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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宛瑜略微沉吟了一下,“不如叫暴雪弩炮吧。”
王新麦附和说:“今天恰逢暴风雪,而且这支弩的造型不像是枪,更像是炮,叫暴雪弩炮确实很贴切。”
李逸风点了点头,“那就叫暴雪弩炮,回头我找外国的制弩大师用激光把这个名字刻上去——”
“为什么要用激光?”王新麦问。
李逸风笑了笑,“你们别看这支弩很大,但其实很轻,整个弓身完全是用钛合金打造而成,钛合金何其坚硬,不用激光是很难刻上字的。”
王新麦撇了撇嘴,“早知道这武器这么好,我跟曹成就不选反曲弓了。”
李逸风哈哈一笑,“别说你是,就连我自己都舍不得用这支弩。宛瑜表妹,如果你想用的话,我倒是愿意打开玻璃橱柜……”
林宛瑜连忙摆手,“不不不,我什么都不用——”
“那你总不能跟着罗兄饿肚子吧。”李逸风做出一副担忧的表情。
凌鼎亿非常尖锐的看了李逸风一眼,充满疑惑的问道:“为什么跟着罗兄会饿肚子呢?罗兄不是保镖吗?按理说应该比我们更强一些。”
李逸风回答说:“关键是罗兄只用刀子,在这样的大雪之夜,用刀子捕猎,肯定是要饿肚子的。宛瑜表妹,你现在申请换队还来得及,到我和鼎亿的队伍中来,我俩保证把烤兔子腿留给你吃。”
“来我们队也不错!”王新麦说:“有曹成在,咱们肯定不至于啃兔子腿。”
林宛瑜朝罗邺看了一眼,罗邺正背着手,在武器室里漫不经心的溜达着。
“我相信罗邺不会让我挨饿的。”林宛瑜信心十足的说道。
罗邺头也没回的说道:“这我可不能保证,我对猎杀动物的兴趣不大,更何况我已经吃饱了。”
“你——”林宛瑜恨不得拿起一支弩枪敲到罗邺的头上。“我不相信你真的会让一位女士挨饿。”
罗邺耸了耸肩,“那好吧,到时候我会奉献出我的手指,让你唆一顿。”
“你!”
罗邺没在理睬林宛瑜的满脸羞恼之色,随手拿起两把猎刀。猎刀不大,刀身仅有十几公分,重量也一般,但好在还有血槽。
李逸风有点惊讶的望着罗邺,皱着眉问道:“罗兄真打算用两把猎刀来打猎啊?”他一直以为罗邺是在开玩笑。
罗邺放在手里掂量了一下,然后无奈的吐了口气。“凑合用吧。鱼碗,你确定不换队伍吗?”
林宛瑜看着罗邺的表情,肩膀微微松弛了下来。“确定,我吃不上,你也别想吃上,哼。”
罗邺的嘴角泛起了一丝笑意。“那我们就出发吧。”
几个人拿起装备,有说有笑的离开了武器室。
等地下室的房门关上后,一个窈窕的黑影闪进了武器室,砸开玻璃橱柜,拿起了“暴雪弩炮”……
第八十八章狩猎开始
夜色越来越浓,滑雪场和冰湖已经亮起了明亮的探照灯。
李逸风带领着三组小狩猎队,从别墅前出发,路过滑雪场和冰湖,进入到山谷林区之内。
王新麦并不喜欢雪,但是显然狩猎更不是他所喜欢的。狩猎要爬山,要跟上队伍,还不能很大声的说话,与其相比,他倒更愿意留在滑雪场或者冰湖的篝火帐篷前,反正只要曹成出手,他就不会饿肚子。但提出打赌分组竞赛的人是他,他现在也只能一脸苦相的跟在曹成身后,艰难的在齐膝深的雪地里跋涉。
曹成脸上的表情倒是轻松了不少,在人少的地方,他反倒可以更放的开一些。
凌鼎亿和李逸风并肩而行,他们走在风雪的前端,一边走一边有意无意的谈论着什么。
罗邺和林宛瑜走在队伍的最后。林宛瑜倒是能跟上队伍的速度,但罗邺走的很悠闲,完全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丝毫没有抢夺猎物的紧迫感,林宛瑜也只能放慢脚步,一言不发的跟在罗邺身边。
在经过冰湖时,狩猎队伍稍作停留。
几十堆熊熊燃烧的篝火将整个冰湖全都映红了。每一处火堆前都扎着几个露营帐篷,每一个帐篷都足够容纳八个人。
李逸风挑选了一个靠近山谷边缘的帐篷,“这样我们出了狩猎场就能烤制猎物了,前提是,我们每组都能打到猎物。”他将一根原松木丢进篝火中,火焰发出轻微的鸣响,贪婪的向上舔着火舌。
王新麦一屁股坐到帆布折叠椅上,擦了擦额角渗下的汗水。还没等进山,他的体力就已经捉襟见肘了。
李逸风笑着说道:“麦子,你穿的太多了,光身上的衣服恐怕就有十公斤重,进山后几乎没有路可以走,你肯定要拖曹成的后腿的。”
曹成看了看王新麦,“不行你就留在这里看帐篷吧。”
王新麦顿时恼怒起来,“帐篷又不会跑,罗兄和林小姐才是走在队伍最后面的人,怎么成了我拖后腿了?大不了我脱掉几件累赘的衣服就是了。”
在几个人说笑的同时,罗邺一个人走到帐篷的侧面,低着头,用脚踢着雪。
林宛瑜双臂交叉在胸前,“是不是后悔用刀子来打猎了?”
