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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这年头不当家作主是不行的。
罗杰问道:“你的这些好意我都明白,你看最迟需要我什么时候答复你?”
“越快越好,”俞威用力把烟头揿灭在烟灰缸里,然后端起酒杯说,“这不是套话,的确是越快越好,我希望最晚下周一你能给我答复。在你从维西尔彻底离职的时候,我立刻和你的公司正式签署代理合作协议;在你把你手中的潜在客户资料提交给我以后,我立刻把五十万的市场基金打到你指定的账户。事先说明啊,你把这些客户资料给我,是对你自己有好处,对我其实无所谓的。我们有严格的代理商项目登记制度,制造业的客户本来就零散,其他家代理往往也会去接触,所以谁先把某个客户的资料报到我这儿来登记备案,这个客户的项目就归谁,先报先得,所以你尽量早、尽量多、尽量详细地把你在维西尔跟踪的那些项目资料报上来,其他代理就算眼馋也抢不走了,就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你自己的利益。”
“好的,一言为定,我会仔细考虑的,不管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下个礼拜一之前我都会答复你的。”罗杰说着,扫了一眼桌上的饭菜,已经所剩无几,便又问,“怎么样?我看今天先到这里吧,你也早些回去休息。”他见俞威点头,就扭头冲楼梯方向高声喊道:“阿姨啊,你上来一下好不啦?我们要结账哩。”
俞威一面夸赞这几样小菜味道很好,一面大动作地从兜里掏出钱包,罗杰客气道:“按理说是应该由我来尽地主之谊的,可是你却坚决要请客,我是实在不好意思驳你的面子,那就谢谢你啦,不过这里很实惠,花不了几个钱的。”
阿姨“咚咚咚”地走上来,腿脚明显比前几回都利索得多,俞威接过账单一看,“实惠”的几样小菜居然要了将近三百块钱,即便如此,俞威仍然觉得这顿饭请得值。阿姨接过三张钞票刚要转身下楼,罗杰嘱咐说:“开一张发票,抬头写ICE公司,三个字母,I…C…E,不要写错。”他马上又低声问俞威:“开多少?要不要多开些?”
俞威连忙摆着双手,谢绝了罗杰的好意,他不想在罗杰面前显得自己那么不堪。两人闲聊了几句,俞威不想再让阿姨辛苦地爬上爬下,便由罗杰陪着前后脚走下楼来,在门口收好阿姨递过来的发票和零钱,和罗杰热情地握手告别之后,推开门侧身走了出去。
罗杰贴着门上的玻璃看着俞威走到街边,自己正回味着刚才的谈话,楼上传来忙着收拾东西的阿姨的喊声:“咦,他把雨伞掉在这里啦,赶快追上去给他吧。”
罗杰不以为然地说:“嗨,一把雨伞,掉就掉了呗。他要想起来回来拿,就给他,他要不来拿,你就留下用呗。”
安静了片刻,阿姨又喊道:“咦,雨伞上面还有字哩,好像是哪家酒店的,这样打出去人家看见会笑话的。”
罗杰有些不耐烦,没好气地说:“哎呀,管他哩?只要不打着它去那家酒店不就行了嘛,在别的地方有谁知道你不是那家酒店的客人?”楼上没有回音了,罗杰又陷入了沉思,难道经过这么一顿饭,自己的职业经理人生涯就要结束了?难道,自己真要下海当老板了?
俞威没有回去取雨伞,雨已经彻底停了,他把自己来时一路拄着的雨伞忘得一干二净。他在番禺路上站了一会儿,两个方向居然都没有空驶的出租车开过来,俞威这些年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完事后总是尽快离开现场,他便向南大步走去,打算到银星皇冠酒店门口打车。
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俞威掏出来刚接通便听到里面跳出的声音:“是我,Susan,在哪儿呢?”
俞威顿时感到厌烦,女人的好奇心怎么都这么重呢?他对苏珊的问题不予理睬,而是冷冷地反问:“怎么样?”
“他已经把e…mail发出来了,发给卡彭特的,copy 给你和我还有Peter。”
“哦,他的动作还挺快嘛,都说什么了?”俞威问道,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他肯定气坏了,他说你是deliberately给他设了trap要陷害他。”
“De……什么?他说我什么?”
