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龙少爷 第 3 部分阅读

文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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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是对手。尤其明明由于这两年锻炼,体质大好,身体灵活,打架根本不吃亏,还总起到带头作用,指挥这个快上,招呼那个快打的。打完了架就领着一帮小穷光蛋去街上露天书场免费听书,反正小孩也没人撵。

    粪工家都穷苦,平日饮食没啥荤腥,为了让明明长好身体,察尔斯则经常去山上猎点山鸡野兔之类的野味回来做了吃。明明因此对察尔斯越来越是喜欢,原来的不满渐渐消失。小孩都贪吃,穷人家本就没什么好吃的,这个叔叔天天都给弄来肉吃,岂有不高兴之理。小孩嘛,谁给好吃的谁就是好人。

    到明明十岁上,更艰苦的训练开始了。

    卷一'奇·书·网'第九章伐木童工

    卷一第九章伐木童工

    经过四五年的长跑和爬山运动后,察尔斯开始对明明进行力量训练。

    察尔斯买了几把斧头,每天带明明进行跑步和登山后,不再马上下山,而是让明明砍树。

    明明纳闷砍树干吗,察尔斯说让你砍你就砍,哪儿那么多废话。而且声明每天必须至少砍一棵树,啥时砍完啥时下山,他带了干粮,到中午还没砍完就在山上吃饭,砍到下午还没完成任务的话,那么就甭惦记找小伙伴们玩了。

    明明眼珠一转,察尔斯刚觉得有什么不对,明明拎起小斧头转身“咔嚓”一声,把一棵拇指粗细的小树苗拦腰砍断。

    “今天任务完成啦!”说着扔下斧头闪电般下山玩去了。

    察尔斯气的自己砍了一棵大树泄愤。

    第二天起,察尔斯正式讲明了要砍伐树木的种类和粗度。

    北部地区盛产松树,由于气候寒冷,植物生长缓慢,许多树木一年才长粗几毫米,不像温暖潮湿的南方雨林,一场雨水就能长出一片林子,因此北方树木普遍密度较大硬度较高,而察尔斯专挑那些比较坚硬的松树让明明砍。

    十岁的孩子连斧头拿久了都累,何况砍那满是松脂而更是坚硬的松树了。但明明也不气馁,不就是一棵树么,有啥了不起,我得赶紧把它砍了好下山去玩,约好了今天还有一场架要打呢。抡起斧头就是一通暴砍,砍了半天累的气喘吁吁也没砍多深,还差点岔了气。

    “力量来自腰部,抡动双臂要注意姿势,发力时要注意配合呼吸,斧头落点要准确,眼睛和身体都要协调好。”察尔斯上前一边教导一边示范。

    “你说过教我飞,可没说过让我砍木头啊。”明明开始挑理了。

    “这才哪儿到哪儿,想飞就先给我好好砍树。”察尔斯又窜上一棵大松树找松籽吃去了。

    开始一个月,明明每天砍的树虽然只有十几公分粗,但这对一个孩子来说已经不容易了。随着察尔斯的指导,明明渐渐掌握了发力的技巧,已经能够流畅自如地舞动斧子砍树,小胳膊也越来越结实了。第一天砍倒了树,已经快天黑了,那天下午就没玩成,为此明明郁闷不已,十分希望以后每天能快点完成任务。

    一个月后,明明已经能用不到半小时的时间砍倒树木了。但察尔斯接着就开始选择更粗的树作为砍伐目标,此后每过一个月所选树木就更粗一些。

    两年后,到了明明十二岁,已经能够独自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砍倒一棵一米多粗的数百年大树了。他的身材虽然比同龄人更瘦小些,但非常结实,小胳膊腿都硬梆梆的。好在这伽兰山绵延千里,又覆盖着庞大的原始森林,树木繁多,否则照明明这般乱砍滥伐下去,不秃山了才怪。

    如今每天长跑爬山用四个多小时,伐树用一个多小时,明明终于保证了自己下午的游戏时间。

    那些被砍倒的大小树木,每个月察尔斯都让集中一次,弄下山去送回村里当木柴用,至于那些特别粗的好木头,则堆积起来用作修葺房屋。当然,所有劈柴的活都得明明干,不许伙伴帮忙。本来察尔斯是想在伊森城东面的红森林训练明明伐木的,但那里建有不少人类的林场,专门砍伐红森林盛产的红松,察尔斯为隐蔽起见,就选择了在伽兰山上伐木。

    后来明明听说了那些林场,人家伐木工人虽然辛苦但都是很赚钱的,而且都不雇小孩工作的,说那算是童工,用童工是非法的。想到自己干的也是伐木工人的活,又不给钱,还是个未成年的童工,自己好悲惨啊,就找察尔斯理论。察尔斯不吃这套,说不想伐木也行,那以后吃饭就没有肉吃了,想吃肉就得付出点劳动,否则,察尔斯拍了拍手中大竹板,吃爆炒竹笋肉也行。洛克爷爷在旁边笑着也不说话,一脸不帮明明说话的意思。那竹笋肉小时候吃过一回,滋味不是很好吃,穷人家怕打坏裤子还得脱裤子光腚打,年龄大了更不好意思吃了,明明只好忍了。

