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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有些骗子在行骗的时候,一捆钱里面,往往只有第一张和最后一张是真的,如果一个不小心,就会着了道。
“这小子,莫非在娘胎就开始入行了?”
看到秦风如此谨慎,周老板不禁在心中暗叹,他做了这么多年古玩生意,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妖孽的少年。
也就是几十秒的时间,秦风将十二捆钱都翻了一遍,点了点头说道:“没错,周老板,多谢了。”
周老板客气道:“哪里话,小兄弟以后要是在潘家园遇到事儿,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就招呼一声……”
“哎呦,还真有事要请教周老您呢。”以秦风的脸皮之厚,自然可以完全忽略周老板话中的客套。
“嗯?什么事儿呢?”周老板脸皮抽搐了一下,难道这小子不懂得什么叫客气吗?
秦风笑了笑,说道:“也不是什么大事,不瞒周老您说,我以前在津天也是做古玩生意的,想在潘家园盘下家店子,一时半会找不到合适的,周老您人面熟,不知道有没有好介绍呢?”
“你想开古玩店?不知道小秦你想经营什么?”
周老闻言顿时皱起了眉头,俗话说同行是冤家,秦风如果来开家文房四宝店,那岂不是要和自己争生意?
秦风自然知道周老板在想什么,当下笑道:“我做玉石字画,周老,和您不冲突的。”
听着老人的对话,莘南突然插口道:“周老板,秦风他老师可是齐功先生,如果想做文房四宝,您怕是争不过他的!”
“什么?齐老的徒弟?”周老板冷不防被莘南的话吓了一跳,脸上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情。
要知道,齐老的名气,可不局限在古玩鉴定和修复上面,他最为人所知的,还是那一手的好字画,在齐老身体好的时候,每天上面求字的人都是络绎不绝。
以齐老在圈子里的人脉,他的弟子如果想经营文房四宝的生意,那岂不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就算周老板在行里干的时间长。怕是也顶不住齐老弟子这个名号的冲击。
想到此处,周老板的脸色不禁难看了起来,这还真应了开始所想的那句同行是冤家的话。
“周老板,我只是老师在古玩鉴定方面的弟子。以后要是在潘家园生意,绝对不会涉及字画和文房四宝。”
看到周老板的脸色,秦风还是出言解释了一句,他可不想平白结个仇家。
“当真?”周老板紧紧盯住了秦风的眼睛。
秦风点了点头。斩钉截铁的说道:“当然是真的,秦某虽然年龄下,但吐出去的吐沫,难道还能舔回去不成?”
“好,小兄弟爽快。”
周老板闻言顿时松了口气,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不知道何时出现的汗水,苦笑道:“小兄弟,你还真是吓了我一跳,你要来做文房四宝的生意。我们可就没活路了。”
周老板这话说的是半真半假。不过秦风年轻。想必喜欢听些好话,多吹捧几句自然是没错的,而且周老板也想和秦风打好关系。说不定以后就能攀上齐老这条路子。
“周老您客气了,不知道那店铺的事儿?”秦风脸上做出一副受用的样子。不过开口却还是在追问店铺的事情。
既然想着日后会有求于秦风,周老板这会可就拍起了胸脯,道:“小兄弟你放心,少则三天,多则五天,我一定给你个准信,咱们不光要找到店铺,还要找个位置好的!”
周老板根本就没问秦风要多大的面积,齐老的学生还能缺钱吗?再说以秦风这几人的做派,显然家境都是极好的。
“好,那多谢周老,我们就先告辞了!”秦风笑着将柜台上的钱收了起来,冲着周老板抱了抱拳,在对方的相送下走出了店子。
“秦风,你就不能转账吗?拿着钱多危险啊。”出了店门,冯永康看谁都像贼,脸上满是紧张的神色。
身上装个万儿八千的都能被掏干净,此时秦风手上拎着十几万,更是让莘南冯永康等人如临大敌一般,将秦风团团的围在了中间。
“拿着钱回头好分账啊。”秦风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要是有贼能从他手中把钱偷走,那秦风干脆一头撞死算了。
“唉,天策府宝啊,就这样被你卖掉了。”
从秦风要出售那枚天策府宝的时候,朱凯就一直唉声叹气,此刻又出言埋怨起秦风来了,他从小在父亲的熏陶下也喜欢收藏铜钱,见到好东西落在别人手里,那心里像是被刀割了一般。
“老朱,把心放肚子里吧。”
秦风一抬头,刚好发现自己走到了马猴老板的地摊前,而那位马猴老板,正一脸怨恨的盯着自己,好像自己干了杀他孩子夺他老婆那种天怒人怨的事情一般。
事实上要不是秦风人多势众,马猴老板还真有上前抢钱的心思了,他知道,秦风手中的袋子里,可是足足装了十多万呢。
“没点眼力介,就甭出来做生意!”
