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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为什么?”我不得不对每个走过我身边的人说:“对不起,她真的不是我女朋友。是我朋友的。”我发现他们听了以后几乎要吐痰在我脸上。一个长得像牛魔王的家伙直接冲上来对我吼道:“我打死你这个勾引大嫂的狗贼!”到了最后,我使出浑身解数,扮演了《甜蜜蜜》里的豹哥角色,对她说:“没有事的,回去洗个热水澡,睡一觉。明天早上起来,推开窗子,满街都是男人。”同时上升到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证明她的离开其实是我朋友的巨大损失,而她自己简直就是天使,等她擦干眼泪,开始自信地打量身边经过的男士的时候,已经月向西沉。
无数年来,我就像是一个蹩脚的九流跑龙套的演员,一直说:“该我上场了吗?该我上场了吧!”等我上场的时候,首先发现女孩子就像是韭菜,和我年龄一样大的一茬,已经被比我大的男人先收割了。我只有找上一茬的漏网之鱼,或者等待下一茬韭菜长出来。好容易等到嫩韭菜上市了,却又发现了巨大的不能跨越的代沟。我的一个朋友有次带了一个小MM去迪吧,到了那里,就看见她像口服了摇头丸一样,疯狂甩头,尖叫,用松糕鞋踢音箱。我的朋友对我说,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真的是很老很老了,身心备受摧残。而我则一次又一次地经历着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不能合而为一的痛苦。你爱的人对你不假辞色,或是在你的面前保持蒙娜丽莎式的永恒微笑,打死不说话,不表态;爱你的人,明明不喜欢她,可是她说只要你陪她坐坐,忍受她一晚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你看,看到你自己都晕船。这是何等残忍的世界,何等残忍的人生?我的朋友会以过来人的身份对我说:“面包会有的,小手会有的,做饭的会有的,洗衣服的会有的。”而我通过计算机查询,看见美国人说,经过计算和统计,这世界上完全适合你的人存在的可能性为八十亿分之三。而且不能保证她和你在同一个大陆上,同一个历史时间出现。见他的鬼去吧!
有一天,我的一个朋友兴冲冲地跑来对我说:“你有救了!菜头!”他带给我一本《爱情速攻完全手册》。老夫一把抢过,一看之下,果然是宝典!难道我这次真的可以凭借这本武林秘笈寻找到我的爱情?这本书内容详实,图文并茂,由浅入深,价格公道,真是旅游居家必备的恋爱佳品。内容包括在有月亮的夜晚该说什么话,她老母过生日了该送什么礼物,她生气后的157种平息方法等等。后来我一看有女友的人就有一种悲壮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等我仔细看了这书三遍之后,突然发现,大大的不妙!先是发现味道不对,再仔细闻了闻,发现有一股机油味。我有天想这个问题太入迷了,一头撞在了电线杆上。在那一瞬间,我突然顿悟了!原来这书跟一本《实用机床操作手册》根本没有什么不同。爱情的可操作性到达了如此的地步,还有什么意思呢?我开始幻想,我和一女孩子在翠湖公园看月亮,正当我如痴如醉地背诵相关句子的时候,只听她冷冷的一句:“第23页,第6行,第4节,如何在有月亮的夜晚表白。”我念及此处,不禁大叫一声,吐血三升,曰:“时也!命也!呜呼哀哉!有女如天鹅兮天上飞,有菜头如黄狗兮地上追!时不利兮美人去,菜头愚兮何时还?求之不得兮多怨叹,旁人大笑兮掉门牙,安得老和结婚兮保门牙?”
亲爱的朋友们!看了我的故事,你们应该知道今生的缘分是多么的难得,有多少人曾经跃入生命的洪流,为的是可以在下一世能够见到她?!有多少人在中宵露立,为的是伊人窗前的灯光?又有多少人伫立在人潮汹涌的十字街头,却感到整个宇宙都空无一人,世界转身离他而去?!珍惜啊!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生命如此的短促,能有一个可以和你撑一把伞走过人生风风雨雨的人是何等巨大的幸福啊!即使征服了世界上所有的土地,拥有了世间所有的财富,如果必须以孤身走天涯路作为代价,那又有什么意思呢?
