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派诗人与美国女记者跨国恋:项美丽在上海 第 2 部分阅读

文 / t2q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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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千上万的美国人,一天之内失去了他们的终生积蓄,当午夜的钟声敲响时,已经有十一位金融家自杀身亡。但艾米丽似乎对那一切都茫然无知。,“当时没人对我说到那些情况,后来我也从未听朋友们谈起过它,我和我的朋友们仍然消遥自在地过日子。这也许是因为,股市崩盘所影响的那些人,都不属于我们这个圈子。” 艾米丽回忆道。

    第二章 不想回家的女孩(3)

    不过那段时间对于她个人来说,倒正是发生转机之时。1928年至1929年,她被一位名叫达菲·卢梭的作家雇用,作为他的研究助理和女友,去了两趟欧洲。她游历了巴黎、伦敦、罗马、威尼斯、里斯本。在地中海的邮轮上,她遥望非洲的青山;在布鲁塞尔,她认识了一个美国青年派屈克·布特南。此君是人类学家,正在非洲四处游荡做考察。他向艾米丽讲述了他在刚果的传奇式经历。而此时的艾米丽,即将踏上回美国的归程。她心中烦恼,因为“我越来越害怕回家”。家人和朋友越是催促她回家,她越是怕。她的确是个哈利贝克·芬而不是汤姆·莎耶。汤姆·莎耶在外面玩累了就会想念他姨妈家的干净被单:哈利贝克·芬却不,他一想到收养他那位寡妇家的四堵墙就怕。艾米丽也一样,她最怕的就是被纳入常规生活的航道随波逐流。所以派屈克的非洲这时就像迷雾中的一盏灯,尤其是他一再描述的“丛林、棕榈树、赤道阳光下静静流淌的大河”,这些事物早在六年之前就是她的梦想。那时她曾跟一个名叫多梦西的女孩,计划着去非洲中部的基布湖。结果,她们只去成了本国的西部。可现在,这位派屈克却向她发出邀请:“到刚果来看我吧!”他说。派屈克在非洲爱上了一个土著女孩,不久就要不顾家人反对,作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重返非洲,去刚果的原始丛林,跟他黑情人相会结婚。  “我一定来。”艾米丽对他、也是对自己说。  不过,这期间艾米丽生活中最重要的事件,并非非洲之行,而是1929年夏天的那个下午,她与《纽约客》主编哈罗尔德·罗斯(Hrold Ross)的会见。

    第三章 《纽约客》美丽的客人(1)

