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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放一百个心,我武强做这种追踪又不是一天两天了,甭提心吊胆。”负责开车的中年人拍胸脯道。
“嗯,但愿一切顺顺利利,别虎头蛇尾就成。”那个青年嫌太闷,降下了一点车窗,留一条缝通风。
“三爷想出的计谋,有啥理由不马到成功?”武强撇撇嘴道,没有他那样多的杞人忧天,跟着刘三爷出生入死了这么多年,早就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思维,即凡是刘三爷亲自出马的明争暗斗,就没有不笑到最后的。他也照本宣科,降了点车窗,将椅背调低些许,半躺了下去,宁愿小憩一会儿,也不愿作居安思危的无用功。
“只能拭目以待了。”那青年是初生牛犊,没有武强那样丰富多彩的实践经验,多心也无可厚非。
两人停止了交谈,安静如斯。
薄雾似乎愈来愈浓,像淡雅丝绸,覆盖在天地之间。
这样的天气,在盛夏时节不多见,如果是出现在早晨,估计会引起一片欢呼雀跃。
可惜,时间不对,再唯美梦幻的景象,也无济于事,只能是门可罗雀而已。
万籁俱寂,最后几家独木难支的店铺也行将关门,养精蓄锐,好迎接明天的生意兴隆。
武强兴许觉得实在乏意难抗,就趁便利店还没完全关门的空当,跑过去买了一包软装双喜。
“抽烟不?”武强回到车里,拆掉包装,晃了晃烟盒,突出一根,侧头问这个第一次触雷的新丁。
“抽。”那个青年也不矫揉造作,就将那根烟拿出来,这些荼毒生灵的陋习,他八辈子前就养成了。
“草,忘买火了。”武强斜叼着一根烟,满车找打火机或者火柴,却一无所获,懊恼骂了一句。
“我有打火机。”那个青年这句话真的像久旱逢甘霖,太及时了。
咔嚓,火光跳跃,他先为前辈武强点燃,然后自理,两个本来有着年龄代沟的人在吞云吐雾间,渐渐拉近距离,熟络起来,话题也渐渐变得五花八门,但由于车内空间狭小,本就稀薄的空气瞬间污浊,武强不得不釜底抽薪,将车窗降下大半,让外面清冷的新鲜空气乘虚而入。
“强哥,你跟了三爷多久?”那个青年往车外弹了弹烟灰,带着几分敬仰的神情,问道。
“大概十一年吧,只少不多。”武强闭上眼睛,两根手指掐了掐眉心,实在想不起确切的年份了。
“这么久?那你一定是三爷的肱股之臣了。”那个青年愈发的崇拜,幻想着自己多年以后的处境。
“唉,你终究还是太年轻,考虑问题缺乏面面俱到。要赢得一个人的信任,光看时间长短,是远远不够的,吴三桂为明朝效忠这么多年,到最后还不是卖国求荣?论资质,你还太嫩,论地位,还处在上升阶段,觉得机遇这东西是宁可错杀一千也不可错过一个,人之常情,我不会说三道四。我年轻的时候也是这样,能上位的事情都要去沾一下,杀人放火鸡鸣狗盗哪样我没干过?可到头来呢?除了旧疾隐患,声名狼藉,还换来了什么?年青人,其实机遇这东西,没想象中那么深不可测,也没想象中那么弥足珍贵,一言以蔽之,就是机会和风险的共合体,我能活到今天,大半是运气,这其中的酸甜苦辣,我不想说。说了你也未必能体会,但有一点可以跟你摆开明说,三爷,不是一个食古不化的人,只要你有视死如归的冲劲,你就能爬上去。”武强为了这番肺腑之言,那根烟都差不多晾在那里烧到尽头了,只剩最后几口,他赶紧亡羊补牢。
“精辟。”那个青年佩服得五体投地。
“别溜须拍马了,我不喜欢那些花言巧语,一步一个脚印才是正途。”武强还不忘教育一番。
“明白。”那个青年点点头,收起那副过于轻浮的表情,严肃认真,青涩的脸庞立即深刻了不少。
“你经历过枪战吗?”武强又在晒自己以前的光荣历史了,每每遇到新人,他总喜欢这样自卖自夸。
“没有。”那个青年懵然摇头,他连刀光剑影的群殴都没见过,还能见到子弹横飞的枪战场面?
“我就经历过,跟三爷去泰国谈生意,谁知被那边的毒枭黑吃黑,爆发了一场激烈枪战。”他回忆道。
“你在现场?”那个青年好奇道,这样的场面,会不会像周润发演的《纵横四海》里面的一样呢?
