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不赢爱情 第 3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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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遇见了多愁善感的我

    谁看见你的睡衣?

    谁叫我收拾衣箱?

    谁把你的睡衣丢在风里?

    姑娘!你还记得那件睡衣吗?

    它现在飘散在风里

    一旦失去就不能再见

    就像我永远

    永远地失去了你这篇散文,在骨子里和叶芝的《当你老了》一诗是暗暗相合的。但是,叶芝在白发、炉火、诗集后,把一切归结为天空中闪烁的群星。令人惊奇的是,李方同学也写过一系列关于星空的文章。由此看来,失恋的人看星星是不假的,所以在他们的文章中表现星空,也并没有什么奇怪,因为星空和人的生命相比,具有永恒的意味。所以,把失去的爱情挂在星星上,证明自己的爱情之永恒,这也是人之常情。值得指出的一点是,李方同学的文字中有具体之物,这就有色法在,所以其失恋文学不如王维同学,最终只能得人天乘果位。

    上文我谈到老沐和李方,他们都采取了文字之道,这是失恋艺术的一种。但是,在写完字以后,老沐可能用大力金刚指在粉墙上写下一行“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李方去看星空里飘荡的睡衣,凡尔纳叫他笔下的人物暴走全世界,一般的男女采取购物或者暴食等等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失恋的艺术表现形式中还有行为艺术存在。

    其中比较经典的是金庸笔下的百胜刀王胡一刀,他为了能见陈圆圆一面,不惜几十年当一花匠,这可谓是失恋行为艺术中的极品。后来,他种出了黑色的郁金香,并且把这一品种命名为“坚韧”,作为此次行为艺术的成果。与此类似的,还有金岳霖老师以及李寻欢。金老师的故事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而李寻欢一生都在雕林诗音的头像,由此成为了一位伟大的雕塑家,这也是值得一说的事。

    关于李寻欢的故事,我还可以补充一点:大约是在李寻欢死后一个星期,林诗音收到了李寻欢的律师带来的一份遗嘱。根据这份遗嘱,林女士打开了李先生在央行里的四个仓库。里面密密麻麻全是林女士的头像,而且每一个头像下都有一行小字。例如:“2001年2月14日,郴州次旅。”不管李寻欢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只要思念来袭,他就拿起雕刀,放下一切去雕刻。在最后一个库房里只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雕刻时光,雕刻思念。

    我以为,这是失恋艺术的极致。

    大话《红楼梦》

    据说很多人看《红楼梦》是因为最高指示的缘故。这也就是说,为了个男人而读《红楼梦》。我觉得,作为理由,它和全书的旨趣相去甚远,有点劈了古琴烧烤白鹤的意思。而且,居然能从爱情小说里读出阶级论,类似在《飘》里读出奴隶主和奴隶的矛盾斗争,我更怀疑这一说法是白日里在苏州拙政园的花丛上晾内裤。

    说到内裤,让人想起些很私人的感受。我穿我的内裤是什么感觉,你大约是不知道的,

    因为我肯定不可能褪下自己的Underwear给别人穿上,这不符合爱卫会的要求。读书是很个人的体验,所以我读什么书有什么感觉,大约也很难和别人类似。我们只能大略说这条内裤很是透气,而且不会在外裤上凸现轮廓线。至于说到那些具体而微的触感,就属于不可以沟通的范畴了。在讨论《红楼梦》之前,我个人觉得有必要先声明这一点。原因是这世界上的红楼迷太多了,他们要真和我较真,谈起眼、鼻、舌、身、意的感受来,我勉强可以说一两句,怕就怕谈到了第八识阿赖耶识后的事,我只能非想非非想,非说非非说了。

    和很多人不一样,我读《红楼梦》是为了一个女孩子。当年我读初中,老妈的同学带了女儿前来拜会。该女生正读高一,豆蔻年华。她冲进本人在阳台上的起居室,甫一落床,劈头便问:“你看过《红楼梦》吗?”本人高踞枕头之上,眼见满天星光之下,有一女生斜倚在我的军被上,秀发披肩,满眼星辉,不禁高叫一声:“美女!”

