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君志愿 第 13 部分阅读

文 / 闲时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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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这是我的朋友与其家眷,想来贵会馆见识一下拍卖会的热闹,没请帖也没关系吧?」薛胖子立即说道。

    「薛少东家的朋友自是没有关系,请进请进。」中年人说完,还亲自把我们领了进去。

    奴隶商旅,就是活跃於大陆各地,从事着各式各样人种买卖的有组织团体。

    说得好听一些,他们是正当商人,为国家贡献税收;然而说得难听点,他们却是最可恶的人肉贩子,专门拆散大好家庭,为人世间带来更多的不平,还有数之不尽的遗憾。

    华夏帝国早就从中古时代的奴隶制度过渡到现在的封建制度,并以此为立国的基石,自然比起其他仍然奉行奴隶制度的四周诸国更为先进,却并不代表社会本身没有奴隶的存在。

    在这片辽阔的大地之上,任何强大的农业国家都会有奴隶的存在,因为农业生产都是需要人力的,奴隶正是提供廉价人力的最好资源。大地主们都不可能自己下田耕种,大都是把田租给贫民使用。就算是那些租地主的田来耕种的佃农,名义上虽然是自由民,其实也不过是高一等级的农奴罢了,本质上和地主的私人奴隶没有什麽分别。

    作为帝国皇帝的我,完全没有考虑过要废除或赦免国内的奴隶。

    那只是吃力不讨好,而且是没事找事干的白痴笨蛋才会这样做。

    世间事物都是相对的,只要有富人的存在,就必定会有穷人。只要有上下之分,只要有阶级之别,就会有奴隶的存在。即使废除了奴隶这个名词,社会上也只会出现新一个同样低贱的群体。

    再广义来说,整个天下的臣民,又何尝不是皇帝君主的奴隶呢?

    相比起大陆上的很多国家,华夏帝国的奴隶制度已经算是最人道和最文明的了。

    虽然这里的奴隶和主人仍有着人身依附的关系,但是奴隶至少在法律上有一定程度的保障。当然奴隶的所谓保障绝不可能与普通人相提并论,不过主人杀死家奴,仍然需要负一定的责任,这就不如其他大陆诸国一样,奴隶只是单纯是被当作是私人财产。

    但是无论怎样,奴隶毕竟是奴隶,甚至连子子孙孙也只能成为奴隶,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人生。

    奴隶市场内的布置越是豪奢,就越是代表这一个行业的暴利,也越是显示奴隶们的悲哀──这里一切华丽的装饰、典雅的家具,全是从他们身上剥削出来的。

    穿过了花园,我就越觉得这不像卑劣下等的人肉贩卖,而是一场盛大的高级社会宴会。

    来临的客人全是衣香鬓影、身材大半都是富态十足,跟站在我身旁的薛胖子差不了多少,而且全部带有一大批护卫打手,证明他们肯定是有一定地位的人。

    ……还好当中没找到一个朝中官员,不然我的身份肯定要露底了。

    想想也是,本朝立国以来,向来奉行重农抑商的政策,除了禁止商人出仕,也不容许臣下从商。

    这个原因其实很简单──农民家族世代都守着土地,这就能帮助当权者得到稳定的统治,无论是税收还是征兵都方便和简单。反之商人则代表了不稳定,他们为利益而四处奔走,虽然能够贡献远高於农民的税款,然而走税漏税的却是更多,加上商人组成的族群势大,对统治者是一个潜在的威胁,也不利於封建皇族对国家的控制。

    那中年人带着我们穿过大厅,招呼我们到一张桌子坐下。

    在我们这桌的四周还有几十张桌,也坐了不少客人。而正前方则是一个很大的平台,约三丈高,让坐得较後面的客人只要抬高头,也能把台上看得清清楚楚。

    不消一刻钟,二十来个娇美的少女鱼贯替各桌的客人送上美酒美食,赵成勇和张楚雄几个侍卫免不了又是试毒一番,还好这桌只坐了我、薛金元和希平三人,倒是没有麻烦到其他人,不过也引来不少旁人的注视目光。

