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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徒和李逸风等人的距离远超两百米,再加上有篝火浓烟的阻挡,以及山林的保护,所以ak47并没有发挥它的优势。十几名匪徒只能一边乱打枪,一边冲进了山林。
匪徒的领导者——冒出成装卸工人的大东听到枪声,从主帐篷里钻出来,皱着眉头朝手下质问道:“怎么回事?”
手下立刻恭敬的回答说:“山林那边发现几个漏网之鱼。”
大东皱了皱眉头。“用无线电通知他们,只许活捉,死人可没办法给我们交赎金!”
“是!”手下立刻拿出无线电步话机交代了几句。在没有网络通讯的情况下,无线电波是最好的通讯手段。
追击李逸风等人的匪徒接到命令,立刻停止了射击,但仍紧追不舍。
李逸风一边撤退,一边靠重型机弩射箭来压制匪徒们的速度。时间紧迫无法瞄准,一连十几箭全都射偏了。
在李逸风边退边换弩箭的时候,凌鼎亿不失时机的抬起手中的单手弩帮助李逸风压制匪徒的速度。他的单手弩射速很快,机械结构也更倾向于自动步枪,有好几个冲在前面的匪徒被乱箭射中受伤倒地。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都是些什么人!?”装换弩箭时,凌鼎亿忍不住大声问道。他还有十几箭,射完就什么都没有了。
“肯定是跟杀手一伙的!”王新麦手里没有武器,只剩下了惊恐。
李逸风的箭矢也所剩不多,“应该不是。这伙人是抢匪,所以配备了非法的火力装备,而那个杀手用的只是我们武器室的弩。”
正说着,一名身体强壮的匪徒猛的从他们上方扑了下来,撞开了李逸风,一把扼住王新麦的脖子。
“新麦!”凌鼎亿刚抬起手想要射击,就见一支银亮的钛金箭横空而出,从匪徒的眉心射入,从后脑贯穿而出,并且借着余力射中了另一名冲上来的匪徒。
扼住王新麦喉咙的那名匪徒闷哼一声,脑浆从后脑爆裂开来,把王新麦吓的尖叫起来。
曹成再次搭弓,又射倒了一名匪徒,但其他匪徒仍叫嚷着涌来。
眼看逃走已经不可能了,李逸风和凌鼎亿背靠背的用最后的钛金箭争取时间。李逸风大吼道:“宛瑜表妹,快跑,找罗兄去!”话音刚落,两名凶神恶煞的匪徒就朝他冲了上来,一个用枪口指着他心脏,一个用枪托砸向他的太阳穴。
鲜血汩汩外流,李逸风顿时感觉一阵眩晕,他张了张嘴,无力的举起重型机弩,将最后一支钛金箭射进了端着枪托的那名匪徒的心脏里。
又有几个凶恶的匪徒冲了上来,打掉李逸风手中的武器,对他一阵粗暴的拳打脚踢。
林宛瑜尖叫着,想要上前驱赶那些可恶的匪徒,曹成却一把将她拦住,“林小姐,听你表哥的话,快跑,去找罗先生,找到他,你就安全了。”
“可你们怎么办?!”林宛瑜不忍心让所有的人为了她而被匪徒抓起来。
“不要管我们,我们已经走不掉了,但至少还能保一个人逃走!”凌鼎亿一边大声的喊,一边将最后几只弩箭射出。射光之后,他抡起单手弩,狠狠的砸向最先冲过来的匪徒,但更多的匪徒冲了上来,将他打倒在地,鼻梁上的眼镜也甩了出去,被踩成了碎片。
“快走!”曹成将林宛瑜推了出去,回手一箭正中一名匪徒的咽喉。
几个匪徒将枪口抵住李逸风和凌鼎亿的脖子,还有几名抓住了王新麦——他被爆头而死的匪徒压在身下,动弹不得。
“放下武器,不然我们就杀掉你的朋友!”匪徒中一个领头的人揪起王新麦的脖领,用锋利的小刀在他的脖颈上轻轻划开了一个口子。
曹成冷静的注视着他们,缓缓的将手中的反曲弓垂下。
“这就对了。”那名小头目狞笑着,“还有你身后的那个小妞,统统放老实点!”
林宛瑜全身麻木,脑子好像变成了糖浆。
曹成冷笑一声,突然高高举起了反曲弓,朝着斜上的天空连发三箭。
匪徒们都紧张的端起了枪口,这群人中他们最忌惮的就是曹成。已经死掉的四名同伴中,有三人是被曹成射死的,这种不慌不忙的杀人手段,一看就是老手。但是当他们看到曹成的箭射向天空时,全都大笑起来。
“准头也太差了吧!”
“回你妈肚子里好好练练吧!”
