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神仙》 新手神仙 第 1 部分阅读 《新手神仙》 第一章 引子 幽谷杳寒,烟云弥漫。 一道平白出现的紫影给快要寂静成画的幽谷烟云,带来一分新色,九分悸动。 于是乎,似画实景的她,活了。 也许因憋闷了太久,刚活过来的她超乎想像的刁蛮暴躁。 只见烟波翻滚真如凶浪怒涛,直拍向那紫影,而且一波接一波,**不息。 看到此情此景,可能有人会思索,‘被云雾拍有什么大不了,就算被真的那啥波拍,咱也是面色正红,眉眼迎春,露牙龈笑,硬挺挺的泰然处之,绝不提苦更不喊累。’ 能这么坚定的看官,应是难得……到仙界游赏,亦不晓得这闻名仙界的烟云冰雨阵。 此阵法貌似稀松平常,可内藏的玄机,除了阵法的原创者何雅寒外,怕是仙界中也没几人能参透。 据说,曾有三位正仙联手来闯,但他们使出全数法宝,耗尽一身仙力之后,别说破阵,想出阵都不行。若不是雅寒仙子心存善念,停了此阵,这三位正仙就携手去灵鬼界混迹了。 捡得性命的三位正仙,从此以后就用清心涤肠的纯正仙音,添油加醋地大肆渲染烟云冰雨阵的厉害,搞得仙界再无仙敢来挑战雅寒仙子居所外这片不起眼的幽谷迷雾。 既然有了比三人成虎效果更好的三仙成虎,何雅寒如愿得了数千年的清静,直到某一天…… 写到关键时刻出现点点点,并非卖关子吊人胃口,而是想解开大家的一些疑窦,如,什么仙界鬼界的,正仙又是个啥玩意儿? 呵呵,不急,请继续往下看。 古籍记载,世存六界:凡生界,群仙界,妖魔界,混沌界,灵鬼界,众神界。且界与界间互不相通,当然这只是大众法则,对某些身拥**力的家伙来说,哪有不通之理。 六界中的凡生界饱含天地灵气,乃众生诞生之界,亦为六界之本。 群仙界以仙灵之气为基,尽收凡生界中修炼大成的人类,是人类口中美得冒泡的仙境。 妖魔界以妖灵之气为基,尽收凡生界中修炼大成的动植物,是那些会说话的动植物口中得以化形**的妙地。 混沌界以混沌元气为基。由于混沌元气在六界诞生之前便存在,故为本源之气,能为仙、凡、妖所共用。因此,混沌界亦是著名的杂居界。 灵鬼界是迷一样的处所,尽收脱离肉身的仙、凡、妖的魂体。而且只见收,不见放,正经的有去无回。不过书中有述,灵鬼界,拥神躯者亦可进退自如。 众神界,资料一片空白。 说完六界,再说说何谓正仙。 哪里都有等级,仙界也不例外,不过仙人的等级依据仙躯和仙气的境界划分,倒算公平。 初入仙界,为下下仙,体内仙气呈亮金色。 随着修为的加深,仙气越聚越多,越来越亮。若不能及时悟出下一境界,就要停止修炼,否则下下仙的仙躯将承受不住巨增的仙气,有爆体之险。 若能悟出,方可继续修炼,成为下仙。 再来是正仙,上仙,上上仙。再高的话,可能就是传说中的神了。 一般来说,大多数仙人都能达到下仙之境,只有极个别脑袋一根筋的家伙,修炼领悟了百万年,还不得要领,仍为下下仙。 达到正仙之境的仙人,最多,在整个仙界足有半数。 再悟可就难了,身拥火红仙气的上仙,已不足一层。 而上上仙,就算数上混沌界的几个老不死,亦凑不够一人的脚指根数。 那创出烟云冰雨阵的雅寒仙子悟至何境了? 嘿嘿,咱们先接上刚刚的点点点。 数千年的清净终于被一道火红身影打破。 孤寂太久的烟云冰雨阵像是觅着了良伴一般,尽情地在红影面前展现活力,卖弄风姿,似在述说,姑娘不是老娘,还年轻水灵,体力充沛着呢。 阵外看着,只是云烟滚动。阵内站着,那可是风带云,云化雨,雨凝冰,或急或缓,或疏或密,始终贴着闯阵之人,不离不弃,不紧不慢的徐徐图之。 或许烟云冰雨阵没有别种阵法一上来便见生死的霸道。但她精于变化,光阵眼就有七处,且不分主次,可说是一眼生,七眼活,想破阵,必要同时破去这七眼。难上加难的是,这阵非死阵,七处阵眼时时刻刻都在动,所以,想在迷雾里找到,甚至锁定她们的身影,极其不易。不仅如此,为阵眼提供仙气的也非寻常之辈,而是幽谷中积累了亿万年仙气的冰潭,那仙气叫一个足,平时没人理它,都使劲往外冒,更别说阵眼小妹妹们有需求的时候了,绝对是要一碗给一锅。 总而言之,此阵法的精髓就在两个字,变、耗。 此刻,七位阵眼小妹妹正驾轻就熟地东躲西藏,辗转腾挪,对着红影忽而喷热气,忽而挤泪滴,忽而擤鼻涕。这不知何时到头的持久战,眼看就把红影从金枪头变成了蜡枪头…… 形势忽直转急下。 红影猛地喷口火红仙气于手中长剑,顿时剑芒七射而出,不过并未去追七阵眼,只是散落七处等在那里。好像一切都事先安排好了,机灵敏捷的七阵眼居然同时撞上了守株待兔的七道剑芒…… “烟云冰雨阵果然厉害,不但浑然天成,直取天地间仙灵之气,而且每个阵眼都遵循着四十九种变化。若不是和雅寒仙子来自同一地方,知晓阵眼变化的出处,还真破不去它。” 言毕,阵破,烟云散去。 红影飘然落下,体外红芒尽收,踏着黄叶地,望着碧云天,沐浴着红金色的斜阳。而随风浮动的白衣上的暗纹正如他的心境,忽明忽暗,捉摸不定。 徙倚了许久,他的目光第一次落在冰潭边上晶蓝色的恬静院落。紧锁的眉头暴露了他纠结的心,“她还认得我吗……是先敲门,还是先报名号,可她或许已记不得我……要不回去再想想……” 只能说当局者迷。他不知道破了别人辛辛苦苦创出的阵法,别人怎么都要‘请’他去家里坐坐,讨个说法,哪还用他敲门或自我介绍。 果然,院门半开,一女音好似从门里轻飘飘地走了出来,平和轻缓,不显怒气,“仙友好本事,只用两月便破了雅寒花费数年创出的阵法,雅寒佩服,请进院一叙。” “雅寒仙子谬赞在下了,能破此名阵,全凭成仙前的过往,算不得本事。” 破阵者的话勾起了何雅寒的兴趣,“何种过往,不知仙友可否相告,以解雅寒心中疑虑。” 话音一落,半开的院门就已全开。 他轻叹一声,不再犹豫,一步迈出,便从数十丈外进至院里。 门内,门外简直两个世界。门外碧云天,黄叶地,秋高气爽。门内艳阳天,青草地,春光明媚。 他看着刚抽出的绿芽,闻着枯枝上的新花,踩着软绵绵的嫩草,踱去挂着珠帘的厅堂。“在下研习过《月难七章》,所以对阵眼的推演变化有些了解……” 何雅寒挺意外,《月难七章》是她飞升前所学,这么说,他是……可何雅寒从未听说过有这么一位上仙老乡啊。看来闭关太久了。“嗯……原来如此。既然仙友与雅寒有此渊源,便不必站在外面,进屋喝杯茶吧。” “谢仙子。”他轻轻地将珠帘拨至一边,低头进屋,不敢落座,也不敢抬头看看魂牵梦绕了他万年的,她。只是愣愣地站着,回想万年前她的模样…… 何雅寒闭着眼睛,嗅着茶香,抿了一小口之后,将似透非透的白玉杯放在桌上,指着靠近他的另一只玉杯,道:“仙友请坐,桌上有茶。” 倒,看,闻,品,他一气呵成,“好茶,虽不是天玉山上的雪泉水,也不是麟族风寨的麒塔茶,但经仙子之手,颜色味道已近至凡间的九成。呵呵,原来仙子也是念旧之人。” 何雅寒侧过头,好似看着他,却仍未睁眼,“你也喝过麒塔茶?” 他终于抬起头,大胆、痴迷地望着何雅寒,“我是麟族人。” 何雅寒的眼皮缓缓抬起,两人目光交汇,皆为一惊。 何雅寒猛地站起,身体微微颤抖,双瞳剪水泛起了层层涟漪,“鸿文!鸿文?你是鸿文?怎么会……你不是死……” 他不紧不慢地站了起来,有些苦闷,“雅寒仙子在凡间救我时,就如今天这般说道。万年了,还是一点儿未变。” 激动的情绪瞬间被何雅寒收进她那副出尘脱俗宠辱不惊的皮囊中,声音也变得和缓,不过却多了分清冷,“原来是麟族土寨的年轻寨主,没想到当初顾全大局、宁死不屈的寨主,能抛下族人,独自修炼飞升。” 他弯腰低头,拱起双手,“当年麟族土寨遭逢大难,幸得仙子相助,才能逢凶化吉。我林玉天更是不知何世修来的福分,得到仙子亲手救治,保住了性命。仙子大恩,我和我的族人只要存活一天,就不会忘。” 见何雅寒一动不动,一声不吭,林玉天继续说道:“仙子法力通天,仅凭不足道的我们,报恩无从谈起。所以族人们决定让我去天玉山拜师修行,待大成之后再寻仙子,以报当年大恩。” “你是报恩来了?”何雅寒紧盯着他,眼里紫气涌动。“这么说,你已修行大成?我办不到的事情,你已能做到,能替我解忧了?” 林玉天挺起身子,毫不闪躲她咄咄逼人的目光,“大成不敢说。但仙子的要求,在下就算死,也要在死前办到。” “口气不小。”何雅寒退了一步,轻轻落座,端起玉杯,呷了口茶。“你能胜过我吗?” 林玉天微眯双眼,右手使劲儿握着剑柄,良久,泄气道:“不能。” “你实力不弱,在上仙里,应是数一数二了,若在千年前,我定不是你的对手。”何雅寒阖起双眸,又进入了品茶状态,“不过,前些年我已悟至上上仙境……” 屋里又归于沉寂,半响,何雅寒才慢慢地睁开双眼,抬起头。她的目光似是在林玉天棱角分明的脸上游走,又似是透过了他的脸,飘去了远方,直至一丝柔情从她眼里闪过,她才收回目光。 “我想做要做的,很麻烦,就算以我上上仙的境界,仍觉得遥不可及。如果你打算报恩,先成为几界中的翘楚再说。” 林玉天二话不说,一闪身,飘然而去。 “鸿文,你要是鸿文,那该多好……” ******** 分割线一画,千年已过。 幽谷烟云中,忽然平白多出了一道紫影。没错,细心的读者应该已经发现,此时此刻终于接上了开头…… 林玉天浮在烟云里,自言自语道:“看来雅寒仙子功力又有精进,让烟云冰雨阵的阵眼增至了四十九个,已是《月难七章》的极限。” 当初面对七阵眼,林玉天用了两月有余才破阵成功。而今面对四十九阵眼,他面带微笑,只轻轻说了声,“散。”阵就没了。 忽然院门敞开,何雅寒的声音绕了出来,“仙界,魔界,混沌界都传遍了你的恶名,说你在这千年里毁人法宝无数。我可不想烟云冰雨阵再次毁你手里,进来吧。” 门内,门外依旧是一春,一秋。厅堂口仍旧挂着宝蓝色的珠帘。厅堂里也还是那位坐着闭目品茶的雅寒仙子。 “听说三界被你搅得大乱,很多不世出的强者都败在你的剑下。有不少仙友打趣,在三界,论实力,你未必是第一,但论好勇斗狠,你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据传,不少凶名在外的魔王,听了你的名号都躲着走。” 林玉天一脸不以为然,“我不拼命,那些隐居的家伙根本不愿使出看家本领。若非如此,怎知自己是否达到了仙子的要求。” “你达到了?” “是。”林玉天坦荡荡地说道,“三界中,听说过名号的上上仙、神魔,全被我找到,亦进行了比试。只有三人和我战了百年未分胜负,其余一十二人皆败于我手。仙子若是不信,尽可考校。” “你竟是如此奇才,短短千年,就攀到了三界的巅峰。或许有你相助,那件事情真能做成。”清冷模样的何雅寒亦掩饰不了心里的兴奋,瞬间睁开美眸,细细地打量着眼前的林玉天,他的眉,他的眼,他的鼻梁,他的唇,还有他那刀削般的脸庞,甚至说话时睥睨一切的表情,无一不像他,却又不是他。 恍惚间,何雅寒脱口而出,“你真不是鸿文?” 林玉天微微皱了下眉,坚定地说道:“不是。” 何雅寒知道自己见到这朝思暮想的容貌,又一次失态了,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视线从他脸上移到他身上,却忽然一惊,她发现林玉天右侧的白衣袖臂里竟空荡荡的,“你,你的右臂……” 林玉天冷哼一声,“用右臂,换一神魔的两条腿,值了。再说,我的右臂魂体只是暂时存在了灵鬼界而已,等我成神的那一天,自会取回右臂。” “你要修神?”何雅寒的声音激动的有些发颤。 “当然。灵鬼界收了我的右魂臂,我定要去讨回来。而讨回来的方法,除了成神,恐怕再无它途。” 何雅寒坐不住了,直接走到林玉天身边,“你,知道修神之法?据说那些活了百万年的仙、魔们都没见过修神成功之人。而修神者无不是爆体而亡的结局。” 林玉天摇了摇头,“我没有修神之法。不过,别人不成功,不代表我也不成功。我信奉事在人为,而不是天在为。既然以前没有修神成功之人,那就由我来做第一个。” 听着犹如少年立志的话语,何雅寒不免失望,“恐怕你也猜到了,我在人间,仙界不问世事,不停的修炼,就是为了成神,寻找成神之法。本以为到了上上仙之境,离成神不远了,谁曾想,成神之途仍是遥不可及,看都看不到。你说,我是不是选错路了,还不如当初不发誓言,陪鸿文一起去灵鬼界……” 林玉天看着她泫然欲泣的样子,忍不住想疼惜,不过手刚抬半截,便放下了,“你要成神,就是为了那个和我长得很像的鸿文?” “嗯。”何雅寒扬起头,仔细地观察他的面容,似是从中寻出他和他的不一样,不过,她又失望了,“我和鸿文出生在天玉山下的小村落里,离麟族五寨中的水寨不远。我俩从小青梅竹马,长大后便结了亲。可结亲没多久,鸿文就生了怪病,不光四近的名医治不好,连天玉山上的修仙人也没办法……” 说着,说着,两行清泪滑过了何雅寒的面庞。“鸿文知道大限将至,怕我伤心随他而去,便以不吃药相要挟,逼我立誓,要我好好活下去,不得自寻短见,否则在阴间也永不相见。立完誓,没几日,他便去了……天玉山上的一位修仙人见我伤心过度,损了身子,就心生怜悯,起了收徒之念。然后,他或真或假地编了一套成神救人的说词,让我重燃活下去的希望,并专注于修炼,得以飞升仙界……” 何雅寒开始哽咽,“可,可,如今,希望还是希望,甚至比在凡间时离得更远了,根本触不到,看不到。为何我像傻子一样,为了一个不可能的事情,苟活了万年,我真笨,我真傻,我……” 眼见何雅寒起了死志,林玉天当即打断她,“没有不可能。或许对你来说不可能,但对我来说不是。再说,你数万年都等了,难道还差我这个天纵奇才成神要用的几天吗,哪怕等到我修神失败爆体而亡那天也行啊。到时候,我带你去灵鬼界,替你骗那个像我的家伙,给他说你不是自寻短见,是被我爆体炸死的。” 上上仙不是白修炼的,三言两语间,何雅寒便稳住了心神。不过那梨花带雨的模样,要多勾人有多勾人,因哭泣变得有些哑的声音,也很让人心痒,“你当真能成神?” “能。”这种状态下,只要是男人,不能也说能。林玉天也不例外。 “成神后,能帮我把鸿文带回来吗?”何雅寒不知不觉中,将希望从一个盛不下的小碗里,分一些进了另一个碗里。不过新碗是否够大,能不能承载得了她的希望,她不知道。但她知道,起码俩碗比一碗好些。 “如此报答恩情的大好机会,我和我的族人怎会错过。而且他还长得那么像我,定不会给仙子带错人。”林玉天忽然抬起左手,轻轻地拭去她右边脸上的泪痕,“这边的泪我替他擦了。那边的泪,我带他回来,让他亲手擦。” 声音刚落,林玉天已飘在幽谷之上。拇指缓缓滑过食指,回味着冰凉嫩滑的肌肤,心里说不出的五味杂陈,不禁大声吼道:“等我成神带人回来,一定天天来仙子这喝茶。我和仙子一样,最喜欢麒塔茶,最喜欢秋茶春喝。” 何雅寒轻抚着被林玉天摸过的肌肤,似回到了万年前。交错的时空,变换的人影,让她魂不守舍。直到被林玉天的吼声一吓,才惊得回过神,欲还口怒斥这轻薄之人时,又面色一红,低头喃喃道:“不是我喜欢麒塔茶,也不是我喜欢秋茶春喝,是鸿文他……” 何雅寒猛然一顿,似是想起了什么。随后身形一晃,跃至半空,焦急地四处张望,可,茫茫四野哪还有刚刚那人的影子。 “这些是我亲手摘制的秋茶,先不喝了,等到了春天,我病好了,咱们一起赏春景品秋茶……” 顷刻间,世界在何雅寒面前模糊了。 第二章 雷劈倒霉蛋 既然亿万年来,仙界、魔界、混沌界都未有取得神位之人,林玉天就打算吸取前人教训,远离这倒霉吹的三界,去别界成神。自然而然,六界中只剩下凡生界,灵鬼界,众神界供他择选。 众神界就不必提了,那是成神后才能去的地儿。而灵鬼界,去倒是能去,不过目前必须死去,林玉天不大愿意。那么,目的地经过一番筛选,只能是凡生界,即凡间。 九百九十九道紫天神雷,差点儿把林玉天轰成灰灰,若不是从一个神魔身上抢来九颗能吞噬一切的血魔珠,林玉天真就死去灵鬼界修炼了。 逃过一劫,林玉天感叹道:“下界居然要受紫天神雷,这一道紫天神雷可是强过千道飞升时受的混金劫雷啊。怪不得没仙人下凡,下来的家伙估计多下了一层,去了阴间。” 在浩瀚无边的宇宙里,林玉天熟练地使着缩地成寸术,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在星际间穿梭,寻找适合闭关修炼的福地。 忽然,偏安宇宙一隅,散发出忧郁气质的蓝色小星球,吸住了林玉天的目光。 “这颜色和雅寒的居所很像,不错。” 蓝色小星球上,修真门派繁盛,大派小派数不胜数,遍布高山,遍布高原,最差也要遍布丘陵。而修妖门派也是众多,比起修真门派亦不遑多让,他们占据海沟,占据深谷,最差也占据着盆地。 修真,修妖者多,渡劫飞升的就多,所以几乎每天都能引来滚滚劫雷。 林玉天很不满,好不容易才下到凡生界,躲去上面三界的晦气,得以安心修炼。可这劫雷一来,大量晦气也跟着下来,对他修神自是不利。 一怒之下,林玉天祭起九颗血魔珠,尽取蓝色小星球上的天地灵气。 “没了天地灵气,看你们如何修炼,怎么渡劫。” 九颗血魔珠浮在高空,如同九个太阳,耀出刺眼的红芒。不过这红芒非同一般,天地间的灵气与之一触即散。而那些修真,修妖之人,一遇红芒,便道行全失。而且红芒能穿透一切,哪怕身居地下的小妖,都不能幸免。于是两月后,修真界、修妖界就名存实亡了。 但这红芒对普通人倒没什么大的影响,只是晚上睡觉时,亮堂堂的,挺难受。 一晚,一大汉喝高了,在筵席上不顾众人劝阻,晃晃悠悠地爬起来,取下挂着的长弓,也不拿箭,直接往外晃,嘴里还骂骂咧咧的,“XXXXX,让老子晚上睡不好觉。今天老子后羿XXX全把你们射下来。” 屋内几个喝得半醉的家伙哈哈大笑,“这小子酒量越来越差了,让他出去发发酒疯也好,省得把咱们的酒菜砸了。” 噌的一声,弓弦响起。本来明亮如昼的夜,突然恢复如常,黑了。刚刚还飘在天上的几个‘太阳’随着弓弦声,没了。后羿瞬间酒醒,人却傻了。而屋里几个家伙的说笑声,戛然而止。 万里之外的林玉天将九颗血魔珠揣进怀里,“好了,今天起,闭关修神。” 分割线再画,数千年又过。 一位开着方头方脑的G55MG在丘陵洼地间寻路的中年男人,有些担心地询问旁边一脸平静的年轻人,“师傅,真的要此时渡劫吗?现在正值多事之秋,您成仙走了,师门里没人主持大局,恐怕……” 年轻人深吸了口气,叹道:“为师也是不得已。其实百年前为师就该飞升了,只因俗事缠身,只得一拖再拖。而今为师想拖也拖不下去了,只能渡劫,否则便是爆体而亡之局。” 年轻人话锋一转,又安排道:“以后师门的事情由你来打理。要谨记,切莫逞强,适当的示弱能换来韬光养晦的时间。再过几年,等你师妹倾清悟至道境,即是师门再兴之时。” 中年人不禁感叹,“倾清真是千古难见的奇才,十五岁便到了天境,得长生之躯。今年二十岁,已至天境后期,若得师傅相助,在二十五岁前达道境,亦是必然之事。” 年轻人摇了摇头,“易白,你为人处世是大才,可修炼……可惜了。人,天,道三境,除了人境可凭外力、药物提升。天、道之境全凭修炼者的悟性,悟得到就得道,悟不到也勉强不来,否则为师早把你提到天境,成就长生。” “弟子愚钝,让师傅白白费心了。”话虽如此,刘易白的失望远远大过愧疚。 年轻人怎能看不透他,“不必丧气,悟也讲究机缘,机缘到了,你亦能跨入天境,与天地同寿。” 刘易白何尝不知这是安慰,自嘲地笑了笑,“弟子有自知之明,修真者千人中才有一人能达天境。况且经过几千年前的那场劫难,更是万里挑一的局面,如今世上修至天境的人不足百位。道境更不用说了,劫难之后,唯有师傅一人能达此境。弟子资质一般,根本不敢奢望成为万人中的头名。” 见他如此明事理,年轻人很欣慰,也不再说什么,车内重归安静。 在丘陵洼地间又行了半个小时,年轻人忽然说道:“停车,天地灵气不断从此处涌出,当是地眼,应能助为师渡劫。” 刘易白将车停下熄火,问道:“弟子能帮师傅什么忙吗?” “开车来的目的,就是想让你亲见为师如何渡劫,从中领悟些东西,以助今后修行。”年轻人开门下车,刚走出两步,又转身回来,嘱咐道,“虽说坐车里能避雷,但这毕竟是混金劫雷,万一避不了……你还是开远些看吧。” 刘易白虽不能长生,但也不想早死,所以他不负师命,立马开着车跑了……还边开边嘀咕,“反正车上有望远镜,再远点儿也看得见。” 年轻人见一切安排妥当,便依据古典上记载的方法召唤劫雷。 不多时,年轻人头顶突现一小块儿铅云,且越聚越厚,越聚越广,越压越低。 远处,拿望远镜瞄的刘易白越看越觉得这云有可能将自己和车一块砸扁喽,心里很是惴惴,小声嘀咕,“要不,再开远点儿?” 与此同时,马里亚纳海沟里修神的林玉天猛然睁开了双眼,“天地灵气滋生的速度果然非同小可,才几千年,又有人渡劫。” 林玉天摸出一颗血魔珠,手指一弹,血魔珠便没了踪影。他又阖上双眼,暗自琢磨,“如今修炼正值关键,不能再耗费两月时光处理这些琐事……希望此次渡劫只是特例。” 此刻,年轻人那里正是天昏地暗,电闪雷鸣。他如今已扛过了考验修行的前四十九道劫雷,接下来的四十九道劫雷只是去凡体筑仙躯,而最后一道即第九十九道劫雷将劈引渡劫之人前往仙界。所以挡住能将修行者劈成灰灰的前四十九道劫雷,便可以说渡劫成功了,后面五十道劫雷就是走走过场,到点即能飞升。 可这位年轻人的问题偏偏出在到点上,就差那么一点,只要最后那道劫雷一来,他便飞升了。但劫雷没来,血魔珠来了。 血魔珠直接撞在年轻人刚成的仙躯上,如敲响了千年古钟,嗡声似若隐若现的水波向四处荡漾,而年轻人眼睛里的淡金色瞬间消散,紧接着,整个人从半空中倒栽葱往下掉。那血魔珠仍不依不饶,将一团红芒包裹住他,止住他的去势,同时吸尽他体内刚存的仙气。不过由于是仙躯,血魔珠对这个躯壳有些无能为力,不能像化修真者那样化了他。直到血魔珠挡了最后那道迟来的劫雷,才又飞回林玉天身边。 “血魔珠已将那人的魂体撞离肉身,进了灵鬼界,只留一副空的仙躯在凡间,对我已无妨碍,事毕。”林玉天再次入定。 不过林玉天入定前,还发生了一个插曲,也可说是很大的插曲,甚至说是主曲,因为有了它,才有了下面所有的故事。 原来,这颗被林玉天扔出去办事的血魔珠的容量几近全无,没能完全吸收掉最后一道劫雷。剩余的部分劫雷被它弹去了别处…… 骑着自行车在交通拥堵的国道上飞奔的林木森,发现乌云密布,雷声滚滚,要下雨了。骂道:“什么狗屁天气预报,明明说要继续抗旱的。” 林木森能对天气预报发牢骚,也能对未在身边的辅导员不礼貌,“这辅导员真不是个东西,一肚子竟是坏水,早不开会,晚不开会,偏偏趁我不在开会。得,这下又要被辅导员和班上那群兔崽子阴了。后天就是八十年校庆,环校园围墙长跑活动的班代表肯定又是我了,真他妈倒霉,XXX!” 轰隆一声巨响,吓得林木森差点儿和自己并驾齐驱的多**货车来个亲密接触。心跳还没平复呢,手机又响了。林木森将手伸兜里,摸索手机的时候,不禁想到,听说打雷天用手机,易遭雷劈啊。 不过这只是瞬间的念头,毫不在意的林木森立马摁下接通键,“喂……” 又是一声巨响,林木森觉得这雷比刚刚那个响多了,好像就打在自己身边,不,更像是打在自己身上。 “诶?奇怪,为什么我一直往上飘啊。” 忽然一阵儿冷风吹来,裹住了林木森,且越裹越紧,好像要把他裹扁,裹细,裹小,裹没有似的。 林木森憋闷至极,可就是叫不出声。直到他觉得自己快变成一个足球的时候,灵感忽现,“难道,我被雷劈了?” 第三章 阴差阳错 一座大城市郊区里的一个物业管理收费很高的小区里的连排别墅群里的一栋普通别墅里的一间窗户朝南的卧室里的一张宽大的双人床上的一位头发乱糟糟的熟睡小伙正在说梦话。 “这家伙直接把人给废了,也不想想飞升容易吗。唉,几千年都没见地球人成仙了,这回不能再袖手旁观了。” “这小仙的灵魂挺强悍嘛,如此之久,仍没被阴风压进灵鬼界。嘿嘿,反倒省事了,不必去灵鬼界再捞他出来。” “咦?不对,这魂体和仙躯不符,长得不一样啊。可这魂体上明明有残留下来的劫雷能量,理应错不了……” “算了,错就错吧,错也是种机缘。” “嗯,那个……改你灵魂,怕你醒来接受不了,还是把仙躯修成你的模样吧。” “成了!呵呵,这下,地球上该热闹了,不仅有个一心成神的上上仙,如今又有了个啥都不懂的新手下下仙。” 音乐起…… “谁啊……不知道我最讨厌接男人的电话吗?”睡眼惺忪的小伙怒气冲冲地接了电话。 “老板啊!实在是有个捞钱的好项目,错过可惜……” ** 林木森眼前一亮,憋屈感全消。刚想庆幸没死,却又感觉像坐过山车,很快,很失重。 正面对着蓝天白云飞鸟的林木森翻身一瞧,那叫一刺激,原来他此刻正享受着没背伞包的跳伞,没拴绳子的蹦极。 林木森想大喊,这才是***极限运动啊,一生只能玩一次。林木森还想大喊,oh,my,god,佛祖,真主,天尊们救我! 不过本能只让林木森喊出两个字,“妈…。。啊……” 坐过山车只会闭着眼睛瞎叫唤的林木森,此刻也没有超常发挥。不过在落地的前一秒,他恢复了冷静,竟想到g取9。8算出来的速度应该比g取10慢不少。 咚的一声闷响,林木森脚踏了实地。恍惚中,他不禁傻笑,“呵呵,猫从高处坠落会调节身体平衡,保证四爪先着地。莫非我林木森前世是猫?” 一分钟,两分钟……足足过去了五分钟,林木森才缓过劲儿来。不过他仍不敢动,因为他曾听过,很多坠楼的人并非摔死,而是被外行人一抬一动之间,导致断裂的骨头戳进了内脏,才彻底玩完的。 于是爱惜生命的林木森一动不动地继续等内行人…… 那辆去而复返的奔驰越野车翻过一个小土坡,停在了林木森的身后。刘易白开门下车,小跑而来,边跑边忧心忡忡地盯着身上一丝不挂、小腿没入松软的泥土里、像尊雕塑般伫立的林木森。 “师傅,没,没事吧。”刘易白跑至近前,见林木森不回话,就绕至到他面前,与之四目相对时,吓了一跳,“你是……师傅?” 林木森怀疑自己的脑袋摔坏了,因为他实在记不起何时收了眼前这位年龄超过四十岁的徒弟,“我……好像,应该,也许,不是你师傅……吧。” 刘易白围着**的林木森又转了一圈,认定这人确实不是师傅,不过仍感疑惑,“你是修真之人?刚刚从劫云里掉下来的是你?” ‘修真?扯淡吧,欺负我年轻,见识少,没看过小说?别看你吃得富态,穿得讲究,像个成功人士,但没准就是个人贩子,很可能想骗我这种风华正茂、体力充沛的帅小伙去从事非法的……小煤窑开采活动。’林木森把在课堂上擅长的发散性思维,应用到了课外。 “您既然瞧见我没带安全措施,直接从天上插进地里,就别开玩笑了行不。麻烦您能不能先拨个免费电话120,等我安心地躺病床上了,咱们再扯。” 已至人境后期几十年的刘易白眼力极佳,早看出来林木森没病没灾。于是上前一步,在林木森半推半就的过程中,像拔葱一样将他从地里拔了出来。 “连皮外伤都没有,哪用得着去医院。”刘易白嫌脏似地拍拍手,“不过你身上没有贮存天地灵气,的确不像修真之人,但为何没一点儿损伤?不符常理……莫非是师傅临飞升时出手相救?嗯,应是如此。” 林木森没心思管他嘀咕个啥,只是对自己的身体,这掐掐那拧拧,上揉揉下按按,发现不疼不痒,活动自如之后,总算放了心。还没来得及细想为什么自己像超人一样出现在半空中且摔不死,就发现了更大的问题,衣服!身上的衣服全没了,虽说是地摊货,但也值上百块大洋呢。等等,衣服都没了,那,手机,钱包,岂不…… 林木森彻底颓废了,先不说那破手机值几个钱,但今天的荷包绝对是人生中最鼓的。刚刚他为了请暗恋7年的李思敏及捎带着的三个电灯泡吃饭,荷包里第一次出现了四位数,虽说现在已经吃回到了三位数,但剩下的仍是巨款啊…… 刘易白见呆愣的林木森一直光着**,有伤风化,就从车里翻出一身衣服递给他,“新的,有些胖,不过也比光着强,先穿上吧。你住哪,用不用我送你回去。” 心灰意懒的林木森根本不在乎穿没穿衣服,不过当他发现了刘易白的奔驰车后,就接下了他手里的衣服,然后迅速寻找传说中的rmni,Prd,Hermes,Gucci,Versce等标识,可惜的是,别说这些,连劲霸七匹狼都没有,很显然这些衣服都是找裁缝做的。 林木森边穿边撇嘴,‘越有钱越小气。’ 刘易白娴熟地开着车,不一会儿就跃上了拥挤的国道。不过,再好的车在这种交通环境下,也得蔫儿。闲极无聊的刘易白眼看车子的强劲动力没处发挥,趴在路上,慢慢爬,便和林木森聊了起来。 “认识王伟强吗?他好像在你们学校教体育。仔细算算,都十几年没见过他了。” 若换个人问,还真不一定知道王伟强是谁,但身为班体育委员的林木森怎会不知道这位早已晋升为副校长,并主抓体育的王伟强。尤其,校庆时惨无人道地绕着校园围墙长跑活动就是这家伙捣鼓出来的。 “我们一个系统的,怎会不认识。如今他可是王副校长,除了他发通知的落款仍 新手神仙 第 2 部分阅读 自谦王教授,别人都得称他王校长,连副字都不能带,否则就要遭打击报复到各个体育场馆打扫卫生。” 刘易白闻言大笑,“哈哈,没想到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这小子官威还不小。听你的意思,好像也被报复过,来,说几个听听,一会儿我给你做主,让那臭小子加倍偿还。” 林木森一脸狐疑地盯着刘易白,小子,小子,王伟强看起来比你还老吧。 “怎么,不信?那你把他的电话号码给我。”说着,刘易白将手机扔到林木森怀里,“敢不敢打赌,只要王伟强接了我的电话,就一定会老老实实地站学校门口等着。” 林木森看出来了,王伟强肯定有大把柄落在了此人手里。林木森无所谓地将手机还了回去,“想赌也赌不成,我的衣服、手机全没了,上哪去找王校长的电话号码啊。” 刘易白不会无聊到和一个学生较真,将他送到学校门口之后,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林木森。“今天让你匪夷所思的事儿很可能与我师傅有关,所以你我也算有了牵扯,以后有想不通的地方,尽可来找我。” 林木森接过名片,见上面没印任何一项名头,只有他的名字和手机号码。 ‘切!还真瞧得起自己,写个名字别人就知道你干嘛的了?’嚣张,这是林木森的第一反应。 见刘易白上车要走,林木森连忙招呼道:“等等,刘先生,我回寝室把衣服换下来还你。” 刘易白坐上驾驶座,冲林木森挥挥手,笑道:“不必了,这衣服不是啥好东西,穿着不合适就扔了吧。走了,有缘再见。” “就因为不是好玩意儿才想还你……。”林木森边小声嘀咕边应付地挥手。 一口气上宿舍六楼,林木森一点儿不累。暗道,奇怪,这状态平时只能保持到二楼啊,难道说劳累神经摔坏了? 一推开宿舍门,就听有人咋呼,“荣耀啊,六眼!连续两年参加校庆长跑活动,你真是太伟大了。全班同学都让我向高风亮节的你表示感谢。” 六眼这个称呼,是林木森上大学才得的。以前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一直被喊字面意思,木头。到了大学,林木森对面床铺的家伙发现了他名字里的玄机,林木森,内含六木,木音同目,目意同眼,故六眼也。于是乎,六眼的名号很快在班上传开。曾经有次和别的专业一起上大课,一位和林木森不相熟且胆大声更大的女同学就六眼问题进行咨询,‘别人都叫四眼,你为啥叫六眼,难道还算上了**……’至此,六眼的名号响彻一起上课的几大专业。 “全他妈是卑鄙阴险的小人……”事已至此,林木森明白再啰唆也没用了,便习惯性地一**坐到自己床铺下面的板凳上,中指一捅就打开了桌上的电脑。“怎么就剩你一个小人了,那俩小人呢?去哪**了?” 第四章 校庆风云 “这不赶上校庆放假嘛,那俩就骗新来的学妹去欣赏祖国的大好河山了。”小胖子张俊明一边三开玩魔兽,一边顺口回答,“好像一个去黄山旁边的古村落,一个去泰山挨着的孔子庙。” “怎么没跟去?你不是对学妹挺感兴趣的吗?”林木森一边搜寻空间跳跃及虫洞的解释,一边问道。 “我正带着俩学姐刷副本,实在走不开啊。”能从张俊明的露牙龈笑里,瞧出遗憾来,着实不易。 林木森从网上查不出个所以然来,就关了电脑,回头看了眼在死矿拉火车拉得很嗨皮的张小胖,无奈地摇摇头爬上了床,“心情不好,先睡了。音响关了吧,用我的耳机。” 张俊明忙活完一波反围殴之后,依言换上耳机,抬头瞄了眼已躺平的林木森,问道:“不会关键时刻又怂了吧,看来下次还得哥几个给你壮胆,否则你永远张不开口,只能暗恋人家一辈子。唉,都大二了,再晚的话,李思敏同学就嫁作他人妇了。” 从初二到大二,整整七年,换个人估计都到七年之痒的阶段了,而林木森还没开始呢。 郁闷的林木森翻了个个儿,将背留给张小胖,右手使劲儿锤了下床,暗暗发狠,下次,下次一定说出来。 满月过中天,长夜已逝半。古代这时候应该是夜深人静,卧榻传鼾了。不过如今的现代科技,让情况大不一样了。 只见那张小胖仍一脸兴奋地拉火车,林木森依旧是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小胖,相信穿越吗?这世上真的没有神仙,修真者吗?” 张小胖将耳机摘下,挂脖子上,“还郁闷的睡不着啊。” “问你话呢,别打岔。” “不会精神分裂了吧,这种话都问得出来。好歹咱们接受了多年无神论义务教育,学习科普知识考上了大学,怎能还信这些牛鬼蛇神!你要是发烧,赶紧去校医院,校庆期间打折优惠。”张小胖对着电脑屏幕侃侃而谈,显然没把林木森的话放心上。 “如果上一秒我还骑着自行车,下一秒就到了万米高空,不知过了多少秒,就直愣愣地插进了地里,而且还没受伤,你觉得我算不算穿越,是不是被神仙玩了,或者是我疯了?” 张小胖敷衍地点点头,“嗯,疯了,疯了。赶紧睡吧,老说话影响我发挥,更影响我在学姐心中高大勇猛的形象。” 