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奇人续 第 81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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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政府利用国内外各种条件,确定了具有本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在这方面,日本的国家干预方式和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特点,都对经济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除此之外,政府根据日本的特点,一方面采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方针,另一方面确立“贸易立国”的战略,积极有效地开拓国际市场,扩大进出口贸易,加强资本输出。在引进先进技术方面,政府重视世界科技发展的最新动向,甚至利用产业间谍来获取科技情报资料,同时在50年代实施审批制度,对引进工作加以管理和引导,以避免重复引进,节约外汇。进入60年代以后,日本的经济实力和外汇支付能力加强,政府在这方面的管理才有所放松。日本引进技术是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条件和实际需要,有选择有重点地进行的。50年代中期以前,国家处于经济恢复时期,主要引进电力、钢铁、汽车、造船、机械制造等基础产业部门的传统成套设备和技术。50年代中期以后,尤其是60年代初开始,逐渐转向以购买专利为主来引进新兴技术。从70年代中期开始,为了实现从资本密集型向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转变,又以引进尖端技术为主。为了对引进技术进行吸收改造,日本企业不惜花费巨额资金,吸引优秀人才,在仿造的基础上博采众长,改革创新。在开拓国际市场方面,1956年进出口贸易总额不过45亿美元,1960年就达到85亿美元,1965年又上升到166。21亿美元,1970年跃升至近382亿美元。资本输出1970年累计达67。9亿美元。

    长期坚持推行高积累、高投资和强化资本积累的政策,实现低成本高效益的运行机制,也是日本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内容之一。高积累的基础是高剥削率、高储蓄率和低福利。战后日本工人的本書轉載拾陸K文學網工资水平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最低,而且增长速度远远低于劳动生产率。相反,受文化传统的影响,日本民众的家庭储蓄率(即家庭储蓄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却是最高的,由家庭储蓄形成的投资约占社会投资总额的1/3。此外,政府也进行巨额投资,60年代政府投资占到国内投资总额的24%左右,70年代上升到约30%。私人投资和国家投资两者相加,使全国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从1955年的17030亿日元猛增到1985年的875610亿日元,30年内增长50倍。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长期保持在1/3左右,高于其他发达国家。资本的投资效率也一直高于欧美发达国家。在高效益的前提下,急剧增长的投资推动了日本经济迅速发展。

    山本十七郎本来就是经济上面的人物,对于这些事情当然是很了解,而且现在,山本十七郎对于日本以往的军事方面也很清楚,山本十七郎很清楚,有一次在与李强谈话的时候,李强就详细的分析过,在华夏还没有攻打日本的时候,日本的军事发展。

    山本十七郎记得,李强当时说:“对日本海军的这一发展动向,我们绝不能仅仅从日本舰只吨位的提升简单地进行观察。相反,该舰的建造在很大程度上是日本防卫部门发出的一个重要信号,那就是当‘有事三法案’、‘伊拉克重建支援特别措施法’等新的防务政策方案相继在今年通过之后,日本自卫队体制已接近崩溃,防卫力量的发展赢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空间’,在防务体制从‘专守防务’转向目前几乎没有什么特别限制的‘海外派兵’之后,日本的军事力量也正在加紧与防卫体制的转变作出同步转型。日本军事力量结构的调整和发展,将可能成为今后日本防卫政策发展的新重点。”

    日本海上自卫队的综合战斗力和装备的高科技程度在东亚各国中,绝对是首屈一指的。日本作为世界级经济和科技大国的地位,使得日本发展海军具有充足的国力保证。但由于受和平宪法和自卫队体制的约束,日本海军的舰只种类一直限制在护卫舰和驱逐舰上,海军力量的发展规模也一直放在“日本周边防御型”的战略定位上。然而,老谋深算、善于捕捉时机的日本政府和防卫当局,从日本需要重新恢复所谓“普通国家”、让日本自卫队成为正常的、具有战争权的国家防务力量的战略目标出发,可以说有阶段、有秩序、有目的地一直在进行着改变自卫队体制和调整日本军事能力的变革。8月4日宣布建造驱逐舰型航母,可以说,既是这一变革的结果,同时,也是这一变革正准备进入新阶段开始。

    我们可以简单回顾一下。1991年的海湾战争时,日本就以“国际贡献论”开始酝酿和讨论海外派兵。由于当时“PKO法”并未在国会中及时通过,日本象征性地派遣了一艘扫雷舰前往海湾地区。12年之后,随着1999年“防卫指针关联法”和2001年“反恐特别法案”的通过,日本海外派兵在小泉政府“无禁区的结构改革”的旗号下获得了实质性的进展。2001年的阿富汗战争时期,海上自卫队就曾派出军舰到印度洋,为美军进行提供后勤支持,2003年2月底,日本在支持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的同时,向海湾地区派出了“村雨级”宙斯盾驱逐舰,配合美军战争行动时的情报搜集工作。

