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夏帝国 第 15 部分阅读

文 / 追梦的吧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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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不多就是这个数。前天,我顺便到户部问了刘宗元这件事,他给了我一份从永昌十年时的资料概要。上面的数字虽然大部分都是估计,但这份资料还是可以说明一些问题的。”

    王平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接着说道:“当年,京城总户数为47万5千余,人口260万余。家中有余钱200两白银以上的约有20万户;这20万户中,余钱为500两以上的约有11万户。接下来,再细分:1000两以上的有5万多户;3000两的有近2万户;万两的有3600余户;十万两以上的估计有500户左右。这些家有十万家财的人中,有些是皇亲国戚、有些是朝中的官员,更多的是我夏国的国商大贾。当然,可能还有不少官员的资产估计的不够准确。欣儿,你说会有哪些人会买我们的冰琉璃呢?”

    欣儿想了一下说:“我想,这些拥有万贯家财的人大半会买;而家有千金的人也应该有不少人会买。当然,还要看王爷具体定价多少。”

    欣儿虽然与杜五做些粮食的生意,但对于做生意本身还是一知半解。而王平虽然是飞行员出身,但因为他早就打算在退役之后经商,所以反而了解了不少的商业管理知识。所以,王平在欣儿面前并不是班门弄斧,相反,他还算是在欣儿面前卖弄学问。

    “是啊。如果定价便宜,买的人就自然多些。如果一个人有千贯余财,那么他看到一个自己非常喜欢的、价值一二十两银子的器物,就可能毫不犹豫地买下;如果有万贯余财,他或许会买下价值一二百两的,但如果再多些的话,他就一定会心疼了。”王平呵呵地地笑着说,那笑容就像外面的春日一样,是一副暖烘烘的样子。

    “也就是说,我们把冰琉璃的价格定到千两(30万rmb)以上的话,就没多少人会买了?不过,只要这些拥有十万家财的500户人家中有100户来买,我们也能赚十万银子了。这也已经不少了啊,王爷。”欣儿有些兴奋,她是宁王的管家,对钱这个字眼还是很敏感的。

    “十万两是不少,但我们会赚得更多。”王平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我要赚百万、千万两银子,做全天下最富有的人。”他望着屋顶大声地说。

    这确实曾是王平心中的最大愿望,但随着现在身份的改变,他对金钱的需求已经远不如以前那么热烈了。

    “真的?”欣儿看着王平皱起了眉头,不过,随即又舒展了,有一个目标总比以前混日子来的好。

    “是啊,欣儿。只要我们对这些买主区分对待,就可以赚更多的钱。”王平回忆着以前从书里看来的东西,回过头向欣儿说道。

    “区分对待?怎么个区分发?”欣儿奇道。

    “三天前,我让你去调查水晶制品的价格,不知道你查到了多少资料?你先把现在知道的和我讲讲。”

    “是,王爷。那天我派了几个人到京城几个最大的玉器店、水晶店调查,抄录了不少价格回来。对于您要求了解的关于重量和价格的关系,我也基本上总结出来了。只是昨日一忙,倒忘了给您。”欣儿站起身,“要不要我给你取来?”

    “不用,你说说就行。”王平笑呵呵地看着欣儿,他对欣儿的办事能力一向非常钦佩。

    “是。现在市面上最贵的水晶器物是玲珑阁出售的一尊冰美人。她通体晶莹剔透,高一尺七寸,宽八寸,重十五斤四两,是用一块两尺长、一尺宽、七寸厚的大块白水晶,经过五年的时间雕刻打磨而成的。因为制作的极其精美细致,所以价格也极高,标价到了白银三万一千两。余下的还有水晶鹤重九斤七两售银六千八百两,水晶马重七斤五两售五千两,牧童晚归重约四斤,售三千六百两,这是一个孩子骑在水牛上吹笛的造型。他们几人抄录的两斤以上的水晶制品还十几个,分别售银五百到两千余两不等。而那些小一些的饰物就基本上是在几十到二三百两徘徊。而最便宜的一个水晶吊坠只卖七两银子……”欣儿把调查的结果娓娓道来,在报出那一长串数字时竟然也没有一点停顿。

    “你居然记得这样清楚,真厉害。”王平不由得称赞道。

    “王爷过奖了。”欣儿笑着低了下头,谦虚地答道。欣儿确实是一位好管家,她的存在确实给王平省去了不少的麻烦。

    “七两银子啊,能买二十多石粮食,足够一个五口之家吃上几个月了。京城的富人果然要多些,身边有余钱200两以上的居然就有20万户。这真是天赐的良机啊。”王平感叹了一下,又回过头向欣儿说,“欣儿,你觉得影响水晶制品价格高低的因素有那些呢?”