罗邺继续踢着雪,头也不抬的回答说:“最应该后悔的是你吧?”
林宛瑜半是恼怒,半是放弃的叹了口气。“一顿不吃也没什么,毕竟我们是一个整体,我不想……跟你分开。”
罗邺突然停住了脚上的动作,他看到几根被故意掩埋起来的红蓝导线。怪不得这片雪地这么不自然,原来是……罗邺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几乎每个帐篷旁都有雪地被翻新的痕迹,尤其是冰湖中央那个几乎能同时容纳上百人的大帐篷,周围全是这种痕迹。
同时,罗邺注意到派对卡车并没有离开,那三个工人正在面色凝重的四处张望——
林宛瑜见罗邺没有理睬她,忍不住有些生气。“喂,你到底在没在听啊?”
罗邺不动声色的用脚将导线重新掩埋,一脸严肃的对林宛瑜说道:“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林宛瑜颇为奇怪的问道。
“一直跟着我。”
“我可不就是一直跟着你吗?”林宛瑜咬住了嘴唇。
不远处,王新麦已经换好了衣服,李逸风招呼他们出发。
罗邺突然抓住了她的手腕,用力的摇了摇她,压低了声音说:“万一走散了,就找个避风的地方等我,千万别在没有我的情况下,独自回篝火营地。”
林宛瑜心中涌现出许多疑问,以至于她不知道应该先问哪一个好。她只是困惑的望着罗邺。
罗邺没有解释,只是用不容置疑的强调说道:“把我的话重复一遍。”
林宛瑜下意识的润了下嘴唇,“我一直跟着你,万一走散了,我绝不独自回篝火营地。”
远处,李逸风等人在大声的催促。
罗邺仍旧拉住林宛瑜的胳膊,纠正说:“也不能跟他们一起回,你必须等我。”
“你好奇怪啊,出什么事情了吗?”
“答应我!”
林宛瑜从来没见过罗邺如此认真的表情,她吸了一口冷气,缓缓的点了点头,“我答应你。”
“很好。”罗邺脸上露出了轻松的微笑,“走吧,狩猎开始了。”说着,就转身朝李逸风走去。
林宛瑜虽然不知道与罗邺的交谈内容究竟意味着什么,但发现自己能让罗邺微笑起来还是一件很愉悦的事情。至于走散这种事,她根本就不去考虑。
李逸风的口袋里装有gps定位针,每走过十米的树林,他就将图钉大小的闪着红光的定位针甩到树干上,顺着定位针走,想迷路都难。
而且,林宛瑜这身冲锋衣里也有定位装置,可以直接显示在李逸风的手持设备中。有如此尖端的定位设备保驾护航,她真不明白罗邺究竟在担心什么——或许他只是在为无法吃晚饭而找借口?不,他可不是那样的人。
狩猎队伍越走越远,逐渐深入到山林深处。
夜晚不是狩猎的最佳时机,再加上无休无止的风雪,绝大多数动物都已经隐藏了起来,无形中给狩猎增加了难度。
李逸风倒是不怎么担心,他对南山森林的地形非常熟悉,胸有成竹的走在最前方。
凌鼎亿就在他的旁边,也没有表现的很吃力。他被下派到最偏远的基层锻炼,走的是比南山还要险峻的山路,走了半个小时,他竟然连大气都不带喘的。
而夹在队伍里的王新麦和林宛瑜则有些吃不消了。平常爬半个小时的山路体力还勉强可以应付,但在这种黑咕隆咚的大雪天顶风前行,身上的每个关节都开始发酸了。
王新麦咬牙坚持着,争取不被其他人看扁。
林宛瑜中午没吃多少东西,一块烤肉只吃了几小口就进了罗邺的肚子,现在胃咕咕乱叫,开始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多吃一点。
罗邺走在队伍的最后头,踩着前面几人踩过的脚印,一句话也没有说。林宛瑜慢走,他就慢走,林宛瑜快走,他也跟着快走,他始终跟林宛瑜保持的距离,哪怕他们两个已经落下整个队伍十几米远了。
李逸风看到林宛瑜体力有些不支,故意放慢了脚步,开始跟凌鼎亿攀谈起来。“鼎亿兄,半年前你没打个招呼就走了,半年后又没打招呼回来了,而且一回来就出现在我的派对上,真是让我受宠若惊啊。”
