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派诗人与美国女记者跨国恋:项美丽在上海 第 1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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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月派诗人与美国女记者跨国恋:项美丽在上海》

    新书披露新月派名诗人邵洵美与项美丽跨国恋情

    由香港女学者王璞撰写的一部评述项美丽与邵洵美爱情传奇的《项美丽在上海》,本周将推出。其中很多首次在国内披露的史料,重现了上世纪30年代的上海文化圈。

    发生在新月派著名诗人邵洵美与美国女记者项美丽之间的跨国恋情,60年前在文化圈引人注目。

    项美丽是《纽约客》的专栏作家,在经过一次失败的恋爱之后,项美丽登上了去上海的轮船。在上海她遇到了邵洵美,陷入情网。她跟着邵洵美和上海滩上的文化人打成一片。两人在日军占领上海期间,一起编辑出版中英文杂志。抗战开始后,项美丽在朋友的建议下撰写《宋氏三姐妹》,为此她在香港、重庆两地奔波,和邵洵美的感情出现裂痕,最终分手。

    王璞介绍,她根据项美丽的英文回忆录、小说、散文集以及中外各种相关资料,“从一些传说中的疑点起步,以一种‘八卦’的心态,加上学究式的考证,配之以通俗文学的风格,记述项美丽一生中最传奇的一段──上海岁月”。

    由于项美丽绝大多数作品尚未被译成中文出版,因此,王璞在书中引述的许多材料均首次在国内披露。(李瑛)

    第一章 开场白: 项美丽是谁(1)

