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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入岩石里,发出一声锐利的金属撞击声。
凌鼎亿和曹成射出的箭也好不到哪去。凌鼎亿的手弩虽然速度快,但箭矢过短过轻,要是在平时,一百米的距离不算什么,但现在的天气极端恶劣,他连发了十几根,没有一根能正常命中羊群。
曹成也射偏了第一箭,但他迅速搭弓,计算出风力影响的偏差,准备射出第二箭。
被箭矢擦中的头羊咩叫一声,猛的跳了起来,蹬着岩石的石壁,跳出了李逸风的视野。听到声音,羊群们也惊慌起来,有几只敏捷的山羊跟着头羊窜上高高的岩石,迅速消失在雪夜之中。剩下几只年老体弱的没办法跳那么高,只能慌不择路的逃向四面八方。
李逸风懊恼的叫了一声,急忙装上第二支箭矢。如果他的第一箭不是瞄准强壮的头羊,说不定已经将射伤了其他的羊了。弩箭的缺点就是这样,一次未命中后就几乎没有机会了。
凌鼎亿的排弩全部射光,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羊群逃走。
曹成不失时机的拉开弓弦,将钛金箭头指向羊群逃跑的方向。他身旁的王新麦屏住呼吸,看上去比曹成还要紧张。
钛金箭带着摧枯拉朽的势头,直接射入了山羊的右眼。那只可怜的山羊摇晃了几下,然后软软的跪倒在地。而其他山羊则踩踏着它的尸体,飞奔而去。
林宛瑜低呼了一声,不忍去看那残酷的场面。她扭过头去的时候,发现罗邺的眉头非常罕见的皱在了一起。
罗邺的目光并不在山羊上,而是望向空洞的远处。
“好像他们都打到猎物了。”林宛瑜朝罗邺叹了口气,“再这样下去,我们就真的要饿肚子了。”
罗邺似乎没有听到林宛瑜的抱怨。
这时,李逸风和凌鼎亿并肩走了回来,两人脸上的笑容多多少少有些失落。
李逸风看了看远处手舞足蹈的王新麦,无奈的笑了笑,“这下可够麦子得意一阵子了。”
凌鼎亿叹了口气,“抱歉,逸风兄,我什么忙都没帮上。”
“没关系,咱们还有只兔子,”李逸风用胳膊肘捅了捅身边的林宛瑜,“宛瑜表妹和罗兄今晚可要挨饿喽。”
“我抓到过兔子,只是最近正好在减肥。”林宛瑜不服气的说道。
罗邺依旧没有说话,被敌人凝视的感觉越来越重,仿佛他们就是那群山羊,而看不见的猎人正端着武器,瞄准了他们。
“我们得离开这里。”罗邺打断了李逸风和林宛瑜的之间对话。
“离开?”凌鼎亿推了推眼镜,“罗兄,你不是在开玩笑吧?我才刚刚提起了兴致啊。”
罗邺斩钉截铁的说道:“离开。”
林宛瑜正要说话,突然看到眼前有一个奇怪的红色光点一闪而过。
罗邺立刻意识到那是激光瞄准镜的射线——黑暗中,有一个潜伏跟踪的高手正准备大开杀戒!
他毫无预警的大叫一声,试图分散一下杀手的注意力,同时用力将林宛瑜推倒在地,力量之大,连林宛瑜身旁的李逸风都跟着一起摔倒。
就在众人惊呼的同一时间,一支银亮的钛金箭呼啸而至,直楞楞的插入众人背后的岩石之中。
“找石头躲好!”罗邺大声的吼道:“保护好宛瑜!”
李逸风等人这才如梦初醒,像受惊的羊群一样躲到一块并不高大的岩石后面。李逸风紧紧的抓住林宛瑜的手,危难时刻真情流露,生怕让杀手射中自己的表妹。
林宛瑜虽然受到了惊吓,但她已经不是第一次面对杀手了,情绪还算平稳。另外,她听到罗邺第一次叫她“宛瑜”,而不是“鱼碗”。
李逸风冲着远处大声喊道:“不管你受谁的指使,我都可以给你双倍的佣金!请别伤害我的表妹!”
林宛瑜感激的握着李逸风的手,“谢谢你,逸风表哥。”
“轰!”
隐没在黑暗中的杀手用一支钛金箭作为回答。锐利的箭头射穿了岩石,正好插在李逸风和林宛瑜之间。
李逸风倒吸了一口冷气,“这、这竟然是南山庄园的箭……”
凌鼎亿快速的为单手弩装好弩箭,“这块石头太小,我掩护你们,你们跑到那块大岩石后面去!”
李逸风点了点头,刚要起身,却听到罗邺高喊:“别乱动!对方是经过特殊训练的!”