凌鼎亿听明白了李逸风是想试探他,于是轻轻的一笑,“逸风兄的南山庄园建设的这么好,派对影响力又如此大,我当然想参加了。怎么,逸风兄不会怪我不请自来吧?”一句客套话,很巧妙的避开了李逸风的试探。
“怎么会呢?”李逸风笑着说:“我巴不得鼎亿兄天天住在南山庄园,这样我的房地产公司可就一路绿灯喽。”这句话打了一个漂亮的擦边球,既带着玩笑和调侃的色彩,又点出自己和凌鼎亿的关系。
凌鼎亿扶着树干,稍作喘息,“我倒真想住在南山庄园里,过几天逸风兄这样洒脱的生活——”
“怎么?基层生活的不洒脱?”李逸风明知顾问。按理说,下派基层锻炼的官员待遇会很好,因为当地官员都知道“锻炼”的官随时会提上去,所以都会竭力巴结,以图将来能在官场上多一条路。地方官就是土皇帝,下派的官就是土皇帝要供养的活菩萨,即使基层生活条件不如繁华都市,光是那种至高无上的特权待遇就足以让人流连忘返——官场就是这样,往往越往上走,就要小心,权利看似越大,实际上能用的就越小。正所谓,县官不如现管。
凌鼎亿嘴角浮现出一丝苦笑,“可惜啊,走了半年,最后还得回到京华市。”
李逸风一惊,手中的定位针也停在了半空中,“你被调回来了?”这不啻于一个爆炸性的消息,下派半年就调回,这种节奏快的让人羡慕。“调回哪里了?”
凌鼎亿继续往前走,轻描淡写的说道:“就这里。”
“这里?!”李逸风半开玩笑的问道:“南山庄园?”尽管是用玩笑的语气,但连他自己都能听得出心中的惊讶,他知道凌鼎亿的“这里”意味着什么,只不过消息来的太过于突然,让他有些难以适应。
“京华市。”凌鼎亿平静的声音几乎淹没在风雪之中。“下个周,我就要被调回京华市,担任市委常委。”
“恭喜!”李逸风努力掩饰住心中的惊骇与不安。从偏远山区的市委秘书,直接擢升到首都直辖市的常务委员,这种晋升恐怕也只有凌家这种大家族能做的到。让李逸风隐隐不安的是,凌鼎亿还没正式调任,就先来他的南山庄园,绝不是来享乐那么简单。
“要离开生活半年的山区了,心里颇有些舍不得。”凌鼎亿一边走一边说道;“临调走前,我想帮山区的孩子筹备一些捐款。”
李逸风的肩膀忍不住放松了下来。“原来是这样,这好办,我明天就让助理送张支票。”知道了目的,李逸风就放下心来。
凌鼎亿突然停住了脚步,转脸望着李逸风,“我不是来跟你要钱的。”
李逸风颇为困惑,“你不是说来凑捐款的吗?”
“我要的是参加这场派对人的名单,”凌鼎亿笑着说:“老百姓的血养活了他们,而他们却不知反哺。我会按照贵宾名单一个个的找他们要捐款的。”
李逸风毫不掩饰的吸了口气。凌鼎亿这样做,无异于跟京华市的整个官商阶层为敌,以他沉稳的性格和家族背景,其实根本没必要这样做的——
他刚要开口说点什么的时候,罗邺和林宛瑜已经跟了上来。
罗邺脸上挂着利如刀锋般的笑容,“小风啊,风雪太大,你可要带好路哟。”
第八十九章发配
李逸风把闪灯定位针插在树干上,同时对罗邺等人笑了笑。“其实不需要我带路,鼎亿兄的经验一点都不比我差。”
刚才他故意落下半个身位,发现凌鼎亿在选择山路上如履平地。
凌鼎亿也笑了笑,“在山区生活惯了,所以崎岖一些的山路我还是可以走的,但罗兄说的没错,这是逸风兄的地盘,大方向还得逸风兄来引领。”
李逸风环顾了一下四周,看了看气喘吁吁的王新麦和林宛瑜,“那我们就休息十分钟吧,不然还没见到猎物就把体力全用光了。”
王新麦叹了口气,痛苦的呻吟了一声,就地坐到一块冰凉透骨的大石头上,他龇牙咧嘴的叫了一声,却没有起身。相比疲劳,这点寒冷不算什么。
林宛瑜也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为了行走,她消耗了许多热量,如果今天吃不到东西的话,那确实将是一件很难受的事情。
曹成站在王新麦的身边,不忍看到王新麦痛苦的样子,趁队伍歇息的时候,伸手折断了一根手腕粗的树枝,给王新麦做了一个简易的拐杖。
王新麦皱了皱眉头。“女人才需要这玩意呢!”