    “重量是一个方面。”欣儿想了想,“做工也是一个问题,还有所做出来的样式,这也影响着买主的选择。”

    “哦?你为什么这样认为呢?细细地说一下。”王平明知故问。

    “是。首先,大块水晶并不好找,用来雕冰美人的这块水晶,就已经是我所听说过的最大水晶了。雕刻它的过程虽然历经了五年,但这块水晶本身却不知道是多少年一遇的极品(只是难遇,并非史上最大),所以它极贵。

    其次是做工。用来雕水晶鹤、水晶马的水晶石也很大,它们虽然比不上雕刻冰美人的这块,但也已经是难得一见的大水晶了。冰美人售三万一千两,而水晶鹤与水晶马分别售六千八和五千,价格相差数倍。我想这就是做工差异的缘故。昨天闲时,我去玲珑阁看了这尊冰美人,店主刚刚把它拿出来时,它就在阳光下射出耀眼的光来,美人样子极美,真正的冰肌玉骨、栩栩如生,相比之下,那水晶鹤和水晶马就差了些。

    其三是做成后的式样(可以理解为艺术构思),这个我拿不准,但觉得也是。想来男人们都是喜欢美人的,而对鹤啊、马啊都要淡些。”

    “这个,你分析的很有道理。”王平撇撇嘴。欣儿所说倒也不假,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只是强烈与否的区别。他组织了一下语言,接着说:“依你来看,我们的冰琉璃和水晶相比有什么优势,又有什么劣势呢?和琉璃本身相比又是怎样的呢?你觉得会有多少人来买?”

    “我们的冰琉璃没有水晶漂亮,它没有水晶看上去那样纯粹、透明,这是冰琉璃的劣势。而它的优势也很明显:水晶的原料非常地难寻,磨制要花很长的时间,而且,在磨制过程中也非常容易毁坏。冰琉璃恰恰与它相反。

    相对于琉璃来说,冰琉璃最大的优势就是它近似于水晶的透明了,而且,我们的冰琉璃也更容易制造些,成本也要便宜。而劣势就是琉璃有自己特有的韵味,它们虽然多数不透明,但不透明也有不透明的好处,大家并不会以水晶的要求来要求它,它有自己的美感,可以看成一种另类的玉石。

    冰琉璃既与水晶相似,又与琉璃一样都是人造,我想皇上把它命名为冰琉璃也是有深意的吧。这个名字一下子就指出了它的本质,透明所以称为‘冰’,因为人工做成,所以同于‘琉璃’。买水晶者多为商贾,买琉璃者多为皇家,水晶显得清雅,琉璃显得高贵。我想,我们应该把冰琉璃的价格制定的稍微低些,买得人多了,一样能够赚大钱。”

    “欣儿确实厉害,你不经商真是可惜了。冰琉璃不如水晶透明,又不如琉璃高贵,虽然看起来也十分新奇,但不如两者多矣。所以,我们只有利用它的易于制造的优势才能够赚钱。不过,冰琉璃的劣势虽然如此,但我们也不是不可以把这些劣势避开,只利用它的优势。”

    “哦?王爷请说。”

    “现在的水晶制品大多都是用作观赏和把玩的,真正的器皿和用具并不多,稍大些的水晶制品很容易炸裂,连烫好的热酒都不能使用水晶杯来饮。

    这是水晶的劣势,也给冰琉璃带来了机会,冰琉璃不怕突然的温度改变,它也可以做成水缸那么大的器物,当我们把它做成水晶所不能做成的样子、用于水晶不能使用的用途时,我们就不用怕别人拿水晶来做比较了,这时它所拥有的只是优势。

    在有水晶和琉璃可以作比较参考的用途上,我们只有把它的价格定得低些才能竞争,而在那些冰琉璃可以独领风骚的用处上,我们又可以多要些银两。”