李逸风赶紧放低了身体。
罗邺低声的说道:“马彼得,根据箭矢的方向,帮我分析一下杀手的准确位置……”说话时,猎刀已经悄然出现在他的手上。
他正苦于找不到想要夺取绝密资料的幕后黑手,这下子倒简单了——
天堂有路,地狱无门,来吧!
第九十二章追击
杀手的第二箭射出后,就迟迟没有射第三箭,就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林宛瑜担心罗邺的安危,有好几次想要抬头看看四周,却都被李逸风压了下来。
“宛瑜表妹,你干什么!不要命了吗?”李逸风责备的说道。
林宛瑜低低的说:“罗邺、罗邺还在空地上……”
“别担心,”李逸风劝慰说:“罗兄必定自有分寸。我们不乱动,就是帮他最大的忙。”
林宛瑜点了点头,心却揪在了一起。
罗邺的视网虹膜上出现了马彼得的消息:“罗哥,红色区域是杀手可能的活动范围,白点是杀手上两次射箭的准确位置。”罗邺看到眼前的景物分清晰的用不同颜色标记而出。
第一箭的位置和第二箭的位置仅仅相隔几十米远,这样看来,杀手之所以迟迟没有射出第三箭,是已经觉察到罗邺正在试图搜索他的位置,所以故意改变。
罗邺静下心来,仔细观察被马彼得标注的红色区域。
耳边全是风雪的咆哮,罗邺尽量让呼吸跟身边的事物融为一体,用心去聆听对手的声音。
在岩石后,凌鼎亿紧紧的握着单手弩,手心里全是汗水,紧张的几乎有些握不稳弩枪的手柄。他不是胆小之人,也见过很多大场面,但还是头一次面对被猎杀的场面——尽管被猎杀的目标不是他。
李逸风拉着林宛瑜,放低了身体,尽量不发出声音。
银亮的钛金箭头就插在他们面前,箭头上刻着细小的“南山”两字,刺的李逸风双眼生疼。这明明就是从他的武器室里偷出来的,而且这种粗度的钛金箭,只可能被用到一种武器上——暴雪弩炮。
他实在想不明白,一个职业杀手为什么不拿自己的枪,反而要从他的武器室里偷用。难道是为了将林宛瑜的受袭嫁祸给南山庄园吗?可这说不通啊,他就跟在林宛瑜身边,这种嫁祸完全不成立。
如果不是嫁祸,杀手又为什么非要用南山庄园的武器呢?
原本留在远处处理山羊尸体的曹成,一听到危险的警报,第一时间抓起身边的王新麦,将他安顿在一块巨型岩石之后。“新麦,等在这里,不许出去。”他的声音很低,但充满了威严。
“那你呢?”王新麦一把抓住他的衣服。
“我要去帮罗邺他们。”
“我跟你一起去!”
“不行!”曹成瞪圆了眼睛,以一种超乎正常身份的命令口吻说道:“留在这里,别给我添乱!”
王新麦楞了一下,脸上随即浮现出浓浓的笑意,“成,你发怒的表情真让人心醉。”他拉过曹成的脖颈,在他的嘴唇上轻轻一吻。“去吧,我就在这等你。”
曹成爱怜的摸了摸王新麦的脸颊,拎起反曲弓和两个箭袋。“等我。”说完,转身跳出岩石,朝罗邺的方向走去。
“罗先生,这里太空旷了,你必须找个隐蔽地点。”曹成提醒道。
罗邺指着前方的黑暗,“那里!”
曹成稍微一愣,随即明白了罗邺的意思,挽弓搭箭,顺着罗邺手指的方向射了一箭。
紧接着,一道激光闪过,准星瞄在罗邺的眉心之处。那个杀手自知已经暴露了位置,抢先杀掉罗邺就是此刻最好的选择。
曹成屏住了呼吸,几乎来不及反应招呼罗邺闪避,就听到钛金箭破空而出的声音。
但罗邺手中的猎刀出手更早,早到曹成根本就没有发现,他只看到罗邺轻轻的放下了手臂的动作。
沉重的飞刀力道很大,丝毫没有受风雪的影响,笔直的撞向迎面飞来的钛金箭。黑暗中闪过一团激烈的火花,钛金箭伴随着金属交鸣声偏离的预定方向,斜斜的插入到乱石之中,而猎刀的势头仍然不减,一路向前,削断了暴雪炮弩的右侧弓弦,擦着杀手的肩膀飞出。
远处的杀手惊奇的“咦”了一声,曹成的第二支钛金箭又追风而至。杀手矮身避开,眼看刺杀无望,纵身跳入黑暗之中,紧接着,黑暗中传来了摩托雪橇引擎发动的声音。
罗邺快速跑到林宛瑜面前,仔细的盯着她的脸,“你没事吧。”
林宛瑜摇了摇头,她想说没事,可是心里却有一个撒娇的声音呼之欲出。当一个不愿意表达的男人显露他的真情时,只有傻女人才不会趁机撒娇。她咬了咬嘴唇,眉毛蹙在一起,做出一副娇弱痛苦的模样,“脚崴了。”
这倒也不算是欺骗。她的脚踝从被野兔撞了之后就一直不舒服,这次被罗邺用力推倒,脚踝彻底的肿了起来,别说正常行走,就连站起来都很费劲。
罗邺快速的点了点头,“没事就好。记住我之前跟你说的话,在这里等我。”没等林宛瑜开口,他又匆匆转头对曹成说道:“照顾好她,我去追那个杀手。”
“罗邺!”林宛瑜急忙大叫说:“别去,别——”
李逸风也出面阻拦说:“罗兄,杀手是从后山坡靠滑下山的,你不可能追的上摩托雪橇的——”
罗邺没有回应他们,而是快速起身奔入了山林之中。现在每一秒对他来说都不能浪费,好不容易找到了新的线索,他可不想就这样白白失去。
一脱离众人的视野,罗邺就召唤马彼得,“调用最近的军事卫星搜索一下杀手的准确位置,给我设计一条能追上他的最佳线路!”
