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部分阅读

文 / 追梦的吧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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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老爸,她突然想尖叫。[www.xshubao2.com 新第二书包网]她怎么忘了这么重要的事呢!1993年的9月,老爸不是还在香港吗?方凌记得老爸所在的学校和香港的A大有长期友好的关系,经常都会交换一些教授到对方学校当客座教授。而她的老爸,就在1992年底被派来了香港。在A大当了近一年的客座教授,要到1993年的11月份才回大陆的。那他现在岂不还是在香港!太好了!方凌露出了今天第一个真正的笑容。老爸总会相信她的,毕竟,她有太多的证据可以让老爸相信她绝对是他的女儿。

    不过,今天是星期天耶,学校不上课的,她得明天才找得到老爸了。幸好这八千块也绝对够她用了。

    那就逛逛吧,看看能不能巧遇十年前的凌恺。她调皮地想。毕竟,自己可是因为他才来的啊。

    她漫无目的地乱逛,运气很好,逛了没多久就逛到一条很眼熟的街上,眼熟是因为这里是很多香港电影的拍摄基地,在香港电影里经常都能看到这条街上的镜头。她往里面看,还正好有几个剧组在拍电影。

    方凌好奇地走过去,想看看电影是怎么拍的。前方几米处的一个身影让她停住了脚步。她不会认错,虽然眼前这个人很年轻,还有点稚气,可是,他就是凌恺。不会错。哇,运气是不是太好了点!转念一想,她能出现在这里就已经不是运气两字可以概括的了,那么,看到凌恺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吧?

    接下来她该怎么办呢?方凌开始乱想。此时的凌恺是不可能认识她的。不过她可以装成他的fans啊,其实也不用装,她可是喜欢凌恺十年了,比fans不知道高了几个级别呢!

    她皱皱鼻子:打定主意了,她要去会会十年前的凌恺。

    “嗨!凌恺。”一张放大的笑脸突兀地挡住了凌恺手中的剧本。

    皱了皱眉,凌恺推开眼前过度灿烂的笑脸,不太客气地问:“你干嘛?我好像不认识你。”他不高兴地盯著这个打扰到他背台词的女孩。

    笑脸迅速地耷拉下来,女孩有点尴尬,看凌恺一副不准备再理她的样子,她只好自己给自己台阶下了。呵呵一笑,她说:“我叫方凌,是你的死忠fans哦。我一直很想见你,所以就来找你了,是不是打扰到你工作了?对不起哦。”她好脾气地道歉,谁让自己的出现不受欢迎呢?被凌恺骂两句也是活该啦,反正现在的凌恺还是个大孩子,还没学会什么叫风度。她在心里为自己鼓气。

    凌恺迅速绽开的笑容反而把方凌吓到了。这家伙,怎么这么早就养了副好脾气啊。看著凌恺和善到有点诡异的脸,方凌很想落荒而逃,他不会是想扁她吧?

    “哦,原来你是我的影迷啊。请坐请坐。”凌恺笑眯眯地拍拍身旁的空位,要方凌坐下。

    方凌傻傻地坐下后,还没来得及开口,凌恺的话又把她吓得跳了起来。“要我帮你签名吗?”凌恺这么问。方凌抚著额头,很想哭给他看。这哪是偶像的样子嘛,偶像不是该拽拽地等人求他签名的吗?九零年代的偶像真是好脾气啊,真该叫现在的新新偶像来观摩学习。方凌直叹气。

    虽然很想昏倒,可她还是识时务地顺应偶像要求,从背包里拿出纯情少女封面的记事本,再扯出一个激动到有点虚假的笑容,故意地颤声道:“凌恺你真好!帮我签两个好不好?我的死党也超喜欢你的!”

    凌恺的表情又变了!方凌有点痴呆地看著这个应该很酷很沧桑的男人,不知道是那里出错了,怎么凌恺看起来笑得有点贱啊?

    “好的好的好的,才两个嘛,没问题,再多签几个都行。”凌恺殷勤地说,一边在方凌的记事本上签名。“对了,你真的是我的影迷吗?还有你的死党也是啊?”他有点不放心地追问。

    “是啦是啦,我骗你干什么?”方凌好笑地说,不忘在心里加上一句:不喜欢你,怎么会为你来到这里呢?十年的距离啊!多强的意念才能跨越?!