    伊森城北二十里外有一条河流叫旺金河,是更北方千滔江的一条支流。夏天,察尔斯有时候带明明和他的伙伴们去那里游泳,偶尔还抓几条鱼回家改善伙食。北方的孩子水性大都一般,这伙孩子里除了隔壁的胖小子老肥游泳不错外,其他孩子包括明明在内顶多也就是会点狗刨之类的,明明认为那是因为老肥肥肉多,在水里容易漂起来。

    每年冬天,北部地区千里冰封的时候,河水都会结冻,冰层极厚。到了初春,冰河结冻,经常有大块的冰排被冲到岸边,察尔斯就带着明明跑到那里砍冰排,说这也是锻炼力量的一种训练。冰是很硬的,尤其大面积的坚冰。察尔斯给明明买了把铁剑,只让明明对着冰排砍,开始震得明明手疼,渐渐习惯后,运用平时伐木砍柴的力道,居然也能将剑刃砍入冰排了。到了十四岁的时候,明明已经能够一剑顺利地砍断一块超过一米厚的冰排了。

    察尔斯经常跟明明唠叨,说什么爬山砍木头之类的训练,还是古时候一个著名的佣兵王小时训练的课程呢,那人由于小时的苦练,长大后名震天下。明明听这话就不乐意,心说我又不想当佣兵,跟他学啥。你老教育我,你咋没当上佣兵王呢?

    不管明明爱不爱学,反正这个佣兵出身的察尔斯就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安排明明每日训练课程。

    到了十二岁,训练内容又增加了。

    除了继续长跑爬山和砍树,察尔斯开始教授明明剑术和格斗技巧。明明对剑术的兴趣不大,对格斗方面倒是挺热心的。理由是跟人家打架,用刀剑啥的砍伤了人不太好,咱赔不起医药费啊,拳脚的本领倒是可以好好学学。

    对聪明的孩子不好逼迫,最好的方式就是顺着他的兴趣来。察尔斯只好重点培养明明格斗方面,剑术训练作为辅助。

    现在洛克爷爷的房子已经又扩建了两间,都是用明明这几年砍来的树木搭建的,材质一般的木材则用来圈了一个不小的院子。察尔斯就在院中设了木桩、沙袋等训练设施,训练时间定在下午两个小时。

    虽然损失了游戏时间,但明明对打架的本事还是很乐意学的。这些年的锻炼,让他身体受益非浅,就拿跑来说,村里没有孩子比他跑得更快更远了,为此明明很开心,毕竟是小孩,还是很在乎虚荣的。而和村里孩子玩掰腕子,除了家里那个傻弟弟阿龙,也没人能掰得过他,老肥和比自己大两岁看上去还特壮的大块都不行,全部拿下。

    说起阿龙也邪门了,也不见他有什么锻炼,但明明就是掰不过他,俩手都不行。连察尔斯都颇感惊奇,认为这是造物主的造化,阿龙是天生力大。所以建议洛克让阿龙也跟着学习武技,如此力气荒废了实在可惜。老洛克对此不置可否,随察尔斯安排了。

    自从在院子里进行武技训练开始,每天找明明玩的老肥等一帮臭小子,便趴墙头等明明下课。结果大家一看这学的不是打架吗?都眼红了,纷纷跑进来求察尔斯也教他们。

    卷一'奇·书·网'第十章流氓学武

    卷一第十章流氓学武

    见一帮好伙伴想跟自己一块学武艺,明明当然高兴,察尔斯也不反对,立刻统统都收了,一群臭小子乐的满院乱蹦。察尔斯认为这是好事,武技训练不同于对个体的体能和耐力训练,多人一起学习,可以通过互相拆招来更快领悟技巧,积累大量实战经验。

    只是人多容易引起外人注意,于是察尔斯将训练地点又搬到了山中一片树林的空地上。

    跟明明一块学武艺的除了傻弟弟阿龙,就是那平日最要好的几个伙伴:老肥、大块、棒子。这几个小子都是粪工村最野的小家伙,在城里三天两头跟别的小孩打架,经常给家里惹事,属于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类型。明明因为聪明,坏主意最多,成了他们的头,几人臭味相投,感情好的一天不见都不行。阿龙好的多,不那么爱打架。

    如今有人管教,最高兴的还是老肥他们几个的家长,这可省了不少心啊。但当时包括察尔斯在内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这群小流氓过几年后就都成了让城里人谈之色变的“粪少”。而教会他们武艺,显然应该算是助纣为虐了吧,流氓学武术,谁也挡不住啊。

