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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什么啊?”
老唐慢慢从上衣口袋里翻出一个软软的塑料纸包着的东西。
“来,看看。”
“这不是套子么?”小邱用手接过去摸了摸,满不在乎的说道,“也不看看咱是学什么的——高分子,这套子要改进性能全得靠我们学高分子的。”
“原来你们这帮小年轻还见过市面啊。大哥还以为你们都是一群纯情小处男呢?”
“你也太小看我们了吧,这东西,小时候我们家附近有个小工厂,我们几个小伙伴也不知道是什么,一人捡几个回家吹气球玩,结果被家长痛骂一顿。”小林子给我们讲述了他和套子的第一次亲密接触的趣事。
大嫂是工作人士,不过一天两个电话是必不可少的。从此我们寝室的电话也开发出了除了叫外卖以外的作用,那就是大嫂对老唐的GPS定位跟踪。这时老唐总是会睡眼朦胧地挺不情愿地跑下来,然后毕恭毕敬地接受大嫂的训话。大嫂也会时不时来我们寝室搞突击检查,给我们带点好吃的东西,有时也会帮老唐收拾下床铺,顺便帮我们打扫下屋子,这点上,我们还是挺喜欢大嫂来访的。大嫂一进我们寝室,首先闻闻寝室里有没有烟味,然后利索的拉开插销,推开窗子,待烟味稍微散去后,呵斥老唐说
“又抽烟了?”
老唐推说:“没有,哪敢啊。”
“你还抵赖,除了你,这屋子里的烟味哪里来的。”大嫂向来是快人快嘴。
“行行,我招了还不行。”老唐见抵赖无效,只好坦白,“忍不住了就偷偷抽了一根,就一根,真的。”
老唐对什么事情都能提起兴致来,除了一样——学习。临近期末,老唐破天荒地开始关心起自己的学习来。
“冰火啊,这个学期有哪些必修的课啊?”
“无机相图那个好像是必修的。”我回答道。
“谁上的啊,你能不能去给我弄本课本来?”
诸如此类的对话也只有在学期末会发生在我和老唐之间,只是我在期末的时候在老唐那武侠集散地——枕头下居然还垫着一本《无机相图学》,可惜这个无门无派的“邪教弟子”毕竟势单力孤难以与射雕、天龙这些名门正派一较高下。而老唐似乎也对此很无所谓,继续着日夜颠倒的生活。
老师也给足了他面子,为他特破这门课七年来第一个挂科的处。
正当我们开始为期末而努力的时候,没打任何招呼,老唐从寝室里蒸发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每天只有大嫂雷打不动的电话提醒着我们,我的上铺还有个老唐。
然后几天以后,老唐春风满面的回来,好像有天大的喜事,在我们纷纷猜测是不是他又泡妞得手时,他向我们郑重宣布,他彻底解脱了,他说他本来想去办休学,但是学生科的老师不肯,对他说他这种情况学分不够,学制又不能再延长了,只能退学,然后老唐想想,不就是张破文凭嘛,老子不要了还不行嘛,退学就退学呗,然后就这么退学了。
退学二字,放在谁头上都会仔细掂量掂量,但是老唐却这么一脸轻松地迈过这两字。谁也没你酷,谁也没你潇洒。在我们累死累活为着一张文凭而努力的时候,你就这样淡然地挥手向它告别,没有一丝留恋。
当2004年深秋的最后一片黄叶还死守在枝头不肯落下时,老唐悄然离开了我们。离开了这片留下他5年青春印迹的地方,也许,对于他,这真的是一种彻底的解脱吧。
秋天的神话终究会逝去,而我们,又到了该做些什么了的时候了。
第八章 网吧惊魂夜(上)