    从扫雷舰到宙斯盾舰,这不仅是日本自卫队协助美军海外军事干预行动能力的提高,以及日本自卫队海外派兵的实质性发展,更重要的是,反映了和自卫队体制松动正在同步进行的日本军事力量向往“国际贡献”的军备能力的发展。日本想要打破自卫队体制,就不会满足于自卫队现有的军事力量结构。因为,既然日本政治和日本民众可以接受日本防卫力量在反恐和“国际贡献”的前提下视和平宪法为无物,实质性地改变“专守防卫”的防务体制,那么,在已经按照新的原则和制度来构建的日本防卫力量,就必须同自我期许的新“角色”相适应。因为,既然要讲“贡献”有能力才能有“贡献”,日本军备的发展似乎也就顺理成章的了。

    日本政治在采取行动时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善于抓住时机为自己的行动取得合法的名义,然后不断地在其中掺杂“私货”,一步一步地在“合法外衣”的掩盖下向着更为战略性的目标靠拢。回顾日本90年代初以来的防卫体制变革历程和日本政界主流的防卫政策思想,我们不难发现,海外派兵的实质性松绑也好、放松武器使本書轉載拾陸K文學網用的自卫队“自卫”定义修订也好,或者是扩大日本中央政府的军事行动权力也好、还是加强日本军事力量的战争能力也好,有关这些问题的讨论和想法,其实早就进行了酝酿和鼓噪,早就构想好了准备采取行动进行诸多“突破。”不同的时期,日本会非常巧妙地利用所谓的台湾问题、朝鲜导弹和核计划问题以及反恐问题,借题发挥,大做文章。但对日本的政治家来说,这些问题,却都只是筹码或者“机遇”,而不是这些问题使得日本不得不想要推行新的防务战略。

    9。11事件后,反恐成为了“国际贡献论”新的支柱。2001年12月反恐特别行动法案的通过,打破了日美安保同盟只着眼于“周边事态”的原有规定,而将美日军事协力扩展到全球范围。2002年10月朝核危机出现后,日本政府更是“如获至宝”,在抵御和防范朝核威胁的借口下,打破传统防务政策“禁忌”,加速推进日本防务政策和防务力量新的转型和发展。2003年6月6日,日本参议院最后通过的“有事法制”三法案,表面上是应对朝核问题和朝鲜威胁的措施,但实际上,从1977年福田内阁开始:“有事法制”就开始提出。1999年“周边事态法案”通过后:“有事法制”就开始加速立法过程。反恐也好、还是朝核问题也好,都不过是日本90年代以来既定的防务制度和防务力量变革的“台阶。”

    从日本今天的防卫政策的变化再回过头去看日本90年代防务问题的政治历程,我们不禁感叹日本政治的这种“预谋在前、行动在后”的高深技巧。1993年,小泽就提出了国家强大就必须取消“专守防卫”原则的“修宪论”,1998年,龟井静香就开始公开主张“普通国家论。”只不过短短几年的时间,小泽和龟井当年的言论就几乎已经变成了现实。1999年,当时曾扬言日本应该拥有核武器的防卫厅政务次官村上因为“失言”而被迫辞职,现在,同样公开主张日本应该拥有核武器的内阁官房长官福田康夫却安然无恙。如果再让我们看一看日本现任防卫厅长官石破茂曾说过日本也应有权“先发制人”时,恐怕只能这样设想:石破的观点究竟需要多长时间就会被日本政界真的变成实际的防卫原则?

    各国本来完全有权决定自己的防卫政策以及自身防卫力量的建设方针,其他国家似乎本不应该过于“敏感。”但日本防卫力量的发展和防卫体制的转型,却是中国人乃至整个亚洲都必须高度警惕和防范的问题。其原因不仅来自于中国等亚洲国家曾是日本侵略战争受害国的悲惨历史,更是因为日本直到今天依然偏执、依然顽固、依然缺乏自省意识的错误史观。日本右翼政治势力一而再、再而三发出的否认侵略历史、崇尚军国主义时代的所谓“日本精神”以及今天愈演愈烈的民族主义情绪,都让我们不得不对日本军事力量长足发展后究竟将在亚洲地区和平与稳定中会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产生难以消除的疑虑。

