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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尸殉葬前服食了大量含汞、铅的丹砂,剧毒随血液散布全身,连皮肤表层都含有剧毒,不小心触碰则会立即中尸毒,阿木达的阿爹锁猛正是不小心触碰了‘玉女’才一命唤呼的。
剧毒在尸身沁出青一块、紫一块的沁斑,高粱小心用力捏开童尸嘴巴,连舌头都是黑色的,空空如也,然后搜身般乱摸一通,颇有点非礼的味道,除了一对翡翠手镯,再没有别的物品。
“燕总,你看这身衣服值钱不?要不带回去?好歹也是丝绸的!” 高粱一下把阿木达忘了,说话无所顾忌。
燕子反对道:“不行!我们公安局这行是有规定的,这样损阴德,等下一把火烧了,这样阿木达阿爹的灵魂就可以升天了!阿木达你认为怎么样?”
“这样就行了?阿爹的仇就算报了?”
“嗯!你阿爹就是中了那具女尸的尸毒才死的,烧了她你阿爹的灵魂就可以升天了!”
“好!”
虽然带有点欺骗成分,好歹也是替锁猛报了仇,信仰是信则有,不信则无,阿木达都不知该怎么报答二人了!
刚办完事高粱用手电筒快速在周围转了一圈,可惜都给野兽拱得不成样子,心痛啊……
“该死的野猪、狐狸、黑瞎子……全糟踏了!那是什么?”高粱一指壁侧的石门道。
藻井下旁边有一石门,2米宽,两旁各有一六七十公分高的石台,上面搁置着一副米半长的石棺,其中一块盖板已掉到地上,石门前还横断着一个米多宽的陷阱。
燕子三人几步走到棺旁,里面躺着一具短小的尸体,除绸衣穿戴的地方外均长出2寸长的黑色绒毛,连面目都掩盖了。
“黑毛僵尸呀!……”高粱转身就想跑。
燕子向阿木达也后退几步,暗暗戒备着,过了一会棺内仍毫无动静,燕子又上前瞄了瞄,毫无变化。
“别怕别怕!长了霉菌而已,连瘦狗屎都长绿毛呢,何况这么肥的人肉!”
高粱听到也上前看了看,从地下拣了块烂木头在尸身上搅了搅,不像有什么冥器的样子。
“这什么玩意啊?住那么好的房子穷得叮当响!”高粱骂骂咧咧道。
尸身头上扎着两根辫子,黑毛扫去露出面目来。
“玉女!”燕子一语断言:“那旁边这个肯定是金童了!”
高粱恍然大悟:“原来是殉葬的金童玉女,怪不得石棺那么小,看看旁边那个,说不定会价钱的冥器!”说完不待燕子回应,用铲刀直插石棺的接合处,没一会棺面被顶起,燕子帮忙用力一推,石棺破开了。
只见里面躺着的果然是一副童尸,由于棺盖处用树脂密封,尸体一根毛都没有长。
高粱戴上轻薄的橡胶手套,外面又加罩了一副劳保手套,‘切’起尸体来。
童尸殉葬前服食了大量含汞、铅的丹砂,剧毒随血液散布全身,连皮肤表层都含有剧毒,不小心触碰则会立即中尸毒,阿木达的阿爹锁猛正是不小心触碰了‘玉女’才一命唤呼的。
剧毒在尸身沁出青一块、紫一块的尸斑,高粱小心用力捏开童尸嘴巴,连舌头都是黑色的,空空如也,然后搜身般乱摸一通,颇有点非礼的味道,除了一对翡翠手镯,再没有别的物品。
“燕总,你看这身衣服值钱不?要不带回去?好歹也是丝绸的!” 高粱真是一下把阿木达忘了,说话无所顾忌。
燕子反对道:“不行!我们公安局是有规定的,这样损阴德,等下一把火烧了,这样阿木达阿爹的灵魂就可以升天了!阿木达你认为怎么样?”
“这样就行了?阿爹的仇就算报了?”
“嗯!你阿爹就是中那具女尸的尸毒才死的,烧了她你阿爹的灵魂就可以升天了!”
“好!”
虽然这带有点欺骗成分,好歹也是替锁猛报了仇,信仰是信则有,不信则无,阿木达都不知该怎么报答二人了!
