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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这种桥段,每天都在周而复始的上演。
能够无所顾忌地随便斗嘴开玩笑,那几乎已经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最高境界了!所以古人才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可见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有多难,多微妙。
“切,你还挑肥拣瘦,居然对本姑娘不满意了?真是瞎了你的氪金狗眼!”果不其然,沈薇薇嘴上坚决不退缩,但从语气上就可以听出来,压根没有真的动火气:“本姑娘才是觉得冤枉呢,人家好歹是容大的女神捏,跟你这个大叔一起上刀山下火海,有**份。”
“靠,居然自称女神,你这脸皮真是厚到了一定的境界。”陈可逸叹道:“原本我以为自己在这方面已经登峰造极,没想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一边数落,一边开始动手。这种在欢乐中干活的方式,才是游玩所应有的态度。
“人家这叫自信,诚实。懂不懂?哪像你这种伪君子,假谦虚,实际上狂妄的不得了。”
沈薇薇一面针锋相对,一面手也没闲着,一双白嫩的玉手,弄得满是污渍,却丝毫没有在意。这个年头很少有这种豪爽的女人了,即便有些男人,也娇嫩的很,生怕破坏了形象。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头可断,发型不能乱!
“瞧你这笨手笨脚的,一点都不专业。”女神亲自动手,换个男人早就感动地心cháo澎湃了,但是陈可逸却还在挑三拣四,表现地很不满意。
“是啊,不专业,来看看我的实力。”一个看起来很自信的牲口有意要显摆一下实力,一边说,一边动手示范,将碳码在烧烤的架子里,用打火机点燃一根木棒,扔了进去。不一会的功夫,碳就烧红了,开始冒烟。牲口很得意地拿起一串香肠,放在了网架上。谁知这家伙还没来得及得意,眼睛就被烟给熏了,呛得直流泪。再看香肠,乌黑一片。
“表层都没烧透,烤个屁啊!哎,怎么说你们这些年轻人呢?娇生惯养,四体不勤,还在老师我面前装什么专业,关公面前耍大刀!”陈可逸取了网架,拿根签子,随便一拨,那股浓烟便散了开去。等到木炭彻底红透了,便把木炭摊平,重新罩上网架。
接着,刷了一层油在架子上,麻利的把已经用竹签穿好的香肠用小刀划了几道,然后放上去,用刷子刷上专门的烧烤酱,盐,辣椒面,来回翻几次面,很快就飘出一股香味,香肠表面渗出油珠,噼噼啪啪地轻响。然后再撒上点葱花,起架……颜sè通红,点缀着葱绿,恰到好处,最难得的是没有半点烤焦的痕迹。暂且不论味道如何,单是那卖相和香味,就让人垂涎yù滴了。
一群人,看得呆了,眼中全是崇拜的目光。以前还觉得校门外X区大叔的手艺不错,但现在跟老湿一比,简直弱爆了。
“不是吧大叔,你居然连这个都会,我真是越来越崇拜你了!”沈薇薇这会哪里还顾得上跟陈可逸斗嘴,一把抢过香肠,就往嘴里塞,完全没有半点淑女的风范。
外酥里嫩,咬一口还带着油,别提有多爽了。刚一入口,就感觉到一股香辣的味道,强烈地冲击着味蕾。根本顾不上烫嘴,沈薇薇三下五除二,就把香肠给消灭了。
“吃了这么多烧烤,就今天的味道最好了!”
一群人带着无比期待的目光,齐刷刷地瞪着陈可逸。看那热切的眼神,要是陈可逸不赶紧烤出点东西来,他们能直接把他给吃了!
“急什么急,这些东西要少吃点,很不健康。”陈可逸一边开工,一边说道:“且不说烧烤的方式不卫生,就是这些肉和油,也未必就干净到哪里去。尤其是外面卖的烧烤,基本都是地沟油。”
谁说不是呢,别说烧烤,现在有几家饭店不用地沟油的?就算是那种死贵死贵的大酒店,也经常爆出坑人的新闻。作为一个天朝人,你要是不把化学元素周期表给挨个吃一遍,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老湿你说的我们都知道,但是没法啊,到处都是这样,我们总不能饿死吧。”
“大叔啊,我们吃的正高兴,就不提这些扫兴的事了,赶紧给我们烤肉吧。横竖都是中毒,总得吃好点,过把瘾再死!”
这丫头想得倒是通透,这份洒脱简直跟哥有的一拼。
陈可逸微笑着,正要继续烤香肠,不知道怎么回事,猛然间眼前一黑,脑子发蒙,双手不听使唤,一下子推倒了架子。
“啪”的一下,烧烤架子倒了下来,通红的木炭滚落一地,正巧有几块落在了油里,轰的一下便烧了起来。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真的起火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血光之灾?