“他说你是蓄意给他设了圈套要陷害他。”
俞威这才明白了,他对着手机骂了一句“混蛋”,苏珊当然以为他是在骂邓汶,忙附和着说了声“就是”,其实俞威正是在骂苏珊本人,他讨厌别人冷不丁地冒出这些不怎么常用的英文词,显得他好像听不懂英语似的,让他觉得很没面子。
俞威听到苏珊的回应,心里舒服了很多,他喜欢这样骂人的效果,对方明明挨了骂却毫不知觉,这让俞威反而有更大的满足感。他命令道:“你听好,不要回邮件,不要和他有任何正面冲突。你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尽快把消息散布到整个公司,要让地球人都知道,邓汶和我彻底翻脸了。”
* * *
邓汶在煎熬中度过了漫长的二十四个小时。他在给卡彭特发出电子邮件之后几乎一夜没睡,写邮件时燃起的一腔悲愤久久难以平抑,他又惴惴地吃不准下一步战局会如何发展,忐忑不安地盼着天亮以后看看各方的动静。
邓汶早早地到了公司,一切都很宁静,像往日一样平常,但他总觉得这种宁静下面埋藏着涌动的岩浆,这种平常恰恰意味着不平常。俞威全天都没有在公司露面,不仅没有回复邓汶的那封邮件,就连以前经常在周末发送给公司全体员工的那种吆三喝四的邮件也没出现,鬼知道他躲到哪里去了,没准儿根本不在北京。苏珊倒是在公司里很活跃,她的办公室里一整天几乎就没有断过人,仿佛成了公司的交通枢纽,邓汶感觉苏珊在有意回避自己,可能是要用忙碌来掩盖她内心的愧疚和不安吧。
上午的天气并没有如邓汶所愿地好起来,雨还在下。邓汶喝光了自己煮的一壶咖啡之后,心境才变得镇定下来,他一边整理着自己的东西,为下星期搬到研发中心自己的新办公室做准备,一边不断地查看是否有电子邮件到来。他一早就收到了电子邮件系统中自动发送的回执,知道卡彭特和皮特已经阅读了他的邮件,他急切地等待着卡彭特的反应,但直到过了中午还没有任何回音,他知道今天不会再有任何进展了,美国太平洋时间已经是夜晚,卡彭特该休息了,而皮特不可能在未与卡彭特商量的情况下擅自表态,也罢,给他们更多的时间来周密调查、仔细考虑吧。
邓汶的心情逐渐好起来,自己的邮件发出去了,起码没有带来洪钧所说的那些恶果,本来嘛,人世间还是有公理的,怎么可能让俞威之流如此猖狂呢?他盼着天气也能像他的心情一样好起来,他更盼着另一个时刻的到来,期待着他和凯蒂约好的晚餐。真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总算让他盼来了,下午下班的时候雨过天晴,等他和凯蒂终于在必胜客一个靠窗的位子落座,正好看见在东面的天空中居然挂起了一道亮丽的彩虹。
两个人的心情都很好,自然胃口也很好,邓汶问凯蒂:“这里有Super Supreme吗?中文名字是什么?”
凯蒂立刻仰脸对点菜的服务员说:“来一个‘超级至尊’。”又问邓汶:“厚的薄的?多大的?”
邓汶笑着说:“厚的吧,大的吧。大的多大?十二寸的?”
服务员皱着眉头,犹豫着建议道:“你们两位的话,可能九寸的就够了。”
邓汶还没表态,凯蒂已经笑呵呵地说:“没关系,就要十二寸的,吃不完我们打包。”
点菜完毕,两个人相视而笑,邓汶问道:“你是北京人吧?”
“是啊,你怎么看出来的?因为我的口音?”
邓汶忽然觉得凯蒂的话语听上去和往日有些不同,什么地方不一样了呢?哈,他发现了,原来这是凯蒂头一次对他称呼“你”,而以前都是尊称“您”的。为什么会有这个微妙的变化呢?邓汶猜想可能因为他们此刻不是在宾馆里面,两人之间就不再是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之间的关系,而是平等的朋友关系了吧,邓汶挺开心,他觉得这样显得自然、亲近。
“呵呵,不是,你的普通话很标准的。我注意到你在指方向的时候喜欢说东西南北,从来不说上下左右的,北京人指路就是这样,方向感特别强。”邓汶说着,不由得联想到了洪钧,他马上恨恨地把洪钧从脑海里甩了出去。
凯蒂说:“是吗?可能是因为北京的街道横平竖直,都是正南正北的吧。你是哪里人呀?”
邓汶被她这么随口一问,反而不知如何准确地回答,只好说:“说实在的,我自己都搞不清我究竟是哪里人。”
凯蒂听了似懂非懂,但也没再追问,而是用充满同情的目光看了邓汶一眼。
两个人天南海北地聊着,大约过了十多分钟,服务员就把一个大铁盘放在桌面中央,十二寸的超级至尊比萨饼来了。凯蒂手拿刀叉兴冲冲地比划着,邓汶用小铲子把一角比萨饼先盛到凯蒂面前的盘子上,正要再给自己拿一份,凯蒂嘴里说了句“我就不客气啦”,举起刀叉就要开始切,邓汶忙说:“等等!”