刚办完事高粱用手电筒快速在其余墓室转了 一圈,可惜都给野兽拱得不成样子,心痛啊……
“该死的野猪、狐狸、黑瞎子……全糟踏了……”高粱一回来就骂道。
洞口也不知是哪个年代刨出来的,主人不知换了多少茬,不然非杀光它们不可。
燕子没理他,蹲在坑边细细打量,坑底很深,中间似乎有个黑洞,拿出根绳子绑在石台上,手一松就滑了下去。
接近坑底果然有个黑洞,和进来的地方相若,方向却是斜斜向上,燕子一弯腰钻了进去。
第四十四章 异变2
高粱见状也滑下去,没几米路二人就避过石门进入了主室。
“哎呀,完了!如果野兽能刨出这么有水平的洞,打死我都不信!”高粱说道。
室内空气远较外面差,二人赶紧取出口罩戴上,手电筒往四处乱晃。
壁上有二盏宫女扭腰壁灯,最显眼莫过于安放在一侧的棺木,棺体巨大,一看就是棺椁,可惜……板面也早掀在地上烂得差不多了。
由于露了风,墓内该烂的不该烂的都霉烂得差不多了,加上被‘前辈’捷足先登,二人不再抱太大希望。
燕子骂道:“他娘的!这盗洞打得够有水平的,直直一条线多点功夫都不肯浪费!”
身后几米就是石门,盗洞从下面的陷阱直接挖过来,没想到机关反而被人利用了。门后顶有一个巨大石球,连接着一条由浅渐深的曲线石槽,石球正顶在门角的凹坑里,二人合力把石球推出,顺槽坑退到浅处,一滚,石球就定在了边角上。
高粱从洞口喊阿木达在外面推,自己二人在里面拉,终于把石门弄开了,厚厚的石门达二十公分,好在榫铰不会生锈,不然想打开它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门很大,空气流动得很快,阿木达跳过陷阱,三人往棺椁处走去。
刚绕过棺椁就发现内侧有几句尸骸,其中一具长长的头发,手中还握有一把拂尘,看样子不是和尚就是道士,年代不会太久远。 外面的石棺只打开了一个,绝对是老手,看一眼就知道有没有东西,但他们怎么会死在了这呢?
靠近棺椁,只见黄黄的内棺像石头,整体粗糙但光滑,中间小、二头大,上面蒙了一层霉灰,高粱用手套擦去灰尘,棺面露出一股柔和的光晕。
“玉棺!”高粱兴奋道,忙用两只袖子把棺面擦了个干干凈凈。
“是树化玉!”燕子也兴奋起来,细细打量玉棺。
树化玉是玉化的硅化木,因其晶莹剔透的外表而区别于普通硅化木,在漫长的地史过程中,在高压、低温并且无氧环境下浸泡于二氧化硅环境中,树木中的碳元素逐渐被二氧化硅替代,部分保留了树木的某些原始特征,并纳入周围岩层的某些矿物元素,形成缤纷色彩的物质,也叫做木化石,而后漫长的地质时期,在温压的不断变化中,硅化木木发生了差异的变质作用,重新结晶,主要成分转换为蛋白石玉髓,这就是树化玉。
只见玉棺纹理清晰,连树节的年轮纹都清清楚楚,形成时中空,仅产于缅甸,数量非常稀少,成化石时受地中玉气侵蚀,才成了玉质的化石。
“有翡翠值钱吗?”
“不好说,每一棵树化玉都是独一无二的,好坏是通过树木的玉化程度来划分的,最简单的辨别方法是用强光手电,将手电的灯光打开贴近树化玉,如果看到光可以透过表面达到内部,甚至大半部分都有光透出,就说明其玉化程度高,如果没有光透出,就说明玉化程度低品质差,试试不就知道了!”
三人把玉棺打量一番,发现树棺用是整棵空心,两头用一样的树玉封口,整体契合度非常高,粗粗看上去就像是一段整玉。
“他娘的,绝了!要不砸了,整副我们弄不出去啊!”高粱拍着棺面说道。
“别砸!这树化玉质地逼真,纹理非常强,整棵是无价宝,砸了可就是地摊货了!”