“不在,我负责开车的,在外面等候,但在逃亡过程中,我亲身感受到了子弹的可怕。”他回忆道。
“你中了枪?”那个青年更为好奇。
“没中,对方派了五辆车来追,一枪一枪开,我愣是福大命大,一枪没中。”武强得意洋洋。
“这也太幸运了吧?”那个青年感慨道,这样的概率,只有那些男主角才会拥有的,太他妈扯了。
“吉人自有天相,你恨不来的,算命的说过,我这辈子都不会死于非命。”武强哈哈一笑,又抽一口。
话音刚落,突然,完全出人意料,嗖一声响。
一颗子弹。
一颗子弹不知从哪里飞来,正中武强的太阳穴,穿过眼眶而出,鲜血便绚丽绽放,像一朵大红牡丹。
目瞪口呆。
那个青年震惊到无以复加,连烟头掉在裤裆里也毫无知觉,如同一只惊弓之鸟,颤颤巍巍。
生命,是很脆弱的,就算你一直彻底取消它的意义,把它当作玩笑,这个玩笑也有开不下去的一天。
这是他第一次经历血腥,第一次亲见死亡,整个头皮发麻,不知所措,想碰一下尸体,可伸到半空,就像触电一样,猛地收回,心情愈加恐惧。刚才还滔滔不绝说不会死于非命的一个活人,转眼间就趴在方向盘上一动不动,还有比这更讽刺的吗?原来,死亡是那样的卑微,一点也不壮观,而那股随风而飘的浓烈鲜血味道,令他作呕想吐。
可惜,他不能呕吐了,再也不能,因为又有一颗子弹不知从哪飞来,贯穿他的整个头颅。
霎时,没有了意识,然后,永远没有了意识。
出师未捷身先死,这是何等的悲哀?
“你几秒?”一把声音稍显轻佻,但充满磁性,竟然是在邮电小区门口的一棵参天大树上发出的。
“五秒。”另一把声音冷冷道,似乎对这个问题有些不以为然,而更多的,是不满之意。
“影子,你输了,我才三秒。”萧云正坐在湿漉漉光滑滑的一根粗壮树干上,神情兴奋得眉飞色舞。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你不赢我,才不正常。”影子的语气依旧没有任何温度,甚至冷入骨髓。
“这个台阶铺得好,回应我的同时,还顺带把尊师重道给囊括了,算你狠。”萧云将狙击枪完璧归赵。
“事实。”影子目无全牛地快速拆卸着枪支,将各个零件对号入座,整齐划一地装进了一个长木箱里。
“啧啧,给点洪水,你还泛滥了。”萧云撇撇嘴道,两脚晃悠在半空,像小时候在云浮山爬树一样。
“有个问题。”影子也是会耍滑头的,懂得知难而退,在遇到尴尬的时候,采取顾左右而言他的策略。
“说之。”萧云对这位良师益友,当然不会狠心到痛打落水狗,调侃到他理屈词穷了,就已足够,虽然从来没见过他的庐山真面,尽管他总是冷言冷语,但萧云总感觉那张无穷黑暗的面具下,长着一副菩萨微笑的善良模样,一笑起来,肯定就像阳光明媚下,一位父亲跑向自己蹒跚走路即将摔跤的孩子时那样的和颜悦色。
“你不想知道那两个人背后站着谁?”影子轻声问道,一脚悬空,一脚屈在树干,稳稳当当。
“不想。”萧云轻声道,一滴水从高处叶尖滴落,恰好中了他的鼻子,有点瘙痒,他习惯摸了摸。
“为什么?”影子不解道。
“盲人摸象,才更好玩,更刺激。”萧云轻声道,他似乎完全不担心自身安危,反而当成了一种鞭策。
“杀人灭口这种做法,太张扬,有失偏颇。”影子沉声道,这是他今晚考虑最多的一个问题。
“然后?”萧云淡淡微笑。
“不像你的风格。”影子说出了绞尽脑汁才想到的结论,他确实没想到少主会下令做这件愚蠢的事。
“你猜不着?”萧云挑挑如刀双眉。
“我又不是占卜学家。”影子说了句很冷的话。
“很久以前,妈妈教给我一句话:让朋友低估你的优点,让敌人高估你的缺点。”萧云微笑道。
“你想让对手觉得你是个锱铢必较心狠手辣的人?”影子的声音难得有了一次情绪变动,恍然大悟。
“正解。”萧云微笑道。
影子顿悟,沉吟了一会儿,不再交谈,背起黄梨木枪匣,从五米高的树干一跃而下,平稳落地。
“哎,你这就走了?不帮我处理一下车里的尸体啊?”萧云见他作势要离开,在树上连忙喊道。
“我只负责杀人。”影子冷冷扔下一句,转身消融在黑暗中,再无影踪,他只是人世间的一道影子。
“呃,真是个讲卫生的人,一遇到事,就推卸得一干二净。”萧云摇摇头,无可奈何地骂了一句。
此刻,街对面的商铺早已灯灭人走,整条大街寂寥冷清得有些耍恢缓诿ㄒ蝗骋还兆吖砺贰?br />
萧云跳下地之后,慢慢走到桑塔纳2000旁边,瞧瞧倒在血泊中的两人,叹气道:“还得麻烦老金。”
他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站在原地抽了一根烟,将烟头扔进下水道,才走进小区,回家,真的。
