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雄赋 第 1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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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烟雨门

    楔子神秘的孩子,女人和老人

    云浮山顶,草庐前。

    木叶纷纷归路,残月晓风何处。

    大雁又南飞,极目天涯无尽路,落日难追。

    一个长得极漂亮的小男孩正撒娇般地依偎在他母亲的怀抱,白皙的小手不时调皮地撩着母亲的一头瀑布黑发,清亮童真的眼睛一眨不眨地凝视着母亲,看了很久,试探着问道:“妈妈,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母亲柔声道:“问吧。”

    小男孩皱着两道淡淡的眉毛:“你能告诉我,爸爸为什么不要我们吗?”

    母亲怔了下,随即露出一个温暖如三月春风的笑容,这抹笑容在小男孩的眼里是那样的和煦玉洁,天底下最美的也许就是这抹笑容了,她伸出柔软的双手,轻轻抚摸着小男孩的小脑袋,轻声道:“因为妈妈做了对不起爸爸的事情。”

    小男孩扬起双眉:“你撒谎。”

    母亲轻声道:“妈妈什么时候骗过你?”

    小男孩那双漆黑的眸子在夜色中愈发明亮,忽然问道:“妈妈,你觉得你笨吗?”

    母亲轻笑,轻声道:“妈妈虽然没你这小调皮聪明,但也不笨。”

    小男孩没有笑,眨眨黑眸,问道:“妈妈,你爱慕虚荣吗?”

    母亲佯作生气,轻敲他小脑袋,轻声道:“妈妈当然不爱慕虚荣了。”

    小男孩不依不饶地缠着母亲,又问道:“那妈妈爱不爱爸爸?”

    母亲柔美似玉的脸上浮现了几分忧伤,良久才缓缓道:“当然爱。”

    小男孩那张明净剔透得如同上古青花玲珑瓷的小脸泛起一抹得意神色,撅着小嘴道:“既然妈妈不愚蠢,不爱慕虚荣,而且又爱爸爸,怎么会做对不起爸爸的事呢?一定是爸爸不爱妈妈了,所以才赶走妈妈。”

    母亲双眸噙满了泪水:“傻孩子,爸爸同样爱妈妈的,不要这样说爸爸,知道吗?”

    小男孩很不服气哼了一声,但还是顺从地点了点头。

    这世上,什么人的话他都可以不听,唯独母亲的话不能不听。

    母亲笑了笑:“走吧,去找小衿玩吧。”

    小男孩乖巧地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对着母亲露出了一个灿若星河的垂髫笑容,然后捏起小拳头,一本正经地说道:“妈妈,你放心,我会保护你的,再没有任何人可以伤害你。”

    说完,他就屁颠屁颠地跑开了。

    月影朦胧。

    夜色凄凉膝陇,变得令人的心都碎了。

    母亲凝望着那个渐渐远去的小背影,泪水终于不可抑止地滑过脸庞。

    须臾,一个拄着龙头拐杖的老人缓步走到女人的身边,望着已跑远的小男孩,两道苍白如霜的剑眉微皱起,叹息道:“薇儿呀,你这又何苦呢?你明知道他这样对你,为什么还要瞒着小七?”

    女人轻轻拭去泪水,恢复了冰清宁逸,轻声道:“亚父,我不想小七从小就生活在仇恨当中,那个男人在我心里已经死了,谈论他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我只希望小七他可以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成长,除此之外,我别无所求。”

    老人还想再说些什么,但终究还是忍住了。

    他微微叹了口气,摇摇头,拄着龙头拐杖,向小男孩跑远的地方踱去……

    第一章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

    宁州,仲夏黄昏。

    宁州的夏天总是很湿热,城中心的小西湖是宁州市民纳凉休闲的好去处,轻柔的湖风将烦闷的空气吹散,湖边婀娜的垂柳、翠竹似乎也感受到了湖风的热情,在风中翩翩起舞,美不胜收。

    竹深柳密虫鸣处,时有微凉只是风。

    小西湖并不大,没有杭州西湖的风情万种,倒像个初长成的妙龄少女。

    湖水清澈,将黑夜前的天空尽收湖面。

    天空永远是宁静的湖水,湖水是永难平静的天空。

    宁州市民喜欢在黄昏时聚到湖边,或乘凉,或侃天,或散步,或牵着小狗享受黄昏的夕阳。安逸舒适的生活让宁州市民不喜欢像其他大城市一样埋头苦干,而是像美国大兵那样,打仗是副业,嬉戏是主业,他们总是将享受生活摆在首位。每当他人质疑他们的生活过于颓靡,缺乏积极向上的精神时,他们都会以“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乎”来回答对方。

    所以,宁州的娱乐场所很多。

    咖啡馆、茶馆、酒吧等休闲会馆星罗棋布。

    一入夜,霓虹初上,人们就开始往各个场所奔去。

    声色犬马是这个城市的名片。

    在湖边的一棵柳树下,站着一位年轻人,笔直的躯干在夕阳下显得格外的修长。侧脸的轮廓如刀削一般,棱角分明却又不失柔美,一张帅气的脸庞却没有任何表情,仿佛千年雪湖。眼神清澈空灵,不沾人间俗气。