林宛瑜虚弱的笑了笑,“如果我的保镖能这样对我,我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接受的。”
罗邺耸了耸肩,什么事情都没有做。
曹成小声的朝林宛瑜询问道:“林小姐,需要我为你也做一支吗?”
林宛瑜急忙报以感激的微笑,“不,不用,谢谢你,我只是…说着玩玩而已。”罗邺是不会像曹成关心王新麦那样关心她的,至少不会表现的那样关心。
曹成点了点头,“如果有什么需要的,请直接吩咐。”
说着,曹成将制作好的拐杖塞进王新麦手里。
王新麦起初有些反抗,但曹成的态度很坚决,几次下来,王新麦脸上已经露出的祈求的神色,拿着拐杖走路实在是太没面子了。
曹成可不管那些,他只想让王新麦走路更省力一些,更舒服一些。所以,他的态度前所未有的坚决,只是碍于保镖的身份没办法直接“命令”王新麦而已。
最后,王新麦无奈的叹了口气,终于接受了拐杖。
李逸风检查了一下定位设备,确定一切正常后,将话题重新引回到凌鼎亿身上。“宛瑜表妹,你知道鼎亿兄是来消灭你们的嘛?”
林宛瑜知道这是玩笑话,于是笑着回应说:“凌先生温和儒雅,肯定不会消灭我的。”
凌鼎亿冲林宛瑜露出了微笑,解释说:“逸风兄可把我说成坏人了,其实我只是来寻求给山区孩子的捐款的。”
林宛瑜抿了一下嘴唇,“请恕我冒昧,现在捐款的人少,不是因为善心不够,而是欺诈太多,一层层盘剥,养肥了管理者,而真正到需要救助人手里的并不多。大家都不想当傻子,所以都不捐款了。”
凌鼎亿点了点头,“林小姐说的没错。我不会参加各种慈善会,而是直接将善款买成必需品,发放给山区孩子,全程账目录像为证。”
林宛瑜眨了眨眼,“如果能保证透明化,我自己私人很愿意捐出一点心意来。”
罗邺哈哈一笑,不无调侃的说:“你连五百万都堵着表哥的门要债,还肯主动掏钱给陌生人?”
林宛瑜正色说道:“不该花的钱花掉就是傻子,该花的钱不舍得话就是吝啬。我不做傻子,也不做吝啬鬼,我只是商人而已。”
“说的好。”凌鼎亿重重的点了点头,“林小姐,我先替山区的孩子感谢你的善心,但恐怕你的捐款我不能接受。”
“这是为什么?”林宛瑜困惑的问道。
凌鼎亿笑了笑,“实话实说,捐款不是真正的目的,再多的钱也救不了穷人的意识,我能让他们生活水平提高一点点,但摆脱贫困还得靠他们自己。我真正的目的是来看看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员和富翁是如何寻欢作乐的,然后我会根据他们狂妄的程度,跟他们索要捐款。说白了吧,这是一场敲诈,政治敲诈。”
李逸风一脸苦笑的说:“鼎亿兄,你这样一搞,恐怕以后没人敢来我的派对了。”这句话意思的并不是在说“派对”,而是在提醒凌鼎亿不要一上来就跟京华市的官商阶层作对。
凌鼎亿恢复了挑剔性的目光,“社会变革就是这样,如果不自上而下,就得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只是少数当政者的灾难,但自下而上将是所有人的灾难。”
李逸风笑了笑,没在回应凌鼎亿的话。看得出来,这半年的基层锻炼使这位官公子改变了很多,但远离权利斗争的中心,却让他变得有些过于理想化了。凌鼎亿不知道,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改变这个社会,就像一个细胞无法改变人生一样。
罗邺斜望着凌鼎亿,直截了当的说:“这么说,你打算跟那群贪官们同归于尽了?”