涉险越过期末考试后,又意味着一个假期的到来。因为今年过年早,所以袋鼠也早早地从北京回来,这标志着我们的化兴网吧同盟,又可以开始活动了。我们的同盟包含熊猫、袋鼠、小狼、SS、小皮皮和我,偶尔毛蟹也会来客串下。这样,打帝国正好够3v3,如果缺了某人,开不了群殴局,打打CS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假期中,隔三岔五地由熊猫发起活动,召集大家到网吧聚会,打局会友,消磨时光。有时候高峰期间网吧人满,于是或者坐下来才发现,这个网吧里没有安装帝国时代,于是再继续寻找合适的地方。我们想不能老这么折腾,要找一家有一定规模、游戏种类齐全、机子性能也不能太烂的网吧作为我们的长期据点。
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交给了熊猫,结果不负众望,熊猫找到了一个很不错的地方。他选地方的方法很有科研头脑,把大家的住处圈出来找到大致的几何中心,再在这附近寻找合适的网吧,居然还真给他找到了一家。于是我们就把这家名为“炯达”的网吧作为我们新的活动据点。
这家网吧生意十分红火,每天来此上网的人络绎不绝沉迷在网游里杀怪练级赚经验者有之;同时开N个QQ专找美女视频,随手复制黏贴优美词句取悦对方的猥琐小混混有之;也有像我们这样三五好友结伴到网吧寻求联机游戏乐趣打发时间的。
CS是这个网吧一个比较有标志性的游戏,而几个著名的ID总是会不时在局域网里建局。每到下午晚上,网吧里人声鼎沸,其中有几个嗓音总在你身边环绕着,如同这个网吧的主题曲,一天听不到他们的喊杀声,就觉得似乎少了点氛围。
“奥比,这个人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怎么扔的闪光,害的老子还没出门就死翘翘了。”这么雄浑的骂人声往往出自一人之口,此公貌不惊人,酷似央视名嘴刘仪伟,但是天生一个大嗓门,一激动就扯着嗓子喊出一连串杭骂,中间还不带消停,可谓一气呵成,波澜壮阔。
“不好意思啊mjj,按错了,我也没想到那个雷飞到那里去了。”说话的是一个年轻帅哥,在局里的ID是NO。6;似乎是某个战队的当打一员,狙击枪手法炉火纯青,自号“炯达狙神”。他手里总是叼着根烟头,每狙死一个人,就弹弹手中的烟灰,悠然的吞吐几口,再投入紧张的战斗中。
这mjj和当年名噪一时的马加爵谐音,所以给我们留下了格外深刻的印象。而NO。6以神准的枪法和猥琐的阴人打法而出名,mjj虽然枪法也不错但是好当出头鸟,总是冲杀在前,所以一局下来,杀的虽多,死的也多,而NO。6的战绩总是很让人艳羡的杀人数第一,死的次数最少。
话说在mjj和NO。6还有其他一些人总喜欢在网吧里摆擂台,赌注也不大,输的人请喝可乐而已。我们几个当年在紫金港机房也算是能够称霸一方,在炯达也和他们交手数次,互有输赢,打打杀杀,互请可乐,也算过得潇洒。
但是在某一个夜晚以后,我们再也没去过炯达,也不愿意提起这里;似乎一夜之间“炯达”这个名词就从我们大脑里蒸发了。记得那是2005年的寒假,大年初五,我们几个照例去炯达打局消磨时光。战意正酣时,忽然发现SS掉线了,然后听到身边有争吵声。
“你凭什么关我电脑。”SS愤怒的说。
“老子好心让你起来换台机子,你不起来,那就怪不得老子了。”说话的是一个看上去有些喝得醉醺醺的小混混。
“这个网吧又不是你开的,我凭什么要听你的。”SS显得愈发愤怒,嗓门也大了不少。
“老子辛苦在上面下了个传奇外挂,你还敢占着我的电脑不走?”
“笑话,你又没在电脑上贴你的名字,谁知道啊。”
“那现在你知道了吧。”
我天生爱打抱不平,遇到这种蛮横不讲理的人总是会带头冲出去较个高下,上次大战新昌帮也是我唱主角,于是我就和那个小混混吵了起来。
“你算老几,我们凭什么要听你的,你给我乖乖道歉,我们也有六个人,你想怎么着?”
“悠哈,还出来个厉害角色,想打架是吧,你算哪根葱啊,也敢出来出头?”