秦风要是坏起来,远非一般人能比的,略微抬高了一点声音,秦风说道:“老朱,你真以为我就发现了一枚天策府宝?嘿嘿,告诉你们,一共有四枚呢!”
“四……四枚?”
朱凯等人都吃了一惊,脸上露出了震惊的神色,这种珍稀的铜钱,平时发现一枚都很罕见,怎么可能一次出现四枚呢?
“什么?四枚?这……在这不就是四十多万了?!”
一直都竖着耳朵在听几人对话的马猴老板,突然感觉胸中一堵,紧接着嘴中一甜,一股鲜血脱口就喷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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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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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马猴老板的摊前一片慌乱,秦风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了一丝冷笑。
秦风的心胸虽然还算宽广,但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善良的人,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秦风早已明白,这就是个人吃人的社会,善良和同情心,只是上位者无聊时玩的游戏而已。
马猴老板的吐血倒地引起的慌乱,也让那些地摊老板们没有注意到秦风几人,混在人群之中,片刻之后,他们已经来到了潘家园的停车场。
“秦风,你……你小子故意的吧?”
莘南一脸惊疑的看着秦风,眼神之中带有了一丝敬畏,古有诸葛亮骂的人吐血而亡,莘南没成想刚刚自己就看了一出活生生被气吐血的好戏。
“心理承受力太差,本来就不是混这行的料。”
秦风不以为然的说道,在古玩行里混,虽然说不上荣辱不惊,但像是遇到打眼和捡漏这种事,还是要以平常心对待的。
“秦风,你刚才说的可是真的?真的一共有四枚天策府宝吗?”
朱凯却是对马猴老板吐血的事情没什么兴趣,这一路上他的注意力可都在秦风之前那句话上了,如果自己没听错,秦风手里应该还有三枚天策府宝。,
“上车说吧。”秦风左右看了一眼,扬了扬手中的袋子,说道:“先把钱分了,然后再说铜钱的事情。”
谢轩的那辆面包车只能坐五个人,秦风干脆将车门拉开,让韦涵菲站在了门口。这么娇滴滴的大姑娘和他们挤在一起也不合适。
“一共十二万,都在这里了。”
秦风坐在副驾驶上,转过身将钱袋递向了冯永康,说道:“老冯。我早就说了,这钱是你们三个的,你们三个人分吧。”
“秦风,你别开玩笑了。这钱,我们一分也不能要啊。”
冯永康苦笑了一声,说道:“哥们今天算是服了你了,在潘家园转悠这么一圈就赚了十多万,你那双眼睛是怎么长的啊?”
“眼睛都一样,只是你们不注意观察细节而已。”
秦风摇了摇头,看向朱凯,说道:“老朱,要不……你来分?毕竟今天是我叫你们来玩的。丢了钱。责任在我。这钱就当时补偿给大家的了。”
“别,这钱我们可没脸要。”
朱凯连连摆手,说道:“我可没脸拿这钱。就算要给,这钱也是给谢轩的。老冯,韦小姐,你们说是不是?”
“是啊,丢的钱又不是你偷的,干嘛要你来补偿啊?”
韦涵菲的声音响了起来,她找到与母亲的合影就已经非常高兴了,至于那一万块钱,则是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得,都不要是吧?这样,钱给轩子,让他来分。”秦风将那袋钱扔给了谢轩,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秦风很高兴,自己交的这几个哥们,都不是见钱眼开的人,相比有些家族里的亲兄弟为了几万块钱都打的头破血流的事,能交到这样的朋友,也是自己的幸运。
“让我来分?”谢轩拿着这袋子钱,挠了挠头说道:“风哥,我不过就是借了点钱出去而已。”
秦风笑道:“你爱怎么分就怎么分好了,不想分自己揣兜里,一准也不会有人说你。”
“我倒是想啊。”
谢轩闻言也笑了起来,从那包里将钱掏出摆在腿上,说道:“既然风哥让我分,这钱发给谁谁就拿着,也甭推推让让的了。
南哥,这五千块钱您拿着,俗话说见者有份嘛,中午那顿是吃您的,就当是那周老板请客吧!”
谢轩的手头十分准,拆下一叠钱后,两手一分,将五千递给了莘南。
“给……给我?”