    艾米丽的十二本中国书中,至少有三本的版权页上注明:“本书大部分文章曾在《纽约客》发表”。而她后来在非洲、在中国的传奇经历得以实现,也都跟她《纽约客》专栏作家的身份分不开。  一九三零年在伦敦,当她为凑不起五百英镑去非洲的费用而一筹莫展时,是《纽约客》寄来了175英镑预付稿酬,才使她得以成行。  1937至三九年在上海,她之所以能够在霞飞路租下那套舒适的公寓,维持高水平的生活,相当部分的收入来自于《纽约客》给她的稿费。  1943年,当她从香港被日本占领军遣送回纽约,发现她八十岁的老母汉娜也从圣路易斯老家赶来迎候,为之出钱出力者,正是《纽约客》大股东兼主编哈罗尔德·罗斯。他不仅支付汉娜的路费、酒店费,还带着编辑来酒店看望她。他与艾米丽的这种雇主兼密友的关系,在他一九五一年去世以后,由他的三位继任一直延续下来。事实上,艾米丽与《纽约客》的关系一直延续到她去世,长达六十七年。她是《纽约客》资历最老的作者。《纽约客》为她提供的那间写作室,一直保持到她去世。所以,说项美丽的上海故事,不能不先谈谈《纽约客》。  《纽约客》一如它的刊名,最初的目标读者和广告商是二十六平方公里以内的曼哈顿岛白领阶层。起初不过是夫妻店,编辑只有罗斯和他太太珍妮,他俩出资两万美元,另一投资人拉欧尔·费雷茨曼(Roul Fleischmnn)出资两万五千美元。他是罗斯的扑克牌搭挡。  罗斯雄心勃勃,相信这份以都市雅文学为号召的杂志会在一大堆流行通俗杂志中脱颖而出。一九二五年二月十九日,《纽约客》出了创刊号,一印就印了一万五千册。可是六个月后的八月号,印数直线下跌到二千七百册。费雷茨曼急了,差点就要抽身走人,但罗斯坚定不移。他将读者定位扩大到全国的中产阶级,他认定这份纽约惟一的纯文学杂志能吸引全美国中产阶层读者的目光。无论如何,纽约是全美国大都市中心,它的知识阶层所思所想,所爱所好,牵扯着全国知识阶层的心。罗斯知道自己需要的是这样一种稿件,它能敏锐把握当代都市生活的脉膞,又有相当的文学性,其风格机智幽默,趣味盎然。巧的是,正当此时,与他这种构思不谋而合,一份自来稿救了《纽约客》的命。  作者是位名叫艾丽恩·麦克基的无名之辈(她即是后来的爱尔文·柏林夫人 ),她投来的文章标题是:《我们为何要去夜总会──一个白领少女的自述》,这篇文章在《纽约客》一发表,就引起了普遍注目,《纽约客》该期刊物破天荒地脱销,《纽约客》顿时成了城中话题。  就在此后不久,《纽约客》收到艾米丽的第一批投稿,它们的性质与麦克基的那篇来稿不谋而合。  艾米丽在《纽约客》发表的第一篇文章,题目是《可爱的太太》。那是她一大堆来稿中的一篇。这些稿子并非她本人投寄,而是她姐夫米歇尔·道逊代她投的。米歇尔·道逊正属于罗斯目标读者群中的人物。他身居芝加哥,属白领中产阶层,爱好文学,趣味高雅。艾米丽后来常对人说起,当她第一次从芝加哥去纽约,临上火车,米歇尔把一份《纽约客》塞给她道:“这是一份纽约出版的杂志,很有意思。”她读过了这份杂志后,甚为同意米歇尔的评价 。  我前面已经提到,艾米丽酷爱写信,而米歇尔和他太太、艾米丽的二姐罗丝便是她写信的主要对象之一。米歇尔很欣赏艾米丽的信,越读越觉得他这位小姨是个当作家的料。于是他留心寻找一份适合艾米丽写作风格的杂志,当他看到《纽约客》时,当即认定:就是它。他把艾米丽一九二七年芝加哥时期写给他们的信删去称呼和问候语,寄了几封给《纽约客》。希望它能像麦克基当年的来稿一样,引起编辑注意。  他只成功了一半。这些稿子落到小说编辑凯瑟琳·安琪尔(Kthrine ngell)手中。她被誉为《纽约客》“智力的灵魂”,美国文学不少一流名家从她手下出山,其中包括约翰·厄普代克、约翰·奥哈拉、怀特(White)……怀特后来成了她的同事和丈夫。他那简练优雅的文风引导出《纽约客》文章的主流风格,成为美国当代散文的楷模。凯瑟琳非常喜欢艾米丽的这些书信式文稿,将之交给罗斯定夺,却被罗斯否决。理由是“题材跟我们杂志不搭界。”不过,他跟凯瑟琳都同意:这位艾米丽·哈恩是个值得注意的作者。因此,1929年,当他们收到米歇尔寄来的第二批艾米丽书信时,便选出其中一封发表。  《可爱的太太》1929年五月二十五日在《纽约客》发表。这是篇写纽约生活的小文,五百五十字。内容是两位女子泡咖啡馆时的闲聊。两位女子,一位是艾米丽本人,另一位隐去了姓名,据说是列斯丽·奈斯特,就是时尚杂志《名利场》(Vnity Fir)出版人卡特·奈斯特(Conde Nst)的同性恋妻子。  “你知道,” 我突然说,“你嫁给他真是太奇怪了。”  这是《可爱的女人》开篇第一句话。事实上,这篇文章发表之前,艾米丽己经在其它杂志上发表过多篇文章,她的第一本书《诱惑与荒诞──诱惑原理与实践》(Seduction nd bsurdum:The Principle nd Prctices of Seduction)都快要出版了。她后来那种风趣优雅、轻松自然的写作风格己经基本形成。不过,能在一般杂志发发文章是一回事,在《纽约客》发表文章又是另一回事。即使是这样一篇小文。

    第三章 《纽约客》美丽的客人(2)

