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升》 超升 第 1 部分阅读 《超升》 作者:黯然销魂 第一章 【时间囚徒】 人最大的幸运与最大的痛苦本就是活着。 活着就精彩就幸福,不需要什么意义,只因为上天要人们活着,就不是要人们去追寻生命的意义。 从来都没有人能够真正的理解并明白生命,其实也不需要理解。 正如同,你活着,没有帮助或伤害任何人,那就只你独自一人的意义。反之,那就不止你的意义。 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人们的最大要求其实就是活着。 唯独一人渴望寻死。 那人,便是林乐。 对林乐,上述一切都是废话中的废话,口水中的口水。 林乐很想死,想死到任何人都阻挡不住他的怨念。他不止是想,而且亲自执行了无数次。 林乐不缺钱,只要他想,他可以比任何人有钱,身体健康得像头野猪。自然的,他更加不会失恋,只因通常他不恋只爱。没有朋友,当然谈不上背叛。父母依旧溺爱他。 从任何角度来看,林乐都已经拥有完美。有的人有的是钱,却没有健康。有的人有的是健康,却穷得要命,还有的人帅得掉渣,却连一个女人都不曾拥有。 可他不快乐,非常的,极度的,不快乐。 不论是安静的,还是轰动的,他只有一个愿望,死掉,不要再醒来。 林乐正好看过《土拨鼠日》这部影片,他正好就是现实里那个被时间囚禁的倒霉孩子。 只不过,《土拨鼠日》里的倒霉孩子是受困于二十四小时,而林乐则是受困于在十二年当中。 无论他做什么,都逃不掉时间的囚禁。走过第十二年,他的时间就再一次回到第一年,回到二十四岁那一年。 重复重复再重复的十二年足以使任何人发疯,林乐甚至不记得,也不想去记自己究竟在多少个十二年中重复了,神经已然麻木。 他曾赤手空拳去抢劫银行,当场被警察击毙,醒来,又回到了原点。 他曾从上海金茂大厦痛快的跃下,在摔成肉泥后,再次回到原点。 他曾夜夜笙歌,疯狂Zuo爱,在连续一个月后暴毙于那张荒淫的大床上,睁开眼睛,看到的依然是原点。 他做过世界首富,做过学者老师,甚至做过职业杀手。 在无力改变一切的情况下,欲死不得的他只能选择刺激,刺激自己麻木的心麻木的神经。 可他始终最想做的,只是自己,而不是首富,而不是老师,更不是杀手。 “只要给我死的机会,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我的血我的肉我的灵魂!” 林乐茫然无助的站在大厦顶楼,平望着遥远天空,麻木不仁的平静。 他突然抬着头,眼中泛出绝望与最深的怨毒,怒声向天咆哮:“我只想死,你连这个机会都不给我,你算什么老天爷,你是什么老天爷。你不是想玩残我吗?来呀,我乐少什么时候怕过,来呀,王八蛋,你来呀。哈哈,哈哈哈!” 在疯狂得令人心生恐惧的绝望笑声,他像是全身力量被抽干,软软的跌坐在水泥地上,笑声已经变成了呜呜抽泣,在风中传出很远很远…… 他抱着双膝,哭得如此无助如此凄切,声音也只有自己能听得到:“狗日的老天,你来玩死我呀,你来啊……” “我不哭,我不会哭,我乐少从来都不掉眼泪的……”他喃呢低语,努力想停下哭泣,却止不住泪水的决堤。 很久很久,他蜷缩着双腿,躺在地上,像一只受伤的小狗蜷缩着。雨点无声的敲打在他的身上,在地上,世界静得可怕。 “你真的想死?” 一个声音像是穿越了时空,穿过了雨幕,飘荡在空气中。 茫然的林乐掉头,见到一个人正在雨幕中微笑凝望着自己说:“是不是只要能摆脱时间囚禁,你愿意做任何事。” 林乐的眼睛亮了,像太阳一样耀眼而灼热,腾的一下站起来。他突然间意识到转机,这就是他渴望了很久很久的转机,一时间竟激动得浑身上下颤抖,在牙关的剧烈震动中,他越慌越急,就越是觉得自己变哑巴了。 “莫要焦急,时间有的是!”这人依然微笑。 这句话迅速令林乐想起了自己的遭遇,几乎不假思索的就一句话脱口而出,连他自己也很意外:“我一秒钟也不想等,让我死,求求你。” 这人微笑:“想死,很容易。想离开时间囚禁,很难,除非,你愿意去做一件事。” “什么事,我做我做我做!” 这人微笑:“你还记得进入时间囚禁之前的事吗?看来你还没忘,想一想,在你前二十四年的生命里,你或有心或无意的伤害了多少人。” 他当然没有忘记,那时,他是有权有钱的乐少,从生下来,就是天之骄子,就是独一无二的乐少。 当他十四岁的时候,就已经有了第一个女人。当他十七岁,就拥有了第一个一千万。二十三岁,他已经拥有了第一个十亿和第一百个女人。 女人、金钱、权力在他面前微不足道。 林乐茫然望着这人,不知他的意思。 这人微笑,手中轻轻一抖,一张长长的白纸出现在手里:“这上面的人都或多或少被你伤害过,你只要从中选出十二人,获得他们真正的原谅,并帮助他们每个人达成一个愿望。那么,你就可以走出时间囚禁,想死,想活,都可以选择。” 林乐仿佛有些明白了,其实他还是不太明白,只知道自己要这样去做。他却不敢相信事情就这样简单:“就是这样简单?” 这人深深的凝视着他,半晌才微笑:“就是这么简单。” 仿佛猜到林乐在怀疑,他两指一搓,一个清亮的响指出现,雨水和乌云一瞬间消失不见,连地上的积水也不见了。剩下晴空万里,剩下蓝天白云。 又是一个清亮的响指,他们所身处的大楼转眼矮下去,钻进地里,让天台与地面相接。而这繁华的大都市却时间停止了,正在匆匆行走的路人右脚刚抬起就被凝结了,还有一对情侣,女生扬起拳头撒娇式的砸向男朋友的胸膛,也静止了。 林乐很久没有笑了,此刻,他居然笑了,笑得欢快之极,眼泪都滚落下来:“就是这样简单!哈哈,想不到竟然那么简单。我居然为了那么简单的事受困在这里那么久,哈哈!” 笑声没有欢乐,只有悲愤与怨恨。 这人静静的看着他,把那张长长的白纸递过去:“在上面选十二个人,只要你在十二年里,取得他们的真心原谅,并达成他们的愿望,那么,你就解脱了。” 林乐擦干不知是甜还是咸的眼泪,在白纸上那密密麻麻的名字中,选出了十二个名字。然后,他凝视着这人。 这人似乎知道林乐怀疑什么:“只要你做到,我也会做到。” 得到了承诺,林乐沉甸甸的心仿佛被摘去了一块负重,急不可耐,甚至连一分一秒都不想继续在这里呆着了:“怎样开始?” “闭上眼睛,我送你回到起点!”这人微笑,从林乐第一眼见到他,他就一直在微笑。 林乐正要闭眼,却突然问:“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时间囚牢……”这人笑了笑:“还有一个名字,你可能会熟悉另一个名字……” “永堕轮回!” “永堕轮回……”林乐呆呆的重复。 “我还有一个问题!” “请问。” 林乐凝视此人,一字一句:“你又是什么人。” “倒是忘了告诉你,有需要的时候,叫我的名字就好了!”这人再笑了笑:“至于我的名字,你叫我良心就可以了。” “良心?!” 当林乐睁开眼睛的时候,良心二字刚刚吐出。 与以前的经历一样,这次,他睁眼见到的依然是林立的高楼大厦,而他,正坐在大厦天台的边缘,手里还有一杯伏特加。这样的画面,这样的场景,他经历了无数次。 这次,他没有惊慌失措,只因那个良心事前说过送他回到起点。 是的,这里就是他的起点。 他想起了,这一天曾是他一生中最糟糕的一天,也是家破人亡的一天。 没人能想到,一个权势熏天的家,竟然在一夜间分崩离析,尽管现在看来早有预兆。 他的爸爸林远桐大前天因为贪污受贿等罪名而被双规,爷爷明天会吞枪自尽。大舅被军方逮捕,二舅的公司破产,欠下一生都还不清的债务,昨天已上吊自杀。知道了两个儿子的遭遇的外婆,也脑溢血去世了。 他的家,过去那个风光无限的家,已经彻底的分崩离析。 他还记得,今天从最高的云端摔得粉身碎骨的自己无法接受一无所有的沉痛打击,之所以在这里,就是来跳楼的。 他的公司就在这幢大厦里,只不过,从前天,就已经永远不再属于他了。 正是跳楼后,他才陷入了恐怖的轮回。 他静静的望着这繁华的城市,过往一切在脑海里翻飞。他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他不要永堕轮回,永远永远都不要。 正想着,一个凄厉的声音响起:“乐乐!” 林乐回首望去,一个女人像疯了一样冲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他拽离了大厦边缘,死死的抱着他哭喊:“乖乐乐,不要做傻事,你还有妈妈呢。” 林乐看着泪水满面的妈妈,滚烫的泪水滚落而下:“妈……” 妈妈有恐高症,从不敢去高的地方。而且,妈妈从小就没做过家务事,可以说毫无力量。 可现在,正是怕高纤弱的妈妈把他从大厦边拉回来,然后抱住他,连他的力量也无法挣开。 两母子抱头痛哭了一会,林乐将积蓄的痛苦与绝望都发泄后,清醒了一些,才哽咽的抱着妈妈说:“妈,你放心,乐乐不会死的,不论发生什么事,乐乐都会陪着你。” 空气泛出涟漪,世界忽然静止了。良心从涟漪中走出来:“林乐,这是我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主动出来。你还从不知道你如果跳楼死了之后,你妈妈会变成什么样吧。” 轻轻的响指之后,妈妈的身影像投影画面一样出现在他面前。 投影中的妈妈在医院里,在一群发痴发呆的人群中走来走去,左手空空似乎在挽抱着什么,脸上和眼里全都是那浓浓的爱,还有含糊的一句话。 林乐鼻子一酸,眼圈迅速变红,紧紧的抱着妈妈,因为他听到了投影中的妈妈说的是什么。 “宝宝乖,不要哭不要哭,妈妈唱歌给你听……” 第二章 【男人的保证】 “乐乐,我们回家!” 家?林乐苦笑,现在还有家吗? 陪着妈妈来到那个他熟悉的大院,他成长的这幢小楼门前有人把守。林乐苦涩的舔了舔嘴唇,搀着脸色苍白的妈妈走过去。 妈妈颤巍巍的取出钥匙,正想开门,那名把守者义正词严:“我是纪委派来的,你们可以进去,但是不可以从里面带走任何物品。” 林乐低吼:“滚开!” 林乐在这般显赫的家庭中成长,自然而然的有自己的骄傲与气质。即便在无数轮回中,他也几乎每次都成为上位者,那些威仪的气势又岂是寻常人所能挑衅的。 他这一怒,这人立刻吓了一跳,闪到一旁去,紧跟着他们。 这个家已经没有了,望着房子里被抄得七零八落的物件,妈妈的眼泪又掉下来:“乐乐,爸爸妈妈对不起你,连一个家都没有给你留下。” 林乐眼睛酸酸的,搀着妈妈安慰:“妈,不是还有你吗。只要有你,我就还有家。” “乐乐,主卧的床头柜上有张我们的全家福,你去拿出来。”妈妈到底是军人家庭出身,除了面对林乐的事显得尤其软弱外,终归是有坚强的一面,擦干泪便吩咐儿子:“我们全家都要在一起。” 来到主卧里,看到相框里那张全家福,林乐轻轻擦擦眼。他记得,不论自己和爸爸多忙,妈妈每年都要拍一张全家福,她说丈夫和儿子都常常不在家,有张照片陪着也好。 相框里这张,应该是自己十八岁生日的前一天吧。那年很特别,因为每年他的生日都办得很大。妈妈想却想在他真正成|人这一天一家三口在一起,所以提前办了一个只有一家三口生日,连爷爷和外婆他们都不知道。那天,越来越威严的爸爸还被妈妈强迫戴了一顶很可笑很滑稽的帽子,那是只属于他们的秘密。 啪!把相框拍碎,他把这张照片拿出来,正欲放入怀中,却听得旁边一个声音:“你不可以拿走任何物品!” “滚开!”林乐回首一耳光抽个正着,目光冷森凶残。莫以为他无数次轮回后就没了脾气,乐少乐太子的本性依旧残存:“我要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你要我连全家福都带不走,我就要你全家。” 不知是不是被林乐吓住,亦或是觉得一张照片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人到底没有再追究。 走出小楼,深深的回望一眼。林乐知道,如果做到良心的条件,那他就是永远的告别了。 走在街上,见林乐拦了部的士,妈妈忍不住问:“乐乐,我们去哪里?” “去救爷爷!” 从林乐出世,爷爷就很宠溺林家这根独苗。其实,大舅二舅都没有儿子,所以外婆和两位舅舅也非常的溺爱他。 其实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林乐也知道,如果不是林家和黄家的亲人对自己千依百顺,只怕自己也未必会变成什么乐少或者乐太子。 外人始终觉得他们是溺爱,林乐现在也知道这是溺爱。唯有一点不一样,这无数份的溺爱给的是他林乐,都是很深很深的爱。亲人们都爱自己,这本来就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 林家和黄家只有一个稍微理智的,那就是爸爸林远桐。如果没有他的严厉制约,以前的乐太子就连杀人放火都干得出来。 爷爷没有和儿子孙子住在一起,要及时赶在明天前见到爷爷,唯有搭乘飞机。 林乐现在穷得要命,一毛钱都没有,倒是信用卡有几张,可惜,他所有的国内账户都被冻结了。现在只有一个人能够帮得到他,也愿意帮助他。 以前他有无数朋友,认识的,不认识的,叫得出名的,叫不出名的。但在轮回里有过经验的他知道,现在他去找任何人,都只有被羞辱挨打的命。 在一片明显是贫民区的房子里,林乐找到了唯一愿意帮助他的人。 刘奔惊讶的望着眼前的林乐和林妈妈,其实他也万万没有料想到,林乐会在这落魄之时找到他。在他想来,林乐应该有很多很多的人可以找,但都不会是找他,因为他和林乐不但不是朋友,而且还是仇人。 很久以前,刘奔是奉承乐太子的人当中的一员,刘奔也是纨绔子弟中的一员。直到某一天,乐太子瞧中了一个女人,刘奔却偏偏喜欢上了那个女人,为了捍卫自己的感情,他顶了乐太子几句。 乐太子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这话一点都不好笑,因为刘奔没有太久,就失去了事业和地位,落魄潦倒。 刘奔没有想太久,点点头正色道:“你要多少?” “五千!” 刘奔笑了笑:“跟我去银行吧。” 林乐也笑了,在他某次轮回中,那时他在刘奔这里拿到了两万一千块钱。而他知道,刘奔当时全部身家也只有两万一千七百多块。 在银行门口,林乐从刘奔手里接过钱,认真的看着他:“从今天起,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将来我拥有的,你都有一半!”这句话,在轮回里他很多次。 刘奔笑了笑,他本就没打算从林乐这里获得什么。只不过是因为自己放下了以前的财富和地位后,发现自己更适合做好人,才会帮助林乐。 望着林乐拦车上车,刘奔突然走上来大声的说:“乐少,谢谢你。” 林乐苦笑,刘奔是该谢谢他。刘奔有个很美的女朋友,虽然放在乐太子时期,乐太子会把刘奔女朋友当狗屎,可林乐却觉得很美。如果不是刘奔失去了财富和地位,就不会得到现在的一切。 一直不发一言的妈妈看着儿子:“这样的朋友,乐乐你要是早些有就好了。” “现在也不迟!”林乐笑笑,只要有心,就永远不迟。 妈妈黄琬思摸着儿子的头发,感触甚深:“乐乐跟以前不一样了,现在才是长大了。” 如果非要付出家破人亡的代价才能成长,那我宁愿一辈子都不要长大。林乐满嘴都是苦味。 岳阳,景色清秀的小湖畔的房子有个种满花花草草的院子,一位须发皆白的老者像平时一样修剪着花枝。 直到房子里飘来厚重的当当报钟声,老人的手轻轻一颤,一株幽幽兰花在剪刀下轻飘飘的掉在地上。 “是时候了!”老人微笑着,努力挺起胸膛,挺起腰板。 石桌上有两个盒子,老人抱住其中一个,打开另一个,拿起里面那只不知擦了多少的小手枪。再小心翼翼的擦了一遍,眼睛亮堂得使人不敢对视,喃喃自语:“我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生了个孽子!” 老人的手,再没有一丝一毫的颤抖,似乎回到了那个战火燃烧的时代。手枪抬起来,对准了太阳|穴,面带着迷蒙的神色,却是神采奕奕:“老连长,指导员,二蛋来向你们谢罪!” 林乐与黄琬思钻下的士,扔下一张钱,飞一般的冲向那幢别致的小房子。 砰…… 林乐的心一直下沉,沉到底。一路的坚持与动力突然间一下子全都失去了,这仿佛抽干了他所有的力气与精神,双腿一软,跪在地上,满是茫然:“爷爷,你还是没有等到我……” 林乐不声不响把爷爷的遗书给了爷爷的老部下,处理了爷爷的身后事,他叫出了良心:“良心,你给我出来!” “来了!”与上次的出场方式一样,良心依然微笑。 “我操你,你还笑得出来,我爷爷死了。”林乐怒从胆边生,哪还记得良心的能力,一拳砸过去。 良心竟然没有闪躲,微笑着吃了这一拳。林乐这一意外,反倒不想再打,只是质问:“我要救爷爷,你送我回起点。” 良心笑:“你自己就可以回去,你知道方法。” 林乐打定主意等会就死,良心看出他的意思,含笑道:“补充一句,在这十二年里,你死了,所有约定全部作废。你原来是什么样,将来就还是什么样。” 林乐浑身发冷,还要回到原来的轮回…… 沉默半晌,他挥手:“你走吧。” 良心消失。 军事监狱。 “小妹,记住,不要哭,不要让人家看我们黄家的笑话。” 大舅在严密的看管下与黄琬思和林乐终于见面,见到妹妹的大舅很严厉的喝止了妹妹的哭泣,看着早已悲伤麻木的林乐:“乐乐,黄家和林家就只剩下你这棵独苗了,你必须好好活着。”大舅的年纪比黄琬思大了十多岁,又是将军,自古道长兄如父,被那么一喝,黄琬思也不敢哭了。 满脸皱纹,看起来老了二十岁的大舅叹了口气:“也怨我,要不是太过溺爱你,你又怎么会……唉。黄家无后呀。” “大哥,乐乐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他很懂事。”黄琬思不论在任何时候,总是第一时间念着林乐的好。 “大舅,我可以照顾自己,还会把妈照顾得很好。”林乐看着大舅:“黄家不会断后,只要我有孩子,必然有姓黄的。” “好!”大舅笑了,扬手拍过来:“给我一个男人的保证!” 林乐抬手迎过去,神色肃穆:“我保证。” 隔着铁门,自然是击不了掌。可林乐知道,保证已经在心里了。 大舅沉吟片刻:“还有一件事,你二舅……”他的语气抽搐一下继续道:“你二舅走得突然,他现在那个老婆实在不是什么好东西,恐怕不会留什么给你表姐,你要把你表妹照顾好。” 大舅当年在战场上受伤,生不了孩子。二舅也只有一个女儿,因为二舅再娶了现在的老婆,所以闹翻脸,去了国外念书。 大舅惨然一笑,看着黄琬思:“小妹,估计我这辈子是出不去了,只是可怜妈和你二哥……” “大舅,好好活着,我们等你团聚,千万不要……”不要什么,他没有说。其实他知道,大舅的脾气很倔,他是劝不住的。 暗暗悲伤,在临走时深深的看了大舅一眼,只因他知道,以后再也见不到了。 当夜,大舅用牙齿咬断手腕自杀。 在这短短的几天当中,昔日显赫的林家和黄家几乎死绝。 黄颍菲的目光在人群中扫来扫去,见着一张熟悉的脸孔,|乳燕归巢般投身入怀,哭喊:“姑姑,我爸他真的真的……” 黄琬思摸着黄颍菲的柔顺长发,悲戚莫名:“走吧,去送你爸最后一程。” 林乐在一旁理所当然的被无视了,他也不觉恼怒。经过那么多,他早知,很多人和事都靠不住,亲人才是最可贵的。他失去了很多亲人,不想也不愿再失去任何一个。 其实他林乐今天能在外面逍遥,就是因为爸爸和大舅二舅抗了很多他做过的事。从某些意义来看,他也是把林家和黄家推向深渊的元凶之一。 灵堂中,黄颍菲见到躺在棺材里的父亲,趴在棺材边嚎啕大哭。 黄琬思紧紧抱着儿子,生怕突然嗖的一下儿子就不见了。 “平时不在家陪你爸爸,现在出事了才回来哭,哭给谁看。”这个阴阳怪气的声音非常讨厌,可她偏偏是黄颍菲的后母。 黄颍菲的后母很妩媚,性感而火辣,最重要的是,她只比林乐大一岁罢了。这个后母,恰恰是黄颍菲与父亲产生矛盾的根源之一。 黄颍菲却恍若未闻,林乐眯着眼睛,寒光一闪而逝。 这后母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正要开口再说些什么,黄颍菲却是起身后首一耳光:“滚,你不配站在我爸灵前。” 这一耳光又狠又快,直打得后母脸上浮现五爪金龙的痕迹,半天才回过神来。顿时勃然大怒,向旁边几个男的大吼一声:“还不抓住她,让我打回来。” 话音未落,林乐目露凶光,一手叉住这后母的脖子。砰的一声,将这女人逼到贴墙,他阴恻恻的语气使人不寒而栗:“林家黄家还没死绝呢,这就开始放肆了,莫非你们以为我林乐没了权没了势就是虫了!” 若换做旁人,多半是不怕此时的林乐。偏偏这女人当年却是当年乐太子当着二舅的面打过她,对这无法无天的家伙打从心中害怕。被飕飕冒寒气的林乐这一逼迫,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林乐舔了舔嘴唇,松开手,望向一脸杀气的黄颍菲,忍不住赞:“不愧是我林乐的表妹,那一耳光打得好。” 黄颍菲却不卖林乐的帐,哼了一声,冷冷道:“我要亲自送爸爸走,谁敢阻我!” 林乐暗中叫好,没想到这来往不多的表妹居然还有如此霸气,不愧是黄家人。 自然无人敢阻,顺从的抬棺直奔火葬场。 末了,林乐偏着脑袋,眯着眼睛:“你无非是想要得到我二舅留下的东西,我们什么都不要。但是,以后千万不要在我面前出现自找烦恼。” 黄琬思拉拉林乐的手:“乐乐,全给了她,你表妹怎么办。” “姑姑,不用担心!”黄颍菲冷冷走到后母面前:“你当我爸很宝贝你是不是,我告诉你,我爸交给我一个帐号,这三年来,他陆续转进去五亿,防的就是你。” “姑姑,我们走!”小姑娘黄颍菲依然转身便走,剩下后母独自懊悔痛骂不止。 林乐笑了笑,他想,这个表妹或许不是很需要他的照顾。他知道,黄颍菲把这账户的金额夸大十倍,只是为了让这后母懊悔终身。 他迈开大步,和妈妈,和表妹,一起走出了这凄清的灵堂…… 第三章 【鬼啊】 乐太子从不计划,只因不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他可以选择任何他想要做的事。 林乐不得不计划,虽然他的计划看起来糟糕得像是完全不懂统筹的人做出来的。可大家还是没有反对,妈妈对乐乐千依百顺,黄颍菲在表达了无视后,计划得到了执行。 确实的说,原本亦不是什么计划,只是首先要把大家给安顿下来。林乐明白北京是呆不下去的,然后他询问,妈妈自然没意见。唯一有意见的黄颍菲却冷冷的说:“回国前,我把转学的手续办好了,上海交通大学。” 在离开北京前,妈妈去求了一道符,花了些钱请了一尊佛。然后,他们一起到了上海。 “妈,明天我和表妹去买房子,你就在酒店里休息。”林乐在吃饭的时候提起了未来:“大家安顿下来,我再赚很多很多的钱,让妈你过最好的日子。” 黄琬思闻言大惊失色,迟疑了一下,很罕见的向林乐提出了要求:“乐乐,妈妈不想以前那样的事再发生。如果林家和黄家没有站得那么高,今天也不会摔得那么疼。要不,我们不要去争那些了,好不好,乐乐?”黄琬思的语气真的很怕,可她知道乐乐是理不开位高权重家财万贯的生活,甚至还带着几分哀求。 林乐心中悲戚一片,妈妈看来是被之前的一切惨状给吓坏了,想过些平凡普通的日子。其实妈妈说得很多,如果林家和黄家不是走得太高了,就不会那么惨。 不过,林乐可没什么不满的。虽然现在的他和以前的他还是些本性上的相似,但乐少是乐少,林乐是林乐。他又怎会不答应妈妈的要求,点头用最坚决的语气:“妈,就按你的意思办。” “哼,某人嘴上说得好听,我倒是想睁大眼睛看看那样的日子他能过几天。”黄颍菲在一旁冷冷的嘲讽,姑姑不清楚乐太子在外面做的很多事,她又怎会不知道自己的表哥从本质来讲就是恶少。 黄琬思高兴的摸摸林乐的脑袋,为了乐乐的理解想高呼万岁:“那就好,那就好,一家人能高高兴兴在一起,比什么都好。” 接下来,忙碌几天,总算是安顿了下来。 他们的新家不大不小,三人在一起正好显得不冷清。 黄颍菲很快就去交大报道了,而妈妈似乎也找到了迷失后的新方向,每天总是抽一些时间来念经拜佛。每天,妈妈念完《地藏菩萨本愿经》为丈夫儿子消除罪孽后,总是要想那尊小佛许上一个心愿。 不必猜,林乐知道妈妈的许愿是什么。 不过,在念经外的时间,以前从不做家务的妈妈开始了新的尝试。 “摆在这里好不好?”林乐把那张草绿色的沙发搬过来摆过去:“现在呢?” “好像好了!”妈妈为林乐擦了擦汗,满是心疼:“乐乐,累不累。等菲菲回来,我们就出去吃饭。” 黄琬思自然有自己的想法,她以前没做过家务,别的就罢了。做饭做菜就不简单了,她得先学会了才敢做给孩子吃,不然她可担心乐乐和菲菲吃坏肚子。 等黄颍菲回来,三人就如同一家三口般上街吃饭,走在一起也显得温馨,只可惜缺了个爸爸。 饭后自然得走走,走到一家书店。黄琬思叫二人一道进去,在厨艺书架上翻了半天,看着儿子与侄女:“菲菲喜欢吃什么?” “红烧肉……”黄颍菲小脸一红,瞪了一旁窃笑的林乐。想了想,也忍不住笑了。 有笑,自然就有欢乐。 厨房里烟雾弥漫,黄琬思手忙脚乱的用铲子翻锅子里的菜,却又很怕沾上油星,离得远远的。翻了半天,也不知道熟了没,等到铲到盘子里,才发现一盘好好的,简单的炒肉丝已经半焦了。 在厨房里打下手的林乐和黄颍菲瞪着这盘子的肉丝,憋了一口粗气。林乐小心翼翼的夹起放进嘴里,立刻哇哇大叫着找到垃圾桶吐掉:“好咸,好咸,咸得要命。” 看起来,黄琬思没有犯下把白糖当盐下锅的错误,没经验的她却放多了起码几倍的盐巴。这还不把人给咸死。 见林乐那副倒有大半故意装出来逗妈妈开心的滑稽样,两人都忍不住笑了。林乐板起脸:“虽然咸了一点点,但还不错呢。” 只是,妈妈那从未做过家务,保养得极好的手,白嫩的皮肤上,却有了些红红的小斑点,分外的碍眼,这是被油星给溅着的。 林乐疼惜的握着妈妈的手:“妈,要不你还是不要学了,你看你的手。” “胡说!”妈妈开心的装着打了林乐一下:“这些本来就是妈妈该做的,现在迟是迟了一些,但也不晚。” 这样的日子,自然才是生活,才是幸福。 只不过,在这和谐的家里,仍旧有些不和谐的音符。比如林乐和黄颍菲之间,这个敢于在十六岁就独自出国念书的表妹与林乐保持着极远的距离:“我有个老同学。” “恩?”林乐半天才意识到她是对自己说话:“怎么样?” 黄颍菲冷冷的说:“她的姐姐在一间公司上班,那间公司正好在招聘人。” 林乐这几天正在忙着按照妈妈的嘱托去找工作,而且一定得是普通的工作——妈妈也太瞧得起乐少了,换做乐少,便是普通的工作,多半也是做不了的。 林乐倒不介意工作或不工作,他本想的是按照良心的要求找到那十二人,完成任务就行了。难道不工作,他就会饿死吗?只不过是为了妈妈才答应去工作的。 “哦?”林乐见表妹始终对自己有成见,他故意做到黄颍菲身旁,挨得近近的,凑脸上前:“你是给我介绍工作?” “爱去不去!”看着这张帅气的脸,黄颍菲撇头过去,皱眉不已。 她自然不是与乐少有过节有矛盾,只是纯粹反感当初乐少做的那些坏事罢了。与林乐截然不同,黄颍菲大概因为母亲去世得早,又与父亲有些矛盾,早早就试过独自生活,所以全没沾染上那些恶习。 只不过,她的家庭到底是有权有势,连带着她亦自然而然的有些寻常人所没有的傲气和气质。 林乐满脸坏笑,靠得更近了一些,几乎都能感觉到彼此的呼吸:“你真的那么讨厌我,为什么还要帮我找工作。” “我只是为了姑姑!”黄颍菲避开一些,厌恶的瞧着林乐的坏笑,她记得很清楚,乐少就是这样调戏女人的:“你在我心里什么样,现在就还是什么样。还有,走开。” “那我在你心里是什么样?” “人渣,彻头彻尾的渣滓垃圾。”黄颍菲大约过瘾,仍不满足的补充一句:“做花肥也能毒死花。” “哦?”林乐偏偏脑袋,一股怒火生起,迅速又平息。换了另一个人,对着他说这样的话,牙齿多半早被打飞了。眼前这人却是亲表妹,仅剩下的亲人了。 见林乐似乎被自己打击到,黄颍菲的语气还是那么冷淡:“明天我带你去见人。还有,你不要告诉我,你就是这一身打扮去。” “乐乐的打扮很好呢。”妈妈从厨房里走出来,在她的眼里,林乐的一切大概都是好的:“很帅气呢。” 黄颍菲正眼瞥了一眼,纵然不喜欢表哥,却也不得不承认,继承了林远桐和黄琬思所有优点的表哥的确很吸引人。 黄琬思很漂亮,再加上林家的家世在那,黄琬思又从不做家务。如今她四十来岁了,却像那三十岁的少妇一样成熟而美丽,身材保持得更令女人羡慕。 外形大半继承自妈妈的林乐自然很帅,虽然没有帅得一塌糊涂横扫千军惊天动地,却也帅得让黄颍菲都觉得表哥即使不是生在林家,有这副相貌,多半也可以做一个非常成功的情场浪子。 而林乐不止有帅,浓而粗的眉毛亦不缺男子气,体态虽略微的偏瘦,可也瘦得恰到好处。 黄颍菲对姑姑微笑:“姑姑,你瞧这人哪有半点像普通人。” 再帅的人也要吃饭,再帅的人也不见得都是人才。所以,帅哥扫厕所也不见得没有。 可是,林乐却不止是帅,他的气质从头发到脚后跟,都不像普通人。尽管现在看来,乐少原先的骄横在林乐身少很罕见了。可这些年在轮回中经历的无数上位者或其他,都足以使林乐充满不寻常的耀眼气质。 黄琬思啊的惊叫一声,理解了侄女的意思:“那要怎么办?” 黄颍菲这时才对着林乐流露出一个笑容,很不善的笑容:“要改变。” “发型,要改变。” “穿着要改变!” 半天后,木然接受形象改造的林乐被推到镜子前,林乐发出凄厉的吼声:“鬼呀!” “头发像雀的巢,糟糕透了,失败!夹克一看就是地摊货,袖子还一边长一边短,失败。裤子太黑,料子和做工太差,线头都还没剪好,失败。休闲鞋太脏,颜色不搭配,失败。人品太差,一看就像流氓,失败中的失败。” 黄颍菲打量着神经麻木的林乐,总觉得缺了些什么。像变魔术一样,也不知从哪里翻来一个样式土到掉渣的黑框眼镜,亲手为表哥戴上,拍拍手:“好了,这样就完美了。姑姑请看,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黄琬思推着林乐转了一圈,嘴都合不拢,半天才蹦出一句话:“你还是乐乐吗?” 夜深了,黄琬思悄悄起身,进了林乐的房间,低声喊:“乐乐,乐乐?” “妈,你还没休息?”林乐开灯坐起身,惊讶的看着来者。 黄琬思坐在床边点头:“妈妈想跟你说一件事,你菲菲表妹平时好像针对你。其实她很关心你的,你千万不要跟她生气。” 林乐不屑:“就她?关心我?” “笨乐乐……”妈妈又气又恼,恼这傻孩子心思不够细:“这你都没感觉,菲菲如果不是有心,又怎么会知道老同学的姐姐的公司正在招聘。如果不是关心你,她为什么事先准备那么多东西,帮你改变形象。” 林乐愣住了,他还真没想过这些。倒不是林乐经历了那么多还没把心思磨得细腻些,只不过乐少的本性就是,不论获得什么,都是理所当然的,从不探索为什么得到,自然不会有感觉。 “现在知道了!”妈妈没有再交代什么,她觉得经过很多事,乐乐已经成熟了,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妈妈,永远都会把孩子往好的一面去想。 妈妈回房了,林乐的眼睛在黑暗中眨啊眨,像星星…… 第四章 【许月绮】 “良心,给我出来!” 喊出良心,林乐没浪费时间,直接问:“告诉我,十二个人当中,有没有人在上海?” “你运气不错,正好有几个都住在上海。”良心的着重点在住这个字上:“你打算从哪个开始?”挥挥手,几个人影出现在眼前。 林乐随意选中一个,良心微笑:“你的首选,果然还是漂亮女人。给你一个忠告,最好想得起当初到底做了些什么。如果记不起,我也可以帮助你。” 良心补充一句:“你的运气着实很好,这个女人正好在你即将要去的公司里工作。希望你可以做到。” 死死的记住这张面孔,林乐畅游在回忆的海洋中。这个女人好像叫做许月绮…… “乐少,今天想些什么节目来消遣消遣,日子无聊得紧。” 皇典俱乐部在京城是很有名很好玩的俱乐部之一,与其他的俱乐部不太一样的是,这间俱乐部主要还是这群纨绔子弟弄来自己消遣的所在。 在外面的人眼里,皇典俱乐部是天堂,又是地狱。 之所以是天堂,就因为这里会聚了京城绝大部分最具势力的纨绔党。只要能够走通他们的关系,干什么事都能无往而不利。 之所以是地狱,因为这群纨绔大都不好伺候,一旦不小心招惹上,那多半就是家破人亡的悲惨下场。 在这群纨绔党中,乐少毫无疑问是首领与核心人物之一。 “你们成天就惦记着玩,没品到家!”乐少躺在一个女人大腿上,这女人喝了一口威士忌,弯腰渡入乐少嘴里。乐少将酒咽下,嘿嘿笑:“我不玩,这是我的事业。” 旁人顿时呆住了,把玩当做事业来做,这还真是挺高论的。也有人不理那么多,恶心的吹捧:“乐少高论,这次我赚到了,回头也得把玩当事业来做。” “妈的,拍马屁都拍得那么恶心……”乐少神色一变,那人眼露恐慌,暗想这次惨了。 旁人正觉这孩子倒霉极了,却见乐少神情再变,变成得意的大笑声:“不过,我喜欢。” 倒霉孩子狂喜不已,众人缩了缩脖子,为乐少那喜怒无常的性子冒了一阵寒气。 另一个领袖与核心李荣昭荣少流露出猥亵的笑:“讲起好玩的,我倒想跟乐少你赌上一赌。” “哦?”乐少斜眼瞥了这家伙一眼:“说来听听。” “我的公司前些日子招了一批员工,嘿嘿……”这荣少还满脸的不好意思与愠怒:“新员工里面有个女的,相貌和身材,那叫正到极点。可惜,就是人太冷了,一直没弄上手。” “恩?”乐少不屑一顾:“这次没用强?” “这不是学习乐少的绅士风度 超升 第 2 部分阅读 嘛!”荣少嘻嘻笑:“咱们就赌一赌,三个月内,你要不能把她给拿下,就赌我的兰博基尼和你的悍马好了。” 林乐嗤之以鼻,伸出三根手指:“三周,三周内搞不定,悍马就是你的。” 许月绮与同事们打着招呼走出大厦,心中却想着老板天天骚扰自己,要不要辞职。刚走到街边,一辆豪放的跑车停在她身前。 乐少跳下车,那跟班立刻把一大包玫瑰送了上来。乐少微笑着把花递上前:“美丽的女士,能请你吃顿饭吗?希望你不会拒绝。” 许月绮大吃一惊,甚至没看见乐少的样子,就冷声道:“我拒绝。” 乐少很不高兴,他不是没有被女人拒绝的经验,但能抵挡有钱有权的帅哥的女人总是很少很少,少得颇为稀有。 几天下来,许月绮烦不胜烦,乐少的耐性也并不是想像中那么好,被人无视的感觉更加糟糕。 不过,在这几天里,跟班已经摸清楚许月绮的一些情况了。乐少恨恨不已:“再给她三天时间。” 许月绮其实在第二天又见到乐少的时候不是没有一些感觉,毕竟乐少真的很帅,而且气质也容易诱捕女人。可当她第三天在知道乐少的公司同事嘴里得知乐少过去的某些事迹,她就只剩下辞职的想法了。 许月绮辞职了,乐少怒了。 “敬酒不喝喝罚酒,犯贱。”乐少一怒,后果很严重,一辆悍马他还没放眼里:“她不是喜欢装清纯冷艳吗,我就毁了你的形象。” 跟班诧异之,他知道乐少虽是喜怒无常,可对女人还是颇有些耐性的。他自然不知道,许月绮的冷漠不知为何,很容易伤害追求者的自尊。如果乐少都觉得自己犯贱,那么他也就怒得理所当然了。 当一个人有权而且有钱,那么,很多难题也就不能称之为难题。而乐少,偏偏就是这个有权有钱的人。 “不行,月绮是我的朋友,我不会那么做的。” 跟班也不多言,从包里再拿出一叠厚厚的钞票:“做还是不做。” 许月绮的合租朋友开始犹豫了,当跟班再砸出几叠钱,合租朋友答应了。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许月绮被出卖了。 这一天,许月绮与合租朋友一起吃饭,饭后不久,她就昏昏入睡。这朋友不知是害怕还是激动,声音颤抖激烈的拨出一通电话。 很快,乐少就出现房子里,把许月绮抱到房间里去…… 第二天,许月绮呻吟着醒来,只觉得自己头疼无比。半天才稍稍觉得好了一些,睁开眼睛,却感到浑身不对劲,不但身上有淤青的痕迹,而且下体隐隐作痛…… 一阵淫笑声传入耳:“昨晚,没想到你比我还要疯狂呢,看不出,实在看不出。” 许月绮呆呆的望着床边,赤裸着大半个身子的乐少,仿佛明白了什么事,又仿佛不明白…… “恩?”乐少原本以为许月绮会像影视书籍中所写大声尖叫,却没想她居然木然不动,顿感无趣,摇了摇手上的相机:“这里面的照片很精彩,我猜你一定会很喜欢。” 见许月绮怨毒的望着自己,望着相机,乐少缩缩手,嘿嘿笑:“想抢?尽管试试。” 许月绮知道自己完了,但她显然没想到,事情还远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 一些艳照在许月绮的朋友圈子里迅速传播,许月绮从好朋友那里看到了全部。里面虽然没有露点的照片,也没有更离谱的照片,但却有某些令人啧啧称奇的姿势。 照片令得许月绮羞愤欲死,朋友们看她的眼神变得非常的恶心,甚至走在街上,她也常觉得人们看她的眼神异样,还窃窃私语指指点点。 第四天,保守的父母和一些街坊亦见到了这些照片…… 许月绮失去了所有的朋友,被严厉的父亲狠狠揍了一顿,然后赶出家门,声明断绝父女关系。 她毁了,失去了一切,离开了北京,去了一个人人都不认识她的地方。而这,只不过是因为她拒绝了一个人的追求。 许月绮从没恨人,但她恨死乐少,她甚至愿意亲手杀死乐少…… “你不是不喜欢戴这副眼镜吗。” 林乐的笑容很勉强,回忆起一切,他忍不住想,如果换做是自己碰到这样的事会怎样办。 废话,我砍死那个王八蛋。 林乐不想自己那么快就被认出,然后对不起都还来不及说一句,就被砍死。所以,纵然不喜欢这副眼镜,他也得戴上。至少,它令自己被认出的可能性又小了几分。 同学的姐姐叫江晓虹,她上下打量林乐,眉心都快要打结了。明显,是林乐的这身打扮的效果。江晓虹想了想,土是太土了,却也干净利落。一边埋怨妹妹给自己找事,一边对林乐说:“你会做什么?” 你想要我做什么?林乐本想反问。想想似乎不太适合自己现在的打扮,也就罢了。一时又不知道自己该说会些什么,愣在那里。 江晓虹无奈,就这三棍子打不出个屁的样子,能干点什么:“那你先去后勤部。” 所谓后勤部,自然就是一些杂七杂八的破事。林乐愣了一下,打杂? “公司虽然不大,可老板虽然也是女人,可人很好,逢年过节还些福利。”江晓虹想了想,安慰:“努力学习一下怎么做事,将来自然有机会做其他的。” 林乐无奈的退出办公室,在黄颍菲那双明亮眼睛的注视下,他摊手耸肩:“老板是女人,我不想做。” “好呀,那你自己去跟姑姑交代!”黄颍菲冷笑不已,她觉得以这位表哥的出身,能有这份工作就得谢天谢地了。 虽然极讨厌女人对自己发号施令,想到自己能靠这份工作与许月绮接近,还能安慰妈妈,林乐也只能自怨倒霉。 “晦气!”想到会有女人指使自己做这做那,林乐就浑身不自在。 在云之韵工作几天,林乐一直都没与许月绮说上一句话。 云之韵做的是玩具,确切的说,也不单单是只玩具,还从某些公司手里取得一些代理权,然后设计并发行。比如最近,林乐就在同事耳中得知,很多设计部的人都在忙着做《加勒比海盗3》的相关产品。 倒有些佩服这家公司的老板的想法,也能取得《加勒比海盗3》在中国的周边产品设计和发行权。 据观察,许月绮最近应该是苦恼于设计周润发的人偶形象。不同与体恤之类的,照印就对了。人偶有时需要一定的改变,比如做一些卡通化的等等。 周润发在片中虽是配角,但到底是中国人,只要做好了,销量是可以预计的。所以,许月绮的任务相当重要。 林乐笑了笑,他知道,与许月绮接近的机会来了…… 第五章 【瞬间的心灵相通】 林乐觉得自己的运气一向都不错,这次也一样。 在轮回中,他依稀记得未来某一年周润发的一个卡通人偶做得非常出色。至于销量,那时无聊的他也是了解过的,算得上相当的好。 他在轮回中无所事事的时候学过很多东西,虽然都不太精通,但简单的素描却是问题不大。 许月绮工作很卖力,上班通常是来得最早的一批人,下班同时也是走得最晚的。 最近许月绮的心情不是太好,连大家中午去吃午饭都不知道。直到一位同事大声招呼:“小月,吃饭去。” 她连忙应声:“好呀,只要不是叫我去做电灯泡就好了。”这两位同事是一对情侣。 不知不觉中,她改变了一些,没有像以前那样冷漠了。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待人冷漠是需要资格的。而她在换了几份工作后发现,自己没有资格去冷待同事。 下楼来到电梯口,她才想起自己失神,忘了拿包,连忙招呼了一下:“你们先下去,我回去拿包。” 她很少穿高跟鞋,今天穿的也只是一双轻便的休闲鞋。所以,她走进公司的时候,并没有发出声响,远远见到自己的座位上冒出一个发型土得冒酸水的脑袋。她微感诧异,悄悄的走了过去,却见到…… 用素描来画这玩偶很简单,只花了短短一会的功夫就在许月绮的底稿上完成了作品。显示器屏幕上许月绮的自拍照片很亮眼,林乐很久没画素描,手痒之余,忍不住照着素描。他自然没想到,这一画,却生出了不少事情。 静静的凝视着这张画,林乐脑海里却浮现着过去的一幕幕。画中的许月绮眼神便如迷梦,手轻轻抚住发丝,竟有些令人暖洋洋的温柔,还有那嘴角微微弯起的笑。这张画,连林乐也很惊讶,在心中猛叹自己超水平发挥。 他凝视良久,自然不知许月绮就在身后也凝视着这画中美丽的自己,那张粉嫩的脸渐渐的浮现红晕,心中不知想了多少。林乐悠悠叹息,仿佛经历了岁月的沧桑,许月绮心中莫名感到酸楚。 有时世事奇妙如斯,有心总是远远不及无意之下的所作所为。尤其是女人,女人也许会为了你送她的九千九百朵玫瑰而感动,还会埋怨你不知好歹的乱花钱。可女人终究会记得的,却不是这九千九百朵玫瑰,而会是你某个不经意的温柔瞬间。 在这宁静的一刻,许月绮品味着林乐的叹息,却有种与他心灵相通的错觉,久久不能平息…… 直到…… 林乐起身欲离开,突然间着一张充满红晕的美丽面孔近在眼前,近到感觉到呼吸,近到亲眼看见这美人的脖子也刷的一下变红,不禁吓了一跳。待到想起这就是许月绮,他更是心虚的试图拔腿就跑。 “站住!”许月绮动作敏捷得像《猫女》,一把捞住林乐的衣服。想起自己先前的表现,暗暗啐了一下,抓住了林乐。 惨惨惨!林乐有心虚垫底,还道自己被认出来了,多半要被许月绮砍成肉泥。一想到这,他的表情就变得极为古怪,用一个比较接近的词来说,就是温驯。 许月绮见到如此温驯的林乐,嫩脸红得几乎快要挤出血,半天才羞恼说:“你,你为什么要画……画好人偶就跑,还有,你是怎么想到的。”本想问林乐为什么要画自己,却觉得这样问多半会问出林乐暗恋她的事,自己会尴尬,连忙改口——见到先前林乐的无意所为,任哪个女人多半都会有类似的想法,尤其是一个漂亮的未婚女人。 林乐木然,原来她没认出自己。这也好,林乐现在对于如何道歉,并实现她的愿望,还没有什么可行的办法。于是,他连忙向许月绮解释:“我看过你的底稿,太强调《加勒比海盗3》里的形象了,只要在几个地方做出细微的改动,那会好一点。” 许月绮连连点头,她本来就在苦恼如何保持住周润发在电影里的形象,然后又得别出心裁。听了林乐这几句话,顿时豁然开朗。想着想着,突然发觉自己和林乐挤在狭窄的座位前,挨得很紧,她立刻避开少许。 倒是许月绮想得太多了,她现在只不过受先前的情绪影响,觉得尴尬罢了。这一来,林乐讲的,她倒有大半没听到。 这时,电话响了,是同事催促她下来吃饭。她这才想起,得知林乐还没吃,顺便一道邀了下去。 许月绮既然没认出自己,林乐也乐得装傻接近她。 到了餐厅,许月绮与同事打了个招呼,完全没见到同事那吓住的目光——小月平时对男人总是不假辞色,今天吃错药了?和那么土气的男人吃饭? “你继续给我讲讲……” 许月绮一边听着一边吃饭,还一边看着林乐,越看越觉得疑惑,总觉得有些面熟,似乎在哪里见过的感觉:“你是新来的林乐,我知道。我们以前有见过面吗?” 林乐一口差点把勺子吞进肚子里,连声否认:“没有,肯定没有。恩,就算见过,我的样子太大众了,远不如你出色,你记不起也是应当的。” 大众?许月绮险些一口清水喷在林乐脸上。不论从各方面来看,林乐这身装扮都远远不能以大众称之,在时尚的上海,这实在太特立独行了。 也莫要怨许月绮认不出林乐,只怨现在的林乐与以前的乐少实在有着太大的差别。要是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连黄琬思都多半是认不出的。 吃完饭,回到公司,在进入大门前。许月绮想起了一个人,停住脚步,转身仔细打量林乐。半晌,才觉得那断然不可能:“你有些像一个人,一个像魔鬼一样的坏人。老天保佑,只要让我见着他,我一定会……” 林乐微微缩头,只觉许月绮的怨念似乎发挥了作用,浑身都不舒服。 这一天对林乐来说,是成功的一天,也是惊险的一天。他起码成功的接近了许月绮,起码许月绮没有认出他。如此一来,事情就大有可为之处。 只要时机成熟了,再向她揭露身份,然后道歉。那时,她应当不会拒绝。 林乐在回家的路上简直把一切都想好了,甚至想到自己完成了良心给的任务,从而走出轮回。 他终究还是上位者心态,完全不晓得也无法想像,他做过的一切,对许月绮的伤害大到什么地步。 “乐乐回来了……” 钥匙开门的声音刚传入屋中,黄琬思就高兴的招呼:“乐乐,准备开饭了。” “恩?”林乐张大嘴看着满满一桌,大概够三个人吃上一周的丰富菜色:“妈,你真的学会做菜了,我来试试。” 从沙发走到饭厅的黄颍菲拿起锅铲对着手铲下去:“走开,没礼貌没卫生。” “黄毛丫头懂什么,卫生在我心中。”林乐的手使出无影雷电霹雳手,抄起一块鸡就跑开了:“小丫头不懂那么高深的。” “哼!”黄颍菲冷哼了一声,看起来很气恼,嘴角却微微上翘,陷入了沉思中。她,真的真的好羡慕表哥和姑姑的感情,羡慕他们能在一起像一家人一样吃一顿温馨的家常饭。自从妈妈去世以后,她就好久没有试过了。 “大学没毕业的人没资格评价我的学问。”黄颍菲自然不会示弱,一句驳回,林乐无语。 在洗手间里,林乐轻轻叹了口气,想起了十二人中的另一个。那名受害者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大学老师,一位年轻的助教:“良心,你在哪里?” “你想知道那位助教在哪里?”良心微笑着出现。 看着良心的微笑,林乐心中一股无名业火噌的一下直冲头顶:“笑,你他妈还笑。除了笑,你就没点别的表情了,你爸死你笑不笑,你妈死了你笑不笑。” “你这混蛋什么都知道,又什么都不肯帮我,你到底想我怎么样,啊……” 良心微笑不变,像似凝固的:“不是我只会微笑,而是我知道微笑是最强大的力量。你觉得自己算是好人吗?因为我只会帮助好人。” “妈的,连你也来添堵,来呀,杀了我呀,杀了我你就开心了。”林乐像一只受了伤的野兽,眼睛红得浸血,喘着粗气勃然大怒。 “这不正是你的目的吗?”良心的微笑看起来似乎又多了一些其他的意思。 林乐想起可怕的轮回,抱着脑袋狂吼一通,似乎将所有的力气和精力都发泄掉了。他开始哭泣,哭得如此无助悲泣,像是一只哀鸣着倒在地上舔伤口的小狗。 轮回,是一个足以令任何坚强的人疯狂的地方,甚至是一个让人想到就发疯的地方。他永远永远都不要再堕入轮回。 哭累了自然就不哭了,以前很小的时候,林乐把黄颍菲惹哭以后,他就是那么无所谓的对大人说。这句话很有道理,他哭累了,自然就停下来。 擦干了眼泪,生活总要继续。就如同一只没有脚的鸟,必须得一直不停的飞呀飞呀,千万不能停,停下来,就到头了。 发泄了积郁,林乐平静的问:“他现在在哪里?” “陈家渡。”良心平静的回答。 第六章 【误会大了】 陈家渡是贫民区。 走在这里,林乐就知道了。敢说上海没有贫民区的人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九级王八蛋,越繁华的大城市,贫民区就越是顽强的存在。 按照良心的指引,他找到了张书铭的家。 一幢很破很破的小平房,破到只能作为猪圈的房子。门前污水横流,不知什么人在污水上架了一块不值钱的铁皮。走在上面,总是哐啷哐啷的响,响得凄凉。 乐少很喜欢踹门,因为他觉得那么干很爽。所以,他以前踹过无数价值万金的门。今天,在他面前的小破门和破窗户,在风中吱吱叫,似乎在恐慌的呻吟不要踹我不要踹我。 林乐狠狠的扇了自己一耳光,对着这扇风吹吹似乎就要倒掉破掉的门轻轻敲响它。 门依旧在风中佝偻。 等了很久,天黑了很久,电话响了,妈妈打来的,有些惶急:“乐乐,你怎么还没回家,我和菲菲在等你回来吃饭。” “妈……”声音沙哑得要命,林乐自己都吓了一跳:“妈,我没事,你们先吃,我办点事就回来。” 哐啷哐啷,一个老者佝偻着原本就被生活压得弯下去的身子,提着两个袋子走过了铁皮。看见林乐,老人有点惊讶:“年轻,你找人吗?” “恩!”林乐点点头,似乎用尽了一生的力量,艰难的说一句话:“我找张书铭,我是他的学生。” 老人目光迅速黯淡下来:“你大概是不知道,我家书铭已经……唉,进去再说吧。” 老人推开破门,领着林乐进了屋,指了指一角:“他就在那里躺了几年……” 房子很暗,灯光也很暗,扫眼望去,一地的盆盆罐罐,还有刺鼻的中药味。 在房间的一角有一张床,床上直挺挺的躺着一个人,被子严密的盖着。而在另一角,还有一张靠椅,椅子上有一位满脸皱褶,不声不响的老太太。 老人敏锐的察觉到他的目光,叹了口气,语气中充满无奈:“那是书铭他妈,自从书铭出了事,没多久,她就身体一直不好,后来渐渐神智不清,现在老人痴呆了。年轻人,你坐。” “不用了,老人家!”林乐走到床前,看看被子:“我可以看看张老师吗?” “看吧,就是不要吓着你了。家里有两个不能动的人,吃喝拉撒都在这里,臭得很。”老人自顾自的慢慢走到厨灶,或许是吧,那几块小木板搭起来的东西,大约也是这个名字。 揭开被子,一股尿腥味扑面而来。 床上躺着一个骨瘦如柴的男人,瘦得胸膛上的肋骨都突了出来。林乐在这张胡子满面的脸上看了看,这是张书铭,回首看着老人:“张老师这是怎么了?” “还不是那个作孽的人,这是他派人来打的,书铭被打得好惨,那一棍子直接打在他头上,我亲眼看见,那血,就像自来水一样流了下来。”老人干枯的眼中流下眼泪,咬牙切齿恨不得生啖仇人的血与肉:“那些人说,他们是乐少派来的教训书铭的。书铭到底做错了什么,那些畜生下这样的毒手。我要是见到那个乐少,拼了老命也要报仇……” 林乐偏过脑袋,极力忍住心中的悲伤与难受,只觉得心脏像是被狠狠的捅了一刀。 “那些畜生有权有势,我们想告都没地方去告,公安派人来看看说句人还没死呢就再也没消息了。我一个平头老百姓,怎么跟他们斗呀。可怜我家书铭,被打了一顿又一顿。” 林乐心情激荡,忍住眼泪,看了看张书铭一眼,再看了张书铭的妈妈一眼,看着这房子里的一切,似乎要刻在心中。 来到老人身旁,看见那张台子上的菜头菜叶,分明就是从菜市场捡来的。他现在总算知道老人为什么那么晚才回家了,因为只有那么晚,老人才能在菜市场捡到人家不要的丢弃的菜。 他飞快的从兜里掏出所有的钱,只有几百块,全都塞进老人的手里,飞一样逃离了这里。 他怕,怕自己忍不住那激荡的情绪。他飞快的跑,一直跑,跑到浑身是汗才抓住电线杆停下来弯腰吁吁喘气。从脸上掉下来的一滴一滴的,也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都是一样的咸。 心中像是堵了什么,哽得很难受,却是始终拿不掉。 跑到一个路口,斜剌里一辆的士开过来,林乐避之不及。 砰…… 吱…… 真舒服!林乐想,胸中的堵塞顺着喉咙一下子不见了…… 林乐飞起,口中喷吹一口鲜血,像轱辘一样滚出几米远。 司机好像呆住了,许月绮也呆住了。半晌,司机醒悟过来,连忙下车去察看,许月绮跟着下去一看,顿时大惊失色:“怎么是你!” 林乐撑着站起来,只觉得天上地下都在围着自己转悠,眼前都是花花的一片。呆呆木木的看着许月绮:“我看见你……” 他这意思本来是说看得到东西了,可许月绮却是一直以为他暗恋自己,还以为林乐是因为见到自己与别人一起吃饭,伤心欲绝之下才被车撞到。顿时后悔不已,慌忙解释:“我和那个人没什么……” 林乐斜斜走了两步,听到这个声音,浑浑噩噩的对着这声音方向下意识说:“回家……我要回家……” 有了先前的误会前提,许月绮此刻自然不会往别的方向想,只道林乐伤心过度,想找个地方自己舔伤口,她也不知自己到底在解释些什么。干脆一把拉了他过来:“回什么家,去医院,司机大哥,麻烦你!” 一上车,林乐就再也撑不住,晕了过去。许月绮慌忙扶住他大喊,见他没响动,连连催促司机:“司机大哥,再快一点好不好,人命关天。” 林乐软绵绵的靠在许月绮身上,脖子再没有半点作用,脑袋直接垂向她的胸膛。许月绮搬开他的脑袋,望着这张脸——神奇的是,眼镜居然没掉。 “你……”许月绮心情复杂得要命,有了那天心灵相通的感觉,再加上此刻的误解,足以使林乐在她的心中留下一个很深刻的印象与好感了:“你怎么就那么傻呢,我又怎么会喜欢傻子呢。等你醒来,变聪明一点,我就有可能喜欢你了呀。答应我,一定要醒来,还要变聪明。” 送到医院,医生接管,许月绮才稍微的定下心来。只不过,此刻她的心情却是复杂之极。只因她突然发现,自己对林乐似乎有种特殊的感觉,她不知道那是什么,但真的很特殊。 可她又知道,那不是喜欢,起码,现在还不是。要说,那天肯定是有了恋爱感觉,又有今天的误解。想来想去,她安慰自己,可能是特殊的好感。 自从离开北京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她的冷甚至可以冻死人。之到每次的新工作都被同事排挤后,她才渐渐的改变。然后,才逐渐有了敢于追求她的人。 问题是,她对于那些人普遍都没有什么好感,又怎会对一个认识没几天,土里土气的傻瓜有特殊的感觉?她自己给不出答案。甚至有些期盼,连她也不知道,到底是期盼自己会喜欢上林乐,或者还是不会喜欢。 许月绮是外刚内柔的女孩,因为家里十分保守,又没正经谈过恋爱。这些年来,表面上坚持着自己的保护壳,其实她也未尝不希望有一个能保护她的温柔臂弯,只不过因为乐少那档事,又对绝大多数男人没有半点好感。这直接造成许月绮直到现在都还没交过男朋友。 林乐的出现,再加上这两次机缘巧合下的误会,让她觉得,可能、也许、或者对某些事情心跳了。 这个误会,越来越大了。 其实林乐的伤不重,只是伤着一点腿罢了。当时看起来很惨,也只是因为他吐得满头满脸都是血。 所以,没有太久,他就醒过来了,许月绮睁大乌黑的眼睛看着他,语气温柔:“你这个笨蛋,以后不要做这样的傻事了。” 我笨蛋?我做了什么傻事?林乐脑子发涨,含糊道:“恩,我知道了,你怎么在这里。” “你车祸,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最多以后我不理那个人就是了。”许月绮明显又理解错了,可见交流是一定要清楚而明确。 林乐迷糊得要死,习惯的望脸上摸了摸,脸色一变:“我的眼镜呢?” “在这里,沾满了血,帮你洗干净了!”许月绮本想帮他戴上,似乎觉得这样的动作太亲昵了,连忙缩了手。 林乐冷汗流淌一地,摘了眼镜她也没认出。想起车祸前的事,他连忙挪着下床:“能不能帮我一下,顺便送我上车。谢谢。” 许月绮愕然,笑了笑,她原本心底始终有些怀疑。尤其是摘下林乐的眼睛,帮他擦血之后,见到的样子。可现在,她听到这句谢谢,挥去了最后的疑惑,因为乐少是不会说谢谢的。 