莘南将头摇成了拨浪鼓,连连摆手道:“当哥哥的就够羞愧了,把哥几个都带贼窝里来了,这钱说什么我都不能要。”
“南哥,话不是这么说,今儿要不来,咱们不是也赚不到这十几万嘛?”
小胖子将那五千块钱硬塞到了莘南手中,说道:“给您五千不算多,您要是不拿着,下面的钱我可就没法分了……”
“那好吧,我拿着。”
莘南也知道,秦风等人都是不缺钱的人,而谢轩虽然年龄不大,但那气度也是让人心折,再推让下去倒显得自己小家子气了。
“好,韦小姐,您拿两万……”
看到韦涵菲一脸不解的样子,谢轩解释道:“一万是您丢的钱,另外一万,是给您的青春损失赔偿费,好像国外都流行这说法吧?”
“是精神损失,不是青春……”韦涵菲被小胖子说的笑了起来,却是大大方方的接过了那两叠钱。
不过韦涵菲从小在国外长大,契约精神非常强,接过前后就抽出了五张递给了谢轩,说道:“这是我向你借的五百块钱,还给你。”
“哎呦,我都忘了。”谢轩也没矫情,接过了那五百块钱揣到兜里,笑道:“这个可是本钱,我得先装起来。”
见到谢轩将目光放在自己身上,朱凯摇头道:“谢兄弟,反正这钱我不要,你也甭看我。”
“朱大哥,您失窃的钱多点,给您一万五,您收好了。”
“冯大哥,您就丢两千,多了不给,只给一万。”
谢轩也不管两人要不要,将钱拿出来后,塞到了冯永康和朱凯的口袋里,拍了拍剩下的钱,说道:“今儿这事,大家都明白,不是风哥,咱们这钱也找补不回来,所以剩下的这八万,按理说都是风哥的,大家说是不是啊?”
“没错,我们这钱拿着都亏心啊。”
莘南等人连连点头,钱又不是秦风偷的。而且冯永康和朱凯包括韦涵菲在内,都是上赶着追着秦风来潘家园的,丢钱也怪不到秦风的头上。
“谢轩,都分了。你自己可是还没拿呢。”冯永康径自从袋子里拿出了一万,塞到了谢轩怀里,说道:“既然是见者有份,这一万你也得拿着。”
“嘿嘿。好,我拿着,那这七万,就都是风哥的了。”
谢轩也不推辞,看着秦风话题一转,说道:“不过我知道风哥仁义,他肯定不会要这钱的,要不我说个章程,大家看看怎么样?”
“什么章程?”谢轩的话让众人都愣了一下。这分钱怎么扯到章程上去了。
“是这样的。我呢。以前在津天古玩街做点小买卖,生意还算不错。”
谢轩指了指了距离停车场不远处的潘家园,说道:“现在呢。我想在潘家园盘下家店面,继续做古玩生意。这七万块钱,就算是风哥入股的了,风哥,您看怎么样?”
“咱们兄弟,说那些干嘛,你缺钱就拿去用。”秦风无所谓的摆了摆手,他有点明白谢轩的意思了。
“倒是也不缺钱,我拿还有小三十万,盘下家店子是绰绰有余的。”
谢轩有意无意的看了莘南等人一眼,说道:“哥几个关系都不错,有没有兴趣一起做这家古玩店呢?”
“谢轩,你要经营什么古玩啊?咱们这一起做,是个什么做法?”
莘南年龄最大,他考虑的事情也多一些,原本他就想在潘家园开店,只是经过今儿这事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有些想当然了,这店并不是那么容易开的。
只是莘南话声未落,就被冯永康给打断掉了,“南哥,你管他做什么啊,有秦风在,还能赔钱不成?”
早在谢轩说想盘店面的时候,冯永康等人就动了心思,别的不说,就凭秦风那手鉴定古玩的本事,还怕这店不能赚大钱?
“呵呵,南哥有想法才正常嘛。”
谢轩笑嘻嘻的打起了圆场,说道:“风哥其实之前和那周老板也说了,我们经营的是玉石字画,说白了,除了文房四宝之外,什么赚钱卖什么……
至于这股份嘛,暂时这家店分为十股,小子主管经营,出资三十万,占五成的股份,另外风哥出资七万,加上第一鉴定师的身份,占三成的股份……”
谢轩还没规划完,冯永康就急道:“还有两成呢?哥们,给我们留的忒少了点吧?”
“别急,听我说完。”
谢轩不紧不慢的伸出两根手指,说道:“剩下两成份子,每份五十万,几位要是想参与进来的话,可以考虑下。”
“五十万?!”