须臾,就在空空荡荡的大街上,赫然出现了一个人,一个女人,二十岁左右,凌波微步般款款走着。
一袭白衣如雪,一头青丝三千。
仙子。
忽而,她停下脚步,远远望着萧云快要消失的背影,百年不变的脸庞,头一次露出了一瞥复杂神情。
一睹一尘缘,一念一清静。
惊艳。
第七十四章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夜阑人静,雾似轻纱。
白浪服务区除了那辆形单影只的黑色马自达,鬼影都不多一个,令人骤然想起了《洗冤录》。
白老鼠靠坐在副驾驶座上,像一位囚禁多年生无可恋的重犯,一脸苦瓜相,盯着掌心里的手机怔怔出神。其他三人早已进入了甜蜜梦乡,他可睡不着,甚至连最后一丝倦意也彻底烟消云散,距离水鬼的上一个电话又过去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可还是没有任何消息反馈,不由得担惊受怕。
他之前看古书《三国演义》,知道里面有一句:家鸡野鹄,尚且知时,何况为人在世乎?
为什么水鬼一点时间观念也没有?明知秒针一点一滴地在流逝,怎么毫不上心?虽然他外号叫鬼,但本质上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人类,应该懂得一寸光阴一寸金,而且之前的很多次行动,他从来没试过贻误战机拖后腿,一向是自己信任不二的最佳拍档,今天怎么一反常态?难道家里出事了?不可能。走上这条道,早就学会了偷梁换柱这一招,明着安排一个家,暗地里却另有乾坤,只要身边的人不倒戈相向,就不会被发现要挟。
白老鼠还在作着苟延残喘的自我安慰,不放心,又拿起手机,按下了那个早已烂熟于心的号码。
这是宁杭高速宁州段的入口收费站,现在只开了一条通道,收费员显得疲惫不堪,呵欠连连。
在过了收费站的这头,有着一段很宽的停车带,那里鬼魅般地停着一辆银色比亚迪,正双闪转向灯。
这辆比亚迪停在这里已经足足四个小时了,从傍晚开始,就储在那里不再动弹,协管员也懒得理。
水鬼正坐在驾驶室里,他是一个三十而立的山东汉子,人高马大,平时属于多干事少说话的劳模。
在手机铃声响了第五遍的时候,他终于接通,那边传来白老鼠火急火燎的声音:“你干嘛呢?”
“没干嘛。”水鬼一如既往的简洁道。
“你今晚总是魂不守舍的,出什么事了?”白老鼠关切问道。
“没啥大事,估计是昨晚没睡好,有点体力透支。”水鬼说了一个长句子,让人眼前一亮。
“想办法弥补,抽烟,再不然,抽自己嘴巴。”白老鼠冷声道,他最讨厌出现这种外强中干的事故。
“知道。”水鬼轻声道,不敢反驳。
“目标来了没?”白老鼠的耐心再好,也差不多被消磨光了,现在有点恼羞成怒的意思。
“没有。”水鬼一成不变地回答道,这已经是今晚第十次回答了,答案从来没有变过。
“你娘的,难道那两个公子哥中途见色起意,跑去干了一炮?”白老鼠骂骂咧咧,没料到这个困局。
“有可能。”水鬼不喜欢开动脑筋,他只是一头犁田的老黄牛,路线不用他选,鞭子下来,走便是。
“打醒十二分精神,给老子好好看住,不然别怪我不念兄弟情。”白老鼠终于甩出大棒了。
“成。”水鬼直截了当,然后合上了手机,又开始正襟危坐,他平时也喜欢这样坐,显得稳重老成。
其实,白老鼠完全误会他了,他自始至终没有试过半点放松,甚至,全程都高度紧张,如紧绷的弦。
但并不是他尽忠职守敢担待,只是因为,他的右侧太阳穴,正顶着一支枪,一支上了膛的枪。
如果有内行在,就会轻易知晓这支黑咕隆咚的手枪是奥地利出产的格洛克17型手枪,重量轻如鸿毛,速度快如闪电,保险万无一失,精度百步穿杨,据报道,美国警察全线列装之后,整体射击成绩提高了20%。毫不起眼的它,浑身乌黑的它,短小精悍的它,在扣动扳机的一刹那,可以迸发出极强的力量,9毫米的巴拉贝鲁姆手枪弹就会以360米/秒的初速,穿过窗子,飞向云层。
拥有这支小家碧玉般手枪的人,不是哪位性命矜贵的千金小姐,而是一位男士,嘴里常年叼着草根。
“不错,你今晚表现得很好,很自然,几乎没有任何败露马脚的情绪波动,如果是在拍戏,导演一定会对你的演出赞不绝口,运气好,还能对你青眼有加,担任更重要的角色。”那个男人轻笑道,笑容很僵硬,纯粹为了装点门面,所以多少显得有些猫哭耗子假慈悲的味道,而那条十年如一日的草根随着脸部肌肉运动而轻微起伏,已然成了他独一无二的标致。
“谢谢。”水鬼艰难挤出两个字。
“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肯这样积极配合。”那个男人不拘小节地半躺在副驾驶的座位上。