    1929年《纽约客》在美国知识界权威地位己经基本奠定。它是经济大萧条时期少数几份印数保持稳定的杂志。自从刊出麦克基来稿扭转刊物销售颓势以后,刊物销量就直线上升,到1935年,《纽约客》销量己达万份。这对于一份文学杂志来说确实不同寻常。《纽约客》的大名己经家喻户晓。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这样一份刊物上,艾米丽写作热情为之一振。她赶紧又寄了几篇写纽约公寓生活的文章过去。《纽约客》七月号和九月号连续发表了其中两篇。分别是《室友》和《陌生人》。与第一篇一样,故事都在两位女子的对话中展开。艾米丽在这些文章中显示了她三言两语勾画出人物性格的素描才能。尤其令罗斯惊叹的,是这位年青作者把握都市生活脉搏的敏锐感觉。在《陌生人》中,那位流落在五光十色的繁华都市,找不到出路、看不清前途的女孩沉思:  “你会觉得这城市也许将因人太多了而爆炸,你会觉得所有这些房子,也许要被这么多的人、还有他们的叫卖声、以及圣诞礼物什么的给胀破。”  这一类女孩,是大都市的陌生人。艾米丽用以下这个细节绝妙地勾画出了这种都市陌生人的凄凉心态。两位室友的对话被一阵电话铃声打断,其中的一位道:  “你去听呀!”她说,口气仍然平板板的,“是你的电话,永远都是你的电话。“  全文到此结束,干净利落,余音却是不绝如缕。  无怪乎罗斯发表了这篇小说之后,决定要见见它的作者。  于是,1929年夏天的某个日子,艾米丽出现在位于纽约第45街的一幢六层楼的古旧建筑里。她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色彩黯淡的写字楼,室内几乎全无装修,家具也跟这座楼房一样古旧。因为罗斯坚持所有的家具都买二手货,一来价钱便宜,二来可体现《纽约客》独特的风格。“我绝不要我们的编辑部看上去让人想起《名利场》那种杂志。”罗斯道。  艾米丽紧张得要命,一如所有去见名杂志名编辑的新进作者,她胆怯地坐在椅子边边上,跟这位自己仰慕的大编辑讨论她的作品,她“感到膝盖在发抖,其实我大不必如此的,罗斯待我相当亲切。”尤其是当他告诉她,他喜欢她的那些来稿时:  “年轻人,”罗斯说,“你有了不起的才能,你可以写得比我所知道的任何其它作家更好,除了吕蓓卡·威斯特。加油!“  艾米丽受宠若惊,脸上不禁漾开了笑容。吕蓓卡·威斯特是她最为崇拜的作家之一,她在英国作研究期间,已跟这位比自己大十三岁的英国女作家结成了好友。离开编辑部时,她兴奋至极。 不过,她还没料到,从那一天开始,《纽约客》就跟她一生的命运密切相关。1993年,八十八岁的艾米丽与撰写她自传的肯恩会面时,提起她与罗斯多年的友谊,仍然满怀深情。这友谊一直持续到一九五一年罗斯去世。她说,当她听到他去世的消息,禁不住失声痛哭。他不仅是她的编辑,还是她的导师、雇主和密友。1935年在上海,使得她决心放弃重返非洲的计划、留在中国不走的,除了那位“有着希腊式高鼻子”的中国美男子,跟《纽约客》也不无关系。

    第四章 开往中国的慢船(1)