正要下床,脑子里依然全是张书铭家的情况的林乐突然眉心一跳,大喊一声:“不对!”把许月绮给吓了一跳。 岂止不对,简直太不合理了。 他当年的确找人打过张书铭,可是,只找过一次,仅仅一次。而老人说的却是“打了一顿又一顿”,这中间的差别,太大了。 有了轮回的经历,林乐知道以前的乐少的确不是东西。但是,乐少绝对还没有达到畜生的境界。 乐少行事乖张,喜怒无常,甚至凶狠凶残。 可是,乐少很聪明,再加上还有父亲林远桐的威严,有几件能够毁掉他的事,他是绝计不做的。一不杀人,二不吸毒,三不强Jian,四不…… 乐少从不触及自己的底线,因为他多少还知道哪些事可做,哪些不可做。至少,他记得十分清楚,他只让人教训张书铭一顿,而不是把张书铭打成植物人。 打一顿,那就必定是一顿,此后乐少就不会再去碰了,更不可能接二连三的打了一次又一次。 到底是什么人干的? 第七章 【男人爱鬼混】 “阿乐,再见!” 阿乐?林乐一乐,突然有些喜欢这个称呼:“再见,还有,谢谢你许月绮!” 许月绮目送林乐的背影离去,低低的骂了一句:“真笨死了。” 家越来越近,方才与许月绮间的淡淡温馨早已在气势汹汹下害怕得躲得无影无踪。 开门声立刻惊醒了在厅里苦等儿子归来的黄琬思,她挣开无尽的担心,肆意的望着儿子。发现林乐似乎身上有血,脚上有伤,顿时没了血色:“你去了哪里,怎么受伤了,乐乐。” “妈,等下给你解释!”林乐握了握妈妈的手,似乎想要带给妈妈安定的心灵。直接走到黄颍菲的房门前,扭开就要进去。 黄琬思大惊失色,急忙拦住了宝贝儿子,苦苦哀求:“乐乐你想做什么,菲菲你是表妹,亲表妹,你不可以对她做那样的事。” 林乐哭笑不得,妈妈到底把他当做什么人了,小心推开妈妈:“妈,我是你儿子,你还信不我?我找小丫头有事。” 有了缓冲的时间,黄颍菲自然是迷迷糊糊的从美梦中醒过来,见着林乐神情似乎很古怪的推门而入,带着几分使人害怕的气质。黄颍菲立刻往不好的方面去猜想,坐直身子,拉住被子死死的遮住自己的身体,厉喝:“林乐,你想干什么。” “恩?”林乐哪还猜不到黄颍菲和妈妈的想法,忍不住戏弄:“你不知道我想干什么吗?当然是干我最爱干的事!” 黄琬思扶着门框,陡然听到这句话,又见着林乐坐在床边,似乎有向黄颍菲淫笑着扑过去的迹象,只觉眼前一黑,几乎没当场晕过去。 黄颍菲更觉自己是在生与死,天堂与地狱的边缘,冷汗直冒,却是努力镇定的拖时间,一点一点的退向床头柜:“我又怎么知道你最爱干什么,不如,你跟我说一说。” 有意思,有意思!林乐满腔苦味,被外人误解也就罢了。没想到,最亲的亲人竟然也会误解他,原来他以前的为人真的很烂,烂到某种无可救药的地步。这对于一个从来都非常维护尊严的男人,是一个沉痛而激烈的打击。 林乐很气愤亲人对自己的误解,他表面上愈发的笑得邪恶淫贱:“当然是……” “借钱!” 不知是不是因为林乐故意制造的淫亵气氛,黄颍菲甚至没来得及想这二字的意思,藏在被子里那只小手就扬起来刺向表哥。 虽然那只是一把小小的化妆小剪刀,可插在身上多半也会很疼的。林乐吓得满头大汗,侥幸闪开,怒吼:“死丫头,你疯了。” 黄琬思和黄颍菲同时愕然,这时,才听明白那二字,醒悟过来。黄颍菲手上的剪刀自然探不出去了,却也深深的后怕,满脸迷惑与愤怒:“半夜三更,你进我的房间就是为了要借钱!” “菩萨保佑!”妈妈慌乱之下胡乱在胸前比划十字架,嘴里拜的却是东方神佛,亏得神啊佛啊多半不与普通人计较。 “我知道二舅给你的账户里有五千万,给我!”林乐此刻的语气极为严肃,充满了不容拒绝的味道。 若是换了二舅或者大舅,多半就给了。可惜,黄颍菲印象里的乐少却不是拿钱做好事的人,她自然不会把父亲的遗产拿给林乐去糟蹋,再加上对林乐如此强硬的态度反感:“把钱给你去糟蹋女人?你想都别想,你手里有钱能做什么好事,再多的钱也会被你挥霍。” 林乐的目光渐渐变得阴冷,他不是很在乎表妹对自己的评价,更重要的是能不能帮到张书铭一家。死死的盯着犹自没有察觉的黄颍菲:“一句话,给,还是不给。” “菲菲,你就给你表哥吧,他现在跟一样不一样了。”黄琬思深深的理解儿子的表情有些什么含义,急忙劝告侄女。 黄颍菲与林乐接触不多,自然不理解,含着嘲笑对姑姑说:“姑姑,他能有什么不一样,还不是一样的只做坏事,专门祸害别人。如果把钱给了他,我们下半辈子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好,非常好!”林乐胸中怒火越积越盛,不怒反笑。想到张书铭一家就在那破屋子里等死,而他没有钱,竟然什么都帮不上,他的笑中酝酿着暴风雨一般的愤怒与难受:“黄颍菲,我是坏蛋,你是好人。但愿你这好人日后莫要后悔。” 说罢,林乐毅然转身离开房间。 品尝着房间里似乎仍然残留的笑声中的含义,黄颍菲隐隐感到此事似乎不是那么简单,可她偏生是外柔内刚的女生,口中自然不肯认输:“我从不后悔。” 砰……一声巨响在房外响起! “昨晚乐乐到底为了什么对菲菲发那么大脾气?” 第二天黄琬思起来帮林乐换包扎手的药,粗手粗手毫不习惯的包上,她望着昨夜被乐乐一拳砸穿个窟窿的房门,忍不住温柔的询问。 林乐笑了笑:“妈,没事的,没有我不能解决的事。你的手,怎么变粗糙了。”他顿时醒悟过来,这些天妈妈正在努力的学习做饭做菜还有洗衣服,以前那娇嫩的手自然会变粗。 “傻瓜,为儿子做菜洗衣服,这就是妈妈的幸福呢。”黄琬思习惯的摸摸乐乐的脸:“没事就好,你可千万不要有事,现在妈妈就只剩你和菲菲了。” 直到现在,林乐还是不习惯坐公车,和别人挤来挤去。他现在想想昨晚,也知道自己是有些犯冲了,账户和密码他都知道,完全不需要通过黄颍菲的。 二舅老谋深算,为女儿留下了退路。以前的乐少却正是年少气盛,自然是没想到这些,所以,当他一旦失去一切,就真的不再拥有。 钱,他从未把钱看得很重要。但现在,钱毫无疑问是最重要的。起码,对张书铭一家,钱现在就是最重要的。 到了公司,他还是没有想到,到底从哪里能弄得到足够的钱,很多的钱,用以帮助张书铭一家。 张书铭一家未必还能支持得了多久,要在最快的时间里搞到钱。而他现在最缺的就是原始资本,只要有一笔钱,就算只有几千块,也足够他做一些事了。 “林乐,你好些了吗?”许月绮的声音在身前响起。 林乐却是没有注意到许月绮对他的称呼从昨晚告别时的阿乐又变回了林乐,抬头笑:“放心,死不了。” 眼睛死死的盯着许月绮,越来越亮,亮得许月绮有些忐忑不安:“经理要见你。” 经理打量着林乐,猛皱眉头,随即释然,拿起那张素描:“你的设计不错,直接去设计部报道吧。” “恩?”林乐愕然,他对设计玩具没有半点好的想法,这工作又如何做得来:“经理,我不太懂设计玩具。” 经理又看了看他:“不懂可以学,觉得你有天分才给你这个机会。不如这样,你先跟小许,在她身边学习,三个月以后我要看到你出师。好了,我还很忙。” 走出办公室,许月绮高兴的帮林乐搬到设计部,林乐哭笑不得:“是你推荐的?我是真的不太懂,这下可把我害苦了。” 许月绮不乐意了,换了旁人,她才不会推荐,更加不会接受教会的任务:“你不想跟我?那我去跟经理说。” 做势要走,林乐连忙拉住她苦笑:“能跟你在一起,这也是唯一的好处了。” 这人怎么那么直接……许月绮羞恼的白了他一眼,林乐也不知自己先前的话很容易误导别人。 被神秘的林乐拉到角落里,许月绮的心砰砰直跳,也不知想了些什么,脸上浮现大片晕红,羞怯的装做好走:“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我跟你没什么好说的。” 在很多情况下,通常女人的话都要反着来听,不然吃亏的会是自己。譬如现在,许月绮这句没什么好说的,意思多半指的是她知道林乐暗恋自己了,让林乐不要直接告白逼迫她做决定。 这不,林乐稍稍的拉了许月绮一下,她就没了动作,只是低着头猛看脚尖。像是突然间脚上长出一朵脸盆那么大的大红花一样,值得她细细的深刻的研究。 “恩……”借钱这档事,林乐以前不是没有做过。只不过,都是跟大舅和二舅借,这一借常常也是肉包子打狗。好在大舅二舅宠他,每次都是千八百万的从不手软。 最要命的是,林乐还从未想过试过向女人借钱,对于一个大男人,这是很难接受的一件事。 可想到张书铭一家的惨状,林乐把心一横,用打机枪的速度吐出一句话,一张老脸涨得跟老番茄有一拼:“我想跟你借钱!” 许月绮正沉溺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没听清楚,连忙追问了一下。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就轻松了太多。林乐心想今天老子就不要脸了:“最近需要一笔钱,想来想去,只想到你。” 林乐到底是不太精通借钱之道,这借钱,多半得厚着脸皮苦苦哀求。这是下乘之道,自然有上乘的,上乘的就是不用开口,人家就自动把钱送上门。 许月绮哭笑不得,还以为他想……想告白呢。不过,品着林乐那句只想到你,又有些开心。女人常常如此,就算从一句无意的不知所谓的话里,也总能找到她想要的答案:“你要做什么,要多少。” “这个……”林乐语塞,想了想:“一万?五千?自然是多多益善。” 许月绮抿嘴思索:“不行,你们男人最喜欢在外面鬼混,不说明白做什么,我才不借呢。”她脸红了红,觉得自己分明就是一个还没过门的管家婆,正在极力压榨老公的私房钱。 “呃……”盘算一下,林乐觉得就算许月绮知道张书铭一家,多半也不会想到别的方面,点头答应:“下班后,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第八章 【菲菲很好很强大】 “你带我来这做什么,我还以为……”自然的,许月绮不会以为林乐会带她去宾馆开房,作为一个保守家庭出身,她远远不像当前社会风气那么开放。 这次,老人还是没在家。林乐直接推门进去,许月绮这一路就恨不得先去感个冒再来,一进屋,更是快要被熏得晕掉了,环顾一周:“这里……” 来到床边,林乐直接拉开被子:“这是我以前的老师!” 许月绮还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里见到那么惨的人,那么皮包骨的人,吓得惊叫着缩进林乐怀里。醒悟过来,连忙装做没事一样迷惑:“你的老师,我懂了,你想帮助他。” 被子很脏,以前的乐少莫说碰,便是见着,多半也会恶心的想吐。林乐却把被子盖得好好的,怔怔看着紧闭双眼的张书铭,不知是对自己还是对植物人张书铭说:“这件事,我一定要做好。” 走在铁皮上,两人沉默不语,只有哐啷哐啷的声响。 许月绮心中莫名的难过,她只道自己以前很惨。可现在见着这一幕,方才觉得,自己非要比惨的话,多半只有被毁容被打断手脚,身边一个人都没有。 有一种女人总有莫名其妙而又不见得时机恰当的同情心,见到一只即将被宰杀的兔子,多半会惊叫着可爱阻止屠刀。然后,走过街头,却向来都对乞丐不屑一顾。她们可以对着一个刚 超升 第 3 部分阅读 刚被打了一顿的孩子泛滥同情,却从不会为了一个倒毙街头的人而浪费同情。可以为了一个贫穷家庭大骂老天爷大骂政府,却不会事实一毛钱。只因为在她们看来,同情心是不花钱的,不用就浪费。花钱的,那就不是同情心,而是扁荷包。 许月绮却不是那种同情心泛滥的伪善女子,走了出来,只觉得心里满满的都是深深的酸涩,哽到喉咙久久无语。走得老远了,她才打破了沉默:“我的积蓄不多,全拿出来也远远不够。” “我有办法,只是苦于没有启动资本。”林乐的面上闪耀的是强烈的自信。 然而,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当他们离开以后,黄颍菲从一个隐蔽角落里出来,望向那个破屋:“难道这跟借钱有关?” 黄颍菲纵然对林乐有着无数的不满,可依然是关心他的。毕竟,这是她最后的亲人了。 昨夜,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这些日子以来,她看见的林乐显然与以前的乐少有着大大的不同,也使得她的恶感稍减了不少。按说,如果林乐换个方式,未必不能拿到一些钱。也正是因此,她觉得林乐有急用,自然想探索明白,是不是表哥又打算拿钱去做坏事。 看起来,似乎不太是自己想像的那样糟。 “妈,我回来了!” 黄琬思最爱听到这句话了,因为这表示她最疼爱的乐乐回来了,又可以吃她亲手作的饭菜了。她很后悔以前自己居然没有学过这些,导致没有体验到这种幸福感觉。不过,正是有心不怕迟。 可惜,如果林远桐也在,大哥二哥也在,那就好了。黄琬思痴痴的想。 黄琬思最近很少再去想那些伤心的事了,今天却不由的被勾起了悲切。她看着正在洗脸的儿子,无力的靠在洗手间外的枪上:“乐乐,今天报纸上登了一个消息。你爸的案子,今天开庭审理。” 林乐的手一顿,任由脸上的水珠滴落洗手碰,缓缓的擦了一下脸:“过些日子事情了结,我们去探望他。” 并非林乐和黄琬思忘记了老爸和老公,而是林远桐的要求,要求他们在第一时间远远离开北京。其实林乐知道,父亲的决定是对的。他在轮回中有一次,就是留在北京,活活被人打死的。 林远桐的罪名是贪污受贿以及买凶杀人等几项,贪污受贿更多的像是被栽上去的。林远桐平时很少收礼,更加从未收回钱。 这里面最大的罪名,也是最致命的,还是买凶杀人。这一件事,却是林远桐生生为林乐抗上的,做了不少安排,把黄琬思和林乐完全排除在案件之外。 而林远桐很清楚自己的下场,更加清楚辩护是完全没有作用的。所以,黄琬思和林乐都不必出席庭审,而是远远的躲开了。 只要人还活着,就一定会有希望。林远桐在被双规前,是如此对儿子和老婆说的。 黄琬思极力避免自己哭出来,咬着嘴唇:“希望你爸没事。” “爸当年学法律的,他肯定是知道没事才抗下来的,我们很快就可以见到他。”林乐的语气有些哽咽,随即便恢复了正常:“是不是准备开饭了。” “等菲菲一下,你要是饿了,就先进厨房去吃一点。”黄琬思对着儿子温柔的笑了笑:“今天有你最喜欢的南瓜汤……” 黄颍菲开门进来,面色冷然,走到林乐面前,盯着他看了半天:“今天我跟你和那个女的去了那个地方,我看到了。” 林乐完全无视黄颍菲,逍遥自在的喝着只属于自己的南瓜汤,反正别人都不爱。 黄颍菲在包里拿出一张卡,想要递给林乐,见他那表情就来气,直接丢桌上:“里面有一百万,不够再说。” 林乐笑了笑,却充满了讽刺,眼睛盯着电视。他知道,如果没有意外,今晚的新闻联播一定会有父亲的消息。他得想想,怎样才能让妈妈不会看到,免得她又伤心难过。 黄琬思在一旁想要说些什么来缓和一下儿子和侄女间的气氛,却突然发现以两人的性子,似乎说些什么都没用。 或许真的因为血脉相近,家庭背景相似。在很多方面,其实林乐和黄颍菲很像,都很骄傲。林乐很大男人,漫说昨夜的事,单只这态度,就是林乐断然不会接受。而黄颍菲骨子里的狠劲与血性也从不输男子,自然也不会首先低头表达善意。 异性相吸的道理在表哥表妹中间完全免疫,倒是同性相斥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当然,这里的性指的是性格。 林乐和黄颍菲完全无视对方的吃完了饭,黄琬思先是拽了林乐到房间去谈心:“乐乐,你是男孩子,应该让让菲菲才对,不要跟斗气。” “哦……”林乐计算新闻联播的时间,算算当是差不多了,乐得妈妈主动忘了那件事:“我从不斗气,看看她的态度,如果不是念着她跟我还有些血缘关系,我老早就抽她了。”在妈妈面前,他也不隐瞒自己的想法。 黄琬思倒不生气,林远桐还不一样是大男人,有个类似的儿子,有什么希罕的。只得苦口婆心的劝:“你是家里唯一的男人,让她三尺又何妨。” 林乐冷笑:“妈,你这说到哪去了。我让她三尺,为什么我要让她,有什么理由我得让她。她昨天不是很好很强大吗?女人,给她三尺,她就要求三丈……”想起妈妈,连忙抱歉的装可爱:“妈,我可不是说你。” 黄琬思无可奈何:“你大舅二舅和外婆生前对你那么好,现在他们去了,难道你就忍心欺负菲菲一个可怜女孩子。” “她可怜?嘿,昨天要不是我躲得快,就被她捅死了。”林乐冷笑更盛:“外婆还有大舅二舅他们待我好,那我自然念着,这可跟她黄颍菲无关。便是在二舅面前,我也一样。” 见妈妈还要再说,林乐抢在前头,抱住妈妈的香肩:“妈,不要再说那死丫头了,咱们母子说说别的吧。你最近都瘦了很多呢,还有皮肤也粗了很多,这不像我的漂亮妈妈了哦。” 黄琬思被儿子哄得眉开眼笑,不知不觉半小时就过去了,末了,还在儿子额头上亲了一下。走出去才发现,好像自己跟儿子没谈拢什么事呀。 又拽着黄颍菲去了房间谈心,黄颍菲的冷笑与林乐的如出一辙:“姑姑,我才不跟那个坏人斗气,要不是念着还有些血缘关系,早就揍他了。” 黄琬思悠悠叹了口气,她知道接下来的话多半不用说了,依着菲菲的性子,回答多半跟林乐一样。也不知是好笑,还是该生气:“你跟你表哥怎么都那么像呢……你说的跟他说的是一模一样啊。” 黄颍菲一怔,似乎为了自己和林乐很像而感到羞耻,撇嘴:“我跟他才不像,一点都不像。” 黄琬思当真无奈极了,这家不好当啊:“你跟你表哥怎么就闹成这样了,以前你和他可好了,你还说要嫁给他做小媳妇呢。那时,我和你爸可都是同意了的。” 黄颍菲想起往事,忍不住小脸通红,抱着姑姑性感的身体撒娇:“姑姑,你胡说什么呢,小时候的事哪能当真。” 和黄颍菲又是一顿海聊,走出房门,黄琬思满脑子的愕然,又什么都没说到,感觉好像被两人挨个忽悠了一遍。想想,又觉好笑:“这两个孩子,太像了。可惜,菲菲和乐乐是亲亲的表哥表妹,不然他们倒挺般配的。” 黄琬思多半没想到,且不论两人血缘如此近,便是现在两人便斗得如此,要是真在一起,那还不得天天你唇枪我舌剑,战得惊天地泣鬼神。 黄颍菲走出房间,见着林乐正在看新闻,不由冷哼一声,坐得远远的,伸手:“遥控……” 林乐正在努力拿着本子回忆某些事,听若未闻。黄颍菲火气噌噌冲头,冲过来一把抢走,嘴角流露出一个得意的微笑。 再写了一会,林乐终于完成,从黄颍菲面前走过。 嗖的一下把遥控给抢到手,然后林乐举起这只手狠狠的向下一摔…… 遥控器四分五裂…… 第九章 【燃烧的八卦魂】 雨从上午开始下,冷风相伴,竟有些寒意…… 林乐与许月绮眼巴巴的望着对方,都不太愿意冒雨跑到远一点的地方吃午饭。相视一笑,许月绮无奈:“虽然不太好吃,但总比淋雨好。” 在餐馆叫了吃的,许月绮接过林乐的笔记本,进入网上银行的账户:“你打算拿这一万块做什么,怎么可能赚得到十倍百倍。” 林乐很俗套的讲了借钱的时候大多数都会说的话:“你放心,到时我还你一百万。” 许月绮扑哧一笑,冰山融化后自然就是那融洽的春意:“好呀,一百万,这可是你说的。我不要日圆不要里拉也不要越南盾。” “既然你非要这样,那我就只好那样……”林乐心想若不是有赚钱路子,这还不如干脆买身还钱算了:“百年之后再还你,那时,一百万人民币也许不会很多。” 许月绮努力挤出一个变形的讨债人的表情,却像是一个对男朋友撒娇玩把戏的女孩:“规矩可是九出十三归哦,先拿一千回来,那才算九嘛……” “吓(念HA四声)……原来是贵利许。”要是真借了高利贷,多半这会林乐的肚子得像得刀绞了:“看来,我只有卖身还债了。” 许月绮俏脸泛红,嗔道:“谁要你的身子……”说着,忍俊不禁。 林乐一直觉得自己不会讨好人,这会居然能把许月绮逗得不住笑,也是颇为沾沾自喜。不免妄自菲薄的想,自己还颇有些喜剧天分呢。 须知,这男女间,不论男人女人,一旦对对方有了好感,对方做什么,在自家眼里都会被放大数十倍效果。若是彼此只有恶感,那自然就是做什么都反感,事倍功半,终是白费蜡一场。 谈笑了一会,两人关系不知不觉又是融洽亲近了几分,许月绮这时才拣起先前的话题:“讨厌,不许逗我笑了。要怎么做,我能做些什么。” “当然是什么赚钱就做什么,比如贩毒……”林乐丢了个挑弄的眼神过去。 “讨厌,都说不开玩笑了,认真一点!”许月绮自然是真心的想帮助那一家人,想起就觉得惨,立刻认真了许多。 云之韵公司没跑远去吃饭的有不少,其中也有几名来到这家餐馆。在另一边见着两人在一起,就觉吃惊,又见两人说说笑笑,更是跌破眼睛,几颗执着与八卦事业的心灵紧密靠在一起。 令这群人眼珠都快掉下来的是,说着说着,许月绮坐到林乐身旁,紧紧挨着上网。一个同事摇头晃脑:“想不到许月绮居然是喜欢这样的男人,太意外,太惊喜了。” 另一个一看就是常常驾驶战斗机的光棍突然间红光满面:“我要去追楼下公司那个总裁秘书!”看起来,许月绮与林乐的亲近让他大增信心,想来也对,一个打扮看起来土得冒硫酸的家伙都能跟许月绮亲昵,他机王之王凭什么不能。 “你指的赚钱方法就是买股票!”许月绮不太懂股票,将来也没打算研究。可报纸杂志上那些因为股票而跳楼的消息却永远不少,虽然也有买股票赚钱的,可正面的终究远远少于负面的。 许月绮这便有所不知了,正如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也没价值,得人狗X才是新闻一样。她在报纸上没看到太多正面新闻,多半也是这道理。 林乐笑笑,这是自信的笑,指着屏幕:“已经买了,升了!” 许月绮瞧着画面中那条红线,只觉得红线就像自己的血压,再升一升,多半就要爆掉:“红线是什么意思?” “已经在赚钱了!”林乐淡淡一笑,这对他来说,跟玩Fm足球经理没分别,夺了N次冠军之后。尝试带领另一种球队,用另一种打法和另一批人再去夺冠,反复反复的玩,玩的就是里面的不同玩法。 最大的不同是,Fm足球经理的未来是随机的,而轮回则不是。所以,钱对他来说,不是问题。 如果用钱可以买得到原谅,林乐可以给的绝不是普通人能想像的。可惜,他现在知道,钱虽然不是难题,但用钱多半也解决不了某些难题。 永远永远不要小看八卦党的能量。 当林乐和许月绮走进公司,那同事们整齐划一的回头动作,眼神或暧昧或嫉妒或鄙视或不屑或可惜…… 放在任何人眼里,林乐与许月绮的搭配都毫无疑问是传说中的鲜花插在布鞋上。当两人的诽闻随八卦之心传播,林乐就注定得接受赤裸扫描式的关注。 毫无疑问,林乐现在的形象唯一可取的大约就只剩下忠厚老实了,起码大家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是觉得随便哪个都能在林乐脸上印个脚印,而林乐都只会乐呵呵的傻笑,多半不会生气。 自然的,到目前为止,暂时还没有把感觉实现的同事。如果有了感觉就要实现,那么这里就不是公司,而是罪犯集中营了。 “讨厌,都是你,大家的眼神都怪怪的!”许月绮嗔怪的打了林乐一下。 林乐却在心里叹息,心想自己按照良心的说法来请求原谅到底是不是一件正确的事。起码在他来看,许月绮似乎生活得很好,有些事又何必再去勾起来。 勾起往事也就罢了,偏偏现在林乐觉得自己似乎往勾人的方向发展。可事前他只想过取得她的好感之后,再考虑如何开口求原谅。 糟透了,没有比这更坏的事了,比读者明知道作者有大量存稿,偏偏还一章都不肯多放出来更要命。林乐满肚子的腹诽,他本不觉得什么,可这些同事一旦窃窃私语,这事听起来就有些桃色味道,而且还很尴尬的桃色。 林乐没有谈过恋爱,正如他的格言。女人,他向来都是只爱不恋。 他尴尬得要命,正想是不是现在坦白会很糟糕。许月绮却比他自在了很多,认真的对他说:“现在是工作时间,认真做事。” 女人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多半是因为女人会认为男人有认真的时候,那就会对感情也认真,这显然是一个天大的误会。 男人也说,温柔的女人最美。这多半也是因为女人温柔了就不太反对男人,男人出去鬼混回来,也不太会被破相,然后讪讪对朋友或同事说那是猫抓的。 《加勒比海盗3》的玩具玩物设计昨天完成了,在没有确切指示的时候,他们得研究一下从市面上买来的各种各样的玩具和精品装饰等等。然后,自然是设计一些玩具或装饰,有没有成品,那就是另一件事了。 林乐很寒心,一个大男人在无数的洋娃娃大狗熊和玩具里面,那是很伤自尊的一件事。而许月绮则像冷血杀手一样,拿着一只玩具狗,斩头去尾。如果可以,林乐真想说一句:“狗肉好吃,玩具狗就还是算了吧。” 乐少小时候不玩玩具,大了更加只拿人当玩具玩。对于这一行,林乐毫无认识可言。不过,他倒是想起轮回中似乎有一只卡通狗很红,有一段时间满街都是卖它的各种产品。 “专心一点……”许月绮的话让林乐暗暗皱了皱眉,又听她若无其事说:“下班后陪我去个地方。” 折腾玩具不是林乐想要的,偷偷去了洗手间,做贼一样低叫:“良心,出来。” “其实你再大声十倍,他们都听不到。”良心从虚空中直接现身,微笑:“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 林乐讽刺一笑:“如果换成标准伦敦腔,那你岂不是管家了。” 良心微笑,主动提及:“你是不是想要知道其他人在哪里?” 林乐的嘲笑变做苦笑,连眼下两个都那么难,再来一个,那真的会容易一些吗:“你有什么好一点的建议?” “虽然给了你每年一个人的时间,你可以一年得到一次原谅,也可以一起进行。”良心又说了一句废话中的废话:“不过,我可以提醒你,最好不在达到目的的时候或之后,因为你的手段而造成别人的再次伤害。” 这句话的意思是?林乐忽然觉得良心是个非常可恶的东西,要么就说废话,要么就说特别高深难解的话,做人又何必那么极端呢。哦,忘了,也不知良心是不是人。 “那么,在上海的还有哪些,他们的名字是?”想了想,林乐微微叹息,或许,他没有别的选择了。 钱可以帮助张书铭,但能取得他的原谅吗?这好歹是一个办法。 许月绮,他就很难想到有什么方法了。其实,未必没有办法,只不过,他总觉得现在还不是很好的时机。 良心缓缓的说出几个名字,林乐努力回忆自己做过的事。突然间,眼睛一亮:“张絮瑶?小蛮?她现在在哪里?” 张絮瑶,就是小蛮。人如其名,是一个有些刁蛮的女孩子。 如果他没记错,他对小蛮的伤害应该是很小很小。获得她的原谅,或许不是那么的困难。 自从与良心达成条件以来,林乐其实很迷茫。他知道自己以前做过的很多事都错,大错特错。但是,要弥补,要原谅,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做。 或许,在小蛮身上,他可以找到一种方法。 对于获得小蛮的原谅,林乐拥有强烈的自信…… 第十章 【完美的赤裸】 “就是这里!” 许月绮微微颌首,她猜林乐一定没去过这样的餐厅,连忙安慰:“这样的餐厅没什么了不起的,只不过是东西卖得贼贵贼贵。我怎么做,你就跟着怎么做。”这话似乎有点伤自尊了,她连忙亡羊补牢:“就算你不想,也是可以的。” 林乐木然,看来自己的形象真的很完美呀,完美到许月绮始终没有发现的地步。和许月绮一道进了餐厅,不由得心生戏谑之意。 “嗨……”很洋气的叫法,林乐有点想吐。又听这声音柔情万分的叫:“小月,我在这里。” 许月绮拖着林乐一道过去,一个个子比林乐高,样子比林乐帅,肌肉比林乐发达,笑容比林乐阳光的青年帅哥诧异的望着林乐暗恨不已:“这位是?” “朋友,很好的朋友!”许月绮拉林乐来,一是担心林乐像上次车祸那样‘想不开’,二来,她也的确打算拒绝这帅哥的追求。所以,她只恨不得把林乐叫做老公,使人知难而退。只是心中本来就对林乐有些特殊感觉,那么豪放的称呼,又不是她好意思叫的了。 看着林乐毫不客气的坐下去,像流氓一样翘着腿抖啊抖。帅哥忍不住心想:mB,见过无耻的,没见过那么无耻的,怎么不见屁股生几个大痔疮。再用力,再大力点,把腿给抖断就好了。 偏偏林乐的屁股没有痔疮,而且他的腿暂时看起来也很健康。所以帅哥也只能把这口气咽在心里,挤出最阳光,也是传说中最膀胱的最高境界的笑容:“小月,自从上次约会之后,我每天都在想你。还有,你今天真美。”着重约会二字,特别瞧了林乐一眼。 许月绮却是忍不住想说也正是从上次吃顿饭,我才知道你是草包。表面上自然没那么说,只是淡淡一笑:“是吗?” 帅男的品位显然连以前的乐少也是远远不及,起码乐少不会自吹自捧自己有多么的牛X。而帅男张星毅显然不那么认为的:“我觉得你上次讲的很有道理,所以特地去我爸。我爸给了我一个大概千万的小公司,让我照料。不如你也过去,我们一起创业。” 林乐开始觉得无聊了,法国餐他不是太喜欢,因为太讲究了,最重要的是,一顿饭能吃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换做以前,乐少多半会一脚踹过去,顺便奉送一句:创你老母。 许月绮避开帅男探过来的爪子,一个侍者端着盘子走过来微笑:“三成熟,七成熟……”然后面色古怪的看着林乐,递了一个盘子过去:“全熟。” 林乐开始专心对付牛排,用握杀猪刀的手法握住刀叉,使劲在盘子里OOXX。这一动起来,帅男的脸色涨得通红,只觉不但客人,就连这侍者的眼睛里也充满了不屑,暗恨之余忍不住开口讽刺:“林先生,牛排不是那么吃的?” “吓?”林乐满脸真诚求教的表情,似乎没人教他就对付不了这块该死的见鬼的牛排了:“那么牛排是怎么吃的,你教教我?” “没关系,我教你!”帅男抬头冲想笑又不好意思笑的许月绮勉强笑笑,装亲昵:“一看他的样,就知道他没吃过西餐,怕是连刀叉怎么拿都不知道。我教教他最正规的西餐吃法。” 按照帅男的致电,林乐使着刀叉继续在盘子里OOXX。正如大家所知,刀叉这玩意要是在瓷器盘子划拉,那声音是极恐怖的。 正好,林乐的刀叉发出了这种足以让人浑身发麻的怪声,吱的一下,只见那块全熟的牛排伴着汁水乱飞,啪的一声,紧密的与帅男的帅脸做了第一次亲密接触。 林乐很粗俗的勃然大怒,把刀子和叉子一甩:“不吃了,分明是戏弄人。” 帅男面色铁青,捏着刀叉的手不住颤抖,他很担心自己飞过去插林乐一刀,那就太不值得了。周围传来低笑声和议论声,帅男的脸色配合以油腻的汁水,简直滑稽得要命。 “小月,我去一下洗手间!”帅男站起来凶狠的瞪了林乐一下。 他走了不久,林乐终于成功的吃上了,吃着吃着,喝了一口葡萄酒,就觉得好像什么不对,对那侍者叫:“你过来,怎么这酒那么难喝?” 侍者呃…… “把最好的酒送上来,这酒酸酸甜甜的,难喝得要命。”林乐这会就像土行孙那么土。 葡萄酒不都是酸酸甜甜吗?侍者暗中鄙视林乐的品位太烂。 许月绮一言不发,在一旁按捺住笑。她倒是没想到牛排事件纯粹是林乐故意制造,只觉得林乐的粗鲁是出自某些不可告人的心理才做出来的。女人,天生就喜欢。 没太久,帅男看起来一脸清爽的出现了,强笑着和许月绮招呼了一下。刚刚坐下,林乐喝了一口酒,噗嗤一下喷得帅男满头满脸都是,还大骂:“酒哪有这样的味道,又酸又甜的,不吃了不吃了,你根本就是想要故意戏弄我们!” 可怜的帅男,本想吃顿浪漫的爱心晚餐,却被一个胡搅蛮缠的家伙给搅和了。 跑出餐厅,许月绮终于忍不住捧着肚子大笑不止,笑得浑身没力,只得靠在林乐身上大口喘气:“没想到你那么坏,那么大一块牛排就在脸上呀,啧啧。” “你不生气?”林乐有些惊讶,他还以为许月绮会恼怒自己搞砸了她的约会。 “我为什么要生气,我又不喜欢他,也不喜欢跟他约会。他非要自做大情圣,我也没奈何。”许月绮一笑,甜美迷人,见林乐眨了眨眼傻傻的样子,又是轻笑:“我要想跟他约会,自然就不会带你来了。” 有道理!林乐全然不知道自己的呆滞目光在黑框眼睛以及那快要把眼睛遮住的浏海衬托下,看起来傻到极点了。 太有道理了。林乐心中一动,如果许月绮结婚或者有了男朋友,那么,要获得原谅,可能会容易很多吧。想到这里,他眯着眼睛笑了。 说说笑笑的走了一会,许月绮问:“刚才没吃到东西,不如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吃,好吃又便宜。” “高,太高了,有几层楼那么高。”林乐探出大拇指赞赏。 “讨厌,我个子有那么高吗?” “呃……”林乐愕然不语,与她并肩而行:“你之前说我很像一个人,那个人和你有什么关系?” 许月绮步子停住,目光变得冷漠,充满怨恨:“那是一个畜生……” 林乐极为心虚的缩缩头,只觉得庞大怨念包围自己。虽知再接着问下去多半不妙,可还是硬撑着试探:“你们之间有仇?” “不是仇,而是深仇大恨……我恨他,恨不得他现在立刻死在我面前。”如果能令善良的许月绮如此的痛恨一个人,那么这个人的确也算是非常成功的坏人了。 林乐小心翼翼的走路,他很担心从什么地方窜出一辆汽车,或者地下多了个窟窿:“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能跟我说吗?” 却不知,许月绮脸色大变,一阵微风,林乐缩缩脖子,好冷。 许月绮脸色难看得像是阑尾炎发作,生硬的丢下一句话:“对不起,我有点不舒服,你自己去吃饭吧。” 目送许月绮上了的士离开,林乐苦苦一笑,或许算是有些进展了,但还需要更大的努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禁区,那里是任何人都进不去的。任何人触及这块禁区,就是一种冒犯,就会被轻易的激怒。 林乐现在知道,那件事,就是许月绮的禁区。 也许,只有当自己能触及禁区的时候,才是坦白的时候。 “滚,滚出这个家,我没有像你那么不要脸的女儿……” “月月,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劝你爸爸,总有一天他会原谅你的。” “嘿嘿,现在知道不服从我的下场了!你永远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哈哈哈。” 许月绮猛然睁开眼睛,从恶梦中惊醒过来,只觉得全身上下湿淋淋,心脏狂跳,像是经历了生与死的劫难。 “月姐,你怎么了?”房门被一个女生推开,关切的望着床上疲惫的许月绮。 许月绮惨然一笑,在那最初的一年里,她天天做恶梦。直到这两年,才淡忘了,才开始了新的生活。最近一年,都没有再做过类似的恶梦,都没有在梦里见到乐少了。 可今天,不知是不是被林乐勾起了记忆,恶梦再一次降临。 她向室友摆摆手:“谢谢你,我没事,做了个恶梦。”这室友并不知道她的过去。 “好,我陪陪你,反正现在也睡不着。”那女孩跳到沙发上,找着抱枕打开电视。 在洗手间里,莲蓬头不断的洒落细小的水珠下来。其实她几乎习惯了这样的恶梦,这次固然来得突然,但真正让她心情激动的是,梦中的乐少,赫然便是林乐的打扮。 “林乐,乐少……”许月绮那近乎完美的赤裸躯体在水花中一阵颤抖,颤得如此脆弱而美丽。可她却知道,这副身躯因为一个犹如恶魔般的人,已经肮脏了:“不行,我一定要弄清楚。” 从前湮灭的怀疑再次浮现心头。 女人永远都是感觉的东西,她们相信直觉相信感觉多过相信亲眼所见。 看着围住浴巾出来的许月绮,这女生惊叹不已:“月姐,你身材真好,真羡慕你。要是我能有你那样的身材,肯定走到哪里都是苍蝇。” 许月绮笑了笑:“你的身材也不差呢。”正色说:“阿裳,我想请你帮我做一件事。” 女生看着严肃得甚至让人害怕的月姐,许月绮冷冷道:“我要你帮我查两个人,一个叫乐少,这个乐少家里有权有势,他的父亲应该是高官……”自从那事后,她只想着有多远躲多远,没打听过乐少的事。可她还在荣少的公司时,却听同事提起过一些背景。 “至于另一个……”许月绮的冷漠化做淡淡的温柔,她的情绪真的很复杂,咬牙:“另一个叫林乐,跟我在同一间公司工作。” “月姐,林乐一定是你的男朋友。我从没见过你提及一个男人还那么温柔呢。”阿裳相信自己的判断,皱皱眉,像是想起了什么:“这个乐少,我倒似乎在哪里听过。好像我爸嘱托过我,见到或者听到这个人,就走得远远的,千万不要在他面前出现。听起来,很像是大色魔。” 林乐,千万千万不要真的是你。不然……许月绮突然觉得自己的心乱如麻,暗暗在心中祈祷。 第十一章 【多帅多坏】 “啪……” 新电视遥控器在他面前摔得粉身碎骨,林乐面色一沉,这算什么意思,报复他那天的做法吗? 黄颍菲抱着一个大大的盒子,当林乐从电视机本身着手选频道的时候,频道猛的跳得老远,而且是跳到了娱乐新闻上面。 林乐蓦然回首,赫然见着黄颍菲从盒子里拿着一个遥控器,面带冷笑的晃了晃手腕。啪……又一个遥控器摔裂掉。 那天林乐不过摔了个遥控器,黄颍菲隔了没两天就想法子还回来,这性格还真是让人害怕。 忍!林乐强行克制住被挑衅后的愤怒,不住告诉自己,这是亲人,不要乱来,千万不要乱来。他微微眯着眼睛,像是一只看准了猎物的猎豹…… 黄颍菲从盒子里再拿出一只遥控器,黄琬思在一旁瞧得无言之极。见侄女的动作,大吃一惊,连忙过来按住她的手,把她带到一旁低声说:“菲菲,不要刺激你表哥了,他现在很生气,再来一下,也许事情就会变得更糟。” 黄颍菲不是没有看见林乐眯着的眼睛中深深藏着一些愤怒,只不过,她与林乐到底认识不深,这在一起过日子也不过这一段时间罢了。当然不会知道,这时候的林乐已经像是一颗濒临爆炸的炸药包。 黄颍菲不了解林乐,黄琬思却知道侄女的性子。当年黄颍菲的妈妈去世之后,那时还很小的黄颍菲就对父亲非常不满,天天吵架,若不是还有姑姑和大伯的照顾,只怕早就变成叛逆少女了。从念初中,她就开始住校。 即便高中是出国去念的,每年回来的短暂时间里,她也很少回到家里,几乎都是在姑姑和大伯家度过。试想一下,几乎很早就独立过日子的孩子,若没有坚强的性格,又如何能避免被欺负。多半也正是这原因,黄颍菲不但外柔内刚,而且还相当好强。 黄琬思疼爱侄女,当然理解。只不过,越理解,就越头疼。宝宝和侄女,到底要怎样才能化解恩怨,她可真是想不明白了。 且不论妈妈黄琬思为了两人的事而伤脑筋,却说林乐,他现在想的却不是与黄颍菲相关的任何事,而是自家的大事。 他现在很想去见张絮瑶,为自己的赎罪之旅打下一个好的开始,壮大自己的信心。不过,他却明白,求小蛮的原谅多半是没问题,难的大约会是小蛮的心愿。 不论什么心愿,总是得有钱在手里,那会好办一些——即使林乐明白,钱解决不了一些难题,但他终归是有一些乐少的性子。始终认为,钱固然解决不了大多数的问题,但起码,在很多时候,钱都可以解决大多数的难题。 藐视金钱的,不见得就是清高,更多是假清高。真正清高的人,并不会否认金钱的魔力。 林乐在轮回里听到过一句话:一个人最缺什么,那么他就乐意在旁人身上看到什么。 就像,一个缺钱的普通人,看见一个富豪,先看到的多半就是富豪的财富。一个每天工作十二小时的人,见到富豪,先看到的,多半是富豪的悠闲生活。 更确切的说,一个人在旁人身上,永远先看到的是自己所没有的。这自然就是人的贪婪,或者是动力。 所以,想了很久,林乐认为对于十二受害者,他必须要对症下药。只不过,从另一角度来看,了解一个人,了解一个人的内心,又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 直到今天,他就还不清楚,许月绮究竟想要什么,在想什么。 是的,他还不了解许月绮在想什么,为什么突然间对他冷淡了很多。 连续几天,许月绮就像对待普通同事一样,手把手的教他融入工作。只不过,两人一整天下来,跟工作无关的话,只怕是不到十句。 午饭时间,许月绮怔怔的盯着盘子里的炒饭,想着林乐这几天傻傻的努力想跟自己讲话,可自己偏偏对他爱理不理。 其实许月绮的心情很复杂,复杂到连自己都品味不出来。她对林乐有很深的好印象,而且还有很大的好感,但她又觉得这还不到喜欢的地步。 许月绮也不想每天见着林乐失望的样子,只是,她更不想在事情没查清楚前就越陷越深。起码,这几天,她的心中也不太好过。 又是下班时间,一如前几天,许月绮匆忙的收拾了东西,就与同事说说笑笑的离开了。 林乐只觉得若许月绮始终都是这态度,这班还莫不如上了。这对他,对许月绮,都像是一种莫大的折磨。走出大楼,他又忍不住深深叹了口气,这几天,他叹气的次数加起来怕是要多过前二十年的总数了。 “林乐?”一个不敢确认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叫梅裳,是许月绮的朋友和合租室友。” 林乐愕然望着梅裳,只做寻常打扮的梅裳看上去很美,若是她去选什么小姐,多半其他的这小姐那小姐只有投降认输的命。只不过,女人林乐见得多了,美的丑的,真的假的,很美的很丑的,自然不会为了她的美色而失态。 梅裳笑吟吟,喝了一口酸酸甜甜的柠檬汁:“你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知道,为什么会在这里,是不是,乐少……”最后一个音,她拉得很长。 林乐身子微微一颤,缓缓垂下眼帘,眼睛眯得很细长,盯着面前的梅裳。梅裳笑了笑,举手做夸张状:“千万不要误会,我对你没什么恶意,只是想跟你谈一些事,顺便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 “好奇心?”林乐的眼睛微微张开了不少,面上浮现一缕微笑。他竟没察觉,这赫然便是良心式的微笑,一种真诚,但又有别样魅力的微笑。 梅裳修长的眉毛都快要扬上天了,嘻笑:“是呀,我成年后,我爸就告诉我,千万不要在你面前出现,也最好不要在北京逗留。我一直就挺好奇,乐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能让我爸都不敢招惹。” 被提及当年的事,林乐郁郁然,如果不是当年自己做了那么多,现在又何必去做那么多:“现在看见了,是不是很失望。” 梅裳非常同意的用力点头:“太失望了。不过,这次来见你,还有些别的事。你可能不知道,许月绮要我帮她调查你,查你和乐少之间的关系……” 林乐苦笑,人心难测不止是一个用来修饰的成语。每个人总有自己要掩饰的,和私密的事情。只是,许月绮居然私下调查他,这就太意外了:“然后又如何?” “然后我就查到了,然后我想了想就来见你,然后正在跟你谈……”梅裳显然是个很活泼的女孩,听到她的然后,林乐心想要是再说几个,他这辈子都会对然后这个词产生巨大的阴影。 “你可能不知道,以前月姐救过我,所以我不会害她。不过……”梅裳不是笨蛋,从许月绮请她调查乐少,再到她了解乐少,就猜到多半是两人间有些纠葛。 自然,乐少以前既然从未做过强迫女人的事,梅裳自然不会想到这一方面。还道是许月绮和乐少以前在一起过,只不过,乐少很快就抛弃了她,等等之类的。 梅裳自然没有去想细节,自然也难察觉这番推测里不合理的地方。即便察觉到,多半也会认为最多与自己的推测有些差距,但差距不会太大。 有了这些推测,梅裳很顺理成章的然后推论,乐少哪里不去,偏偏来了上海,还偏偏与许月绮同一公司。她就然后以为可以猜到林乐的一些想法——自然的,总是离不开情呀爱呀之类的。 正好,这些天许月绮提及林乐就会表现异常。如此一来,梅裳觉得自己分明就是女版柯南,恨不得立刻就去警察学校上学,然后摇身一变成为天下一等一的神探。 这些倒罢了,最要命的是,梅裳觉得月姐对自己有恩,她应该排除万难,去帮助月姐得到自己的幸福——在她看来,许月绮二十六了还没男朋友,这太不可原谅了。 “不过,你以前是不是伤害过月姐!”梅裳紧紧盯着林乐的眼睛,她既然是女版柯南,那就得从别人的细微神情里察觉异样的本领。 就是打破林乐的头,他也想不到,梅裳的想法和推断。所以,林乐点头承认。误会,就是那么诞生的…… “好……”梅裳大约觉得自己是绿林好汉,豪迈的拍响桌子,手疼告诉她豪爽是要付出代价的:“就冲你这句话,我帮你。” “呃……”林乐不喜欢这种一直被问话的场面,尤其对方还是一个女人:“你能帮我什么?” “哼,我可以帮你的,那就太多了。最起码,现在,我可以帮你隐瞒住你的真实身份。”梅裳那嫩红的唇轻咬住吸管,不知有多少男人都忍不住幻想要是……杯子里传来呼噜噜的声响:“我帮了你那么大的忙,再请我喝杯饮料总可以吧,再来一杯。” 当得知许月绮调查自己,林乐心中坦然,甚至有些轻松。一直隐瞒自己的身份,这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尤其是对着大概想斩了自己的人隐瞒。如果就这样揭开,那也未必是坏事。 “谢了。如果没事,那我就走了。”林乐有些轻松,又有些失望。 “喂喂,你什么意思,我帮了你那么大的忙,你就这样走了 超升 第 4 部分阅读 太不够意思了。”梅裳皱皱可爱的小巧鼻子,冲林乐大呼小叫。 林乐皱眉,他就知道多半没什么好事:“我不叫喂喂,你可以叫我林乐,又可以叫我阿乐。你帮我做事,我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喂喂……本小姐是那种施恩索报的人吗?”梅裳气得噘嘴:“人家只是想看看,你到底有多帅多坏。” 第十二章 【电梯迷情】 “土里土气的土包子,一声不响就走了。最气人的是,连钱都没付。” 梅裳一路都是噘着嘴,悻悻在脑海里YY下次见到林乐,要把林乐怎样如何。想到开心处,忍不住窃笑,连忙捂住小嘴,左右看了下没人发现,才拍拍小胸脯松了口气。 回到住处,她钻进许月绮的房间:“哈哈,月姐,被我抓住你了。哇,你又在炫耀身材,那我可就不把调查到的事告诉你咯。” 正在上网的许月绮手猛的一抖,鼠标差掉飞到梅裳的小脸上。许月绮缓缓转过身,面无表情:“阿裳,不要闹了。快告诉我。”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现在的心情是多么的汹涌,又渴望又害怕。 果然,月姐肯定和林乐有什么!梅裳观察力却不错,见着许月绮捏着鼠标的手都在颤抖,她就肯定了自己的揣测:“你说的乐少,真是一个天大的坏蛋,坏得无法无天。不过……”想到林乐,她就气得要命。 “不过什么?阿裳,你快说呀!”许月绮只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要蹦出喉咙了,满心的仇恨在这瞬间,几乎快要全面爆发。不知不觉中,先前刻意保持的冷面孔,却出现了最深的急切。 “不过……老天有眼,坏人不长命,已经家破人亡了。”梅裳恨恨的想,坏蛋。 “家……家破人亡!”许月绮茫然望着梅裳,原本心中深深刻住的仇恨像包袱一样压得人喘不过气。而此刻,巨大的喜悦涌入心头,仇恨瞬间也轻了许多。 捏得发白的手指,渐渐的缓缓的松开了鼠标…… “没错,买凶杀人可是大罪哦,他父亲贪污受贿……”梅裳故意混淆了其中的关键,听起来像是乐少买凶杀人被抓住拉去枪毙了。 久久无语……许月绮苦涩的望着天花板:“原来,我真的错怪了林乐。” 第二天,午饭时间,林乐先走一步,这几天许月绮待他冷淡,为了避免尴尬,他总是先走一步。 今天,却似乎有些不一样。 “等等!”许月绮追上来,向着林乐嫣然一笑:“阿乐,不如我们一起。” “吓?”看着林乐吃惊的模样,许月绮感到无比内疚,拉住他的手,嗔道:“呆子,电梯来了。” “哦!”林乐浑浑噩噩的随大流挤进电梯。 有过类似经验的人总是很清楚,每到固定时间,电梯总是显得不够,设计者总是要被问候十八代祖宗。这就像是一个不成文的惯例,这股怨念估计能使人永生难忘。 人挤人的下场就是,许月绮靠着电梯墙壁,而林乐则是面对着她,双手撑住,免得被挤坏。 只是今天的人似乎特别多,挤进来一批又一批。不到一会,就已经塞得犹如沙丁鱼罐头。 只是这一来,两人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身体上的接触。自然,首先接触到的是许月绮那高耸的胸部,柔软而具有弹性的感觉十足销魂,十足黯然。 林乐倒不是太在意,如果谁有过昼夜不断宣淫,最终死床上的经验,多半都会对女人有些麻木。只不过,身体和意志未必就能在某些时候达成一致。譬如现在,林乐从心理对性本身就没有太大的需求,可是身体反应却不是那么一回事。 察觉到自己有些海绵体膨胀的小问题,他不由皱了皱眉,并不希望在这时候弄出这样的事,免得引起反感。只是两人的身体接触却是越来越密切,他只好苦笑低声说:“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许月绮那张美丽的脸上早已布满红晕,仿佛连脖子上都有些充血,万般风情的白了他一眼:“又没人怪你。” 哗啦啦,又冲进来一批人,有人已经开始嘀咕:“mB,晚点吃饭会死啊,非要挤到一起。” 很显然,男人与男人挤在一起,大多数人都只会觉得怄气和恶心。而女人显然又有着很丰富的经验,多半都懂得选择恰当的时机进电梯。若不是许月绮追上来,只怕也要一会才下去。 刚才冲进来一批人,直接导致林乐的双手再也撑不住强大的挤力和压力,与许月绮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身体接触。林乐的双手顿时没了去处,高举着又酸得要命,正作没奈何时,许月绮羞怯道:“你把手放下来,举着会很酸。唔,你……”那吸引人的绯红色持续增多增浓。 “对不起!”林乐的下体顶在某温软处,尴尬得要命,双手依言放下来,又只能搭在许月绮的肩头处。看起来,倒像是他正在轻柔的抚摸许月绮的脸。 呼呼……粗重的呼吸扑到对方脸上。 没有碰到许月绮的脸,林乐就感觉到了炽热的热度从她的脸上和身体散发出来。这身材凹凸有致的娇躯,甚至连林乐都忍不住产生了小小的遐思。 微微的震颤,到了,两人都忍不住松了口气。这,也太刺激了。 待到电梯里的人都走得光了,两人还靠得紧紧的,许月绮目光迷梦般的望着林乐,头微微扬起,性感而甜美的红唇就在眼前…… “到了,我们走。” 许月绮气恼的瞪了林乐的背影一眼,笨蛋,大笨蛋。又忍不住捧着自己的脸,只觉羞到极点,在那短暂的时间里,她竟是有些意乱情迷…… 不解风情的大傻瓜! 林乐走出电梯,先前迸发的情欲便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寻思着今天许月绮突然对自己热情了,多半就是因为梅裳。 待到两人到了餐厅,林乐试探的问起,才恍然大悟:“难怪你不理我!” “我哪有不理你!”许月绮知道自己是狡辩,不过,女人似乎从来都偏爱狡辩和不讲理,白了他一眼,又觉这些天的怀疑冤了他,满心的歉意:“就算真的有不理你,可我是女人,你就不能让让我!” “呃……”林乐无言以对,女人从来都是如此,一边要求着地位平等对待,便于欺负男人便于从男人荷包里找到化妆品找到漂亮衣服找到靓车好房。一边又摆出我是女人我是弱者的姿态,欺负女人的男人就不是好东西。 自然,不能一杆子打翻一船人,总会有那么一些女人自家就能从心理和行动上做到与男人平等。 林乐不是那种希望或者觉得男人和女人可以平等的人,所以,许月绮的小女人姿态立刻就赢得了他的心理。他想了想,再一次试探:“你和那个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许月绮脸色一沉,情绪复杂的看着林乐。认识了这些日子,她自觉有些了解林乐,知道他表面土气到不行,看着似乎谁都能欺负,其实却有些大男人。 她寻思若是把自己的经历说出去,只怕……一个激灵使她不敢再想下去,急忙编造了另一个理由,末了,恨恨说:“家破人亡,亡得好。像他那样的坏人,死一千次也是活该。” 林乐满腹苦涩,死一千次?他在轮回里恐怕不止这个数。莫非,就是许月绮的怨念所至,顿时眼神里不觉带了些怀疑。许月绮连忙分辨:“我真的和那乐少没什么关系。” 这一次的怀疑惊险的度过了,许月绮心中内疚,又有电梯上的瞬间动心,心中与林乐的关系自然而然的被提高了不少。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两人形影不离,动作亲昵,倒真有些像是情侣了。自然又引得公司同事的一阵热烈讨论,永远不死的八卦魂啊。 日子很轻松,林乐却不这样认为。每天折腾一堆玩具,这估计只会成为孩子的理想,而不会是他的。但这也罢了,相当要命的是,在这几天里,他渐渐察觉到许月绮看自己的眼神似乎有些不太对了。 他记得,以前有个娘娘腔用很相似的眼神看乐少,然后那娘娘腔牙齿都被打飞了。有了那次的经验,他直觉认为那不是什么好事。他当然不能向许月绮动手,可也不安到极点。 这天刚下班,好些天没见的梅裳突然跳出来,拉着林乐就跑,抛下一句话:“月姐,你男朋友,我借来用用。” 自然是有很多的用法,自然也不会是淫荡之人所想的用。 被拽着跳上的士,梅裳才拍拍小胸脯,小脸红彤彤,很惊险的喘气:“可把我累坏了……” “吓?”林乐木然,很显然梅裳之前一直在车上,累坏的形容只怕很值得磋商。 “月姐说得没错,你太笨瓜了。”梅裳嘻嘻笑看着林乐:“真不知道她怎么想的,跟你这样无趣的笨瓜在一起,肯定无聊死。” “对了,今天借用你用用……”似乎想到什么歧义,梅裳又辩解:“你可不要想歪,我才不会看上笨瓜。我要你帮我一个忙,一个很好玩很好玩的事情,只有你最适合。” 从上车到现在,林乐一句话都还没来得及讲,梅裳的嘴巴就像机关枪一样不住的往外蹦话:“总之,今天听我的就对了。不可以反对,不可以不配合,我帮过你那么大的忙,你连句谢谢都没有对我说过哦。” “吓?”林乐默然,终于找到一个空当:“谢谢。现在我说了,我可以下车了吗?” “你的态度……气死我了!”梅裳挥着小拳头,一脸气愤:“华仔都说了,今日今日这样的服务态度是不行的。你还欠我一个人情呢。” 林乐满脸怜悯的瞧着她:“你又何必找聋子做你男朋友,不如你去医院先。” 一直没停过的梅裳眨巴眨巴睫毛长长的大眼睛,迷惑不解:“我才没有聋子男朋友呢,去医院做什么……” “呃……”林乐摸了一张纸巾,在额头擦了擦。这丫头有没有那么天真可爱啊,这样都没明白:“你整天叽叽喳喳,你男朋友就算不是聋子,也会自家刺聋。不如,你还是先去医院把嘴巴缝起来。” “你骂我?”梅裳眼睛陡然间大得水灵水灵,那黑白分明的瞳孔间分明释放着可怜与可爱的气体:“坏蛋,你为什么要骂我……” 第十三章 【好滑好弹好嫩】 “第一,我不是坏蛋。第二,我不是骂你,只是希望你可以稍稍闭嘴。第三,你想要我帮你做什么都可以,但起码得告诉我。”林乐掰着手指数了半天,看着这双凡是人看了都会心软的大眼睛:“第四,莫要装鬼吓我,我什么都怕,就是不怕鬼。” 梅裳怔怔,瘪嘴,似哭非哭:“我才不是鬼呢,我……你骂我长得丑,我跟你拼了。”张开嘴,露出白玉贝壳般的细齿,想找个下口的地方。 女人,你可以说她性格不好可以说她这不好那不好,但是一旦涉及容貌和身材,便是梅裳这样的小丫头,多半也会怒。 林乐头疼,他对待女人向来都没有什么温柔的好习惯,即便是在轮回里。偏偏现在,他却是断然不可开罪梅小丫头,只得连声安慰:“好了,我不是骂你丑,就算你是鬼,也是可爱的小鬼,好不好。哎呀,死丫头你还真下口呀。” 咝……倒抽一口凉气,林乐看了看手腕上已经被咬出两排牙齿印子,梅裳在一旁得意洋洋的,像是打赢了世界大战,不由的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你属狗的啊!” “你才属狗……”梅裳嘟起粉粉的小嘴:“有些人想被咬,本小姐还不干呢。” “那些是贱人,我与他们完全不是一个境界。”