玉棺非常重,燕子让二人把外围的椁板撬倒,整个棺体露出来,细细一打量头尾,原来是巧妙暗嵌了榫扣,看来只能用暴力损坏棺体了。
燕子让高粱用尖凿在板头轻敲,尽量不要震裂棺体,照一般情况树化玉厚度最多只有十几厘米,加上做封板时又要削去一点,接合处的厚度又会减小一点。
高粱选了一头开凿起来,树化玉比软玉稍硬,加上纹理非常强,只要打开一道缝,裂隙就会一路延伸下去。
三人耐着性子慢力敲打,总算敲碎封板,首先看到的是棺主头部,头戴金冠身披锦被,面色栩栩如生,枕着一个甚是小巧的如意绣花枕,想来是棺内狭窄不得己而为之。
阿木达本有些害怕,但看二人气定神闲,人多壮胆,配合燕子把尸首连同铺底轻拉出来。
尸首盖的是陀罗经棉被,垫子则是黄陵子绣花棉褥铺底,旧时称铺金,到此棺内外一览无遗。
高粱叮嘱阿木达把口罩、手套戴上,以免犯下连自己都说不清楚的忌讳,跟着托起脖子把头上的金冠摘下来。
金冠规则镶嵌了不少宝石,犹其是正中一颗小指大小的鸽血红宝石,椭圆的石面犹如情人多情的眼睛,散发着多情的秋波……
“燕总,怎么样,没白来吧!”高粱得意的对燕子举起金冠。
燕子也扬眉道:“不愧是国王的陵墓,虽然比不上中原大国,好歹也是一方之主,这顶金冠不会辱没他的身份。”
“镇南王吴三桂我倒知道!你估计这国王是谁?”高粱把金冠翻来覆去细细打量,这可都是money啊……
“这我哪知道啊!”燕子回答道:“虽说秦始皇一统六国后便派大将把这里打了下来,但中原战乱又割据一方,几千年来打仗的时候多于太平的时候,也不知出过多少个国王了,就说镇南王吧,历朝历代的镇南王加起来不下三十个,谁数得过来!再说吴三桂叫平西王,不叫镇南王。”
高粱蹲下身子捏开尸首咀巴,里面照例有一颗定尸的养颜珠:“拿出来不会诈尸吧?”
“这个嘛……我有个主意!”燕子一转眼计上心来,现有虽然不拍僵尸了,留个保险总是好的。
当下唤上阿木达,把厚重的石门掩起,仅留下一条单边能过人的缝,跟着把石球滚回石槽,用一根骨头顶住。
“听好了,等下一有不对劲马上冲出去,最后那个则把骨头抽出,石球一滚下来就会把石门顶住,这么厚的石门,我们从外面往里面吹气他也只能干瞪眼!”燕子洋洋得意道。
第四十四章 异变3
“那他要从洞里追出来呢?”
燕子挠挠头道:“应该不会吧?僵尸的种类很多,能像人一样行动的极少,爬出来的机会不大!”
“行!”
高粱用小刀把定颜珠从尸体口中挑出,黑黝黝的珠体像一棵黑葡萄,真想让人一口咬下去,忍不住抛起来接住,吹了一下口哨收入袋中。
燕子轻轻把曼陀罗经棉褥掀开来,看看里面是否会隐藏有东西,阿木达则在一旁高粱举光源。
“你怎么知道他是国王,这里不大,仅凭一顶金冠不一定吧?”高粱已托起尸首脖子抚摸头顶。
“看到外面那个藻井了吗?就是墓顶有颜色的地方,这是只能用在庙、殿的建筑格局,除了寺庙和帝王,普通人是不许用的,况且这里不比中原,未必个个国王都有财力建大陵墓,已经很不错了!”
高粱摸完头,跟着顺手臂一撸而下,摘下颗玉扳指,正嘟嘟囔囔要骂寒酸时,尸首颜色慢慢变成了浅灰色,还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长出一层绿毛,心中一惊大喊道:“不好,真的诈尸了,快跑!”
几人一跳到门口,只等尸体一坐起来就跑,谁知绿毛长到2寸停了下来,尸体也干瘪下去,却动也没动,燕子一擦冷汗道:“没事,接触空气长了层霉菌,蹦不起来了!”