    项美丽是谁?  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这问题没几个人答得出来。可若是时光倒流七十年,在二十世纪三十至四十年代,你到上海或是重庆、甚至香港的上流社会,这个名字即使不是如雷灌耳,起码人尽皆知。  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有位英国作家哈莉叶特·塞金德要研究上海,她在她那本名叫《上海》的专著中写道:  “我接触的在上海的西方人,几乎人人都谈到艾米丽·哈恩,男人语带赞赏,女人的语气则有点尖酸刻薄。”  三十年代在上海的西方人并不少。有人作过统计,到三十年代中期为止,在上海的西方人有六万人之多,有英国人、德国人、美国人、俄国人、意大利人。这其中还不包括日本人。  1940年在香港的香港大酒店,宋氏三姐妹自1927年国共分裂后首次一道公开露面。三姐妹和她们的小弟宋子安夫妇,以及宋美龄的顾问端纳围桌聊天,乐队奏起了华尔滋舞曲,一对对男女走下舞池翩翩起舞。这时,着一身黑色中装的宋庆龄,突然指着舞池中一位白人女子道:  “那是米奇哈恩!我看那就是米奇老鼠,跟她一起的是谁?”  一点不错,这位名叫艾米丽·哈恩(Emily Hhn)、朋友昵称为米奇的美国女子,就是项美丽。宋氏三姐妹都认得她。事实上,她是其中两位──宋霭龄和宋美龄的朋友。这次酒店相遇也并非巧合,而是出自大姐宋蔼龄的安排。她事先通知项美丽会有这次历史性的三姐妹聚会,项美丽才去香港大酒店订位。  一年之后,就有一本项美丽撰写的《宋氏三姐妹》(The Soogn Sisters)在纽约出版。这也许是最早出版的宋氏三姐妹传记。 以后出版的多种中英文宋氏姐妹传记,在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文字表达方面,都未能出其右。令我十分吃惊的是,项美丽这本站在自由知识分子立场、观点可说是中间偏右的著作,早在1985年己由北京某出版社翻译出版。而且一印就印了十六万册之多。也就是说,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项美丽在中国内地已经至少有十六万读者。然而,当我向朋友提出”项美丽是谁”这一问题,他们要么一脸茫然,要么说出一些听来有点荒诞的传闻。这些传闻并非关于她的书,而是关于她与中国作家、新月派诗人邵洵美的绯闻。  我这人很”八卦”,平时就爱看八卦杂志。不过,还没有八卦到参与传播八卦消息的地步。我之所以继续关注有关项美丽的传闻,并终于决定要写这本有关她的书,主要出自于一种大约会被归类为女性主义的好奇心,我发现:虽然这些传闻众说纷纭,各有各说,但有一点口径一致,即,项美丽是中国作家邵洵美的情人,而邵的正室盛佩玉不仅不吃醋,反而从旁大力相助,甚至建议他们去办了结婚手续。  