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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城,理由是年纪渐老,对南方水土日渐不适,想回家乡地区工作。总号虽然不舍将这素以精明著称的外籍长老调离,但考虑他的身体状况,最终还是尊重了他的要求。
“少主放心,老夫对内中厉害关系自然明白。请回复主公,老夫一切听从总号指示,及早准备。”奥斯汀迅速恢复了神色,将密令交还比特。
比特不由对老者十分佩服,此前这道密令已传达一些人,阅后每人表现皆不同,有大惊失色者;有浑身冒汗者;更有当时一屁股就坐在地上的。唯有这奥斯汀,只是面色沉重一阵,立即恢复常态。果然如父亲所说,奥斯汀是家族商业组织中最优秀的管理者,遇事最是冷静睿智。
公事到这就算办完了。
老银狐奥斯汀忽然一反公事公办的模样,亲热地一把拉过比特,笑呵呵道:“小比特,快让我好好看看。唉,十几年了,当初我离开总号时,你还只有这么高呢。”
比特胸口一热,依稀还记得小时被这位和善的长辈抱在怀里的情形,不由眼圈一红,跪拜在地:“拜见奥斯汀爷爷,比特也很想念您,家里人都经常提起您。”
“呵呵,你父亲身体还好吧?”奥斯汀忙拉起比特,没等回答又一跺脚:“嗨,看我,这哪儿是说话的地方,走走走,我们去外面边吃饭边聊。”
饭厅里,一老一少亲密地边吃边聊家常,其乐融融。
饭后,奥斯汀带比特客厅用茶继续聊天。比特问伙计泰勒在哪儿?伙计说那位大爷一直在洗澡,到现在还憋在浴室没出来,仍要人再送水去。
比特摇头苦笑,奥斯汀不明所以,问怎么回事。比特就把来时进城遭遇之事说了一遍。
奥斯汀听后哈哈大笑:“原来如此,怪不得,怪不得。”
比特见状忙问:“爷爷您知道这少年?”
“呵呵,当地人不知道这小子的恐怕不多,何况我在此地长驻十几年。”
“哦?”比特不禁好奇,忙追问细节。
奥斯汀讲道:“这少年今年十六岁吧,住在城外不远的粪工村。那村中居民都从事一个职业:粪工。这是个不可缺少的职业,你想一座大城市那么多人口,每天几十万人要吃喝拉撒……呃,刚吃完饭,说这些不怕吧?”
比特正听的聚精会神,忙说没事没事,您继续说。
“粪工受市府管理,每月薪水很少,却做着最脏累的工作。这些人每天清晨就入城挨家逐户收马桶、到公厕掏粪,还收拾垃圾,日落方息。粪工虽不可缺少,却又最受轻视,被看作最卑贱的工作,说起来他们也算是备受歧视的一群人。”
比特问道:“那少年是个粪工?”
“对呀。”老奥斯汀又抿了口茶,继续道:“据说他是个孤儿,是一个老粪工收养,取名明明。那老人原本有个更小一点的孙子,又捡来一个,祖孙三人开始日子很艰难,但近几年日子越来越好了,这还多亏了明明。”
“原来他叫明明。他做了什么?”比特越来越好奇了。
“呵呵,要说这小子的事,一时还真说不完。我就捡一些给你讲讲吧。”奥斯汀也来了谈兴:“听说他从小就非常聪明,读书一遍过目不忘,而且口才甚好,但生性好动,贪玩爱打架。十四岁上,开始帮爷爷进城收粪,正式加入粪工行列。当时有个粪工因失手在某家门口打翻了人家马桶,被那家人当街打了一顿。你知道粪工是很卑微的,这事很平常。但这明明听说后,居然带了一群少年,夜里爬上那家房顶,向厨房、院里,扔了无数粪便,扬长而去。害得那酷爱干净的人家再也无法在自家住下去,上门问罪又没证据,最后干脆搬家了事。”
比特想起泰勒被泼了一身粪水的情景,不禁打了个哆嗦,心想这小子干这事看来真不是一天两天了。
“从此,只要有人欺负他们粪工,家里必遭到粪便袭击,防不胜防。其实后来谁都知道是他干的,可谁都没辙。这小子动手前必探明环境,找好退路,下手时动作迅速,做完就跑,决不给人抓住把柄。渐渐这粪工村里年少一辈,以他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小势力,从此城里再没人敢欺负粪工了。后来不仅帮粪工出头,还帮所有受富人欺负的穷人家出气,他有许多鬼点子,不但整治得对方狼狈不堪,还往往借机讹诈钱财,让人有苦说不出。即使有人告到市府,凭他那口才,根本没人斗得过他。后来发现这少年身上居然还有不错的武技,十几个汉子都奈何不了他,他的几个朋友也颇有武力。结果这城中为富不仁之辈,对他都是又恨又怕,无形中平日骄横倒是收敛不少。对了,人们还给这伙粪工村少年取了个名头,叫‘粪少’,呵呵,他们听了居然还很开心呢。”
