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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瓶还没有打开,林宛瑜就有些糊涂了。李逸风的做法完全就是花钱如流水的纨绔公子,可为什么南山庄园和李家的公司在他的麾下会发展的如此壮大呢?
她倒吸了一口冷气,若有所悟的望了罗邺一眼,同时脑海里突然闪现出一个名字:
胡继瑶。
第七十二章京华公子
李逸风对正欲转身离开的女佣招了招手,“去拿几个杯子来。”
女佣不耐烦的横了他一眼,粗声粗气的说道:“杯子在橱柜里,你们不会自己去拿?”说完就自顾自的走出了客厅。
林宛瑜惊讶的望着女佣肥胖的背影,她本来以为看门人就够蛮横的了,没想到别墅里的女佣更蛮横,难道在这些佣人眼里,李逸风不算是主人吗?可如果他不算是主人,那又是谁吩咐那名蛮横的女佣来送酒的呢?
李逸风苦笑着摇了摇头,“见笑了,见笑了。”
罗邺哈哈一笑,“我猜刚才那位大婶一定跟看门人是睡一个被窝的。”
李逸风低声解释说:“这里的佣人和看门人都是当年我父亲留下的,从小看着我长大,所以对我是有那么一点蛮横,可能他们觉得我成天游手好闲的有负父亲的期望吧。”
林宛瑜有些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逸风表哥,你做的很好呀,南山庄园和南山地产都井井有条,为什么还要自责呢?”
李逸风温和的笑了笑,“其实那都应该感谢胡继瑶。”
这话让罗邺和林宛瑜都微微一怔,他们不约而同的想到了胡继瑶的作用,只是没想到李逸风居然大方的承认了。
“听你这么说,我可是越来越期待见见这位胡小姐了。”林宛瑜笑着说。
罗邺点了点头,脸上谨慎的不动声色。李逸风的话里找不出一丝破绽,胡继瑶也确实有那种独当一面的气质,但把功劳完全归功胡继瑶,似乎是有点故意为之,就好像他设置了一层迷障,却又生怕罗邺猜不到答案,故意将答案挂在显而易见的位置上。
整个南山别墅给他一种阴沉压抑的感觉,这种感觉跟李逸风格格不入,跟胡继瑶的风格也不一样。
或许还有第三个人——不管是李逸风也好,胡继瑶也好,他们都只是这个隐藏在阴影别墅里的人棋子而已。
——两枚心甘情愿的棋子。
罗邺微微抬起了头,顺着林宛瑜的话头说:“我现在已经不期待见小瑶了。”
林宛瑜好奇的问:“为什么?你刚才不是一直在追问胡小姐为什么没有出现吗?”
罗邺夸张的皱了皱鼻子,凑近林宛瑜用力的嗅了嗅,不无调侃的说道:“为什么我闻到了一股酸酸的醋味?”
李逸风抿了一下嘴唇,惊骇的神色从他的眼角迅速溜走。
林宛瑜却没有意识到罗邺的一语双关,她气鼓鼓的回答说:“我才没有吃醋呢!我只是奇怪你听了逸风表哥的话后,为什么会突然转变呢?像胡小姐那样有本事的女人不是更应该获得青睐吗?”
罗邺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我对事业型女人没有什么兴趣。”
林宛瑜猛的扬起俊俏的下巴,然后缓缓的点了点头。“我知道了。”她站起身来,“我去帮你们拿喝酒的杯子——”
“多谢你,宛瑜表妹。”李逸风客气的说。
罗邺抓起托盘中的酒瓶,伸手拧开了瓶盖,“不用给我拿,我喜欢直接喝。角鲨头,嗯,有品位。小风,知道我为什么愿意跟你交朋友吗?”
“因为我这个京华公子够品位?”李逸风自我解嘲般的反问道。
罗邺喝了一口啤酒,咂了咂舌头,“不是。”
“那是为什么?”
“因为你会花钱。”罗邺用酒瓶口指了指他。
李逸风笑了笑,“罗兄,瞧你这话说的,我是京华市四公子之一啊,当然是花钱如流水了,哈哈。”
罗邺摇了摇头,“你跟他们不一样,他们是胡花,而你却知道钱怎么花才能体现出价值来——京华四公子中,你肯定是付出最少就能得到这个称号的人吧?”
李逸风先是瞪大了眼睛,然后眯了起来。“罗兄,请容我纠正一下,京华公子的称号是朋友送的,可不是花钱买来的。”
“那送你称号的那些朋友是怎么来的?”罗邺侧着头,手指漫不经心的绕着酒瓶瓶口滑动。
角鲨头酒瓶的瓶口很小,但李逸风却感觉自己要被装进去了一样。
漫长的沉默,气氛突然凝重的像是在为死者默哀。
“呼,原来在这里呀!”林宛瑜终于在陌生的橱柜中找到了杯子。
李逸风从尴尬中摆脱出来,他强作镇定的对罗邺笑了笑,“罗兄,你实在是太抬举我了。我倒真希望自己像你说的那样聪明,可这些都是胡继瑶的功劳,而且,刚才你也看到了,在南山庄园里,连个老佣人都敢对我吆三喝四。”掩藏真实自己的计划必须坚定的贯彻下去。
罗邺露齿而笑,接着仰头灌了一口啤酒。
“对了,”林宛瑜将杯子递给李逸风时突然想起来了,“你们见面时说的莫妮卡是谁?”