凌鼎亿愣了一下,随即回答说:“他们还不敢拿我怎么样。”
“是啊,”罗邺百无赖聊的打了个哈欠,“他们也认为你不敢拿他们怎么样。你敲诈了他们的钱,他们会更变本加厉的敲诈下面人的钱。你只是站在了食物链的顶端,法律对你来说只是摆设而已,你跟他们没什么两样。”
此话一出,在场的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连一直冲曹成叫嚷脚疼的王新麦都不敢发出声音了。
凌鼎亿一动不动的望着罗邺,就像是猎人望着自己的猎物——或者是猎物望着要狩猎它的猎人。两人就这样对视着。
沉默持续了好几次心跳的时间。
对于整个凌氏家族来说,凌鼎亿就是个异类。他的所有亲戚都有官权在身,甚至是曾经给他们家“老头子”开车的司机,如今都已经是家乡市委的一把手了。他从小生活在这种官气十足的家庭中,一举一动都必须严格符合身份,开始时,这样的家庭还让他倍感自豪,可随着世界观的慢慢形成,他渐渐感觉窒息。
所以,当其他子弟都纷纷接手官爵时,他依然保持着我行我素的个性,跟其他三位京华公子混迹在一起,虽然他待人的态度冰冷生硬,但那是他最洒脱最值得思念的一段成长过程。
后来,家里的长辈痛斥他不务正业,尤其是老头子——凌鼎亿的爷爷凌远峰,不允许他继续跟“公子们”瞎混,要他老老实实的服从安排,进入政府工作。为此凌鼎亿激烈的反抗,老头子一怒之下,将他下派到最苦的偏远山区,给最愚蠢的地方官当呼来唤去的小秘书。说是锻炼,其实只有凌鼎亿自己心里明白,这是“发配”。
他赌着气咬着牙,什么都没带就离开了家。半年之内,也没有跟家里任何人取得联系,亲戚、朋友一概统统不理,一心想要凭借自己的实力扎根在大山沟里,用成果证明给老头子看。他的一位表哥已经是该省的高官,曾不止一次的去山区找他,可山路险恶,去了好几次都见不到他的人影,最后也只能放弃。
就这样过了半年,凌鼎亿觉得自己更成熟也更健壮了。也就在这时,他接到家里的短信:老头子病倒了。
老头子病的很急很奇怪,几乎是毫无征兆。据照顾老头子饮食起居的女佣说,当天晚上老头子还精神不错,甚至还跟佣人们开了几个小玩笑,后来接到一个电话,只几秒钟,就晕倒了过去。女佣没办法揣测电话是谁打来的,内容又是什么,只记得第二天早上各媒体的头条新闻就是关于鼎新总裁夫妇飞机失事的消息。
得知老头子住院的消息后,整个家族全都放下手中的事情,纷纷围聚在老头子的病榻前嘘寒问暖,只有两位亲属没有到场,其中一位是老头子的二儿媳妇,没人敢在老头子面前埋怨她不来,老头子不准他的二儿媳妇受凌家半点委屈——不为别的,就因为这位儿媳妇姓唐名琬;而另一位没有到的亲属,就是凌家的长子长孙,凌鼎亿。
血总是浓于水的。即使凌鼎亿再恨自己的家庭,也割舍不了血脉亲情。他是老头子最疼爱的人,尽管这种疼爱让他感到喘不上气来。他没有忘记,自己的名字都是老头子起的,寓意是希望他将来有一天能成为国家之鼎,受亿万人拥戴。在深深的亲情面前,凌鼎亿放弃了执拗,到省城找到了表哥,坐上了回京华市的飞机。
他答应老头子,留在京华市,但却要老头子允许他为山区最后做一件事。
这也正是他在没打招呼的情况下,只身来到南山庄园的来龙去脉。
他的思想虽然慢慢成熟,但仍对自己的政治抱负充满幻想。他不想要通过升官发财,因为他们家已经站在权力的巅峰了,他只想好好为国家做点事情,以一己之力改变社会现状……
可罗邺的一句话就让他坠入了无底深渊。回头看看,罗邺说的很对,靠敲诈贪官来改变社会,这个行为本身就跟贪官们没什么两样。在这样的官场里,他又能坚持一尘不染多久呢?
“依罗兄的意思呢?”凌鼎亿扶了扶眼镜,一脸诚挚的望着罗邺。
“给我做小弟吧,”罗邺直截了当的说:“我的下区缺一个能威慑住狗官的人。”
第九十章守猪待兔
让凌鼎亿做小弟?!
李逸风差点没咬住自己的舌头。他在想,罗邺究竟知不知道凌鼎亿的身份地位。他看凌鼎亿表情古怪,急忙说道:“鼎亿兄,罗兄这个人是最爱开玩笑的,你可千万别往心里去。”
林宛瑜也捏着一手心的细汗,“是啊,是啊,凌先生,罗邺他总是这样的。”
凌鼎亿扶了下眼镜,似乎有些忧心的问道:“是这样吗?罗兄,你只是在开玩笑?”
罗邺大大咧咧的摇了摇手指,“我可没开玩笑,我的两个小弟,黄狗和螃蟹,就在下区收保护费,以我现在的实力,只能收点做小买卖生意人的钱,如果有了你,我就可以收那些当官的贪污税了。”
凌鼎亿抿起了嘴唇。作为政府官员,他“敲诈”官员显然不合适,但如果换做是由罗邺这样的人来执行,那倒是个好办法,更何况在停车场时,他就已经领略了罗邺的手段。但跟黑。道搅在一起,毕竟不是什么上上之策。他沉吟了片刻,回答说:“罗兄,不如你来当官吧,我保证给你安排的职位跟我相当——”
“做人民公。仆?”罗邺哈哈大笑起来,“不,我要当人民的父母,可不要当仆人。”
凌鼎亿的脸上变得有些难看,“罗兄,这话说的有点过了吧?”