“粪少?哈哈。”比特也不禁笑了起来。
奥斯汀笑着又喝了口茶:“这只是小事。前年上,明明认为粪工薪水太低,发动粪工要求提高薪水,市府官员毫不让步。结果第二天开始,再没有粪工上门来收粪了,一天两天还好说,十天过去后,家家开始变得臭气熏天,城主大人都给惊动出来。明明小小年纪,面对城主大人,居然不卑不亢,侃侃而谈,严肃说明了粪工的穷苦和粪工的重要性,说什么他们其实是……哦对,城市的美容师。没有他们,再美丽的城市也会变得肮脏丑陋。先是拉出一群衣衫褴褛的穷苦粪工来让城主看他们是多么可怜,接着说什么城主乃英名之主,历来体恤民情,只是被小人蒙蔽等等。最终城主被说服,给粪工提高了两倍工资,粪工们这才重新上岗工作,呵呵呵。”
比特听了不禁苦笑,这一套他是见识过的了。自己比他大了五六岁,但那份伶牙俐齿、随机应变的能力却万万不如。
“粪工们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了,从此对少年更是推崇,甚至让他当了村长,这十四岁的小村长上任头件事,就是带领粪工们进行创收。”
“创收?不做粪工了?”比特奇道。
“不,粪工们没有土地,无法进行农耕或其他行业,但在远郊有一大片荒地供他们倾倒粪便垃圾,每天都要派人挖坑埋粪。明明去附近几个农庄与农民们谈判,要求进行粪肥交易,一车数百斤的粪便只换取一斤粮食,粪车另有押金,再来换只需用空车换满车,交易地点定在粪工村。农民手里有粮食,粪工手里有粪肥,当下一拍即合。从此,粪工们不用再每天辛苦挖坑埋粪,农民们也乐于能得到大量粪肥。农家有句话:种田粪肥多,谷子箩搭箩。伊森城南的北方大平原上,被开垦了无数农田,那些得到消息的农民,纷纷赶来要求换粪肥。这偌大的伊森城,每天运出去的粪便就有四五百车之多,粪工村每户每天都能收到几斤粮食,后来多到吃不完了,明明又联系粮铺换成钱币。这一切,让粪工们的生活水平又提高不少。除此外,他还带领粪工对收来的垃圾进行整理利用,比如将破衣烂布做成拖布卖钱,淘汰铁器收集起来卖给铁匠铺换钱等等。总之能利用的资源他都会想法变废为宝,改善粪工们的生活。”
听到这些,比特对明明的认识又更进了一步,原来这个貌似流氓的小子,并不只是一个泼粪少年那么简单啊。
奥斯汀停了一阵,忽然叹道:“这少年极是聪明。凭老夫经验来看,此人日后如有机遇,必成大器。但如被坏人利用,也难说不会变成大奸大恶之徒啊。”
“哦?听父亲说,能得您老人家亲口夸奖的人少之又少。看来此人确有过人之处啊。”比特低头思吟:“看来父亲说的对,民间藏龙卧虎,人不可貌相啊。”
“阿~嚏!”城门口,一个黑发少年突然打了个喷嚏:“我靠,谁他妈又在背后骂我了?”擦了把鼻涕,回头喊一声:“哎!你快点跟上呀。”
后面一个饭庄伙计,肩上扛着两边挂满食盒的扁担,闻言赶紧快颠儿两步,跟上少年。
卷一'奇·书·网'第五章四小打手
卷一第五章四小打手
随着天边最后一丝火烧云的消失,夜晚来临了。伊森城外只有百多户人家的粪工村内,一户小院洋溢着一片欢乐。
“阿龙,给你五串,高兴吧?”明明将一把糖葫芦塞给乐得欢呼的阿龙,阿龙接过来一口就干掉半串,口水淋漓。
“老肥,把你家人都叫来,咱们开饭。把大块和棒子也招呼来。”明明让送餐伙计将一盘盘菜肴端上院中的大木桌。
一时香气四溢,老肥馋得下巴都快砸上桌面了,答应一声扭头跑出去。
布完菜的饭庄伙计不禁疑惑:“都说粪工辛苦又卑贱,怎么这帮粪工还能买得起我们饭庄的上等酒席呢?这桌饭菜可值两个金币啊!唉,我是不是该考虑也来当个粪工?”纳着闷回城去了。
“你这混小子,又讹别人钱了吧?”一个身材魁梧的老人,一头白色长发在脑后系了个发辫,微笑着从房中走出。
“嘿嘿,爷爷。”明明嬉皮笑脸迎上去扶住老人:“今天有人差点打老肥的奶奶,咱当然不能放过,小小的敲了一笔。那人是瑞恩家族的,有的是钱,不敲白不敲啊。”
老人叫洛克,是明明和阿龙的爷爷。他对孩子最是娇惯,谁也没见过老洛克对两个孙子有过任何管教,一切都随之自然。
“哼哼,你呀,这两年都骗人家多少钱了?”老人笑着坐上首位:“哦?这么丰盛。火焰鱼、冰斩火腿……还有玉制飞龙汤?”