李逸风瞅了罗邺一眼,故意很惊愕的问道:“宛瑜表妹,这么精彩的故事罗兄居然没给你讲过?”
林宛瑜迷茫的摇了摇头,“我就知道他给你送钱的时候,赢了那辆兰博基尼雷文顿。”
李逸风笑着说道:“简单的说,那辆车是莫妮卡的。莫妮卡是个不可一世的女人,罗兄逼的她脱光了衣服……”
林宛瑜觉得肺部的氧气全被李逸风的那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抽光了。她垂下了眼皮,不想去看罗邺的表情。
罗邺一脸满足的抿了口酒,“莫妮卡那个妖女,身材真是好……”
林宛瑜的目光落到手中的角鲨头酒瓶上,酒瓶的标签上恰恰有个摇曳多姿的美女形象,蜂腰肥臀,一头发梢打卷的红发——不知道“妖女”莫妮卡是不是也是这个样子。她并没有迅速的转眼望向别处,也没有假装它不存在,因为根本没办法假装,她只是安静的盯着标签女郎,片刻后,那些今天被罗邺漠视时的失落感全部回到了脸上。
她轻轻的抓起酒瓶,给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
酒液是褐色的,一股浓郁的发酵味道冲了出来,她闭着呼吸浅浅的抿了一口。酒精从牙齿缝隙中挤入,带着让人恍惚的软麻感觉,只一瞬间,愉悦的原松木味道就充满了整个嘴巴,非常浓,浓的几乎能在嘴里咀嚼,而这种粗犷的感觉下面,舌根之处,却仍能感觉出淡淡的苦涩——这对于很少接触酒精饮料的她来说,根本无法承受。
有人告诉她,当喝酒达到水准时,舌头可以品尝出人间百味,她尝到了苦涩,却尝不到甘甜。
或许,她喝的还不够多吧。
如果不试着转移酒精的注意力,那么她很快就会醉倒在苦涩之中。她放下酒杯,拿起一旁的相册,眼睛随之一亮,“逸风表哥,这里还有我们小时候的照片呢!你小时候真可爱——”
李逸风俊朗的脸上掠过一丝对美好童年的回味,“是啊,现在已经老了。网上有句话说的没错,岁月是把杀猪刀。”
林宛瑜动容的看着自己的照片,“那时候我可真小。”
李逸风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你无论多大,永远是我的小妹妹。”
林宛瑜心怀感激的望着李逸风,“逸风表哥……”不管这句话是不是真的,她都愿意铭记于心。
罗邺不合时宜的打了个酒嗝,“你们现在还年轻,又没真的被刀砍过,说岁月是杀猪刀不准确。”
“哦?”李逸风问:“那以罗兄的看法,说什么才准确呢?”
罗邺眯着眼睛,幽然的说:“应该说,岁月是把猪饲料,喂壮了你,喂大了她……”
林宛瑜恨恨的瞪了罗邺一眼,“你才是被猪饲料喂养大的呢!逸风表哥,你别理他,他一贯就是这样。”
李逸风却哈哈大笑起来,“罗兄说的对,杀猪刀确实没有猪饲料更形象。”
“逸风表哥,你居然帮着他说话?”
“宛瑜表妹,我倒是很喜欢罗兄的这种洒脱……”
话题开始逐步走向轻松。刚开始时的那种拘谨和生疏感如同冰墙一样,在壁炉的烘烤下慢慢融化。林宛瑜似乎又回到了小时候,回到了那个有哥哥保护的童年。不同的是,这次她的身边多了一位永远不会对她说甜言蜜语、但却真正能保护她的男人。
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儿,全是些琐碎的话题。罗邺一边喝着定制啤酒,一边仔细思考刚才跟李逸风的对话。走廊里传来沉重而急促的脚步声,听上去像是老女佣而不是胡继瑶。
果然,就像罗邺预料的那样,之前那名蛮横的老女佣拎着一台平板电脑,怨气冲冲的走了进来,不由分说的塞到李逸风手里,“你这玩意总是乱响,玩个斗地主都玩不舒服,还给你。”
李逸风笑着说:“那是邮箱里的提示音——”他将平板电脑放好,打开信箱,脸上的笑容突然僵住了。
“逸风表哥,怎么了?”
