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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著方凌走到办公楼外的一个石桌边,他做了下来,说:“你长得很像方凌,可是你不太可能是方凌啊。[www.xshubao2.com 新第二书包网]”
方凌笑笑地看著自己年轻的老爸:“你今年40岁,C大毕业,毕业后和老妈结婚,然后继续深造,一路念到博士之后留校任教,十年前调到上海的L校,因为老妈换了工作,你不想和老妈两地分居。老妈和你结婚后,没有立刻工作,而是生了我之后才去找的工作。老妈和你是大学同学,同校不同系。啊,对了,物理系毕业的老妈,因为爱美,所以放弃了自己的本行,最后居然去时装界发展。对吧?”
看到方南点头,她继续说:“我从小就很调皮,一直都是短发,性格有点多动,有点疯癫,很像年轻时的老妈。念书的时候,我最讨厌理化,完全没有一点理化的细胞,老妈一直很生气,因为她当年是你们大学物理系的高材生。”
她顿了一顿:“还需要说些什么?我想想哦。对了,还有胎记。”
方南打岔:“你哪有什么胎记?”
方凌反驳:“怎么没有?我从听到胎记这个词开始,就一直在全身看得见的地方找胎记,好不容易才对著镜子找到的!”
她正要秀一下自己的胎记,方南却笑了:“你不会真的以为右耳下面那颗小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红痣就是胎记吧?”
方凌流畅地接口,就跟以前每一次说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一样:“就是胎记啦!我从五岁就开始跟你们说,哪天要是走散了,还能靠这个胎记找到我。”
说完,她把右边的辫子往后面一甩,很精确地指著耳朵下面那个隐在皮肤下面的红点,方南叹口气,真是小到肉眼几乎看不见的胎记哪。这下,他可以确定眼前这个女生绝对是他的宝贝女儿了。可是,有一个很大的疑问是,他的女儿方凌,不是应该只有十六岁,并且一头短发,正在上海念她的高一吗?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方凌看出他的疑问,很可怜地抱著他的手臂说:“老爸,是不是我无论怎么说,你都会相信我啊?因为这个故事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我很怕你把我当疯子。呜,还好我有胎记,你肯认我。”
方南拍拍她的头,说:“你说吧。老爸总会信你的。你虽然调皮,但从来都没有骗过我。所以,信用还没破产,说吧。”
于是方凌就跟他说起了凌恺,当然,现在的方南根本不知道凌恺是哪棵葱,方凌就从自己是凌恺的fans开始说,说自己十年来非常迷恋凌恺,迷恋到一直没有谈过恋爱,一直说到在凌恺的演唱会献花之后,发生的那些事情。
方南蹙眉:“这么说,你是在凌恺的演唱会之后,也就是十年后的昨天,来到了这里?”
方凌点头:“虽然非常让人难以相信,可是事实就是这样没错。如果不是想到你在这里当客座教授,我就只有去找宋伯伯了。估计宋伯伯会把我当疯子,那我就只有流落街头了,我的证件虽然都带著,可是都是十年后的东西,除了身份证是我满16岁的时候办的,那时候正好是93年,和现在算是重合了,不会吓到人。但是身份证在香港也没用啊,我又没有带护照。带了护照也没用,我的护照是2000年才办的,现在才1993年哪。就凭一张身份证,我到哪里去找工作?而且按身份证来看的话,我现在才16岁。真想哭哪。即使这些问题都不成问题,那也还有一个最严重的问题,既然我是被上帝送过来的,当然不可能提供什么书面的证明,说明我是以正当方式来到香港的,也就是说,从现实层面上来看,我是一个偷渡客。”
她无奈地摊摊手:“所以,老爸,要不是找到你,我可能会很惨。因为我不能做任何需要用到证件的事情。”
然后,她翻翻背包,拿出一张凭证,交给老爸:“哪,这是昨天去当铺当完手链之后拿到的,老爸,有空帮我赎出来吧。我把你从香港带回来的手链当掉了。”
看方南一脸疑惑,方凌解释:“十年前你从香港回来之后送了一条很贵也很好看的手链给我。我昨天走投无路把它当掉了。呵呵。你赎回来之后,带回去送给16岁的我吧。哇,那这个手链到底是谁买的啊?”她呻吟一声,拍拍脑袋:“老爸,我觉得我精神快要错乱了。”
方南看著一脸萎靡的女儿,又好气又好笑地说:“到现在还想这种小问题干嘛?比较重要的问题是,你必须让所有的事情回到正轨上去,这样才有可能回去了。不然,2003年的方凌,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麻烦呢?现在那边应该已经一团乱了吧?”