林木森揉揉脑门,无力地说道:“钱包丢了,手机丢了,车子丢了,衣服丢了,当然,能在校园刷遍一切消费场所的饭卡也丢了,所以,以后的日子就靠你们几个了。” “靠,你怎么不把自己丢了,将那些留给我们……” 人生中浑浑噩噩的日子又少了两天,接着,校庆到了。 放假的日子里,除了刚来的新生们,又有几个老鸟愿意聆听N届前的精英校友们忆往昔岁月、授成功经验、谈回馈母校。 对林木森来说,真正难熬的是下午的长跑,那骑车绕一圈都要近二十分钟的校园围墙,可不是一般人能坚持跑完的。不过,王校长很善解人意,‘同学们跑得吃力了,可以跑慢一些,咱们不重成绩,只为参与,更重要的是为校庆添柴。嗯,还有,跑完的同学记得签退啊,否则算缺跑,后果很严重!’ 去年一大半路程靠走下来的林木森仍被累个半死,所以今年林木森打算跑过转弯处,摆脱王伟强的监视后就开始漫步。什么倒数不倒数的,无所谓,除了大一新生,谁还在乎这个。 于是林木森和几位同病相怜的体育委员点头示意,达成了假跑之约。 一声哨响,纯洁得像小白兔的大一同学,一下子窜了出去,不一会儿,就建立了巨大的领先优势。 林木森和几位老鸟互相对看,连连摇头叹息,“经验是受苦的结晶!” 慢跑过转角处,好几百人同时散起步来,而那些新生们早已跑得不见踪影。林木森刚和几位平时关系不错的家伙唠起家常,忽听后面有人大吼,“就知道你们这群兔崽子要偷懒,今天谁敢跑过半小时去,以后天天到足球场提水浇地。” 一想起荒漠化严重到寸草不生的三个足球场,几百号人全撒了欢地往前冲。远了看,还真喜庆,很有庆典的氛儿。 “还是年轻好啊,咱们老胳膊老腿的,比跑步那是真不行了。”一精英对另一精英感叹。 “嗯,很好,很好,这非常好地体现了我们学校德智体全面、和谐、优秀的发展状况……”一领导和另一领导交谈。 “一群毛孩子不好好上学,瞎跑个啥,瞧瞧,瞧瞧,都跑菜地里去了……唉,真作孽。”一真正忙着收菜的农妇自个儿跟自个儿说。 提速提了两分钟,就开始有人掉队,等过了五分钟,剩下的几乎全是体育系或体育特招生了。令人惊奇的是,向来不以耐力见长的林木森仍混在不掉队的队伍里。 “同学看起来眼生啊,练什么项目的?”一位练万米长跑的同学,轻松到有闲情和林木森聊天。 脸不红气不喘的林木森咧嘴一笑,看起来比他还轻松,“练材料的,打算主练高分子,辅练金属和无机。” 练万米的同学愣了愣,也笑了,并冲他竖起大拇指,“强悍。” 林木森也觉得不可思议,怎么突然间体力变得如此之好,而且还很有余力,若不是他故意压着步子跑,早冲最前面去了。难道这一切,全因为前天发生的那件事儿? 脑子里想着别的,嘴上和练万米的同学嗯嗯啊啊,不知不觉间就超越了前面累得快走不动的小白兔们。 过了半程,领跑的就只剩他们俩了。 后半程,练万米的同学一再提速,想把林木森甩开,以保住他那专业人士的脸面。‘靠,如果连业余的都跑不过,忒丢人,回去肯定挨揍。’ 只见一头虚寒、脸色煞白的万米同学拼了老命的飙速,眼看就要飙岔气了,但仍甩不掉像狗皮膏药一样粘在身后的林木森。于是乎,他泄气地停下,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兄,兄,弟,国家家队的吧,俺俺服服了。” 步伐稳健、面色轻松的林木森随他停步,瞅着快翻白眼的他,诚恳地说道:“马上就到终点了,再坚持会儿,第一还是你的。” 万米同学哪好意思拿这个第一。于是在终点线前,发生了非常和谐友好的一幕:互相谦让,谁都不过线。最终,由当值裁判认定俩人并列第一,且创造了校庆长跑活动的最好成绩。和乐融融的氛围里,他俩还受到了校领导的亲切接见和校友精英们的热情鼓励…… 走完过场,林木森被王校长领到角落,“林木森……二十岁……材料学院……你确定不是体育特长生?从没受过专业训练?” 林木森面对本系统内最大领导的询问,有些拘谨,不自觉地抓抓脑袋,“我,确定!其实高中的时候,我的体育成绩经常不达标,要不是班主任看我学习成绩好,找人替考……” 见王伟强变脸,林木森才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干笑道:“王校长,刚刚那是开玩笑……” “这么说,你上大学后才练出来的?”王伟强像捡到宝一样地盯着他,“人才啊,可惜了,早点儿练肯定进国家队了。不过有我在,二十岁也不晚。等明天,去体育部找我,到时给你做个全面测试,然后再选项目。呵呵,正是缺男性人才的时候,可不能把你放跑喽。对了,听说你是体育委员,那你应该知道不来找我的后果吧,体育场馆也该清理了,足球场也该……” 王伟强根本不问林木森的意见,威胁的话都顾不上说完,人就走了。 林木森张了张嘴,想喊住他,解释两句。可终究没说出口,只是叹了叹气,算了,现在这些都是小事儿,正经的是自己到底怎么了,难不成真被雷劈了?有超能力了?变超人了?或者说真有修真成仙什么的……看来必须给刘易白打个电话,问个清楚。 回到宿舍。 “体力见长啊,跟没事儿人似的。记得去年你回来像泡过水一样,简直就是浮尸。”让人手忙脚乱的游戏亦挡不住张小胖的言语调戏。 林木森歪歪嘴,没接他的话茬,而是直接对张小胖上下其手,摸出他的手机,边拨号边走去阳台,并随脚把阳台门关上。 张小胖不屑地哼了一声,“还偷偷摸摸的,不就是给李思敏打电话嘛。每次给她打电话都扭扭捏捏的没一点爷们儿样,丢男人脸。” “哪位?”刘易白的声音钻出手机。 林木森又咳了咳,清了清喉咙,才道:“你好,我是林木森,上次在……嗯,我就是那个从天上掉下来的大学生……” “噢?哦……呵呵,怎么样?身体没事吧。” “好像没事儿,又好像有,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有很多搞不明白的地方,想请教请教。” “既然咱们有缘,你尽管说,尽管问,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林木森将被雷劈,冷不丁地冒在半空中,后又扎进土里,以及最近的异常全说给了刘易白听。 第五章 超人?神仙? 良久,手机里才有了回音,“我功力太浅,那天没能看透你身体的变化,十分抱歉。不过,再让我看一次也是无用。这样吧,过两天师门有更厉害的人前来,让她亲自帮你瞧瞧。” 挂了电话,林木森晃悠进屋,将手机放到张小胖桌上,搂住张小胖的脖子,小声道:“小胖,告诉你个秘密。” 张小胖不甩他,仍旧活动着灵巧的胖手指,玩游戏。 “不想知道?那不说了。”林木森欲擒故纵。 张小胖明白想告密的人,那是堵也堵不住的,哪有不说的道理。于是就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用沉默勾引他。 林木森先扛不住了,跟看恐怖片似的,搬着板凳挤到小胖身边,“我很可能变成了超人。” 张小胖忙里偷闲,竖起了一根中指。 “我说真的。”林木森一脸真诚。 张小胖竖起两根中指。 “真的不骗你。” 张小胖没空脱鞋,只能开口,“你飞给我看。” 林木森咳嗽一声,解释道:“我可能是不会飞的超人,或者是还没学会飞的超人。” “滚蛋!”张小胖用肥肘顶了林木森一下,“刚又胆怯了?没告白?受刺激了?其实咱班的唐采薇就挺不错,胖乎乎的多可爱,而且不管你如何爱搭不理的,她都对你死心不改,绝对是个痴情的好姑娘。真别说,她确实跟喜欢在一棵树上吊死的你,很般配。” “去死。”林木森回顶了张小胖一肘子,可没想到的是,这一肘子直接把他顶翻在地,疼得他嗷嗷乱叫。 觉得根本没使劲儿的林木森慌了,赶紧扶他起来。看着眼泪都疼出来的张小胖,担心地问道:“怎么了?我没顶你要害啊。” 等半天,张小胖才缓过来劲儿,长长地吁了口气,骂道:“我靠,你下肘没轻重啊,不知道你肘上没肉,顶活人疼死,顶死人疼活。麻痹,绝对淤青了。” 果然如张小胖所料,掀开衣服一看,肋间白肉青紫了一大块。 林木森很过意不去,“没伤到骨头吧,要不去校医院拍张片子?” 张小胖抛给林木森一个很不屑的白眼,“哼,凭你?你能伤到我骨头?我这身肥肉是白长的?” “可我现在不是一般人啊……我是超……” 眼看张小胖要拼命,林木森赶紧闪了,“别生气,晚上请你吃饭。不过新饭卡还没办好,得用你的。” “六眼,我要吃你!!!!!” 魔音还在走道里回荡的时候,林木森已经下到一楼。 ‘现在不光体力牛了,好像力气也大不少。得,反正如今身无分文,没地方**,干脆到体育场试试身手。先踢几脚中场世界波,然后再扣几个转体大风车……嘿嘿,被四面八方的崇拜眼神笼罩着,不一定能习惯啊……’ 乐的下巴都快掉地上的林木森刚一走出男生宿舍,便迎头撞上了让他头疼的人,唐采薇。 此时是春暖花开的季节,花枝招展的女生们早已褪去厚厚的冬装,着春装尽情展现玲珑有致的身材,很是养眼提神。 不过对于某些人来说,倒宁愿冬天再长几个月。因为她们在冬天还能靠着冷遮掩些什么。可这一到春天,象腿不能再说穿棉裤穿出来的吧,饱满的小腹也不是塞棉坎肩塞出来的吧,圆脸双下巴也不能靠围脖塑型了吧。 当然,唐采薇同学没这么严重,用一些人的话来描述,她只是有些婴儿肥而已。张小胖曾分析过,采薇同学骨架是小的,如果去掉掩盖事实真相的那层脂肪,就能发现采薇同学的削肩,蛇腰,纤手,玉脚,以及那很柔和的鹅蛋型美人脸。不过这一切都建立在如果上,没有了那个如果,请发挥想像。 但是话说回来,采薇同学的肌肤和五官真的漂亮。不知因为出油还是出汗,她的脸上总是亮晶晶的,有种能挤出水的滑润感。淡淡的柳眉,洁净明亮的杏眼,精致的翘鼻,恰到好处的丰唇,还有那由于怕热怕冷总是粉扑扑的脸颊。总而言之,只看采薇同学的头,那是一位十分可爱又讨喜的小姑娘。若看了全身,只能替她可惜……唉,原来饭比岁月更摧残美女。 “木森。”唐采薇是班上唯一一位不叫林木森六眼的同学,“恭喜你得了第一名,刚才我一直在现场,可找不到机会向你祝贺,后来给你打电话,你也没开机。” 林木森一方面对喜欢的人开不了口告白,另一方面又对不喜欢的人开不了口拒绝。前者是怕被人伤害,后者是怕伤害人。 在外人看来极其优柔寡断的林木森,却有着他的为人处世之道,他相信人都是聪明的,所以很多话不必明说,只需暗示就能让人明白……于是乎,他暗示了李思敏七年,暗示了唐采薇两年。但结果呢?那是不说也知道。 此时林木森看着额头渗出细汗,呼吸粗重,手里拿着运动饮料的唐采薇,知道她应该刚从比赛现场赶过来。 唐采薇见他瞄了眼自己手中的饮料,就连忙递到他胸前,“听说剧烈运动后喝它能缓解疲劳,补充体力。给。” 林木森没接,笑道:“咱俩谁像刚做完剧烈运动?你真是缺乏锻炼,从校门口到这里才多远,都能累成这样。还是你喝吧。” 唐采薇可没他想得那样体力不堪。她这么累,全是因为偷偷跟着林木森跑完了全程,虽说后来没跟上…… 她见林木森不接,就打开瓶盖,再次递给他,“还怕我亏待自己啊,也不想想亏待自己的人能长成我这样吗?我早补充过了,这瓶是特地给你的。拿着。” 林木森觉得再推脱就显小家子气,便大方的接过来,豪气地灌了一口,“瞧你满头大汗的,在外面晾着小心感冒,赶紧回宿舍休息吧。” 看着他喝了饮料,而且还出言关心自己,唐采薇绽放了,欢天喜地把林木森往男生宿舍里推,“别光说我,你也刚运动完,赶紧回去休息。” 林木森刚想解释,“我……” “我什么我,我就在这看着,如果你不上楼,我也不回去。”唐采薇双臂交叉抱在胸前,做出一副气势汹汹的模样。 没辙的林木森无奈地摇摇头,转身上楼,心里嘀咕,‘我怎么就这么容易受人摆布呢?被张小胖赶出来,被唐小胖撵回去。不行,我现在可是超人,怎能再被小胖子们控制,我。。。。。。回去,张小胖子还真能把我吃了?’ 宿舍里。 张小胖用舌头舔着门牙,说道:“靠,你袖子里藏了什么啊,这么硬,差点儿把我的门牙磕断。” 林木森撸起袖子,看着没有丝毫牙痕且更加细嫩有光泽的小臂肌肤,他确定了,这副身躯绝对被改造过。 据书上讲,渡雷劫成神仙,莫非劈我的是劫雷……难道我不是超人,是神仙? 林木森笑了,他实在不能不笑。你想啊,超人毕竟是人,会长大,会老死。而神仙是啥?那不是人,是与天地同寿,长生不死的主儿。长生不老,别说像林木森一样的普通人想,就连历史上众多帝王亦是穷极一生追啊求啊的,否则,那些整天琢磨圣意的大臣们也不会弄个‘万岁’来拍马屁。 “小胖,我真想请你吃饭,真的,我说真的。”站着的心花怒放的林木森抚摸坐着的添门牙的张小胖的板寸,很有高高在上的神仙范儿。 张小胖将他的手打掉,“滚,等你饭卡办好了,再说这话。” 林木森不屑地瞧他一眼,心道,切,我堂堂一神仙还能请不起凡间的一顿饭?以后我都懒得吃你们凡间的饭菜了……诶?不对啊,听说神仙,哪怕是还没成神仙的道士都能辟谷,为何我还一直饿呢?难道说,我只是超人? 晚上,林木森跟着张小胖蹭完饭,一回宿舍就发现另外俩游祖国大好河山归来的舍友。 一阵儿嘘寒问暖,林木森和张小胖就非常顺利地获取了学妹们的第一手资料,照片。 “不错,不错,咱们院的学妹走势明显比机械学院的强,不仅数量足,整体质量还能保持。快瞧,从K线图上分析,这是稳步的放量上涨,已形成了上升通道,由此可以大胆预测,下一届的,更好。” 和张小胖发型一模一样,却十分瘦小的周安笑骂道:“你个死胖子,整天对着电脑研究照片、数据有鸟用,想泡学妹,得去触摸,嗯……说错了,是要去实实在在的接触,面对面的聊十分钟抵你qq上聊十天,有意无意的身体触碰抵你游戏里pk十年。” 宿舍里身体最壮,个头最高,并给林木森起外号的杨千帆接口道,“六眼儿啊,里面有瞧上眼的吗?有的话,我给你牵线。别再傻了吧几地吊那一棵树上了,世上能吊人的树多的是。” 林木森正兴致盎然地欣赏呢,一听这话,立马蔫了,并从心底生出一丝挥之不去的罪恶感,外遇、一夫多妻? “我没你们的花花肠子,能爬完一棵树又心安理得地爬上另一棵树,我宁愿一辈子都挂一棵树上,不行啊?” 张小胖插嘴,“别刺激六眼儿了,这两天他都快被逼疯了,下午他还说自己是超人呢。” “咋回事儿,赶紧说道说道。”谁说男人不爱八卦,这俩大男人就兴冲冲地搬着小板凳挤到张小胖电脑桌旁,等趣闻呢。 第六章 境界 听了林木森的遭遇,周安和杨千帆十分同情地拍拍张小胖软乎的后背,安慰道:“苦了你了,这两天被人白吃白喝,心疼吧。Www。wenXuemi。Com” 张小胖两眼泪汪汪地说道:“幸好你们回来得早,总算有人分担了。” “靠,丢东西,替大家跑步的是我。你们居然安慰他。”林木森当然知道他们在开玩笑,但仍装做气不过,“好,好,好。我算认清你们了。请三位放心,不会吃你们太久的,顶多再两个月。” 三人同时跳了起来,“去死,你不说明天饭卡就办好了吗?” “饭卡办好,并不代表卡里有钱啊。”轮到林木森逗他们玩了。 张小胖给周安使个眼色,周安心领神会,对大个儿杨千帆说道:“给生活委员唐采薇同学打个电话吧,就说咱们宿舍有位同学的生活需要帮助……” “麻痹,算你们狠。”林木森瞪着眼睛爬上了床。 张小胖用肥胖的双手和周安,杨千帆击掌相庆,“超人也抵不过咱人多啊。” 玩笑归玩笑,当四人都躺在床上准备睡觉的时候。大个儿杨千帆正儿八经地询问道:“手机,钱包,自行车怎么可能一块儿丢啊?你不会被人抢了吧。” 周安叹了口气,“唉,咱们这是新校区,远离市内,治安一般,容易出事儿。只要你人好好的就行,那些东西都是身外物,不算什么,没了就没了吧。如果手头紧儿,需要兄弟赞助的话,尽管开口。” 张小胖没往这方面想过,听得有些惭愧,刚想解释两句,“我……”就被林木森打断了。 “没被抢。不过确实发生了些事儿,但还没弄清楚到底是怎么个事儿,等我搞明白了,再给大家详细报告。睡吧,明天早上有点名课。”林木森虽然给小胖说了一些事实,但那是以开玩笑的口吻说的,即是明知道小胖不会信,才说的。现在这种气氛下再说那些话,反倒有可能让他们相信,所以林木森不能说了。 “那好,今天就聊到这,大家睡吧。”大个儿杨千帆年龄最长,比较成熟,明白林木森有些话不便说,就主动打消另外俩家伙的追问念头。 “用钱的话,我这……” “我这也有。” “明天我正好去银行……” “……已经给家里打了电话,估计银行卡明天就能寄来。兄弟几个的钱,这次就算了,下次我再惦记。”林木森最不愿意跟熟悉的人说客气话、客套话,觉得虚伪,但他憋了半天,还是说出了那俩字,“谢了。” 一夜安睡。 丁零零……自打有了手机,宿舍里的座机很少再响。不过今天它却破天荒的有了动静。 早晨六点半,对于大部分大学生来说,正是好梦连连的时刻,如果谁在这个时候搅人清梦,肯定找骂。 “靠,谁的手机铃声啊,真他妈吵,赶快关了。”大个儿骂道。 “日了,这铃声能再难听点儿吗?”周安跟着骂。 林木森迷迷糊糊地说道:“这铃声跟家里的电话还挺像。” 