“我的荣幸。”水鬼勉强笑笑,心里却百转千回,暗骂道,靠,真是他妈站着说话不腰疼,你试试让我拿着枪指住太阳穴?估计即使叫你趴下舔狗屎,都会不假思索不皱眉头地照做。其实,应暗藏那辆白色三菱跑车千百年前就过了收费站,正畅通无阻地往南京疾驰而去,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水鬼即便想及时通风报信,也无能为力。舍生取义?谬论,他才没笨到这种地步。
“对于你的揣时度力,我个人非常欣赏,你想知道我名字不?”那个男人大大咧咧一笑,那样纯朴。
“不想。”水鬼摇摇头,他还没斗胆到主动认识能够这样神出鬼没的大人物,他只是一个小卒子。
“哦?难道我在你心目中,连名字都不值得问吗?竟然一文不值到这种地步,我很伤心,真的,不骗你。我这人吧,坏毛病不少,其中一个就是藏不住事,说得明白些,就是头脑发热易冲动,但凡一伤心,我就想发泄,一发泄,我就想杀人灭口。你说,我是不是一条疯狗,一条丧心病狂的疯狗?”那个男人略带哀伤道,用舌头将那条草根旋转了一下,有点玩世不恭,他这种赤裸裸的暗示,真让人吃不消。
水鬼后悔得捶足顿胸,连忙改口道:“对不起,我刚才说谎了,其实我是很想知道你名字的。”
“真的?”那个男人两眼如灯,给人的感觉就是,即便是一条破布,他也能当武器,耍得虎虎生威。
“我可以对天发誓。”水鬼做了他这辈子最正确的一个决定,他的确是个精明人,知进退,明是非。
“我信你。”那个男人眯起眼睛,露出了一个笑脸,可背后的含义换汤不换药,依旧是笑里藏刀。
“谢谢。”水鬼如释重负,悄不可闻地轻轻松了一口气,由于两眼直视前方,没有看到他的神情变化。
“你知道吗,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人才能知道我名字,你真是万中无一的幸运儿。”他轻声道。
“哪种?”水鬼纳闷道,心中却暗暗窃喜,做人还得两面三刀,不然很容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死人。”那个男人轻描淡写地抛出两个字,嘴角处渐渐浮起一个阴阳怪气的微笑,令人不寒而栗。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水鬼的脸色霎时苍白,面如土灰,原来从天堂到地狱的感觉,是这样的,如坐过山车一般刺激,可刺激过后,就是无尽的心有余悸,直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于今晚的计划,他胸有成竹,毕竟身经百战了,这样简单易行的前后夹击,简直手到拈来,可没想到会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倒行逆施了,自己还没来得及收网捉鱼,就成为了别人控制下的一枚棋子,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我叫蒋破军。”
这是水鬼这辈子听到的最后一句话,这一回,他没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却真的成鬼了。
亭台宾馆,二十八楼的一间总统套房。
刘三爷没有再去享受少女温泽,依旧穿着白色睡袍,坐在落地窗旁,凝视着外面夜景。
他的右眼皮已经跳了不下十次,滴了半瓶眼药水,却只是扬汤止沸,一点立竿见影的效果都没有。
夜深沉,黑幕低垂,连一向光怪陆离的宁州也逐渐黑灯瞎火,不再喧闹,只有黑暗如故。
刘三爷平时不好茶,总觉得这玩意太过装腔作势,不切实际,但今晚却打破常规,破天荒地泡了一壶茶,大红袍,并不是茶锅一响黄金万两的极品货,可照样香飘四溢。他抿了几口,就不再沾,端着茶杯悬在空中,早已灵魂出窍。这座城市,对于他来说,很难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有道不明的情感,数不清的故事,哭过,笑过,累过,喊过,灰心过,自信过,茫然过,兴奋过,从一穷二白,到荣华富贵,从卑躬屈膝,到地位显赫,当中的举步维艰,当中的世态炎凉,不是一般的人能体会的,也不是那些在城市扎下根的成功人士所能媲美的。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让自己的两个儿子一飞冲天,但萧云却将一切毁于一旦。
化干戈为玉帛?
