给你赎身!” 韶光笑了起来:“谢谢你,奚原哥哥,我也很喜欢你。不过呢,我父皇这么宠爱我,他一定会尽快找到我的,你不用为赎我而费心。要知道,我可是堂堂大周的公主啊。” 说着,她又难过了起来:“别看我才五岁,可是我心里跟明镜儿似地,在宫里,除了我父皇和母妃是真心对我好的之外,其他人都是坏人!曾经,我最信赖的奶娘,我有一次偷偷出去玩,不小心走到冷宫的时候,居然发现她对跟皇后身边孙尚宫说,她一定会下毒毒死我的。你知道我当时我有多害怕吗?” “奚原哥哥,除了裴沧水之外,你是我这辈子唯一的朋友了,沧水哥哥好忙,经常几个月才能看到他一次。而且,虽然沧水哥哥对我也很好,但是,在他眼里,可能我就只是一个不能得罪的尊贵公主,他虽然不会害我,可我也不知道我在他心中到底占了几分地位。” 韶光越说越伤心:“奚原哥哥,如果我走了,我真的会很想很想你的。” “说什么傻话呢,你不会离开的。”奚原安慰着她,心里有些无奈,这个傻妞为什么总是幻想自己是公主呢?如果她是公主,那以后他岂不会是驸马了? 帮韶光洗完一盆子衣服之后,有脚步声朝这边走来,青楼的下人们差不多都起床了,忙碌的一天又要开始了,奚原朝她挥了挥手,拨开杂草,又从狗洞中钻了出去。 一路小跑回自己睡觉的破庙,他左右看了看,见四处无人后,跑到落满了灰尘的菩萨后面,挖开一块松松的石砖,拿出埋在土里的生锈的铁盒子。 打开盒子,里面是堆得满满的铜钱,他盘腿坐了下来,一枚一枚地细细数着,等数完了之后,他的脸上露出一抹喜悦的笑容。将铜钱全部装入盒子中,揣在怀里,像一阵风一样,奔了出去,一路上连连撞上了好些人。 那些人见被一个乞丐给撞了,都大呼晦气。奚原却不以为意,没有停歇地跑了五条大街,才在一家头饰店前停了下来。 头上是漆得闪亮的红色大招牌,招牌上写着几个银色的大字,显得端庄大气。 大约是因为时辰尚早,店里的人不多,只有几个小二在殷勤地为几个穿着绫罗绸缎的女子卖力地讲解着,一脸谄媚的笑。 当奚原一脚踏进店铺的时候,旁边的一个小二那谄媚的笑脸立刻变得狰狞了起来,拿起门口的扫把,一边赶一边骂道:“出去!出去!这种地方也是你们这些要饭的能进来的?” “我有钱!我要买东西!”奚原忙不迭地将怀里的铁盒子拿了出来。 绕床弄青梅 “出去出去!我们不做你的生意!”小二一把将他推倒在地上,铁盒子里的铜钱也散了一地。 阳光突然变得耀眼起来,在阳光下闪着光的铜钱,似乎也变得灼目起来了。奚原倒在地上,看着小二那张势利的嘴脸,心中突然涌现出一股不甘,他的眼神锐利起来,像是一头桀骜不驯的狼! 小二被他的目光骇了一跳,暗怪自己多心,朝地上啐了一口,转过头去继续殷勤地招呼着那个女客户。 奚原低着头,一边数着一边捡起地上的铜钱,夏日的阳光很快便灼热了起来,汗湿了他邋遢的麻布衣服,奚原用手胡乱的抹了一把汗津津的脸,心中暗暗发誓,终有一日,他一定要扬名立万,出人头地。 因为,他可以受别人的白眼,但是以后若是他娶了韶光,他绝对不容许韶光也受到这样的待遇!韶光在他心中是一个极为美好的存在,从他第一天见到她起,他便被她深深的迷住了,虽然她脑子不好使,但是他就是喜欢她,无可救药地喜欢。 第一次见面是半个月前,二狗子被隔壁街的一帮乞丐打得很惨,断了一根肋骨,他们身上没有足够的钱去医馆请大夫,走投无路的他,便决定去青楼那销金窟里偷些钱。 哪知道,钱是偷到了,却因为自己的一时激动,不小心摔碎了桌上的青瓷花瓶,惊醒了睡梦中的花魁,让自己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慌不择路的他跑进了青楼最偏僻的地方——柴房,他躲在里面瑟瑟发抖,这时候,一个端着蜡烛的小女孩走了进来。她听到了细微的声响,将蜡烛移了过来,看到了他那张脏兮兮的脸。 他的眼里满是警告和不安,还有深深的恐惧,面前的小女孩扎着两个包子头,好奇地看着他。 外面的火光映了进来,将半个室内都映成了微微的红色,火光不停地摇曳着,外面是纷乱的脚步声和嘈杂的喧嚣声,紧张的气氛弥漫着。 小女孩回头望了一眼,有些疑惑地皱了皱眉,随即,转过头对他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 这是他生命中第一次有人对他这样笑,仿若灿烂的阳光一般一下子便映进了他的心底,这么的猝不及防,像是投进湖水中的一颗石子,在他的心中荡起了一片涟漪。他慌乱了起来,在她面前,他居然觉得自惭形秽,他垂眸,不敢与她对视,心跳如鼓。 “那些人在追你?”小女孩声音清脆,如同一阵清风拂来,寺庙的屋檐下挂着的一排摇曳的骨瓷风铃,“你别怕,我不会告诉他们的。” 他感到有些心安,依旧不敢抬起头看她。 女孩扯过一些干燥的稻草铺在地上,在他旁边坐了下来,自顾自地说道:“他们可讨厌了,全部都是一等一的坏人。你一定是好人,才会被他们追!” 小女孩笃定地点了点头,站了起来,抱起地上的一堆稻草,铺在他身上,将他遮盖得严严实实地,这才满意地拍拍手,笑眯眯地说道:“你一定饿了吧,别出去哦,我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吃的。” 同居长干里 她端着蜡烛渐渐远去,带走了一室昏黄的光芒,他忽然觉得心里空落落地,想要努力地去抓住些什么。黑暗将他包围了起来,柴房外的吵闹与柴房内的寂静形成鲜明的对比,外面的火光忽明忽暗,他望着柴房高墙上窄小的一个窗子,窗外,是一轮圆月,昏黄的光晕将之朦胧的笼罩,如同美人身上的轻纱,如同旧梦中滑落的一滴眼泪…… 这一刻,他第一次觉得人生如梦,出现在他生命中的那个小女孩,如同观音座下的童子,那么漂亮、美好、不真实。 吱呀一声,门被打开,小女孩吹熄了手中的蜡烛,凭着微弱的月光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到他面前,扒拉开他身上遮盖着的稻草,从怀里掏出两块干巴巴的锅巴,拍了拍胸口:“还好外面乱,否则我要是被抓住了,肯定会被活活打死的!” 将锅巴递给他,小女孩甜甜的笑道:“吃点东西吧,我看你瘦的比我还厉害,你一定很饿!” 他摇了摇头,没有去接。 “吃吧,”她将锅巴塞到他手里,“这可是我辛辛苦苦偷出来的,上次和我一起被卖进来的小双,由于饿的狠了,偷了一个馒头吃,竟然被管事的给活活打死了。那流了一地的血呀,跟摔碎在地上的西瓜馕似地,吓得我几个晚上没睡着。” 她的脸上露出一抹害怕的神情,身子不自觉地抖动了一下:“这里的人都是坏人……” 他怜惜地看着她,想摸摸她的头发安慰她,可是看到自己脏兮兮的手,又感到一阵自惭形秽,连忙将手背在了身后。 “你快吃东西吧,等天亮的时候,我送你出去,我知道后院里有一个狗洞,刚好够一个人钻出去。” “那……那你跟我一起走吧。”他鼓起勇气,期待地看着她。 小女孩的眼里闪过一抹亮光,随即,那光芒黯淡了下来,她摇了摇头:“我不能走。同样跟我一起被卖进来的小桃,她虽然逃跑了,可是没过三天便被抓了回来,官府在她脸上黥了个字,管事的还把她吊在树上,鞭打了三天,粒米未进的她,就这么死了。” 想到此处,她的脸上浮现一抹委屈的神色,瘪瘪嘴,像是快要哭出来了:“外面的世界好可怕,我想回宫,我想我父皇母妃了……” “别难过了,我……我也没有家,你看我现在,一样活得好好地。”他紧张了起来,连忙安慰道。 “你不懂,”小女孩摇了摇头,“我本来就不该在这里的,我本来就不该在这里的。我现在觉得好害怕,好无助,我好怕哪一天,我也会变成摔碎在地上的西瓜馕一样的东西。” 他感到一阵心疼,却不知如何再安慰。低着头默不作声地啃着锅巴,感觉心里有一块地方堵着,疼疼的,犹如被刀片割伤了手指。 月光下的两个人,沉默地坐着,渐渐地,她的情绪平复了下来,靠着墙壁睡着了,软软的呼吸近在咫尺,扫在他的肌肤上,温热的如同饥荒年代里施赠的那一碗粥。 两小无嫌猜 他抓起柴房中的一块破布,盖在她身上,伴着她均匀的呼吸,阖上了疲倦的双眼,一片心安。 那之后,他便每天乘着人少的清晨,爬进狗洞来到后院看她,陪她说说话。韶光的声音又甜又软,如同糯糯的年糕一般,尝上一口,那滋味一辈子都忘不掉。 韶光爱笑,他从来没见过这么爱笑的女孩,嗅花时轻笑,晒太阳时浅笑,与他说话时甜笑,逗弄小猫时嬉笑,开心时大笑……他时常沉浸在她的笑声中,不知今夕何夕,她就像是一片绚烂的阳光,能将雨水化成彩虹,能将阴霾全部驱散。 在韶光的身边,仿佛时光都会变快,他留恋,却抓不住。与韶光相处的日子,是他短暂的七年里最快乐的时光。 可是他明白,时间不够了,还有十年,韶光就要及笄,到那时候,青楼的鸨母必定会逼着她接客。在这之前,他必须要成为人上人,这样才能保住他心中最美好的韶光。 将盒子抱在胸前,他再一次踏入店内,对小二说道:“我带了足够的钱来,我要买那朵紫红色的芙蓉绢花。” 狗眼看人低的小二根本不理他,再次将他赶了出去。 他抱着盒子坐在店外的台阶上,不肯走。 太阳渐渐地升上了中天,又渐渐地落到了西边,消失在黑色的屋顶上,只留下一片玫瑰色的微光,街上的行人已经少了起来,不少人家的屋顶,已经冒出了青色的炊烟。 太阳的余温炙烤着大地,汗流浃背的他,这一整天来滴水未进,已感觉有些头脑发晕,只是强撑着靠在墙壁上,紧紧地抱着怀里的铁盒。 店中小二们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已经陆续离开了,只留下最后一个小二关门,那关门的小二正打算插上门闩,陡然间看见瘦弱又倔强的他依旧站在门边等待着,不由得心下一软,说道:“看你可怜,卖给你吧。人别进来,钱给我,我把花递给你。” 他嫌恶地看着他脏兮兮地脚,接过盒子将铜板倒在柜台上,数清楚后,从陈列柜里拿出最后一朵紫红色的芙蓉绢花,装在木盒中。 “拿去吧,拿去吧,”小二将盒子扔到他手中,挥了挥手,“小小年纪不学好,学人家讨好女孩子,一辈子没出息!” 奚原没理会他的鄙夷,抱着盒子像是抱着一件稀世珍宝一般,像早上一样在街上兴奋地飞奔着。最后的微光消失在街道上,消散不去的,是他那颗散发着无限热量的心。 第二天一早,当奚原满怀期待地捧着木盒来到青楼门口时,见到了他这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一幕。 卯时的阳光刺眼不已,整个世界仿佛都充斥在这热闹的鞭炮声中,青色的烟雾弥漫着,呛人、刺鼻,熏得人眼睛都睁不开,世界铺天盖地地都是红色,敲锣打鼓的声音震颤着他单薄的耳膜,锣鼓声停歇,一排排官员们齐齐下跪,所有看热闹的百姓也跟随着跪下行礼,站在人群之后的他显得无比突兀。 此地一为别 1 卯时的阳光刺眼不已,整个世界仿佛都充斥在这热闹的鞭炮声中,青色的烟雾弥漫着,呛人、刺鼻,熏得人眼睛都睁不开,世界铺天盖地地都是红色,那喜庆的红色弥漫在他眼前却如同血腥般悲哀,敲锣打鼓的声音震颤着他单薄的耳膜,他突然觉得他在做梦,想要拔腿逃离。锣鼓声停歇,一排排官员们齐齐下跪,所有看热闹的百姓也跟随着跪下行礼,站在人群之后的他显得无比突兀。 铺天盖地的红色里,一个穿金戴玉的小巧身影在人群的簇拥下走出青楼的大门,她穿着繁复的多层宫装,赤色衣服上用金线绣着精致的蝶戏牡丹,鞋上的两颗明珠熠熠生辉,看起来价值不菲。她的头发被束了起来,戴上了金玉制作的华贵饰品,行走之间,腰间佩环叮当,身上兰香馥郁,小小年纪,华贵逼人,叫人不敢直视。 奚原一阵颤抖,感觉手中的盒子像是要掉下来似地。 “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山呼海啸的声音还在不断重复着,所有人都战战兢兢地跪在地上,不敢瞻仰天家容颜。 在这敬畏的声音里,奚原感觉身子一阵阵发软,眼前的一切都混乱得像是一场梦,他挣扎着想要醒来,却只能无助地喘息着,任绝望蔓延在心头,心里仿佛被戳开了一个黑魆魆的洞,那个洞的面积在不断地增加着。 韶光的旁边站着一个身穿青色华服的小少年,少年大概十岁左右,俊秀的脸上一片老成之色,韶光将手搭在他的手上,转头看向他的眼里,有心安和依赖。 他突然嫉妒起那个少年来,想要上前将他打倒在地,然后带着韶光逃得远远的,逃到没有人能找到的地方。 韶光走到红毯尽头的银顶黄盖红帏的舆轿前,扶着少年的手,踩在一个半跪在地上的奴才背上,上了轿,红色的帘子一闪,便将她小小的身子全部遮在了后面。 二十人抬的皇家舆轿,像是一张血红的兽口,将他心爱的人吞噬…… 小少年转身上了身后那两人抬的锡顶官轿,叫了一声:“起轿。” 轿子被平稳地抬起,朝城门的方向行去,奚原捧着怀里的盒子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4 部分阅读 轿子被平稳地抬起,朝城门的方向行去,奚原捧着怀里的盒子,拨开拥挤的人潮,挣开守在道路两边手持红缨枪的士兵们,高声喊道:“韶光!韶光!” 韶光掀开帘子,一抹惊喜浮现在脸上,正欲下轿,却被人拦了下来。 “你们让我下去!让我下去!”韶光惊慌地喊道。 “公主千金之躯,万万不可理会这等闹事的刁民啊!”府尹大人赶紧跑上前来,命人拦住她,苦苦劝说道。 “你让我下去,我要见他!”韶光急的快要哭了出来。 而这边,挣开士兵的奚原已经快要冲到轿前,府尹大人赶紧喝道:“还不快上前拦住那个乞丐,若是冲撞了天威,你们担待地起吗?” “韶光!韶光!”瘦弱的奚原在几个架着他的士兵中,使出蛮力挣扎着,拳打脚踢,炽热的目光一刻不停地注视着她。 此地一为别 2 “奚原!”韶光哭了起来,使劲捶打着身前拦着她的几个人,“你们让我下去!你们让我下去!坏人!你们让我下去!” “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抓起来投入大牢啊!”府尹大人急得跺脚。 更多的士兵冲了上来,抓住了状若疯狂的奚原,在搏斗中,奚原怀里的木盒掉了下来,盒子震开,那朵紫红色的芙蓉绢花滚落在地,被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得乱七八糟,如同那零落成泥的落花一般。 奚原想要伸手去抓住那朵绢花,不料将脆弱的背部暴露在了众人的面前,那些士兵用红缨枪的枪身,狠狠地击打在他的背上,那种力度,似是要将他的内脏击碎。 身体的疼痛让他恨不得死去,可是他的手指却顽强地向那朵花慢慢地移了过去,一口鲜血从他的唇边溢了出来,他跪倒在地,手指颤抖地向前伸着,想要抓住那朵绢花…… 近了……近了……只差一点点了…… 韶光的哭声越来越大,坐在后面的二人小轿里的少年掀开帘子走了下来,走到她面前柔声说道:“殿下若是信得过微臣,便让微臣上前处理,可好?” 韶光抓着他的手:“沧水哥哥,拜托你救救他,救救他好不好?” 她急切的神情伤了他的心,他垂眸遮去眼底所有的情绪,恭敬地说道:“微臣定不负公主所托。” 小少年走到奚原面前,正殴打着他的士兵都停了下来,让出一条道。 奚原的手终于抓住了那一朵已经脏得不成样子的绢花,脸上露出一抹幸福的笑容,尽管浑身的疼痛已经让他的手指颤抖得几乎无法抓稳那朵花。 一双以银线绣着精致葡纹的缎面靴子出现在他面前,他艰难地抬起头,看到了那个温雅俊秀的少年那双冰冷的眼。 他微微眯眼,不甘心地与他对视。 少年的眼中闪过一抹轻蔑,转身对周围的士兵们说道:“放了他吧,不过是一个孩子。” 小少年走回韶光的旁边,在她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韶光制住了哽咽,面上露出浅浅的笑容,看了奚原一眼,闪身进了轿子,微微晃荡的红色帘子像是绝望的血液,倾泻而下。 轿子被抬起,一群人继续前行,虚弱的奚原抓着那朵绢花在人群里艰难地朝轿子爬去,气若游丝地喊着:“韶光……韶光……韶光……” 原本还是灰白色的天空,从西边迅速席卷来大片的乌云,像是波澜壮阔的海水一样片刻便占领了这个城镇,光线瞬间便阴暗了起来,大风刮得人衣服翻飞着,如同折翼的蝴蝶。 豆大的雨点倾盆而下,原本看热闹的人们都朝屋檐处躲了过去,大街上顿时混乱了起来,不停地有脚踩踏在奚原的身体上,挤压得他吐出一口一口的鲜血,颤抖地手终于无法再抓住那朵脆弱的绢花,绢花掉在青石街道上,被凌乱的脚步踩成一堆零落的布片。 雨越下越大,浑身剧痛的他趴在冰冷的地上,眼前是一片喜庆过后零落的鞭炮的残红,那朵紫红色的绢花,被雨水浸泡地湿哒哒地,随着汇成的水流流进了街道两旁排水的沟壑内,消失不见。 孤蓬万里征 1 唯一留下的,只有缠绕绢花的那根细细的铁丝,像是一根弯曲的钩子一样,冰凉,锋利,将他的心剖了出来,血淋淋的呈现在大雨里。 天昏地暗,他的视线越来越模糊,终于,疼痛过度的他,晕厥在这冷冷的冰雨里。 十天后,帝都,午门前。 一身黑色龙袍的中年男人站在城楼顶上,目不转睛地望着城门的地方,他的身后,是举着舆伞与扇风的十几个宫女。此时正值晌午,他身后汗流浃背的百官一个个眉头紧蹙,却又不敢有一句怨言,只能恭恭敬敬地陪皇帝等待着他那宝贝女儿的归来。 一旁的大太监陈德铭端了一杯冰镇的参茶过来,垂首,恭敬地提议道:“陛下,要不然您先回养心殿候着?等长公主回来了,自会有人带着她来见陛下的。” “不,朕要在这里等着!”说着,九五之尊的帝王眼眶红了起来,“都一个多月了,也不知朕的小公主现在怎么样了,朕目前就这么一个子嗣,朕心里难过啊!” 陈德铭心中微微一叹,大周国几百年历史,各个皇帝都是马上打的天下,喜好开疆扩土,才有了大周今日称霸中原的繁华。可是这一任的皇帝,早些年戎马天下,后来便因为一点小成就而沾沾自喜,自高自大。从此,皇帝开始整日专研诗词歌赋,由于他出身军旅,不通帝王心术,后来又因终日沉迷于儿女情长之间,逐渐优柔寡断,多愁善感。 皇上当政后期,国家积弊渐多,亟待一场改革来振兴国力,可惜皇帝还沉湎于帝都虚假的繁华中,醉生梦死。 皇帝登基十余年,后宫佳丽近千人,竟无一人怀上龙嗣。宫中太医们都知道,皇上退出军旅后,身体欠佳,这辈子注定了子息薄弱,甚至可能终生无嗣。 哪知道,就在五年前,皇帝冬日去烟云山庄的行宫泡温泉,见一个宫女生的貌美,一时间心旌荡漾,与之春宵一度,不料这宫女运气好,一次就给怀上了。皇上喜不自禁,不顾祖宗礼法,硬是将那宫女破格觐封为妃。 这女子封为妃后,倒也安分,只可惜皇帝性喜渔猎,宠爱了她一阵子后,渐渐地就移情别恋了。这妃子虽然失宠了,女儿却甚得皇上的喜爱,因此在这寂寞深宫中,也算是有了不受欺负的一席之地。 只是宫中向来是是非之地,就算你不与人争风吃醋、勾心斗角,别人也未必会放过你。如此便有了一个多月前的事。 那日,小公主的母亲贤妃深感宫中寂寞,打算去皇觉寺小住半个月,顺便为皇帝念经祈福,便来到养心殿向皇帝请旨。皇帝当时正忙着与新入宫的妃子调情,大手一挥,便同意了。 哪知道,在去皇觉寺的路上,贤妃遭人暗算,一众侍卫全军覆没,小公主被掳,贤妃也吓得大病了一场。 这公主被掳的幕后指使者便是那新入宫的妃子,那妃子本是当朝丞相的女儿,一入宫便被封为四妃之一,只是此女颇有野心,想独霸皇帝,专制六宫。她第一个要对付的对象,便是贤妃。 孤蓬万里征 2 贤妃如今虽不受宠,但母凭女贵,凭借着生下皇嗣这一大功劳,不仅名列四妃之首,吃穿待遇还与皇后一般无二,在宫中遭人嫉恨已久,只可惜贤妃为人谨小慎微,又整日缩在房里吃斋念佛,她们纵是恨得咬牙切齿,也无可奈何。 此妃买通贤妃身边的宫女,让她跟贤妃提议去宫外小住,贤妃对这宫女颇为信任,引为心腹,哪里会多想,于是便着了她的道儿。 只是,此妃虽然心肠狠毒,在演戏方面却算不得炉火纯青,没过多久便露出了马脚,而贤妃身边的宫女受不得刑,很快也如实招供了。皇帝大怒,想到自己那可怜可爱的女儿,又是一阵悲从中来,当即赐了此妃几丈白绫,又将其尸体以麻布蒙面,嘴中填以粗糠,扔在宫外的臭水沟中,并不准丞相家人收敛尸骨。 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远远地,有豪华的仪仗朝这边走了过来,皇帝的眼中闪过一抹欣喜,浑身都激动得颤抖了起来,提起自己的下袍,飞快地朝城楼下跑去。 皇帝引颈长盼,左右张望,面上又是欣喜又是焦虑,紧紧地抓着自己的袖袍,恨不得冲到队伍前面去。 一盏茶的时辰后,仪仗终于来到了午门面前。 队伍中的人全部跪下向皇上行礼后,一个宫女揭开厚重的红色帘子,引着小公主踏在一个奴才的背上,下了轿子。 “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皇帝身后的百官与周围的百姓齐齐下跪行礼。 皇帝再也顾不得礼法,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韶光面前,一把将她抱在怀里,怜惜地蹭了蹭她的脸,眼里闪现一抹泪花,哽咽着说:“朕的心头肉,终于回来了……终于回来了……” “父皇。”韶光靠在皇帝的怀中,也流下了一抹激动又委屈的眼泪。 “朕的心头肉都受苦了,瞧这小脸瘦得,你走的时候,还胖得朕险些抱不住你,可是现在,你轻得跟一根羽毛似地,”皇帝叹了一口气,捏了捏她的细胳膊细腿,见她没有缺胳膊少腿的,这才放心下来,想到属下禀报上来的关于女儿这一个多月的遭遇,皇帝又气恨了起来,“那些为非作歹的刁民!朕要砍下他们的狗头!株连九族!” 韶光吓得在他怀里颤抖了一下,像是寒夜里一只淋了雨的小鸟。 “父皇……别……别杀人了……”想到惨死在她面前的小双和小桃,韶光面色惨白,感觉胃里阵阵恶心。 “韶光别怕,那些人都是些大奸大恶之徒,是国家的蛀虫,社会的败类,他们死有余辜!”皇帝恨恨地说道。 他们的确都是坏人呢。这样想着,韶光稍微心安了些,靠在皇帝的怀里没有说话。 这时候,小少年走到皇帝面前恭敬地行礼:“兵部尚书裴毅之子裴沧水参见皇上,皇上千岁千岁千千岁。” “哦,是你,”皇帝点点头,眼里闪过一抹激赏,温和地说道,“小小年纪,便能独自一人寻回公主,不简单呀。有勇有谋,毅力非凡,将来定有一番大造化。” 物是人非事事休 1 “皇上过奖了。”裴沧水进退有度地谦虚道。 “虎父无犬子,你小子当得起!”皇帝笑了起来,“这次你留书一封便离家出走,裴爱卿可是气得吹胡子瞪眼了,你母亲也急出了病来,回家后,可要好好陪陪你母亲,多敬敬孝道才是。” “微臣谨遵皇上教诲。” 皇帝对眼前的小少年是越看越满意,早前便听闻兵部尚书家的公子,两岁便能背诵几百首诗,四岁习武,七岁百步穿杨,八岁进入京郊大营历练,年仅十岁,便已经是百夫长了。 千金易得,良将难求,眼前的裴沧水,真是一个根正苗红的好孩子,想必将来定能为大周做出卓越的贡献。 “你救了朕的小公主,便是于皇室有恩,想要什么赏赐呀?” “为皇室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乃是每个大周子民的分内之事,微臣不敢邀功请赏,只想恳求皇上一件事。”说着,他的目光望向了皇帝怀里的韶光,变得无比温柔。 “何事?” “微臣仰慕元太傅的才华已久,只是不是皇室弟子,无缘拜师,一直心存遗憾。皇上可否允许微臣每日来宫中旁听,微臣愚钝,书中常有不解之处,渴望能有个良师能为微臣传道授业解惑。” 裴沧水句句话在情在理,如此勤奋好学的少年,皇帝非常满意,大手一挥:“朕准了!不过你救韶光有功,若是朕不赏你点别的,落在天下人眼中,未免显得朕薄情寡义,令人寒心。这样吧,赐裴府黄金前两、绸缎千匹、兵部尚书的夫人晋升为一品诰命夫人。” “臣谢主隆恩。”裴沧水跪下来恭敬磕头。 养心殿。 黄|色的瓦像是金色的龙鳞一般,层层叠叠地铺陈着,在阳光下散发着耀眼的光泽。朱红色的柱子在火热的五月里,色泽艳丽得如同热烈的凤凰花,象征着吉祥与高贵。 推开雕花木门,室内装饰得金碧辉煌,大气磅礴,处处彰显着一个帝王的威望与气魄,一种凌厉的压迫感直逼人心。 由于今日有折子上来称北方有蛮人进犯,因此早朝一直到中午还未结束。此刻真值晌午,宫内的钟声响起,已经到了用膳的时辰了。站在门边的大宫女示意端着盘子走到养心殿门口的一众太监宫女们进去。 宫人们打开门,一阵嘹亮的哭声直击人心,所有人皆是低眉敛目,鱼贯而入。自公主回宫七日以来,这已经是她哭泣的第五日了。 历朝历代,养心殿都是皇帝处理公事、接见大臣的地方。自从上次公主出了事,皇上便再也不放心任何人抚养公主,哪怕是公主的生母。将公主接回宫后,皇上做的第一件事,便是让宫女们收拾了她旧时的一些物什,将她接来了养心殿后殿住。 精美的膳食被一一摆上了桌面,皇帝下令废去了宫中原有的那一套,传上来的膳食全是公主平时爱吃的。可是眼下,无论屏风后的宫女们怎么哄,公主就是不肯下床,在床上不停地打滚哭闹。 物是人非事事休 2 “我要母妃!我要母妃!我要母妃!”韶光哭得嗓子都哑了,在宫女们慌乱的手脚下使劲地挣扎着。 宫女们也不敢用力,谁都知道这位可是皇帝的心肝儿,若是一不小心掐疼了她,只怕下一刻便是人头落地。 哭闹的声音持续着,桌上的膳食已经快凉了。 “皇上驾到——!”太监尖锐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宫女们额头冒汗,更加急切地恳求道:“殿下,殿下您就起来吧,皇上回宫了,殿下快整理一下,给皇上见礼。” “我不要!我要母妃!我要母妃!”韶光使劲捶着床板。 皇帝走入后殿,见屏风后的宫女们又是如同往日一般手忙脚乱,却拿这位任性顽劣的公主没有任何办法,不由得怒道:“你们一群人都照顾不好朕一个公主,朕留你们何用?来人啊,拖出去全部杖毙了!” “皇上饶命!皇上饶命啊!”太监们上来将宫女们往殿外拖去,惊惶地宫女们立刻开始大哭求饶。 “父皇!”韶光从床上爬了起来,蹭到皇帝的腿边,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看着他,“父皇就饶了她们吧……是韶光的错……是韶光自己不愿意梳妆打扮……” 看着女儿可怜又可爱的脸,皇帝的气消了些,挥手免了她们的死罪。 他摸了摸韶光的头,又擦去她脸上的泪珠,柔声问道:“韶光,以后跟父皇住在一起,不好吗?” “父皇……我想母妃……”韶光瘪瘪嘴,又要哭出来了。 “韶光乖,以后父皇会好好照顾你的,连同你母妃对你的那一份关爱。韶光是朕的大周最尊贵的温懿公主,以后若朕没有男嗣,朕会亲自为你招赘驸马,这天下便是你与驸马平起平坐,朕疼你,便要连这江山一并给你!”皇帝蹲了下来,直视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的郑重承诺道。 韶光听不懂,只是紧紧地抓着皇上的手,委屈地说:“父皇……韶光想母妃……想的心肝儿都疼了……父皇……母妃去哪里了……为什么我看不到母妃了……她们都说……以后我就看不到母妃了……父皇……我要母妃……” 说着说着,韶光又哭了起来。 皇帝将她在怀中,轻轻地拍打着她的背,絮絮地安慰着她,好半天,哭累了的韶光才睡了过去。 皇帝坐在龙床上,小心的给自己心爱的女儿盖上被子,而后重重地叹了一口气:“韶光啊韶光,朕该拿你怎么办?如今北方群狼环伺,西方虎视眈眈,朕在的这些年,虽无大作为,亦可保你平安,若是朕将来驾崩了,你要如何才能守得住这天下?” 想着想着,皇帝竟是红了眼眶,望着这可怜又可爱的女儿,忧心忡忡,天下之大,要找一个可靠之人托孤,谈何容易? 就在皇帝沉浸于自己的悲伤中不可自拔之时,躲在屏风后的一个宫女悄悄退了下去。 坤宁宫。 坤宁宫的富丽堂皇不下于养心殿,相比于养心殿的大气磅礴,翊坤宫则更显得精致瑰丽。踏过雕刻着花草暗纹的白玉石阶,跨过紫檀木制作的精美门槛,映入眼帘的便是翠绿的如同一汪深浅湖泊的碧绿琉璃瓦,瓦下的房梁上,绘着一百二十幅出自名家之手的图画,为了保持图画不变色,颜料皆是以各类珠宝研磨成粉后,调和胶水研制而成。 越过栩栩如生的各类图画,抬头便是绘得色彩艳丽、五彩缤纷的天花板,天花板的中央,是金碧辉煌的藻井。藻井下,是挤挤挨挨的一个宫殿,宫殿内到处摆放着奇珍异宝,历朝历代的夜明珠有一小半被挂在了坤宁宫内,宫门外的柱子还是以朱红色的油漆漆的,殿内的柱子则在油漆的外面,又用融金刻上了一条条欲冲天而起的火凤。 价值连城堪比历代皇陵的一座坤宁宫,因为东西放置得太多,而使得室内的光线十分昏暗,看起来像是一座陈年的旧仓库。而坐在坤宁宫正中央的皇后,看起来像是一座穿着华服的瓷娃娃一般,华美却没有丝毫生气,仿佛已经不知道在时光的沧海里被遗忘多久了。 瓷娃娃装扮精致的脸上,开始有了生动的表情,她蹙着柳眉,厚厚的浅粉敷在她的脸上,如同一张面具,那是一种像是寄生虫一样的面具,贴服在她脸上,吸食着她的心头血。 共生的面具,即让她心力交瘁,又保护着她,不让人窥见她内心那仿若魑魅魍魉一般的秘密。 “奴婢参见皇后娘娘。”宫女恭敬地跪在地上,磕头行礼。 “如意,可是皇上这几日又临幸了哪个狐媚子?”皇后动了动血红的唇,漆黑的眸子如深潭一般,似能将人溺毙。 “皇后娘娘多虑了,德废妃的事情还未过去多久,皇上心里膈应着呢。”如意小心地说道。 皇后提在半空的心终于回到了腹腔,她松了一口气,靠在黄金椅上,乌黑的云鬓上,黄金步摇朝后一晃,晃出细碎而沉闷的声音。 “娘娘,”如意抬起头打量了一下她的神色,斟酌道,“奴婢今日……奴婢今日……” “这么吞吞吐吐的,何事?”皇后的眉头又蹙了起来。 如意赶紧诚惶诚恐地趴伏在地上,语速极快地说道:“陛下今日跟公主殿下说,若是以后没有男嗣,便为公主招赘驸马,让公主与驸马平权,共享天下。” “什么!”皇后猛的从黄金椅上站了起来,快步走上前,失态地掐着她的肩膀厉声道,“你再说一遍?” “娘娘……娘娘……”如意吓得浑身哆嗦。 “皇上想将位置传给公主和驸马?”她的面色狰狞了起来,猛的推开身前的如意,差点笑出眼泪,“我如此忍辱负重,你还要逼我到何时?” 她一把将桌上的珍奇全部摔到地上,然后像是不解恨似地,又推倒了殿内的博古架、屏风、贵妃榻…… “皇上,你逼得臣妾好苦啊!好苦啊!” ------题外话------ 答应库洛的两千字一章…… 物是人非事事休 3 摔东西的声音不绝于耳,所有人都战战兢兢地,不敢说一句话,室内的气氛就像是暴风雨的前夕,阴沉、压抑、叫人喘不过气。 一盏茶的时辰后,云鬓散乱的皇后像是一个垂垂老矣的妇人一样,颓丧无力地瘫坐在地上,那双漆黑的眼眸里再也看不见平日里对物质那强烈的欲望。 自她进宫以来,除了初一十五,皇上遵循祖制,与她同宿乾清宫之外,便将她当做一个隐形人一般,视而不见。对情感的日益空虚,使她将所有的精神需求都转移到了物质上,举国上下都说她铺张浪费、穷奢极欲,难当国母大任,他却是不闻不问,因为对他来说,哪个女人当皇后都是一样的,他需要的只是一个“皇后”,而不是一个妻子。 一块镜子的碎片落在她的脚底下,她的视线聚焦到镜子上,突然发狠地抓起了那块镜子,狠狠地朝远处掷了过去!都怪这张脸,都怪这张该死的平凡的脸!否则,她怎至于与皇上大婚二十多年,都是处子之身? 镜子的碎片砸到了一个宫女的脸上,从她的额头划过鼻子一直割到了另一侧的脸颊边上,潺潺的血液瞬间流了出来,那宫女的喉咙中发出一声可怜的呜咽。 皇后突然像疯了一样,走到那宫女面前,一把抓起她的头发,让她不得不仰起脸来看着她,然后,皇后一耳光狠狠地扇了过去:“你们这些贱蹄子也是些没用的!跟了本宫那么多年,竟也不想些法子留住皇上!让本宫在宫中二十几年,连个盼头都没有!” 那宫女被打的脑袋嗡嗡作响,眼里流出委屈的泪水。这些年为了留住皇上的人,皇后也是煞费苦心。为了让自己显得年轻貌美一些,她挑选的宫女,都是又老又丑的,这样的一群宫女,就算是想飞上枝头变凤凰,也没那个先天条件。 而其他宫的嫔妃们,待年华将去时,便收几个貌美的宫女留在身边,皇上性喜渔猎,有时也会因这些貌美的宫女而多光顾她们的宫殿。若是有些宫女幸运,便能成为七品御女或者六品宝林,在宫中分位虽不高,倒也算是个有饷银的小主了。 只是皇后嫉妒心重,眼里怎能揉得进沙子?自是不肯选美貌宫女留在坤宁宫,长此以往,坤宁宫不似冷宫,胜似冷宫,更似一座华丽的皇陵,里面关着一群不见天日的活死人。 这时候,机灵的如意爬过去,说道:“娘娘,奴婢倒有一计,不知娘娘意下如何。” “细细道来。” “娘娘,这些年皇上的身子……娘娘您也是知道的,若要再有子嗣,难得很。但也并非不行!”说着,她大着胆子从地上爬了起来,在皇后耳边快速的说了几句。 “这可是欺君罔上的大罪!”皇后后退一步,大惊失色。 “娘娘,这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绝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又怎能算是欺君罔上?” “这……本宫再考虑考虑。”皇后的手有些发抖,她赶紧转过身去,不想让别人看见她的紧张和犹豫。 “娘娘,只有您有了太子,才能坐稳皇太后的位置呀!”如意苦口婆心地劝道。 皇后终于下定了决定,转过头盯着如意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道:“这件事,本宫就全权就给你来办了,若是事成,本宫擢升你为尚宫,赏白银千两。” 如意一脸喜色,连忙跪地谢恩。 窗外,原本晴朗的天色不知为何,突然阴郁了起来,暴雨像是刽子手刀上的寒光,转瞬即来,满带杀气和凌厉! 暴风雨摧折着宫中的花木,不少脆弱的草本植物都被连根拔起,伴着泥浆乱七八糟地砸在宫内的长廊上,狼藉得犹如大军过境后的战场。 这样的大雨,十几年不曾见过了。 皇上在养心殿处理折子,抬起头看了这遮天的雨幕一眼,突然有些心神不宁,握着狼毫批折子的手,在微微地颤抖着,仿佛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他蹙眉,按捺下心中翻涌的不安,批阅着面前的奏折。 就在这时候,大太监陈德铭走进养心殿内,在他耳边低声说道:“皇上,刚刚坤宁宫的侍女青玉过来,说是皇后娘娘病重,请您去探望一下。” “皇后病重?”皇帝蘸了点儿墨汁继续写,头也没抬,淡淡地说道,“皇后利欲熏心,病重?不奇怪。” “那皇上的意思是?” “让皇后去皇觉寺小住一个月,多听经念佛,便能清心寡欲,这心病好了,身体的病自然也就好了。”皇帝不以为意地说道。 “可是刚才青玉说,皇后几乎已经病的药石罔效了,皇上再不过去看看,指不定皇后就病入膏肓了。”陈德铭殷殷劝说道。 “这次青玉给了你多少好处?让你这样为她说话?”皇帝抬眼,斜睨着他。 “哟,皇上,这您可冤枉奴才了,奴才的主子只有一个,那就是皇上啊!”虽然腰间的钱袋很沉,陈德铭还是昧着良心在说话,“只是,皇上,娘娘好歹是您的结发妻子,若是娘娘病重,您连探望都不肯的话,这叫天下的读书人怎么看?” 皇帝叹了口气,终还是将狼毫搁在了笔架上,负手朝养心殿外走去:“走吧,那就去看看吧。” 陈德铭松了口气,出殿门的时候,与青玉交换了一个眼神。 明黄的帘子内,没用午膳的韶光悠悠转醒,掀开被子,有些委屈地喊道:“父皇……” 喊了几声,都没听到皇帝应声,韶光瘪瘪嘴,又要哭出来了。 这时,如意赶紧走到公主面前,跪在地上为她穿衣服:“殿下,陛下去探望皇后娘娘了。” “皇后娘娘?”她觉得更委屈了,“我母妃呢?为什么我看不到我母妃,他却可以去看皇后?” “殿下想贤妃娘娘?” “想……每天都想……”从出生到现在,贤妃的宫中连个奶娘都不曾有,一直是她亲力亲为地在照顾着她,因此她对母亲的感情也更深。 物是人非事事休 4 “殿下……”如意露出一抹为难的神色,“奴婢倒是知道贤妃娘娘在哪里,只是,奴婢不能说。” “好如意,你快告诉我,我母妃到底在哪里,你说了,我把父皇赏赐给我的夜明珠送给你。”韶光急切地说道。 “殿下,不是奴婢不肯说,而是皇上下令了,宫中所有人,不得对您说出贤妃的下落。” “怎么会这样?”韶光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不过殿下,要奴婢说也可以,但是殿下不能告诉皇上,否则奴婢这脑袋就保不住了。”如意斟酌着说道。 “好如意,你放心吧,这事儿我一定不跟父皇说,你快告诉我吧!”韶光激动地抓着她的袖子。 “殿下,自从您被贼人掳走之后,皇上一怒之下,迁怒于贤妃娘娘,将娘娘打入了冷宫。” “什么?”冷宫?冷宫?她虽然年纪小,但又怎会不知道冷宫是个什么地方?在冷宫里,衣不蔽体、食不果腹、野草丛生、虫蛇遍地…… 那里还有一群疯女人,每天打骂、吵闹…… 父皇怎能如此狠心?她感到浑身一震冰凉,身子剧烈地颤抖着,止不住地又开始嚎啕大哭起来。 “殿下别哭了,别哭了呀。”如意急了,手忙脚乱地掏出手帕给她擦眼泪。 “我要母妃!我要母妃!我要去见母妃!”韶光哭着推开了她,朝殿外跑去。 如意的面上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跟了出去。 养心殿外的侍卫对于公主的哭闹已经见怪不怪,只是他们是些粗人,下手不知轻重,也不敢去拦小公主,只能等着殿内的宫人去将小公主追回来。 外面是瓢泼大雨、电闪雷鸣,整个世界像是要毁灭了一般,伫立在风雨中的养心殿,似乎也岌岌可危,下一刻就要坍塌下来。 韶光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没有往长廊上跑,在长廊上,她很快便会被抓住。她只能冲进花园中,跌跌撞撞地艰难地辨认着路,尽管雨水已经打湿了她的睫毛,让她几乎睁不开眼睛。 她身子小,很快便消失在混沌的天地之中,十几个宫女们慌了,像是无头苍蝇一样在花园中到处找。只有如意知道她的目的地,朝冷宫的方向狂奔着。 终于,在御花园的一个湖上的白玉石桥上,她追上了小公主。小公主已经跑得气喘吁吁地了,湿漉漉的脸上,也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 此刻,她正靠在石桥的柱子上喘气,如意轻手轻脚地靠了过去,突然一把拎起她的后衣领,将她狠狠地扔到了湖里! “救命——!”一声惨叫划破长空。 宫女们闻声朝这边跑了过来,如意也跟着跳下了桥,在水中,将大力挣扎的韶光死死地朝水底摁去—— 突然,如意感觉头部一阵剧烈的疼痛,眼前出现了一大片血红的色泽,之后,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赶来的宫女们跑上桥,对着桥下急切地大喊道:“裴小公子,快将公主抱上来!” 裴沧水抱着韶光,终于感觉一颗悬在半空的心,落了地。天知道,当他打着伞经过这里的时候,看到韶光被那宫女扔下石桥,他是什么感觉?他感觉整个世界都要崩塌了! 今日,乃是他姐姐容嫔的生日,姐姐想念家人,希望父亲能进宫看看她。偏偏这时候,父亲染了病,卧病在床,只好让裴沧水进宫一趟,以解她相思之苦。 来的时候,还是一片明媚的天色,不料到了宫中,原本明媚的天空瞬间便风起云涌,下起了狂风暴雨。念及家姐,裴沧水只能朝宫女借了一把伞,硬着头皮行走在这危险的暴风雨中。 幸好今日,他入了宫,否则……否则…… 那后果太可怕,他现在想来,都是一阵后怕。 抱着怀里的韶光,他感到一种深深的不安,突然对全世界,都充满了不信任。 物是人非事事休 5 “裴小公子,快将殿下交给我们吧。”见他上了岸,一个宫女赶紧迎了上来,说道。 “不用了,我会轻功,先抱她回寝宫,你们快去请太医。”他看这些宫女的眼中,都充满了怀疑。 “多谢裴小公子,殿下现在住在养心殿后殿,殿下知晓路吗?”大宫女吉祥问道。 “还请姑姑赐教。”他已心急如焚。 吉祥将去往养心殿的路指明之后,裴沧水运起轻功,如一只青色的孤鸿一般在瓢泼大雨中飘然远去,他一手撑着伞一手将公主紧紧抱在怀中,哪怕御花园中泥浆万点,连半点都不曾溅到公主身上,他的身子,为她撑起一个安全的世界。 明明是半盏茶的时辰,他却觉得仿佛过了好几年,每一刻仿佛都是踏在地狱业火中一样,疼痛、煎熬。终于踏入那朱红色的大殿后,殿内的宫女们慌忙手忙脚乱地将小公主抱进了内室换衣。 小公主的鼻子上有触目惊心的伤口,血液止都止不住,一帮宫女急的眼泪都快出来了,若是公主出了什么事,等待她们的,便是人头落地。 早有人去了坤宁宫通知皇帝,太医只在皇帝来临的前一刻赶到了养心殿,几十个太医跪在室内,由最年迈的太医先为公主请脉视察,皇帝在室外焦灼不安地等待着,脚步踏在玉石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响声,每一声都仿佛踏在御医们的心上一般,他们战战兢兢地,一动也不敢动,背后的冷汗早已将衣服湿透了。 一炷香的时辰后,皇帝终于忍不住了,冲进屏风后大吼道:“朕的公主怎么样了?!” 老太医吓得手上一抖,差点握不住请脉的红线,颤声说道:“皇上,公主她……她没有大碍,只是呛了水,可能会受点风寒。” “那她的鼻子是怎么回事?”皇帝额头的青筋凸起,像是盘曲的蚯蚓。 “这……这……”老太医急的眼睛滴溜溜地直转。 皇帝气得一脚将他踹倒在地:“还不给我从实招来!” 老太医跪在地上连连磕头:“皇上饶命啊!皇上饶命啊!微臣无能,公主殿下摔到水中的时候,撞到了鼻子,可能会导致失忆啊!” “你说什么?失忆?”皇帝瞪大了眼睛,逼近一步,抓着他的衣领将他提起了起来,“给朕治!给朕治!必须给朕治好了!否则你们就都等着掉脑袋吧!” “皇上饶命!皇上饶命啊!”磕头声响起一片,室内哀鸿遍野。 窗外的雨吓得越来越大了,这是宫中最黑暗的一天,所有的金碧辉煌都失去了原有的颜色,斑驳黯淡地像是陈年的霉斑,瓢泼的大雨仿佛要毁掉这座坟墓一般的皇宫。这一天是繁忙的,宫中的禁卫军忙着押送宫女、太监、侍卫以及那群可怜的太医们到午门,侩子手负责砍头,慎刑司的太监们负责将尸体运到宫外的乱葬岗上。 那一日,共处决两百余人,午门外排水的沟渠中,红了一片,有人说,直到第三天,那沟渠中的水才恢复清澈。 可能言过其实,但是由此可见那一日帝王的愤怒。 从此,庭院深深、草木萋萋的冷宫中又多了一个女人,一个成日里说要假孕争宠,让自己的孩子坐上太子之位的疯女人。她每日捧着一个枕头在冷宫中转悠着,对冷宫中的每一个人傻笑,她含情脉脉地盯着手里的瓷枕,跟人说那是她生下的太子。她还时常得意的念叨着,大周最尊贵的温懿公主已经被溺死了,以后,她会是大周尊荣无限的皇太后…… ------题外话------ (作者以前的高中同学就是撞到了鼻子,正好是神经系统的那块区域,然后就失忆了,全班同学都?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5 部分阅读 ------题外话------ (作者以前的高中同学就是撞到了鼻子,正好是神经系统的那块区域,然后就失忆了,全班同学都不记得,记忆停留在小学初中的时候,作者就拿过来用了。) 曾记否 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萧礼有些怅然若失,梦中又是当年跟韶华分手时,她满脸的泪水。那天阳光毒辣,那天古木森森,在老杉树笼罩的林荫道上,落下铜钱大的光斑,明晃晃地刺痛了他的眼。 她哭的很难看,几乎是嚎啕大哭,从身后抱着他不让他走,滚烫的泪水不停地掉落在他背后,她抱他抱的那么紧,哭着恳求、哭着挽留,可他却用那么恶毒的话语狠狠地凌迟着她的自尊,让她浑身颤抖,几乎要断了气。 他记得,她当初放下尊严,卑微到了尘土里的恳求着他,可是他却狠狠地将她摔开,让她狼狈地摔倒在地,胳膊上擦出一片鲜红的血,白色的裙子上沾满了肮脏的灰尘,她试图爬起来,膝盖上的疼痛又让她狼狈地摔了下去。 他无情地走远了,她哭喊着,追逐着他,眼睁睁地看着他一步步远去,一次次摔倒在肮脏的尘埃中,最后跪坐在地上,差点哭晕过去。 年少的心柔软脆弱,可是伤起人来,却是那么的狠绝。在欧洲的五年,他无数次的回忆起这段感情,从最初的憎恶到之后的怀恋再到最后的追悔,生活转了一个很大的圈。当年她离开宾县之后,他后来去找过她,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没想到,如今却在这个普通的二线城市中,寻回了她。 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了进来,在打了蜡的实木地板上反射着明晃晃的光,室内原本冷硬的设计,因为早晨那热烈的阳光,显得温暖了起来。有玫瑰花的香味顺着晨风吹进室内,他伸了个懒腰,深呼吸一口,今天真是个好天气。 走下床,拉开窗帘,晨风呼呼地涌了进来,吹开桌上一本旧的日记,日记翻动着,时间定格在了五年前。 2008年8月12日晴 今天一大早起来,就接到了潘子的电话,潘子说,学校后山的盘山公路上,昨天又死了个人,问我有没有胆子,去那条公路上赛车? 对于死人这事儿,我早有耳闻,这几天我妈天天跟我说,盘山公路上谁谁谁又死了。宾县是个小地方,大家几乎都认识,死了一个人,很快便能传遍整个宾县。学校从7月4号开始放暑假,放假之后,我便天天跟潘子他们泡在网吧组团打游戏,也没再去过盘山公路赛车。 第一个人出事的时候,是在放假的第五天,我妈当时还兴致勃勃地跑去看热闹了,警方将在死者周围的地方画了一个圈,然后抬走了尸体。 回来之后,我妈三天没有吃下饭,每次饿了只吃两口黄瓜。当时我还笑着打趣我妈,这么大的人了,还怕这个? 我妈当时脸色惨白惨白的,只说了一句太可怕了。 事后,我去问了潘子。潘子正在打桌球,闻言,看了我一眼,说道,我妈也好几天没吃下饭呢,听说那人死的可惨了,像是被野兽吃掉的,浑身上下都没剩什么肉了。 随后潘子又疑惑地说道,可我想着不对劲啊,野兽也不至于吃人不吐骨头吧? 当时,我们都没有在意,只把这事情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稍微谈了几句,就又开始过着白天打游戏晚上打桌球的悠闲日子了。 前后才一个月,就死了十三个人,每隔几天死一个,死状一模一样,都像是被野兽吃掉的。于是当地的警局便派了几十个警察牵着警犬在学校的后山里搜寻着,没想到野兽没搜到,警察倒是死了两个,死状与那些受害者如出一辙。 后来,学校后面的那条盘山公路便成了整个宾县的禁区。 当天下午,当我开着那一辆雅马哈yzf—r1摩托车去往盘山公路上的时候,看到韶华从一家药店出来,忍不住停下来喊了一声:“韶华!” 她抬起头来,看到我眼睛里亮晶晶的,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中居然涌起一股满足和兴奋。 她小跑着走过来,摸着鲜红色的摩托车,赞道:“好漂亮的摩托车啊,真炫!” “那当然,这可是雅马哈yzf—r1!”我得意的扬起头。 “雅马哈yzf—r1?”她有些不懂,好奇地看着我。 本来快迟到了,为了赶时间,我得赶紧走,可是看到她着好奇的眼神,我忍不住停了下来:“这可是我生日的时候,我妈送给我的,花了十多万呢!” “哇!好贵啊!”她张嘴惊叹道。 她那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神色取悦了我,我挑眉:“要不要坐上来试试?” 她有些跃跃欲试,但还是胆怯地说了一句:“不了,弄坏了我赔不起。” “来嘛,摩托车哪那么容易坏啊!”我一把抓住她的手将她拉到了后座,坏心地一踩油门,果然吓得她反射性地搂紧了我的腰,我的脸上露出一个计谋得逞的笑容。 她身上有淡淡的薰衣草香味,很好闻,雪白柔软的双臂贴在我的腰上,让我有些心襟荡漾。 摩托车加快了速度,风驰电掣,韶华吓得在我背后惊叫连连,我开心地大笑起来,开怀地像是吃了蜜一样。 到了盘山公路,等得不耐烦的潘子和小黑走上前来,潘子看了我一眼,打趣道:“哟,老大,大鱼大肉吃多了,改吃小白菜啦?” 我一脚踹了过去:“别胡说八道!” 身后的韶华却红了脸,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觉得她红脸的样子特别好看,像是甜甜脆脆的苹果,让人忍不住想咬上一口。 “阿翔他们呢?”我问道。 “都不敢来,可怂了!”潘子朝地上啐了一口,然后从裤袋里拿出烟,抽出两根烟,一根给我,一根自己叼着,然后掏出打火机,给我点上了。 我深吸了一口,吐出一圈烟雾。旁边的韶华皱着眉咳嗽起来,她低着头,似乎不好意思指责我。 我突然就有些烦闷了起来,将嘴里的烟扔在地上,用鞋踩灭了。然后对一旁点上烟的潘子说道:“那就开始赛车呗,还抽什么烟,一心两用的当心出事!” “自己想泡妞,还不准我抽烟了,”潘子很有眼色地看了韶华一眼,“老大,你这可不够意思啊!” 潘子打量她的目光看得我很不爽,不知是怕她误会还是怕她多想,我心中更是烦闷,这种奇特的情绪作祟下,我很不客气地抓起韶华的手再次上了车,拽过潘子的安全帽戴在韶华的头上:“你那速度根本不够看,今天你就别比了,在这儿等着,我和小黑赛一场!” 潘子笑了起来:“行行行,不妨碍老大泡妞了。不过老大,你就不问问你这位小娘子么?问问她这路上有没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呀?” 他这话明显是恶意的嘲笑,令我想起了他们之间流传的关于韶华是神经病的谣言,让我有些不悦。这种情绪来得莫名其妙,本来与她不过只有两面之缘,为什么对她感觉那么特别? 哪知道韶华却没听懂,很认真地说:“现在还没入夜,不用担心这个。” 潘子和小黑都不客气地笑了起来,韶华似乎反应过来了,垂着头有些闷闷不乐的样子。 “上车上车,再不赛车天都黑了!” 见我神色不悦,小黑赶紧上了车,潘子吹了声口哨,两辆摩托车瞬间便飙了出去!韶华依旧很紧张,整个身子几乎都贴在了我身上,这种滋味非常美妙,我忍不住坏心地想,以后要多带韶华来飙车。 唉,如果韶华能长得漂亮点就好了,我有些遗憾地想,清秀的女孩子,向来不是我的胃口。 一路开了十多分钟,突然听到小黑在后面大喊道:“老大,我车子抛锚了!” 我回头一看,小黑果然下了车,在检查着什么。 我不耐烦地说道:“你快点,我在这儿等你,等你修好了我们再比!” “好嘞,老大你先和漂亮嫂子聊天吧!”小黑嘴坏的说道。 韶华的脸像是深冬的山楂果,白而晶莹的雪裹在鲜红的山楂上,滑腻、剔透、粉嫩。反正也是无聊,我忍不住凑到她耳边调笑道:“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韶华的耳朵根子都红了,避开我的呼吸,眼睛滴溜溜地乱转,靠得那么近,我几乎能听到她的心跳声。突然间又觉得没什么意思了,只要是个女孩子,都会喜欢上我,太没有挑战了。 “天快黑了。”她没话找话地说道。 “嗯。”我漫不经心地回答,拨弄着手上的手表。 她抬起头怯怯地看着我:“现在还是鬼门关的日子,咱们早点回去吧。” “怕了?”我邪邪一笑。 “我怕什么啊,”韶华摇摇头,无所谓地说道,“除了怨气甚重的饿鬼道的鬼魂们,其他的鬼魂们我从来不怕的。”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道。 大概是平时没人跟她说这些,一提起这个话题,她有些兴奋,跟我讲述了很多她亲眼见证的故事,那些故事伤感而动人。 “从小见证了这么多的悲欢离合,不会觉得悲凉吗?”她打住话茬,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了,我忍不住问道。 “不会啊,这些故事,只会让我更珍惜现在的生活。每个人活在世上,都是不容易的,可是我们依旧要认真的生活,人生苦短,只有活好每一刻,收集幸福和感动的点点滴滴,才不枉来这世上走一遭。”她认真地说道。 夕阳最后的一抹微红的亮光洒在她的脸上,如同给她的鬓角别上了一朵娇艳的蔷薇,她黑长的发丝散发着柔和的光泽,在晚风中微微摆动。这一刻,我突然觉得这样的女孩很迷人。 也许她是一块璞玉,只是尚未有人发现她的美丽。 突然觉得脸上有些热,我有些不自然地移开了目光,低着头用不耐烦地语气遮掩着自己的心情:“小黑也真是,一个摩托车修了这么久,天都快黑了,这还比不比?” 韶华抬起头朝摩托车的后视镜里看了一眼,突然脸色大变,她颤抖着嘴唇对我说道:“萧礼,咱们……咱们赶紧走吧……” “不等小黑了么?”我疑惑地问道。 “你听我的,赶紧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她拉着我的手,激动而急切。 我虽然觉得很奇怪,但还是上了摩托车,正当我踩油门的时候,我听到韶华在我耳边叮嘱道:“不要往后看!一直走!绝对不要往后看!” 她的警告言犹在耳,可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车子没开十几秒,我便下意识地朝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只见在身后两百米的地方,停着小黑的摩托车,而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正趴在摩托车上,啃噬着小黑,他的脑袋以及大半个身子都已经被吃掉了…… 我也吓得脸色惨白,摩托车差点撞上了一侧的护栏,我提档到最快的速度,风在我耳边呼啸着,刮得脸像是刀割一般的疼,可是肉体的疼痛完全比不上我心中的震惊,这简直太可怕了! 我真是无法想象,若是我和韶华傻傻地继续留在那里闲聊,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题外话------ 这两天一直更的少,索性一次补上。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还似无情 1 将韶华载回家的时候,我问她,知不知道盘山公路上的到底是什么。她想了想说,是某种怪物,半鬼半妖,在山里没东西吃了,便会出来吃人。 不过她倒是挺乐观的,她说已经出了这么多起命案了,很快就会有除魔卫道的世外高人来这儿降妖除魔的,不必担心。 我开始觉得她很特别,虽然是大家眼中的异类,可她依旧乐观向上,性格中没有丝毫自卑,像是波光粼粼的河水,经过大浪淘沙后,能淘出闪耀的金子。 萧礼从窗前走回来,随手盖上了日记本,放进自己的抽屉中。抽屉里是一张韶华五年前的照片,照片有些泛黄了,边角也有些褶皱,看得出来,照片的主人经常摩挲它。 杨婷在楼下唱着歌,伴随着哈士奇欢快的汪汪声,这个早晨,如此美好。 萧礼下了楼,杨婷转头看了他一眼:“早餐在桌上,自己吃。” 萧礼拿起桌旁的一份财经报,一边看一边吃:“给爸爸打了电话没有?” 本来在逗哈士奇的杨婷脸色立刻冷了下来:“你要我说多少遍,他不是我爸爸!萧礼,也就你做得出认祖归宗的事儿!他萧颍的钱,我不稀罕!” “那你现在住的是谁的房子?”萧礼放下报纸。 “哼,要不是我妈在他手里,我至于这样被他拿捏着?什么东西!不过是一个臭名昭著、人人喊打的社会犯罪分子!”杨婷越说越刻薄。 “那你是谁呢?”萧礼的眼神也冷了下来,“社会犯罪分子的女儿、妹妹?” “我就没想过要攀这门亲!花你们的钱,脏手!”杨婷怒气冲冲地说完这些后,摔门离去。 没过两分钟,杨婷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大包裹,扔到桌上:“你的东西!” 随即又记恨地说道:“以后别让人知道我和你有血缘关系,我怕收到炸弹!” 萧礼将包裹拿到面前,寄件人的名字居然是——简韶华。 昨晚萧礼辗转反侧睡不着,以至于直到十点钟才起床,这时候收到包裹,不奇怪。他打开包裹,包裹中的东西很简单,他昨天送给韶华的手机、衣服、鞋子、披肩,甚至还有一张银行卡。 韶华在包裹中附了一张卡片,上面写着:萧礼,见字如见人。美容院的消费,我也不知道金额是多少,这是我卡里所有的积蓄,希望够支付那些钱。我走了,你以后也别再来找我了,我们两不相欠,各安天命吧。 他的手指在卡片上收紧,手背上青筋暴露,一把将包裹中所有的东西狠狠地甩到了地上。 没见过萧礼发这么大火的杨婷好奇地走了过来,捡起包裹,看到寄件人的名字,不由得嘲笑道:“简韶华?这不是昨天来找我家访的那位姐姐吗?萧礼,你还真是荤素不忌、寂寞难耐啊,北京、上海、深圳……算算看,你的小情人不少于十个吧,怎么?如今又发展到长沙了?” 萧礼没有理会杨婷的讥讽,只是隐忍着怒气开始打电话:“调动洪门在全国所有的势力,给我查一个叫简韶华的女人的行踪,三天之内,我要精确到一米之内的范围。” 韶华想逃,她以为萧礼还是当年的他,可惜,萧礼认祖归宗后,他身后的那趟水,已是深不见底了。 说到洪门,大家并不陌生。洪门为清代的秘密组织,原身是天地会,看过《鹿鼎记》的人都知道,韦小宝进的组织就叫天地会。 洪门主要分支为哥老会、三合会与致公堂。三合会是众所周知的黑道组织,而致公堂则由黑变白了。中华民国的国父孙中山在1903年末,经叔父钟水养的介绍拜入檀香山洪门致公堂(同兴公司),并曾任洪门大陆山山主。在1925年10月10日,在美国旧金山召开的五洲洪门恳亲大会决定,成立中国致公党,中国致公党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事业,是中国大陆8个民主党派其中1个。 而可怕的是,洪门并不是一个地方组织,它是一个世界组织,中国内地、台湾、香港、东南亚、北美……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洪门的势力盘根错节,根本不是你能想象的。 而萧礼,目前是洪门神秘大佬之一萧颍的儿子,他表面上再白,其实做的也是黑道的血腥事儿。不过这些,他不打算让韶华知道。 ------题外话------ 迷迭这几天身体不太舒服,而且过的太坎坷了,所以更新的不太多,见谅啊。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还似无情 2 离开这栋陈旧肮脏的筒子楼时,韶华无疑是有些深深的孤独的,这些年漂泊不定,身如浮萍,总让人不知自己生亦何欢。 长沙到哈尔滨的车,只有一趟,那就是凌晨四点半的。 排队买票的时候,感觉有人撞了她一下,撞得她手里的身份证掉了下来,她正要捡起,那人却先她一步,点头哈腰连连赔罪地看着她,那人看她的眼神,很怪异。 她强忍着心里那股莫名的感觉,安慰自己,可能是自己多想了。 可是接下来,她总感觉有人的目光在追随着她。当她以为自己被人跟踪的时候,左右一看,周围的人似乎一个个地都在做自己的事,没有人关心她一个普普通通的过客。 这种强烈的被窥视跟踪的感觉一直持续到她坐火车到达哈尔滨的宾县内的一个临时旅馆。她住在旅馆中,打开窗户,看到8点钟的大街上,热闹一片,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混合在一起,浓浓的市井味道扑鼻而来,陌生又熟悉,令她心安。 她将窗帘大大的拉开,享受着阳光洒在脸上的温热,尽管生活带给了她这么多的苦难,在这一刻,她依然觉得心是平静的,平静的如同一块反射着阳光的镜子一般,那闪耀的光芒,是她心中隐隐的渴盼。 只要活着,一切都会更好的! 她躺在床上,枕着散发着浓浓的干洗剂味道的枕头,一阵疲惫袭来,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可能是坐了27个小时的车,韶华累极了,一觉醒来,已是晚上八点。 她揣着钱包,准备出去吃点东西。 宾县的晚上一如既往的热闹,烧烤摊子摆了一整条街,喝酒划拳吆喝的声音不绝于耳,浓浓的烟雾遮蔽了天上的星星,呛人的油烟味儿始终是这里的一大特色。 韶华低着头一路走了过去,一直走到街道的最尽头,才找到一家最便宜的摊子,摊子上卖一块五一个的煎饼果子。吃了一份煎饼果子后,韶华掏出钱包来,看了看包里仅剩的几张钞票,叹了口气。 以后,她一定要有很多很多钱,她再也不想过这样狼狈的日子了,一块钱都得想办法掰开成两半花。 付了钱之后,韶华走入漆黑的巷子深处,凭借着微弱的月光,摸索着脚下的路。这条路上的街灯早就坏了,没想到过了五年都没有修。 街对角的王阿姨的馄饨摊子上,挂着一个五瓦的灯泡,王阿姨在这边住了几十年了,见不得有人走夜路摔倒,这灯泡一挂,便是五年。真是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王阿姨隔壁的房子,以前是她的家,现在都不知道主人是谁了。 她走到亮光处,有些悲伤。可是紧接着,一双手从她身后搂住了她,另一双手死死地捂住了她的鼻子,她拳打脚踢,可惜因为缺氧,四肢渐渐开始变得无力。 靠着街灯的微光,她看见了面前的几个小混混,他们身上有浓浓的酒味和汗味,令人恶心。一个小混混将她全身都摸了一遍之后,从她的钱包里掏出十几块钱来,朝地上吐了一口口水:“我操,比我还穷!” 另一个小混混拨开她额前的发丝,用手电筒照了一下,声音中有着难掩的兴奋:“老大,这女的长得挺纯的,跟那啥电视上的周冬雨一样,不漂亮,可是有股子说不出来的味道。反正她是外地人,咱们就上了吧,到时候就算是报案了,她这么穷,能呆多久?报案人一走,这案件直接不受理了!” “行!”为首的那个小混混听他这么一说,也开始兴奋起来。 ------题外话------ 我女神是范冰冰,千万不要把韶华跟周冬雨对号了啊,表示周冬雨长得真不咋地,作者只是举个例子。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还似无情 3 那种丑陋、窒息的感觉又回来了,韶华的脑子里一片晕眩,胃里阵阵痉挛,浑身剧烈发抖,她感觉那些冒着汗的手就像滑腻的毒蛇一样,在她身体上游走着,亵渎着她,直到杀死她…… 五年前的回忆涌上脑海,也就在不远处,在她原先住的房子里,几个男人不停地在她身上抚摸着,她尖叫、呐喊、哭打,在那个暗的看不见一丝光明的夜里,她溺毙在绝望中,从此生活变成永夜,即使她努力挣扎,太深的阴影也在时刻提醒着她,那丑陋过去的存在,那令她战栗的存在。 如果没有她善心救过的那些鬼魂,她不知道,五年前的她会变成什么样子…… 龌龊的事情要重演了么?谁来救她?谁来救救她?是否现在,已经没有人可以救她? 衣服已经被剥去大半,被过去包围的她脑中一片空白,满眼都是无尽的黑……无尽的黑……她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 突然,一股大力将她狠狠地扯到一片,五瓦灯泡那微弱的光陡然射进她的眼里,竟像是太阳般刺目,她难受地眯了一下眼睛,适应光线后才发现,不知不觉,小巷中又来了十几个人。 那些人也是一副混混打扮,为首的那人穿着花布衬衫、沙滩裤,脖子上带着粗粗的金链子,身后带着的人各个手里拿着刀,正满脸戾气地看着瑟缩在黑暗中的那几个小混混。 “你敢碰她?是不是活腻了?”金链子大叔上前一步,将嘴里叼着的烟扔在地上,恶狠狠地瞪着他,腮帮子抖动着,看得出来有些紧张和愤怒。 “坚哥……我……我不知道她是你的女人……”那个小混混吓得腿不停地抖动着,站都站不稳,只能艰难地扶着墙壁。 “你知不知道她是什么人?”他上前一步掐着他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她要是出了事,你十条命都不够给她陪葬!别给我说什么祸不及家人的屁话!我告诉你,她上头那位,可不是好惹的!” “坚哥,你放了我吧……放了我吧……”那个小混混已经很没骨气的哭了起来。 “放了你,可以!不过道上的规矩,你懂的!”他一把将他扔在地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如同看着一只蝼蚁,“说!哪只手碰她的!” “左手……不不不……右手……”他眼神慌乱,说话已经语无伦次了起来。 “说不出是不是?弟兄们,两只手都给我砍了!”他回过头,看着胆战心惊的韶华,“简小姐,请您避一避,毕竟这道上的事儿,让您看到了不好。” 韶华忙不迭地朝一百米外亮着路灯的大街上走去,就在她刚走到街口的那一瞬,她听到了一叠惨叫! 今晚欺负她的那些小混混,只怕都被砍掉了手! 她吓得两腿有些发软,不得不扶着街灯柱大口的喘气——活人比死人更可怕! 休息了好一阵子后,她回过头来,只见百米外王阿姨馄饨那儿,已经没有人了,只飘荡着几只见到血腥味就很兴奋的恶鬼,流连不去。 沿着路灯往前走,走过几条街后,是一个破旧的民房,民房上的门牌号码已经被锈迹腐蚀得看不清了,门前趴着一只酣睡的土狗,土狗抬起头来看到韶华,立刻兴奋地爬起来蹭到她面前,双腿搭在她的腿上,长长地吐着舌头。 韶华摸了摸土狗的头,露出一个久违的怀念笑容:“阿黄还是这样,一点都没变。” 阿黄叫了几声,很兴奋。 听闻狗叫,一个妇人从房内走出来,打开门,骂道:“大晚上的,怎么又在叫!” 见到路灯底下的韶华,妇人的面色立刻冷了下来:“还知道回来啊?” “舅……舅妈……”韶华嗫嚅着,有些瑟缩地喊道。 “钱带来了没有?”舅妈上下打量了她一番,问道。 “带了……” “带了多少?” “咳咳……咳咳……”这时候,屋内传来一阵咳嗽声,一个无力的声音遥遥的传来,“佩玉,是谁啊?” “隔壁老王!”舅妈高声喊了一句,随即关上房门,拉着她朝不远处一个水泥墩子走去。 ------题外话------ 迷迭最近在湖南新闻联播这边,很忙,每天回来都超累,所更新的有点少了,抱歉。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还似无情 4 两个人坐在水泥墩子上,舅妈拉着韶华的手,原本保养得当的细腻手掌如今粗糙地如同花生壳一样。 “你舅舅这些年身体越来越不好了,当年为了你的事儿,你舅舅操透了心。现在一大把年纪又得了胃癌,总是咳血,你说你舅舅做了一辈子的好事儿,怎么反倒落了如今这个下场?”原本冷面的舅妈说完这句话,眼眶有些微微泛红。 “舅妈,您别说了,舅舅一定不会有事的……”韶华心中一紧,赶忙抬起头来说道。 “都已经是胃癌晚期了,能撑多久?”舅妈叹了口气,幽幽地看着韶华,“小华,你别怪舅妈逼你,舅妈也是没办法。你如今也看到了,这家里一贫如洗的,你舅舅治病却还要花大把的钱。早先欠下的钱,还有一大笔没有还,现在你舅舅病了,更是需要借钱。” “舅妈……我明白的……”韶华点点头。 “你这次带了多少钱?”舅妈抹去眼角掉下的一滴泪水,问道。 韶华忙从钱包里拿出一张卡来:“这里还有我前几个月卖画赚的一万两千块钱,密码您知道的。” 舅妈接过卡,看着韶华:“也真是难为你了,这些年你一个人还债,不容易。只盼望你能遇到个有钱人嫁了啊,这辈子也就不用这么辛苦了。你舅妈这辈子啊,吃过苦享过福,也算是看透了,这个社会啊,笑贫不笑娼,要想在这个世界上活的好好的,钱太重要了。你有钱的时候,那么多人巴着你捧着你,你没钱的时候,大家都看不起你踩着你。你说你舅舅这些年帮过多少人?可是现在呢?你舅舅生意做砸了,又得了绝症了,几个人帮过我们?” 舅妈的声音里透着浓浓的怨愤,韶华在心中默默地叹了口气。她当然知道钱重要,钱对她来说,实在太重要了。没有人知道,那一万二千块钱,是她画了将近八百张国画才赚来的。 三个月内,她画了八百张国画,还要忙着念书自考,每天的睡眠时间不足五小时。画画并不是长久之计,她想自考一个本科的文凭,然后再考研,出来找一份理想的工作。 现在的人看人都太现实了,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人家首先就看你的文凭,现在连当尼姑,都要本科以上的文凭。其实当尼姑也好,佛门圣地,污秽皆无,倒是免了那些乱七八糟的魑魅魍魉的打扰。 嫁个有钱人,谈何容易呢?若是有个博士文凭,也许找个中产阶级的对象,不那么困难。她现在既没有文凭,又没有足以笑傲天下的容貌,凭什么去找个有钱人? 更何况,嫁入豪门也是个技术活,韶华自认太笨,在这种事情上已经狠狠地摔过一次跟头,不想再摔一次了。其实长得漂亮又如何呢?城府不深,一样是那些有钱人游戏的牺牲品,女人的美丽向来是不属于自己的,而是属于那些有权有势的男人们的。俗话说的好,男人靠征服天下来征服女人,女人靠征服男人来征服天下。 韶华一直相信未来会更好,但此刻,她却有着深深的茫然和疲惫。五年来,她家破人亡,孤身漂泊,一个人经历了太多,过早的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有时候她看着天空,会想,人生二字,不过悲、辛而已。 如果当年自己没有遇到萧礼呢?如果当年哥哥没有遇到叶绒雪呢? 那么,哥哥会成功的从复旦大学毕业,成为一个优秀的律师,以后凭借自己的努力,或许会成为一个中产阶级,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那么,自己会以美术专业考入一家大学,毕业后成为一个自由的漫画家,或许会在小资的咖啡厅里拿着云尺和漫画钢笔焦头烂额地赶稿子,稿子的旁边是一杯香浓的卡布奇诺,一只小白鼠正在桌上到处乱跑着…… 可惜,如果说的再多也只是如果,时光不可逆。萧礼和叶绒雪,他们就像韶华兄妹俩的魔咒,伴随着他们的到来,一死一伤。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还似无情 5 告别了舅妈,她一个人走在回去的路上,舅舅的病要做手术,做完手术,或许还能延长一年的寿命。对于舅舅,她的内心存着深深的感激,当年若不是舅舅的帮衬,韶华和哥哥哪里有钱念书?后来出了那样的事,简直就是把韶华往死里逼,若非舅舅相助,自己早就被追债的给虐杀了。 那么一大笔钱,自己要去哪里弄呢? 不知不觉,她又走到了宾县的一家小公园,公园的深处有一个废弃多年的游乐场。她扯开生了锈的链条,走到游乐场里面,顿时,废弃的游乐场幻化成了一座精致的园林,园林中小桥流水、树木葳蕤、亭台楼阁、艳阳高照,雕刻着精致花纹的白玉石阶通往悬在半空中的主殿。 殿前侍女林立,一律穿着暗红色的宫装,轻纱随风摆动,飘渺的香味袭来,伴随着一阵阵佩环的叮当,这里恍如仙境。 殿上悬挂着一个巨大的金色牌匾,以苍劲的笔力写着三个大字——红尘斋。 韶华顺着白玉石阶走到殿内,立刻有侍女恭敬地行礼,脸上带着盈盈浅笑。 在光线略微昏暗的大殿中央,坐着一个身穿华服的美丽女人,女人的身后是一排排高大的博古架,架子上装满了一个个圆形的漆黑盒子。此时,女人正拿着一个黑盒子把玩着,露出一脸玩味的笑容。 “我就知道你还会再来的。”女人抬起眼睛看着她。 “我还需要再考虑一下。”韶华深呼吸,还是没办法作出决定。 “那些记忆多痛苦啊,抹杀掉岂不更好?”女人的唇边泛起一个浅笑,如涟漪荡漾开去,缓缓地在她的心头埋下一颗石子。 “我不知道……”韶华的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当所有黑暗的过去向她袭来的时候,她以为她还能平静,没想到只在一刻,她便变得尖锐、愤恨、丑恶,恨不得折磨、毁灭所有伤害她的人。 她胸腔窒息,她浑身颤抖,她双手紧握成全。 女人笑的更欢畅了,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魔,平时被压制在心底最深处,但那心魔从未消失,只是在默默的发酵,一旦时机成熟,便是伤人伤己、毁天灭地。 “已经这样痛苦了,你还要继续背负吗?把你的记忆交给我吧,从此,你的过去一片空白,你的人生是崭新的。” 手腕上的铃铛随着她的颤抖而叮当作响,她低头向古旧的铃铛望去,真的要抹杀掉所有回忆吗?那是她纯真年代唯一的爱情,即使带给她的是毁灭性的伤害,可是,她真的能够狠下心吗? 就这样自私的将那一段过去抹杀的一干二净,这样对萧礼来说,又是否公平? “三十三天,离恨天最高,四百四病,相思病最苦,你信佛,自然明白我这话的意思。佛更是说过,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你心中的执念若是放不下,佛门也不能令你清净,”女人走到韶华面前,“你颇具慧根,只是在红尘中陷得太深,若是抹杀掉回忆,执念皆无,想必你很快便能修成正果。” “不!”韶华抬起头来看着她,那股怯弱的气势突然一扫而光,“佛门讲究入世修行,当初佛祖释迦摩尼,也是经历过人间的历练,才在菩提树下悟道的。韶华虽然愚钝,但也知若非苦修、积德、历练,是无法勘破这滚滚红尘,居于西天之上的。” “我这斋名为红尘斋,一千年来帮助了多少痴男怨女?红尘皆苦,你又何必执迷不悟?” “执迷不悟?”韶华叹了口气,“人生在世,不就是执迷不悟最可贵么?众人皆醉我独醒才是最大的悲哀,总要有一些执念,才能支撑自己活下去。而且,我这次来,其实想的不是抹除掉自己最痛苦的记忆,只是为了拿钱。” “钱?你居然在乎那些俗物?”女人围着她转了一圈,叹了口气,“如此灵根,怎会在凡尘俗世中陷得如此深?一身污浊铜臭,你这一世,若想悟道,怕是难如登天,白白浪费了这人人求之不得的灵气。” “佛是道,魔就不是道了吗?”韶华转身,朝门外走去,“对于抹掉回忆的事,我会再考虑。” 离开了红尘斋,韶华一身疲惫,仿佛打了一场大仗。红尘斋外,月朗星稀,凉风习习,却吹不散她一身的抑郁。 宾县最大的寺庙是位于二龙山北山之上的万佛寺。第二日一大早,韶华便坐公交来到了万佛寺参拜。自小拥有阴阳眼,韶华能看到许多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因此韶华也就更加相信神佛的存在,面对神佛抱有浓浓的敬畏之心。 抹掉记忆的事,她还是有些犹豫,决定让佛祖来决定。 跪在大雄宝殿前,她双手合十,心中默默将自己的资料向佛祖叙述了一遍,又讲了她有哪一件事需要求助。然后她开始掷爻,爻为正一反的半月型巴掌大的木制“神器”,信徒将爻掷向地上,若半月型神器呈现一正一反的圣爻,即可以认定此签为神佛认定。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6 部分阅读 隙ù饲┪穹鹑隙ā?br /> 她掷了三次,出现的都是笑爻,也就是说,这件事佛祖也不能帮她决定。韶华有些奇怪,掷到第六次,可是出现的依旧是笑爻,掷到第九次的时候,出现的还是笑爻。 她正打算重新双手合十跟佛祖对谈的时候,万佛寺的方丈走了过来,笑着说道:“阿弥陀佛,既然佛祖已经打算让小姐自己做决定了,小姐又何必再执着?” “可是方丈师父,这件事,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韶华有些茫然的摇头。 “既然现在想不明白,那就不要再想,顺其自然,过一段时间,你的心中自然就会有打算了。凡事,莫强求。” 韶华默默地咀嚼着这句话,朝佛祖磕了三个头,打算告别。 孰料方丈却叫住了她:“我看小姐颇具慧根,想必与佛有缘,既然来了,怎能如此匆匆?不如抽个签吧。” 韶华想了想,走到签筒前,摇了摇签筒,抽出一支签,然后再跪在蒲团前掷爻。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还似无情 6 韶华照例郑重地掷了九次爻,没想到一连九次,掷出来的都是圣爻,她有些惊讶,怔愣地看着地上一正一反的两个半月形神器,恭敬地朝佛祖磕了三个头,然后将手中的圣签双手奉到方丈手中。 方丈念着签上的字:“云开月初正分明,不须进退问前程,婚姻皆因天注定,利合情吉万事成。” 见方丈的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韶华忐忑的心稍稍平复了下来。 “这位小姐,你抽中的这支签可是上上签呐!” “还请方丈师父明示。”韶华恭敬地说道。 “求财中,婚姻成,六甲生男,占病吉,批信平,花喜有,问事利,功名吉,月令安,灶君吉,阳居平,隐|||穴吉,寻人中平,出外吉,失物得,求雨无。敢问这位小姐方才求的,是什么?” 刚刚在抽签的时候,不知为何,韶华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了萧礼的模样,自从几天前见过之后,原本成为旧照片沾满尘埃的回忆,突然鲜活成了一帧帧的画面,那种难以名状的伤感和悲痛再次浮上她的心头。 原来,她并非不在意了,只是在生活中疲于奔波,将这份感情压抑得太深了。 对于萧礼,她并非是没有感情的,相反,他是她的初恋,他们一次次出生入死,为了爱他,她可以连尊严都不要,这样的爱情,怎能不叫她痛彻心扉? 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使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就算有一天,她步入婚姻的殿堂,与另一个人白发齐眉,心中也难免郁郁吧? “我方才求的,乃是姻缘。”韶华叹了口气,这红尘,她果真勘不破。 方丈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神秘笑容,朝她身侧望去:“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正如这圣签上所说,姻缘皆因天注定,利合情吉万事成。这位小姐,观你面相,你前半身坎坷跌宕,后半生富贵吉祥,乃是厚福之人,只看你愿不愿惜取眼前之人。” 韶华顺着大师的目光望了过去,只见一个穿着西装的男子,对着身前的佛像满面虔诚地跪拜了三次。在时光的静默里,他黑色的碎发映着大雄宝殿外早晨射进来的淡淡金光,半垂的眸中,那漆黑的瞳孔里,装着深不见底的心事。 这一刻她相信造物主是会偏爱一些人的,不但给了他万人仰望的身份,而且给了他英俊的容貌,这样的容貌连时光都会惊叹,都会不忍心让他老去。 “这位小姐可是认识他?”方丈见她目光久久落在他身上不曾离开,不由得问道。 “不认识。”韶华摇了摇头。 “他是万佛寺非常虔诚的一个香客,从我还是初入万佛寺的小沙弥时,便看到他来这里拜佛了。他每个月都来,将这里的888尊金佛、2000多尊铜佛以及7000多尊泥塑全部拜一遍,然后会在这里小住几日,每日焚香、诵经。” “这么虔诚?”韶华大吃一惊,不由得又朝拜佛的奚原看了几眼。 “这位先生出手也极为大方,每一个月都会出大量的资金来修缮和维护寺庙,其他游客在功德香中捐赠一年的钱,都不及他一个月捐的多,”他叹了口气,“我看这位先生似乎有什么心事,他每个月捐赠这么多香火钱,我们让他签名的时候,他签的却是另一个人的名字,他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那人积德祈福。他还说,他本身罪孽深重,不求佛祖宽恕,只求佛祖能看在他虔心礼佛的份上,将所有的福报都赐予那个人。” “是他的家人吗?”韶华好奇地问道。 “这位先生没有特意说明,我也不清楚。”方丈摇了摇头。 “那……那我可以冒昧的问一句,他填的,到底是谁的名字?”尽管觉得万般不妥,一股强烈的欲望还是支配着她问了出来。 方丈诧异地看了她一眼。 “不好意思,我只是好奇,如果涉及到香客隐私,那还是不要说了。”韶华赶紧低头道歉。 “倒也不是不能说。佛教有轮回之说,相信人死了之后,是可以转世投胎的,若是上一辈子行善积德,便能投个好胎。这位先生来历神秘,他所填之人,根本不在人世,是否转生,也不知晓。他所祈福那人,乃是大周温懿公主姬韶光。” “大周温懿公主姬韶光?”前几天晚上做的那个光怪陆离的梦浮现在她脑海,梦中有年幼时期的大周温懿公主姬韶光,也有年幼的奚原。 她像是一个看客一般,浏览着那一段封尘的历史。梦中的那个奚原,分明只是个小乞丐,那么眼前拜佛的奚原,是他的来世吗? 至于韶光,她总觉得她们之间的联系非常微妙,看韶光那精致逼人的五官,长大后分明会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可是韶华,却是一个清秀平凡的女孩。如果两人都是红玫瑰,那么韶光定会成为男人心口的胭脂痣,而她就是墙上的蚊子血;如果两人都是白玫瑰,那么韶光就是男人窗前那一抹白月光,而她就是衣领上的饭黏子。 自己为何会做那样一个梦?梦境虽说光怪陆离,却真实得仿佛曾经发生过,那么她是谁?为什么会成为梦境的看客? 这一切,跟眼前的奚原有关系吗? 他不由自主地走到奚原旁边的蒲团前,对着佛祖磕了三个头…… 888尊金佛全部拜完之后,已经是晚上了,寺庙中冷冷清清,有守夜的沙弥引着奚原朝一侧的厢房走去,而跪得浑身发软的韶华则脚步虚浮地扶着廊柱,朝万佛寺大门的方向走去。 就在她跨出大门的那一刻,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这位小姐请留步。” 她转过身,只见一位穿着铅灰色西装带着金丝边眼睛的男人朝她走过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她:“奚先生说,很多年没有见过这样诚心拜佛的人了,他欣赏你的这份虔心。这是他的名片,你若是有什么需要,可以找他帮忙。” “我与他素不相识,这名片我就不收了。”韶华垂头,摆手。 “多少人想求奚先生办事,却连奚先生的面都见不到。这么好的一个机会,你就这么放弃了?”男人讥笑起来。 “我……我不认识他。”韶华有些迷惑,也有些懊恼。 “也是,你自然不会认识他。这张名片你就收着吧,说不定哪一天,你会派上大用场。因为,这天下地上,就没有奚先生办不到的事。” 今夜,烟花灿烂 1 被他狂妄的语气惊地抬起了头,韶华看着他手中的名片:“我既然与他非亲非故,便不受这嗟来之食。谢谢奚先生的好意,既然奚先生这几日都住在这里,那我明天过来把凤凰埙还给他。君子不夺人所好,那东西对奚先生来说,是心头之宝,对我来说却没有任何意义。再说,那东西太过贵重,我也受不起,人若是有了贪念,便不受神佛庇佑了。” “既然是奚先生送给你的,你就收下吧,”见她眼底一片澄澈,他不禁也有些敬佩,收起了先前不好的态度,“我是奚先生的秘书,姓王,名片你拿着,以后总有用得上的地方。” 想到他祈福之人居然是韶光,她的心中不知为何涌上了一层莫名的酸涩和悲痛,像是泡着青柠檬的苏打水一般:“要我收下名片也可以……我只想冒昧的问一句,他祈福之人,与他到底是什么关系?” “这……”王秘书面有难色地看着她。 “若是他不回答,我便不收这名片。”韶光平生第一次如此执拗,语气也变得生硬了起来。 王秘书犹豫了一下,收回名片:“那好吧,我现在去问问奚先生,但是我不敢肯定奚先生会不会给你答案。” 王秘书走后,韶华像是浑身的力气都被人抽走了一般,瘫坐在大门的门槛上,抬头仰望着天上的星星,突然觉得脸上一凉,一摸居然是满脸的泪水。 韶光……韶光……韶光到底是谁?为什么听到她的名字,自己居然感觉痛彻心扉,她的记忆一片空白,可是她的身体却诚实地反应着她的痛苦,那颤抖的身子,那抽搐的心脏,以及那湿漉漉的泪水,以霸道的方式叫嚣着,令她慌乱无措。 我的身体到底怎么了?为什么我会觉得痛?我会觉得那么痛?好想大哭一场,好想向这个世界控诉,可是哭是为了什么?控诉又是控诉什么?她一无所知。 将脸上的泪水擦干净后,身后也传来了王秘书抱歉的声音:“这位小姐,奚先生说,这是他的私事,他没有义务告诉你。” “我明白了,”虽然失望,但韶华依旧点了点头,走过去接过王秘书手里的名片,扔到一旁的垃圾桶中,“名片我收了,但我不受这嗟来之食。” “你……”王秘书嗔目结舌地看着她,叹了一口气,“女孩子还是不要太逞强,过刚易折。” “能得到奚先生的欣赏,我很高兴,但是他若是用钱来‘欣赏’,便是一种折辱。佛语有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穷和尚与富和尚,一人坐马车去南海,只用了一个月,另一个人徒步去南海,走了半年。你赞富和尚拜佛心急,有诚心,那么穷和尚就没有诚心了吗?诚心这种事,不是用钱来衡量的。”韶华摇了摇头。 不知是身累还是心累,坐上最后一班公交的韶华,靠在空荡荡的座位上,竟然睡着了。 车子到达终点站,司机唤醒了她,她低声道谢,茫然又无措地走下了车。广袤的停车场空荡荡的,路灯寂寥地亮着,散发着暗淡的光芒,几只小飞虫在沿着灯光打转,她抬头望着小飞虫出神,是否你们也一样觉得茫然? 一阵风吹了过来,掀起她洗的发白的蓝色衬衣和漆黑的长发,她用手挡了挡风,不让乱发迷离了她的眼,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坑坑洼洼的路面上。 渐渐地,到了热闹的地方,一条长街上摆了上千个桌子,人们凑在一起大笑、喝酒、划拳……这是一个热闹的世界,这是一个充满着欢笑的世界,觥筹交错,笑语喧哗,明亮的白炽灯将气氛烘托得无比热烈,可是,与己无关。 韶华就像是从梦中走过,背负一身寂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红尘。从这条街拐过去便是那个小公园,夜里,公园中亮着温馨的灯,不少情侣坐在长凳上谈情说爱,她沿着一条偏僻的小路越走越远,来到那个废弃的游乐场前。 红尘斋,像是独立于世界之外的一块仙地,宁静、祥和、美丽,鸟语如美人的婉转歌喉,花香如氤氲的月晕,潺潺泉水如优雅琴音,亭台楼阁无不精致奇巧,花草树木无不修剪整齐。 女人站在红尘斋廊上,用一把雪白的纨扇逗弄着架子上的一只鹦鹉,鲜红的百层裙长长地迤逦在身后,群上绣着一朵朵黑色的曼珠沙华,枝蔓缠绕,花开妖娆,像是吸取了人世间所有的罪恶从血液中生长出来的一般。 “想明白了?”女人回头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十万块钱,卖掉记忆,确实很划算,”经历过一番挣扎后,韶华抬起头,用尽全身的力气说出自己的心里话,“我现在很缺钱,也急需钱。我这辈子过够了苦日子,为了钱就算把灵魂卖给魔鬼,说不定我也会做。可是唯独记忆,我不想卖掉。” “哦?”女人挑眉,露出一抹兴味盎然的神色,“愿闻其详。” “记忆是一个人最宝贵的东西,温暖的记忆如天空的星辰般动人,寒冷的记忆固然痛彻心扉,那也是你生命中不可剥离的一部分。我感谢上天赐予我的所有苦难与幸福,幸福来的时候我欣然接受,苦难来的时候,我默默忍受。无论痛苦或者甜蜜,那都是我最珍贵、不可复制的独家记忆。红尘斋买卖记忆,收买别人最痛苦的记忆,然后将那些记忆卖给一些忧郁的有钱人。人都是这样,有了别人更加苦难的对比之后,就会觉得幸福。” “可是我不觉得我有多不幸!”韶华大声说道,“这些记忆是我的珍宝,我不想把我最珍贵的东西给别人随意把玩,因为别人不会珍惜,只会贱视!” “若我今天真的把记忆卖给你了,那我就是在作践自己!”韶华掷地有声地说完,转身离去。 一走出红尘斋,她便扶着生锈的游乐园扶手慢慢的蹲了下来,咬着自己的手背慢慢地哭了出来。 今夜,烟花灿烂 2 时光是琥珀,泪一滴滴被反锁,情书再不朽,湮没成沙漏。青春的上游,白云飞走,苍狗与海鸥,闪过的念头,潺潺的流走。命运好幽默,让爱的人都沉默,一整个宇宙换一颗红豆,回忆如困兽,寂寞太久而渐渐温柔,放开了拳头,反而更自由。慢镜头缱绻胶卷,冲破默片定格一瞬间,我们在怀念的演唱会,礼貌的再见。 萧礼,那些事你还记不记得?你还记不记得?当初我们说好的,一直一直在一起,一辈子也不分手。可是最后,你为什么不相信我?为什么? 你不是说过你喜欢我的吗?难道你的喜欢就那么浅薄,经不起一点风浪,经不得任何挑唆?我们当初明明那么好的,我还记得,那年我生日,你亲手给我做的长寿面,真的好难吃,可是那一刻,我觉得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刻我有多感动……哪怕到最后,我所有的苦难都因你而起,可是我依旧舍不得,舍不得放弃跟你在一起哪怕一点一滴的记忆,这是我最重要的东西了,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不能再没有我跟你的回忆了。 萧礼,我可以为了你连尊严都不要,可是你当年为什么不回头?为什么? 我韶华是爱钱,可是钱不代表一切,如果你不是萧礼,那么别人钱再多,我也不会觊觎。从见你的第一面起,我就在那片玫瑰花丛中丢了心。 如果不是你走之后,发生的那一连串的变故,我真想一死了之。低到尘埃里的爱,我付出了我所能付出的一切,可是真的不是为了钱。我虽然虚荣,虽然浅薄,但一切都只源于对童话故事的幻想。 你为什么就不相信我的真情呢?为什么呢? 她轻轻地,哽咽着,唱着一首歌,一首甜蜜动人的情歌,那是热恋时,他送给她的歌。五年没有唱过的歌,歌词一句都没有错,仿佛不是印在脑海,而是印在心里。 孤独的没有一颗星星的天空,孤独的挂在天边的圆月,独孤的只剩蝉鸣的公园,孤独的哭泣的韶华。 突然,一只温暖的手抚摸在她凌乱的头发上,她在朦胧的泪眼里抬起头,看到萧礼那熟悉又陌生的脸庞。 是幻觉吗?她的眼泪掉的更急了。 那只手轻柔的拭去她的眼泪,微微一笑,富有磁性的声音像是治愈的良药:“傻瓜,你在哭什么呢?” “萧礼……”她从胸腔里挤出两个字,泪水怎么也止不住,只能呆愣地看着她。 “傻瓜,以后不会再让你哭了。”他一把将她抱在怀里,将她温柔环绕。 就在这一秒,漫天的烟花齐齐燃放,像是要将整个夜空照亮,那华丽的烟花像是生命中那一袭华美的袍子,要将动人的旖旎的故事演绎到极致。 温暖的烛光依次亮起,999根蜡烛将她包围在中间,仿佛要驱散她过往生命里所有的寒冷。她在摇曳的光影里流泪,萧礼的身体明明那么温暖,她却浑身颤抖。 这一切就像是一个奇幻的梦,梦醒了,她依旧是那个落魄的姑娘,为生活努力奔波,为命运奋力挣扎。 在梦的最后,萧礼单膝跪地,拿起早就准备好的一束玫瑰花塞在她手中,像一个向公主求婚的骑士一样,对她唱着那首动人甜蜜的歌:“生命中最奇妙的旅途,生命中最动人的故事,最美好的总是,你在我身边时。生命中最优美的诗,生命中最精致的词,总害怕下一秒,你会消失。 告诉我,你不会离开,亲爱的,让我们一起在岁月的长河里老去,告诉我,爱会永恒,亲爱的,如果失去你我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 如果世界崩塌,能牵手也不怕,你在这里,那便是我存在的意义。只怕世界太大,若我没牵好你手,你在雨中,该怎么找到路回家。所以亲爱的,所以亲爱的,别离开,好吗?” 萧礼的歌声带着无与伦比的虔诚,仿佛在教堂前的祷告,看懂了他眼里的认真,韶华早已泣不成声,颤抖的手根本抓不住那一捧玫瑰,娇艳欲滴的鲜花摔在地上,微微滚了半个圈,沾染尘埃。 最后一句歌词的余音如同夜风一般袅袅散开,萧礼打开戒指盒求婚道:“韶华,嫁给我吧!” 韶华捂住嘴,颤抖地伸出右手,萧礼手执戒指,当那冰凉的项圈碰触到她的指尖时,她猛然反应了过来,缩回手—— 她站了起来,慢慢地地穿过明灭的烛火,头也不回,若不是那微微耸动的肩头,他甚至不知道,她还在哭。 他追了上去,想牵着她的手,她却将他的手轻轻地打开了,在这轻微的动作里,两人的距离不言而喻。 你一会儿看云,一会儿看我,你看云的时候很近,你看我的时候很远。 几次下来,萧礼不敢再牵她的手,只能默默的跟在她身后,保持一个人的距离。韶华像是失了魂魄一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泪腺像是坏了的水龙头,泪水怎么也停不下来。她漫无目的地在街道上乱走,不知走了多久,居然走到了她以前的家门口。 家里一片灯火通明,温暖的光芒仿佛在等待着游子的归来,那熟悉的饭菜香,是她最爱吃的红烧狮子头和羊肉水饺。 家门大敞着,多少年了,这样的场景只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出现过。在模糊的泪光里,她仿佛看到了餐厅里的那张大圆桌,桌上有大腹便便笑的如同弥勒佛的舅舅,有不停地教训着堂妹的舅妈,有慈祥的外婆,有戴着眼镜笑得一脸儒雅的哥哥……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那些逝去的人,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 萧礼从她身后走来,将她冰凉的手紧握在自己手心:“韶华,我带你回家。” 回家?回家?多少年不曾有人跟她说过家这个字了?因为萧礼这句话,韶华再次泣不成声。 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 1 “韶华,以后有我在的地方,就是你的家。”他将她的手举到唇边轻轻一吻。 “不……”韶华轻轻挣扎,不停地摇着头。 “韶华,不管当年发生了什么,都过去了好吗?现在我回来了,你的家也回来了,这两天我亲自来到这里指挥他们装修,保证还你一个跟五年前一模一样的家,好不好?”他抚摸着她顺滑的发丝,轻轻地抚慰道。 “不……”韶华转身就走,“这里……这里已经不是我的家了……我的家……我的家早就没了……我没有家……没有亲人……我只有我一个人了……” “什么意思?”萧礼慌乱地走上前来,抓着她的手腕,“外婆呢?哥哥呢?” 韶华使劲地摇头,声音崩溃,表情里透着一股死寂和绝望:“萧礼……我求求你别问了……你别再问了……” “韶华!告诉我,发生什么了?”他握住她的双肩大声问道。 “家没了……我的家不在了……”她的口中翻来覆去的只有这两句话。 “韶华,别哭别哭,”他手忙脚乱的擦拭着她的泪水,“我现在带你回家好吗?跟着我,我带你回家好吗?” “萧礼……你走吧……我不想再看见你了……”她推开他,再次漫无目的地朝前走去。 “韶华……” “你走吧……别再来找我了……我累了……我真的累了……” “韶华,你为什么就不能再相信我一次呢?” “因为……我已经一无所有了……”若再相信,便是万劫不复的深渊了,当年那样的绵长而深刻的痛,经历过一次便已足够,她再也承受不起。 萧礼站在原地,看着她渐渐走远,就像他们分别的那五年,明明是短短的五年而已,却横亘着巨大的鸿沟。他能肯定韶华的心中必然还有他,只是,如今的她,性格早已不是当年的勇敢和开朗,真的要一步步逼着她接受他吗? 回到暂住的旅馆,她去洗手间洗了把脸,疲惫的她几乎是一沾上枕头,就睡着了。 鸟儿的啁啾由远而近地响起,一排白色的鸟儿扑棱棱的从树上跃起,飞到另一棵树上栖息,阳光从两旁的遮天古木里射下金线般的光芒,投射在晶莹剔透的白色鹅卵石上,沿着曲折的幽径往前走,能闻到阵阵兰花的幽香,白色的兰花像是星辰一般点缀在古木间的草地上,微风袭来,暗香浮动,娇羞迷人。 远远地能听到优雅的琴声,如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伴随着潺潺的流水声,令人心旷神怡。 来者身穿天青色华服,上面绣着白鹤祥云,腰间的玉佩发出轻微的响声,似是怕惊扰了这片宁静。他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享受着这树、这光、这花、这琴音…… 曲终,他越过一棵几人合抱的大树,来到精致玲珑的亭前。 为了应景,这亭子盖的是青色的琉璃瓦,刷的是绿色的油漆,与这大自然浑然一体。 亭中有一琴桌,桌上一架通体晶莹的青玉琴,一个女子素手微微探出袖子,用勺子从一旁的盒子里舀出一些香料,放进一旁的香炉中,手微微的扇了扇,保持热度的均匀。 红袖添香,赏心悦目。 “参见公主殿下。”男子恭敬的行礼。 “你来啦,”女子兴奋地提着裙子朝他跑了过来,头上金玉饰物叮当作响,“沧水哥哥,自从你学业完成后,你好久没来宫里看我了。” “微臣事忙,还望殿下见谅。”裴沧水微微一笑。 “你怎么每天都那么忙啊,”韶光不满的嘟嘴,“我在宫中无聊死了,都没有人说话。宫女们见到我都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而父皇的那些妃子,父皇不许我跟她们走的太近。” 自从当年韶光被掳后,皇帝哪里还敢让他的那些妃子们靠近韶光。一晃九年,斗转星移,皇帝再无所出,举国目光都落在了年方十四的公主身上,可公主天真烂漫,不通帝王心术,实非可交托祖上宏业之人选。 皇帝一方面宠着她,不忍她见识这世上的阴暗面,另一方面又惶恐不安,早在七八年前,便着手为公主布局,望自己百年之后,公主能有一帮旧臣帮衬。 尤其是这两年,眼看公主渐渐长大,朝中暗流涌动,关于征选驸马之事也是一提再提,可惜都被皇上给压下去了。皇上心中必然有他的顾虑,只要他一天不倒,这大周的江山便是属于姬氏的。若是他所托非人,那他驾崩之后,驸马必定会挟天子以令诸侯,等他掌握大局之后,公主能否留下性命,都难说。 “公主也知道,微臣乃是外臣,非诏不得入宫。” “那我跟父皇说,让父皇每天给你下一封诏书。你每次来都是先看姐姐,再来看我,难道我在你心中不及你姐姐重要?”问到此处她又有些气苦,“算了,她毕竟是你姐姐,我计较这些做什么。” “公主大量。” “不,我小量!小量的很!谁让你那么久才来看我一次!”韶光走回琴桌前,愤愤地趴在桌上,看也不看他。 “公主恕罪。”裴沧水好脾气地笑笑。 “不恕!”韶光很硬气。 “那殿下要怎样才肯原谅微臣?” “你要是每天来看我,我就原谅你。”韶光狡黠地说道。 “这……” “裴沧水!”韶光愤愤地站了起来,“你若是以后成婚了,也这么对待你的妻子吗?整天不回来看她?” “微臣……” “够了!”韶光气得眼眶红红的,“昨天父皇还跟我说,他属意你做我的驸马,原本我还挺高兴的,现在我要跟父皇说,我不要你做我的驸马,你就知道欺负我!就知道欺负我!” “公主……” “别叫我!”韶光扭过头去。 “公主,”裴沧水叹了口气,“殿下可知,这家国大事并非儿戏,若一味的儿女情长,只会误了大事。” “沧水哥哥,你是不是不喜欢我……”韶光委屈的哭了起来。 “公主别哭,”裴沧水赶紧掏出手帕给她擦拭泪水,“微臣并非……并非……” 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 2 “那你就是喜欢我咯?”韶光破涕为笑。 “微臣……微臣……”太多的话积压在心中,却开不了口。 “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啊,你至于这么纠结吗?还是说你已经有了心仪之人,只是迫于我的地位,不好跟我开口?” “微臣并无心仪之人。” “沧水哥哥,”韶光凑近他,叹了口气,“为什么我总觉得你离我好远,君臣之别就那么重要吗?你从来不会主动与我亲近,也总是隔好长时间才来宫里看我一次,你在想什么,我永远都不知道。” “微臣在想什么不重要,公主只要知道,微臣肯为公主赴汤蹈火,并且永生永世都不会背叛公主。”裴沧水颔首,恭敬的说道。 “父皇说,婚礼会在我及笄次日举行,对此,你有什么想法?” “微臣但凭皇上做主。” “就知道你什么想法都没有,”韶光有些失望,“沧水哥哥,你真的喜欢我吗?还是因为迫于皇命,以后才不得不娶我?” “公主不要多想。” “什么都是我多想,每天在宫中,一堆人对我说,公主不要多想。可我是一个正常人啊,要是不想事情,那岂不是变成傻子了?”她趴在手臂上歪头看着他,浅笑盈盈,“沧水哥哥,如果我以后嫁给你了,你要对我好,你要多陪着我,知道吗?” “此事尚未定论,更何况,公主金枝玉叶,微臣不敢有非分之想。”裴沧水叹了口气。 韶光笑了起来:“京中多少权贵弟子,我父皇却单单对你亲睐有加,我们的婚事,不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么?” “微臣多谢皇上厚爱。” “你要谢我,我可是天天在父皇面前念着你的名字啊,”韶光笑嘻嘻地说道,“好了,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沧水哥哥,宫外有没有发生什么好玩的事情啊?” “好玩的事情倒没有,只是最近龙心大悦,皆因近日以来,西北连连传来的捷报。”裴沧水敛容道。 “西北的仗,也打了好些年了,”韶光点点头,“羯戎族真是可恶至极,屡屡犯境!” “本以为此仗乃会功败垂成,因为羯戎族狡诈,派刺客于深夜刺杀了西北之战的主帅。主帅被杀一事,原本令军心大乱,谁知那危难时刻,副将主动请命,只带了区区五千精兵夜袭,便破了敌方十万大军。敌方兵败后,人心惶惶,草木皆兵,连夜向西北奔逃而去,谁知那副将早命人在他们逃往的必经之路上设下埋伏,剿灭敌军六万,剩下的四万俘虏尽数坑杀!” 听到此处,韶光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刀剑无眼,战场无情,公主勿需多想。”她眼里的害怕,令他后悔,怎么忘了,韶光如此善良,平时连一只飞蛾死了都要难过半天,廊下的蚂蚁都舍不得踩死,自己怎能将如此恐怖的事说给她听呢。 “羯戎族乃是那蛮荒之地的彪悍民族,因土地贫瘠、气候恶劣,本就是一个小族,纵然两百年前一统蛮荒之地,将其他的民族也并于羯戎族下,人数也不过区区百万。此次羯戎族战败,族长与我国签订了盟约,百年之内,年年向我国进贡牛羊。此番战役为我天朝扬眉吐气,皇上决定,将那位副将升为将军,并亲笔题字册封为骁骑大将军。” “那位副将姓甚名谁?”韶光起了好奇之心。 “他乃当朝相国之子奚原,为侧室庶出。说到这位年仅十六的将军,倒也是个传奇。相传他生母原是奚丞相极为受宠的一位妾室,后来因宠妾灭妻,正妻不得已诬陷她与人通奸,与别人珠胎暗结。奚丞相愤怒之下,一纸休书将身怀六甲的她赶出家门。那位妾室身无长物,不久便病倒在养生堂,在没有良药医治的情况下,缠绵病榻几月有余,生下他之后,便撒手人寰。那年天灾颇多,为赈济灾民,国库空虚,没有国家接济的养生堂难以运营,变将这孩子丢去了育婴堂。” “育婴堂又何尝能运营的下去呢?这孩子不过在育婴堂呆了三个月,便被育婴堂遗弃于大道上。这孩子在大道上饿了三天,若不是被一个好心的老乞丐救了,只怕就一命呜呼了。后来,老乞丐病逝,他渐渐成了一帮小乞丐里的孩子王。奚丞相这么多年来,陆陆续续地又纳了几房小妾,但奚家始终无后,那些小妾不是怀不上,就是怀上的孩子莫名其妙的掉了。后来,一个性子刚烈的小妾在掉了孩子之后,撞死在大夫人院门口,死前直呼自己遭毒妇陷害,无辜孩儿死于麝香,若苍天有眼,便以六月飞雪昭其冤屈。奚丞相原本不甚在意,熟料半夜果真下起大雪,又梦到一位仙人托梦,言其冤屈,丞相醒来后,冷汗出了一身。不日便着人秘密查探此事,哪知一月过后,查出来的真想令他大吃一惊、悲痛欲绝,当即便写了休书,当着全府所有人的面斥其恶毒,列举数条罪状,遣送京兆府。” “这在当年,也算是一件大事。因为奚丞相的正妻,乃是吏部侍郎的女儿,当年在他的官路上,也对他帮助颇大,朝中也因此掀起了一股不小的浪潮。可奚丞相雷厉风行、不留情面的部署好措施,仅仅在半月之内便将朝中的江左派清扫得一干二净,吏部侍郎锒铛入狱,受不住刑死在狱中,三日后,女儿也悬梁自尽。” 听到此处,韶光不甚唏嘘,好奇地问道:“那后来呢?这位小将军又是怎样认祖归宗的?” “后来奚丞相梦到了那个妾室,妾室夜夜啼哭,奚丞相心中生出愧疚,便让人查探妾室以及那孩子的下落。经过一年的查找,终于辗转在洛城找到了沦为乞丐的他。那孩子认祖归宗后,碍于身份,奚丞相对外没有宣布他的存在,他在府中读四书五经三年有余,不好文道,便离家出走秘密参军,没想到仅仅六年便立下了赫赫战功,当真是英雄出少年!” “年少万兜鍪,坐断西北战未休,天下英雄谁敌手,奚氏将军,裴家教头,!”韶光赞叹道。 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 3 “明日皇上会在金銮殿上接受羯戎族的降诏,同时册封奚原为骁骑大将军,公主可有兴趣前去观礼?”裴沧水提议道。 “不错,不错,”韶光摸着下巴,“如此少年英雄,不见真是太可惜了。可是,这么重要的场合后宫女眷不能参加呀。” “公主不妨扮成宫女偷偷混进去,皇上纵然发现了,碍于天朝龙威,也不可能当场揭穿你。” “这主意不错,沧水哥哥,你真是太聪明了!”韶光兴奋地说道。 “宫中日长,能解公主一时之枯燥也是极好的。” “那我现在就回去准备!”韶光提着裙子像小鸟一样快乐的跑远了,那鲜红的裙子像是华贵的凤凰花一样盛开在风中。 裴沧水叹了口气,她是这么的天真无邪,可是纵然朝中有了后起之秀又如何,大周积贫积弱已久,又因穷兵黩武,更是严重耗空了国库。民间怨声载道,短短三年,已有起义军数十支,朝廷既要忙着抵御外敌,又要忙着镇压起义,真是应接不暇。 朝中这些年,又多出了一支叫嚣着攘外必先安内的派系,说到底不过是想从国库掏银子,好中饱私囊。国库里年年派下去的这些军饷,有几分是真的落到了将士们的口袋里的?乱世中,参军的人求得哪里是军饷,不过是一口饱饭,君不见饿殍遍野,国将不国啊!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7 部分阅读 私棵堑目诖锏模柯沂乐校尉娜饲蟮媚睦锸蔷茫还且豢诒シ梗患鲩璞橐埃还。?br /> 只是这些事,他如何对圣上言明?说出来便是大不敬,可若是不说,皇上又是否清楚?是否有应对之策? 他明白,皇上最近的身体是越来越不好了,宫中御医越来越沉默,对谁都是三缄其口。那隐晦的眼神,那谨慎的动作,无不透漏着一个信息,皇上离大限之期不远了。 这样的皇上,纵然有心励精图治,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样一个风雨飘摇的国家,统治者若是将人民身上的枷锁解开一点,那人们便会更加不满足,蠢蠢欲动,期望以一己之力推翻统治,哪怕最后成功的果实会被其他人窃取,旧的统治秩序依然不会改变,他们也愿意用微小的可能去赌一个未来。 起义带来的是灾难性的毁灭,可这毁灭里不一定会重生出美丽的花,这是时代的悲哀。 正是因为看的太透,裴沧水才会感觉更加悲哀无力,韶光,我还能护你多久? 养心殿。 养心殿的金碧辉煌一如往日,韶光将殿内的大门关了起来,宫女太监们也尽数赶了出去,只留下了她的心腹宫女蔓菁。 “菁菁,本公主最近好忧伤。”韶光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 “公主……”蔓菁抬起头,忐忑地看了她一眼。 “蔓菁,这深宫大院,看似金碧辉煌,实则空无一物,连个像样的活人都没有。父皇的嫔妃们,对我避犹不及,碧瓦飞甍内的宫人们,见我战战兢兢。我虽是不懂,心中也甚觉寂寞,纵然父皇每月会请民间的一些演艺班子来宫中表演,可是那些表演乏善可陈,看多了不免心中郁郁。” “公主何必多想,以后这大周的江山都会是公主您的,公主只要安心接受这九州大陆的朝拜便可。”蔓菁恭敬地说道。 “你不觉得本公主就像庙里的穿着金装的佛祖一样吗?空有一身华彩,却没有思想。每日接受世人的朝拜,却一动不动,什么也不懂。” “公主……公主不需要懂,日后有了驸马爷,这天下自然是交给驸马爷打理,公主金枝玉叶,理应养尊处优,只享红尘烟火,不受红尘羁绊。” “生于红尘,又怎能不受红尘羁绊?”她挑眉看她,“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如今国家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年年战乱不断,我身为公主,居然对天下不闻不问,岂不叫天下人寒心?” “公主有这份为国为民之心,皇上见了,必定激动到涕泗横流。”蔓菁激动地看着她,以为这位天真烂漫的公主真的开了窍,想要学习治国之道了。 “那是自然。听闻明日,父皇将在金銮殿上接受羯戎族降诏,并册封奚丞相家的公子奚原为骁骑大将军,本公主想前去观礼,一睹少年英雄的英姿,若有机会,本公主也愿意礼贤下士,亲自向他请教安邦之道。”韶光说的一本正经,心想,这个理由你总无法拒绝了吧? “这……”蔓菁蹙眉,“这恐怕于理不合呀,册封将军乃是国家大事,更何况还有外臣在,这种场合宫中女眷若是出场,只怕有碍天家颜面啊。” “本公主好不容易想通了,日后要修身、齐家、定国、平天下,难道蔓菁要因为这点小事打击本公主的进取之心吗?”韶光高昂着头。 “那……那公主可有折中之法?” “本公主惊采绝艳,聪慧绝伦,办法自然早就想好了,只看蔓菁愿不愿配合罢了。”韶光的脸上露出一抹狐狸般的狡黠笑容。 “公主请说,奴婢洗耳恭听。”蔓菁感觉头皮有些发麻,一种不好的预感袭上心头。 “祖宗礼法上只说,后宫女眷不得入场,没说宫女不得入场吧?”韶光拍拍她的肩膀,“明日就麻烦蔓菁把衣服借我一用。” 看到蔓菁鬓边带着的一朵紫红的芙蓉绢花,绢花造型简单,却十分生动,点缀在鬓边,使原本就柳眉杏目、唇红齿白的她看起来更是人比花娇,韶光顽皮地摘下了她的花:“这朵绢花,明日也借我一用!” “公主!” “怎么?你不愿意?”韶光挑挑眉。 “这绢花乃是卑贱之物,岂能配的上公主尊贵之身?公主,这万万使不得啊!”蔓菁焦急地说道。 “如何使不得?本公主说使得就是使得!” 太阳的金光从高高的城墙上爬了起来,橙黄|色的琉璃瓦在跳跃的光中,如同融化了的金子。编钟的声音其次敲响,渐渐地响彻在广袤的皇宫中的每一个角落,号角紧随着吹了起来,宫女们鱼贯而出,迈着小碎步快速地奔走在长长地宫道上,手中端着东西,在尚宫的指挥下,打扫着金銮殿。 钟声再响,日晷西移,卯时已到,宫女们如流水一般退下,只留下几个宫女候殿外,低眉敛目。 官员们手执笏板,依照官职,自发排成几排队伍踏上长长地白玉石阶,朝金銮殿缓慢地移去。 皇上的面色有些疲惫,眼底一片青黑,眼珠浑浊一片,尽管他很兴奋,可难掩身体的虚弱,如今的他只能有气无力地靠在龙椅上。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殿上的大臣趴地下跪,山呼海啸的声音响起。 “平身。”他的声音有些中气不足,只是随意抬了抬手。 “谢皇上。” 众大臣站起来后,照例是商议国事,大概是因为这两日的捷报,皇上还在兴奋之中,官员们也是报喜不报忧,只挑一些不痛不痒的事情拿出来商议。 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 4 众大臣站起来后,照例是商议国事,大概是因为这两日的捷报,皇上还在兴奋之中,官员们也是报喜不报忧,只挑一些不痛不痒的事情拿出来商议。 冗长的朝会像是夏日的蝉鸣,令人昏昏欲睡,韶光靠在金銮殿外的折门上,眯着眼睛,脑袋一点一点的。好在大臣们也知道,皇上如今体虚,朝会只进行了半个时辰,便宣羯戎族进殿。 韶光无聊的打了个哈欠,这时候,蔓菁从不远处小跑过来对她附耳低声道:“公主,王小姐来了。” “碧君?”韶光兴奋了起来,“碧君好久没来了,自她及笄之后,她父亲便要求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好以此待价而沽,让她多些京城权贵的追逐。我看这完全没必要嘛,碧君有沉鱼落雁之姿,若是我朝有皇子,当上一国皇妃也是不遑多让的。” “公主,王小姐在午门外等了您好一会儿了。” “怎么不请她进去呢?这么热的天,要是晒坏了我如花似玉的碧君姐姐怎么办?看京城中那些权贵弟子们不找你麻烦!” 蔓菁嗤嗤笑道:“不是有公主护着嘛,蔓菁才不怕那些权贵呢。” “你呀,该掌嘴!”韶光佯怒,“算了,奚原这少年将军呢,我就不看了,以后总会机会见面的,走吧,去听听碧君最近的桃花史!” 韶光提起裙子,像天边一只自由的风筝一般,朝午门奔去,沿路上的侍卫们正打算用长枪拦着她,看清她绝色的容貌后皆是一阵晕眩,宫中有此天人之姿者,唯公主一人而已。 午门外,是一群正候着等待皇帝召见的将领,他们身穿褐色战甲,只有为首的一个英气少年,穿了一身黑色的玄铁战甲,那战甲擦得铮亮,在阳光下反射了凛凛寒光,一股沙场的肃杀之气从他周身散开。 小小年纪,却掩饰不住那沙场枭雄的气势,他如长虹贯月一般引人注目。 可韶光一门心思在王碧君身上,一出午门便绕过成林的将士,朝停在最后面的一辆马车跑去。 少年一回头,清晨淡金色的阳光下,身穿淡紫色的襦裙的少女衣袂飘飘,如盛开在水面的婀娜睡莲,半透明的长长披肩撒在半空,如秋水横天。少女恍若无意的一个回眸,那视线明明不曾停驻在他身上,他却感觉这一刻,仿佛心跳都停止了。 漆黑的头发散发着油亮的光泽,以精致的手法挽成一个如意发髻,鬓边是一朵小巧的紫红色芙蓉绢花,衬得她的容色越发娇媚了几分。长大后,她的五官不似小时候那么玲珑可爱,精雕细琢如神来之笔,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多少年魂牵梦萦的女孩,终于长大了,莫说为她倾国倾城,便是为她永生不得超生,他也愿意。 她是他心中最美好的纯在,干净的如同一汪泉水,用秋水为神、裁玉为骨来形容她,真是恰如其分。 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 5 冲上王碧君的马车,韶光一开口便皱眉抱怨道:“怎么不进宫呢?” “今日是奚将军册封之日,我若是绕过奚将军等一干将士进宫,不仅是冲撞了圣上与奚将军,一个不好更会闹成朝间的党政之争,殿下也知,家父与奚丞相为朝中左右相,总有些意见不合之处,若有人捉住此事小题大做,那便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动辄血流成河。”王碧君语重心长地说道。 “听不懂,”韶光摇摇头,“不就是进个门嘛,偌大的皇宫中,哪个宫门不是随我进?也没见我父皇因此大开杀戒呀。” “公主身份高贵,自然不必有此担忧。”王碧君微微一笑,握住她的手。 “碧君你真是出落得越发水灵了,难怪被称为大周第一美人,这京城的山水可真是养人呐。”韶光咂咂赞叹道。 “那是因为她们无颜得见公主的天资,见过公主的女子,哪个不是自惭形秽?”说到此处,王碧君的语气里竟有些酸溜溜的。 韶光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见过又如何,反正我又不嫁给他们!” “那你想嫁给谁?” “我啊……我……”韶光欲语还休,脸上浮起一片动人的红晕。 王碧君不由得会心一笑,眼波儿在她身上流转了一圈,将她看了个透:“莫不是那裴家公子?” “你胡说什么呢!”韶光嗔怒地看着她,“才没有!” “果真没有?”王碧君暧昧的笑道。 “那……那傻小子不解风情!”韶光别扭地别过头去。 “哦?依我之见,裴家的公子可是少有的少年英才,文武双全,机智无双,又怎会不解风情呢?莫不是公主你没说清楚?” “我都说了,父皇属意他做我的驸马,等我明年及笄之后,即刻完婚。他脸上半点看不出高兴的样子,难道娶我还委屈了他?”韶光愤愤不平地说道。 虽然早就料到裴沧水会成为公主的乘龙快婿,但猜到是一回事,听到又是另一回事,她的心里不禁升起一股淡淡的担忧。 “好了,不说那些扫兴的话了,碧君,最近可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发生?”韶光兴致盎然地说道。 “能有什么事?还不是那些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一天到晚争风吃醋的事儿。”王碧君叹了口气,却难掩脸上的自得。 她生得一副花月之貌,又是嫡出的女子,未及笄前上门求婚的人便踏破了门槛,及笄之后,京城中的贵族子弟们更是趋之若鹜,如众星捧月般的她是整个京城女子羡慕嫉妒的对象。 只是唯独见到韶光,她会觉得黯然失色,心生嫉妒。 王碧君挑了几件有趣的事情说了说,听得韶光哈哈大笑:“他们怎么这么傻啊,难怪碧君你看不上!哈哈哈哈,笑死我了!” 韶光笑的肚子疼,好一会儿,才揉着肚子说道:“那碧君你喜欢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 “文能治国,武能安邦!”她的眼中闪过一抹野心的亮光。 此时的韶光天真无邪,看不懂她的勃勃野心,因此只笑道:“那朝中可有此人?” “裴家公子倒算一个,不过他心有所属,我便不夺人所好了。”王碧君摇了摇头。 “唔,不是有种东西叫爱情吗?你的硬性要求限制的范围太狭窄了,那爱情怎么办?”韶光好奇地问道。 “爱情是庸人才追逐的东西,公主须知,天家无爱。”她冷冷地说道,不知是不是室内的光线太昏暗了,阳光透过刺绣的帘子将斑驳的刺绣痕迹印拓在她脸上,使她整张脸四分五裂,看起来无比狰狞。 她突然觉得有些害怕,后退了一步。 “说到文能治国,武能安邦,碧君觉得奚小将军如何?” “奚原?听家父提起过几次,说是颇有大将之风,但无缘得见。不过他毕竟不是奚家的嫡长子,纵然他有治世之才,我嫁给他也是降了身份。”她的言语间,颇有不屑之意。 “那看来,碧君只有入宫咯?那你以后岂不是成了我‘娘’啦?”韶光惊恐地说道。 “公主放心,碧君无意入宫。” 韶光心里总觉得怪怪的,王碧君无意裴沧水,又不屑奚原,更不想入宫,那京城中还有谁配得上她?父皇登基那年,不知因为何事,宗室中的皇族被杀得七零八落,剩下的不是流放到边远苦寒之地,就是偏居一隅当个闲散王,算来算去,王碧君除非不嫁,否则真的没得选。 ------题外话------ 这两天采访多,累的不行,所以更新少了,抱歉。 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 6 一年后。 初春的寒冷还未过去,纸醉金迷的皇城如今像是酒过三巡的残羹冷炙,还未融化的残雪蔓延在这片土地上,寒风一吹,多了一股萧瑟与苍凉。 从皇城之巅往下看去,家家户户朱门紧闭,冬日里那稀薄的阳光洒在清冷的街道上,湿漉漉的黑色石路带着兵刃之气,萧条而凌冽。成千上万的屋舍挤挤挨挨地走在一起,在天晴的日子看起来如同黑龙的背脊,在这样阴郁的天气,如铺天盖地的乌鸦羽翼,这样乌压压地匍匐在皇城脚下,压抑地令人喘不过起来。 皇城中唯一的生气,便是那贫民窟中缓慢移动、身披单薄麻衣的难民们,他们的面上终日带着麻木和悲哀,手里捧着肮脏的破碗,拄着残缺的拐杖,声音虚弱地朝偶尔路过的行人喊上一声:“大爷行行好吧……” 这已经是今年的第五批难民了,前几批难民都被守卫皇城治安的禁军拦在皇城外,饿死在了大雪茫茫的野地上,举目望去,皇城外有斑驳的点点白色,竟是分不清那是白雪还是裸露的被饥饿的野兽给啃咬完的尸骨。 今年的春天来得格外迟,因大雪两月不息,大周以北冰灾严重,饿殍遍野。去年羯戎族战败上缴的白银都已用来赈济灾民,无奈朝中积弊已久,权臣党羽盘根错节,都盯准了这笔白银。 白银的十分之九被官员们中饱私囊,层层瓜分后,赈济到灾民手中的银子不到十分之一,灾民们喝到的官府派发的粥稀薄得能当镜子。走投无路之下,灾民们自发组织起来抢朝廷的粮仓,他们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府衙前陷入血战,守粮官兵无一生还,而京兆府尹也被斩下头颅悬于府衙前“明镜高悬”的牌匾上。 此事一出,朝野震惊,皇上派御林军总教头裴沧水率军驱赶灾民,以免再次威胁到皇城的治安。而贪污受贿、中饱私囊一事,皇上派密探一查,气得当即在金銮殿上廷杖大臣,打死大臣三十余人,重伤二十余人,而因此事牵连下去的上千官员,则被活生生地剥皮,皮内填充稻草,悬在衙门前的木桩上。 因饥寒交迫,越来越多的灾民朝皇城涌来,只因京城中贵胄富商较多。哪知道出了抢粮仓的事情之后,皇城封锁,根本不让灾民进来,那些灾民们便被活活冻死、饿死在皇城外。 直到七日前大雪停歇,皇上才下令开城门,给了第五批奔赴皇城的灾民一条生路。 大周灾情尚且如此严重,大周以北的塔塔族更是过犹不及,塔塔族于四百年前建国,拥有广袤的土地,国土内地形复杂,戈壁沙漠、草原、冻土……塔塔族的农作物地带主要分布在西部的河流流域,以甜菜和小麦为主要农作物,东部和北部大片寒冷地区寸草不生,粮食难以自给,长年从大周购买。 塔塔族草原面积最大,饲料资源丰富,与羯戎族一样,塔塔族世代以放牧为生。可是今年雪灾严重,大量牲畜冻死,严重饥荒的塔塔族不得已举兵南下,陈兵边界,直逼大周皇城。 自从去年奚原被封为骁骑大将军之后,便驻扎在了西北之地,如今朝中无良将,在此危难存亡之际,兵部尚书裴毅主动请缨,抵御东北大军。 兵部尚书裴毅年轻的时候,也曾追随皇帝南征北伐,实战经验丰富,如今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圣心甚慰,当即赐予虎符,随他调兵遣将。 那场血战进行了一个月,虽然最后大败塔塔族军队,裴毅也身受重伤,在班师回朝的路上,因长途奔波而病情加重,中道崩卒。 在持续寒冷的天气中,农历二月十二的百花节终于到来,相传百花节是天上花神女夷的生日,而大周最尊贵的温懿公主也生于农历二月十二,于是自温懿公主一出生,便有天女降世的传言。 然而天女降世又如何?大周已如朽木,纵然公主是天女,也无力挽狂澜、匡扶社稷之力。 自雪灾和战乱之后,大周举国上下都笼罩在一片哀愁之中,只有皇城里庭院深深的养心殿内,韶光还是一片天真烂漫之色,在宫女的服侍下穿戴着五重华服。 今日是她的及笄之日,父皇会为她与沧水哥哥赐婚,想到此处,她的脸上露出甜蜜的笑容。 穿戴好后,韶光在一帮宫女的搀扶和簇拥之下,朝地坤宫走去。 自当年皇后被打入冷宫之后,这些年皇上未曾立后,而韶光的生母德妃早些年也病逝在冷宫中,因此今日的及笄礼,便由年迈的太后来主持。 太后长年卧病在床,此刻端坐在地坤宫正位之上,也是一副昏昏欲睡的病态。太后的两侧,是林立的两排命妇。 礼官拖着嗓子,高声宣布:“时辰已到,请温懿公主上殿!” 宫女们退到命妇的最末处,韶光一人拖着长长的裙摆上前,走到太后面前,双膝跪地,双手叠举至眉间,三次叩拜。 行过大礼,韶光向前,再叩拜。太后艰难地坐直了身子,在宫女的帮助下,颤巍巍地拿起了一旁金盘中的鎏金琉璃八宝簪,颤抖地给她挽了一个最简单的如意髻,插上发簪固定。 尽管身体很不方便,但太后还是坚持着站了起来,扶着韶光起了身,面相众位命妇,目光中满是怜爱。 头上的发髻很难看,簪子也没有戴正,韶光知道,但是看到这么年迈的祖母,她的心中只有难过。老祖母一身病痛,却还坚持着来主持她的及笄礼,她感动得眼睛酸酸的。 “礼成!皇上御旨,自今日起,温懿公主可自由出入宫廷!”礼官唱道。 皇帝对这位公主疼爱的紧,在及笄礼之后,又在御花园为公主举行了大型的寿宴,满朝文武皆可携内眷参加。 众人早早的就等在了御花园,见皇帝领着公主前来,赶紧行礼。 “咳咳,众卿平身,”皇帝咳嗽了几声,脸色苍白,“今日乃是朕的宝贝公主及笄的大日子,朕想再宣布一件喜事!” 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 7 “御林军总教头裴沧水上前听旨!”大太监陈德铭手持明黄|色圣旨缓缓展开。 “微臣裴沧水参见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一身青色朝服的裴沧水上前行礼道。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特封御林军总教头裴沧水为大周驸马,于本月十五日与温懿公主完婚!”陈德铭合上圣旨,朝裴沧水递了过去。 裴沧水却是跪在原地一动不动。 一盏茶的时辰过去后,百官中的议论声渐渐大了起来,就连宫女太监们,也开始偷偷对他指指点点。 “裴爱卿,可是对朕的旨意有所不满?”皇帝蹙眉,长年积累的龙威散发出来,逼得人透不过气,整个御花园顿时安静了下来。 “微臣绝无此意。”裴沧水叩首道。 “那裴爱卿为何迟迟不谢恩?”皇上面色稍霁。 “战乱未平,何以为家?自家父去世后,微臣便对天发誓,此生不破塔塔终不还!况乎家父尸骨未寒,微臣还在守孝期间,不宜成婚,百善孝为先,望圣上矜悯愚臣。” “你有此大志,朕确实不该将你屈就在皇城之中,”皇上点点头,“这守孝也不过就三年,裴爱卿可有把握在三年之内大败塔塔族,签下盟约?” “微臣……” “罢了罢了,今日就暂且定下你与温懿的婚约吧,等你大败塔塔族之日,便是你迎娶温懿之时,虽然朕对你有信心,但是朕可不希望温懿等成了老姑娘。” “臣谢主隆恩。”裴沧水双手接过圣旨,低头叩拜。 裴毅病逝之后,兵部尚书一职便由原来的兵部侍郎,也就是护国公之子季纲担任。至此,天下兵权,成掎角之势,裴沧水掌握京城中御林军及禁军,奚原掌握西北大军,而原先东北大军的虎符回到了皇帝手中,南方军队的虎符则在护国公季横天手中。 季横天乃是三朝老臣,追随过两代皇帝打江山,在最后一次战役中断了腿这才退役。护国公一生战功赫赫,因此他自军队退役后,南方军队的虎符也并未收回。久而久之,这块虎符便收不回了。 季横天晚年,有一爱女,名唤季流云,与王碧君一南一北被称为大周两大才女。与王碧君不同的是,季流云虽生在民风开放的江南,却为人清冷、深居简出,乃是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爱慕她的文人骚客不知为她写过多少诗词歌赋,皆不能打动其芳心。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久而久之,她在江南便有了莲花仙子的雅称。 随着季纲成为新一任的兵部尚书,原本在皇城内无人问津、鲜有人知的莲花仙子,瞬间便炙手可热了起来,前往季府提亲的人络绎不绝,一时间莲花仙子风头无两,倒是将王碧君的风头给压了下去。 以往,整个皇城之中,贵族子弟谁不是以王碧君马首是瞻,成日里鞍前马后的献殷勤,这会儿输给一个远在江南见都没见过的莲花仙子,王碧君气得半个月没有出门。 虽然她也知道,季流云的背后是南方的近百万兵马,那些贵族子弟们在乎的根本不是季流云的样貌才学,只是她代表的势力。可是她王碧君这些年来,乃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除了大周最尊贵的温懿公主,她输给过谁? 当然,温懿公主根本不能算她的敌人,因为京中少年无人见过她,也没人敢找她献殷勤。因此,她可以说是整个大周的男人心中最想娶的女人,有相貌、有才华、有地位。 可是季纲一当上兵部尚书,妹妹就把她的风头全抢光了,风光了这么多年的她,怎么能忍受一瞬间跌落谷底? 御花园,湖心亭。 韶光一走进亭子便看到满地都是五颜六色的残破花瓣,而石桌上还摆放着一堆娇艳欲滴的花,此刻,王碧君正满脸怨愤地撕扯着手中的鲜花。 “哪位不识好歹的纨绔子弟惹了咱们大周第一美人呀?”韶光笑嘻嘻地走到一旁说道。 “整个大周的人!”王碧君一把将桌上的鲜花全部扫落到地上。 韶光从地上捡起一枝花,折了花枝,将鲜花别在王碧君的望仙九鬟髻上:“碧君拥有羞花之容,现在鲜花都无法装饰你的美了,九天仙女下凡尘,整个大周确实没人配得上。” “别提仙人了,一提这个我就来气!” “哦?”韶光撑着下巴,好奇地看着她。 “公主可曾听说过江南的莲花仙子季流云?” “唔,”她蹙眉,很艰难地想了想,“很久以前似乎听沧水哥哥说过,听说是护国公的女儿,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而且还会下厨,会女工。说到莲花仙子这个称呼么,传言不可信,也许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呢?碧君你又何必跟一个没有见过面的人置气?更何况她远在江南,从京城到江南可是要走整整两个月的路,就算是走水路也要一个月,你若是因‘莲花仙子’的称呼而跟她置气,委实没有必要。更何况,她这‘莲花仙子’的称号也不是叫了一天两天了,碧君你又何必在意呢?” “今时不同往日,往日里我与她乃是井水不犯河水,可是你知道吗?现在整个大周,只知莲花仙子,不知我天下第一美人!”说着,王碧君的泪水便要被气得掉了下来。 韶光赶紧掏出手帕给她擦拭眼泪:“碧君你是不是想多了?以前她纵然声名远扬,那也仅限于江南地区呀。” “如今她哥哥当上兵部尚书,她这泥菩萨顿时便换了金装!谁不知道,兵部是管理军队的。碧君不敢妄自揣测圣意,只是如今他们季家,季纲任兵部尚书,管理军队,季横天又拥有南方近百万大军的统率权,圣上就不怕出乱子吗?” “父皇心中自有打算,我们这些闺中女儿,还是不要妄议朝政了。” “我倒不是想妄议朝政,只是如今因季家得势,朝中上下都将目光盯准了季流云。可怜我不是男儿身,否则我也是要争一争的,谁不知,娶了这季流云,就等于娶了兵权。”王碧君哀怨地说道。 一日看尽长安花 1 韶光听完后,若有所思:“那你嫁给季纲不就好了嘛。” “季纲年近五十,我王碧君犯得着放着京中那么多好男儿不要,嫁给一个糟老头?”她冷笑一声。 “那你要怎么办?碧君姐姐,你今年也年方十七了,要不就在京城权贵中挑一个算了?”韶光劝道。 “宁缺毋滥。”王碧君骄傲地说道。 自她走后,韶光一人坐在湖心亭,叹了一口气:“虽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可外臣毕竟是外臣呀,忠心这种东西谁又说得准?” 天色突然昏暗了下来,不远处乌云像是翻滚的巨浪一般席卷而来,轰隆隆的雷声一阵急似一阵,大雨倾盆而下,不一会儿便将御花园的花打得七零八落,看着这满地零落的鲜花,韶光的心中突然隐隐觉得有些不安。 醒来的时候,韶华打算下去吃点东西,却看到宾馆一楼的简陋沙发上,坐着有些苍老的舅妈,舅妈鬓边的一缕银发在清晨的阳光中格外显眼。韶华突然觉得眼眶一酸,要强了这么多年的舅妈,居然也会有苍老的一天。 在她的印象中,舅妈是个多么牙尖嘴利的女人,做事情半点不吃亏,很不讨人喜欢。可是韶华知道,舅妈刀子嘴豆腐心,纵然说话再难听,心底却是极好的。否则,舅舅当年也不可能拿出那么一大笔钱来救她。 “小华。”见她来了,舅妈从沙发上站起身。 “舅妈,您坐吧。”韶华握着她的手说道。 “今天我就陪你舅舅去医院跟医生商量做手术的事,你要是没什么事情就早点回去吧。你也知道,你舅舅这些年把你当亲女儿一样看待,他要是看到你过得这么艰难,他心里不好受的,他现在这病啊,不能伤心难过,什么都得顺着他。别怪舅妈狠心,舅妈也是……”她眼眶一红,叹了口气。 “舅妈,我理解的,”韶华点点头,“你陪舅舅去吧,不过,我可以悄悄去看看舅舅吗?我保证不会让舅舅发现的,我……我很久没看到舅舅了。” 舅妈摸了摸她的手,摩挲着她粗糙的掌心:“想看,就去看看吧。你舅舅这些年,也怪想你的,没事给你舅舅打几个电话,他现在最希望的,就是家人陪在身边。可惜你妹妹住在学校,又是高三,这事儿我没敢告诉她。” “嗯,舅妈,您别担心了,舅舅一定会没事的,您想想看,舅舅那么重感情的一个人,他舍得您和薇薇吗?” 舅妈点点头:“舍得舍不得,都是命,我只盼着老天看在他这辈子行善积德的份上,让他多活几个月。倒是你,小华,你可一定要找个好男朋友啊,别什么事情都一个人撑着。” “舅妈,现在说那么多干嘛呢……”她有些逃避地说道。 “记住,找个有钱人,善待自己。”舅妈语重心长地说道。 舅妈走后,韶华靠在沙发上,闭上眼睛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找个有钱人?何其容易。有钱人既不是瞎子也不是傻子,她韶华何德何能嫁入豪门? 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在周边的小摊上随便吃了点东西,韶华便坐公交车去了哈尔滨市第一医院,此刻的她也不敢去找舅妈,只能坐在挂号大厅的一个偏僻的位置上等待着。 一日看尽长安花 3 她真的一点都不想去,她害怕看到他们嘲笑的目光,尽管她以为这五年来,她已经受够了世人的嘲笑与奚落了,她以为她已经麻木了,可是以前的同学,就像是一面镜子,让现在的她与五年前的她站到对立面。 她无法面对…… 同情、嘲笑、讽刺……没有一种感情是她想看到的,站在那群衣着光鲜的人群中,她就像是个哗众取宠的小丑,只能做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这也是当年出事后,她远走他乡的原因之一,她害怕别人的嘲笑,在他们享受大好的青春年华时,她在生活里苦苦的挣扎,一身憔悴和落魄,他们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白云,她是肮脏里滚过一圈的泥淖,叫她如何不自卑?叫她如何能面对? 林薏珍带着满意的神情看着韶华下车走进那家简陋的家庭旅馆,只觉得憋在心中五年的气在今日终于吐了出来。 明知道留下来等待她的将会是嘲笑,可是三日后,韶华还是坐上了去酒店的公交车。 一走进酒店,韶华就想逃了,她像是一个土包子一样呆呆地站在这家富丽堂皇的五星级酒店内,看着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不知所措。 这里的每个人,穿的都是那么体面而干净,相形见绌,韶华倒真像是地下通道内乞讨的人了。正当韶华打算扔掉请柬离开酒店的时候,几个光鲜漂亮的女孩手挽着手走了过来,看到她先是吃了一惊,随即嘻嘻笑道:“韶华,真的是你啊,前天林薏珍跟我们说的时候,我们还不信呢!你现在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在她们好奇的打量下,韶华的脸火辣辣地红了起来,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韶华,五年前的时候,你就老爱穿着这条淡紫色的连衣裙,那上面的薰衣草我们现在都记得呢。怎么,你就这么念旧?”另一个女孩子不怀好意地说道。 “人家是穷,”站在离韶华最近的地方的一个女孩,指着她的包包,“一看这包就是地摊买的。我说你们俩也真是,当初不就是追不着萧礼嘛,至于现在说话夹枪带棒的么?” “方云,你什么意思?”最开始说话的女孩脸上开始不好看了。 “今天可是林薏珍的结婚日,你们俩也就适可而止吧,简芍华好歹是来当伴娘的,别把场面闹得太不好看。”方云客观公正地说道。 “林薏珍若是希望场面好看,就不会叫简芍华来当伴娘了,我看你才是拎不清的那个人!”女孩不客气地说完,就拉着另一人的手先行按了电梯上楼了。 方云怜悯地看着韶华:“要我说,今天你就不该参加这个婚礼,你都不知道,林薏珍把你要来当伴娘的消息发到群里后,你都被大家消遣成什么样了。好在你也没加班群,那些话你不听也罢,总之不是什么好话。趁着现在大家还没来,你赶紧走吧。” 早知道到自己会被边缘化,没想到自己的存在就是一个笑料。韶华的脸上烫的更加厉害,正打算撕了请柬扔掉的时候,林薏珍从二楼的化妆间里跑了下来:“快来帮我戴个耳环,韶华!” 一日看尽长安花 2 就在她等得无聊看着淡绿色的地板发呆的时候,有人在她肩膀上拍了一下,吓得她猛的抬起头来。 “韶华,真的是你啊,好多年不见了,我都快认不出来了。”来者是一个高挑漂亮的姑娘,一双丹凤眼高高地吊起,显得妩媚多情,此刻,她轻蔑地眼神逡巡着她,将她从头到脚看了一遍。 在她毫不客气地打量里,韶华有些难堪地别过头。五年前,自己与她尚且差别不大,现在就犹如落毛的鸡与骄傲的孔雀,根本没有可比性。 女孩得意地笑了起来:“韶华,看起来你这些年过得不怎样啊?怎么不来找老同学呢?好歹我们也同过一年的班,有这点情分在,也不至于让你日子太难过。” 韶华默默地忍耐着她的奚落,一言不发。 “怎么?老同学见面,你就没有什么要说的吗?”她索性在她旁边坐下,炫耀似的将自己的lv包包放在她旁边,然后一手摆弄着右手上的大钻戒,“我还以为你当年退学,是跟着萧礼去了英国呢,不过看现在的情形……莫非当年你们真的分手了?” 对于她的沉默,女孩不?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8 部分阅读 搜В歉畔衾袢チ擞⒐兀还聪衷诘那樾巍堑蹦昴忝钦娴姆质至耍俊?br /> 对于她的沉默,女孩不以为意,笑的越发张狂:“就算分手了,也不至于把自己整的这么狼狈吧?你看看你,咂咂,女人要学会对自己好点。” 她嫌弃地看着韶华的衣服,露出一副鄙夷的表情:“这种衣服,你也好意思穿出门啊,不怕到了地下通道有人给你扔钱么?唉,不过也是,当年你非要执迷不悟,现在吃到苦头了吧?还好我弃暗投明了。告诉你个好消息,大后天我要结婚了,我今天是来拿婚检报告的。” “恭喜你,林薏珍。”韶华低声说道。 “呵呵,韶华,我还等着喝你的喜酒呢,”她将右手伸到韶华的面前,“这枚德米亚尼的钻戒好看吗?这可是我未婚夫请意大利设计师手工雕刻的,设计图还反反复复地让设计师改了好几遍呢,一直改到我满意为止。所以说,女人啊,这辈子就要找个能疼自己的男人,而只有有钱的男人,才能把你捧在手心里好好疼,你说对不对呀?” 世界十大珠宝品牌之一的德米亚尼,韶华怎会不知,此刻,阳光从头顶的窗户上照下来,经过钻石的折射,散发出璀璨的七彩光芒,刺眼得令她自惭形秽。 “祝你幸福,”韶华只觉得在这里与她多呆一秒都是煎熬,就如同她是白天鹅,而她是丑小鸭,于是,她只能慌不择路地说:“我还有事,先走了……” “刚好我也要走了,不如送你一程吧,”林薏珍拉着她的手,不由分说地往外走,“你住哪里?” “不用了,我自己能打车回去……”韶华小声说道,挣了挣她的手。 林薏珍握得更紧,语笑嫣然:“我们这么多年没见面了,你就是这么对待老同学的?说说,韶华,你是不是到现在还对我有意见?” “没有……”怎么会没有呢?闺蜜真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动物,虽然当初自己与萧礼分手,两人自身的原因也有很多,但如果不是她火上浇油、推波助澜,两人怎么可能闹得一发不可收拾? 只是时过境迁,再说这些又有什么意思? “既然没有意见,那我送你回去又何妨?”她挑衅地看着她,“难不成韶华你是不敢跟我说话?你放心吧,虽然全班同学现在都没我有钱,但我是不会嫌弃你们这些老同学的。哦,对了,我觉得自己现在开的这辆玛莎拉蒂丑极了,虽然花了两百多万,可我的未婚夫真心没什么好眼光,改天你陪我去4s店看看车吧,我想买一辆保时捷卡宴。” 两人上了车,林薏珍一边开车一边炫耀着,将自己与未婚夫相识以来,未婚夫为她买的东西如数家珍一般全部说了一遍,末了,怜悯地看了她一眼:“韶华,不然我借你一百万去整个容吧?你要知道,男人本‘色’,以貌取人乃是人的天性,不然你这个样子,恐怕永远都嫁不出去吧?” 见韶华一脸阴沉,她又嘻嘻笑道:“放心吧,这一百万,我不要你还,好歹我们同学一场,甚至还能算是闺蜜,这点钱,我怎么好意思让你还?” “我真是一个善良的人,难怪我未婚夫会那么爱我,”她咂咂叹道,“哦,对了,韶华,你还记得咱们高一的时候吗?那时候咱俩的感情可真好,你还说,以后我要是结婚呢,来给我当伴娘呢。瞧瞧咱俩多有缘分,你这么多年没有音讯,我一结婚,你就回来了。这样吧,大后天我结婚你来给我当伴娘吧,我会把伴娘的礼服给你准备好的。” 说着,她从包里掏出一张结婚请柬:“韶华,你可不能不来哦,你要是不来,就说明你不把我当老同学了,我等下回家就通知所有高中同学,告诉他们你会来,我想这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惊喜吧。” “不了……我还有事……”她知道林薏珍是存心在找她的难堪,当年,她们俩同时喜欢上萧礼,性感热情的她更是使出了浑身解数,可惜萧礼将她耍了,然后又当着众人的面正式宣布韶华是他的女朋友。因为这件事,林薏珍表面上与她和和气气,依旧是好闺蜜,暗地里却准备了一把阴刀。 “你这么说就太不够意思了,同学们都很想见见你呢,这些年我们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你。要是你不去,就说明你心底还对我有意见。”林薏珍咄咄逼人地说道。 韶华暗叹了一口气,明知道林薏珍是故意刁难她,她却只能被动承受,找不到办法拒绝。短短五年,却如同沧海桑田,同学们会怎么看她?会肆意的嘲笑她吗? 她自嘲地笑了笑,她不是被他们笑了很多年么?以前的时候,他们说她是个神经病,总是自言自语,自说自话。现在,他们该嘲笑她落魄了吧?她也知道,参加别人的婚礼,穿一件体面点的衣服是最基本的尊重,可问题是,她的衣服都是洗了又洗,几年都没有买过的旧衣服,他们会怎么看? 一日看尽长安花 4 这下是走不掉了,韶华被逼无奈,只能随着她上了二楼。 一进入化妆间,韶华便被一帮衣着鲜亮的女孩子们包围了,高中的时候,她所在的班级就是女生出了名的多,一个班下来只有七个男生。 站在门口的时候,韶华就听见里面传来了热烈的讨论声,隐隐约约听到了自己的名字,被或刻薄、或怜悯或幸灾乐祸的语气说出来,韶华身子一僵,脸上刚退却的火热又重新燃了起来,她简直想拔腿就跑。 门被推开,同学们的目光赤裸裸地展现着各种情绪,但没有一种是欢迎和友好,这令她如坐针毡的同时感到一阵害怕和茫然。在他们的世界,她是一个孤独的笑话,只能默默地承受别人的唾弃与白眼,他们如同高高在上的贵族,间或心善,给予她这个乞丐一点微不足道的怜悯。 林薏珍越发得意忘形了起来,与同学们大声讨论着国内外最近流行的奢侈品牌,并时不时的炫一下富,引得一群女孩子发出羡慕的惊叹,此时,站在她旁边的韶华简直与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真是最好的报复!当年,萧礼看上了韶华,戏弄了林薏珍,让她成为了众人的笑话。如今,林薏珍在婚礼上,让穷酸的韶华站在珠光宝气的她旁边形成对比,也让她尝了一把笑话的滋味。 这不就是林薏珍想要的效果吗?韶华心中怎会不清楚,她心中隐忍着一股怨恨,埋在沉默里。她面无表情地帮林薏珍戴耳环,对于外界的任何反映,她都沉默不言。 纵然度日如年,墙上的时针依然指向了九点五十。林薏珍惊呼一声:“呀,车队十点钟就要到了,韶华,你赶紧去换上伴娘的礼服吧。” 她指了指桌上的一个大盒子,韶华打开盒子,拿出礼服的时候却发现,整个礼服被剪刀绞了一道很长的裂缝,根本没办法穿。韶华呆愣当场,银牙欲碎,一种强烈的屈辱感让她的手指不停地在礼服上收紧。 大家都幸灾乐祸地看着她,一个女孩不怀好意地说道:“不如这样吧,反正裂缝是在后背,从化妆盒里挑两个回形针别上吧。” 那一刻,韶华感觉孤立无援,那一刻,韶华真的想哭,可是她不能哭,一旦哭出来,将会是一个更大的笑话。她好恨,真的好恨,她们凭什么这么肆无忌惮地欺负她?为什么一个个的都来欺负她? 就在这时,敲门声响起,打破了暴风雨前夕的沉闷气氛。 若世上真有人当得起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这句话,那人无疑便是萧礼了。此刻,萧礼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提着一个盒子走了进来,唇角泛着一丝淡淡的微笑,专注的目光朝韶华那边望了过去。 林薏珍感觉心跳都快停止了,看着五年后越发俊美无俦的萧礼,梦幻般的感觉直击大脑,有一瞬间的错觉,她甚至觉得他是为她而来:“萧礼,你来了……” 她迎了上去,他却径直从他身边走过,将盒子放在桌上,摸了摸韶华丝滑的黑色长发,脉脉含情地说道:“纵然与我吵架了,也不至于穿着五年前的衣服来戏弄当年的同学吧?这样让我很丢面子的。” 周围的同学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林薏珍气得睚眦欲裂。 说着,他面向一群女孩们:“我们家韶华啊,就是淘气,一生气就穿着以前的衣服到处摸黑我,好似我成日里虐待她,不给她吃穿似地。” 众人都笑了起来,看向韶华的眼里又是羡慕又是嫉妒。最先在一楼大厅里讽刺韶华的女生讪讪的说道:“我就说嘛,看咱们家韶华这富贵里熏陶出来的气质,怎么可能会穿得那么穷酸呢?以前还真没看出来,韶华这么爱开玩笑。” “前倨后恭,势利眼!”一旁的方云不屑的小声嘟哝道。 “你说什么?”她立刻就翻了脸。 “今天是林薏珍的结婚日,大家卖她一个面子吧,晚上我请大家去唐拉秀雅吃饭。”萧礼温和地笑笑。 一帮女孩子顿时兴奋了起来:“哇,唐拉秀雅!中国唯一一个六星级酒店,萧礼好大的手笔啊!” “你们是韶华的同学,承蒙你们以前的照顾,这是应该的。” 虽然萧礼表现的温润有礼,如同谦谦君子一般,韶华和林薏珍的心里却掀起了滔天巨浪。今天是林薏珍的婚礼,可是萧礼却说晚上请同学们去唐拉秀雅吃饭,这不是打她的脸么?让她情可以堪? 简芍华,你真是厉害啊!五年前让我成了众人的笑话,五年后你又让我成为众人的笑话,你故意穿的这么寒酸,就是为了看我得意,然后将我狠狠地摔落谷底,是么? 面对林薏珍怨恨的眼神,韶华虽然对萧礼的举动感到不安,却是大出了一口恶气,心中隐隐激荡着一股畅快的感觉。 一群女生围着萧礼叽叽喳喳,方云走过来,好奇地拆开了盒子,拿起婚纱瞧了一眼,不由得也露出了羡慕的神色:“pronovis?” 一听到这个名字,所有女孩都围了过来,拿着礼服翻看着,咋咋赞叹,看韶华的目光也变得殷勤而热切。 欧美婚纱皇家品牌pronovis旗下拥有vlentino(华伦天奴)等世界顶级设计师,目前为全球第1大婚纱礼服品牌,pronovis品牌以高贵、优雅闻名,深受英国女皇伊莉莎白二世等名人喜爱,pronovis婚纱礼服以白色梦幻、永恒优雅、高贵浪漫等多种风格创造独一无二的华丽婚纱礼服。 “哇塞,这里还有戒指!”一个女孩指着最下面的戒指盒。 “我们可以看看吗?”她口里征求着韶华的意见,手上却是半点没慢的打开了戒指盒,“哦,这不是上次卡地亚国际珠宝展当中最引人瞩目的那一枚婚戒吗?真是美丽的令人窒息,韶华你简直是太幸福了!” 大家将戒指传来传去,眼中难掩艳羡嫉妒。萧礼拿过戒指套在韶华手上,吻了一下:“快让我的未婚妻去换上礼服吧,若是耽误了林小姐的婚礼可就罪过大了。” “对对对!”一帮女孩簇拥着将她推进了更衣室。 ------题外话------ 昨晚发错了章节,抱歉啊 一日看尽长安花 5 站在试衣间内的她真是左右为难,她既不想接受萧礼的“恩赐”,又不想面对她们嘲笑的目光。舅妈说的对,这个世界,笑贫不笑娼。就算她简芍华去做一个有钱人的小情人,只要她拥有了优渥的物质生活,那么别人纵然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批评她,那语气也是酸溜溜的,面上唾弃,心底却隐隐渴望。 她自嘲地笑了笑,换上礼服。今日纵然是借势,她简芍华也要扳回一局,用她们渴望的金钱去狠狠扇她们的耳光! 打开更衣室的大门,所有人的目光都惊羡不已地落在她身上,自卑多年的韶华,这一刻像是一只破壳而出的小鸟一般怯怯地抬起头,迎接她们的膜拜和艳羡。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一刻她的心中真是无比的畅快,哪怕这是灰姑娘十二点前的魔法,她也要风风光光地做一回公主,不再被那群虚荣浅薄的女人踩着自尊。 “我就知道,我亲自挑选的礼服是最适合韶华的,”萧礼上前,手指摩挲着她的脸蛋,浅笑,“昨晚太累了,今天起得晚,韶华是不是还在怪我没有陪你一起来?” 太累了?如此富有内涵的词不由得让一众女孩浮想联翩。这些女孩哪个不想遇到个多情的高富帅?眼前倒是有一个,偏偏让既不漂亮又神经质的韶华给占有了,女孩们心中酸得如鲜榨的柠檬汁。 “韶华,别生气了,我把化妆团队给你带过来了,今日是林小姐的结婚日,你丢我的面子可以,可不能丢了林小姐的面子啊。”萧礼温柔诱哄道。 化妆团队敲门进来,一个个有条不紊地忙碌起来,毫不客气地霸占了整个化妆间,倒是将林薏珍和那些同学赶到了角落里的沙发上。 十点钟,车队已经到了。可是萧礼今日为了给她出一口恶气,让车队的人就在酒店外面等,一直等到十一点半,等到韶华化出精致到艳压群芳的妆容。 拉菲格慕的水晶鞋、pronovis的婚纱、卡地亚的戒指、御木本的珍珠耳坠以及海瑞温斯顿的钻石头饰,让她如同万众瞩目的皇室公主一样璀璨耀眼,虽然一个人的尊贵不是因为她穿戴了什么,但是穿戴了什么最能体现一个人的身份地位。 以貌取人古来有之,这纷纷扰扰的红尘里,还是庸庸碌碌的人最多。 明明今天的新娘是林薏珍,可韶华这么一打扮,衬得林薏珍如蒙尘的干花一般,黯然失色。当今日的新郎捧着鲜花打开化妆间的大门时,第一眼注视的居然是静坐着的韶华,新郎眼中的惊艳,让林薏珍恨不得上前将鲜花砸在他的脸上! 仅是这样就算了,婚宴开始后,迟到的人看到韶华纷纷对新郎说:“新娘子真是漂亮呀,能娶到这么漂亮的新娘子,真有福气哟。” 