枭雄赋 第 57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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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命。”那领头漫不经心地说出这三个字,就仿佛问别人“吃饭没”那么自然而然。

    万籁无声。

    那些趴在地上的人质早就安之若素了,全都竖起耳朵听热闹,内讧从来都是最有看头的戏码。

    “我与你前世无怨,今世无仇,为啥非得要赶尽杀绝呢?”胡须艰难挤出这句话,暴虎冯河。

    “不是我苦苦相逼,只是他们,觉得你天理不容。”那领头伸出双手,比划了一下几个手下。

    胡须大惑不解,瞧瞧那几位,除了人高马大肌肉横秋,没啥特别的,怎么跟自己这么大仇恨?

    很快,他就明白了。

    其中一位持枪看管胖子的劫匪扯开面罩,露出一脸正气,威风凛凛道:“我们是警察。”

    一石激起千层浪。

    原来真的是救兵天降!

    那些人质个个惊喜若狂,霎时弄懂了来龙去脉,谁能想出这条张良计,真他妈是个天才啊。

    门外中枪的一男一女死而复生,慢慢爬起来,拍拍尘土,抹去假血浆,对视一眼,会心而笑。

    一切都是在演戏,这几个劫匪原来是特警,就连那几个被挟持的女人质也是磨枪上阵的警花。

    假作真时真亦假。

    胡须面如土色,汗出如雨,这个陷阱掉得太深了,作为一条狡猾的狐狸,跟猎手们斗了这么多年,早清楚对方有几斤几两,说到耍阴斗狠,那帮穿制服的跟自己相比,沧海一粟而已,想当年,老子也是老家峒平寨方圆百里内响当当的一条汉子,趴墙头偷看黄毛闺女漂亮寡妇洗澡、打群架出黑拳使阴损肘子、撒泼吵架制造流言恐慌,那都是首屈一指的人物,谁知今天大热倒灶,怎么着也料想不到一向木讷的警方竟然会使出这样完美无缺的瞒天过海计谋,惊诧,认栽了。

    狗急跳墙。

    他咬咬牙,突然举枪指向旁边纳兰葬花的太阳穴,想要苟延残喘,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咻!

    纳兰葬花惊魂未定,但觉眼前一花,就发现自己已经被一道孤寂而伟岸的背影挡在了身后。

    胡须瞠目结舌,方才还站在三米之外的那个年轻人忽然就出现在了他面前,只相距十公分。

    太近了,近到就连呼吸声都那样的清晰可闻,那双黑白分明的眸子还带着几分戏谑调侃之意。

    胡须恼怒,来不及多想,就下意识后退两步,急忙调转枪头,准备开枪,只要力透指尖,便可扣动扳机,任你动作再快,也快不过子弹吧?谁知就在刹那间,那领头的身子忽然又像游鱼一般滑了出去,动作奇快,下一秒就赫然出现在了他背后,温柔低语道:“欺负女人,就如同亵渎神明,是要遭天谴的。”

    “啊!”

    胡须怒吼一声,再也忍受不了这样如猫捉老鼠般的戏弄,既然近身攻击时,枪落了下乘,就干脆动武,左手肘迅疾向后一顶,十分狠毒老辣,可惜又扑了个空,并不气馁,反身一记左勾拳,非但力道十足,而且一出手就瞄准对方的腰间软肋,全无厘米之差,可那领头反应更快,脚尖一拧,便从他腋下掠过,如狸猫般轻捷无声,轻轻松松化险为夷。

    等他右手刚刚抬起,想开枪还击时,就被一只修长优雅得天生适合弹钢琴的手掌锁住了手腕,然后那只手轻轻拂了拂,轻柔得就像是春日的微风,令人几乎感觉不出,但咔嚓,手腕却脱臼了,银鹰咣当坠落,他还没来得及惨叫,电光火石间,肋部紧接着又挨上一脚,身子便腾空而起,手舞足蹈地飞到五米开外,一落地,胸腔一股热血不可阻挡地井喷而出,脑袋嗡嗡空白一片,如一佛出世二佛涅槃般剧痛。

    悲惨。

    全场人鸦雀无声,但随即就爆发出忘乎所以的喝彩,连很少大喜大悲的纳兰葬花也欢呼雀跃。

    只有眼镜还依旧站在原地,怔怔发呆。

    这出计谋,即便是十个他,也很难设计得如此丝丝入扣。

    虽败犹荣。

    “投降吧,独木难支,别作垂死挣扎了,徒劳无益。”那领头走到他身边,轻声奉劝道。

    眼镜回过神来,并没有想象中的惊惧欲绝,忽然望向他,轻声问了句:“你是谁?”