    这几个小子都属于能吃能睡能玩能打架,体质嗷嗷棒的家伙,也就是老肥体型胖了点,但不影响任何让他有兴趣的活动。察尔斯从此每天对明明的长跑等训练内容中,也带上了他们几个,这些孩子训练的晚,自然和明明没法比,但也都能吃苦,虽然成绩落后,也都在不断地坚持。

    根据每个人的特点和喜好,察尔斯针对训练的内容也不同。

    阿龙、老肥和大块都属于力量型的人,适合走刚猛路子。而明明和棒子属于敏捷型的人,适合轻灵路数。于是察尔斯把他们分成两批,训练不同风格的武技,但基本的格斗理论与技巧还是每个人都必须学的。

    由于条件所限,除了明明有把铁剑外,都没有什么武器,只能就地取材用树枝先练习招式。胖子和大块想学的都是刀,察尔斯就教了他们一套入门刀法,又教了一套刚猛的火焰刀法。而棒子大概是老被他爹用棍棒修理,对棍棒感情很深厚,竟然求察尔斯教他使棒子。

    察尔斯,也就是隐姓埋名的劳尔。作为一个老佣兵,在兵器上虽然不是什么都精通,但各方面都颇有涉猎的。因为当佣兵的人比较杂,用什么武器的都有,平时互相切磋久了,自然什么都懂点。如果要问各方面能力最综合的兵种是什么,那就是佣兵了。武技方面无论马上步下,佣兵都知晓一二;对各种地形环境的巧妙利用,更是不输善于排兵布阵的帝国军队;单兵作战能力上也是佣兵最强,无论野外生存、机关陷阱,还是潜伏偷袭等等,更优胜于正规军人。除此外,佣兵由于长年在外执行任务,对各地区的地理、人文、语言等知识非常丰富,可以说一个经验丰富的老佣兵就是一幅活地图,一个好导游。其他诸如烹饪食物、缝补衣物等就是每个佣兵的基本能力了,没有必要再提。

    于是察尔斯根据记忆教了棒子一套棒法,说这是一套单手狼牙棒法,当年他的一个朋友专用的。没有现成的兵器,也用一根树枝替代学招。察尔斯跟棒子说这些的时候,神情有些黯然,把棒子弄的莫明其妙。

    俗话说一力胜十巧,也就是说无论你的招式学得多么好,如果力道不够,还是白扯。试想在对手面前把招数耍得天花乱坠,结果打在人家身上不痛不痒,人家反过来一记重击,你连挡都挡不住,招式再巧妙还有个屁用?

    明显的例子就在眼前,阿龙很笨,一套拳法老肥和大块都会了,他却只明白了两招。但察尔斯让他们互相拆招的时候,老肥和大块都打不过他,关键就是阿龙天生力大,简单的一两招到了他手里,便显出更大的威力,根本接不住。

    所以察尔斯在传授这帮孩子技巧的同时,重中之重还是进行力量锻炼。于是山上又有一片林子,惨遭乱砍滥伐。

    察尔斯对孩子们非常好,从来不打骂,总是和蔼的样子。即使像阿龙那样笨的孩子,察尔斯也是不厌其烦地跟他讲解。

    但这阿龙实在是太笨了,刚学会一招新的,前面学的就忘了,重新学会前面的,后面的又忘了。把察尔斯给愁的啊,彻底服了,让大家先练着,自己悄悄跑到远处用头撞了一会树。

    最后只好每天让阿龙练习最简单的几招,一招直拳,一招勾拳,加一招横踢,就让他对着一棵巨粗的大树练,那可怜的几百年老树被阿龙每天打得直颤。

    过了些日子,察尔斯用村中收垃圾收来的一堆废弃铁器,送到城中铁匠铺给融了,花了点手工费,铸成几件粗糙的铁兵器。老肥和大块是每人一把没开刃的厚背大刀,棒子则是一根没有刺的粗头铁棒,明明没有,还用他那把破铁剑。

    至于阿龙,死活想要两个大铁锤,说别的东西都不过瘾,拿着轻飘飘的太没意思。察尔斯心说就你那把子力气,我得给你找多少破铜烂铁融了才能弄出一个让你过瘾的大铁锤啊,还两个?于是在山里找了一块比较方正的大岩石凿了个眼儿,铸了一根粗铁棒穿过去,两头一固定,算是给阿龙做了一个替代品。可实在找不到第二块差不多的岩石,只好先用这一个练了。

    那铁棒加大石头,估计有个三百来斤吧,阿龙单手就拎起来了,随便挥舞两下,皱了皱眉,憨着声说了句:“俺先凑合着使吧。”

    乖乖,这家伙到底有多大劲啊?他可才十二岁啊。明明他们都傻眼了,纷纷表示以后练兵器拆招谁也不和阿龙玩对家,那大家伙万一失手可咋整?就是不失手咱这兵器和他也磕不起啊。