那飞龙不是龙,而是北部山区一种禽类,肉质雪白细嫩,味道鲜美异常。因此被大量捕杀,如今已变得稀少,可见其珍贵。而其他诸如火焰鱼、冰斩火腿等,都不是一般厨师做的,而是具有一定魔法技能的厨师方能制作。比如火焰鱼,鱼身上始终飘荡一股淡紫色火焰,给鱼肉持续保温,直到二十四小时后才彻底熄灭。魔法菜无论色香味还是从艺术、实用角度来说,都颇具格调,非一般人吃的起的。
“真是行家呀,一看爷爷您年轻时候就混过……啊呸,是见识过。嘿嘿,这些菜我还是第一次见呢。正好有了点钱,买来让大家都尝尝鲜。”明明又给爷爷斟上酒。
“呵呵,伊森也有魔法厨师了。”爷爷先抿了一小口酒:“嗯,这酒也不错。”
说话间,老肥一家都来了,还有大块、棒子几个好伙伴。小院顿时热闹起来,明明在院中又点了几盏油灯。
几个长辈在一头喝酒聊天,小辈们在一头边吃边嘻哈打屁,老肥奶奶在一旁听不清还老打岔,一时间其乐融融。
这一桌酒菜确实够丰盛够高档,很多菜肴在座的人都没听说过,毕竟是穷苦粪工家庭,哪儿有机会在城里大饭庄吃饭?
老肥基本不说话,瞪着眼珠子鼓着腮帮子,满下巴流油,桌上光看他忙活了。其次就是阿龙,左手攥着的糖葫芦没吃完,还舍不得放下,一直用右手和老肥抢菜吃,竟然也抢了个旗鼓相当。
大块比明明大两岁,方方正正的脑袋,还留个寸头。肌肉结实,胳膊比常人大腿都粗,没阿龙高,但比阿龙粗壮,所以显得身板相当宽,远看近看都是个方块,外号也就这么来的,原来叫啥反倒谁都不记得了。往那一坐跟块大麻将牌似的,但吃相比那两位好多了。
棒子人如其名,瘦瘦长长,却很精悍。比明明大一岁,话不多,挺腼腆的样子。别看他瘦,打架是出了名的手黑,更使得一手好棒子,明明老提醒他,打架下手轻点、轻点,别把人打个好歹的。都以为他外号因此得来,其实不是。棒子这家伙从小就淘气,属于闷淘那种。从小就被他老爸经常暴力伺候,满村都能听见那棒子和屁股之间亲密碰撞的声音,外号就是打这来的。
明明时常胡思乱想:这家伙平时看不出,一拿棒子打人跟上瘾似的,颇有乃父之风,也不知是不是成长在暴力家庭的缘故,性格变态了?这小子以后会不会翅膀硬了回家再给他老爸来顿棒子呢?
实际上棒子在家特孝顺的。
阿龙、老肥、大块、棒子,这四个家伙被外人称为以明明为领导的“粪少”四大金刚,其实就是四个打手。
老肥虽然贪吃,但一打架便是头一个冲上去,勇猛无比。
而阿龙虽有点弱智,天天流着口水一副傻样,但这伙人里属他力气最大。明明曾领其他三人和他一人玩拔河,四人八只手紧攥绳子,八条腿满地乱蹬,人家阿龙嘿嘿一傻笑,随随便便一拉就把他们全拽趴下了,完了还说好玩好玩,要再来一次,大家都为此说这家伙简直不是人。但阿龙性格憨厚,最不好战,即使每次被明明他们拽上,也只是躲在后边做观光状。也幸好这样,否则谁能受得了他打一下?
“来来来,喝酒喝酒。”爷爷举杯招呼几个长辈,老肥爷爷没等回话,那聋奶奶又打上岔了:“啥?都有?”大家显然习惯了,都没搭理她,各自饮酒。老太太见没人搭茬,就低头喃喃:“到底都有啥呀?我咋没有呢?”
“爷爷,您多吃菜,少喝点酒啊。”明明一筷头拍开老肥正伸向一大块肉的肥手,夹起那肉块放进爷爷碗里。
“洛克大叔,你这孙子,真比亲孙子还亲呢。”老肥爸爸羡慕地说,回头瞪了眼自己儿子:“我家这个死胖子,就知道自己吃,从来不知孝敬。”
老肥一听,忙不好意思地把含在嘴里的半条鸡腿抽出来伸向自己爷爷:“爷爷,你尝尝这鸡腿,可香了。”旁边他爸一大巴掌给老肥的胖脑袋来了个兜勺:“混蛋,都嚼成那样了还给你爷吃?”