方凌抓抓头发,耍赖地说:“不知道,我要装死。我不要想了。”
方南无奈,对这个女儿向来是宠得要命,算了,帮她解决眼前的问题再说吧。“走了,先帮你把饭店去结帐,把东西搬到我那儿去吧。”
方凌呵呵一笑:“还是老爸最好。”
两个人一起往校外走去。
“啊!”方凌突然大叫:“老爸,你得给我好多好多钱才行,不然我会饿死啦。万一我回到03年之前凌恺还没红,没钱养我,那我会穷困潦倒,在街头乞讨哦——”
方南没辙地看著这个女儿:“知道啦,不会让你饿死。”
把仅有的一些东西搬到方南那儿去之后,父女俩一起吃了午饭,方南下午有课,就回学校上课去了,方凌呢,当然是去找凌恺啦,走之前和方南约好晚上再商量接下来的情况。
找到一个公用电话,她投了币,给凌恺的寻呼机留了消息,说自己会在他家门口等他回来。
买了一张地图,她像观光客一样拿著笔开始研究地图,先把A大圈了出来,又找到了凌恺公寓所在的那条街,那座公寓楼不知道是不是规模太小,所以地图上没有标出来。她看了一下,也就隔著七八条街,步行也不算太远,现在时间还早,于是她准备慢慢地散步过去。
看著香港不太蓝的天,她有点怔忡:“就这样来了吗?这是真实发生的事,还是,只是南柯一梦?”或许,是真的吧,毕竟,从来没有过这样真实的梦境啊。
一边走,她一边想凌恺在电话中说的话,“我等了你十年了”,他说。
他说的时候,声音很轻柔,可是,有抑制不住的痛苦溢了出来,方凌仰头看天,觉得心里面有种很柔软很柔软的感动,就像以前,看著凌恺的海报时,看著他微蹙的眉,看著他悠远的眼神时的感动。她轻轻地按住心口,心里面有满溢出来的柔情,想要全部给他,全部地,捧在手里,给这个自己爱了十年的男人。
她爱了他十年,而他,或许只是因为她的执念,为了她如此不负责任地出现又消失,而思念、寻找了整整十年。
不管这一切究竟是如何发生的,是梦也好,是科学无法解释的神秘也好,凌恺,我不会再放开你了,我会牢牢地抓住,强悍地保护我们的缘分。方凌轻轻地说。
第四章-1
走了一个小时,才走到凌恺的寓所,昨天凌恺已经跟警卫交代过了,所以警卫不再拦她,她一路杀到了六楼。敲敲门,发现没有人应,猜想凌恺应该还在经纪人那儿,于是,她索性盘腿坐下,拿出速写本,开始画下今天早上给她开门时凌恺的模样。
凌乱的黑发,迷茫的眼睛,高挺的鼻,薄薄的嘴唇。他的肩膀很宽,身体比例很好,一八三的个子在93年的男星里算是比较少的,这个身高让他可塑性很强,穿什么裤子都不会难看,只要把上衣搭配好就很完美。他的皮肤有点偏白,这样不好,看著有些稚嫩,得经常拉他去晒晒太阳才行,方凌一边画,一边想。他不算瘦,可能是一直在练武的关系,所以肌肉很有型,但是看上去不会太壮,他把握得很好。
这是第一张以他本人为原型的画呢,方凌轻轻笑了起来,一直都是照著海报画的,这一次,总算是按照本人的样子来画了。
在速写的反面,她草草写下:
如果,是世界上最纯粹的一个男子,我愿意去爱,以同样的纯粹待之,保护他,一辈子不受世俗摧残,保护他一生纯粹。
如果,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一个男子,我愿意去爱,以同样的快乐待之,宠爱他,一辈子不受悲伤侵袭,保护他一生快乐。
如果,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一个男子,我愿意去爱,以同样美好的面目待之,珍惜他,一辈子不受岁月困扰,保护他一生美丽。