    “上海?你要去那儿?”理发师道,把另一个发卷在我额头上抖开。  这是艾米丽《我的中国》的开篇第一句话。对话时间是1935年3月,亦即艾米丽打算去上海作短期旅行之前的某日。那天,她去作头发,禁不住告诉理发师,我要去上海啦!!没想到这位也给好莱坞明星作头发的理发师,对她的话反应热烈,一声惊叹后,他发表评论道:  “上海是个可爱的地方,你在那里会遇到些高尚人士,跟你在咱们这里遇到的人一样,就是说,都是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啊,你会玩得很开心!上海是个可爱的地方。”  另外,有位朋友告诉她,他有个熟人,“在上海嫁了俄国阔佬。”这信息听上去好像很神奇。可艾米丽心想,“既然那地方能收容三万欧洲犹太难民,为何就不能造就俄国阔佬,并让他娶个美国穷女孩作太太?不是吗?上海是个创造奇迹的城市。无论如何,我在那里看到的不会是四年来我看到的同一套东西,事情必须有变化,而上海一直都在变化。” 艾米丽心想。  这时候的艾米丽,心情正处于最低潮。她年近三十,虽然己出版了四本书,成了《纽约客》的特约作家,可那些书反响都不大。而二十个月的非洲之行,实际上是一次失败的冒险,她发现派屈克与土著少女的所谓浪漫爱情,其实只是这位有虐待狂倾向的白人男子一夫多妻制实验之一例,令人恶心。所以在一次因派屈克虐妻而起的争执之后,艾米丽愤而离去。而最糟糕的是,回到纽约,她生平第一次陷入了情网。对方是个有妇之夫,名叫爱迪·迈耶尔。是位剧作家,也为好莱坞写电影剧本。他年纪虽比她大十多岁,可不乏朝气,风趣可爱。爱迪声称他的婚姻已成过去式。可是等到艾米丽跟他成了情人,他却在回洛杉矶跟妻子见了一次面之后,由一名热烈的情郎变成了一名言语充满外交词令的归家浪子,他东扯西拉地说了一大堆,结论却不过是,他现在没法决定任何事,他要求艾米丽等待。艾米丽的回答便是登上了一条去上海的轮船。旅伴是她二姐海伦。  可是,当轮船开动时,船长告诉这两姐妹,船不去上海了,而是去横滨。她俩的反应令他吃惊,这两个美丽的女孩,都只是耸了耸肩膀,表示无所谓。海伦刚跟她丈夫吵了一大架,这次出门多少有点赌气的成份;而艾米丽刚跟爱迪分手,只想走得远远的,越远越好,“管它去哪儿,只要是个爱迪·迈耶尔去不了的地方就好。”艾米丽想。她一心只想摆脱失恋的痛苦记忆。五年以后,艾米丽在她第一部长篇小说《太阳的脚步》中这样描写女主角多萝西起程赴上海之前的心情:  多萝西告诫自己,她要面对的现实是艰难的,近乎恐怖。她窥测他的脸色,揣摸着他会跟她说些什么。他离她似乎那么远,状甚尴尬。然后,在他们那套闷热的屋子里,当他们甩去身上的衣物,他递给她一封信。这是他那美丽的妻子写给他的,信上说她终于决定回到他身边……  比尔回好莱坞去“好好清理一下思绪”,等了他两星期后,多萝西知道,他己经作出了决定。当她的班机滑入洛杉矶附近的机场,比尔迎着她走过来时,她极力微笑:  “啊,别这么怕我!可怜的爱人,我会走开的,我一定会。”  可是,当比尔载她离开机场,车子在一条簇新的大街穿过时,她再次感到怒不可遏,几乎是下意识地,她说起贝蒂、他的妻子。  “别这么说我老婆,”比尔冲她道,“我和我老婆并没那种关系……”  “我老婆──我老婆──我老婆!为什么你就不能说她的名字?你不爱我。 你说过你爱我,可你不爱我,你从来都没爱过我。”  “但那次你在晚上十点拋下我,跟华伦出去了又是怎么回事?”  于是那老一套争吵又来了,他们互相抱怨,互相指责,互相挥舞着诸如此类的恶劣武器。这争吵扼杀了他们关系中的每一点快乐,每一点美丽,且周而复始,恶性循环。  “你要去哪里?”当他们经过白村的一间小店,比尔突然问。多萝西看见一条红丝绸在一幅竹林图旁边一闪而过。  “嗯……日本。不,我想看的不是日本。中国。我要去中国。”  “中国太远了,”比尔喃喃道,他看着反光镜中的前方道路,心里想的只是这条路。  “越远越好!不是吗?那我就不能回来纠缠你了,我就是要走得远远的……”  所以,当艾米丽听说船不开往上海而是开往大阪,她们必须在横滨等待几个星期才能乘另一艘船去上海时,她心里反而一松,九年以后,她在《我的中国》中这样写道:  “我根本就不在意中国,”我对自己说,“,那地方没劲。我只不过是跟海伦出来散散心,在我回非洲之前找个地方逛逛。正好,这倒是个好玩的地方──日本,我从书上对它有一知半解。这下倒可以把我从那个野蛮、喧嚣的中国城市拉开,我一点也不了解那些中国人,也不在意他们。大家都不了解中国人,提到优雅的东方,大家知道的只有日本。中国花里胡哨。中国是红色和金色的庞然大物,那里每样东西都如此,我不喜欢它。去它的吧。”  所以她们没去深究船公司为何要骗她们,“他们是想让我们不得不到日本一游呢,还是真的必须要花这么长的时间等待另一条去上海的船。” 对她们来说,两件事有何区别?