作为一个女人,而且是扮演过各种女人角色的女人,我对此说本能地起疑。我打出“项美丽”这个名字在中文互联网上搜寻,条目有九百多。一大半属词语误载,真正有关美国作家项美丽的条目不过数十条,而这数十条也多半互相重复,或互相抄录,提供最多新信息者当推董鼎山的《罗曼蒂克的项美丽》一文。不过,我感到奇怪的是,董氏精通英文,居美多年,是中美文化交流的重要传播者。他的这篇不过一千字的小文,对照我当时浏览过一遍的项美丽《我的中国》,却也至少有三处使我怀疑。  第一,他说项美丽“自幼即一心想当个开矿工程师”。  项美丽本人可没这么说过,相反,项美丽在一篇回忆文章中说,她原先是想学化学的,后来又一度想当雕塑家,只是因为要跟从来不收女生的威斯康辛大学矿冶工程系赌口气,才一时冲动之下改学了矿冶工程。  第二,他说项美丽“一到上海即决定要呆下去”。 但在《我的中国》中,项美丽写道:  这(指上海之行)完全是一次旅行,不是吗?我仍然把上海当作一个购物点,是两个目的地之间的一站。我开始的计划是度一次为期两周的长假,这是个延长的周末。然后有一天,我发现我找到了一个工作,成了上海的短期居民。当地一家英国人办的早报《字林西报》需要一个女记者,给他们写点特写、专访之类。原来的那位女记者结婚去了。我就说我愿意干。  然而,即便有了这份工作她也天天想着走人,在告别了如期回美国的姐姐海伦,回到自已在江西路的临时租房时,她心想:  “去他的中国,中国都快把我闷死了,我对中国不感兴趣。”接着她写道,“我差点就要跳上一辆黄包车去码头。”  第三,董文写邵洵美“在法租界生长”。而在宋路霞的《上海的豪门旧梦》这本书中,说到邵是在南京西路上的邵家花园洋房出生,长大的。在《我的中国》中,项美丽说她与邵洵美认识时,他的大宅位于杨树浦路。只是在八一三事变后,邵洵美才步她项美丽之后,在法租界霞飞路租了套房子。南京西路是英租界,而杨树浦路根本不是租界。  而且,这篇文章也跟其它文章一样,说邵的妻子对“丈夫的洋情妇非常纵容”,甚至还鼓励他们举行“一个奇特的结缡仪式,按旧习惯娶妾规则,赠她两个玉镯。”  真的吗?为什么?我想。  我在网上 搜索“邵洵美”这个名字,找到的条目有二千余条,大多是2002年出版的《海上才子邵洵美》的衍生文章。有的文章干脆就是把书中的文字摘抄一些放到各种刊物上发表,不过,显然发生了抄写错误。别的不说,关于她的去世年月,就有多种说法。有说1997的,有说1998的,有说2000的,不一而足。有的文章则是基于这些可疑资料的的胡评乱讲,比如有篇文章竟将项美丽列为《上海宝贝》的作者卫慧的鼻祖之一,说项是个“睡遍万水千山”的美女作家。&nbsp&nbsp

    第一章 开场白: 项美丽是谁(2)