林薏珍落在别人眼中,倒成了伴娘,新郎一脸尴尬,可是看到安静漂亮的韶华,又觉得她那静默的气质如同空谷幽兰,相比之下,林薏珍倒成了庸脂俗粉,不由得心生悔意。 婚宴结束后,萧礼果然包机请韶华的同学们飞往了天津的唐拉秀雅,在晚宴上,将对韶华的体贴展现地细致入微,一帮同学纷纷起哄,让韶华嫁给他。 韶华在心中默默地叹了一口气,萧礼真是魔鬼中的天使,熟知她心底潜藏最深的所有欲望,在满足她欲望的同时,让她欲罢不能,陷入深深的泥淖,挣扎无果,只能沉沦。 韶华站在高楼上,拉开落地窗前厚厚的窗户,看着明亮的路灯下如同被灯光镀成金色的萧礼送走了那些同学,闭上眼睛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经历了巨大贫富落差的她,此刻脑中十分混乱,心里十分复杂,疲惫感让她像是一朵瞬间脱水的百合花。 一双温暖的手从她身后抱住她,温热的呼吸喷在她敏感的脖子上,让她忍不住颤抖了一下,缓缓睁开眼睛。萧礼的吻轻轻地落在她的脖子上,她的脸颊上,如游戏的蝴蝶。 韶华一把挣开他,后退一步,眼里的防备和疏离深深地刺伤了他的眼睛:“对不起……我利用了你……” 萧礼感觉心脏处传来一阵抽痛,他自嘲的笑了笑,牵起她的手在戒指上吻了吻:“没关系,我知道有些事情急不得。我也知道,你心中对我,必然还是有怨气的,韶华,该说对不起的是我。” 她微微别过头,感觉嗓子眼有些哽咽,她深吸一口气,不敢说话,怕再说话,声音会颤抖。 明明牵着手,却感觉咫尺天涯,她的难过,他心里清楚,她泛红的眼眶,他看得明白。于是他更难过,心里更痛,却不知该如何继续,离别之后,始知牵肠挂肚,度日如年。 想要珍惜后,才发现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她就像那天边一缕白月光,明明很近,却不知如何把握,她就像是地上的白霜,指尖轻碰,便化作水雾消失。 他知道,要追回她很难,可是,不面对自己的心更难,爱了就爱了,时间是唯一不会欺骗人的东西,它告诉你,谁是你生命中最不能舍弃的人,身体是唯一不会掩饰的东西,心灵的疼痛在身体上原原本本的反映出来,心里多痛,身体就疼得多颤抖。 韶华,你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韶华时光,我想让这段韶华成为永远,你愿意与我牵着手一起走吗?你还愿意吗? 那一夜,韶华盘坐在阳台的落地窗前的沙发里,望着漫天星光,默默流泪,每一滴泪都蕴含着人生八味,酸、甜、苦、辣、咸、腥、涩、冲,她端详着无名指上的婚戒,涕泪满衣衫。 五年,一句对不起。可为何她的心中还是那么的委屈和不甘?因为她还爱着,她也还爱着啊!他的残忍,她的软弱一股脑儿涌上心头,令她委屈,可是他的温柔,她的甜蜜却也让她的心依旧颤抖。 ------题外话------ 写这本书也有一个半月多了,虽然这本文慢热,也比较小众,读者不多,但是还是真心感谢每一个看文的读者。尤其谢谢浮夸和也夜行月的鲜花,很令我感动。最近当记者,比较累,根本承受不住,感谢大家没有在这个时刻抛弃我,即使有时候我日更一千,也没有因此放弃我,泪流满面地感谢,迷迭爱你们!对于《深海的秘密》,我还是那句话,要骂的话,我无所谓,别踩我尊严就行了,那本书,既然我敢发,我就有被骂的心理准备了。 当时只道是寻常 这一夜,萧礼站在对面的阳台,静静凝望她,像是要将过去五年的时光全部凝望回来,韶华,是他心底最柔软的存在。 一盏昏黄的灯,伴随着一个翻日记的人,世界都是难过的深蓝色,将他们包围在这座伤痛的孤岛上。 2008年8月13日晴 今天去超市买烟的时候,碰上了韶华。她在超市的文具区垫着脚尖拿最上面的一盒油画颜料,她个子不够高,显得很吃力。 她嘟嘴的样子很可爱,我不由得笑了,走过去轻松地将颜料拿了下来,递到她手中。 她转头看到我,有些惊讶,脸上居然又红了起来,微微别过了头。 真是个容易害羞的女孩子。 我问她是不是学画画的,她说她是自学的,因为爸爸妈妈走得早,外婆一个人把她和哥哥拉扯大。 她说她两三岁的时候,外婆天天从厂里接一些辅料回来自己做假花,忙的根本没有时间照顾她。那时候她就喜欢在地上画画,看到什么画什么,有时候沉浸进去了,一画就是一整天,根本不需要外婆担心。 那时候,我的心中升起一股怜惜,望着身旁这个向阳花一般坚强乐观的女孩子,一股莫名的悸动从内心深处升腾起来。真不知道她为什么能成长的这么坚强乐观,听说很多失去父爱母爱的孩子,或多或少的都有些自卑和心理畸形,可是她好像完全没有。 即使家里只有外婆和大她四岁的哥哥,即使所有人都孤立她、说她是神经病,但这丝毫不影响她的乐观向上,她依旧很快乐。 她说,当你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时,外界的一切都是与你无关的,而画画就是我的小世界。 那时候我想,我真希望我也能融入你的小世界,从此你的情绪里也有我的一部分。 我们两家隔得并不远,短短的一条街的距离,我们一起慢慢地走路回去。路上,我问她,为什么买一盒这么大的油画颜料。 她说那天班长刘琴来找她,让她帮她画一幅油画,要参加全国青少年油画大赛。 我有些气不过,她干嘛自己不画。 韶华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刘琴获奖的那些作品都是她画的。 我忍不住在她的额头上敲了一下,怎么就这么傻呢?你画画画得这么好,自己怎么不去参加? 她有些委屈的睁着大眼睛,告诉我,刘琴说了,一个省里获奖的名单是有限的,如果两个人都参加了,说不定只会有一个人获奖。 这话明显就是刘琴在忽悠她的,我气得伸手想再敲她脑袋。看她吓得瑟缩了一下,闭上眼睛紧皱着眉头,我又忍不住心软了。这个女孩,傻得令人心软、心怜。 下午两三点钟,正是最热的时候,我们两个人都没有打伞。韶华的脸被晒得红扑扑地,一粒粒汗珠不停地滚落,汗湿了她润滑的黑色秀发,像蜿蜒的黑色藤蔓。 是不是觉得一个女孩可怜的时候,你怎么看她都觉得她可爱?我忍不住说道,前面有家冷饮店,我请你吃冷饮。 她很害羞的连忙摇头拒绝,我拽着她的手,一把将她朝冷饮店拖,我说请你吃就请你吃!我给你的你就必须拿着,不准拒绝你知不知道? 她在我身后低声嘟哝了一句,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我转过头,伸手抬起她的下巴,坏坏地说道,你信不信我现在亲你了? 她吓得浑身打颤,瑟缩成一团,脸色也红得发紫,就连脖子根都染上了绯红的颜色。 我大笑了起来,觉得心情无比好,径直把她拽到了冷饮店的柜台前,问道,你吃什么口味的? 她低着头小声抗议道,我都说了不要吃嘛。 我直接对老板说道,一杯巧克力口味的,一杯香草口味的,一杯抹茶口味的。我心里想着,好歹我带女孩子来吃过那么多回冷饮,她们的口味无外乎就是这几种,要么就是草莓。 她急了,这么多根本吃不完啊。 我一手撑在柜台上,挑眉坏笑,凝视着她,三杯冷饮,当然不是给你一个人吃的,你看看他们。 我伸手指了指小店角落的一对情侣,他们点了一份大杯的冰淇淋,正拿着勺子你一口我一口地在喂着吃。 你、你想干什么?她瑟缩地看着我。 我上前一步,凑近她,你说我想干什么? 她羞愤又无奈地看着我,大大的眼睛湿漉漉的,像一只面对大灰狼的小白兔,可怜又可爱。 我不再逗她了,三杯都是给你吃的,我不爱吃这些东西。 我下意识地伸手从裤兜里拿烟,这才想起来,刚才在超市遇到韶华,光顾着和她聊天,烟忘了买了。 于是我跟她说,我回去超市买点东西,你先吃着,在这里等我,知道了吗? 韶华很乖地点点了点头。 我走出冷饮店,朝超市走去。等我买完烟回来的时候,刚一进冷饮店的大门,便听到了几声冷嘲热讽,有几个男生女生坐在韶华旁边的几桌上,一边喝饮料,一边用恶毒的话讥讽着她。 韶华像是已经习以为常了,默不作声、面无表情地吃着冰淇淋。 沉默更是助长了他们嚣张的气焰,他们以夸张的表情、恶搞地动作,身体力行地在嘲笑她,一口一个神经病。说什么不能得罪她呀,说不定她哪天真的会叫几个鬼来吓死自己云云…… 桌上的人笑的前仰后合,韶华低着头,慢慢地吃着冰淇淋,没有反抗,似是云淡风轻,但她眼里的那一抹细微的受伤,我看得明白。 即使再告诉自己,不要在乎,可是心里还是会感到孤独和难过的吧?能看到那些别人看不见的东西,并不是她能选择的,谁愿意生来就被别人嘲笑、孤立? 我因为韶华的沉默感到难过,因为他们的嚣张感到气愤,忍不住走过去揪住正在说话的一个男生的衣领,一拳狠狠的揍在他的脸颊上,你他妈再说一句试试看? 这一拳打得他眼镜掉在地上,嘴角也开裂出了血,他立刻就怂了,开始求饶。 几个女生也吓得哭了起来,直说以后再也不敢了。然后,一群人屁滚尿流地跑了出去。 当时只道是寻常 2 此时,韶华惊讶地抬起头,迎上我的目光,眼里有一点点害怕,但更多的是感动,她说,对不起,让你为我这么做,他的家长不会来找你麻烦吧? 我笑了,不用担心,我在这个小镇上也算是混出名来了,要是不想再被打,他就去告状吧。 还是对不起,她有些愧疚地说。 我走过去怜惜地摸了摸她冰丝一般顺滑的黑色长发,豪气干云地说,以后受欺负了别忍着,你越忍着人家越嚣张。有啥委屈跟你萧哥哥说,萧哥哥罩着你。 她噗嗤一声笑了,红着脸,你以为你真是黑社会老大啊,还萧哥哥呢。 我也笑了,坐在她对面,看她吃着冰淇淋一脸满足的样子,突然觉得时光如此美好,如果时间能永远定格在这一刻,也很不错。 2008年8月20日雨 直到敲门声响起的时候,我才从睡梦中醒来。阳光从窗外洒了进来,白色的窗帘飞舞,让我确定我还好好地活在这个世上。 昨晚,口渴的我居然在这个小小的洋房里迷路了,像是遇到鬼打墙一样,明明是想去一楼喝水,可是楼梯好像没有尽头一般,我怎么也走不到一楼。而墙上的那些画像也发出了得意的笑声,眼角的余光所及之处,那些人都动了起来。 挂在墙上最高处的是一幅全家福,全家福里所有的人熙熙攘攘地凑在一起,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而当我望过去的时候,一切都停止了,仿佛余光所及之处都是我的错觉。 房间的那些房梁在半夜的时候,看起来像是横着的一把刀,要砍下来。而我半夜经常被吵醒,房间中的东西会莫名其妙地移动,当我醒来的时候,那些东西又不动了,但它们移动过的痕迹很明显。 有时候还会有急促的敲门声和敲窗声,以及尖叫和喘息…… 种种情况已经吓得我好几晚没睡安稳了,想到前天晚上,我睡得好好地,突然被一股窒闷感憋醒,我的床正对着镜子,抬起头来一看,镜中居然出现了几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小孩,坐在我身上聊天,一个体型硕大的孩子屁股正压在我胸口。 我吓得大叫一声,月光从云中露了出来,镜中却是澄澈一片,什么都没有。 我有些后悔和老妈吵架后搬出来了,难怪这个小洋房租金这么便宜,原来是有些不干净的东西。可是现在让我回去看老妈的脸色,我又不愿意。 我有气无力地下去打开了门,韶华一见到我脸上又不可抑制地红了起来。我问她怎么知道我现在搬到了这里,她说她在路上遇到了潘子他们,潘子喊她拿个碟片给我送过来,并告诉了她地址。 碟片放在黑色的袋子里,我拿出碟片,一看封面脸上就热了,忙不迭地把碟片塞进了袋子,问她有没有看过这些碟片。 她说她没有看过,我这才松了一口气。心中把潘子他们全部都骂了一遍,自从带着韶华赛了一次车,又帮韶华出过一次气后,潘子他们大概都误会她是我的马子了。 我都十七岁了,男女这方面知识的碟片自然看过不少,从十四岁到现在,已经不知道有过多少个女人了。以前做这档子事的时候,喊女朋友过来,一起看碟片,情动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就发生了。 可我对韶华是真没那方面的想法,我也不想韶华知道我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我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不想让她知道我是这样一个人。 也许是爱看韶华脸红的样子,也许是爱看她追随的目光,这些年不知道被多少女孩指着鼻子骂过的我,居然会害怕看到她厌恶的神情。 韶华的目光在房中扫视了一圈后,突然莫名其妙地来了一句,这个房子怎么这么阴凉啊,我感觉背后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然后,她又说道,我刚才来的时候,看到这附近有好多槐树,萧礼,以后选房子不要选这种槐树多的地方,容易招惹一些不干净的东西。 听她这么一说,我心底凉飕飕的,头皮有些发麻,把她安置到沙发上后,将我这几天的遭遇给说了一遍。 韶华听完后,皱了皱眉,她说她要去到处看看。 韶华在洋房的各处转了一遍之后,停在废弃很多年的车库里,叹了口气,有些为难地看着我。 我被她的目光看得提心吊胆的,问她怎么了。她犹豫了一下,从双肩背包里掏出一个小玻璃瓶,瓶中装着浅浅的一层透明的液体。 我问她这是什么。她说这是牛的眼泪,她看到书上说,在眼皮上摸抹上牛的眼泪可以看到鬼魂,她想试试,于是揣着几个洋葱跑去了乡下,在牛的面前用美工刀使劲地切洋葱,好在自己虽然也流了无数眼泪,那头老黄牛总算也流出了几滴宝贵的泪水。 我为她幼稚的行为笑了起来,觉得她简直太可爱了,在牛面前切洋葱,亏她想得到。 虽然有些害怕,但我还是在眼皮上抹上了牛的眼泪,在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我吓得倒抽一口气,心跳都静止了一刻。 我看到我面前站着十几个鬼魂,他们穿着血红的衣服,满脸怨气地看着我,从他们身上的伤痕来看,可以确定他们生前都是被砍死的。 韶华双手耸肩看着我,不同于我的害怕,她倒是落落大方地走过去,问他们愿不愿意离开这个房子? 家中的男主人说他生前有一个好朋友,两人合伙做生意,生意做大之后,矛盾也越来越多,他那个朋友心眼小,最后因一次利益分配不均,喊黑社会的人将他全家的人都砍死了。 全家人都满心怨气,不愿意离开这个家,更不愿意随黑白无常去六道轮回。而现在,错过了回阴间投胎的时刻,他们只能做一辈子的鬼魂野鬼,等到魂魄消散的时刻了。 韶华说她知道他的那个仇家,十年前做生意失败,跳楼自杀了。 鬼魂们的怨念似乎没有那么重了,可男主人依然不肯走,他说这个停车库底下原本是有一个地下室的,黑社会的人杀了人之后,就把他们全部扔在地下室,用水泥把停车库的出口封上了。他们没有入土为安,灵魂就不得安宁。 当时只道是寻常 3 韶华转身看着我,报警吧,萧礼,我先回家了。 这种时刻我哪里离得开她?连忙一把拽住她的手,紧紧地拽着。韶华因为我的举动,脸色通红,想挣扎又不好意思。 我知道她这是误会了,但我却只能说,你能陪着我吗?等警察来了就好。 她羞涩地抬起头凝视着我,点了点头。我心里却叹了口气,这个傻丫头,又在胡思乱想什么,我现在害怕还来不及,哪有那个心思。 小镇的办事速度很一般,等了一个多小时,警察才姗姗来迟。当我跟警察说停车库有地下室,地下室里有尸体的时候,警察们都不相信,我在这个镇上打架斗殴算是出了名了,他们都以为我在涮他们。 韶华也不停地对警察说地下室有尸体,可是警察们看韶华的表情都怪怪的。一个不良少年加一个大家公认的神经病,我们俩的话听起来似乎真的没有任何可信度。 最后是闻讯赶来的潘子等人解了围,潘子他们虽然也不相信这下面有尸体,可好歹我是他们的老大,我一声令下,他们只能找一些大锤什么的大工具,开始砸地板。 警察们再不想跟我们磨叽了,相互打了个招呼便打算坐着警车离开,就在他们上警车的那一刻,潘子发出一声惊呼:“我的天啦!真的有尸体!” 警察们像是闻到腥味的苍蝇一样,一瞬间便围了过来,尸体被一具具地抬了出来,一共是十七具尸体,因为是中秋,一大家子四世同堂,都聚在一起,所以全部惨死了。 既然尸体真的被找出来了,我和韶华也免不了被抓进局子里一番问话,虽然我们俩支支吾吾地啥也说不出来,但毕竟我们年纪还小,刑警队的队长也没多为难我们,审讯了一下午就把我们给放了。 出来的时候,韶华喊我现在赶快回家,妈妈一定会担心我。 我问她去哪里,她犹豫地看了我一眼,她说她也回家。 可是我总觉得她好像有什么东西瞒着我,于是我握住她的肩膀,问道,你是不是瞒了我什么?你是不是有什么秘密。 韶华吓了一跳,低着头像是犯了错的孩子一样不敢看我。 我突然就烦闷了起来,一把推开她,转身就走。 韶华慌乱了起来,从背后追上了我,拉着我的手臂说道,她的确是有一个秘密,一个连家人都不知道的秘密,可是她不能说。 我冷笑一声,不再看她,拔腿就走,冷冷的说道,那你就回家吧,什么都不必告诉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那一刻为什么那么生气她的隐瞒,我觉得我是在乎她的,可是她什么都不肯说。虽然我也不清楚,我对她的在乎到底停留在哪个层面,是朋友?亦或是别的什么? 她小跑着追上我,拦在我面前,委屈地大喊道,萧礼,我只是……我只是我不想被你当成怪物! 我告诉她,如果我把她当成怪物,我就不会跟她走在一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9 部分阅读 她小跑着追上我,拦在我面前,委屈地大喊道,萧礼,我只是……我只是我不想被你当成怪物! 我告诉她,如果我把她当成怪物,我就不会跟她走在一起。 她犹豫了一下,告诉我,在她还小,不懂事的时候,她不知道世界上有鬼魂这种东西,也不知道别人看不见鬼魂。她经常指着别人说,你背后有个“人”在做什么事,可是别人却什么也看不到。 外婆跟她说小孩子不要撒谎,她说她没有撒谎。她幼儿园上到一半就被退学了,因为所有小孩子都怕她,连老师都觉得她可怕。有一次,她打碎了杯子,老师把她叫到办公室批评她,可是她却一直捧腹大笑。 老师很生气,问她是不是觉得自己很可笑,她却说,老师,你身后有个小男孩,一直在对我做鬼脸,可好笑了。 后来,外婆带她去看心理医生,心理医生说,这是因为她从小失去了父母,得不到足够的关爱,她之所以说她能看到别人看不见的东西,只是为了引起大人的关注。 小镇上的人们还不懂看心理医生是个什么概念,以为看心理医生就是精神有问题,于是一个个都警告小孩子不要靠近她。久而久之,所有人都将她当做神经病看待,像是病毒一样避开她。 我问她,这跟你是个怪物有什么关系? 她的神情有些可怜,她告诉我,她只是说她能看到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东西,别人就已经把她当异类了,若是她有些别的特殊的能力,只怕会被大家当成怪物给关起来。 我被吊起了好奇心,特殊的能力? 她忐忑地看着我,问我,你喜欢看美国大片吗? 我点了点头。 她又说,你看过《x战警》吗? 我又点了点头。 她告诉我,她拥有一种特殊的能力,不是磁场、不是自愈、不是穿越……这种能力虽然无害,可却令人害怕,她要是说出来,我一定会觉得她疯了。 我无奈地苦笑,我觉得遇上了她,我的人生就已经疯了。 她怯怯地抬起头,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我脸上的每一寸表情,孤注一掷地说道,既然你真的想知道话,那我告诉你,如果你知道之后,会把我当成怪物,那我也不会怪你,毕竟,正常人谁会有这种特殊能力呢? 她说,她的能力是超度灵魂,创造生命。 我惊呆了!超度灵魂的事情,和尚能够做到,创造生命,那不是神才能够做到的吗? 她有些黯然地低下头,难过的说道,我就知道你会把我当怪物,我走了,你也早点回家吧。 她一个人落寞地走在暗淡的路灯下,路灯的光将她的影子拖得很长,形单影只地,显得寂寞而悲伤。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消失在了街角。虽然我真的不敢相信,觉得她说的话犹如天方夜谭一般,但我还是追到了她家门口。 那时候她已经提着颜料画笔,背着画架出来了,看到路灯下的我,有些惊讶,有些瑟缩,似乎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我心中的滋味也十分复杂,遇上这个女孩,真是我平凡生命中的一次奇遇,如同爱丽丝梦游仙境一般,只不过她的仙境更像是一个黑色童话。 ------题外话------ 妹妹搞了一个网络电台,正大力宣传,我这个做姐姐的,只能尽我所能帮帮她,打个小广告哈。 大家好!我们是漫走青春电台!我们电台是最近才成立的,主播们都是一些热爱雪漫的人那么呢请大家留意一下内容。 漫走青春电台现在郑重面向广大吧友征求点歌信!我们第一期的主题是:朋友。 吧友们如果要点歌的话请以:“祝福的话加想送的人”为格式在帖子下面给我们留言。 截止日:07。26 欢迎大家踊跃参与。谢谢支持。我们使用的软件是:荔枝fm直接搜索:漫走青春,就可以找到我们谢谢支持 当时只道是寻常 4 明知道不该再靠近她了,她跟普通人不一样,她虽然善良美好,却也令人害怕。听说了她的能力之后,我的确是害怕的,觉得她是一个异类,理智告诉我应该远离她,可是感情又让我继续接近她,很矛盾。 她的神秘,令我好奇,她的寂寞,令我怜惜,她的乐观,令我敬佩……她有太多太多不同面了,每一面都吸引着我不断靠近,尽管现在我还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我走过去,背起她的画架,说道,谁让老天让我遇到你了呢?还知道了你的秘密,我决定帮你好好守护这个秘密,你要做什么,我陪你一起去。 她眼眶红红地看着我,感动得一句话都说不出。 我爱极了被她爱慕着的感觉,心中有些微微的得意,开心地拉起了她的手。 这一刻的气氛十分美好,两人都不舍得打破,我牵着她柔软的小手,慢慢地走在寂静的街道上,只觉得时光静好,我想多年后,我依然会记得这一刻的宁静与安详,我依然会怀恋牵手的这段时光,这个美好而又特殊的女孩,这段我生命中最奇特的冒险。 走回小洋房里,韶华打开了客厅的灯,摆好颜料画笔等东西,深吸一口气,忐忑地看着我,她说,等下无论你看到了什么东西,都不要害怕,它们不会伤害你的。 铺好画纸后,她问我喜欢什么动物。 我看着她水汪汪的大眼睛,想起了可爱的泰迪犬。 韶华听说我喜欢泰迪犬,有些惊讶,不过她还是依言用铅笔画好了底稿,然后蘸上颜料上色。她画画的速度非常快,只一个小时,便画出了一副油画,油画中的泰迪犬栩栩如生,像是要从画中走出来一样。 而下一秒,她便牵住了一个魂魄的手,引着它缓缓地融入了那只泰迪犬的身体中。 出乎我意料的事情发生了,那只泰迪犬竟然真的从画中跑了出来,跳到了韶华的手中。 韶华逗了逗小狗崽,递到我手中,她告诉我,六道其实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就像是人和妖通过修炼可以成为仙,仙也会因为犯了错剔除仙骨而成为人,人死后会成为鬼,鬼转世又会成为畜生、人或者植物的精魄,甚至,人也有可能会因为欲望成为魔。 她是六道中一个非常特殊的存在,有些人死后会对生前的事情还抱有执念,若是执念不散,永世不得超生。于是她便用画笔画出一个个动物,让他们带着对凡尘的眷恋继续以另一种生命形态活下去,直到寿终正寝,执念已了,愿意入地府轮回。 超度,其实也是要看鬼魂们愿不愿意的。若是愿意被超度,即使错过了投胎的时辰,由得道高僧念经,与地府沟通,地府也能网开一面,再给他们一次投胎的机会。若是他们自己不愿意被超度,得道高僧也没有办法。 她说,有时候延续别人的生命,也是一种超度。 2008年8月21日雨转晴 一直到今天中午,她才画出了十七只活蹦乱跳的泰迪犬,满屋子里都是泰迪幼崽的叫声,她似乎累极了,躺在沙发上就睡着了。 窗外的雨已经停了,阳光照在她的小脸上,她疲惫到苍白的脸色几近透明,纤长的睫毛被阳光染成了漂亮的金棕色,黑色的长发如绸缎一般倾泻下来,铺撒在沙发上。她睡觉的时候就像一只小猫,全身都缩在一起,小小的、安详的,令人心生平静。 我从楼上抱了一床被子下来,搭在她身上,也许是累极了,下一秒,我也躺在地毯上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韶华揉了揉眼睛,还有些迷糊的样子,我提议一起去吃烧烤。 毕竟她帮了我这么大的忙,请吃饭是应该的。 我问她这些泰迪幼崽该怎么办,韶华说送去宠物收容所,总会有人来领养的。 走到大街上的时候,一整条街已经摆上了数百个桌子,不过此时尚早,吃烧烤的人还不多。我们点了很多烧烤,还点了几瓶啤酒。韶华原本是不喝啤酒的,她说她从来没有喝过酒,在我的怂恿下,皱着眉头苦哈哈地喝了一杯,才喝完就醉倒在了桌上。 她熟睡的样子很可爱,让我想起了一个词:秀色可餐。 这时候,潘子一帮人过来了,笑嘻嘻地看着我们,看我把韶华灌醉,估计又误会什么了。我气不打一处来,直说没有急着回家,跟他们喝到午夜才扶着韶华往回走。 转过卖烧烤的大街,这边的街道上十分清冷,韶华醉得东倒西歪地,我扶着有些吃力,正打算将她背在背上的时候,半空中悠悠飘下来一个鲜艳的红包,我下意识地伸手抓住了那个红包。 将韶华送回家后,韶华的外婆看到我,有些不高兴,不过什么也没说。 我也知道,韶华一天一夜没回家了,回到家又是一副醉醺醺的样子,难怪她外婆会误会。 我回到家,将红包拆开,却发现里面居然是几张冥币,顿时大呼一声,晦气。到底是谁这么无聊?开这种玩笑? ------题外话------ 不好意思,做记者就是这点不好,没什么休息时间,昨晚回到家倒头就睡着了,早上爬起来码字的。 当时只道是寻常 5 2008年8月22日 昨晚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个清雅若仙的美人,穿着一身洁白的婚纱款款向我走来,问我愿不愿意娶她。 我见那女孩长得如此漂亮,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女孩开心的笑了起来,她说,那你留下我的联系方式,明天给我打个电话吧。 醒来的时候,觉得有些怅然若失,如此美人,居然是个梦。奇怪的是,我以前经常记不得自己做过什么梦,即使记得也是模模糊糊、断断续续的,从未今天早上一样,如此清晰的记得自己做过的梦,就连那串电话号码,也是倒背如流。 吃过早饭,潘子打电话过来,喊我去网吧一起打游戏。打游戏到晚上的时候,大家一起回家,我想起来昨晚做的那个梦,心里觉得有些不安,便说了出来。 潘子和阿龙都笑了起来,挤眉弄眼地调侃我和韶华,我没好气地一人给了一拳,他们才正经下来。阿龙说,既然那个绝世美女都给了你电话号码了,你不妨打一个试试呗。 我说你们无聊啊,这种事情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潘子跟我混得没大没小惯了,掏出手机便问我号码。我见他们这么无聊,索性把熟稔于心的号码报了出来。 号码打通了,潘子把手机递给我,几秒钟后,那头传来了一个客服人员冷漠的声音,你好,这里是宾县殡仪馆…… 手机开了扩音,一听到这声音,所有人都愣住了。青天白日的,不知从哪里吹来一阵风,我竟觉得背脊有些发寒。 我呵呵干笑几声,说道,我跟你们开玩笑呢,别当真。 一群人却吓得脸色有些发白,阿龙胆子最大,安慰大家说可能只是个巧合。我却觉得有些心不在焉,朝马路对面走去。突然间,我的眼前变作一片空白,那片空白中浮现一个穿着婚纱的女子,那女子朝我浅笑着伸出了手。 正当我打算伸出手去的时候,猛然间,急促的刹车声响起,一声惊呼将我的神智全部唤了回来,我发现自己被韶华拉着狠狠地摔倒在了地上,韶华的胳膊都被擦破了一块皮,而我们的正前方,一辆车子猛的刹了车。 我抬起头上,只见车上贴着几个大字:宾县殡仪馆。 潘子走过来喊道,老大你怎么回事啊?刚刚怎么莫名其妙地就往马路中间闯?你差点被车子撞死了你知不知道? 我这才惊魂未定地拍了拍胸口,怔怔的,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韶华也吓得不轻,对潘子说,她先送我回去。 一直把我送回家,韶华才松了口气,她问我最近是不是惹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为什么身边总会有鬼魂。 我说我不知道。她告诉我,刚刚她从超市买蚊香回来的时候,发现一个穿着白色婚纱的美丽女子牵着我的手朝马路中间走,然后在宾县殡仪馆的车开过来的时候,将我猛的推向了车子正前方。 还好她及时把我拉住了,否则我就没命了。 听完她说的话,我吓出了一身冷汗,蓦地想起了昨天晚上捡到的那个红包,我将红包的事情跟韶华说了之后,她也吓得不轻,大声斥责我说,怎么可以在七月半的时候随便捡红包呢?有的女人死了之后,很后悔自己生前没有结婚,于是便会在七月半的时候,朝地上撒红包,那个红包并不是人人都能看见的,只有她中意的那个男人,才可以看到飘落的红包。若是你将红包捡起来了,就表示你愿意与她结为夫妻,这也就是所谓的冥婚。 第二天,她会来取走你的性命。而红包中的冥币,是她的嫁妆。 韶华安慰我说,没关系的,死人都有头七,只要你七天不出家门,她就无法伤害你,七天后,她就转世投胎去了。 她打开电视,这时候正好在放宾县的晚间新闻,一条时政类的新闻放完后,切入的下一条新闻居然是——新娘逃婚,深夜被杀! 凶杀现场的那个新娘,就是我看到的那个美女,而新娘死亡的时间,正是昨晚我捡红包的时刻! 庄周晓梦迷蝴蝶 似是到天色微亮的时候,才在一片伤心中疲惫入梦,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对面的阳台上早已不见韶华的身影,只留下白色的窗帘在微微摇曳。 对面的房间里,整整齐齐地放着他送给她的东西,她一样都未曾拿走,清清楚楚的昭示着她对他的敬而远之。 此时的韶华已经捧着盒子下了公交车,抬头望去,万佛寺几个大字立在眼前,令她心生虔诚。 照例在大雄宝殿内参拜了佛祖后,不期然又遇上了慈眉善目的老方丈,老方丈朝她微微一笑,道了一声阿弥陀佛。 自她还在襁褓中时,外婆便带她来寺中参拜了,长大些,她便自己来寺中拜佛,这位老方丈,也算是看着她长大的了。 她看着老方丈,欲言又止,最后依然忍不住问道:“方丈大师,请问那位奚先生,还在寺中吗?” “未曾离去,他还要再诵几日经书。” “我有个不情之请,可否请方丈大师领我前去拜访一下那位奚先生?我今日前来,乃是为了还他一样东西。” “这……”方丈的面前露出为难的神色,“这位先生在诵经的时候,从不见客。” “可否……可否请方丈大师代为请求,方丈大师德高望重,想必奚先生定不会拒绝的。”韶华急了。 方丈叹了口气:“罢了罢了,你且随我一同去吧。” 韶华以前来过万佛寺很多次,但都没有在寺内走的太深,这次随方丈一走,才发现万佛寺有多大。一路穿花拂柳,曲径通幽,所处之地古木参天、寂静无比,只能隐隐听见一两声鸟叫。 现代的社会,还真难找到这样与世隔绝的幽静之处。 大约行了半个小时之后,前面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庭院,庭院周围种着许多芙蓉花,在浓绿的叶中,娇俏的淡粉色零落的点缀着。庭院看起来有很多年的历史了,看起来像是几百年的建筑风格,门前的石阶都被磨得光滑不已,朱漆的门廊下,也长着斑斑青苔。 方丈扣了扣门前的铜环,不一会儿,清脆的脚步声响起,吱呀一声,大门被打开,出现的是与韶华几日前见过面的王秘书,看到王秘书,韶华有些惊讶,随即又露出了果然如此的神色,似乎认为韶华此刻出现在这里是为了求奚原办事。 “王先生,不好意思打扰了,我这次是来还东西的。”韶华低头,将盒子举到面前。 “凤凰埙么?”王秘书脸上露出愧疚的神色,原来他误会了这个单纯的女孩,“简小姐还是收下吧,奚先生送出去的东西,是不会收回的。” “这东西本来就不属于我,今日相还不过是物归原主。再说了,韶华乃是福薄之人,礼物太贵重,容易夭寿。”虽然心中对凤凰埙仍有不舍,存着一份莫名的依恋之情,但韶华知道,这种东西,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强求了便会成为执念,有了执念,便会入魔。 “这……”王秘书面露难色,“不是我不肯帮你,而是你上次说要还凤凰埙的时候,奚先生就交代过,这东西他不会收回。所以,简小姐,请回吧。” 上次本来想着隔天就将凤凰埙还给他,不料第二日舅妈来找她,又遇上了林薏珍这一堆破事,她就将这件事给忘了。 朱红色的大门被缓缓关上,韶华的心情有些沉重,望着手中的凤凰埙,不知如何是好。 “施主不必太难过,若是有缘必会再次相逢,到时候再将东西还给他也不迟,”方丈大师劝慰道,“奚先生为人喜好清净,他住的地方离这里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而唯一的路就是这个庭院后门的小道。既然王先生也说了,奚先生不愿意收下这东西,你不妨四日后再来,那是他离开的日子,想必能与他见上一面。” 韶华点点头:“多谢方丈大师,若是方丈大师有事,就先去忙吧,我在这里随便转转。” “施主请便,老衲先行告退。”方丈大师念了一声佛号,便按照原路回去了。 既然来了,韶华说什么也不想就这么回去,见这附近有一座高高的佛塔,她便爬了上去。这个佛塔虽然废弃很多年了,没有游客来访,但是角度位置却是极佳,能隐隐约约地看到庭院后门掩映在松柏之中的那一条小道,小道弯弯曲曲地,通往一个幽静偏僻的庭院。 那偏僻的庭院在参天古木的掩映下,若非仔细看,根本瞧不出来。 庄周晓梦迷蝴蝶 2 一千年后。 九华帐内,夜明珠的光芒已经黯淡了下来,清晨的阳光透过轻薄的蚕丝纱窗射了进来,映射得藻井金碧辉煌。 明早起来改文,你们放心吧。 一个穿着桃红衣服的仙婢正帮着另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仙婢收拾行李,桃红色衣服的仙婢将包袱收拾好后,递到后者手中,眼眶微微泛红:“双成,是不是以后就见不到你了?” “我会回来的,小玉,”双成的心中也有难过和不舍,“只要能聚集了翰华帝君的魂魄,助他成功投胎转世,我便心愿已了,到时候若是西王母不嫌弃,我还回来做她的侍女,以报她的大恩大德。” 是的,大恩大德。当年西王母将她收在身边后,日日悉心教她修仙,念她只有一魂一魄,实在可怜,便炼化九天云霞为一魄、昆仑山下弱水为一魄、三昧真火为一魄、极地之金为一魄、通天神木为一魄、长生之土为一魄,再以她自身血液与女娲血液练出两魂,算是齐了她的三魂七魄。 双成的情况与翰华帝君不同,双成的两魂六魄是灭了,所以需要以天地间精华之物炼化补作魂魄,而翰华帝君的魂魄是散了,散在浩淼的天地之中,难以聚集。 当双成背着包袱走上大殿的时候,西王母依旧在抚摸着青鸟的羽毛,青鸟发出一声清脆的啼叫,声音透入云霄宛如仙乐,缓缓地涤荡开去,连神印都为之荡漾。 见双成来了,青鸟扑闪着翅膀几步走到她的面前,在她下跪行礼后,吐出口中的一把非金非玉,造型非常奇特的钥匙。 双成连忙将钥匙接在掌心,只听西王母缓缓说道:“双成,祝你达成所愿,一路顺风,此去路程遥远,我便将青鸟借你一用。” 这些年来,西王母很少再和颜悦色地笑了,她的眼中总是透着一种浓浓的悲哀。盘古曾预言诸神将灭,而现在,诸神之中只剩下寥寥几人,其余的皆在斗争中死去。 正当双成想要叩谢之时,天地间突然一片巨大的震颤,连极西之地昆仑山都晃动了起来,所有的杯盏物什摇摇晃晃,外面传来了大面积的雪崩了的声音,飞沙走石,风声呼号,神印发出了开裂的咯吱声。 西王母脸色大变,奔出大殿,双成也跟着跑了出来,只见天地间一片昏暗,风刮得人几乎站不住脚,冰冷的大雪夹杂着土石打在脸上,非常疼痛。 开裂的咯吱声越来越大,正当西王母想要飞上半空之时,神印崩毁,西边的不周山坍塌,天河滚滚而下,淹往人间。 “糟了!”西王母的脸色白了白,指尖略一掐算,气恨道,“该死的共工!” “怎么了?”大地不断地摇晃着,双成也更为不安。 “自伏羲死后,神界尊女娲为皇,水神共工造反,女娲派火神祝融应战,共工战败,怒极之下以头撞不周山,导致天坍塌!” “那要怎么办?” “我去制止共工继续造反,你即刻启程乘着青鸟去找女娲!”西王母说完这句话后,便骑着自己其中的一只青鸟化成一道青色的光线消失在了天际。 西王母共有三只青鸟,另外的一只青鸟也乖巧的凑了上来,在她身前蹲下。 双成不再犹豫,跨上青鸟的背部,青鸟起飞,发出一声轻唳,带着她风快地冲向了天空,朝女娲所在的地方飞去。 青鸟驮着双成在不懈的寻找着,可惜这时候的女娲正周游四海、涉遍群山打算找合适的石头炼石补天。终于在三天之后,双成在东海之外的天台山上找到了已经准备就绪的女娲。女娲在天台山顶堆巨石为炉,取五色土为料,又借来太阳神火,历时九天九夜炼就了五色巨石36501块。然后又历时九天九夜用36500块五彩石将天补好。剩下的一块遗留在天台山中汤谷的山顶上。 之后,女娲又将背负天台山之神鳌的四只足砍下来支撑四极。可是天台山要是没有神鳌的负载就会沉入海底,于是女娲将天台山移到东海之滨的琅琊。 做完这一切之后,女娲已是筋疲力竭,肉身开始渐渐的消亡。 西王母是盘谷弟子,驻守昆仑山,所以才会有盘古遗留下来的钥匙。双成捧着钥匙,在奄奄一息的女娲面前,犹豫不决。 仿佛是看出了她内心的矛盾与煎熬,女娲扯出一个虚弱的笑容:“双成,你的事情我知道,只是我如今的力量已经不能将翰华帝君的魂魄全部聚集起来了,我只能尽力,若我死后,没能帮你聚集翰华帝君的魂魄,那么你便拿着最后一块女娲石,以后自有用处。” 语毕,女娲便开始施法,彩色的流光从她的掌心飞出,一点一点白色的像是粉末一样的东西从蛮荒四海向她聚集而来,就在双成以为事情要成功的那一刻,女娲的肉体陡然消散,而刚刚聚到一半的魂魄也魂飞魄散,随着悠悠的白云不知飘往了何处。 “翰华——!” “翰华——!” “翰华——!” …… 悠悠的呼喊在天地间飘荡,仍凭双成如何追逐,那些白色粉末状的魂魄也追不回来! 天地间瞬间风云色变,乌云遮天蔽日,整个白天仿佛黑的犹如夜晚一般,大地再次震荡起来,空气中到处弥漫着可怕的瘴气,袭向莽莽的蛮荒大陆。 异兽们集体呼号着,仿佛意识到了前所未有的危险,而破碎的神印仿佛要化作齑粉一般,已承受不住一次又一次仿佛来自九天之上的撞击。 双成却仿佛已经死了一般,跪坐在地上,泪水不停地流落,对周遭的一切恍若未闻。青鸟将她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鸣叫声一声比一声更加惶急,仿佛在求救一般。 就在这时候,天边一道火红的身影飞了过来,拉起双成的手便说:“你还在这里干什么?等死吗?神印就快消失了,快回昆仑山地宫躲起来!” “不用了,我哪里也不想去。”双成的眼里没有焦距,连说出来的话也慢了一拍。 九天玄女跺了跺脚:“若非西王母吩咐,我才懒得来找你呢!现如今昆仑神宫中的弟子都已经安置好了,就剩下你一个了!” 庄周晓梦迷蝴蝶 3 韶华目测了一下,确实如方丈大师所说的,要到达他住的那个庭院,唯有经过王秘书庭院后门的那一条小路。其他的地方莫不是茂密的植物,看起来根本过不去。 韶华叹了口气,无奈的看着手中的盒子,下了佛塔,心中有了大约的路线。 鲁迅先生不是说过吗?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韶华找到一根枯枝,拨开两旁高高的杂草和带刺的荆棘,忍受着带着锯齿的小草不时割过肌肤的痛感,艰难地朝奚原居住的庭院挪去。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努力,她终于从那片野草中钻了出来,头发变得凌乱不堪,沾满了干枯的草叶,衣服上也沾上了不少苍耳,裸露在衣服外的肌肤,被荆棘和茅草割出了一串串血珠,干涸了贴在肌肤上。 她围着院子走了一圈,在门外敲了一个多小时的门,都没有任何人来开门,太阳晒得她快中暑了。 抬头看着庭院围墙外的一处假山,她计上心头,跑过去爬到假山上,打算从假山的另一端一跃而下,跳到院子中。虽然这么做是冒昧了些,但此刻韶华是真的没有一点办法了。 爬上假山之后,韶华小心地挪到了假山的另一头,正打算跳下去的时候,突然感觉到不对劲,以围墙为界的空气,像是凝固了一般,敲上去甚至能发出玻璃般清脆的响声。 “结界?”她疑惑地低喃道。 在此之前,她一直以为结界这种东西只是小说当中杜撰出来的,现实里并不存在,此刻,她却有些相信了。既然世上存在神鬼,那么其他的不受科学解释的东西能够存在,便也显得很自然了。 坐在假山顶上,可以看到栽满芙蓉的院中的一个佛堂里,一个男人正笔直的跪在佛前,一手敲着木鱼,口中喃喃地念着经书。 太阳越发毒辣了起来,韶华有些无措的坐在假山上,凝视着那个诵经的男子,心中涌上一股莫名的悲伤。本以为平凡的世界忙忙碌碌,人生苦短,坚持的东西转瞬间便如过眼云烟,不曾想居然会有这样一个人,爱了便是海枯石烂、刻骨铭心。 《大话西游》里,至尊宝这样说过,曾经有一份爱情,摆在我面前,可是我没有珍惜,直到失去以后,才追悔莫及。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对她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一定要给这份爱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那奚原呢?他爱了多久?从韶光生活的大周到现在已有两万年多年的历史,是多么深刻的爱,才念念不忘? 看《大话西游》的时候,她坐在萧礼身边,两人虽然唏嘘不已,却都把这番深情的话当作戏言,不曾想若有人真将这番“戏言”坚持下来,会是怎样的辛酸? 她真的好羡慕那个叫韶光的女子,高高在上、天真烂漫,即使是死了,也有人愿意用天荒地老的时光来怀恋她。她突然就觉得很疑惑,佛家有转世之说,为何他不去寻找她的来生? 笨笨的韶华坐在假山顶上,傻乎乎地捧着盒子,对奚原痴痴凝望,从浑身发热到浑身发冷也毫无所觉,直到眼前一黑,才惊觉自己中暑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她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没从假山上掉下去。坐直了身子后,感觉到一道注目的视线,她抬起头来,发现奚原正站在围墙内,抬头看着她。 “奚先生……”她举着盒子正打算把东西还给他,他却已经转身离去了。 韶华一急,不知道绊到了哪里,从假山上摔了下去。 好在假山不算太高,除了摔得身上有点疼之外,倒是没有什么其他的情况。 等韶华再次爬上假山的时候,庭院内除了深深的芙蓉树,哪里还有奚原的身影,她叹了口气,只能悻悻地爬下来。 第二日,韶华照例是爬上了假山,可惜她又忘了带伞,再次被晒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奚原照例只是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像看一个陌生人一样,便转身离开了。 韶华感到有些挫败,看着手中的盒子有些手足无措。 第三日。 这一次韶华倒是长记性了,带了把伞,坐在假山上,到傍晚的时候,她看到奚原放下了手中的经书,拿了一架琴,放在芙蓉树下,在漫天的火烧云中,他一袭暗沉的黑衣,似是为了迎接这莽莽的黑暗。 古琴的声音很暗沉,一弦一弦的拨动,似乎都敲在人的心头,像是涟漪一般缓缓的荡漾开去。原本喜庆活泼的曲子,因弹琴者的心境,变得凄凄切切,饱含悲痛。如同《黑色星期天》一般,让人感觉到了生命萧瑟和凋零,那种死意如同深秋的腐叶。 韶华皱了皱眉,这首曲子不应该是这样的啊?而且才听他弹了几分钟,后面的曲调她倒像是在哪里听过似的。 情不自禁地从口袋里拿出口琴,放到唇边,悠扬的曲调像是清鸣的凤凰一样响彻天际,令她感到震惊的是,在她吹了十多分钟后,竟然真的引来了百鸟环绕,这股奇景叫她目瞪口呆。 奚原的手指顿在琴上,抬起头看着她,目光如炬。 她沉浸在了这美妙的乐曲中,不自觉的闭上了眼睛,耳旁是百鸟的鸣叫,与曲调融合在一起,瑰丽华美。 忽然,一股劲风扑面而来,呼啸声骤起,她猛的睁开眼睛,手中的口琴掉了下来。 口琴在地上滚了几个圈,余音渐熄。 面前的奚原,漆黑的双眼变成了可怕的暗红色,魔魅的香味诱惑人心,而她此刻正被他紧紧地箍在怀中,与他四目相对。 韶华惊骇不已,这么远的距离,她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被他转瞬间就抓入了怀中,而且血红色眼睛,她觉得好可怕。 来不及给她惊呼的时间,她便被一个柔软的唇赌上了,这是一个霸道的吻,让她脑中一片空白,根本喘不过气来。 庄周晓梦迷蝴蝶 4 而后,这个吻渐渐温柔了下来,如同寂静夜里的昙花在缓缓舒展花瓣,而他周身那魔魅的香气,也令她越发沉迷。整个庭院内寂寞的芙蓉树,一瞬间便有了生机,如魔术一般开枝散叶,结出花苞,而后徐徐盛开,一院的芙蓉粉白,压下绿叶青葱,仿若粉色的海。 韶华醉了,不知今夕何夕,只觉这浮华一刹,如落花流水春去也,天上人间。 吻罢,奚原在她耳边喘息,喃喃的念道:“韶光……韶光……” 她浑身一震,反手便是一耳光扇在了他的脸上,槌心之痛令她颤抖不已,恍若被背叛了一般。 奚原眼中的暗红色寂灭了,他的黑眸中一片冰冷,如同茫茫雪原,那呼啸的寒风割得她的心有些疼。他的双眸微眯,纤长的睫毛遮住眼底所有的亮光,她突然觉得有些害怕,下一秒,她被他紧紧地扼住了脖子。 她被他抓在半空中提了起来,像是一朵娇弱的小花,只要他轻轻一捏,便能捏断她的花茎,香消玉殒。她想挣扎,可是严重缺氧的她浑身无力,连抬起一根手指头的力气都没有。 她要死了吗?要死在他手中了吗?为什么她觉得这么不甘与难过,泪水从眼角滑落,她半阖着眼,深深的凝望着他,视线渐渐迷离,嘴里气若游丝的喊出两个字:“奚原……” 恍惚间场景倒退,而后重叠,韶光倒在他的怀里,唇边溢出鲜血,眼角一滴不甘的泪水滑过,湿了他的手,魂魄碎成千万片。 他一下就慌了,仓惶着后退几步松了手,一手捂住胸口,铺天盖地的疼痛让他喘息,闭上双眼,被往事萦绕的他崩溃地低吼一声:“啊——!” 劲气从他周身倾泻而出,扭曲了空气,堵得韶华差点吐出一口血来。整座庭院内的芙蓉花,转瞬间便化为齑粉。 如同细盐一般的齑粉从天空中纷纷扬扬地洒下,落在她与奚原之间,隔着无数的微尘,她看不清他的表情,他的痛彻心扉让她的泪水瞬间便掉了下来。 砸在地上,一滴、一滴…… 奚原的身影像是一道幻影一样消失在眼前,像是被抽干了所有力气,韶华跪坐在地上,抬头仰望着被黑夜吞噬的最后一缕火烧云,只觉得那点红色像鲜血一般,流淌在夜里,被黑夜遮盖。 凤凰埙从盒子中滚了出来,她紧紧地抓着它,手指在它的纹路上摩挲着,感受着充斥在胸臆中的种种莫名感情与复杂情绪。 从那些情绪里,她理不出任何头绪,但她只确定了一件事——他是魔! 现在她隐隐有些确定了,或许这两万年,他从未死过,他用了两万多年的时光,为韶光祈福。他在等待什么?他为什么要入魔?为了这强大的力量吗? 瞬间生长,瞬间毁灭,这样强大的力量,除了神便是魔了。 而他眼底失控的暗红色以及周身诱人的香味告诉她,他绝非善类! 她浑身颤抖,突然感觉一阵后怕,若在最后关头,她没有喊出他的名字,他没有生出恻隐之心,自己今日绝对会命归黄泉。 她将凤凰埙收进了盒子,捧?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10 部分阅读 她浑身颤抖,突然感觉一阵后怕,若在最后关头,她没有喊出他的名字,他没有生出恻隐之心,自己今日绝对会命归黄泉。 她将凤凰埙收进了盒子,捧着盒子来到佛堂前,将它放在蒲团前,而后转身离去。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1 这一夜的梦,照例冗长。 这一年,皇帝的病情反复,这一年,太医们均是三缄其口,这一年,通晓内幕的宫人们私底下说,皇上离大限之期已经不远了。 朝堂上的纷争风起云涌,由原先的波涛暗涌变成了现在的越发白热化。各大利益集团的纠纷渐渐从暗处走到明处,血流不止。 国家如大厦倾颓,处于内忧外患的关键时期,可是士大夫阶层却只顾眼前利益。 自从裴沧水成为了温懿公主的准驸马后,裴家就跟皇家绑在了一条船上。而其他的几股势力,还在纠缠不休。奚原和季流云,自然也成为了朝廷上最炙手可热的两个人。 可惜护国公似乎有自立为王之心,对于季流云的婚事,态度不明。 而在西北手握重兵的奚原,对于各大势力的拉拢,皆是一副抗拒之色。对于他这初出茅庐的少年将军,几个利益集团恼恨不已,偏偏皇上又因其御敌有功,不顾他年少,执意让他大权在握,深通权力倾轧之道的士大夫们,决定齐心合力扳倒奚原。 奚原年少气盛,不懂为官之道,根本不用官员们编排罪名,自己便犯下了几处滔天大罪。 其一,诛杀朝廷使者以及监军太监;其二,收受官员贿赂;其三,私自购买良田千顷,铁器无数。 这三样罪名,每一样都足够他落了这项上人头。 而当皇上召他回京问罪的时候,他居然还抗旨不遵。 奚原一本奏折快马加鞭递到了皇帝案前,例数朝廷官员几大诛心之罪。 其一,朝廷使者与京城官员以及地方官员同流合污,私吞军饷;其二,监军太监在有心之人的指派下,以监军为由,干涉军队调度,企图架空将军的权力;其三,京中官员打算以重金美人贿赂他,收归己用。 至于购买良田和铁器,奚原的解释是,军饷被扣,他只能用收受贿赂得来的钱财来购置良田,而那些铁器不过是些农具。他的意思是,既然朝廷给不了足够的粮草,他便自给自足,每日上午练兵,下午务农,以供内需。 皇帝大怒,迅速召集百官,将奏折扔到了官员头上,下令严查京官。 虎虽老矣,余威尚在,这次的彻查虽未能撼动其根本所在,却也起到了震慑的作用。此事平息后不久,朝中官员纷纷弹劾奚原,称其在西北无所不为,甚至建了一个小朝廷,想乘山高皇帝远之便利,黄袍加身。 所谓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皇帝虽然不至于昏庸至此,但西北军队数万,只交予一人,毕竟不太稳妥,况乎奚原毕竟太年轻,容易做出一些冲动的事,自立为王也不是不可能。 于是皇上便找了个理由,将他调回了京中。 京官们喜不自禁,纷纷奔走相告,自以为能将其玩弄于股掌之中,让其在京中永世不得翻身。官员们三天两头在早朝上弹劾奚原,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奚原自幼投笔从戎,笨口拙舌,哪能架得住那些言官的口诛笔伐。 皇上问罪,奚原只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皇帝长叹息,压下所有奏折,挥手令他下去了。皇帝又如何不知,朝廷乃是奸臣名利场,忠臣埋骨地,奚原这样的武将,若将他放在边疆,定有一番大作为,但不排除会不会拥兵自立。若将他放在朝廷,只会令他举步维艰,报国无门,郁郁不得志。 在有心人的举荐下,皇上提拔了另一位少将统领西北军队。他们自以为将西北的兵权握在了手中,岂料奚原这些年来能凭借军功从最底层青云直上,打退骁勇善战的羯戎族,所拥有的便不只是一腔孤勇、一身蛮力。 勇者无畏,智者无疆,所谓上兵伐谋,以智搏力,不战而屈人之兵。 奚原早在应诏入京之前,便将整个军队训练得只认奚原,不认虎符。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2 朝廷官员们各个将奚原恨得咬牙切齿,就是奚丞相那一派,对奚原也是颇有微词。处于公愤中的奚原,在朝中的日子并不好过。 听说西北的将领换了,羯戎族大喜,不顾盟约入侵西北,大败大周军队。军情传来,皇上气得当即病重。 醒来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将奚原调回了军中。有了奚原的军队果然不再是一团散沙,很快便一鼓作气地杀退了羯戎族的大军。 也许真是大限将至,皇帝这些日子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圣旨也当儿戏一般,前一条旨意下了,后一条旨意又将之推翻。在奚原打了胜仗之后,皇帝在奸臣的唆使下,又将奚原召回了京城。 就在贼心不死的官员们打算开始再一次罗织罪名,将不识好歹的奚原踩在脚底时,皇帝却对这些奏折不闻不问了。皇帝心里明白,没有了奚原,整个西北守不住。 如今的大周,士大夫阶层贪图享乐,毫无进取之心,且重文轻武,选拔官员也是任人唯亲,这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腐朽王朝。全国战乱四起,而官员们还在做着纸醉金迷、盛世太平的美梦,为着一点蝇头小利便大打出手,你死我活。 闹腾了近半个月,可是皇帝对于大臣的弹劾毫无反应,便是有人死谏,他也是淡淡挥手让人把尸体拖出去。一个人到年迈的时候,最看重的便是名声,晚节不保是一生的遗憾。作为一个帝王,自己自然也是希望能够风风光光的名留青史而不是遗臭万年,皇帝当然想在最后的日子里,给自己留下一个仁德的好名声,但是他首先是一个父亲,其次才是一个皇帝。 作为一个父亲,在自己命不久矣的时候,心中念念想想的不过是儿女,他心中如何不清楚,他留给韶光的是怎样一个风雨飘摇的江山?只怕他一驾崩,便会有人挟天子以令诸侯。 他现在只能祈祷裴沧水的本事能够更大些,能保得住韶光。目前,东北的军队是交给裴沧水调度了,他会在遗诏中命裴沧水将东北大军的虎符交给韶光,只愿韶光军权在手,能让那些虎视眈眈的臣子有所忌惮,不去以下犯上。 至于奚原,虽是心腹大患,他却不得不留,西北就靠他了。若是他能忠于韶光,那便是大周之幸,若是自立为王,只能说天意如此。 大臣们见皇帝有意偏袒奚原,便知道纵然弹劾的奏折堆的再高,也无济于事,皇帝是铁了心要留下奚原以对抗羯戎族了。 既然奏折不行,那么只好使出狠招了。 众所周知,皇帝这辈子唯一的心肝宝贝便是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尊贵无比的温懿公主,此事若从温懿公主身上下手,那边简单的多。 皇帝的病情更加严重了,一次病发后,就在太医以为药石罔效,无力回天之时,军中八百里加急的快报,裴沧水大败塔塔族的消息传回了宫中,皇帝大喜,病情好转。 撑着病体,皇帝在宫中举办了大型的庆功宴,为裴沧水接风洗尘。这就是所谓的差别待遇,奚原军功再显赫,不过是外臣,顶多受封赏赐,而到了裴沧水这里,那边是丈人看女婿,满心都喜欢,接风洗尘不在话下。 哪知,那一夜皇帝与百官左等右等,等来的却是裴沧水在京城外的十里亭遇刺的消息。 而随后的发展就更令人瞠目结舌了,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奚原! 而在金銮殿内,奚原面对砸在他面前的一摞摞的奏折,居然一言不发。 这次的事情明显就是一个局,一个针对奚原设下的局,此局环环相扣,奚原无从辩解。设局的人狡猾无比,无论奚原怎么解释,都会陷入更加大逆不道的尴尬境地,但若是不解释,又等于是默认了。 皇帝心中自然是清清楚楚,面对奚原的沉默也只是佯怒。众所周知,奚原目前兵权在手,杀害裴沧水对他而言并没有好处,反而会惹得一身腥。奚原是这两年来才提拔上来的将军,若论忠心,还真不好说,皇上又怎会在裴沧水遇害之后,把公主嫁给他? 更何况,若真将公主嫁给了奚原,那奚原手中就拥有了天下四分之三的兵权,皇城的禁卫军、御林军,东北大军以及西北大军,这样权势滔天的臣子,难保不会杀了公主,登基为帝。 不过心思简单的韶光显然想不明白这一层,她唯一关心的,就是裴沧水的伤势。 养心殿。 “公主请用膳。”蔓菁愁眉苦脸地看着她。 “我都说了我现在没有心情吃东西!”韶光一拍桌子,嘴巴高高地撅起。 “公主,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您没有吃过任何东西,再这样下去,身子怎么熬得住啊。”蔓菁焦急地说道。 “哼!”韶光冷哼一声,毫不领情。 “殿下,您这样不吃不喝的,皇上看到了会心疼的。”她软了语气,打算用迂回战术。 “我就是要让他心疼!”韶光站起来说道,“不是说我及笄之后就能自由出入皇宫吗?为什么现在不让我去看沧水哥哥?” “公主,您与裴将军乃是有婚约在身的,婚前不宜见面啊,这不合规矩。”蔓菁为难地劝道。 “什么规矩不规矩的?规矩都是人定的,我今日便要改了这规矩!” “公主,您就放过奴婢们吧,您要是再不吃东西,挨板子的可是奴婢们啊。”蔓菁跪下来磕头道。 养心殿内的一众宫女太监们也纷纷跪了下来,不停地恳求着。 韶光心中也是委屈之极,将桌上的食物全部都扫了下来,大喊道:“我不吃不吃就是不吃!” 见一帮宫女太监们仍旧是长跪不起,韶光心中升起一股憋闷,甩门而去,只在空气中留下一句话:“我要去御花园散心,你们都不准跟过来!” 开不了口 1 愤愤地走到御花园的偏僻之处,韶光坐在草地上,靠着假山,看着波光粼粼的湖面在夕阳的余晖下散发着金色的光芒,忍不住拾了一颗石子,狠狠地扔到了湖面,溅起了一片涟漪。 她的脸上是止不住的担忧,受伤对于她而言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宫中有很多宫女因重伤而亡。死了是个什么概念呢?就是你再也见不到他了,讨厌的人死了,心中会浮起一抹遗憾,喜欢的人死了,心中会久久的窒闷和难过。 她成长在这寂寞深宫,从小到大只有两个能说得上话的朋友,那边是裴沧水与王碧君。早些年还在上书房念书的时候,王碧君倒是与她日日相伴,两人焦不离孟,孟不离焦,待王碧君及笄之后,她便鲜少入宫了。 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十六年来,她享尽富贵,也懂得了寂寞。 若裴沧水出事了,她从今往后便更寂寞了。 嬉笑声响起,韶光吓得左右观望,只见头顶的假山上跳下一个穿着五颜六色的绣花衣服的少年,少年蹲在她面前问道:“美女卷珠帘,长坐颦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姑娘你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唉声叹气?” 他的汉语讲的很憋足,带着一点少数民族方言的味道。 “你、你是谁?”韶光吓得大退一步,正欲喊人,不料被他捂住了嘴。 “你不要喊人嘛,我没有恶意的,”少年摇摇头,“百花节是你的生日吗?” 韶光点了点头。 少年松开手,韶光又要喊人,少年只好点住了她的哑|||穴。 见韶光一脸害怕地看着他,少年笑了笑:“你放心,我真的没有恶意,我就是要找百花节出生那天的人而已。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我总算是找到了。” 他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我们格纳族的人是从不欠别人恩情的,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忙,在那之前,你可以提任何要求。” 他解开韶光的|||穴道:“姑娘,有什么需要我帮你的吗?” “你、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当皇宫里来?有何企图?我告诉你,本公主可是大周王朝未来的继承人,我要是出了什么好歹,你绝对吃不了兜着走!”韶光压下心底的害怕,恶狠狠地说道。 “我叫塞托,来自西南南疆的格纳族,这次来主要是找你帮忙的,这个忙只有你能帮我,你放心,我绝对不会伤害你的,我发誓!”少年伸出两根手指,“万能的阿拉神啊,我塞托在此发誓,绝对不伤害眼前的姑娘,如违此誓,天打雷劈!” 韶光这才放下心来,略带警惕地看着他问道:“你要我帮什么忙?直说吧,我虽然还未登基,但只要你不是要我杀人放火,做什么有违天道的事,我都是可以做到的。” “公主殿下,我需要你的一滴血。” “啊?”韶光为难地伸出一根手指瞧了瞧,“可是取血好疼的,非要血吗?” “公主,不是你手指上的血……”他的脸色突然一片涨红。 “那是哪里的血啊?” “是……是……”塞托脸上的红晕已经到了脖子根,他结结巴巴地始终难以启齿,“公主,你还是先说你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吧!” “帮忙啊……”韶光想了半天,说道,“我目前倒是有个大麻烦,但也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 “公主不妨说说看。” “我想出宫!”韶光郑重地说道。 “可是公主已经及笄了呀,我听说大周的公主在及笄之后,都能自由出入宫廷。” “可是现在是关键时期,他们根本不让我出去。”韶光郁卒地说道。 “没问题,我既然能一个人进来,便也能带着你出去。我已经把禁卫军换防的时辰都摸清楚了,咱们先在这儿等着,等时辰到了我便带着你飞出去。” 塞托果然神通广大,趁着夜深人静的换房时刻,抱着韶光便像一只猫一样轻巧无声地离开了皇宫。 当两人来到空荡荡的大街上时,韶光露出一派茫然之色。 “你知道裴府在哪儿吗?” “不知道,”塞托摇了摇头,“我才刚来三天,只顾着盯着皇宫,对京城一点儿也不熟悉。你不是大周的公主吗?你怎么会不知道?” “这是我第一次出宫,”韶光叹了口气,抬起头期待地看着塞托,“帮人帮到底,送佛送西天,你可一定要陪我找到裴府!” 到底是自己有求于人,塞托同意了。 塞托背着她左飞右飞,终于在官员们居住的东二街找到了裴府。经过上次的刺杀事件后,裴府保卫森严,可惜塞托神通广大,摇了摇腰间的一个铃铛,那些人顿时像是被迷惑了神智似地,眼神呆滞了起来。 一路将韶光送到了裴沧水的房间,塞托低声道:“快进去吧,夺魂铃控制不了多久,你务必要在一炷香的时辰内出来,否则会被发现的。” 韶光点了点头,绕过屏风进了内室。 床上躺着的裴沧水脸色苍白,嘴唇也有些干枯脱皮,不过一年未见,他白皙的肌肤就已经晒成了古铜色,原本清俊的轮廓如今若斧砍刀凿一般深刻,在他的脖子上有一道长长地伤疤,像是蜈蚣一样盘踞着,那刀疤若是再斜一分,他便命丧黄泉了。 这一次的伤在肩膀下方,接近心脏的地方,情况十分危险。 他是被箭射伤的,拔箭时凶险万分,一众御医都不敢上前,裴沧水倒是硬气,咬着毛巾,自己把箭给拔了出来。 拔完之后,他便因疼痛过度而昏迷了过去。 以往哪一次见他,他不是一副君子如玉的温润模样?几时像现在这样,气息微弱地躺在这里,韶光将手伸进被子里摸了摸他的手,冰凉冰凉的,她不禁悲从中来,一滴滴的泪水滚落到裴沧水的脸上。 被她的泪水惊醒,裴沧水虚弱地睁开眼睛,艰难地抬起一只手,拭去她的眼泪:“是梦吗……公主你怎么来了……” “别动,”韶光捉住他的手,哽咽着说道,“你好好养伤。沧水哥哥,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公主别哭,微臣这不是没事吗?”他的脸上扯出一个虚弱的笑容,这是她第一次为他流泪,他的心中甜蜜而酸涩。 ------题外话------ 迷迭要开始布局了,以后的古代部分可能都会比较长,因为线索要连贯起来。 开不了口 2 “你都这样了,还说没事,”韶光更是泣不成声,“沧水哥哥,我回去就跟父皇说,不让你去打仗了,韶光好怕……韶光好怕你有个万一……这让韶光怎么活啊……” “别说傻话,”裴沧水握紧她的手,“殿下是大周未来的希望,永远不要再说这样了傻话了。” “可是……可是……” “傻瓜,”裴沧水看着她,语气温柔了下来,“就算是为了殿下,微臣也舍不得死啊。” “那沧水哥哥,你要答应我,一定不可以死!”韶光擦干眼泪,紧紧地盯着他说道。 “好,微臣答应公主。”他凝视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承诺道。 “那你好好养伤,我一定会让父皇施压,将幕后凶手绳之以法的!”韶光放下心来。 “公主,朝中的事,您暂时还是不要插手的好。”裴沧水担忧的劝慰道。 “可是我怎能眼睁睁地看着你病怏怏的躺在这里,而任凶手逍遥法外?” 裴沧水叹了一口气,这一次的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公主还没有分辨是非的能力,若是贸然插手,只会令事情朝更加糟糕的方向发展。 “公主,皇上英明神武,定会给微臣主持公道,请公主放心吧。” “可是父皇如今病情反复,怕是有心无力……”韶光担忧的蹙眉。 “难道公主不相信皇上吗?” “我……我当然是相信的,”韶光点点头,“沧水哥哥,这段时间你就好好养伤,什么都不要想,一切交给父皇。每天记得要多吃一些补血的药。” 说着,她从怀里掏出几颗糖果放在床前:“吃完药之后,吃几颗甘蔗糖,就不会那么苦了。” “我会每天写信给你的,当然,你的伤还没好,一定不要给我回信,知道吗?”她殷殷叮嘱道,给他掖了掖被角。 “微臣多谢公主关心。” “傻瓜,这是应该的啊,”她的脸上浮起一抹羞涩的红晕,“如今塔塔族已降,等你伤好了之后,我们就……我们就……” 裴沧水觉得被子似乎厚了些,浑身发热,尤其是脸上,简直像是发烧了一般。 “这个留给你,”韶光从腰间取下一个平安符,“这是父皇上次替我在皇觉寺求的平安符,望能保你一生平安。” “公主,”裴沧水连忙推拒,“这么贵重的东西,微臣受不起,恐会夭福折寿,公主还是快快收回吧。” “拿着吧,”韶光将平安符塞到他手中,“这些年都是你变着花样从宫外带东西给我,我也从未送过你什么。再说了,我每日呆在深宫,有禁卫军护着,哪里需要这东西护身,倒是你,长年驻守边关,沙场上瞬息万变,比我更加需要。” 裴沧水握紧了手中的护身符,感受着她那一片赤诚的心意,心里的满足如同盛夏的骄阳,炙热无比。 “我要走了,沧水哥哥,你一定要快快养好身体啊,我还等着你来宫里看我呢。”韶光依依不舍地看着他,一步三回头地出了房门。 门外,塞托松了口气,抱着她说道:“公主,你总算回来了,我都怕你不知分寸,浓情蜜意地耽误了时辰,到时候你自然是没关系,我可是会掉脑袋的。” 开不了口 3 “你放心,本公主说话就跟圣旨一般,没人敢对你怎样的!”韶光拍拍他的肩膀。 回到皇宫后,整个宫中为了找韶光已经急成了一团,塞托将她放在御花园的假山后面,又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说道:“算了,你先回去吧,取血的事情,还是下次再说吧。” 回到养心殿的韶光不免又被皇帝一顿数落,韶光以靠在假山后睡着了为由,打消了众人的疑虑,不过经过这次的事情后,皇帝便下令让她禁足三天。 知道裴沧水并无大碍后,韶光放下心来,一日十封信地命人送去裴府,众人见公主笑得甜甜蜜蜜的,日子也好过了不少。 第三天一早,王碧君便入宫了。 对于王碧君的到来,韶光自是无比开心,早早的便命人准备好了她爱吃的点心。 韶光在殿内望穿秋水,终于等来了太监的通传,立刻便迎了上去。只见门外款款走来一个身材高挑的美人,一袭纱衣迎风飞舞,飘然欲仙。 “碧君又漂亮不少,”韶光笑嘻嘻地说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便是瑶台仙子,见到碧君也要掩面离去。” “公主这嘴儿倒是越发甜了,前两天不是还要死要活的吗?今日怎么倒转了性子,兴致高昂了起来?”进了内室,两人通常以姐妹相待,王碧君也不行礼,就这么随性的坐了下来。 “嘻嘻,秘密,”想到那个神秘少年塞托,韶光突然不想把这件事情说出来,皇城可是个是非之地,就怕给塞托带来什么麻烦,“碧君,今日怎么舍得来宫中看我?” “你个小没良心的,我不来看你,难道还等着你来看我么?”王碧君嗔道,“你自己说说,及笄一年多,你可曾踏进过我王府半步?” “韶光知错啦,碧君姐姐不要在意嘛,再说了,”韶光眼珠子一转,拿过一块糕点往嘴里塞,“前去你家递送拜帖的青年才俊数不胜数,我既是已与沧水哥哥有了婚约,便不宜再去招惹别的男子了。” “那傻小子倒是有福,能得公主垂青。” 韶光脸色一红,垂头不再说话。 “如今裴将军重伤在床,你又不能前去探望,就不想想能为他做些什么事?”王碧君诱探道。 “有啊,我有命内务府送去千年灵芝、天山雪莲等滋补之物给他养伤啊,怕他无聊,我还每天写信来着呢。”韶光不明所以。 王碧君叹了口气:“就这些?” 韶光点点头。 “殿下,”她握着她的手,语重心长地说道,“殿下可知,你能为他做的,远不止这些。” “那还有什么?”韶光茫然的问道。 “殿下可知这次刺杀裴将军的幕后指使者是谁?” “听说证据都指向那个少年将军奚原,”韶光蹙眉,“可这些都是前朝的事,后宫不能干政。” “公主此言差矣,公主乃是大周未来的皇帝,公主的身份便如同太子一般,太子在成年之后,也是能上朝听政、参政的。况乎皇上日理万机,久病沉疴,殿下难道不就不想为皇上多分担些吗?” 韶光点点头,觉得王碧君说得甚有道理。 “殿下有没有想过,这次若是裴将军真出了意外,撒手人寰,那么最大的受益者是谁?” 韶光摇摇头。 “最大的受益者便是奚原,殿下不妨想想,”王碧君站了起来,围着她一边转一边说,“皇上自幼便在军中历练,早些年大周动荡不安,皇上也是马背上打下的江山。皇上最欣赏的青年才俊是哪种类型的?自然是文治武功的!若是论朝中两大新秀,非奚原与裴沧水莫属,裴将军自幼与你一同念书,也算是皇上看着长大的,知根知底,根正苗红。而奚原,纵然他年少有成,也难保不是狼子野心,皇上心中的驸马,自然是裴将军。但若是裴将军死了呢?” “你的意思是……奚原想成为驸马?”韶光惊骇地瞪大眼睛。 “没错!”王碧君点点头,在她身前站定,凝视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殿下,奚原此人,不得不除!” 韶光浑身一震,如被人当头棒喝,一句话都说不出。 “殿下仔细想想,奚原若成为了驸马,轻则挟天子以令诸侯,重则杀了殿下自立为帝!俗话说的好,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公主要眼睁睁地看着姬氏的江山落入一个外姓人的手中吗?” “不……”韶光摇摇头,脸色惨白,“碧君,告诉我,我该怎么做?” “很简单,只要日日在皇上面前恳请皇上处置他便好,皇上那么疼公主,定然会对公主百依百顺的。”王碧君微笑道。 “多谢碧君姐姐,如若不然,大周百年基业毁于我手,我当真是无颜面对列祖列宗了。”韶光松了口气,擦了擦额头上冒出的汗。 见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王碧君便不再与她聊政事,只挑了生活中一些有意思的小事儿拿出来说。 正巧到了换季时节,韶光新做了几件衣服,拉着王碧君试穿。 这些宫装俱是华美无比,尊贵大气,王碧君穿在身上便舍不得脱下来,面上虽然微笑着,心中却泛着酸。 韶光见她喜欢得紧,便让她收下这几件衣服。 王碧君连忙推拒,此乃宫装,而且还是公主的品秩,哪是她一介臣女能穿的?要是穿了,那便是以下犯上,好比私制龙袍,那是要掉脑袋的。 这养心殿内室无人,韶光又与她亲如姐妹,她自是敢试穿她的衣服,若是出了这宫殿,她还真没那个胆儿。 在韶光再三相送,再加上自己也颇为动心之下,王碧君最后还是收下了这些衣服。只是她的心中,却颇不是滋味,真是同人不同命,她王碧君自诩才高八斗、貌比天仙,却是个区区丞相的女儿,而姬韶光有脸无脑,凭什么受尽万千宠爱,贵为一国公主,以后还能登上皇位? 她到底是哪点不如她了? 连漂亮衣服,都是捡她不要的拿来穿。姬韶光,总有一天,我要正大光明的穿上这些华丽的宫装,总有一天,我要比你更加尊贵耀眼! 若是有一天,她能够跪在自己脚下,那便更好了,王碧君有些恶毒地想。 开不了口 4 从养心殿出来的时候,漫天都是火烧云,如同五月凤凰花开的季节,那火红色一路蔓延开去,在凋零中变成各种从红到灰的颜色。 然后,那红色渐渐地消失在朱红的宫墙上,像是从流动到静止的血液一般,沉闷、腐朽。 韶光猛然觉得心里一窒,踢了踢廊下一株盆栽,嘟嘴发脾气。 这已经是第三天了,她每天在皇帝面前叽叽喳喳地,不停地吵着闹着要皇帝处置奚原,可惜皇帝心里跟明镜儿似地,一眼就看出了他的宝贝女儿定是受人挑唆了。 这些年,他一直不喜欢王碧君,王碧君看似端庄秀雅,是个中规中矩、才华横溢的大家闺秀,实则野心勃勃、不安于室。他身为皇帝也算是阅人无数,一眼就看出了王碧君的心气。哪怕她低眉敛目,深藏眸中的那一抹不甘屈于人下的傲气,还是能表现在举手投足之间。 韶光是他的心肝宝贝,他自然不希望她成为别人利用的棋子,可惜生在皇家避无可避,更何况,他也确实将韶光的自由限制得太死,使她终日郁郁寡欢,若是再勒令她不得再与王碧君相见,只怕韶光会闹翻天去。 眼见快到宫禁的时刻了,可韶光实在是气不过,抬腿便朝宫外走去。 蔓菁赶紧跟了上去,心中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公主,您要去哪里啊?” “别跟着我,我自己去!”韶光没好气地甩袖道。 “公主,天色已晚,您若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蔓菁苦口婆心地劝道。 “不行!我一刻也不能忍了,我一定要今天做完这件事!” 蔓菁见规劝无果,只好使了个眼色给几个侍卫,侍卫们点了点头,随她一道跟在公主身后。 尽管已经快到宫禁时刻了,但韶光说一不二,禁卫军也没有办法,只得给她放行,于是一行人便浩浩荡荡地来到了骁骑将军府。 这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了,火把上耀眼的红光将府前照得一片明亮,蔓菁上前扣了扣大门,一个家丁打开大门看到这阵仗顿时吓愣了。 “你这奴才,还不喊你家将军出来见本宫!”韶光喝道。 “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家丁吓得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奴才这就去,这就去。” 片刻后,管家走了出来,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公主殿下大驾光临,小舍真是蓬荜生辉啊,殿下请进来喝杯茶吧,将军一会儿就到。” “不必,他这逆臣的茶,乃是穿肠毒药,本宫怎敢喝?”韶光冷笑道。 “这……”管家头上的汗顿时便低了下来,声音里一片尴尬和惶恐,“将军一心为国为民,乃是名副其实的忠臣良将啊,请公主切勿听信小人谗言。” “你这是在说本宫昏庸愚昧吗?”韶光杏眸圆瞪。 “奴才绝无此意,请公主恕罪,恕罪啊。”管家吓得跪在地上连连磕头。 韶光正要发难,却听到一个富有磁性的声音从一侧传来:“殿下,周福笨口拙舌,得罪了公主,微臣在此给他赔礼了。” 开不了口 5 “赔礼?要怎么个赔礼?”韶光转头,咄咄逼人地看着他。 这一看,她倒是愣住了。眼前的人英气勃勃,带着沙场的铁血之气,一张脸倒是比裴沧水有过之而无不及,裴沧水温润如水,他则是大气如山。 尤其是看向他眼镜的时候,那双黑眸深不见底,你似乎能沉溺进去。 她的心突然剧烈跳动了起来,感觉口干舌燥,下意识的咽了口口水。金鳞本非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此人的气场,真真是万众臣服。 见过他那双星眸的女子,谁能不沦陷? “自然是公主说什么,便是什么。”奚原垂首道。 “哦,若是我要取你的性命呢?”韶光转过头不再看他,怕一看,自己的气势就弱了下去。 “微臣心甘情愿,绝不反抗。” “这可是你说的!”韶光拔下头上的金簪,朝他胸前刺去! 奚原不躲不避,簪子停留在他身前只差秋毫之距。 韶光反手收回簪子,面上有些不自然地说道:“奚将军果然好气魄、好胆识,这般悍不畏死,难怪在沙场上能所向无敌。本宫就奇怪了,按理说从沙场上出来的都是光明磊落的汉子,怎么会出了你这么个阴险小人?” “微臣不知公主何意。”奚原心中一紧,眼里闪过一抹伤心和难过。 “你就别揣着明白装糊涂了,你会不知今日本宫的来意?”韶光挑眉。 “还请公主明示。”虽然明知她是为了未婚夫裴沧水而来,心中却难免失落和抑郁。 “本宫问你,裴沧水的事情是不是与你有关?” “是。”若非为了扳倒他,朝臣们也不会想出这个法子,这对裴沧水而言,也算是无妄之灾。 “奚原,谋害朝廷命官,你可认罪?”想到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的裴沧水,韶光气得眼睛都红了。 “微臣何罪之有?”奚原抬起头来,直直的看着她的眼睛。 “好一个何罪之有?奚将军,你前一刻承认裴将军被刺之事与你有关,后一刻便否认自己是刺杀裴将军的幕后主谋,简直就是信口雌黄,视大周律法为何物?” “公主误会了,微臣只说,裴将军被刺之事的确与微臣有关,并没有说微臣就是刺杀裴将军的主谋,公主若执意要将两件事混为一谈,微臣不服。” “好一个不服!”韶光气得浑身发抖,“真真是乱臣贼子!奚将军,本宫念你战功赫赫,最后给你一次机会,你认不认罪?若是你认罪,本宫可以考虑从轻发落。” 奚原跪了下来,深深的行了一个大礼,言辞恳切:“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微臣一腔报国热血、忠肝义胆,便是诛臣九族,臣也绝不认罪!公主,臣无罪!” 最后三个字掷地有声,含着一腔悲愤令韶光也不禁动容。 明明知道自己今日前来只为逼他认罪,事到如今不知为何却生出恻隐之心?是他那双黑眸太过迷人了吗?令她乱了心智? “好好好!好一个‘臣无罪’,那你便等着明日金銮殿上对薄公堂吧!”说完这句话,韶光头也不回的上了马车。 开不了口 6 奚原抬头,看着她决然离去的背影,心里闷闷地发疼。十一年了,再一次对话时,当年的言笑晏晏、欢声笑语变作今日的夹枪带棒、剑拔弩张。夜夜萦回于梦中的少女,高贵傲然、闭月羞花,那是一株生长在紫金阙、白玉阶上的富贵花,俾睨凡尘,纵然面对面的交谈,也是咫尺天涯。 从她陌生的眼眸中,他明白,她忘了他。或许对她来说,十一年前的流落民间,只是一场梦,梦醒了,梦中的一切如同过尽千帆一样,皆是模糊不堪,不值得她回首一顾。只有他自己明白,那场梦,他愿永世不醒。 他这样卑微地恋慕这她,他自己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仿若从遇见她的那一天起,他便不再是为自己而活,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11 部分阅读 他这样卑微地恋慕这她,他自己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仿若从遇见她的那一天起,他便不再是为自己而活,他便随时准备着为她入魔。 那一天,他投身军旅,不为扬名立万,只为有朝一日的觐见;那一月,他辗转在千山万水间,不为寻觅,只为她能知晓他的归来;那一年,他封侯拜相,不为功成名就,只为靠近她遥远的容颜;这一世,他颠沛红尘、杀伐决断,尝尽人间百态,只为触碰她温暖的指尖。 翠华摇摇行复止,宫中灯火通明,只为迎接一人。 回到养心殿后,皇帝因身体虚弱,也没有心思再斥责她,只命宫人好生照顾着她。 将蔓菁叫了过来一番问话后,皇帝若有所思,挥挥手让她下去了。 用膳、沐浴后,韶光靠在美人榻上,手握一卷书,心思却不知飘到了何处。 纵然是与奚原大吵一架,不欢而散,他那英俊的面容却始终萦绕在她心头,她摇了摇头,想将他的形象从脑海中剥离,可他的样子却时时浮上心头,挥之不去。 懊恼之下,韶光一把扔了手中的书,双手捂住眼睛,嘴里念念有词。 “韶光?”皇帝掀开珠帘,走了进来。 “父皇,”韶光从美人榻上跳了起来,有些紧张地看着他,“您怎么来了?” “你若是不胡闹,给你父皇省点心,父皇能来吗?”皇帝哼了一声。 韶光乖乖地低下头,不说话。 “韶光啊,这世上很多事情啊,如同雾里看花,终隔一层,你所看到的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样。”皇帝叹了口气,说道。 “韶光不明白。” “若是有一天,有人告诉你,裴沧水抱着王碧君到了府中,你会怎么想?” “他敢!”韶光立即气得吹胡子瞪眼。 “但事情的真相可能是,王碧君落了水,裴沧水只是将她救了上来,抱着她去换身衣服,”皇帝睿智地说道,“一件事经过三个人的口相传,真实的答案与相传后的答案便是大相径庭。来,韶光,父皇带你做个游戏。” 皇帝将她带出门外,说道:“现在,你对养心殿的一个宫女小声说一句话,确定只有她一个人能听到,然后,让这个宫女传下去,最后一个宫女出来将原话复述一遍。” 韶光想了想,附在蔓菁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话。 真相大白 一盏茶的时辰后,最后一个宫女跪在皇帝面前,战战兢兢地说:“陛下,奴婢听到的是:窗外月亮很大很圆。” 韶光愣住了,她的原话是:牡丹花长得非常好看。 皇帝把所有宫女都叫了上来,喊她们重复自己听到的话,韶光这才发现,每隔三四个人,便会传错一次。 “可是父皇,这跟奚原涉嫌谋杀裴沧水的案子有什么关系呢?这个案子可是证据确凿啊。”韶光不解的问。 “韶光别急,明日你便躲在金銮殿的屏风后面,父皇带你看一场大戏!” 温懿公主大闹骁骑将军府的消息,不日便不胫而走,不满奚原的官员们各个兴奋不已。 此时宫门还未开,天边只有一抹淡淡的鱼肚白,整个皇城还笼罩在压抑的灰色中,所有的建筑物,在淡淡白雾里,像是水墨晕染开的一般,朦朦胧胧成连绵的一团。 官员们三五成群地低声交谈着,面上是掩饰不去的得意。奚原一个人负手站在一棵柳树下,一言不发,面无表情,似乎那些恶意的重伤和幸灾乐祸的神情与他没有丝毫关系。 上朝的钟声终于敲响,金銮殿上太监的嗓子高昂地响起,官员们依据份位大小自发排成几排,朝高高的白玉石阶上走去。 奚原的身前是他的父亲奚丞相,奚丞相眉头紧蹙,在奚原耳边最后叮嘱了一句:“无论最后结果如何,万万不可认罪!” 见奚原依旧是面无表情的样子,奚丞相急了,说道:“总之你记住,只要你不认罪,为父定能保你平安。” 众人鱼贯进入了大殿,恭恭敬敬地行礼:“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众卿平身,”皇帝虚弱的挥了挥手,“有事起奏,无事退朝。” 皇帝如今病重,年轻的时候日日上朝,人到中年三日一朝,现在到了风烛残年之际,便是十日一朝了。 “启禀皇上,”王丞相上前一步,“关于骁骑将军涉嫌刺杀裴将军一事,兹事体大,更何况裴府的家丁已经击响了登闻鼓,告了御状,陛下不如趁着今日早朝当庭审理此案,也算是给了天下人一个交代。” “王大人此言有理,臣附议。”王丞相一派的礼部尚书站出来说道。 “臣附议。”工部尚书了出来。 “臣附议。”户部侍郎也站了出来。 …… 一时间,朝堂上附议之声沸沸扬扬,整个早朝如同闹市般喧闹不堪。 等附议声渐渐平息后,皇帝转头看着一直一言不发的奚丞相一派的人,和颜悦色地问道:“奚爱卿,你怎么看。” “臣……”奚丞相抹了一把额头上冒出的汗,艰难地说道,“臣附议。” “如若案件审理的结果,真是奚将军是幕后凶手,奚爱卿可愿意大义灭亲?”皇帝的声音沉了下来,慢慢地说道。 奚丞相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结结巴巴地道:“臣……臣……” “奚爱卿起来吧,朕不过是开个玩笑,”皇帝的唇边露出一抹高深莫测的笑容,“奚将军乃是国家的肱骨之臣,朕西北的广袤疆土还需要奚将军镇守呢,俗话说的好,千金易得,良将难求,小惩大诫便可。” 奚丞相一颗心总算是落到了肚子里,含泪叩首道:“谢皇上大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听闻此言,王丞相一派的人,俱是恨得咬牙切齿,在王丞相的眼神示意下,工部尚书站出来说道:“皇上,万万不可呀!” “张爱卿有何高见?”皇帝的面色冷了下来,把玩着手中的一串佛珠,漫不经心地问道。 “皇上,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皇上在还未断案之前,便说出此话,未免有失偏颇,皇上乃是万世英明帝王,切不可因为一件小事,而毁了一世英名啊。若皇上这么做,叫万民怎么看?叫后人怎么看?臣人微言轻,但句句话发自肺腑,望皇上三思啊!”工部尚书跪在地上不停地磕头。 “张爱卿起来吧,”皇帝抬手,“若是朕今日真的处置了奚将军,朕问你,西北的将领,换谁来统治?朕已垂垂老矣,青史乃是身后事,但朕不能无颜见列祖列宗。” “皇上此言差矣,”礼部尚书站出来说道,“大周之所以能繁荣昌盛,皆因礼教昌明。忠君爱国乃是圣人贤哲的谆谆教诲,奚将军为一己私利谋害重臣,是为不忠,致使东北将士人心惶惶,使整个大周陷入混乱之中,是为不义,如此不忠不义之人,若皇上放任自流,只会姑息养奸,今日他敢谋害朝廷重臣,明日他就敢谋朝篡位……” “放肆!”手中的佛珠狠狠地自龙座上砸下来,砸得礼部尚书额头上流下一片鲜血,佛珠的线散了,珠子在地上蹦跶了几下一颗颗的滚向远处。 大殿上的气氛一片阴沉,天子的威严之气使得大殿上所有的大臣们噤若寒蝉,全部都跪在了地上,冷汗从额头上渗了出来。 皇帝闭了闭眼,青筋凸起的双手死死的抠在龙座的扶手上,他喘着气,努力地平息着自己的情绪。篡位两个字戳中了皇帝心中最恐慌的地方,他自知命不久矣,最怕的就是他死后韶光所面对的艰难处境。 “既然你跟朕提忠心,朕便来测测你的忠心。前日,一位云游四海的世外高人送了朕一个宝盒,相传这个宝盒乃是天神遗留下来的,可以测试忠心,若是对朕不忠,那么打开盒子伸手去摸的人,就会被盒子吞掉手,”皇帝抬手,“来人啊,将郭爱卿带去隔壁房间,朕要试试他的忠心。” 朝臣们面面相觑,面上一片惶恐,皆不知皇帝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片刻后,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响起,失去了一只手掌的礼部尚书被拖了出来,整个人已经昏迷了过去。 有些朝臣的面色已经吓得有些发白了,这时候,一位朝臣站出来说道:“皇上,此法太过血腥,非圣人所为。” “哦,既然陆爱卿有异议的话,不妨也去试试吧,来人,送陆爱卿下去!” “皇上饶命……皇上饶命啊……”这位大臣当场吓得尿了裤子,跪地磕得额头上鲜血直流。 皇帝今日像是铁了心要测所有人的忠心,一位位大臣全被拖进了隔壁房间,不一会儿,金銮殿上便少了三分之一的人,余下的人莫不是战战兢兢,有人吓得大小便失禁,有人更是直接就晕了过去。 进去的人,有丢了手掌的,也有平平安安出来的,出来的朝臣莫不是两腿发虚,当即便倒在门外爬不起来了。 终于轮到奚原了,众人的目光都紧紧地跟随着他,可他依旧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模样,仿佛可能要断掉的不是他的手掌。今日朝上之事,他一直冷眼旁观,虽然最开始他才是话题的中心,但他仿佛在观看一场闹剧。伴君如伴虎,今日他算是彻底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了。 虽然不明白皇上这场闹剧用意何在,但是他明白,若是皇上想动他,一早就动了,也不用等到今日,所以,他丝毫不担心自己的手掌会断掉。 当奚原从隔壁房间出来的时候,所有朝臣都心如死灰,心知今日想要置奚原于死地,怕是不可能的了。 皇帝的脸上露出一抹欣慰的笑容,端起旁边的参茶喝了一口,说道:“今日之事,到此为止吧,退朝!” 殿下的朝臣们如蒙大赦,连连磕头谢恩。 在朝臣们往外走的时候,奚原故意留在了最后,他悄悄揭开衣袖的一角,凝视着掌心那一团漆黑的炭灰,若有所思。 金銮殿内,韶光从屏风后跑了出来,好奇地问道:“父皇,你什么时候搞来的宝盒啊?怎么都不告诉我一声?” 皇帝摸了摸她的头:“你这傻孩子,这世上哪有什么宝盒哟。” “那你是怎么测试他们的忠心的?” “那个盒子倒是普普通通,只是里面装满了黑色的碳粉。我命人在隔壁房间里拉上了厚实的黑布,朝臣们一进去什么都看不到,若是他们自认对朕忠心耿耿,自然敢打开盒子伸手去摸。等他们出来的时候,若是手上沾上了碳粉,那么他们便平安无事,若他们手上没沾碳粉,便会有影卫跳出来斩断他们的手掌。” “那父皇为什么不用这个法子把所有人都试一遍呢?”韶光奇怪的问道。 “韶光,有些事情你现在还不懂,”皇帝摇了摇头,“为帝王者,要懂得制衡之道,就像是太极八卦一般,要阴阳调和、黑白相容,这天下才会呈太平之世。你要记住,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善,也没有绝对的恶,只有善恶达到了一个平衡点,这世界才太平。” “韶光不明白。”她摇了摇头。 “那你现在还认为是奚原刺杀了裴沧水吗?” 韶光笨笨的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然后又点了点头,最后又摇头,面上呈现一副茫然之色。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奚原在去隔壁房间的时候,面无惧色,他对大周的忠心天地可鉴,这样的人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又怎会做出危害国家的事情?” 韶光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一抹笑容:“我明白了,谢谢父皇的提点。” 得知真相的这一刻,韶光心中居然有着说不出的放松和激动,她的心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少年英俊的容貌浮现在她的脑海,那双深邃而漆黑的眼眸,令她的心战栗不已。 她转身便跑出了金銮殿,朝出宫的方向跑去。 幸福一刻 朝阳耀眼的光芒中,她拽着赤色宫装披着耀眼金光,如同九天仙女一般,翻飞的衣袂如同凤凰花雨一般绚烂,她像是一只凤凰一般,就那样猝然飞进他的眼里心里。 奚原停在汉白玉石桥上,定定地望着他爱慕的人朝他奔来,北方的四月,柳絮纷飞,漫天的柳絮在阳光的映照下变成了暖暖的金色,白玉桥下波光粼粼,白玉桥上伊人俏立,抬手拢上鬓边碎发时,皓腕凝霜雪。 她似乎特别爱戴花,一堆繁复的金饰间,一朵半开的芙蓉花娇艳欲滴,使得尊贵的她生动无比。她浅浅垂首,柳叶眉无比温柔,被阳光染成浅金色的睫毛笼住琉璃般的水瞳,白皙的肌肤如同和风里杏花娇嫩的花瓣,殷红的唇勾勒出清浅的弧度,于是一整个迟来的春天都因为她的微笑而缱绻迤逦、风情万种。 她抬头,迎视着他一瞬不瞬的目光,心中小鹿乱撞,微微别开眼说道:“奚将军,昨日是本宫莽撞了,不分青红皂白便血口喷人,奚将军可不要与本宫这般见识浅短的后宫女子一般计较。” “公主情真意切,所言句句发自肺腑,更何况关心则乱,微臣又怎会介意。”奚原心头一松,昨日因她的误会而萦绕心中的窒闷感总算烟消云散。 韶光笑了起来,靠在白玉石桥上,让阳光洒满全身,那般肆意,无拘无束:“本宫就知道,奚将军能从一介庶民成长为万众敬仰的将军,定是大有容人之量的,本宫这就放心了。” “公主多虑了,臣对大周忠心耿耿,忠于大周,更忠于殿下。”看着眼前明媚生动的女子,他不由得发自肺腑地说出了心中的誓言。 “本宫长这么大,除了裴沧水,就是与你讲话最多了。以前在太学的时候,整个太学除了裴沧水都是皇室宗亲的送来的女子,她们一个个见我便是诚惶诚恐的,一点意思也没有,只有王碧君,颇为大气。奚将军,你这样很好,不卑不亢的,本宫很喜欢。不过上次毕竟是本宫错怪你了,本宫打算好好补偿你,说吧,奚将军,你想要什么赏赐?” “再多的金银赏赐也不过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奚原叹了口气,“真正能凸显一个人心意的东西永远不是金钱。” “那是什么?” 他定定的看着她,似乎要看到她心里去:“是记忆。” “记忆?”他的目光似乎要将她吸进去,韶光的心跳忽然慢了一拍。 “没错。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听闻城郊鹳山的桃花开得正好,公主可有兴趣陪微臣一游?” “这时节居然还有桃花?”韶光惊讶地问道。 “没错,每年四月,正是鹳山桃花盛开的时候,山顶呈一片烂漫的粉红色,如同染色的白云一般,又如同驻留在山顶的一抹朝霞。景色蔚为壮观,乃是京城八景之一,”奚原侃侃而谈,“这时节,京城八景还有一景也是观景好时刻,那便是断桥残月。断桥桥不断,残月月不残,断桥居于缁衣河上,缁衣河两边芙蓉成林、杨柳依依、岸芷汀兰,乘一叶扁舟泛于河上,波心荡漾、冷月无声,远处皇觉寺钟声阵阵,近处骚客琴箫悠悠,远可观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近可观芙蓉盛景、柳烟如醉。有人断桥送别折杨柳,有人涉江采芙蓉赠情人,千百年来,无数好诗好词围绕断桥展开。” 韶光闻之,不由得一阵向往。 “明日卯时三刻,微臣在宣武门恭候公主大驾。” “好,一言为定!”久居深宫,只能靠王碧君与裴沧水的介绍来想象外面的世界,韶光对明日之行兴奋不已。 见韶光一脸激动,奚原的心中也荡漾起了一层温柔的涟漪。 第二日。 奚原一袭深色便衣如一杆劲松般挺立在宫门口,像是第一次恋爱约会一般,手心紧张地有点冒汗,一向冷静自持的他,频频朝宫内张望。 卯时三刻已到,韶光一身赤色五重华服,服上以金线绣着展翅欲飞的凤凰与富丽堂皇的牡丹,她坐在轿撵上,由几个太监抬着缓缓走过来。只见她面上妆容精致,垂云夺月髻上细碎的金饰耀眼逼人,在她身后,是人数众多的仪仗队,绵长迤逦。 奚原心中顿时升起一股复杂滋味,是啊,她是温懿公主,自己怎能奢望能与她像是普通人一样单独相处呢?她的身份地位摆在那里,衣食住行皆是按照公主的品秩来安排的。 见奚原依言等在那里,韶光不由得笑了起来,命令步辇停下,拖着曳地华服端庄地朝这边走来:“奚将军久等了,本宫已经命人备好了官轿,对了,要不要命人要鹳山的游客清空?” “殿下,赏景同时也是赏人,若无这热闹人群,怎能体会这热闹春意?”奚原犹豫了一下,接着说道,“殿下自幼便高高在上,只是郊游并非巡视疆土,若是殿下带着一队仪仗去,人人诚惶诚恐,殿下怕也会失了赏景之心。” “奚将军所言甚是,是本宫思虑不周,”韶光点了点头,对身后的人说道,“你们都回去吧,不用再跟着本宫了。” “可是公主,您乃金枝玉叶,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大周危矣啊。”蔓菁苦口婆心地劝道。 “蔓菁多虑了,有奚将军在,本宫怎会出事?若是父皇问起来了,你便如此跟他回禀,明白吗?” “这……”蔓菁犹豫了一下,见韶光态度坚决,只好点头与其他人一起退了下去。 “这下总可以了吧?”见周围的人走的干干净净,一股新鲜感涌上韶光的心头。 “可否请殿下换身衣服?山路崎岖,没有步撵可以上去,殿下若是穿着这身衣服,怕是行动不便。” “可是我所有的衣服都是这样的啊,”韶光茫然,“要不然去王府向碧君借一身衣服?不行不行,碧君忙着择婿呢,本宫怎么好意思去扰她的好事?那要怎么办呢?” “时辰还早,若是殿下信得过微臣的话,不妨先去微臣府中坐坐,微臣命人去准备衣服。”私心里,他想与她多相处一会儿,做任何事,或者什么都不做,都可以。 “此计甚好,那就麻烦奚将军了。”韶光的脸上笑出两个可爱的梨涡,转身上了停在宣武门一侧的官轿。 路上的行人见是两架官轿,纷纷避让开来,道路上畅通无阻,很快便到了东二街的骁骑将军府。奚原命人赶紧去准备一些便服,而韶光则在府中转悠了起来。 “殿下怕是要等一会儿了,若是无聊,微臣可以陪殿下下一局棋。”奚原很怕韶光觉得与他相处很无聊,等了多少年终于等到眼前的人,他一举一动皆是小心翼翼,就怕他一句话不慎,便令她对他产生不好的印象,从此不闻不问或者态度敷衍。 “下棋什么的多无聊啊,”韶光摇了摇头,“宫中日常,本宫日日找人下棋,或是看书、弹琴、画画度日,简直快闷出病了。好在有碧君与沧水哥哥时时入宫,本宫才不至于闷死在深宫大院。” 奚原一时语塞,想讨好眼前的人,却不知从何入手。 好在韶光很快便解了他的尴尬:“奚将军,听闻你年仅十岁便投笔从戎了,能跟我说说沙场上的一些事情吗?父皇好大喜功,跟本宫讲的那些峥嵘岁月不免言过其实,本宫要听真实的,你可不许捡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来敷衍本宫。” “这……殿下,沙场上太过血腥,实在是没什么可讲的啊。”奚原蹙眉,怕讲些血腥杀戮的事情,引得韶光害怕,从此对他敬而远之,这可就惨了。 “你就实话实说嘛,本宫真的很好奇。”韶光不依不饶地说道,声音里带着撒娇的软糯米,那副小女儿的神态,就连她自己都不曾发觉。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奚原硬着头皮,斟酌着语句,“十岁那年我刚入军营的时候……” 不知不觉,一个时辰过去了。 韶光听的很认真,不时发表着自己的看法,听闻敌人残暴时大怒,知道我军大胜时手舞足蹈,不知不觉,她与奚原越坐越近,到最后,几乎是贴在他身边仰着脖子看着他,眼里亮晶晶的都是敬仰和崇拜。 虽然这种敬仰和崇拜的眼神,他不知从多少士兵和百姓们眼中看到过了,可是当看到韶光露出这副神情,他心中有着说不出的舒坦和满足。 原来与自己爱慕的人分享自己成长的点滴,是一件这么幸福的事。十八年来,奚原从未像今天一样讲过这么多的话,也从未像这一刻一样开心。 她的笑或怒都是因为自己,这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原来,当他将她当做自己世界的中心时,自己也是希望她能将他当做世界的中心的。 哪怕只有一刻,也弥足珍贵。 人间四月风景好 当奚原终于挑着重点说完了这些年的军旅生活后,韶光叹了口气,心之向往:“奚将军的人生真是一段惊心动魄的旅程啊,本宫长这么大,过的都是波澜不惊的日子,如同一潭死水,好比清溪之于大海,你就是波澜壮阔的大海,我就是涓涓细流的清溪。这样想来,好像过去的十六年都白过了。” “殿下何必妄自菲薄?殿下生来便养尊处优、高人一等,自是不必过这些颠沛流离的生活的。殿下生而高贵,自当享尽荣华富贵,便是沾了沾阳春水,那也是对殿下的亵渎。”奚原发自真心地说道,至少,他是希望她能够做一世天真无忧的公主的。 他之所以投笔从戎,就是因为看到了江山的风雨飘摇,他要为她守护这江山,用他的一世辛苦,换她永生笑颜。 “真的吗?”韶光撑着下巴,玩着茶杯的杯盖,垂下眼睫毛,“可是有时候我在想,我也就是运气好些罢了,要是投身在清苦之家,那么被纳作小妾、卖作丫鬟,那也是极有可能的。女子在这个世上,终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说到底,这还是男人的天下。” “殿下多虑了,殿下生而高贵,自然是万众臣服。殿下,微臣已经说了这些年在沙场上的经历了,殿下可有兴趣跟微臣分享一下殿下在宫中的经历?” “本宫在宫中,哪有在宫外来得精彩?宫中多得是尔虞我诈,刀光剑影,不过这些龌龊的事情,本宫只是偶尔会从宫女们的口中听到。父皇的那些妃子们成日里忙着争宠,不过她们不敢招惹本宫的。有时候本宫倒是庆幸,皇帝的女儿,天下哪有男人敢欺负?除非是不想要脑袋了,”韶光笑了笑,“本宫有两个好朋友,沧水哥哥和碧君,都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与沧水哥哥认识的了,他对我可好了……” 听韶光讲着她这些年的经历,奚原很认真,听到她讲她与碧君之间的友谊时,他感到一阵放心,这个女孩这么多年至少不是孤独的。听到她讲她与裴沧水之间的趣事时,奚原的心中颇不是滋味,明明在心中无数次的告诉自己,犯不着吃醋的。 可是看到她笑的那么开心,自己的心中却是闷闷的难过。 韶光讲完后,正端起茶杯喝茶,骁骑将军府中的侍女也已经将衣服准备好了。 韶光便随侍女们换衣服去了。 北方的四月,阳光非常好,民间的春衫大多由轻纱制成,迎风迈步,飘飘欲仙。侍女们拆了韶光头上精致的垂云夺月髻,给她梳了一个灵动的望仙髻,只在发髻上别了一朵小巧的芙蓉绢花,再插上了几只雕刻成碧叶模样的翡翠簪。 一袭胭脂红色素雅罗裙穿在她身上,整个人雅致如兰,浑身都弥漫着一股仙气。 当她随着侍女走出房间的时候,奚原一回眸,呆在了那里。 烟柳下的女子,在漫天的阳光和飞絮中,如梦似幻,只见她微微抬起睫毛,琉璃般的瞳孔中倒影出他的样子,唇边泛起一抹涟漪般旖旎动人的浅笑,微风拂过,轻纱飞舞,她一步步朝他走来,仿佛每一步,都能开出一朵莲花。 这一刻,他觉得,世间万物,都是为她而生。 “奚将军所言甚是,本宫觉得这身衣服甚合我心。从前还不觉得,穿上这身衣服便发觉那层层的宫装是多么厚重,人说本宫端庄优雅,其实本宫只是衣服太厚重了,走得慢而已。” 奚原因她的自我娱乐而笑出声来,越发觉得她可爱。 “殿下天人之姿,穿什么都好看。”他拿过一旁侍女端在盘中的轻纱,蒙在她的脸上,“这样更为稳妥。” 他的手指修长有力,只是指腹满是常年练剑造成的粗糙的厚茧,当他的指尖划过她的脸颊的时候,她感觉脸上火辣辣地烫了起来,心跳也像是跳到了嗓子眼。 直到他离开她的身前,她还是能听得心脏剧烈的跳动声。 以至于,她都忘了去问,为什么要让她带上面纱。 “殿下,一会儿殿下可能要受苦了,因为这鹳山崎岖难行,微臣恐怕……” “放心吧,奚将军,本宫虽说是闺阁女子,这些年在父皇的教导下,也是做过一些强身健体的运动的,本宫能骑能射呢!”韶光有些小自豪地说,虽然对她而言,她骑得动的,不是小马驹就是老马。 射箭什么的,也从来没有射中过箭靶子。 奚原低头笑了笑。 “奚将军笑什么,本宫金口玉言,句句属实。” “殿下,咱们这便出发吧。” 两人坐着马车一路来到了城郊的鹳山,今日幸好不是初一十五,来鹳山山顶的寺庙上香的人并不多。 一下了马车,入眼的便是似锦般的芙蓉花,芙蓉花与石榴花一样,花开的不大,而且绿叶较多,可谓是万绿从中红一点,动人春色不须多。 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韶光的身体底子虽说比一般的闺阁女子要强些,到底是养尊处优惯了,还没爬到半山腰,便气喘吁吁地,不顾形象地倒在花丛中,不愿起身。 “殿下,上山的路还很长,不如让微臣服劳,背着殿下上去吧。” “可是,男女授受不亲啊。”韶光皱了皱眉。 “殿下与微臣分属君臣,君臣之间的相处便超越了男女之间,殿下放心,微臣只是单纯地想为公主效劳而已,并无其他的心思。” “也对,本宫是君,你是臣,臣背君,好像没什么大不了。”韶光被绕进去了,从花丛中爬了起来。 奚原小心翼翼地将她背在背上,仿佛背起了他的整个世界。 韶光此时有些迷迷糊糊的:“奇怪,本宫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啊……本宫与沧水哥哥也是分属君臣,可沧水哥哥都从来没有牵过我的手啊……” 奚原一听,心中不禁开心了几分,她与裴沧水只见清清白白,裴沧水恪守君臣之礼不曾逾越雷池半步,而韶光又是个懵懂的少女,若自己用点心,说不定他的韶光还会回来的。 韶光喜欢摘花,这山上的花草又多,她便一路走一路摘,一路摘一路往自己头上戴,自己头上戴满了,又往奚原的头上插去。 奚原尴尬不已,想要躲避,可是看到她笑的那么开心的样子,又硬生生忍住了动作,在心里告诉自己,只要她开心便好。 奚原背着她走了一路,她便跳了下来,在山路上奔奔跳跳的。远近的山路上没有一个人,韶光从未感觉如此自由自在,像是飞在天空中的一只鸟儿似地,无拘无束。 她时而吟诗,时而唱歌,时而欢笑,她的裙角飞扬在半空中,她的笑靥里洒满了阳光。 于是奚原也感到很开心,很幸福,陪着她一起疯闹。韶光学识渊博,出口成章。知道奚原只念了三年书便参军了之后,不停地刁难他,随手指着路边的景物出一些对子喊他来对。 奚原自是抓耳挠腮,一个都对不出,韶光便哈哈大笑,奚原有些尴尬,可是看到她开心,她便也快乐。 韶光说道:“奚将军,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你看吧,带兵打仗我一窍不通,可是吟诗作对你未必如我,这就叫天生我材必有用!” “殿下所言甚是。” 韶光唱了首清平乐,宫中的调子皆是华丽旖旎,由她唱出来,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清丽感。唱完后,她有些洋洋自得:“奚将军,本宫唱歌好听吧?本宫在宫中甚少唱歌,父皇说,歌舞乃是妓子伶人才学的东西,本宫身份高贵,不能唱歌不能跳舞,这不成体统,有失身份。可是本宫觉得,歌舞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东西啊,它能够令人快乐,奚将军,听本宫唱歌你觉得快乐吗?” “快乐。”奚原发自内心的微笑。 “那奚将军也给我唱首歌吧。” “这……边疆的号子粗犷沉郁,殿下怕是不爱听。”奚原犹豫道。 “无妨,天下间的音乐都是相通的,只要入情入境,那便都是极好的。” 见她执意如此,奚原只好忐忑地撒开嗓子唱了起来。 他唱的是一手羯戎族的曲子,歌词韶光听不懂,只是在这其中感觉到了一种深深的悲哀,那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生离死别的大悲。 “奚将军,”听他唱完后,韶光叹了口气道,“古人又云,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虽说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可就算苛捐杂税猛如虎,也好过颠沛流离生如浮萍。只有在太平盛世里,人们才能安居乐业。所以,奚将军,本宫想拜托你,既然你有这挥斥方遒、指点江山的能力,那便用这能力来创造一个太平盛世吧,不求名留青史,只求对得起自己的生命。” “公主的意思是,让我一统山河,打下羯戎族与塔塔族,并入大周的舆图?” “本宫确有此意,希望奚将军能好好考虑。” 此时的韶光单纯无比,于她而言,打仗胜利只是一个结果,死了多少人,也只是个数目。 一生向善,为善不容 她不曾上过战场,并不了解战场的血腥残忍,一统天下或许真的很宏伟,说出来也很动听,但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战争的胜利,代价都是伏尸百万、血流千里,帝王身居高位,回望皇宫绣成堆,不见百姓血泪悲。 奚原成长于战场,更能理解战争的残酷,私下里,他是不希望再有战争的,这样百姓也不会流离失所。每一个战士都有关心他的亲人爱人,可是一旦站到了沙场上,所有人都成了蝇营狗苟的蝼蚁,他们存在的最后形态,便是马革裹尸,任那尸体被漫天的黄沙所掩埋,渐渐地风蚀成一堆无望的白骨。 在西北的古战场,每一夜,他能听到的不仅是思乡的吹埙声,悠长悲怆的奠歌声,还有阵阵的鬼哭声。 入了战场之后,他开始相信人死后是会变成鬼的,他曾无数次的看到,在阴雨绵绵的天气里,半夜的沙场上,有阴兵在操练。 有些人死了,或许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依旧怀着满腔的报国热血,日日以打败敌人为目标而不懈奋斗着。 可此刻,韶光满怀期冀地看着他,他竟然说不出半个不字。 便是为她入魔都愿意,何况是为她打仗?罢了罢了,便让他来背负所有血腥,让她目光所及之处,都是一片干净光明。 他半跪在地,握拳垂首,听到自己一字一句的郑重承诺:“微臣定不负殿下厚望!” 韶光脸上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容,将他扶了起来:“奚将军不必多礼,有你这句话,本宫放心多了。” 两人终于爬到了山顶,韶光第一次见到如此繁盛的桃花,几乎开满了整个山顶,她不禁喜上眉梢,在桃林间肆意地奔跑着,不时发出阵阵银铃般的笑声。 奚原坐在桃花掩映间的一个凉亭中,冷然的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眼中都是她快乐的身影。 奚原的对面,坐着一个正在自己跟自己下棋的江湖道士,道士的旁边斜斜的竖着一个旗子,旗子上写着几个大字:一眼观乾坤,钱半仙。 那道士拾起一颗黑色的棋子放入一旁竹编的棋篓中,此刻,棋盘上的黑子已成颓势,想要挽回败局怕是要颇费一番功夫了。 “小友可有兴趣与老夫对弈一局?” “不好意思,在下自知棋艺拙劣,便不扫老先生的兴致了。”奚原的全副心思都在韶光身上,因此不假思索地便拒绝了。 那钱半仙呵呵笑了起来,抬起头来看向远处的韶光:“此女确实是天下罕见的美人,但小友可曾听过一句话,美人乡,英雄冢。小友将来是要干一番大事业的人,若是执着于儿女情长,最后怕是会落得个孤家寡人的凄凉下场,甚至会违了天道啊。” “老先生何意?”奚原蹙眉,看着眼前穿着一声脏兮兮衣服的陌生道士。 钱半仙捻了捻胡须,脸上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老夫奉劝小友一句,切勿招惹此女。红颜醉镜花醉树,最是人间留不住,留不住啊。老夫一见此女便知,她生而高贵,却下场凄惨,一生向善,却为善不容,明为天女命格,却错生时代。若是你执意纠缠,只怕对彼此都没有好处。” “一派胡言!”奚原的眼中已是一派冷凝之色,拍桌而起,朝远处的韶光走去。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12 部分阅读 “一派胡言!”奚原的眼中已是一派冷凝之色,拍桌而起,朝远处的韶光走去。 此刻,韶光正拘着地上一朵大大的蒲公英吹着,一阵风吹来,落英缤纷,使得这里恍若仙境一般,花瓣雨下的她表情纯真又无辜,可爱到令人心怜。 他的心柔软成一片,刚刚那钱半仙的话搅乱了他的心,他恨不得将她箍在怀里,捧在手心,为她遮风避雨,只要她不受到半点伤害。 “殿下,是时候离开了。”他上前一步,甚至没有察觉到自己因为紧张过度竟然逾越雷池的牵了她的手。 “现在就走吗?”韶光不解的睁大眼睛。 “对,断桥离此处较远,微臣陪殿下用完午膳后,便启程去断桥吧。”奚原急切地说道。 “为何这么匆匆忙忙?本宫觉得此处甚好,桃花流水自归去,别有天地非人间。”她吹完最后一朵蒲公英,又拘起一抹掉落的花瓣。 “好景只需心醉了便可,凡事都有个度,若是醉的过度,引得第二日一早头晕脑胀,反倒不愿再醉了。” “奚将军言之有理。”韶光点点头,随他拉着手朝山下走去。 就在奚原路过桃花林的转角时,忽然不安地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那个脏兮兮的道士站在那里,对他露出一抹神秘莫测的笑容,那笑容中满是参透一切的悲悯和怅然。 奚原心中一紧,正想落荒而逃,却发现一阵风吹来,桃花瓣迷离了视线,再次定睛一看,凉亭中哪有道士的身影,只有桌上的一张棋盘,告诉他刚才发生的一切不是他的幻觉。 他心凉如冰,面上一片苍白,韶光转头看向他:“奚将军,是否身体不适?你的气色好像不太好,本宫送你回宫,让宫中的太医们给你瞧瞧吧。” 见韶光一脸紧张的样子,奚原好受了些,只是心中依然郁郁不安:“不必了,微臣身体并无大碍。更何况,今日本就是陪着公主来散心的,此时回宫,岂不扫兴。茶语有云:一期一会,错过这一次,一生都不会再有这样的心境了。” “奚将军所言甚是,那我们便赶紧下山吧,看完这鹳山桃花盛景,本宫更期待今夜的断桥残月了呢,”韶光脸上露出一个俏皮的微笑,“奚将军,本宫觉得跟你相处很开心,你觉得呢?” “臣之荣幸。(《 href=〃www。lwen2。com〃 trget=〃_blnk〃》www。lwen2。com 平南文学网)” “那从今日起,咱们便以你我相称吧,高山流水遇知音,此情此景,真当浮一大白,可惜本宫酒量甚浅,父皇也不喜欢我喝酒,一会儿到了山下茶肆,便以茶代酒,如何?” 韶光的笑容有着阳光般天然的感染力,在她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笑容下,奚原心底所有的阴霾瞬间烟消云散。 在茶肆用过茶点后,两人回到京城,去了京城最有名的一家酒楼用了午膳,下午,别出心裁的奚原带她来到了迁客骚人们云集的一家书社。 这真是韶光一生中最得意的时光,她一人力战群雄,写出的诗词歌赋无不清丽出尘。论学识渊博,场中众人谁人及得上从小饱读诗书的韶光?宫中的书房,各种经史子集浩如烟海,残本珍籍汗牛充栋,韶光从小在这方面的教育自然是高人一等。 在众人崇拜的目光下离开后,韶光开心地大笑起来:“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奚原也,我现在才知道,原来打败别人的滋味这么美妙。以前看到别人崇拜尊敬的目光,我知道,那只是碍于我的身份,如今看到他们因我的学识而崇拜我,我可真开心呀。” “殿下本身就有很多闪光点,如同天边的星辰一般,岂是这些凡夫俗子可触及的?” “眼看天色渐晚,咱们先去吃东西吧,我可真是迫不及待地要泛舟河上了呢。你都不知道,从我五岁有一次不慎落水后,父皇便再也不许我靠近池塘等地方了,每次我都只能远远地看着,上前一步,身边的宫女们都吓得半死,更遑论泛舟或者采莲了。我本以为,这一世我都与泛舟无缘了,奚原,谢谢你,你真乃我韶光的知音。” 用完晚膳正是华灯初上的时刻,街上的夜市已经摆了起来,街上的人熙熙攘攘的,叫卖声不绝于耳,韶光对一切都感到很新奇,一边走一边看一边问。 奚原孜孜不倦地向她解释着一路上她看到的一切,在一个制作精致手工艺乐器的摊子前,身为摊主的老婆婆笑道:“公子,给夫人买个乐器吧。” 奚原的心中微微一动,说不出心中是怎样的感觉,甜蜜又酸涩。他爱的人,却是别人名义上的未婚妻。 “老婆婆,你误会了,我跟这位公子清清白白的呢。”韶光连忙解释道。 “喜欢这个吗?”奚原一眼便看中了最角落里摆放着的一个做成凤凰模样的埙,此凤凰埙虽是民间工艺,其工艺手法却颇有大家风范,凤凰被雕刻得栩栩如生。 韶光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一眼便被吸引住了,拿在手里舍不得放手。 奚原会心一笑,从钱袋里掏出银子,大方的以三倍的价钱付了钱,然后便牵着韶光的手离开了。 一路上,韶光都在把玩着手中的凤凰埙,对周遭的一切浑然失去了兴趣。 两人终于走到了断桥边上,有船夫在大声喊着:“租船咯!租船咯!客官可要摆渡?” 韶光新奇地抬起头来,挑了一艘小船,与奚原坐在船头,看小舟在竹竿的滑动下,慢慢远去。 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空里流霜不觉飞,汀上白沙看不见,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 这江上景色,真是美不胜收。 见远近有人吹洞箫者,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舞幽壑之潜蛟,泣孤舟之嫠妇。 韶光蹙眉:“我不喜欢这样的曲子,曲调太过悲伤。” ------题外话------ 迷迭今天辞职啦,晚上坐车回家。今天办完离职手续的时候,我可真开心啊,奉劝各位一句,湖南电视台切莫进,工作强度大道你会后悔生在这个世上。 浮华一梦 奚原喟叹,大抵世道,便是如此艰辛,只是自己怎好与她言明? “我曾在书房的一个角落里看到一本古籍,古籍上有一箫谱,说是能吹箫引凤,我一时兴起,便记下了箫铺,不知用着凤凰埙吹奏,效果如何。”韶光捧起凤凰埙放在唇边,轻轻吹奏。 只一个曲调,便如雏凤清鸣,渐渐地,去掉高亢起来,犹如一只凤凰渐渐地冲上云霄,俾睨于九天之上,受百鸟朝拜。 风渐渐的凛冽起来,云渐渐的如海涛般翻滚起来,鸣凤声却越发气势如虹,高处,是阵阵雷声,低处是阵阵松涛,天地间,只有它一人是万众敬仰的亮色…… 无数的鸟儿从四面八方飞了过来,环绕着韶光飞舞着,口中发出各种清鸣声,与埙声和在一起,恍如仙乐。 真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那得几回闻? 所有人的目光都停留在了韶光身上,或是痴迷、或是惊艳、或是赞叹…… 曲罢,群鸟久久不散,乖顺而服帖地蹭在韶光身边。 韶光摸了摸一只白鹭的脑袋,犹自不满足地说道:“不是说这曲子能引来凤凰么?凤凰在哪里?我怎么没有看到。” 傻瓜,所谓百鸟朝凤,你就是那只尊贵的凤凰啊,奚原在心中说道。 见不少小舟都朝这边划过来了,奚原心中闪过一抹紧张。韶光金枝玉叶的,若是被这些人冲撞了可就不好了。 “殿下,天色已晚,微臣送殿下回宫吧。”奚原赶紧说道。 “为什么?我们才来一小会儿,本宫还没尽兴呢。”韶光撅嘴道。 “殿下,本来今日微臣带殿下来泛舟河上,便是有违宫制,此时宫中只怕已经过了门禁了吧,微臣逾制本罪该万死,若是让殿下太晚回宫引得皇上担心,更是罪加一等,微臣万死难辞其咎啊。” “好吧,”韶光有些扫兴地叹了口气,“不过你说的也对,若是这次做得太过分了,下次想出宫就没那么容易了。” 奚原从钱袋里掏出一锭银子,命船家速速靠岸,唯恐那些人接近韶光。 等上了岸之后,韶光瞧了瞧身上的衣服:“奚将军,我恐怕得随你去一趟府中,父皇若是看到我穿着这身衣服,肯定会斥责我有失身份的。” “殿下所言甚是。”奚原点了点头,扶着韶光上了停在岸边的轿子。 一路疾行,轿子穿过熙攘的人群,很快便停在了骁骑将军府门前,韶光下了轿子,随着侍女进房间换衣服。 韶光坐在铜镜前,摘下自己的面纱,等着侍女拿衣服给自己换的时候,突然铜镜中出现了一双手,那双手拿着一条白色的布巾,在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便死死地捂住了她的鼻子,她挣扎了起来,猛的吸入了一口气,那气味浓烈刺鼻,瞬间,她便昏迷了过去。 当她头晕脑胀地从昏迷中清醒过来的时候,鼻端弥漫着一种浓烈的香味,她吸了几口,觉得甚至有些混乱,浑身都热了起来。 正当她挣扎着想要爬起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被粗绳给绑得死死的了,她想开口求救,可是嘴里也被塞上了碎布。 向来养尊处优的她顿时便慌乱了起来,急的泪水都快掉下来了。她明明记得她是让侍女给她拿换的衣服去了,为什么侍女回来之后会将她迷晕了捆绑起来? 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奚原跌跌撞撞地走了进来,他甩了甩脑袋,似乎有些不清醒,粗喘间,不知不觉也吸了几口也靡靡的香气。 多年征战沙场养成的敏锐嗅觉,让他瞬间便察觉到了危险。身体的明显变化告诉他,这熏香有问题。 他肯定是遭了别人的暗算了,头脑变得越发不清醒起来,他咬破舌尖,不让欲望主宰自己的理智。 韶光呜呜了几声,看到如此失常的奚原,有些害怕地往后缩了缩。 “殿下,微臣给您解开绳子……”血腥味在口里弥漫开来,虚软的奚原倒在床边,挣扎着给她解着绳子。 韶光浑身燥热,眼里也是一片迷离之色,可是她却觉得很害怕,不停地挣扎着。 就在奚原解开绳子的那一刻,大门被狠狠地撞开了,禁卫军首领带着一拨人举着火把闯进来喝道:“大胆贼子,竟敢亵渎公主!来人啊,给我拿下!” 奚原头晕脑胀又浑身虚荣,几下便被他们抓住五花大绑了起来。 “给我压入天牢候审!”禁卫军首领大喝道。 “殿下受惊了,臣等护送殿下回宫。”禁卫军首领拿下韶光嘴里的碎布,半跪在地说道。 韶光满脸惊慌之色,泪水不停地滚落下来,吓得瑟瑟发抖。 韶华蹙眉,艰难地睁开眼睛,破旧的窗帘已经遮挡不住阳光了,刺眼的阳光令她的眼睛酸涩到流下几滴眼泪,这一夜的梦竟是如此漫长,以至于她睡到日上三竿才醒。 她喘了口气,旁边的柜子上还有昨晚喝剩的半杯水,她拿起杯子便一口气将半杯水灌了下去。心中的滋味复杂难言,她拢了拢纷乱的秀发,从床上下来开始洗脸漱口。 终于把凤凰埙还给了奚原,心愿已了,她望着镜中的自己,心里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居然感到有些怅然。 她有些自嘲的笑了笑,他与她一个处在云端,高高在上,一个处在凡间,命如蝼蚁,这样的她怎能奢望跟他有所交集。 醒醒吧,五年前的教训还不够吗?她举起一捧冷水拍了拍脸,试图让自己更清醒一些。 拿上身份证,她下楼找到一个车票代售点,买了一张到深圳的车票。 这又是一段陌生的旅程,没办法,如今萧礼已经知道自己在长沙的住处,恐怕会纠缠不休,宾县这个地方,她以后也不能随便回来了。 至少在萧礼没有因为新鲜感淡去不再纠缠她之前,她不能回到宾县了。原谅她实在不敢再跟萧礼纠缠在一起了,她不想因为自己的傻气和虚荣成为有钱人的玩物。 打了个电话给舅妈之后,她便收拾了东西踏上了新的旅程。 当拖着行李箱从深圳火车站出来的时候,韶华感到一阵茫然,不过长年独自生活的经历让她很快便找好了房子。 跟在长沙时差不多的简陋房子,还不足四平方米,可房价却要七百块钱一个月。深圳的消费比长沙要高一些,她想想钱包中所剩不多的钱,叹了口气。 这里是画家云集的大芬村,有中国第一油画村之称,是一个大型的国画、油画市场。 韶华租的地方离大芬村有些远,当她坐半个小时公交车来到大芬村的时候,对未来充满了茫然。 韶华虽然没有系统的学过画画,在画画上面却非常有天赋。她捧着自己的几张油画和国画来到一个店铺里,朝老板展示了自己的画后,店家表示因为她不是有名气的画家,因为每张画的收购价格不会很高,但她可以试试看把画放在他的店中卖,他会按照每张画卖出的价格收百分之几的提成。 韶光现在急需钱,拒绝了老板的好意,将手中的几张画卖给了老板后,便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果然是大城市,每一张画的价格比长沙要高多了,这样她就可以多筹一些钱给舅舅治病了,她有些开心的想。 可是第二天,当她拿着新画的几张画来到店中的时候,老板竟然将她的画退了回来,也不说是什么原因。 韶华再三恳求,老板也不肯收她的画。韶华的心中满是疑惑,闷闷的抱着画去了另一家店,可是另一家店的老板也不肯看她的画,就是不收。 韶华饿着肚子跑了一天,可是她去的每一家店的老板,都不肯受她的画,问原因,老板们也只是讳莫如深地摆摆手。 傍晚,韶华抱着一堆画,坐在路旁的长凳上,啃着一个干涩的面包,内心低落不已。 难道自己的画就那么差吗?还是因为自己太年轻了?为什么他们连看都不愿意看一眼自己的画? 整整三天,她跑遍了整个大芬村,可是没有一个店肯收她的画,她有些心灰意冷地离开了。 该怎么办呢?她自言自语道,小白鼠从她的口袋里跑了出来,默默地跳上她的肩头安慰她。 落日的余辉里,整个钢铁般的城市都变成了灰红色,辉煌而冷漠,她一个人坐在风中,背影有些落寞,像是深秋的枯叶蝶,明明知道过不了冬,却依旧以最美的姿态在不住地挣扎着。 她不知道的是,此刻,在不愿的街道拐角处,停着一辆棕色的宾利,男人走下来看着她,眼里有微微的心疼。 杨婷坐在副驾驶座,啃着一包薯条,冷哼一声:“当心人给你逼跑了。” 萧礼冷冷地看了她一眼,一言不发。 杨婷噗嗤一笑,拍了拍手上的薯片碎屑:“用金钱来逼迫女人的男人是最让人看不起的,萧礼,你跟老爷子真是一个德行!” “只要能得到,我不在乎手段。” “那姑娘真可怜,那天真不该叫她来家访的,”杨婷叹了口气,抱起后座瘸了腿的哈士奇,“小哈,你说是不是呀?” ------题外话------ 有错别字,大家将就着看哈 赌爱 哈士奇汪汪的叫了几声,用脑袋地使劲蹭着她。 “你什么时候走?”萧礼不耐烦地问道。 “怎么?就这么急着赶我走?怕我耽误你的狩猎计划么?”杨婷挑眉,“放心,我今晚就去找同学狂欢,至于你的佳人,你想想看,若是有一天她知道你是用这种手段来得到她的,她会怎么想?” “她不会知道。”萧礼不假思索的说。 “你就不怕老爷子知道么?私底下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若是老爷子知道了,他会怎么看?” “只此一次,下不为例。”萧礼丝毫不担心,老爷子当年便是风流成性,对于小辈们的私生活,他从不干涉,他向来觉得,一个成功的男人拥有一群女人这很正常,因为他有足够的社会地位和财产。 “萧礼,你和老爷子真是如出一辙,”她笑了笑,“这也是我最讨厌的地方,很多规则,我看得明白,却无法接受。你有那么多女人,现在你再去接近她,你不觉得自己脏吗?” 他冷冷的扫了她一眼。 杨婷耸耸肩:“换言之,如果那个姑娘,有很多男人,你会觉得她脏吗?” “我只会让那些男人永远都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他狠厉地说道。 “好吧。那么,祝你成功,”杨婷抱着哈士奇下了车,走出几步,她又回头说道,“如果有一天,那个姑娘要让你所有的女人都见不到明天的阳光呢?” 萧礼一怔,可惜杨婷已经走远了。 萧礼在心中问自己,你现在对她是什么感觉呢?五年前无疾而终的感情,也许自己只是有些不甘心罢了。那些遗憾令他牵肠挂肚,男人的劣根性他再明白不过,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得到了的,转瞬间便弃如敝履。 他现在只是想得到她,至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至于杨婷说的,关于女人的嫉妒心,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他的那些小情人,大不了瞒着韶华,以后若是和韶华的感情淡了,那么自然也就散了。 他只是不想留下遗憾,至于结果如何,那不是他现在关心的。 可惜他错了,他以为韶华跟其他那些女人没什么两样,可到最后,他才明白,那是怎样一场灾难。 转眼间,一个月过去了。 当韶华回到自己租住的地方时,看到房东正帮一个男人往屋内搬着一些杂物。 “陈太太,这……这是怎么回事?”韶华的心中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简小姐,这位先生愿意出一千块钱租房,我自然要把房子租给这位先生了。” “陈太太,可是我、我都一次性,交了三个月的房租了。”韶华弱弱地抗议道。 “可是这位先生一次性,交了一年的房租。” “陈太太,我真的很需要这个房间,真的。”韶华急的眼睛红红地恳求道。 房东却很硬气地说道:“这位先生愿意出一千块钱一个月,我干嘛不租给人家?你能出一千块钱一个月吗?” “陈太太,我们当初、当初讲好了,是七百块钱一个月,你……你怎么能不讲理呢?” “这做生意嘛,向来是只认钱不认人,我怎么不讲理了?”房东咄咄逼人地说道。 韶华被她这气势吓得往后一缩,脑袋撞到墙壁上,看起来狼狈又可怜,她低着头,弱弱地说道:“那你把剩下两个月的房钱退给我。” 房东冷笑一声,拍了拍门上贴着的一张纸,把纸拍得啪啪作响:“没看到上面写着的吗?没住满三个月,概不退钱。” “陈太太,你……你怎么能这么不讲理呢?”韶华气得眼睛红红的。 “要钱没有!拿着你的东西滚吧!”房东像是扔垃圾一样将她房间里为数不多的东西全部都扔了出来,然后啪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就在她关门的一瞬,韶华的眼泪掉了下来。 她默默地收拾着地上的东西,提着箱子,背着画架默默地下了楼,走上街道的那一刻,她抬起头,将所有的泪水都流回心底。 没关系的,韶华,就算这世界上所有人都抛弃你、欺负你,只有老天爷不会,你要好好爱自己。她对自己说。 可是越说,自己越是委屈、难受。 这一个月,最开始她几乎走遍了深圳几个区所有的字画店,但是没有一个店主肯收她的画。后来她打电话回长沙,老主顾都不愿意再收她的画了。 被逼无奈的她,只好去餐厅当服务员。可是去的第一天却遭到了客人的无故找茬,被餐厅辞退不说,自己还赔了客人钱,否则那位客人便要拉着她去警察局。 换了一家酒店洗盘子,却遭到客人投诉说盘子没洗干净,才干了一天,又被辞退。她的心中真是委屈之极,因为那盘子上面干干净净的,很明显是那个客人在睁眼睛说瞎话。 这就算了,还有更过分的,她去快递公司做打包员,她和另外一个女孩子负责两个房间里的快递物品。 第二天,那个女孩弄丢了顾客的快递,非冤枉是韶华弄丢的。韶华委屈不已,跟老板辩解,老板却说,人家跟你非亲非故的,为什么要冤枉你,这东西明明就是你弄丢的,还狡辩! 丢了这份工作的她,只好去做派单员。可老板明明说是日结,到最后却说周结,等她发完一周的传单之后,便再也打不通那个老板的电话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就在她满心郁闷的时候,居然还被人抢了钱包。 身份证和银行卡都在钱包里,她立刻上网把银行卡挂失了之后,整个人低落不已。 幸好房间里还有些钱,她用这些钱坐火车回到宾县重新办理了身份证,再次回到深圳,已经是一周之后。 这次她找到的新工作是一个餐馆外卖员,可当她骑着电动车跑了两天后,居然遇到碰瓷的,那个老婆婆扯着她裤腿,非说是她撞了她。 闻讯赶来的民警,也不问青红皂白,逼着要韶华赔钱,不然就把她带到警察局以违背治安管理法的名义关半个月。 韶华悲愤不已,申请调出马路上的录像,可警察就是不肯,与老婆婆沆瀣一气,非要韶华赔钱。 被逼无奈的韶华只好去附近的银行取了钱给了那个老婆婆,可送完外卖回到餐馆的时候,却因为送外卖太迟遭到顾客投诉而被老板解雇。 韶华已经被折腾得满身憔悴了,只好背着自己的画,每天在夜市摊上卖画。 可这也不是长久之计,深圳的城管在这方面的监察力度很严,她的那些画在十天里有六天被没收了,剩下的四天是因为她跑得快。 被没收了怎么办,又要花钱赎回来。韶华的日子过得很痛苦,每天守着紧紧巴巴的收入,顿顿都是馒头开水。 大风吹来,乌云翻滚,韶华拖着行李箱在街道上慢慢地走着,靠海的深圳,经常下雷阵雨,乌云滚滚的天空一下便下起了大暴雨,韶华狼狈地赶紧从箱子里抽出雨伞。 一不留神,一辆摩托车擦着她肩膀开了过去,将她撞翻在地,那司机却还回过头用粤语骂了一句:“扑街货,懂不懂看路啊!” 阵雨瞬间便淋湿了她的头发,小腿与水泥地面摩擦,也破了一块皮,鲜红的血液在雨水中渐渐地淡去。 可怜的是她的画,掉在湿漉漉的地上,脏兮兮地,全部都晕开了。 都不能用了,就算晒干了,纸张也会因为泡过水而显得皱巴巴的。幸好油画都放在箱子里,她有些庆幸地想。 捡起地上的一摞国画,她默然走到垃圾桶边,将它们全部都扔了进去。 身上已经全部淋湿了,雨却越下越大,她默默地拖着箱子走到别人的屋檐下躲雨,像一只可怜的雏鸟一般,因为寒冷而瑟瑟发抖。 一对情侣撑着伞在街上奔跑着,虽然狼狈,却笑得很开心,男孩将女孩护在怀里,哪怕大半个身子被雨水打湿了也无所谓。这个场景深深的触动到了她,这么多年,雨也好,雪也好,她一个人打伞走在或熟悉或陌生的街头,看雨、看雪、看往来的行人、看无望的生活。 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她懂得了孤独,尝尽了生活的滋味。明明已经习惯了狼狈,不是吗?为何此刻,自己却还会觉得这么难过? 过去,她回不去,未来,她不知在何方。 渐渐地,雨停了,她拖着箱子,背着画架,朝偏僻肮脏的小巷子走去,只有在那里,她才能找到最便宜的旅馆。 这里是一片工业区的后巷,后巷的半条街都被旅馆、发廊和足浴店给占领了,还有很多站街女在路边对人搔首弄姿。 这里有很多家庭旅馆,也有很多明妓暗娼,沿着街道走过,可以看到街道两旁,有画着浓妆的女人坐在自家门口,对人媚笑着,像一件货物一样等待着被人挑选。 韶华警惕地走着,一家一家的问着价格,最后成功的在偏僻的巷尾,找到了一个20元一晚的旅店。 洗了个热水澡之后,她躺在床上,很快便沉沉的进入了梦乡。 半夜时分,她突然被吵醒,发现反锁的木门居然被人一脚踹开了,她吓得瑟缩了一下,只见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扶着一个高大而满身酒气的男人走了进来。 “大哥,你走错房间了,咱们去隔壁,去隔壁。”那女人赶紧说道。 男人扶着墙壁一阵呕吐,空气里充满了呕吐物的酸臭味。韶华皱了皱眉,伸手捂住了鼻子。 吐完胃里的东西后,男人似乎清醒了些,一掌挥开了女人,上前扯着韶华的手臂说道:“50块钱一晚,要不要?” “你……你做什么?放开我!”韶华害怕地挣扎了起来。 “五十块钱一晚,外面都是这个价,怎么?不愿意吗?”男人灼热而恶心的气息喷在她脸上,韶华几欲作呕。 “大哥你认错人了,咱们去隔壁,去隔壁。”女人有些尴尬地扯着他往外面拖。 “你走开!老子不要你了,”男人又是一掌将她挥了出去,捧着韶华的脸,打了几个嗝,“你长得很纯,老子很喜欢,老子加钱!” 眼见他要朝自己扑过来,韶华放开嗓子大喊道:“救命啊!救命啊!” 旅店的老板一家人听到声音赶紧爬到楼上来,跟那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一道将他制服了。安全下来的韶华慌不择路地跑出了旅店,一路往前跑着,漫无目的地跑着。 她的脑海中一片空白,只剩无边的恐惧。 突然,眼前亮起了刺眼的车灯,她被刺得抬起右臂挡了一下眼睛,下一秒,凌空的失重感袭来,然后便是剧烈的疼痛与浓重的黑暗。 她的手指轻轻的动了动,阳光有些刺眼,她颤了颤睫毛,睁开了眼睛,入眼的是白色的病房,耳边是规律的滴滴声,鼻尖是浓烈的消毒水的味道,而鼻子上,则戴着一个氧气罩。 她的喉咙里发出一个无意义的单音节,嘴唇干裂的她口非常渴,很想喝水。 正想爬起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右手打了石膏,被高高的吊了起来。 一抹恐慌袭过心头,下一秒,一个人出现在了自己面前。 “醒了就好,想喝水吗?”萧礼按了铃,然后给她倒了一杯水,用勺子小口的喂着她。 大概喝了杯中三分之一的水,韶华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我朋友住在隔壁病房,你被送来的那天,我碰巧遇上了。”萧礼面不改色地撒谎道。 “哦。”韶华点点头。 这时候,护士走了进来,给她量了体温,又调节了一下点滴的速度,然后在一个本子上记了一些什么。 “萧先生,病人没什么大碍,只需要好好休养。主诊医师金医生会每天过来检查一次的。病人刚做完手术,还不能吃东西,等金医生确定可以吃东西后,您的营养师和形体恢复师马上就会过来。简小姐,我是您的专职护士叶倩倩,你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可以随时按铃,我和金医生很快就会过来。另外,我一会儿会带您的专职管家吴玉林过来让您认识,以后您若有什么需要,可以直接跟她说。”护士说完后,便转身离开了。 韶华愣了愣,专职护士?专职管家?营养师?形体恢复师? “这里是逐鹿医院,你什么都不要想,安心养病。”萧礼为她解了疑惑。 “为什么……我会在这里?”她总觉得事情有哪里不对劲,逐鹿私人医院医院隶属逐鹿集团,是国内为数不多的二十几个获得国际jci认证的医院。从挂号到就诊都有专人陪护,其中挂个号的价格就在千元左右,是国内首屈一指的高价格高服务医疗机构。一般来说,她被车撞了,路人打了120,送去的也就是附近的普通医院吧,怎么可能被送到逐鹿医院呢? “你的手臂伤的很严重,若是手术做不好,可能整条手臂都会失去知觉,那边的医院没办法做这样的手术,便把你送到逐鹿医院来了。”不得不说,萧礼的谎说得滴水不漏,叫人起不了半点疑心。 “那我现在……”她的眼里闪过一抹恐慌。 “你的手臂是由逐鹿医院最权威的外科手术专家金医生主诊,皮特医生开刀的,你放心,手臂没事,只是以后不能画画了。”萧礼面无表情地说着最残忍的话。 “什么?”韶华一听此言,如坠冰窖,满室的白色恐怖地向她袭来,压得她喘不过气,她只觉得心里空了一个洞,整个人都被绝望包围了。 她躺在床上,出乎意料的,没有哭泣,整个人像是死了一般,眼神呆滞地瞪着天花板,仿佛连动都不会动了。 萧礼觉得有些难过和心痛,没有人比他更明白画画对她的意义,她仿佛是为画而活,用她的画拯救了一个又一个的人。 “没关系,”他伸手握住她因打吊针而冰凉的左手,将手心的温度传给她,试图让她感到一些温暖,“我们可以去国外,现在科技这么发达,说不定国外的医生能治好你的手呢。” “对,国外。”她的眼中恢复了一些神采,随即又黯淡了下来,这样贫穷的她,哪有钱去国外呢。 那肯定是一笔高昂的医疗费,她绝望地想。 这时候,萧礼的手机响了起来,他出去接了个电话,然后对韶华说道:“我出去一下,一会儿就回来。” 她默默地点了点头。 萧礼走后,很快有个长相甜美的女孩走了进来,她穿着一身粉色的职业服,笑着走到床前,将床头有些枯萎的百合花换掉,捧上了一束新的长枝玫瑰。 “简小姐,我是您的专职陪护姜莹,您要是无聊的话,可以玩电脑、看电视,或者让我陪您聊天,等您的手臂好些了,还可以让我陪您去时尚休闲区走走。” “哦,谢谢,”韶华点点头,随即又忐忑地问道,“我的医疗费,大概是多少钱?” “免费的,简小姐,您不用担心。”姜莹笑道。 “免费的?”韶华越想越觉得古怪,“为什么会是免费的。” “这是医院机密,抱歉不能告诉您。”姜莹从善如流地说道。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有的午餐你都将为此付出代价,韶华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不安。 “简小姐,您别想多了,您看看您男朋友对您多好啊,从您做手术到现在,没有离开过医院一步,连睡都是睡在病房的沙发上的,”姜莹羡慕地说道,“我要是有一个有钱又帅气又深情的男朋友就好了,那我死都愿意。” 韶华尴尬地笑笑:“他……他不是我男朋友。” “难道是老公?”姜莹眼前一亮。 “也不是。”韶华低头,有些闷闷地摇了摇头。 姜莹见她一副不欲多言的样子,便转移了话题:“简小姐平时有什么兴趣爱好呢?” “画画。”她看了看旁边高高吊着的右手,情绪瞬间便低落了下来。 姜莹顿觉失言,讷讷地打开电视,陪着她看电视剧。 刚做完手术的她,非常疲惫,很快又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姜莹通知了金医生,金医生为她做了个全身检查,在本子上写写划划,点了点头。 就在他出门的一瞬,韶华屏息问道:“金医生,我的右手,真的没办法画画了吗?” 金医生是个外国人,回过头看了她一眼,见她眼中有着难言的悲戚和绝地挣扎的期望,心中颤动了一下,别过眼去,最终只是安慰了一句:“简小姐好好养病吧,不要多想了。” 回到私人办公室后,金医生犹豫了一会儿,几次将手伸到白衣袍子里,最终,他还是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萧先生,我是一个医生,从我任职的第一天开始,便宣誓了《希波克拉底誓言》,我将要凭借我的良心和尊严从事医业,病人的健康为我首要的顾念。而现在,明明简小姐的手臂没有大碍,你却要我告诉她,她以后不能画画了,而且还要我开药给她打针,让她的手臂上的神经反应迟钝,这是违背我医学原则的,我必须向简小姐坦白一切。” “金先生,我很佩服你的医德,”萧礼的声音在电话这头听起来有些冷,“我记得尊夫人已经欠下了一笔不菲的赌债了吧?若是你聪明些,尊夫人的赌债我会派人还清,若是你不聪明,很抱歉你将失去这份工作,而且在国内的大医院,没有哪家医院敢收你。” 金医生浑身一颤,低声说道:“我明白了。” 这头,打完电话的萧礼一回头,发现杨婷站在他身后,刚刚的对话,她似乎都听见了。 “为什么?”杨婷不解地问道。 “她这辈子,为画画而活,现在她不能画画了,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13 部分阅读 “为什么?”杨婷不解地问道。 “她这辈子,为画画而活,现在她不能画画了,以后只能为我而活。”萧礼淡淡地解释道。 “你真是个魔鬼。”杨婷看了他一眼,感到一种彻骨的冷意,如同跗骨之蛆一般。 得知自己不能画画之后,韶华变得更加寡言少语了,整个人如同桌上每日一换的鲜花一般瞬间便枯萎了下来。 萧礼越来越像一个完美情人,会每时每刻照顾着她的感受,白天在医院处理助理送来的文件,晚上就睡在医院的沙发上。 虽然时不时会有惊喜送到她的面前,但韶华的情绪依然很低落。好在这边的营养师和心理治疗师确实很有能耐,一个月后,让韶华稍稍走出了人生的低谷。 这一个月,虽然韶华有专职陪护和专职管家,可萧礼却是事事亲力亲为,像一个照顾妻子的温柔丈夫。 心如何能不颤动?他这样细致的照顾着她,眉眼温柔,低声细语,从不流露出一丝一毫的不耐烦。 每次吃药前,他都会试一试水温,热了怕她烫到,冷了怕她不喜。 每次吊完药水,他都会用温热的毛巾给她敷手,让她冰冷疼痛的手回暖。他会心疼的吻她的手背,仿佛这样那些针孔就会消失。 像是回到了初恋的时候,这样成熟的他,会拿来年少时的吉他,为她弹奏恋爱的曲调,哄她入睡。 每当她阴郁的时候,他会给她讲笑话,甚至会耍宝。他开始热衷于猜谜的游戏,猜对了有惊喜,猜错了他便偷香窃玉,在她脸上轻啄一下。 他送她的那些东西,每一样都是她喜爱的,却也是奢侈品。从尊贵闪耀的钻石项链到一把普普通通的雨伞,每一样东西都是世界著名的奢侈品牌。 萧礼本身就是打理时尚圈这一块的产业的,这些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他在她耳边低声说:“我就是要让所有人知道,你是整个东南亚时尚圈的宠儿,不管是哪种时尚奢侈品,你都能随随便便拿出来。” 萧礼真是一个魔鬼,洞悉她内心最深处的欲望,并将她的欲望不停地放大着,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欲望已将她吞噬,这时候,她和欲望早已融为一体,无法剥离。 在感情和金钱的双重侵蚀下,韶华的脑袋已经渐渐地不清醒了。她享受着偶尔出去散步时,别人艳羡的目光,几次听到小护士在说她周身的名牌时,她心中竟会生出一股洋洋自得之感。 在经济飞速发展、物欲横流的今天,拜金的女孩很多,无数的女孩心中都藏着一个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梦想,对她们来说,出卖身体并不可耻,可耻的是没有卖到一个好价钱。 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虽然韶华更看重感情而不是金钱,可她毕竟这么多年苦日子过来,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当你享受了被人捧在云端高高在上的生活之后,你还愿意回到肮脏的贫民巷体会生活的艰辛吗? 萧礼成功的让她在享受中堕落了,她开始从最初的战战兢兢变成现在的心安理得,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她的主诊医生、专职陪护、专职护士、专职管家、营养师、形体恢复师对她细致周到的服务,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别人艳羡的目光。 孤僻的她变得更爱去医院的时尚休闲区逛,每次出现在那里时,她都是所有人目光的焦点。这一季的新款衣服、包包、手链……让她获得虚荣心上的无限满足。 对于别人的搭讪,她也开始渐渐回应。女人的话题无非就是美容和服饰等,她喜欢看别人羡慕嫉妒的目光,更喜欢看萧礼陪在她身边照顾她时,她们酸酸地叹息着的样子。 一个月后,当韶华从医院出来时,她已经完全从右臂的阴影中走出来了,她在爱情与金钱的双重滋润下,变得自信飞扬。 “萧礼,今天是我出院的日子,我住院时,不是有不少同学都寄了健康卡来吗?我想请他们吃个饭,也算是答谢他们一番心意了。”宾利车上,韶华靠在他肩膀上,抬起头期待的看着他。 “好,”萧礼微微一笑,低头在她额上吻了一下,“我一会儿让人去订酒店,等下陪你去做sp。” “好。”韶华甜甜一笑,安心地靠在他的肩膀上,小鸟依人。 萧礼的神色却冷了下来,看来这天底下的女人都一样,爱慕虚荣,喜好炫耀。就连他最美好的初恋,也敌不过这残酷的现实。 在金钱面前,自尊心再强的人,也会被渐渐腐蚀。所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在这个大时代面前,如此不堪一击。 看来他很快就会对这只小鸟失去兴趣了,他有些遗憾地想。 韶华去做sp的时候,正巧遇上了陪着妈妈来做sp的杨婷,杨婷看到迎面走过的两人,突然朝她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笑,看得韶华胆战心惊。 “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同父异母的妹妹。”萧礼说道。 “杨小姐你好。”她还记得这位领养哈士奇的女孩,于是伸出手说道。 杨婷看了她几眼,目光从她周身的名牌上逡巡过去,与萧礼对视了一眼,露出一个复杂的笑容,也不看她伸出的手,径直从她身边走了过去。 知道自己不受欢迎,韶华心里有些低落,无助地抬头看了萧礼一眼。 “婷婷她对谁都这样,你别放在心上。”萧礼心中一软,安慰道。 韶华点了点头,走进了做sp的地方,而萧礼则去了另一边的棋牌室。 他订了一个包间,正打算喊一个朋友过来玩牌的时候,门被推开了。杨婷牵着哈士奇走了进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有没有兴趣来一局?” “玩什么?”他挑眉看她。 “梭哈,”杨婷坐了下来,“看看谁的观察力和记忆力比较好。” “那我劝你还是别玩了,54张牌,短短的几秒内,你能记住多少?我接受过这方面的专业训练,别忘了,港澳台的赌场现在被老爷子交在谁手中打理。”他唤来了荷官,面无惧色地看着她。 “不比一比,谁知道最后的结果呢?”杨婷耸耸肩。 他点头,示意荷官洗牌。荷官将五十四张牌全部摆在两人面前,让两人看了一眼后,开始专业地洗牌,洗完牌后,将牌依次排开,几秒后,将牌全部合拢,开始发牌。 不过短短五局,杨婷面前的筹码已经输得一干二净,荷官看着两人。 杨婷摊手道:“不玩了。” “明知结果,却还要开始,有意思么?”他看着她。 “那你明知道那个女孩最终无法逃脱你的情网,还要设下陷阱让她深陷其中,最后看她痛苦,有意思么?我真看不惯你这种混蛋行为。” “你又怎知,她现在不是很享受?”他不以为意地往后一靠。 “那么,现在你已经成功的得到这个女孩的心了,也该放过她了吧?”杨婷叹了口气,“萧礼,将心比心,你母亲和我母亲当年是怎么跟老爷子牵扯到一起的,你我都明白,我妈很不开心你知道吗?