在你们结婚的大喜日子里,请允许我冒昧地送上我的祝福。我真心地希望,我可以来参加你们生命中的盛典。作为一个客人,也许我会沉默地来,沉默地离去,但请你们一定不要怀疑我的好意,我只是不善于表达。
第一卷 第四章
?在刚刚接触BBS的时候,BBS几乎都是会员制的,要提交申请,等待批准,而且获准进入以后,还得注意自己的一切行为举止,否则就有被逐出师门的可能。那样的BBS我一个都没有参加,因为我自觉得对一个毕达哥拉斯学派门徒的秘密聚会并没有多少兴趣,更不想在手上画了神秘的数学符号,换取进门条。一番选择下来,我宁可在战网上浪费生命,也不愿意写什么申请书,等待什么审查批准,我本能地反感这些东西。
我还算是幸运的,终于等到开放式BBS的出现。简单地注册一下,就获得了基本的用户权限。这种BBS也不是十全十美,如果管理者自身在取舍上出了问题,很快的,整个BBS将变成一个大菜场,充斥的都是留言和表白。我当然承认那也是一种言论自由的表现,但是对于网络的资源其实是一种很大的浪费。让人不得不花大量时间去翻页,去寻找自己喜欢的文章。相比较而言,由于这种BBS有更大的自由度,我宁可忍受这一点点不快。人生不就是在忍受中享受吗?
于是我就这么呆了下来,一转眼就是一年了。辗转在各种论坛里,看了各种风格,见识了形形色色的斑竹,我现在也几乎成了可以写“如何在坛子里游泳”的网虫了,也会做耸人听闻的标题,发表挑起战火的帖子,在最大限度上符合“吸引眼球”的网络标准。这样一来,也有很大的坏处,人们看见我来了,就像看见赵本山上台,都还没动作,观众就笑个不停。我几乎都可以听见心急的人喊了一嗓子:“演出开始了!”
这对于个人而言,是一种极大的痛苦。正如有的网友说的那样:“和菜头能写一篇篇的美文,但是时不时也会说昏话。”我最大的痛苦就在于: 我以为那些美文全是昏话,而我的昏话才是美文。在网络上,常常感觉我已经不是我了。当我无比深沉、无比痛苦、无比严肃地说:“其实我是和菜头”时,人们更是笑得前仰后合。我终于流下泪来,人们更是乐不可支,笑得喘不过气来,道:“这家伙可、可、可真逗。”
我面对观众,站在舞台上,突然发现观众后面有人在行凶,于是大叫:“杀人啦!你们救人啊!”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我见没有人理会我,又尖叫:“求求你们!救人啊!他要死掉了!”观众全体起立,大声喝彩!最后,当晚最佳表演奖被授予了我,因为我“杰出的表演,生动而逼真地表现了一个人在彷徨无助情况下的绝望和歇斯底里。”我于是也放弃了自己亲自救人的想法,施施然走到台前,微笑、鞠躬、挥手。镁光灯乱闪。
BBS的世界就是这样的,虽然未必“胜者通吃”,但是胜利者肯定都是些变态者。在疯狂的游戏规则下,只有比游戏更疯狂的人才能胜出。我整夜地开着浏览器,不停地刷新页面,觉得结婚不如谈恋爱,谈恋爱不如上网。所以,我也变态。
BBS的世界正是如此,你我都在ID后面,我们都不知道真正应该关心的是什么。点击率给了我们明确的指导,在规定的方向后,我们或者鼓掌,或者拍一砖头。这让路标更加的明显和高大,虽然它本身和我们一样是虚幻的,但是通过这样的过程,它看起来更加逼真了。这就是所谓话题。
因此,整个BBS世界里充满的都是隐喻,我们多能看见的是冰山的五分之一(在冰密度为0。8的条件下)。痞子蔡的小说是那1/5
CYBERSEX 是那1/5;方舟子的文章也是那1/5,我们真正需要的却是海外的4/5的网人;甚至于“中青”里大谈严肃话题的网人也只是1/5,看文章而不说话的人才是4/5。或者说,沉默的才是大多数。他们怎么想,天知道!在看多了李方和陈杰人的1/5后,我觉得更有力量的却是王小波那样没讲道理,而是讲好故事的4/5,因为他更符合隐喻的规则。
我们即将进入隐退的时代,网络已经逐步让更年轻的人占领了。他们并不比我们更生猛,但是他们的话题数量非常凶猛。我大胆地预言: 所有做外部链接的BBS,终于都会成为“老公!我想你!看见了上QQ联系我”一类的留言本,或者是在谈网恋、香水、股票、微软认证、宠物饲养、明星动态的软性杂志。这个主流媒体终将一致,因为这里面也是一种隐喻。