    这类轻薄文字中,有些还出自一些邵洵美当年的朋友,章克标的文章《海上才子搞出版》一文,堪为这类文章样板。这篇文章文字之轻佻、内容之不负责任,从开篇第一句话就可见一斑:“邵洵美原名龙云。”  邵洵美原名邵云龙,就算去姓留名,也只能说他原名云龙。这类记忆错误尚可说,尤易误导读者的是以下这类文字:  女记者寻求各种刺激,鸦片烟也抽起来了,洵美是义不容辞的指导者和示范者,因此也上了瘾。  项美丽是美国某报社的特派记者,年方妙龄,身体健美,是一匹高头大马。  她们大户人家,门第高贵,男人三妻四妾是理所当然。事极平常,而且竟然是一个洋婆子肯来作丈夫的外室,也许还会感到光荣、体面、足以自豪啰。项美丽也确实派上了大用场。  信口开河、想当然和轻薄之外,更兼鄙俗和下流。  那么,《海上才子邵洵美》又是怎么介绍项美丽的呢?这里且将书中写到项美丽的那一章中,对项美丽基本情况的描述转引如下:  埃米莉·哈恩,时年(指的是1935年──作者)三十岁,长得健美漂亮,风韵雅逸。她生于1905年,出世地在美国中西部的圣路易城。她的祖父和外祖父在美国南北战争时代一个属南方一个属北方。父亲是个无神论者,她有兄弟姐妹七个……毕业于威斯康辛大学矿冶工程系,是该大学第一位获得矿冶工程学位的女毕业生。  书中提到项美丽的去世年月日:  在这众多的写文章回忆、纪念、研究邵洵美的人物当中,还有一位远在大洋彼岸的1998年2月17日才逝世的享寿九十三岁的美国老妇人。她虽非国人,却曾是邵洵美亲人,故不能不一提。她就是著名美国女作家项美丽。  以上不过百字的简介至少有两处重大错误,项美丽去世年份不是1998年,而是1997。项美丽姐妹兄弟共六人,五女一男。而且,项美丽也不是在邵洵美去世之后才写文章“纪念”“研究”他。早在1943年,她就专为邵洵美写了一本书《潘先生》,从1940年到1970年,三十年间,她至少有十本书中写到了邵洵美,其中至少有三本书以他为主角。而七十年代以后,她就没再写文章或出书写邵洵美。  那么,项美丽的祖国美国,对她的介绍是否就非常准确呢?我们且来看看项美丽1968年在纽约出版的一本书The Cooking of Chin (《中国烹调》)的“作者介绍”:  艾米丽·哈恩,圣路易斯人。是威斯康辛大学工程系第一位女毕业生。她不寻常的经历中还包括: 在非洲一个侏儒部落中住了将近一年。之后到了上海,她在那里度过了二战岁月,被日本人拘禁。她出版过多部著作,其中有:Chin to Me、《宋氏姐妹》、 niml Grdens(《动物花园》)。现居英国,与她的丈夫查尔斯·鲍克瑟教授在一起。  也有值得怀疑之处。  首先,项美丽的二战岁月并非在上海一地度过,而是在上海、重庆、香港这三个地方。其中,在香港时间最长,差不多三年。《我的中国》有三分之一的篇幅写她的上海岁月,一半篇幅写的是在香港的生活,有三十余页写到在重庆。书中有一段对话,是她1943年在香港将要作为日美交换难民返美之前,接受日本人审查时的实况,将她在中国的八年岁月交代得一清二楚: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你1936年来上海──”  “不,1935年。”  “好吧。你到上海嫁给了中国人邵先生。然后你去了香港。”  “去了重庆。”  “好吧。重庆。你1938年从重庆──”  “1939年。”  “1939年到1940年。你到了香港,然后回上海──”  “我再没回过上海。”  这就是说,如果二战从1937年日本侵华战争开始,项美丽1939年离开上海,1940年至1943年在香港,所以她大部分二战岁月是在香港而不是在上海度过的。这段话至少还有一处错误,那就是项美丽并非在上海被日本人拘禁,而是在香港。  有趣的是,即便是前面这段来自项美丽本人著作的引文,也有可疑之处。因为其背景是对付日本人的审讯。项美丽当时带着不满两岁的女儿。女儿的爸、英国军官鲍克瑟正关在日本战俘营,她既要救自己和女儿,又要救当时还没跟她结婚的情人鲍克瑟;于是她先是不想作为美国人被日本人关起来,所以灵机一动,说自己是中国人的妻子。后来又想作为美国难民被日本人遣送回国,便又强调自己的美国人身分。这样来来去去的,把日本人美国人都搞得一雾水。以至于当她们这批遗送回国的难民到了纽约,别人都下船回家了,只有她被留下来审查了大半天,差点把她当日本特务抓了起来,焦点集中在为何别的美国人都进了集中营你没进,你现在想当美国难民,又说自己是英国人未婚妻,而不是中国人老婆了。即算这是小说,故事编得也太离谱。  即是说,以上的每一种引文都有令人质疑之处,而真相迷雾重重,难以企及。面对这一现实,我不禁悲从中来。难怪陈寅恪写柳如是,写了三大本,洋洋一百余万字。仅考证柳如是与钱谦益的相遇时地,就写了几十万字。以前我总不明白,以陈寅恪这样的一代大儒,放着那么多前贤才俊不写,却为何以他后半生的主要精力,为柳如是这么一位出身微贱身世凄迷的小女子立传。现在面对有关项美丽的迷惑,我依稀有些明白了。