张小胖没说话,仍处于沉睡状态…… 被林木森这么一说,大个儿第一个反应过来,“靠,是宿舍电话。六眼儿赶紧接了。” 宿舍电话在林木森床下边的书柜里塞着,所以林木森不用下床接电话,只需趴在床沿,把手伸进书柜就成。 “喂……”还没睡醒的林木森闭着眼睛接了电话。 “林木森的寝室?让他接电话。”电话里的声音挺不客气。 大清早被吵醒,是人都有些火气,林木森没好气地回道:“谁啊?找我啥事儿?” “王伟强!你十分钟内到健身中心,敢超出一秒钟试试。”王校长更横,吼完直接挂电话。 一股清气从头到脚,从脚到头,游走三遍,彻底地赶跑了林木森的一身浊气。 精神抖擞的林木森放弃坚持数年的清晨一泡屎,只留给卫生间一泡尿。也放弃了从强迫到习惯的刷牙洗脸,只是喝了口水,边下楼边抠眼屎。 林木森离开宿舍几分钟后,头靠卫生间睡的张小胖奇迹般地醒了,“麻痹的,我说怎么梦见在厕所吃饭,原来卫生间门没关。”嘀咕完,张小胖也不去关门,翻个身,继续接着睡。 林木森的宿舍离健身中心不远,走路也就七八分钟的事儿。不过,十分钟的时间有一半耽误在刚刚的清气游走上,等林木森走出宿舍楼,便只剩不到三分钟了,所以林木森只能一路狂奔…… “唉,现在起早跑步的大学生真是越来越少了。”一位从不锻炼身体的宿舍管理员大妈摇头叹道。 林木森急急忙忙地跑到健身中心,不仅没迟到,还富裕了三十秒。 王伟强本来挺满意他能守时,但见了他的不整衣衫,凌乱的头发,脸上哈喇子的痕迹,怒道:“啥样子,身为年轻人,如此窝囊,没一点儿精气神。把脸洗干净,整理好,再出来。” 林木森哪敢挑战最大领导的权威,立马跑进卫生间洗梳一番,出来的时候,还故意嘴角上翘,露出自信有朝气的微笑。 王伟强满意地点点头,“这才像话嘛。人的长相虽不能改,但气质可以培养。邋里邋遢的帅小伙照样被小姑娘嫌弃。而精精神神的丑小子却有不少小姑娘喜欢。所以做人要精神,不能邋遢,更不能萎靡不振。” 林木森脑子有些转不过弯,不明白王校长的这番话是怎么个意思,难道自己洗把脸就变丑了…… 废话说完,测试终于开始。 其实来的路上林木森一直在想,不能表现得太异于常人,要故意隐藏些实力。 可刚开始测跳远、摸高的时候,林木森还是没把住劲儿。特别是摸高,眼瞅着脸前没了刻度,林木森的手只能偷偷地往下摸…… 林木森落地之后,见王校长面无表情,也不吭声,像没瞧见一样。他就赶紧低着头蹑手蹑脚地跑去测下一个项目。 毕竟林木森是体育委员,对大学生的体育水准相当了解,所以作假也作的十分专业,那成绩即不拔尖也不垫底,当真是中庸至极。 但最后一项在跑步机上慢跑测心跳血压就不是他能‘作’的了……所以数据一出来,还真像他对张小胖说得那样,他确实是个超人。 王伟强何许人也,能被修真界的刘易白提起的人又哪会是一般人,怎能不明白其中的道道儿。突然王伟强的眼睛里蒙上了一层雾气,混混沌沌很不切实,就像得了白内障一样…… “你是修真之人?” 林木森经历过雷劈、插地,胆子大了不少,见王校长突然患了白内障,也没太惊讶,摇头道:“不是。” “不是?”王伟强显然不信,对着林木森就是一通乱摸,摸完才皱眉道:“奇怪,你身上的确没有天地灵气,但你的身体又与常人的不太一样。奇怪……” 王伟强渐渐收了眼里的雾气,不过仍疑惑地盯着林木森,以求答案。 林木森实在不知从何说起,正踌躇呢,忽然想起那天送他回来的刘易白。此刻林木森早已不认为当初的刘易白是骗子,故意糊弄自己。反而通过王伟强的白内障,更加确定刘易白的不凡。 “其实,有个叫刘易白的中年人比我自己更清楚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而且他还提到过王校长。” 王伟强顿时来了精神,不过耳背也随之来了,“你说谁?快,快,再说一遍。” 林木森依言又絮叨一遍。 “你说的真是修真界的大宗问天宗的老前辈刘易白吗?他来这里了?他现在是走了?还是仍在这儿?”王伟强彻底没了校长的风度,如同一些狂热粉丝急切地追问明星的行踪一般。 林木森点点头说道:“应该还没走。不过,我说的那个刘易白看起来并不太像个老前辈。” 王伟强不仅没怀疑和刘易白认识的家伙居然什么都不懂,还耐心地解释道:“只要跨进修真界的门槛,就会长寿,虽然能长生不死的修真者极少,但一般的修真者比平常人多活个百八十年也非常容易。刘老前辈看上去只有四十来岁,可他二十多年前就已过了百岁。呵呵,我也算半只脚踏进了修真界,那你猜猜我多大年纪。” 林木森努力把视线从他发亮的头顶上移开,小心地说:“五……五十?” 兴奋的王伟强立马阴沉了,半天才咬着牙低声道:“猜得准!” 林木森赶紧解释,“王校长你不是说修真者看不出年龄的嘛,所以我是故意往大了猜的,其实您看起来不到三十岁。” 王伟强有些心虚地把边远地区的头发拨到中央,干笑道:“哈哈,小子不用逗我开心了。我啥情况,我了解。唉,还是因我资质一般,一直徘徊在人境中期,如果哪天我进了天境,就能变得像你们这些小伙子一样年轻。” 林木森认为活得挺舒坦,没想死的念头,所以对长生不老,返老还童很感兴趣,“这么说,修真者真的能长生不老,飞升成仙?” “虽然飞升成仙的我没见过,但长生不老的修真者倒是见过几个。”提起这个,王伟强脸上浮现的不是崇拜,而是憧憬,“修真者按境界可分为,人境,天境,道境。顾名思义,人境的修真者脱不去人的范畴,依旧会生老病死。而到了天境,修真者就能与天地同寿,跳出生死。而到了道境,便可以得道成仙。” 林木森听得痴迷,不禁意淫自己到了何等境界。忽然,林木森眼睛一亮,想到一个很值得期待的问题,“是不是境界比较低的修真者看不透境界比较高的修真者?” 王伟强脑筋一转,已明白林木森的意思,敢情这小子觉得自己的境界比他低! 第七章 靠山 王伟强不悦道:“你个臭小子……其实说白了,人天道的境界就是按体内天地灵气的形态划分。人境前期,能够通过法门感应天地灵气,并将之引入体内,此时的天地灵气并不能被人体炼化,仍是无形无色。到了人境中期,不但人体被天地灵气进一步强化,而且天地灵气也被人体炼化,犹如白色薄雾。而人境后期,天地灵气已浓如白烟。 若踏入天境初期,天地灵气就名不副实了,或许叫天地灵水还比较贴切。前期水色浅白,十分清澈。中期水质混浊,不太通透。后期如白油漆一般,浓稠无比。 道境则不分前中后三期,只有一期。此时的天地灵气再次质变,又成无形无色之态,如没被炼化过的天地灵气,似返璞归真了一般。但若论其密度、纯度及蕴藏的能量,当初的灵气自是无法相提并论。 这就是,得大道者,天人合一,灵气自来。意思即是道境的修真者无需再通过法门引天地灵气入体,那灵气将自行涌入。不过麻烦也来了,咱们都明白好东西多是好事儿,但如果没地儿装,或装不下甚至把容器撑破喽,那就扯淡了。 所以道境的修真者也一样,当灵气多到足以将躯体撑破,只有爆体而亡一途。解决的办法当然有,眼前的方法是不断耗费灵气、强化躯体,以免体内灵气过多或躯壳不够结实,而一劳永逸的办法是渡天劫,争取飞升仙界。 至于如何判断境界的高低,你说的也有可取之处。当高手想隐藏实力的时候,可将形于体外的灵气幻化为较低级的状态,确实让逼不出他真正实力的人难以判断。不过, 新手神仙 第 3 部分阅读 当高手全力行功之时,体内灵气会自然外泄,从眼睛看尤其明显,这时候,别说低级的修真者能断定他的境界,普通人也能瞧出端倪。” 说着说着,王伟强又成了白内障患者。 见王伟强示范,林木森装模作样的连连惊叹,“啧啧,王校长眼中的灵气真浓啊,定是到了人境后期。那离天境也不远了吧,说不定您还故意隐藏着呢。” 王伟强很喜欢他拍的这记马屁,谦虚地笑道,“还没,还没,刚到中期而已,别说天境,离人境后期还早呢。” 王伟强变脸功夫挺强,正乐呵呢,忽然就一脸严肃地说道:“高手,哪怕是道境高手,不论再怎么隐藏,都不可能将体内的天地灵气完全弄不见,装成普通人。” 林木森闻言,心里咯噔一下。因为这些天他确实没发现身上有所谓的天地灵气,如果王伟强说的是真话,那他绝非境界高的修真者,甚至连最初级的都不算。还想着长生不老的林木森极其非常十分的失望,不过他仍没死心,“难道修真者不能将体内的灵气耗光吗?” “体内贮存的灵气可以耗光,但强化修真者身躯的灵气已与肉身融合,根本无从消耗。所以一般来说,是不是修真者,摸摸身子感觉感觉就能知道。” 见林木森傻愣着,一副失望透顶的样子,王伟强一脸得意,继续显摆,“现在明白为什么初次见面的人喜欢握个手,拥个抱,亲个脸了吧,那只是想试探对方是不是修真者而已。” 林木森反应过来,赶紧撸起袖子,将小臂递给王伟强,“王校长您在仔细摸摸,说不定我的灵气藏的……太深。” 王伟强身为教授,本着科学负责任的态度,又仔细地摸了好几遍林木森。可仍旧没感觉到他肌肤,肌肉,骨骼里有参与强化身体的天地灵气。 “你应该不是修真者,但身体的确很怪异……” 正皱眉思索咋回事的王伟强,突然意识到,被他打岔打沟里去了,现在打听刘易白才是正经。“你知道刘老前辈现在在哪吗?” 林木森还是不太能接受不是修真者的现实,无精打采地回道:“不知道。” 不过他转念一想,又来了精神。王伟强的道行哪有多深,连刘易白都瞧不明白我的深浅,他能确定个啥。嗯,长生不死还有希望,就算眼前不能长生,这不也认识俩修真人士了,大可往后跟着学嘛。 林木森微微一笑,补充道:“不过,刘先生说,过俩天带能人过来,再给我好好瞧瞧。” 一听,王伟强乐了,机会啊,大好的机会,他可不愿错过。上次见刘易白,得了他的指点,从而顺利地站上了人境中期,这次再见他,说不定还能再次突破。 “呵呵,太好了,终于有机会当面谢谢刘老前辈多年前的指点了。你有刘老前辈的电话吗,我先问候一声,以免到时不请自来,显得莽撞。” 得了电话号码,王伟强笑眯眯地拍拍林木森,赞道:“若能跟问天宗扯上关系,前途绝对的一片光明,你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 林木森见他开怀得很,心里琢磨,看样子不只我要把握这个机会吧…… 临走时,王伟强还打包票,“以后在学校有什么麻烦事儿,尽管来找我。” 林木森判断不出这话里客套的成分占几层。其实他很想现在就问,学校的奖学金挺高的,就是自己得不到,这算不算麻烦事? 不过他还有些脸皮,没问出口,而且他也很乐得在学校有了这么一个大靠山。着实挺开心。 晕晕乎乎过完第一大节课,在走道里颠球的杨千帆拦住要回去的林木森,“瞧你萎靡的,昨晚没睡好吧。别乱想了,过去的事儿都过去了,走,跟我踢会儿足球,出出汗去。” 林木森现在脑子全是修真成仙,早把平常的那些烦心事儿抛到脑后,甚至连去体育场装逼的计划都忘了,如今得杨千帆提醒,林木森又兴奋了,“好,走,今天我得进个球,打破这学期的进球荒。” “木森,踢球去吗?”一听叫木森,就知道谁来了。 林木森扭过头对她嗯了一声。 唐采薇正待进一步交流的时候,杨千帆却用巨大的身躯将林木森遮个严实,“咱们的体育委员要去足球场上洒热汗,急需水资源支持,所以生活委员要想办法解决啊。” 唐采薇胖乎乎的,人却不是傻乎乎的,怎不明白他的调笑,于是一手推开杨千帆,冲林木森眨眨眼,“这可是你说的,本来我还想多买几瓶水,给大家分呢,既然只有体育委员需要,那就……” 嘴上说不买,但到了体育场之后,唐采薇怀里抱的水可不是一个人能喝得完的。 “还是采薇同学好啊。”杨千帆冲她竖起大拇指。 唐采薇轻哼一声,撅着小嘴狡辩道:“谁说这是给你买的,这是我自己要喝的。”她还真不是说着玩,直接拧开一瓶自个儿喝了起来。 林木森走到杨千帆身边,小声笑道:“你为啥这么喜欢和她斗啊,难道对她有兴趣?” “兴趣个毛,还不是为了你,你老不搭理她,咱宿舍的其他人总不能袖手旁观,让她对你心灰意冷吧,否则以后咱们哪来免费的吃喝啊。”杨千帆如是说。 “靠,没想到你如此龌龊,真后悔跟你一个寝室,丢人。” “干,你不会当真了吧,开玩笑懂不。不过,唐采薇对你真的很好,可以考虑看看……” 林木森挥了挥手,“别废话了,踢球。” 刚开始,林木森对自己这个很可能被雷劈过的身体,有些不适应,掌握不好力度,球到脚下,不是停得过大,就是趟得过远,被人抄走是常事。而且传球时劲儿老使得过大,别说队友接不着,对手都碰不到,基本直接飞到场外。 甚至有一次还是场边看球的唐采薇用头顶回来的,当然,那不是唐采薇同学有意的…… 踢了不到半小时,林木森这边有队友开始抱怨,“踢过球吗,不会踢,自个儿先练练去,别捣乱行吗。” 林木森虽然上大学之后,踢球不多,但高中时也是疯狂了三年,所以基本技术还算不错。当然,现在场上的大多数人可能不知道,但杨千帆知道,于是就出头替他打抱不平,“谁***天生踢球好,不都场上练出来的,你小子能,怎么没在校队见过啊。” 杨千帆快一米九的个,一身肌肉疙瘩,而且黑着脸说出这话,那开口抱怨的家伙当即不敢吱声。 很多时候都不缺和事佬,与杨千帆同在校队踢球的家伙赶紧跳出来打圆场,“这不踢着玩嘛,又不是比赛,那么认真干嘛,来,来,来,继续,继续。” 再次开始,杨千帆照林木森胸口轻轻擂一拳,“别魂不守舍了,玩就是玩,好好玩,啥都别想。” 林木森点点头,两脚尖交替磕着地,骂道:“***,跟换了个身子似的,真他妈不习惯。” 既然擅长的控球难以发挥,林木森就主动将位置后撤,一心防守,‘就不信了,凭现在的速度和体力,有哪个家伙能过得了我。’ 果不其然,在连续的抢断和大脚破坏中,林木森发现不光力量,体力,速度强了,他的反应更是一流,往往对手一触球,就能立即判断出球的方向甚至速度,而那些假动作,在他眼里更是可笑多余。 见了林木森的勇猛表现,刚刚发牢骚的家伙没脸继续踢了,趁大家不注意悄悄地溜了…… 杨千帆则很兴奋,使劲儿推了林木森一把,但没推动……“行啊你,以前看你踢前锋挺一般,这一改踢后卫,绝对校队级的。唯一一点不好就是个子矮了点儿,要不是你正好能补上学校中后卫的空缺。” 第八章 宝贝 逐渐找回自信的林木森,再次断球之后,打算实现长久以来的梦想,世界波,而且是中场世界波。wenXuemi。Com 可能对大多数人来说,像马拉多纳那样,带球过全场,甚至连守门员都过了的进球才是梦想。但对于林木森来说,高一,在别人都不太会踢球的时候,他凭借着左右变相的绕桩技术,已经恬不知耻地做到了。 不过由于先天性的力量不足,中场世界波的梦,直到今天仍未实现,很是遗憾。这么多年,他就只能在梦里偶尔梦梦,而且大多时候,梦里都踢得绵软无力…… 下定决心,林木森就不像刚才那样,断了球直接传出去,而是大步一趟,过了上来逼抢的对方前锋,不过还是趟大了,球落到对方另一名前锋的脚下。 林木森不给他处理球的机会,又将球断下,再次一趟,球又跑到对方中场球员的脚下,故技重施…… 杨千帆和他的一干队友看傻了,“靠,还能这样过人?” 球接近中线,林木森终于不趟了。林木森的队友们也终于松了口气,而打算接球的对方球员更是暗自庆幸。 林木森抬头瞄了眼球门,根本不管对方守门员站位如何,直接拔脚怒射。 这一脚,林木森踢得极其扎实,正脚背完全兜在球上,球飞起来根本连转都不转,直愣愣地冲……杨千帆飞去。 林木森射门的跟随动作还没做完,就懊恼地大叫了声,“偏了。” 杨千帆可不认为这是偏了,而且心里很是佩服,‘这小子视野开阔啊,我刚一跑,球就传过来了。’ 杨千帆斜插进禁区,直接迎球冲顶,正好打了个守门员的反向,球进! 杨千帆爬起来,揉着脑门,晕乎乎地跑到林木森身边,“你小子这脚传球,速度准度无一不佳,绝对是世界大师级的。真没想到球飞这么远,劲儿还那么大,砸得头到现在还晕。” 林木森埋下踢偏的尴尬,笑眯眯地接受了队友们的赞赏。不过对方球员里却传来了很多不和谐的声音,“明明自己喊踢偏的,纯蒙……” 一场比赛下来,林木森明白了,想踢中场世界波,不光要力量,更要准头,否则不会结束之后,连杨千帆都问他,“下半场你故意练长传?不过,准头还有待加强啊……” 随后林木森,杨千帆,唐采薇一起到挨着体育场的小食堂吃午饭。 唐采薇边吃边问:“下午没课,你们有什么打算?” 杨千帆接道:“应该把那个们去掉,问你有什么打算,对吧,六眼。” 看着面色绯红的唐采薇扬起圆乎乎地小拳头,硬捶一脸坏笑的杨千帆,林木森心里说不出啥感觉,生气?都被说习惯了,还生啥气。可笑?对着别人的真心实意,说可笑,林木森也做不到。那嫉妒?不可能!林木森立马断然否决。 林木森闷头将米饭塞满一嘴,待慢慢嚼完咽下,才回答道:“我下午没什么事儿,可能在宿舍玩电脑吧。” 唐采薇活泼开朗,爽快大方,而且很喜欢领导别人。但当她面对林木森时,却又变得完全不一样,很多时候都对他言听计从,几乎不勉强他做任何事情,“哦,这样啊,那行,你开着qq吧,有事的话,容易联系。” 填饱肚子,三人分道扬镳。 