对面几个少年哈哈大笑。
璀璨星空下,五个少年并肩趴在伊森城墙的女墙边,向下俯视城内灯火阑珊的街市。
粪工村离伊森城很近,就在南门外一里处。饭后大家闲着没事,又一起进城爬城墙。眼下是适合出行的夏季,往来客商旅人众多,故城门不像冬天那样入夜便锁,虽已入夜,进出之人还是不少。和平年代里,城内除了一些维持治安的部队,并没有驻军,城墙也开放。
平时没什么人会走上城墙,只有这帮小子最喜欢爬高。趴城头上欣赏城内万家灯火,是平日这些穷人孩子们最常做的睡前休闲活动之一。
来时路上,老肥的饱嗝惊天动地,居然还意犹未尽,老想朝阿龙再要串糖葫芦吃吃,阿龙攥着最后一根死活不给。
“以后俺要是有了钱,就开个最大的饭馆,就在那条人最多的街上。”老肥指着下面,运着气说。
“靠,就你?不用几天,自己就能先吃黄了。”大块摇着方块脑袋:“俺要是有了钱,先开个布店,省得俺娘老说给俺做衣服费布料。阿龙你以后想干啥?”
“俺……俺要买好多糖葫芦。”阿龙沉醉在美好幻想里。
“切~”大家一阵不屑,老肥问棒子:“瘦子,你以后想干啥呀?”
“俺想当兵。”棒子话不多,但想法比较不一样。
“不打仗当兵有啥意思。”大块嘟囔着,又问一直没出声的明明:“明明哥,你咋不说话?想啥呢?”
“我……我也不知道。”明明翻了个身,背靠着墙抬头看星星。夏季的北方夜空,繁星满天,煞是美丽。
“我想察尔斯叔叔了,你们呢?”明明喃喃地说。
卷一'奇·书·网'第六章风雪黎明
卷一第六章风雪黎明
那是十六年前的一个深夜,北部地区迎来了这一年的第一场大风雪。
北方的冬天是可怕的,那肆虐大地的暴风雪,能够冰封一切生命。这样的天气里,是没人愿意离开温暖的房间,走入冰天雪地中的,即使不冻死,也会在一片白茫茫中迷失方向。
但就在这风雪之夜,远方地平线上忽然出现一个黑点,由远渐近,居然还传来一阵婴儿啼哭声。
原来那是一个在荒原上行进的男子,怀中还抱着一个婴儿。
也不知他走了多久、多远,男子浑身被雪花覆盖,头发眉毛全白了。鼻口呼出的热气,在他的脸颊和下巴上凝聚了一层霜花。这样寒冷的天气,他身上却只穿了一层单衣,所有衣物都被他用来包裹怀中的婴儿了。
脚下的雪越来越厚,有的地方几乎没过小腿,这让他的步履更是艰难。
生命在这严冬里,实在是太脆弱了。
“哭吧,哭吧。”男子边走边对怀中婴儿说:“哭就会更暖和些。叔叔无能,不知道是不是迷路了。但不要怕,叔叔一定会走出去的。”
男子再次抬头仔细辨别方向,但风雪实在太大,稍远一点就看不到东西,更看不见天上的星星,周围一片迷茫。
他努力让自己走一条直线,他知道这个前方就是帝国最北的一个城市:伊森城。只要不偏离方向,一定会走到的。只是这半夜突然来临的大风雪,能否让自己安然抵达呢?