    第四章 开往中国的慢船(2)

    何况,这趟航程很有趣。她俩甚至跟一位旅伴交了朋友,此人是个日美混血儿,名叫伊迪陈,艾米丽在《时与地》这本书中有篇文章专门写他,篇名就叫《伊迪陈》。伊迪陈与艾米丽的友谊持续了三十多年,他成了两姐妹此趟日本之行的顾问和导游,他循循善诱,向她们介绍日本文化传统和习俗,且热情洋溢,领着她们去自己的老家──一个叫Jijim的地方一游。关于这个地方,七十年代艾米丽回日本旧地重游,特别去寻访过:  我的游伴对我的激动十分惊奇,他问道:“你以前来过日本?”  我说我来过,“很久以前,”我说,“跟几个朋友一道,他们带我去看祁愿节,他们在jijim有座可爱的房子。”  “你说什么地方?”  “jijim。”我重复。  他们显得一脸茫然。我便把我记在笔记本上的这个地名拿给他们看,“这是个渔村,你们知道吧,在妗指浇!蔽宜担按蠖嗳兆永铮游葑忧懊娴拇盎Э梢酝皇可健!薄  癹ijim?”他们互相对望着,慢吞吞地说,语气困惑。其中一位朝我转过来,道:“日本这一地带新建筑特别多,所以一些边界、村庄都消失了。不过,仍然,或许──”他转向前座,问那位司机。但司机也说不知道jijim,他们都从未听说过它。  难道那地方根本不存在?  有许多种可能。也许真的是那地方太小,消失在新时代的建筑群里,是无数为人遗忘的老地方之一;又也许,是艾米丽的日本记忆与中国记忆相比淡漠得多,因而在她心中都无意识地褪化为朦胧的远景,似有若无,衬托着那些鲜明得几乎不真实的中国记忆。  总而言之,在日本,她们停留了三星期。受到新朋友们友好的接待。要不是有个家庭朋友在上海等着她们,她们还想待更长时间。海伦买好了6月12日回纽约的船票,而艾米丽也想着早日回非洲继续寻梦。派屈克一直在给她写信,现在他请她回去,他告诉她,她在非洲领养的那个孤儿想念她,又说他自己和非洲的丛林需要她。于是1935年4月末,这两姐妹在横滨登上一艘破旧的小邮船,打算去上海见了朋友游历一番之后,就各奔前程。  小邮船名叫“浮华”号,那真的是一艘“开往中国的慢船”。二十年代,美国歌手索尼·罗林斯(Sonny Rollins)有一首爵士乐曲,名字就叫《开往中国的慢船》。他在歌里这样吟唱:  地球仪上黄色的中国,  今后我可能不会去那个地方,  那不是为我而存在的中国。  虽然如此,  我仍会坐在海边的石阶上,  等待着空白的地平线上,  可能会出现的开往中国的慢船。  七十年代,日本小说家村上春树也许是被曲调里那种凄迷浪漫的情调打动,拿它作了自己一部小说的书名。他也许不知道,早在三十多年以前,就有这么一位美国女子,真的就这样登上这么一艘开往中国的慢船。恰如他这部小说书名暗示的那样: 慢船说是去中国,可它在大海上漂呀漂,它开往哪里,对船上的乘客来说都一样,哪里都可以去,却也许哪里都去不成。  不过这艘名叫浮华的小船最后倒是真的到达了目的地。两个来星期后哈恩姐妹俩终于抵达上海。这趟航程对艾米丽来说却没多少趣味。跟从旧金山到横滨之旅不同,这艘去中国的船旅客不多,除了她们姐妹,多年以后,想得起来的只有一位中国海关官员,一位法国伯爵和他的意大利妻子,还有一位看上去像法国人的波兰人。“其它的我就不记得了,日子过得乱糟糟的。各人有各忙。每个人都有自己赶忙的理由。”艾米丽在《我的中国》中回忆道。她就用这么短短一句话带过了这次航程。以后在她的多部著作中也没怎么提起。镜头从日本一下子就切换到了中国,上海。  所以,艾米丽是在怎样一种心境中看到上海在远方的地平线上缓缓显现?她第一眼看到上海时印象如何?我们不太清楚。在她的多部描写中国的书中,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都漏掉了这一段。她给《纽约客》发去的上海专稿里,也没有有关篇章和文字。  肯恩在他的传记里,写到这个重要时刻,也只有以下短短一段:  她们的船驶进港口,插入那堆由二十多个国家的轮船和军舰组成的船阵中,下船的乘客行列绵延数里。在他们身后,地平线那端,是蓝色的太平洋。而在她们前面,是黄浦江和它岸边的大地。  黄浦江上充塞着中国帆船,它们沿外滩一直伸展过去。外滩是上海一条河滨主要商业街。在这条街上,米奇和海伦看见一长列店铺、西式公寓和商业大厦,大厦里有装了空调机的大班写字楼。哈恩姐妹上了岸,她们顿时被卷进一个声色犬马的大万花筒。  “在外滩的中午,人变成了虫蚁,”一位英国作家哈罗尔德·阿克顿曾这样写道,“每天都是这样……红绿灯下各种车辆来来往往,它们对交通警察视若罔闻。”另一位作家也有类似的描写:“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犹如一个个活动房间,相映成趣,汽车和卡车……苦力们扛着体积惊人的货包,还有二轮小货车,车前有六到八名苦力,他们身背粗麻绳,拖车前行,黄包车……自行车、马车、行人──绵延不绝。”