“一点都不过。”罗邺理所当然的说道:“自古以来,仆人大都是些欺上瞒下的小人,他们偷主人的钱,偷主人的地,偷主人的小老婆,他们表面毕恭毕敬,转身就往主人的菜里吐痰,我要当就当父母,因为天底下没有父母不爱自己的子女。”
凌鼎亿楞在原地。跟官场权利接触了整整二十五年,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言论,他本以为自己已经成熟,但这一刻却有种彻底顿悟的感觉。“罗兄,既然你不是在开玩笑,那我就必须认真严肃的思考一下,等狩猎结束后,我会给你答案的。”
“好极了。”罗邺拍了拍身上的雪,“小风,休息的差不多了,我们继续前进吧。”
李逸风茫然的点了点头,天底下恐怕也只有罗邺这样的人敢对凌鼎亿说出“收做小弟”的话,更让他震惊的是,凌鼎亿没有一笑了之,而是表示会慎重考虑。
李逸风呼出了一口严霜,领着队伍继续往山林深处挺进。
王新麦恢复了一些力气,身上的负重物也全都挂到了曹成的肩膀上。他拄着树枝拐杖,紧紧的跟在罗邺的身旁,“罗兄,你们还需要小弟吗?你看我行不行?我可是最喜欢爱古惑仔一类的片子——”
罗邺连看都没看他,直接回答说:“你还不够格。”
王新麦脸上浮现出气恼和失望的神色,“难道非得是鼎亿兄这样的人吗?”
“那倒未必,”罗邺说:“曹成就可以。”
王新麦白了一眼面露笑意的曹成,“那让曹成加入你们,顺便带上我呢?”
“不要你。”
“只是稍带上我也不行吗?我食宿自理的……”
“不要。”
王新麦哀怨的叹了口气,不再说话。
又走了十几分钟,山林渐渐退去,山坡和岩石慢慢多了起来,好在雪势已经缓和下来,雪花变成今天早上刚刚开始时的样子。
李逸风停了下来,将手中的定位针插在岩石缝隙中。然后从背后取出弩箭。
“这里有猎物?”林宛瑜好奇问道。她只看到黑洞洞的一片,什么东西都看不到。
“戴上这个再看。”李逸风从背包里拿出几副夜视眼镜,每人分一副。
林宛瑜带上眼镜,黑黑的前方已经显出绿色的轮廓。
罗邺没有带,他眼中的隐形眼镜早就开启了夜视模式,他眼前就跟白天一样清晰,带上夜视眼镜反而是种累赘。
李逸风指着前方的一处洞穴说:“那里是兔子洞,我们要找到其他几处出口,守住它,然后把兔子们吵醒,再然后——”他扬了扬手中的重型机弩。
“曹成去吧。”王新麦靠着一块石头坐了下来。
曹成点了点头,抓起反曲弓和箭袋就冲进了风雪之中。凌鼎亿和李逸风也行动了起来,李逸风有经验,凌鼎亿也熟悉山区,两人通力合作,很快就找到了另一处洞穴。
林宛瑜也想去找兔子洞,刚往前走了几步,就被罗邺伸手拦住了。
“你想去哪?”罗邺懒洋洋的问道。
“去找兔子洞啊。”林宛瑜理所当然的说:“人家都去找了,我总不能闲着吧,我可还想凭借自己的力量抓住猎物呢。”
“空手抓兔子?”罗邺嘴角洋溢着讽刺的笑意,“抓了之后呢?你打算怎么吃?活烤?还是先摔死它再烤?”
林宛瑜咬了咬嘴唇,“我会把它放掉。”
“那你何必抓它呢?”
“我只是想证明,没有你,我一样可以抓住猎物。”
罗邺哈哈大笑起来。“你可真笨。”
“哼,”林宛瑜一边往远处走,一边赌气的说道:“我会证明给你看的。”
罗邺站在原地不动,指着李逸风最早发现的那个洞口说道:“说你笨你还不高兴,眼前不就有一个兔子洞吗?”
林宛瑜停住了脚步,几秒钟后,气鼓鼓的走了回来。“你干嘛不早说!”
“承认你自己笨了吗?”
“我一定会抓住猎物给你看的!”
“我都有点迫不及待要大吃一惊了。”
曹成方向传来一声回应,他找到了第三个洞口。
李逸风将洞口挖开了一些,然后从背包里找出一枚熏烟弹,拉掉保险栓,顺着洞口,直接扔了进去。
熏烟弹发出沉闷的哧声,释放出浓浓的烟雾。
还没得烟雾从其他洞口飘散出来,洞里就传来一阵疯狂奔跑的声音。
“听声音有好几只!”李逸风准备好了弩射,“朝你们去了,宛瑜表妹,别让他们跑了!”