谢轩此话一出,冯永康等人顿时愣住了,听着谢轩原来的话,他们本以为剩下的两成股份也就是十万一份,没想到这小胖子居然喊出了五十万来。
“不瞒几位说,现在古玩热已经兴起了……”
谢轩看了几人一眼,慢悠悠的说道:“我这店,原本只想拉着风哥进来的,不过看在大家关系不错的份上,才让出的这两成份子,其实我手上的钱,完全可以将店子支撑起来。”
这番话一说出来,冯永康等人脸上倒是露出了释然的神色,也对啊,这么赚钱的买卖,别人明明可以不带自己玩,能让出这些股份,自然需要大价钱去购买的。
不过五十万可不是小数目,且不说还花着家里钱的冯永康和朱凯,就算是上班两年并且继承了爷爷遗产的莘南,在买了套房子后,也拿不出这笔钱来。
“各位,不急,大家可以考虑下。”
见到几人都不说话了,谢轩说道:“在店铺盘过来之前,你们只要愿意入股,谢某人都承认,不过店子开张之后,就不接受股份了。”
听到谢轩这话后,莘南咬了咬牙,说道:“谢轩,我要半成份子吧,二十五万一会就能取给你!”
虽然不知道谢轩的能力如何,但秦风实在是个妖孽,莘南有种感觉,如果错失了这次机会,他这辈子都会后悔的。
“我……我能入股吗?”看到谢轩说的吐沫横飞,韦涵菲也有些心动了,她现在的户头里还有几百万。拿出五十万来根本不算什么。
“当然可以,不知道韦小姐想入多股份?”
谢轩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那还飘无虚渺的古玩店压根就不像是他说的那样不差钱,前期的投资是多多益善。
韦涵菲想了下。说道:“剩下的一成半,我……我想都买下来。”
虽然从小学艺术,但有个做生意并且做得很成功的老爹,韦涵菲也不缺乏商业嗅觉。当然,与其说是投资给谢轩,倒是不如说她更加信任秦风。
“哎,那可不行,韦小姐,你都买下来,我和老朱怎么办啊?”
原本还在犹豫怎么向家里开口要钱的冯永康,这下忍不住了,一拍大腿说道:“我也拿出二十万万买半成份子。老朱你呢?”
“你们都买了。我能不买吗?”
朱凯哭丧着脸说道:“明儿我就回家。老头子要是不给钱的话,哥们就一哭二闹三上吊,这学也不上了。”
“那好。韦小姐,总得给冯大哥和朱大哥留点吧?你也买半成份子吧……”
空手套白狼的忽悠进来一百万。谢轩心情大好,说道:“回头我起草一份股权协议书,大家签订一下就行了,这事儿不强迫,各位没交钱之前,随时都能退出。”
“行了,轩子,事儿谈好了吗?”秦风一直都在听谢轩忽悠,正确的说,谢轩的那些话,其实有一半都是秦风教的。
按照谢轩的意思,那肯定是想吃独食的,以他的经营能力和秦风造假鉴定的本事,古玩店赚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不过秦风的眼界就要比谢轩开阔多了,一来冯永康和朱凯家中都是经营古玩买卖的,在早期的时候,这种人脉是相当重要的,有他们的加入,进货渠道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二来自己这家店开业后,缺少什么古玩,也能通过这层关系从冯家和朱家调拨,这样就会给客户一种底蕴深厚的感觉,这对客户的积累也是至关重要的。
第三就是,秦风和谢轩手上的资金,并不足以支撑一家上规模古玩店的运营,但是有了这一百万资金的注入后,他完全可以盘下潘家园任何一家大店铺,起点就可以做的很高。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秦风从来就没想过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去做,要知道,诸葛亮就是事必躬亲而被累死的。
“风哥,我这儿没事了,您还有话要说?”虽然古玩店还在镜花水月之中,但谢轩这会满脑子都是日后如何经营古玩店了。
听到谢轩的话后,秦风的右手从口袋里掏了出来,摊开之后,笑道:“老朱,老冯,有了这东西,你们筹款会容易很多吧?”
“还……还真的是天策府宝啊?”当看清楚秦风手心的三枚铜钱后,车内坐着的几个人,齐声惊叫了起来。
秦风点了点头,说道:“没错,咱们运气不错,一共四枚天策府宝,或许是什么人故意将其缝合在一起的吧?”
当最初看到这几枚天策府宝的时候,秦风心中就怀疑是哪位前辈收藏家故意如此的,而且那些铜锈都像是做旧做上去的。
很可能当时那位编制铜钱剑的人,就是为了保存将几枚珍贵的铜钱,只是现在时过境迁,铜钱剑落入到了马猴的手上,就连秦风也无法去考究查证了。
“管它是怎么来的呢?秦风,这三枚铜钱一定要有我一枚。”
说出索要的话后,朱凯脸上一红,说道:“我……我会给钱的,不过秦风,估计我家老子最多出八万。”
“说那些干嘛,谈钱多伤感情?”