早些年她带着我颠沛流离,一个人打工养我的时候,经常在夜里哭,她说她后悔当年的幼稚浅薄,生下我之后差点连户口都没能上。她说别人家的孩子,都能光明正大的有一个爸爸,可我却像是见不得光的一样。所以即使这几年来,老爷子再想补偿我,我都不会接受他的好意。反倒是我妈,为了让我溶入到萧家中,开始慢慢地接受老爷子的金钱。你以前的那些女人,不在我眼前,我可以不管,可是现在,我无法眼睁睁地看到一个女孩在我眼前被害,而我却不闻不问。” “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我对她是真爱?”他嘲讽的笑了笑。 “真爱?阴谋是真爱的敌人,真爱是做出来的,不是算计出来的。你让这个女孩以后怎么办?你我都见过无数这样的女孩,失去了有钱人的依靠后,享受到了有钱的滋味,变得好逸恶劳,不得不成为外围女,你想这么毁了她吗?”想到与她擦肩而过时,她那双清澈见底的眼睛,杨婷感到深深的悲悯。 “那还是太久远的事。” “那你下一步打算怎么做?”她近乎惊恐地看着这个恶魔。 “当然,是让她更加离不开我了。”他露出一个胸有成竹的微笑,薄薄的唇边是刀锋般的锐利。 “萧礼,我与你最后赌一场,赌这个女孩的爱,会让你狠狠痛!”她突然站起来说道。 “你已经输掉桌前所有的筹码了。” “是,但是这场赌局不赌筹码,”她撑着双手俯视着坐在桌前的他,“萧礼,我相信她会让你狠狠痛的,你自以为俘获了她的爱,可是你能逃得了她的眼睛吗?” 那双清澈的眼睛,是世上最值得拥有的珍宝,因为她善良、执着,即使一时会迷失在欲望的深渊,但她的善良和执着终有一日会让她找到回家的路。 而她回家的路上,萧礼注定不会是与她并肩而行的,因为,他配不上她。杨婷这样想。 萧礼似乎觉得她的话很可笑,没有多说什么,转身便离开了。 韶华做完sp,画完妆后,光彩照人地朝他走来。他看着她妩媚的眼线和墨色的眼影,想起白衣飘飘年代里素颜紫裙的女孩,突然觉得有些闷闷不乐。 他得到的真的是他想要的吗? ------题外话------ 九千字,迷迭写了一天,好辛苦,以后不想写这种感情戏为主线的文了。 医院一夜 韶华却巧笑倩兮地拉着他离开了,身旁的她,相貌清秀,可是在化妆师的巧手下,原本七分的容貌也达到了十分。她如同他其他的女人一样,用各种各样的奢侈品向所有人刷着她的存在感,男人靠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女人靠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 对于女人来说,你的尊贵取决于你身旁的男人。 对于男人来说,你的尊贵取决于你拥有多少心悦诚服的美貌女人。 他转头看她,她那双水汪汪的瞳孔在厚厚的睫毛下,影影绰绰,看不清楚。他突然不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你想放开手吗?他问自己。 可是身体却诚实的反映着他的思想,他在紧紧地扣着她的手。 韶华很开心,她的水晶指甲划过漆黑的发丝,撩起静谧时光里的一抹喧嚣,她低吟浅唱,情歌如此动听,就连空气都忍不住微微颤动,那颤动像是涟漪一样,蔓延到了他的心里,他满是阴霾的心也渐渐地渗进了一缕阳光。 罢了,既然想要,就别问为什么吧。 那晚,宾客尽欢,韶华在最初的拘束和胆怯过后,很快便打开了局面,在一众艳羡的目光里,与萧礼甜蜜地互动着。那晚的灯光像钻石一般闪耀,那晚的酒香令人觉得世界大抵不过醉生梦死一场,那晚的宴席令她有一种永远不散的错觉,那晚的欢笑她泪水滚落如珍珠坠地,一颗颗滚入尘埃。 她醉倒在桌上,有人拉着她在耳边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像是喊她再起来喝一杯,老同学叙叙旧。她笑着摇了摇头,胡乱地呓语着,傻笑着,趴在桌上,挥开酒杯,水晶指甲扫过桌沿,齐齐断裂。 水晶指甲坠落在地,落在灯光的阴暗处,如同繁华落幕,只剩寂寞的美丽,无人在意。 当萧礼抱着她送她去酒店房间的时候,她半醒半醉的拉着他的衣领傻傻地问道:“别人说……上帝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会给你打开一扇窗。现在,我的右手已经没了,你会是我欣赏玫瑰花园的那扇窗吗?” 她虽是笑着,泪水却一滴滴滚落,渗透他的衬衣滚烫了他左心房的那颗心。 她的泪水烫伤了他的心,他开始狠狠地痛起来,对于未来计划中把她逼上绝路的那一步,他忽然有些不忍了。 这样的女孩,你舍得伤害她吗?他们之间拥有过那么多甜蜜而美好的记忆,那些黑色的童话如同生命里最不可思议的冒险,他没有一刻曾忘记。 2008年8月30日 这一天是萧礼生命中最恐怖的日子。 从22号到30号的七天里,韶华每天都来他家陪他,他弹吉他她画画,他饿了她给他做饭,日子过得非常开心。可就是因为跟韶华腻歪了七天,他遭到了所有兄弟的一致嘲笑,认为他死在女人怀里了。 萧礼身为一帮混混当中的老大,自然不能让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威信就此湮灭,因此他在今日一早,便打电话通知了所有人弟兄,上午齐聚网吧上网打游戏,下午打桌球,晚上去后山飙车。 飙车飙到九点半,所有人都陆陆续续地散了。 萧礼看了看油表,发觉自己快没油了,便骑车来到了附近的一个加油站。加油站的几个工作人员都认识他了,因为他是这里的常客。 今晚他骑着摩托车来的时候,小李便笑着走上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小子,又换了个女朋友啊。” “别胡说八道。”他以为小李指的是韶华,赶忙辩解道。 小李暧昧地笑了笑。 “让你女朋友下车吧,不然我们不好加油。” 萧礼疑惑地回头看了一眼,只见他的后座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突然,小李脸上的表情像是龟裂了一般,渐渐地变得很惊恐。他颤抖地拿出柴油的加油器给他的机车加了油,脸色无比苍白。 萧礼觉得很奇怪,问道:“小李,你怕什么啊?我身后有鬼啊?” 小李吓得浑身一抖,吞了口口水,把他拉到加油站灯光最亮的地方,战战兢兢地对她说道:“你小子是不是惹上什么脏东西了啊?” “什么意思?”一种不祥的预感立刻让他的头皮发麻了起来。 “在你机车的尾座,坐着一个女孩子,最开始的时候,她低着头。后来我说让你女朋友下车的时候,她抬起了头,满脸都是血,半张脸都被毁容了,我这才发现她浑身都血淋淋的,就像是从车祸现场爬起来的一样。本来我还以为她是个人,可是紧接着,我居然看到她的腰部和腿部居然分开了,她就那样盯着我,看着我从她的腰和腿间加油,我要吓死了你知道吗?” 萧礼顿时便明白他是遇到了鬼了,他顿时也有些手足无措,问道:“那……那我该怎么办?” “我……我也不知道。”小李茫然地摇摇头。 “我……我还是走吧。”萧礼机车也不敢要了,慌不择路地顺着马路朝家里跑去。 这一晚他失眠了,开着灯不敢睡觉,总觉得看什么都觉得恐怖。 一整个晚上,他都开着灯不敢睡觉,一点细微的风吹草动都能令他神经紧绷,他想起了他看过的所有恐怖片中的情节,不敢靠着墙壁,不敢看窗户、镜子,就连床底下,他都怀疑会不会藏着一具尸体。 直到晨曦的第一道光芒透过窗帘射了进来,他才放心的沉沉睡去。 可是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头晕脑胀的,身体十分不舒服,紧接着,他的肚子痛了起来,痛得他满头是汗,在床上不停地打滚。 撑着最后的力气,他打电话给了潘子,然后便痛的昏迷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他脸色苍白的躺在医院,医生说他有胆结石,要先住院,过几天做手术把胆割掉。他简直都要觉得医生说的话是一派胡言了,他年纪轻轻的,怎么会得这种四五十岁的人才会得的胆结石? 可是当他看到拍出来的片子时,他沉默了,总觉得最近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隐隐的有一个源头。 这一天是九月一日,开学的日子,妈妈去学校帮他办理入学手续了,他一个人默默地躺在床上,看着窗外。 这时候,窗外出现一个长发飘飘的身影,她在窗边拿着一束鲜花朝他露出一个羞涩的浅笑。 “你怎么来了?”在她推门进来的时候,他问道,心里有些高兴。 “昨晚你刚被送到医院,潘子就来我家找我了,”她笑了笑,将鲜花插在花瓶中,“年纪轻轻的,怎么会得胆结石这种病呢?” “不知道。”他有些烦闷地摇了摇头,“而且就在前天晚上,我又遇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了。” “不是吧?”韶华惊讶地看着他,“我看你身上阳气很重啊,按理说你八字应该也不轻,不是鬼魂爱纠缠的类型啊。” “我也不知道。”萧礼郁闷的将前天晚上的事情讲给她听。 韶华听完后,蹙眉,有些无助:“要不然,等你做完手术后,去寺庙里求个护身符吧,或者让你妈妈给你找个师父看看,你这样的情况实在是太不对劲了。” “好。”萧礼点了点头,有些风声鹤唳地问道,“你说这医院……” “你别瞎想了,”韶华赶忙打断了他的话,“不会有事的。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再说了,若是七月半病人都不去医院看病的话,医院早就关闭了。” “可是……” 韶华拿起桌上的一个苹果给他削了起来,长长的苹果皮很快便顺着她白色的小手垂下:“不会有事的。大不了,我等下给你留一个我家里的电话,你半夜要是睡不着了,也……也可以打电话给我。” 她拿起桌上的一张外卖单,用笔写下了自己的家庭号码,然后又接着削苹果。 女孩子毕竟是不习惯主动提出这种要求的,她的脸上有些微微泛红,颤抖着睫毛掩盖着眼底的情绪。 此时的气氛有些微妙,萧礼看着她脸红红那可爱的样子,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去摸上了她的手,韶华的心跳乱了一拍,手指一颤,一不小心割到了食指。 “哎呀——”她轻声呼痛,正打算拿张纸巾将手指包起来的时候,萧礼却将她的手指含在了唇中,舌尖微微一卷,将她食指上的鲜血舔得一干二净。 韶华浑身剧颤,呼吸一窒,感觉灵魂都出了壳。 当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忙不迭地抽出自己的手指,然后落荒而逃。 萧礼看着她慌乱的背影,脸上露出一抹笑容。年少的时候,很多男孩子都是这样,喜欢一个人,在自己还不明白自己的心意时,喜欢恶作剧,喜欢欺负对方,看到对方或是羞涩或是愤怒的样子,便觉得很开心。 萧礼这时候已经是一个情场老手了,但依然逃不开初恋的魔咒,像个傻小子似的。 萧礼以为自己会睡不着,毕竟根据自己陪那些女孩们看过的所有关于医院的恐怖片的剧情来看,医院的晚上漆黑一片,只有值班室点着一盏暗淡的灯,灯下,有一个看小说的值班护士。 可实际情况却是,这里是一个小县城的医院,医院中人声鼎沸,医生护士都很没素质。十几个医生护士在对面的值班室里,或大声说笑、或凑在一起打牌,声音非常大。而整个五楼的病房里,病人们的精神似乎也很亢奋,相互间说说笑笑地。 已经是凌晨一点了,医院亮如白昼,喧闹的犹如菜市场一般。 在吵闹声中,这两天因提心吊胆而精疲力尽的萧礼陷入了沉沉的梦乡。 梦里,自己走在一个人山人海的地方,这里的天空一片漆黑,飘着一些白色的像是雪花的物体,他伸手一摸才发现,那些白色的东西原来是炭火的灰烬。这里的火焰到处都是,它们燃烧着,撕裂着空气。 来来往往的人似乎很怕碰到那些空气,相互间推推搡搡,连带萧礼也被推了好几下。 “你这人怎么这样?别撞我。”一个女人没好气地嚷道。 “你撞到我了,不看路啊。”另一个男人很生气的斥责了一句。 “懂不懂规矩的啊,就知道挤挤挤,赶着去投胎啊。”一个拄着拐杖的老太婆用拐杖打了他一下。 …… 萧礼有些茫然,他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就在这时,人群里伸出一只手来将他扯到一边,他吓了一跳,刚想高喊,却被人捂住了口鼻,他定睛一看,才发现那居然是他已经去世了八年的外公。 外公的面容依然很慈祥,他看着外公的样子,差点哭出声来。他从三岁的时候起,便被妈妈丢到了外公家,从三岁到九岁的漫长时间,都是在外公身边度过的。外公对他很好,宠着他护着他,无论他想要什么,外公都会尽量满足。 “不要说话,你一说话,阳气就会跑出来,到时候引来鬼差倒是事小,就怕引来饿鬼,到那时候就连外公也护不了你喽。” 萧礼赶紧点头,久别重逢,让他非常激动。 “你怎么阳寿未尽,就跑到阴间来了?”外公忧心忡忡地看着他,“外公前阵子算到,你此生大劫已到,可惜外公已经死了,也不能帮你什么。不过你也别担心,你吉人天相,命中有贵人相助,定能逢凶化吉,以后你的人生便能有一番大造化。” 萧礼点点头。 “来吧,外公送你回去,”外公牵着他的手,一边走一边说道,“孩子,别担心,外公在这里很好,你瞧瞧,这里人可多了呢,很热闹。孩子,你要快点长大保护你妈妈,知道吗?” 萧礼认真地点头,表示自己一定会好好保护妈妈的。 “瞧瞧,前面那条路就是黄泉路,你顺着黄泉路一路往前走,就能走回阳间。不过切记,黄泉路上饿鬼很多,千万不要开口说话,若是它们发现你是生魂,便会扑上来吃了你。黄泉路上,你要跑快点,知道么?”外公忧心忡忡地殷切嘱咐道,“还有,你回去之后,多呆在贵人身边,她可保你有惊无险,平安无事。” 见他露出一副疑惑的表情,外公叹了口气说道:“天机不可泄露,你命中的贵人已经出现了,但是外公不能说。” 萧礼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外公,走上了黄泉路。黄泉路的旁边便是忘川河,河畔长着开到荼蘼的曼珠沙华,如同鲜血一般妖娆而黯淡。那些饿鬼们就匍匐在曼珠沙华中,饿的狠了,便抓一把曼珠沙华填肚子,见萧礼朝这边走来,眼中放出凶光,皆是一副虎视眈眈的样子,仿佛下一秒,便要扑上来将他拆吃入腹。 萧礼的目光在两旁饿鬼的身上扫来扫去,他们的目光令他胆战心惊,仿佛他就是展板上一块待宰的鱼肉一般,他屏住呼吸,大气也不敢出,匆匆忙忙地在黄泉路上一路狂奔,几次都被路上的石子给绊倒了,狠狠地摔在地上。 可是这个鬼地方,他哪里敢停留半刻,自是如惊弓之鸟一般,每跑一步都感觉芒刺在背,命不久矣。 渐渐地,黄泉路的尽头出现了一点白色的亮光,当他冲过那一道白色的亮光时,发现自己回到了病房中,只不过,他站在病房的窗前,而他的肉身正安安静静的躺在床上睡觉。 医院里,喧闹声依旧,打牌的声音和女人的叫骂声汇成一片,令他有了一分安全感。 他赶紧走到病床前,慢慢的躺下,让自己的出窍的灵魂回到自己的身体里。 不知睡了多久,他又醒了过来,打开手机一看,已经是凌晨三点半了。 大概是睡前水喝多了,他想上厕所。这是一个双人病房,他的病友此时正在厕所里,他敲了半天门,里面也没有声音。 不得已,他打算去走廊尽头的公共厕所解决自己的生理问题。 当转开门的把手走出房门的时候,他才后知后觉的想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他明明记得晚上十二点的时候,查房的护士将每个病人的病房都反锁了,而且那时候他没睡,还听到了很清脆的落锁的声音,那为什么现在这个门是能打开的? 不过他也没有细想,走出病房后,朝走廊两边望去,只见走廊里亮着的明亮的灯此刻显得有些暗沉和寂寥,值班室的门锁着,里面的医生护士们依然在打牌,看起来很热闹。 他看到一个护士在走廊尽头的栏杆前,肩膀一耸一耸的,似乎在吃什么东西。 他走了过去,正打算拍一拍那个护士的肩膀,那个护士却自己转了过来,嘴里嚼着饭菜,含糊不清的问道:“你要吃东西吗?” “不用了,谢谢,我不饿。” “可是,我买了好多吃的,四份炒饭,两份炒粉,还有好几份饮品,和一大堆的绝味,你要是不陪我吃,我一个人吃不完。”可能是这里离灯光源太远了,护士的整张脸看起来苍白又阴暗,不似活人。 这时候,一阵风吹了过来,即使是炎热的九月深夜,也让萧礼打了个寒颤。风吹得整个老旧的医院的百年大树发出阵阵的飒飒声,在漆黑的天幕下,百年大树参差的枝叶密密麻麻地,透不进一丝月光,看起来鬼影幢幢的。 萧礼想赶紧离开这个地方,他感觉有些胆战心寒:“这位护士小姐,我想问一下,五楼的公共厕所怎么走?” “五楼的公共厕所在翻修,不让人进去的,你要上厕所的话,只能去四楼了,厕所就在四楼走廊对面的尽头。”护士阴沉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幸灾乐祸。 萧礼总觉得心里很不安,感觉怪怪的,直觉告诉他不该相信这个护士,可是这个护士跟他无冤无仇的,他似乎也没有不相信人家的理由。(《 href=〃www。lwen2。com〃 trget=〃_blnk〃》www。lwen2。com 平南文学网) 于是萧礼走到一旁的电梯边,按了向下,电梯门很快便打开了,他走了进去。这家医院的电梯怪怪的,六面都是铮亮铮亮的,能清晰的倒影出他的影子,他有些无聊的看了看不锈钢镜面,却发现四面的墙壁上出现了无数的眼睛,他吓得倒抽了一口气。就在这时候,叮咚的声音响起,他忙不迭地跑出了电梯,却发现电梯门的旁边写着几个字:—1楼。 他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下意识地又按开了电梯门冲进了电梯,按上了4这个数学符号。 电梯到了四楼,发出叮咚一声,他喘了口气,如释重负的走出了电梯门,下意识的看了一眼门旁的数字,顿时惊得头发都麻了。 居然又是—1楼,他吓得赶紧回到电梯中,又按了一次四楼。 连续几次之后,电梯叮咚一声,明明看似在上升,可是每次回到的都是—1楼。不得已之下,他将从一到五楼的数字全部按了一遍,可不管他怎么按,电梯明明显示的是上升,可最终停留的楼层都是—1楼。 冷汗已经将他的病号服湿透了,他几乎吓得浑身都虚脱了,两腿发软扶着墙壁连站起来都难。 他坐在电梯里,有气无力地摸出手机打了贴在电梯里的一个电话:“喂,请问是维修电梯的吗?” “是的。”明明是凌晨三点半,可电话里的声音却无比清醒。 “第二住院楼的电梯坏了,你过来修一下。”总算听到了活人的声音,他如释重负地喘了口气。 “你现在在哪里?” “我现在被困在—1楼,怎么也上不去。”他被恐惧折磨地有些不耐烦地说道。 “现在电梯里还有其他人吗?” “没有,就我一个人,你赶快过来!”说完这句话后,萧礼便挂了电话。 处于密闭的空间中,他的心情十分阴郁烦躁,只能借着玩手机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可惜自己的心思完全不在手机上,他不停地翻着手机的页面,一个字也没看进去。 几分钟后,手机铃声响了起来,他按下接听键接了电话:“喂,谁啊?” “我是你叫来维修电梯的,你开一下电梯门吧。” 难道你自己不能开吗?萧礼的脑海中闪过一抹疑惑,然后便按了电梯的开门键。 电梯门缓缓打开,一个被汽车轧断双腿的人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朝他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而在他的身后,红褐色的血迹长长地拖了一路。 萧礼双目圆瞪,睚眦欲裂,靠在电梯壁上,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这时候,对方开口了,他举着血淋淋的手机说道:“不是你打电话叫我来的吗?” 第一次,身为一个男人的萧礼居然吓得喊了出来,就在男人将手伸进电梯要挪进来的那一刻,他疯狂地按着电梯的关门键。 因为门口横埂着一只手,智能的电梯门始终无法关上,被逼无奈之下,眼见着那个浑身是血的男人要爬进来,萧礼对着他的脑袋一脚踹了过去,慌不择路地跑了出去。 他跑到电梯旁边的楼梯前,疯狂地往上爬,可是无论他怎么爬,最终都停留在—1楼,第一次,那个半身男人躺在地上冷冷地看着他,露出一抹嘲讽的笑。第二次,半身男人的身边多了一个穿着病号服的面色惨白的女人,女人的下半身全是血,看得出是难产而死的。 第三次,半身男人的身边多了好几个人,他们虎视眈眈的看着他,面上带着残忍而冷酷的嘲笑。 …… 跑了十几次之后,电梯门口的人越来越多,而他心理濒临崩溃的他靠在墙上粗喘着,几乎跑不动了。 那些人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像是看到自己的猎物一样,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朝他扑了过去—— 萧礼大喊一声,极度害怕之下的他,将求生的本能发挥到了极致。毕竟是这么多年在街上打群架打过来的,萧礼的实战经验丰富,他三两下便将面前的十几个人踹翻了,在他们爬起来的时候,朝电梯的对面跑了过去。 跑过一条长长地走廊后,出现的是一个大大的门,门半掩着,绝处逢生的他猛的推开了大门,可是接来下映入他眼帘的却是一个更大的噩梦。 停尸间乱糟糟的,几十个尸体围着一具尸体,从他这个角度,刚好可以看到他们在吃那具尸体的内脏,他们的手上鲜血淋漓,躺在地上的那具尸体胸腔被挖开,血淋淋的肋骨被凌乱地扔在地上,有一根扔的远甚至扔到了萧礼的脚下。 咀嚼的声音在这样的深夜里无比清晰,萧礼吓傻了,想要后退不料却撞到了门,大门发出了轻微的响声,所有尸体在这一瞬都回过了头,满脸是血、阴森森地看着他。 “看来……我们可以吃饱了……”一个老头子桀桀怪笑着,从地上站了起来。 其他人也跟着站了起来,阴森森地笑着,朝他逼近。 萧礼吓得回头,却发现原先堵在电梯门前的那些尸体也已经朝他围了过来。 他毫无章法地乱打着,狼狈的从他们之间逃了出去,没命的乱跑,可是紧接着他发现,楼梯不见了,电梯也不见了,他没有了可以逃生的路,只能在整个—1层里毫无目的地乱跑着。 那些尸体分成几路向他围追堵截,他每次都是险险避过,最后,他终于发现了一个锁着旧锁的大门,他机智的从地上捡起一根生锈的细铁丝,插进锁中飞快地搅动了几下,打开了大锁。 这是一个废弃多年的储物室,虽然储物室内一片黑暗,好在里面空无一人。 关上铁门的他,赶紧搬来了一侧厚重的资料柜,然后又将沙发、病床什么的搬了过来,一股脑儿的朝门口堆了过去。 他大口喘着气,不仅是精疲力尽,更是因为储物室里的灰尘太过呛人。 很快,他便听到了重重的拍门声,拍门声越来越多,然后是重物砸门的声音—— 铁门发出了一阵阵吓人的声音,吓得萧礼大气也不敢出,只能背靠着重重的杂物,感受着铁门的震动。 就在这时候,他的手机从病号服里掉了出来。他捡起手机,亮起屏幕,如今已是深夜四点一十,很快就要天亮了,他安慰自己。 可是紧接着,他听到门后响起了一个声音:“我们找锤子砸墙吧,门砸不开,墙总能砸开的。” 他差点吓得魂飞魄散,双手一抖,手机又掉到了地上。 他动作很不利索的捡起了手机,然后在手机边摸到了一张外卖单。他亮起手机看了一眼,那是上午韶华给些他的家庭电话,被他随手给放进了口袋,没想到也掉了出来。 像是找到了救命稻草一般,他赶紧拨出了电话号码。 他打了好几个电话,可能由于是深夜,电话那边一直没人接,正当萧礼绝望的时候,电话那边传来一个慵懒沙哑的声音:“谁啊?” 听到韶华的声音,萧礼感觉如闻天乐,激动地差点连手机都抓不稳。 “韶……韶华,你现在在哪里?”他的声音有些打颤。 “我在家啊,”听到是萧礼的声音,韶华似乎清醒了些,“你睡不着吗?” “韶华,我现在被困住了,被困在医院第二住院楼的—1楼,那些尸体、那些尸体活了,他们要吃我!” “什么?”韶华吓得立刻就清醒了,赶忙问道,“你现在怎么样了?有事没有?” “暂时没事,我躲进了一个储物室,把东西都搬到门口将门堵了起来,可是他们现在要砸墙,我怕……他们很快就要进来了。”他吓得身体抖动如筛糠。 “你别急,”韶华冷静地安慰他,“也别怕,你等着,等着我,我准备一下马上过来,你现在先想办法拖延,我马上、很快就过来!” 韶华语无伦次的挂了电话,可是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14 部分阅读 “你别急,”韶华冷静地安慰他,“也别怕,你等着,等着我,我准备一下马上过来,你现在先想办法拖延,我马上、很快就过来!” 韶华语无伦次的挂了电话,可是这边,萧礼感到更加绝望。 韶华家离医院有半个小时的车程,大半夜的她去哪儿打车?她根本赶不来。 而且就算她过来了也是无济于事,自己只会白白害了她,这些凶恶且人数众多的尸体,自己尚且无法对付,更何况韶华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他真是后悔啊!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从未感觉时间是如此漫长,仿佛每一秒都是度日如年。墙上很快响起了击砸声,一声一声像是击打在他的心上,一声声将他的意志击得濒临崩溃。 他死死地盯着手机,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走动着。 就在手机因为没电而自动关机的一刻,就在墙壁被轰然砸塌的时候,他绝望地闭上了眼睛,然后下一秒,他感觉自己被护在了一个温暖的怀里。 墙外的光射了进来,那些尸体们逆着光看起来黑暗又狰狞,而韶华从一堆尸体中冲了过来,紧紧地将他抱在身后。 “你们别过来!”尽管韶华也吓得浑身发抖,但她就像是一个勇敢的战士一般,一手搂着萧礼,一手举着手电筒指着他们。 尸体们狞笑着朝两人靠近,可当一个尸体碰到韶华的那一刻,他却像是活人触电了一般,猛地跳了开来,惊恐地看着她。 此刻,韶华的额心,画着一个血红的符印,正散发着淡淡的红光。 “你们别过来!”她吓得声音也有些颤抖,松开萧礼举着另一只手上的一把黄|色的符印,“你们再过来,我就贴符了!” 尸体们面面相觑,可是对食物的渴望让他们依然向前迈了一步,韶华猛地将抽出手中的一张符咒拍了过去。 瞬间,那个尸体便倒在了地上,一动也不动。 尸体们似乎有些忌惮了,韶华趁着这个机会,拉着萧礼拔腿朝外跑。 然后,韶华也发现她跑不出去了,楼梯和电梯都消失了,两人像是无头苍蝇一样在楼层内打转。 “你为什么不把手中的符印都贴出去?”萧礼气喘吁吁地说道。 “我的力量,只够我写出三张符印,再写我就会因为力量透支而晕过去,现在已经用了一张了,那堆符印看起来虽多,除了后面两张有用的其余的全是黄纸,”她喘了口气艰难地解释道,“楼梯和电梯都消失了,你还记得你刚来的时候,楼梯和电梯具体在哪里吗?我刚刚来的太匆忙了,没注意。” “在那里!”他仔细观察了周围了楼道后,指了指右边的一个方向。 韶华赶紧拉住他的手猫腰偷偷跑到那里,问道:“电梯是这个位置?” “没错。” “好,我知道了,”她走到正对面的墙壁前,“如今阴阳颠倒,那里已经成了阴门,那么这里便是阳门。” 她拉着他猛的朝前一闯,果然,面前出现了电梯。 韶华按了电梯的五楼,拉着他走了进去,几秒后,电梯门打开,他们果然到了五楼。 两人如释重负地喘了口气,韶华不顾形象地坐在地上,叹了口气:“萧礼,你必须要找个大师看看了,我的力量,完全不行。” 说完,她便晕倒在了地上。 看着累倒在地的女孩,萧礼的心中闪过一抹心疼,还有一种异样的情愫,他上前,尽管疲惫却还是极尽温柔的抱起了她,朝病房走去。 眼睛1 疲惫过度的两人很快便躺在病床上睡着了,第二天早上,萧礼和韶华是被医院闹哄哄的声音吵醒的,韶华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说道:“你再睡一会儿吧,你昨晚估计被吓坏了,我去医院的食堂买点吃的上来。” 萧礼打了个电话回家,强烈要求妈妈给他办出院手续,因为妈妈不同意,两人吵了十几分钟,直到韶华回到病房,萧礼才挂了电话。 “外面怎么那么吵?”萧礼问道。 “昨晚凌晨三点多的时候,五楼的值班室里死了个护士,”韶华把窝窝头和豆浆都拿了出来,“今天早上值班室换班的护士打开值班室的大门,发现她趴在桌上,旁边是一堆食物的包装物。她以为那个护士还在睡觉,就拍了拍她,哪知道连拍了几下都发现她没动静,最后一下拍得狠了,连人带椅子全都翻倒在地,这个小护士吓坏了,这才发现椅子上的人已经死了,尸体都僵硬了。” 韶华递了一个窝窝头和一杯豆浆给萧礼:“据医院昨晚值班的人说,那个护士因为家暴,昨天心情特别阴郁,于是半夜两点多出去买了一堆夜宵,想分给值班室的人吃。但是值班室的医生护士大多在凌晨1点左右就已经吃了夜宵,这个时候还不饿,就婉拒了她的好意。然后她就去了值班室的里间,睡觉的地方。当时大家以为她心情不好,不想理人,也没去打扰她。然后她就趴在里间的桌子上一个人吃完了所有的东西,因为暴饮暴食就这样猝死了。” “那个护士长什么样?”他突然想起了凌晨三点半在走廊尽头看到的那个吃东西的护士。 “叫陈洁,外面的值班室上公告栏上贴着她的照片。” “我去看看。”萧礼将窝窝头和豆浆放在一旁的桌上,掀开被子下了床连鞋都来不及穿便跑了出去。 公告栏前,那个护士的证件照看起来依然年轻靓丽、面色红润,不复昨晚的惨白和阴郁。他只觉得自己整颗心都被揪起来了,是她……果然是她! 见他失魂落魄地走了进来,韶华疑惑地问道:“怎么了?” “果然是她,我凌晨三点半出门上厕所的时候,在走廊上遇见她了,就是她跟我说,让我去四楼的公共厕所,我才进的电梯。”他惊魂未定地说道,脸色看起来有些苍白。 “你、你别想多了,也许只是巧合,”韶华想想也觉得可怕,“她跟你无冤无仇的,没必要害你。” “可是我最近遇到的那些东西,哪个不是跟我无冤无仇的?”萧礼愤怒地一脚将凳子踹开了。 韶华吓得瑟缩了一下,窝窝头含在嘴里,也是食之无味。(《 href=〃www。lwen2。com〃 trget=〃_blnk〃》www。lwen2。com 平南文学网) “不行,我今天就要出院!” “可是你过几天还得做手术啊,你这几天必须得住院观察。”韶华赶紧说道。 “你让我住在这个满是阴气的鬼地方?”他没好气地反问一句,“我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在这里!” 韶华被他的怒气吓得不轻,低着头不敢说话。 萧礼疲惫地坐到床上,也没有吃早餐的胃口了。过了一会儿,看到韶华低着头可怜的样子,想必是被自己的怒气给吓到了,萧礼心软了下来:“你昨晚怎么来的这么快?我记得你家离医院有半个小时的车程,这大半夜的又打不到出租车。” “我骑自行车来的,当时也没想那么多,用美工刀割了手指在额头上画了个符,又在黄纸上写了三张符之后,抓着手电筒便出了门,一路上也不敢看手表,只是不断地在对自己说,快点、再快点。当我冲进—1楼的时候,就看到一堆的尸体凑在一起砸墙,我才跑过去他们就将墙砸到了,真是有惊无险!吓死我了!”韶华有些后怕地拍了拍胸口。 “看不出你还有两把刷子嘛,居然会画符。”萧礼有些意外地看着她。 韶华羞涩地垂下了头:“其实我也就只会这么一点点啦。两年前的时候,在我家对面住着一个算命的公孙老先生,他有九十多岁的高龄了,看起来仙风道骨的样子。我唯一会画的符就是他教我的,当时他还送了我一本书,但是那东西太晦涩艰深了,我看不懂,现在也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 像是想起了什么温暖的事,她不由得微笑了起来:“当时所有人都把我当神经病,只有公孙老先生一眼就看出了我的不同,当时他看了我的手相,还说我这辈子是大富大贵之命呢。公孙老先生可有意思了,他当时养了一只黑猫,那只黑猫会说人话你知道吗?不像是我和小白鼠一样,因为我创造了它的生命,它才能跟我有灵魂上的交流,那只猫真的很不寻常。” “哦?多不寻常?”萧礼好奇地问道。 “武侠小说里有种东西叫做用内力交谈,修真小说里有种东西叫秘法传音,天地万物之间都会有精神力,有的精神力修炼的强大的,便可以与任何动植物交谈。不过也有天生精神力强大的。” “难道是猫妖?”萧礼皱眉猜测道。 “不是猫妖,但是那只猫天生精神力就强大,可以通过人的脑电波进行沟通交流,”说着,她叹了一口气,“可惜老先生去世之后,那只猫也去向不明了。这些年我一直在训练小白鼠,希望它能修炼精神力,以后能跟别人说话,可惜对于修炼的法子,我和小白鼠都是门外汉,不得其门而入。” “这个世界真是无奇不有啊,”遇见韶华之后,他都刷新了对既定世界的看法,“对了,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离魂了,然后去了阴间,遇到了我爷爷。” “梦吗?”韶华将信将疑。 萧礼便将梦的内容详细讲给了她听。 “你说你摔了几跤是吗?那……那你可不可以卷起裤腿给我看看?”她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 萧礼不明所以地把病号服肥大的裤腿给扎了起来,只见他的腿上有几块鲜红色的印记。 “皮下组织出血,这个是灵魂受伤后反应在肉体上的现象。一般肉体摔伤了,伤处会呈现青紫色,而灵魂受伤在肉体上的表现就是皮下组织出血。抱歉了,萧礼,你的腿上可能会一直留着这几块红色的印记,我对于灵魂这种东西连一知半解都说不上,更提不上替你恢复损伤的灵魂了。不过,我可以教你一个简单的法子。” 她从床头柜上拿出一支笔和一张纸,在纸上以奇怪的笔画写了一个佛字。 然后,她抓着萧礼的手,手把手地教他写了一个佛字。 “有什么感觉?” “头好晕……”萧礼感觉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去了大半。 “晕就对了,以后你的胆要是开始痛了,你就写一个佛字,这个佛字能摒却身体的痛苦,遇到脏东西时还可以抵御晦气,但是它确是以消耗你的精神力为代价的。以你现在的精神力,每天只能写三个佛字,切记不可多写,感觉写不下去了,就休息。”韶华严肃地叮嘱道。 萧礼点点头,看到韶华一缕凌乱的头发从划过脸颊边,伸手将她的头发捋了上来,对上了她那双水汪汪的美丽眼睛,两人一时间都感觉心跳漏了一拍,情不自禁地别过了头。 韶华赶紧抓起窝窝头往嘴里送,明明内心很慌乱,却偏要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萧礼轻咳了一声,也不知是觉得尴尬还是觉得心动,低头努力用寻常的口吻说道:“遇见你真好。” 短短的五个字,却如同一道魔咒一般,韶华整个人都傻在了那里,心跳如雷,整个病房里居然都能清晰的听到两个人的心跳声。 直到另一个病友推门进来,才打破了这微妙的气氛。 韶华收拾了一下桌上了东西,侧过头说道:“今天是开学第一天,我还要去上课呢,我今年高一了,今天是高一的第一堂课,我要走了。” 此时的她,因为昨晚来的匆忙,头发是凌乱的,身上也套着一件哆啦梦的睡衣,最自然的样子。萧礼突然想起不知在哪里看到过的一首诗:宿夕不梳头,丝发披满肩,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是不是对一个人有好感的时候,怎么看都会觉得她可爱?怎么看都觉得她令自己舒服? 当天下午,萧礼与妈妈大吵一架,硬是出了院,最后只让医生给他开了瓶止痛药。 由于与妈妈吵了架,任性的萧礼也不肯回家,还是住回了自己租住的地方。妈妈喊他去上课,喊得他烦了,干脆把手机都给关机了,躺在家里睡大觉。 半夜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了拖东西的声音,那声音从天花板的隔层里传来,听得清清楚楚,将他彻底吵醒了过来。 “谁——!”他猛的从床上坐了起来,风声鹤唳地盯着四周,最后目光定格在天花板的一处。 拖东西的声音消失了,房间里一片寂静。他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打开灯,把几个椅子叠在一起,站在椅子上面,小心翼翼地掀开了一块天花板,把手电筒射了进去。 眼睛 2 手电筒雪白的柱形光打在阴暗的天花板隔层里,他小心的移动着手电筒,只见在他身前明明是一片厚重的灰尘,却清晰地拖出了一个长长地痕迹,就像是某人杀了人之后将尸体拖走时的样子。 天花板的隔层是通风口,不知从哪里吹来一阵风,一些东西细细地摩擦在他皮肤上,让他有些痒痒的,像是纸的质感,他不耐烦地一扯,发现除了拖出来的那条痕迹之外,周围全部都是贴得密密麻麻的纸条。 “什么东西?”他看也没看,将周围的纸条撕得粉碎。 就在这一刻,他发现黑暗中突然冒出无数双眼睛,一双双泛着绿光,恶狠狠地盯着他! 萧礼吓得从椅子上跌了下来,就在这时,他发现自己身处于一个漆黑无比的地方,四周围阴风阵阵,一群冤魂像是找到猎物一般围过来紧紧地盯着他,他们浑身透出来的怨气让他浑身冰冷。 他爬了起来,疯狂的向前奔跑着,可无论他怎么跑,都跑不出这片黑暗,无论他怎么跑,身边的冤魂都如影随形。他明白,这一切都是幻境,可是他跑不出去,他害怕今夜自己会死在这里。 就在这时,他想起韶华白天教他写过的那个佛字,他喘了口气,蹲了下来,在地上艰难地写出了那个佛字,每一笔每一划,都让他感觉自己更加疲惫、更加无力,精神力的消耗是巨大的,可是当他写完那个字时,佛字散发出耀眼的金光,周围的冤魂们惨叫一声,纷纷作鸟兽散。 黑暗消失了,他跌坐在自己房间,唯一发光的,只有地上的佛字,而在他周围,散落着一些他刚刚扯下来的纸条,他拿起纸条一看,这才发现原来贴在上面的纸条都是符咒。 既然这些符咒封印的是这群冤魂,那么引诱他爬到天花板上检查的最初的拖东西的声音又是谁发出来的? 此时是凌晨一点,他已经毫无睡意,神经紧绷的听着周围一丝一毫的动静,一身冷汗涔涔。明明知道不应该,这是韶华上高中的第一天,肯定很累,但他还是忍不住拿起床头的手机打了个电话。 照例是过了很久,电话那边才传来韶华困倦的声音:“喂?” 她的声音在这样的深夜看来,犹如天籁一般,令他心中一暖。 “韶华,睡了没有?”他的语气软了下来。 “睡了,”她打了一个哈欠,“有事吗?” “韶华,我总觉得我租的这个房子有问题。” “上次不是解决了吗?”她又打了一个哈欠,拿起一杯凉水咕咚咕咚灌了下去,“你房子的风水呢,我是不太懂,虽然看起来有点怪怪的。上次那一家的事情解决了,你的房子应该很干净了呀。” “我之前被天花板隔层里传来的拖东西的声音给吵醒了,等我揭开天花板的时候,发现里面贴了很多纸条,由于我不知道是符咒,我将它们都撕下来了,结果我就被一群冤魂给包围了,幸好我急中生智在地上写了个佛字,否则你明天就看不到我了。”萧礼心有余悸地说道。 “那怎么办?你现在一天只能写三个佛字,否则你晕了之后岂不是任人宰割?”韶华吓得脸色都白了,“这么多的冤魂不是你一个人能对付的,整个哈尔滨恐怕都找不出几个一次性能对付这么多冤魂的大师。” 萧礼吓得手机从手中掉了下来,韶华在那边喂了几声他也没有回答。 听到韶华这么说,他觉得事不宜迟,抓起钱包便跑了出去。 整个小镇上只有一个宾馆,他决定今晚在宾馆里将就一下。 这时候,手机铃声响了起来,他接了电话,电话里传来了韶华焦急的声音:“萧礼,你怎么把电话给挂了?你现在在哪儿?没事吧?” “我现在在路上,我打算去镇上的宾馆将就一晚。” “大半夜的你怎么能出门呢?尤其是在凌晨一点钟,”韶华急的快要哭出来了,“萧礼,你赶紧回家,跟你妈妈住,家里多一个人总有个照应。” “我不回去,”提到妈妈,萧礼又任性了起来,“我决定了,今晚就在宾馆住。” 韶华拗不过他的脾气,只好退而求其次道:“路上不要从电线杆中间和墙壁缝隙中间过,那里脏东西最多;还有,别人喊你名字你千万别回头,你一回头,头顶的三把火就会被拍熄一把,到时候你就会有鬼上身的危险;最重要的是,要是感觉后脖子凉凉的,千万不要用手去摸,一摸你的脑袋可能就掉了。” 韶华在电话那头喋喋不休的叮嘱着,萧礼不停地点点头,一路走到宾馆才挂了电话。 “老板,还有房间吗?”他一走进宾馆便大声问道。 “没有了,今晚住满了。”老板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转身去了内室。 负责收银的服务员有些疑惑地说道:“不是还有个房间吗?” “到底有没有?”萧礼有些不耐烦地问道。 见到一个堪比电视明星的帅气少年,服务员的脸色有点红,眼睛移都移不开,不假思索的说道:“有有有,当然有,二楼最后一个房间,请把你身份证拿出来登基一下。” 萧礼不耐烦地甩出身份证,然后又交了钱,拿了房间钥匙便上去了。 萧礼上去之后,宾馆老板端着一盘花生米从内室走出来,边吃边问道:“人走了?” “没有,我让他住二楼最后一个房间了。” 宾馆老板的面上顿时就露出了气急败坏的神色:“小王啊小王,你让我说你什么好?你不知道宾馆的最后一间房是不住人的吗?” “不……不住人?那住什么?”小王有些手足无措的问道。 宾馆老板颓丧地拍了拍柜台:“一般开宾馆的,都会留一间房不让客人住的,那间房是用来安置鬼魂的!” “啊?”小王惊讶地张大眼睛,“可……可这都是21世纪了,咱不兴这些封建迷信的。” “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总有他的道理呀,”老板瞪了她一眼,“你等着吧,要是明早出事了,闹得宾馆信誉不好,有你好果子吃!” 小王吐了吐舌头,不再说话。 萧礼打开房门,开了空调,去卫生间洗澡。洗到一半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了敲门声,他觉得有些奇怪,向外望去,只见洗手间的磨砂玻璃前半透出一个黑色的人影。 “谁啊?”他喊了一句,有些疑心自己是不是没关房门,让别人走进来了。 门外没有声音,不一会儿,有轻微的脚步声响起,像是踩在水中一样,渐渐地走开了。 他洗完澡,拿起衣服套上去的时候,一低头,居然发现地上湿漉漉的水渍里倒影出另一张人脸,那个“人”正趴伏在自己的肩头,对着自己耳朵哈气。 是个女人…… 他吓了一跳,再定睛一看时,水中什么都没有。 穿好衣服,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镜子,突然,镜中出现一个女人,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一个浓妆艳抹穿着性感衣服像是小姐一般的女人! 她朝他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然后镜子像是水面一样荡漾开来,她伸出涂着艳绿色的指甲油的双手,掐住萧礼的脖子便朝镜子里拖去。 萧礼手忙脚乱的抵御着,最后也不知抓住了什么,朝镜子上砸了过去,盥洗池前的大镜子哗啦一声全碎了,这才将他从困境中解救出来。 他忙不迭地拉开卫生间的门,跑去了门外,这才发现,一条湿漉漉的脚印一直从大门口蔓延到卫生间门口。 他的心提了起来,走到大门口拧了拧门,这才发现门是从内部反锁的,既然门是从内部反锁的,那么外面的人绝对进不来。 那刚刚走到卫生间门口敲门的到底是什么?他感到一阵害怕,打算去喝点水。 就在他移动脚步的下一秒,天花板上的吊灯砸了下来,碎了一地。 他吓得倒抽一口气,若是自己刚刚没有挪动脚步,只怕自己下一刻便会一命呜呼。 他瞪大了眼睛,缩到了床上,抱着被子警惕地盯着四周。 床底下传来了阵阵笑声,让他的头皮有些发麻。他感觉后脖子有点痒,回过头一看,只见一个女人脖子吊在一根粗绳上,正一晃一晃的,双腿不时摩擦着他的后颈。 女人见他望了过来,朝他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 就在这时,他感觉自己被一个冰冷的怀抱包围了,低头一看,他正被抱在一个女人的怀中,那个女人朝他露出一个媚笑:“少年你这么英俊,今天姐姐就不收你钱了。” 浴室边也响起一阵笑声,最开始掐着他那个浑身是水的镜中女人从水中爬了出来,一步一步地朝他爬了过来…… “汪……汪……汪……汪汪汪……哇唔……汪汪汪……”有凶悍的狗叫声从门外传来,三个女人瞬间便吓得大惊失色地消失了。 门外传来急切的拍门声,韶华在外面大喊道:“萧礼!开门!快开门!” 萧礼松了一口气,从床上爬下去,手忙脚乱地开了门,发现门口的韶华抱着一条小狗,满头是汗。 “总算是赶到了,我总觉得心神不安,”韶华喘了口气,抹了一把汗,“刚刚在门边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对劲了,怀里这只西藏獚也不停地叫了起来。” 说着,她又急又怒地说道:“萧礼,你怎么能住最后一间房呢?难道你不知道最后一间房不是给人住的吗?” “对不起……我……我……”在她担忧又愤怒的斥骂中,他竟无言以对。 “要不是这只西藏獚,今晚咱们俩都没有好果子吃!”她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牛肉干,撕开了给西藏獚吃,“来到宾馆的时候,刚好看到大半夜的路上还有一只西藏獚在游荡着,我就随手捉了过来,这家伙可凶了,差点咬到我。” “今晚,多谢你了。”明明知道,此时说谢谢都有些无济于事,大恩不言谢,韶华已经救了他好几次了。 “要好好谢谢这只西藏獚,传说西藏獚是佛祖座下的小狗,对于驱邪是很有作用的,你瞧瞧,它那气势汹汹的几声大叫,三个女鬼都给吓走了吧?”韶华举着西藏獚放进萧礼怀中。 西藏獚似乎不太喜欢他,对着他便是一阵大叫,差点冲上去咬伤了他。 于是萧礼便对这只西藏獚没有一点好感了。 “两年前,这个房间曾经消失过三个女人,后来再也没有找到,”她站了起来,在屋里走了一圈,“那件事情,我当时还小,没有关注。但是现在,我知道那三个女人在哪里。” 她走到大大的落地柜前,拉开柜子的大门,柜子中空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我就知道什么都没有,”韶华关上柜子门,“如果这么容易便让人发现尸体了,她们也不会一直阴魂不散了。” 韶华重新关上柜子门,昨日手指上被美工刀割开的伤口还没完全愈合,她用牙齿咬了一下,挤出鲜血,在柜子门上画了一个符,然后笑着看着萧礼,极度紧张之下,她居然还有心情开玩笑:“让你见识一下我的万能符。” 然后,像是变魔术一样,韶华打开柜子—— 下一秒,柜中咕噜噜的掉出三具尸体,由于过了两年了,尸体面上的软组织早已分解露出了森森的白骨。 “杀了这三个女人的,必定是一位懂些法术的人,将她们藏了这么久都没被人找到,”韶华忍住恶心和害怕,将三个女人的骨头捡起来放好,“我们快报警吧。” 警察很快就来了,将现场封锁后,带走了发现尸体的两人。 在警察局录了口供之后,两人走了出来,此时,外面阳光大盛,走下九月的骄阳下的两人,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走回宾馆的时候,只见宾馆内乌烟瘴气的,老板请了一位神婆在房间做法超度,两人看了一会儿,正打算要走的时候,那个神婆回过头看了他一眼说道:“这位小少年,我看你印堂发黑,阳气不足,最近是不是遇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了?” 萧礼的面上闪过一抹喜色,病急乱投医地走上前去:“阿姨您好,您可一定要救救我啊。” 神婆说道:“你先等我做完法,我陪你去看看你住的地方。” 两人坐在宾馆大厅的沙发上等待着,过了半个小时之后,神婆浑身大汗地从楼上走了下来,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说道:“走吧,我陪你去看看。” 两人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是落到了肚子里,萧礼带着神婆坐了个出租车几分钟便回到了家里。 门明明是被锁着的,可是他们才一走近,门突然砰地一声打开了,两人都吓了一跳,只有神婆神态自若地一手举着桃木剑,一手拿着符纸走了进去。 神婆在房子内走了一圈后,停在花园里,对两人说道:“你们去找些东西来挖土。” 韶华和萧礼去工具房里找了一些种花用的铁铲出来,一铲子一铲子地开始挖土,日头渐渐高升,已经快到中午了,两人累的浑身都是汗,而泥土也快挖了将近一米了,就在韶华打算先坐坐休息的时候,萧礼突然说道:“好像有什么硬的东西,挖不下去了!” 韶华兴奋了起来,继续挖土,可没想到,挖出来的却是一口棺材。 奇怪的是,这口棺材看起来颜色鲜亮,并没有埋久了呈现的黯淡,更奇怪的是,这口棺材居然没有钉上棺材钉! 神婆跳了下来,掀开了棺材—— 一具栩栩如生仿佛在睡觉的尸体躺在棺材里面,那具尸体仿佛随时都会睁开眼睛似地。 “这尸体被施了异术,所以这些冤魂怨气甚大,以我之力根本无法化解他们的怨气,我试试看能不能再次封印他们,你们先去外面等我,这个房子现在很凶险,我无法分心保护你们俩。”神婆左右观察了一下后,说道。 韶华和萧礼依言退出了房子,坐在房子外面树荫下的一条长板凳上。 等了两个小时,里面都不曾传半点来声音,两人过度紧张,也没有什么心思说话,韶华绞着衣服,手心里全是汗。 “你说这位阿姨能重新封印了这些冤魂吗?”萧礼没话找话地打破了沉默。 “应该能吧,毕竟这个世界上奇能异士还是有很多的,你要放心,事情一定会好起来的。”韶华转过头,看着他的眼睛说道。 望着韶华诚挚的眼睛,萧礼一颗慌乱的心渐渐安定了下来。 “明天班主任肯定要找我谈话了,才开学第二天,我就不来上课,”韶华自嘲地笑笑,“这回想低调都低调不起来了。” 她深吸一口气,又吐了出来:“算了,小镇上谁不认识我?谁不说我是个神经病,已经不需要再出名了。” “我相信你不就够了,”萧礼伸出手来,抓住她的手,两人的手里都是汗津津的,握在一起的时候却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反正他们都是你人生里无关紧要的路人甲,在乎他们的话干嘛?何必拿别人的愚蠢来惩罚自己?” “谢谢你,萧礼。”这一刻的感动和悸动,韶华一生也忘不了,曾经她以为,这一辈子她都将踽踽独行,然后在那条灰色的路上,突然出现了另一个光芒闪耀的人,照亮了她的世界,他就这样毅然决然地拉起了她的手,往前走去。 她中了一个魔咒,从此喜欢他喜欢得死心塌地,只为那句相信。 原来,被人相信的感觉是那么好,这么多年来,即使是哥哥和外婆在听了心理医生的话之后,也对她的话产生了怀疑。一生孤独自卑,即便用如此满不在乎的笑容去伪装自己,深夜里依然难免冰冷,认识他之后,每天睡前都要温习一遍与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那些生死时速似乎也变得甜蜜无比,于是一夜好眠。 两人一直等到晚上,也不见神婆从房子里出来,韶华心里闪过一抹不安,从口袋里掏出小白鼠:“去房中看看情况怎么样了。” 小白鼠像是一道闪电一样跑了出去,转眼便消失在自己面前。 片刻后,小白鼠顺着她的裙子爬到她手上,对着她吱吱吱说了一堆,韶华越听脸色越不好。 “怎么样了?”萧礼也开始感到不安。 “情况很不好,她伤得很重,”说完,韶华便爬了起来,“萧礼,你去打120,我去把她弄出来。” “可是你一个人……” “没关系的,他们不会伤害我……”韶华的声音还未落下,人已经跑进了庭院。 几分钟后,她扶着昏迷的神婆蹒跚地走了出来,这时候,神婆的意识清醒了一些,睁开眼睛气若游丝地说道:“他们的数量太多了,而且怨气太重,我根本化解不了。这个房子的风水设计就是一口活棺材,进去的人都会死,死了冤魂也没办法出去。” 说完后,神婆又昏迷了过去。 “现在怎么办?”萧礼见韶华扶着吃力,上前帮了一把忙。 “你等着救护车来,我回家搬画架。”她当机立断的说道。 “能行得通么?” “死马当活马医吧,看看有多少冤魂愿意续命,走一些少一些,还有,110我们也要打,房子里有那么多冤魂,我看花园里可能不止一具尸体,”韶华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符纸,“这是前天晚上还剩下来的两张符纸,你拿着,以防万一。” 等韶华从家里把画画的工具搬过来之后,警察已经开着警车来了,虽然对两人的话将信将疑,但上次也确实在这个房子的停车库里发现了尸体,也许这次还有尸体也说不定。 经过一个晚上的努力,警察们共在花园里挖出了43具尸体,每一具尸体看起来都栩栩如生。面对如此诡异的事情,警察们当然把它们列入了绝密档案,对外却是另一套说法,只是勒令萧礼和韶华不准把真实情况说出去。 情乱 等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两人精疲力尽地回到了房子中,韶华开始与那些冤魂沟通。不知道为什么,那些冤魂怨气虽大,但是却始终不肯说出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看起来十分忌惮。 到底是什么死因?令他们连死了也不敢说出来? 但幸运的是,他们虽然不愿意超生,却愿意续命。在韶华的帮助下,他们都重生成了一只只小动物。最后一个冤魂在续命前,对韶华说了一句话:“这个房子很邪门,不能再住下去了,现在封印已经解除,即将发生不好的事。” 在帮冤魂们续完命之后,韶华强撑着透支的身体,帮萧礼收拾着房间里的东西,打算搬出去,从此不再回来。 东西快收拾齐了的时候,韶华问道:“仔细想想,没落了什么东西吧?” “应该没有,我来的时候东西就不多。” 萧礼去洗手间洗手,韶华趴在窗户上看着一片狼藉的花园,突然,她眼角的余光仿佛看到一个白色的影子在移动,不经意的转过头去,居然发现一只小药瓶滴溜溜的转着,然后跳进了萧礼还未关上的箱子里。 韶华猛地冲过去抓住那只小药瓶,咬破手指就在瓶子上画了个血符咒:“你这作恶多端的东西,居然还阴魂不散!” 萧礼听到韶华的咒骂,冲了出来,只见韶华手中的药瓶在猛烈的晃动着,药瓶的上方,空气开始扭曲,隐隐出现了一张狰狞的人脸。 “萧礼,那天晚上拖东西的声音可能就是它弄出来的,它附在小药瓶上面,跟着你回到了家。它肯定察觉到了房中的不对劲,才会引你爬上天花板,撕掉那些封印的符咒!” “现在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普通的冤魂尚有感化的可能,可是它明显就是一只恶灵,我们必须想办法除掉!”韶华又急又怕地说道。 “怎么除掉?” “我……我不知道。”就在这时候,小药瓶发出巨大的力量挣开了韶华的双手,朝天花板上猛烈地撞去,好在两人就在门边,萧礼赶紧将她拖进了洗手间,这才免过一劫。 可是,等天花板砸下来的粉尘都落地之后,萧礼和韶华手牵手紧张地走出来看,一抬头,两人吓得差点坐在地上。 头顶是一张放大的女人照片,那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只是她的五官被六颗生锈的棺材钉给钉上了。虽然她的两颗眼珠子被棺材钉钉得死死的,但是从下面望去,仿佛那个女人正狠狠地瞪着你。 “这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15 部分阅读 “这……这是灵堂里摆放的遗照?” “好……好像是的,”韶华的两腿有些打颤,“我以前听公孙老先生说过,世上最恶毒的阵法之一,就是五丁破相阵,找一处风水极佳的龙脉之地,按照坟墓样式建造一座阴宅,活人出不去,死人更出不来,吸天地之阴气,聚冤魂于此。被施了五丁破相阵的女人,会被割下全身的皮埋在地下,然后用棺材钉钉在五官上,这时候女人的怨气就会极大,成为厉鬼。” “萧礼,你想想,此处风水这么好,几个人不想住进来,于是住进来的人都死了,直到有大师将将这里封印了起来,可是现在,那些封印都被你撕了……”韶华越想越害怕,冷汗涔涔。 “我们赶紧走吧。”萧礼关上行李箱,拉着韶华的手便往楼下跑去。 一直在中午灿烂的阳光底下跑了很久,韶华和萧礼才稍稍松了口气,两人的家隔得不远,韶华目送他回了小别墅,便一个人回了学校。 回到学校的时候,下午第一节课已经上到一半了。她悄悄地推门走了进来,明明声音很小,可是下一秒,所有学生的都顺着老师的目光转过头来看向了她。 赤裸裸的打量眼神让她如芒刺在背,老师的脸色冷了下来:“简韶华,你下课到我办公室来一下。其他同学继续上课,不要再看了。” 好在韶华坐在最后一排,而这个班主任十分严厉,他是教物理的,从开学第一天便给了所有同学一个下马威,大家虽然很好奇,却也不敢再回过头来看她。 韶华刚坐下,同桌便递了一张纸条给她:“你好,我叫林薏珍,以后我们俩就是同桌了。(《 href=〃www。lwen2。com〃 trget=〃_blnk〃》www。lwen2。com 平南文学网)” 纸条上还画着一个笑脸,虽然韶华不太喜欢陌生人的接触,也不好拂了别人的好意,便在纸条上说道:“你好,我叫简韶华。” “你和萧礼是少年侦探吗?你们最近发现了好多具尸体啊。” 韶华一时间无言以对,只好回了两个字:“呵呵。” “你跟萧礼很熟吧?” “还好,一般朋友。” “不可能吧,一般朋友你前天晚上能跟他去宾馆开房?” 韶华吓了一跳,她没想到这件事情会被传成这样子,急忙在纸条上写道:“我们没有去开房。” “你就别否认了,这件事情大家都知道,就是因为你们去开房,然后才在房间的柜子里发现了三具尸体。” 韶华盯着桌上的纸条,一时间竟是无言以对,就在这时候,她感觉到纸条前出现了一个阴影,她抬起头一看,居然是班主任站到了她面前。 此刻,班主任正板着脸,一手拿着长长的教鞭。 韶华有些瑟缩地低着头,心里忐忑不安。 “上课在传什么纸条?聊得这么开心?介不介意说出来跟大家分享一下啊?”班主任阴沉地说道。 韶华和林薏珍低着头不敢说话。 班主任拿起纸条,丝毫不给面子念了起来,当念到那句“开房”的时候,班主任的脸色顿时黑的像是锅底一般,额头上的青筋冒了出来,压抑着浑身的怒气咬牙切齿的说:“简韶华,你跟我到办公室来一趟,其他同学自习。” 班主任带着韶华刚离开办公室,教室里便乱成了一锅粥,班干部怎么管也管不了,男生女生们都在热烈的讨论的韶华的事。 “想不到她平时老老实实的,原来挺开放的嘛,她跟萧礼才认识多久?听说认识第二天,就带着她去赛车了,然后又带着她去冷饮店甜甜蜜蜜的吃东西,那天我兄弟带着几个朋友也在冷饮店,不过就说了简韶华几句坏话,萧礼冲上来就把我兄弟给打了!这个简韶华可真不简单。”一个男生八卦地说道。 “可不是嘛,”他前座的女生回过头来,“后来萧礼不是租了个小房子么?就是挖出十几具尸体的那个房子,他们俩居然孤男寡女的过了一夜,你说男女之间住一间房子,能发生什么?” “真是不知廉耻,听说她后来,勾引的萧礼成天呆在房子里,两人腻味了整整七天呐。你说以前萧礼换女朋友都是一周换一个的,怎么她本事就那么大呢。” “可不是吗?不过后来在那个房子的花园里又挖出了几十具尸体,我看萧礼是不会再住那个房子了,说不定会搬回家住,有他妈妈管着,估计过了这段时间的新鲜刺激,俩人准得分手!”另一个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女孩,笃定地说道。 …… 教室那边炸开了锅,办公室里却是落针可闻。韶华的心扑通扑通的跳得飞快,低着头一句话也不敢说。 班主任坐在桌后面的办公椅上,旋开保温杯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茶,用极慢极阴沉的语气说道:“简韶华,我记得你中考的成绩很不错啊,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咱们高中。” 他抽出桌上的一张成绩单递到了她面前。 “我从别人那里了解了一些情况,我一直以为,你只是个有些自闭的女孩子。但是你看看你现在,你都跟什么人混到一起去了?” 韶华被他严厉的语气吓得浑身一抖。 “我听说过萧礼,他妈妈花了很多钱把他转到我们学校,他在原来的学校成绩就非常差,搬来这里的两个月,也是打架斗殴无恶不作。首先,他的家教就有问题,他妈妈在将他转入学校的时候,老师跟他妈妈谈到他的学习非常不好,他妈妈居然说,就没指着让他参加高考,以后会让他出国留学的。这样的家教教出来的孩子,能有什么好品性?”班主任语重心长地说道。 “老师,萧礼他不是这样的人……”韶华急忙辩解道。 “你现在还年轻,什么都不懂,”班主任打断了她的话,“等你懂了之后,你就会追悔莫及,女孩子要自尊自爱你懂吗?太早开放的花会过早的枯萎,早恋看起来新鲜刺激,其实是有百害而无一益的。你现在对恋爱觉得很好奇也是很正常的,但是恋爱会影响你的学习,尤其是你的恋爱对象是一个小混混,这对你的身心都会造成非常大的伤害,甚至会影响到你以后的婚姻,要知道年幼时的阴影影响是很长远的。” 韶华低着头不说话,她的确是喜欢萧礼,但是萧礼喜不喜欢她还不一定呢。萧礼长得那么帅,会看得上平凡的像是灰姑娘一样的她吗? “好了,你先回教室上课吧,我不希望以后发生逃课的事,要是下次,我再听到有同学打报告打到我这里来,我就要请你的家长来学校谈话了,知道了没有?” “知道了,老师。”韶华默默地走回教室。 这时候,下课铃声刚好打响了。 韶华一进教室门,所有人的目光便都停留在了她的身上,有些人说话似乎是故意要说给她听似地,说的特别大声,那种奚落和嘲讽的语调令韶华心里沉甸甸的,她拿出下一堂课的课本,正打算翻开预习一下的时候,旁边用手机自拍的林薏珍又凑了过来。 “喂,你跟萧礼到底是什么关系啊?”林薏珍好奇地问道。 “没有关系。”韶华有些烦乱,因此语气也有些冷淡。 林薏珍却不以为杵,继续八卦的说:“那开房的事?” “他开的房,发现尸体了,把我喊了过去。” “他发现尸体为什么要把你喊过去啊?”林薏珍怀疑地打量着她,摆明了不信。 韶华真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同学之间,好脾气的她又不想摆冷脸,毕竟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还得做一个学期的同桌。 “我不知道,他一个人处理不了,然后就把我喊过去了。” “他处理不了为什么要把你喊过去啊?难道你能处理吗?”林薏珍不依不饶的问道。 韶华无言以对,默默地翻开书,不想说话。 “你跟萧礼到底是什么关系啊?” “什么关系都没有,真的。”韶华抬起头无奈地看着她。 “不是男女朋友?”她挑眉看着她。 “真的不是。”韶华摇摇头。 “也对,你长得那么丑,萧礼又不是眼睛瞎了,怎么可能看得上你,”林薏珍笑了起来,丢了一个鄙视的眼神,开始玩着手上亮闪闪的水晶指甲。 韶华听得有些生气,虽然自己也知道自己长得并不漂亮,萧礼不一定会喜欢上她,可是这种事情自己想想就算了,要是由别人说出来,免不得要恼羞成怒。 “那你下次跟他什么时候见面啊?”她转过头来有些兴奋地问道。 “不知道。” “别那么小气嘛,”林薏珍谄媚的笑着搂着她的胳膊摇了摇,“你看,我们现在好歹也是同桌了,以后呢,就是好朋友,说不定咱们还能成为闺蜜呢?你说是不是?” “这……”这种感觉其实是很陌生的,韶华真的很想拥有一个朋友,她已经孤独很多年了,每个孩子看到她都避如蛇蝎,只有她自己知道心里有多难受,习惯又怎样?面无表情又怎样? 无所谓加无所谓,其实就是有所谓! 林薏珍拉着她的手,勾起她的小拇指:“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以后我们就是最好的朋友了,我会对你好的,你要是有什么东西,也要跟我分享呀!” 韶华的脸上慢慢地露出一个笑容,轻轻地点了点头,心里面有着浓浓的感动。 林薏珍像是奸计得逞一样,脸上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既然我们是朋友的话,就要分享彼此的朋友,溶入彼此的圈子,你的朋友圈里,只有萧礼一个人吧?” 韶华点了点头,好像确实如此。 “那你今天放学以后,带我去他家玩好吗?” “这……”韶华为难的看着她,“我不认识他妈妈,就这样贸然去找他,会不会有些不好?” “不会的啦,以前不认识,我们今天下午去了,不就认识了吗?”说着,林薏珍掏出手机翻出一张照片,“这是张雨然上次拍到的照片,帅吧?可惜我没看到过真人。” 韶华凑了过去,只见照片上的萧礼,穿着很朋克的t恤,背靠着栏杆,看着天空正在抽烟,骨节分明的手十分漂亮,白色的香烟架在他的手上,一点嫣红闪烁,青烟袅袅。 这是入夜的时分,萧礼的侧脸半明半昧,明明是很可笑的杀马特发型,可他整个人漂亮的不像人,像是画出来的一般。 只不过简单的一个背靠栏杆的慵懒姿势,在他做来,便是艺术。便是将这张照片放在展览馆中,也是合适的吧。 韶华的手不自觉的触上了手机的屏幕,抚摸上他那张漂亮的脸,嘴角露出一抹浅浅的傻笑。 “喂,你不会也喜欢上他了吧?”林薏珍把手机抢了过来,警惕的看着他。 “哪有,”韶华像是做贼心虚一样赶紧否认道,“我怎么会……怎么会喜欢上他啊。” “你不喜欢他最好,反正他肯定不会喜欢上你。” 韶华听她这么说,心里不禁又有些不高兴。 “哎呀,开心点嘛,改天我给你介绍一个男朋友,好不好?”林薏珍玩着她的金棕色的卷发,笑眯眯地说道。 “不用了,我要了好好学习,恋爱分心。”韶华低下头,开始看书。 在她看不到的角度,林薏珍露出一个不屑的笑容。 很快,上课铃声响了,还想再说什么的林薏珍,也不得不安静了下来,躲在书本堆得高高的桌子后面,摆上小镜子,用梳子梳了梳自己的刘海,又拿出粉饼补了补妆,用睫毛膏将自己的睫毛刷得更长,又描了描自己的眼线,涂了一点俄罗斯复古红的口红。 之后,她开始聚精会神地修眉毛,眉形明明已经很漂亮了,她还是不停地在修着。 于是一整节历史课,两人倒也相处得岁月静好,温和从容。韶华认真的听课,做笔记,她认真的修眉毛,自拍。 最后一节课是自习课,韶华本来想写作业的,无奈林薏珍又开始给她传纸条,纸条上面哪一个问题都离不开萧礼,这让韶华感到又迷惑又无奈。 一节课就在传纸条中过去了,下课铃一响,林薏珍跟打了兴奋剂一样,将本就性感的贴身裙的扣子解到了第二颗,露出了深深的|||乳沟。 林薏珍的身材非常好,不过十五岁,已有一米七的个子,身材也是前凸后翘,走到哪里都令男生移不开眼睛,尤其是她的胸围,远远超过同龄人。 “走吧走吧,我们赶紧走吧!”林薏珍推着她朝教室外面走去。 韶华盯着她十几厘米的高跟鞋,蹙眉担忧地说道:“你跑这么快,不怕摔倒么?” “怕什么?我都穿习惯了,我从初一的时候,就开始穿高跟鞋了。”林薏珍得意的说道,同时用她的目光将班上所有女生都鄙视了一遍。 学校的对面就是网吧,韶华刚出学校,便遇到了从网吧出来的萧礼一行人。说实在话,跟萧礼相处的时候,她就觉得紧张,不过那是源自于对自己喜欢的异性的紧张,跟萧礼的一群朋友在一起,韶华更是局促不安。 尤其是有时候他那帮哥们开的玩笑,自己很多听不懂不说,就算听得懂,那也不是什么好话,自己接也不好不接也不好,尴尬地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林薏珍却很自然地迎了上去,对潘子笑道:“潘子哥,来打游戏啊。” “是啊,小珍,晚上去喝两杯?”潘子似乎和她极为熟稔。 “不了,我们晚上有晚自习呢。潘子哥不如去我家的酒吧吧,我给调酒师打个电话,我做主给你免单!” “你就不怕我带一帮兄弟去喝穷你呀?” “哎哟潘子哥,瞧你这话说的,我还能不了解你啊,你哪是那种不讲兄弟义气的人?再说了,”她凑近了他,“做事留一线,日后好想见嘛,你这次要是喝得狠了,下次我还怎么做主给你免单?” 潘子哈哈地笑了起来,凑近她,在她手心摸了一把。 “放学了?”萧礼走到韶华面前问道。 “嗯,”韶华点点头,想起下午那帮同学难听的言语和老师的一番说辞,犹豫了一下,鼓起勇气抬起头对萧礼说道,“萧礼,我们以后……我们以后少见面吧?” “你什么意思?”萧礼一下子紧张了,抓住了她的手问道。 “没什么意思,”韶华摇了摇头,“再说了……我现在也高中了,功课也忙……估计你也没什么时间见我……” “你把话说清楚。”萧礼的语气一下子狠了起来。 韶华吓得瑟缩了一下,不敢说话。 “你什么意思?”萧礼吼道。 “萧礼……我要好好念书……”她弱弱地辩解道,眼睛红红的都快哭出来了。 “我让你不念书了吗?啊?”他抓住她的肩膀,瞪红了眼。 一时间,全场的气氛都僵了,有不少放学的同学已经凑得远远地看起了热闹。 人群中的韶华越发觉得难堪,低着头不肯说话。 潘子看不过去了,走上前把萧礼拉开后说道:“老大,女人不是这样对待的。” 然后他又对韶华说道:“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咱们老大也没什么对不住你的,你看吧,上次在冷饮店,你被别人欺负了,还是他给你讨回的公道,你到底怎么想的?” 人群中的韶华越发觉得孤立无援,今日的一番话,让她两头不是人。好在精明的林薏珍上前给她解了围,她对萧礼说道:“萧礼,这事儿你别怪韶华。你不来学校上课,你都不知道学校里的人把韶华传成什么样子了。你说她一个全县第一的成绩考进来拿优等奖学金的女孩子,被别人说,跟某人一呆一整夜,又去宾馆开房,她心里能受得了?” “谁说的?”此时的萧礼就像一头桀骜的狼,眼神十分锐利。 “大家……大家都这么说。”林薏珍被他的语气吓得退了一步。 “说就说呗,难道还不是啊?”潘子满不在乎地说道。 韶华瞬间脸色惨白,眼里蓄上了泪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背脊却挺得直直的。 萧礼看得不忍心,心里闪过一抹疼痛,上前搂住她的肩膀,对着来来往往的所有人大声说道:“这是我妹妹!没见过哥哥和妹妹亲亲蜜蜜的啊?以后谁再敢欺负我妹妹,我知道一个打一个!打死了算!” 这样的萧礼让她感到一阵火辣辣的难堪,她一把打开他的手,朝回家的方向走去。 晚自习的时候,林薏珍照例给她写纸条,韶华也回复得很敷衍。她感觉自己像是一只蚕,被外界的流言蜚语交织成的蚕茧给紧紧地束缚住了。 难怪当年上海名媛阮玲玉自杀之前会说出那四个字:人言可畏。 果真是人言可畏。 走到哪里都被人围观被人指指点点让她难堪的恨不得从这个世界消失,每天去学校上课对她来说都成了一种煎熬。 萧礼来学校找过她几次,她每次远远地看着他,都避开走,摆明了躲着他。 屡屡找不到韶华的萧礼,火气也有些大,于是在网吧里打游戏开始坑队友,打桌球的时候也总是输,甚至现在连泡妞的时候,都有些心不在焉。 可就是打架的时候忒狠,仿佛在发泄似地。 镇上另一个老大见萧礼长得漂亮,他是个同性恋,想对萧礼不轨,结果被萧礼一个人单挑十个人,还将那个老大的胸前打断了三根肋骨,从此彻底成了镇上一霸。 潘子看不下去了,一把抢过萧礼手里的香烟,扔在地上踩灭了:“老大,我去把她给绑过来!” “你给我回来,不许去找她!”萧礼喝道。 “不去找她?看你就这么烦着?”潘子无奈地看着他,“老大,你已经烦了一周了,还要再烦多久?” “我没烦!”萧礼从口袋里掏出烟和打火机,又开始点烟。 “行行行,你没烦,是我烦总行了吧?”潘子叹了口气,“没看出来普普通通一小妞,竟然有那么大本事,你知不知道现在圈里圈外的人都在看你笑话呢!” “我有什么笑话可看的?”萧礼一个阴郁的眼神扫了过来,“韶华是我妹妹!是我妹妹没看明白吗?” 潘子蹲在地上,实在是彻头彻尾的无奈了:“老大,你自己想想,你那种态度,是对妹妹的态度吗?” “怎么不是了?”萧礼烦闷的狠狠抽了一口烟,“我跟她清清白白,认识这么久了,也就牵个小手,怎么不是兄妹关系了?” “老大,你那方面不会是出问题了吧?”潘子一脸惊讶地看着他,从地上站了起来,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一个外星人似地。 “怎么说话的你?”萧礼一脚将他踹翻了过去,“没看到我昨天还和那张什么的开房去了吗?” “然后十分钟后就出来了?”潘子有些担忧地看着他,“老大,有病得治,走,我陪你去医院。” “去你的!”萧礼又是一脚踹了过去,“她唇膏太黏了,我不喜欢。” “我知道我知道,大鱼大肉吃多了嘛,想吃点新鲜蔬菜畅通一下肠胃,可没想到青菜没买到,倒是买到了一把姜,这下辣得入不了口了吧?” 萧礼靠在天台的栏杆上,表情有些颓丧:“潘子,你说她干嘛老躲着我?” “不喜欢你呗。”潘子丢过来一个你是白痴的眼神。 萧礼顿时便怒了,潘子赶紧求饶,连忙装孙子,不敢惹了这位大爷。 “我长得这么不招女人喜欢吗?”他有些难过和困惑的问道。 潘子翻了个白眼。 “我觉得我长得还行啊,从小到大,那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啊,”萧礼将抽完的一只烟扔在地上,踩了几脚,心里有些闷闷的痛,“可是她现在怎么老躲着我呢。再说了,咱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分明感觉到她被我迷住了,她看我那种眼神,我可是见惯了的。” “我说老大,你到底是希望她喜欢你,还是不希望她喜欢你啊?”潘子不耐烦地问道。 “当然不希望她喜欢我,她要是喜欢我了,这份兄妹感情不就不纯粹了吗?”萧礼不假思索的说道。 “这不就结了吗?既然你不希望人家喜欢你,人家又如你所愿的不喜欢你,整天不想见你,那你还在这里烦什么?你再烦人家也看不到,人家看到也不会心疼!你别忘了人家可是全县第一的成绩考进去的高中呢,跟咱们是一路的人嘛?老大你整天就别瞎想了,该打游戏打游戏,该喝酒喝酒!想那么多干嘛。” “潘子,你觉得她真的不喜欢我吗?”他突然蹲了下来,一脸认真地看着他问道。 潘子快要被他整疯了,有些崩溃地说道:“老大,你到底是希望她喜欢你还是不喜欢你啊?” “我也不知道,”萧礼迷茫地摇摇头,“她要是喜欢我,她就太肤浅了。她要是不喜欢我,我心里难受,难受的跟猫挠似地,这种感觉从来没有过,简直糟透了。” “那你喜欢她吗?”潘子今天真的后悔跟萧礼来到天台上了,这简直就是个天大的错误。 “你会喜欢你妹妹吗?”他一脚又将他踹翻了。 “如果她入了我的心,妹妹什么的,也未尝不能喜欢,”潘子耸耸肩,“就是敢不敢娶的问题了。” “你个禽兽!”萧礼鄙视地瞪了他一眼。 潘子在心里默默地说道,我再禽兽,也比你禽兽不如的好。 “老大,我给你个建议,现在快下课了,你就去教室门口堵着她,兄弟几个多带些人,将教室门口堵得水泄不通,我就不信了,她还能长了翅膀飞了去?” “这样会不会吓到她?”萧礼担心地蹙眉。 “老大,你到底会不会泡妞?哪个女孩子不想自己的男朋友带着一票的兄弟来迎接自己?多长面子啊,女孩子都是些爱慕虚荣的动物,老大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啊!”潘子欲哭无泪道。 “好,那我先去了,”萧礼一边走一遍吩咐,“你去打电话通知兄弟们,到时候一起在教室门口集合。” 快步跑到教室门口的萧礼一眼便看到了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韶华,午后金色的阳光从窗户外洒了进来,落在她的脸上,清晰的可以看见脸上每一根白色的绒毛,她雪白的肌肤沐浴在阳光下,半张柔和的侧脸如同天使一般,有一种圣洁的美丽。 她认真地听着课,一手撑在下巴上,另一只手捋了捋鬓边散落的碎发,然后记下几行笔记。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美,认真的女人也同样富有魅力。 一旁的林薏珍通过镜子发现萧礼来了,赶忙解开衣服的第二颗扣子,对萧礼不停地抛着媚眼,做出一些引诱性的动作,可惜萧礼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过她一眼。 林薏珍有些失落,气得当即摔了镜子,好在这时候正好下课了,下课铃声掩盖了摔镜子的声音,也没有引起众人的注意。 韶华合上书本放在一堆书的最上面,从桌子里拿出自行车的钥匙,一转头的时候,便看见了直挺挺站在那里的萧礼。 两人的视线对了上去,韶华脸色一红,别过了头,感觉浑身都有些不自在。 萧礼走进教室,在众目睽睽之下对她大声问道:“是不是我不来堵着你,你就永远都不打算再见我了?” “没有啊,”韶华装作镇定自若地收拾着桌上的书本,“大家功课都忙,见面少很正常嘛。” “你少自欺欺人了,”萧礼气得抓住她的手,“你是根本就不打算见我!” “萧礼,”她有些心虚的别过头去,“我功课真的很多,晚上晚自习的时候,还有物理作业、化学作业,还有英语单词也没有背的,还有……” “还有多少?” “还有……” “跟我出去吃饭。”他不容置疑地拉着她往外走。 “可是我真的还有一堆作业……”韶华面露难色。 “我遇到鬼了!”他打断她的话,“你是希望在教室跟我讨论这个问题,还是跟我出去讨论这个问题?”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两人。简韶华是大家眼里公认的神经病,从小便说自己能看到鬼,而现在,跟她搅和在一起的萧礼居然说他遇到鬼了,难道萧礼也跟着变成神经病了。 韶华的面上闪过一抹紧张和担忧:“怎么会这样?不是已经回家了吗?” “我们出去说。”萧礼拉着她往外走,韶华关心则乱,也没心思理会众人的目光。 萧礼一路拉着她走到学校外面的餐馆点了一桌菜,韶华急冲冲地问道:“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跟我说啊。” “是不是我不说我遇到鬼了,你就不打算再理我了?”他看着她,一字一句的问道。 韶华有些心虚的别开头。 “你tm到底把我当什么了?”萧礼愤怒地差点掀了桌子。 韶华吓得不敢讲话,眼睛红红的,看起来可怜极了。 “好,你要听什么我就说什么,我确实是遇到鬼了,”萧礼静了下来,心平气和地说道,“这两天我在家,晚上明明睡在自己家的床上,第二天醒来却发现自己躺在那个小房子里的一副棺材里。我们家的生肉,莫名其妙会消失,早上起来的时候,会发现桌上有吃过东西的痕迹,在家里还总能听到一群人的脚步声……” “萧礼,你妈妈找人看过了没有?”韶华赶紧问道。 撞人事件 “看过了,没用,”萧礼摇摇头,叹了口气,“那位先生在房子里做过法后,本来是想将那些冤魂都给请出去的,可是它们根本不买账,反而将那位先生伤得很重。” “我现在每天都不敢回家,这样的日子真是受够了。” 韶华低着头,心里也有些难受,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开心你也会觉得开心,他难过你会更难过,韶华此时真是恨不得代他受过。她心里默默地喜欢他,可是因为那些流言蜚语,她又不得不躲避他。 年少的时候,心灵是很脆弱的,连成年人都不敢说自己能扛得住任何流言蜚语,何况一个少女?人都是群居动物,当人们的集体无意识行为伤害到个体的时候,有时候抹杀的不仅是心灵,会连肉体也一并抹杀。 纵然韶华已经接受了这么多年被他们当成神经病,但也不代表她愿意被他们当成另一种异类。前者是属于“精神残障”的范畴,后者是属于道德的范畴。 人们对于道德这种范畴的约束比“残障”要严厉的多。尤其是那些女孩子,一方面很很鄙视她,用最刻薄恶毒的语言去伤害她,想尽各种办法去孤立她,另一方面,她们也想跟萧礼如此靠近,又帅又坏的男孩,对青春期的少女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那你要不要去佛寺住一段时间?在佛寺里,是没有那些妖魔鬼怪的。”韶华建议道。 “去哪里?” “不如去万佛寺吧,我小时候也经常跟外婆去的,虽然没有跟主持讲过多少话,但也算混了个脸熟。而且万佛寺对外也是接受香客的,你先去住些日子,等过了鬼门关再回来。还有三天,鬼门关就过了,你今晚先回去休息,我明天一早陪你去。” “不怕班主任说你?”他抬起头来定定地看着她。 “明天是星期天,全天自习,班主任应该会允许我请假的吧。”韶华别开他的目光。 “哦。”萧礼点点头。 此时的气氛有些尴尬,韶华有千言万语想对他说,可又不知该从何说起,他的世界终究不是她能融入进去的,他的那些打架斗殴的兄弟,看得出来也并不喜欢自己。 那又何必纠缠不清? 韶华感觉心里一阵闷闷地难过,她喜欢他,可是担心他不喜欢她,到时候连朋友都没得做。更何况,老师说的对,恋爱分心,自己现在上课就极不认真,经常走神,满脑子都是萧礼,有时候嘴角还会噙着一抹傻笑。 有好几次被点名站起来答问,韶华连老师问的什么问题都不知道,自己的同桌林薏珍是个比她还不听课的学生,自然没办法帮她。 有几次她被前排的女生设计,答非所问,全班哄堂大笑,老师的脸色也很不好。 那时候,她真是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纵然这一生会有遗憾,但还是结束算了吧。这不是个适合恋爱的年纪,而面前的人也不是个适合恋爱的人。 虽然他满足了她对恋爱的一切幻想,帅气、有钱。 两人沉默的吃完饭,萧礼竭力的想找些话题聊,可是话到嘴边才发现,似乎没什么好聊的。和她聊学习的话,自己的学业早就荒废了,和她聊画画自己也是个门外汉。 而自己的生活,他又不太想让她知道。如果她知道自己打架、滥情,那么她看他的眼神还会是这样吗? “那……你明天早上八点来我家找我吧。”分别的时候,萧礼回过头说道。 “好。”韶华点点头,心里纵是不舍,还是头也不回的往学校的方向走了过去。 萧礼的心中泛起一股惆怅,在落日的余辉下,看她的影子被拖得越来越长,她向着阳光的方向行走着,轮廓被勾勒成金色,仿佛要消失在落日的光辉里,他的心空落落的,仿佛一座繁华的城池瞬间荒芜,仿佛一片沧海瞬间变作黄沙漫天的沙漠。 他看了很久很久,直到她消失在小巷的拐角。 “老大,别看了,人都已经走了。”潘子叼着一根烟走了过来。 被揭穿心事的萧礼面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恶狠狠地说道:“怎么又闲着了?高一的保护费不去收了吗?” “老大,你不是从来不收保护费的吗?”潘子惊讶地看着他。 “现在想收了,有意见啊?”萧礼横了他一眼。 “没意见,没意见。” “晚上陪我去喝两杯,多叫几个女孩子过来。”萧礼有些烦,他感觉自己的情绪已经全部被韶华给左右了。 “多叫几个?”潘子抱着肚子哈哈笑了起来,“老大,你刚跟她分别时候说的话我可听见了,明天早上八点见,你不怕你腿软站不起来啊?” 萧礼一脚踹了过去,恼羞成怒:“叫你去你就去!还愣着干什么?等着找抽呢你!” 潘子赶紧跑远了。 晚上,所有的兄弟聚在酒吧中,萧礼没有开包厢,就在这人来人往的大厅里占了几个卡座。潘子这次带来的女孩都是个顶个的漂亮,妆容精致,衣着性感,是萧礼以前最爱的火辣型的。 见到这么帅的男孩,几个女孩子也十分兴奋,黏在身边眼睛都移不开,纷纷大献殷勤。 萧礼一杯接一杯的喝着酒,与她们虚与委蛇的调情,却总有些不在状态。酒吧里灯光昏暗,各种彩色的光斑不停地晃动着,酒香、汗臭与烟味混杂在一起,说不出的混乱。 酒吧的声音震耳欲聋,人们在舞池中疯狂地摆动着身躯,台上的绕着钢管跳舞的领舞更是火辣诱人。 萧礼有些心不在焉地看着台上跳钢管舞的女孩,在这样混乱的环境中,脑海中清晰浮现的却是韶华那双清澈的眸子和羞涩的笑容。 她的头发漆黑光滑,她的皮肤像牛奶一样白,她的眼睛水汪汪的,像是骨碌碌的小狗的眼睛一样。她迎着阳光抬头时,就像一个圣洁的天使,她在微风中拂开头发低头时,像是开在湖畔的水仙花。 明明前后认识不过以一个月,为什么他清楚的记得跟她在一起的每一点每一滴?他现在真的好想见她,可是她现在已经睡了吧? 对的,九点五十下晚自习,现在是十点半,功课那么多,她应该已经睡了。想到此处,萧礼有些失望,端起桌上的一杯酒又灌下了肚子。 一旁的女孩见他一直望着台上的领舞,以为他喜欢看那性感的钢管舞,便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甜腻腻地说道:“萧礼,我去给你跳一支舞。” 说着,她便冲上了舞台,与领舞说了几句,领舞欣然退下,dj也不约而同地放起了性感火辣的舞曲。 萧礼心不在焉地看着她跳舞,虽然她每一个动作都极尽挑逗之意,他却感到有些无趣,又开始一杯接一杯的喝酒。 一旁的潘子看在眼里,倒是将他身边的几个美女抢过来了两个,左拥右抱的好不快活。 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十一点了,喝了这么多酒的他,站起来想上厕所。 在洗手间解决完自己的生理问题后,一打开洗手间的大门,便被那个跳钢管舞的女孩给堵了进来,接着便是疯狂的激吻。 换做以前,萧礼肯定会化身为狼,可是现在,吻罢,萧礼将她狠狠地推开,跌跌撞撞的几乎是落荒而逃。 走出酒吧大门的时候,潘子扶着他叹了口气,语气里满是不解:“老大,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你都不要,你到底想要什么啊?” “我想要……呵呵……”萧礼似乎是有些醉了,“我想要韶华……我想要韶华!” 最后一句,突然被他大声喊了出来。 潘子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16 部分阅读 “我想要……呵呵……”萧礼似乎是有些醉了,“我想要韶华……我想要韶华!” 最后一句,突然被他大声喊了出来。 潘子脸上露出一个果然如此的表情,制住他的酒疯:“那你就去找她啊。” “我……我不能去找她,哈哈,我不喜欢她,我萧礼眼界高着呢,我喜欢的女孩子,脸蛋要漂亮,身材要火辣,她那种小白菜,带出去丢面子,倍儿丢面子!”他一阵傻笑,挣脱他的手,走也走不稳,一会儿踢到墙壁,一会儿踢倒垃圾桶。 潘子叹了口气,跑上前将他拉扯住,大半个身子都驮在自己背上,大声说道:“老大,没人笑话你!只要你把她搞到手了,我们都支持你!” “不!我不要你们看我笑话,”他从他背上下来,扶着墙壁醉醺醺地走着,“我萧礼是你们老大,我不要你们看我笑话!我喜欢性感的女人!” 完了完了,没救了!潘子在心底哀悼。 “那我现在就带你去找性感的女人,走吧,老大!”潘子拖着他往回走。 “我不要那些女人,我要性感的女人!” “那里全部都是性感的女人!”潘子在他耳边大喊道。 萧礼坐在地上呵呵傻笑了一阵,突然扶着墙壁站起来说道:“我要去找韶华……” “我扶你去。”潘子赶紧跟了上来。 “我不要你跟着,”他一把推开了他,揪着他的衣领,醉得眼睛都红红的,嘟哝道:“她不喜欢你……她不喜欢你们……她看到你们会不开心的……你给我滚远点吧。” 潘子闭了闭眼,有些心塞:“老大,你确定你自己能走着去嘛?” “能!我没醉!我要去找韶华!我知道韶华家在哪里!我要去找她,现在,你给我滚!”他一手指着他,另一只手仍然扶着墙。 潘子无奈地扶额,只能默默在身后远远地跟着他,看着他深一脚浅一脚的踱到了韶华家门口。 “韶华——!韶华——!你出来——!韶华——!我找你有事——!”他用双手圈了个喇叭,大声喊道。 “谁啊?”里面传来了一个老人的声音。 “我找韶华——!韶华——!” 片刻后,二楼的灯亮了起来,韶华穿着睡衣,屐着拖鞋头发凌乱地跑了出来,将他一把扶到一边。 此时,韶华心里满是紧张和害怕,回去后肯定会被外婆一顿臭骂,外婆肯定会说自己在外边尽结交些不三不四的人。说不定外婆又会说起她过世的父母,说她如此不争气让泉下的父母伤心云云…… 韶华感觉一阵头大,欲哭无泪。 “萧礼,你这么晚来找我,有事儿吗?” “韶华……”他一手搂上她的脖子,将她拉近自己,带着酒味的气息熏得她紧蹙着眉。 他在昏黄的街灯下端详着她的五官,从眉毛到眼睛到鼻子,最后落在她唇形优美的嘴上。 她的唇很粉嫩剔透,像是果冻一样,在街灯下散发着淡淡的光泽,他感觉喉咙一紧,不由得又凑近了些。 她的身上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很淡雅,像是某种花的花粉味,他皱着眉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好像是芙蓉花的花粉味。 今夜的萧礼很反常,韶华紧张地浑身僵直,这么近的距离,她的脸都红到了耳朵根子,想放开他,又怕他会摔倒在地上。 萧礼慢慢地靠近她,嘴里嘟哝着两个字:“韶华……” 就在她以为他会吻她的时候,他突然痛苦的皱起了眉头,弯下腰,把肚子里没消化的食物全部吐到了韶华的睡衣上。 一股酸臭的味道顿时弥漫了开来…… 站在远处的潘子见此赶紧跑了过来,扶住了萧礼,嘴里不停地道歉:“嫂子,真是对不起啊,老大他今晚喝醉了,他平时不是这样的,你别跟他生气。” “我不是你嫂子……”韶华赶忙辩解道。 “总之嫂子你必须得原谅他啊,不然他明天情绪肯定会不好。”潘子想想这一周受过的苦,不禁有些害怕。 “我没生他气,再说了,我也不是你们嫂子。”韶华焦急地辩解道。 “嫂子,虽然我知道,你还没有接受我们老大,但是在我们心中,你就是我们的嫂子。” “我真的不是啊……”韶华无奈地目送这蹒跚的两人离去。 进了房门,果不其然被外婆骂了一顿。韶华站在一边,心里委屈之极,可是又不敢顶嘴,只能可怜兮兮的任她一顿痛骂,骂着骂着,外婆又开始老泪纵横,这就更让韶华下定了从此不再与萧礼往来的决心。 第二天早上,当萧礼醒来的时候,脑袋晕晕沉沉的,可是昨夜的一幕幕却浮上了他的心头,他懊恼的恨不得以头撞墙,他居然、居然将一堆秽物吐到了韶华身上。 怎么办?怎么办?他该怎么面对韶华?韶华会怎么想? 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已经七点四十了,他懊恼的抓了一把头发,怎么到这个时候了?对于自己躺在一堆血泊中的事情,他已经没心情再害怕了。 反正他现在被一堆冤魂缠着,他们每天都会想出一堆法子来整自己。 他迅速去浴室冲了个澡,洗漱完之后,往自己的头发上喷了点啫喱水,给头发定一下型。 洗手台上躺着一个精致的香水瓶,那是他上次经过商场的迪奥专柜时买的,当时只是偶然经过,突然想起韶华不喜欢他一身的烟味,于是便买了这瓶古龙水。 也许她会喜欢这个清爽的味道,他打开盖子,在身上喷了一下。 回到房间拉开窗帘朝下望去,他看见韶华已经来了,正站在他家楼下的栅栏外面,她穿着一身淡绿色的雪纺长裙,裙子上绣着一朵朵白色的蒲公英,使她整个人清纯的像是一汪清溪。 他的唇边露出一个微笑,飞快地朝楼下跑去。 跑到玄关旁换鞋的时候,餐厅里吃早饭的妈妈喊道:“你这臭小子,不吃饭了吗?” “不吃了!我要出去!”萧礼头也不回地喊道。 “你昨晚喝了酒,胃里都吐空了,大清早的又不吃东西,真当自己的胃是铁打的啊?”妈妈蹙眉斥责了一句。 萧礼想,这么早也不知道韶华吃了东西没有,便折了回来找了个袋子,拿起桌上的面包和牛奶装进袋子中。 “这才对嘛,”妈妈点了点头,“你今晚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 妈妈拿起一旁的洗衣服的单子塞到他的口袋里:“回来的时候记得去干洗店拿衣服!” “知道了。”萧礼挥挥手,不耐烦地跑了出去。 他跑到花园,拿起前些日子买的一株白色的竹子,捧着花盆穿过一片火红的玫瑰丛。然后他去车库取了车,开着车停在韶华面前:“走,我先带你去兜兜风。” 韶华摸着法拉利雪白的车身,眼里露出惊喜和兴奋。 上了车后,萧礼将袋子扔到她怀里:“吃点东西吧。” “谢谢。”韶华含羞点头,转头看向萧礼,一阵心襟荡漾,想不到萧礼也有这么心细如尘的时候。 只是想到自己远离他的决定,又是一阵黯然。 萧礼见她低头沉默的抓着袋子,却没有吃,不由得问道:“怎么?不喜欢吃吗?不喜欢吃没关系,到时候咱们在路边买点吃的,你随便点。” “没有,”她拿出面包吃了一口,又将袋子递了过来,“你也吃吧。” “好。”他抓起一块面包塞进嘴里,只觉得只要跟韶华在一起,就连平时吃到腻的面包也变得美味起来。 “对了,昨晚的事,对不起。”他转过头,鼓起勇气看着她。 “没关系,我没生气,大家都有喝醉酒的时候嘛。”韶华低头,浅浅地笑笑。 “对,”萧礼依然感到尴尬,“你不生气就好。” 你要是生气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在心里这样说。 开了十几分钟后,韶华突然问道:“萧礼,你是不是没有考驾照啊?” “是啊,不过你别担心,不会被抓到的。”他有心要在心仪的女孩面前秀一把车技。 “我倒是不担心这个,”她有些郁闷的转过头看着他,“我们不是去万佛寺吗?为什么你一直在围着这儿打转。” “围着这儿打转?没有啊。”他还真没注意,满门心思都在身旁的女孩身上。 “你看!”她指着旁边的那个小房子,“我们从这儿经过了三次。” 那个小房子就是发现几十具尸体的房子,萧礼转头一看吓得不轻,车子却像是失去控制一般闯进了那座房子。 然后,便是疯狂地围着那幢房子在打转,萧礼怎么踩刹车也停不下来,两人皆是吓得一身冷汗。 韶华突然注意到了车上放着的那盆白色的竹子,脸色大变:“萧礼,这东西怎么来的?” “搬回家的第二天我经过花店的时候买的,当时我见它长得很可爱,浑身都是白色的,想着你可能会喜欢,打算养一阵子等它再长高些把它送给你当礼物。”萧礼全副心思都在与车子斗争,语速非常快。 “萧礼,我想我知道你回到家后为什么还会遇上一系列不好的事情了,因为,”她害怕地指着那一株竹子,“这种白色的竹子十分罕见,它有一个非常可怕的名字——鬼竹。” “鬼竹?”萧礼吓得脸色一白。 “没错,鬼竹,这种竹子能吸引各种冤魂厉鬼,极为不祥,一般是用来诅咒的,”韶华抹了一把额头上渗出来的冷汗,“但是这种竹子极为稀少,可以说是可遇不可求,你……你运气也太背了点儿。” 韶华抓起鬼竹便朝车窗外扔了出去,鬼竹扔在地上,花盆碎了,泥土散开,竹子居然化作了一滩血水,发出婴儿般的啼哭声,吓得两人头皮发麻。 就在这时候,萧礼发现,他们被密密麻麻的冤魂厉鬼给包围了,它们一个个都以恶狠狠地眼神狠狠地瞪着他们。 萧礼这段时间简直要被它们给折磨疯了,打转方向盘朝他们狠狠地撞了过去,身旁的韶华发出一声尖叫:“不要——!” 可是萧礼根本不听,依旧横冲直撞地在开车撞鬼,韶华慌了,抓着他的胳膊不停地在喊:“不要——!不要——!” 不知哪来那么大的力气,她疯狂地与萧礼抢着方向盘,最后,车子撞到了一旁的墙壁上,半侧面全部撞得塌陷了下去,两个人被弹出的安全气囊给救了一命。 虽然如此,但是韶华和萧礼还是撞到了头部,晕了过去。 当两人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病房里,萧礼的妈妈和韶华的外婆都在,两人的面上皆是一片担忧。 见儿子醒了,萧礼的妈妈赶紧按铃叫来了医生护士,与医生护士一同进来的,还有警察局的人。 “没有什么大碍了,”医生检查完萧礼和韶华的伤后,说道,“可能有点轻微的脑震荡,多休息几天就好了。” “那好,”警察局的刘队长严肃地看着两人,“换好衣服,随我们去一趟警察局。” 外婆在旁边吓得哭了起来,韶华赶忙坐了起来拍了拍她的背,轻声安慰。 “小华啊,你说你这孩子,怎么越大越不懂事?怎么能跟这种男孩子混在一起呢?现在好了吧,撞伤人了吧?撞伤了十几个人,这要是留下了犯罪记录,你以后可怎么出来工作啊?”外婆老泪纵横地说道,“你说外婆辛辛苦苦把你和你哥哥拉扯大,你怎么不学着点儿你哥哥,你怎么就这么不争气!” “我没有……外婆……”韶华嘴巴一瘪,也委屈地哭了起来。 “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只盼警察局能明辨是非,将你放出来。要是因为故意伤人罪而被关进少教所,你这辈子就毁了!” “外婆,我们都是无辜的。”她可怜地看着她。 “你是无辜的,他呢?他开车撞的人,将你连累了进去,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呢!这么不懂事呢!你怎么能跟坏孩子混在一起呢?你怎么不想想,外婆这些年带着你是怎么过来的?你怎么不想想,你哥哥念着大学还要辛辛苦苦地做兼职赚一些钱回来供你读书,你爸妈真是白生了你!” 她最后一句话语气说得太重了,韶华泪如雨下。 一旁的萧礼妈妈听不下去了,转头看着外婆冷笑一声说道:“我儿子是什么人我最清楚,你别满嘴胡言乱语的血口喷人,我儿子怎么啦?我儿子优秀的很,以后会是人上人,你外孙女认识我儿子那是三生有幸,我儿子认识你外孙女那才叫倒霉!” 见两人要争执起来,萧礼大吼一声:“妈,你别说了!” 萧礼妈妈这才愤愤地瞪了她一眼,不再说话。 萧礼见韶华哭得可怜,心里泛起一阵疼痛,从桌上的纸巾盒里抽出几张纸巾递给她,她却没有接。 萧礼只好将纸巾放在了她腿上。 韶华从旁边的袋子里拿出衣服,先去洗手间把衣服给换上了,紧接着,萧礼也换上了衣服。 当两人走出病房的时候,警察用手铐铐住了两人。韶华抬头看了萧礼一眼,萧礼愧疚的看着她:“韶华,对不起。” 她摇了摇头,低下头去。 警察将两人押上警车,押送回了警察局,一路上,警笛长鸣,不少人都站在两边看热闹。韶华难堪的一直低着头,不敢望向窗外。 到了警察局后,两人是分开审讯的。最开始审讯的是萧礼,萧礼说他没有开车撞人,他撞的是冤魂厉鬼。 而韶华的说辞则是,他们被冤鬼缠身了,萧礼出现了幻觉,当时他们车子的周围都是鬼,在推着这辆车子,在摆动着萧礼的手撞人。 听完两人的说辞之后,警察们在一起讨论了一会儿,觉得可能是因为两人最近老是发现尸体,受到了惊吓,所以精神出现了问题。 很快,他们便被送到了最近的精神病医院,由于两个人都拒绝更改自己的说辞,于是他们便都被认定为精神有问题,需要关押在精神病医院治疗。 韶华和萧礼被关在不同的大楼,期间,韶华的外婆来过一次,老泪纵横的一直在说造孽,认为她从小失去父爱母爱才会导致心理问题,进而出现精神问题,有了幻想症。 而萧礼的妈妈也来过一次,告诉他那些被他撞伤的人,她已经赔钱了,让他好好在里面呆着。 萧礼的妈妈倒是不认为儿子精神有问题,只认为儿子聪明,若是儿子不把鬼魂一套拿出来说事,只怕会坐几年牢。 毕竟韶华15岁,还算是未成年,而萧礼都已经18岁了,法律不会允许他一连撞伤十几个人。 来到精神病医院的第七天晚上,萧礼躺在病房里,照例睡不着。自从他来到这里之后,医生护士每天都给他吃一堆药,他怕吃坏了脑子,每次都是含在嘴里,等他们走了之后将药片偷偷吐掉。 说实话,来到精神病医院之后,他反倒舒心了很多,这里没有那些整天缠着他的冤魂厉鬼,他这才发觉生活是多么的美好。 “哒、哒、哒……” 有敲窗户的声音响起,他拉开窗户,只见韶华骑在一只大雕上,将手指放在唇边嘘了一声,然后小声说:“这是我白天画出来的两只大雕,咱们快逃吧。” “雕?”他难以置信地看着她身下的坐骑,有一种穿越到了《射雕英雄传》里的玄幻感觉。 “对啊,你快从窗户中爬出来吧,”韶华急切地催促道,“我这几天仔细观察过了,晚上12点这里换防,要是我们再不走,就走不了了。” “好,”萧礼双手撑在窗台上,跳了出去,骑上了一只大雕,好奇的问道,“你以前画的动物不都是幼崽吗?” “幼崽能驮起咱们吗?”韶华无奈地看着他,“好在这里鬼多,我也是跟他们沟通交流了好久,才找出了两个愿意以成年动物的形态续命的鬼魂。带我们飞出去,也算是他们报答我们了。” “飞吧。”她摸了摸身下大雕那光滑的羽毛。 萧礼身下的大雕也跟着飞了起来。 在半空中飞行的滋味很不好,两人的头发被吹得非常凌乱,根本看不清前面的东西。 大约飞了半个小时之后,两只大雕停在万佛寺附近的一个偏僻的巷子里,韶华说了声谢谢,两只大雕凑过来伸出脑袋在她手心亲昵地蹭了蹭,然后便冲上了天空。 带着萧礼轻车熟路的来到万佛寺,这时候,佛寺已经关门了,韶华敲了好久的门,才有一位睡眼惺忪的沙弥起来开了门。 “敢问施主,这么晚前来所为何事?”小沙弥打量了两人一眼,语气有些不太好,看两人非常年轻,又穿着病号服,以为是半夜无聊出来找事儿消遣的。 “这位小师傅,可否通融一下,我们想找方丈大师。”韶华急切地说道。 “施主,如今已是深更半夜,方丈大师早就入睡了,你们俩还是明日请早吧。”说着,他便要上前关上大门。 “小师傅,”韶华赶忙上前拦住他,“救人如救火,这事儿等不得啊。” “好吧,那请施主说说,你这么晚找方丈师父到底所为何事?” “这……”韶华面露难色,“这件事情我们不方便跟你说,再说了,即使跟你说了,你也解决不了问题。” “那还是请两位施主明日早点来吧。”小沙弥毫不留情地便要关门。 这时,从寺庙那头走来一个打着手电筒的老和尚,慈悲的说道:“阿弥陀佛,慧明,你便领着两位小施主去见方丈大师吧,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可是……” “你放心吧,我刚刚巡夜过来,方丈大师还在房中参禅呢。” 见老和尚这么说,慧明也只好带着韶华和萧礼朝方丈大师的禅房走去。 走到禅房外,慧明叩了叩门:“方丈大师,门外有两位施主求见。” “阿弥陀佛,这么晚了求见,怕是遇到什么难事了吧,你让他们进来吧。”方丈大师温和地说道。 韶华和萧礼走了进来,双手合十说了一句:“阿弥陀佛。” “施主请坐吧,”方丈大师慈悲的笑了笑,“桌上有茶,两位远道而来,可以先解解渴。” “不用了,谢谢大师,大师,我这位朋友最近遇到了很多麻烦事,想请大师帮忙化解。”韶华说着,推了推萧礼。 萧礼将自己最近遇到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大师听后,沉吟了一声,说道:“你这种情况非常少见,再则,老衲虽是一寺方丈,对于驱鬼之事,却只是略懂皮毛。” 他取下了自己手腕上带了很多年的佛珠:“这个佛珠已经跟随了我五十年了,在关键时刻,对你或许能有一些帮助。” “大师,真的没有办法了吗?”韶华焦急地问道。 “办法倒也不是没有,我有一位知交好友,在除魔卫道方面乃是大家,只可惜他现在已经移居菲律宾了,”说着,他拿出一张纸,在纸上写了一个姓名和地址,“这是他在菲律宾的住处,你们可以去那里找他。” “多谢大师。”萧礼和韶华感激地说道。 方丈大师将两人送了出去,送至门口的时候,大师对萧礼说道:“这位施主,吉人自有天相,一切都会化险为夷的,施主不必多虑。” “谢方丈大师。”虽是这么说,萧礼的心中到底是忐忑难安的。 离开了方丈的禅房,两人慢慢的走了出去,四下里,环境清幽,萧礼伸手,握住了韶华的手,像是死亡的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的浮木:“韶华,你能陪我去菲律宾吗?” 手术 阳光从窗外洒进来,她缓缓睁开眼睛,捋了捋垂下来的凌乱头发,这时候,门铃声响起,她穿上拖鞋去开了门,推着餐车的服务员走了进啦,将早餐一一放在桌上。 “住在隔壁房间的萧先生呢?”她去洗手间一边漱口一边问道。 “萧先生今天一大早就退房了。”服务员回答道。 “怎么会这样?”韶华走了出来,拿出手机给他打电话。 一连打了几个电话,对方都显示不在服务区,这让她感到非常奇怪。 吃完早餐后,她又打了几个电话,可结果依然如此,奇怪之余,她只能悻悻地离开了酒店。 走出酒店大门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既然不知道该去往何处,她拿起手机给萧礼发了一条信息:“我决定先回宾县看看,勿念。” 跟在萧礼身边的时候,好像享尽人间繁华,可是离开他之后,才发现好像没有什么是属于自己的,除了他送给自己的一堆奢侈品。 当她拎着那一箱子奢侈品回到宾县的时候,已经是两天后了,萧礼像是人间蒸发一样,打电话根本打不通。 她感到一阵无助和茫然,以前的她尚可靠画画生存,现在自己连画画的手都失去了。 这几天舅舅就要做手术了,在做手术之前,他一直惦念着要见韶华,舅妈看了不忍心,于是将韶华给叫了过来。 以前无论什么时候,舅舅都是一副精神矍铄的样子,给身边所有的人带来自信和力量,韶华从来没见过如此虚弱的舅舅,不由得眼泪掉了下来。 病床上的舅舅,还不到五十岁,头发就已经全白了,被病痛折磨的他十分消瘦,像是一只干枯的核桃。韶华的泪水顺着脸颊掉到了他的手背上,似乎感觉到了手背上的寒意,舅舅缓缓地睁开了眼睛,努力的抬起了手,摸了摸韶华的头发,喃喃的喊了一声:“韶华……” 那一声韶华里带着无限的思念和久别重逢后的欣喜,让韶华感到特别心酸,五年没见,风景依稀似旧年,而人却已经非昨日,一切的一切,时过境迁。 人生的变化无常令韶华感到悲哀,原来再强大的人都抵不过时间的侵蚀,时间是可怕的饕餮,永无止境的吞噬着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东西。 她握着舅舅的手,喉咙疼痛,哽咽地喊道:“舅舅……” “韶华……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这些年……苦了你了。”舅舅声音颤抖地说道。 这时候,舅妈提着保温杯从病房外走进来说道:“好啦,你看看你,整天惦念着韶华,现在韶华回来了,你应该高兴才是,别搞得跟生离死别似地,多不吉利。” “对对对,该高兴,该高兴,”舅舅隐去了眼角的那一抹泪花,对舅妈说道,“今晚回家给韶华包些饺子吃,韶华最喜欢吃你做的饺子,小时候韶华就说,要吃一辈子你做的饺子呢。” “嗯,我知道。”舅妈点了点头,将保温杯递给舅舅。 舅舅吃完饭后,拉着韶华坐在病床边,问着她这些年生活的点点滴滴,韶华自然是报喜不报忧,只捡一些好事说给舅舅听,舅舅点点头,欣慰地说道:“对,这个世界上还是好人多。” 韶华淡淡的笑了笑,舅舅还是这样,即使在生活中历经坎坷,还是相信人性善良的一面。可是这些年,世态炎凉她看得多了,对这个世界存在一种深深的疏离与冷漠。 善良的人的确有,可是,善良的人当中也是存在着不善的一面的。 说着说着,舅舅有些累了,又睡了过去,舅妈将她拉去门外,叹了口气说道:“还有三天又要做手术了,你能在这里陪着你舅舅吗?” “舅妈,舅舅这样频繁的做手术,身子能撑得住吗?”韶华担忧的问道。 “那也是没办法,能多活一天是一天,这么多年相濡以沫,穷日子富日子都过来了,哪里离得开你舅舅啊。”舅妈说着,眼眶又红了起来。 “舅妈,这次的手术,还差多少钱?” “还差两万,没关系,不是还有三天吗?应该能再借些钱。”舅妈拍了拍她的手,安慰似地说道。 韶华知道,舅舅除去做手术的费用,还要在家里吃药打针,每一样都少不了钱。而他被查出癌症的这一年多以来,舅妈到处借钱,基本上是能借的都已经借了,而且借了的钱还还不上来,这个时候,让她上哪儿去借钱啊。 “舅妈,”她取下脖子上的钻石项链,“你把这个拿去当铺当了,还有这个。” 她脱下手腕上施华洛世奇的水晶手链,以及手指上的猫眼石戒指。 “这些应该能换到几万块钱,我再去把一些包包低价卖了。” “孩子,这些东西你是从哪里来的?”舅妈惊疑不定地看着她。 “舅妈,你别管了,救命要紧。”韶华这时候也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她和萧礼的关系,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 “韶华,你告诉舅妈,这些东西你是哪里来的?”舅妈的脸色突然严肃了起来。 “舅妈,你就别问了,反正不是偷的抢的,不是通过非法途径得来的。”韶华焦急地解释道。 “我当然知道你不会去偷去抢,去做一些非法的事情,可是韶华,你是不是去给有钱人当情人去了?” “我没有……” “没有?”舅妈难以置信的看着她,“一个月以前,你还穿的那么破旧,日子过得那么紧巴巴,住在那么破的宾馆里,浑身上下的东西不超过五十块钱,可是你看看你现在,一条钻石项链就是几万,你好好跟舅妈说说,你到底干什么去了?你说,你干什么去了?” “我没有……” “没有?”舅妈痛心疾首地看着她,“我是希望你以后能嫁个有钱人,可是舅妈不是叫你自甘堕落啊!你一个年轻女孩子,一旦走上这条路后,以后你该怎么办?以后你这一辈子都会被别人瞧不起,你还怎么面对你全下的父母和你外婆啊,你想想你外婆当年怎么教育你的?你外婆希望你好好读书,出人头地,希望你自尊自爱啊,你看看你现在,你怎么这么自甘堕落啊?” “我没有,舅妈。”韶华使劲地摇头。 “你简直太让我失望了,”舅妈将一对东西退还到她手里,“这些东西从哪儿的你让它回到哪里去,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情了,若是你以后再做出这种辱没门楣的事,不用你舅舅骂你,我先把你赶出去!” 韶华看着头也不回地走远的舅妈,感觉浑身的力气都被抽掉了,她站在原地,脸色十分苍白。 虽然舅妈不肯要她的东西,她还是拿着东西去了当铺当了死期,拿了几万块钱出来,打到了舅妈的卡里。 舅舅做手术那天,她来到了医院。舅妈看到她,脸色依然很冷,只淡淡地说了一句:“等你舅舅做完手术后,跟舅妈去借钱,把那些东西赎回来,还回去。以后,别人的东西不能拿。” 韶华默默地点头,什么也没说。 舅妈叹了口气:“外面的花花世界的确很精彩,被迷了眼睛也很正常,更何况你舅舅的病情也确实是将你逼得很紧,这一次舅妈就原谅你了。只是你要记住,一个女孩子只有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找个有钱人嫁了不可耻,但是需要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如果你是从他的情人开始做起的,如果他一开始就将你当做玩物,没有把你放在同等的位置上对待,那么就算你们结婚了,这样的婚姻也无异于受罪。” 韶华点了点头,聆听着舅妈的教诲。 舅妈摸了摸韶华的头发:“从小我就喜欢你,胜过我们家的薇薇。我们家薇薇啊,不争气不懂事,学习成绩差就算了,还整天跟一堆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乱花家里的钱。可是你就不同了,你安静乖巧,学习努力,当时大家都在想,简家出了两个好孩子,你和你哥哥以后都会是有出息的。哪知道那一年,接二连三的发生了那样的惨剧,真是命运弄人啊。” “韶华,”她握着她的手,语重心长地说道,“没读完书没关系,咱自己争气,自己好好活,活成|人上人,叫镇上的人都看看!” 韶华沉默点头,这话如此沉重,所有的一切谈何容易?有一技之长的时候,她尚且不敢说,现在没有了一技之长,自己也与萧礼失去了联系,她真的不知道未来的路该往哪里走。 她真的好害怕,害怕萧礼现在就腻了她,于是他走了,再也不让她见到。 漫长的时间终于过去了,手术结束,十分成功,两人的脸上都露出喜悦的神色。 舅舅做完手术后,还需要再在医院住上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韶华和舅妈一同在医院照顾他,两人白天晚上的分开守在舅舅身边。 就在手术的第三天后,舅妈把她叫到走廊里,突然说道:“薇薇已经五天没有跟我联系了。” 找人 “不会吧?那舅妈你跟薇薇的朋友联系了吗?” “联系了,之前薇薇高考,你舅舅生病的事情,家里没敢告诉她,后来高考结束了,薇薇又私自随着同学去外地旅游了。你舅舅说,小孩子刚刚经历完高三一年的高压生活,这时候让她去玩玩也可以。可现在,你舅舅这不是要做手术吗?手术风险又大,我寻思着便把薇薇喊了回来。” “那薇薇怎么会跟您失去联系呢?” “据薇薇的同学罗小雨说,薇薇回来的时候因为太着急,坐的是黑车。第一天晚上八点钟是她和薇薇最后一次通话,再之后薇薇的手机就关机了。距离现在,已经有五天了。”舅妈忧心地说。 韶华嗔怪地看着舅妈:“舅妈,人都失联这么久了,您怎么不报警呢?这万一出了个事儿,可怎么办?” “我当时没想那么多,你也知道的,薇薇这孩子从小不好好学习,整天在外面鬼混,三两天不回家也是家常便饭的事,甚至有一次跟我吵架了离家出走,整整半个月才回来!”说到此处,舅妈的眼中隐现泪花。 “舅妈你别急,”韶华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当务之急是报警,先立了案再说。” “韶华你说得对,走走走,我们去报警。”舅妈抓起她的手朝医院外面走去。 两人赶去宾县警察局报案后,相关负责人说道:“你们家孩子都18岁了,已经算是成年了,有可能只是贪玩,还在外面逗留,不能立案,你们先等等再说。” “可是如果是手机关机了就算了,现在再打过去是根本不在服务区,不在服务区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手机有可能被摔坏了!”韶华激动地说道,“警察同志,请一定要立案帮忙找人好吗?我舅妈就这一个孩子!” “这位小姐,我们能理解你的焦心,但是这种情况我们遇到过很多次了,通常情况下都是当事人有事,不能及时联系你们,请你们安心回家,不要焦急,耐心等待。”警察不紧不慢地说道。 听着他那不温不火的语气,韶华简直要抓起椅子砸人了。 舅妈在警察局又哭又闹,搞得一众警察束手无策之余,还是不肯将此立案。 无奈之下,韶华只得扶着舅妈离开了警察局。在回家的路上,舅妈无助的问道:“韶华,我们该怎么办?该问的人我都问了,他们都没有薇薇的消息,你说薇薇要是出什么事了,我也不活了,直接跟着他们父女走了算了!” “舅妈,你别说丧气话,”韶华拍着她的背安慰道,“薇薇那么机灵,怎么会出事呢?你看以前薇薇出走了半个月,身无分文的,不也没事吗?说不定薇薇只是另外找同学玩去了。” “不可能,薇薇不可能这么不听话,我都跟薇薇说了,他爸爸在做一个风险很大的手术,让她务必回来,她不可能不懂事的还找同学去玩,而且一玩玩到她爸爸手术都做完了。”舅妈摇摇头说道。 “总之舅妈,咱们先冷静下来好吗?冷静下来才好想办法。” “你叫我怎么冷静啊?”舅妈的声音里带着哭腔,哽咽而疼痛,“以前听说有人失联了,找到以后都是一具尸体了。现在这个社会上,坏人那么多,她又是一个年轻的漂亮女孩子,怎能不叫人担心呢?” “不会的不会的,舅舅这辈子做了那么多善事,老天爷不会不长眼的,”韶华使劲地拍着她的后背,“这样吧,既然警察局不肯立案,我去网上发一条微博,先悬赏五万块钱,看看有没有知情人能够提供一些线索。” 舅妈点了点头。 有了五万块的悬赏金之后,这条话题很快便上了微博的热门榜,只是一天过去了,网上依然没有任何消息。 情急之下,韶华和舅妈商量了一番后,在第二天将悬赏金提到了十万。 这下搜索的力度更大了。 可惜尽管网友们十分热心,到了第三天,依旧是没有找到薇薇的下落。网友们已经将关注的焦点转移到当地的警察局上了,纷纷痛骂警察不近人情,失踪了这么多天居然还是不肯立案。 警察局迫于压力,只好将薇薇以“拐卖罪”立案,并且派出警察哈尔滨各处寻找,韶华和舅妈也日复一日的提高着悬赏金。 就在悬赏金提高到三十万的时候,有网友爆料称,在东莞的一个夜总会,曾经看到过一个跟薇薇长相极为相似的女孩。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17 部分阅读 就在悬赏金提高到三十万的时候,有网友爆料称,在东莞的一个夜总会,曾经看到过一个跟薇薇长相极为相似的女孩。 韶华卖掉自己的包包和皮草,换来三十万元给了提供线索的网友,随后便赶去了网友所说的那个夜总会。 虽然韶华和舅妈说自己是来找人的,但是夜总会的保安非但不让她们进,还将她们赶了出去。 万般无奈之下,韶华只好对舅妈说:“你先在这儿等着,我去买身衣服画个妆混进去,我看这里也不像是正经的地方。” “可是韶华,你一个正经的女孩子,万一……” “不用担心我,我一个人在社会上也游历闯荡了五年了,我没事的。”韶华拍了拍舅妈的手背,去附近的店里买了一身性感的夜店妆,又画了个烟熏妆,踩着15厘米的高跟鞋,朝夜总会走去。 由于换了一身装扮,夜总会的几个保安还真没认出她来。 进去直接上了二楼后,她假装走错门一路打开了好几个房间的门,朝里面张望着,寻找薇薇的身影。 就在这一排房间快找完的时候,迎面走来了一个男子,打量了她一眼说道:“你是谁?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韶华扫了一眼他胸前的经理的牌子,媚笑着说道:“我是今天刚来的,204号房间的客人点了我,但是我好像不知道房间在哪儿。” “江姐怎么办事的,带了个这么莽撞的新人,”他不悦的皱了皱眉,“你跟我来吧。” 夜总会里,经理们一般负责与客人调停周旋,处理各种事情,而“江姐”就是所谓的妈妈,一般来说,高档的夜总会是不养小姐的,小姐都是由妈妈带进夜总会来接生意的。 韶华忐忑地跟在他身后,随着他走到了204号房间,经理说道:“萧老板,你们点的人到了。” 说着,他便走了出去,留下韶华一个人尴尬的面对室内的几个人。 为首的是一个器宇轩昂的男子,看起来年近三十,成熟稳重的样子,他正端着一杯白兰地在慢条斯理地喝着,看了她一眼:“叫什么名字?” 韶华的目光迅速在室内扫了一圈,见室内没有薇薇的身影后,低着头竭力低调的说道:“我……我走错房间了。” “找人?”他疑惑地皱了皱眉。 “没有。”她抬起头,赶紧摇了摇头。 “你不会撒谎,会撒谎的人在撒谎的时候,眼睛是不会到处乱瞟的。”那个男子冷静地说了一句。 他身旁的几个男人都笑了起来,饶有兴趣地看着她。 韶华羞窘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就在这时候,男子说道:“来都来了,就留下吧。” 其余的人暧昧的笑了起来。 “既然……既然你知道我是来找人的,就应该知道……我不是这里的小姐。”她鼓起勇气说道。 “这里是销金窟,你也知道,你在这里一夜赚的钱,可能比你在外面辛苦一年的钱还要多。”当然,他指的是红牌,红牌一夜的价钱的确很高,而韶华的长相只算是清纯。 “对不起,先生,”她摇了摇头,恳求的看着他,“我来这里只是为了找人……可否……可否请你们高抬贵手?” 那位先生见她楚楚可怜的样子,便挥手让她出去了。 韶华松了一口气,一出门,才发现冷汗已经将后背的衣服给湿透了。 就在她走出门后,房间里的男人突然打电话给了大堂经理,让他们查了一查这个女孩的资料。 很快,大堂经理回了电话,并且调来了门口的录像带,这个女孩确实是进来找人的。 他一手撑起下巴,一手在流理台上扣了扣,沉思。 旁边的一个男人笑道:“萧兄莫不是想吃小白菜了?” “她的眼睛很漂亮,”他若有所思的说道,“长相倒是很清秀,偏偏一双眼睛漂亮到绝世罕有,仿佛有魔力一般,带给人一种非常特别的感觉。” “似乎是个正经的女孩子。”旁边的男人点点头,其他人纷纷附和。 萧姓男子又打了个电话,吩咐大堂经理找个包间公主去套套话。 包间公主指的是夜总会的服务员,一般来说,小姐可以坐台也可以出台,但是包间公主是不提供那方面的服务的。当然,眼红小姐赚钱多,继而下海捞金转行当小姐的包间公主也不少。 韶华一个人在二楼到处乱晃,不时以走出门的借口推开各个包间的大门。就在这时候,一个长的很纯洁无害的女孩走了过来:“小姐你在找人吗?我看你推了好几间包间的大门了。” “没有,我找不到房间。”韶华撒谎道。 ------题外话------ 凌晨还有六千,会补上 逃生 “你是来找人的吧,”女孩笑了笑,“你放心,同是女孩子,我不会害你的,我在这里干了一年了,也见过很多来找人的家人。沦落风尘的都是可怜的女孩子,若是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你可以找我啊。” “那……”韶华犹豫了一下,从包里拿出几张照片,“你见过这个女孩子吗?她叫郭薇薇。” “这个啊,”女孩盯着照片看了好久,才摇了摇头,“我是二楼的包间公主,干了这么久,没见过这个女孩。不过一楼是足浴中心,她或许会在那里。” 韶华感觉很不妙,足浴中心不同于二楼的包厢。足浴中心的按摩女郎都是极为低贱的,小姐尚可选择自己服务的客人,选择出台与不出台,而那些按摩女郎没有任何选择。 足浴中心的女孩子,一天晚上要接几个客人,处境十分可怜。 韶华点头感谢了女孩的提点,朝一楼走去。 楼上的包厢里,在电子屏前观看了所有情况的男人让人紧急调出了一楼足浴大厅的监控,打算对那个叫郭薇薇的女孩子进行地毯式的搜索,就在这时候,他看到了被拦在一楼足浴中心门外的韶华。 画面上的韶华与他们争执了起来,但是门口的几个人就是不让她进去。他心中暗叹一声,这边的大堂经理真是聪明,看出来自己对那个女孩有意思,便放出了话故意制造机会。 他从包厢出来,走到一楼站在韶华身边:“想进去怎么不求我呢?” “不用麻烦这位先生了……”她警惕地看着他,整个人像是缩起的刺猬。 “既然在二楼没找到,我陪你在一楼逛逛也无妨,进去吧。”他无视她在周身竖起的蒺藜,直接牵着她的手走了进去。 一楼很大,分布着桑拿房和足浴间,韶华在里面转了一圈后,没有找到薇薇,不由得急了起来。 “这里的按摩小妹都是专人带进来的,有可能身份证都是假的,你这样要找到什么时候?”男人问道。 “找不到也要找,薇薇是家里的独生女,她要是出了点事儿可怎么办?”韶华急的眼泪都快出来了,看上去楚楚可怜。 “你别急,去找一楼的经理,他认识所有的按摩小妹。”他带着她找到了在休息室里休息的经理。 这里的经理对这个男人似乎特别敬畏,立刻就拿来了档案,韶华一页页翻着档案,很快便看到了薇薇的照片。 她顿时激动地泫然欲泣,红着眼睛深深地朝男人鞠了一躬,真诚的说了声些谢谢。 “不客气,举手之劳。”他虚扶了她一把,保持了该有的绅士风度,在她看不见的角度,露出了狩猎般的侵略目光,他这辈子见惯多了漂亮女人,可是从未见过一个女人眼泪将落未落之时,如水光潋滟、烟雨朦胧的西湖春景一般。 这令他想起了张爱玲的小说《倾城之恋》,白流苏问范柳原喜欢她什么,范柳原说喜欢她低头。就像是徐志摩的诗歌《撒扬娜拉》里的那一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虽然韶华打扮的很时尚性感,可是从她那一泫然欲泣的低头中,他发现了她性格中古典美,那种古典美在繁华都市极为难得,令他忍不住生出一股占有欲。 “我陪你去找吧。” “不用了,”她摇了摇头,抬起头感激地看着他,“今天已经很感谢你了。” 他笑了笑:“记住我的名字,我叫萧缜。” “谢谢你,萧先生。”她低头,微微点头,出了休息室。 知道了表妹的下落后,她迫不及待地跑去了桑拿区,可是一问才知道,就在前一刻,由于一个桑拿小妹得罪了一个客人,发生了伤人事件,于是跟她一道前来的几个女孩子都被人带着提前下班了。 韶华赶紧朝夜总会的大门跑去,在大门口看见了正左顾右盼的舅妈,于是她连忙问道:“舅妈,你刚刚看到薇薇出来了没有?” “看到了,我正想喊人,就看到那几个女孩子都上了一辆面包车,现在车都走远了,我正在打车呢。”舅妈左顾右盼,终于等来了一辆出租车停在了她们面前。 “跟着远处那一辆白色的面包车,快,不要跟丢了,我们付双倍的价钱!”韶华一上车便对司机说道。 司机发动了出租车,很快便跟上了远处的车子,一路跟了大概半个小时,周围的环境越来越偏僻。在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由于司机没有赶上红绿灯,使得他们跟丢了那辆白色的面包车。 “小姐,已经跟丢了,要不你们下车吧?”司机好心地说道。 “不,你就在这里转悠,直到我们找到人为止!” “可是小姐,现在已经是凌晨一点钟了,我们也要下班的。”司机为难的说道。 “三倍价钱。”韶华毫不犹豫地说道。 司机叹了口气,虽然脸色很差,但还是依言带着她们在附近兜圈子。 这附近连城乡结合部都不算,基本上已经可以说是农村了,由于农村的年轻人大多进城打工了,留在村里的多是些老人。凌晨一点的时刻,家家户户几乎都已经关了灯,道路两旁隐隐约约只能看到远处的一两点灯光,这样的农村里,道路两旁连路灯都没有,全靠车的前灯照明。 漫无目的的转了半个小时之后,司机疲惫的打了个哈欠,就在这时,他的视野里出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蹒跚身影,吓得他急忙刹车,差点把那人给撞飞了。 那女孩举起手来,想要求救,她的口里不断地涌出鲜血。 在车灯照耀在女孩脸上让韶华和舅妈看清楚那是谁之后,两人也吓得魂飞魄散,赶紧下了车抱起她,只见薇薇已经因低血容性休克晕了过去,身上被摔得鲜血淋漓。 “司机,送她去医院,快!”舅妈鼻子一酸,哭了出来。 “可是舅妈,她这个样子好像是脾脏破裂,若是我们随意搬动薇薇,只怕薇薇的脾脏会受损更重,我们还是打120吧。” “来不及了,现在薇薇伤的这么严重,这一来一回的,我怕120在路上耽误时间,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说着,舅妈在韶华的帮助下,小心地抱起了薇薇,放进了出租车的后座。 到了医院后,医生见薇薇摔伤严重,建议立刻进行ct检查,检查完后进行手术。 ct检查之后,薇薇的情况非常不好,除去右小腿粉碎性骨折之外,脾脏已经严重破碎了,医生建议切除掉全部脾脏,但同时,医生也说有不少患者在切除脾脏后的两到五年内,会出现爆发性脾脏切除术后感染,死亡率非常高。 除非提前做好预防和进行疗养,但那需要一大笔钱,更保险起见,就是进行脾脏移植手术,但是除掉高昂的手术费用不说,脾源也是非常罕见的。 人命关天,舅妈也来不及考虑太多,立即签署了手术协议。医生说为了提高伤员对麻醉和手术的耐受性,需要输入600~800ml的血液,但是这两天手术太多,医院的血液库供应不足,需要家属抽血供给伤员。 韶华和舅妈分别抽了血,最后,韶华的血型与薇薇血型相符合,硬撑着抽了800ml血液。 抽完血的韶华和舅妈坐在手术室外的长椅上,手牵着手,满心惶急地望着手术室上亮着的灯。 “舅妈,要不你先去休息一下吧,这都凌晨三点了,你也累了一天了。”看到舅妈鬓边的银丝像是白色的灰烬一样在风中颤抖,韶华感到一阵心酸,哽咽着说道。 “我睡不着,薇薇一刻没出来,我一刻睡不着,”舅妈擦了擦眼角的泪花,低着头,红红的鼻子吸了一口气,“你说咱们家这是做了什么孽啊,你舅舅癌症晚期,你妹妹又遭了这档子罪……” “舅妈,你别担心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医生不是说了吗?只要做了脾脏切除手术就好了。”韶华搂着舅妈的脑袋靠在自己肩膀上,轻轻地拍打着她的背,只觉得医院里的冷气开得太足,自己浑身都冷的颤抖。 那是一种战栗到灵魂里的寒冷,生离、死别,都是人生的大事,而这辈子,她总在经历生离死别的事。 “等等薇薇醒来之后,我非打断她一条腿不可!叫她到处乱跑!”舅妈气恨地说道。 “舅妈,薇薇已经断了一条腿了,你要是再打断她一条腿,她以后不得坐轮椅了吗?”韶华语重心长地劝慰道。 “那就让她坐轮椅,省的让她尽出些幺蛾子!” “舅妈,”韶华认真地看着她,“薇薇是个孝顺的好孩子,她还等着以后赚了大钱给您享福呢,您这样打断她两条腿,她怎么给您尽孝道?” 舅妈叹了口气,怜惜地摸了摸韶华的头发:“韶华,你是个好孩子,要是我家薇薇有你一半好,我就开心的睡都睡不着了。只可惜,你命不好,你在外面的这几年啊,你舅舅想你,有时候想着想着眼眶都红了,我也跟着一阵难过,你说你这么好的孩子,命怎么就这么不好呢?当年要是没有发生那样的事,凭你的成绩,顺顺利利的上到高三,考个重点大学也是信手拈来,可惜啊……” “舅妈,别说了……”韶华抬起头来,心里的难过翻江倒海地袭来,只是如果终究是如果,再多的如果也无法变成现实。 现实,需要我们接受,然后努力去改变。 漫长的等待过后,手术终于结束了,医生护士推着手术车出来,舅妈赶忙凑上去问道:“手术怎么样了?” “非常成功,至于她腿上的伤,已经敷了药、上了夹板了,只需要用药保养到15~20天就可痊愈。家属请放心,她的腿不会留下后遗症,不过在治疗期间,请不要让伤者多活动,以免影响骨头的愈合。” “谢谢医生,谢谢医生。”舅妈连连道谢,卸下了了心底的一块大石。 将薇薇送去病房后,医生开了单子让家属去交药费,舅妈本来要去接,却被韶华抢了过来:“舅妈,我来交药费吧,你去外面买点日用品,以后咱们就留在医院轮流照顾薇薇。” 看着韶华离去的背影,舅妈感觉心里一阵疼痛,她又何尝不知,这段时间接二连三的出事,舅妈身上早就不剩多少钱了,所以她主动提出去交医药费。 其实舅妈又何尝没有看出来,韶华也没钱了。当初她拖着一箱子奢侈品回到宾县,现在,首饰、衣服、包包都低价死当给了当铺,拿出来的钱,给舅舅做手术,又给了三十万给提供线索的知情人,昨晚她又抢着去交了手术费、住院费,她的身上还能剩下多少钱? 思及此,舅妈叹了一口气,给薇薇盖好被子后,便起身离开了病房。 等舅妈回到病房的时候才发现,由于太累,韶华已经趴在薇薇的病床上睡着了。舅妈心疼的将她拍醒了,打开从医院购买的一张折叠床在病房的空余空间里打开床,又拿了一床薄被出来,对韶华说道:“你先睡一会儿吧。” “我没事,您先睡吧。”韶华连忙摇头。 “睡吧,你先睡两个小时再说,到时候舅妈再休息。”舅妈很坚持地说道。 韶华只好点点头,躺到了折叠床上。 一直等到晚上,床上的薇薇才醒了过来,看到舅妈和韶华,眼里不由得流出两行委屈和高兴的泪水:“妈妈……姐姐……你们来了……” “你还知道醒了?你知不知道,你失联八九天,我和你姐姐都以为你已经死了!”舅妈红着眼眶大骂道。 薇薇吓得一缩,委屈之下,哭的更加厉害。 “你还知道哭?你还知道哭?”舅妈狠狠地骂着她,“你知不知道,要不是你姐姐拿出三十万出来悬赏,你现在早就已经死了!现在知道错了吗?还敢乱跑吗?再乱跑我打断你的腿!” “妈妈……对不起……我再也不乱跑了……我真的……真的不是故意的……”薇薇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舅妈,”韶华赶紧将她拉到一边,“薇薇也不是故意的,再说,人都已经找到了,您就别骂了,相信经过这次的教训之后,薇薇再也不会乱跑了。” “妈妈……其实我没乱跑……我那天……我那天只是上了一辆黑车……我本来打算包车回宾县的……我想着这样快一些……哪知道……哪知道那人是个专门拐卖女孩子的……他的车上还有另一个人……他用浸了乙醇的手帕将我给迷晕了……”薇薇抽抽噎噎地说道,委屈的像是一只受伤的小兽。 在她断断续续的叙述中,韶华了解到,她是被抓去了东莞某个农村的一个四楼小房子,房子独立于田野深处,门口有人守着,被抓到的漂亮女孩子根本逃不了。他们带着这群女孩子去夜总会一楼的足浴中心做按摩小妹,还逼着她们做那种事。 昨天晚上在夜总会闹出那么大动静,导致她们不得不提前走的原因,就是因为一个性子要强的女孩不愿意失身,失手将客人打得额头出血了。 薇薇性子本来就叛逆,刚被关到那间房子的时候,死都不肯去足浴中心做按摩小妹,被他们关在房中虐待了好几天,直到前天薇薇被打怕了,他们才带着她用假身份证去夜总会登记,留在那里干活。 好在薇薇机灵,这两天也没被人欺负。 薇薇知道,长此以往,她肯定会沦落风尘。可是那些人都守在房间门外,而楼下每隔十分钟都有人巡逻,薇薇将被套撕成绳子,拴在窗口上打算爬下去,哪知道爬到三楼的时候,绳子断了,就这么摔了下来。 好在楼下没有灯,薇薇便拖着伤腿,穿过稻田一路朝马路边逃。 就在她以为自己支撑不下去的时候,她遇到了前来寻找的舅妈和韶华。 听完后,三人皆是一阵后怕,若是当时薇薇没有遇到两人,只怕就因为耽误了治疗时间,脾脏碎裂大出血而亡了。 见薇薇将事情的经过都讲清楚了之后,韶华立刻到当地的警察局去报了案,警察也带着人去农村的那个窝点去找了人,可惜他们都逃走了,一个人也没抓到。 在薇薇将主要负责人的相貌都描述清楚之后,警方承诺会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三天后,警察打电话将她叫去了警察局,说是有人举报,他们已经抓到了那帮拐卖团伙。韶华心中一阵激动,将这个好消息告诉薇薇和舅妈后,便坐着公交车来到了当地的警察局。 一来到警察局,便看到一个刑警候在门口,朝她迎面走来:“简小姐,你今天可算是遇到了好心人呐,人家不仅给我们提供了拐卖团伙窝藏的地点,还协助警察将那帮犯罪团伙给一网打尽了!” “真的吗?那可真得感谢她。”韶华低头微微笑了笑。 再一抬头的时候,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简小姐,很高兴再次见到你。”低沉的声音如小提琴般悦耳动听。 不可思议的缘分 “你好,”韶华有些惊讶,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没想到报案将窝点一网打尽的人居然是萧缜,“真是没想到呢,萧先生真是见义勇为。” “维护社会治安乃是每个公民的责任,简小姐说是吗?”他凝视她,伸出手去。 “萧先生真是深明大义,要是人人都像你这样……那这个社会肯定会更加和谐稳定。”韶华伸出手去与他握了一下。 他的大掌包裹着她的小手,很灼热,向来不喜欢与别人有肢体接触的她不由得红了脸,使劲将手抽了出来。 抽出来之后,她似乎觉得这样有些不礼貌,不由得尴尬了起来,脸上更红了。 “叫我萧缜就好,叫萧先生太见外了。” 面对他的凝视,她有些不自在,别过头说道:“哪里哪里。” “既然我们这么有缘分,不如一起吃个饭吧。” 他说的很自然,可是韶华却很不自在,一是因为她不喜欢与陌生人接触,二是因为她觉得这个叫萧缜的男人很危险。 他的目光她很熟悉,像是看中了一件物品,眼睛都移不开。虽然她心中暗道自己肯定多心了,她长得这么普通,属于扔在人群里都找不着的那类平凡人,他怎么会看上自己。 “吃饭就不必了,”韶华低头拒绝,“我还有事,就不耽误大家的时间了。” “那我送你回去?” “不麻烦萧先生了,我不急,我可以自己回去。” 面对她的一再拒绝,他却充满耐心:“你今天说感谢我,可是感谢只是口头上的吗?我让你陪我吃一顿饭,你都不肯,本来这一顿,该你请的。” 韶华有些郁闷,小声的抗议道:“抓坏人本来就是警察的责任……你……你不过是见义勇为……归根到底还是警察的功劳呀……” 萧缜不由得低笑了起来,富有磁性的声音十分悦耳,让韶华不自然地又红了脸,不由得在心里鄙视了自己一把。 都老大不小的年纪了,看到成熟帅男怎么还是把持不住,不就是声音好听些吗?犯得着脸红么。 “难道请我吃顿饭,不应该?”他低头凑近她,反问道。 韶华赶紧后退一步,心知今日是摆脱不了这个大麻烦了,只得硬着头皮说道:“好吧,那就请你吃顿饭,当做感谢你上次带我在夜总会找薇薇,然后又举报了犯罪分子的恩情。” “恩情就不用了,我跟简小姐一见如故,想跟你做个朋友。” 韶华叹了口气,心里忐忑难安,不由得无奈地说道:“萧先生,我……我玩不起的,我不是那种女孩子,上次我来夜总会,只是为了找人。” “我当然知道你不是那种女孩子,所以我说,我们做朋友,你要相信我是个好人,”说着,他看了一眼警察局里忙碌的警察,“他们可以作证。” “对,萧先生是一个非常良好的公民,为城市里打黄打非做出过非常卓越的贡献。”刑警队队长走过来说道。 打黄打非?真的吗?韶华悄悄抬起头,怀疑的看着他,如果他支持打黄的话,为什么那晚他会在夜总会?虽然那天晚上,包厢里真的没有小姐。 可这也不能说明,他不是那种人。 “简小姐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我?难道是不相信我的人品?” 他处处表现的彬彬有礼,像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英国贵公子,韶华性子弱,实在说不出刻薄的话来。 “眼看快到中午了,我们走吧。”他不由分说地朝警察局外走去。 韶华只得快步跟了上去,前面的萧缜放慢了脚步,嘴角露出一个计谋得逞的笑。 萧缜让她在门口等一下,很快,他便从地下停车库开着他那辆保时捷卡宴出来了。下了车,很绅士的为她打开车门后,韶华看着这辆名车,脸上露出了抗拒的神色:“萧先生,是不是……我还是没有把话说清楚?” “你说清楚了,我也听清楚了,”他微微一笑,“我希望能和你做朋友,既然要做朋友的话,彼此肯定要接纳对方的一切。难道有车是一种罪过?” “当然不是,”韶华摇了摇头,“人贵在有自知之明,我不会胡思乱想,也希望……希望萧先生真的没有别的想法。”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简小姐会这么想也无可否非,可是如果我真的要追求简小姐的话,肯定会诚心的来追求,毕竟爱情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希望简小姐不会因为我有那么一点儿小钱,就把我当做人面兽心的衣冠禽兽。” 听到他幽默风趣的一番话,韶华低声笑了起来。 “上车吧。”他做了个请的动作。 韶华上了车,萧缜为了缓解她的紧张,说了一些他的趣事。原来他真的是在英国长大的,不同于她对于其他富二代的印象,从七岁开始,他便在学校做起了一本万利的小生意,从小学到大学,再到双博士毕业,他从学校发家,再从学校做大。 按他的说法是,靠山吃山,种田吃田。 这世上似乎没有他不懂的东西,枪械、赌博、马术……他精通一切富家子弟会的东西,并将这些东西做到了艺术的高度。 他告诉韶华,人这辈子最重要的东西,是脑子! 只要脑子聪明,看到人在走,就等于看到钱在动。 韶华不由得感叹,这世上有些人真是真正的天才啊。 “尊重女士,是每一个男士最基本的礼仪。”他这样说。 其实萧缜虽然没有说谎,告诉韶华的却只是冰山一角,他看得出韶华很自卑,所以他想用尊重的方式慢慢让她放下心防,却不知韶华早已心有所属。 一路驱车来到一家装修非常高档大气的西餐厅,西餐厅在城市的标志性建筑物的第40层,价钱非常昂贵。 当电梯门打开的那一刻,韶华心里打起了退堂鼓:“萧先生,咱们……咱们可以换一个地方吃饭吗?” “不,既然是你请我吃饭,答谢我的帮忙,地点当然由我定。”他不由分说的拉着她朝里面走去。 “可是……”我根本没钱埋单啊。 “一会儿给你个惊喜。”他神秘的笑笑。 韶华却有些兴趣缺缺,她穿着一条很久的蓝色裙子,裙子都洗的有些发白了,站在衣香鬓影的高档餐厅中,像是12点魔法时刻过去后的灰姑娘。 虽然没有人朝她看过来,可她却感觉浑身不自在,很想逃离这个地方,这个不属于她的世界的地方。 一旁有服务员将他们引到了靠窗的位置,从窗户往外看去,可以俯瞰全城,韶华顿时生出了一股渺小感,人类是一种多么伟大的动物,他们可以打造出一个那么伟大的工程。 “吃点什么?”他将菜单推到她面前。 韶华翻开菜单,只看了一眼,便要晕过去了。这个价钱,实在不是她能承受得起的。她低着头,十分尴尬,双手绞着衣角,讷讷地说道:“我不饿。” “大中午了,怎么会不饿呢?我看你气色不太好,是不是有些贫血?其实这里也有部分中餐的,”他翻开菜单,翻到后面的中餐部分,“是我的失误,今天应该带简小姐吃中餐才对。” “没……没关系,我请你嘛,自然是吃你爱吃的。”韶华坐在这里,犹如芒刺在背。 萧缜点的全部都是补血的食物,不过他并不是个浪费的人,没有点一大桌。 “人可以奢侈,但不可以浪费。简小姐说是吧?” “对。”韶华点点头。 菜很快便上来了,味道很好,韶华却有些食不知味。 见她一直闷闷不乐的样子,萧缜笑了:“简小姐,你知道我说的惊喜指的是什么吗?” 她摇了摇头。 “今天是这家餐厅开业一周年的纪念日,情侣免费。” “可是……”她抬起头左右看了看,果然,今天餐厅里的情侣有不少,而在桌上也放着一张硬纸卡,上面写着今日情侣免费,“可是……我们不是……” “为了省钱,偶尔装一回情侣有什么不可?”萧缜喝了一口锡兰红茶,“想看电影,电影院经常做活动会免费赠票,想吃东西,各大连锁餐饮店也经常会做活动,就算不做活动,团购价格也很低。只要用心生活,就能享受生活,享受不是用大把的钱砸出来的,你说呢?” 韶华惊叹于他的独到见解,萧缜说道:“多吃点吧,这里厨子厨艺都是五星级酒店的水平,多喝点燕窝,补血。” 这下韶华有心情吃东西了,吃完东西后,萧缜将她送到了医院,并留下了她的号码。 末了,他笑着说道:“简小姐,我希望你不要因为我有一点儿小钱就对我有成见,看一个人要看他的诚意、人品,你说是吗?尊重是相互的,我希望你能给予我同等的尊重。” 韶华笑了笑,点点头走进了医院。 正打算驱车离开,不料手机响了起来,他按下接听键:“喂,萧礼,有什么事吗?” “下个月初三是老爷子的生日,他吩咐我们务必全部赶到。” “好,我知道了,”他点点头。 “大哥,上次老爷子问起我,你现在的状况,你是不是该结婚了?” “急什么?要急也是先急你的婚事,”萧缜淡淡地说道,“既然老爷子准备把家产都留给你和婷婷,你就要好好干,萧礼,老爷子以后就指着你了。” “那大哥……” “我们萧家总需要一个彻底洗,白的人,你说是吗?”他勾了勾唇角,“我目前正在追求一个女孩子,如无意外,下个月我会带着她去参加生日宴。” “哦,什么女孩子竟能引起大哥的兴趣?我记得自从宋家大小姐病逝之后,大哥就开始对女孩子没兴趣了。” “一个有些神似她的女孩,从她的眼里,可以看到她的影子。不过我从未见过一个女孩能长出这么漂亮的一双眼睛,我喜欢她低头的那一瞬间。” 说到眼睛,不由得让萧礼想起了韶华,他的语气柔和了一些:“看来会是个贤惠的女孩。” “她有些自卑,不过我会让她慢慢接受我的,”萧缜的语气也柔和了一些,“你说傻不傻,为了让她真心接受我,我今天带她去我在这儿的一家西餐厅吃饭,居然煞费苦心的在昨天就跟经理打过招呼,今天在这里吃饭的情侣全部免费。” 电话那头的萧礼顿时也笑了起来,好奇地问道:“她叫什么名字?” “简韶华。” 萧礼顿时便僵住了,好半天才发出声音:“大哥,你没开玩笑吧?” “当然没开玩笑了,怎么?有问题吗?” “没有,大哥你好好玩吧,我明天坐飞机回来,咱们兄弟两个好久没有好好聊聊了。”说罢,萧礼便挂了电话。 坐在沙滩上享受晚风的萧礼心情顿时阴郁了起来,将旁边杯中的一杯酒一饮而尽。难怪昨天负责盯着韶华的人说,韶华现在的情况有些不妙,身边出现了一个潜在的追求者。 当他问及追求者是谁的时候,他们支支吾吾地不敢说,他当时也没有太在意,原来那个人是萧缜。 对于萧缜,他还是非常尊重的。最开始回到萧家的时候,他经常做错事,被老爷子责罚,萧缜帮他说过不少情。 在老爷子的心中,萧缜是他的骄傲,白手起家,在欧洲缔造了一个商业帝国,他是萧家一个非常神奇的存在,萧缜两个字代表着“传奇”。 而由于这些年对不起萧礼母子和杨婷母女,于是他便在遗嘱上把遗产都留给了萧礼和杨婷。 萧缜母亲那边的人自然是不愿意的,毕竟谁都知道,当初萧颖就是因为娶了萧缜的母亲,才一路走向人生的巅峰,说到底,萧颖就是个招赘的女婿,萧缜才该是这些财产的合法继承人。 不过萧缜有自己的一套想法,国内的黑社会太落后,只会做一些贩毒等危害社会的事情,极容易遭到国家的大力打压。对于他来说,不接手这部分的事情反而会更好。 毕竟如果能通过正常途径赚钱,没有人愿意过刀头舔血的生活。再则,国内的黑社会内斗太严重,杀了老大上位的事情屡见不鲜,对于他们来说,赚钱是次要的,夺位才是最重要的。 也不知萧缜用了什么办法,居然说服了母亲那边的人,并且将母系家族的人全部洗,白开始在他的手下帮助他经营他的产业。 也不知是十年前叶家大小姐得癌症死了对她的打击太大,还是因为工作太忙,这些年他身边一直没有女人,日子寡淡的如同苦行僧。 相比之下,萧礼算是沿袭了父亲萧颖的全部恶习,风流浪荡,挥金如土。 虽然萧颖对他的花钱方式颇有微词,但是这些年他的能力摆在那里,将东南亚时尚圈和赌场的产业经营的很是不错,因此萧颖对他的私生活和个人作风,也就不管不顾了。 不知不觉,一瓶洋酒全部都被喝下肚去,他闭着眼睛,只觉得那酒从喉咙烧尽了肚子里,心里非常难过。 海风从这头吹到了那头,晚上,涨潮了,有潮水蔓延到他的脚边,将他微微的浮起,慢慢地拖到海里,然后下一刻,海水又将他从海中送了上来。 他在这样的沉沉浮浮中闭目沉思,满脑子都是韶华的身影,?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18 部分阅读 侠础?br /> 他在这样的沉沉浮浮中闭目沉思,满脑子都是韶华的身影,不管是五年前还是五年后,她的仿佛是印刻在衬衣上的墨水,当时不经意,之后便再也洗不掉了。 身旁有细微的脚踩沙子的声音传来,不用猜也知道是杨婷:“不是说陪你妈和我妈旅游的吗?我看你这几天一副兴趣缺缺神思不属的样子,总是在走神,你要是心里惦记着谁,就回去看看吧,省的你人在心不在,还耽误了我们玩耍。” “婷婷,你觉得大哥怎么样?”他突然睁开眼睛,看着她认真的问道。 杨婷喝着一杯樱桃汁,漫不经心地说道:“很好啊。” “有多好?”他从沙滩上坐起来,侧头问道。 “嗯,”她思索了一会儿,“就是很好啊。他是属于所有女孩子的梦中情人的那种类型吧。你看,明年就三十岁了,这样的男人成熟又不失浪漫,经历过太多的情感,就比较会照顾女孩子。而且长得又帅,又是白手起家,商之骄子,跟那些打打杀杀的黑社会不沾边,令人有安全感……” “拿他跟我比呢?”他打断了她的话。 “这……”杨婷怀疑地看着她。 “我是说,如果你不是我的妹妹,如果要在我们中间选一个做你一辈子的男人,你会选择谁?” “别逗了,当然是大哥啊,”她不假思索地说道,“想都想得到,跟着你风里来雨里去的多危险啊,虽说祸不及妻儿吧,万一哪天你被别人杀了,别人非要赶尽杀绝,那也够惨的。再说了,你这人太花心,跟着你可不得受尽委屈吗?” 萧礼突然沉默了下来,望着潮起潮落的海面,久久的出神。 杨婷静静地喝完果汁,突然,萧礼说道:“我明天就回去了,你帮我照顾一下我妈。” “怎么明天就回去了?你想简韶华了?” “我明天必须得回去,大哥他在谈恋爱。” “他谈恋爱关你什么事?再说大哥老大不小的了,也该谈恋爱了。这下好了,老爷子心里舒服了,咱们萧家总算快有后了。”杨婷欣慰地说道。 “杨婷……”他转头看着她,叹了口气,觉得有些话难以启齿,“杨婷……” “你怎么了?吞吞吐吐的?”杨婷上下打量着他。 “如果,我是如果,有一天我和大哥喜欢上同一个人,你说你大哥会横刀夺爱吗?” “那说不准了,大哥这人要么不动情,动情了就是惊天动地,谁也不会让。要是他喜欢上了哪个女人,就算那个女人有老公,都要闹得人家离婚,他向来是不到手不择手段的。商场上人人都是丛林之狼,这个道理你应该比我更懂啊。” 萧礼沉默了一下,脸上闪过一抹怅然的神色,低低的吐出一声:“真是不做死就不会死。” 他本来是想把韶华逼到绝境,再出来帮助她,这样她就会明白,在这个举步维艰的世界,她只能依赖他,因为她已经没有生存能力了。她现在不能画画,就算是打工,也赚不了那么多钱来还治疗费。 这辈子,她只能像菟丝草一样依赖他。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他没有算到薇薇会被人拐走,也没算到她会在夜总会遇到大哥,更没想到大哥会对她一见钟情。 照杨婷的意思,这世上没有人能逃得出大哥的温柔陷阱,自己要是再不回去,只怕煮熟的鸭子都要飞了,自己辛辛苦苦筹谋已久的一切全部都会烟消云散。 才回到医院,她便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她按了接听键后,顿时一阵后悔,电话那头传来了林薏珍的声音:“韶华,今晚有时间吗?” 韶华正打算说没时间的时候,电话那头的林薏珍截断了她的话头:“可不许说没时间哦,今天是我的生日,我老公为我买了一条豪华游轮,今晚我要在海上举办一个生日宴会,你也来吧,我一会儿派人来接你,你现在在哪里?我让老公派直升飞机去,这架直升飞机啊,是我老公送我的生日礼物。” “我……我真的没有时间。”