    一股令人窒息的寒气在他身上随意地散发,似乎可以将眼前稍显烦闷的空气都凝成冰霜,萧瑟、落寞。他静静地背手站着,看着湖水金光粼粼,宽大的纱制白衬衫,手腕处松松挽起,简洁略带华美,又有几分说不出的性感,衣服被清风抚起了几道皱纹。

    安得万里风,飘飖吹我裳。

    年轻人看着湖水渐渐变暗,绿色缓缓地向墨绿色过渡。

    黑夜将要来了。

    他耳边仿佛又响起了母亲的那句话“如果你不给自己烦恼,别人也永远不可能给你烦恼。因为你自己的内心,你放不下”,年轻人古井不波的脸上终于有了些许变化,眉头微微一皱,随后便稍纵即逝。

    “妈妈,你叫我如何放下呢?”

    年轻人微微叹息,对着远方在心里默默地说道,两根修长手指轻轻地揉开眉头。

    夕阳陨落,月牙新升。

    薄冥的夜色糊了人们的眼睛,也糊了人们的心。

    蓦地,一只不知名的雄雕在湖边的竹林深处凌空飞起,钢铁的胸膛托举着坚硬的翅膀,留下了一座如青铜般不朽的身影,勇猛而刚烈,凝重而深刻,圆满而朴素,在青虚虚墨幽幽的高空划过一道潇洒的弧线。

    高飞,远去,无踪。

    年轻人目视着那只雄雕的消失,收回迷茫远瞩的视线,然后慢慢转身离开,随意把手里的一颗小石子往旁边的柳树干扔去,“嗖”,“咚”,小石子轻易穿过树干,落入湖底,再无踪影。

    树干的小洞里正躺着半条虫子的身体,还在垂死地蠕动着。

    年轻人来到宁州三个月了。

    这个国家正走在复兴的道路上,向前迈的步子是前所未有的大,每个人的步伐都很快,生命也跟着步伐流逝着,没有停留半刻,甚至没有时间看一眼路旁的风景。宁州却截然相反,宁静祥和,这里缓慢的生活节奏很对这年轻人的胃口。

    在这座陌生的城市,他没有几个朋友。

    他喜欢《易经》里面的一句话: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

    他缓缓走出中心公园,沿着南湖路走去,轻哼起一首不知名的小调,苍凉如水。没有豪华名车在等待,年轻人的打扮也很普通,走在路人中间,显得很不起眼,“没入万人巷,无法寻我踪”。他身上还有2块钱硬币,是晚上回家坐公交用的。

    年轻人的步子不大,每一步都仿佛泰山压顶般,沉稳凝重,偏却又闲庭信步。

    他喜欢看着路上的行人在与时间的竞走。

    因为那是一个生命在行进着,世上再也没有比这种风景更美好的了。

    生命,本来就是一幅色彩极绚烂的画卷。

    赤橙黄绿青蓝紫,任君采用。

    他习惯性地用修长手指揉了揉眉头,嘴上露出了旁人不易察觉的微笑。

    路,与人生一样,终有尽头。

    年轻人走进了南湖路尽头的一间酒吧。

    南湖路是宁州酒吧的聚居地,高、中、低档的酒吧像土地革命时的广大农民,纷纷抢占最好的位置。有人喜欢高档的阳春白雪,也有人喜欢低档的下里巴人,反正是咸鱼白菜,各有所爱。

    这里,是宁州人晚上休闲享受最好的去处。

    翠箔垂云香喷雾。

    年少疏狂,载酒寻芳路。

    多少惜花春意绪,劝人金盏歌金缕。

    年轻人就在尽头的这间高档酒吧上班,酒吧的名字很好听,叫“十里清扬”。

    里面的装潢很自然,各种植物散落其中,桌子与桌子之间都是用植物隔开的。一条水渠横贯东西,水渠用透明玻璃封住,装上白色的地灯,宛若一条银河镶在酒吧的地上。渠水清澈见底,渠底铺上鹅卵石,隔不远还飘着碧绿水草,游鱼时不时地在水里现身,让人趣味盎然。

    酒吧的自然格调除了吸引很多向往田园的客人以外,还是年轻人选择在这里上班的原因。这个以自然风光闻名遐迩的酒吧生意很红火,让旁边的几个酒吧几乎可以自卑到去跳并不大的小西湖了。

    十里清扬的成功,并不是说明这间酒吧老板的品味有多高调,而是他肯接受员工的意见。要不是三个月前他听了这个年轻人的意见,将原来的“我行我素”酒吧改为现在的“十里清扬”酒吧,说不定在商界这个物竞天择的世界里早就仙逝了。