白日做梦。
不声不响做掉应暗藏和车泰来,然后嫁祸给与其有纷争冲突的萧云,不失为一条别出心裁的妙计。
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一想到萧云锒铛入狱打靶枪毙的情形,他就忍不住心花怒放,原本没有端倪的脸庞变得青面獠牙。
等候多时的手机铃声终于响起,白老鼠的来电,刘三爷兴奋得一跃而起,茶水因此挥洒不少。
可下一秒,他的脸色就骤然间黑云压城,怒目圆睁,将那只茶杯摔得粉身碎骨,惊吓到了李瓶儿。
周密部署,竟然只换来竹篮打水一场空,怎能不怒火中烧?
刘三爷呆呆挂掉电话,面容憔悴,愣了好几分钟,突然狠狠将手机往墙壁扔去,支离破碎。
李瓶儿听到动静,胆战心惊地披着一条浴巾出来,远远望着那个夺走她初夜的男人,不敢做声。
仍然天真烂漫的她,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能让这个大人物陷入如此魔障,凶神恶煞。
此刻杀气腾腾的刘三爷赫然抬头,对贸然出现的李瓶儿虎视眈眈,大约僵持了半分钟,他兽性大发,狂冲过来,一把抱起手无缚鸡之力的李瓶儿,毫无怜悯地扔到了床上,然后疯狂蹂躏,对李瓶儿的大哭大闹熟视无睹,愈发的暴戾恣睢,心中的不甘,让他那张扭曲的苍白脸庞写满了愤懑。接近丧尽天良的侵犯,让李瓶儿疼得几乎喊破喉咙,在刘三爷停止动作的一刹那,她彻底昏死过去。
可怜。
刘三爷缓缓起身,斜睨着倒在床上不省人事的李瓶儿,冷冷一笑,然后去洗了一个热水澡,让自己失控的情绪尽量平静下来,一定不能因一时冲动而干出抱蔓摘瓜这种极度愚蠢的事情来,毕竟,那个坐在轮椅上、足不出户却胸中自有甲兵百万的老人,是他一生之中最为恐惧的一个人,甘拜下风。
换好衣服之后,他并没有马上离开,反而走到一只偌大的书柜旁,挪动了一本书,《朝花夕拾》。
忽然,由地板直通到天花板的红木书柜竟缓缓向两边打开,现出了一间鲜为人知暗无天日的密室。
四四方方,中规中矩,以浅灰色为主调,没有窗户,没有装饰,只有一盏壁灯,一套太师椅。
刘三爷循规蹈矩走进来的时候,太师椅上已经坐着两个人,由于壁灯太过昏暗,看不清容貌长相。
“青公子,行动失败了。”刘三爷有些垂头丧气,并不敢与那两个人有眼神交流,微微低着头。
“意料之中。”坐在第一张太师椅的人平静道,没有一点因计划被破坏而拍案惊奇的神态,声音依旧那样温柔,那样善解人意,似乎无论发生怎么样巧发奇中的变故,他都会是这样从容不迫,一举一动都是清新脱俗,不落窠臼,这种情绪很容易感染身边的人,再慌乱也会坦然,与心惊肉跳彻底决裂,由此看来,持危扶颠,已然成了这个人的常态。
他不是别人,正是如同皇太子般雍容华贵的杰出青年,南宫青城。
“你想到了?”刘三爷惊讶道,南宫青城的这个反应让他大跌眼镜,因为整个计划的万全之策,就是出自这位足智多谋的世家公子,手笔虽然不算大,但一环扣一环的巧妙安排,足以构筑成一座铜墙铁壁,用来坐等萧云这条大鳖入瓮,可惜,方案终究是纸上谈兵,只能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一落到实处,很可能就会大相径庭。
“嗯,我定下这个计划的本意,并不是想一网打尽,失败了,也很正常,不必耿耿于怀,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慢慢来吧,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有些事情不能急于求成,现在还未到瓜熟蒂落的收获季节。”南宫青城轻声道,竟没有一点信赏必罚的威严,知情达理,总是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如此推己及人,焉能不受人尊崇?
“那为了什么?”刘三爷听到他这样说,既欣慰,又惊诧,这位公子真像那位轮椅老人,深不可测。
“淌水过河之前,总要丢几块小石头,试试深浅的。”南宫青城淡淡道,手掌轻轻抚平衣服的皱褶。
原来如此!