    7月24日,笔者在接受日本朝日电视台采访时,曾被问及一个问题:华夏认为日本军事力量怎样发展才不会对中国构成威胁?笔者的回答很简单,日本有权做出自身的防卫力量安排,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最关心的不是日本单纯增加了几艘军舰,或者添加了多少飞机,而是日本防卫力量的使用原则以及日本防卫政策的战略内涵。如果日本继续坚持错误史观,继续强调日本在世界事务中毫无正义原则地扮演美国军事干预行动的忠实追随者的角色,在台湾问题上继续保留浓厚的“皇民情结”,日本防卫政策的一举一动,都将永远是我们关注的对象。

    第004卷

    第334章 … 盗墓(一)

    日本政治在采取行动时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善于抓住时机为自己的行动取得合法的名义,然后不断地在其中掺杂“私货”,一步一步地在“合法外衣”的掩盖下向着更为战略性的目标靠拢。回顾日本90年代初以来的防卫体制变革历程和日本政界主流的防卫政策思想,我们不难发现,海外派兵的实质性松绑也好、放松武器使用的自卫队“自卫”定义修订也好,或者是扩大日本中央政府的军事行动权力也好、还是加强日本军事力量的战争能力也好,有关这些问题的讨论和想法,其实早就进行了酝酿和鼓噪,早就构想好了准备采取行动进行诸多“突破。”不同的时期,日本会非常巧妙地利用所谓的台湾问题、朝鲜导弹和核计划问题以及反恐问题,借题发挥,大做文章。但对日本的政治家来说,这些问题,却都只是筹码或者“机遇”,而不是这些问题使得日本不得不想要推行新的防务战略。

    9。11事件后,反恐成为了“国际贡献论”新的支柱。2001年12月反恐特别行动法案的通过,打破了日美安保同盟只着眼于“周边事态”的原有规定,而将美日军事协力扩展到全球范围。2002年10月朝核危机出现后,日本政府更是“如获至宝”,在抵御和防范朝核威胁的借口下,打破传统防务政策“禁忌”,加速推进日本防务政策和防务力量新的转型和发展。2003年6月6日,日本参议院最后通过的“有事法制”三法案,表面上是应对朝核问题和朝鲜威胁的措施,但实际上,从1977年福田内阁开始:“有事法制”就开始提出。1999年“周边事态法案”通过后:“有事法制”就开始加速立法过程。反恐也好、还是朝核问题也好,都不过是日本90年代以来既定的防务制度和防务力量变革的“台阶。”

    从日本今天的防卫政策的变化再回过头去看日本90年代防务问题的政治历程,我们不禁感叹日本政治的这种“预谋在前、行动在后”的高深技巧。1993年,小泽就提出了国家强大就必须取消“专守防卫”原则的“修宪论”,1998年,龟井静香就开始公开主张“普通国家论。”只不过短短几年的时间,小泽和龟井当年的言论就几乎已经变成了现实。1999年,当时曾扬言日本应该拥有核武器的防卫厅政务次官村上因为“失言”而被迫辞职,现在,同样公开主张日本应该拥有核武器的内阁官房长官福田康夫却安然无恙。如果再让我们看一看日本现任防卫厅长官石破茂曾说过日本也应有权“先发制人”时,恐怕只能这样设想:石破的观点究竟需要多长时间就会被日本政界真的变成实际的防卫原则?

    各国本来完全有权决定自己的防卫政策以及自身防卫力量的建设方针,其他国家似乎本不应该过于“敏感。”但日本防卫力量的发展和防卫体制的转型,却是中国人乃至整个亚洲都必须高度警惕和防范的问题。其原因不仅来自于中国等亚洲国家曾是日本侵略战争受害国的悲惨历史,更是因为日本直到今天依然偏执、依然顽固、依然缺乏自省意识的错误史观。日本右翼政治势力一而再、再而三发出的否认侵略历史、崇尚军国主义时代的所谓“日本精神”以及今天愈演愈烈的民族主义情绪,都让我们不得不对日本军事力量长足发展后究竟将在亚洲地区和平与稳定中会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产生难以消除的疑虑。

    7月24日,笔者在接受日本朝日电视台采访时,曾被问及一个问题:华夏认为日本军事力量怎样发展才不会对中国构成威胁?笔者的回答很简单,日本有权做出自身的防卫力量安排,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最关心的不是日本单纯增加了几艘军舰,或者添加了多少飞机,而是日本防卫力量的使用原则以及日本防卫政策的战略内涵。如果日本继续坚持错误史观,继续强调日本在世界事务中毫无正义原则地扮演美国军事干预行动的忠实追随者的角色,在台湾问题上继续保留浓厚的“皇民情结”,日本防卫政策的一举一动,都将永远是我们关注的对象。