《南方周末》试图创造一种新的“南方体”,就像是美国中产阶级看的摄影杂志,用光和表现手法成为时尚和标准叙述方法。这是它在崩溃后的惟一选择。这估计也将成为一种流行标准: 小小的事件,淡淡的评价,桐城古文的结尾。
世界已经如此了,我也仿照做一结尾:
帖子写好了,窗外是蓝天白云,日头很好。
第一卷 第五章
?绿腰是个ID,世间不会再有第二个人想得出这样的ID,除非那人也有天读《六夭》,并且居然能一样地读出颜色,读出一个女孩子的腰肢来。从这里你就能想像得出绿腰是个什么样的人来——古灵精怪的女孩子,一个人走在东北大片的高粱地里。蓝色的天空,黑色的土地,无边无际的绿色,而不是张艺谋的红。她就这么蹦蹦跳跳地走着,脸上带着捉摸不透的微笑。
她是雨后的风,山谷里的雾。
我时常想起她来,这件事很容易。想起一个ID来很容易,比如兰格格,你只要对着电脑屏幕抽上一支烟,然后在烟雾中念一句“卡城的雪”,兰格格就会浮现在你面前——一个穿着厚毛衣的姑娘,在往她的小收藏瓶里放那些闪亮鲜艳的小玩意,仿佛在微笑但目光如烟似雾。类似的方法可以用在绿腰身上,她就会立即从我的记忆里走出来,盔甲闪亮、手提长刀地站在我面前,和我们第一天认识的时候一样。
这么回忆一个人的确有弱智的嫌疑,因为很可能周围的人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好在网络就是这么一个地方,你可以想像自己是在对着树洞讲话。一开始你总想着自己说的话能有人听见,能有人回应。久而久之,你就会习惯了自说自话,忘记了周围是否有人在倾听。听说到了最后,你变得无声无息,那么一个ID也就此消失了。
我不知道绿腰是否达到了此种境界,但是她的确是消失掉了。我多年来一直在找ID消失去了哪里?我问自己这个问题,试图找出答案。世间曾经存在过图雅这样的ID,如此精致有趣的ID竟然消失了,好像一台服务器当了机,你在中断了的连接前反复尝试连接,看着红黑相间的系统提示发呆,出神。这事很难想像,更难想像的是这样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
在笃信自己飞砖战力的嗜血岁月里,我曾是个狂徒。我喜欢挥舞巨大的战斧横挥直击,喜欢看着“敌手”在我凌厉的攻击下喘息不定、面如死灰。2001年的时候,我和一群暴徒在新浪“金庸客栈”里狂砍央视版《笑傲江湖》。那是网络上第一次掀起关于武侠电视剧的战役,对手是坚定的央视版支持者。据说,那次战役娱乐了大量网民,他们觉得看双方对砍,看网友评论的日子是无比快乐的时光。
就在那时候,我砍了绿腰。在我们这些暴徒的喧嚣声中,在我们如同雨点一般的飞砖下,一个叫“一级水晶”的ID沉着稳健地迎面而来,刀法凌厉,防御细密,将我狂怒的攻击化为烟雨。那是相当痛快淋漓的一次砖战,双方用尽一切办法攻击对方,而每次都用极为巧妙的方法易守为攻。我非常欣赏“一级水晶”,觉得和他对砍是人生一大快事。
片子快到尾声,一级水晶脱下了面具,是个MM。这就有点像是庸俗的网络小说了,所幸,没有“接下来”。她在英国念书,很难接上。离开了新浪,“一级水晶”脱下了盔甲,换上了她惯常的衣服,绿腰就这么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当时,恰好我听见了大学女友结婚的消息。这本来也没有什么,我以为我早已经把她忘了,但那偏偏不是真的。生活是个回力球,你以为用力扔掉了的过去,总有一天反弹回来,正打在你鼻子上。扔得越远,回来得越晚,也就越有力。
我每天和绿腰在网上聊天,听她跟我胡说八道,从12点到4点,夜晚少睡觉,白天也就不再难捱。我不想也不能说,是她帮我走出了那段时间,因为有些事只能是自己扛,用时间慢慢医疗,没有任何人能帮助到你,也没有一个所谓帮助真实存在。但是,每天要有个人能和你说说话,这事却意义重大。你不能和朋友说,你不能和父母说,你不能和同事说,但是你总得找到个地方说话,在自己爆炸之前。我找到了绿腰,她帮我证明了我是个混蛋的结论,逻辑推理严密,论证严谨,叫人不得不信。但是这个结论却也很混蛋,因为我不用她证明也知道自己是个混蛋。所以,这事很让人开心。