刘三爷的瞳孔倏然扩大,自己还是太低估青公子的能力了,而今晚这一课,让他受益匪浅,值了。
“我素来主张不打无准备之仗,孙武子早在几千年前就告诉世人,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句话,我始终奉若神明,常常用来一日三省吾身。说句实在话,对于萧云这个人,我没把握一举拿下,因为我不了解他,这是一个大忌。不仅收集到的资料少之又少,而且即便是在手的信息,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稗官野史,没多大实际意义,尤其是他来宁州之前的那二十几年情况,几乎一片空白,我委托了不少关系,也派遣了不少人马,结果还是水中捞月,这一点,着实让我大吃一惊。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经历过这一次的资料调查,我不敢苟同了。三爷,你是跟他打过交道的,也应该体会到一点,他这个人,怎么说呢,就像望远镜的成像一样,你在这头看时,会觉得离他很近,什么东西都可以看清,看透,但只要换了一头,就马上发现别有洞天,他渺小到深藏不露。对付这样的人,太难了,只能文火熬老汤,一步一个脚印,万一急功近利了,很可能会玩火**。虽然你一直对他背后的人实力如何三缄其口,但我也能猜到个大概,你不说,我也不会强求,大家心知肚明就好,有时候挑得太明了,反而会适得其反,毕竟水至清则无鱼嘛,我能理解的。但有一点我必须强调一下,希望三爷不要介意,我的要求不高,只希望三爷能够将心比心,既然选择了打击报复萧云,就要横下一条心舍得一身剐,千万别临阵退缩。我年纪还不算大,未能深切体会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切肤之痛,但我一定会全力以赴,不单止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南宫青城娓娓道来,这样的长篇大论,相当罕见。
人是需要攻守同盟的,因为拥有再强的力量,也不会是天下无敌,总有一个人,令你动弹不得。
“明白。”刘三爷一口应承,世人景仰的青公子肯这样袒露心迹,他还有什么好瞻前顾后的?
南宫青城点点头,却依旧没有笑意,他真的很少笑,指了指对面的一张太师椅,轻声道:“坐。”
“好的。”刘三爷也不客气,走过去坐了下来,经过刚才那一番的发泄,他确实有点疲惫不堪了。
南宫青城接过秦叔递来的一杯水,喝了一小口,敲着座椅扶手,问道:“听说行动损兵折将了?”
“嗯,死了三个,负责跟踪萧云的武强和范建,还有负责等候应暗藏他们的水鬼。”刘三爷黯然道。
“分别是谁下的手?”南宫青城微微皱了皱眉头,想见微知著,通过一些细节了解对手的行为习惯。
“暂时还没有确凿的信息传回来,但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一枪毙命。”刘三爷的心情悲恸。
南宫青城沉吟片刻,偏过头去,望着自己最信赖的心腹,轻声道:“秦叔,可能要劳你操心了。”
秦叔笑笑,像一朵镀满金灿灿阳光的浮云,轻声道:“小事一桩,我会亲自去了解一下情况。”
“这样就好。”南宫青城露出了一个久违的微笑,却很生疏,僵硬得很,反而破坏了他的英俊。
如果说这天底下还有一个人,南宫青城可以不加设防的话,必定是秦叔。这个中年人跟了自己父亲十五年,主要负责饮食起居,出行会客,这么多年来,没试过一次行差踏错,没试过一次阳奉阴违,总是设身处地地为父亲安排好一切,免去了许多后顾之忧。也许他的大名,在神骏集团内部并不如雷贯耳,但绝对比任何一个员工都配得上功标青史。小时候,父亲太忙,基本不怎么搭理自己,反而是秦叔经常逗乐自己,每遇雨久初晴,他都会将自己托在肩膀上,到山脚下看彩虹,在自己心目中,他早已超越了一个普通人的范畴,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说,他代替了父亲的作用。而在自己十岁那年,梦想成真,父亲将他派到了自己身边,从此,这两个年龄相差整整三十年的一大一小开始了长达16年形影不离的生活,他跟着自己上学,跟着自己踏青,跟着自己出国,跟着自己迁徙,跟着自己去舞会,跟着自己开公司,不夸张地说,他已然成为了自己的一道影子,如果缺少他的存在,自己会感觉浑身不自在。
“青公子。”刘三爷欲言又止。
“有话就说,不必拘谨。”南宫青城又喝了一口水,他今天说的话有点多,需要水的补充。
“我怕今晚这事过后,会有些风声鹤唳,要不我们暂时不要见面吧?”刘三爷十分忌惮那个老人。
“可以。”南宫青城放下水杯。
“谢谢体谅。”刘三爷不胜感激,毕竟楼下那个常常喜欢闭目养神的人不好瞒骗,来多了这里,肯定会疑心生暗鬼,到时候诛锄异己,也就是顺理成章了。况且,他还未能完全信得过这位青城公子,尽管他说得天花乱坠,娓娓动听,但刘三爷内心很清楚,他们的协定并不高尚,这种协定,就像猫头鹰或蝙蝠一样,见不得阳光,也就意味着任何一方的背叛,都不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如此一来,就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了,诚与不诚,全在个人,这需要时间去印证。
“如果没其他事,我就先行一步了。”南宫青城起身,和秦叔慢慢走向密室的另外一个出口。
“等一下。”刘三爷也站了起来,及时喊住了即将步出门口的两人。
南宫青城又扭了一下开关,通往他办公室的大门重新缓缓合起,回头望过去,问道:“有事?”