“我确实不算哪根葱,但是比你这个人渣强。”
这时候熊猫,袋鼠,小皮皮等人纷纷起身助阵,小混混眼看占不到什么便宜,就灰溜溜的跑到了门口,回头放出句狠话,“我们走着瞧。”
重新坐下来,经历这样的破事后,如同在美餐中发现一条蟑螂腿,原本很好的心情荡然无存。草草打了几把,破天荒的没打到12点断网就准备起身回家了。
结账后准备出门,忽然看见那个小混混凶光毕露的站在那里。伸出一条腿挡在我身前,“想走,没那么容易,别人可以走,你给我留下。”
“去你的,你算个什么东西。”我一脚踢开他,迈出大门。
第九章 网吧惊魂夜(下)
出了门,我才发现形势不妙。倒在地上的小混混起身后,网吧里陆续站起来一群混混,看起来是他的同党。那个混混还在打着电话,似乎在叫着后援。
“没你们的事,那个嘴巴最贱的留下,老子今天看你不爽,要修理你。”
“来啊,谁怕谁啊。“我是那种一旦愤怒超过我阈值,鲜血涌上大脑就能直接捅刀子的火爆脾气。
熊猫他们也没想到事情会闹成这样,纷纷劝架,小皮皮用他那并不魁梧的身躯毅然挡在我身前,然后挨了那个小混混几下,眼镜也被打掉了。我感到挺愧疚的,因为自己的不冷静让连累了诸位兄弟陪我埋单。
“算了算了,让你打几下消消气,大过年的何必呢。”
看得出那个小混混叫来的那帮人也不想把事情闹大,拉着那个混混,但是为了面子和道义,还是向我们围拢过来。
现在的局面大概是8对6,真打起来估计也亏不到哪里去,我开始在地上物色板砖酒瓶之类的防身用具。我的想法是大不了拼了,抓住这个混混往死里打,起码气势上不能输给他们。
俗话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你真的和他们拼命了,他们也不敢怎么乱来的。不过一点皮肉之苦怕是免不了了。
剑拔弩张间,一场群架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近。
此刻我听见熊猫对袋鼠悄悄说,快拨110。然后袋鼠就用手机向110报了警。后来看这个举动无疑是非常明智的。使得后来事情的发展仅限于言语上的互相挑衅,谁也不敢真的先动手。
虽然他们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但也仅仅是一个人数上的优势。在阵阵冷风中,大家似乎也清醒了不少,并不想为这点鸡毛蒜皮的事而大动干戈,所以局面一直胶着在一种近乎对峙的情形中。
不一会儿,警笛声呼啸而至,110巡逻车来了。从上面下来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民警。
“你们先说说怎么回事?”在民警的威慑下这帮小混混老实了不少,我们也长出一口气。
“警察同志,辛苦了,抽根烟。”一个小混混满脸堆笑的递上去一根烟,“其实也没什么,就点屁大的事,要不我给您捶捶背。”
“去去去,老实点,少给我来这套。”
望着这个人渣阿谀奉承的媚态,我看了简直想吐。
“警察同志,他们说他们有6个人,想要教训我,他,他们。”那个引起事端的小混混如跳梁小丑般语无伦次的恶人先告状更让我对他人格产生强烈的鄙视。
“我看你们像读书人,你们说说到底怎么回事?”警察转向了我们。
于是我把在网吧刚才发生争端的事情原原本本地和警察描述了一遍。
“他,他们,说他们6个人要栲我。是他们先动的手。”说完就赖到在地上了。
“得了吧你,给我起来。这件事情很清楚,完全是你的不对。好在也没出什么大事,我看就这么结了好了。”
“你先走。”警察果断的对我对我说道。
我和大伙告别后,疯一样的骑回家,一路上还是有点后怕的,不时看看身后,是不是有人跟上来了。骑到家还感到心在扑通扑通的跳得厉害。
回家上网,熊猫他们几个也都已经安全到家了。
“其实打一架我们也亏不了多少,也给那些混混一点颜色看看,我们不是可以随便欺负的。”我在QQ上对熊猫说道。
“我也想过,但是我有三个考虑,第一,那个小混混只是喝醉了,而且他口袋里似乎有刀,下手也不知道轻重,万一被捅几下就亏大了;第二事情闹大了明天报纸上就会出现一条名为一个清华,五个浙大学生在网吧门口与一群混混打群架的新闻,对混混没什么,你让我们学校的脸面往哪里搁;第三看得出来他们也不想真打,真打对他们也没什么好处,只是过来帮兄弟出头的,所以打110是最明智的解决方案。”
很佩服熊猫在那样的情形下还有着那么清醒而冷静的头脑,我早已经血液都涌上大脑,准备不管不顾的抡起板砖大干一场了。看来自己以后还真该多向他学习学习。
但是这件事还是在我们每个当事人心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迹,之后的几天,我骑车经过炯达的时候都会不由加快速度。而在之后的一年中,没有人再提议过去网吧,我们也没再踏进过炯达半步。母亲也在诧异我怎么忽然变乖了,晚上都不出去活动了。
第十章 沃森之路(上)
寒假在寂寞和空虚中走向了它的尽头,如同一颗急速坠落的流星般划过我的生命。上帝又一次的鬼使神差,使我那如过山车一般几乎要坠落悬崖的灵魂得到了一丝慰藉,至少我觉得活着还是有那么一点点意义的。猛然间,意识到开学后就已经是大三下半学期了,这意味着,考研,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名词将真正走进我的生活中。
定下考研的目标似乎是一件很顺理成章的事,如同秋天到了,枝头黄叶纷纷飘落一样的正常。对于既保研无望又不想本科毕业后就去工作的我来说,考研是唯一的选择。
当你的心在考研的选项后打上勾就意味着你不得不面对一系列的选择。第一个摆在面前的问题是考哪里的研,思量再三,还是考自己学校的研,毕竟此刻我就像刚刚从休眠中被唤醒的“火山”,还没有考清华、北大这种牛校的雄心壮志,再说一直听说考自己学校有诸多有利条件,所以留下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下一个问题是考什么专业的研,这又是一个伤脑筋的选择,考自己专业吧,就意味着我将要几乎将一年的时间用来准备数学,再去和泰勒、拉普拉斯等人见面,虽然凭我的脑子和超人的勤奋,要想考上自己专业的研应该是小菜一碟,但是花一年时间在数学的旋涡里挣扎,究竟值得吗?有没有更适合我的地方呢?