    这时我却见远处有一个颇为熟悉的身影,心里一动,就跟薛金元说了声抱歉,就走到就近门边的那台大桌。

    那是一个年约三十余岁,穿着得相当随便,却大口大口地喝着酒的大汉。

    他长得并不俊朗,但其脸容如同刀削一样,轮廓分明,辅以一双浓眉,极有威势。

    大汉也注意到我了,抬头笑了一笑。

    这个人就是号称军神再世──晋王夏远战,也是我的二哥。

    军神,当然是指我那个已经仙游的老头子,而晋王以现时在军中的威望,并不比年轻时代的老头子差,因此才得出这个军神再世这个外号。

    十六岁初出阵,先从荆楚叛乱打到南越蛮族,又从蛮族联军赶到西南边境。後来镇守西南边关近十年,以二十万兵马打得吐蕃不得不递表臣服。

    这二十年来,除了老头子的威名在外,军神夏远战亦是举世无双。

    所以人们都说晋王的名字取得好,当真是远战四方,战功标炳。

    而与他相比,我这个夏远志就有点儿名不符实,的确差得远了。

    老头子是个战争狂人,平生最好就是攻城掠地。但先朝大小战役无数,国内国外也是树敌极多,就算他再厉害,人仍只得一个,可谓是分身乏术。

    於是他就这样划分──东北面战线自己作总指挥,而西南面的就全盘交给晋王,其余的各地要冲就由节度使负责守卫。

    亦是因为这个的缘故,当老头子病重之时,继任人选呼声最高的不是别人,正是从西南赶回来的夏远战。众朝臣都以为,既然老头子钟情於战事,他所指定的承继者,理应也是军中出身。

    特别是武将派系的一方,一直都希望能征善战的晋王能够成为新皇,这样作为他的嫡系下属,自是无往而不利,荣华富贵指日可待了。

    谁知出了我这个最大的意外。

    说真的,在我登基初时军中已有不稳的迹象,毕竟我能直接控制在手的只有数千羽林军精锐,帝都的禁卫军态度不明不白,晋王又掌握西南军区数十万的军队。

    当时情况实在非常危急,不少大臣都抱持观望态度,别说是地方上掌握军事实权的一众节度使了,更是一直的暧昧不定。

    只有禁卫军受老头子的命令直属於我,所以我能直正控制的也只有京畿一带。

    即使能够成功即位,大概也只是个没有实权的皇帝。

    那时候我已经在想,假如这个兄弟想做皇位,就让给他好了。

    这样至少能拎个亲王当当吧?以我和二哥在这一众兄弟当中算得上亲密的情谊,估计他也不会怎样为难我。

    至於我麽?就算真的当不成安乐王爷,带着亲亲老婆远走高飞,天地任我消遥。

    然而我甚至未曾传达出这个意思,二哥已经当面表态支持我登基即位,甚至要他的西南军队全部听命於我──虽则那时他已经被剥夺了军职赋闲在家,但在军中仍有极大的影响力。

    晋王这样一说,西南军派立时表态支持,连带安定禁卫军的想法,各地的节度使也不得不表示效忠。

    当最强大的皇位竞争对手自愿下场,其余没有军事後盾的老大、老四和老九也只有乖乖的听命。

    在我顺利登基即位之後,一众兄弟都很知情识趣地躲在家中足不出户,就连具备拥戴之功的晋王亦不例外。

    我便有打算让他重掌西南军区,甚至考虑让他接替快要退休的武相一职。

    然而即使多次召见他进宫,却和其余深居简出的兄弟同样,他一直称病不见,就好像是怕我会过河拆桥似的。既然他不愿意出面,避免分薄新帝的影响力,这点正合我意,也乐得装聋作哑。