杨千帆是个坐不住的主儿,根本不回宿舍,直接去找学妹们探讨这次旅游的得失了。 林木森想坐,但不给他这个机会。刚打开电脑,还没连上线呢,宿舍电话又破了一次天荒,响了。 “木森吗,刚刚我跟刘老前辈联系了,他说下午就来带你过去。你先准备一下,别到时候手忙脚乱,来不及。”王伟强少有的客气。 林木森有些奇怪,不就再摸摸吗,那还不快,哪用得着准备,又不是去旅游……不过转念一想,刚踢过球,虽没出汗,但还是洗个澡吧,省得被人摸的时候搓出灰来,忒丢人。 去澡堂,林木森怕来不及,万一刘易白趁机到了,辩解起来也没意思。于是牙一咬,林木森光着身子钻进宿舍里的卫生间。 淋浴声一响,就听张小胖大叫,“我靠,这天都敢洗冷水澡,六眼你真猛。” 林木森本来缩着脖子,双手紧握,等待冷水的刺激,可期望与实际大不一样。根本没料想中的冰冷刺骨,反而觉得凉丝丝地很舒服,就像大夏天里似温似凉的水。 林木森同学的目光可不是一般的短浅,有了如此牛逼的体质,他只是觉得,‘真爽,以后大冬天也能在宿舍冲凉水澡了,能省下一大笔洗澡钱……’ 一会儿功夫,林木森就把自己洗得白白净净,浑身散发着沐浴露的香气。然后换上还残留着洗衣粉味道的衣服,边玩电脑,边等人来摸他。 不过这一等,就等到晚上的饭点。正犹豫要不要跟小胖混饭呢,宿舍电话终于响了。 “快来学校正门,刘老前辈马上就到。” 通知的也太不靠谱了吧,白白浪费一下午,连个正经游戏都没敢玩,只空当接龙了。 林木森怀着不满,刚晃悠到大门口,就被人一把拽了过来,“怎么不配个手机啊,联系起来真麻烦,万一找不到你多耽误事。” 说着,王伟强就塞给了林木森一个新款手机,“先用着。” 林木森阴郁全消,而且还发现了有靠山的好处……他手里摆弄着新手机,嘴上安慰王伟强,“不用担心,我哪敢到处乱跑啊,一下午都在电话旁边守着,就等王校长您的电话呢。” 王伟强点点头挺满意林木森的态度,不再抱怨,但又问道:“那天刘老前辈说我问我什么没有?” “……”林木森添油加醋,凭空编造,好话说尽。毕竟拿人手机,要让人家也高兴高兴嘛。 忽然一辆宾利从拐角处缓缓开了过来,王伟强嘴唇微动,声音却是不小,“应该是了,走。” 王伟强和林木森脸上挂着像专业服务员一样的微笑,目送宾利从身边掠过…… 尴尬,王伟强和林木森之间有着他俩人才能体会的尴尬。而王伟强自恃身份,更觉丢人,连忙别过头,吭吭咳咳,装没事儿。 “是刘先生。”林木森突然说道。 王伟强闻言,扭头一瞧,只见那辆宾利停在远处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司机拉开车门,刘易白已下了车。 这时,就体现出修真者的速度了,林木森的话音刚落,王伟强嗖的一下,已窜到刘易白身旁,毕恭毕敬地拱手鞠躬。 “王伟强拜见刘老前辈。” 刘易白却不管古礼,直接伸出手,“都什么年代了,还来这些,非要让别人知道我们是老古董,老不死?” 王伟强傻呵呵的一乐,双手紧紧握住刘易白的伸出来的手,“呵呵,忘了,忘了刘老前辈不喜欢这套,惭愧,惭愧。” 刘易白抽出被他摇来摇去的手,开玩笑道:“我看起来有你老吗?再敢提一次老前辈,我踢你**。” 聊了好一会儿,林木森才不紧不慢地走过来。 “林木森?名字我没记错吧。” 林木森比王伟强现代多了,直接伸出手和刘易白握了握,“嗯,没错。呵呵,我刚知道您是修真界的老前辈,其实那天我还有些不信……” “哈哈,不止有些不信吧,恐怕还把我当骗子了。”刘易白笑道。 闲聊完,几人上了车,司机和林木森坐在前面,刘易白和王伟强坐后面。一路上王伟强和林木森都不敢主动说话,只是刘易白偶尔问问大学里的体育和修真情况时,才答话。 林木森听得惊奇不已,竟然学校里隐藏着一批修真的学生,怎么平时一点儿风声也没有,甚至连他这个体育委员都压根没听说过。 汽车进入市区,刘易白忽然问林木森,“那几件衣服没丢吧。” 林木森想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心里忍不住嘀咕,不会吧,还惦记那几件不值钱的衣服,不都说修真之士淡泊名利,一心向道嘛,居然这么抠门。 “没丢。刚刚出来的急,忘了拿,要不哪天我亲自给您送去?” 刘易白听出他言语里的讥讽,不以为意,解释道:“呵呵,没让你还的意思,只是怕你扔了可惜。那天回去后,我才发现拿给你的衣服,并不普通,是用千年蚕妖吐的丝制的。这丝制成的衣服不但坚韧至极,是一件上好的防身宝贝,而且穿上冬暖夏凉,很是舒服。” 林木森听得两眼放光,他可万万没想到,如此不起眼的衣服竟是稀世珍宝。刚想开口客气客气,又怕说了,刘易白实在地要回去,于是林木森就只用表情表现他的惊讶。 王伟强身为修真者,知道世上有不少妖物,而且很多妖物还和修真者、人类处得不错,便开口问道:“这蚕妖是?” “她是师傅的朋友,现长居问天宗。” “千年啊,那她应已到地境,得了长生吧。”王伟强羡慕起一只妖来。(注:修妖者的境界从低到高依次为,妖境前中后期,地境前中后期,王境一期,和修真者的境界相似) 刘易白摇摇头,“没呢,妖的寿命比人要长,不过如今也到了她的极限,若再不能悟至地境,恐怕她的时日也无多了。” 这话说出来,王伟强和刘易白一脸的感同身受,他们觉得不久之后,难免与此妖殊途同归。 “唉!”俩人同叹。 第九章 仙人下凡 林木森本以为会去道观、寺庙,再不济也要去个深院古宅之类适合修真的场所,意想不到的是,车却直接开到了一家十分出名的五星级酒店,而且住的还是最豪华的总统套房。weNxUemi。Com 本来还担心修真生活清苦的林木森,见过修真人士的好车,好衣,好住房之后,就彻底放心了。看起来这些修真人士已跟上社会发展的节奏,摇身一变成了大资本家。 小时候想打倒万恶的资本家,长大后想当万恶的资本家的林木森,此时又有了新的目标,新的方向,其实做个长生不老的修真资本家也挺更快活。 刚进房间,林木森和王伟强正左顾右看,还没来得及坐下呢,就听到了敲门声。 林木森主动去开门,拉开一瞧,门口站着一位怀抱小黄狗的年轻女子。 漂亮,真漂亮,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当然这不是夸她怀里的狗,而是赞相隔不过一米的她。一瞬间,林木森就已检索完所有他见过的女人,而得出的结论只有一个字,最,并且没有之一。 她虽然一身居家的休闲装扮,甚至还穿着脱鞋,头发也是随意地束在脑后,脸上更是未施脂粉,但这些竟损不去其一丝的美。而且让人觉得,那些刻意的粉饰雕琢,只会毁了她的浑然天成,自然纯净。 望着脸上没有一颗雀斑,眼里没有一丝杂质的女孩,林木森根本不问她来干嘛,毫不怀疑地侧身让她进来。 女子也不客气,径直走到刘易白身边,看了看林木森,问道:“他就是从劫云里掉下来的人吗?” 声音悦耳,似能清人心,涤烦嚣。再配上她那不食人间烟火的样貌,和出尘脱俗的气质,当真如下凡的仙子。林木森望着她,心里有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好像以往的努力和奋斗、以后的目标和愿望,都变得特别可笑、不值一提。而且让他产生了远离嘈杂吵闹世界的冲动,好像深居山林,听鸟鸣,闻花香,饮泉水,食野果,才是人生所向。 忽然出现的退隐江湖的念头,吓了林木森一大跳。于是他赶紧掐掐手指,以让俗念杂念重新归位。 ‘要是把这女孩搁伊拉克,阿富汗,以色列,估计能大量减少那里的恐怖事件。’ 总而言之,这样的女人,在大多数人心里,只应该在天上,不应该在凡间,只应该在画里,不应该走出来。否则她就会成为传说中祸国殃民的红颜祸水。 林木森和王伟强看呆了,但刘易白却不像个正常男人,没丁点儿反应,当即回道:“是他,他叫林木森。” 说完,刘易白接着介绍她,“这是我师妹彭倾清,是师傅最小的亲传弟子,却也是最厉害的,年仅二十,已至天境后期,是千古难见的奇才。” 王伟强过了半天才收去惊容,赞道:“数千年来问天宗一直居各门各派之首,果非无因啊,真是代代杰出。” 彭倾清好像没听到俩老头子夸自己,身形一闪,似瞬移一般,就来到林木森旁边,她双手卡着小黄狗的腋下(如果前腿算胳膊的话),将小黄狗凑到林木森胸前。 林木森下意识地伸手去接,那只小黄狗却突然开口说了人话,“别碰我,我不喜欢公的。” 心里上接受了修真飞仙的林木森,对狗说人话,仍没思想准备,吓得往后退了一大步。 “哈哈……”那狗居然还会咧嘴大笑,“胆小鬼!”也会骂人…… 彭倾清小声斥责,“别闹,仔细闻闻他。” 林木森以为‘别闹’是对自己说的,赶紧上前一步,凑近小黄狗。 小黄狗鼻子抽抽半天,最后又伸舌头添了添鼻子,吐着舌头说道:“他身上没有天地灵气,绝不是修真者,更不是修妖者。” 彭倾清听了,弯身将小黄狗放地上,然后微蹙眉头仔细盯看林木森,说道:“我试试。” 只见彭倾清阖上双眼,再猛然睁开的时候,黑眼球居然没了,眼里一片纯净的白色,并荡漾出小小的波浪。 她慢慢抬起纤纤玉手,一条白练似从手里钻了出来,并轻轻地围住林木森,当白练越缩越紧,触及到林木森的时候,忽然碎裂成点点白星,渐渐消散。 这白练是彭倾清修炼数年才修成的以灵气化真形的兵器,这玩意儿,别说一般的刀枪不能伤它分毫,就连修真人士拿稀有材料炼成的法宝都难以尽毁它,毕竟它是灵气化成,只要有灵气补充,就能做到不毁不灭。 而此刻,它瞬间便被毁了,毁得彻彻底底,消失的无影无踪。 王伟强正为第一次见天境修真者才能造出的灵力兵器兴奋呢,它却突然不见了,还以为彭倾清故意把它收了,心里直呼不过瘾。 刘易白虽不能炼成灵兵,但见多识广,从那点点碎光,就知道兵器不是她故意收了,而是被毁了。 彭倾清失了苦心练出来的兵器,脸上却不显一分怒气,就好像毁的不是她的东西一般。她仍旧静静地盯着林木森,不吭一言。 几个大男人和一只小黄狗也只是安静地看着她,不敢乱动,更不敢说话,只怕扰她。 不过这几人一狗却各怀心思。 由于王伟强见识少,又不是亲身经历者,他的心思就不详述了。哭笑一个模样的小黄狗的心思,也没啥可说的。刘易白嘛,则是若有所思地盯着林木森,装高深,似明白了一切。而亲身经历者林木森,正奇怪为什么身体里突然爆发出一股力量,打散了围着自己的那条白色绸缎。 足足过了半个钟头,彭倾清才闭眼收功,眼睛再睁开的时候已恢复了正常的漆黑明亮。 眉头深锁的她慢慢地走近林木森,素手轻轻地牵起林木森的手,缓缓地将体内的灵气渡到林木森手上,忽然白光一闪,当即彭倾清的手臂被弹开。 事情发生的太快,看起来就好像林木森使劲儿打开了她的手。 本来还挺害羞的林木森觉得眼下很尴尬,赶紧解释,“不是我,我没有,那个,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彭倾清不理他,低头问小黄狗,“注意到他周身天地灵气的走向了吗?” 小黄狗也变成了白内障患者,半响它才叫道:“原来如此,他的身体好像天生排斥天地灵气。” 彭倾清微微摇头,说道:“不是他的身体排斥,而是天地灵气惧怕他,远离他。刚开始我以为他嗅到危险之后,才不得不显露本领击散灵兵。后来观察了他周遭天地间闲散的灵气发现,这或许非他故意为之。最后我用自身灵气再次验证,不出所料,那些灵气一触及他的身体,就不再受我的控制,立马四散而去。我所受的冲击,也不是他所为,只是灵气散开产生的力量。” 刘易白奇道:“竟有这种事儿?好像从没听过。” 小黄狗也叫道:“我也从未听过,真奇怪。” 彭倾清视线一直未离开林木森,“如果他真从劫云里出来的话,倒有一种解释合情合理。” “什么解释?”刘易白,小黄狗同问。 “你不是凡间该有之人。”彭倾清对着林木森冷静地说道,“你是仙人!” 第十章 再毁灵兵 此言一出,三人一狗全半张着嘴,傻了。但傻得原因不太一样,那俩人一狗是惊的,林木森却是乐的…… 不过俩人一狗越看乐呵呵的林木森越觉得他不像仙人,别说仙人了,连点儿修真人士的风范都没有。如果他是仙人的话,只能说他扮猪的本事好,简直就是本色演出。 “他哪像仙人?”小黄狗最先表达了不同意见。 彭倾清依旧肯定地说道:“虽然古籍中没有记载过仙人下凡,但想来也非不可能。既然劫云能将人拉进仙界,也应该能扔仙界的人来凡间。” 彭倾清十分认真地问林木森,“你是不是在仙界犯了天条律例,而被打下凡间?” 刘易白对林木森的事情比较清楚,解释道:“他以前只是个普通的学生,身体的异常从师傅渡劫那天才开始,所以他应该不是仙界下来的。如果按倾清师妹所说,他是仙人,就更匪夷所思了,普通人如何能成仙?那劫雷别说普通人,连道行不够的道境修真者都会被劈成飞灰,想挨劫雷成仙,必须像师傅那样修为大成才行。怎可能如他这般,普通人被劈成仙。” 彭倾清说道:“他怎么成仙的,咱们不必管。但我可以肯定他现在是仙人,他的身体即是仙躯,他的体内应该还饱含仙气。古籍上记载,仙躯和仙气皆有仙威,凡间灵气遇其必避。” 小黄狗兴奋地叫道:“你快放点儿仙气出来,让我们开开眼界。” 林木森听得已经飘飘然了,不过被它一问,又掉到地上,“那个,我好像没有啥仙气。” 彭倾清猜道:“可能因为你才成仙,还没在体内炼化聚积仙气。可惜在凡间没有仙灵之气供你修炼,所以你很难再进一步,成神更不可能了。” 彭倾清虽然修真境界高,但年岁不大,再加上平常少与人打交道,为人处世方面就比较欠缺,经常实话实说,不考虑留余地,也不怕得罪人。 不过林木森哪懂仙啊,神啊的,他本来只想练到天境成就不死之身,如今变仙了,已经大大超出了预期,根本懒得想能不能再进一步,成神更是没必要的事儿。 这就像有人给了乞丐一个亿,乞丐便开开心心地将它全部存进了银行,慢慢花。但旁边的赚钱高手却替他惋惜,‘唉,如果拿这一亿炒房,说不定能变十亿,可惜。’不过在乞丐的脑袋里,一亿和十亿的差别只是一个可算有可算无的零,所以炒不炒楼对乞丐来说无所谓,只要钱够花,饿不着就行。 林木森就是如此,现在他想的是不死足矣,管它什么神不神的。 突然,连续急促地敲门声,扰乱了几个人各种各样的心思和情绪。 其中情绪最为高涨的林木森,也懒得考虑敲门人的家教问题,立马兴致勃勃地去开门。 男人,而且是一个小年轻,长得还挺俊俏,林木森感受到了威胁,于是堵在正中央,问道:“你找?” 敲门能敲得如此没礼貌,说话做事更不用提了。只见他伸手抵在林木森肋间,边使劲儿边骂:“臭小子别挡道。” 动作很潇洒,话语很蛮横,可惜的是,丝毫未推动林木森,所以就显得,尴尬了。 蛮横小子吆喝一声,“啊哈,没想到你个臭小子居然有一身蛮劲儿。”说着他手上又加了几分力道。 而林木森则轻描淡写地用手一拨,就甩开了贴在他肋间的手。 蛮横小子没料到他会如此,一个趔趄,险些摔倒,不过他身体柔韧协调,稍退半步就站稳了。 蛮横小子怒急反笑,“好小子,有门道。既然如此,就别怪我不留情面了。” 只见他眼睛变得混白不清,似有水波荡漾。与此同时他双手之上也裹了一层水波,并瞬间稳定成型,此刻他的手看起来就像鹰爪,枯瘦细长,指尖锋锐。 几人一狗见了,都笑而不语。呵呵,不就是灵兵嘛,没啥稀奇的,刚刚才见过……嘿嘿,估计又能再见毁灵兵的壮观场面了……静悄悄的幸灾乐祸。 林木森眼看着两只鹰爪一上一下,攻击自己的两处要害。林木森却不闪不避,当然也不是傻站着任他抓,毕竟是要害嘛,被抓也挺难堪的。于是林木森爪对爪,正面迎了上去。 结果嘛,除了蛮横小子没想到,所有人都想到了,当然,不能忘了还有一只聪明可爱的小黄狗也想到了。 被反振之力弹飞的蛮横小子,看着耗费大把时间心力炼出来的灵兵化为点点碎星,惊呆了,也忘了使力稳住身形,免得撞坏身后的墙壁。 幸好不知从哪窜出一个年轻男子,在半空中接下他,让酒店免去一灾。 蛮横小子根本不领情,落地就一把推开接他下来的人,怒气冲冲地走到林木森面前,“你是何派之人?问天宗好像没你这号人物吧。” 察觉到自己很牛逼的林木森,装逼道:“无门无派。怎么,你觉得是我配不上问天宗,还是问天宗配不上我?” 蛮横小子顿时无语,一来他还不想跟问天宗翻脸,二来也不想跟这个看不透深浅的小子成为死敌。 见来人的嚣张气焰已借他人之手扑灭,刘易白赶紧上前劝和,“原来是逐仙宗的宗主啊,有失远迎,请不要见怪。” 刘易白看了看逐仙宗宗主许夜身后的年轻人,问道:“这位是?” 许夜虽然嚣张气焰被压了下去,但仍一脸的傲气,“小儿,许平。” 刘易白做恍然大悟状,“哦,原来是二十岁就至天境的修真界奇才,久闻其名了,今日得见,真是才貌双全,名不虚传。” 许夜一脸得意,许平却面色平静地鞠躬行礼,“拜见刘宗主,多谢刘宗主夸奖,小子实不敢当。” 许平行完礼,起身抬头的时候淡淡地瞅了林木森一眼,自然的,林木森也轻飘飘地瞄了他一眼,所以俩人看对眼了……不过,一触即开,并没夹杂太多的情绪。