林宛瑜放低了重心,向前张开了双手。
罗邺忍俊不禁,掏出一叠纸巾放在她的手里。
“你要干嘛?”林宛瑜疑惑的问道。
“你要干嘛?”罗邺反问道。
林宛瑜恼怒的回答说:“这还不明显吗?我在抓兔子——”
“哦,”罗邺表现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我以为你要拉屎呢。”
“你才要——啊!”林宛瑜话刚说到一半,几只狂奔的兔子就从洞穴里冲了出来,把林宛瑜吓了一大跳,双臂紧紧的缩在胸前,完全忘记了抓兔子这回事。
前面几只兔子顺利的从林宛瑜的脚边逃走,跟在后面的一只小兔子显然吸入了过多的浓烟,分辨不清方向,一头撞到林宛瑜的脚踝上。
林宛瑜惊吓的坐到在雪地上,脚踝又疼又肿,而那只小兔子晕头转向,没跳两步就晕倒了过去。
“这也行?”罗邺惊讶的合不拢嘴巴。
林宛瑜一把揪住兔子耳朵,“哈哈哈,我抓到了,抓到了!怎么样,我就说没有你我也能抓到猎物吧!”
罗邺心悦诚服的点了点头。“古人说守猪待兔,果然不假啊。”
“我又不是树。”
“嗯,是猪。”
另一边,看到兔子们逃跑的李逸风等人纷纷举起了手中的武器。
曹成最先射出钛金箭,锐利的箭头撕开了风雪,却被狡猾的兔子们躲过。他迅速调整误差,准备射出第二箭。
凌鼎亿扣动手中的扳机,单手弩连续击发,但也没能伤害到兔子。
眼看兔子们要通过旷野逃入山林,曹成的第二箭及时射出,擦着最后一只兔子的后腿,直接射入了王新麦避风的岩石上。
“曹成!”王新麦不满的大喊道。
“抱歉,新麦。”曹成其实已经搭上第三箭,但听到王新麦的抱怨后就没再拉弓。
李逸风抓住机会,重型机弩的激光瞄准镜精确的指向那只受伤兔子逃跑的前方。他迅速扣动扳机,钛金利箭脱弦而出,瞬间穿过了那只兔子的颅骨。
野兔甚至来不及挣扎,只是借助钛金箭的惯性,又向前冲了一小段距离,最后彻底的倒在雪地中。
“哈哈!”李逸风和凌鼎亿击了一下掌。“我们有肉吃喽。”
凌鼎亿没有忘记这只兔子是先被曹成擦中的,朝曹成招了招手,“兔子腿上有你的一块肉。”
王新麦有点后悔,如果不是他叫嚷,曹成的第三箭肯定能射中野兔,根本就轮不到李逸风和凌鼎亿。他万分抱歉的说:“对不起,成。”
曹成轻松的笑了笑,“无所谓,才一只兔子而已,等一会儿我们会打到更好的。”
李逸风和凌鼎亿拎着兔子的耳朵朝罗邺他们走来,脸上洋溢着胜利者的喜悦,还没等走近,他就大声的朝罗邺问道:“罗兄,你用刀子抓到兔子了吗?”
罗邺耸了耸肩,“抓兔子还用刀子?我用一头猪就抓到了。”
林宛瑜仍坐在雪地里,听到罗邺的话才反应过来自己又被他调侃了,他故意把守株待兔的“株”替换成了“猪”。
她正打算反驳罗邺,转眼却看到李逸风手里抓着一只晃晃荡荡的野兔尸体,那只野兔的头部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她立刻下意识的护住了胸前的小兔子。
李逸风也看到了林宛瑜的小兔子,他惊讶的眨了眨眼,“你们也捉到了一只?厉害啊,这是怎么抓到的?”
“故事很曲折,但总结起来就一句话,”罗邺总结性的说道:“笨人遇到了笨兔子。”
凌鼎亿探过头来问道:“它死了吗?”
“没有。”林宛瑜小心翼翼的抱着兔子,“应该只是撞晕了。”
“肯定是撞成脑震荡了,”罗邺搓了搓手,“我还从来没吃过脑震荡的兔子,鱼碗,我们就地生火吧!”