    “王爷,那又如何区分买主呢?”欣儿又想起了最开始时的问题。

    “区分买主是从买主本身的特点和他们对冰琉璃的使用要求上来区分的。水晶主要的用途是做装饰物,而我们却可以从买主的需求来决定最终做出什么样的物品。欣儿,你说街上的首饰、胭脂是不是专门卖给女人用的?”王平想慢慢地引导她。

    欣儿扑哧笑了,嘴角大大地咧开,并不是她一直挂在脸上的微笑,“王爷怎么突然问起这个来?那些首饰、胭脂自然是卖给女人用的呀。”

    “呵呵,你莫笑,我只是举个例子。你再说说,拐杖是不是卖给老人或腿脚残疾的人用的呢?”

    “确实如此,王爷。”此时,欣儿也察觉到,王平有自己的用意。

    ******

    当然,玻璃和一般质量水晶的外表还是非常相似的。而且,水晶本身的质地也是影响价格的一个重要因素,书里也不再多讨论了。

    水晶硬度比玻璃大很多,在当时的条件下很难打磨制造,加上不易寻找,所以,我的定价也高了些。

    看一看漂亮的水晶制品:

    这个地址是琉璃的,也非常的漂亮:

    第十一章 量体裁衣

    “那些水晶制品都是怎么制造的呢?是由水晶作坊主购来水晶,再由那些作坊里的匠人们,根据购来水晶的具体形状来决定造型的。是不是?”

    “是,王爷。”

    “那些匠人们大多不入都市,又如何知道有钱人喜欢什么样的东西呢?他们的行为无异于闭门造车啊。我相信,有相当一部分的水晶制品是根本卖不出去的,因为它们更本不符合购买者的要求。”

    “是啊,王爷。那冰美人虽然是今年初才到的货,但已经有十几人表示了购买的意向,只是玲珑阁暂时不卖,要以奇货居之;而水晶马和和水晶鹤是去年的成品,虽然仍未卖出,但也不是无人问津;只有那个牧童晚归是一件卖不出去的水晶制品,它已经在玲珑阁存了五年,居然一直是有人看、没人买。”欣儿略有惊奇地说道。

    “这大概就是牧童晚归本身的问题。一来,三千六百两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任何一个人花这笔钱时都会心疼;二来,是工匠在确定它的造型时,并没有为它定好销售的方向。”

    “王爷,什么是销售方向?”欣儿不解道。

    “我刚才问你,胭脂是不是专门卖给女人的物品,拐杖是不是专门卖给老人和残疾人的物品时,你都答了是。这胭脂的销售方向就是女人,而拐杖的销售方向就是老人和残疾人啊。你做好了胭脂和拐杖,只要摆到货架上,别人就知道你是卖给女人和老人的,需要它们的人就会自动向你询问和购买。也就是说,胭脂和拐杖都有它们自己明确的销售方向,它们都有一个特定的人群需要它们。”王平把自己的理解尽可能的用通俗的话表达了出来,只要欣儿明白了这个道理,王平以后就真的解放了。

    欣儿眨了眨眼睛,“我明白了。王爷是说,牧童晚归没有需要它的人群?”

    “正是。刚才听你说,买水晶者多为商人,买琉璃者多为皇家。水晶晶莹剔透,既纯洁又显得清雅,珍藏把玩自然能令人心情安逸舒畅,但不是每一块水晶都是这样,水晶的造型也是十分重要的。你刚才说,牧童晚归是一牧童骑牛吹笛的造型,想来做工也是不错,但我觉得,这种造型虽然会有人喜欢,但喜欢的人未必会买。商人们买水晶是为了显示他们高雅,但他们心底还是喜欢富贵金钱多些。牧童晚归是一乡俗之景,在文人眼中或许尚佳,但那些商人们大概还是喜欢美人多些。水晶本是雅物,但一雅足矣,如果匠人们再将水晶本身造型雕得雅些,怕是过犹不及了,商人们未必会喜欢它的雅法。换句话说,商人们只是因为水晶可以显示高雅才会购买,而对于水晶本身的造型,他们还是要买自己喜欢的样式。商人们有钱却不愿意买,喜欢它的文人们却又多半无钱,这牧童晚归就自然卖不出去了。”