第九章劫数?
其实这火也不大,远远没有到什么血光之灾的地步,但由于事发太过突然,几个牲口还没醒过神来,就听得女生的几声尖叫。一时之间,他们的脑子也蒙了,傻乎乎地看着,不知道该做什么好。
陈可逸虽然不知为何脑子有点蒙,但意识上基本还是清醒的。
“愣着干什么,灭火啊!”
他一面大喊了一句,一边因地制宜,用盘子舀起小河里的水往火上浇。
“赶紧灭火!”沈薇薇很快反应过来,也冲向河边,舀水救火。她心急火燎地,忙中出错,脚踩滑了,直接扑向了河里。
好死不死的,陈可逸正好在她“前进”的路线上……
噗通一声,两个人一起落到了河里。
旁边的几个人看着这一幕,一个个目瞪口呆。
还真的是一起“上刀山下火海”了?言出必践,妹纸,你真的是一条汉子!
面对这无妄之灾,陈可逸极度无语。
但更让他意想不到的是,沈薇薇不会游泳。有过救生经验的人都知道,最怕的就是这种完全不会水的菜鸟,抓着跟救命稻草,死命拉拽,折腾的幅度相当大,甚至会拖累施救的人,陪着一起被淹。
陈可逸自身的水xìng还算不错,这么一条小河,还不用放在眼里。但那是在常规的状况下,现在被沈薇薇这个菜鸟死命地抱着,一个劲地乱蹬乱蹦。
衣衫完全散乱,一抹chūn光,直接便暴露在陈可逸的眼前。但到了这种生死关头,谁还会在意这些?这具充满了青chūn活力的身躯,这会更像是秤砣,直直往下坠。
“别乱动。”陈可逸一声大吼,使劲托着沈薇薇的臀部,拼命让她的头能浮出水面,呼吸到空气。但沈薇薇在极度的慌乱之下,哪能控制得住自己的行动,只是本能地乱蹦。
“啪啪啪”,陈可逸气得连续在沈薇薇的臀部抽了三下:“让你不听话,再不听话我就让你屁股开花!”然后反手紧紧搂住沈薇薇,死死地贴着她的身体,不给她半点活动的空间。
这样的动作,终于发挥了一些作用,沈薇薇总算稍微消停了点。
陈可逸终于长出了一口气:狗rì的和尚倒是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不过虽然狼狈了点,也算不上多大的祸事,至于血光之灾,那更谈不上了。
劫数?哥只能报以呵呵……
“但是……咦,不对啊,这是哪里?”陈可逸这会才有余暇望了望岸边,他惊讶地发现,童鞋们的身影不见了,周围的风景,也不是先前的样子。
这时他才意识到,在两人挣扎与控制的过程中,已经顺着河水,被冲到了下游。
情况有点难办,这条河来自何方,去向何处,陈可逸压根不知道,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先上岸,然后沿着上游回溯,与大部队汇合。
但这谈何容易?陈可逸发觉水流越来越湍急,搂着沈薇薇这百来斤的重量,别说上岸,就想勉强维持在原地都不可能,只能随着越来越湍急的水,随波逐流。
陈可逸不知道前方等待着自己的是什么,但是他有一股很强烈的不妙的预感,因为他已经隐隐听见,前方传来的轰隆隆的冲刷声!
“大叔,我死了没有?”沈薇薇在只剩下半条命的情况下,总算是恢复了一点清醒,有气无力地哼哼道。
“还没有,不过估计也快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前面是瀑布。”陈可逸突然间叹了一口气:“你个乌鸦嘴,一起经历血光之灾的戏言,真的要实现了。”
瀑布!沈薇薇一听,顿时一种前所未有的绝望,涌上了心头,只感到眼前一黑,差点就没了呼吸。那种强烈的恐惧,狠狠地撕扯着她的神经。
“哎,大叔我这次算是被你坑进去了。”陈可逸轻声说道:“我就说你的誓言太恶毒了吧,死都要在一起,我得多遭罪啊!”
听似是嗔怪,但沈薇薇却感觉得到,大叔这口气的云淡风轻,没有丝毫责怪和沮丧,甚至还有一种看破的超然。
或许是受到了感染,或许是彻底绝望后反而没了念想,沈薇薇突然说道:
“都怪我连累了你,大叔你放开我吧,我知道要不是有我这个累赘,你是有能力脱险的。”
“这个恐怕不行,都说好了一起上刀山下火海,我要是不守信用,岂不是又欺骗了佛祖?”陈可逸手上又加了把力,更是紧紧地搂住了沈薇薇,不让她挣脱。
沈薇薇猛然间楞了一愣,眼圈不争气地有了一点湿润。
“大叔,你快要勒死我了。”
“反正都是死,还挑肥拣瘦,真是的。”陈可逸轻哼了一句:“我这个陪死的都没提意见呢。”
“大叔,我是不是很失败?”沈薇薇的眼眶湿润了,语气满是自责:“我觉得自己好笨!”