    该美女一听之下,微微皱眉,语气沉重地教育我:“那不单单是本写美女的书,它蕴涵了我们五千年悠久的文化。你知道什么是对诗吗?我们上课的时候,经常传字条,就用《红楼梦》里的诗做对子。”当时我还是一童稚未脱、情窦初开的中国维特,听完什么对诗、什么《红楼梦》,简直是一头雾水。她见我一脸懵然不知的样子,悠悠叹了一口气,转头仰望星空……很多年过去了,当我看见《千年一叹》这本书时,才突然意识到余秋雨先生和那女孩子内心世界其实是相通的,我分明感受到他们相同的那一份心情,那种对类似于和菜头这样对传统文化如弃敝屣的人的同情,那种对于传统文化名花委地的痛惜!我拿着《千年一叹》和她的结婚请柬,簌簌落下泪来。

    在她叹气的前一个月,我正在看《天龙八部》。见得美人如此神情寂寥,我猛地想起一个人——王!语!!嫣!!!一想到这里,我的头脑里立即开始跑马:本人白族,和段誉一样。虽然不是段家那样的皇族,但是一样精通一阳指、六脉神剑、凌波微步。如果她就是王语嫣,老天啊!难道?……竟然?……哈哈哈哈哈!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小别重逢梁山伯。很多年后,我学到了逻辑学上的类比不当,回忆起当时流着口水歪嘴大笑的自己,当即就狠狠扇了自己一个大嘴巴子。年轻的朋友们,为什么世界上有单恋狂和意淫犯?主要原因就是他们没有及时地学习逻辑啊!

    她看着我乐而忘形的样子,非常奇怪,问我笑什么。我擦干了口水,问她知道不知道《天龙八部》。在此后的一个小时内,我终于成功地将话题引入我熟悉的领域内,就金庸书中的女性形象和她进行了友好而深入的谈话,认真贯彻了毛主席关于“在有利于我方的条件下展开作战”的指示。我旁征博引,口若悬河,她笑语晏晏,花枝乱颤。终于到了要分手的时候,她做了总结陈词。女人都是这方面的好手,别管年纪多大。一方面,她肯定了我们今天晚上的谈话是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另一方面,也严肃地指出我们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她深刻地揭示了武侠是一种低级趣味的东西,而一个年轻人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阶段,需要的是大量吸收文化精品。她建议我去阅读《红楼梦》,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在下一次的谈话中运用吟诗做对这种高雅的、健康的方式进行交流。

    现在,各位明白了吗?我是如何因为一个女孩子而读《红楼梦》的?那时候虽然我已经是学富三车半,但是一直没有读过《红楼梦》,因为那是一本黄书。由于段誉的故事激励着我,我还是到学校图书馆借出了这本书。在很多个晚上,我认真地研究了《红楼梦》。当时我的主攻方向是诗词,所以情节我基本上没有看,而是选着里面的诗歌去读,试图背下其中的一些,以备将来不时之需。这时候,男女的差别就显示出来了。要我去背“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我一次就可以了;但是,要我去背什么今天谁葬花,明天谁埋我一类的东西,我顿觉苦不堪言,难以为续。而且,根据我的阅读习惯,我想知道一本书里的人是要干点什么,怎么干的。但是《红楼梦》里的人偏偏什么都不干,今天串到这里玩玩,明天串到那里吃吃,后天斗斗嘴流流眼泪什么的,翻到最后也没见他们干了点什么具体的事。所以,我也根本无法阅读《红楼梦》的故事。过了一星期,就把书还给了图书馆。

    后来的事,你们也应该猜到了。我是一个“吾爱美女但吾更爱真理”的人,学术问题,我觉得是完全可以和感情问题分开来看的。现在看见我这句话的人,应该有很多赞同我的观点。遗憾的是,美女,尤其是喜欢《红楼梦》的美女的逻辑是:美女即真理,否定美女的《红楼梦》,就是否定美女本人。否定美女本人者,杀无赦!我细数完《红楼梦》的不是,美女辩不过我,也许觉得我这人这辈子都无法高雅得起来,无可救药,于是伊再也没有来过。

    在此后的岁月里,即使是实在没有书念了,我宁可去厕所里勾着头看地上的报纸,也决不动《红楼梦》一手指头。而关于《红楼梦》这本书,我总结出几点:

    1)凡是不看《红楼梦》,或者不把《红楼梦》抬到某一精神上崇高地位的美女,一般都和蔼可亲,易于相处;反之,则心高气傲,拽得二五八万的。

    2)为什么世界上有单恋狂和意淫犯?主要原因就是他们没有及时地学习逻辑。

    3)读书始终是自己的事,不能为任何人去读书,或者抱定了要从书里得到什么的念头。最糟糕的是,听信了别人的话,觉得自己应该从书里读出点什么。

    4)永远不要和女孩子争。

    5)找女友,千万别找喜欢《红楼梦》的,要找喜欢《黄金时代》的。

    韭菜往事

    宁为小人所忌毁,勿为小人所媚悦;宁为君子所责备,毋为君子所包容。

    ——《菜根谭》第一章190小节什么样的两个男人才能成为终生好友?其他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一点:他们绝对不会欣赏同样的女性。因为一旦他们喜欢的女性类型存在交集,就很容易弄出比武招亲或者过度谦让到“双黄蛋”这种丑闻来。而且,他们因为总不能说服对方什么是美女,就不得不经常见面饮茶,试图讨论出个共同标准来。这个根本不存在的“兼