    “有必要么?”那领头摸了摸鼻子,从头至尾他都一直保持这样的状态,宠辱不惊。

    “你是谁?”眼镜还是如出一辙的这句,甚至连语气也大同小异,迫切想知道对方的身份。

    许多人也静下来侧耳倾听,毕竟这个年轻人以一敌四,简直就是超级英雄,都将他奉若神明。

    那领头嘴角微翘,做了个惊人举动,凑到眼镜耳边,低声道:“萧云,萧瑟的萧,白云的云。”

    眼镜苦苦一笑,轻声道:“谢谢你,这样,我李长谋败也知道败在谁的手下,没有遗憾了。”

    对于有些人来说,失败并不可怕,甚至是一种无上荣耀,关键是要看是不是棋逢敌手旗鼓相当。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萧云竟然重复了一遍他刚才说过的一句话,笑道,“握握手吧。”

    李长谋笑笑,伸出手去握了握,作为老生常谈的礼节,本来无可非议,但他接下来的一系列反应,有些匪夷所思,先是愣了一下,随即茫然,最后眯起眼睛,重重吐出一口气。这其中有一个细节,谁也没发现,等他收手时,手里头赫然多了一样东西,他不发一语将其揣进了口袋。

    萧云并没有摘下头罩,忽然又凑近他的耳旁,说了一串令人费解的数字:“3,14,8,16。”

    李长谋紧紧皱起眉头,望着这个神秘年轻人离去的背影,绞尽脑汁地思考着这些数字的意义。

    尘埃落定。

    大量的警察接到里面的收网信号,不再举棋不定,从门外水银泻地般涌了进来,荷枪实弹地控制住整个局势,将身负重伤的强子和胡须送上救护车,而没有受伤的胖子和李长谋则戴上冰凉手铐,分别被押解上一辆警车带走。

    一些警察也护送着大批死里逃生的人质离开现场,井然有序,可仍然有不少人不肯离去,一定要跟那几名深入虎穴的特警拍照留念,最起码也要当面道谢,但可惜就是找不到那位超伦绝群的领头,向其他警察打听,也一无所获,不免带着遗憾唏嘘而走。

    媒体记者更是悲不自胜,无论采访警方哪号人物,所得到的回答都是千篇一律的“无可奉告”。

    “蔡局,嫌疑人全都押解上车,请指示。”一个二级警官走上前汇报。

    “走中山路、华府路、十四埔桥、红旗路、南城新街,府前路,这个路程最短,车流量也少。路上注意,务必加强警惕,每辆车派三个人盯着,前后两辆护送。”蔡克己一边快步行走,一边吩咐道,他刚刚摆脱记者的围追堵截,好不容易脱开身,就要继续去处理现场的其他事宜。

    那名警官得令离去,但蔡克己显然有些心不在焉,事件的圆满落幕,也没令他展露笑颜。

    因为有个人平地消失了。

    就在很多人都在想方设法苦苦寻觅那个足智多谋勇冠三军的超级英雄时,蔡克己也在找寻着他的踪迹,这么短时间内,就能够毫发无损地将这起劫案土崩瓦解,那个年轻人带来了太多震撼,可现场很混乱,人山人海,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们也许没听过,世界艺术大师卓别林有一句名言:“我总是力图以新的方法,来创造意想不到的东西。假如我相信观众预料我会在街上走,那我便跳上一辆马车离去。”

    一辆红色的宝马在公路上疾驰。

    娇艳似火,流线优美,像一道绚烂夺目的长虹在随风飘舞。

    纳兰葬花紧握着方向盘,专心致志开车,搁在平时,她绝不会在市区飙车,车速极慢,但今天却一改故辙,不断踩着油门加速,风驰电掣,也许人在受惊后,总需要发泄情感,束缚了许久的逆反心理终于禁锢不住,大行其道,但劫后余生的心情依然久久未能平复,抿着红唇,攥紧的纤手异常苍白,那双似乎永远能保持清澈无垢的眸子浮现出一抹恍惚,我见犹怜。

    她偷瞥了眼旁边安静观赏窗外城市风景的年轻人,才稍微熏风解愠了些,不再彷徨。

    望着这张飘然出尘的侧脸,她忽然想起了尼采的《最孤寂者》,似乎没有人能真正走进他的内心世界,与此同时,她也有太多的疑惑不解,却又不知从何问起,她也不想问,两个人相处,由陌生变熟络,并不是非得要刨根问底,让彼此都了解透彻,毫无秘密可言才善罢甘休。保持距离,保留适当的神秘感,对于男女之间来说,尤为重要,这是新鲜感的策源地,不会轻易觉得厌倦,从而劳燕分飞。

    正当她怔怔出神时,年轻人不经意转回头望了她一眼,有点措手不及,惊慌地躲开眼神。

    诗人白朗宁说:他望了她一眼,她对他回眸一笑,生命突然苏醒。

    爱情的力量莫过于此。

    “这车是你的?”萧云问道,那个黑头罩正安静地躺在后座椅上,失却了不少颤栗风采。

    “不是,朋友借我的。”纳兰葬花如履薄冰道,眼角余光正悄悄观察着他的反应,见他淡然如故,才如释重负,心里重重松了口气,因为家境的缘故,她见过太多贫穷中孕育出极端自尊的男人,让他们接受女尊男卑,简直是天方夜谭,幸好,这个年轻人与众不同。