凯蒂吓了一跳,刀叉悬在比萨饼上方,瞪大眼睛问道:“怎么啦?”
“不要急着吃,再等几分钟吧。”邓汶笑着说。
“为什么?”
邓汶给自己的盘子里也放了一角比萨饼,把小铲子放回到铁盘里,才不慌不忙地用行家的口吻说道:“烘烤比萨饼的时候,炉子里的温度很高,至少在华氏五百七十度以上,比萨饼表面的奶酪全都融化了。刚烤好的比萨饼端上来,奶酪正在逐渐冷却,但还没有冷却到味道最好的温度,如果现在马上吃,比萨饼的口感并不是最好的。”
凯蒂将信将疑地又问:“那要冷却到什么温度的时候再吃呢?”
邓汶笑着说:“具体到多少度,我也说不好,但我知道最好是等到五至十分钟之后再吃,冬天的时候凉得快,等的时间可以短一些,在夏天就要多等一会儿,所以你如果是叫了比萨饼的外卖,等烤好后送到你家里,那个时候吃就最合适,而不是刚出炉马上吃。”
凯蒂笑起来,歪着头说:“可是你怎么知道这个比萨饼是刚出炉就端上来的?可能烤好之后已经在厨房晾了几分钟了。而且,这么大的比萨饼咱们不可能一口就全吃完呀,咱们一边吃它一边凉,吃到后来不是正好越来越好吃吗?”
邓汶也笑了,说:“人们吃东西,当然最重视第一口的感觉啦。好啦,我投降,算我什么都没说,看来想要拦住你吃比萨饼比登天还难。”
凯蒂已经切了一口比萨饼,放进嘴里,吃完了才说:“嗯,的确有点烫,但还是很好吃呀。哎,对了,你怎么对比萨饼这么有研究啊?”
邓汶从兜里拿出一张自己的名片,递给凯蒂说:“以前还没给过你我的名片呢。”
凯蒂连忙把手里的刀叉放在盘子两侧,双手接过名片,前后两面翻看着。邓汶问道:“你看我的名字后面印着的小字是什么?”
“Ph。D。?博士!哇,真厉害。”
邓汶说:“Ph。D。这个缩写还有一个意思,就是Pizza Hut Delivery,替必胜客送外卖的。以前我在波士顿读文凭的时候,主要的收入来源就是给必胜客送外卖,开着我那辆老掉牙的福特车,以我们那家必胜客为圆心,以十分钟车程为半径,那么一大片地区都是我的地盘,要不我怎么说我对必胜客有感情呢。”
凯蒂一边吃着比萨饼,一边点着头说:“哦,那你一定很辛苦吧?读博士一定很累,还要开车四处跑。”
邓汶看着凯蒂吃得那么香,也已经禁不住比萨饼的诱惑大嚼了起来,他抓住嘴巴难得空闲的间隙又说:“其实送外卖是个美差,又可以开车兜风,又可以赚到一些小费,后来我发现不同的人给小费的习惯也各不相同,你知道什么人给的最多,什么人给的最少吗?”
凯蒂摇了摇头,邓汶便接着说:“在纽约曼哈顿的最南面有个公园,面积不大,叫Battery Park,中文翻译过来是‘炮台公园’,就是从那里坐游船去看自由女神像。我有一次在那个公园里看见几个黑人表演杂耍,他们向周围吆喝着讨要赏钱的时候说,‘中国人给一美元,韩国人给两美元,日本人给三美元,黑人给五美元,白人给十美元’,我一听,呵呵,这和我自己总结出来的规律完全吻合,中国人的确是要么干脆不给小费,要给也是给的最少的。”
凯蒂自己从铁盘里又取了一角比萨饼,莞尔一笑,说:“哎,你忘了我是干什么工作的了?我可是真正从事服务行业的呀,宾馆里各种客人都有,他们给小费的习惯我最清楚不过了,就是像你说的那样。”她停了一下,意味深长地又低声说了一句,“我以为你从来都是给别人小费呢,原来你也有自己挣小费的时候。”
“当然有啦,那时候可苦了。不过,就算中国人给的小费最少,我还是很愿意去给中国人的住家送外卖,中国人家里一般不会养那种特别大、特别凶的狗,而且还可以和他们说说中国话,他们哪儿的口音都有,可我听着都觉得像是乡音似的。”
“为什么中国人不管走到哪儿给的小费都最少呢?因为咱们中国人最抠门儿?还是因为咱们穷?”