    “萧云,你回来了。”一个穿着酒吧工作服、长相秀美的女孩兴奋地向年轻人招手。

    “嗯,今天你这么早?”年轻人很喜欢和这个女孩聊天。

    他微笑着,在这个女孩面前,自己总会被一种快乐的氛围所笼罩。他此时的眼神藏锋卧锐,不冷漠不枯涩,干净空灵,如二胡的清澈透亮,似古筝的幽雅含蓄,浑身上下透着与世无争的味道。

    女孩的名字很普通,蔺小青,大家都喜欢昵称她为小青。

    她很乐观,虽然家境不是太好,但骨子里总是透着一份乐观向上,很容易感染她身旁的人,就像罗曼罗兰的一句名言:一脚踩扁了紫罗兰,它却把香味留在你的脚上。这位宁州大学大一的新生,是这间酒吧不可多得的一道自然风景线。

    时间尚早,酒吧显得有些静寂,只有几个临时清洁工在悠闲地擦着桌子,拖着地板。

    “今天下课下得早,就早点过来了。”女孩走到萧云跟前,眸子笑如新月。

    萧云点点头,左右望了眼,问道:“小亮和洁姐他们还没来?”

    小青轻声道:“还没,不过应该快了。”

    萧云轻声道:“今天是周末,客人估计很多,得早些准备。”

    小青捋了捋额头的秀发,怅然呼了口气,轻声道:“今晚又将是个疲惫之夜。”

    萧云扬扬眉,轻声问道:“你是希望忙碌,还是清闲?”

    小青眨眨眸子,轻声道:“当然是忙碌了,像贾宝玉那种富贵闲人,我可做不来。”

    萧云轻轻一笑,柔弱得像一阵微风拂过青纱帐,并不言语。

    小青很喜欢他的微笑,尽管像石油资源般罕见,但每次见到时,总是那样的一尘不染,清净如竹,既不张扬邪魅,也不故作深沉,没有世家公子的居高临下,也没有纨绔大少的玩世不恭,也许任凭哪个女孩子见了,都会爱上这抹微笑吧。

    她似乎看痴了,许久才回过神来,忽然记起了什么,轻声道:“对了,我刚才在更衣间换衣服的时候,你挂在墙上的黑色小包掉了,滚了一地的铅笔,不过你放心,我都帮你收拾干净了。”

    萧云微笑道:“谢谢。”

    小青隐齿而笑,轻声道:“不客气。不过你削那么多铅笔干什么?”

    萧云轻声道:“没什么,削着玩。”

    小青努努嘴,轻声道:“真猜不透你,谁没事削铅笔玩?对了,你还没吃饭吧?”

    萧云轻声道:“还没。”

    小青得意扬了扬香腮:“我就知道。”

    萧云笑着道:“你要请我吃饭?”

    小青挑挑蛾眉,轻声道:“我请你,你会去吗?”

    萧云轻声道:“为什么不去?”

    小青眸子里写满狡黠之意,笑着道:“你不怕人家说你吃软饭?”

    萧云泛起个淡到极致的微笑:“笑骂由人,这是季羡林老人的人生信条,也是我的。”

    小青只是笑着,没有说话,突然像变魔术般,从身后变出了一个饭盒,递到他面前。

    萧云皱着眉道:“这是?”

    小青眨着很大很亮的眸子,轻声道:“这是我做的寿司,试下好不好吃。”

    她俏脸的羞态抑不住,像朵半开海棠,可是视线却没有离开萧云飘然出尘的脸庞。

    她很奇怪,为什么这个年轻人总是那样的澹然宁静,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中,没有一丝常人所应有的浮躁,像是一个不坠红尘的苦行僧,动作轻柔纾缓,就连微笑都是那样的有气无力,一切都悄悄地隐藏起来,如同漫天轻舞飞扬的雨丝,淡淡的飘洒,淡淡的冰凉,淡淡的轻愁也随之柔柔浮出。

    她一个月前选择来这里做兼职,正是因为这个年轻人。

    按理说,她不应该是个如此感性的人,仅凭情感定亲疏,这是女孩子的大忌。

    可这年轻人那种孤独的宁静,是那样的惬意与怡适,令她深深陶醉着迷。

    萧云将饭盒接了过去,嘴唇轻轻地上扬,心里想这个女孩还真是体贴人,轻声说道:“谢谢,你不说我还真不觉得饿,你这一说,我就感觉已经饿了好几天。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你的寿司真是场及时雨。”

    小青则是像瞧见了怪物一般盯着萧云,美丽的双眸睁得好大好大,不可思议地大喊道:“天啊,你这个家伙刚才竟然笑了,而且还笑得这么灿烂!今天我看到的太阳还是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的呀!”