将浙大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像筛面粉一样筛了两遍后,一个名词渐渐浮出了水面——沃森基因组研究院,一个浙大与华大基因共同合作的研究院,里面的导师都是诸如杨焕明、于军之类的海归大牛,对于我来说,这样的人不敢跟,到时候让我跟个小蜗牛我看我就心满意足了。
沃森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它和另一个不朽的名词联系在一起——冷泉港。国际生命科学领域的最高殿堂,被称为世界生命科学的圣地与分子生物学的摇篮,名列世界上影响最大的十大研究学院榜首;不仅如此,冷泉港实验室依山傍水,风景优美,还是国际生命科学的会议中心与培训基地。
ColdSpringHarbor,一个多么令人神往的名字啊,记得听杨焕明做报告时看过一段介绍冷泉港的短片,一片葱郁间一条白练从天而降,飞花碎玉,溅起一道霓虹,静谧、安闲、悠然,简直是一个世外桃源。生命科学皇冠上最璀璨的明珠就坐落在这一片青山绿水之间。多少次在梦中神游了片净土,但梦醒后,除了两腮微红的唾痕外,却寻不得一丝芳踪。
沃森基因组研究院以DNA之父的名字命名,坐落在风景秀美的之江这又是一个让人神往的地方,东方冷泉港正在崛起,生命科学的春天已经到来。
既然义无返顾地踏上了漫漫考研之路,无论前方有多少荆棘,多少坎坷,步伐依然坚定。,不在乎皮肤被划破,身后拖着长长的血痕,周身遍体鳞伤,目光依然炽热。失足跌下悬崖,粉骨碎身,心潮依然澎湃。只为了峰顶那细若游丝般的光明,再多的苦我也愿意承受。
另外一个很功利的原因直接导致我选择了沃森——考沃森的研不用考数学,只考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只要我的身体不出大的问题,这些加上英语和政治对我来说算不了什么。
2月10日,距离开学还有4天我就早早地回到了学校,因为此刻我的心已经如同一泓清泉,清澈而纯粹。其实早在2月1日我就准备去自习了,那天我背着书包,提着干粮,兴冲冲地骑车来到华家池,但是到了学校里我才发现我犯了一个巨大的常识性错误——寒假里是没有一个教室开放的,所谓勤奋学生也难为无教室之学啊。找遍了整个校园也没发现一个可以自习的地方,最后看见一个教室的窗户半掩着,不过爬窗自习就如同深夜裸奔一样的可笑,只得作罢。
来到教九,找了一个可以晒到太阳的角落,沐浴在冬日午后的暖阳中,开始了为考研的第一次打拼。教室里和我有着相同想法的兄弟姐妹们还真不少,能晒到太阳的风水宝地基本上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仿佛人也是会光合作用的一样。大家各自陶醉于学习带来的快乐中,良好的氛围深深感染了其间的我,开始埋首于书本之间,流连忘返,实在饿了就啃几口面包,喝几口白水。
大三下的第一次自习从下午一点持续到晚上十一点,共计十个小时。当好久没有享受自习快感的我回到空荡荡的寝室时,一种许久未曾经心的充实感重新充盈在体内。幻化做美梦的源泉。
2月12日和和死鱼、小白,姚子、林子他们一起去逛街,大家参谋着帮死鱼和小白挑选了手机,宣告了他俩也进化到移动通信时代,顺便也算是庆祝了自己的第21个生日。没有蜡烛,也没有蛋糕,在好又多,门口的空地上,晚饭略显寒碜,5个份还算丰盛的盒饭成为了唯一的主角,在举起手中的易拉罐干杯的一刹那,我感受到了久违的片刻的轻松与欢娱也是一种幸福吧。
当然不会忘记这一天也是snow的生日,但是我却没有把精心为她挑选的生日礼物送到她手中的勇气,只好借短信来承载这一份来自心底的祝福。
每天都在问自己,合时能够走出目前的低谷,望着窗外的那一丝新绿,我坚信我的又一个春天即将到来,我的大脑正在发生着神奇的变化,一个全新的我将从地狱的烈火中获得重生,并且拥有更加强大,更加不可思议的力量。
开学后,一切都显得那样的井然有序,努力上好每一节课,做好每一次作业,每天晚上自习到11点才拖着沉重的步子走回寝室,第二天一早7:30踏着晨曲起来,每天都在重复着简单而充实的轮回。