    山本十七朗的人一直找寻了几天,终究没有找到丰臣秀吉的古坟,就连山本十七朗自己都有些灰心起来,肯林那边听完自己的计划之后,也很满意山本十七朗的这个计划,现在见肯林也答应下来,山本十七朗的首要任务就是找寻到丰臣秀吉的古坟。

    但是不知道是山本十七朗的人没有用,还是丰臣秀吉的古坟实在是太过于隐蔽,山本十七朗的人将整个日本的古坟都找了一个遍,也没有找到有关于丰臣秀吉的事情,山本十七朗不由得有些开始着急起来。

    接连一个星期过去,开始几天还算好,但是后面几天,肯林也等得有些不耐烦起来,几乎是每天都要打一个电话来问山本十七朗,事情的进展情况,山本十七朗前面几天还好说,到了后面,山本十七朗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给肯林解释。

    日本本来就是一个海岛国家,占地也不是很大,一个星期的时间,就算将整个日本的地都找一个遍,现在也应该找完,山本十七朗最后没有办法只好打电话给李强,希望李强能够帮助自己想办法。

    李强听黄莺说山本十七朗找自己,就知道,山本十七朗肯林是遇见麻烦的事情,也不啰嗦,直接接起山本十七朗的电话,就听见山本十七朗叫道:“主人,现在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你可一定要给我想一个办法啊!”

    李强也不知道山本十七朗到底是遇到什么困难,缓缓说道:“没事,有什么事情,我们两个一起想办法,现在你就先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吧!如果是关于丰臣秀吉的古坟的事情,我想我倒是可以给你想一点办法。”

    山本十七朗听完李强的话,也是一呆,马上就苦喊着说道:“主人,你猜得没有错,问题就是这样的,我派了我的全部人出去寻找丰臣秀吉大人的古坟,但是一个星期的时间,我们将整个日本找了一个遍,也没有找到丰臣秀吉大人的古坟。”

    李强听完山本十七朗的话,点点头,笑道:“这样吧!我们华夏有一些密术,就是关于盗墓的,我马上想办法去帮你找几个人,到时候这些人肯定能够帮助你找到那个丰臣秀吉的古坟,这些你就放心吧!”

    山本十七朗听完李强的话,不明白地问道:“主人,什么是盗墓啊!”

    李强听完山本十七朗的话,才慢慢地解释道:“华夏现代意义上、由国家发起的、有组织、有针对性的‘考古发掘’活动还不到一百年,记得十多年前看过几篇几十年前的发掘报告,那与其说是‘发掘’……倒不如说是‘盗墓实录’。因为其方法、手段等等……完完全全是盗墓者的那一套,没有‘自己的’东西。到现在,在有些手段上可能先进了……加入了一些高科技成分,比如探地雷达、金属探测仪、气体分析仪等等,但原理还是一样的。”

    真正的民间盗墓者受各种限制,他不可能带着雷达去盗墓,连个洛阳铲还得想办法拆开“藏起来”……所以他有他自己的绝招。他要想在单位时间内完成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就要想各种办法,有些是很精妙的。

    李强也知道,有的东西需要帮助山本十七朗补习一下,于是就继续说道:“在洛阳邙山马坡村,有个人姓李,从小就以盗墓为生,在民国十二年,有一天,他到十几里外的一个县去赶集,有个来自偃师县马沟村的人熟人正在搭棚子,资金积累卖煎包子,双方见面打个招呼,他见这人用一把筒瓦状的短柄铁铲在地上挖了一个竖起的小坑,以便放入棚柱,这人用此铲往下一走.担上来时带出不少士,一下子触发了他的灵感,这家伙比铁锨省事,特别是能带上原土,得判断地下不同地层的情况,于是找了张纸,贴着铲画出了一张原大图样,回家后找人按图打造,一试果然得心应手,效果不错,于是得到了推广。”

    一般的洛阳铲已经被淘汰,用的铲子是在洛阳铲的基础上改造的,分重铲和提铲(也叫泥铲)。由于洛阳铲铲头后部接的木杆太长……目标太大,所以弃置不用,改用螺纹钢管……半米上下,可层层相套……随意延长。平时看地形的时候,就拆开……背在双肩挎包里。同样的,挖的墓不同……盗墓工具也不同。探汉墓用洛阳铲演变而成的重铲,挖唐墓时用扁铲(类似鲁智深的月牙铲),进入汉墓墓室(汉墓多为墓坑,多已塌陷)捣土时用滚叉和撇刀。一般来说,西汉墓不带耳房,东汉墓多带两个耳房,这是标志。