    “看来你不是普通人。”萧云微笑道。

    “我倒希望我是个普通人。”纳兰葬花黯然一笑,说不清的哀怨与无奈。

    “不喜欢纸醉金迷的日子?”萧云疑惑道,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女人的情绪突然如此低落。

    “谈不上喜欢不喜欢,只是觉得鲜衣怒马的生活背后,有太多无奈。”纳兰葬花轻叹道。

    “你觉得普通人就能悠然自得?”萧云轻声道,陶醉地细眯起眼睛,想抽烟,却忍住了。

    “起码无忧无虑,很快乐,不用为了攀龙附凤,而逆来顺受。”纳兰葬花挤出一丝笑容。

    “一个人的快乐,不是因为他拥有的多,而是因为他计较的少。”萧云轻轻敲着车窗玻璃。

    “是么?”纳兰葬花惊讶道,这妮子还真不是一般的漂亮,尤其是迷惑的时候,聘婷秀雅。

    她从来都不缺少什么,家世,事业,自身修养,气质容貌,当然不懂这些鞭辟入里的道理。

    “风筝羡慕鸟的自由,却不知鸟的翅膀得承受多大的气压。人也是一样。养尊处优的人群高高在上,永远无法体谅底层小民十米九糠的艰难困苦,朝齑暮盐的囊中羞涩,也永远无法明白他们为什么会为了一块几毛钱的青菜而斤斤计较,会为了多省两块钱的公车费而宁走几里路。其实,有谁不愿金玉满堂?无花无酒锄作田,这只是伪君子的措辞。人所处的位置,决定了视线的高度,穷人无能为力,只能靠节俭起家,所以,能够富甲一方,就别尝试着一贫如洗。”萧云轻声道,眼神既遥远而又圣殿巍峨。

    纳兰葬花痴痴望着他,也许见惯了虚情假意的卫道士,忽然听到这番真知灼见,心潮澎湃。

    “开车分神,可不是一个好习惯。”萧云微笑道,懒散靠着座椅,直视着前方。

    “哦。”纳兰葬花吐吐舌头,赶紧正襟危坐,小心开车,脸颊却泛起一片红潮,楚楚动人。

    阳光明媚,一片柔和温暖的金色调,人的心情也随之灿烂如花。

    纳兰葬花探身打开音响,是古典交响乐,悠扬深远,死党韩雪的心头所爱。

    她很少听,并非容忍不了高雅,只是在聆听古典音乐的时候,总会生出像关在被咀咒的古堡、像闯进马车经过的巷道、像听见修道院的祷告这样的错觉来,或宁静,或典雅,或悲伤,或惆怅,这种情绪纠缠无休,让她触目伤怀,很是难受,所以她基本上不沾这玩意,尽管它是历经岁月考验,久盛不衰,为众人喜爱的音乐艺术。

    萧云掏出一只手机,诺基亚3250,外壳已经破旧不堪了,但是功能还好,按下一串号码。

    纳兰葬花适时调小音乐声音,华丽的巴洛克圆舞曲也戛然而止。

    电话通了,那边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云少。”

    “老金,半个小时后,去虎门坊公交站,接一个人。”萧云忽然下了一道很奇怪的命令。

    “是。”金爷从来不会多问一句,永远只做埋头拉犁的老黄牛,一流的执行者。

    挂了手机后,萧云将座椅调低,半躺着闭目养神,车子开去哪,他似乎漠不关心。

    “要我送你去虎门坊么?”纳兰葬花挽挽秀发,听他讲了一通电话,没有下文,便主动问道。

    “不用,你接着开。”萧云轻声道,并没有睁开眼睛。

    “嗯。”纳兰葬花的心情渐渐平静,车速也降了下来,开了个话题,“你朋友一定很多吧?”

    “不少。”萧云轻声道。

    “真羡慕你,我朋友很少的,知己就更少了,只有一个,有时心情抑郁的时候,都找不到人谈心。”纳兰葬花轻声道,浮起一个凄凉苦笑,从小就被大军阀爷爷悉心调教,奉行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只肯接受在尺度范围内的小变化,而她的朋友圈子里,清一色都是背景极深侯门似海的公子千金,喜欢追求飞蛾扑火横槊赋诗的新鲜刺激,与她的性格大相径庭,很难聊到一块。