    我无法弄清他的真意,而宫里事务比较繁忙,一众後宫美女又新鲜可人,便一直把这件事拖了下来。

    ~第三十章~奴隶拍卖

    「嗨,好久不见了。」晋王举起酒杯。「要不先来个请安吧?亲爱的皇帝陛下。」

    我在他的身旁坐下,看了看左右无人,这才笑道:「二哥你就别损我啦。」

    其实我对他还是有点内疚的,因为顾太后当面说过的话,这两个月来其余兄弟基本都见过面,就他一人不愿进宫,我也没主动去找过他。

    这段日子一直赋闲在家,虽然传言都认为是软禁,甚至连刚才茶馆的书生也这样说,却也算是我和晋王两人隐含的默契。

    「对了,你怎麽会来这里?」我随口问道。

    「在绿羽茶馆下面看到你和希平那丫头出来,本来只是想跟你们打个招式罢了。」

    我左看右望,很奇怪地,居然没人认得在我身边这位粗豪大汉,就是让吐蕃闻风丧胆的晋王夏远战。

    「我进场可是塞了五百两咧。」晋王大是摇头,酷爱杯中物的他看来非常不满意。「这新丰酒可以是可以,但还是远不够味啊。」

    对於其他争权夺利的兄弟,我是没多少好感,然而这晋王却在最危急的关头伸手扶了我一把,自然是感激非常。

    我和他年龄相差十五岁之多,大家更不是同母兄弟,关系却算是兄弟当中最为亲密的。详细情况我也很难说明白,事实上他待在军营的时间远多於长安,但从我有童年记忆开始,二哥就已经很照料我了。即使我与怡宁成亲之後,只要有空闲,他又待在京,我就会到晋王府找他喝上一杯。

    其实我也隐约明白如此照顾我的原因,那有可能就是他的出身了。

    论出身背景,晋王要算是兄弟中最差,他的母亲是江南的妓家女子,也是老头子一次出游後留下的龙种,说得难听一点就是野种。孩童时期一直是在妓院中长大,待生母过世之後才被带回宫中,大概也同情年幼就失去母亲的我吧?

    其实二哥这家伙要找我,只要派人传个话就行了,没必要花五百两追到这里吧?当我想到这一点,心中便是一动。

    「难道这个地方有问题不成?」我悄悄地小声问道。

    但他只是微笑不语。

    「别打哑谜了,快告诉我。」

    「还没有真凭实据呢,别忘了你老哥我现在无官无职又无人啊。」他摊了摊双手,又对着站在我身後的赵成勇说道。

    「只是听说近日这边人流非常复杂,总之你们做侍卫的小心一点准没错。」

    看来二哥是担心我和希平的安危才跟进来了,还真是没想到他仍是这般照顾我,我却一直抱以小人之心,突然之间还真有点感动。

    客人都在陆陆续续的就坐,连我们身旁也逐渐多人起来,显然不是说话的好地方。而且这个非常靠後的位置也不是什麽贵宾席。

    「二哥不满这里的酒水,不如到前面我和希平那桌吧?」

    「甚好,这酒简单淡得像鸟。」晋王笑着道。「不过你不是有个胖子朋友吗?」

    「没关系,他是外地人,不认得你我的。」

    说完,我便把晋王带到前面的贵宾桌。

    希平正在扯着小绿闲谈,看到我和晋王过来,便惊呼一声。

    「啊!你怎麽也来了?」

    「你这死丫头,连二哥也忘了吗?」晋王笑骂道。

    希平缩了缩舌头,又找回小绿闲扯了。

    看着薛金元略有不解的眼神,我笑着道:「给你们介绍,这位是我兄长王戈,刚好遇见便拉了过来,薛兄应该不介意吧?」

    「当然不介意,不介意。」薛金元连连摇手。「王兄你好,请坐,请坐。」

    晋王却几乎没有理薛金元,只是自斟自饮起来,更连连赞叹好酒,不住地说贵宾席的酒水供应水准确实不同。

    薛金元看来对晋王颇为疑惑,他大概也想不到我会有这样粗犷的兄弟,而且年龄相差也很大。我唯有扯着他天南地北,以免露出什麽马脚。

    我和薛金元闲谈了一会,却见台上走出了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堆着了满面笑容,却是皮笑肉不动,看上去相当虚伪的类型。

    「此人就是了这所寒玉会馆的主人万则诚。」薛金元对我低声道。

    「寒玉会馆……寒玉会馆……一个奴隶买卖的地方竟起了这样典雅的文字,倒是有趣。」我念了两下,却是轻笑道。

    「原来这就是寒玉会馆啊。」晋王一旁插完嘴,还叫不远处的侍女再把酒捧过来。

    薛金元不以为然的道:「两位千万别小看这万则诚,他可说是长安最大的奴隶商人,甚至比起西市的胡商还有名。小弟原先只是刚好路过长安,跟他没有什麽交情,竟然也被他找到我所住的客栈。」