金饰显富贵,玉器保平安,尸首离开玉棺便失去了保护,定颜珠一离开身体就开始产生变化,只是速度缓急不同罢了,所以一般权贵的大墓都会有玉颔、眼罩、耳塞、肛塞等器物,以闭其九窍不让元气外泄,更富贵一层还会有金镂玉衣,可惜存世的不多,这具尸体虽然没有上述物品,却有稀罕的树玉棺,档次也不低了!
霉菌一生便产生一股霉味,高粱放快手脚乱摸一通,可惜却再没有别的物品,可能是玉棺太小不易放置,放在外面都损坏坏掉了。
“接下来怎么办?最值钱这玩意弄不出去啊?”高粱摸着玉棺苦思对策。
玉棺太大几人搬不动,就算搬得动也会目标太大,没有一个完善的网络这玩意是运不出去的,燕子一咬牙道:“算了,把尸体塞回去,今天心情好,就当是积点阴德吧!”
好不容易看上一个美女却是别人的老婆,高粱依依不舍抱着玉棺不愿松手,燕子轻声安慰道:“不舍得就睡进去好了!”
高粱气恼的踢了一脚地上的‘前辈’,骨头“哗啦’散了一地,一件不起眼的事物露出来,弯腰拣起,原来是一个黑黝黝的印章。
“印章呦!金属的,看看值钱吗?”高粱赶紧递给燕子。
燕子接过看了看,印章四四方方,长七分宽三分,上面泛有一层铜绿,是青铜,奇怪的是头部居然是一个骷髅头钮,印底则缩成三角形,好奇怪的形制,靠近手电筒亮光处打量印文,上面刻的不是字而是一根线串连着六个虚点,像是个‘弓’字又像是个‘尸’字,居然是少见的阴文而不是阳文。
“角印!”燕子惊呼道。
“好像你识的字比我多不了几个吧?”印文高粱也看了一眼,怎么也拼不出那两个字。
燕子解释道:“角印是用来施展五鬼混天法的法印,古代巫师就是鬼,宗教领袖被称为鬼主,三角形的印章本来就少,加上符文为阴文,确定是它无疑!”
“那这位同行是什么人?”
燕子想起耗子和黑海跟自己说过的东西,猜测道:“上清派茅山宗对鬼怪认识最深,这角印是用于驱鬼、斩鬼的法印,但茅山弟子只会替人择墓看风水,从不盗墓,天下阴宅机关消息号称半数出自茅山,这位恐怕是茅山派分支的搬山道人了,这一支专和师父对着干,茅山管造搬山管挖,怪不得这两条盗洞打得这么滑溜,原来用的是搬山分甲术,我们进来没遇到什么机关,想来是全部被他破去了!”
书上记载,五鬼混天法用是一种役鬼术,类似于五鬼搬山,但有别于五鬼运财,五鬼运财是风水术中的催运法,和这里所说的五鬼不一样,修炼时于五癸日五更时分收上五枚男性骷髅头,书上五鬼姓名:窦仁、十泰、李敦、褚免、张五。
每遇下一个癸日便烧一枚,灰用符分开包起,祭于六甲坛干凈处,脚踏魁罡二字,左手雷印右手剑诀,取五方真气五口,念《混天咒》七遍,烧掉符咒,连续七七四十九天,夜里写祭文一道,最后呼五鬼姓名,待各鬼现身,以角印印鬼于额头,则以后可对所祭之事任意驱逐五鬼。
“那他们怎么会死在这里的?照道理不能呀,四大门派中的高手会折在这里,东西又没动,说不过去嘛!”
“先把墓主尸体塞回去,以后再作打算,等下好好看看!”
二人合力把尸体塞回玉棺,改成脚向外,这样看起来舒服多了,完了逐一用匕首把几具骸骨化了的衣服挑开,一件件剩余的小物品呈现出来,搬山道人身边还有几个小瓷瓶,可惜大部分都已压碎,仅剩一个完整,上面还绘有一圈深蓝色的花纹。
“青花瓷!”高粱一把抄起,把封口挑开,里面有半瓶黑乎乎的东西,用手抠了抠,早已硬硬的化成石头一样。
余下三具身上有锈蚀的铁点,刀具早散落一旁化作泥土,唯一值得令人高兴的是当中一具身上有一块金光闪闪的金牌,上面浮现出一只振翅飞翔的雄鹰。
金牌火柴盒大小,呈圆形,有环形花边,比纸皮厚点,做工极是精致,用手掂了掂怕有半两重,以后扮酷就靠它了!