眼前迅速出现马彼得的回复:“给我十秒钟。”
十秒之后,一条清晰的指示路线就出现在罗邺的眼前。
马彼得打字说道:“这是最佳路线,如果你保持现状的跑速,大约会在三分十五秒时半路截住他!”
要想保持全速跑动一分钟都很困难,马彼得这个混蛋居然要他保持三分十五秒?!“非常好!”罗邺咬了咬牙。
罗邺沿着眼前的标记全速冲刺,三分钟后,路标消失,罗邺刚要发问,脚下一个踏空,没等反应过来,整个人就从十几米高的山坡上向下坠去。
“你麻痹的马彼得!”罗邺一边下坠一边破口大骂道:“这是什么最佳线路?!”
没等他落下,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摩托引擎的声音,紧接着一个骑着摩托雪橇、戴着黑色安全头盔的人影就出现在罗邺的视野当中。
罗邺调整姿势,趁着落下的势头,一脚将杀手从摩托雪橇上踹了下来。
摩托雪橇没有人把持,快速的冲向前方的岩石,“轰”的一声爆炸了。摩托雪橇的残骸熊熊燃烧起来,发出难闻的刺鼻气味,火光照亮了整片区域。
杀手在雪地上接连滚了好几圈,才在碎石的阻挡下停了下来。
罗邺也受了点擦伤,毕竟从十几米高的地方跌落下来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他站起来时,眼前出现了马彼得的话:“罗哥,不用客气。”
罗邺站起身来,“放心,回头我会好好感谢你的。”
杀手摇晃的站了起来,似乎对罗邺的话有些困惑不解。
“女人?”罗邺盯着杀手饱满的胸部和相对瘦小的肩膀。
杀手没有回应,而是直接抬手一拳打向罗邺的面门。她的速度很快,攻势也很猛,一出手就看出是经过特殊训练的人,攻击力甚至不亚于中情局特训出身的维多利亚。
跟以往的战斗不同,罗邺这次使出了全力。在街头跟治安队员打架、在鼎新跟保护伞公司的保镖切磋,只是为了证明给别人看,不需要出尽全力,而跟杀手搏命,他就不需要隐藏实力。
他黏住杀手的攻来的拳头,一瞬间反向掰住她的手腕,右腿同时踢向对方的膝盖。
女杀手慌乱的放低身子,用小腿挡住了罗邺的下盘攻击,同时旋身脱离罗邺对她手腕的掣制。可没等她转过身来,罗邺的猎刀就直接刺向了她的后心。
女杀手惊叫一声,狼狈的伏倒在地,就势连滚,好不容易才脱离了罗邺的攻击范围。
她胸口一起一伏,显然刚才的连招让她受到了不小的惊吓。手腕和手指隐隐作痛,就像被拗断了一样。“杀手?”她问道。
保镖是不可能用出这样凌厉的杀招,只有杀手才每招必取人命。罗邺每一招几乎都有附加攻击,任何疏忽都会导致丧命。
罗邺盯着女杀手的安全头盔,冷笑着说道:“从你刚才颇为职业的滚姿来看,你应该不是杀手吧?特种部队?西南猎鹰?”