    兵器就算都有了,老肥和大块继续练刀法,棒子还是那套单手棒法,明明学剑。

    阿龙的问题又来了,察尔斯教了他一套最简单的锤法,可这家伙还是怎么学都记不住多少,气得察尔斯偷偷又撞了两回树。

    最后干脆将所有招式都扔了,只教了他三招,一招直砸,一招反手横扫,一招上撩抽击。这三招各有学名,但凭阿龙那智商根本没法让他理解,于是又给这三招改了容易懂的名字。

    “阿龙你看哈,这三招是一气呵成的……”察尔斯拿着根木棍给阿龙比划,阿龙那石头锤他可拎不起来。

    “叔叔,啥叫一气呵成啊?”

    察尔斯差点没哭了:“……你就记住是一次使出来的吧,中间不停顿。”

    “看好啊,第一招叫‘砸脑袋’。”

    察尔斯跨步单手从上向下挥动棍子,接着反手抡起横扫一棍。

    “第二招叫‘抽嘴巴’,记住了吗?”

    察尔斯顺着棍势扫完后将棍子斜斜由下向上再次挥出。

    “看好,这第三招叫……‘拍屁股’。好,你来试试。”

    这三招算是浓缩了锤法的精髓,所谓大巧不工便是如此。看上去最简单的三招,普通人也许使不出什么明堂来,但在天生神力的人手里,却又是另一番结果。

    察尔斯只让阿龙空击练锤招,因为他那力气用那么重的石锤,什么东西也架不住他砸。

    三招拳法加三招锤法,就让阿龙练了足足半年才彻底学会。

    卷一'奇·书·网'第十一章良师益友

    卷一第十一章良师益友

    其实察尔斯不讨厌淘气的孩子,淘气的孩子都聪明,至于贪玩,那是本性,谁不爱玩?而打架,在察尔斯看来就是男人最应该有的一种基本素质,男人不会打架,怎么保护自己和他人?一个孩子好不好,关键还在于教育。

    所以察尔斯对这群粪村小流氓们,平时经常灌输武德。教导他们什么不要仗着自己会点武艺就随便跟人打架啦,要知道学武的本意首先是强身健体,其次才是防身和保护他人啦,即使和别人结怨,也不要随便下重手啦,得饶人处且饶人啦,冤家易解不易结啦等等大道理。

    阿龙是没问题,这里力气最大的虽然是他,但最老实的也是他。明明和其他几个家伙就嘻嘻哈哈着应付察尔斯的教诲,有机会进城还是该打架打架。不过这里明明头脑最灵活,知道现在这些人的手都重了,不能再像从前那样乱打一气,所以通过他的领导,虽然把城里的小孩经常打得满城乱窜,也没出过什么大事。

    至于那些粗陋武器,察尔斯是坚决禁止带出去玩的,更不能用在和人打斗上。

    每天的长跑训练,大家都有进步。明明跑在最前面,阿龙那傻家伙除了力气大,耐力也厉害,始终跟在明明屁股后面,就没见他累过。再后面是棒子和大块,老肥最慢,被甩的也最远。

    爬山运动,除了明明其他人都不行了,棒子还勉强能跟着点。察尔斯也不要求人人都优秀,毕竟每人的素质不一样。关键是抓住每个人的优点,对症下药,重点栽培他最擅长和最感兴趣的方面,如此才能事半功倍,这才是一个好老师应该做到的。每个人都有他最擅长的一方面,只是绝大多数人没有发现或被发现他的长处,而得到恰到好处的开发和教育而已。所以这世界上天才少,庸才多。其实没有最差的孩子,只有没头脑的老师。在察尔斯眼里,这几个孩子都是练武的好材料。

    至于砍树等力量练习,阿龙就没必要参与了,那家伙能把斧子砍坏了。明明依旧每天一棵大树,现在不仅伐倒大树,还要把那树干再劈成三段,等于加强了三倍的强度。为了让明明提高剑术,也不许用斧子了,就用那把破铁剑。剑和斧是两回事,开始明明力道用的不对,没几下就把剑砍断了。察尔斯又给他打了一把宽刃的大剑,指导他用剑的发力技巧,如何不伤剑身而破坏树木。

    明明确实天资聪颖,什么都是一点即通。很快领悟了关键,从此再没砍断过剑。

    除了砍树,察尔斯还制作了一些简易器械,如石锁、石杠铃等。但让大家练了不久,又让他们停止了。原因是察尔斯想起这些负重类的力量练习,不应该过早地让这群没成年的孩子承受,因为这会影响他们的生长发育,尤其对身高的影响,所以决定等他们都十八岁后再进行此类锻炼。