    容美女”,使彼此之间保持紧密联系。

    所以,人缘好的人往往晚婚,比如说我。因为兄弟实在太多,他们的兴趣涵盖了一切女性类型,结果我只好等到他们全部结婚完毕,才能开始找韭菜——女子如韭菜,男人割了一茬又长一茬。60年代的男人收割了70年代的韭菜,在70年代的男人还懵然不觉的时候。同样,70年代的男人收割了80年代的韭菜,依此类推。故此,最令男人无比愤恨的就是最老的牛收割了最嫩的韭菜,比如默多克,比如道格拉斯。但这并不是最令我愤恨的事。

    我要说,曾经有那么一根鲜嫩水灵的韭菜放在我面前,我触手可及,甚至可以感觉到幸福身上的茸毛,只差那么零点零一毫米。在此之前,我已经铺垫了5家以上的饭馆,8次极具有深度和内涵以及幽默效果的谈话。我知道她对我已有了绝对的好感,在她见到我的瞬间,瞳孔会放大零点二五毫米。用肉眼看上去的话,类似一条银鱼从漆黑的深潭上一闪而过——恋爱过的人应该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就这时候张富贵出现了。

    第六顿饭,三个人吃,目的是舒缓一下割韭菜的节奏。送完人回家,我和张富贵一起骑车回学校。路上张富贵突然问我:“美女啊!你喜欢她?”出于愚蠢的青年男子天性,我回答说:“哪里?她长得很一般,我们是一般朋友而已了。”张富贵高速逼近:“说真的,喜欢就承认吧!”我全面防守:“没有的事,真是一般朋友。”富贵这时说出了一句我终生难忘的话:“我很喜欢她,既然你不喜欢的话,那我追她好了。”他真去追了,可耻地失败了,事件结束。但那晚上受的内伤,令我到现在只要一参加婚礼都还会吐血。

    在这件事上,张富贵全然是个卑鄙无耻的小人。多年以后他也厚颜无耻地供认不讳,那的确是他设计好的一个圈套。他补充说,朋友就是拿来设计陷害的。我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天天默默祈祷,希望他在约会的路上掉进没有井盖的下水道里被老鼠给掐死。但我又转念想起他和我一起度过的无数快乐时光,他是我生命的底片。失去了他,我就有十几年的生命永远变成是黑白的。既然他带来过如此之多的欢乐,如何不能接受他带来的痛苦呢?

    我和张富贵到今天都还是好朋友,尤其是他落入胡淑芬的魔爪以后,大家的交情更加深厚了。任何人都可能因为内心的欲望而起贪念,淑芬说关键是别给他这机会。因为,亲情、爱情、友情都不是用来考验的。

    红旗下的蛋——我的70年代同辈人

    就像我曾经相信过自由恋爱一样,我曾经以为以年龄段来划分人群是不合理的。因为在不同的年龄群中依然存在思想相近的人,思想沟通上的默契远比年龄接近重要。

    而现在的我,在爱情的问题上已经变成了“门当户对”学说的忠实信徒。因为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我不得不承认:没有相同的成长背景、文化教育程度、同一阶层的价值观,单凭爱欲的驱使,无从构筑爱情和婚姻大厦的牢固地基。

    所以,在考察人群的分类时,某一时间段的划分还是必要的。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社会和历史的大环境下出生成长的人必然会打上当时的烙印。作为大规模生产出来的产品,由于使用的是同样的模具,他们具有鲜明的共性。我们的身上,不仅只是打着1970s的产品序列号,1970s对于我们意味着更多的东西。

    我们大多都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品,我们出生的时代创造了中国最巨大的“婴儿潮”。在“文革”十年里,制造婴儿是当时人们为数不多的几项危险系数小的重要娱乐项目之一。而当时刚出生的我们,以及我们的父母,都根本没有意识到,20年后我们这些过剩产品会面临多么惊人而痛苦的就学、就业困难。

    由于是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没有拥有过幸福的童年。作为产品,我们隶属于不同的厂矿单位和军队的托儿所、幼稚园、自办小学。和幸福的1980s们无法相提并论的一点是:我们的父母都属于双职工,我们大多属于大家庭中的一员,双亲根本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在沉重的工作之余,在众多的孩子中,发现我们的存在,给予我们充分的照顾和爱。