    “有那么夸张吗?”萧云不置可否,他虽然不大爱笑,但也不至于到这个地步。

    “也不是啦,只是你平时笑的太少了,善意地提醒你一下。你知道吗,微笑,可以将人内心里或浓或淡的忧伤肆意地释放,然后绽放成一种,极致的美丽,就像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所以,要多笑,像我一样。”小青说着就伸出两根青葱般的玉指,轻轻地将萧云的嘴角向上扯,然后自顾自地“咯咯”掩嘴而笑,美态漫延。

    萧云无奈地摇摇头,对于这个天生乐观派的女孩,他还真是没办法应对。

    唯有假装咳嗽了几声,打开饭盒,吃起了她做的寿司。

    紫菜包裹着饭团,也包裹着这个女孩的一片心意。

    “好吃吗?”小青有点担忧地问道。

    毕竟这是她第一次做寿司,而且是做给她心仪的人。

    社会上广为流传着一句话语,要留住男人的心,先留住他的胃,她奉为圣旨。

    “嗯,好吃。”萧云含糊地答道。

    萧云的吃相不甚美观,像是经历过五十年代末六十年初的那三年旷世饥荒似的,手里夹着两个,嘴里还在咀嚼尚未下咽的,模样甚是狼狈,小青看着他这副饿了几世的穷酸洋相,开心地笑了起来,笑声像银铃般悦耳。

    “哟,刚才还以为谁在这里吵闹呢,原来是我们酒吧的‘镇吧之宝’云哥啊?”

    一个穿着廉价西服、头发蜡得乌黑油亮的青年从内屋的办公室走了出来,额头上的疮像是癞蛤蟆背上的脓包疖,嘴边挂着一丝如嗜血蝙蝠般幽暗的笑容,看到他喜欢的小青正和那个他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的年轻人在一起卿卿我我,心里就很不舒服。

    也许这种不舒服,是从这个年轻人出现在这个酒吧、取得老板信任的那一刻形成的。

    但是导火索,就是小青的到来。

    “吕彪,你不要太过分。现在还没到上班时间,我们聊会儿天不行吗?还要你这个主管横加拦阻?”小青原本恬淡的声音变得尖锐而刻薄,伊始的好心情消失殆尽,最不想看到的人偏偏在她有些小幸福的时候出现,真是“清洁工在杏树底下扫兴(杏)”。

    华国有句古话,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小青没有什么心计、韬略、阴谋、厚黑,她的世界只有一种颜色,白色,纯白色,单纯得像张没有任何杂质的白纸。她对其他人十分友善,唯独对这个不算纨绔子弟却痞子样十足的吕彪生不出半点好感。

    她来到十里清扬已经一个月了,被他缠着出去玩就不下10次。

    美国电影《苍蝇》有句经典台词:苍蝇不会恐惧,苍蝇也不会感到羞耻。

    “我怎么了?我只是提醒一下某些人,在工作场合要注意形象,我们十里清扬是很高档的酒吧,不是任意嬉戏吵闹的菜市场。”吕彪很不屑地看着那个还在囫囵吞咽寿司的年轻人,吃相竟然可以这么难看,真想不明白小青为什么会看上这种不入流的人。

    念及此,他心里无来由的一阵烦躁,眼中露出一瞥下意识的暴戾。

    “你……”小青纤细柔荑指着吕彪,漂亮的小脸愤怒得有些殷红。

    萧云轻轻地摇了摇头,他虽然很不喜欢吕彪,这个人只是靠着是老板谢哥的小舅子才做到主管这个位置,但是他不想惹事,因为母亲教育他要低调,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凡事能忍则忍。

    母亲曾很严肃地告诫萧云:孩子,你要包容那些意见跟你不同的人,这样,日子才会比较好过。你要是一直想改变他,那样子你会很痛苦。你要学学怎样忍受他才是,要学学怎样包容他才是。

    可是,“忍”字太难了。

    刃在心上,却还能沉得住气的,有几个?

    “算了,小青,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萧云轻声说了句,他的隐忍功夫到底有多高深,城府到底有多恐怖,没人知道,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他动怒,无论何时,他都是那副世外高人的姿态,他咽下了最后一个寿司,侧过脸对小青说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跟着跑吧。”

    小青被萧云这罕有的俏皮话逗得莞尔一笑,像湖边一株婀娜的杨柳。

    吕彪轻佻地看着萧云,狞笑道:“胆小怕事,不成大器。”

    “嗯,这个自我评价倒很中肯。”萧云接过小青递来的纸巾,擦着手,平静说道。

    “扑哧”,小青又被萧云这句冷话给逗乐了,掩嘴笑了起来。

    她果然很爱笑。

    一个爱笑的女孩,无论美丑,总是使人愉悦,像从漫天乌云的间隙中投下的一束阳光。

    看来这家伙还是有点幽默细胞的,小青在心底里想着。

    而吕彪则收起了刚才的不屑,一脸怒气地看着萧云,眼神阴狠狰狞。

    可惜萧云却连正眼都没有给他一个。

    “萧云,不理他,我带你换工作服去。”小青说着就扯住萧云的衣袖,向更衣间走去,全然不理萧云比她早来酒吧两个月,比她更熟悉这个地方。待经过吕彪的身边时,她还冷冰冰地横了他一眼。