    林中的训练场,有给大家练拳脚的沙袋,打了几个月吊沙袋后,察尔斯改将沙袋绑在一棵棵大树上让大家练。由于有树的阻挡,力量反弹会让拳脚很疼,察尔斯说这是为了锻炼拳脚的硬度。大家心想也是,打架不就是看谁拳头硬么,于是爱打架的家伙们对树上的沙袋倾注了无数热情。

    几个月后,察尔斯又撤去了沙袋,直接让大家把热情灌溉在树干上。小家伙们都长大了,不服输的气概猛增,开始手上还缠着点布条,后来干脆赤手跟树干较劲,一个个赛着练,看谁不怕疼,看谁更厉害。

    这就是集训的好处,单人训练由于没有竞争者和参照者,往往成绩不如集训者。由于有了相互的竞争和比较,才能更容易发掘出个人的潜力。

    两年下来,明明他们的四肢都更结实了,拳头上茧子老厚。阿龙最了不得,原来那棵用来练拳的数百年老树,早被他磨出了个大坑。后来有一天阿龙找了棵新树,憋了口气,运力暴发一拳,居然把那半米粗的大树拦腰打断,差点没砸着看愣了的老肥。

    明明对剑术始终没太大兴趣,察尔斯一直坚持让他练剑,主要原因是剑术乃察尔斯平生最擅长的武技,其他教老肥等人的东西都是末技。他希望能把自己最擅长的技能传授给明明,他也能对此倾注更多的指导。但明明对此却偏偏没什么兴趣,好在他天分高,所有察尔斯能教的剑招他也都学会了,只是需要时间加强火候而已。

    察尔斯所会的剑术和格斗技巧,原本以为需要五六年才能教完,结果两年就全被明明学会,这让察尔斯十分欣慰。

    察尔斯除了剑术和格斗,还有个拿手绝活就是投掷,这也是明明最喜欢的,其他人都没什么兴致。察尔斯开始让明明对一棵大树扔石块,慢慢越练距离越远,再逐渐选择更细些的树木做目标。两年后,明明已经能在一百步外准确地命中酒杯粗的目标了。察尔斯让他练投掷用的器物五花八门,什么石块、铁片、小刀等等,毫无限制。后来又将固定目标变成移动目标,在树上拴根绳子吊着沙袋,摆来摆去让明明练。

    察尔斯这些年除了传授武技,在林中还教会了大家如何在野外生存,如何狩猎,如何设置陷阱,以及对各种植物的认识等等其他方面知识,这些让大家都很感到新鲜。

    村里晚饭后的文化课,在明明十二岁上就停止了。后来的两年,察尔斯买了不少诸如兵法、百科、轶闻趣事等等书籍,让明明他们看,来扩大知识面。也经常给大家讲一些历史故事、从前在各地的所见所闻等等。

    看书这种事,老肥和大块是不感冒的,棒子还能挑一些有趣的书来看,阿龙则是啥都看不懂。这几个人里也就明明对书籍算是最喜欢的,甚至热情要高于学习武艺。他什么书都爱看,对特别感兴趣的书,还能做到过目不忘,因此积累了许多知识。每天晚上听察尔斯讲故事,和躺在被窝里看会书,是他睡觉前最喜欢做的事。

    明明从察尔斯的故事和书本中了解到许多自己从前不知道的东西:自己所住的地方是华翰帝国北部地区最北面的城市,北部地区的省府是库尔城,那里能看到大海;华翰国国土辽阔,有东西南北四大地区,也叫做四大行省;中部是帝国首都龙城的直辖地;华翰国现在的皇帝是森姆大帝;华翰东面是大海,大海的彼岸是尼泊恩国;尼泊恩在三百年前和华翰有过战争,但被打败了;华翰的北面有一个矮人王国,西面有沙漠王国;过了沙漠王国是大海,大海的那一头是诺迪克大陆;南方的森林里有精灵部落;再向南还有佛陀国和钻石大陆……

    明明从来不知道外面还有那么大的世界,还有那么多新鲜的城市和故事,不禁常常幻想什么时候自己也能像察尔斯一样到处游历呢。

    就在明明十四岁这年,察尔斯一日从城中采买日用品回来后,忽然关上门和老洛克神神秘秘地商量什么事情到深夜,让明明一阵莫明其妙。

    次日清晨,察尔斯没有再带明明他们出去进行每天的训练,而是在屋中坐了半日,像在决定什么事情,最后叫过在院内和伙伴练习拆招的明明。

    “明明,叔叔有件事情,需要出趟远门。”察尔斯今天突然反常的语气,让明明觉出了异样。

    卷一'奇·书·网'第十二章粪村村长

    卷一第十二章粪村村长

    “叔叔,有啥重要的事吗?”明明忙问。

    “是,我有件很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办。短则数月,长则一年,我就回来。我不在的日子,不要荒废了武艺,记得要勤奋不懈。”察尔斯语重心长地说:“叔叔的武技并不是很高明,但所会的都已教给你,剩下的就靠你勤学苦练了,更重要的是经验的积累,这也需要时间。我不在家,你们每天仍要坚持平日的功课。”