    我们从生下来起就被编入了军队的建制,在固定的儿童培养机构里学习纪律和服从,我们通过布票、肉票等等配给票证而证明自己的存在。我们的生活里缺乏很多东西,但是从来不缺乏汹涌的人群。无论是在托儿所还是幼稚园,我们身边都有人数巨大的同学。我们没有被特别关照的经历,更多的时间里,我们是在自己照顾自己。被比自己大的哥哥姐姐照顾,并且照顾着更小的弟弟妹妹。

    在当时的上述任何一个场所里,你都可以看见相同的景象:老师雄踞在六七十个孩子的中间,她根本不可能知道每个孩子发生了什么。她忙于制止斗殴,送生病的孩子去医务室。我们就在周围的地里,与周围的世界毫不相干地玩闹着。我们在野地里,根本没有察觉到外面的世界在改变。

    远离了父母,或者在教育机构里,或者和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生活着,我们最缺乏的就是爱和关心。我们生来就患有“皮肤饥饿症”,许多年以后,当我们在面对吻和抚摸的时候,依然感觉尴尬,因为我们错过了学习它们的最好时间。在更多年后,我们也将成为一些汉语词汇的最后见证人。我们将是最后的叔伯,最后的姨娘,最后的舅舅,最后的姑母。我们的孩子将生活在六个老人的世界里,我们的孙子将面对多达十四个长辈的家庭。

    我们挎着草绿色的军用挎包去上学了,我们穿着哥哥姐姐留下的衣服,并且小心翼翼地穿着,因为弟弟妹妹们还将需要。红旗招展,标语鲜明的校园里集中着无数的人,他们都穿一样的绿军便装或者蓝色的中山装,你根本不知道他们有什么不同。他们的表情和衣着,仿佛都是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他们都走路去学校,因为当时的一辆自行车是一家人一年的收入。他们不需要手表,因为他们可以根据太阳的高度判断时间,并通过挨打而强化对时间的观念。

    我们那时都坚信,军队是最好的,能成为军人是莫大的光荣,作为英雄而战死,不管是在什么地方死,都是最大的荣耀。我们喜欢一切有关于军队的东西,红旗、铜号、臂章、军帽。我们相信秩序和纪律,校门口的黑板上任何白色的布告,都是神秘的禁忌。我们怀着敬畏的心情从那里走过,并因为道德上的自省而低下我们的头。

    我们开始相信,这世界上存在一种神秘的必然,所有的行为都将指向必然的终点。我们在春游的日子里,站在阳光明媚、树木葱茏的山巅,必然高呼的是“伟大啊!祖国”;我们在学习雷锋的日子里,肯定会发现多于平常数十倍的好人好事在等待着我们去做,而我们在那天必须如此回答“我叫红领巾,我家住在中国”。我们的任何错误都必须以写检讨来解决。我第一次学会了关于迟到的黑色幽默:除非有特殊情况,不得迟到;而迟到不得归结为任何客观原因。

    我们如同小狗一样在这世界里小心翼翼地到处试探,在一次又一次的教训里,我们已经习惯了成人世界的那一套东西,成为生存法则的东西,被大人们称为世界观和辩证法的观点。

    然而一切在一个早晨全都变了。我们的德育课里再也不讲关于诚实的话题了。我的辍学回家的小学同学当了倒爷,全国开始表扬一种叫“万元户”的神秘人物。牛仔裤和录音机上市了,以前电影里流氓集会的专业舞蹈“迪斯科”居然可以在广场上跳了。我们疲惫地将教科书画得支离破碎,因为很多东西要改了。

    开始有人叫嚣“读书无用”!新发明的单词是“脑体倒挂”。新东西大量地进入到我们的视野,高年级的同学已经是满嘴的黑格尔、萨特、弗洛伊德。诗歌在一夜之间重又回到了我们的生活,许多人为那些久违了的美好的东西而激动。人们对舒婷、北岛、海子的名字顶礼膜拜。

    一个叫海灯的人用一个手指将自己支撑起来,少林寺开始变成了武术学校。另一个叫严新的人宣称可以用意念将导弹致偏,并成功地呼唤来雨水扑灭了大兴安岭火灾,在美国终于由于惧怕他的能力而发明了精确制导炸弹的时候,他也进入了美国,一直没有回来。孔子不会谈论的“神、力、怪”是当时的时尚,全国有数千人宣布可以用耳朵“听”见字。

    我们看见庞大的苏联在一夜间解体,柏林墙轰然倒塌。沉重的铁幕终于落下,世界人民

    以为迎来了和平的曙光。对于政治,我们是旁观者,在诡谲的风波里,一切都难以辨明。

    终于到高考了,十二年的准备,无数不眠的夜晚,像山一样高的复习提纲。我们在通往大学的独木桥前浴血拼杀,将数十倍于自己的同龄人斩落马下,终于到达了彼岸。而当我们翻开《招生报》的时候,却是无比的茫然。十二年的时间里,我们惟一的目的就是冲过独木桥。而等自己真的过了,却不知道过了以后该去做什么?