    王平的话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具体是不是这样,王平其实也不知道。这只是他对商人们心理的分析而已,具体原因还要问商人们自己才能最终确定。

    “那我们该怎么确定冰琉璃的销售方向呢?”欣儿问道。

    “调查!比如,女子的首饰。女子喜欢什么样的首饰,这需要我们调查一下。如年老的夫人喜欢冰琉璃簪子,我们就可以做这种簪子;年轻的女孩儿喜欢用冰琉璃穿成的手链,我们就可以做这种手链。有哪些人群喜欢冰琉璃制品?是商人?是文人?还是别的什么人。这一点如果没有确定,我们的冰琉璃也会像牧童晚归一样积压,没有人购买。”

    “我明白了王爷。也就是说,如果喜欢冰琉璃的人是商人而不是文人,而我们只是做供文人使用的文房用具,那么冰琉璃就不会有人来买。”

    “是的,就是这样。”王平满意的说道,“我们要为冰琉璃定下销售方向,就是为了以后的赚钱做准备啊。喜欢冰琉璃的人可能不止一类,我们不但要确定他们都是什么身份的人,还要知道他们喜欢什么样的冰琉璃,是美人呢?还是牧童?这一点也很重要。如果确定不好,我们的冰琉璃也不会有多少人买。”

    王平毕竟不是学商出身,仅凭着以前看过的几本经商书籍就做成这个样子,已经是十分了不起了。他向欣儿解释市场细分时虽然说得通俗,但基本的精神也算是表达了出来。

    “王爷,您没有跟我说分类别对待前,我觉得用冰琉璃赚钱十分容易。但您说完后,为什么我反而觉得难了呢?”

    “呵呵,其实不论是我说之前,还是说之后,冰琉璃都一样容易赚钱。只是我说的复杂了些,你听了觉得麻烦而已。不过这才是真正的赚钱之道,只要按照这个办法去做,做生意就不会赔钱。”

    “那又该如何调查呢?”

    “这就要靠杜五来做了,你让他亲自到有钱的家里拜访,去的时候带上我们的冰琉璃,并问他们几个问题。”王平站起身,“欣儿跟我来,问题已经拟好了。”

    两个人到了书房,王平从书案上拿起一张纸递给欣儿,“就是这个,我想到的东西可能不完全,但这些应该已经足够了。”

    欣儿接过纸来一看,就皱起了眉头。这张纸是王平自己写的,上面的字虽然可以被认出来,但一个个文字就像蟑螂用脚沾了墨后爬过的痕迹一样——实在太丑了。

    年初的一个多月里,王平一直向欣儿请教读书写字,欣儿就像是教幼儿启蒙一样地教他。之后,王妃接过了重担,欣儿便没有再过问。这一个多月来,王平虽然把常用的字都认全了,但书法还是令人不敢恭维。欣儿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仙人连宁王认字写字的能力也剥夺了,这种字体让自己如何拿给别人看?真是羞死人了。

    王平看到欣儿皱起的眉头也不禁有些尴尬。这段时间里,他虽然每天都抽出半个时辰练字,但效果依然不太理想,只好让欣儿重抄一遍再拿给杜五。

    欣儿抄文,王平在一旁向她解释道,“根据这几个问题,我们就能知道被拜访者对冰琉璃的态度,拜访的人多了,我们就可以把这些资料总结出来,用于指导我们冰琉璃的制造范围和造型。我们就像是街上的裁缝一样,先量了身子,再去做衣服,这样就不愁没人要了。你先让杜五去拜访他认识的商人们,看他们的喜好;然后再让他找人帮忙,拜访些有钱的官员、文人甚至他们的家眷,看他们的需求。你是府里的管家,这件事还要你多操点心,记着把得来的资料给我抄一份,我们分析过后,再决定每一种器物的产量。”

    “是,王爷。”

    “明天我和王妃外出,要到后天才能回来,欣儿记得把这件事情交给杜五。”

    “是。王爷明天要和王妃一起外出吗?”欣儿疑道。

    “嗯,我答应王妃带她出去游玩。”