“宛瑜表妹,你看过今天的最新新闻了吗?”他紧锁着眉头问道。
“没有啊,”林宛瑜颇为困惑的说道:“我一直在罗邺的车上,没办法看新闻。怎么了?你的信箱收到什么消息?”
李逸风将平板电脑递给林宛瑜,“这是我的股票经纪人刚刚给我发来的消息:鼎新国际的股票跌停了。”
第七十三章迷宫陷阱
“跌停?”林宛瑜用几乎震惊的目光盯着李逸风递过来的平板电脑。
鼎新国际在是国内股市中上市,属于指标股,指数的变动会直接影响大盘的走势——如果鼎新国际跌停,那恐怕整个股市都要腥风血雨,惨不忍睹。
李逸风抿着嘴,安静的望着自己的表妹。
罗邺则不动声色的将角鲨头定制啤酒咽下,靠在沙发上,双腿肆无忌惮的翘在壁炉前烤火。
指北针的动作果然很快。
平板电脑屏幕上的绿色箭头证实了林宛瑜的猜测,由她的鼎新引起的跌停潮已经蔓延扩散,整个股市几乎没有几家翻红的股票。
鼎新国际已经成了令今天大盘暴挫的领跌股。
这一招实在是歹毒。当股市里的人找不到下跌的原因时,由于代偿心理的作用,就会把领跌股作为替罪羊,私募空头更是会利用这种心理,不停的打压领跌股——鼎新的这次跌停只是开始,后面会有更多的跌停,直至二级市场的散户们把手中的股票全部低价卖出。
这就是洗盘,用散户之血来洗盘。散户永远是羊,羊瘦了就养,羊肥了就宰,他们看不见前方,只能盲目的跟风,只有偶尔几只能从羊圈跳出去的,但其实也只是从一个羊圈跳入另一个羊圈之内。
林宛瑜后悔自己忽视了黄子轩,她也曾想过方天鸣和黄子轩会有某种不可告人的秘密协议,但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根本不给她喘息的时间。在她拿起酒瓶放下酒瓶的时间里,鼎新公司的市值就损失了两个亿。
她很想站起身来告辞,赶回公司看看能不能做些补救措施,可她用眼角扫了一下罗邺,罗邺却只是一副慵懒的样子。
她重新镇定下来,微笑着将平板电脑交还给李逸风,“只是一个叫指北针的私募机构在捣乱而已。”
李逸风皱了皱鼻子,“可看这个架势,指北针不会轻易的放弃打压。宛瑜表妹,鼎新公司是不是最近有什么困难?”
林宛瑜重新拾起桌上的酒杯,忍着浓郁的酒味浅抿了一口,“没有。”虽然跟李逸风是表兄妹,甚至李逸风的父亲也曾经鼎新的创立者之一,但毕竟现在李逸风不是鼎新的员工,林宛瑜不想把公司内部的矛盾透露出去。“有方天鸣方叔帮忙,公司怎么会有问题呢?只不过方叔最近身体不好……”
罗邺微眯着眼睛,他注意到,在林宛瑜提起方天鸣的时候,李逸风脸上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怨恨之意。他以一种慵懒的口气打断了林宛瑜的话,“公司的财务有问题。”
林宛瑜不解的望了罗邺一眼,然后重重的摇头否认道:“没有。”她不理解为什么罗邺要当着外人的面来揭露公司的老底。
李逸风觉得事情正在向着他期望的放心发展,他很希望听到鼎新高层传出腐败的消息。“罗兄,你认为有什么问题?”
“五百万的问题。”
李逸风怔了一下,“五百万?”
罗邺嘿嘿一笑,“鱼碗,你就别不好意思承认了,大家都知道你抠门,来这里难道不是为了要回五百万吗?”
林宛瑜忍不住松了一口气,不好意思的朝李逸风笑了笑,“是啊,公司的财务确实有问题,这五百万——”
原来只是个玩笑而已。李逸风略微有些失望,知道再问下去也问不出什么来,于是连忙摆手投降,“好表妹,不要再提五百万的事情了,我这就给你写支票!”说着就从怀里掏出支票薄和签字笔。
“逸风表哥,这钱其实我不着急要的。”林宛瑜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
李逸风一边奋笔疾书一边说:“再不还的话,我怕你们会认为这次股票跌停也是因为我借走了五百万。”
罗邺觉得时机差不多了,于是将空空如也的酒瓶放下,“厕所在哪里?”
李逸风将支票交给林宛瑜,转头指着客厅右边的走廊说道:“顺着右边的走廊,看到扶梯再右转,那个红木门就是厕所——需要我带你去吗?”