    第四章 开往中国的慢船(3)

    看来,肯恩也没从艾米丽的书上找到有关回忆,我们看到,以上所引都是别人书里的话。也许是因为,初到贵地,艾米丽以为这地方只不过是她人生的无数次派对之一场,稍纵即逝,所以没有用心观看。  而且,两姐妹都太忙了,一下船,她们就被朋友接走,当天晚上就参加了一场派对。派对主人,就是那位在上海等着接待她们的家庭朋友伯纳汀妮·卓尔特…弗雷兹。她是当时上海风头最健的大班太太。

    项美丽:一生钟情 此情追忆邵洵美

    项美丽一生走遍万水千山,结交过各种人物,上至国王总统,下至贩夫走卒,不过她只爱过两个男人,一个成了她厮守终生的丈夫,一个就是这个中国人邵洵美。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文坛上,邵洵美的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不仅因为他是新月派诗人的一员主将,还因为他的“小孟尝”之名。经他主办的文艺杂志至少有十本,他还先后开办了两家出版社,发表出版过不知多少文学作品,帮助接济过不知多少作家文人。然而,1949年以后,他的名字却渐渐在中国文坛消失。即使是在很多被掩埋的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作家纷纷“出土”的八十年代,邵洵美也还是默默无闻。直到近几年,邵洵美这名字才渐渐被人提起。先是有几本讲老上海的书中提到邵洵美的书店和出版社,又有几本书中提到他与徐志摩、徐悲鸿、张道藩等文化名人的友情,报刊网络上还有些文章提到他的显赫家世,而其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是他与美国作家项美丽的一段情。

    由于这段情牵涉到中西文化背景,牵涉到许多文坛掌故,牵涉到上海滩上两个最显赫的家族,又由于邵项二人自1939年分手之后就没了往来,自1945年之后更音讯断绝,越发显得扑朔迷离,神秘莫测。众说纷纭之中,一段佳话也可能变成一件丑闻。更何况,两位当事人都已作古。

    幸好,两位当事者都是作家。项美丽还是位多产作家,她为美国最权威的文学杂志《纽约客》写作专栏67年,一生出版了52本书,其中有十本是写中国的。十本中又有四本以邵洵美为主角。于是我们看到了摆在我们面前的这本书《项美丽在上海》。