    这个寒玉会馆的主人万则诚,先是一番例行的欢迎说词,多谢赏面之类的客套说话,然後又介绍一众来宾。我完全不认识,听着无聊,便跟旁边的胖子倾谈起来。

    「薛兄你在杨州身家丰厚,可说是他们的大财主大买家,自然被受注目啊。」我指着二哥,半开玩笑的说道。

    「我这老哥花了五百两才勉强进普通席,你却是丝毫不费一文就有头等位置呢。」

    「呵呵,王兄说笑了,寒家只是一介商人,奔波劳碌但求生计,可不比王兄世家大族的生活来得舒坦呢。」胖子亦是笑道。

    「人称扬州第一首富薛平,可是薛兄亲戚?」我也不废话,直接挑明问题。

    薛金元迟疑了一会,显然非常小心翼翼,好一阵子才说道:「正是家父。」

    既然真的是薛平之子,那为什麽还要刻意结交我呢?

    难道是遇上什麽极为麻烦,用钱财无法解决的困难?

    我心里思量飞转,口中却同时笑道:「那怎能说是奔波劳碌啊,江南百姓皆道──扬州薛家、富可敌国。」

    「寒家现时实在风头太盛,风头太盛了则易招人妒忌啊。」薛金元摇了摇头,大是叹气。

    我原想再追问下去,大厅的灯光突然变暗,只余下台上备有灯光,顿时变得万众瞩目。原来万则诚刚刚退下台,换上了一个主持人,拍卖会已然正式开始了。

    首先出场的是一个娇媚可人的南越少女,身上有穿等於没穿,只披着一层轻纱薄袍,露出一身细皮白玉,看得台下一众猪哥直流口水。主持人让她摆出各种诱人的姿势,然後大口一叫,标价竟达五百两白银。

    我终究是个做昏君的料子,看见台上的小美人艳光四射,举手投足都是诱人无比,很快就把薛胖子流露出来的烦恼表情抛诸脑後。

    只是一会儿,台下客人纷纷叫价,最後更是以一千两成交。

    白银一千两!这应该是一个普通平民百姓一生的收入了吧?

    其後连续好几个都是年轻美貌的各族少女,成交价钱都是七百至二千两银不等。

    薛金元大概也觉察到我古怪的脸色,笑着说道:「王兄很少来奴隶市场吧?这种价钱公道的很,因为这次标榜的全是处子!」

    「这是……处子拍卖会?」我大为惊讶,问道。

    「购买她们的,除了来自各地的青楼老板,还有就是地方的富贵强豪。」胖子点点头,接住淫笑道。「说真的,若不是万则诚,也不可能弄来这麽多异族的一等一处女啊。」

    这点倒是事实,身为奴隶的女子自是比起男子可悲百倍,更何况是貌美如花的女奴了,只怕未送到长安,已经被辣手摧花,吃得骨头也没余下。

    不过万则成这寒玉会馆竟能够保护这些奴隶美女在送往拍卖前不受伤害,这点就证明了他的实力异常地强横,也很有一套御下的手段。

    看胖子指指点点,介绍了很多来自地方的买家来历,我却是奇道:「怎麽没有长安的富豪家族呢?」

    我毕竟在帝都住了二十年,长安的富豪我也知道不少,在这里却一个也没见到,这点着实令人奇怪。

    薛金元想了一会,才说:「这个小弟倒也不清楚,可能怕引来朝廷的反感吧?」

    胖子这样一说,我就立即明白了。

    帝都里的所谓富豪家族,其实大部份和朝臣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朝中和地方官员虽是被禁止从商,可也不可能完全禁止官太太、儿子、侄女什麽的开店啊,只要不是做官那拉拥有商业资产,即是严谨无比的御史大夫亦是无话可说。