最后一个词似乎激怒了女杀手,她大吼一声,使出全力进行攻击。
罗邺先是不慌不忙的抽身后退,手中的猎刀却如妖孽般隐秘的向前推进,女杀手大吃一惊,等发现时已经有些回天乏术了,猎刀贴着她的腹股沟,毫不犹豫的刺入了脾脏。这个位置异常脆弱,疼痛程度常人根本无法忍受。
“你有五分钟的时间来说服我放掉你。”罗邺的声音阴冷的像是从地狱深处传来。
女杀手从猎刀的刀口上挣扎而出鲜血如涌泉一样流出,以血流的速度,五分钟内不迅速止血就会休克昏迷,十分钟后就会脑死亡。她蹒跚后退,动作明显变缓,还没来得及转身,罗邺就欺身而至,一拳打碎了她头盔的面罩——
秀发飘扬出来,罗邺的刀瞬间楞在女杀手漂亮的脖颈上,他看到了一张苍白而紧张的脸。
是苑星美。
这意味着刺杀的目标不是林宛瑜,而是——
李逸风。
第九十三章恩怨
战斗似乎像是在几个世纪前就已经开始,但结束却只用了短短的几秒钟。
一拳、一脚、一次诡异的闪避,双方实力高下立判。
刀是从什么时候、什么角度刺入身体,此时此刻已经完全不重要了。罗邺的杀人技巧几乎是天衣无缝,苑星美被刺中简直就像是命中注定的一样。
宿命——中刀的瞬间,苑星美的脑海中突然闪现出这两个字来。
作为一个把鲜血和危险当做家常便饭的人来说,最幸福的事情不是长命百岁,而是能死在高手的刀下。这一刀刺来,竟然让苑星美有种解脱的感觉,就仿佛生活中的一切烦恼和怨恨都被这重重的一刀给斩断了一样。
但这只是猎刀刺入一瞬间的感觉,当猎刀从腹部拉出的时候,刀背上的锯齿豁口和血槽让她忍不住发出一声呻吟。现在,罗邺的猎刀仍架在她的脖颈上,冰冷的触觉让她的思维重新清醒过来。
苑星美胸口起起伏伏,皙白的手指死死的按住脾脏受损之处,尽量遏制血流的速度。她本以为这是一次轻而易举的暗杀行动,没想到李逸风身边竟然隐藏着一个顶级高手,只用了几招,就把她这个苦训了十多年的特种部队队员的寿命缩短到了五分钟。
五分钟。苑星美凄然一笑——真是厉害。
她意识到自己碰到的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杀手,这名杀手知道该用刀刺人体的哪个部位,才能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脾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人体内最柔软的组织之一,也是出血量最大的组织。人体失血百分之五十就会死亡,刺正脾脏,很可能在几秒钟内就因流血过多而导致休克、死亡。在搏斗中,脾脏甚至比动脉血管还要重要。
大部分在街头打架的新手往往没有经验,根本不明白脾脏的重要性,往往是一言不合就挥着刀子乱捅,原本只是想吓唬人,并没有杀人的意思,但偏偏技术不精,失误刺中了对方的脾脏,导致悲剧发生。而老手就会格外注意这种事情,会拿捏轻重,所以街头混战不怕遇到砍掉你手指的敌人,就怕遇到什么都不懂的新手。
罗邺刺中她的脾脏,显然不是什么“街头新手”,而是故意为之,他控制力度和角度的程度已经登峰造极,出神入化,甚至达到了控制生命时间长短的程度。
他哪里是什么杀手,简直就是死神。
一旦脾脏被刺破又没有及时止血治疗,长则几天短则几秒,死亡就会降临,生命就会停止。
五分钟的时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可以让苑星美死掉,也可以让她活命,一切都掌握在面前这位年轻而冷酷的死神手中。
很明显,这五分钟是审讯时间。苑星美想要活命,就必须在两分钟之内拿出让罗邺满意的回答,然后用剩余的三分多种接受治疗,不然的话——
可罗邺并没有张口问话,他只是将沾满鲜血的猎刀紧紧的抵在苑星美的脖颈上。眉宇间透露着隐隐的煞气,以及微微的惊讶。
这个时候,苑星美已经明白罗邺心中的困惑了。她开口说道:“我的目标是李逸风,不是你的林宛瑜。”她虚弱的喘了一口气,脾脏处的鲜血仍控制不住的向外流出。
“解释一下。”罗邺声音安静的让人感觉恐惧。他的刀微微放松了一下,或者并没有真正放松,而是故意让苑星美看到活命的希望。
“私人恩怨。”苑星美身体开始微微颤抖,她感觉自己离休克已经不远了。为了刺杀李逸风,她违抗了上级的命令,擅自脱离的队伍,即使今天能大难不死,将来还要面对“西南猎鹰”特种部队的审判。
作为国家最优秀的特种部队,他们绝对不会轻易的姑息她这种违令行为。
她将一生用作赌注,为的就是杀掉李逸风,直到现在鲜血横流时,她也没有后悔。想到这里,她的眼神开始变得坚定起来。“除非我死,不然李逸风一定会被我亲手杀掉。”
“你一个人?”罗邺问道。
苑星美稍稍一怔,随即意识到罗邺的担忧。“是的,那些卡车工人只是来劫财的,跟我无关。”
罗邺微微的点了点头,手中的猎刀虽然仍架在苑星美的脖颈上,肌肉却明显松懈下来。他根本不想卷入李逸风的恩怨之中。他要找的是暗杀林宛瑜的杀手,继而揪出幕后的黑手,找到绝密资料,完成自己在中情局的任务。至于苑星美要刺杀李逸风的事情与他无关,女人杀男人,无非就是些风花雪月的风流债,虽然从两人的接触来看似乎还另有隐情,但罗邺可没时间关心那些。
苑星美感觉到罗邺整个身体都懈怠了下来,心中先是一惊,她很难想象一个死神级别的杀手会露出这样的破绽。但体内的鲜血正在迅速流失,她来不及想太多,快速的在脑海中演练了一遍攻击动作,然后立刻抓住机会,一手架开猎刀,同时用满是鲜血的那只拳头砸向罗邺的脸颊。她的动作快准狠,很难想象是一个身受重伤的女人做出来的动作。
但她的体力也仅仅够维持这一招而已,一招之后,她纵身一跃,直接向着山脚滚去。若是罗邺紧追不舍,她必死无疑。
罗邺眼睁睁的望着苑星美消失在黑暗的雪夜中,龇着牙摸了摸自己的面颊。很疼,但不辛苦。辛苦的是,他必须在明知道可以躲过苑星美攻击的情况下,强忍着不让手中的猎刀撕开苑星美的喉咙——
眼前的虹膜上突然出现马彼得询问的文字:“罗哥,维多利亚问,你为什么要放走那个女人?”