有天,我对绿腰说:“要不,你回国嫁我算了。”她问我是不是认真的,我很认真地用仿宋GB2132五号字回答她说是的。她告诉我说不可能,她已经有男朋友了,回国就嫁他。我问她是不是下定决心了?她说是的,那人不像我,不是骄傲的混蛋,她爱他。这一番对话简短有力,和我们相互拍砖的时候一样有力,至今我都很喜欢,而且,她没有一丝的犹豫,这一点我尤其喜欢。女人都像她一样,能省不少时间。
从那一天起,她真成了我的朋友,我们成了兄弟。
2003年12月,她告诉我她在今年1月份结婚。在此之前,她已经在网上消失了很长时间。她告诉我说,婚后她会越来越少出现在网上。我于是知道,她到了要消失的时候了。我曾经那么好奇,想知道一个ID将如何消失。我也曾想像,一个我知道的ID消失时自己将是如何地伤心。但是,当我得知绿腰要消失的消息之时,我看见雨后的傍晚,天空划过一道绚丽的彩虹,草地上有红色的蜻蜓在飞翔,双翼闪闪发光。在那遥远的山边,白色的炊烟正在袅袅升起,晚风里传来孩子们欢乐的笑声。
现在,每次在电脑屏幕前,我轻声说一声“兄弟”,一个叫绿腰的武士就会身穿甲胄,手提长刀,踏破绿色的薄雾,出现在我的面前。她缓缓摘下头盔,露出一张清丽的脸,满头的长发垂下来。
再见!亲爱的绿腰!我极轻极轻地说。
第一卷 第六章
?
在网上,我已经是个写手了。也就是说,我得到的眼球和鸡蛋一样的多。如果眼球少于鸡蛋,那么这个可怜人可能脸上会多几个番茄或者柿子椒。很自然地,我们会期望眼球多于鸡蛋的情形,是的,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都会这么期望。事实上,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写手就会从此从网上消失,成为了作家。这个故事已经在李寻欢这个ID身上发生了,他现在基本不打字了——有秘书为他打,他成了网络公司的CEO。
作为写手,每天在网上看到无数大好青年努力写字,我心生悲凉。因为,我清楚地知道,他们由于选择的文体有问题,将终生不能一窥绝顶中文的境界,而我本人,也是在半个月之前才领悟到了中文文体的至高境界。由于我一贯慷慨大方,如果不把这一心路历程提交出来与大家分享,简直有种接吻时把假牙失落在对方嘴中的罪恶感。
你们可能不知道,其实在小学三年级之前,我的作文是很糟糕的。在作文之前的基本造句练习中,我使用“如果……就……”造了这么一个句子:
“如果我当了总统,我就要叫人臭揍胡淑芬的哥哥一顿,叫他的屁股五彩斑斓。”
结果是我被臭揍了两顿。一顿当然是胡淑芬她哥哥卖一送一来的;另外一顿是我爸爸下的手——老师告诉他我造了这么一个句子,要他加强对我的世界观教育,否则我的将来会“非常危险”。需要指出的是,老头在揍我之前,曾经有一个犹豫的过程。(养儿方知父母恩啊!)他说:“混账东西!总统是西方的东西,要当也要当主席嘛。”但可惜的是,这一犹豫的过程并没有维持太长的时间,他突然又说:“但是就算这么想,也不能这么说。蠢!怎么能让文字的东西落到别人的手里呢?”于是开始打我,那一年是1983年,下了好大的雪。
在2003年的时候,我与胡淑芬重逢了,现在她改名叫“露希胡”。我对她的新名字表示赞赏,说“西葫芦”非常COOL,越是民族的东西越是世界的。她对我的赞美不置一词,但和我一起回顾了小学岁月。她坦诚地告诉我,那时她喜欢我,所以故意和我发生冲突,然后叫她的哥哥修理我,然后再和我冲突。她说,那时她觉得这是一个游戏,非常有意思。我对她的看法表示了谨慎的认同,并询问了她哥哥的近况。当我知道他出了监狱成为了一小款时,我心里失望得像冬天里喝了冰水。
正如古人说的那样,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得到一块什么味道的巧克力。在剩余的谈话时间里,胡淑芬回忆起当年我的造句练习。她说,她当时对屁股五彩斑斓这一意象留有极为深刻的印象。在此后的很多年,她都会经常梦见一幅彩色世界地图,然后这幅地图就变成了人的臀部。临走的时候,她对我坚定地说,她相信我有一天一定会获得诺贝尔奖。任何一匹马都喜欢被人拍屁股,只存在一个手法问题。当时,我觉得我的瘦尻被一双巨灵神的手握住了,虽然温暖,但有点大而无当的感觉,还有点想去嘘嘘。