秦风掌心一颤,手心中的三枚铜钱有两枚高高的弹起,屈指一弹,那两枚铜钱被秦风弹到了冯永康和朱凯的胸口处。
没等冯永康两人开口说话,秦风就笑道:“三枚铜钱,咱们哥三一人一枚,南哥,可就没您的份了啊。”
“我要这东西也只能收藏着玩,你们拿着吧!”
说不羡慕那是假的,不过莘南也知道,冯朱两家都是经营古玩店的,这东西放到店里,虽然说不上是镇店之宝,那也是能彰显底蕴的玩意儿。
“秦风,这……这便宜我们可沾大了。”手忙脚乱的将铜钱拿在手里,朱凯有些不知所措了。
“行了,哥几个说这个就见外了。”
秦风摆了摆手,说道:“我生病那会,不全靠着你和老冯吗?生意归生意,交情归交情,难道我连一枚铜钱都送不起吗?”
说实话,秦风送给冯永康和朱凯这枚天策府宝,就是想补偿下他们两个,毕竟刚入学那会从两人身上敲了好几万,估计那些钱也是他们大学几年的零用。
不管两人出于什么目地拿出的那些钱,但是那种气度非常值得人欣赏,这份情谊,秦风也是一直记在心上,想找个机会找补给二人的。
“行,既然是兄弟,多余的话我们也不说了。”冯永康和朱凯都能感受秦风的真诚,当下重重的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
秦风拍了拍两人的肩膀,看向坐在驾驶位的谢轩,说道:“轩子,你送他们回去吧,我再去潘家园逛逛。”
“秦风,你还逛什么?难道还想捡漏?”秦风的话让车内几人都愣了下,敢情赚了十多万,这哥们还不满足啊?
“哪儿有那么多便宜捡?你们先回吧,我晚点就回去。”
秦风眼神闪烁了一下,右手一合,剩下的那枚原本在掌心里的铜钱,忽然被他手上急速收缩的肌肉牵引着,钻入到了秦风的袖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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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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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秦风,别出什么事,早点回来。”
虽然不知道秦风是去做什么,但就算是秦风回去再捡漏,莘南冯永康等人也不好意思跟着了,毕竟今儿已经沾了不少便宜,做人要知足。
“我知道了。”秦风点了点头,对开车的谢轩说道:“送哥几个到学校之后再回来接我,咱们电话联系。”
“好嘞,风哥。”谢轩答应了一声,眼神有些关切的看了秦风一眼,这些人里面,或许只有他才知道秦风要去做什么。
“秦风,要不……我陪你去逛逛吧?”等到面包车开走后,秦风才发现身边还留下了个人。
看了看韦涵菲那被刀片划了个口子坤包,秦风摇了摇头,笑道:“别介,划破包没事,衣服要是被划破了,我可担不了责任。”
“那好吧。”
韦涵菲是个聪明的女孩,她能看出来秦风并不想被人跟着,当下说道:“我去爹地那里,好几天没见他了。”
虽然这次只需要投资二十五万,但是韦涵菲还是想和父亲说一声,毕竟她现在所有的钱,都是韦华给的,有大额支出的时候,她还是会征求父亲意见的。
“帮我问韦老板好。”秦风点了点头,目送韦涵菲的车子驶出停车场后,抬手看了下表,正是下午两点一刻。
“上午休息好了,下午应该干活了吧?”
秦风摇头笑了笑,抬脚往潘家园走了回去,盗门行窃是其生存的手段。但偷到了秦风朋友的身上,这件事却是要对方给个说法。
在以前的时候,盗门一般以省为界分,每省都有一出名的贼王。虽然说不上统领全省的小偷,但只要在这地界混饭吃,就必须每月给贼王上供。
由于各地界泾渭分明,所以一般的人很少跨界作案。但是人都有个三亲六故,小偷们自然也是如此,不在自己地界外作案,不代表着他们不能去别的省份。
如果是有身份的盗门中人去到别的地界,往往会知会当地的同行,而当地的盗门头目也会背下盘缠送上,以求对方不在自己的地界出手。
偶尔也有没知会对方的事情发生,就像是秦风这样的,他知道在潘家园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一定就是盗窃团伙的聚集之地。
但秦风之前并不想和对方拉扯上什么关系。所以并没有展示自己的存在。不过那些人既然偷到了自己人的身上,秦风就必须出面了。
一阵秋风吹过,秦风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悄无声息的钻入到了潘家园拥挤的人群之中,秦风的腰微微弯了一些。个子看上去像是突然矮了几分,混在人群里毫不起眼。
下午两点多,还不到收市的时间,此刻的潘家园正是一天中人最多的时候,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们,在一个个摊位前品读着那种厚重的历史。
“用刀片的?真没技术含量!”