从许平眼里,林木森没瞧出替父报仇的意味。从林木森眼里,许平也没发现瞧情敌的意思。 父子俩被让进屋,坐定之后,许平就开门见山地说道:“我说话不喜欢绕来绕去,今天来,就只为一件事儿。” 刘易白了解逐仙宗宗主许夜直来直去的脾气,笑道:“许宗主尽管说。如果我们问天宗有能力相助的话,定不推脱。” 第十一章 联姻 许夜说道:“小儿许平今年满三十,正是而立之年,本当成家立业让老夫安心,可这小子心气颇高,世间女子多不入他眼,唯独钟情你们问天宗的彭倾清,所以老夫此来就是为了求这门亲事。wwW。” “这……”听闻此话,余人皆是一愣,刘易白一时也不知该如何接口。冷场一会儿之后,刘易白才干笑道:“呵呵,现代社会了,不都讲究自由恋爱,婚姻自主嘛,这亲事还得看……” 许夜打断他,“先别做决定。咱们再说说别的事儿,好像几天前,天降劫云,九十九道劫雷足数而至。自然这是有人渡劫飞升成功了,而这人是谁,想必天下应该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刘易白自然而然地站了起来,冲虚空一拜,说道:“家师得道成仙,算起来应是那场大劫难之后的第一位,这是修真界的一件大事,更是幸事,让飞升成仙不再是妄想。” 许夜面露讥讽,“对我们是幸事,对你们问天宗可不见得是幸事。” 见刘易白拉下脸,许夜不在乎地继续说道:“咱们不说场面话。知道以前为什么修真界尊问天宗为天下第一修真大派吗?你肯定知道。那不是因为问天宗源远流长,也不是因为问天宗门下弟子最多,只因为你们的宗主,因为他是世上唯一一个道境修真者。如果没了这位宗主,问天宗和另外几大派又有何区别。” 刘易白脸色越听越难堪,想反驳斥责,却无从下嘴,毕竟他说的是他们问天宗最不想听、最不想认的大实话。 如今问天宗单论天境修真者,只有三位,除了彭倾清修到了天境后期,另外两位一直停滞在天境前期,百多年未得寸进。而别的大派,天境修真者不比问天宗的少,而且境界还比问天宗的高。如今甚至连逐仙宗这种二流门派,都拥有了两位天境修真者…… “我们问天宗从没争过第一,更没称过第一,向来与各个门派平起平坐,哪怕对你们逐仙宗,亦是如此。所以,什么第一不第一,区 新手神仙 第 4 部分阅读 别不区别的我们不在乎,许宗主多虑了。”刘易白话里藏刀。 许夜虽然是直脾气,但脑子里还是有沟壑的,一听就明白,他在嘲弄逐仙宗为二流门派。啪一声,他将刚端起的茶杯,重重地摔在桌上,不过只有音效,没有影效,茶杯和桌子都完好无损。 “瘦死的骆驼不见得比马大,尤其是被砍了头脚的死骆驼。”许夜眯着眼睛,狠狠地说道,“你应该明白,问天宗的势力都在北方,北方的几大灵气聚积地,你们占了一半,而另外三大派只占另一半。表面看,是你刘易白依靠官场、商场的人脉,活动来的,实际上是怎么回事,你我心里都清楚,那三大派心里更清楚。所以,北方洗牌在所难免。” 这话正说到刘易白的痛处,“怎么,连你们扎根南方的逐仙宗也想来北方插一脚?” “当然。”许夜一点儿不避讳,当即承认道:“南方打你们主意的可不光我们逐仙宗这个小门派,另外两大门派的长老已亲去北方三派那商议,如何分吃你们问天宗。” “欺人太甚!”刘易白使劲将手里的茶杯摔地上,瞬间,碎片水渍染花了地板。 许夜觉得掌握了主动,就舒服地倚在沙发靠背上,“实力决定一切,任何时候都一样,什么往日恩,今日情,明日谊,全是虚的假的。” “看来今天的提亲也是虚的了?” 许夜看了眼许平,叹气道,“本来老夫没啥大的想法,打算和那几大门派坐坐,分一杯羹得了,也省去麻烦。可老夫这儿子不愿意,他怕这样一闹,和你们问天宗成了死敌,再没指望和彭倾清结亲。” 刘易白一脸愤怒,“这么说,问天宗还要感谢你儿子了。” 许夜理所当然地说道:“的确如此。让彭倾清与许平结亲,两宗联姻,是目前问天宗的唯一出路。虽然咱们两宗的实力加一块也抵挡不住五大派的一条腿,但咱们有世界上最年轻的两个天境修真者,而且他们是最有希望修至道境的修真者。如果五大派想对付咱们,也不得不仔细琢磨琢磨未来。” 彭倾清耐着性子听了半天,终于忍不住道:“我从没想过结婚,问天宗的事情更不用你们操心,你们走吧。” 见许夜张嘴欲骂,一副拯救苍生模样的许平立刻劝道:“倾清,现在不是任性的时候,问天宗的兴衰就在此举,合则兴,分则衰。” 一直不喜不怒十分淡然的彭倾清听了这话,亦忍不住皱眉,“问天宗的兴衰岂会在你们身上,你们过于自信了些吧。离了你们,问天宗就完了?可笑!” “倾清……”许平还待再说。 彭倾清却冷冷地说道:“不送!你们想来问天宗吃羹,尽管来。我亲手做给你们吃,只要你们有本事吃得下!” 许夜长身而起,对满脸苦闷的许平说道:“走!哼!既然这样,以后别再哭着喊着来求老夫。” 走到门口。许夜停下脚步,回头望着林木森说道:“这位高人,可否告知姓名,以让老夫知道败在谁的手里。” 高人,太小看我了吧,哥们现在可是仙人。 林木森也不站起来,仍旧躺在沙发里,“林木森。怎么,打算以后叫帮手来找回场子?” 不等许夜回骂,许平就直接站了出来,打算把窝的火气全撒林木森身上,“这里伸不开手脚,敢不敢跟我到外面好好的较量一番。” 林木森也是小年轻,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受不得激,立马起身说:“有什么不敢。” 这时刘易白考虑的比较多,一是他仍不太相信林木森是仙人,二是怕正儿八经打起来林木森不行,三是已经利用过林木森一回,不好意思再利用第二回,四才是真意,如果林木森是仙人,可趁此次机会让他跟问天宗扯上关系,帮问天宗渡过难关。 于是刘易白说道:“这位是问天宗的故友,和家师关系非比寻常,如果你要难为他,即是难为我们问天宗。” 许平不再吭声,只是又恋恋不舍地望了眼似下凡仙子的彭倾清,见她连看都不看自己,就失望地跟着气得直哼哼的爹走了。 第十二章 妖怪明星 那俩人一走,彭倾清又恢复成世间事皆与她无关的模样,淡淡地说道:“我回去了。” 见彭倾清转眼间就到了门口,刘易白追问道:“去哪?” “问天宗。” 刘易白还想留她吃过晚饭再走,可话未出口,她已没了踪影。 “你不跟她走?”刘易白问沙发上趴着的小黄狗。 小黄狗打个哈欠儿,“好不容易才出来一趟,我可不想这么早回问天宗,天天吃那粗茶淡饭。” 提到吃饭,刘易白不好意思地说道:“问天宗一到我手里就成了这样,唉!让两位见笑了……不说,不说了,走,咱们先去吃饭。” 能住这儿的,非大富即权贵,所以服务员们见宠物趴在餐桌上,也不敢提醒此处禁止宠物入内。 林木森没见过妖怪,所以对它挺感兴趣,席间不时地问道:“妖怪不是能化为人形的吗?你怎么……” “我们想化身**,必须渡天劫去了魔界才行。在凡间,只能变**形,并不是真正的化身**。这种变化,就像刚刚达到天境的许夜,利用灵兵将他的手幻化成鹰爪一样。我们的地境修妖者,也能用灵兵将妖身变**身。不过我还没修到地境,所以连这种低级的骗人把戏也玩不成。” “你是什么品种……嗯,我的意思是不太能想像出你父母的样子,是不是因为修炼改变了样子。” 别看小黄狗不大,却一直吃个不停,不知是不是因为食物太好吃了,它丝毫不觉得林木森无礼,直接承认,“我是杂……混血,好像我爹是京巴,我娘是西施,或者,我爹是西施,我娘是京巴。记不清了,很久之前的事儿了。” “那你叫什么?” “大名黄黄,小名多了,像小黄,大黄,咪咪黄,猫猫黄,胖胖黄,肉肉黄……想叫我什么随你高兴,只要加上我的姓就行。” 一餐下来,三人一狗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很是尽兴,也把刚刚的晦气事儿暂且忘了。 吃好喝好,王伟强和林木森欲走。刘易白说什么都不愿意,非要留宿他们一晚。推脱不过,王伟强,特别是林木森就勉为其难地住了一回五星级宾馆,睡了一晚总统套房。 不过林木森有些遗憾,遗憾身边躺的不是如花似玉,任君采撷的美女,而是一只会说话更会打呼噜的小黄狗。 晨光透过落地窗前布帘的缝隙,吻上林木森闭着的眼。 林木森条件反射的挥手一扒拉,胳膊重重地砸在四脚朝天仰睡的小黄狗的肚子上。 小黄狗的条件反射也不一般,卡吱一口,就狠狠地咬住林木森的手腕。 幸好,林木森是仙人,小黄狗是妖怪,所以林木森的手腕没被咬掉,小黄狗的牙齿也没被磕断。 睡意正浓的一人一狗,只当这是梦,竟保持着现有姿势安睡如初。 直到手机响了,林木森才彻底做完李思敏牵他手腕逛大街的黄粱梦…… 迷迷糊糊摸索手机的时候,吓了林木森一大跳,“靠,手脖子上怎会挂了只狗?” 小黄狗在空中荡来荡去,显然被晕醒了,于是在迷糊晕乎中,人和狗的目光交汇了。小黄狗这才松开口,跌落到床上,哑着声音尴尬地说:“早……” “你也早……”手机仍在响,林木森赶紧抓起手机翻身下床,“不好意思,吵醒你了,我先去接个电话。” 当林木森拿着手机站在观景阳台的时候,林木森觉得这一切太***荒诞了,他居然会向一只小狗问早,更过分的是,还觉得对它不好意思…… “早啊,王校长。”这个手机昨天才拿到,所以知道这个电话号码的也没第二个人。 王伟强被昨晚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震撼了,尤其是林木森成仙的事儿,所以显得特别客气,“呵呵,打扰你睡觉了吧。” “没有,我早就醒了。有什么事儿吗?”林木森当体育委员久了,撒谎客套都不带考虑的。 怪不得就业的时候有好多职位优先考虑班干部,你看这班干部多么认真的熟悉、继承、肯定、发扬了光荣传统。这得多招大人们喜欢啊。 “没啥事儿。就是等会儿我要开会,得赶回学校。”王伟强笑道,“你是不是跟我一起走?” 林木森毕竟只是班干部,不是真真正正的干部,否则和领导同车套交情的大好机会怎会错过。而班干部林木森则认为跟王校长坐一车太压抑,太拘束,所以他胡扯道:“我好久没来市里了,正好上午没课,想趁这机会转转买些东西。” 王伟强一听,不仅不怀疑,还关切地问道:“打算买什么,钱够不……” 王伟强的热情让林木森有些受不了,费了很大劲儿才打发了他。 感受完人情的暖,林木森回屋,就看见小黄狗的前爪搂着遥控器,目不转睛地看电视。 “机器猫啊,挺好玩的,我小时候特别爱看。”林木森将自己撂床上,侧着身子,单手托脸。 小黄狗说道:“告诉你个秘密。阿蒙,也就是机器猫,其实是个修炼到地境的猫妖。” 林木森正咽唾沫呢,听它这么一说,呛了,咳得脸色通红,“你开玩笑的吧。” 小黄狗回过头,鄙视了他,“知道吗,阿蒙肚子上的那个口袋,就是他修炼百年才炼成的乾坤袋,内里空间极大,能装宝贝无数。” 见林木森不信,小黄狗说道:“不光阿蒙,还有好多明星是妖怪。例如,唐老鸭,米老鼠,狮子王……” 林木森苦笑道:“你不知道它们都是画出来的吗?” 小黄狗不屑地说道:“废话,谁能看不出来。他们可都是境界极高的修妖者,除了画他们出来,难道还能让他们当戏子亲自去演啊。” 小黄狗觉得林木森非常缺乏常识,就接着给他扫盲,“随着能变**形的地境修妖者越来越多,我们妖不再只和修真者打交道,也渐渐融入了人类社会,好多组织团体里都有我们妖的身影。” “什么组织?” “动物保护组织……” 第十三章 香火钱 吃了服务员送进房间来的早餐,林木森不好意思再窝在床上看机器猫,就主动敲开刘易白的房门,道谢告辞。wENxuEmI。cOM 穿戴整齐的刘易白遗憾道:“若不是宗门事急,需赶回去,定要再找些见多识广的修真者、修妖者帮你看看。现在只是倾清的一家之言,怕有些不权威,不牢靠……” 正沉浸在成仙喜悦里的林木森打心底害怕再找来的专家们告诉他另外的结果,“不用麻烦了,昨天你们不都说了嘛,现在这世上比倾清修为高的,基本上没有,如果倾清还不算权威,那谁还敢说自己是权威?我相信倾清的判断!” 刘易白赞赏地点了点头,“信倾清的话,你就不是普通人了,甚至连修真者都不是,你可是被世人供奉的天上神仙。” 林木森听得飘飘然了。 刘易白话锋一转,问道:“木森,以后怎么打算?” 林木森除了小时候立过长志当个伟大的科学家,长大后就再没啥长远的计划,一直是走一步算一步,走到哪算哪。“还没考虑过……” “呵呵,人之常情,谁遇到这种事儿,都很难相信,更别说规划以后了。”刘易白说道,“不过也别把倾清的话全放心上。她说你难以继续修行提升,我看倒也未必。” 说实话,林木森对修行真没什么兴趣,他感兴趣的只是长生不老,死不了,如今已经莫名其妙的达成了,更没修行的必要。“没事儿,我看得开,不能修行就不修行呗,无所谓。” 刘易白本来想以此为套,引林木森去问天宗修行,顺便让他当个镇宗之宝,防防不怀好意的各大门派。可没曾想,这小子居然根本不在乎修行的事,于是刘易白只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咱们修真成仙只是第一步,而继续修行证得神位才是最终目的。木森,你既然比我们更快的迈出了第一步,就不应该停步不前,而应该继续往终点跑,否则太可惜了。” 林木森的成长环境告诉他,不思进取是要被鄙视的,所以他不敢再说知足者常乐的话,只能软性地推脱,“我现在脑子很乱,实在理不出头绪,等过几天再说吧。” 刘易白见他想妥协,赶紧趁热打铁,“那好,这几天我也尽可能地完善出一套适合你修炼的方法,到时候咱们再详谈。” 林木森一出酒店,受了刘易白暗示的小黄狗,腾的一下蹦进他的怀里。 小黄狗添着鼻子说道:“我还不想回问天宗,这几天跟你混了。” 林木森一想起小黄狗的食量,连忙解释:“不行啊,宿舍里不让喂宠物。” 小黄狗又一次鄙视了他,“你傻啊,我又不是宠物,我是妖怪。” “可宿舍也没说让养妖怪啊。” “我一不乱叫,二不乱尿,三不乱跑,四不……嗯,我藏起来,一般人谁找得到。放心,平时你该干嘛干嘛,只要让我吃好吃饱就行。” 靠,这正是我最担心的,就你这食量,能吃得我一毛不剩。林木森心说。 刘易白似能通灵,当真是想林木森所想,急林木森所急,立马将一张银行卡递给他,“别看它个头小,食量却是问天宗数得着的,这饭钱不能让你出。” 林木森像模像样地推让了几下,才将银行卡收进兜里。然后他像贵妇似的怀抱小黄狗坐上宾士车的后座。 临走前,刘易白又勾引他,“你我都不要气馁,凡事皆有解决之道,就看咱们如何去寻找了。我相信,问天宗能渡过危难,你也能寻到修炼的方法。” 林木森颇讲义气,这些天他也受了刘易白不少恩惠,所以就顺口接道:“嗯。如果问天宗需要我帮忙的话,尽管喊我过去,哪怕帮不上忙,撑场面也行啊。” 不过车一开动,林木森小脑袋瓜一静,就回过味了,敢情刘易白说一大堆不让我放弃,并助我修炼啥的,就是为了换我最后一句承诺啊。 觉得入了套,被利用的林木森很不爽,唉,人心不古啊。不过转念一想,他又释怀了,算了,谁知道古人啥样……能被修真界第一大派的宗主算计利用,这不从侧面说明哥们儿厉害嘛,不管怎么说,哥们儿也是个仙,哪能事事和这些凡人计较。 这时候汽车行至了闹市区,林木森轻轻地捏捏兜里面的银行卡,望了望窗外的高楼大厦,于是报复的计划渐渐涌上心头,‘得神仙帮助,怎么也要付点儿香火钱吧。’ 见逛了许久带回一大堆吃穿用的林木森,小黄狗很是不屑,“花钱都不会花,尽捡便宜东西买。嗯,不过这个牌子的还行,我吃过……” 林木森不理它,任它扯烂一包又一包零食。 林木森发呆了好久,终于将他唯一记得的手机号码输进手机,并拨了出去。 紧张,像以往一样紧张,紧张的手脚直冒汗。 忽然彩铃停了,一个比彩铃还好听的女音传来,“喂。” 林木森咽了口唾沫,润润喉咙,傻笑道:“呵呵,是我。” 电话那头的人明显一愣,不过很快反应了过来,“木头吗?怎么换号码了。” 好像对方能看到自己似的,林木森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原来的手机不小心丢了。” “前两天咱们一起吃饭的时候不还没丢吗?你真是……还像以前一样,丢三落四的。” 一句话就让林木森陷入了回忆,眼睛里充满了无数个以往的小片段小幸福。只是……那些,她还记得多少呢。 “怎么不说话了,说你丢三落四就生气啦。” 林木森回过神,“没有,我这么好脾气,哪会生气,再说我生谁的气也不会生你的气啊。” “油嘴滑舌。” 被她这么说,林木森不仅不恼,还觉得特幸福,这会儿他的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思敏,现在忙吗,我在市里。” 李思敏和林木森从初中到高中一直在同一所学校。考大学的时候,林木森也偷看了她报考哪里,并跟着报了。不过结果很无奈,他超常发挥考上了,并刚刚好把发挥失常的她挤落榜。