    可是若然自己或者亲朋戚友参与了这种大型聚会,那就是刻意勾结地方豪强的罪名,随便就能让政敌参上一本,丢掉头上的乌纱顶戴也是转眼间的事。

    他们可能会参与本地商人的聚会,但这种邀请了全国各地富豪的拍卖会,身为地头蛇的反而最是不敢参与。也幸好这样,才没有人认出我和晋王的真正身份。

    拍卖会极是激烈,大约一个时辰之後,已经卖出了三十多个美女。

    我约略算一算,这次寒玉会馆至少赚了五万两多银子进口袋。

    薛胖子一直没有参加竞投,倒还真是像是纯粹带我来参观,和我一起品评女奴们的质素。

    而在坐我身旁晋王的兴致却全放在酒瓶上面,对台上车轮式登场的美女们一眼也没望过,就像是要狠狠喝够五百两来回本似的。

    这害得希平非常无聊,只得拉着小绿在一边窃窃私语。

    本以为快将结束,主持人却大声叫道。

    「现在到了我们拍卖会的最後高潮──有请新罗第一美人!」

    ~第三十一章~新罗美人

    「原来这就是新罗第一美女啊!」

    当看到金丽姬登场的时候,我顿时眼前一亮。

    不知为何,我竟平空生出了一股惊艳的感觉。

    这还是人生中的第二次──第一次是与怡宁初夜洞房之时。

    新罗……也就是朝鲜半岛这个与华夏东方最接邻的地方吧。

    根据那位职业与我同样为皇帝的前辈……杨广兄的权威性说法,在东方大陆诸国当中,朝鲜女子是最漂亮的,十个里倒有七、八个都是美女。

    我相信他的评价,不然以这厮的精明,也不会在七十年前发动全国军队三征朝鲜的高句丽──那边可是要钱没钱,要粮没粮的荒芜之地,若然不是为了绝色美女,这个连後母也敢偷的色中鬼饿还真的不会如此热心。

    在某个程度上,这个在一百年前出生的家伙是我的偶像,至少我还暗地里尊称他一声前辈。

    此人有着一个伟大而完美的昏君潜质──他既聪明,又有才干,目光远大之余,同时又异常喜欢玩乐,而且最值得称赞的是,他勇於面对自己的欲望──为了求得心爱女人,甚至为此不惜发动百万军队和民夫。

    若然对象换了怡宁,我大概也会这样做,而且只怕会做得更彻底。杨广前辈和我最大的不同,大概是他奉行墨家的「兼爱」之心,美女其爱之,财富其爱之,权力其爱之……远远比起我更加「博爱」罢了。

    可惜,他的欲望太多,人生太过短暂,否则可能就会是历史上最成功的昏君,那自然也没有我祖宗爷爷出场的份儿。

    只是稍稍过火了一点,也稍稍不幸了一点……

    也正因为有着这位前辈留下来的教训,这才让知道昏君和暴君只是一步之差,也懂得必须控制自己的欲望。

    若是断了脑袋的杨兄泉下有知,就请让我承继前辈这昏君的名头吧!

    当然是要做一个成功的昏君了,若是成为失败的昏君,也就等於和杨前辈一样,有福没命享啊……不过拜托,这点可千万别跟老头子打小报告。

    朝鲜就在华夏帝国的东北部,呈现着一个长形半岛,上面三国鼎足而立,分为新罗、高句丽以及百济,三国之间长期互相攻伐,只是被华夏帝国适当地控制着,形成今时今日微妙的平衡。早在几年前老头子身体变差的时候,三国已经蠢蠢欲动,都想一举统一整个朝鲜半岛,局势日渐紧张起来。

    在台中出现的新罗美女,拥有一头及腰的柔顺黑发,美丽的鹅蛋脸秀丽典雅,精致的五官配上大而温柔的双瞳,十足一个美人胚子。

    更加令人吸引的是,其眉宇之间的气质散发着惊人的知性美。她身穿华夏国标准的春夏仕女服,虽则远没有之前的美女那样暴露,却显得曲线分明、身材苗条。

    世界之大,拥有美丽样貌的女子并不少,拥有美好身段的女子也很多,然而两者必须完美结合,才能称之为真正的人间绝色。我那皇后老婆是一个,这位新罗美女则算第二个。

    若然炀帝那色鬼说得没错,只要朝鲜女子人人有台上此姝一半的水平,那这片土地就称得上是养天地灵秀之气了。据说朝鲜人的家常食物称为泡菜,在东方大陆上独一无二,难道是长期吃泡菜这才保养有方?