“嗯——,可能是因为中国人挣钱挣得很辛苦吧,自己的每一块钱都来之不易,所以并不觉得别人只给咱们送了份外卖、或者端了几次盘子、或者开车门搬了几件行李就有什么大不了的,凭什么就可以轻轻松松得一笔钱?咱们当然也就舍不得把自己的辛苦钱给出去了。”邓汶说完,又想起了什么,接着说,“不过这几年有些变化,老外都奇怪怎么中国人好像一下子变得有钱了,一到美国就买最好最贵的房子、车子,出手都特别大方,使得纽约、泽西城、洛杉矶好几个中国人喜欢的住宅区房价飞涨。在那边的中国人都说,这帮人肯定全是从国内跑出来的贪官和奸商,他们的钱实在是挣得太容易了,所以才会那么挥霍。结果,这些贪官奸商把中国人的名声搞得更不好了,‘挥霍’还不如以前的‘抠门儿’呢。”
凯蒂静静地听着,却没有任何评论,邓汶眼中的这些怪现象在她看来早已见怪不怪、熟视无睹了,她等邓汶把怨气和不满抒发完毕,才又拿起他的名片看了看,问道:“你在美国那么多年,怎么没起个英文名字呢?”
“刚到美国的时候,在大学里念书,一起选课的同学哪个国家的都有,什么样名字的都有,大家都用各自的本名,好像没有起英文名字的习惯,所以我也就没想过要有个英文名字。另外,无论是我的姓还是名,都是单字,而且这两个音老外都能很容易地发出来,更不用起英文名字了。哎,对了,你的中文名字是什么呀?”
凯蒂的脸忽然红了,她连忙摇着刚拿起叉子的手说:“哎呀,快别问了,我的中文名字难听死了,爸妈给起的甭提多土了,还是不让你知道的好,你就叫我凯蒂吧,或者,干脆不叫名字也行。”
邓汶有些惊讶,纳闷凯蒂怎么会如此鄙视自己的名字,但也不便再问,只好低头吃着比萨饼。
两人一直聊得很热闹,这一下忽然冷了场,凯蒂便马上主动打破沉默,说道:“Katie这个名字是上学的时候为了去酒店里实习我自己起的。和你一样,我上学的时候也经常打工,一方面是为了挣钱,另一方面主要是因为好玩儿。不过,你上学念的是博士,我呢,上的是职高,旅游职业高中,和你根本就没法比了。哎,你知道我打工的时候,最喜欢的美差是什么吗?”
邓汶毫无头绪,摇了摇头,凯蒂笑着说:“是当礼仪小姐!参加各种庆典呀、仪式呀什么的,最好玩儿的是去国展中心、亚运村或者国贸中心参加各种展览会,什么汽车展呀、电脑展呀、房展呀,参展的公司都要请礼仪小姐替他们分发资料、站台什么的,几天下来挣的钱不少,还能见识很多世面,要是能争到这种机会,当时真感觉开心死了。”
邓汶的脑子又走了神,他联想到自己的研发中心下个星期就要在新址正式开始运作了,要不要搞个什么仪式呢?嗨,还是免了吧,一想到自己要和俞威并肩站在一起剪彩,他就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参展?电脑展?自己不正是在拉斯维加斯的信息技术大展上碰到洪钧的吗?不然自己现在也不会置身于此了,邓汶有些懊恼,难道俞威和洪钧这两个名字要像幽灵一样伴随着自己,永远挥之不去吗?
凯蒂见邓汶发愣,她这次可实在看不透邓汶的心思了,便淡淡地说:“嗨,忽然感觉,你和我好像都挺苦的,只是你已经熬了出来,可我还不知道要熬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邓汶的思绪被凯蒂的话牵了回来,他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在他看来始终热情开朗、总能给他带来温暖的凯蒂,居然也有伤感的一面。邓汶不知道自己将来能为凯蒂做什么,眼下只能又用小铲子专门挑了一角最大的比萨饼,放到了凯蒂的盘子里。
8月的最后一天,洪钧很早就被“嘀嘀嘀”的鸣叫声吵醒了,他挣扎着从枕头上抬起头,伸手从床头柜上抓过闹钟把铃声关上,在黑暗中看见带荧光的指针正指向五点半。洪钧坐在床沿上,忽然听到周围有一种很微弱的蜂鸣声,他抬眼往墙上搜寻,隐约看见一个很小的绿色光点,他立刻想起来了,昨晚睡觉之前忘了把空调设置成延时自动关机,结果空调一直开到现在。洪钧摸索着打开床头灯,拿过空调的遥控器一看,上面设置的温度是摄氏二十度,他马上按键把空调关上。
洪钧扭头看了一眼旁边的菲比,顿时觉得又好笑又心疼,菲比背对着洪钧侧卧着,颀长的双腿蜷起来,上身佝偻着,膝盖几乎顶到了胸口的位置,缩成一团的身体紧紧裹着一席薄薄的毛巾被,洪钧见菲比冷成这样,懊悔地把空调的遥控器扔在枕头上。
洪钧轻轻探过身子,发现菲比的脸也让毛巾被捂得严严的,全身上下只有长发露在外面,披散在枕头上。洪钧凝视着菲比,忽然感觉自己像是一只大灰狼,面对一只团成刺球的刺猬找不到可以下口的地方,他正在踌躇,却发现菲比的耳垂在头发的缝隙间若隐若现,便凑过去轻柔地吻着。
菲比立刻颤抖了一下,咕哝着翻过身来,闭着眼睛迷迷糊糊地问:“要走了?”