“漂亮呗。”罗邺坏坏一笑。
话音刚落,一行鲜红的文字出现在他的虹膜上,罗邺一猜就是维多利亚亲自上阵,维多利亚问:“不要节外生枝!你的身份不能泄露出去,追上去,杀掉她!”
“真是最毒妇人心啊。”罗邺调侃的摇了摇头,“我刺中了她的要害,就算不去追她,她也坚持不了多久。”
“对方可是西南猎鹰特种兵部队!哪怕只有一秒钟的空隙,她也能支撑的活下来!”维多利亚的字体飞快的出现在罗邺眼前。
罗邺恍然大悟的拍了拍脑袋,“哈,我倒是忘了,你是中情局的人,猎鹰部队就是你们的死对头。哈哈。”
停顿了好一会儿,维多利亚的字体才重新出现在罗邺的眼前。“你是故意的。”
“她突然来了一招猴子偷桃,我也是没有防备啊。”罗邺耸了耸肩,做出一副无辜的表情。
“什么猴子偷桃!”维多利亚气愤快速打出一串字,连续发送了几次都没有成功,抬头看屏幕时,只看到一片电子雪花。“怎么回事?!”她朝马彼得高声质问道。
马彼得迅速的的敲打键盘,“通讯被强行中断了。”
“罗邺摘掉了眼睛?”维多利亚不敢置信的问道。
马彼得擦了擦鼻尖渗出的汗水,使劲的摇了摇头,“不是,这是外部原因,所有的通讯线路同时被人切断了。再牛的黑客,也无法在没有信号的情况下保持通讯。”
“卫星呢?”维多利亚问:“不是有很多卫星吗?气象卫星、科技卫星、军事卫星不是都可以用吗?”
马彼得一脸严肃,像是受到了严重的侮辱,“我当然知道可以通过卫星建立新的通讯通道,但南山附近有强烈的信号干扰源,不破坏掉干扰源,我就无法恢复通讯。”
维多利亚沉吟了一小会儿,“肯定是那群工人干的,他们外面也有帮手。”
马彼得点了点头,“那现在我们怎么办?干等吗?”
维多利亚冷冷一笑,“等待可不是我的风格——虎熊!”
虎熊往前站了一步。“小姐,请吩咐。”
“通知中情局亚太分区,”维多利亚一边朝“巴特雷”重型狙击枪走去,一边继续说道:“让他们给我准备一架直升机。”
“是。”虎熊微微鞠躬,快速的退出了作战训练室。
“维、维多利亚小姐,”马彼得不安的说道:“现在风雪交加,能见度很低,强行飞行会很危险的。”
维多利亚熟练的将巴特雷狙击枪分解开,装到专用的手提箱中,嘴角露出一个轻轻的微笑,“我才是最危险的……”
南山山坡上,罗邺使劲的眨了几下眼睛,始终无法恢复跟作战训练室的通讯。在野外时,马彼得的后勤引导起了很大的作用,现在隐形眼镜除了夜视能力之外,其他的功能全都形同虚设了。
他掏出手机,发现手机的信号也被限制呼叫了。
这时,远处一枚鲜艳的信号弹突然升空,然后缓缓下落,几乎映红了整个南山。紧接着,冰湖篝火营地方向也升起了一枚红色信号弹,遥相呼应。
罗邺眯着眼睛望向夜空,喃喃的说道:“南山庄园,你把富翁和劫匪一起招进来,到底想玩什么把戏?”