在造句练习以后,我在作文课上一败涂地。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小学生都知道,一篇作文至少要多少个句子。但是,没有人告诉他们,一旦他们心里有了这个关于数字的概念,那篇作文一准成为一堆垃圾。就像一个人便秘,他觉得自己得再支持五分钟。最后,他只为那五分钟而奋斗。同样地,当一小学生为50个句子奋斗时,写出来的东西也就有种令人想吃果导片的感觉。
我当时非常痛苦,因为一个人作文不好,也就得当哑巴。老师和父母会威胁你:“不是平常见你挺能说的吗?怎么到了写的时候就不行了?”我沉默了很长时间,但是作文依然没有见到任何起色。一句话,“我不行了”。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并非是35岁以后被人说“不行了”才是一种侮辱和折磨。根据我的经验,“你不行了”这句话至少在小学三年级就能对一个男人造成极大的压力和折磨。
在这里,我不想说是《排球女将》或者是别的什么励志文学鼓励了我。虽然小,但是我也很清楚,欣赏小鹿纯子短裤外雪白的大腿和写好作文之间并没有任何直接的联系。父母为了挽救我,给我买了很多《作文选刊》。上面的文字都是小朋友们写的,不单文字好,而且还是得奖的呢。后来,每次看见天津大发汽车的广告,我都会想起《作文选刊》——车便宜,还省油呢!
我这人就一点好,勇于研究。初三的时候,上生理卫生课。为了弄懂其中的一些含糊不清的章节,我专门找到一位同学家,借他爸爸的画册看。他爸爸当时是我们省的画院副院长,第二套牛票上的牛就是他的作品。现在在洛杉矶的他老人家,大约永远不会明白那个热爱艺术但是很没天分的孩子究竟是在他家如饥似渴些什么。但要我说的话,艺术真他妈高于生活太多了,而且还模糊。
一个人通读了12期《作文选刊》之后如果还不能领悟点什么,那么估计他今后在中文上不会有任何造诣。我如同苦读《昭明文选》一样,苦心孤诣地寻找那些获奖作品的奥秘。终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开悟了!一切秘密中的秘密就在于——在句子中尽可能多地使用形容词,详见下表:花
红花
带露的红花
草地上带露的红花
……
在像绿色地毯一样松软平整的草地上,有一朵带着露水在微风中轻轻摇摆的红领巾一样鲜艳的红花。搞定!但是,这只是85分的水准。要想得到90分以上,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工。重点就在结尾,书上说要虎头猪肚豹尾。什么是豹尾?一曰祖国,在任何文章的最后,都可以加上几句赞颂祖国的句子,比如说: 红花虽美,也是祖国大花园里的一朵。想到这里,我更加热爱生我养我的祖国了!二曰感谢,红花虽美,但是多亏了园艺工人叔叔的工作,多亏了爸爸妈妈在百忙之中陪我出来玩,多亏了老师让我们不是色盲等等等等。这样的文字一出
来,想不得90分都难。一下午我都在大叫“我行了”!“我行了”!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认识到了文体的重要性。只有名词和叙述性文字,不成其为文章,而描写细节,形容生动,也不成其为好文章。要想写好文章,就得提升文章的思想境界,使用标准的文体。做得好的小学生,就能如同我一样,得高分;做得好的大人,就如杨朔一样,写出《荔枝蜜》那样的文章,被编进中学语文教材。不过要点还是那两个,至于说你能否从蜜蜂里看出点人民,能否从山茶花里看出群众,那就得靠个人的修行了。
由于我太想把我的作文编进中学语文教材了,所以我刻苦地学习了很长时间的中文写作。初三的时候,由于生理卫生课我已经学习完毕,而且在此后的很多年里都保持了非常明显的优势,所以我得以腾出时间专心学习中文写作。第一本教材是《七剑下天山》,随后是《天龙八部》以及《多情剑客无情剑》等中文经典。和我同时努力学习中文的还有班上的一个同学,他用厚厚的练习本一本一本地抄写《白痴》、《包法利夫人》等世界名著。由于我们彼此走的路不同,我走的是剑宗,他走的是气宗,大家彼此并不赞同对方的做法。但是他真诚地预祝我成功,并且预计他将晚一些时候,但是会取得更大的成就。