幸亏,她的第二志愿仍选的这座城市的大学,至此,懊悔的林木森同学才总算没有被命运这不是东西的玩意儿捉弄疯。 “又跷课了?你真是……算了,来就来吧,我在学校门口等你。” 第十四章 小黄狗发飙 车还没开到李思敏的学校门口,林木森就已经远远瞧见了她的纤细身影。wENxuEmI。cOM 车离她越近,林木森看她看得越清晰,当然,心脏也越跳越欢快 一般人第一次见李思敏,都会感叹,你真白!而今在春日下的她更显得白亮剔透。上大学前她一直留着清爽的短发,不过短发配上她的小鼻子,小嘴巴,和笑起来如弯弯新月的眼睛,以及柔顺的小脸,就丝毫不显男孩气。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她唯一的缺点就是胸前的波涛不太汹涌,有些平静。但对于向来喜欢太平公主的林木森来说,这又成了她的一大优点。上大学后,不知为什么李思敏突然留起了长发。这对于向来喜欢短头发女生的林木森来说……原来长头发也很漂亮! 林木森一下车,就收敛了眼中的迷恋,稳步朝她走去。 李思敏见他从一辆看起来挺不错的车里下来,有些惊讶,因为她十分了解林木森的家庭状况,虽不贫困,但也不富裕,而且在这城市里,他也没什么有钱有权的亲戚,更没有富二代官二代的朋友。 “才两天不见,难道我又变帅了,惹得你这样看我。”林木森见她前紧张,可见了她,就不一样了,总是忍不住想逗她。好像初二和她同桌的第一天起,便是如此。 李思敏不笑的时候,可能旁人只会惊讶她的白,但她一笑起来,简直就是给黑白的画面上了颜色,让沙沙转动的空白带磁带有了音乐,让牵线木偶有了独立的灵魂,一言蔽之,她整个人活了。 李思敏笑道:“脸皮真厚。” 林木森不止一次地听别人赞她,‘你笑起来真好看!’但他从没说过。这次也一样,他只是捏捏脸颊,很是诧异,“不厚啊,不信你摸摸。” 李思敏抬腿轻轻地假踢了他一下,“去。再闹我回去了。” 林木森两步绕到她身后,堵住她回去的路,正气凛然道:“男子汉大丈夫,说不闹就不闹。” 李思敏慢慢转过身,微笑地看着他,“看来班干部也是干部啊,都配专车了。” “呵呵,我也想。不过就算能配,也得班长团支书先,咱们这垫底儿的干部,唉,甭提了。”林木森解释道:“这车是从刚认识的朋友那借的。看起来不错吧,想不想去兜兜风?” 李思敏狡黠地笑道:“不想……是骗你的。” 刚走两步,还离车远着呢,李思敏就见司机为他们开门,于是轻声问林木森,“他就是你新认识的朋友?” “不是,他是朋友的司机。” 很少有女人对汽车感兴趣,所以她们对汽车的牌子种类知之甚少。虽然李思敏也看不出这辆车的好坏,但知道了林木森的朋友配有司机,就明白他的这个朋友不简单。 “思敏!”忽然一个男人的声音打断了李思敏的思考,引起了林木森的敌意…… 李思敏和林木森同时寻声望去,一个个子挺高,却瘦得像竹竿一样的男人正向他们这边跑过来。 看起来就几步,哪怕多算点儿,也就才十几步的距离,这家伙居然能跑喘了,“我,我刚要打电话给你,没想到正好在这碰上,真巧。” “找我有事儿?”李思敏对他没什么热情。 听着李思敏冷淡的语调,林木森同学心里很满足…… 显然竹竿男不满足,“昨天晚上不是给你说了吗,今天中午去……” 李思敏打断他,“我答应了吗?” 竹竿男顿时卡了壳,说不出话来。 李思敏接着说道:“我还有事儿,先走了。” 本来还有些傻愣的竹竿男看到林木森挑衅的笑容之后,立刻拦在二人前面,问林木森,“你是?不是我们系的吧,没见过啊。” 见林木森不仅不回话,还往前迈了一步,很有冲突的意思。李思敏怕林木森吃亏,赶紧拉住他,小声说道:“别理他,他不讲理的,咱们走。” 显然李思敏的话,竹竿男也听到了,不过他却不以为意,“思敏,其实我很讲理的。你看,我一知道你有事儿不能给我走,就不勉强你了。不过,我正好开着车来的,顺路送你去办事儿的地方总行吧。但是,我开得是跑车,只能坐俩人,恐怕不能捎上你的这位朋友了。” 林木森瞅了眼远处的四圈TT,暗骂,扯淡,明明后排也能挤人的。 “不用费心了,你那车坐起来忒难受,我怕思敏受不了,还是坐我的车吧。”林木森用眼神示意竹竿男往后看。 有钱人家的竹竿男,一眼就瞧出了那是啥档次的车,再看车牌,发现是本地车,就问道:“你也是本地人?不过开这种车出来泡妞,太老人气了吧。” 发现这小子没被自己借来的车吓倒,林木森很是失望,而且还被他出言讥讽,更觉得没面子。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偏偏这个时候,那小黄狗从车里蹦了下来,跑到林木森脚边。 这下可把竹竿男高兴坏了,指着小黄狗大笑,“哈哈,居然还喂了只杂种狗,你真有眼光,真有品味,佩服佩服。” 麻痹……小黄狗和林木森同时在心里骂道。 在人要面子,妖要尊严的感召下,林木森撸袖子打算动手,而小黄狗没啥可撸的,比林木森快了一步,直接飞扑上去,嘎吱一口卡住了他的脚脖子。 李思敏一直注意着两人的动静,眼看林木森要动手,赶紧堵在二人中间,劝道:“木头别冲动,咱们惹不起他的……别过去……” 看着竹竿男疼得在地上打滚嘶嚎,林木森快活了不少,***,叫你敢嘲笑神仙和妖怪,咬不死你。 “木头冷静!别去惹他,也别理他,咱们走。”李思敏一直紧张着林木森,根本没注意她身后的情况。 林木森轻轻地拍拍她的肩膀,笑道:“你再不让我过去劝架,恐怕那位竹竿同学的脚要被咬断了。” “啊?”被他一拍,李思敏才听到身后的动静。她回头一瞧,竟发现一个大男人正哭着喊着跟一只小黄狗求饶。 林木森装模作样地冲小黄狗打了个响指……小黄狗没理他……林木森尴尬…… 幸好,李思敏被大男人的哭喊震撼了,没注意到林木森的动作。 “木头,赶快把小狗喊回来。” “好。”林木森不敢再托大,直接走到小黄狗身边,趴它耳朵上说道:“咬够了吧。” 小黄狗咬着竹竿的脚脖子点点头。 “那你还不松口。” “噢,忘了。”小黄狗终于松了口,说了话。 第十五章 第一次 林木森看着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竹竿男,戏谑道:“给你长个记性,以后记住多注意点儿说话方式。。毕竟并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好的涵养,也并不是每只小动物都那么温顺。就算你不怕得罪瞻前顾后的人,也要害怕得罪啥都不想的小动物啊。” 竹竿男想掀开袜子看看伤处,却又怕碰疼了,不敢掀。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慢慢渗出的血液染红半拉白球鞋,“你,你***原来是故意让它咬来我的,你等着,我要让你好看,特别是你的杂……” 手指刚指向小黄狗,就看见了它嘴里尖细的小犬牙,竹竿男顿时一哆嗦,手指头软了下来,话也咽回了肚里。 林木森本想就这么算了,可见他仍横得不行,心里很是不忿,***,我现在可是仙人,居然敢在我面前耍横,这不是找不痛快吗。 林木森二话不说一脚踢飞他正翻弄着的手机,然后单手抓着他的衣领,将他提溜起来,对着他的耳朵以李思敏听不到的声音说道:“今天我心情好,不想和你计较,识相地赶紧滚蛋,否则一会儿只能别人替你打120带你滚蛋了。” 竹竿男见识了他的力气,明白瞎横下去,只能吃更多苦头。于是他晃晃悠悠地站住了,暂时掩藏眼里的愤恨,一瘸一拐地往他的车那走。直到走到车边,拉开车门的时候,他才敢再回过头来,冲着林木森狠狠地吐了口唾沫。 “麻痹,车牌老子记住了,跑不了你个兔崽子,还有那条杂种狗,我一定炖吃了你。” 见李思敏轻咬着下唇,忧心忡忡。林木森笑道:“被那竹竿坏了心情了吧。幸好,咱们有车,可以去兜风散心。” 李思敏见他要走,连忙拽住他的衣袖,劝道:“他家在本地有钱有势,他在学校里是个有名的二世祖,不仅做人飞扬跋扈,还特别记仇,是个睚眦必报的小人,木头你赶快回去吧,以免他找人来报复。” 竹竿男姓吴名双至,他的亲爷爷曾在本地连任过两界一把手,而且当时正赶上国有资产私有化的大潮,于是他的一儿一女极其轻松地靠着老爹捞了好几桶金。特别是他的儿子即吴双至他亲爹,更在此安了居乐了业,且靠着老爹的背景和人脉混得越来越红火。虽然现在其父已退居二线进了政协,但也挂着副省的名分,仍有不少人买他的面子。所以吴双至能在本市纨绔得转,也不是没有原因。 林木森这两天越来越有身为神仙的优越感,再加上年纪轻轻难免有爱显摆的习性,“哼,如果他就此老实了,这事儿便算过去了,如果他敢报复找茬儿的话,我倒是很期待,想看看他的手段是不是上档次。” 李思敏觉得已经看透了林木森的心思,认为他是不想在自己面前落脸,“你不用在我面前逞强,咱们平头老百姓根本斗不过他的,你赶紧走吧,我会跟他说你不是故意让狗……” 林木森轻轻地抓住她紧握着自己衣袖的手,显得很自然,自然到俩人都没意识到这是他们的第一次。 “虽然挺开心能被你担心挂念,但被你小瞧了,也很让我这个大老爷们儿丢面子啊。你说,怎么安慰俺受伤的心。”林木森见她紧张自己,心里说不出的高兴,言语也不免轻佻了起来。 李思敏微皱着眉头,气道:“你!你现在还讲面子,你真是……” 林木森明白现在告诉她,自己是个神仙,她也肯定不信,于是就退而求其次,告诉她另一个事实。“好好好,我不讲面子,不要面子行了吧。虽然我不要面子可以,但借我车的朋友得要面子吧。他能看着我被人欺负,撒手不管吗,听着别人骂他的狗,而不过问吗?” 李思敏恍然大悟,盯着正装可爱的小黄狗说道:“对啊,你没喂狗啊,这下好办了,既然是你朋友的狗惹了事儿,他就不能不出面。赶快给他打电话……” 李思敏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心顿时安了不少。忽然,她面色一红,装作没察觉到的样子,借着转身抽回了被林木森捉着的手。 林木森手里一空,才知道,不经意间已经牵过了她的手。为免幸福之后的空虚和尴尬,他赶紧自嘲道:“看来在朋友眼中,我还不如狗重要,难道为了我,朋友就不能出面吗……” 另一边,吴双至正在医院处理伤口,不过眼睛却一直没离开过手机屏幕,他在等电话。 吴双至虽然嚣张,但也是有脑子的人,他明白能开这种好车的人肯定不一般,所以要调查清楚之后,才能决定报不报复,动不动手。 不到半个钟头,回信就来了。 “查出来了,这车是问天酒店的。” 吴双至挂了电话,认真思索着,问天酒店?好像那里并不以女人闻名啊……不过,听老爹说过,在全国开连锁酒店的问天集团,财力雄厚,身后的背景也不简单……难道这臭小子不能碰了,让我吃哑巴亏,不行,得找人好好打听一下这臭小子,看他到底是什么人,跟问天集团有什么关系。 “问天酒店里有熟人吗……帮我打听个人,今天上午坐宾利……” 还别说,七问八问之下还真打听出来了。由于入住问天酒店都要登记,甚至连问天老总刘易白亲自带的人也不例外。所以被几个眼尖的服务员一对照一多嘴,就认定了是林木森,并从前台知道了他的身份证号码,于是一会儿之后就把他的底儿摸清了。 收到林木森详细资料的时候,吴双至已经打完狂犬疫苗回到了家里。 “妈的,你小子啥都不是,还敢在我面前得瑟,我弄不死你。”吴双至愤怒地将手机摔成了很多块儿。这时候的他已经懒得考虑为啥普通的林木森能住总统套房,能被专车接送了。 摔手机泄愤的吴双至最终还得趴地上将存储卡从碎片里找出来,装进另一个手机里,“强哥吗,我小双啊……” 第十六章 窗帘与望远镜 林木森为了使李思敏安心,嘴上就一直说给小黄狗的主人打电话,但实际上他根本不愿意,毕竟为了这么丁点的小事儿再欠刘易白一个人情,太不划算,林木森可不想以后被问天宗栓得死死的。 经过刚刚的这番折腾,李思敏说什么也不打算跟林木森一块儿去兜风,所以,林木森只能就近找了一家允许流浪狗在桌子底下乱钻的小餐馆吃午饭。 “他还没开机吗?你没有他身边人的电话吗?办公室的呢?” 李思敏吃饭期间,仍问个不停,关心之情溢于言表。而林木森只能应付,不住地摇头,不断地解释。一餐下来,俩人都食不甘味,唯独那个罪魁祸首——小黄狗仍没心没肺地吃得很是欢快。 林木森去结账的时候,李思敏一把将趴在桌上吃得兴起的小黄狗抱到她的腿上。 小黄狗一会儿眼馋地望望盘里的肉,一会儿又可怜兮兮地看看李思敏,那意思很明显,它还没吃饱呢。 不过小黄狗也瞧出来了,这李思敏肯定没养过宠物,不知道宠物吃饭的时候是碰不得的,猫啊狗啊的都有护食儿的天性,如果这时候碰它们,它们才不讲你是不是主人,是不是女人,绝对照咬不误。 李思敏没看懂小黄狗的暗示,只觉得它长得实在太可爱了,忍不住一直揉弄它的大脑袋。 小黄狗忍啊忍,忍到忍无可忍,就打算开口告诉她,它不是宠物,更不是玩具,而是受妖怪们尊敬的修妖界老前辈的时候。 李思敏却真把它当成了房间里的布偶,一声叹息之后,居然将心事都对着它说了出来,“那个木头真是木头,而且还是个榆木疙瘩。他的心思我早就明白了,可我的心思他怎么就……” 八卦!当小黄狗意识到此女正在说与神仙的花边新闻的时候,它立马装出一副温顺乖巧的模样,甚至还用舌头舔了舔李思敏的小手……当然,这不能说它喜欢占女人的便宜,只是它的本性难移而已。 “傻瓜,你为什么就不能说出口呢,一次次给你机会,一次次等你开口,可你一直……你真笨!”李思敏显然把小黄狗当成了林木森,当成了出气筒,卡着它的脖子对它骂道。 “哈哈,幸好是你说它笨,要换个男的说它,估计早开咬了。”林木森结账回来,站在李思敏身后笑道。 李思敏却一激灵,差点儿没被吓死,虽然听他话的意思好像没偷听到多少,但仍脸红到了脖子根,于是怒目而视,“哼,别以为小狗也像你一样不单纯,只好女色。”李思敏觉得这话说的很不好听,而且像意有所指,便很是后悔,恨不得变成小狗钻桌子下面去……不过还算幸运,起码她是个女人,能以不讲理结尾,“你们都不是好东西。” 林木森不愿让她再受刺激,就没让小黄狗说人话,以证明它和他是好东西…… 送李思敏回学校的时候,她仍忍不住嘱咐他记得给小黄狗的主人打电话,如果实在不行的话,也让他不要担心,她会亲自找吴双至解释清楚的。 林木森则安慰她不要多想,更别去找那混蛋解释,并告诉她这世界上没有小黄狗主人搞不定的事儿,让她尽可放心。 而一上车,小黄狗就叽里呱啦地将李思敏对它吐的真言,原封不动地告诉了林木森。 林木森兴奋地揪住小黄狗的两只耳朵,不停的摇晃,不停地问:“真的?你没骗我?她真的这么说?哈哈哈,原来哥们不是单相思啊,哈哈哈……” 小黄狗虽然认为受到了侮辱,但一想起林木森是个神仙,就欢快地摇起尾巴,忍! ***** 新手神仙 第 5 部分阅读 与此同时,吴双至已许了张富强不少好处,而条件嘛,很简单,就是张富强将林木森活生生地绑到他这里。 张富强今年四十五岁,是本市一霸。据很多人说,他市里有人,省里有人,军队里还有人,但若问他到底有的是啥人,很多人又说不清楚。不过,他却靠着这所谓的有人,硬是将本市的黑道收编了大半儿。若不是剩下个李瘸子也号称这有人,那有人的,不好动,张富强就一统本市江湖,独尊老大了。 吴双至和张富强交好的原因很简单,无外乎吴双至整天去张富强地盘上找女人打滚,一来二去,就靠着女人的身体搭上了线。张富强知道吴家势大,可利用的地方颇多,于是就故意投这小子所好,大方的招待,好货新货都想着他。结果搞着搞着,这俩人便搞成了称兄道弟的忘年交。 张富强问身边一个戴着眼镜,穿着讲究,显得十分文气,很像小白领的家伙,“那学校是谁负责的,给他打个电话,让他把人揪出来,给姓吴的那小子送去。” 小白领摆弄一会儿手机,说道:“校本部是顺子看的。但新校区不在咱们手里,是李瘸子的……” “麻痹的,一个破学校还分两家管,真***不讲效率,改明儿跟李瘸子说个价儿,买过来得了,咱们黑道又不是官场,搞屁的多重领导啊。”张富强很不满意。 小白领连忙点头称是,然后他又问道:“那吴双至的事儿?是不是先给李瘸子打个招呼?” “屁大的事儿,招呼个毛。你,去找几个熟门熟路的兄弟直接把人弄来就成了,哪来那么多讲究。” 黑道果然重效率,天刚摸黑,小白领已经带着一群人站在学校里的广场上,感慨道:“毕业好些年了,还是第一次回母校……” “原来我们兄弟几个跟勇哥还是校友啊,真是太荣幸了……” 小白领魏勇带的这群人大多是从这学校毕业的,还有两个正在就读,所以一提起校友情分,便啰里啰唆地唠了大半天。 直到趣事讲个差不多,魏勇才想起正事儿,“好!现在那小子应该已经吃过晚饭回宿舍了,走,去宿舍堵他。” 路上,魏勇用怀旧的眼光,看着交替布局的男女生宿舍,喃喃道:“窗帘和望远镜是永远的敌人啊。” 基本上,屋里有人的时候宿舍门是不锁的,否则来人了还要去开,忒麻烦。 所以,一小混混一脚便踹开了宿舍门,并大声吼道:“林木森,出来!” 