    尘封的往事在这本书中复活了,仿佛电影中的画外音,年迈甚至死去的主人公,以沉郁抒情的声音,为我们解说画面———岁月毕竟有情。

    那不是简单的一段情。它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上海社会、中国文坛和中国历史中许多重要人物交结缠绕,这且不去说它,因为这毕竟不是项美丽的个人传记,也不是历史,更非小说,而是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述说一个真实的故事。常言道:从一粒沙里可以看到一个世界,从一朵浪花可以观照出一个时代。至少,项美丽与邵洵美的故事让我们看到那个时代、那个世界的另一面———以前我们在别的书里看不到的一面。

    项美丽一生走遍万水千山,结交过各种人物,上至国王总统,下至贩夫走卒,不过她只爱过两个男人,一个成了她厮守终生的丈夫,一个就是这个中国人邵洵美。虽然那段生活在她92岁的一生中只是短短一瞬———五年,但却惊心动魄,让她写了三十年,一辈子也忘不掉。不过,这都不是我们关心这段异国情缘的理由。让我们兴致盎然,把这本洋洋二十万字的书一口气看完的,一定还有点别的东西,是什么呢?

    每个读者大概都有他自己的答案,至于我,在读完这本书之后,一直萦绕于心的是结尾的那几句话:“她敢于向人人说是的规条说‘不’,即使置身于千万人为之癫狂迷信的潮流之中,也保持头脑的清醒,站稳自己的脚步。她不只是敢于朝‘没人说别去’的路上走,就是人人都说别去,只要她认定了那是一条探求真相之路,不管那条路多么艰难,她也要去走一走。”(林放)

    第五章 大班(1)