“恩,你这个感觉是对的。不过你能意识到这一点,说明你还有救。如果命够硬的话,就好好活下去……”
轰隆隆的水声震天响,盖过了陈可逸的最后一句话,巨大的水流,以让人眩晕的恐怖气势,冲下了山崖。
在这股狂流之中,卷着两个如纸一般飘零,无助的身影。就在落涯的那一瞬间,陈可逸拼尽全力,换了一个身位,将自己的身体,放在了沈薇薇的身下,做了一个肉垫。
顺着瀑布跌落,基本是九死一生,但若是研讨一下这一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生机,在下面做肉垫的,连这点渺茫的理论都不存在了……
陈可逸做出这样的选择,倒是没什么纠结,反正只剩下一年的寿命了,能多活几天当然好,不行也别勉强。沈薇薇的人生才刚开始,要真是一起死,那没办法;要是有那么一星半点出现奇迹的希望,自然是留给她了。至于有没有奇迹,就看她的造化了。哥只能帮到这了。
轰隆的水声,险些没把陈可逸的耳朵震聋,疯狂的水流,更是让他完全处于失重的状态,感觉到全身上下,就没一个部位,是属于自己的了。所有的知觉,都在迅速地逝去……
而他最后的一个感觉,是下坠到最后,后脑勺重重地撞上了水底的石块。而具体的部位,好死不死,正是脑部那肿瘤的所在……
劫数?该死的和尚,强大的乌鸦嘴!
陈可逸立即昏迷了过去
……
恍惚间,一种感觉渐渐袭了上来,既熟悉,又陌生。这两年以来,每次的昏迷都会进入这样的场景,在昏迷中,感觉着自己的昏迷,天啦,多么拗口而纠结的状况!
但与以往有一点不同的是,那个虚拟肿瘤,或者说脑海中那个葫芦的塞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激烈的撞击,而有了一丝的松动!
绝不是被拔开,而仅仅是一丝的松动,或者说,开了一条微不可察的裂缝,但就是这么一条若有若无的裂缝,却渗出了一滴水珠,进入了陈可逸的脑中,迅速融进血液里。
一丝若有若无的清爽,在这一瞬间莫名地占据了陈可逸的感官,但维持了不到一秒钟,又瞬间消散。那一丝清新的感觉是那么的爽,但也是那么的短,微不足道。
接下来,是从未体验过的灼热和疼痛,痛的让人无法忍受,宁愿死去也不想再受这样的折磨。但这疼痛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持续不断的肆虐着,从那一滴水珠开始,蔓延到了所有的血液之中,最终遍布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
陈可逸甚至能感觉到,每一个细胞都仿佛在撕裂,生命的能量不断的流逝,直到将要彻底失去知觉。
或许,这就是所谓生命的尽头……
一直都听说,死亡是人类最原始的恐惧,与生俱来,深入骨髓,据说是因为死亡的过程很恐怖。也就是据说,其实哥一直没有亲身经历过,直到今rì,这才是第一次,没经验,没做好充分准备,这次的体验,是如此匆忙,如此局促,几乎还没来得及做出总结和心得体会,就这么结束了。
真的有点不甘心啊……
过往的一幕一幕,像电影一样,在眼前不断浮现,有欢笑,有遗憾。都是那样的真实,也是那样的残忍。他忍不住想伸出手抓住,但过去的都已经过去,又怎么可能抓得住。人生就像是一场没有存档的游戏,怎么可能让你有重来的机会?
陈可逸本以为自己完全看透了生死,但真正到了这一刻,他终于认清了自己的本心:
尼玛这可是死亡啊,谁特么看得透啊!说什么不怕死的,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有种的,你死一次试试。要是经历过一次之后,还能说这话,那哥就真心服你了!
死亡真是太恐怖,太残忍的一件事,任你铁打的汉子,也逃不过这深入骨髓的恐惧。影视剧里那种花生米都吃了几百颗,还要摆出一个伟岸的POSE,大喊几声“XXX万岁,为人民服务”,然后带着愤怒的火焰,激发小宇宙,往天空扔一颗手榴弹,打下敌人罪恶的飞机……那真的不是地球人,是外星来客。
总而言之,在经历了死亡的恐惧后,陈可逸是真的特么的不想死了!
第十章桃源村
“大叔,你总算醒了,真吓死我了!”