如果,是世界上最沧桑的一个男子,我愿意去爱,以最真诚的疼惜来抚平他所有的伤痛,让他从此停驻,从此平凡,从此顺遂,从此消失在平凡的俗世中,许他一个平凡的幸福。[www.xshubao2.com 新第二书包网]
如果,是这世界上最温柔的一个男子,我愿意去爱,去被疼惜,去被呵护,去被珍爱,去被宠溺。如果,是这世界上最温柔的一个男子,我愿意,我愿意从此不再流浪。
签上自己的英文名,写上日期,她呼出一口气,抬起头,准备活动活动酸痛的脖子,突然看到凌恺就站在自己身边,好奇地看著她手里的速写本。
她露出大大的笑容,一点都不矜持地把手伸给凌恺,凌恺把她拉了起来,看著她被自己无意识中抓得乱七八糟的辫子,还有刚才坐在地上时弄在裤子上的灰尘,忍不住开怀大笑起来:“你真的很好玩。”
凌恺打开门,拉著她的手一直没有放开。方凌悄悄地红了一下脸,还是决定继续大方地享受这得来不易的温柔。
走进屋里,凌恺很开心地对她说,经纪人很欣赏他今天的样子,说这样的造型非常独特,很棒,完全把他的优点突显出来了。方凌狠狠地得意了一把:“那当然,那可是我爱心打造,怎么可能不独特!”凌恺忍不住捏捏她秀气的鼻子:“是,你最厉害了。”
方凌忍不住又红了一下脸,凌恺吃错药了吗?怎么这么快进入状况,开始对她动手动脚了?虽然自己一向大方,又喜欢了凌恺好多年,可是,毕竟是第一次恋爱,还是会害羞。
凌恺看著她粉红的脸,忍不住打趣:“早上偷亲我的时候,怎么不害羞?”
唰地一下,方凌从头到脚所有的肌肤全都红了,她没想到凌恺会直接说出她早上的偷吻,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反应了才好。只好低著头,等自己的脸不那么红了再说。
凌恺好笑地看著眼前这个从出现开始一直就显得横行霸道的女孩,怎么一下子就变得这么惹人怜爱,他终于又忍不住地伸出手去,摸摸她粉红的脸颊,虽然这样的举动实在太过唐突,可是,他发现自己根本控制不住愈来愈快的心跳和对那张笑脸的渴望,于是,他终于决定听从自己的心,把她一把揽入了怀中。
方凌很反客为主地用力抱住他的腰,把脸埋在凌恺的怀里,深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为什么这样的怀抱自己是这么地熟悉?像是等了千年万年一样。被他揽入了怀中,所有的不安,所有的无所适从,所有的等待,所有的痴迷,所有的放纵,都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出口。她的心,终于满满地,只剩下甜蜜了。
她悄悄地在他怀中咕哝:“原来,这十年来,我的心一直没有归位,难怪那么空,差点把自己都丢了。”凌恺没有听清她说什么,想把她的脑袋从怀中挪开,听清楚她说什么,方凌却怎么也不肯放,紧紧地抱住他,十年的爱恋呢,要抱紧一点,再抱紧一点才行。
凌恺见拉不开她,索性也不拉了,两个人就静静地拥抱著,拥抱著,忘了时间,忘了一切。
许久许久以后,方凌终于肯放开手了。凌恺拉她到沙发上坐下,跟她说起之前去经纪人那边的情况。
“等等,你刚才说,你经纪人给你安排了两部片子的试镜是吧?片名叫什么?”方凌问道。
“一部叫《海阔天空》,是感情片,二十集的连续剧,给我的角色是第二配角,演一个不算很正面的角色,一直和男主角抢女朋友,手段也不大光明。不过比起我以前拍的那些戏,这次戏份还算挺重的。另外一部叫《枭雄》,是电影,导演想让我演一个杀手,很孤僻的一个杀手,台词也不多,片酬相对那部连续剧来说也不高。”凌恺很实际地讲给方凌听。
方凌想了一想,《枭雄》,是那部《枭雄》吗?“电影的导演是许子信么?”方凌问。