    “放心吧,一定的。”明明见这管自己最严的人要离开一阵,心里那叫一个高兴啊。

    “你的本事对付普通人还可以,记住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在城里不可依仗武技和人结怨,以免引祸上身。”察尔斯如今年纪也渐老了,对孩子非常担心,却忘了自己年轻时候的桀骜不驯。

    又安排了些事情后,察尔斯背上长剑,和老洛克道别。一群少年将察尔斯送出好远。

    明明突然又有点恋恋不舍了,从五岁开始,八九年来天天都和察尔斯在一起,虽然那些训练很是辛苦,还挨过他的板子和臭骂,但有一天这个家伙突然要离去,心中还是很舍不得。感情是很怪的一种东西。

    察尔斯说离去短则数月,长则一年,转眼就过去两年多,明明十六岁了也还没见察尔斯回来。

    穷人孩子早当家,村里这一代十几岁的少年,逐渐成为村里新一代的粪工。但这一代小粪工和历代老粪工们不同,因为有了以小明为首的一群小青皮,居然开创了伊森城粪工们的新生活。

    如伊森城瑞恩商号大掌柜奥斯汀所说,这个明明是个聪明绝顶的孩子,自他当了粪工后,粪工村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明明的头脑和手段,让周围聚集了一帮小伙伴,村中同辈少年无论大小,都以明明马首是瞻。明明的想法,就是团结就是力量,只要粪工们团结一致,没有办不成的事,这个思想在行动上得到了实实在在的验证。

    刚进城上岗那年,明明见有的粪工居然因为失手打翻某人家马桶便被当街打骂,不由气愤。白天先调查好那户人家的位置和地形,夜里叫上老肥几个,把粪便用收垃圾捡来的瓶瓶罐罐装了一大堆,然后每人背上一筐,悄悄爬上那户人家房顶。一个手势,大伙将背篓中的粪瓶粪罐一个劲儿向那家人的厨房、院子里招呼,等人家点灯出来看时,一帮少年早溜了。当时正是夏天,院里景象恐怖,那个臭气冲天就不用说了,当夜那家人吐了半宿,第二天都搬出去了。后来才知道是怎么回事,从此再不敢招惹粪工。当年还有一些惨遭同样命运的人家,都是不在意地侮辱了粪工后,时隔不久家里便遭到粪便袭击。

    从此人们知道了这伙粪工村的少年,于是背后称之为“粪少”……

    这群粪少后来不仅替粪工出头,还常常为城内的穷苦人家打抱不平,谁家有事都能找他们帮忙。这伙少年也不跟你明着来,只在暗中使坏,不是半夜扔粪便就是给你搞陷阱。

    所谓陷阱,就是半夜里偷偷在人家门口挖个小坑,里面灌上一大堆屎尿,上面再搭上薄薄的一层土,谁也看不出来。

    这粪便本就是粪工家庭常见之物,明明他们三四岁的时候就经常一起拿根小棍搅地上的屎撅儿玩,那也是没办法,谁家有玩具啊?小时候都没啥能玩的,粪工子弟们的童年生活还不就是打打架、搅搅屎……

    小粪少们对肮脏之物早已绝对免疫了,但城里人不同啊。

    最可恶的就是明明,你在坑里灌点普通粪便也就罢了,却不。赶上夏天的时候,城里公厕的粪池里会生蛆虫,明明就专灌那种公厕里沤了多日的带蛆的粪便。

    等这家人一出门,一脚就踩坑里了。因为不深,倒也不会受伤,顶多吓一跳而已。可等脚拔出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实在太恶心了!小腿上全是屎浆尿液,鞋子里咕唧咕唧直窜黄汤,明显还有几条白胖胖的大蛆在脚上蠕动,谁能不恶心?

    也有些颇有财势的人家,不甘吃这恶心的亏,曾经有几个富家子弟带上些粗壮家丁出城找粪工村的晦气。

    哪儿知道粪工村这伙粪少,居然还会武,和前来报复的人们在村里玩起了巷战。尤其是那黑发瘦小的带头少年,身手灵活,谁也抓不着。其他几个半大孩子,居然也有功夫,但动手之间没见多少正统招式,反倒街头地痞斗殴用的阴狠套路不少,什么洒白灰啊,套白狼啊,打闷棍啊,撩阴手啊,窝心脚啊……

    他们哪儿知道这些孩子大多从小是在城内外混大的顽劣少年,街头没少打群架,后来又经过当年的佣兵团长暗中调教,手头自然颇有功夫。普通汉子根本不是对手,顿时被反击得稀里哗啦,狼狈逃窜。有个富人家的恶少还被一个叫老肥的大胖小子给骑在地上当马玩,腰差点没折了。