忽然,男子眼前的旷野中出现了一点光亮。
“有人家!”男子眼中流露出喜悦的光芒。
“孩子,挺住,有人家了。”也不知是对孩子还是对自己说,男子瞬间充满了信心,大踏步向光亮方向迎风而去。
即使是风雪中,光也能传的很远,也不知走了多久,男子感到身上的力气越来越少,四肢越来越僵硬,一股倦意涌来,好想就地躺下,婴儿的啼哭声也越来越微弱了。
“坚持,坚持!”男子咬着牙和风雪对抗。
终于,近了。
那是一个小村落,村头的一家窗户上,向外透射着一点灯光。正是这点微弱的光亮,引导雪夜跋涉的男子找到了方向。光亮虽弱,却充满了温暖,充满了生的希望。
黎明时分,男子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撞向那户人家的木门,之后便倒下再也起不来了。
当男子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温暖的炕上,身上盖着厚厚的棉被,暖洋洋地。屋中设施简陋,窗前有一盏油灯。空气中飘荡着一股食物的香气,耳边传来炕洞中木柴燃烧时爆裂的噼啪声。
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身材高大,面目慈祥,正坐在男子身边,怀中抱着的,正是那婴儿,现在正香甜地睡着。
“你不要动。”见男子要挣扎坐起,老人伸手按住他:“不用担心,我刚喂了孩子些牛奶,已经睡了。”
男子目光中满是感激:“谢谢……我叫,劳尔。”
老人点点头:“嗯,我叫洛克,这里是伊森城的粪工村,在城南一里处。幸好你走到这里,城门早关闭了,否则你会冻死在城门边的。”
“多谢老伯救命之恩,劳尔永生难忘,日后必……”
“行了行了。”老人抬手阻止劳尔再说下去:“回头你把你撞坏的木门修好就成了。”
“……”劳尔一时无语。
老人把婴儿轻轻放到炕上,劳尔这才看见,炕上还有一个婴儿,比自己抱来的婴儿更小一些。正在沉睡,微微张开的小嘴,还流出些口水。
“那是我孙子阿龙,刚出生两个月,你这孩子有半岁大了吧?”老人边说边去灶间盛出一碗汤。
“是的。但这不是我的孩子。”劳尔虚弱地说。
“哦?”老人疑惑了一下,端汤上前扶起劳尔:“来,先喝汤。放了不少姜的,驱寒。”
劳尔连喝两碗掺杂了面糊、薯块和姜料的汤后,出了一身大汗。腹中充实了,精神大好。
“洛克老伯,您那孙子父母……”劳尔问道。
老人忽然神色一黯,低声说:“死了。都病死了。”摇摇头不再说下去。
劳尔见状,深为老人感到不幸,没有追问。
“我也是刚搬到这里没多久,你知道,在原来的地方住,看到家里的一切,就会想起儿子儿媳在世时的情景,睹物思人呀。”老人眼中忽然涌起一片水雾,神情悲凉,伸手抹了抹眼睛:“不想太难过,所以搬来这里当了个粪工。”
“危险呀,这种天气赶路,还带个孩子。”老人不想气氛太闷,转换了话题:“不过见你把衣服都包了孩子,显然你非常爱护他。这说明孩子也不是你偷来的。那是怎么回事?”
“偷?”劳尔不禁苦笑。这好心的老人大概把自己当成那些拐卖婴儿的人口贩子了。
“洛克老伯,我是一个佣兵。”劳尔在救命恩人面前,决心把自己的事情说出来:“这孩子,是雇主委托我的一个任务……”
在这冰天雪地的北部地区,他不可能再带着孩子冒险了,为了得到更多帮助,他有必要坦诚相对,尽管知道眼前的老人不过是个粪工,但自己还有别的选择吗?北部地区本就没有任何能帮助自己的人,跑到这里也只是为了躲避追兵,外面是否还有敌人在附近都不知道。
于是,劳尔将孩子的来历和近几个月的经过原原本本对老人讲了起来……
满是霜花的窗外,风雪已经停了,一轮红日升起来,远处的伽兰山脉如同一条身穿银铠的巨龙,在晨光下飞舞;无数树木枝头披上了树挂;辽阔的田野盖上了厚厚的“棉被”;天地一片银妆素裹。
“洛克老伯,如今我身处险境,不能再带孩子出行了。求求您能否暂时收养他?”当劳尔说完后,忽然起身跪下向洛克祈求。
洛克连忙搀起:“既然这孩子身世凄惨,为他又牺牲许多人命……老夫虽是一个粪工,但大义还是晓得的,就把孩子留下吧。你放心,我会待他如同亲孙子一样。呵呵,这下老夫有两个孙子了。”
劳尔见老人答应了,终于放下心:“多谢老伯。”
忽又想起一事:“老伯,这孩子不能再叫原名了,为了安全,您就给他再取个名字吧。”
老人默默走至窗前,掐灭油灯:“昨夜老夫忽然心血来潮,一夜难眠,不由点燃此灯,却因此让你在雪夜中来到这里,看来这就是缘分哪。”
“你带孩子是黎明时撞门而入的,那么,就叫这孩子明明吧”
劳尔非常欢喜:“一切听老伯的。”