    追溯“大班”(tipn)这个词的来源,还得要从上个世纪初上海的十里洋场说起。英文中原无这样一个词,正如英文中原无coolie(苦力)这个词一样。它们都是早期来上海的西方人根据中文发音创造的新词。可以说是专有名词,也可以说是术语,研究殖民文化的术语。我想如果放到今天的文化语境,大班是否会被译作”买办”或是“外资主管”,苦力会否被译作“劳工”或“搬运工”呢?似乎不管怎么译,都不如“大班”和“苦力”这样,体现出这些音译新词中透露出来的时代气息和文化背景。当外资主管被译作“大班”,我们便看到了对这种出现在二十世纪初上海新人物的两个认识角度:中国人的角度和西方人的角度。色彩是中性的。夹杂着惊异和鄙薄的陌生感;也夹杂着得意与自嘲的傲然感,前者是中国的,后者是西方的。不过,无论中国人和西方人说到”大班”这个词时各自有何言外之意,有一层意义却是共通的,那就是,大班即是身在中国的、成功的西方商人。他们包括洋行董事、高级职员、股票经纪、当然更少不了工厂老板、银行总裁等等。  哈恩姐妹的朋友弗雷兹夫人便是这样一位大班太太。这位夫人在芝加哥时是她们二姐罗丝的朋友,一位失意的离婚女子,她来上海嫁了位有钱的股票经纪切斯特·弗雷兹。公关活动能力惊人的她,不久就成了上海大班太太们的首脑人物。  “大多来此地的美国访客都手持一封给弗雷兹夫人的介绍信” ,因为她是上海外国人社交界的中心人物。在《太阳的脚步》中,她的名字化成了玛西娅。艾米丽这样描写她的出场:  玛西娅身着一套晚装,闪闪发光的裙裾拖在脏兮兮的地板上。在派对里,她的微笑随着她茶杯上的热气洋溢始终。玛西娅很得意她能聚集这么多中国名流,把他们向哈恩姐妹展示。她也为自己能与这么多本地名流自如交往而得意。“我来此地之前,”她喜滋滋地说,“没人试图与中国人社交。这些头脑简单、自鸣得意、傲慢自大的外国人想要装得好像还呆在他们英格兰或法兰西老家似的。而那些亲切可爱的中国人也照样旁若无人地过他们自己的日子,如此优雅,如此安逸……你会发现他们才是真正会生活的人。”  弗雷兹夫人有钱,也有艺术情趣,放到十八世纪的法国,她这种人物就是一位文艺沙龙女主人。而事实上,弗雷兹夫人也把上海当成了十八世纪的巴黎,把自己当作文艺沙龙女主人,她每星期天晚上都开派对、搞舞会,“那是上海惟一能将西方人和中国人融为一场的派对。”弗雷兹夫人甚至还发起搞了一个艺术组织,名叫国际艺术剧院。政府将之简称为IT。这位精力旺盛的大班太太不遗余力,吁请城中名媛贵妇赞助她的剧院。所以,当艾米丽初到上海,作客她家时,就发现:  玛西娅在家里无时无处都在打电话,我一辈子没见过那么长的电话分机拉线。她为这个俱乐部慷慨解囊,殚精竭力,所耗费的体力财力,都够组织和指挥一场小型战役了。由于俱乐部理事会大多由美国人组成,美国女人对这个俱乐部比她们的欧洲姐妹更为踊跃。不过,她也获得了许多中国时髦女子的支持,参加俱乐部的还有法国女人、荷兰女人和俄罗斯女人。IT组识音乐会、讲座和讨论会,还安排演出。她的音乐会是如此的成功,连俄国人和德国人都一起来参加。而辩论会的讲题则五花八门,无奇不有。包括像《中国的生育控制》这样的讲题(三名天主教神父担任嘉宾。效果轰动)。演出的效果也棒极了,特别是那场由全中国班演出的《太太珍泉》(ldy Precious Strem)  哈恩姐妹到达当天出席的派对,便是弗雷兹夫人著名的周末派对之一。它是中式晚餐会,大家围坐在一张大桌子旁吃中餐,当晚出席者还有“一位法国伯爵和他的意大利妻子,一位入了法国藉的波兰人,一位中国海关官员。”饭桌上,大家知道哈恩姐妹刚从美国来,便向她们打听美国的新闻,他们的另一谈资是中日纷争。  三十年年后,艾米丽这样描述这次聚餐:  我对主人的举止有点恼怒,她那样隆重其事地安排,在我看来实在小题大作得可笑,怎么!我暗自嘀咕,我们又不搞什么庆典,不就是吃一顿饭吗?女主人跟那位老板,一本正经地就菜单而作着冗长而令人不耐(对我来说)的讨论。我越来越烦,越来越饿。真不明白这些人对一顿饭怎么会有这么多话可说。好半天之后,菜单终于下达。我的恼怒又继续了好一会,第一盘菜才终于来了。是一道肉片青菜汤。我试了一口,好吃极了。我惊异地等着其他人发出赞词,但没人这么做。  也就是在这样的一次周末派对上,她们被介绍给爱里斯·维克多·沙逊爵士。此人是当时上海最有势力的大班,也是当时最富有的英国人之一。  “他是很特别的一位商人,又爽快又风趣。”半个多世纪后,艾米丽对她的传记作者肯恩这样谈到他。维克多爵士出身于巴格达的一个犹太英国人家庭。他很有女人缘。这也许是因为他极富活力,兴趣广泛。他是个游泳好手,网球和高尔夫球也打得很好,此外,他还喜欢跳舞、看戏和赌马。不过,他最大的爱好还是摄影。尤爱人像摄影。三十年代上海社交界许多最美丽的中国女人都曾充当他的模特儿,在他的影集里留下裸照。人们都说他是个”猎艳高手”。事实上,尽管他地位显赫,名声却不佳。围着他转的人尽管众多,但似乎各有所图。“有些人觊觎他的钱财,有些人倚仗他的势力,” 不利他的传闻很多,其中之一是:1931年他将他的生意从孟买转到上海,是为了逃英国政府的税。有的人憎厌他则只因他是犹太人,而且爱跟中国人交往。1937年在一封给母亲的信中,艾米丽写了这样一个细节:

    第五章 大班(2)

    大多年轻人都不喜欢他。当他在酒吧出现时,他们就齐声唱起这样一句小调:“回巴格达去!回巴格达去!”  维克多爵士对人们的议论满不在乎。他还是我行我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惹翻了他,他不怕让人当场下不了台,”在他举办办的一个派对上,他曾将一瓶利口酒泼到一位英国客人光鲜的衣服上。”艾米丽回忆道。他还主办一个化装舞会,客人们被要求成各种卡通动物。维克多爵士本人则化装成游乐场主人,他搞了一个盛大入场式,由他领着那班卡通动物招摇过市,好不开心。  新来乍到的哈恩姐妹没理由不喜欢这么 ( 新月派诗人与美国女记者跨国恋:项美丽在上海 http://www.xshubao22.com/3/3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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