之前还不觉得,被咬了一口,林乐才发现,梅裳粉嫩粉嫩,看上去竟极为清纯可爱。忍不住轻轻扭了她的小脸一下,好滑好弹好嫩。 梅裳却不是几岁小孩子,被拧了也就拧了。作为一个成年人被如此欺负到脸上,她却是忍不住脸红,然后变做气愤:“你非礼我,我……一拳打死你。” 与梅裳在一起,林乐总是不知不觉的变得年轻快活了许多。被一拳砸在身上,他做出一副夸张的神情:“啊,我死了,有句话,我一直都想对你说……阿裳,我爱死你了。”这自然就是《少林足球》。 “是吗?”梅裳嘟嘴,狡猾的笑了笑:“那我漂亮吗?我和月姐,你更爱谁。” “当然是两个都爱!”林乐呵呵轻笑:“至于你嘛……相貌还行,就是身材……啧啧。” 梅裳的嘴嘟得更高:“那你摸我的脸,有什么感觉?” “皮肤不错!”林乐一本正经的评价,见梅裳的嘴嘟得能跑马了,忍不住又使出无影霹雳雷电手,对着嘴唇一夹! “死色狼,我……一拳打死你。”梅裳气得头顶冒烟,挥着小拳头,很像挥着流星锤:“还想两个都爱,等下我让你一个都得不到。” 说说笑笑打打闹闹中,车开到一栋大厦前停下来。梅裳拽着林乐下车:“今天是我同学的生日,等一下会有一个很讨厌的女生,你要假装我的男朋友。” “生日?”林乐眼睛一转,为难道:“那我的打扮不太合适,要不去换个打扮再来。” 梅裳大惊失色,拖住他死活不让他走:“不要,现在的打扮就很好,非常好。谁敢说你不帅,我就一拳打他变国宝。” 见林乐似乎对身上的打扮极为不不满,梅裳哪还不明白:“你肯定是故意的,我就告诉你,我就是要你这身打扮。不然……哼哼,就算是假扮男朋友,也轮不到你。” 林乐猜到必定有内情,却没料到梅裳居然会是这样的打算,无奈一笑。他却知道自家事,警告:“等下如果有人出言不逊,莫要怨我搞砸你同学的生日就行。” 梅裳一听,更加兴奋:“那就太完美了!”想了想,拍拍小胸脯:“如果你做到,我在月姐那里一定天天说你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听起来,如果林乐不做,只怕就要被天天被说成世界上最渣的人了。 说说就到了目的地,这是一间酒吧,看来是整间都被包下来了。梅裳捏着小拳头:“你不知道,那个女生的坏得要死,什么都要跟我作对。我要看书,她就放音乐,我要上网,她就跳舞,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气死我啦。” 如此说来,坏得也很有品味呀。林乐窃笑不已。 “而且,她长得也不差,虽然比我差了一点点,身材又比我好一点点……”梅裳自信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又有钱,很容易就收买了我的朋友,跟她们打成一片,气死我啦。早知道我也跟老爸多要点钱。” 林乐认可梅裳的美丽,最起码,梅裳的皮肤,那定然是天下无敌的粉嫩粉嫩。起码,以林乐的经验,确是如此。 酒吧很吵,到处都是聚在一起说说笑笑的人,大都是些学生。 梅裳一进来,很快就有殷勤的男生杀过来:“阿裳……这位是?” “我男朋友……”梅裳毫不矫情的挥挥手:“你先去玩,等下再来找你们。” 林乐哑然失笑,先前那男生其实长得很不怎么样。可梅裳似乎不在意这些,还很愿意跟他们在一起玩。天知道在玩些什么,不过,也怨不得,梅裳便是这性子嘛。 “吓?”听到梅裳的介绍,所有听到的都大吃一惊,跌破无数眼镜。其中一个胖胖的女生和另一个相当妩媚的女生不知从哪里窜出来:“阿裳,他,就是你的男朋友?” 那妩媚女生打量着装扮依旧土气无双的林乐,眼里闪过一丝轻蔑:“阿裳,你怎么会找那么个土行孙做男朋友。随便哪个,也都比他强十倍啊。” 梅裳不高兴的瞪了这妩媚女生一眼,拉着林乐的手:“土行孙又怎么了,我就是喜欢土的,越土我就越喜欢。走,我介绍寿星公给你认识。”林乐一脸忠厚老实。 那妩媚女生被丢在后面,尴尬而郁闷。 来到一群人面前,梅裳大剌剌的向大家介绍:“这是我男朋友林乐。”又是一片眼镜落地声。 然后梅裳指着中间一个柔柔弱弱的漂亮女生:“今天的寿星阿佩,阿佩,不要用这样的神色看我,礼物等一下再给你。” 阿佩柔柔的笑笑,然后向林乐点头:“我叫唐佩兰,谢谢参加我的生日会。” “生日快乐!”林乐微笑。 “阿裳,你带男朋友来了?” 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林乐哑然,忽然笑了。悠悠然转过面来,似笑非笑。 竟然是…… 黄颍菲目瞪口呆的望着林乐,半晌,倒像是她深情的凝视着林乐,让其他打算看戏的旁观者下巴掉了一地都是。 你真行!那么快就开始祸害人。 过奖过奖,刚好拿手。 你不要祸害梅裳,她很纯洁。 你和她不是有矛盾吗,就当是我帮你好了。 林乐与黄颍菲对眼,眼神里交流了若干讯息。通过眼神交流,黄颍菲自然知道林乐是冒牌货,也不禁大是佩服梅裳的不拘一格。 能够想得到找一个土行孙来当众冒充男朋友,要么就需要过人的勇气,要么就是本身真的很洒脱。 黄颍菲转了若干念头,只觉无论如何,不能让表哥祸害人,即便那人是与她有些小矛盾的梅裳。向身旁的帅哥笑笑:“谢谢你的帮助(奇*书*网…整*理*提*供),不过,我现在不想假装了。改天请你吃饭,向你道歉。” 那男生正装黄颍菲这大美女的男朋友爽得要命,听得那么一说,立刻垮下脸皮,郁闷不已。心想就算是西贝货,好歹也得把戏给做完呀。 含笑来到两人面前,黄颍菲看着梅裳:“今天我输了,不过,我那男朋友是假的,你敢说你的不是假的吗。” 若说黄颍菲冰雪聪明,自然是不为过,又有那坚毅得强过男生的性格,梅裳平日里十次多半都赢不了一次。这次对手主动认输,梅裳立刻眉开眼笑,被那么一激,率直的她立刻承认:“就算是假的,也是我赢。” “自然是你赢,没有人说你输。”黄颍菲的目光扫过林乐,说出一句令全场人轰然倒塌的话:“既然是假的,那你们就不是情侣,不是情侣。那么,我就要追求他。” 听到的人全数哗然,这黄颍菲虽到交大不久,可她外表柔弱的美丽形象,足以为她赢得不少人气。再加上她也不无手段,所以才那么快融入学校,与梅裳产生矛盾。 见着这个平日里总是一脸柔和微笑拒绝男生的漂亮女孩居然当众宣布反追一个男生,而且还是一个看上去相当糟糕的男生,这些人几乎晕了。 大部分人都忍不住想,这世界一定是疯狂的,美女一定是不按常理出牌的。 梅裳的下巴没掉,但是眼睛却瞪得奇大无比,回头看看林乐,怎么都没看出除了忠厚老实外的优点。只是,她却不知黄颍菲本是为了帮她,只道这是接下来的斗争,立刻接下:“只有你可以追求吗?我也可以!” 这番未经过大脑的话飘荡在空气中…… 天呀,这家伙到底是何方神圣,两大美女都对他青睐有加。所有人都用打量外星人的目光看着他,心想有机会一定要把他解剖,看看他到底有什么不同常人的构造。 梅裳话一出口就觉不对,总觉得自己是在挖月姐的墙角。想想又不在意的笑了,大不了追到了再还给月姐——梅裳在这气氛下刺激下,多半没机会认真去想想。 林乐老实的站着,像是整件事完全与他无关,完全没在意其他人的震惊。 他自然是知道黄颍菲不想他去祸害人家梅裳妹妹,只不过,他压根本没这心思,自然也就不在乎。 相反,看看在家里与自己过不去的表妹与同学华丽的战斗,倒似乎挺有趣…… 第十四章 【替你爸妈给你的】 “不好意思,我可以说句话吗?” 林乐怯生生的声音插进来:“你们要追我,是不是要考虑一下我的想法。这位同学,你的样子太丑,身材太差,我是一点兴趣都没有,所以,请不要骚扰我。至于阿裳……” 想了想,林乐觉得还是趁她病要她命好一些,看她以后还敢不敢在家里冲自己嚣张。所以,他就说了以上一席话。 原本他以为自己会被满天乱飞的东西砸得满头包,现在却连嘘声都没有,反而很平静。所以,他只好继续说:“至于阿裳,如果你非要喜欢我,那我们结婚以后,你要包煮饭做菜洗碗洗衣服,一个月给我十万八万的家用。我站着你不许坐着,我饿了你得喂我吃饭,我痒了你得替我抓痒……” 震撼,全场鸦雀无声的场面极为震撼。人们全然没想到,竟有如此无耻之人,竟敢把身材曼妙的大美女说成没身材没长像,还敢对另一个美女提如此过分的要求。醒悟过来,顿时实现了林乐先前的想像,嘘声四起,杂物乱飞。 “混帐,你是什么东西,敢这样羞辱菲菲(阿裳)!” 随着两个男生走出人堆,林乐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总是如此的,总是有些希望英雄救美的,总是有些犯贱的。女人,不外是女人罢了,伸伸手就有了,又何必去讨好。 林乐这没谈过恋爱的人自然是不会理解的,女人与心爱的女人,那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如果都像他那样,好莱坞电影商就只有破产,编剧就只有抓掉头发也写不住剧本的命。 混帐是一个相当特别的词。不论是从字典还是词典,都可以肯定,混帐与混蛋的意思是很相近的。充其量,一个指的是事,一个对的是人。 不过,混蛋人人可骂,混帐,却不是人人都会说。好像从古到今,只有一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才会用这样的字眼去骂人。 而现在跳出来的两名英雄男,多半就是有些身份有些地位,再不济也有些钱的人。 “说得好,他本就不是什么东西!”黄颍菲早看不惯表哥的行为,这时自然是大大的出声赞同。众人一阵糊涂,不是东西你要还追求? 便如同拿了圣旨的太监,两人指着林乐的鼻子厉声训斥:“你以为你是谁,有什么资格评价菲菲(阿裳),你只是一个乡下来的土包子,小赤佬,上海不是你能呆的地方,滚回乡下种田去吧。” “好,继续,我听着。”黄颍菲在一旁鼓掌叫好,一帮男生忍不住悲哀的想,这辈子还是不要想美女了,美女喜怒无常呀。 一旁的梅裳自然知道林乐对自己的说法是开玩笑,更觉刚才林乐是在为她出气。她却不知多半把林乐想得太美好了。不论如何,呆了一下已是来不及,立刻扯了其中一个英雄男到一旁生气:“他是我朋友,你骂他就是骂我。”这英雄男无奈闭嘴,暗想早知道刚才就先一脚过去,把事实给坐定了再说。 另一英雄男骂得兴起,全没注意自己正在孤军作战,黄颍菲又在一旁偶尔鼓励一下,更是盛气凌人,满嘴不带脏字的教训人…… 林乐听着听着,眼睛缓缓眯成一条缝,目光扫了一周,在黄颍菲脸上停留片刻,竟显得有些森冷。 听这这男生已是含沙射影的骂到林乐的长辈,黄颍菲也是心中大怒,陡然感觉到林乐的目光,心中顿感冷然,走上前去正要制止…… 这男生浑然不觉林乐眼中凶光! 大家正觉这英雄男有些过分,只觉眼前一花,一声惨叫当场传来。 却只见林乐抄起一只凳子,一下把英雄男砸翻在地上。提起凳脚兜头兜脑就在英雄男身上一阵乱拍,林乐瞧中这凳子就是因为是金属做的,只砸得几下,这英雄男身上便传来了咔嚓咔嚓的骨折声响,痛得几乎当场便晕了过去,先是一边发出凄厉的惨叫一边威胁:“你死定了,你死定了!” 再挨了几下,这英雄男只觉全身骨头都碎了一般痛楚,早变做了哀求:“不要打了……” 林乐舔舔嘴唇,流露出一个阴森森的笑容:“刚才你不是骂得很爽吗?现在,我打得还不够爽。” 学生忍不住了群情激愤,只是见着林乐手段毒辣,暂时还不敢做些什么。其中却有两个胆子大的走上前:“朋友,你是不是过分了一点。他是骂了人,可也不必这样对他。” “没有人,没有人敢当面骂我,你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吗?”林乐眼中凶光一闪而过,一脚踩踏在英雄男嘴上,使劲的磨:“我来告诉你,骂过我的人,牙齿都不见了。” “啊……” 一声惨得让所有人心中猛颤的痛呼声在全场飘荡,英雄男痛得晕了过去。 这两个学生一呆,随即深感愤怒,捏着拳头喝道:“你太残忍了吧,我们可不怕你,只是不想闹事。如果你想打架,我们奉陪。” 没有理会两个罗嗦的家伙,林乐转过面,凝视着小脸煞白的黄颍菲,逼近两步,那很像的鼻子几乎顶在一起:“现在你高兴了,你满意了……滚开!” 黄颍菲面色苍白,忽然望向林乐身后,面露惊容。林乐头也不回,右手闪电般挥出,一个学生惨叫着退开,胳膊上流出的鲜血把白色的体恤袖子给染红了。 这些学生心中一冷,这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林乐右手早已握着一把餐刀。 啪…… 黄颍菲木然摸着被打红的左脸,林乐的黑框眼镜下,冷冷道:“这是我替你爸妈给你的。” 这厮还真下得了手呀,连这样的大美人也舍得动手。这些象牙塔里的学生,倒有大半没见过这流血场面,顿时心惊不已。 走了几步,林乐突然折回来,来到身不由己退开一步的寿星面前微微一笑:“对不起,搅了你的生日会,今天算我欠你。” 说完,径直拉了梅裳便走出了大门。 梅裳早被这一切给惊呆住了,这时走到外面才醒悟过来,害怕的看着林乐:“刚才是真的?” “真的。”林乐这话刚一出口,就觉梅裳在微微挣开自己的手,微微一叹。这点小手段就害怕了?他的手段与荣少比,还真不够毒。 “你怕我!”林乐勉强笑了笑,不用些手段,先前受辱的就是自己。用了手段,旁人又用异样的眼光看自己。做人,真的很难。 梅裳小心翼翼的退了一步,却没说话。林乐长长的出了口气:“我走了,你……随便。” 梅裳望着林乐走得渐渐远了,想及方才所发生的一切,只觉到现在还难以接受。一个看起来呆呆木木的家伙,怎么会突然大发雷霆把一个人打成那样,而且还拿刀刺人。 可是,望着林乐寂寥的背影,梅裳却总有些酸酸的感觉。她虽是心思单纯率直可爱,却也知道,林乐这一走,她以后多半就没有这个朋友了。 跺跺脚,梅裳噘起嘴,一路小跑:“坏蛋,等等我!” “坏蛋……”林乐闻言浑身一震,艰难的转过身来,见到梅裳跑到自己面前瞪着自己,不由失笑:“你和小月,都叫我坏蛋,难道我很坏?” “就是,你坏得要命,都不等我。”梅裳嘟起小嘴。 林乐微微一笑,现在他突然很想像良心那样微笑,只觉得很舒服很松弛:“你不怕啦?” “还有一点点怕……”梅裳可爱的咬着手指想想:“不过,我觉得你不是坏人,而且,我们是朋友,对不对。” “如果我真的是坏人呢?”林乐嘿嘿一笑——他不这样笑就罢,若是这样的笑被许月绮见到,多半晚上会做恶梦,只因乐少就是这样笑的。 梅裳跳起来敲了林乐的脑袋一下:“我打你你都不生气,怎么会是坏人。就算你是坏人,我也可以让你变成好人,我们是朋友呢。” “第一,我生气了……”林乐竖起食指,拉过梅裳,对着她的小PP轻轻一掌下去。那肉肉的而充满弹性的感觉甚至令他忍不住呆了呆,忘了接下来的台词。 梅裳的小脸立刻涨得通红,又急又恼:“你怎么可以打人家哪里,坏蛋,大坏蛋,超级大坏蛋,不理你了。” “你都可以碰我的头,我为什么不可以打你的……那里!”林乐只觉得逗梅裳生气实在是一件太好玩的事了,忍不住辩论起来:“不要不以为然,你不知道有一句话吗?男不摸头,女不摸腰。唔,我觉得自己刚才吃亏了,小妞过来,腰给我摸摸。” 梅裳立刻逃开,做个鬼脸:“色狼,那有这样的说法,你少骗我了。回去,我告诉月姐你欺负我。” 提起许月绮,林乐心中凛然,正色嘱托:“这件事,千万不要对小月说,知道吗?” “我偏要说,怎样……”梅裳眨眨眼,对林乐挑衅。看着林乐越追越近才屈服:“不要挠痒痒,哈哈……哈哈,好痒。笨蛋,你再不放手,我就真的说了。” 在路人那善意的目光中,林乐松开手,故意把手放到鼻子前闻一闻:“唔,挺香的,原本我还以为会很臭呢。” “你才很臭,人家不知有多香……就不给你闻。” 黄颍菲怔怔的看着林乐和梅裳走出酒吧,脸上是一片火辣辣的疼,心中却是一阵酸楚和惘然…… ***** 向上海读者道歉,在网上搜索到中远两湾城是贫民区,没确认就写上了。现在已经修改为曹家渡。 第十五章 【老婆,我爱你】 黄颍菲失踪了…… 黄琬思惶急不安,一心想要去找侄女,去偏偏不知从哪里开始。林乐表面虽无异样,心中不免有些歉意,或者那一耳光本不该出现的。将这事对妈妈一说,妈妈不忍骂儿子,又心中气恼。 黄颍菲没有失踪,她只不过是去了北京。昨天那一耳光后,她突然很想念爸爸妈妈,于是,她提前离开了生日会,上了飞机去了北京。 坐在的士上来到墓地,很快就找到了妈妈的墓室所在。这里,她每年都要来好多次,来这里与妈妈聊天。而自从爸爸葬在这里,就在妈妈旁边后,她觉得自己可以跟爸爸结开心结与矛盾了。 两束鲜花娇艳,人却已然消逝。坐在这里,靠着妈妈的墓碑,她有种淡淡的怅然与悲伤:“妈,你知道吗?昨天林乐打了我。” “妈,我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你教我,女人要的公平就在自己的心里和脑海里。以前我被欺负,总是要自己找会来。”黄颍菲靠在妈妈的墓碑上,感觉这样可以与妈妈正在天堂的灵魂更近更亲密:“但是,我却没有想打回林乐的想法,很奇怪。” “可能,我的确做错了。”她微微叹了口气:“平等,可能不一定要以这样的方法来体现。也许就像你说的,不论男女,做错事,就要接受惩罚。我记得,小时候,你还罚我去跟乞丐聊天,感受他们的内心。” “现在和以前有很大的不同了吧,善良的人,总是很难生存下去,或是生存得很好……”黄颍菲幽幽叹气,也许,如果不是妈妈小时对她的教导,她会变成另一个林乐。只是,做个善良的人真的好吗?虽然她从小就被这样教导,可还是忍不住怀疑:“可是,坏人我又做不来。” 黄颍菲记得,妈妈对自己说,善良不是一种道德,而是一种品质。可以与生俱来,但后天的呵护才是最重要的。 那时,她还不太懂,现在却突然有些明白了。 傻丫头,你应该坚持自己的信念,莫要在人生的过程中被摧毁。 黄颍菲似乎听到了这个声音,每一次,她总是带着很多的烦恼过来倾诉——年轻的女孩子,烦恼总不会少的。而似乎每一次,她都能够仿佛听到这个声音在为她解答一切,她知道那是妈妈在天上的声音。 “爸,这是你去了之后,我第二次和你说话。其实以前我蛮不喜欢你,我以前那个可爱的小表哥被你们宠呀宠的,渐渐的就变了。你又娶了一个……”黄颍菲觉得这不是一个好的话题,连忙改变:“我猜你一定很后悔,以前只知道做生意赚钱,现在还没来得及享受,就什么都没有了。” “其实,我看到姑姑和表哥,就觉得他们很幸福。因为他们还有彼此呀,而我,以前是孤零零的,现在,也还是孤零零的。”黄颍菲眼中含着淡淡泪光:“人家都称赞我独立坚强,其实我一点都不想独立一点都不想坚强,更想和你和妈妈在一起,普通的过日子,普通的聊点什么。可是,现在做什么都来不及了。” 幽幽叹息声仿佛使得空气都变得索然,她擦了擦眼角的泪光,笑了笑:“不过,你们放心,我可以过得很好。昨天我有错,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去做。爸妈,我记得你们可是说过,我是个聪明的女孩。” 她笑着,笑容中没有了先前的烦恼,而是流露一种令男人也自愧不如的坚强:“我认识一个女孩,她是一个很……很有感染力的女孩,最重要的是,她很快乐,似乎永远都是那么的快乐,从来都没有烦恼。其实我很羡慕她,也很想做她。” “你不用做任何人,做自己,就是最好的。” 一个声音淡淡的飘散在空气中,黄颍菲惊愕回首,见到表哥林乐正在身后,微笑看着自己。她心中突然一阵激动,站起来看着表哥:“表哥,真的是你?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林乐微笑凝视着她,以前的黄毛丫头变成了大丫头:“我就是知道,除了这里,你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去!” “昨天的事……” “对不起!” 两人异口同声的道出这句话,林乐和黄颍菲都觉心中陡然一轻,轻得他们简直有种飘然乘风而去的感觉。这时,他们才知道,原来,他们一直以为很难说错口,或是很软弱的三个字,其实并不难说出口,说出口,也并不是软弱,而是一种坚持一种坚强。 会说对不起,会说谢谢的人,永远比不会说的人要强,心灵更快乐。 两人同时哑然失笑,林乐轻轻的拉着表妹的手:“你都十来年没叫过我表哥了吧,来吧,小媳妇表妹,陪我见见二舅和二舅妈。” 黄颍菲小脸微红,以前的玩笑表哥也真拿出来说嘴,真是讨厌。 目光在两块紧密相连的墓碑上扫了一眼,林乐认真的笑了笑:“二舅,二舅妈,我对你们保证,照顾并保护表妹。” “少来,我才不要任何人的保护,我可以照顾自己。”黄颍菲忍不住反驳表哥的话,作为难得一见的独立的女孩,她也有资格那么说。 “我是男人,你当着我的面否定我,是不是太不给面子了!”林乐皱眉不已。 “为什么要给面子,明明我不需要照顾。”黄颍菲继续驳斥。 在远处凝望着这一幕的黄琬思大惊,还道两人又争吵起来,立刻过来劝止:“你们两个刚好又要争吵吗?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 两人却是同时哈哈大笑,林乐抱着妈妈的肩膀,乐到不行:“妈,我和菲菲又不是不懂事的孩子。既然揭过了,当然就没事了。” 有很多很多的事,其实本来只是一句话就可以解决化解的,偏偏就因为有的人总是不肯说,自然而然的,就留下了遗憾。 猜到黄颍菲在这里,其实不是太难,毕竟还有个了解她在黄琬思在。所以,黄琬思又不放心林乐一个人上来,自然就一道来了。 既是一道来了,那自然要去看看正在庭审中的林远桐。 纵使身在监狱,林远桐仍旧是面色不改的威严,这不是官威,而是一家之主的威。唯一不一样的是,林远桐似乎放开了所有的包袱,开心的与大家聊在一起,聊着一些平时都没有机会说的话。 林远桐是一个极有气度,极有魅力的人,一言一行似乎都灌注了强大的能量,使人不得不放下一切倾听。 有一种人,天生就掌握各种天赋才华,使人信服并号令他人,林远桐显然就是这种人。纵使林乐亦继承了他的部分天赋,站在他面前,依然像只弱小的蚂蚁。 林远桐学法律的,自然很清楚自家的审判命运会是如何。所以,他很明白自己是时候交代一些事了。 在得知林乐的改变后,他的目光精光闪耀,分明就是两只太阳,嘴角浮现欣慰的笑:“乐乐,你成长了,我很高兴。你妈和菲菲都需要你的照顾,是男人,就挺起胸膛,我们林家,没有懦弱的男人。” 林乐以前面对父亲总有一种巨大的压力,今天他却感到轻松,不知是因为自己的改变,还是因为其他的改变:“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也不会放弃。” 林远桐赞赏的点点头,儿子能有好的改变,他觉得自己就是死了,也一点都不怨,若有深意的盯着儿子:“只要你做到,那我就值了。不过,你以前那些坏习惯,一定要仍了。从今以后,你背后已经一无所有,必须要收敛。等到有一天,我希望你可以堂堂正正的带着你妈和菲菲,回到北京。” 林乐完全知道父亲的意思,点头。林远桐轻轻一笑:“可惜,我没机会亲眼看到你的成长和改变,也没机会把我知道的东西全都教给你。但是有一件 超升 第 5 部分阅读 事,无论做什么,你都需要,朋友和战友!” 朋友是可靠的,但未必个个都可靠。战友,自然不是军中战友,而是拥有同一利益的战友。如果朋友和战友能够融为一体,毫无疑问,那将是非常可靠的。 沉吟片刻,林远桐目光中充满平静,缓缓道:“以后的生活,将由你自己来选择!但是,我想告诉你,林家,没有甘于平淡的子弟。” 林乐默然。 “行了,你们先出去,我和你妈单独说几句话。”林远桐挥挥手示意他们先出去。 “姑父不会有事,对不对!”在一旁虽没说上多少话,黄颍菲那敏锐的直觉已是隐隐察觉林远桐的这些话,有种交代遗言的意味。 而在房间里,林远桐的威严在面对黄琬思时消散得无影无踪,只是轻轻的摸着老婆的脸,柔柔的擦去眼角的泪:“老婆,以前有我在前面挡风挡雨,往后却不行了,你得坚强点,不要忘了你是军人世家的女儿。” 黄琬思泪眼朦胧,一心想要止住眼泪,做个坚强的人,却又无论如何都止不住:“我宁愿不做什么坚强的人,宁愿躲在你后面,你不要跟我说这些,我不爱听。” 林远桐苦笑,悠悠轻叹,取出两封信:“这一封是给你的,另一封是给儿子的。等到……”他的语气顿了顿:“等到判决出来,你们再打开。” 他的神情突然变得无比严厉:“还有,我千叮万嘱,叫你们不要在北京出现,你现在是怎么做的。回去以后,你记住,一年内,绝对不要来看我,一定要做到。” “还有一件事……”林远桐的目光变得柔和,面带着淡淡的甜蜜:“还记得那时我追求你,你为难我,要我写诗。” “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再为你写过诗,对不住。”林远桐微微一笑,竟是无比迷人:“我这些天在这里写了一首诗,希望你会喜欢。” “老婆,我爱你!” 黄琬思,早已哭成了泪人儿…… 第十六章 【一天作狗,一辈子都是狗】 走出去,林乐的面色微微一变。 两部汽车和几个西装笔挺的男人正在吸烟,不耐烦的等待着。 见到三人出来,其中一个西装男将烟扔在地上,狠狠的踩了一脚。面上浮现微笑,走上前来:“乐少,我们老板想请你喝杯酒,叙叙旧。” 虽然西装男嘴上还叫乐少,其实他的不屑却没有隐藏,只因他知道,现在已经没有乐少了,以后也不会再有。 林乐的目光在惊愕的妈妈和表妹面上一扫而过,挥挥手:“你们先走,我等一下再来。” “不必那么麻烦,不如,请伯母和这位美女,一起去就是。”西装男的语气并不带着威胁,不过,任谁都知道,这多半是避不掉了。 在他们面前,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上了一辆奔驰。西装男在驾驶座回首一笑:“老板说,乐少去哪里,最低档次也不能低于奔驰。所以,我们老板把最好的奔驰给派了过来。” 黄琬思和黄颍菲不清楚这些人的来历,更加不知道以前有些什么恩怨。只见林乐的神情,便知这次定然是来者不善。 望着窗外事物飞逝,林乐渐渐恍惚起来。这,仿佛是去龙府。 龙府……乐少以前很喜欢去龙府,里面有一套酒菜,号称宫廷御膳,不同与满汉全席的一百单八道菜,配以十二种顶级美酒,以及十二位扮相古典的美女侍者。乐少不见得喜欢里面的酒菜,但他喜欢那种气氛,正如以前对荣少说的:“没权的人要在这里体验权势,而我喜欢的是则是这里的档次,宫廷御膳适合我的身份与地位。我喜欢。” 奢华的龙府!到了。 踏足于延伸出来很长的红地毯,林乐嘴角浮现一缕淡淡的讽刺,他的讽刺不是对地毯,而是对自己。 以前每一次来,总有一个人会恭敬的把自己迎进去,而今天,却是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冷清清的地毯铺在地上。 他向妈妈和表妹微笑着表示没事,然后走进了这家奢华的酒楼,或者不如说是会所。 在西装男的带领下,一路来到以前专属他的青龙厅。偌大的大厅里,纵使有十二名宫女扮相的美人,亦是显得空荡荡。 “乐少,你终于来了!让我等那么久,一定得罚三杯。” 曾经谄媚的声音变成了平等的故作豪迈,林乐脸上的讽刺更浓了几分。 只见到一个圆脸小胖子大笑着迎上前来,似乎恨不得让全世界都觉得他很豪爽,很好结交朋友。 林乐轻轻的笑了:“你不配。” “我从不和狗喝酒。” 小胖子脸色变得铁青,却眨眼消失不见,若是眼睛不好,只怕还察觉不到。只不过,小胖子那哆嗦的下巴依然体现了他的内心:“好,乐少既然不想喝,那就不喝,请坐。” 这张价值不菲的雕花檀木椅,再加上手工编织制作的金丝坐垫,足以使普通人挣上很久很久。但林乐并没有坐下,而是走到刚坐下的小胖子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我一直认为自己眼力不错,没想到,居然把你看走眼了。养了那么一只会咬主人的恶狗,我的失策。” 小胖子正是他以前的跟班张安,张安最初只是一个饭店的服务员。几次见过林乐之后,他就开始主动巴结林乐。莫以为他没甚么本事,虽是高中未毕业,却能为林乐把很多事办得妥帖,拍马屁也很让林乐舒服,就留下他为自己做事。 一直到,林乐的公司落入张安的手里。 在未入轮回以前,林乐或许不太清楚张安是如何把自己的公司吞掉。但现在,他自然再明白不过,在公司的大小事几乎都给同一个人操办的情况下,要吞下一间公司,真的很容易。毕竟,乐少从未想过,竟有人敢吃他的还偷他的。 张安虽胖,学历也不高,但能耐绝对不小,起码,在此刻,在如此羞辱下,他依然含笑望着林乐而神色不变:“乐少,不必那么恶毒,今时不同往日。你我掉转了位置,再这样,吃亏的只会是你。” “哼……”林乐不屑的轻哼一下:“起码,我不会做狗,更加不会汪汪叫。” 张安觉得自己很好笑,他期待这一天期待了很久很久。他知道现在完全不需要去忍耐了,甚至可以把林乐打个半死也没有人会在乎。可是,他却不敢。 是的,他不敢。跟了乐少多年,天底下最了解乐少的不是黄琬思,而是他。做狗的,如果不能了解主人,又怎么讨好。 正因为他是最了解乐少的人,他才不敢。往日那个喜怒无常的乐少,除了在他的心中留下恨与怨,还留下了深深的恐惧。 而恐惧,通常会使人疯狂。 面对着这个喜怒无常的昔日老板,张安不愿也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害怕他。他拼命在心中为自己找理由,忍不住嘴上也说出来:“乐少,我是感激你,如果没有你,我就没有今天。没有你,我的忍耐力不会那么好。”是呀,只是感激罢了,他拼命的逼自己承认。 “谢谢你自己罢,你有如此深的心机,做什么都不会太差,做狗,则是你自己选的。”林乐淡淡道,公司?他不在乎,钱,他更不在乎。 张安不住的对自己说不要生气不要生气:“乐少,你这样分明就是为难我,我是很有诚意的想跟你谈谈,不用这样刻薄吧。至少,以前我为了做了那么多的事。” 林乐渐渐有些不耐:“有话就说,我很累了。” 张安克制住怒气,目光扫向黄琬思和黄颍菲:“伯母,表妹,不必客气,这里的饭菜还不错,请用。我和乐少谈点事……” 林乐微微眯眼,张安心中一紧,知道林乐听懂自己的意思:“乐少,我先给你讲一个故事。从前,有个王子,王子很有权利,也很有势力。然而王子却不想娶什么美丽的公主,也没有什么目标,每天就是吃喝玩乐,到处泡泡小妞。” “如果这样下去,王子这一生就这样完了。不过,突然有一天,王子的国家被吞并了。王子带着一只军队可怜的逃跑了……”讲故事时,张安的眼睛一直没离开过林乐的眼睛,似乎有些失望:“然后,王子自然就不再是王子!偶然遇着以前的大臣,大臣告诉王子,如果不想死,就乖乖的。” “完了?”林乐淡淡一笑:“那我也为你讲个故事,还是那个王子的故事。那王子很久以前收养了一只小狗,这狗每天冲王子摇尾巴,王子看着觉得很好玩,就留了下来。这狗讨好王子的本事越来越强,终于有一天王子带他去打猎,这狗带着一只猎物回来。” “王子很高兴,赏了块肉给狗。从那以后,王子就不再射箭,而是让狗去捕捉猎物,渐渐的荒废了自己的箭术。直到有一天,王子的国家被吞并了,但王宫却留下了。这只狗很高兴,咬了面旗帜插到王宫里,戴了顶王冠,坐在王位上,找了一批狗叫它王子。” “甚至,它还把王子找来,想告诉王子它已经不怕他了,已经比他强了。其实,狗就是狗,永远改不了吃屎的习惯,也永远做不了王子。” 张安面色铁青,握着的杯子砰的一下被砸得粉碎。若林乐只是把他比做狗,那他也不会如此愤怒。只是最后那几句话,恰恰说中了他的心思。 他之所以请林乐来,就是想要在昔日的老板面前炫耀自己,为自己的翻身正名。在昔日的老板面前,变得成平等,甚至于更高一头的地位,那绝对是一大快感。 正是因此,从一开始,他就表现出一切都不在乎,甚至还故意对林乐说一些亲近的话。这,一切,都不过是为了满足他心中那块早已倾斜严重的心态。 “我很同情你!费那么大的力气,就只是为了想要得到与表哥平等的地位!”黄颍菲敏锐的直觉使得她在一旁冷眼旁观时,一针见血的道出了张安的心理。 张安腾的一下站起来,震怒不已:“乐少,今天,就只有你们三个人在这里,如果我杀了你们,没有人会为你们出头。”说到这,语气稍平静了一些:“乐少,我念着你的情,你千万不要不知好歹。” “你?”林乐洒然:“就凭你?莫说你,在我离开北京前,你不但不敢碰我,还得派人保护我。因为我见过你。” 林乐站起来,竟给人比张安高出几个头的错觉,厉喝:“我养得了你,就不会怕你,张安你这辈子就算站得再高,也永远低我一头。” 张安捏紧拳头,脸色又青又红,这声厉喝似唤醒了他内心对林乐的恐惧。果然如林乐所说,他非常渴望林乐死在面前,但是,看到林乐,他就是提不起那份勇气。 “还有一件事,张书铭那件事,后面几次去打他的人,是不是你派去的。”林乐逼前两步,仿佛带着无上的威压,望着他以为不再害怕的脸,张安竟身不由己的退了两步。 不再直视林乐的眼睛,张安方觉好过一些,提起剩余的勇气色厉内荏:“是我派去的,那又怎样。你永远都是那样,我如果不做到最好,你就会突然问起,然后把气撒到我身上,你个疯子。” “很好!”林乐拂袖,冷道:“我们走。” 目送着三人离去,张安颓然坐在椅子上。突然间,怒吼一声跳起来,双手一扫桌面,盘子碟子不住飞落地上,再吼叫着将桌子掀翻:“我去你妈的林乐。” 青龙厅中一片狼籍,正在这时,一群人拥着一人走进厅里,中间那人问:“问出来没有。” “他好像不知道那件事。”张安气顺了,却失魂落魄的坐在椅子上,喃喃回答。 “一天作狗,一辈子都是狗。”这人一脚把张安踢翻在地上:“妈的,枉老子把你养得那么肥。” 这人先前还怒气勃发,却突然变做一脸和善的微笑,亲手把张安扶起来,然后冲着旁边的手奇#書*網收集整理下暴跳如雷:“你们等拍照啊,还不快去叫人收拾一下,老子要和小安吃顿饭……” ***** 看到了魅祸人间的意见 问大家一句,林妈妈叫林乐“宝宝”,大家是不是觉得挺恶心的。 第十七章 【眼睛会骗人】 北京之行,就像是一个不经意的插曲,又像一朵小浪花,翻腾一下就不见了。只不过,下一次,也许就会是海啸。 一切都回到了轨道,就仿佛很多事都没有发生过。每天,偶尔的在新闻报道上看到林远桐的庭审消息。生活,总是要继续的。 这天清晨,林乐呼噜一下把粥喝掉,正要出门。黄颍菲突然叫住他:“等一下,我们一起。” 和黄琬思说再见,一起走出门,黄颍菲低声道:“上次,你要钱到底做什么?”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林乐笑笑,猜到黄颍菲的想法:“起码不是坏事,如果你非要给我,一千万就足够了。” 黄颍菲凝视着他的眼睛,点头展眉笑:“好,到学校我就转给你,一百万。” 林乐愕然看着她,黄颍菲突然调皮一笑:“当然是欧元,账户里的货币单位是欧元。” 林乐哑然失笑,倒是自己一时没想起来。亲昵的拍拍她的小脸:“你这可是吓住我了。” 到了公司,许月绮早已在座位上等着他。这几天,公司又接下一笔代理,是挺大的活,估计,又有得忙了。 听得她那么介绍,林乐就头疼不已。上次设计周润发的卡通形象本来就是运气,非要再做下去,那却是万万行不通了。 末了,见许月绮一脸期待的看着他,希望他给她带去新的思维冲击,顿时无语,改变话题:“对了,现在我们有七十三万。”见她没想起,提醒:“当初那一万的投资。” 许月绮吃惊的看着林乐:“七十三万?你不要骗我。” 林乐无奈,指指笔记本:“交易纪录都在里面清楚得很,大可以去查阅。对了,下班后,我们该去一下了。”七十三万自然是远远不够,只不过,有了黄颍菲转的一百万欧元,那可以做的事就太多了。 下班之后,两人一道出现在陈家渡的破屋前。 老人不在,依然是每天例行的去拣破烂换钱。 林乐与许月绮只好在这里等着老人,一边聊天。聊着聊着,许月绮把胸中藏了很久的疑问提出来:“阿乐,你为什么要帮他们,难道只因为他是你的老师?我不信,你不是那样的人。” 林乐目前的形象忠厚老实,却不表示他的行为处事也真的厚道。两人相交半月,换做普通人,多半不会注意到。 偏偏许月绮却是因为自己对林乐的特殊感觉,甚至有心动感觉,自然而然的会注意他。况且,两人天天在一起工作,从林乐的处事中,自可看出一些。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人?”不知为什么,林乐觉得这样的聊天真的很舒服,忍不住反问。 许月绮想了想,掰手指数:“那天,你去倒开水,小王请你帮他倒一杯,你冲人家笑笑就没理。还有一次,后勤部送货过来,叫你签收,你也没理人家。” “第一,那天小王并没有说请,他说的是喂,而且,很不客气。第二,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后勤部送来的货箱底有的是破烂二手货,想必他们捞了不少。”林乐倒不是在解释,更多的,只是享受这个聊天的过程。只是他很不明白,为什么以前自己没想过与许月绮像这样聊天,而是非要跟她上床:“他们做的是什么,我又何必应和讨好。” 许月绮抿嘴轻笑不已,后勤部那一套,她自然也很明白。只不过上次许月绮不在,才改为林乐签收。而小王,却是工作起来,一贯都不会理。她记得有一次老板经过,小王也是没抬头就那么要人家帮忙。 她解释得轻松明白,林乐却呆住了。 有的人眼睛去看世界,看到的是金钱权力和美人,看到自己没有那些东西,看到自己不比别人差,得到的却比别人少。 有的人,用心去看世界,看到的是金钱和权力及美人背后,那流淌的血泪,看到自己不适合那些东西,看到自己与别人的差距。 有人会抱怨,有人会满足。还有的人,他们什么都得到了,却总是假装自己一无所有。有的人一无所有,却假装拥有世界。 有一部非常不出名的影片《缘分有TaKeII》,里面的女主角起初很讨厌男主角,因为她亲眼看到男主角很懒很坏。然而当时间逆流,她才渐渐发现事实并非自己亲眼看到的。 眼睛通常很少欺骗人,可一旦产生欺骗,那就是根深蒂固的,难以扭转的。 林乐默然,原来自己以为人家对自己出言不逊或是不礼貌,也许未必就是真的。只是,那又如何才能看得到。也许……他悠悠喟然叹息,也许自己的某些行事风格真的要改变。 许月绮似乎感受着身旁的林乐有些微妙的变化,凝视着他,却是察觉不到到底是什么样的变化。只是,突然间觉得自己距离林乐很远很远。 “不如这样,先打电话给医院,让他们派车过来把人带走,等一下你陪他们去医院,我在这里等。”突然出现的冷场让林乐迅速做出了反应。 许月绮默默的应了一下,忍不住从侧面观察林乐。其实她很矛盾,对林乐的特殊感觉加上刹那的动心,其实这些都足够让一个二十六岁,但没有谈过恋爱的女人有足够的想像力。只不过,在她眼里,林乐与那魔鬼太像了,像得她都觉得如果与林乐在一起,会不会太…… 太什么,她没有想下去。可是,先前刹那的距离感,却又让她产生了犹疑,使得她的热情似乎稍稍的降下来。 林乐却在想着另一件事,本来早就应该了解,只是因为去北京而暂时的忽略了。他拨通了梅裳的电话:“阿裳,有没有人来找人问话,关于生日会上的事。” 梅裳的答案是没有,林乐微微皱起的眉头舒展开。也许以前的乐少没太深的心机,虽然被篡夺了公司。但那显然不表示他也没有心计。 那天他就揣测那两英雄男有一定的身份背景,自然的,不是有钱,就是有权,或者有势。 他亲自下的手,自然知道那英雄男起码断了五根骨头,而这英雄男无论背景如何,多半都不会忍气吞声。既没有警察问话,那多半就可以肯定,那人不是官宦子弟,这样的善后会容易许多。 没有太久,救护车来了。 医护人员抬着担架下来,看着这污水横行的地方呆了呆,然后才小心的跑过来。许月绮在一旁指挥:“是我打给你们的,人就在里面。” 把张书铭和他的母亲都抬上车,许月绮也跟着上了车,然后看了林乐一眼,做了个放心的嘴型。 点燃一只普通的中南海,林乐只吸了一口,就被呛得猛咳嗽,摇了摇头。 很多事的发展通常与计划都背道而驰,获得许月绮原谅的事,就渐渐的超出了他的掌握。尤其是当他们之间,越来越暧昧。 或者,不如现在就直接向她坦白?林乐并不是太喜欢弯弯道道的手段。只不过,他也深刻认识到,要是直接坦白,多半许月绮会怒得要命,要他的命。 “良心,很久没跟你聊天了,出来聊聊吧。” 世界静止,良心出现在他眼前:“你想聊什么?” “如果我现在坦白,请求得到许月绮的原谅,她会原谅我吗?”不等良心回答,他就苦笑不已:“换作是我,只会因为被欺骗而想杀人。” “如果你想说话,我可以听着。如果你想我安慰你,那我可以告诉你,不要灰心。”良心笑了笑:“你当初或者都是朝着容易的选,其实不一定,有的可能会很难到一辈子也完成不了,有的可能会简单到你说句对不起就成了。比如,刘奔。” 林乐呆住,恨不得给自己一耳光,对呀,当初为什么不选刘奔,不然那真的就容易太多了。只是现在埋怨已是来之不及了,不过,在轮回中,他和刘奔一直都是最要好的朋友,自然不会选到他。 “你可以先难的,后易的。先易的,后难的。或者一边难一边易……”良心微笑:“都是你的选择,总是要完成的。” “字数不是这样骗的……”林乐无奈之极:“那我想问,如果,只是如果……如果我和许月绮在一起,算不算她原谅我了?” “在没有坦白身份前,不算。”良心似乎从来都不会遮掩一下自己的话,直接得让林乐很不痛快:“如果你不爱她,又和她在一起,那算不算伤害她?” 林乐当场呆立,他没有想过。 良心挥挥手,带走了绝对静止,留下了动态世界。 没有太久,林乐满腹苦味,等来了老人。 在他与老人一道离开这里之前,走过一条巷子,一个身影掠过他的眼中…… 第十八章 【医院的荒唐闹剧】 ****** “乐少,你这次来亲自过来,一定要好好玩玩。” “胡说,我是来视察的,视察自己的公司,看看下面的人有没有偷懒!”或者是坐飞机有些疲倦,乐少伸了个大大的懒腰,钻进车。 “是是,我们非常欢迎乐少来视察企业,现在像乐少这样为员工着想的老板可越来越少了。而且,乐少的制药公司可是救活了咱们一个县的人呀,大恩人!”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在副驾驶座猛的改口大拍马屁,只是眉宇间却藏着挥之不去的阴影。 这县城自然不是什么贫困县,乐少的制药厂放在这里,对县里面的财政有好处,这是自然。可若说救活一个县,那马屁未免拍得太不结实了,没准能摔死人。 乐少倒不是喜欢四处跑的人,只不过,在京城呆久了,总是难免有些无聊。这次,他便只带着张安等寥寥几人,说是来视察公司的情况,其实是张安推荐说这里的农家乐颇有风味,然后才过来体验一下生活。 望着乐少闭着眼睛,张安立刻向这与他有些熟悉的刘先昆摆摆手,示意乐少要休息,莫要吵着他。 待得到了县里的三星级酒店,乐少站在大门口乐道:“想不到一年没见,就多了间酒店,还挺像样子的。国际大酒店?为什么不叫宇宙超级无敌星空大酒店!” 刘先昆急忙卑微的笑着解释:“这下乡人哪会取什么好名字,觉得有气势就叫了。要不,乐少你帮着改一个,肯定生意兴隆,到时老板还不把乐少当祖宗一样供着。” “别来这套,我对做人家祖宗没兴趣。”乐少走进酒店,行李自然有人帮着拿:“我先睡一会,不要来烦我,哪来就哪呆着去。” 这……刘先昆立刻呆住了,张安冷眼瞧着他,明知此人定然有事相求,也没主动去问。乐少自然也是瞧出了,只是此类的事,向来他都避讳,很少亲自插手。张安之所以留下来,自然就是要从刘先昆这里弄明白。 刘先昆又何尝不知,只是这到底是自己有求于人。与其跟不太熟悉的乐少说,还不如跟熟悉一些的张安提提,有张安推波助澜,希望可能大了很多。 他也煞是果断,寻了个隐秘的所在,立刻敬酒:“张哥啊,这次兄弟我可算是栽了,你可千万得拉兄弟一把。”张安年纪虽比他小,叫起张哥,他也没丝毫脸红。 张安碰了碰杯,把杯中五粮液一口喝掉:“你说来听听。”张安也精明,不见兔子不撒鹰。他之前为乐少办事,来这县城几次,一来二去收了这刘先昆一些好处,他再借乐少名头跑跑,刘先昆这才升了局长。 原来这刘先昆升任本县卫生局长以来,倒也是挺想努力做些成效出来,大刀阔斧的提了些政策。不想,这却触及了某些人的利益,这也就罢了。 偏偏他刘先昆犯下一个错误,收了人家的钱,办错了一件事,导致几条人命都没了。这一来,那些对头立刻逼上门来。 眼下,能保他的人不多,在他认识,并且能搭上关系的,也就只有这乐少了。 张安听完冷笑不已:“你倒大方,这就叫好心办坏事,你懂不懂。这件事,除非能把乐少伺候好了,不然他肯定不会理,多少人等着,他还能在乎你一个小小的县卫生局长。” 刘先昆倒也不急,只道这是讨价还价,手指比划了一下:“兄弟,这数,成不成。要是事办成了,肯定少不了你的那份。” 张安却也不笨,当初借着乐少名头扶这家伙一把,乐少便是知道了,多半笑笑就过了。可锦上添花的事,大家都乐见其成,这雪中送碳,就难免被碳给染上黑。到那时,他可吃不了兜着走。这其中的利害关系,他看得明白。 于是,他轻蔑的摇摇手:“乐少还缺那几个钱?钱这个字,在他面前,莫要再提。” 这刘先昆立刻懵了,不提钱,他又还有什么可以给乐少的。这张安也不想刘先昆落马,落了自己的面子,帮着出注意。 想了半天,张安的一句话倒是提醒了刘先昆:“乐少对钱不是那么的在乎,倒是女人,要是有个漂亮女人,那就好办多了。要有气质的,特别的,不俗的。” 刘先昆有个极为漂亮的老婆,只是这事知道的人不多,看见她老婆的也少。要不是晓得张安不知道他老婆什么样,多半他会以为张安是故意的。 刘先昆想了想,自己老婆还正好适合这些条件。他娶了老婆好几年,一直都不愿老婆出去做事,就是不想被人闲话长短。可这刘先昆却是极是热衷官场,况且,这次的事若摆不平,那不但没了事业,很可能在落井下石之下连性命都保不住。 犹豫了一下,他便将这事与张安一说,张安顿时惊住了。当下两人便直接去了刘先昆家,看了他老婆一眼。张安立刻就肯定,只要伺候好,这事一定成。 张安回去之后,将这事一提,乐少立刻也给惊住了:“人才啊,这他都舍得,果然是人才。” 张安却只觉得人才不人才是个屁,他只觉得腿脖子抖得慌,生怕哪天被这刘先昆给卖了。 乐少也不急于一时,玩了两天回到县城,刘先昆就鬼鬼祟祟的找到张安:“事情办成了,我老婆答应了。” 乐少喜欢女人,却不喜欢强迫的。为此,刘先昆不得不先去说服他老婆,不然乐少可不会答应。 人才!张安佩服不已,这样的事都能说服老婆。要是给刘先昆一个大喇叭,没准能把月球上的嫦娥仙子给骗下来。 当夜,乐少就到了刘先昆家作客。 刘先昆的老婆叫柳绿棠,年约二十七八,虽有了个五岁的小孩,皮肤却是白皙照人,身材依然丰满撩人。更加难得的是,不但温柔可人。举手投足间,她还有一种媚入骨髓的风情。 乐少喝了一会茶,刘先昆带着老婆进去一会,然后脸色难看的抱着孩子走出来:“乐少,你可以进去了。就是我老婆性格内向保守,所以我擅作主张给了她一点药助兴。”见乐少迷惑的看着自己,刘先昆解释:“她同意的。” 乐少嘿嘿一笑,进了房里,果然见着柳绿棠激|情难当的在床上半裸露着身子呻吟不已…… 而此刻张安与刘先昆却在馆子里喝酒,喝着一会,张安心中一动:“你女儿呢?” 那五岁大的小孩子无聊之下,兴许是想妈妈了,加上距离家又不远,就自己往家走。拿钥匙开了大门,直接来到妈妈的房间,顿时惊呆了:“坏人,不许打妈妈……” “妈的……”乐少很少这样不爽,但他的确非常不痛快。正在爽着的时候突然发生这样的事,弄得他兴趣都没了,叫上张安:“我们回酒店。” 刘先昆大惊,拉住张安:“那我的事?” 乐少有时倒也不是完全不讲道理,虽然事情没办完整。但总归是用了,自然也就帮了刘先昆一把…… ****** 那女人勾起了林乐的回忆,其实后来的事情,他就完全不知道了。只是偶尔想起过,随即又丢到一旁没再去理会。 《一生所爱》的铃声响起,林乐接通电话,电话里传来许月绮急躁的声音:“医院不肯收人,你快来。” 林乐挑挑眉毛:“老人家,我们走快几步!” 来到医院的时候,许月绮正在几个保安的拖拽下努力挣扎,愤怒大喊:“你们是医生,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黑社会,还有没有良知!” 人们麻木的看着这一幕,或者,在医院里这样的场面太常见到了。 林乐勃然大怒,冲上前去,一脚踢飞一个保安,抄起角落里的垃圾桶一通乱砸。这几个保安当下便被打翻在地上,林乐怒极,更是毫不留手,一脚一脚往他们身上的痛处踢。这几个保安只觉痛入骨髓,惨叫声令人心中毛骨悚然。 许月绮从地上爬起来,在身后抱住林乐:“阿乐,不要打,住手,你想打死人吗?”最后这声大吼,总算让林乐停下来。 拍拍衣服,林乐转身看着许月绮,略微平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来医院的人各有各的不幸,但是发生类似的事多半只有一种不幸,多半只犯了一个错——没钱。 许月绮自然不会随身携带自己的存折,便是有,医院也不会买帐。而她偏偏又不知道七十三万那个账户,即便知道,手头上也没卡可刷。 没交钱,医院自然就不予安排。不予安排就罢了,还说了一句:“交钱就入住,没交钱,就只能住在走廊里。” 也不知那护士什么心态,或者跟男朋友吵架了,或者因为没钱卖某种化妆品,或者因为自己喜欢的衣服被人买走了。她只让人把老人和张书铭向地上一扔,如同扔垃圾一样…… 这样的态度立刻激怒了许月绮,于是,一切就发生了。 林乐冷冷一笑,问明白是哪个护士,然后把七十三万那张卡给了许月绮,让她去取钱。许月绮不明他的意思,也还是去了。 林乐望着躺在地上呻吟不已的保安,再看了看那个脸色煞白的护士,大步上前,抡圆了胳膊照着她的脸抽过去。 啪的一声响亮而清脆,护士像是在表演特技一样飞了半圈,然后落在地上,一动不动,竟被打得晕了过去。 这医院的医护人员却不少,先前见林乐打保安便不敢插手。见护士挨打,顿作兔死狐悲状涌了过来:“你怎么打人,你什么素质,我们医院不欢迎你这种素质低下的人。” “我已经报警了,你肯定逃不掉,你打人你完蛋了!”这是恐吓的。 好在医院旁边总是有银行,没多久,许月绮气喘吁吁的赶过来,还提着一个袋子,袋子里全是红色的钞票。林乐一把拿过袋子,拿着一叠钱对着这帮医生护士砸过去:“一万块一耳光,谁打!”他指着那晕倒的护士。 这帮医生见过财大气粗的,却没见过财大气粗还那么嚣张的。 这时,一个白袍的挤进来:“这位先生,这样不太好吧。我是这里的副院长你有什么要求,可以跟我们提呀。” 林乐听若未闻,再拿出几叠钱砸出去:“五万一耳光,值了吧。还不肯?你们真贪。” 这些医护人员要说不心动,那绝对是放屁。只不过,当着大家的面到底是不太好意思。而且,林乐的动作太快,快得他们都没什么反应了。 “我打,我打!”那护士突然跳起,拣起地上的钱,狠狠的给了自己几耳光。 许月绮瞠目结舌,这这这太荒唐了。 远远的听到警笛声,林乐讽刺一笑,拿着一大叠钱砸到那群保安身上:“我有没有打你们,说!” 看到这些钱,保安立刻动手抢了起来,嘴上大呼小叫:“没有没有,是我们练习对打的时候伤着的。” 林乐用力一挥,袋子飞到空中破开,鲜红的金钱顿时散得漫天都是:“我有没有打人?” “没有!” 在场面混乱之极的抢钱中,一股声音洪流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一个震耳欲聋的巨响。 林乐蓦然转身,望着彻底傻眼的许月绮,拉着她的手,从一群目瞪口呆的警察身旁穿过! 林乐嘴角泛起一缕讥笑,食指直直指着惊呆住的副院长:“我要看到病人躺在最好的病房……” “立刻!” 一张银行卡准确无误的飞到了副院长手里…… ***** 本章完全是不爽在医院的遭遇……我也有过一次不愉快的遭遇,所以在这里发泄一下。 第十九章 【神人啊】 许月绮不是舍不得七十三万,只是,嚣张得接近狂妄的态度,以及那肆无忌惮的行事,还有那荒唐而混乱的场面,都使得她一直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 可能因为小市民见到警察总是战战兢兢,所以林乐以绝对强硬姿态堵住所有人的嘴,这倒不希罕。许月绮显然没看到,林乐之所以不愿意与警察发生密切关系,更多的,是不想被人抓住把柄。 正如大家所想,雪中送碳之所以感动人,就是因为希罕。而落井下石,则是人人都乐意为之。林乐不想自己被抓住把柄,然后被人踩在脚下。 走得老远老远,到了夜市坐下,然后叫了些吃的:“老板,给我来碗牛肉面,越辣越好。小月,你要吃点什么?” 许月绮浑身一个激灵,从那深深的愕然中醒过来:“啊,哦……跟他一样。”林乐哑然失笑,向老板挥手:“她的只放一点辣椒。” 毫不掩饰的盯着林乐打量,许月绮目光中那份淡淡的奇特光芒始终闪烁:“你今天很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没什么不一样,莫非我脸上开花了。”林乐微笑着摸摸脸:“好像没有花,可能我变帅,让你惊讶了。” “我万万想不到,你竟然会做出那样……”许月绮顿了顿,思索该用什么样的词来描述:“疯狂?荒唐?张扬?那一点都不像你。” 林乐微叹,刚才那一办倒是爽得很,可现在不免有些后悔又把乐少以前的风格给带了出来。他自然不是忧心被许月绮察觉,而是渐渐感到,自己真的很有必要改变一下某些作风。正如张书铭等等,伤害,总在不知不觉中做出。 只不过,人总是如此,人人都认为了解自己,以为对着镜子照一照就知道自己是谁了。其实,他们看到的多半只是那层可怜的表皮。而林乐,多半也是如此,他知道有些事不该去做,但乐少遗留下的本性使他不假思索的做了,做完,他才隐隐感到后悔。 “其实我也很不喜欢医院的医生护士们,但这样做,始终太过分了。”许月绮有一句话没有讲出来,林乐的做法,对那些人的尊严造成的伤害将是无法弥补的。 走到今天,年纪不小的许月绮对男朋友的要求并不是太高,甚至对于绝大多数人都很有利。至少,经历乐少事件后,许月绮不太喜欢有钱人。 只不过,头几年没人敢追,这两年便是有人追,偏偏她又毫无感觉。唯一有感觉的便是林乐,可是,林乐偏偏又屡次做出她相当反感的事。 是的,许月绮现在想一想,便越来越反感当时林乐在医院中的态度。纵使她有一万个知道林乐是在为她出气,可那种手段,她一点都不欣赏一点都不喜欢。 最要命的是,渐渐的,她发现,林乐并不是表面形象体现出来的那样的忠厚老实。 林乐呼噜呼噜的三几下把面吃得精光,再把汤喝得咕噜作响,放下碗,喉咙里便仿佛喷出了火焰一样,颇为粗鲁:“爽!” 似乎没怎么看着许月绮,他突然蹦出一句话:“你开始讨厌我了!”乐少从不考虑他人感受,自然缺少敏锐的玲珑心,林乐不缺。 “不是,不是!”许月绮慌忙解释:“不是讨厌,只是觉得那样不好。” 林乐苦笑,女人呀女人,为什么总是读不懂。付了钱,点上一只香烟,拉着她慢慢散步,沉吟道:“小月,你可能不知道,做好人真的很难,有些事,我想改,但那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手中传来温热的感觉,许月绮心中有些慌,却不知自己在慌些什么,只是低着头看着脚尖应了一下。林乐握紧她的手:“忘了这件事,不要再想它谈它。