“你怎么知道?”凌恺惊讶地看著她。虽然已经开始习惯她的无所不知,但是知道得这么清楚,还是在他什么都没有说的情况下,这还真是挺诡异的。
方凌叹气:“跟你说了你也不会信啦。反正你听我的就是了,不会害你的。”她偏著头想了想,许子信以后会是非常成功非常有名的导演,跟他搞好关系对凌恺以后的发展大有好处。她记得凌恺前两年得过几个电影的奖,都是许子信导的,那么,应该是从这时候开始的合作关系吧。
方凌认真地看著凌恺:“许子信的电影一定要拿下,他看人的眼光很准,非常能挖掘出演员独特的气质。和他搞好关系,对你在影坛的发展大有好处。至于《海阔天空》……”她顿了一下,自言自语地说:“我一点印象都没有,怎么好像根本没听过这个名字。”她抬头看著凌恺:“如果档期上不和《枭雄》冲突的话,你又非常缺钱的话,就去试试,选上的话,多点收入也是好事。反正不是什么多好的戏,也不会红到去破坏你以后的形象。不过如果和《枭雄》有冲突,那就别犹豫,试镜都不用去。你一定要相信我,《枭雄》能带你飞起来,但是《海阔天空》不行。”
凌恺很自然地点头答应。好像相信方凌已经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了。完全没有想过自己是昨天才认识方凌的。
方凌对这样的信任很是高兴,可嘴里还是要讨点便宜,她很趾高气扬地教育凌恺:“小弟弟,不能这样轻信别人哦。要有防人之心。”
凌恺没好气地看著她:“因为是你,我才相信的。你以为我谁都相信啊?我容易和人打成一片,不代表我很容易对人交心。傻瓜。”说到后来,有点气不过,他伸手把方凌的长发搞得乱七八糟,看方凌又叫又跳,才满意地收回了手。
“对了,怎么你经纪人突然给你安排两部片子的试镜啊?虽然不是多重的角色,但是比起你之前的,算是很不错的了。她以前不帮你安排试镜么?”方凌疑惑地问。
“她以前安排得确实不多。她老说我没特色,除了长得好,没什么特色可以挖掘,她说演艺圈不缺长得好的,但是缺有特色的。今天看到我和平常不一样的造型,她可能也重新认识了我一次吧。”他扬扬眉头,猜测说。
方凌点头:“她说得也有道理。但是特色是要挖掘的,如果一出道就有自己强烈独特的风格,那还要经纪人干嘛?自己随便找个助理处理杂务就好了。我找个机会跟你去找一趟你的经纪人,我想跟她谈谈。如果她看不到你的独特所在,那么,我们尽快换一个经纪人。”
凌恺点头同意,然后他说:“那部连续剧给的角色不是正面角色,经纪人手下愿意演反面角色的演员不多,所以才问我要不要试镜的,她说竞争对手不多,所以基本上没问题,肯定能拿下那个角色。”
方凌想了一想之后跟他说:“反面角色不是不能接,但是要接那种亦正亦邪的,或者是虽然坏,但是有很值得别人同情或者心疼的地方,这样的角色比较有利于塑造你的形象。纯粹的坏角你还是别接了,你不仅仅是演员,还有歌手的身份呢,还是顾著点形象比较好。”
凌恺点头,明白了方凌的意思。
“对了,还有平常的言行举止得注意,你现在不红还没关系,红了之后,一举一动都会受人关注,所以,在公众面前,要收敛一些,要沉默一些。这该怎么说呢”,她顿了一顿,“就是最好能够随时保持绅士风度,但是记住有风度不代表有求必应。对于无礼的要求,你可以礼貌地回避,礼貌地拒绝。对了,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神秘感。不要把所有的事情都透露给媒体知道,要保持自己生活的空间。在屋子以外的地方,是公众人物的那个凌恺,是神秘内敛温文有礼的凌恺,然后在屋子里,才是真正的你。你爱笑爱闹怎么样都可以,在地上打滚都行。”说完还呵呵一笑,有点难以想象凌恺在地上打滚的样子。