    “王爷打算去什么地方?”欣儿试探着问道。

    “去古今英雄祠和诸葛庙。这两个地方离城稍远了些,一天游玩肯定不能尽兴,我们打算在外面住一晚。”

    “王爷。”欣儿突然变得有些异样,“您一点都不记得她了吗?”说完,欣儿眼前已经浮起了那位女子的样子。

    其实,欣儿心里也十分的矛盾,她既希望宁王永远忘了那个女子,又不希望宁王真的把她忘掉。在宁王刚刚好转的日子里,欣儿强迫自己把那个人的事完全屏蔽掉,不再想她,不在宁王的面前提到她,她不希望宁王想那个女人,更不希望宁王再为她伤心。

    但这段日子里,宁王迷上了王妃,整日和王妃形影不离,不知道为什么,她又突然想起了那个人,想起宁王和那个女人接触时的日子。她发现,宁王真的把那个人彻彻底底的忘了。

    宁王与王妃和好的事确实让欣儿真心地为王妃高兴,但高兴之余,心里又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欣儿开始为那个女子感到悲哀,感到可怜,但最终,她居然弄不清楚这种感觉到底是源于自己,还是源于那个女人。

    “是什么人?欣儿?”王平吓了一跳,直觉上告诉他,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人。

    “原来您是真的忘了。”欣儿虽然已经知道了答案,但此时还是有点失望,“王爷忘了她更好,还是不要再问奴婢了吧。”

    “忘了更好?为什么?”王平有些奇怪。

    “因为那是一位您本来就不应该记得的人,所以,王爷还是忘了更好。”理智让欣儿没有说出真相。

    “既然如此,那就算了吧。”王平相信,这个人一定是宁王的故人。不过,王平虽然有些好奇,却也懒得再问——既然欣儿说此人不应该记得,那他想从欣儿口中得知,自然会费些周折。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书房,看着王平的背影,欣儿不知不觉中又想起了那首诗:“春发一株芽,秋结数粒子。命运本天定,今生难为矣。若得有来生,祈天为君妇。一世两缠绵,日日皆欢喜。秋风吹来兮,秋叶随风逝。或可早安眠,再图为来世。”

    第十二章 刺杀

    古今英雄祠位于洛阳西偏南三十余里处的英雄镇,而诸葛庙则在英雄镇东北十余里的诸葛村,两地虽然离洛阳不远,却也不是近处。

    了解了两地的具体方位后,王平制定了以下的旅游计划:第二天早起,乘马车游览建筑规模宏大的古今英雄祠,晚间在英雄镇住宿,第三天游览诸葛庙后即日返回。

    按照王平的想法,这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不就是去旅游吗?但欣儿却强烈反对第二天匆匆出发。

    下午,她向王平二人说道:“上午王爷说得仓促,我没来得及细想,刚才琢磨起来,才发现不妥,希望王爷能把日子推后一天。按照规矩,亲王在京城内公干至少要带二等以上护卫两名;独自一人出城,至少要带二等以上护卫四名;如果还带了家眷的话,护卫的数目则要增加到六人。我们王府一共只有二等以上护卫六人,而且今天都要按班值日。明日他们虽然仍能跟随王爷出去游玩,但今日疲惫加上明日劳累,恐怕明晚露宿之时不能保护王爷周到,万一有个差池,奴婢们就万死难赎了。”

    欣儿确实是为了宁王着想,自从她第一天跟着宁王开始,一颗心就已经完全放在了宁王身上,再也没有移开过。宁王的任何事都比她自己重要的多,她甚至愿意默默地躲在王府的角落里,给这个曾经给予她重生机会的男人支持、祝福,却不要一丝的回报。

    王平和王妃都深知欣儿的担心和用心,但经历了一二十年和平岁月的两人都对此不以为然。

    赵夏是以法治国、兼以德育人的,孩童们在入学启蒙的同时就开始学习法律,一直到考进士做官都没有间断过,大夏律法早已深深地印在每个读书人的脑中。

    这种知法的威慑力,甚至可以通过这些读书人影响到他们周围的人群里去,使那些人也少犯甚至不犯错误。

    仓廪实而知礼节,对于偷抢这样的刑事案件来说,富裕的地方总是发生地少些,人们往往到了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跳出来想办法。夏国百姓生活最富裕地方就是治安最好的地方,也是读书人最多的地方。