    签完名,似乎自己也没有理由再留在这里。方凌咬咬嘴唇,才想著该怎么死缠赖打地留下来,凌恺就开口了:“要不要在这里看我拍戏?我这场戏只要一会儿工夫就行了。”看到方凌困惑地眨了眨眼,凌恺以为她开始瞧不起他了,他有点自嘲地说:“我在这部戏里只是个小配角,说几句台词就行了。如果你有事的话就先走好了。”

    看著他瞬间黯淡下来的表情,方凌心里一阵酸痛。她知道此时的他和十年后的他有天差地别。他还远不是那个傲视华语歌坛和影坛的天王级巨星,此时的他,517Ζ只是个在演艺圈跌爬滚打了两三年却还没红的小小虾米而已。

    微笑了一下,她温柔地说:“不要这么说,你以后一定会很红很红的。我相信你。你也别气馁哦。去拍戏吧,我在这里等你拍完。我还有好多话想跟你说呢!我好不容易才找到你,不会那么容易就走的。”方凌把背包抱在手里,摆出一副要在椅子上生根发芽的架势。

    凌恺笑了起来,不管是不是他的影迷,这个女孩很好玩倒是没假的。

    他起身,往正在叫他的导演助理那里走去。突然脚步停了一下,他转身,好奇地问:“你多大年纪了啊?满十八岁了吗?”

    十八岁?有没有搞错!方凌差点昏死过去:她长得还不至于那么水嫩吧?

    “我二十六了。”她抛出一个炸弹。

    “啪”地一声,她看到凌恺差点绊倒的糗样。不是吧?她不像二十六岁的样子吗?或许是九零年代的女生都打扮得比较老气吧。她耸耸肩。

    “你没事吧?”方凌问道。

    无力地挥挥手,凌恺没有回头,径直往导演那里走去。他一向很敬业。方凌赞赏地看著他的背影。虽然她知道凌恺一定很想回头仔细地端详一下这个明明只有十八岁脸蛋的二十六岁女人。

    反正以后他会习惯的,她带来的惊喜可不少呢。微微一笑,方凌甩掉脑中好笑的念头,专注地看著片场的凌恺。

    这是——她的凌恺啊!

    他的这场戏真的很快就拍完了。毕竟,他只是演一个半路杀出来和男主角争女人的角色。装强扮狠再加几句台词,很快就搞定了。

    凌恺的表现不错,两次就ok了,可是方凌却开始皱眉。因为她知道,这样的角色只会让凌恺越沉越低,不会对他的事业有任何帮助。如果一直这样下去,那么,凌恺很可能到了七老八十还只是个观众看了脸熟却叫不出名字的小配角而已。这样不行,方凌摇摇头。这样的话,凌恺根本不可能有所成就,那么十年后,他又哪儿来的能力去办一场演唱会?那他们不就是相遇不了了吗?

    方凌越想越觉得严重:如果凌恺没有成功,那么,十年后他们就不会见面,所以,也就是说,她根本就不会跌入时光的轨道,找到眼前落魄的凌恺。那凌恺要是不成功的话,她岂不是回不去了?永远得和自己的亲友保持十年的时空距离?

    她抬头看了看凌恺,凌恺已经在向她走来,脸上挂著个灿烂的笑容。

    方凌叹了口气,终于知道自己是为什么而来了。她是那个将改变他命运的人吧。只有她来了,凌恺才会成功,才会在十年后为她办一场重逢的演唱会。这一切,不过是命运开的一个小小的玩笑吧。她乐观地想。那么,既来之,则安之。她会帮助凌恺的。毕竟,凌恺这十年走过的路,她比谁都关注,比谁都清楚。所以,她可以顺著她已经知道的凌恺的成功之路,帮助凌恺成功。呵!命运的怪圈。她又叹口气。

    “我可以走了。”凌恺走到她面前说。

    方凌起身,帅气地背上背包:“好啊,一起走。我好饿哦,你请我吃饭。”

    凌恺挑眉:“我请你吃饭?为什么啊?”

    这家伙显然很小气。方凌撇了撇嘴。不过转念一想,也对哦,这个时候的凌恺还很穷。“那我请你好了,我真的很饿哦,又不知道哪里可以吃饭。”方凌小小地妥协了一步。

    凌恺乐了:这个女人真的很有趣。他可不是和她计较一顿饭的钱,只是实在想不出要一起吃饭的理由啊。她只是他的影迷不是吗?那签名也签了,还让她看了他演戏,还不够啊?