    面对日益沉重的学费,飞涨的物价,我们在校园外开始为了生存而奋斗。打工时代到来了!大学生是最廉价的劳动力,而雇佣他们可以造成极大的新闻热点。大学生开始卖报纸了,大学生开始送牛奶了,大学生开始扫大街了!

    只剩下爱情是免费的。在动荡的大时代里,惟一温情脉脉的东西就是爱情。学生时代的爱情还不需要金钱、权力、房子、车子的支持。一生中最纯粹的爱情就出现在这时,我们除了彼此赤裸裸的身体,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拥抱,可以相信。

    等我们出现在社会面前的时候,极大的人口压力使我们发现自己处于凄惨的就业危机前。我们生平第一次感觉到生存的残酷。我们收藏起自己的雄心壮志,灰头土脸地进入永远不可能令自己满意的单位里工作。

    令人吃惊的是,那些个没有多少文化的土蛋却极有素养地掌握着几千年中国文化的精髓——统驭术。小小的手腕和哪怕是最陈旧的整人手法,却一样可以把一个用知识武装到牙齿的大学生搓成长的,复又捏成扁的。我们学会了沉默。

    我们目睹了成功者的意气,也看见了失败者的惨痛。我们在旧机器上被制造出来,却又被要求立即学习游泳。白领成功人士的广告后面是无数的残兵败将,以及无数悲伤失意的故事。

    父母半辈子的钱都用在孩子的教育上了,现在要求他们买下自己的房子。我们不再享受福利分房了,需要自己去买。买房就无法结婚;结婚就无法买房。我们已不再轻易相信爱情,而更愿意看见房产证明和厚厚的存折。我们骑着摩托追到的女朋友,被轿车接走了。有人在唱:交个女朋友,还是养条狗?

    我们被训练成为旧观念的继承人,我们目睹了这世界的改变。惟一不知道的事却是最重要的:金钱是衡量个人价值的标准。关于杨致远的神话被一再重复,世界变得如此近功急利。知识和学习仅仅是金钱的新遮羞布,在很远的地方你就可以闻见它的味道。

    父母已经白发苍苍,老去,他们的世界却远远没有终结。1970s的一代人依然背负着太多历史的重负,无法跟后来人一样轻松上路。我们脚跨两个世纪,为变化而头昏脑涨,却带着一脸尴尬的苦笑。

    1960s指责我们的背叛和肤浅,1980s嘲笑我们的保守与落后。1970s们于是组成了网络世界的中坚分子。在比特的世界里尽量去过一种简单的、轻松的、诗意的生活。其实,我们是《乱世佳人》里的阿什莱,在荒烟蔓草的客厅里回忆当年的灯火辉煌。

    1970s们迷惘,因为旧的一切都不可回头地改变了,手里却是空荡荡的什么依托都没有。我们开始频繁地转职,沉迷在自己的工作里,在荒泽大川中放逐自己,想寻找自己存在的意义,无数的人在路上寻找。

    我们远离了勋章和英雄的时代,虽然我们曾经如此准备过;我们与物欲和金钱的世界本来没有一点关系,这个世界却在一夜间朝我们扑面而来。许多人跳上生活的战车消失在尘埃之外;剩下的人决定随波逐流,过宁静的平凡人的生活。

    在每个宁静的夜里,在家具都已经睡着的深夜里,1970s们却无法安然睡去。问题反复出现:是我们改变了世界还是世界改变了我们?

    1960s们有知青小说在记录他们的历史,或者被《阳光灿烂的日子》继续照耀着;1980s们是时代的宠儿,他们在所有的媒体上创造着他们的历史。1970s们却是无声无息地走着,仿佛世界上并不曾真正存在过这么一批人。

    如果你出生在1970年,你早已过了而立之年了。如果你出生在1979年,你也已经是个成人了。30多岁的你,在似水的流年里,过得好吗?二十多岁的你,对即将面对的社会准备好了吗?