正说着,只听头顶上一阵响动,就像是雪崩的声音。匪徒们惊恐的抬起头,看到一根粗壮如腰的树干直愣愣的从半空中摔了下来,上面厚厚的积雪如水银般倾泻而下,树干和积雪一起砸向他们的脑袋——
匪徒们顿时惊慌起来,大叫着跑开。曹成拉满了反曲弓弓弦,再次回头朝林宛瑜大吼道:“跑!别回头——”
林宛瑜如梦初醒,撇开拐杖,顺着一闪一闪定位针的红光,朝跟罗邺分开的地方跑去。
在恐惧之下,脚踝的疼痛已经感觉不到了。
第九十六章我是死神
林宛瑜将所有的力量全部集中在两条大腿上,拼命的在黑暗中飞奔。
身后,先是传来几声并不熟悉的惨叫,那应该是被曹成射中的匪徒,但紧接着就是ak47的空洞响声,再接下来就是王新麦撕心裂肺的尖叫,以及匪徒们的拳打脚踢的声音。
林宛瑜不知道曹成究竟怎么样了,她只希望曹成不要太过于反抗,而让自己受更严重的伤。
她听到之前说话的那个首领高喊道:“你们两个,去追那个女的!”
她拼命的奔跑,不敢回头。
头脑里一小片残从的理智告诉她,她必须找到罗邺。这一小片理智反复的重复这一事实,林宛瑜不想思考眼前的景象,不想知道南山庄园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只想快一点回到罗邺的身边。
定位针一闪一闪的,像是飞机着陆时的导航灯,林宛瑜始终沿着导航灯狂奔,她从来没有这样拼命的奔跑过,就连呼吸都感觉到全所未有的刺痛。
两个匪徒的脚步在身后穷追不舍,并且越来越近。林宛瑜甚至能听到他们的喘息声。
她意识到定位针能帮助她找到跟罗邺分开的那块岩石,但同时也能让匪徒知道她是朝哪个方向逃跑的。她冷静下来,一边跑一边将定位针从树干上拔掉。
这样显然减慢了她逃跑的速度,但身后追逐的声音也渐渐变弱了。
在这种风雪天气里,迷失在山林中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林宛瑜一边暗暗祈祷那两个匪徒会放弃,一边继续拔掉定位针,朝前方奔跑。
狂奔了十几分钟后,她终于再也跑不动了,肺部就像是要爆炸了一样。她躲进旁边的树林里,爬到一人多高的枝桠上,尽量的不发出声响。
身边的一切都那么寒冷、尖锐、雪白,树桠在身下瑟瑟发抖,她希望自己能安然的躲过这场浩劫,但雪地上的脚步声正越来越近。
很显然,那两名匪徒并没有放弃。
借着夜视眼镜,林宛瑜看到这两个人的大概相貌。两个男人都穿着雪地迷彩服挎着枪,一个高高瘦瘦,脸颊上有浓浓的络腮胡茬,另一个头上光光亮亮,一根头发都没有。
他们越来越近,林宛瑜甚至能闻到他们身上枪械保养的牛油味。当然,这也意味着,他们也可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薰衣草味道。
林宛瑜本身对这种味道并没有太大的喜好,但这件冲锋衣是从胡继瑶哪里穿来的,胡继瑶的衣柜里,几乎所有的衣服都被熏染上了薰衣草的味道。
林宛瑜现在只希望这两个匪徒不知道薰衣草是不可能在冬天开放的。
两个匪徒慢了下来,其中个高的那个抽了抽鼻子,但是却往相反的方向走去。另一个秃头的匪徒则盯着林宛瑜藏身的那片山林,离林宛瑜最多只有十几米的光景。在夜视眼镜的作用下,林宛瑜看到他的眼睛像山羊一样黑,没有虹膜和瞳仁。
“他吗的!”高个子匪徒一口浓痰淬在雪地上,怒骂道:“那小妞跑的真快,我们跟丢了!”
秃头匪徒眯着眼睛,向着林宛瑜藏身的树桠走了几步,然后放松下来,垂下枪口微笑着,露出了完美的象牙色牙齿——这是只有在林宛瑜噩梦中才能见到的表情。
她闭住呼吸,惊恐的感觉犹如厚毯般包裹着,令她伏不敢睁眼,只能一动不动的伏在树枝上。
秃头匪徒说:“看啊,一只趴在树枝上的小兔子。”他用调侃的语气补充道:“还是一只桃红色的小兔子。”
林宛瑜险些尖叫起来,她怎么能忘记这件冲锋衣是桃红色的呢?在皑皑的白雪堆了,这简直就像是一块醒目的广告牌!
高个匪徒似乎还没反应过来,“什么小兔子?兔子根本就不会爬树,而且也没有桃红色的——”
秃头匪徒没有理会他的同伴,继续朝林宛瑜说道:“小兔子是乖乖自己爬下来,还是要等我的大个子朋友把你拖下来?提醒你一下,他可是相当粗暴的哦。”
林宛瑜咬了咬牙,拿出浑身最后一点力气,又朝上爬了一段。
这时候,高个子匪徒也发现了林宛瑜的身影。“哈,”他瘦长的脸上写满了得意的笑容,“这可不是兔子,这是咱们追的那个小妞!喂,小美女,下来吧,让哥哥好好疼疼你!”