第九十四章冰火冷焰
在这一切之前,当罗邺刚刚纵身跃入黑暗,追击“杀手”的时候,李逸风等人正凑在最大的岩石后面,安静的等到着事态的结果。
曹成手不离弓,警觉的注视着周围的一举一动。
凌鼎亿也是一副严肃的态度,但在警戒方面,他显然没有曹成这样从容不迫。
李逸风跟林宛瑜坐在一起,身体微微前倾,似乎是随着准备替表妹挡下致命一箭。
最悠闲的要数王新麦。狩猎中他几乎没出什么力气,被攻击时也早早的躲在了岩石之后,体力非常充沛。他缓缓的伸了个懒腰,环顾四周的雪花,原本就不多的耐心很快就耗尽了。“这讨厌的雪怎么还不停?”
林宛瑜心不在焉的摆弄着手指,她的脚踝疼痛难忍,必须紧咬银牙才能不让大家担心。
烦躁的情绪会传染,听到王新麦的话,就连一向稳重的李逸风和凌鼎亿都忍不住微微皱起了眉头。
“新麦,”曹成回过头来,“大家都一样,罗先生更是冒着生命危险去追击,你就别抱怨了。”
王新麦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朝曹成笑了笑,“我只是不想气氛这么沉闷而已。”他脸上的烦躁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宠溺的表情。
凌鼎亿点了点头,“是啊,沉默只是让我们胡思乱想,说不定罗兄已经抓住了杀手呢。”
“嗯,”李逸风也赞同的说道:“那我们就聊聊天,鼎亿兄,不如就给我们讲讲你这半年来在偏远山区的所作所为吧。”
凌鼎亿哈哈一笑,“穷乡僻壤讲出来有什么意思?我来倒是发现逸风兄在派对上有些魂不守舍,肯定又是看中了某位姑娘吧,正所谓风花雪月聊情事,这时候最适合谈谈逸风兄的风流情史啊。”
王新麦的眼睛一亮,“没错,我也发现逸风兄今天有些不对劲,老是盯着一个满脸严肃的小姑娘看。”
李逸风赶紧摆手,“别瞎说,我表妹还在这里呢!”
林宛瑜倒无心打破众人闲聊的兴致,而且她隐隐约约有种感觉,那就是李逸风和胡继瑶并不是恋人关系,这样的话,逸风表哥喜欢哪个女孩也不算背叛胡继瑶。
当众人的目光汇集到林宛瑜的脸上时,她从容的笑了笑,“我也很想知道,谁能把逸风表哥迷成这样。”
“你看,林小姐也想听!”王新麦怂恿道:“说!说!说!”
李逸风无奈的叹了口气,“你们这是合伙欺负我啊。”
凌鼎亿笑着说:“说说吧,逸风兄,说说你是怎么被拒绝的,让我们开心开心。”
李逸风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鼎亿兄,你才跟罗兄见过一面,就学着跟他一样挖苦人了。好吧,我就简单说两句吧。那个女孩名叫苑星美,我也只是见过她两面而已,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可她看你的眼神可不像只见过两面,”凌鼎亿笑呵呵的说道:“就好像你欠了她一辈子似的。”
“是不是你睡了她的妹妹或者姐姐?”王新麦狡黠的问道。
李逸风耸了耸肩,“那我就不知道了,可苑是个很少见的姓氏,如果我碰见的话,不会一点印象都没有。”
“或许她故意用的假名字。”林宛瑜笑着说:“可惜我一直没注意到她的模样,逸风表哥,你给我们描述一下吧。”
李逸风脸上表现出为难的神色,“还是别让我说了,我只知道女人漂亮,却说不出怎么漂亮来。”
“没关系,”林宛瑜鼓励的说道:“我们也不是评论家,只说说令你印象最深刻的地方就行。”
李逸风抓了抓脸,看到其他人一脸期待的表情。“她……她有一对完美的耳朵。”
“耳朵?!”林宛瑜怀疑自己有没有听错。
李逸风抿了抿嘴唇,“完美的小耳朵,就像用……某种东西雕刻而成。”他穷于词汇,但语调中却充满了对美好事物的真挚憧憬。
凌鼎亿和王新麦哈哈大笑起来。
“某种东西雕刻而成的完美小耳朵!”王新麦大声说道:“逸风兄,你这形容真是标新立异啊。”
“是啊,有人恋。乳,有人恋。足,没想到逸风兄恋耳。”凌鼎亿也附和道。
“嘘,”林宛瑜笑着说:“你们让表哥继续说呀。”
李逸风脸色稍稍涨红,实事求是的说:“你们以为,耳朵完美的漂亮姑娘很容易找吗?”
王新麦又笑了笑,这次显得轻松了很多。“不,我还真不知道。”
“那是,”李逸风笑着反击道:“你对女人不感兴趣。”
王新麦无辜的摊了摊手掌。“继续说吧,我们很想知道,除了耳朵之外,还有什么让你心动的?”