“那么,你有什么打算呢?”老人问劳尔。
劳尔坚定地说:“今夜我便离开。我还要做出孩子仍在我身边的样子,牵制追兵。这里西有伽兰山,东有红森林,就不信没有我的藏身之地。等孩子大些,我会回来教授他武技和知识。孩子的一切事情,就拜托老伯了。”只要不必再照顾孩子,凭劳尔多年佣兵经验和一身武艺,他就可以在这山野中肆意纵横。
“好,我会给你准备棉衣行李,还有野外生活的一些必需品。嗯……盐巴要带些,还要带点酒,我呆会先进城去给你买个小帐篷吧。”
劳尔正一脸感激地听着老人给他的热心安排,却又听老人说道:“看你样子也恢复的差不多了,那你咋还不给我修那被你撞坏了的大门呢?那门还一直用你那把破剑顶着呢。”
“……”
卷一'奇·书·网'第七章教书先生
卷一第七章教书先生
华翰国是个拥有悠久历史的泱泱大国。
三百年前,尼泊恩国突然向华翰发起战争。开始华翰节节失利,战争从海上打到华翰本土,但由于远征侵略,海上补给艰难,华翰国参谋部看准敌人弱点,抽调部队对补给线重点打击,最终获得了战争主动权。经过最后一场惨烈的决战后,侵略者被彻底击败。那场战争历时十几年,华翰的经济受到重创。
此后两百多年间,华翰帝国数代君主励精图治,鼓励生产、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不但恢复了元气,帝国各地一片欣欣向荣,而且原来最为荒凉的的北部地区,也被逐渐开发成富饶之地。
伊森城就是在这种大环境下,由百年前的一个小镇逐渐发展成现在拥有六十多万人口的大城市。
伊森城建立在绵延千里的伽兰山脉东面山麓下,北向千滔江,东临红森林,南面则是北方大平原。虽然地处高寒带,一年有半年都是寒冷冬季,但这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盛产钢铁、煤炭、木材、黄金等物资,在帝国近百年开发下,大平原也被开垦了大量农田。
而城外四通八达的马路,使各种物资每年大量输出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人流和财富。城中商贾云集,街道店铺林立,一片繁荣景象。
时光如梭,劳尔在广阔的北部地区流浪了好几年,几乎所有城镇都有过他的踪影,所有山峰林地都有他的足迹。就这样与不依不饶的追兵苦苦周旋,最后在一次逃避途中,假装坠落山崖。
敌人在崖下找到一滩血迹和碎布,还有一件幼儿衣服,周围到处都是野兽足迹,于是以为尸体已经被野兽吃掉。持续数年的追杀行动终于有结果了,这种风餐露宿的日子终于熬到头了,欢呼过后,敌人只是在周围略作侦察,便都撤回。
多年野外颠沛流离的生活,如今的劳尔已是面目沧桑,两鬓斑白。他曾是个优秀的佣兵团长,曾经带领伙伴们接下一个个不可能的任务,赚取过大把大把的酬金,生活曾是多么美好而逍遥啊,每次任务完成后和伙伴们一起豪情万丈对酒当歌的时光,似乎就在昨天。
但在那次为了道义而接下最后一个任务后,他的生活便已彻底改变,甚至失去了一切。那曾并肩战斗的伙伴们,都已死去,那曾在佣兵界红极一时的“刀锋”佣兵团,也从此消失在江湖……
林中空地上,静坐的劳尔拉回了思绪:“不,那么多兄弟的血不能白流。我是团长,只要我一天不倒下,刀锋佣兵团就存在一天,任务就一定完成。”
劳尔又在山中躲了几日,确认安全后,便寻路直奔伊森城。
粪工村还在那个位置,只是比原来更多了些人家。入夜,劳尔再次来到了洛克家中。
和劳尔相比,老洛克的样子倒是没什么变化。
劳尔先是跪伏在地,向洛克磕了几个头,感谢他这些年照顾明明的恩情。洛克没说话,只是扶起劳尔,向屋里指了指。
当明明第一次见到劳尔的时候,正在屋里炕上和老洛克的亲孙子阿龙抢一块零食。他永远也想不到,这个大个子满脸胡茬的男人的到来,会给他今后带来什么样的痛苦折磨。
“这就是……”劳尔伸手指着炕上那个对他发愣的黑发小男孩颤着声音问道:“明明?”
“是啊。”老洛克笑着回答:“四五岁了,你当然认不出来。”说着上前一把抓起明明,屁股向外,扒下了裤子:“看,屁股上这块红色胎记,你一定记得吧?”
明明明手脚乱舞,哇哇乱叫:“呀!放开我,爷爷别扒我裤子,啊~丢人哪!”
劳尔确认是他没错,忙上前抱过了孩子。忽然就想起了自己那些死去的战友兄弟,眼眶一阵发酸。
明明明一边提裤子一边瞪着劳尔看:“噫?大个子,你眼圈咋红了?是不是没钱买糖吃了?”说着摊开手心,小手上有一小块冰糖:“不哭啊,想吃拿去。”
劳尔被孩子弄的哭笑不得,心中惊讶这孩子小小年纪怎么如此伶俐,这真的是当年出生入死保护过的小婴儿吗?