第十一章 沃森之路(下)
校园里绿色的痕迹越来越浓重了,天气也渐渐炎热起来,在享受着学习带来的巨大快感的同时,我惊异地发现一个我似乎又找回了一年前的那份自信,只是经历了波折的我更明白学习的无价,无论任何时候也不能丢下学习,拥有了一份更为成熟的心态来坦然面对新的自我。
每天清醒后对自己说一句:嘿,伙计,今天感觉不错,但是不要忘记了你是谁,你最终的梦想在哪里。
为了获得双学士学位,在跑了几趟生科院后,管理本科生的老师答应为我补上缺少的学分,但是要我自己和任课老师联系,偏巧这个学期给我们上课的老师中有两人就是我需要找的老师,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几个老师也都比较好说话,不过要想拿到学分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怎么着也得把身前的拦路虎——考试打倒才行。
在纸上草草地勾勒了一下这个学期的学习任务——共18门课44。5个学分,算上选修的法语,从周一到周五,每天晚上都排得满满的,周六上午还有生物多媒体。我给自己拟订了一份详细的计划,名称就叫做沃森之路,文摘卡上密密麻麻写满了我每天看的阶段计划,也就是每天看几页书,背多少个单词。每天晚上一上完课就往教二跑,为的是争得更多的学习时间,在诸多教室中,教二的灯总是是最后熄灭的。
管理这里的是一个50岁左右的大爷,花白的头发配上泰森般的身形,两只铜铃般的大眼睛,手臂上小蛇般暴鼓的青筋,所谓貌似山丘壮如牛头,无论在任何地方看见他,你都会觉得有一种凉意直透背脊。每天的11点15分,大爷总会拖着簸箕摩擦着地面,咚咚的脚步声在寂静空畅的教学大楼里显得格外刺耳。大爷总是如目无表情地先关掉一排灯,留下几盏以供我们这些学霸们收拾东西,如果你不领情,那好,对不起,大爷会直接拉下电闸,顿时偌大的阶梯教室就笼罩在浓浓的黑暗之中,这时候一丝光亮简直就是奢望了。每天最后离开的总是几个熟悉的面孔,大家见了面也会心照不宣地彼此相视而笑。
不是因为我效率低,而是要看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我给自己的计划是每天拿两双,看10页《生物化学》背10页单词。看生化我采取的是边看边抄的方法,两本总厚达1280页共250余万字的砖头书,我常常一啃就是几个钟头,瞅瞅页码,不过翻了寥寥几张薄纸罢了。搁下笔,甩一甩酸麻的手,走上教二的楼顶吹吹风,感受迷离的玉泉夜色,上学期每天都是匆匆而过,竟没有好好打量过校园里旖ni的风光。
暮春的夜,流淌着习习凉风,吹皱了一条银河,只留下点点星辉。皎洁的月光将整个校园笼在一片银白色的薄纱下,如同一个刚出炉的烧卖,一切的精彩都被裹在里面。
我的心也如天上的星河一样的明净,现在的我觉得能好好学习就是最大的幸福。我对网友精灵小咪说道:现在的我觉得生活很平静,能够好好的学习我已经很满足了。也许知足的人才能永远快乐吧。
相比艰苦的考研之旅,这学期的课程实在是小意思,除了星期三上下午都有课连续7节外,别的日子要不没课,要不上的课没什么压力,即使高卧课堂,只要不鼾声扰民,一切皆可以。你尽可以在材料系统工程课上笑谈见到的一个SSGG或PPMM;也可以在粉体工程的课堂上悠闲地翻看《体坛周报》为我们明明在NBA的表现而喝彩;如果你连这都不愿意,在寝室享受春眠不绝晓顺带做做chun梦也是不错的选择,接到点名了的短信,揉揉惺忪的睡眼,骂上一句:操。气呼呼地赶到教室不期与同来的兄弟打个照面,顺带问一句,你传奇几级了。总之,这就是大三下半学期,你尽可以选择你喜欢的生活方式。
我却选择了回归,回归大一时的执着与认真,对于我想好好听的课,每次都占踞第一排中心地带,最大幅度减少知识声波的衰减,达到最好的接收效果。
课后认真地看课本,像读文学名著一样注出旁批,圈出自己的疑问,半个学期下来,我的课本都已经斑斑驳驳,起皱卷角了。带着疑问听课,像无尾熊一样缠着老师问问题。这样一来,到也在老师心目中留下了勤奋好学的印象。