洪钧站起身,说:“嗯,我换好衣服就走,你接着睡吧。”
菲比的手从毛巾被里伸出来挥了两下,就又无力地垂在床上,说:“到机场给我发个短信。”
“航班太早了,起飞之前我就不发了,等到了虹桥机场我再发,睡吧。”洪钧说完,见菲比哼了一声就又沉沉睡去,便转身走出卧室,他一边晕晕乎乎地洗漱穿衣,一边暗自抱怨菲比害得自己这么早起床。
从大学时代开始,洪钧就一直习惯于晚睡晚起,他如果早起哪怕只是半个小时,都像受了极大的折磨,而五点半对他而言实在是太早了。洪钧以往在国内出差,除非遇到极特殊的情况,否则他无论往返都尽量乘坐晚上七、八点钟的航班,把晚上的时间用于旅途可以一举两得,既不影响白天的正常工作,也不影响他早上的睡眠。但是,自从和菲比好上以后,他的“好日子”便一去不复返了。菲比老抱怨洪钧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太少,她希望洪钧尽量减少在外住宿,要求去程坐早班飞机、回程坐晚班飞机,这样两头都不至于影响她和洪钧难得的团聚,可以把因为洪钧出差而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菲比把这种行程安排称作“早出晚归”,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并强调“晚出晚归”或者“早出早归”都应尽量避免,而“晚出早归”则是被明令禁止的。
洪钧收拾完毕,拎着行李哈欠连天地出了门,随手掏出钥匙把门锁好,脑子里想着他即将开始的上海之行。头一天罗杰打来电话突然提出辞职,洪钧正在电话里竭力挽留,罗杰的辞职信已经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两个渠道几乎同时递到了洪钧手里。洪钧试图打听出罗杰辞职的真正原因和去向,但罗杰并不肯透露更多详情,只是说自己不打算继续这样打工,想探索一下其他的发展空间,他一再强调他的辞职与洪钧或任何人无关,他对洪钧和维西尔公司也没有任何不满意之处,纯粹是出于个人职业发展考虑,想趁着自己还年轻、还有冲劲,尝试一下风险很大但预期回报更大的事业。
洪钧虽然感觉到罗杰去意已决,但仍然决定亲自去上海一趟,即使实在挽留不住,也可以当面和罗杰料理一下“后事”,尤其是他手上那些项目的交接工作。照洪钧以往的风格,遇到这种突发的重大事件,他一定会放下电话就直接打车去机场的,但如今有了菲比,他的行动便延后到了第二天。
上午九点半,国航CA1831航班平稳地降落在上海虹桥机场的跑道上,四引擎的空客340型宽体飞机徐徐滑向将要停靠的廊桥,机舱里的乘客大都已经不顾机舱广播的提醒和空姐的劝阻,纷纷打开手机并起身抓取行李箱中的行李,拥挤在走廊上跃跃欲试,中国人的急性子在此时暴露无遗,仿佛抢先走出机舱的人就能在以后的竞争中拔得头筹。
洪钧在商务舱的座位上稳稳地坐着,后面的乘客已经各自对着手机大呼小叫,洪钧回头一看,各有一位空姐摆着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站在两个走廊上经济舱和商务舱的分隔处,看来若不是她们挺身而出,后排的乘客早已涌进来挤在舱门前面了,其实空客340在机舱前部是有两个舱门供乘客上下飞机的,不知是不是因为虹桥机场的廊桥设施所限,只能启用一个舱门。
飞机刚一停稳,洪钧迅速站起来拿好自己的行李,快步走出舱门,他一边沿廊桥走着一边打开手机。很快,手机屏幕上显示有三条短信,他刚要查看短信的内容,手机已经响了起来,他看一眼来电显示,奇怪,怎么会是他自己家里的座机号码呢?
他按了通话键,刚放到耳边,菲比的声音就灌进了耳朵里:“洪钧!你干的好事!”