“呵呵,这孩子半岁多就学会了说话。”老洛克疼爱地看着明明:“而且灵性十足。”
劳尔欣慰地点点头,又看向炕上那个被抢了糖的孩子阿龙。他知道那孩子仅比明明小几个月,却比明明壮实多了,可惜一副呆头傻脑的样子,口水从嘴角流出,沾满了衣襟,明显智商比明明差远了。
“走吧,我们外面说话。”洛克向外屋走去,劳尔忙放下孩子跟出去。
“这次,就不走了吧?”外间屋内,洛克倒了碗水给劳尔。
“不走了。我假装坠崖身亡,崖下也布置了一番,甚至买了件幼儿衣服撕碎,他们已经以为我们被野兽吃了。这些年他们追我追得也累,已经收兵回去。但我如果留在这里,需要换个名字,以防不测。”劳尔将这些年的事情略讲了些。
洛克点点头:“你做事仔细,日后只需多警惕就行了。那么……”洛克抬头盯住劳尔问道:“对明明你有什么打算呢?”
“老伯放心,毕竟是您一手带大他,感情深厚,我不会带他走的。”劳尔急忙解释:“再说孩子也不会高兴离开您。我只想以后教他读书识字,传授武技,等他长大成人后,再告之身世。”
“嗯。”洛克点了点头:“好,我们对外就说你是我的侄子吧,从外地来投奔我的。”
从此,一个据说是老洛克的侄子,叫做察尔斯的男人就住在了粪工村。不过这个男人并不参加粪工工作,他在洛克家里教起了两个孩子读书。粪工都没钱供孩子上学,见状一些有小孩人家纷纷送孩子来了,察尔斯全部接纳并免费教书。
粪工地位卑微,外人嫌其肮脏,根本不屑接触,没人对这里有兴趣,劳尔因此才敢在此隐姓埋名。
于是之后几年洛克家每天都有朗朗读书声传出。
劳尔文武双全,教人读书不成问题。但当初的佣兵团长,变成了粪工村教书先生,真可谓造物弄人。
书本在城中就可买到,学堂就设在洛克家大屋炕上。洛克家火炕很大,二十来个小孩每天坐满了炕听察尔斯教书。穷人家孩子比较野,闹哄哄的,察尔斯也没教过这么多顽童,起初被闹得十分不堪。后来发现每天捣乱最严重的就是这群孩子中不大不小的明明,不是拽前面孩子头发,就是打后面孩子屁股,不是说人家挡他视线了就说谁谁放屁了,反正总能找个理由闹腾。察尔斯心一狠,找了个大竹片,看看没什么毛刺,抓过明明就是一顿爆炒竹笋肉,心疼的老洛克直咧嘴。
后来这小子倒是老实了几天,不和人打闹了,却开始不认真听讲在那儿画漫画,把察尔斯画成个恶魔样子,又画了一堆小孩向他扔屎撅儿……
察尔斯头都大,不过明明淘气归淘气,却是相当聪明,只要他教过的字,便会读会写,看过一遍的书,便过目不忘,让察尔斯惊奇不已。
察尔斯知道这样的孩子不能单纯以暴力来约束,必须让他服气。于是明明五岁上的一天,他背上长剑带明明走出村子,来到远处一片树林中。
卷一'奇·书·网'第八章跑步钻山
卷一第八章跑步钻山
林中空地上,察尔斯背负双手,问道:“小明,我打你是否不服气?”
明明翻着白眼瞧察尔斯,不知道这个叔叔打什么鬼主意,把我带这阴森森的树林里要干啥?还带把大剑,难道……
“哪儿能呢?服,可服了。”
见这孩子满口瞎话,察尔斯心说这小子狡猾的很,不拿下他,日后如何调教?
“孩子,你要努力学习,不要贪玩。叔叔以后还要教你很多好玩的本领,想不想学?”
“啥本领?”明明眨巴眨巴眼睛。
“你来看。”察尔斯迈步走近一颗碗口粗的松树,突然飞起一脚,“咔嚓”一声,松树拦腰折断,没等上半截落地,察尔斯飞身而起,长剑“唰唰唰”一片银光闪过,半截松树在空中被削成无数碎段。
察尔斯落地回身问道:“怎么样?想不想学?”
“哇!”明明显然被惊呆了,鼓起小掌说了一句话。
“你砍柴的功夫好厉害呀!”