韶华现在是一点儿也不想跟林薏珍扯上关系,没有了萧礼撑场面,她就好比百花园中的一株野草,丢人不说还令人生厌。 “韶华,你这是看不起我么?同学们都在等着你呢,快说你现在在哪里,你要是不说我就打电话问萧礼。” 韶华被这个大小姐的无理取闹整的有些无力,萧礼的电话现在根本打不通,她一打电话肯定就会猜出里面有猫腻。 “我在东莞的人民医院。”不得已,她叹了口气说道。 “那近的很,我们也在东莞呢,我老公替我买了一套海边的豪宅,风景可好了。”林薏珍得意的炫耀道。 “恭喜你。”韶华淡淡地说了一句。 “既然离得这么近,那我就派人晚点去接你,晚上见哦。”林薏珍欢快地挂了电话。 韶华收起手机,愁眉不展的坐在椅子上,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床上的薇薇不由得问道:“姐姐,怎么了?” “林薏珍找我去参加她在海上游艇上举行的生日晚会。”当年她接近她便是为了勾引萧礼,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导致林薏珍非常恨她,逮着机会就在她面前炫耀,不放过任何一个羞辱她的机会。 她只觉得,今晚的生日宴会,无异于熬刑。 “那个林薏珍,当年我一见她就觉得她不像好人,想炫耀是吧?姐姐,你别怕,薇薇给你支招!” “你能有什么招儿?安心养病吧,你给你妈妈省点心,姐姐就开心了。”韶华叹了口气,拿起桌上的小刀和苹果给她削苹果。 “姐姐,你可别小看我,虽然我读书不行,混社会可不一般。”薇薇得意的说道。 韶华失笑:“这话你可别让舅妈听到了,当心舅妈剥了你的皮。” “这话我才不会跟我妈讲呢,”薇薇摇了摇头,“我在学校里有个男朋友,他不念书了,跟着几个兄弟做高仿的奢侈品,就在东莞这边。一开始我跟他是上网认识的,也可是说是网友,然后就开始了轰轰烈烈的网恋,见了几次面之后就确定了关系。” 韶华怀疑地看着她,总觉得这事儿不靠谱。 “姐姐你别这么看着我啊,”薇薇睁大眼睛说道,“你信不过我是不是?我跟你说啊,我男朋友做的真的是高仿的奢侈品,足以以假乱真,而起连发票都能给你开出来,他们可是作假一条龙,他们卖的奢侈品,拿出去送礼别人都认不出来。” 韶华心里微微一动:“他们做的是什么牌子的?” “暂时还只是香奈儿的,不过姐姐,你就放心好了,我保证不会出任何岔子!至于那些项链啊、耳坠啊,我都可以喊我男朋友给你搞来。”薇薇拍了拍胸脯保证道。 虽然觉得这个方法太冒险,但此时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她也只得点点头。 薇薇接过她手中削好的苹果啃了起来,拿起桌上的手机,拨通了电话。 她男朋友似乎有些不太乐意,被薇薇吼了一顿后,只得偃旗息鼓。 两个小时之后,她男朋友倒是准时将东西送到了病房。薇薇怕舅妈盘问,也不敢跟他亲热,只推说是一个普通朋友,很快便将他赶走了。 换上衣服画了一个透明妆后,韶华忐忑地在医院中来回踱步。薇薇连着医院的无线玩着手机,看她这么不安,说道:“姐姐,你到时候进去了,就昂首挺胸,摆出一副女王的样子,保证没人会怀疑你的衣服。你要是像现在这样,畏畏缩缩的,一副紧张的样子,明眼人一看就会察觉出问题。” “可万一……”韶华回过头咬了咬唇。 “你自己也说了,只是万一嘛。万一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很难发生的。再说了,你要是不穿这身衣服,进去了绝对会被人嘲笑,你穿着这身衣服,说不定别人没看出来,你反而还能在他们中间混得如鱼得水呢。”薇薇耸耸肩。 在紧张和忐忑中,韶华终于迎来了接她的司机。坐到车上后,她的双手不停地绞着自己的裙子,额头上也浸出了一层细汗。 “小姐,你很热吗?”司机将空调的温度调低了些。 “不热,”韶华摇了摇头,“我只是有点不大舒服,没事的。” 半个小时后,车子开到海边。韶华下了车,这才发现她是最后一个到的,其他的同学都已经上了游艇了,不过大家都在甲板上站着,吹着海风,一看到她来了便涌了过来,仿佛是特意等待着她似地。 没看到萧礼,同学们的眼中都明显的露出了失望的神色。林薏珍倒是挺高兴的,一上来便亲热地说道:“我之前给萧礼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没打通,你们该不会吵架了吧?” 同学们好奇的目光都落在了她身上,女生们自然希望她早点分手,男生们当然觉得萧礼和她分手才是正确的决定,因为她长得那么清秀,不是广大男同胞喜欢的类型。 “没有啊,他出差了,坐今天的飞机回来,你也知道的,飞机上面手机必须要关机的。”韶华压抑着心底的不安,强作镇定地说道,可是她颤抖的手却出卖了她。 “原来是这样啊,”林薏珍有些失望,“大家都等你好久了,一起到游艇上玩吧。” 大概是因为心虚的原因,今晚韶华一直很安静的坐在沙发上,直到大家推推搡搡地拉着她到外面去看烟花、打牌。 韶华不会打牌,因此只是端着一杯香槟在船头看烟花。 这时候,几个女生走了过来,一个女生说道:“哎哟,韶华,你背后的拉链没拉好,我帮你拉一下。” 片刻后,该女生说道:“韶华,你这件香奈儿不会是假的吧?衣服后面居然有线头,而且还缝合的这么粗糙。” “真的吗?我看看。”几个女生瞬间便涌了上来。 她们的动作吸引了一大群人,韶华顿时尴尬不已,在推推搡搡的人群中,也不知是有人故意还是无意,又或者韶华因为前几天抽了血这几天走路就晕晕乎乎的,居然从甲板上摔了下去。 还好这时候船是静止在海面上的,若船还在开动的话,只怕韶华会被卷进螺旋桨里绞死。韶华不会游泳,在水里挣扎了几下后便沉了下去。 船上的人乱成了一团,有人说要扔一个救生圈下去,有人说要找船上的船员下去救人,可是商讨了半天,就是不见一个人跳下去。 一分钟后,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从水里冒出头来,抱着已经昏迷过去的韶华,朝上面冷冷的喊道:“还愣着干什么?还不把绳梯放下来!”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放下了船上的绳梯,让男人抱着韶华爬了上去。 男人先是半跪着将她放在自己的膝盖上,拍打着她的背部让她吐出胃里的水,然后又解开了她胸前的几颗扣子让她透气,见她还是没醒过来,便一边按压她的心脏处一边朝她嘴里吹气。 反复了一分钟后,韶华终于悠悠转醒,看到他的一瞬,有些怔愣,迟疑地喊道:“萧缜……” “醒了就好,”萧缜松了一口气,浑身释放着一股冰寒的气息,质问着船上的人,“你们怎么回事?好端端的怎么把人推到了水里?” “是她自己掉下去的。”林薏珍喝了一口酒,转过头去漫不经心地说道。 萧缜的脸上露出一个嘲讽的冷笑:“韶华你自己说说,怎么回事?” “是我自己掉下去的……”当时的情况太乱,她也不清楚。 “最好是这样。”他扶着她站了起来,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很快,只隔了十多米远的另一艘大了一倍多的游艇朝这边靠了过来。 “麻烦请你们的船员放一下夹板。”萧缜冷冷地吩咐道。 林薏珍不悦的说了一句:“凭什么?” 就在这时候,林薏珍的老公从人群尽头走了过来:“怎么都围在这儿了。” 看到萧缜的一瞬,林薏珍的老公立刻露出一副谄媚的嘴脸:“萧大少爷光临寒舍,真是令寒舍蓬荜生辉啊。萧大少爷这边请,这边请……” “多谢你的好意,不过不用了。你让人在两座船的甲板上搭上夹板就好,这里的女主人似乎不欢迎我和我的朋友。” “怎么会……”林薏珍的老公怨怼地看了她一眼。 林薏珍露出一副委屈的表情,端起酒杯便气冲冲地进了船舱。 “内子无礼,还请萧大少爷多多见谅。” “请让人搭上夹板吧,我还有事,就不多打搅了。”他不客气说完,便抱起了虚弱的韶华。 两条船之间很快便搭上了一条夹板,萧缜抱着韶华走了过去,吩咐船员们卸下夹板,将船开往岸边。 “萧先生,今晚……真是谢谢你了。”韶华咳嗽了一声,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我们都这么熟了,还叫萧先生就太见外了,以后你就直接叫我萧缜吧,我以后也叫你韶华,如何?” “这……”韶华总觉得两人的关系发展的太快了,有些怪挂的,就算两人有缘吧,有缘到这个份上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了。 他将她抱进船舱:“你们有浴室,你进去洗个澡吧,衣服我让人放在床上了,你一会儿出来穿上。” “谢谢……我……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那就什么都别说,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只需要帮助彼此解决问题,不需要解释,不是吗?”他微微一笑,笑容里有着令人安定的力量。 韶华从他身上跳了下来,走进浴室,放了水在浴缸中,缓缓地泡了进去。 她搓着身上的泡泡,想着这几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只觉得与萧缜这个男人的相遇,充满了不可思议的色彩。 虽然不知道这个男人是怀揣着怎样的目的来接近她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他是一个让人感觉相处起来很舒服的男人。他尊重你,关心你,一丝一毫都发自内心,十分真诚。 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一个不因为你的贫穷而将你看看低的人,十分难得。这种同等的尊重,是韶华在那些有钱人身上不曾见过的。 奚原赠送她凤凰埙可以算是一时意气之下的施舍,而萧礼,她总觉得他们之间存在一种无形的隔阂,虽然萧礼真的对她很好,但可能是因为五年前留下的阴影,他始终让她缺乏安全感。 可是萧缜,是个让人感觉很安稳的男人,虽然他大气中不失霸气,彬彬有礼里不失疏离,但他给她的感觉非常好,是一个能令人安心依靠的男人。 按捺住了满心的胡思乱想,她从浴缸里走了出来,擦干了身子,裹着浴袍出了浴室,换上了放在床上的一袭晚礼服。 萧缜很细心,担心她落水后会受凉,还给她备了一条厚厚的皮草披肩。 晚礼服是一条鱼尾裙,纯正的赤色,上面绣着蝶戏牡丹,以黑色滚边,后摆迤逦开去,如撒开的绮丽鱼尾。 当她推开门的时候,正好看到拿着吹风机走过来的萧缜,他也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见到韶华穿着这身晚礼服,眼中闪过一抹惊艳:“小美人鱼终于肯离开大海了吗?真是漂亮极了。” “谢谢。”她低头,羞涩地道谢。 “我来给你送吹风机,你刚刚受了寒,头发要是不及时吹干,会感冒的,”他领着她来到床边,将插头插上,开了吹风机的开关,“过来吹吧。” “我……我自己来就好了。”韶华有些抗拒的说道。 萧缜没有再坚持,将吹风机递给韶华,看韶华吹着飘逸的黑发,黑发如纷乱的雪花一般,盛开在荒烟蔓草的年代里。 他抓着她一抹发梢端详着:“发质真好。” “是啊,这是我……唯一骄傲的地方了。” “怎么会,你有很多闪光点,只是你自己还没有发现。”他认真地看着她,神情温柔。 “你就别安慰我了,我有什么闪光点啊,闪闪发光的人,是你才对,”她有些崇拜的看着他,“你能做到的那些事,我一辈子都做不到。” “术业有专攻,那是因为你还没发掘出潜藏在你灵魂深处的潜力。就像科学家说的,我们每个人对自己大脑的开发都是极小的一部分,你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潜能有多大,”他认真地看着她,“你也不知道,你有多么吸引人。” 韶华慌乱地别开他的目光,低下头说道:“萧先生,请不要说这些会令人误解的话。” “我只是在探讨人生哲学而已,你想到哪儿去了?” 韶华顿时尴尬地红了脸,低着头不再说话。 他今晚之所以出现在这里,是因为他们要在游艇上举行一场商务宴会。当他厌倦了在里面的觥筹交错后,他走到甲板上,正打算透透气便看到了不远处的她。她低着头穿着一袭白色的裙子,端着一只酒杯,在漫天的烟花下,低头看着荡漾的海水,只一个浅浅的侧影,便让人感觉如窗前的月光一般,温柔又宁静。 ------题外话------ 今天的万更,迷迭累死了……明天要出去玩,晚上可能更新不会太多,原谅我。 疑案 (重要过渡章,必看) 这时候,敲门声响起,萧缜说了一声:“请进。” 进来的是游艇上的一位服务员,她手里端着一碗熬得热热的姜汤。萧缜接过姜汤递到韶华手中:“你受寒了,先喝点姜汤吧,不然明天会感冒的。” 韶华皱了皱鼻子,如临大敌,可怜兮兮地抬眼看了一眼萧缜,又不忍心拒绝他的好意,只能像喝毒药一般,将姜汤一口气灌了下去。 “你不怕烫着?”萧缜赶紧抽出一张纸巾给她擦嘴。 “药凉了药效就不好了,”她痛苦地看着他,“而且,我……我不太习惯吃姜……” 韶华从小就讨厌吃姜,一吃姜就跟吃鱼腥草一样,整个脑子都晕晕乎乎的。 看着韶华垂着头,呆呆傻傻的样子,萧缜不由得轻笑出声。 “你……你笑什么?” “我下次一定会记住,不让你吃到任何有姜的东西。”她傻乎乎的样子简直太可爱了,微微带肉的脸颊像是一只白里透红的奶油包子。 “没关系……我只是有点不太习惯……”说着,一阵反胃感袭来,她抱歉地朝他摆摆手,冲到洗手间将刚喝进去的姜汤吐了个一干二净。 浑身虚软的她从洗手间里走了出来,扶着墙壁,微微喘气。 “韶华,今晚真抱歉。”看到她那么难受,他一脸歉疚。 “没事,”韶华摇摇头,“我已经习惯了,一会儿就好。” “不耽误你时间的话,我陪你聊会儿?”他提议道。 “谢谢。”她走到沙发上软绵绵的躺下。 幽默风趣、见多识广的萧缜很懂得怎么引起一个女孩的注意,韶华听着听着,不知不觉便入了迷。 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不知过了多久,游艇靠岸了。 船上的游客陆陆续续地下了船,萧缜留在最后,带着她离开。当萧缜用车将她送到医院门口的时候,已是凌晨一点钟了。 韶华礼貌的与他告了别,走进医院,按了电梯。电梯从—1楼上来,里面站着一个脸色苍白的男孩。 韶华顿了一下,走进了电梯,通过电梯里镜面的反射,观察着旁边的男孩。在男孩的周身,盘桓着几只张牙舞爪的厉鬼。 电梯没有再往上升起,韶华发现自己的鞋子有点湿,低头一看,血液从电梯外面蔓延进来,渐渐地从腿上升高,蔓延上了脚踝。 身旁的男孩脸色惨白,不停地按着电梯的开门键,可是电梯丝毫反应也无,就在这时,电梯的两边突然往中间推挤,像是要将两人夹成肉饼。 “救命啊——!救命啊——!救命啊——!”男孩恐惧地拍打着电梯的墙壁,歇斯底里地求救,吓得裤子都尿湿了。 就在电梯将两人挤到一起的时候,韶华突然开口说道:“要滥杀无辜么?” 她咬破手指在墙壁上画了一个血符,顿时,电梯的墙壁停止了运动,几只厉鬼虎视眈眈地看着她。 “死者已矣,为何不转世投胎?”韶华面无惧色,直直的看着他们。 “我要他们全家血债血偿!”一个女鬼尖声大叫道。 “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她很平静地看着她,“我见过很多冤魂厉鬼,在某些所谓的阴宅中,他们的生前的怨气积聚着,死后迁怒于每一个住他们房子的人。但实际上,那些人是无辜的,那些人并不是杀害他们的凶手。” “住房子?哼,我们也不至于去为难那些住房子的人。他们全家害死我一家人,你说我们该不该报仇?”她愤怒地整张脸都扭曲了起来,“小丫头,我劝你最好别多管闲事,你管不了!” “你认识他们吗?”韶华转头看着男孩。 “不……不认识……”男孩摇了摇头,浑身哆嗦。 “他说了,他不认识你,”韶华定定的看着她,“收手吧,杀人有损阴德,当心转世投入畜生道。” “就算是投身饿鬼道永世不得超生,我们全家也定要手刃仇人,方能解心中之恨!”女人旁边的男人说道。 “祸不及宗族,罪不及家人,冤有头债有主,你们要找的不是这个无辜的孩子。”韶华叹了口气,委婉地劝说道。 “当初他杀我全家的时候,怎么没想到要留我家人一条性命?今日我便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以为我们死了便能享受荣华富贵了吗?我们便是做了鬼,也要让他永世不得安宁!”女人狰狞的说道。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我今日言尽于此,若你们执迷不悟,只怕会永堕地狱。”韶华说完,便按开了电梯的开门键。 正当她迈出脚步的时候,她的腿被瘫软在地的男孩死死地拉住了,他的眼中带着一点期望和可怜:“救我……救救我……” 韶华一阵心软,就在这时,几只厉鬼朝他的心脏处掏了过去。 韶华快速的在半空中写了一个佛字,霎时间狭小的空间内金光大盛,几只厉鬼惨叫一声,消失了。 韶华拖着男孩,便朝楼上爬去,每爬上一层,在墙壁上画上一个血符,一连爬了15层,终于到了。 “我到了,你呢?”韶华喘了口气,问道。 “我也到了,我妈在15层,她前天晚上从楼梯上摔下来,摔得脾脏破碎了。”男孩的眼中是止不住的恐惧和无助。 “你别怕,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你明天去请个大师来,做做法事,如果不能超度,那就封印。”韶华冷静的给出了一个理智的答案。 “大师,求你救救我!求你救救我们全家!”突然,男孩猛的跪了下来。 “你做什么?”韶华赶紧将他扶了起来,“我可不是什么大师,我也没有能力帮助你们!” 就在这时,男孩突然惨叫一声,韶华猛的回过头去,只见一个女人被那几个厉鬼抓着吊在十五楼的半空—— “不要——!”韶华与男孩凄厉地喊了一声。 来不及了! 他们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女人从半空中摔了下去,身下很快便涌出一滩红色的血液。 “妈——!”男孩冲到栏杆边看着摔在地上浑身痉挛的女人,睚眦欲裂,拔腿便朝楼下跑去。 韶华赶紧跟在他后面一路往下跑,等她跑到一楼的时候,看到男孩趴在妈妈的身体边撕心裂肺地惨嚎着。女人的脑袋已经摔碎了,红红白白的像是西瓜馕。 她的身体已经不再抽搐了,彻底地静止了下来。 韶华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这个女人的魂魄离开了她的身体…… 她感觉浑身冰冷,几欲晕眩。 “不要害怕,”一道柔滑的触感从腿上传来,那是一道温柔而熟悉的声音,她低下头去,只见一只皮毛油亮的黑猫在亲昵地蹭着她,“不会有事的。” “仙儿?”她惊讶地看着这只已经消失了七年的猫,“仙儿,你来了。” “对,我来了,”它点点头,温顺的任她将它抱了起来,“我昨晚梦见公孙老先生了,他让我来帮助你。” “仙儿,”她已经不知该说什么好了,今晚发生的一切都超乎她的意料,“我现在该怎么办?” “离开这里。” “离开这里?”她惊讶地看着它,“可是……” “留下几张符给这个孩子,让他和他剩余的家人可以暂且自保。要帮助他们,首先就要化解冤魂的怨气,知道他们为什么对这家人如此仇恨。”仙儿说着,用光滑的皮毛撒娇般地蹭了蹭她的脸。 “好,我听你的,”韶华点点头,撕下衣服上的布,用血写了几张符,走过去递给男孩,“把这几张符分发给你的家人,让他们随身带着,切记不可离身,我暂时只能帮你到这里了。你给我点时间,我会尽力帮你解决这件事情,但是你必须给我一个承诺,无论后果如何,都不能后悔,都不能怪我。” “好。”男孩手足无措地点点头。 韶华叹了口气,抱着黑猫转身离去。 回到15楼的时候,薇薇还在玩手机,见韶华进来了,便问道:“我刚刚听到外面好大一声尖叫,可惜我腿断了,不能出去,发生什么事了?” “没什么。”韶华摇了摇头。 薇薇打量了她一眼:“怎么换了一件晚礼服?咦,好眼熟啊,这是巴黎时装周上迪奥的新款晚礼服吧?看着质地不像是假货呀?姐姐,你怎么把衣服给撕了?” “没事,”她摇摇头,心思完全不在衣服上面,“薇薇,你现在立刻上网查查,最近这几天有没有发生什么大事?类似死人,凶杀案一类的。” “大事啊,你等等,我找找看,”薇薇打开网页的,浏览了几分钟的新闻后,说道,“姐姐,凶杀案没有,大型死亡案倒是有一起。前天晚上,s城最大的富豪全家死亡,原因不明,就好像在睡眠中静默地死去一般。然后,由于没有任何继承人,他们家的股票迅速被副董事长收购,目前,副董事长已经成功收购了他们公司百分之八十的股份,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董事长。” 话音刚落,韶华已经快步走了出去。 消气 此时一楼已经赶来了医生与护士,这个住院楼内部呈天井样式,有不少医生和护士也走出来趴在栏杆上朝下望着。韶华走到值班前台,询问着正在玩手机的护士:“护士您好,请问……刚刚掉下去的是什么人呐?大半夜的吓死我了。” 韶华说话声音本就偏弱,此刻她低着头,看起来确实像是吓坏了。护士抬起头说道:“那位女士啊,是s城现任首富的妻子。那位首富才真是可怜呢,才成为s城的首富没几天,你瞧瞧,昨天哥哥死了,现在在医院的太平间里,今天太太又死了。” “那……那还真是可怜。”韶华点点头,感到背脊上升起一层凉意,慢慢地走回了病房。 薇薇见她一副神思不属的样子,问道:“姐姐,你今晚怎么了?” “没事,”她打开靠在墙边的折叠床,“睡吧。” 一觉醒来,洗漱完毕后,韶华抱着仙儿下去买早餐,一路上,她都在与仙儿用精神力交流着。 “到底要怎样那些冤魂们才肯停止杀戮?” “从昨天的新闻上来看,他们一家被害,其中必然有蹊跷。只有查出他们被害的真正原因,让死去的一家沉冤昭雪,想必那些冤魂们才肯罢休。” “可是,纵然其中有猫腻,我们又要怎样去查呢?” “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公孙老先生既然托梦让我来帮你,那么一切必定会化险为夷。对了,有一件事,我现在不知当说不当说。” “你说吧。” “其实,帮你只是次要的。你还记得很久以前公孙老先生送你的那本古籍吗?” “当然记得,可惜被我弄丢了。”韶华的面上浮现一抹歉疚的神色。 “不是弄丢了,是被有心人偷走了。自从公孙先生过世之后,我一直在寻找那本书,现在,终于找到了。” “真的吗?谢谢你,仙儿。”韶华心中的愧疚消散不少。 “不用谢,公孙老先生对我有大恩,我这些年撑着苟延残喘的身子,只为替他寻回古籍,现在寻到了,过些时候我也可以安心离去了。” 她似乎听到了黑猫叹气的声音,她感觉心中一种酸涩:“真的要走了吗?仙儿?” “我不过是一只普通的猫,能活多久?强撑着活了二十年,也算是与天斗争了。潮起潮落,此消彼长,万物都在不断地轮回,这个道理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呀。” 清楚又如何,黯然销魂者,惟别而已矣。纵然心知离别难免,又有几人能够坦然面对离别?真真是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买完早餐上来,一推开病房的大门,却发现病房内一片热闹。 “姐,你什么时候跟萧大哥和好了?都不告诉我们一声。”薇薇嗔怪地说道。 “就是啊,瞧这孩子嘴巴严的,”舅妈笑着说道,“萧礼这孩子啊,我看着不错,人长大了懂事了,又懂规矩又知道疼人。” 韶华看着房间内摆着的一堆价值不菲的礼物,心里算是明白了。然而对萧礼终究是有怨气的,在自己最需要他的时候,连他的电话都打不通,这算是个什么事?难道自己是他招之则来,挥之则去的消遣品吗? 开心的时候哄两下,不开心的时候扔到一边不闻不问任其自生自灭? “薇薇,舅妈,吃早餐了。”韶华看也不看他,将早餐摆到了桌上。 “韶华,真是对不起,前段时间去欧洲出差了,事情又多又杂。你最近还好吗?”看到她一脸冷意的样子,他的心不禁忐忑了起来。 韶华的唇边浮起一抹极淡的冷笑,自顾自地喝着粥。 “韶华,瞧你这孩子,怎么回事?怎么不好好招待客人呢?”舅妈急了,推了她一把。 今天一早看到萧礼来医院,她本来是满腹怨气的,一顿尖酸刻薄的话便朝对方招呼了过去。萧礼自知理亏,并没有生气,表现得彬彬有礼。后来,舅妈听说韶华现在是他的女朋友,而他一回来便替自己的丈夫和女儿承担了所有的医药费,她的怨气顿时便消散了不少。 看到他送来的那一堆贵重的礼品,舅妈心里就更舒坦了,虽说当年这两人的感情只能算是孽缘,如今看来似乎有修成正果的苗头。 从萧礼目前的表现来看,他似乎成熟了不少,加之对韶华旧情未灭,对于两人的结合舅妈是十分乐见其成的。最重要的是,萧礼有钱,舅妈对韶华找男朋友唯一的标准便是有钱! “萧先生,”她抬头看着他,唇边含着一抹讥诮,“你的东西自己拿回去吧,咱们家穷,消受不起这么贵重的东西。” 萧礼知道韶华是真的生气了,若是大哥萧缜没有出现,自己此时站出来帮助她,她自然是感恩戴德。可是现在,萧缜横插一脚,让她有了对比,看着他自然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怎么看都不顺眼! 萧礼心中暗恼自己的失策,让两人好不容易修复一点的关系又面向了破裂的边缘。 “韶华,我知道是我不对,是我不好。我当初走的时候,就算再急,也该给你留下一张纸条。我不该因为工作太忙不回你电话,也不该在没安置好你的时候便走了。一切都是我的错,韶华,我知道错了,我认错。” 看在他这么诚恳的态度上,韶华的气消了一些。可是一想起昨天晚上在豪华游艇上丢脸的事,她顿时又气不打一处来。 这件事萧礼在第一时间内也听说了,看韶华的脸色便知道她想到了什么,立刻说道:“来而不往非礼也,昨日林小姐邀请了你去参加她的生日宴,我没有陪同你去参加,也实在是失礼,我决定今晚替你举办一个派对,将你的那些同学都邀请过来,怎么样?” 韶华冷哼一声,没有说话。昨晚的事,简直令她倍感耻辱,她恨不得一辈子都不要再见到那些同学了。可是,若是不找回场子,这怕她这一辈子都会成为笑料,在同学们中间抬不起头。 “韶华,我这次从欧洲回来,给你带了些礼物,你打开看看。”他循循善诱道。 韶华冷冷地瞟了他一眼,表示依然不能原谅他。 机灵的薇薇赶紧拿起一旁的盒子拆了起来,发出一声惊叹:“哇,姐姐,好漂亮的晚礼服啊,这衣服上的钻石可真多呀,快晃瞎我的眼睛了!还有这个项链,可真漂亮……” 在她的咂咂赞叹中,韶华的气总算消了一些。薇薇拿着漂亮的衣服在她的身上比划着,羡慕地说道:“要是我有这么一个男朋友就好了,又有钱,眼光又好,姐姐,这衣服简直就像是为你量身定做的。” 薇薇的这句话极大地满足了她的虚荣心,她的嘴边慢慢地绽开一个笑容:“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19 部分阅读 薇薇的这句话极大地满足了她的虚荣心,她的嘴边慢慢地绽开一个笑容:“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薇薇叹了口气,以期待的目光看着萧礼,“我也好想要啊。” “想要,我便派人去给你买。”为了让韶华消气,萧礼很爽快地说道。 “真的啊,萧大哥太好了!姐,你这回可算是捡到宝了,可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薇薇兴奋地尖叫一声。 韶华抬头看了他一眼,心里矛盾不堪,不知道该原谅他,与他重归于好,还是应该彻底疏远他,让他走出她的生命。 跟萧礼在一起的日子,就像是坐过山车一般,一会儿上一会儿下的,总是在云巅与泥淖中打转。他在的时候,她感觉梦里不知身是客,一响贪欢;他离开的时候,她清清楚楚的感觉到了生活是多么的艰难,辛酸苦涩。他令她如此的没有安全感,过去五年的经历令她虽然柔弱的像是菟丝草,可又坚韧地像是河边的蒲草,蒲草韧如丝,磐石是否真的无转移? 吃完早餐后,萧礼陪着舅妈和薇薇在病房聊天,韶华给三人削着水果,偶尔答上两句话,四人的相处其乐融融,竟有些像是一家人。 眼看着韶华的气消了不少,萧礼的心中也松了一大口气,中午便提议和韶华去外面吃。 舅妈自然是乐见其成的,恨不得有更多两人单独相处的时光,忙不迭的便将两人赶了出去。 萧礼带着韶华开了很久的车,来到农村中一个很偏僻的私房菜馆。这个私房菜馆的位置虽然偏僻,但是布置的却极为高雅,泉水涓涓,清风习习,花香阵阵,鸟语声声,绿树成荫…… 房子乃是全木制造的,以上等工艺雕刻着花鸟虫鱼,内室点着熏香,十分宜人。 “这里的主厨祖上乃是皇宫中的御厨,手艺极好,而且这里的东西天然无污染,你可以放心吃,”说着,他笑了笑,“韶华,我为了你,可是提前一个月在这里订下的一桌,他们一天只做两桌饭。” 韶华的心中升起一股感动,唇边渐渐地也浮上了一抹浅笑,如同春风桃李一般迷人。 萧礼悬了一上午的心总算落回了肚子里,开始对她说那些动人的情话。韶华在感情方面,毕竟不是情场老手的萧礼的对手,很快便败下阵来,被他牵着鼻子走了。 调查真相 不多时,丰盛的饭菜被摆上了桌子,饭菜做得甚有心思,讲究中医养生之道。(《 href=〃www。lwen2。com〃 trget=〃_blnk〃》www。lwen2。com 平南文学网)韶华与萧礼边吃边聊,当萧礼提出让韶华明天与他一起去上海看房子的时候,韶华有些歉疚地说道:“对不起,萧礼,我现在不能去。” “为什么?”他的心提了起来,以为韶华还在生气。 韶华叹了口气,垂下纤长的睫毛,露出一片玫瑰色的暗影:“我在这边,还有事情没有办完。” “我已经吩咐人给薇薇和舅舅办理转院手续了,他们会在逐鹿医院得到最好的治疗。”萧礼轻声安抚道。 “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那是因为什么?”他抓起她的手放在脸颊边,定定的看着她,语气温柔的好似融化在掌心的一朵雪花,“还在生我气?” 从掌心传来的温度像是化冰的春光,让她的心渐渐地安定了下来:“你还记得我以前曾跟你说过,公孙老先生养了一只精神力强大的猫吗?” “当然记得。”他不解其意。 “那只猫叫仙儿,现在仙儿来找我了。” “这很好啊,”他微微一笑,阳光滤过木窗外的竹叶照射到他脸上,无比柔和,一股静谧和恬淡如蜜在流,水在荡,“我工作很忙,有仙儿陪着你解乏,我也放心。” “不是,”她摇了摇头,“仙儿来找我有两个目的,一是将当年公孙老先生送给我的古籍送还给我,二是为我解决眼前的危机。” “眼前的危机?”萧礼微微蹙眉,想不明白她现在除了钱还能有什么危机。 “昨晚我救了一个男孩子,惹怒了一群厉鬼,”她忐忑的看着他,内心忽然冒出了一个主意,“所以我现在……有点危险。” “这个无妨,我带你去香港找个大师化解便可。” “不是这么简单的事,”韶华急了,琉璃般的眼眸中流光荡漾,透着一份急切,“那些冤魂若不沉冤昭雪,他们不会罢休的。” 萧礼微微有些不耐,端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没有说话。 “萧礼,那些人你应该也认识,死者是s城前任首富一家,被害者是s城现任首富一家。” 萧礼叹了口气,放下茶杯,为她夹了一筷子菜,唇边的笑意很淡很薄,像是初秋那一缕微凉的晨光,如此淡漠:“韶华,乖,别人的事情,我们不管。而且单单只是迁怒的话,你应该有能力化解吧?” 韶华顿时感觉心头一窒,像是被人强行按入了海中:“萧礼,那个孩子很无辜,我们不能见死不救!” “所以,你想怎么做?”他抬头看着她,语气极淡,淡地如清水中氤氲开的一滴墨水,无声而令人捉摸不透。 此刻,韶华捉摸不透他的想法,只觉得这样的他很陌生,陌生的仿佛他们曾经经历过的一切都是上辈子的事。有时候,你认识你一个人很多年,或许你都不了解他,但是在你了解他的时候,也许只要一瞬间。 在她的印象中,萧礼是个讲义气、有道德感的人,不会像现在这样,淡漠的如同不关心世事的隐士一般。或许他是关心世事的,但若这世事与他切身的利益毫无关系,他便无动于衷。 “萧礼,或许s城现任的首富确实很该死,但是他身边的人很无辜,你就帮帮他们吧,好吗?”韶华用一种近乎恳求的神情看着他。 “好吧,你要我怎么帮?”终究见不得她受伤的目光,那目光会像一道薄剑一般,在他身上割开一个伤口,初始不觉得痛,之后便看到鲜血染红了衣裳,最后便是慌乱的哀恸。 “我需要你帮我查清楚s城现任首富的事,让死去的一家人沉冤昭雪,这样他们才会放下屠刀,不再滥杀无辜。” 萧礼叹了口气,有些无奈地看着她:“韶华,你该明白,这世上有些事情我不该插手,s城现任首富家大业大,做事自然也是干净利落,就算能查出些蛛丝马迹,你又打算干什么?顺藤摸瓜让真相水落石出,然后公之于众吗?这件事说白了就是费力不讨好。” 韶华感觉心中微凉,也没心思再吃东西,拿起自己的包包便走了出去。 “韶华……”萧礼赶紧走出包厢追了上来。 韶华一路疾步走到了那片幽静的竹林,竹林的叶子随着夏风飒飒作响,让她的心情更加烦乱,突然,一个人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她转过头,却发现那人是萧缜。 “你好,没想到又见面了,”韶华客气地笑了一下,笑容中带着明显的敷衍,“昨晚的礼服被我弄坏了,我下次赔一件衣服给你。” 萧缜敏锐地察觉到了她的情绪不佳,倒是不以为杵,幽静的竹林下,他穿着一袭淡绿色的休闲衫,整个人看起来清雅无比,与竹林的浓翠遥相倚,如一块温润的玉:“衣服是我送你的,是朋友就不要说赔不赔的问题了。你今日也来这里吃饭?” “对,不过我现在要走了,就不打扰你了。”韶华说完这句话,转身便走。 不料这时候,她的手腕被人拉扯住了,她猛的回过头,漆黑的长发在风中旋转开利落的弧度,有些冷凝。 “韶华,我们应该好好谈谈,你刚才的要求确实是有些无理取闹了,你明白吗?”萧礼的语气极为不耐地说道。 “你们认识?”萧缜蹙眉,看着两人,一股不妙的感觉像是乌云一般迅速将他罩顶。 “我们认识很多年了,”一心想着韶华,此刻,萧礼对萧缜也有些敷衍,“韶华,他们家的事不关我们的事,就算他们全家被害了那也是活该,若是s城现任首富没有昧着良心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那他们一家也不用遭殃。要我看,这件事你根本就不用管。” “可是其他的人是无辜的!如果查明了真相公之于众,那么他们也许可以不用死。” “你也说了,那是也许!”萧礼无奈的看着她,语气有些激动了起来。 “我会劝说他们放过那些无辜的人的。”韶华争锋相对地看着他,不肯做一丝一毫的让步。 萧缜看着激烈吵架的两人,微微迷惑,随即,他对韶华说道:“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不必了,”韶华客气疏离地笑了笑,毕竟跟他只有几面之缘,纵然他给她的安全感,犹如白发如新,倾盖如故的老友一般,“这是我自己的事,就不强人所难了。” “怎么能说是强人所难呢?为朋友排忧解难,乃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你说出来,能办到的我必定帮你办到。”萧缜笃定的说。 看着萧缜侵略的目光,萧礼的心中升起一股危机感,萧缜的能力他是知道的,只要他想,调动洪门的力量帮助韶华调查这件事情,那是轻而易举的事。 “韶华,我觉得你说得对,应该救人于水火之中,”萧礼一改前态,拉着她的手说道,“你给我三天时间,三天后我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韶华惊讶地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又急急忙忙地答应了。萧缜若有所思地看着两人,问道:“韶华,你是他的女朋友?” 韶华沉默,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两人的关系,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比好朋友更好,比女朋友又差了那么一点点火候。 关键是,她现在也不知道萧礼是怎么想的。 谁知道萧礼却像是遇到了敌人的猫一样,浑身的毛都炸了起来,一脸警惕地看着萧缜,一字一句掷地有声,仿若在宣誓一般:“没错,她是我的女朋友。” 萧缜若无其事地笑笑,面对萧礼的示威他毫不在意,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韶华,看到你有这么帅的男朋友,我很高兴,祝你们幸福。” “谢谢你。”原本还以为他对自己有意思,现在抬起头,看到萧缜这么坦诚的目光,韶华不禁感到一层心虚和愧疚。 萧缜情不可闻的叹了口气,消失在这层层叠叠的竹叶海中,仿若一段感情未曾开始便已结束,他与萧礼擦肩而过,在他身边用只有两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虽然被你捷足先登了,但是没关系,咱们各显神通,看谁才是最后的赢家。” 萧礼浑身一震,想起杨婷的话,不由得捏紧了韶华的手,像是一只护食的狼一般。 望着萧缜离去的背影,萧礼松了一口气,韶华好奇地问道:“你们认识吗?” “不认识。”萧礼果断地摇头。 韶华侧头微笑,一缕阳光射进她琉璃般的眸子中,像是水晶一样折射出了一道淡淡的光辉,她那双湿漉漉的眼睛就像是冰镇的黑葡萄一般:“我第一次见他,便觉得很亲切。嗯,怎么说呢,我总觉得他长得跟你有些相似,这亲切感可能便来源于此吧。” 萧礼将她鬓边的一抹头发捋了捋,嘱咐道:“以后,少跟他来往,知道吗?” “为什么?”韶华倒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了。 “吃醋。”说这句话后,他转身向前离去。 韶华的脸上露出一个动人的笑容,甜蜜不已,她追上前,用尽全身的勇气从他身后抱住他,羞涩地轻声问道:“你刚刚说,我是你的女朋友,是真的吗?” ------题外话------ 有错别字,见谅 第八号当铺 他转头看着她,似笑非笑,狡猾地像是一只狐狸,既不点头,也不摇头。 韶华的脸上涌起一抹动人的红晕,如宣纸上染开的一朵浅色芙蓉,她垂头,摇着他的胳膊,羞涩的声音细若蚊呐:“到底……到底是不是呀?” 他定定的看了她一刻,看得她越来越不好意思,正想转身离去的时候,不料被他一把拉入怀中,承诺般的吻落在她唇上,缠绵悱恻,用情至深。 阳光在这一刻穿过竹林,无比耀眼,汇聚成整个世界的光芒,两人投入其中,什么都看不见了,只能看见那一片白色的光。 一吻罢,两人皆是微微喘息,韶华感觉自己的脸像是一盆融化在水中的固体红颜料一般,就要泼溅开去。 心跳声清晰可闻,伴着竹林阵阵风声,这一刻,两人都低着头,像是回到了初恋时光。 萧礼牵着她的手,将一枚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亲亲的吻上去,看着她的眼睛,深情呢喃:“你说是不是?” 韶华像是触电般别过头去,嘴角却含着一抹甜蜜浅笑。阳光从她的侧脸照下来,白皙的面颊上可见淡淡的金色绒毛,就像是那年九月他在教室外等她时,她认真听课的样子,安静得像个天使。 这素颜白裙的天使,这开放在脏污不堪的心中的一朵风姿绰约的白莲花,萧礼握紧她的手,这一刻,他舍不得放开。就像曾国藩说的,大抵人生若梦,由此而始。 不远处,萧缜拨开滴翠的竹枝,遥遥的看着浓情蜜意的两人,漆黑的眸中一片冷凝,如同冬日里难以化开的翰墨。 三日后,萧礼果然给了她一个交代。s城现任首富因为涉,黑、洗,钱,以及非法集资,被抓走调查,这下他算是身败名裂了。 韶华找到那群厉鬼,问他们愿不愿意放他家剩余的家人一马,厉鬼们在韶华不停地劝说下,终于动摇了,表示只要他肯在狱中自杀,那么他们便安心离去。 韶华通过萧礼的安排,去了派出所探视s城首富。一进入探视处,韶华拿起话筒便开门见山地把自己的来意说了出来。 玻璃对面的他微微沉默了一下,突然露出了一个很苍凉的笑:“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我认了!认了!” “那您的意思是?” “小姑娘,你要说的,我都明白了,容我再好好想一想。”说完这句话后,无论韶华再说什么,他都不再回话了。 韶华摸不透他的意思,只得悻悻地离开了。 没想到,第二天的报纸上登出了s城的首富在派出所撞墙自杀的事,韶华听后一怔,心中一松。却没想到,在当天下午,她收到了一份快递,打开快递后,是一个黑色的瓶子,瓶子底下压着一张纸。 纸上只写了寥寥几行字,其一是拜托韶华劝说那些厉鬼放过他的家人,其二便是将这个装着他魂魄的瓶子送去一个地方。 韶华拿出地址看了看,那是一个办公楼的顶层,看不出任何怪异的地方。 拿起盒子,韶华立刻就出了门,坐着出租车来到了这座城市最高的写字楼。 进入写字楼后,她直接按了电梯进入了最高层,电梯门打开,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这里是一片欲望的红色,无边的红色带着一股压迫,仿佛要将人吞噬。 而在这红色的中央,摆着一张沙发,上面睡着一个慵懒的男子,睡袍微微敞开,隐约可见精致的锁骨。韶华向前一步,一不小心碰触到了悬挂着的风铃,惊醒了沙发上的睡美男,他微微蹙眉,一双眸子颜色极深,在一片红色中十分鲜明,仿佛要将人吸进去一般。 “欢迎光临,”男子的唇边露出一抹极冷淡的笑,客气、疏离,“提出你的愿望吧,我们会在最快的时间内帮你实现。” 韶华心中涌出的第一个想法便是店大欺客,哪有这样做生意的。 “你若是没有考虑清楚的话,容我再睡一会儿。”男子说完,便闭上了狭长的凤眼,呼吸也开始渐渐均匀了起来。 睡着时候的他就像是一块剔透的玉,静默而温润,韶华觉得打搅别人睡觉未免太不礼貌,便安安静静地找了旁边的一个椅子坐着,眼观鼻鼻观心,心里想着黑子瓶子中的灵魂的事儿,觉得这个地方未免太过奇怪。 大约过了两个多小时,沙发上的男子醒了过来,垂头看了看坐在一旁的韶华,眼中闪过一抹迷惘,随即眸子渐渐清明,像是想起了什么,语调极慢,像是在细细品茶一般:“还没想清楚么?” 韶华倒是来了兴趣:“这里是商务楼,想必这里也是做生意的,敢问你们做的是什么生意?” 男子的面上露出一抹有趣的神色,像是没有骨头一般,柔柔的靠着沙发,抓起旁边的一把折扇玩弄着,似笑非笑:“敢情你不知道这儿是干嘛的?” “请赐教。” “这里是欲望之所,但凡是你想要的,我们都能给你,除了人死不能复生。”他极为倨傲地说道。 “付钱吗?”韶华微微蹙眉,非常疑惑,“想必价钱很是昂贵,有多少人出得起这样的价钱?” “如果是付钱的话,价格当然非常昂贵,但是你身上有的,并不只是钱这一样俗物,”他将她周身逡巡了一番,成竹在胸,眸中透着一股通透,“比如说,你的鬼眼、你的右手、你的精神力。” 韶华感觉一阵骇然,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汗毛都竖了起来。 “拿出你最宝贵的东西,交换你最想要的东西,如若不愿意,你也可以出钱,但那个价钱,”他微微一笑,眼中透着一抹不屑,刷的一声展开扇子端详着扇面上的花纹,淡淡地陈述着一个事实,“你出不起!” 韶华感到一阵不是滋味,抬起头梗着脖子看着他:“你凭什么说我出不起?” 一扯到钱,韶华就像是炸了毛的猫一般,十分敏感。从前她就讨厌别人看不起的目光,现在身后有了萧礼这个靠山,她更加讨厌,因为她花的是萧礼的钱,她心虚! 而且她讨厌这种令她忽上忽下的心虚,像是没根的浮萍一般,以后若是萧礼不在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她该怎么办?所以她现在更讨厌别人看不起的目光,仿佛随时在提醒她那个未知的结局。 男子笑了笑,伸手遥遥一指:“你看看你身后。” 韶华回头,来时的门已经消失不见了,只余下一堵水墙,而她过去20年经历过的一切,像是放电影一般反应在水墙上,而投射的仪器,居然是男子手上把玩着的一颗透明的珠子。 “你!”韶华气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好了,做生意就讲生意上的事,说吧,你有什么愿望需要我帮你实现的?”他关了水墙上的投影。 眼前的男子太深不可测,韶华知道与他硬碰硬自己根本得不到任何好处,便放软了声音:“我这次前来,乃是受人所托。” 她将盒子中的黑瓶子拿了出来:“这是s城首富拜托我转交给你的东西,他说那里面装着他的灵魂。” 男子没有伸手去接:“这东西你交给我没用,我不负责这一块的事情。” “那我应该找谁?” “虽然他当初来的是这里,但是后来,是主子亲自接待的他,这东西,理应交由主子处理。” “主子?”她疑惑地蹙眉,这年代还有主子奴才这回事? “我们家虽然世世代代是主子的奴才,但我们家族同时也是主子的代言人,不必惊讶,”他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扯过一旁桌上的电话,拨了一个号码,“你快过来,这是主子要的魂魄。” “你……你可以告诉我这是怎么一回事吗?”韶华的心中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虽然这是客人的隐私,但是他很快就要魂飞魄散了,说出来也没什么,”男子耸耸肩,走到一旁的酒柜里拿出一瓶酒和两只酒杯,“要喝点酒吗?” “不用了,谢谢。”韶华摇了摇头,只是专注地看着他。 男子将琥珀色的酒倒在四方杯中,加了一些冰块,摇了摇,喝了一口,微微闭上眼睛,像是在回忆:“这是我替主子接到的第一个愿意付出灵魂的客人。主子对灵魂很挑剔,唔,有很严苛的要求,然后他自己撞上门了。愿意付出灵魂,以期让那一家全部死于非命,他说他斗了这么多年,现在他心灰意冷啦,就是想让他们一家人都死了。然后把他们的财产收入囊中,留给自己的后辈。” “付出灵魂?”韶华不解其意,“一定要付出灵魂么?” “若是别人还好,他自己撞上门,符合了主子对灵魂的全部要求,那便必须付出灵魂。”他冷冷地说,像是一个身居高位的人,俯瞰着滚滚红尘,无比漠然。 “浮士德。”她有感而发,来这里的人都是浮士德,付出自己的灵魂与魔鬼做交易。 “我们这里可以说是‘第八号当铺’,而主子也并非浮士德,魔鬼可是会食言的,主子言出必行。”他摇了摇头。 就在这时候,铃铛声再次 混战 就在这时候,铃铛声再次响起,韶华闻声回头,只见门口处走来了一个穿着西装的年轻人,他铮亮的皮鞋与地板敲击发出清脆的响声,像是沙场的鼓点一样一声声地击在她心头,给她带来一种死亡即将靠近的恐惧感。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将近三个月,但是她记得他! 就在她第一次去杨婷家里家访的时候,她刚刚下了公交车,便遇上了一起车祸,而随后,这个开着凯迪拉克的年轻人从车上下来,用右手上的一枚古朴的铁质戒指吸走了遇难的胖子的魂魄。 当时她害怕极了,而这个年轻人却只是很淡定地捡起了她掉落的钱包,并将它还给了她。 “这位小姐似乎有些眼熟。”他蹙了蹙眉,走近她与她握了一下手。 韶华快速将手抽了出来,别过头极不自然地捋了捋自己的头发:“先生……你认错人了吧,我不记得有在哪里见过你啊。” “或许吧,”他没有深想,“听说你这次来,是替李先生还魂魄的?” 她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李先生就是那位s城的首富,于是点了点头。 “多谢了,把魂魄交给我吧。”年轻人朝她伸出手。 正当她准备把瓶子递出去的时候,突然一道劲风袭来,她感觉手腕一阵疼痛,不由得松开了手,下一秒,那瓶子便落在了门口一人的手中。 韶华回过头,还没开始做出反应,便被身旁的年轻人按压到了地上,而下一秒,一个大花瓶砸在她刚在站着的地方! 好险!若是刚才她没有趴下,只怕现在脑袋都被砸碎了。 “师兄,今日我们便替天行道,端掉这个窝点,杀了这些污浊不堪的人!”门口站着三男两女,为首的一个扎着马尾的女孩气焰嚣张的喊了一句。 “好!不管是这些做伤天害理的生意的人,还是这些鬼迷了心窍的凡夫俗子,都该杀!”为首的那个意气风发的男孩说道。 年轻人抱着她在地上翻滚几下滚到了一边,将她藏在了沙发下面。 很快,年轻人与穿睡衣的慵懒男子便与门口冲过来的三男两女打了起来,招招皆是以命搏命,房间里的东西几乎全部被砸碎了,乒乒乓乓的声音不绝于耳,每当一个东西摔碎在韶华身边时,她都吓得浑身一抖,生怕那东西砸到自己身上。 半个小时过去后,双方都负了伤,不过闯进来的那帮人伤势更为严重一些。 可是紧接着,扎着马尾的嚣张女孩破了房间里存在的另一个空间,空间里的一些瓶瓶罐罐骨碌碌地全部从架子上滚了下来,韶光看到,那些架子上每一格下都贴着一个标签,写着金钱、味觉、感情……等各种各样的事物。 嚣张的女孩与另一个男孩冲了上去,拖了张椅子便是一顿乱砸,很快,那些瓶子几乎全部被砸了个粉碎。 穿着睡衣的慵懒男子看到那些瓶子碎了,急红了眼,下手越发狠辣,很快便杀了一个男孩。 那男孩是被割掉脑袋死的,头颅刚好被踢到了韶华的身边,吓得韶华一阵尖叫,引来了嚣张女孩的注意。 她冲过来,力气巨大地抬起沙发,用侧面狠狠地朝她砸了下来—— 韶华连尖叫都来不及,下一秒,她被按入了一个温暖的怀中,冰冷而熟悉的声音在她的头顶响起,瞬间所有的声音都静止了:“三日之内,全国三分之一的店铺都被砸了,我的店员和客人也被杀了不少,你们镜月门真是好手段!对了,告诉你们一个消息,就在十分钟前,镜月门总部已经被灭了,我不愿为难你们这些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你们走吧!” “你!”嚣张女孩气不过,从腰侧拔出一把刀便朝他砍了过来。 五米之外,仿佛有一股无形的气流将女孩弹飞了出去,重重的摔在墙上,脾脏全部破裂,嘴角吐出大股的鲜血,抽搐了几下后,当即死亡。 其他的三男一女彼此交换了一个眼色,皆是明白彼此不是他的对手,满含憎恨的瞪了他一眼后,抱起地上那个嚣张女孩的尸体,便走出了大门。 “你没事吧?”他冷淡地问道,冷淡的仿佛在看天际的流云一般,明明是关心的语气,却显得那么漠不关心。 韶华感觉心中一阵涩然,仿佛是吃了还没成熟的李子一般,又酸又苦,还涩得舌头都发了麻。从他的怀里出来的那一刻,她感觉一阵怅然若失,就仿佛站在高高的山崖上面对震荡的山风,感觉空荡荡的,什么都抓不住,脚下是万丈悬崖,头顶是茫茫高天,不是该归往何处。 “没事。”她摇了摇头,她与奚原,本该是没有交集的两个人,命运却一次又一次的让他们相遇,缘分真是一件不可捉摸的事,如熏炉上袅袅升起的青烟,难料它下一刻的卷舒的形状。 “今日让你受惊了,莫向,带她去挑一件喜欢的东西作为补偿。”他吩咐那个身穿睡袍的男子道。 “主子,今日店铺被砸,乃是莫向技不如人,请主子惩罚。”睡袍男子恭敬地垂首道。 “不怪你,历朝历代总有那么些自诩替天行道的人,妄想蜉蝣撼大树。店里的损失的东西,你报上去便可以了。” 他的声音极为漠然,仿佛他损失这么惨重,就犹如摔了一只杯子那么简单。这世上,有他关心的人或事吗?韶华忍不住想。 “还有,徐坤,上次的钥匙,你找的怎么样了?”他的声音骤然冷了下来,整个房间瞬间化身北极冰原。 被叫到名字的年轻人抖了抖,浑身紧绷地说道:“请主子再宽限些时日。” 韶华似有所觉的抬起头,看到他身上缭绕了一层若有若无的黑气,眼中也泛起了微微的红光,他的声音简直就像是死神的宣判,缓慢而低沉:“宽限?宽限多久?” “这……”徐坤浑身抖如筛糠。 “你知不知道,因为你的失误,这次派出了多少人出去寻找钥匙?” “主……主子……”他战战兢兢地,一句话也说不出。 这样的他令韶华有些害怕,她下意识的握住了他的手,想褪去他身上的魔气,不料,奚原像是条件反射一般,将她狠狠地甩了出去,重重的砸在墙上,后脑勺刚好砸到了墙上的壁灯,鲜血潺潺流下。 莫向赶紧跑了过来,将疼的眼泪直流的韶华抱在怀里,从一旁砸的破破烂烂的柜子里找出了一卷绷带往她脑袋上缠去。 奚原似乎清醒了一些,走过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眼里一片高深莫测。 韶华打了个寒颤,就在她以为他要杀了她的时候,突然,他微微躬下了身子,伸手在距离她头顶十厘米处挺住,她感觉一股暖流从头顶涌过四肢百骸,瞬间肢体通泰,头顶的剧痛消弭于无踪。 “这位小姐,方才实在是对不住了,”莫向微微歉疚的说道,“我家主子不习惯女人的碰触,女人一碰他,他就会……” 韶华了然地点点头,看他的眼中除了害怕还有微微的好奇。 莫向扯了她一下,悄声在她耳边说道:“主子不是你能好奇的……” 在奚原走后,莫向明显松了一口气,对韶华说道:“作为补偿,我会带你挑两件东西。” 虽然这里被砸了个稀烂,但是莫向走到墙边,往前一推,眼前便呈现了一个更大的房间,原来这个是墙是个活门,通往一个类似展厅的地方。 “这里的东西虽然比不上那些特殊物品有价值,但这些都是些货真价实的古董,你可以随意挑两件。”莫向提着扇子,遥遥的往前一指。 韶华的面上闪过一抹犹豫之色。 “是我们招待不周,简小姐不必在意。”莫向又恢复了一片高冷,走到房间内侧的一个木桩雕刻成的茶桌边坐着,悠闲地给自己斟了一杯茶。 见韶华看了半天,都没有挑一样东西,莫向遥遥一指,指着展厅右侧的高台上玻璃罩中摆放着的一块古玉:“辟邪玉,想必你用得着。” 他又指了指辟邪玉旁边的一颗佛骨舍利:“还有这个,对你来说,再多值钱的古董都比不上这两样东西对你的帮助大。” 说罢,他走了过来,输入密码打开了玻璃罩子,取出两样东西放在盒中,交在她手里,微微欠身,淡淡地说道:“欢迎下次光临。” 韶华拎着盒子离开了这家神奇的店,其实她在挑选那些古董的时候并没有用心,心中反复想着的,都是关于奚原说的“钥匙”的事,她下意识地从钱包里掏出那一枚古朴的钥匙,心底微微疑惑,他们说的钥匙,是她手中这一枚吗? 去过买卖记忆的红尘斋后,她对世界上这些奇奇怪怪的地方不再感到奇怪,存在即是意义。或许对那些气血方刚的年轻人来说,这里是欲望的污浊之地,经营“愿望”这种生意的人该万劫不复,而那些顾客更是该提前下地狱。 可是买卖向来是双方自愿的,若是没有顾客的需求,怎会存在这样的地方?对于做这种生意的奚原,她并没有太大的感触。 一将功成万骨枯 皇都,四月。 太阳渐渐地淡去了,隐于黑压压的云层后,北方的狂风十分粗犷,一吹便是飞沙走石,过春风十里,尽荠麦青青,远处是废池乔木,犹厌言兵,近处也少了几分过去的歌舞升平。 渐黄昏,清角吹寒,城楼上的侍卫以一种苍凉的姿态挺立着,在黑白交替的灰色里,像是残破地插在地上的旗帜。大街上不复从前的熙熙攘攘,只留下一片冷寂的空气,长风涤荡而过,混杂着飞沙的柳絮,像是冬日的冰渣一般。 谁家青楼上,红烛昏罗帐,倚西窗,小曲清冷绵长,往日的靡靡之音变作今日的萧瑟,那是《清平乐》,她唱:冰堂酒好,只恨银杯小,新作金荷工献巧,图要连台拗倒,采莲一曲清歌,急檀催卷金河,醉里香飘睡鸭,更惊罗袜凌波。 词曲照例靡丽,透着一股奢华慵懒,只是在此情此景下听来,却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一辆小叶紫檀木制作的奢华无比的马车从空荡荡的街道上疾驰而去,被巡逻的御林军拦了下来:“什么人?不知道最近要宵禁吗?” 马车的帘子后面伸出一只白皙的手,此手如幽兰般优雅优美,浅浅地涂着凤仙花汁,紧接着,帘子后探出一个人来,却是一个锦衣华服的侍女。 “大胆!王丞相府的车架,你们也敢拦?”侍女美丽的脸上柳眉倒竖,多了一股令人生厌的嚣张。 “请恕罪,吾等乃是奉皇命巡城。”御林军小队的队长恭敬地垂首说道。 “我家小姐与温懿公主乃是多年的至交好友,若是耽误了小姐进宫的时辰,仔细你的脑袋!” “是是是。”御林军小队的队长赶紧带着一队人撤到了一边。 此时,皇宫的养心殿内,皇帝眉头紧蹙。 在皇帝的案前,是堆积如山的奏折,有些甚至堆到了旁边的桌子上,皇帝微微抚了抚额头,陈德铭立刻福至心灵地走到皇帝身后,以舒缓的力道帮皇帝按压着有些疼痛的太阳|||穴。 “你看看,你看看,这些奏折连编累牍地都是参奏奚原的!”皇帝叹了口气,中气不足地说道。 “皇上,此案干系重大,公主乃是金枝玉叶,又是大周未来的继承人,朝臣们紧张些也是情理之中。”陈德铭斟酌着措辞,低声说道。 “哼~”皇帝冷哼一声,心如明镜,指了指桌上的奏折,“陈德铭,给朕把弹劾奚原的折子都给找出来。” “这……”陈德铭犹豫了一下,这可是奏折,万一不小心看到了…… “朕让你找你就找!”皇帝不耐烦地说道。 半个时辰后,陈德铭小心的把找出来的奏折全部堆到了旁边的桌子上,顿时,案前的奏折只剩下寥寥几本,皇帝感觉胸中的一口郁气顿时便吐了出来,只用了一炷香的时辰便解决了案上的折子。 “皇上,这些奏折……”陈德铭看着旁边桌上堆积如山的折子,试探性地问道。 “封入库中都嫌占地方,”皇帝摇了摇头,“罢了罢了,都移到库中吧,千篇一律的老调长谈。朕有时候啊,看到这帮如跳梁小丑一般?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20 部分阅读 “封入库中都嫌占地方,”皇帝摇了摇头,“罢了罢了,都移到库中吧,千篇一律的老调长谈。朕有时候啊,看到这帮如跳梁小丑一般上蹿下跳的佞臣,真恨不得把他们的脑袋全给摘了!” “皇上息怒!”陈德铭赶紧毕恭毕敬地跪在了地上。 “起来吧。”皇帝疲惫地摆了摆手。 “皇上,敬事房的刘公公来了,皇上今夜要翻谁的牌子?” 皇帝把手中的湖州狼毫挂到书架上,微微思索了一下,也没看刘公公,问道:“今日呈上来的,都有哪些宫里的娘娘?” “回皇上,有梧桐宫的慈妃娘娘、静云殿的静嫔、吉玉殿的安嫔……” 皇帝叹了口气:“看来看去都是些老面孔。” 陈德铭心知皇帝现在怕是有心无力,挥了挥手让刘公公下去了,道:“皇上,再过一个月便是三年一次的选秀,更多天姿国色的富贵花将会移入这片富贵之地。” 皇上摇了摇头,选秀是照例要举行的,后宫与前朝的关系千丝万缕,相互牵制、算计,有些事情,明知荒唐,却也是例行公事,不得不为之。如今他这副破败的身子,纵然那些女人进了宫,又能享受什么雨露恩泽?不过是守活寡,跟着他一道陪葬罢了。 正打算让陈德铭准备沐浴诸事之时,外面一个太监走进来行了个礼说道:“皇上,王家小姐求见公主。” “这都宫禁了,怎么来得这般不是时候?”皇帝微微蹙眉。 “王小姐说,忧心公主受惊,特来安慰,说说体己话,舒缓公主心中的郁结。”小太监见皇帝不喜,有些忐忑地说道。 “忧心公主受惊?”他微微沉吟,面上露出一个极冷的笑,“王丞相倒真是教女有方,此女真是生的一颗七巧玲珑心啊。” 若真是忧心公主受惊,前些日子怎么不来?距离奚原被压入天牢已经五日了,案件被移交到了宫内的慎刑司,紧接着便是三堂会审,桩桩件件证据确凿,让奚原无从辩解。可惜皇帝始终沉默的看着这一切,面无表情,倒叫人捉摸不透他的真实意图。 过了五日,朝臣们怕都是坐不住了吧?既然皇帝那边没有丝毫动作,他们便将主意打到了公主身上来,毕竟公主才是直接受害者,若是公主能够在皇帝面前肝肠寸断地哭诉一般,只怕明日午门的午时,便能看到奚原的人头了。 皇帝并不喜欢王碧君,称其有一颗“七巧玲珑心”乃是一种讽刺,王碧君对韶光的影响太大,韶光对她言听计从。以后韶光若是掌了这天下,只怕王碧君向她索要一半的江山,她也会欣然奉上。 能左右君王意识的人,都是危险而可怕的。 更危险的是,王碧君心机深沉,善于审时度势,若是身为男子,只怕能官拜丞相,不输乃父。三年一度的选秀,王碧君称病不去参加,皇帝知道她从来便不想入他的皇宫,因为从她很小的时候,他便从她眼里看到了浓浓的野心。 一个太有野心、不安于室的女人,假以时日,必然会搅得这天下大乱。 屋内的烛火暗了暗,门被打开,外面的风吹了进来,掀起了王碧君的披风,也令屋内的夜色更浓。她迈着端庄的步子走到皇帝面前,恭敬地行了个礼。 “都这么晚了,怎么想起来探望公主了?”皇帝从陈德铭手中接过参茶,抿了一口淡淡地问道。 “回皇上,臣女有急事要见公主。”王碧君垂首恭敬地说道。 “何事?” “这五日以来,臣女日日在皇觉寺为公主祈福,今日更是苦苦央求方丈得了这一块开过光的玉佛,希望能庇佑公主。臣女私心里想着,公主的安危一刻都耽搁不得,便急急忙忙地赶来了,冒昧之处,还请皇上见谅。”王碧君一番话说得入情入理,滴水不漏。 “你倒是有心,起来吧,”皇帝抬了抬手,“陈德铭,看座。” “是,”陈德铭走了过去,领着王碧君坐到一边的椅子上,“王小姐请坐。” “敢问皇上,臣女现在可以见公主了吗?”她的语气里透着微微的急切。 皇帝却是不紧不慢地从一堆奏折底下找出了一封用火漆封好的书信,用裁纸刀划开,慢慢地浏览了一遍,先是脸色一沉,随即便面无表情。 王碧君在他看信的时候,偷偷抬头看了他一眼,不免心中忐忑。 将书信收好后,皇帝看着她,那种犀利的目光像是要将她整个人都解剖了一般,王碧君有些心虚地低下了头,强自镇定地说道:“皇上,臣女非常忧心公主,毕竟公主从小到大,不染尘埃,乃是一片冰心在玉壶,陡然历经此事,只怕……” “玉佛留下吧,人你就不必见了。”皇帝拿起案上的参茶,端起来又喝了一口。 端茶送客,生于簪缨礼教之家的王碧君如何不懂?只是今日之事,干系重大,容不得她就此罢手,只能搏上一搏。因此,她大着胆子跪下来说道:“承蒙公主抬爱,臣女与公主多年来情深意重,臣女不胜犬马怖惧之情,只想尽绵薄之力,效犬马之劳,为公主排忧解难,令公主笑逐颜开。” “温懿能得此挚友,是她的福分,”皇上沉吟了一下,让陈德铭将玉佛呈上来,“朕倒不是有意阻拦你与温懿叙情,只是温懿此番不在宫内。” 王碧君一惊。 “自从五日前温懿回到宫中,身体便开始不适,太医皆是束手无策,朕便请了南疆的巫医来此做法,巫医说,公主受惊过度,中了邪,需得去无根之水汇集的灵气之地辟邪。” 王碧君的眼中闪过一抹失望,纵是不甘,也只得垂首道:“多谢皇上相告,臣女告退。” “都已经过了宫禁时刻,你今夜便宿在慈妃的梧桐宫吧。”皇帝淡淡的挥手道。 王碧君纵然心中满是焦急和抑郁,却也不得不听命。 她今日本来是打算与公主同塌而眠的,方便她劝说公主,没想到皇帝的风声居然瞒得这么紧,居然将韶光给送出了宫外。现如今上策已经失败,他们只得采用中策,她本想着回去之后便将消息递给父亲,没想到却被变相的软禁在了宫中。 若是软禁在别的嫔妃的宫中,她尚有法子将消息递出去,这慈妃乃是奚丞相那一派的人,而且在宫中向来以肃清异己、心狠手辣著称,父亲几次下手,都未能成功的在她身边安插探子。 真是时不与我,王碧君叹了口气。罢了罢了,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希望明日一早回到府中,将消息告诉父亲还来得及。 “陈德铭,王爱卿的爱女对宫中不熟,你便多照拂一下吧。”皇帝说这话的意思,不过是让陈德铭一路看紧王碧君,别让她有机会做手脚。 陈德铭宫中沉浮这么多年,虽然此人贪财,但他也明白,他唯一的主子只能是当今圣上,只要当今圣上一天不倒,便有他一天的荣华富贵、呼风唤雨。 因此,纵然这些年在百官、嫔妃之间,有些利益斡旋,他也未曾做过真正背叛皇帝的事。 陈德铭走到门口,接过一旁太监递过来的灯笼后,反手便关上了门。 这时候,皇帝叹了一口气,抽出先前的书信,将它放在青铜鹤灯上烧成了灰烬。 书信是半个时辰前潜伏在王府的密探送过来的,信上详细的写了王丞相今日称病在家,百官退朝后,王丞相一派的官员去府中名为探望,实为密谋的事情。 王丞相的幕僚出了三个计谋,上策便是让王碧君入宫劝说温懿公主,借刀杀人;中策便是他们明日潜入天牢救出奚原,让他金蝉脱壳,换个身份,然后将这件事情诬陷到裴沧水身上,这样既可以坐山观虎斗,又可以将奚原收为己用;下策便是,若是奚原不愿意越狱,更不愿意为王丞相一派的人卖命,那便直接杀了,造成奚原在牢中畏罪自杀的假象。 翌日,依旧是沉沉的阴天,黑压压的天空下,皇宫不见一丝金碧辉煌,倒像是一座刚开挖的古墓群,再浓烈的熏香也掩饰不住一触即发的肃杀。 金銮殿。 身穿官服的官员们自发排成几排垂着首鱼贯进入大殿,跪下大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众卿平身。”皇帝淡淡地挥了挥手。 “有事起奏,无事退朝!”陈德铭尖着嗓子高声喊道。 “启禀皇上,”礼部尚书上前一步说道,“关于奚将军意图亵渎公主一事,臣希望皇上能将奚将军碎尸万段,如此辱没天威,简直罪该万死!” “臣附议。”户部侍郎上前一步说道。 “臣附议。”工部尚书上前一步说道。 “臣附议。”吏部尚书上前一步说道。 …… 一时间,朝中近半大臣纷纷附议,欲至奚原于死地。 皇帝等朝上的声音渐渐地平息下来后,慢慢地说道:“众爱卿维护皇权固然可贵,但是众爱卿想过没有,奚原死后,西北虎符由谁来掌控?” 皇帝一句话,瞬间让全场局面逆转。大臣们皆以为奚原这次死定了,于是便将今日早朝的重点移到了西北军权的交接上。 正值多事之秋,朝中之事云波诡谲,裴家低调,称病不朝,也间接地表示了无意于西北军权,以安君心。于是朝中便分为了三大派,奚丞相一派、兵部尚书季纲一派、王丞相一派。 季纲一派虽然渴望西北军权,但并不敢表现出来,毕竟季家已经拥有了南方的百万大军,若是皇帝将西北的军权交到了季家手中,无意于自掘坟墓,相信第二天,季家便会兵临城下,黄袍加身,改朝换代! 原先奚原掌握西北大军的时候,奚丞相在朝中的地位相较于王丞相那是略高一筹的,纵然王丞相那一派人人都恨不得将他扒皮拆骨,面上也不得不像是讨骨头的狗一般谄媚讨好。 毕竟这个天下,是枪杆子里的政权,谁有武力,谁就掌握了生杀予夺的权力! 凌驾于王丞相之上的滋味太过美好,哪怕只是一点点,也令奚丞相放不下。再说,他早已尝到了兵权的甜头,此时更不可能将兵权乖乖送出去。 于是,朝堂上,奚丞相一派与王丞相一派厮杀惨烈,相互弹劾者甚多,仅仅是一日之内,便处置了殿内十四位四品以上的京官。 皇上身居高位,坐山观虎斗,纵然他老骥伏枥又如何?他依旧是个耳清目明的皇帝,心中自有一套是非决断不为他人左右。 第二日,厮杀还在继续。 第三日,除了厮杀,还开始讨论起了空缺的官位由谁继任的问题。季纲原本的势力在江南,只有少部分的势力在京中,乘此机会,季纲趁火打劫,大力在朝中安插自己的亲信担任重要官职。 三日之后,虽然西北军权的问题还未有决断,三方的势力经过重新洗牌之后,却形成了微妙的平衡。 就在硝烟暂时熄灭,西北问题依旧悬而未决的时候,一件大事发生了! 第三日半夜,大周发生了几百年来最大的地震,地龙翻身使得小半个大周沦陷,房屋坍塌、良田被毁不说,举目望去,伏尸百万,饿殍遍野、瘟疫横行。 十日之后,有人在龙脉脚下挖出了一块巨大的玉镜,玉镜上刻着几行大字,说是大周皇帝残暴不堪,为天道不容,天命授意陈闯揭竿而起,自立为王云云…… 紧接着,又是各地出土的各式各样的谶语,在这个迷信的年代,老百姓吃不饱穿不暖,唯一的寄托便是神明,自然对自立为王的陈闯赢粮而景从。 不过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他们与皇都只隔了一个州,建立了一个占有七座城池的小政权,甚至连制度都已经制定,俨然一副小朝廷的模样。 仅仅是自立为王就算了,他还打着讨伐暴君的旗号,打算推翻大周王朝。 陈闯到处蛊惑人心,鼓吹他乃是上天选定的天子,因为皇帝作孽太多,触犯天威,上天便降下了惩罚,使得地龙翻身,只有他推翻了大周王朝,成了新的皇帝,大周才会风调雨顺,百姓才能安居乐业。 在苛捐杂税、积贫积弱下生活已久的人们,被他的鼓吹给迷惑了心智,纷纷参加起义军。相比于大周原先的几支不成气候的起义军,这一支起义军军纪严明,不再是一帮乌合之众,有一次甚至打到了皇都脚下,若不是护国公季横天手下及时率兵两面夹击,只怕几百年的大周便要破国了。 此时,舆图上的大周的版图变得非常怪异,陈闯建立的新朝,往两边不停地攻伐着、占领着城池,大周被一分为二,中间夹着几乎横亘到了大周边界线的新朝。 心怀鬼胎的大周大臣们,见短短一个月,国家变成了这副残破不堪的模样,不由得暂时收起了斗争的心思,毕竟攘外必先安内,纵然再想夺权,也得等天下太平了之后再说。 皇上一开始便没有杀奚原之心,杀了奚原等于自毁长城,从此西北天堑变通途。此番国家正值风雨飘摇之际,眼见铁蹄便要踏破大好河山,皇城被威胁了第一次便有可能被威胁第二次,纵然一再加固城墙,看起来依旧岌岌可危。 百官们万般无奈,皇帝便顺水推舟,应了奚丞相的提议,给了奚原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与护国公手下带领的军队两面夹击。 三个月之后,未成气候的新朝彻底湮灭于历史之中,奚原战功赫赫,从前的事情一笔勾销,无人再敢说他半句不是。 年少的将军从血与火中走来,有勇有谋,更有从尸骨里堆积起来的威压,令人侧目。 有人说,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同来死者伤离别,一夜孤魂哭旧营。 有人说,泽国江山入战图,生民何计乐樵苏。平生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 可是,在这样的乱世,唯有以暴制暴,才能换来安宁,若想看到圣洁的雪,只有先经历肮脏的血。乱世容不得心软,只有手腕强势,才能扭转乾坤。 奚原没有说的是,姜还是老的辣,季横天果然狡猾,他的军队在剿灭叛军的过程中,出力甚少,倒是将奚原的军队当做敢死队一般,想着法子逼着他们打头冲锋陷阵。 此次,奚原率领的大军元气大伤,而季横天的损失却只是表面的。 而此时,在月湖山庄内,韶光正百无聊赖地从碗里拿着一些鱼饵喂着湖里的鱼,面容悠闲而宁静。 月湖山庄乃是皇家的避暑山庄,一整座山庄都建立在水面上。之所以说这里是无根之水的汇聚之地,是因为月湖乃是一个内陆湖,四面都没有河流可以将水汇入此处,纯靠雨水维持着水位。 其实这也不尽然,这下面的地下水资源也是十分丰富的,否则这月湖也不可能几百年都不枯竭。 这几月,韶光过得很无聊。 劫持 虽然那次地龙翻身使得月湖山庄的房屋坍塌了不少,但是月湖山庄乃是建在水面上的,来地震的时候没有陆地上的危害大,韶光除了吓得几天没有睡好之外,日子也渐渐地恢复了平静。 每天无非就是在军队层层的保护下,看书、喂鱼、下棋…… 浅碧色的湖中,波光荡漾,阳光投射下来,犹如在湖面上洒下了一层碎金,水草在湖水中舒展着自己的腰肢,灰色、金色、红色……的锦鲤簇拥在韶光的手下,如同牡丹一样盛开,溅起的一点点水花映着日光打湿在韶光如玉如雪的柔荑上,带来的夏日的一点清爽凉意。 月湖山庄四面环山,青山倒影在如镜的湖中,令人随时有一种如在画中游的感觉。夏日,湖面上的水汽蒸发,随着清风徐徐地吹了过来,十分舒爽,八月的秋芙蓉林立于湖边,不少芙蓉花的花枝垂到了水中,仿佛在顾影自怜。 韶光按照自己的喜好,在月湖山庄中挂了许多风铃,每日风一吹,层层叠叠的风铃在风的作用下,不用的音色一齐协作,有时竟像是乐曲一般悦耳动听。而这儿的鱼儿也渐渐地习惯了铃铛的声音,不再惊慌地四处逃窜。 手中的鱼饵已经喂完了,韶光感觉一阵困意袭来,手中的玉碗掉入了湖中,溅起一片水花,破坏了这入境湖面。 梦中,她看到奚原来到她的面前,他的表情十分阴冷,身穿黑色铠甲,手里拿着一把滴着血的长剑,而在他的身后,是裴沧水渐渐倒下去的身子,裴沧水的口里大口的吐着鲜血,气若游丝地对她说着两个字:快跑…… 她想跑,可是周围一片白茫茫的,她根本不知该身往何处,紧接着,她被抱入了一个满是血腥气的怀抱,她的眼前变做一片血红色,口鼻像是被什么捂住了一般,一片窒息。 她大口地喘着气,从梦中惊醒,拍了拍胸脯,有些惊魂未定。 这个梦,真的好可怕!她怎么会梦到奚原杀了裴沧水呢? 虽然上次在奚原的府中,有很多禁军冲进了房中说奚原冒犯了她,她也很奇怪,他为什么要将她绑起来?难道他想把她绑起来沉入井中? 她在宫中长大,对于犯了错沉井的宫女并不陌生,她们会被绑起来,然后扔进废弃宫殿的枯井里。可是她与奚原无冤无仇的,他为什么要绑她沉井? 就在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有脚步声从她身后传了过来,她懒洋洋地回头,说道:“塞托,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宫呀?” “殿下别急,快了。”塞托行了个礼,说道。 “快了是多久?”虽然从皇宫到行宫,不过是从一个牢笼到了另一个牢笼,可是月湖山庄再美,看了四个月也看腻了。 再说了,京城中有她想念的王碧君、裴沧水与父皇。 “这……”当初公主吓得突染恶疾,宫中太医们束手无策,他算到公主有此一劫,便自告奋勇地来到了皇宫,求见陛下。 待公主病好后,皇帝担心她的恶疾会复发,再者这京中很快也会是一番腥风血雨,便秘密派遣军队护送她来到了远在五百里之外的月湖山庄,让她远离这片是非之地,不做他人手中的棋子。 皇上心知,若是自己驾崩后,韶光可能真的没有能力自保,此时教她帝王心术不仅来不及,更有可能弄巧成拙,令有心人趁虚而入,便只求保得一时是一时。 身后事,自己也有心无力了。 “这里一点儿也不好玩,我想去大街上玩。”韶光撅嘴。 “殿下,你现在不能去大街上。”现在兵荒马乱的,到处都是流民与小股的起义军,万一她不小心被绑架了怎么办?只怕大周一夜之间就会几近覆灭了。 “为什么呀?上次奚原也带我去街上玩了,你为什么就不能带我去?难道说奚原的武功,你望尘莫及?”韶光瞅了他一眼。 塞托憋得满脸通红:“殿下,你怎么能拿我跟一介武夫相比呢?他上战场打仗或许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可是论单打独斗他却未必如我。” “为什么?”韶光好奇地问道。 塞托似乎有些难以启齿:“这对你们中原人来说,或许是胜之不武,但是在我们格纳族,发言权是属于胜利者的,赢了就是赢了。没错,奚大将军武功盖世,可是我会用毒、还会用蛊、还会巫术。这些奚将军会吗?若是有精通这些旁门左道的杀手意图刺杀奚将军,我看奚将军未必能敌。” 韶光见他一脸不屑的样子,不由得问道:“那为什么没有呢?” “我们格纳族前有十万布满瘴气的大山,要走出来极为不易,几百年来与世隔绝,当然外面的人更加进不去。” “那你怎么出来了?”韶光怀疑的看着他。 “这当然是因为我本事过人。”更重要的是,他也必须要出来找百花节出生的人。 不远处候着的一个宫女见公主已经醒了过来,便与其他的宫女端着一些点心走到了亭中放在桌上。 “对了,上次你说你需要我一滴血,因为我的生辰是百花节那天,但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我记得碧君姐姐与我是同一天生日,甚至连生辰八字都是一模一样。碧君姐姐说,这是缘分,说明我们天生就是姐妹,”韶光笑了笑,“我估摸着,这天底下有那么多人在百花节生日,你若是每一个女子都得取一滴血,不得累死么?” 塞托笑了笑,没有解释。当日他跟她说,他要找百花节那天出生的女子,实际上他要找的是百花之神的转世,那人必定生而富贵。他手握应天石,能感应到要找之人的存在,只是这其中原因太过复杂,兼之又是族中的秘密宝物,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也。 两人坐在石凳上,随意地吃了些糕点,又聊了聊塞托在南疆的趣事,天色便暗了下来。 用过晚膳后,韶光见夜色正好,便让侍女们准备了一叶小舟,在湖中荷叶田田处,素手轻划双桨。 此夜明月皎皎,星光如梦,深蓝的天际仿佛被蒙上了一层朦胧的轻纱,夜风缓缓浮动,松开荷花的清香,便是未喝酒,人就已经醉了。韶华一边划着小舟朝湖心而去,一边采摘着半开的莲花,打算插在瓶中,待清早看它绽放。 如此良辰美景,韶光忍不住开始唱歌,歌声悠悠,如梦似幻,与这唯美的夜景融合在一起,令人刹那间不知天上人间,她唱:“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 “西洲在何处?西桨桥头渡。日暮伯劳飞,风吹乌臼树。树下即门前,门中露翠钿。” “开门郎不至,出门采红莲。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置莲怀袖中,莲心彻底红。” “忆郎郎不至,仰首望飞鸿。鸿飞满西洲,望郎上青楼。楼高望不见,尽日栏杆头。栏杆十二曲,垂手明如玉。卷帘天自高,海水摇空绿。海水梦悠悠,君愁我亦愁。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西洲曲悠悠荡漾在湖心,如同缱绻忧伤的情思一般。这样寂静的夜里,韶光的心头浮上了奚原那英俊的眉眼,他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像是一道深刻的烙印一般,从初见起,便深深地印刻在了她心底。 她回忆着他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明明相处的时日并不多,可是似乎是将每一刻都牢牢记住了似地,记忆显得很充实。或许是她回忆的太过细致,所以才会这般动人? 而在不远处的岸边,塞托静静地站在一株柳树后面。今晚他出来纳凉,不想便听到了她清丽的歌声,情不自禁地便走到了岸边,远远地眺望着那一抹夺人心魄的丽影。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知不知。”他低低地呢喃道,原来中原人的文化竟是如此博大精深,原本看似平常的一句话,带入此情此景,却是无比契合。 这北方的佳人,如同天边的月光,可望而不可即,可触而不可握。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到了细微的声音,像是腰间的玉玦的落水声。他心中闪过一抹不安,赶紧从柳树后走出来,只见一个穿着夜行衣的人,像是一只巨大的黑色蝙蝠,从水面掠起,劫持了公主,而公主的脖子软软的垂了下去,显见已经被他捏着后颈晕了。 “谁?”他瞬间脸色大变,施展轻功从水上掠了过去。 可是他俩的武功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黑衣人在逃走的过程中,还不时地朝他丢暗器,躲闪之间,塞托很是狼狈。 知道自己不是黑衣人的对手,塞托大喊道:“来人啊!来人啊!公主被人劫持了!来人啊!” 听闻此声,训练有素的禁军立刻朝声源处赶了过来,与扛着公主的黑衣人展开大战。由于黑衣人十分狡猾,将公主的整个身体都挡在他的要害处,一时间禁军们竟是狼狈不堪。 不出一刻,便让那狡猾的黑衣人给逃出了重围,消失在了漆黑的夜色中。 ------题外话------ 今天有事,抱歉少更了 一见钟情 与此同时,在遥远的京城,由于宵禁,依旧是一片漆黑,远远地只能看到城楼上挂着的几个灯笼,以及打更的人那单调悠长的声音,这样清寂的夜里,远离乡村的皇城连虫鸣声都听不见。 王府,王碧君的闺房。 此时整个府中的节奏已经慢了下来,王碧君走到衣柜前,吩咐侍女将衣柜打开,拿出去年韶光送她的几套公主品秩的华服。在侍女的服侍下,一件件地往身上套。 穿上厚重宫装的她,觉得自己果然尊贵了不少,只是在铜镜前左看右看,总觉得缺了点儿什么,蹙眉细细思索了一会儿后,她对一旁的侍女说道:“给我梳一个朝凤髻。” 侍女的手指如穿花蝴蝶一般灵巧,一个时辰后,她的头上出现了一个精致的发髻,那发髻如牡丹一般华贵,上面的金饰尊贵得咄咄逼人。 王碧君在镜子前缓缓地转了一圈,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渐渐地,那笑容黯淡了下来,想到自己才貌双全,比温懿公主不知好了多少倍,却偏偏要低人一头,她心中一阵不甘。 “你们先下去吧。”王碧君挥了挥手。 侍女们应声恭敬地退了下去,房间中只剩下王碧君一人。她微微叹了口气,坐在镜子前端详着自己的容貌,越看越是伤心。 突然,她感觉镜子旁边的烛火暗了一下,正打算拿出金剪刀减掉烛芯,让灯光重新亮起来,不料眼前一花,一阵窒息感涌上心头,晕了过去。 半个时辰后,侍女在门外唤了一声:“小姐,小姐?可是要入睡了?” 侍女连连唤了几声,都不见门内有任何回应,以为王碧君不小心趴在桌上睡着了,便小心地打开了房门,同另外几个侍女走了进去。 这一进去才发现,梳妆台上的几支金饰掉了下来,而房间中早已不见王碧君的人影了。 王碧君的心腹顿时慌了起来,她明白小姐向来谨慎小心,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就失去了踪影,于是赶紧走到门边大声喊道:“不好了!不好了!小姐被人劫走了!” 一声高呼刺破了浓重的黑夜,灯火渐次从府中各处亮了起来,脚步声开始慌乱,人声开始鼎沸,原本寂静的夜因为这件事情的发生,变得喧闹起来。 王丞相只有一个爱女,自然当心头宝一般,当即便进宫面圣,请皇上派遣京城中巡逻的御林军封锁京城,进行搜查。 黑压压的如同乌云一般的街上,渐渐地亮起了火焰般的长龙,那些是四处搜寻的御林军,于是一整夜晚,京城中无人入睡。 而第二天还未到寅时,便有八百里加急的快报被送到了皇宫,告知皇帝公主于昨晚戌时也被劫持了。老皇帝听闻此事,当即晕了过去,太医在养心殿抢救了两天两夜才将皇帝从鬼门关里拉了回来。 而就在公主被劫持的消息送回了宫中的同时,听闻此消息的奚原二话不说,立即带着自己的亲兵带走了报信的信使,让他领着自己去往月湖山庄。 经过一整天的赶路,跑死了两匹快马之后,一行人终于来到了山庄。月湖山庄的禁军们也不是吃素的,很快便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奚原顺着他们给自己提供的线索,带着军队一边赶路一边下令封城。 一连追了三天,即使封了城,对方也十分狡猾地或是利用下水道,或是走偏僻的大山逃走了,每次距离追上他们,都只有一步之遥。 奚原心急如焚,三天以来吃饭睡觉几乎都是在马上解决的,原本丰神俊朗的少年将军现在憔悴的像是一个流浪汉,可是他的双眼依旧是炯炯有神的,带着一种桀骜和坚毅,他用灵魂的强大力量支撑着他的肉体。 又经过一个城池的时候,他下令封城,可是这个城的城主却是个不明事理的,死活都不肯封城,奚原一怒之下,斩下了他的脑袋挂在了城门上,再兵临城下,强行要他们封城。明明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是,自己回到京城后,肯定会因为滥杀朝廷命官而丢了官职,或者后果还会更严重,可是他现在顾不得那么多了。 只要能救回韶光,豁出性命他也愿意! 或许是关心则乱,奚原明明让自己一次次的冷静下来了,可还是一次次的陷入了敌人的圈套,被他们引着顺着错误的线索找了下去,使他与公主一次次的失之交臂。 奚原的眼中满是红色的血丝,而身后跟随着他的士兵们,有不少已经因为疲惫过度而倒下了。 这是第四天,如果四天四夜不睡觉,便是人体的极限,会猝死。 尽管众多亲兵苦苦劝着奚原休息,可他只是紧紧地握着手中的剑,紧抿着嘴唇,一言不发,眼神中的坚毅像是百年大树一般令人不可撼动。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这天晚上,让心细如尘的他再次找到了线索。 在追缉的途中,有不少亲兵们渐渐地跟不上了,跟上的亲兵们也与对方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开始打了起来。 前方是奔驰着的马车,还有几个护送着马车的武艺高强的人。 奚原的打发是只攻不守,悍不畏死!大概是夜黑风高,这里的准头不行,他的一个亲兵在射箭的时候,不小心射到了带着马车跑的马的屁股,马儿吃痛,瞬间像是疯了一般,不管不顾地往前跑着,一路上马车颠簸,车中传来阵阵痛苦的呜呜声。 奚原明白,她肯定是被人用布塞住了嘴巴,他能想象她的痛苦,身为一个金枝玉叶的公主,从小到大哪里吃过这种苦,被人塞住嘴巴绑了三天,吃食肯定也不好,这样的她怎么受得了呢。 他真是恨不得将那些绑架她的人碎尸万段! 夜色浓厚沉重,杀气弥漫了整个城池。奚原一身黑色夜行衣,薄唇紧抿,眼神如豹,他蛰伏在马上,等待一个时机。 乌云渐拢,朦胧的月光被遮去了大半,使得本就肃穆的夜晚变得更加诡异,奚原右手紧握着缰绳,劲瘦的双腿有力的夹着马腹,马儿受痛紧追不舍,可是牵着马车的马儿却横冲直撞不受控制,一时间想稳住马车还真不是件易事。 奚原担心马车里的公主,担心她在危险的马车内被撞的浑身是伤。可越是心急就越是行动不稳,他几次试图越到马车上都不成,还差点从马背上跌落下来。 马车还在前方横冲直撞,不时擦过路边粗壮的大树,震的马车狠狠的向右甩去。奚原额头上滚落了大颗的汗珠,牙齿紧咬着,他猛的抽一下马鞭,马儿嘶鸣一声愤怒的冲向前去,都快赶上前面那匹发疯的马。奚原被颠的不得不抱紧马脖子,他的马也发狂了不受控制,他只能放手一搏,运气好就一起活,运气坏的话,那也能死在一块儿。 他与马车平齐了,腾出一只手来想去够缰绳,可总是差那么点儿距离。奚原的身体被飞速而过的树木枝条割的伤痕累累,汗水流进伤口疼得他将嘴皮都咬破了,可他还是不放手,伏在马背上内脏都要被颠出来。 在马车绕过一个弯他终于抓准时机,双足一点飞身而起,跳落在马车上死命的托住缰绳,他被马儿一个用力甩出,幸好抓住马车车门,腰部被狠狠撞了一下还是摔在了车上。 奚原感觉腰部都被撞断了的感觉,一时间想站都站不起来,马儿这个时候却更疯,马车颠得都快散架了。再这样下去,他们迟早会车毁人亡的,奚原稳着身子站起来,猛力拉着缰绳想拉回乱闯的马,前方马上要撞上一颗巨大杉树,奚原大喘一口气,忍着浑身的伤痛,一跃而起,将缰绳绕过杉树。马突然被一股力量拉的侧身倒过来,最后直直的撞上了这颗粗大异常的树。 马车被甩出去老远,但最终是停住了,奚原舒了一口气,撑着身子站起来一瘸一拐的走过去。他的公主不能有事。 他走近,马车已经毁得不成样子,他翻开摇摇不稳的木头,露出一截血红的衣角,看到那抹血红,他脑袋腾的一下就懵了,赶紧手脚并用去翻那一堆破木头,公主满脸的血污,金钗不知所踪,头发散乱的贴在脸上,她已经昏了过去,怎样叫她都不醒。 奚原仔细的检查着她身上的伤痕,最重的一处在背部,伤口不宽却很深,似是被折断的木块插中,血流不止。额角还有一处,长长的一条从右额至眉骨,导致满脸都染上了血,看的人心慌。 他不能坐已待毕,他追赶马车至此,亲信也不在身边,而且他们都身受重伤,还不知此处是否有敌人,他必须带着公主离开这里,公主女儿身身子本就热,现又血流不止,他真的害怕。 头顶夜空中月亮又露了出来,朦胧的光亮变得越来越盛,他看到现在他们处在一处山坡,周围树木茂密。周围寂静无声,他细耳聆听,右侧方不远处应有一处小溪。奚原抱起公主,决定去溪边对两人身上的伤口做简单处理。 线索 见女子腰间的玉佩并非凡品,又生得一副花容月貌之色,即使在如此落魄的窘境下,依然显得我见犹怜,奚原立刻便猜出了她的身份。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21 部分阅读 线索 见女子腰间的玉佩并非凡品,又生得一副花容月貌之色,即使在如此落魄的窘境下,依然显得我见犹怜,奚原立刻便猜出了她的身份。 虽然王丞相与奚丞相不和,以王丞相为首的人也将自己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但是王碧君乃是一介闺阁女子,自己与她父亲的龃龉,与她毫无关系。思及此,奚原蹲了下来,抽出了王碧君口中的破布,再解开了她的身上的绳索。 王碧君也生得一颗七巧玲珑心,一见奚原身上的盔甲,便将京中所有将军的名字过滤了一遍。其实要猜出他也不难,因为京中将领,慕名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不在少数,她大都见过。少数戍守边疆的,与眼前的少年的年纪也极为不符,于是她很快便猜出了眼前人的身份。 眼前的奚原,即使狼狈,依旧显得英气勃勃,在她最害怕惶恐的时刻,他就像是一道明亮的日光驱逐了她心中所有阴暗。他的一双黑眸是那么的深沉,只淡淡地望了她一眼,她便感觉心跳漏了一拍。 她知道自己是一个绝世罕有的美人,这样的美人,即使穿着粗布衣服,依然难以掩盖其皎皎风华,纵然她现在摔在地上,发髻散乱又如何?何尝不有一种令人心折的柔弱美?如同夕阳下微风中一支独绽的菡萏一般。 她的眼波儿微微流转,露出一个摄人心魂的美丽笑容,柔媚的声音此时因为太久没有喝水有些干涩,变得低沉,反而更增添了一分性感:“多谢奚将军相救,小女子感激不尽。” 她故作娇羞地微微垂下了头,娇美的容颜含羞带怯,像是带露的玫瑰,花瓣微微的绽放,将开未开之间,撩动了人心底最细的那根丝弦。 可是奚原却丝毫不为所动,只是冷冷的看着她,淡淡地说了一句:“不客气,一会儿我的人会找过来的,王小姐只需告知身份便可顺利回京。” “奚将军……”面对他冷淡的眼神,王碧君的眼里闪过一阵失望,见他拔腿要转身离去,急忙唤道。 “何事?”他微微蹙眉,此时已经是极无耐心,多耽搁一刻,他便感觉韶光多危险一分,他现在只恨不得背后能长一双翅膀,将他带到高空,俯瞰着山河,以最快的速度找到并到达韶光所在的位置。 “奚将军不送我回京吗?”她怀抱着一丝希望问道。 “抱歉了,本将军还有要事,就不护送王小姐回京了。一会儿找过来的,那是我西北大军中信得过的心腹,王小姐放心,他们个个武艺高超,绝对会护送王小姐平安回京。”说完这句话后,奚原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此处。 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一片忽明忽暗的火光当中,王碧君感觉眼前一片恍惚,他的身影在眼前开始模糊了起来,可是在心底却变得清晰了起来。 京中的权贵弟子,哪个不是对她趋之若鹜,长这么大以来,她是头一次见到一个对她不假辞色的男子。这男子身穿玄铁铠甲,手握削铁如泥的宝剑骑着一匹骏马奔驰而来,如同风雨雷电一般迅雷不及掩耳,他以开天辟地之势,将她从一帮歹人之中救了出来,如同一个战神一般。 尽管他身上带着汗水、血水与尘土的味道,但是在那一刻,他的形象在她的心中无比高大,过往她尚且欣赏的几个权贵与世家弟子,与他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原本看似洁白的云此时都变作了脚底低贱的蝼蚁。 王碧君从地上坐了起来,腿上传来的疼痛让她感觉一阵真实。平生第一次懂得相见恨晚,却默默劝慰自己,也许并不晚。 因为她未曾听说,奚原有心仪之人。 只是一想到上次他与韶光一同去鹳山赏桃花以及去河中驾扁舟,心中便是一阵不舒服。她明白这种不舒服叫做嫉妒,因为这种情绪她并不陌生,从前很多次她从韶光身上感受到了这种叫嫉妒的情绪,只是没有哪一次,这嫉妒的情绪像是今日这般汹涌,如同开了闸的洪水一般瞬间便将她淹没了。 世间男子多得是以貌取人,若是奚原因为先前见过韶光的美貌才对她如此冷淡,那她又该何去何从? 这辈子除了出身和容貌,她自认为没有哪一样比不过韶光,可偏偏,时间男子最看重的莫不是这两样。娶妻娶贤,纳妾纳顔,这娶贤说到底也是要看门第的,凭韶光的门第,五湖四海之内,何愁她找不到驸马? 而以韶光的姿色,普天之下,有谁能在见她之后不目眩神迷、惊为天人? 她突然感觉到了一种隐隐的危机感,女人的直觉向来是最灵的。这种危机感令她感到一阵害怕,她与韶光相识十余载,虽然她是怀揣着目的接近她的,可是韶光待她却如亲姐们一般,对她的话言听计从。 以后若真要到了这种地步,她要怎样去下手?她又是否能下得去手? 就在她的苦恼纠结中,火把从四周亮了起来,不少将士已经将这里围了起来,王碧君禀明了身份后,虽然有几个副将摆明了一副很臭的脸色,但是没人敢为难她,护送着她到达了山脚下的马车里。 而此时,在月湖山庄的储物室里,韶光浑身软绵绵的,张开眼睛,有气无力地打量着四周,见四周一片静悄悄的,不像是前几天一样守了一些武艺高强的人,便开始偷偷地往门口的位置爬。 哪知道她才挪动了一步,就听到了吱呀的一声,储物室的门被人打开了。 韶光大声说道:“坏人,你们想怎么样?快把本宫放了!” 可惜,她用尽了全力去说得很大声,效果依旧不怎么好,在别人听起来,就像是蚊子的哼哼声。 “得罪了,公主殿下,”来者是一个蒙着面巾穿着黑色衣服的男子,“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翟某不得已只好委屈公主在这里呆了几天。公主不是老想着要出去玩吗?今天晚上,我就带着公主出去,明天你就可以看到花花的万千世界了。” 韶光感觉心中一阵害怕,这段时间月湖山庄的人都不敢让她出去,虽然她真的很心烦,但是心里也明白,那些人是真心关心她,怕她出事的。若是有了一个出去的机会摆在自己面前,虽然很令自己心动,但是同时的,她也不得不想想,外面是不是真的还像她第一次出去时那么好玩,还是已经充满了危险? 毕竟上次跟在她身边的可是文韬武略、世间罕有的奚将军,让她不出危险也不是什么大事,可是现在…… “公主何必犹豫,只需跟我们来便是,”那人低沉地笑了笑,“公主不是一直很好奇塞托的家乡在哪儿吗?公主别急,只要我们快马加鞭、日夜兼程,再过半个月,公主就可以到达塞托的家乡了。” “大胆刁民!你最好放了本宫,否则本宫的父皇会将你们碎尸万段的!甚至……甚至有可能会株连九族……” “这就不用公主操心了,”他挥了挥手,“来人,请公主前往南疆做客!” “是!”从黑暗中无声无息地走出两个人,其中一个利落的捏住了公主的后脖子,让她晕了过去,另一个将她装进了麻袋。 一行人装作是夜晚倒夜香的人,将麻袋藏在恭桶中,就这样一路送出了月湖山庄。 一路上,这几个人都是易容装作牙婆,带着几个其他的女孩子混淆视听地上路,官府对这种拐卖妇女的事情见怪不怪了,也没有做过多的巡查。 为了防止公主做出什么不合适的举动,说出什么不合适的话,他们给公主喂了一种暂时可以让她失声的药,而软筋散也在继续喂着。 离月湖山庄越远,韶光越是绝望,几乎日日以泪洗面,由于路上吃的东西太简陋,尊贵惯了的她,宁愿饿着肚子也不吃。为首的黑衣人威胁她的时候,她傲气地抬起头,蘸了点茶水在桌上写道:“士可杀不可辱!” 眼见着几日后公主越来越瘦,那人也开始慌了起来,便问韶光想吃什么。 韶光想起上次在京城中最大的酒楼吃的那几道招牌菜,便一一写了出来。黑衣人派人找了厨师来做,大概是因为口味不地道,韶光只尝了一口便摇了摇头,再也不肯吃。 毕竟是一国公主,而且出于一些隐秘的原因,黑衣人也不能让她死。便只能在城中找了一个偏僻到几乎了无人烟的地方安顿了下来,派人八百里加急地赶往京城,去那个酒楼请那几个名厨。 自从救了王碧君之后,线索似乎就断了。 直到月湖山庄的塞托传来一个消息,说月湖山庄这几天失踪了几个倒夜香的仆人,那几人鬼鬼祟祟的,有可能公主一开始并没有被他们劫持出山庄,是他们关心则乱,以常规的思维来论断他们将公主劫出了庄外,并远远地逃了开去。 ------题外话------ 很抱歉,昨天的情节有些不妥当的地方,作者今天已经改了,请订文的亲们回去看一看,谢谢 有错字,先别订 自武王变乱以来,王室覆灭,七国并立,两百年间屡有战争,天下局势云波诡谲,政事如棋局局新,七国皆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 此时正是赵肃公二十一年,在七国的综合实力当中,赵国名列前茅,可惜赵王性子温吞,乃一守成之君,固自赵肃公登基以来,赵国百姓安居乐业,京城更是一派歌舞升平之景。 可惜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赵肃公自以为此生无功无过,便有颜见列祖列宗,不知安逸的太久了,赵国上下早生腐败之心,王侯将相终日贪图享乐,只知夺取政权,不思拓展疆土。 自赵肃公即位,二十多年来六场战役,赵国均是避而不战,签订盟约赔款,致使百姓怨声载道。寒门学子自是口诛笔伐,却无法上达天听,赵肃公虽广开言路,只可惜这时代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官爵之位把持在旧贵族手中,代代相传。 破除陈弊,非一朝一夕之事。 赵国边城,邢都。 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此时正值晚春时节,春日的鲜妍渐次褪去,夏日的翁翠铺陈开来。 一片茂密的竹林从邢都的邺河一直蔓延到郊外的十里亭,清风拂过,竹叶沙沙作响,鸟语声声婉转,如珠如玉,动人心扉。十里亭一侧是一家简陋的客栈,阳光透过高大的竹子投射到客栈周围,一片绿意盎然,令人舒心,此客栈旧木上一片斑驳,青苔肆虐,朱红色的大门上油漆几乎全部脱落,留下的几点红色像是夜里掉落的梅花。 客栈的旁边是一口水井,水井边长满了滑腻的青苔,稍有不慎便容易滑落井中,此时,一个小女孩正小心翼翼地趴在水井边,脑袋伸进井里不停地探看着什么。 一片竹叶被风吹落井中,无波的井水荡开一层浅浅的涟漪,天光云影徘徊摇曳,云影中的容颜更是一片模糊,小女孩叹了口气,一屁股坐在井边,仰头看天,有些郁闷。 “哟,凤四小姐,您怎么坐在地上呢,这怎么使得?您可是景王的女人,若是到了王府还这般没规矩,只怕不得王爷欢心呢。”一个满脸都是褶子的老婆子赶紧走过来,将她从地上拉了起来,一边怨怒地对远处的一个丫鬟使唤道,“滴翠,还不过来搀着你家主子去换身衣服?” 滴翠一脸不情不愿地走了过来,嘴里低声嘟哝着:“什么景王的女人?一个上不得台面,随时可以转送的小妾罢了!” 掐着小女孩的手腕,滴翠几乎是一路拖着她朝房间走,丝毫不顾及她人小腿短。小女孩使了个巧劲,没看清她是怎么出手的,下一刻她已经从滴翠的胳膊下灵活的钻了出来,跑向这边的王婆。 “王婆,你确定要我去当王爷的小妾么?”小女孩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送嫁媒婆,“你确定你没有说错?” “哟,凤四小姐,哪能呢,您这身子金贵着呢,别人就是想当景王殿下的女人,都没这个命!”王婆摆出一副笑容,要多假有多假。 小女孩眼珠子一转,别以为我不知道,虽然我倒霉的穿越了,但是这个主人的记忆还在,此女闺名凤羽宸,乃是赵国天下第一庄庄主的女儿,排行第四。由于妻妾争宠,凤羽宸还在娘胎的时候便被下了毒,生下来容貌丑陋不堪。因为爹爹偏心,母亲只是一房小妾的凤羽宸代替大姐嫁去景王府为妾。景王与庄主虽有婚约在先,但是由于一些事情彼此仇恨颇深,原先的凤羽宸因害怕嫁入景王府而投井自尽了。 以井水当镜子看了一早上,凤羽宸是真的郁闷到家了,虽说上辈子也长得不怎样吧,起码也没丑到如今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地步啊? 自卑说不上,郁闷绝对是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大江绝堤一发不可收拾的! “可是,我长得这么不忍卒目,王爷看到我怕是饭都吃不下吧?你确定要把我送过去影响他的食欲?我看不如从挑个丫鬟代我嫁过去,说不定王爷对她一见钟情,至此至死不渝,景王与天下第一庄重修于好,岂不是皆大欢喜,好事一桩?”凤羽宸指着滴翠,“我看她就不错,柳眉杏目,唇红齿白,肤若凝脂,可谓是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什么玉啊月啊的,我们这些粗人可不懂,凤四小姐您就安心嫁过去吧,俗话说的好,情人眼里出西施,还怕王爷不宠爱您么?日后您就等着安享锦衣玉食,无限尊荣吧,”王婆没耐心再与她磨叽了,瞪着滴翠喊道,“怎么照顾小姐的?还不赶紧带小姐去换衣服,仔细我扒了你的皮!” 滴翠冷眼看着凤羽宸,更紧地掐着了她的手腕,生怕她跑了,要知道,昨天晚上她投水自尽,在她房中守夜的那个丫鬟可是生生被叫人打死了,柴房里现在还一股子血腥味,即使冲了大半夜的水。 滴翠心中对这个凤四小姐,诸多怨言,若非凤四小姐出嫁,她早就跟了凤大少爷,哪用得着陪她一路北上京城,吃尽尘土?滴翠今年十五,正是花样年纪,又生的如花似玉,心气颇高,平日自傲自怜,恨自己小姐身子丫鬟命,更痛恨凤羽宸明明一副丑陋容貌,偏又是小姐命! 明知道凤羽宸在家中不受宠,活的还不如一般丫鬟,如今即使嫁去景王府,也不能飞上枝头变凤凰,只是换个地方受人欺负罢了,可偏偏她有着凤四小姐的身份! 是的,身份!任凭她滴翠容貌再出众又如何?她的出身注定了她只是一个万人之下的奴隶,甚至不如平民,这辈子或为通房丫头,或是被纳为妾。纵然凤羽宸也是为妾又如何?人分三六九等,她纵然为妾,也是高高在上的主子,天下众多女子望尘莫及。 昨日怎么没淹死你呢?她恨恨的想。 手腕上被滴翠掐出了一片青紫,凤羽宸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博取她的同情:“滴翠,我的手腕好疼。” 滴翠冷哼一声,没有理她。 凤羽宸默然,任凭她继续掐着她的手腕,昨夜这个身子的前主人闹出的动静太大,她现在行事需得步步小心,时时谨慎,方能使他们放下戒心,自己也好趁机跑路。 回到房中,滴翠蛮横地剥下她的衣服,给她换上一身金丝白纹昙花雨丝锦裙,她分明看见了滴翠眼中那掩饰不住的嫉妒与仇视。心中默然叹息,这样的一件衣服,价值百余两白银,纵是滴翠做一辈子的丫鬟,也未必能拿到这么多的工钱,买得起这样一件衣服。 联想到原先的凤羽宸,在凤府终日一身褐色麻衣,粗茶淡饭,饱受凌辱,真是时也命也,人生如戏变化无常。今日纵然那些人心中对自己再不敬,也改变不了她即将成为景王府小主的事实,尊卑摆在哪里,无人敢僭越。 而这一身衣服,正是她身份的象征! “滴翠,你先出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会儿。”凤羽宸坐到桌边,给自己倒了一杯昨夜的残茶,看茶水中几片细碎的褐色茶叶沉浮。 滴翠神色复杂地看了她一眼,有些不放心她一个人呆在房间,怕她又出什么幺蛾子,因而硬邦邦地说道:“滴翠身为小姐的陪嫁丫鬟,应当时时刻刻为小姐分忧,故而不敢离开小姐身边。” “滴翠,我知道你心里不甘心,但是现在我是主子,你是奴婢,以后我会是景王府的小主,但你还会是个奴婢,你明白吗?”凤羽宸放下茶杯,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斜眼看着她,只有令她觉得自己想通了想当景王的小妾,她才会放下戒心安心离去。 “小姐教诲的是,滴翠谨记在心。”滴翠垂眸,咬牙切齿地说道。 “既然听明白了,还不给我走?”凤羽宸抿茶,不再看她一眼。 滴翠压抑着心头的怒火,在房中翻箱倒柜地找东西,将剪刀、铁拨子、小刀……全部找了出来,放在盘子内端了出去,想是怕她想不开再寻死,到时候她的小命就不保了。 等滴翠走了之后,凤羽宸打开房中的一口大箱子,从中拿出一些适于携带的珠宝塞进宽大的袖中,她原先追缉过文物贩子,因此对这些值钱的东西虽说不上甚有研究,却也算稍有涉猎,在这些东西中挑选最值钱的,倒还难不倒她。 七国之中,天下第一庄作为江湖势力,与往生殿、无花宗其名,在江湖中处于一个高山仰止的地位。如今的景王乃是赵国的一个外姓王爷,当年景王萧逸全家惨遭灭门,只剩下年仅八岁的他,天下第一庄欺他势单力薄,自然悔婚,不肯将嫡出的大女儿嫁给他。 由于萧逸之母对当今太后曾有救命之恩,太后怜他孤苦,将他养在宫中,起居与诸位皇子无异,又命雷将军亲自传授武功,待他及冠后,让他承袭了乃父爵位。 意外的线索 于是搜索的范围便缩小到了月湖山庄附近的几个城池,这几个城池属于山地丘陵地带,到处都是树木,一旦藏了进去,便很难找到。 皇室公主失踪毕竟是大事,也并不是所有的城主都像是先前的那个城主一样不识大体。若是在自己的地盘上找到了公主,那么上报上去,封官进爵手到擒来,自己救了大周未来的皇帝,着泼天的富贵,足以令自己一世无忧。 以防寻找的人手不够,城主们甚至开始临时招募起了官兵,挨家挨户地进行搜查,就连深山老林,也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索,封锁城门就更不用说了。 时间已经过去了七天,朝野上下人心惶惶,虽然有些朝臣有不臣之心,指望着皇帝驾崩以后,小公主登上皇位,自己便挟天子以令诸侯,以三朝元老协理朝政的名义,成为大周的实际上的权利继承者。 此时,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计划尚在筹谋中,正主儿就已经失踪了,以前做的全盘打算只怕要竹篮打水一场空,所有的一切都要重新筹谋,叫人怎么不焦急忧虑? 皇帝虽然从御医的手中捡回了一条命,但自公主失踪以来,皇帝茶饭不思,病体又开始虚弱起来,便是用再好的药吊着,看起来也是一副命不久矣的样子。 那一日,离开京城在天下四处游历了三年的国师突然回到了京中,皇帝听后,心中不由燃起了一份希望。毕竟国师大人神通广大,精通奇门遁甲之术,想必有自己的法子能找到公主。 皇帝一声令下,便将国师召回了宫中,问及公主现在何处。 国师默默地掐指一算,半晌后慢慢地回答道,天机不可泄露,不过公主暂时没有生命危险,请皇上不要太过担忧。 皇上听闻此言,面上的苍白褪去了一些,随即又问道,自己能否将江山交给女儿,女儿日后会怎样。 这一次,国师沉默了,他抬起头犹豫地看了一眼皇帝,说道,前日他夜观天象,见天边的紫微星期数将尽,大周几百年的国运也走到了尽头。 皇帝闻言大恸,浑身颤抖,手脚痉挛,当即便口吐白沫晕了过去。 在太医将他抢救过来之后,他第一件事便是下令将国师斩首。 禁卫军们闯进国师的府中,将国师扣押在地,当即就地正法。谁知道国师的人头落地之后,出现在众人面前的却是一只被砍了头的山羊,山羊双目圆瞪,似是死不瞑目。 众人顿时明白了,原来国师早已料到自己若是说出实话,必然会遭来杀身之祸,于是早早便施了障眼法,利用金蝉脱壳之计,逃了出去,此刻只怕已经远在数百里之外了。(《 href=〃www。lwen2。com〃 trget=〃_blnk〃》www。lwen2。com 平南文学网) 皇帝闻之大怒,下令全国上下通缉国师。 虽然皇帝心中明白,自己的国家的确危如累卵,如大厦将倾,但是自己知道是一回事,若是由代表着上天旨意的国师来说,又是另一回事。他毕竟还没有驾崩,对大周还存着一份希望,于是全国上下选拔国师。 许多道家方士跃跃欲试,当然也有很多骗子。皇帝现在一心一意只想寻找真的能上达天听的道士来为自己排忧解难,扭转大周的运势,对于那些被发现的作假的骗子,一律剥皮示众以儆效尤。 而远在几百里之外的奚原,在短短的十天之内,把自己从一个英俊的少年将军变成了一个落魄的流浪汉,下巴上是浓密的胡茬,眼里是红红的血丝,脸上黑瘦了不少,肉都凹了下去,脑袋上甚至熬出了几根白色的头发。 他像是一件不知疲倦的工具一般,每日的睡眠都没有超过一个时辰,带领着自己的亲兵坚持不懈的找寻着韶光的下落。 一日中午,他放慢了马的速度,一手拿着干粮,一手拿着水壶,解决着自己的午膳,突然,有箭矢的破空声一面扑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逼近他的眼睛。 眼看就要射穿他的脑袋,奚原右手将干粮抛向半空,以肉眼看不清楚的速度猛地伸手抓住了那根箭矢,就在他将那根箭矢扔在地上的时候,干粮也稳稳地落到了他的手中。 这时候,从一人高的厚厚茅草丛中,滚出了一个狼狈的男人。那人大腹便便,但是一双手的手腕却看起来强劲有力。他身上穿的衣服差不多已经被荆棘和茅草给割得破破烂烂的了,脸上和手上也有不少伤口。 那人的脸上满是惊慌,气喘如牛,一看到一只军队过来,便屁滚尿流地跪在地上大喊道:“官老爷救命啊!求官老爷救救我啊!” 这时候,疾劲的破空声再次响起,擦着茅草丛,发出刺耳的啸声,那些士兵们在奚原的调教下,一个个俱是武艺高强,学着奚原的样子,徒手抓住了一支支的箭矢。 对方似乎起了杀人灭口的心思,不停地在远处放着暗箭。奚原本不愿管这事,他一门心思都在寻找韶光的事上,不料对方却不死不休,箭矢一支疾似一支。奚原以为这些只是山上的土匪,本来也不归他管,但此刻欺负到头上来了,不由得也起了杀心。 抓起对方射过来的一支箭,便反手掷了出去,一声惨叫,那人已经一命呜呼了。 对方的箭矢射完了之后,便从茂密的茅草丛中冲了出来,每人的手中都拿着利剑,虎视眈眈地看着奚原一行人。 一般土匪见到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后,早就吓得屁滚尿流地跑了,而这群土匪却很奇怪地冲了上来。很快,双方便厮杀在了一起,不出一炷香的时辰,对方已没有一个活口。 躲在茅草后面瑟瑟发抖的男人见一场大战已经结束,士兵们已经开始挖坑埋尸体,便战战兢兢地走出来,跪在了奚原的面上,不停地磕头道:“谢谢官老爷相救,王福感激不尽,愿为官老爷做牛做马报答恩情。” “我不需要。”奚原冷冷地回答道。 “官老爷,别的不说,小人的手艺却是不错的,小人乃是京城八宝楼的首席大厨,”王福恳切地说道,“官老爷若是收了我,小人保证顿顿让官老爷吃的顺心。” 奚原微微蹙眉,八宝楼?八宝楼不是京城第一酒楼么?他上次还带韶光去那里吃过一次饭,不由得问道:“那你如何在这里?京城与这里可是有百里之遥。” 王福的面上闪过一抹悲愤之色:“官老爷有所不知,五日以前,小人还在八宝楼里好好地做菜,想着能多赚一些钱给我病重的老母亲买药,哪知道那天晚上刚刚从酒楼离开,便被人迷晕绑走了。那人跟我说,他趁我昏迷的时候,给我下了一种毒药,我若是不乖乖地跟他去伺候一个贵人,便不给我解药,让我肠穿肚烂而亡。” “可怜我那老母,已经九十多岁,时日无多,大夫说就算是用珍贵的药材吊着,也活不过半个月了。这些日子我到处借钱,就是希望能多买些好药材,让老母活的更久一些。哪知道莫名其妙与八宝楼的一班大厨一起,被绑走了。想到我那年迈病危的母亲,没有药材吊命,也不知能活多久。小人没有老母,不能活到今日,老母没有小人,怎能终余年?于是伺候了那贵人两日,我便趁着半夜偷偷跑了出来,都跑了十二个时辰了,没想到还是被他们追上来了。” 奚原突然想起一件奇怪的事:“你说你是这几日才被绑到这里来的,那你是怎么进城的?如今的城都已经封了。” “那人带着我们从下水道泅水进来的,如今是秋季,水落而石出,水位很低,完全可以泅渡过来。” 看那人的表情不似作伪,奚原暗暗懊恼,他怎么就没有想到了,还可以从下水道泅水进城、出城,而现在,只怕挟持公主的那些人早就跑到千里之外了吧。 “不过小人伺候的,那可真是个贵人,”他的眼神飘忽了起来,仿佛看到了什么极其美好的东西,“那人身边带的都是些穿着奇怪的男子,伺候人这种事也做的不利索,甚至与那位贵人沟通都成问题,他们全部都说一种很奇怪的语言,只有少数几个人会说中原话。于是上菜的时候,便是我们这些厨子亲自端上去的。” “我这一辈子都没见过那样倾国倾城的美人,”他咂咂赞叹道,眼里浮现一抹惊艳,“虽然一脸的憔悴与疲倦,像是被折磨了一般,但她只是随意的坐在那里,便像是天山之雪凛然不可侵犯。那位贵人可真是美啊,美得像是九天之上的仙子,我这一生见过这么美丽的一位女子,便是死都无憾了。” “你说什么?”奚原的心底涌起一股不安,抓着他的肩膀紧张地问道,“你给我仔细描述一遍她的容貌!” 王福被吓了一跳,哆哆嗦嗦地说了起来:“那位贵人柳叶眉、杏仁眼、悬胆鼻、樱桃唇,脸是瓜子脸……我描述不出来,总之那五官不管是拆开看还是和在一起看,都精致得教人移不开眼睛,仿佛穷尽了造物主的创造力。对了,她的腰上悬挂着一块九龙玉牌!” 震惊 1 九龙玉牌?九龙代表着天地至尊,乃是皇室的象征,他记得,在那一日傍晚,她来到他的府邸前质问他的时候,腰间就佩戴着这一枚九龙玉牌,看样子这次必定是公主无疑了。 “那位贵人在哪儿?”他激动而急切地大声问道。 “就在距离这里几十里处的深山的一个猎户的临时屋舍里,其余的人都扎着帐篷住在周围。” “这位贵人干系重大,请务必带我们前去!” 王福的脸上露出一抹害怕的神色:“这位官老爷,不是小的不肯带您去啊,那些人都是些茹毛饮血,不通教化的野蛮人啊,他们个个武艺高强不说,而且人数还不在少数,虽然官老爷您带的人也挺多,不过……” “你只管带我们去便是,这位贵人若是出了一点意外,可不是你我能担待的起的。” 见奚原神色肃穆,王福心下一紧,连连喏喏。 事不宜迟,奚原让人牵了一匹马给王福,让王福领着一行人快马加鞭朝那处地方奔去。这一路皆是山路,崎岖难行,很快,众人便弃了马,跟着王福沿着杂草丛生的小道朝前方走去。 长途跋涉对于士兵来说乃是家常便饭,但是这一次的长途跋涉却是格外的吃力,因为士兵们跟着奚原已经连着好几日没有好好休息了,就连吃东西,也都是粗糙的杂粮,能补充的能量很少。长年的军营训练令每个人都非常的坚毅,他们咬紧牙关,一声不吭,目光落在前方的奚原身上。 多年沙场的出生入死,奚原无往而不胜,是他们所有人心目中的精神支柱。 天渐渐地黑了下来,道路更加难行,一行人停下来做了简易的火把,拨开杂草朝前挺进,远近只能听见夜里各种动物的叫声。在这样的荒郊野外,奚原不由得更加忧心韶光的处境,从小锦衣玉食的她,被人如珠如玉的捧在手里,何曾受过半点委屈?此次被劫,只怕公主要日日以泪洗面了。 更让奚原担心的是,这群人艺高人胆大,今日若没有偶然间撞上王福,也不知要过去多少日子,自己才能找到公主的下落。更让人忧心的是,一般来说,贼掳走了人,不外乎是求钱财,可是距离公主被劫已经十日有余,那些人竟然只是躲躲藏藏,想必另存歹心。 公主又有一副濯清涟而不妖的天人之姿,万一这些野蛮的异族人见色起意,只怕…… 奚原不敢深想,只求吉人自有天相,公主有紫薇之气护着,能生命无忧。 月亮渐渐地爬上了中天,此夜有月,却无一点繁星,远远近近地甚至连一丝风也无,更增添了一丝诡异的气氛,就在这时,王福朝众人打了一个手势,那意思是前面就是歹人的营地了,大家小心为上。 在军中发号施令多年的奚原立刻也对身后的士兵们做了几个动作,这几个动作是战场上暗语,众人点点头,呈半包围形式慢慢的向营地的中央靠近,每一步都走的极为小心。 王福似乎有些害怕,在往前行走的时候,一不小心踩到了一根树枝,干燥的八月,树枝极脆,一经踩断便发出了响声,饶是在也虫鸣声遍布的荒野中,营地里的人也是一听到声音便抱着剑从帐篷里坐了起来,厉声喝道:“谁?” 见对方已经发觉了,奚原做了一个手势,他周围的士兵们像是凶残的狼一样一拥而上,掀开一张帐篷便将还未清醒的一个人给一刀宰了。 人头落地的声音将帐篷中所有的人都惊了起来,就连营地中央那一间猎户用的临时屋子里也亮起了灯,少女的声音带着一丝期冀划破了着阴暗沉闷的夜空:“有人吗?救命啊!救命啊!” “公主稍安勿躁,微臣这就来救公主!”奚原心中一喜,高声喊道。 韶光听出是奚原的声音,虽然不解为何来救她的是他,因为上次她被绑在骁骑将军府中,便认为奚原可能很讨厌她,这件事让她黯然了好一阵子。此刻听到了他熟悉的声音,她的心中如小鹿般跳了起来,赶紧理了理自己的发丝,希望自己在被他救出来时,不要太狼狈。 对方的人十分善战,只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反映了过来,拿起手边的武器与他们砍杀了起来。王福说的没错,这帮人异族人的确骁勇善战,原本让他引以为傲的亲兵,此刻却是且战且退,也不知那些人后来往嘴里塞了什么药,竟变得力大无穷起来,而起毫不畏惧疼痛,就算是被杀死了,那些尸体也有一段时间的砍杀能力,之后才渐渐地倒在地上。 追踪 韶光听出是奚原的声音,虽然不解为何来救她的是他,因为上次她被绑在骁骑将军府中,便认为奚原可能很讨厌她,这件事让她黯然了好一阵子。此刻听到了他熟悉的声音,她的心中如小鹿般跳了起来,赶紧理了理自己的发丝,希望自己在被他救出来时,不要太狼狈。 对方的人十分善战,只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反映了过来,拿起手边的武器与他们砍杀了起来。王福说的没错,这帮人异族人的确骁勇善战,原本让他引以为傲的亲兵,此刻却是且战且退,也不知那些人后来往嘴里塞了什么药,竟变得力大无穷起来,而起毫不畏惧疼痛,就算是被杀死了,那些尸体也有一段时间的砍杀能力,之后才渐渐地倒在地上。 虽然对方显然比自己的人要强,但是奚原身为三军主帅,有的绝对不止是武功,更是智谋,军中严苛,令行禁止,他的指挥能力是极好的,只在短短的时间内便扭转了局面。 那群人当中武功最高的人,一直在与奚原交手,他的武器是一把锋利的朴刀。奚原从未见过如此诡异的武功路数,但身经百战的他很快便摸清了他的套路,从下风慢慢的转为上风。 眼见着自己这边的人已经阵亡三分之二,为首的那个武功最高的人不知往奚原身上撒了什么东西,奚原感觉眼前一阵天昏地暗,接下来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他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才发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22 部分阅读 炊疾恢懒恕?br /> 等他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周围狼藉一片,到处都是尸体,有不少野狼已经围了过来,啃噬着地上的血肉,一只狼看见苏醒过来的奚原,眼里露出警惕的神色,慢慢地朝他走了过来,露出了满口的獠牙…… 就在它一跃而起的时候,奚原捡起了身旁的一把匕首,朝它狠狠地掷了过去! 匕首带着呼啸的风声,割断了狼的脖子,温热而鲜艳的血像是细碎的小花一样开在青色的草地上。 不少狼已经朝这儿围了过来,奚原的面色沉了下来,他扫视了全场,发现自己身边可用的武器实在不多。不过他沙场征战多年,沙漠上的狼可比这丛林中的狼要凶悍的多,加之他之前作为侦察兵,也独自深入大漠再穿越草原到敌人的所在地探查过多次,对付狼群经验丰富。 一盏茶的时辰后,十三只狼全部死于刀下,奚原微微喘气,连日以来的疲惫掏空了他的身子,让他的身体无比虚弱。 清晨的风穿过浓密的树叶,洒下一片片金色的微光,血腥味在晨风中渐渐地淡去,他以剑支撑着身体稍微休息了一下之后,开始寻找对方离开时留下的凌乱脚印。 掉崖 对方大概以为这些士兵们全部都死于非命了,所以在离开的时候并没有将他们的痕迹消除掉,因此奚原很顺利地便顺着这些干涸的血迹和凌乱的脚印找了下去。 奚原并没有打算以一己之力与众多歹人对抗,他打算先找到韶光,然后再用哨子召出自己养在身边的飞鸽,将韶光的消息传递出去,等自己的后援部队来了,再将之一网打尽。 虽然不知道他们劫走韶光到底有何目的,但是从昨晚韶光的处境以及王福的话语中,不难发现,他们并不敢对韶光怎么样。所以救援的任务也就不急于一时了,更何况,若是奚原贸然行动,极有可能被他们杀了,看他们躲藏的地点就知道这帮人十分狡猾,若是他死了,其余的人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得到韶光。 大约走了小半日,前面的道路上断断续续的血迹消失了,他站定,只见这里是一座高耸而陡峭的山崖,崖下是万丈深渊,浓浓的雾气遮掩着,看不清底下到底有多深。 奚原踢了一块石子下去,好半天,也没有听到回声。他叹了口气,迎视着身前的一座生锈的铁索桥,铁索桥上一片斑驳,在下午的大风中微微摆动,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在山谷中回荡着,回声悠悠。 奚原的衣袂都被吹了起来,有一种似是要乘风而去的错觉,悬崖的对面做着昨夜的那一堆人,韶光被他们绑住了手,跪坐在几片硕大的树叶铺成的席子上。 那些人正在烤肉,衣服脏兮兮的,面上也显露着明显的疲态,不少人身上扎着带血绷带,伤口因为烤肉的动作而被扯动,疼的龇牙咧嘴。 似是若有所觉,韶光回头望了过来,目光中有着重逢的惊喜,但更多的是担忧,他大声喊道:“奚将军!不要过来!”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因为韶光的声音而被吸引到了奚原身上,为首的那个身穿异服的人站起来,眼里透着震惊:“中了我的蜈蚣蛊居然还能安然无恙地活下来?” 奚原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只是严阵以待的看着他,所有的人都支着受伤的身子站了起来,不约而同地拿起身旁的箭筒,开始弯弓搭箭。 “你们要干什么?”韶光不顾皇室礼仪,惊恐地叫喊了起来,连日以来,她惶恐害怕,身为皇室公主,皇帝的掌上明珠,何曾粗茶淡饭、狼狈逃窜过?她日日以泪洗面,却连自杀的勇气都没有。可是那些对于未来的害怕,从未像今天这样来得如此猛烈。 仿佛一种疼痛从身体里撕裂开来,让她害怕得整个人战栗不已,她不敢想象,如果奚原下一秒万箭穿心,她的精神会不会彻底崩溃。明明是只有几面之缘的人,可是缘分却像是一颗种子一般,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地生根发芽,不知何时,他已成为了自己心中的满树繁花。 “不许射!不许射!本宫命令你们不许射!”她歇斯底里地大声嚷嚷道。 可是为首的男人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做了一个手势,顿时,所有的箭矢离开弓弦,带着锐利的破空之气,射向奚原! 奚原举起手中的剑,以肉眼难以捕捉的速度,在半空中挥舞了几下,白色的残影闪耀过后,那些箭矢凌乱地掉落在地。 奚原捡起地上的一把箭矢,反手朝对面的人掷了过去,可惜隔了十几丈的距离,再加上崖上风大,难免有所偏差,对面的人学着奚原的样子挡了几支箭,人人身上都被箭射中了,还有几个运气不好的人直接便一命呜呼了。 对面的人挟持着韶光往后推了推,虎视眈眈地看着他。奚原上前一步,韶光却惊恐地喊道:“奚将军,不要过来,这铁索桥已经不能再过了,不要过来!” 见自己朝思暮想的佳人狼狈不堪,整个小脸都瘦了一圈,奚原哪里肯听,抓着剑便走上了摇摆不定的铁索桥。 由于承受了重力,铁索桥顿时开始摇摇晃晃起来,山风更大了,吹着铁索桥摆动得更加剧烈,奚原感觉自己每走一步,都有一种随时会掉下来的错觉。 他没有看底下的万丈深渊,不远处的韶光是他全部的勇气,而他不希望他的勇气被这看不到底的深渊给消磨道。 韶光开始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喊,无非就是让奚原赶快退回去,不要再走了。 奚原定定的望着她那张梨花带雨的容颜,眼里闪过一抹心疼,怎能让她哭?他的心都揪紧了。 小心翼翼中,他已经走到了铁索桥的中央了,奚原的眼中闪过一抹欣喜,他很快便可以救韶光了。 可就在这时候,一声清脆的断裂声从脚底传来,在奚原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铁索桥断成了两段! 山风直直的呼啸而过,锐利得如同鬼哭,奚原感觉什么都看不清了,只能看见一片模糊的白色、黄|色和绿色…… 获救 再然后,便是尖锐的疼痛以及铺天盖地的黑暗,韶光的呼喊已经变得很遥远了,遥远得就像是上辈子的事。 奚原是被疼醒的,自己的右腿边传来的剧痛让他瞬间便从昏迷中清醒了过来,目光所及之处是一个穿着绿色长裙的女子,女子面容清秀,额心用绿色的颜料画了一片青翠的嫩叶,整张脸看起来娇俏无比。 女子刚刚正将他的断掉的腿骨给接回去,所以他才会被疼醒,见他睁开了眼睛,女子说道:“你再忍一下,我给你上好夹板就成了。” 奚原将眼前的女子审视了片刻后,低低的说了一声:“谢谢。” 不怪他以审视的眼神看着她,主要是这个女子出现在这里实在是太奇怪了。他此时处于崖底,头顶是浓浓的白雾,连蓝天都遮蔽的严丝合缝。崖底是一片高大的古木,即使在夏日的烈阳里,也阴暗得只能勉强看清身前的人影。 周围没有路,到处都是荆棘、灌木、杂草和藤蔓,争先恐后地以一种恐怖的姿态向上生长着,夺取这为数不多的日光。 而眼前的女子,穿着一身绿色轻纱制成的长裙,裙子上绣着朵朵栩栩如生的百花,光滑的青丝只以一根青色的玉簪来简单的固定。这样容色娇媚、娇生惯养的大家小姐,是觉无可能出现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的。 ------题外话------ 请务必在今日审核,谢谢 神秘的山玖 女子将他腿上好甲板后,又拿出一瓶药给他涂在周身的伤口上,奚原感觉浑身一阵清凉,就连揪心的疼痛也缓解了不少。 “这里可有出去的路?”想起韶光那张流泪的小脸,奚原不由得心中一紧,恨不得立刻便来到她身边。 女子摇了摇头。 “那你是住在这附近吗?” “我很久以前住在这里,后来走了,现在又回来了。” “那就是说,这里有离开的路?”奚原满怀希望地问道。 女子摇了摇头:“我从来没有去过崖底以外的地方。” 奚原觉得她的话十分奇怪,她以前离开了这里,她又说从来没去过崖底以外的地方。 他试图从地上爬起来,腿上传来剧痛,让他浑身剧颤,狠狠地跌倒在了地上,英俊的眉眼全部挤在了一起。 “你现在伤得很重,不宜走动。”女子赶紧走过去将他扶好,背部靠着一株参天大树的树干。 “我现在……必须离开这里……”随着她的轻微移动,他都疼得浑身发抖,眼前一阵阵发黑。 “你现在这个样子根本没办法上路呀,”女子面露苦恼之色,“我本来想着救人一命,可以多给自己积攒些功德,早日修成正果,看你这样子,不损了我的功德我就谢天谢地了。” “多谢姑娘救命之恩,奚原改日必当结草衔环相报,只是今日,在下实在是有要事在身,就不叨扰了。”奚原一脸严肃地说道。 见他又要挣扎着爬起来,女子的心都揪紧了,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扶着奚原一边躺好一边劝慰道:“你先躺着,我去给你做个能拖运的车架,拖着你出去,你如今这样,只怕还未走出十丈,就成为了毒蛇猛兽的果腹之物。” 虽然女子的一双手白皙柔滑得像是牛奶一般,却是灵巧无比,只见她走进深深的树林中,还不到半盏茶的时辰,便从树林深处拖出了一架简易的小车。 奚原原是不喜欢别的女子的碰触的,不过眼前的女子眸光清澈,并无半丝情欲,不由得令他放松了,有些尴尬地任她将自己抱上了小车。 木质的简易小车看起来很轻巧,只容得下他一人,女子非常细心,所选用的木材和藤条十分光滑,没有硌着他受伤的身体。女子走到他身后,推着小车往前走着,奚原有些担心,他毕竟是一个大男人,担心女子推起来十分吃力,手心会不会磨出水泡,哪知道身后的女子举重若轻,神情十分轻松,步伐稳健恍若散步。 而身前那些缠绕的灌木、荆棘和杂草也像是自动往两边挪开似地,在奚原眼中,原本复杂的原始森林瞬间天堑变通途。他寻思着,难道身后这个女子怀有绝世武功,以内劲让周围的植物纷纷避让,可即使他这样想,也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女子推着他走了一天一夜,一直是一副神色自如的样子,奚原纵然心焦,也明白对方是他的救命恩人,又是一个弱柳扶风的娇弱女子,不由得说道:“先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吧,也不急于一时,休息好了才好赶路。” “不必。”女子摇了摇头。 “还是休息一下吧,长期赶路太过疲劳。” 女子见他坚持,便点了点头,将推车靠在一棵古木旁,自己也坐了下来,在悠悠的晨光中闭目养神。奚原看着身旁的神秘女子,问道:“姑娘可需要吃点食物?” “不必。”在晨光中,所有的光芒仿佛都汇聚在了她周身,让她周身有一股淡淡的流光溢彩在萦绕着。 算起来,也饿了两天,奚原的肚子不由自主地发出了咕噜噜的声音。女子有些奇怪地回过头,伸手按在他的皮肤上,纳闷地呢喃道:“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呀?为什么肚子里会发出奇怪的声音呢?” 奚原有些尴尬地红了脸,别过头说道:“再下两日未曾进食,有些饿了。” 早在摔下悬崖的时候,他身上的干粮就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 “饿了?”女子疑惑地皱眉,不知从哪里摸出一个水袋,“你要喝点水吗?” 奚原的嘴唇却是已经干裂了,他身体不大能动,就着女子的手喝了一口水,喝完后,女子问道:“现在还饿吗?” 奚原心想,这女子果然是世外高人么?练就了一身辟谷神功,不需要食用五谷杂粮。可惜他修炼的并不是内家心法,无法长时间断食。 不一会儿,奚原的肚子又响了起来,女子奇怪地问道:“明明喝了水呀,怎么还是会饿呢?” “姑娘,我想下去摘一些果子。”奚原挣扎着坐了起来,奇怪的是,这条腿明明断了,按理说要养好得半个多月,可是眼下挪动腿的时候,却感觉整条腿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而身体上其他的摔伤,也只剩下淡淡的淤痕,有伤口的地方全部愈合了。那位姑娘拿出的药真是千金难求的好药啊,能将如此好药用在一个萍水相逢的人身上,让他不由得对她升起了一股钦佩,也更加感激她的救命之恩。 “果子?”女子疑惑地看着他,“原来人类和猴子、松鼠等动物一样呀,是需要吃果子的。” 她的这句话让奚原感觉有哪里不对劲,但也没有细想,很快便从周围低矮的小树上摘了几个早熟的橘子,剥开皮吃了起来,还不忘问女子:“恩人要吃一点吗?” “不用了,我喝水就够了,”女子摆摆手,“还有,我不叫恩人,我有名字的,我叫山玖,你叫我玖儿就行了,大家都是这么叫我的。” “大家?”奚原疑惑地看着她,“你还有什么亲人或者朋友住在这里吗?” 这里看起来太原生态了,完全不像是有人住的样子,纵然有人住又如何,这里毒蛇猛兽这么多,几人能够住得下去? “原本是住在这里的,后来大家都走了,现在不少人又回来了。” “什么意思?”他打量着四周的原始森林。 山玖微微一笑:“就是都回来了呀。” 就在这时候,一个娇俏的声音从不远处响起:“玖儿,你可真不够意思,回来了也不来找我玩儿!” 一个穿着杏色罗裙的女子步伐轻松地越过荆棘与灌木丛,娉娉婷婷地走到山玖面前,有些惊讶地看着奚原:“咦,是个人?长得可真俊啊。” 她围着奚原转了一圈,嘻嘻笑道:“你从哪儿找来个这么俊的人呀?每天看着小心动了春心,到时候看你怎么得道。” 山玖笑道:“杏儿姐姐多虑了,我这是送他出去呢,救人救到底,送佛送西天,我怕损了自己的德。” 杏儿面上的神色严肃了起来,将山玖拉到一边,瞅了一眼奚原后,说道:“玖儿妹妹,你这事做得可就真不该,你当初就不该救他!” “杏儿姐姐何出此言?常言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于我们积德乃是极好的呀。”山玖不解地看着她。 “玖儿妹妹,我说你是真傻呢,还是被积德这事儿给蒙蔽得变傻了了呢?”杏儿叹了一口气,“你以为这林子他能出得去?你原先在这里的时候,素来心善,交友甚广,大家也卖你几分薄面,等到了出林子的地方,到了白虎的地盘,你认为这个俊俏的小子还能活下来?” 玖儿的面上依然不解。 “你看看你,什么时候能关心点外界的事情呀,”杏儿恨铁不成钢地在她的脑袋上点了一下,“白虎一心想入魔,日日修炼那些邪魔怪道的功夫,整天在外面抓人,那取得可是人命呀!你想想看,若是你现在救了他,之后他又因你而死,你这损的功德可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补回来的呢。” “这……”山玖面露忧愁,“可如果将他扔在这儿不管,他也是因我而死呀。杏儿姐姐,难道就没有别的法子么?” 杏儿叹了口气,看着她犹豫了一下:“好歹咱们也是这么多年的姐妹了,当年离开这里的时候,就对天发过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日生只愿同日死,那姐姐今日便陪你一同去吧。” 奚原默默地听着两姐妹的一番奇怪的对话,越听越是不解,手中的橘子不知不觉便吃完了。 杏儿走到车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奚原,严肃地嘱咐道:“我说俊小子,大概明日晚上,你就能出了这片林子,不过在此之前,你会经过白虎的地盘,切记到时候不要说话,一切交给我和玖儿就好。” 奚原不解,刚想开口询问,杏儿便说道:“什么也别问,知道了对你没有任何好处,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玖儿好,你要相信玖儿会尽全力保护你的。” “男子汉大丈夫,保护女人才是他应该做的,若是遇上了强抢民女的,奚原必定冲上前将其就地正法。” 见奚原说得那么严肃认真,杏儿又掩着嘴嘻嘻笑了出来,那肆意的姿态,仿若红杏枝头春意闹。 于是同行的路上,又多了一个人 ------题外话------ 祝大家中秋节快乐 契约穷奇 令奚原惊奇的是,在这片看起来似乎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他居然遇见了好几个人,有男有女,笑着与山玖和杏儿打招呼。两人与那些人似乎极为熟稔,言辞之间非常亲切,听闻两人要送奚原离开这里,皆表示了担忧。 尽管在隔日的清晨,奚原就已经感觉自己的身体已经勉强可以走路了,但是山玖和杏儿还是让他躺在小车上,由山玖来推,理由是伤筋动骨一百天。 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丛林里的光线更加昏暗,远近皆是一片影影绰绰,模糊不清,在经过几棵树的缝隙时,他抬起头极目朝远处的天边望去,只见几缕袅袅的炊烟浮起,让他的心头不禁涌起了一阵激动。 终于可以走出这片古木参天的原始森林了,这几天他心急如焚,度日如年,恨不得生出一双翅膀飞到韶光身边。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到如今才明白,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这种牵肠挂肚,婉转愁肠,如同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纵然知道韶光与裴沧水乃是青梅竹马,尽管从众人的口中也知两人情投意合乃是天作之合,羡煞旁人自不必说,更是人人眼中的金玉良缘。 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纵然一寸相思一寸灰,他依然坚强而执拗地想守护在她身边,守护他人生中第一缕温柔地月光。午夜梦回,多少次,他徘徊在当年青楼的那个小柴房中,小小的韶光五官精致如观音坐下的童子,她小心翼翼地凑近他,朝他露出一个甜甜糯糯的笑,像是一缕月光在他的生命里铺下了华美的篇章,从此黑暗的人生开始有了黎明的第一缕微薄的日光。 穿过云层他试着努力向她奔跑,爱未送到她却已在别人怀抱。于是开不了口让她知道,这能默默呵护着她,也逗她笑。只能安静地听她撒娇看她睡着,可她身边的那个位置,他却永远也走不到。 见他露出一脸神往和思念的神色,杏儿走过去说道:“俊小子,打起精神来,接来下可能会有一场硬仗,你到时候不要说话,也不要贸然行动,若是惹怒了大魔头,也许我们三个都会交代在这里。” 听闻此言,奚原的面上也严肃了起来。虽然他觉得山玖和杏儿看起来都像是有些本事的武林高手,也许对方也并不只是一般的占山为王的草寇。如今天下大乱,民不聊生,高手落草为寇打杀劫掠的事情屡见不鲜。 他们的理由倒是冠冕堂皇,所谓的官逼民反,可事实却是,纵然苛政猛于虎,天下生灵涂炭,可他们打家劫舍的行为就正义了么?动辄将人命如杂草般收割,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强盗行径,倒是比那些为糊口而起义的流民更加龌龊不堪。 眼见身体好了不少,奚原是打定了主意,等见到这些山贼头子的时候,找个机会将他们就地正法! 约莫走了一炷香的时辰,眼前的树木越来越稀疏,在绿树的掩映中,出现了一个极具有违和感的宅院。宅院前守着很多人,那些人身材魁梧,面上带着一副凶狠的神色,一见到车架上的奚原,眼中便露出了欣喜的光芒,像是盯住了猎物的野兽。 杏儿和山玖的面上露出一股紧张的神色,山玖甚至下意识地将奚原护在了身后。 一个带刀的男人嘴里叼着一根青草,痞气地走了过来,笑嘻嘻地在山玖的脸上摸了一把:“好久不见,玖儿姑娘又漂亮了许多。怎么?想清楚了?今儿个是来投靠咱大王的?送的这份大礼倒是不错,想必大王会喜欢得紧。” 山玖一把将男人的手给打开了,面上一副欺霜傲雪之色:“今日路过宝地,实属万不得已,望柴大哥开恩放行。” “放行?”男人将嘴里的青草狠狠地吐了出来,唇边勾起一个讥讽的笑容,“我没听错吧?这肥羊都送到狼嘴边了,你还指望着狼能放行?玖儿姑娘,在那个地界,你自个儿找了块地儿修行,我们都找不到你,我不能把你怎么样,如今都回到了这儿,呵呵,玖儿姑娘,你觉得你的傲骨还能撑到几时?” “男子汉大丈夫,欺负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姑娘,你就不会感到羞耻么?”奚原冷冷地出声道。 男人倒是被他这话给气笑了,走到他身前,不客气地戳着他的胸膛说道:“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原被犬欺,你懂不懂?别以为你长得俊俏,得玖儿姑娘的心你就可以得瑟,告诉你,我们大王可不是你惹得起的人!” 他的话音还未落,笑容便僵在了脸上,因为此时在他微张的嘴里,一根舌头掉了下来,最落在地上,沾上了几颗苍耳滚了几滚。 男人的口中涌出大股鲜血,他的表情狰狞得像是一只受伤的凶残野兽一般,一股凶狠的罡风朝奚原的天灵盖袭来,正当男人打算一掌拍死的奚原的时候,大宅的中央传来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声音:“还不把人给我带进来!” 大宅周围站岗的人都微微地战栗了一下,面上带着恭敬的神色垂下头,如同伫立在这里的一个个彩陶人一般。 杏儿与山玖对视一眼后,说道:“红杏有事求见。” “红杏?”他慢慢地吐出两个字,明明坐在宅内,却仿佛将外面的一切全部都看在眼中,用低沉的声音缓缓地说道,“为情郎求情?” 红杏的脸上闪过一抹尴尬的羞恼,沉声道:“红杏有事求见。” “你我素来井水不犯河水,你来找我,有何贵干?”他轻嗤一声。 “当然是与白先生共谋大事。”红杏似是豁出去了,语气也变得不卑不亢起来。 “共谋大事?”他的语气变得讥讽了起来,“你们这些正道清流不是向来不屑与我们这些邪魔外道为伍么?” “白先生说笑了,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如今天下大势如此,良禽择木而栖,白先生说对吗?” 几声清脆的拍掌声响起,白虎的声音低沉而慵懒,似是有些兴味盎然:“想不到啊,向来自诩出淤泥而不染的红杏姑娘也会有弃暗投明的一天,好!就冲你这句话,本大王今日不妨见见你。” “红杏姑娘!”奚原连忙出言阻止,“虽然我不知其中深浅,但想必宅中之人极为难缠,他针对的也是路过的在下。山玖姑娘于在下有救命之恩,你与山玖姑娘又情同手足,这件事情不妨让在下随他们走一趟。” “不必了,”红杏摇了摇头,“你与山玖在门外等我,事在人为,只要勇敢去面对了,总能寻到脱身的法子。” 红杏在几个大男人的簇拥下走进了大宅子,而这边,被奚原割掉舌头的男人虽然恨他恨得咬牙切齿,却始终没有再对他做出什么过激的动作,看他的眼神如同在看一个死人一般。 红杏走到门前,折扇的木门向内打开,一股冷风灌了进来。如今正值黄昏,昏黄的光线从白色纸糊的窗户射了进来,室内的光线呈一股暗淡的褐色,一股干燥而浓烈的松香味道弥漫在其中,却难以掩饰浓郁的血腥味,红杏蹙眉,强忍住胃里翻江倒海的涌动,没让自己吐出来。 室内的布置倒是粗犷而简单,除了一座小叶檀香打造的厚重座椅外,便只剩下正中央的一个巨大的血池,血池中还悬浮着一些白色的骷髅骨。 整个房中挂着不少图画,画风非常诡异,皆是红黑二色,仿佛看上一眼,便能将人吞噬在无尽的欲望的红色里。红杏感觉自己被浓浓的压迫感包围了,小叶檀香座上的男人穿着一身皮草大衣,一双腿极为肆意地交叠着,一只手撑着自己的下巴,半垂着眼睛看着她,面上的神情极为不屑。 红杏深呼吸一口气,让自己勉强平静了下来,这才缓缓开口道:“实不相瞒,无事不登三宝殿,我今日乃是有事相求。我素日仰慕白先生大名已久,今日特来拜访,求白先生能放我朋友一马,让他离开此处。” “哦?”他的双手随意地搭在椅子的扶手上,“那个俊俏的小子是你什么人?情人?看上一个人类可不是什么好事。” “我与他乃是萍水相逢,今日弃暗投明是真,他不过是个附带的条件。” “弃暗投明?”他的目光犀利了起来,将她浑身上下扫视了一遍后,“那你便拿出点诚意出来吧。” 红杏想了想,她与白虎从未正面打过交道,只从别人的口中听说此人阴晴不定、反复无常,乃是一个残暴又卑鄙的小人,当它知道有人在争执的时候,往往会把忠直之士吃掉;知道某人为人忠信,就会把那人的鼻子吃掉;知道有人为恶不善,它就会猎取野兽赠予那人,是一头善恶观念完全颠倒的恶兽。想到此处,红杏不由得一时无言,也不知道自己要拿出怎样的东西于他而言才算是诚意。 “有多少年的修为了?”他玩弄着手指上一个骷髅头形状的扳指,漫不经心地问道。 “七百年。”红杏有些心凉地说道,她心中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这预感让她浑身如同被淋了一盆冰水一般打了个激灵,竟然生出了一股逃离的欲望。 白虎闻言,果然朝她看了过来,眼里满满的都是嫉恨,他唇角勾起的笑容如刀锋一般,似乎要割断她的喉咙,那渗人的目光看得她的腿一阵阵得发软。 “七百年……”他低低的呢喃道,每吐出一个字都像是在她的心头捅了一把刀子,“本大王至今也只有五百年的修为……” “白先生天赋秉异,假以时日必定有所大成,吾等腐草之荧光怎敢与天边之日月争辉?”红杏有些胆战心惊地说道。 白虎勾了勾唇,看不出喜怒,一脸高深,突然将手中的骷髅扳指取了下来,放在一旁的扶手上,状似漫不经心地说道:“昨儿个,本大王给自己改了个名字,我虽然长得像白虎,但我毕竟生了一双翅膀,严格来说也不算是白虎。我为自己改名叫‘穷奇’,你觉得如何?” “此名……极好。”红杏小心谨慎地说道,白虎素爱吃人,就怕他心血来潮想要吃妖,以她现在的修行,与修炼魔功的他对上,未必会是他的对手。 “既然你觉得这名如此之好,是不是要送些贺礼以彰显诚意呢?” 红杏忐忑了起来,战战兢兢地说道:“这是……自然。” “那便将你一百年的修为送给我吧,如此我既可让你拜入我门下,也会让你的小情人离开。”穷奇似乎对自己的提议极为满意,微微地眯了眯眼睛。 红杏此时生出了一股后悔之心,但想到自己已身处虎|||穴,身不由己,也只能无奈地点头,希望穷奇能说话算话。红杏一脸不愿地闭上了双眼,调整内息,将自己丹田之内的内丹缓缓从口中吐出。 穷奇的眼中闪过一抹贪婪和兴奋,一股旋风一般冲上前抓起这颗内丹便吞了进去—— “你——!”红杏睚眦欲裂,用浑身仅剩的一层功力狠狠地向穷奇拍去。 不料被穷奇炼化红杏的内丹所产生的劲气所伤,整个人向外飞去,而他产生的劲气同时也将整个宅院夷为平地。 红杏倒在山玖的身边,嘴里吐出一口鲜血,昏迷了过去。山玖与奚原一脸紧张,山玖一探红杏的内息,顿时觉得不妙了,咬牙气恨道:“白虎!你简直欺人太甚!你竟敢如此对待红杏姐姐,我今日便是豁出这条性命,也要与你决一死战!” 说着,山玖便朝大宅的废墟中央冲了过去,凌空而飞如同一道翠绿的光影一般,奚原也提起内力冲上前,试图拦住她。 此时的穷奇周身萦绕着一股黑色的雾气,双眼血红,整个人煞气得如同阎罗王一般。见奚原跟了上来,穷奇哈哈大笑道:“我平生最爱吃正义之人,如今正值我将红杏的内丹炼化之际,急需要吃一个活人来修炼魔功,你这俊小子居然送上门来了,真是天助我也,哈哈哈哈,不出十年,这天下必定是我囊中之物,哈哈哈哈!” 他一伸手便朝奚原抓去,奚原感觉自己被一股强劲的风吸了过来,他飞快地从自己的手腕下的绑带里抽出一把刀,用尽全身的力气朝穷奇的一双眼睛从左到右地割去! 纵然练功之人功力再深,也无法将武功练到眼睛里,眼睛是一个人最为脆弱的地方。 穷奇修行五百多年,性格扭曲的他,为了俾睨一方,居然偷偷修炼魔功,算而今,居然还敢吃人以加快修炼魔功的进度。吃了这么多人肉的他,在他眼里,人就是一种弱小的动物,就跟蚂蚁、蚊子一样,没有丝毫威胁,他能随意地捏死。 轻敌的他遇上奚原后,简直就像是踢到了一块铁板,这种钻心的疼痛让他想要撕裂眼前的奚原,可当他周身的黑气散发得愈发浓烈,变成一股股黑色的丝线缠绕上奚原的时候,奚原手中的刀发出一道耀眼的金光,驱散了那些黑气,而且刀锋还自动没入一分,将穷奇右边的眼睛刺了一个对穿。 穷奇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嚎,浑身的肌肉都因疼痛而缩进,他不停地颤抖着,恨不得痛得晕死过去。 “破天刀!”一旁的山玖倒是个识货的,惊喜地叫了出来,赶紧对奚原说道,“赶紧割开自己的手指滴一滴血,滴进白虎的眼睛!” 这时候,重伤的红杏也在远处悠悠的转型了,气若游丝的喊了一句:“他现在的名字叫‘穷奇’,滴血的时候,在心中默念他的名字。” 虽然奚原不解其意,但还是照两姐妹说的做了。在滴血的时候,穷奇气急败坏地嘶喊:“你竟敢!你竟敢!你这小子!你这愚蠢的人类!你以为你有一把上古神器破天刀便没事了吗?我是不会放过你的!不会放过你的!” 话音还未落,奚原手指上的血液已经滴进了他的眼中,在他的眼里形成一个金色的奇怪符号,然后那颜色慢慢地淡了下去,最后消失不见。穷奇像是所有的力气都用尽了似地,身体软趴趴地砸在了地上,彻底昏迷了过去。 山玖与红杏皆是松了一口气,尤其是红杏,面色惨白的她对奚原挤出一个欣慰的微笑:“俊小子……表现不错……你也算是为姐姐……出了一口恶气……” 说罢,红杏脑袋一歪,又晕了过去。 奚原看着昏迷在地上的穷奇,正打算举起手中的破天刀割下他的脑袋时,不料山玖却说:“不要杀了他!留着他还有用。” “何用?”奚原蹙眉,没听错的话,这东西方才似乎还想吃了他。 “你可知道溶血的含义?你将你的血与他的血融合在了一起,又在心中默念了他的名字,便是签订了契约,从此,他生生世世都是你的仆人。” ------题外话------ 抱歉,亲爱的们,今天下午图书馆停电,我没码成字 进城 “对了,穷奇还有一样妙处,他知道扶桑神树在哪里,可以带你去摘扶桑神树的果实。扶桑神树是连接人界和神界的地方,顺着扶桑神树可以爬到神界。传说,扶桑神树万年一结果,吃了扶桑神树的果实后,可以活一万年。” 奚原听了山玖的话,却是不为所动:“无稽之谈。” “这可不是无稽之谈,扶桑神树确实是存在的。”山玖信誓旦旦地说。 说罢,山玖又走入了深林,不一会儿,便推着一个更大的车架走了过来,她举重若轻地将红杏与穷奇扔在车上,对奚原说道:“天色已晚,我们走吧。” 奚原本来还想上前帮忙推车,却被山玖以重伤未愈拒绝,奚原也知道,山玖乃是世外高人,若论武功,奚原只能望其项背。为了不拖延时间,便默默地跟在了山玖的身后,走出了这片森林。 