    第一章 开场白: 项美丽是谁(3)

    我当然无意与陈先生相比,更无功力写那么一本煌煌巨著。我只想从上述那些疑点起步,以一种“八卦”的心态,加上学究式的考证,配之以通俗文学的风格,记述项美丽,这个跟中国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纠葛的美国传奇女子,一生中最传奇的一段──上海岁月。  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加西亚·马尔克斯曾以新闻报道的手法写了一篇小说《一件事先张扬的谋杀案》,我在这里仿其意而反其道,以通俗小说手法写一部真实的传奇。其中的小说成分,大多出自传主本人、亦即项美丽之手。我只是在一些材料粘接力不够强劲之处,略事修补。作用相当于泥水匠。不是烧制砖瓦,只是把那些现成的建制材料以泥灰之类的材料粘合而己。  作了这样一些说明,我想现在我可以着手回答本章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了:  项美丽是谁?  项美丽是美国作家,原名艾米丽·哈恩,1905年1月14日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城。1997年2月17日逝于美国纽约。活了九十二岁,写作七十年,出版了五十二本书 。其中有关中国的至少有十二本。从1929年起她即成为《纽约客》(New Yorker)专栏作家,她刊于《纽约客》的第一篇文章是发表于1929年5月12日的《可爱的太太》,最后一篇文章是刊于1996年第十二期的诗作《风吹》。年期长达六十七年,我想,就担任同一杂志专栏作家的年期来说,她这一记录大概世界第一,可以入吉尼斯大全了。  英文网页“今日文学”(TODY IN LITERTURE)这样介绍她:  罗格·安吉尔(Roger ngell)说她是《纽约客》‘美丽的客人’”,传记作家肯恩·古特伯逊(Ken Cuthbertson)形容她一生性格的最大特点是总是往那些“没人说别去”的地方走,一如他那本项美丽传记的书名。  和赛珍珠一样,项美丽因她的中国书成名。在美国,她脍炙人口的书都与中国有关。《宋氏姐妺》和《我的中国》一出书即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榜。而《中国烹调》出版七年间重印了五次。  不过,项美丽从未像赛珍珠那样大红大紫,也没有一本书像赛珍珠的《战斗的天使》和《大地》,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我读过赛珍珠译成中文的全部著作,那些书都可轻而易举在香港任何图书馆找到。而项美丽那十二本有关中国的书,只有《宋氏姐妹》有中文版。其它几本,即使英文原版,都难以翻查。我在我校(香港岭南大学)图书馆只找到一本:Chin to Me;在中文大学图书馆找到两本: Steps of Sun(《太阳的阶梯》)、Cooking of Chin; 在港大图书馆找到一本:《宋氏家族》(即《宋氏姐妹》1985年北京新华出版社中译版);在香港城市大学图书馆找到两本: Hong Kong Holidy(《香港假日》)、Times nd Plces;在香港市政局公共图书馆找到三本:Chin Only Yesterdy:1850…1950(《昨日烟云:1850…1950的中国》)、Mr Pn(《潘先生》)、Ching Ki…shek(《蒋介石》)。  最富戏剧性的是《潘先生》这本书。香港一共有两本,一本在市政局,一本在理工大学。市政局那本不可外借,馆员捧着那本书页发黄的小书,让我到一间封闭的小房间坐读。可以借两天吗?不可以。可以复印吗?要经专家鉴定才可答复。而专家鉴定至少要三天。我只好请理工大学的朋友借来了他们学校那一本。这两本书的借阅纪录都是零。  我还在网上查到,早在1942年,上海一间出版社便出版过《我的中国》的节选本,83页。此书现在北京图书馆可找到。北京图书馆还可找到《宋氏姐妹》的中译节选本,1942年由上海一间出版社出版,一百多页。  我还注意到,虽然近年来研究香港和上海都市文化的专著连连出版,但好像没人引用项美丽这些著作。也许因为它们大多没被译成中文吧?以上我所借阅过的那些书中,从书后的借阅记录单上可看到,除了《中国烹调》有两次借阅纪录外,其它几本皆从来无人问津。  我把这些书浏览一遍。得出的印象是,项美丽是这样一类人物,她使我想起那位了不起的十七世纪英国女作家多萝西·奥斯本。弗吉尼亚·吴尔夫在《多萝西·奥斯本的〈书信集〉》一文中,曾经这样描述她:  她不容争辨地拥有一种天赋才能,那在书信写作中是比机智、才华以及与大人物交往都更有价值的:她能自自然然、毫不勉强地保持自己的个性,将一切生活琐事囊括在她自己的个性洋溢之中。这是一种既吸引人又有点儿令人迷惑的性格。  项美丽与多萝西一样,不管她在写作中采用了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还是意识流手法,那都是为了她叙述的需要,手到擒来,自然天成。写作在她是一种天性的流露。换句话说,她与多萝西一样,有把自己的所见所闻随时记录的爱好。据她姐姐回忆,米奇少女时代沉默寡言,只有坐在打字机前才感到轻松自在。不过,她当时在打字机上打的不是诗,也不是小说,而是信。“写作在我,是一种有如游戏的活动,不过,我从未想到我正在努力成为一个作家。” 。多年之后项美丽回忆道。所以项美丽在《纽约客》上发表的第一篇文章,也正是一封写给姐姐的家书。她在信中描绘与一位社交名媛共进午餐的情景,活灵活现。被她姐夫看到,将这封信略去称呼落款,寄给《纽约客》主编哈罗尔德·罗斯。罗斯看了大为赞赏,不仅发表了这篇文章,还约见她本人。从此开始了她与《纽约客》长达六十七年的关系。