    他无奈地投降:“好吧,我们吃饭去。[www.xshubao2.com 新第二书包网]不过,你吃完饭最好告诉我,你究竟有什么目的。我不是很相信你只是来要个签名的。”

    方凌扮了个鬼脸。这家伙!不是媒体都说他只是高中毕业嘛,看起来倒还挺精。不过没关系,她比现在的凌恺还大上几岁呢,就不信搞不定他。

    相视一笑,两个各怀鬼胎的人往最近的一家路边摊走去。

    狼吞虎咽了一堆东西之后,方凌满足地喝了口茶:“香港的小吃还真是不错。”

    凌恺怀疑地盯著她:“什么意思?你不是香港人?”

    方凌讪笑:“都是中国人嘛,分什么大陆香港呢!”说完还豪爽地拍拍凌恺的肩。

    凌恺对她敷衍的态度显然很不满意,他皱眉道:“说吧,你到底想干嘛?别告诉我你真的只是想索要两个签名。”

    自嘲地笑笑,方凌说:“我不想吓到你。”

    凌恺笑了出来:“我没那么娇弱。我的心脏很强壮。有什么事你直说好了。”

    深吸口气,方凌鼓起勇气说:“如果我说,我喜欢你很久了,为了你,我穿越时空,来到了十年前的现在。你会信么?”

    凌恺一怔,咬了半口的烧卖很滑稽地卡在嗓子口了。把自己从危机中拯救出来后,他没好气地说:“只是让你说说目的嘛,又没让你写剧本。真是的,害我差点被噎死。”

    方凌不在意地笑笑,早就料到凌恺不会相信的,他要信了才奇怪呢。他的反应已经不错了啦,至少,没有把她当神经病看。不愧是她的凌恺哦,够与众不同。

    “好吧”,方凌耸耸肩,打算用她的第二目的来充当真实企图,“我真的是你的歌迷加影迷啦,所以呢,我想应征当你的助理。”这样应该比较可信了吧?

    “助理?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助理啊?开玩笑!我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还助理呢!你真当我是大明星啊?”方凌的提议引来凌恺激烈的抗议。

    方凌赶紧在凌恺被气死之前提出极具诱惑力的建议:“不用付我薪水的。我只是看准了你会红,想帮帮你。因为你的经纪人实在很笨,一点都看不出你的潜质所在,老是给你接乱七八糟的三流剧本,给你找的唱片制作人是还凑合啦,不过包装就很差。所以你说,你能红吗?”

    凌恺偏著头想了想说:“你说的有点道理。可是,你又怎么知道我应该如何发展呢?”

    方凌叹气:“别问我为什么,说了你也不信的。不过相信我吧,我真的可以帮你。听我的你也不会有太大损失,你在现在这个经纪人手下奋斗两三年了不还是这样吗?所以,信我一次又何妨呢?”方凌说完,从背包里拿出自己以前为凌恺画的速写:“看,你应该是这样的才对。”

    凌恺接过画册,一页页地翻看。

    画的确实是他,虽然神态很不像。他平时表现得挺阳光挺稚气的,可是画中的他很有点月光的感觉,眼神沉静,悠远,带著些许轻愁。整本画册都是画的他,不同的服饰,不同的发型,不同的表情。。但是这些画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的眼神。不管是笑著也好,皱眉也好,他的眼神都透著股沧桑。

    这个女人真的对自己很用心啊,凌恺突然觉得眼睛酸酸的,他用笑容掩饰了自己的感动。“画得很好,你确实比我的经纪人有眼光。”他毫不吝啬对她的赞美。

    当然好啦,都是照你的海报画的嘛。方凌在心里面嘀咕。脸上却迅速地堆出谄媚的笑——天知道她的年纪已经不适合扮演无知小女生了。

    抖掉身上的鸡皮疙瘩,方凌继续谄媚:“怎么样?决定了吧。让我当你的助理你一点都不吃亏耶,最多就是让我多看几眼,再坑几个签名照去卖卖嘛。不要考虑了,就这样决定了。好吧?”

    凌恺哭笑不得地看著她,原来免费请她做助理的代价就是牺牲点色相啊?她就这么迷他吗?他有这么红吗?

    不过,如她所说,他也没什么好损失的,那就看看这个自以为成熟的小姑娘究竟有何能耐吧。凌恺点头答应方凌。

    正在苦思如何说服凌恺的方凌傻了。怎么这么容易啊?!凌恺还真是没有防人之心哦。需要调教。方凌暗忖。

    “好吧,既然我们已经达成协议,我就放心啦。把你的地址抄给我,我明天再来找你。”方凌把自己的小本本摊在凌恺面前,要他写下地址电话。

    凌恺迅速地把自己的地址和呼机号码写下后,好奇地问:“你究竟是干什么的?你来香港干什么?真的就只是为了做我的助理而已吗?”