“不用,”罗邺按住正要起身的李逸风,“你们慢慢聊,我自己去找。”
他的目的是探查一下“影子别墅”,当然不希望李逸风跟在身边。
李逸风并没有感觉出罗邺的手很用力,但想要起身却根本没有可能。他内心闪过一丝惊异,正要使劲尝试时,罗邺的手已经离开了他的肩膀。
“逸风表哥,说说你这几年是如何创业的吧。”林宛瑜微笑着说。
李逸风明白现在面对的是两个人,他只能放任罗邺离开他的视线。“创业?”他微微一笑,“完全是胡继瑶……”
罗邺大摇大摆的离开客厅,顺着右边往别墅深处走去。
整座别墅都是用实木搭建而成,墙缝里除了原木的香味之外,还留有淡淡的醋酸味——就是罗邺刚下车时注意到的气味。他皱了皱眉头,一时分辨不出来这种特别的醋味究竟是做什么用的。
顺着走廊一直走,他看到了扶梯右边的红木门,再往前走,却只有死路一条。罗邺放轻了脚步,快速的闪上二楼。
如果一楼没有通往影子别墅的通道,那么说不定就在二楼。
二楼的地形似乎更繁琐一些,几十间模样相同的房间被弯曲的走廊不规则的分割开,绕来绕去,罗邺竟然有种要迷路的感觉。十几秒后,这种迷失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罗邺甚至不能确定自己究竟站在哪个方位上。
同样的地板、同样的墙壁、同样的花纹,但是不同样的回廊。无论往哪个方向走,无论走多少步,始终有种回到原点的感觉。
罗邺下意识的吸了口气,脑海里闪现出两个字:迷宫。
迷宫在现代已经不是流行项目了,能够设计出影响人类意识磁场的迷宫大师更是屈指可数。但在很久以前,为了保护机密物件不被窃取,靠的就是迷宫大师们设计出来的精巧绝伦的陷阱。著名的艺术大师达芬奇就是这种迷宫的爱好者,他残留于世的手稿中,有一副未曾公开的迷宫图,复杂程度,直至今天能无法建造复制出来。
由于现代科技的发展,红外线网、温度锁、噪声锁是取代了迷宫的作用,但也只是因为高科技的玩意儿安装更简便,而制造一个迷宫陷阱非常复杂繁琐而已。
如果罗邺早一点知道小小的南山山庄里隐藏着一位顶级迷宫大师设计的陷阱,他绝对不会贸然的闯入。
罗邺轻声的呼唤道:“马彼得。”
眼前的虹膜立刻出现一行醒目的大字:“罗哥,我在。”
“发挥你白痴智商的时候到了,”罗邺尽量压低声音,“替我找出迷宫的出口。”
远在作战训练室的马彼得迅速从电脑中调出罗邺的三维坐标参数,结合军事卫星拍照的南山别墅近景开始分析。
“罗哥,数据比较庞大,恐怕要多等一会儿。”
罗邺皱了皱眉头,他已经离开客厅太久了,再不抓紧时间的话,会引起怀疑的。“给你三秒钟时间,不然泡妞的事情就作废。三、二、一!”
一道发光的蓝色箭头标出了前进方向。
罗邺满意的笑了笑,“干得好。”
顺着蓝色箭头标示的方向,罗邺巧妙的绕出了迷宫,他刚松了一口气,眉头又忍不住皱了起来。迷宫的尽头只有一面硬木墙壁,什么其他通道都没有。
罗邺用手摸了摸硬木,醋酸的气味从硬木板里渗出,比其他地方的都要强烈。
“马彼得,开启隐形眼镜的热成像功能,我要看看阴影别墅里到底隐藏着什么。”
话音刚落,隐形眼镜就在他的眼瞳中发出了两道红光,红外热成像也即刻现实在他的虹膜之上。
酷——这个感觉,倒有点接近超人了。不过这种感觉只能自己爽爽,要是让别人看到他双眼冒红光,一定会当他是怪物的。
罗邺逐层扫描,墙体里似乎并没有什么异常。
他打算继续深入的时候,身边却响起了轻微的高跟鞋声音。
“罗先生?!”
一声温柔、和善又略带几分惊讶的询问声从罗邺的声旁响起。
罗邺迅速将头别到一边,收起了隐形眼镜中的热成像扫描,然后微笑的转过头来,“啊,胡继瑶小姐。”
胡继瑶带着浑身薰衣草的香味婷婷走来,她似乎刚刚洗过澡,脸上还有水渍的痕迹,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化妆。
“罗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对着堵墙壁发呆呀?”胡继瑶的声音很轻柔,素颜上的笑容也一如既往的端庄得体。“您的眼睛没事吧?看起来红红的——”
罗邺眨了眨眼,佯装一脸痛苦的样子,“我喝了点小风定制的啤酒,憋坏了,找不到厕所,我正打算要不要在这堵墙边解决一下呢,你就出现了。”
胡继瑶恬静的笑了笑,“厕所不在这里,跟我走吧,我带你去。”说完转过身去,从容的迈入迷宫之中。
罗邺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墙壁,紧紧的跟上了胡继瑶。
胡继瑶一边走一边解释说:“这里的地形稍稍有些复杂,不习惯的人肯定会迷路的,罗先生是怎么走出来的呢?”