    第一章 开场白: 项美丽是谁(4)

    伍尔芙说多萝西若生于十九世纪,可能不止是一位书信体作家,她会写出许多部小说。这话过了一个世纪,竟然在项美丽身上得到证实。项美丽可以说是二十世纪的多萝西,时代不同了,妇女写作己大行其市。项美丽得以打破书信体的樊篱,在多种写作体裁中大展拳脚。她的五十二部作品,包括小说、散文、传记、回忆录、纪实小说、诗歌、历史、游记、甚至烹调指导、写作指南等等各种体裁。我读着这些书,不时地为我们这些现代读者、也为她自己捏着把汗,想想看,若是没有这么个酷爱冒险猎奇的美国女子,若是这女子没失恋,失恋时她没想到去非洲,若是去了非洲她没遭到挫折回到美国,在美国她没陷入另一场热恋,于是在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和她姐姐海伦突发奇想,要去上海度假,而在上海,她没在她正好想离开时,遇见了她梦中的白马王子……而这一切的一切中,最主要的,要是她没有这种写作的爱好和天才,我们就会对那个年代的上海,少掉一块多么有趣的观察视野;而她自己的人生,也会留下多少疑点和悬念,任凭那些信口开河的研究者,凭着自己庸俗的想象任意发挥。又会有多少历史冤假错案,会发酵。衍生、流传,误导千秋万代的读者。  我想说的是,有两种作家,一种作家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纳博科夫那样的作家,他们是魔术师。世界只不过是他们耍弄魔术的舞台,而他人甚至他们自己的故事,都是那根魔术师的小棍,不必多加注意。应当细加考察的是他们玩弄小棍和其它道具的方法。一种作家是项美丽这样的作家,我把法国的萨德、英国的奥斯汀、王尔德,美国的杰克·伦敦,都归于此类。写作是他们生活的体现,所以往往比他们的作品更精彩。研究他们的作品也就是研究他们的人生;反之,研究他们的人生也就理解了他们的作品。这两个方面互相渗透,以至于混为一体。  换句话说,当我开始追寻项美丽的上海之旅时所抱的动机,与我后来所达到的目标,相距何其遥远。以至于当我读过了大量资料开始动笔时,我差不多忘记了写这本书的原始动机:是想写一部传记,还是想翻出一段爱情传奇?而且写着写着,我的步伐不断偏移,有点像醉鬼,摇摆飘忽。而笔下所流出的成品,就变成了无法定形的一种东西,介于传记、小说、纪实文学、翻译作品之间的某种怪胎。引文压倒原创,注释盖过正文,而最后,我发现我站在一面镜子面前,镜中人物,时高时矮,时胖时瘦,时近时远,时动时静,难道,这是一面哈哈镜?不,这是一个永远敢于面对自己、保持自我的真正的人。  项美丽的丈夫查尔斯在向她表白爱情时道:“米奇,你知道我最喜欢你的是什么吗?你有勇气。”  我相信查尔斯说这话时,不止想到这位弱女子在面对自然界和社会的灾难时那种一往无前的勇气,还想到她的道德勇气。她敢于向人人说是的规则说“不”,她即使置身于千万人为之癫狂迷信的潮流之中,也保持头脑的清醒,站稳自己的脚步。她不止是敢于朝“没人说别去”的路上走,就是人人都说别去,只要她认定了那是一条探求真相之路,不管那条路多么艰难,她也要去走一走。