    最好的地方自然是京城。

    京城是赵夏全国富人最密集的地方,也是读书人最密集的地方,富人都会让自己的子女读书,有一个功名,至少是一件体面的事。每天,都会有某某罪斩立决、某某罪发配三千里的律条从孩子们的口中朗诵而出,飘到庭室,甚至传出屋门,飞到邻居家里去。在这样的熏陶之下,又有多少人会头脑一热做出傻事?除非是那些绝望的不要命的家伙吧。

    按照人口比例来计算,京城每年的刑事案件都只有其他州郡的几分之一,这里面就有读书人的功劳。

    相对于王妃的放心,王平更喜欢自由,一个已经习惯于某件事的人在从来没有出过事端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保持这种状态,对于这点,王平也不例外。他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早已经厌烦了每天有人“押送”的生活。只是这是规矩,不得不如此。

    不过,王平也十分理解欣儿,欣儿对他的关心仅仅从每天的衣食住行中就能体现出来。

    相对于一天之中有半天都是傻玩的芙蓉两人来说,欣儿确实当得起她管家的职责和称号,她是连皇帝都知道的厉害人物。

    王平不希望欣儿过分担心自己的安危,更重要的是,他根本不认为自己会有什么危险。这次出行虽然要在外面住宿,但距离毕竟不远,一定要派六个二等以上的护卫跟随,这也太正式了些,规矩有时候是可以变通的。

    最后,欣儿终于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今天晚上由十二名普通的护卫替换明日将要跟随王平外出的六人守夜,这样,那些护卫在明天晚上就有更多的精力保护两人。

    如同其他的大宅院一样,护卫们防守的重点时间还是在晚上。像宁王府这样的地方,白天只是几个三等护卫带着普通护卫们轮流执勤就已经足够(总不会有人大白天跳到王府里偷东西吧)。而晚上则有两个一等护卫和四个二等护卫连同几个普通护卫一起分两班守夜,每班执勤两个时辰。

    几个高级护卫的保护重点是宁王本身,他们往往就守在卧室的不远处的岗哨里——既听不清卧室里的声音,又能保护宁王周全的地方。普通护卫们保护的重点是府库,他们虽然不会什么高明的武功,但也是百里挑一的壮汉,对付偷钱的盗贼来说足已。而且,这些盗贼也未必敢到王府来偷,王府里的东西虽然比一般宅院里丰盛很多,但被抓到的可能性和事后惩罚的罪名却也都比在一般宅院里偷窃时严重,至少被抓到后,打断胳膊啊、腿之类的都是很便宜的事。

    守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这也是欣儿提出要用十二名普通护卫来替换的原因。虽然,从宁王封王以后,从来没有出过刺杀的事,但担心总是会有的,更何况,皇帝曾经说过,如果宁王有三长两短就拿他们怎么样的话。其实,那个时候就是皇帝没有采取措施,欣儿自己也一样活不下去,宁王本来就是她的一切,她情愿跟他去任何地方。

    事情就这样决定了,但让三人都想不到的是,正是这个决定让阴谋者有了可乘之机。

    晚上,王平和王妃像往常一样就寝,卧室外六个值前夜的护卫也进入了自己的岗哨。

    就在这时,几个在宁王府周围徘徊了几天的黑影再次出现了,他们小心的注视着府内的动静,以寻找自己可能抓住的机会。

    黑影一共有四条,他们的目标不是财物,而是王平。

    他们连续几日来王府侦查,已经摸清了巡逻护卫的时间和岗哨的位置。

    宁王卧室周围一共有三个岗哨,它们中的两个守着通往卧室所在庭院的两个出入口,一个则斜对着卧室的门窗,以监视任何靠近卧室的可疑目标。

    要想接近卧室,至少要悄无声息地除掉三个岗哨中的两个,而这种任务即使是最顶尖的杀手也未必能够办到。

    岗哨是一个两三平米的小屋子,每天晚上,里面都有两名位武进士轮班守着。武进士的武功和警觉让他们不敢轻易动手,而仅仅两个时辰的值夜时间使得值夜者一直保持警惕,也让他们没有成功偷袭的把握。四个黑衣人并非打不过一个武进士,只是他们不能一击成功的话,就会打草惊蛇,引来其他的护卫前来救援。所以,他们真正的机会只有一次,失去了就很难再次成功。