林宛瑜倒吸了一口冷气,更加拼命的往树上爬。
秃头匪徒叹了口气,对他的同伴抱怨说:“你看你,把她吓成那样,她才不会下来呢。我有恐高症,才不会爬上去抓她呢。”
“没关系,”高个子匪徒残忍的笑了笑,打开ak47的保险,“我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想不到好主意呢?”
秃头匪徒无奈的叹了口气,“东哥吩咐过了,只许活捉——”
高个子匪徒放低枪口,对着树干一顿扫射,震耳欲聋的子弹声在整个山谷中回荡。
一匣子子弹打光之后,树干已经是千疮百孔,摇摇欲坠。高个子匪徒用脚重重的踹了一下树干,整棵大树斜着倾倒下来。
林宛瑜尖叫着,双手紧紧抱住树干,她重重的摔倒在雪地上,浑身的骨头像是散了架一样。她支起身体,看到两名匪徒正洋洋得意的朝他走来,那情景,就像是猎人走向猎物一样。
林宛瑜看到了高个子匪徒看她的目光,她的心猛的纠在了一起,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重新站起来奔跑。
她已经偏离了定位针所标示的方向了,但这时候根本顾不了那么许多,她绕过一颗老松树,朝更深的树林跑去,轻薄的鞋底在地面的积雪上打着滑,令她摔倒在地。等她再度爬起来奔跑时,她听到了皮靴沉重的脚步声,以及两名匪徒的狞笑。
林宛瑜大口的喘着气,胸口刺痛,寻找着能走的方向,可以躲起来不被发现的地方。她不熟悉山林,即使是在有路标的大城市中,她也很有可能迷路,更别说在这些树木极度相像的山林里。她不敢停下来,她知道停下来就意味着什么。
冰冷的雪砾刺穿了鞋底,脚踝处也传来一阵阵锥心的疼痛,她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但还是强迫自己继续往前跑。
身后的脚步声仍如影随形。
又慌不择路的跑了几分钟后,林宛瑜不得不停了下来,一块巨大的石壁挡住了她的去路,简直就像是世界的尽头。
她咬着牙,沿着石壁向上攀爬,刚爬了一半,一只手就一把抓住了她的脚踝,把她拉了下来。
林宛瑜的头撞到覆盖着白雪的硬石头上,她想挣扎起来,但整个世界都在她眼前旋转。那只粗蛮的手拉着她的头发把她提了起来,“小美女,娱乐时间到了。”
林宛瑜睁开眼,看到抓他的人正是那个高个子匪徒,他露出黄黄的牙齿,大口的喘息着,灼热的呼吸喷到林宛瑜的脸上,带着汗味和口臭的味道。
林宛瑜尖叫着,不顾一切的挣扎踢打着,就连她自己都忍不住惊讶,再经历了那么漫长的追逐之后,她居然还有力气。
高个子匪徒粗暴的将林宛瑜按到在雪地上。“不要扫大爷的兴致!我会让你爽翻天的!”
“罗邺不会放过你们的!”林宛瑜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在吼叫着什么。
“这么说,罗邺是的男朋友吗?”高个子匪徒的声音里有种可怕的欢欣,“很好,我最喜欢干的就是夺人所爱了——”
林宛瑜的吼叫让秃头匪徒有些听不下去,他用枪头碰了碰高个子匪徒,“算了吧,把她交给东哥处理,有了钱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何必在这种冰天雪地的——”
话还没说完,高个子匪徒猛的端起枪来,恶狠狠的瞪着他,“你他吗的啰嗦什么,本来还想让你也爽爽,这下没你的份了。去给老子按住她的手!”
秃头匪徒看了看高个子匪徒枪上打开的保险。“你没有子弹。”
“我刚换的弹匣。”高个子冷酷的说道:“敢败我的兴致,我就弄死你。”
“你早晚得死在这上面。”秃头匪徒重重的叹了口气,按照高个子匪徒的要求按住林宛瑜的双手。
林宛瑜挣扎叫骂着,可她的力气根本就无法做出反抗。
高个子匪徒得意的解开腰带,正准备褪下裤子时,脸上的笑容突然僵住了。
“怎么?”秃头匪徒仍不住讥笑道:“还没解开裤腰带就射了?”