    第二章 不想回家的女孩(1)

    1943年,艾米丽在香港被列入美国提交日本的难民名单,有机会被遣返回美国。当她接受日方审查时,那位日本军官横山反反复复问她同一个问题: 为何在上海嫁了个中国人,却又跑到香港跟个英国人生了个私生子?对这一问题,艾米丽百般回避,终于气急败坏,冲口而出:  “因为我是个坏女孩。”  这时:  一阵长时间沉寂后,我颓然倒在椅子上。但横山先生的一句话有如电击,让我身子一挺,重又坐直。“不,”他说,“你不是坏女孩,你是好女孩,现在你可以回家了。”  艾米丽是好女孩还是坏女孩?的确,用传统观念无法评断。肯恩的传记中说她一生行事的法则就是专往常人不去、也“没人说别去”的地方走,向传统观念挑战,对大众认同的规则说“不”。按传统观念衡量,她是坏女孩。可是,为何跟她交往过的几乎所有男人,包括被她甩掉和用掉她的情人,都跟那个日本人横山一样,认为她是个好女孩呢?  艾米丽出生在一个恪守传统道德的德国移民家庭,父母都是犹太人。父亲伊萨克·哈恩是个推销员,他长年出差在外,辛勤工作,养活妻子和六个孩子。伊萨克虽远非慈父,却是个负责的丈夫和父亲。只要他在家,便一丝不苟覆行父亲职责。据艾米丽后来回忆,父亲永远闭着眼睛躺在家中客厅的沙发上,那是家人出出进进的一道关口。他看上去好像是睡着了。  我总是希望他真的睡着了,我踮着脚,小心翼翼地从旁走过,尽量避开蓝地毯下的那块会发出吱吱声响的木板。有时我己经走过那沙发好远了,自信已到达安全区,但是:  “多莉!”我父亲叫道,睁开了眼睛。他管他所有的女儿都叫多莉。  伊萨克共有五个女儿。大女儿名叫多萝西,昵称多莉,倒数第二个女儿便是艾米丽,也就是后来的项美丽。(由于项美丽是她的中国情人邵洵美给她起的中国名字,所以,本书在她未起这个名字之前,都以她的美国名字艾米丽相称。)  在这个家庭中,父亲和母亲控制子女的所有行动,以确保他们不超越常规生活的轨道。家中甚至都不许提起“性“这个字眼。但这仍挡不住艾米丽时有惊人之举,令全家人目瞪口呆。十五岁那年,艾米丽就曾离家出走。多年之后,当她跟丈夫查尔斯·鲍克瑟谈到这次出走时,“查尔斯说,‘你身上一定有什么地方出了错,那时代通常女孩子是不会离家出走的。’  ‘正常的女孩子是不会。’我不无傲气地道。“  我们应当特别注意“傲气“这个词。的确,艾米丽一生都以她的反叛行为自傲,不管那些行为让她付出多么惨痛的代价,她提起来时脸上的表情,都可用我们今天常常用到的一个词来形容,叫作 “无悔今生”。不过,提起十五岁那年的第一次离家出走,她也承认:“我或许真的是出了毛病。”  因为根本就没有出走的直接理由。多年以后,回忆起那次出走,她只能说,也许是受到一本名叫《丛林之书》的读物影响。那本书的主人公是个流落于大自然的漂泊者。当他长大成人见到自己父母时,已为父母所遗忘。  我想我也曾是个漂游者,或我想要成为那样的人。大卫·科波菲尔离家出走了。狄更斯笔下的许多孩子都有漂泊的本能。至少我可以确定小耐丽便是这样的人。虽然她后来有点后悔跟祖父离家出走,但我能感到她身上有一种潜在的热望,对于大路的热望。当然我的出走,也不只是受到狄更斯的人物影响,我也跟着哈克贝利·芬在密西西比河下游漂流,也跟着汤姆·莎耶一道迷路,四处航行,走遍全世界,结识各种人物,好逃离沉闷的家。  一言以蔽之,出走的惟一理由是离家的愿望。家可以提供安全与稳定的感觉,但却因日日如是而沉闷无聊,而艾米丽向往的是变化,是刺激,正如二十一世纪反叛青年所标榜的: 吓死好过闷死。所以在某个星期五的早上,艾米丽离家去上学时,偷偷倒空自己的储钱罐。下午放学时,她突然对一位同学贝斯蒂说:  “你不是曾经邀我上你家住几天吗?要是你愿意,我今天就可以去。”  贝斯蒂说她很愿意,两个女孩就一块回了贝斯蒂的家。贝斯蒂的家也在同一个城市。只不过离艾米丽家有段距离。所以这次出走其实不能算是一次真正的出走。事实上,它只持续了一天,第二天早上,艾米丽的母亲打电话给贝斯蒂的母亲,确认女儿是在这儿之后,她要求女儿接听电话,于是:  我拿起电话说:“哈啰!”  母亲没浪费时间跟我说“哈啰”,她的声音平静而沉重,“好吧,”她说,“我只希望你开心,你有你的想法。可我为你担心了一整夜,都快病了。后来是道芬妮想到了贝斯蒂。”  为贝斯蒂着想,我故作轻松地说:“是吗?”  “马上回家。”母亲命令道。  我说:““好吧。”  这回我没拿贝斯蒂当挡箭牌了。我没理由不回家。母亲说的对。我这是逃家。但我有我的想法。  艾米丽的想法是什么呢?用美国诗人惠特曼《大路之歌》的开头几句大概可以概括,肯恩的传记将之作为他这本书的题词:  我轻松愉快地走上大路