眼睛漫不经心的从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身上扫过,秦风刚刚清楚的看到,这哥们用刀片将一个中年人肋下的皮夹克划开,从里面夹出了个钱包。
秦风装着被人挤过去的样子,和那个年轻人撞了一下,似乎是做贼心虚,那个年轻人踉跄了几步,却是一句话没说就钻到了人群里。
在盗门之中,是有各种偷窃工具的,就像是盗墓贼的洛…阳铲一般,但是应用范围最广的,无疑还是刀片。
八十年代生产的飞鹰刀片,到了时至今日,恐怕最大的买家就是盗门中人了,如果上街行窃不带这物件,那都不好意思见同行。
在人群中偷窃的小偷,叫“插手”,其中徒手行窃的叫“清插”,借助剪子、刀片等行窃的,叫“浑插”。
不过用刀片割包割衣服的“浑插”手段,却是偷窃手法中最低劣的,像那些真正的老贼或者贼王,他们出门,身无长物,就是靠着一双手。
只要被他们看上了,不管对方钱包藏的多隐秘,他们都能用两根手指头将其夹出来,还能做到让失主一无所知。
所以在以前群众抓到小偷之后,往往最常干的事情,就是用砖头砸他们的手指,有时候要是看到一些手指残缺的人,十有八九就是从事过这个行业并且学艺不精的家伙。
俗话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在刚才那一撞之下,秦风已经将年轻人浑身上下摸了个遍,除了那个中年人的钱包之后,秦风那件夹克衫的腰间,还多了三个钱包。
“生意还真不错啊,今儿一天偷了那么多,这些贼也不知道收敛些?”
秦风摇了摇头,紧走几步追上了还毫无所知的失主,不动声色的将他丢失的钱包放了回去,同时拍了拍中年人的肋下。
肋骨处是人身上比较敏感的位置之一,被秦风这么一拍,那中年人顿时反应了过来,低头看去的时候,面色不禁大变。
就在那中年人庆幸钱包未失的时候,秦风已然钻入到了人群里,他刚才在潘家园转悠了一大圈,一共发现了六个蟊贼。
二十分钟过后,秦风离开了潘家园,此时在他的腰间,足足放了十八个钱包,这些钱包,都是那些小偷们早前偷的,秦风也不知道谁是失主,只能都拿了回来。
从路边捡了个破塑料袋,秦风将这些鼓鼓囊囊的钱包放在了一起,在路过派出所的时候,隔着围墙将钱包给扔了进去。
就在秦风的身影刚刚消失在派出所那条路的拐角处,几个民警慌慌张张的追了出来,但看着路上一个个神情漠然的行人,他们只能悻悻的又走了回去。
没过多大会,派出所就变得热闹了起来。因为失主们开始上门了。
看到摆在桌子上的一堆钱包,失主们将那些警察夸的就像是福尔摩斯再生一般,却是没发现那些警察的脸一个个都红的像是猴屁股似的。
“风哥,过来了?”
当秦风绕了一个大圈回到停车场的时候。谢轩已经送了冯永康等人拐了回来,一脸贼笑的看着秦风,说道:“风哥,收获怎么样?”
在监狱里跟了秦风一年多。谢轩知道一些秦风的本事,当听到秦风要留下来的时候,他就心知肚明秦老大是想干什么了。
“钱包都扔派出所了,留下这么个东西,有点意思。”秦风上了车拉上门后,将一条宽宽的腰带扔给了谢轩。
“这是什么玩意?腰包?”
这条腰带足有十公分宽,厚度有一指的样子,是用帆布缝制的,在中间还有个拉锁。倒是有点像最近两年流行起来的腰包。
秦风点了点头。说道:“从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家伙身上顺来的。也算是腰包吧,打开看看……”
“哎呦,这……这藏了得有三四万块钱吧?”拉开拉锁后。谢轩怪叫了一声,因为在那腰包里。全都是一叠叠的百元钞票。
“嗯,有四万多,估计老冯他们丢的钱,就在这里面了。”
秦风摇了摇头,说道:“这是个老贼,手艺不错,不过心太贪了,上午做了几笔不错的买卖,按理说该远遁躲几天,没想到下午居然还敢出门,算是他倒霉吧!”