洪钧已经基本掌握了菲比的“习性”,每当她连名带姓地直呼自己的中文名字时,往往是因为自己没干什么好事,洪钧忙问:“怎么啦?”
“怎么啦,你把我锁在家里啦,我出不去啦!”
洪钧一时没反应过来,怎么会呢?但他马上想起来了,自己早晨出门时竟然糊里糊涂地把自己家的大门从外面反锁上了,菲比从里面无论如何是打不开的,洪钧没想到这种双向防贼的门锁居然头一次发挥了作用,他忍不住笑了出来,一方面是在嘲笑自己的糊涂,另一方面觉得菲比被锁在房间里无计可施的样子一定很好笑,他说:“哟,对不起,给你来了个瓮中捉鳖。”
“哼,你才是鳖呢。”菲比说完,又觉得这句话把她自己也给骂了进去,忙说,“还笑呢,气死我了。我们公司同事见我没上班,打手机问我在哪儿呢,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
“你什么时候发现的?想什么办法了吗?”
“八点钟吧,我全都收拾好了,刚要出门上班,才发现门打不开了,你还在飞机上呢,手机关机了,就给你发了几条短信。想给楼下的保安打电话让他们来开门,可我又不想让被他们问这问那的;我都想从阳台上把钥匙递给隔壁的邻居,让他们过来开门,可又不想被他们看笑话,就这么一直傻坐了一个半小时。气死我了,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你,你快点想办法呀。”
洪钧对菲比的“威胁恫吓”毫不在意,因为菲比每次所谓的收拾他都变成了被他收拾,这时,他已经走过行李提取区,能看见前方到达大厅里熙熙攘攘的接机人群了,他想了想说:“可是我现在已经到上海了呀,总不能坐飞机回去给你开门吧。”
手机里立刻传来菲比带着哭腔的声音:“那怎么办呀?都怪你,老糊涂了。那我只好找保安了,我就说是被你诱拐来的,让他们救我出去,然后再把你抓起来。”
洪钧刚才已经想到了解决方案,但觉得有些不够稳妥,他沉吟着说:“其实我还有一套家里钥匙放在公司桌子的抽屉里,Mary有我的办公室和抽屉的钥匙,她可以拿到,不过……”
洪钧犹豫的正是这个,他不想让玛丽拿着钥匙去他家,结果打开门里面是菲比,虽然玛丽等人都知道洪钧和菲比的关系,但这种细节还是过于隐私了些,尤其是女孩子之间太过敏感,果然,菲比在电话那边也反对道:“啊,让Mary来给我开门呀,那多不好意思呀,我见到她该怎么说呀?”
洪钧已经想到了一个合适的人选,他对菲比说:“好啦,我知道怎么办了,我先打个电话安排一下,然后马上给你打回去。”
洪钧挂断电话,在手机存储的电话簿里找到了他的人选,按了呼叫键。
* * *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菲比一直像是只笼中困兽,在洪钧家的客厅里来回踱步。她越想越生气,马上就到十点了,就算自己的工作再悠闲、再无足轻重,也不能平白无故地迟到一个多小时啊。她也开始后悔,如果早知道要拖这么久,还不如直接把钥匙扔给保安或邻居请他们来开门了。
十点整,菲比忽然听到有人敲门,声音不大,一下、两下、三下,简直像是特务的接头暗号,为什么不用门铃?菲比不由警觉起来,她冲着门口问道:“谁?你找谁?”
敲门声停了,片刻的寂静之后传来一个男声:“嗯——,不找谁,我是来给你开门的。”
声音不大,但菲比还是听清了,她长舒了一口气,说:“那你倒是快点把门打开呀,还敲什么敲?”
门外嘟囔着说:“我怕走错门,也怕吓着你。”话音刚落,就传来一阵开锁的声音,但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因为对这套钥匙和门锁都不熟悉,先是显然插错了钥匙,等选对钥匙之后又在锁眼里转错了方向。菲比更不耐烦,刚走过去要指点一下,门锁“嗒”的一声打开了,门被从外面推开,一个小伙子怯生生地站在门口。
菲比上下打量着这个人,感觉他和自己的岁数应该差不多大,中等身材,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相貌,一身典型的公司小白领的穿着,衬衫领带,西裤皮鞋。菲比一方面因为终于重获自由而觉得轻松,另一方面毕竟是初次见面,便露出一张笑脸,礼貌地问:“你好,你就是……小薛?”