凌恺看著她可爱的笑容,突然很有写歌的冲动,他走到客厅的角落,打开琴盖,一串流畅优美的音符从他指尖滑出。
方凌这才发现客厅角落放了架钢琴,还放了一个架子鼓。她看了一下凌恺的公寓,发现作为一个单身男人的公寓来说,已经算太整齐了。哪像自己的公寓,乱糟糟的,她吐吐舌头,自己向来怕做家务,这个算是自己的死穴了,没得救,不过凌恺好像很爱干净,两室一厅的房子里,什么都整理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
她跑到凌恺身边,盘腿坐下,听凌恺弹著美丽轻快的旋律。越听越熟悉之后,她忍不住开始轻哼,然后,她脱口而出:“邂逅。”
凌恺颔首:“我就准备把这首曲子取名为《邂逅》。我们还真是心有灵犀。”
方凌撅撅嘴,哪是心有灵犀啊,自己根本就是听过了,连歌词都能唱出来。算了,先不说了吧,等他写完再说。
“你会弹钢琴啊,我从来都不知道。好像没有人知道嘛。”方凌说。
“弹得一般,以前学过几年,我妈让我学的,我学得还不错。不过后来我开始练武,又迷上了国外的爵士乐、摇滚乐,老是喜欢在架子鼓上面敲敲打打的,钢琴这样安静的乐器就碰得比较少了。所以我只能算弹得还可以吧,算不上专业水准,当然不会拿出来唬人啦。”凌恺笑著说。
“可是你弹得很好听呢,你有机会的话,继续学好不好?我好喜欢听钢琴声,而且你的手指这么修长,弹琴真的很好看。”方凌仰头,带著点撒娇的意思说。
凌恺对她的要求照单全收:“好,以后继续学。然后写很多好听的歌给你听。”
方凌陶醉地闭上眼睛,听凌恺弹琴,虽然不是多么高难度的名曲,可是要命的好听。
凌恺看著坐在自己脚边的她,小小的脸,大大的眼睛,心里,温柔地动了。
一直以为自己还是个懵懂少年,不知情爱为何物,怎么被她轻轻柔柔的一笑,心就动了呢?
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大六岁的女子,会不会有点夸张?他暗想。不过,大六岁又如何呢?她看起来那么小,那么娇弱。
他拿笔记下刚才的旋律,随手写了几句歌词,然后俯身问方凌:“要不要出去吃晚饭,天已经黑了。”
“好啊。”方凌听到吃,向来激动。她总是零食不断,难为她还能保持纤细的身材。这得感谢她妈妈的遗传了,妈妈也爱吃,可是总也不胖。以前念大学的时候,室友最痛恨的就是她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猛吃零食,吃的最多的是她,可是最瘦的居然还是她。
走到公寓附近的一个牛肉面小摊,她拉著凌恺坐下,凌恺有点窘:“带著你吃路边摊,真是不好意思。”
方凌不以为意:“路边摊又怎样?好吃就行,我又不挑食。而且,你红了以后想来吃路边摊都难。想想看,到时候边上全是照相机、摄像机,还有一堆蝗虫一样的狗仔队,我看你吃得下才怪。”
凌恺想象了一下,确实有点吓人。不过,自己真的会有这么一天么?看著方凌理所当然的表情,他想,大概真的会有这么一天吧。
看著方凌不太淑女却一点都不会显得粗鲁的吃相,凌恺突然觉得,自己才是他们两个中大了六岁的那个。
吃完面,凌恺坚持要送方凌回A大,方凌也就由他了。反正他最近也没什么通告,就当散步吧,一起走到A大去。
一路上,方凌问了他不少问题,都是跟他正在写的歌有关。她照例给他提了很多建议。后来,又突然想到,就问凌恺:“你国外的歌听得多吗?你刚才好像说过你喜欢国外的爵士乐和摇滚乐?”