原本秦风下午出手,是想告诫一下潘家园的这些小偷们,行事不要太猖獗,他原本并没有指望找到偷窃冯永康的那个人的。
“风哥,这钱怎么办?”谢轩发动了车子,丢了那么多的钱包,今儿潘家园算是不怎么安稳,别被人堵在这停车场里了。
“你拿回去用吧,应该这几天周老板就会给答复,到时我没空的时候,你自己过来看看店面。”
秦风交代了谢轩几句,拿过了那个腰包,说道:“轩子,这包里还有些别的东西,你没看出来?”
“还有什么东西啊?”此时已经驶出了停车场,谢轩将车子停到了路边,把腰包拿在了手上。
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谢轩摇了摇头,说道:“风哥,除了这些钱再没有什么了啊,这里面连个夹层都没有。”
“你小子眼力还是不行,而且也不够细心。”
秦风拿过了腰包,说道:“单是这些钱,能有这么重吗?你看这里面是什么。”
说着话,秦风的手变魔术般的在那腰包的锁扣上晃动了一下,那两边的锁扣顿时松散开来,用手一抠,一块锁扣的表面被秦风揭开了。
“我靠,这……这是黄金吧?”
随着秦风的动作,三条小指长短的金条,出现在了二人的面前,谢轩看的是目瞪口呆,拿起一根放在嘴里使劲的咬了咬。
“这黄金纯度挺高的,风哥,你是怎么发现的啊?”
看着金条上留的牙印子,谢轩的那双原本就不大的眼睛笑成了一条缝,这三根金条加起来,估摸着也能卖上个几万块钱。
“这东西,一般都是有经验的老贼们随身必备的。”
秦风指着那腰带,说道:“俗话说做贼心虚,干这一行的人,连睡觉都会睁着一只眼睛,随时都准备跑路,有时候甚至都来不及拿钱……
这金条就是他们最后的依仗,即使跑到外地,也不至于流落街头。”
在给谢轩解释的时候,秦风心中也有些困惑,他不知道在京城发生了什么事情,才导致这个老贼会如此疯狂出手行窃的。
而且看这腰包里的钱,那老贼似乎有随时跑路的心思,否则不可能随身携带这么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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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贼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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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这……这是谁干的?”
于鸿鹄不知道大脑浑浑噩噩的自己,是如何出的潘家园,在沿着那条少为人知的小道来到马路上的时候,他只感觉自己全身的衣服,都被汗水给浸透了。
其实今儿开始时的生意是很不错的,一大早刚来到潘家园,于鸿鹄就开了两单,到了中午的时候,于鸿鹄更是盯上了三只肥羊。
那三个年轻人一看就是没什么经验的,女孩背着包从来不低头,两个大男孩一个是随意的将钱包塞在了屁股后面。
另外一个男的相对谨慎点,不过在那西装胸前鼓起的地方,一眼就能看出是钱包的存在。
除了在偷取那个坤包的时候,于鸿鹄使用了刀片,对付那两个男人,于鸿鹄只是用的手上功夫,轻易的就将钱包夹了出来。
得手之后,于鸿鹄马上就遁出了潘家园,当时一看钱包里的钱,顿时让他乐开了花,小两万块钱,九八年这会,还真的很少有人随身携带这些多现金。
将钱包随手扔进了垃圾箱里,于鸿鹄找了小馆子吃喝了一顿,他也算是贼胆包天,想着今儿手气不错,于是转身又进了潘家园,接连又干了好几票。
但是于鸿鹄怎么都没能想到,在不知不觉之中,他身上的五六个钱包尽数被人扒去了不说,居然连自己逃命所用的贴身腰包,也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摸走了,这让于鸿鹄想起来头皮都是一阵发麻。
“谁有这么高明的身手?恐怕就连师父在壮年的时候,也没有这等手段吧?”