    方凌浅笑:“我爸来香港的大学当客座教授,我对香港好奇很久了,就跟来玩玩。当然啦,主要还是想见见你。”看到凌恺似信非信的样子,方凌没辙地摇摇头:“好啦,你不要瞎猜了,我没什么坏心思。我大学毕业好几年了,也没出来转转,有这个机会,我当然要来看看我的偶像啦。有没有发现我的广东话讲得很好?为你学的哦。”方凌一边把速写本和记事本放进背包里,一边唤人买单。

    结完帐,方凌站起身,对凌恺微笑地点点头:“放心吧,我不会吃了你的。回去好好睡一觉,我明天会来找你。”

    走出小饭店,对著凌恺挥挥手,方凌叫了出租车,让司机载她到老爸任教的大学附近找了间宾馆,她甩甩头发,对自己笑笑,不管如何,先休息一下整理整理思绪再说。

    到了宾馆,想洗澡睡下,又很哀怨地发现自己的背包不是小叮当的口袋,什么都能变出来。她得出去买睡衣,还得买两套换洗衣服。还好,她看看钱包,老爸送的手链还是挺值钱的,还剩七千多,都够她买几件名牌的了。反正她也向来不爱穿名牌,这些钱倒是够她好好逛逛,买些普通的衣服了,还可以顺便给凌恺买几件衣服,他穿的衣服实在太没特色了,一点都衬不出他的气质,方凌皱著眉头想。

    决定了,出去逛街。

    一个人逛街真没意思,方凌叹气,洁云在就好了。想到洁云,又想叹气,这会儿洁云不知道都慌成什么样子了。自己又没法和洁云联系到,难不成还拿出手机给她打电话啊?十年的差距呐。她抚抚额头,还是有点不敢置信,自己竟然真的来了。或许向来比她乐观的洁云应该也不会太著急吧,毕竟自己已经把之前的疑惑都跟她说过了。真有什么不解的话,洁云应该会按著那张纸条上的号码打给凌恺吧。她点点头,再一次告诉自己,洁云不会慌的,洁云一定会把兵荒马乱的2003年秋处理好,她只要安心地待在1993年的现在,直到老天让她回去为止。

    这么仔细一想,倒也真是没什么可以担心的了。明天还能见到老爸,太好了,上帝真是帮忙。

    公车这种交通工具实在不适合一个初来乍到、完全没有方向感的女子,所以,她还是决定奢侈一点,继续打车。司机如她所愿,把她载到了有一堆服饰店的地方,她细细地逛,给自己买了几件简单的T恤,牛仔裤后,就专心地挑起凌恺的衣服来。

    首先,不能太孩子气,不能太青春,要沧桑,成熟,有男人味。嗯,还得加一两件饰品。虽然在九零年代男星并不流行戴饰品——不像二十一世纪的男明星,一个赛一个地中性——但一两件恰到好处的饰品,只会衬托出更神秘的气息,方凌轻轻一笑,妈妈是国内知名的时装公司的高管,她很早就缠著妈妈公司的首席设计师学这学那的,这个实在难不倒她。

    一路逛著,衣服多得一塌糊涂,可是看得上眼的还真是不多,那年头的休闲服饰宽宽松松,穿在身上不会很挺,除非身材很好的人才能穿出韵味来。她反正穿惯宽松的服饰了,大大的T恤和毛衣倒是正合她意,身上过于淑女的服饰虽然漂亮,可是实在不怎么实用。她仔细想想,决定买几件宽松的T恤和外套,自己动手,帮凌恺改装。至于裤子,牛仔裤就行,凌恺的身材好得很,太适合牛仔裤了。

    方凌嘻嘻一乐,开始专心挑选饰品。逛了好久,终于找到一条很长的银制链子,式样非常简单,做旧处理过,可能当时比较流行亮闪闪的饰品,所以这条非常符合十年后审美观的链子由于不受欢迎而被店家低价处理,她乐得像偷了腥的小猫,没办法,女人看到打折促销之类的总是激动,方凌也一样。专柜小姐看她有兴趣,又拿出一个与之配套的挂坠,配在项链上跟她推销,方凌一愣,这不就成凌恺在演唱会上塞给自己的那条项链了?原来,竟是她买的呀。