后来,我们在共同研究了《玫瑰梦》以后,彼此心灵都受到了很大的震撼,就此分道扬镳,想来真是很遗憾的事。由于对文体的重视,我开始研究《查特莱夫人的情人》等名著,寻找艺术品和色情作品之间的区别。为此,我专门研究了《精神分析纲要》及《情绪心理学》等学科,最后总结出问题出在丝袜上。脱丝袜是艺术的,但是脱下丝袜把人捆起来就不对了。而我的朋友出于对肉体的重视,转向研究具体的人类行为学,并参加了社会实践。这直接导致了他三次高考失利,他是我所知道的第一个被文学毁掉的青年。要知道,气宗难学易成,但是就怕这个。
上大学了,大学里有一个好处,我可以免修中文,这就意味着我不再需要写作文了。在大学四年的时间里,我看了很多书,复习了很多遍金庸和古龙的文字,间或阅读了琼瑶的几部作品。作为图书馆里的打工人员,我也有了很多机会接触到更多的书籍。事实上,这对我学习什么是优秀的文体有很大的帮助。在借阅部,借阅率最高,封面最破的书,往往文体是最好的。而且,根据我的经验,一本书中最精华的部分也很好找到: 看看哪些章节的边是黑的就知道了。还有一种简单的办法,将书摊开,自然翻到的那几页一定错不了,因为很多人很用心地翻过,书脊被压出了内伤。
虽然这些精华部分里有太多省略号,而且有很多汉语拼音练习,满篇的啊喔哦,但是我还是看出了门道。通过比较,我知道了,什么才是一种最优秀的中文文体。你需要做的,首先是自己非常投入地啊喔哦一番,尽量发挥想像,详细描写。然后,更换一下人称,变换一下单词,就可以直接发表了。具体过程如下:
(原文)他颤抖的手缓缓伸出,轻柔地爱抚着她性感的胴体,在她耳边轻声说到:“心肝,我来晚了。”一阵无法抑止的激流顿时从她身体最深处升起,让她禁不住轻声叫道:“啊喔哦……come on
Baby!”
(转换)王乡长颤动的手缓缓伸出,无限关爱地拍了拍蘑菇屯社员张富贵的肩膀,在他耳边沉痛地说:“富贵同志,我们来晚了。”一阵无法抑止的暖流从张富贵心底里升起,他不禁含泪喊道:“乡长,啊喔哦……come on
Baby!”
在这个发现的基础上,我想成为一个伟大的文学家,这是很自然的事。但是,我的伟大梦想被一个姓卫的女人破坏了,我的境界只到啊喔哦,而她比我还多三声衣屋虞,且对白是全英文的,这就让我很吃力了。何况在场景描写上,我还停留在雕花床响吹蜡烛的水准,而人家早就到了喝卡布基诺开消防栓的境界了。
在文学梦破灭以后,我上网打坐。经过了三年三个月零三天的闭关上网,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才是最优秀的中文文体,达到了至高无上的境界。一切文学在我面前被我深邃的目光所洞穿,一切奥妙被我一时间全部掌握。我把这种最优秀的中文文体范本裱好,用大镜框挂在墙上。
那是一张粉红色的纸,只写着九个大大的汉字。语气从容不迫,却君临一切,直指人心,且简短有力。我从未见过那么具有无限表现力的文体,一切文章由此而生,因此而灭,幻化世间万象,见证一切世态炎凉,一切喜怒哀乐。它写道:
“中国人民银行壹佰圆”。
第一卷 第七章
?在开始我的正文以前,我得先讲解一个术语——RPG游戏。这是个电脑游戏迷耳目能详的字眼,意思是“角色扮演游戏”。在电脑游戏的世界里,你扮演一个角色,自始至终用你的视角在神秘的游戏世界里历险。因此,在游戏开始的时候,你就得为自己选定一个角色并且设定参数: 身高、肤色、力量、智慧、速度、敏捷……
我听说中国正在搞一个叫“虚拟人”的项目,据说是把全中国人的各种数据综合起来,
在电脑上做出一个“标准的中国人”。我一直觉得这个项目意义并不是很大,因为我国人口众多,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太大了,做出那么一个折中的东西来,美则美矣,未必能说明什么问题,还不如把所有电脑游戏迷自己设定的角色拿出来,分析它们的各种参数,则很可能分析出大多数人梦想成为什么样的人的结论。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一个问题: 什么是中国男人呢?或者说,我们心目中的男人应该是个什么样子?