    屋漏偏逢连夜雨。

    人倒霉的时候,喝凉水也会塞牙。

    吕彪今天的心情特别郁闷,早上买了500元的即开彩票,结果全都是“祝你好运”,气得他把买好的早餐撒气般地向彩票店主丢去,不幸恰巧被巡逻经过的警察看到,只好无奈地向店主赔了500元了事。

    这下又被萧云给变相地骂了,还被自己喜欢的女孩鄙视,那股怒火终于藏不住了,肆虐地在他身上游走。他突然厉喝一声,身形一纵,暴怒地向萧云冲去,飞起凌空一脚,如猛虎出笼般迅疾,气势雷厉。

    这一脚事出过于突然,避开?纯属天方夜谭。在空中的吕彪露出了个自信的微笑。

    然而,就在他脚要踢到萧云后背之时,电光火石间,骇然见到萧云一个诡异侧身,动作本身并不快,可以说很慢,如同一片秋天的落叶在空中慢悠悠着降落,可偏偏就是不可思议地避过了他这快如闪电的一脚。之后,他就感觉后背被什么东西击中,一股无名推力传来,身体便不受控制地往前疾飞而去,嘭!最后猛烈地撞在了墙上,扎扎实实,毫无保留,剧烈的疼痛感让他不由得鬼哭狼嚎了起来。

    在他身后不远的地上,静静躺着一个白色小纸团,正是萧云刚才用来擦手的纸巾。

    小青原本看到吕彪突如其来的那一脚就吓懵了,忍不住尖叫一声,还没来得及捂上眼睛,就见到吕彪十分诡异地自己向墙上飞撞而去,不禁觉得有点滑稽,同时又十分迷惑,傻乎乎地侧过头,看着一脸平静的萧云。

    萧云轻轻地笑了笑,笑容很淡,像杯纯净水,示意她安心,然后走到墙边,缓缓蹲下,看着如一滩烂泥的吕彪,眼中既没有鄙夷,也没有怜悯,只是微微叹了口气,人生总会遇到些无可奈何之事,胡搅蛮缠之人,像这种狠辣小人他还真不想惹,能避则避,能躲即躲。可吕彪却还是余怒未消,怨毒地瞪着他,挣扎着想站起来,只是浑身都使不上劲,他到现在还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无缘无故地向墙飞来。

    估计他这辈子也想不到,一个纸团的威力到底会有多大。

    萧云轻声道:“疼吗?”

    吕彪只是死命紧盯着他,没有说话。

    萧云轻声道:“我想应该很疼吧。”

    吕彪还是默不作声,其实,并不是他不想说,只是已经没有了说话的力气。

    萧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淡淡说道:“我忍你,让你,避你,不等于我怕你,惧你,服你。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我想这是你我之间最明智的选择。不想让自己消失的最好做法就是,不要挑战我的底线,懂吗?”

    语气极为轻柔,像是情人间轻轻勾在一起时的小尾指。

    然而,萧云此时的眼神却不再像方才那样的温柔藏拙,而是冷若冰霜,一如司马光与王安石这对历史上最知名的政敌在皇殿御前冷视对方时的孤鹜与冷漠。这个眼神,无论是谁见了,都会从心底冒出一丝寒意的。

    当然,吕彪也不例外。

    他见到这个眼神,不禁浑身一凛,定力与魄力瞬间灰飞烟灭,惶恐地连连点头。

    现实生活就是如此赤裸裸地残酷真实,人性的脆弱,在这一刻一览无遗。萧云见到刚才还趾高气扬的吕彪变成这副孬种模样,无奈地耸了耸肩,唤醒仍在思索中的小青,到工作间换工作服。

    只是,萧云没有注意到,躺在地上的吕彪那张惊恐的脸上露出了一个阴森的微笑。

    第二章 三人行,没有我师焉

    三个月前,四川成都,文殊院。

    寺院有座极乐堂,堂内有一地宫,专为供奉故人灵位之地。

    拾着窄窄台阶,一步步下到地下四米多的地宫,灯光骤然明亮。

    宫内宽阔,正位上是一座庄严肃穆的佛像,两侧则是鳞次栉比的灵位。

    在“吉一区”的一个小间外,有两名肃然魁梧的军人分列左右。

    小间内,空荡荡地只摆着一个灵位,五柱新香慢慢燃烧着,烟火缭绕。

    灵位前,一个清癯老人正静静地坐在轮椅上,双目凝视着灵牌,眼神清寒接近死灰。

    四周死寂,像是阴曹地府,与老人的脸色相似。

    老人身后两米处正襟站着一名男子,相貌普通,穿着更普通,扔进人堆里丝毫不起眼。可就是这样毫无特色的一个人,浑身上下却透着一股沉稳而干练的气质,炯炯眼睛也是一直注视着灵牌,有泪花在闪烁。

    就这样,老人坐着,男子站着,而时间却走着。

    一个小时后,老人终于将视线从灵牌上收回,忽然问了句:“他到宁州了吗?”