    我时时会想起我的同龄人,想像他们安静地在街上走过。街道非常干净,没有任何的脚印留下,甚至是一点点的足音。开始下雨。

    大学的我

    今年5月20日,是母校的百年生辰。我没有回南京,那一天就在家里过掉了。现在回想起来,居然已经记不得那天做了些什么。人过27,记忆力就起了奇妙的变化:昨天的人早已经忘记,明天的事全在计划上,而这计划表前天就已丢失,剩下的是对于过去逐渐清晰起来的回忆,经常在莫名其妙的时候脑子里突然闪现出过去的某个片段,纯平丽音,纤毫必现。

    就因为这缘故,你可能在昆明的街头发现我:和菜头,27岁,胖子,身上勉强包着一件

    西装,手提公事包。这样的人你一天能在街上看见成千上万个,但是只在那么一瞬间他会有些不同——他的目光突然定住,黑色的眼眸中有彩色的光影流过。那些奇异的光彩像烟火一样绽放在黑色的夜空,如果你处于一个恰当的角度,应该可以感到有一层几不可见的波纹从他的眼睛周围荡漾开去。恍惚之间,一切停顿,在他臃肿的形体下,似乎有一只凶悍狂暴的猛兽正欲破体而出,大声咆哮,极速向大地和天空交界处飞奔而去。

    烟火在黑夜的夜幕中落下,仿佛消失在了极遥远的天之尽头。那突如其来的神采也不过瞬间即逝,街上又是熙熙攘攘的人群,车声人声沸沸扬扬,我重新又跌进无始无终的时间急流,消失在城市的暧昧怀抱中,如雨点落入河流,再也无迹可寻。如果你有一双敏锐的耳朵,可以听见在遥远的某个地方有击键的声音。可能你永远也不能知道,是否有人刚刚打下一条系统日志:数据调用错误。

    我也不知道,所以我很怀疑,世界上是否真有一个叫南京的地方,一个叫和菜头的人是否真的在那里生活过四年。我极尽一切可能调用存储过的数据,看看有什么地方有被修改擦写的痕迹,有什么地方可以作为我在那儿存在过的证据。

    我想我看过些书,仔细想起来却非常模糊。在图书馆里我打过一年工,换取一日借阅八册图书的特惠。但是这是不可信的,因为那些书我一本都想不起来,只记得蚊帐上被蜡烛烧了很多大洞,为了防止蚊子飞进来,用了很多个夹子。点蜡烛是为了看书,为什么我只记得蜡烛,却记不得我看了些什么了呢?我还能记得我打工的所在是图书馆的八号库。即使是在夏天,我推着平板车走进去,都会感觉到阵阵寒意。十万本书静静立在长长的书架上从天而降,让人感觉像是突然走进了满是墓碑的陵园。我在日记上写着:我分明感受到了浓重的死亡气息。灰尘,到处是灰尘。抽出一本书的时候,多少个秋冬里的风就从书脊和封面上无声滑落。我听见神秘的叹息声,四下里是它的回声,像是幽灵被我的脚步打搅了清梦,在这知识的亡灵世界里叹息。我站在八号库里,书架向四个方向无限延伸。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微不足道,第一次感觉到有被淹没的恐惧,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只是个瞬间而非永恒。我还记得那震撼,这是我去过图书馆的惟一证据。

    我想我经过了些夜晚,那些夜晚起先是日光灯镇流器的蜂鸣声,然后是熄灯后的虫语和遥远的歌声笑声。有一年的时间里,我整夜不能入睡,可能是因为罗大佑《恋曲2000》的缘故。我反复听那一句“等遍了千年终于见你到达,等到青春也终于见了白发。倘若能摸抚你的双手面颊,此生也终不算虚假”。我并不以为那是情歌,反复吟诵,觉得恐慌得很,寂寞得很,失落得很。虽然最后定在了“蓝色的太平洋隐没的红太阳,是否泛起了你的回答”一句上,但我没有个回答,只有逐渐升起的不安和焦躁。四年里,我都很想去看大海,或者是回到大漠。要有个没有人的地方,就在它们身边,凝视着它们,等太阳下山。南京没有大海,更没有大漠,所以我只有跑。一刹那就跑起来,风声吹过耳边,树影向后退去,感觉能好得多。在奔跑中能获得一种暂时的满足和安宁,有些东西就如潮水一样,一点点退下去,退下去,最后沉沉睡去,而我也终于精疲力竭地回到宿舍,什么也不想,倒头便睡。我的跑鞋在很多年前就已经丢失了,也没有再那样跑过。这就让我无法确认,是否真的有过一些夜晚,有过一些奔跑。也许是我早不再期待,期待有超越无数个千年的东西终于到达,开始不相信自己终于能接近它们。我不是猎手,不是海盗,不是流浪在路上的人,我已经惯于安睡,而且没有梦境。