李逸风顿了顿,再度开口的时候声音缓慢,眼神空茫。“问题是,她不像我所见过的任何人。她身上有种无形的东西,非常引人注目,就像火焰发出的热量,但你若想靠近取暖,却会越来越冷……”
李逸风没再说下去,低头看着自己交叠的双手,沉默了好长时间,王新麦有些急不可待,想要张口说话,又怕打断了李逸风的思绪。
又过了一会儿,李逸风重新开口说道:“她长着一双黑色的眼睛,像巧克力、黑咖啡,像一切你们能想象到的美好事物。她脸色白皙,脸庞是精致的椭圆形的,就像天使最美的那滴泪水。”
林宛瑜暗暗的吸了口冷气,她没想到口碑一直是“花花公子”的逸风表哥居然也会有这样细腻的感情。
李逸风清了清嗓子,接着说道:“她的脸上从来没有笑容,但一皱眉就能让人心脏停止跳动。她的嘴唇红润,不是那种用口红唇彩所能涂抹出来的。没错,她的嘴唇总是红润的,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就像几分钟前刚刚吃过甘甜的草莓,或是喝过从心脏里流出来的鲜血。不管她站在哪里,她都是整个空间的中心。别误会,她并没有大声说话,也没有哗众取众,她只是站在那里而已。这种独特的吸引力就比如——我们会注视着火焰,是因为火焰会闪动发光,吸引我们注意力的是光,但让人靠近火焰的东西与明亮和形状无关,是温度。”
李逸风抬起头来,总结性的说道:“苑星美就是火焰,吸引人,但却冰冷的火焰——冰火冷焰。”说完之后,他放松下来,脸上平静的就像没有了风的船帆。
众人都沉默了一会儿,谁也没有想到李逸风的内心居然珍藏着一份如此真挚的的爱恋。
凌鼎亿扶了扶眼镜,率先打破了沉默。他不无调侃的说道:“逸风兄,等会儿回到派对上,我一定要替你穿针引线。”
“也带上我。”王新麦举了举手,“我要好好看看这位冰火美人。”
李逸风笑了笑,刚要说话,就听到远处传来一声爆炸的声音。他的神经顿时紧绷起来,“怎么回事?”
曹成大致判断了一下,“应该是摩托雪橇爆炸的声音。看情况,罗先生已经追上那名杀手了。”
众人沉默的点了点头。接下来的时间,恐怕就是罗邺与杀手搏命的时候了。
林宛瑜手指不安的绞在一起,不敢往任何不好的地方去想。
又过了好一会儿,天空突然升起两枚信号弹。
王新麦为了调侃气氛,紧了紧身上的防寒服,吸着鼻子说道:“逸风兄,今年的派对很有感觉啊,居然还放焰火。”
李逸风是最疑惑的一个人,他皱着眉头说:“我不记得有安排焰火表演啊。”
曹成一脸凝重的说:“因为那不是焰火,是信号弹。”
“信号弹?”王新麦显得兴趣十足,“谁发的?”
“不知道,”曹成说:“不管是谁,这都不是好兆头。一般大规模的行动之前,都会用信号弹作为攻击信号。”
这句话提醒了李逸风,他翻出gps定位仪器,发现屏幕上的信号全都消失不见了。他重重的喘了一口气,“怎么会这样?难道庄园出事了?”他猛然一惊,语气都变的紧张起来,“不行,我们要赶紧回别墅去。”
凌鼎亿急忙阻拦说:“可罗兄让我们留在这里等他。”
李逸风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放心吧,以罗兄的实力,自己一个人肯定没问题的,我们不用等他。宛瑜表妹,你还能走路吗?”
林宛瑜茫然的点了点头,“可罗邺告诉我——”
李逸风不由分说的将她搀扶起来,“没时间多说了,定位仪已经接收不到信号了,而我沿途留下的gps定位针只能维持两个小时的亮光,如果我们不尽快回去的话,很可能迷失在风雪当中。”
林宛瑜有些为难。理智告诉她应该坚持自己的想法,等罗邺回来,因为只有罗邺才能真正使她安全。但李逸风和其他人似乎都很担心定位信号,而且很明显,李逸风的担心比其他人更重一些。
稍微沉吟了一会儿,林宛瑜开口说道:“我的脚走路有些不方便,不如这样吧,我留在这里等罗邺回来,你们先回庄园,修好gps信号后,再来接我们。”
李逸风使劲的摇了摇头,“这样不行,我不能把一个女人丢在荒山野岭里,更何况你还是我的表妹。就算是轮流背,我们也要把你背回别墅去。”
林宛瑜急忙摆手,“不用不用,我可以走的,就是走的会比较慢。”
王新麦把手中的简易拐杖递给林宛瑜,“林小姐,用我的拐杖吧。”
林宛瑜感激的看了王新麦一眼,“那你怎么办?”