罗邺嘿嘿一笑,“人被尿逼急了,很容易发挥出潜能来。”
“呵呵。”胡继瑶没有再追问下去。
绕了几个弯之后,她将罗邺带出了迷宫,走下了扶梯。
胡继瑶指着右手边的红木门,平静的说:“罗先生,这里,才是你需要的地方。”
她的眼神平淡的出奇,澄净的几乎一尘不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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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女主人
急匆匆的进入厕所后,罗邺一边拉开裤链,一边仔细倾听屋外的动静。他并无尿意,但既然是演戏,就必须做足全套。
卫生间里的气味淡雅芳香,完全没有任何杂味,可罗邺心里想的却是那股颇为神秘的醋酸味。
他开始怀疑那是一种特殊药物残留下来的味道,可李逸风和胡继瑶都很正常,不像是身有患疾的样子。
外面,胡继瑶的高跟鞋并没有发生声音,说明她一直等在门外。
她之前对罗邺说的话,虽然语态平静,但充满了警告的意味。
罗邺联想到胡继瑶出现时的状态,虽然端庄得体,但却是匆忙的来不及化妆——这肯定是因为自己突破了迷宫陷阱,她才不得不在最后一刻出现阻止。
她身上浓浓的薰衣草味,似乎是要掩盖身上的其他味道,要不然的话,为什么要在明知客人到了的时候沐浴洗澡呢?她的样子完全正常,绝不像一个需要借用醋酸治疗的病人,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她跟那个病人走的很近,近到必须通过洗澡抹薰衣草才能掩饰掉。
这个女人绝对不简单。
她跟李逸风的关系很模糊,在接到看门人通报的时候,两人必然不在一起,所以当罗邺问李逸风关于胡继瑶的问题时,李逸风才会表现的模棱两可。
而且,看门人提到李逸风的时候,颇有种对富家子弟的不屑感,但提到胡继瑶的时候,却用尊敬的口气称呼她为“胡小姐”——她在南山庄园里扮演的究竟是一个怎样的角色呢?
罗邺甩了甩,拉好裤链,冲掉马桶,洗了洗手,收起了思绪,一脸满足的走出了红木门。思路已经打开,剩下的事情就是找到破绽了。
胡继瑶果然就站在红木门的不远处等他。“我担心你找不到回客厅的路。”她的笑容甜而不妖,甜的几乎能让人化解一切忧郁。
“真是太贴心了——”罗邺笑呵呵的说道:“你对每位迷路的客人都这么贴心吗?”
胡继瑶笑着说:“迷路的人不少,但能走到那堵墙的客人只有你一个。”
这话听起来像是调侃,但罗邺能够听出其中的含沙射影。
“真荣幸,有什么奖励没有?”罗邺故意挑了挑眉毛。
“有啊,我不是亲自把你带到厕所了吗?”
罗邺哈哈一笑。两人一前一后走回到正厅里。
李逸风看到他们一起出现时,脸上明显有种惊愕和愧疚的表情,就好像一个小学生犯了一个粗浅的错误,被老师当面纠正过来了一样。
胡继瑶说:“逸风,你明知道别墅难走,还让罗先生一个人,实在太不应该了。”几句责难的话,声调却柔和的依然让人心花怒放。
李逸风舒展了下眉头说:“是我的错。”
胡继瑶没有继续责难,只是安静的走到李逸风身边,坐下。“这位一定就是林宛瑜小姐了。”
林宛瑜连忙整理了一下裙摆,礼貌的回应说:“是的,您一定就是胡小姐吧?”
胡继瑶颔首致意,同时仔细的端详着林宛瑜的脸。“真漂亮,逸风说他有个漂亮的表妹,我起初还不怎么相信,现在见到本人,我才知道他没有骗我。”
李逸风颇为得意的笑了笑。这一次,他笑的很坦然。
林宛瑜也客气的回应说:“我一直在想,逸风表哥天天玩乐,怎么会把房地产生意做得这么好,现在见到胡小姐,我就明白了。哦,我是不是不该叫的这么生疏,应该叫你——表嫂?”
听到这句话时,罗邺注意到李逸风的笑容变的很假,但他还在竭力保持。
“那我也可以叫你宛瑜妹妹喽?”胡继瑶轻轻一笑,情绪波澜不惊,既没有答应也没有否认,眼角却充满着幸福感——但她离李逸风仍保持着适当的距离,罗邺很奇怪胡继瑶的幸福感从何而来。
“对了,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林宛瑜抛出了一个罗邺很想听到的问题。这种问题罗邺是不方便问的,但对于女生来说,八卦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李逸风和胡继瑶意味深长的对视了一眼。
“逸风,还是由你来说吧。”
李逸风清了清喉咙,“这个其实没什么好说的,我们很小时候就认识了——”
“很小的时候?”林宛瑜眨了眨眼,“我怎么不记得逸风表哥旁边有位漂亮姐姐呢?”