刘三爷调整一下思路,问出了一个困扰他许久的问题:“为什么你非得将萧云置之死地而后快?”
南宫青城眯起长眸,显得深邃犀利,沉默很久,才缓缓说出一句:“因为他是我失散多年的弟弟。”
石破天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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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徒们,周末愉快,另,周日还有一章,第三卷大结局,敬请留意。)
第七十五章 清一色的引蛇出洞
夏夜,漫长而寂静。
雨后生雾,空气里肆意弥漫着潮湿泥土的芬芳气息,令人如痴如醉。
古城区,紫荆花道里的一个无名住宅小区,早已沉睡多时,这样凉沁沁的夜晚,确实倦怠。
不管外界对这个貌似错漏百出实则戒备森严的小区如何描神画鬼,如何流言蜚语,它一如既往地内敛不言,就像一位独坐于庙宇前笑看风雨飘摇的得道老僧,不在乎生荣死哀,澹泊,坦然,说孤云野鹤也不为过,从不因世俗的眼光而改变,依然固执地以自己默默无闻的方式存在着。
一条鹅卵石小道上,错落有致地亮着几盏齐膝路灯,也许由于使用年份太长,灯光有些昏暗。
此时,一个男人缓缓推着一张黑色轮椅漫步其中,轮椅上的老人清癯消瘦,大腿处盖着一张绒毛毯。
“将军,外面天气凉,回去吧?”那个男人有些担忧道,不知这样的天气,老人受不受得了。
“不急,再待一会儿。”老人摆摆手,拒绝了这个男人的温馨提示,半个小时前,他也是这样回答的,不过终究还是察觉到了一些寒意,往上拉了拉那张暖和的绒毛毯,浑浊双目眺望着远方的夜色,淡淡道,“病了二十年,足迹几乎不曾出房门一步,只是在一个月前,才跟孩子出来过一趟,看看盛夏的荷塘月色,平时都是闭门造车,太闷得慌,难得今晚你回来了,就陪我多走走。”
“今晚雾水重,我怕你冷着。”那个男人温柔道,显然,他对老人的身体状况知之甚详。
“不碍事,我还没到弱不禁风的地步,能扛得住。”老人语气很轻松,潦乱的花发被雾水沾湿,蓬松。
既然老人都这样明确表态了,那个男人不好再先入为主地奉劝,放松心情,欣赏着深夜的良辰美景。
小道两旁都是些修整得奇形怪状的盆景,还有不少经过精心打磨的顽石,数株参天大树散播着阴影。
而在一些随遇而安的假山下,青嫩美丽的矮林中,似乎都隐藏着远非绣花枕头的暗哨,十面埋伏。
“我们有多久没见面了?”老人很突然地问出这句话,两只枯老的手掌交叉放在大腿上,像黄叶。
“大概七年吧。”那个男人想了想,给出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收回肆意游走的视线,专心前行。
老人皱了皱稀疏眉毛,沉默了几分钟,用手掌抚平绒毛毯的褶皱,才轻声道:“有这么久吗?”
“有。”那个男人规行矩步,不急不缓地推着轮椅,使老人在此起彼伏地鹅卵石上,依然四平八稳。
“同来玩月人何在,风景依稀似去年。”老人轻轻吟起赵嘏《江楼感旧》中的一句诗,摇摇头,悄无声息地叹了口气,轻声道,“时间过得真快,似白驹过隙,没想到眨眨眼的功夫,就七年了。主席说过,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七年的光景,就这样过去了,回头想想,这世界也没改变多少,不说天翻地覆,就是循序渐进也没有,有的人依旧呼风唤雨,有的人依旧摧眉折腰,有的人依旧风流快活,有的人依旧苟且偷安,孰强孰弱,依然泾渭分明,想鸩占鹊巢,未免太过异想天开了。兢兢业业做了这么多事情,却换来这个结果,失望,很失望,有时候我坐在屋里都会自我怀疑,究竟是不是在抱薪救火?”