陈可逸只感到头痛yù裂,忍着剧痛缓缓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沈薇薇那张纯美的脸颊,但此刻的脸sè有些苍白,尤其是那双如星的眸子,红红的肿肿的。现在更是挂上了一丝经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喜极而泣。
“怎么回事,死了都还有幻觉?”陈可逸以为自己看到的是幻象,本能地伸手抓了抓,狠狠地箍住了沈薇薇的藕臂。
温润,细腻,富有弹xìng,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美妙触感……不对啊,幻象哪能这么真实?
“大叔,你弄疼我了!”沈薇薇撅着嘴,嗔道。但她并没有立即抽出手臂,就这么任由陈可逸抓着,即使已经留下了五道红印子。
她宁愿就这么被他抓住,害怕一转眼,人就没了。
咦,不对啊,幻象不但有血有肉,还能说话?这好像是真实的世界啊!
陈可逸使劲眨了眨眼,将目光散开,这才注意到,沈薇薇那疲惫的身躯上,换上了一套很朴素,甚至有些破旧的粗布衣服,蓝sè的底子,胸口处用彩线绣了一朵花。以这个时代的审美,这无疑是老土到渣的款式,更何况这粗布上,还带着一股子泥土的味道。
但这衣服却很干净,给人的感觉是一直都收藏地很好,甚至舍不得拿出来穿。
不过话说回来,这衣服虽然老土,但是穿在沈薇薇这个天生衣服架子的身上,也别具一番风味。
而自己身上,也换了一身土布,比沈薇薇的更简陋些;更糟糕的是,头部绷着,很不zìyóu,本能地伸手一摸,就感觉到是一圈纱布,把自己的脑袋包成了一个粽子。
不对,我在哪里?
陈可逸的眼光,迅速扫过自己的四周,这才注意到自己所处的环境。
这是一间很破落的屋子,砖木结构,只是砖瓦都褪了sè,屋顶还可以清晰地看见房梁,以及茅草。窗户开着,可以看见一块上了些年头的玻璃,边角碎了一块,贴了一张报纸;屋里除了一个款式极为老旧的木头柜子,几乎没什么摆设。而这已经算是屋里最显赫的奢侈品了。当然,没有摆设也不会让这屋子显得空旷,因为还堆着很多草,以及几个大缸子。
陈可逸注意到,自己躺着的地方,是一张年代久远的木床,铺着草席,散发出一股很强烈的味道,有些熏人。床头的墙上,粘贴着大红的年画。或许整间屋子里,就这年画算得上最新鲜。
“小伙子,你醒了。来,喝口水。”这时,一个肤sè黝黑的大叔捧着一个大瓷碗,装了一大碗水,走到了陈可逸的床头。
这大叔身量很矮,人也挺瘦,但看起来却很有力,一副典型的庄稼人把式。他的脸上皱纹很多,显得很沧桑,或许由于过于繁重的劳作,背有些微驮。
“大叔,是你救了我?”陈可逸赶紧直起身子,感激地问道。
他想接过大叔递过来的一大碗水,但却被沈薇薇抢了去。似乎还有些烫手,她差点没抓稳。但她却没有放手,而是凑上去,轻轻地吹气,想让水尽快凉下来。
那认真的模样,像是在完成什么不得了的任务。
“真是奇迹啊!”大叔惊叹道:“我们几个老伙计正好在附近捞鱼,遇见这事,真是吓得够呛。当时把你们捞起来,可吓了我们一大跳。这个小女娃娃还有一口气,你可是完全失去了呼吸。后脑壳撞开了一个大口子,当时就有人说你不行了。
我们把你们抬了回来,小女娃娃半天后就醒了,但你一直没有气。我们商量着可能真不行了,但女娃娃非要守着你,就像发疯了一样,不让人处理。
说来也怪,你虽然没有气了吧,但是脸sè一直没变,身体也没变质,怎么看都不像死人。我们就寻思着再看看,还特意跑了几十里山路请了个郎中,说你还没死透,可能还有戏。
本来想送到城里的医院去,但郎中说就我们这破路,车子都很难开进来,再说这一路颠簸,没事人也得弄出个病来。结果这小女娃娃就这么一直守着你。
今天是第三天了吧,小伙子你总算是醒来了!”
陈可逸惊讶地长大了嘴:这一昏迷,就是三天了!