    我想我在大学里爱过。有人说一个人一定要在大学里恋爱一次,因为以后再没有那样纯净、纯粹的爱。我觉得那种想法是错的,一个人的确应该在大学里恋爱一次,那样的爱值得人记忆,是因为爱之笨拙,和因此而来的伤害。在大学里和人相爱,那是一个人成人后第一件正式礼品。牵手是紧张的,亲吻是尴尬的,上床是要被开除的。在陌生的规则和神秘的禁忌之间,一个年轻人跌跌撞撞地走过,最终能在成人世界里游刃有余。有了那份自如,有了那份纯熟,却不再有了当初的笨拙。娴熟是值得欣赏的,而笨拙则是可爱的,而且是绝版,不可复制。

    大学的爱是一种学习过程,虽然当时你并不那么想,觉得舍此其谁?记得我最尴尬的一次,是牵了女朋友的手从食堂里出来,撞见了下一级外院的一个女孩子。她一袭长裙,皮肤如玉石般透明温润。一头长发随意绾了个发髻,斜插着一只乌木的发簪。她提着水壶迎面走来,令人倾倒的曲线变幻;阳光透过树叶斑斓地落在她身上,风华绝代。那是我首次遇见“手里的人和眼里的人”这类问题。我想我当时肯定是呆掉了,所幸的是我立即切断了现场直播的信号,插播了一条笑话,除了我自己,没有任何人发现有任何异常。过后几天,我都在考虑一个问题:自己是否很卑鄙?为什么会这样?没有人给我答案。很多年过去了,就像那个海边的孩子一样,他终于不为自己丢失了一颗珍珠而哭泣,也不因为海底里众多的珍奇而眼花缭乱。因为他笨手笨脚弄丢了第一颗珍珠,于是他的心口有一道伤,偶尔天阴下雨也会疼痛起来。或者,他又有心驰神往的一刻,那伤痛也会发作起来。所以,他沉默地伸出手去,牵住另外一只手——他知道就在那儿——紧紧握住,仿佛明天就要失去一样。

    我来过,爱过。我的大学生涯就那么过去了,甚至是在母校生日的时候,我也毫无察觉。回想过去的一切,似幻似真。我曾经和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事在时空交错中重合四年。我真不知道那些是真正发生过,还是只出于我的想像。那些挣扎,那些困惑,那些爱恋,如烟一般消失在岁月急匆匆的脚步声中。到了只能谈论关于《挪威的森林》和股票指数的年岁,那四年又能归在哪一章?折算成生命的几个点?生猛,那是我对过去岁月惟一能想到的一个形容词。成熟意味着遗忘,而生猛的野兽随时会在梦中醒来,提醒我曾经那样存在过,鳞爪飞扬。

    呵!北方!

    说不上自己是什么地方的人,我生在云南,长在新疆,大学的地点更是妙——非南非北的南京。似乎也没有什么具体的标签能给我的前20多年一个确定的定义。对于地方的孩子,我似乎是在军队里长大的;对于军队的孩子,我没有在军区大院里生活多久,而是在各种基地里和那些基地一样秘密地生长。这很让人尴尬,感觉自己是伊索寓言中那只卑鄙的蝙蝠。

    然而,对于我的整个童年,我却可以用一句极其豪迈的话语来形容:我的整个童年都在

    广袤的中国北方纵横驰骋。火车、月台、铅灰色的天空;杨树、榆钱、四层的苏式小楼。男人面色凝重,圆头大耳,说话时胸腔共鸣犹如声音从地底传来;女人极其结实,红色的脸庞,整齐的刘海,她们的身上有百雀羚或者蛤蜊油的味道,一切视乎季节而定。

    在我的印象里,北方就没有体质孱弱的人。因为棉衣是那样的重,没有很好的体力,穿上那样一套盔甲,如果在冰碴子上滑倒了,一准能摔断脖子,更不用说,在大雪刚停的下午,手里提一铁锨,走上几百米的路,找到菜窖,然后花半小时挖开积雪和冰,露出菜窖的门。

    那门就在那里,多少年过去了,我一想到北方的时候,那扇门就如此鲜活地出现在我面前。它只用几块木板纵横钉成,根本没人会去修掉上面的毛刺,或者想着做一个精致的榫头。时间久了,木板就变成带鱼一样的灰色,但是它依然非常牢固。只有被雪水泡了很多年以后,它才会从里面慢慢糟掉,可以用手指甲去抠下一大块来。门上是用铁丝扭成的锁扣,双股。你可以想像当时那人是以一种何等漫不经心的态度,将棒针粗细的两根铁丝用钳子扭成一个大概的形状。那一定是一个夏天,他灰白色的褂子上粘满了知了的叫声,细密的汗水顺着他发青的发碴根汇集下来,洇湿了背心。你仰着头,看着他胳膊上的腱子肉在跳动,胳肢窝里的腋毛像个粗野的人伸直了腿坐着,阳光透过,有些细碎的阳光撒下来,变幻莫测。他全身心地投入到和铁丝搏斗的过程中,嘴角的烟灰长了,在他咽口唾沫时突然落下。那种烟是纯粹的烟丝,烟灰直而白。