渐渐地,我清醒的时间也随着白天的一天天变长而迅速增加,也许是听见了来自心底的召唤吧,那个久未谋面的我又重新回来了,那个自信满满的我,那个风风火火的我,那个有着太多的梦想与追求的我。半年的沉默,半年的哀伤,半年的痛苦,磨砺出一个更加坚定而无畏的灵魂,也许还又添了几分成熟与圆滑。
清晨,瘦弱的身影重新出现在寂寞的跑道,迎着朝阳,奔向希望,清风拂面,树影婆娑,金色的阳光温暖着久冻的心灵;深夜,疲倦的步伐回响在无人的街头,披着冷月,走向寝室,风声呼啸,黄叶翻飞,昏黄的路灯折射出异样的光芒。
学生时代的充实,一辈子心灵的财富。
一天不知道是大爷打盹睡迷糊了还是感动于我们的学习热情,11:30了竟然还没有来赶人,本来起身欲走,回顾几位学霸镇定自若,稳如泰山。于是去洗手间用冷水刺激一下麻木的神经,继续奋斗。
待到大爷来时,走到楼下,朱漆大门已经关上了,无奈向大爷要来钥匙才得以脱身。走出门外,抬头仰望苍穹,月亮如同冰块上散发着寒气的弯刀,清冷,肃穆。忽然间觉得腹中像是被掏空了一样,于是飞车直出校门,来到一家小餐馆门前。
这家店的涨蹦米线做得很是出名,如今昔日的小哥已经挑起了大梁,要了一碗米线后,我从书包里翻出书来,将自修延续到这里。耳畔的歌已经换成了游鸿明的《台北寂寞屋》,那一句“黎明前的马路上最后一个还没有睡的人,漫游围绕著最后一盏不熄灭的路灯”反复萦绕在耳际,特别的有味道。
已经是午夜时分,店里的客人并不是很多,小哥和几个伙计一起坐在大堂最角落的桌子上谈笑、划拳、喝酒,显得那么的惬意。不介意唾沫星子飞进了面前的酒杯,也不介意低声喉上那么几嗓子,更不介意谈些七荤八素的巷尾奇谈,微微胀红的脸洋溢着一种与青春不相干的成熟与事故。在他的眼中,这就是生活。生活原本就是平淡如白开水的东西。
米线很快端了上来,摘下眼镜,让蒸汽暂时迷糊了我的双眼,面部肌肉一齐做桑拿,感受着蒸汽渗透进每一个毛孔的独特感觉。紧着着是狼吞虎咽地将面前的米线捞得只剩下几朵油花还在汤中浮浮沉沉。一口将汤喝干,感受着汤水刺激着胃黏膜的酣畅淋漓的快感,精神为之一振。
小店开到凌晨两点,于是我也决心看书到打烊。有时候觉得困了,就用随身携带的杯子灌上一杯开水,开盖,将手捂上,任滚烫的蒸汽在手心冷凝,强烈地刺激着痛觉神经。借此继续保持头脑的清醒。
2:00,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寝室,房间里早已响起了哼哈二重奏。蹑手蹑脚地爬上chuang,沉沉地进入梦香。
我知道,当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一个生龙活虎的我又会获得重生。
这样的作息时间,一直坚持到盛夏通宵供电为止。
第十二章 午夜的回忆
我知道很多人很难理解我的生活方式,觉得每天晚上只睡3-4个小时如同天方夜谈一样难以理解,但是我真的做到了,我也不知道我哪里来的力量,也许这是上帝的安排吧!
充沛的时间,无疑给我制订计划提供了最宝贵的材料,我像是珍惜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着它们,珍惜来之不易的分分秒秒。
用我自己的话就是:我只是把别人打传奇的时间都用来学习了。
不过一直有一个疑问萦绕在我心头,我这么拼命的学习,到底值得吗?这个问题在大脑里经过一个托马斯全旋接金格尔空翻后稳稳地落了地。
为了实现心中的渴望,现在受多少苦,多少累都是值得的。如果在春天吝于播种,又何求秋天那压弯枝头的累累硕果?
有时候,当神奇成为一种习惯时,你会觉得其实它很普通,普通地如同海滩上的一粒细砂。
不经意地在一食堂吃饭时遇到了soso。
“嘿,好久不见”她主动和我打招呼。
“是啊,头发长这么长了啊,我都快认不出你来了。”现在的她长发飘飘,散发着乌黑的光泽,颇有些淑女风范,只有从结实匀称的上臂还可以依稀辨认出昔日篮球场上的英姿。
“来,还是和高中里一样,给。”她把自己碗里的饭分给我一部分,“要什么菜也自己拿,别客气啊。”说话的口气还和高中时一样的轻柔,一点都没变。
“还记不记得高一的时候我们和呆鹅一起吃饭的时候全班就数我们最慢。”
“是啊,高二我们还经常压食堂呢?”