    她不由一笑:真是天意。让专柜小姐把项链和坠子都包了起来。她看看手里的战利品,好几包了,真沉,再买些针线之类的就可以打道回府了。

    打车回到宾馆,她累得直想睡,不过还是死撑著改好了一件T恤才睡。

    脑子里还惦著怎么给凌恺改造形象,一边又想著天亮了得去找老爸求救,她想著想著,居然在93年的香港,不到晚上十点就进入了梦乡。适应良好得真的不像是被扔到了十年前的人。

    第三章

    天色微亮,方凌就醒了。做了一整夜乱七八糟的梦,醒来后有点头晕目眩的感觉。坐在床上发呆了一会儿,才把思绪整理清楚。她拍拍自己的脸,给自己鼓了鼓气,加油啊,一定要在离开之前帮凌恺打造出一个全新的形象,加油!

    她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就拿著凌恺昨天写给她的地址走出了宾馆。

    出租车停在了一幢外表看起来还很有点儿档次的公寓前,她付钱,下车。眯著眼看了看,是这里吗?现在的凌恺还很穷,怎么会住得起这么好的房子啊?他不会学人家打肿脸充胖子,非要搞点排场出来吧?

    跟楼下的警卫说了要找六楼C户,警卫打电话问过之后,就放她上去了。

    电梯到了六楼,方凌找到C户,上上下下看了看,发现没有门铃,她只好用力敲门。

    等了一会儿,门开了。方凌一看,赫,被电到了,凌恺没穿上衣,只套了条睡裤,头发乱糟糟的像鸡窝一样,真是好颓废,好……性感!凌恺一脸迷茫地看著眼前这个完全看不出五官的女人,像是完全不知道她是谁。方凌一愣,顺手擦擦刚才可能流出的口水,不会吧,才一个晚上没见,凌恺就不认识她了。

    突然,方凌绽开大大的一个笑容,总算明白为什么了,凌恺是超级近视啊,她记得应该是八百度呢。当时丁洁云曾经对著凌恺的简介狂笑过,说连大学都没念的人,怎么会有那么深的近视。

    “嗨!”她突地凑上自己的脑袋,凌恺看著眼前放大的笑脸,吓得倒退两步,“刚才警卫说有人找我,我都没想到是你。你还真来了。”他喃喃地说。

    “那当然,说到做到,今天开始,我就是你的全职助理啦。认命吧,凌恺。”方凌拍拍凌恺的肩膀,突然有一阵麻麻的感觉。她缩回右手,悄悄用左手包住,难道这就是所谓“触电”的感觉?二十六年的人生历程里,找不出一点点恋爱的经验可供她此时参考。她在心里轻轻叹息,见到凌恺这样毫无距离毫不防备地站在眼前,真的很想很想紧紧地抱住他。十年的痴迷,所有的人都以为她在追星,以为她跟无知的少女一样,只是看见凌恺那张轮廓分明的脸就想尖叫,听到凌恺温柔低沉的嗓音就想哭泣。可是,她知道自己不是的。一直就知道。所以老天才会给她这个机会让她出现在这里吧?让她有机会与年轻的凌恺相识、相知,甚至,哪一天,可能就相爱了吧?毕竟,凌恺说的,他等了她十年就是为了那个演唱会的约定啊。那么,她就安安心心地爱吧,什么都不想,只是让自己好好地、真实地爱一次,也让凌恺爱上她。既然一切早已有了安排,那么,自己该做的,就是按著命运的安排,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这个机会抓住、用好。她虽然外表柔弱,可一向坚强、自立。

    她走进屋里,直接把门关上,然后转身,调皮地对著一脸呆愣的凌恺说:“我是觉得你身材超好啦,不过你还是穿件衣服比较好,你这个样子,我很难专心,真的很难忍住不扑过来哪。”凌恺倒抽口气,像阵风一样躲回了卧室,过了不到半分钟,他就套著件T恤出来了,耳朵还有点红红的。

    方凌窃笑,好纯情的孩子。这样的凌恺要是被他的fans看到了,恐怕一堆女人都要偶像破灭了。

    她打开新买的大背包,拿出昨天为凌恺购置的新装给凌恺看。凌恺有些疑惑地看著她手里的衣服,问道:“我有必要穿这些衣服吗?那么简单的T恤牛仔裤,穿得出什么样子啊?我的经纪人都要我穿亮闪闪的衣服,还有皮装,说这样才帅。”