其实,我一直有一件事想要对你坦白。” 许月绮猛的抬起头,夜色下她的红脸并不清晰,被柔柔的光照射着,竟有如圣女般圣洁。见林乐的眼睛迥然盯着自己,大感羞怯,心跳如雷。 “我……”林乐突然有些后悔,或者,现在还不是很好的时机?可现在若不说,难道真的要到会伤害她的时候再说吗? 许月绮的脸上布满绯红,像新娘子的红盖头一样,在这夜晚的暧昧光线下,一切都变出了情调。亦不知是害怕还是渴望,见林乐迟疑着张口似不好意思说,她按捺住那激荡的心情,温热的手堵住了林乐的嘴,温柔而羞怯的声音低低的:“我知道!” “你知道?”林乐大惊,见许月绮 超升 第 6 部分阅读 是害羞,顿时哭笑不得,犹豫害人呀。 这时,正是情绪激动时,若是此刻分辨,那么伤害恐怕会是最大的。林乐,苦笑着放弃了坦白的打算,好不容易攒起的勇气消散得无影无踪。 天意弄人,而且专弄人菊花…… 似乎因为林乐先前的“告白”,医院的事许月绮早抛到了脑后,剩下的是那甜蜜的滋味不住在心头浮现。只不过,林乐却仿佛呆到除了拉拉小手就不懂别的亲热举动了,这让许月绮颇为羞恼的暗骂笨蛋。 送她到了租房的楼下,林乐转身便欲离开,许月绮忽然叫住他:“阿乐,你不想上去坐坐吗?” 林乐暗叫不好,许月绮这昔日的冰山美女怎会变得如此热情。自然,他想不到,正是因为呆瓜的表现,赢得了许月绮的欢欣——放做其他男人,多半早就忍不住有若干的要求了。 见林乐傻傻的样子,许月绮心中暗自不快,只觉这人似乎在感情上笨得要命。不过,她能如此主动邀请一下,就大概是她所能做到的极限了。 房子很大,而且装修得相当漂亮,林乐颇有些吃惊。心想以许月绮现在的薪水,大概是租不起这房的吧。 许月绮大概知道,或者不如习惯了大家的类似问题,笑着为他拿了瓶营养快线:“梅裳的房子,以前帮过她一个小小的忙,所以房租很少,等于白住。” “营养快线?”林乐瞪着手里的饮料,无奈的还回去:“给我杯水就可以了。”那么女人的东西,他才不喝。 “我和阿裳都没有带男人回来过,所以这里没准备别的……”许月绮微感歉意的笑了笑,倒了杯水,然后脱掉鞋坐在林乐身旁。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又是暧昧迷情的深夜,本就很容易发生点什么。尤其许月绮似乎并不打算拒绝他做点什么,或者,不如说她既然邀请林乐上来,多半就准备让关系有更进一步的发展。 许月绮的腿和脚都保养得甚好,白皙如玉一般,细细的望去,多半恋脚癖会狂恋。林乐只瞧了两眼,便端坐不动。 旖旎的分子像春药一样飘荡在空气中,林乐却如道行极深的高僧,眼观鼻鼻观心,很有点打算修炼成仙的意味。 正在这时,窗外的天空一道霹雳电光砸下来,雷鸣般的炸响足以惊醒若干陷入沉睡的人们。没多久,雨水便稀里哗啦的倾盆而止…… 林乐苦笑,连老天爷似乎都想要玉成好事吗?他无奈的瞧着许月绮:“雨很大……” “是呀,雨很大!” “那么大雨,今晚我就不走了,留下来陪你。” “你坏,坏死了……” 以上纯属虚构,如有雷同,林乐概不负责。 想起来很美,实际上,许月绮却从来都不是那么随便的女人。再加上林乐也根本无心与她发生点什么,自然就逃离了那里。 他现在正在雨中,举着一把女式白雨伞,拦住了匆忙过往的的士。上了车,轻轻叹息,这事,又变得复杂了…… 这一夜似乎又成为了许月绮与他的新起点,从这晚起,许月绮似乎已经开始把他当做了男朋友。自然,赢来了无数飞镖。 美女愿为自己的女朋友,从任何角度来看,显然都是一件身心愉快的事。只不过,当事人并不这样以为,这对他甚至是种痛苦的折磨。 然而,林乐没想到,自己随意的操作,将一万元在短短十来天中变成七十三万的事,早已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 恒海证券,一名工作人员正在查阅电脑上的交易纪录,另一个账户的纪录却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立刻调出这些纪录,很快就把所有的交易纪录浏览完,嘴巴渐渐合不拢,激动得跳起来:“神人啊!” “怎么了?”八卦燃烧的同事们冲过来。 “你们看这个户头的纪录,大概是在半个月前开始交易,到前天为止。一万块钱,不到半个月,就变成了七十多万。最夸张的是,几乎每一次都有着最大收益。”这名工作人员兴奋到不行,很有些高山仰止的意味。 同事们围上来,交易纪录上果然再清楚不过的纪录着。这账户除了前两天是交易股票,后来都是买卖权证。权证风险远胜股票,收益自然也是远远大于。更离谱的是,这账户到第十天就有了六十万,后来几天只出手过一次而已。 那亦就是说,这户头所有者,在十天之能赚到百分之六千的超级收益。这在这些证券工作人员眼里,自然是犹如神一样的人物。 “去工作,盯紧一点!”交易部经理神出鬼没的出现在他们身后,喝叫几声,这些人顿时一哄而散。经理走上前:“什么好东西那么精彩。” “王经理……”工作人员向经理点头致意,然后神色兴奋的指着电脑:“我发现一个户头的交易非常特别……” 五分钟之后,王经理神色中充满喜悦,拿着一叠刚打印出来的打印纸直接来到总经理办公室:“杨总,我发现了这个。” 杨总略胖,但显得颇精神,拿过打印纸浏览了一下,顿时拍案而起:“人才呀……等等!”他的喜悦一闪而过,顿了顿:“不过,只有十来天的交易纪录,而且资金那么少,恐怕不见得就像我们想的。” 王经理笑笑:“杨总,话不是那么说的,不论是狗屎运还是别的原因。起码,他目前的表现值得,万一真是高手,那我们就赚了。只要他操作下去,肯定瞒不了太久,到时别的公司一下手,不管他是真是假,哪还有我们的份。” “而且……十天,只有十天他就获得了六十倍的回报,这恐怕很难用其他的东西来衡量。”王经理和杨总都很清楚,十天六十倍的回报是什么意义,尽管他们都明白是因为起点低回报才会显得那么高,可小小的一万块,没有被庞大的市场吞掉,反而有如此成绩,那简直就是神迹。 “好!”杨总动心了:“想办法尽快找到他,一定要请他加入我们公司。”(放心,林乐不会跟股票发生什么关系) 第二十章 【我,原谅你】 人活着,总是有这有那的麻烦缠身。越是有才的人,麻烦就是来得大越是来得多。 林乐自然不知道,证券公司正在求贤若渴。即便知道了,多半也不会放在眼里,虽然他不是传说中神秘的股神,但也不用担心他被人给拆穿了。 毕竟,他在无数次的轮回中,未来十二年的变化,几乎都在掌握中。正是因此,所以他从来都不在乎钱,只因为他随时都可以弄得到超乎想像的金钱。 唉!要是钱真的可以解决一切,那就太好了。他,走在去找张絮瑶的路上,忍不住YY。 只不过,他又想到,要是钱真可以解决一切。相信良心不会让自己那么轻易的获得金钱,总是如此的,要做一件事,并不总是那么容易,尤其是一件看起来在刻意为难一个人的事。 想着,忍不住把良心给召出来:“良心,你说,要是我忘了一些赚钱的方法,你可以告诉我吗?” 良心笑笑,想了想:“别的很难说,但证券方面,我就算告诉你,也没问题。反正,你记得的东西,已经足够了。” “没趣!”林乐郁郁的挥别良心,自言自语:“总是乐意帮这种我完全不需要的忙,有意义吗?” 张絮瑶不是上海人,亦不是北京人。想想,林乐突然想不起了,到底小蛮是哪里的人,似乎是江南一带吧。印象中,小蛮讲话总是软绵绵的,让他十分之受不了。 在他的脑海里,关于小蛮的记忆不少。又或者,小蛮为他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林乐不知道,但他依稀记得小蛮勉强算是自己交的第一个女朋友,那时,自己似乎只有十七或是十八岁。 小蛮是他对她的昵称,因为她有时显得颇为野性,又偶尔有些可爱的野蛮女友式的劲头。一路的回忆,令得林乐来到小蛮的家门外的时候,已经满脸都是温馨的微笑了。 可能,不论什么事,放到日后再回忆,都会变得美好。只因为,心境不同,自然理解不同。 小蛮住的地方是很旧的那种上海式房子,林乐想不到小蛮为什么会在上海出现。 轻轻的敲了敲门,房子里静静的,过了一会,才听到嗒嗒的拖鞋声,咔啦一声,门开了。 一张苍白而瘦削的脸,,便连那嘴唇都似乎有些发白。眼神黯淡无光,带着一丝灰光的干枯头发很随意的用橡皮筋扎着,显得有些乱。 这不是印象中的小蛮,小蛮应该是…… 白嫩而不失红润的光洁脸蛋,乐少有一次戏言可以在上面溜冰。那丰润的红唇从不化妆,因为小蛮总是很有自信的缩在他怀中亲吻他的嘴唇。 小蛮的眼神应该是,自信而又黑白分明,就仿佛能看到人心深处一样。每每有了折腾人的想法,就会忍不住转几圈,被乐少看穿后就瞪得他心痒痒,然后一起玩亲亲游戏。 还有,还有那又黑又亮的柔顺秀发。那时,小蛮最得意的就是自己的秀发,每周起码去做三次头发。而且,她说过,她超级喜欢刘德华,想做刘德华心目中“一头乌黑的秀发”的最佳情人。所以,她说只要一天没嫁人,头发就一直会保护好。 这不应该是小蛮,小蛮不是那样的。 十七八岁是一个青春正美的岁数,乐少也忍不住为自己带来了一份,也是到现在为止唯一的一份纯真式的感情。虽然乐少从来都没有爱过小蛮,但是,或许他是喜欢过的。 可印象中那最美丽的小蛮,一夜之间,却突然变了,变得林乐几乎不认识她。完全无法与昔日美丽而纯真的小蛮对照在一起。 就像是用水晶堆积起来的一尊神,只要人轻轻在下面碰一下,这神就轰然倒塌,然后摔得粉碎。 林乐分明听到什么破碎的声音,他静静的凝视着她,从黑框眼镜从凝视,却不知自己的眼神从炙热再到失望,甚至于一丝丝的绝望。 难道一切都要这样变吗?从好的,变成不好的,从不好的,变成糟糕的。没有最糟,只有更糟。 “你错了,还有不好的变成好的,而这正是你在做的事。”良心的声音不知从哪里传来,竟有些惆怅。 事过境迁,指的不止是事,也许更适合用来描述人的变化。 就在林乐的心深深下沉之时,小蛮诧异的看着这人的眼神和脸色变化,就像认识她。她想不到自己认识这样的人,见他呆了片刻不言不语,出言提醒:“你找谁?” 美好的,终于,还是不再回来。 林乐满怀怅然,凝视着小蛮:“还记得我吗?小蛮……” 张絮瑶抓住铁门的手突然变得很紧很紧,甚至有种能把铁杆握断的错觉。她怔怔的望着眼前的陌生人,在他的身上找到了那个人的影子,只是,脸色却更白更灰,嘴唇几乎被牙齿咬破。她一字一句的艰难说,用掉一生的能量,语气却显得平静:“你来做什么!” “叙旧,见见老朋友!”林乐指指房中:“可以进去再谈吗?” 小蛮盯着他,似乎想要在他的脸上找到答案。半晌后,铁门开了,伴随着一个冷冷的声音:“进来吧。” 沙发不大,而且有些坏了,坐进去陷得很深。林乐起身坐到一张椅子上,这才舒服了一些,小蛮孱弱的搬过一张凳子,就坐在他的对面。 林乐观察了一下房子,房子有些破损的地方,又老气,却有些阴森的感觉。而且,房子里的家私也相当的破旧,看起来环境不是很好。当他的目光移到一面墙上,顿时呆住了。 “我结婚了!”小蛮顺着他的目光望去,冷冷的说了这一句,只是若要细心品尝,自然能察觉到另一种复杂情绪。 墙上,是一张大大的婚纱照。拍摄的技术并不太好,照片中小蛮温柔而幸福的偎依在一个男人身上。林乐微感吃味,心中一酸,随即便笑了:“你老公不像刘德华。” 小蛮一愣,想起了过去,那次她说如果嫁不了刘德华,就一定嫁个像刘德华的。现在看来,真的很幼稚,人常常都不是自己选择,而是被环境逼着选择。 林乐只觉有些尴尬,不知老情人们见面是不是都是如此。他轻轻咳嗽一声,凝望着小蛮:“你的身体……好像不太好!”方才他见小蛮搬凳子都很疲惫,猜的。 想起了过去的美好,小蛮的冷淡挥去不少,带着了丝丝点点的心情:“生了场大病,之后就一直不死不活的,幸好我老公没嫌弃我,不然真是死了都没人要。” 听起来,林乐总觉得这是在影射自己,苦笑,不知是辩解还是找话题:“其实我也不太好,我家……” “我在新闻上看到了!”小蛮打断了他的话,又变得冷漠而难以接近:“你来找我做什么,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我现在在上海,找了份工作……”见小蛮眼中的惊讶与讽刺,他不禁再次苦笑:“人要活着,总要做些什么。而且,我现在不止为自己活,还是为了两个家庭而活着。” “我……我只是想来看看你,看看你现在过得怎样。”环顾一周,林乐喟然叹息,想要把求原谅的话讲出口。事到临头,才发现原来不是那么容易。一个男人,总是不太愿意否定自己。 提到家,小蛮面容间浮现了一缕淡淡的笑,这是见到她以来,首次展露笑容,却不是为了林乐:“我很好,从来没有任何时候像现在那么好。见到你,就不好了!” “我知道!”林乐苦涩的笑了笑,女人有了老公就不再需要朋友了,况且,他们也许还不算朋友:“你放心,我不会走进你的生活,也不会骚扰你的生活。我只是想……” 小蛮没有再像以前那样捏着拳头娇嗔的打他,可她的眼神,却让林乐觉得很疼也很痛。迟疑了半天,他咬牙道出了生平第一次企求原谅的话:“我希望你能原谅我。”顿了顿,这话说出去以后,他有种异样的舒坦,就像是很早很早前就渴望说。又好像一块石头压着他,话一出口,石头就不见了:“不,不是希望,而是请求。” 小蛮瞠目结舌,盯着林乐半天,突然哈哈大笑,笑声竟让林乐感觉到其中的一丝愤怒。笑声骤然止住,小蛮似乎笑得肚子都疼了,笑得眼泪都掉了下来,似乎这是天底下最滑稽的事:“你乐少也会求人?你求我?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对哦,我忘了,你已经不是有权有势的乐少了。” 看着小蛮笑得弯下腰,看着她笑得不住擦眼泪,林乐不自觉的有种心酸难受的感觉,总觉得这是装出来的,不是真的。 “我知道,我知道!”事情永远如此,就像一个包子,人们以为不好吃。当吃了第一口,才发现再吃下去也多半不是什么坏事。林乐就是如此,当开了口,接下来的话就顺畅了太多:“我当初是喜欢你的,只是年少无知,不懂得珍惜,所以又和别人搞在一起。我知道,我伤害了你,现在,我来,就是请求你原谅我。” “无论我当初做过什么,现在,我都很真诚的站在你面前,求你的原谅!我真的渴望得到你的原谅。” 小蛮渐渐的不笑了,拭掉泪水,讥笑的瞧着林乐。见到他非常一本正经的凝视着自己,在他的眼睛里,小蛮看到的不是以前熟悉的乐少,而是另一个完全不一样的,有些沧桑有些平静的林乐。她内心仿佛翻起了惊涛骇浪,凝目对着林乐。 良久……小蛮嘴角绽放出美丽得眩目的笑:“我,原谅你!过去的一切,都在我嫁人那天起,全都应该被扫掉了。” “谢谢!”林乐凝重的弯下腰,向小蛮欠欠身:“为了表达我的内疚与歉意,我愿满足你一个心愿。” “心愿?!”小蛮喃喃自语,缓缓闭上眼睛,流下一滴眼泪。像是从梦中醒来:“我现在唯一的心愿就是,永远,永远都不要再来骚扰我和我的生活。” 林乐默然立于原地,一口应下:“我答应你!永远不会出现在你的生活里。” 走到小蛮面前,他此刻真的有种冲动,想要把小蛮搂在怀中,轻声的安慰她。但他不能,他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从怀中取出一张纸片,放在小蛮捏得紧紧的手中:“不要拒绝,这是我欠你的。” 做完这一切,他走到门口,突然回身,凝望了她最后一眼:“真的对不起!” 与一个正在进门的男人擦肩而过,林乐再没有回首一眼。 小蛮把这纸片捏得紧紧的,怔怔望着那背影那身形。直到进来的这个男人温柔的摸了摸她充满泪水的眼角,为她擦掉即将掉在地上的泪,发出了关怀的声音:“瑶瑶,怎么了。” 小蛮,只属于一个人。 瑶瑶紧紧握着这双粗糙的大手,在这里找到了温暖:“他,就是林乐。” ***** 今天才知道一件事,两名军人在扑救火灾中丧生,还有七八名军人受伤。今天,正是将英雄送去火葬的日子。 走在街上,会看到,数百上千米的道路两排全是为英雄送行的人们。 原本很感动! 但站在人群中,我才发现,很多很多人是政府发动的,每个学校都被通知到带人去送行。而剩下的,很多都是去看热闹的,说着笑着。 悲哀的是,当我感动过后,我发现自己也是看热闹的人之一…… 对不起。 第二十一章 【群殴】 “小蛮,祝你幸福美满!” 仅仅只是擦肩而过的瞬间,林乐已经看到那个男人便是婚纱照上面的男人。他低声自语着离开了这里,也离开了一段过去。 深深的吐了口气,林乐始终有些压抑的心开始跃动。无论过程如何的难受,他都完成了一次道歉,求得了一次原谅。 “良心,我这次算是成功的吗?”林乐想起良心,只有他才可以确定,这次到底有没有成功,到底有没有得到小蛮的原谅。 “成功与否,你难道没有自己的判断?”良心反问一句:“这样的事本来就很唯心,若是你感到没有成功,那么纵使别人对你说一万次原谅你,又有什么意义?” 细细品着这句话,林乐轻松笑笑。小蛮,果然是最容易原谅他的,他没有选错第一个开口的人。 不过,他也知道,接下来的,定然会很艰难。不要紧,因为他有信心。 乐极生悲通常是一句很有指导意义的成语。 突然间,从暗黄的路灯下窜出十余人,凶狠的直接抡着家伙扑上来,闷着脑袋就冲着林乐一阵乱挥。 林乐突然从天堂掉进地狱,心中一转,立刻狂奔向另一方。 这群人倒也没想到这家伙一言不发就跑,愣了愣立刻大吼一声:“追,打死那个王八蛋。” “大、大、大哥……打、打死、人不、不、不太好吧!”一个闷头闷脑的闷小子提着一根棍子跑在后面,转头望着那一脸威风的大哥。 等到他的话说完,大哥已经跑出十来米。这闷小子提着木棍,也追了上去,嘴上不甘示弱的大喊:“打、打他狗日的!”很难得的说了句比较齐整的话。 一边狂奔,一边在身上摸索,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投掷的暗器。摸了一会,林乐无奈的发现自己只有再跑下去。回首一看,当前一人也许在学校里练过长跑,居然领先其他人一大截。 林乐眼睛一亮,跑着跑着,脚尖一扭,身体斜斜转了两圈,成功消去惯性,竟然原地煞车。然后,林乐嘿嘿一笑,看了一眼那个正打算紧急刹车的家伙,横腿一扫,正中这厮的小腿骨。 啪的一声,顿时来了个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还止不住惯性,滑出去几米。 林乐跳起来,冲上前去在这家伙头上猛踢两脚,把这厮给踢晕。捡起棍子,居然是铁管。他嘿嘿一笑,站着不动,试着抡了抡铁管,眯着眼睛瞧着怒吼着冲过来的敌人们,眼见他们越来越近。林乐忽然弯下腰,抡了抡铁管…… 呼的一下……铁管旋转着飞出,当头那人惊骇望着铁管飞向自己的双腿,想要躲开,却不如这铁管飞来的速度。 咔嚓一声脆响,这人惨叫一声,身子扑倒在地,抱着小腿痛苦不已。 林乐阴恻恻一笑,再次跑开…… 如法炮制一番,这些人数渐渐的少了下来,等到只剩下六七个的时候。林乐突然再次停下来,那当大哥的大吼一声:“他妈的,又想玩那一招,大爷今天不干你个菊花开,我就不回家吃饭了。” 大哥招呼着其他人小心翼翼的冲上去,很快,他就发现今晚不但没饭吃,搞不好被干菊花开的就是他自己。 只是目瞪口呆的望着林乐左闪右避,偶尔挨了两下也像是完全不痛似的。反观他的手下,被棍子打到身上,立刻就发出鬼哭狼嚎的惨叫声,甚至还有个痛得直叫妈妈:“妈呀,痛死我了……” 这是理所当然的,林乐故意选的就是自己挨了不是太痛的地方来承受避不开的,而他打人,却是只冲着痛的地方打。 眼见三两下被打翻在地上惨叫,这大哥额头滴下蚕豆大的汗珠,颤声道:“你别乱来,我是兰台公司的人,你要是敢动我,下场会很惨。” “大大大哥,我打打打电话报警!”先前那闷小子累得狂吐舌头,坐在一旁休息,拿出手机要报警。 “打你妈,你他妈的怎么不打到监狱,还不快帮我拦住他!”大哥突然发现自己还有手下,顿时发飙了,一边吼着,人却是疯狂向后跑。 林乐不屑一笑,扬扬手,手里的棍子飞到大哥后脑勺,砰的一下,当场便干脆的倒下了。 “啊……我我我晕了……”闷小子拿着手机呆看着大哥倒下,突然眼睛翻白,口吐白沫躺在地上。 人才呀!林乐佩服极了,这闷小子说倒就倒,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演得出来的。虽然有点小聪明,但也有点笨,不然怎么会在这时候装昏迷。 走上前去踢了踢这闷小子:“你不起来,我就打你。” 闷小子像弹簧一样飞速弹起身:“大大大哥,你你说的,别骗骗我!” 林乐向他勾勾手指,闷小子郁郁跟在后面。来到大哥面前,踢了几下,把他给踢醒,林乐微笑盯着他的眼睛:“通常别人骂我什么,我就怎么对人。你想想刚才骂了我什么,再想想我会怎么对你。” 大哥立刻就想到菊花长菊花短了,脸色像青椒般生动得很,捂住屁股惊恐的看着变身采草大盗的林乐:“你你你,淫贼你想怎么样……” “大大大哥,你不要学学学我……”闷小子在一旁郁闷的插嘴。 林乐好气又好笑:“说吧,谁让你来的。” “打死我也不说!”大哥还挺有地下党气质的,挺了挺干瘪的胸膛。 “好,那我就打死你!棍子,拿来!”后一句,林乐却是对闷小子说的。 “我说!” “不给棍棍棍子!” 林乐笑笑,原来大哥只是在剽窃《甲方乙方》。他盯着闷小子:“不给我就打你!” “打我我我也不给,你你会打打他。”闷小子很费力的说完这句话,流了一头的汗。 “你倒很有义气啊!”林乐脚尖一挑,棍子跳到手里,抡抡。 闷小子更怕,退了退:“不不不是义气,他他是……” “日,你狗日的闭嘴!”大哥忍不住破口大骂,谄媚着解释:“他是想说,我是他邻居,我带他来上海混饭吃,都是一起的,不是义气。” “哦?”林乐饶有兴致的盯着这两人,脑海里浮现一个念头:“你们是哪里的人,出来多久了?什么名字?” 提到这,大哥和闷小子就满脸沮丧,见闷小子要开口,大哥一声日你娘的闭嘴,马上谄媚看着林乐说出了他想知道的。 大哥的名字居然真叫大哥,只不过,是龙达哥,而闷小子龙达明和龙达哥一样,都是从下乡出来打工的。龙达哥年纪大龙达名十来岁,早些年便出来了,来到上海后实在没混头,最后莫名其妙的加入了一伙人。去年过年,回到家乡去,在龙达明家人请求下,把他给带了出来混口饭吃。 有意思,太有意思了!林乐眯着眼睛想了想,悠然道:“你们喜欢现在的生活吗?” “王八才才喜欢。”龙达明居然抢在前面先说了,一脸委屈的看着年纪比他大了十来岁的兄弟:“我我我又不想吃吃吃牢饭。” 见林乐的目光移到自己面前,龙达哥满脸郁闷:“兄弟,不是我想混,都好几十的人了,哪能老这样下去。可我没路子呀,不做这个,回家种地又不甘心呐。” 林乐嘴角微微上翘,随手将棍子丢掉:“有份工作,月薪一万起,你们谁想做。” 这龙达哥虽不是太聪明,可一点眼色总还是会看的,立刻就弹起来,激动得浑身都在颤抖:“老板,只要不是杀人放火,你说往东,我们绝不走西边。”旁边的龙达明正在眼睛发亮,掰着手指,只依稀听到老婆什么的。 可惜,林乐什么都信,就是信不过誓言。他也没多说,瞟了龙达哥一眼,龙达哥立刻知趣的迎上来低声说:“老板,这事要从头说。你知道兰台公司吗?” “一边走一边说!”林乐摆摆手,兰台公司他没听过,听龙达哥的话,倒有点像是黑社会。 黑社会……在轮回里为了寻刺激,他做过几次。不过,没有一次是活着收场。有一次他赚了大量的钱,然后肆无忌惮的在美国大搞什么黑社会,结果还不到半年就被FBI给逮走了。 他们在这里打了半天,到现在还没有警察出现,倒也希奇。 说穿了也没什么希奇的,林乐本就不太愿招惹警察,所以带着这帮人在这几条偏僻的巷子里兜圈。在这里,自然比较难以被发现,便是发现了,也未必敢报警。 半天后,林乐终于知道兰台公司到底是什么东西了。 兰台是一间保安公司,说穿了,就是黑社会打手之流。只不过,黑社会也要与时并进嘛,就做了个公司,也堂皇的挂个牌子,算是有点半漂白的意思。可私下,打架什么的还是照旧。 兰台只是一间打手公司罢了,上头还有一个仙台集团。仙台集团的事,阿达和阿明不知道,林乐却刚好知道一些。仙台集团确切的说,的确也算是很有一定规模的黑社会,只不过,这些年来漂白得也七七八八。自然的,以前留下来的作风依然存在,所以总是需要一些打手去做事。 这次阿达和阿明,就是奉命前来给林乐一个深刻的教训,比如打断他一双腿一双手。只不过,前几天林乐先是去了北京,他们找不到人。 林乐轻轻一笑,看来,自己当初还真是得罪了一个不小的人物咯。 眼睛缓缓的眯成一条缝…… 第二十二章 【何方神圣】 “妈,我回来了!” 黄琬思正在虔诚的念经,为儿子祈祷,每天林乐回来晚了,她总是会忍不住在小佛像前念佛保佑儿子。现在听到儿子的声音,立刻起身,没有再理会佛像。如果真有佛,一定会很不痛快吧。 “乐乐,坐着,我给你盛一碗南瓜汤!”黄琬思开心的对林乐说了一句,立刻进了厨房,一会就捧着一大碗汤出来,把林乐给惊吓到了。 “妈,那么大碗!对了,菲菲呢?”林乐的目光在房子里扫了扫便猜到菲菲还没有回来。 黄颍菲原本在学校就安排了宿舍,只是因为与林乐斗气而一直没有在学校留宿。最近暂时解决了与林乐的斗气,与表哥的关系亲近了很多。如此一来,她今晚来电说在学校留宿。 林乐若有所思:“那样也好,在学校里,她可以认识更多的朋友。” 亲眼看着林乐咕噜咕噜把香甜的南瓜汤一饮而尽,黄琬思自豪的摸着林乐的脑袋笑了。从不会做菜,到现在能够解决家里吃饭等问题,她学得也够快了。 “乐乐,有件事……”黄琬思犹豫了一下,不知该不该说:“我想出去工作,你觉得呢!”见儿子惊讶看着自己,她解释:“该学的,我都学会做了。天天闷在家里,我都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了。” 这事林乐有些挠头,他理解妈妈闷在家里会很难受。而且,闲着没事,就会想起过去,想起过去就会心中难过。他不想妈妈难过,只不过,他也不是太同意:“妈,是不是因为我和菲菲没有陪你。我们以后每天都抽很多时间来陪你,好不好?至于你出去工作的事,下次再说。” 并非林乐不为妈妈着想,一来这事的确有些棘手,或者危险。第二,妈妈都若干年没有工作了,又能做些什么呢? 想了想,他抱着妈妈的手臂,拖长了声音:“妈,不如有空你在家先休息,无聊就学点东西。我和菲菲会抽时间陪你的,我才舍不得你出去辛苦工作,我们又不是没钱。对了,最近我突然喜欢上东坡肘子,下次做给我吃吧。还有,鲈鱼。” 黄琬思吃惊的看着林乐:“你以前不是不太爱吃肉吗?什么时候不但连油腻的肉吃了,连最讨厌的鱼也开始吃了。” 乐少喜欢女人,因此特别注意自己的身体。极讨厌油腻的食品,尤其爱吃绿色蔬菜。至于鱼类,乐少并非不喜欢,只不过,乐少没什么耐性,偏偏吃鱼,又是最需要耐性的…… “妈,你都越来越漂亮了,我当然也会变。”林乐把妈妈的手放在自己腿上,然后轻轻的为妈妈按摩。摸到那渐渐出现的粗糙,他忍不住心中一酸,强笑:“该不会因为猪肉涨价,所以妈你不愿意做给我吃吧。” 按完两只手,林乐扶着妈妈的美肩:“妈,一直以来都是你为我,今天我来为你按摩一下。说不定,将来我能靠这门手艺混口饭吃呢。” “你是把妈妈当试验品了。”黄琬思嗔怪的瞪了儿子一眼,顺从的掉转背,打横坐在沙发上。 林乐的按摩手法不专业呀,没有最烂,只有更烂。偏偏黄琬思却觉得很舒服,心中美美的暖暖的。或者,只因为这是儿子在为她按摩…… 云之韵的工作在林乐眼里是极为乏味的,偏生他还不得不继续干下去。点上一支香烟,拉开易拉罐,深深吸了口烟,再喝了口可乐,满脑子都是烦恼:“这要怎么做。” 许月绮看着他,顿时惊住:“你一边抽烟一边喝可乐?” 林乐迷惑:“怎么了,我又不喜欢喝营养快线……” 许月绮呃了一下,有种堵住的感觉。她一样很烦恼,她的烦恼来自林乐。教了林乐有相当一段时间了,可似乎林乐再也没有表现过上次的“灵感”,几乎没有任何的进步可言,失望的盯着他:“我现在都开始怀疑,你是不是没有这方面的天赋。” “你知道,天赋每个人都有,只不过,很多人运气糟糕在一直没有找到。即使知道,也未必能够有机会运用自己的天赋。”林乐最近突然有点迷上了良心式的微笑,总觉得这样的微笑,似乎真有它存在的意义:“通常没机会发挥天赋的人,就只能做做苦力,就像我现在在干的。” 许月绮抿嘴轻笑:“那你的天赋是什么?”其实,她的心中有些担忧,担忧林乐不到三个月就得被炒熟。那一来,她与林乐就不得不分开了。 “我的天赋……”林乐轻笑:“就是发掘别人的天赋,你别不信,总有一天证实给你看。” 《一生所爱》响起,其实林乐并不太理解这首歌的深刻,只是纯粹听了之后觉得很感伤很忧郁。他喜欢这些感觉,因为只有这才会令他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感觉到自己与乐少的最大不同。 阿达的声音从电话中钻到林乐耳中:“老板,昨天我回去试探着问了一下,你猜我听到什么……” 阿达昨天回到兰台公司之后,伤病满营让兰台老总颇为吃惊。阿达趁机向兰台老总表示了自己的不满,再稍微的试探了一下,便立刻得到了林乐想要的。 事情并不复杂,虽然听起来似乎有些复杂。 如果大家没忘记,那就一定记得生日会上被林乐打爆的英雄男。英雄男的确不是官场子弟,却与仙台集团有关系,是仙台集团董事长的表哥的儿子。 不过,仙台集团上上下下倒也没把董事长表哥的儿子太放在眼里,听到他挨揍,也只是随意的从兰台保安公司派了其中相当弱的阿达等人前来教训一下林乐。 “果然是他!”林乐眯着眼睛挂掉电话。 许月绮依稀觉得这个表情相当印象深刻,却想不起来:“怎么,发生什么事?” “一点小事,不必在意。”林乐笑笑,来到许月绮身旁,忽闻得一阵芬芳入鼻,忍不住赞:“好香,是什么?” 话一出口,见许月绮脸上微红,便知不对。许月绮见他闭嘴不言,心中满是幽怨:呆子! 冷场片刻,许月绮思路飘到天涯海角,只在心中想以眼下的工作来看,林乐到了月底恐怕就要丢掉这份工作了。最幸运的,恐怕也会被打会原形,这一来,他们又该怎么办。 换做别的情侣,自然不会如此想。只是看官们想必也明白两人间是女有意,男无心。偏偏平日工作外,林乐又很少找她一起。许月绮自然难免想,一旦两人再失去工作上的便利,只怕两人间的关系会淡掉。 许月绮如此美丽动人,按说是不愁没人追求。只是她却不太喜欢有钱人,普通人通常又有些高山仰止,不太敢于追求。即便有追求的,她也未必会有感觉,更莫说喜欢。 而她如今,已是快要二十七岁的女人了,却连一次恋爱都没有过,私心里岂会没有想法。只觉难得遇着一个像林乐这样令她动心的,自然要学会抓紧。 其实男人女人往往如此,总是会错过自己的最爱,组成家庭的往往不会是自己的最爱。然而,没有这样的失去过,即便两个彼此是最爱的男女结婚了,也难免不懂珍惜,彼此生出龌龊后,最终分手了事。 恒海证券公司,始终在关注着某个账户的工作人员慌忙扶了扶眼镜,把这次的交易纪录打印出来:“神人再次出手,五百万变成一千三百万。” 说完,其他同事围过来,眼里只剩下闪烁的感叹号,议论纷纷,这到底是何方神圣呀。 飞一样奔向王经理办公室,把打印纸递给经理。王经理扫眼一瞧,嘴里的香烟掉在腿上,把裤子烧穿一个窟窿,然后被烫着才跳起来,直奔总经理办公室:“杨总,你看!” 惊……权证既是风险极大,回报自然也极高。这点回报率也未必算是强到逆天,但有了先前的交易成绩铺垫,这足够使任何证券公司为之震惊了。杨总把手里的笔猛的一扔:“查到了没有?” 一人猛冲进办公室,还不待杨总呵斥,便兴奋的大声喊:“查到了,这户头没做任何的掩饰,户主叫许月绮……” “我们走!”杨总挥手,像是在现场指挥三大战役,豪迈惊人:“一定要抢在别人前头。” 杨总与王经理一路漂移,杀到云之韵公司这栋大楼下,杨总正要上去,王经理劝:“还是在下面等,我们还不清楚这人的脾气,万一搞砸,那就得不偿失了。” 杨总闻言点头,从善如流:“有道理,我们就在下面等!” 好在他们来的时间本亦在下午,没有等太久,便见到照片上的女人与一个戴着黑框眼睛,头发简直能遮住眼睛的男人一道出来。 杨总与王经理对照一下,交换一个眼神,就是她了。 王经理下了车,杨总想想,觉得只是王经理上似乎显得不够诚意,也立刻下了车,来到两人面前:“许月绮小姐,我们恒海证券公司的,能不能和你谈谈。” 许月绮吓了一跳,林乐却是心中一怔,恍然大悟,暗暗责备自己当初没想起隐藏得深一点——可当初他又怎会想到,小小的一万块也能引起证券公司的注意。 想了想,林乐冲呆住的许月绮眨眼笑笑:“我过去等你!” 许月绮好像明白了什么,又好像没明白。走了没几步,电话铃声响起,她接通电话,立刻传来林乐的声音:“小月,听我说。记得七十三万那个户头吗?当初我是用你的资料开的户……” 许月绮还是不太明白,回头看了背对着他们的林乐,看不清他的动作。又听电话中传来一阵解释,然后,对金融一窍不通的她,才似乎明白一万变成七十三万,而又一次失败都没有,每次收益都超过百分之百的证券投资有什么意义。 “他们一定是来邀请你加入他们公司的,你和他们打打太极,千万不要说出我。”林乐似乎想起什么:“对了,那账户里还有一千三百万,是刚才在公司我用五百万做的一次投资……” 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林乐将能够解释的,都向许月绮解释了一番。然后,他坐在一间星巴克里面 超升 第 7 部分阅读 发愁,做股神可能很好玩。不过,做过十次一百次之后,那就一点都不好玩了。 想了想,他似乎想到什么,嘴角泛起一缕奇特的笑…… ***** 建了个【书友释疑贴】,大家可去看看。 第二十三章 【欲念】 我们知道,当一件事看起来很顺利的时候,通常也就是出意外的时候。 杨总和王经理见到许月绮的时候,颇为吃惊她的美丽,也不自觉的松了口气。因为他们在许月绮的脸上,分明写满了诧异,这足够说明他们走在所有证券公司前面了。 更令他们兴奋的是,许月绮没有拒绝和他们谈谈。这,使他们产生一种误解,或者许月绮也不会拒绝加入恒海。 自然的,误解终究是误解,正如我们可以把老虎误解为小猫。但老虎多半不会产生类似的误解,而会干脆利落的一口吞掉倒霉鬼。 杨总开门见闪:“许小姐,我是恒海证券公司的总经理杨舍。首先,我们要向你道歉,我们查阅了你的交易纪录。”见许月绮没有生气的迹象,他又继续说:“正是因为了解到你的交易纪录,所以我们非常高兴的发现了一位证券天才,这就是你。” “当然,我的来意,想必许小姐已经猜到了。”杨舍笑笑:“我想邀请许小姐来恒海任职,像许小姐这样的天才,不做这行实在太可惜了。” 许月绮心中却在整理着方才林乐所说,忽然生出怀疑,林乐的证券买卖既然如此竟准,那为什么他不亲自出面?还来不及细想,杨总的一番话立刻让她把怀疑暂时丢开,温和的笑了笑:“谢谢杨总的抬爱,其实,我不太懂证券,是见到朋友买,所以我也试着买着玩。能有那样的成绩,我也没想到。” 杨总和王经理开始觉得自己就是那个被老虎吞掉的倒霉孩子,不懂证券,那怎么可能:“许小姐说笑了,如果你不懂,太阳底下懂的人就没几个了。” 许月绮无奈,她是真正的不懂啊,甚至连一万变成七十三万也只惊讶了一下:“请相信我,我真的不懂,就只是随意买买的。” 努力解释之后,杨总和王经理瞠目结舌,真的不懂?这世界太神奇了,不懂也能创造如此神奇的成绩? “不如,你们回去想清楚,然后再考虑是不是找我。”许月绮费了很大力气,才勉强让两人半信半疑,无奈得紧,真想把林乐给丢出去算了。 两人深受打击的离开了,一个不懂证券的也能做得比他们这些专业的好。难道越专业,就越不行?如果真是如此,天地多半得掉个位置。 许月绮找到林乐,柳眉竖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阿乐你要不说清楚,就不许你回家!” “那我不回家了,去你家,如何?”林乐嘻嘻笑着。 “懒得理你,嬉皮笑脸!”许月绮有点害羞,连忙责备几句掩饰自己的情绪。 到许月绮住处,打开门,就听到里面传来一个脆脆的声音:“月姐,你和林乐最近有没有更密切的发展?” 许月绮又羞又恼,冲进屋,林乐一见屋里便惊住了。 梅裳身上是一套非常贴身的练舞服,娇小的身材突出而又火辣得要命。只不过,令林乐吃惊的是屋子中间那根钢管,梅裳一边说着一边绕着钢管做一些性感撩人的动作……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钢管舞? 林乐额头全是汗,钢管舞他不是没欣赏过,赤裸的,身材和相貌胜过梅裳的,他都欣赏过。只不过,梅裳练钢管舞,就好像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居然是杀猪匠,总是显得怪异。 “专业啊!”林乐古怪的声音听起来倒有些像是有些暧昧,被许月绮恨恨瞪了一眼。 “啊?”梅裳猛的听到男人声音,顺着钢管转到正面:“哦……月姐,你带男人来这里了呢。我们当初的约定,可不是这样的。” 暧昧的目光在两人间扫荡,梅裳嘻笑:“不过,没所谓,林乐虽然坏了一点,但他帮过我,我就勉为其难的允许了吧。还有,我在的时候,能不能不要……”可爱的眼睛眨了眨。 许月绮一张嫩脸早被梅裳暧昧得通红,一把抓住她,有意无意的阻挡了林乐投向梅裳的目光,把梅裳推到卧室里:“先穿上衣服再说。” “哼……说得我好像没穿衣服似的!”卧室里,梅裳不服的叫嚷着,换好衣服出来,却不见了许月绮和林乐。狡黠一笑,悄悄走到许月绮的卧室门口,支起耳朵想要偷听! 门突然打开,林乐似笑非笑的盯着她。梅裳小脸一红,耳朵抖了抖,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肚子好饿,口好渴,又没人可怜我。唉,只好下去吃,我一顿饭可是会吃半小时呢。” 见她装得一副无辜的神情,又做老气横秋状的踱着步子走出门口,林乐眼里满满的全是笑意。待到她出了门,他才转身笑:“阿裳总是那么开心好玩吗?” 提起梅裳,许月绮也忍不住开心的笑了:“是呀,从我认识她以来,她就是这样,永远都没有烦恼,永远都是那么快乐。”顿了顿,想起自己的怀疑,连忙娇嗔:“你不要妄想转移话题。” 想起梅裳抖耳朵的画面,林乐忍不住觉得有趣,试着挤脸,耳朵纹丝不动。心想这招,多半是梅裳的绝学呀,偷学多不好。其实,多半是因为他学不会。 沉吟片刻,林乐决定现在不急着坦白:“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可以为你解释。” “好呀,我就是听你解释!”许月绮现在倒不急了,笑吟吟的倒卧在床上,撑着头,侧着身子凝视着林乐。在他的身上,到底有多少秘密,她真的很想知道。 女人都是八卦狂,尤其难忍喜欢的男人对自己隐瞒,多半就是这种爱好在作祟。相信爱情无秘密的男人多半有点浪漫主义和理想主义,却不知要是真把秘密说了,多半收到的是一句分手,再不然也存了龌龊。有句话挺有道理,任何真相到了八十岁再说。即便如此,多半八十老太太也会气得几天不做饭以示惩罚。 “其实我可以解释的不多!”似乎看出许月绮的想法,林乐苦笑,如果非要解释清楚,那他的身份多半也隐藏不住。如此一来,他多半会被揍得跟猪头一样,然后再被切零了做叉烧。 沉吟片刻,林乐无奈解释:“其实我知道这些是有原因的,至于具体的原因,现在我还不能告诉你。不论如何,我知道该怎么买卖证券!这是我现在唯一可以给你的解释。” 许月绮凝望着林乐:“那你又怎么解释今天下午的事,你为什么不表明自己?” 林乐开始感到头疼了:“我不想出面自然有我的理由!” “你的理由一定又不能说!”许月绮的目光中已然带着了点点的怨气。 坐在床沿,林乐搅尽脑汁,真想现在就坦白算了。只不过,想和做,从来都不是一体的。有的人想变得很cGX,有的人想变得很比尔大能,有的人又想把林乐宰了零售。可多半这些事都不太会实现,通常只会哀怨的发出感慨:“这东西,我真想拥有啊!” 不同的是,有些想变得cGX,就会开始像《三十六计之偷天换日》里的梁家辉一样苦练小JJ,再或者去韩国整个容先。有的人想变得比尔大能,就会辍学创业。 想和做是一对兄弟,缺了前者,就没有想像力,只会卖力。而缺了后者,多半就会变身网络小说作者。 林乐无言以对,微微叹息,满怀歉意:“对不起,小月,我真的很想告诉你。但是,现在真的不是时机。时机一到,我自然会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你。” 许月绮坐起身,就在林乐身边,看了看林乐的脸和他的眼睛,突然心中一跳,轻轻咬唇:“那是什么时候?” 林乐眼帘垂下,他的心态可以不在乎女人,身体却不太容易做到。又不是木头人,和一个成熟美丽的大美女坐在床上,岂会没有半点动静。 努力克制自己的身体欲望,他知道一旦与许月绮发生什么,事情只会向更糟发展。他只觉得口干得厉害,艰难的咽了咽,那淡淡的芳香始终不散:“我不可以出面,你愿意帮助我吗?” 许月绮似乎察觉到林乐的某些欲望,心脏跳不停,更是微微一阵颤抖,努力平静情绪,柔声道:“如果你真的需要,我自然会帮你。”说完,她脸色大红,只盼能钻进被子里死都不要露面。 如果是别的男人,听到这句多半会以为是性暗示,因而狂性大发。林乐却知道,许月绮是一个相当保守的女人,如果他真的扑过去,多半与禽兽没分别了。尽管性事,常常都是你情我愿。 “谢谢你!”林乐真诚的凝望着许月绮那带着一点迷雾般的眼睛,她的脸红得仿佛挤出鲜血,连天鹅般的颈项都变得一片绯红,分明就是羞到极点才会出现的诱人画面。 偏偏林乐又知道,许月绮表面上把自己包得严实,其实身材绝妙,该大的地方大,该细的地方细。身体欲望使得他顿时浮想联翩,不知不觉靠近了许月绮…… 许月绮紧张得浑身轻颤,低着头不敢直视林乐的眼睛,双手几乎不知应当摆在哪里。只隐约听到林乐喉咙里传来咕隆的吞咽声,这让她有种自己即将被林乐给吞掉的错觉。 正当林乐的粗重呼吸拍打在她的耳上,那种痒痒的感觉使得许月绮立刻浑身酥软,身不由己的倒在林乐怀中,眼睛早因害羞而闭上,却又留下一条小小的缝,偷看林乐。 就在许月绮以为一切都难以避免的时候,耳边传来一阵低低的吟唱:“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声音越念越快。 她顺着声音向上望去,林乐闭着眼睛,犹如一代高僧快速吟唱。突然间,林乐把正意乱情迷的许月绮往床上一推,跳起来飞一样向外奔跑,砰的一声…… “啊……”林乐跑的时候是闭着眼睛的,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方向稍有偏差已是来之不及,与门框碰撞出最惨痛的火花。当场便抱着脑袋,痛得怪声连连,还一边不忘了跑出房间,冲到洗手间! 许月绮一呆,随即窃笑不已,暗生甜蜜。 女人总是如此,你若要扑倒,女朋友多半不会拒绝。可若是你眼看能扑倒,然后又放弃了,女朋友多半会认为你是伟哥。 许月绮却与寻常女人有些不同,她观念保守。林乐这一放弃,她顿时松了一口气,又深以为林乐是尊重她的意愿。不论如何,林乐能在最后关头及时刹车,这足够让保守的许月绮更生出无尽好感。 用冷水淋了淋脸,他身体的欲念总算消退许多,不住强迫自己想其他的事,才渐渐的平息下来。 想着却是心中一动,忽然望着镜子得意一笑。 英雄男,这次,你有难了。 第二十四章 【未成年少女猥亵未成年少男】 “那……么快?” 与许月绮招呼一下,林乐生怕自己犯错误,匆匆忙忙的走了。到了楼下,方踏出电梯,便见梅裳亦是一脸惊容的瞧着自己。 “吓?”林乐在她小脸上一捏,哈哈大笑,避左而言右:“我走了,改天见!” “走?去哪里?我也去,正好闲得无聊,顺便帮月姐监视你有没有做坏事。”梅裳眼睛一亮,迅速想到了一个合不合理都不重要的理由。 想了想,林乐轻笑,拨通阿达的电话,约好地方:“还等什么,走吧。” “耶丝!”梅裳兴奋的握着小拳头一跳:“那么神秘,到底是什么东西,好不好玩……” 就算好人,也不是任着旁人来欺负的。 来到约定的地点,阿达和阿明早就在这里等着他了。林乐见到两人就觉得有意思,与两人打了个招呼,见两人目不转睛的盯着梅裳,满脸的迷醉,忍不住拍了一下桌子:“警察来了。” “啊,快闪!”阿达刷的一下站起来,跑出两步才醒悟过来,讪笑不已:“老板莫要开我的玩笑,这是你女朋友吧,太漂亮了,比电视上的泳装模特还要漂亮,看傻了。”他倒坦诚。 梅裳撇嘴,倒懒得去解释自己的身份,反而兴致勃勃:“有多漂亮?” 阿达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多嘴,说了不该说的话。阿明在一旁插嘴:“我我我见过最最漂亮的……”这句话说完,脖子也红了,不知是害羞的,还是说得艰难导致的。 “阿裳,想玩就不要插嘴。”林乐威胁的瞪了她一眼,哪知她一点都不怕,马上又瞪回来。无奈的对着这对堂兄弟说:“我要你们帮我做点事,事情倒不会太难。”说着,拿出大叠钱推出去:“预付你们三个月的薪水,这样可以安心为我做事了吧。” 阿明眼睛都变成了金色,喃喃自语:“有这些钱,可以回家盖房子娶媳妇了。”居然没有结巴,倒颇有些奇特。 “你小农意识,跟着老板有的是钱,对不对!”阿达的思维是有点奇怪,但不表示他真笨。起码,他知道跟林乐好处要大得多。前一句自然是骂阿明,后一句却是对着林乐说的。 想起一事,阿达有些为难:“我是很想跟你,不过,要从兰台辞职,可能不太容易。” 林乐沉吟片刻:“这事我可以一并为你们办了,但是我交代你们办的事,一定要办好。” 林乐的想法很简单,整整英雄男就算了。英雄男那样的人物,他还不至于放在眼里。小小的报复一下,就当是为自己寻个开心,也就算是了了这件事。 要想恶整一个人,总是有办法的。只不过,要把握住尺度,那便不太容易了。 听了林乐的计划,梅裳嘟嘴盯着林乐:“你这人太坏了,居然想要那么整人。不过……我喜欢,可不可以我一份。” 见林乐惊奇,梅裳睁大眼睛:“那个朱学贵烦得要命,在那个黄颍菲没来前,就追过我,缠得我好一段时间……” 按照梅裳的说法,朱学贵简直就是一头色猪,学校里每个长得漂亮的,几乎都前后追求过。自然难免也有女生觉得他帅气又多金,最终着了他的道。刚好其中一个还是她的朋友。 不过,按照梅裳的朋友定义,多半是只要认识,而且见过几次,说过几句,就算是朋友了。林乐实在很难相信她是想报复,更多的大概还是为了好玩吧。 交代了事情后,阿明和阿达走了,一边走着还一边把钱往兜里塞:“达哥,今早上看报纸,有人匿名捐献五百万给一个什么基金,怎么不是捐给我呢。那样我就可以回乡下盖大房子,娶漂亮媳妇了,像阿裳这样漂亮就好了。” “你小子成天就像着媳妇,人家阿裳是老板的女朋友,你小子可别胡思乱想!”这两人肯定没想到那么近的距离,说的话全都被听光了。 “听到了吗?人家想娶你。”林乐嘿嘿笑着摸了摸阿裳的小脸蛋:“你愿不愿意嫁。” 梅裳小小的脸红了一下,故做凶狠的瞪大眼睛,鼓着小嘴:“我才十七岁,我告你非礼猥亵未成年少女。” “吓?”林乐怕得浑身颤抖,更像是笑的:“不对吧,上次你才十八岁,现在又十七了。原来,你和人类进化不一样啊。” “我……一拳打死你!”梅裳呼嘿作声,顿时乒乓响。 玩闹一会,梅裳停下来,满脸严肃,严肃得很假:“你和月姐有没有那个……”见林乐不解,低声靠过去:“就是那个啦……” 燃烧吧,八卦之魂。 “哪个?”林乐觉得自己肯定是在扮演瞎子,或者聋子,一脸纯洁的问:“我可不可以告你猥亵未成年少男?” 不等梅裳跳起来挥舞双节棍,林乐就赶紧堆笑:“开玩笑,其实我是想问,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开心?” 梅裳气得挥挥手,鼓得脸蛋涨涨的:“为什么事不开心?我觉得你不开心,表面开心,心里不开心,其实开不开心是自己的事。” 被她一通开心绕得脑子都有点晕了,林乐在心中深深叹了口气,永堕轮回就像一座大山压着他。而他现在干的事,分明就是愚公移山。 梅裳亦有颗敏感的心,察觉到林乐的郁郁,却摸了摸林乐的脸,流露出怀念神色:“我以前也不开心,爸爸总是忙这忙那,妈妈每天就顾着购物和打麻将,剩下的时间也被爸爸占用了。我那时候真的很不开心,为什么人家有爸爸妈妈陪,为什么我就没有……” “所以,我就拼命的去学东西,学跳舞,学乐器!”林乐没想到梅裳也会有一段不为人知的过去:“直到有一天,我认识了一个舞蹈老师,她对说我,为什么要不开心?有什么是值得不开心的?” “世界上值得开心的事比不开心的事要多得太多了,水龙头一扭,水就来了,不用自己去挑水,这难道不值得开心?为电饭锅插上点下好水和米,饭就熟了,不用烧火弄得灰头土脸,这难道不值得开心?去哪里,不用走多远,上车上飞机,一会就到了,这难道不应该高兴?” “从那以后,我就只看得到快乐的事。”梅裳突然调皮的吐了吐舌头:“这段话,我代表我的舞蹈老师,送给你。” 一个因为车祸而失去腿的人只会觉得自己倒霉,但是,换个想法换个心情,他还没死,这不值得快乐吗。 细细的品尝,林乐觉得这是一种以前自己从未接触到的味道。他若有所思,仿佛得到了什么,眼前豁然开朗,看到另一扇门在缓缓的打开…… 梅裳是一个很……很特别的女孩,自从第一次见到梅裳,林乐就忍不住从心里喜欢。 自从那番关于快乐的谈话之后,他才明白,梅裳为什么会如此特别,他为什么一见就喜欢。因为这实在是一个很容易把快乐传染给别人的女孩,跟她走在一起,就会不自觉的变得心情大好。 有一种人,天生就有感染力,梅裳,就是这种人。 一切都是如此的美好,自从与那天梅裳谈话后,林乐接触到了无数次轮回也没有感受到和听到的东西,令得他从中获益良多。 正如某句话,如果非要失去什么,我宁愿笑待一切,当失去之后,我就看到了自己得到的,远远不是失去的能够比拟。 那天,林乐思索很久很久。以前的乐少,毫无疑问是不快乐的,不要问什么,不快乐有时候天生没有理由。 虽然表面上看来,林乐还是乐少,每一个认识他的人都会如此认为。 可林乐其实已经正在渐渐从乐少身上剥离出来,至少林乐知道,而我们也看到。 乐少是过去,林乐是现在和将来。 乐少是很黄很暴力的,林乐是很好很强大的(这句话纯粹恶搞)。 乐少失去了一切,而林乐在觉得自己应该收获到什么的时候,他认识了梅裳,听到了那番关于快乐的话。 他才默然察觉,原来,快乐正是自己的收获。 带着别样的心情,正在熟悉着这种全新的感觉,林乐一边帮妈妈按摩,一边看着电视屏幕:“妈,天天在家看电视,是不是很无聊?过些天,你要是喜欢,随便去做什么都可以。” 黄琬思惊喜的看着儿子,似乎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林乐哑然失笑,把妈妈按下去:“这算什么眼神,我又不是不理解你。只不过,前些日子总觉得不太合适罢了。” 狗屁的不太合适,林乐其实很无奈。莫以为林乐二十四岁,黄琬思就很老,其实看起来便如同三十岁正是成熟性感的美妇。 黄琬思漂亮美丽,这本不是坏事。坏就坏在黄琬思出去工作,以她的容貌与气质,只怕麻烦少不了。 不过,现在想想倒没什么所谓了。麻烦而已,他也不是太在乎。 黄琬思正在开心,新闻联播上面突然出现了一条新闻,一条令她浑身一震的新闻。 “今天前XX……因贪污受贿和买凶杀人等数项罪名,被高等人民法院判处以死刑,立即执行。今天XX省长出席了XX大桥通路仪式(N年没看新闻联播了)……” 黄琬思怔怔的望着电视机,拿着遥控疯狂的调频道,在播新闻的便稍稍停下,看看不是,便再调。 眼泪,已是不知不觉的滚落下来。 林乐黯然,望着妈妈像疯了一样,他心中难受,却又不愿意去阻止。或许,能哭总是好的。 啪……黄琬思将遥控器用力一扔,砸在墙壁上粉身碎骨,低头嘤嘤低泣。 林乐深深吸了一口气,揽住妈妈的肩:“妈,对不起,是我害了爸!” 并非他冷血,而是这样的场面,他已经经历了无数次,哭到已经没有眼泪了。 “乐乐,我不怪你,只怪自己没有把你教好。”黄琬思抽泣着抬头看着儿子,摸了摸那张与林远桐只有眼睛很像的脸,泪似珍珠:“我恨你爸,上次他为什么要骗我,他说……他说会活着出来的!” 悲凉的《一生所爱》响起,似乎音乐催化了妈妈的悲痛,无力的靠在儿子怀中,紧紧抓住儿子的手:“乐乐,不要离开妈妈,妈妈已经没了你爸,没了你大舅二舅还有外婆。如果再没了你,妈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妈,你放心,我一生都不会离开你!”林乐眼睛轻轻的眨着,渐渐的泛起了红色,恨恨的接通电话,是阿达打来的。 “老板,朱学贵……” “就算天掉下来,也是明天再说。” 现在,他要陪着妈妈。将来,也会…… 第二十五章 【潮喷】 “这几天你跟在朱学贵身边,看到了什么?” 几天前,林乐就让阿达想法子贴住朱学贵,本来只是想着跟踪。没想到,阿达居然还有点办法,居然成功的拿捏住朱学贵渴望显摆的心理,成功的打入敌人内部。如此一来,自然更加方便。 “这小子不是东西,祸害人啊。”大概觉得骂朱学贵变可摇身一变作为厚道人,阿达不遗余力的抨击那小子,恨恨说:“我们出来混的,有想法了最多就是去找妓女解决,玩NP都可以。这小子坏,太坏了,你们猜他有几个女人?” 梅裳鼓起嘴:“想不到啊,阿达你居然是那样的人……” “老天爷作证,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可也不会去祸害良家妇女。人家妓女出来做的,我们去捧场,那有什么。”阿达大急,似乎因为被梅裳小瞧了而愤然。 “别打岔……你继续说!”林乐恨不得一脚把喜欢在错误的事件错误的地点插上一句错误的话的梅裳踢飞。 阿达偷偷看了梅裳一眼,见她似乎很生气,连忙看向林乐:“你们肯定猜不到,要不是我聪明,叫阿明跟着,肯定也想不到。那小子,至少有三个女人,而且听他的口气还远远不止。” 阿达本来才贴着朱学贵不久,按说不太可能知道这些。不过,朱学贵却似乎很自信,很多事都没避开。即使偶尔避开,阿达也能悄悄的跟踪到或是猜出。 按照阿达得到的资料,朱学贵起码有三个女人,其中一个还是有老公的,另外两个,一个是学生,一个则是已经出来工作了。 梅裳气得在一旁咬牙切齿,不知一个人嘀咕些什么。如果林乐听到,多半会惊住,因为梅裳拿着一张纸巾恶狠狠的撕:“切了他,一定要切了他……” 女人啊女人。 “朱学贵最喜欢一套叫什么古的衣服,平时都爱穿。这两天拿去洗了,我已经找人去做一套同样的。”阿达想想,又补充:“那家伙不是东西,为了表示信任,还给我看了一张照片,是一张裸照。好像,就是那个已经结婚的女人。” 梅裳怒极,拿着吸管当做刀一样猛切个不停:“这种人太坏了,他一定是拿着人家的裸照胁迫,一定要把照片给拿回来。” 林乐也忍不住皱了皱眉头,这样没品的事朱学贵也干得出来? 现在还不到年中,他们当然不知道,到了年末,会有另一个没品的人和事爆发,俗称很黄很暴力。 见两人都是满脸激愤,林乐满肚子无奈:“现在把任务大致分配一下……” “我强烈要求,一定要好好的惩治那个坏人!”梅裳愤怒的鼓着小嘴,把吸管一丢以示决心。 “好吧,那就要稍微的修改一下了……” 朱学贵十分兴奋。 很显然,他绝对有理由兴奋,因为黄颍菲竟然答应和他吃顿饭。 