“是因为你吃得慢啊。”
“切,谁说的,我经常比你快的。”
我们俩似乎回到了幸福的高中生活,回忆着动人的往事。
“你现在忙吗?”她很关心地问道。
“我什么时候不忙过啊!”我冲她一脸的苦笑。
“你也要注意啊,平时要注意锻炼,注意营养,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她说话的样子让我联想到母亲,“还有,要多出去玩玩啊,不要只知道学习,否则人生不是太无趣了吗?”
“可是我不觉得啊,我觉得现在我能够安心好好学习就是一种巨大的满足。现在我很快乐,人生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寻求快乐的生活吗?”
“这个——”她有些语塞,“但你想过没有你这么做是为什么啊,不就是为了今后能够过上一种你所谓的幸福生活嘛!但是要是你的身体垮了,这是再多的东西也换不回来的啊。”
“所以我要在我还能努力的时候尽可能的努力,到了真的没办法努力的时候也不会有什么遗憾了。至于身体我会注意的,不过我觉得每天睡4个小时也没什么感觉,第二天的精神还是很好。”
“只要你不觉得有什么吃不消那我也就放心了,但是我还是要劝你能多睡就多睡一会儿吧。”她的笑很诚恳,仿佛沾上了一点江南女孩特有的柔美,让人品着如同农夫山泉——有点甜。
有时候一个好朋友的价值是远在女朋友之上的,她像是一把锄头,在你的心荒芜的时候播种下一片绿色;她像是一件救生衣,伴你度过人生中最湍急的旋涡;她更像是一罐核燃料,在你需要的时候释放出无穷的能量。
这样的朋友不消多,三两个足矣,谓之曰:知己。
因为我清醒的时间特别长,因此如果所有事件都是随机发生的且概率相同,那么我所经历的事必定要比别人多一些。下面就来唤醒属于夜的记忆。
一天,下着小雨,雨点将毫无防范的我打得浑身湿透,寒气透过毛孔,钻进血管里,弄得人好不难受。和往常一样,晚上11:30准时来到米线店,发觉今天的店中似乎与平日里气氛略有不同。平日里我看书的那张桌子上堆起了几排啤酒瓶子,都快够打保龄球了。猜想到今天该是来了一个大肚客。于是在稍后的桌子上坐下,照例要了一碗米线。
待坐定后我开始打量坐在前面的那两个人,是一男一女两个老外,男人高大威猛,有着斯瓦辛格般古铜色的皮肤,在日光灯下反射出健康的光泽。额头很高,眼窝很深,如同两个窟窿般深邃,在窟窿里填着的是一双如地中海一般湛蓝的眸子,似乎还闪着一些绿光,让我联想起在暖洋洋的太阳下面悠闲自得的波斯猫!至于对面的那个女人,显得很丰满,圆圆的脸盘上散落着一些雀斑,不过说话的声音显得很好听,如同一只夜莺似的。
夜莺站起身来,从小哥手中拿过一个杯子,满满地倒了杯啤酒,走到我跟前,用很纯熟的中文说道;“中国朋友,来,干一杯。”她的中文之地道令我惊讶,她如火般的热情更让我觉得一股温暖趋散了雨夜的寒冷,我一口将杯中的酒饮尽。
“Good;verygood。”(好,非常好)夜莺一口喝干了自己杯子里的液体,脸微微有些发红,似乎每个雀斑都点燃了火把尽情地欢腾。
“Hello;welcometoHangzhou。Whereareyoucomefrom?”
(你们好,欢迎来到杭州,你们来自哪里?)
我突然有了与他们交流的冲动,于是转过身,用我极富杭州腔调的英语对那个男人说道。
“Hello;boy。WearecomefromNewisland。Doyouknowthecountry?”(男孩,你好,我们来自新西兰,你了解我们的国家么?)