“会不会是内讧?”高粱问道。
“听黑海说过,搬山道人一向独来独往,从不与人结伙,想来这搬山分甲术一个人就可以作业,不需要人帮手,自然没必要分一份给加别人了!至于为什么会这样就只有天知晓了!”
干完活几人退出墓室,重新把石门顶上,将来有机会再把玉棺弄出去不迟!
第四十四章 异变4
出去前燕子拍着阿木达的肩膀说道:“你阿爹就是死于这具玉女童尸,烧了她你阿爹灵魂就可以安息了!”
阿木达正想出去找些柴火,燕子拦住他说不必了,当下用控火术一下点燃玉女尸体,金童尸体则和高粱重新封棺,尸体含有砷、汞等剧毒,两具都烧怕来不及出去就中毒了!
二人骗完了一个纯真的少年就按顺序从盗洞钻出去,搬山分甲术真是厉害,不愧是专业人士,斜斜的也不知过了多少年都没塌,一个字,强!
茅山派本是名门大派,因不慎遗失了机关消息术和搬山分甲术,终于成就了搬山一脉,但其对付僵尸则是平平,必须预下机关阵法,如是仓促应付,十有**要丢小命,更不用和茅山弟子相提并论了。
走在前头的是高粱,跟着是阿木达,最后才是燕子。
刚一露头就被人用枪顶住脑袋,玛莎和丽儿沁早被人塞住嘴巴,反绑着扔在草丛里。
“你们是什么人?想怎么样?”高粱故意大声吆喝,给里面二人报警。
枪口摆了摆示意他出来,还没等人站起来便被按倒在地上反绑住双手,然后拖到一旁和玛莎放在一齐,泼了一身红通通的液体。
高粱不知这是什么玩意破口大骂道:“他娘的!你们这帮***想干什么?给老子来个痛快的!”
听到外面的声音燕子和阿木达赶紧往里退,心想糟了,碰到黑吃黑的,在这个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给人堵个正着,一定是早就给人盯梢了,这下麻烦大了!
来人有六个,打扮普普通通一点也不显眼,一个络腮胡子拿出捆雷管对洞里晃了晃喊道:“里面的人听着了,乖乖出来投降,不然我就把洞口炸了,在外面守三天,看你们还蹦不蹦得出来!”
高粱见状大喊:“燕总,别管我们,快跑!………”
盗洞内甚窄,燕子在阿木达后面,看不到外面情况,但声音还是能听见的,只是往哪里跑?……
阿木达喉咙发干咕噜咽了下口水,声音发抖道:“炸……炸药!”
燕子一面思索一面退,对方完全控制了局面,玛莎和丽儿沁肯定落在他们手里,如果自己二人投降,就一点谈条件的筹码都没有了,对方得了东西放人在倒没什么所谓,只当白来一场,就怕之后杀人灭口,那可是大大不妙,自古以来都是先杀人后越货,这个可能性最大。
如果不投降,对方果真把洞口炸了,这里就是现成的埋骨处,连坑都不用麻烦别人了,但对方的目的无非是冥器而已,炸了到时还得再挖,对方有这么笨吗?
思考间二人已退回墓室,对方并不着急,里面的人也成瓮中之鳖,一切尽在掌握中。
燕子思量久久,终于决定用土遁术偷袭,刚刚烧尸的浓烟还在,不能长时间逗留,这里不知道深度,土遁术仅能作近距离 潜行,如果不能破土而出,连坑都不用挖了,当下对阿木达耳语几句,征询他的意思,阿木达没出声,立即依燕子的话钻出去。
原来燕子是想让他在外面打掩护,到达洞口时利用他转移对方的注意力,自己则用土遁术一跃而上,成不成功就看运气了!
到达洞口早有人在外面等着了,阿木达假装惊慌道:“别开枪,别开枪,我投降!”