    “对于你来说,知己,和敌人一样,越少越安全。”萧云轻声道。

    “为什么?”纳兰葬花皱了皱黛眉,对于从未试过广交良朋的她来说,这是无法想象的。

    “朋友固然不可或缺,但是所处的环境不同,需求的数量以及质量就会不一样。比方说,一个处于底层的野心家,做惯了低头哈腰的小虾米角色,他就需要结交很多朋友,一半是性格使然,还有一半就是不可告人的私心,别管是酒肉朋友,还是良朋益友,他都多多益善,因为他需要千奇百怪身份各异的人,来完全铺开整个人脉网络,以后想要侥幸崛起,这些朋友是不可估量的财富,即使没法子大红大紫出人头地,但多少也能跟在朋友后头半死不活胡乱厮混,喝点残羹冷炙。而你不同,环境迥异,你现在已经处在社会的顶尖,患难之交少之又少,勾心斗角倒是层出不穷,如果朋友多了,反而是为敌人找出你的破绽,多添一块垫脚石。”萧云滔滔不绝道,这个妮子太过于干净清纯,表里如一,令人难以拒绝和她坐而论道。

    “会是这样么?”纳兰葬花无比震惊,顾盼流转。

    “俄国太冷,拿破仑和希特勒的兵败,大部分不在俄国人,而在俄国冷。”萧云轻声道。

    纳兰葬花恍然大悟,难怪以前爷爷总是勒令禁止自己跟那些猪朋狗友厮混在一起,真是深奥。

    这个年轻人到底是谁?如果爷爷见着了他,肯定笑不拢嘴,因为他们有太多观点异曲同工了。

    “我们到底去哪?”纳兰葬花问道,她可不希望一直这样漫无目的地开下去,太过心散。

    萧云仍然紧闭着双眸,似乎不想与这个浊世打交道,轻声说出一个地名:“重剑无锋。”

    第四十二章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重剑无锋。

    并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神秘场所,其实只是一座电视塔的雅称,闻名遐迩,耸立于西江畔。

    整座塔高300米,分成三个部分,塔尖,塔台,塔身,分别对应着一把剑的剑茎、剑格与剑身。

    作为宁州的地标之一,它的作用不仅仅局限于广播电视发射,更为重要的功能是,辟邪驱灾。

    上个世纪末,宁州风云变幻,各种天灾人祸纷至沓来,市场经济遇到瓶颈停滞不前,社会民生差强人意步履蹒跚,旱灾、洪涝、酸雨、台风,甚至是泥石流,隔三差五就光临侵扰,严重制约了宁州的各方面快速平稳发展,从上至下都是一片怨声载道。

    时任市委书记、如今赋闲在家的蔡名著笃信玄学,便请了一位香港的风水师回来,勘察全貌。

    不久,这个消息就走漏风声,霎时引来了社会各界无数批评的声音,口诛笔伐,几名宁大的中文系教授甚至还联合撰文挖苦讽刺,说**不信马列信鬼神,改了信仰成衙门云云。不过很快,这种不和谐的弦外之音就烟消云散了,因为当蔡名著按照风水师提出的建议,在市委市府大门的纵贯线上,修筑了这座形似一把参天巨剑的电视塔之后,宁州果然否极泰来,一切都回到了正常轨道,欣欣向荣,尤其张至清主政后,宁州更是进入了一个百尺竿头一骑绝尘的黄金发展时期,一跃成为长三角城市中的佼佼者。

    而这座镇城之塔也就一举成名,被宁州市民顶礼膜拜,尊为“重剑无锋”。

    风水,有时候就是这么玄乎,说不清,所谓信则灵,不信则不灵,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此时的天空一碧如洗,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在塔身上,反射出银色的光芒,璀璨四方。

    西江边上,一个女人正安静倚着栏杆,踮起脚尖,用手遮住刺眼的阳光,仰望着这座电视塔。

    她的身材婀娜翩跹,再配上那张美丽清纯得令人窒息的脸庞,世上实在很少有人能抗拒得了。

    那双眼眸犹似一泓清水,似乎永不污浊,眉目间更隐然有一股书卷的清气,当真是人淡如菊。

    萧云站在她身后一米处,点燃一根烟,惬意地抽起来,细细欣赏着这一个那明艳不可方物的背影。

    “这就是重剑无锋?”纳兰葬花回眸问道,在淡淡的阳光铺泄下,白皙的脸颊如新月清晕。

    “嗯。”萧云瞅着她的清美容颜,竟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早已忘却了小西湖边上的那一巴掌。

    “真壮观。”纳兰葬花长舒了一口气。

    “还成吧,虽然比不上东方明珠的气势恢宏,但也算出类拔萃的了。”萧云轻吐了个烟圈。

    “北京不是飞阁流丹的古建筑,就是千篇一律的新高楼,很少这么别出心裁的。”她叹了声。

    “因地制宜而已,北京是首都帝王家,当然得统一些,以显庄重肃穆。”萧云抬头,望着高塔。

    “一个古板无趣的城市。”纳兰葬花收回视线,压低了些别花大沿帽,凝望着西江上来往的游轮。

    “想家了?”萧云问道。

    “没有。”纳兰葬花脱口而出,神情却流露出不为人知的黯然。

    萧云笑笑,没有反驳,以一个美妙的弧线弹掉烟头后,缓缓走向了重剑无锋。

    纳兰葬花亦步亦趋。

    虽然重剑无锋无论在高度上,还是名气上,都不及上海滩的东方明珠,但有一点却更为人性化,爬塔是免费的,不沾金钱俗气,使这座风水之物远离市侩,来这里登高远眺的游人如过江之鲫,虽不尽然都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为了瞅个新鲜,但无一不是怀揣着一颗虔诚的心,毕竟是它的横空出世,才令到宁州耳目一新。