一抬眼,正好迎上沈薇薇既担忧又喜悦的目光,看到那深深的黑眼圈,疲惫的jīng气神,以及有些干裂的嘴唇,心里突然有些难过:“说你笨还真笨,该睡觉就睡觉,傻等着,我也不能提前醒。”
“是啊,我就是笨!就是笨!你能把我怎么样!”沈薇薇有些刁蛮地撅起嘴,然后将手中的大碗粗鲁地送到陈可逸地嘴边,直接往里面灌。
“哼,还说我笨,其实你才是傻瓜,分明自己能脱身,还非要跟我一起,而且还做垫背的!”沈薇薇开口时还是略带刁蛮地语气,但说到这里,不知不觉地有些哽咽。
“小伙子你不错,我们几个老伙计都说,好久没见过这么爷们的人了。”大叔竖起大拇指,叹道。
“这个……其实你们误会了,我真没这样想过,只是由于体重更大,所以落得更快吧。”
“大叔你骗人!比萨斜塔早就验证了,两个铅球同时落地。你连这种常识都骗人,怎么当老师啊?”沈薇薇撅着嘴说道,但不经意间,眼眶有些湿润,尽管她不希望被人看到。
“啥?小伙子你还是老师啊!”大叔的语气,一下子变得很是尊敬,接着又有些落寞,长叹一声:“可惜啊,村子里的娃娃很多都没条件读书,也有的到镇上读书,却读不进去。这么多年了,村里还没出过大学生。”
陈可逸这才想起来,自己压根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便开口问道:“对了,这是什么村子?”
“我们这里是桃源村,偏僻的很。小伙子你以前肯定没听说过吧?”
桃源村?确实没听说过。陈可逸在容城生活了这么多年,自认为还算是非常了解容城的八区五县,去过很多村子游玩。但桃源村的名字,真的从来没有听说过,在地图上,也没有显示。
这得多偏僻的村落啊。
“那这里是不是属于清水乡?”
“算是吧,又不算是,在清水乡和磨子乡的边缘,三不管地带,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谁都把咱当成个包袱。”大叔叹道:“不过咱们这里,也确实够偏远,与世隔绝的。只有一条机耕道通向外面,坑坑洼洼的,一下雨全是泥。”
陈可逸挣扎着下了床,站了起来,把沈薇薇和大叔都吓了一跳:
“小伙子,呃不不,小老师,受了这么重的伤,赶紧躺着,不要乱动。”
“但是我没感觉到有什么伤痛啊?”陈可逸活动了一下身体,确保每一个部位都有知觉,全部正常,而他稍稍运动一下,除了一点点因久睡而造成的一点不适之外,并没有任何疼痛和不舒服的感觉。
这个现实,甚至让他自己都感到惊讶。
从那么高的山崖摔下瀑布,后脑勺还撞到了石块,昏迷了三天,居然现在一点不适都没有?就算是网络游戏里,牧师加血也没这么快吧,完全是满状态复活!
如果非要说哪里有点不舒服,脑子里那个肿瘤的位置,有那么一点点的异样。就像在昏迷中曾经感受到的那样,有一滴水珠,融进了血液里,带来一点点清爽。
“还是先躺着……”大叔还在摇头,倒是沈薇薇一把搀着陈可逸的胳膊:“多走走也好,老躺着,人都会发霉的。本姑娘就做点好人好事,当你的拐棍,你想去哪里,我就带你去哪里。”
“拐棍个屁,你赶紧睡觉去。”陈可逸郑重其事地说道:“三天不睡觉,你想逆天啊?”
“我喜欢,我愿意,我就是不困。”沈薇薇双眼圆瞪,使自己很有气势的样子,但紧接着就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呵欠,眼皮不断下沉……
苦苦等了三天,一直煎熬着,也睡不着;现在一颗石头落了地,jīng神一放松,疲倦便加倍地袭来了。
陈可逸小心翼翼地将沈薇薇放平在床上,看着她微翘的嘴角,带着一丝满足的笑容,不由得自己心中也扬起一点点的满足和喜悦。
这喜悦,或许不仅仅是因为劫后余生……
“小老师……”大叔伸手扶着陈可逸。
“别叫我老师了,叫我小陈,或者小逸都行。”陈可逸笑着问道:“对了,忘了问大叔怎么称呼,真是失礼了。”
“咱们庄稼人,哪那么多过场,叫我老李就行。”
“呃,还是叫李大叔吧。李大叔,真不用扶我,我这病号没那么脆弱。”
陈可逸缓缓走出了小屋,随意转了转,这才发觉李大叔家里其实还挺宽敞的,厅堂和厨房都很大,还有个院子。村里人修房子,宅基地都挺大,单论面积的话,城里那些几百万的楼盘,只能算是鸽子笼。
不过面积大归大,但却非常简陋。
慢慢走出了院子,陈可逸的视线一下子开阔了。远处是起伏的青山,几里之外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抬头仰望,天空湛蓝,呼吸间,空气前所未有的清新。
最惹眼的,莫过于随处可见的红花绿草,还有不远处的一个小小的桃园。
“哎,我们这里地贫,种不出什么庄稼,就种了点桃子,但是很难运出去,很多都烂在园子里了。”李大叔叹了一口气:“现在的娃娃们都不愿意做庄稼汉了,年轻点的都出去打工,现在整个村子,都空得很。哎,不知道他们还能不能记住自己的根?”