“听啊,听Beatles,Eagles,BeeGees,B。BKing,RayCharles,还有一些北欧的金属乐队。我觉得Rock和Metal都很有生命力,这些乐队写出的抒情歌,比很多专唱R&B的歌星都来得动人和深情。因为他们一点都不做作,很忠实于音乐,还有生命。其实我并没有倾向于哪一种特定的音乐形式,我觉得功力够深的话,无论哪一种形式都可以做出动人的音乐来。”
方凌很开心地看他,凌恺在音乐方面,似乎很有自己的见解,完全不用她去瞎操心呢。那么,就看他的本事吧。能成为华人乐坛最红的歌手,他确实是要有自己的本事才行的。这可不是她帮他改造改造形象,过滤一些烂片就行的。
“那你的英文没问题吗?”方凌忍不住问他。他只有高中毕业不是吗?不知道外遇水平怎么样。
“我英文很好。我妈妈在英国念的硕士,后来又是在英国公司工作,没事就要我好好学英文,所以,想不学好都不可能。”
“唱首歌给我听听吧。”方凌央他。
于是他开始轻轻地哼起一首旋律轻柔的老歌,他说是BeeGees的“FirstofMay”
WhenIwassmall,andchristmastreesweretall,
Weusedtolovewhileothersusedtoplay。
Don’taskmewhy,buttimehaspassedusby。
Someoneelsemovedinfromfaraway。
Nowwearetall,andchristmastreesaresmall,
Andyoudon’taskthetimeofday。
ButyouandI,ourlovewillneverdie,
Butguesswe’llcrycomefirstofmay。
Theappletreethatgrewforyouandme,
Iwatchedtheapplesfallingonebyone,
AndIrecallthemomentofthemall,
ThedayIkissedyourcheekandyouweremine。
……
方凌听著他清冷温柔的嗓音,开始觉得,这样来一趟,遇见他,真的是上帝的恩赐呢。
凌恺牵起她的手,和她十指交缠,一步步地往前走,歌声轻柔地飘扬在星星乍现的夜空下,出奇地动人,出奇地温馨。
方凌模糊地想起自己曾经在日记上写下的一段话:
喜欢那种清冷的声音,清冷中掺杂著温柔的声音,冷冷清清的,又缓缓地渗透出一丝温暖。不需要低沉,不需要岁月的沉淀,只要这样的清冷,只要这样的温柔。
我想,如果有这样的一个嗓音,轻轻地、轻轻地对著我说“把手给我,好吗”,我一定会,毫不迟疑地,交出我的手,和我的未来。
原来,所有对未来的猜测和遐想,都只是为了这一刻,为了这样简简单单的感动。
第四章-2
从那天开始,每天早上方凌都会去敲门叫凌恺起床,后来,凌恺索性把备用钥匙给她,任她进出了。
于是她每天都从学校买了早点,再骑上老爸在学校附近给她买的女式脚踏车,专心地开始了自己的助理生涯。
她跟凌恺一起去见过他的经纪人Amy——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女人。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Amy就很严肃地问她:“你和凌恺什么关系?”
方凌挑挑眉:“目前还只是他的助理,未来就不知道了。”
Amy很不高兴地看着凌恺:“虽然你现在谈恋爱不是什么多严重的事,还没有媒体会来关心你的绯闻,但是你还是要注意一些你的私生活。艺人的私生活处理不好,后果会很严重。”
方凌看Amy的紧张反应,觉得Amy对凌恺还是挺负责任的,那么,再看看Amy的眼光怎么样。她先安抚Amy说:“你放心好了。这个不用你说,我也清楚得很。我和凌恺的关系不用你担心,我待不了多久就要走的。而且,凌恺的前途,我比你更关心,不会害他。”
“对了”,她指指凌恺,“你觉得他的新造型怎样?有没有觉得他的气质变了一点?”
Amy点头:“不再像小男生了。感觉成熟了不少。照这个样子的话,凌恺要红,没有问题的。”
凌恺安静地站在一边,看着他喜欢的女人为了他认真地与Amy商讨,心里有些不太熟悉的情绪开始发酵,似乎是一种名叫心动的东西,如果说他之前只是有些喜欢方凌,那么,此刻,他看着认真的方凌,强悍的方凌,这样爱护着他保卫着他的方凌,心,开始动了。
方凌非常直接地跟Amy说:“他的形象如果走奶油小生的路子,估计很快就可以红,但是败得也会很快。我觉得最好把他塑造成一个沉默内敛但又充满神秘魅力的形象,最好要给人那种酸酸楚楚的感觉,让人很想把他抱到怀里去疼惜。这是我对关注凌恺许多年的心得,希望你能认真考虑一下。如果你能挖掘出他所有的潜质,那么,受益的将不仅是他一个。如果你做不到,那么请你明说。凌恺非常优秀,他有潜质成为华人世界里最红的那颗星,所以,我不会让一个没有本事的经纪人埋没他。”
Amy没有生气,反而伸出手:“我接受这个挑战。凌恺一定会在我的手里红起来。”
两个女人握了握手,达成共识之后,方凌对着跟凌恺和Amy说:“《海阔天空》的试镜就不要去了,但是《枭雄》我们势在必得,这是很关键的一步。”Amy点头同意。
凌恺去参加《枭雄》的试镜时,方凌跟他一起去了,她严肃地看着凌恺说:“你的本质是很纯净很阳光的一个人,但是光靠本色的演出,是没什么演艺寿命的。所以,那可以保有你的本质,但是在演戏的时候,你就一定要融入到角色中去。你要演的杀手是一个冷酷的人,所以,你就要收起心里面所有的阳光,明白吗?”