王新麦拍了拍曹成的肩膀,“他就是我的拐杖。”
林宛瑜无奈的叹了口气,“那好吧,我跟你们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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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来了,明天恢复双更,早8点晚18点。
第九十五章交火
李逸风在岩石上留下一个“折返”的记号,然后带队向原路返回。
插在树干上的定位针虽然失去了电子定位的作用,但针帽上的红灯一直闪闪烁烁,为众人指明了回去道路。
李逸风跟来时一样,依然走在队伍的最前,他对庄园内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很担心胡继瑶的安全,因此走的稍微有些匆快。
凌鼎亿没有跟他并肩而行,而是护在林宛瑜的身侧。
另一侧是王新麦,他把拐杖给了走路吃力的林宛瑜,但仍放心不下。
在队伍断后的是曹成,他背着大包小包,肩上还扛着野山羊的尸体。
林宛瑜忍住脚痛,靠着简易拐杖的扶持,勉强跟住队伍,走到一半的时候,她已经大汗淋漓,体能消耗的相当严重。
王新麦关切的问道:“林小姐,让曹成背你走吧。”
旁边的凌鼎亿也赞同道:“是啊,林小姐,你这样下去会虚脱的。”
林宛瑜抱歉的笑了笑,坚持的说道:“不用,我还能走。”
曹成本来都已经准备扔掉山羊去背林宛瑜了,没想到林宛瑜竟然会拒绝。这个女孩看上去弱不禁风,但内心真是强大。
又走了接近二十分钟,李逸风终于看到了冰湖营地熊熊燃烧的篝火。
“再加把劲儿,”李逸风鼓舞的说道:“等到了营地,我们就能吃香的喝辣的了!”事实上,他很担心庄园会有什么变故。
凌鼎亿松懈的笑了笑,扬了扬手中的野兔,“终于可以烤野兔吃了。”
王新麦早已是气喘吁吁,他疲累的表情一点都不亚于林宛瑜,“等到了营地,我可得让曹成好好给我按摩一下。”
曹成却满脸警觉的吸了吸鼻子。“有烟味。”
王新麦理所当然的回答说:“是啊,其他人肯定早就开始烧烤了,不过他们吃的都是冷藏的肉,比不上咱们现打的新鲜。”
“不是,”曹成摇了摇头,“不是烤肉的烟味。”
经他这么一提醒,李逸风也困惑起来,他加快脚步走出山林,刚一出来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篝火营地的小帐篷都被粗野的拆掉,只保留了冰湖湖面中间的大帐篷。那股烧焦的气味就是帆布帐篷在火中闷烧所散发出来的气味。精致的帆布断断续续的燃烧着,刺鼻的灰烟在低处蔓延。透过熊熊的火光,李逸风看到大帐篷里聚满了人,有不少人都在低声抽泣。几个身穿雪地迷彩衣,肩挎ak47突击步枪的武装分子,正在篝火旁闲聊着什么。
李逸风看见他们时,他们也看到了李逸风。
目光交接之时,李逸风就明白了现在的处境。“快跑!进树林里!”他一把大声喊叫,一边示意众人退回山林。
匪徒们叫嚷着拉开枪栓,一边追一边无情的朝山林扫射。ak47哒哒哒的响声震彻山谷,吸引了其他匪徒的注意力。一瞬间,十几个匪徒全都朝山林方向冲了过去。
ak47是前苏联著名枪械设计师米哈伊尔。季莫费耶维奇。卡拉什尼科夫的成名作。这种1947年定型投入生产的全自动突击步枪,时至今日,仍受到不少武装力量的青睐,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里,连不可一世的美军们都争着缴获并使用它。a是俄语里自动步枪的第一个字母,k是卡拉什尼科夫名字的第一个字母,47是出厂年份,所以ak47的含意就是:卡拉什尼科夫1947年定型的自动步枪。
这种枪枪身短小、射程较短,适合近距离的战斗,动作可靠,坚实耐用,故障率低,无论温度条件如何,射击性能都很好,即使连射时或有灰尘等异物进入枪内,机械结构仍能保证其继续工作,结构简单,就连初次接受枪械训练的新手也很容易分解操作。最最重要的一点是,ak47没有任何的设计版税,卡拉什尼科夫完全没有要一分钱。这也导致ak47被各国明目张胆的仿造制作。
一把原厂的ak47要卖到2400美元,但在阿富汗地区的黑市中,二十斤大米就能换一把ak外加两个弹匣,最便宜的时候6美元一把仿制ak,不到一万块钱就能装备一个百人连队的战斗火力。
——什么叫物美价廉?这就叫物美价廉。
但这种枪也不是全无弱点,ak47射击时枪口上跳严重,机枪框后座时撞击机匣底,枪管较短导致瞄准基线较短,影响了射击精度,二百米以外无法保证准确性,连**度更低,再加上自身重量较大,其实只能满足以近距离遭遇战为主的战斗要求。
匪徒和李逸风等人的距离远超两百米,再加上有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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