    子时初刻,离换班只剩下半个时辰,替换武进士们值班的护卫已经有些困倦,一杯一杯地喝着浓茶。

    “王爷可真是好命啊,一出生就有荣华富贵享用不尽,娶了那样标致的王妃不说,还有欣儿姑娘、芙蓉姑娘他们伺候着,这样的福气只要让我享受一天,我就连死都愿意了。”

    常福还是第一次坐着值夜,他用眼睛瞥着东北方的宁王卧室,压低声音向另一个护卫余京发表了一通感慨。

    “你倒是想得美啊。”余京向常福撇了撇嘴,“我只要芙姑娘陪我过一天,就满足了。”

    “为什么是芙姑娘,怎么不是蓉姑娘?”听到余京接过了话头,常福眼睛一亮,小声问道。

    “蓉姑娘虽然和芙姑娘长得一模一样,但芙姑娘还是要比蓉姑娘温柔大方些,蓉姑娘虽然可爱,但做老婆还是得要芙姑娘那样的才有味道。”余京呵呵的笑道,眼神里居然有一丝的骄傲,那个样子就像是丈夫向别人夸奖自己的妻子一样。

    “美吧你,孩子都两岁的人了还偷偷地想芙姑娘,不怕我告诉嫂子吗?”常福也忍不住轻声笑两下,刚才已经有些昏沉的头脑又突然清醒了起来。

    “我才不怕呢,你有那样的想法就不怕我告诉欣儿姑娘吗?让欣儿姑娘撵你回家,到时候你看你怎么攒钱娶老婆。”余京喝了口浓茶,不紧不慢地说。

    这也不怪余京威胁,常福每天都把攒钱娶老婆的话挂在嘴边,即使不愿意知道的人也都知道了。

    “现在攒了多少钱了?什么时候办喜事啊?”余京笑着问道:

    常福有些丧气:“才攒了三十多两,聘礼连同喜事一起至少要五十两,我至少还要等到明年啊。”

    “哈哈,你已经很不错了兄弟,你只有父母要养,我有一大家子呢。如果让我攒五十两银子,至少要五六年,而你两年就攒了三十多两,已经很快了。不过,你心上人哪里可要和她讲死,你不妨先拿了你的三十两银子与你未来丈人看看,只要拖住他,事情就好办了。”余京一边向他传授经验,还一边向他眨眼,既像是为了他好,又像是拿他取笑。

    “哎,我已经知足了,王府也算是我遇到的待遇最好的地方了,其他地方我还真攒不到这么多钱。以前我在家种地,地里的粮食除了自己吃以外,加在一起也卖不到十两银子,一年到头零零碎碎的花销,年终时能余个一二两就是福星高照了。

    现在在王府不但包吃住,一年还有三十六两的银子和二十四石米的薪俸,除了捎回家的银子外,每年还能存个二十两。这可真是我给我改名字改来的福气。”

    “呵呵,也是。常狗子那个名字确实不怎么样。”余京一点放过他的意思都没有。

    “王爷为何突然要带王妃去英雄祠?”常福连忙转移话题,“而且偏偏到了下午才让欣儿姑娘安排我们守夜,我大白天逛游了一天,只是刚才才提前睡了会儿,现在又困得不能行了。”

    “这谁知道?王爷又不会和我们商量,欣儿姑娘让我们干什么,我们干什么就行了,也没有必要问为什么。”

    “哎,真羡慕王爷啊。王爷在屋里搂着王妃睡得正香,而我们兄弟还要喝着浓茶为他守夜,你说人和人之间为什么就这样不同呢?”岗哨的窗子正对着卧室,常福望着卧室的门窗又发了句牢骚。

    “你是羡慕王爷睡觉呢,还是羡慕王爷怀里搂着王妃?你小子还是赶快攒钱娶老婆吧,看你现在可怜的样子!你心上人的手帕呢?现在还在身上不?”余京呵呵地又笑骂了常福一句。

    “我今天晚上水喝多了,得去趟茅厕。”常福原本想坚持到“下班”,但最终还是决定提前去一趟。

    “嗯,快去快回。虽然不会出什么事,但让柳五看见你外出,一定又会说些不好听的话来。”