今天,在中国《财富》杂志排行榜前一百名的大多都是男人,这些富翁们可以算得是理想男人的代表么?做IT业的,都穿T恤,留乱发,背书包,竹竿身材。在性别上,他们更趋于中性,他们自己也倾向于此;做实业的,大多身材臃肿,头顶微秃,穿名牌西装,非常笨拙地打着一条鲜红的领带,都很慈祥,像是奶奶;做服务业的,头发很亮,目光如炬,喉结巨大,他们的脸可以在一秒钟内改变三十多次颜色,让人很容易联想起蜥蜴。这些人似乎都算不上理想男人的代表。
那么理想男人的代表又会是谁呢?濮存昕?尤勇?姜文?还是葛优?濮存昕的衣服很整齐,整齐得像个第一年的新兵,也很得体,得体得像没有个家,没有洗衣机,而人是刚刚从成衣店里走出来一样。女人是拿来欣赏的,男人是拿来用的,如果反过来,对于双方都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濮存昕就是拿来欣赏的;尤勇的鼻子很直,头发茂密而粗壮,话也很少,估计喜欢高仓健的人也会喜欢上他,而且他们的鼻子都有一点歪。中国人说鼻通心,一个勇毅的人除了要有勇敢的心之外,还应该有一个直而大的鼻子,比如大象就很勇毅。这应该是种很危险的说法,威猛的外表和人的性格并没有很直接的联系,否则豪猪就是动物界的盟主。
姜文可能是个上好的人选,他几乎拥有所有男性的特点: 不漂亮、不矫情、粗糙、直率,而且发型老土。但是,最近他戴上了眼镜,讲了些很激动的话。男人戴上了眼镜以后,一般地说力量值会下降50点,敏捷度也要下跌38点。症状进一步加剧的话,就有成为“唐僧”(见《大话西游》)的可能。如果不进行有效的控制,男人就会迅速滑向“手无缚鸡之力”的危险境地。无论如何,哈里森·福特是脱掉眼镜才成为印第安纳的琼斯的;最后的一个人,葛优。他是个好人,应该说他一般扮演好人。在角色上,他一般让你笑中带泪,甜中泛酸,让你看见小人物身上的闪光处。他演的角色的人生哲学是去机场送心爱的女人,拉住别人的小手留电话号码,并且不忘极为煽情地说一句:“妹子!在美国有什么难处,记得你在中国还有一哥!”问题也就出在这个地方,男人是个有很长距离的概念,怎么可能是你的邻家大哥呢?有个邻家大哥是很幸运的事,因为他宽厚,他善良,他善解人意。而邻家大哥竟然同时又是个男人,天底下怎么幸运的事都让你给碰上了?
男人不可以太精致,不可以太平庸,不可以距离太近,这就是男人很难找到的原因。男人要体贴、要感性、要温柔,要在你拍手的时候立即向你报道,这就是男人在我们这人间里蒸发掉的缘由——他们变稀薄了。如果真有那么一个男人的话,他应该有什么样的属性呢?
力量80: 李元霸那样举鼎的男人,力量在120以上。这有一个很大的危害——裤子经常被胀裂;而类似郭嘉那样的男人,力量在40以下,纵然智力值得人敬佩,但是让人缺乏安全感。一个男人必须有很强的力量,而这力量又不足以导致肌肉发育过度,影响了脑的容量。
智力85: 孔明的智力在135左右,所以鲁迅说他“近妖”。一个男人被人称为妖,那么他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妖精,他是人妖。太聪明,就有精明的可能。太精明的人,只适合在菜市场侃价,你绝对不会欣赏他;李逵兄弟智力在35以下,这就让他成为一堵肉墙。无数次他都有可能被敌人射成箭垛,这事一直没有发生,其根本原因是他身后总有个很精明的小李广花荣。
勇气98: 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男人的勇气让人有些琢磨不透。李广将军可以一人一骑在匈奴骑兵的包围下睡大觉,说明勇气的确是惊人的;但是汤恩伯将军的十几万军队被几千日本人追得丢盔卸甲,这就让人不可思议。中间点说,宋朝的时候,中国的男人居然全都死完了,所以有一打寡妇去边境打仗,叫十二寡妇征西。后来还根据这个排了个歌剧《穆桂英》,而中国男人居然不生气,笑哈哈地在台下看寡妇们为国家战斗。现在,男人们在网上大骂日本人,勇气值在1000左右;而他们到百货大楼买日本电器,去购买日本车的时候,面对价格,勇气又达到了10000左右,真是让人想不明白。