    198米处的塔台是观光层,总面积达一千平米,似一对振翅高飞的翅膀,向塔身两边延伸出去。

    塔台的圆形中央是一个空中旋转餐厅“凌霄宝殿”,喻为玉帝朝臣的地方,以其得天独厚的景观优势、不同凡响的饮食文化、宾至如归的温馨服务而声名在外,但菜系的价格却昂贵得令人瞠目结舌,来这里就餐的,除了个别有钱人和外地游客之外,很少本地人,没谁会傻到砸几千块钱在这美餐一顿,名不副实,况且还不能填饱肚子。

    两翼的延伸部分是整座塔的精华所在,地板、墙壁、天花,甚至是围栏,全都是用晶莹透明的钢化玻璃制造,悬空无物,傲立于宁州之巅,尤其是北台,底下就是波涛汹涌而过的西江,踩在上面,如同行走于空中楼阁,难免惊心动魄,却可以毫无障碍地欣赏到整个宁州城的如梦画卷。

    今天来此的人并不多,三五成群地分散在各处,拿着相机拍照留念,彼此谈话都是窃窃私语。

    李白的《夜宿山寺》里有一句,点出其中因由: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为什么这座塔要建成一把剑的形状?”纳兰葬花站在北台的尽头,眺望着远处,正对着北方。

    “据说是因为要一把剑来镇煞八方。”萧云推开了一扇窗户,寒风徐徐,让人顿觉神清气爽。

    “怎么说?”纳兰葬花犹豫了一下,问道。

    “从空中鸟瞰,宁州的整个版图就像一个宝鼎,这本来是吉祥之意,但风水学上讲究千尺为势,百尺为形,势是起伏的群峰,形是单座的山头,而作为权力之源的市委市府所在地,恰好位于宝鼎的最中央,地理位置太过突出,容易招惹是非,再加上周边缺乏朝案之山,一些魑魅魍魉便会乘虚而入,作乱屠麓,因此需要一把利剑来斩鬼驱邪。”萧云侃侃而谈,他第一次瞧见这个建筑物时,一样的感慨万千,一样的疑惑不解。

    “你懂风水?”纳兰葬花眨了眨眼睛,这个年轻人似乎无所不能,但为什么总是隐藏起来呢?

    “不懂。”萧云不假思索否认,满腹经纶又悄无声息地藏匿起来了。

    纳兰葬花浅浅一笑,没有再询问下去,对于他的这个回答,不仅没嗤之以鼻,反而赞赏有加。

    风水学作为一门相地之术,涉及天文学、地理学和人体科学多个领域,要融会贯通谈何容易?

    跟这种家世非同寻常的女人相处,若一味耍小聪明扮全才,非但不是上策,实质是落了下乘。

    烈日炎炎,天边仿佛燃起了熊熊大火,黄灿灿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金色。

    景色醉人。

    轻风拂面,吹乱了她的发梢,也吹乱了她的思绪。

    唉,也许这种优哉游哉的生活就快到头了,自己的下一站,又该在哪呢?

    人常说,漂泊不是一种不幸,而是一种资格。

    也有人苦口婆心规劝,趁着年轻气盛,趁着身体健康,满世界溜达一圈,你也就不枉此生了。

    可鲜有人明白,漂泊的本义,不在乎脚下,而在乎前方。花令人韵,香令人幽,琴令人寂,茶令人爽,月令人孤,棋令人闲,雪令人旷,这些只因为你清楚如今身在何方,也知道将去往何处,才静得下心来,玩赏游乐,如果一切都是个无知数,大概没人会有这种闲情逸致来停下脚步,走马观花了吧?

    如果这一次自己逃不掉,不幸被抓回去了,是不是就真的会死了心,而嫁给甄青衫呢?

    长发轻舞,她直立无疆,些许倦怠,些许迷茫,无端的,心头便架起一份沉痛的哀伤。

    萧云微皱着如刀双眉,猜不透她为什么突然就沉郁起来,难道还没从绝处逢生中恢复过来?