    男子躬身道:“刚到不久。”

    老人沉郁的情绪似乎卒然间好转,轻声道:“很好。”

    男子暗奇,欲说还休,想了想,终于还是问道:“他是个怎样的人?”

    这个问题好像已经困扰了他很久,问出后,他竟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老人阖上双目,没有直接回答,却说了句:“世上有两种人。”

    男子微诧,问道:“哪两种?”

    老人眉毛稀疏,枯枝般的手指轻轻敲着冰冷的轮椅扶手,缓缓道:“一种是,别人对他好,给他无微不至的照顾,给他关怀备至的问候,让他吃美味佳肴,让他住温暖房屋,他会想,他们一定是菩萨。”

    男子皱眉,问道:“那另一种呢?”

    老人似乎觉得有点冷,将盖在大腿的绒毛毯往上提了提,轻声道:“另一种就是,别人对他好,给他无微不至的照顾,给他关怀备至的问候,让他吃美味佳肴,让他住温暖房屋,他会想,莫非我就是菩萨?”

    男子心头一震,沉默了些久,轻声道:“他是第一种?”

    老人轻轻点头,一声叹息,轻声道:“他太在乎别人了,这样会很累的。”

    男子的黑眸似乎在瞬间燃起了一盏长明灯,亮如星光,注视着灵台上的两根白色蜡烛,烛光微弱,摇影映在周围黑森森的墙上,曈曈绰绰,让人心慌,轻声道:“虽然如此,但也只有这种人,才能让别人心甘情愿地被他踩在脚下。”

    老人闻言,竟然露出了一丝微笑,诡魅异常,问道:“你几点的飞机?”

    男子轻声道:“一个小时后。”

    老人微微睁眼,轻声道:“你先走吧。”

    男子轻声道:“是,将军。”

    他转身离开,四周静得没有一丁点声音,地宫空旷,显得更为幽深。

    老人再次阖起双目,孤独唱起一腔哀婉京调:“见灵台,不由人珠泪满面……”

    一个小时后,一架飞机从成都机场起飞,目的地,宁州。

    十里清扬,工作间。

    这里布置得很人性化,还栽着几盆绿昂昂的吊兰,令人舒心。

    小青悠闲地坐在工作间的长条凳上,双手在身后撑着,两只金莲小脚随意地在空中滑动,显得有点小孩子的童真意境,迷惑地问道:“萧云,你说,刚才吕彪为什么会无缘无故地自己撞墙呢?”

    这时,萧云已经换上了一身干净的吧员服,从换衣间出来,看着皱着黛眉一脸迷茫的小青,嘴角轻翘,轻声道:“你这个大学生物理不过关,初中的知识都忘了,物理学上不是有个惯性吗?”

    小青吐吐舌头,霁颜一笑,轻声道:“刚才看到吕彪撞墙的样子真是搞笑,像只盲目扑火的飞蛾。我一开始还担心他会踢中你呢,谁知道他是皇帝的新装,那三脚猫的功夫只能骗骗自己玩。”

    见到小青这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小模样,萧云嘴边挂起了一丝会心微笑。

    他走过去,敲了敲她脑袋,轻声道:“出去吧,不然皇帝的新装又会找我们麻烦了。”

    小青撅起樱桃小嘴,摸着自己的脑袋,白了萧云一眼。

    只是,她眼神里更多的是羞涩,像只未熟的柿子,俏脸微红地跟在他身后离开。

    月满中天。

    酒吧的人逐渐多起来,吕彪不知何往,钢琴师的优美音符带动着酒吧的气氛。

    萧云和小青各自忙了起来。

    随后而到的小亮和洁姐,还有另外三名浓妆重抹的惹火女郎也开始了工作。

    十里清扬以其“清幽高雅”而声名远播,门外停满了各种豪华名车,奔驰宝马自然不在话下,连玛莎拉蒂、阿尔法罗密欧这些在华国比较少见的车都有,不得不让人感慨宁州人的享受欲望。

    有钱的人怕别人知道他有钱,没钱的人怕别人知道他没钱,这句话在宁州站不住脚。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些名牌房车中,除了富豪大亨和新晋贵族们的坐骑之外,还有一些挂着政府牌照的公车也混杂其中,可见我国政府对提高官员的业余生活文化修养是十分注重的。

    酒吧里热闹非凡,那三个艳女服务员所到之处都能惹起男人的一片猖狂淫笑,客人们在让她们倒酒的同时,还不忘占占她们的便宜,摸摸她们白嫩的小手,或者拍拍她们性感的翘臀,换回来的,只是那三个女服务员的诱惑媚眼和盈盈浅笑,这更刺激了客人的欲望,揩油欲望,消费欲望。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伟人的这句话,实在是太过经典。