    如果赶上村里正好有粪车在,那就更惨了。这伙不怕脏的家伙能上演一出屎尿大战,人手一把粪勺,一勺勺粪便迎面扑来,所向披靡,无人能挡。

    那以后更没人敢惹这群小粪少了,而且这种事也没法扩大化,一群小孩向你家扔屎,这种恶作剧性质的事情再怎么弄也弄不到法庭吧?私下报仇又打不过,以后伊森城里那些为富不仁的富户,便因此而收敛了不少。

    粪工村原来并没有村长,由于明明经常替粪工们出气,而且由于带领大家成功要求市府增加了薪水,粪工们竟让明明当上了村长,明明也不推辞。

    粪工村上下,在一个小孩的领导下居然日子越过越好,两年后,经过明明的创收举措,如今村中土屋都换成了瓦房,再不是原来那个破落样子。家家都有余粮和闲钱,这和从前靠市府微薄补贴的拮据生活相比,不可同日而语。

    也不知何时开始,明明越来越看重金钱了。只要给他个机会,他就能千方百计往赚钱方面想。不过粪工村毕竟除了粪便和垃圾外,也没有更多的发展空间,但只要在街头遇上不平之事,明明就能尽最大可能的从中捞取一些好处。凭借他读书过目不忘得来的知识和天生伶牙俐齿的口才,总能把人忽悠晕,最后掏钱了事。个别嘴上斗不过却又不服气的家伙,想以武力解决,最后反倒吃亏更大,这个瘦小少年像泥鳅一样灵活,又有和年龄不相符的力气,显然还练过武艺,一般人哪儿是他的对手呢?

    这两年就这样过去了,如果察尔斯回来,看到村里的巨大变化和明明一伙小粪少们的所作所为,不知道会说些什么呢?

    “察尔斯叔叔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久还没回来。”夜空下看着星星的明明对伙伴们说。

    大伙一阵沉默,察尔斯平日对孩子们特别好,虽然只是传授他们短短几年武技,但大伙对察尔斯的感觉就和亲叔叔一样。

    正没话说呢,响起一阵脚步声,跑上来一个人,大家回头一看是粪工村的一个小孩。

    “明明哥,”那孩子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洛克爷爷让我叫你回家,说你叔叔回来了。”

    “什么?”大伙一阵兴奋。

    卷一'奇·书·网'第十三章真实身世

    卷一第十三章真实身世

    两年多不见,明明从没想过再见时察尔斯竟会变成这个样子。察尔斯在明明眼里,一直都是个和蔼而严厉的人,小时候虽然讨厌他的管教和训练,但是越大越觉得他亲切。也许是自己没有父亲的缘故吧,潜意识里明明将察尔斯当成了父亲一样的存在,而察尔斯也确实给了明明原本没有的那种父爱一样的关怀。

    两年多失去音讯的察尔斯,如今躺在炕上昏迷着,脸色惨白,衣服上血迹斑斑。当明明走近,居然震惊地发现,察尔斯的左臂没有了!

    “叔叔……”明明眼泪都出来了,到底发生了什么让察尔斯受到如此伤害?在明明眼里,察尔斯几乎就是最厉害的人。

    “你叔叔是突然回来的,刚睡过去,他现在只是失血过多,多休息几天就好了。老肥你们几个先回去吧,明天再来看叔叔。”给察尔斯包扎完伤口的洛克说:“大家都记住,察尔斯叔叔回来的事,千万要保密。”

    和明明一样感到震惊的几个小伙伴认真点点头,静静地回家了。

    这一夜,明明就守在察尔斯身边,一夜没睡。阿龙见明明不睡,也在炕边呆坐了一夜。

    第二天下午,察尔斯终于醒来了。洛克喂了他一点鸡汤,先让明明他们出去,关上门不知和察尔斯说了些什么,过了半天才打开门,但只让明明一个人进去。

    察尔斯的脸色见好,看到明明先笑了一下,伸手抓过明明的手:“明明,你长大了。”

    “叔叔,你的手臂到底怎么回事?”明明说着泪水就出来了。

    “我的伤没事,死不了。不是还有一支胳膊么,我还能用剑。”察尔斯微笑着安慰明明,接着忽然面色郑重地说:“你大了,有些事情,我也该对你说了。我要和你说的,就是关于你的身世。”

    明明从小就知道自己是洛克爷爷收养的,听爷爷说是在路边捡回来的,其他什么都不知道。但洛克爷爷对自己特别好,甚至比对阿龙这个亲孙子还要更好一些,而村里孩子们都跟自己很要好,从来没因自己是孤儿而受到过任何歧视。只是察尔斯这些年来对自己的“特殊”照顾,曾让他感到一点迷惑,小时候还以为是察尔斯讨厌他而专门对他苦训,大了懂事后也没了这个想法。

    “孩子,你本来不叫明明,你的真名叫布鲁斯。李。”

    “什么?我姓李?”明明显然一下很不适应这个刚听说的名字,太陌生了,这个有点蹩嘴的名字是自己的真名?