    在他眼中,这个清瘦背影很倔强,倔强得甚至有些孩子气,却偏偏坚毅得让人不敢贸然打扰。

    “对不起。”纳兰葬花忽然回过头,轻声说了这三个字。

    “嗯?”萧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上次在小西湖边,我打了你一巴掌。”纳兰葬花轻声道,静静凝着他的明亮双眸,祈求他的原谅。

    “我早忘了。”萧云微笑道,这是一个谎话,但那种淡然处之的语气,却可以轻易令人相信。

    “对不起。”纳兰葬花竟然又重复了一遍,雪肤花貌,明眸皓齿,当中夹杂着几分固执与惭愧。

    “难道你又想打我一巴?”萧云谨慎道,下意识做了一个自我防护的动作,很滑稽,很浮夸。

    纳兰葬花不禁莞尔,嗔视了他一眼,轻声道:“你多心了,这次道歉,是因为我的家境太好。”

    “嗯?”萧云又是一头雾水,这妮子的思维比他还跳跃,这个理由根本就风牛马不相及。

    “刚才你在车上给我讲的富人与穷人的道理,令我感触良多。这个世上,大部分的人都得为生活努力打拼,或是牺牲某些理想去奔波劳碌,而我,从来不必烦恼这些,无忧无虑,不愁吃不愁穿,不愁没人把我当宝宠着当贝爱着,可以任意妄为,以比较宽松的生活环境活着,这让我觉得对不起很多人。”纳兰葬花轻叹道,青眉轻锁,伸出两根纤指,撩开了几根纠缠在嘴边的秀发,姿态百媚丛生。

    她很少会和一个人说这么多话,尤其对方还是一个雄性,如果让韩雪知道了,肯定大惊失色。

    “会下暗棋么?”萧云忽然问了句。

    “会。”她轻声道,眨眨美眸,却领会不了他问这句的意图。

    “其实下暗棋,跟人生一样,既靠运气,也靠实力。”萧云俯瞰着江边的繁华商业圈,洋洋大观。

    那一带,充斥着财团的勾心斗角,政府的腾挪博弈,如果仅靠运气,就算挤破脑袋也进不去。

    纳兰葬花虽没回话,但原本深沉的秋水长眸却顿然清澈明亮许多,知性清高的她明白他的用心良苦。

    “生在富裕家庭,是你运气好,但你若要登堂入室,还是得靠自身实力。”萧云微笑看着她。

    “是么?”她又眨了眨眸子,如天空澄澈的颜色,没有一丝杂质,纤尘不染。

    “滴水穿石,不是力量大,而是功夫深。记住一句话,靠山山会倒,靠人人会跑,唯有靠自己。蜀国关羽身材魁梧,力大无穷,在当时的年代,算是天生条件比较好的武将了,这是他的运气,但他可不是光靠运气而成为一代武圣的,日练武艺,夜读春秋,才成就了这么一位千古名将。况且,心高气傲的关二爷也不会因为自己的先天条件太好,占了很多优势,就觉得对不起同时代的其他将领的,不是么?”萧云微笑道。

    “确实。”纳兰葬花也笑了起来,淡雅脱俗。

    “葬花?”萧云忽而叫了她一声。

    “嗯?”这回轮到她不明就里了,扬扬如柳黛眉。

    “我原谅你。”萧云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

    “为什么要原谅我?”她百思不解。

    “因为我的家境不好。”萧云下意识摸了摸鼻子。

    纳兰葬花先是一愣,随即嫣然而笑,而且愈笑愈开心,花枝乱颤,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清眸已被笑出的泪花所迷蒙,人影恍惚间,她瞧清了萧云那张清隽无尘的脸庞,忽然想起了泰戈尔的一句诗:那些把灯背在背上的人,把他们的影子投到了自己前面。

    这个年轻人就像漆黑夜空中的一轮明月,你望月亮一分钟,月亮却望你整整一生。

    时值下午,来北台参观游玩的人多了不少,一些小孩子一踏进玻璃地面,就疯狂了似的,对于海拔高度视而不见,又蹦又跳,来回追逐,一会儿窜到窗边远眺,一会儿奔至中间耍闹,将这里当成了游乐场,大人们的放任自流,更是纵容了他们的放肆行为,愈发变本加厉,好几次想跳起推开窗户,落地时,震得玻璃哐哐作响,正在摆pose喊茄子的大人们终于有些醒觉,快刀斩乱麻,厉声喝止,并以叫警察来将他们带走为威胁,这才使几个混世魔王消停了下来,扁着嘴乖乖走到一边,不敢再闹腾。

    萧云与纳兰葬花静静看着这一幕,对视一眼,心有灵犀地同时轻笑而起。

    《圣经》里说: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随着肚子发出的一声咕咚,萧云就知道自己已经饥肠辘辘了,纳兰葬花是个善于琢磨心思的女人,自然心领神会,当机立断,拎着手提小包转身走开,举步轻摇,到凌霄宝殿旋转餐厅打包了一大碗武昌名菜鲜嫩爽口的汤逊湖鱼丸,又跟服务员要了两根长竹签,充当叉子,看得那位见惯了大场面的服务员目瞪口呆,敢情高档食物还能这样吃的,她却毫不在意,提着塑料袋,走回去,跟萧云站在近两百米的高空,你一个我一个,提前进入共产主义,将五十颗雪白鱼丸消灭干净,甚至连汤水都一清而空,不流半滴,馋得那几个不敢造次的毛头小孩垂涎三尺,个个瞪着黑亮小眼睛,眨也不眨。