第十七章 争当鸡犬 正应了那句古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如今既然林木森得了道,那争当鸡犬的肯定少不了,不过林木森身边已经有了一只犬,那王伟强便只能当当鸡了…… 所以,晚饭是王伟强请的,饭毕之后,王伟强还非要到林木森寝室坐坐,聊聊天。这意图嘛,即不怕小黄狗笑话,也不怕林木森鄙视,就是明目张胆地傍神仙。 本来,林木森回来前,寝室里另外三人都在,可一见校领导驾临宝舍,就挨个出去办事儿了。 所以,小混混踹开门的一刹那,屋里只剩俩人一狗。 极其滑稽的是,这时候的小黄狗竟然嘴里叼着一根点着的烟,且目光深邃地盯着门口来人…… “这……”小混混明显被小黄狗的淡定和嗜好震惊了,一时不知如何说接下来的话,只能回头望魏勇,“勇哥,你看……” 魏勇为显大哥风范,故意缩在小弟身后,所以不知道寝室里面是个什么情形,于是他怀揣着好奇心,挤到前头,正巧看见小黄狗用鼻子吐烟圈。他震撼了,更为震撼的是,他看见了王伟强,看见这个上学时罚过他很多次给足球场浇水的王副校长。虽然现在的魏勇已经离开了学校这块儿比其它地方稍微干净些的土地,但仍对蛮横不太讲理的王伟强有着本能的畏惧。 “王,王校长,您怎么也在这?”魏勇显得很客气。 王伟强觉得这人好像在哪见过,再瞧他身后,是一群穿着参差不齐并有几分混混模样的人,就有些明白了。王伟强也不接他的话,直接问道:“李瘸子的人?” 魏勇摇头道:“不是,不是,我是张老板的助理,魏勇。” “张老板?谁?”王伟强揣着明白装糊涂,熟知本地黑道的他当然知道,这些混混要么姓李,要么姓张,而且姓张的在明面上还比姓李的强不少。 魏勇说道:“张富强。” “哦,张大头啊,见过几次面。不过,这片儿不是一直由李瘸子经营的吗,张大头何时接手的,我咋没听说。” 魏勇费了半天劲儿,才将前因后果,来此的目的解释清楚。 不过魏勇也瞧出了些门道,王伟强能在这个宿舍抽烟打屁,那这个宿舍肯定有能和他打屁的学生,而且这学生很可能就是他要找的人。所以魏勇解释的时候,并没将林木森的名字点出来,以示还有商量的余地。“张老板说,这种小事儿用不着惊动李老板。” 王伟强正愁没机会和林木森拉近关系呢,偏偏魏勇这小子踩着点儿来了,而且不早不晚,正赶上他在的时候,所以王伟强心里甭提多高兴了,不过脸上仍不露声色,“小事儿?我觉得李瘸子不一定认为这是小事儿吧,要不,咱们打个电话问问?” 魏勇明白这事儿说起来确实理亏,有些不地道,所以他不想因为此事儿被李瘸子抓住把柄,惹来麻烦,更惹老板不高兴,甚至被老板当做小卒子牺牲掉,“是我不对,坏了规矩,我这就带人走。” “等等,我身为副校长,有权利知道你们要带走我的哪一个学生吧。”王伟强继续装糊涂,刚刚那混混踹门大吼的时候,别说他在这屋听见了,隔壁几个屋的人也能听见。 踹门的混混显然不是从这所大学毕业的,没听过更没见识过王校长的威名和手段,所以一点儿不怕,而且他还认为王伟强故意找碴挑剔他的发音,“***,刚刚我喊恁大声,你聋啊。” 得,属下这么一吼,魏勇算是被逼上了绝路,想善了,想缓几天再来,那是不可能了。于是怒道:“闭嘴!” 王伟强本不应该冲这些小喽啰动手,显得自贱身份。可这种情况下,他不动手还能谁动手,让神仙对凡人动手?太屈才。让修炼到妖境后期的小黄狗动手?他一人境中期的修真者也使不动它啊。所以,王伟强只得一步跨到那人身边,抬手将那人扇趴下,然后笑眯眯地对魏勇说道:“命令不如行动,这回,他几天之内肯定张不开嘴了。” 魏勇早就听说过王伟强身手不凡,是传说中的练家子,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偷偷地瞄了眼不知是死是活,连哼哼都欠奉的倒地手下,魏勇胆怯了,不自觉地往后退了退,许久才回过神,赞同道:“王校长说的是,刚才我正准备行动呢,只是没有王校长的敏捷身手……” “我没时间听你扯淡。”王伟强既然动了手,脸也黑了下来。 魏勇实在没办法,看了眼王伟强身后的林木森,说道:“老板让请的是一位姓林名木森同学。” 林木森早听明白了,而且也猜到了,这事儿肯定跟吴双至那小子脱不了干系,“是吴双至搞得事儿吧。” 魏勇一愣,心说他怎么知道,不过转念一想,这不废话吗,吴双至跟这小子结的仇,他不知道还能谁知道。“这位同学就是林木森吧,呵呵,刚刚我们来的鲁莽,没先打个电话……” 林木森接道:“是后悔没先打个电话问问王校长在不在吧。” 魏勇心说可不是吗,不过话他可不敢这么说,“呵呵,你真会开玩笑。其实这事儿很简单,毕竟大家都是年轻人嘛,容易冲动,产生误会,我们来,就是想让你和双至再碰个面,把误会说清楚,以后大家还是朋友嘛。” 林木森笑道:“朋友?原来交朋友这么容易啊,我怎么不知道他是我朋友?而且你们真的只是带我过去说事儿?呵呵,如果换成你,你信吗?” 魏勇想说我信,可他还没无耻到这个地步,只能尴尬的笑…… 不过,王伟强连尴尬的笑都给他没收了,“回去跟张大头说,林木森他不能碰,否则就是跟我王伟强过不去。” 王伟强虽然话说的很硬气,但还是有些心虚。因为他知道张大头势力中有众多的修真和修妖人士,而且张大头本身就是一个不可小觑的修真者。若在平时,无门无派孤身修炼的王伟强肯定不敢跟张大头放对,但这次是替神仙出头啊,就算因为出头被打压报复了,神仙又岂能坐视不管。如此之后,他王伟强便算有了大靠山,再不是之前那个东奔西走,求爷爷告奶奶才能修炼的落魄修真者了。 魏勇听后,知道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就不再啰唆,立马吩咐手下抬着晕倒之人,走了。 第十八章 苦肉计吗 随后,王伟强又轻描淡写地说了几句,那意思是,这些小事儿不必放心上,有他在,一切搞定,以后尽管安心学习云云…… 等王伟强走了,林木森很是感慨,这一成神仙,是个明白人就要拉拢自己啊。想着想着,林木森就斜眼看了看蹲坐在桌子上,风轻云淡地抽着烟的小黄狗。 装,你就装吧。 而那边,张大头听了魏勇说的情况,觉得奇怪,这王伟强是个修真者不假,但境界和人脉都很一般,所以在本市一直不显山不露水,算是个挺低调的修真人士,可今天为啥跟自己杠上了,难道有人在后面撺掇使坏? 张大头略微一想,就把矛头指向了经常跟他不对付的李瘸子。 ***,这李瘸子忒不是玩意儿,不满意直说啊,跟老子玩阴的,还学会借刀杀人,站旁边看热闹了。妈的,今天我先毁了你这把刀,看你还干看不。 “青虫吗?带几个练家子去找小魏……嗯,对方点子有些硬,中期程度吧……别大意,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蠢事儿只有李瘸子那帮没脑子的家伙才干。” 几经联系,青虫跟魏勇碰头问清楚状况的时候,已经晚上十二点了。此时学校的前门后门,包括宿舍楼的楼道门全关了。 不过,这怎么能难得倒青虫和他带来的三个人。只见他们轻松一跃,连背跃式都不用,就跳过了两米多的围墙。 “你,你,跟我去找王伟强。”青虫瞅瞅,见四处没旁人,就指指点点地吩咐道,“你,去把林木森带来。一会儿车里集合。” 说完,四人兵分两路,嗖的一声没影了。这速度别说博尔特追不上,估计连猎豹都够呛。 由于林木森的宿舍离四人的翻墙点儿最近,所以孤身一人的家伙最先到了目标楼下。 孤身一人抬头往上瞧,嘴里念念有词,“一,二,三,四,五,六,七……靠,忘了哪一层了……” 这人也痛快,忘就忘了,没啥大不了,更不懊悔,直接一个电话打给了魏勇…… 对修真者来说,上六楼跟玩似的,中间只借了一次力,他就跃上了林木森寝室外的阳台,可还没站稳呢,便感觉眼前一黄,人已经被撞得倒飞出去,然后咚的一声闷响,孤身一人就重重地摔在宿舍楼前绿化带外的水泥地上。 小黄狗站在阳台边,向下望,感同身受地替他说道:“真疼!” 那人倒很硬气,用手背抹了下嘴角边渗出的血液,就挣扎着爬了起来,连哼唧都不哼唧。接着瞪了眼阳台上的小黄狗,就明白事不可为,一瘸一拐地跑了。 小黄狗并未去撵他,而是跳上林木森的床,趴他耳边说道:“有修真者来了。” 林木森变成仙人后,警觉性大为提高,刚刚那人踩三楼阳台借力上跃的时候,他已经醒了。而小黄狗一头将那人顶飞出去的一幕也被他看得清清楚楚,所以这会儿他听了小黄狗的话,立刻问道:“刚刚那人厉害吗?” “不咋样,从六楼摔下去都能受那么重的伤,估计还没修炼到人境中期。”小黄分析道。 林木森这时候已想起其它的了,笑道:“王校长的声威也就对我们这些学生管用,看来那些黑道根本不甩他,一点儿面子也不给,别说不来碰我了,而且连一个晚上都懒得等。呵呵,打脸啊。” 小黄狗看得挺透彻,“王伟强自身实力不咋样,身后也没势力支持他,黑道自然不会卖他面子。恐怕王伟强自己也知道必会如此。不过,他为了和你这个仙人拉近乎,哪怕是硬着头皮,也得说,也得做,毕竟机会难得。” “你呢,一直粘着我,也是为了傍我?” 小黄狗傲然地说道:“当然……不过我可不是为了我自己,我是为了倾清和问天宗。” 见它如此坦白,林木森的嘴张了合,合了张,郁闷半天,却不知道说些什么。 小黄狗忽又说道:“来的人可能不只他一个,恐怕,王伟强该倒霉了。” 小黄狗话音刚落,就听一声音从远处飘来,划破了寂静的夜,“王伟强,王伟强,王伟强,王伟强……” 原来青虫带着另外俩人,跑到教职工宿舍,却不知道王伟强住哪一间,也不知道王伟强长什么样,所以只能出此下策,喊。 只能说,不愧是修真者,丹田之力浑厚,喊得几栋教职工宿舍楼怨声四起,亮了大半的灯。 不得已之下,王伟强才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架势走出了宿舍楼。 见他出来,青虫问道:“王伟强?” 王伟强听了刚才的吼叫,再一对照这几个人的面相气度,就明白,这三人不简单,特别是问话这人,水准应不在自己之下。 王伟强听他问询之后,点了点头,说道:“这里人多,咱们是不是换个地方说话。” 青虫同意,他也不喜横生枝节,惹来别的麻烦。 所以,青虫带头,王伟强随后,另外俩人最后,以包围之势将王伟强带到了他最喜欢让人浇水却一直没长出草来的足球场。 与此同时,林木森已经穿好衣服,站在阳台边上,叹着气说道:“想玩苦肉计,不给你机会了,这次帮你,算是将之前的扯平了。” 不喜欢欠人人情的林木森,转身又对小黄狗说道:“我欠你们问天宗的情,以后也会还了。” 说完林木森便纵身跳了下去,有了上次千余米的坠落体验,十几米的根本不算啥,落地之后,林木森连停都不停,就直奔教职工宿舍而去。 小黄狗也尾随着他跳了下来,并小声嘟囔道:“还了情,就能一刀两断吗?天真……” 把镜头再转向寸草不生的足球场。 王伟强率先开口,“说吧,你们想怎么样。” 青虫一直面色冷峻,说话更是冷冰冰,“老板说,看在你实力不俗的份上,可以给你个面子,也可以不为难林木森,但你得自己取下两条胳膊。” 王伟强额头的青筋跳了跳,压着声音问道:“如果不给面子呢?” 青虫冰冷言语里又多了分狠劲,“如果你不想要这个面子的话,老板让我们取下你的一条……命!” 第十九章 青虫与大青虫 青虫话音一落,王伟强便先发制人,跨步上前,伸手直取青虫的咽喉。 青虫不慌不忙,双手仍背在身后,只是向右侧迈了一小步,就将王伟强整个人让了过去。 王伟强则因去势太猛,乱了步子,想收已经收不住了,顿时在心里暗叫,完了…… 可青虫根本不屑趁此大好机会占他便宜,只是看着王伟强眼睛里不停涌动的白雾,冷哼道:“中期还没站稳,就敢来惹事,找死。收拾他。” “是!”旁边俩人应声的同时,眼睛里也升起袅袅白雾,瞬间已将自身体内灵气运到极致,并一左一右向王伟强攻去。 王伟强左支右绌,转眼间便挨了两拳一脚。王伟强觉得腹中内脏似被搅碎了一般,难受至极。于是他稍微张开嘴巴,想吸气缓解疼痛,却不由地喷出一大口鲜血。不过他仍晃悠着没倒下,算是凭借着强悍的意志力站住了。 青虫见了,颇为不满,“动静已经够大了,还瞎闹个啥,赶紧完事儿。” 俩人闻言,立刻停了拳脚,从身上摸出两把像是不锈钢打造而成的匕首。但等他们再欲冲上前结果王伟强的时候,忽然觉得眼前一花,一人从天而降,重重地平摔在俩人身前,阻了他们的行动。 自然,如此没面子的出场方式肯定不会是林木森,而是刚刚那个被小黄狗撞下六楼阳台的家伙。 为何会这般? 原来刚刚来的路上,第一次放开了劲力撒欢跑的林木森,正好撞见了一瘸一拐打算去报信的这家伙。 兴奋的林木森二话不说,便擒了他,然后顺手拍晕之后就扛着他悄悄地来到了足球场,躲在一个阴暗角落,观察情况。 眼见他们和王伟强越谈越僵,甚至动上了手,林木森赶紧把这人扔了过去,以阻他们一阻。 青虫和另外俩人一看倒地之人是他们的同伙,就明白林木森那边出漏子了。也明白,今晚的事儿不会像当初来的时候想的那么简单。 正琢磨呢,他们就瞅见从昏暗的角落里慢慢悠悠地走出一个中等身材学生模样的年轻人和一只普普通通的小黄狗。 已至人境后期的青虫只是怕那些加一起也没多少个的天境修真者,而根本就不把其他的人境修真者放在眼里,所以他仍不动声色,冷眼看着林木森和小黄狗,淡淡地对手下说道:“你们小心来人,和狗。” 林木森见小黄狗眼里直冒白烟,要上去活动筋骨,他连忙阻止道:“不能老是你们出风头,轮也该轮到我了,这回你甭去,和王校长聊聊天,看热闹吧。” 王伟强此刻脸色煞白,受伤颇重,想说两句逞强的话,却怕一张嘴,又吐血,丢面子,所以只能眼睁睁地看林木森去出风头,连加油都不能喊。 青虫瞪着这个比自己嚣张,还特别大言不惭的小子,突然冷不丁地上前一步,将打算动手的俩同伙拦在身后,显然青虫想亲自出手了。 “伤我兄弟,今晚你是走不掉了。” 说完,就见一条真正的大青虫慢慢地从青虫袖口处钻了出来,紧紧地盘绕上他的手腕,并用懒洋洋地女音说道:“灵气如此不稳,你又生谁的气了?” 青虫抬起手,以让大青虫看清林木森等,“杀了他们,一个不留。” 大青虫对林木森和王伟强没兴趣,但当它看到小黄狗的时候,整个青皮身体竟嗤嗤地往外冒白气,不过,也就是一会儿的事,大青虫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现在狗妖可是越来越多了,记得前些天刚吃了一只修炼到妖境中期的藏獒,没想到今天又能吃到一只小……小杂种?呵呵,就是嫌小了些,吃起来不过瘾啊。” 小黄狗连看都不看大青虫,直接对林木森说道:“等你玩过瘾了,把那个菜叶虫留给我,我要让它知道该吃什么不该吃什么。” 林木森还没来得及答话。青虫已经带着大青虫飞扑上来,而且他好像并没使出全力,甚至连灵气都没用。 林木森见他的眼睛和身上没有灵气冒出,不禁有些动怒,***,竟然瞧不起我,有你后悔的。 其实这是林木森多想了。 因为,青虫自三十年前修至人境后期,并得修至妖境中期的大青虫做伴之后,与人交手再没显现过灵气。实际上,并非他故意不用,而是战斗中,他几乎将自身全数灵气送于大青虫体内,以让大青虫发挥更强的毒力,从而达到最强的攻击效果。 不用多说,此时的林木森已经见识到了。那大青虫小嘴一张,一团团粘液已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密密麻麻地袭向林木森。 林木森不知道这粘液的厉害,可同为妖族的小黄狗知道,于是它赶紧咬着王伟强的脚脖子,飞身向后退去,而且这一退,足足退了几十米。 站定之后,小黄狗才给脚脖子被咬肿的王伟强解释道:“这青虫是天生的毒种,能借天地灵气炼化自身的毒液,从而让毒液毒性成倍增加。而这条青虫的毒液已经泛光,说明已能化去修真者灵气,破去修真者躯壳。当然,以它目前的水准还是奈何不了天境修真者和地境修妖者。嘿嘿,更别说眼前的仙人了……咱们看好戏吧。” 林木森虽然不知道粘液的厉害,但知道粘液的恶心,怎么说这也是虫子的唾沫啊。于是不愿让毒液沾身的林木森就跳来跳去,东躲西藏,打算等它唾沫吐完了,再过去收拾他们。 而青虫和大青虫越战越惊,这小子的速度为何如此之快?要知道大青虫毒液的出嘴速度能达到每秒二百多米,堪比一般手枪的出膛速度,而射速更是快到极点儿,每分钟千枚只是基本款。可现在,半天了,竟没有一滴毒液沾他身上。那他的速度,岂不比天境修真者还快? 当然,青虫和大青虫都不会相信普普通通不显灵力的林木森有了堪比道境修真者的纯粹速度,只道是他提前判断出了毒液喷出的方向,或是练了缩地成寸之类的连通空间的法术。 于是他们越喷越有信心,毫不气馁。‘就不信你一个人的灵力能耗得过我们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