察尔斯差点没一头栽倒。
察尔斯忍住气,抱起明明腾身而起,在几棵树间纵跃几下,便窜上了最高一棵大树顶端,接着在树枝间飞来攀去,身形潇洒飘逸。
明明开始吓得小脸煞白,渐渐发现这感觉好玩得很,真刺激呀,原来飞起来是这么爽,小眼睛里充满了惊奇和激动。
一只小鸟被惊起,察尔斯空中一把擒住,在枝间腾跃几下后稳稳落地。
这回明明的脸上已经满是羡慕和崇拜了:“学!我要学,我也要飞。”
从此,针对明明的苦训开始了。
明明的身体并不强壮,和同龄人相比较为瘦弱。
察尔斯每天早晨带他出门跑步,粪工家庭每天都很早进城收粪,大清早起床对明明来说倒不是什么难事,只是这跑步实在太辛苦了些。
开始时跑步距离还不算远,不过绕着粪工村跑几圈而已,但这只是循序渐进的开始,察尔斯每隔两天就将跑步距离拉的更远一些,半年后,已经接近十几里外的红森林了。开始小明明着实累得够呛,有几次赖在家里不肯出去,结果不但遭到察尔斯批评,连一向对他呵护疼爱的洛克爷爷也是一顿痛骂。明明从小胆大,什么都不怕,就怕爷爷发火,见洛克一反平日的慈眉善目,竟然吹胡子瞪眼大骂自己没出息,马上窜出屋子:“跑!谁说不跑了?我其实就是觉得想拉泡屎,在屋里呆会酝酿一下……”
就这样,经过不断地长跑锻炼,明明的体质明显提高了,渐渐也适应了锻炼强度。伊森地区森林多,氧气含量高,这种环境下的跑步锻炼,对身体非常有益。察尔斯不分严冬酷暑,无论刮风下雨,都会带着明明坚持长跑。即使遇到大风雪天气,能见度不高,也会绕着村子跑上半天。
一年多后,察尔斯又增加了强度,除了长跑还要爬山。
伊森城西不远就是伽兰山,山上林木茂密、地形复杂,察尔斯专捡没有路的地方带明明爬,说是可以锻炼灵活和敏捷性。明明对针对自己的训练已经完全没有发言权,只能乖乖顺从。山林哪儿是那么好钻的,山上松树最多,针叶树枝刮在身上很疼的,尤其冬天时候,枝叶被冻得十分坚硬,再加上其他各种低矮的灌木荆棘等等,稍不小心就会被刮破衣裳,刮伤面部。
察尔斯倒是轻松,一进山就窜上树飞来跃去,根本不用担心下面地形的复杂。他在明明前方指引方向,下面的明明就跟着方向爬。
明明可不傻,每次进山前都用块布把自己脸蛋蒙的严严实实的,说什么别的无所谓,脸绝不能弄伤了,要不以后没法见人。察尔斯暗笑小屁孩还挺爱美。刚开始的几天,明明的衣裤就被刮了好几十个口子,像个小乞丐。他一点不介意,心说反正不是我买衣服,都弄坏了你给我买新的。谁知道察尔斯说,如果衣服都坏了,也没新的,以后你就光着身子爬吧。
明明气的大叫:“你欺负人!”
察尔斯笑着告诉明明:“其实你完全可以不被刮坏衣服的。这里的障碍都不过是些树枝灌木,这都是死的,你可是活的呀。你非去和它们刮蹭,谁也没办法。”
“那,那我怎么办?”明明一想也是那么个道理。
“用你的眼,用你的心,随时观察周围环境,你每一眼扫过,所有看到的东西都要在心中有印象。去分辨这些东西对你前进方向的影响,不能阻碍你的则排除,阻碍你的则去闪避,”说着给了明明一把柴刀:“或者消灭。”
明明气呼呼地抓过柴刀,一头又扎进林子。
有了柴刀在手,明明觉得什么都没问题了,碰上拦路的树枝荆棘就砍呗,结果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有的藤蔓系植物十分坚韧,一两下根本砍不断,个别韧性大的,一刀砍去,反倒给拍开了,没等反应过来又弹回来了,经常抽得明明嗷嗷叫。
“注意观察,不要盲目地只知道砍,没了柴刀你就过不来了吗?”察尔斯坐在前面一棵松树上居然一边吃松籽一边奚落明明。
明明气得只能翻着白眼琢磨察尔斯的话。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爬上去是一回事,再下来又是另一回事了。山体有坡度,上山还能前倾身体保持平衡,而下山必须重心向后,不小心就会滚下去,同时还要应付各种树木的阻碍,难度可说更大,搞的明明经常狼狈不堪。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在察尔斯逐步指导下,明明在林中穿行的技巧越来越成熟了。每天进入山林,明明一路上不断变换身形,或钻或跳,或躲或闪,个别碍事的植物的就用柴刀砍断或推开,衣服被撕破的情况越来越少。
一年过去后,明明就如同林中的一只山猫般灵活,上下自如,再也不怕各种复杂的林间地形了。尽管察尔斯每天带他爬山的路线都在变动,遇到的环境都不尽相同,而且越后来选择的地形越复杂,林木越稠密,他也都能顺利通过了。
跑步、爬山,只是每天上午的训练,文化课改成了每天晚饭后。下午的时间,察尔斯都让明明自由活动了,毕竟是孩子,不能剥夺他的童年,他需要和伙伴们交流玩耍,也需要接触世界。
于是下午就成了明明的快乐时光,每天都跟村里的几个好伙伴厮混,大多数时间都是进城去玩,玩着玩着就和城里的小孩子们打上架了。粪工村的孩子都比较野,城里孩子哪儿是对手。尤其明明由于这两年锻炼,体质大好,身体灵活,打架根本不吃亏,还总起到带头作用,指挥这个快上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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