大约走了一两里地,出现了一座小村庄,此时已是戌时末,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劳作了一天的农民们早已熄灯安睡,远远地只能闻到浓郁的稻香味与沸沸扬扬的蛙鸣声,今夜月圆,月光十分皎洁,照在地上如同一层白色的霜一般。 到达城门的时候,城门早就已经关了,只有几个昏昏欲睡的士兵靠在墙垛子上,奚原运起内力大喊一声:“开城门!” 洪亮的声音瞬间惊醒了城墙上的士兵们,一队士兵从城墙上俯下身子张望着,满脸都是被别人吵醒后的怒气:“大胆刁民!还不快滚!” “骁骑?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23 部分阅读 洪亮的声音瞬间惊醒了城墙上的士兵们,一队士兵从城墙上俯下身子张望着,满脸都是被别人吵醒后的怒气:“大胆刁民!还不快滚!” “骁骑大将军奚原在此,还不速速开门!”奚原蹙眉,一股威严之气由内而外地散发了出来,连他身后的一片稻田,都无风起浪,阵阵稻香如烈日下的风沙一般扑面而来! 进城 2 墙垛上的几人愣了一下,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一个士兵大喊道:“竟敢冒充骁骑大将军,再不滚小心我把你抓进大牢关起来!” 奚原冷笑一声,一把小刀从手中飞出,哑光的小刀像是一只蝙蝠一般,背负着夜色利落的将喊话的士兵贴着头皮的头发全部都割了下来,一阵夜风吹来,头发像是海藻一般,纷纷扬扬的落了袭来,士兵感觉头皮一阵发凉,仿佛心脏都停止了跳动,被冻结在这一刻的时间里。 他被吓得当场尿了裤子,其他的士兵愣了一下后,顿时勃然大怒,跑下城楼,在众人的合力下打开城门,举着红缨枪便将奚原等人包围在中央。 火把映在几人的脸上,忽明忽暗,奚原微扬下巴,从怀里掏出半块虎符高高地举了起来。青铜打造的虎符在火把橙色的光芒下流溢着冰冷的光泽,古朴的纹路带着几百年留下来的积威令在场的众人都惊呆了。 站在虎符正对面的士兵很快反应过来,单膝跪在地上:“不知将军驾临,有失远迎!” 其他人也跟着跪了一地,奚原摆了摆手:“本将军要进城,明日把你们城主也请到驿站来,本将军有话问他!” 很快有士兵点头哈腰地接过了山玖手中的推车,领着一行人朝驿站走去。 早就有士兵快步跑去驿站通报了将军驾临的消息,驿站中灯火通明,很快有接待的官员候在了驿站门口,为奚原等人接风洗尘。 今日实在太晚,奚原随便吃了些东西,沐浴过后,便睡了。 第二日一早,奚原刚去花厅用早膳,便遇上了特来拜访的城主。原先奚原在其他几个城池又是闭城门又是大搜查的事,这位城主也是有所耳闻,非常上道地一大清早便下令封了城,并在城内进行大排查。 这事儿进行的十分隐秘,毕竟公主失踪的事情不能让平民百姓知道,天下早已大乱,若是百姓再听闻公主失踪,只怕前阵子奚原镇压下来的那片叛军又将卷土重来。 毕竟是手握大权的大将军,城主一个劲儿地巴结讨好,将自己的所作所为汇报给了奚原。距离奚原摔下悬崖至今,已经过去了三四日,对方藏匿与潜逃的功夫又极好,这会儿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肯定不会再故技重施地呆在这座城里。 奚原不擅画画,命城主请来的几个画师,根据他的描述画出了那那一行人中主要几个人的容貌,做成通缉令,分发到全国进行通缉,说他们是江洋大盗,举报或者抓获者赏黄金前两。 做完这一切后,奚原便告辞离去,打算前往下一个城池寻找韶光。 可能是伤得太重,穷奇和红杏都没有醒,奚原从驿站里牵了一匹马,还要了一辆马车,山玖将小巧的车架先移到了巨大的马车的车厢内,说是到了道路狭窄、马车过不去的地方,还是由她推着走。之后,她才将穷奇和红杏放在马车空余的空间里。山玖说等穷奇醒了之后,她教奚原几个制服穷奇的法子,教会了之后,她便带着红杏离开。 这一路上,山玖一直表现出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奚原问什么,她也不回答。 这几日天气炎热,奚原在摸透了那些歹人的潜逃路线后,没有走官道,一直带着山玖走山间小路。午时将近,远近还是一片起伏的山川丘陵,烈日炙烤着大地,连空气中的微尘都是微微扭曲的。 奚原骑在马上疾驰,汗水将他浑身的衣服湿透了,如同在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反观赶马车的山玖,却是冰肌玉骨清无汗。 ------题外话------ 明天好好更文,不然剁手!说到做到! 偶遇道士 太阳越来越大了,就在奚原以为今日中午又要在马上吃点干粮解决温饱问题的时候,转过路旁的几颗大树,眼前赫然出现了一个小山洞。 这个山洞乃是人工开凿而成,由于山洞周围树木成林,山洞的内的光线虽然有些昏暗,却是清凉无比,尤其是山洞旁还有一汪从山顶流下的清泉,潺潺的水声渐渐地驱散了夏日的凉意。 山洞的门口竖着一面旌旗,上面写着几个大字:“好再来茶舍。” 一个偏远贫瘠的地方,竟然会有一个简陋的茶舍,这是出人意料的。不过茶舍的食物也十分单一,无非就是肉和白菜,配着几个馒头。 茶倒是老板自己在山上中的茶,采摘下来后用沸水冲泡而成,这里的泉水十分甘甜,因此茶味也令人回味无穷。山玖和奚原都是不懂茶的人,如此好茶,他们却如牛嚼牡丹一般,只当做解渴之物。 奚原为自己点了一斤肉和一碟白菜,问山玖吃什么,山玖却摇了摇头,一杯接一杯的喝着茶。奚原以为她还要练习辟谷神功,便不再多问。 蝉鸣声越发聒噪,不一会儿,周围的风消失了,洞内变得有些闷热起来。 就在这时候,一个穿着道服的清瘦老头带着一男一女两个少年走进了茶舍,两个年轻人眼里透着一股清明之气,脚步轻盈,一看就是武功不错的人。 老道士也点了一些白菜、猪肉和馒头,在等待老板切肉的过程中,百无聊赖的女孩从包袱里掏出一面铜镜,用手摸索着铜镜上雕刻着的奇异而古朴的花纹,问道:“师父,你为什么一直不用这面照妖镜呀?” “为师是带你们出来历练的,而历练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你们拥有一双能看透世间的慧眼,能在第一时间内区分人、鬼、魔、妖、仙,若是你一直依赖这面照妖镜,只怕你的修为永远难有大成。”老道士严厉的说道。 “我知道了,师父。”女孩讪讪地低下头。 一旁的男孩说道:“师父,您就别斥责师姐了,师姐也就是一时好奇而已。再说了,谁不知师姐是我玉龙山新一代的佼佼者,师姐在修行方面的天赋乃是有目共睹的,师父您就放心吧,有师姐在,不出十年,必定能光复我玉龙山!” 老道士哼了一声,没再说话,很显然,他对于这个女徒弟也是很满意的。只是有时候见不得她得意忘形,不免要好好敲打一番,免得她日后修行是上来了,品德却滞后了。 见师父在师弟的一番劝解下不再说话,女孩的脸上又浮起一堆笑容:“师父,您就让我看一眼照妖镜吧?徒儿真的很好奇嘛。” 说完,也不等老道士回答,女孩便将镜面翻转了过来。 原本清澈的铜镜里,慢慢的浮现出了一张美丽的鹅蛋脸,女子的额心还描有一朵翠绿色的嫩芽,使她整张典雅的脸瞬间变得娇俏动人了起来。 女孩惊呼一声,四下张望着,目光落在不远处正在喝茶的山玖身上,刷的一声拔出了手中的桃木剑,左手捏着几张符冲了过去,嘴里发出一声大喊:“妖孽!受死吧!” 山玖的眼睛在这一瞬间由于惊吓瞪得溜圆,在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在沙场上身经百战反应灵敏的奚原抽出袖中的刀,一刀便削断了女孩手中的桃木剑,还讲女孩另一只手里拿着的那些黄符咒像是串鱼一样穿在了一起。 看着雕刻着怪异花纹的桃木剑陡然被砍断,女孩气得眼泪都快飙出来了,她举着半截桃木剑便朝奚原冲了过来:“你这为虎作伥、沆瀣一气的混账东西!看我今日不杀了你!” 无奈女孩纵然有些能耐,能排空驭气奔如电,身上的一些小的配饰也能暂时当做杀伤性武器,可惜她遇到的是送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奚原,她一个小姑娘就算道行在高又如何?在实战上依然不是奚原的对手。 奚原几次借力打力、隔山打牛,让女孩气喘吁吁地,最后终于累倒在了地上,爬都爬不起来。 眼见自己的师姐被这样欺负,男孩也冲了过来,举着桃木剑便朝奚原砍。 可惜桃木剑对于奚原来说,就像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游戏一般,幼稚到不行,根本不能将它当做武器来用。 见自己颇为得意的两个弟子双双落败,老道士的面上不由得也有些不好看,他每踏一步,空气便微微扭动一分,奚原感觉胸口一阵压抑,唇边竟是溢出了一丝鲜血。 七步的距离,却让奚原真实的感受到了生死之间的痛苦。 正当老道士打算以牙还牙地将奚原的刀捏成齑粉的时候,脸上露出了一抹惊讶的表情:“破天刀?” 随即他的神色便肃穆了起来:“你到底是谁?这破天刀为什么会在你的手上?” 奚原分明感觉到自己周围的空气全部都被抽离了,由于窒息,他的脸色慢慢的涨成可怕的紫色…… 一旁的山玖明知自己与这位老道士对上乃是以卵击石,依旧毫不犹豫地一掌朝老道士拍来! 老道士手举桃木剑,不过两三个回合便一剑刺在了山玖的肩膀上,又在她的身上贴上了一道符咒,冷哼道:“妖孽,还算有点本事!” 山玖的血液潺潺的流了下来,鲜血流在地上后便化作水雾消失不见。 奚原心急,可是他被困在老道士施出的法术中,根本无法脱身,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山玖的脸色越来越苍白,最后双目无神地倒在地上,变成了一株板蓝根。 老道士捡起碎了一截的板蓝根,扔到男孩手中:“这根板蓝根有将近七百年的道行,今日我们也算是赚了,打道回府炼丹吧!这丹药若是炼成了,哪门哪派都得趋之若鹜!” 奚原听闻此言,气得眼睛都红了,胸口中的愤懑化作一股热流从周身喷涌而出,灌注到手中的破天刀上,破天刀发出一声清唳,青色的光芒瞬间冲破障碍,新鲜的空气争先恐后地涌入了奚原的口鼻。 “你这妖道!弄些障眼法来杀害无辜,我今日便替天行道!”奚原举刀朝老道士袭了过来。 老道士看似动作缓慢,实则每一步都避开了要害,在他眼中,奚原所有的动作都变成了慢动作。半盏茶的时辰后,老道士觉得这个年轻人筋骨不错,若是投入到玉龙山门下,必有小成,便点了他的|||穴道,站在他旁边语重心长的说道:“小伙子,年轻气盛可不是好事,年轻气盛容易坏事,会让你吃很多苦头的。” 奚原被点了|||穴,不能说话,只能恨恨的看着他。 老道士自顾自地说道:“小伙子,你说我是妖道,还说我滥杀无辜,看来你是个是非颠倒的人。年轻人嘛,为美色所诱惑也没什么,只是这温柔乡乃是英雄冢,再者,如今天下大乱,五界动荡,你以为你看到的美人真的是人么?当心被美把骨头都给啃了!” 说着,老道士解开了他的哑|||穴,奚原冷哼一声,斜睨着老道士说道:“这世上哪有妖魔鬼怪,妖道你别以为你的胡言乱语我会信以为真,妖魔鬼怪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无稽之谈?”老道士笑了起来,“那你刚刚看到的是什么?” “是你作弄人的妖法!” “妖法?”老道士摇了摇头,“小伙子你真是太天真了,我问你,你与这位姑娘相识于何处?” “……深山老林。”奚原犹豫了一下后说道。 “既然是深山老林,何以会出现一个穿着富贵人家家里才穿的起来的雪蚕丝织就的衣衫?何以这位姑娘看起来娇滴滴得恍若大家闺秀的小姐?” “……”对啊,这些也是他疑惑的。 老道士只是一招手,不远处的马车便飞到了身前,他掀开马车的帘子,右手一指,红杏变成了一株杏树,而穷奇变成了一只长着翅膀的老虎,而山玖搭建的车架则变成了几片草叶。 “你看看,他们都是妖,你跟这些妖相处了这么久,难道就未曾有所怀疑么?”老道士循循善诱地问道,“我本来以为你跟这些妖孽混在一起,定是心术不正,打算一剑了结你当你早日投胎做个好人的,见到了这把破天刀后,我突然改了主意。” “你想干什么?”奚原的神色变得警惕了起来。 “没什么,”老道士从奚原的手里拿过破天刀,将自己的真气灌注其中,破天刀最开始发出青色的光,如同粼粼的秋水一般,紧接着变成了耀眼的金色……到最后七种颜色交替变换,一瞬间照亮了方圆十里,如同长虹贯日一般,叫人移不开眼睛。 见奚原一副看呆的样子,老道士笑呵呵地问道:“敢问小伙子,你这破天刀是怎么来的?” 奚原见他似乎对这把刀的出处有些了解,便说道:“那是五年前,朝廷拨来的军饷被京城官员层层贪污,最后到了军队的不及十分之一,发不出军饷的时候,大军上下人心惶惶,将军也是无奈,每日里带着将士们去山上挖野菜吃,因为粮食是实在不够吃了。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一个小士兵说他祖上几代都是看风水的,对于盗墓这些旁门左道也了解一些,便在西北的一处龙脉下,找到了前朝的一个古墓。” 收徒 老道士点点头,掐指一算道:“可是前朝宣武皇帝的陵墓。” 奚原有些惊讶地看着他,点点头:“正是。” 老道士的面上浮现出一抹了然的笑容:“大周始皇帝登基的时候,曾将前朝皇宫翻了个底朝天,找了整整三年,失望之下,始皇帝将皇宫付之一炬。当年的事情进行的很隐蔽,但到底还是有只言片语流入了野史,被秘密地流传至今。而当初大周始皇帝寻找的东西,便是这样自上古遗留下来的神兵——破天刀。前朝的最后几位皇帝各个穷奢极欲,将破天刀这东西带进陵墓并不奇怪。” “原本前朝还有两百年的气数,只因这破天刀离了神坛,没了神坛阵法的庇佑,国运快速衰退,使得前朝的体制提早土崩瓦解,”他叹了口气,端详着手中破天刀,“真是成也神兵,败也神兵。(《 href=〃www。lwen2。com〃 trget=〃_blnk〃》www。lwen2。com 平南文学网)” 奚原倒是没想到这把不起眼的破天刀竟会有这番来历,当初他捡起破天刀的时候,见面上积满了尘土,抖落尘土,刀刃出鞘的时候,此刀却发出一阵寒光,像是高山流水遇知音一般,在他手中微微的震动,奚原见此刀削铁如泥,便将它带在了身边。 这把刀也的确不负众望,伴随着奚原一次次的出生入死,战场上无往而不胜,因为没有任何兵器能阻挡它锋利的刀刃。 “小伙子,既然你能驾驭得了破天刀,便称得上资质上佳,我有心收你为徒,你看如何?”老道士笑眯眯的说道。 ------题外话------ 大家晚安,今晚只有这些了,对不起 天下大势 奚原抿唇不语。 “想必你是因为那一株板蓝根恨上我了吧?”老道士猜出了他心中的想法,“我知道你不相信这世上有妖魔鬼怪,认为这些东西只是说书先生为了吸引听众而杜撰出来的。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那些神话传说会从上古流传至今?” 奚原沉默了一会儿,说道:“纵然山玖姑娘真的是妖又如何?几日前我摔下万丈悬崖,奄奄一息,若非山玖姑娘相救,只怕我早已成为野兽果腹之物。” “这世上有黑就有白,有恶就有善,你岂能因为山玖姑娘是妖就将之残忍杀害?万物有灵且美,枉你们身为修道中人,自诩悬壶济世、解救苍生,却善恶不分,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这般是非不分,纵然道行再高又如何?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如今你们做的事不过是自毁长城,道行再高也无法堪破红尘,得道成仙。毁灭一个种族绝对不是拯救世人最好的办法。” 老道士听闻此言,捋了捋自己的胡须笑了起来:“小伙子,没想到你年纪轻轻,却是颇具慧根呀,不错不错,能有这般觉悟的人,难怪破天刀会认你为主。” 他让自己的男弟子将那一株板蓝根拿了出来,捏了个诀,原本破碎的板蓝根重新化作人形,山玖悠悠转醒,有些惊恐地看着老道士,嘴里溢出了一股鲜血。 奚原赶紧上前扶住她,问道:“你没事吧?” “小伙子不用担心,她本是山中一棵比较特殊的包治百病的板蓝根,拥有六百年道行的她自愈能力非常强,过个几天,她便能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了。你从万丈悬崖上掉下来,想必摔得只剩一口气了,若是没有这一株板蓝根的一片叶子,你以为你能在短短几天之内便恢复到如今的程度?” 奚原看山玖的眼中多了一份担忧和愧疚,山玖却轻轻推开了奚原说道:“不碍事的,成妖后,我早已不受本命束缚,纵然本命毁去,于我而言伤害也不大。” 说着,山玖跪在了老道士面前,眼含热泪诚恳地恳求道:“求大师放过杏儿姐姐,她与我一样,从妖界回来不久,平日你的活动范围只在那片森林,我与杏儿姐姐,一心想得道成仙,从未做过一件伤天害理的事,山玖此言,句句属实,皇天后土,实所共鉴,如有一句不实,天打雷劈、五雷轰顶!” 天打雷劈、五雷轰顶对于修行者来说无疑是最凶险的事,极容易灰飞烟灭,若是挺过五雷轰顶便是渡劫成功,在修行上,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 见老道士不语,山玖又是害怕又是惶急,在地上使劲磕了几个头,鲜血顺着她光洁的额头流了下来,流进了她的眼睛,令她的视线模糊不清:“求求大师了,若是大师肯放过杏儿姐姐,山玖自愿跳进炼丹炉。” 在她情真意切的哀求下,老道士说道:“要放过你们俩也可以,但你们得发誓这一辈子不做坏事,否则便灰飞烟灭。你也知道,如今世道太乱,不少妖孽为祸天下,为虎作伥,就怕你见识了这人界的繁华,生出了不该有的心思。” “不会的,”山玖赶忙摇头,“我与杏儿姐姐此生唯一的愿望便是得道成仙,人世间再繁华,也不过是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你能这样想是最好,不过那只长着翅膀的老虎,我是定要杀了的。那只老虎浑身一股魔气,想必修炼为了修炼魔功吃了不少人,这种孽障留不得!”说着,老道士便拔腿朝穷奇走去。 “且慢,”山玖爬了起来,拦在穷奇面前,“大师有所不知,这种白虎虽然作恶多端,但早在昨日,便被奚公子收服了,从今以后,这只白虎只会听奚公子的调遣。我见奚公子一身正气,又手持天命所归的神兵,便有心让奚公子契约了这只白虎。想必在奚公子的调教下,这只白虎一定会改邪归正。俗话说的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只白虎已经造下了太多杀孽,何不让他将功补过?” 老道士沉吟了一下:“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这位小伙子命格不凡,将来注定危险重重,有个道行高深的妖怪留在身边保护他,于他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害。” 说着,他转头看向奚原:“小伙子,你可知如何驱使这只白虎为你做事么?” “还请老先生赐教。”奚原诚恳的说道。 “其实也简单,你直接叫他去做便可,他若是敢阳奉阴违,便会承受剜心蚀骨之痛。而且你的血液滴入到他的血液中,达成了血契,那么你的一些能力他也会有,但是他的能力你不会有。不过他若是死了,你不会死,你若是死了,他必然会死,”说道此处,老道士叹了口气,“他能遇到你,也算是天意。一千年前,他乃是一只大凶兽,与饕餮、梼杌、混沌齐名,并成为上古四大凶兽,神界早已覆灭,在之后的五界大战中,四只凶兽为虎作伥,与妖界、魔界沆瀣一气,后来妖界、魔界、鬼界战败,天帝为了惩罚四只凶兽,将他们赶到了西北蛮荒之地。当时这只名叫穷奇的白虎伤得太重,重伤不治身亡。而如今在你眼前的,便是转世重生后的他。” “原来还有这样一番渊源。” 老道士的面上露出一股哀愁之色:“五界大战之后,天帝为了防止五界之间再起纷争,便在五界之间设了结界,各界互不来往。而那些修炼成精的动植物,则可以直接被吸入妖界,从此不再在人界出没,为祸世间。” “那如今……”奚原看了一眼山玖,“在人界为何会出现妖类?” “天帝将结界设立在扶桑神树之上的神界,就在扶桑之巅,太阳升起的地方。打开结界的办法并不复杂,天帝设立结界后,因为与人界帝王交好,便将打破结界的方法告诉了他。于是这个秘密在前朝的皇室内,便被代代秘密的流传了下来,只是扶桑神树高万丈,岂是凡人能够上去的?而这个秘密只有皇室中人知晓,其他的修行中人,就算道行高深,飞了一个多月飞上扶桑神树,也不知道这上面隐藏的玄机。” “你的意思是,前朝覆灭后,还有余孽生还?因国仇家恨,走上了修道之路,只为有一日能飞上扶桑神树打开结界?”奚原不假思索的说道。 “小伙子果然聪明,一点就透!”老道士赞赏的点点头,“不过这种修炼奇才也是几百年难得一遇,毕竟扶桑神树不是谁都能上去的,迄今为止,飞上过扶桑神树上的都是修行各派的开山鼻祖。” “这一招引狼驱虎虽然用得极妙,但他就不怕妖界、鬼界与魔界与人界、仙界积累了千年的怨气一旦爆发出来,后果非他所能控制吗?纵然引来这三界屠戮了人界,他最后乘乱而起,当上皇帝,就不怕身死人手么?这一招简直就是引狼入室,与虎谋皮,极为不妥!”奚原蹙眉说道。 “此言差矣,等三界让人界俯首称臣后,仙界肯定不会不管不顾,到时候只要将当年天界遗落在人界各处的几件神兵收集起来,便可以再次设下结界,隔绝五界。到时候大周王朝早已成为过往云烟,他将会成为领导人界作战的新的皇帝,就像是他当年的祖先一样,多么‘光辉’的事迹!”老道士的口中微微带着嘲讽。 “此人真是罪大恶极!到底是谁?我要替天行道!” “小伙子,到底是谁,我们修行各派也不清楚,大家在纷纷自查的时候,也派了不少弟子下山除魔卫道,你不是修行中人,你看不到,如今的天空呀,魔气肆掠,妖气蔽日,尤其是京城的方向,那真是妖气冲天,”老道士摇了摇头,“破天刀都现世了,看来这大周王朝的气数真是到头咯,以后这天下还有得乱呢。结界不过才破了半月不到,就已经出现了血月等极凶的征兆,往后这种非自然的现象,只怕会出现得越来越多,要担心有心人利用此事大做文章啊。如今百姓愚昧,又民不聊生,最信的便是这一套。” 奚原听后,沉默了一阵,抱拳郑重地说道:“以后这天下的安危,要交给你们这些身负重任的修行中人了,奚原在此说一声感谢!” “此乃分内之事,”老道士捋了捋胡须,“再说了,乱世也好,能激励这些弟子更加上进,说不定我派日后能出几个散仙呢。话已至此,我们先告辞了,趁着天色正好,我们还要赶往下一个小镇捉妖呢。” “就此别过,后会有期。”奚原拱了拱手。 老道士挥了挥手,带着两个徒弟牵着背行李的骡子慢慢地朝前走去。 奚原叹了口气,久久不能语,山玖说道:“奚公子不必如此挂怀,其实当年五界大战后,妖界死伤惨重,活下来的妖并不多,如今的妖界,大多数是我这样的年轻一辈,对于当年的恩怨,虽然知晓几分,但并没有太大的感触,若是有人想要挑起战争,只怕主和者还是占大多数的。” 应天石 “这些事以后再说吧。”奚原无心再纠结此事,万物相生相克,将水搅混了,能成事的也寥寥无几。更何况,他现在的重任乃是找到韶光,韶光安全了,他的一颗心才能够放下,若是韶光出了什么事,他也便不知道自己继续活下去的意义了。 少了夜里的那一抹温柔的月光,再静谧的夜也失去了华丽的颜色,只余下苍白的空气与夜虫低低地哀鸣。 “奚公子有何打算?” “先去往下一个城市——邺城。山玖姑娘呢?送君千里终有一别,我现在的伤势已经无碍,可以独自上路,你现在可以回到山中了。” 山玖的脸上露出一抹苦笑:“这该死的穷奇害得我杏儿姐姐失去了几百年的修为,杏儿姐姐向来骄傲,失去修为对她来说不啻于夺了她的性命。更何况,杏儿姐姐还有个宿敌,与她相斗了几百年,若是修为无法恢复,只怕杏儿姐姐再遇上她的时候,会羞愤欲死!” “可以让穷奇将修为还给红杏姑娘么?” 山玖叹息一声摇了摇头:“不行,穷奇在夺了杏儿姐姐的内丹之际,便迫不及待地开始在体内炼化了,你当时所见的那萦绕于他周身的黑色烟雾便是他内力散发出来的魔气,如今穷奇昏迷了这么久,怕是在昏迷期间,体内的真气自行运转了不知多少个大周天小周天,红杏姐姐的修为怕是已经全部为他所用了吧。红杏姐姐与我一样,只有修行便是吸取天地之精华,乃是极纯正的真气,若是强行将穷奇已经炼化过的黑色魔气渡入到红杏姐姐的体内,只怕红杏姐姐会因为承受不住而肉体消亡,魂魄也会受到很大损伤。” “那要怎么办?”奚原的面上露出一股担忧之色,毕竟说到底,红杏是为了要救他,才让穷奇有机可乘,夺了他的内丹,这几日,他的心里一直对红杏怀揣着一股感激和愧疚。 “我曾偷偷潜入过妖界的皇宫的藏书阁,那日偶然翻到一本书,说是在南疆的圣地生长一种果实谓之萱果,三千年一结果,吃了之后可以增加五百年的修为,我想去南疆碰碰运气。毕竟这种东西对妖类才有用,对人类根本不起任何作用,而且外形也普普通通,南疆众人应该知之甚少,就算知晓,大概也不会去采摘。” “邺城乃是联通全国交通的重要城市,从那里你可以往南边走襄城。” “我见你这几日心事重重,想必也是有要事在身,我们便从那里别过吧,此去山长水远,后会难有期。虽然如今妖孽横行,但你身边这只穷奇如今也算修为不浅了,又是一身魔气,鲜少有妖魔鬼怪敢招惹,所以你不必太过担心。”山玖又是一番殷殷嘱咐。 奚原心底有愧:“你们对我恩重如山,奚原无以为报,以后若是有用得着我的地方,我必定刀山火海、万死不辞。” 山玖见他如此诚恳,微微动容:“这倒不必,当初救你我也是有私心,一心想要积德,并非出自纯粹的善意。到后来,你不也救了我和杏儿姐姐一命吗?” 两人相视一笑,皆有些洒然。 一路的行行重行行,皆是崇山峻岭,一片凝重的蓊绿之色,天色渐渐地晚了,夕阳呈一种颓然的姿态躺在远处的山巅上,没有晚霞的天际,是一抹惨淡的灰白,白云压得很低,渐渐地像是一床被子一般朝四野笼去。 孤身的少年牵着一匹瘦马,在废弃多年的古道上,拨开重重的杂草艰难前行,有时候他会停下来思索一番,面色十分凝重。 少年穿着一身异族的服饰,衣服上以各种彩色的绣线绣着栩栩如生的花鸟虫鱼,不过由于连日里的奔波,衣服被汗水渍透了,染上了灰尘,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了。 焚烧一天的炙热终于渐渐地散去,像是倒在一个地上的巨人的身体的余温,可他依然显得汗流浃背,伸手抹了一把滚进眼睛里的刺痛的汗水,他的眼神十分坚定。 沿着这条古道再往前走上一里,便是附近远近闻名的鬼哭山。与周围的崇山峻岭不同,鬼哭山乃是一座石山,上面的石头更是千奇百怪,白天看的时候像是各个形态各异的人,到了晚上,便像是幢幢的鬼影,尤其是山风涤荡的时候,整个石山的各个洞|||穴中发出高低各异的呜呜声,就像是各种鬼的哭声一般,混合在一起,叫人惶惶然不可靠近也。 当少年走到鬼哭山的山脚下时,夜色已经深了,深蓝的天幕上没有一颗星星,也没有月亮,整个鬼哭山在稀少的几颗松树的掩映下,真真如传说中的鬼蜮一般,阴森可怖。 少年在山脚下站定,抬头朝山上望了一会儿,夜里,大风起了,从远处奔涌而来,穿过石山,鬼哭声如浪涛一般层层叠叠,一股森然之气阴面扑来,令人却步,如芒刺在背。 少年将瘦马绑在附近的一棵树上,让伴随着他赶了一天路的马能休息一会儿。马儿悠闲地垂头吃着地上的草,丝毫不为这鬼哭声动容。 少年拍了拍它的头,便转身朝山上爬去。 此山虽然看起来阴森可怖,走入其中感觉有无数鬼影在盯着你看,实际上不过是人的心理作用罢了。这石山上怪石嶙峋,没有一条道路可以通往山顶,想要上去,只能通过危险的攀岩。 不过这对于从小在大山中长大的少年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像是一只长手长脚的猿猴一般,灵活地抓住了怪事的各个凸起的棱角,找到各个可以踏着的支点,轻盈地爬了上去。 山顶是一个大山洞,洞中隐隐传来了哭声,声音纤细,有些中气不足,本是悦耳的声音此刻带着沙哑和疲惫:“这里好可怕……你们这些坏人……本宫要让父皇诛你们九族……你们虐待皇室公主……藐视天威……你们罪该万死……你们快放了本宫……本宫不要呆在这个鬼城一样的地方……放本宫走……放本宫走……放本宫走……” 哭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委屈,令人闻之感到一阵心酸和怜惜,想走到她面前好好安慰她一番。 山顶上传来一阵奇怪的交谈声,那是用方言交谈的,不过少年熟知这种方言,因而能听得懂。 交谈声止了之后,断断续续地哭声还在继续,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响起,这时候,他说的是蹩脚的中原话:“委屈公主殿下了,我们这么做也是权宜之计,等到了我们的寨子中,我们必定好酒好菜地招待公主。” “哼!”她冷哼一声,委屈地说道,“本宫才不要跟你们去你们所谓的寨子,这些日子以来,日日跋山涉水,风餐露宿,你们到底想要做什么?如果你们绑架本宫想要勒索钱财的话,只管写信往父皇要去,本宫乃是父皇唯一的子嗣,不管你们要多少钱,父皇都会给你们的,你们快放了本宫!否则等本宫回宫后,必定让父皇诛了你们九族!” 声音听起来虽然虚弱不堪,气势却是挺足的。 那位中年男人叹息一声,有些无奈的说道:“若有别的办法,我们也不会如此委屈公主,总之公主要相信,我们对您并无恶意,等公主到了我们寨中之后,便会知晓一切,我们这么做,实属万不得已。” “本宫不管!不管!不管!你们快放了本宫!本宫已经受够了跋涉的日子了,连吃都吃不饱!俗话说的好,男女授受不亲,你们这些臭男人还整天绑着本宫走!本宫要剁了你们的手!”她大声囔囔道。 “公主,这里还有几个肉包子,您就将就着吃吧。”男人的声音里满是无可奈何。 “本宫不吃!” “公主,您就算是要诛我们九族,也要等到吃饱了活着回去才有这个能力,您说对吧?” 温懿公主似乎妥协了,不再说话。 就在这时候,少年以一个鹞子翻身的姿势钻进了洞中,拔出腰侧的朴刀朝中年男人砍去!中年男人的背后像是长了一只眼睛一般,快速地抽出身侧的一把苗刀,与他缠斗在一起,两人皆是以快打快,招招凌厉。 “快放了公主!”少年大声喊道。 听出了少年的声音,韶光有些惊喜地说道:“塞托,你怎么来了?你快走吧!这里很危险,这里的每个人都是十恶不赦的大坏蛋!” “公主放心,塞托此次前来,便是为了营救公主。” 韶光却急了:“你救不了我的,他们各个武艺高强,连骁骑大将军也……也……” 说到此处,韶光哽咽了起来,当日奚原摔落万丈悬崖的景象像是一道烙印一般留在她的脑海里,以至于这几日她皆是以泪洗面,心像是空了一块一般。她还记得那一日,奚原掉落的那一刻,她只觉得万籁俱寂,原本绿树成荫的心瞬间枯死,原本有一潭起着涟漪的心湖,瞬间干涸龟裂成一块块枯田。 那一刻她是难以想象的平静,像是眼前出现的一切都是幻觉一般,然后便是刻骨的悲痛,心灵的疼痛在爆发出来的那一刻,像是生生撕裂了肉体一般,她觉得自己哪里都疼,尤其是心脏处,像是被活生生地挖出来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24 部分阅读 馓逡话悖醯米约耗睦锒继郏绕涫切脑啻Γ袷潜换钌赝诔隼戳艘话恪?br /> 然后便是整整三日的恍惚,每每觉得那一刻是自己的梦境的时候,看到那些包扎换伤药的大汉,她又回到了现实。泪水总是不可抑制,明明知道身为皇室公主,是不能将自己的眼泪流在人前的,这是不尊贵的表现,可是她控制不住,她从未想过原来自己体内有这么多的水,可以化作这么汪洋的眼泪。 可是泪水滚烫的流出来后,心却是冰冷的。她呆愣地像是泥胎木塑一般,原本消瘦了的小脸更加憔悴,每日做梦重复的都是奚原掉崖的场景,醒来后,天色昏暗,掀开帘子只能看到明明灭灭的篝火跳跃在墙上的影子,四下里阴森寂静,只有人们绵长的呼吸声。 这样的夜里,是寒冷、孤独、害怕的,纵然疲惫不堪,她也总能望着那堆篝火直至天明,望着那堆篝火到达那样远的地方,远到与黎明的光辉相接,然后渐渐地熄灭,风儿一吹,灰烬如雪,迷离了她的眼。 恍惚间她又想起了那日,奚原在宫门外等她相见时的一幕,他一袭黑衣,在四月纷飞如白雪的柳絮中,那么静地等着,仿佛穿越了时间的深海,静静地伫立,在那不远不近的地方不言不语,只要她一转身便可以看到他深邃的眼,以及包涵在眼里那股令她看不懂的执着。 烟火微凉,晨露依稀,她冰冷彻骨,在经历的漫长的夜晚后,泪水在初阳里如融化的冰一般,再次奔流而下。 塞托见她伤心的哭了起来,顿时分了心,一招不慎,被中年男人制住,锋利的苗刀顶在了他的喉咙处,只要再前进一寸,便是鲜血飞溅。 塞托恨恨地瞪着中年男人:“落在你手里,是我技不如人,你要杀便杀吧!” “慢着!”韶光从地上爬了起来,从头上拔出一根簪子,有些战战兢兢地瞪着大眼睛说道,“你……你们快放了他!不然本宫……本宫就刺下去,等本宫的尸体被发现以后,你们一定会被通缉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们会被父皇诛九族的!” 中年男人见她一脸大无畏的样子,赶紧说道:“公主快把簪子放下来,咱们有话好好说。” “你放了他!不然……不然本宫就自杀!叫你们偷鸡不成蚀把米!”其实韶光心中也有些没底,此刻虽是高高仰着自己的下巴,却有些色厉内荏,她很紧张,心脏在剧烈地跳动着,握着簪子的手也是颤抖的。 她在赌一把,赌他们不敢让自己死掉,虽然连日以来,她过得都是苦日子,但是看得出来,这些人虽然不知道想把她带去什么地方,却并不想伤她性命,否则凭她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早就死了千百遍了。 中年男人面上的神色转了几转之后,终于不甘地放下了手中的苗刀,但是周围的人立刻围了上来,面对塞托露出了充满敌意的神色。 “塞托,寨主仁慈,放了你们母子一条生路,只是将你们驱逐出了寨子,放归了山林之中。你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你可知你要救的人是谁?你若是放走了她,便是与整个南疆为敌!” “哼!”塞托冷哼一声,“你们这些为虎作伥的走狗,你可知道你们眼前崇敬的寨主就是个不折不扣的阴险小人。一年前的巫术大赛中,分明就是他使诈给阿母下了最邪恶的蛊毒,才使得阿母在巫术大赛中败下阵来,还给阿母安上了数条莫须有的罪名。此人简直就是忘恩负义、猪狗不如,想当年他从坨坨镇跋涉到达寨中的时候,身无分文、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若不是阿母收留他,让他成为家奴,只怕他现在早就饿死在山林中了。他为了成为寨主,杀我阿爸,驱赶我和阿母,这种人简直猪狗不如!” “你!”周围的人全部围了过来,刷地拔出了腰侧的苗刀。 塞托也拔出自己的朴刀,不甘示弱地瞪着他们。 “放他走!”韶光大喊一声,走到塞托面前,含着泪眼望着他,有些歉疚,“塞托,谢谢你当日送我去看沧水哥哥,我如今能为你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塞托看着消瘦憔悴地像是一泓弱水的韶光,心弦像是被拨断了一根一般,摇了摇头一字一句地说道:“我不走!我是绝对不会让公主陷入如此危险的境地的。” 说着,他看着周围的人坚定地说道:“放了她,如若不然,你们便踏着我的尸体过去!” “你!”其中一人面带怒色,“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她现在是我们南疆所有的希望!” “我怎会不知?”塞托面上带着冷笑,“我身上的应天石是被你们偷了的吧?你们潜入了月湖山庄,易容成一个侍女,日日潜伏在我与公主身边,伺机而动。那日在湖心亭中,听到我与公主的对话之后,便飞鸽传书通知了远在皇城的人,让他们去相国府掳走了王碧君。” “那时候,你们并不确定到底谁才是天女吧?后来,你们便可耻地偷了我的应天石!”塞托愤恨地说道。 “塞托,你这话说得可就不对了,”中年男人辩解道,“应天石乃是南疆的圣物,应当由每一代南疆的巫王保管,你当初没有交出应天石,光凭这一点,我就能按照寨中的律法,对你处以绞刑!” “绞刑?你以为我会怕么?我纵然是毁了应天石,也不能容忍它落入你这种品行不端的窃贼手中!”塞托的态度非常激烈,“你以为我不知道么?你怕我取了公主了血,解了阿母的蛊毒后,阿母会在下一届的巫术大赛上打败你吧?你真是卑鄙无耻!你就不怕因此得罪了大周王朝么?” “我们拿走你的应天石的确是为了确定谁才是真正的天女,不过真正的事实并非你想的那样,你已经从南疆走了将近一年了,你根本不知道现在的南疆到底变成什么样了!”男人的神色有些凝重和疲惫,“有人不小心打碎了巫神面具,得罪了巫神,巫神降罪于整个南疆,南疆如今简直就是人间地狱。你知道大家是怎么说的么?昼死人,莫问数,人鬼尸棺暗同屋。夜死人,不敢哭,瘟神吐气灯摇晃。三人行,未十步,忽死两人横截路。为今之计,只有以天女之血修复巫神面具,才能平息巫神的愤怒。” 塞托的面上露出明显的不信任神色:“巫神面具不能碰不是整个南疆都知晓的么?摸到巫神眼睛会瞎,摸到巫神嘴巴会哑,摸到巫神耳朵会聋……又怎会有人敢去碰巫神面具?你以为我会信吗?” “那个被邪魔附体的孩子,已经被处以火刑了,现在整个南疆已经变成了人间地狱,信不信由你!反正公主,我是一定要带回南疆的,至于你,”中年男人看了一眼韶光,“既然公主说要留你一命,那便留你一命吧!” 说着,他迅速朝空中撒了一把黑色的符纸,符纸在半空中燃烧了起来,飞到了塞托的额心,溶入了进去。塞托感觉眼前一黑,彻底昏迷在了地上。 “你把他怎么样了!”韶光惊恐地瞪着中年男人。 “公主无需担心,我只是暂时锁住了他的觉魂,再过十二个时辰,他的觉魂便会被释放出来了,”说着,他对身旁的两个人说道,“把他从山上扔下去吧!” 从这座城池到邺城的路上,山玖一路行善积德,不是掏出银钱救济穷人,便是帮人看病。当奚原问及她的银钱是从何处得来的时候,山玖神秘一笑,摘叶飞花,任何东西都可以被她变成银两。 奚原对于妖的印象倒并不坏,这几日遇上的妖都不是大奸大恶之辈,就算没想着行善积德,也不过是因为新鲜感而游戏人间。 这一日,眼看天色昏暗,像是有大雨将至,奚原加快了赶路的速度,过了荒无人烟的鬼哭山,便有一座尚算繁华的小镇,可以在此地避一避雨。 在经过鬼哭山的时候,山玖突然掀开了帘子,对策马疾驰的奚原说道:“奚公子,等等,前面好像有人受伤了!” 奚原拉住了缰绳,下马,与下了马车的山玖一起拨开一人高的杂草朝前面走去。 厚重地乌云低低地压了下来,整个鬼哭山看起来阴气森森,两人走到鬼哭山脚下的时候,发现一个浑身青紫的少年倒在地上,少年穿着南疆彩绣的服侍,气息微弱。 山玖赶紧将他托了起来,手放在距离他身体一寸的地方,手心发出了白色的光芒,片刻后,她松了口气:“大部分是撞伤,这孩子大概是从山顶滚落的,不过他的觉魂暂时被人锁住了,过一会儿便会醒来了。” 看着少年的服装,奚原的脸上露出了凝重的神色,他想起了之前绑架韶光的那一群人,他们便是穿着南疆的服饰。 南疆有十万座充满瘴气的大山,使之与大周隔绝,外面的人进不去,里面的人也少有出来的。那是一个非常神秘的地方,他们崇尚与中原完全不同的神,更会一些邪恶的秘术。 眼前的南疆少年,让奚原心生警惕。 帮着山玖把少年搬到车上后,奚原一直沉默不语。马车上,红杏和穷奇还没有醒,红杏是因为失去了几百年的修为,身体承受不住,处于休眠状态。而穷奇则是因为被神兵破天刀伤得太重,以至于现在伤势依然险恶。 山玖不知从哪里掏出一个瓶子,往少年身上擦药,药到之处,伤口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神奇的愈合了。 一个时辰后,少年醒了过来,一见山玖也满是警惕,抓住自己的朴刀便跳了起来。 山玖一脸淡然地看着他:“既然醒了,便下马车吧。” 少年揭开帘子,正欲跳下马车,不料策马一侧的奚原抽出手中的破天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你是南疆人?” “是又如何?”塞托警惕地看着他,正打算去抓身侧的夺魂铃时,奚原却速度更快地将他右手反剪。 “你要干什么?”塞托顿时怒了。 “没什么,”奚原从怀里掏出几张画像在他面前展开,“认识这些人吗?” 塞托当然认识,但他不知道奚原到底是何意,也不明白奚原到底是谁,因此紧抿着嘴唇,一言不发。 “看你的表情,你必然是认识这些人的吧?”奚原端详着他的神色,有些笃定地说道,“这些人可是些打家劫舍的劫匪,朝廷已经下了通缉令了,抓住了这些江洋大盗,重重有赏!” 塞托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转头,面上的神色有些讽刺。 这下奚原确定了塞托是认识这帮人的,不然他不可能是这种神色:“只要你透漏这群人的行踪,你便能得到黄金千两,这么多的黄金可以让你大吃大喝一辈子。” 塞托看着他:“很诱人,可惜我并不知道。” “是吗?大丈夫在世,逐名逐利,只要你说出他们的下落,你可以得到任何你想要的。”奚原悠悠的说道。 “任何?敢问这位公子,你是以什么身份在跟我说这句话的?” “骁骑大将军,如何?” 塞托不曾见过奚原,不过在京城却是久仰大名,街头巷尾、茶肆酒楼,哪里没有这个少年将军的传说。听说温懿公主失踪了之后,这位少年将军也便跟着失踪了,看来是被皇帝秘密派遣前来寻找公主了。 “我唯一可以告诉你的一点是,他们不是江洋大盗,而且他们的目的很明显,是回南疆。” 南疆之死 “得罪了。”奚原伸手在他的后脖子上用你一捏,塞托感觉眼前一软,脑袋软趴趴的垂了下来。 面对掀开帘子的山玖一脸疑惑的目光,奚原将塞托扔进马车内,说道:“看来与山玖姑娘缘分未尽,要同行去南疆了。” 山玖淡淡地点头。 再次醒来的塞托表现得没有先前那么抗拒,在与奚原协商后,奚原同意解开了他的|||穴道,他也表示自己不会逃,会带着他们去南疆。 虽然彼此目的不同,奚原为此还监视了他好几天,但后来,奚原发现他似乎真的无心逃跑,而且归心似箭。 一行人沉默又相安无事地穿过了十几个城池,来到了南疆。 南疆是一个地域范围非常广的地方,沿着官道走到滇南城的城郊后,双目所及之处皆山也,诸峰如玉簪螺髻,林壑优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走近了,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如同层层的屏障一般,逶迤开去。山上树木翁翠幽深,一走进去,一股凉意便迎面扑来。 一路走得都是山间的羊肠小道,不时有潺潺水声泻于两峰之间,深山不见人,但闻鸟语响。今年的秋天来得有些早,从高山上望去,可以看到层峦叠嶂的山峦呈黑色、紫色、黄|色、褐色、红色、绿色…… 在极远的地方,有几座大雪山高耸入云,像是连接天宫一般,看起来神圣不可及。 这里的山中野兽非常多,獐子、豹子、老虎乃是林中的常客,每到晚上的时候,塞托便在地上生气一把火,那火非常奇怪,升腾起来的时候,火焰会在半空中呈现出一条条张牙舞爪的蛇的影像,看起来十分逼真,惟妙惟肖。 甚至,那蛇会发出嘶嘶的声音,那些林中的动物,一见到这些火焰蛇,便不敢再靠近了。而这些火焰,从来没有熄灭过,就算是在暴雨中,它们依然燃烧着。 据塞托说,这只是一种普通的巫术。而后,他用灵巧的编制了一张半透明的丝网,让奚原披在身上,起初奚原不解其意,入了深林后才发现,原来林中到处都是蚂蝗,那些蚂蝗用尾部吊在叶片上,大半个身子都垂在半空中,一等到猎物靠近,便从树上跳下来,顺着猎物身上能钻进去的孔,钻进猎物的体内,吸血。 而有了这张半透明的网后,那些蚂蝗一掉在人身上,便会浑身发紫,像是中毒了一般,蜷缩成一个球,滚落下去。 奚原发现巫术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比如说塞托可以通过砍伐的树木雕刻出一些栩栩如生的人,塞托摸摸那些人的脑袋,那些人像是拥有了生命一般,可以帮助塞托清除路两边的障碍,还可以前去探路,获知前路上的危险事情。 虽然那些木头人说话发不出声音,但是他们的表情和唇语与常人如出一辙,塞托能将那些木有人要说的话理解得很清楚。 再者,将施用了巫术的渔网放在山泉中,鱼儿会自动游进网中来。不过,越是深入南疆的大山后,便感觉越是危险,南疆深处有一种像是鸟儿一样大的蚊子,当地人称之为食人鸟,它们在夜晚成团出没,别说人,就算是一头牛也能被啃得只剩下白骨,乃是当地人闻之色变的东西。 因此一到了晚上,塞托便要寻找一种特殊的树,这种树看起来像是竹子一样,有一根一根的竹节,剖开树皮往两边掰开后,会露出一个很大的树洞,只要人一钻进树洞,洞口就会自动合上,严严实实的,能将那些野兽和食人鸟等全部阻隔在外。 不过山玖、红杏与穷奇都是妖,自然是不惧怕这些东西的。 南疆都是一层山一层寨,不过因为南疆所有的寨子中的人都知道塞托被驱逐出去了,因为塞托也不能进寨子借宿,一行人都宿在山林中。 不过长年在南疆各个大山当中行走的马帮,倒是受过塞托阿母的不少恩惠,因此在少年与奚原的艰难跋涉中,受到过马帮的不少帮助。 马帮的人告诉塞托,从七八个月前开始,整个南疆变得死气沉沉,每个月有三分之二的时间都是阴雨绵绵、灰雾蒙蒙。最开始是寨子里的人不停地死去,口吐鲜血、浑身抽搐,然后连寨子里的动物也开始接二连三地吐血身亡,紧接着,山林里也笼罩上了一层死气,死亡仿佛无处不在。 他们马帮在走货的这些日子,在南疆的各座山上转悠着,所到之处,能看到不少病死的野兽,有些死得太久了,尸体上都长出了腐殖的青苔。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地方,生气与死气并存,生机勃勃与死气沉沉同在,仿佛那些遮天蔽日欣欣向荣的花草树木,都是吸取了死亡的灵气生长的一般。 山玖告诉奚原,这个地方确实很不对劲,他们仿佛走入了另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如今妖界的大门大开,可是这里却连一只妖都没有,实在显得太不正常了。 很快,山玖也明白了不正常的原因,这里的浓重的死气遮天蔽日,将天地的精华给层层的掩盖了,如今的南疆,被称为一座死亡之地也不为过。 在各个大山中行走了两个月之后,在塞托向奚原展示了各项神奇的巫术之后,他们终于到达了一座高山的脚下,那座高山,只在半山腰便笼罩在了厚厚的云雾中。 塞托告诉奚原,这座大山是一座天然的屏障,只有一道开凿出来的悠长的隧道,可以通往山的那一头。 不过这条隧道上守卫着很多寨中的人,他们个个武艺高强,若是强行进去,只怕会打草惊蛇,到时候想要营救公主,只怕难上加难。 到如今,塞托倒是有些相信那个中年男人的话了,若不是巫神惩罚,整个南疆不会迅速地“死”去。不过怜悯众生之于,他倒有些幸灾乐祸。 他巫王的位置,本就是通过不正当的途径得来的,如今他所面对的所有压力和困境,不过是他罪有应得。 与奚原商量了一番后,山玖设了一个结界,将穷奇和红杏藏了起来,三个人决定翻阅整座大山,进入寨中。 高耸入云的大山一眼望不到尽头,塞托从马帮那里买来了三匹马,与奚原一人骑一匹,剩下的一匹马则驮着一些粮食和一堆画纸。 当粮食吃完之后,塞托展开画纸,第一张画纸里画的是几匹驴子,塞托将画纸卷了起来,放在火上烧烤了一会儿,然后拿出小刀在纸上割了几道,神器的事情发生了,画纸变作大块的肉,悬浮在半空中。 塞托从火中取出一块烤驴肉,递给奚原,剩下的吃不完的熟肉全部用油纸包了起来,放在了马背上。 然后他展开另一张画纸铺陈在两匹马面前,纸上画着栩栩如生的青草,像是要从画框中长出来一样,两匹马慢悠悠地饱餐一顿后,扬起了头。 越到高处,越是陡峭,有些地方几乎到了垂直的地步,三人不得不弃了马。山玖倒是轻盈的像是一片花瓣一般,随处可去,塞托和奚原在这样高的山上,却因为缺氧感觉头疼欲裂,呼吸不畅,有一种随时会晕眩过去的感觉。 两人都不敢说话,生怕浪费一丝一毫的力气。 这座山的上空设了禁制,一旦在上空中使用巫术,便会触动整个山寨中的巫铃,当铃铛声大作的时候,便会被视作不敬或者入侵。 毕竟山脚下的通道,可以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更加便捷的攻入山寨的办法,便是骑着大雕用巫术破开禁制,从上面俯冲攻入。 翻阅过这座大山后,出现在在眼前的是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这里是一个大型山谷。山谷内温暖如春,丛丛的蓬竹下,是一个世外桃源般的世界,其中阡陌交通、鸡犬相闻,一块块整齐的稻田里的清水映着蓝天、白云、雪山,田畴处是一簇簇的大树,挤挤挨挨,绿意葱茏。几座大型的湖泊清澈见底,如同一块上好的滇玉一般,又如同一块剔透的镜子,将整座小城映照的钟灵毓秀。 初阳从云层的缝隙里洒下金屑一般微光,微风渐渐地拂过这座古雅的寨子,街道上陆陆续续有人出来了,那些人皆是赤裸着身体,手里抬着一口口的棺材。 奚原回想起在来的路上,看到不少树木被伐的场景,心中有些了然,这些人怕是要出去送葬的吧。 从半山腰往下走,奚原在心里默数着看到的棺材数,在最后一口棺材被抬进隧道后,他叹了一口气,一共是一百五十八口棺材。 他不由得问道:“你们这个寨子中到底有多少人?” “我走的时候,是一万多人,现在不知道了。”塞托摇了摇头,这个寨子原先只是一个小小的坨坨镇,后来打通了隧道,人便多了起来,百年之后,这里便成为了一个寨子。 由于在这个神奇的地方,他们发现了应天石,便认为这个美丽宁静的地方乃是巫神居住之地,住在这里的人都会受到巫神的庇佑。 再后来,又在南疆发现了另外两样圣物,一是圣玉,最后被雕刻成了巫神面具,再者就是神秘的神物蟠龙戟。 大山自滇西北龙腾虎跃而来,翻过了这座巍峨如天宫的大山,便是一片世外桃源的宁静之地,不足为外人道也。它就像是一块剔透的水晶一样,玲珑精致,小巧迷人。 很少有人知道,其实这里便是大周龙脉的尾部,在这与世隔绝的地方,乃是一处风水绝佳之地,多年前前朝的开国皇帝的母亲,便是长眠于此地。 从此处往北走一百里,有一个巨大的天坑,天坑里日日喷出耀眼的火焰,照亮北边的半边天空,就算是大雨也不曾熄灭。但其实在这骇人的天坑中,隐藏着一个秘密。当年有人不慎落入了天坑,掉进去后才发现坑底的温度并不高,天坑的侧面是一个悠长的隧道,他沿着隧道走了七天七夜,在他快要饿死之际,发现了一座金碧辉煌的皇陵,而在皇陵正殿的中央,供奉着闪闪发光的蟠龙戟,蟠龙戟上紫气升腾。 那人起了贪恋,上前拿起蟠龙戟,就在这里一刻,天塌地陷,他也被巨石砸晕,昏迷了过去。 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坨坨镇的人救了出来,原来那座皇陵就在坨坨镇的正下方,不过现在已经完全塌陷了。 由于蟠龙戟看起来恍如神物一般,便被寨子中的人当做圣物供奉起来了。 三个人继续下山,太阳已经升上了中天,天空中却始终笼罩着一层灰蒙蒙的雾,坨坨镇的大街小巷已经有了些许人气。有很多穿着奇怪戏服的人在宗庙或者街道上,唱念做打,那些歌词庄严肃穆,神秘而遥远。 塞托告诉他,这是傩戏,是用来驱逐邪气、祈祷人们早日恢复健康的。 塞托并没有急着去往山下的寨子里,而是七弯八拐地走进竹林深处,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方找到了一个简陋的山洞,山洞中躺着一个垂垂老矣的妇人,妇人的皮肤像是皱巴巴的羊皮纸一样挂在骨头上,眼神也十分浑浊。 妇人的旁边守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一听到塞托身上轻微的铃铛响声,便抬起了头,惊喜地说道:“哥哥,你总算回来了,阿母……阿母她……” 说着,小女孩便哭了起来。 塞托赶忙上前,掀开母亲的眼皮看了看,只见母亲的瞳孔中,有一团黑色的雾气在剧烈地翻滚着,像是要撕裂母亲的眼睛一般。 而母亲的嘴角也涌出了黑色的鲜血,她浑身抽搐着,痛苦地呻吟着,眼睛已经瞎了的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已经回来了。 塞托的眼眶红了,拉着母亲凉的像是晨露一般的手说道:“阿母,塞托回来了,阿母一定要撑着,塞托很快就会找到最后一味药引解开那恶贼下在你身上的巫咒的。” 白腊 可惜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像是什么也听不到一般,面上依旧是那一副痛苦的表情,本来保养得白皙的皮肤变得很松弛,皱缩得像是一朵半枯萎的白色菊花。 她的喉咙里依旧在发出着痛苦的呻吟,那呻吟的声音也是微弱和断断续续地,她在苦熬着生命,她空洞的眸子全无神采,盛满的全是绝望。 “哥哥,”小女孩拿起他的修长有力的手握在自己的手心,眼睛红得活像是一直兔子一般,她抽噎着,断断续续地陈述着一个悲凉的事实,“阿母她……现在已经无法……感知到外界的任何变化了……她每天都活在肉体的痛苦当中……哥哥……我不想每天用巫药给母亲吊着性命了……阿母她很痛苦……真的很痛苦……真的很痛苦……哥哥……白腊觉得……不如早让阿母走了……别再遭罪……” “你说的什么话?”塞托闻言大怒,狠狠地瞪着她。 白腊吓得往后瑟缩了一下,抽抽搭搭地为自己辩解:“可是阿母她……她真的好痛苦……我每天给阿母喂巫药的时候……我的手都是颤抖的……哥哥……我好害怕……我怕看到阿母痛苦的样子……也怕阿母就这么离开我们……” 见白腊哭得差点岔气,不停地用手绢擦拭着那张脏兮兮的小脸,塞托的心软了几分,摸了摸白腊凌乱的头发,放柔了语气:“白腊,没事的,哥哥已经回来了,而且哥哥真的已经找到了救阿母的最后一味药引,现在,那个人已经来到南疆了,而且就在我们寨子里,哥哥一定会想办法拿到她的血液配成解药的。” “哥哥,你说的是真的吗?”白腊颤巍巍地抬起头,小鹿般湿漉漉的大眼睛里带着期待、难以置信、惶恐……等复杂情绪望着他。 塞托朝她露出一个安慰性的笑容,点点头:“当然是真的了,等阿母身体恢复后,我们再做筹谋,若论本事,阿列沙那个卑鄙小人连给咱们阿母提鞋都不配。” 塞托语气里的轻蔑和不屑给了白腊极大的信心,她点了点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嗯,我相信哥哥说的话!” 直到这时候,她才发现塞托的身后站了两个人。 见到奚原的一瞬间,白腊呆了呆,荞麦色的脸颊上染上了两坨紫红色的霞彩,随即她躲闪地将脑袋移到了塞托的背后,不敢再看他,可是心却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像是夏夜里的青蛙,不停地跳在池塘里,溅起了一圈一圈的涟漪,搅乱了她所有的思绪。 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脸上的热度。 她从小在坨坨镇长大,寨中有一万多人,她见过的男性不知凡几,可她从未见过长相如此英俊的男人,他的长发高束,剑眉星目,浓黑的眉毛下是一双深邃的如同夜空般的眼睛,当他注视你的时候,你会觉得整个天空的星辰都在为你闪耀。 他高挺的鼻子就像是一座山峰,薄薄的唇性感中带着凉薄。白腊曾听人说,薄唇的男人一般都薄情,但是他们一旦对一个女子动了情,那边是此生挚爱,即便斗转星移,海枯石烂,也依旧矢志不渝。 而且她也从未见过一个男人,拥有令人看一眼便移不开视线的身材,像是深林中一头矫健的豹子一般,充满了力与美。他的久经沙场历练出来的野性,与挣扎于政治漩涡中历练出来的理性,交织在一起,整个人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便如山川河流一般,叫人观之而流连忘返。 ------题外话------ 今天是生理期,浑身不舒服,抱歉了 跳神 此时的白腊,尚且不知道世上有一种东西,叫做气质。 她躲在塞托的后面,用眼角的余光悄悄打量着奚原身边的山玖。山玖似乎永远都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一双杏眼中波澜不惊,可是顾盼之间,那股灵气却令人移不开眼睛。只见她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 与奚原站在一起的山玖,显得那么自然,两人并排站在一起,美得就像一幅画。白腊的心中不由得升起一股浓浓的嫉妒,怎么看怎么觉得山玖丑陋,觉得她之所以可以笑的那么若无其事、云淡风轻,不过是自信自己的美丽足够站在奚原的身边,而不担心被任何人鸠占鹊巢。 只一眼,白腊对她充满了敌意。 察觉到了妹妹对两人的观察,塞托说道:“这是我妹妹白腊,今年十二岁了。白腊,这两位是同我一起来南疆的客人,奚原、山玖,你要对客人有礼貌,要好好招待客人。” “知道了,哥哥。”说完,白腊又悄悄地打量起了奚原,当奚原的目光不经意间落在白腊身上时,她便又吓得往塞托身后一躲,脸上更加火热。 片刻后,她又伸出脑袋朝奚原望了过去…… 白腊对这个小动作,简直是乐此不疲。可奚原只当她是小孩子怕生,并没有放在心上。 塞托将从马帮手里采购的一些日用品放置在简陋的山洞中后,问道:“白腊,寨子里最近有没有发生什么事?” “有!”白腊点了点头,迫不及待地在哥哥面前表现了起来,“半个多月前,阿列沙从外面带进了一个女子,那个女子长得可真美啊,像是山中的百花之神一样。然后他们将那个美丽的女子关到了祠堂里,每日里焚香作法,将整个南疆所有的寨子中最鼎鼎有名的端公和巫女都请来做祈祷仪式了。哦,对了,他们说要在今天的巳时举行修复巫神面具的大典,大典在寨中的广场上举行,要请大家都来观看呢。” “现在离巳时还有多久?”奚原急切地问道。 白腊垂眸羞涩地闪避着他的目光,看向一旁的漏断,紧张地声音都有些颤抖:“还差三刻。” “事不宜迟,我们现在便去寨中的广场上解救公主吧。”望了一眼床上痛苦得浑身痉挛的阿母,塞托的心中涌起一股急切之情,只简单地从山洞的墙壁上取了几样东西,便带着两人朝山下走去。 也不知塞托用的是什么巫术,在走出山洞的一瞬间,便将自己的脸变成了另一张放在人群中也找不出来的普通面孔。山玖乃是精怪,可以随意变换容貌,顺便也用一片树叶变幻出了一张易容用的薄膜,贴在了奚原的脸上。 由于巳时将近,而到达山脚下后,走到寨子中央的广场上,也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山玖用了法术直接将两人带到了山下一个隐秘的地方,塞托熟悉当地的地形,穿过几蓬茂密的竹子后,人便多了起来。 这些人俱是穿着黑灰色的衣服,每个人身上都簪着一朵白色的纸花,他们脸上的表情是悲哀的、麻木的,死亡的气息笼罩在每个人的眉梢眼角。 在过去那漫长的时间里,死亡的阴影无处不在的笼罩在每个人的头顶,就连天气也是如此的阴翳,无数来自地狱的恶爪将它的手重叠在一起,铺成一张网,将他们笼罩在其中,虽然会有一些网的空隙透进一些可供喘息的漏洞,但绝望却时时刻刻地蚕食着每个人的心,听到半夜的沙沙声了么?那不是大风吹过竹林的声音,那是勇气一点一点被噬咬的声音。 每一天,南疆的每一个寨子里都在做法,焚烧艾叶的青烟袅袅娜娜,青色的烟雾冲上云霄,与阴云氤氲在一起,整个南疆如同地狱一般。人们念着古怪的咒语,人们每一天虔诚的双手合十,祈求巫神的救赎,人们没有精力去务农了,最开始,还能听到每个寨子里传来的断断续续的哭声,可是后来,大家似乎已经习惯了死亡,对所有的事情都做好了心理准备,当死亡降临后,大家只是若无其事地做好死者的身后事。 死的人太多,棺材自然是不会在家中停放七天的,一般是当天晚上死了,第二天早上便由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赤身裸体地将尸体放进棺材中抬出去葬了。 当地人认为,如果穿着衣服抬棺材,那么将死者送葬之后,死者身上的污秽之气会藏在衣服里面,跟回来,继续祸害其他的人。 各种各样的仪式都做了,各种各样的方法都试过了,所以今日,对于巫王召集众人举行仪式的举动,所有人几乎都没有怀抱着希望。失望的次数太多了,人会变得麻木,而希望于他们而言,更想是镜中花、水中月。 越是靠近寨子中央建在水上的广场,人便越多。水上的广场的高台上,放着十几把椅子,此刻,椅子上已经坐了几个穿着华服的人,他们身上穿着十几件厚重的衣服,每一件衣服上面都用彩线绣着繁复而古怪的花纹,他们身上佩戴着各种各样的银制饰品,头上也戴着厚重的银制头饰,头饰上雕刻着精美的花纹,在微薄的阳光下面反射着冰冷的微光。 他们的神色是肃穆的而庄严的,端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 渐渐地,在人群的簇拥下,陆续有其他身穿华服的人走上了高台,坐在了剩余的位置上。 没有一个人说话,在这样一个严肃的场合,大家都是静默地垂着眸子,等待着巫王的到来。 两顶轿子一前一后地由12人抬着走到了高台上,有巫女掀开第一架轿子的帘子,一个穿着黑色巫袍的男子款步走了出来,他的手中拿着一根镶着宝石的银制手杖,他以俾睨四方的神色望了周围一眼之后,走到后面的轿子前,弯腰,掀开了帘子,将手伸了进去。(《 href=〃www。lwen2。com〃 trget=〃_blnk〃》www。lwen2。com 平南文学网) 太阳渐渐地从乌云后探出了头,冻雪一般苍白的光辉洒在殷红的帘子上,一只白嫩如雪兰般的手从帘子的深处优雅地伸了出来,五指上是一片片半透明的指甲,像是剥开的白色的葱头的皮儿。 然?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25 部分阅读 太阳渐渐地从乌云后探出了头,冻雪一般苍白的光辉洒在殷红的帘子上,一只白嫩如雪兰般的手从帘子的深处优雅地伸了出来,五指上是一片片半透明的指甲,像是剥开的白色的葱头的皮儿。 然后,映入众人眼帘的是繁复的深红色礼服,层层叠叠如同开到酴釄的凤凰花一般,一股风吹了出来,几缕青丝率先夺入了人们的眼帘,那般如水的秀发像是清泉一般流泻而下,露出了一张巧夺天工、勾魂摄魄的脸。 那张脸上不着脂粉,虽是消瘦、憔悴了几分,眼波流动间,那令人窒息的美丽依旧夺人心神。 她美丽得不属于凡间,仿佛风吹得更大些,便会肢解成万千清香的花瓣,随风潜入山林中,消失不见。 所有人皆是一脸呆怔地看着她,她迈着极为标准的宫廷步伐,满头的银制饰品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她的衣袂随着风儿翻飞着,使她像是一个瑰丽的梦,仿佛再一眨眼,那个梦就会消失。 静女其姝,俟我於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以为美,美人之贻。奚原站在台下仰望着那个月光般静美的女子,心头浮起这样一首诗歌,他深深的为她的美丽震撼,无论何种风情,她皆是仙姿各异。 中年男人走到高台正中央,点燃香案,跳起了巫舞,另有十四人在地上坐成两排,他们都是以前参加过跳神的人,戴着牛头、马面、六丁、六甲的面具,手里拿着龙刀,用南疆的方言大声叫着要保护南疆。 中年男人跳了一段后,坐在神坛上,嘴里念念有词,请神灵附身。片刻后,仪式完成,中年男人端起一碗干净的水,含了一口水喷在牛头上。牛头从地上跳起来,大叫一声“哞”,然后又含一口水,喷在马面上,马面长嘶一声,同时蹦跶着跳了几下。 依次将所有人都喷了一口水之后,所有人都站了起来。中年男人说,神要降旨了,让身旁的一个誊录生做好笔记。 中年男人闭着眼睛,大声的用南疆话念叨着什么。无外乎就是邪魔降世,附身于南疆的一个小孩身上,打碎了巫神面具,巫神发怒了,要降罪于整个南疆。现在,巫神已经下凡了,要劝全南疆的黎民百姓改过自新,只要修复好了巫神面具,往后人人安分守己,巫神便既往不咎。 降旨之后,牛头、马面、六丁、六甲,围着中年男人转了一圈,挥舞着大刀棍棒,又开始跳神。 跳神结束之后,中年男人跪在神坛前,口中念念有词,然后身后在神坛上描画了一番,片刻后,神坛裂作两半,中间升起了一个玉石雕刻的台子,玉石很薄,几乎能够看见里面陈设的东西,这个玉石台共有三层。 最上面的一层摆放的是已经碎成了几块的巫神面具,中间的一层则放置着蟠龙戟,最下面的一层放置着应天石。 ------题外话------ (改头换面法)? 人生下来,相貌基本定型。现有一术,可让你随心所欲改头换面,或取悦于人,? 或令人生畏。初六日觅取啄木鸟一只,用丹砂大青拌粟或饭或米喂之,坚持一年,? 药不可间断,第二年,将鸟去毛捣烂,加雄黄一钱,作成药丸二三十颗,每日清晨,? 向旭日和水吞一丸。一段时间后,脸面就可以随时随意变形。欢笑时美如天仙,令? 人爱不忍去,怒则青面獠牙,令人惊畏异常。据说古代奸臣常修此道,在皇帝后妃? 面前百般奉承,在同僚及下级面前则阴险异常。又据说古代的优伶(演员)欲成就? 艺名,也常服此类药丸。? 修复面具 名叫阿列沙的中年男人,领着穿着繁复衣服的韶光走到玉台前,念了一番咒语后,从袖中抽出一把银制的匕首,在自己的手腕的静脉上割了一刀,暗红色的血液潺潺的流了下来,流在碎成几块的巫神面具上,渐渐地,将整个巫神面具都包裹了起来。 苍白诡异的巫神面具上,血液像是活的一般,在缓缓地流动着,渐渐地,那上面的血液消失不见,像是渗进去了一般。 接下来便是祭祀,将三牲还有一堆奇奇怪怪的东西摆放在巫神面具前,在场所有的人都对着巫神面具跪了下去。 跪拜完之后,阿列沙在祭品前挥了挥衣袖,祭品上全部燃烧起了三色的火焰,只在一瞬间便将祭品焚烧成一片灰烬,那些灰烬随着风儿全部落在了巫神面具上,化作了一道变幻的光彩,将那些碎块淡淡地笼罩了起来。 “殿下,现在请您将这几块面具的碎片拿起来贴到您的脸上。”阿列沙恭敬地说道。 人群的下方,奚原低声问塞托:“此举可会有害于公主殿下?” “将军放心,此举无害。”塞托摇了摇头,目光一瞬不瞬地紧紧盯着韶光,希望能找到机会将她带出来。 奚原不再说话,只是心中隐隐有些不安。刚刚从乌云后露出来的太阳,此刻又消失了,阴风一阵阵的怒号着,整个山谷中的竹子发出飒飒的巨响,隆隆地笼罩在他心头,他的背脊上爬过一层凉意,像是被蛇盘绕一般。 眼前发生的一切虽然让韶光有些不安,但经过这么多日的奔波,她纵然再尊贵骄傲,也认清了时务,所谓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此处不是她可以放纵撒野的地方。 若想活的自在一些,不若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 至于回到宫廷,被掳来的前些日子,她还是夜夜怀揣着希望的,但到了如今,尤其是在奚原掉下山崖之后,她心中的那份希望也渐渐地变得渺茫了起来。 只是每一夜梦醒,都希望这是一个梦,待到梦境醒来,她依然是宫中无忧无虑的皇室公主,每日里描丹青、弹素琴,晴日去御花园扑蝴蝶,雨天在屋檐下听雨打芭蕉。 玉台上雕刻得十分诡异的面具令她有些生畏,那面具的纹路十分古怪,眉毛只有短短的两撇,而且是诡异的深紫色,眼睛被雕刻得像是狐狸的眼睛一般,斜飞入鬓,金棕色的睫毛纤长浓密,半遮着暗红色的眼珠,尤其是那暗红色的眼珠,简直诡异到了极点,仿佛你在盯着它看的时候,它也在盯着你看,而且还是那种充满恶意的眼神,像是想将你吞噬一般。 它的鼻子也是一只典型的狐狸鼻子,血红的嘴巴却开裂得裂到了耳朵根,露出了漆黑而整齐的牙齿,仔细一看,仿佛连牙齿的缝隙中都残留着血迹。 她有些害怕地伸出了颤抖的手,手指停在面具的半空,害怕那诡异的面具突然跳起来将她的手咬断、嚼碎。面具的眼神依然诡异恐怖,可面具就是面具,只是一个死物。 半盏茶的时辰过后,下面传来了窃窃私语的声音,阿列沙和其他穿着华服的端公、巫女、祭祀们面上也露出了焦急的表情,韶光按捺下心中的恐惧不安,伸手拿起一块眼睛的面具碎片贴在了自己的脸上。 只在一瞬间,她便吓得后退了一步,她看到整个南疆中到处都是漂浮着的鬼魂,那些鬼魂盘桓在亲人们的身边,正虎视眈眈的在盯着她。人群中只有一个地方鬼魂们避之唯恐不及,那就是奚原的身边,只见奚原身上笼罩着一片紫色的华丽光芒,光芒微微荡漾,像是水波一般,轻缓而又温和。 见奚原没死,韶光感觉自己像是在做梦一般,久久的怔愣着,奚原抬起头,对上了她的目光,韶光感觉自己的心瞬间就化作了一片温柔的溪水,无声而缓慢地流向了他的方向。她的喉咙里像是灌满了铅一般,满是沉重和酸涩,她的嘴唇蠕动着,想说些什么,可是千言万语到了嘴边却什么也说不出。 转头的那一瞬,接受了他平安的心却由平静转为剧烈的跳动,那砰砰的心跳声就像是密集的鼓点一般,将她所有的意识都敲散了,整个人的眼里心里只容得下奚原一个人。 于是玉台上剩余的面具看起来也没有那么面目可憎了,韶光轻快地拿起一边眼睛的面具,贴在自己的脸上,一眼望过去,居然能看到在场所有人的过去未来,她被惊骇的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然后便是面具的中间的那一块,连着耳朵与鼻子的完整的一块,她感觉戴上这一块面具的瞬间,所有的声音都被无限清晰地放大了,而且她居然能通过嗅觉辨别人的善恶,善良的人身上散发出一股奇异的淡香,而丑恶的人身上则散发出一股浓浓的恶臭。 玉台上最后一块面具便是下面三分之一的脸的面具,韶光拿起最后一块面具贴在自己的脸上,顿时,她感觉浑身的血液都朝脸上涌去,一股失血的晕眩感让她摇摇欲坠。 可这只是她的感觉而已,在别人的眼中,她依旧站得笔直,脸上破碎的巫神面具散发出一道耀眼到刺得人睁不开眼睛的白光…… 说时迟,那时快,韶光感觉被人推了一把,从高高的台子上面滚了下去。 她本能的想要抓住什么东西,可是她目光所及之处,只有一片凌乱的色彩,水嫩的指甲在她的挣扎中齐根断了,手指上传来钻心的疼痛,她发出一声可怜的呜咽,然后,便躺在了一个温暖的怀中。 “公主,可是身体有恙?”奚原紧张的声音在耳旁响起。 韶光又是害怕又是委屈地睁开眼睛,下意识地抱紧了奚原,可是食指上传来的钻心的疼痛让她不自觉地流出了眼泪。 奚原是看不见她的眼泪的,此刻她的眼睛还隔着巫神面具的一双血红的眼睛,见她没回答,只是揪紧了自己的衣袖,顿时又是担忧又是愤怒,将韶光抱得更紧,恨恨的说道:“到底是谁?敢对殿下如此不敬,容微臣好好教训他!” 两人抬起目光望向高台,却发现不知何时场面已经混乱成了一团,高台上,一个穿着南疆衣服不过七八岁的小男孩,伸手想要抢玉台第二层的蟠龙戟,却被巫王阿列沙给拦了下来,两人打在了一起。 广场上的人抱头鼠窜,纷纷大喊着:“魔鬼啊!怪物啊!那个烧死的小孩子又回来了!魔鬼要来祸害南疆了!” “魔鬼啊!大家快跑啊!” “魔鬼回来了!赶紧跑啊!” …… 哭声、叫喊声、唾骂声混合在一起,整个广场上一片混乱,人群挤挤挨挨,推推搡搡,不时有人被惶恐奔走的人群推倒在地,然后被踩死。 奚原抱着韶光躲在高台下一个偏僻的角落,防止她被来往的人群撞伤。还不到半盏茶的时辰,广场上的人皆是作鸟兽散,剩下的几个黑点般的人,也是进气少出气多,奄奄一息,身上全是被踩踏的痕迹,有脾脏破碎者,嘴角不停地涌出鲜血。 明明是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可是那孩子的面上有着罕见的阴狠和嗜血,一双眼睛红得似乎能滴出血来,而且这孩子浑身笼罩着一股黑雾,与阿列沙打斗在一起,竟是能将阿列沙压制得死死的,阿列沙此时看起来险象环生。 奚原将韶光小心的放在地上,对一旁的山玖说道:“麻烦山玖姑娘暂且照看一下。” “不要去……”山玖的话还没有说完,奚原便起身飞上了高台。 其实山玖想说的是,那小孩周身黑雾缭绕,一看就是魔,而他那双嗜血而疯狂的眼睛,乃是所有魔物的共同属性。奚原一个区区人类,如何与一个魔物作斗争? 也就是在这一瞬间,巫王阿列沙被小男孩一爪掏出了心脏,小男孩邪肆的一笑,将他的心脏抓紧嘴中咀嚼了个干净。 山玖不忍韶光看到如此血腥的画面,赶紧伸手捂住了她的眼睛。满嘴是血的小男孩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嘴巴,冷笑一声说道:“不自量力,上次你有蟠龙戟在手,本尊尚且能伤了你,这次你什么都没有,你以为凭你一个小小的巫王也能拿本尊怎样吗?” 将阿列沙的尸体踹了一脚后,小男孩从玉台的第二层里拿出了闪耀着紫色光芒的蟠龙戟,他将蟠龙戟放在手中端详了一下后,面上露出了满意的神色,随即便打算走下高台。 “慢着!”奚原拔出破天刀,一步一步地走向脸上满是血迹的小男孩,毫无惧色地冷漠说道,“冒犯了公主殿下,便想这么走了吗?” “公主殿下?”他低头很是轻浮的看了山玖怀中的韶光,唇角露出一个讥讽的笑容,“区区一个转世的天女,本尊还不放在眼中。” “你!”奚原睚眦欲裂,“你将为你的藐视皇威而付出代价!” 小男孩盯着奚原手中的破天刀看了一会儿后,面上露出了一个称之为意外之喜的笑容:“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蟠龙戟的下落本尊都寻了这么久,没想到了无音讯的破天刀居然会主动送到本尊面前,真是意外之喜、天助我也啊,我主沉浮,指日可待!” 说着,小男孩便走到了奚原的面前,举起蟠龙戟,便朝奚原攻了过来。 小男孩的速度快的像是一道闪电,紫色与黑色的光影交汇在一起,打的奚原节节败退,奚原手中的破天刀虽然也发出了金色的光芒,但那光芒在那层紫色和黑色压迫下,显得那么微弱。 蟠龙戟于小男孩而言无异于如虎添翼,在他强大的力量面前,奚原感到了绝对的压力,可是倔强如他,调动了自己的全副精力。小男孩此时心情甚好,面色十分轻松地戏弄着他,并不急于将他一击毙命。 奚原愈发愤怒,不过他在愤怒之时,反而更加清醒,半盏茶的时辰后,小男孩见他只是受了点儿轻伤,一时间也失去了再逗弄他的心思。 凌厉的风声带着不可一世的锐气扑面而来,奚原根本来不及反应,便看见自己的胸口被蟠龙戟戳了进去,他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它,在这样的生死关头,心头竟然只是掠过淡淡的遗憾。 以后,再也不能看见她的笑容了。也不知自己走了之后,谁能将她安然无恙地送回皇宫,纵然送回皇宫又如何呢?这风雨飘摇的乱世,她要如何安身立命?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可惜她被山玖捂住了眼睛,面上一片茫然之色。 她什么也不知道,这样也好,奚原冒血的唇角涌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若是让她看见了自己的尸体,指不定她会如何害怕。嘴中的温热的鲜血缓缓地流了袭来,流在了破天刀上,感受到了主人的鲜血,破天刀发出一声尖锐的鸣叫,如同太阳一般耀眼的金光瞬间从刀上迸射了出来,金光所及之处,奚原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而那个小男孩仿佛被灼伤了一般,浑身的皮肤都成了焦黑的颜色。 他似乎想把蟠龙戟从奚原的体内拔出来,可是他的手散发出一股烤焦的味道,已经完全不听他的话了。奚原将他干枯的手指一根一根的掰断,从自己的体内拔出了这把蟠龙戟,朝他挥去—— 一道蓝色的烟雾袭来,奚原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等烟雾再次散去的时候,面前已经没了那个小男孩的身影。 这时候,塞托冲了上来,神色复杂的看了一眼奚原,问道:“你没事吧?” “没事。”奚原摇摇头,从高台上走了下去。 山玖也松了口气,拿下了遮住韶光眼睛的手。韶光迷茫地看着奚原,眼里闪过淡淡的欣喜,她有些羞涩地别过了头,却并不知道其实奚原根本就不见她面上的红晕。 一别几月,再次相见竟觉得恍如隔世一般,奚原的心跳也有些不规则起来,那双深邃的眼睛始终追随着韶光的身影。 “卑劣的阿列沙总算是死了,阿娘终于大仇得报,这可惜那混蛋不是死在我手中!”塞托的语气中带了点遗憾,随即转头看着韶光,“请殿下摘下巫神面具吧。” 韶光倒是毫不留恋地将这张诡异的面具给摘了下来,递给塞托,不过塞托并不敢接,只是拿过奚原手中的蟠龙戟放在玉台的第二层,又对韶光说道:“这巫神面具不是谁都能碰的,请殿下将面具放置在玉台的第一层中。” 韶光将面具放好后,对塞托说道:“这个面具好古怪。” “巫神面具自被雕刻后,巫王便请了巫神附体,赐予了这个面具一些特殊的功能,想必殿下在戴上面具之后,也是深有体会的吧?这个面具的最特殊之处在于,它隐藏了巫神强大的力量,能保护好上古神兵蟠龙戟。所以蟠龙戟是被放置在玉台的第二层的,若是不拿走巫神面具,无人能拿走蟠龙戟。只是这巫神面具,除了巫王任何人都不能拿,否则碰到眼睛便会瞎,碰到耳朵便会聋……那日那小魔头强行夺了巫神面具,被巫神面具伤了之后,一怒之下将它摔碎了,也正是因为他受了伤,拿着蟠龙戟的阿列沙才能见他一举击败,并将重伤的他绑在木柴堆上施以火刑。只是不知为何没有将这小魔头给烧死,按理说,南疆的五色巫火,就算是神仙来了,也能烧灭一些仙气。”塞托皱了皱眉,有些疑惑。 “就为了这个诡异的巫神面具,就将我千里迢迢的从京城绑来了南疆?”韶光觉得愤怒不已,眼眶儿瞬间便红了,想自己贵为皇室公主,锦衣玉食,何曾受过此风餐露宿、颠沛流离之苦? 说着,韶光便走上前,重新拿起巫神面具朝地上狠狠地摔去—— 塞托及时的点住了韶光的|||穴道,在愤怒的她耳边说道:“殿下息怒,不知殿下在来坨坨镇的路上可见识过了这尸横遍地的惨象?因着巫神面具被打碎,巫神降罪于整个南疆,单单是今日早晨,整个坨坨镇便抬出了一百多口棺材,那么其他的小镇、小寨呢?殿下慈悲为怀,想必不想再让南疆成为一座死亡之地,令后世之人谈之色变吧?” 解开韶光的|||穴道后,韶光的怒气明显消了一些,将巫神面具重新放了回去,嘴里恨恨地说道:“邪教!邪教!简直就是邪教!” 塞托心知公主乃是有口无心,并不与她计较,若是此时广场上还有其他的南疆中人,只怕要将韶光抓去施以火刑了。 心头血 “殿下受苦了,”塞托的面上露出一股歉疚和心疼之色,“这些日子,害的殿下担惊受怕,有塞托一部分的责任。” “这怎么能怪你呢?”韶光看着他,真诚的说道,“我要感谢你才对呢,若不是为了救我,当初你也不会被那些坏人从鬼哭山上扔下去,鬼哭山那么高,你没事吧?呀,你肯定受伤了,伤到哪里了?伤口好了一些没有?” 奚原见她如此关心另一个男人,心中一窒,闷闷地有些难受,眼中的光芒瞬间便黯淡了下来。 有人欢喜有人忧,这欢喜的人自然是塞托了,被韶光用清澈美丽的眼睛望着,塞托感觉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浑身都不自在起来,想要移开目光,可却移不开目光。 那颗火热的心化作炙热的岩浆,从心头喷洒到了眼里。韶光眼中的担忧令他觉得,只要她一个眼神,纵然为她上刀山下火海、为她灰飞烟灭他也甘愿。 他顿时觉得自己的伤不若当初更重一些便好了,最好留下一些明显的伤痕,这样自己在韶光心目中的地位也会更加深刻一些。 可惜山玖这包治百病的板蓝根可真不是浪得虚名,塞托在用了她的药后,身上并无一丝伤痕。 “我没事,多谢殿下关心。” “我们是朋友嘛,都说了不要再称呼我为殿下了,你和奚原都是这样,一个比一个生疏,”韶光顿时不悦地嘟了嘟嘴,“你没事就好,你若是出事了……” 韶光的眼眶红了红:“这一辈子我都会良心不安的。” 塞托怎敢告诉她,若不是因为他这应天石,她也不会遭受这无妄之灾,可是他怕自己说出来后,韶光会怨恨他。能得到她的温柔眷顾,此生足矣,他不敢想象,若是有一日,他看到她对他露出失望与痛恨的神色,自己会是怎样的情形?想必是生不如死、痛彻心扉吧? “塞托,说起来,我欠你良多,当初你说需要我的一滴血,虽然取血很疼,但是我愿意为你取血。”韶光有些心疼地说道,她看着自己的手,有些害怕地蹙了蹙眉。 她从小便是这么娇贵,怕痛、怕苦、怕累…… 塞托见她害怕得睫毛都在微微颤抖,心底升起一股怜惜,正打算说些什么的时候,奚原却抢先一步将韶光护在身后,冷冷地对塞托说道:“我们中原人有一句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有损。公主乃是金枝玉叶、千金之躯,本将军决不允许你取用公主的血液!” 两人的视线相撞,皆是强势与不妥协。奚原完全将他在沙场上历练的兵戈之气散发了出来,塞托的气势虽然弱了些,却依旧不依不饶地与奚原对视着,不肯做出让步。 “奚原,”韶光哀求地看了他一眼,她明白他是为了她好,可塞托也是她的难得的朋友,她不希望自己的朋友和奚原之间的关系剑拔弩张,“奚原,你且先听听他的理由好吗?我相信塞托不会无缘无故的要取我的血液的。” 奚原脸上僵硬的肌肉松弛了些,但他依然没有说话。 心知奚原已经做出了退步,塞托说道:“一年前,就在这个广场上,举行了十年一度的巫王竞赛,南疆十万大山中各个寨子里的端公和巫女都可以来参加。我们家族世代修炼巫术,两百年来一直是南疆中最强大的存在,只是到了这一代,伯伯娶了一个隔壁寨子中一个极有天赋的巫女,连当时的巫王都十分欣赏她,而且毫不避讳教她修习本族的秘术。可是伯伯负了那位巫女,背着那位巫女养了其他的几个女人。这位巫女知道后,将自己的血肉进献给了恶魔,下了一个可怕的诅咒。短短的几十年,族中的人便死得只剩下母亲、我与妹妹了,好在最后阿母还是找出了破解诅咒的办法。” “可惜,阿列沙不知怎的知道了我阿母在找寻那本记载着破解禁制巫术诅咒的秘籍,提前找到了它,并在那本破解诅咒的巫书中,下了十分可怕的蛊毒,那种蛊毒还携带着一部分十分恶毒的巫术。因此,阿母在竞争这一代巫王的大赛中大败,阿列沙当上巫王后,还捏造出了许多莫须有的证据,将我们赶出了寨中,还下了命令,南疆十万大山中所有寨子中,不得收留我们一家人。大家对巫神奉若神明,谁敢不听巫神的话?因此所有人见到我们一家人皆是唯恐避之不及,也只有走南闯北的马帮,暗中帮了我们一家人不少忙,”说道此处,塞托叹了口气,眼神中带着一股哀伤和愤恨,“奚将军,方才在洞中,你也看到了阿母的病态了,阿母她……” 说道此处,塞托微微地哽咽了起来,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我只恨那阿列沙死的太便宜了,没有将他抽皮扒骨,以身养蛊,让他也尝尝我阿母的痛苦!” 奚原看了韶光一眼,这时候韶光也在看他,她的眼里皆是不忍和心软,奚原叹了口气,最后问了一次:“公主,会疼,你怕吗?” 韶光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百善孝为先,更何况塞托帮过我这么多忙,这点小忙自然是义不容辞的。” “既然殿下已经打算好了,那微臣也没什么好说的了,”他从怀里掏出一包糖,“只是梨糖,疼的时候就含着糖,甜甜的也就没那么疼了。” 韶光点点头,结果奚原手里的梨糖,剥开厚厚的羊皮纸,拿出一颗含在嘴里,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抬头看着他,眼里亮晶晶的,伸手拿了一颗糖,柔若无骨的手凑上他的唇,给他喂了一颗,笑盈盈地说道:“奚原,你也吃一颗吧,果然很甜。” 他有些羞涩地垂下了眸子,掩去了眼底那被撩拨的甜蜜情绪,糖到了嘴里,食不知味,脑海里始终萦绕着韶光那一抹甜美的浅笑,因而低声说道:“多谢公主赐糖,此糖……果真很甜。” 塞托将两人的甜蜜互动看在眼里,心里像是梗着一根刺般不自在:“公主,塞托所需之血,并不是寻常的血液,乃是……乃是公主的心头血。” “什么?”奚原顿时便怒了,“绝无可能!” “奚原……”韶光可怜巴巴地看着他,又看了塞托一眼。 “公主可知,取这心头血有多危险?”奚原严肃地看着她,眉头紧蹙,望着她的眼神恨不得将她溶进自己的骨血里。 韶光受不住他这样炙热的目光,微微低下了头:“可是……” “微臣决不允许公主有丝毫损伤!”奚原决绝地说完,便做出一副捍卫的姿势,大有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意思。 场上的气氛顿时便僵了起来,风吹竹林发出飒飒的声音,沉闷的压在众人心头,这时候,山玖上前说道:“不知奚公子可信得过我?玖儿可以保证,隔着肌肤取出这位小姐的一滴心头血,绝不会让这位小姐有任何生命危险。” “会伤到她吗?”奚原依旧紧蹙着眉头。 山玖笑了笑:“这点奚公子大可放心,我们毕竟不是凡人,自有一些不足为外人道也的秘术。” 奚原知道山玖乃是清修之人,从不打妄语,再次看了一眼韶光后,眼里闪过一抹心疼和不舍,咬牙说道:“好吧,但你在取血的时候,我必须在一旁看着。” “奚公子若是不放心的话,那我现在便给公主取血吧。”山玖上前走了一步,伸出右手,停留在韶光心脏的一尺之处,随着一股白色的流动,一滴殷红的血液浮现在半空中,山玖拿出一个瓶子放在血液正下方,血液平缓的滴了下去。 山玖盖好瓶栓,将它递给塞托:“塞托公子,这下可是安心了?” “谢谢山姑娘。”塞托露出一个真诚而感激的笑容,将瓶子珍之重之地小心放入了怀中。 眼看已经到了午时,塞托说道:“舍妹想必已经在家中做好了饭菜,若不嫌弃,可以随我去家中用点午膳。” 韶光虽然有些不情愿,但也没说什么。其实韶光这不情愿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南疆的饭菜,并不合她的口味。生长在大山中的人,虽然野味不少,但少了那些各异的调味品,再鲜美的野味也总嫌寡淡。 一行人上了山,从小没什么朋友的韶光对山玖很有好感,虽然山玖话不多,可只要山玖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韶光便能开心好久。 上山的路非常崎岖坎坷,虽然地上积了一层厚厚的落叶,但奚原还是怕有石头咯着她的脚,一路都是背着他上山的。 第一次在鹳山上,奚原背着她的时候,她还觉得有点怪怪的,第二次,韶光便没了这种感觉,也不知是不是一回生二回熟。而且奚原的背很宽阔,让韶光觉得非常安心,躺在他的背上,仿若躺在大地上一般。 终于到达那个偏僻的山洞时,韶光的眼中露出了一抹心疼。 巫王大赛 一 白腊闻声走了出来,看到与哥哥一同回来的奚原,原本黑瘦的脸上又染起了一抹深藏的红晕,目光向时刻不停地追随着他,可女儿家的羞涩又让她不得不别过头去。这一别过头,便看到了俏生生地站在一旁,如百花之神的韶光。 白腊的眼中闪过一抹惊艳和晕眩,原本暗淡的天光在这一瞬间便刺眼了起来,它们从竹叶的缝隙里投射下来,针扎一般地刺入她的眼睛。 在锦衣华服的韶光面前,白腊恨不得像是遇到高温便蒸发的水汽一般消失,她的脸上露出一抹难堪。心态由最初的羡慕,转变为浓浓的嫉妒,这股敌意甚至来得比山玖更为强烈,尤其是在她看到奚原的眼神之后。 白腊很早熟,对于奚原的眼神她再清楚不过了,那是看自己爱慕的人的眼神,炽热、专一,仿佛她就是他全部的世界一般。 韶光若有所觉的朝白腊看了过去,朝她露出了一个友善的微笑,可白腊却依旧狠狠地瞪着她,漆黑的脸上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一眨不眨。 韶光有些郁闷这个小孩对她的莫名其妙的敌意,不过她见这个小孩穿着破旧的衣服,瘦的像是一只杂耍团的猴子一般,心中也起了淡淡的怜惜。 白腊见她看自己的眼神如此怜悯,不由得愤怒了起来,一言不发的走进了山洞。察觉到了微妙气氛的塞托有些尴尬,对韶光说道:“这是我妹妹白腊,她平常很少见人,有些害羞。” 韶光点点头,打量了一下破旧的山洞,只见整个山洞里只摆放了两张简陋的竹床和几只竹板凳,一只大蔑箱,厨房是在山洞的深处,只用黄泥巴砌了一座简陋的灶台,灶台上正蒸着一些山药。 “进来随便坐坐吧,山药应该快蒸好了。”塞托将自己竹凳递了过来,眼里有些微微的黯然,韶光从小锦衣玉食,见到如此贫穷的他,心里怕是有几分看不起的吧。 强压下心底的难过,塞托走到蔑箱前,将箱子打开,从里面掏出一堆瓶瓶罐罐,摆放在母亲的床头,只见他将各种奇怪的配方按照一定的次序放在一只瓷瓶里,瓷瓶里先是冒出白色的雾气,随后又窜出了一团火焰,最后变成了咕噜噜的紫色泡沫在不断地翻滚着。 塞托从怀里拿出装着韶光鲜血的那一只瓶子,将那一滴鲜血小心地滴在瓶中,顿时,紫色的泡沫渐渐消失,整个瓶子也不再散发出热气。 塞托将瓶子放在母亲的唇边,用一只银色的勺子按压住了母亲的舌根,防止她将苦涩的药汁吐出来,然后便缓缓地灌下了清澈的药汁。 药汁灌下之后,母亲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迅速的恢复着,原本像是一具干尸的尸体,在一盏茶的时辰内,恢复了中年妇女的白皙丰腴,嘴里也不再咳血,她眼中那两团黑色的雾气从她的嘴里吐了出来,化作两只僵死的黑色虫子。 眼神清明的母亲有些虚弱地看着塞托,伸手紧紧地抓住他的手腕,脸上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怜惜地看着他:“我儿……瘦了…” “阿母……”塞托抓着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腮边,眼眶红了起来。 母亲摸着他棱角分明的消瘦脸颊,叹了一声:“我儿受苦了……” “不苦,不苦,”塞托擦去眼角一滴泪水,“阿母病愈就好,塞托还等着阿母参加三日后的巫王大赛呢。” “巫王大赛?”母亲的脸上露出一抹疑惑,“莫非是……阿列沙已经死了?” “对,”塞托的脸上露出一个笑容,“阿列沙那个狼心狗肺的狗贼终于死了,阿母,您终于大仇得报了。” 母亲叹了一口气:“阿列沙那人,从他第一次到我家来的时候,我便已经察觉到了他心术不正,无奈你阿爹爱才,只说有教无类,见阿列沙在巫术上极有天赋,便倾囊相授。他初来家中的时候,我日日跟你阿爹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可惜你阿爹就是听不进去。罢了罢了,人死如灯灭,过去的事情就不提了。” 说着,她的目光转向一边,看到了坐在一边的竹凳上,亲昵的喂山玖吃糖的韶光,微微一笑:“这位小姐便是老身的救民恩人吧?恩人在上,请容老身一拜。” 塞托的母亲挣扎着要从床上下来跪拜,韶光赶紧上前拦了下来:“不必行此大礼,我今日取血救你的性命,不过是偿还塞托的恩情罢了。”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塞托这孩子能广结善缘,总算不辜负我对他一番教诲,”她欣慰地看了一眼塞托,又友善的望着韶光,“这位小姐,我见你面相极好,想必非富即贵,只是你这一生……” 她欲言又止,目光中满含怜惜与无奈,令奚原想起了上次在鹳山上遇到的那个道士。道士说,红颜醉镜花醉树,最是人间留不住。 道士说,韶光此生,一声向善,为善不容。 “前辈但说无妨。”奚原比韶光更紧张地说道。 “天机不可泄露,”塞托的母亲摇了摇头,上前对韶光说道,“可否借你一缕头发,老身这辈子惯会钻研一些旁门左道之术,虽是雕虫小技,特殊时候也能派上大用场。” “可是……”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影响多年的韶光有些犹豫。 “殿下且放心,母亲大人曾连任三届巫王,其神通广大、知识渊博,令远近闻名的巫女、端公望其项背。”塞托说道。 韶光只好在洞内寻了一把剪刀,剪下了自己的一缕青丝,交到塞托的母亲手中。 塞托的母亲有着一双巧手,从那大蔑箱中拿出一团黏土,几下便捏成了一个活灵活现的泥人,取了描笔画上精致的眉眼后,俨然就是一个小版的韶光。之后,她的手中燃起一团五色的火焰,火焰褪尽后,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是一只雪白的瓷人。 她将那一缕头发织成了一件轻薄的衣服,穿在瓷人的身上,那衣服穿得非常严实,怎样也脱不下来。 做好之后,她在小瓷人衣服的后颈上打了一个长长的丝绦,?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26 部分阅读 做好之后,她在小瓷人衣服的后颈上打了一个长长的丝绦,将这只小瓷人挂在韶光的腰间,郑重的说道:“此乃我南疆的傀儡术,在小姐遇到致命危险的时候,可以救小姐一命。” “谢谢,”韶光摸着这只小瓷人,倒是有些爱不释手,“它做得可真漂亮。” 巫神面具修复之后,笼罩在整个南疆上空的阴云总算是消失了。灿烂的阳光从高远而湛蓝的天空上洒了下来,整个南疆在秋季呈现出一片缤纷的颜色。深红、橙红、橘黄、柠檬黄、土黄、黄绿、墨绿等各种颜色交织在一起,站在高山上,往下望去,一片瑰丽华美,万丈红尘在这质朴的气息里,褪去了皇城了脂粉甜腻,显得格外的大气磅礴。 晨风吹来,送来山间野菊的芳香,韶光坐在高高的山顶上,深深地呼吸了一口,低头朝那黑瓦白墙的寨子看去,山下的人褪去了死亡的阴影,每个人都显得兴高采烈,傩戏的歌声带着神秘和质朴远远地传来,家家户户都焚烧着艾叶,在屋檐下挂着各色的食品,人人脸上都是笑容,那是劫后余生的笑容,像是将窒闷在心头的一口气呼了出来。 奚原提着一只篮子走了上来,篮子中放着一些竹荪、鸡枞等山间的蘑菇,在颜色黯淡的蘑菇中,露出了一只小野兔的脑袋。 白色的野兔皮毛像是白雪一般漂亮,摸在手上又软又滑,尤其是小白兔的那双眼睛,像是红色的石榴籽儿一般晶莹剔透,韶光自然是爱不释手。 韶光亲了亲可爱的小野兔,将它搂在怀里,奚原问道:“敢问殿下何时启程回京都?” “这南疆景色不错,就连空气也是自在的,少了那些跟在我身边唯唯诺诺的人,我觉得整个人像是羽毛一样轻盈,这样活着可真快活呀。”韶光叹息一声。 “南疆景色虽好,但毕竟不是久留之地。如今京城局势云波诡谲不说,便是陛下,定然也是寝食难安,殿下也知百善孝为先,这南疆若是有机会以后还能再来,但陛下……望公主三思,早日回京,以安众心啊。”奚原低头劝慰道。 忽略依旧的问题被摆到明面上来,韶光心中一沉,笑容慢慢从脸上消失:“我知道了,待晚上巫神大赛过后,我们明日便启辰回京吧。” 奚原松了口气,连连称是。 将韶光从山顶背下来之后,一进山洞,便看到白腊阴郁的眼神,她死死地瞪了韶光一眼,一言不发的走到灶台旁,开始烧火煮饭,将整个山洞内弄得乌烟瘴气。 坐在母亲床边伺疾的塞托见韶光被呛得咳了起来,有些不悦的看了白腊一眼,掏出一个火折子模样的东西,那东西燃烧了起来,瞬间将洞内的烟雾给烧了个干干净净,还了洞内一片清明。 “阿母,今日身子好多了吧?”塞托接过母亲喝完药的药碗,放在一旁,关切的问道。 “好多了,”母亲笑了笑,原本苍白的脸上多了一些红润的色泽,看起来健康多了,“今夜的巫王大赛,我就不去参加了。” “阿母……”塞托惊讶地抬起了头。 “孩子,”母亲摸了摸他的头,“你已经长大了,能够独当一面了,从这一次你能够独自一人走出十万大山,能够千里迢迢去京都为阿母找到解药,便说明你已经长大了,拥有了足够的能力了。阿母已经当了十五年的巫王了,阿母将自己的整个青春都献给了巫王,阿母累了。但是,成为南疆的守护者,是一个很锻炼人的事情,阿母希望你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你跟在阿母身边这么多年,阿母已经没有什么能够教你的了,相信自己,今晚你一定可以胜出的,阿母等着你的好消息。” “阿母,你真的……真的不愿意……” 母亲摇了摇头,以她温和而坚定的眼神说明了一切。 塞托不再说话,而随着锅里的山药飘出的浓香,整个南疆也被暮色给笼罩了,远近都是一片蛇一般弯曲的炊烟,缓缓地散在空中,与灰蓝的天际相接,夕阳缓缓地沉了下去,最后一抹淡黄|色的光晕被星光所代替,山峦开始沉睡了。 可是夜的激|情却刚刚点燃,家家户户都点起了如豆的灯火,一点一点的,像是烟花绽放在天空一样,点缀在漆黑的山谷中。今夜,深蓝色的天空里洒满了星星,就连月光也如同锦缎一般,银亮、光滑、从天空倾泻下来,银河显得很宽广,星星如同打碎的夜明珠一般点缀在上面,仿佛拿出一把剪刀,便可以将银河随意裁剪,做成一件华美无双的天衣。 韶光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星星,仿佛一伸手,就可以将星星给摘下来,于是她仰着头,一瞬不瞬的望着,甚至几次天真的将手伸了出去。 白腊端着一碗山药走到她面前,不客气得狠狠塞到她的手中,滚烫的碗底烫的韶光手一哆嗦,差点将碗给摔了。白腊不客气的说道:“真是没见识,星星有什么好看的,这样的星星,在天晴的每个夜晚都会有。” “真好,”宫里宵禁的早,每一夜韶光都早早的睡去了,更何况一入了夜,父皇也不会允许她在宫中到处乱跑,这是不符合规矩的,“我好想摘一颗星星下来呀。” 白腊冷哼一声,很瞧不起她的天真。倒是一旁的山玖说道:“姬姑娘,这星星看起来离我们很近,实际上离我们远得很呐,就算你爬上了最靠近太阳的扶桑神树,距离星星的距离,也一样遥不可及。” 这时候,奚原走了过来,将手中盛着清水的一个碗送到她手中:“殿下,虽然星星是天上之物,但也并非不可得。” 韶光低头一样,漫天的星星都倒影在了盛着清水的碗中,小小的一个碗,却仿佛装进了整个世界。韶光为他的别出心裁而抬起头看着他,心底是满满的甜蜜,像是快要溢出碗中的水,看他的眼神也温柔而欣喜。 这世上,除了父皇与裴沧水,谁曾对她如此用心?不是送一堆俗物,便是阿谀奉承,谁如他这样想她所想,将她放在心间。一颗心又砰砰的跳了起来,似乎连碗都端不稳,她羞涩地垂头,只见碗里浮现一个娇羞的美人,芙蓉如面柳如眉,整个人似乎都要跟水溶到了一起。 这时候,塞托已经换了一身庄重的端公的服装,身上垂挂着不少银制的饰物,叮叮当当的朝他们走了过来。韶光抬头一看,只见塞托剑眉星目,眉目间英气勃勃,经历了一番变故之后,早已褪去了当时她在京城初见他时候的青涩,眉目只见已被成熟笼罩。 “我要下去参加巫王大赛了,诸位想一同去看看热闹吗?这可是我们整个南疆五年一度的盛典,很热闹的。” 韶光在宫中憋了十几年,这里离开皇宫像是出了笼子的鸟儿一样,只是之前在阿列沙他们的手中,躲躲藏藏的吃了不少苦头,哪里能体会到民间的热闹好玩之处?此刻听塞托这么一提议,自然兴高采烈,情不自禁地拉了拉奚原的袖子,抬起头以祈盼的眼神看着他。 奚原如何能拒绝韶光的眼神,虽然不想她被拥挤的人群给推挤,但还是点了点头。 一旁的白腊面上自然满是阴霾,只是她对着奚原,却又露出了一副笑脸:“奚原哥哥,哥哥要参加巫王大赛,不能陪你们好好玩玩,我自幼在这南疆长大,不如让我尽尽地主之谊。” 奚原见韶光对巫王大赛一副神往之色,岂有不同意之理? 除了山玖要留在山中吸取日月精华好好修炼,顺便帮忙照顾塞托的阿母,其他的人便都下了山。 巫神面具修复之后,百废待兴,大家以最快的速度办完了家里的丧事,纷纷举办各种吉利的游街、烧火等活动,庆祝自己的劫后余生。 来到坨坨镇上,只见这里一片灯火通明,远远看上去,就像是几条长长的火龙一般,大家笑着闹着,各家各户像是过年一样,烹羊宰牛,炖肉和糍粑的香味飘出老远。路上的行人摩肩接踵,大家手里捧着银瓶,瓶中插着杨柳枝,看到身边有人便用杨柳枝蘸着瓶子里的水朝身边的人撒去。 塞托告诉他们,这瓶中装的水,兑上了用符纸烧成的灰,散在别人身上,乃是为了祛除晦气、祈福,这是非常友善的行为。 韶光在宫中长大,父皇最是不喜巫蛊之术,他说那都是害人的东西,但凡在宫中发现了巫蛊的痕迹,那是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的。可今日看到每个人脸上带着的友善笑容,韶光明白,任何东西都是有善恶两面的。 来来往往的人都朝一个方向走去,那就是那天修复巫神面具的寨中心的大广场,此广场能容纳几千人。那日的广场已算热闹,今日的广场更是热闹的像是京城的花灯会一般。 ------题外话------ 亲爱的读者们,我要去写作业啦,第二更不要等咯,写或者不写 变故 在广场的周围,早已有了不少的摊贩,他们一边吆喝着,一边卖着当地的特色小吃,各种食物的香味混合在一起,十分诱人。 韶光一边逛着,一边从小吃摊上买着各种食物,不过买的并不多,南疆的口味与京城乃是大相径庭,韶光并不爱吃。 一炷香的时辰后,万众瞩目的巫神大赛终于开始了。 参赛的巫女和端公们以各种巫术对决,但不得使用蛊。在南疆人的心中,蛊是一个害人的东西,养蛊的琵琶女一旦被抓到,那是要施以火刑的。 因为养蛊,尤其是金蚕蛊,每年都必须害死一个人,将那个人作为贡品献祭给蛊,如果心地善良,不肯害人的话,那么自己的寿命就会减短。虽然金蚕蛊只是南疆所有蛊中最狠毒也是最特殊的蛊毒之一,但是人们对蛊的恐惧已经根深蒂固了。 但他们却并不反对巫王养蛊,他们认为巫王养蛊,是对蛊的一种继承。 整整三个时辰之后,天边的月亮已经开始西沉,可是广场上的人精神依旧亢奋,已经到了最紧要的关头了,现在台上只剩下了四个人。 对于塞托的出现,坨坨镇的人是没有半分以外的。阿列沙已经死了,不管他捏造的那些罪证是否是真实的,属于他的时代早已成为过往云烟,这是一个属于强者的世界,只要你足够强大,能够庇佑南疆,那么曾经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可以一笔勾销。 看到塞托站在四强的台上时,底下免不了一阵窃窃私语。众人还记得塞托的阿母,那个当了南疆十五年巫王的女人,她积威太甚,以至于很多年来南疆的人一直将她的一举一动奉若神明,所以对于她的儿子是否有不下于她的真实本领,所有人都是抱着怀疑的态度的。 篝火燃得更旺盛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精会神地盯着台上的四人,韶光有些困顿的打了个哈欠,脑袋歪在奚原的肩膀上昏昏欲睡。 奚原将盖在韶光身上的自己的披风笼得更紧了一些,防止她受寒。南疆的昼夜温差十分大,秋日的白天只穿两件衣服便足矣,但到了晚上,却得穿上厚厚的兽皮衣用来御寒。 等一阵冷风吹到韶光的脸上,让她再一次清醒的时候,巫王大赛已经结束了,塞托挺立在高高的台上,接受着南疆众人的敬仰和膜拜。当韶光看过去的时候,刚好与塞托的目光相接,塞托激动地看着她,似乎这一刻的喜悦,只想与她一个人分享。 于是韶光也露出一个笑容,庆贺他脱颖而出,成为这一届的巫王。 接下来便是各种繁复的仪式,到最后,便是打开高台的机关,将盛放着应天石、蟠龙戟和巫神面具的玉台露出地面,塞托用一旁的巫女递过来的一把雕刻精美的银刀割开自己的手腕,让自己静脉上的血液流淌到巫神面具上,直到血液将整张面具完全浸泡为止。 片刻后,浸泡在血液中的巫神面具,开始渐渐地吸收血液,直到整张白色的面具上一点血液也无的时候,塞托伸手拿起巫神面具,缓缓地贴在自己的脸上。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黑色的身影跃上高台,伸手便朝蟠龙戟抓去。戴上巫神面具的塞托立刻与他缠斗起来,这才发现,欲夺蟠龙戟的居然还是那个一身魔气的小男孩。 底下的人看到那个孩子立刻又混乱了起来,奚原护着韶光躲在一边,而白腊已经不知所踪。 台上两人的较量越来越激烈,原本武功平平的塞托在戴上巫神面具后,力量大增,实力丝毫不在那个小男孩之下。 高台因为两人的打斗彻底的坍塌下去,掉在了水中,两人且战且走,从水面打到了坨坨镇的祠堂。可就在最紧要的关头,也不知是地龙塌陷还是如何,整个地面发生剧烈的震动,房屋也开始坍塌…… 周围的火把摇摇晃晃,韶光被护在奚原的怀中什么也看不清…… 等所有的一切都停止下来的时候,韶光从奚原的怀里露出脑袋,艰难地看向四周,只见目光所及之处,一片断壁残垣,还有微弱的火光在燃烧着,天际一片漆黑,原本明亮的星星此时因月亮被遮蔽于乌云之后,开始变得黯淡无比。 而不远处的坨坨镇祠堂,已经彻底被废墟给掩埋了,祠堂边的几棵树,也东倒西歪地被连根拔起,覆盖在废墟上。 一阵冷风吹了过来,韶光浑身颤抖,这是她第一次经历如此可怕的事情。在这样的天灾面前,她感觉自己如此渺小。 她在奚原的搀扶下深一脚浅一脚的朝祠堂走去,在远近的废墟里,有些受了轻伤没有昏迷的人也渐渐地从废墟中走了出来,点燃火把喊着自己亲人的名字,一声声的无比急切。 这是一个混乱的夜晚,混乱到天明。 等所有人终于想起他们的巫王也被埋在废墟下的时候,天色已经微微发亮了。那时候,韶光和奚原的嗓子都有些喑哑,因为他们走到祠堂后,便一直在呼喊着塞托的名字。也不知道塞托是不是昏迷了,底下一直没有传来他的声音。 于是坨坨镇中分出一部分人,开始挖掘祠堂,寻找塞托。 韶光一夜未睡,脸色有些苍白,眼底是一片青黑,奚原心疼地看着她说道:“殿下,先回去休息一番吧。” “可是塞托……” “殿下留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再说,塞托已是今非昔比,坨坨镇的人一定会将他们新任的巫王救出来的。如今塞托已是生死不知,殿下身子骨弱,可不能塞托还未脱险,殿下就病倒了。” 韶光点了点头,正打算站起来的时候,却被奚原一把抱了起来,因为他亲密的动作,韶光的心剧烈的跳动了起来,她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脸上有些发烫。 “冒犯了,殿下。”她柔软的身体躺在自己的怀中,相贴的温柔令他的手有些僵硬,仿佛不知道该怎么抱才会让她不舒服,索性维持着一个姿势。 韶光的脑中一片空白,在奚原抱她回到山上的时候也是一片晕眩。 将这件事情告诉塞托的母亲后,她一听到儿子被埋在了废墟底下,立刻撑着病体朝山下赶去。 连日以来发生的事情太多,奚原根本不放心韶光一个人在山洞呆着,嘱咐山玖跟着塞托的母亲下山后,便陪在了韶光身边。 可能是太累了,韶光很快睡了过去,而撑在韶光床前的奚原也抵挡不住困意陷入了沉沉的睡眠。 坨坨镇哀鸿遍野,好在因为昨晚的巫王大赛,很多人都在广场上观赛,处于空旷的地方,因此死伤的人数并不多。众人围在祠堂边挖了两天两夜,才挖到了一个巨大的石门前,而石门里面,也传来了塞托的声音。 石门外面放置着蟠龙戟,而石门上方有一个凹槽,凹槽的形状刚好可以将蟠龙戟放入其中。 塞托让人将蟠龙戟放进凹槽内,这样便可以打开千斤重的石门,可惜每一个上前拿蟠龙戟的人都会被上面的紫气给弹开,无人能够近身。 塞托的母亲看了一会儿蟠龙戟,想了想,对一旁观看的韶光说道:“恩人既是能够修复巫神面具,便是身带紫薇之气的天命贵人,这蟠龙戟上紫气缭绕,怕是也只有恩人能够近身了。” “不行,殿下金枝玉叶,容不得一点闪失。”奚原立刻出声阻止,将韶光护在身后。 “奚公子,老身知道奚公子关心恩人,可现在救人要紧,老身的儿子已经在这废墟下埋了将近三天了,”塞托的母亲面露急色,语带恳求,“老身保证,这蟠龙戟是断断不会伤害恩人的。” “你如何保证?”奚原怀疑地看着她。 “请奚公子相信老身。”她无奈地叹了口气。 奚原依旧不肯让步,无论她怎么说,奚原就是不肯让韶光涉险,万般无奈之下,塞托的母亲不知朝他吹了什么烟雾,他瞬间便瘫软了身子,倒在了地上。 “奚原……”韶光紧张地蹲了下来,摇了摇他的身子,转头防备的看着塞托的母亲,“你将他怎么了?” “恩人放心,我刚刚吹得只是普通的迷烟,奚公子一会儿便会醒过来,请恩人现在去拿蟠龙戟吧。” 韶光担忧的看了一眼奚原,站起来靠近石墙边的蟠龙戟,颤颤的伸出一只手,闭上眼睛害怕的摸了上去,当她摸到金属冰凉的质感时,心底才算松了口气,这蟠龙戟果真没有将她弹出去。 韶光睁开眼睛,在众人惊奇的目光中抓起蟠龙戟放在石墙上的凹槽内,石墙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吐出蟠龙戟,然后缓缓地朝顶上移去,露出一个点着鲸鱼油灯小房间,在房间的正中央的石桌上,长着一株浑身雪白的小树,小树的顶端,结了一只青色的果子。 而房间的四周,全部都是一卷卷封存起来的巫典,人们的目光贪婪地逡巡在这些巫典上,可惜所有人都有自知之明,这些老一辈留下来的巫典是属于这一代的巫王的,而非他们的。 山玖面上一片喜色,盯着那一棵白色的小树看得目不转睛,嘴里喃喃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来南疆这些日子,我日日留心着四处的景色,想找到萱果,没想到今日竟是在这里见到了它。” 这时候,昏迷的奚原已经清醒了过来,那迷烟的分量并不重。韶光朝脱险的塞托露出一个笑容,终于还是朝奚原跑了过去。 塞托的心底闪过一抹失望,明明受困的是他,可是她更关心的还是他。在石门内,他就已经听到阿母将他迷晕了,只是迷晕了而已,她却那么紧张。 他并非傻子,他看得明白韶光看他的目光与看奚原的并不相同,也许现在的韶光现在还不明白那意味着什么,可是他却明白自己已经输了。爱情就是这么不可理喻,明明先遇到她的是他,可是她喜欢上的却是奚原。 他承认奚原确实是一个富有魅力的少年,坚毅、勇敢,看韶光的眼神更是深情而谨慎,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韶光的感受和处境为前提的,从他千里迢迢的进入南疆便看得出他对她的一番执着和深情。 可是想到韶光毕竟还是有未婚夫的,即使韶光的心不在他的身上,奚原也无法抱得美人归,他的心奇异的平静了下来。到最后,没有谁输谁赢,那一朵最高贵的富贵花,终究不是他们能觊觎的。 韶光在不远处担忧地询问着什么,她拉着奚原的手,眼里只装着他,于是纷乱的来往的人,都成了无关紧要的背景。他一直以平稳温柔的语气安慰着她,缱绻在眉目间的柔情,谁能看出他是一个征战沙场的铁血将军? 多日的相处,他明白奚原是一个冷心冷情寡言少语的人,可是这样一个钢铁般的少年,每每在她身边的时候,总能变成柔软的一池春水、几缕白云、一线柳丝…… 两人回到山洞后,奚原让韶光在洞内休息,自己打算去寻找当地的马帮,采购一些旅途上需要用到的东西。 奚原离开后,白腊阴阳怪气地说道:“没见过一天到晚巴在男子身边的姑娘,也不害躁。” 韶光左右看了一眼,见山洞内只有她一个人,便问道:“你是在跟我说话吗?” “难道这里还有别人吗?”白腊冷哼一声说道。 “我与奚原相处时处处恪守君臣之礼,何来害躁一说?”韶光疑惑不解。 “你!”白腊愤怒地看着她,“你别以为你是大周公主就有多了不起,我哥哥现在已经是南疆的巫王了,他以后就是整个南疆的王,而我,从另一个意义上来说,也可以算是南疆的公主。” “哦。”韶光点点头,不过这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白腊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她犯不着与一个孩子计较。 “难道你就没有别的什么要说的吗?”见她一副云淡风轻、漫不经心的模样,白腊心中的嫉妒更是像毒火一般熊熊的燃烧了起来。 “塞托能成为南疆的巫王,我很高兴,以后若是有机会,我会来南疆看他的。”韶光真诚地说道。 “你什么意思?”白腊突然有了不祥的预感。 “明天我与奚原就要返程回京了,此去山长水远,再见也不知何年何月。”韶光叹了口气,有些眷恋的朝山下望去,这山、这水、这人,都无比淳朴,少了宫廷的污秽黑暗,像是大山一样简单实诚。 “为什么奚大哥也要随你回京?”白腊激动了起来。 “奚原乃是我大周的骁骑大将军,自当为国家鞠躬尽瘁,大周需要他,他是我们大周的大英雄。” 白腊的面上闪过一抹急切,走上前说道:“一定是你用身份在压迫他,否则他那样一个自在不羁的人,怎么会喜欢被那些东西束缚?难道你没有看到吗?在南疆的这些日子,他活的很轻松。” “可是当初提议回京的,是奚原。”韶光有些不解她的激动和急切。 就在这时候,山玖从山下走了上来,白腊这才愤愤地瞪了她一眼,转身走向室内,没有再说话。 大约到了傍晚时分,奚原才牵着两匹扛着行李的马走了回来,白腊一见奚原回来了,急忙走上前,摆出一副楚楚可怜的神情问道:“奚大哥,你明天要走了,是吗?” 奚原淡淡地点了点头。 “奚大哥,你明天为什么要走啊?留在南疆不好吗?”见他神色冷漠,白腊觉得更加委屈和可怜。 “这里终非久留之地。”说完这句话后,他从马背上的一个包袱里掏出一块糯米糕递给韶光,“这是隔壁小寨中的特色小吃——竹叶糯米糕。” 韶光揭开油纸,咬了一口,糯米糕柔软滑腻,透着一股竹叶的清香,令她一口便爱上了。 白腊心中纵然有不忿,也明白她是无法改变奚原的决定的。 “山玖姑娘,明日我们便要启程回京了,那萱果,你有没有什么消息?”毕竟是伴随着他一路来南疆的朋友,出于朋友之间的礼节,他不得不问一问。 “已经有下落了,不过那萱果还未成熟,恐怕我还要在南疆等上一段时间,”山玖有些无奈地说道,“至于穷奇,我会将它装在乾坤袋中,你可以随身带着,若是哪一日,感觉乾坤袋剧烈震动,那便是穷奇醒了过来,你只需将乾坤袋打开便是。” 奚原点了点头。 在山下安排完一堆纷繁事物的塞托走了回来,一看到洞门口的两匹马,便知晓奚原与韶光去意已决。南疆再大又如何?留不住两个带着太多牵绊的人。 于是他对白腊说道:“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既然明天殿下和奚将军要走了,白腊,你就下山买点好酒好菜,好好地招待他们一顿吧。” “哥哥,我不要奚大哥走。”白腊撅嘴看着他。 “奚将军乃是大周赫赫有名的大将军,国之栋梁,咱们这个大山是留不住奚将军的,你知道吗?”塞托何尝看不出白腊对奚原的爱慕之情。 可惜我本有心向明月,无奈明月照渠沟。 “那哥哥,我要跟奚大哥一起走。”白腊一脸倔强的说道,夕阳的最后一抹余辉染在她的脸上,逆着光,她的面部线条有些出人意料的僵硬,带着别样的执着。 “别胡闹。” “我没有胡闹,”白腊跺了跺脚,“阿母说了,就是要出了这片广阔天地去闯一闯,才能够长大!你和阿母不是总把我当做小孩子吗?那我现在出去游历,等游历回来了,我就长大了。” 塞托矮下身子,与白腊对视,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妹妹,哥哥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白腊脸色一白,张嘴正欲辩解,可是塞托已经走开了。 白腊怀揣着那一份忐忑,低下头提起篮子下了山。 这一份践行的晚膳,吃的时间很长。由于白腊从山下带来的是酒精度并不高的果酒,于是韶光在盛情难却之下,喝得有些多。 在戌时末睡下之后,巳时又因为内急而从睡梦中醒来,正当韶光打算去山洞附近的一个简易的茅厕解决内急时,突然听到了说话的声音。 她蹑手蹑脚地走到一丛毛竹后,探出脑袋朝前方看去,只见白腊正跟一个小孩在说些什么。 韶光一听那孩子的声音,便确定了他就是坨坨镇的人口中那个带来灾难的妖魔。 “你认为我现在还会帮你吗?”白腊冷笑一声,稚嫩的小脸上透出一股老成之色,与她的年龄极不相符,“当初你跟我说,只要我告诉你,蟠龙戟到底放在哪里,你便替我杀了阿列沙那个狗贼,结果呢?你非但没有杀了阿列沙,反而还连累了整个南疆。” “可当初你并没有告诉我巫神面具除了巫王谁都不能碰。”小男孩看她的眼神有些阴郁。 “我以为你知道!”白腊的脸上闪过一抹不耐烦,“你走吧,我不会再帮你。当初你被阿列沙的五色巫火焚烧的时候,是我瞒天过海救了你,后来奚哥哥要杀了你,又是我在紧要关头救了你,我不欠你什么,反而能算得上是你的恩人。” “如果你能帮我拿到蟠龙戟,我可以满足你一个条件。” “你死心吧,”白腊露出嘲讽的神情,“现在除了那个大周公主,谁都碰不了蟠龙戟,一碰到便会被弹开,你若是想要蟠龙戟,倒不妨从她身上想想办法。” 白腊说这话完全是不怀好意,虽然她并不知道这个小男孩的身份,却是见识过这个小男孩一身强大的力量,如果能利用他去对付韶光,倒是个不错的法子,这样任何人都不会怀疑到她头上。 月光从竹叶的缝隙间漏下一缕清辉,照在小男孩的脸上,将他面上的阴狠展露无遗,韶光吓得心跳漏了一拍,一动不动。 小男孩走了,韶光松了一口气,冷不防的,白腊却朝这边走了过来,韶光正想低下头用这丛毛竹完全将自己遮住,却不料蹲下时,脚下一用力,踩断了一根树枝。 白腊大步走了过来,韶光大气也不敢出,缩在毛竹后面,祈祷着她不要发现。随后,白腊的脚步声停止了,韶光等了很久,也不见动静。 正当她打算探出脑袋往外看看的时候,猛的发现一双眼睛与她相对,她的鼻子几乎要与她的鼻子贴在了一起。 韶光吓得倒抽一口气,白腊却露出了一个称不上友好的笑容:“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我……我看月亮……”韶光指了指天上,她不擅撒谎,一撒谎面上便是一片滚烫,眼睛也不敢与别人直视。 “哦?”从白腊的表情上看不出她到底有没有相信,“此地不空旷,不是看月亮的好去处,从左边这条小道上去,看到拐弯的地方一直往左走,走上三柱香的时辰,你便能看到一个空旷的石台,那石台旁还有我种着的许多昙花,现在已是巳时,正好是昙花将要绽放的时刻,你不如去那边赏月,顺道还能赏花。” “哦。”韶光点点头,见白腊一直看着她,只能硬着头皮朝左边的小道走去,走的远了,仿佛还能看到白腊不怀好意的眼神,韶光的心中突然有些不安。 大约走了一炷香的时辰后,韶光就发现她似乎迷路了,此时,月亮已经隐藏到了乌云后,一阵冷风吹来,她打了个哆嗦,望着幢幢的树影,脑海中浮现出无数在宫廷中偷听到的恐怖的鬼故事,吓得瑟瑟发抖,头皮发麻。 “有人吗?”她可怜兮兮地小声喊道。 可惜那声音一发出来,便风吹向了远处,淹没在了飒飒的竹叶声里。 “有人吗?”她鼓起勇气喊得更加大声了。 回答她的是深林中野兽远远的嚎叫声。 她吓得抱着一株竹子左右看着,又喊了一声:“有人吗?救命啊!” 这时候,有什么东西从她的脚背上爬了过去,触感非常滑腻,吓得她尖叫一声,回过神的时候,才发现,在一块高高的石头上,站着一只赤色的狐狸,正回过头定定的朝她看。 她松了一口气,吓得快要哭出来了,只好冲着原路返回。 哪知道,走着走着,她发现她迷路了,她所走的地方越来越偏僻,渐渐地连路都没有了,而当她努力想寻找路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越走越深。 韶光离开山洞的时候,奚原知道,常年征战沙场的机敏,让他对一点风吹草动都洞若观火。半个时辰后,还未听到韶光回来的脚步声,奚原心中有些不安,披衣而起,朝山洞外走去。 在周围找了一圈后,不见韶光的人影,奚原有些急了,回到山洞将塞托拖出了被窝,急切地说道:“韶光不见了,已经一个时辰了!” 本来还迷迷糊糊的塞托一听这话,立刻就清醒了,他急匆匆地穿上鞋子,取下墙上的一把弓和装着箭的箭筒递给奚原,然后便与他一起出了山洞,两人分头找人。 在最初的急切过去后,奚原冷静了下来,仔细思考着韶光到底会去哪里。他记得今晚韶光很开心,尝了尝甜甜的果酒,觉得这种果酒非常好喝,于是喝了不少。 她是在巳时出去的,那么定是出去解决内急了。他沿着去茅房的路走着,果然发现了浅浅的脚印,脚印到一处停了下来,印迹有些深,像是长时间站立留下来的。 只是这里有两处脚印,一处是韶光的,另一处的脚印比较小,看上去是一个孩子的脚印。 由于已是深秋,万物枯败,林中的腐殖层非常深,因此脚印也较为清晰。他沿着小一些的脚印一路往上走,居然走到了山洞附近。他细细一思索,便明白最后一个见过韶光的人肯定是白腊,也许他能在白腊这里找到什么线索。 可此时的白腊根本不在山洞内,她正坐山顶上看月亮,心情非常愉快。 其实她本不打算让韶光死在深林中,无奈韶光听到了她与那只小妖魔的对话,如果韶光将她听到的事情说了出去,那么等待她的将会是处以死刑或者无尽的幽禁。 南疆的人最恨背叛,尤其是她帮助的那只小妖魔害死了整个南疆三分之一的无辜百姓。 如此也好,韶光如果被深林中的老虎、豹子或者大熊吃了,奚原了无牵挂,说不定会留在南疆。 她忍不住哼起了当地有名的关索戏,只觉得每一句歌词的意境都是那么的优美,随着凉风缓缓地飘荡开去,像是笼罩着月亮的那一抹轻薄的云雾一般。 戏唱到高昂处,却被一声冰冷的质问打断:“殿下在哪里?” 白腊回过头,却见奚原的神色在这样的夜色下,冷若冰霜,他的眼神像是飘荡着夜雾的深渊一般,仿佛一坠落进去,便是粉身碎骨。 一阵冷风吹过,她的身上像是落了一层湿漉漉的冰雨,她怔了怔,回过神,露出一副茫然的模样,就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什么都不懂的十二岁小孩的迷茫和懵懂,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麋鹿一般,湿漉漉、水淋淋。 “我……我不知道……”她摇了摇头。 “殿下最后见过的人是你?”他的语气不是疑问,而是肯定。 “当时她要去茅房,说晚上睡不着,问我哪里赏月最好。我劝她回去,因为晚上林子里很不安全,但是她执意要去,她说她不会去太久的,一会儿就回来了,”白腊面不改色地说出了谎话,随即露出一副害怕的模样,“不会是她现在还没有回来吧?” “她当时去哪儿了?” “我……我不知道……我当时太困了,就先回去了。” “困?困你为何坐在山顶?”奚原犀利地抓住了她话中矛盾的地方。 “我回到山洞的时候,见月色非常好,我又不困了,一个人上了山顶赏月。”白腊在他似乎能洞悉一切的可怕的目光中,不由得乱了阵脚。 “你在撒谎!”他抽出了腰间的刀,架在她的脖颈边,“说!殿下到底去哪儿了!” 白腊感觉一阵伤心和害怕,豆大的眼泪顿时便滚了下来,可她依旧死咬着嘴唇说道:“奚大哥……我真的……真的不知道……” “说!”奚原微微眯眼,被怒意遮蔽了双眼的他此刻微微用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27 部分阅读 …” “说!”奚原微微眯眼,被怒意遮蔽了双眼的他此刻微微用力,将刀子往前送了一分,在她的脖子上割出了一道浅浅的血痕。 白腊吓得嚎啕大哭,心里恨不得韶光现在就被大熊给吃了,凭什么?凭什么她能获得奚原的注目?只是因为她长了一张漂亮的脸吗?除了那张漂亮的脸和她身后滔天的权势,她有哪点比得上她?她不觉得自己哪里不好,为什么奚原就是不喜欢她? 这时候,塞托冲上了山顶,对奚原喊道:“放下刀!不要伤害我妹妹!” “她害得殿下不见了!”奚原气红了眼睛,怒瞪着白腊,像是一头野兽一般。 “白腊,”塞托的面上闪过一抹震惊,他缓缓地走了过来,“白腊,你做了什么?” “我没有!”白腊使劲的摇头,“跟我无关,哥哥,是她自己要去赏月的!哥哥……跟我无关……” “什么?”塞托瞬间便白了,从奚原刀后抓着白腊的衣领子将她提了起来,“你干了什么?你说啊!你干了什么?” 他的额头上青筋暴起,他如何不明白自己妹妹从第一眼看到韶光的时候,便开始深深的嫉妒她了。嫉妒的女人,会做出怎样可怕的事,他根本无法想象,心里闪过各种不祥的场景,他越来越害怕,捏着白腊衣领的手也攥得越来越紧。 “我没有哥哥……是她自己要去赏月的……她说她一会儿便会回来……哥哥……你要相信我……”她使劲的摇头否认,她不敢想象自己若是承认了,哥哥会不会把她打得半死。 哥哥从小对她虽然宠爱,可却也无比严格,他一直教育她不能撒谎,可她今日不但撒谎了,还将他的心上人扔在了野兽遍布的深林中,她无法想象哥哥若是知道这件事是她故意而为之,会不会因此而彻底恨上她。 她的确很想让韶光死,可她也没办法承受哥哥的恨。父亲在她一岁的时候便因为诅咒而去世了,母亲身为巫王,诸事繁忙,没有时间照顾她,她几乎是哥哥一手带着长大的,简直可以说是相依为命。 塞托见她哭得那么可怜,心底涌上一层怜惜,自己对这个妹妹从小宠溺有加,她变成如今这副骄纵自私的模样,也是他教导无妨,她如今尚且年幼,他如何能过度苛责她呢? “我最后问你一遍,殿下去哪儿了?”塞托沉痛地看着她,打算给她最后一次机会。 白腊摇了摇头:“哥哥……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塞托的眼底闪过一抹浓重的失望,似乎连看也不想再看她一眼。打掉奚原举着刀的手,塞托说道:“南疆的夜晚,时常有野兽出没,韶光得尽快找到才行,我们分头行动,我往东边,你往西边。” 奚原也明白,此刻再与白腊追究责任毫无意义,看白腊的样子,也不打算说韶光到底去哪儿了,他还是顺着那丛竹子下的脚印往前找吧。 奚原一边找一边喊,半个时辰后,脚下已经没有路了,只能透过杂草踩踏过的痕迹,辨别韶光走去了哪里。 奚原急得脸上全是汗,那汗随着寒冷的夜风湿了又干。他不停地在深林中呼喊着韶光的名字,感觉自己的天都塌下来了一般,眼睛酸酸的,一颗心更是如同在油锅里煎熬。 有时候,他喘息着,用手抓着自己的头,跟自己说要冷静、别担心,一定会找到她的,韶光吉人天相,一定不会有事的! 可是更多的时候,他的脑海中不断地浮现出老道士说的那句话,红颜醉镜花醉树,最是人间留不住…… 留不住…… 留不住…… 留不住…… …… 不!一定可以留住的!一定可以留住的!纵然要他付出自己的性命,他也一定要留住她的性命! 可是眼睛为什么那么酸涩,酸涩地像是要流出眼泪?与千军万马中取敌军头颅如探囊取物的奚原,有一颗百炼成钢的心,他以为这一辈子自己都不会有眼泪,可那眼中突如其来的热流又是什么? 他仰着脖子,将泪水流回心底,告诉自己,一定不可以软弱!韶光还在等着他,他一定不能软弱! 两个时辰后,嗓子完全嘶哑的奚原,就在精疲力尽之时,突然看到那棵山毛榉树下,一道纤细的身影正抱着自己的胳膊,瑟瑟发抖。 月光透过山毛榉树的缝隙,洒在她的脸上,她在轻微的哽咽着,绝美的脸上一片梨花带雨,像是清晨的山间,兰花上的露珠。 而就在她的不远处,几只老虎朝这边走了过来。哭泣的韶光,却浑然不知。 奚原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运气体内的真气,像是一道疾风一般飞到了韶光身边,迅速点住了她的|||穴道,将她搂在自己的怀中,一动不动的看着朝这边走来的几只老虎,大气也不敢出。 那是几只成年老虎,体型非常大,他们闲庭信步一般缓缓地走了过来,朝站在一旁如同木桩一般的奚原和韶光看了几眼。 有一只老虎甚至在韶光的裙子上嗅了嗅,就在奚原打算抽出腰侧的刀斩下虎头的时候,那只老虎又若无其事的走开了。 等几只老虎都走远了,两人身上都吓出了一身冷汗。 松了一口气的奚原解开韶光的|||穴道,半跪在地上:“微臣救驾来迟,罪该万死,请公主降罪!” “奚原……”韶光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蹲在地上抱着他的脖子痛哭,“奚原……这里好可怕……我要回家……呜呜呜……带我回家……” ------题外话------ 万更,好累啊 林中惊险 1 “殿下,”奚原怜惜地拢了拢她散乱的头发,借下自己的外衣披在她身上,“殿下别怕,微臣一定会将殿下平安带回京城的。” 毕竟奚原曾千里迢迢随着塞托来到南疆,锻炼了一身深林中基本的求生能力,由于这一带没有那种树干像是竹节一般的树,奚原以轻功带着韶光上了树,借下腰带将她绑在树上固定好,又在树木的周围撒了一些硫磺粉,防止虫蛇的靠近。 生理上的疲惫加上心理上的害怕,使韶光很快便睡了过去,奚原却是睁着眼睛一刻也不敢睡,就怕这林中有那种恐怖的食人鸟,要是遇上那东西,两人都无法幸免。 第二日清晨,奚原带着韶光从树上下来,由于是秋季,山林中不少野果成熟了,奚原在韶光的周围撒上了硫磺粉,叮嘱她不要乱走,韶光也乖乖地点了点头,于是他便放心的去摘野果了。 才摘了几只野果,便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尖叫,奚原吓得心中一紧,赶紧朝声源处奔去。 ------题外话------ 作者今晚一直在找资料,菲律宾和泰国的资料都不好找,实在是没什么心情写了,明天多更一些吧,抱歉了。 深林遇险 2 赶到声源处的时候才发现,韶光正站在一条清澈的小溪旁,溪边长着茂密而青翠的杂草,在她的裙子上有着深深的水迹,一直蔓延到了大腿处,看得出来,那条小溪有些深。 此刻,韶光正提着裙子大哭,一脸无措。 “殿下?”奚原一脸紧张地盯着她,只见她死死地盯着自己的裙子,满是惊恐,于是他低下头,这才发现,掩映在青草从中的她的一双脚上,全部爬满了密密麻麻的灰黑色水蛭。 “殿下可否提起裙裾?”此时情况紧急,他也顾不了那么多。 韶光虽然害怕,可面上依旧满是顾虑,女子的脚乃是身体最隐秘的地方,除了生身父母,便只有丈夫能看了。奚原乃是一介外臣,怎能? 可当她看到他满脸担忧的神情时,韶光的心防不由得悄悄地松懈了几分,如果是将自己的腿呈现在这个男人面前,又……又有何不可呢? 这时,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只要她不说出去,谁会知道?不知道为何,她的心中升起一股对裴沧水的愧疚,她与裴沧水青梅竹马长大,可是面对裴沧水的时候,从来没有过这么多复杂的情绪,两人之间时刻恪守君臣之礼,若是成婚,夫妻之间怕也是相敬如宾。 此刻,裴沧水的影子渐渐地在她的脑海中淡了,倒是对眼前的少年生出了一股异样的亲近感,那是一种愿意与之肌肤相亲的亲近感,与裴沧水带给她的那种如哥哥照顾妹妹般温暖的感情完全不同。 ------题外话------ 抱歉了,亲们,古代部分即将结束,这两天一直在找菲律宾和泰国的资料,找的昏天黑地,有用的却没有多少,然后……导致没时间写文……等资料找好后,更新会恢复正常点的。 林中遇险 3 奚原脸上一片苍白,只见韶光的腿上,爬满了密密麻麻的水蛭,一直延伸到膝盖处,他的心中升起一股后悔,韶光乃是皇室中的一朵娇弱的花朵,他应当时刻将她带在身边才是,怎能让她一个人呆在遍布危险的深林中呢? “公主别怕。”他沉声安慰她,从怀里掏出火折子,吹燃,沿着韶光的腿一路灼烧,那些水蛭因为怕烧伤,纷纷从她的腿上掉了下来。 奚原撕下自己的一块衣服,仔细的擦干了她玲珑的双腿,拿起她放在溪边的鞋子小心的给她穿上,他的动作细致温柔,擦拭她的双腿时,就像擦拭一件易碎的玉器,仿佛一个呼吸,那雪白的肌肤上都会绽开一个伤口。 干燥的鞋穿在脚上,缠枝莲花将她的脚温柔的包裹了起来,他手指的热度透过薄薄的鞋面传到了她的脚面上,她的脸顿时便红了起来,心跳如鼓。 而当他的手离去的时候,不知为何,她的心里感到一阵失落。心里的失落直到他将她打横抱起的时候,才再次被填满,她乖顺的将脑袋埋在他的胸膛,只是听着他平稳的心跳,自己的心中也能一片混乱。 奚原找到一块干净的石头,除去周围的杂草后,将她放在上面,紧接着他摘下旁边树上的一只很大的菠萝蜜,用匕首了一刀,剥开,露出菠萝蜜嫩黄而滑腻的果肉。奚原用刀割下一块完整的肉,用一片干净的树叶包裹好,递到她手中。 韶光咬了一口,软软的、甜甜的,入口香醇,如蜂蜜一般醇美的味道在舌尖荡漾开去,也许是饿了,她吃完了手中的一块菠萝蜜后,抬起头望着他。 奚原朝她露出一个淡淡的宠溺笑容,又割了一块果肉。 菠萝蜜虽然又甜又滑,却不能多吃,吃多了会腻。好在韶光的胃口也不大,吃了两块后,感觉体力都恢复的差不多了。 “奚原,我口渴。”她可怜兮兮地望着他。 “公主稍等。”他牵着她的手一路上采集着清晨的露水,将它们放在一片很大的树叶中,采集的差不多的时候,将树叶递到韶光手中。 哪知道韶光一时没有拿稳,树叶里的露水全部洒了下来。眼看着一早上辛苦采集的露水就这么没了,韶光心里一委屈,又是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 好在不远处,长了一丛很粗的竹子,奚原心中一喜,安慰道:“公主稍安勿躁。” 他牵着她的手,走到竹子前,用削铁如泥的破天刀砍断一根竹子,削下一截竹节,在海碗大的竹节中,浅浅的储存了一些水。 竹节中的水还带着竹子的清香,含在口中如同饮上等的太平猴魁一般,竹水入腹,带来一阵沁人心脾的清凉。 吃饱喝足后,两人打算寻找回去的路,并非是奚原的方向感不好,只是这个地方十分古怪,奚原时不时会感觉周围的景物与之前遇到过的一模一样。 中午的时候,两人在一颗香蕉树下坐了下来,长年的征战沙场使奚原明白,在体力匮乏的情况下,必须吃一些肉类,只吃素食会让两人的体力越来越不济。 他的刀法非常准,在一只山鸡经过的时候,飞出了一把刀,割断了山鸡的喉咙,那只山鸡没走两步,便倒在了地上。 奚原在溪水边清理野鸡的内脏时,怕韶光看到后受不了,嘱咐她呆在自己身后,乖乖地闭上眼睛,不要乱走。 可韶光哪里呆得住,看到旁边长了一朵漂亮的野菊花,便嚷着要去摘花。 奚原转头一看,那朵野菊花也只在自己几步之遥的地方,也只得无奈的点头,嘱咐韶光要小心一点。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时辰,当奚原拎着清洗好的野鸡转过身的时候,猛然发现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已经没有了韶光的身影。 他顿时慌了,大声喊道:“韶光——!韶光——!韶光——!” 韶光毕竟还是不知忧愁的少女,昨晚还害怕地嘤嘤哭泣,奚原一来,一颗心便完全落到了肚子里,这时候甚至还起了玩心,躲在一丛茂密的芭蕉树后面,瞅着奚原焦急的样子,心里暗暗得意,想着他什么时候能找到自己。 要是找不到自己,自己就出去吓吓他! 年幼的时候,她经常和裴沧水玩这样的游戏,可惜裴沧水宠着韶光,每次都说找不到人。当韶光跳出来,看到他惊吓的样子时,也确实挺有成就感的。 眼看着奚原担忧得脸都白了,在不停地四处找她时,韶光的心中升起了一股愧疚,正打算跑出来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影子正慢慢的被一团庞大的影子吞噬。 她的心中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当她转过头的时候—— “啊——!” 一声惊恐的尖叫从芭蕉树后传来,奚原吓得脑中一片空白,身体先于理智一步地朝芭蕉树飞奔而去。 说时迟、那时快,一只巨大的熊掌朝韶光的脑袋拍了过来! 一柄闪着寒光的匕首带着呼啸的风声侵袭而过,将硕大的熊掌钉在旁边的树身上。 这头凶猛的大熊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嚎,痛得眼睛都红了,另一只熊掌又朝韶光拍了过来。 奚原的破天刀在他清理野鸡的时候被放在溪边,此时奚原想也不想的扑了过去,抱着韶光一个翻滚,将她紧紧地抱在怀中,压在身下。 这是一只凶猛的熊瞎子,连林中的猎人见到了都要退避三舍,他一双熊掌上威力巨大,重逾千斤,一掌拍过来的时候,虽然奚原抱着她滚开了,但肩膀仍然被手掌的一小部分给拍到了,肩膀上传来了骨裂的声音。 奚原咬紧牙关没让自己发出痛苦的声音,他有预感,自己在肩膀在熊瞎子的奋力一拍下,肯定发生了粉碎性骨折。 熊瞎子将自己钉在芭蕉树上的手掌拔了出来,可惜由于它粗鲁的一拔,匕首带来的伤口更深,它不由得痛得浑身发抖、惨叫连连。 正当它打算低头,用左掌将右掌上的匕首拔出来的时候,奚原瞅准时机,先将韶光草草的安置在了一块安全的大石头后面,随即爬上了旁边的一棵大树,利用高度优势,从高处跳了下来,骑在熊瞎子的背上,一拳砸向熊瞎子的眼睛。 熊瞎子惨嚎着用左掌捂住了自己的一只眼睛,奚原从他的肩膀上跳上他的右臂,顺着他的右臂迅速走了下来,抓起他右掌上的匕首抽了出来,在它挥手要将他砸死在树上的时候,跳到了对面一颗稍矮一些的树枝,腰部向后弯曲,仰身将匕首割入熊瞎子因捂住眼睛而抬起的左胳膊下的动脉里—— 血雾漫天! 左胳膊下的动脉连接着心脏,一旦割断,很快便会死亡。 熊瞎子浑身痉挛的倒在厚厚的落叶中,溅起了黄叶漫天飞舞,它身上的血在快速地流失着,喷的周围一片血红。这只熊瞎子没有抽搐多久,便彻底的断了气。 这个过程中,奚原一直紧紧地捂着韶光的眼睛,感受着韶光的睫毛刷在他掌心的不安感觉,有些愧疚地说道:“微臣该死,令公主受惊了。” 韶光将他放在她眼睛上的右手拿了下来,盯着他流血的肩膀,颤抖着说道:“把伤口给我看看。” “公主……”他单手搂着她坐了起来,语气中带着迟疑,对他来说受伤死亡都是兵家常事,可是韶光从小便生活在杀人不见血的宫廷,他担心她没有承受直面血腥的能力。 他不想吓到她。 “我想看看,”她的眼睛红了,心里像是被堵着一样,满是后悔和自责,就那么深深地看着奚原,哽咽着固执地说道,“我想看看。” 奚原不得已,慢慢的揭开自己的衣领,衣料因鲜血与伤口黏合在了一起,每揭开一下都疼得他轻微抽气,他咬着牙,将衣领全部揭开,露出了血肉模糊的伤口。 只一眼,韶光的眼泪便刷得掉了下来,她泣不成声地说道:“对不起……奚原……对不起……都是我不好……对不起……” “没关系,是微臣没有保护好公主,才会让公主受惊。”他伸出右手怜惜地拭去她脸颊上的泪水,每一滴湿润的泪水,都叫他心疼不已。 她握住他完好的右手,悔恨铺天盖地,心里的痛让她浑身颤抖。 “别哭,公主,”他微微地叹了口气,“微臣没事。” 她心里满满的都是难过,她扑上前轻轻地搂住奚原,泪水一滴滴的滴在他的脸颊上,温热的滑落,她的身子微微地颤抖着,像是一只冬日里的寒号鸟。 他感受着她的泪水,在心中发誓,要用一辈子好好地珍惜怀中的女子,绝不让她再流一滴眼泪。 渐渐地,她的情绪平静了下来,转头看着他狰狞的伤口,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一方雪白的手帕抹去了伤口之外的斑斑血迹,然后,她慢慢地垂下头来,像是要亲吻他的伤口一般,在那狰狞可怖的伤口上轻轻地吹了一口气。 奚原身子一僵,浑身一震战栗,那是一种颇为奇异的感觉,不知是想将她推开,还是让她继续维持着抱着自己的姿势。 韶光没有察觉到他的异样,只是抬起头望着他,眼中一片湿润:“还疼吗?” 她的表情纯真的令人心怜,他摇了摇头:“不疼。” “一定很疼,”她有些无措地望着那片模糊的血肉,难过得直掉眼泪,“奚原……该怎么办……” “公主别怕,微臣没事的,”他握着她的柔若无骨的小手,将掌心的热度传递到她的手掌中,试图让她心安,“伤口只是看起来很可怕,其实并不严重,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她的手指想去触碰那淋漓的伤口,可又不敢触碰,最后只能微微发抖地握着,捣住呜咽的唇,留下一个个痛苦的深刻齿痕。 奚原很冷静的用刀割下了几节布条,在韶光的帮助下,包扎好了伤口,还好不是伤在手臂上,也不用上夹板,只是这条左手,暂时是废了。 即使只有一只能动的手,奚原也搭起了一个捡起的架子,用树枝穿起山鸡烤了起来,再淋上一些野果的汁液,烤出了一份酸甜可口的烤鸡肉。 其实韶光很难过,没有什么心思吃东西,可她不敢辜负奚原一番心意,闷头吃了小半只鸡,吃完之后,韶光转头看着他,沉默了一下,问起了一个更加令人难过的问题:“送我回京之后,你就要走了吗?” 奚原沉默了一下,这似乎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他没有看她,盯着将要熄灭的火焰,低声说道:“内乱未平,微臣……微臣自是要为国家鞠躬尽瘁的。” 韶光感觉胸口一阵闷闷的疼痛,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有些委屈地盯着他的眼睛:“难道就非你不可吗?” “公主……”感受到她语气里的悲哀和不舍,奚原有千言万语想说,可最后只化作一声呼唤,他终究什么都说不出口。 “你说啊!大周人才济济,难道就非你不可吗?”她不管不顾地问道。 “公主,”他抬起头有些艰难地看着她,像是想将她这一刻的温柔婉转全部刻进深深的心底,“如果微臣不去荡平内乱,那微臣去做什么呢?” “做什么都好,我只要……我只要……”你留在我身边。 可是那句话终究说不出口,韶光是有未婚夫的,尽管跟奚原在一起的这段时间,她刻意将与裴沧水有关的事情压在心底,可她到底是有未婚夫的。皇帝的话一言九鼎,皇家一诺千金,退婚便是放在民间都是了不得的大事,放在这处处以礼为尊的皇家,叫她如何开口? 以后,她会嫁做人妇,奚原亦会娶个娇妻,从此与他人举案齐眉、白头到老…… 明知道这是既定的事,改不了,为何她会这么委屈难过,她从怀里掏出上次没有吃完的那一包梨糖,将一颗颗半透明的糖全部扔进了火里,既然注定是得不到的,不如一开始就狠狠抛弃! “公主……”他无奈地看着她孩子气的举动,其实对于未来他又何尝不伤心,如今的时光不过是偷来的幸福,可纵然短暂他也满足,韶光是天上的月光,这辈子他注定只能远远的看着,纵然咫尺,亦是天涯,他如何敢去奢求? 韶光将手中的糖果全部都扔到了火中后,嘟着嘴不再说话。 奚原叹了口气,满满的都是对未来的无奈,看着韶光仙姿卓然的侧脸,他在心中暗暗发誓,不管未来如何,他都一定要为韶光守住这江山,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一整个下午,韶光都没有说话,闷闷的也不知在跟谁生气。奚原在沙场多年,身边都是一群粗汉子,所以他真的不会用语言来安慰人,关心一个人,他只会做,但他不会说。 此刻,尽管他真的很想让她开心,他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一路带着她走的时候,一路摘着路上的鲜花。韶光一直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当她回过神的时候,只见眼前出现了一束五颜六色的花,有一串红、菊花、大丽花、野蔷薇、秋芙蓉、雁来红、秋海棠,这一束鲜花被一株盛开着的蓝色牵牛花绑在一起。 她转头一看,果然,奚原左肩上的伤口被绷开了,他一只手是无法扎起一束花的,想必是他为了让她开心,勉强使用了几乎不能动的左手。 面对这样一个笨拙却一心想要让你开心的男人,你还能说什么呢?韶光接过鲜花,眼泪刷得掉了下来,一颗颗掉在花瓣上,像是一颗颗晶莹的露珠,将鲜花点缀得更加美丽。 “别哭……”奚原慌乱地抬起手拭去她脸上的眼泪,却让她哭得更加伤心,她一把推开奚原,没有防备的他被推得退了几步。 韶光睫毛颤抖,有些愧疚,却也没有去拉他,只是自顾自地往前走。奚原追了上去,默默地走在她前面,为她扫清路上的一切障碍。 韶光看着身前这个少年,不知不觉,他已经出落得越发像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青涩和稚嫩已经从他身上褪去,他的肩膀很宽阔,像是能为她撑起一整个天地。 如果能在遇见裴沧水之前,便遇上他,该多好? 可惜如果说一万遍,也只是如果。她握住了手中的这束鲜花,像是握住了一颗灼热的心,那颗珍贵的心,让她踌躇、犹豫、裹步不前,她真的能将这颗心弃如敝履吗? 回答她只是泪水坠落在鲜花上那轻微的声音,溅起一颗颗的细微的花粉,一颗颗拼凑不了一份逝去已久的平静心情。 晚上,吃的是野兔,奚原将各种鲜美的野果填充在野兔的腹中,然后用厚厚的树叶包裹了野兔,外面在用黄泥包裹了一层,将它埋在地下,而在地上,他则升起了一堆篝火。 大约过了半个多时辰,奚原将野兔从地下刨了出来,敲开包裹在外面的黄泥,一股诱人的香味顿时飘了出来。奚原照例让韶光先吃饱,自己再吃剩下的半只野兔。 吃完后,奚原将快要的熄灭的篝火点燃的更加旺盛了,他抱着她上了树,两人相互依靠着坐在树上。奚原闭上眼睛闭目养神,她坐在一旁看了他很久,底下的火焰是不会灭的,奚原跟塞托在一起的时候,也学了一些简单的巫术,其中一项便是让篝火燃烧一整夜的巫术。 她用目光描摹着他英俊的轮廓,底下的火光忽明忽暗,恍恍惚惚的笼罩在他的脸上,使眼前的他看起来那么虚幻,仿佛一眨眼的功夫,他就会消失不见。 他大约是睡着了吧?韶光心想,可也不能确定,伸出的手停在半空中,最终还是没有触上他的脸,她几不可闻的叹息了一声,将脑袋靠在他没有受伤的右肩,轻轻地闭上了眼睛,而披在她身上的奚原的外衣,却悄悄地掉到了树下。 半夜,韶光被一阵冷风吹醒,打了个哆嗦,下意识地抱紧了身旁的奚原,可就在这时候,她看到不远处鬼鬼祟祟的钻来了一个巨大的身影。 她打起精神,定睛一看,那是一只豹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蹿到了树下,叼起地上的那件衣服便跑。 “啊——!”韶光尖叫一声! 奚原猛然惊醒,拿起身边的弓箭,弯弓搭箭,所有动作只在刹那间完成。 那种豹子大概也发现自己叼错东西了,再次跑了回来,打算叼走一个人,而就当它闯入奚原的射程内时,奚原手中的箭矢也离开了弓弦,疾劲地射入了豹子的脑袋,从左眼射进,右眼射出! 那只豹子挣扎了几下后,便断了气。 而做完了这一切的奚原,额头上都是豆大的冷汗,他的嘴唇一片苍白,肩膀上的伤口完全裂开了,再次流出了潺潺的鲜血,整个左臂,已经完全不能动了。 他咬唇,忍着剧烈的痛苦,连闷哼一声也不肯。 “你没事吧?”韶光在微弱的火光下,盯着他血糊糊的左肩,心里满是担心和难过,再次流下了眼泪,一脸无措,她第一次觉得自己是如此的没用,遇事只知道让别人保护,除此之外便是哭,想为他做点什么,却无从做起。 “微臣不要紧,”他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轻微的喘息着,还不忘用右手给她擦眼泪,“公主勿需担心。” “你在说什么傻话?你都这样了,”她擦了一把眼泪,自责的哭喊道,“都怪我……如果不是我……你根本就不会变成这样……都怪我……都怪我……” “微臣愿意为公主做任何事,”他宠溺地看着她,摸摸她的头发,虚弱的安慰着她,“因为您是微臣的公主啊……” 不是大周的公主,只是他心中的公主。 “可是如果不是我……你根本不会变成这个样子……” 他轻轻地拍打着她的背,无声的安慰着她,渐渐地她制住了哽咽,帮他再次包扎好了伤,靠在他的怀里,陷入了睡眠。 这一夜,无梦,她睡的极为心安,在那个温暖的怀抱里,她仿佛找到了归宿一般,面上露出了慵懒的媚态,像是一只撒娇的猫咪,将自己的全身心都放在了他的怀里。 可是第二日醒来的时候,她却发现他满面潮红,嘴唇也干裂得脱皮了。她惊慌地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那滚烫的温度一下子令她慌乱了起来。 “奚原!奚原!奚原!”她惊慌地轻轻摇了摇头,在他耳边急促的呼唤着。 “公主……”他艰难地睁开了眼睛,呼吸有些粗重,声音也非常沙哑。 “你起了高热,”她面上满是担忧,“该怎么办啊?” “无碍,”奚原挣扎着坐了起来,解开绑着两个人的布条,单手抱着韶光落了地,“公主,微臣这便为您准备早膳。” “你别去了,你现在病了,我去找好吗?”她担忧的近乎祈求。 “怎能让公主涉险?”尽管现在脑袋很疼、身体也是阵阵无力,但奚原依旧很坚持。他明白,昨天受伤了,现在的高热肯定是因为伤口发炎引起的。 这林中又没有可以熬药的东西,他现在只能凭自己的意志力熬一熬,他倒是不怕死,只怕在自己死之前,没有将韶光送到安全的地方。 第一天,奚原尚能装作若无其事的为韶光张罗吃食,带着她在林中探路,第二天,他的神色便差到韶光都担心他会随时倒下的地步了。 而就在第三天的晚上,他在树下撒硫磺粉的时候,突然感觉眼前一阵阵发黑,他极力想抵御这阵虚弱,可惜身体却由不得他,最终,他的视线里失去了韶光的身影。 “奚原!奚原!奚原!”韶光扑倒他身边不停地呼唤着他,一声比一声凄切。 她伸手去探他额头上的温度,那温度太高了,她的内心一阵绝望,她曾听人说过,宫中有不少犯了事的宫女太监,被打得半死之后扔入了柴房,可最终他们不是重伤而死的,而是因为发了高热而死的。 这年代,若是发了高热,得不到及时的治疗,死亡的几率很大。 