越想于鸿鹄越是害怕。他今年五十四岁,这其中有二十多年,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于鸿鹄的师父。也正是在监狱里认识的。
当年于鸿鹄才十八岁,因为盗窃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在监狱里,他认识了一位被判无期徒刑的中年人。也就是于鸿鹄的师父,江湖人称苗六指的人。
苗六指的右手,天生长了六根手指,他从小在沪上长大,还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是沪上有名的神偷。
后来沪上被日本人占领,苗六指逃到了川省,其实像他这种人,在哪都是一样的。不过苗六指的运气不太好。一次出手的时候。却是偷到了军统的头上。
如果仅仅是偷的钱,那还没什么,关键在那个公文包里。还有一份绝密的文件,如此一来。事情就闹大发了,整个陪都的小偷,尽数被投入到了监狱里。
苗六指也没能逃得掉,尽管没承认自己就是偷包的那人,但是他在沪上名气太大,以影响抗战稳定的罪名,直接被判了个二十年。
只是苗六指这二十年的大牢还没坐上一半的时间,外面就风云突变,蒋先生灰溜溜的逃去了台岛,穷苦大众翻身当了主人。
要说苗六指也挺苦命的,他怎么都不属于穷苦大众人民的范畴,在解放后案子一重审,好嘛,原本二十年的刑期,直接变成了无期。
眼看出狱无望,苗六指也绝了这念想,不过闲极无聊,总是要琢磨点事情干,于是苗六指决心将祖宗的事业发扬光大,再培养出一批盗门精英来。
要说最不缺人才的地方,一个是大学,再一个就是监狱了,尤其是进监狱的这些人才,对偷鸡摸狗的事业,都有着一种狂热的喜爱。
苗六指从建国初期,真的是培养了不少贼王,当时他看于鸿鹄年龄小,在他面前稍微展露了一下本领,顿时就让于鸿鹄坚定了毕生奋斗的目标,那就是要成为一代贼王。
不知道于鸿鹄那早死的老子,知道取了这个寓意鸿鹄之志名字的儿子,却是立志要成为贼王之后,会不会气得从坟里爬出来。
跟着苗六指学了两年,于鸿鹄就出狱了,不过于鸿鹄并不是那种天生吃这行饭的人,两年的时间显然不足以出师。
于是在出狱一年后,于鸿鹄又因为盗窃罪,被判入狱六年,让于鸿鹄欣慰的是,他还是被关在京城的监狱,又和师父团聚了。
这次于鸿鹄充分认识到专业改变人生的道理,在狱中除了认真改造之外,更是埋头苦练盗窃技术,五年之后,于鸿鹄又出狱了。
出狱之后的于鸿鹄,发现社会已经乱了套,一帮子小屁孩带个红袖章,整天在找那些老头们的麻烦,治安更是没人管。
这种环境对于于鸿鹄而言,可谓是如鱼得水,这些年在监狱里学的技术都用不上了,跟在一帮子红小兵后面,去到谁家直接拿就行。
不过这种没技术的活终究不靠谱,有次于鸿鹄在帮一户人家“搬家”的时候,刚好被那家人回来堵在了屋里。
好巧不巧的是,他偷的那户人家,刚好是那一片区红…卫兵的司令,这可是捅到了马蜂窝上,就算那会公检法处在半瘫痪的阶段,于鸿鹄还是被判了十三年。
这次于鸿鹄一直呆到了八十年代中期的时候,才被从监狱里放了出来。
活了四十多年,于鸿鹄除了吃牢饭就是靠偷窃吃饭,他实在也没别的本事,于是还只能干老本行,不过蹲了二十年的监狱,于鸿鹄的反侦察能力也已经是专业级的了。
在出手了几次之后,于鸿鹄就老实了下来,他收养了好几个孤儿,将自己的那身技艺传授给了弟子,平时基本上就不出手了。
靠着那些小孩每日偷取的钱财,于鸿鹄活的很滋润,在九十年代初期的时候,蹲了近半个世纪的师父苗六指终于出狱了。
俗话说吃水不忘打井人,于鸿鹄也算是有良心,将师父接到了自己在京城的家中奉养天年。
随着时间的推移,于鸿鹄当年收养的孩子也慢慢长大了,一个个都能独当一面了。
再加上有贼王导师苗六指的存在,他这里也成为了全国贼王们朝圣的地方,只要是在京城地界混饭吃的盗门中人,每月都要给于鸿鹄孝敬上供。
人到中年的于鸿鹄哪里有过如此风光?整日里接待各地取经的同行,甚至还组织了一次六省贼王大会,却是忘了人怕出名猪怕壮的这句老话。
于是风光了还没两年,于鸿鹄又一次回到了他熟悉的地方……监狱。
好在于鸿鹄已经有几年没亲自出手了,给他定的是个窝赃的罪名判了三年,在九六年那会被放了出来。
等到于鸿鹄出狱后才发现,自己当年打下的江山早就不在了,京城窜起了一帮子年轻手黑的晚辈。
靠着早年闯下的偌大名声,那帮小子也算是尊老,将潘家园附近这一块,划成了于鸿鹄的地盘。
由于自己的派出所的重点关注分子,平时于鸿鹄也不出手,只是让几个弟子混迹于此,除了隔 (精彩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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