    可惜她却是眉头深锁,一丝笑容也没有,就连其他被拍卖的美女所显露的那种强颜欢笑,也一点都见不着。

    要知道在如此高级的拍卖会,只需找到一个富家主人,以後就定是衣食无忧,所以奴隶美女们都很识趣,纵使再是感怀身世,也尽力讨好在座客人的欢心,以求卖得更好的价钱──客人能够出得起高价,自然代表买者身家富有了,女奴日後的生活也就更有保障。

    原先还想找机会这个新罗绝色女子纳进後宫,可但这样一看,我顿时大失兴趣。她若不是笨蛋白痴,就肯定对自己已经心如死灰,了无生趣。

    我是个常常提醒自己要保持轻松快乐之心的昏君,自是不喜病美人的那种愁眉苦脸,此等女子就算带到了皇宫之中,只怕也是愁云惨雾,那就不要也罢。

    不过四周的叫价竟是出乎我意料的热烈,似乎他们对待美女的看法与我大为不同,由底价二千两慢慢爬升到三千五百两,似乎还有继续上扬的趋势。

    坐我们邻桌的年轻公子叫价最烈,看来极是中意这位女子,竟一口气就把价钱提到四千两。

    原来竟是刚才在爆仗堂的那个人,好像叫南宫什麽的,名字我倒忘了。

    还真是冤家路窄呀。

    台上的新罗女子似乎也听懂些许华夏语,四周的叫价越高,她的神色就越是黯然凄怆。

    拍卖官已经在喊了:「四千两一次……四千两二次……」

    年轻公子没注意到我们,他满脸得色,傲慢之情尽现,似是已经美人在手了。

    那不是吗?四千两买一个奴隶,虽说是顶级美女,也不值得啊,肯定是狂人暴发户或者超级败家子才有的做法。

    在大厅之中,一把清脆的声音突然出现:「四千零一两!」

    我转头一看,却是希平这个疯妮子,她站直了起身,举起那温润如玉的手臂。

    「……原来是两位,真是巧遇啊。」锦衣公子这才见到我和希平,便是神色一变,脸上阴晴不定。

    在这种富豪齐集的地方,叫价并未有限定最少要叫几多,毕竟来的都是地方的富族豪强,为了顾全面子,他们一般都是加一百两,最少也提五十两。这样只加一两的叫价,分明就是来找碴的了。

    「……四千零……一两?」连经验丰富的拍卖官也变得结结巴巴的道。

    大厅之内尽是客人哗然之声,这个叫价本身就够古怪,而且叫价之人还是个如此美丽可爱的小美女,举手投足间的盛气凌人,却是一股特有的娇蛮风情,一点都不输刚才拍卖的奴隶美女。

    「是呀,叫价还不行吗?」希平一副理所当然,得意洋洋的模样。

    「喂,别尽是添乱。」我低声道,却是哭笑不得。

    这小笨蛋完全没有钱财的概念,估计对算术也差劲得很,这四千两的叫价,已经是她足足四十年的例银数额啊!

    「人家看台上这个女人很可怜嘛,她好像都要快哭出来啦……」小堂妹委屈的道,还指了指那个人。「而且我特讨厌那个家伙。」

    希平这家伙平日虽然喜欢欺负人,同时却又很帮助弱者,宫中年纪小的宫女都喜欢她亦不无原因,肯定又是见那新罗女子神情凄楚,这才胡乱叫价,故意搞乱拍卖程序。

    我正想回话,刚才那个叫四千两的锦衣公子一咬牙,又再叫道。

    「四千五百两!」

    希平笑嘻嘻的:「四千五百零一两。」

    我心里却是暗暗叫苦,手中只有二十几两,猜想侍卫们也不会带太多钱财在身,最多只会有几百两。这样别说是四千两,就是四百两恐怕也付不起啊。

    心电飞转,我却想不出阻止希平胡搞的理由,毕竟她只是同情台上那女子才这样做,并非一时的任性妄为。

    罢了罢了,若果最後真的买下来,还怕我这堂堂帝国皇帝付不起银两吗?