高个子微微张了张嘴,脸上的笑容完全褪去,取而代之的是诧异的惊恐。他缓缓的垂下头,看着自己胸前的鲜血像泉水一样流淌而出。
雪亮的刀尖兀然出现在胸口和鲜血之间,他连个完整的音节都没有说错,整个人就像倾倒的树木一样,砸到林宛瑜的身上。
林宛瑜尖叫一声,同时看到了一个模糊而熟悉的身影。她恐惧的叫声迅速转为惊喜的叫声——
秃头匪徒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趔趄着后退,同时快速的端起ak47,紧张的瞪视着面前之人。
罗邺拔出满是鲜血的匕首,用怜悯的目光看着压在林宛瑜身上毫无生气的尸体。
“你是什么人!?放下武器,不然我就开枪了!”秃头匪徒紧张的握着ak47。
罗邺抬起头来时,怜悯如破碎的面具般消失的无影无踪,脸上只剩下噩梦般的微笑。
“死神。”
第九十七章惩罚
死神?!这个家伙……居然自称死神!?
肯定是虚张声势!秃头匪徒牙齿在嘴中打颤,握住枪柄的手心中全是汗水,他将枪口死死的锁定罗邺,尽量不去看高个子匪徒的尸体——他死的可真彻底啊,前一秒还兴致高昂,后一秒就毫无生气。秃头匪徒下意识的吞了口唾沫,用尖利的声音大声喝道:“别动!扔掉你的武器!我真的会开枪的!”他打开了ak47的保险。他只希望,“死神”也会怕子弹。
“罗邺!小心!”林宛瑜几乎丧失了意识,死掉的那名匪徒尸体重重的压在她身上,她试图想要推开他,但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这很奇怪,当她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她还能拼命的反击,可当罗邺出现后,她所有的力量瞬间就消失了,就好像解脱了一样。因为她潜意识里认定,只要有罗邺在,她就不会再有危险。只是这个秃头匪徒比高个子匪徒要狡猾,林宛瑜希望自己的提醒能引起罗邺注意。
罗邺的手持着滴血的猎刀,冷寂的站在洁白的雪地当中。他没有看林宛瑜,就好像他根本不是为她而来,而是为了这两名匪徒而来的。
他对秃头匪徒露出了微笑,冰冷而残酷,就像被一个非常好笑的笑话逗乐了似的。他的声音很轻、很冷、很尖锐:“要比比谁的速度更快吗?”猎刀在他的手指间快速的挽出了一个刀花,毫无费力,柔软灵活。
秃头匪徒似乎想把枪口移开,因为他对能击中罗邺并没有太大的把握。理智告诉他,挟持林宛瑜才是上上之策。可是林宛瑜被压在高个子匪徒的尸体之下,他又没时间上去把她揪出来。稍微一犹豫之后,他还是将枪口转移到林宛瑜的方向——至少林宛瑜是“固定靶”,不会像“死神”那样移动、消失。他用明显是故作强硬的声音,颤抖的说道:“我数到五,你再不乖乖投降,我就杀了她!”
“我只数到三。”罗邺温和的说。
秃头匪徒望着融身于阴影之中的罗邺,就像在午夜时分望向一口深井。“不,你不敢……”
“一、”罗邺已经开始计时了。
秃头匪徒脸色惨白,用尽全身力气攥住ak47,“我要杀了她!我要杀了她!”
“二、”罗邺毫不在乎,继续倒数。
秃头匪徒的心脏骤停,大脑的思维像是水桶的水一样被倒了个干干净净——只剩下一个想法:即使他真的能杀掉林宛瑜,自己肯定也会死。杀掉林宛瑜似乎不是什么问题,只要扫射一番即可,但问题是,他不想死。
“一……”
“慢着!慢着!”秃头匪徒举起手来,双膝跪地,“我投降!别杀我!我投降!”
一眨眼的时间,罗邺已经消失了,秃头匪徒的视网膜上只留下了淡淡的残影。他刚想惊呼,脖颈上却驾着一把冰冷的猎刀,他这才发觉罗邺已经闪到了他的身后。
“你……”他颤抖的说道:“你究竟是什么人?”不,人怎么会有这么快的速度?
“扔掉枪。”罗邺冰冷的声音从他背后响起,“回答我几个问题。”
“你真的会饶我不死吗?”秃头匪徒忍不住看了看开始僵硬的同伴的尸体。刚才高个子匪徒妄图强。暴林宛瑜,结果被罗邺一刀致命,而他也是帮凶,他不相信罗邺真的会饶过他。
罗邺的声音冰冷如铁,“是我提问,而你只有回答的权利。为了节省不必要的捉迷藏和耍心机,我觉得有必要让你明白我的态度。”
秃头匪徒困惑的眨了眨眼,没等细想,脖颈上的猎刀压力突然消失,紧接着右手一阵冰凉。有什么东西坠落在雪地上,发出轻微的声音。
他颇为迷茫的望向自己的右侧,看到五只手指的第一关节被整整齐齐的削断!
“啊!”钻心的疼痛让他大声嘶叫起来,他倒在雪地里,像条消化不良的蟒蛇一样在红雪中扭动。
罗邺出现在他的面前,阴影从他全身扩散开来,就像一团黑雾。他蹲下来,抓过秃头匪徒的左手,猎刀嵌入拇指的第一关节处。“现在,我们能达成只说实话不耍心机的协议吗?”