她紧紧地握着奚原的手,一遍一遍的在他的耳边呼唤着他的名字,越是呼唤越是绝望,他的身体很热,可他却像是一尊不会动的木偶一般,也许她现在的呼唤,他根本听不到。 她的心一阵阵的发凉,她无比后悔三日前的所作所为,如果她没有一时心血来潮想玩躲猫猫,就不会招来熊瞎子,如果没有招来熊瞎子,他也不会变成这样。 她握着奚原的手,一直哭一直哭……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的哭声太过悲恸,一整夜,她没有遭到任何一只野兽的袭击。 一直到天色微微亮,她的哭声才微弱下来,此时她的嗓子已经快哑了,两只眼睛也肿的像是核桃一般。 这时候,远处传来了一声熟悉的呼唤:“殿下……殿下……你在哪儿啊……殿下……” “我在这儿——!” 解药 像是绝处逢生的人一般,韶光大喊一声,站了起来。《 href=〃www。lwen2。com〃 trget=〃_blnk〃》www。lwen2。com 塞托绷紧的像是箭弦一般的神经终于松弛了下来,他飞快地朝她跑了过来。 看到了眼前可以依托的人,韶光的安全感终于回来了,于是再也忍不住委屈,又哭了起来:“塞托,你快来看看啊,奚原,奚原他怎么样了?” 塞托这才发现倒在地上的奚原,见他满面潮红,左边的肩膀上还有化脓发出的一阵阵腐臭味儿,面上不由得严肃了起来,从怀里掏出一个瓶子,倒了一些黑色的粉末在他的伤口上,那些粉末一掉到伤口上,便开始慢慢的膨胀、蠕动,韶光这才看清,原来那是一只只细小的虫子,那些虫子快速的爬动着,像是在吃奚原肩膀上的腐肉。 不一会儿,那些腐肉就全部被虫子们吃干净了,只留下了一片红色的血肉。 塞托又拿出另一个瓶子,倒出了一只白色的虫子,让那只虫子顺着奚原的唇爬了进去。接着,他又拿出一个黑色的瓶子,倒出了一些白色的药粉在他的伤口上,最后不知从哪里抽出一卷绷带,将他的肩膀给小心的缠绕了起来。 “没事了?”韶光紧张地问道。 “暂时没事了,”塞托点点头,“那种虫子乃是我从小养到大的寒冰蛊,对于发了高热的人最是有效,可以起到良好的降温效果,但是不能让那虫子长久的呆在他的身体里,否则他的体温会越来越低,最后会被冻死。” “那……” “没事的,”塞托见她一脸担忧,心里有些难过,他看得出来,奚原肩膀上的骨裂必定是熊瞎子所为,韶光在经历了那么可怕的事情之后,害怕担忧也是正常,可是他心里就是不舒服。 嫉妒真是一种可怕的毒药,腐骨蚀心。当着心爱之人的面,毫无保留的救自己的情敌,真是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塞托自嘲的笑了笑。 是否遇上了爱后,什么都开始变得计较,原本可以一笑置之的肚量,什么时候消弭于无踪,眼中的她的每一个表情都会令他深想,最后令他深深地被伤。 这座山林中有什么古怪,塞托自然是知道的,回去的路上,塞托背着奚原走在前面,韶光默默的走在后面,视线一刻不曾离开奚原。 当塞托问她这几天发了什么时,她又开始嚎啕大哭,将这几日经历的事情说了一遍,着重的表达了她的后悔和伤心。 在她断断续续、语无伦次的表达中,塞托明白了事情的始末,见韶光短短的几日就已经憔悴悲伤得不成样子,心中不由得对妹妹升起了一股怨恼。 韶光哭了好久才平静了下来,塞托叹了口气,也不知该如何安慰她。 虽然奚原带着韶光在深林中转了好几日,其实这里离坨坨镇也不过几十里远,只走了四五个时辰便回到了山洞。 不过这时候,塞托已经不住在山洞了。坨坨镇的人为新任的巫王献出了一座三进三出的宅院,而新的巫王府也在建。 将奚原抬回宅院后,塞托立即去请山玖前来治病,而韶光则坐在奚原的床头,拉着他的手,絮絮地在跟他说些什么。 可能是因为太累了,韶光没有说多久,便趴在床头睡了过去。 而就在这时候,卧室的门被悄然打开,白腊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她站在床前,居高临下地看着韶光,眼里闪过一抹怨毒,抽出匕首,朝她狠狠地划去—— 可最终,在距离?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28 部分阅读 而就在这时候,卧室的门被悄然打开,白腊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她站在床前,居高临下地看着韶光,眼里闪过一抹怨毒,抽出匕首,朝她狠狠地划去—— 可最终,在距离她的脸之后毫厘只差的时候,她停了下来。上次因为她故意将韶光引去了那片有去无回的古怪山林,哥哥就已经开始对她心存怨恨了,若是这次毁了她的脸,说不定哥哥会剥了她脸上的皮来还她。 她狠狠地吞下一口气,将匕首收了回去,没关系,即使不毁掉你的脸,我也有本事让奚大哥移情别恋。 她的脸上浮起一抹得意的笑容,掏出一个瓷瓶,将一些粉红色的液体倒进奚原的唇里,然后满意的离开。 山玖很快便来了,她是山中修炼多年的精怪,自然有的是灵丹妙药。只见她从容不迫的拿出两颗药,一颗喂进了奚原的口中,一颗研磨成粉末洒在了奚原的肩膀上。 撒上药粉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结痂、脱落,长出新的粉嫩的皮肤,山玖微微一笑,对感激连连的韶光说道:“姬姑娘勿需担心,他的外伤已经无碍了,只不过,就算我的伤药再好,他的肩膀粉碎性骨折了,也得修养上好几天,骨头才能长好。” 一般来说,骨折了需要修养十五到二十天,骨头才能长好,而山玖能让病人几天就长好骨头,可见山玖医术之高超。 随后的几天,韶光一直守在奚原身边,连睡觉都是趴在他的床头,一门心思全部放在了他的身上。好在白腊这几天一直没有出现,她也就没有想起白腊与那个小邪魔一般的男孩之间的交易。 在第三天傍晚的时刻,奚原终于醒了过来,韶光见他睁开了眼睛,一脸兴奋,握着他的手也收的更紧了。 谁知奚原醒来之后,看她的眼神极为冷淡,他抽出了自己的手,生疏地说道:“公主请自重。” 韶光僵了一下,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孤男寡女同处一室,恐有损公主清誉。”他冷淡的下了逐客令。 “奚原……”她惶惑地看着他,有一丝不解,明明几天之前,他们那么亲密,他们牵手、拥抱,为何现在他对她这么冷淡? “既如此,微臣告退,留公主一处清静之地。”说着,他便挣扎着要起来。 “别!”韶光担心他肩膀上的伤没有彻底好,赶紧说道,“既然……既然你不想看到我,那我走就是了。” 正当她一脸黯然的要离开此处时,白腊端着一碗清粥走了进来,笑盈盈地看着奚原,欢快地说道:“奚大哥,你醒啦!” 奚原的眼里闪过一抹亮光,露出一个极为宠溺的笑,接过白腊手中的碗,握住她的手指吹了吹:“这么烫,也不怕伤着手。” 白腊小麦色的脸上露出一抹红晕,娇羞地说道:“没关系,我不怕烫。” “真是个傻丫头。”他捋了捋她鬓边的头发。 白腊舀起一勺粥,在唇边吹了吹:“奚大哥,喝点粥,这粥我煲了好几个时辰。” “累不累?”他的目光中露出一抹怜惜。 “不累,”她笑着摇了摇头,羞涩地呢喃道,“为你煲粥,我很开心。” “可是,我不想看到你累,”奚原叹息一声,接过她手中的碗,自己喝下了粥,“虽然很美味,但是下次让别人熬粥好吗?看到你为我劳累,我不忍心。” “好。”白腊娇羞的低着头,任他握着自己的手,温柔的摩挲。 此情此景,落在韶光眼中,她感觉自己的心像是被狠狠地撕裂了一个口子,她感到极不舒服,各种阴暗的念头像是春天的野草一半疯狂地在心中滋长了起来。 原本已经跨出门槛的她,走回了床前,质问道:“你不是说你我之间孤男寡女,不该共处一室,否则有损清誉吗?那你与她是怎么回事?” “公主乃金枝玉叶,一言一行关乎皇室尊严,自当恪守礼教,”说着,他转头含情脉脉地看着白腊,“我对白腊姑娘,乃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好一个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韶光怒极反笑,抓起床头早已枯萎的那束花,狠狠地地砸在墙上,转身大步离开了此处。 几日前鲜艳的一串红、菊花、大丽花、野蔷薇、秋芙蓉、雁来红、秋海棠,此刻,尽数枯萎,细碎的花瓣从花梗上脱落,艳色成灰,被风一吹,如同黄昏时刻的那飘零的黯淡碎雪。 一走出房间,韶光的眼泪便急促的掉了下来,她找了个梯子爬上房顶,一个人默默地哭泣,脑海中不断出现的是他面对她冷淡生疏的那张脸,以及他看着白腊时,含情脉脉地说的那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夕阳西下,暮霭红隘,她孤独的坐在高处,望着坨坨镇华灯争放,浓焰烧空连锦砌,整个人孤独又可怜,像是豢养了许久又被残忍抛弃的小兽一般。 渐渐地,皓月升起,浸小城如画,花影寒笼绛蕊,渐掩映,繁花翠竹千万顷,一阵夜风吹来,将她的伤心吹散了几分,正当她打算爬下去的时候,突然看到奚原与白腊相携而出,奚原坐在庭中的椅子上,白腊坐在他的腿上,依偎在他的怀中,两人正絮絮地说着什么,一时间浓情蜜意,不关风月,只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韶光感觉一颗心仿佛掉进了冰窟窿,寒风中送来几颗陨落的星星,像是脸颊上掉下的那颗泪珠,冰凉、急促。 中庭月白树栖鸦,冷露无声湿桂花,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 不知相思落谁家…… 第二日,两人照例浓情蜜意,韶光气得将自己关在房中不肯出门,而塞托因为南疆的地震,忙于各种繁杂的事物,也没有注意到奚原和白腊的异样。 第二日晚膳后,在房中闷了一天的韶光打算去庭中的桂花树下纳凉,才刚出了门,便看到对面的门也被打开了。奚原穿着一件深衣,走了出来,四目相接,韶光冷哼一声,打算回房。 “公主……” 奚原的声音依旧冷漠疏离,令她浑身一颤,内心涌上了一股难以言喻的酸楚。 “微臣有事要说。” “何事?”心中升起一股怨怼,韶光的语气不由得也冷漠了起来。 奚原走了过来,单膝跪地,垂首恳求道:“微臣此次前来,请求公主两件事。” 她淡淡的点了点头,倒要看他有何好说。 “第一件事,请公主饶恕微臣不能送您回京城了,并请公主回到京城后禀明陛下,奚原自请辞官卸甲。第二件事,便是请求公主为微臣与白腊姑娘主婚。” “什么?”韶光有一瞬间没有反应过来,她震惊地后退了一步,朱唇颤抖,“你、你说什么?” “请公主禀明陛下,奚原自请辞官卸甲,再则,请公主为微臣与白腊姑娘主婚。”奚原又一字一句的重复了一遍。 “为什么?”她原以为自己会歇斯底里,没想到这句话问出来后却是轻飘飘的,像是自己全身的力气都被耗尽了一般。 “因为微臣与白腊姑娘乃是真心相爱,愿与之举案齐眉、白头偕老,一辈子留在南疆陪着她、爱着她、宠着她,尽微臣所能尽的一切能力给她最好的全部。” 他诚挚的语言像是一支支锋利的箭矢射进她的心脏,她脚步不稳地扶住了门框,脸上血色全无,她似哭似笑,死死地闭上了眼睛,问出了最不甘的一句话:“你说的可是真心话?” “绝无虚言。” “不后悔?” “永不后悔。” “好,好一个绝无虚言!好一个永不后悔!本宫今日便告诉你!本宫不愿意!本宫不愿意!不愿意!”她的十指死死地扣住门框,歇斯底里地大喊道,此刻,她发现自己没有了任何的优势,只能可怜巴巴的用权势来压着他,“本宫告诉你,本宫只要你送本宫回京!而且,本宫不会让父皇允许你辞官的,你死了这条心吧!至于你和白腊,奚原,这辈子,你永远不得再踏入南疆半步!这是命令!” 说完这些话后,韶光像是失去了所有的力气,她踉踉跄跄的走回房间,甩上了房门,便顺着门的背面瘫软下来,跪坐在地上,将脸捂在手心里,嚎啕大哭。 第三日,一整个白天韶光都没有出门,她却能敏锐地听到奚原与白腊的笑声,她死死地用手捂住了耳朵,不想去听,可是她越不想听,那声音却越发无孔不入地钻入了她的耳朵。 每一时每一刻,都是走在刀山火海上一般的痛苦,都是游在油锅里的煎熬,韶光这辈子,从未感觉如此的伤心、愤怒、嫉妒、痛苦。 第三日晚上,是隆重的巫王接任仪式,由于坨坨镇中心的广场在上次的地震中被毁了,现在还没有修复好,便将仪式的举行地点换成了坨坨镇较为偏僻的一处优美盛景——蝴蝶泉。 蝴蝶泉乃是坨坨镇的年轻男女最爱去的地方,此地处在坨坨镇最为偏僻的西南角,却风景优美,静谧幽然,每年四月,坨坨镇的人都会在蝴蝶泉边举办蝴蝶节。 蝴蝶泉就像是高大的山下的一块透明的水晶一般,镶嵌在翁翠的树荫中,泉水十分清澈,像是一面镜子一样倒映着天光云影、绿树繁花,每到四月的蝴蝶节时,成千上万的蝴蝶从四面八方飞来,在泉边漫天飞舞。蝶大如巴掌,小如铜钱。无数蝴蝶还钩足连须,首尾相衔,一串串地从大合欢树上垂挂至水面。 当韶光随着塞托来到蝴蝶泉边时,泉边的松林、柏林、棕榈林、茶林、杜鹃林、毛竹林下都燃起了篝火,熏得那些自带芳香的合欢树、酸香树、黄连木树木的香味更加浓郁。 此时已是秋季,蝴蝶泉边的蝴蝶虽然不像是四月那样密密麻麻的布满了整个泉边,天空中却也满是飞舞的各色蝴蝶。 塞托指着泉边最大的一株合欢树说道:“殿下看到那株树没有?那一株合欢树每当4月初开花时节,白天花瓣张开如一只只蝴蝶,夜晚又花瓣合拢吐出阵阵扑鼻清香。坨坨镇的人称赞蝴蝶是‘会飞的花朵’,这合欢树的花朵则是‘静止的蝴蝶’。蝴蝶会期间,花与蝴蝶共舞,真假难辩,是蝴蝶泉的一大奇观。若是殿下四月还在南疆,便好了。” 塞托的语气里不无遗憾,韶光也有些伤感:“以后还会有机会的。” “真的吗?”塞托期待地看着她。 韶光却无法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 塞托有些失望,却也没有说什么,这时候,寨子里的几个德高望重的巫女与端公走了过来,塞托有些歉疚的对韶光说道:“我还有些事,殿下先一个人逛一会儿吧。” 韶光点点头,此时,她的脸上戴着面纱,倒也不怕那些无聊人士上前搭讪。 蝴蝶泉边盛开着许多美丽的鲜花,韶光一边走一边摘,倒也无人管她。在绕过一处合欢树时,她突然看到树后面站着奚原和白腊,白腊手里拿着一个细绳编织的网袋,网袋中有几只扑腾的蝴蝶,而一旁的奚原正在帮她捉蝴蝶逗她开心。 韶光顿时觉得此情此景十分刺眼,想走去别的地方呆着,可目光却流连在奚原的身上,怎么也移不开。 她默默地躲在一旁,痴痴地看他爱怜的将另一个女孩拥入怀中,摘下旁边的一朵野蔷薇别在她的鬓角,后者笑得人比花娇,明晃晃的甚是碍眼。她想哭,可是心里堵得慌,泪水怎么也流不下来。 在她的角度,看他给她别花的样子,如同接吻一般。 她再也受不了了,从合欢树后悄悄地离开了。 她走到仪式举行的地方,心不在焉地看完了整场繁复的仪式,仿佛热闹是他们的,而她什么都没有。 最后,塞托穿着端庄的衣服,走到她面前诚挚的说道:“殿下,我知道你很快便要回京了,在这最后的时刻,塞托想送你一件礼物。” 说罢,他将一些黏黏的水雾状的东西喷洒到她身上,她惊慌地闭了一下眼睛,等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整个蝴蝶泉顿时比之前多了十倍的蝴蝶,而无数的蝴蝶正围绕着她翩翩起舞,她伸手碰了碰,那些蝴蝶却好似不怕她,围在她身边不肯走开。 “刚才,我命人在周围的树上全部撒上了秘制的药,整个南疆的蝴蝶都会飞到这里来,只可惜,现在已经是秋季,蝴蝶不多了。” 看到了她惊奇地笑容,塞托的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殿下,开心吗?” 韶光连连点头,她这一生从未见过如此多的蝴蝶,仿佛到了蝴蝶仙境,她自在的转了一个圈,衣袂翻飞,而面上的轻纱也若隐若现的露出了她那张天姿国色的脸,一种神秘的美,摄人心魄。 她与周围的蝴蝶嬉戏着,唇边时不时溢出银铃般的笑声,那些蝴蝶亲吻着她的头发,亲吻着她的衣角,仿佛她是蝴蝶仙子一般,对她十分依恋。 不远处,白腊看见她的笑容,却露出了一个讥讽的笑,拉着奚原朝一条偏僻的小路走去。 韶光一转身,便发现奚原的衣角消失在了一丛毛竹的后面,她的兴奋顿时便消弭无踪,对身旁的塞托说道:“现在已经将近子时了吧?我有点累了,想先回去休息。” “我让人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我自己能回去。” “可是晚上走山路,会有危险。”塞托不放心地说道。 韶光急于知道奚原到底去了哪里,只得撒谎道:“那我随便逛逛吧,一会儿和你一起回去。” “好。”塞托并没有多想。 韶光草草的点了点头,提起裙子便疾步朝那一丛毛竹走去。 前面的奚原和白腊走的并不快,韶光很快便跟上了他们,只见白腊领着奚原左弯右拐的,大约走了一炷香的时辰,走到了绿树掩映下的一个木屋里面。 随后,白腊急匆匆的走了出来,提着一只木桶,走到屋前的井边打水。 韶光走上前去,毫不客气的问道:“你带奚原来这里干什么?” 陡然听到声音,白腊下了一跳,发现来者是韶光之后,站了起来,冷冷地看着她:“关你何事?” “本宫关心臣子,怎么不关本宫的事?”韶光扬起下巴,努力用高傲维持着她在她面前少得可怜的优势。 “难道昨晚奚大哥没有跟姬姑娘说吗?他从今往后要留在南疆,成为我的丈夫,照顾我一生一世,既是这样,我带他来这里干什么,又关你什么事?还有,你不用在我面前自称本宫,你是大周的公主,可不是我南疆的公主!” 韶光顿时便怒了:“你!你说,你到底想将奚原怎样?” “这是我和奚大哥的事,不劳你这个大周公主操心。”她弯下腰,从井里提上来一桶水,朝屋内走去。 “难道你就不怕本宫将你与那个小邪魔勾结的事情说出去吗?”韶光难得聪明了一回,大声喊道。 白腊身子一僵,回过头来,面上闪过一抹阴毒的神色,小小年纪的她,在这样的夜色中看起来格外的可怖。 韶光被她的样子吓得后悔了一步,又抬了抬下巴,装出一副大无畏的样子。 “你过来。”她的面上突然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朝她招了招手。 “你想干嘛?”韶光警惕的站在原地不肯上前。 “你过来,我给你看一样东西。”白腊的语气柔和了下来,带了点儿诱哄的味道。 韶光慢慢地朝她走了过去,说时迟那时快,她突然朝她洒出了一把绿色的粉末—— 一道凌厉的风声席卷而来,韶光感觉一阵晕眩,等她的意识回笼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正被塞托搂在怀中。 原本塞托是很放心她自己一个人走走的,可是当他转头发现韶光脚步匆匆时,便觉得有些不对劲,因而抛下一堆人悄悄地跟了过来。 此刻,塞托满面怒色,又是心痛又是愤恨的看着她:“白腊,哥哥何时教的你如此心狠手辣了?” 白腊洒出来的那种毒药,会令人快速死亡,死亡后的样子,像是被毒物咬伤而死一样。 “还有,刚刚殿下说的是什么意思?你与那个小邪魔勾结?”他厉声质问道。 “我……我没有……哥哥,我没有!”在他严厉的目光下,白腊慌乱了起来。 可惜白腊是他从小带大的,他太了解她了,他的眼中闪过一抹浓重的失望:“为什么?为什么要害的整个南疆生灵涂炭?为什么?” 她的身子微微发抖,既害怕又委屈地看着他,在他严厉的逼迫下,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你以为我想吗?你以为我想吗?当初我们一家被瓦列莎陷害,被迫搬到那个破山洞里,整天食不果腹就算了,后来你走了,我还处处受人欺负!你说我能不恨吗?你说我能不恨吗?那孩子告诉我,只要我将蟠龙戟的下落告诉他,他就帮我杀了瓦列莎!难道我这样做不对吗?” “可是……可是你后来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救那个小邪魔?”韶光站出来问道。 “我与哥哥的事,轮得到你一个外人来插嘴?”白腊恼羞成怒的瞪着她,索性破罐子破摔了,“没错,都是我做的,你就说你想怎么做吧,哥哥!” 塞托闭了闭眼睛,面上失望的神色渐渐被冰冷所代替,他从怀里掏出一个骨哨,放在唇边吹了一声,锐利的声音刺破了夜空,很快,几个穿着黑色衣服的巫王的贴身守卫便半跪在地的出现在他们面前。 “白腊为祸南疆,通敌害人,甚至放走敌人,罪不可恕,念其年幼无知,故幽闭于南疆禁地哈忙山地底,永世不得放出。”他心如血滴,一字一句的说道。 白腊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睛,瘫倒在地上:“不,哥哥,你不能这么对我!我是你妹妹啊!我是你唯一的亲妹妹啊!你不能这么对我!你不能这么对我!” 见塞托一脸无动于衷地转过头不再看她,白腊彻底疯狂了,她掏出匕首,朝韶光扑了过去:“是你!都是你!你这个害人精!如果不是你,什么都不会发生!是你!是你!” 塞托将受惊的韶光护在身后,一个小擒拿便让白腊手中的匕首掉到了地上,他厉声对身后的几个黑衣人说道:“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将她带走!” “你这个害人精!你不得好死!不得好死!”走得远的,还能听到白腊歇斯底里的叫骂。 韶光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心里闷闷的有些难受。 “对不起。”塞托的语气有些歉疚,他并非是一个笨蛋,想必那天韶光之所以会被引入深林,就是因为窥破了白腊的秘密吧。 “没关系,”韶光摇摇头,尽管现在不想看到奚原,也还是说了一句,“我进去看看奚原。” 当她走进去后才明白,为什么外面的声音那么大,奚原却一直没有出来,原来他躺在床上,额头上一片滚烫,嘴里也发出了一阵阵痛苦的呻吟。 “奚原,奚原,你怎么了?”韶光惊慌地摇了摇他的身子,见他嘴唇干裂,便走到桌前打算给他倒杯茶。 倒茶的时候发现茶壶有些烫,她拿起杯中的茶喝了一口,试了试温度,吹了吹后,又试了试温度,直到茶水变得温热,才端起茶杯走到床前,将茶水给他缓缓地喂了进去。 也许是真的很渴,半昏迷状态的奚原将一杯茶水全部喝了下去。 这时候,塞托走到床前,观察了他一下后,掀开他的眼皮看了看,神情严肃了起来:“白腊!白腊她竟敢!” “塞托,奚原他怎么样了?他是不是有危险?”韶光害怕地抬起头定定的看着他。 他深吸一口气,有些歉疚的说道:“白腊……白腊她偷了阿母制作的爱情药。” “爱情药?” “没错,以前母亲按照古籍制作了一份初级的爱情药,给心爱的人吃了这种药后,心爱的人便会疯狂的爱上下药者,但这爱情药乃禁药,因此母亲只试着做了初级的爱情药,药粉不多,药效也只能维持三天。他现在出现出现高热的状况,意味着药效正在消失,等他的体温恢复正常的时候,药效就完全消失了,而那时候,他也会醒来。” 韶光松了一口气,放下心来,掏出怀里的手帕轻轻地给他拭去额头上豆大的汗水。 塞托距离两人很近,闻到了一种奇怪的味道,不由得双眉紧蹙:“你们吃了什么?” 韶光露出一脸迷惑的神情,他使劲嗅了嗅,目光停留在桌上的茶壶上。塞托走了过去,揭开茶壶闻了闻,脸色大变,双拳紧握,一拳砸在桌子上,坚硬的黄曲木桌子顿时便倒塌了,茶壶也碎成了瓷片,湖中的茶流了一地。 “塞托,你怎么了?”韶光吓了一跳,往后瑟缩了一下。 塞托一脸沉痛地看着她,目光十分复杂,他张了张唇,似乎有千言万语要说,却又难以启齿。 韶光忐忑了起来,走上前扯着他的衣袖哀求道:“是不是有什么可怕的事情要发生?你说呀?你告诉我呀?” 塞托一双眼睛血红,最后,他闭上眼睛,浑身无力地说道:“殿下,这茶中被下了巫药,而那巫药实际上是一种……一种春药。” “你说什么?”韶光吓得脸色苍白。 “你和奚原都喝了茶,药效不一会儿便会发作,若是喝了这巫药的两人不交合,便会……便会皮肤溃烂、流尽鲜血而亡。”他绝望地说道。 “什么……”她转头看向床上昏迷中的奚原,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 “殿下,”他睁开眼睛,咬牙掰过她的肩膀一字一句的承诺道,“我现在就去找阿母,阿母她毕竟当了十五年的巫王,她见多识广,她一定能配出解药的!” “这解药……配不出吗?”他焦急惶恐的神情就像是一种审判,韶光在这一刻突然认清了现实。 塞托沉默,没有否认,像是自欺欺人的呢喃道:“一定可以配出解药的……” 这话,也不知道是在安慰别人,还是在安慰自己。 说完这句话后,他像是一阵风一样,跑了出去。 韶光坐在床沿,不知为何,在这一刻,她的心却是出奇的平静,那是一种超脱一切的大无畏。她突然不想再想以后了,回京后的事,她的婚事,她什么都不愿意去想了。 这一刻,她痴痴地望着床上昏迷中的奚原,然后吹熄了床头的烛火,脱下了外套躺在他身边,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身旁是他的温度,耳边是他的心跳,鼻尖是他的气息,她转头,在微弱的月光中,勾勒着他的轮廓,将头轻轻地靠在他的肩膀上。 她从未试过去体会一段如此静谧的时光,一呼一吸之间,也能感受到一种永恒,此刻,她觉得很满足,宫中生活十六载,仿佛过往的时光全是虚度,只为这一刻在他身边停驻。 半个时辰后,奚原身上的温度渐渐地恢复了正常,可此时,韶光却觉得浑身发热,一种内火从体内升起,让她难耐的发出了一声轻吟。 就是这声轻吟,让奚原醒了过来,他转头看向她,还未彻底清醒的他眼底有片刻的迷惑。 此刻,韶光媚眼如丝,她轻咬着嘴唇,无意识的轻吟,滚烫的脸颊在他的脸上蹭了蹭,伸手扯下自己的腰带扔在地上,像是一只大猫一般趴在他的身上,只觉得他的每一寸肌肤都无比冰凉熨帖。 她觉得两人的衣服是如此的碍事,不由得率先脱下了自己的衣服,一件一件的扔了出去,只留下了一件贴身的肚兜。 她趴在他身上,有些迷茫地看着他,脑袋一片混乱,意识也有些模糊,可她却并不害怕,眼前的人,是她熟悉的,是她心仪的,是她不想去管明天不管以后只想拥有一刻的。 “公主……”原本有些清醒的奚原,在她无意识而又青涩的撩拨下,身体也开始烫了起来,他并不清楚眼前的情况,可他知道这样是不对的,于是,他伸出手轻轻地将她推开了。 韶光有些委屈的贴了上来,在他耳边轻轻地解释道:“我们俩意外的喝了春药,如果……会死……” 他的身子一僵,却坐了起来,理好了自己的衣服,将被子严严实实的盖在她的身体上,怜惜地说道:“微臣,不想委屈公主。” 韶光双眼微红,带了丝哭腔:“你……你是不是不喜欢我?” 此时的奚原被情欲烧灼的浑身难受,可他却极力克制着自己让理智占据了上风:“公主,我们这样是不对的。” “我不管!”韶光大声说道,伸出双臂抱住他,“我只问你一句,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他叹息了一声,想要将她推开,她却将他箍得死紧。 “公主有没有想过,我们现在到底是在做什么?公主是大周公主,金枝玉叶,微臣怎么委屈公主做下此等错事?” “错事?”她的泪水流了下来,顺着他的脖颈流下,停留在左边的心脏处,“我只是想要你,这也错了吗?” “可是……” “我不在乎世人的眼光,我不在乎对不起沧水哥哥!”她悲伤的哭了起来,“我们今晚什么都不要想好吗?只有我们俩,什么都不要想好吗?” “公主,你真的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吗?” “我知道,我们在做夫妻之间最亲密的事,我们在行周公之礼,”她点头,颤抖而青涩的送上了自己的唇,在他的唇边呢喃道,“我的确什么也不懂,但我唯一知道的是,我想要和你在一起,我不想离开你。” 两个不会接吻的人,在浓的如化不开的墨的夜里,相互试探,相互挑逗,相互缠绵…… …… 韶华是被萧礼给吻醒的,她有些不悦,伸手挡了挡,萧礼发出一声轻笑,宠溺的在她的脸颊上啄了一下。 她从床上爬了起来,一时间还没从冗长的梦中回过神来,那晚韶光和奚原,到底有没有行周公之礼呢? 到了最关键的地方,居然被萧礼也闹醒了,她不由得有些懊恼。 “怎么了?脸上这么红,做了什么梦?一脸羞涩?”萧礼打趣道。 “没有,没做梦。”韶华有些心虚的走到衣柜前,拉开衣柜找出一套衣服,走到浴室去换。 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萧礼正翻着她的手机,不知在看什么。 韶光将手机拿了回来,发现联系人里少得可怜的几个人里,少了萧缜的名字,她有些哭笑不得:“你至于吗?” “我家韶华这么好,你说至不至于?”他上前搂住她的腰,又要吻她,却被韶华一把推开,“别,我还没漱口。” “没关系,我不嫌脏。”萧礼坏坏的挑了挑眉。 ------题外话------ 至于奚原和韶光,作者不会告诉你他们俩到底发生了没有,哈哈哈哈哈哈,叉腰大笑。 (空掌招蝶法) 待春天百花齐放的时候,采集各式各样的花蕊,在阴处凉干,在放到夜露下漂干 七夜,加蜂蜜拌匀。待到群蝶飞舞时将双手心涂上花蜜,站在高坡上,先用双手合 着搓几搓,在拍掌相招蝶。群蝶闻到奇香,好似苍蝇逐臭,纷纷飞来,左右飞舞; 极为奇妙,赶而不散。 见家长 韶华的脸皮太薄,脸上起了一层淡淡的红晕,她急忙将手挡在自己的唇前,偏过头去避开,匆匆的说道:“快去换衣服,你不要工作的吗?” 萧礼去自己的房间换衣服了,韶华快速的洗脸漱口,将一头及膝的黑色长发拢到耳后,夹了个小巧的施华洛世奇的水晶发卡。 长年独自生活的经历,练就了韶华的一手好厨艺,当萧礼将自己打理好走出来的时候,餐厅的桌上已经摆好了热腾腾的早餐。 馄饨是昨晚包的,皮尔很薄,馅儿很鲜美,放在滚水里一煮,热气腾腾,鲜香四溢,引得人食指大动。 萧礼吃完一碗馄饨后,笑道:“我还记得你五年前做的烤鸡。” 韶华抬起眸子羞恼地瞪着他,不甘地说道:“本来就能吃嘛。” 萧礼低低的笑了起来,有磁性的声音回荡在她耳边,像是磁场一样将她的心牢牢吸牢。 “你确定真的能吃?” “你还不是吃了!”韶华嘟嘴。 当年她在他家给他烤鸡,直接将一整只杀了的鸡扔进了烤箱,当时萧礼觉得她很奇葩,问道:“烤鸡都不用拔毛的吗?” “难道不拔毛就不能吃吗?熟了也可以再拔毛啊。” 萧礼一想觉得甚有道理,可想想又觉得有些不对劲:“难道烤鸡不用放盐吗?” “难道不放盐就不可以吃吗?”韶华理直气壮地反问。 “好像也能吃,”萧礼点点头,“可是鸡的内脏没有掏出来呀。” “难道鸡的内脏不能吃吗?”韶华一本正经地说道。 “好像也能吃。”萧礼竟无言以对。 结果这只鸡烤焦了,当韶华将那只鸡从烤箱里端出来的时候,萧礼用筷子戳着这只焦黑的鸡:“你确定这只鸡能吃?” 微波炉跟烧烤架不同,烧烤架上烤焦了的肉食,外面焦了里面还是能吃的,可是用微波炉烤出来的肉食,若是焦了,那就是由内而外的焦了。 可是彼时的两人都十分的没有常识,再加上饥饿作祟,最后萧礼还是扯下了一只黑乎乎的鸡腿,拔掉上面碳化的羽毛,咬了一口。 然后,就是两人宁愿饿着也没胃口吃东西了。那时候正是萧礼捡了鬼红包不能出门的七日,于是韶华日日给他做蛋炒饭,在他吃烦了之后,韶华不得不换着花样给他做吃的。 比如,蛋炒饭、饭炒蛋、蛋炒蛋、饭炒饭。 回想起了过去的两人,相视一笑,千言万语化作甜蜜的对视。 “韶华,晚上我想吃蛋炒饭。” “还没吃烦啊。”韶华低头喝着果汁,有些羞涩,但更多的是甜蜜。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他握着她的手,在自己的唇边吻了一下。 该相信他吗?韶华在心里问自己,虽然害怕未来还会有无尽的争吵,可是,这一刻,她愿意给自己一个机会,再相信他一回,将自己的幸福交到他的手中。 毕竟,那时候两人都太不成熟了,开了花却等不到它结果。如今时光依旧,青春未老,不如勇敢一次。 “快……快去工作吧。”韶华低着头,有些不自然的开始收拾桌上的餐具。 “今天不工作,”他拉过她的手,“你忘了吗?今天是你妹妹出院的日子,我应该陪你一起去的。” “没事,我一个人去就好了。” “可你不是说,你舅舅也会来吗?我想让你舅舅认可我,承认我这个男朋友的身份。我知道,家人在你心中的分量很高,我也希望我们俩的感情是得到亲朋好友祝福的。” 他的话语无比诚挚,让她感动不已。 “上午我们去买点东西,去见长辈,空手而去可不礼貌。”他摸了摸她的头发。 两人出了门,下了电梯来到地下停车场。这是萧礼给韶华买的一层豪华公寓,这座公寓依山靠海,每天拉开窗帘便可以眺望到一望无际的蓝海,而且四百多平米的公寓位于这栋楼的最顶层,而他同时还买下了顶楼,命人打理成了一个小型花园。 上了车后,萧礼指着旁边一辆鲜艳的红色兰博基尼说道:“送你的,什么时候去考个驾照吧。” 那辆兰博基尼在白色的日光灯下,昂贵的漆面反射着耀眼的亮光,萧礼这些年毕竟是花丛老手了,十分清楚女孩子心思,买的车外形漂亮,开出去能吸引一众羡慕的目光。 韶华的目光流连在车身上,显然也十分喜欢,她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低声问道:“为什么送我车?” “不喜欢?”他挑眉,线型优美的眼中带着丝丝的诱惑。 “没有。”她轻笑。 他低头,将她唇的轻笑含着,辗转啄吻。 韶华很快被被他吻得脑中一片空白,浑身酥软的像是一块绿豆糕一般。由于车玻璃都贴着深色的膜,也不怕外面的人看到,萧礼的手也开始变得不规矩起来,灵活地拉下了她背后的拉链—— 韶光瑟缩了一下,过去的阴影让她一下子慌乱了,挣扎着想要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 突然,地下停车场停电了,整个停车场漆黑无比! 陡然而至的黑暗让萧礼失去了兴致,他靠在韶华肩上喘了口气,拉好她背后的拉链。 感觉到她在他怀中不停地颤抖,萧礼疑惑地问道:“怎么了?” “我……我没事。”韶华闭上眼睛,脸上一片苍白,胃里翻江倒海的,她赶紧打开车门,呕吐了起来。 “你没事吧?”萧礼从车里扯了两张纸巾下来,递给她。 “没事。”她接过纸巾擦了擦嘴,还好这里很黑,萧礼也无法看到她厌恶的表情。 五年前的阴影太深,导致她十分讨厌男人的亲密接触,他一碰她,她就觉得恶心。 “这停车场怎么回事?好端端的居然停电了。”没有品尝到点心,萧礼懊恼地抱怨了一句?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29 部分阅读 “这停车场怎么回事?好端端的居然停电了。”没有品尝到点心,萧礼懊恼地抱怨了一句。 “我们快走吧,这里好黑。”韶华顾左右而言他地回到了车上。 早上的这段小插曲并没有影响两人的性质,萧礼带着她一起给她的家人挑选礼物,韶华美术功底深,审美眼光虽然不错,可看到那些玉器、珠宝时,却忍不住不选合适家人佩戴的,专选贵的。 萧礼给韶华的舅舅买了一块卡西欧手表,给舅妈买了一套上等的翡翠手镯,给薇薇买了一条梵克雅宝的珠宝项链。韶华挥霍起萧礼的钱,倒是毫不心疼。 中午,用餐的地点定在深圳的香格里拉酒店,当舅妈一家人相携而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了萧礼与韶华浓情蜜意的一幕。 舅舅叹了口气,没有说什么,眉头依然紧蹙着。当初,舅妈跟他说了萧礼和韶华的事情之后,他便觉得不靠谱,韶华是他的侄女他能不清楚?她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没相貌、没学历、没家世,凭什么能让萧礼看上她? 别是萧礼一时心血来潮,想玩玩她的感情。 这些年他看尽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还能不明白这个混乱的世道。只是人之将死其心也善,最大的愿望不是子孙家财万贯,只是健康平安。 现在的花花世界太诱人,韶华涉世未深,被骗也不奇怪,只希望她不要陷进去。 见舅舅一家人来了,萧礼吩咐服务员上菜。 萧礼起身对舅舅和舅妈行了一个见长辈的礼,舅妈很是开心,忙说:“这都一家人了,还行什么礼啊。” 舅舅咳了一声,面上有些不悦。 舅妈瞪了他一眼,不以为意,目光瞟到了桌上的几个礼物盒,不由得露出了一副贪婪的神色。舅舅深感丢人,扯了扯她,入了座。 萧礼好脾气的笑了笑,依次将礼物送给了三人。 舅舅没有动手拿礼物,舅妈见薇薇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盒子,有些挂不住面子地说了一句:“瞧瞧你这孩子,这么猴急,妈妈平时是怎么教你的,当着客人的面就拆礼物,真是不礼貌!” 话虽这么说,她的眼睛却一刻都没有离开薇薇灵活拆礼物的手。 薇薇拿出那条项链,整个人都兴奋了起来:“哇!梵克雅宝的项链呀!好漂亮!姐夫你对我太好了,我太爱你了!” 萧礼微微一笑,舅舅却冷声说了一句:“薇薇!怎么说话的!” “老简!”舅妈不悦地瞪着他,“迟早都是一家人,薇薇叫一声姐夫怎么啦?你瞧瞧你,不会说话就别说话。” 舅舅冷哼一声,别过头去。 萧礼说道:“礼物都是韶华选的,也不知道合不合你们的意,希望舅舅和舅妈不要辜负韶华的一片孝心。” 很快,薇薇将另外的两个盒子也拆开了,拿着那套翡翠镯子爱不释手地看着。 舅妈一脸心疼的从她手里将翡翠镯抢了回来,生怕她一个不小心把翡翠镯给打碎了。她拿着翡翠镯在手里仔细端详着,反反复复地摩挲着,笑得合不拢嘴:“瞧这翡翠,颜色多好看,水头多好,得十多万吧?” “都是韶华的心意,这孩子孝顺,一直惦记着舅舅、舅妈的好。”萧礼倒是非常懂得讨长辈的欢心。 “小华哪懂这些啊,”舅妈呵呵笑着,拿出卡西欧的手表就往舅舅手上套,“来,老简,戴给我看看,我瞧着这设计就适合戴着你手上,准好看!” ------题外话------ 今晚状态不好,只有这些了,抱歉 饭局 舅舅非常不悦,轻轻地打开了舅妈的手。 舅妈的脸色顿时便不好看了,面对着萧礼的时候却是一脸讪笑:“你和韶华都是好孩子,真是有心了。” 这时候,服务员已经陆续将饭菜都端上来了。席间,萧礼一直忙着给韶华剥虾、剔鱼,间或跟舅妈进退有度的闲聊着。 舅妈见萧礼对韶华的宠爱不似作假,便试探性地说道:“萧礼啊,你这孩子我看着挺放心的,会疼人。” 萧礼笑了笑:“舅妈过奖了。” “唉,有你照顾着韶华,我哪能不放心呢?我现在不放心的是这个鬼丫头!”她在薇薇的脑袋上轻轻地戳了一下,无奈地一叹,“这丫头整天就知道在外面鬼混,瞧瞧那高考的成绩,才两百多分,真是丢死人哟!” “薇薇想去什么大学?”萧礼很上道地提了一句。 薇薇张口欲言,却被舅妈打断:“当然是去国内赫赫有名的重点大学了!” “深圳大学怎样?离你姐姐也近,平常没事的时候,也能跟你姐姐多走动走动。” 舅妈面上一喜,对这个提议十分满意。如今韶华傍上了萧礼这棵大树,舅妈自然是希望能跟着多沾点光、捞点金的。 原本对于舅妈擅自开口有些不悦的薇薇听闻此言,眼睛也亮了起来。 “那就这样吧,我让人去安排一下。”奚原点点头。 这时候,沉默已久的舅舅却说道:“佩玉,孩子考多少分就上什么大学,没什么好丢人的。” “老简!”一顿饭的气氛顿时便没了。 萧礼为了缓和气氛,说道:“来,舅妈,吃这个,这里的石斑鱼做得非常有特色,吞拿刺身也很鲜美。” “姐夫,我觉得深圳大学挺好的,”薇薇甜甜一笑,“我跟表姐一起长大,虽然不是亲姐妹,但那感情与亲姐妹相比,却是丝毫不差的。若是能在深圳大学念书,想必陪姐姐的时间也很多,你想想看,女孩子多容易胡思乱想啊,你要是不在,姐姐指不定会怎么瞎想。有我在也能帮你分担点注意力不是?” 薇薇这番话说得十分讨巧,饭桌上的气氛顿时便热络了起来。 “萧礼,你可真是个有心的孩子,老简和薇薇的医药费,也多亏了你帮忙。”舅妈说这话的时候,有些谄媚,也有些谄媚。 是啊,找那些亲近的人借钱凑舅舅的医药费,没有人愿意借,不得不一家一户敲遍全镇的门借钱。到头来,那些跟他们亲近的亲朋好友,还不如萧礼一个外人来的爽利。 “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是啊,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舅妈笑了笑,拉着韶华的手摩挲着,“这下算是得偿所愿了吧?瞧瞧你当年跟萧礼分手时的样子,要死要活的,现在开心了吧?” “舅妈……”提起那段往事,韶华有些羞赧地低下了头。 一顿饭吃完后,舅舅突然开口说道:“小华,你留下来,我有话要单独跟你说。” ------题外话------ 今天更普通章节,不为别的什么,只是因为心浮气躁,写一行删一行,实在是找不到感觉。写古代部分的时候,念叨着要写现代的,现代的又找不到感觉了。明天继续万更,尽量持续七天万更。卡文方面,大家不用担心,往后的一个月基本都不会卡文,大纲很细致,不存在卡文的可能 最后的最后 萧礼看了她一眼,她朝萧礼投过去一个安心的眼神。 于是大家都离开了,包厢里只剩下舅舅和韶华两个人。韶华对这个舅舅向来敬爱,低眉顺目等待舅舅先开口。 “小华,”沉默了一下后,舅舅开了口,认真地看着他,“你喜欢他吗?” “喜……喜欢。”她点点头,低声说道。 “喜欢他的人?还是喜欢他的钱?” “这……有关系吗?”她抬起头看着舅舅,手指不安的绞着衣角。 舅舅叹了口气:“若只是喜欢他的钱,那就不要跟他在一起了,做人要有志气。” 他这话说的语重心长,可韶华心里却满是不服气。有志气?这年代志气能值几个钱?放眼望去,好单位好公司莫不是关系有背景的人优先录取。 远的不说,就说近的。如今舅舅能去获得国际jci认证的昂贵的逐鹿医院,靠得还不是萧礼?普通人就算你病得再重又如何?没有钱你光有志气什么事能办得成? 中国的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之间的通道已经很难打通了,多少人选择去北漂,获得成功的又有几个?泱泱大国不缺少有志气的人,可只有有志气又有背景的人才更容易获得成功。 这些年韶华一个人辗转各个城市,世态炎凉她看得太多,当年她好歹也是全县第一的成绩考入了省重点高中,优异的成绩使她感到骄傲,可退学之后,到了社会上,她所有的骄傲瞬间被粉碎成一堆齑粉。 在工作上有竞争优势的人,不是学历比她高,就是家里有关系有背景。在普通的公司,领导或者还会在意你的能力,但是在国家机关单位,领导根本不在乎你有没有能力,也不在乎你是否经常讨好他,他只在乎你身后有多少背景资源可以给他利用。 她自己受过太多的苦,也见过无数学历高心气高却依然在现实面前痛哭流涕的人,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她也曾上网的时候见过那些有钱的女孩发的炫富的照片,其实她明白,那些大眼睛锥子脸的女孩大多数是外围。可凭什么?别人拼死拼活在大城市像是蚁族一样生存,她们轻轻松松的就凭借青春、肉体获得大量的金钱? 她不觉得喜欢钱有什么不对的,她这些年过得太苦太累。她这些年颠沛流离,除了舅舅一家给了她极少的亲情之外,她没有得到过任何爱。更何况,萧礼是她的男朋友,她喜欢萧礼的钱有什么错? “不,我要跟他在一起。”韶华的语气有些坚定。 舅舅有些惊诧的看着她,随即眼神里带了些悲哀:“那他喜欢你吗?” 这句话像是江南三月的梅雨一样,让她鲜活跳动的心脏瞬间长出了斑驳的霉斑。是啊,虽然这段时间他对她很好,可谁又能保证他是不是真的喜欢她呢?是不是对她只是一时的热度呢? 毕竟当年青涩的爱恋过去五年,还能剩下多少?有多少刻骨铭心的爱情又能够重来?也许他当年只是留下了满满的遗憾,现在回来找她也只是因为不甘。 可是心底却有另一个声音在说,既然他当年能喜欢上她,那么五年后他未必不会再次喜欢上她,只是过程可能会难一些。毕竟白衣飘飘的年代,他们尚算单纯,而时隔五年,两人都早已被花花世界给看花了眼。 虽然两人都很有默契的不提五年内经历了什么,但在萧礼与她温存过后,她总是忍不住在想,他这些年经历过多少女人?有没有人像是飞鸟掠过天空一样,在他的生命里留下痕迹? 可是既然决定要在一起了,那就不要管他之前的经历了,她要接受的是全部的他,要自信能成为他最后一个女人。 “他……他喜欢我。”韶华有些不自信的说。 “孩子,别在年轻的时候耽误了自己,”舅舅叹了口气说道,“等你到了舅舅这个年纪,你就明白了。” 见了家长之后,承诺让薇薇上最好学校、给舅舅出医药费,但是舅舅依旧不为所动,留下来单独跟韶华谈话,出门的时候遇到了那个帮奚原收集灵魂的徐坤,徐坤看到了她的钥匙,但是有人找徐坤说话,转身韶华就不见了。 萧礼对她非常的好,教各种玩乐,让她带着薇薇一起玩耍,还让她跟一帮有钱太太打麻将打发时间。之后第二次遇上徐坤,是萧缜喊她去打高尔夫,但是还没要到钥匙,萧缜就进来打断了。回去之后萧礼因为萧缜追求她很生气。第三次,她在商场旅游的时候,被徐坤堵住了,不得不跟他喝咖啡,然后在给钥匙的时候,不小心遭到了谋杀。 为了保证她的安全,并且拿到钥匙,他们将重伤的她劫走了。然后奚原的下落被泄露,她被抓去当人质,最后奚原虽然救了她,但是两个人并不好看,韶华衣冠不整。 萧礼因为她之前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萧缜的,定位她的手机找到了她,发现她衣冠不整的躺在奚原怀里,起了疑心,带她回来后因为吃醋跟她大吵了一场。 然后萧礼决定去菲律宾考察一个大型赌场,去了那个地方,故地重游想起了当年的一些美好的往事。 当年韶华陪他去菲律宾后,两人并没有找到那位高人,反而因为萧礼口出不逊得罪了一位高明的降头师,被下了流血蛊,不得不去泰国找更加高明的降头师解蛊。 两人在泰国经历了一系列非常恐怖的事情,但最后总算是解了蛊,也找到了一切问题的源头。寺庙的师傅说萧礼前世业障太多,所以让他从泰国带回了一只古曼童养着,慢慢积德。 回想往事回来之后,他还是对她很好。韶华拿着仙儿留下来的那本书,无聊的时候就看看,有些地方晦涩难懂,发现在书的夹页里有一张纸,告诉她如果不懂的去找一个算命的先生问。她去那里的时候,刚好又看到了那个男人。 那位先生的算命之术,连诸葛老先生都推崇,于是她报出了自己的生辰八字,不料旁边的男人留意到了,她的八字与奚原要找的八字一模一样,而聚魂就差最后的魂魄了。 韶华回去的时候,萧礼求欢,但是她拒绝了,萧礼有些生气,就走了,一周都没有回来。 他走的第三天,萧缜来陪着她,对她非常好,给她安排了各种她喜欢的东西。然后她回家的时候,发现那个男人在她家楼下等着她,他说明来意,但是韶华不肯,这时候萧缜折返回来,他认识那个男人,两人随便聊了聊。 之后的每一天,韶华几乎都会被那个男人烦,萧缜也会来。 萧礼回来之后,因为发现萧缜在追求她,有危机感,决定好好对待韶华,带着韶华去国外旅游,这一次两人没有追求太奢华,褪去了金钱的浮华后的韶华,深深的吸引着萧礼。 回来后,萧礼的母亲病了,也一直是韶华在照顾着,她对长辈非常细致,对他也非常温柔,除了房事几乎百依百顺,原本母亲并不喜欢韶华,渐渐地开始接纳她,就连眼高于顶的杨婷,也觉得她非常不错。 萧礼设计让萧缜去了国外,于是他们开始了平淡的小日子,温馨而甜蜜,简直就是羡煞旁人。 然后萧缜回国后,就开始着手设计萧礼,他让甘甜进入了韶华的生活,两个人成为了非常好的朋友,那时候甘甜已经怀孕了,然后她成功的生下了萧礼的孩子。在生孩子之前,甘甜将自己的事情全部告诉了韶华。 但是在最后,萧礼都没有来医院看她,韶华带着甘甜大晚上的驱车去找萧礼,为了让他看一眼孩子,在半夜行路的时候,从高架桥上掉下了消防栓,甘甜当场死亡,韶华受伤。 她带着孩子给萧礼,萧礼不想要孩子,可是甘甜没有亲人,韶华心软,说这孩子可以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养。 她不知道,其实这孩子根本萧礼的。虽然韶华照顾孩子、照顾萧礼的妈妈,跟杨婷的关系也很好,但是在一颗不信任的种子已经在韶华的心中埋下。 她想起了五年前最后的一些事情,想起他们无疾而终的感情,所以她决定努力做的更好,对萧礼更好,她每天想着如何讨好他,而不是花钱打扮,或者炫富。 萧缜还是在大献殷勤,见她渐渐地疏远她,将重心转移到萧礼身上来,然后,萧缜安排了另一个陈悦欣的女人接近韶华。这个女人告诉韶华,萧礼根本不爱她。 然后萧礼再次向韶华求欢的时候,韶华将他推开了,那天萧礼的心情不好,因为家族里的一些事情,韶华让他非常恼火,愤怒的推门离去。 韶华一个人静默的呆了大半夜,然后她给萧礼打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个女人,女人告诉了她一个地址,喊她拿钱过来。 她去的时候,看到包厢内萧礼正和几个女人在玩np,非常愤怒的泼酒了,然后萧礼和她吵架了,走了,她一个人在包厢里哭。 刚好五年前的那个男孩走了进来,陪着她一起喝酒。醒来的时候发现两人在床上,但实际上什么都没有发生。 这时候萧礼进来了,非常愤怒,要把韶华关起来。 韶华在家里被整整关了半个月,电话什么的都没有,萧礼也没有来。直到半个月后,萧缜把她带走。 萧缜对她真的很好,但是韶华说她还是爱萧礼。萧礼在她身上装了窃听装置,听到后非常感动,把她带回去,说要一心一意好好的对她。 但是还没有过去十天,韶华发现事情又不对劲了。陈悦欣给她寄来了她和萧礼上床的视频,韶华非常愤怒,质问萧礼,而陈悦欣还受伤了来找萧礼,陷害韶华。 两人果断吵架,萧礼又去了夜总会,韶华暗中跟了过去,在夜总会大闹起来。萧礼走了,韶华一个人边哭边喝,出来的时候撞到了奚原。奚原将她扶了起来,她却抱着奚原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不撒手。 奚原让人给她醒了酒,本来想走的时候,听到了她极度苦闷之下的问话,心软了下来,跟她聊了很久,告诉她为男人伤心不值得。 韶华跟陈悦欣继续交锋,但是陈悦欣始终占上风,让萧礼对她越来越厌恶,陈悦欣总是自导自演出各种戏。 韶华找萧礼的母亲哭诉,萧礼的母亲说他,事情却往越来越坏的方向发展,甚至杨婷想帮她,也被认为是一丘之貉,主母欺负小三。有一次韶华从楼上摔下来,陈悦欣主动说要帮他在医院照顾韶华,结果在医院对韶华说了一堆气人的话。韶华明明用手机录了下来,却没有把证据给萧礼。 后来韶华发现了陈悦欣的不正常,她被鬼控制了一部分,还拜花神,祈求越来越漂亮。 然后她揭穿了一切,让陈悦欣一夜老去,消失在了娱乐圈。 经历了这么可怕的陈悦欣的萧礼,还是觉得韶华最好,而韶华也告诉他,她其实是对Xing爱有阴影。萧礼表示,他愿意等她放开心结。 两人相安无事了一段时间,结果萧礼被爆出要跟叶绒雪结婚的消息。 韶华问他是不是真的,萧礼没有否认,但是却说即使结婚了,他依然是最喜欢韶华的。韶华受不了,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叶绒雪有钱有权,两家联姻利益使然。 然后韶华离家出走,却被他逼得没有生路,不得不回来。 韶华不甘心,她为萧礼做了这么多,这么爱他,凭什么只能做他包养的情妇。于是她去找了奚原,问他要一百亿美金,作为自己出卖灵魂的代价,只为和他结婚,在一起三个月。 萧礼还是不肯跟她结婚,问她钱怎么来的,她也不说,两人大吵了一架,韶华威胁萧礼,不结婚她就死给他看,但是萧礼不以为意。然后,就在他下楼开车出来的时候,韶华从二十层跳了下来,摔在他的车盖上。 韶华倒是没有摔死,但是医生说,她得了很严重的抑郁症,萧礼平时没时间照顾她,就把她送去了疗养院,结果陈悦欣不死心,买通曾经跟她上过床的医生给她喂药,让她变成了重度抑郁症患者,并自杀了几次。 陈悦欣非常狠毒,不想让她一次就死,让她自杀几次再死。 然后那天萧缜刚好来看她,发现她送去抢救了,觉得不对劲,调查清楚真相后,愤怒的带着韶华走了。 可是韶华还是不愿意离开萧礼,在萧礼也找她的时候,偷偷的跑回了公寓,躲在门后,拥抱绝望疲惫的萧礼。 之后,她的脾气变得非常差,萧礼根本不去提结婚的事情,每次都是敷衍她。 在他订婚典礼上,她将韶华关在了房间中,韶华自杀了。 他回来的时候,将她送去医院。 醒来的时候,她的精神已经完全不正常了,她得了臆想症。幻想自己在萧礼去参加订婚宴的那一天,她杀了萧礼,她觉得自己有罪。 然后她又被送去了另一家疗养院,但是跟上次的抑郁症不同,这一次她很平静。但是每次见到萧礼就受到刺激,以为萧礼是鬼。 萧礼只敢远远地看着她,倒是萧缜经常去疗养院陪她聊天,萧缜在她身边的时候,她平静的不像一个精神病人。她变得很奇怪,明明没有整容,容貌却一天比一天更加美丽,像是破茧而出的蝴蝶一般。 医生试过各种疗法,试图治好她的臆想症,但是一点用都没有。 萧缜为了让她开始新生活,让她知道自己没有杀萧礼,在萧礼结婚的那天,将报纸给了韶华。韶华表面不动声色,实际上却逃出了疗养院,去婚纱店买了一身婚纱赶到现场。 萧礼让保镖把她拖下去,谁知道过了马路对面,韶华示弱,让保镖放松警惕,然后她挣脱了,冲了过来,被一辆车子当场撞飞。 萧礼吓呆了,跑了过来抱着她,可是她只是看着他,吐了几口血,什么都说不出来,当场死亡。 当韶华醒来的时候,发现是奚原救了她。虽然她的病已经完全好了,但是她却生无可恋,她问奚原为什么让她活了这么久,奚原告诉她,因为她最后并没有跟萧礼结婚,所以不算愿望达成。如果退还那一百亿美金,交易可以作废。 奚原对她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在这种感觉的驱使下,他告诉她她的右手没有问题,还能画画,并给了她一个建议,让她考国外的美术学院。 在走的时候,韶华去见了薇薇,让薇薇有空把萧礼买给她的东西全部还给他。 逛街 韶华沉默了一下,抬起头看着舅舅的眼睛说道:“可是舅舅,我还是想和他在一起。” “舅舅并不认同你们在一起。”他的眼底透着沧桑和睿智。 韶华心中有些闷闷地难受,对于从小孤独的她来说,家人是非常重要的存在,同萧礼一样,她希望她的爱情能够得到家人的祝福。可是舅舅的眼神告诉她,她劝不动他。 “孩子,你还年轻,这个社会并不是你想得那么美好,生活里有很多无奈。爱情这种东西,最开始可能会觉得新鲜,但是你能保证它不会倦怠吗?等倦怠了以后呢?你们还能走多久?舅舅活了这么久,见过多少相爱的人最后疲惫的离开。”舅舅最担心的是,韶华是个死脑筋,一旦认定了一件事,不到头破血流绝不回头,这样软弱却倔强的性子,将来不知道会吃多少苦。 “舅舅,我想跟他在一起。”她绞着手指,背脊挺得直直的,固执地说道。 两人的对峙沉默无声,最后舅舅叹了口气,佝偻着背,一个人慢慢地走了。 韶华在房间里枯坐了很久,直到收拾包厢的服务员进来,她才回过神。 此时的她,抱着粉身碎骨的决心,想要投入这一段她自认为一定会开花结果的爱情。可是她并不知道,其实舅舅说的话没有错,当你真正的投入到生活中的时候,就会发现生活到底有多么无奈。 出了包厢的时候,发现萧礼和薇薇在说些什么,薇薇笑的很开心,见韶华出了门,立刻跑过来说道:“姐姐,刚刚姐夫答应我了,把你借给我一下午,我们去逛街吧!” 韶华看了萧礼一眼,有些依依不舍。 萧礼有些无奈,走过来帮韶华理了理鬓边有些散乱的直发,宠溺地说道:“好好玩,等你回家。” 韶华点点头,眼里顿时盛满了一夜的星光,美丽动人。 萧礼走后,薇薇搂着韶华打趣道:“姐姐,你跟姐夫真是如胶似漆、羡煞旁人啊!” “胡说什么。”韶华不好意思地垂下了脑袋。 “姐姐,你怎么这么容易害羞呀,你男人你害羞啥呀!”薇薇倒是开放又大大咧咧。 两人出门的时候,韶华突然想起手机好像放在包厢里了,于是拉开包包的拉链翻了翻,发现果然不在。 当时两人坐在出门处的沙发上翻包包,将包包里的东西全都翻了出来,在将东西放回包中的时候,一枚古朴的钥匙不小心从钱包的夹层里掉了出来。 薇薇捡起钥匙问道:“姐姐,这钥匙的样式好奇怪呀,你从哪里捡来的呀?” 就在这时,徐坤刚好从柜台结完帐转头,一眼就瞟到了薇薇眼中的钥匙,他的眼中闪过一抹惊喜,正打算走过来的时候。一个认识的人走了过来,与他攀谈了起来。 等他再次将视线望过来的时候,才发现韶华与薇薇已经消失不见了。 他心中闪过一抹懊恼与后悔,因为他弄丢了钥匙,奚原将他连降三级就算了,这段时间奚原的性格也是阴晴不定,将所有的工作都停了下来,全力寻找钥匙。 不过没关系,他记得这个女孩。第一次见她是在世纪天湖,第二次见她是在莫向的灵魂当铺。奚原的势力这么庞大,想查清楚这个女孩的资料轻而易举。 来到包厢的时候,服务员还没打扫完包厢里的卫生,看到韶华走进来立刻说道:“小姐,只是你的手机吗?” “谢谢。”韶华接过手机,同薇薇一起离开了这里。 当天下午,两个女孩自然是逛各种奢侈品店,两人买了一堆东西,笑的都很开心。 傍晚,两人拎着一堆袋子走在街头,薇薇叹了口气,舒服的说道:“姐姐,有钱真好!” 韶华笑了笑。 “看中什么,直接刷卡就行!就好像全世界都是你的!”薇薇的眼睛亮晶晶的,在地上转了一个圈,“有钱真是太好了!” “嗯。”韶华点了点头。 “姐姐,我回去立马跟我男朋友分手!我也要找个有钱的男朋友,你让姐夫给我介绍一个,他那么有钱,肯定认识很多有钱的朋友,要是我能傍上,这辈子就衣食无忧了!”薇薇感叹道,“你瞧瞧这些衣服、这些包包,我拿到我那些朋友面前,她们得羡慕死我,姐姐,你拿手机给我拍一张!” 韶华好脾气的接过她的手机,给她街拍了几张,拍完后,薇薇立刻拿回手机,将这几张照片发到了微博、空间、朋友圈、人人网…… 发完后,她笑得可畅快了:“以前啊,一块钱都得掰开成两半花,现在一百块钱放在我面前我瞅都不瞅!” “嗯。” “姐姐,你对我太好了,我太羡慕你了!”她将袋子扔在地上,抱住韶华,“姐姐,你可一定要把我姐夫给看牢了,我姐夫那么帅,那么有钱,可招人爱了,你记住,你可是正室,千万不能让那些狐狸精找上门,知道吗?” “你想太多了吧?”韶华还沉溺在刚和好的甜蜜中,自然不相信萧礼除了她之外还有别的女人。 “才不是我想太多呢,”薇薇猛摇头,“你也不想想,这个世界上有多少拜金女?就算姐夫不长得英俊潇洒,长成一个残老头,也照样有一堆美女会眼巴巴的贴上去!” 韶华摇摇头,觉得她是小孩子,实在是多虑了。 “姐姐,”薇薇摆出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语重心长地说道,“俗话说的好,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你要是不居安思危,要是哪天姐夫在外面养了狐狸精,你哭都哭不回来。” “你放心吧,我相信萧礼。”毕竟他们俩之前是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的,她相信她才会成为萧礼爱的那一个人。 薇薇见劝不动她,便叹了口气说道:“那好吧,俗话说劝和不劝离,多的话我也不说了,只是,你以后若是遇到什么事,或者发现什么蛛丝马迹,你可一定要来找我商量,你妹妹别的不行,恋爱经验能写出一本可供全世界参考的名著。” 韶华被她的话逗笑了,说道:“走吧,回家吧,我都饿了,要不要过来一起吃饭?” 虽然觉得去韶华那儿吃饭肯定会成为一个电灯泡,但薇薇实在很好奇萧礼到底给韶华买了什么房子,于是一听此言,眼前一亮,小鸡啄米一般忙不迭的就点头了。 两人乘了个出租车到了那片住宅区,下了车后,韶华问道:“什么时候和我一起去报个驾校吧,明天去看车如何?” “姐姐,你要给我买车?”薇薇兴奋的都快飘了,整颗心就像是氢气球一样,不停地往天上飞去。 “我一个人去驾校学车挺寂寞的,有个伴儿总是好的,再说了,如果你念深圳大学,自己有车的话,咱俩见面也方便。” 薇薇在她脸上猛的亲了一下,喜滋滋的帮韶华拎起她手上的东西,进了大楼。 电梯上了20层,打开电梯便是唯一的一户住宅,韶华用指纹开了门,领着薇薇走了进来。 这里的装修以浅色为主,温馨的像是一个温暖的鸟巢。知道韶华喜欢美术,大厅里挂了不少名家的字画。 薇薇在每个房间转了一圈,只见大厅华丽,餐厅温馨,客房简约,萧礼的房间以黑白灰为主色调,显得非常冷硬,而韶华的房间则被装饰的像是一个公主的房间一样,被各种粉色充斥,华丽而复古的各种家具充斥着七八十平米的房间,使人一进来就有一种误入童话的错觉。 尤其是更衣间,更叫薇薇惊叹,萧礼居然为她置办了一个如同一截火车车厢那么大的更衣间,里面挂满了各种名牌的最新款。 “喜欢的话可以挑几件带走。”听到了薇薇的惊叹声,正在厨房做饭的韶华说道。 薇薇果然挑选了起来,等她挑好后,韶华找了几个袋子给她装着,而就在这时候,萧礼回来了。 “饭菜都做好了,就等着你呢。”听到开门声,韶华跑了过去,脸上浮现一个动人的微笑。 明明是清秀的脸庞,笑起来的时候却有种令人如沐春风的感觉,萧礼一抬头便撞进了她的微笑里,于是他的目光炙热了起来,正打算搂过她来一个拥吻时,薇薇从更衣室跑了出来,欢脱的说道:“姐夫!你回来啦!” 看到两人尴尬的姿势,薇薇吐了吐舌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你们继续、继续,当我不存在!” 说着,她又一头钻回了更衣室。 但此时早已失去了那种气氛,萧礼见韶华脸蛋红红的,满是羞涩,凑过去在她脸上亲了一下,便放过了她,将自己的西装外套脱了下来,随意的扔在了客厅的沙发上。 “洗手吃饭吧,饭菜才刚做好。”韶华走去厨房拿碗筷。 桌上的菜很简单,剁椒鱼头、八宝鸭、淮山炖排骨、青椒炒肉、爆炒空心菜。 不过韶华的菜做得好,两个人都吃得赞不绝口,薇薇更是趁热打铁的说道:“姐夫,我姐姐菜做得好吃吧?有我姐姐这么好的女朋友幸福吧?” 赌场 “当然幸福,”他转头看了一眼韶华,拿起勺子给她盛了一些排骨,宠溺得说道,“多吃点,看你瘦的。” 这一幕看得薇薇的眼中满是羡慕。 “薇薇这个暑假有多久?”萧礼问道。 “三个月左右呢。” “还剩下两个月,你陪你姐姐去上驾校吧。” “姐夫真好,之前姐姐也是这么说的!” “喜欢哪种车?mini很可爱,甲壳虫也不错,smrt也很适合你们年轻人开,看起来都很讨巧。喜欢什么车,刷卡就行了,钱的问题不用担心,你姐姐拿着我的副卡呢,咱不缺钱,别委屈了自己。” 萧礼这番大方的话,简直说到了薇薇的心底,一吃完晚饭,她便很自觉的离开了,免得成为浓情蜜意的小两口的电灯泡。 韶华将桌上的碗筷收拾好,拿到厨房去洗,这时候,萧礼从身后抱住了她,像一只猫一样含住她的耳垂轻咬,气息暧昧的喷洒在她的脖子上。 韶华感觉浑身有些发软,脸颊红红地说道:“别闹了,我还要洗碗呢。” “洗碗重要还是我重要?”他的话语里有微微的吃醋。 韶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活人跟死物比什么?” “那倒也是,我在你心中,自然是极好的。” “才不是。”韶华才见不得他一脸开心。 “不是?那是谁?是谁?”他坏坏的挠起了她的胳膊窝,韶华怕痒,狼狈地多了起来,发出了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漆黑的长发如同流泉一般倾斜而下,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度。 两人笑闹了一会儿,萧礼说道:“我平常很忙,也不经常呆在深圳,我不在的时候,你要自己学会找乐子,知道吗?” 韶华顿时紧张了起来,擦干净手上的泡沫,抓着他的手问道:“那你平常在哪里?” “各个城市各个国家乱跑,事情多没办法。”萧礼耸耸肩,有些歉疚地看着他。 “萧礼,你到底是做什么的?”韶华终于忍不住问出了这个问题。 “做生意。”他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黑道上的事情,她没有必要知道,他也不想跟她说。这事情太复杂,而且他怕她担心,因为普通人对于黑社会的印象普遍不好。 “哦,”韶华点点头,随即有些失落的问道,“那你一般什么时候回来?” “我回来的时候会通知你的。” “会经常不回家吗?”韶华抬起头,带着祈求的目光望着他。 萧礼在这样的目光中心下一软,说道:“我保证在我能回来的时候?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30 部分阅读 “会经常不回家吗?”韶华抬起头,带着祈求的目光望着他。 萧礼在这样的目光中心下一软,说道:“我保证在我能回来的时候都回来。” “好吧,”尽管有些失落,但韶华还是露出了一个微笑,反身抱住了他,“我会每天都等着你的。” 虽然很多女人都对他说过这句话,但只有眼前的韶华说出来后让他觉得无比动人,一瞬间竟然生出了一种天长地久的错觉。 他捋了捋她鬓边的头发,亲昵的说道:“傻瓜,你没必要将我当做你生活的中心啊。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以去美容会所、温泉会所、马球会所……如果这些你都不喜欢的话,你可以去地下赌场赌博。” “赌博?我不会。”韶华很老实地说道。 “没事,我教你。”他帮着韶华一起洗完了碗筷,收拾进了消毒柜,牵着她的手出了门。 车子一路疾驰,到了郊区的一片高级会所,车子驶入最高的一层楼的地下车库,将自己停好后,他走到八所电梯的最后一所前,这所电梯上雕刻着金色莲花的图腾。萧礼输入了密码,电梯打开后,他带着韶华走进去,直达最高层。 最高层的电梯门打开后,出现在韶华面前的是一个令她震惊的世界。 这里有扑克、骰子、轮盘等各种赌博道具,赌博仪器转动的声音与赌场的音乐声,人们的惊叹、欢呼声混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令她陌生而觉得刺激的世界。 这里有激动的赌客、彬彬有礼的侍应生、具有专业素质的荷官、穿着晚礼服的性感美人,穿着黑西装戴着耳麦的保安。 赌场有一千平米左右,生意看起来很不错,每一个赌桌前都围满了衣冠楚楚的男男女女,这些人的穿着都很得体。 周围的保镖们齐齐对萧礼举了个躬,看得出来,他在这里的地位不低。 这时候,一个妖娆妩媚的女人穿着一身鲜红的晚礼服娉娉婷婷的走了过来,这女人虽然长得很妖,但气质却清冽出尘,一双狭长的眼中透着与年龄极不相符的精明干练,可当她笑起来的时候,你又觉得她无比亲和。 这女人穿着一身抹胸的礼服,礼服的设计非常简约,她的皮肤非常白,在这身红裙的衬托下,整个人如同妖莲一般叫人移不开眼睛。 “老板。”女人微微一笑,一抬手,站在门口的几个风情各异的美人乖乖的走了过来,垂着眼睛不敢看萧礼。 韶华被这阵仗搞懵了,萧礼有些尴尬地咳了一声,挥手让那些女人走开了,对眼前的人说道:“秦宣,拿些筹码过来。” 精明的秦宣自然瞧出了萧礼对韶华的不寻常,亲自去拿了一叠筹码过来。这时候,有新来的几个客人走到门边,对站在那里的一排女人打量了几眼,每人都挑选了一个,挽着她们的胳膊走向筹码交换处。 韶华这才明白,原来那些穿着性感礼服的美人都是些“小姐”,只不过,那些美人未免也太有钱了,她们身上的礼服都是香奈儿、迪奥这些大牌,连手上一条普普通通的手链都是海瑞温斯顿的。 韶华的目光在她们身上的奢侈品上流连了一会儿后,转头看向了热闹的大厅,虽然觉得自己这只小土鳖与这里的气氛格格不入,但她还是挺好奇的。 “想玩什么?”萧礼摸了摸她的头宠溺的问道。 韶华看了看,老实的摇了摇头:“什么都不会呀。” “梭哈也不会?” “不会。”韶华摇了摇头。 “那俄罗斯转盘呢?” “这个会!”韶华点点头,不过这个要赢的几率太小了,一颗骰子扔进去,得多幸运才能滚到自己选中的数字呀。 “我带你转转,顺便教你玩玩。”萧礼拉着她的手走了进去,“大厅还是vip室?” “就在大厅吧。”人多热闹些。 韶华的学习能力虽然不错,但毕竟是新手,从百,家,乐到blckjck再到骰子……韶华一路连输,将手中几百万的筹码输得一干二净,面上不由得露出了沮丧的神色。 萧礼倒是无所谓:“没事,尽情玩,赢了算你的,输了算我的。” 韶华觉得这家地下赌场有古怪,不由得抬起头看着萧礼说道:“就好像你是这赌场的老板似地。” “对,我就是。”萧礼凑在她耳边低声说道。 这一刻,韶华的心跳漏了一拍,随即转过头,讷讷地说道:“骗人的吧。” 萧礼耸耸肩,既没承认也没否认。 “我不想玩了,都输了这么多钱。”韶华垂头丧气地望着空空的两只手。 “要不要我帮你赢回来呀?” “万一你输了更多钱怎么办?”韶华悲观的望着他。 “你就等着崇拜我吧。”萧礼自信满满的说道,挥手让一直跟在他身后的秦宣再去拿一些筹码过来。 韶华拖着他不让他去,萧礼却朝她投来一个放心的眼神,韶华无法,只能默默地跟在他身后,看他走到了一个玩梭哈的赌桌前。 仅仅是凭借梭哈,萧礼在三局之内,便将韶华输掉的几百万全部都赢了回来,他的对手不由得怒了,在众人围观的眼神中很是丢脸的说道:“你敢不敢跟我去vip室再玩一局?” 萧礼看了韶华一眼,后者不想惹麻烦,自然直摇头,可萧礼却装英雄装上瘾了,不可一世的扬扬下巴说道:“有何不可?” 结果自然是对方将自己的一堆筹码输了个一干二净,不过对方的素质倒是很不错,输了也没说什么,只是悻悻地离开了vip室。 荷官看着室内的两人,面带询问。 萧礼将一半的筹码推到了韶华面前,盯着她的眼睛:“记住我之前告诉你的诀窍,再来一次。” 韶华认真地点了点头,梭哈的诀窍在与记牌,荷官洗牌之后,会将所有的牌均匀的翻面撒开,这个过程只有几秒,就看你能在这个过程中记住几张牌了。 在荷官发牌的过程中,你可以选择要还是不要。 若是你记住了所有的牌,自然知道荷官发的牌哪张是大牌,哪张是小牌,在荷官发小牌的时候,就可以选择不要。 萧礼是梭哈高手,在整个东南亚的赌场中简直罕逢敌手,没想到身为新手的韶华在玩了几局之后,却是后来居上。 短短的两个小时,她的眼力已经锻炼到能在几秒之内,几乎将一整副牌全部记住! 萧礼大惊,一般来说,赌场高手能记住一半以上的牌,已是胜券在握,此局基本毫无悬念了,他没想到韶华的记忆力居然惊人到了如此地步。 高尔夫 玩到最后,萧礼几乎可以说是勉力支撑,最后一局甚至输给了韶华,韶华以为是萧礼让着她,笑了起来。 萧礼看她的眼神却十分复杂,还好这是在自家的赌场,随她赢钱,若是去了别家的赌场,这样不管不顾的一直赢别人的钱,可是会被视作砸场子的。 若是她肯听话收了其他赌场给她的大笔金钱从此离开的话,倒不会出事,若是她玩心大起,就是不肯离开赌场,只怕等待她的就是砍手的下场。 思及此,萧礼严肃地叮嘱道:“以后无聊了,可以来这儿玩玩,但是切记别去别家赌场了,知道吗?” “为什么?”韶华一脸不解。 “这个赌场的工作人员都是自己人,就算出了什么事,也有秦宣从中斡旋,要是去了别人的地盘……”道上的事情险恶复杂,他也不能保证自己就一定能将韶华保护的滴水不漏。 毕竟人生的意外太多了,将她放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才是最好的保护。 韶华听话的点点头,萧礼见她如此乖巧,不由得摸了摸她的头发。 回家之后,两人照例是分房睡的,倒不是萧礼不想跟韶华发生进一步的关系,只是韶华的态度很坚决,说得多了,她又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所以萧礼也只能忍着。 毕竟韶华是不同的,只要看到她在他身边,他的心中就会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满足感,所以他愿意为了她慢慢来。 第二日醒来后,韶华照例做好早餐与萧礼一起吃,只是萧礼吃完后却告诉她,他要出差,时间是一周,让她把薇薇接过来住,去美容院或者赌博都可以,如果实在觉得无聊,可以联系秦宣,秦宣会帮她找来一帮牌友,也可以在棋牌室打麻将。 韶华虽然有些失落,却也明白,男人应该以事业为重,将萧礼送到机场后,便打电话叫来了薇薇。 叽叽喳喳的薇薇很快便冲淡了韶华因暂时失去萧礼而产生的惆怅,两人又是逛街又是做美容,日子倒也充实。 在萧礼离开的第三天早晨,她接到了萧缜的电话。 说起来也有大半个月没见过萧缜了,虽然韶华觉得她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但她总觉得两人之间的差距还是非常大的,不仅是物质水平更是思想水准,跟他聊天,虽有同君一夜话胜读十年书的感觉,却也是不是的会觉得自卑。 虽然她的学历并不是她愿意的,可多年来因为学历在社会上碰的壁却对她造成了深深的阴影。 萧缜说要约她去观澜的高尔夫球场打球,韶华本能的就要拒绝,但萧缜的话说得滴水不漏,韶华连拒绝的措辞都找不出来。 萧缜趁此机会问明了她的家庭住址,表示愿意过来接她一起去。 虽然已经有了萧礼,但是女孩子的虚荣心让她忍不住想在更多的异性面前展现自己的美好。于是她在更衣室里流连了半个小时,才选好一条嫩绿色的裙子,配了一只白色的宽边草编帽。 为了时白皙的锁骨显得不那么性感突兀,她特地选了一条水晶项链挂在脖子上。 给自己化了一个精致的妆容后,韶华满意的提起包下了楼。 出了住户楼的时候,才发现萧缜的车正停在楼下,萧缜见她走了出来,将窗户摇下,朝她打了个招呼。 韶华也朝他露出了一个笑容,夏日阴翳的树林投下一片片深深浅浅的影子,从不远处走来的韶华衣袂当风,浸在夏日的凉意里,如同湖里一朵娉娉婷婷升出水面的水仙花,清新素雅。 只是当她走近时,脸上的妆容为她的美好打了折扣。 “今天真漂亮。”萧缜绅士的下了车,为她打开车门。 韶华羞涩的垂头,迷离的风吹乱了她漆黑的长发,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在黑发间若隐若现,犹如江山三月氤氲的山水一般迷人。 韶华坐进了车,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在深圳?” 上一次见面,还是在东莞呢。 “猜的,”萧缜神秘的笑笑,看了看周围优美的环境,意有所指地说道,“你的新住处很漂亮。” 韶华有些尴尬,毕竟上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还是个穷困潦倒的女孩,第一次出现穿着劣质的性感服装,第二次出现穿着一身假的香奈儿,第三次也穿的普普通通。 几乎可以说是一夜之间便能在这种中高产阶级聚集的地方买下一层楼,任谁都会觉得不正常吧? 她想起她与他第一次见面便是在夜总会那种不正当的地方,有些担心他将她看做那一类的外围女。这些年,她同性朋友都没有,更别说异性朋友,她真的很珍惜萧缜这个朋友。 因此,她有些不自在地说道:“我男朋友给我买的。” 不知道为什么,说这话的时候,居然觉得有些心虚,难道是因为她现在爱萧礼的钱更甚于他的人吗? “你男朋友对你很好,”萧缜自然不会再纠结于这种尴尬的话题,说道,“今天阳光很好,适合打高尔夫。” “我看着你打就好了,我不会。”韶华微微一笑,虽然她也很想学学这种据说是富人的运动,但又怕自己出糗。 “不会没关系,我教你。”萧缜转过头看着她,那双深邃的眼睛深深的倒映着她清丽的脸庞。 是他的话,自己应该能放心吧?韶华点了点头。 由于近日是工作日,又不在上下班的高峰期,因此车子很快便驶到了观澜的高尔夫球场。 观澜湖高尔夫球场,是中国唯一七十二洞高尔夫球场,为亚洲最大的高尔夫球场。它也是中国唯一获得欧、美pg、tpc认可的国际巡回赛事指定球场,更是“全球高尔夫球俱乐部”的会员球会之一。观澜湖高尔夫球场球场历年多次承办国际著名赛事。1995年因成功举办“第四十一届高尔夫球世界杯决赛”而闻名国内外。 萧缜是这里的会员,带着好奇的韶华走了进去。有专业的球童拿着两套球服带两人去更衣室换好了衣服,领着两人来到球场,放眼望去,只见球场内由发球台、球道、果岭、长草、沙坑、水池等组成。 韶华走到球道旁边,好奇的看着周围打高尔夫的人,这时候,球童问道:“小姐,请问需要哪种球杆?” 韶华一愣,有些不明所以。 “开球木杆就好。”萧缜为她解了围。 球杆的标准为不超过14枝球杆为上限,一般球友多会使用一枝开球木杆,两支球道木杆,九支铁杆,一枝推杆以及一枝特殊用途的球杆。 球童将球杆送了上来,韶华拿着球杆,见萧礼站到了金色的发球台上,便也跟着站了上去,不料球童却说:“小姐,请站到红色的发球台上。” 韶华有些尴尬的退到了红色的发球台上,球场的每个球道都有黑、金、蓝、白和红五个发球台,分别适合职业、高级业余、业余、初学者和女仕,可惜她什么都不知道。 “这里有我就可以了,你先下去吧。”怕韶华会觉得更加拘束和尴尬,萧缜对球童说道。 球童礼貌的点了点头,退了下去。 萧缜果然是个好老师,讲解打球的要点由浅入深、知真见酌,韶华很快便掌握了诀窍,虽然打得不好,但也算体会到了打高尔夫的乐趣。 两人说说笑笑,打了一上午的高尔夫,萧缜带她去高尔夫球场中的一个五星级酒店用餐。 点好菜后,萧缜的电话响了起来,他对她做了个抱歉的手势,走去阳台接电话。 韶华默默地玩弄着餐桌上的鲜花,手指轻轻地抚摸在鲜花的花瓣上,这时候,身后传来了一个微带惊讶的声音:“简小姐?” 韶华回过头,看到徐坤,心跳也是漏了一拍,有些害怕地转过了头,想假装他认错了人。 她当然记得徐坤,第一次见面,在世纪天湖附近的马路上,他用一枚铁质戒指吸走了一个胖子的魂魄,第二次见面,她将s城首富的魂魄交到了他的手中。 虽然她不觉得莫向的那家灵魂当铺乃是邪恶之地,但也不代表她就不恐惧这些诡异的人。 “简小姐,别来无恙?”徐坤倒是很自然的站到了她的面前,向来冰冷的脸上居然露出了一个可以称之为儒雅的微笑。 虽然徐坤很年轻,长得也很俊秀,去参加选秀节目都可以成为国民偶像了,但第一次见面的那一幕,给她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阴影,因此他再如何帅,她都没有了那份欣赏的心思。 “看来简小姐是不记得我了,上次在莫向的灵魂当铺里,我们见过的。” “你认错人了。”韶华低头,有些不自在地理了理自己的头发,试图用自己的长发来遮掩自己的容貌。 “是吗?”徐坤伸出手,他的手心里躺着一张身份证。 “我的身份证……”怎么会在你那里? 韶华转念一想,他本来就非常人,有些非常人的本事也不奇怪。 “你的身份证?”徐坤低头念了一下身份证上的名字,“简韶华,这么说,你承认你是简小姐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韶华赶紧将自己的身份证从他的手里抢了回来,塞回了自己的包中。 萧礼的怒气 “你到底想干什么?”韶华赶紧将自己的身份证从他的手里抢了回来,塞回了自己的包中。 “也没什么,我想问简小姐有没有看到一把钥匙?” “没有!” “我还没有说是什么钥匙,你就直接否定了,是不是太武断了?”徐坤的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神情。 “我说了没有就是没有!”话虽这么说,韶华的手却下意识地扣紧了自己的包包。 “让我猜猜看那把钥匙在哪里?”他抬了抬眉头,注意到他的小动作,脸上带着一份笃定,“就放在你包里吧?” “没有!”韶华左右看了看,“你走不走?不走我就叫保安了。” “简小姐何必这么惊慌,我只是想和你随便聊聊而已,还是说,所谓的钥匙,其实是你偷的?” “我没有!”韶华站了起来,正想喊保安过来,不料却看到了正朝这边走过来的萧缜,她赶紧喊了一声,“萧缜!” “怎么了?” “我不认识这位先生,可这位先生非缠着我问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韶华赶紧说道。 “原来是徐先生,”萧缜似乎认识他,上前去与他握了握手,“徐先生认识我朋友?” “也不算认识,不过有几面之缘,我见这位小姐生的面善,不免生了攀谈之心。”徐坤微微一笑。 “徐先生谬赞了,我们乃是一介俗人,成日里在红尘中打滚。” “那我便不打扰两位用餐了,告辞。” 徐坤离开以后,韶华感觉一颗提着的心才落到了肚子里,这时候,服务员也将两人点的菜端了上来。 “什么时候跟那位徐先生认识的?”萧缜将牛排切成小块,移到韶华的盘中,随意的问道。 “不算认识,只是见过几面,但彼此都没什么印象。”韶华垂着头径自用餐,明显不想谈这个话题。 “那位徐先生倒是个奇人。”他的话语里带着微微的赞叹。 “哦?”韶华好奇的抬起了头。 “那位徐先生家里是做香火生意的,笃信佛教,徐坤年轻的时候,曾在全世界游历,发誓要找到所谓的神迹,后来,还真给他找到了。” “找到了什么?” “这个我们外人就不得而知了,不过听说他在佛学方面的造诣非常深,有人曾见过他在西藏的时候得到了小活佛的亲自接见,并当面讨教了一番佛法,为时三天,也不知是真是假。”他摇摇头。 “我觉得……他很神秘。”韶华顿时失去了吃饭的胃口,低低的说道,也不知是喃喃自语还是说给他听。 “确实很神秘,他与很多玄学、佛学大师都私交甚笃,甚至很多有钱人想得到某些大师的帮助,都不得不求助于他,”见韶华吃了两口就放下了刀叉,萧缜关切的问道,“不合胃口?要不然我们点些其他的?” “不了,我只是胃口不太好而已,还是不要浪费了。”韶华将萧缜切好的牛肉全部都吃了。 萧缜见她吃完他切的东西,心里有淡淡的开心,唇角扬了起来:“要不晚上换中餐?” “好。” 两人用完中餐后,下午,萧礼带着她去一片私人海域游玩。 跟萧缜在一起很轻松,就连时间也过得格外快,当韶华和他边吃边聊的用完晚餐后,打开手机一看,才发现现在已经是晚上八点了。 手机里干干净净的,没有一条萧礼的短信或者电话记录,她松了口气,就怕萧礼回来了,而她却在外面。 上次萧礼当着她的面,将她手机里萧缜的号码给删了,就说明这个男人有多么小心眼,若是被他知道自己今天一天都跟萧缜在一起,他不误会才怪。 情侣之间,最怕误会和怀疑。 韶华收起手机,萧缜将她的动作收入眼底,很体贴的说道:“我送你回去吧。” “好,谢谢。” “我们之间还需要说这种话么?”他朝她微微一笑,看她的眼神很清澈,很好的掩饰了自己心底对她的悸动。 迟钝的韶华果然没看出什么,只是笑了笑,跟着萧缜走出了餐厅。 当萧缜送她回到住宅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半了,没办法,深圳是一个生活节奏非常快的城市,为了生活,那些上班族们大多数都要加班到晚上八点多,这时候正是下班高峰期,即使那片私人海域离韶华的住处并不远,两人因堵车在路上也耽误不少时间。 下车的时候,韶华的裙子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挂住了,她有些尴尬和羞涩的在车内和裙子搏斗着,因为挂住的地方是非常尴尬的部位,裙子一旦撕烂,那么她的下,身就会走光。 她有些急,却没想到越是着急,裙子被挂的越紧,急得她满头大汗。 萧缜也不得不帮忙,两人一番手忙脚乱,等将裙子完好无损的扯出来后,已经过了差不多半个小时。 萧缜下了车,给韶华开了车门,说道:“给我个晚安的拥抱好吗?” “这……” “只是朋友间的一种礼节,”他笑了笑,装作有些遗憾地说道,“如果不行,那就算了。” 韶华心里一软,上前给了他一个拥抱,朝他挥了挥手,朝电梯走去。 回到家的时候,韶华在玄关旁伸手打开了客厅的灯,漆黑的客厅内顿时一片明亮,各种奢华的装饰直直的撞入她的眼球。 她舒了一口气,有些安心的同时,又有些失落。 萧礼不在的日子,每天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她去厨房倒水喝,都觉得这个房子好大、好空,仿佛轻轻叹一口气,都能听到回声似地。 太过干净的房子,连鬼神都不光顾,每天晚上陪伴在她耳边的,只有床头柜上的小闹钟指针的走动声,单调而寂寞。 她突然有些想念仙儿了,仙儿在她解决了s城首富的那件事后,便不告而别了。她知道,仙儿快死了,猫也有猫的骄傲,它要走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默默的迎接死亡,以平静的姿态。 换上拖鞋后,她走入客厅,冷不防的看到客厅的落地窗前,站着一个穿着淡蓝色西装的男人,他一手拿着一直燃烧的烟,冷冷地看着窗下的万家灯火。 “萧礼?”她朝他走了过去,从身后抱住了他,“不是说要出差一周才回来的吗?怎么现在就回来了?” 萧礼的面色有些阴沉,他默不作声的吸了一口烟,散漫的将呛人的烟雾喷到了韶华脸上:“今天很漂亮嘛。” “漂亮的……我都看不清你的心了,”他另一只手挑起了她的下巴,逼迫她迎视着他骇人的目光,“今天干什么去了?” 在窗帘的阴影下,这样的萧礼令她有些害怕,她下意识的想要后退一步,不料却被萧礼更紧的捏住了下巴。 “我……我今天跟朋友去打球了。”她减弱了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有些可怜的样子。 “朋友?哪个朋友?男性朋友?还是女性朋友?” 萧礼的咄咄逼人弄得她有些不知所措:“就是一个普通朋友……” “韶华,你现在学会跟我撒谎了,”他的脸上带着森寒的冷笑,“是谁给你的胆子?” “我……我没有……”这样的萧礼令韶华非常害怕,“真的就只是一个普通朋友……” “普通朋友你能跟他玩到现在才回来?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他捏着她的下巴将她的脑袋转向墙壁上挂着的华丽欧式摆钟,“十点了。如果不是普通朋友,你是不是今晚就不回来了?” “我没有……萧礼,你听我解释。”韶华急忙说道。 “解释?”萧礼的面上浮现了一抹讥诮,那辆车停在楼下的时候,他便认出了那是萧缜的车,“九点半的时候,那辆车停在楼下,现在已经是十点钟了,我想想,半个小时可以做什么事?” 他因常年拿枪而有些粗粝的拇指和食指大力的摩挲着韶华幼嫩的唇,令她有些疼痛:“可以接吻,甚至还可以……” 他一手挑开她的衣领,顺着她的锁骨一路向下…… “萧礼……”她的声音里带上了哭腔,“我没有……我真的没有……当时我的裙子挂住了,我弄不下来。” “裙子挂住了?”她不解释还好,一解释萧礼的面色更加阴沉,“好啊,裙子挂住了。” 他阴森的语气令韶华浑身发抖,这样的萧礼太可怕了,有一瞬间她甚至以为他会杀了她,可是他没有,他只是用力撕开了韶华的裙子抱着她朝卧室走去:“既然这条裙子这么碍事,那就不要好了!” “啊——!”韶华尖叫了起来,害怕得不停发抖。 “以前是顾之航,现在是萧缜,韶华啊韶华,你的本事可真大啊!”他栖身压了上来,“看来是我太怜惜你了,就该让你知道我真正的脾气,你才能乖一点!” “不要!”韶华真的害怕了起来,她在他的身下不停地挣扎着,大口的喘息,就像是暴晒在阳光下的一条不停蹦跶的鱼。 可惜萧礼却不给她挣扎的机会,他快速解下了自己的领带,将韶华的两只手绑在了一起,然后又强势的压住了她乱蹬的两条腿。 温存 而房间的四周,全部都是一卷卷封存起来的巫典,人们的目光贪婪地逡巡在这些巫典上,可惜所有人都有自知之明,这些老一辈留下来的巫典是属于这一代的巫王的,而非他们的。 山玖面上一片喜色,盯着那一棵白色的小树看得目不转睛,嘴里喃喃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来南疆这些日子,我日日留心着四处的景色,想找到萱果,没想到今日竟是在这里见到了它。” 这时候,昏迷的奚原已经清醒了过来,那迷烟的分量并不重。韶光朝脱险的塞托露出一个笑容,终于还是朝奚原跑了过去。 塞托的心底闪过一抹失望,明明受困的是他,可是她更关心的还是他。在石门内,他就已经听到阿母将他迷晕了,只是迷晕了而已,她却那么紧张。 他并非傻子,他看得明白韶光看他的目光与看奚原的并不相同,也许现在的韶光现在还不明白那意味着什么,可是他却明白自己已经输了。爱情就是这么不可理喻,明明先遇到她的是他,可是她喜欢上的却是奚原。 他承认奚原确实是一个富有魅力的少年,坚毅、勇敢,看韶光的眼神更是深情而谨慎,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韶光的感受和处境为前提的,从他千里迢迢的进入南疆便看得出他对她的一番执着和深情。 可是想到韶光毕竟还是有未婚夫的,即使韶光的心不在他的身上,奚原也无法抱得美人归,他的心奇异的平静了下来。到最后,没有谁输谁赢,那一朵最高贵的富贵花,终究不是他们能觊觎的。 韶光在不远处担忧地询问着什么,她拉着奚原的手,眼里只装着他,于是纷乱的来往的人,都成了无关紧要的背景。他一直以平稳温柔的语气安慰着她,缱绻在眉目间的柔情,谁能看出他是一个征战沙场的铁血将军? 多日的相处,他明白奚原是一个冷心冷情寡言少语的人,可是这样一个钢铁般的少年,每每在她身边的时候,总能变成柔软的一池春水、几缕白云、一线柳丝…… 两人回到山洞后,奚原让韶光在洞内休息,自己打算去寻找当地的马帮,采购一些旅途上需要用到的东西。 奚原离开后,白腊阴阳怪气地说道:“没见过一天到晚巴在男子身边的姑娘,也不害躁。” 韶光左右看了一眼,见山洞内只有她一个人,便问道:“你是在跟我说话吗?” “难道这里还有别人吗?”白腊冷哼一声说道。 “我与奚原相处时处处恪守君臣之礼,何来害躁一说?”韶光疑惑不解。 “你!”白腊愤怒地看着她,“你别以为你是大周公主就有多了不起,我哥哥现在已经是南疆的巫王了,他以后就是整个南疆的王,而我,从另一个意义上来说,也可以算是南疆的公主。” “哦。”韶光点点头,不过这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白腊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她犯不着与一个孩子计较。 “难道你就没有别的什么要说的吗?”见她一副云淡风轻、漫不经心的模样,白腊心中的嫉妒更是像毒火一般熊熊的燃烧了起来。 “塞托能成为南疆的巫王,我很高兴,以后若是有机会,我会来南疆看他的。”韶光真诚地说道。 “你什么意思?”白腊突然有了不祥的预感。 “明天我与奚原就要返程回京了,此去山长水远,再见也不知何年何月。”韶光叹了口气,有些眷恋的朝山下望去,这山、这水、这人,都无比淳朴,少了宫廷的污秽黑暗,像是大山一样简单实诚。 “为什么奚大哥也要随你回京?”白腊激动了起来。 “奚原乃是我大周的骁骑大将军,自当为国家鞠躬尽瘁,大周需要他,他是我们大周的大英雄。” 白腊的面上闪过一抹急切,走上前说道:“一定是你用身份在压迫他,否则他那样一个自在不羁的人,怎么会喜欢被那些东西束缚?难道你没有看到吗?在南疆的这些日子,他活的很轻松。” “可是当初提议回京的,是奚原。”韶光有些不解她的激动和急切。 就在这时候,山玖从山下走了上来,白腊这才愤愤地瞪了她一眼,转身走向室内,没有再说话。 大约到了傍晚时分,奚原才牵着两匹扛着行李的马走了回来,白腊一见奚原回来了,急忙走上前,摆出一副楚楚可怜的神情问道:“奚大哥,你明天要走了,是吗?” 奚原淡淡地点了点头。 “奚大哥,你明天为什么要走啊?留在南疆不好吗?”见他神色冷漠,白腊觉得更加委屈和可怜。 “这里终非久留之地。”说完这句话后,他从马背上的一个包袱里掏出一块糯米糕递给韶光,“这是隔壁小寨中的特色小吃——竹叶糯米糕。” 韶光揭开油纸,咬了一口,糯米糕柔软滑腻,透着一股竹叶的清香,令她一口便爱上了。 白腊心中纵然有不忿,也明白她是无法改变奚原的决定的。 “山玖姑娘,明日我们便要启程回京了,那萱果,你有没有什么消息?”毕竟是伴随着他一路来南疆的朋友,出于朋友之间的礼节,他不得不问一问。 “已经有下落了,不过那萱果还未成熟,恐怕我还要在南疆等上一段时间,”山玖有些无奈地说道,“至于穷奇,我会将它装在乾坤袋中,你可以随身带着,若是哪一日,感觉乾坤袋剧烈震动,那便是穷奇醒了过来,你只需将乾坤袋打开便是。” 奚原点了点头。 在山下安排完一堆纷繁事物的塞托走了回来,一看到洞门口的两匹马,便知晓奚原与韶光去意已决。南疆再大又如何?留不住两个带着太多牵绊的人。 于是他对白腊说道:“天下无不散的筵席,既然明天殿下和奚将军要走了,白腊,你就下山买点好酒好菜,好好地招待他们一顿吧。” “哥哥,我不要奚大哥走。”白腊撅嘴看着他。 “奚将军乃是大周赫赫有名的大将军,国之栋梁,咱们这个大山是留不住奚将军的,你知道吗?”塞托何尝看不出白腊对奚原的爱慕之情。 可惜我本有心向明月,无奈明月照渠沟。 “那哥哥,我要跟奚大哥一起走。”白腊一脸倔强的说道,夕阳的最后一抹余辉染在她的脸上,逆着光,她的面部线条有些出人意料的僵硬,带着别样的执着。 “别胡闹。” “我没有胡闹,”白腊跺了跺脚,“阿母说了,就是要出了这片广阔天地去闯一闯,才能够长大!你和阿母不是总把我当做小孩子吗?那我现在出去游历,等游历回来了,我就长大了。” 塞托矮下身子,与白腊对视,用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道:“妹妹,哥哥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白腊脸色一白,张嘴正欲辩解,可是塞托已经走开了。 白腊怀揣着那一份忐忑,低下头提起篮子下了山。 这一份践行的晚膳,吃的时间很长。由于白腊从山下带来的是酒精度并不高的果酒,于是韶光在盛情难却之下,喝得有些多。 在戌时末睡下之后,巳时又因为内急而从睡梦中醒来,正当韶光打算去山洞附近的一个简易的茅厕解决内急时,突然听到了说话的声音。 她蹑手蹑脚地走到一丛毛竹后,探出脑袋朝前方看去,只见白腊正跟一个小孩在说些什么。 韶光一听那孩子的声音,便确定了他就是坨坨镇的人口中那个带来灾难的妖魔。 “你认为我现在还会帮你吗?”白腊冷笑一声,稚嫩的小脸上透出一股老成之色,与她的年龄极不相符,“当初你跟我说,只要我告诉你,蟠龙戟到底放在哪里,你便替我杀了阿列沙那个狗贼,结果呢?你非但没有杀了阿列沙,反而还连累了整个南疆。” “可当初你并没有告诉我巫神面具除了巫王谁都不能碰。”小男孩看她的眼神有些阴郁。 “我以为你知道!”白腊的脸上闪过一抹不耐烦,“你走吧,我不会?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31 部分阅读 “我以为你知道!”白腊的脸上闪过一抹不耐烦,“你走吧,我不会再帮你。当初你被阿列沙的五色巫火焚烧的时候,是我瞒天过海救了你,后来奚哥哥要杀了你,又是我在紧要关头救了你,我不欠你什么,反而能算得上是你的恩人。” “如果你能帮我拿到蟠龙戟,我可以满足你一个条件。” “你死心吧,”白腊露出嘲讽的神情,“现在除了那个大周公主,谁都碰不了蟠龙戟,一碰到便会被弹开,你若是想要蟠龙戟,倒不妨从她身上想想办法。” 白腊说这话完全是不怀好意,虽然她并不知道这个小男孩的身份,却是见识过这个小男孩一身强大的力量,如果能利用他去对付韶光,倒是个不错的法子,这样任何人都不会怀疑到她头上。 她蹑手蹑脚地走到一丛毛竹后,探出脑袋朝前方看去,只见白腊正跟一个小孩在说些什么。 “哥哥,我不要奚大哥走。”白腊撅嘴看着他。 “奚将军乃是大周赫赫有名的大将军,国之栋梁,咱们这个大山是留不住奚将军的,你知道吗?”塞托何尝看不出白腊对奚原的爱慕之情。 可惜我本有心向明月,无奈明月照渠沟。 甜蜜之旅 “萧礼……你听我解释……事情不是这样子的……”萧礼的表情令她感觉前所未有的慌乱和害怕,就像这一段感情又要无疾而终了一样。 “解释?还要解释什么?你要告诉我说,你跟萧缜之间的秘密往来是我的错觉?还是你跟奚原接吻只是我的幻觉?”他冷笑一声,半眯的眸子里全是绝情和冷漠。 “不,你相信我,当时的情况不是你想的那样!”韶华急切的哀求道。 “我再也不会相信你!”他的手从她的脸颊上垂下,脚步冷漠的与她擦身而过,将哭泣的她留在这空荡荡的室内,任她被寂寞吞噬。昨天电脑坏了,写了一万二根本没办法发,今天把昨天的章节改了,拜托看完昨天的文的亲们再回去看一遍。 离开了这里的萧礼,开着车子无意识的在街上乱走,满脑子都是韶华哭泣的小脸,他的心中一片烦乱,狠狠地将手砸在方向盘上! 就在这时,电话铃声响起,他以为是韶华,不想去接。 可是电话铃声很坚持,一直在响,他不得已抓起手机,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原来是助理。 他有些疲惫的接了电话,助理在那头说,临时有个菲律宾的客户需要洽谈,那个客户的单子很大,而且由于客户的时间很紧,所以他现在必须赶去菲律宾,明天上午就要与他谈合作的事情。 虽然他现在真的非常疲惫,但他也明白这个客户真的很重要,生意上的事情由不得他的心情。 于是他只是吩咐助理给他订一张去菲律宾马尼拉的机票,便开着车朝机场的方向赶去。 当他坐上飞机的那一刻,原本一颗愤恨的心突然柔软了下来。 机窗外是沉沉的夜幕,在飞机升到半空中的那一刻,他俯瞰着这个城市繁华的夜景,突然想起自己第一次去菲律宾的事。 那一年,韶华带他去万佛寺拜见主持,希望能得到主持指点一二,而主持也极为热心的将一个姓名和一个地址写在纸上交给了他。 于是,他花两天办理了一个紧急护照,又花三天办了一个菲律宾的旅游签证,旅游签证每人500元,而紧急护照却要每人1100元。 当韶华知道签证和护照这么贵后,脸上满是紧张,一脸我欠了钱还不起怎么办的表情。 他点了点她的脑袋:“不要你还。” “可是我还得念书呢。”韶华有些为难的说道。 “是你念书重要,还是我的命重要?”他威胁似地看着她。 韶华认真地想了想,当然是萧礼的命重要,于是她又纠结的开了口:“可是外婆不会让我跑去那么远的地方的,要是给舅舅知道了,舅舅非骂我一顿不可。” “那咱俩就偷偷去。”萧礼凑近她,暧昧的说道。 “偷偷?” “对,等到了菲律宾,再打电话回家,这样老人家生气归生气,也没办法拿你怎么样了。” “可是我回来后怎么办……” “你到底去不去?”萧礼有些不耐烦的打断了她的各种絮叨。 韶华只能乖乖地点头。 于是当晚,萧礼就拉着韶华飞去了北京,在北京乘坐了晚上20:00到早上00:50的飞往菲律宾马尼拉的国航c179?738。 飞机上,韶华拿着机票又不开心了,她有些悲催的转头看着萧礼:“经济舱,1270元?” 萧礼一看她那样子,就知道她嫌贵:“总之先去了菲律宾再说,钱都是身外之物,重要的是人安全。” 马尼拉是菲律宾的国际入境口,菲律宾一直是各地游客心目中的热带天堂之一,它融合了热带丛林、美丽海滨、火山地形、海底世界等诸多旅游要素、菲律宾最大的魅力在于多样性:有号称“亚洲小纽约”的马尼拉等繁华的大都市,有沙滩与珊瑚礁环绕的孤立小岛。可以尽情享受城市中五光十色的夜生活,却也不妨拜访山区中的原始部落。可效法当地人,在大自然环境中随意躺下,感受菲律宾的梯田、甘蔗园、丛林、棕榈树等自然景观。 由于菲律宾的时差为gmt+8,与北京时间相同,所以他们到达的时候,正是午夜。菲律宾首都马尼拉机场不大,但却也现代化十足。从气派宽敞的玻璃穹顶望出去,满天都是迷人的星星,道路两旁的东南亚植物枝繁叶茂,纳拉树肩宽,大椰树膀圆,在夜风中怡然自得。 两人来到预定的酒店时,发现酒店里的保安们居然都荷枪实弹,萧礼羡慕的目光在他们腰间的枪支上逡巡而过,对韶华说道:“这是美军制式武器m—16自动步枪,真酷。” 他们不知道的是,在菲律宾,枪支是可以随意买卖的,买枪支的小店在路边随处可见。菲律宾由于历史的原因,枪支泛滥严重,所以自驾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夜晚无论如何不要赶路,住宿最好找比较大的城镇的繁华区域的旅馆,略高一点的住宿费用是值得付出的。随身不要携带太多的贵重物品和现金,能使用信用卡的地方尽量刷卡消费。 只不过,说到刷卡,不得不提的是,在菲律宾,很多地方都不能刷卡,能刷卡的地方也要收不菲的手续费,倒不如使用现金更为方便。 由于频率高发的军事政变和恐怖袭击,菲律宾国内的枪支泛滥严重。各大厦、银行、小区、大型商城的保安人员都是荷枪实弹,普通一家银行都有最少3名长短枪保安护卫,马尼拉最大的mll——sm广场的门口安全检查人员荷枪实弹并携带防爆犬,所有进入的顾客都要分男女两队排队翻包检查,这样的画面在马尼拉街头随处可见。至于真正的警察,基本佩戴双枪执勤。所有攻略上对到菲律宾的游客都警告不要夜晚乱逛,晚上在旅馆里吃了点国内带去的方便食品,没有出来。 菲律宾的商店的营业时间为8:00—22:00,萧礼和韶华本来想买点东西填饱肚子,看到所有商店都关了门,也便没了这个想法。 一进入酒店后,便有服务员提醒两人大晚上的不要乱逛,因为在菲律宾,晚上乱逛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菲律宾的银行的营业时间为9:00—15:00,两人急匆匆的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国家,什么都不知道,因此拿着人民币的两人可以说是身无分文,只能等到明天早上再去银行兑换货币了。 菲律宾货币为披索,美元和港元尽可兑换,一港元约等7披索,入境不能超过5000披索,出境时你可以把所有的披索换回美元或港元。 好在酒店里有提供免费的晚餐,否则两人就真的要饿肚子了,传统的菲律宾风味混合少许西班牙风格,主食为米饭。 菲律宾的母语是菲律宾语,除此之外便是英语了,服务员将菜端上来后,用英语对两人介绍道:“这是宿雾的特色菜炭火烤|||乳猪(lechon),这是薄荷岛口味的‘秘制红烧肉’(humb),这是芒果球,这是‘雷利埃诺’……” “雷利埃诺”是以螃蟹为原料的一种菜肴,看起来豪华,但相当便宜。 伴着咖喱、椰汁和海鲜,白米饭轻松下肚,嫩黄|色的餐后甜点芒果也非常鲜嫩可口。 服务员期待的站在一旁,韶华用英语给了饭店的饭菜一个真诚的赞美,她的脸上露出开心的表情。 第二日一早,两人用完酒店提供的免费的早餐,便下了楼,在服务员的指示下,到最近的一家银行兑换货币。换汇后,两人在银行的工作人员的热心提醒下,花400披索买了两张7天不限流量的globe电话卡,开了热点。 做完这些后,萧礼漫步在这椰子树底下,透过影影绰绰的宽大树叶仰望着一望无际的湛蓝天空,叹了一句:“真是个适合度假的地方!干脆我们去玩几天吧!” 菲律宾首都马尼拉,素有“东方明珠”之称,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的城市,具有浓厚热带风情。漫步市区,古代遗址到处可见,满布苔藓的古代教堂,看上去外表陈旧,却工艺精细,式样别致,同高高耸立的现代化大楼相映成趣。 市区的建筑可谓是东方与西方、质朴与繁华、古老与时髦的混合体。马尼拉城内可供游览的名胜古迹很多,不过除了城中那一块聚满了摩天大楼的地方外,其他的地方感觉都像是贫民窟。 韶华有些无奈:“萧礼,马上就要期中考试了,我们还是早点办完事回学校吧,再说了,你都高三了,高考可是件很重要的事……” “菲律宾的旅游签证能让我们停留59天,你急什么,等签证快到期了,我们再走。” “可是我外婆……” “再说一句其他的,你信不信我亲你?”萧礼凑了过来,在她耳边狠狠地说道。 韶华吓得往后一缩,脸上带着委屈的神情,她当然相信他做得到,而且她的性子太软了,也拗不过叛逆的他。 于是韶华就被他这么拖走了,路上除了一些外国的游客外,便都是菲律宾人,男子喜欢白色衬衫和西装裤,女子喜穿无领的连衣裙或沙笼,老年人仍爱穿着麻或草或木制的拖鞋,显得很有特色。 路边有很多卖水果的小摊,上面摆放着新鲜的香蕉、红毛丹、芒果,和一种类似金橘但皮是绿色的水果,菲律宾人通常是做菜时才使用,称之为菲律宾柠檬。 萧礼买了一些水果,与韶华边走边吃,在凉风阵阵的树荫底下,一片怡然自得。萧礼盯着树上的椰子看了几眼,突然说道:“你说这椰子这么大,万一砸下来了怎么办?” “怎么可能呀,如果是这样的话,大街上的椰子树早就被砍掉了。”韶华不以为然地拉着他往前走。 哪知道才刚走一步,一颗熟透了的大椰子就从树上掉了下来,砸在两人的脚跟后。 两人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萧礼连吃水果的心情都没有了,将塑料袋塞到韶华手中,心有余悸地说道:“咱们还是赶紧走吧,这儿太危险了。对了,昨晚听那个服务员说,这边有个好玩的地方叫什么来着?” “公主港。” “哦,公主港,”他顿时玩心大起,早就将此行的真正目的抛到了脑后,在这个自由自在的陌生国度,他只想和他现在看得还算顺眼的女孩留下点美好的回忆,“不如我们去公主港玩玩如何?” “萧礼,我们是来找人的!”韶华急了,拖住他的胳膊,“萧礼,我们找到人后赶紧回去吧。” “既然来到菲律宾了,而且你花的都是我的钱,那么,一切听我的!否则你现在回国呀!”萧礼一年痞气地看着她,吃准她没办法离开他。 韶华叹了口气,只得由着他胡闹。 两人在街上招了一辆黄|色的出租车,上了车后,韶华一直用手机地图在关注着路线,结果到了目的地的时候,司机跟他们要900披索,韶华惊讶的抬起头看了一眼计价器,难以置信地说道:“不是才150披索吗?你为什么要收我们900披索?” “说了九百就是九百,你那么啰嗦干什么,赶紧给钱!”司机凶神恶煞地说道。 “你等等,”韶华从包里拿出了机场发给她的一个单子,上面写着所需到达的目的地和所需要的大概费用,“你看看,上面说了,根本不要那么贵。” “我看看,”司机从她手里接过那张单子,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便将单子揉成一团扔在了车内,不耐烦地说道,“小姑娘,这些东西都是没用的,现在整个菲律宾的行情都是这样子的啦。” “你什么意思?”萧礼听出了不对劲,有些恶狠狠地看着司机。 “我没有别的意思啊,反正就九百披索呀。”司机吊儿郎当地说道。 “你是不是不相信我敢揍你?”萧礼冷笑一声,摁了摁自己的指关节。 那个司机毕竟不想惹麻烦,语气稍微弱了一些:“少年,我也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现在菲律宾的行情都是这样,你也不能不讲理呀。” 萧礼直接打开车门下了车,正要拉开驾驶座的车门把司机拖出来打一顿的时候,却被韶华给拉住了:“算了算了,万一你打人进了警局,我们被遣送回国了怎么办?我们这次来的主要目的是找人,一定要找到人才能解决你身边发生的那些事。” 见韶华面上又是担忧又是哀求,萧礼心下一软,从钱包里拿出九百披索,愤愤地扔到了司机的脸上。 出租车扬长而去后,韶华见萧礼臭着一张脸,便说道:“那干脆我们投诉好了,这里毕竟不是我们的国家,我们还是采取温和一点的方法来出气比较好。” 韶华带着萧礼找到了当地的带着黑色口罩像是劫匪一样的警察,当警察问韶华要在机场的单子时,韶华说单子给了那个出租车司机,于是警察无奈地摊摊手,说道:“这就没办法了,没有那个单子,你们没办法投诉。” 气得萧礼又要打人,韶华赶紧拉住了他,这要是打了那个司机还好,若是打了警察,这可是袭警呀!袭警的性质可就不一样了。 菲律宾有很多浪漫的地方,巴拉望作为全菲律宾人口密度最低、自然风貌保护得最原始的省,一直是外国游客宠爱的焦点。不管是在mitr’s农场和自然生态做零距离接触,还是到bker’s山感受当地巨贾的非凡财力,或者是到自然公园去欣赏稀有的奇珍异树,菲律宾人在开发旅游方面,都做到了因地制宜。公主港的建造者们更是将人工景点和自然景色做到了完美结合,让习惯了都市生活的人真正见识到什么是“生活在诗情画意中”。 公主港是个逛街的好地方,两人在路人的推荐下,去了传统的rurungnstubod纺织中心,看到了那些平素只登堂于北京国贸和燕莎、颜色绚丽、设计精巧的菲律宾纯手工丝巾和竹制编织品。 两人兴味盎然的走过大束郁郁葱葱的菠萝叶,走过质地细密的菲律宾国服或丝巾走过杂乱堆放、唾手可得的残竹碎干,走过美观又实用的各种精美竹艺制品,走过传统的纺车,走过带着生命绿意的帘席毯垫…… 各色的手工工艺品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萧礼见韶华盯着一些传统书画和民族服装看得目不转睛的,便给她买了不少,令她感觉一阵阵受宠若惊。 看到韶华欣喜的眼神,萧礼没由来的也感觉阵阵放松和开心,还有一种异样的满足感。 离开rurungnstubod纺织中心后,两人来到了广受游客欢迎的鳄鱼农场。鳄鱼农场是一个绝对够劲爆的旅游景点,在这里,你可以触摸到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几具鳄鱼骨骼之一,可以完整地了解和鳄鱼有关的一切生物知识。 农场的工作人员说,这里的鳄鱼很温和,游客们可以将鳄鱼或怀抱胸前、或缠绕脖颈,甚至唇齿相依,咔嚓一张“哥俩好”的靓照。 韶华战战兢兢地在工作人员的再三劝说下,摸了摸鳄鱼的额头,吓得浑身发抖,见鳄鱼没有张嘴咬她后,便露出了一个轻松的微笑,对萧礼说道:“给我拍一张!” 萧礼掏出手机,正调好焦距打算拍照的时候,不料韶华被旁边拥挤的游客推了一下,本来挨着鳄鱼的韶华一不小心亲到了鳄鱼的大嘴! 韶华吓懵了,萧礼更是一瞬间就怒了起来。他一把将韶华从人群中拖了出来,用袖子在她的唇上发了疯似地不停擦拭,最后擦得韶华的唇都磨破出血了,他放过她。 韶华不知道他怎么了,有些委屈地跟在一言不发的萧礼身后,随着他一直往前走。从鳄鱼农场到公主港港口的几十分钟里,萧礼一句话也没说,即使又被一个计程车司机给坑了,他也是很爽快的扔下了钱,显然心思已经不在钱上面了。 韶华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此刻也只得弱弱的说道:“萧礼,对不起,我求求你别生气了。” 萧礼不理她。 “对不起,萧礼,求求你别生气了好不好……”她可怜兮兮地扯了扯他的衣角。 萧礼依旧不理她,想想自己跟韶华在一起这么久,自己都没有亲过韶华,以韶华以往在他身边的纯情表现来看,韶华以前肯定没有谈过恋爱,本来以为她的初吻肯定是属于自己的,没想到自己还没有亲到她,她的初吻却给了一只丑陋的鳄鱼! 气人!真是太气人了! …… 见萧礼一直不理她,她也只好悻悻地低下了头。 乘坐快艇挥别公主港去往dosplms,大约40分钟后,远处水面上突然凭空出现了几个橙红色的、在激浪中翻腾的小点。待接近后发现,竟是几名赤膊的彪形大汉,各自手撑橙色的充气小船,从四面“杀将”过来,将他们包围。 “海盗”? 行几人面面相觑,一时间惊恐、不知所措的表情,像是传染病一样爬满了每个人的脸。正当外国的游客们害怕瑟缩时,却发现大汉们竟然从各自的小舟上魔法一般,变出了吹吹打打的乐器,还有几个人开始铺天盖地地向他们抛洒花瓣。 这些是菲律宾人最爱茉莉花花瓣,菲律宾人认为茉莉花芳香四溢,代表着幸福和美好,所以他们尊其为国花,并视其为纯洁、情操和友谊的象征。好客的菲律宾人,在迎接宾客时,往往把茉莉花串成美丽的花环,敬献给客人的脖子上,以表示他们对来访客人的一片纯真友谊之情。 在如同新人一般的礼遇中,他们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岛主”派使者迎客来了。果然两三分钟后,海面上出现了蜿蜒的栈桥,紧接着大片美丽的沙滩岛屿仿佛从天而降,占据了众人的眼帘。 跃上栈桥,游客们纷纷买了一杯冰凉芒果汁,海上的炎热顿时被驱散了,在耳边悠扬而富有节奏的欢迎歌里,萧礼的心情总算是好了些。 栈桥上有很多当地人,一见游客上来便蜂拥而至,抢着帮游客拎行李,不过这些都是要收费的。韶华此刻的衣食住行靠得全是萧礼,哪里敢再乱花萧礼的钱?自然是将两人的行礼都紧紧抱在胸前,不停地对周围热情的岛民们说着抱歉。 巴拉望的多数度假岛屿没有项目繁多的游乐设备,甚至连中国人最喜欢赖在房间看电视的习惯也被戒掉——没有电视。 吃过晚饭后,韶华与萧礼一人租了一辆自行车,沿着海岸线在沙滩上自由的骑着,骑得累了,便租一个皮划小船,晃悠悠的划到海里。 明亮的月光温柔的洒了下来,两人像是两片自由自在的浮萍一样,躺在皮划小船里,随着海水荡悠悠,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些漫无边际的话,萧礼突然觉得,此刻的静谧无比珍贵。 这一刻的心安和愉快,是他十几年来从未体会过的,望着身旁女孩亮晶晶的眼睛,他升起了一股吻她的冲动。 于是他也这么做了,韶华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而萧礼却不悦的将她的眼睛遮了起来,不想让她看到他眼里满满的悸动。 一吻罢,韶华有些懵,怔怔的像是小傻子一样,恍惚地摸着自己的唇,不敢相信刚才的一切是真的。 传说在古希腊海域中有一个人头鸟身的怪物,她每天伫立在礁石上,唱着飘渺优美的歌谣,听到她的天籁之声的水手们纷纷会沉迷在歌声中,出现美妙的幻觉,最后使船撞上礁石,粉身碎骨。 韶华恍恍惚惚的在想,她刚刚不会是听到了那个怪物的歌声了吧?不然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这一定是幻觉,一定是幻觉…… 而此时,萧礼的心也颇不平静。对于他来说,与女孩接吻乃是家常便饭的事情,接吻带来的感官上的刺激,他熟悉到不能再熟悉。 可是今夜,当他吻上韶华的唇的那一刻,他的心第一次跳动的那么快,像是要从胸膛中蹦出来一样。他在她的唇舌中,体会到的不仅是感官上的刺激,更是灵魂上的飘飘然,他感觉此时他的灵魂像是飘荡在一个异次元的时空一样,离他的身体很远很远。 他细细的回味着这个吻,却什么都回味不出来,心跳却依旧是那么快,如同在长跑时一般,他下意识的转头看向了一旁怔愣的韶华,盯着她娇艳欲滴的唇,只觉得那张唇是那么诱人,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下意识的咽了一口口水,感觉浑身都热了起来。 于是他慌不择路地移开了目光,从皮划小船里坐了起来,拿起船桨划动着,将皮划小船朝岸边驶去,他的注意力分明很想放到划船上,可是脑海中一遍遍回放的,都是和韶华接吻时那美妙的感觉。 那一幕似真似幻,两人之间浮动着暧昧、尴尬、欣喜等各种微妙的情绪,气氛像是微醺的晨曦一般,上了岸之后,两人一前一后的默默地走着,都没有说话。 这一夜,两人都没有睡着。不仅是因为那个吻而辗转反侧,也因为dosplms的夜里,蚊子很多,而两人没有带驱蚊水,这里的商店又早已关了门。 凌晨四点的时候,韶华的精神依旧非常亢奋,她穿好了衣服,打算沿着沙滩跑上一圈,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不料她刚推开房门,对面萧礼的房门也被推开了,两人对视一眼,脸上都浮起了一抹滚烫的红色,不自觉地将彼此的目光移了开去。 “睡不着吗?”萧礼轻咳一声,问道。 “还好,”她点点头,“这里蚊子有些多。” 然后,气氛有些尴尬,两人都找不到话来说。自诩为花丛老手的萧礼在这样的韶华面前,像是一个毛头小子一样,甚至连话题也找不出来。 这时候,另一个房间的门被打开了,酒店老板的儿子走了出来,笑着用英语跟韶华打了个招呼:“早啊!” “早啊。”韶华朝他点点头,微微一笑。 “睡不着吗?我正要出海捕鱼呢,你们要跟我一起出海吗?这里的日出很漂亮。”他大方的邀请道。 左右也睡不着了,韶华点点头,见她同意了,萧礼自然也跟了过去。 在dosplms的清晨4点,三个人坐着小船出海,静静地看着漆黑的天空变得灰蒙蒙的,然后再由灰蒙蒙的颜色变成了鱼肚白,最后,一点鲜红色浮上了海面,渐渐地,像是红苹果一样的太阳渐渐地升了起来,变成了一个完整的红色的圆,之后,金色的光芒点燃了周围的云彩,如同神迹降临一般。 捕完鱼回到酒店后,两人吃完早餐,便乘船回到了马尼拉。 昨晚接吻的滋味太美妙,令萧礼只想多一些时间与韶华腻在一起,并不急着去找那位大师。于是,他在第二天不顾韶华的反对,带着她打车去jm坐大巴,然后在btngs码头上船,前往pg岛(puertogler)。 菲律宾pg岛是一个很适合潜水的地方,它的潜点几乎都在离岸很近的地方,行船不超过10分钟,可以随时出发,随时下潜。 到达pg岛的时候正是黄昏,夕阳西下,只可惜美丽的夕阳被被山挡住了,甚至连海滩看起来都是凹进去的形状。 所以韶华有些微微的遗憾,本来以为看到了海上的朝阳,还能看到海上的夕阳,没想到希望破灭了。 为了方便外国游客,这里的菜单都是英文的。萧礼的英文超烂,但为了缓解两人之间的尴尬气氛,便拿起菜单点起菜来。 第一个单词萧礼恰好认识,牛排:beefstek!后面的单词萧礼就不认识了,他看着friedptto和frenchpries,有些头大,这两个单词他傻傻分不清楚,但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无知,他两个都点了。 韶华一看就知道萧礼可能不认识菜单,于是便将菜单拿了过来,原本自傲于自己英语的韶华,看到菜单也傻眼了。她不得不脸红红的朝萧礼借了手机,用手机里的词典来查找着菜单上的单词。 结果却发现菜单上面的很多单词词典里根本没有,而且就算有的单词搜到了也不知道是啥东西,某个菜,韶华艰难的直接翻译过来是“用刀劈开的猪肉”,她思索了半晌也不知道是什么,最后菜端上来了,居然是猪大骨。 还有个菜,叫“脆的pt”,韶华想了半天也不明白什么叫做pt,于是她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点了这份菜,最后她发现端上来的居然是脆皮烤猪肘子。 最令人囧囧有神的还是萧礼点的friedptto和frenchpries,韶华倒是知道是什么意思,只是萧礼看到端上来的炸土豆片和炸土豆条,顿时囧的整个人都不好了。 本来尴尬的气氛在这顿囧囧有神的晚餐中,被一扫而光。 晚餐吃到一半的时候,餐馆里走来一只慵懒的白色猫咪,看到韶华后,走过来很亲昵的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背。 萧礼玩心大起,伸手拿起一片土豆片喂它,结果这只白色的猫咪根本不理他,只顾着在韶华的手旁撒娇。 萧礼喂了它好几片土豆片,小白猫毫不领情,顿时令萧礼有些郁闷,韶华拿起桌上的一根炸土豆条放在小猫嘴边,小猫果断的吃完了整根薯条,脑袋挨着韶华又开始撒娇。 于是萧礼脸上的表情顿时便臭了,韶华不由得笑出了声来,自己还是第一次看到萧礼吃瘪呢。 用完晚餐后,两人沿着海岸线散步,这才发现,原来在这家餐馆的旁边有一家叫scndi的餐馆,而上面的菜单是中文的。 沙滩上有很多人在散步,一个冷饮店前围的人最多,这个冷饮店卖岛上的特色饮料mongojoice和mongoshker,其实说白了就是鲜榨的芒果汁和芒果沙冰。虽然两人已经吃饱了,但也凑热闹的去买了两份。 由于订的酒店那一间房临时出了点问题,而此时酒店里又没有别的房间了,于是萧礼不得不和韶华挤一个房间。 昨晚的接吻事件发生后,两人之间的相处都是小心翼翼地,两个人坐在房间里,只是沉默的在看电视,但其实电视上的人讲的是菲律宾语,两人根本听不懂。 三个小时后,韶华墙上的钟,说了一句:“已经十点半了。” “嗯。”萧礼点点头。 “你要睡吗?”韶华绞着手指,有些紧张的问道。 萧礼见韶华有些紧张有些害怕的望着他,本来起了的绮思,此时也不得不压下来。昨晚的一个吻,恐怕已经吓到她了,如果今晚他敢再做些什么,只怕…… 后果是什么,萧礼想也不敢想,于是他只能说道:“你先睡吧。” “哦。”韶华有些犹豫到底要不要去洗澡,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最容易出事,犹豫了半天之后,她看着今天游玩了一天汗渍渍的衣服,不得不从书包里拿出贴身的衣服,走进了浴室。 此时,坐着看电视的萧礼脑海里全是各种遐想,韶华与他只有一门之隔,血气方刚的少年想起韶华平常穿着校服时,也遮挡不住的青涩而美好的身材,禁不住想入非非。 他有一种想拥抱她的感觉,就算抱着她什么也不做,这种感觉想必也非常美好。 当韶华穿着白色的浴袍从浴室走出来的时候,萧礼终于松了一口气,觉得加诸于他身上的漫长的折磨终于结束。 他的喉咙有些发紧,不敢看穿着浴袍头发湿润的韶华,拿起床上的另一件浴袍便迫不及待地朝浴室走去。 等他洗完澡出来的时候,韶华已经吹完头发躺在床上了。她的眼睛闭着,面上很平静,像是已经睡着了一般。 他微微叹息一声,见露在她肩膀外面的被子盖到了她的脖颈处,感觉身下的人浑身一颤,他明白原来她并没有睡着。 两人之间的气氛更尴尬了,萧礼收回手,坐在床上看电视,打算就这样度过一夜。 良久良久,韶华都没有听到任何动静,只听到电视里那单调的声音,她不由得翻了个身,这一翻身,便惊醒了沉思中的萧礼,他转过头问道:“睡不着?” “嗯,”她垂着眸子,也不敢看他,就在这时,肚子里发出了一串咕噜噜的声音,“有点饿。” 萧礼拿起桌上的一份外卖单,看了一眼,只见是一个24小时营业的三明治店,于是他便给这个店子打了个电话,反复的只会说三明治这一个单词。 韶华看着说着拙劣英语的萧礼,有些想笑,更多的却是感动。 三明治送来后,韶华咬了一口,发现这岛上的三明治非常好吃,跟国内肯德基之类的汉堡包比,这里的三明治什么面包很新鲜很松软而且现烤松,生菜和肉什么又是特别新鲜的,一口咬下去直接就感觉几百几千个fresh飘出来了,比吃牛排还要美味。 更值得一提的是它的价格,便宜的只要200p左右一个。 吃完三明治后,韶华倒是真的倒头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才发现没盖被子的萧礼正睡在她身边,表情安详,纤长的睫毛在晨光底下呈美丽的金色,俊美无双的脸如同一尊精美的玉器一般。 她伸手,小心翼翼地想要去触碰他的脸,不料这时他却睁开了眼睛,在半梦半醒中迷蒙地看着她。 这一刻韶华心跳如鼓,真恨不得扑上去吻他。 可她毕竟是胆小而羞涩的,只能抓着旁边桌上准备好的衣服落荒而逃般冲进浴室。 见她那副惊慌的样子,原本迷蒙的萧礼彻底清醒了过来,唇边露出了一个笑容,像是更深的确定了什么。 甜蜜旅行 2 两人吃完早餐后,离开了酒店打算在周围逛逛,由于这里是海岛,因此岸边有很多卖海鲜的摊位,能找到许多新鲜的螃蟹或虾,但是龙虾很少见。两人买了一些海鲜,200披索的海鲜加工费,将海鲜拎到了餐馆,让餐馆做成美味的食物。 菲律宾的居民区以一层楼的小棚子居多,修车门面居多,偶尔看见两三层楼,一副非常生态自然的样子。韶华用满大街免费的无线开了一个微博的账号,发自己拍的一些照片。 逛到中午回去吃完饭后,萧礼性质大发,拖着韶华花5160美元报了一个ow补习班。潜店的老板给两人发了几本教材,让两人先自己看书学习。 萧礼自然不肯认真学,韶华无奈,只能自己先看完了理论书,然后用各种寓教于乐的方式,当起了他的小老师。 以前萧礼是最讨厌别人说教的,可是当他听到韶华软软糯糯的声音的时候,心神不自觉地飘向了她那双美丽的眼睛,一直被萧礼以这种眼神盯着,韶华燥得满脸通红,几次教学都差点无疾而终。 好在萧礼是个聪明人,虽然只是断断续续地听了一点,但基本的理论已经完全掌握了。 三个小时后,教练走了过来,花了一个半小时给他们讲装备的组装使用、潜水姿势,然后便将两人扔到了游泳池。 大约游了一个小时,今天的课结束了,明天就可以下海试潜了。每次潜水前要自己组装装备,潜水后要自己收拾装备。 第一次在游泳池里潜水的韶华,感觉穿上潜水服的她好臃肿,她思忖着是不是应该减肥了,可是一想到潜水好费体力,又觉得自己其实应该吃的更多一点。 晚饭在sbngresturnt,潜店老板是传统的菲律宾人,他说他家牛骨汤不错。 菲律宾任何菜,甚至汤都用醋和大量的大蒜等辛辣调料饪。在菲律宾任何一家饭店的主餐厅中都会供应地道的菲律宾菜,以风味浓郁的海鲜最为出名。如果要尝尝道地的菲律宾口味,到菲律宾人开的小饭馆里吃便是上上之选,因为它既便宜又道地。 菲律宾当地的餐饮最能反映其风情和历史。菲律宾当地的菜,除了乡土名菜外,还深受中国菜和西班牙菜的影响。“勒琼”(lechon)是菲律宾典型的年节佳肴,以猪肉为主原料烧烤而成;而“阿多波”(dobo)则是一道以鸡肉、猪肉腌渍熟煮的家常菜,由於腌渍的主要调味料为醋,故不易腐坏,且非常入味。也有一些阿多?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32 部分阅读 2耍伸峨缱盏闹饕魑读衔祝什灰赘担曳浅H胛丁R灿幸恍┌⒍嗖ㄊ且晕谠艉湍凋门氲鞫傻摹3酥猓视恪⑹卟思由戏坡杀鎏赜械乃岽着氲鞫傻摹芭煽怂掌つ杉犹亍保耙杂慊蛳何鞑牧系匪楹笈氲鞫傻摹翱四崂保窍嗟本哂蟹坡杀龇缥兜拿恕!耙聊峁痹蚴抢嗨铺靠镜囊恢殖苑ǎ袄桌E怠笔且泽π肺系囊恢植穗龋雌鹄春阑嗟北阋恕?br /> 于是两人点了crispypt脆皮猪肘,牛骨汤bullo,还有其它的一些特色菜,俱是十分美味。值得一提的是他家的mngoshke又大杯又浓稠,价格也非常便宜。 吃到一半的时候,餐厅里热闹了起来,乐队演奏和民族舞蹈表演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在这样的热烈的气氛中用晚餐,两人之间那暧昧尴尬的气氛也冲淡了不少。 宵夜吃的是吞拿刺身,菲律宾可是世界最大的吞拿鱼出口国,日本人喜欢的吞拿鱼都是从这里运送过去的,索性这家餐厅的酱汁调的很好,刺身也非常鲜嫩,吃起来令人回味无穷。 萧礼的房间在白天就已经修好了,他搬回了自己的房间,也让忐忑的韶华松了一口气。 可能是白天在游泳池潜水太累了,这一觉两人都睡的极好,第二天早上起来吃了一些早餐后,两人来到附近的潜店报道。 第一天潜水,在水里,要将呼吸器摘落重新放在嘴里,再将面镜摘落重新戴上,两人很轻松的就通过了。上了岸之后,教练嘱咐道,中午只能吃点简餐,因为下午还要潜水,吃多了不好。 就在两人为午饭吃什么而发愁的时候,一个热心的岛民推荐了来mir';sbkery∓mp;delishop这个餐馆,他说这个卖热狗汉堡的餐馆在当地非常有名。萧礼和韶华赶到的时候,人还不是很多,萧礼点了一个chilicheesehotdog,韶华点了一个beefcheeseburger,还有一杯可口的大杯mngoshke。 菲律宾上餐很慢的,至少30分钟。他们点好餐以后,韶华只能借萧礼的手机刷刷微博,萧礼有些不满两人的生疏,在餐厅的乐队表演的时候,冲上了表演的舞台,用蹩脚的英语指手画脚的说了一半,才让乐队的人明白,原来他要唱歌。 于是热情的菲律宾人很爽快的让开了台上的位置,并将手中吉他递给了他。 “这首歌送给一个女孩,一个我见过的最温柔的女孩,”萧礼调了调音,富有磁性的声音像是水波纹一样荡漾过来,韶华感觉自己拿着手机的手一抖,整颗心都要溺毙在了他罕见的温柔的声音里,“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挥散不去。” “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真的有点透不过气,你的天真我想珍惜,看到你受委屈我会伤心。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不敢让自己靠的太近,怕我没什么能够给你,爱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气。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也许有天会情不自禁,想念只让自己苦了自己,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轻快地歌声在餐厅中萦绕,他的目光紧紧的锁定着韶光,眼里炙热的情绪似乎要将她吞噬,东南亚的人对这首《流星花园》的主题曲俱是耳熟能详,因此在萧礼唱完最后一句的时候,餐厅里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大家用英语兴奋地喊道:“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萧礼在众人的目光中自然的走了下来,坐在韶华对面,撑着下巴看着她,韶华羞涩的垂下眸子,感觉自己的心脏都快要跳到嗓子眼了,她的双手无意识的绞着自己的衣角,紧张的根本不敢看他。 只是一首歌而已,为什么她心里满满的都是欣喜?此刻她当然想点头同意,又怕误会了萧礼的意思。 毕竟自己长得这么平凡,如此平凡的自己萧礼怎么会喜欢呢?如果自己会错了意,那将多尴尬呀?要是萧礼知道自己喜欢上了他,会不会从此厌恶她?避着她?使两人连朋友也做不成? 可是万一他是喜欢自己的呢?自己若是不有所表示,那他岂不是会伤心失落?万一他伤心失落之下,目光再也不肯停驻在自己身上该怎么办? 韶华心中真是万分纠结,连看也不敢看萧礼。 此时,她的表情,萧礼十分满意。他知道她是一个很纯的女孩子,所以不能逼得太紧,就算想得到她,也要慢慢来。 用完午餐后,两人照例来到潜店报道,下午的功课难度加大了,两人需要在水中脱掉水肺潜水的bcd,再穿上;脱掉配重,再穿上;气瓶被关掉,感受无气状态,给出正确的无气手势;模拟呼吸器漏气;还有继续中性浮力的练习。 两个人都学的非常快,教练非常满意,让他们休息一个小时候,然后坐船出海准备第三潜。 第三潜,学习从船上怎么倒背式下水,练习水下如何使用指北针,如何回到水面上,如何帮助身体回到岸上。 然后便是隔天的第四潜,学习紧急上升,用嘴给bcd充气,配重bcd的remove/replce。午饭后就是理论考试。理论考试合格后,他们会制作专业的潜水证给你寄回国。 学会这一切后,在第五天的清晨,萧礼和韶华兴冲冲地下海独立潜水了。 pg岛是个旅游好地方,著名景点墙洞(holeinthewll)形如其名,果然有一面如石墙般的礁盘出现,墙边有漂亮的珊瑚,经过墙上的大洞进入其中,就进入了一个布满彩色海绵和珊瑚的海底桃花源。平静的谷中,阳光灿烂,像仙境一般。绕过石墙,海鳗、狮子鱼、石鲈若无其事的闲逛,一株网柳珊瑚上还有不少很难发现的豆丁海马。 谷(cnyons)是波多格尼拉最著名的潜点,这个潜点很好识别,灯塔是个标志性的建筑。顺着珊瑚礁斜坡地形由20米下潜,转角处一股强流瞬间加快了流速,眼前的水底生物飞速滑过,就像是快进镜头。 随着一点点地下降,强流慢慢减弱,一幅悠然的场景出现在眼前,海龟慢悠悠的穿游在直径达2。3米的海扇和珊瑚之间,石鲈、斑鲷和蝶鱼悠然自得,偶尔现身的魔鬼鱼、鹰鳐、槌头鲨绝对是海底世界中最受潜水者欢迎的动物。 几潜过后,他们又选择了地势相对平缓的沙邦沉船(sbngwreck)这个潜点,当地为丰富潜水内容而故意放置了三艘沉船在这里,大群的燕鱼穿梭于此,等待潜水者的喂食。沙地上的比目鱼,海葵中的小丑鱼,透明的清洁虾让人爱不释手,总是忍不住伸手去碰上一碰。 满足了潜水的乐趣之后,在韶华的再三劝说下,萧礼终于花520披索买了两张回马尼拉的船票。 从港口到去往酒店的路上,刚好赶上菲律宾的周五晚高峰了,街道上非常拥堵。实际上,菲律宾这个国家的交通很不发达,由于是个千岛国家,国土是由若干个大岛形成的,不同岛之间只有轮渡和飞机相连,没有公路相通。除了首都马尼拉周边的公路较好外,其他地区的公路不是很好,很多地方只有相当于国内乡村公路标准的道路。 从船上下来,两人打算打车去酒店,想起上回被宰,两人都有些忐忑,很明显,打表是不靠谱的,必须要先议好价。 本来以为200披索足矣,没想到有的司机要500p,有的说按计价器再加100p。 两人都觉得非常气愤,来时就被他们的计价器坑了,现在哪能再相信计价器?磨破了嘴皮子,等了半天,两人终于找到了一个要价300p的出租车。 当晚,累极了的两人,在酒店前台的推荐下,点了一个按摩服务,这里的按摩服务非常便宜,一个小时的全身按摩只要250披索,大约相当于35元人民币,而pg岛的全身按摩却要500披索每小时。 第二日,两人终于开始朝此行的目的地赶去,他们要去的地方是深富西班牙风味的古镇——维干市,此地是游览古迹的最佳地点,于1999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这里的博物馆、古董街以及陶器厂等,都渗透着浓郁的文化艺术气息,吸引了众多游客在此流连忘返。最著名的古董街全街两旁都是西班牙式的楼房,地上的每块石板都比较古老,所以禁止汽车驶入。因此游览古镇最普遍的方式就是坐马车。 两人天亮一早赶路去维干市,从马尼拉到维干市有7个小时车程,里程有245公里。这里是一座有着三百多年历史的西班牙殖民古镇,以历史悠久,保存完整著称,号称是全亚洲保存最完整的西班牙古镇。 早晨上班时间的马尼拉交通堵车严重,上到出城的公路也一样拥挤。公路在离开首都马尼拉的时候还比较好,往北走越来越糟糕,出了马尼拉到trlic分路,往左边沿海岸线的公里去维干,往右则是去往tuguegro的路,路口有比较明显的标志牌。 在往返维干古镇的途中,可以欣赏到一望无际的雪茄田。由于佬沃一年四季阳光普照,非常适宜种雪茄叶,乍看之下有金三角的感觉,常吸引游人下车参观。 韶华一心想早点到达维干市自然是不愿意下车的,无奈萧礼的性质却非常好,拉着韶华走到雪茄田前,用手机给她拍了不少照片。 秋日的阳光很温暖,给她的轮廓镀上了一层自然的柔光,阳光下的女孩有些别扭的小脸看起来生动无比,如同一株向光生长的向日葵一般生机勃勃。 她漆黑的长发在秋风中微微飘动着,散发着暖金色的光泽,和一种类似于野菊花的淡香,令人沉醉。 拍完照后,司机侧头,见萧礼在翻看着照片,不由得赞叹了一句:“这姑娘拍出来真好看。” 萧礼嘴角弯弯,显然很高兴。 去往维干市的路上,在trlic的岔路口,有不少长途大巴乘客在休息吃饭,里面的烧烤小店很多,还有菲律宾特色的烧菜和米饭。有烧鱼、烧牛肉、烧排骨,按你的需要点,配上米饭,每人45~90披索左右,便宜量又足,价格和马尼拉市区差距不大,不像国内的路边餐厅价格比城里高很多。 继续沿海岸线前行,不少路段在维修,路过的小镇都宁静而且整齐,看起来很像欧洲小镇的感觉,教堂、超市、加油站……处处可见。 只是小镇的居民却很少见,因此在午后的投影下,整个小镇显得宁静而美好,像是青春时期的一个迷离的梦。 “要是老了以后,能在这里定居就好了,这里的生活节奏一定很慢。”韶华叹了一口气,说道。 被国内的应试教育搞得有些疲惫的她,羡慕这里的人那种闲适的生活。更何况,在宾县的小镇,镇上的每一个人都把她当做神经病看待,她在那里受到了很多不公正的待遇。若是能来到一个全新的地方,一个没有人知道她的秘密的地方,一个她能隐藏秘密好好生活的地方,那么她一定会很快乐的。 “那等我们找大师解决了事情之后,我们便留在菲律宾玩一个月吧。”萧礼也笑的有些悠闲和放松,仿佛这辈子再也没有过这么闲适的时光了,小时候跟着妈妈是颠沛流离,到了青春期跟一帮不学无术的人混在一起,成天只知道追求刺激。 只有这一刻,他觉得生活是美好而安逸的。 “不要!”韶华理智的摇摇头,认真地看着他,声音里带着哀求,“萧礼,我求求你好好看点书好吗?你明年六月就要高考了,你难道就不想考一个好大学吗?” 他的脸上浮现一抹冷笑:“高考?高考算个屁,我考得好不好都没有人关心,我的未来家里人早就安排好了,等读完这个高中,或许连高中都不能读完,我就要被当做货物一样打包送去国外了。” ------题外话------ 今天痛彻心扉,虽然最后大彻大悟,难免伤经动骨,小猫今天心太累了,对不起,只有五千字了,心累的写不出来。 流血降 “啊?”韶华有些失望,有些难过,讷讷地说道,“那以后……以后不能见面了吗?” “谁知道呢?”萧礼吊儿郎当的说。 “这样啊。”韶华垂头,不再说话。 萧礼侧过脸,看她半垂着纤长的睫毛,那睫毛在白皙如蛋白的脸颊上留下了浅淡的阴影,如同时光深处掩埋的不能说的秘密,朦胧的美好却带着一层暗淡的忧伤。 “你放心吧,就算我去了国外,也会时常联络你的。”萧礼有些不忍地说道。 她抬起头看着他,微微一笑,映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风景,像是停驻在他纷纷扰扰的人生中一段难得的美好印象。 终于到达了此行的目的地——维干市,下了车,发现维干市随处可见各种欧洲古堡建筑,这里的建筑设计具有很多古典的气息,给人一种文化浓厚的感觉,在旅撸У牡荆稚狭攘鹊募父鲇慰捅匙诺シ矗皇痹诮值郎吓纳阕沤值郎系姆缇啊?br /> 由于不清楚古董街在哪里,萧礼和韶华叫了路边的一辆马车,为了保护这里的文化遗产,这里禁止汽车以及一些的机动车通行,最普遍的交通工具便是马车。 在慢悠悠的马车中欣赏着整个城市的风景,不知不觉,便夕阳西下了。 马车停在古董街的入口处,两人下了马车,开始找酒店住宿。古董街是维干市最为古老的地方,它是当时的西班牙殖民者建造的一个街道,相当于现在的步行街,这里的很多路上都是青石板铺成的,青石板上有很多岁月磨灭的痕迹,随着年岁的增加,这些青石板变得越来越光滑,反射着夕阳玫红、橘黄的光辉,艳丽的像是开在青叶中的酴釄花朵。 进了镇子后,两人随便找了家叫维干酒店的住宿点,进去发现这里居然就是个古建筑,浓郁的西班牙大院,油画、旧家具、斑驳的墙壁,很欧洲很古典。 将行李扔进房间后,韶华惊讶的发现,房间里居然有个古旧铜制水龙头的瓷洗手池,这一瞬间,她感觉自己活在了欧洲的电影里,因为这样的场景只有在在欧洲电影里才常见。 整个维干市不少地方是步行街,车辆无法通行,用过晚餐后,两人照例进行饭后散步,听酒店的服务员说,从酒店出去走不到200米就是中心广场,广场一边是座三百多年历史的大教堂,这是维干市一个非常著名的景点。 菲律宾是一个非常信奉基督教的国家,两人来到教堂的时候,教堂里还有不少人,两人没有兴趣去教堂祈祷,便沿着教堂走了一圈,只见厚重的石制山墙斑驳陈旧,告诉旁边经过的人它的历史。 韶华感觉她像是游走在历史的缝隙中一般,一半是过去的暗淡的华丽,一半是现在的鲜明的静美,走在她身边的那个桀骜不驯的萧礼,此时将他的叛逆全部收了起来,从一只张牙舞爪的狼变成了一只乖顺的灰色兔子,仿佛她伸手摸摸他,便能感受到他同样温暖的体温。 多美好的回忆,这一刻,她仰望着因污染很少而看起来星星很多的天空,在心里告诉自己,一定要记住这一刻,这样寂静欢喜的一刻,这最靠近幸福的一刻。 就当身旁的萧礼是喜欢自己的,哪怕以后他出国了,音讯全无了,而她慢慢长大,也终将变成一个平凡的女人,或许不会再遇到一个自己心动的男人,但她依旧可以告诉自己,曾经有一刻,她最靠近幸福过。 两人坐上了大教堂旁边等候游客观光的西班牙马车,从中心广场往南走过去,来到当地的步行街。 这里两边全是有着三百多年历史的西班牙老建筑,漫步其上,磨光的石头地板,古街,老屋,满是工艺品的小店,古朴的西班牙风情酒店,不知不觉两个人在这个异国他乡流连忘返,不经意的一回眸,夜色来临的古镇,飘忽而过的马车,恍然时光倒流,这里是1680年的西班牙吗? 逛累了的两人来到维干古镇的一家高级餐厅,在里他们品尝到了菲律宾的特色饮品hlo—hlo。 这是一种用麦子、豆子和各种水果加冰块做成的冷饮,有点类似中国的刨冰,不过里面的内容非常丰富,在维干吃到的这个饮品是两人在菲律宾吃到的最大最夸张的。里面居然有30多种原料,坐在餐厅的沿街窗前,两人喝着饮料,轻轻地说着话,不时瞧一眼窗外,只见窗外古镇的石板路上、昏黄的路灯下面,行人寥寥,夜色如梦般静谧美好。 这时候,餐厅里进来了几个人,其中一个人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满脸憔悴,眼底全是青黑的色泽,伸出来的手也很瘦。几人一进来便每人点了一大杯啤酒,然后便开始聊天。 除了那个穿黑衣的人一直没有说一句话之外,其他的人说话都非常大声,有人讲到了最近发生的一个案子,说实在印度尼西亚的一个保姆给家中主人下了月经降,在法院审判时,因降头杀人没有证据而将凶手无罪释放,便笑着说道,以后杀人找降头师就好了,这位干度阿赞可是菲律宾最好的降头师! 说着,他得意的拍了拍身穿黑衣的人。 韶华有些好奇地支起了耳朵,她以前听说过月经降,觉得那种东西太过天方夜谭,因此有些好奇。月经降,盛行于印度尼西亚,用女人的月经与尸油、乌鸦血、黑鳗鱼血之作的一种死降,下到饭菜中,人吃后,当场暴毙,心跳停止。 韶华一直支着耳朵在听那边的谈话,萧礼见他的注意力不在自己的身上了,有些幼稚的用勺子敲了敲杯子。 可惜韶华听得太入神了,根本没有反应过来。 连续搞了几次小动作,韶华都没反应,萧礼心里有些不舒服,便大声说道:“亏你还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教育下成长的好学生,连这种无稽之谈你也信!” 韶华回头说道:“我觉得很神奇呀。” “哼,”萧礼没好气地冷哼了一声,起身带的椅子与地板发出了巨大的摩擦声,“都是些骗人的东西!” 他结完帐后,头也不回地朝附近租马车的地方走去。 韶华赶紧跟了上来,小跑着追上萧礼问道:“萧礼,你怎么啦?” 回去的路上,萧礼一直臭着个脸,一言不发,弄得韶华的心里有些惴惴地,可又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惹到了他。 一回到酒店,萧礼便进了房间,把欲跟进来的韶华哐地一声关在了门外,吓得韶华小跳了一步。 她有些郁闷的抓了抓脑袋,满是担忧和不安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为了让自己不要将所有不安和难过的情绪全都放在萧礼身上,韶华打开电视,漫无目的的换着台。谁知道越是告诉自己不要想着他,自己越是想着他。 她叹了口气,望了眼墙上的钟表,才发现现在已经11点了。 还是洗个澡睡觉吧,她想。可当她从床上坐起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行礼全部放在萧礼的房间里。 酒店倒是有准备临时的睡衣,但这内衣裤到底换不换呢?她纠结的想,现在过去的话,肯定又要面对萧礼的冷脸,虽然不知道他在气什么,但是他一生气就会生很长的时间。 这可真是为难啊…… 她怔怔的想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去萧礼的房间拿衣服,大不了自己再态度软一点的跟他道个歉,说不定他睡了一觉,明天一早起来就气消了。 敲了敲房门,却发现房门没有关,里面一点声响也没有,韶华迟疑了一下,轻轻地喊了一声:“萧礼?萧礼?在吗?” 门内半天没传来声音,她不由得将耳朵贴到了门板上,直到听到里面传来了一丝细微的痛苦的呻吟时,她才确定里面是有人的。 她的心脏紧缩,顿时紧张了起来,忙不迭的推开了房门。 只见此时的萧礼就像是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一样,整个白色被单已经服帖的贴在了他的身体上,被粘稠的鲜血浸染成了鲜艳的红色。 萧礼睁着眼睛,嘴里发出嚯嚯的痛苦声音,大股的血液不停地从他嘴里涌了出来,他的身体剧烈的痉挛着,痛苦的他满头大汗,十指紧紧地揪着身下的床单! “啊——!”韶华发出一声惊叫,她吓呆了,浑身哆嗦的她这一刻脑子里一片空白,睁得大大的瞳孔中满满的全是萧礼痛苦又恐怖的样子。 这时候,酒店的服务员听到她的声音跑了进来,看到萧礼那副样子,也吓得不轻。 韶华反应过来后,哆哆嗦嗦地找出了萧礼的手机,问服务员附近医院的号码,服务员快速的将号码告诉了她。 这时候,已经有好些人围在门口看热闹了,有人满是无奈地对韶华说:“小姑娘,你送他去医院也没有用,他明显是被人下降头啦!是流血降,医院救不好他的啦!” 韶华根本不信他的话,拨了电话后,语无伦次的将萧礼的情况说了一遍后,报出了酒店的地址。 ------题外话------ 这个月比较忙,更新不会稳定,少的话可能一天就只有三千了,大家别等。 阿平阿赞 韶华根本不信他的话,拨了电话后,语无伦次的将萧礼的情况说了一遍后,报出了酒店的地址。 门口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在那人的渲染下,不少人看萧礼的眼神都怪怪地,都觉得他肯定是被人下了降头,站在门口指指点点。 韶华不堪其扰,走过去将门关上了。 回到窗边,韶华紧紧地抓住萧礼的手说道,眼里浮现出了又是害怕又是担忧的泪花,在这个陌生的国度她是如此的无助,可是她不敢哭出来,她怕她一哭出来,萧礼的情况就更不好了:“萧礼,你撑着,救护车马上就过来了,你撑着……” 此时的萧礼瞳孔涣散,痛苦过度的他听到韶华的声音,仿佛在做梦一般,一切都是恍恍惚惚的。 半个小时过后,救护车停到了酒店门口,几个医生跑上楼,将萧礼放在担架上,抬到了下面的救护车上,韶华全程慌乱的跟在旁边,萧礼的神智十分迷糊,可他却下意识地紧紧地抓住了韶华的手,像是抓住了可以依靠的人一般。 救护车很快便到达了医院,可正当医生将他的身体运往手术室的时候,他却突然不再吐血了,而且眼神也迅速的清明了起来。 而医生在经过一番检查之后,居然查不出他身上有任何的毛病。 忙活了一夜之后,累极了的萧礼躺在病床上沉沉的睡了过去,韶华也抓着他的手趴在床沿睡着了。 一觉醒来已是下午,萧礼虚弱的睁开眼睛,看到午后的阳光下尘埃飞舞,像是一只小精灵一样轻抚着韶华的脸庞,她的脸色十分苍白,眼底还有些青黑。 他的心里涌上一层疼惜,忍不住伸出手去摸上了她的脸颊。 韶华的睫毛颤抖了几下,缓缓地睁开了眼睛,迷茫的视线落入了萧礼漆黑的瞳孔,他的瞳孔像是一面镜子一样,将她的静谧美好全都收入其中。 她从床头爬了起来,略带沙哑的说道:“你要吃什么?我给你去买。” 说着,她按了铃,有医生护士走了过来,医生在萧礼身上做了简单的检查之后,说道:“嗯,可以出院了。” “医生,他昨晚浑身都是血,医院还没找出原因吗?”韶华焦急地说道。 医生有些无奈地摆摆手:“我们昨晚已经给他检查了身体,他的身体完全没有任何问题,完全符合出院的标准。” “可是他原来很健康的,”韶华辩解道,“他原先真的很健康的,若是没有特殊的原因,怎么会突然弄得全身都是血呢?” “这……”医生自己也不懂,“如果从医学的角度来看,单单是口吐鲜血,是不可能吐那么多的,而且我们医院精密的科学仪器没有检查出他身体的任何问题,如果胆结石也可以致人吐血的话。” 他不提韶华都快忘了这茬了,自从萧礼来到菲律宾以后,他的胆结石再也没有发作过了。 “而且,手术室有个病人在做手术,马上就要出来了,你们要是不出院的话,那个做完手术的病人就没有床位了。”医生有些无奈地说。 万般无奈之下,韶华只能帮萧礼办理了出院手续。 奇怪的是,萧礼除了身体稍微虚弱了一些,好像真的没有其他的事。发生了如此的诡异的事,两人皆是坐立不安,当天下午,两人便坐着马车顺着地址来到了一个有着百年历史的老宅前。 这座老宅在一个十分偏僻的地方,外面长着浓密的杂草,周围几百米都没有人烟,这座宅子看起来像是荒废已久。 韶华看着手中的地址,再瞧了一眼铁门上的门牌号,敲了敲长满了锈斑的大铁门。 敲了半天也不见有人来开门,韶华下意识地推了一下门,生锈的大铁门发出刺耳的咯吱声,渐渐地被推开了。此时已近黄昏,荒山野岭下的宅子看起来十分可怖,尤其是宅子旁边还种着几颗百年古树,将宅子严严实实的笼罩在了阴影中。 这宅子怎么也不像是有人住的样子,因为庭院里也长满了杂草,晾衣杆上早已发霉,所有的窗户上玻璃破碎,而且还结上了厚厚的蜘蛛网。 “有人吗?”韶华一边试探性的发问,一边朝里面走,这时候,萧礼突然叫喊了一声,吓得她赶紧回过了头,只见他们身后,跟满了毒虫。 那些毒虫密密麻麻的,用黑色的小眼睛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们,仿佛下一秒,就要扑上来啃噬两人的血肉,两人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那些毒虫也前进了一步。 