    但愿希平的同情心不会经常性河水泛滥就好了。

    「……五千两!」

    那公子说完,可能是觉得无人能及,脸有得色之余,更是左顾右盼。

    可是这等高傲的姿态却激怒了不少在座的富豪,连我也觉得他是在耀武扬威,炫耀自己的财富。

    「啧!五千两很了不起吗?看他这种年岁,肯定是乱花父母银两的败家子!」旁桌便有几人在低骂。

    「五千零一两。」小妮子摇头晃脑,硬是比那公子多一两。

    这时,任谁都知道希平是故意没事找碴的了。

    不过希平貌美如花,人又长得可爱,而且摆明是和那公子过不去,倒是引来不少叫好的声音。

    锦衣公子走了过来,希平却是一扭头,故意不去理他。

    此人还是忍着气道:「这位小姐,早前无礼的事在下先行道歉。还有就是请勿阻碍拍卖进行,在下在此谢过。」

    这家伙一站起身,倒是剑眉星目,仪表堂堂,长得一表人材,在一众腹大便便的富豪财主当中,更是显得特别的出类拔粹。

    虽然不愿意承认,他还真是比我俊朗一两分,平日应该得到无数美女的青睐吧?

    看来希平的品味有够差的,竟会说讨厌这种青年才俊。

    我把询问的目光望向旁边的薛胖子,他低声道:「王兄认识他吗?此人乃南宫世家之二公子,南宫少杰。」

    是南宫少杰没错了,原来他竟是江湖中人,难怪眉目之间有一股特独的英气了。

    我初即位不久,对江湖武林的认识并不多,只知道大概的门派名称和势力分怖,荆南有一个着名的武林世家,也就是胖子所说的南宫世家。想不到这个二公子竟千里迢迢的跑来长安买女奴,而且还是一掷千金,看来江湖也有富得出油的人物嘛。

    希平却是正眼都没望这南宫家的二公子一眼,小巧俏皮的嘴巴一撅:「本公……本小姐可是认认真真的在叫价呢!」

    「这个……小姐买奴隶女子亦无用处吧?何不让与在下?」南宫少杰大概是恨意未消,额上的青筋暴现,却仍是强忍着。

    「咯咯,谁说本小姐买来没有用?」希平娇笑一声,反问道。

    「你买这女人来做什麽,本小姐就是用来做什麽,说不定本小姐还比你中用呢!」

    说者无心,听者却是有意,四周立时轰然大笑。

    希平虽不是天生的皇族公主,但长期久居皇宫,却养成高贵无比的气质,凭这股沉着的气势,就硬是把这南宫少杰比下去。

    这时南宫少杰的脸上更是红得如同猪肝一样,脸色一红一暗,极是有趣。

    他深深的吸一口气,却转而向我问道:「兄台,请问你……」

    希平插嘴道:「喂,你自己辩不过本小姐,找我哥哥干吗?」

    「虽然对阁下有点抱歉,但在下向来都反不对买个侍女回家。」我微微一笑。

    在外人面前,纵使这个妹妹再是无理取闹,也没有不帮她的道理。

    希平见我难得地支持她,更是笑得甜美非常:「嘻嘻,哥哥是最好的啦~」

    「……你……你们!」南宫少杰实在气不过,说了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我大是叹息,此人明明仪表不差,怎地一副未出世面的公子哥儿模样?