“那时候你已经出国了。”李逸风说。
“哦。”林宛瑜点了点头,看来是李逸风父亲退出鼎新之后,他们两家才结识的。
李逸风继续说道:“继瑶的父亲是当时京华市第一家房地产开发商……”
林宛瑜怔了一下,“第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看来胡继瑶也是身出名门,可这样的大小姐怎么会甘于留在南山庄园,甚至连个正式的名分都没有呢?
胡继瑶安静的笑了笑,“我父亲已经不想经商了,他把公司的股份完全赠给了逸风。”
好重的礼!
难怪李家在退出鼎新公司后,转而走向房地产界,看来胡继瑶家族的扶持功不可没。
林宛瑜还想追问一些具体问题,这时,之前那名凶悍的中年女佣走进了客厅。
“小姐,”她毕恭毕敬的朝胡继瑶鞠了一躬,声调轻柔的说道:“午餐已经准备好了。”
事情已经再明显不过了。虽然李逸风不像是男主人,但胡继瑶必定是南山庄园真正的女主人——可如果李逸风不是男主人,那谁才是真正的男主人呢?
罗邺觉得事情越来越有趣了。
“辛苦你了,吴婶。”胡继瑶站起身来,“既然午餐已经好了,那就请各位移步到餐厅吧。”
吴婶带路,引着一干人等穿过了左侧的走廊,进入到餐厅之中。
餐厅的布置同样简单,一张原松木做成的长桌,桌上已经铺好了金黄的桌布和各种餐具,几把木质椅子围拢在长桌边。
餐厅的另一头,壁炉的炉火已经烧的非常旺盛了。即使像林宛瑜这样身穿职业套裙的人,都感到扑满而来的温暖。
“请坐,别客气,都是自家人。”胡继瑶仍是一副女主人的态势,而李逸风则表现的不比罗邺轻松多少,就好像他也只不过是个客人而已。
林宛不无揶揄的说:“继瑶表嫂,你说错了,咱们是一家人,可罗邺不是,他只是我的保镖。”
罗邺嘿嘿一笑,挑了挑眉头,“贴身的……”
李逸风和胡继瑶对视了一眼,做出一副心领神会的样子。
“林宛瑜急忙红着脸说道:“不是你们想象的那种!是、是那种!”
李逸风故意歪了歪脖子,“宛瑜表妹,究竟是哪一种?”
罗邺直截了当的说:“贴身嘛,就是能把手伸到她裙子里的那种。”
“你!”林宛瑜又气又急,一副想要扑上去捶打罗邺的架势。
胡继瑶掩口而笑,她一贯端庄得体,就连听到这玩笑时都笑的既开怀又不失仪态。“好啦,好啦,宛瑜妹妹的脸都红透了,你们就不要逗她了。”
众人坐好后,又互相调侃了几句,女佣吴婶就端着一只烤的金黄酥脆的乳猪走了进来。
“哇,好香。”林宛瑜将刚才的羞赧丢到一边。
“哇,好大……”罗邺一嘴的口水。
林宛瑜瞪了他一眼。
“不是说你,是说乳猪。”罗邺说。
“我知道你是在说它,”林宛瑜没好气的说道:“哼,我只是没想到你色的连一只乳猪都不放过调戏……”
“你说你,跟个乳猪争什么醋啊。”罗邺叹了口气,“小风,快拿点醋给鱼碗吧,你们庄园应该有很多醋吧?”
“醋?哦,厨房里应该有吧——”李逸风眨了眨眼,“吴婶,你能不能——”
吴婶劈头盖脸的说道:“自己去!天天招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开趴体,能不能让人安生两天。”
李逸风俊朗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不是趴体,是party,派对——”
胡继瑶笑了笑,“吴婶,逸风他们跟你开玩笑呢,醋你就不用拿了,帮我们把乳猪肉切好吧。”
“是,小姐。”吴婶规规矩矩的回答说。
罗邺不失时机的用胳膊肘捅了捅一脸苦笑的李逸风,“小风啊,看来你在家里的地位还不如看门的老大爷啊。”
“在家里,当然得是女人说了算嘛。”李逸风尴尬的笑了笑。
“逸风表哥,我觉得你这样很好。”林宛瑜对此表示支持。
胡继瑶似乎觉察到罗邺正在一直试探,于是不慌不忙的将话题扯远。“这只乳猪是咱们南山牧场里自养的,配合南山的桃木烤制,等会儿你们一定要多吃一点,尤其是宛瑜表妹,烤乳猪里富含大量的胶原蛋白,那可是咱们女人保持年轻的黄金啊。”
林宛瑜重重的点了点头,之前她还有些拘谨,但面对胡继瑶姐姐般的微笑,她已经完全适应了。
“好厉害,南山居然还有牧场!”林宛瑜衷心的称赞说:“我听说舅舅刚刚买下这里的时候,南山还只是寸草不生、怪石嶙峋的荒山呐,没想到现在都已经可以自给自足了。”
胡继瑶笑着说:“荒山是不假,但其实风景很好的。据当地人说,山谷里有个神奇的岩洞,当心意相通的人进入的时候,就会有温泉从地底冒出——只可惜,逸风跟他的朋友找了好久,都没能见到温泉冒出来。这次开雪花派对,你和罗邺可以去找找看。”
林宛瑜苦涩的笑了笑,她和罗邺又不是男女朋友,哪有什么资格去找那个神奇的岩洞呢。“我们恐怕不能在这里逗留太久,公司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再说,股市那方面——”
罗邺一脸陶醉的望着烤乳猪的金黄外皮,“没事,我可以留下,鱼碗你自己先走就行。”
“你!”林宛瑜瞪大了眼睛,气呼呼的质问:“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这个总裁了!”