两人感觉头皮有些发麻,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极致的恐惧像电流一样涌过两人的身体。 就在这时候,宅子的大门被打开了,那大门的木头早已腐朽,看起来摇摇欲坠。 那些毒虫仿佛认主一般,见到宅子的主人开了门,立刻如潮水一样退了下去。 开门的是一个骨瘦如柴的老头,他穿着一身脏兮兮的衣服,整个人瘦的像是披着一件衣服的木乃伊。 “谁啊?”他发出嘶哑的声音。 “你好……”韶华强忍住恐惧,看了一眼手上的纸条,问道,“请问阿平阿赞师父住在这里吗?” 韶华在接到纸条的时候,就知道她要找的是一个泰国人,因为在泰国,法师分为两种,在正庙修行的师父被称为龙婆或古巴,德高望重,能用高深的法力加持正牌或古曼童。 另一种称为阿赞,不算正式僧人,以外道修行,有的法力也很厉害,一般制作出来的佛牌和古曼童从起源、形制到配方都与龙婆师父造出来的大不相同。 阿赞还分白衣和黑衣,白衣阿赞也算正派师父,而黑衣阿赞专修邪法,最擅长制作带有阴邪功效的东西,有的还会制作小鬼给别人供养,或者帮人下邪降、解邪降。 “我就是。”老人淡淡地说了一句。 韶华赶紧双手合十向他行礼,阿赞平度也合十还礼,脸上仍然没表情,我怀疑他是不是戴了人皮面具。 萧礼也后知后觉的行了个礼。 韶华赶紧将来意说明,听到老方丈的名字后,阿平阿赞眼里闪过一抹淡淡的情绪,他看了一眼萧礼,说道:“你跟我进来吧,那个小姑娘,在外面等着。” “好。”韶华知道这些法师大多有一些独门秘技是不想被外人看到的,因此便乖巧的点了点头。 两个小时后,大宅的大门再次被打开,阿平阿赞看起来更憔悴了,他淡淡的挥了挥手,说道:“没事了,以后不要再亵渎神鬼。” 身旁的萧礼脸色十分苍白,听到阿平阿赞的话后,猛然想起自己七月半时在路边踢倒祭台放出的狂言,不由得浑身除了一层冷汗。 “他被阴间秽物贴了标签,很容易招惹鬼怪。”阿平阿赞面无表情地解释道。 就在这时候,萧礼的七窍里开始流血,流的越来越快,阿平阿赞一看觉得不对劲,赶紧关上了大门,又将萧礼拖了进去。 半个小时后,极其疲倦的阿平阿赞将萧礼给扔了出来,问道:“你们到底得罪什么人了?这人的法力极高,我只能暂时压制。” 想起昨晚的那一幕,韶华突然觉得有些不安,她赶紧将昨晚在餐厅里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 听完后,阿平阿赞沉默了一下,平静地说道:“你们赶紧走吧,我也快死了。” “什么?”韶华大惊失色。 “那个干度阿赞,是菲律宾最厉害的降头师,在整个东南亚,都是罕逢敌手的。我法力不及他,他很快会知道我暂时压制住了这孩子身上的流血降,出于报复心理会与我斗法,我根本斗不过他,很快就会死。”阿平阿赞说这话的时候,就跟谈论天气一样,眼里如古井无波。 “啊?”韶华内疚的看着他,“对不起……我们……我们……” “没什么,”阿平阿赞摇了摇头,语气极为冷淡,“你们现在只有两种方法,要么找到干度阿赞,让他给这孩子解掉流血降,要么去找比干度阿赞更厉害的法师,来解除他身上的流血降。” “那……” “干度阿赞为人古怪,睚眦必报,他的法力已经高深到不需要受降者的头发、指甲、名字……就能在很远的地方给那人下降,他下过的降头,自己从来不解。” “那怎么办?” “你们走吧,”阿平阿赞摆了摆手,“看在老方丈的面子上,我帮你抵挡一阵子,中了这流血降的人原本只能活七天,在我的压制下,这孩子还有一个月的命,你们赶紧走吧。” 韶华扶着虚弱的萧礼走出了这个阴森森的大宅,因为害怕,她浑身都是冰冷的,身子不停地在发着抖。一旁的萧礼察觉到了她的情绪,有些自嘲的笑道:“没想到我萧礼这辈子不是死于跟人捅刀子,而是死于这乱七八糟的降头术。” “萧礼,没事的,我们去找干度阿赞,一定会没事的,你只是无心之语,他一定不会计较的。”韶华安慰道。 泰国之行 1 “萧礼,没事的,我们去找干度阿赞,一定会没事的,你只是无心之语,他一定不会计较的。”韶华安慰道。 两人坐上马车一路加急来到了那家餐厅,一进入餐厅后,韶华便抓着老板的手急切的问道:“老板,昨晚来到餐厅的那个穿着黑衣的脚干度阿赞的降头师你认识吗?” 老板疑惑地看了她一眼:“小姐,他只是我的一个顾客。” “老板,你真的不认识吗?我的朋友现在中了流血降,情况非常危险,你能不能帮我们打听一下?”韶华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老板看了一眼旁边的萧礼,见他浑身虚弱,眼睛的中央有一条浅淡的红色杠杠,心知大事不妙,严肃地说道:“这个干度阿赞我确实认识,不过他来店里的频率并不稳定,我虽然跟他认识,却没有他的联系方式,而且他这个人……他这个人吧,从来不解自己下的降头。” “那……那其他的人有他的联系方式吗?”韶华急切地问道。 “我想想,”老板思索了一会儿,说道,“我有昨晚的其中一个客人的联系方式,但是那是他很久以前赊账留下来的联系电话,现在能不能打通我也不确定。” “谢谢老板。”韶华稍稍松了一口气。 老板一遍一遍的拨电话,电话那头一直显示无人接听,直到拨到第七次的时候,电话才被人懒洋洋的接起,电话那头的人很不客气:“喂,谁啊?” 老板报了姓名,并将萧礼的情况说了一下后。 对方最开始不愿意给出干度阿赞的联系方式,在老板的再三恳求下,表示愿意打个电话给他。 十分钟过后,那人的电话打了过来,说干度阿赞不愿意帮萧礼解降头。 韶华一时陷入绝望之中,片刻后,她拿过老板的手里的电话,对电话那头的人说道:“那可不可以把干度阿赞的联系方式给我,我想亲自跟他谈谈。” 电话那头的人十分狡猾,一听韶华又是焦急又是恐惧的语气,赶紧乘火打劫地说道:“要给你联系电话也行,你给我十万披索我就把电话号码给你。” “你怎么能趁火打劫呢?”韶华气得快哭了。 “就这么个价,要钱还是要命,你自己看着办吧!”对方不耐烦地说道。 一旁的萧礼听到电话里传来的声音,倒是冷静了下来,对韶华说道:“给钱吧,没事。” “我们身上根本没有那么多披索。”入境的时候只允许携带五千披索。 “没关系,可以用银联汇款,你拿一支笔记一下,到时候把款汇到这个账号里,钱一汇过来,我就把干度阿赞的号码发给你。” 虽然觉得对方实在是欺人太甚,韶华也只能妥协:“那万一你是骗我的呢?” “小姑娘,我们做这一行的最讲究的就是信誉了,再说了,你现在除了相信我还有别的办法吗?” 韶华不再说话,默默地记下对方报出的银行卡号码。 谢过老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33 部分阅读 “小姑娘,我们做这一行的最讲究的就是信誉了,再说了,你现在除了相信我还有别的办法吗?” 韶华不再说话,默默地记下对方报出的银行卡号码。 谢过老板之后,她与萧礼忙不迭的来到了附近的银行,将十万披索换成|人民币的汇率,转给了那人的卡。 那人也确实守信誉,将干度阿赞的电话号码给发了过来。 韶华打电话过去,接电话的确实是干度阿赞,但是他的语气非常恶劣,而且不管韶华怎么请求,都不肯解萧礼的降头,哪怕萧礼已经在电话里向他服软认错了。 再后来,韶华就打不通干度阿赞的电话了。 万般无奈之下,韶华再次打电话给了那个人,那个人叹了口气说道:“不是我不帮你,是干度阿赞不愿意给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解降头,我也没有办法。而且,他明天就不在菲律宾了。” “啊?那他要去哪里?”韶华慌乱的问道。 “过几天就是干度阿赞母亲的忌日,他要回老家祭祖,”那人的声音听起来已经不对萧礼获救抱有任何希望了,“他都要去泰国了,难道你还要跟过去吗?” “去泰国哪里?”韶华穷追不舍地问道。 “想知道?”那人的语气又开始狡猾了起来。 “求求你告诉我吧。”韶华哀求道。 “再打十万披索过来,我就把地址告诉你。” “你别欺人太甚!”韶华气急。 “要不要随你咯。”对方吊儿郎当地说道,语气相当的无所谓。 韶华看了萧礼一眼,见萧礼点了点头,便无奈地叹了口气说道:“好吧,我们现在就去给你汇钱。” 两人再次走进银行汇款,汇完款后,那人倒也讲信用,发了几行字过来:清迈,具体在哪里我也不知道,不过干度阿赞很出名,你应该能打听得到。 两人俱是松了一口气,没关系,还有一个月,可以慢慢找的。 两人租了一辆车,连夜赶回了马尼拉,在第二天早上九点三十五分的时候,坐上了菲律宾航空的pr730次航班,12:05分就可以到达马尼拉。 菲律宾国内有2大航空公司,菲律宾航空和宿务太平洋航空,前者是第一大的航空公司,服务好,航班时刻好;后者是菲律宾第二大的廉价航空公司,提供非常有吸引力的机票,很多线路低到不可思议的地步。不过两人赶时间,还是这样选择了较好的航空公司。 本来两人还以为肯定会有钱花不完,结果在机场还收了550披索的机场建设费。这一次来菲律宾所花的钱,着实让韶华狠狠地郁闷了一把。 泰国是可以办落地签证的国家,两人在机场的窗口办完签证后,便去了附近的银行换汇,交15元手续费,首先用银联卡在tm机取现金,其次用美金兑换,最后是用港币兑换,韶华博闻强记,知道在泰国用泰铢或者美元会更加好一些,泰国人大都不欢迎人民币,因为汇率实在太低了。 泰王国简称泰国,是东南亚的一个国家,在1949年5月11日以前,泰国的原名称是暹罗,1949年正式定名泰国。 两人这次去的地方,是泰国的首都曼谷,泰国人称曼谷为“军贴”,意思是“天使之城”。 从机场出来之后,有飞机上认识的来泰国旅游的乘客推荐两人去大巴站坐大巴,如果坐大巴的话,需要先打车从机场到市中心,车费要210~220泰铢,高架费要65泰铢。而一张机场大巴费150每人,再加上他们要打车到大巴车站,还要花时间找来找去,韶华觉得有些心累。 更何况,虽然泰国的司机也像菲律宾的司机一样喜欢宰客,但是泰国的司机还是比较讲理的,因为他们收50泰铢的小费,实际上是政府为了鼓励司机到机场来接客,允许它额外加收的钱,也可视作他在机场等客的补偿。 两人在机场门口拦到了一辆出租车,想着茫然的此行,韶华觉得该省钱的时候绝对不能让钱就这么流出去,因此,她与出租车的司机开始据理力争,最后,司机都无奈了,点点头说道:“我搭外国游客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抠门的小姑娘,好啦好啦,就当我日行一善,不收你们的钱啦。” 韶华露出一个笑容,拉着萧礼上了车,其实50泰铢并不贵,折合人民币也就是十块钱,只是两人在菲律宾花的钱实在是太多了,而现在韶华也不清楚萧礼身上到底还剩下多少钱,也不知道两人还要在这个陌生的国度呆多久,所以还是能省则省好了。 泰国的司机不像菲律宾的司机,车上打表后,还坑你钱,他们一般除了那五十元的小费,就不会再收你的钱。另一种情况就是,司机一开始就表示不打表,与你商量好价钱。 由于已经到中午了,两人先去了出租车司机推荐的一家叫bonboomsefood的餐厅吃饭,他们从机场出来的时候正是中午,餐厅里的生意非常好,食客将餐厅挤得水泄不通,不过这家餐厅也很大,管理方面看起来也是井井有条。两人本来以为要等上很久,不料15分钟就排上了队,点上了菜,而且上菜很快,价格方面很公道,味道也非常棒。 泰国菜是以酸辣为主,两人点了服务员推荐的冬英汤、泰式火锅、咖喱螃蟹、烤沼虾和明炉鱼,只不过此时两人都没有吃东西的心情,草草吃了几口饭后,便拎着行李朝附近的酒店走去。 在酒店登记了之后,累极了的两人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会儿,然后萧礼又开始流血。韶华对此毫无办法,只能拿出浴巾不断地给他擦拭着。 好在经过阿平阿赞的帮助后,萧礼的情况有所好转,这次流的血并不是很多,而且很快便停止了。两人便没了午睡的心思,打算去曼谷的著名寺庙找龙婆或者古巴。 两人从酒店里出来打了个出租车,司机推荐曼谷大皇宫内的玉佛寺。 曼谷的街头小巷挂满了大大小小的国王照片,这些照片大都是国王年轻的时候,偶尔有几张现在的,苍老了很多。泰国的人民除了信仰佛,还有就是信奉他们的国王是来自天国,是他们心中的“神”。 在两人的催促下,出租车司机只能以最快的速度将两人拉倒大皇宫,从出租车上下来,举目望去,只见皇宫的外面便是玉佛寺、舍利塔,寺外金碧辉煌,镶满了红、蓝、绿的宝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舍利塔完全是金色的,在阳光照在塔上再反射着耀眼的光芒,几乎让人睁不开眼睛。 玉佛供奉于寺内,每到换季的时候,国王就会为玉佛换衣。只见寺庙门口架子上堆满了游客的鞋,两人也赶紧按照礼仪脱了鞋,拾阶而上,遵循着左进右出的规定,学着泰国人跪拜。 他们没有像其他游客一样顺着玉佛寺往皇宫内走,而是询问了寺庙的和尚们,向他们打听寺庙的古巴或龙婆在何处。 如今是旅游的淡季,玉佛寺的游客并不是特别多,寺庙的和尚们也很平易近人,一个修为较深的和尚见韶华长得面善,便去了寺庙后殿通报。 不一会儿,和尚走了出来,通知两人随他去见古巴。 这个寺庙的古巴穿着一身袈裟,人到老年却显得精神矍铄,他的身体很壮实,脸上的表情也显得非常慈祥。 那位古巴一见到萧礼,便直直的叹了一口气,说道:“你中了流血降吧?” 那语气,分明不是询问,而是陈述。 萧礼心下一沉,双手合十像古巴行了一个礼,恭敬地问道:“求大师救我一命。” “虽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只是,不是我不愿意救你,而是救你的法子太过阴损。”古巴叹了口气,说道。 萧礼一怔,韶华赶紧问道:“敢问师父认识干度阿赞吗?” “自然是知晓其恶名的,干度阿赞此人,经常给人下降,与人斗法,死在他手下的古巴、龙婆、白衣阿赞与黑衣阿赞不知其数,”他显然也有些愤恨,“不过我修行太浅,也不是他的对手。” 韶华觉得有些绝望,连全国首屈一指的玉佛寺的古巴都说自己不是他的对手,那还有谁能帮萧礼解了这流血降。 “你们最好去找一个比干度阿赞更厉害的人来帮你们解降头,因为干度阿赞实在是太心胸狭窄、睚眦必较了。”古巴好心的说道。 “不瞒师父,我们此次前来,就是为了找干度阿赞的,我们希望他能给我们解了降头,”韶华微微一叹,“只可惜,我们人生地不熟的,只知道他回到了曼谷,却不知道他到底在哪里。” “两位施主请回吧,佛祖会抱有你们的。”古巴有些歉疚的下了逐客令。 两人只得悻悻地告辞离去,在坐出租车回去的路上,韶华突然问道:“既然干度阿赞是回来给母亲扫墓的,我们何不去曼谷附近的陵园碰碰运气呢?” 萧礼觉得她说的有道理,两人当即便收拾了东西,打车去了陵园附近。 由于不远处是陵园,所以这里的住户很少,两人找了很久,才找到了一家愿意收留两位暂住几天的人家。 只不过,那户人家有个很古怪的要求,不能去二楼。 ------题外话------ 昨晚审核没通过,所以修改了好长时间,抱歉了,各位 奇怪的二楼 两人也不清楚那个干度阿赞到底是白天去还是晚上去,萧礼觉得,既然干度阿赞是黑衣阿赞,那就不该以正常人的思维去揣度他的行为。所以,因着萧礼的古怪思维,两人决定萧礼白天去守着,韶华晚上去守着。 韶华完全能理解他,之前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想必令他对鬼神之事有了很深的阴影,所以使他不敢在黑夜里出现在阴气极重的坟场。 这户人家对两人倒是极好,只是,房子的隔音效果不好,萧礼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能听到二楼的说话声,听不清,但像是自言自语,这不禁令他对二楼起了好奇心。 韶华回来后,他将这事儿讲给她听,韶华笑了笑:“别人家的事情,咱们憋肚子里就好了。” 一连过了三天,每天晚上萧礼都能听到楼上的说话声,好奇之下,他将几张椅子放在桌子上,站在椅子上,侧着脑袋贴在天花板上,听着上面传来的说话声。 “儿子啊,都是我不好,我当初不该贪心,不然你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爸爸求求你了,儿子,你明天走吧,别回来了,积了功德就安安心心地走吧。”男主人的声音非常沉重。 萧礼正打算多听一些的时候,放的稳稳地椅子突然从桌上塌了,摔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而明明没有风,可窗户却也猛地被关上了,发出了很重的哐当一声,像是警告一样。 从地上爬起来的萧礼揉着摔疼的膝盖和手肘,心里满腹疑问,正当他打算架着椅子继续爬上去时,头顶的灯闪了几下,也关了。 他走到墙边按开关,按了好几下,灯都不亮,他只好拿出背包里的应急手电筒打开,手电筒的束状光芒在室内胡乱地照射着,突然,手电筒的灯光照射到了窗户上,只见干净的窗户上出现了一个血手印,那手印不大,看起来像是一个婴儿的手印。 他觉得十分诡异,再听到楼上模模糊糊的自言自语,他就不敢再爬上去听了,就这样怀着恐惧的心理缩在被窝里,这一夜全是梦,他梦到一个小小的婴儿从一堆血渍里朝他爬了过来,面上带着狰狞的表情,恶狠狠地对他警告道:“我家的事情,你们外人少管!” 醒来的时候,看到给他温柔擦汗的韶华,他都吓得后退了一步,韶华奇怪的问道:“你怎么了?” “没事,做噩梦了,”他喘了口气,心有余悸地说道,突然觉得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有韶华,真好,“还是没等到他?” 韶华摇了摇头,叹了口气:“没事,再等等吧,总能等到的。” “韶华,我总觉得这个房子里有古怪……”犹豫了一下,萧礼说道。 “为什么这么说?这房子靠近坟场是有些阴,不过这一家人还是不错的。” 萧礼将他这几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韶华,她听后,说道:“昨晚可能是意外吧,也许你最近压力太大了,别胡思乱想了,你不是说昨晚窗户上有个血手印吗?在哪里?” 萧礼从床上爬起来,领着她走到窗户旁,可惜萧礼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那个血手印。他又去开灯,这回,日光灯的白光将有些阴森的整个室内照的一片通明。 萧礼一噎,一时间面对韶华疑问的眼神,竟是无言以对。 “好啦,去吃个饭,什么都不要想了,好不好?”韶华温柔地说道,“放心,皇天不负有心人,我们一定能解掉你身上的流血降的,事情没有到最后关头,一定不能胡思乱想,否则你会被自己搞崩溃的。” 顿了顿,她又柔声说道:“萧礼,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不是承诺又胜似承诺,萧礼的心在一瞬间柔软的像是三月里飘飞的柳絮,他握着她的手,感受着她柔若无骨的掌心里的柔软,那种柔软像是一床温暖的鹅绒被一样,将他整个人温柔环抱,即使在寒冷的冬夜,也不会觉得寒冷。 以至于后来很多年,萧礼回忆起那段过去的时候,心里总是柔肠百结,那句我会一直陪着你的承诺,像是一道戒指一样套在他的无名指上,在午夜梦回的时候提醒他,他心里最爱的人到底是谁。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当当年的怒气消散后,留下的只有无尽的怅惘、怀念和叹息。一生当中,你能遇到多少人,愿意与你同生共死? 曾经面对那么多危险恐怖的事情,两人都能相持相携,没想到回到正常生活不过几个月,便是翻天覆地的变化。现实总是太过磨人,油盐柴米酱醋茶,都能磨掉所有的感情,更遑论外界各种舆论的压力,两人太过年轻的敏感脆弱。 有没有一种力量,可以在一瞬间让青丝变成白头,到那时候,我就相信天荒地老,我就相信爱情永恒。很多年后,韶华一个人在异国的街头哭尽了她最后一滴泪,她绝望的喃喃自语。 然后,另一个人告诉她,雪融之后是春天。 此刻,两人手牵手走出房间,这时候,女主人已经在餐厅准备好早餐了,餐桌上有一份吃过的早餐,男主人从二楼下来,扛着一个箱子,有些冷淡地招呼两人吃早餐。 女主人笑着说道:“阿纲这几天心情不好,你们别见怪。” 然后,她又对走到车库将车开出来的男主人说道:“早去早回!” 吃完早餐后,韶华去睡觉,萧礼去坟场。 单调的一天很快便过去了,到了晚上,韶华照例继续去坟场守着,萧礼这一夜的上半夜没有听到任何的自言自语声,睡得很好。可到了下半夜,他被尿憋醒,居然又听到了二楼传来的自言自语声。 他觉得这一切简直太诡异了。 出来上了厕所后,他朝二楼望了一眼,只见男主人的房间正亮着灯,而自言自语声就是从那里面传出来的。 他心里起了好奇,蹑手蹑脚的爬上了二楼,将耳朵贴在半掩的门边,只听里面传来男主人满是无奈和悲痛的声音:“儿子啊儿子,你为什么就是不愿意走呢?不是我们想要抛弃你,而是你老这样也没办法呀,你说说,你留在爸爸身边,要三十年才能功德圆满,才能超生。爸爸知道你不甘心,爸爸也很爱你,可是爸爸和妈妈不能一直不生孩子呀。你妈妈后来怀了四个孩子都流产了,爸爸知道是你做的,爸爸不怪你,可是你总不能让爸爸妈妈老了之后没有人养老送终吧?” 这一番话说得情真意切,可惜房间里静悄悄的,什么声音都没有。 萧礼觉得更加诡异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再次凝神细听,没想到男主人只说了一句话就关灯了:“这已经是第七次了,爸爸早上将你送到清迈的寺庙,晚上你就自己回来了,唉。” 见房间里陷入黑暗后,萧礼又蹑手蹑脚地下了楼。回到床上刚睡着,又梦到了那个浑身是血的小婴儿,那婴儿的五官模糊不清,看起来只有六个月的样子,他恶狠狠地对他警告道:“你再敢管我家的事,我就对你不客气!”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萧礼浑身全是冷汗。这天一大早,男女主人不知道干什么去了,房子里空无一人,两人随便吃了点东西解除了饥饿后,韶华照例去睡觉,萧礼左右瞧了瞧之后,居然又大着胆子走上了二楼。 男主人的房间一反常态的没有锁门,他轻轻一转门锁,门就开了。 只见在卧室里,供奉着一个银制的神龛,神龛里供奉的是一个盘膝而坐的小婴儿,婴儿的面上带着笑容。 不知道为什么,萧礼总觉得那个婴儿好似对他露出了一个冷笑,让他后背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神龛的周围,供奉着几件小孩子的衣服,还有小孩子爱玩的玩具,爱吃的糖果、饮料,甚至有一碗插着筷子的白饭,萧礼觉得这东西诡异的很。 在玩具车旁边,还有一把精致的小刀,小刀看起来非常奇特,萧礼以为这把小刀是玩具,便拿起来敲了敲,将小刀从刀鞘中拔出来后,萧礼才发现原来这刀是一把钢刀,不是玩具。 他百无聊赖的转了转刀子,没想到一不小心被锋利的钢刀割破了大拇指,伤口割的比较深,顿时滴入了白色的米饭中。 神奇的是,那血液居然渗进了米饭中,米饭的表面看不到一丝血迹。 因为被割伤了手指,萧礼的心情有些不好,便将小刀插入了刀鞘,放回了原位,离开了这个诡异的房间。 等萧礼晚上回来的时候,才发现房子着了火,韶华被关在屋子里出不去,差点被闷死。 原来,在萧礼走了之后,睡着了的韶华突然感觉手腕上的佛珠滚烫了起来,将她从梦中烫醒了,她闻到了弥漫在整个房间里的浓烟,火大概是从厨房里烧起来的,一路蔓延到了这边。 她试图打开门,却发现门被锁死了,她怎么也打不开。她跑到窗边去开窗,没想到窗户也打不开。 ------题外话------ 昨天因为审核没过,以至于没有更新,然后掉了几个v收,猫儿想说,我淡定了。真心想追文到完结的跟我报个数,让我知道到底还有几个人在看,盗版正版的都跟我报个数,一天几毛钱收入的写,我也真够佩服自己。此文剧透一下,三生三世呢,第一世是神界还没覆灭的时候,第二世是梁万年前的大周王朝,第三世是现在,除了韶华和奚原外,还有一个人与韶华也是三生三世,这个你们自己猜。神界的会放在番外作为补充,到了番外大家一切都会明白,局设的太大,愿意追到百万以上的报数吧,前几天别站的一个作者猝死了,觉得大家挺不容易的,虽然没啥收入,可我不想弃文,但我希望是真的有人在看文的。 美味早餐 浓烟从房门的缝隙里钻了进来,屋内的烟味越来越浓,她拿起桌上拿起了一杯喝了一半的水,拿出一件吸水的棉质衣服,将水倒在衣服上,捂住鼻子,弯下腰贴着墙壁前进,因为烟都是往高处走的,低处的空气反而更新鲜一些。 萧礼走到时候手机忘记带了,她拿起床头的手机拨打当地的火警电话,可连打了几个电话都不在服务区,她顿时察觉到了此事的不同寻常。 她跟这家人萍水相逢、无冤无仇的,对方不可能无缘无故的要杀害她,那么只有一个可能! 想到萧礼这几日跟她说的那些话,她觉得这个房子可能真的有些古怪。 她拿起桌上削苹果的小刀,割破了自己的手指,在门上写了一个佛字,不知是不是因为有手上戴着的那串佛珠的功劳,这个佛字的金光更甚。 金光闪过之后,门锁发出了咔哒一声,门被打开了。 就在这时候,房子的女主人也冲了进来,一看到厨房里的大火,便嘱咐韶华帮着她一起灭火。 隔壁的邻居们见此,也上前来帮着灭火。 奇怪的是,在火烧起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打不通火警的电话,大家的电话都不在服务区,等火一灭,大家的电话都恢复了信号。 女主人的妹妹住在曼谷的市中心,听到姐姐这里出了事,立刻驱车赶了过来。 好在发现的早,房子一楼被烧的面积不到四分之一。姐妹两很快便打电话喊来了当地的装修公司,试图把烧坏的厨房修好。 这一夜,女主人的妹妹住在了二楼的客房。 晚上,萧礼回来的时候,听说了白天发生的事情,吓得不轻,惊吓之下,他甚至忘了将白天看到的事情告诉韶华。 这一夜,萧礼还是能听到二楼传来的说话声,不知道为什么,原先躺在一楼的床上完全听不清二楼在说什么,这回却是将二楼男主人的话听得清清楚楚。 “儿子啊,爸爸知道你不满爸爸又把你送到清迈去了,可是这回为什么要把房子都给烧了呢?要是那个女孩被烧死了,你爸爸我可吃不了兜着走啊。你说说看,自从你害的妈妈流产了四次后,爸爸开始把你往清迈的寺庙送,每次一回来,你就让爸爸的工厂出点事故,到后来,爸爸已经赔的连工厂都没了。你现在想让爸爸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吗?” 上面静默了一阵。 男主人的声音有些惊讶:“儿子,你怎么能冤枉爸爸呢?爸爸怎么可能会拿生血来喂你呢?儿子你不要生气了,爸爸真的没有拿生血喂你。” 然后,上面就彻底没有声音了。 这一夜,萧礼又梦到了那个孩子,那孩子浑身插着刀子,五官在糊糊的血里扭曲成狰狞的形状:“你会付出代价的!” 醒来的时候,韶华已经回来了,她端着早餐走到他的房间,见他浑身是汗,脸色苍白,有些心疼的走去浴室拿出毛巾,给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关切的问道:“又做噩梦了。” 萧礼将这两天看到的事情跟韶华说了一遍,韶华说道:“泰国人很信鬼神,一直有养古曼童的习惯,你前几天见到的二楼供奉的神龛,可能就是古曼童吧。你要是实在害怕,咱们过两天换个地方住吧。” 泰国养鬼类型大致分为大灵和小灵,小灵鬼就是小孩子,一般多为人间堕胎后不能超生的孩子。在泰国,没有超度这个法门,因为泰国是小乘佛教,这些小孩子的父母堕掉他们后,他们不可以超生,而是在人间流浪,由于年龄小,到处受到大鬼们的欺负,没有遮风避雨的场所,没有香火贡品,只能忍饥挨饿,于是很多小灵们都躲到寺庙围墙外的下面。 泰国的僧人与中国僧人不同,他们是既修行,也修法,而中国却只修行不修法。所以泰国的高僧可以看见这些小灵孩童,他们会大发慈悲地将小灵收入寺庙内,有的高僧甚至会帮助他们重塑金身,然后和他们谈,如果愿意帮助人类做功德的,可以自己入灵到金身内,不愿意的也不强求。一般来讲,自愿入灵的孩童,都比较善良,而且没有什么怨气。 入灵金身后,师傅会给他们上课,传授佛法,教会他们一些招财成愿的小法术。这样他们就可以帮助主人抵御邪灵危害,招财纳福了。有善心的信众,就会在寺庙恭请这种小孩童回家供养,小灵孩童们帮助主人招财成愿,主人帮助孩童做功德回向给小灵。互补所需,按照阴间年龄计算,小孩童的年龄是20年长一岁,如果想要功德圆满超生,最快也要30年。 这就是泰国家喻户晓的古曼童,而女婴小灵则被叫做古曼丽。 而另一种小灵孩童就是比较邪的,一般多为柬埔寨和泰国黑衣降头师所制作。也就是传说中的人胎鬼仔。古曼童一般都是用寺庙的土、香灰、骨灰制作,而人胎鬼仔是用一尸两命的孩童尸体制作,孕妇难产死亡,而婴儿也死在腹中,这种就是一尸两命的人胎鬼仔了。 黑衣法师用高价买回孕妇与孩童的尸体,把小孩取出,用火烤干,再用秘制的尸灰,经粉涂抹尸体,念咒加持七七四十九天,就练成了这小鬼中最凶狠毒辣的人胎鬼仔,这种小鬼,比道教的小鬼还要厉害千百倍。由于怨气极其重,不能被佛法所感化,便成为了至阴制胜之物。 凡是供养此小鬼,必须要用自己的血来供养,不得间断,每天用刀片割自己的中指,滴一滴血在小鬼身上,而且每逢节日,更要第一时间给他上供,供养小鬼王,家中不可有小孩,因为小鬼王的嫉妒心理极其强,一旦嫉妒家中小孩,必生祸端,古曼童是20年长一岁,而鬼仔却是1年一岁,和人一样,一旦他长大了,就必定会有逆反心理,不受约束,不再听话,会反噬主人,轻者事事不顺,重者家破人亡。因为供养这种小鬼,可以让人急速转运,所以赌徒或者艺人等,非常亲睐这种邪气的阴牌。 韶华将这些泰国的养鬼常识讲给萧礼听后,萧礼有些疑惑:“照这样看来,它既不算是古曼童,也不算是小鬼王呀?” 韶华一时也懵了:“难道是我记错了?” 过了两天,装修公司已经将厨房修好了,有一天晚上,萧礼半夜出去上厕所,突然看到二楼的阴影处,匍匐着一个小小的婴儿,婴儿不过一双巴掌大小,浑身都是血,他的手中挥舞着一把尖刀,溅起的血液洒在走廊旁边的墙壁上,然后,他放下了刀子,贪婪地舔舐着墙壁上的血液。 似乎察觉到了萧礼的目光,那个小婴儿回过头来,明明是在极深的黑暗中,萧礼却感觉它仿佛在狠狠地瞪着他,吓得他后背一阵阵发凉。 他逃也似的回到了房中,辗转反侧,一夜没有睡着,脑海中一幕幕回放的全是那个小婴儿血腥的身影。他的心中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他突然想起韶华以前跟他说过的一件事。 如果害怕被鬼纠缠,那么晚上睡觉的时候,不要盖被子,只在身上盖一床床单,不要把头冒出床单,这样鬼就不能找到你。 虽然已经是深秋了,但是害怕之下,萧礼还是把床上的一床被子放到了柜子上,将床单严严实实地盖在了自己的身上。 果然,不到十几分钟,他的床前响起了轻轻的脚步声,渐渐地,脚步声急切了起来,像是使劲在找一样东西一样。 那脚步声一直响到天微微亮,才消失。 萧礼吓得一夜没睡着,在脚步声消失后,紧绷着的身子才放松了下来,他等了一会儿,才从床上坐了起来,开了灯。 在床头灯昏黄的光芒下,他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床前的地板上那一串串凌乱的血脚印,脚印非常小,看起来像是小婴儿的脚印一般。 他心下大骇,却也松了一口气,精神紧绷了一夜的他现在感到极度的疲惫,躺在床上不一会儿便睡了过去。 大约睡了两个小时,韶华回来了,打开房门对他喊了一句:“早餐已经做好了,出来吃早餐吧。” 他睁开眼睛,揉揉有些疼痛的太阳|||穴开始穿衣,走下床的时候,毫无意外地看到面前的地板砖上干干净净,那些血脚印全部消失不见了。 洗漱完毕后,他走到餐桌前吃东西。今天的女主人脸色阴沉沉的,男主人的脸色也不好看,韶华礼貌地问道:“怎么没看到莉莉小姐?” 莉莉是女主人的妹妹。 “是啊,”男主人抬起头,朝二楼喊了一声,“莉莉——!” 二楼没有回答的声音,男主人又喊了几声,还是没有听到回答声,不由得有些郁闷,招呼两人道:“你们先吃吧。” 昨晚坟场风大,韶华受了寒,有些流鼻涕,说了一声抱歉,去卧室拿纸巾擦鼻涕去了。 这时候,女主人去厨房端了一锅肉汤回来,那是一种很奇异的香味,瞬间充盈了整个房子。这种肉香味非常诱人,瞬间令人食指大动,口舌生津。 女主人一言不发的拿起萧礼面前的碗,给他盛了一碗肉汤,又拿起韶华的碗盛了一碗肉汤,最后才给自己和男主人盛汤。 萧礼尝了一口汤,只觉得肉质非常鲜嫩,有点偏酸,带着淡淡的咸味,非常美味,这一锅汤熬得很白,肉的鲜美滋味也溶进了汤里。有点像猪肉的味道,又有点像鱼肉的味道,他说不上来,只觉得这香味真是太诱人了。 不知不觉,他喝下了一整碗汤。女主人起身,面无表情的又帮他盛了一碗肉汤,说道:“多喝点吧。” 当初这户人家之所以肯将一楼租给两人住些日子,便是因为这户人家是泰籍华人,对中国人有亲近感。 萧礼说了声谢谢,又喝了半碗汤,这时候,韶华拿着几张纸巾从卧室里走向桌边,刚一坐下,便盯着碗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她猛地干呕了起来,可惜胃里空空的,呕了几下,呕出来的都是酸酸的胆汁。 她转头看向萧礼碗里的半碗汤,脸色白了白,虚弱的说道:“别喝了……” 说罢,她头也不回地走向厨房,猛地拉开冰箱,将冰箱下面的冰冻格拉了出来,将格子里面的肉全部倒在了地上,虽然那些肉剁碎了,但从一些具有特征的肉上,还是可以看得出这是人肉,比如说——手指! 最后一格,倒出来的是剁得不成样子的脑袋,韶华记得女主人的妹妹莉莉的眼角下有两颗黑色的痣,看到痣的那一瞬间,她的心里涌起了一股铺天盖地的恐惧。 于是,她又干呕了起来。 冲到厨房的男主人和萧礼看到地上的一堆碎人肉,顿时也扑倒垃圾桶便不可抑制地干呕了起来,萧礼感觉头脑一阵阵发运,简直恶心透了,恨不得把昨晚的晚餐都给吐出来。 他突然想起昨晚去上厕所的时候见到的那个挥舞着尖刀的小婴儿,莫非,昨晚莉莉就是被那个小婴儿给杀死的? “阿婷,你疯了吗?”男主人走到餐桌旁狂怒地对着女主人质问道。 谁知道,一直阴沉着脸沉默不语的女主人,突然拿起切肉的餐刀朝男主人的心脏捅了过来:“你去死!” 男主人反应很快,但还是被捅到了小腹,韶华和萧礼一时间吓呆了,等萧礼反应过来后,立刻冲过来,试图从身后抱住女主人,制服她。 没想到这个女人的力气大的出奇,在挣扎的过程中,好几次险些将萧礼也给捅伤了,韶华赶紧用泰语大喊起了救命! 转机 1 喊了好几声后,隔壁的邻居听到喊声赶了过来,几个人合力抱住了疯狂的女主人,就在这时,萧礼低头一看,发现桌子底下钻出一个浑身是血的小婴儿,它正贪婪地在舔舐着男主人掉在地上的血,朝萧礼露出一个怪异的表情:“还要喝……” 几个邻居将女主人制住后,用绳子将她绑了起来,不一会儿,疯狂的女主人昏迷了过去,呼吸也变得十分微弱。 有人提议要打医院的电话,孰料男主人却摇了摇头,拒绝了邻居们的好意,并将邻居们都请了出去,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吴锋,求求你救救我们吧,当初我们就是通过你才把儿子给做成金童的,现在儿子出事了,邪气的很,它已经杀了一个人啦,现在连我都要杀。” “多少钱没问题,只要能把这件事解决了,让儿子安安心心的走了,比什么都重要。” 不一会儿,一个中国男人驱车来到了这里,一过来看到昏迷的女主人,便大叫一声不好:“幸好你及早打电话给了我,否则你们一家人都有性命之忧。” 说着,他又看了一眼杵在一旁的萧礼:“你身上怎么会有阴气?” 韶华惊疑不定的目光在吴锋与萧礼之间打转,吴锋来不及多说,攥着他的手朝屋外的车上走去,韶华赶紧追了上去,男主人也不顾腹部的伤势,扛着女主人走了过来。 然后,像是想起了什么,吴锋又转身走了回去,从房间的二楼将那个神龛拿了下来,放在车子的后备箱里。 车前挡风玻璃上挂着好几串奇形怪状的东西,有一串很像星月菩提,可下面坠着的却是蜘蛛金牌,一串银链子带个盘成蚊香状的干尸牌…… 韶华对泰国的东西不是很了解,只认出了前面的两样,那个蜘蛛配尼泊尔星月,能招夜间八方财,第二个是印度海蛇,加持过九头蛇王咒,能保护平安。泰国这个地方,法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自然也多。 车子行到下午,来到一个偏僻的小山坳出,远近只有这一处人家。车子停下后,吴锋领着几人走了进去,走到门口,吴锋敲了敲门,里面没有回答声,他很自来熟的推开了大门,将几人领了进去。 从外面看,这个房子并不大,可从里面看起来,这个房子却显得不小,因为房中摆满了密密麻麻的佛牌和佛像,一个穿着黄|色僧袍的人穿着草鞋盘腿坐在地上,手臂和胸口上纹着一些古泰文经咒和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34 部分阅读 盘腿坐在地上,手臂和胸口上纹着一些古泰文经咒和一些看不懂的奇怪图腾。 见法师睁开了眼睛,几人俱是双手合十行了个礼。 “磬阿赞,麻烦你了。” “当初你选择把你儿子做成金童,你就该想到会有这么一天。”磬阿赞有些冷淡的说道。 “当初是我鬼迷了心窍,想着赚大钱。当时我老婆肚子里的孩子被查出来是个死胎,我想着,不如做成金童帮我招财算了,阿赞师父,我知道错了,你救救我们一家吧。”男人的声音带了一丝哭腔。 金童是用夭折或未出生的婴儿制成的供奉物,但要由法力高强的法师或僧人作法开光之后才有效果。其实普通的古曼童就能招财进宝,但是没经过产道的胎儿灵力更大。 “这几年儿子一直还算安分,它晚上的时候有时会在房间里找我聊天,我必须陪它聊,不然它会不高兴,轻则让东西损坏,重则让我们生病。有这么一个能帮我招财进宝的儿子,我也挺高兴,只是到后来,唉。” “这两天儿子跟我说,我给他喂了生血,我冤枉呀,我哪能不知道养它的禁忌呢?这几年我可从来没给它喂过任何活的东西,更别提生血了。”男人一脸委屈地说道。 “不是你喂的,”磬阿赞摇了摇头,看着萧礼,“是你。” 萧礼一惊,蓦地响起前几天早上去二楼的时候,玩刀子不小心被那把钢刀割破了手指。 “它喝了生血,和你的契约被破坏了,所以才开始发狂。而且,你又何必放一把灭魔刀在神龛旁边呢?灭魔刀若是没沾血,它尚且会有几分忌惮,现在灭魔刀不仅沾了血失效,还害的它喝了血,这又能怪谁呢?”磬阿赞叹了口气。 “阿赞师父,求求你救救我们这一家吧。” “慢慢来,我先把这小伙子身上的阴气祛除,不然你儿子是不会放过他的。”他站了起来,走到房间一个阴暗的角落,解开一个麻布袋子,从里面掏出一个焦黑的死婴,然后,他 从旁边拿过一张用细钢丝编成的网,将死婴放进网里,再用棍子穿上。 吴锋走到门外,拿了一捧堆积好的干柴,用打火机点燃后,架起了一个火堆。磬阿赞将死婴架在火堆上烤,吴锋拿着一个钢盆在下面接。 萧礼、韶华和那个男主人都感到一阵阵恶心,吴锋看着萧礼解释道:“你身上的阴气要是不除掉,你会越来越倒霉,而且很快就会死。” 萧礼对他感激的点点头,拉着韶华跑到一旁吐得昏天黑地,他感觉他这辈子都不想喝肉汤、吃烤肉了。 然而,那烤死婴发出的吱吱声和那浓浓的焦臭味,依旧无孔不入地让两人犯着恶心。 大概过了两三分钟,空气中开始弥漫着烤肉的味道,再混上尸臭味,使这里像是人间地狱一般。 这时吴锋走过来拉住了萧礼的右手,磬阿赞拿着那个小钢盆走到他面前,将里面刚接的尸油倒在他的被割伤的手指上。热油烫得他大叫起来,下意识想缩回手臂,但他却被两人给死死地按住了,磬阿赞的左手像钳子似的紧紧抓住他的手腕,口里急促地反复大声念诵着什么。滚烫的尸油从他手指中滴落,原本黄|色的油滴下来却变成黑色,就像加热过的沥青。他疼得不停嚎叫,浑身的冷汗将衣服都给湿透了,等尸油滴尽,吴锋又拿过凉水盆,将萧礼的手给按了进去,萧礼松了一口气,感觉被烫伤的手指舒服了许多,冰冰的已经没有那么疼了。 水盆撤走后,磬阿赞又抓了一把浅色的灰撒在他的伤指上,萧礼已经疼得没了感觉,吴锋解释道:“已经用夭折死婴的尸油为你解了阴,再撒上大象骨灰祛毒,你的伤口已经好了,不还不快包红包给阿赞师父,感谢他救了你,磬阿赞可是整个曼谷最好的法师啊。” 走得匆忙,萧礼也没有带现金,从裤兜里掏出一张卡,恭恭敬敬的递给了磬阿赞,磬阿赞双手合十行了个礼,平静地收下了。 萧礼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果然,手指像是没有发生任何事一样,完好无损,让他不由得惊叹泰国法术的神奇。 “现在,来解决这个小金童的事情吧,”磬阿赞说道,“把它先拿过来吧。” 吴锋走到车子的后备箱,将它拿出来后,磬阿赞接在手里,将它放在屋内的一个长条木桌上,然后大家都走了进去。 磬阿赞看着萧礼说道:“你的血吸引了小胎鬼,它一心想要钻进你身体里,所以阿赞蓬现在要想办法让它进入你的躯体,再杀死你,这样小胎鬼就等于真正死去,等它死去了,它就可以转世投胎了。” 韶华脸都吓白了:“这怎么行!” 她像是一只母鸡护着小鸡崽子一样将萧礼护在身后,见屋内的几人朝他们逼了过来,拉着萧礼的手拔腿就想跑。 可她跑到门边时才发现门被关上了,原来,最后进来的是吴锋,他将门从内部锁上了。两人使劲拍打着门,又是踢又是踹,可惜这扇门坚固非常,仍凭两人使劲浑身解数都搞不开。 此时,没有窗户的屋子内一片漆黑,隐隐约约的只能看见几个人的人影。 韶华掏出萧礼裤袋里的手机想报警,可手机才拿出来就被吴锋给抢了过去。 韶华一个小女孩哪里是三个大男人的对手,很快便被绑住在了一边,只见他们抓着萧礼按压长桌的在一边,萧礼使劲的挣扎着,却像是一条砧板上的鱼一般,只能任人宰割。 磬阿赞打开玻璃罩,把里面的小干尸拎了出来,吴锋按住了萧礼的四肢,把衬衫扯开露出肚皮。磬阿赞快速念诵咒语,把小干尸用手掌按在了他的肚子上,双手用力在他肚子上左揉右按,忽然磬阿赞抬高声调,双手迅速放开,萧礼低头一看,吓得脸色煞白,因为那个小干尸竟然在他的肚子上消失了。磬阿赞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根又细又长的钢钎,在黑暗中发出暗淡的寒光。他将钢钎提给男主人,嘴里念诵着咒语。 萧礼的心里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他大声喊着:“救命啊!救命啊!救命啊!” 韶华也跟着他一起喊了起来,可惜这里荒郊野岭的,就算两人喊破了喉咙,估计也没有外人能听到。吴锋更加用力地按住了萧礼的脑袋,男主人对准了他的太阳|||穴,高高地举起钢钎。 转折 2 “啊——!”萧礼发出一声惨嚎,脑海中一片空白。 此时,害怕过度的韶华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等她睁开眼睛后,才难以置信地发现,被钢钎穿透了整个脑袋钉在木桌上的萧礼,居然还活着! 其实萧礼并没有觉得疼,只是觉得脑袋被钢钎刺穿的地方冷冰冰的,身体也在不住的痉挛,他的意识十分清醒,可偏偏又不觉得疼,只觉得无比害怕,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 萧礼侧躺在木桌上,眼睛中看到的物体都是旋转了90度的,只见磬阿赞两只手在他的肚子上摸来摸去,手掌如刀,用指尖肚用力朝他肚皮里捅。他的身体慢慢有了知觉,能感觉到磬阿赞的手掌已经切进他的小腹,在肚子里掏着什么。 然后,他后退几步来到墙边,萧礼感到肚子里有东西在左突右拱,似乎在寻找突破口。磬阿赞开始低声念诵,火苗忽然变暗,萧礼感觉一阵剧痛,有个东西从他的肚子里爬了出来,痛得他一阵惨嚎! 那东西慢慢地、慢慢地爬了出来,从桌子上爬了下去。 磬阿赞蹲下来,将手按在那东西身上,大声念诵着听不懂的咒语。 那东西发出痛苦的呜呜声,像是受伤的小兽一样,声音带着可怜和颤抖。这一刻,墙角被绑着的韶华突然觉得这个孩子很可怜。它又有什么错呢?在妈妈肚子里是个死胎的它又有什么错呢?想得到父母关爱的它又有什么错呢? 到底是贪心不足蛇吞相,若不是男主人太贪婪,连亲生儿子都拿出来做成了金童,今日又怎会发生这一切惨绝人寰的事? 旁边的男主人哭了起来:“儿子,你走吧,赶紧走吧,去投胎吧,以后不要回来了,投胎找个好人家,不要找个贪心的人家,好好的过日子吧。” 吴锋见韶华眼眶湿润,似是要流泪,劝慰道:“这是它必须走的一步,这种小鬼很可怜的,它们在冥界每天都要爬刀山,还要被野兽吃咬,除非能再次转世,不然就得永远受那种折磨。” 萧礼突然间明白了,为什么每次看到那个小婴儿,它都浑身是血,原来它每天在地狱都要受这种苦。 吴锋走到萧礼身边,用小刀划破他的右臂,让滴下的鲜血流满刀身,他再用刀把血一滴一滴在地上撒了一长条,直到门外那堆火苗处。那个浑身裹着湿湿红白液体的小东西慢慢顺着血滴朝火苗走去,磬阿赞跟着小东西一边走一遍念诵着咒语,中年男人一直在哭,哭得肝肠寸断、悔不当初。 小东西走到火堆前,慢慢转身看了看男主人,似乎露出了一个很哀伤的表情,有些想哭,有些不舍,但仍然爬进了火堆。磬阿赞掏出一个玻璃瓶,把里面的黄|色液体扬向火堆,火苗像是一条毒蛇一般猛地蹿起老高,烧得更旺了,吱吱的声音从火堆里传出,像是那个小东西悲惨的嚎叫。 火苗越窜越高,到最后甚至烧的比屋顶还高,却没有发出任何焦臭的气味,恍惚中,韶华似乎看到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慢慢地走去了另一个世界。 吴锋走回了房屋,给韶华解开绳子,韶华问道:“为什么是女孩?” 吴锋说道:“未出世就夭折的婴灵是男缠母、女缠父,那孩子本来就是个女孩,只是阿纲不知道而已。” 韶华觉得有些难过,据说人至少要在六道的三恶道中轮回十次,才有一次机会能够转世成|人,能够做人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这时候,车上的女主人也醒了,走下车听到男主人说他们的孩子走了,两人抱头痛哭了好一会儿。 磬阿赞走回房中,将钢钎从萧礼的脑袋中拔了出来,吓得萧礼心脏都停了一刻,可当钢钎拔出来后,他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居然连一丝伤痕也无。 “回去之后,你会拉半个月的血,不过没什么大碍,”磬阿赞淡淡地说完,又仔细地瞧了他一眼,“不过别人也许没什么大碍,你可能会有大碍,你为什么会中这么强的流血降?” 眼前的磬阿赞乃是曼谷最厉害的阿赞,萧礼感觉自己找到了希望,将在菲律宾维干市发生的一切都详细地说了出来。 “原来是干度阿赞。”他叹了口气。 “大师,你可以救救我吗?”萧礼恳求道。 “干度阿赞是我的师兄,他是师父的儿子,也是师父最得意的弟子,后来因为作恶太多,被师父逐出师门了。师父收我做徒弟的时候,已经是她赶走师兄的一年之后,但是师父才教了我两年,一身本事还未教我一半,便被师兄给杀害了,因为师兄害怕师父教出一个更厉害的徒弟来对付他。” 磬阿赞说完,萧礼感觉心底一凉:“那大师可有办法救我?” “救你的办法当然有,但我不敢救你,我的能力比不上师兄,若是被他知道了,他一定会杀了我的,”磬阿赞摇了摇头,“不过师父的忌日就在后天,我现在可以带你去坟场,你们等在师父的墓前,或许能见到他。” 说着,他又叹了口气:“不过你们也别抱太大希望,干度阿赞不是一个心胸宽广的人。” 在吴锋送两人去坟场的途中,两人才在他的口中了解到,原来,干度阿赞的母亲是一个法力非常强大的黑衣阿赞,在整个泰国,找她解邪降的人很多,她做出来的各种阴牌很邪也很灵。 不过她从不主动去害人,在泰国拥有很好的口碑。 磬阿赞领着两人找到了他师父的墓碑,自己也跪下来拜了几拜,韶华看着墓碑上的照片,照片已经开始泛黄了,但还是能清楚的看出那是一个笑的很和蔼的女人,圆脸、满脸的和气。 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萧礼和韶华也不好再住在阿纲家,两人收拾好了东西便连夜回到了曼谷市区,随便找了家酒店住了下来。 在酒店登记好后,韶华带着萧礼找到了一家寿衣店,买了些纸钱和玩具等东西,趁着夜色,烧在了人少的路边。 午夜的大街上,几乎看不到人,两人在寒冷的夜风中依偎在一起,点起火焰焚烧着纸钱,纸钱黄中带青的火焰慢慢的升起,黑色的灰烬渐渐地变成白色,被夜风一吹,像是雪花一样散落在夜空中,又像是蒲公英一样朝遥远的天际飞去。 韶华闭上眼睛,双手合十,默默地祈祷,希望那个小女孩下辈子可以找到一户好人家投胎。 烧完这些东西后,两人慢慢地沿着马路踱步,天更冷了,不知何时下起了一阵小雨,韶华冻得颤抖了一下,心细的萧礼脱下的自己的外套罩在她的头上,不自然地说道:“别冻着了。” 韶华心一颤,下意识地抬头望向了萧礼,萧礼却不自然地别过了头:“你别误会,你昨晚就感冒了,到现在还没好,自然不能病上加病。” “谢谢。”她羞涩的低头一笑,在昏黄的路灯下,她半阖着眼睛的模样恰似寒夜里一朵盛着露珠的昙花,稍纵即逝的美却如同泠泠弦上音一般动人心魄。 他下意识的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将她的小手圈在自己的温暖的大手中,手心相接处,热源如同藤蔓一般迅速生根发芽将韶华包裹起来,连她的脸也开始微微的发烫。 “还有17天,如果干度阿赞不肯救我的话,还有17天,我就要死了。”他抬头看着路灯,不无感叹地说。 “不,你不会的,”韶华握紧了他的手,“事情还没有坏到那种程度,你肯定不会死的。” “谁知道呢,”他自嘲的笑了笑,“虽然说生死有命,但我可真不想死呀。” “你不会死的,”她退下手上的佛珠戴到他的手上,“佛祖会保佑你的,你还这么年轻,你的人生才刚开始,上天怎么会跟你开这种玩笑呢?” “世界上每天都有那么多人死,那些得了不治之症的小孩子,那些出车祸的人,谁知道下一个会不会是我,”说着,他转头看向韶华,“给我亲一个吧,在我死之前,我想吻吻你。” 韶华又是紧张又是羞涩的闭上了眼睛,萧礼的唇靠了过来,这是一个很纯洁的吻,只是嘴唇相贴…… 时间悄然无息地流走着,萧礼闭着的眼睛慢慢地睁开,他看着韶华这张清秀的脸,似乎要将她的五官都完完全全的镌刻在自己的心中。 唇上的温度好温暖啊,真舍不得离开。 可到最后,他还是离开了她的唇,细细地将她鬓边的头发给整理好,以这辈子从未有过的温柔语气说道:“如果这十七天内还是解不了降头,等我死了之后,拜托你去告诉我妈妈,儿子这辈子对不起她。” “不会的,”韶华哭了起来,“不会的……” “别哭,不是还有十七天吗?以后的事,以后再说。”他叹了口气,说道。 这时候,一辆计程车开了过来,停在两人身边,司机伸出头说道:“要打车吗?” ------题外话------ 看书去了,26号之前都是三千党了,猫要看书考试,没时间写 转折 3 两人讲好价格上了车,一回到酒店便累得躺在床上睡着了,这一夜,萧礼没有再做梦。 第二天,两人找到一个司机包了一辆车,从第三天的凌晨四点开往曼谷的坟场,打算一大清早便堵着干度阿赞。 到达坟场的时候才早上七点多钟,大约等到十点钟的时候,穿着一身黑衣的干度阿赞带着一个菲律宾人走了过来。 这个菲律宾人韶华也认识,就是那天同在餐厅里,说话最大声的那个人,也是勒索了萧礼二十万披索的那个人。 那人见到韶华和萧礼,有些惊讶,随后悄悄观察了干度阿赞一眼,没有说话。 两人走上前去,萧礼说道:“上次冒犯了前辈,多有得罪,我给您陪你道歉来了。” 说着,萧礼鞠了一个躬。 韶华将萧礼的话翻译成了英语,干度阿赞没有说话,自顾自地给双手合十跪在坟墓前,给母亲叩了三个头,当两人是空气一般。 韶华顿时有些无助,看了一眼萧礼,又说道:“上次是我们不懂事,请大师大人不记小人过。” 干度阿赞叩完头后,那个菲律宾人拿出一个袋子,将袋子里的纸钱等东西都拿了出来,干度阿赞开始点香、烧纸钱。 “求求大师救救我们吧,我们以后再也不敢胡乱说话、亵渎大师了。”韶华急了,拉了拉萧礼,跪了下来。 干度阿赞默默地摆好了祭品,烧完了纸钱,从头到尾没有看过两人一眼。 眼见他做好一切打算离开了,韶华不顾一切的扑上前来扯住了他的裤脚,干度阿赞脸上露出一个不悦的表情,用菲律宾语说了句什么。 韶华有些茫然,一旁的菲律宾人解释道:“干度阿赞说,他从不解自己给别人下的降。” 说完,干度阿赞便踢开了韶华,与那个菲律宾人朝坟场外走去,韶华与萧礼追了上去,一边道歉一边恳求。 可干度阿赞就像是一个没有表情的木头人一样,对两人的哀声恳求完全无动于衷。 到最后,两人上了停在坟场外的一辆车,扬长而去。 山间的冷风吹了过来,韶华有些怔怔的,蹲下来哭了起来,那是无比伤心、无比难过的嚎啕大哭,萧礼也蹲了下来,无比心酸地将她抱在怀里。 大约哭了半个小时之后,韶华止住了眼泪,这时候,萧礼说道:“韶华,我们明天回国吧。” “不,不回去,”韶华擦了一把眼泪,“我不回去,天无绝人之路,我就不信了,难道他是世界上最厉害的法师吗?我就不信没有别的法师法力在他之上!” “可是……只有十五天了。”他的嘴里又开始涌出鲜血。 韶华慌乱地从包里掏出纸巾给他擦嘴,一双手抖得如同筛糠一般:“至少还有半个月不是吗?还有半个月……没关系的……还有半个月……” 他的身体已经极度虚弱了,他的脸是一种惨淡的白色,韶华扶着他站了起来,他的大半个身子几乎都靠在了她的身上。 这段时间,他流血的时间越来越长了,刚刚被阿平阿赞压制住流血降的时候,他每天直流十几分钟的血,而到昨天,他流血流了将近一个小时。 虽然韶华每天都注意着给他买补血的药膳,可补血的速度根本跟不上他流血的速度,她有些担心,照这样的情况,他的身体会不会根本撑不到一个月? 韶华扶着他往前走,希望能尽快打到一辆车。 可这是坟场周围,晦气得很,平常出租车都是绕道走的,她越是心焦、越是等不到车,当最后,当萧礼因为失血过多,倒在地上时,一辆出租车才姗姗来迟。 韶华扶着他上了车,急得直掉眼泪,出租车司机说道:“小姑娘,去医院吗?” “对,去最近的医院,”韶华从包里掏出一把泰铢,“司机,你能开快点吗?我给你加钱。” “好嘞,人命关天,我晓得的。”司机点点头,倒是毫不客气地接过了韶华手里的一把泰铢。 二十分钟后,车子开到了最近的一家医院,医院里的医护人员一看到萧礼吐血吐得止都止不住,立刻安排做检查。 韶华说道:“不用了,他中了降头,你们给他输血就好了。” 一说到降头,所有的医生都不检查了,在别的国家,或许会坚持要以科学的态度对病人负责,而在菲律宾和泰国,医院一旦知道病人是中了邪降,很多医生都会选择不去治疗,因为根本就治不好。 医生们赶紧给萧礼抽了血,拿去化验,没想到萧礼居然是熊猫血。这是曼谷郊区的一家小医院,前几天刚用完了这个血,这两天没有去拿,医院根本没有血可以给萧礼输。 “rh阴性型血?抽我的吧,我刚好是。”听护士说完后,韶华不假思索的卷起了袖子。 “请跟我到这边来。”护士领着她走到抽血的窗口,让抽血的护士给她抽了400毫升的血。 给萧礼输完血后,没过一会儿,昏迷的他便醒了过来,韶华按了铃,护士走了过来,检查了一下,说道:“没有什么大碍了,可以走了。小帅哥,你可要多谢你女朋友呀,你的血型太稀有了,医院刚好没你血型的血,还好你女朋友的血型跟你一样,否则你就惨了。要知道,失血过多的危害可是很大的,轻则头晕目眩、浑身冰冷、全身乏力,重则多器官功能衰竭,最后致死。” 萧礼目光灼灼地看着韶华,韶华低头不语。 出了院后,韶华说道:“吃完午饭后,我们去湄南河放生吧,也算是积德。” 萧礼点头同意,他不知道他还能活多久,他已经有些自暴自弃了,可看到韶华的眼中依然闪现着希望的火花,他又不敢表现的太过绝望,因为他怕她伤心。 曼谷地势低洼多河流,后来又挖了许多运河,到了十九世纪,遂成为河道纵横的水上都城。河上舟楫如梭,货运频仍,此外还有水上市集,因此有“东方威尼斯”之称。后来随着陆上交通及现代化工商业的发展,河流逐渐丧失作为交通要道的作用。从1969年起,大多数的河道被填平,变成林荫道或喧闹的马路。 下午,两人坐车来到湄南河边,湄南河上仍有水上市场,当地人划着小船过来卖水果,在这里有各种各样的热带水果,随便剥一个都很甜,两人买了山竹、红毛丹,和一些剥好的榴莲,一路边走边看。 河边都是搭建的房子,家家户户都有一艘小木船。沿河而下,一路上有很多寺庙,门口停满了名车,来这里吃斋念佛的都是有钱人。萧礼跟着韶华,每进一家寺庙,便将所有的菩萨、佛祖都拜一遍。 拜完后,两人来到专门放生的地方,这里有人在摆摊卖鱼,卖的鱼都是给人放生的。湄南河里的放生鱼,一条条又肥又大,还有游客在用面包喂它们,一会儿就聚了一大堆。 两人虔诚了买了几十斤鱼,放生到了水中,然后,韶华又买了些面包,分了一半给萧礼,捏成碎屑朝水中的鱼扔去,一边扔一边念叨着:“来吃面包。” 十月份的秋季,微凉,阳光像是一支静谧的曲子一样,悠闲而慵懒,旁边的菩提树的叶子,在阳光下变作一只只晶莹的翡翠,韶华如丝绦一般的长发流泻下来,绕过雪白的耳朵,在微风里轻轻摇动,她半垂着眼睛,纤长的睫毛半遮着水汪汪的瞳仁,唇角带着微微的弧度,温柔地呢喃。 萧礼突然生出了一种要是我是她身下的鱼儿该多幸福的感觉,因为她身下的鱼儿,能被她用那么专注、温柔的眼神凝望。 于是扔面包的时候,不知不觉地从念叨“来吃面包”,变成了“来吃鱼”,水中的鱼不知道是不是听得懂中文,居然吓得都不敢过来了,一个劲儿的往韶华那边扎堆。 韶华见萧礼居然还在傻傻的念叨着“来吃鱼”,不由得笑出了声来。 于是,一整天的阴霾心情,全在韶华的那一声明媚的笑里,化为乌有。 萧礼起身,透过翡翠般的叶子望着明晃晃的阳光,露出一个轻松的笑容,人生得意须尽欢,何必在有限的生命里担忧未来的事情? “走,我们去玩!”萧礼露出了一个有些兴奋的笑容,抓起了韶华的手。 韶华有些惊讶地看着他,怀疑他是不是疯了,可他却不管不顾的拉着她一路飞跑,路上的行人都看了过来,有人会心的笑着说道:“年轻真好,生活因年轻而精彩!” 只有萧礼知道,生活因精彩而年轻,虽然跟韶华在一起的日子,总是惊险多于温馨,但这样很好,他所经历的事,也许是别人一辈子都不会经历的事! 他们在当地人的介绍下,来到了曼谷的ptty,这里是看人妖表演最好的地方,场场爆满,用萧礼的话说就是,既然来到了泰国,那就好好玩,不看看泰国鼎鼎有名的人妖表演怎么行呢? 泰国是一个仅有6000万人口的小国,然而每年都有700万境外游客到此观光旅游,此项收入每年高达70亿美金,成为泰国经济的支柱。泰国旅游业极富地方特色,其中最吸引人的便是“人妖”表演。 泰国人妖表演始于1975年,后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第一个“人妖歌舞团”应运而生。该团挑选了一批容貌漂亮、身材窈窕的男子,经过特殊培养、专门训练,变成能献媚观众的“美女”。据说这些扮演者都有不同级别,有的是外部化妆,也有的是彻底变性。 人妖们收入颇多,过着奢侈豪华和单调的生活,青春期过后,就不能再行演出,生活会相当孤寂凄凉。在泰国,人妖一般都来自计艰难的贫苦家庭,可以说几乎没有富家子弟愿意做人妖。现在在泰国,有专门培养人妖的学校。一般是从小孩两三岁时开始两三岁时开始培养。培养的方式是以女性化为标准,甚至要吃女性贺尔蒙药。 人妖的寿命一般都不长,四十岁左右为正常死亡年龄。他们的青春年龄只有二十八岁。 两人买了一杯当地的特色饮品香蕉沙冰,这边的水果沙冰都做得非常纯天然,一百五十泰铢一杯。进场后,节目很快便开始了,演出节目有独唱、合唱、独舞、群舞和小丑表演。人妖们表演的动作柔软、婀娜多姿,歌声一般较粗犷,可以看出来,这个歌舞团演出的整体水平是非常高的。 表演结束后,两人与人妖拍了几张照,便逆着拥挤的人潮,离开了这里。剧院的灯明明灭灭,人潮拥挤,两人手牵着手,视线交流,这一刻,两人都想狠狠记住。 回到酒店后,韶华有些累,躺在双人间的一张床上睡着了,萧礼倒是兴致勃勃的在翻酒店里提供的有关于旅游攻略的书,打算在剩下的时间里,带韶华好好玩玩。 翻得累了,他拿着书坐到韶华的旁边,叹了口气,给她盖好了被子,然后继续翻书。 也不知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半夜太冷,他无意识地扯过韶华了身上的被子盖在了自己身上,睡了一会儿后,由于这些天失血过多,他浑身冰冷得怎么也捂不热,于是便将身旁一个温暖的东西手脚并用地死死缠到了自己怀里。 第二日一早,韶华醒来的时候惊叫了一声,眼睛睁得老大。萧礼也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居然将她牢牢地箍在了怀里,不由得尴尬万分。 忙不迭地放开了她,萧礼结结巴巴地解释道:“昨天半夜……” “没关系,”韶华赶紧摇头,将自己缩到被子里,心砰砰的剧烈跳动着,“大秋天的……晚上确实冷……” “我去叫早餐。”萧礼有些尴尬地从被子里出来,一边朝门外走,一边尴尬懊恼,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如果是换做他以前交往过的那些女朋友,那自然什么都不管,但是面对纯情的韶华,在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的注视下,他真是一点别的想法都不敢有。 转折 4 回到房间后,韶华已经换好衣服洗漱好了,见萧礼走了进来,微微侧头有些迷惑地说道:“我昨晚做了一个梦。” “什么梦?” “我梦到那个小女孩了,就是我们烧纸钱的那个小女孩,我梦见她领着我一直走一直走,穿过很多大街小巷,走到了一家寺庙前,领着我进去见到了一个很老的古巴,那个古巴的样子我记不清楚了,小女孩跟我说,她要走了,这是她走之前唯一能为我们做的事,她让我们去那个寺庙找那位古巴。”这个梦有些模糊,她摇头想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说道。 “那座寺庙在哪里?” “我想想,”记忆回溯,穿过漫长的迷离的梦境,穿过呼啸的隧道,记忆在一个路标前停留了一下,“清迈……是清迈!” 这一刻,萧礼心里的想法很怪异,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似乎绝处逢生,又似乎不敢相信这一切,毕竟梦境这种东西,怎能算得上是可靠的呢? 但此时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他耸耸肩,故作轻松地说道:“昨晚刚好看了看清迈的旅游攻略,就算不能在清迈找到厉害的法师帮我解了将头,也能好好地游玩一番。” 心态平和之后,萧礼反而觉得轻松了许多,反正等待他的无非就是两种结果,生或死,生死都是五五之分,最坏的结果也就是死,而现在他愿意接受这个结果。 吃完早餐后,两人下楼退了房,租了一辆车朝清迈赶去。 一路上的风景似乎都在梦中出现过,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两边的风景飞驰而过,恍惚中她竟然有些分不清究竟昨晚是梦还是现在是梦。 清迈是泰国北部第一大城,泰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位于宾河两岸,1296年起曾为兰那王朝(或称“南掌”)都城。它与曼谷有着天壤地别的时空感,曼谷炫丽又忙碌,清迈则纯朴悠闲,是泰国最让人流连忘返的城市。 清迈四周群山环抱,清澈的滨河流经该市,气候凉爽,树木葱翠,百花争艳,纬度较高,气候比泰中、泰南凉爽。 虽然城市不大,清迈却是泰国重要的城市之一,这里是泰国的手工艺制作中心。如手工绘伞厂,陶器制作中心,漆器工厂,银器加工中心,纯棉麻制品厂等。清迈可说是全世界最大的家庭式轻工业中心之一。技师手工精制的银器、木雕、漆器、泰丝、皮具、棉织品、竹编制品、青瓷、家具、刺绣布袋等,均是不可多得的艺术品。 两人赶到清迈的时候来的不巧,若是白天?到达清迈,机场设有txi柜台,每辆120泰铢,晚上会坐地起价400泰铢一辆车。 两人随便找了一家酒店住下,在服务员的推荐下,顺便叫了一个泰式按摩,打算第二天便出去找寻她梦中的寺庙。 清迈给人清静的感觉,这也许与300多座寺庙有关。或大或小的寺院,或许在一转身、一回首间就能闯进你的眼帘。位于清迈西北方山上的双龙寺,是香火最盛的寺庙,地位在整个泰国都举足轻重;寺庙里有一个平台,可以鸟瞰到整个清迈小城的全景。 清迈的公交车就是双条车,两人按照地图,给司机说了一个地址,到了之后,每人给了司机20泰铢。 他们找的第一个地方是南邦府,南邦府是缅甸式庙宇集中之地,亦是泰境内惟一仍保留着以马车为交通工具的省府。两人先去观赏了气派豪华的鲁安寺,然后又去了齐里骚佛寺,寺里的小沙弥告诉两人,游览该寺的人,如能数得出有20座佛塔,必获吉兆。 不过因为这里的20座佛塔是并立的,所以并不好数,两人数了半个小时也没数出个所以然,便离开这里去了双龙寺。双龙寺之所以被称为双龙寺是因为寺门外石阶两侧各雕有一条长达500米的巨龙,十分壮观。 登上素贴山顶远眺了一会儿清迈市全景后,两人去了普拉素贴寺。此时,素贴山的山坡上开满五色玫瑰,山顶白云缭绕,风光十分秀丽。尽管两人今天找寻了四个寺庙也没找到自己梦中的那个寺庙,但周围美丽的景色依旧让两人的心情十分愉悦。 第二日,从松旁门的华丽的帕烘寺到混合着缅甸和兰那两种风格的布帕壤寺,再到圣方寺,最后到风景宜人的乌孟寺,两人像是穿越了时空一般。 所到之处,有色彩斑斓、金碧辉煌的僧院,有颜色古朴保持着原样风格的屋宇,有装饰着细致灰泥的风檐上及廊柱,有塑着人行金鸟的山形墙,有白色的圣洁的佛塔。 天色渐晚,两人来到了乌孟寺,一进入,就像到了山里,四周全是树林,唯一有人气的便是入口的小摊与树上一片片的箴言。沿着小路可以通过前人暝想用的洞|||穴,路旁是一条条以英文和泰文标示的箴言,上面写着一切感人至深的诗句。穿过这一片树林后,左手边便是一个草药园,沿着路上种植一些药用植物,而后方则是一些顷圯的佛像,散落在草地上,其间有一颗很大、神情愉悦的佛像头,布满了青苔。 “三百座寺庙,我们要找到什么时候啊。”韶华叹了口气。 “没关系,我们已经找了七家寺庙,慢慢来。”反正他已经对此不抱什么希望了。 这时候,旁边的一个采草药的小沙弥用很熟练的中文说道:“两位游客是来清迈找寺庙的吗?” “对啊。”在泰国的寺庙看到中国的沙弥,令韶华有些亲切。 “我来清迈好几年了,这附近的寺庙很多我都去过,不知道两位游客是要找哪家寺庙?” 韶华细细将梦中的景象描述了一下?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35 部分阅读 “对啊。”在泰国的寺庙看到中国的沙弥,令韶华有些亲切。 “我来清迈好几年了,这附近的寺庙很多我都去过,不知道两位游客是要找哪家寺庙?” 韶华细细将梦中的景象描述了一下,毕竟是梦,她也记得不太清楚,说了半天,觉得自己说的这些寺庙的特征好像清迈的每个寺庙都有,不由得有些急了。 小沙弥安慰道:“别急,想不起来也没关系,我去年收集了一套明信片,清迈每个寺庙的照片都有,要不然你们随我去寺里拿?” 韶华感激连连,拉着萧礼跟了上去。 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在小沙弥拿过来的一叠明信片里,第一张上面的寺庙便是韶华梦到的寺庙。 原来那座寺庙竟是清迈大名鼎鼎的柴迪龙寺,这座寺庙创建于1411年,在清迈市内六大寺庙中最为著名,它与帕辛寺并列为清迈地位最崇高的寺庙,它基本上位于清迈古城的正中心。 两人谢过小沙弥后,在第三日的上午来到了柴迪龙寺。柴迪龙寺寺庙门口点缀着蛇和孔雀的装饰,内部有巨大的佛像,在正殿的后面宏伟四方形大佛塔,据说可远望千里,是清迈城内最宏伟的建筑。 韶华按照循着梦中的路线找到了寺庙的古巴,这座寺庙的古巴是个德高望重的法师,在当地的威望非常高,每到一些节日的时候,便会在寺庙门口免费发放自己制作的一些正牌、人缘油等能带给大家好运和福气的东西。 不像是别的寺庙的古巴一样,见一面都需要缘分或者熟人的带领,这位古巴十分平易近人,每天都有很多人在外面排着长队求见他一面。 见到韶华和萧礼后,盘坐在蒲团上的古巴只一眼便看出了萧礼身上的流血降:“这么霸道的流血降,怕是干度阿赞下的吧?” 萧礼一喜:“大师可有解救的法子?” “这些年,很多被干度阿赞下了降头的人,都来找过我,我有办法给你解降头,但是解你降头的法子太过阴损。”古巴摇了摇头说道。 又是这句话,两人听完后,都有些失望。 “不过我可以介绍一个黑衣阿赞给你解掉你身上的降头,这个黑衣阿赞住在缅甸的巴羌,平常不怎么与别人打交道,不过他法力很高深,虽然沉默寡言,但心地不坏。你们要多准备一些钱,这位黑衣阿赞不是那么好请的。”古巴说完,找了一张纸,在上面写了几行字递给萧礼。 纸上面写了一个简单的地址和一个名字。 “地址很好找,你们一定能找到的。”古巴说完后,便示意身旁的小沙弥送客。 出了寺庙,两人有些茫然,坐上计程车后,韶华问道:“难道我们要再办个签证去缅甸?” 这一趟的行程可真是复杂呀,从中国到菲律宾,从菲律宾到泰国,现在居然还要从泰国到缅甸。 “你们要去缅甸干嘛呀?”热情的司机好奇地搭讪。 “去巴羌找一个法力高深的阿赞。”韶华回答道。 “那你完全不用办签证,偷渡过去就好啦,”司机耸耸肩,轻松地说道,“我父亲是泰国人,我母亲是缅甸人,我们以前经常偷渡过去,很简单的啦。” 见韶华和萧礼明显不信,司机又说道:“先从清迈到曼谷,再从曼谷到边境的比劳山,然后再在当地雇一辆吉普车,司机能直接把你们送到边境以西的缅甸,你们再坐一条船过德林达依河就行了。” “小姑娘,要不然这样好了,看在你们是外国游客的份上,你跟我讲好价钱,我把你们直接送到比崂山好不好?” 韶华与萧礼对视了一眼,见司机表情真诚不似作伪,便点点头道:“好吧。” 可能觉得两个孩子在异国他乡也不容易,司机没有把价钱出得太离谱,两人很快就讲好了价钱。 “你们在比崂山租车的时候啊,给20美元小费就行了,就怕他们宰客。别看20美元不多,可除去交给缅甸边防军的,司机至少还能剩下一半的钱。要是从缅甸到泰国就得五十美元啦,从泰国到老挝最便宜,五美元就够。” “不会被警察抓到,罚钱或者坐牢吗?”韶华担忧地问。 司机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般,哈哈大笑了起来。 从清迈到曼谷有七百多公里,从曼谷到比崂山也有漫长的一段路,两人的心中因为有了希望,慢慢地放松了下来,开始欣赏起窗外的风景。 “你们要找的是哪个法师呀?”司机问道。 韶华拿出纸条看了一眼说道:“那桑阿赞。” “哦,那桑阿赞呀,他倒是个很厉害的法师,虽然他不太与人打交道,但是很多人都靠他吃饭的,他很邪也很灵,我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他了,他是个很厉害的法师呀。”司机点点头,不无赞叹的说道。 “他人很好,虽然对他的那些有钱的客人,收费很高,但是对于没有钱的人,他也不怎么收钱。我小时候有一次啊……”司机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 车后座的两人静静地听着,似乎因为找到了两个很好的听众,司机说了两个多小时才闭嘴,而当他透过车的后视镜往后看的时候,才发现后座的两人已经相互依偎的睡着了。 睡醒的时候,已经到晚上了,车子还在路上飞驰,见两人醒了,司机随便找了一家路边的餐馆停了下来。 几人用过晚餐后,继续赶路。 次日的一大清早,司机将他们载到了比崂山,挥了挥手,祝两人好运。 找了一辆破旧的吉普车后,牵手的两人又开始了新的旅程,这边的路不好走,一路上十分颠簸,有几次韶华甚至以为自己的骨头都被拆了,不知不觉中,他们到达了另一个国家的领土。 到了河边,坐上了船,在船夫的指引下,他们很快便清楚了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 他们在河对岸的树林深处找了许久,才找到一个小木屋,一个穿着黑衣的、纹着很多经文的老人正在井边打水。 这个老人是真的不懂英语,而韶华也真的不懂缅甸话,她比划了半天,老头还是一副茫然能的样子。 急切之下,韶华突然福至心灵,拿过萧礼的手机,将自己要说的话输入到在线翻译的对话框里,将翻译出来的缅甸文递给了老人。 ------题外话------ 四千字,写了六个小时,我也蛮烦,简直想完结掉算了,明天要考试了自己一点书没看还在写文,每天又是找资料,又是仔细写,有时候特别灰心丧气。现在头很痛,我要休息了,考试不及格,明年再交几百块钱考吧,我对生活蛮没热情了。 铃铛 老人明白了韶华的意思,点了点头,他似乎不太会用手机,琢磨了半天后,在手机上打出了几行字:西部方向的坟场土几捧,百年以上未遭过破坏的棺材钉三根,十天之内被毒物咬死者的人皮,死在孕妇腹中的四到六个月的胎体,再加上黄颜色的母蜈蚣、母腹蛇、母蟾蜍、母蜘蛛和母蝎子各抓一只,还要活的。 韶华有些不解地看着那桑阿赞,那桑阿赞又在手机上打了几行字:坟场土是天下至阴之土,每一寸都被鬼踏过无数遍;百年棺材钉是锁魂利器;毒死者的人皮是活毒源;孕妇腹中死胎是怨灵之王,尤其是四到六个月之间的,这种胎儿已经有了三魂但无七魄,也最好用;黄|色母五毒虫是毒素大全,用特殊方法配合在一起,能制成一种叫“五毒油”的东西,可以用来破解别的法师那给你们下的邪降。五毒虫我有,你们需要把前面四样东西找来。 两人看到手机上的字,皆有些绝望。 那桑阿赞又拿起手机输入道:“我可以再帮他压制一下降头,让他再多十九天的生命。” 说着,那桑阿赞领着萧礼进了小木屋。 一个小时之后,那桑阿赞将萧礼送了出来,也没说什么,两人双手合十行了个礼,便按照原路返回,离开了缅甸。 坐在吉普车上,两人有些犯愁,西部方向的坟场的土倒是好找,百年以上的棺材钉也不难找,被毒物咬死的人上哪儿去找?孕妇肚子里的四到六个月的死胎要上哪儿去找? 回到曼谷后,两人先去坟场找了几捧土,用塑料袋装了起来,然后又用软磨硬泡了附近几个坟场的守陵人,终于有人肯在金钱的诱惑下,给他们指了一个坟墓,告诉他们那个几乎连坟堆都看不出的坟墓里埋着的就是一口百年老棺材。 两人都是半大不小的孩子,很多事情不方便出面,便给了那守陵人一笔钱,让他喊了一些人来挖开坟墓,撬出了三枚生锈的棺材钉。那些人估计是经常与黑衣阿赞打交道的,对于这种奇怪的要求,他们像是习以为常。 守陵人告诉他们,这些人就是靠坟场吃饭的,他们经常偷盗一些死婴、死人骨头或者别的东西,来卖给制作阴牌的降头师。 在守陵人的提议下,萧礼考虑了一阵子,决定找那些人帮忙,四处打听这附近有没有人被毒物咬死,或者能不能找到死在孕妇腹中的胎儿。 这些人不愧是经常跟黑衣阿赞打交道、并且靠坟场吃饭的,他们的关系非常广,给钱就办事,仅仅在七天之内,便找到了他们需要的死在孕妇腹中的四到六个月的胎儿。 只是这被毒物咬死的死人的人皮却非常不好找,萧礼倒是为了自己的性命不惜重金,他们也到处差人去打听了,可惜虽说泰国的蛇虫也多,但是被毒虫咬死的概率却并不高。 一连过了十几天,韶华日日带着萧礼在各个寺庙拜佛,那边还是没有传来任何消息,直到有一日,曼谷的新闻播出几个异地的游客在曼谷郊外的森林里野炊,被毒蛇咬死的新闻被播了出来。 按理说被送到局子里的尸体是很难偷皮肤的,可惜做他们这一行的,自有他们这一行的特殊门路,没过两天,他们倒是真给两人送来了死者的一小块皮肤。 虽然花费了不少钱,但所幸最后还是把事情给办成了。两人拎着一袋子令人恶心的东西,熟门熟路地打车去了比崂山,然后再转车去往缅甸境内。 那桑阿赞又站在井边打水,见两人来了,接过两人手中的东西,一言不发的关上了门,将两人晾在了门外。 大概等到天黑的时候,那桑阿赞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瓶子,从瓶子里倒出一些黄|色的油,洒在了萧礼的身上,然后便示意两人可以走了。 韶华连忙用手机打上字:“已经解了将头吗?” 那桑阿赞看后,点了点后,韶华喜不自禁,多日以来压在心头的阴霾终于烟消云散,她激动地一把抱住了萧礼,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萧礼感激地看着那桑阿赞,连忙从包里拿出准备好的一叠厚厚的钱交到了他的手中,那桑阿赞也不客气,收了钱便关上了门。 离开了缅甸的时候,韶华觉得身心无比的轻松,看四周的风景都觉得优美得不似人间了。萧礼牵着她的手,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心里面的滋味很复杂,他转头看着这个一路陪他辗转的女孩,心里有深深的感动也有淡淡的悸动。 回到曼谷后,疲惫了一天的两人躺在床上,韶华想了想,转头看着萧礼提议道:“我们明天去一趟柴迪龙寺吧,若是没有那位德高望重的古巴的指引,我们也不能这么快的解掉降头。” “好。”其实,他也不想那么快的回国,回国后他和韶华的感情会走向何方呢? 韶华胆子小,总是有太多的顾虑和担忧,想到她在学校的时候,因为众人的流言蜚语而疏远他,他就感到一阵心烦。 现在,他和韶华同时消失在国内,小镇上会引起怎样的轩然大波?回去之后,韶华又会以怎样一种态度对他?他太清楚她了,对于感情她总是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只怕回去后,她会更加躲着他。 可是他却不想看到她躲他的样子,他又不是什么毒蛇猛兽,不就是让别人说两句闲话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萧礼越想越烦躁,两个月没有摸过烟的他,从背包里拿出一包烟,走到洗手间关上门,一个人烦闷的抽了起来。 韶华知道自己肯定是惹他不高兴了,心里有些惴惴的,却又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惹到了他,只好走到门边敲了敲门,小心翼翼地说道:“萧礼,如果你急着回家的话,我们不去也没关系的。” “没事。”他不耐烦地回了一句。 “哦。”韶华点点头,沉默的站在门口,欲言又止。 第二日,两人坐上了长途汽车再次来到了清迈。 黄昏的清迈十分热闹,这个清净的城市在这一刻由一个宁静的少女蜕变成了一个诱人的女人,食物的香味充斥在街头小巷,林荫路下,有芒果饭、咖喱蟹、椰奶冻、叉烧咖喱面和叉烧云吞味道一流的当地小吃。 泰北特色菜的特色菜偏辣,一路走来炸春卷、鸡翅、虾片、鱼饼等皆散发着美丽的光泽、诱人的味道,两人在街上一路走一路吃,昨晚沉闷的气氛一扫而光。 各色的路灯照耀在两个年轻人身上,他们说着、笑着、闹着,时光在这一刻变得流光溢彩,陌生的街头上洋溢着两人肆意的青春,恍若白日里盛开的烟火一般,旁人无法察觉,可他们却在华丽的绽放,眉梢眼角尽是不可一世的年少轻狂,稚嫩的面庞上尽是未经风霜的干净纯粹。 一期一会。 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有这么美丽的时光了,牵着萧礼手的韶华,那时候这样想。 来到寺庙的时候,天色正晚,这时候去拜访是极不礼貌的,寺庙门口已经没有一个等候着去见古巴的客人了。 门口扫地的那个小沙弥还记得这两人,一看到韶华便双手合十迎了上来,说道:“两位施主好,古巴说了,你们可以随时去见他。” “现在……方便吗?”韶华有些迟疑地问道。 “没关系的。”慈眉善目的小沙弥笑了笑,领着两人朝后面走去。 正是用晚餐的时间,寺庙的大殿上,僧人们都聚集在一起,几个人围着一张桌子吃饭,桌上摆放着米饭、肉类和素菜,见韶华的目光有些惊奇,小沙弥解释道:“其实佛教并没有不允许僧人吃肉,只是当佛教传入中国后,中国的皇帝认为不吃肉显得更为虔诚,这个习俗便在中国渐渐地流传下来了。 柴迪龙寺的古巴还是盘腿坐在房中,见到前来拜访的两人好不惊讶,双手合十说道:“我就知道两位施主必然会再来的。” “此次前来,乃是为了多谢大师的一番救命之恩,若是没有大师的指点,只怕……”韶华满怀感激地行礼道。 “无妨,”古巴摇了摇头,“我也没有帮到你什么。” 说着,古巴看向萧礼:“因为你上辈子积累了太多的孽债,所以你今生的前半生十分坎坷,我建议你养一个古曼童,每天为他念经祈福,这样你的身体也会渐渐地好起来的。” 古巴所处的这个房间非常大,举目望去有数千座古曼童,他们神态各异地躺在神龛或者佛牌中,在昏黄的烛光下,宁静而安详。 萧礼留意到了架子高处的一个铃铛,铃铛的造型十分古朴,不知为何,他被这只铃铛给深深的吸引了。 古巴见他的目光停留在铃铛上,便解释道:“这只铃铛乃是我师父开过光的,具有强大的法力,而且铃铛里面的其实不是铜珠,而是我师父火化过后的一颗晶莹的舍利子,我们泰国人把它叫做宾灵。” “大师,可以请你把这串铃铛送给我吗?”萧礼恭敬地请求道,“我不养古曼童了。” “为何?”古巴有些奇怪地问道。 “她有鬼眼,总能看到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东西,我怕她有一天会受到伤害,我想她更需要那个铃铛。”萧礼真诚地说道。 古巴看了韶华一眼,韶华垂首道:“韶华不敢心存贪念,还请师父请一个古曼童赠与他吧。” “看你的面相,你倒是与我们这一行颇有缘分,”古巴的目光温和了起来,“你可愿意留下来,做我的徒弟?” 韶华惊讶地抬头。 “你资质不错,假日时日,必然能声名海外,”像是知道韶华在顾虑什么,古巴说道,“你放心,我们的修行乃是以解救世人为己任,我们不做某些黑衣阿赞做的那些邪恶的事。” 韶华看了萧礼一眼,他有些紧张,显然担心自己会答应留在这里。于是她叹了口气,说道:“多谢大师的青眼相加,可惜韶华资质愚钝,无心此道,我想大师一定会收到一个资质更好的徒弟的。” 古巴的眼里闪过一抹失望,却也没有强求,亲手从高高的架子上拿下了那串铃铛递给她:“这串铃铛送给你,以后,在某些危难的关头,你或许用得上它,对于我师父的法力,我还是很有信心的。” 大恩不言谢,韶华双手接过铃铛,恭敬地颔首。 之后,古巴又让萧礼在众多的古曼童中,挑选一个带回去,萧礼没有选择神龛,选择了更便于携带的佛牌,在佛牌的正中央,有一个以婴儿骨粉混合着其他材料做成的小孩,小孩盘腿坐着,脸上笑眯眯的。 古巴给了萧礼一本经书,还给了他一张磁带,让他听着磁带按照书上的经文每天晚上给古曼童念经,又说了其他的一些注意事项,便让两人离开了。 出来的时候,经过小吃摊,见到小摊旁边的水池里,放着很多鱼类和贝类,想起古巴嘱咐的要多放生,为古曼童积德的话,韶华说道:“我们把它们买下来吧。” “好。”萧礼很爽快的同意了。 同小摊的老板讲好价格,两人将重逾上百斤的水产给抬走了。然后,他们打了一辆出租车到河边,将这些水产全部投进了河里。 去酒店登记入住的时候,萧礼的肚子突然疼得要命,疼得他整张脸煞白煞白的,他明白这种感受,对韶华说道:“是胆结石……又开始疼了……” 韶华顿时慌了,在酒店服务员的帮助下,将萧礼送到了不远处的一家医院。 而此时,萧礼已经痛得昏迷了过去。 医院立刻安排了检查和治疗,可当韶华拿到医生拍到的片子后,整个人都惊讶地呆住了,因为片子上面显示,萧礼的胆没有任何的问题。 和好 将萧礼的全身都检查了一遍,也没有检查出任何毛病,而他却在医院整整痛了三天三夜,打止痛针也无法给他止痛。 万般无奈之下,她又去了柴迪龙寺庙,这一次倒是没有见到古巴,因为白天排队的人实在太多了。 那个小沙弥见她又来了,便上前与她攀谈了起来。听完她说的一切后,小沙弥笑了笑:“没关系,这位施主今晚就不会再痛了。他之前可能是惹上了阴间的一些东西,就算除掉了身上的阴气,那副作用还是在的,他此生必然会有此一劫。他昨晚为古曼童放生积德,古曼童感激在心,便帮助他,让他把这辈子将会受到的身体的痛苦提前集中在一起,等痛够了三天三夜,他的胆结石就会完全消失,他以后也不会再得胆结石这种病。” “真的吗?”韶华的神情终于放松了下来,“谢谢你。” 回到医院的时候,萧礼依旧痛得死去活来,韶华紧蹙着眉头,不停地给他擦汗,心疼像是锋利的锯齿合金丝一般,绞在心头,痛得她呼吸不畅。 如果有可能,她多想替他受过,替喜欢的人承受身体上的痛苦,即使肉体再痛,灵魂也是甜蜜而幸福的。 她一遍遍在他耳边告诉他,过了今晚,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似乎是听到了她温柔而急切的声音,似乎是感知到了她声音中的关切和担忧,萧礼在昏迷中慢慢转醒,在视线模糊中看着韶华,缓缓地露出了一个笑容。 在锥心的疼痛中,这样的笑容就像是牙疼一般难看,韶华却渐渐安心,握紧他的手,告诉他她一直会陪着他。 过了午夜十二点,萧礼的疼痛像是魔法消失一样,一瞬间就停止了。 疼痛过度的他在疲惫中沉沉的睡去,韶华去浴室打了热水,拧干毛巾,用热毛巾细致而轻柔的在他身上擦了擦,将他因疼痛而出的冷汗擦掉了一些,否则他会因为受寒而感冒的。 第二天早上,两人便去曼谷的机场买好了当天回国的机票,那个古曼童被当做是泰国的手工艺品寄回了国内。 短短的一个半月,当时只道是寻常,过了很多年,在异国他乡想起来的时候,才察觉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好在现在,两人还是在一起的。闭眼,萧礼不愿意再想后来发生的那一些事,记忆停留在最美好的时刻,就够了。 从香港机场下来,过了海关到深圳,一路开车往公寓而去,萧礼的唇边浮现出淡淡的笑容,车的后备箱里装了很多他这次从菲律宾给韶华带回来的礼物,不知道她会不会喜欢。 车子开到公寓楼下的时候,抬头望去,只见高高的顶楼上,亮着一盏昏黄的灯光,光芒从窗帘最外层的薄纱里渗透了出来,温馨的像是一个甜美而幽暗的梦。 这一刻,萧礼突然觉得有些感动,他自小顽劣,喜欢在外面逗留,就连妈妈也不曾给他留过灯,每次回家,他都是直接从花盆底下翻出钥匙自己开门进去。 这些年交往过这么多女人,虽说爱他钱的居多,但是爱他人的也不少,却从来没有一个人像是一个妻子一样,给晚归的他留过一盏灯。 感觉像是回到了家一般,萧礼想。他将车开进地下停车库,从后备箱里拿出给她准备的一堆礼物,按了电梯上楼。 电梯停在顶楼的时候,他按指纹打开门,发现空荡荡的房子内一片寂静,只能听到客厅挂着的钟摆上指针的摆动声。 他蹑手蹑脚地换了鞋子走进去,这才发现韶华像是一只被主人遗弃的可怜的小兽一般,缩成小小的一团盘在沙发里,眼角有着未干的泪痕,手里还摇摇欲坠地攥着一只手机。 萧礼轻轻地把手机从她的手中抽了出来,这才发现他离开的这几天,韶华给他打了无数个电话,发了无数条短信,每一条短信都是可怜的解释和哀求。 这一刻,他突然心软的无以复加,这几天,他的私人手机一直是关机的,在菲律宾事情太多,他将这件事情忘到了脑后,没想到对韶华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 她对他的在乎,他懂,可正是因为他清楚自己暂时无法放开她,对她牵肠挂肚,才会那么愤怒。是源于不自信吧?韶华不认识奚原的时候,他尚且可以自信自己可以牢牢掌控这个对他有感情的女人,可奚原出现后,他发现他与奚原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更令他心慌的是,韶华对奚原莫名其妙的态度,以及奚原莫名其妙的回应。当他俩的视线交汇时,萧礼有些气馁的发现,他们之间的世界他无法插足。 通过这些日子和韶华的相处,萧礼何尝不明白,现在的韶华与五年前的她已经有很大的不同了,或许她对他的感情依然真挚,但绝对不会再像五年前一样,不掺杂任何的利益。 这些年他游戏花丛,见惯了那些漂亮的女人为了钱舍弃掉没钱的男朋友,舍弃掉自己的爱情,为了金钱出卖自己的灵魂与肉体。这是一个欲望的世界,每个人都会背叛自己的爱人,只看对方提出的背叛的筹码够不够。 是的,尽管萧礼有些烦韶华的势利、虚荣,觉得她跟那些拜金女也没有什么不同,也许他对她腻了就会给她一笔钱,跟她断了。但是这事儿掺杂上了奚原,就开始变得复杂了。他开始担心韶华会不会因为奚原那绝对的权力和财富而离开他,投入另一个男人的怀抱。 他愤怒、他恐慌,他毫无理智地辱骂她,这一切不过是源于他的不自信。 感情是一件很复杂的东西,掺杂了各种现实的因素,有萧礼的面子问题、尊严问题,当然也包涵着他对她的一部分感情。 这份感情到底有多深呢,就像韶华说不清楚她对萧礼的爱有多深一样,萧礼也说不清他是不是真的像他自己说的那么爱韶华。男人就是那样,得到了的东西,就开始不知道珍惜,只有当另一个侵略者出现的时候,他们才会像护食的野兽一样,有危机意识,将自己的一半视若珍宝。 如今已是初秋时节,深夜会降温,韶华的身上却没有半件可以保暖的东西,萧礼叹了口气,管它发生过什么呢,发生过的事情都不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一刻韶华在等着他,他们的生活还会继续。 于是他弯下腰将韶华抱了起来,这时候,韶华从睡梦中惊醒,看到萧礼那张英俊的容颜时,还有些反应不过来,眼里一片迷茫之色。 “我回来了。”很简单的四个字,他说的很随意,就像是一个归家的丈夫每天对自己妻子说话的口吻一样。 察觉到了话中的深意,韶华的脸上缓慢的展开一个笑容,将脑袋埋在他的怀中轻轻地嗯了一声:“我等了你好久。” 她的话语里微微的哽咽和酸涩,揪得萧礼的心一阵阵发疼:“对不起,让你难过了。” “应该说对不起的是我,那天……” “那天的事情不要再说了,”萧礼打断了她的话,语气很软,“我相信你,以前的事情就当没发生过,我们还像从前一样,好不好?” 韶华伸手搭在他的脖子上,紧紧地抱住了他,凉凉的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滚到了他的脖子上,她在他的怀里轻轻地点头。 他们之间的第二次吵架,就以这样静默的方式和好了。 萧礼将她抱到床上后,从客厅里拿来了他给她买的一堆礼物,萧礼倒是知晓她的喜好,那些装饰品非常有艺术感,又不失华丽精致。 “那天看到一条项链,上面的钻石经过了几个世纪,据说是以前英国女王戴过的,你看看喜不喜欢。”他拿出一个项链盒子,将盒子缓缓打开,展露一条粉钻项链,项链沿用一贯的皇室设计风格,非常奢华。 切割精致的粉钻在床头昏黄的灯光下散发着美丽而又不刺眼的光芒,像是罕见的黑色玫瑰一般,珍贵而非同一般,她看呆了,小心的伸手拿起了项链,露出一个笑容:“我很喜欢。” 虽然这种项链她不会戴出去,但是每天放在家中观赏一下,她也觉得无比知足了。 萧礼以前从未为自己的那一堆情人们下重金买过这么贵的东西,他觉得不值得、没必要。可当他在菲律宾的一个私人珠宝行看到这个项链的时候,却忽略了项链下面标注的价格,一心想着,要是韶华看到这么美丽的项链,她该有多高兴。 为她花钱,他觉得很开心。那家私人珠宝行是他的一个朋友家族中的企业,平时是不对外开放的,那条项链也算是珠宝行中的压箱之宝的一件。 在他的软磨硬泡外加不断加价之下,他朋友终于私自做主将项链卖给了他。 拿到项链的那一刻,他只想立刻飞到韶华的身边,看着她温柔的小脸、水汪汪亮晶晶的大眼睛。 合适的灵魂 这一刻,他终于知足了,在她的额头上吻了一下:“睡吧,亲爱的。” 那声亲爱的,拨动了韶华的心弦,或许以前还有什么顾虑,但这一刻她决定将自己的未来全部交给身旁的这个男人,只为了这生命中从未有人叫过的一声亲爱的。 这件事发生后,萧礼对韶华还是一如既往的好,甚至比以前更好了,像是要刻意补偿她一般,他花了更多的时间来陪她,将自己的工作重心都转移到了这边。 当然,他也不可能天天回家陪着韶华,出差总是免不了的。 每当这个时候,韶华就约上薇薇去逛逛街,或者窝在家里玩玩电脑,烤烤糕点。 他不在的时候,她热衷于刷微博,将自己名包、名衣、名车晒在网上,引得一众羡慕的目光,这种被人羡慕的日子令她不禁有些飘飘然。 人红是非多,也有人想要把她扒出来看看她是不是某富二代或者干爹养的小情人,可最后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什么都没有扒出来。 自从自己的微博底下开始不断出现质疑的声音后,韶华就开始烦了,她又不善于跟别人掐架、互骂,便默默地删掉了自己所有的微博,从此再也不碰那种东西。 说到底她还是有些心虚的,既希望所有人都羡慕她有一个有钱的男朋友,又不希望听到一点质疑的声音。 令她最烦的是林薏珍和那帮高中同学,本来自己高一也只念了半年,可那些学生自从知道她当上了萧礼正儿八经的女朋友后,简直把她当成了自动提款机,三天两头的找她吃饭、逛街,当然,最后埋单的都是韶华。 这一点令韶华十分心烦和反感,可是她一说不去,那些人就说,是不是萧礼给你的零花钱不够了呀,没关系,这一顿我请。韶华面子上下不去,自然又是她请客。 每一次在人前,她都做出一副高高在上,我比你们有钱,一切有我的样子,可是每次花完钱,她都无比气愤。 对她来说,她自己可以乱花萧礼的钱,可是别人从她身上宰钱,她就不乐意了,自己男朋友辛辛苦苦赚的钱,凭什么给他们乱花? 将这事儿跟薇薇说了之后,薇薇果断把那些同学的联系号码全部都加到了黑名单,愤愤地说道:“姐姐,何必理那些势利眼?她们都是些酒肉朋友,你以前落难的时候,可曾见过一人前来帮忙,现在你有钱了,人人都想从你这儿沾点便宜,这种人不结交也罢。” “那她们会不会……” “管她们会怎么说,她们再怎么说也是吃不着葡萄便说葡萄酸,再者说,姐姐你就是有钱,就是不想跟她们结交,他们又能怎么着?姐姐,我记得你几个月前才是跟她们的第一次同学聚会吧?好像还是因为遇上了林薏珍这个绿茶婊。既然她们不把你当同学,你又何必念着这份‘同学’的情分?反正你以后也不求着她们帮什么忙,倒不如彻底跟她们断了!” 韶华一想,薇薇说的没错,那群贪得无厌的势利眼,就像是无底洞一般,与她们交往,不仅得不到她们的真心相待,反而会让自己越陷越深。 她还记得有一次去吃饭,她中途去上洗手间,发现卫生巾忘带了,折回来拿包,居然听到那几个女人在说她的坏话。 “真不知道那个神经病是怎么得到萧礼的喜爱的。” “就是,也不瞧瞧她那张脸,长得那么平凡,萧礼是眼瞎了么?” “指不定人家眼睛会勾人啊?再说了,像她这种长得一般的女孩,比不得我们长得漂亮的拥有得天独厚的外在条件,心眼子必然比蜂窝还多,那种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心机复杂的女人,哪是萧礼能对付的?” “不一定,指不定人家萧礼只是对她玩玩而已,这种事情谁说得准?说不定明天,他们俩就分手了。” “我也觉得,萧礼从高中的时候,就花名在外,这么多年游戏花丛他什么美人没见过?对她不过是一时兴趣,我等着看他们分手,等着看她哭。” “等她掉到尘埃里了,我们就这样……这样……”其中一个女孩恶毒的说道。 其他人都跟着笑了起来。 明明是炎热的夏日,那一刻,韶华却感觉如坠冰窖。 这就是那所谓的高中的同班情谊,她们一边兴奋地花着她的钱,一边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恶毒的诅咒她,等着看她的笑话。 为什么这个世界总是这样令人心寒呢?她以为那一刻她会哭,实际上她没有,她只是回到洗手间洗了个手,出来后又笑的若无其事,仿佛那些话,她从未听到过。 自从跟那群同学断交之后,韶华的日子变得清净了起来,每天去驾校练练车,去美容院享受一个舒服的按摩,回到家看一会儿电视,翻翻仙儿留给她的那本古籍,一天便过去了。 可惜这本古籍的内容实在太过深奥艰涩,很多地方她都看不懂,又没有一个人可以给她传道授业解惑,使她不禁发了愁。 那一日,当她在翻书时,突然看到书中夹了一张泛黄的纸,看得出来纸已经夹了很久了,上面写着遒劲有力的一行字,告诉她如果有看不懂的地方,就去找一位白老先生,上面还留下了白老先生的地址。 韶华拈起那张纸头,仔细看了看,那位白老先生住的地方倒是离这里不远,打车的话只需要两个小时的车程。想到萧礼这次又要出差四五天,她叹了口气,有些惆怅,决定明天去拜访这位白老先生。 深圳是一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在市内目光所及之处,几乎都是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它以它的国际化和现代化向世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36 部分阅读 深圳是一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在市内目光所及之处,几乎都是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它以它的国际化和现代化向世人展现着它的魅力,像是一个在酒吧跳着钢管舞的魅惑女郎一般,只有到了郊区,才开始渐渐地出现一片片的平房,宽阔的大马路上行人也很少,郊区一般都是轻工业的聚集地。 韶华坐着一辆出租车穿过大半个城市,来到盐田的郊区,在一条街道的尽头,静静地伫立着一个寿衣店。 如今已经快到农历七月半的鬼节了,寿衣店的生意很好,有不少顾客上门预定纸钱等东西,如今的寿衣店乃是一条龙服务,只要你留下你那些过世的亲戚的名字,他们能将那些祭品给你全部写上名字、分门别类,到时候你直接上门拿货就好了。 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烧的东西已经不仅只是纸钱和纸人了。 韶华来到这里的时候,往店里左瞧右瞧也没见到所谓的老先生,不由得有些疑惑,仔细的看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地址,她加疑惑了,地址上写的没错呀。 今日她起床起得早,还没来得及吃早餐,看到寿衣店的旁边有一家港式早餐店,便走进去要了一些小吃。 老板娘将韶华点的东西送上来的时候,韶华问道:“老板娘,旁边这家寿衣店开了多少年了呀?” “我也被说不清,我是潮汕人,二十多年前来这边开早点店的时候,这个寿衣店就在了,老板听说是深圳的本地人。这边的经济不是发展的挺快的嘛,老板原先在这边有不少祖产,在改革开放之后,都卖给了开发商,老板的儿子女儿现在都有钱了,在国外,只留下老人一个。” “那隔壁的一堆年轻夫妇是?”韶华疑惑地问道。 “那是老板的亲戚,平时帮老板打理着这个寿衣店,这个老板年纪大了,平时也不管,早上有时候去附近的广场上打打太极拳,回到店里后,就坐在门口折一折金元宝、扎一扎纸人,”说着,老板娘看向门外,大喊一声,“白大爷,有人找!” 韶华顾不上吃早餐,出了门,只见隔壁门口不知何时多了个小板凳,板凳上坐着一个高高瘦瘦的老头,老头须发皆白,看起来颇有种仙风道骨、与世无争的感觉。 像是没有听到老板娘的声音一般,白老爷子依然在自顾自地在折元宝。 韶华走到老人面前,恭敬地说道:“白老先生好。” 大约过了好几秒,老人家才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坐吧,里面有凳子。” “白先生,晚辈今天是特意过来找您的。” 见白老爷子沉默不语,像是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一样,韶华又忍不住说道:“白先生,晚辈有事请教先生。” 白老爷子依然没有停下手中的活计,缓慢而认真地折着元宝,枯瘦的手指像是干枯的树枝一般在铝箔纸之间翻动着,不一会儿便折出来一个金灿灿的元宝。他平静地重复着手中的工作,渐渐地身旁便堆成了金色的小山。 夏末初秋的天气十分炎热,就连道路两旁种着的百年的巨大榕树也不能完全阻隔着骇人的炎热,不一会儿,韶华的额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 她的呼吸有些不畅,伸手擦了一把汗后,她有些无措地看着白老先生,又说道:“白先生,晚辈有事请教先生,还请先生不吝赐教。” “今日没空。”他低沉而沙哑地吐出了几个字。 韶华以为白老先生说的今日没空是指折元宝,便蹲了下来,拿起旁边的一张铝箔纸开始学着他的手法折元宝,一边折一边说:“白老先生可认识公孙老先生?” 白老先生侧头看着她,眼里闪过一抹惊讶,老人浑浊的黄褐色眼睛在瞬间便变得清澈了起来,散发出了一股睿智的光芒,他上下打量着她。 “十多年不曾联系了,”他叹了口气,“人生难得一知己。” 韶华一听有戏,立刻从自己的包里拿出公孙老先生交给她的那本古籍,递给白老先生:“公孙先生生前把这本古籍送给了晚辈,并在书中附有一张纸,嘱咐晚辈若是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来找白老先生求问。” 白老先生接过古籍,摩挲着陈旧的线装书本那页脚微卷的封面,像是明白了什么,眼里闪过一抹哀伤:“公孙先生走得可安详?” “寿终正寝。”韶华不敢有一字不实。 “哦,”白老先生点点头,“那就好,那就好。” 说着,他又抬起头认真地看了韶华一眼,点点头:“公孙的眼光不错啊,是个好苗子,天生鬼眼,悟性又极高,孺子可教也。” “你这面相生得好呀,”他赞叹道,“前半生虽然不免坎坷,后半生却是大富大贵,只是你尘缘未了,怕是静不下心来钻研这些艰涩枯燥的东西。” “也不知公孙是怎么想的,”他摇了摇头,“你凡心未定,难成大器。” 面对白老先生仿佛洞察一切的目光,韶华有些心虚地低下了头,白老先生说的没错,韶华此时前来求教,也不过是因为萧礼不在,白日无聊而已,若说要成为一代大师,韶华还真没这方面的志向。 “这本古籍中记载的乃是各种神鬼之术,学好了它,不管是驱鬼诛魔还是帮人看风水,都能游刃有余,公孙倒是想得周到,会因材施教,”像是想起了什么,他笑了起来,“当年我与他偶遇之时,他正在帮人算命,那人命格奇特,他批了好几次,都批不出他的命,当时他在南方颇负盛名,我一见他不过如此,便主动站了出来,给那人批了八字。” “相交渐深后,我才明白,原来公孙藏着私呢,他真正精通的乃是奇门遁甲、驱鬼诛魔之术。那时候兵荒马乱的,鬼子到处都是,我俩年少气盛,仗着一身本领干了不少事。匆匆太匆匆呀,一晃都过了这么多年了。”他感慨道,在明晃晃的阳光里,满头的银丝似乎又耀眼了不少。 “公孙既然将这本古籍交给了你,就代表你算是他的入室弟子了,既然你是公孙的弟子,身为长辈,我便替你批一批命吧,把你的生辰八字报给我。” 韶华还没开口,就听到身后传来一个耳熟的耳熟的声音:“简小姐,好巧。” 韶华的心脏紧缩了一下,她极度不想见到徐坤,无奈这个世界就那么大,但不知道为什么,茫茫人海中,明明相逢的概率很小,她却三番五次地碰到了他。 她都已经尽量不去那些高档场所了,平时没事也就去美容院做个sp而已,怎么还是会遇到徐坤?难道他派人跟踪了她么? 然而很快,她便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徐坤走上前来对白老先生说道:“白老先生好,晚辈没有迟到吧?” “还早,”白老先生点点头,“既然你跟这丫头认识,不介意等一会儿吧?” “白老先生请随意。”徐坤彬彬有礼地说道。 于是韶华想了想,报出了自己的生辰八字。 一旁的徐坤暗暗心惊,她的生辰八字不正与奚原要找的灵魂相同吗?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奚原一定会因为他找到了最后一个魂魄而嘉奖他的! 白老先生在韶华报出八字后,叹了口气,又拿过她的右手,结合她的手相看了看,说道:“不妙,很不妙啊。” “白老先生……”韶华的心提了起来,满是忐忑和不安。 “你的事业要到两年后才会大红大紫,你的爱情与婚姻一样,或五年、或十年或更长,虽现在坎坷了些,须知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你的好日子都在后面呢。” 韶华总算松了口气,心里却依然充斥着一些不安,事业大红大紫?关键是她现在右手都废了,从此以后不能再画画,哪来的事业? 爱情与婚姻要那么长的时间才能修成正果,令她不禁对未来担忧了起来。几个月前,她在万佛寺里抽中的那支签文浮现在了她的脑海中:云开月初正分明,不须进退问前程,婚姻皆因天注定,利合情吉万事成。 万佛寺的方丈说,这一支签乃是上上签,求财中,婚姻成,六甲生男,占病吉,批信平,花喜有,问事利,功名吉,月令安,灶君吉,阳居平,隐|||穴吉,寻人中平,出外吉,失物得,求雨无。 那时候,她求的是姻缘,现在想来,签文上所说的已经有一半兑现了,求财中,寻人中平,外出吉,失物得。 万佛寺的方丈说,愿君惜取眼前人。 她的眼前人,一定是萧礼吧。可她的心里又生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或许是奚原也说不定,因为在方丈说完后,她一抬头,奚原的身影便直直的闯入了她的眼帘。 韶华与徐坤各怀心思,皆是一脸复杂的表情,默然半晌后,韶华恭敬地说道:“多谢白老先生。” “老头子今日与他有约,便不留你了,你往后若是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来这里找我。”白老先生说完,便开始收拾起地上的一堆金元宝。 韶华赶紧上前帮他一起收拾,白老先生摆摆手:“不用,不用,你们年轻人有自己的精彩生活,去玩吧。” 韶华还是帮白老先生把那一堆金元宝都收进了寿衣店内,装在一个大大的箩筐中。 徐坤看着她,欲言又止,但碍于自己与白老先生有约,终究是没再说什么,只是很礼貌地与她了道别。 回家的路上,韶华的心情颇不平静,面对徐坤的时候,甚至生出了一股心虚之感,若是自己没有给他假的钥匙,奚原也不会因此涉险,也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 想到那晚他浑身是伤地倒在血泊中,她的心一阵阵揪紧,指甲也陷进了掌心的肉中。他会有事吗?他那么强大,看起来无所不能,他会有事吗? 应该不会吧,她安慰自己,可是那股不安却怎么也挥之不去,她的手不自觉地摸上了自己的唇,那一晚,失血过多的他那冰冷的唇停留在她的唇上,令她生出了一种时光倒流的错觉,仿佛她就是韶光,韶光就是他。 那是怎样的一种哀恸与悔恨,似乎要撕裂她的灵魂,至今想来,心底仍然躁动着莫名的悲伤的情绪,以至于她甚至不愿意去回忆,那天见过他之后,她在晚上做的那个梦。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他的泪似乎还停留在她的脸上,令她心底泛出了一层层酸涩的涟漪,她有些可怜他,佛家有云,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意味放下执念,立刻解脱。 既然明知不可得,明知求不得,为何还要苦苦执着? 她从包里翻出那一枚真的钥匙,虽然不知道这枚钥匙到底有什么用,但既然对他很重要,下次遇到他的时候,还是还给他吧。 她如何忍心看到一个可怜的男人,更加可怜? 手机铃声响起,韶华拿出来一看,竟是萧缜的来电,想想竟然有一个月没有看到萧缜了,自从上次萧礼怒气冲冲地将她拉回家之后。 她一直都知道萧缜是个大忙人,从他的谈吐学识到他时刻挂记着工作的态度,虽然他与韶华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会提到工作,但是他的车上无论何时都会放着一堆文件。 韶华猜测,也许每次送她回家之后,萧缜还要把这些文件拿回家审阅、批示。 “今天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韶华笑眯眯地问道,这个温柔儒雅的男人,像是春天的绿意一样,仿佛只是听到他的声音,自己也能感觉到一阵心旷神怡。 “上个月,公司打算在美国开设几个分部,让我过去忙了一段时间,真是抱歉了。”萧缜有些歉疚地说道。 “很忙吗?” “已经忙完了,不用担心。” 尽管他这么说,韶华还是在他的声音里听出了一丝沙哑和疲惫,不禁关切地问道:“你不会是刚下飞机吧?” “现在已经站在深圳的土地上了。”萧缜温和地说。 虽然他换了一种说法,但韶华还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只是刚从香港下了飞机、过了海关而已,于是她放柔了声音:“你先回去休息一下吧,十几个小时的旅程很疲惫的。” “不累,已经睡够了,”他的语气缱绻的像是三月的烟柳一般,令人沉醉,“更何况,在美国忙得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现在总算回国了,特别想见你。” 他的语气令她的心微微一动,脸上竟然泛起了淡淡的红晕,明明是尴尬地像是情人之间的话题,可在他说起来却那么的自然,自然的令韶华想怀疑他话中的深意,都不敢怀疑。 萧缜可是一个正人君子,而且人家都说了,只想跟她做普通朋友,她在胡思乱想什么呢?更何况韶华也没有瞒着他自己有男朋友的情况,萧缜一定没有追求自己的想法。 于是,她也极其自然地说道:“那我现在陪你去吃饭?你在哪里?” 萧缜说了一个地址,韶华让司机朝那个方向开去,十几分钟后,出租车到了餐厅的门口,风尘仆仆的萧缜走上前来,风度翩翩地替她打开车门,并付了车钱。 或许是真的很忙,萧缜瘦了很多,眼底有着淡淡的青黑,只是那双眼睛依旧是那么睿智、清澈,在阳光下流转着温暖的光芒。 “再忙也要注意休息呀。”韶华心疼地说道。 “时差没有倒过来而已,”他避重就轻地说道,“这段时间过得好吗?” “嗯,”她想了想,偏了偏头,“比你好。” 萧缜的眼里夹杂着一半的欣慰与一半的黯然:“上次坐在我车上的,是你男朋友吗?” “是的,”她点点头,有些好奇的问道,“你们怎么会……” “当时他刚得到你的消息,人还在外面,于是便借我车一用。”萧缜解释道,他与萧礼一样,不约而同的隐瞒了韶华他们兄弟的关系。 “原来是这样啊。”韶华点点头,走进餐厅,萧缜绅士的替她拉开了一把椅子。 “看来他对你很好。”他坐在座位上,双手交合,仔细地打量着一月不见、朝思暮想的心上人,只见她一头乌亮的长发像是河底油油的青荇一般,色泽诱人。 她的皮肤很白,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像是带着雾气的湿润的黑水晶一般,粉嫩的红唇线条优美,一张一合之间,如同含苞待放的樱花。 有了爱情滋润的她,褪去了第一次见他时的胆小瑟缩,像是一朵百年开放一次的安第斯花一样在慢慢的绽放,阳光小心地雕刻着她的轮廓,仿佛连逗留在她身上,都是一种圣洁的亵渎。 他多希望,她这朵罕见的鲜花是为他绽放的。一股名为嫉妒的情绪像是食人花一样将他的心渐渐蚕食,他的神色不由得阴郁了几分。 放在桌面的手指在慢慢的收紧,没关系,不到最后一刻,谁是赢家还不一定! 这样想着,萧缜将菜单递给了韶华,关切地问道:“想吃些什么?” 韶华随便点了一些菜,将菜单还给萧缜,萧缜也点了几个菜后,对服务员说道:“就这几个。” 萧缜的目光不动声色地扫过韶华戴着的耳坠、发卡、项链和戒指,拿出一个盒子对她说道:“上次看到一个胸针,寻思着你戴着一定合适,便买了下来。” 韶华看到盒子上的logo便知道这胸针的价格只怕不菲,打开盒子后,只见白色的天鹅绒上,躺着一只鲜红色的摩谷鸽血红宝石胸针,胸针的造型华丽又复古,一种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气息扑面而来,瞬间便击中了她的心房,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欢喜的笑容,将胸针拿在手中爱不释手地反复摩挲着。 “戴给我看看好吗?”萧缜的心情也因为她的欢喜而雀跃了起来,像是掠过湖面剪开一池春水的燕子一般。 韶华穿着一身gucci设计的洛丽塔风格的杏色长裙,她将胸针戴到了蕾丝花边的衣领旁,在层层叠叠的白色蕾丝下,艳丽的摩谷鸽血红宝石像是一朵盛开在骄阳下的石榴花一般,将她的容貌又衬托的多了几分生气。 现在的她,整个人如同向日葵一样生气勃勃、引人注目。 萧缜的眼里闪过一抹惊艳,赞叹道:“很漂亮。” “真的吗?”韶华喜不自禁,掏出手机美美的自拍了一张。 她可爱的举动,看得萧缜笑了起来,果然,刚下飞机就来看她,是他做得最明智的事情。 “美国那边苹果6已经上市了,我给你带了一个回来,”萧缜又拿出一个盒子,“这一款是定制的,后面雕刻的花纹是我亲自选的,你看看喜不喜欢。” 躺在盒子中的是一个|||乳白色的手机,背后的花纹雕刻的栩栩如生,如同一朵晨曦下含苞待放的蔷薇花,蔷薇花的线条雕刻的很是简约,却极具韵味,看得出来,出自大师之手。 “喜欢吗?” “太喜欢了!”萧缜不说,韶华都忘了这茬,苹果6都要上市了,自己居然那么迟钝。 也是,自己已经有好些日子不上网了。 吃完饭后,萧缜带她去了深圳的流浪动物收容所去做义工。 离开长沙之后,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她突然想起自己走的时候,甚至都没有跟宠物收容所的人道一声别。 “我从小就特别喜欢宠物,可惜家里人不允许,说养宠物是一种消磨意志的行为,会让我不思进取、贪图享乐,将时光全部浪费在无聊的事情上,因此我在街上收养的第一只流浪狗,不到一个星期便被我的家人送走了。”萧缜有些遗憾地说道。 “那后来呢?”韶华问道。 “后来啊,家里人一直不准我养宠物,我见街上的那些流浪的宠物很可怜,便经常领着它们去宠物收容所,其实真的它们很可怜,因为各种身体上的疾病,被主人抛弃。世间万物皆有情,人是一种太过复杂的高级动物,喜新厌旧,可是宠物们心思单纯,认准了一个主人,便无比执着,”他叹了口气,“我还记得那一年,乌克兰发生战乱,机场马上就要封锁了,家人要求我在机场封锁前赶紧回来,就在机场的附近,我看到了一条一只眼睛因得了白内障而被主人抛弃的流浪小狗,它孤零零地站在马路旁,望着行人寥寥的街道,那种孤独而无助的眼神,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可是那时候,登机时间就快到了,我来不及将它送去宠物收容所,心中一直存有愧疚。” “后来,助理跟我说,即使那天我有时间,将那条小狗送去了宠物收容所又怎样?乌克兰的战争马上就要打起来了,这种兵荒马乱的时期,人人自危,谁又有闲情去领养一条小狗呢?可即使他这样开导我,我的心里依旧十分难受。” “别难过了,不是你的错,”韶华安慰道,她没想到他对小动物有这么深的感情,听说有爱心的男人都是顾家的好男人,能够嫁给这样的男人,一辈子都会幸福,面对这个好男人,她的心不禁柔软了起来,“你能做到的事,是很多人一辈子都做不到的事。” 她也喜欢宠物,不过她是因为责任感,以前的时候,总是有鬼找到她,让她帮他们超度灵魂,以另一种形态延续生命。 那些她创造的生命,她只能送到宠物收容所,直到它们一个个找到主人。可惜的是,她超度灵魂太过频繁,至少它们被领养的速度赶不上她创造生命的速度,所以她便一直逗留在宠物收容所里。 不过她不得不承认,那些宠物真的很可爱,它们很聪明很友善,它们比人类更懂得感恩,在她痛苦的这五年里,宠物所容所里的宠物们,给她带来了晦暗的生命里那为数不多的快乐。 萧缜对宠物收容所里的一切都驾轻就熟,两人陪着那些残疾的宠物们玩耍,劝说前来收容所的客人们,领养这里残疾的宠物们。 两人总是在做事的时候,相视一笑,像是心有灵犀的多年好友一般,默契像是电流一般在两人的心间流转。 临走的时候,萧缜给宠物收容所里捐献了一大笔钱。宠物收容所大都是一些民间组织,基本上只能考捐赠来维持日常的开销,因为宠物们的食物、定期的体检和给残疾宠物们治疗的药物是一笔庞大的开销。 每一年全国各地很多宠物收容所都是因为没有资金注入而消失的,十分令人扼腕叹息。 “下周还来做义工吗?”萧缜问道。 “好啊。”韶华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越是深交,她越是觉得这个男人值得结交。 华灯初上,他将她送到公寓楼下,送到她与另一个男人的爱巢中。昏黄的路灯下,她黑色的长发在微风中微微散开,令路旁的夜来香羞涩的绽放,她杏色的长裙逶迤在风中,层层叠叠的纱裙上绣着白色的小花,如同大片的盛开的满天星的花圃,而她是这片花圃中游动的小精灵,在夜色中脚步轻盈,只是转过路灯的一个优美的侧脸,便在无形中勾魂摄魄。 情人眼里出西施,此时萧缜远远地看着她,怎么看都觉得她娴静美好,夜里如同唐诗宋词里的美人一般,白天如同西方神话里的维纳斯一样。 他想,他肯定入魔了,因为一个清秀的、比他小很多岁的女孩而入魔了。可他现在却宁愿沉醉其中,感受她的每一面带给他的惊喜与快乐。 想到他调查到的萧礼与她五年前的一段恋情,他不禁有些头痛地揉了揉太阳|||穴。 萧礼…… 萧礼…… 真是一个强劲的情敌啊! 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他知道韶华是一个十分重感情的人,重感情的人向来念旧,看来他想要俘获她的心,是一项长期的抗战任务啊。 不过就算萧礼仗着曾经与她有过一段感情又如何?萧缜从来不打无把握的仗,他是一个十分聪明的人,深谙温水煮青蛙的道理,知道韶华这人胆子极小,若是自己贸然进攻,她肯定会躲得远远地,于是他便采取了缓兵之计。 萧礼倒是好样的,怂恿老头子将他调去了美国,去主持那边发生的一些商业危机,只是只怕他现在也没想到,自己居然在短短的一个月,便把那边的烂摊子都收拾好了吧? 调查清楚了韶华喜欢宠物后,他便开始着手做前期准备,记下了好些类型的宠物的资料,把宠物收容所的各项运作也摸了个透。 从韶华今天的反应来看,这一步棋走得非常成功,他微微一笑,明天韶华一定会更开心的。 第二日,萧缜带韶华去看了在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一场中外交流画展,这次展出的画全部都是从意大利运过来的文艺复兴时期的画,以韶华最喜欢的提香、托勒的画居多。 韶华在会展中心贪婪地看着墙壁上的一幅幅画,每一幅都移不开目光,这些只在书上见过的画如今真实的出现在了她的面前,她的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别人看个画展也就一个小时,她居然沿着这些油画看了整整一天,专注得物我两忘。 直到会展中心闭关的时刻到来,韶华才反应过来,有些歉疚地看着萧礼说道:“不好意思啊,让你久等了,你肯定很无聊吧?” “当然不会,这里简直令人流连忘返,你说对吗?” “你也喜欢文艺复兴时期的油画吗?”韶华水汪汪的眼睛顿时像是太阳投射到湖面上一边,变得波光粼粼了起来。 “当然,我最喜欢的画家就是提香……”萧缜滔滔不绝的说了起来。 待他说完后,韶华开心的笑了起来:“我们俩简直太合拍了,我最喜欢的画家也是提香!别人一提到文艺复兴便想到达芬奇,我承认达芬奇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画家,也是一个全才型的科学家,但我最喜爱的还是提香!” 两人就展厅中的油画展开了话题,一路走一路谈,韶华的步伐变得十分轻快,蹦蹦跳跳得就像是《爱丽丝梦游仙境》里面的那只活泼的兔子。 于是整个晚餐,也在文艺复兴的话题中度过了。 回到公寓的时候,韶华刚走进一楼的大厅,便看到了正在看手表的徐坤。 这一次绝不可能是巧合了,韶华想。 听到脚步声,徐坤抬起头来,露出一个笑容:“简小姐,晚上好。” “晚上好。”说着,韶华便朝电梯走去。 “可以聊聊吗?简小姐。” “我们之间似乎没有什么好聊的,”韶华转头看着他,“我知道你的来意,但是我不打算把钥匙给你。” “难道你对奚先生,就没有一点愧疚心吗?”徐坤一针见血地说道。 韶华有些心虚的低下了头,沉默了一会儿后,她抬起头硬气地说道:“我是不会把钥匙给你的。” 徐坤的面上露出一抹疑惑的神情:“据我所知,那枚钥匙对简小姐没有任何用处,简小姐为何执意不肯将钥匙归还?” “要我还可以,你让奚先生亲自过来拿。”她心中有太多的疑惑,需要得到奚原的解答。 徐坤叹了口气,有些怨怪地看着她:“你明知道奚先生是因为你才受的重伤!” 一时间,韶华有些无言以对,她咬了咬下唇,问出了一个压抑在心中最关切的问题:“他……他现在还好吗?” “还在昏迷中。”徐坤没好气地说道。 韶华的心瞬间像是空了一个大洞一般,冰冷的风从洞中灌入,将她吹得东西摇摆,她的意识在半空中飘荡,落不到地上。 “那……那他什么时候会好?” “或许该让你看看奚先生现在的样子。”韶华的语气与神情一瞬间令徐坤怒了起来,他抓起她的手朝大厅外走去。 就在这时,萧缜从大厅外走了进来,手里拿着韶华的帽子,有些惊讶地看着两人。 韶华使劲将手从萧缜的手里抽了出来,脸色很不好看。 这一幕无疑是极为尴尬、又极容易让人误解的,萧缜咳嗽一声,说道:“韶华,你的帽子忘拿了。” “谢谢。”韶华走上前拿走了帽子。 “徐先生,又见面了。”萧缜礼貌的上前与他握了握手。 徐坤的神色很淡:“代我向家父问好。” “谢谢,家父念起你很久了,家父常对我说,徐先生在佛道上,见解精辟独到,令他非常钦佩。”萧缜微笑道。 “昨日刚得了一副罕见的南海紫玉观音,与一套黄花梨木的茶具,若是不嫌礼轻的话,明日我便差人送过去。” “徐先生真是太客气了。”萧缜有些受宠若惊地说道,虽然他父亲是青门的大佬,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但紫玉与黄花梨木确实珍贵。 在市面上,紫玉与黄花梨木几乎已经不再流通了,若是拿出来拍卖,那会引起各方关注。这两样东西,都属于有价无市的那一类,现今收藏有紫玉与黄花梨木的人,都只会将它们当做收藏品供在家中。 “小小心意,不成敬意。”说完,徐坤便离开了。 萧缜虽然有些疑惑两人之间的关系,但是看韶华的神色,他明白自己还是不要问她这个问题的好,免得弄巧成拙。 因此,他只是温柔地说了一句:“好好休息,我明天早上再来接你。” 第三天早上,萧缜到了韶华楼下的时候,她刚刚蒸好了一笼水晶虾饺,挂了电话便拿了一个保温盒装了一些虾饺带了下去。 刚好萧缜也没吃早饭,一打开保温盒,便看到一只只粉红色的虾饺,晶莹剔透,散发着诱人的香味,令人胃口大开。 萧缜尝了一个饺子之后,赞叹道:“以后谁要是娶了你,一生都会觉得幸福。” 韶华笑了笑,不语。 这一日,萧缜陪着她去了向往已久的香港迪斯尼乐园游玩。 自幼生活单调,懂事后因为众人怪异的眼神,又使得她的内心变得十分压抑的她,很渴望一场肆意的放松,香港的迪斯尼乐园一直是她想去的地方。 可惜萧礼总是很忙,忙到他们住在一起后,他能空出来的时间也只够晚上回家而已。每次韶华刚想提出想去迪斯尼乐园游玩,便看到了萧礼疲惫的脸,于是满满的期待也只能压在心底。 尽兴地玩了一整天后,韶华带着好心情进了公寓的大厅。 刚一进去,便看到了等在电梯旁的徐坤,瞬间,韶华的神色便冷了下来,仿佛是六月的晴空突然下起了大雪。 “简小姐可真是事忙啊。”徐坤迎上前来说道。 “徐先生晚上好。”韶华皮笑肉不笑的招呼了一句。 “关于钥匙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徐坤开门见山地说道。 “奚先生亲自来,我就还。”韶华说的非常坚决。 徐坤叹了口气,似乎不想再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了,便换了一个话题:“其实我这次来,还有另一个目的,我想跟简小姐谈一笔交易。” “没兴趣。”说着,韶华便想越过他按电梯的按钮。 可惜,她的举动轻而易举地便被徐坤给挡住了:“不听人说完话,可不是一个好习惯。” 韶华有些无奈,点点头:“你说吧。” “你还记得你我第一次见面吗?” “当然记得。”现在想来,韶华依然心有余悸。 “这枚戒指你应该认识吧?”他将右手举了起来,只见右手的中指上,套着一个古朴的玄铁戒指,戒指中央镶嵌着一枚红宝石,“你知道这枚戒指是做什么的吗?” “大抵是吸取灵魂一类的吧。” “没错,”徐坤点了点头,“那你知道那时候我为什么要吸走那个胖子的灵魂吗?” “当然不知道。” “因为那个胖子在事前跟我,哦,或者说是,跟奚先生做了一笔交易,将他的灵魂卖给了奚先生。” “你这是什么意思?”韶华的脸色变得极不好看。 “简小姐别误会,”徐坤淡淡地笑了笑,“我这次来只是跟你谈交易的。你有什么要实现的愿望,尽可以找我,不过,要付出灵魂的代价,实现你的愿望后,你还可以再活一百天。” 韶华笑了起来:“你是不是觉得我的脑子有问题?人活在世上最重要的便是生命,别说我现在没有迫切想要实现的愿望,就算是有,我也不会为我的愿望付出我的灵魂。” “话别说得这么坚决,简小姐,或许你会需要的,”徐坤笑了笑,“人这辈子的际遇,谁有说得准呢。” “或许吧,但我不会需要。”说罢,她越过徐坤按下了电梯的按钮。 “你会需要的,到时候,随时欢迎你来找我。”徐坤笑的很自信。 他的这股自信,突然令她有些不安。 接下来的三天,白天萧缜继续陪着她玩,晚上回到公寓后,徐坤总会想一个守门神一样守在门口。 他没再提过灵魂交易的事,但钥匙的事情,他依然很坚持。 每次他来到这里,韶华的心总是难以平静,因为他来向她要钥匙,就意味着奚原还是没醒,她活在自责中,又无可奈何。 第五天,萧礼从国外回来了。 一回到家,萧礼的脸色便很不好看,他放在她身边监视她的行踪的那堆人,已经把一堆的照片发送到了他的邮箱,看到照片里,韶华对萧缜笑的一脸灿烂,萧礼嫉妒与愤怒的想要杀人。 然而萧缜是他哥哥,他不能对他怎么样,韶华是他喜欢的人,他也不敢逼得太紧,把她彻底逼到萧缜的身边。 韶华以为是工作上的压力太大,使得萧礼的心情很不好,也没太放在心上。 第二天早上吃早餐的时候,萧礼扔了一个盒子过来,脸上仍然很不好看,韶华打开盒子一看,只见里面躺着一个定制的铂金苹果6,上面还镶嵌着一颗颗耀眼的钻石。 俗气有余,大气不足。 韶华有些哭笑不得地看着这个定制的土豪金苹果6,这样的手机,拿出去只会招人笑话。 “不喜欢么?”萧礼冷冷地看了她一眼。 “没有。”韶华见萧礼脸色那么难看,哪里敢说真话。 他冷哼一声,越过餐桌,拿起她手边的那个|||乳白色的手机,走到卧室的窗边,打开窗子,将手机从二十几层扔了下去。 韶华还没反应过来,那个漂亮的手机便远远地碎成了一堆看不成的渣渣,她不由得怒道:“你干嘛啊?” “那个手机太难看了,我看的不顺眼。”他走回餐桌继续吃早餐。 韶华叹了口气,一言不发的越过他穿着拖鞋便跑出了门。 萧礼的怒气更甚,她就那么在乎萧缜送她的东西,他啪地一声将筷子扔在桌上,三步并作两步地扯住了已经跑到电梯旁的韶华,冰冷地质问道:“你就那么喜欢那只手机?” “你发什么疯!”韶华懊恼的看着他,“手机卡还在里面呢!” 这个回答令他满意了,萧礼松开了韶华的手,语气依旧蛮横:“以后不许与萧缜有任何来往,他送你的东西都给我扔了!以后你要什么,我?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37 部分阅读 后你要什么,我给你买!钱不够花了,我给你钱!” “萧礼,你能不能不要干涉我的私生活?”她的声音中气愤中带了丝哀求。 “我是你男朋友,我们生活在一起,你居然要求我不要干涉你的私生活?”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般,萧礼冷笑了起来,“简韶华,我告诉你,你的私生活里只能有我!” “我跟萧缜只是普通朋友。”韶华申明道。 “普通朋友?他如果当你是普通朋友,他会花费那么多的时间陪你吃喝玩乐吗?”他直直的盯着她,“你到底知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他的公司,每天进出的资金在几千万以上,这样一个男人他有那么多时间来陪着你,你到底是真傻还是装傻?” 韶华倒真不知道萧缜这么有钱,她的脸上出现片刻的茫然,随后说道:“我跟他之间什么都没有。” “最好什么都没有,如果有的话……”一瞬间,他的眼神变得无比阴鸷。 那种令她害怕的感觉又朝她袭来,她有预感,如果她敢背叛萧礼,他一定会杀了她。 一连几天,她半步都没有离开萧礼,他上班,她跟着他去上班,坐在他办公室的休闲室里上网,他下班,她陪着他吃饭、回家。 萧礼简直就像是防狼一样防着萧缜,不仅在韶华手机的联系人里,再次删掉了萧缜的名字,甚至连她的手机都没收了。 韶华不敢反抗他,可这样的日子,过得有些压抑。她知道,爱情是具有排他性的,她能理解萧礼对她那强烈的占有欲,可她一点都不喜欢被人像是拴着绳子的宠物一样,拎着走来走去。 萧礼大概也知道韶华不开心了,有一天半夜,他对翻来覆去睡不着的韶华说道:“等忙完了这两天,我就带你出去走走。” “去哪里?”韶华有些受宠若惊。 “冰岛,”他将她搂到自己的怀中,轻嗅着她发间的幽香,“那里游客少,我们去过只有我们两人的快活日子。” 唯美时光 当韶华与萧礼携手来到冰岛的时候,不禁被这个美丽的国家给深深的吸引了,极目望去,仿佛踏上了月球一般,这里没有一棵树,路两旁是一望无际的黄绿色火山岩荒漠,天尽头是一座座火山。入云的冰川、蒸腾的热泉、壮阔的瀑布滴滴点点地展现着冰岛的温柔、粗犷、壮美、奇特、怪异与虚幻。 在这个美丽的国家,遍布着冰川、热泉、间歇泉、活火山、冰帽、苔原、冰原、雪峰、火山岩荒漠、瀑布及火山口等各种地貌,大自然的伟大的力量在冰岛呈现出黑与白、冰与火的强烈对比,然而因地热而产生的缭绕的烟雾又让这片土地显得无比纯净。 他们旅游的第一站是蓝湖,往机场方向的高速路开大约半小时就可以到达蓝湖了。在他们驱车在冰岛环岛游览的途中,路边都有明确标志,要为动物让行,一路上他们看到了好些马和羊。 见韶华眼睛亮晶晶地,萧礼说道:“今天先去蓝湖泡温泉,改天带你去骑马,这里的马是纯种的‘日耳曼矮种马’,强壮又有耐力,而且性格非常温顺。” 如今是夏末初秋的时节,冰岛的景色非常美丽,马路的两旁是万紫千红的花海。冰岛的植物生长期相对短暂,能生存的植物仅有生命力顽强的北方和极地山原植物。然而到了夏季,万物不甘寂寞,欣欣向荣,争奇斗艳。洁白的是蓍草、大红的是红景天、浅黄|色是高山羽衣、深紫色是浜豌豆、粉白的是白玉草…… 这些花开在金黄的矮柳丛,满地的驴蹄草衬着尚未结出浆果的岩高兰,一大片浓绿的色泽夺人眼球。 半个小时后,他们来到了蓝湖。 蓝湖是冰岛著名的地热温泉,因为泉水是蔚蓝一片,因此而的名。水温大约在37~42度之间。冰岛是多火山国家,而蓝湖正是建在一座死火山上,地层中有益的矿物质沉积在湖底,工作人员把这种白色的泥从湖底开挖出来,用木桶悬挂在泉水中,供游人取用。把这种泥敷在脸上,能美颜健体,据说功效不错,所以其衍生出的美容产品在北欧国家销路非常好。 下了车后,韶华抬头望去,只见远近皆是一片深深浅浅的蓝色,仿佛置身在一片蓝天之中。一靠近蓝湖,便能看到蔚蓝色的湖水,仿佛是天空的倒影一般,温热的泉水中升腾的起阵阵热气,不时萦绕在眼前,在睫毛上凝结成一个个小水滴,这里是一个天然的美容院。 在蓝湖泡一次温泉的价格是2400冰岛克郎,两人去vip房间泡着温泉,泉水白中透蓝,呈宝石般异样的晶莹剔透,整个泉面上凝聚着云海一般飘荡的水蒸气,硕大的空间内飘拂着淡淡的硫磺味。 有服务员拿来白色的蓝湖硅泥,萧礼换上浴袍进了温泉,见刚从机场到这里来的韶华已经累得泡在温泉中睡着了,便挥了挥手让服务员下去,伸手掬了一捧泥巴涂在了她的脸上,在她的脸上画了个大花猫。 韶华太累了,根本没有醒过来,萧礼一时兴起,在她裸露的皮肤上,用泥巴做起了画,将她涂出各种造型,然后用手机拍下来。 睡着的韶华微嘟着小嘴,像是一只懒懒的小猪一般,无比可爱。 呆在韶华的身边,仿佛时光都变得宁静了许多,萧礼从未如此轻松过,即使只是一个人自娱自乐也觉得无比惬意,仿佛只要呆在她身边,那就是天堂。 到后来,韶华醒了过来,但她没有睁开眼睛,睫毛微微地颤抖着,感受着他因经常拿枪而有些粗粝的手指划过她的肌肤,带给她的战栗的触感,脸色有些微微发红。 此时的她,在缭绕的白色烟雾中,整个人像是一只粉色的蚌一般,无比诱人。 给她洗干净身上白色的泥巴后,萧礼孩子气的靠近她,先是用鼻子亲昵的蹭了蹭她,见她还是没有醒来,便沿着她的额头一路向下,细碎的吻划过她的黛色的眉、线条优美的眼、小巧的鼻、精致的唇,停留在她如白天鹅一般修长而又嫩白的脖颈上,忍不住在上面吻出了一朵殷红的玫瑰。 韶华的睫毛不停地颤抖着,整个身子仿佛都融化在了温热的泉水中,变成了泉水里一尾柔软的鱼。 这一个小时,韶华过得无比煎熬,她又不敢醒,只能任由萧礼一阵一阵的在她的脸颊上时不时的亲吻着,像是一个小孩子得到了心爱的玩具,要时时拿在手心赏玩一般。 终于,泡得皮肤发皱的萧礼上了岸,韶华才睁开眼睛,长长地吐出一口气,须臾,也爬出了温泉,去一旁的换衣间换好了衣服。 晚餐是在蓝湖附近的一家餐馆解决的,餐馆建立在黑色的礁石上,面对着美丽的蓝湖,两人坐在巨大的太阳伞下,静静地注视着远方奇异的幻日,大气里成百万上千万的六角形冰晶将落日火红温暖的柔光折射开来,在和湖水相连的清冷洁净的天空上并列出两个太阳,山峰呈现出娇艳的紫色,海水也变成了深蓝。 两人点了冰岛著名鲸鱼、三文鱼、熏鳟鱼、烤牛排和羊肉汤,熏鱼是冰岛的特色,而冰岛的牛肉没有“疯牛病”污染,质量值得信赖,鲸肉是世上少有的,味道类似羊肉。冰岛的山羊因为吃的都是新鲜的青草和植物,而不是饲料,因此肉味非常鲜美。 旁边的一对德国夫妇,慕名点了冰岛的一道名为hákrl的特色菜,传过来的腐臭味道令韶华和萧礼之间的旖旎气氛顿时消散了不少。 这种食物,使用埋在沙中3至6个月使其完全解体的腐败鲨鱼肉制成的,腐臭味非常浓。 那对德国夫妇估计也是受不了了,不一会儿便让服务员把这道菜给扯了下去。 用完晚餐后,萧礼见韶华依旧望着马路上那些马,一副非常喜爱的样子,便带她去了当地租马的地方,租了两匹马。 因为韶华从来没有骑过马,萧礼给她选了一匹很小的白马,萧礼像个老师一样把脸贴在自己选的高头大马的鼻子上,柔声与它交流了一会儿。 于是韶华也像模像样的将自己的额头贴在了小白马的额头上,双手搂住它的脖子顺了顺它的鬃毛,那只小白马十分通晓人性,它用那双柔情的大眼睛望着韶华,轻轻地点了点头。似乎是知道韶华以前没有骑过马,它走得很稳也很慢,偶尔跑跑跳跳,也掌握着分寸,不会将她从背上摔下来。 萧礼骑上另一匹马,侧头教导她:“通常,马的自然步法有三种,轮换着将一蹄起空三蹄落地的叫徐行,两条腿交错行进则称慢跑,再有三节拍的一蹄落地又双蹄腾空便是奔跑了。而冰岛马,除此之外还会两种特殊步法。它们会轮换着两腿腾空再三腿腾空,或快或慢,都能平稳地保持重心,这种步法称为碎步跑。另外的一个绝招,是同侧的一对脚同时起落的飞跑,在几百米的短距离里,飞跑的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45公里。” 韶华有些惊叹的摸了摸小白马的脑袋,眼里满是喜爱。 夕阳西下,北极光从极远的地平线升起,冰岛是世界上唯一可全境观看北极光的国家,瑰丽的绿、黄、紫、红色的光带在半空中出现,整个天空就像是一块巨大的画板一般,那种来自视觉与心底的震撼定会让两人一时间都失去了语言。 他们骑着马,手牵手行走在广袤的天地间,路旁是开到天际的繁花,头顶是令人震撼的极光,细碎的星星渐渐地从极光深处渗出,像是华丽幕布上铺陈着的一颗颗美丽的钻石,又像是开到荼蘼的繁花在清晨中沾上的露水。 两人相视一笑,在这空荡荡的原野上,整个美丽的世界仿佛就只有他们两人,一种岁月静好、温和从容的感动在两人的心底流淌,如同蓝湖那淡蓝色的温泉一般。 第二日,两人来到同样位于雷克雅未克的著名景点——盖歇尔间歇喷泉。盖歇尔喷泉是世界著名的间歇式喷泉。喷泉每隔八分钟左右连续喷射二、三次,水柱高达二十多米,十分壮观。 下了车,举目望去,远远地一片空地上,到处可见冒出的串串热气的喷泉,每隔不到10米便有一个泉眼。所有的泉眼旁都已经用细绳围成了隔离栏,阻止游人靠近。 盖锡尔则是这一片空地上最大的一个间歇喷泉,两人手牵手站在它面前几米远的地方,才过几十秒,泉眼里突然出现水开锅的滚泡,且愈响愈欢,突然,“轰”的一声巨响,一股粗粗的洁白喷泉从泉涡中心拔地而起,直冲云天,正在玩手机的韶华被吓到了,像只受惊的小兔子一样钻进了萧礼的怀里。 “别怕,不会烫到我们的。”萧礼十分享受韶华缩在他怀中的感觉,唇角微微上翘。 韶华从他的怀中伸出了脑袋,这才发现,周围一片热闹,因为看到了喷泉的喷发,大家都兴高采烈地在欢呼着。 因为被吓了一跳,韶华对这个喷泉失去了兴趣,拉着萧礼一路往前走,四周到处都是滚烫的喷泉,而温泉的周围却是无处不在的冰碴和厚厚的冰面,她仰头看着远处洁白无瑕的雪山,牵着萧礼温热的手,走到人迹稀少的地方,对着空荡荡的雪山大声喊道:“萧礼——!我爱你——!简韶华爱萧礼——!” 冰冷的山风呼啸而来,她清澈的声音被风吹向远处,带来远远地回音,高山上有些细碎的雪沫像是雾气一样缓慢地下落。 此时萧礼的心中像是被填满的深深的沟壑一般,他抬头望着蓝天、雪山,只想永远记住这一刻,他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刻。 回声消失后,萧礼侧头理了理她被寒风吹得有些散乱的头发:“不怕雪崩吗?” “不怕!”韶华的眼睛亮晶晶的,被风吹得红扑扑的脸颊像是半开的芙蓉,她的脸上荡漾开比芙蓉还要美丽的笑靥,“我想让整片天地都知道,我爱你——!” 她真诚的告白令他一颗心激动了起来,他紧紧地将她搂在怀中,这一刻只觉得浮生如梦,幸福感来得那么快,快得像是漂浮在半空中一般,一时间他的整个灵魂仿佛都遗失在了这片古老而美丽的土地上,回不到自己的躯壳里。 于是,他与她十指紧扣,向着连绵的群山大声喊道:“简韶华——!我爱你——!萧礼爱简韶华——!简韶华爱萧礼——!” 回声阵阵荡漾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这一片宁静的大自然见证着他们真实的爱情,这一刻,他们是幸福的。 美好的回忆如同一颗珍珠一般,被他们同时珍藏在了心底。人这辈子最宝贵的就是回忆,很多时候之所以不愿意放手,不是因为太奢求天长地久,只是因为曾经太过深刻的曾经拥有。 往回走的时候,再次经过盖锡尔大温泉,韶华用英语与当地的一名游客交流了一下,让她瞅准泉水喷发的那一刻,给萧礼与她拍一张照合影留恋。 下一站,便是美丽的geysir,在驱车来geysir的途中,他们还经过了花房镇,所谓花房镇就是一个种植了许多奇真异草的大暖房,花草的颜色很鲜艳,游人可以接触花草,拍照留念,绝对不可以采摘。有些植物是对外出售的,游人可以随意挑选,价格也没有市内那么昂贵。 知道韶华爱花,萧礼下车给她买了一大捧鲜花,这一浪漫的举动,令她幸福得飘飘欲仙,亮晶晶的眼睛里,便只剩下了萧礼一个人。 偶尔,萧礼回过头,与她对视一样,两人眼中是同样的甜蜜。 距离“geysir”北面10公里处,便是古斯佛瀑布,也就是黄金瀑布。这里是冰岛最大的断层峡谷瀑布,宽2500米,高70米,形成上下两层。今日的天气非常晴朗,在阳光的照射下,倾泻而下的瀑布溅出的水珠弥漫在天空,水雾间会形成了一条巨大的彩虹,横跨两端,仿佛整个瀑布是用黄金锻造成的,景色瑰丽无比,使这里像是童话王国一般美好。 观赏完美丽的黄金瀑布后,两人用过下午茶,便驱车前往了雷克雅未克的另一个著名景点宁湖。 一到达宁湖,韶华便被这里成千上百的天鹅、鸭子等水禽吸引住了,这里的湖边不设护栏,不少游客蹲在湖边,给鸭子们喂食。这里的水禽不怕人,游客们一喂食,它们就聚集到岸边,甚至跳上岸来抢食。午后温暖的阳光下,宁静的宁湖格外美丽,鸭子们栖息在湖中心的薄冰上,如果有人喂食,他们就会飞到岸边来。不喂食的游客们,便沿着美丽的湖边散步,相互间悠闲地说着话,人与自然仿佛亘古以来,便如此和谐。 边人们悠闲的散步,湖中鸭子们自由的畅游,那一副自然和谐的画面,实在让人赏心悦目。 用完晚餐后,两人来到了此行的最后一站,造型新颖呈管风琴结构的霍尔格里姆大教堂。这座教堂是冰岛人谷德恩·萨廖尔送于1937年设计并兴建1974年正式落成的,最初用于纪念冰岛的著名教士和诗人哈尔格林姆斯·彼得松,由于经费都是靠教会筹集和信徒募捐,改教堂几乎花了半个世纪才完工。 这是一座从外观上来看,完全不像教堂的教堂,灰色的教堂既像一架巨大的航天飞机,又像是一个伫立的管风琴,它的外形给人一种孤傲、冷峻的感觉。 一来到大教堂的门口,便能看到一座高高竖立的雕像,那是冰岛独立之父l。西格松的雕像。教堂主厅高30多米,主塔高73米,有电梯可直上教堂的顶楼,教堂的两翼模拟冰岛最常见的冰蚀地貌,呈管风琴行叠加状对称展开,看起来甚是威严。 教堂的内部,照例是鲜花、蜡烛、彩绘玻璃……等传统的基督教的教堂装饰。今日,这里有过一对新人结婚,地上还残留着一对彩纸和散落的各色花瓣,喜庆的气氛令微凉的空气泛起了淡淡的粉红色。 此时,教堂里空无一人,两人慢慢地走到耶稣前,韶华是个有神论者,信佛的她对于耶稣基督也不敢亵渎,自然是恭恭敬敬地行了个礼,祷告了一番。 在她祷告结束后,睁开眼睛的那一瞬间,突然看到萧礼半跪在地上,手里拿着那一枚她两次都拒绝了的戒指,虔诚的对她说:“韶华,我爱你,嫁给我好吗?” 这一刻,她希望时间能够永远停止。 夕阳微红的光芒,透过彩色的玻璃照射在萧礼的脸上,斑斑驳驳的,令他俊美的容貌看起来犹如包裹在华丽的糖纸中的一块诱人的糖,色泽艳丽得她有些看不真切。 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梦一般,她的手指微微颤抖,怕一伸出去,那梦境便像是触水的石子一般,荡漾开涟漪,令一切都破碎消融了。 可最终,她还是露出了一个带泪的微笑,像是冰雪中绽放的一朵散发着淡香的白梅一般,她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嗯。” 她的声音很轻,可是在这空旷寂静的教堂里,却像是一个动人的音符一样缓缓地荡漾了开去。 萧礼喜不自禁,从戒指盒里拿出了那一枚钻戒,无比认真虔诚地戴在了她的无名指上,然后,他深深地在她的无名指上吻了吻。 萧礼站起身后,五年后的第一次,韶华主动搂住了他的脖子,闭上眼睛,送上了自己樱花般的粉唇。 缠绵的吻,就这样渐渐地消失在了夕阳里,溶入到了黑夜中。 为期两天的短短旅行,就这样结束了。韶华还来不及将它珍藏,它便已像是车窗外的风景一样消失了。 再次踏上了这片熟悉的土地,韶华有些怅然若失,她自然是理解萧礼的,萧礼的事情非常多,她要求他花大量的时间来陪着她。 而且,因为韶华而耽误的这两天,导致萧礼整整加了五天的班。每一次,韶华在半夜中,从梦中醒来时,一回头,总能看到坐在床上在温馨的壁灯下处理着电脑里的工作的萧礼。 这样的他令她有些心疼,她不禁开始后悔起来,也许那天就不该答应和他去冰岛旅游的,这样的话,他也不会那么累。 深陷爱情的韶华,再次将自己的生活重心转移到了萧礼的身上,这段时间,她除了去驾校练练车外,将所有的时间都花费在了研究饮食上面。 快要入秋了,正是进补的好时节。萧礼的身子看着强壮,但到底是整天跟商业打交道的,想必运动的时间不会太多,自己倒不如从食疗开始,渐渐地照顾着他的身体。 萧礼自然也发现了韶华的变化,这段时间,她出去的时间少了很多,每日里不是看书、练车就是上网,乖顺的她令他感觉心情非常舒畅。 至于萧缜,在从冰岛回来的第二天,韶华便硬着头皮有些尴尬地将事情与萧缜说清楚了。 萧缜有些遗憾,但表示理解。其实萧缜除了走这一步还能怎么办?从韶华甜蜜娇羞的语气中,他明显能明白两人之间的感情定然是有了很大的进展,这时候自己若是强行插入,只怕讨不了好,不如令想其他的法子,曲线救国。 与萧缜断交,令韶华难过了好长时间,对于温柔的萧缜,她的心中始终存着一份愧疚。 其实韶华不愿意出门,还有另一个原因——她不想遇到徐坤! 徐坤这段时间总是堵着她,灵魂交易的事情他倒是不再提了,可是说来说去还是那件事——钥匙! 徐坤提出可以满足韶华一切条件,只要能拿回钥匙,韶华坚持见不到奚原,绝不归还钥匙。 于是两人便一直僵持着,徐坤真的非常无奈,奚原到现在还重伤未愈,在自行修复中没有醒来,怎么可能能见韶华? ------题外话------ 在冰岛住旅馆是十分昂贵的,一般价格在¥1000/天,中国在冰岛的华人也有经营旅馆的,价格相对冰岛当地的旅馆要便宜一些,价格大约在700~800元/天,在旅游淡季价格会相对便宜,约在400~500元/天。但是在冰岛的旅馆里是绝对没有鞋子和牙刷、牙膏这样的洗漱用品,需要自备。 从上海(或是北京)登上飞往丹麦首都哥本哈根的飞机,经过9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到达丹麦之后转程冰岛航空公司的飞机,再经过3个小时便可以到达冰岛的首都:雷克亚未克。除冰航外,其他国家的飞机不得飞落冰岛本土。往返机票的价格大约在一万两千人民币左右。 因私出境去冰岛旅游需要现金担保,价格为3600冰岛克郎/天,约480元人民币/天。 手术室急救 这天半夜,两人相拥而眠,在沉沉的睡梦中,突然被急促的手机铃声吵醒,萧礼爬了起来,只见手机上显示的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喂?” “请问萧先生吗?”电话那头的声音很急切,“萧夫人刚刚又吐血了,现在已经在手术室里面抢救了!” “什么?”萧礼的睡意一下子便消弭无踪,他猛的掀开了被子从床上走了下来:“我马上过去!” “怎么了?”韶华走过去打开衣柜给他拿好了衣服裤子,“发生什么事了?” “我妈胃癌晚期,刚刚又吐血了,情况很危险。”萧礼匆匆穿好衣服说完便朝门外走去。 “等等,我跟你一起去。”韶华也赶紧换好了衣服跟上了他的步伐。 两人心急火燎的来到医院的时候,杨婷已经在门外急的团团转了,一看到萧礼过来,便嗔怪道:“怎么照顾你妈的?不知道你妈现在正是需要人陪着的时候吗?你一天赚那么多黑心钱,且不说是不是在给你妈催命,难道你赚钱还比不上你妈一条命重要吗?果然有其父必有其子,萧家的男人一个个皆是冷血无情!” 萧礼面带寒霜,而韶华则被杨婷的话说的一愣一愣的。刚想开口,便听到杨婷说道:“还有你,难道你从来不关心你男人的事情吗?” “我……”韶华一时间失言。 “杨婷!”萧礼有些不悦地呵斥了一句。 杨婷露出了一个阴阳怪气的笑容,没有再说什么。韶光有一种感觉,杨婷似乎很不喜欢她,她们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在杨婷的别墅,那时候杨婷对她热情而友好,第二次她跟着萧礼在那个美容会所看到她之后,她看她的眼神就开始变了,是那种很鄙夷的眼神,仿佛在看什么低贱的东西一般。 她心里闷闷地,有些难过。 萧礼牵着她的手,坐到手术室外的椅子上,默默地等待着手术结束。 一分一秒,皆是煎熬,韶华看着这个男人的侧面,他虽然看起来很冷漠,可是她能体会到他的担心,因为他攥她的手很紧,手心里全是冷汗。 她叹了口气,此时语言已是无力,她只能选择默默地陪伴。 一整夜过去,将晨曦的光芒终于代替苍白的日光灯,当微凉的空气终于在淡淡的日光里笑容,手术室的灯终于灭了。韶华感觉抓了她一夜的男人的手上的肌肉,终于松弛了下来。 她跟着他一同站起来,跑到推着手术车的医生身边,急切地问道:“没事了吧?” “手术很成功,病人只要注意饮食,再活个一年半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医生说道。 萧礼点了点头,松了口气。 医生将萧夫人送去了重症监护室,此时,也在旁边守了一夜的杨婷说道:“我先回去了。” 