    希平这妮子就是不知轻重,还扬声叫嚣:「怎啦?无话可说了吧?看你好眉好貌,原来草包一个!」

    看见这野蛮公主说得有趣,不单认识她的侍卫们大都会心微笑,连一旁的观众也被她逗乐了。

    我也是笑吟吟的,摆明就是等着看南宫少杰的笑话,谁知他的脸色突然一狠,呼的向我着面门轰出一拳。

    南宫少杰离我很近,速度又快,铁拳中甚至夹着丝丝的劲风之声。

    我没想到这厮说变脸就变脸,连站在我身後的侍卫们都反应不及。

    转眼之间拳头已经打到面前,不少客人看到惊险,也都大呼失声。

    ~第三十二章~南宫少杰

    根本来不及闪避了,我唯有出手拆招应付。

    「这混蛋真不是人样的,表面上衣冠楚楚,暗里却是施行偷袭,还说是武林世家咧。」我心里暗骂,略一低头,错开了对方的攻击,同时平平推出一掌,反攻向他的胸前。

    南宫少杰微微一愕,大概没想到我竟也会武功,不过他反应也算快,随即回身变招,挡出我的一掌。

    在电光火石之间,双方已经交换了两招。

    眼角瞄到侍卫们便要出手,我连忙叫道:「你们不必插手!」

    这不是吗?难得有不错的实战机会,当然要好好练习练习。

    侍卫们见我没什麽危险,於是定下来,站在旁边戒备。晋王只是抬头瞅了一眼,又回到酒杯的世界去了。

    希平在一旁呐喊助威:「上啊!哥哥左边!右下!」

    南宫少杰和我却是互有攻守,谁也奈何不了谁。

    听说四大世家绝学以剑法为主,明显他的功夫不怎样在掌上,招式相当普通,而我则在经验和反应略有不及,只是用着寻常的五行拳,连消带打之下,倒是打成均势。

    随着时间的过去,对手就开始变得焦急,我的招数熟练起来,反倒是越来越游刃有余。

    玩得也差不多,一直拖下去也没意思,便想结束这场战斗了。我故意卖出一个破绽,南容少杰见状便是大喜,呼的一拳轰到我胸前。

    就在他的拳头快打到胸膛之前,我左手快速伸出,划勾似爪,如电般直射而去,便从中截住他的攻势。转出一记龙爪手,立时搭起对方的手腕,让他无从变招,我掌心再一翻,就已经扣上他的脉门。

    邻近却是有人识货,也不知是谁的惊叫道:「少林龙爪手!」

    此人说得不错,这招正是擒拿招术中大名鼎鼎的龙爪手,最是讲求後发先至,催动内家真气之後,便如龙爪般灵巧快速,轻易就可一举擒敌。

    龙爪手本来是少林寺七十二绝技之一的不传之秘,然而宫中却有一份少林的武功抄本,那是以前了空和尚送的,不过我习武的惯例从不学全套,只是勉强记了几招。

    少林寺为当今武林泰斗,可谓天下第一大派。其座落在河南郑州少室山下的茂密丛林中,所以才取名为少林寺。传说在二百年前,天竺神僧菩提达摩一苇渡江,来到少林寺传授禅宗,僧徒日益增多,少林声名大振。

    在本朝起兵之际,少林寺亦多番派僧侣从军助战。在天下大定之後,朝廷更是全力支持少林寺的发展,十几年前老头子更亲笔御封「天下第一名刹」的称号。

    「刚柔并济龙爪手,床上内外皆通吃。」

    这是送给少林和尚的广告词,大概可以引来不少登徒浪子报读吧?

    「你到底是谁?!」

    南宫少杰显得非常吃惊,然而脉门却在我手中,也无法反抗起来。

    这一记龙爪手如同钢夹一样,深深陷进他的臂肉里面。这南宫家的公子哥根本挣扎不出,只痛得不顾形象,大叫大喊起来。

    明明是希平招惹他,干吗来找我碴呢?这些江湖豪族的世家子弟还真让人费解。我便把这厮交了给身後的赵成勇,侍卫们却是连连道歉,说是自己失职,竟会让我遇险。

    「好好的教训一下就算了。」我笑了一笑,也没有在意这点小事。

    就算是近身护卫也不是万能的,总没可能无时无刻保护自己,我现在反而开始感谢老头子以前的严苛,不然刚才我可能已经被南宫少杰一拳击倒。

    「可别打死。」我补充了一句。

    侍卫们得我命令,更是把怨愤全发泄在这个可怜的家伙身上,纷纷施加拳打脚踢。

    幸好他们深知我微服出宫,不想闹大事件,也避开这家伙要害下手。否则以他动手袭击皇帝,已是诛九族的弥天大罪,侍卫们定然二话不说的当场格杀。

    我摇头感叹,难怪人说双拳难敌四手,就是再武功高明的人,被围攻也护不住自己,更何况南宫少杰的武功也不见得很高,更是毫无反抗能力。

    南宫少杰的两个家从见主人被殴,正欲前来相救,但张楚雄已然拦住他俩,展开一双肉掌,以一对二,却仍是游刃有余。

    没消片刻,原先的俊秀公子已经被几个侍卫打到如同猪头一样,脸上身上都是一紫一黑的,英伟的神采自然不再,他的两个家人也被张楚雄打到东拉西倒,一同摊在地上。

    大厅内的客人们都乐得看热闹,有的甚至一旁叫好,大概也看不爽南宫少杰刚才一 ( 昏君志愿 http://www.xshubao22.com/3/3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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