    客人高兴,给的小费就多,她们深谙此道。

    虽然她们三个与十里清扬的格调格格不入,但却是酒吧不可或缺的元素。

    水至清则无鱼,这是老板谢哥的铭言。

    然而,她们三个不是最忙的,小青才是。姣好的面容,曼妙的身材,不卑不亢的态度,恰到好处的疏离,一切都让男人们心痒痒。男人就是这样贱,得不到的,更想得到。所以,小青不断地帮客人们引位斟酒。

    萧云虽然没有小青的众人追捧,但是一如既往的四平八稳、波澜不惊,很职业化地将一位位顾客带进酒吧就座,然后礼节性地微笑着询问他们需要什么,既不生分,又不过火,举止优雅得体,然后按照小亮所教的技巧,推荐几款比较猫腻的红酒,根据这群上帝们的穿着打扮和谈吐气质,来暗定具体价位。

    这是酒吧的潜规则,一个周瑜,一个黄盖,你享受,我销售,相得益彰。

    萧云顺利地让几桌上帝点单之后,回到吧台前,等待着小亮给客人调的酒。

    他确实是个独特的人,自始自终都是那样的安祥平和,清静无为,像靖节先生的文,竹林七贤的诗,淮海居士的词,丝毫没有受到酒吧的喧扰,没有刻意奉迎,也没有自惭形秽,小亮曾经评价过他,这家伙就是那种骑着上海凤凰也敢叫劳斯莱斯让路的主。

    “萧云,你有没有看见那桌的客人?”小亮趁着调酒的空隙,看向东面的那桌。

    那里坐着三个美女。

    从她们被小青引进酒吧的那一刻,萧云就已经留意到她们了。其实,只要你是个雄性动物,你就会不可避免地陷入三个美女的迷魂阵,因为她们实在太过引人注目,一身名牌,婀娜多姿,气质绰约,酒吧里恐怕只有小青还能勉强赶上。但是,她们身上那种随意散发的高贵气息以及举手投足间的卓雅气度,则是小青所远远不及的。

    美女永远都是焦点。

    如果说美女是地球的话,男人就是月球,永远绕着地球转。

    三个卓尔不群的女孩推门而进的一刹那,便惹来无数贪婪的目光,连正在调戏三个艳女郎的那几桌客人都暂时停下手中的活,双眼流溢着无穷无尽的欲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三个令人惊艳万分的年轻美女,直到她们坐下,才恋恋不舍地将目光再次转到艳女郎身上,惹得艳女郎给了他们数个鄙视的白眼。

    小亮这个位置正好对着那桌,他可以任意地观察。

    萧云回头轻瞥了眼那三个声惊四座艳压群芳的女孩,转过头,轻轻地笑了笑,笑容很羸弱,如同大病初愈一般,轻声道:“你该不会是看上某一个了吧?人家随便一个手袋,就够你攒上好几年的了。”

    “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那几个女人,对于你和我这种80年代年纪、50年代经济水平的人来说,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小亮露出了一个真诚的微笑,没有什么难为情。萧云愿意与小亮说话,也是因为小亮的真诚坦率,没半点刻意隐瞒。

    “如果你女朋友听到这句话,多半会很生气,怨你没有上进心。”萧云微笑道。

    他的眼神里始终不带一丝杂质,干净透彻,似乎对那三个美女没有产生一丝的欲望。

    小亮无奈苦笑道:“没办法,我女朋友就是那种出去实习了一个学期,回来就以为钱是万能的女人。我和她之间比较大的一个分歧就是,我希望她视钱财如粪土,她却希望我将粪土变钱财。”

    萧云点点头,表示他理解小亮的心情。

    亲人之间,谈到钱就伤感情;情人之间,谈到感情就伤钱。

    这个社会的快速发展,孕育了很多精神欠缺的人。物质生活提高了,精神生活却跟不到位,仍然停留在旧时那种先富而后活的思想桎梏中。财富,成了很多人唯一的追求,所以才会出现苏丹红、瘦肉精、三聚氰胺等将生命健康视作儿戏的生财之道。

    小亮的苦恼,也正是当下很多人的苦恼。

    萧云捧着小亮调好的酒,给客人一一送去,一如刚才的忙碌。

    与小青擦身而过的时候,只是相视一笑,并没有交谈。

    也无需交谈,默契,一切尽在不言中。

    《丹麦邮差》:诗歌写出来以后,就不属于诗人,而属于它需要的人。

    红酒也是如此。

    它造出来后,只属于懂得欣赏它的人。

    三个美女捧着高脚杯,品尝着红酒。

    “这儿的红酒真难喝,还不如超市的那些劣质低档货,早知道就叫一杯白开水好了。”一个穿着Kenzo红色网点裙子的女孩不满抱怨道,放下高脚酒杯,左手托腮,轻蹙起两道很美的罥烟眉,透着一丝厌烦。

    “扑哧”,三个美女中最婉约绝美的女孩也许是觉得滑稽,忍不住掩嘴一笑,声音像清风拂过琴弦,像落花飘于水上,清扬动听,嫣然道:“悦儿,想必惹你这位大小姐不高兴的,不是这红酒,而是某人吧?”