    方凌无助地拍拍脑袋,问凌恺他的衣服都放在哪儿,凌恺指指客厅尽头处的一间屋子,说是衣帽间,让她自己去看。方凌迅速地看了下衣帽间里的所有衣物,然后,她忍不住呻吟:“神哪,穿著这种衣服还想走红!简直是演舞台剧啊!”她把那些有著宽厚垫肩的外套扔到一边,勉强挑了些看起来瘦一些的衣服,然后对凌恺说:“千万别再穿这些夸张的衣服了。”

    凌恺不解地抓抓头发,问:“现在不是流行这些么?我省吃俭用才买了这些行头的。你叫我别穿?难不成我还穿著你这些上不了场面的衣服啊?经纪人会杀了我。”

    方凌继续叹气,拿出万能速写本,她翻开一张凌恺的全身画像,“看到没?穿这样是不是很酷很有型?”凌恺皱著眉看看画像里简单的背心和低腰牛仔裤,“这个,好像太暴露了。而且,也不合潮流啊。”

    方凌啪地拍了下凌恺的脑袋,哇,要抓狂了,实在忍不住,再拍一下:“你猪头啊,潮流是要你去创造的,你现在跟著流行走,哪天才能让人家看到潮流后面的你啊。你要创造属于你凌恺的潮流,understand?”

    凌恺点点头:“明白是明白,可是,我现在都是演路人甲路人乙,台词都很少有,我创造流行也得有人捧场啊。你知不知道,昨天你跟我要的签名,是我这几年来第一次帮人签的。”说完,他有点无奈地看著方凌,希望方凌搞清楚他的状况。

    方凌忍住心里面的一阵酸楚,看著有点垂头丧气的凌恺,有点小小的心疼,她把手伸过去,整理好凌恺的头发,认真地凝视著他:“凌恺,你一定一定要有信心,你以后会成为华人世界最受欢迎的歌星和影星,知道吗?我会把你推上那个巅峰,我一定会帮你。可是,请你,请你一定一定要对自己充满信心。”

    凌恺盯著她的眼睛,然后,他不知道是在问自己还是问方凌,只是奇怪地说:“你怎么能那么肯定我的未来?我又为什么就是忍不住要相信你?”不等方凌说话,他点点头,再点点头,认真地说:“我会努力的。”

    方凌拿出昨天帮他改好的T恤,本来是非常普通的黑色宽松短袖T恤,下摆有些偏长,她用剪刀把领口偏右肩的地方剪开了一道十五公分长的口子,用在卖贺卡的小店里买来的麻绳在上面穿来穿去,造成像脚上绑的鞋带的那种效果,然后把下摆全部剪掉,让毛边自然地贴在身上。她把T恤拿给凌恺,再指使凌恺穿上深蓝色的瘦牛仔裤,把一双看起来旧旧的短靴让他穿上,绑得规矩的鞋带被她解开几格,再松松垮垮地系上,裤脚本来被凌恺很整齐地放下,显得特乖,方凌摇摇头,动手把裤脚往上推,在靴子那边整了一下,两条裤脚显得不太对称之后,有点颓废,看起来非常随意、洒脱。这才对嘛,她拍拍手。

    上下打量一下,她“啊”了一声,从包包里拿出那条项链,帮凌恺戴上,凌恺拼了命想躲掉,可怜兮兮地说:“用戴项链那么夸张吗?男人戴项链很怪呢。”方凌大眼一瞪:“不是刚说听我的么?不会害你的啦。”

    她把银链塞到凌恺的T恤里,跟凌恺说:“以后不要轻易把链子拿下来。也不要拿出来给别人看,就这样若隐若现就好。等你开始受到关注,大家都会想知道你一直戴着的链子对你有什么样的意义,为什么一个穿遍所有昂贵服饰的明星会一直戴着同一条链子。相信我,这绝对是个很好的话题。也是我营造神秘感的道具之一。”

    凌恺咋舌:“这么复杂啊?”

    方凌挑挑眉:“公众就是这样的,完全摊在面前了,就不会想看了。这就跟你们男人追女人一样,那么容易到手的就不珍贵了。”

    凌恺抓抓头发:“那个……不要把所有的男人都混为一谈,男人也是很多种的。”他有些不好意思地为自己撇清。

    方凌笑笑,不理他,只是退后两步,细细打量凌恺。看看还有什么要改造的地方。她偏著头看凌恺,总有哪里还不太对的样子,啊,发现了,是头发。他的发型,好乖巧,好挫。规规矩矩的三七开,头发整整齐齐,连鬓角都剪得非常整齐。她对著凌恺说:“就差发型了,可是我不会剪头发。我们一起去找发型师吧,我告诉他怎么剪。”

    没等凌恺反应过来,方凌扯著他就出门了。准备进行大改造最后一步,发型!