“能!能!”秃头匪徒痛苦的叫嚷道。
罗邺轻轻拍了拍秃头匪徒的光头,“第一个问题,你们有多少人?”
“三十六人。”秃头匪徒急忙回答说:“不过已经死了五个了,现在只剩下三十一人。大东是我们的领导者,他是从军队退役的,回家时发现自己的家被强拆了,老娘被扔在大街上一整夜没人管,活活冻死了,所以有了这次抢劫计划。我们并不打算伤害人,真的只是想抢富翁的钱,然后逃出这个国家——”
罗邺非常满意的点了点头,“很好,你都会抢答了。第二个问题,为什么抢南山庄园?”
秃头匪徒楞了一下,极度的恐惧在他心头蔓延,他的微弱的声音在疼痛的影响下而断断续续。“我不知道……不不,我是说真的,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抢南山庄园,或许大东早就知道有这样的富人派对,又早就知道这里的安保措施形同虚设。”
罗邺做了一个安抚的手势。“嗯嗯,别害怕,我知道你不会骗我。第三个问题,你只要诚实的回答完,我就可以放你走了。”
秃头匪徒的眼睛中闪过一丝希望。“什么问题?”
罗邺轻轻的说:“你有没有参与伤害这个女孩?”
秃头匪徒整个心都凝固在胸腔里,他惊恐的说道:“不不,这是误会,我只是抓住她,并不想伤害她,都是那个高个子——”
林宛瑜不忍看残忍的事情再度发生,她急忙说道:“罗邺,他们都没伤害到我,放了他吧。”她攒了些力气,再次试图推开高个子匪徒的尸体,但仍徒劳无功,手缩回时,满手都是冰冷、粘稠的血水。
罗邺依旧没有理会林宛瑜的话,就好像她根本不存在一样。他重新抓起秃头匪徒的左手,“你是用那只手按住她的?”他的声音平淡无奇,就好像是老师询问学生一道再简单不过的问题一样。
秃头匪徒迟钝的望着罗邺,“两只手,都、都有……”
话音刚落,左手拇指的根部一阵令人心悸的凉意,紧接着惨白的骨头就露了出来。罗邺的动作很慢,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一样。
“不!不!”秃头匪徒实在忍受不了折磨的痛苦,他奋力挣脱了罗邺的手,令他意外的是,罗邺并没有使劲,只是任由他把断指抽出。他知道这件事还远远没有结束,于是大声的求饶道:“我充其量只是个帮凶,不是主谋!”高个子匪徒是被罗邺一刀毙命的,而他这个帮凶却要忍受如此残忍的折磨。“这不公平!”
“大部分时候,帮凶比主谋更可恶。”罗邺的声音突然变得如铁棒般严厉:“因为你明知道有罪,你还故意帮助罪恶。人活着的时候总是不知感恩——跟主谋相比,你至少还活着,还能高声喊叫,对此,你应该心怀感激。”
“求求你——”秃头匪徒双臂在剧烈的颤抖,他哀求道:“我已经知道错了,请放过我吧。”
罗邺轻轻的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向我求饶的人数都数不过来,你以为你的求饶对我来说跟其他人有区别吗?好好接受你应有的惩罚才是最聪明的举动。”他朝秃头匪徒伸出手,“来,还有四根手指。”
秃头匪徒的身体因过量的疼痛而僵硬麻木,他控制不住的将颤抖的左手举起,慢慢的放在罗邺的手掌上。他期待一个解脱。
罗邺对他满意的笑了笑,但猎刀的动作依然缓慢而无情。
秃头匪徒惨叫着,感受着钢铁削过骨头的疼痛,到最后一根手指头时,他的嗓子已经完全叫不出声音来了。
最后一根手指削掉之后,空气中的紧张感瞬间消失了,秃头匪徒的身体整个瘫软下来。他向前倒去,用断指撑住白雪地面,脸上的汗水如雨般落到白雪上,眉毛虚脱的黏在脸上。
“你可以走了。”罗邺微笑着说。
“多谢……”秃头匪徒颤抖的站起身来,将断指混合着冰冷的雪块,艰难的装进袋子里,然后快速的离开了这个令他刻骨铭心的恐怖之地。
“罗邺,快把我弄出来。”林宛瑜声音微弱的说道。她已经被压在雪中十几分钟了,身体都快被冻透了。
罗邺并没有回答她,只是平静的走到匪徒的尸体旁,将尸体从林宛瑜身上拽下来,然后开始翻找。他先是翻找出两个弹匣和四枚战术手雷,又从背包里翻出一个带小水杯的水壶。
林宛瑜费力的支撑起身体,重重的舒了口气,她尽量忽略身上已经凝固的鲜血,“还好你及时赶到了。”如果没有罗邺,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罗邺扒掉高个子匪徒的防雪迷彩服,将保暖的衣服全都塞进行军包里,然后用猎刀切割匪徒僵硬的尸体。
“你在干什么?!”林宛瑜尖叫起来,她看着那些像牛排一样被分割的尸块,胃部一阵抽搐,忍不住呕吐了起来。
“我再为你准备晚餐。”罗邺用绳子将几块尸体系好,然后拿起地上的ak47,掂了掂,转身就走。
“喂!”林宛瑜惊呼一声。她完全没想到罗邺会对她置之不理。她想站起来跟上去,身体却连半分力气都没有。她惊慌失措的喊道:“罗邺,你这是什么意思——”
罗邺没有转头。
他很生气。
第九十八章吃人
“罗邺!等等——”
林宛瑜努力的朝罗邺的背影挪了挪身体,雪地上拖拽着一串长长的血迹,让她感觉一阵头晕目眩。“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
罗邺始终没有回头,但他走的很慢,似乎并不着急脱离林宛瑜的视野范围,完全是故意为之。
林宛瑜猛的明白过来,但她仍不敢相信:“你、你是在生我的气吗?”一个杀人如割草,切人手指头如同切菜一样漫不经心的人居然也会生气?!