敏捷92: 有一个经常见的场景: 衣冠楚楚的经理大人全不顾地面有多脏,工作环境有多恶劣,蹲下有点发福的身子,出神地看着修理工维修他的汽车,不时很客气地问各种问题。男人在这个问题上一般都有毛病,他们盲目崇拜一切有技术的人,迷恋一切新奇的机械装置,收藏一切可以找到的地图和海图。你知道怎样才能让一个男人心甘情愿地留在一个荒岛上吗?故事里说,鲁班在学艺的时候用了三年三个月零三天的时间,在一根木头上雕了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不同的花样。对一个男人,你只要给他一个有107种变化的机械装置,他估计就已经忘记了家的方向。如果你骗他,请他找出所有108种变化来,他就能在这上面耗费三年的时间。魔法98: 我们的世界里其实并没有魔法的,有的是智慧。智慧就是一种魔法,能让一个人透过所有的表象,看见事物的“本质”。男人会问为什么,并且为这个原因而深受折磨。在几千年的时间里,为了医治这种痛苦,他们发明了哲学,并且将其扩充成为上百卷的自然科学。智慧并不能告诉一个人明天买什么股票会赚,并不能让一个人不感觉到伤痛,但是却能让一个人在危险到来前远远躲避,不致沦为自己欲望的奴隶,让自己如游鱼一般在生活的河流中自由来去;它也可以让人在伤痛之余把一切理解为生命中必要的过程和变化,以一颗
平和的心继续选择热爱,而非全然绝望。有了智慧才有真正的理性,才有真正的宽容。智力是生铁,只有将其锤炼成红铜色,具有了韧性,才能变为智慧。
听力100: 大英雄一般都是聋子,因为“决断力”的需要。男人不可以听力太弱,否则就无法倾听到那些微小的声音,尤其是要结婚的男人,只能在50岁以后才聋掉,因为只有那时候他才不需要听自己的老婆整天告儿媳妇的状。男人在急速奔跑之中,在挥舞大刀杀开一条通路的时候,往往忘记了这世界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存在,往往忘记了这世界不单单是一个需要行动力的世界,也是一个需要聆听的世界。男人应该是这样的: 像一头猛虎,急速奔跑时能突然停下来,走到那朵刚刚盛开的玫瑰前,仔细地嗅嗅花的芬芳。
爱心120: 爱心不足的直接后果是男人禽兽化。比如刘邦向项羽要自己老爸的肉羹吃;比如项羽作为当时武林第一高手,却忍心面对虞美人自戗,在这一点上他连吕奉先都不如。比如崇祯皇帝,比如梁山好汉……爱心不足就没有人敢成为他们的亲戚,成为他们的爱人。历数中国历史上的男人,只有“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吴三桂算得上是个男人,就连“铁马冰河入梦来”的陆游大诗人也不过是个保护不了自己妻子的孱头。唐婉题在粉壁上的诗字字是血,诗人仅只是在梦中继续他碧血黄沙的将军梦而已。
还要多少参数才能完整地描绘一个男人?那个精龙活虎乘骑在光背野马上绝尘而去的人,口里咬着一朵玫瑰,身上的创口血迹未干。一路上他躲过无数的截杀,像狸猫一样翻过高墙深垒,沿着藤条攀上情人的窗口,只是为了在她床头放一朵花,让她清早起来时看见。他在深夜赶来,天明即去,让人无限怀想。
第一卷 第八章
?少年时饮酒,少不得三朋五友,意气相投的兄弟。大约是少年心性的缘故,每次都尽兴而欢。回想起来,总觉得那时候景好、酒好、人好。时近中年,做少年游的人逐渐从通讯录上消失了。偶尔小聚,话题迅速转换到房子、车子、儿子身上,教人感觉乏味透顶。这酒就慢慢喝得闷了,锁喉。
喝酒,古人说是浇心中块垒。如今,块垒消不去,又增郁闷。杜康在天有灵,看见这一
幕,怕也要把酒星爆了,做成流星雨,好教天下有缘人看见,对着夜空浮一大白。
人在江湖飘,哪能不喝高?在电线杆和马路牙子上高来高去,我终于找到了喝酒的良伴——女人。
终日营营碌碌,说言不由衷的话,做情非得已的事,喝酒的男人就变了。对于很多男人来说,喝酒是职业的一部分。任何东西,无论当初你心里是多么喜欢,变成了职业,那都是相当痛苦的事。因此,我不想指责谁。其实,每次酒桌上我都相信他们说的,酒精肝是真的,高血压是真的,喉管发炎也是真的,繁殖需要禁烟禁酒更是理所当然。不喝就不喝,喝了也白喝。
伟大的医学家李时珍曾经教导我们: 女人天生三两酒。在喝酒这项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项目在男性中堕落为出台、三陪事业后,女性卓尔不群的身姿逐渐就在酒池中冉冉升起,一如维纳斯之诞生。有人说,中文系99%的学生都是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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