    唐墓是墓砖搭起来的,砖之间没有粘合,搭成穹顶。而有墓砖的汉墓并不常见(大墓除外),多为墓坑或坑上加木方。明清墓则多为砖结构,墓砖之间以石灰和铁片镶死,有的明墓墓顶厚达两米多(七辐七券墓顶)……非常坚固。明墓距地面深度一般不超过六米,可以不用特殊方法而在一夜之间盗掘完成。汉墓一般距地表十一二米左右,西周墓则更深,要想一夜之间盗掘完成……必须使用特殊方法。尤其是汉墓、西周墓历史久远,标志难寻,先有一个“找地方”的过程。

    确定好位置、下探条、下铲、看坑灰、落实墓室形状方位(也就是确定年代)……然后才能做好准备、用特殊方法在一夜之间盗掘完成。盗墓贼盗墓的目标性非常强,比如……进入墓室会直接挖向棺材的位置……然后在“左肩右脚”找东西,然后到耳室(东仓西库)搜罗……至于其它位置,则看时间长短而定,时间短则弃之不顾。“看地形”时也有很多“心得”,比如“秦埋岭汉埋坡”等古代盗墓挖坑都是“方”型坑,近代为“圆”型坑,这就是所谓的“古方近园。”

    干盗墓的人可分成两种,一种是官盗,像董卓,中华民国时的孙殿英等,都很有兵,他们动用大批士兵,明火执仗的干,还有一种是民盗分布各地,人数众多。集中在河南,陕西,湖南长沙周边一带。

    专业盗者平常是两个人合伙,多人团伙是少数,独干的更少,因一个人顾不过来需要一个人挖,一个人放风和清土,以后一个进入墓室,另一个人在上面接取物品,两个合作可朋友可亲戚,但父子合作的却很少。在找合作伙伴的时候需要很小心,防止有人见财起意。

    这些人长期以盗墓为职业,有很丰富的经验,善于伪装,并对防盗机关很有办法,他们在确定目标后,如果小墓不会费多大功夫,用几个晚上挖开,取出物品走人。如果是大中型墓,便一是以种地为名,在周围种下玉米高粱等物,以青纱帐掩盖其一个两个月的盗掘活动。二是在墓边搞个房子掩人耳目,然后从屋内挖地道通向墓室内,从外面看是什么也看不出来的。三是在古墓边修一假坟时暗中掘一地道——通入墓内盗掘财物。

    在南方水多,洛阳铲不太好使,经古人将多方经验积累归纳了望,闻,问,切四字要决。一望为看风水,也就是盗墓者多会风水之术,以风水判断墓地的大小,二闻为闻气味,多玩鼻子之术可于一小撮土就可断出为哪代墓葬。为信惊叹有一传说:有一盗墓者三代盗墓,练就一身本事。但于80年代被擒本应死罪。可正因有其一身本事改为无期刑,终身为考古事业劳作,三问多为口才好之人,去各地游访,专与老人谈古论今用以得取墓葬信息,四切为把脉诊断之意有三层说法一为根据土层来判断墓葬的年代和大小二为在墓中棺材里摸死者身上的物品,先头后口至肛门最后到脚,作为无所差池必然为心思细腻者三为用手摸出土物品,以判断物品的价值大小

    盗墓觅宝之事古来有之,到今天更加高明,其方法技术,工具演变到今天更加现代化,集团化智能化他们用上了探测用的军用罗盘仪,探测仪雷管,炸药,电锯运输用的汽车通讯用手机因而如果你想学习此术,可谓之复杂艰巨,任重而道远呀。

    现代的盗墓贼已经把盗墓工具发扬光大了……

    第004卷

    第335章 … 盗墓(二)

    山本十七朗没有想到,盗墓还有如此多的神奇之处,不过一想到李强的强大和神秘,不由得再次佩服华夏的无敌,继续问道:“主人,既然盗墓如此的神奇,还有没有其他什么神秘的地方?”