我努力在脑中将我对新西兰的片段像捏面人一样捏合到一起。
“Well;Iknowthecountry;it’sbeautifulandit’sfamousforchops。AndIknowitssailingisintheAmericancupisverygood。”(当然,那是个美丽的以鲜美的小羊排而久负盛名的国家。我也知道你们的帆船队在美洲杯帆船赛上表现得很优异。)
听我谈起了美州杯,男人的脸上顿时放出光来,语速也明显加快了,显然,这是新西兰人巨大的骄傲。
来自东西方的灵魂在这寂静的午夜里,在这一间不起眼的小店里激烈地碰撞着,诞生比电弧更为耀眼的光芒。
“Inmyopinion;Chinawillbemorepowerfulin20or30years。”男人绿色的眸子里透出的是无比的坚定,“JustliketheUSAnow。”(在我看来,中国在20年后会像现在的美国一样强大)
他双手悬在半空中,呈阶梯状;
“NowthisisChina。”他挥了挥左手,“ThisistheUSA。”右手随之在稍高的位置上挥了一下。(现在这里是中国,这里是美国)
“But;thesituationwillbemuchdifferent。ThisisChinaandthatistheUSA。”(但是情形在20年后会变得很不同,这里是中国,这里是美国)
我想任何一个中国人,在听到对自己祖国由衷的赞叹时,都会感到无可名状的兴奋的。
我们的思想火花的摩擦,使得这个雨夜变得格外的有趣。我们交换了许多两人都感兴趣的话题,谈到了中外国际政治也谈到了我的专业,他的工作,以及一些中国的风土人情。
时间在言语中如同老师手中的粉笔头,转眼间已经到了打烊时分,我们互相交换了电子邮件,像老朋友一样互相道别。
男人起身,友好地向我伸出了手,男人宽厚的手掌将我的手完全包络其间,我甚至能够感觉到他手掌的热量与握手时脉搏有力的搏动。
“Iamverygladtomeetyou。Wishyourealizeyourdreamonedayandeverysuccess。”(我很高兴认识你,祝你美梦成真)
“Wishyouhappyeveryday。”(祝福你天天快乐)这是女人对我的祝福。
告别了两位外国友人,我推着车行走在寂静的校园中。现在一切都已经入眠,路灯是唯一没有入睡的东西,昏黄的灯光下,飞舞着一些不知名的飞虫。雨已经停了,一切都是湿漉漉的,夜如同出水的金鲤鱼,那样的生茏,一股新鲜的味道扑面而来。此时的我全无一丝睡意。耳边萦绕着那个新西兰男人的祝福。
推车经过操场,透过黑幕下的操场更像是一个面目狰狞的巨兽,而那算老掉牙的大铁门就如同是怪兽的血盆大口,黑黢黢的有把人吞没的力量。要是在平日,我一定会推着车子,一走而过,但是今天,体内竟如同被注入了桃谷六仙的真气一样,有一种莫明的躁动。
我径直走进了大门,天空死一般的寂静,没有月亮,甚至连一丝星光也没有。我站在操场的一角,聆听着属于夜晚的声音。没有秋虫的奏鸣也没有知了的聒噪,有的只是乌鸦不怀好意的厉声与几声咕咕的蛙鸣。
撒开腿飞奔在无人的跑道上,两圈下来感到热气在身上游走。于是脱下了上衣,用皮肤感受午夜的寒意。脚上的凉鞋穿着跑起来很是不爽,干脆弃之,光着脚跑。抛开了鞋子的束缚,感受着塑胶粒子与脚底的亲密接触。如同接受了足部按摩,整个人感到神情气爽,于是更加加快了脚步。经常看人在88上叫嚣的在玉泉大场裸奔的梦想在这个夜里轻松地被我实现了。
一个人狂奔在无人的跑道上,光膀赤足,毫无顾忌,仿佛回到了孩提时代。余秋雨先生曾说:连续几个月埋首于砖块般的典籍中之后,从小就习惯于在山路上奔跑的双脚便会默默地反抗,随之而来,满心满眼满耳都会突涌起向长天大地释放自己的渴念。现在的我就在这样一种心理的支配下,努力地奔跑成为此刻我唯一的希望。
一直很喜欢长跑,之江的黎明,紫金港的夜幕,玉泉的晨曦中都留下过我矫健的身姿。记得一位体育老师这样说过:跑步会上瘾的,你会觉得你离不开他,哪一天不跑就感觉浑身难受。当时博来的只是一阵哄笑,但是现在想起来,却是那样的在理。人在没有进入一定的境界时,是无法体味到有些东西的妙处的。
喜欢跑步的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在跑步的时候可以任思维不由束缚地自由飞翔。我会在12。5圈的距离中尽情地思考:规划我的未来,想想明天的计划,反思今天的作为,我尽可以回味老师上课精彩的内容,也可以对吃晚饭时餐桌上的一个PPMM好好YY一把;。人虽然在跑道上,心却可以遨游于万里之外。
夜风中;天凉如水;不过这样跑起来反而觉得神清气爽;完成了5000米的征程后;方意犹未尽地回到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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