萧礼点点头,杨婷是她同父异母的妹妹,于情于理也没有留下来照顾萧母的道理。 见他揉了揉发疼的太阳|||穴,韶华走到他身后,轻柔的帮他按压起了发疼的太阳|||穴,力道刚刚好,缓解了他心中的那山一般沉重的压力。 “不用了,你先回去吧。”萧礼无力地挥了挥手。 “你呢?”韶华顿了顿,问道。 “我得在这儿陪着我妈。”他深吸一口清寒的空气,眉宇间满满的都是疼痛,那一抹脆弱像是草上的寒霜一般,仿佛太阳一出来,就会消融。 韶华看着有些心疼,她握住他的手轻柔的劝慰道:“回去睡一会儿吧,你也等了大半夜了。” “不用了,我一会儿让助理把文件拿到医院来,”说着,他叹了口气,明明很平静,可韶华却仿佛听出了他压抑的哭腔,“我妈时日无多了。” “不会的。”韶华赶紧说道。 “你先回去吧。”这一刻,他脸上的悲伤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 默然,韶华点了点头,拿着包走到了电梯的门前。 这一刻,无比脆弱的他,看着韶华的背影突然生出了一种上前抱住她,不让她离开的冲动,韶华是他在这个寒冷孤寂的世界,唯一想要汲取的温暖。 然而,电梯门缓缓地合上,那双会温柔看他的水汪汪的大眼睛,终于消失在了冰冷的铁门内。 他的心顿时像被挖空了一般,惆怅像是浓重的雾气一样,寒冷而又无处不在地充斥着他的空荡荡的胸腔。 他重重的呼出一口气,将自己的悲伤脆弱埋在手掌里,像是一个静默的沉思者一般。 然后,有高跟鞋的声音由远而近地哒哒哒地响起,停留在了他的身前。 他仿佛闻到了芙蓉花那淡雅的香味,他抬起头,韶华长长地黑色直发的发梢温柔的扫过他的脸颊,如水的双眸担忧地注视着他。 她清澈见底的眸子就像是黑色的湖面一样,倒映着他的影子,就在这一瞬间,他在她的眼里找到了她的世界。 于是他的脸上缓缓地露出了一个弧度很小的笑容,空荡荡的心在一瞬间被填满了:“怎么又回来了?” “我来照顾咱妈,”韶华拿出袋子里的豆浆和包子,递了一份给萧礼,“咱妈一定不愿意看到你这么对待自己的身体。” “……我现在吃不下。” “只有吃饱了,才能好好照顾咱妈,再吃不下,你也要吃一点,因为你现在不是在为你自己吃东西,你是在为咱妈吃东西。”韶华柔声劝慰道。 于是,萧礼在韶华温柔的声音里,拿出包子使劲地往自己的嘴里塞,像是与敌人做诛死搏斗一般,大口大口的嚼着,嚼着嚼着,他的脸上突然流下了泪水。 这个骄傲到不可一世的男人,这一刻被包子噎住了,他的声音哽咽,嘴里的包子再也咽不下去,泪水跟不要钱的使劲往下淌。 站起来,将萧礼抱在怀中,将他的脑袋牢牢贴在自己的胸口,温柔地拍打着他的背部,轻声说道:“哭出来就好了……没事的……没事的……萧礼……会没事的……” 像是要把所有的压抑和痛苦都哭出来一般,萧礼在她的怀里哭得泣不成声。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虽然他从小叛逆捣蛋,可他也明白,世界上最爱他的就是他的妈妈,他妈妈这么多年把他拉扯大,一点也不容易。 从前不懂事,只知道在外面鬼混,惹得妈妈生气难过,等自己懂事的时候,妈妈已经身患绝症,半只脚踏进了棺材。 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世界上最悲哀的事。 “没事的……萧礼……别怕……我在……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她坚定又轻柔地似安慰似承诺,“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别怕……” 在她一声声的承诺里,萧礼终于平静了下来,他紧紧地抱住韶华,像是抱住全世界一般,恨不得将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再也不放开。 萧夫人在第三天才从重症监护室转移到了普通的病房,她在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子呢?” 萧礼的面色瞬间便冷了下来,一旁的韶华面上也不免尴尬。这几天,萧礼想尽了各种办法,终于找到了老爷子的行踪,只可惜,老爷子现在沉迷于温柔乡,正在夏威夷跟几个名模搞在一起,乐不思蜀,根本不愿意回来。 听到萧礼的电话,老爷子只是默默的嘱咐身边的一把手打几千万过去作为医疗费,便挂断了电话。 这样的父亲,令萧礼感到寒心,若不是为了利益,他是绝对不愿意回到萧家的! “老爷子现在有事,他一会儿便过来看您。”韶华好意的解释道。 “我跟我儿子说话,你插什么嘴?”萧夫人一记冷眼扫了过来,看她的眼神鄙夷而冰冷。 韶华愣在原地,心底闷闷地难过,一句话也不敢再说。 萧礼上前一步,用他的大手将她的小手包在掌心,给予她无声的安慰:“妈,老爷子他现在不方便。” “不方便?我都这样了,他还不方便?”萧夫人顿时变得歇斯底里了起来。 “妈,您别激动、别激动!激动对身体不好。”萧礼赶忙上前一步,按住了要拔掉手上的针头的萧夫人。 “他都不肯回来了,我还要这破烂身体干嘛!”萧夫人低低的嘶吼道。 “妈,老爷子会回来了,他现在正在飞机上呢,一会儿就到了,真的!”萧礼一脸紧张的赶紧说道。 “哼!你就知道骗我!”萧夫人明显不信,病重的身子因激动,脸色更加苍白了几分,“距离我吐血进医院,这都几天了?他要是肯来看我,早就来了。” “妈,妈您别急,老爷子马上就到了,真的,马上就到了!您休息一会儿,他马上就到了!”萧礼信誓旦旦的保证道。 说完,他走出了病房,对病房外的护士说道:“给我妈打一针镇定剂,顺便再打一针安眠药,安眠药的伎俩要大一些,尽量让我妈多睡一些时间。” “知道了,萧先生放心吧。”小护士点点头,朝配药房走去。 病房里,韶华拿着杯子正在给萧夫人倒水,她倒了一些热水,又掺了一些冷水,将它们调成了温水,自己抿了一口试了试温度后,朝萧夫人走去,以面对长辈的恭敬说道:“阿姨,请喝水。” “滚出去!一股子狐臊味!”萧夫人冷声喝道。 韶华瞬间如坠冰窖,进退不得。 交恶 萧礼走了进来,搂住韶华的腰,说道:“妈,您别这么说。” “我生你养你这么大,你就这么胳膊肘往外拐,我白养你了!”说着,萧夫人抓起桌上的杯子便朝韶华狠狠地砸了过去。 韶华吓得往后一跳,玻璃杯在她的鞋子前碎成了一堆碎片,有些玻璃贴着她的脚面飞过,差点割破了她的皮肤。 “妈,您冷静点,韶华是来照顾您的,她跟我一起,在医院陪了您三天了。”萧礼耐着性子解释道。 “照顾我?”她脸上露出一抹刻薄的笑容,“萧礼,给她一笔钱,把这女人给我打发走!” 瞬间,韶华感觉自己的自尊仿佛被她狠狠地踩在了脚下,她觉得她在她的眼中,就像是一件随时可以贱卖的货品一样。浓浓的羞耻感令她难过地低下了头,脸上一片苍白。 “妈,您刚醒来身体还很虚弱,您先睡一会儿吧,老爷子来了我再叫您。”说罢,萧礼拉着韶华走出了病房。 走到走廊的那一刻,萧礼抱住了韶华,叹了一口气非常抱歉地说道:“我妈现在情绪不太稳定,你别在意。” “没关系,我能理解的。”韶华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乖巧的说道。 在此之前,她从来没有想过婆媳之间的关系问题,猝不及防之间,这个问题被推到了她的面前,她感到有些无所适从,竟有一种逃离医院的想法。 见不到萧礼的母亲,就不用去面对这个现实的问题了吧? 可惜,她不能这样做,既然决定了要跟萧礼在一起,那就要接受他生活的全部,自然也要得到他最重要的人的认可。 萧夫人打了镇定剂和安眠药后,很快便沉睡了过去。 这几天,萧礼在医院里,想尽了各种办法,想要逼着老爷子来医院看看萧夫人,韶华每次看到他紧蹙的眉头和憔悴的脸,都感到一阵浓浓的心疼。 她只能默默地照顾着萧礼的饮食起居,外加留心着萧夫人的身体。 萧夫人对她极为反感和不信任,第一次从沉睡中醒来后,韶华倒是想事事亲力亲为的为萧夫人做,可惜萧夫人只相信儿子请来的护工,每当韶华想上前帮她做什么的时候,她不是冷眼相对,就是刻薄的呵斥。 这种冰一般僵冷的状态,令韶华十分无奈和无助。 在她转到普通病房的第三天,老爷子终于在萧礼的各种“威逼利诱”下来到了医院。 当萧夫人看到老爷子的那一刻,暗淡无神的眼睛里瞬间绽放出了一抹光彩,她在护工的帮助下,从床上坐了起来,捋了捋鬓边有些凌乱的头发,柔声说道:“老爷子,你终于来了。” “嗯。”老爷子面上的神情明显有些不耐烦,他站在那里,看她的眼神冷冷淡淡的,仿佛她不是跟了他二十几年的女人一般。 他的眼神令她有些失望,又像是习以为常一般,她自嘲的笑了笑:“我给你削个苹果。” 说着,她便伸手去拿桌上的水果刀和苹果。 “不用了,我不吃。” 很淡但是不容置疑的一句话,令她的手顿在了那里,片刻后,她笑了笑:“老爷一路从北美洲赶过来,这舟车劳顿的,肯定累坏了,老爷想吃什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38 部分阅读 “不用了,我不吃。” 很淡但是不容置疑的一句话,令她的手顿在了那里,片刻后,她笑了笑:“老爷一路从北美洲赶过来,这舟车劳顿的,肯定累坏了,老爷想吃什么,我让萧礼这孩子送过来。” “不用了,我还有事……” “老爷!”她打断了他的话,目光里带着点点哀求,“老爷就不能陪陪我吗?老爷知道的,我现在……我现在……” “你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好好静心,好好养病。”一言九鼎地替她做了决定,老爷子转身就想走出病房。 韶华从外面倒了两杯温水走了进来,正好去老爷子打了个照面,小鹿般的大眼睛上的睫毛颤抖了几下,遮住了如水的眸子,恭敬地说道:“叔叔,请喝水。” 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一般,老爷子抬手捏起了她的下巴,望向了她那双如阳光下波光粼粼的清澈湖面一般的眼睛,打量了一番后,似有意若无意地说了一句:“眼睛很漂亮。” 说罢,他松开了手,也没接她手里的玻璃杯,走出了门外。 韶华愣了一下,床上的萧夫人面上一片阴霾:“过来!” 韶华不明所以地走了过去,突然,萧夫人一个耳光狠狠地扇在了她的脸上,将她扇得一个趔趄摔倒在地上。 “贱人!当着我的面也敢勾引老爷!” 韶华的泪水猝不及防地掉了下来,她捂着火辣辣的脸,嘴角流下了一丝血迹,她颤抖地说道:“阿姨……我……我没有……” 正在门口的萧礼将刚才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他上前扶起了韶华,将她护在怀中,怜惜地擦去了她嘴角的血迹,有些不满的说道:“妈,您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我胡思乱想?她都勾引到你爹的头上了,你还说我胡思乱想?”她冷哼一声,“我见她的第一眼,就知道她不是个宜室宜家的好女人!” “妈,您现在还不太了解韶华,等你了解了她以后,您一定会很喜欢她的,真的,韶华非常好。”萧礼耐着性子解释道,面上带了一分疲惫。 “好女孩?爱慕虚荣的好女孩?我还真没看出来。”她尖刻地冷笑道。 萧礼知道劝说无果,只好拉着韶华的手离开了,一出了病房的门,韶华的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掉,心里满满的都是委屈和酸涩,整个人如坠冰窟。 萧礼有些头痛,一边是他的妈,一边是他喜欢的女孩,他只能牵着她的手走到值班室,让两个医生给她处理了一下嘴角的伤口,给伤口上了些药。 然后,他对泪流不止的韶华叹息一声说道:“我送你回家吧。” 韶华抬起头看着他,犹豫了片刻后,轻轻地摇了摇头。 “我妈现在情绪很不稳定,你留在这儿也是吃亏,你要真放心不下我妈,等明天我妈情绪稳定了一些,再过来看她吧。” 也只能这样了,韶华顺从地点了点头,任萧礼将她送了回去。 回去之后,她上网查了查资料,了解如何与男朋友的母亲相处,浏览了好些网页之后,她在本子上记下了一条条的要点,打算明天按照这上面说的去做。 韶华随便在家里吃了点东西,打了个电话给萧礼,嘱咐他按时吃饭,又温柔地交代了一堆事情。因为母亲过分的做法,萧礼对她心中有愧,免不了对她一番长久的柔声安慰。 于是一个电话打完,差不过过了一个小时。 等他再次进入病房的时候,萧夫人冷哼一声说道:“在给她打电话?” “对。”萧礼点点头。 “把她打发走。”她不容置喙地要求道。 “妈,您现在可能对她有些误会。” “这只小狐狸精本事不小啊,我从小养到大的儿子,一整颗心都被她勾了去,连妈都不要了。” “妈,我不是这个意思,您和她相处久了之后,会明白她是个很好的女孩。” “我就是到死,也不会喜欢这种爱慕虚荣、心机深沉的女人!”萧夫人激动的说道,“你没看到她今天是怎么急不可耐的勾引你爹的吗?要不是我还躺在这里,只怕她就要迫不及待地爬上你爹的床了!” 于是气氛又僵硬了起来,萧礼深吸一口气,闭了闭眼,压抑着心底的怒气不想跟时日无多、极端偏激的母亲争辩,只能沉默以对。 原本亲密无间的母子之间,因为韶华,仿佛横亘了一个无法跨越的鸿沟。见萧礼一脸冰冷,明显护着韶华,萧夫人面上的冷意更甚,她的眼里,闪过了一抹狠毒。 第二天早上,韶华一大早便去了附近的超市采购食物。今天她穿得很朴素,像是一个宜室宜家的小媳妇儿一般,不敢再在萧夫人的面前穿色彩鲜艳、设计时尚的衣服,网上的资料说,婆婆大多不喜欢儿媳妇打扮得太艳丽。 她的手中,拿着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的写着要采购的食物,萧夫人现在是胃癌晚期,刚刚做完了手术,身体很虚,需要好好的调养。 因此,她昨晚上网找了好些药膳的资料,打算施展自己的厨艺,做一顿美味的饭菜送到医院。 当她拎着一堆沉重的食物从超市里出来的时候,突然,从街道的拐角处驶入了一辆黑色的面包车,面包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刹到了韶华面前,车门被迅速拉开,一个戴着墨镜的年轻男人抓起韶华的手便将她拖到了车上,另一只手拿着一块浸满了乙醚的毛巾捂在韶华的鼻子下。 韶华一时不慎,吸入了过量的乙醚,瞬间便昏迷了过去。 等到她昏昏沉沉的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小时之后了。她被蒙着头,身后一个人见她醒来后,便推着她一直往前走,最后将她扔到了一个房间中,关上了大门。韶华将脑袋上罩着的黑布摘了下来,左右看了看,发现自己呆在一个漆黑的地方,但耳边隐隐能听到海浪的声音,她思索了一下,觉得自己可能在海边码头的仓库里。 失明 她的身上倒是没有任何伤,此时的她有些疑惑,不知道自己得罪了什么人,为什么会被绑到这里来。 难道是因为徐坤懒得再跟她好好说话了,打算直接逼她交出钥匙了? 很快,现实就告诉了她,真相不是这样的。 不一会儿,两个男人开门走了进来,门外明晃晃的阳光顿时射进了市内,韶华难受的眯了眯眼睛,看着来者。 “把她绑起来。”其中一个染着黄|色头发的男人说道。 “你们要干什么?”韶华慌了起来,看到黄毛男人手中的小刀,突然有些不安。 “有人看你的眼睛不爽,要把你的眼睛给挖下来呢,”黄毛笑了笑,用冰凉的刀面拍了拍她的脸颊,仔细地打量着她,“别说,这双眼睛还真漂亮,难怪惹得上面的人不爽。” 另一个剪着凤梨头的男人不顾韶华的挣扎,已经用绳子将韶华死死地捆绑了起来。 “挖吧。”凤梨头说道。 “不要……”韶华往后瑟缩着,吓得哭了起来,“不要挖我的眼睛,求求你们了,不要……” “咂咂,”他摇着头叹了口气,“哭起来还真好看呢,梨花带雨似地,可惜这是上头的吩咐,我们也是按照上头的命令办事,所以你最好乖一点,脑袋别动,说不定我还能挖的快一点,要是你这颗小脑袋扭来扭去呢,说不定到时候脸上也会留出几条狰狞的伤疤,那就不好看了。” 这时候,门外又进来一个男人,有些不耐烦地说道:“磨磨蹭蹭的在干嘛!” 旁边的凤梨头立刻伸手捏住了她的下巴,固定住了她使劲摇晃的头部,韶华哭喊着,绝望地目光望向了门外的那个男人,眼里满是祈求。 一道凛冽的寒光反射着门外的阳光明晃晃的刺入了她的眼睛,造成了片刻的光晕效应,然后,便是尖锐的刺痛! 那刺痛只在一瞬间,然后,她听到了小刀摔在地上的清脆的声音,以及剧烈的厮打声,仓库里的东西被翻倒在地,间或混杂着惨叫、骂吼与哀嚎…… 她的一只眼睛受了伤,另一只眼睛紧紧地闭着,缩在一个角落瑟瑟发抖。 十几分钟后,仓库内安静了下来,清脆的脚步声停留在她的面前,将她身上捆绑的绳子给解开了。 “你是不是叫简韶华?”那人迟疑着问道。 听声音,似乎是最后进来的站在门口的那个人,她迟疑地点了点头。 “当年你救了我一命,如今我救你一命,算是报恩了,”他伸手将她从地上拉了起来,“眼睛还能看见吗?” “只有一只眼睛能看见了,另一只眼睛睁不开。”韶华颤抖着气喘吁吁地说道,腿脚有些发软。 “现在,趁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带着你跑,你牵着我的手,不要放开,懂吗?”那人严肃地嘱咐道。 韶华点了点头,将手交到了那人的手中。 他牵着她的手,像是逃命一般,疯狂地往外面跑。一路上,他们惊险的避过了好几拨人,最后,他带着她坐上了一辆破旧的老式面包车,开着车往国道上驶去。 “你到底得罪了什么人?”那人急切地问道。 “我不知道,”韶华无助地摇了摇头,“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叹了口气,有些可怜的看着她:“也不知道救你是对是错,虽然你的眼睛没有被他们挖出来,但明显也受了伤,必须赶紧去医院治疗。” “可是,”他摇了摇头,“一旦你去了医院,你的行踪他们立刻就会知道,下一次难保你的双眼不会被他们挖走。我现在不能带你去医院,而且我们也不能去汽车站、火车站、警察局等这些地方,甚至连那些鱼龙混杂的小巷我们也不能去,收费站我们也不能过,我们只能走国道,遇到一个小乡村便暂住几天。” “嗯。”韶华茫然又无助地点了点头。 “我不知道我还能帮你多久,”他的语气也开始茫然了起来,“你得罪的人势力太大了,只要是在中国,你就很难平安。” “那……那我该怎么办?” “躲!”他想了想,说道,“我在这边有个朋友,他的祖屋就在这附近,我们去他的祖屋里躲上十天半个月,等风声过了,我再想办法,秘密送你偷渡离开。” “这么……这么严重?” “不知道,”他摇了摇头,“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害了你,如果我没有拉着你跑出来,你顶多被他们挖掉一双眼睛,但是现在……” 未来的情况谁说得清呢?韶华感觉自己的生活一夜之间天翻地覆了。 沉默了一会儿后,韶华问道:“你以前认识我吗?” “认识,”他点点头,语气有些怀念,“那时候还是在郑州,你一个人在打工,住在我家楼上,你还记得吗?” 韶华想了想,明白了:“你是那个被女鬼给缠上的小哥?” “没错,”他点点头,有些感激地说道,“当年多亏有了你,不然我还活不到现在呢。后来,我想好好谢谢你来着,你又走了。” “不过举手之劳而已。”茫茫人海,没想到自己一个小小的善举,竟然救了自己一命。 其实当年的事情很简单,这个小哥喜欢在社会上乱混,非常花心,后来结识了一个成绩很好又长得非常漂亮的女孩,他本来对这女孩也就是抱着玩玩的态度,没想到这女孩情窦初开,对他深情不悔,把身子都给了他。 后来,有一天半夜,他觉得很无聊,喊女孩过来陪他。 那女孩家教甚严,根本出不去,无奈之下,只好从四楼爬窗下去,没想到一个不小心,当场摔死了。 由于执念太深,女孩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满心想着要去他家陪他过夜。 于是日复一日,女孩每天半夜都来到他的家中,可是他渐渐地感觉身体越来越差,到最后甚至开始咳血了。去医院检查,却什么也查不出来。 有一次韶华下班早,见他出门,便问他为何阴气缠身? 他本来也当她是神经病,可后来见她说得头头是道,不由得起了疑心。 当天半夜,他留心着她一举一动,发现她在灯光下果然是没有影子的,顿时大惊失色,喊那个女孩离开他,女孩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大哭大闹,说就算他想抛弃自己,她也绝对不会离开他。 无奈之下,这位小哥找韶华求助,韶华见那个女孩已经过了头七,没有转世的可能,又执意不肯离开这个小哥,只好用画笔将她重生到一只白色小猫的身体中。 人鬼殊途,若是阴阳交合,只会让男子的阳气慢慢地耗尽,然后死于非命。 “那只白色小猫呢?”韶华问道。 “还在呢,我把它送给我妈养了,我妈脾气不好,养小动物能让她静静心。” 半个小时后,车子开到了一个偏僻的乡下,乡下的黄泥巴路非常不好走,左弯右拐了半天,他才把车子停在了一个破旧的黄泥巴老房子前,从门前的花圃里挖了半天,挖出了一把钥匙,打开了厚重的木门。 “你先在这里呆着,我一个人出去采购十几天的食物回来,这段时日,我们两人都必须呆在这里,不能出去。”小哥嘱咐道。 韶华听话的点了点头。 快天黑的时候,小哥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来了,他试着拉了拉灯泡下的细绳,发现老宅子居然还有电,便打开了冰箱,将食物都放了进去。 扔了一个面包到韶华手中,小哥说道:“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吧,来得匆忙,这房子还没开始收拾的。” 因为韶华一只眼睛看不见了,小哥就让她坐在一旁休息,自己收拾干净了两间客房。 晚上睡觉的时候,韶华问道:“我可不可以打个电话?” 她的手机,在被绑架的途中,已经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 小哥拍拍脑袋,懊恼的说了一句:“忘了去黑市上买一张不记名的卡了!你先休息,我明天就去买,你要是失踪了,家里人肯定得担心。” 韶华有些感激的点了点头,和衣躺在了床上,辗转反侧地有些睡不着。 很久没有晒过的被子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霉味,她有些闻不惯,更令她感觉难熬的是,她的眼睛很疼,疼得她根本睡不着。 乡下很安静,远远近近的只能听到一片蛙鸣声,不知过了多久,被疼痛折磨的生生死死的韶华终于睡了过去。 “啊——!”一声尖锐的叫喊惊破了这个宁静的清晨! 正在厨房煮面条的小哥,一听到声音立刻赶来了韶华的房间,只见韶华又哭了起来:“我的眼睛……两只眼睛……都看不见了……” “怎么会这样?明明只有一只眼睛受伤啊?为什么两只眼睛都看不到了。”小哥也急了起来。 “怎么办……我的眼睛……我的眼睛……”韶华止不住地哭了起来,她害怕、惶恐得像是一只在野兽嘴里即将被它吞下的猎物一般。 “我现在送你去医院!”小哥不假思索的说道。 奚原小番外 “不!不能去!”越是紧张害怕,韶华反而越是镇定了起来,“你去黑市上给我买一张不记名的卡,快!” 在她最无助的时刻,她唯一能想到的人,只有萧礼了。虽然她从来不了解萧礼到底是做什么的,但是他现在是她唯一想要依靠的人。 “可是你的眼睛……” “别管它!”韶华摇摇头,“我不能连累你!” 小哥重重地叹息了一声,握紧了拳头,艰难地说道:“好,我去!” 韶华静默的坐在床上,揪紧了被子,失去了视觉之后,听觉变得非常敏感,她能听到乡村里远远的狗叫声,与近处鸟儿的叫声。 在欣欣向荣的万物里,她觉得自己无比孤寂,像是生长在戈壁滩上的一棵芦苇一般,脚下只有浅浅的水泽,不知何时就会干死在这里,尸体以一种诡异的姿态直指蓝天。 她静静地坐着,度日如年,只能细数着每一分每一秒,来排解自己内心的惶恐。 终于,小哥跑回了她的房中,将手机拆下来装上卡,对韶华说道:“你要打给谁?” “我念号码给你听,你帮我拨号。”韶华的揪紧的心总算是放松了一些,她顺着声音的方向面对他。 小哥帮她拨通号码后,将手机贴在韶华的耳边,韶华默默地等待着,只觉得手机的铃声是那么漫长,心底有些埋怨萧礼为什么这么久还不接电话。 终于,电话拨通了,那头传来一个迟疑的声音:“喂?” 只是一个声音,便让韶华哽咽了起来。 电话那头的人慌乱了起来:“韶华,你在哪里?你怎么样了?怎么哭了?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萧礼……我的眼睛看不见了……”虽然泪水浸润到伤口,使得眼睛更疼,但韶华依旧哭得不可自抑。 一听到她的哭声,萧礼感觉整颗心脏像是被人刺到了一刀一般,血淋淋的,他的声音也开始颤抖了起来:“你怎样了?你在哪里?” “我不知道……”韶华哭得浑身颤抖,软弱得像是雨夜里一直被淋湿的小猫,“萧礼……我的眼睛好疼……我的两只眼睛都看不见了……我会不会成为一个瞎子……萧礼……我好疼……我真的好疼啊……” “韶华,别怕,没事的,你告诉我你在哪里。”他的手紧紧地握着手机,以一种似乎要把手机捏碎的力道,从未有一刻,他的心疼得这么厉害,他的害怕比韶华更甚,一想到她现在眼睛看不见了,又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又害怕惶恐,自己就恨不得将那些绑架韶华的人全给虐杀了! “我不知道……”韶华哭得很惨。 这时候,小哥接过电话,说道:“小伙子,你是她男朋友吧,不是她不肯告诉你,是她不想连累你。她现在被洪帮上面的人给盯上了,上面的人要挖她的眼睛,我现在带着她逃命呢,那群人不挖了她的眼睛是不会罢休的,你现在肯定被人盯住了,你要是贸然赶过来,那就是害了她!” 萧礼的脸色突然变得非常难看,听到小哥说的这番话,他基本已经明白了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了。 “你只管把地址告诉我,我不会害她。” 小哥还在犹豫,韶华止住了哭泣,哀戚地将脸转向他说道:“告诉他吧。” 小哥叹了口气,知道自己算是躲不过这一劫了,估计被抓回去之后,自己得被剁手。可韶华是他的救命恩人,当年若是没有他,自己早就成了个野鬼,为了报恩失去一只手,也未为不可。 小哥将地址告诉萧礼后,萧礼立刻挂了电话,直接让逐鹿医院的医生开着车朝那个村庄的方向驶去。 两个小时的车程,在萧礼阴沉沉的脸色下,变作了一个小时,当救护车的声音在老宅外面响起的时候,小哥一脸警惕,可他还来不及拿起防身的刀,萧礼便闯了进来,带着一帮穿着白大褂的医生。 听到了韶华的声音,他直接冲了过去,当他踹开门看到韶华坐在床上,右眼瞳孔粘连的时候,他浑身被一种毁天灭地的怒气给笼罩了。 他上前一把将她抱在怀中,紧紧地不再松手,满脸都是阴森的怒气。 闻到了令人心安的味道,韶华瞬间化身为一朵娇弱的牵牛花,浑身颤抖地缩在他的怀里,双手紧紧地揪着他身前的衣服不妨,苍白的小脸上有着罕见的羸弱。 她可怜的样子看得他更加心疼,他收紧手臂,大步走到了门外,亲手将她放在了救护车后面的担架上。 他毫无预兆地从黑暗中睁开了眼睛,愣愣地望着天花板,望了好一会儿之后,才伸手开了一旁的台灯,昏黄的光线顿时盈满了整个室内。 他掀开被子走下床,赤着脚走到窗边推开了窗,如水的月光顿时倾泻进了室内,如同一双温柔的手抚在他的脸上。 如钢铁一般的男人,在这样的月光下,像是要溶入其中消失一般,他的脸上弥漫上了一层静谧的哀伤,双手扣着窗棱,抬头看向了天边那一轮圆月。 恍惚中,思绪又回到了遥远的当年,她用凌乱的稻草盖在他身上,遮挡了他的身体,用软软糯糯的声音小声跟他说,让他在这儿等着,她出去给他找点吃的。 那一年的月光,现在想来,已经很恍惚了,似乎连那一年,窗外到底有没有月光,他都不能再确定。唯一记得的,是她看他的眼神,让他感觉,她是将他看进心里去的,于是他在那样柔软的目光中,交付了一颗真心。 如今时过境迁、沧海桑田,他像一只枯叶蝶一样,飞过漫漫时光沧海,却看不到彼岸。寻不到花的折翼枯叶蝶,永远也看不见凋谢。他寻到了她这朵转瞬即逝的昙花,于是心中的树永远的枯死了。 他站在时间的这头,等待一趟通往未来的船,手里握着两张船票,可是他等得船一直不来,他等得人也不回来,孤独深深沉入海,只剩下午夜梦回时脸颊边的一颗冰凉的泪。 好寂寞啊…… 时间的毒药深入骨髓,令他病入膏肓,每一天睁开眼睛看到太阳,都是垂死挣扎,自她离开以后,他开始讨厌阳光,每当阳光照射在他身上时,看到自己孤零零的影子,他都觉得那像是一种无声的讽刺。 两万年的等待里,他不是不疲惫的,只是每收集一个魂魄,心中便多存了一份希望。寻找与韶光同年同月同日同时辰同时刻生的人,看起来似乎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实际上,概率很小,找到一个人,是31536000分之一的概率。收集一千个魂魄,人口基数是31536000000。 而且并不是找到的每个人都愿意交付灵魂,有多少人愿意达成一个愿望后自己的魂魄会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呢? 他只能怀揣着微弱的希望机械的寻找着,哪怕再疲惫,只要有一口气在就决不放弃。甚至于,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办法是不是正确的,如果到时候真的消耗掉一千个灵魂的力量也不能重新聚魂,将她带回人间,他想他下一刻就会选择魂飞魄散。 他日复一日灰暗的生活着,直到那一天,在拍卖会上他看到那个泪流满面的女孩,让他如死水一般的心再次起了波澜,他开始慌乱,他想找韶光说说话,可惜徐坤弄丢了钥匙,他只能兀自惶惶不安。 她长得一点儿也不漂亮,与国色天香的韶光一比,简直就是麻雀之于凤凰,燕雀之于鲲鹏。可当她望着他的眼睛的时候,眼里布满的绝望与哀伤却令他无可抑制的悲恸了起来,一向冷静自持的他开始失控,甚至没有理智的将当年送给韶光的凤凰埙都送给了她。 不过与她见了一面,她的影子却在她的脑海中停留了一个月,像是当年征战留在他身上的每一道伤疤一样,印刻下来了,便永远不会消失,并且时时刻刻的用一种沉默的方式提醒着它的存在。 遇见她之后,那些遥远的记忆也慢慢的开始在脑海里复苏,只是相隔的时间太长了,有时候他也会怀疑那些记忆是否真的存在,那刻骨铭心的一切是不是只是他臆想? 当年他用记忆石将自己最清晰的记忆全部复制到了其中,可是那记忆石被他放在韶光的棺材边,他再也没有用过。 感觉在就够了,过去不重要,重要的是未来。 第二次与她见面,是在万佛寺。 万佛寺是他每月必来的地方,这么多年,他很少看见会虔诚的拜这么多尊佛的人,他在起身的时候,眼角的余光扫到她身上,在上午九点耀眼的阳光下,她的身体仿佛被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如此虔诚,令他动容。 拜佛的人,心中必有所求,大的求财求姻缘求前程,小的只是为求心安。是什么事令她拜佛如此虔诚?鬼使神差的,在她走后,他唤来了自己的助理,让他把自己的名片送给她,他愿意无偿帮她实现一个愿望。 令他惊讶的是,她拒绝了,而令他再次陷入悲伤与惶然的是她提的问题,她问他,他与韶光是什么关系。 在面对她的时候,他居然会感觉慌乱,慌乱过后,便是冷漠。 检查眼睛 救护车以火速赶到了医院,在萧礼的安排下,送进了检查室进行各项检查。 检查完之后,医生出来,面带遗憾地说道:“二少爷,简小姐的眼睛被刀尖刺进了黑眼球,流了点了水,现在已经瞳孔粘连了,她这是眼球穿孔伤,是由于晶状体混浊导致的玻璃体积血。由于耽误的时间太长,现在已经发生交叉性的感染了,所以她的两个眼睛都看不见了。” “能治吗?”他关心的是这个问题。 医生瞧了瞧他阴沉的脸,有些忐忑地摇了摇头。 “你说什么?”萧礼顿时化身为一直发怒的豹子,他瞪大了眼睛,浑身的杀气像是核弹爆炸一样放射而出,他抓住了医生的衣领,“你给我再说一遍试试。” 主治医生吓得腿都软了,他战战兢兢地说道:“二少爷……简小姐的眼睛……真……真的治不好了……刀口太深……已经损伤了眼内的黄斑部……她……她会永久性失明……” “你这庸医……你再说一遍……你再给我说一遍试试……”他收紧了医生的前襟,那巨大的力气使得那位可怜的医生像是要窒息一般,面色的表情痛苦地扭曲到了一起。 可怜的医生,由于呼吸不畅,涨得脸色十分难看,可惜他一句话也说不出。 这时候,正巧杨婷代替老爷子来医院看萧夫人,从走廊的那头走来,看到了失控的萧礼,赶紧拉住了他:“萧礼,你干嘛呢!这是要出人命的你知不知道!” 萧礼一圈狠狠地打在主治医生耳边的墙壁上,发出了很响的一声撞击声,而他的关节处,因为与墙壁的剧烈撞击,也撞破了皮,流出了血。 收回拳头后,萧礼冷声命令道:“召集整个医院的眼科大夫,对她的眼睛进行会诊!立刻!马上!” “是是是。”主治医生吓得浑身颤抖、屁滚尿流的跑开了。 “萧礼,你发什么疯呢?”杨婷不悦地看着他。 萧礼紧紧地闭上了眼睛,脑海中满是自己找到她时,她脆弱害怕的样子,她的可怜无助,像是一把枷锁一样笼罩在他心头。 睁开眼睛后,萧礼一言不发的朝医院的会议室走去。 一整个下午,皆是冗长、枯燥的讨论,其实所有的医生都知道,韶华眼睛内的黄斑部受伤了,她的眼睛复明没有任何的希望,可是萧礼像是一个杀神一样在首位上端坐着,他们即使不想进行无谓的讨论,也不得不进行无谓的讨论。 一个下午之后,等得不耐烦地萧礼一拍桌子怒吼道:“到底有没有办法?” 全场鸦雀无声,有一瞬间,他们以为萧礼会把他们全给杀了,可是没有,毕竟法不责众,那一瞬间过去后,萧礼有些气馁的说道:“帮她包扎好伤口,转院。” 逐鹿医院已算是国内一流的医院,他们若是束手无策,韶华基本上也就被判了死刑。 可萧礼怎么会甘心?又怎么会死心? 走出会议室的那一刻,他觉得笼罩在他头顶的那片晴天,已经全部被阴霾遮挡了起来,这一刻,他不想去见韶华,他害怕她问他,她的眼睛还能不能治好。 到时候,他该怎样回答?告诉她实话,她会痛苦,告诉她谎话,她迟早会发现,到时候岂不是会更痛苦? 他坐在走廊上的长椅上,第一次遇到如此难以抉择的问题,他将脑袋深深的埋在自己的双手中,紧蹙着眉头紧闭着眼睛,痛苦袭击着他,他像是一个心脏病人一样,气息不稳。 这时候,有一个短促却凌乱的脚步声近了,他抬起头,看到韶华摸索着走到门边,双眼蒙着白色的纱布,不由得走上前,握住她的手,问道:“怎么一个人出来了?护工呢?” “我能感觉到你来了,我想出来看看你,”她的双手圈住了他的腰,小鸟依人般依偎在他的怀里,神情有些脆弱,“萧礼,你不在的时候,我好害怕。” “不怕,不怕,没事了。”他轻轻地拍打着她的背,哄道。 当你真的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她就是你的心你的肝,牵一发而动全身,它稍稍一疼痛,你全身的神经递质都开始传递起了痛感。 “我以后,不想再离开你了。” 她对他浓浓的依赖感令他有些心疼,因此,他点点头,下巴摩挲着她的发顶,轻声说道:“以后都不让你离开了,以后都不让你离开了。” 这句话重复了好几遍,像是安慰,像是承诺。 韶华犹豫了一下,抬起头怯弱地问道:“萧礼,我……我的眼睛,还能好吗?” “能,一定能好的。”虽然这么说,但他的话里透着一股不确定。 生病的人都特别敏感,韶华自然感觉到了他话里的不自信,可是她不愿意深想,只是点了点头。 萧礼摸了摸她丝绸般的头发,将她紧紧地搂在怀中,这一刻,气氛静谧,两人像是生长在一起的树一般,树根纠缠、枝叶交叉,分不出彼此。 整整三个月,萧礼带韶华走遍了全国各大医院,甚至去了国外寻找著名的眼科医生。 只可惜,所有人都对他说,她的眼睛已经是永久性失明了,没办法恢复。 这段时间,韶华对萧礼无比依赖,他离开一刻,她就惶恐半天,失明的她,心理十分脆弱。这一点,无数的医生都对他说过了,因此他也十分照顾韶华的情绪,这三个月,他面对她的时候总是柔声软语,没有对她说过一句重话,从来都随心所欲的他,面对失明的韶华,每说一句话,都要在脑袋中过滤一遍,生怕说错了哪一句,会引得韶华深想,令她伤心。 三个月后,接受了这个事实的韶华对萧礼说:“萧礼,我们回国吧。” “明天我们去英国,亲爱的,别怕,你的眼睛一定会治好的。”萧礼以为她想不开,便柔声安慰道。 “萧礼,我想问你一件事,你可不可以认真的回答我?”沉默了一下后,韶华突然抬头,认真地问道。 她这样的语气,令萧礼的心脏一阵紧缩,他有些紧张地问道:“什么事?你说吧。” “萧礼,如果我的眼睛一直就这样好不了了,你……你会嫌弃我吗?”这一刻,她的指甲深深地陷进了她的掌心,她憋着一口气,问出了心底的问题。 当她问出口后,她又想要逃避这个话题,他害怕萧礼的回答,她知道他一定会回答他不会嫌弃的,可这话到底是他的真心话,还是他纯粹的只是想要安慰她呢? 多少爱情是在鸡毛蒜皮的小事里磨掉的?也许现在的他,因为对她存着一份怜爱,还有着足够的耐心,那将来呢? 将来她要是失去了他,她该何去何从? 她的右手已经不能画画了,现在她的眼睛也已经瞎了,如果她离开了他,她连最基本的生存能力都没有,她只会成为舅妈一家的负担。 这种生活,活着比死了更难受。 萧礼没有任何的犹豫,对她承诺道:“不会的,我一定不会嫌弃你的。” 将来的事情,他也说不准,他知道这个世界太复杂了,简直瞬息万变,也许这一刻的他对她爱的死去活来、至死不渝,下一刻,他会将她弃如敝履,他只能保证自己在还对她存着一分怜惜的时候,给她多留一些钱,足够她下半辈子安安稳稳的生活。 当做他对她的补偿,或者这份爱情存在过的价值。 韶华在他的怀里微微的颤抖了一下,这一刻,她感动的哭了,灼热的泪水透过他的衬衣,覆盖在他的心脏处,她说道:“萧礼……我们回国吧……我想家了……我想我们的家了……” 于是,他也想起了他们那个美丽温馨的家,在那个家里,她每天都会做好饭菜等他回来,她会对他温柔的笑,她会趴在沙发上给他按摩,除去他一天的疲惫…… 他像是一个温柔的小妻子,让他感受到了平静生活的无穷韵味。 “好,我们回家。”他怀恋的抱紧了她。 从机场走出来的那一刻,阳光温柔的洒在了她的脸上,令她阴霾的心渐渐放晴。 “萧礼,我渴了。” “好,你站在这里别动,我去给你买水。”萧礼握了一把她的手,温柔地说道。 她一个人站在茫茫的人海中,感受着孤独和惶恐,下意识地又揪紧了自己的衣角。 这时候,有低沉的脚步声停在了她的面前。 静默片刻后,韶华有些平静地抬起了头,那人的身上有着淡淡的龙涎香,很特别,她活了这么多年,只见过一个人身上带有这种特殊的香味。 “你……” “你不是要见我吗?”他的声音依旧冷漠如故,像是大漠的风沙一般,干砺、沧桑,嗓音低沉、优美,却带着一股轮回的遗失的空洞。 “你来了。”她以为她会激动,此刻,她却出乎意料的平静,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39 部分阅读 “你来了。”她以为她会激动,此刻,她却出乎意料的平静,她想起了张爱玲的一句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 复明 “嗯,”他点点头,“我们找个地方说话,还是就在这里说?” “就在这里说吧。”本来,陌生的两人之间,也没什么好说的。 “你给我钥匙,我帮你复明。”他提出了交换条件。 韶华本来不想答应,虽然她心底真的很渴望复明。然后,就在下一秒,她感到眼皮上覆上了一片温热,奚原的手心有着细微的茧子,淡淡地摩挲在她的眼皮上,令她的心跳突然漏了一拍。 然后,她感觉一股如温泉般的暖流覆盖了她一双眼球,下一秒,那些暖流撤离,奚原清冷的声音说道:“睁开眼睛吧。” 太久没有见到阳光,她的眼睛有些刺痛,她的睫毛颤抖了好几下,才渐渐地适应了明亮的光线,眼睛由于受到刺激,流出了眼泪,她瘪嘴,露出有些可怜的样子,伸手挡了挡阳光。 这个小动作,如此的熟悉,对面的奚原一瞬间竟然又产生了时光重叠的恍惚感。韶光爱哭,每次哭鼻子的时候,睫毛像是鸟儿的羽翅一样不停地颤抖着,她的小嘴微瘪,看起来一副可怜可爱的样子。 面前的奚原笼罩在团团的光影中,令她有些看不清,她摇了摇头,模糊的世界开始慢慢变得清明了起来。 大概是重伤初愈,奚原的脸看起来有些苍白,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英俊,他看起来更加清冷了,初冬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他站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遗世而独立,仿佛众人皆醉我独醒。 “钥匙。”他简明扼要地说道。 在他清冷的目光下,韶华竟是说不出半个不字,不假思索的就从包里掏出了钥匙,直到钥匙递到了奚原面前,她才反应过来。 奚原却没给她收回的机会,他拿过钥匙,高大的身影消失在人群中,当韶华想要眺望的时候,已经不见了奚原的身影。 她突然感觉有些惆怅,心里空落落的,像是失去了什么。 这时候,一个温热的身体将她圈住,耳后传来了温柔的声音:“有没有被挤到?” “没有,”她摇了摇头,转头看着他,声音激动到平静,“萧礼,我的眼睛能看见了。” 萧礼似乎有些难以置信,他看着她,以为这一切都是她的臆想,不由得蹙眉举起了一根手指:“这是什么?” “一根手指。” 他有些将信将疑地指向柜台:“那是什么?” “那是服务台。”韶华微微一笑说道。 萧礼激动地将她一把抱住,言语间有些语无伦次:“你看得见了……你看得见了……太好的了……你看得见了……” 萧礼喜极而泣,韶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就是能看见了吗?这是好事啊,你哭什么。” “对,这是好事,”萧礼收好了情绪,“今晚我们去吃烛光晚餐,好好庆祝一下。” 韶华拿过萧礼手中的水,拧开瓶盖喝了一口,微微摇头:“不了,萧礼,你陪在我身边三个月了,咱妈……咱妈会不会生气啊?” 提到萧夫人,萧礼的面色顿时冷了下来,他没有忘记韶华的眼睛为什么会瞎,一边是他的母亲,一边是他喜爱的女孩,这令他十分为难,为今之计,只能让两人离得远远地。 “没关系,我明天再去看她。” “这世上最悲哀的是,便是子欲养而亲不待,萧礼,咱妈现在很需要你的陪伴,她要是知道你回国了,却没在第一时间去看她,她会伤心的。人活一世,草木一秋,人都是感情动物,看得出来,咱妈很疼你,你可不能让咱妈伤心,”她握着他的手,低声劝慰道,“晚上去看看咱妈吧。” “可是……” “萧礼,咱妈总得接受我的,但前提是,我必须要努力,不是吗?”韶华看着他的眼睛,真诚地说道。 这样一个一心待你的女孩,如何不令人动容?于是他考虑了一会儿说道:“那好吧,我们先吃个中饭,晚上带你去我妈家。” 韶华点点头,两人手牵手走在阳光下,深圳的冬日,阳光依然灿烂得像是春光一般,令人打从心底的感到温暖,她侧头看着他,他们的爱情,也会像是这温暖的阳光一样,即使在严冬,也能保持这一份熨帖人心的温度的吧? 吃完饭后,韶华拉着萧礼去超市买水果,她倒是个会居家的,买的水果又大又甜。冬天来了,她贴心的给萧夫人准备了一些保暖的暖手袋等等。 “萧礼,这次我们去国外的时候,我给咱妈买了一些她用得上的东西,我们把它们挑出来吧。”韶华体贴地说道。 当两人拎着一大堆东西,来到海边一幢独立的大型别墅时,萧夫人正坐在花园里晒太阳,见到萧礼的那一刻,她的面上闪过一抹喜色。当看到萧礼身后的韶华的那一刻,她的脸色顿时便冷了下来,一言不发的朝屋里走去。 看到萧夫人脸色的巨变,韶华的心情顿时就阴暗了下来,她忐忑的看了萧礼一眼,有些担心的咬了咬自己的下唇。 “没事的。”萧礼握紧她的手,安慰道。 两人进了屋,萧礼说道:“妈,我带着韶华过来看您了。” 萧夫人阴阳怪气地嗯了一声,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对一旁拖地的保姆说道:“阿云,给我儿子倒杯水。” 保姆擦了擦手,将拖把放到旁边,走到厨房里倒了两杯水出来,递了一杯给萧礼。 正当她打算将另一杯水递给韶华,而韶华也伸出手来接的时候,萧夫人面色骤冷,冷哼道:“我说了给她倒水吗?” 阿云吓得手上一抖,有些尴尬地站着,进退不得。 萧礼接过阿云手中的水,递到韶华手中,对萧夫人说道:“妈,韶华今天是特意过来看您的。” 她的面上浮起一层冷笑,没有说话。 “妈,韶华在国外给你买了很多东西,特别贴心,你看,这是法国的护肤品、这是日本的樱桃酒……你瞧瞧看哪一件不是用尽了心思?”说着,他示意阿云将韶华拎过来的一堆东西收起来。 不料,萧夫人却在这时候发难了:“阿云,把那些东西都给我扔出去,你什么垃圾都往家里捡吗?” 阿云尴尬地看了萧礼一眼,硬着头皮拎着那堆东西走出门外,扔到了花园外大大的垃圾桶里。 韶华的面色有些发白,她局促的绞着自己的裙角,可怜而无助地望着萧礼。 萧礼被她这样的目光看得心软,对萧夫人说道:“妈,您怎么说话的,这好歹是韶华的一番心意,她当时眼睛都看不见了,还时时惦记着您老人家。” 见阿云走了进来,萧夫人说道:“阿云,把不相干的人给我扔出去!” 阿云看了韶华一眼,露出一副为难的样子。 “听不懂我的话吗?”萧夫人一个冷眼射了过来,“不想干就别干了!” “妈!”萧礼的心情顿时阴郁了起来。 阿云有些为难的看着韶华,嗫嚅道:“小姐,夫人最近心情不大好,你多担待着点儿。” 韶华的眼里闪过一抹黯然,站在门边的她,朝萧夫人深深地鞠了一个躬,说道:“萧礼,你多陪陪阿姨吧,阿姨现在需要你的陪伴,我先走了。” 说罢,她低头转身,难过地朝门外走去,萧礼见状赶紧追了出来,气得萧夫人胸口一阵起伏,把桌子上的东西全部砸到了地上,嘴里一阵阵的说道:“孽子!孽子!孽子!” 见萧礼追了出来,韶华转过身低声道:“萧礼,你快过去陪着咱妈吧,不然咱妈该生气了。” “韶华,”他握住她的肩膀,“韶华,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韶华伸出一根手指放在他的唇上:“嘘,别这么说,都说是‘咱妈’了,母女哪有隔夜仇?咱妈现在是对我有些误会,不过没关系的,有误会解开就好了,这世上没有解不开的心结。” 看着单纯美好的韶华,萧礼感觉自己的心里一阵阵的发堵,他真想告诉她,别再做这些无谓的事情了,他母亲是个十分固执的人,一旦认定了一件事,便极难改变自己的看法,又想告诉她,她的眼睛之所以会瞎,幕后的主使者便是他的母亲。 可是这样的话,他能对她说吗?他不想让她害怕他。 他在外面的枪林弹雨中经历的事情,他一辈子都不会告诉韶华,他想用自己这双已经不再干净的双手,遮住韶华的眼睛,不让她看到这世上阴暗血腥的一面,他想用一生的努力,换她一世的天真安稳。 “回去吧,萧礼,”韶华抱了抱他,“陪咱妈吃个晚饭,今晚住在这儿吧,跟妈妈多聊聊天,我在家等你。” 第二天一早,韶华还在梦中的时候,萧礼便回来了,他卸下了一身朝露的清寒,在她的额头上印下一记早安吻。 韶华迷迷茫茫地睁开眼睛,伸出手臂拉低了萧礼的脖子,软软糯糯地问道:“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怎么不陪咱妈吃个早饭呢?” “想你了,”他的鼻子亲昵的蹭了蹭她小巧挺巧的鼻头,在她的唇边啄了一下,“想你想得整夜都睡不着。” 有错别字 明天改掉错别字 ------题外话------ 再次醒来的时候,姜莹通知了金医生,金医生为她做了个全身检查,在本子上写写划划,点了点头。 刚做完手术的她,非常疲惫,很快又睡了过去。 姜莹顿觉失言,讷讷地打开电视,陪着她看电视剧。 “画画。”她看了看旁边高高吊着的右手,情绪瞬间便低落了下来。 姜莹见她一副不欲多言的样子,便转移了话题:“简小姐平时有什么兴趣爱好呢?” “也不是。”韶华低头,有些闷闷地摇了摇头。 “难道是老公?”姜莹眼前一亮。 韶华尴尬地笑笑:“他……他不是我男朋友。” “简小姐,您别想多了,您看看您男朋友对您多好啊,从您做手术到现在,没有离开过医院一步,连睡都是睡在病房的沙发上的,”姜莹羡慕地说道,“我要是有一个有钱又帅气又深情的男朋友就好了,那我死都愿意。”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有的午餐你都将为此付出代价,韶华心里隐隐觉得有些不安。 “这是医院机密,抱歉不能告诉您。”姜莹从善如流地说道。 “免费的?”韶华越想越觉得古怪,“为什么会是免费的。” “免费的,简小姐,您不用担心。”姜莹笑道。 “哦,谢谢,”韶华点点头,随即又忐忑地问道,“我的医疗费,大概是多少钱?” “简小姐,我是您的专职陪护姜莹,您要是无聊的话,可以玩电脑、看电视,或者让我陪您聊天,等您的手臂好些了,还可以让我陪您去时尚休闲区走走。” 萧礼走后,很快有个长相甜美的女孩走了进来,她穿着一身粉色的职业服,笑着走到床前,将床头有些枯萎的百合花换掉,捧上了一束新的长枝玫瑰。 她默默地点了点头。 这时候,萧礼的手机响了起来,他出去接了个电话,然后对韶华说道:“我出去一下,一会儿就回来。” 那肯定是一笔高昂的医疗费,她绝望地想。 “对,国外。”她的眼中恢复了一些神采,随即又黯淡了下来,这样贫穷的她,哪有钱去国外呢。 “没关系,”他伸手握住她因打吊针而冰凉的左手,将手心的温度传给她,试图让她感到一些温暖,“我们可以去国外,现在科技这么发达,说不定国外的医生能治好你的手呢。” 萧礼觉得有些难过和心痛,没有人比他更明白画画对她的意义,她仿佛是为画而活,用她的画拯救了一个又一个的人。 她躺在床上,出乎意料的,没有哭泣,整个人像是死了一般,眼神呆滞地瞪着天花板,仿佛连动都不会动了。 “什么?”韶华一听此言,如坠冰窖,满室的白色恐怖地向她袭来,压得她喘不过气,她只觉得心里空了一个洞,整个人都被绝望包围了。 “你的手臂是由逐鹿医院最权威的外科手术专家金医生主诊,皮特医生开刀的,你放心,手臂没事,只是以后不能画画了。”萧礼面无表情地说着最残忍的话。 “那我现在……”她的眼里闪过一抹恐慌。 “你的手臂伤的很严重,若是手术做不好,可能整条手臂都会失去知觉,那边的医院没办法做这样的手术,便把你送到逐鹿医院来了。”不得不说,萧礼的谎说得滴水不漏,叫人起不了半点疑心。 “为什么……我会在这里?”她总觉得事情有哪里不对劲,逐鹿私人医院医院隶属逐鹿集团,是国内为数不多的二十几个获得国际jci认证的医院。从挂号到就诊都有专人陪护,其中挂个号的价格就在千元左右,是国内首屈一指的高价格高服务医疗机构。一般来说,她被车撞了,路人打了120,送去的也就是附近的普通医院吧,怎么可能被送到逐鹿医院呢? “这里是逐鹿医院,你什么都不要想,安心养病。”萧礼为她解了疑惑。 韶华愣了愣,专职护士?专职管家?营养师?形体恢复师? “萧先生,病人没什么大碍,只需要好好休养。主诊医师金医生会每天过来检查一次的。病人刚做完手术,还不能吃东西,等金医生确定可以吃东西后,您的营养师和形体恢复师马上就会过来。简小姐,我是您的专职护士叶倩倩,你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可以随时按铃,我和金医生很快就会过来。另外,我一会儿会带您的专职管家吴玉林过来让您认识,以后您若有什么需要,可以直接跟她说。”护士说完后,便转身离开了。 相处的第一周是十分艰难的。 韶华赶紧点头。 两辆汽车刚离开两人的事业,萧夫人脸上的冷意又爬了上来,她冰冷地说道:“既然是老爷子的意思,那你便住在这里吧,但是有几个要求你要记住,这里的东西你不能随便乱碰,你也不能随意在这里走动,明白了吗?” 第二天一早,萧礼和老爷子便走了,萧夫人和韶华皆是有些依依不舍。 当晚,阿云就收拾了一个客房让韶华住了下来,那个客房的位置十分偏僻,里面的摆设也很一般,看得出来,萧夫人非常不喜欢她。 萧夫人当然不会吃了她,可是等待着她的,可能会是比吃了她更为痛苦的一个月。 老爷子决定的事情,向来是没人可以忤逆的,萧礼有些无奈:“韶华,我妈……我妈她不会吃了你的,你放心吧。” 韶华在她摔筷子的声音里颤抖了一下,无助地看着萧礼:“怎么办?” 萧夫人的脸色也非常难看,她狠狠地剜了韶华一眼,重重地见筷子摔在桌上,也走出了餐厅。 说完,他便放下了筷子,离开了餐厅。 她以求助的眼神望着萧礼,萧礼刚想开口,不料老爷子又说了一句:“就这么决定了。” 本来,萧夫人就极为讨厌韶华,要是两人处在一个屋檐底下,那她岂不是会被萧夫人给欺负死? 一瞬间,韶华感觉自己的噩梦来了。 萧礼刚想开口拒绝,不料老爷子又说了一句:“韶华是吧?你就留在家里多陪陪宝莲吧,宝莲缺个能谈心的人。” 一顿饭吃到最后,老爷子说道:“最近美国拉斯维加斯有些事情,需要你亲自去办理,这个月你就留在那里吧。” 韶华没听懂老爷子语气里的阿缜指的是谁,没将他与萧缜对号入座,因此只是沉闷的在吃饭,对于两人聊天的话题,没有一点兴趣。 萧礼对答如流,老爷子有些满意,又问到了萧礼的哥哥。 饭桌上的气氛极为沉闷,一顿饭几个人皆是吃得食不知味。萧夫人像是有很多话要跟老爷子聊,可惜老爷子对她爱理不理的,反倒是一直在询问萧礼生意上的事情。 怕引得萧老爷子不喜,萧夫人纵然再讨厌韶华,也没有再说什么。 “进去吧。”萧老爷子说完,率先朝别墅内走去。 这时候,阿云从别墅里走了出来,对花园中的一行人说道:“老爷、夫人、二少爷,吃饭了。” 一听这话,萧夫人的脸色更加难看了。 韶华心中一喜,看来见长辈穿得朴素些,是对的。 上一次走得太匆忙,他只留意到了她那双美丽的眼睛。 萧老爷子打量了拘谨的韶华几眼,见韶华穿的朴素,浑身上下没有半点金玉装饰,淡淡地点了点头:“这孩子还不错。” 忍了不到半刻,萧夫人实在忍不下去了,对萧老爷子抱怨道:“老爷,你看看这孽子,什么人都往家里带,也不嫌脏!” 萧夫人脸上的怒气更甚,可她不敢得罪老爷子,只得忍了下来,不再发作。 “宝莲。”老爷子不悦的瞥了萧夫人一眼,淡淡地说了一句。 韶华讷讷地站在门口,进退不得。 进去之后,萧夫人一看到韶华,脸色立刻就不好看了,冷声说道:“出去!谁让你进来的?” 萧夫人看起来非常开心,围在老爷子身边说着什么。萧礼有些意外,担忧地看了韶华一眼,还是牵着她的手走了进去。 晚上来到萧夫人的别墅时,不期然又遇上了老爷子。 虽然萧夫人的态度很伤人,但是韶华看似柔弱,实则坚韧,多年的生活磨去了她性格中软弱的一小面,让她变得百折不饶。 见她这么说,萧礼也只好点点头。 “没关系的,今天不行还有明天,明天不行还有后天……我就不相信咱妈一辈子都不接受我。”韶华坚定地说道。 “可是……” “她需要你的陪伴,”韶华说着,捧起萧礼的头,认真地说道,“萧礼,我是不会放弃的,我一定会努力的去做,让咱妈不那么讨厌我,今晚,咱们还是去咱妈家陪她吃饭吧。” “好多了,”萧礼点点头,叹了口气,“更年期的性格,总是阴晴不定。” “咱妈心情好点了吗?”韶华关切地问道。 “想你了,”他的鼻子亲昵的蹭了蹭她小巧挺巧的鼻头,在她的唇边啄了一下,“想你想得整夜都睡不着。” 韶华迷迷茫茫地睁开眼睛,伸出手臂拉低了萧礼的脖子,软软糯糯地问道:“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怎么不陪咱妈吃个早饭呢?” 病发 一开始,萧礼就联系上了萧老爷子,可惜萧老爷子对萧夫人并没有多少感情了,就算在国内,也不愿意过去。 韶华一连打了十几个电话,可是那边就是不接,万般无奈之下,韶华将电话打给了萧礼。萧礼听韶华说完事情的始末之后,叹了口气,纵然是心急如焚,无奈他那边有个大生意,根本走不开,但是他承诺韶华,一定会让老爷子回来看萧夫人的。 于是她赶紧掏出萧夫人的手机,首先播出了萧老爷子的电话。 韶华也全程跟在了萧夫人的身边,为她办理住院手续等一切事宜。等忙完这一切的时候,韶华才想起来,这件事情,她没有通知任何人。 电话是直接打到逐鹿医院的,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后,逐鹿医院很快便派来了救护车,将萧夫人接上了车。 韶华吓得脸都白了,将萧夫人扛在肩上,艰难地走出了洗手间,找到了萧夫人放在床上的手机,打了一个急救电话。 果然,洗手间里满是鲜血,而萧夫人已经晕倒在了盥洗池旁。 叫了好几声后,也没听到里面传来任何的声音,韶华急了,不顾一切地使劲踹着门,踹到她气喘吁吁、几近虚脱的时候,终于将洗手间的门给踹开了。 反应过来的韶华,盯着地上的血迹,捂住了鼻子,循着血迹,走到了洗手间,敲了敲门:“阿姨?阿姨?你在吗?阿姨?” 韶华瞬间便明白了萧夫人发狂的原因,鬼使神差的,她伸手往后翻页,看到萧老爷子和不同的嫩模那一堆堆的艳照,她震惊了,感觉心脏像是被什么击中了一般,满满的都是难以置信。 一推开门,便闻到了浓郁的血腥味,韶华的心里涌起不祥的预感,她赶紧走了进去,只见桌上的电脑正开着,显示屏上展现的是萧老爷子与几个嫩模在一起,穿着暴露的图片。 等收拾好自己的情绪出来的时候,却发现整个二楼一片寂静,韶华虽然很害怕萧夫人,但更多的却是对萧夫人的不放心,她放轻了步伐,悄悄地走到了萧夫人的门外。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韶华把自己关在房间,狠狠地哭了一个小时。 韶华在她的殴打下发出一声声的嚎叫,眼泪不停地往下流,可萧夫人就是不停手,直到韶华狼狈地逃离了她的房间。 韶华不知道她在发什么疯,又不敢还手,在她的殴打下默默地朝门边挪去,萧夫人像是疯了一般,手劲大得吓人,一边打一边嚷嚷道:“我打死你们这些狐狸精!这些想上位的狐狸精!” “啊——!”滚烫的饭菜烫伤了她的脸,她发出了可怜的哀嚎,可萧夫人却不肯放手,拿起手边的东西便朝韶华狠狠地砸去。 韶华不知此言何意,不敢随便接话,萧夫人却坐直了身子,一把揪住了韶华漆黑的长发,将餐盘里的饭菜全部摔在了韶华脸上:“一个又一个!一个又一个!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些狐狸精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身体不好?”萧夫人冷笑一声,“你们一个个的,不就是巴不得我早点死吗?” 韶华将午餐放在桌子上,劝道:“阿姨,您现在不能抽烟喝酒,这样对身体不好。” 韶华端着午餐上楼的时候,萧夫人桌上的烟灰缸里,烟蒂已经堆成了小山,而她的脚下,也躺了大大小小好几只酒瓶。 这段时间,萧夫人在韶华和阿云的照顾下,几乎没怎么吐血,可这烟酒要是再沾,那简直就是催命。 韶华知道,得了胃癌的人,是不能吸烟、喝酒的,否则会病发,弄得不好便是吐血身亡。 这一天,萧夫人在看了一封电子邮件之后,不知从哪里找出了一盒烟,她又从酒窖里拿出了几瓶洋酒,一边抽烟一边喝酒,看起来非常颓废。 不得不说,阿云走了之后,韶华确实辛苦了很多。萧夫人是个十分挑剔的人,稍微做得不好,等来的便是她冷冷的呵斥。第二周,韶华过得像是个旧社会地主家里的丫鬟一样,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干得比驴多,而且还不招地主婆待见。 “让你拿你就拿着吧,我还等着你早点回来呢。”萧夫人不耐烦地将卡塞到了阿云的手里,转头吃起了早餐。 “这如何使得。”阿云连连摆手,不敢去接。 萧夫人从手包里拿出一张卡:“这张卡里没什么钱,拿去给你女儿买点补品吧。” “知道了,谢谢夫人,谢谢夫人!”阿云连连点头。 萧夫人此时对韶华已经没那么厌恶了,便潦草地点了点头:“那你快点回来啊。” 阿云见韶华说得真诚,站出来说道:“夫人,你让小姐试试吧,小姐可能干了,这段时间帮我干了不少活,不管是洗衣服、除草、拖地还是做饭,小姐什么都能做。” 韶华赶紧说道:“阿姨,我可以的,我以前也给有钱人当过保姆,我可以的!” “这……”阿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可是这一时半会的,你让我上哪儿找个称心的保姆?”萧夫人的语气虽然软了一些,但依旧很是不满。 “我女儿昨晚生了对双胞胎,我要回去帮女儿带一个月的孩子,顺便在女儿坐月子期间好好照顾她,夫人也知道,女人生孩子可是大事,万万不能马虎的,我女婿那边无父无母的,他白天又要出去工作,我女儿这边不能没人照顾。”阿云为难的说道。 “怎么?”萧夫人有些不满的皱起了眉头。 第二周的星期二,阿云在做完早餐后,犹犹豫豫地踌躇了半天,对萧夫人说道:“夫人,不好意思,我可能要请一个月的假。” 从那以后,她对韶华的态度软了许多。 而在她身后不远处,睡不着觉出来喝水的萧夫人端着杯子站在那里,也不知刚才那番话,她听到了多少。 “好,那你要好好照顾自己。”说完,韶华便挂了电话,叹息了一声,开门走了进去。 “真的吗?”虽然还是不相信,但是韶华的努力令他动容,于是萧礼说道,“那你好好跟妈相处吧,记得没事的时候,给我打打电话。” “当然了,”韶华努力使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肯定得不能再肯定,“妈是刀子嘴豆腐心,妈对我挺好的,跟妈在一起我觉得非常开心。萧礼,你知道的,我从小就没有爸爸妈妈,因此我真的很渴望能得到父母的关爱,萧礼,你的妈妈就是我的妈妈,她让我感受到了家的感觉。” “真的吗?”萧礼的语气是明显的不信。 “没有,妈对我特别好,你走了以后,妈每天都带我去美容会所呢,她下午的时候,还会跟我一起在花园赏花,妈她人特别好,真的。”韶华不想让他担心,因而使劲撒谎。 “我在这边一切都好,为了你,我也会好好照顾自己的,倒是你,我妈没有为难你吧?”萧礼问出了最担忧的一个问题。 韶华像是一个思念丈夫的妻子一样,絮絮叨叨地交代了很多,而向来性子暴躁容易不耐烦的萧礼,居然将她整整二十分钟的交代都听完了,而且还觉得非常幸福。 韶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你就知道拿这话哄我开心。萧礼,这一周,你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按时睡觉?不要经常抽烟,对肺部不好,还有,不要为了应酬往死里喝酒,我会心疼的。你在外面,多在车上放几件衣服,随着气温的变化,随时给自己加衣……” “还好,一切都好,就是太想你了,想得有些睡不着。”萧礼颇有些哀怨地说道。 韶华的脸上不自觉地浮现出了一个动人的微笑,阴霾的一周的心情在瞬间便放晴了,于是,她的声音也轻快了起来:“我也想你了,你在那边还好吗?” 电话是萧礼打过来的,带着久违的思念的声音,一上来便说道:“韶华,我想你了。” 刚到房间门口,手机铃声便响了起来,于是她开门的手也就顿在了那里,伸手接了电话。 一日中午,萧夫人在睡午觉,韶华帮着阿云洗完碗后,也上了楼。 一周就这么过去了。 韶华又何尝不知道委屈?萧夫人尖酸刻薄起来,简直让人招架不住,有好几个夜晚,她被萧夫人扫地出门,默默的蜷缩在了花园的长椅上,早上起来差点发烧。 有时候,阿云私下里会劝着韶华:“夫人脾气很坏的,你就不要总是在夫人面前乱晃了,这样只会惹得自己不开心,你放心吧,老爷子只是说了让你在家里陪着萧夫人,又没说让你怎么样,你其实不必巴巴的往萧夫人身边贴,免得委屈知己。” 不理会还让她好过些,偶尔的口出恶言,简直让她难堪至极。 天冷的时候,她提醒萧夫人要加衣服,萧夫人也当她是陌生人,萧夫人去美容院的时候,她跟在身后,萧夫人也从不理会她。 为了好好调理萧夫人的身体,韶华研究了很多食谱,可惜她做的饭菜,萧夫人从来不吃。 接受 最近,由于很多不可抗力因素,作者更新不稳定。唉,作者要毕业了,事情一堆,每天还要做各种兼职来养活自己,所以,真的很对不起大家,作者穷啊穷 ------题外话------ 韶华不明白萧夫人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便也没有再接话。 韶华一惊,有些受宠若惊地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看着萧夫人,不料萧夫人却说道:“不过你也别高兴的太早,恋爱尚有倦怠期,结婚这事儿,就更是长久的磨难与煎熬,能与萧礼走到哪一步,全看你自己吧。孩子,萧家的门不是那么好进的。” 萧夫人自嘲的笑了笑:“算了,都过去了,现在想来,多半是萧礼那孩子的主意,你这孩子看上去没那么多心眼子。唉,儿孙自有儿孙福,你们俩的事情,我不打算再管了。” “阿姨,对……对不起……”当年的事情,她到底是解释不清楚。 “那时候,萧礼那孩子不知道发什么疯,拿着我的副卡,跟你在国外疯了将近两个月,连一个电话都没给做妈的打,你说你这样的女孩,我能喜欢吗?”提起当年的往事,她的语气仍然有些不满。 “我知道……” “没有就好,”她的面上闪过一抹忧愁,“孩子,我记得你,以前在宾县的时候,我就见过你,不过,一直以来,我都不喜欢你。” “我没有,阿姨。”韶华摇了摇头。 “你们在上面吵架,那声音我都听到了,从头到尾都是萧礼一个人在骂你,”她夹了一筷子菜放在韶华碗中,“他的脾气虽然坏了点,但是他本性还是不坏的。这次的事情,他只是太生气了而已,你不要太在意。” 韶华想了想,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他这孩子自小脾气大,你多担待点,”萧夫人叹了口气,第一次用如此柔和的语气跟她说话,“其实这事儿也是我的错,明知道老爷子事情多,还硬是要将他留在身边,是我老糊涂了呀。” 韶华默默地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萧夫人见她眼睛肿肿的,鼻子红红的,一看就是哭过的模样,不由得问道:“怎么了?萧礼这孩子给你委屈受了?” 做好晚餐后,韶华将菜一样样的端到了桌上,从二楼喊了萧夫人下来。 她不明白她做错什么了,她只是单纯的想让萧夫人开心而已。 韶华在厨房的窗边,目送着车辆的离去,一边削土豆皮,一边掉眼泪,她的心恍然不安,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两人认识这么久以来,这是第一次,萧礼对她发这么大的火,那种神情,似乎恨不得掐死她。 萧老爷子被风风光光的送走了之后,萧礼也气呼呼地走了。 韶华根本不知道她单纯的想法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她感到非常委屈。 见到家中的景象,萧礼自然也是震怒,他第一次对韶华发这么大的脾气,将韶华整整骂了一个小时。萧老爷子在洪门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而他公然消失了好几天,定会引得洪门内部猜测纷纷,此时,洪门内指不定已经起了内讧,血流成河了。 一周后,萧礼从美国匆匆回来了。 有了萧老爷子的陪伴,萧夫人的心情果然好了很多,病体在韶华的照顾下也恢复得很快,自这件事情以后,萧夫人对韶华的态度有了很大的改观,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动辄嘲讽怒骂了。 萧老爷子醒来后,自然是震怒,可惜韶华虽然害怕,却是面不改色、理直气壮,每日给萧老爷子吃的饭里面都加了料,限制着萧老爷子的行动。 于是,在韶华的安排下,萧夫人出院了,绑着昏迷的萧老爷子回到了别墅,并且带走了一批医护人员。 “能留一时是一时。”韶华认真地说道。 “可是……”萧夫人难以置信地望着昏迷过去的老爷子,“要是老爷子醒了过来……” 说到此处,韶华再也说不下去:“阿姨,您要是想打我,就打吧,除了迷晕了老爷子,我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让老爷子留下来。” 萧夫人大惊,正要喊一声,不料韶华说道:“阿姨,我知道您很想念老爷子,希望老爷子能呆在你身边,可是您瞧老爷子这样子……” 萧老爷子吃完后,突然感觉眼前一黑,顿时什么都不知道了。 萧夫人刚做完手术,不能吃饭,韶华只能喂她吃一些流质食物,而韶华要伺候着萧夫人吃东西,自然是不能吃午饭的,于是买上来的饭菜,便都让萧老爷子吃了。 韶华高兴地笑了起来:“太好了。” 韶华那双美丽的眼睛一瞬不瞬的望着他,多年游戏花丛的老爷子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眼睛,虽然对于儿子的女人,他不会有什么兴趣,但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不自觉地便点了点头。 “老爷,那就吃个饭再走吧,”韶华端着饭菜走进来说道,“已经中午了,陪阿姨吃个饭的时间总是有的吧。” “你以为男人都像你们女人这么闲,不用赚钱养家吗?”萧老爷子冷声说道,“一天到晚尽出些幺蛾子!” “老爷,你就多陪我一会儿吧。”萧夫人以哀求的语气说道。 等韶华去买了饭菜端上来时,只看见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40 部分阅读 “老爷,你就多陪我一会儿吧。”萧夫人以哀求的语气说道。 等韶华去买了饭菜端上来时,只看见萧夫人伤心的脸和老爷子一脸不耐烦的神情。 老爷子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起身再次走进了病房,这次,韶华没有跟进来。 “老爷,”韶华急了,低声嚷嚷道,“阿姨她现在真的很需要你,我能看得出来,老爷你多陪陪阿姨吧。” 韶华说得很含蓄,但是萧老爷子立刻便听懂她在说什么了,他的面色不由得更加阴沉了起来,气哼哼地说道:“这倒是活该了。” “阿姨她看到了一些照片,一些……一些您和别的女人的照片。” “你直说便是。”萧老爷子摆了摆手。 “这……”韶华抬起头来,小心地看了一眼萧老爷子的脸色,忐忑不安,不敢说话。 萧老爷子闭了闭眼睛,有些烦,片刻后,他又睁开眼睛说道:“她为什么喝酒?” 韶华害怕地抖了抖,战战兢兢地说道:“对……对不起,老爷。” “嗯。”萧老爷子看了韶华一眼,目光有些阴沉。 “医生说情况很不好,要是阿姨再喝酒抽烟的话,只怕活不过三个月了。” 他来的时候,萧夫人还没有醒,于是萧老爷子便走了出去,韶华倒了一杯水过来,萧老爷子坐在病房外的长椅上,端着水杯喝了一口水,问道:“情况怎么样了?” 终于,在第三天将近中午的时候,老爷子来了。老爷子的进来的时候,脸色非常不好看,像是被人胁迫过一般,韶华知道,萧礼肯定想了什么法子让老爷子屈服了,否则老爷子不会是这副表情。 于是,相对无言,这一天两人再也没说过话。 萧夫人明白她在想什么,只是淡淡地哦了一声。 她的脸上露出了惶然的表情。 “我……我有些不放心,这两天都是亲自照顾您的。”说罢,韶华又想起,其实护工比自己更专业,萧夫人会不会因此不开心? “护工呢?”过了一会儿后,萧夫人又问道。 萧夫人在她因发炎而通红的脸上停留了片刻,没有说话。 那天的烫伤不太严重,事后虽然有些发炎,但涂了些药膏后,发炎的情况已经缓解很多了。 韶华受宠若惊地膛大了眼睛,直到看到萧夫人厌恶地皱了皱眉,才赶紧摸着脸说道:“不疼了,已经没事了。” “脸上还疼吗?”静默了一会儿后,萧夫人睁开眼睛问道。 加之那天看到了私人侦探给她发来的一些照片,萧夫人更是受到了严重的刺激,完全失去了理智,将韶华当成了她的发泄对象。 只是,因为萧老爷子在外面总是有太多女人的缘故,萧夫人对这些贴上他们家的女人,那是打从心底的厌恶的。 经过这两周的相处,萧夫人明白,韶华这孩子虽然骨子里被社会淫浸得有些虚荣,但事实上是个很老实的孩子,没什么坏心眼,做事也踏实。 萧夫人叹了一口气,没有再说话。 这话当然是撒谎骗她的,但是面对一个可怜的病人,善良的韶华实在不敢说实话。 韶华见状,有些不忍,低声说道:“阿姨放心吧,老爷子此刻在飞机上呢,他明天就能到了。还有,萧礼说,他很快便过来看您,回来了他就不走了。” 萧夫人的眼里闪过一抹哀伤,闭了闭眼睛,不只是累了,还是伤心了。 韶华浑身一震,不敢去看萧夫人的眼睛,只能心慌地说道:“已经给萧礼打过电话了,萧礼说,老爷子马上就来了。” 她的视线汇聚到韶华脸上,气若游丝地吐出几个字:“老爷子呢?” 别说老爷子了,就连杨婷母女,也没有来。两天后,韶华正拿着湿的棉签给她涂抹嘴唇的时候,萧夫人醒来了。 这是韶华最为孤独无助的两天,她一直守在重症病房内,衣不解带地照顾着萧夫人,可是萧夫人丝毫没有醒来的迹象,萧家那边也没有来一个人。 韶华听后,脸上吓得惨白,连连点头,承诺自己一定会好好照顾萧夫人。 医生出来后,对韶华说道,萧夫人这次的情况十分危险,以后不能再喝酒抽烟了,若是再这样做的话,只怕连三个月都活不到。 萧夫人这次的情况十分危险,在手术室里抢救了整整一夜才抢救过来,韶华守在外面,担心得一夜没睡,眼里满是鲜红的血丝,整张脸也憔悴不堪。 甘甜 那之后,萧夫人,待韶华不再苛刻,韶华也谨守着本分,怀着一份对长辈的尊敬和爱戴,无微不至地照顾着萧夫人。 不得不说,萧夫人是个很懂得享受生活的女人,她带着开始带着韶华享受上流社会各种奢华的生活,开始调教她的时尚品味,她们的相处模式渐渐地有了婆媳的味道。 韶华为人忠厚老实,虽然是虚荣了些,好在萧家有让她虚荣的资本。 萧夫人有时候会邀请一些有身份地位的太太们过来打牌聊天,韶华便静静地切好水果、倒好茶,然后坐在沙发上看看杂志,等候着那些夫人们的吩咐。 最开始,那些夫人们以为她是新雇来的佣人,看她的眼神挺不屑一顾,吆喝的语气也带着一股上位者的姿态,不料萧夫人直接说了一句:“她不是佣人。” 一句话,便堵住了所有人的嘴,大家看她的眼神开始变了,在萧夫人走开的时候,会聚在一起窃窃私语,纷纷猜测韶华的来历。 而第二次,当她们打探到了韶华的来历后,看她的眼神便很是不屑。不过萧夫人却不以为杵,没有因为她们的眼神而可以冷落韶华,这让韶华的心中暗暗的存了一份感激。 有一次,杨婷母女来到别墅看萧夫人,那对母女对萧夫人态度的转变感到很是惊讶,不过杨婷对韶华讨厌归讨厌,却不存在厌恶。 杨婷对她的讨厌,是一种范而言之的讨厌,她讨厌一切虚荣的人。 这次杨婷母女,其实是被老爷子喊过来的。老爷子说,既然萧夫人觉得一个人住很寂寞,那就让杨婷母女也搬过来住吧,人多些自然就不会想那些杂七杂八的了。 萧夫人对杨婷的母亲杨婉蓉的感情十分复杂,当年她跟了萧老爷子的时候,杨婉蓉也跟了萧老爷子,但是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后来,萧夫人先有了萧礼,过了半年,杨婉蓉也怀上了杨婷。 可以说,两个女人都是受害者。萧老爷子年轻的时候为人风流,红颜知己遍布大江南北,不过到后来,也只有萧夫人陈宝莲与杨婉蓉较为幸运,母凭子贵,其他的那些红颜知己,全被萧老爷子给抛弃了。 后来萧大夫人病逝后,陈宝莲仗着生下萧礼的功劳,成为了萧夫人,而杨婉蓉,至今也没有半个名分,虽然出门的时候,会被人下人们恭恭敬敬的喊上一声三夫人,但这声三夫人,绝对不是什么好话,每次一听到三夫人这个称谓,杨婉蓉都如鲠在喉。 杨婉蓉年轻的时候,是个颇有名气的画家,出自一个落魄的书香门第,周身散发出一股古典的气质,有着当代中国女子难得的含蓄美。也正是这股含蓄,让杨婉蓉这些年对老爷子从未提出过任何要求,爱着他,却要看着他将一个个不同的女人拥入怀抱,郁结在心的她,这些年身体也不好。 杨婉蓉对韶华并没有太多的偏见,可能是因为遭遇相似,同病相怜,杨婉蓉觉得韶华十分可怜。她这些年自怨自艾惯了,只觉得自己年轻的时候太傻太天真,如今才落得一个尴尬的境地。 本能的,她觉得就算是陈宝莲接受了韶华,韶华也不可能嫁入萧家,萧家代表的是一个大家族,萧礼不是一个普通人,可以随心所欲的娶自己喜欢的女孩。 因着这层关系,杨婉蓉对她非常照顾,在萧夫人找人来家里打牌的时候,她经常拉着她去花园里聊天。她对韶华说,文人虽然自命清高,但是骨子里也是免不了虚荣的,就算是古代,也是学得文与武,卖与帝王家。 当年她认识萧老爷子的时候,萧老爷子在江湖上已经有了一定的地位、财富与声望,因此心比天高的她,才会看上他。古来美人爱英雄,并没有错,错就错在,她不知道英雄身边美女多,而她不是唯一的一个。 韶华不知道她跟她讲这些话是什么意思,有时候听杨婉蓉讲当年她和萧老爷子发生的那些浪漫的故事,韶华也很是唏嘘,曾经沧海,都变作了桑田。 杨婉蓉很是珍惜这段浪漫美好的回忆,可是谁又知道萧老爷子将这份浪漫到底克隆了多少份,给了多少个女人? 见韶华也喜欢画画,杨婉蓉与她更亲近了。不得不说,杨婉蓉在国画上的造诣,当真算得上是一代大师了,而且她的画风,糅合了东方与西方,取百家之长,形成了独特的个人风格。 呆在杨婉蓉身边,韶华觉得自己在绘画上的眼界,豁然开朗。 因着杨婉蓉这层关系,韶华与杨婷之间冰冻的情意,开始慢慢地融化了。 两人是适龄的女孩子,话题自然会多一些。其实从某一方面讲,韶华还是挺佩服杨婷的,自从上了高中之后,杨婷就没再管家里要过钱,自己晒得像个小黑人一样,天天在外面做各种兼职。 母亲的悲剧让她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女人的脑袋不要往男人的肩膀上乱靠,一个不好,小心脑袋掉下来,所以说脑袋还是乖乖长在自己的脖子上最好。 她还说,这世上唯一可以花的心安理得的钱便是父母的钱,但是她不接受父母的钱,那些钱来路不正,违背自己的良心。 杨婷显然知道些什么,但是她不肯跟韶华说,因此韶华到现在还不知道,萧家到底是做什么的。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便过去了,萧礼办好了拉斯维加斯那边的事情,回到了国内。 韶华如愿跟萧礼回到了家中,而萧夫人,却被萧老爷子给强制送进了疗养区。 日子似乎回归了正轨,萧礼不出差的时候,韶华每天在家里做好早餐和晚餐,中餐送到萧礼的公司去。 考好了驾照的韶华,有时候会开车接杨婷和薇薇出来逛街,有时候去马场打打马球,有时候去自家的赌场玩上几把。 学好了梭哈之后,韶华每次去赌场,便是一招鲜,吃遍天,好在赌场的人都知道,韶华是自己人,羊毛出在羊身上,随她怎么赢。 虽然悠闲,但如此规律的生活也不免无聊。 有一天,韶华出去买菜的时候,刚从超市里出来,便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小姐,你钱包掉了。” 韶华回过头,见一个穿着休闲装的女子手里拿着一个钱包,对她微微一笑。 “谢谢。”韶华上前,接过了钱包,钱包里的现金还是蛮多的,现在这样拾金不昧的人很少了。 “不客气,我在这边买菜,经常看到你。”休闲装女子笑了笑,一张美丽的脸生动无比。 这是韶华第一次在现实中看到如此漂亮的女人,她看起来与自己差不多大,一米七的高个子,身材却非常好,光从背影看,已是叫男人抓狂,而正面的她,也漂亮到万里挑一。 韶华的脑海中顿时浮出一句话,如此罕见的美人,不去当明星,真是可惜了。 “不好意思,我可能……”韶华尴尬地抓抓头发,“我可能不太关注周围的事……” “没事,看来我的魅力还需要在修炼,”休闲装女子不在意地笑了笑,“你住在金碧山庄是吧?我也住在那里。” “呵呵。”韶华不太善于和陌生人沟通。 “以后我们可以一起来买菜啊,你也是家庭主妇吧?”女子走过来,很自然地挽住了韶华的胳膊。 韶华长这么大,除了杨婷之外,还没有过任何一个女性朋友,一时间觉得有些不自然。 “我……我还好,我男朋友住在这边。” “还没结婚啊?”女子有些惊讶,“不过也是,你还年轻。” “你不也一样年轻么?”韶华奇怪地说道。 “我和我老公在一起两年了呢,”女子笑了笑,“我现在大三了,满了20岁就可以结婚了呀,不过我和我老公那是奉子成婚的啦,为了生孩子,我特地休学了一年。” “生孩子?”韶华惊讶地睁大了眼睛,“才20岁?” “反正迟早都是要生孩子的嘛,”女子笑了笑,“你放心,我老公可不是学生,他有工作,有能力可以养活我的。” 两人一边说,一边朝金碧山庄走去,女子说道:“我叫甘甜,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简韶华。” “韶华?这可真是个讨人喜欢的名字,”甘甜甜甜的笑了起来,“我老公说,我的名字也很讨人喜欢,他喜欢喊我甜甜,他说我整个人啊,像是糖一样甜,让他一刻都离不开。男人啊,都是撒谎的大骗子,他整日里忙着工作,都没时间照顾我和宝宝,还说一刻都离不开我。” 听着甘甜有些哀怨的语气,韶华说道:“也许是工作太忙呢,我男朋友也整天忙得不见人影。” “是忙就好咯,就怕他瞒着我在外面养女人。”甘甜的语气有些冷了起来。 “怎么会呢?”韶华打量着甘甜,“你长得这么漂亮,就算是混娱乐圈,也能大红大紫。” “男人啊,总是希望漂亮的女人越多越好,怎么会在一棵树上吊死呢?我老公当年啊,就是因为我长得漂亮,才一眼看上了我,你说,他要是下次再看见个更漂亮的,或是风情各异的,是不是就不要我了?” “不……不会吧……”韶华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好朋友 “韶华,你可真傻呀。”甘甜看着她,若有所思地说道。 “不过,男人就是喜欢你这种傻的。”她又笑了笑。 韶华不知道她这话是什么意思,便也没有接话。 走到公寓底下,搭乘电梯,甘甜说道:“我住在这座公寓的16层,你呢?” “我住在20层。” “那以后要是没事,我来找你玩儿吧。” “好啊,”韶华无法拒绝别人的好意,“你可以带你老公一起过来串门,我和我男朋友晚上一般都在家的。” “算了吧,我老公可不管心我的交际。”就在这时,电梯升到了16层,甘甜朝她挥了挥手,“明天早上我来找你,一起去买菜。” 当晚,萧礼回到家的时候,韶华已经煲好汤了,她体贴的为萧礼盛了一碗汤,说道:“萧礼,我今天认识了一个新朋友。” “多交些朋友也好,你一个人在家也无聊。”萧礼吹了吹汤,说道。 “刚好她住在楼下呢,以后可以多走动走动,”韶华笑道,“是个很年轻的女朋友,现在已经结婚了,还幸福的怀了一个宝宝,她长得可真漂亮呀,就像电视明星那样。” “有你这么漂亮?”萧礼放下勺子,挑起韶华的下巴逗弄她。 韶华打开他的手:“我是说真的呢,她长得好漂亮呀,嫁得也超好,老公有车有房,还特别爱她。” “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萧礼失笑,“你要是照顾好了我,也就不用去羡慕别人了。” “哪能不羡慕呢,她长得那么漂亮,”韶华咂咂赞叹道,想了想,又侧脸说道,“要不我也去整个容吧?这样你看着我就不会嫌我丑了。” “小傻瓜,现在也没嫌你丑啊,”他伸手刮了刮她的鼻子,“我家韶华呢,外在美已经是一百分,内在美更是棒棒的,羡慕别人做什么?” “要不,下次我们把她邀请过来做客吧?她叫甘甜。” “你说什么?”萧礼的脸色瞬间就变了。 “她叫甘甜,是个大学生,不过已经结婚了,现在还怀孕了,怎么啦?”韶华疑惑地看着他。 “没什么,”萧礼的脸色平静了下来,“确定是个大学生?” “你到底在想什么呀?怎么突然这么关心别人的事情了?”韶华有些吃醋了,“难道你想要我介绍美女给你认识?” “你想哪儿去了,”萧礼拉着她坐了下来,“吃饭吃饭。” 第二天早上,萧礼出了门,韶华刚刚洗了碗,便听到门铃声响了,她从猫眼里往外看去,见识甘甜,便开了门,笑道:“这么早啊,进来吧,我换身衣服就好。” 甘甜打量着公寓内的布置,有些羡慕地问道:“这套公寓的设计风格不像是出自那些人云亦云的设计师啊。” “我男朋友亲手设计的,家具什么的也都是他亲自去挑选的。”韶华自豪地说道。 “真是羡慕你啊。” 不知道为什么,韶华听甘甜的声音,竟像是带了一丝酸涩。 当韶华换好衣服走衣帽间走出来时,甘甜走了进去,看着一整个火车车厢那么大的衣帽间,又翻了翻全是名牌的衣服,语气更加酸涩起来:“我老公跟我在一起,从来没为我这么大手大脚过。” “嗯?”韶华不解其意。 “当年我跟他热恋的时候,管他要个lv的包包,还要使劲浑身解数,把他伺候的舒舒服服,简直像是卖,身一样,”甘甜酸溜溜地说完,又自嘲地说道,“想不到他也会为别人如此上心,如此挥金如土。” “你在说什么?”韶华听不懂。 “没什么,我们出去买菜吧。”甘甜挽着她的手,走了出去。 甘甜是个典型的享乐主义的女孩,对于买菜做菜这些家务事,并不擅长,走到超市后,韶华很好心的一边帮她挑选,一边教导着她挑选蔬菜肉类的要诀。 反正中午无事,她便拎着一堆的菜,到了甘甜家里,开始手把手的教甘甜做菜。 做到最后,甘甜不耐烦了,菜依旧是韶华一个人做完的。 看着韶华端上来的满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甘甜问道:“你这么会做菜,你男朋友可真有福呀。” “哪有,”韶华羞涩地笑了笑,“咱俩赶紧吃吧,吃完我打包一些拿去他公司,外面的饭菜总是没有家里做得那么干净。” “韶华,”甘甜叹了口气,看着她,“你有没有想过,你这么贤惠,你男朋友迟早有一天会腻了你啊?” “啊?”韶华笑了笑,“应该不会吧,他说他只喜欢我这种的,再说了,我们以前有过很多很难忘很美好的回忆,是我们一辈子的独家记忆,我相信他不会抛弃我的。” “可是你看看你,几乎都成为了只围绕着他打转的家庭主妇了。” “还好吧,家务都是请钟点工做的,我每天也就是做饭,给他妈妈打个电话,约他妹妹出来喝喝茶,也不算太家庭主妇吧?” “你连你男朋友的妈妈和妹妹都搞定了?”甘甜惊讶地膛大了眼睛。 “阿姨和妹妹人都特别好,挺好相处的。”虽然一开始很艰难,但是现在真的相处的很好,大家都已经接受了她。 “你可真有本事啊,”甘甜酸溜溜地将她打量了一遍,又问道,“你是怎么让她们接受你的?” “不知道,我就只是老老实实的在做自己的事情而已。”韶华老实的说道。 “你运气可真好啊,”甘甜牵强的笑了笑,“韶华,我看你男朋友挺有钱的,俗话说的得好,男人有钱就变坏,难道你就从来没有怀疑过他吗?” “他虽然很会哄我开心,但是我相信他,你看,”她抬起右手,露出一只美丽的钻戒,“在冰岛的时候,他跟我求婚了,他说他这辈子只爱我一个人。” 甘甜有些震惊,但她很快就平复下了自己的情绪,笑着说道:“真是恭喜你了。” “甘甜,我看你都不怎么会做菜,要不这样吧,以后我来照顾你的饮食生活吧,孕妇最需要营养了,若是营养不好的话,宝宝也不会健康的。”韶华非常心善地说道。 “韶华,你可真善良,又善良又单纯,”甘甜幽幽的看着她,“这样的你,极容易被男人骗,也极容易被女人骗,女人啊,还是长个心眼的好,免得被男人抛弃了都不知道。” “你想太多了啦,我觉得你可以跟你老公多聊聊,这样你就不难过了,你这个是怀孕初期的综合症,容易东想西想。”韶华安慰道。 两人吃完饭,韶华装了一些饭菜,离开了甘甜的家:“保温盒改天还给你。” “送你了,拿去用吧。”甘甜挥了挥手。 “不用,我明天早上还给你。” 就这样,韶华和甘甜成为了很好的朋友,甘甜正式的介入了韶华的生活,两人像是姐妹一般,只要萧礼不在,甘甜几乎都黏在韶华身边。 韶华从来没见过甘甜的丈夫,每一周去孕检,都是韶华陪伴着她去的。 有一次,甘甜过马路的时候,差点被车撞倒,出了先兆流产的迹象,韶华想联系甘甜的丈夫,可甘甜却不让联系,只是紧紧的握着韶华的手,让韶华陪伴着她。 相安无事后,脸色苍白的甘甜,摸着肚子说道:“小乖乖,你要记住,在你最危险的时刻,是你韶华阿姨陪在了你身边,知道吗?长大以后要对韶华阿姨好,知不知道?” “它才三个月呢,哪里听得懂。”韶华笑道。 甘甜的神色突然认真了起来:“韶华,你可以不可以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你说吧?” “韶华,”她叹了口气,欲言又止,“我丈夫那边,其实不希望我生这个孩子。” “为什么?”韶华非常惊讶。 “理由是什么,我不能告诉你,”甘甜为难地看着她,“韶华,你答应我,你一定要答应我,一定要让这个孩子生下来,好吗?” “这……这我怎么能保证?你要跟你夫家那边的人沟通啊。”韶华不解其意。 “不!只要你同意就够了,你的同意比一切都有用,”说着,她抓着她的手,放在了自己肚子上,“韶华,孩子生出来以后,不管是男是女,你都一定要将它当做自己的亲生孩子看待,好吗?” “你是让我做它干妈吗?好啊,我很喜欢孩子呢。” “不,不是的,你要将它当做你的亲生孩子,好吗?”甘甜惶急地说道。 “甘甜,你怎么啦?”她不解的看着她,“像是交代遗言似地。” “韶华,你什么都别问,什么真的,到时候你什么都会知道,我只求你现在答应我,以后会待这个孩子视如己出,就不负我将你当做我亲姐妹了。”说着说着,甘甜竟然流下了眼泪。 “你别哭啊,甘甜,别哭,”韶华赶紧从自己的袋子里拿出纸巾,“我答应你,我答应你还不成吗?” “韶华,我感激你一辈子,我这辈子都感激你!”甘甜泪流满面。 怀疑 萧礼出门的时候韶华还在睡觉,她昨晚睡得迟,凌晨三点多才睡着。 “我上班去了。”萧礼在她门口喊她。 “恩。”韶华迷迷糊糊的答了一声,翻了个身又继续睡。 萧礼无奈的叹了口气,出门了。 今天天气微凉,风有点大,卷的地上的落叶都飘了起来,可是天空上又挂着明晃晃的太阳,温暖的光线刚晒到皮肤就被胡乱的风给吹散了。 路上行人匆匆,纷纷裹紧身上的外套,低头匆匆走过。 都赶着上班呢。 只有韶华还在睡,无止境的睡,她窝在宽大的床上,整个身子都陷在柔软的被子里了,枕头上散着她的一头黑发,小脸儿却不见了踪影。 “唔…。”床上的人闷哼一声,然后从被子的缝隙中露出一个头来。 要闷死了。韶华露在被子外面的嘴大口的呼吸着空气,脸蛋的憋红了。 “叮咚。”门铃响的正是时候。 韶华皱皱眉,手伸出来扒拉一下糊在脸上的头发,眼睛始终睁不开。 “叮咚。”门铃自强不息的持续响着。 韶华脑袋偏过去换了个方向,眼睛还是睁不开。 耳朵竖着听了半晌,没等来第三声门铃,韶华正纳闷这是谁难道就走了吗,正打算努力睁开眼去开门的时候,手机欢快的唱了起来。 看来人还没走。 韶华挣扎着爬起来,被子掀到了一边儿,满头的乱发堆在肩头,她跌跌撞撞的走下床去。 这个时候来找她的只有一个人,她都懒得接电话了,每天准点儿来,没有一天迟到的。 时间怎么就掐的这么准呢! 门还只拉开一条缝的时候门外的人就已经喊了起来:“韶华,韶华。” 甘甜脑袋已经挤了进来,脸上堆着十足的笑容。 “你还没起床啊!”看到韶华这一身的造型只有甘甜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恩。”韶华扒拉一下头发,打了个哈欠往回走。 甘甜不用她招呼,自顾自的奔到沙发上去了。 “早上你要吃点儿什么啊?”甘甜放下手中的包,看着往卧室走去的韶华,决定一个人溜到厨房去。 “随便。”韶华穿着毛拖鞋的右脚勾了一下卧室门,在门即将关上的时候说了两个字。 她实在是困得不行,实在是想睡,但是甘甜来了,她得陪人家。 三下五除二的换了件衣服,韶华强忍着哈欠准备倾听甘甜的心事。 “在你家冰箱就发现了一袋面包,凑合着吃吧。”甘甜翻了翻冰箱,拆开一袋儿面包已经吃上了,含混不清的跟她说。 “恩,昨天我男朋友带回来的。”韶华瞥了一眼,确定不是一天前的,然后去了厕所。 甘甜对她笑了笑,低头倒了一杯牛奶。 “我跟你说啊,你得小心看着你男朋友,你不要大意了。”甘甜一边吃一边对着厕所那边说。 韶华嘴里一口的药膏沫,不好开口说话,只得一个劲的‘恩’着,表示她在听。 “你别不相信,男人有钱就变坏,这是老一辈总结的经验,不会错的。”甘甜又接了一句。 “我没有不相信啊。”韶华漱掉口中的泡沫,回应了一句。 “你不要小看男人了。”甘甜继续发表着她对男人的特有一套的见解。 韶华拧干一条毛巾,使劲的揉了揉脸,冰冷的触感刺激着脸上的每一根神经,她的脑子这才清醒了一点。 收拾妥当走到沙发上窝进去的时候,韶华才发现面包只剩一片了,她幽怨的转过脸去看着甘甜:“你早上没吃饭啊?” “没啊,一个人吃没意思。”甘甜吞下最后一口,摆了个无敌的笑脸。 韶华只得捏起最后一片面包,慢慢的塞进嘴里,扫了一眼茶几上,发现自己的杯子里是空的。 这个甘甜,只顾自己享受,吃着她的喝着她的,都不给她倒一杯牛奶。 韶华叼着面包自己走向冰箱,打算倒杯牛奶免得噎着。 “我说你别不上心,好好管管你男朋友,他这么有钱,我就不信他外面没人。”甘甜吃饱喝足,仰倒在沙发上对她说。 “不会吧,他不是那样的人。”韶华喝一口牛奶,背对着甘甜说。 萧礼应该不是那样的人吧,他一向回家很准时,没有什么事都不会在外面玩的,夜不归宿的情况都很少,偶尔一两次也会给她说明情况的。 韶华实在是想不出萧礼会像甘甜想的那样。 她跟萧礼在一起这么久了,萧礼一直对她很好,对她百依百顺,脾气也温和,基本没有对她发过火。 “你为什么会对男人有这样的想法啊?”韶华转过身来,倚着冰箱门问甘甜。 甘甜没想到她会反问自己一句,歪着头想了半天,才温温吞吞的回答道:“额,经验啊,天下男人一般黑。” 韶华有点无语,也不能一竿子打死所有的男人啊,那他们得多冤啊。 “你也这样怀疑你老公嘛?”韶华想了想有问了一句。 甘甜这样提醒她也不能是空虚来风吧,总得有点儿依据吧,那甘甜接触的最多的男人就只有自己老公了。 “恩,我就怀疑他在外面有女人,而且肯定不止一个。”甘甜这下没有犹豫了,直截了当的就承认了。 韶华已经走了过来,听到甘甜这么快就承认有点始料未及,细细一想又觉得女人真是恐怖,这就是个活侦探啊! “好了,反正你注意点儿,走吧,出去逛逛。”甘甜站了起来,看样子是不打算跟她坐在家里促膝长谈了。 韶华没什么意见,反正自己在家也无聊没什么事做,出去逛逛也好,甘甜今天如果不来,自己可能就直接睡到萧礼下班回家了。 她没有再换衣服,穿什么出去不是出去,别人还会不让你逛不成,随便穿了双运动鞋就出门了。 这个时间已经接近中午了,外面还是有风,但是不大,太阳的温度高了起来,即使有细细的风也不觉得冷。 她和甘甜逛的无非就是那几个地方,何况韶华也没打算买东西,就是甘甜一直兴致勃勃的卖东西,她在旁边做参考。 最后甘甜买了一大堆东西,她却累的不行。 韶华拉着甘甜进了一个咖啡馆。 “诶,腿断了。”韶华找了个最近的位子坐下,瘫软在椅子上。 “就走了这么一会儿就不行了啊,你那男朋友都比你有耐力吧。”甘甜看着她一脸不行了的表情,笑了笑。 “我很少跟他逛街,我懒得出去。”韶华伸手叫来服务员,打算喝杯东西。 “他不陪你逛街的吗?”甘甜问。 “是我不喜欢逛街,他每天要去公司,也没时间陪我逛啊。”韶华低着头看菜单,咬着自己的大拇指含糊的说。 “哦。”甘甜听到这个回答语气淡淡的,看着韶华低头的样子不说话了。 韶华点了两杯果汁,现在甘甜怀着孕,不能喝咖啡,也不适宜喝冰的,她也就舍命陪君子了,都点了常温的。 果汁也对孕妇好不是吗! “你都买了些什么啊?”韶华揉着自己的腿,朝甘甜的一大堆购物袋里望了望。 “哦,买了小孩子衣服啊,鞋子什么的。”甘甜翻翻几个袋子,甜甜的笑着对韶华说。 “要看看吗?”她又问。 韶华点了点头,她对小孩子的东西还是挺感兴趣的,小孩子肉肉的,穿的衣服鞋子什么的也超级可爱,没有那个女生不喜欢的。 “看,这个是小裙子。”甘甜翻出一件小裙子,摊平了放在桌子上。 一件纯白色的小裙子,蓬蓬的裙摆,蕾丝镶边,小小的衣服可爱极了。 “要不等会儿我也给宝宝买几件儿吧,挺好玩儿的。”韶华摸着纱制的小裙子,感觉心软成了一片。 “好啊,宝宝生出来之后就叫你干妈,你可得将她视为己出啊。”甘甜也笑了。 韶华点点头。 两个人又接着逛了会儿之后便各自回家了,韶华已经习惯每天跟甘甜说说话话逛一会儿了,每天萧礼出门之后甘甜就会来找她,然后在萧礼回家之前她也回家了。 刚回家换了套舒服一点的衣服,萧礼就回来了。 “今天出去了?”萧礼在门口低头换鞋,看到韶华的鞋子还脱在地板上。 “恩,出去逛了一会儿。”韶华走过来结果他手臂上搭着的外套。 “又跟你那个朋友啊?”萧礼帮她把鞋子放进柜子里。 “是啊。”韶华自从萧礼进来之后就时不时的看他,她脑子里一直响着白天甘甜说的话。 她说的天底下的男人没有一个好的,男人都是有钱就变坏,指不定外面有一个两个三个的人呢! 可是她左看右看,都觉得萧礼不是这样的人。 萧礼也注意到她几年的反应,为什么总看他?难道他今天穿错衣服了,还是他脸上有什么东西? “你一直盯着我看什么?”萧礼笑笑,问韶华。 “啊,没什么,不能看吗?”韶华转身往沙发上走去,不打算再想了。 萧礼根本就不是,甘甜这是疑心病。 萧礼愣了愣,也不知道韶华今天是怎么了,无奈的苦笑一下也跟着走去沙发。 生产 她说的天底下的男人没有一个好的,男人都是有钱就变坏,指不定外面有一个两个三个的人呢! 可是她左看右看,都觉得萧礼不是这样的人。 萧礼也注意到她几年的反应,为什么总看他?难道他今天穿错衣服了,还是他脸上有什么东西? “你一直盯着我看什么?”萧礼笑笑,问韶华。 “啊,没什么,不能看吗?”韶华转身往沙发上走去,不打算再想了。 萧礼根本就不是,甘甜这是疑心病。 萧礼愣了愣,也不知道韶华今天是怎么了,无奈的苦笑一下也跟着走去沙发。 韶华将做好的菜端了上来,先给萧礼盛了一碗汤,摆上筷子,说道:“先吃饭吧,你肯定饿了。” “今天怎么神思不属的?”萧礼倾身,摸了摸她的额头,“没发烧啊。” “你才发烧呢,”韶华嘟嘴,“我只是有个问题想不明白而已。” “什么问题?”萧礼一边喝汤一边不在意地问道。 “你先别喝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41 部分阅读 “你才发烧呢,”韶华嘟嘴,“我只是有个问题想不明白而已。” “什么问题?”萧礼一边喝汤一边不在意地问道。 “你先别喝汤,”韶华一本正经地夺过他的勺子,正色问道,“萧礼,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你一定要想要了再回答!” 萧礼被她这样严肃的神色搞得有些不安,问道:“说吧,啥事?” “萧礼,”韶华深吸了一口气,有些紧张地看着他,“俗话说,男人有钱就变坏,那我问你,你有没有过别的女人?” “你问这个干吗?”萧礼有些心虚地别开了眼睛,在韶华纯真而期待的目光下,他有些招架不住。 “哎呀,萧礼,你就告诉我吧,我不会生气的,我只是想知道而已,”韶华轻轻地撒娇,“再说了,你现在都和我在一起了,以前的事情都是过去式,只要你现在没有别的……” 嘴被萧礼给堵上了,萧礼使劲吻着她,像是不要命一样狠狠地吻着,也不知过了多久,才离开了韶华潋滟的唇。 “萧礼……”韶华脸颊红红的,那抹红晕都晕染到了耳朵根子。 “这么想我找别的女人?”萧礼的唇边浮起一抹邪气的笑。 “没有!”韶华赶紧辩解道。 “你今天怎么这么奇怪?以前你从来不问我这种问题的。”萧礼不由得起了疑心。 “没什么啦,”韶华的神情有些低落,“今天跟甘甜喝茶的时候,甘甜跟我说,男人有钱就变坏,让我一定要防着点儿,不能再这么傻里傻气的了。” “小傻瓜,我就喜欢你这份傻气,”萧礼伸手刮了刮她的鼻子,“你就这样,很好,太精明的女人男人不会喜欢。” “那你现在除了我之外,真的没有别的女人吗?”韶华认真的问道。 “你这是怀疑自己的魅力了?”萧礼扬眉。 “我……我本来就没什么魅力嘛,我长得又不漂亮,又没有闪光点,”韶华的神色有些低落,“话说,萧礼,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啊?” “不知道,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没有为什么,就是觉得跟你呆在一起,很舒服很开心。” “那你养只宠物,还很舒服很开心呢。” “想做我的宠物?嗯?”萧礼坏坏的揉了揉她的头发。 “我才没有呢!” “好啦,告诉我,你今天到底怎么了?”萧礼叹了口气。 “前些日子,甘甜动了胎气,那天在医院里,她哭着跟我说,她的夫家不希望她把孩子生下来,她希望孩子生下之后,我可以待孩子视如己出,我就觉得很难过,”韶华叹了口气,失去了吃饭的心情,“萧礼,你说这是为什么呢?明明都已经结婚了,他的夫家为什么不要她生孩子?” 萧礼的脸上浮现一抹冷笑,不假思索地说道:“还能因为什么,因为她是小三呗。” “啊?”韶华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别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这很正常,有几个大学生会选择在20岁的时候就结婚?夫家有钱?还不希望她把孩子生下来?”他呵呵一声,“明显,她是个外围女,至于结婚一事,根本就是她骗你的,有钱人怎么会希望外面的小三生下自己的野种?” “可是……” “没什么好可是的,这种女人我见多了。”萧礼毫不在意。 韶华沉默了,没有说话。 第二天见到甘甜的时候,她犹犹豫豫的,不知道怎么开口,倒是甘甜问道:“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干什么这么吞吞吐吐的?” “甘甜,你跟你老公……真的……真的结婚了吗?”韶华有些忐忑地问道。 “当然结婚了,你问这个干吗?” 见她说得那么肯定,韶华反而不好继续问下去了,只是淡淡地一笑,说道:“没什么,就是随便问问。” 真相如何已经不重要了,既然将甘甜当做了自己的朋友,那就要好好地相信她。 “我相信你,甘甜,因为我们是好朋友,所以你说的一切,我都相信。”韶华抬起头看着她,认真地说道。 一旁的甘甜心里闪过了淡淡的感动,她笑了笑,眼神有些闪躲:“韶华,如果有一天你知道我对不起你,会不会恨我呀?” “好朋友之间永远不会有仇恨,”韶华笑了起来,“甘甜,跟你在一起,我很开心,我这个人呢,很简单,别人对我好一分,我就会把整个世界都捧到她面前。但是呢,我这个人比较贪心,总是会不断的奢望别人给我更多的关爱。” “你这样很好,”甘甜牵着她的手,善意地说道,“韶华,我真心把你当朋友,所以我希望你能听我一言,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即使是对着最亲密的人,也万万不可失去了防备之心,女人这辈子最重要的,就是一颗聪明的脑袋,有了这颗聪明的脑袋,你便能无往而不胜,不管是抓住男人,还是抓住事业。” “甘甜,我感觉你想得可真多啊。” “不是我想得多,现实如此,”甘甜正色道,“韶华,我问你,你银行卡你存了多少钱?” “你问这个干什么?”韶华讶异地问道。 “韶华,女人的青春就那么几年,爱情又是个靠不住的东西,你男朋友现在对你百依百顺,把你捧在心头,那以后呢?以后的事情谁说得准?这个世界上,只有金钱才是最靠得住的,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寸步难行,你跟了他这么久,这些钱也是你应得的。” “可是……感情不是双方的事情吗?怎么可以让一方掏钱呢?”韶华不认同地看着她,“这不是在亵渎我们的爱情吗?” “小傻瓜,在面包面前,爱情什么也不是,难道你敢否认,最开始你跟你男朋友在一起,没有金钱的因素吗?”甘甜盯着她,认真地问道。 韶华被她的目光看得一阵心虚。 “没什么可难为情的,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笑贫不笑娼,”甘甜坦然地耸耸肩,“我当初跟我老公在一起,就是因为他有钱。” “那……那你跟你老公之间有爱情吗?” “爱情?”她嗤笑,“他最开始恋慕的就是我这具年轻美丽的身体,我爱的也不过是他的钱,我们俩不过是各取所需。但是,我现在需要生下这个孩子,孩子是我的,是从我的肚子里孕育出来的,我很想留下它,与那个男人无关。” “你想的可真复杂呀,甘甜。”韶华听不懂,不知道她与她老公之间那些复杂的关系。 “总是你听我的就是了,在这个男人还爱着你的时候,多从他身上捞点钱,给自己留下足够的退路,你这样做比什么都好。”甘甜严肃地说道。 一晃就是六个多月,离甘甜的预产期只有半个月了。 韶华忙得团团转,将甘甜当做好朋友的她,这几天甚至直接住在了甘甜家里。 甘甜谎称她老公出差了,刚好萧礼也出差了,倒是方便了韶华的照顾。 那天晚上十点,两人本来在躺在床上聊天,正准备睡觉的时候,甘甜的肚子突然疼了起来,她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看着高高隆起的肚子,对韶华说道:“快!快!送我去医院!我感觉我要生了!我要生了!” 韶华慌乱了起来,她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手忙脚乱的喊了救护车,还不到二十分钟,甘甜的羊水便破了。 甘甜吓得快要哭了,韶华等不及了,只能扶着她下了电梯,一路往小区外走,好在救护车来得及时,将甘甜接了过去。 救护车的笛声在不停地鸣叫着,甘甜疼得不停哭着,韶华也慌得要死,她问甘甜要不要打电话给她老公,让她老公来医院陪她生产,可是甘甜却说什么都不肯,说了一堆不能耽误她老公工作的话,说得韶华心疼不已。 将她送到医院后,医生立刻就开始工作,大概过了三个小时后,一个医生走了出来,对韶华说产妇大出血,需要止血,让她去买血。 韶华赶紧随着护士去交钱,交完钱后,又过了一个小时,医生说甘甜现在情况很危险,需要做手术,要家属签字。 韶华不知道甘甜的家人,让医生去问甘甜。 片刻后,医生出来,说道:“甘甜小姐说,她的老公你也认识,他叫萧礼,就是你的男朋友。” 韶华震惊地膛大了眼睛,抓着医生的衣袖问道:“你说什么?再说一遍?她老公叫什么?” 医生被她吓了一跳,说道:“她说她的老公叫萧礼,是你男朋友!现在病人非常危险,你还是赶紧让她丈夫过来签字吧。” 韶华瞬间入赘冰窟,她突然在一瞬间怨恨起了甘甜,可是下一刻,她想到人命关天,立刻拿出手机给萧礼打了个电话。 萧礼接通了电话,疑惑地问道:“怎么凌晨两点了,还给我打电话?” 车祸 片刻后,医生出来,说道:“甘甜小姐说,她的老公你也认识,他叫萧礼,就是你的男朋友。” 韶华震惊地膛大了眼睛,抓着医生的衣袖问道:“你说什么?再说一遍?她老公叫什么?” 医生被她吓了一跳,说道:“她说她的老公叫萧礼,是你男朋友!现在病人非常危险,你还是赶紧让她丈夫过来签字吧。” 韶华瞬间入赘冰窟,她突然在一瞬间怨恨起了甘甜,可是下一刻,她想到人命关天,立刻拿出手机给萧礼打了个电话。 萧礼接通了电话,疑惑地问道:“怎么凌晨两点了,还给我打电话?” “萧礼,”话到嘴边,韶华顿了一下,不知道怎么开口,眼睛有些酸酸的,想要流泪,心里满满的都是委屈,可最后,她还是说了出来,“你来一趟医院吧。” “你病了?”萧礼朦胧的睡衣瞬间便清醒了。 “没有,不是我,”韶华止住浑身的颤抖,炸了眨眼,“萧礼,你快过来吧,过来签个字。” “签字?”萧礼的声音里满是疑惑。 “对,签字,”她点点头,用尽全身的力气才把接下来的话说了出来,“萧礼,甘甜难产,医生正在急救,需要你的签字。” “可笑,这种事你不应该大电话给我,应该打电话给她的监护人。”萧礼嗤笑道。 “萧礼……”韶华的泪水终于流了袭来,她的声音里满是愤怒和悲哀,“萧礼你知不知道!那个孩子是你的!甘甜说那个孩子是你的!萧礼你骗得我好苦!你骗得我好苦!你竟然跟别的女人生了孩子,你骗得我好苦!你知不知道?” 萧礼被韶华歇斯底里的呐喊惊得浑身一颤,脸色瞬间便白了,原来,这个“甘甜”就是那个“甘甜”,可是这种事,他怎么敢跟韶华承认,韶华要是知道了,再也不会原谅他,他自然立刻就否认道:“韶华你在发什么疯?我根本就不认识甘甜,甘甜的孩子怎么可能是我的呢?” “萧礼,”韶华闭了闭眼,哽咽道,“萧礼,这个时候甘甜不会骗我,我不想跟你吵架,现在时间很紧急,我们不能吵架,人命关天,你过来吧,你过来签个字好吗?” “我不会过来的,韶华,我说了我不认识甘甜,她要签字爱找谁找谁,我不认识她!” “萧礼,我给你二十分钟,你立刻给我过来,难道你想看着那个可怜的女人或者你还没出世的孩子就这么死了吗?”她的语气退下了愤怒,只剩下不可遏制的颤抖。 “我不会过去的,那个孩子不是我的。”萧礼冷漠决绝的说完这句话,立刻挂了电话。 韶华举着电话,泪水像是豆子一样,不停地从眼眶里滑落,她浑身颤抖着,悲伤不可自抑的将她包围了,这时候的她像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一样,在手术室的门外,哭得很惨。 她坐在手术室外面的长椅上,看着手中手机的光明了又暗,她不断地看着时间,坐立不安,渐渐的,她已经顾不得悲伤了,只是焦急地在等待着。 二十分钟后,萧礼依旧没有来,她不停的给萧礼打电话,可是电话那边却显示无法接通,她的心顿时凉了下来。 医生再来催促的时候,她从长椅上站了起来,坚定地说道:“我是她姐姐,我来给她签字吧。” 拿起签字笔的手,仿佛有千钧重,她犹豫了一刻,最后还是毅然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她像是失去了全身的力气一样,垂下了头,将自己的脸埋藏在深深的头发里,埋藏在自己的手掌中,埋藏在掌心里流出的泪水里。 天亮时分,一声响亮的啼哭,终于从产房传了出来,疲惫了许久的韶华,终于松了一口气,医生抱着孩子走了出来,交到韶华的手中说道:“你是产妇的姐姐吧,产妇生了个很可爱的男孩,七斤八两。” “谢谢医生。”韶华将孩子抱在怀里,情不自禁的亲上了孩子的额头,孩子才刚刚出生,脸上皱巴巴的,像是一只粉红色的小包子一样,看起来很丑,可是她却感到无比亲切,以至于在这一瞬间,她弱化了自己对甘甜和萧礼的怨恨。 甘甜在傍晚才醒过来,一醒来,便看到韶华在哄着哭泣的婴儿,脸上不由得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她气若游丝的看着韶华,问道:“韶华,你恨不恨我?” 韶华垂眸,想了想,说道:“最开始是怨恨的,怨恨你和萧礼齐齐背叛了我,后来,我便不恨了,毕竟,孩子是无辜的,不是吗?” “韶华,”甘甜的泪水流了下来,她可怜的看着韶华,“韶华,你不要恨我,不要恨我好不好?这个孩子的事,我暂时没办法跟你说,总之你要相信,我跟萧礼那都是从前的事情了,根本就不会妨碍到你的。” “说没关系,我做不到,”韶华摇了摇头,眼泪也流了下来,“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又能有什么办法?” “韶华,”她犹豫了一下,说道,“你知道我最开始为什么要接近你吗?有人给了我一大笔钱,让我接近你,目的就是旁敲侧击的告诉你,萧礼在外面有很多女人,不止我一个。我也曾想这么做,想引诱你不经意的看到萧礼和别的女人出入酒店,可是最后我还是没忍心,韶华你那么美好,我怎么能让你伤心呢?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只是将这个孩子生下来,然后偷偷交给萧礼,我本来打算瞒着你的,本来打算将这件事情瞒一辈子的,可是昨晚……昨晚情况太危急了,我根本没办法……” “我知道,”韶华深呼吸一口,“我知道昨晚情况太危急了。可我现在依然很伤心,很难过,我以为我找到了幸福你知道吗?我以为我这辈子拥有了幸福!” “韶华,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甘甜泣不成声,“韶华,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真的很简单啊,我知道萧礼不喜欢外面的野女人给他生的孩子,他一定会逼着我打胎的,就算不打胎,孩子生下来了,他也不会要的,我只能求你了,你知道吗?你是我唯一的希望,只要你跟萧礼说,你想要留下这个孩子,萧礼一定会同意的。” 韶华感觉一颗心冰凉冰凉的:“从头到尾,到底有什么是真的?” “萧礼对你的爱,他对你的爱是真的啊!”甘甜说道。 “真的?”她冷笑一声,“那你的孩子是怎么来的?” “韶华,你听我说,萧礼是做大事的人,他拥有很多女人很正常,你不可以以常人的要求去要求他,他做不到的,你只要知道,他爱的是你,那就够了,外面的事情,你不要去管,外面的女人都是浮云,你已经得到了萧家的承认,以后你会是萧家的当家主母,这样就足够了,你别去想那么多好么?就当你什么都不知道。” “那你甘心吗?”她幽幽的看着她。 “我……”甘甜咬了咬唇,“我……” 突然,甘甜抬起头看了她一眼:“韶华,我想见他一面,我想亲手把这个孩子交给他,从今往后,我就离他离得远远地,我想今天就见见他。” “你才刚生完孩子,这样不合适吧?再说了,现在天色也晚了。” “不!我今晚就想见他!”甘甜的语气突然出乎意料的坚决。 在甘甜的恳求之下,韶华终于同意了。她打电话给萧礼,萧礼一接通电话,便冷冷地说道:“我说了那孩子不是我的!” “萧礼,”韶华的心都冷了,“我现在想见你,你在哪里?” “我不想跟你谈这件事。” “好,那咱们不谈,我只是心里有点难受,我想见见你,好吗?”韶华放柔了语气,有些悲哀的说道。 萧礼的心软了下来:“我现在不在深圳,我现在在贵州。” “那我过来找你。”说完,韶华便挂了电话。 那晚,韶华开着车,送甘甜母子去贵州见萧礼。 夜幕是沉沉的黑色,车内的气氛十分压抑,韶华又是疲惫又是心累,一句话都没有说,甘甜怀里的孩子睡熟了,车内一片安静。 行到下半夜的时候,经过一处高架桥,突然,高架桥上掉下了一个重重的安全栓,砸在了车玻璃上。 十几米的高空瞬间砸下的重物,砸碎了窗玻璃,韶华被弹出来的安全气囊给挡了一下,右腿卡住了,而甘甜比较惨,被砸到了头,头骨几乎凹陷了下去,当场死亡。 萧礼知道这起车祸,已经是一天之后了。 他来到医院看头上包着纱布的韶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而韶华也沉默不语,抱着一个孩子不去看他。 “韶华,”终于,还是萧礼忍不住,先开了口,“你现在怎么样了?” “轻伤,死不了。”她的语气很冷漠,终究是不想跟他说话。 “韶华,我很抱歉。”萧礼有些难过的叹了口气。 韶华却将孩子塞到了他手中:“你的孩子,你都不看一眼吗?” “韶华,你怎么什么人的话都相信?”萧礼有些气闷了。 “什么话都相信?”韶华笑了,“是啊,我什么话都相信,从前相信你对我一心一意,现在相信甘甜告诉我的,你脚踏数只船,萧礼,我只是你那些女人中的一个吧?” 有错字啊亲们 洗手台上躺着一个精致的香水瓶,那是他上次经过商场的迪奥专柜时买的,当时只是偶然经过,突然想起韶华不喜欢他一身的烟味,于是便买了这瓶古龙水。 也许她会喜欢这个清爽的味道,他打开盖子,在身上喷了一下。 回到房间拉开窗帘朝下望去,他看见韶华已经来了,正站在他家楼下的栅栏外面,她穿着一身淡绿色的雪纺长裙,裙子上绣着一朵朵白色的蒲公英,使她整个人清纯的像是一汪清溪。 他的唇边露出一个微笑,飞快地朝楼下跑去。 跑到玄关旁换鞋的时候,餐厅里吃早饭的妈妈喊道:“你这臭小子,不吃饭了吗?” “不吃了!我要出去!”萧礼头也不回地喊道。 “你昨晚喝了酒,胃里都吐空了,大清早的又不吃东西,真当自己的胃是铁打的啊?”妈妈蹙眉斥责了一句。 萧礼想,这么早也不知道韶华吃了东西没有,便折了回来找了个袋子,拿起桌上的面包和牛奶装进袋子中。 “这才对嘛,”妈妈点了点头,“你今晚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 妈妈拿起一旁的洗衣服的单子塞到他的口袋里:“回来的时候记得去干洗店拿衣服!” “知道了。”萧礼挥挥手,不耐烦地跑了出去。 他跑到花园,拿起前些日子买的一株白色的竹子,捧着花盆穿过一片火红的玫瑰丛。然后他去车库取了车,开着车停在韶华面前:“走,我先带你去兜兜风。” 韶华摸着法拉利雪白的车身,眼里露出惊喜和兴奋。 上了车后,萧礼将袋子扔到她怀里:“吃点东西吧。” “谢谢。”韶华含羞点头,转头看向萧礼,一阵心襟荡漾,想不到萧礼也有这么心细如尘的时候。 只是想到自己远离他的决定,又是一阵黯然。 萧礼见她低头沉默的抓着袋子,却没有吃,不由得问道:“怎么?不喜欢吃吗?不喜欢吃没关系,到时候咱们在路边买点吃的,你随便点。” “没有,”她拿出面包吃了一口,又将袋子递了过来,“你也吃吧。” “好。”他抓起一块面包塞进嘴里,只觉得只要跟韶华在一起,就连平时吃到腻的面包也变得美味起来。 “对了,昨晚的事,对不起。”他转过头,鼓起勇气看着她。 “没关系,我没生气,大家都有喝醉酒的时候嘛。”韶华低头,浅浅地笑笑。 “对,”萧礼依然感到尴尬,“你不生气就好。” 你要是生气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他在心里这样说。 开了十几分钟后,韶华突然问道:“萧礼,你是不是没有考驾照啊?” “是啊,不过你别担心,不会被抓到的。”他有心要在心仪的女孩面前秀一把车技。 “我倒是不担心这个,”她有些郁闷的转过头看着他,“我们不是去万佛寺吗?为什么你一直在围着这儿打转。” “围着这儿打转?没有啊。”他还真没注意,满门心思都在身旁的女孩身上。 “你看!”她指着旁边的那个小房子,“我们从这儿经过了三次。” 那个小房子就是发现几十具尸体的房子,萧礼转头一看吓得不轻,车子却像是失去控制一般闯进了那座房子。 然后,便是疯狂地围着那幢房子在打转,萧礼怎么踩刹车也停不下来,两人皆是吓得一身冷汗。 韶华突然注意到了车上放着的那盆白色的竹子,脸色大变:“萧礼,这东西怎么来的?” “搬回家的第二天我经过花店的时候买的,当时我见它长得很可爱,浑身都是白色的,想着你可能会喜欢,打算养一阵子等它再长高些把它送给你当礼物。”萧礼全副心思都在与车子斗争,语速非常快。 “萧礼,我想我知道你回到家后为什么还会遇上一系列不好的事情了,因为,”她害怕地指着那一株竹子,“这种白色的竹子十分罕见,它有一个非常可怕的名字——鬼竹。” “鬼竹?”萧礼吓得脸色一白。 “没错,鬼竹,这种竹子能吸引各种冤魂厉鬼,极为不祥,一般是用来诅咒的,”韶华抹了一把额头上渗出来的冷汗,“但是这种竹子极为稀少,可以说是可遇不可求,你……你运气也太背了点儿。” 韶华抓起鬼竹便朝车窗外扔了出去,鬼竹扔在地上,花盆碎了,泥土散开,竹子居然化作了一滩血水,发出婴儿般的啼哭声,吓得两人头皮发麻。 就在这时候,萧礼发现,他们被密密麻麻的冤魂厉鬼给包围了,它们一个个都以恶狠狠地眼神狠狠地瞪着他们。 萧礼这段时间简直要被它们给折磨疯了,打转方向盘朝他们狠狠地撞了过去,身旁的韶华发出一声尖叫:“不要——!” 可是萧礼根本不听,依旧横冲直撞地在开车撞鬼,韶华慌了,抓着他的胳膊不停地在喊:“不要——!不要——!” 不知哪来那么大的力气,她疯狂地与萧礼抢着方向盘,最后,车子撞到了一旁的墙壁上,半侧面全部撞得塌陷了下去,两个人被弹出的安全气囊给救了一命。 虽然如此,但是韶华和萧礼还是撞到了头部,晕了过去。 当两人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病房里,萧礼的妈妈和韶华的外婆都在,两人的面上皆是一片担忧。 见儿子醒了,萧礼的妈妈赶紧按铃叫来了医生护士,与医生护士一同进来的,还有警察局的人。 “没有什么大碍了,”医生检查完萧礼和韶华的伤后,说道,“可能有点轻微的脑震荡,多休息几天就好了。” “那好,”警察局的刘队长严肃地看着两人,“换好衣服,随我们去一趟警察局。” 外婆在旁边吓得哭了起来,韶华赶忙坐了起来拍了拍她的背,轻声安慰。 “小华啊,你说你这孩子,怎么越大越不懂事?怎么能跟这种男孩子混在一起呢?现在好了吧,撞伤人了吧?撞伤了十几个人,这要是留下了犯罪记录,你以后可怎么出来工作啊?”外婆老泪纵横地说道,“你说外婆辛辛苦苦把你和你哥哥拉扯大,你怎么不学着点儿你哥哥,你怎么就这么不争气!” “我没有……外婆……”韶华嘴巴一瘪,也委屈地哭了起来。 “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只盼警察局能明辨是非,将你放出来。要是因为故意伤人罪而被关进少教所,你这辈子就毁了!” “外婆,我们都是无辜的。”她可怜地看着她。 “你是无辜的,他呢?他开车撞的人,将你连累了进去,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呢!这么不懂事呢!你怎么能跟坏孩子混在一起呢?你怎么不想想,外婆这些年带着你是怎么过来的?你怎么不想想,你哥哥念着大学还要辛辛苦苦地做兼职赚一些钱回来供你读书,你爸妈真是白生了你!” 她最后一句话语气说得太重了,韶华泪如雨下。 一旁的萧礼妈妈听不下去了,转头看着外婆冷笑一声说道:“我儿子是什么人我最清楚,你别满嘴胡言乱语的血口喷人,我儿子怎么啦?我儿子优秀的很,以后会是人上人,你外孙女认识我儿子那是三生有幸,我儿子认识你外孙女那才叫倒霉!” 见两人要争执起来,萧礼大吼一声:“妈,你别说了!” 萧礼妈妈这才愤愤地瞪了她一眼,不再说话。 萧礼见韶华哭得可怜,心里泛起一阵疼痛,从桌上的纸巾盒里抽出几张纸巾递给她,她却没有接。 萧礼只好将纸巾放在了她腿上。 韶华从旁边的袋子里拿出衣服,先去洗手间把衣服给换上了,紧接着,萧礼也换上了衣服。 当两人走出病房的时候,警察用手铐铐住了两人。韶华抬头看了萧礼一眼,萧礼愧疚的看着她:“韶华,对不起。” 她摇了摇头,低下头去。 警察将两人押上警车,押送回了警察局,一路上,警笛长鸣,不少人都站在两边看热闹。韶华难堪的一直低着头,不敢望向窗外。 到了警察局后,两人是分开审讯的。最开始审讯的是萧礼,萧礼说他没有开车撞人,他撞的是冤魂厉鬼。 而韶华的说辞则是,他们被冤鬼缠身了,萧礼出现了幻觉,当时他们车子的周围都是鬼,在推着这辆车子,在摆动着萧礼的手撞人。 听完两人的说辞之后,警察们在一起讨论了一会儿,觉得可能是因为两人最近老是发现尸体,受到了惊吓,所以精神出现了问题。 很快,他们便被送到了最近的精神病医院,由于两个人都拒绝更改自己的说辞,于是他们便都被认定为精神有问题,需要关押在精神病医院治疗。 韶华和萧礼被关在不同的大楼,期间,韶华的外婆来过一次,老泪纵横的一直在说造孽,认为她从小失去父爱母爱才会导致心理问题,进而出现精神问题,有了幻想症。 而萧礼的妈妈也来过一次,告诉他那些被他撞伤的人,她已经赔钱了,让他好好在里面呆着。 萧礼的妈妈倒是不认为儿子精神有问题,只认为儿子聪明,若是儿子不把鬼魂一套拿出来说事,只怕会坐几年牢。 ------题外话------ 明天改错字 回宫 “萧礼,我给你二十分钟,你立刻给我过来,难道你想看着那个可怜的女人或者你还没出世的孩子就这么死了吗?”她的语气退下了愤怒,只剩下不可遏制的颤抖。 “我不会过去的,那个孩子不是我的。”萧礼冷漠决绝的说完这句话,立刻挂了电话。 韶华举着电话,泪水像是豆子一样,不停地从眼眶里滑落,她浑身颤抖着,悲伤不可自抑的将她包围了,这时候的她像是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一样,在手术室的门外,哭得很惨。 她坐在手术室外面的长椅上,看着手中手机的光明了又暗,她不断地看着时间,坐立不安,渐渐的,她已经顾不得悲伤了,只是焦急地在等待着。 二十分钟后,萧礼依旧没有来,她不停的给萧礼打电话,可是电话那边却显示无法接通,她的心顿时凉了下来。 医生再来催促的时候,她从长椅上站了起来,坚定地说道:“我是她姐姐,我来给她签字吧。” 拿起签字笔的手,仿佛有千钧重,她犹豫了一刻,最后还是毅然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她像是失去了全身的力气一样,垂下了头,将自己的脸埋藏在深深的头发里,埋藏在自己的手掌中,埋藏在掌心里流出的泪水里。 天亮时分,一声响亮的啼哭,终于从产房传了出来,疲惫了许久的韶华,终于松了一口气,医生抱着孩子走了出来,交到韶华的手中说道:“你是产妇的姐姐吧,产妇生了个很可爱的男孩,七斤八两。” “谢谢医生。”韶华将孩子抱在怀里,情不自禁的亲上了孩子的额头,孩子才刚刚出生,脸上皱巴巴的,像是一只粉红色的小包子一样,看起来很丑,可是她却感到无比亲切,以至于在这一瞬间,她弱化了自己对甘甜和萧礼的怨恨。 甘甜在傍晚才醒过来,一醒来,便看到韶华在哄着哭泣的婴儿,脸上不由得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她气若游丝的看着韶华,问道:“韶华,你恨不恨我?” 韶华垂眸,想了想,说道:“最开始是怨恨的,怨恨你和萧礼齐齐背叛了我,后来,我便不恨了,毕竟,孩子是无辜的,不是吗?” “韶华,”甘甜的泪水流了下来,她可怜的看着韶华,“韶华,你不要恨我,不要恨我好不好?这个孩子的事,我暂时没办法跟你说,总之你要相信,我跟萧礼那都是从前的事情了,根本就不会妨碍到你的。” “说没关系,我做不到,”韶华摇了摇头,眼泪也流了下来,“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又能有什么办法?” “韶华,”她犹豫了一下,说道,“你知道我最开始为什么要接近你吗?有人给了我一大笔钱,让我接近你,目的就是旁敲侧击的告诉你,萧礼在外面有很多女人,不止我一个。我也曾想这么做,想引诱你不经意的看到萧礼和别的女人出入酒店,可是最后我还是没忍心,韶华你那么美好,我怎么能让你伤心呢?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只是将这个孩子生下来,然后偷偷交给萧礼,我本来打算瞒着你的,本来打算将这件事情瞒一辈子的,可是昨晚……昨晚情况太危急了,我根本没办法……” “我知道,”韶华深呼吸一口,“我知道昨晚情况太危急了。可我现在依然很伤心,很难过,我以为我找到了幸福你知道吗?我以为我这辈子拥有了幸福!” “韶华,对不起!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甘甜泣不成声,“韶华,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真的很简单啊,我知道萧礼不喜欢外面的野女人给他生的孩子,他一定会逼着我打胎的,就算不打胎,孩子生下来了,他也不会要的,我只能求你了,你知道吗?你是我唯一的希望,只要你跟萧礼说,你想要留下这个孩子,萧礼一定会同意的。” 韶华感觉一颗心冰凉冰凉的:“从头到尾,到底有什么是真的?” “萧礼对你的爱,他对你的爱是真的啊!”甘甜说道。 “真的?”她冷笑一声,“那你的孩子是怎么来的?” “韶华,你听我说,萧礼是做大事的人,他拥有很多女人很正常,你不可以以常人的要求去要求他,他做不到的,你只要知道,他爱的是你,那就够了,外面的事情,你不要去管,外面的女人都是浮云,你已经得到了萧家的承认,以后你会是萧家的当家主母,这样就足够了,你别去想那么多好么?就当你什么都不知道。” “那你甘心吗?”她幽幽的看着她。 “我……”甘甜咬了咬唇,“我……” 突然,甘甜抬起头看了她一眼:“韶华,我想见他一面,我想亲手把这个孩子交给他,从今往后,我就离他离得远远地,我想今天就见见他。” “你才刚生完孩子,这样不合适吧?再说了,现在天色也晚了。” “不!我今晚就想见他!”甘甜的语气突然出乎意料的坚决。 在甘甜的恳求之下,韶华终于同意了。她打电话给萧礼,萧礼一接通电话,便冷冷地说道:“我说了那孩子不是我的!” “萧礼,”韶华的心都冷了,“我现在想见你,你在哪里?” “我不想跟你谈这件事。” “好,那咱们不谈,我只是心里有点难受,我想见见你,好吗?”韶华放柔了语气,有些悲哀的说道。 萧礼的心软了下来:“我现在不在深圳,我现在在贵州。” “那我过来找你。”说完,韶华便挂了电话。 三生三世之鬼眼画师 第 42 部分阅读 萧礼的心软了下来:“我现在不在深圳,我现在在贵州。” “那我过来找你。”说完,韶华便挂了电话。 那晚,韶华开着车,送甘甜母子去贵州见萧礼。 夜幕是沉沉的黑色,车内的气氛十分压抑,韶华又是疲惫又是心累,一句话都没有说,甘甜怀里的孩子睡熟了,车内一片安静。 行到下半夜的时候,经过一处高架桥,突然,高架桥上掉下了一个重重的安全栓,砸在了车玻璃上。 十几米的高空瞬间砸下的重物,砸碎了窗玻璃,韶华被弹出来的安全气囊给挡了一下,右腿卡住了,而甘甜比较惨,被砸到了头,头骨几乎凹陷了下去,当场死亡。 萧礼知道这起车祸,已经是一天之后了。 他来到医院看头上包着纱布的韶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而韶华也沉默不语,抱着一个孩子不去看他。 “韶华,”终于,还是萧礼忍不住,先开了口,“你现在怎么样了?” “轻伤,死不了。”她的语气很冷漠,终究是不想跟他说话。 “韶华,我很抱歉。”萧礼有些难过的叹了口气。 韶华却将孩子塞到了他手中:“你的孩子,你都不看一眼吗?” “韶华,你怎么什么人的话都相信?”萧礼有些气闷了。 “什么话都相信?”韶华笑了,“是啊,我什么话都相信,从前相信你对我一心一意,现在相信甘甜告诉我的,你脚踏数只船,萧礼,我只是你那些女人中的一个吧?”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无理取闹?”萧礼有些不耐烦了。 可能是他的声音大了些,孩子吓得哭了起来,韶华赶紧低下头去哄孩子,没有再跟萧礼说话。 于是,冷战就这么开始了。 大家最近都别来看文了,明天一次性把三天的文全部都改了。 从南疆出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一个严寒的冬天,到了春暖花开的春天。 那一夜,两人到底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在最后的关头,塞托的母亲制作出了解药,让两人服了下去。 那夜过去后,两人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对视之间,那股浓情蜜意再也掩饰不住,虽然偶尔的碰触也只限于牵手与拥抱,但这对两人来说,已是非常甜蜜了。 走出南疆大山的时候,韶光坐在高高的马背上,头上戴着各色鲜花做成的花冠,面上一副天真烂漫的神色。 “奚原,等回到京城,我便让父亲退了我与沧水哥哥的婚约,好不好?”她甜甜一笑。 “想必皇上自有思量,更何况,皇室婚姻乃是大事,岂可儿戏?”奚原蹙眉,倒是没有韶光那么乐观。 “你啊你,总是把事情想得那么复杂,父皇那么疼爱我,怎会不好好为我妥善安排呢?”韶光丝毫不担心,“你就放心吧,只要我对父皇撒撒娇,父皇一定会答应的!” 奚原没有说话,只是淡淡的笑着,笑容里带着丝丝宠溺。 两人来到滇南处的驿站,报上姓名后,滇南处的官员立刻迎了出来,以公主的仪仗接待了韶光。 之后,便是非常的顺畅的回程了。 奚原为了保韶光清誉,这一路上白天与她恪守着君臣之礼,只在晚上两人偷偷跑出来,坐在房顶上赏月。 奚原性子太沉,大多数时候都是韶光在说,他在一旁静静倾听,像是一个忠诚的守护者。可即使这样,也挡不住两人与日俱增的感情。 两个月后,韶光回到了皇宫,在临别的那一刻,她回眸,在千万人之中望向了奚原,神情中带着一股浓烈的不舍,揪紧了奚原的心。 他们都知道,相见时难了,后宫与前朝隔了千山万水,纵然她偷溜出宫,也不妨会被有心人抓住把柄,落人口实。 ------题外话------ 我最近真是忙得吃饭的时间都没有了,每天晚上三四点才睡觉,兼职、毕业作品、论文,还有一堆的文档,ppt,剪辑,我都快要疯了,你们这几天都别来看文了,我抽出一天时间来,好好写文,最近的文写得乱七八糟, 今天没有错别字 奚原这次寻回温懿公主有功,被皇上封为了忠勇侯,还赏赐了不少东西。 回到宫中后,韶光自然是亟不可待的命人将王碧君请了过来,自己已经有半年没有见过王碧君,对她甚是想念。 大约过了一个半时辰,听得殿外的太监传来一声通传:“丞相府王小姐道。” 韶华赶紧迎了上去,王碧君一见她,眼眶儿立刻便红了,惯会做戏的她此刻的神情里也不知带了几分真情,哽咽着说道:“犹记得当日仍在一起喝茶闲聊,谁知一转眼你便不见了人影,叫我好生担心。” “这不是没事了吗?”韶光笑了笑,搂着王碧君的胳膊进了屋子,掏出手帕轻轻拭去她眼角的泪水,“姐姐近日过得可好?” “日思夜想着,担心着你的安慰,你说我能好吗?”王碧君嗔怪地看了她一眼。 韶光吐吐舌头,有些歉疚地说道:“倒是让姐姐担心了。” “听说你这次回宫,乃是奚将军一路护送着你回来的,你们俩之间?”王碧君紧张地看着她。 “我们之间位属君臣,姐姐想到哪里去了。”毕竟是小女儿家的私密事,韶光害羞得紧,自是不肯据实相告。 王碧君闻言松了一口气,说道:“那就好,那就好。” 她的脑海中又浮现了那个英俊的身影,那一夜,那个男子就像是一个天神一般出现在她的生命里,救她于危难之中,她的一颗心不由得荡起了一阵涟漪。 “唉,说起来,回宫这么久,倒还不曾见过父皇。”韶光叹了口气,说道。 “自你失踪之后,皇上担心你的安危,倒是病了许久。”王碧君解释道。 “为何宫中没有人跟我说过?”韶光惊讶地反问道,随即又有些气愤,“这些人办事倒是越来越不伤上心了,还有没有将本宫放在眼里!” “韶光放心吧,皇上吉人天相,只是不会有事。”王碧君劝慰道。 韶光知道担心无用,这些事情自有太医操心,不由得问道:“碧君姐姐,沧水哥哥的伤势,如今怎么样了?” “裴将军的伤势如今已是大好,韶光不用担心,只不过,”她顿了一下,微带歉意地看着她,“皇上又将他遣去了军营。” 听闻此言,韶光松了口气,此刻面对裴沧水,她竟有种心虚的感觉,倒不如不见。 “可是思念裴将军了?”王碧君打趣道。 “哪有,”韶光摇了摇头,“好男儿志在四方,怎可因为我误了他的前程?” 王碧君见她说得一本正经,不由得说道:“原先每次见到我都是沧水哥哥长,沧水哥哥短的,如今怎得像个闷葫芦一般,一提到他就锯了嘴了?” “这男未婚、女未嫁的,毕竟于理不合。”韶光轻轻撇过头去,目光有些闪躲。 见她如此,王碧君也没有再问,只说道:“我观这满京城的才子,竟只有裴家的少年郎与奚将军能入我眼。” “这两人到真真是不错。”听到王碧君夸奚原,韶光也很是高兴。 “尤其是那奚将军,那人品,那气度。”王碧君咂咂赞叹道。 “你有何曾见过他了?怎得一副如此仰慕的样子?”韶华笑道。 王碧君脸色一红,语气却依旧漫不经心:“说起来,我与奚将军不曾见过,韶光倒是与他日日相对呢,跟我说说,这奚将军私底下是怎样一个人?” “他……”韶光的脸上染过一抹羞涩,终究是不愿意说太多,讷讷地说了一句,“他就像一个闷葫芦。” “闷葫芦?” “对啊,我跟他说十句话,他都不回我一句话,”韶光有些无奈地说道,“为人古板的很。” 王碧君闻言嘻嘻一笑:“这奚将军,可是有了心上人?” “他……他可能有吧。”韶光甜蜜的说道。 “什么?”王碧君瞬间变了脸色,追问道,“是哪家的小姐,我怎得不曾听说过?” “这是人家的隐私,我又怎好打听,再说我贵为公主,去打听一个臣子的私事,到底有失身份。”韶光慌乱地说道。 “也对。”王碧君平静了下来,私心里却想着,该差人去好好查一查了。 原本她还疑心奚原会否心仪韶光,但听仪仗队上来的人细细禀报了一番后,她倒是放了心。那人说两人日日恪守君臣之礼,几乎都没怎么见过面,让王碧君狠狠地松了一口气。 “那你被掳之后,发生了何事?”王碧君追问道。 韶光避重就轻地挑了几件事说了一下,目光闪躲,羞于言及自己与奚原之间的事。谁知道她的这份闪躲倒是让王碧君误会了,以为她已经失贞,是以躲躲闪闪的不肯对自己多言。 以往多年总是被王碧君压了一头的王碧君露出了这些天来最开心的一个笑容,像是扬眉吐气了一般。 韶光失踪的消息,在她消失不见的三个月后,到底还是没有瞒住,皇储失踪,大周上下人心惶惶,于是那些蠢蠢欲动的起义军又开始猖獗了起来,打着天亡大周的旗号,四处活动。 朝中无能臣,自奚原离开军队去找寻韶光以后,西北大军只能暂时交由奚原的副将,那副将领兵作战能力不敌奚原,连连战败,皇帝又派出了重伤初愈的裴沧水应战。 裴沧水独木难支、孤掌难鸣,一个人抵御地十分辛苦,而那些起义军合纵连横,一度曾经杀进了京城,皇帝不得不携了几个宠爱的后妃,连夜出逃,在月湖山庄的行宫里呆了整整两个月,才等到裴沧水扭转战局,重新将他迎入宫中。 皇帝本来身子就虚弱,经过这番奔波之后,越发不堪,回到宫中便卧病在床,以前是一日一次的明发上谕,后来改为三日一发,再之后,变成五日一发,到现在竟然变成了十日一发。 韶光与王碧君许久未见面,聊了很久,临别的时候,问道:“韶光,奚将军到底与你相处了数日,想必是有些情分在的吧?” “不过是君臣之间的情分,姐姐何意说得如此严肃?”韶光诧异道。 “奚将军大名鼎鼎,我也算是仰慕许久了,只是奚将军到底是朝堂重臣,我乃是一介闺阁女子,一直无缘得见,”王碧君叹了一口气,说道,“过些日子便是立夏,公主可否在姐姐府中举行一场夏宴?公主乃是大周未来的掌权人,想必你的面子没人敢不给,到时候,前院宴请男子,后院宴请女子,你去前院施恩的时候,姐姐便躲在帘子后面瞧一眼,如何?” 想来也有三四日不曾见到奚原了,真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韶光的心顿时砰砰乱跳起来,恨不得化作窗外的小鸟,立刻飞到奚原的窗头。 这是这宴席之事,她十分陌生,不由得担忧的说道:“若是这宴席有失礼之处,岂不是叫朝中重臣心中有怨?” “公主放心,此事交给姐姐办便成了,姐姐保证给你办得漂漂亮亮的!”王碧君自信地说道。 “那宴会名单,就多劳姐姐费心了。”韶光感激地说道。 “公主说这话可就见外了,你我之间的情意堪比亲姐妹,”王碧君嗔怪地看了她一眼,“再者说,公主能驾临丞相府,乃是府里三生修来的缘分。” 韶光闻言笑了笑,正好外面钟鼓响起,到了用膳的时辰,韶光便留着她用完膳再走了。 宴会在三日后举行,本来奚原是不愿意去参加的,毕竟他与王丞相政治立场不同,但这次的宴会乃是以温懿公主的名义举办的,他想起韶光那甜甜的笑容,心中一热,只犹豫了一刻,便点头答应了。 罢了罢了,到底是韶光的邀请,他怎能拒绝?大不了日后与王丞相一党疏远些便是。 这日一早,宫中的嬷嬷听闻韶光要大宴群臣,立刻自寅时便唤醒了她,一路服侍着她沐浴更衣、焚香净手,那神情说不出的严谨。又给韶光穿上了一身杏黄|色绣着四爪蛟的厚重宫装,宫中的后摆拖了好几尺。 韶光有些不悦,有却不好多说什么,她心知宫中的嬷嬷自是有经验的,不会害了她,只是头上那几斤重的金饰,实在让她不堪重负。 一路乘着十六人抬的舆轿来到丞相府门口,王丞相已经携了百官跪在了门前,恭恭敬敬地大声喊道:“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 韶光的目光第一眼便落在人群最后面的奚原身上,道了一声平身后,视线与奚原遥遥相接,两人皆是心旌一摇,错开了眼,不敢再看。 待得入了丞相府,王丞相立即下令开宴,这场上的气氛才热络了起来,原本低眉敛目的官员,有些太过好奇韶光长相的,便抬起了头。 他们上一次见韶光,乃是十多年前,那时候韶光刚被寻回,皇帝下令百官与他一同在城门迎接她。那时候见她,不过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如今一见,却是惊为天人,有好几人甚至看得呆了,错不开眼。 只觉得那一身尊贵黄袍下的女子,即高贵又美丽,不似人间那些庸脂俗粉,倒像是王母瑶池的仙子。 察觉到百官看韶光的目光,奚原很是不悦,蹙了蹙眉,像是自己心爱的东西被别人觊觎了一般。 夏宴 奚原这次寻回温懿公主有功,被皇上封为了忠勇侯,还赏赐了不少东西。 回到宫中后,韶光自然是亟不可待的命人将王碧君请了过来,自己已经有半年没有见过王碧君,对她甚是想念。 大约过了一个半时辰,听得殿外的太监传来一声通传:“丞相府王小姐道。” 韶华赶紧迎了上去,王碧君一见她,眼眶儿立刻便红了,惯会做戏的她此刻的神情里也不知带了几分真情,哽咽着说道:“犹记得当日仍在一起喝茶闲聊,谁知一转眼你便不见了人影,叫我好生担心。” “这不是没事了吗?”韶光笑了笑,搂着王碧君的胳膊进了屋子,掏出手帕轻轻拭去她眼角的泪水,“姐姐近日过得可好?” “日思夜想着,担心着你的安慰,你说我能好吗?”王碧君嗔怪地看了她一眼。 韶光吐吐舌头,有些歉疚地说道:“倒是让姐姐担心了。” “听说你这次回宫,乃是奚将军一路护送着你回来的,你们俩之间?”王碧君紧张地看着她。 “我们之间位属君臣,姐姐想到哪里去了。”毕竟是小女儿家的私密事,韶光害羞得紧,自是不肯据实相告。 王碧君闻言松了一口气,说道:“那就好,那就好。” 她的脑海中又浮现了那个英俊的身影,那一夜,那个男子就像是一个天神一般出现在她的生命里,救她于危难之中,她的一颗心不由得荡起了一阵涟漪。 “唉,说起来,回宫这么久,倒还不曾见过父皇。”韶光叹了口气,说道。 “自你失踪之后,皇上担心你的安危,倒是病了许久。”王碧君解释道。 “为何宫中没有人跟我说过?”韶光惊讶地反问道,随即又有些气愤,“这些人办事倒是越来越不伤上心了,还有没有将本宫放在眼里!” “韶光放心吧,皇上吉人天相,只是不会有事。”王碧君劝慰道。 韶光知道担心无用,这些事情自有太医操心,不由得问道:“碧君姐姐,沧水哥哥的伤势,如今怎么样了?” “裴将军的伤势如今已是大好,韶光不用担心,只不过,”她顿了一下,微带歉意地看着她,“皇上又将他遣去了军营。” 听闻此言,韶光松了口气,此刻面对裴沧水,她竟有种心虚的感觉,倒不如不见。 “可是思念裴将军了?”王碧君打趣道。 “哪有,”韶光摇了摇头,“好男儿志在四方,怎可因为我误了他的前程?” 王碧君见她说得一本正经,不由得说道:“原先每次见到我都是沧水哥哥长,沧水哥哥短的,如今怎得像个闷葫芦一般,一提到他就锯了嘴了?” “这男未婚、女未嫁的,毕竟于理不合。”韶光轻轻撇过头去,目光有些闪躲。 见她如此,王碧君也没有再问,只说道:“我观这满京城的才子,竟只有裴家的少年郎与奚将军能入我眼。” “这两人到真真是不错。”听到王碧君夸奚原,韶光也很是高兴。 “尤其是那奚将军,那人品,那气度。”王碧君咂咂赞叹道。 “你有何曾见过他了?怎得一副如此仰慕的样子?”韶华笑道。 王碧君脸色一红,语气却依旧漫不经心:“说起来,我与奚将军不曾见过,韶光倒是与他日日相对呢,跟我说说,这奚将军私底下是怎样一个人?” “他……”韶光的脸上染过一抹羞涩,终究是不愿意说太多,讷讷地说了一句,“他就像一个闷葫芦。” “闷葫芦?” “对啊,我跟他说十句话,他都不回我一句话,”韶光有些无奈地说道,“为人古板的很。” 王碧君闻言嘻嘻一笑:“这奚将军,可是有了心上人?” “他……他可能有吧。”韶光甜蜜的说道。 “什么?”王碧君瞬间变了脸色,追问道,“是哪家的小姐,我怎得不曾听说过?” “这是人家的隐私,我又怎好打听,再说我贵为公主,去打听一个臣子的私事,到底有失身份。”韶光慌乱地说道。 “也对。”王碧君平静了下来,私心里却想着,该差人去好好查一查了。 原本她还疑心奚原会否心仪韶光,但听仪仗队上来的人细细禀报了一番后,她倒是放了心。那人说两人日日恪守君臣之礼,几乎都没怎么见过面,让王碧君狠狠地松了一口气。 “那你被掳之后,发生了何事?”王碧君追问道。 韶光避重就轻地挑了几件事说了一下,目光闪躲,羞于言及自己与奚原之间的事。谁知道她的这份闪躲倒是让王碧君误会了,以为她已经失贞,是以躲躲闪闪的不肯对自己多言。 以往多年总是被王碧君压了一头的王碧君露出了这些天来最开心的一个笑容,像是扬眉吐气了一般。 韶光失踪的消息,在她消失不见的三个月后,到底还是没有瞒住,皇储失踪,大周上下人心惶惶,于是那些蠢蠢欲动的起义军又开始猖獗了起来,打着天亡大周的旗号,四处活动。 朝中无能臣,自奚原离开军队去找寻韶光以后,西北大军只能暂时交由奚原的副将,那副将领兵作战能力不敌奚原,连连战败,皇帝又派出了重伤初愈的裴沧水应战。 裴沧水独木难支、孤掌难鸣,一个人抵御地十分辛苦,而那些起义军合纵连横,一度曾经杀进了京城,皇帝不得不携了几个宠爱的后妃,连夜出逃,在月湖山庄的行宫里呆了整整两个月,才等到裴沧水扭转战局,重新将他迎入宫中。 皇帝本来身子就虚弱,经过这番奔波之后,越发不堪,回到宫中便卧病在床,以前是一日一次的明发上谕,后来改为三日一发,再之后,变成五日一发,到现在竟然变成了十日一发。 韶光与王碧君许久未见面,聊了很久,临别的时候,问道:“韶光,奚将军到底与你相处了数日,想必是有些情分在的吧?” “不过是君臣之间的情分,姐姐何意说得如此严肃?”韶光诧异道。 “奚将军大名鼎鼎,我也算是仰慕许久了,只是奚将军到底是朝堂重臣,我乃是一介闺阁女子,一直无缘得见,”王碧君叹了一口气,说道,“过些日子便是立夏,公主可否在姐姐府中举行一场夏宴?公主乃是大周未来的掌权人,想必你的面子没人敢不给,到时候,前院宴请男子,后院宴请女子,你去前院施恩的时候,姐姐便躲在帘子后面瞧一眼,如何?” 想来也有三四日不曾见到奚原了,真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韶光的心顿时砰砰乱跳起来,恨不得化作窗外的小鸟,立刻飞到奚原的窗头。 这是这宴席之事,她十分陌生,不由得担忧的说道:“若是这宴席有失礼之处,岂不是叫朝中重臣心中有怨?” “公主放心,此事交给姐姐办便成了,姐姐保证给你办得漂漂亮亮的!”王碧君自信地说道。 “那宴会名单,就多劳姐姐费心了。”韶光感激地说道。 “公主说这话可就见外了,你我之间的情意堪比亲姐妹,”王碧君嗔怪地看了她一眼,“再者说,公主能驾临丞相府,乃是府里三生修来的缘分。” 韶光闻言笑了笑,正好外面钟鼓响起,到了用膳的时辰,韶光便留着她用完膳再走了。 宴会在三日后举行,本来奚原是不愿意去参加的,毕竟他与王丞相政治立场不同,但这次的宴会乃是以温懿公主的名义举办的,他想起韶光那甜甜的笑容,心中一热,只犹豫了一刻,便点头答应了。 罢了罢了,到底是韶光的邀请,他怎能拒绝?大不了日后与王丞相一党疏远些便是。 这日一早,宫中的嬷嬷听闻韶光要大宴群臣,立刻自寅时便唤醒了她,一路服侍着她沐浴更衣、焚香净手,那神情说不出的严谨。又给韶光穿上了一身杏黄|色绣着四爪蛟的厚重宫装,宫中的后摆拖了好几尺。 韶光有些不悦,有却不好多说什么,她心知宫中的嬷嬷自是有经验的,不会害了她,只是头上那几斤重的金饰,实在让她不堪重负。 一路乘着十六人抬的舆轿来到丞相府门口,王丞相已经携了百官跪在了门前,恭恭敬敬地大声喊道:“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 韶光的目光第一眼便落在人群最后面的奚原身上,道了一声平身后,视线与奚原遥遥相接,两人皆是心旌一摇,错开了眼,不敢再看。 待得入了丞相府,王丞相立即下令开宴,这场上的气氛才热络了起来,原本低眉敛目的官员,有些太过好奇韶光长相的,便抬起了头。 他们上一次见韶光,乃是十多年前,那时候韶光刚被寻回,皇帝下令百官与他一同在城门迎接她。那时候见她,不过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如今一见,却是惊为天人,有好几人甚至看得呆了,错不开眼。 只觉得那一身尊贵黄袍下的女子,即高贵又美丽,不似人间那些庸脂俗粉,倒像是王母瑶池的仙子。 察觉到百官看韶光的目光,奚原很是不悦,蹙了蹙眉,像是自己心爱的东西被别人觊觎了一般。 《 笔下文学 》整理收藏 Www。Bxwx。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