    常福答应了一声便站起身,向门外走去。离岗哨最近的茅厕也要再穿过两个院子,常福借着月光,一边哼着戏文一边向茅厕走去,心情愉悦的他一点也没有发现自己身后不远处还跟了一个人。

    他并没有掩上小门,只是背对着外面小解,解下腰带时,他又想起了美丽高贵的王妃,脸上不知不觉中又挂上了灿烂的笑容。

    这时,一个黑衣人正悄悄地向他接近,在离常福只有一步距离时,常福也察觉到了身后的异样。

    但是,常福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就被一只手从背后捂住了嘴巴,当他下意识地松开提着裤子的双手,去拉捂着自己嘴巴的那只手时,已经太迟了,一把刷了黑漆的匕首狠狠地插入了他的太阳穴,他只是轻微的颤抖了一下,就再也没有了知觉。

    常福只是第一个。

    常福死去的同时,余京这里也展开了行动,一声猫叫在岗哨旁边响起,接着就是猫爪子抓岗哨木门的声音。余京听了好奇,就打开门走了出来。

    外面什么也没有,只有静静的月亮和在春风中轻轻摇动的枝叶,余京自嘲地呵呵一笑,就转过了身,准备回到岗哨里去。

    突然,两枚弩箭从两个方向向余京射来。一枚来自于岗哨与院子围墙的缝隙之间,另一枚则来自于不远处,那片只有十几根竹子的小竹林里。虽有月光,但刚才大意的余京并没有发现两处的藏人,更何况,他们都穿着黑衣,兵器也都涂了颜色。

    余京也没能躲开突然的袭击,弩弦声刚刚传来,箭就到了,一支箭从余京的右眼穿入深入脑髓,另一支则从左耳根插入、箭头没入了头颅。

    余京也死了,就在他的身体还没有倒地的时候,一个黑影跳过来抱住了他,轻手轻脚地把他拉到小竹林里。

    半刻钟后,另一个岗哨中的两人也被刺死,此时离换岗时间也只剩下两刻钟(一个时辰为八刻钟)。

    对于黑衣人来说,时间十分的紧迫,宁王卧室就在他们眼前,但是他们还是不敢贸然地闯入。他们不知道宁王所睡床铺的具体位置,他们打算先从窗子里侦查一下再进行突袭。

    被仙人收为门徒的事情确实是王平捏造,但此时,也许真的有神仙的在眷顾着王平。正在熟睡的他突然感到一阵口渴,就醒了过来,他放开怀里的王妃,披上外衣下了床,从桌上摸了个茶碗喝水。

    变故就在此时发生。

    卧室的窗子被一个黑衣人用手指捅开了一个小洞,并稍稍地站起身子向屋里看去。

    王平并没有听到动静,但在他要转过身重新上床时,却无意中发现了窗纸上被月光印下的淡淡的黑影。

    这天恰好有月亮,虽然它并不十分明亮,但它所带来的屋内外微小的光线差异却救了王平一命。

    看到黑影的第一眼,王平并没有觉察到什么,此时的他刚刚从睡梦中苏醒,神志还有些不清楚。

    不过,黑衣人做了一件有失刺客水准的事——当他看到屋里黑影向窗子这里张望时,居然迅速伏下了身子。

    正是这个动作让王平发现了异常,他敏感地觉得,窗户外面是一个人。

    “谁!”他并没有想到是刺客,只是潜意识中喊了一句。

    这一句喊声惊醒了王妃,也惊醒了睡在外屋的欣儿,迷糊中,欣儿问了一句:“王爷,怎么了?有什么人吗?”

    欣儿一直睡在宁王卧室的外屋,以备宁王晚上有什么特别的需要(不要想歪,是小解啊,喝水啊之类,不过,主角还是比较喜欢自立)。以前宁王偶尔会说些梦话,而欣儿此刻也把这句喊声当成了梦话,生活了十几年都太平无事,谁又会马上想到刺杀上?

    迷迷糊糊中的王妃也没有一下子弄明白,她虽然发现爱人不在自己身旁,但思想还仍停留在刚才还没有做完的美梦里。 ( 赵夏帝国 http://www.xshubao22.com/3/3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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