    第二章 不想回家的女孩(2)

    我健康,我自由,整个世界展开在我面前  漫长的黄土路可引我到我想去的地方。  “艾米丽是那种真正向往自由的人,她永远要过她自己想要过的生活。”艾米丽的侄儿格里格·道逊在她去世以后这样评说。这种自由奔放的天性,在她十五岁时就以如此强烈的形式表现出来,之后一直主导着她生活的轨迹。也许我们无法判定她是好女孩还是坏女孩,但无可否认,她是个不想回家的女孩。她的生活之路,本来跟她同时代很多像她一样出身小康之家的女孩一样,是一条平滑顺畅的直线:上大学,找工作,嫁为人妇,生儿育女,然后儿孙绕膝,安度晚年。艾米丽却有着一颗哈利贝克·芬式不羁的心,每到人生的十字路口,她都会作个出人意料的大转折,从那条回家的路上逃离。而原因往往看似微不足道。  十七岁进大学时,艾米丽本来是想作个雕刻家或化学家的。一天,她偶然听了一堂课,教授名叫路易斯·卡勒伯格,是一位极受学生欢迎的人物。艾米丽很喜欢他,决定选修他的课。她去找化学系主任,但是:  可能那天早上系主任跟他老婆吵了架,或是他正在为他的银行账单烦恼,或只是因为那一刻他只想对人说不,以证明他是系主任。总之我相信他不是故意要用那种草率态度决定我一生的命运,但他的表现让我有此感觉。“不行。”系主任粗鲁地说,便转过身去背对着我。  系主任说,化学系的学生不能选修卡勒伯格的课。只有工程系的学生才可以。他也许是实话实说,但这种态度让艾米丽感到受了侮辱,于是,“五秒钟之内,我作出了决定,这个系主任在滥用职权。” 这说干就干的女孩转身就去了注册处,要求转到采矿工程系。可人家告诉她,这个系自从1904年建系以来,从未招收过女生。  “为什么?”艾米丽问。  “因为女人在采矿行业找不到工作。”  “我不介意。”  “你拿不到学位的。”采矿工程系的教授道。这一招也许能吓退别的女孩,但对艾米丽这样的女孩不仅无效,反而成了激将法。这一来,本来还想修完了想修的课程就转系的艾米丽,当下决定,不作雕刻家了,也不作化学家了,就作采矿工程师。  艾米丽也真的当上了采矿工程师,她不仅拿到了工程系学士学位,成了该校工程系第一位女学士。而且大学一毕业,马上就在家乡圣路易斯的一家矿治公司找到了工作。那是艾米丽一生中过得最有规律的一段日子,她每天在同样的时间起床,同样的时间搭公车上班,去同样的办公室,做同样的工作,每天看到的,也是同样一些人。然后在同样的时间吃晚饭,上床。看来她的一生就会要如此这般地度过,日复一日,周复一周,年复一年。流浪的哈利贝克·芬被阔寡妇收养,从此衣食无忧,可是,他仍然时不时偷望着窗外的大路,蠢蠢欲动。而变成白领的艾米丽,在她的办公桌后刚坐满一年,也沉不住气了。她那颗哈利贝克式的心,让她注意到报纸上的一则消息,那是她的人生再次发生一百八十度转弯的契机。  这一天是1927年5月20日,那一天,二十六岁的美国飞行员查尔斯·林白站在纽约长岛的罗斯福机场,他将完成一次划时代的壮举:独自驾驶一架飞机不着陆地飞越大西洋。在热切关注着他这次飞行的全球公众中,有个女孩的目光不同寻常,她在林白的成败中押下了她一生的命运。这就是二十二岁的艾米丽·哈恩。艾米丽是林白的热烈崇拜者。巧的是,林白驾着飞越大西洋的那架飞机,正是由她家乡圣路易斯城商人捐助,因而命名为“圣路易斯精神号“。谁说这名字不是对艾米丽未来命运的一种昭示呢?艾米丽对自己的那份工作己经厌烦透了,十五岁时令她离家出走的那种冲动,再度搅得她日夜难宁,她看着有关林白的那条消息,对自己说:如果林白能安全在巴黎布尔歇机场着陆,就辞职;如果林白失败,就只好认命,把这份工打下去。  五月二十二日是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一大早,艾米丽就跑到街角杂货店买报。报纸的头版头条,一行大字标题赫然入目:  “林白做到了!”  艾米丽像个孩子似地哭了起来。她当即决定辞职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这梦想到底是什么,她还不清楚。但她只清楚一点:永不再过这种朝九晚五的生活!  那以后,艾米丽把日子过得正像一场“流动的飨宴”,一如海明威那本巴黎回忆录的书名。而且,跟海明威早年的巴黎生活一样,日子虽然过得紧巴巴,有时吃了上顿没下顿。但她最不缺少什么的,就是浪漫。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男朋友也交了一个又一个。她作过导游、广告代理、教师、公关节目演员,从没打算把哪份工作当成终生职业,正如她从没打算嫁作人妇。所有这些经历,都只是那在远方向她召唤的朦胧梦想之序曲。她学会了吸烟,喝酒,跳舞,派对一个接着一个。  “我简直过得无忧无虑。” 多年以后她回忆这段日子时,这样说。尽管那是美国历史中最为惨淡的一段时光。1927年至1929年,是长达十多年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的开始期。1929年10月24日这个华尔街的“黑色星期四”,至今还令人们谈虎色变。那一天,美国股市在连泻五天之后,终于大崩盘。 ( 新月派诗人与美国女记者跨国恋:项美丽在上海 http://www.xshubao22.com/3/3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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