“走开!”林宛瑜吼道:“谁也不许碰我的小兔子,等它醒了后我就放走它。”
小兔子被林宛瑜的一声怒吼吓醒了过来,用力咬在林宛瑜的靠近胸部的衣服位置上,林宛瑜尖叫一声,急忙松手,小兔子以一个跑车般的甩尾,直接冲进了山林之中。
李逸风等人无比惋惜的看着那只笨兔子溜走,然后收拾起东西准备继续往山林里走。
“咬到胸了?”罗邺坏坏的挑了挑眉毛,朝仍跌坐在地上的林宛瑜问道。
“没有!”林宛瑜涨红了脸。只是咬住了衣服,但林宛瑜知道越是跟罗邺解释,就越解释不清楚。
罗邺轻轻一笑,伸出手来。“起来吧。”
“不需要你的帮助。”林宛瑜扶着雪地站了起来,踏着积雪跟上了李逸风他们。
脚踝很疼——但她强忍着不让罗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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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仍在老家被亲戚各种蹂躏中,要过完正月十五才能安心回归。最迟不会超过正月十六恢复双更,抱歉让各位久等了。另外感谢ㄗ痕痕ooo、我是李逸风、阳光书画坊三位书友的打赏。
第九十一章地狱无门
狩猎队继续前行。
风雪在减弱,气氛稍稍有些微妙。
李逸风和凌鼎亿自然是兴高采烈,虽然两人表现的都很含蓄,但从他们眼睛里闪动的光亮不难看出对捕获猎物的喜悦。
王新麦则有些垂头丧气,一改喋喋不休之态,拄着拐杖跟在曹成身后。要不是他的叫嚷,曹成的第三箭肯定就能拿下那只野兔。
曹成一脸安然,丝毫不为这次未打中猎物而遗憾,对于他来说,能不能打到猎物,有没有面子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跟王新麦在一起,哪怕是一起挨饿,他也觉得快乐。
林宛瑜稍稍落后于整个队伍。她的脚踝被笨兔子撞了一下,关节处已经浮肿了起来,虽然没有疼到无法走路,但也确实影响到了她本来就不怎么快的速度。
罗邺不声不响的走在所有人的身后。作为职业杀手,他可不喜欢背后有人的感觉。但自从走出第一片山林,进入山石区之后,他总是有种被人凝视的奇怪感觉。
这种感觉完全出于本能反应。如果没有对危险事物预知的本能反应,杀手的人生就会凄惨而短暂。罗邺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周围的事物,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导致危险发生的因素。
又走了十几分钟,李逸风停了下来。
王新麦没来得及反应,一头撞到曹成的背上,“怎么突然停了?”
李逸风压低了身体,将食指放在嘴边,做了个“嘘”的手势。“猎物。”他声音跟呼号的风声混杂在一起,轻的让人几乎听不清楚。
凌鼎亿也跟着放低了身体,顺着李逸风指向的方向望去。岩石后的雪堆里,几只野生放养的山羊正半眯着眼睛躲避风雪。
虽然天已经很阴沉了,但正式的时间还不到晚上六点,这本应是山羊们吃草的好时间,现在它们只能蜷缩在一起,贮备御寒必要的体能。
在李逸风的带领下,一群人慢慢的朝山羊群靠近,最后停到距离山羊们不足一百米远的一块大岩石之后。
野山羊是种很警觉的动物,对气味和声音格外敏感,如果是平时,一百米肯定会被它们发现,但今天是风雪天气,光线已经暗如深夜,它们并没有发现处在下风区的李逸风等人。
李逸风尽量放轻脚步,不让脚下的积雪发出吱嘎吱嘎的声音。
他对凌鼎亿做了个交叉的手势,又对曹成做了个后绕包抄的手势——
“什么意思?”王新麦一脸困惑的问道。
李逸风捂住他的嘴,“小声点!你还想像上次一样让猎物溜走吗?”
王新麦吐了吐舌头,小声的说道:“抱歉。”
一旁的林宛瑜忍不住低声问道:“这些真的是野生山羊吗?”
李逸风一边用油布擦拭重型机弩,一边笑着回答说:“是真的野生山羊,不过是从别的地方抓过来放养的。不光山羊,这里的兔子、鹿,甚至野猪等等,都是从外面买来的野生动物。当然也引进了一些天敌动物,比如狼,鬣狗,但引进的比较少,为的就是保证人工狩猎不至于破坏南山的生态平衡。”他将重型机弩擦拭好,在林宛瑜面前扬了扬。
林宛瑜追问道:“那雪狐呢?雪狐也是从外面买来的野生动物吗?”
李逸风垂下目光,似乎是在找箭矢,片刻后他找到了箭矢,装进了重型机弩中,这才抬眼看着林宛瑜说:“不,雪狐是自己跑来的。”
林宛瑜还要开口,李逸风却没在给她发问的机会,而是转头朝其他人问道:“你们准备好吃羊肉了吗?”
凌鼎亿扬了扬手中的单手轻弩,胸有成竹的点了点头。
曹成也将钛金箭矢搭在反曲弓弓弦上,目光镇定而安静。
“罗兄,你是不是也该亮出你的刀子了?”李逸风调侃的问道。
罗邺的注意力根本就没放在山羊上,他望着远处的黑暗,喃喃的轻语道:“还不到时候。”
李逸风无声的笑了笑,不再跟罗邺说话,而是弓起身子,慢慢的移动刚才用手势约定好的位置。
等凌鼎亿和曹成各就各位后,他打开重型机弩上的激光瞄准镜,大喝一声:“射!”说着,迅速扣动机弩的扳机,钛金利箭脱弦而出,瞄着山羊群中最肥壮的那只射去。
与此同时,凌鼎亿和曹成也纷纷出手。三支钛金箭几乎同时射向羊群。
风雪稍稍影响了箭矢的准头,李逸风射向头羊的箭被突然的一阵狂风吹乱了方向,没有命中头羊的头颅,擦着羊背偏出,射入岩石里,发出一声锐利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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