凌恺点头,一边思索一边等候导演叫到他。到他的时候,他肃起一张脸,不发一语,只是冷厉的眼神冰冷地扫了一眼和他配戏的人,导演一下子就拍板,大喊,就是你了。
于是,凌恺接下了他演艺生涯中至关重要的一个角色。
第五章-1
之后的日子里,凌恺的工作并不多,除了一部《枭雄》在拍,他没有什么别的工作要做。之前那些路人甲乙丙丁的跑龙套角色,在方凌的示意下,他也不再接了;至于唱片方面,唱片公司因为他第一张专辑反应平平,所以迟迟没有为他安排发第二张唱片,凌恺跟公司商量过之后,决定自己写歌自己唱,往创作歌手转型,所以有空的时候,他经常会弹弹琴,写几句歌。
因为凌恺工作不忙的关系,方凌也就没有如她所说地当一个全职助理,主要是她发现凌恺的记性比自己好很多,做事有条有理的,在生活细节问题上,方凌根本就帮不了他什么,因此当方凌发现自己这个助理根本还没有被她协助的对象称职,她也就索性光明正大地偷懒摸鱼了。所以她除了偶尔去片场探探班,看凌恺的新片拍摄情况,基本上都不像正常的助理一样在凌恺身边跟进跟出。
凌恺在新片里的戏份并不多,但是他经常去看剧组其他演员的拍摄,所以也经常不在家里。方凌倒是经常窝在他的公寓写歌词,想想自己好歹也是中文系毕业的,又有个古代文学教授的老爸,不帮凌恺写点优美的歌词,似乎太浪费了。
凌恺曾经问过她,这样天天过来陪他,她爸爸有没有什么想法,方凌诚实地说:“爸爸知道你啊,我都跟他说过了。我说要做你的助理的,爸爸一向尊重我的意见,不会随便干涉我的决定。”
凌恺说:“这样真好。”他摸摸方凌的长发,看向窗外,眼神有些悠远,然后他平静地说:“记忆中,我从来没有和我的爸爸相处过。一直都是和我妈一起生活。妈妈性格很独立,很开朗,和你有点像,当她发现爸爸和别的女人有了暧昧不明的情愫之后,很快就和爸爸离婚了。”
方凌伸过手,很习惯很自觉地环住他的腰:“那时你多大?”
辣文小说网(TXT⑨⑨。cC)“也就两三岁吧,我没有印象了,都是妈妈后来跟我说的。”
辣文小说网(TXT⑨⑨。cC)方凌凝视凌恺,发现他表情轻松,看不出对自己的过去耿耿于怀的样子,也就放心了一些,然后问道:“你妈妈就抱著你和你爸离婚了啊?她个性很强悍哦。不过换了我也会这样”,她习惯性地皱皱鼻子,“一定要一心一意的感情才行。爱情必须纯粹,必须专心,一丁点的杂质都不能有。”
凌恺回抱住她,带著一个怀念的笑容说:“是啊,妈妈很强悍,性子很倔,爸爸怎么挽留她都不肯跟他再在一起生活,坚决要离婚,爸爸给她的钱,她一分都没拿,只肯收下爸爸给我的钱,算是给我的教育基金,她说她可以拒绝我爸的一切好意,可是没有资格代替我去拒绝来自父亲的关心。”
方凌重重点头:“我好欣赏你妈呢,她真的很棒。”
“可惜她这些年一直过得很累,我外公外婆在她念大学的时候就车祸去世了,她靠著保险金念完大学,安排自己的生活,后来还申请了英国的大学念了硕士回来。好不容易结婚了,又被丈夫背叛。她在工作上倒是一直满顺利的,但是职场上,一个单身离异的女人,又带著孩子,总是要比别人累一些,受到的歧视也多一些。”凌恺轻轻喟叹。
“不过妈妈从来没有让我吃过一点苦,她一直都把我的生活照顾得很好。她离开之前,把这套房子过户给我,还把她这些年为我存下的钱还有我爸给我的钱都存到了我的户头上,说是给我的发展基金。”
“那你妈妈……”方凌咬咬嘴唇,不知道该怎么问他。因为所有关于凌恺的报道,都没看到凌恺和妈妈一起出现过,也没见凌恺提过他妈妈的近况什么的,难道他妈妈?她有点不敢想,又怕自己真的猜对了。