小薛迎面看了菲比一眼,就马上把头偏向旁边,说:“是我。您好。”
菲比一愣,她还是头一次遇到男人看了她第一眼之后就不愿意再看她第二眼,又听到小薛用“您”来称呼她,更觉得诧异,自己有那么老吗?她马上怀疑自己的化妆和装束上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奇∨書∨網不由自主地转身对着门厅侧面的镜子仔细审视了一番,光彩照人,一切都很好啊。
菲比心想大概是这个小薛自己不好意思吧,嘴上说着:“谢谢你啦,麻烦你跑一趟。”
小薛还是不愿正眼看菲比,而是把手里的一串钥匙递过来,说:“洪总说把钥匙交给您就行,不用再放回他的抽屉里了。您要是没别的事,那我先回去了。”
菲比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忙说:“等等,我也得赶紧去上班了,一起走吧。”
锁好门进了电梯,两人在电梯里始终保持沉默,等出了楼门沿着花园小径走向小区的大门时,菲比才说:“你刚才叫他什么?‘洪总’?他让你这么叫的?”
小薛始终走在菲比身旁稍稍侧后的位置,眼睛一直盯着脚下的小径上用碎石铺成的花纹图案,听到菲比问他便回答道:“不是,洪总一直让我管他叫‘Jim’,他不喜欢我叫他‘洪总’,可我习惯了,改不过来,也不想改了。”
“呵呵,估计维西尔公司上下那么多人里,只有你一个人这么叫他吧?哎,对了,听老洪说你是刚来的?”
“是啊,7月23号到维西尔上班的,还不到六个星期。”
不知是因为自己和洪钧的关系,还是因为感觉自己比小薛资格老,毕竟菲比离开维西尔的时候小薛还没加入呢,但也可能是由于小薛对她如此客气甚至是谦恭,菲比忽然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她侧过脸看了小薛一眼,说:“呵呵,原来你刚过‘满月’啊。我刚才还奇怪老洪为什么那么信任你,单单叫你来,可能就是因为你在维西尔是新人吧。”
小薛淡淡地笑了一下,但没说什么。两人走到小区门口,小薛招手叫来一辆等候的出租车,替菲比拉开后车门,菲比扶着车门问:“你去哪儿?回维西尔吗?”
小薛点点头,菲比就说:“那一起走吧,你先送我,然后再去维西尔,差不多正好顺路,老洪和我每次都这么走的。”刚说完,菲比自己的脸不由得红了。
小薛痛快地说:“行。”菲比便坐进后座,她正往里面蹭着,好把右侧的位置腾给小薛,小薛却已经关上后车门,自己坐在了司机旁边,菲比暗笑自己傻,小薛肯定不会挨着自己坐的。
菲比把先后两个下车地点告诉司机,车开动之后就又是长时间的沉默,小薛直直地盯着前方,菲比则看着他的后脑勺,仿佛都能感到小薛浑身的紧张和僵硬。
好在菲比的公司也在东三环上,很快就到了,菲比对司机说:“就停在前面的过街天桥底下吧,马路对面就是我们公司了。”
小薛对司机说:“还是到前面掉个头吧,把车停到马路对面去。”
菲比忙说:“不用了,你们接着走,前面右转弯就到维西尔了,要不然还得掉两次头,老洪每次都是把我扔在这儿,我自己走天桥的。”
小薛没有回头,说了一句:“天这么热,还是开到门口吧。”又侧脸对司机语气坚定地说:“你照我说的走,到前面掉头。”
菲比心里就像外面的天气,热乎乎的,她有些过意不去地说:“那太麻烦你了,耽误你那么多时间。”
小薛还是没回头,只嘟囔一声:“没事儿。”
车继续往前开,到了一个跨线桥底下才掉头开回来,一直把菲比送到她公司所在的写字楼门口。小薛迅速下车替菲比拉开车门,像保镖一样守在车旁,等菲比从车里出来,便说了声:“那我走了。”又回身坐到前排座位上。
菲比冲小薛招了下手,刚说了句“谢谢啊”,车子已经开走了,菲比眺望着出租车汇入三环路上的车流,直到彻底不见了踪影,心里还觉得暖融融的,她暗想:“臭洪钧!你什么时候也能学会这么疼我?!哼!”
* * *
洪钧在上海只住了一晚,第二天晚上就飞回北京,他早晨一进公司就把李龙伟叫到自己的办公室,两人隔着写字台面对面坐下,李龙伟见洪钧一脸疲惫,就问:“不是好消息?他还是要走?”
洪钧斜靠在座椅的扶手上,左手不停地按压两眼之间的睛明穴,低着头说:“嗯,简直是义无反顾啊,怎么拉都拉不回头。”
李龙伟又问:“他有没有透露下一步是什么打算?”