刚出去立即有四只手把他按在地上,一条粗麻绳紧接而来,燕子抓紧时机掐诀念咒,改膝盖代脚底顿地:“破!”立即拔地而起破土而出。
人一跃三米,毫不停顿化印换咒,刚看清地面形势,两掌施社雷同时击出。
此时对方人手分布:二人按着阿木达,二人看守玛莎三人,一人望风,一人戒备,社雷首先击向那离群的二人,这个变化来得太快,对方根本来不及反应,二人应掌而倒滚进草丛中。
趁燕子落地卸力的空档,剩余四人把前面的俘虏抵在前面做挡箭牌,举枪毫不犹豫就射,燕子投鼠忌器,二个纵跃跳到倒下的一个身边,学样把他提起做挡箭牌。
由于不清楚情况,燕子并没下死手,以免事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局面,这下好,双方打了个平手,剩下来就得谈条件了。
见高粱一身血,燕子大喊过去:“老高,你怎么样了?”
高粱回答道:“还好,不是汽油,零件都在!”
玛莎和丽儿沁被堵住嘴巴,在那里“唔……唔……”的叫。
“你们是哪条道上的?想怎么样直说吧,我们好商量!”是到谈条件的时候了。
胳络腮胡子估计是这伙人的头,低头想了一下应道:“你也别管我们哪条道上的了,出来干买卖,求财而已!你们把里面带出来的货分我们一半,事情就算完了,怎么样,不算过分吧?”
双方对峙,这样的要求并不算过分,燕子看对方四个人,自己明显处于劣势,本想用勾魂摄魄,但对方有人质在手,一旦场面失控伤了谁就得不偿失了,只好点了点头道:“行!东西都在他身上,你们拿去吧!”
燕子指的是高粱,刚才早给搜过身了,络腮胡子冷笑道:“谁知道最价钱的东西是不是在你身上!”
“那你想怎么样?”
“让我们搜一搜!”
“……”
这话本属正常,但燕子现在只剩一个人,要是手里没有了凭持,对方的条件可就不是一半了,可能连几人的性命都会要去。
络腮胡子见对方沉吟不语,假意道:“这样吧,我们把你这边一个男的放了,拿着枪,你让我们搜一下,这总可以了吧?”
这算盘可是打得叭叭响,刚才燕子冲天而起,凌空两掌就打趴自己两个人,这功夫可不是吹出来的,这里四面是草,一旦对方不敌逃走可就后患无穷了。
燕子仍在沉思没回答,这伙人也真是太巧了,早不来晚不来,一来就把自己堵了个正着,难不保背后还有点什么事,不然他们自己来弄,也犯不上冒险和自己抢。
第四十五章 困窘
“这样吧:他们身上的东西你们全部拿走,我们就当交个朋友白干一回,怎么样?”
络腮胡子一扯高粱头发枪顶得更紧了:“你看清楚点,我们四个人四把枪,你有什么?拼着死二个兄弟你们全部回不去!”
这时燕子前面的挡箭牌醒了,颤抖抖说:“林哥……林哥……”
燕子五指一扣他咽喉道:“兄弟,江湖路很窄的,做人留一线他日好相见!”络腮胡子见对方不肯松口也有点着急,现在虽然已方势强不用怕他,但对方要逃走很容易,凭着古怪身法,别说日后,就是回去的路上也不好过……
想想身上的金冠,终于有了决定:“那好吧,你带着我们的人,我们带着你的人,出去后各奔东西如何?”
“好!一言为定!”
这是折衷的办法,如果现就换人,络腮胡子怕对方反悔咽不下这口气,更重要的是背后的主雇不好交待,出去后把手上这几个人交给他,虽然没依指示把事情办好,总归是有个交待,就这么定了!
燕子也不好说什么,对方有六个人六把枪,一旦拼起来已方很吃亏,受点伤倒不算什么,死人自己可救不了。
络腮胡子令燕子后退几十步,自己先押四人出去,燕子拉开一点距离尾随,双方各自暗暗戒备着,穿过刺木藤下到山脚河边,居然看到一个熟人——土老司旺普!
阿木达和丽儿沁赶紧开口求救,旺普始终寒着脸,怒瞪着络腮胡子等人,燕子赶上来说道:“现在可以换人了吧?”
络腮胡子把人往旺普边上一推:“我把人交给他,这样你可以放我的人了吧?”说完带人后退几十步。
高粱四人赶紧往燕子处跑来,燕子则站到一棵树旁边把人一推。
双方各自为自己人解开绳索,络腮胡子带领众人倒退着离去,旺普这时忽然开口道:“怎么?就这么走了?”
燕子等人不明所以,难道还想人家请吃饭?