这声音,显得很无奈,很落寞。
陈可逸猛然间却是怦然心动: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自己梦中的世外桃源,不就这模样么!
名字也这么巧:桃源村!
难道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第十一章清香味
一直在找一个能安心把自己葬了的地方,总觉得希望渺茫,但现在却突然出现了。
呃,经过一次濒死的经历后,陈可逸真是不想死了,这个“葬了的地方”,就显得不太吉利了。
换个说法,享受最后一段生活的地方!
陈可逸此刻感触最深的,就是生命的无常,以及难以预料的结果:掉河,落崖……这么倒霉的开端,却引导出桃源村这么一个梦中的桃源。还真应了古人的老话:祸兮,福之所倚!
陈可逸尽情地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在PM2。5严重超标的城市里,是花再多钱也买不来的奢侈品;在李大叔的向导下,花了一个多小时,绕着桃源村走了一圈,越看他就越是喜欢上了这里。
不同于圣水寺后山,一砖一瓦都没动过的完全的原生态,纯粹的深山老林,风景是有,但是很难生活,要真是住在那种环境下,感觉就像野人;村里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虽然条件艰苦,但毕竟该有的基础设施都有,人气也有点,不至于安静到寂寞的地步;村里的人虽然穷,但大多淳朴,也不存在勾心斗角。
“李大叔,村里有没有什么房子,可以出售的,实在不行,出租也可以。”主意定下后,陈可逸就开口问道。
“怎么了?你想在村里住一阵?那感情好啊!租房子干嘛啊,就住我家里!”李大叔顿了顿,又说道:“只要你不嫌弃我们这里条件艰苦。”
“李大叔的好意我明白,但我就想在这里有一所房子,也算是自己的家园。”陈可逸说道:“我平时在学校里,有空的时候就过来,算是有一个自己的港湾。”
“哎,真是搞不懂你们城里人咋想的,住我家又不收你的钱,何必要浪费,多可惜啊。”李大叔嘟哝了一句,接着说道:“不过你既然决定了,那也行。村子里别的没有,空闲的房子多得很,那么多年轻娃娃都到大山外去了。要不这么着吧,我表外甥进城好几年了,房子早就空了,都不敢想象有人会来买。放心,有我在,肯定把价格帮你压下来。”
李大叔伸出五根手指,说道:“顶多五千!”
话音刚落,立即改口:“不,四千!”
“还是太贵了点,这是坑人嘛,我怎么着也得给你压一半!”
什么,四千还叫坑人?天啦,这可是几百平米,还带院落的大房子啊。要是在城里,这点钱能买下的地盘,连一块地砖都铺不下。
“价钱什么都好商量,不用往下压了。”陈可逸甚至能敏锐的感觉到,李大叔似乎有一种占了他便宜的愧疚感。这让他在无语的同时,更深刻地感受到了村民的淳朴。
“老头子,带客人回来吃饭了!”这时,远远就听见李大婶的声音。村子里就这样,通讯基本靠吼。
回到院子里,见到沈薇薇已经起床了,眼圈的浮肿下去了一些,但还是透着一丝疲惫,正坐在院中的石桌子旁。
桌子上摆着几个土碗,有山药蛋,咸菜,萝卜,还有一个小盆,盛着白sè的鱼汤。
“村里条件差,招待不周。”李大叔拉着陈可逸坐下来,便扭头冲李大婶吼了一句:“婆娘你怎么搞的,让你多弄几个菜,你当耳边风啊。这么点东西,怎么招待客人啊?”
“家里就这么点东西,有什么办法。”李大婶嘟哝了一句:“再说了,咱们就四个人,这点东西,也够吃了。这不有你前两天捞回来的鱼吗,平时都舍不得吃一口的,今天也算打牙祭了。”
相比于李大叔,大婶的身上,就可以看出村民jīng明和吝啬的一面。这也可以理解,在这种穷地方,要是不掰着手指头,把一分钱撕成两半花,可能真就过不下去了。
话说回来,即便人家小气点,但确实让你白吃白住,没有收你一分钱。这就很不错了,非亲非故的,人家凭什么啊?
要是在城里,你白吃白住试试?