罗邺停了下来,声音低沉的问道:“你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吗?”
“我?”林宛瑜支持起身体,“我从匪徒手中逃脱,并且奋力反抗,直到你来救我——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
“你忘了我之前跟你说过的话吗?”罗邺的黑色眼瞳里闪着一丝从未有过的怒意。
林宛瑜的心咯噔一沉。她曾经答应过罗邺,绝对不离开他单独行动的。“那是因为……”她想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一下,可是话到嘴边就立刻放弃了。“对不起,我错了。”她垂下了头,声若蚊蝇。
罗邺冷冷的哼了一声,“我没听到。”
“对不起,我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林宛瑜不禁联想起小时候做错事向父亲保证绝不再犯的场面。
罗邺盯着林宛瑜楚楚可怜的脸庞,气已经消了一半。“你还能走吗?”
“不能。”林宛瑜连尝试都没尝试。“你得抱我。”
罗邺停顿了足足三秒钟,两人就这样互相对视着。最后,罗邺叹了口气,伸手抄起林宛瑜的脖颈和腿弯。“下次你再不听话,我绝对不会管你,你也看到我对待秃头的手段了。”
“你不会那样对我的。”林宛瑜把芊芊玉手放在罗邺的心脏处,感受着强壮的心跳,想象着热量逐渐蔓延到自己的胳膊上,感觉更有力了一些。她轻柔而自信的说道:“你绝不会那样对我。”
“是啊,我会扒光你的衣服,然后把你的双腿分开。”罗邺嘴角微微勾起一个讥讽的嘲笑,但林宛瑜分明看到了那个笑意中潜藏的温暖。
林宛瑜彻底的放松下来,靠在罗邺温暖的胸膛上无声大笑起来,笑的眼角都流出了泪水。罗邺的胸膛很奇怪,竟然能在该冰冷的时候冰冷,该暖和的时候暖和。
“吓疯了?”罗邺问。
“没有。”林宛瑜抿着嘴,但脸色的笑意依旧很明显。
“那你笑什么?”
“我只是没想到你是这么在乎我。”
罗邺的身体一阵僵硬,否认道:“你这样想那是因为你还不了解我,我生性残忍,以杀人和折磨为乐。”
“那么你也不了解我。”林宛瑜反驳说:“我是很柔弱,但我不是傻瓜。”她抬起水汪汪的大眼睛瞪着罗邺,眼眸中柔情如同月光一般。
罗邺微微一笑,然后把林宛瑜的身体往上举了举。
“你要干什么?”林宛瑜有种不祥的预感,急忙大声的叱问道。
没等她说完,罗邺猛的将她向上抛起。林宛瑜尖叫起来,她明知道罗邺不会不接住她,但仍然吓的不知所措。
罗邺用一只手接住了她,将她脸朝后的抗在了肩膀上,这样就不必触碰林宛瑜那双大大的眼睛了。他拍了拍林宛瑜弹性十足的屁股,“不准放屁。”
林宛瑜脸色羞红,脑袋和头发倒垂的感觉极为不舒服,再加上罗邺背后还拉着几个尸体碎块,更是让她一阵阵恶心。“我受过良好的淑女教育,怎么会放、放…怎么会做那种事情!”
“难道淑女都没有屁眼吗?”罗邺说。
“你才没有呢!”
“卟——”一阵悠长婉转的屁声响起。
林宛瑜下意识的屏住了呼吸。“你、你真是……”
又走了几分钟,林宛瑜发现经过的路面全是新鲜的积雪,丝毫没有被踩踏过的痕迹。
“你是不是迷路了?”