    李强笑了笑,直接说道:“当然有,最普通的反盗墓方式,是隐蔽墓址,使盗墓者不知其处。据说先古陵墓不封不树,不在地面设置突出的标识,其主要出发点之一,就是防止盗掘。”

    汉末三国时期盗墓现象的严重,致使种种反盗墓的形式中,曾经出现了所谓“疑冢”“虚墓”即以真假墓葬迷惑盗墓者的情形。其中,以曹操所设置的“疑冢”最为著名。民间传说曹操有“疑冢”多至72处,有的“疑冢”甚至是设置于水中。泉州民间也曾传说,施琅将军共有7处“虚墓”,分别位于泉州的几个古城门口。

    传统的反盗墓手段,又包括石椁铁壁以求坚固,储水积沙以防盗凿,以及以机弩飞箭、伏火毒烟来杀伤盗墓者的方式。

    古墓被盗严重,由此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以全国已经发掘的数千座汉墓为例,据介绍,目前只有3座墓葬幸免。

    “我们在发掘古墓时,最担心的就是墓葬已经遭到盗墓者的洗劫。”一位长期从事考古工作的学者这样说。

    “从考古学的角度来看,古人视死如生,古墓成为研究古代社会的重要文化遗存,古墓里的文物代表着一个悠久文明所印记的历史。为了最完整地记录下古代文化遗存所反馈出来的历史、文化信息,考古工作者在发掘古墓时,并不是按照自己的喜好来随意发掘,而是通过对古墓进行科学的清理、记录、绘图后,再进行分析、比较、断代,从而最大限度地获取古墓所反馈出来的信息,供日后的研究使用,以此来补充或丰厚历史。而盗墓行为,说心里话则对考古工作造成干扰和破坏。”

    我国盗掘古墓之事由来已久,历史上有记载的被盗最早的墓葬是商朝第一代王商汤之冢,距今约3600年,盗掘事件最早出现在2770多年前的西周晚期,有人从掘开的古墓中得到一颗玉印,上刻十字,当时没有人认得。

    盗墓贼的行规和盗掘手法

    干盗墓勾当的人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官盗,像汉末的董卓、曹操,五代的温韬,到民国时的孙殿英等,都很有名,他们往往动用大批士兵,明火执仗地大干,还有一种是民盗,分布各地,人数众多,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挖开墓室、棺材,从中取出随葬的财物珍宝,大发横财。他们多集中在古墓葬较多的地方,如河南洛阳地区、陕西关中、湖南长沙周边一带等地。这些专职盗墓者在解放前一般是两个人合伙,多人结成团伙的是少数,一个人单独干的更少,原因很简单,一个人顾不过来,而两个人可以分工合作:开始时一个人挖洞,另一个人清土,同时望风,以后一个挖进墓室,另一个人在上面接取坑土和随葬品。这两人多为有血缘亲戚关系(要好的朋友也很多),但奇怪的是父子关系的较少,这也许是干盗墓这营生毕竟见不得人,老子即便干上这个不光彩的勾当,也要维持做父亲的形象,不好意思拉上儿子一块干,做儿子的后来发现了也装着不知道。两人合伙为什么要找有血缘的亲戚呢?这是为了防止在洞口接活的人图财害命。就是说,洞下的人把活干完将财物都传递上去了,他就会拍拍巴掌或拉拉绳子,示意洞口的人把他拉上去。如果洞口的人见财起意,当洞下人快上来时猛一松绳子,洞下的人冷不防从四五米以上的距离跌下去,骨折、受伤动弹不得,洞口的人又赶紧把提上来的坑土向洞下灌埋,下面的人必死无疑。

    这些人长期以盗墓为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善于伪装掩人耳目,并有对付墓内防盗机关的一套办法。他们在确定盗掘目标后,如果小墓不须费多大功夫,用几个晚上挖开,速战速决,取出随葬品走人。如是大中型墓葬,便采取以下几种办法:一是以开荒种地为名,在墓葬周围种上玉米、高粱等高秆作物,以青纱帐掩盖其一两个月的盗掘活动。二是在墓边盖间房子掩人耳目,然后从屋内挖地道通向墓室,从外面看不出什么问题,而墓内早被洗劫一空了。三是在古墓边修一假坟时暗中掘一地道,通入古墓内盗取财物。

    旧社会盗墓工具的演进

    盗掘古墓一方面靠人的技术、经验,一方面靠工具操作,旧社会民间盗掘工具为锹、镐、铲、斧和火把、蜡烛等。明代以前,盗墓贼没有探测专用工具,明代开始使用铁锥,它的出现使盗掘者仅以地面有明显标志(如封土、墓碑)的墓葬为对象一去不复返。盗墓者利用特制的铁锥,向地面无标志的地下探索,一旦找到古墓,根据锥上带上来的金属气味,选好方位,可直接挖洞盗掘。明代王士性在《广志绎》中说:“洛阳水土资源深厚,葬者至四五丈而不及泉。”“然葬虽如许,盗者尚能锥入而嗅之,有金、银、铜、铁之气(味),则发(掘)。”