陈可逸偷偷对沈薇薇勾了勾手指头,两人到了院外,陈可逸轻声问道:“你身上有钱没,借点给我,我的钱在河里丢了,回头还你。”
“我的也丢了啊。”沈薇薇摊摊手,指了指自己这一身粗布衣服。
“那你身上有什么值钱点的东西没有?”陈可逸怕被里面的人听到,再度压低了声音:“你先给李大婶,回去后,我折现给你。”
“谁要你折现啊?”沈薇薇从脖子上取下贴身的项链:“这条项链我戴了十年了,我才不要你的钱,你要是肯送我一根,我也不反对。”
陈可逸这会也没多想,没有意识到送男人项链给女人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很痛快地答应了下来。
“李大婶,你帮我试试这项链戴着好不好看。”
回到院子里,沈薇薇把项链套在了李大婶的脖子上,然后赞叹道:“真是太漂亮了,李大婶戴着真合适,就一直戴着吧。”
“这怎么行?这么贵的东西怎么能要!”李大叔的脸sè一下子涨红了:“婆娘,快取下来!”
李大婶也很不好意思:“太贵了,闺女,这不合适。”
“贵什么啊贵,假的。”陈可逸大手一挥:“几块钱的玩意,你们不要嫌弃就好。”
李大婶确实很喜欢这条项链,怯生生地望了李大叔一眼,见他没有坚决反对,这才高高兴兴地收了下来。收下项链后,她整个人都热情了不少:“闺女,要不我再去给你煮个蛋?”
沈薇薇嗔怪般地横了陈可逸一眼:敢说本姑娘的项链是假的,回头再收拾你!
不过她还没顾得上傲娇,接感觉不对头,浑身痒痒的。
“哎呀,好多蚊子啊,咬得全身都是包!”她这才注意到,自己白花花白嫩嫩的小臂和小腿上,有数不清的小包,又红又肿。
“乡下地方,蚊虫多,毒xìng很大的。”李大叔拿来了一捆晒干后编在一起的白蒿:“这里不比城里,没有蚊香,更没有灭蚊器,我们都是用这玩意驱蚊的。”
“有没有花露水什么的?”沈薇薇问了一句,自己就停了嘴,明显不现实。而且她见陈可逸给她打眼sè,意思是忍一下。她微微撇了撇嘴,然后看了看陈可逸的手臂。
“咦,不对啊,大叔你没被蚊子咬?”
陈可逸这时也感觉到有些奇怪:记得还在后山烧烤的时候,自己还嫌蚊虫多,被咬了好多包。怎么到现在,反而一点感觉都没呢?
看看自己的手臂,又白又光滑,哪里有半点蚊虫的痕迹?
“乡下人皮糙肉厚的,都习惯了。”李大叔指着自己手臂上的小包,惊讶地说道:“但是小陈你一点都不被咬,还真是有点奇怪了!”
沈薇薇凑近陈可逸,突然间感觉到了什么,使劲嗅了嗅:“大叔,你可真够臭美的,刚醒了没多久,还把香水给喷上了。”
香水?哥什么时候喷过香水?
陈可逸感觉到莫名其妙,凑近手臂,轻轻嗅了嗅:怪了,还真的有一股清香味。
这香味很淡,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妙,让人心旷神怡。
并且还带有驱蚊效果……好强大!
“这香水真不错,比我用过的所有香水都好,是什么牌子的啊?”沈薇薇兴奋地问道。女孩子对化妆品的追求,就像男人对美女的追求,看一眼就走不动路。
“我从来不用香水啊。”陈可逸摊开手,实话实说。
“我又不是白拿你的,我要给钱的好不好。”沈薇薇伸手揉着陈可逸的肩膀,腻歪歪地请求道。
“给再多钱也没法啊。”陈可逸说道:“你也不想想,我要真带了香水瓶,在河里的时候,也早就掉了。”
呃,好像是啊。沈薇薇嘟着嘴,百思不得其解。
陈可逸倒是被自己这番话给提醒了:这股香味,是掉下瀑布后才有的。
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事呢?
不可抑制的,他联想起幻觉中的那滴水珠,从葫芦塞子的裂缝中,挤出来的那一滴水珠,融入血液中,带来的一丝清爽。
恩,在那一刻,似乎就是这样的清香味……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难道那滴水珠,不是幻觉,是真的?这是不是说明,我脑部的肿瘤,真的是一个充满能量的葫芦?这是不是意味着,一年以后,我不会死啊?
陈可逸的脑子很乱,但理智告诉他,这种天方夜谭的猜想,不要抱太大希望。
退一万步来说,即便真的是能量葫芦,那又怎么样,就确定自己一年后不会死了?不,你要知道,能量总是守恒的,当你能够提取出比正常状态更多的能量时,那意味着你在透支,说不定会死得更早!