“不是。”那个男人没有任何的犹豫。
“你真这么认为?”老人回头看了他一眼。
“千岩万转路不定,迷花倚石忽已暝。”那个男人微笑道,干脆以李白的一句诗来回答。
“也许吧,局势明朗与否,我也不敢言之凿凿,反正走到今天这一步,都是赶鸭子上架,谁也回不去了,华山一条路,要么握手言欢,要么同归于尽,不过,我想还是后者的机会多一些。好在孩子已经开始羽翼渐丰,不用我整天牵肠挂肚,这一点,我相当欣慰。”老人露出了今晚第一个笑容,满脸沧桑的皱纹像花一样,堆在一起傲然绽放。
“要不要我去他身边,助一臂之力?”那个男人试探着问了一句。
“不需要。”老人不假思索否决了,枯枝手指轻轻扣着冰冷扶手,发出空灵声响,淡淡道,“你要铭记一件事情,我们只是修桥补路的建筑工,不是生死相依的赶车夫,不用每时每刻都披肝沥胆,只负责把这条路铺好就万事大吉,至于怎么走,还是让孩子自己亲力亲为吧,过多的八方支援,只会造成小儿麻痹,那就得不偿失了。”
那个男人点点头,在一方浅池旁停下脚步,想了想,又问道:“是不是该让他知道点真相了?”
“没这必要,现在还没到指破迷团的最佳时机,暂时先放放。真相大白是迟早的事,谁也别想逃过注定的事,要避,不可能,但要早来,也不可能。这关系到全盘布局的方方面面,不能顾此失彼,必须慎之又慎,入庙还得拣佛烧香呢。”老人轻声道,清寒双目凝视着透亮池水,几尾仍未入眠的红鲤鱼正自在游动,残荷梗时不时被撞到,左右动摇起来。
那个男人若有所悟,沉默下来,蹲下去采了些杂草,扔进池里,诓骗到那几尾红鲤鱼趋之若鹜。
白雾缭绕,远方几座黑魑魑的山峰不见了踪影,只有几盏穿透力强的探射灯从山顶处来回扫荡。
老人抬起头,痴痴望着这场大雾,面无表情,苍老的容颜染上了一层哀意,轻声道:“真讨厌雾。”
“嗯?”那个男人在聚精会神地逗着几尾红鲤鱼,听到老人这句突如其来的话,一时没反应过来。
“这雾,飘飘渺渺,不讲道理地吞噬了一切,抹煞了一切,丝毫不留余地,让人徒生厌烦。我自然也讨厌寒风和冰雪,但跟雾比较起来,小巫见大巫。寒风和冰雪的天气虽然能够刺骨杀人,但也能够刺激人们活动起来拼搏奋斗,可雾呢,只会使人闷闷不乐,只会使人颓唐阑珊,像陷在烂泥淖中,满心想挣扎,却有心无力。此时此刻,我终于理解矛盾先生在1928年写下《雾》这篇短文时那种郁郁寡欢的心情了。”老人语气有些悲凉,面对着不可预知的未来,茫茫然找不到出路,岂不是最让人心灰意冷的一件事?
“将军,只要我们持之以恒,总有拨开云雾见青天的一天。”那个男人很少见老人会这样大发牢骚。
“话虽如此,但这一天要等到何年何月,有谁清楚?其实,我一直都想知道所谓的一生到底有多长,所谓的永远到底有多远。像我,活了八十四年,跟这个浊世打了八十四个春秋的交道,究竟是幸运,还是悲哀?如果真能长命百岁,支撑我活下去的信念是什么?哲人说,人生有两种悲剧,一种是万念俱灰,一种是踌躇满志。我是两者皆有。有时,自以为一切都掌控在手内,便踌躇满志,却不知在算计别人的同时,也在步入一个迷宫圈套,又开始万念俱灰,情绪就是如此周而复始,真是令人啼笑皆非。”老人伸出一只枯老的手掌,想去触碰一下近在咫尺的浓雾,却永远也抓不住。
气氛如溺水,窒息。
“将军!”那个男人忧心,连天底下最有智慧的老人都这样杞人忧天,还有谁敢信誓旦旦走下去?
“别担心,我只是憋得太久了,趁着你在场,吐吐苦水而已。人啊,总需发泄一下情感的,女人靠眼泪,男人借酒精,我呢,老不死一个,既不会哭,也不好酒,只好跟你絮叨絮叨。要是我真的那样不堪一击,这世界早就沧海桑田,换了人间喽。不过,就我刚才那种犹如深宫怨妇的心理状态,如果让许老头知道了,一定会抚掌大笑,有谁会想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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