“没有。我走的路是对的。”
林宛瑜指出:“这里的雪只有你自己的脚印,你肯定是走错了。我偏离了定位针的方向,但有一颗被子弹打穿而倒下的树,找到那颗树,我们就能找到篝火营地。”
“谁说我们要回营地?”罗邺平静的反问道。
“不回营地?”林宛瑜几乎想从罗邺的肩膀上挣扎下来,“逸风表哥他们都被抓起来了!我们要去救他!”
“我知道。”罗邺轻描淡写的回答说。
“那你还不赶紧回去!”林宛瑜在罗邺的腰上捶了两下,她没有劲,软绵绵的像是在给罗邺挠痒痒。“亏我表哥他们都拿你当朋友,你居然这样见死不救!”
罗邺拍了拍她的屁股,“老实点。我刚刚放掉那名匪徒,他回去报信后,那个叫大东的头领肯定会加强戒备,三十一个劫匪,就算我再厉害,也不可能一瞬间秒杀三十一人。一旦打草惊蛇,他们说不定会铤而走险,报复在你表哥等人身上。到时候,偷鸡不成蚀把米,你哭都来不及。再说,现在雪这么大,别说是那些人质逃不出去,就算是劫匪也一样寸步难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是不会杀人质的。”
林宛瑜张了张嘴,这些后果她倒是没想过。“那你打算怎么救他们?”
“先救你,让你吃顿饱饭再说,然后再美美的睡上一觉。”说着,罗邺捏了捏林宛瑜受伤的脚踝,疼痛感让林宛瑜的身体瞬间紧绷在一起。
“可是你已经救下我了啊。”林宛瑜说。
“是吗?”罗邺轻轻一笑:“风雪这么大,你打算怎么在山林中过夜?就靠你身上这件破衣服和空空如也的肠胃吗?”
在爬树的过程中,冲锋衣和裤子多多少少都有些划损,尤其在树被子弹射倒的时候,衣服有些地方被刮破,露出白嫩嫩的肌肤来。这样的衣服确实不可能在冬夜中御寒,先找个能遮风避雪的地方是正确的选择。林宛瑜对罗邺的冷静表示感叹,但嘴上却不服气的说道:“我、我不饿。”
她下意识的看着那些被罗邺切碎的尸块,胃部忍不住一阵翻江倒海。“你就算杀了我,我也不会吃那种东西的。”
“哪种东西?”罗邺明知故问。
林宛瑜紧咬银牙,索性把话说的更明白一些。“我不会吃人肉的。”
罗邺哈哈大笑起来,“你以为这是给你吃的?”
林宛瑜惊愕的问道:“之前你不是说这是晚餐吗?”
“这是给猎物准备的晚餐,”罗邺笑着回答说:“可不是给你准备的。”
林宛瑜舒了一口气,但随即又紧张起来。“给什么猎物准备的?”肯定不是羊,更不是兔子。
罗邺神秘的笑了笑。“到时候你自然就知道了。不过……人肉味道不错。”
“你吃过?”林宛瑜惊呼起来。
罗邺没有回答,只是用一只手牢牢的揽住她的细柔的腰肢,另一只手继续按摩她的脚踝和腿上其他淤青之处。罗邺每次搓揉到淤青处都会传来一阵阵疼痛,林宛瑜试图躲避那些疼痛,但浑身的疲惫感却让她无处可逃。
“疼……”
“疼痛能让你保持清醒。”罗邺解释道。
“嗯。”每次疼痛之后,林宛瑜觉得身体舒服多了。她仍对之前那个未被回答的问题耿耿于怀,小声的试探道:“你真的吃过人肉吗?”
罗邺继续在风雪中前进,好一阵林宛瑜连他踩在积雪的脚步声都听不到,只能听到狂风的呼号声。
就在林宛瑜准备放弃的时候,罗邺却缓缓的张口了。“你真想听吗?”
林宛瑜嗯了一声。“我想听,我想知道。”
“那好吧。”罗邺的声音听起来很轻松,他稍稍停顿了一下,像是在回忆往昔。
“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久到我几乎都记不得了。”他声音平静的像是在讲述一个跟自己不相关的故事。
“那时候我还很小,十岁?十一岁?记不清楚了,总之是小到几乎握不稳刀,事实上那时候我也没有刀。我的——怎么说呢,父母,我的父母将我和其他孩子一起丢在世界上最穷困最暴力的难民窟中。那里没有法律秩序,没有医疗善心,有的只是迫害和残杀。一小口面包就可能让一家人争的家破人亡,即使是最亲密的血缘关系在这里也毫无用处。
而我必须在这样的条件中呆满整整三个月。我身上没有吃的,一件衣服都没有,更要命的是连当地人的话都听不懂。为了生存,我必须不停的学习新东西,但多数都是痛苦的教训。我学会了如何乞讨,这是一种非常实用的察言观色的技能,我能不通过人的外在穿着而判断出:跟谁乞讨会得到食物,而谁又会置之不理,谁又会暴打我一顿。
另外,为了学习如何正确的割破钱包和扒窃我断了五根肋骨,膝盖也受了重创,我曾被一个体重二百斤的壮汉拎起来当玩具甩,头上、胳膊上全是被碎石子擦伤的血痕,我曾在混合着尿液粪水和腐烂尸体的臭沟里躺了整整几天几夜,当我终于从十几米深的沟底爬出来时,连最饥饿的鬣狗都不愿意吃我。还有很多伤痛我记不得了,我只记得这些伤口直到三个月后被我的——父母——接走后才渐渐复原。
所以,林大小姐,我的淑女妹妹,问问你自己吧,你真的准备好听吃人的故事了吗?”