    等不及电梯,她拉著凌恺准备走楼梯下去。凌恺在楼梯上被她扯得都走不稳,还拼命跟她抗议:“我还没梳洗哪,我还没戴隐形眼镜,我还没刮胡子,我要先回去一趟。”方凌盯着眼前这个实在不太像有什么巨星气质可以挖掘的凌恺,叹气:“放轻松啦,就去剪个头发,然后我们买早饭回来吃。我饿死了。”

    凌恺嘴里叽咕了几句,倒是没再反对。看著走在他前面的方凌,小小的个子,精神十足,他心里开始暖了起来。

    看她一边走一边还罗罗嗦嗦地说著什么,又一副专横霸道的样子。他忍不住笑了,这个丫头,真的很好玩。

    沿著公寓外的大路走,没多久就看到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理发店,走进去,方凌挑了一个看起来最有品的发型师,跟他指手划脚说了一通,发型师点点头,又问了几句,然后叫人帮凌恺洗了头,就开始利落地剪了起来,方凌还时不时地在边上提醒,发型师有时候虽然有点不大乐意,但还是听她的方式剪了。剪完后,发型师问方凌:“要打点定型水吗?”他拿起桌上一瓶定型水,想喷到凌恺的头发上。“慢著慢著!”方凌急忙阻止。拿过一旁装清水的瓶子,给凌恺的头发上喷了些水,再把定型水喷了些到自己手上,她把手伸到凌恺头发里,一阵乱抓,发型师挑著眉在边上看。抓了几把之后,方凌退后两步一看,眼前一亮啊,就是要这个效果。她开心一笑,对发型师道谢。

    凌恺站了起来,发型师把他身上的毛巾之类的东西全部整理掉之后,不由赞叹了一声:“好有性格哪!”一边频频点头,一边看向方凌:“你很有一套哦。这样看起来真的很不错。”那是当然,方凌暗想,这个可是凌恺早期最受欢迎的发型了。她盯著凌恺看,凌乱的发型,微长的留海,看起来不再像刚才那样规矩,而透露著一丝危险。凌恺由于没戴隐形眼镜而微眯著眼看著她,哇,太诱人了,不行不行,口水又要流下来了。她对发型师道了谢,付了钱,然后拉上凌恺,走啦,吃东西去啰。

    凌恺由于没戴眼镜,也看不清什么东西,只能任她拉著乱走。一路上,方凌看到不少女生回头看凌恺,她暗暗一乐,凌恺的魅力,终于要开始展现出来了。

    买了些点心之后,他们就回到了凌恺的公寓。方凌终于肯放凌恺去洗漱了,还很好心地提醒他说:“戴上眼镜之后好好看看自己啊!”

    过没几分钟,凌恺出来了,很疑惑地问:“我怎么觉得自己今天看起来那么陌生?而且,好像老了不少。”方凌开怀一笑:“这就对啦!你不适合太阳光太乖巧的打扮,现在这样看起来沧桑又率性,绝对迷人!”

    大功告成了,今天的任务就是改造凌恺的外表,其他的,气质言谈之类的,再慢慢改造。

    方凌捞起大包包,跟凌恺说,“我要走了,我得先去A大找我爸,晚一点再跟你联系哦。你今天有通告吗?”

    凌恺说:“今天要去见经纪人一趟,通告暂时是没有啦。等会儿要是有需要演路人之类的无名小配角的话,他们会call我。”

    方凌一听,又是一阵心酸,这会儿凌恺连有名字的配角都很少能轮上,总是演那些上场露个脸就被砍死或者痛殴的那种肉脚角色。真是气人。她握握拳,对著凌恺说:“很快你就会翻身了!今天就是开始,一会儿见了经纪人,看看她有什么反应,然后告诉我哦。”

    她转身想走,凌恺拉住她:“我都没有你的联系方式。”方凌皱皱秀气的鼻子:“我才刚到好不好?一会儿等我看到我爸,安顿下来再说吧。”凌恺听著她古怪的回答,问道:“你不是跟你爸一起来的么?怎么还没安顿好啊?”方凌吐吐舌头:“我爸在这边没错啦,可是我不是跟他一起来的,我昨天没找他,先找到了你。”她突然踮起脚,凑到凌恺耳边:“我说过了,为了你,我穿越时空来到了十年前的现在。”在凌恺呆愣地思考她的话时,她轻轻地在他耳垂上印上了一个吻,然后,飞快地落荒而逃。