凌恺笑笑,看懂了方凌的犹豫:“你别乱想啦,妈妈嫁人了,跟著继父搬到英国去住了。我没跟她一起去,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我也有我的路要走。她为我付出了很多,我不想再妨碍她得来不易的幸福。”
方凌摸摸他平滑的眉,果然看不到他有一点点哀怨,原来家庭并没有对他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啊,那他以后的那种如影随行的忧愁和沧桑,难道真的是自己造成的?天哪,她觉得自己好残忍。想想,又不是自己能决定的,还是怪上帝好了。可是再想一想,她又不敢怪上帝,因为自己能和凌恺相遇,已经是一个奇迹了。
凌恺捧住她的脸:“在想什么呢?那么出神。”
方凌故作神秘地笑笑,惹来凌恺一阵追杀。方凌怕痒,被他挠得逃来逃去,凌恺还很神气地说:“这么怕痒,有没有出息啊?”方凌喘息著,看实在躲不过,决定反攻,攻击是最好的防守嘛,她决定试试。迅速地把手伸向凌恺的手臂内侧,发现凌恺浑身一颤,哇,劲爆,凌恺真的怕痒,而且好像比她还怕。“哇!你也怕痒!还欺负我!!”方凌大叫,扑到凌恺身上,一顿狂挠,这回轮到凌恺求饶了,可怜一个身高一八三的高大男生,痒得在地上滚来滚去。方凌忍不住得意起来,终于扳回一局,耶!
一把将方凌从地板上抱起,凌恺戏谑道:“喂猪去咯!”然后一路抱著娇小的方凌往家边的小吃店走去。
目瞪口呆地看著方凌在解决掉一笼烧卖之后,满足地塞下第8个叉烧包,凌恺只觉得胃里一阵发麻:“你怎么吃得下这么多点心啊?很腻的,多吃点正餐好不好?”
方凌张牙舞爪地瞪他:“我就喜欢吃点心,吃零食,不许破坏我的乐趣,不然我吃你哦。”
凌恺暧昧一笑:“欢迎来吃。”方凌很没出息地收拾了自己的爪牙,脸又绯红起来。
骑著方凌的自行车,凌恺载方凌回A大。秋风习习,有一点凉意,方凌躲在凌恺背后,看他宽宽的肩挡住大半的风,她开心地在车上乱晃。凌恺向后伸出右手,抓住顽皮的她:“我很久都没骑过脚踏车了,为了你的安全著想,还是乖一点比较好。”
方凌吐吐舌头,温驯地把头靠在凌恺背上,不再乱动。这一刻,万籁俱寂,只剩下心跳的声音。
到了A大,时间还早,方凌把车停好,问他:“要不要在校园里走走?”凌恺欣然应允。
两个人静静地牵著手往前走,就像校园里大部分的情侣一样。
走著走著,方凌看到操场,拉著凌恺进去,在单杠边上,她轻盈地跃起,翻转,把凌恺吓出一声冷汗。方凌还呵呵直笑,说:“我体育课上最厉害的就是单杠,因为我身体轻,柔韧性好,我也喜欢这样轻盈的感觉。美么?”她翩翩落地。
凌恺猛地把她拦腰抱起:“这样也可以有轻盈的感觉。”他抱著方凌走,还时不时地抛起她一下,把她乐得笑个不停。然后,在长长的跑道上,在满天星子的见证下,凌恺俯身,吻上了她菱角一样娇嫩小巧的红唇。
她在凌恺怀中轻轻颤抖,凌恺把她放下,让她靠著自己站稳,然后,再一次地、深深地吻住了她。
心刹那间圆满起来。方凌感受著凌恺温柔的吻,温暖的唇,伸出手去,紧紧抱住,虔诚地回吻了他。
凌恺细细地吻著,把她当成易碎的珍宝般呵疼,好久好久以后,他才离开她小巧的唇,在她耳边轻轻地唤她:“凌凌,凌凌,我的凌凌……”
第五章-2
“开门开门开门!”方凌用脚踢著门,没一会儿凌恺就跑出来开了门。一脸凝重地看著她:“发生什么事了?”他有点疑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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