    我的记忆如此清晰,所以我怀疑我在遥远的北方一定还有很多朋友。当我辗转于各种托儿所和幼儿园时,留给我最深印象的是在幼儿园铁门后挥手送别我的朋友们。没有一个北方城市的天空不是铅灰色的,甚至我朋友们的罩衫也都是一片灰色。图画上惟一鲜明的是他们的眼睛,乌黑而明亮的一排眼睛。或许,应该加上他们说“再见”的声音,字正腔圆的北方话,听起来像是一群羔羊。幼儿园的门口有很高的草,我不记得其中有没有大麻。北方的草长,高过我许多。秋日里,曾经有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女孩子奶声奶气地告诉我:“菜头,这是药。”我揉碎了它已枯萎的花籽,一股浓烈的药香就散发开来,像是中药罐上的麻纸,一点点为水汽所洇湿。那些纹路难以形容,仿佛有些神秘,然而味道却是最为清晰的,辛辣而猛烈,让你太阳穴突突直跳。我在崇山峻岭的南部也曾经刻意地寻找,但是这里并不长那种“药”。后来我以为那是一个梦,关于童年时的爱情。太阳在群山中只一个叹息的时间就落入峡谷,落山风四面而起,羊角辫热切的声音犹在耳边。

    很多年的时间里,我在南部爬山。因为我隐约有种想法,似乎太阳曾经不是这么落下山就完了,应该有一片原野,薄雾笼罩住远处的树,燃烧着的稻草有笔直的烟,一条大路蜿蜒向前蔓延,消失在天与地的尽头,而那苍白的太阳正在那天地一线上,在落下去的瞬间发散出惊人的红光。然而,山外依然是山,并没有平原存在的迹象。我从那时开始怀疑自己其实一直是在梦中,我怀疑我从来没有去过一个叫北方的地方。我以为那些关于菜窖和羊角辫的回忆只是一个梦,一个非常漫长而难以醒来的梦。

    有一年冬天,冷空气是如此强大,它翻越了我以为不可以翻越的高山,横扫过我温暖如春的家乡,越过西双版纳的平原,一直冲到缅甸的海面上。那一年下了好大的雪,再次看见这纷纷扬扬的大雪时,我已经小学二年级了。那种感觉就像是在清澈的水里睁开眼睛,略微有些刺痛,水波荡漾,一切无比清晰却又动荡不安。我小心谨慎地在台阶上印下第一个脚印,只在那脚印出现的一瞬,我似乎觉得有什么东西被关联起来,也好像是得到了一个肯定或者批准,就在雪地里疯跑起来。云南的土地是红色的,堆出的雪人也是红色的,我凝视着红色的雪人,觉得美中不足。没有人知道我为何如此狂喜,没有人知道我找回了记忆。

    在我回家的时候,觉得脖子上有点凉。扭过头去,发现肩上落了很多雪花,正在融化成冰水。我下意识地用手扫了扫肩头上的雪,越扫越慢,然后越扫越快。我开了门走出去,落满一身雪再走回家,扫干净,然后再走出去。如此反反复复直到挨了打,我的眼泪落了下来,我知道那不只是因为疼痛。

    “春天到了,燕子飞回来了。”小学课本里这么说。1997年的春节,我由南京而西安,由西安入川,再由川返滇。在车窗里,我终于又见西安。美丽安详的大城,城墙庄严肃穆,远远的有些檐角挑出。我看不见风铃,不知道风在哪一个方向吹。车窗上起了冰,用手指点上去,热力透出去,就融化出一个指尖大小的圆来。冰棱四处生长,柳条如鞭子般冷冷下垂,就像被冻断的电线。我在宝鸡跳下月台,买了一瓶酒和一只烧鸡。烧鸡被冻得有如钢铁,冰酒入怀,一条冷的线下去,然后就在胃里“轰”地一声炸成一团。我就着一只鸡,喝完了一瓶酒,觉得一切温暖得很,安适得很,很想再来一瓶。于是,我就在军大衣里睡着了。在我睡觉的时间里,南风吹了起来。等我醒来,窗花已经悄然融化,那时还是冬天,我看见燕子停在电线上,像是些句点,或是些意犹未尽的省略号。

    这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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