早早的,他便打扮得犹如绅士一般在宿舍楼下等着,还捧着一束玫瑰。远远见到黄颍菲下楼,顿觉眼睛一亮,黄颍菲可比以前他的任何女人都漂亮几分,迎上去恭维:“菲菲,今天你真漂亮,有种跟平时不太一样的气质。” 黄颍菲冲他笑笑,之前因为刚到交大,不清楚朱学贵是什么样的人,所以还与他走得比较近。可是,后来便是没有林乐提醒,从室友那里得知的她自然就疏远了,要知道,她可是极讨厌这种花花公子。 走了不远,到了停车场,朱学贵来到一辆奔驰车前,绅士般的为黄颍菲开了门。上了车,冲司机说:“去凯旋餐厅。” “不了,我刚从国外回来,不想去西式餐厅!”黄颍菲眉头轻蹙,让人望而生怜:“我想找个地方去吃地道的小吃,你能带我去吗?” “能能能!”望着黄颍菲故意做出来的风情,朱学贵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知道哪里小吃最地道,现在就去。” 驾驶奔驰的司机居然是阿达,只见他裂嘴一笑:“是的!” 来到小吃街,下了车,黄颍菲回头看了一眼奔驰,眉头轻蹙:“我不喜欢这辆车紧跟着我们!” “你先走,等我的电话。”朱学贵立刻嘱托阿达。 黄颍菲目光流转,忽然指着一家店:“我喜欢生煎!” 朱学贵豪气万丈,挥挥手:“那就是这里。” 进了店,一个服务员热情的走过来招呼:“你你你们要吃点什什么?” “有什么好吃的,全都拿上来!”朱学贵豪迈得很,听起来倒像是在法国餐厅对服务员说把最好的鱼子酱拿一罐来。 见着他的钱包,黄颍菲眼睛一亮,像是发现了新大陆,惊呼:“你的钱包,是古奇的?能不能给我看看?” “来来来了,慢用!”结巴服务员走过来,把食物分别递到两人面前,给黄颍菲的,似乎又分量多了一些。 虽然朱学贵不太爱吃这些小吃,可美人就在眼前,又岂能没有一点表示,还边笑:“菲菲,今天你真美,连服务员给你的分量都比我的多!” 如果不多一点,怎么知道谁是谁的?黄颍菲抿嘴一笑,朱学贵却以为这笑是对自己而发,兽血立刻沸腾,盘算着等会的计划。 菲菲是从国外回来的,一定不介意去夜店。去了夜店,然后多喝一些酒……朱学贵不禁得意的笑出声来。 黄颍菲心中厌恶,表面上却是做惊讶状:“在想什么,想到笑出来?” 朱学贵冷汗急出,尴尬的解释:“没什么,能跟你一起出来,我现在想想都觉得幸运。” 难怪……黄颍菲倒有些佩服朱学贵了,明明笑得很淫贱,却还能理直气壮毫不脸红的张嘴就是一句赞美的话出来。再加上英俊,而又年少多金,多少女人会栽在他手上。 吃得一会,朱学贵只觉得肚子隐隐不太舒服,起初还不以为然。到得后来,腹中竟然发出了咕隆的翻腾声,倒像是悟空在他的肚子里翻天彻地一般。 哐一声响,朱学贵捂着肚子顶不住了,额头全是汗水,尴尬的向面露恶心的黄颍菲解释:“菲菲,我平时很少吃这些街头小吃,可能肠胃不习惯,所以……你等我,我先去下洗手间!” 话音刚落,朱学贵就嗖的一声离开坐位,抓住那结巴服务员:“厕所在哪?” “在在在那边,拐拐个弯就就向左左……”结巴服务员大惊失色。 朱学贵用尽了全身的力量夹住屁股,身子左右扭动,脸色涨得通红,姿势古怪得像是刚被人爆了菊花。还没听完,朱学贵就哀叹想要是等你说完,肛门都裂了。 一溜烟直奔结巴服务员所说的地方杀去,哪里又有什么厕所了,分明就是一个洗菜的地方。他呻吟着,抓住另一个服务员,声音像是从沼泽里冒出来的:“厕所在哪?” 朱学贵奔出几步,却才发现,大门竟被锁死。 肚子里的奔腾声渐渐变得壮观,朱学贵的脸已经开始从红往灰变了,再憋下去,他知道自己一定会肛爆。 用破纪录的百米速度冲刺跑开,两眼红得跟西班牙斗牛一样,不忘了刨刨蹄子,低着头打算撞开厕所门。 结巴服务员拿着一串钥匙出现了,开锁…… 天使呀! 朱学贵感动的挤出眼泪,多么好的人啊。他从未觉得男人有那么帅过,但现在,他真的觉得结巴服务员是天下最帅的最好的人,好得无法无天。 在同一条街的另一家店里,梅裳气愤的瞪了林乐一眼:“为什么要留厕所给他,像那样的人,死了也没人可惜。” “第一,他不是笨蛋,要真的不行,他也可以撞开门,情急之下什么事都有可能做得出来。”林乐竖起手指,再竖一根手指:“第二,本来是可以这样做的。但你们非要做得更绝一点更狠一点,我就不得不修改计划,仓促间没能完善也是理所当然。第三,如果这次太狠了,下次,他就很难中计了。” 梅裳的气消了一点,还是鼓起脸蛋强词夺理:“反正,反正我觉得可以再那个一点……咦,不吃了,想到就恶心!” 林乐悠然自得,他可是从一开始就觉得恶心,就一直没动过筷子。见梅裳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扔,他忍不住哈哈大笑。 “笑,再笑笑……”梅裳很凶猛的皱着可爱鼻子,拳头捏得咔咔响:“你很美吗,再笑。” 林乐还道梅裳力气极大,能把手捏出响声。定神一看,顿时放声大笑。 哪里是什么捏拳头的响声,这咔咔声分明就是她的左手不知什么时候把矿泉水瓶子拿着捏出来的…… 像旋风一样冲进厕所,把裤子扒下,朱学贵啊的叫了一声…… 比性事高潮还要让他爽的一种感觉…… 恍惚之间,他看见了尼加拉瓜大瀑布黄果树大瀑布,地球上宇宙间所有瀑布那倾流而下的画面。 看见了大草原上万马奔腾那种震撼与力量…… 朱学贵闭着眼睛,喘着粗气,发出了最痛快最舒畅最优美的呻吟…… 正如男人在妓女身上爽过之后,突然发现自己忘了戴套,更糟糕的是,对方似乎有病…… 朱学贵突然发现自己身上连指甲大的纸都没有,唯一有纸片的钱包也在外面…… 第二十六章 【人为导演的大戏】 人生最深刻的记忆,通常不是你以为最深刻的,而是别人以为最深刻的。仇恨,就是在这上面发展起来的。 当朱学贵察觉到自己人生中第一次到了厕所蹲下后,却发现没有一张纸片的事终于来临,他感动的想哭。然而,他知道如果真的什么都没有,多半真的会哭。 情急之下,在万般艰难的危机中,人是可以爆发自己平时并未拥有的能量。朱学贵突然间觉得自己小时候一定是喝了脑白金,或者是撒尿牛丸,这时候脑子里才会想到一个方法:“外面有人吗?” 他低声的叫喊,比做贼的还要心虚。哦,忘了,现在做贼的越来越专业,基本不太心虚了。确切的说,他比普通市民见到贼还要心虚的低声,只所以低喊,是因为他觉得可能有人在外面能听到。 朱学贵自然是不太清楚,不但厕所外面没有人,结巴服务员还正在外面与店老板不住向客人道歉:“对不起,本店有急事,今天暂不营业,请大家改天再来好吗。这顿,就当是我请的。” 黄颍菲却暂时还不能走,扫了桌子上这些盘盘碟碟一眼,叫其他服务员过来收拾掉。然后来到结巴服务员身前:“怎么样了?” 这辈子都很难亲眼见到,也很难面对面说上话的大美人就在眼前,结巴服务员结巴得更加严重:“他他他在在在里面喊喊……呵呵。”见黄颍菲果断的做手势让自己闭嘴,摸了摸脑袋,嘿嘿傻笑。 黄颍菲叹息不已,人与人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差距呢?结巴服务员自然便是阿明,阿明和乐少都是嘿嘿笑,阿明的笑却显得淳朴,乐少的笑却是显得一肚子坏水的坏笑。 黄颍菲这些天大约没回家几次,所以不太清楚林乐的笑容,现在经过良心的调教与梅裳的熏陶,已经变得有一定水平了。 没有太久,朱学贵满脸憔悴灰白,只恨不得捂住屁眼,像是被爆了菊花后的灿烂一样,哀怨而又软绵绵的走出了。 经过如此大劫,朱学贵只觉最可惜的是,在黄颍菲面前丢了脸,而且今天显然没可能再有节目了——他倒是很想,可惜,莫说别的,此刻便是有赤裸美女在面前,他多半也是有心无力。 只不过,朱学贵却还是来到黄颍菲面前坐下,刚坐下,就像被痔疮给打击了,刺痛一下,勉强笑:“菲菲,今天实在对不起,可能是吃坏了东西……”想了想,突然觉得眼前是个好机会,自己变成样,十个女人有九个多半都会认为自己丧失了杀伤力,如果能把她骗到家,那就:“不如,去我那里坐坐?” 黄颍菲自然没想到有人憔悴成这样都还在念着某些事,轻轻转动着天鹅般的颈项,红润的小嘴:“不了,我想回宿舍。” 可惜可惜!朱学贵可惜不已。 一道与黄颍菲出去,突然一个人冲过来,做摔倒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拉扯住朱学贵的衣服…… 最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 朱学贵的衣服裤子竟然在这一扯之下,咝咝几下,便犹如包扎的纸人一样四分五裂飞散而开。这画面,倒有些像朱学贵用内功震碎衣服,露出里面的劲装那种感觉。 唯一遗憾的是,没有人在一旁大喊一声好内功,而衣服碎开之后,也不是劲装打扮,而是一身皮肉本色…… 最要命的是,他竟然没有穿内裤,亦或者,内裤亦被撕下来了? 我日!太淫荡了,魔鬼筋肉人啊。街上无数人亲眼目睹到这个百年难得一见的场面,几乎个个都呻吟着在心中痛骂,又幸灾乐祸。自然,这些人多半都是在各种论坛上打屁的网友。 朱学贵大脑空白得像是传说中的放空术,低着头瞧着身体半秒钟之后,发出了人类极限的尖叫声,远远超越了三大高音的音域,甚至有只近一点的玻璃杯都裂开了。 坦白的说,朱学贵的身材不是那么的好,他显然没有像乐少那样为了持续的幸福而锻炼身体,肌肉松弛,略胖还有点小肚子。 当朱学贵的衣服四分五裂的同时,结巴服务员悄悄跑出来,看准了地方,跑上前去一抄,拿住一件东西,然后若无其事的走开几步,将东西交给另一人。 那人绕了一个圈,来到另一条街,把钥匙给了在一辆奔驰车旁苦苦等待的阿达。阿达接过钥匙,等手下跑开了,才飞一般的骑了辆摩托,轰鸣着离开…… 满街的目光像是探照灯一样射过来,朱学贵有种被强Jian一百次的感觉,要是手头有棒子,他立刻会把自己给打昏。 可惜,他现在什么都没有,唯一能做就是一张帅气的脸扭曲得如同菊花般灿烂,绿得像是非正常人类。 “想不到你是这种人,以后不要让我再见到你!”黄颍菲双手捧着脸,假装侧身看到,然后愤怒的喊出这句话,转身毅然离去。她可是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眼睛闭得紧紧的,也趁机摆脱朱学贵的纠缠。 朱学贵现在还里还顾得黄颍菲,他看到的是无数路人兴奋的拿着手机拍照。尖叫一声,一手捂脸一手捂着下体,便转身跑进了先前的店里。这速度,多半比见了裸女还要快上许多。 另一间店里,梅裳双手捧着小脸,不敢再看,却悄悄的挪出缝隙,看着林乐,兴奋的低问:“怎么样,怎么样,一定很精彩吧。” “太精彩了!”林乐强忍着笑,深深的点了点头:“你快去吧。” 在店里,朱学贵蜷缩在角落里,气急败坏的怒吼:“快,谁要是能帮我买衣服,我给他一万块。” “钱钱来……”阿明厚道的向他伸出手,又很是促狭的笑了笑。 却不知,朱学贵现在哪里还藏得下钱。他一张帅脸狰狞得像是沼泽里跑出来的怪兽:“我的钱包一定还在外面,你去拣回来买衣服,快去……” “哦!”阿明果然淳朴呀,跑出去看了看,然后又跑回来,一脸诚实:“没了,钱包什么都不在了。” 朱学贵愣了半天,呜呜痛哭不已,冲着跑进来拍照的个别网友大喊:“别拍了,我求求你们别拍了……”哭得像孩子一样,多么的凄凉啊。 “我叫你他妈的别拍了,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找人砍死你!”朱学贵突然 超升 第 8 部分阅读 想起,手机好像也不在了,立刻改口暴跳如雷,拿起凳子砸过去:“老子现在就砍死你……” “日,敢做就要敢当,敢裸就要敢秀!”这网友不屑一顾,显得很是鄙视朱学贵的人品,见凳子不讲人品高下的飞过来,他急忙扭头就跑:“我是有素质的人,不和你这种下三滥计较……” 朱学贵平时里为了便于淫乐,在外面有自己的房子。阿达骑着摩托,一路狂冲红灯,来到这里,取了钥匙开了门。 在房间里翻了一会,很快就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数码相机与笔记本,以及DV…… 带着东西,飞一般的骑上摩托,又是一路狂冲红灯,犹如传说中的车神一般,飞快赶到约定地点,将这些东西全都给了梅裳,上了摩托又轰鸣着赶走了。 “借你手机我打个电话……” “不借,万一一一你借了就就就跑了呢,听说现在很多人都这样做。”阿明看了看挂在脖子上的手机,硬着脖子拒绝。 借你mB跑你mB!我现在这样能跑到哪里去。朱学贵恨得牙痒痒,却也觉得这人有点憨,应该很好骗,其他比在一旁完全看戏状态的店老板好骗。 好话说尽,甚至答应事后给多少多少钱。阿明还是倔强的摇头,直到他的电话响了,他木木的接通听了一下,然后挂掉。想了想朱学贵的许诺,仿佛在计算那些钞票有多少:“给,不不不许跑!” “大龙,你他妈的到底在什么地方,快给我买衣服过来。你他妈再问为什么,我杀了你。”朱学贵不敢得罪店里任何一个人,却对着电话咆哮不已。 其实,经过了起初的惊恐之后,朱学贵觉得全身赤裸,感觉似乎挺不错的。即使被别人看着,也有种暗暗的刺激感,他却不太明白自己的心理了…… 有的人变态起来是有限的,有的人的变态却是无限的。如果从今天起,朱学贵把有限的生命到无限的变态中,那也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 阿达来了,朱学贵终于穿上了衣服。第一次,他生平第一次觉得一个人有衣服穿,应该是一件多么值得开心和庆祝的事,带着澎湃而感动的泪水,他走了…… 待所有事都渐渐平静下来,阿明结结巴巴的从怀中取出一叠钱:“老板……谢谢谢谢你,这这是剩剩剩下来的五五五万块。这事可可别跟人提起啊。” 店老板满意的数着钞票,十万块换他一个店的几个小时,还欣赏了一出人为导演的大戏,那是完全的彻底的值得了。虽然他觉得这里面多半还包含着封口费,却不知,林乐并不介意这件事被捅出去。 回到家里,朱学贵看着凌乱狼籍的家,一阵痛哭,今天他是撞了邪了…… 半天之后,在一间包房里,所有主要参与本片台前幕后的主要工作人员都聚在一起。 林乐当着大家的面打开笔记本,所有人都被惊呆了…… 第二十七章 【不只是赎罪】 “狗日的禽兽不如啊!” 笔记本里,有四个女人的照片。每个人的照片做成一个文件夹,点开一看,便能见到淫到极点的照片,拍摄技术相当老练。 不过,这显然与后来的YZm有一定的不同,因为这四个女人的照片都是女人明显处于昏迷状态! 见到如此照片,在场的又岂能猜不到发生了什么。 梅裳的牙齿咬得喀嚓咔嚓响,扭头过去不敢再看照片,充满了愤怒:“早知道就不该那么轻易的放过他!” 阿达深以为然的点头同意:“我不是什么城市人,可也知道这种狗日的禽兽死不足惜。” 阿明在一旁想要发表自己的意见,被几个人集体一瞪,顿时丧气的蹲到一旁猛抓脑袋。 “怎么办?”林乐轻轻咳嗽一声,对这朱学贵更是不屑,居然要用这样的手段:“你们觉得现在如何处理这些照片?” “当然是消除掉,怎么消除我不知道!”阿达也抓了抓头,努力提了个建议。 “不行!”梅裳鼓起脸蛋,手指戳戳林乐,像是把林乐当做朱学贵一样。她到底是女生,细心的她察觉到一件事:“那样不行,如果朱学贵还是拿这些照片去威胁这些女人呢?” “你就戳死我吧,那样你就满意了!”林乐痛苦的揉着胸膛,多半像是假装的:“那怎么做?” “没没没照片,怎么……”阿明又郁闷的看见三人集体做手势示意自己闭嘴,又蹲下去看地板。长此以往,他多半有机会成为地质专家。 阿明的话阿达却相当同意:“没照片怎么威胁?” 林乐笑笑解释:“只要这些女人知道朱学贵有照片,就够了。” “有了!”梅裳跳起来,黑白分明的眼睛睁得如同海一般大:“找到她们,当着她们的面把照片删掉。这些人,我负责找到。” 文件夹上有名字,要找到最多费一些工夫就可以了。 “但是……”梅裳咬牙切齿,若是不知的,多半以为她就是受害者,盯着林乐:“下次,绝不能那么轻易的放过朱学贵。” 林乐身子发冷,得罪女人,果然是一件极恐怖的事。 却不知,若是梅裳得知林乐对许月绮做过的,又会如何待他。 许月绮最近几天情绪不太高,可能因为林乐和梅裳神神秘秘的不知在做什么,但更多恐怕还是因为每天下班之后,就很难见到林乐了。这使她产生了一些不太好的感觉。 其实私心中,许月绮是不太愿意林乐与梅裳经常走在一起的。只因她深知梅裳的性子和感染力,更觉得自己虽在身材上胜梅裳不少,容貌也是不分高下。按说,她本不该如此吃味,况且梅裳还是她的好朋友。 女人永远都是敏感而多心的,许月绮自觉自己年纪比梅裳大了许多,又比林乐大。而且,她总觉得自己不纯洁了,自然是远远不如纯洁的梅裳。 虽然她知道林乐不会知道她的过去,可她就是忍不住那么去想。一个人越是在乎什么,就越是对什么敏感。比如,许月绮的贞操,以及林乐…… 终于,林乐下班以后没有再立刻跑去跟梅裳见面,许月绮心中立刻抛却了前几天的不快和微微醋味,只觉今天的天气是三百六十五天中最好的。走在街上,看到谁,都觉得男的英俊女的漂亮。 今天的天气其实不是太好,阴沉沉的有些下雨的迹象。从早上就一直如此了,到了下班,这雨还是没下来,林乐拿着伞无可奈何的说:“伞兄伞兄,你可真不走运。有雨的时候没你,有你的时候又偏偏没雨。” 许月绮扑哧一笑:“那是你不走运,怎么推到伞身上。对了,这几天你和梅裳到底在做什么,非要那么神秘吗?” 林乐诧异的看着许月绮,只觉得今天她多少有些怪异,不太好笑的笑话,她也会笑得前扑后仰:“没什么,这是我和她之间的秘密。” 许月绮突然间情绪又不高了,林乐随口道出两个爆笑率极高的笑话,也没能让她畅怀一笑。 林乐不禁苦笑,女人真是琢磨不透呀。 莫怪林乐,他没正经谈过恋爱,又很少去哄女人,自然不知道其中的奥妙。 女人天生燃烧的八卦魂使她们通常很喜欢秘密,也很喜欢和心爱的人有共同的秘密。可是这个秘密一旦是自己的男朋友或心爱的人与其他女人的,那多半迎来的就是小心眼与丰富的想像力。 林乐当着许月绮的面如此说,那简直就等于是在向许月绮呼叫:“向我开炮,向我开炮。” 不懂得去爱,去接受爱的人,是可悲的,是不完整的。遗憾的是,林乐在爱情上是可悲的,可世间绝大多数人又何尝不是。只不过,有的是亲情,有的是友情,各有不同。 一生都不曾拥有爱是可悲的,更可悲的是,当渴望爱的时候,才发现爱就在身边,可对象已经不是自己了。 林乐觉得自己很幸福,也很幸运。因为在失去了一切之后,他还有妈妈,还有刘奔。虽然妈妈的爱从来都是盲目的,尤其是黄琬思对林乐的爱。 起码,比起一些一生都在苦苦追求的人要幸福。起码,比一些自以为被爱抛弃了,从此不再相信的人要幸运。 从乐少变成林乐以来,他就突然喜欢上一首以前听过的歌,刘德华的《原来我有爱》。其实,他多半知道自己喜欢的是歌名。 不知为什么,每每听到歌中唱到这几个字,他就觉得心中酸酸的,然后又暖洋洋的。 “你很喜欢这首歌?”许月绮诧异的看着林乐在唱片店的架子上找到这首歌。 林乐用力点头,像是不这样不足以体现他的喜欢:“非常喜欢,一起听听。” 摘下耳机,一人占了一边,静静的聆听着这首歌。许月绮目不转睛的看着林乐,突然好喜欢这种感觉,她不知道这是什么感觉,但就是喜欢这个时刻。 歌声很动听,音乐同样是许月绮的一个爱好,或者,孤独的人都有着类似的爱好。 音乐像小桥下的潺潺流水,缓慢却坚定的流淌! 许月绮凝望着林乐,听着歌,有种淡淡的伤感。在林乐的眼睛里,她看到了很多,但是又非常的纷乱与复杂。她唯一知道的是,林乐真的很喜欢这首歌。 看着这样的目光,许月绮觉得心情似乎开始随着旋律而改变,随着歌词而变化。她想要努力捕捉与林乐的频率,她渴望了解林乐。她不想对自己喜欢的人一无所知,尽管她的感情连自己也有点把不了脉了。 听到原来我有爱五字,许月绮只觉鼻子是酸的,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紧紧握住了林乐的手…… 音乐完了,林乐悄然挣脱她的手,顺势去付钱买下了这张cD。 动作虽小,又岂能瞒得过许月绮?她怔怔望着林乐…… “乐乐,你回来了。”千篇一律的话,却总是让人感到暖意。 “妈,我先去房间休息下,等下再来喝汤。”与许月绮分开后回到家的林乐动作轻柔的抱了抱妈妈,安慰她一下,然后进了房间。 躺卧在软绵绵的床上,林乐思索着这几天的所作所为,心中仿有千般感受,却是如此的混乱:“你在吗,聊聊天。” 一道波纹现,良心走出来,坐在床沿微笑。林乐无精打采:“良心,除了陪我聊天,你还能做什么?” 良心笑了笑:“只有聊天还不够吗?” “那倒是,你都快成心理医生了。”林乐自嘲一笑,如此不收费的心理医生,多半是独一个:“我觉得很累,不知是不是老了。” “为什么很累!”良心总是喜欢反问,总是总是如此,甚至有些让人讨厌。 林乐苦笑,他不明白为什么苦笑:“你知道,昨天我整治了朱学贵。那时,我一直在想,我在对女人没有朱学贵那么下贱而低劣,但是以前我只比朱学贵坏得很多很多。如果是我,那我应该接受什么样的惩罚?” “是不是永堕轮回?” 良心不语,第一次没有微笑,而是严肃的看着林乐。 “你想知道昨天我还想了什么吗?小蛮和许月绮甚至张书铭,我都有机会取得他们的原谅。甚至十二人都有可能,但是有意义吗?”林乐目光如剑,刺中良心:“我知道自己做过什么,就算得到了小蛮他们的原谅,那又能代表什么?” “你可能不知道……”林乐充满深深的无奈与疲惫:“昨天我想,我惩治朱学贵,谁来惩治我?如果是我,阿裳会那么轻易的放过我吗?” “最可笑的是……昨天惩治朱学贵,我抱着的心情不是惩治,而是报复。” 看着林乐,良心沉声道:“我很高兴你能想到那么多,不过,我想你应该知道,这些我都帮不了你。唯一可以给出答案的人只有你。” “有时,我以为自己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乐少了。可有时,我做的事,却又分明就是乐少才会做的。我到底是谁,我到底在想什么,我不知道。” “我有句话昨天就想对你说了……”良心再次浮现微笑:“我不喜欢大道理,也不想对你说教。只想告诉你,你昨天做了一件好事,无论你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去做,至少,你们把照片偷走,这本身就帮到了别人。当你去完成这件事的时候,不妨细细的感受一下自己。” “乐少是坏的,而你,至少不坏了!”良心笑笑:“这样的改变,难道你察觉不出来吗?你向张絮瑶求原谅的时候,是真诚的吗?是发自内心的吗?你有答案的,又何必问我。” 是真诚的,是发自内心的。林乐其实是知道的,但他不太理解的看着良心。 良心微笑着消失不见,留下一句话:“为以前做的事道歉固然挽回不了伤害,但与继续伤害比,这已经是一个天大的进步了。我很高兴看到你的改变,也期待看见更多的改变,直到走出轮回。” “希望你想通,这不仅仅只是赎罪!” “不只是赎罪?”林乐怔怔的望着良心消失的地方,反复咀嚼。 《一生所爱》响起…… 声音在传播快乐:“我找到受害者了!” 第二十八章 【很爽,很快活】 “就是这里!敲门的神圣任务我交给你,千万不要让我失望。” 与梅裳推让半天,林乐走上前,按响了门铃。 “老公,去开门!”门内隐隐传来一个糯得要命的女声。 一个男人打开门,见是陌生男人,有点惊讶:“你找谁?” “吓?”林乐退开一步,难道他要跟这男人说来归还他老婆的裸照吗? 递了个眼神,梅裳只好从看不见的拐弯处走过来,冲着男人甜美一笑:“请张树芳住在这里吗?” 大约是听到了自己的名字,那女声大声问:“老公,是不是找我的?” “是啊!”这男人扫了两人一眼,似觉得没什么杀伤力:“要不,你们进来坐坐?” “啊!不了。”梅裳慌忙拒绝,见到一个美艳少妇踢着拖鞋出现,连忙说:“能不能跟你私下谈谈!” 那男人想必纳闷的走进屋里,张树芳迷惑的看着两人,自觉不认识呀。 梅裳看看左右低声说:“是关于照片的事,过去一点再谈,免得你丈夫知道。” 少妇大惊失色,顿时没了主意,顺从的跟着两人一道转了个弯去到楼梯间。 若是换做抱着恶意的人,多半能轻易把她给绑走了。 林乐在一旁把风,梅裳打开笔记本轻声说:“前天,我们拣到这部笔记本,发现了上面的东西。我们都觉得,这些应该交给你亲自来处理……” 屏幕上顿时出现了美少妇自己都觉得恶心得要命的照片,慌得左右四顾:“你们想干什么……” 梅裳很想瞪她,想到多半会造成她的误解,只好悻悻作罢:“我来,是想告诉你,你的照片全都在这里,以后不要怕再被某人给威胁了。我会当着你的面把这些东西全删除掉,最后,我会把笔记本给砸碎,这样,就可以放心了。” “你们……”美少妇呆呆的望着梅裳:“你们是来帮我的?不是勒索我!” 林乐和梅裳无言以对,美少妇突然跳起来,激动得泪流满面,不住弯下那纤细的腰:“谢谢,谢谢你们。如果不是你们,我真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怎么才逃得掉那个魔鬼……” 魔鬼……林乐恍惚见到许月绮对着自己大喊魔鬼,摇摇头醒过来,苦笑不已。现在算什么,一个魔鬼在帮助另一个魔鬼控制的人?这真是他林乐干的事吗,说出去,谁信呢? 人间最大的讽刺,莫过于此。 “删了,现在你可以放心了!”梅裳开心的把照片删除掉,以她的计算机技术,要实现彻底删除,并不难。况且,事后她还会毁了笔记本。 美少妇茫然望着梅裳,得脱魔掌,对她来说,可能就像是天上突然下刀一样充满了不可能。直到现在,她还是难以相信,令她无数次在夜晚偷偷哭泣的照片,竟然就这样没了。 两行眼泪默默掉下来。 那次,她只不过是工作之闲暇与朋友一起去KTV唱歌喝酒,然而,却没想到喝醉后竟然走错了房。而那间房,正是陷她于万劫不复之地的所在。 她对不起老公,每次都想拒绝,可每次只要那魔鬼拿出照片威胁,她就只能乖乖就范。 有时,她甚至想,如果死了,或者就解脱了。 她真恨不得那一天自己没有去,没有喝醉酒,那天的一切都没有发生,然后继续跟老公过日子。在那之后,她再没去过酒吧了。 因为内心的愧疚,她一边害怕老公知道,一边又因内疚而对老公越来越好。她的好带动了老公的爱,她真的很想去死…… 梅裳有些伤感,想起朱学贵,更是愤怒于心。搂着美少妇,拍拍她的背:“回去,好好过日子,好日子一定要珍惜,我看得出,你丈夫很爱你。千万不要让他知道这些事,这件事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美少妇走上台阶,突然回头望着梅裳,深深看了她一眼。走过林乐身前,她突然充满了感激的低语:“谢谢!” 声音极低极细,林乐几乎没听到。可他终究还是听到了,忽然怔住,面无表情的脸上浮现一丝淡淡的笑容,轻轻摇头,似有百般滋味的笑:“谢谢?” 这是……这是第一次有人真诚的对自己说谢谢吧。林乐努力回忆着,这种感觉,真的很奇妙,非常之奇妙,能够使一颗死掉的心活过来。 谢谢?有意思!林乐品尝着这句首次得来的真诚感谢,忽然觉得,帮助人,似乎也不是一件很坏的事。 就算只为了这句谢谢,仿佛也值了。 这真的很甘很甜。 当对不起与谢谢成为一种礼貌时,这多半已经在日常生活中泛滥了,快要失去了原先的意义。还有多少人会真诚的说出这几个字呢? 也许平时可能一个人一天就会说上几次甚至几十次,又有几次是真心的呢? 走到梅裳面前,林乐笑容绚烂,烂到大概能种花了:“你刚才很老气横秋呢,该不会是老妖怪变的吧。” 说着,扭了扭梅裳的嫩滑小脸蛋。这最近已经成为他的一种习惯与爱好,尽管梅裳对于他的这个习惯和爱好深恶痛绝,只想着一脚印在林乐脸上,却又常常避不开林乐的无影霹雳雷电手。 “要死了你,再这样我就一……拳打死你!”梅裳小脸蛋上被捏的地方浮现红色,挥着小拳头:“见过色的,没见过那么色的呢。” “吓?”林乐浑身一震,诧异:“做人怎么可以那么颠倒黑白,莫要反着说。” 梅裳噘嘴,做了个切的手势:“闭嘴,不然……哼哼!” “哦,好胖一头猪啊,哼得那么响亮!” 还是那句老话,说女人丑和胖,那就是公敌。所以,林乐只能跑给梅裳追。 “谢谢你,如果不是你们把照片拿回来,我已经没脸活下去了!” 林乐胸中脑海中依然残存着那少妇悲痛之余的话,突然间发现自己有些喜欢谢谢这个词。 可是,突然间,又发现。或许,许月绮对他的痛恨不会少多少。 可能唯一的不同就是,林乐没有用照片来要挟许月绮做些什么。但那些照片本身的存在,就已经摧毁了一个女人的意志与自尊。 许月绮啊,到底要怎样你才肯原谅我!林乐深深的在心中叹了口气。 “诶,你不高兴呢?”梅裳最近不太喜欢叫林乐的名字,因为林乐很喜欢欺负她,而她又很想踢林乐屁股,如此,又还要太亲热,就太矛盾了。 “吓!”从思绪中挣扎出来,林乐笑了笑,无论如何,他开始觉得帮助人实在是一件身心愉快的。可能他的用意不太正确,主要是想听人家的真诚感谢。 但期盼一个曾经坏得脚底流脓的人一下子就变成爱心天使,那多半是一个幻想家,或者网络小说作者的想像。 梅裳很是一本正经的瞟了林乐一眼:“看得出来,你的内心世界很复杂,体现了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天使与恶魔的角力。唔,要不要我帮你!”她不怀好意的笑。 “吓?”林乐开始跑路:“恶魔,你头上的角太丑了,你阴沟不了我的。” 笑闹一会,林乐与梅裳慢慢走在街上,来到一家小吃店门口,梅裳口水稀里哗啦的接了一桶:“诶,你一定饿死了,对不对!” 梅裳把拳头捏得咔咔响,分明就是你不承认就等着瞧的威胁,这咔咔声是配上去的:“我阿裳最喜欢助人为乐,这顿就给你机会请客。” 若不瞧她的威胁表情,大家多半以为林乐是饿死鬼转世。 只不过,林乐却相当的吃这一套,无奈:“好吧,我请客,你出钱。” 梅裳更无奈:“好啦,你很吝啬呢,每次都这句台词。” “老板,两碗牛肉面……”然后梅裳指着林乐:“把他的牛肉给我,我的面给他……” “呃……”林乐无言。 坐定下来,林乐正色,全没开玩笑的神色:“帮助了四个人,你感觉如何?” “很爽,很开心!”梅裳递筷子给林乐,咬住筷子,唔唔有声的想:“其实我也不太知道,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做了别人会很开心,别人开心我就开心啊,所以就去做了啊。” 顿了顿,梅裳歪歪嘴凝视着对面这个土行孙:“你为什么每天都要想那么多,每件事都要想得那么复杂。其实蛮简单的呢。真是的,从没见过像你这样帮了人还不高兴的人。就算不高兴,帮了人就高兴了啊。你不觉得大家都会笑,会很好吗?” 梅裳的想法是显得有些特别,不过,想一想,又似乎不无道理。 若不是林乐在听,换了旁人,多半会不顾梅裳是美女,一口啐过去:神经病。 林乐哑然,半晌才摇头,指着面前的面:“吃面吧,凉了,笨妞。” **** 我应该说点什么吗?好像大家都在要票,我要不要喊两嗓子呢,总不能浪费了我的金嗓子喉宝吧 第二十九章 【财色兼收】 人要活着,就有无数的麻烦。你要做的,不是看到麻烦就转身走,也不是从麻烦身上跳过去。你应该把麻烦打得粉碎,让后面的人走得轻松一点。 有的人,一直都是那么做的。比如,我们的先辈,没有他们流干的血,我们就不会走得那么轻松。 许月绮的麻烦不会使她流血,却很难推拒。 前几天林乐和梅裳在忙碌其他事的时候,恒海证券和其他证券及投资公司已经三番四次的出现,让她不胜其烦。 更加要命的是,如果不是她一直劝,多半一些人已经私底下干起来了。涉及到利益,总是不外如此。 她一直是一个平凡的小女人,可能漂亮了一点,但她还是平凡的。 她不是太喜欢这样的喧扰生活,只不过,答应了林乐,那她就真的很想去试试,帮林乐扫除掉麻烦。 试一试,这就是她的想法。她买了大量的证券书籍回去拜读,却发现自己昏昏欲睡,甚至不如资本论来得吸引她。 这样的试验结果只证明,她果然是一个平凡的小女人,不要高楼大厦,不要豪华别墅,也不要超级跑车,只要有一个贴心温柔的男朋友就足够了。 只可惜,人常常只能顺从生活,而不是让生活顺从自己。 许月绮觉得自己就是《阿甘正传》里面那片羽毛,去哪里完全不是自己的控制。 按照林乐给的讯息,她随意丢个几个给那些证券公司的人。 然后…… 麻烦更大。证券公司们已经完全不介意她是不是不懂证券,只要能赚钱,还有什么值得介意的。 “请问许月绮小姐……” “滚开,再打电话来,你们公司就绝对没希望了。”林乐挂掉电话,苦着脸:“小月,你觉得我现在该怎么办?” 很快就一个月了,林乐的成绩为零。放在任何公司,上司和老板多半都会把那个大大的零狠狠的盖在林乐脑门上,然后再拿个大扫帚把他给扫地出门,末了多半还会喊一声:“废物,垃圾。” 其实,这些人多半不清楚,废物和垃圾如果回收利用,通常也能创造利益。起码,可以美化环境。 可以预见,林乐离开云之韵的日子不远了。 许月绮深深的后悔,早知道当初不要告诉上司,那样他就不会被调到设计部,就不会画零蛋了。 可转念想想,若不是如此,她这一个月中又如何能与林乐天天在一起。 林乐不是没留下来的办法,只是他此时亦正在犹豫。 许月绮和他之间越来越显得暧昧,他想斩断,却又偏偏担忧造成再次伤害。 或者,唯一的方法,就是渐渐与许月绮疏远。 偏偏这一来,他又很难与许月绮拉上亲近的关系,到时便于求得原谅。 人是两难的动物,林乐也并非总是果断,自然也有优柔寡断的时候。 “不如,先想想怎么打发掉这些人吧!”林乐不想了,将自己原先的计划对许月绮说:“小月,我需要你的帮助,你可以这样对他们说……” 悄悄的在许月绮耳边把自己的想法讲完,林乐和许月绮都有些怪怪的感觉,不知是不是因为林乐的嘴巴近了一点,稍微的触碰了一下。 不止是许月绮很烦,各大公司的头头也很烦,不知这个女人到底拖着是想干什么,难道是想自抬身价? 如果他们知道是因为林乐暂时没腾出时间,所以许月绮才拖着,多半会把他做成叉烧。 不过,今天终于有了一些转机,许月绮竟然主动联络他们谈见面。 来到约好的地点——一家酒店的会议室。 起初他们还怀疑见个面至于要订会议室吗?现在不怀疑了,让给别人怀疑去吧。 各证券公司不是吃面条长大的,不可能软绵绵的什么都不知道。 恒海能知道许月绮的交易奇迹,其他公司就会知道。 “我X,上海有那么多证券公司?妈的,平时大家都在玩捉迷藏不成!” 很多公司老总来到这里之后,才发现原来上海居然有那么多证券公司,平时里不显山不显水的还不知道呢。 偌大的会议室里一不小心都快要装满了,认识的不认识的,有过节的没过节的,全都凑在一起,倒也算是难得的盛会一场。 其实倒未必每家公司都相信许月绮的“神奇”,只不过,大家都在争,那么稍微花点力气也争一争,自然不费什么工夫。 在外面许月绮有些紧张,林乐握着她的手,向她点点头:“你可以的,只要不忘词就行了。” “讨厌……害得人家那么紧张。”许月绮嗔怪不已,虽‘讨厌’林乐,却还是不愿抽回手,似乎这只手有种莫名的力量在捍卫她。 “谢谢你帮我!”林乐凝望着她,如果没有她,那么他就得暴露了。 通常男人会对自己狠一点。 女人却是很奇妙的动物,对自己狠不起来。可若是发生在心爱的人身上,那么她们就有了莫大的勇气。像是女人被匪徒拦住要强Jian,女人多半抵挡不过。 可若是伤害她的孩子,这平时弱得风吹就倒的女人,多半能亲手把匪徒给撕成碎片。 真令人怀疑,她们的勇气和能量,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许月绮看着林乐,转身毅然走进了会议室中。 若干双眼睛,色眯眯的,还有清亮的,还有浑浊的,还有欣赏的,如同探照灯一般投在她身上。 从未试过如此阵仗的她有些紧张,脚轻轻一颤,险些摔倒。 那些不太相信这件事的人都忍不住低笑了,恒海的杨舍却没笑,只因他现在完全相信许月绮不懂证券。 笑声让许月绮有些脸红,轻咬着嘴唇,正面看着所有人。 终于从正面看清楚许月绮的各大公司的人们都不禁眼睛一亮,不同与太阳的强烈光线,许月绮更像是月亮一样柔和而温柔。 在同一时间,不知多少人发出了惊艳的感慨,心想居然还那么漂亮,要是能把她搞到手,那可就真是传说中的人财两得。 不要总把所有人都视为坏人,可也不能祈望每个人都是好人。 面对美丽动人,而又蕴藏着巨大利益的许月绮,难免有人生出了一些不该有的念头。 林乐相当的,非常的了解这种心态。所以,他在角落里小心翼翼的观察着每个人的眼睛。 越观察,他就越是心惊,开始怀疑推许月绮上台,是不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他看到,起码有一半的人都产生邪念。 许月绮对于某些目光并不陌生,厌恶的转开目光,望着前面的杨舍:“大家好,我是许月绮,非常感谢各位百忙中抽空过来。” “我知道你们为什么而来,我也必须在这里阐述一个事实,我完全不懂证券。” “其实我对证券一点兴趣都没有,只是出于好玩才随便买了买,没想到发生这样的事!”许月绮苦笑,将杨舍抱歉的目光收入眼里。 下面却有其他人对这个说法不屑一顾,随便买买就能从一万变成七十三万,从五百万变成四千七百万?猪都不信。 “我只是一个小职员,没想过要赚很多钱,也没想过自己会变成大人物,只想好好的做自己的工作。但你们骚扰到我了,所以我想还是尽快把这件事解决。”许月绮说这句话的时候,完全投入了自己的感情。 “我想了很久,得到一个办法。如果你们相信我,我可以提供你们想要的消息。也许一个月提供一次,也许一周一次。”许月绮柔声道出接下来这段话:“可是,谁要是泄露给外人知道,那么以后谁以后就没有消息。” 如果是林乐,这些话必定说得气势十足,务求震慑住这些家伙。 可许月绮天生就是那么个性格,便是杀气腾腾的话,多半也能便成煮熟的面条。 其他人交头接耳,个个脸上都充满了不屑与漫不在意的神情,看来果然没人把许月绮的话放眼里。 林乐在心中冷哼一声,现在很多人都不太信这份神奇的邪,自然不在意。等到效果出来了,那时可就大不一样了。 “还有……”许月绮避开了一些目光,却对这些肆无忌惮的目光生气了,指点着下面的一些人:“你们走,我什么都不会对你们说的。” “不走又如何?”一个老总翘着腿,很是悠然自得,似乎吃定许月绮了:“你是不是打算过来咬我,欢迎之至!” 许月绮直气得脸色煞白,杨舍站起来回身冷道:“张总,说话不要太过分。” “很过分吗?”张总翘着腿左右四顾,能与他坐一起的自然都比较熟,起哄叫喊不过分。戴着金丝眼睛的张总嚣张大笑:“那就再过分一点,许小姐,不如跟了我,比起在前面夸夸其谈可要好多了。女人嘛,天生就应该躺在床上等男人。” 林乐眯着眼睛,微微向蹲在另一个角落的阿达丢了个眼神。 阿达顿时杀气腾腾的拿着一根棒球棍冲过去,挥着棍子就冲着那只翘到脑袋上的腿砸去…… “不要!”许月绮见状突然大叫出声。 这张总回头一看,脸色立刻就绿了,扑通一声滚落地上,险险避开了这凶猛的一砸。 只见到这坚硬的桌子竟被砸开碎片,便知这下多生猛。 可惜可惜!林乐叹息不已,要是这下砸实在就完美了。 他知道许月绮柔弱的性子多半是镇不住场面的,只怕会有意外发生,特地叫了阿达过来,就是为了现在。 可惜啊,善良的,终究还是善良的。许月绮竟然会出声救这张总,令林乐深感意外。 深深吸了一口气,他不是很想得通,难道好人就一定要被欺负而不还手吗? 许月绮非常气愤,即使她被口头侮辱,也并不想见到这样的场面。 可是……她气恼的瞪了林乐一眼,对阿达喊:“出去,你先出去好吗。” “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会这样!张总,我替他对你说句对不起。”许月绮真诚的望着所有人,即便是张总。可是,好人也会有自己的一面,一般人所见不到的一面,她的神情突然冷下来:“不过,张总,我真的不想听到那样的话了。” 这句话并不犀利,林乐甚至想得到犀利百倍的威胁。 可是…… 林乐却有种感觉,就算比这句话再犀利一千倍一万倍,也是有所不如。 为什么? 有一种人,说话声音不高,却可以压过其他人。 ***** 啊…… 第三十章 【小市民的力量】 人常常会随时随地会为了做过的事后悔,即使只是一件屁都不算的事。 会议室鸦雀无声,目光齐刷刷的钉在许月绮的身上。 神奇的女人,此刻却不再像最初那样的紧张,反而全无惧色的与那些目光一一对视:“从一开始我就不想拒绝大家,可有的人的表现,即使有亿万身家,也是为富不仁之人。我不想为这种人增加财富。”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小市民,你们看到的是钱,很多很多的钱。我看到的只是你们做过什么,将来会做什么。”许月绮觉得累了,不想按照林乐给她的稿子来讲了,柔和的声音在会议室中响彻:“我已经有决定了。” “恒海的杨总,虽然你给我带来很大的麻烦,可我还是希望请你吃顿饭。”许月绮的温和声音中竟有种力量,使人为之精神一震的力量,而这并非金钱的力量:“西池的杜总,虽然你曾经亲自一天给我打了十四次电话……还有这位先生!” 许月绮走到他们的身旁一一道出邀请,邀请他们去吃顿饭。被选中的人惊喜不已,没被选中的嫉妒有之,不屑有之,恨然亦有之。 “我知道我的决定是对的,但是,我却不希望是全对的,因为将来我也希望能邀请你们当中的某些人一起吃饭。”许月绮顿了顿,走到门后,回身望着会议室中其他人,为他们留下了希望。 虽然这次没什么表现,因而没有被选中。但有希望总是好过绝望,有信赖许月绮“神奇”能力的人,已经开始用鄙夷的目光和同情的目光投向张总了。在他们眼里,这张总这辈子都没希望了。 被敲定下来的,自然都是最相信许月绮的,也是表现得最规矩的。其他人,或多或少有那么一些怀疑,虽然羡慕,倒也觉得这样挺好。有前面的这批人作为试验者,他们将来又不是没希望进入这个圈子。 还真的挺像一个小圈子的,尤其是被选中的那几位一起说说笑笑的离开。突然间本觉得无所谓的人,有种不舒服的感觉。这就是酸葡萄的定理,自己不想吃,通常也不会想别人吃到。 不豪华也不奢侈的酒楼包间里,面对满满一桌并不昂贵的菜,许月绮笑:“不要客气,这顿可是用我的工资请大家的,不吃就浪费了。” 杨舍等人哈哈大笑,平时里倒不是没吃过便宜的和简单的,但在这种场合,却真的是第一次:“好,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首次选出的公司不多,只有五家罢了。五家公司都是老总亲自前来,之前一直表现得最好,倒也算是盛意拳拳。 “许小姐,我们敬你一杯。”杨舍站起来向许月绮一笑,举起酒杯。 林乐微笑着接下:“她不喜欢喝酒,我代她喝。大家要敬,就直接冲我来吧,反正我都好久没好好喝酒了。” 轮番敬了一次,林乐连下五杯杨舍叫来的茅台,面不改色心不跳。杨舍赞:“酒量不错。” 许月绮柔情望着林乐一眼,轻轻一笑:“大家信得过我,我就趁这机会跟大家说一说。” “我可以不定期的为大家提供消息,我只要百分之十。不过,我还要你们拿出百分之十的利润,捐赠社会!”许月绮笑笑:“这是我的一点点的小要求。如果你们答应,我们就继续谈。” 杨舍首先爽快的应承下来:“许小姐你只拿百分之十太少了,捐赠绝对不是问题。”他想得最明白,不论怎样,这笔买卖都不会亏。事前,他甚至想过,无论许月绮的条件是什么都答应。 其他人也都迅速想通,纷纷答应下来。 许月绮认真的看着他们:“之前我说过,无论谁把消息泄露出去,就会取消他的资格,我希望大家可以做得到。” “还有就是,我不提供国内的消息……”这句话突然跳出来,林乐都吓了一跳,事前可不是那么说的啊。 “等等……不好意思,我跟她谈两句。”林乐一把拉着许月绮出去,低声说:“你这是干什么?” 许月绮抿嘴,认真的看着林乐:“阿乐,我前些日子找过一些证券的东西看过。上面都说,吃亏的是小市民。杨总他们可能不在乎一些小钱,可你应该知道一些钱对小市民来说是多么的难挣。你难道忘了,我也是小市民。” 林乐默然,半晌,喟然叹息:“好吧,你决定就可以。起码,这不是坏事。” 林乐不会觉得这样做就是救了小市民,只不过,这总胜过推波助澜。反正,他不在乎国内还是国外。 望着林乐与许月绮进来,杨舍他们 超升 第 9 部分阅读 不吃惊,互相看了一眼笑了。他们自然看得出许月绮眼里对林乐的柔情,又如何会猜不到他们之间的关系。 商定下来,许月绮心中大定,一边迷惑林乐为什么知道那么多东西,一边说:“最后,我真的不想你们平时来打扰我的生活。” 令得许月绮头疼不已的事,终于稍稍的平静下来。 不过,许月绮不知道,有些事,通常只要开了个头,接下来就很难刹车了。尤其是涉及利益,庞大的利益。 五人走了,剩下林乐和许月绮,以及第一次与那么多大人物坐同一席的阿达。 许月绮听了林乐的介绍,也知道阿达了,连忙向他伸手:“阿达,谢谢你。不过,像这样的事,以后还是不要听某个人的了,要是被警察抓了,那怎么办。” 怕警察,似乎成了小市民的通病。如果先烈知道,只怕会气得从坟墓中爬起来。 阿达一张老脸涨得通红,不住抓脑袋:“这个,许小姐,我不会有事,老板对我很好。” 阿达心情激荡,像这样美丽的女人通常不会正眼看他,多半见了会觉得这人连猪都不如,至少猪肉现在值钱得很。而梅裳和许月绮却从来不那样,还很温柔的跟他讲话。他突然觉得,在梅裳和许月绮面前,他才像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 对一个人好,不难。难的是,对所有人都好。更难的是,对所有人都平等待之,这没人可以做得到。 许月绮和梅裳做到的,就已经是绝大多数人都做不到的。起码,换了林乐,就从没有把阿达放在平等的位置上。 现在不会,将来却未必不会。林乐一直在变,将来变成什么样,连他自己都想像不到。 在分开前,阿达偷偷对老板说:“老板,没想到你有两个那么漂亮的女朋友,你真了不起。” 表面上说的是了不起,林乐在阿达眼里看到的却是义愤填膺,似为了两个好女人而颇感不值。 林乐先是一怒,随即苦笑不已。阿达居然为了两个女人,对给他发高薪的老板表示鄙视,许月绮和梅裳,到底有什么魔力。无奈的挥手:“她们都不是我的女朋友,不要想歪。” 阿达带着满肚子的不解走了。 许月绮和林乐慢慢的走在街上,林乐笑:“今天你做得很棒,这件事,还会继续下去,你不会感到厌烦吧。” “还好啦,要不是你那么讨厌,我才不会做!”许月绮的讨厌显然属于非正常语言,她抿嘴轻笑:“你的秘密,什么时候告诉我?” “吓?”林乐诧异的看许月绮,许月绮的侧面线条其实很柔和很美:“对了,你今天能放过张总,如果那个乐少来找你,向你道歉,你会原谅他吗?” 试探,又见试探! “不会!”许月绮想都没想,似乎这就是她内心深处最直接的答案。 “恩……”林乐想想:“如果他快死了,在死之前,求你原谅他。你会吗?” “不会!”刚斩钉截铁的说了这句话,许月绮才醒悟过来自己说了什么,犹豫道:“我不知道,如果他死了,我觉得我仍然恨他。可……” 可了半天,许月绮突然想不到了,思绪混乱。半晌才嗔怪道:“你这人太讨厌了,总是说一些怪话,这人都死了,还说那么多做什么。” “很怪吗?”林乐呼的一下,心中隐约猜到许月绮的想法,佯装苦笑:“因为我也想找人道歉,求原谅啊。我想,可以从你这里得到一些建议呢。” “不用说,又是时机不到的秘密!”瞥了林乐一眼,许月绮的话中已经带着了点点怨气:“对不对,你哪来那么多的秘密。你到底是什么人。” “好吧,既然你非要知道……”林乐摇头叹息不已,附到她耳边低声说:“我是神仙下凡,你信不信。” 许月绮乐了,白了他一眼,驻足不前:“前面就是我的住处了,你要不要上去坐坐。”见林乐故意做出一副暧昧表情,红红脸呵斥:“不许想歪。” “实际上,我什么都没想!”林乐哈哈大笑。 目送许月绮走了,林乐慢慢的走着,忽然想起,好久都没有去看张书铭了。 还是那家医院,这次,却有着大不同的待遇。想必,他们印象太深刻了。 问了问护士,他才知道,张书铭那已经老人痴呆的妈妈,已被张书铭的父亲带回家去了。 而张书铭的情况,似乎亦不容乐观。医院正在积极的联络国际脑部专家,想要看看能不能把张书铭救醒。 拉了条凳子坐下来,凝望着形消骨立的张书铭,他静静的躺在病床上,像是一百年一万年都不会醒来。 对于张书铭,这样的日子是怎么样的呢? ***** 同志们,我该喊什么口号来要票票呢? 给我一张票,可以不可以……再来三五张,我也不嫌多! 第三十一章 【仁慈的老板】 想到自己,想到轮回,林乐涩笑。轮回,岂不是正像一个永远都不会醒的梦。如果自己不能挣扎着逃出轮回,只会比张书铭更惨,毕竟张书铭的生命是有限的。而轮回,却是无限的。 特护病房里安静得有种恐怖的气息,林乐涩涩的品着:“张书铭……” “不,张老师!”林乐更正了自己的话:“听说陷入深度昏迷之后,有的人可以听到外面的人在说什么。其实,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不是希望你听到,但我想说给你听。总有一天要说的,就像许月绮。” “张老师,你可能不记得我的声音了,我没上过你多少课。”林乐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想要使自己不是那么的激动:“我叫林乐,你一定记得这个名字,对不对。是这个名字害了你一辈子。” “有人说解释就是掩饰,我觉得很有道理。但我还是想要对你解释,其实,我只让人打你一次,后面的事,真的与我无关。”林乐对着病床上的张书铭娓娓道来,全然不觉自己对着一个不会说话不会动的人讲话是多么的竞悚:“以前我坏到骨子里,可也有事是我决计不做的。” “坏人也有原则,这真的是一件很好笑很荒唐的事,就像猪主动要求身上的肉涨价。可是,现在想来,如果不是有原则,以前我伤害过的人只会更多,只会更深。” “人常常很奇怪,你希望他学的时候,他什么都没有学到。但突然有一天,他跳出来吓你一跳,满脸的憔悴,原来他学到了,非要吃过苦头才学得会。我吃了苦头,有的人会觉得我吃的苦头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可我不那样想。不过,经历了那么多事,我知道自己不会也不该推卸责任。” “张安对你做的,责任在我。我不知道该怎么求得你的原谅,也不知道怎么补偿……”林乐自嘲的笑了笑:“换了我是你,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那个人。” “你失去的,我永远都无法补偿给你。”林乐深深叹息,带着沉甸甸的心情:“我不敢把真相告诉你的父母,有时,真觉得自己是懦夫。虽然以前常常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勇敢的人,不过,人总在成长。” 凝望着一动不动的张书铭,林乐似乎见到心电图激烈的跳了跳,望过去,却什么都没有看见:“张老师,我这辈子伤害了很多的人。我知道自己做过的错事,我想对他们道歉,可又不知道该怎么做。有个叫许月绮的女人,我以前对她做过……” 张书铭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倾听者,他不会有反对意见,也不会中途插嘴。若他是醒的,多半会飞身起来插死林乐,然后大喊:“你把我当什么都装的垃圾桶吗?” 林乐将自己的心事一一道来,末了站起身:“我希望有一天,对你说对不起的时候,你是醒着的。虽然我知道那样,我大概会被你剁了。” 回到家的时候,已是凌晨时分了。妈妈却还在等着他回来,林乐看见妈妈,大吃一惊:“妈,你还没睡?” 妈妈慈爱的看着儿子:“我给你煮了汤,我先去给你盛。” 盛了汤,黄琬思看着林乐急急的把汤喝了,呛了几声,然后对她说:“喝完了,妈,你去休息了吧。熬夜,对女人可不好呢。” 黄琬思心中满满的暖意,她自然知道林乐快快的喝汤,就是要她赶紧去睡。她却没急着,走进卧室,拿出一个信封:“这里有封信,是上次你爸给我的。他交代过,一定要等到审判下来之后,再给你。” 其实,林远桐当初说的是如果林乐能表现上进,能坚强的活着,能改变以前的性格,再把信交给他。但这些,黄琬思都在儿子身上看到了。 “乐乐,是男人的就把你妈和菲菲照顾好。”信上的内容很有些莫名其妙,里面多半都是这个意思。可这样一句话,似乎没必要用一整封信来传达吧。 林乐皱眉的再看了一次,内容相当的混乱和没有意义。里面倒是提到过一件事,是林远桐以前养的狗。 那只狗已经死了,是被乐少亲手打死的。这大概是林乐印象极为深刻的一件事。 那时,乐少只有九岁,一个与他背景相似的孩子某天对他吹嘘他现在就能一个人杀狗,将来肯定可以杀死很多人。被激怒和鄙视的乐少深感不忿,回到家里,立刻把林远桐养了七八年的狗拖到一旁去,狠狠的虐杀。 林远桐发现狗的时候,狗身上的伤让他极为震怒。尤其是当他得知乐少杀狗的理由之后,却只剩下震惊。那一次,乐少被林远桐打得像狗一样,若不是黄琬思及时通知那时还在北京的爷爷前来,就算不被打死,多半也会残废。 然而正是那一次印象深刻到极点的教训,稍微的改变了乐少。从那之后,他就多了几个原则。 黄琬思见儿子呆立,拿过信看了一下,也是不明所以然,只是同样回忆起那次的事:“乐乐,那次,你爸把你打得可惨了,你可是上窜下跳又哭又喊,大家都笑你呢。那次,你爸可把我吓坏了,要不是你爷爷来,你就被打死了。” 其实不然,那一次当时很多人都笑,可知道内情后,有孩子的都不敢笑了,回家拼命收拾孩子。可惜,那些当家长的经常打孩子,孩子都皮了,几乎没用。 林远桐不一样,他几乎没有打过乐少。然而,每次一旦动手,就几乎能把林乐给打死。 林乐喃喃自语,目光茫然:“我倒希望爸现在能跳出来揍我一顿……” 黄琬思悲上心头,抱着儿子不住安慰,要不怎么说女人有时比男人坚韧:“乐乐,你爸又何尝想打你。只是,唉……” 子欲孝而亲不在。 “妈,我没事!”林乐苦笑,在轮回里,他可从没收到信啊。 “我们要不要去北京,看你爸最后一面!”黄琬思很想去,可林远桐在给她的信中语气极为严厉的强调,绝对不能去。她不能不考虑丈夫的意思。 “不去!”林乐腾的一下站起来,拉着妈妈,推她进了卧室:“爸要对我们说的,上次都说了,没说的,也都在信里。妈,你休息吧。” 把妈妈的卧室门关上,林乐跌坐在沙发上,再读了一次信…… “饭桶饭桶饭桶,全他妈是饭桶!”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人在饭店里暴跳如雷,一脚把面前的人踹开,顺手从桌子上捞起一个盛着菜的盘子砸在那人身上:“你他妈的爬啊,再爬啊,爬得好看我就饶过你。” 那人浑身颤抖着,面上心中全是恐惧,牙关不住发出得得响声,在金丝眼镜面前爬个不停。 金丝眼镜很有滋味的欣赏着,如同欣赏着国际级马戏表演:“腰抬高一点,腿给我伸直。不错,就是这样爬的。” 这偌大的饭厅中有着好几个人,却是无人敢开口,只是悲哀的看着在地上爬的人,心想再爬下去,就可以去马戏团进修了。 “好了,起来吧!”金丝眼镜面上的暴虐消失得无影无踪,温柔的把地上这人搀扶起来。来到饭桌前,金丝眼镜笑:“对不起,我刚才不应该那样的。你没事吧,来,吃块鸡肉。” 