林宛瑜捂住嘴,眼泪噙满了晶莹的泪水。
“我要听……”
第九十九章求生
“你确定吗?”罗邺的声音听上去就像是在开一个玩笑。
“我确定要听。”林宛瑜小心的控制着自己的声音不让罗邺听出声音里的渴望有多么强烈。她想知道罗邺的过去,这样才能明白他的现在,才能明白他为什么比这个世界表现的还要残忍,才能明白他为什么要以无情形态去维护心中的有情。“我要听的是真事,不是故事。”林宛瑜补充的说道。
“通过舌头讲出来的都是故事。”罗邺一边继续前行,一边回答说。
“放我下来,一边休息一边给我讲。”林宛瑜希望在罗邺讲述的时候能够直视着他的眼睛。他们已经在雪地中走了很久,短时间内匪徒是不可能找到他们的。
“那好吧。”罗邺扛着林宛瑜走到一块岩石背后,弯腰将她放了下来。这块岩石挡住了一部分风雪,紧靠岩石根部的地面看上去还比较干燥。
林宛瑜紧咬银牙,任何一下肌肉的牵动都让她痛苦万分,她软软的靠在罗邺坚实的臂弯里,想象着罗邺在“贫民窟”里遭受的磨难——似乎她身体的疼痛已经不算什么了。
罗邺从背包中将防雪迷彩服拽了出来,铺在地上,并让林宛瑜坐到上面。“别乱动,我去找点生火的东西。”
林宛瑜点了点头,有了上次的教训,不管罗邺说什么,她都会坚定的听从。
罗邺轻轻一笑,拔出猎刀朝最近的一颗松树走去。这颗松树并不高大,树干的直径也不过二十公分。罗邺只用了一刀,就将松树完全斩断。他很随意的砍掉了被风雪打湿的树枝松叶,将它们挡在林宛瑜之前,形成一个简易的保护场,避免生火的时候火苗被狂风吹散。
松树的树皮早已经被风雪浸湿,罗邺坐到林宛瑜身旁,用猎刀削掉树皮和外层的树干,只留下干燥的树心部分,然后在树心上刨花,削出很薄很细的木屑花。他熟练的将木屑花堆成一个圆圈,并将其他树心木块按大小依次排列在木屑花之上。
“这些也是你从贫民窟里学到的技巧吗?”林宛瑜好奇的问。
“不是,”罗邺笑着说道:“在贫民窟点火会像血腥味一样引来捕猎者。而且,生火也不是什么有难度的技巧。”
林宛瑜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问道:“没有难度?”她在美国留学时期,各门功课都是全优的,唯独野外生存这样的科目成绩差劲,生火看似简单,实际操作起来却很麻烦,要先做好引火物,要掌握好摩擦的力度,要看准火花擦出的瞬间吹风送气,即便这样,往往坚持十几分钟都擦不出一个火花来,擦出火花也未必能引燃引火物——罗邺居然说这些“没有难度”?
林宛瑜双手交叉抱在胸前,“那你打算怎么点火?敲打燧石?钻木取火?还是等闪电劈中大树?”
罗邺不慌不忙的用左手掏出一根香烟,右手掏出一个一次性打火机。他点着了香烟,重重的吸了一口,然后轻轻的吐到林宛瑜惊愕的脸上。“我用打火机点火。”
“你……”林宛瑜差点没晕倒过去。是啊,有打火机的话,何必蠢到吸引钻木取火呢?
火苗蹿了起来,暖意立刻让林宛瑜感觉到久违的舒适感。她拽了拽身下的防雪迷彩服,裹住自己的膝盖。“现在可以讲你的故事了吧?”
罗邺用似笑非笑的眼神望着林宛瑜,“我很奇怪,你为什么对吃人肉的故事这么感兴趣。”
林宛瑜抿了抿嘴唇,稍稍停顿了一会儿,回答说:“因为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你会真的吃人肉,我觉得你只是在故意吓唬我,故意让我离你远一些,我会找到你故事中的破绽,证明给你看。”
“那好吧。”罗邺颇为无奈的叹了口气,微微垂下头,盯着风中舞动的火苗,眼神像是穿透了火焰,望向另一个时空。“之前我讲过了我在贫民窟的遭遇,其实那只是在最开始的一个月发生的事情。
贫民窟的所在地是非洲的一个小国。这个国家军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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