“我现在眼里只有猪。”
第七十五章血槽
罗邺漫不经心的态度让林宛瑜很受伤,她实在不能理解,难道自己的吸引力还不如一头烤乳猪吗!?
“你刚才还说是我的贴身保镖,”林宛瑜轻轻咬了下嘴唇,“可你让我自己走,那还算什么贴身保镖?”
罗邺一脸戏谑的回答说:“今天早上我不是已经贴过你的身了吗?难道你还想再被我贴一下吗?给彼此留点空间不行吗?”
“你!”林宛瑜气的满脸通红,气呼呼的说:“那好,你就留下来陪猪一起过吧,到时候我自己走就是了。”
这只是她的气话,外面的雪仍在下,并且没有停歇的意思,她自己根本没办法离开。
罗邺哈哈一笑,“你把两位主人都骂了,这样可不好——”
“我哪里有骂人啊?”
“你刚才说让我陪猪一起——”罗邺坏坏的冲胡继瑶和李逸风挑了挑眉毛。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林宛瑜急忙冲笑而不语的胡继瑶解释说:“我说的是桌上这头猪——”
“你说你跟一头乳猪争什么宠啊。”罗邺摇头叹气。
“我、我没有!”林宛瑜恨不得站起身来摔手而走,虽然她受过良好的礼仪教育,但被罗邺这样揶揄,还是有些忍受不住。
胡继瑶拉过林宛瑜的手,“宛瑜妹妹,你需要放松和休息。鼎新是家成熟的大公司,什么事都需要慢慢来。”
这句话听起来很简单,但她放在林宛瑜手背上的手,却让林宛瑜一阵心暖。
李逸风也趁机说道:“是啊,宛瑜表妹,别着急走,雪花派对还是很有意思的。更何况,我们表兄妹有十多年没有见面了,我刚还了钱你就要走,会让我伤心的。”
林宛瑜为难的皱了皱眉,她不明白,现在正是公司人事调动的关键时期,罗邺明知道这一点,为什么还一定要她留在这里呢?
真的是为了一头乳猪?!
罗邺一脸坏笑的望着胡继瑶,“我看小瑶来当鼎新总裁更合适。”
胡继瑶心中一惊,放在林宛瑜手背上的手也忍不住颤抖了一下。这句话直接切入要害,她不得不用一个仓促的微笑来掩饰不安的情绪,“罗先生,你可真会开玩笑。”
李逸风满怀戒心的望着罗邺,“罗兄,玩笑开的是不是有点大了?李家早已退出了鼎新公司,也不会再回鼎新担任任何职务——”
罗邺问:“你们结婚了吗?”
又是一枚深水炸弹。胡继瑶突然有种感觉,之前他们做作的一切,所说的一切,都算是白做、白说了,在罗邺面前,掩饰似乎是没有用的——幸好这种感觉转瞬即逝。
李逸风有些沉不住气了,“没有。”他等着罗邺继续发问,然后用早就想好的托词来解释——
罗邺只是嘿嘿一笑,没有再说话——他问话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林宛瑜心中一动,“继瑶表嫂,哦不,继瑶姐姐,你愿意来鼎新公司帮助我吗?既然你们还没有结婚,这也不算是坏了李家的规矩。”
胡继瑶眨了眨眼,过了大约几秒钟,她才笑着回答说:“我不喜欢抛头露面,不过以这样的理由拒绝你实在不太好,请让我考虑考虑,也请你留下来好好玩玩,可以吗?”