金丝眼镜温柔的夹起一块最嫩的鸡块,递到这人嘴前,细心得像是在喂小朋友吃饭,极有耐心和爱心:“来,张开嘴,对了……” 得得声越来越响,这人不止是牙齿在抖,脸上肌肉在抖,就连两只脚也软了。仿佛金丝眼镜不是在笑,而是打算张开血盆大口要吞了他。 这人张开嘴,却是满脸的恐惧,如同面前的不是鸡块,而是刀是剑,张嘴多半就只有被像鸡一样被宰了的命。 “对了,乖嘛!”金丝眼镜摸了摸这人的脑袋,脸色突然变得狰狞可怕,一双筷子已是捅进这人嘴里,使劲的向嘴里捅:“吃吃吃,你他妈就是一个大饭桶,我叫你吃你就吃啊,狗就是狗。你他妈爱吃,我叫你吃……” 这人惨叫声立刻充斥在这厅中,不住回旋,仿佛如鬼一般凄厉。其他人只瞧得冷汗直冒,却不敢开口。只因他们知道,若是出言阻止,多半就不是捅嘴巴,也许是捅自己的菊花了,然后还会被骂犯贱。他们不想捅人,更不想被捅,只有装做什么都没看见。 “饭桶,气死我了,亏我对他那么好,把最好的鸡块给他吃。”金丝眼镜真的很生气,气得浑身发抖,喘着粗气,却是充满了兴奋。把那双带血的筷子丢开:“这人真讨厌,把我的筷子都弄脏了。” 金丝眼镜似乎突然一下子不再生气了,反而笑着招呼:“你们谁想吃,过来一起呀!” 手下们很想拼命摇头,再拼命退后,却只装做什么都没听到。只因他们知道,这时若是做出任何动作,多半吃到嘴里的不是鸡块,而是自己的肉。 “讨厌,你们一点情趣都没有!”金丝眼镜满脸无可奈何,像是在说我对你们真的很好,连饭也叫你们一起吃,是你们不给我面子:“连林远桐弄了信给林乐那小子,都现在才查到,真不知道我养你们做什么。” “唉,我这人天生心肠又好又软,像我这样仁慈的老板,你们平时肯定被嫉妒。”金丝眼镜说着说着,好像刚才的事是鬼做的,一副天生仁慈的悲天悯人的形象。却不知道,手下现在都在想,如果你那叫仁慈,那伊拉克的军民一定觉得布什是真主转世,美国人认为911是上帝杰作。 “叫张安来!”金丝眼镜扶扶眼镜,似乎觉得这样很斯文。其实,他多半不知道,这真的很傻很天真。 没有太久,张安来了,脸上还有一块青着的地方,谄媚笑着正要开口。金丝眼镜看他:“平时我对你好不好?” “好!”张安闻言,不由摸着脸上青肿之处,义正词严得金丝眼镜像上帝:“比我爸妈对我还好。” “好,不枉我那么疼爱你!”金丝眼睛兴奋的搭着张安的肩膀:“有件事,我暂时不方便出面,你做。” 张安浑身一颤,疼爱?他现在只觉得,跟金丝眼镜比,乐少简直就是天使下凡。 他这一呆,金丝眼镜一脚踹他飞开:“妈的,你发什么呆。我讲话你也发呆,你他妈知不知道你这一发呆,我损失了什么?” 张安又呆了呆,损失了什么? “对了,我损失了什么?”金丝眼镜扶扶眼镜,看着一个手下,无所谓:“管他呢,反正老子就是损失了。” 再踢了两脚,又亲手把张安扶起来,帮他拍拍身上的尘土。金丝眼镜满脸郁闷,好像受害者一样委屈:“好了,都告诉过你们不要再惹我生气了。我真的对你们很好啊,你们为什么老是惹我生气呢。” ***** 哈,要票的来了,大家看着给吧。 第三十二章 【我骗到你了】 “你在外面等我!” 朱学贵心情坏透,在自己身上莫名其妙发生的事,直到此刻,他都觉得是毕生的羞辱。他永远都无法忘记那一刻…… 为了使自己的心情变好些,他决定去一个地方找点乐子。 事前犹豫了一下是不是要带着阿达,想想自己在仙台完全不被重视,难得有阿达这样一个掌握着一定暴力的家伙来投靠,自然是表示信心的时候。 带着阿达来到郊外某地,嘱托了几句,就自己进去了。 阿达呵呵笑着冲把守着门口的两个壮汉发了烟:“兄弟,在这里很无聊啊。” “没法子,老板要这样!”这两人倒也不是黑衣保镖那一型,见阿达热情,也趁机打发下时间,叫苦不已:“现在混口饭吃,还真不容易。” “那是……”阿达深以为然,要不是自己找了个好老板,多半连这两人都远远不如:“你们在这里呆了几天了吧,肯定无聊。改天事完了,想玩什么,兄弟我请!” 这两人倒没自恋倒以为自家王八之气一震,阿达就自动臣服的地步,闻言倒有些提防:“你不是想打听什么吧,这里的事可不能让你知道。” 阿达生气,把烟向地上一摔:“你们当我什么人,我是觉得你们挺难的,我也是那么过来的,才想跟二位亲近亲近。” “算我们不对!”两人一想,也对,这人可是跟着朱学贵来的,应当没问题,急切道歉:“这不是整天都提心吊胆的,有点神经过敏了。” 阿达正在外面套话的时候,朱学贵却在里面耀武扬威:“方澄桦,你平时不是很拽吗?再拽给大爷瞧瞧。” “不说话,你还挺酷的啊!”朱学贵戳戳面前男人的脑袋,这青年轮廓有些深,却是中西混血:“小子,你怎么就没把你那个漂亮老婆给带来,不然看在你老婆份上,说不定我就放了你。” “你看看你,焉了吧唧的,是死了老爸还是死了老妈。哦……”朱学贵做顿悟状,夸张得有种欠揍的感觉:“你生下来就没妈,你看我这记性。我想起了,你不但没妈,还没爸,从小就被送到国外去,跟你爸这辈子见十次吗?那跟没爸又有什么分别。” “可怜你呀,本想偷偷回来给你爸一个惊喜吧,偏偏怎么就落在我手里了,我都替你觉得可怜了。”朱学贵啧啧做声,手指重重按在这青年血肉模糊的伤口处:“疼吧,疼就对了。看你这死人样,也不知怎么活到今天的。” 提着棍子猛的向这人身上抽了几下,这青年闭着眼睛,却是一声不吭。朱学贵心情大好:“不叫?没关系,你又不是女人,我也不爱听你叫。” 一顿闷头闷脑的猛打,这青年竟是极有狠劲,骨头都仿佛被打碎了,纵使咬得嘴唇上的肉都快掉了,满身都是血与汗,硬是没有吭过一声。 “少爷,不要再打了,老板要活的。”一人在一旁见打得差不多了,连忙制止了朱学贵。 打完了,朱学贵的心情大妙,忍不住掩着鼻子上前:“这下我爽了,你肯定也很爽。” 这青年眼帘低垂轻颤,却还是没有说话。朱学贵心中大快,又是一脸嚣张得意的欠揍样:“有件事我觉得应该告诉你,你老婆身材真火爆,我很早就想上了。” “正好,过两天你老婆就来,到时候,嘎嘎……想想就觉得兴奋,你说对不对,我亲爱的表哥……”朱学贵大笑着扬长而去。 来到外面,招呼阿达离开了这里。阿达走的时候,冲那两个把守大门的家伙比划出OK的手势。 银行柜台这年轻女职员惊讶的看着还是戴着那个土老冒黑框眼睛的林乐,似乎在琢磨这家伙到底是不是好人。 林乐抖了抖这张纸片,揉成一团,扔在垃圾桶里,上面若隐若现的三个字是——张絮瑶。 大步走出银行,林乐拍拍脑袋,最近的事情不少,搞得他都有些理不顺了。 “诶,你什么意思,把我丢在银行?”今天正好是周末,梅裳似乎闲得无聊,又似乎觉得跟林乐在一起总有些好玩的。总之,她又找上林乐了。 “你这不是出来了吗?”林乐再拍拍脑袋,想起来了,许月绮的安全是个大问题。 正想着,忽觉脑袋一疼,转脸瞪着梅裳。梅裳无辜的睁大眼睛看着他:“你头疼我帮你,你还瞪我……” “吓?”林乐大吃一惊:“打了人,还有这样的说法?你怎么不早教我啊。”顿时捶胸顿足不已,好像很是后悔自己没学到这一招。 “去死!”梅裳又岂会听不出嘲笑,把林乐推下台阶,气鼓鼓:“你就会气我,大坏人。” 许月绮现在虽然在外界不出名,在上海证券界应当是相当出风头了。毕竟,昨天五家联手在美国狠狠的捞了一笔。 想到会议室那些充满邪念的目光,他就知道自己必须得做些什么,不然要是许月绮受了伤害,那他可就真的还不清了。 “小妹妹,叔叔带你去看金鱼,好不好……”林乐色眯眯的盯着梅裳上下打量,这形象若是走在大街上,多半会被一涌而上的人们群殴,间中还夹杂喊声:太淫贱了,打四眼淫魔。 “你好色哦,咸湿佬骗小女孩了……”梅裳双手抱胸,恨恨不已:“别以为我不知道什么意思。” 也不知那人现在在不在上海!林乐想起往事,不禁哑然一笑。 想了想,他记起一个号码,拨通之后,响起的却是电话录音,而且还是英文中文及日文等三种语言:“如果你想给我钱,请留言。如果你是玩电话,我会来找你收钱。如果你是打错……”这声音顿了顿,怒吼:“那就快挂掉,不要浪费钱。” 林乐刚听到这声音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这家伙还是那么爱钱啊!” 梅裳附耳一听,眨巴眼睛,鼓掌笑:“哇,你的朋友吗?真神奇,居然每句话都离不开钱。“ 某次轮回中,寻刺激的乐少决定试着做职业杀手。有钱好办事,居然也真的有机会客串一下。可惜,他杀手生涯的第一个目标正好有这家伙做保镖,乐少只看到这家伙一眼,就死得四分五裂。 输得太惨,一怒之下,乐少再次来过,像游戏一样又被挂了。足足到他了解了这家伙之后,才终于成功的阴了对方一次。可惜,他输了是死,对方却侥幸的活下来。最后反而有些不打不相识的感觉了。 林乐深感遗憾,由这家伙来保护许月绮,那是再完美不过了。可惜,估计对方现在正在工作当中。 既然第一人选没空,那当然就只有考虑后备人选了。 带着梅裳在上海的旧弄堂七绕八兜,在梅裳开始怀疑林乐是不是打算把她兜晕了好为所欲为的时候,终于到了。 “就是这里?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我叫哦……”梅裳笑嘻嘻的做出惊恐表情退几步。 “叫吧,这里反正没有人姓破名喉咙。”林乐同情的拍拍梅裳的脑袋,顺手捏了她的脸蛋一下 房子倒不算太破,不过,这地方地形太过复杂了,估计就算是几十个警察在这里围堵一个贼都未必能够成功捕捉。 这里与未来的变化倒不算太大,回忆了一下,林乐在门前比较难触到的墙面上摸索了片刻,手上触到一个松垮的地方,嘿嘿一笑。 “啊?!”梅裳眼里全都是神奇和问号,揣测林乐小时候多半就是这里一把屎一把尿的长大。再不然,林乐一定和这家人的主人有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比如……梅裳邪恶的笑了。 她突然又想到一个可能,也许这里是林乐干坏事的秘密巢|穴。哈,哈,哈,她心想这次我可算是抓到你的把柄了。 正在得意,却见林乐掏摸一下,居然把一块砖头给掏出来。 砖头朝里的一边,居然内空。 小心翼翼的瞧了周围一眼,没人。 林乐这才将砖头内空的一边向下一抖,一把钥匙和一个小盒子掉出来。 “太神奇了!”如果是在电影院,梅裳一定认为是在看电影。如果是在沙漠,她一定会觉得是海市蜃楼。可惜,都不是,所以她更加肯定这里是林乐干坏事的秘密窝点。 “哈哈哈,我要揭发你,除非……”梅裳很京剧的大笑三声,然后手指在光洁的下巴上摸摸,奸笑不已:“除非……嘿嘿!” “你可不可以不要笑得那么奸诈,不是对我有什么企图,想对我做什么吧。”林乐惊恐的白了她一眼。 梅裳有点兴奋,蹲在林乐身边:“怎么样,你以前是不是经常来这里,是不是在这里做了很多坏事,说来听听嘛……” 林乐无言,原来她以为这里是自己的窝点啊。恶狠狠的盯着她:“是啊,我经常骗一些一会自称未成年,一会又成年的小女孩来这里,然后……嘿嘿,你想像吧。” 梅裳震惊的望着林乐:“你怎么可以那样,那些女孩在哪里,我要找到她们,然后去报警抓你。” “吓?”林乐反而呆住了。 梅裳扑哧一笑,小脸蛋充满红润,得意洋洋:“笨蛋,我骗到你……” 声音像被剪断了,梅裳瞠目结舌的盯着林乐的手,舌头像是打结了! 林乐的手里握着一把小巧玲珑的手枪,抽出弹夹看了看,邪恶的冲梅裳淫笑:“你觉得我像是在开玩笑吗?” “你你是在开玩笑吧……”梅裳以前还常拿仿真枪吓唬人,可真枪与假枪摆在眼前,她却吓得声音有些颤抖,觉得林乐不像是在开玩笑。 她仿佛已经看见自己被恐怖大笑的林乐拖进房子里,然后发生了更恐怖的事。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头自投罗网的笨猪……父亲的话这时也突然想起来了。 第三十三章 【替补杀手】 “哈哈,我也骗到你了!” 林乐果然哈哈大笑,却没有像梅裳想的那样粗暴的把她拖进房子里折磨她。他敏锐的察觉到梅裳的害怕,不敢再开玩笑:“骗你呢,你真的害怕?” “谁怕……”梅裳松了一口气,幸好不是真的。又气又恼,拍打林乐,气鼓鼓:“超级坏蛋,下次再这样,我就真不理你了。” “别闹,是真枪!”林乐警告梅裳,立刻解释:“这是别人住的地方,但我知道这个人,知道这里藏了东西。你别怕,这个人虽然有点坏,但是很好欺负。” 很好欺负吗?林乐在心中笑笑,如果死在这个人手上的人听到这句话,多半会从地狱跳出来抽他老大耳光。 “我就说你怕了……”盒子里有枪,还有一叠美金,还有一些很小的小玩意。林乐把这些全都放回盒子里,再塞进砖头,大喝一声:“别动这个!” 梅裳吓了一跳,正打算往指上套的宝石戒指顿在空中。 林乐小心翼翼的取过戒指,然后再极为小心的放进盒子里,极为严厉的教训:“你知道这戒指是什么吗?戒指里面有毒液,起码可以毒死十个人,还有一支针,刺到你就死定了。” 梅裳乍舌不已,后怕的拍拍手,似乎想要拍掉死亡的气息:“你这朋友该不会是杀手吧,一枚戒指都做得那么夸张。” 林乐没有理他,见无人察觉,再把砖头放回去。拿钥匙开了门,这才想起什么,低骂一声:“居然忘了。” 顺着门框摸下去,一根头发已经断成两截。他顿时忍不住破口大骂:“这个笨蛋,我真服了他……” 梅裳更是震惊:“至于吗?我以为只有电影里才有呢。”她突然觉得这应该是特工,因为电影里只有特工用这招。 “好吧好吧,他是杀手,你就不要乱猜了。”林乐无可奈何之极。 梅裳此时却不信了:“你少骗我,哪有这样的杀手。再说,你来找杀手,又不是想杀人。” “还有……刚才我不是怕!”见林乐不理自己,她提高声音喊了一句,然后低声说:“我只是不想你变成那样的坏人,然后我就没有你这个朋友了。” 林乐感动的摸着她的脑袋:“我知道,你也是我非常珍惜的朋友,我们是好朋友,对不对。” 梅裳重重的点了点头:“恩!好朋友。” 房子不大,洗手间地面有水痕,被子虽折叠摆着,但床单还有皱褶。这一切,都表示,有人住在这里。 观察到这些,林乐大喜:“太好了,看来他正在上海,我们在这里等他吧。” 想了想,觉得不太妥当,急忙跑出去把砖头抠出来,把枪拿在手上。心想,免得那王八蛋一会来了就话也不说的直接动手。 梅裳肚子里全是疑问,一下子倒出,顿时把林乐给淹没了:“你这朋友真的是杀手,杀过多少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停……”林乐脑子发昏,用力挥手一斩,梅裳听话的停下:“我和他现在还不认识,我知道这里是有别的原因。他杀了八千多个人,有男的有女的有老的有少的有黑的有白的有地球的有火星有好的也有坏的。” 这次,轮到梅裳昏了,掰着手指在那里算了半天。 房子的主人现在和林乐的确还不认识,这亦是林乐在轮回中认识的,也是做杀手的轮回。 这个替补和先前的主力不太一样,主力是个女人,而且天天叫嚷着钱,只为钱做事,其实多半都是保护人。 而现在的替补,却是一个男人,最爱的一件事就是计划退休。可每次都要退休,每次之后又都没有退休。 说起来,退休倒像是这家伙一辈子的理想,整天都在YY。只不过别的男人多半都在YY金钱权利和美女,而这家伙YY的却是退休罢了。 替补,真的是杀手。 梅裳万万没想到,随口的一句话,就正中红心。 自然,现实里的杀手远远不如小说或电影里那么酷那么潇洒。有一点倒是很想,他们都很小心,活着,并不容易。活得精彩,那就更难。 林乐却没那么多的心思回忆过去,正手忙脚乱的回答好奇宝宝的问题:“他不帅也不英俊,个子也不高大,肌肉也不发达,脑袋也不聪明。不如我们简单一点,你觉得我现在怎么样?” 梅裳上下打量他一眼,故意仰着头不屑:“一个字,土,两个字,很土,三个字……” “够了!”虽然知道自己是装扮出来的,可被人这样说,通常也会很不痛快:“你看看现在我的,什么都比他强,明白?” 梅裳眼睛一亮,鼓掌大笑:“我想起了,我还没有看到过你的真面目,快除掉化妆给我看看……” “也给我看看你的真面目!” 阴森森的声音从正对着大门的两人身后传来,坚硬冰冷的东西顶在林乐脑袋上,很有经验的阴森森对吓呆的梅裳说:“谁叫,我就先杀谁。” “臭丫头,要不是你……唉!”林乐郁闷得快要死掉了,要不是回答梅裳的问题,又怎会轻易被人逼近自己。 林乐这一开口,梅裳立刻不服:“关我什么事,你自己都没感觉到!” “闭嘴!”阴森森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恼怒,估计任何人发现两个陌生人在自己家吵架,而且还无视生命威胁,多半都会很郁闷的想手上的该不会是水枪吧。 林乐哀怨的瞪了梅裳一眼,朗声道:“KB,美籍华人,本名安德森#吕,中文名吕百纶。九年前从美国海军陆战队退役,因为在陆战队遭到种族歧视以及性骚扰而非常不喜欢美国人。八年前离开美国,五年前来到亚洲,如果我没记错,这房子你应该是在三年前买下来的。” KB眼里流露出不可思议与震惊,知道这些的人,足以让他死上很多次了。可这些隐秘之极的事,又岂是轻易能调查得到的。厉喝道:“你到底是什么人,怎么会知道这些。恩,我的枪?你怎么知道我藏了枪在那里。”一把从林乐手上把枪给夺走。 林乐嘿嘿笑,他太了解KB的性格了。如果不是不方便在梅裳面前说,他能说出来的只会更多。 “我还可以说更多,你每个季度至少计划一次退休,每一次都没有成功过。我还知道你对橡树和玫瑰过敏,喜欢生吃鸡蛋,我知道你喜欢在电梯里放屁,喜欢做饭做菜,喜欢一个人看杀手电影,一边看一边嗤笑。喜欢科比,所以你自称KB。” “我还知道你第一次和女人Zuo爱是十六岁,学人家玩浪漫在沙滩上进行,没想到第二天那女的去了医院。我还知道你第二个女朋友被你捉奸在床,那男的被你打了半死。你第三个女朋友在你退役回来,肚子大了。你第四个女朋友是脱衣舞女,后来你知道就立刻分手了。” 听起来,KB简直就是天生的倒霉孩子,爱情从没顺利过一次。 梅裳在一旁一边害羞一边窃笑不已,杀手很酷,吃饭的杀手还可以有点酷,感情那么倒霉的杀手,那就太不酷了。 KB先前还可以保持杀手的冷静,此刻听到自己的糗事一一被掀翻,顿时像个被一拳打中鼻子的小孩焉掉。手里的枪,也不知不觉的移开了,惊慌失措,只觉得这辈子就是今天最恐怖:“你到底是什么人……” 林乐缓缓转过身来,露齿一笑:“我说我们生下来就是朋友,你相信吗?” KB凝视林乐半晌,呸了一下:“不信。” “老实说!”林乐耸耸肩,KB觉得有点熟悉,好像这就是自己的习惯动作吧:“我也不信。不过,你只要知道一件事,我是来交朋友的。确切的说,奇#書*網收集整理是来雇佣你的。”还眨了眨眼。 KB更是震惊,目瞪口呆的看着:“你怎么知道我……”见林乐瞟着瞪大眼睛的梅裳向他眨眼,连忙改口:“怎么知道我需要工作?” KB觉得自己运气真不错,居然今天才遇到那么神奇的事。要是换了别人,自己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他暗暗下定主意,再干完下一票,就真的退休。 莫以为KB丧失了警惕心,只不过震惊之下实在难以保持杀气腾腾,连先前故意装的阴森口气也都变回了正常声音。 只不过,如果林乐真要对他不利。多半还来不及动,就得下地狱找良心了。 “有个人需要保护,我正好想到你,刚好你正在上海,刚好又是独行侠,刚好我又知道你很靠得住,刚好我又出得起钱,刚好我又知道你不会拒绝……” 一串刚好让KB脑子有点昏,耸肩:“你知道我不擅长保护人。” 林乐学他耸肩:“你本来只是候补,忙过这些日子就好了。” “不像特工啊……”梅裳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梅裳在一旁观察了半天,只觉得KB怎样看都不像传说中的特工。 KB还比林乐矮了一点,体格不壮,相貌也颇为清秀,最要命的是,皮肤还很白。这,使得KB看起来有些娘。 在轮回里,林乐就曾戏言:“以你的形象,在性饥渴成狂的美国军队里,不被欺负不被当做女人,那才见鬼。倒不见得是人家有意歧视。” “什么特工?”KB愕然。 梅裳与林乐相视大笑不已。 忽然的,电话铃声焦躁不安的催促,林乐甚至可以想像得到对面那人急得跳脚,梅裳接通电话,面色骤然大变: “照片,朱学贵还有备份。” 第三十四章 【值得吗】 起初林乐全然没想及此照片便是彼照片。 可见着梅裳那惊中带恐,又不乏怒的神情,他便猜到了。 越是猜到,越是觉得有些头疼。朱学贵怎么聪明得学会备份了! 有时候聪明人好对付,有时候笨人好对付。好歹有那么一说,至少也得了解朱学贵到底笨还是聪明啊。 遗憾的是,林乐打破脑袋亦想不到,朱学贵是怎么藏备份照片。 在去见张树芳的路上,梅裳什么都不做,只是瞪着他。这意思分明就是,上次你没做干净的,这次一定要完成。 林乐苦笑着,阿裳莫不是把他当成天神了吧。 这事说难不难,说易不易。把备份照片拿到,不难。难的是如何才能确信朱学贵没有更多的备份了。 越想,他就越是深感诡异,从任何方面来看,朱学贵都不像是心机深沉狡兔三窟的人啊。 张树芳略显憔悴,从昨天被朱学贵找到,再次拿出照片威胁,她就一直没睡着觉。 见林乐与梅裳到来,才忍不住流下眼泪对两人道出了事情的经过。 是昨天的事,朱学贵昨天约了张树芳,张树芳对他破口大骂,表示绝对不会再见他。 然后,今天上午,她就收到了快递送来的大信封,信封里是一个小小的U盘,U盘里是无数的照片。 再次见到这些将她陷入魔鬼手中的照片,她几乎当场便崩溃。茫然一上午,直到下午,才想起了梅裳! 不知她是认为梅裳能拿到之前的照片,也许就能拿到其他的照片。亦或者是觉得梅裳知道此事,她可以对她倾吐一番。 梅裳又瞪林乐,林乐想想,伸出手:“U盘拿来。” 两人瞪着他,林乐突然觉得不对,讪讪缩手:“阿裳,你看看跟上次看到的有哪些不同,是不是一样的,有没有少一些。” 张树芳显然不敢也不愿再看照片,梅裳只好独自欣赏。林乐扭着脑袋瞧着天花板,好像天花板上真的长出了最美丽的花朵一般。 张树芳低声,充满感激道:“林先生,真的非常感谢你们愿意帮我。”顿了顿 超升 第 10 部分阅读 ,不知是不是因为想到林乐看过自己的裸照,脸上一红:“只要你们能把照片全拿回来,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悠悠叹息不已,林乐的目光终于从天杀的天花板移下来,盯着眼前妩媚动人的少妇。半晌,他想安慰,却不知该如何安慰:“这本来就是上次我们没做完的。” 梅裳转过头,浮现很罕见的认真:“芳姐,我们是自愿的,我只有一个请求。如果见到有需要帮助的人,请尽可能的帮助他们,就像我们帮助你一样!” 听到这,张树芳便是再傻,亦猜得到上次林乐和梅裳编撰的拣到理由是假的。上次的照片,恐怕是他们得知后故意偷出来的。 林乐深深叹息,张树芳口中的任何代价,大概指的是愿意为了维护她的家庭所付出的。 不经过一些痛苦,又怎领悟得到快乐与幸福的真谛。张树芳这次若真能全身而退,那亦算幸福,起码她会尽全力去维护她的家,也算是因祸得福。 不过,一切的基础都在于能把照片拿回来。 梅裳看完了,鼓着小脸蛋看着林乐:“照片没有上次多,大概少了三分之二,和上次的照片有些一样,有些不一样。这有什么意义?” 林乐抱歉的向张树芳笑笑:“换做是我,存心备份的话,那么我多半会选择全部备份,或者把拍得好的备份。” 聪慧的梅裳眼睛一亮,再次浏览照片,击掌一笑:“有道理,这上面有些照片的拍摄技术不过关,还很模糊。”她笑嘻嘻的冲林乐竖大拇指,对一脸迷糊的张树芳说:“这说明,朱学贵不是有心备份照片。除非U盘里的照片是他故意选出的。” “他没有那样的心机,也不可能有那样的心机!”林乐笑了笑,从朱学贵的表现,足以察觉一切。再次对张树芳解释:“既然他不是故意备份,那就只说明一件事。就算有了上次的经验,朱学贵多半也不会疯狂备份。如此,便好确定目标了。” 张树芳恍然大悟,梅裳和林乐忍不住想,都说女人结婚之后会变的精明可怕,为什么在她身上找不到这些优点?缺点? 不过,到底要如何把照片全拿回来,这真的很头疼,林乐现在全然没有半点想法。 “不然,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梅裳呼嘿不已,眼睛看着林乐。 林乐想想,这倒不失为一个好法子,看着张树芳:“你跟朱学贵熟悉一些,你觉得他会不会在乎自己的裸照泄露出去?” “他非常无耻,恐怕……”张树芳眼中充满了仇恨的目光,林乐不禁抖了抖,似乎已经看到许月绮用类似的目光看着自己。 “两个办法,第一,拍他的裸照……第二,暴力。”这是林乐想到的最简单的方法,上次对朱学贵本只是恶作剧整人,偷照片只是梅裳强烈要求后的顺带要求。 “暴力……”梅裳眼睛大得很恐怖,如果在晚上没有光线的情况下出来,单是这双大眼睛就能吓死人。她想起了吕百纶。 其实还有一个更加直接的办法,就是直接从朱学贵的长辈施加压力。 这一招,林乐以前可是吃过苦头的,被林远桐打得上天入地。 不过,这显然不太符合目前的情况。若真的要做,也未必不能,只要能对仙台集团施加压力,朱学贵的下场是可以预期的。 梅裳气鼓鼓:“我不管,反正你要把照片全拿回来。” 谈何容易呀!林乐开始发现,好人真的难做。 “阿达,你为什么要跟我?” 朱学贵不是很有心机,自然也不是猪。他始终想不通阿达为什么要跟自己,趁着现在,他看似无意的问。 阿达一愣,呵呵谄媚笑:“朱少,公司其他人都瞧你不起,可我一见朱少就觉得你是做大事的人。董事长身体越来越差,他的儿子哪里方董事经验丰富,方董事没孩子,最疼的就是你了,那么大的仙台集团,以后可不都是你的吗。跟着你办事,难道我的好处会少了。” “你倒聪明!”朱学贵被阿达的话逗得满脸得意,张狂大笑:“那老家伙离死不远了,将来这仙台可不就是我的。你粗粗壮壮,没想到还有这头脑。” 眼里闪着怨毒目光:“最多再两天,以前瞧不我的人全都要爬在我面前舔我的脚。” 阿达有些吃惊,隐约觉得这里面似乎有些什么内情,却又想不出来。 来到酒店,朱学贵让阿达在楼下等着,自己先上了楼。 在楼下闲极无聊的等了半天,就见到一个性感火辣的妖冶女人进了酒店,满脸春色的进了电梯。阿达忍不住心骂一句骚货,却突然觉得这女的在什么地方见过。 想了想,他大惊失色,连忙拨通了林乐的电话:“老板,你肯定猜不到我他妈的到底见到了什么人。” 电话另一端的林乐自然猜不到,阿达激动不已:“我日,太日了。那天的照片里的一个女的,居然跑来酒店了。”顿了顿,听到电话那边林乐的问题,阿达回答:“我和朱学贵也在这酒店里,朱学贵已经上楼了……” 没有太久,阿达的电话响了,是朱学贵在楼上打来的,有些疲惫有些愤怒:“阿达,把你的人全都叫齐了,这次老子要好好教训一个人。” 挂掉电话,林乐苦笑,望着把冰块搅得哗啦啦响的梅裳,对梅裳一说。 梅裳顿时惊住了,按照描述,那女人显然是有老公有孩子的,立刻咬牙切齿恨恨不已:“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太不要脸了。早知道,就不该把照片还给她。等等,还不一定知道她是不是像芳姐那样又被威胁了呢。” 天知道,天自然是知道的,但他们很快也知道了。 阿达的又一个电话使他们彻底明白过来,那个女人恐怕不是因为照片。 这一下,更棘手。只要朱学贵不是比猪笨,多半都知道该怎么做。 梅裳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噘嘴催促:“坏蛋,你快想办法啊。不然芳姐今晚就得去陪那个禽兽了。” “我不去!”张树芳在一旁突然坚决的说了一句。 林乐和梅裳吃惊的看着她,却见张树芳神色间充满了一种使人震动的坚毅:“我绝对不会去见他了,只要去了,我就摆脱不了。” 以前她没有勇气是因为她独自面对,现在她的勇气因为林乐和梅裳而迅速的膨胀起来,更是想明白去了之后的后果。 女人是水,可水又可凝结成坚冰。一旦女人坚强起来,很多自诩为男子汉的男人多半更像是娘们。 梅裳咬住嘴唇,搅拌冰块苦苦思索了半天,沮丧不已:“好吧,我想不到。如果你也想不到,那就如你所愿,用暴力好了。” 暴力?林乐沉吟片刻,想的却不是这件事,而是阿达先前告诉他的另一些事。 林乐的头脑并非厉害得可以上天入地,可丰富的经验与良好的推理,已经足够他联想到很多事了。 朱学贵在阿达面前得意忘形之下偶然吐出的那句话,加上先前阿达在郊外处打听到的一些小细节,或者…… 仙台集团的方董事长身体很差,弟弟方董事大概因为坏事做多了,所以没有儿女,所以特别疼爱干姐姐的孩子朱学贵。 根据林乐的了解和阿达的了解,作为黑帮漂白过来的公司,方董事长的威望可想而知。不过,方董事长知道朱学贵的性子,所以极不待见这厮,导致朱学贵在仙台没人看重。这点,即使方董事也无力改变。 朱学贵突然间嚣张,对照阿达听到的,基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方董事很可能要成为仙台的掌权者。这就说明两件事,第一,方董事长要死了,第二,有人想要他死。 曾在轮回中无数次处于社会顶端的林乐,自然深知豪门之变的泥潭有多深。仙台还远远称不上豪门,可情形却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联想到郊外……林乐依靠着自己所知的讯息推理出一个可怕的结论。 方董事即将掌权,就意味着朱学贵即将成为仙台的太子爷。以朱学贵的性格,他会便宜的饶过得罪他的人吗? 为了张树芳与朱学贵结下深仇大恨,值得吗? ***** 最近几天我在想,这本书是不是写错了? 或者,推倒本书重新写另一个构思会更好些? 第三十五章 【一颗红心,两手准备】 为了张树芳与朱学贵结深仇,值得吗? 远远不值!太不值了。 不过,若是世间之事都以值得与否来衡量,那军人为保家卫国而流血流泪值得吗? 为了猪肉涨价而不吃猪肉,值得吗?为了谈恋爱而忍受可能失恋之后的痛苦,值得吗? 常常很多事,都不是如此衡量的。 利益自然是一切,可一切如果都离不开利益,那人生也未免太无趣了。 总有若干的事,是不该考虑利益,就直接去做的。 林乐现在不反对做好事,还有些喜欢,他喜欢那种感觉。 况且,他与朱学贵之间本身就有仇。 只不过,想到这些,他要考虑的地方就多了。 所以,林乐交代梅裳:“你查一查,仙台方董事长的儿子现在在哪里?” 世间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是很有道理的。 林乐既有心,又掌握了那么多的信息,已经足够他做一场好戏了。 若推测是事实,那这件事就容易了太多。 有人想把皇帝害死,然后造反。那么只要使皇帝不死,那么自然会有人遭到清算。 如此一来,便从根源解决了朱学贵。 在轮回里,林乐学会了很多东西。但有一件事,他觉得非常重要。 一颗红心,两手准备。凡事,做好两个打算,总不会是坏事。 “芳姐,你先回去,这里的事,交给我们。”林乐笑了笑:“放心,今天你就算拒绝朱学贵也没什么。今天他没时间做任何事,因为晚上仙台集团方董事长过大寿。” “阿达,打听一下今晚方董事长大寿会有哪些人去。”林乐交代了阿达,然后拨通吕百纶的电话:“老K,现在放下你手头上的事,是的,今天暂时不用保护许月绮,立刻过来见我……” 唉!悠悠叹了口气,林乐觉得自己像个傻瓜,为了一件小事就那么大费周折。 若是换了乐少,只要一句话,朱学贵敢不交,方董事也会逼他交出来。所以说嘛,权势,真的是好东西。 可林乐却不敢保证自己不会再迷失在权势的魅力中。那东西,远远毒过毒品,只要沾染上,就一辈子都会陶醉那种滋味。 以前乐少的原则之一是不吸毒,现在林乐也不想沾毒,不论是毒品的毒,还是权势的毒。 “惨了……”梅裳苦着小脸走过来坐下,手上还拿着一杯珍珠奶茶,使劲的吸,脸蛋鼓起:“我今天也要参加,老爸说我家和仙台有些生意来往。”这才像是想起了林乐的交代,吐吐舌头:“方澄桦刚出世不久就被母亲带回美国,几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他才回来念了两年书,然后又被送走。现在在美国开了个公司……” “找到电话,打过去问方澄桦在不在美国。如果他的公司的人不知道,就问他老婆。”林乐语气极为坚决,如果不把这件事查清楚,就很难确定计划:“还有,再打听方澄桦最近有没有在国内出现过,这点查入境纪录。再问问有没有人见过他。” “啊?”如此庞大的问题立刻把梅裳给击倒了,气急败坏:“你你是不是故意欺负我,气死我了,哪来那么多问题。” “要帮你的芳姐,就立刻问。”林乐很罕见的板着脸,严肃盯着梅裳:“如果你不行,那就算了。” 梅裳委屈的扁扁嘴:“问就问,凶什么凶,你以为你好了不起吗。”赌气的拿起电话就直接拨打。 梅裳要去参加,那就再好不过。他正愁怎么才能安排人跟朱学贵接触而不生疑心,如果朱学贵不笨在得知某些事后,就一定会怀疑黄颍菲。虽仅限于怀疑罢了,可这事她到底也不方便出面。 至于梅裳……那就更加不方便。那天他们两人可是一起去送还照片的,只听那女人的描述,朱学贵多半想不到是梅裳。可一旦见到,那就未必联想不到。 所以,梅裳也不适合主动邀约朱学贵。现在,她可以直接参加,那最好。 老实人吕百纶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他身旁坐下,沉声道:“有什么事?” “今天有些事可能需要你去做。”林乐呵呵一笑,拍了拍吕百纶的肩膀,见他果然缩了缩,手抬了抬,忍不住轻笑:“你拿那么高的酬劳,当然要多做一些事。” 吕百纶默然,他的平均酬劳不高,按照任务来算,更加不高。林乐给他的酬劳是每天十万,高得连他都很怀疑是不是自己走了大运,或者,是财神下凡。 可莫要以为杀手个个都是亿万身家,每个人都能杀人,敢杀人并且愿意杀人的绝对不在少数,在某些国家,几百美金就能杀一个人。 只不过,吕百纶这样的要专业一些,接触到的主顾层次自然也会高一些。可相比林乐给的酬劳,还是显得很低。 他甚至想,如果这一行的人知道林乐开那么高的酬劳,多半先自家杀一顿,再来把他给干了,然后抢走这份工作。多半连那些保镖都会变成杀手。 他自然不知,钱在林乐心里,与那卫生纸没什么分别。 当然,最关键的是,林乐很好奇,他干一年下来能有几千万收入。有了那么多收入,会不会真的退休。 两人聊着天,梅裳这边却是一边嘟着小嘴满是委屈,一边却是不住甜甜的开口对大洋彼岸的人说话。所以说,女人真是藏着无数面具,而且这些面具通常没有人能全部看到。 “查到了!”梅裳的小嘴噘得老高,很是不忿。 “不如你先去打酱油吧。”见梅裳不解,林乐嘻笑着解释:“你的嘴巴可以挂瓶子。” “我生气了,我真的生气了!不过我不跟你这种人计较,哼!”梅裳克制着气愤,轻佻的藐视林乐:“五天前,方澄桦就悄悄到上海,除了他老婆大概没人知道,也没人看见过他。本来他老婆也该一起来的,不过,因为家里有些事,暂时拖了下来。今天,他老婆已经上飞机了。” “以上,三行,是他家的佣人说的。”梅裳挥挥拳头,似乎有充沛的力量,可以一拳打死林乐。当听到林乐的下一句话,立刻把想像变成了事实,一拳砸在林乐脑袋上。 “查查他老婆是什么航班。”林乐惨叫一声,摸着脑袋上的包,哀怨不已:“你打死我,那你岂不是要守寡。” “我是淑女,我才不打人,哼!”梅裳骄傲的昂昂头,好像刚才的惨案完全与她无关,而是老天爷的惩罚似的。 林乐喃喃自语:“如果这就是淑女,那我宁愿做同性恋。” “菲菲,在我的房间里左手边第一个抽屉有个香烟盒子,你帮我拿过来!”林乐想了想,满是温馨道:“跟我妈说,今晚我不回来吃饭了。让她把汤留着,我明天喝。” 有时,林乐真恨不得自己是诸葛亮,拿扇子扇一下马上就有绝世好计。 可惜,诸葛亮就一个。 总算还好,他有些聪明,又在那样的家庭与环境中成长,再加上轮回中的丰富经验与见识,可以使他获益良多。 当然,最关键的是,林乐知道自己并没有比别人显得特别聪明。所以他知道自己该用什么来弥补,比如勤奋。 他不是天才,但他可以用别的来弥补。 打电话问了一下阿达,他在电脑上的写字板上写下一行行字。 仙台集团有对头,确切的说,是对手。毕竟,做什么都是求财而不是求气。 与仙台有些类似,其他几个集团公司也处于漂白状态。有比仙台实力强的,自然也不乏弱小的。不过,正是这些表面上看没什么的公司,构成了一篇上海不夜天的地下图。 同行是冤家,这话还是有道理的。不论愿不愿,几家公司间总是有些恩怨。 在网上查阅了一下这些公司的资料,林乐眯着眼睛沉思半晌,又拨通了许月绮的电话问了一下。然后,他可以确定,上次追逐许月绮的证券公司中,有几家都有一定的背景。 在写字板上消除了几行字,剩下的是两家集团的名字。其中,正好是月联盟中的一家——所谓的月联盟,便是围绕许月绮的几家证券公司自称的联盟。 许月绮来电的时候,杨舍不是独自在办公室,而是与月联盟的另一家老总杜威在一起,谈话的中心也正是许月绮。 杨舍和其他四家公司的老总,身上随时都带着两只电话。其中崭新的那只就是专门用来接许月绮电话的,他们做这一行,自然知道行内偷消息的手段层出不穷。 为了避免被人窃听或是偷听,这也是不得已。其实他们最忧心的倒不是这个,而是担心消息走漏之后,许月绮会责怪他们,从此不再提供消息。 能令这五家公司老总如此紧张的,大概在国内证券业没有多少人,而许月绮,却正好是其中一个,还是最紧张的一个。 不提别的,单只是这十来天中,他们就已经获得了百分之百的利润,这就足够他们把许月绮当做财神爷一样供着。 当然,这还是林乐有意要控制一下,也有心看看这几家公司的表现,不然他们的收获可以翻几个跟头。 财神爷,哦,不对,应该是观音菩萨来电,杨舍自然是在第一时间就接了,满心期待。却听到电话里的许月绮说:“杨总,我有个不情之请,希望你可以帮我。听说今晚有人办寿宴,能不能带我去。” 杨舍愣了一下,想起来,顿时笑:“许小姐,你不用那么客气,只要你想办的事,我们一定会替你办妥,你说对不对,杜总……”后一句自然是对杜威说的。 “那是一定的,我老杜是大老粗一个,不懂那么多规矩,我就是一句话,许小姐你的事就是我们的事。”杜威把胸脯拍得砰砰作响。 “啊,杜总也在吗!”许月绮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害羞,要不是林乐要求,她才不会提这样的要求。即使提,她也是一副请求的口气:“如果不麻烦你们的话,那就请你们帮我一下。” “这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包在我身上!”杜威抢在杨舍前头应下来,满脸得意。虽然是小事,可多少也能体现自家的态度啊。 “你这家伙……”杨舍好气又好笑,流露沉思神情:“认识许小姐那么久,她不是喜欢参加这种场合的人,怎么这次突然就想参加了呢。” “想那么多做什么……”杜威拍拍胸脯:“许小姐既然交代下来,那咱们办到最好就是了。今天总要摆出行头,让许小姐知道咱们也不是光吃不做事的人。” “也好!”杨舍苦着脸,想想就头疼:“这些天我可是烦得要命,别人可是打破了头都想进来,个个都找我。” “你别想把事情丢给许小姐,她可不喜欢被人烦。”杜威表面粗豪,却极为细心,见过许月绮没几次,就揣摩到许月绮并不喜欢这些麻烦的心思。 第三十六章 【春药或毒药】 远远见着黄颍菲,梅裳深感意外,昂着头不屑的哼了一下。 黄颍菲见梅裳倒不觉得意外,从包里取出金属香烟盒子递给林乐:“这里面是什么,非我要从家里带过来?” “她来做什么?”梅裳大眼睛猛瞪林乐,可惜没什么杀伤力:“什么叫家里,你和她什么关系,你对得起月姐吗?你对得起我吗?” 黄颍菲笑笑:“他什么时候对不起你了?” 梅裳腾的一下站起来,真火上头,指着林乐恨恨不已:“要不是我帮你隐瞒,月姐早就知道你是谁了,你居然……如果你不跟这个女的分开,我以后再也不见你再也不跟你……” “你很烦,知道吗?现在在做正事,你不要任性。”林乐不耐的打断了情绪激愤的梅裳的话,看了黄颍菲一眼:“她是我表妹,你以为什么什么……” “林乐,我恨死你了……”梅裳刚听到前半句就又难过又气愤,自己把他当朋友,他却这样对待自己:“就算是你表妹又怎么样。” 话刚说出口,方才领悟到林乐的下半句话,当场没转过弯,张大小嘴,像个漂亮的木偶一般一动不动。半天才啊啊啊惊叫出来,指着两人发呆:“你们是亲戚?你们怎么可能是亲戚,一点都不像。” “闭嘴!”林乐恼火的呵斥一句,摘下土气眼镜,把额头上的头发拨开,露出自己的真容:“现在像了吧,就算不像,难道不可以是亲戚!” 梅裳这是第一次见到林乐的真容! 她立刻看入神了。 梅裳不是第一次见到帅哥,比林乐帅的也大有人在。 可那些人的气质与林乐像比,就真的像是专用来描述女人的一句话——一个是凤凰,一群是野鸡。 梅裳第一眼就看到了林乐眼睛深处,看到了孤傲与沧桑,看到了锋芒与颓然,矛盾的东西糅合在一起,就是林乐。 有种人,即便再平凡,即使在万人之中,没有任何理由的,你第一眼看到的也必然是他。 凝视着林乐的眼睛,梅裳久久移不去目光。 她知道林乐平时的样子是装扮的,可从未想过,当眼镜移开,头发拨开之后,林乐的真面目会是这样。 良久,她面色变幻不已,口中喃喃自语:“怪不得,月姐会喜欢你,连我都有点忍不住想喜欢你了。” “我奉劝一句,最好不要喜欢他,他生下来就没有爱情。”虽然与林乐和好了,可黄颍菲还是忍不住要劝一下这个在学校里与自己斗的小姑娘,虽然她没意识到自己也是小姑娘:“到时,伤心的只会是自己。” 梅裳闻言,忍不住小小怀疑:“你们的血缘关系是三代以内吧,我怎么听起来你自己有点像是伤心过。” 黄颍菲白了她一眼,懒得再说。却陷入了回忆中,其实很小很小的时候,林乐还没有变坏的时候,她是有喜欢过林乐。毕竟家长也常常开玩笑让她嫁给林乐做个小媳妇。只不过,后来长大了,孩子时的想法早就没了。 见林乐和黄颍菲不再理自己,梅裳无趣的撇撇嘴,心想这下可有戏唱了。想不到林乐居然和黄颍菲是表亲,不过,他们的样子……想了想,她才觉得林乐和黄颍菲其实很多地方都很像。 林乐打开烟盒,里面装的是比键盘线稍微粗一点的透明小瓶子,瓶子里液体荡来荡去。 “这是什么?”梅裳忍不住像好奇宝宝一样探头问。 “吓!”林乐哽了一下,决定还是说实话:“算是春药,药效非常强劲。”见两女鄙视和愤怒的目光,顿时讪笑:“我没用过!” “没过用……”梅裳和黄颍菲暂时达成统一战线,集体怀疑林乐的人品:“没用过怎么知道效果。想不到你和朱学贵是一样的人渣。” 林乐无奈解释:“那我就说明白吧,这药女人不可以服用,主要是男人用,增强自身的某些功能。不过,药效是很好,可副作用也很大。我那么年轻,你们觉得我需要吗?” 梅裳和黄颍菲猛啐他一下,都不敢再看。 药名三味真火,效果强劲得要命。一旦同时服用三瓶,那就与毒药一样能要人命。就算每次只服用一次,也足以使人疯狂。而疯狂之后,十天之内不得房事,否则可真是要人命的。 这药不是林乐有意去搞的,而是在轮回中,别人送给他的。林乐从未服用过,但他亲眼见到那个好男风的家伙给别人服用之后,神智不清的疯狂场面。 实际上,这根本就是毒药,只不过附带着强劲的壮阳及春药效果。同时服用五瓶,当场就能死人,就算只有两瓶,多半也能使一个有了一定年纪的中年男子在一夜疯狂之后丧失功能。 前些天打算整治朱学贵的时候,他就想到了这药。朱学贵既是如此淫贱没品,那就不如让他彻底的淫贱。所以,他就配制了这价比黄金的五瓶药。 刚叫了柠檬汁的黄颍菲与梅裳听了他的解释,浑身发抖,把杯子拿得远远的。 “能不能给我一瓶!”吕百纶在一旁一声不吭,突然插嘴居然是要药,顿时迎来了两女的鄙视。 林乐看了他一眼,拿了两瓶给他,极为慎重的交代:“如果不是有深仇大恨,最好不要用。当然,如果你非要自己用,服用前请先打医院的电话。” “过些时候,能不能给我点时间处理一下私人的事!”吕百纶完全无视两女的目光,认真的看着老板。 林乐当然知道他想干什么,无所谓的耸耸肩:“不要闹得太离谱就行了,这药是极度危险品。” “咦……”两女恶心的搬开椅子,离得远远的:“你们这些臭男人,到底每天在想些什么啊。” “反正不是你们在想的!”林乐作势把瓶子往她们的杯子里丢,顿时吓得她们弹出三丈远,哈哈大笑不已:“放心,这药只对男人有效果。” “拿开,拿开!”两女气愤得要命,大声呼喝着。 把药收起来,林乐目光扫了两女一眼,看了看时间:“现在我给你们布置一下任务,菲菲,你回家陪我妈。阿裳,你现在大概也该回家换衣服参加宴会了。我去接方澄桦的老婆,老K,你去救人。” “等等……”梅裳突然想起一事,连忙补充:“人救出来之后呢,放在哪里?” 林乐愕然,摸摸脸尴尬一笑。这倒是问题,虽然他想的和梅裳想的不见得一致,但一点必要的安排还是需要的。 梅裳见林乐呆住,顿时洋洋得意:“还是我最聪明,以后还有什么想不到的,只管问我!”听起来,她很像把自己当做女诸葛了,若是诸葛亮知道自己跟梅裳并列,大概宁愿认为自己是猪头。 这是小问题,很容易解决。梅裳还有一套老爸送的房子,只是距离学校有些远,她从没去住过罢了。 “事情不论成功与否,都在方家会合。老K,到时护送方澄桦过来,保护他的安全。”林乐再次看看时间,拍拍手:“OK,大家去做事吧。” 挥挥手示意回去再解释,黄颍菲郁郁的离开了,觉得自己像外人。 走出去的时候,梅裳还在拉着林乐追问:“她真是你表妹,你上次为什么不说,上次你还打她。你表妹那么有钱,为什么你那么穷,连吃饭都要骗我付钱……” 天黑了,上海国际机场繁星点点…… 林乐焦急不安的在出口等待,握着手机,不时看看时间,不时看看有没有来电。 这可能不是林乐第一次做好事,但绝对是他第一次把做好事做得那么大行动。 而且,他不想自己第一次主动做好事,就这样无疾而终。为了张树芳的那一声谢谢,他这次亦算是拼了。 只不过,事情真的有些出人意料。谁会想得到,一张小小的裸照,竟然不得不牵连仙台的内部之争。 他没想过要扯进这些事,只是为了照片罢了。 实际上,他看得比谁都清楚,这种事比想像中残酷多了,与政治斗争没有本质的分别。 在轮回中,他甚至亲眼见到一个平日与他交好的整天笑嘻嘻的纨绔子弟险些死在自己面前。 甚至于,他自己,就是一个很好的样板。 一边焦急的等待着,一边不住在脑海里推理各种可能发生的事,自己的安排到底是否妥当。突然间,他想起一事,用力拍打脑袋:“我怎么就忘了那么重要的事。” 他不认识方澄桦的老婆,也没有她的照片。 正在焦急不已之时,忽然见到接机的人群中有人举着一张不大的纸片,上面写着一个人的英文名字。 妮可#福斯特! 第三十七章 【劫人救人】 妮可#福斯特! 方澄桦老婆的名字,林乐眯着眼睛思索。 如果他的推断是对的,那么来接机的人,恐怕就不是带妮可回方家,而是去另一个地方。 偏偏自己还不认识妮可。 正愁得要命,忽然灵光一闪,有了。自己不认识妮可,妮可总认识那张纸上的字。 心中大定,默默在一旁观察着对方是不是一个人来接的。在一旁冷眼旁观了片刻,再扫视四周几下。 只有拿纸片那人身旁还有两人,看起来是一伙的。 想了想,再看了看他们的方位。林乐来到他们的身后不远处,叹了口气,想抢人,多半是行不通了。 自己没有车,人家多半是有车的,跑也跑不过啊。 正在这里想着,林乐见着一个西方女人牵着一个孩子的手来到那纸片男前面。 他哪还有什么时间去考虑,不假思索冲上前去,情急之下抱着她惊喜大笑不已,用英语大声说:“妮可,真的是你,太好了。我是你的老同学林,那次我向你示爱还被你拒绝了呢。” 然而,在这句话中间,林乐却是间中杂着另一句话,语气极低的在妮可耳边说的:“你丈夫有生命危险,哈哈,请配合我,哈哈!” 他甚至能感觉到身后三人的杀气,汗毛都竖起来了。 话音刚落,林乐就捏了好大一把汗,生怕这妮可是胸大无脑,不敢相信陌生人! 妮可却是眨了眨长长的睫毛,惊喜不已,这句话却是勉强用中文回答的:“林,真的是你,太好了,我这次来中国就很想见你。” 聪明人啊,表演专业啊,林乐笑了,松了一大口气:“那不如先找个地方喝点东西聊聊,这是你的孩子吗,都那么大了,真可爱,看来当年我不该放弃追求你的。” 果然不出林乐所料,这三人中有人是懂英文的,当中那看起来斯文一些的家伙急道:“妮可夫人,方少爷让我们接到你立刻就回去,不如改天再和你的老同学见面吧。你也知道,方少爷的父亲的寿筵就要开始了。” “为什么,我很久没见到林了,为什么不可以现在喝东西。”妮可极为任性的怒视三人一眼:“方是知道林的,你们怕他吃醋吗。不,他不会的。你们先走,等一下林送我回去。” 争了一会,三人无奈之极,这里是机场,人太多,来硬的显然行不通。只得无奈的降低了要求,非要陪着他们。 早就看清楚环境的林乐走在前面,向妮可点点头,微笑:“这边走。” 来到一间距离厕所不算太远,但也不近的咖啡吧。最妙的是,咖啡吧的位置距离大门要远一点,而且不太能直接看到。 三人被赶到另一张桌子上,林乐与妮可的座位挨在一起。至于三人是不是觉得方澄桦脑袋上的帽子绿油油的,那又是另一件事了。 “朋友,我希望你没有骗我,不然你会知道下场的。”妮可亲密的与林乐靠在一起,却低声说出了如此一句威胁的话。 林乐有点明白妮可刚才为什么可以迅速做出最恰当的决定了,轻笑:“你难道是黑手党的人?” 见妮可瞪了自己一眼,他笑笑,把自己的揣测对妮可说了。自然,没有说这是推测。 听完,妮可沉默半晌,突然抬着头,眼里闪耀着怀疑的光:“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帮我和方。” 这女人有点水平。林乐暗赞了一句,笑笑:“因为我与朱有仇,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人。” “我知道,那个色眯眯的混蛋。”妮可点点头,想起朱学贵就满肚子的不痛快:“你想怎么做,需要我怎么配合?有什么计划?” “计划等一下再说!”林乐眯着眼睛回首瞥了三人一眼:“现在先想想怎样逃掉,你这样做……” 三人正在讨论方澄桦的帽子到底有多绿,有没有可能他们也给方澄桦增加一点绿色的时候,却见妮可的小孩在一旁大哭不已:“妈妈,我要上厕所。” “好,妈妈带你去!”妮可皱皱眉头,显出对孩子在这时哭叫的不快,立刻又马上牵着孩子打算去厕所,回头问:“林,厕所在哪里?” “哦,我带你过去!”林乐笑着站起来。 “妮可夫人,还是我们陪你去吧。” “你们疯了,你们三个大男人是不是想陪我进厕所!”妮可一愣,随即大怒不已,狠狠呵斥这三人。 三人郁闷得要死,其中一人站起来:“不如我陪夫人去。” 这次,妮可瞧了林乐一眼,倒没有反对。 来到厕所前面,妮可刚带着孩子进了厕所,林乐拍了拍这家伙的肩膀:“兄弟,你们做这行不容易吧,受气啊……” 手轻轻的在他的肩膀上一拍一拍,快如闪电一般击中他的脖子大动脉,顿时眼黑了一会。林乐扶着他进了厕所,对着他的脑袋再狠狠一下,直瞧得那些正在厕所奔放的人们当场傻眼。 走出男厕,林乐低呼一声,妮可抱着孩子从里面出来。 林乐无奈的接过孩子:“还是我来吧,现在,给我跑起来。” 一路狂奔着下了楼,这里才是那间咖啡吧的视线所能接触到的地方。剩下两人目光扫过来,见着两人在下面,愣了一下,见两人飞快跑出去,顿时大惊失色:“他妈的,被耍了,快追。” 冲出机场大门,林乐直接把妮可推上上一辆的士,冲司机大喊:“开车,用最快的速度!” 的士开出去老远,两人这才松了一口气,林乐想不知吕百纶成功了没有…… 吕百纶此刻正匍匐在这房子东面的灌木中,他现在极为为难。 倒不是觉得如何如何,只是他以前只杀人不会救人。突然间林乐要他来干这样的事,那可就真难住他了。 更加为难的是,吕百纶不知道自己可不可以杀人,林乐完全没想起交代一下。要是可以杀人,那自然就容易了很多,不能的话……也不见得有多难。 只不过,吕百纶也是有点不愿意在中国内地杀人,就像没人会无缘无故在家里杀个把人一样。 迟疑了一下,盘算着林乐那边大概也差不多了。如果等林乐把人劫走,对方肯定会加强这里的守卫,到时只会更困难。 想了想,他头疼不已,事前没准备就是不妥当啊。 绕到正面,拣了两块石头在手里,腰板挺得笔直,面无表情的直接走过去,这两名守卫在门中转悠。他敲了敲大铁门,两个守卫走过来不爽呵斥:“滚开,这里是你能来的地方吗?” 吕百纶不言不语,石头直接砸中两人脑袋。两人顿时大怒:“你他妈的小王八还真是不想活了,老子成全你……” 开了大门就冲出来,吕百纶心中哀叹一声什么时候他也要从正面进攻了。手上动作却是丝毫不停,手在背上一晃,一把亮亮的刀出现在手里,啪啪两下用刀头把人给打昏。 抬头看了看监视器,又是一阵苦笑。用最快速度冲进房子里,扫眼见到监视器,立刻判断出死角,跑到死角处,已是听到了密集的脚步声。 “一……四,五!”吕百纶强烈头疼,五个人,他顺着死角绕开,再小心的靠近一条走廊,然后藏身在沙发之后。 脚步声越来越近,这群人冲下来没见到人,吃了一惊,然后听到一声:“搜出来!” 一个脚步声靠近他,他在心中盘算着距离,蜷缩在沙发下面,却像是一只随时出闸的猛虎,默默的倾听脚步声,摸出一把小巧玲珑的手枪。 这人刚出现在他眼里,手枪里立刻射出一条细小的针,正好射中脖子另一侧的动脉。吕百纶伸腿轻轻一勾,这人倒下,张口欲叫。 他的手顺着对方跌落的位置扬上去,轻微的咔嚓声,下巴已被卸掉。麻醉针也渐渐起了效果,闭上了眼睛。 这响动到底还是惊动了其他人,转过头来,见不到人,顿感惊慌:“老四,老四,你他妈的说句话。” 见着老四的腿就在沙发外面,三人一起缓缓逼过来。见老四躺地上一动不动,立刻有人惊呼:“他死了!” “死你妈,你个傻逼看看,他还气呢。”这人蹲下去摇了摇,身体下面立刻飘起一股烟雾,三人想要停止呼吸,已是来之不及,只觉脑子发昏,一人呢喃着诅咒:“妈的,是麻醉……”砰的一下倒在地上。 日!吕百纶突然很想如此骂一句,亏他还那么小心,早知道这帮人如此不中用,又何必那么小心翼翼。 他不知道这幢别墅到底还有多少人,不过,安全第一啊。 在他眼里,监视器的安装方位显得很矬,小心避开监视器,凭着经验,很快找到了关押人的地方。 是小地牢,打开门,还没来得及反应,他的身子就弓起,然后飞了出去。 “挺行的啊,要不是老板安排我在里面守着,这人你还真有机会救走。不过,现在碰到我下山豹,你就死定了!”一个粗壮但不显得很高大的男人冷酷的盯着吕百纶。 被命运耍了!吕百纶有这感觉,先前还觉得这别墅里的人都是傻冒一群。可现在才发现,傻的是自己。 如此重要的人物,人家又怎可能不安排厉害人物守着。 见这下山豹 超升 第 11 部分阅读 拳轰来,吕百纶身形一闪,已然跳开,横腿一扫。 这下山豹果然身手了得,一下挡开,再一拳轰中吕百纶。吕百纶肚子翻腾不已,像是悟空大闹东海一样,险些吐了出来。 “妈的,就这种身手也能闯到这,那些个废物!”下山豹极为愤怒,愤怒的源泉自然是觉得自己来对付吕百纶有些丢脸了。 就在这时,两人出现,还握着两把枪,谄媚笑:“豹哥……” “把他拉去处理了!”下山豹藐视的瞧也没瞧吕百纶一眼,挥挥手又下了地下室。 这两人看了看吕百纶,见他嘴里吐出一口鲜血,只料他多半快被豹哥打回娘胎里了。