    一路逃到外面,方凌长吁一口气,真丢脸哪,自己怎么就忍不住扑了上去呢,凌恺肯定以为她很开放。想想就郁闷。唉。

    她逃太快了,所以没有看见凌恺的脸,从耳垂开始一点一点红了起来,然后很开心地笑了。

    一路冲到A大之后,方凌有点头大地看著这个大大的校园,不知道该怎么找老爸。想了一想,只有去文学院打听了。

    先堆出满脸灿烂的笑容,这样比较不容易被拒绝。然后找了一个看起来像是三四年级的男生,礼貌地问:“请问,文学院怎么走?”

    那个男生一脸惊艳:“你是文学院的新生吗?我带你去好了,我也是文学院的学生。”

    方凌轻轻一笑:“不是啦,我早就大学毕业了,我爸在文学院当客座教授,我来找他。”

    男生一脸梦幻破灭:“那么小就大学毕业了!不可能吧?你跳级哦。”

    方凌无奈摇头,怎么大家都以为她那么小呢。洁云也老这么说,所以凌恺的演唱会之前,她才会拉著自己去烫了头发,说这样看起来不会太欺骗世人。方凌看看自己勉强满一米六的身高,宽大的T恤,朴素的球鞋,长发刚才还被她绑成了两条辫子,这样不会太热。唉,确实很小啦。希望等会儿老爸会因此而更容易接受她一些。毕竟老爸来香港之前,看到的还只是十五岁的方凌,突然看到二十六岁的她,是很难接受啦。

    她看著那个突然停住脚步的男生,挥挥手,把他从呆滞中救了出来,假装很哀怨地问:“你不会因为我比你大几岁,就不肯给我带路了吧?”

    男生开朗一笑:“当然不会,走吧。”

    他带著方凌往文学院走去,一边问:“你爸叫什么名字啊?是哪个系的教授?”

    “哦,他叫方南,是古代文学的教授。”

    “原来是方南教授啊,他如果没课的话,就不会在这边坐办公室的。我不是古代文学的学生,跟他不是太熟。不过上学期上过他的选修课。你爸很年轻很儒雅哦,很多女生喜欢他。”

    方凌窃笑,爸爸看起来年轻是因为他本来就很年轻,才四十岁而已嘛,显然眼前的男生是按照她的年龄来推断老爸的年纪,所以觉得老爸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她呵呵一笑,附和说:“对啊,我们家都是娃娃脸,不显老。”

    边说边走,一会儿就到了文学院楼下,方凌在那个男生的带路下走到古代文学的办公区,探头看了看,发现只有三四个老师在。其中一个,非常幸运,好像就是她老爸。

    她转身对男生一笑:“非常感谢你带我过来,我爸就在里面,我去找他了,有机会再见啦。”

    男生对她笑笑,说声“不客气”之后就走了。方凌犹豫了一下,还是直接走进了办公室,走到那个看起来很像老爸的人背后,用国语叫了声:“方教授!”

    那个老师回过头来,还真是老爸,她开心起来,运气不是普通的好!

    方南推推眼镜,看著眼前这个女生,怎么看怎么眼熟,简直眼熟到有些诡异的地步,再看看女生调皮的笑容,很像方凌,可是,不会吧?方凌不太可能会出现在这里,而且这个女生,明显不止16岁了。他的宝贝方凌才16岁而已。

    方凌轻轻叫了一声:“老爸!”然后很镇定地看她的老爸一阵手忙脚乱,差点打翻手边的杯子。

    她挤出一朵可怜兮兮的笑容:“老爸,我知道你现在不会敢相信啦,可是我真的是方凌,我们找个能说话的地方好吗?这里有其他老师在,不太方便说。”

    方南点点头,虽然眼前的一切看起来真的很诡异,可是对于眼前这个神似方凌的女生,他却还是选择了完全的相信。

    带著方凌走到办公楼外的一个石桌边,他做了下来,说:“你长得很像方凌,可是你不太可能是方凌啊。”

    方凌笑笑地看著自己年轻的老爸:“你今年40岁,C大毕业,毕业后和老妈结婚,然后继续深造,一路念到博士之 ( 我心之执 http://www.xshubao22.com/1/1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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