林宛瑜点了点头,这样一来,留下来就有了意义。胡继瑶端庄大方,做事不紧不慢,温柔得体,但她绝对不是那种会被人随意摆布的人,如果能请她去担任监察部的部长,不论是从社会地位,还是从管理能力,都非常合适。她笑了笑,“好的,既然继瑶姐姐这么说,我就留下来吧。”
胡继瑶也冲她笑了笑,只是这个笑容看上去略微有些牵强。
“留下来就好。”李逸风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松懈的笑容,“宛瑜表妹,到了晚上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你的决定是非常正确的了。南山庄园除了牧场之外,还有冰湖,滑雪场、狩猎场——下午的时候我们会去冰湖扎帐篷吃冰上篝火烧烤,之后再去滑雪场、狩猎场——夜晚滑雪,夜晚狩猎,那将会是相当刺激的!”
林宛瑜想起看门人提到过的雪狐,于是问道:“南山庄园里真有雪狐这种猎物吗?”
李逸风说:“当然,我们也不知道它是从哪里跑来的,但我曾亲眼见过它——浑身雪白,跟雪的颜色一模一样,漂亮极了,也狡猾极了。那只雪狐经常咬死庄园里散养的野鸡,我们制作了很多陷阱,甚至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围猎都没有抓到它——它实在太厉害了。”
一旁的女佣吴婶脸上充满了鄙夷之色。
林宛瑜困惑的问:“你们用什么抓它?枪吗?”在这个国家里,是不允许私人持有枪械的。
李逸风笑着摇了摇头,“枪的声音太响,所以我们用弓箭和弩射。”
“弓箭和弩射?”林宛瑜问:“就像古代人那样?”
李逸风摇了摇头,“样式差不多,但兵器的材料做工可跟古代大不相同。所有的弓箭弩射都是用高科技碳钢制作而成,无论是速度和精准度都不比热武器差,破坏力甚至还远在手枪和半自动步枪之上。”
林宛瑜咂了咂舌头说:“有这么厉害?”
李逸风颇为得意的介绍说:“力气大的话,你可以用反曲弓和复合弓,想要追求杀戮感就用十字弩,我曾经用十字弩在南山树林里射死过一只野兔,钛金弩箭直接射穿了它的脑袋,将它插到树干上。我用了好大的力气都拔不出来,最后没有办法,只能用印第安式手斧将树干砍掉一部分,才终于得到了猎物。”
林宛瑜皱了皱眉头,她简直不敢去想象当时的血腥场面。
李逸风继续说道:“我至今还记得那棵树的位置,等晚上狩猎开始的时候,我带你们去看——对了,罗兄,你喜欢什么样的武器?弓还是弩?到时候我给你挑把最好的。”
“刀。”罗邺一边回答,一边看着老女佣熟练的切烤乳猪肉。松脆的肉皮在锋利的刀子下发出轻微的噼啪声响,滚烫的油汁缓缓的顺着刀口流出。
“刀?”李逸风稍稍一怔,紧接着笑出声来,“罗兄,相信我,用刀可猎不到南山的动物。别说是雪狐了,就算是只兔子你也猎不到,它们很狡猾,跑的又快,只有弓弩才能追上它们的速度。”
“谁说我要猎杀动物了?”罗邺轻描淡写的说。
“那你要猎杀什么?”李逸风好奇的问。
“人。”罗邺说:“一个大家都看不见的人。”
李逸风的脸上掠过一丝局促不安。“罗兄你可真爱开玩笑,好吧,就算你说的对,猎杀人的时候,弓弩也比刀剑好用。”他竭力想把话题转移到狩猎上。
罗邺轻轻一笑,“弓箭不会拐弯,刀可以。刀起刀落的时候,你只能看到一条完美的弧线,紧接着就是血浆喷涌而出。”
林宛瑜倒吸了一口冷气,忍不住回想起罗邺对付几十名治安队员时的场面。
冷酷、血腥、毫无怜悯——虽然现在罗邺脸上仍挂着微笑,但林宛瑜依然可以感受到他正在向李逸风施加心理压力。
李逸风的眉头一动,他的心理素质还算不错,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怯懦。他指着吴婶手中那把满是油腻的刀问道:“罗兄,你觉得这把切肉刀怎么样?”
这种刀很锋利,但它却是攥在一个衰老的女佣手里。
“这不是刀,而是餐具。”罗邺说:“只有带血槽的刀,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刀。”
“哈!”李逸风似乎找到了罗邺话中的漏洞,反驳说:“可是没有血槽的刀一样可以杀死人,你看这把刀的刀尖多么锋利!”
罗邺轻轻的一笑,“你用这把刀去杀一个力气经验都比你差、甚至是手无寸铁的人,当然没问题。可既然对手比你力气小,经验也不如你,那么即使你不用刀,一样可以将对方杀死。但问题是,你不可能总是遇到力气比你小的敌人。”
李逸风不置可否的耸了耸肩,“反正我们谁也没有真的用刀杀过人,再争论也没有意义。”
林宛瑜微微蹙起了眉头,“我听你们说了半天,究竟血槽是什么东西?”
“就是刀身的一个凹槽,”李逸风解释说:“我感觉只不过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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