络腮胡子却回答道:“事情没办好,但人我给你带来了,钱我也不要了,人情还在,我们后会有期!”说完扭身快步离去。
旺普一言不发,忽然双手举起,脉门合扣在一处抖动起腕间的手铃来,一面抖一面跳舞。
银色的腕铃用银链串起,上面缀着六个手指大小的鬼头铃铛,声音从鬼头中传出,尖锐而刺耳,络腮胡子一伙只觉得声音要刺穿耳膜一样头痛欲裂,用手死死捂住耳朵,只一会便忍受不住叫出声音来。
高粱这边好点,刚解开绳子就觉得头晕想吐,只有燕子和玛莎仿佛没事一般。
“敢背叛我,你们全都得死!”旺普恶狠狠说道。
原来这六个人是旺普找来暗杀燕子等人的杀手,原本命令是只要他们进入刺木藤范围,就不能让他们活着出来,谁料络腮胡子等人好奇心起跟了进去,最后见财起意,不但没把事情办好,还把自己暴露出来,盛恕之下立即出手,要把他们当场咒杀!
络腮胡子没料到旺普敢当面动手,当初谈好条件收了定金就依指示行事,见到盗洞起了歪心想顺手牵羊捞一笔,没想到对方从地下冲天而起还伤了自己两个人,那三米高一跳不是普通人能做出来的,既然没把握又不想留后患,当然是和气生财为好,况且那顶金冠落到自己手里,可以让一伙人吃穿不尽了。
没想到旺普有这种本事,络腮胡子等人痛得在地下直打滚,高粱、阿木达和丽儿沁也捂住耳朵蹲在地上,燕子一拉玛莎也假装头晕蹲下来。
旺普似乎累了,又或者想换个花样,从怀里摸出个盘子大小的面鼓,鼓边一圈嵌有金属片,一摇就“哗啦啦”的响。
手铃一停络腮胡子等人全躺在地上喘气,旺普回头见阿木达这边居然只是掩耳蹲在地上,心中不由奇怪,两边应该一样才对,难道他们是受到了神灵的眷顾?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世代巫师秘密看守这块禁地,不管任何人均不能活着出来,就连自己也遵守祖训从末进去过,所以当知道锁猛是从里面出来时,硬是由着他毒发身亡,后来见阿木达带着外人老往后山跑就注意上了,请来络腮胡子一伙盯梢,没想到对方竟然敢违背自己的意愿。
旺普“哗……嘭!哗……嘭!”拍起面鼓,络腮胡子等人立即抱住肚子翻滚起来,口中发出“哇……哇……!”的惨叫声,随着节奏越来越急促,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全停止不动了。
远远望去,个个口吐白沫、歪眼斜咀,手指深深插。进泥土中,死状极为恐怖。
面鼓响起高粱等人没有任何感觉,这时旺普回过头来:“轮到你们了!”
丽儿沁哀求道:“我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请土老司大人放过我们吧!”
阿木达也跪求道:“我和丽儿沁都是寨子里的族人,请土老司大人放过们吧!”
旺普叹了口气道:“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吗?我先辈土老司曾任滇国国师,这是末代国王的陵墓,里面隐藏有邪灵守墓,如果有人破坏陵墓惹怒邪灵,我们寨子就有灭寨之祸,所以必须用冒犯者的灵魂祭祀守墓邪灵,才可以保寨子、族人平安!”
燕子听意思并不知道里面的情形,所谓的守墓邪灵估计给搬山道人弄掉了,可怜的悲哀,代代做守墓人,却不知道陵墓早给人破开了。
一看络腮胡子的死法,燕子就知道他们肯定是中了巫蛊,这里是苗疆,巫蛊最盛行的地方,看来土老司根本没打算放过络腮胡子等人,所以早早预下了巫蛊,就算他们依吩咐把燕子等人杀了,最后依然会落得个兔死狗烹的下场。
旺普又哗啦啦摇起腕铃,高粱快冲上前一脚朝他胸口踹去,旺普侧身避过,腕铃摇得更急促了。
远离众人,铃声犹如一把锥子刺入高粱耳中,几个照面便痛得忍不住掩住耳朵退回来,一回来那种痛苦又消失了,只是感觉很头晕而已,难道燕子身上有护身灵符?