洪钧坐直身子,又恢复了以往的精神,笑着说:“其实任何人离开都没什么好奇怪的,世上没有不散的筵席,但我关心的是:为什么在这个时间离开?而且还走得这么急?之前一直没看出有任何征兆,而且他连合同上规定的一个月的提前期都等不了,恨不能明天就是他在维西尔的last working day。”
“你估计他会去哪家公司?”李龙伟换了个方式问道。
“Roger是这么向我解释的,说他会自己去开公司当老板,不想再给任何公司打工了,这种志向我倒是很赞赏。我问他自己的公司准备开展哪些方面的业务,他说还是做软件、培训和咨询服务,仍然是围绕企业管理软件这一领域,还说很可能会和咱们保持密切的合作,我说好啊,求之不得啊。可是,当我让他把手里的项目逐个给我介绍一下,他又显得心不在焉,始终是轻描淡写、闪烁其辞,不过所有的客户资料和他以往与客户的联系情况倒是已经都在咱们的数据库里了。”
“哦,只要不是去竞争对手那边,对咱们的影响倒不会太大。至于交接嘛,他可能是怕把有些深层的东西都交代给你,咱们会很快把项目接过来,他今后想和咱们合作就没有什么筹码了。”李龙伟分析道。
“可能吧。我和Roger 商量好了,各自让一步,9月15号是他的最后工作日,这两个星期之内他把项目交接完成。”
“那他的摊子谁来接?那几个sales和所有的项目?”李龙伟见洪钧对自己露出一丝微笑,立刻猜到了洪钧的心思,马上摆着手说,“嘿,你可别打我的主意啊。”
“为什么?”洪钧凑近桌子问道。
“我可担当不起啊,如果把郝毅他们那几个sales再划给我来管,我就得带二十几个sales,这肯定不是一个理想的比例,既要照顾到每个人,又要把精力重点放到大项目上,我很难兼顾啊。如果你真这么打算,那我就要建议把这二十几个sales 按行业分为四个组,每组设一位team leader,我直接带这四个人,他们每个人带四、五个sales,但这样就平白无故地多出了一个中间管理层,我觉得并不可取,结构还是越扁平化效率越高。而且平心而论,我也不建议你把所有的sales都放在我这里,总不能把所有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吧?呵呵,这是为你考虑,不是我有意推卸责任啊。”
洪钧听了,知道李龙伟听到罗杰离职后已经有所考虑,所以他的说法于情于理都站得住脚,看来他很关注洪钧下一步的举动,而这也正是令洪钧发愁的地方。其实洪钧在上海的时候就想到了另一个人选:自己在ICE公司的旧将——小谭。当初自己拒绝接纳小谭是因为在维西尔没有给小谭留出位置,但罗杰这一走,正好给小谭腾出了一个机会,小谭对制造业很了解,接罗杰的摊子应该驾轻就熟。但洪钧也有一层担心,小谭和信息产业部关系很好,对电信行业的业务和人脉都比较熟悉,他肯定希望在制造业之外,还能再把电信这块肥肉纳入自己的管辖范围,这就会与李龙伟发生摩擦,两人都在北京,这种摩擦可能更会加剧,而李龙伟被从技术工程师破格提拔成销售总监才仅仅四个月,还处于证明自己、树立威信的阶段,在这个时候引来一个小谭,很可能会在公司销售团队内部埋下隐患,不如先缓缓吧。
洪钧沉思片刻,便拿定主意说:“我看这样吧,你还是继续带你现在的team,管那三个行业,不用分心,我会从外面物色一个人选来接Roger的位置。在这个过渡期内,Roger的工作我自己先接下来,郝毅他们几个原来report给Roger的,暂时report给我。另外,还有个历史遗留问题,Roger手上有几个客户是他自己在做的,像浙江澳格雅那个项目,当初我就叫他转给下面的sales,身为销售总监不应该有自己独自直接做的项目,不然难免会和sales有利益冲突,结果他还没来得及交出来,自己倒要离开了。小薛不是还挂在你下面吗?你把他交给我吧,我让他去负责浙江澳格雅那几个Roger 自己做的项目。”
李龙伟顿时眉开眼笑,洪钧搞不清在自己的这两个安排里面是哪个更让他高兴,是躲开了罗杰的摊子,还是终于摆脱了小薛?李龙伟并不掩饰自己的轻松,说:“那你可就太辛苦了,老板亲自当销售经理,对我们前线将士的斗志是莫大的鼓舞啊。”
洪钧白了他一眼,说:“你少说风凉话,我天生就是个劳碌命。还好是暂时的,最多三、四个月,年底之前新人必须到位,这样可以接手明年整年的工作。”
李龙伟估计洪钧找自己来的话题已经谈完,就说:“中国第一资源集团那个项目,我心里有些不踏实,带着杨文光等几个人去接触了几次,觉得还是只停留在表面上,没有深入进去,项目是肯定要上,而且绝对不会是个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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