    纳兰葬花翘起兰花指,拿过一张纯净纸巾,细细擦着红唇,那风娇水媚的模样,千载难逢。

    对于这个女人的一颦一笑一皱眉,萧云目不转睛,照单全收,完全不理会周围人群鄙夷不屑的眼神。

    “真满足啊。”她感叹道,拍拍微微鼓起的肚子,伸了个懒腰,曲线玲珑。

    “有这么夸张么?”萧云不置可否。

    “我最近减肥,平时不怎么沾荤腥的,今天算是打破常规了。”她扁了扁樱桃小嘴。

    “那还不如干脆不吃呢。”萧云失笑道,她这么完美的魔鬼身材还要减,还让不让人活了?

    “减归减,一日三餐,这是打老祖宗就传下来的繁文缛节,不能坏了规矩。”她大条道理。

    “倒理直气壮了还,瞧你刚才狼吞虎咽的劲头,哪还有半点千金小姐的风姿?”萧云打趣道。

    “民以食为天,饿劲上来,谁还顾得上规矩礼节?”纳兰葬花皱皱鼻子,那股俏皮沁人心脾。

    萧云哑然失笑。

    若论到强词夺理,任何一个女人都是个中强手,男人们难以望其项背。

    他习惯性地伸进口袋,找寻七块钱一包的红塔山,却赫然想起刚才那是最后一根,垂头丧气。

    残阳的余辉透过霞云,洒在江心,形成一线闪烁的金斑。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萧云又哼起了那首不知名的小调,那首苍凉如西风古道的小调。

    纳兰葬花被这曲调深深吸引了,心底像被掏空了似的,荒芜一片,使人瞬间想起了茅盾的《子夜》。

    这个年轻人到底经历过什么?

    难以名状的疼。

    “你相信一见钟情么?”纳兰葬花平复心情,静静看着江面景色,任由窗外微风爱抚她的一头青丝。

    “不信。”萧云耸耸肩,他早就过了那个青春躁动的十八岁雨季,自然不认同这种爱情快餐。

    “为什么?”纳兰葬花转过头,有些诧异地望着他。

    “这个世上,原本就是爱情故事非常多,而爱情很少。”萧云轻声道。

    “你亲身经历过?”纳兰葬花小声问道,似乎还有点紧张,可眸子却透着狡黠。

    “没有。”萧云矢口否认,不知想起了什么,心里头却莫名地揪成一团。

    “真的没有?”纳兰葬花穷追不舍。

    “骗你何益?”萧云微笑道,心境已然不露痕迹地恢复平静,一尘不染。

    “可我信。”纳兰葬花不再调侃他,视线又转回到了窗外,那片遥无边际的蓝天。

    萧云笑而不语。

    天底下的女人大抵一样,心存幻想,冀望在某个时间地点,与一眼之缘的男人擦出火花,坠入爱河。

    难怪乎莱辛会说:情感的网极精微而又繁复,连最严谨的思辨,也很难从中理出一条线索来。

    “爱情这东西,时间很关键,认识得太早或太晚,都不行。”纳兰葬花百感交集道。

    “你不会是对我一见钟情了吧?”萧云挠挠头,听她的感慨有些不对劲,总是意犹未尽的。

    纳兰葬花愣了下,随即噗嗤一笑,轻声道:“见过厚脸皮,但没见过你这么厚的,三尺有余。”

    “难道不是?”萧云尴尬道,看来自己的直觉有时候也会失灵。

    “当然不是,你还真拿自己当青蛙王子呢?你充其量只是个癞蛤蟆。”她说完,掩嘴而笑。

    “不识宝,癞蛤蟆有啥不好?你知道青蛙跟它的区别么?”萧云不乐意了,决定反戈一击。

    “什么区别?”纳兰葬花听着新鲜,满脸期待。

    “青蛙是保守派,坐井观天,而癞蛤蟆是革新派,想吃天鹅肉。”萧云洋洋得意解释道。

    纳兰葬花一开始还想强忍住笑,紧抿着嘴唇,隔了几秒,实在止不住,又一次笑靥如花。

    只是笑声的背后,更多的,是一种不为人知的凄怆。

    她好不容易停下了笑声,恢复了温雅含蓄,轻声道:“其实,我的确对一个男子一见钟情。”

    “哦?你跟他说了么?”萧云扬扬如刀双眉,能被这个女人看上,不知是怎样的一表人才。

    “没说,因为我知道,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她轻轻一笑,却更显凄苦。

    “不敢表白,不是害怕被拒绝,只是因为喜欢得还不够。”萧云轻声开解道。

    “是这样么?”她试探问道,一脸忐忑。

    “嗯。”萧云点点头。

    她垂下双目,深呼吸,然后长舒一口气,赫然抬眸,鼓起最大勇气,义无反顾道:“我喜欢你。”