第四十五章 困窘2
其实这是玛莎身上天目石散发出来的抗力,天目石是巫器,一遇外力攻击就会自动散发抗力,巫力范围内大大削弱了铃声音波的伤害。
旺普持续不断快摇腕铃,可过了几十秒钟阿木达等人都没倒下去,只是蹲在地下双手掩住耳朵,难道这几人真是受到了神灵庇佑吗?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旺普垂下摇累的双手。
眩晕感一消失高粱马上跳起来回答道:“如果从世界性的视角看,我们是本地华人,外国人眼中的外国人!如果从局部视角看,我们依然是华人,外国人眼中的本地人!”
旺普当然没搞懂什么本地人、外地人,只想知道他们为什么不怕自己的巫术:“你们怎么能抗拒我的索命天铃?”
原来那腕铃叫索命天铃,高粱指着自己几人大吼道:“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吗?我获得过八一勋章、解放勋章,竞选过全国名模……哦,是劳模;她是三八红旗手;他是超产标兵、儿童团长……。”
燕子打断道:“你才超产标兵!有你这么夸人的吗?”转而一指旺普道:“老头,你这个杀人犯、刽子手,敢当着我们的面前实施反人类罪,我会检举揭发你的丑恶罪行,你准备洗干凈屁股蹲大牢吧!”
高粱纠正道:“轻了点吧?应该说准备洗干凈身子挨枪子吧!”
“肯定地说应该是先洗凈屁股,后洗凈身子,挨枪子之前肯定要先蹲一段日子的,然后按市场规律、先来后到的原则排期,如果指标达不到差一点的也要顶上去,如果超员则压一压,等下一批次备用,不能坏了规矩!”
“那这次的指标是多少个,他能赶上吗?”
“这个不好说,得看地区综合犯案实力,如果按我们分局那地区算,也是排得上号了……”
二人一搭一唱,气得旺普七窍出烟怒目圆睁,如果有心脏病一定躺下了,从怀中摸出一张木制鬼面具戴上,双手高举仰天呼啸,左摆右摆跳起巫舞来。
燕子一看变色道:“他召灵了!老高,快上!!”
高粱快冲几步飞脚踢去,旺普后退几步避过,闪到一堆灌木丛摇起手铃来,声音一起高粱又头痛欲裂,只得快步退了回来。
巫师作法本来最忌被敌人近身,可是手上有索命天铃倒也耐何他不得,旺普一面跳巫舞一面不时摇响手铃,终于完成整个召灵仪式,人匍匐跪倒连连打嗝,然后凌空一个后翻跃起,本来混浊的双眼变成了诡蓝色。
燕子顾不得有外人在场,站到阿木达和丽儿沁面前,凝注元气于天眼施展勾魂摄魄,谁料两道妖异的眼光相撞,只是轻微黯淡下去,并没有出现预料中的效果,原来巫力、妖力相互间是可以抗衡的,怪不得旺普的索命天铃对几人没用。
阿木达和丽儿沁本来就惧怕旺普,此刻正躲在玛莎身后连头都不敢张,高粱再次欺身上前,半蹲身子一拳朝他小腹击去。
受燕子天眼吸引,巫灵附身的旺普正分出大部分巫力对抗勾魂摄魄,这种不知名的功法极是消耗巫力,以至分不出神来闪避高粱的铁拳。
铁拳重重砸在旺普身上,巫灵借机两个后翻趁势摆脱天眼,高粱再逼上去时,巫灵忽然张口吐出一团白气,瞬间冻住了高粱,燕子赶紧翻手掐诀,一道天雷劈过去。
旺普狼狈纵跳闪避,燕子双手合抱成剑指连连跺脚,口中呜呜声连连念咒,咒语一停剑指虚指高粱背心:“香气沉沉应乾坤,燃起清香透天门,神龙脚踏七星步,身穿护体红兜肚,手执霹雳红樱枪,通天彻地鬼神惊,上天下地见真身,谨请红孩儿降临,神兵急急如律令!”
高粱受电击般浑身一震,右手后背左手前指旺普道:“咯咯咯……谁叫我?何方妖孽在此作乱!”
原来燕子是请乩童附在高粱身上,现在已变成红孩儿了。
乩童二个侧翻加凌空转体二周半,飞身往巫灵身上踢去,巫灵借助树木避开连连晃动手铃,乩童受巫音波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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