    察尔斯点点头。

    “叔叔怎么知道我的真名?又怎么知道我的身世呢?”当一个人突然知道自己真正身世的时候,难免是焦急而疑惑的,无论是谁都想快点弄个明白:“我有父母吗?”

    “你的父亲叫麦洛迪,是个音乐家,母亲叫塞尔玛。”

    明明刚要再问什么,洛克爷爷示意明明不要打断察尔斯的讲话。

    “我其实也不叫察尔斯,我的本名叫劳尔,是当年‘刀锋’佣兵团的团长。”察尔斯虽然虚弱,仍然滔滔不绝地讲下去。

    接着劳尔的一番话,明明听傻了。

    劳尔父母早亡,小时便四处流浪。一日由于饥饿晕倒路旁,被一户人家救起。这家人姓李,是音乐世家。主人心地仁厚,见他体质颇好,便引荐给一个大剑师朋友做徒弟。劳尔刻苦学习,竟修得一身好武艺,长大后广结朋友,后来和好友獒人察尔斯创办了“刀锋”佣兵团。

    刀锋佣兵团由于完成了许多高级任务,在当时佣兵界名声大振,劳尔也颇为风光。

    有一年,劳尔完成一次任务后,返回途中突然接到恩人李家书信,求其相助。劳尔忙随送信人赶到郊外一处僻静之地,见到李家少主麦洛迪时,他怀中正抱着一个男婴,那是他出生不久的孩子,也就是现在的明明。

    麦洛迪和劳尔年纪相仿,小时便认识,劳尔对李家感恩戴德,从前经常拜访,后来由于佣兵团事务繁多,近年少去,想不到突然在异地约见。

    当时麦洛迪央求劳尔,将他的孩子带走并养大。原来李家得罪了某权贵,被秘密追杀,他们夫妇幸运逃脱,而府中连仆人在内上下几十口都被杀害,宅院也被烧成废墟。祸事原因麦洛迪没有说明,只是告诉劳尔无论如何要把孩子安全带走。

    对恩人一家的遭遇,劳尔十分痛心,如果没有李家当年的救助,就没有他的今天,更没有刀锋佣兵团。当下承诺,只要自己有一口气在,就将永远守护这孩子。

    麦洛迪将孩子托付给劳尔后,便离去了。劳尔本要连他和夫人一起保护,但麦洛迪坚决不同意,表示他们可以引开追兵,让劳尔带孩子远走高飞,只要保住孩子,李家香火就能延续下去。

    劳尔当时没想到这个出于报恩而接下的任务有多么艰巨。

    佣兵团离开后不久,便遭遇大批追兵,百十人的佣兵团战死大半,劳尔这才明白事情的复杂性。交手敌人虽身穿便装,但明显是职业军人,不知李家得罪了什么权贵,以至派出军队秘密捕杀。劳尔冲出包围后一路向北逃亡,居然又不断遇到各种佣兵部队拦截,原来对方已经将捕获自己怀中的婴儿作为高级任务公布佣兵工会了,各地佣兵组织闻讯赶来截杀。

    劳尔保护婴儿逃避月余,一路遭遇各种围追堵截,所幸他的佣兵团素质颇高,都闯了过去。但敌众我寡,连续多日的血战突围后,佣兵团几乎全部战死,只剩下劳尔和獒人察尔斯。

    当穿越龙牙山谷后,最后一场战斗中劳尔最好的朋友察尔斯也战死了。天可怜见,劳尔带着那婴儿就这样狼狈地来到了北部地区。

    “后来,在那年冬天第一场暴风雪的夜里,我来到了洛克爷爷的家,从此你便改名为明明,留在这里。之后我又去引开追兵,这个势力不知为何对李家如此执着,连你一个小小婴儿也不放过,竟派大批人马继续追踪我数年。直到有一天我伪装成坠崖后被野兽吃掉,才彻底摆脱他们。”察尔斯一口气将明明的身世道出,见明明愣在那里,显然是一时还没彻底接受。

    “前年,我在城里偶然听到一个消息,是关于我师父的,他叫斯帕克,是一位剑术大师。他和你们李家是世交,当年就是你爷爷将我送到他门下的。我一身技艺都是学自他老人家。那年你家门惨遭不幸,我师父也失去了音讯,想来和此事必有关系。我在城中茶馆听人说他在京都龙城一带出现,为了探知你父母的消息,我这才离开这里赶向南方。”

    洛克喂劳尔喝了口水,劳尔继续讲道:“结果当我赶到龙城,却没有找到师父,听说他又向南走了。我不想失去这个机会,继续向南追寻,一年多后不但没找到,反倒失去所有线索。返回?(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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