    安静。

    寥寥四个字,却胜过千言万语。

    是的,她的确不可救药地爱上了他。

    生命犹如一片绿叶,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变得枯黄,但他的叶脉还是那么清晰可见。

    她终于明白自己对他的那份感情,不是别的,而是爱情。

    谁都知道毒品很容易上瘾,可一旦开始抽,再想去戒掉,很难,爱情也是如此。

    沉默。

    从一分钟。

    到十分钟。

    再到二十分钟。

    萧云这牲口足足缄口不言了二十分钟,而纳兰葬花也是耐心惊人,陪着他一起沉寂寡言。

    “你不怕我利用你?”很久,萧云才开口道,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

    “如果怕,我就不会跟你来这了。”纳兰葬花浅浅一笑。

    “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处于底层的小虾米角色,高攀不起侯门深宅的闺秀。”萧云轻声道。

    “借口,你这是刻舟求剑,自欺欺人,奥运口号都说了: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她反驳道。

    “我的小船是简陋的,又容易破损,不能胜任在暴风雨中迎着惊涛骇浪前进。”萧云轻声说了一句。

    狠心,绝情。

    纳兰葬花微微一颤,泪水便盈满眼眶,却死死咬着嘴唇,倔强地不流下一滴,轻声道:“明白。”

    生命里有些人,有些事,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有不可逾越的距离。

    萧云摸了摸鼻子,知道不能过多的逗留了,便提出辞呈:“既然你没事了,那我就先走一步。”

    “谢谢你。”她勉强挤出一丝微笑,知道他带自己来这里,是想治愈刚才受惊的心灵创伤。

    凭高而望,世间万物都变得渺小了,确实可以使人颓靡的精神平复,这是心理学的“巅峰理论”。

    萧云嘴角微翘,不再说什么,转过身去,慢慢离开,竟冷酷无情到从头至尾没有回过一次头。

    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纳兰葬花怅然若失,这可能是她一生中做得最勇敢且最愚蠢的一件事了,比逃婚有过之而无不及,忽然想起了《枉凝眉》:“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再也控制不住泪水的侵袭,掩面哭泣,梨花带雨。

    钗头凤斜卿有泪,荼蘼花了我无缘。

    如果感情可以分胜负的话,她不知道他是否会赢,但是她很清楚,从一开始,她就输了。

    爱情这玩意,死活是个死,生活这东西,横竖都得活,这两样一凑合,只能折腾个半死不活。有人说过,平行线最可怕,但很少人知道,其实相交线才是最可怕的,明明有过交集,却总会在那一时刻相互远离,而且越走越远,至死方休。

    可惜的是,她并不知道他说的那句话,原来是泰戈尔的一首诗,还有下一句,直到很久以后才明悟。

    那一句诗是“但是,只要你肯轻轻踏上它,我愿缓缓划动双桨,载你沿着河岸航行。”

    人生就是如此,富有戏剧性,可不象做菜,可以把所有的料都准备好了,才下锅。

    纳兰葬花一片茫然地走向电梯,情绪低落至谷底,即便在银行被匪徒挟持时,也没有此刻的状态差。

    她轻按下按键,电梯门立即适时打开。

    可还没来得及迈步,她就率先失魂落魄,清眸倏然圆睁,像见了鬼一般,浑身震颤个不停。

    电梯里站着两个男人。

    左边那位面若桃花,美得简直像是一个女人,手里千年不变地执着一把上古折扇,风度翩翩。

    而右边那位,一身名贵西装,身子永远是笔挺如枪的,微微一笑:“好久不见,我的逃妻。”

    第四十三章 陪君醉笑三万场,不诉离殇

    斜阳正浓。

    新港区的半山湾码头,宁州渔民们心目中的朝圣地,停泊着无数艘大小不一的渔船。

    这里与火车站台相似,是一段航行的起点,同时也是另一段航行的终点,岁月变迁,始终如故。

    半山湾的位置十分优越,占尽地利,两侧的山脉如同衣袖一般,延伸出海,环抱住整个码头。

    南边是礁石群,海风卷着蓝水往此处扑来,然后在坚硬的岩石上砸个粉碎,激起一大片雪沫子。

    一道水泥堤坝在怪石嶙峋丛中起步,直直通往渔船停靠处,堤面宽敞,可同时容下两部小车。

    眼下这些日子,正是国家规定的休渔期,不能出海打捞作业,整个东海一片风平浪静。码头里也失却了昔日船只往来穿梭的繁忙景象,像个偏远山村般恬静,只有桅杆上的红旗依然执着地迎风飘扬。不少渔民趁着这个空当,忙中偷闲,或上岸临时另谋生路,或将船只暂时挪作他用,或将捕捞用具焕然一新,或将破旧渔船修葺一番。短短的几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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