    从铁锥到“洛阳铲”,是北方盗墓贼使用地下探测工具的一个飞跃。北方特别是洛阳、关中地处黄土塬区,水深土厚:“洛阳铲”的铲夹宽2寸,宽成U字半圆形,铲上部装长柄,把此铲每向地下钻插一下,就可以进深三四寸,往上一提,就能把地下卡在半圆口内的地土原封不动地带上来。这样不断向地下深钻,盗墓贼对提取的不同土层的土壤结构、颜色、密度和各种包含物进行分析,如果是经过后人动过的熟土,地下就可能有墓葬或古建筑。如果包括物发现有陶瓷、铁、铜、金、木质物,就可以推断地下藏品的性质和布局。经验丰富的盗墓贼凭洛阳铲碰撞地下发出的不同声音和手上的感觉,便可判断地下的情况,比如夯实的墙壁和中空的墓室、墓道自然大不一样。

    关于洛阳铲的由来,洛阳流传着这样的故事:

    洛阳邙山马坡村,有个农民叫李鸭子,从小就以盗墓为生,在民国十二年(1923年)间有一天,他到十几里外的孟津县赶集。有个来自偃师县马沟村的熟人正在搭棚子,准备卖煎包子。双方见面打个招呼,他见这人忙着用一把筒瓦状的短柄铁铲在地上挖了一个竖直的小圆坑,以便插入棚柱。这人用此铲往地下一戳,提上来时带出不少土,一下子触发了他的“灵感”:这家伙比铁锨挖盗洞轻巧灵便,特别是能带上原土,利于判断地下不同地层情况。于是他找了张纸,贴着铲夹画出一张原大图样,回家后马上找铁匠按图打造,一试果然得心应手,效果不错。以后其他盗墓者纷纷仿效,于是得到广泛“推广。”

    解放后,文物考古部门对它进行改进,用来对地下有无文化遗存进行普查钻探,为文物考古工作做出了贡献。但在近年全国刮起的盗墓狂潮中,它又被盗墓贼用来重走邪路。

    洛阳邙山马坡村,有个农民叫李鸭子,从小就以盗墓为生,在民国十二年(1923年)间有一天,他到十几里外的孟津县赶集。有个来自偃师县马沟村的熟人正在搭棚子,准备卖煎包子。双方见面打个招呼,他见这人忙着用一把筒瓦状的短柄铁铲在地上挖了一个竖直的小圆坑,以便插入棚柱。这人用此铲往地下一戳,提上来时带出不少土,一下子触发了他的“灵感”:这家伙比铁锨挖盗洞轻巧灵便,特别是能带上原土,利于判断地下不同地层情况。于是他找了张纸,贴着铲夹画出一张原大图样,回家后马上找铁匠按图打造,一试果然得心应手,效果不错。以后其他盗墓者纷纷仿效,于是得到广泛“推广。”

    解放后,文物考古部门对它进行改进,用来对地下有无文化遗存进行普查钻探,为文物考古工作做出了贡献。但在近年全国刮起的盗墓狂潮中,它又被盗墓贼用来重走邪路。

    盗墓觅宝之事古即有之,于今尤烈,其方法、技术、工具演变到现在更趋现代化、智能化、集团化,探测用军用罗盘、探测仪,开挖用雷管、炸药、电锯,运输通讯用汽车、摩托车、手机,因而打击盗掘古墓、贩卖走私文物的斗争更为复杂艰巨,任重道远!

    山本十七朗没有想到,李强说到后面已经开始给山本十七朗上起了政治课,李强倒是没有什么想发,可是山本十七朗却不一样,山本十七朗本来听完还带着一丝的好奇,希望能够从华夏的墓穴里面找出一点好东西。

    不过李强也不管山本十七朗,继续说道:“盗墓现象的历史文化考察古墓是人生终止时最后的定格,也是储存墓主生活时代的若干文化信息的府库。叠叠累累的古代墓葬屡经沧桑变故,因各种原因往往多遭破坏。而最通常的破坏形式,是有意的盗掘。历史上的盗墓相当普遍,甚至曾经成为某些区域的地方风习,成为某些家族的营生手段,成为某些社会群体的行业特征。”

    盗墓,是渊源古远的社会文化现象。新石器时代的考古资料已经可以看到有意识的墓葬破坏现象的遗存。在春秋时期“礼坏乐崩”的社会变化之后,厚葬之风兴起,于是盗墓行为益为盛行。陕西凤翔的秦公1号大墓,是迄今所发现的先秦时期规模最大的墓葬,也是我国应用科学考古方法发掘的最大的墓葬。这座古墓发现盗洞247个,其中有10数个盗洞直接打入椁室。