当然,这也仅仅是一种假设,要是你透支的并不是自己的能量呢。就像大手大脚花别人的钱,再怎么挥霍,自己也不会破产。
具体是怎么一回事,还得一步一步看,现在先别急着高兴,也别急着忧伤。
平常心。
陈可逸想到这里,就尽力让自己保持平常心。但作为一个正常人,突然面临了这种状况,谁TMD能平常地下来,一个好奇的念头,不可抑制地冒了出来:
这滴水究竟有什么用?不会单单就是驱蚊子吧……
第十二章净化剂
一个人猛然间得到一个超出了认知范围的东西,难免心cháo澎湃。即使不至于想象着拯救地球的宏伟目标,至少得有个相对高远点的志向吧。
仅仅用来驱蚊子,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物尽其用吧。一定还得有个出人意料的用途才对。否则老天跟我开的这个玩笑,就真的是个玩笑了。
越想到这里,陈可逸就越好奇。
不过好奇归好奇,一时之间还没法验证。有什么法子呢?只能走着瞧吧。
“我不管,大叔,回去之后,你得给我带香水。”沈薇薇这会像是想通了。
其实她什么都没想通,就认定一件事:这香水是陈可逸的,回去后大叔自己看着办吧。不过丑话说在前头,要是不能让本姑娘满意,哼哼,就别怪我心狠手辣,就是抢也得抢几瓶过来!
陈可逸也懒得解释了,跟女人据理力争?那是吃饱了没事做。
哥现在还没吃呢!看看,耽搁了这么久,桌上的菜都快要凉了。
陈可逸拿起筷子,开始对付这些农家的饭菜。由于调味品缺乏,这些菜都没什么味,不过这样的清淡也透出一股子纯天然的味道,没打农药,没用添加剂。虽然味道上差了些,但是健康。
更何况陈可逸对吃的一向不怎么挑剔。
陈可逸不挑剔,并不代表沈薇薇也是这样。
眼见着陈可逸大口大口地吃着,沈薇薇却半天下不去筷子。其实她也不是要摆什么谱,但是这么多年的饮食习惯,让她对味道很看重。乡下的这些没油水的粗茶淡饭,她真的难以下咽。
像山药蛋,咸菜这些,要sè泽没sè泽,要香味没香味,连一点点油星都没有,看着就没胃口。整个桌上,就鱼汤算是荤腥,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舀了一勺,结果只喝了一口,差点没喷出来。
没有辣椒,没有葱姜蒜,没有料酒,更没有从超市买的专门熬鱼汤的各种复杂调料,仅仅就只放了一点盐巴,熬出来的鱼汤,非但没有什么香味,甚至鱼腥味都没完全压住。
这种汤,怎么喝啊?
她皱着眉头,看着李大叔和李大婶很珍惜地喝着鱼汤,生怕浪费了一滴的样子,像是在享受这个世界上无上的美味;如果说因为生活条件的差异,使她对此现象还能理解的话,更让她想不通的是,陈可逸也很平静地喝着汤,眉头都没眨一下。
大叔重口味,这是用生命在喝汤啊!
“乡下穷,没什么好招待的,闺女吃不惯吧?”李大婶得了项链后,大概也有点不好意思,热情了许多,放下自己的碗筷,准备站起身来:“我去隔壁王大娘家借两个鸡蛋来。”
“不用,不用。就这样挺好的。”沈薇薇赶紧阻止到,一来是确实不想给人添麻烦;二来呢,她觉得即便是借两个鸡蛋来,做出来也未必就吃得下去……
“是啊,这么多菜,还炒什么鸡蛋啊?”陈可逸也跟着劝说道:“别看她吃的少,都是减肥闹的,不用管她。”
“城里人就是太折腾。闺女啊,不是大婶说你,本来就细胳膊细腰的,还减什么肥啊。要是太瘦了,以后生娃娃都不容易!”李大婶的一番话差点没让沈薇薇晕过去。
“闺女,听大婶的,多吃点。”李大婶亲自动手,给沈薇薇盛了满满一大碗鱼汤。
如此盛情,沈薇薇不好不喝,但她的忍受力实在有限,刚抿了一小口,就不由得皱紧了眉头。
“味道不好啊?”李大婶尝了一口:“挺好的啊,就是冷了,我去热一下。”
“李大婶你坐着吃,我去就行。”陈可逸赶紧招呼着,抢着端起盆子,进了厨房。
“大叔我帮你打下手!”沈薇薇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逃也似的追了进来。
进了厨房后,她做了一个鬼脸,轻声说道:“这些东西,你是怎么吃下去的?”
“我这个人,对事物一向不挑,能填饱肚子就成。”
“切,骗鬼呢!你做的烧烤那么好吃,肯定是个做菜的高手。”沈薇薇这会仿佛化身八卦记者,正在做采访:“能不能透露一下,你的秘诀是什么?”
“有个屁的秘诀。”陈可逸没好气地回了一句,半晌后,又轻声接了一句:“只要用心,谁都是高手。”
哇,大叔又开始冒充哲学家了,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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