自然是没怎么在意,拖着他就走:“这次不要再打头,免得溅得浑身是血。” ***** 已经决定了,另外写一本。 本书不会停止更新,但可能会更新极慢。 希望到时大家支持。 第三十八章 【败类】 “他妈的,这死鬼还挺沉的,等一下再帮他沉一点。” 嗓音沙哑者听起来满肚子的怨言,另一个声音高亢似女子的却不住安慰:“这次亏了豹哥,不然咱们可就惨了。” 吕百纶默默倾听着,默默用微光扫视着环境,不住思索脱身之法。 正在苦思中,两人转悠一下,来到楼梯口,他顿时大喜过望。 下楼梯时,两人正在讲着话,忽觉手中拖着的脚力量爆涨,摆脱了自家的双手。 吕百纶犹如空中飞人一般,借挣脚之力,上半身飞倾向两人。双手竖拳为掌,闪电般敲击在两人的大动脉处。 而就是这一下,使得两人眼前一黑,脑子晕呼。吕百纶两下把两人给砸得彻底晕了过去,却没急着赶回地牢附近。 而是首先观察了一下监视器的位置,确信自己逃脱没被察觉到。他这才蹲下来默默思索,打肯定是打不过下山豹。他只是海军陆战队出身,可不是什么武术高手。 不过,到了现在都没有动手杀人,他自然也不想在最后才杀。迟疑了一下,已是想了办法。 猫着身子悄然来到地下室或者地牢附近,若他没猜错,地牢附近肯定有监视器,回忆一下,这条走廊不大,想避开监视器完全不可能。 他可以把监视器打坏,但里面的人肯定会知道有事发生,到时动枪就不是他的意愿了。 想了想,他从怀中取出一枚蓝宝石戒指,宝石一面却扭到掌心一面。 然后,吕百纶大摇大摆的走在走廊中,显然没有拿任何武器。 走廊颇有些长度,他很怀疑当初别墅建造的时候是否就决定这里会有地牢了。而走廊长一些,那就意味着,若是里面的人通过监视器发现敌人,然后在这狭长的走廊里动武器,来者除非真的会神奇武功,不然多半是死路一条。 吕百纶觉得下山豹还是不会动枪,很难形容这种感觉。他只是觉得,一个心高气傲的家伙又怎能容忍自己刚刚打倒的人迈着八爷步到处溜达。 虽然他的判断讲不出什么道理,可他终究认为安全第一,还是做出了预防措施。 走得越近地牢,吕百纶就越是紧张,手心捏了一把汗。若是对方要动枪,现在就是最好的机会。 走着走着,他越来越近地牢。不禁松了口气,在这个距离,枪械的威胁其实不大了。 地牢门突然打开,下山豹满脸凶虐的盯着吕百纶:“臭小子,你居然还活着,太好了,大爷正想找个人来练一下。” 下山豹凶猛之极,一拳轰来,吕百纶饶是事前想像过,亦不由得冷汗直流。惊险的避开这一拳,却没能避开下一拳,轰的一下被砸在肩头,只觉右肩酸透,半天都提不起来。 他顿时大惊,蓝宝石戒指,正是在右手。若右手动弹不了,那还怎么还击。到底,还是小瞧了下山豹的武术功底。 “豹哥,加油做掉这小子,烦都烦死了!”两个人从地牢里钻出来兴奋的喝彩,相必被关在地牢里的不止是方澄桦,还有他们。那日子,可难受得很。 下山豹更是兴奋,一拳将吕百纶轰飞在墙上。只是这一拳与先前相比,威力又小了几分。 吕百纶内脏一阵翻腾,只是暗暗叫苦不已。此刻才稍稍的松下一口气,看来下山豹颇为虚荣,这两人一出来看着,下山豹的表演性质就显得大了几分。 一时之间,吕百纶像条无力叫唤的小狗,被一个壮汉凌虐得快没了人形,毫无还手之力。表面上看起来,更是鼻青脸肿。 吕百纶的惨叫声是越来越大,心中的喜悦也是越来越大。此刻,右手依然慢慢的恢复了力量和活力,趁着被揍飞起趴在地上的机会,他微微活动了一下手…… “豹哥,这招帅呆了,这招简直见人杀人,遇神灭神。”这两人的吹捧便是吕百纶也觉得恶心不已,但接下来一句话,让他心生警惕:“豹哥,不要再耍他了,直接送这小子走吧。” “也好!”下山豹狰狞一笑,一把将看起来浑身是伤,已是奄奄一息的吕百纶拉起来,凝聚了最强里力量的一拳轰向吕百纶面门。 就在这瞬间…… 吕百纶突然动了,犹如灵猴般轻轻扭动身体,身子一缩,竟从下山豹胯下钻过去。 他微抬右手,似乎很猥亵的在下山豹下体摸了一下。左手不知什么时候已是掏出一把小巧的手枪,啪啪两声,射出两支飞针,正中面对变故措手不及的两人脖子。 吕百纶却是深知自己所用的麻醉药的药效,想也没想,就闯进地牢中。 下山豹只觉下体微微刺痛,勃然大怒,转过身走了几步,刚冲进地牢,就觉身子一软,骨碌滚下了楼梯。 以飞一般的速度跳下楼梯,吕百纶身子一矮,从地面滑开。在这滑开的瞬间,他已观察到地牢中的情形,顿时松了一口气…… 地牢中,已然没有人影了。 吕百纶起身再观察了一下,确信没有敌人了,真正的松了一口气,才觉得浑身肌肉都在疼,呻吟不已,冲躺在地上不动的下山豹呸了一口:“妈的,见人杀人,遇神灭神,真恶心死了,败类。” 自然的,作为美籍华人,回国之后,他自然免不了拜师学武术充实一下自己。可到底是上了年纪了,莫说没有什么高深的教他,便是有他也学不了多少。自然远远不是下山豹对手,也正因此他颇感郁闷。 “这样的买卖亏大了,下次真的要考虑退休了。”吕百纶为自己轻叹不已,目光很快移到了当中被吊绑成太型的方澄桦。 方澄桦似昏迷不醒,低垂着头一动不动。 吕百纶上前轻喝道:“不要装了,我是来救你的。” 方澄桦蓦然抬头,眼中闪动着激动的光芒,显得情绪激荡不已:“是我爸派来的,还是妮可派来的。” “都不是!”吕百纶觉方澄桦身体猛的一僵,解释道:“是林乐,他去救你老婆了。” 吕百纶不太清楚整件事,还道林乐与方澄桦认识,给了如此一个答案。 “林乐?”方澄桦愕然半晌,似在努力回想到底是什么人。 “能走吗?”解开方澄桦,吕百纶见他全身都是被鞭子抽打,甚至被刀割伤的地方被人灌盐,都已经化脓了。见方澄桦站都站不稳,不由出声问。 “我可以!”方澄桦缺了一根大拇指的手搭在墙上,因痛楚,额头上的青筋暴起,咬牙切齿不知忍受了多么巨大的痛苦,坚决道:“我可以。” 狠角色!吕百纶不禁有些佩服方澄桦,换做是他在眼下的情况下,还未必能强撑着。 剥掉下山豹的外套,套在方澄桦身上,再稍微搀扶着他走过下山豹。见方澄桦瞧也没瞧下山豹一眼,更是佩服此人。 只看方澄桦一身恐怖的伤,便猜得到他在这里受到了多少非人的的待遇。下山豹一直在地牢里,这些伤自然难免有些是他造成的。 而方澄桦脱困之后,竟没有踢上几脚泄愤,这只能说明此人极擅长控制自己的情绪,绝对是了不起的人物。 离开别墅,上了的士,方澄桦和吕百纶都松了一口气。吕百纶拨通林乐的电话:“人救出来了,但伤得很重。恩,知道。”顿了顿,转头望着方澄桦:“你现在要怎样做,回方家,还是去医院。” “回家。”方澄桦的语气坚定,似乎全没想过自己的身体能不能支持下去:“告诉林乐,请他把我的孩子保护好。至于妮可,她自己选择。” “没问题!宴会上见。” 挂掉电话,林乐凝视着许月绮:“我知道你不想去这种环境,但今天不一样,我们是要救人。所以,小月,希望你能配合我们。” “恩!事情完了之后,你会告诉我,对吗?”许月绮看着林乐,像是看透了他的心。 接过许月绮递来的烫金请帖,林乐笑笑:“那是当然的!好了,你们先走一步,我等一下就来。” 走到街边一辆的士旁,对里面的妮可说:“方澄桦说,去不去,你决定。”顿了顿,补充:“但我想告诉你,你应该知道方家现在有多么的危险。” “我去!”妮可坚决的说了一句,要是吕百纶在场,真会感慨不是一类人不进一家门果然有道理,这两公婆简直太猛了。 “很好!”远远见到一辆的士慢慢开过来,似乎在寻找什么。林乐招手大喊:“这里!” 车停下来,黄颍菲下车来到身旁抱怨不已:“你又在玩什么,姑姑都觉得你是不是又在做坏事了,这是谁,这孩子是?”她一脸怀疑,似乎觉得是林乐的私生子。 “朋友的老婆和孩子,她们很危险。今晚把孩子交给你照顾。”林乐把因疲惫而睡过去的孩子抱出来,送到黄颍菲怀中:“照顾好他,我们去办事了。” 许月绮的排场很大,甚至于她自己也很难想像,一个人竟然还用得到那么大的排场。 坐在只在电影里和各种资讯里才看得到的劳斯莱斯,许月绮浑身都不自在,杨舍笑了笑:“许小姐,我们都知道你不喜欢这样的排场。不过,我们都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表现我们的决心和态度。而且,这些都是你应得的。” 至于什么决心和态度,许月绮不明白,杨舍又怎会不明白。 许月绮为他们在十来天里赚了一倍利润的事,自然为外界同行所知。不可否认,许月绮现在就是五大公司的核心,月联盟正是一个体现。 而外界其他同行后悔之余,自然难免有些各种想法。月联盟都一致认为,很有必要表现他们对许月绮的姿态,自然也不乏继续拉拢的意思。至于决心,那很显然就是为了震慑出其他有不轨之心的公司。 劳斯莱斯开过几条街,很快的,一个又一个的车队跟上来,汇聚成一道钢铁洪流。各种顶级名车,都在洪流中时隐时现。 电话铃声响起,吓了许月绮一跳,杨舍拿过电话,递给她。许月绮半信半疑的接过电话,里面传来杜威的粗豪大笑:“许小姐,今天我杜威也来为你捧场,我的车队就在后面。还有其他三家,也全到齐了。” 许月绮吃惊的回首一看,看见的是绵绵无尽的名车跟在后面,很有秩序的紧跟着。这壮观场面,恐怕一生都难见到一次。 “这这会不会太劳师动众了……”许月绮惊得半晌回不过神,末了才看着杨舍问。 “一点也不!”杨舍笑了笑:“你在我们心目中,就是观音菩萨。” 第三十九章 【贱男贱女】 浩浩荡荡的车队中超级跑车不多,反倒是宾利等车颇有一些,因此倒不显得爆发,倒有几分尊贵气息。 当车队轰轰烈烈一路惹眼之极的来到方家别墅,已是惊动了方家的人出来迎接。 许月绮正要推门下车,杨舍阻止她:“请等一等!” 只见几人跑出来,扛着一卷红地毯,然后顺着铺开。 我日!一些在外面欣赏的客人乍舌不已,这狗日的排场,会不会太夸张了。心中,不由的猜想着,到底上海有哪位神圣能有如此大的能量和排场。 与客人的想法相似,亲自出来迎接的方董事方山遥也在脑海里不住搜索,到底是哪位会有那么大的排场。 排场大的,不是没有。可如此透出几分显摆的,却是没有几位。毕竟,内地富豪们并不是很喜欢自己曝光在媒体前。 百思不得其解,方山遥唯有把姿态放低一些,万一来的是真正的大人物,这总不是坏事。 在众人的注视下,杨舍从另一旁下车,跑过去打开车门,一双美妙而修长的腿出现在地毯上,一个曼妙的身影走下来。 女人?!所有还在外面的宾客们大吃一惊。 许月绮踩在地毯上,却始终感觉不自在,尤其是在无数目光的注视下,更是浑身不自在,连走路都觉得有些别扭。 方山遥迎上来,满脸堆笑,他似乎知道杨舍是什么人:“杨总,这位是?” “这位是许小姐,我杜威的衣食父母!”杜威抽着一只大雪茄,不知时候出现在三人身旁,大剌剌的说:“今天,我们是陪许小姐来的。” 月联盟五人都出现在许月绮身旁,好似群星拱月一般,将许月绮衬托得更是耀眼之极。 原本月联盟另外三家没被邀请,自然不是因为他们不够资格,而是与仙台集团没有任何的生意来往和交情。 “许小姐?王总,你在北京一带吃得开,有没有听过?”一人问道。 却有那些女伴在一旁紧盯着许月绮今天的服饰装扮,迷惑不解:“难道这是最新流行的时尚,我怎么看不出是什么品牌……” 杨舍在一旁窃笑不已,什么狗屁的品牌。许月绮今天的穿着打扮,也就是朴素一点的晚宴装,身上没有一样东西的价值超过两千块。 其实杨舍他们本来亦是预备了衣服和珠宝给许月绮,可许月绮却不喜欢那些显得太华丽而贵重的东西,就穿着自己仅有的一套宴装——那还是早几年的时候心血来潮买的,一次都没穿过。 许月绮的衣服一点都不暴露,莫说低胸,便是领口也只露出一点白皙。首饰,那更简单不过,根本就是她自家平时闲得无聊随意买的一些便宜货搭配。 坦率的说,若是许月绮独自前来参加这宴会,这身打扮无疑要被嘲笑。可五位实力不凡的老总在旁边陪衬,那就显得大大的不寻常了。 在议论中,在目光注视中,许月绮走进了别墅中,这才稍觉舒服了一些。 见五位老总还是陪着自己,许月绮又觉得极不自在,反正从上车到了现在,她就一直没舒坦过:“不如你们还是各忙各的,不用理我。” 一位老总要说什么,大概了解许月绮性格的杨舍急忙抛了个眼神,笑道:“也好,许小姐,你就自己先休息一下。” 望着寿宴中来来往往说说笑笑的人们,许月绮只觉这虚伪的世界距离自己好远好远,心想还不如在家里缩在沙发上看无聊的广告。 上流社会,真是一个再无聊不过的地方了。许月绮真的不习惯也不喜欢这样的地方,她喜欢宁静一些,不要那么嘈杂的环境。在这里,她甚至觉得呼吸都有些困难。 不知阿乐什么时候来!许月绮默默坐在一旁发呆。其实近来林乐与她在一起的日子是越来越少了,今天她更是得知了一个噩耗——林乐今天旷工,已被炒了。 想到这些,她的心情更加难受。不知为什么,渐渐觉得林乐与自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她想要的,林乐给不了。这感觉使她心情极为低落,连忙安慰自己一定是在吃醋,吃梅裳的醋。 正在发着呆,一个夸张得有些做作的声音响起:“许月绮,真的是你?” 许月绮抬头看了一眼,是一个妆浓得显得艳丽的女人,她没认出来:“你是?” “你不记得我了,中学和你同班的李艳啊,要不是你变化不大,我还真认不出来呢。”李艳倒也没辜负艳字,果然艳丽得很,故做亲热的坐在她身边,语气中却透出深深的酸意:“你那时去北京科大念书,我可没你运气好,随便念了个学校就出来了。你现在怎么样了?” 李艳?在沉淀多年的记忆中,许月绮挖出了李艳的影子,诧异的看着她。如果她刚才不是回忆错了,中学时李艳可是非常敌视她的。可老同学见面,她也没想太多,淡淡一笑:“我毕业后就来了上海,在一家饰品公司做事,你呢?” “饰品公司?”李艳诧异的掩着嘴,演技拙劣得多半连aV导演都不要:“你又漂亮又有学历,怎么会落到这地步,可怜可怜。” “我的运气就比你好多了!”李艳得意非凡的笑着:“我现在在仙台集团做事,环境好福利也不错,过阵子就打算结婚嫁掉算了。你呢?怎么没见你男朋友。” “我是一个人来的!”许月绮有些厌烦了,想要快快与这老同学叙旧完毕,然后结束话题:“现在我还没有男朋友。” “怎么会!”李艳惊讶不已,对一个三十岁的中年招招手:“这是我男朋友,他在证券公司做高管,虽然不是很好,但每年也能有上百万的收入。你将来可以找个像这样的男朋友,多好啊。” 似乎这才注意到许月绮的打扮,摸了摸自己的衣服和首饰:“你怎么穿这身来这样的场合,不应该啊。看来你应该是第一次来,这是我们方董事长的寿宴,你看来的宾客非富即贵,你的穿着太扫兴了。你看我就不一样,经验丰富,这身衣服你猜花了多少钱,还有首饰……” 许月绮觉得自己快要爆炸了,毕业不久就发生了乐少事件,她就没有再和以前的朋友和同学联系。这些年来没参加过同学会,自然没遇到这样的事过。 偏偏就在这时,李艳的男朋友走过来,眼睛一亮,竟然自顾自的坐在许月绮身旁:“这是你老同学,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你的形象很好,有没有兴趣到我们公司工作,保证待遇。” 与李艳男朋友的些许身体接触已是让许月绮心中不快了,可对方却是越靠越近,似存心把许月绮挤在中间。而且,说话还不住挥手,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无心,居然险些碰到许月绮的胸部。 许月绮脸色还来不及变,李艳脸色就变了,狠狠在许月绮耳边低道:“许月绮,你再勾引我男朋友,我绝不放过你。小时候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你这人怎么就那么下贱呢!” 听到这话,许月绮便是泥巴捏的人,也不由的勃然大怒,腾的一下站起来,冷冷盯着两人道:“你们一个揩油,一个又炫耀又骂人,还不够吗!” 杨舍早觉这边不太对,靠过来正好听到这句话:“许小姐,发生什么事?” 许月绮本来情绪就低落,再被两人如此一般,心中气未平,当下便下意识冷道:“没事,不用理他们。” 虽道没事,杨舍既听到了最后那句,又怎么会猜不到,笑眯眯的目光在两人面上扫视一番:“你们是什么人,谁带来的,滚出去,这件事我就当没发生过。” 这男的倒不是没有一点眼力,只是这话太不客气了,心中也有气。可李艳却没注意到男朋友的脸色,不屑一顾:“你以为你是谁,叫我们走我们就得走。” 杨舍眼里厉光一现,正要发作,一个胖中年急忙走过来:“杨总,什么事?小吴,是不是你说话不小心得罪了杨总,快道歉。” “得罪了我倒不打紧,我这人好说话得很,最多就是陪个礼,然后去医院躺几天。”杨舍盯着这胖中年冷笑不已:“得罪了许小姐,不用我,杜威也能把这两人做成肉包子。” 胖中年惊诧的望着冷着脸的许月绮,想也不想,一脚猛踹小吴:“妈的,你快向许小姐道歉,不然老子饶不了你。” “许许许小姐……”小吴与李艳内心不提有多么的震惊了,目光在许月绮面上扫过。 “老王,你办事不行啊,想那么便宜就蒙混过关!你知道你的小吴对许小姐做了什么事吗?”杨舍猜到小吴便是老王带来的,冷笑附到老王耳边低道:“他揩油,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你知不知道杜威要是知道了,会是什么后果,你知不知道你要加入的月联盟到底是谁说了算,你他妈的到底知不知道!” 胖老王猛擦汗,只觉这是自己这辈子遇到的最要命的事,心中一横,冲呆立的小吴道:“妈的,你现在已经不是光大公司的人了,给我滚出去,回去我非砍了你的手不可。” 杨舍满意的点点头,又看着李艳冷笑:“炫耀?你有什么资格在许小姐面前炫耀,你知不知道许小姐一句话能调动多少钱,只要她愿意收,我甚至愿意把自己的家产全给她。你这样的人,我都没兴趣跟你说了,滚出去。”自然的,难免有些讨好许月绮的意思在里面。 许月绮却是大惊失色,她可没想到自己随意一句话就能有如此效果,慌忙道:“杨总,让他们走就可以了,不要做别的,好不好。” 杨舍叹了口气:“许小姐,你人那么好,只怕有人不领情呀。算了,许小姐既然开口,那就放过你们,滚吧。” 李艳先前注意了许月绮很久,见她孤身在一旁,无人找她聊天,还道她是偷偷混进来的,没人认识她。又见她一身朴素打扮,更是确信自己的揣测,因此才敢上前来一抒多年的积郁。 可是,谁又想得到,事情突然急转直下。原本看起来普通得要命的许月绮,竟然能让小吴的老板都战战兢兢。 事已至此,只能怨两人不开眼了。灰溜溜的走出去,这胖老王冲出来厉喝:“杨总说了,许小姐仁慈放了你们,可也必须得小惩。不许开车,不许打车,走回家,谁他妈要是敢不照办,只管试试!” 一辆汽车缓缓的跟着两人,走了一会,两人心浮气躁,小吴开始暗恨李艳:“妈的,要不是你这个贱人,我又怎么会被连累得丢了工作。” 起初李艳还不敢还口,渐渐的小吴越骂越难听,李艳忍不住开口大骂:“你才是贱人,你们全家都是贱人,你自己手贱去碰许月绮,关我屁事……” “骂我!”小吴不敢在宴中嚣张,对女朋友却有绝对的理由嚣张,一把抓去她的头发一阵暴打:“你个贱人,当初我就不该认识你的,除了在床上骚一点,我他妈瞎了眼看中你哪里!” 李艳也是泼妇一名,顿时与之大骂对打不已。一路打骂着,回到市区的时候,两人已是满头满脸的伤,各行各路去了…… 而宴会中,杨舍安慰了几句,也不敢再打扰她,走到一旁与别人聊天。 遇着这样的事,许月绮更讨厌眼前的上流社会,忍不住想起林乐。 “你刚才好大的威风哦……” 一个促狭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第四十章 【一条命和四条命的选择】 “不好意思,失陪一下,接个电话!” 方山遥微笑着走开,来到无人角落里,面色立刻阴沉下来,接通电话,里面的声音让他感到天旋地转:“老板,方澄桦半个小时前被人救走,我们昏迷到现在才醒来。” “老方,你在这里干什么,快出去喝酒!”一个客人不知从哪冒出来,拍拍他的肩膀笑。 方山遥满脸微笑:“你先去,我等下就来。” 转过身去,脸色阴沉得犹如飓风降临:“什么人干的!” “不知道,对方只有一个人,连豹哥也……”电话另一头似乎察觉到了他的阴冷,声音有些颤抖:“那个人我们都不认识,也没见过。” “饭桶,一群人居然被一个人把人救走,你们全都在打瞌睡不成!”方山遥的话像是从牙齿里挤出来一样,充满阴冷气息。 把电话狠狠挂掉,方山遥百思不得其解。是方山淮?还是外人干的。 他悄然离开了这大厅,转悠了一下,来到楼上的主卧室。开了门,里面赫然有位极为憔悴的老人正被两个壮汉盯住,一动不动的躺靠在椅子上,若不是粗重的呼吸及偶尔动一下的眼珠,多半像死人多过像活人。 方山遥毫不客气的坐在这老人面前:“大哥,感觉怎么样,等一下就要出去见客了。今天是你的寿宴,一定要精神点。” 房间里突然静下来,只剩下粗重的呼吸,老人缓缓移动目光在方山遥面上,一句话没有说,就是死死的盯着他。 每次来都是如此,方山遥被盯着心里发毛,干笑:“大哥,你不必恨我。你很早就把阿桦送去国外,就是想他远离打打杀杀的生活。我是你亲弟弟,继承你的事业是理所当然。他带着老婆孩子回美国做他的有钱人,那是最好的处理。” 老人沙哑的嗓音中气不足,含糊不清:“如果你不是我亲弟弟,我早就把你沉到黄浦江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狗东西。” 方山遥却并不动怒:“我是狗东西,那你又是什么。以前我做事不如你狠,但这些年你当我就没一点长进吗?没点手段,我怎么控制得住仙台。” 方山遥满脸可惜的冷笑:“只可惜,当年你为了保护阿桦,连他的户口和出生证明都改了。现在,全世界都知道他是你儿子,但是,有什么用?法律文件能证明吗?大哥,你每次都走法律的空子,逃过无数次,怎么就没想到我会利用这个漏洞呢。这其实不能怨我,你要是不给我机会,我又怎会怎敢那么做。” 方山淮闭着眼睛不言不语,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他又怎么想得到那么多。 “是了,我懂。你打算在这次寿宴上把公司权力交给阿桦,连法律文件什么的都准备好了,甚至连遗嘱都留下了。”方山遥哈哈笑:“可你唯一没想到的是,平时看起来无权无势的亲弟弟会背叛你。” “所以,遗嘱和阿桦的身份证明文件,都在我这里……”方山遥拿出一份文件,在方山淮面前点燃,亲眼看着它燃烧成灰烬:“所以,我是你唯一的亲人,你死了,就只有我能继承你的遗产。” “至于阿桦,我这个做叔叔的只有一句话。”方山遥看着方山淮:“大哥,我不想担上杀人罪,如果你死了,我保证放他一家三口回美国。毕竟,我们方家,也只剩下他们了,我也不想断子绝孙。” “我只是要仙台罢了,一条命,换三条命,你自己想想,是不是值得。”方山遥面无表情的站起来:“莫忘了,那根大拇指你看到过的,他们还在我手里。虽然我不想杀人,更不想杀自家人,但我手下可不怕。” 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居高临下的看着大哥,方山遥胸中充满了得意:“你可以不信我,这是你唯一的选择。要么你死,我放过他们。要么,你死,他们跟着陪葬。” “好好好!”方山淮病情相当严重,讲话都含糊不清,却还听得出一些冷意:“你总算还是我的亲弟弟,做了那么多了,总算长进了。” “我死!他们能不能活,你凭良心做就是了。” 方山遥满意的走出卧室,对一个手下招招手:“立刻把人手散出去,找到方澄桦和他老婆。”眼里闪过一缕狠色:“找到后,不用带回来了。” 心情愉悦的下楼到了大厅,方澄桦和妮可逃走的消息似乎再也不是问题。然后,他微笑着与每一位宾客畅谈,像是卧室里的事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许月绮低落的心情迅速回升,惊喜回首,林乐促狭的向她眨眼。 开心的看着林乐:“你的事办好了,什么时候来的?” “你不知道一句话叫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吗,我正好看到你的威风!”林乐眨眼轻笑:“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办事。” “什么威风!”许月绮笑吟吟,娇嗔:“还不都是你害的,现在又在一旁看人家笑话,你这人坏透了。” “我的大小姐,小声点……”林乐吓得连忙上前去捂住她的小嘴:“这可不能乱讲,不然麻烦的就是我了。” 许月绮恨恨瞪着林乐:“我懂了,你就只要不是麻烦你,你就开心了,对不对。” “做人要厚道!”一旁的妮可听了半天,插了一嘴:“林,现在不是聊天的时候,我丈夫呢?” 林乐讪讪一笑:“他很快就到了,你先找个地方躲好,别让人发现。” “许小姐,不如过来坐坐!”杜威在那边大声喊,向这边招招手。 林乐与妮可交换一个眼神,与许月绮一道过去,这是围在一起的沙发,好些人都围在这里,多半都是上次在会议室见过的。 杨舍在这场合又见到林乐,颇有些惊讶。这才恍然,许月绮要的帖子原来是给了他啊。笑了笑,为许月绮介绍:“许小姐上次也见过,我就不介绍了。” 周遭这群人其实倒不是真的个个都来参加方山淮的寿宴,毕竟他们做金融的跟仙台实在没多少关联。之所以一起在这里出现,还是因为杨舍放出去的消息,他们特地赶来相见——杨舍交代过,许月绮极讨厌别人干扰生活,所以平时没人愿意冒这风险去单独见她。 这群人自然听得出杨舍还在为了上次的事而感到不满,一个精明圆滑一些的家伙立刻接话:“那是,上次是我们行事荒唐,许小姐,你大人有大量,多多包涵。这次,我们可是很有诚意的特地赶来与许小姐相见的,无论如何,请给我们一次机会。” 不待许月绮开口,杜威粗豪的嗓音就飘在各人耳中:“不是我老杜想得罪各位,上次你们没信许小姐,现在见了好处,就突然跑来说要跟着一起干,这算哪门子有诚意。不过,像那个姓张的狗东西,要是赶我碰到,非砍了他不可。也就是你们表现不坏,再表现表现,许小姐又怎可能不让你们加入。” 林乐在一旁犹如傻瓜一样到处看,耳朵听得清楚,忍不住窃笑,这杜威倒是粗中有细,居然偷着帮这帮人讲话。不过,想想也对,杜威正是漂白的之一,套套交情卖个人情,他的其他生意自然好做多了。 这群人哪个不是人精,立刻迎声附和:“没错,我们的诚意不够,难怪许小姐不肯应我们。” 杨舍狠狠瞪了杜威一眼,却又无可奈何。莫以为杜威粗人一个,却能赤手空拳打下一片江山,之后又懂得及时漂白,这又岂是寻常人做得到的。 许月绮为难的瞟了林乐一眼,林乐回了一个眼神。许月绮会意,又深觉无奈,只觉这帮人个个都是有眼无珠,正主不找,偏找她,这真乱套。可这群人的挤兑,她却不能不答,慌忙摆手:“不是我不肯应,只是……” “只是什么?许小姐,只要你肯应了,让我们做什么,我们绝不推迟。”这群人在一旁起哄不已。 有一个家伙又在低声道:“就算是有什么条件也得先开出来看……”话还没说完,就被人一巴掌拍回肚子里了。 “这个……”许月绮偷偷瞧了一眼正在装模作样的林乐,狠狠在他腰上掐了一下,出了气。认真想想,却又不知该怎么回答。 “你们先让许小姐想想。”或许是第一个发现许月绮‘神奇’的人,杨舍最是关心照顾许月绮,站起来:“许小姐,不如我们先谈谈。” 不理这群人怒视的目光,杨舍与许月绮来到一个没人的角落里,低声说:“许小姐,你是个好人,心肠好人又温柔美丽,谁要娶到你,真是修了八辈子的福气!”听起来,如今年纪不到三十的杨舍倒是挺想拥有这种福气的人。 许月绮诧异的看着他,不懂他为什么夸自己。 她却不想杨舍这说的是大实话:“我知道你不想进入上流社会,也不想别人骚扰你的生活。可许小姐,你是好人,你难道不想做些好事?” “好事?”许月绮更加不懂了。 “不错,做好事!”杨舍其实不帅,却自然有几分气质,却也有其迷人之处。他非常严肃而认真的盯着许月绮:“上流社会也就是这样,富豪们能有多少好人,我杨舍都不敢自称好人。”他自嘲一笑。 “可你不同,你有权有势,你的话月联盟绝不会拒绝。”杨舍笑了笑,自然的,他也知道许月绮不可能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你知道这十来天里面我们五家赚到的钱捐赠那百分之十有多少吗?可以帮助到多少人吗?我猜,你从没看过那个账户吧。” “吃喝嫖赌,富豪们大都如此。可你有权有势,你改变不了他们的性格,但可以使他们更多的回馈社会,帮助更多人。你有权势,没有人能拒绝你的要求。”杨舍面色凝重:“我们这批有钱人既然做了一次好人,未必就没有别的富豪有样学样,未必就不能把某些有钱人的观念改变。你不觉得,这样可以做到更多的事吗?” “而且,这些事又不需要麻烦你,总有人抢着去做。对社会有好处,甚至可以把有权力的坏人改变成好人,又不会太影响你的生活。”杨舍盯着许月绮的眼睛,心中满是美丽的惊叹号:“许小姐,你觉得自己能够拒绝吗?” 许月绮从未想过自己有权有势,甚至从未觉得自己有什么出奇的地方,更没想过自己改变了别人。她一直都知道,自己只是一个简单的,平凡的小女人。 可杨舍的话让她想到了很多,第一次想到,原来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帮助了别人。原来,继续做下去,得到帮助的人会更多。 她能拒绝吗? 她知道答案,不能。 正要开口,身后又一个声音钻进耳中: “月姐,终于找到你了。林乐那个坏蛋呢。” ***** 咱慢慢写,大家慢慢看,哈哈! 第四十一章 【超越影帝级绝世演出】 梅裳今天是一副小公主的装扮,可爱而又青春,嫩白的胸前小片肌肤甚至白得晃眼睛。 许月绮开心的看着她,对杨舍道:“不如告诉他们,等一下再谈,好吗?” 不理无奈的杨舍,拉着梅裳到一旁去唧唧喳喳聊了半天,才想起林乐。梅裳急忙转身要去找林乐,迎面撞着一人,额头生疼,扁着嘴抬头看着面前也在装疼的林乐:“你是故意的!” “我不是!”林乐不住倒抽冷气,很像是人肉冷气机,低声分辨:“想不想做正事了!” 梅裳眨眨眼,鼓嘴:“你是故意的,怎么做!” “找到朱学贵,倒酒给他,把药倒进去!”林乐像色狼一样眼睛泛着绿光,一把抓住梅裳的手,两个小瓶子已是落入她的手里。 “不会死人?”梅裳也靠近林乐低声说。 “当然不会,会使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失去功能!你明白!”林乐促狭的眨眨眼,深深嗅了一下:“哇,今天你好香,难道擦了一吨香水!” 梅裳眼睛里立刻浮现愤怒:“我是擦了一吨香水,那你肯定是擦了一吨的狗便便,臭死了,臭得要命。” “那你还靠我那么近,这叫臭味相投,懂不,哎哟,你不讲理!”林乐这次可是真疼了,不住跺脚,看着得意转身就走的梅裳满是郁闷。 许月绮吃味的看着梅裳和林乐耳鬓厮磨,见梅裳走开了,才幽怨的对林乐说:“你和阿裳什么时候关系那么好了。” “哈哈,还好还好,哈哈,没我们的关系好,哈哈,哈哈!”林乐打着哈哈敷衍过去:“这不是在做正事吗,等一下就有好戏看了。” “希望你没骗我!”女人有时候是需要用不讲道理来提醒男人,许月绮虽然没有,但也开始有些萌芽了:“对了,你老是把事情推到我身上,我该怎么办。” 林乐笑了笑,拉着她的手到一旁去,语重心长道:“小月,一句话,麻烦丢给你了,你想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谁加入谁不加入,我不在乎。其实,你可以利用他们做些好事,像上次的百分之十,这肯定合你的胃口。” “去你的,就会推麻烦给我,讨厌死了!”许月绮满脸娇羞的追打了林乐几下,很没自信:“杨舍刚才也是那么说,我真的可以吗?” 林乐微笑不语,从头打量到脚,再从脚上来,斩钉截铁的语气:“你可以,不要忘了,你是股神,在金融行业,你就是他们的上帝。” 许月绮苦道:“我不想做神,也不想做上帝,你为什么不自己做。” 林乐耸耸肩:“你可以做自己。我的意思并非让你放弃现在的生活,只是想告诉你,你可以做到什么程度。” “诶,你在做什么,不怕我告诉黄颍菲!” 朱学贵正在某个角落里,与美女进行亲切的谈话。这声音突然冒出来,吓得他一抖。 回头见是梅裳,不由大是诧异。并非诧异梅裳在这里出现,而是奇怪梅裳为什么跟他说话,一时间,倒没把梅裳和送照片的人对上号:“阿裳,你跟我讲话?” “我在跟猪讲话!”梅裳不忿的瞪了他一眼。 梅裳没给朱学贵好脸色,他反倒轻松下来:“猪在哪里,怎么 超升 第 12 部分阅读 你有兴趣跟我聊天。” “神经病,这里没两个我认识的,不找你找谁。”梅裳不耐的挥挥手,从侍者托盘上拿过一杯与她手上的酒一模一样的酒杯:“陪我喝一杯。诶,我的是哪杯?” 想了想,梅裳似乎忘了自己先前是用哪只手拿香槟,顿时迷糊了。 “这杯是你的,这杯是我的!”朱学贵面无表情的指出。 “哦,拿去!”梅裳很糊涂的把自己的酒杯给递过去:“是男人就干了。” 间接接吻啊!朱学贵兴奋不已,这个平日对他总没好脸色的小妞,终于被他占了一次便宜,心里的爽自然是难以形容。一口气喝完,见梅裳只小小的抿了一口,顿时呆住:“你说要干的。” “你干,我可不干!”梅裳得意的笑笑,扬长而去。 “日,又被耍了!”朱学贵郁闷的发泄了一句,扭头看着美女,居然不见了。 找到林乐,梅裳兴奋的向林乐比划一个V形,林乐赞赏的点点头:“干得好。” “那药,真的不会死人!”见林乐点头,她稍稍放下心:“什么时候发作?这次,我看他以后还怎么祸害女人。” “想不起了!”林乐想了想,还真记不住这细节了,笑眯眯道:“我觉得你不会喜欢朱学贵的身材,到时画面一定非常不堪入目。” 试着想像了一下,梅裳有种恶心的感觉,张嘴想吐又吐不出来。林乐摸摸她的小脸蛋:“唉,现在的孩子真不懂事,那么小就有了……” “你……”梅裳想杀人,悻悻道:“算你行,今天要不是我爸在,哼哼!” “不是吧,那么快就要见岳父了,我都还没心理准备呢!”林乐笑着闪开梅裳的轰杀手段,顺着梅裳所指看去,梅裳口中的老爸年纪看起来并不显老,旁边还有一位年纪不大的美女,倒有些风流人物的意思。 “对了,月姐说你被炒了,要不,去我爸的公司上班。”梅裳想了想,突然觉得异常兴奋,好主意。 “不要了……”林乐倒是蛮想拒绝,想到妈妈的交代,又觉得找份工作,可以安慰妈妈。想了想才说:“要是年薪百万,再加上有车有房,再把你送给我做丫鬟,倒是可以考虑。” 梅裳笑嘻嘻:“好啊,不如年薪一千万,每周请一位美女陪你,如何!” “最妙不过了!”林乐嘿嘿笑:“别打,有人下楼了!” 喧嚣渐止,方山遥搀扶着方山淮从楼上缓步而下。 前来的宾客有部分是冲许月绮而来,但绝大部分都是为了祝寿才来。寿星公到了此刻才缓缓而至,自然不免有些不满,可见方山淮如此憔悴病重,心中不快消去几分。 不长不高的楼梯,方山淮在方山遥的搀扶下,足足走了好一会才下来。 方山淮微微抬起眼皮,做了个抱拳的手势,含糊不清的讲了几句话,方山遥朗声做传声筒:“家兄说,很感谢大家前来。只不过,因为身体的关系,他到了现在才能下来,希望大家不要见怪。” “其实真正要对大家说对不起的人应该是我,这次本是我自作主张,大张旗鼓为家兄做寿,帮他冲冲喜!”方山遥难过的摇摇头:“可我没想到,家兄病情更严重了,甚至说话都不太清楚,真正要向大家说对不住。” 宾客们也不是傻子,自然不会有什么意见,就算有,多半也会在背后乱骂一通,而不是现在就说。 方山遥附到方山淮耳边倾听了一会,更是难过伤心:“家兄说,既然大家都来了,他要向大家宣布一件事。” 一边听着,方山遥的脸色渐渐变了,大喊:“大哥,这怎么可以,仙台是你打下来的江山,你自己要负责,等你病好了,就一切回到轨道了。” “演得不错,能有你这样的亲弟弟,可真是我的荣幸啊。”方山淮说话含糊不清,又是小声,只有方山遥能听得到。 方山遥却是拼命摇头,两眼含泪,叫人感动两兄弟的亲密感情:“不行,大哥,我觉得自己真的不行。啊,你已经做决定了?” 他顿了顿,默然望着方山淮,一把抱住他:“大哥,你为我做了那么多,现在又把仙台交给我,我怎么能……” “做得对,再深沉一点,我喜欢你这样的表现,这才是我亲弟弟,而不是以前那个脓包!”方山淮的脸部肌肉显然已是随着病情而无法控制了,可他的语气中却充满了复杂的情绪,有愤怒有讽刺,甚至还有欣赏。 “对不起,各位!”方山遥哭喊着拒绝了一会,终于流着眼泪答应下来,嗓音哽咽:“我不知道我大哥受了什么刺激,他今天要宣布就是,他让我接任仙台董事长职务。” 在场所有宾客看得目瞪口呆,林乐在一旁叹为观止,无论如何,这方山遥都算是演技奇才了。 方山遥扶着方山淮的手微微一沉,他眼里闪过一缕喜色,却是附耳过来,悲痛莫名:“什么?哥,你胡说八道什么。” 看着这出精彩的大戏,众人只觉得这次来得太值了。 方山遥听着听着,面色涨得通红,眼泪哗啦啦像自来水一样流出来:“大哥,你不要做傻事,今天是你的寿辰。快把药吐出来,快,快啊!”最后一句,人已是近疯狂般的嘶吼着。 方山淮眼中本来就所剩无几的神采渐渐消散,所有宾客更是瞠目结舌,莫非今天真要放映一出生辰变死忌的大片? “哥……”方山遥一声悲鸣,人已是软绵绵的扶着方山淮无力坐在地上:“我不看你的遗书,我不要遗书,你照顾了我那么久,没了你,我怎么办,仙台怎么办。” 我日!太他娘的精彩了。无数人心中都抱着同一个念头,希望这出戏千万莫要中途停下来。 这狗日的简直可以给奥斯卡影帝影后开演技补习班了。 “对对不起……”方山遥悲鸣着,情绪依然起伏不已,连话都讲不利索:“我哥说,他病成这样,活着很痛苦。所以,所以……他决定……决定自己了断。对不起,哥,如果你是不喜欢我安排的寿宴,你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死!为什么。” 突然间,一声尖叫打破了平静: “你是骗子,你是杀人犯,你在撒谎……” ***** 好了,这是所有存稿的最后一章。 接下来,就要抽空写了。希望大家可以体谅,就把这本书当做是我追求个人风格的作品好了。 还是那句老话,信我的,那就信。不信的,我说破嘴也没意义。 第四十二章 【小畜生】 “你是骗子,你是杀人犯,你在撒谎!” 妮可藏在人群中冷眼旁观,本想等丈夫方澄桦来了再做处理。只是越听越是愤怒,越听越觉得方山遥卑鄙无耻,心想众目睽睽下方山遥肯定不敢对自己怎么样,便挤出来大声尖叫着痛斥。 方山遥面色微变,随即变得悲戚,而又带着点点的意外和气恼:“妮可,我可以告你诽谤,但看在你丈夫的份上,就算了。请不要再捣乱,仅仅只为了一笔生意,不值得。” 妮可说的是汉语,宾客们既不是聋子也不是傻子,听得清楚,搞得明白,立刻心想精彩的来了精彩的来了!睁大眼睛,耐心的而又愉悦的欣赏着一出曲折的舞台剧。 “不,不是的。你是凶手,你在撒谎……”妮可大急,她虽会一点汉语,却远远谈不上很精通,也谈不上流利。隐约听出方山遥的意思,偏偏又没办法用汉语还击,只好张口就是一连串的英语迸出:“是你绑架了我丈夫,你想要争夺遗产!” 宾客中间能听懂英文的立刻热情的对身旁人翻译,时而夹杂自己的意见:“太精彩了,方家还能玩这一出,值了。” “妮可,请你说中文,你的丈夫呢,请他来跟我谈。”方山遥的表情精彩得要命,像是气愤生意伙伴突然出卖自己,又像是不明白发生什么事。 林乐皱眉摇头,这妮可到底是女人,有些急躁了,又中了方山遥的语言陷阱,偏偏还没办法分辨。 妮可自己没办法分辨,但她几乎立刻就想到也许有一个人可以帮助自己,目光立刻投向林乐。林乐缩了缩脑袋,钻进人群里藏起,他现在不是乐少,不需要高调行事。 妮可绝望的盯着方山遥,眼里的火焰像火山爆发,却又不知该如何用汉语来表达,只能词不达意的尖叫:“你绑架了我的丈夫,我怎么找到他,你这个骗子,快把他交出来,放开他……”指着方山淮的手指都在颤。 日,这外国妞性感火辣倒是有,就是脑子有点缺,连话都讲得不利索。宾客们心想,他们如果把妮可当做有身材没脑子的女人,多半他们也只是有下半身而大脑空空的男人。尽管很多时候,男人通常都在下半身做主的时候,大脑空空如也。 方山遥很是无奈,像是一个被美女调戏的老男人,很是苦口婆心的劝:“妮可,你最好不要捣乱,否则以后我们仙台将断绝与你们公司的所有生意。” 话音未落,他又抱着方山淮痛哭不已:“哥,你倒是说句话啊……” 宾客齐声惊叹,日,这家伙的情绪转变得太快了,弄得他们的情绪都快跟不上节奏了。什么叫行家,什么叫演员,这就是。奥斯卡影帝在方山遥面前,大概只能做学徒的命。所以,通常人们都说,生活才是真正的表演舞台。 方山淮嘴巴蠕动,看起来像是很想要开口,或者是打算说话,或者是打算咬人。老眼昏花的眼神盯着媳妇,想要开口,却偏偏含糊得只有青出于蓝的亲弟弟听得到:“让她走!” “哥,你说什么……”方山遥眼里泪花真挚得要命,嘴里却挤出冷笑:“她自己撞上来,不怨我。” 方山淮大急,偏偏他现在就像是一个面对赤裸美女有心无力的老男人。方山遥倒也明白,没敢把身体任何部位摆到亲大哥的嘴边,不然估计方山淮会变身为着急的兔子。 妮可急得团团转,如果再恰当的放一点音乐,那就像极了一种南美舞蹈。宾客恨不得自己的眼睛变成X光,盯紧了妮可那挺耸跃动的胸部,使劲的咽咽口水。 梅裳嘟嘴,靠着林乐:“她好可怜,要不,我们去帮帮她。” “好啊,这么神圣而伟大的任务,就交给你了!”林乐认真点头,像是在说如果你真的跳出去帮忙,就一定能成伟人,肯定有人为她立碑纪念她。 梅裳气恼得要命:“你以为我听不出你在讽刺我,恨死你了坏蛋!” “哦,原来你不笨!”林乐摸摸脑门,一脸恍然大悟,好像以前他就觉得梅裳脑袋里的脑髓被猫啃得只剩下一半了似的。 “你,我杀了你!”梅裳喊喊口号绝对是天下一等一的好手,要她真的动手,多半会觉得杀人那么高难度的事,还是交给林乐自己去做好了。 要是现在跳出去,当然是可以立碑。但通常应该会是墓碑! 正如你所知,一场戏通常未必离奇,那多半要被读者质疑合理性和逻辑性。但是,曲折就是必须的。 就在大家都睁大眼睛打算方家人做一场好戏的时候,殊不知,自己也是戏中人。 宾客中一声尖锐得要命,简直可以用来发射导弹的尖叫响起:“他,他摸我……” 那声音的主角听起来虽不像是很会害羞的人,但多半装装害羞的演技还是有的。起码,在众多来头不小的宾客里,通常也不会有人大喊一声某某摸我的OO,那很妨碍形象,这道理就算不是个个都明白,但该明白的还是明白。 “来了,戏肉来了!”林乐精神一振,瞥了一眼站在最当中,满脸焦虑和愤怒,又不知道如何处理的妮可,暗暗摇头。 宾客中一阵骚动,一个清脆响亮得完全够得上奥运比赛发令枪的耳光声响起,伴随着一声正气洋溢的怒吼,喊的话却像足了街头小混混:“混蛋,我的女人你也敢摸。” 梅裳捅捅林乐的腰眼:“是不是那个……” “咝,你要谋杀亲夫啊!”林乐倒抽一口凉气,跟梅裳在一起久了,他真有点变冷气机的趋势:“下手那么准,你上辈子是医生还是杀手。” 梅裳大怒,又想跟这种无赖生气好没意思,噘着小嘴做一脸骄傲样:“我就是!”分明是在说,是就是偏偏是,又如何。 “好,够爽快!”杜野很无厘头的冒了一句,然后看向骚乱的人群。 啪啪两声响,又脆又响,听着这声,大家脸上都是一抖,有种火辣辣的错觉。听声音,就能猜得出这耳光是打得多么的炉火纯青,这就是境界。 正如你所知,演戏讲究的连贯,因为情绪上需要连贯。因此电影的表演是最具有难度的,因为电影本身就是一个画面一个画面的拍。 所以,方山遥很难过也很悲哀,这些宾客完全不懂得欣赏演技,竟然在这时闹出比他还要精彩的戏。他转过面去看了一眼,顿时面色大变。 一个浓妆美女一手捂着低胸装的前面,生怕被人看光了。其实通常肯穿出来的,多半就是希望人们多注意注意。美女拎着手袋冲着一个眼睛发红的公牛一通猛砸,偏偏砸得又不大力,还有点优雅,像是一场舞台剧的舞者。 宾客们大大的瞧不起,心想就算要演,多半也应该演得像方山遥那样毫无破绽的境界。经过方山遥的洗礼,大家的眼界似乎一下子从海平面升到了喜玛拉雅的地步。 眼睛泛红的公牛是朱学贵,他像是魔鬼筋肉人一点也不介意别人的拳脚,而是两只眼睛都在四周的胸部扫上过。被扫过的胸部,都有一种被剥掉的感觉。 尽管通常这些女人们大都知道男人看她们的时候,通常会很习惯的把她们的衣服剥掉。但她们可以接受一个很绅士很正气的盯着她们的胸部看,却绝没办法接受一个人把猥琐的面目拿下盯着她们。所以,女人都喜欢戴面具善于伪装的男人。 很不巧的是,朱学贵现在的伪装正好被林乐下的药给剥掉。而朱学贵的目光刚好又在剥着其他女人的衣服,所以与林乐似乎有关系,其实不等于林乐在剥。因为乐少从来不需要剥女人的衣服,女人通常会很自觉的剥掉。 “小畜生,给我醒醒!”方山遥一见是朱学贵,用飞一样的速度奔下来,一耳光将朱学贵打翻在地。招呼手下把侄子抓起:“对不起各位,我这小侄子应该是被下了某种药物……” 日,果然跟我想的一样,不过这种神奇的药物到哪里去买呢?宾客们都一致的心想,看着朱学贵的下体,都羡慕得要死。 其实方山遥不必那么含蓄,在这里的人大都是成功人士,而成功人士大都有一个相似的特征,年纪大。年纪大,又刚好到了享受的阶段,偏生身体享受不了,这多半是最痛苦的事。所以,大家通常都有试过的时候。 只不过,很多时候人们需要的常常不是真正的理由或者真相,而仅仅只是一个看上去漂亮光彩一点的说法。 “方老弟,你侄子摸了我的女人,你说这事怎么了!”这老王其实穿西装领带,很像是一个成功的上流人士。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其实这是一个成功的下流人。 “给个面子,过几天我亲自向你赔罪!”方山遥大概觉得自己快成仙台董事长了,有资格与那些大佬们平起平坐,口气隐隐也发生了变化。 不过,眼下的形势,大家都瞧得清楚明白。估计,仙台多半以后就姓方了,虽然现在也姓方,但此方不同彼方。 “好,我给你面子!”这老王很是豪气的拍拍胸脯,其实他多半是想拍女伴的胸脯,只是他认为自家是上流人,上流人拍女人的胸脯,通常都是躲着拍的。 认识这老王的人都知道,老王多半不是豪气,多半是在想一根竹子要怎么敲才响得大声一点。他们有点遗憾,早知道跟朱学贵靠近一点,那自己也有敲竹子的机会了。 “可惜可惜……”林乐微微叹了口气,他原本只道这朱学贵当场闹将起来,只要稍微玩大一点,多半就能把场面给拖住。 妮可跳出来,偏偏又没能争取什么分辨什么,到此明眼人一眼就看穿事情已经落在方山遥掌握了。如此一来,老王卖方山遥面子,也在情理之中。 “你这人太坏了……”梅裳把自己的酒杯拿开,虽然里面放的是饮料,但她想林乐那么坏,多半会放一颗XX乐给她。电视电影上不都是这样演的嘛! “大哥……”虽然大家都觉得方山遥这一声喊得像是在催魂,但也没人乐意说出来。方山遥三步并做两步,冲上去扶住面色渐渐又青又白,渐渐又短了气息的方山淮,嚎啕大哭:“哥,你……为什么要服用毒药自杀,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搞不好方山遥去演戏的话,就是嚎叫流派的掌门人。大家都觉得可能性很大。 重物坠地的声音在门外响起,一个凄厉的声音在门外传进来,连方山遥的嚎叫也遮掩不住:“爸……” 第四十三章 【乱认老爸】 吕百纶的眼睛直直盯着,方澄桦如同皮球弹性了得,连滚带爬的冲进屋中厅堂,心中唯有那天一般的敬仰能传达他的心声。 “爸……”方澄桦嚎叫着惨叫着一脑袋冲进来,甚至于在光滑的地板上还溜了一会。 来了,又一个嚎叫流的高手!宾客面色又惊又喜,齐齐心道,日,原来真正的高潮在这里。假高潮的滋味可真不爽,他们抱怨着。 方山遥面色大变,废物,全都是废物饭桶三级。如果废物和饭桶也可以评级,他肯定给自己的手下评为传说中的六级。他看上去愤怒得要命,又气愤得像是为了全人类的伟大事业一样:“多尼,你怎么可以乱喊!” 方澄桦不笨,但方山遥这句话,他一时却没能领会。想着自己先前吃的苦头,他的眼神如果可以杀人……那么现在在求原谅的时间囚徒就不是林乐,而是他了。 目光不凶狠,但是却分明在说:只要你落在我手里,我会一百倍还给你。方山遥浑身微微一颤,随即嗤笑不已,心中安慰自己大局已定,莫说方澄桦来,就是方山淮这时候跳起来也没意义。 多尼,是方澄桦的美国名字,确切的说,是他的美国护照上的名字。 “方……”妮可望着方澄桦,望着他外衣下掩饰不住的伤与血,还有脸上被人生生划得肉得朝两边翻起的一块刀疤。她猛的扑过去,抱着方澄桦:“你你,你是不是被他们折磨了,他是一个凶手和骗子,你一定要小心!” “妮可,孩子呢?”方澄桦忍住痛,见到老婆顿时喜悦了一下,立刻想起了孩子:“你和孩子都没事吧!” 好嘛,一家人刚见面立刻就谈起感情来了。难不成在高潮来临前,还有一场文艺爱情戏。宾客多半都觉得这一次来得太值了,在电影院都未必欣赏得到的精彩大戏啊。 妮可点头,方澄桦抱了抱她:“你会帮我,对吗?”妮可再点头,非常用力的点头。 方澄桦握着妮可的手,他就知道妮可的选择,他不会放弃,妮可一样不会放弃。通常,这才是一个人们最羡慕的家。 “多尼,你什么意思,不要到处乱认父亲。”方山遥见二人亲亲抱抱,心中不屑之余,立刻展开了一轮口水攻击。这是很犀利很恶毒的攻击,宾客甚至有的忍不住低声笑了。 “叔叔,这是我最后一次这样叫你!”亲眼见到老婆没事,方澄桦放下了心头大石,平静得像是海面。但人人都知道,海面平静,通常海底就有可能酝酿着惊涛骇浪。 人类的认知是有限度的,通常反常的事,会为人们带来一种莫名的恐慌。这多半是因为本质在于,事情脱离了人们的掌握与想像。 方山遥在见到方澄桦的刹那,便知拦截任务失败了。他预料了一切,预料亲侄子可能冲上来像疯狗一样咬死自己,也预料亲侄子可能会提着一把刀,像杀猪一样为自己放血。但他绝对没料到,方澄桦居然会如此平静,平静得近乎残酷。 所以,方山遥心中一点恐慌正在蔓延,见方澄桦一步步向自己逼来,竟不自觉的后退了两步。 林乐藏身人群之中,见到这一幕,心中揣测方山遥本身其他能力或者远不如演技那么突出?不过,他觉得这似乎与自己似乎没有什么关系! 吕百纶紧随其后,他其实知道人的潜力是无限的。依稀记得他自己有一次就很惊险,爆发了潜力才度过生死难关。可他没想到,方澄桦也会爆发潜力。按现在方澄桦的伤势,吕百纶觉得多走了一步都是在浪费生命。 但方澄桦走了不止一步,走到方山遥面前,盯着他,盯到他害怕为止:“多尼,你想干什么,这里不是美国也不是你家!” “我的亲叔叔,你滚开!”方澄桦一推之力,大得像是能把大象给推倒。其实通常男人推倒女人的时候,力量也许是最大的。 方山遥连退几步,几乎跌倒在地上,又惊又怒,几乎忍不住想要招呼手下了。偏偏他耐心还算不错,才忍住,不然早就夺位了,何必等到方山淮生病。 “我再一次警告你,多尼,我不是你的叔叔,你不要到处乱认亲戚!”方山遥稳住身形,走上前去一把拽住方澄桦推开。 “你会后悔的!”妮可冲上前来,抱住快要摔倒的老公,凶狠的瞪着方山遥。林乐忍不住在一旁想,难道妮可真是黑手党的? 毒药使得方山淮奄奄一息,面色又青又白,距离死只有一步之遥了。可此刻见到儿子现身,他心情激荡,突然之间出人意料的颤巍巍站起来,容光焕发,指着方澄桦,眼神复杂得要命:“走,快走,去唐宋!”听起来,倒像是玄幻小说读者在鼓动别人穿越。 如果现在有枪在手,方山遥一定毫不犹豫的向方山遥开枪,使其闭嘴。但他没有经历过死亡,所以不知道,通常很多时候,尤其是在情绪变化剧烈的时候,回光返照是很容易出现的。 当方山遥面色铁青的扑上前去,正打算揽着方山淮去死的时候。方山淮两眼一笔,竟然缓缓的微笑着的躺了下去! 方山遥一探鼻息,立刻狂喜不已,又再一次嚎叫起来,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大哥,你怎么就这样去了,你不能丢下我啊,我怎么办,我以后该怎么办……” 林乐和梅裳同时打了个寒战,这方山遥的演技真的很强大,没准真的可以开一个演员训练班。 方澄桦眼前天旋地转,像是失去了意识一般,脑子昏昏沉沉的,竟有刹那的不知所措。他原本坚持要来,一是为了救方山淮,二来也是为了救出方山淮以后,挫败方山遥的夺产阴谋。 他不是没有想过方山遥做得很绝,但他绝没想过,绝又绝得那么巧合。巧得自己刚到,想要挫败方山遥阴谋的时候,就去世了。 现在,他还能有什么手段对付方山遥?他在仙台一无势力二无股份,凭什么对付方山遥?他突然觉得很好笑,自己匆匆赶过来,竟像是自投罗网。 通常会有一种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多半还有另一种人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牺牲自家的性命。几十年前,因为有这样一种为了信念而牺牲的人,所以才有今天。 尽管把方澄桦拿来与先辈们比较显得有点不敬,但方澄桦的确就是这种人。在被折磨的期间,唯一使他支持下去的,就是这个信念,他必须要去做。就算死,他也要搂着方山遥一起死。 方澄桦不在乎方山淮的遗产,他在乎的是方山遥的背叛,在乎的是方山遥折磨自己,企图抓自己的妻儿,害死了方山淮。他在乎的是,方山遥得到这一切。 他必须阻止,不惜一切代价。方澄桦恍神片刻,立刻坚定下来,目光在父亲的尸体上扫过,悲伤眨眼变做坚定:“方山遥,我只想问你,我爸对你很好,你为什么要背叛他害死他。” 方山遥哭得那叫一个凄惨,不像是死了兄长,倒像是自己死了。通常人都是自私的,别人再怎样死,都只是哭哭罢了。真要哭得如同方山遥一般鬼哭狼嚎,大概只能是自己死了才做得到。 猛的听得方澄桦的话,方山遥似乎很是愤怒的擦擦眼泪。尽管全世界多半都觉得鳄鱼的眼泪擦或者不擦,其实都没有什么所谓。但见着这一出表演,人们还是为之惊叹,不愧是大师级演技高手,连这样的细节都注意到。 方山遥愤怒得像是方澄桦抢了他老婆,冲着他咆哮:“多尼,我容忍你在这里发疯很久了,要不是念在你是生意伙伴,早就把你赶出去了。来人,把这个疯子赶走,我告诉你,以后仙台绝对不会和你有任何的关系。滚!” 方山淮去世,方山遥立刻成为了仙台名义上唯一的继承者,他的胸膛立刻挺起,很有王霸之气的震了震,觉得似乎这样最能体现自己的霸气。 其实方山遥永远都不知道,有的人就算什么都不说,都被人敬畏,有的人就算再怎样咆哮发狂,也不会被人害怕。如果非要害怕,多半也只是因为觉得这人是疯子,没准什么时候对自己捅一刀。 所以,以前仙台的主人一直都是方山淮,而不是他。方山遥能成为一个出色的演员,但不表示他会是一个出色的领袖。 “凭你?你没资格,你没资格拥有一切。”方澄桦平静的盯着方山遥,有时,平静也是一种沉默的力量:“仙台的一切,我宁愿捐赠出去,也绝不会给一分一毫。” 吕百纶终于到大显身手的时候了,尽管他多半觉得作为一个杀手如此高调绝不是什么好事。不过,老板的要求,他总是要照办的,反正他觉得自己做完这一单就要退休了。尽管他喊了很多年的退休…… “这样能拿到照片?”梅裳气都快喘不过来,终于想起目的。 林乐微微摇头,方山遥可以有恃无恐,多半是有把握。这一来,看来自己想要助方澄桦一臂之力,再从而得到照片的目的是破产了。