    司马迁写述中山地方风习,注意到“掘冢”行为的普遍。掘冢盗墓虽然是“奸事”,当时却有人因此起家致富。西汉时不法贵族作恶地方,盗墓竟然成为一种骄悍者嗜好的游戏,于是有“国内冢藏,一皆发掘”:“所发冢墓,不可胜数”的情形。两汉一些严重的社会动乱,如吴楚七国之乱、推翻新莽王朝的民众暴动等,都有大规模盗墓的记录。汉魏之际曾经发生盗墓的高潮,据说曹操军事集团甚至设立了名号为“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等专门指挥盗掘冢墓的官职。

    唐人所谓“群盗多蚊虻”:“荒冢入锄声”:“髓髅半出地”:“白骨下纵横”等诗句,也反映了盗墓风习的普遍。唐代宗时,郭子仪父亲的墓葬被盗掘,有人疑心是鱼朝恩指使。而郭子仪在御前说到此事时,承认自己所统领的军队也多有破坏陵墓的行为。据史书记载,自唐末到五代初,关中的唐帝陵墓除唐高宗、武则天合葬乾陵外,被逐一盗掘,无一幸免。

    宋元明清时代的冢墓发掘和冢墓破坏事件史不绝书。作为政府行为的掘墓事件,最为典型的是金王朝扶植的伪齐政权在中原地区对两京冢墓的大规模破坏。刘豫曾经专设主管盗掘陵墓的官员“河南淘沙官”和“汴京淘沙官。”元代蒙古贵族信用的僧侣,有发掘南宋陵墓的行为。明万历年间,宦官陈奉处理民间盗发李林甫妻杨氏墓一案,为“得黄金巨万”的信息所诱使,竟然“悉发境内诸墓。”武昌市民反对其恶行,曾经掀起激烈的抗议风潮,几乎形成暴动。

    盗墓现象的普遍,历代都留下了深刻的历史记忆,于是有“自古及今,未有不死之人,又无不发之墓也”的说法。

    对墓主随葬物品的财产追求,是古来最为普遍的盗墓动机。晋人皇甫谧宣传薄葬,有“丰财厚葬以启奸心”之说。盗墓者对墓葬的无情破坏和对死者的极端伤辱,大体都是出于财宝之“欲。”所谓盗墓“奸心”启于厚葬的说法,虽然颠到了主动与被动的关系,却大略可以说明“自古及今”“无不发之墓”的主要原因,是对“丰财”的欲求。

    对随葬品的某些特殊需求,也是我们在分析历代盗墓动机时不能不注意的。宋代有盗墓以取犀带、玉带的史例。有人因此甚至不惜发掘自己父亲的墓葬。张邦基《墨庄漫录》说,宋徽宗喜好古青铜器,于是地方官纷纷发掘冢墓求其器以献上。陶弘景墓被盗掘,据说是为了劫取其中的“丹砂异书。”盗墓者分割“僵尸人肉”以为药,以及盗窃枯骨“以之合药饵”,则是盗墓史中的奇闻。通过发掘前人墓葬,取其营造材料以为己用,也是值得重视的历史现象。在河南南阳的考古发掘资料中,可以看到晋人发掘汉墓,并利用汉画像石作为建墓材料的实例。江苏徐州还发现晚唐时人利用汉墓墓室重新下葬的情形。这样的现象,在文献资料中也有反映。

    发掘政敌及政敌家族的冢墓,在中国古代权力争夺中曾经被作为厌服对方的极端手段。掘墓,又是政治惩罚与政治迫害的一种形式。发墓,剖棺,鞭尸,同时又都用以发泄政治仇恨。《左传》中已有掘墓复仇的史例。司马迁记述伍子胥“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的故事,在民间有广泛的影响。清雍正年间兴文字狱,曾经发生吕留良因此被戮尸的著名事件。

    盗墓技术的发明和传承,在史籍中有资料反映。而相应的反盗墓技术也逐渐成熟。如以疑冢或虚墓迷惑盗墓者的方式等,以石椁铁壁和储水积沙等强化防护的方式,以及以机弩、伏火、毒烟等杀伤盗墓者的方式等,都各有防盗的效用。

    传统礼制对墓葬的保护,表现出中国文化对宗法关系的重视。历代多有严禁盗墓的法律。社会舆论对于盗墓行为也予以严厉谴责。古来还流行这样的民间传说,盗墓时会遇到崩雷晦雨、狂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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