    她穿着淡紫色的纱衫,更衬得肌肤胜雪,一双如水美眸让人丢魂掉魄,骨子里却透着无端的孤傲冷艳,幸好一副黑色细框、接近10万的Lotos眼镜让她精致的脸庞多了几分知性美。更让男人望眼欲穿的是,这个女人的两条美腿极其修长圆润,黑色细高跟鞋完美地凸显出她小腿的诱人弧度。不过,始终让人难以释怀的,还是她的冷漠气质,这种女人,只能让男人们自惭形秽而知难而退。

    另外一个虽说不上美艳却绝对清秀脱俗的女孩也兀自而笑,美色盎然。

    “紫竹,你瞎说什么呢?就是这红酒惹得我,难喝死了,还敢拿出来卖!本小姐今天生日,还要喝这么劣质的酒,你们难道不生气吗?”叫悦儿的女孩丝毫不刻意遮掩自己的愤懑,十里清扬如此幽雅的环境似乎也不能令她满意,始终皱着双眉。她们三个今晚就叫了一瓶红酒,悦儿独自酌饮了其中的三分之二,此刻她反而倒打一耙,让人啼笑皆非。

    她的两个死党笑意更浓,颇有幸灾乐祸落井下石的意味,气得她薄面含嗔。

    “哎呀,你们还笑,本小姐饶不了你们!”

    悦儿说着就向那两个女孩扑去,也不顾及自身形象,三个美女东拉西扯地嬉闹成一团,旁若无人,如同一幅呼之欲出的唐朝仕女春戏图,又引起了其他男人无数欲望的眼光。他们恨不得三人互扯衣服,让更多的*满园关不住,好一饱眼福。

    三人嬉闹了一会儿,终于发觉在这样的公众场合下,自己的动作实在有点过于放肆,便各自整理了一下衣服,端起酒杯很淑女地坐好,恢复了伊始的高贵典雅,让那帮满怀期待的狼人们好生失望。

    “好啦,悦儿,别总是绷着一张脸,他们估计就快到了,咱们再等会儿吧。”那个清秀如江南山水般的女孩轻声安慰着愠怒难消的悦儿,法国名牌caimel的发夹将她遮掩住脸庞的头发夹起,露出柔美轮廓。

    “俞晴,他们太过分了,本来约好时间的。鲁迅先生曾说,浪费别人时间,就等于谋财害命。你看,他们现在已经迟到半个小时,谋杀罪名早就成立了,今天可是我生日啊!”悦儿俏脸上写满了不高兴。

    “据医学专家统计,生气,是女人衰老的最大敌人。所以,我的大小姐,别生气了,也许他们路上堵车,一时半会儿赶不及,要不再给他们打个电话?”戴着那副价值连城的Lotos眼镜的绝美女孩掏出手机,刚想按键就被悦儿夺了过去。

    “不要给他们打,男人任何的迟到理由都是不可原谅的,我唐悦儿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说着,她就把杯子里残余的红酒仰头饮尽,看到刚好经过的萧云,藏怒宿怨般喊道,“喂,那谁,你过来!”

    萧云听到喊声,眉头轻挑,没有露出一丝不快,很自然地向她们三个走去。

    他微屈腰板,嘴角勾出一道美丽的弧线,清净如竹,淡然道:“您要点什么?”

    三个女孩微微一愣,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同时抬头望了萧云一眼。

    平时那些男人见到自己时,不是大献殷勤就是阿谀奉承,眼睛里都透着无耻的淫光。

    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却不动声色,淡然得像座苍山,她们觉得他无比虚伪。

    这个社会从来都不缺少虚伪装B的人,不同的,只是装的程度如何罢了。

    有人装得比较高深,例如政客;有人装得比较低劣,例如嫖客。

    伪君子,永远比真小人可恨。

    小亮一开始也以为萧云很虚伪,至少是沽名钓誉之流,因为他从来都是宠辱不惊,砭清激浊,哪怕是美女主动搭讪,他仍是神色自然,岿然不动,在旁人眼中是如此的不解风情。时间久了,小亮才发现萧云本性如此,这社会缺少的就是这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人,两人便逐渐熟络了起来。

    唐悦儿轻蔑地瞟了眼萧云,说道:“你能管事吗?”

    萧云轻声道:“那得看什么事了。”

    唐悦儿丝毫不掩饰她的尖酸刻薄,冷声道:“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

    萧云轻声道:“您说说看。”

    “我只是想投诉一下,你们这儿的葡萄酒怎么这么难喝?一点酒的香味也没有,欺负我们消费者不懂欣赏红酒吗?”唐悦儿气势逼人地责问道,左右转着手里的水晶杯,双眸根本没有看向萧云。

    萧云苦笑,轻声道:“可这酒你喝了好几杯。”

    是个男人都会知道这一点,因为所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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