不过,总是有还有别的办法,林乐得意轻笑:“得不到,但还有别的法子。” “你太狡猾了,我不认识你!”梅裳的表情像是举着一个牌子,上书俺不认识他,下写这是个狡猾的人。 梅裳有点兴奋,她突然觉得要是有一个像吕百纶这样的特工(她以为的)来做自己的保镖,那说不定是一件很酷的事。 方山遥的几个手下向方澄桦围了上去…… ***** 最近一直都想写,也的确在写。但是,三章,我写了很多次。都写不好。最糟糕的是,我发现自己根本集中不了精神来写,甚至忘了所有的情节发展,忘了该怎么写下去,对着电脑,就大脑空空。 我很头疼,想要烂尾,又对不住大家。可不烂,那就只有暂时停着。 简单的说,如果烂尾,我会在五十章内结束。然后,将来再改。 如果暂时停着,也只有写完《惟武独尊》之后再接着写。 大家觉得我该怎么办? 第四十四章 【威胁你又如何】 吕百纶面无表情,他只是杀手,不是格斗高手。现在偏偏还不能使出杀人手段,他十分的头疼。 迟疑了一下,望着四人逼上前,他无奈的想这份工作可真不容易啊。顺手之间跳上前去,砰的一拳将一人砸翻地上,鼻血长流。 再跳起来一个飞踢把一人踢飞,吕百纶松了口气,幸亏不是每个人都像下山豹,不然现在流鼻血的就是了他。 方山遥开始觉得自己的鼻子隐隐作痛,就是这个人把方澄桦救走的吗?他咆哮着:“放肆,在这里伤人,报警,快报警!把这几个捣乱的人抓走。” 大家都忍不住想,方山淮刚刚才死,你方山遥就装起了大哥,会不会太着急了一点。 “我就在这里等警察,等警察来了,就知道了。”方澄桦像铁脖子一样,死都不肯认输:“你害死我爸,警察来,第一个抓的就是你。” 林乐摇摇头,方澄桦似乎对扳倒方山遥太过于执着了。这整件事,本身就透着几分诡异,换做是他,多半会选择先走,暗中调查清楚再做决定。 没有太久,警察来了。方山遥远远见到警察出现,便大喊:“警察先生,快把这几个人带走,他们在我这里捣乱!” 其中有几个都是在道上混的,忍不住想,什么时候混道上的也流行起叫警察先生了。幸亏方山遥不是叫警察叔叔…… “警官,我想报案,他害死了我的父亲!”方澄桦未必不知道一些下场,但他还是会去做,这大概也是他与旁人之间的差别。 “大家都知道我大哥没有子女,你跑出来冒充儿子,是什么意思,大家心里都有数!”方山遥心里有数的是,大家都怕知道他在打什么算盘。 几个警察见着这里到处都是名流,心中本就一惊,又听得如此夺产之类的事,心想自己不会那么倒霉吧:“呃,你们先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警官,请搜查,一定会有证据的!”方澄桦大喊。 “好,先搜!搜不出来的话,那就……”方山遥面色阴沉得像是死了大哥,尽管他的确刚死了大哥。 方澄桦开始隐隐感到不妙了,但是,他不觉得方山遥有这样的能耐。方山淮跟他提过这个叔叔,方山淮的评价是有野心的无能之辈,喜欢惹事生非,做不出什么好事的坏东西。 但是,警察搜查的结果令他彻底怔住了。 其实很简单,警察只是搜出了一份遗书。方澄桦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假的,一定是伪造的!” “不像是伪造的!”警察耸耸肩,很无奈:“要不然,你可以自己检查一下。” 接过遗书,方澄桦一眼就认出,这的确是方山淮的笔迹。但是里面的内容却绝对是他不可想象的,遗书里完全没提到他,将所有的遗产都留给了方山遥。 “不,不是这样的!”方澄桦目光呆滞的立于原地,他记得方山淮说过,将来的遗产会分成三分,一分捐赠,一份留给方山遥,另一份给他。但上面另外两点,提都没有提到过。 “现在可以把这个捣乱的人抓走了吧!”方山遥很是得意,幸亏自己有周全的安排,不然这小子突然跳出来,还真能坏了自己的事:“对这种到处乱认爹的人,不必客气。” 方山遥冷笑着:“不服?不服的话,那就验DNA啊!” 有道理!验DNA,没准将来自己也要用到这一招呢。无数怀疑自己在外面留下种子的宾客心中赞叹着,又觉得不对,方山遥怎会那么好心的提建议。 方澄桦痛苦的摇摇头! 难道真的不行了?难道真的要被方山遥得逞?他不甘心,这个害死了老爸,险些害死自己的人,就这样得到了一切?难道好人不长命是真的? “好主意,为什么不验!”梅裳觉得这很新奇,起码看上去是个好办法。 “不简单,有内幕!”林乐用六个字做出了最简单的判断。 “走吧!”警察深知这里的人都不是轻易可得罪的,很小心谨慎的拽拽方澄桦。 方澄桦怔怔的随着警察走,妮可悲伤的紧随其后,吕百纶一见警察似乎就变成了羔羊,沉默的。 看了那么久的戏,也是时候出手了!林乐叹了口气,冲着一直在关注着他的许月绮比划一个手势。 许月绮会意的点点头,看了方山遥一眼,眼里全是厌恶之色。对着身旁的杨舍和杜威低声说了几句,杨舍和杜威点头,走出来气壮山河的大喊一声:“等一等!” 方山遥面色一变,盯着杨舍与杜威,这二人来头不小,绝非表面上那么简单。他,既然是道上的,又如何能不知道。勉强笑了笑:“二位,有什么事可以慢慢商量啊!” 杨舍叫住了警察,才似笑非笑的盯着方山遥:“如果不是商量,现在就不用开口了。” 走上前去,在方山遥耳边,指了指许月绮:“认识吗?我们的财神爷。你的侄子得罪了她,不知从哪里拍了她的朋友的照片,交出来,这件事就算了。” 方山遥松了一口气,只是照片?想到朱学贵的为人,心想多半是*吧。心中一动,盯着许月绮,难道是她的?他小心试探:“是她的?” “不是!”杨舍冷笑,方山遥敢打这样的主意,真把他们月联盟的都当做死的吗。 “那就好……”方山遥几乎要浮现可惜的表情,马上就正色道:“好,回头我立刻把照片交出来。” 杨舍的表情古怪极了,盯着他半天:“你以为我指的只是照片?方山遥,你觉得为了照片,需要我杨舍和杜威亲自出马吗?” 方山遥勃然大怒:“不可能,我绝对不会把侄子交给你。” “你错了,不是交给我,而是……”杨舍的手指在盯着警察的胖子杜威身上点点,再到另几人身上点点:“而是我们。” 方山遥正觉得自己刚成仙台主人,正是得意春风的时候,气势也很足。偏偏这杨舍和杜威,又不是他所能招惹的。换做其中一个,仙台倒不怕,偏偏两家联手在一起,这就极为难了。 踌躇了一下,满心被打击的方山遥恶狠狠道:“我绝对不会把侄子交给你们!” “就算开打?”杨舍似笑非笑:“你应该知道,我不介意。有了财神爷,打烂什么,都可以买得回来,你呢?值得吗?为了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干侄子,值得吗?” “不用多说,我绝对不会交人!”方山遥的语气斩钉截铁,很有一种要打就打的意思。 杨舍盯着他半晌,突然哈哈大笑:“好,果然有魄力!不过……”他森森然一笑:“你的魄力用错了地方!” “多尼人挺不错的,他现在就缺一些实力,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很喜欢也让别人心情不好,所以……”杨舍阴阴一笑:“如果你不交人交照片奇#書*網收集整理,我自然有办法让你的心情也变得不好!有没有兴趣试试。” “你威胁我!”方山遥腾的一下站起来,怒视着杨舍。他虽然被方山淮称为无能,但跟了方山淮那么久,本事还是学到了一些,自然很清楚杨舍是威胁他。 而且,还是用多尼来威胁。言下之意,分明是在说,如果不交人,那杨舍和杜威就会支持方澄桦,到那时,只怕方山遥的位置都不太稳妥。 衡量了很久很久,方山遥颓然坐下,杨舍和杜威联手的威力,怕是能横扫半个上海了。踌躇着,他狠狠咬牙:“我交,但是,如果你们伤了他的性命,我就是拼了命,也要跟你们抱着一起死!” “你不会的!”杨舍笑眯眯:“因为我们不会伤他性命,只是一点小教训罢了,这年头还是有法律的。” 方山遥觉得杨舍这种人嘴里说出法律二字,是世界上最好笑的事。似乎一时也忘了,自己好像也是类似的人。 “我希望明天就能见到照片和人,而且不希望有任何的保留……”杨舍掉头转身就走,忽然回过身,低声道:“朱学贵只是你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干侄子,你那么费力保他,难道他是你的私生子?哈哈哈。” 不待方山遥做反应,杨舍便哈哈大笑着转身回到了人群中:“警官,放了他吧,方先生说没事了。对不对,方先生?” 方山遥恶狠狠的瞪着杨舍,半晌才强笑:“是的,没事了……” 如果他手里有核弹,不定现在就搂着一起死。偏偏他没有,所以他只能强咽下这口气,形势比人强,他不得不咽。 林乐微笑,事情摆平了。 但是……就在这刹那,时间突然定格,良心微笑着出现:“提醒你一下,方澄桦很久以前,是叫做方越……” “方越?”林乐诧异,随即想起了十二名单上的一人,惊得跳起来:“他就是那个方越?” “他就是那个方越!”良心微笑着消失不见! 第四十五章 【一块板砖引发的血案】 望着方澄桦一行人被送出方家,林乐头也不回:“小丫头,我有事,要不要一起?” “才不要跟你一起,免得我被你传染,也变成坏人!”梅裳从鼻孔里发出一个单音节,很是藐视林乐的样子:“我要跟老爸一起。” 林乐点头,再钻到许月绮身旁,附嘴过去低声道:“小月,给三个名额,根据他们的表现来决定谁加入。至于让他们做什么事,你决定。” “为什么?”许月绮一时脑子没转过弯,没意识到这是一个帮人的好机会。 “回去再解释,现在我有事先走一步。”林乐焦急的瞥了一眼大门,心想千万莫要让这几人跑远了,好在有吕百纶盯着,应该去不了多远。 许月绮柔柔点头,望着林乐飞一般的离开,怔怔的想他每天到底在忙什么,他到底有什么秘密,什么时候才可以跟自己分享? 超升 第 13 部分阅读 幸亏方澄桦他们走得还不远,林乐追上去后,目光始终停留在方澄桦身上,他是方越? 他其实已想不起自己到底对方澄桦做过什么了,只隐约想起,他很小很小的时候,曾与方越在同一个学校里念过书做过同学。那时,大概还小得连坏事都不会做吧。 妮可不住安慰着方澄桦:“方,你不会因此而放弃的,对不对。你一定可以做到你想要做的!对了,就是他救了我和克鲁。”她颌首向林乐勉强一笑。 方澄桦失魂落魄,总还记得要感谢人家,走过来:“谢谢你救了我老婆孩子,不然……”看起来,他已经不记得林乐了。 林乐凝视着方澄桦,努力想要在记忆中挖出一丝一毫的过去:“你,以前是不是叫方越?” 方澄桦猛的一惊,回过神来看着林乐,迷惑不解。这名字还是很久以前,还在念小学的时候用过的,眼前这陌生人怎会知道:“你是?” “林乐!”林乐指了指自己的胸口:“还……” “是你!”方澄桦眼睛一下子睁得圆滚滚的,苦笑不已:“原来是你,可又怎会是你。” 林乐很惊诧,自己对方澄桦做过什么,让他对自己印象如此深刻?可连他自己都没印象了啊:“你还记得我?” “记得,自然记得!”方澄桦面上浮现一缕悲伤:“如果不是你,我当年又怎么会被再送去美国,直到大了才能回来。如果不是你,早些年我就可以一直陪在爸身边了……”说到后来,他的语气越来越低。 林乐胆战心惊,难道自己又做过什么十分对不起人的事,心中涌起一阵懊恼,又是暗自后悔。不论自己当初到底做过什么,看方澄桦的样,似乎都受到了伤害。 方澄桦见林乐的神色,强自一笑:“你忘了,哦,你应该不知道。那时咱们还在念小学,那时我还是一个很……”他迟疑了片刻才补充道:“很嚣张的孩子!” “行了,先找个地方安顿下来!”林乐觉得接下来要说的,应该不会是什么好事,急忙制止:“你一身伤,先去医院!” 去医院后,方澄桦执意要离开医院,林乐也无可奈何。只好带着他们来到梅裳小丫头的另一套房子,顺便拨通了黄颍菲的电话,让她把小克鲁带过来。 黄颍菲显然还是不太信赖这个表哥,一见面就劈头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林乐无奈的把方家的事一一道来,黄颍菲眉头轻蹙:“这方山遥太过分了,方澄桦很可怜。可你为什么帮他们?”她倒是一下子想明白了,表哥不会帮人,更不会无缘无故的帮助人。 林乐无语,心想难道我以前做人真的烂到这地步?烂到连亲人都不信赖的地步:“如果我说没有原因,你会相信吗?” 黄颍菲盯着林乐的眼睛,半晌才果断的摇头:“不信!” 林乐苦笑着喃喃自语:“其实我也不信!”但是,人是在一点一滴改变的,今天改变他没有察觉,但将来有一天他会发现,哦,原来自己的改变是从那某一天开始的。 黄颍菲突然展颜轻笑,搂着表哥的肩头:“其实,我觉得你比以前变了很多,变化很大。起码,我觉得你现在不是坏人了,你现在帮人拿了照片,我开始觉得你是好人。” “好人?”林乐细细的品尝着这两个字眼,现在这两个字,其实与骂人没什么分别。但他又分明察觉到自己内心的一丝悸动,像是一种挣扎,又像是一种将要破茧而出的力量。 黄颍菲迟疑了一下,其实她认为林乐现在距离好人还有差距,但起码不再坏了。鼓励鼓励,也不是坏事:“对。” “菲菲,其实有件事……”林乐叹了口气:“算了,不说了。” 在这一刻,黄颍菲隐隐察觉到表哥内心的挣扎与痛苦,但她不明白,表哥到底在痛苦什么。 通常很多事,人们没有经历过的时候,只会把事情想像得很简单。但只有经历过,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 “他醒了,他要见你!”妮可走出卧室,满眼都是哀伤与愤怒。 林乐向表妹点点头,走进了卧室:“你怎么样了?” “暂时死不了!”方澄桦靠在床上,浑身包扎得如同木乃伊:“在方山遥没死前,我是不会死的。” 顿了顿,他盯着林乐的眼睛:“为什么帮我?” 林乐沉吟片刻:“其实这和我想像的不太一样,不过,现在再探讨已经没有意义了。你不如想想,我们之间以前到底发生过什么事?” “你真想不起来了?”方澄桦很惊诧,他也不懂为什么林乐如此执着的探索过去:“我们小学在同一个学校念……” 方澄桦笑了,似乎是因为想去过去的可笑种种:“总之,到底因为什么原因,我不清楚,可能是因为你踩了我,我撞了你之类的事。总之,后来我打了你……” 林乐大吃一惊,不是吧,自己还被老爸以外的人打过?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后来……”方澄桦努力回忆着:“你好像用什么砖头把我打得脑震荡,被我爸送到美国去治。我爸说你家背景他惹不起,所以又把我送去美国,直到二十岁以后才允许回国。” 林乐心中不痛快极了,这算什么事?这也算做坏事?自己那时还小得屁事都不懂,那也叫做坏事?良心那算什么意思? “良心!你给我出来。”林乐的声音听起来不满到极点,他倒不担心方澄桦听到自己的喊叫怀疑自己是神经病。反正自己喊出声,时间就静止。 “什么事?”良心微笑着从空气中走出来。 “你觉得我和方越之间那一点事,也叫做坏事,也叫做伤害?”林乐越说越激动,挥着手:“哪一个男孩子小时候没有打过架,如果这也叫伤害,那天下每个人都应该陪我一起进轮回。” 良心依然笑颜绚烂:“真的不是伤害吗?我给你看看,如果没有你那一砖头,会发生什么事……” ********** 小方越活蹦鲜跳的小跑回家,书包一甩一甩的:“爸,我回来了!” 家里,年轻的方山淮正在向自己的手下交代:“总之,今天一定要给我搞定野猪,不管用什么手段。好了,快走,我儿子回来了。不要让他看到知道你们做什么。” “宝贝儿子……”方山淮哈哈大笑着把小方越抱起来:“今天在学校好玩吗?” “恩,好好玩,比在美国念书好玩。就是老师不好……”小方越噘嘴抱怨:“刚才那些叔叔是做什么的,他们好凶哦。” “没什么,哈哈!”方山淮眼神闪烁,不知在想些什么:“今天要玩什么游戏?” ********** 方越念初中了,一点点小小的叛逆精神已经出现了。他正在教务主任办公室外面委屈的站着…… “放心,老师,我回去一定好好教育他!”方山淮陪着笑,走出办公室,抬起手想要赏儿子一耳光,抬了半天还是放下来:“你这小鬼,屁大点就学会打架了,有出息啊!” “你还不是一样打架!”方越不敢大声顶嘴,却会低声的念着:“你经常带人出去打架,为什么我就不可以。” 方山淮怔住,长长叹了口气,摸了摸方越的脑袋:“如果我不打架,你也不打架?你说自己是男子汉,做不做得到。” “我当然做得到。”方越被一激,立刻就拍着胸脯保证:“但你呢,我才不信。” 方山淮似笑非笑盯着这小鬼:“你怀疑你爸啊,小子长大了。就这样说好了,我不打架,你也不打架。” ********** “各位兄弟,真正对不住大家,为了我儿子,我只有这样做。”方山淮明显老了一些,他举着酒杯,对自己的心腹手下敬了一圈:“从今天起,道上的事,和我方山淮再没有关系。我们还是兄弟,是兄弟的,就不要再拿道上的事找我。” “大哥,你又何苦呢,这,唉!你要是不做了,那我们也不捞这一行了,哪个没有老婆孩子的!”一个心腹立刻把酒杯一掷:“大哥,你做什么,我就跟着做什么。” 众人议论纷纷,都激昂的表示要跟随方山淮退出。只有方山遥在一旁沉默不语,方山淮叹了口气,抓着方山遥的肩膀:“你是我亲弟弟,我是不想你做这行的。但如果你真的要做,问问弟兄们,谁要继续捞的,你就带他们。” 方山遥面上一喜…… 几天后,十七岁的方越很无奈的跟着方山淮上了火车:“爸,真的要搬家吗?就算搬家,也不需要那么大动静吧,大家都一起搬,这算什么?” “要撒手,就撒个干净,干脆挪个地方转做正行。以我方山淮的能耐,做什么都行得通!”方山淮很自信,看着跟他一样都在忙上火车的弟兄道。 ********** “儿子,今天你不错,容光焕发啊。” 方越喜气洋洋的携手新娘,向上座的方山淮敬酒:“爸,这还要你说,结婚嘛……” ********** 方越四十岁了,正和妻子在病床前守着,病床上的方山淮憔悴得要命,却还强撑着:“儿子,小华什么时候放学,我怕撑不下去呢……” “爸,你撑了几十年,肯定还可以撑下去的,你现在还不算老呢!”方越强颜欢笑…… 第四十六章 【暗示】 “你明白了?” 林乐默然,良久才缓缓点点头:“明白。” 如果不是他的一砖头,方山淮就不需要把方越再送去美国。如果方越不去美国,那方山淮也许就不会死,也许不会再捞这一行。 最差最差的结局,也会是方山淮就算仍然做这一行,可如果没有自己那一板砖,方越仍不用去美国。不去美国,方越就可以陪方山淮,而不用像现在这样,直到二十岁以后才被允许回国。而且每次回国的时间都不长。 林乐其实不是很理解这种父子分离的感觉,因为他对自家的父亲更多的是敬畏,而不是敬爱。所以,他不懂得方澄桦失去那几年,到底是失去了什么。他只能猜测,或许,那会是无比珍贵的。 他只能深深理解的是,失去父亲后的感觉,那是一种六神无主的感觉。 良心似乎猜到他在想什么:“不,不止。方山淮很聪明,他继续做这一行,无论是毒品还是勒索敲诈开赌场,都会害了不少人。因为他的聪明,这些年一直没被警方抓住证据。” “但方山遥不如方山淮,所以如果换了方山遥做这些事,根本害不了多少人。所以,你明白了?” 林乐觉得自己是一只蝴蝶,扇动一下翅膀,却导致现在的不同。可他仅仅只是给了当年的方越一板砖,怎么会害到那么多人,难道那些人全都是被他害的?这应该算在他头上吗? 难道方山淮开赌场卖毒品敲诈勒索绑架,这些都要怪他?难道人家去输得倾家当产,吸毒吸得全家死光,全都要怪他?那到底这世界还有什么人没有罪过? 林乐苦笑,他觉得这好像一个天大的陷阱,一旦跳进去,自己多半只有内疚死这一条路可以走。可是,这些事,又当真与他无关? 起码,方澄桦和方山淮的命运因为他的一板砖而改变了,原本可以很幸福的一个家庭,因为幼时的一板砖,所以分崩离析,所以无法相聚感受亲情。 只是,幼时的一板砖有如此威力?只是真的可以这样计算? 林乐糊涂了。 “你又错了,这些是不能怨你,但确实因你而起。我只是想告诉你,不论你多大年纪,做的多么不起眼的一件小事,甚至一个动作,都有可能为别人造成一生的伤痕。” “或者,你应该知道一下!”良心顿了顿:“十二名单你是很细心选过的,你认为你对他们的伤害是很小的。其中有一个人,你或许不记得了。我可以提醒你,当年在初中的时候,你曾经恶作剧,把一个内向的男同学的裤子扒下。” “在你看来,那只是一个恶作剧,但是……”良心轻轻一叹:“但是,他却因而从此变得更内向,没有交过女朋友,几乎没有朋友,非常孤独的生活着。” 林乐怔怔的望着良心,至于吗?只是一个板砖,只是一个恶作剧,也能造成那么严重的后果?难道自己真的做了那么多的坏事?从小就坏得无药可救? 国家法律还规定孩子做的事,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可是,良心不是法律,良心是良心。 望着良心渐渐消失,林乐怔怔的目光收回来。正好听到方澄桦的悲伤低语:“如果我没有打你就好了,那样我就可以多陪陪爸了。” 深深叹了口气,林乐苦笑着,无论先前到底在想什么,听到这一句话,已经足以使他心酸了:“对不起!” 方澄桦呆看着林乐:“为什么说对不起?” “如果不是因为我,你就不会被送去国外!”林乐觉得自己好像很难接受一板砖引起的蝴蝶风暴,但是眼前的事实却也由不得他不低头。即使他觉得这与自己无关,却还是不住的在心里对自己说,就当是做好事,仅此而已。 其实,林乐知道这不是做好事,他的心中深处是知道的。 方澄桦苦笑:“没什么对不起,只是小孩子的打闹罢了。” “你愿意原谅我吗?”林乐不想放弃眼下的好机会,他盯着方澄桦,希望他吐出我原谅你四个字:“我很认真,希望你也能认真的回答我!” 方澄桦觉得林乐会不会对一点小事太认真了,看他如此认真,他也肃然盯着林乐:“我原谅你!” “真的?” “真的!”方澄桦开始觉得有点烦了,这林乐是不是有点过分认真了。 林乐没有想像中的轻松感,他觉得很可能是因为良心那一番话。想到自己似乎还连累了更多的人,他就没办法轻松下来:“为了表达我的歉意,我愿意为你实现一个愿望,只要我能做到。” 方澄桦却只道林乐还像以前一样的家庭背景,眼睛一亮,盘算了一下咬牙切齿道:“我要拿回被方山遥拿走的一切!不,我要方山遥失去一切,为他所做的付出代价。你能不能帮我做到?” “我不杀人!”林乐苦笑,他觉得方澄桦是不是他把当神灯了:“不过,其他的,我可以答应下来。” 方澄桦兴奋得眼睛都快掉下来:“真的,太好了,太感谢你了!” 林乐从未想到,原来求得原谅,其实也是一件很简单的事。简单到方澄桦甚至从未怪过他恨过他的地步,简单到他发现自己当初选许月绮其实是一个天大的错误。 “你想要什么样的目的,只是让方山遥失去一切,还是要他……死?”林乐觉得自己快要变成魔鬼了,竟然在引诱他人谋杀。不知,将来良心会不会说自己又伤害了方山遥呢,他讽刺的笑了笑。 “我要他失去仙台,失去他现在拥有的一切,包括他的生命,用最恶毒的方法!”方澄桦从来没有恨一个人恨得如此深,尤其这个人还是自己的亲叔叔。 “对了,你当初为什么不肯去验DNA?”林乐想起一事,如果去验DNA,那就简单了很多。 “因为我不是爸的亲生儿子!”方澄桦苦涩的笑了笑:“我爸有一个初恋情人,因为某些原因失散了。后来他们再次相遇……” “相见了,我爸也带去了麻烦,初恋情人被他的仇人杀死,留下一个孩子……”方澄桦简练的描述了一段故事:“这孩子就是我。” “可能因为我爸坏事做绝……”见林乐诧异的望着自己,方澄桦无奈:“虽然我是他儿子,这点也不能否认的。可能因为做了太多坏事,我爸和方山遥虽有过很多女人,却始终没有自己的孩子。我爸有一次说,这就是报应。所以,爸对我特别的好。” 林乐点头表示明白,难怪方山遥那么有恃无恐,原来是有道理的。不过,这一来,他就更加头疼了,因为几乎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方澄桦的身份:“你一定要拿回仙台?” “不,你想要,我可以全送给你。”方澄桦眼中闪耀着凶光:“仙台落在什么人手里都可以,就是不能落在方山遥手里。” 林乐点头,这样一来,就相对要显得容易了一些。当然,也仅仅只是相对罢了:“对了,你爸最后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方澄桦疲惫的思索了一下:“你不提,我倒险些忘了。我想起一件事,去年我回来过年的时候……” 他猛的顿住,盯着林乐半晌。林乐苦笑,看来自己的人品是蛮值得怀疑的:“你怀疑我?” “是的!”方澄桦很简单,也很直接:“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件事里?” “好吧!”林乐沉吟着,将自己要为人取回*的事娓娓道来。 说到他想通过方澄桦成功夺位而逼迫朱学贵拿回照片,方澄桦哑然失笑:“你的办法,规模太大了。” 有了这些说法,方澄桦虽未完全信赖林乐,却也勉强可以接受了,继续先前的话题:“去年过年我回国,我爸拉我到书房里谈了半天。你也知道像我爸那种人平常是不会喜欢书房的,现在想来,的确有些奇怪。” “那一天,他在书房里拿着唐诗宋词对我唠叨了半天,大抵都是在说,他身体渐渐差了,如果将来如何如何……”方澄桦回忆着,依稀记得那一天方山淮很罗嗦的讲了半天,最后把那本唐诗宋词送给他了。然他却没有对林乐全讲出来:“现在想想,那天他的表现有些奇怪,似乎在暗示着什么!” “暗示……”林乐抓住了这个词,默默的思索着。 林远桐留给下的信里,为什么要无缘无故的提到那只狗,大家几乎都忘掉的狗。 这,是不是一种暗示? 第四十七章 【月联盟】 照片自然是要还给张树芳,但是朱学贵呢? 林乐觉得张树芳应该不是很乐意见到这个人,就算见到,那也没什么。反正事情都过去了,他只是头疼朱学贵到底该如何处置。 杨舍这件事办得很妥,确切的说,是太妥了。本来朱学贵不在计划里,天知道杨舍是怎样勒索的,把朱学贵给生生索了过来。 杨舍与方山遥之间有一个不伤朱学贵性命的协议,林乐觉得自己也不想不应该杀人,所以处置就是最为麻烦的事。他现在甚至觉得杨舍给他找了麻烦! 让人狂殴一顿便罢?那有什么意义,还不如直接放他走呢。当然,这家伙很色,要是被别人色一下,这里指的当然是男人,那朱学贵恐怕会很爽。 可惜,这样的事,林乐觉得自己做不出来,以前或许可以考虑。但现在,他无论如何都做不了。 去与许月绮吃午饭的时候,林乐一直在思索着整件事。其实想想很有意思,方家的事居然转了半圈又兜到他脑袋上了,可谁又知道方澄桦居然会是方越。 昨天林乐就已然想好,若想方山遥无法享受现在的一切,最好的办法自然就是让他去吃吃牢饭。方山淮能不被警方抓着证据,却不表示方山遥也能,就算方山遥能,多半也是会漏破绽。以有心算无心,成功率还是很大的。 这是一个不错的办法,林乐觉得不错,起码不用杀人放火。要不然改天良心再突然跳出来说你伤害了方山遥和某某,连累了XX,他可吃不消。 “我在这里!”许月绮远远见到林乐走进餐厅大门,开心的招招手。 林乐走过来坐下:“小月,你今天好像很开心?” 许月绮强忍着笑意:“我现在有点明白你昨天说的话了。” 林乐正莫名其妙的时候,许月绮扑哧一笑,将昨天的事一一向他道出。 昨夜林乐先走,许月绮不得不留下来,与那些渴望加入月联盟的公司谈谈。许月绮想明白了林乐的交代,提出了自己的条件——想要加入月联盟,那不是问题,但阁下要先证明诚意和善意,三个名额,哪三家公司做得最令她满意,就是哪三家。 僧多粥少的结果就是,各大公司不得不拼了老命来想办法争夺这三个名额——月联盟五家公司这半个多月以来的盈利,甚至比得上一间大公司一年的盈利了,这样的好处,就是瞎子也会很自觉。 就在各大公司老板都在想送点什么给许月绮的时候,杨舍很了解许月绮的心思,于是,悄悄然向这些家伙透露:许小姐是好人,又是财神爷,她会贪图你们什么? 有了杨舍的暗示,各大公司头头脑袋一下子开了窍。是啊,对付好人,那有的是办法。 有的公司做得很直接,也很简单,干脆的捐献了多少钱出去。按照杨舍的说法,这样的行为,多半是没指望了。捐钱?五大公司按现在的形势发展下去,一个月捐献的钱都能超过十根手指头呢,谁在乎。 有的公司则要聪明了一些,做好事嘛,展现诚意和善意嘛,那当然得玩点花样出来。 今早许月绮就接到了杨舍的电话,各大公司行动很快,一夜之间就做出了决定。有一家公司的诚意是向贫困山区捐赠数量庞大的书籍与电脑等等,但另外一家集团本身是做药品的,证券投资只是其中的一个不太起眼的小买卖。可就是这家公司,做得最令人满意。 这家集团联合两家证券公司,今早主动将自家生产的药品进行大幅度的降价。并且,在两家证券公司的协助下,将开设一间慈善医院。 许月绮其实不太了解这些到底有什么意义,不过她只知道,现在去医院看个大病,多半一辈子的积蓄就要完蛋。所以,她觉得这个大概是最合心意的。 “这个应该还不错吧!”林乐有点迟疑,其实他也不懂药品大幅度降价和慈善医院的存在到底有什么意义。毕竟,他以前不属于社会底层的人,不了解看个病到底有多么痛苦。只是想起上次的事,觉得如果有一家服务态度良好的慈善医院,或许是不错。 “我也那么觉得!”许月绮轻柔的笑笑:“那就是这三家?” “你决定就行了,你做得就很好啊!”林乐哈哈大笑:“不过,这件事他们既然做了,那就必须要坚持做下去。” 许月绮迟疑一下:“其他公司还有意见,说三个名额太少了。杨舍也这样觉得……” 林乐微笑,地球那么大,月联盟一共只有八个名额当然太少了。不过,月联盟赚的钱是从哪里来的?不是这里也不是那里,而是赚其他公司的钱,而是赚国外股民的钱。 如果全都加入了月联盟,那还有什么意义?赚个屁的钱啊。 “权力,不在于数量,而是……”林乐握紧拳头,轻轻的挥了挥:“目前有八家就够了,我想,在未来,可以允许月联盟有十二家核心公司,以及零星的外围公司。不过,这要根据实力和他们的行为来决定。” “现在新增的三家公司都做了善事,杨舍他们要做的,也应当适当的改变一下了。”林乐想了想,他和许月绮都不怎么需要钱,所以即使是分来的百分之十,也大可拿去做善事:“不要让他们只捐献,而是要认真的把善事做下去,做大它。” 见许月绮呆呆的样子很是可爱,林乐哑然失笑:“你想一想吧,现在才半个多月,这五家公司就已经收获那么大了。等到将来他们变得更强,他们做的善事,那就真正的会成为一种公开的事业。” “恩,目前我们分的百分之十是够了,但是,做善事的也只有百分之十,这太少了。”林乐凝神思索片刻:“将来可以慢慢提高到百分之二十甚至于四十,剩下五成是给他们的。” 昨天从杨舍那里了解到这半个月分到的百分之十有多少的许月绮只觉得天旋地转,心中一片喜悦,百分之十就已经足以使人成为亿万富豪了。若是百分之四十都拿出来做善事,那对社会将是多么大的回报。 许月绮心里豁然开朗,突然觉得不再抗拒林乐塞给自己的事了,她觉得这就是她想看到的。 将昨天发生的事对许月绮娓娓道来,把方家的事件始末都说了,许月绮立刻愤然道:“那个方山遥昨天还哭得很厉害,想不到是这样的人。你一定要帮方澄桦,可以找杨舍他们帮忙啊。” 林乐叹了口气,想不到自己不是好东西,却能认识许月绮和梅裳这两个好人,而且还很要好。世界上最讽刺的事,大概莫过于此了。 杨舍的电话来了:“人和照片都收到了。” 杨舍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其实很多人都不简单,只不过没有放到对应的位置,所以没有体现出不简单的地方。 杨舍是一间大集团的太子爷,证券投资只是他的父亲交他来尝试去做的一件事。更加确切的说,那间大集团与仙台的性质其实本质是一样的,都是漂白过来的。 之前林乐还道杨舍是因为家里的关系所以才有今天的位置,现在想来,杨舍的能力也不会差。当初正是杨舍第一个找到许月绮,也是杨舍第一个看懂许月绮的心思,到现在,月联盟里最了解许月绮的,最得许月绮和林乐欢心的,也是杨舍。这,就足见杨舍的能力了。 杨舍的证券公司表面上不大,实际上在加入月联盟之前,本身也的确只是一间不是那么起眼的证券公司。只是成为月联盟的一员之后,才一夜之间成为证券界的冉冉新星。 杨舍是一个有趣的人,所以相见是轻松而愉快的。请了二人在他的办公室里坐下,杨舍打开门招呼了一下:“把人带过来!”转头望着二人笑,从桌上拿起一个数码相机:“这里面的东西,大概就是你们想要的!” 林乐接过来,检查了一下,满意的点了点头:“谢了!至于朱学贵,我还没想好怎么处置呢。” “没关系,反正处置不处置,他就是那个要死不活的样子!”杨舍似乎想起了一件很开心的事,哈哈大笑不已。 接着,林乐与许月绮便见着一个憔悴得几乎快要当场死去的人推开门走了进来! 朱学贵现在的样子残得如同被轮了大米似的,面无血色,灰得像是涂了一层油漆。走路的时候,两只脚都是拖在地面上,像是一个病重的家伙。 望着这副模样,林乐和许月绮当场怔住,怎么会? 哑然失笑,林乐想起了,昨晚的药看来效果真的很强啊。不知朱学贵到底是去洗了胃,还是彻底去宣泄过…… 第四十八章 【原来如此】 “谢谢,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救了我,我就真的只能去死了!” 张树芳流着眼泪,几乎想要跪在地上向梅裳和林乐道谢。梅裳涨红了小脸:“张姐,你千万不要这样,帮人是应该的。” “总之,以后小心一点吧!”林乐叹了口气,心中那种异样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他突然发现,自己真的很喜欢种感觉。 帮助别人的感觉,真的很棒。但是,前提的是对方千万不要感激过头了,那样多少会使人有些尴尬,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林乐这样乐意听到谢谢这句话。 人生里通常有很多很多的选择,每一个选择都有可能影响到以后。而杜野以前选择了做坏人,所以他伤害了很多人。因此,他几乎从未体验过旁人真诚感谢的滋味。 其实,这感觉真的很好。就像梅裳说的:“看到别人开心,我就很开心啊。你不觉得到处都是笑容,其实是很美好的吗。” 什么是开心?林乐觉得现在他就有点开心,这种感觉真的很难描述。但是他却想起,以前的自己开心吗?是开心的,或者,不如说是开心过的。 毕竟有权力和美女是每一个男人的追求,如果林乐现在把过去的一切都否定,那就太矫情了。不可否认,那是曾经很爽的事。 但不论什么事,就算再美好的事,一而再再而三的在自己身上发生,也会腻味。也许权力和美女曾在很长一些时间里让他很开心,很痛快,但当人已经对此麻木的时候,那就只剩下麻木。 在轮回里,林乐对权力和美女已经麻木了。如果一个人曾经放纵的死在美女床上,那再好的美女,多半也没办法吸引他的注意力。 梅裳有时候是对的,看着别人在笑,自己的情绪也会高涨起来。人,是社会的群体的动物,总是会受到旁人的影响。或许,这就是自己觉得开心的道理,林乐想。 不管怎么样,这是林乐真正做的第一件好事。即使林乐的出发点最初只是不愿拒绝梅裳,只是为了报复朱学贵。即使到了后来,他也只是喜欢听到别人真心感谢自己的话。但这,已经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了,起码此刻他明白到,如果自己想要开心一点,像梅裳一样开心,或许多做点好事可以帮到自己。 “你是一个好女孩!我发现自己有点喜欢你了。”林乐很是一本正经的说。 “你是一个坏男人,我发现自己一点都不喜欢你!”梅裳嘻嘻一笑,冲林乐鼓鼓脸蛋:“坏蛋,不许你喜欢我,反正我的男朋友肯定要是一个好人。就算不高大不帅气,也肯定要是一个好人。” “我最近刚好觉得做好人蛮好玩的,所以正打算向好人界发展!”林乐的语气听起来像是在宣称自己要进军某某行业。 梅裳一乐,故意撇过脸:“哼哼,我才不信,你生下来就是大坏蛋,专门欺负人的大坏蛋。” “有道理,那我又何必改变呢!”林乐嘿嘿笑着,伸出手在梅裳滑滑的小脸蛋上摸了一把,夸张的大笑:“好粗的皮肤啊。” “我一拳打死你……”梅裳大怒:“我的皮肤不知道多好呢!” 跟梅裳在一起,似乎永远都是那么快乐,林乐心想要是可以天天都这样,那就好了。可惜,自己并不一定会完成任务,也许将来自己还会回到起点,步入那个恐怖的轮回地狱中。 想到这,他的心情立刻变得低落和抑郁,那是一个很恐怖的地方。别人或者会觉得很爽,可以尝试着无数的生活,无数的日子。每一种不同的,都能体验。 但是,林乐知道,不是那样的。 “你不是很想知道我的真面目吗?”林乐心情无比的低落,只觉得脑袋空荡荡的,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将眼镜摘下,将头发拨开,林乐望着呆住的梅裳:“这就是我本来的样子!” “很帅啊!”梅裳怔怔的望着林乐:“为什么要挡住?” “你想知道为什么?”林乐默然望着梅裳:“我要去做一件事,去了之后,可能再也回不来。我想,你帮我做一件事,如果三天内没有回来,你就把这封信交给小月,告诉她,对不起。我真的很想得到她的原谅。” “今天你到底是怎么了?”梅裳望着林乐,只觉得今天的林乐很不一样,除了帅以外,有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 林乐勉强一笑,握着梅裳的手:“我想做一个好人,但是,可能我没时间去做了。希望你以后不要恨我,我的过去,并不美好。” 梅裳望着林乐站起身,然后附到她的耳边低声说:“如果我能活下来,如果我能……但现在,可能没有机会了。这封信,是给你的。如果我回不来,你再打开。” 望着林乐离去的背影,梅裳呆呆的,心中不知在翻腾着什么滋味…… 陈家渡,林乐望着眼前的破门,苦笑着,他真的真的想不到,只是自己真的还有时间吗? 前两天,他委托的私家侦探终于找到了那个女人。他就站在门口,却突然之间没了勇气。只是怔怔的想着,自己真的有时间有机会去做一个好人吗?在自己刚刚领悟到做好人的滋味的时候。 自己害了人家,现在却来假惺惺的要赎罪,这算什么?良心又算什么。赎罪?真的有这件事吗? 如果光是赎罪就可以消除过错罪行,那或者满天下都是罪犯了。伤害的,就是已伤害了的,没有什么能够改变,做一千件事,一万件事,也改变不了。 轻轻的敲响了门,一个身材丰满却充满疲惫的女人打开了门:“你是?” 林乐苦涩的望着眼前的女人,门后面一声轻脆的喊声,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跑出来:“妈,是谁啊。” “对不起,我为了我所做过的事道歉!”林乐望着她,眼泪却快要流了出来。缓缓的摸出一张存折:“这里面,有你需要的,我做不了什么,改变不了什么,但我想说,这是我唯一可以做的。对不起!” 这女人望着林乐,依稀想起一个人,面色苍白。小女孩打开存折惊呼:“妈,好多零啊!有这些钱,你晚上就不用辛苦去赚钱了。” 这女人望着存折上那普通人永远都无法想像的一串数字,她的眼泪默默流下,走到卧室里。打开衣柜,衣柜里有好几件十分暴露艳丽的衣服,她拿出剪刀,一件一件的铰烂,泪水滴在地上…… 没有太久,敲门声再一次响起,门外是一个不高也不大,皮肤有点白皙的男人:“我叫吕百纶,有人请我保护你们一年!” “希望你们可以走在一起!”林乐默默的想着:“KB,希望这次你真的可以退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走进了病房里,林乐坐在病床边,看着自己曾经的老师:“虽然我曾经说过对不起,但这次,我还是要再说。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几天心神不定,就像快要死亡的预兆。我的时间不多了,希望把能做的都做到。” “如果你恨我,也许我死了,你会很开心一点。你的父母我都安置好了,有人负责照顾他们下半生。”林乐说着,忽然眼泪又不由自主的掉了下来:“又在掉眼泪了,很莫名其妙,最近几天都这样。我该走了,有很多事都在等着我,希望你能原谅我,真的。” 走出医院,他喊出良心:“到底是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事?” 良心唯一一次没有笑,他茫然望着天空:“我也不知道!” 从前天起,林乐就开始感到心神不宁,像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又像一种感觉在告诉他,他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必须立刻将所有的事给处理好,然后……然后他也不知道是什么。 “我也不明白,到底是发生了什么!”良心望着林乐:“好像有什么变化,很大的变化。” 第二天中午,北京郊野某地,林乐四处搜索着熟悉的画面。没有太久,他找到了,那是当初那条狗埋下去的所在地。 他毫不迟疑,拿着铲子挖起来。挖了半天,碰出金属响声。 他小心翼翼的挖出来,里面是一个金属箱子。上面还有一把小锁,他用铲子把小锁给掀开,然后打开了箱子。 箱子里,是一叠叠的文件。他浏览了一会,跌坐在地上:“原来如此,怪不得怪不得……” 第四十九章 【永堕轮回】(终) 第四十九章永堕轮回 “想不到,竟然是我害了大家!”林乐目光呆滞,喃喃自语:“爸你为什么不跟我说,为什么不说?” “不错,正是你害了你的家人!”一个戴着眼镜的斯文青年大摇大摆的出现,还带着几个精壮的手下:“乐少,你以前不是很聪明吗?怎么这次自投罗网了。” 林乐目光呆滞的回头望去,轻轻的笑了:“你以为我是自投罗网吗?真的以为吗?我只想知道,为什么。” “为什么?”斯文青年怪笑起来:“你想知道为什么?难道你忘了,小北是怎么死的?” “小北,哪个小北?”林乐想不起来了,难道他真的杀过人? “你觉得会是哪个小北?十年前,和你很要好的小北。十年前,他是怎么死的?你忘了?那我来提醒你一下。”斯文青年哈哈狂笑不已:“他是被你亲手推到车轮底下的,碾成了一堆肉。” 林乐想起了,那时,小北是他最好的朋友。一起得罪了一个背景类似,年纪却比他们大一些的太子党。那太子党行事狠毒,派人驾驶汽车撞他们,企图伪装成车祸。 小北当时和他正在一起,车飞撞过来的一刹那,是小北推开他到空地。而他,却惊慌之下推了小北一把,这一把把小北推到了车轮底下…… “你以为当时的事没人见到,我告诉你,当时我就在现场,你做的我亲眼见到!”斯文青年温柔的笑着:“很不好意思,你大概不知道,小北为什么能上那间学校。因为小北是那个人的私生子,那个人刚好又没有孩子。我又很不小心的把事情说漏了,所以……” “至于我,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要那么‘帮’你?”斯文青年笑嘻嘻:“因为我喜欢做老大,你在,我就做不了老大。最重要的是,我觉得这很好玩……” 林乐突然之间觉得很疲惫,什么都听不见了,只有那嗡嗡的苍蝇声。自己的原则,真的有存在意义吗?小北,不就是因为自己而死的吗? 斯文青年温柔的笑着,眼里却是狠毒:“既然你来了,那就不要走 超升 第 14 部分阅读 了……” 他挥挥手,几名手下向着林乐走过来,手中挥舞着锋利的刀,以及乌黑的枪口! 向林乐一步步的走过来,逼过来! “我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不知道!”斯文青年狂笑着离开! 林乐冷漠的望着天空,静静的等待死亡。或许,这就是自己应得的…… ********** “小月,你好,我其实很想亲口告诉你。但你既然你看到了信,那就证实我已经没办法亲口告诉你了!” “对不起,其实我想说,我就是那个林乐,就是你嘴里提到的那个乐少。我一直想找好的机会,寻求你的原谅,但我发现自己真的很难对你解释什么。以前我也发现自己以前做过的事,真的伤害了很多人。” “小月,请允许我这样叫你。我想告诉你一个秘密,那一天,我没有对你做任何事。我脱掉你的外套拍了几张照,我不忿被你拒绝,所以要出气。但我确实没有对你做别的事,血迹是故意洒的,你身体的不适是你的室友捏掐出来的。” “我知道你还会恨我,但请不要恨下去了。不是为了我,为了你自己,像梅裳一样开心的过日子吧。我想亲口对你说,但现在只能在纸上告诉你,对不起!” “月联盟请让它继续下去,能多帮一些人总不是坏事。随信附送U盘一个,里面有未来十二年的股市详情。再一次的说,对不起。另外,不要告诉梅裳我过去是什么人,希望我在她心中的印象能够保持下去。” ********** “小丫头,其实认识你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大概是令我改变得最大的一件事了。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很开心,虽然很短暂,但是我知道,如果再给我一点时间,也许,我会喜欢上你。” “好吧,其实我有一点喜欢你。但如果再给我一点时间,我会爱上你。但是,我没有时间了。你见到信的时候,这个世界已经没有林乐了。” “小丫头,你能不能不要忘了我,能不能常常想念我。因为我很想这个世界除了亲人以外,还有别人会想我,那感觉一定会很美好……” ********** “妈,我如果现在还没回来,那可能我已经不在了。爸留下的信可能藏了秘密,我尝试去找出来。但更多的,还是因为我发现自己似乎没有时间了。” “其实我真的很想很想陪着你,妈,我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我也想改,只是老天没有给我太多的时间。不论怎么样,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人是你。虽然我走了,但你一定要坚强的活着,我和爸都会在天上看着你。” ********** “菲菲,我知道自己过去的错,也想做好人。真的,不管你是否相信,我都打算这样做。其实做好人的感觉,很好,我很喜欢。本来我可以继续的,可惜……” “还有,你是个好女孩子,但性格不太要强太拗了。不要忘了,照顾我妈!” ********** 林乐茫然的望着大楼下面的街道,良心就在他的身旁,与他一道坐着:“你又失败了。” “又?”林乐不明白。 “其实就算你这次没有突然死掉,也不会彻底成功,知道为什么吗?”良心轻轻叹了一口气:“你自己来看看吧……” ********** 小蛮摸着肚子,挽着一个男生的手走出了医院。 一辆车吱嘎一声停在两人面前,一群凶狠的人跳出来:“乐少说了,他不要的女人,谁都别想碰!打……” 一会后,小蛮与那男生躺在血泊之中! 半天后,小蛮再一次躺进了医院,这次却是泪水滚滚:“医生,你再说一次?” “对不起,你肚子里的孩子,保不住了!而且,你以后恐怕没办法生育了。” 小蛮呆住了,拼命的跳起来:“林乐,我要杀了你,你把我们的孩子杀了……”她被医生按着,蹲在地上无声的哭泣! ********** “小蛮有了我的孩子?” 林乐怔怔的望着这一幕,看着自己的手:“是我的孩子?我杀了自己的孩子?不可能。我从没派人这样做过……” “不是你做的!”良心幽幽叹了一口气:“你知道自己从来都不在乎那些女人之后跟了什么人,我也知道,是他派人做的……” 斯文青年的影像出现在眼前! “很多次了,我都不记得有多少次了,你每一次都失败在小蛮这一处。”良心深深叹息着:“这一次,还是老样子,许月绮和方澄桦原谅你了,但你还是失败在小蛮这里。因为你完全不知道,你对她造成的伤害到底有多大……” “每一次,你都是首先找到她,但每一次,你都从第一个人就注定失败。” “为什么是每一次,难道有过很多次?”林乐茫然:“你到底是谁?” “我?我只是良心……”良心指着林乐的胸膛:“你的良心。” “走吧!”良心轻轻的挥了挥手。 ********** 林乐在大厦天台茫然的站着,冲着老天怒吼:“我只想死,你连这个机会也不给我,你算什么老天爷,你是什么老天爷……” “你真的想死?”良心从虚空中步出:“是不是能摆脱时间囚禁,你愿意做任何事……” “这上面的人都或多或少的被你伤害过,你只要从中选出十二人,获得他们真正的原谅,并帮助他们每个人达成一个愿望。那么,你就可以走出时间囚禁,想死,想活都可以选择……” “就这样简单?” “就这样简单!”良心的微笑似乎有些黯然。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永堕轮回!” …… 一个凄厉的喊声响起:“乐乐……” ********** 医院里消毒水的气味很刺鼻…… 黄颍菲凝视着病床上的林乐,对床边低声哭泣的黄琬思道:“姑姑,算了吧,他不会醒了。都十二年了,就算能醒,也早应该醒了。当初他跳下去的时候,就没有想过你,你又何苦……唉!” 黄琬思白发已现,摸着骨瘦如柴的林乐的脸一把:“我舍不得啊,乐乐以前多么健康,可现在……我真的不忍心。” “是时候做决定了!”黄颍菲悠悠叹息:“姑姑,不要再拖了,他现在这样,活着跟死了又有什么分别。半年了,难道你还没想通。” 黄琬思目光呆滞,默默的点了点头:“我想亲自来,送乐乐最后一程!你们不要打扰我。” 当天,黄琬思没有离开医院,陪着林乐,与他低低的说着他小时候的趣事:“乐乐,你那时候大家都说你很可爱……” 黄颍菲推门而入:“姑姑,开始吧!” 医生推了一个小车进来,上面是一瓶点滴药水。 “菲菲,你先出去!”黄琬思冲侄女说了一句,然后上前去把房门关死了。到床边低声说:“还记得吗,那一次我们唯一的一张全家福,想想,真开心啊!” 黄琬思为林乐吊起点滴药水,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瓶子,从里面倒出一把药,就着水喝下去。 然后,她凝视着儿子,轻轻的靠在床头,摸着林乐的瘦脸:“乐乐,别害怕,不管你去了哪里,妈妈都会陪你……” 林乐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渐渐的,达到了一个最高峰之后,忽然间渐渐平静下来。心电图上,那原本跃动的波峰渐渐的低落下来,最终成为一条平平的直线…… 黄琬思面上浮现一种鲜艳的红色,凝视着林乐,缓缓的低下头,垂在床头,面上带着微笑…… (全书终) 2008-4-9 【后记】 后记 其实不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本书都算是半太监。我知道,不论我怎么解释,都没有意义。 唯一可以安慰的是,本书没有进VIP,所以,这成了我对自己最大的安慰和理由。尽管我知道这个理由是很牵强的。 可我还是忍不住对自己说,每个作者都必定有一个以上的失败开头,从此放弃没有再写下去的。只不过,差别就在于,可能别人没有放出来,而我错在放了出来,然后才发现这个东西并不是自己想要的,原来自己并不太想写下去。 这是一本失败的书,我指的当然不是商业的部分。而是指从开局到人物和情节各方面,都充满了错误。 其实最糟糕的是开局和情节,开局是压抑而沉重的,但这也许是我想要的。很要命的还有情节,因为一点意外,我才发现自己把情节发展忘了,把剧情和大纲都忘了。对着电脑,甚至不知道接下来写什么。 我想把这本书写成不卖座的个人风格作品,我以为自己可以做到同时写两本书。但是,我错了,大错特错。 我是一个非常喜欢专注的人,越专注才会写得越好,所以耳鸣才影响我的创作。 一直以来我都很坚持这一点。 但这次,同时开两本书?现在想来,我一定是疯了,或者大脑抽筋了。 结果显示,我根本无法做到同开两本书,所以这本黯然的败退了。 最要命的是,我连自己心目中的故事都没能彻底的讲出来。 更加要命的是,等到先前写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要写的,与已经写好的有着很大的分歧。 感触于起点其他作品,也包括我自己的作品,写的几乎都是伪善者。就是那种杀人全家之后,又还假惺惺的觉得杀孩子太没人性的主角。连我自己在内,也是如此写的。 所以,原本我想的是写一个真正善良的好人,一本轻松轻快的小说。其实这个构思的开头,大家都看过,也似乎挺喜欢的。 我想写的原本不是坏人变成好人,也不是其他的。 只是把这个构思稍稍的从另一个面,另一个角度来写,就写成了今天这样。现在想来,开局的错误是决定性的。 所以,我说,本书从开局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一开始就远远背离了我最初的设想。可怜的是到了后来才发现。 这本来也不应该是难题,就算再糟糕的开局,我一样可以写成不卖座的个人风格作品。 但是,我又大脑抽筋的选择了同时写两本。 于是,自己不可分心的毛病浮出水面。 写本书的时候,开始心浮气躁,根本定不下心思,根本想不到接下来的剧情,根本对不上前文的风格。直接的下场就是,我写不下去了。真的写不下去了。 最初我腾了几天时间来写,第一天我一边写一边想,写八十万字吧,勉强撑下去了。 第二天,我开始感到写得极为辛苦,写几十个字就想一次,不如,还是只写四十万字,一百章左右。起码字数上看起来过得去。 第三天,我已经写不下去了,完全写不下去了,是逼着自己写的。这一天,我想到了一个可以更早结束的结尾,不如就在五十章结束好了。 从这一段心路,大家都可看出我对本书已是多么的不耐了。 我不想找任何的理由辩解,我也承认本书的确是半太监。 但希望大家可以体谅体谅,因为这本书写到三十章,我就想全面大修改的。只是因为《惟武独尊》的诞生,怕大家骂太监,怕砸招牌,才强拖着。 后来才发现,拖下去才是砸招牌,拖下去,受罪的只会是自己。 所以,我想了结局。 其实我很喜欢这个结局,很悲伤的,又很黑暗的一个结局,像是我很喜欢的银河电影流的风格。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棒的结局,尽管大家多半不会喜欢。 不过,说真的,好久好久都没有试过写纯粹个人风格的小说了。除了《抉择》和《超级玩家》以外,这一年多以来,竟然再没有写过,我开始怀疑自己还剩下多少热情。 我想了想,觉得如果把本书现在的内容改为重新修改一下,会是一个不错的个人作品。 我也觉得,如果把本书全部推到,把原本构思,也就是写一个真正善良快乐的人的构思,重新写下来,也会很不错。 但是,现在我已经不敢再做任何的承诺了。 现在这本,燃烧了我太多的创作热情,我怕再燃烧一下就对创作没有热情了。 我不敢做承诺了。 幸亏,本书没有进VIP! 幸亏本书还属于新书的范畴,毕竟才十来万字。 在这个前提下,我希望大家请不要骂得太凶狠了,毕竟本书还没有收费,毕竟本书字数不多,大家就算陷,也陷得不深。 在这里,向所有阅读本书的兄弟请罪! 向所有我黯然销魂的读者请罪。 我发誓,以后绝对不会干同时写两本这种蠢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